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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费标准 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9-03 09:09:06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协会会员会费缴纳标准

协会会员会费缴纳标准

根据2017年8月11日河北省招标投标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河北省招标投标协会会费交纳标准与办法》,确定本届会费标准为:

1、会员单位不少于2000元;

2、理事单位不少于5000元;

3、常务理事单位不少于10000元;

4、副会长单位不少于30000元。

本协会按照规定在收取会费时给会员开具由财政部门印(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

其它相关事项将形成《河北省招标投标协会会费交纳标准与办法》,经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颁布。

河北省招标投标协会 2017年8月11日

推荐第2篇:会费收取标准及管理办法

XXXXXXXXXXX协会 《会费收取标准及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及《XXXXXXXXX协会章程》的规定,为保证行业协会履行职责具有稳定的经费来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XXXXX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所有会员。 第三条 本协会会员向协会缴纳会费的基本原则是按时、足额缴纳会费。

第四条 本协会会议缴纳会费的标准为一年度:

1、副理事长单位:30000元/年

2、常务理事单位:10000元/年

3、理事单位:5000元/年

4、普通会员单位:2000元/年 第五条 经费用途

1、资料、报刊编制印刷费用

2、行业调研、咨询费用

3、(常务)理事会会议费用

4、培训、考察、讲学费用

5、表彰先进和成果奖励费用

6、出版信息费用

7、财政上缴费用

8、工作人员工资及其他费用

第六条 会费标准根据协会职能的落实、业务量的调整、物价指数的变化等因素,按程序进行适当调整。

第七条 会员缴纳会费的时间为每年的3月末以前。

第八条 本协会会费使用原则是:严格按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执行。并应合理核定,预算控制,审计监督。

第九条 会员缴纳会费由本协会秘书处收取,开具“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

第十条 本协会对未按照规定交纳会费的会员,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限期缴纳会费

(二)予以通报

(三)限制其行使《XXXXXXXX协会章程》第十条的部分权利。

(四)一年不缴纳会费的,视同自动退会。

第十一条 本协会会费实行预算管理,每年会费开支预算由理事长提出,经常务理事会审批。

第十二条 会费的收支情况,应按时向理事会报告。年度支出应由理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三条 本协会秘书处负责会费的日常使用管理和监督,应在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预算的前提下,厉行节约,加强费用使用管理、监督和控制。

第十四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XXXXXXXXXXX协会。 第十五条 本“办法”经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推荐第3篇:会费

异业联盟商会会费收费标准

(暂定稿)

为保证商会工作正常开展,更好地为广大会员服务,根据《异业联盟商会章程》和通化民政局有关规定,结合本商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会费标准

1、会长:年会费5,000元;

2、常务副会长:年会费4,000元;

3、副会长:年会费3,000元;

4、理事:年会费2,000元;

5、会员:年会费1,000元;

6、政府领导干部出任商会顾问、名誉会长的不交纳会费。

二、会费交纳时间、方式

会费于每年 ______月底前汇入通化市异业联盟商会账户,也可直接交纳会费,由商会开具收据。

三、会费使用范围

1、组织召开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及其他相关会议、活动的费用;

2、组织进行行业研讨、交流及考察、调研等项业务活动费用;

3、组织同国内商会、兄弟商会及企业的友好往来活动费用;

4、商会办公费用及工作人员的工资和补贴;

5、商会网站运营及维护、会刊编辑、印刷、发行等费用;

6、其他正常开支。

四、会费管理

1、会费由商会统一管理,设立专职(兼职)财务人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

2、商会日常办公费用开支,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重大项目开支由商会会长办公会议审定。

3、商会会费使用情况每年向理事会报告,并受理事会监督。

五、本办法自通化市异业联盟商会正式成立之日起实施。

推荐第4篇:企业商会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

通辽民营粮食购销企业商会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 为规范本会会费收取、使用和管理,保证本会工作正常开展,通辽民营粮食购销企业商会筹备组研究特制定本会会员交纳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

一、会费收取标准:

1. 会长单位:10万元∕年; 2. 常务副会长单位:8万元∕年; 3. 监事长单位:8万元∕年; 4. 副会长单位:5万元∕年; 5. 会员单位:3万元∕年;

二、会费交纳时间与方式:

会员年度交纳会费,每年一次。其中老会员每年12月30日前一 次交清;新会员,被批准之日起入会一个月内交纳当年会费。 会费交纳的方式为支票、现金或汇入本会帐户。

户名:通辽民营粮食购销企业商会 开户行:

三、会费开支范围 1.商会专职工作人员工资; 2.必要的办公支出;

3.组织举办协会大型会议,行业调研、各类必要的培训、经验 交流及必要的考察的支出;

4.订阅刊物、宣传资料等产生的成本费用;

1 5.其他应支出的费用。

四、会费管理

1.会费由秘书处负责收取和管理,并开具《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

2.本会日常费用支出由会长指定常务副会长或秘书长批准,大额开支由会长批准;

3.秘书长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会费使用情况,并随时接受监事会和监事长的询问;

4.会费结余或超资要经会长办公会讨论解决办法。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日

通辽民营粮食购销企业商会筹备组

推荐第5篇:会费交纳标准及管理方法 715

会费交纳标准及管理方法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民发(2003)95号文件《关于调整社团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并依据本协会章程规定,为保障协会正常工作和开展活动,特制定会费交纳标准及管理办法。

第一条 按时交纳会费是每个会员的义务。凡加入本会均需按时间协会交纳会费。

第二条 会费交纳标准

(1)会员单位每年交纳会费900元;

(2)理事会单位每年交纳会费3000元;

(3)副理事会长单位每年交纳会费5000元;

(4)有条件的会员单位可根据自愿的原则向协会通知会员单位;

第三条每年的下半年为会费交纳时间,协会将以文件形式通知各会员单位;2008年之前

加入的会员单位缴纳的会费为2008年会费,从2008年开始,信加入的会员单位从入会开始缴纳当年会费。协会为缴纳会费的会员单位出据国家统一会费收据。;

第四条会费必须用于分会工作条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需要,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会费试用范围如下:

(1)会议费:用于理事会、会员大会等工作会议及其他会议的费用。

(2)印制费:用于印制协会《会刊》、有关文件、资料,印制、会员证书等费用。

(3)网站制作、维护费用。

(4)行政办公费:用于交通费、差旅费、办公费(包括邮政、电话、办公用房、水电、办公用品等)工作人员工资、补贴等费用。

(5)分会其他有关费用的费用

第五条会费管理办法

(1)分会会费管理设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是、准确、

完整。

(2)分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职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3)分会的会费等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协会秘书处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4)分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5)会费收支情况每年由秘书处向理事会报告,届满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并提请审议

第七条本《办法》须经分会理事会通过方能生效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07年11月16日大会讨论通过后施行。

第九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分会秘书处

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程机械租赁分会二〇〇七年十一月

推荐第6篇:01会费标准及收取办法

北京市老龄产业协会会费标准及收取办法(修改稿)

第一条为了加强北京市老龄产业协会的管理,规范本协会工作,保障本协会工作能够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本协会章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协会会费标准和收取办法。

第二条本协会会费收取工作由本协会秘书处负责实施。所收会费用于本协会开展业务活动。

第三条本协会会费按年度收取,标准为:

副会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5万元/年;

理事单位:2万元/年;

会员单位:1万元/年;

个人会员:1000元/年。

第四条会费缴纳时间为每年第一季度。

第五条会费用途与监督

1.会费主要用于根据本协会章程的规定开展业务活动的支出和本会常设机构维持正常运转的成本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2.会费使用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登记管理机关、财务和税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3.会费使用接受会员大会的审查,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第六条本会接受社会机构和个人的合法捐赠及活动赞助。

第七条本办法由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八条本办法由2013年6月26 日第一届会员大会通过并按规定备案之后生效实施。

推荐第7篇:工会会费

关于加强工会会费收缴及规范会费使用办法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工会:

为了规范基层单位工会会员会费收缴及使用,根据上级工会要求,依照《工会法》、新《工会会计制度》、《工会财务管理办法》及《关于在全局工会开展会计基础达标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特重申工会会费收缴及使用办法,请各基层工会遵照执行。

一、会费交纳对象及收缴标准

“凡是工会会员应按规定标准缴纳会费。加入工会组织的会员按照本月标准工资的0.5%向所在单位工会交纳会费,没有固定收入的会员可按本人上月所得工资额计算交纳会费,工资尾数不足10元的部分不交纳会费。”

工会会员交纳会费的标准工资收入,其标准是:凡作为工资发放的,应计算交纳会费;凡作为津贴、补贴、奖金发放的,不计算交纳会费。

各基层单位工会根据工资标准计算会员月度应缴会费标准,可按季度进行收缴。

二、基层会员费使用办法

基层单位工会收缴的会员费原则上由基层单位直接使用,可用于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文艺、体育活动的各项费用。不可用于购置办公用品,招待就餐等与工会会员活动无关项目。

三、会费的财务管理

基层单位会费收支应量入为出,不得超支。支出过程中必须有正规单据,以便公司工会进行账务处理。各项收支应定期向会员进行公开。

收取会费时必须按每位会员的收取标准,收取金额,收费期间绘制表格,据实收取。

按照规定用途进行各项活动,应有正规发票。根据集团公司会计达标要求,发票填列应按下面要求:“原始凭证名称与经济业务内容相符;凭证填制日期与经济业务发生的日期相符;经济业务与合同、协议、订货单等相符;品种、数量、单价填写正确;大写和小写金额相符等。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所有单据上应由两人以上经办人及基层工会主席签字方为有效。

基层工会在报销节日工会活动经费时(五

一、国庆及元旦春节),将会费收缴单及使用时的发票(三人签字)一并交公司工会财务,由公司工会财务核查会费收支情况,并据以入账。

公司工会财务将不定期对基层单位的会费收缴及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本办法解释权属公司工会财务。

二○一○年

推荐第8篇:会费管理制度

附件三

绵 阳 清 韵 汉 文 化 社

会费管理制度

本社《章程》载明:“本社属非营利性组织”,“本社经费的主要来源是会费。”为使会费的收支工作纳入本社财务管理制度,保证定期收缴、合理开支,避免会费流失或腐败现象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费的收缴工作

1.本社《章程》规定:按规定交纳会费是会员的义务。

2.会员会费标准,每人每月20元。

3.企事单位的捐款,纳入会费帐户。社团收到捐款后一定要按收到的金额给捐款人开具收款凭证,一式两份,一份交捐款人收存,另一份作为收款凭证由财务人员作传票下账。

4.会员会费的收缴工作:

① 会员会费按月计收,由本社财务人员和办公室人员按常务会规定的时段办理会员的交费手续;

② 新会员入会不论入会日期,均自次月开始交纳会费;

③ 会员应按规定的交款时段主动到财务处交款,因出差或事务繁忙而逾期者,可事前打电话预约,补办交费手续,如会员不愿补交会费则按自动退会,办理退会登记手续;

④ 财务处建有会员会费收缴登记薄,定期核实督促;收到会费由财务人员给交款会员开具收款收据,双方各存一份。

⑤ 收缴工作结束后,由办公室和财务人员统计整理成书面汇报材料,向常务会议如实汇报,并及时公示。

二、会费的支出工作:

① 本社《章程》规定:“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② 会费收入和支出在财务帐上单列科目,详细记载收支情况,按时提交相关报表。

③ 会费是保证社团工作正常运转的经费之一,所以,一切开支都要本着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未经社长批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会费。

④ 会费的收支情况要接受社团会员大会选出的监督会议财务监督小组的民主监督。

⑤ 社团是社会团体组织,一切收支都要增加透明度,要执行好每月5号之前将上月的经费收支进行公示的制度。

⑥会员退会不论退会日期,均自退会当月停缴会费。已经缴纳的,给予退还当月会费处理。

三、责任追究

会费收回统一由社团财务人员管理和保管,社团对此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如私自挪用公款,私吞公共财物,等。一经发现开出社籍,追回财物,并永不录用;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清韵社保留民事追究的权利。

推荐第9篇:社会团体会费

民政部 财政部

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民发〔2003〕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促进社会团体健康发展,经研究,现将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成立的社会团体,可以向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收取会费。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财政部门不再核定统一的社会团体会费标准,社会团体可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工作成本等因素,合理制定会费标准。

二、社会团体会费标准的制定或修改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社会团体通过的会费标准决议,应在30日内分别报送业务主管单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和财政部门备案。

三、社会团体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四、社会团体会费应当主要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以及按照该社会团体宗旨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等支出。

社会团体会费不属于政府收入,可以不纳入国家收支两条线管理范围。

五、社会团体收取会费,应按照规定使用财政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印(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其中,全国性社会团体收取会费使用财政部印(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地方性社会团体收取会费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印(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式样(见附件)由财政部会同民政部统一制定,由财政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印(监)制。为做好新旧社会团体会费收据的衔接工作,新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从 2004年7月1日开始启用。

社会团体领取会费收据时,只缴纳会费收据工本费。

六、社会团体应定期向会员公布会费收支情况,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审查,并在社会团体年检时向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报告会费收支情况。

七、社会团体会费标准的制定、修改,以及会费收取、使用和管理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可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和财政部门应对社会团体会费的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八、社会团体收取会费不符合本通知第二条和第五条规定的,社会团体会员有权利拒绝缴纳,并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九、本通知所规定的原则和具体办法自2003年8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二年。《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社会团体收取会费的通知》(民社发〔1992〕27号)同时废止。

附件: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式样)(略)

民 政 部 财 政 部

二○○三年七月三十日

财政部、原国家计委关于

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0-10-24 发文字号: 财规[2000]47号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物价局(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规范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非企业组织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业务培训等收费行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非企业组织(不包括国家机关)按照自愿有偿原则提供下列服务,不属于政府行为,其收费应作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由价格主管部门进行管理,收费标准除价格主管部门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以外,均由有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非企业组织自主确定或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时要按规定使用税务发票,不应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一)信息咨询、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成果转让和技术服务收费。

(二)法律法规和国务院部门规章规定强制进行的培训业务以外,由有关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培训的收费。

(三)组织短期出国培训、为来华工作的外国人员提供境内服务等收取的国际交流服务费。

(四)组织展览、展销会收取的展位费等服务费。

(五)创办刊物、出版书籍并向订购单位和个人收取的费用。

(六)开展演出活动,提供录音录像服务收取的费用。

(七)复印费、打字费、资料费。

(八)其它应纳税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

二、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非企业组织实施上述收费,应按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印发

三、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非企业组织经政府部门授权或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部门规章的规定开展的培训,属于法定培训,具有强制性,其培训收费应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有关收费项目应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报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收费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核定。收费时应按规定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财政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四、财政部门要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严格按上述规定发放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对已转为或明确为经营性收费的,财政部门要限期收缴有关部门和单位购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其他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中国社会科学院行政事业性收费问题的通知》( [1992]价费字400号)同时废止。

推荐第10篇:中国蔬菜协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

中国蔬菜协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国蔬菜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会员会费标准及缴费时间:

(一)个人会员会费。每年20元,每届会费100元。

(二)事业单位会费。事业单位团体会员、理事单位1000元/年,每届5000元。社会团体会员参照事业单位会员执行。

(三)企业单位会费。企业会员单位,3000元/年,每届1.5万元;企业理事单位,8000元/年,每届4万元。

(四)每年缴纳会费的时间为7月1日至8月31日。

(五)会费收缴按年度计算。

第三条 会费标准的制定或修改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须有2/3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并经到会会员表决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第四条 协会秘书处负责会费的收取和管理。秘书处每年向理事会报告一次会费收支情况。同时,在年检时向登记管理机关和财政部门报告会费收支情况。

第五条 会费的使用实行严格监督管理,主要用于:

(一)为会员提供信息、宣传资料、证书的开支;

(二)协会秘书处、分支机构聘用专职工作人员工资、办公和其他日常事务性开支;

(三)举办各种活动的补贴性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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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召开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等会务开支;

(五)推动蔬菜行业发展及开展调查研究等事业开支;

(六)对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会员表彰奖励开支。

第六条 会员注册及会费缴纳办法。每届理事会成立后,三个月内完成会员注册和会费缴纳。会员一般按年度缴纳会费。缴纳会费后,由协会秘书处颁发会员证书,确认会员资格。

第七条 会员退会或被除名时,不退还其缴纳的会费。 第八条 会员缴纳会费后,由协会出具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刷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

第九条 本办法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报农业部、民政部备案后执行。

第十条 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遇社会登记机关和财政部门对会费标准有新的要求需要调整时,由理事会讨论通过,报经农业部、民政部等有关管理部门备案后执行。

第十一条 协会会费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其用途受会员代表大会,以及业务主管、社会团体管理、财务和税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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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江苏省旅游协会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

江苏省旅游协会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

(修订草案)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民发(2003)95号《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江苏省民政、财政部门不再核定统一的社会团体会费标准,社会团体可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工作成本等因素,合理制订会费标准的要求,结合省旅游协会的业务范围和工作成本,参照其他协会的现行标准,现将江苏省旅游协会年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修订草案报告如下:

一、会费标准

1. 会长:10000元/年

2. 副会长:5000元/年

3. 常务理事单位为:3000元/年;

4. 理事单位为:1000元/年;

5. 会员单位为:500元/年;

6. 个人会员为:100元/年(由个人担任协会职务,参照此标准)。

二、会费缴纳

1. 这次会费标准在延续上一届的会费标准基础上有所调整,分为团体会员与个人会员两种类型和六个档次。团体会员主要是根据会员单位在协会中所担任职务的不同设定的缴费标准,个人会员则不按职务设定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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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会费是本会开展各项工作和服务的主要经费来源,各会员单位(个人)有责任和义务按时缴纳会费,会费应于每年第一季度前缴纳,可通过汇款、邮寄、现金交纳三种方式均可(江苏省旅游协会开户银行:建行湖南路支行,账号:32001595842050000035),会费收到后协会即开具《江苏省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并入账。

3. 会员如有困难,要求减免会费的应于每年一季度前向协会秘书处提交报告,交会长办公会议审议批准。

4. 会员如无特殊情况未提交要求减免会费报告,逾期一年不交纳会费,按章程要求视作自动退会。

三、会费管理

1. 同时参加省旅游协会和所属专业分会的会员单位只需向省旅游协会交纳会费,由省旅游协会按比例将会费拨付给相关专业分会,用于分会活动经费。

2. 本会收取的会费均用于本会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及工作成本。对会费的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接受江苏省旅游局和省民政厅的检查,按受审计部门的审计,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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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珲春马拉松协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

珲春马拉松协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

为规范我协会会费管理制度,保证本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国家民政部、财政部(民发〔2014〕166号)《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会实际状况,特制定本会会员缴纳会费标准和管理使用办法。

一、会费收取标准

1、集体会员单位: 按集体会员人数收取,或按年度定额收取。

2、个人会员:最低为100元/年。对热爱跑步运动的会员因生活困难,可由本人提出免费申请经协会委员会研究同意,可免收会费,并在马拉松协会微信群内进行公示。每年度免收会费的人数不得超过会员总数的2%。

二、会费缴纳时间和方式

会员按年度缴纳会费。每年 1月底前一次性缴纳本年度会费。

缴纳方式为支票、现金或汇入协会帐户。 户名:珲春市马拉松协会

开户行:珲春农村商业银行

帐号:*****

三、会费开支范围

1、协会日常的办公费用支出;

2、协会举办参加的各项活动、比赛、体育培训、经验推广、信息沟通及考察交流等活动的开支;

3、协会购买、编印刊物,发放宣传资料等的成本费;

4、协会其他应支出的费用。

四、会费管理

1、会费由市场部负责收取及管理,并开具《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

2、协会日常经费开支由主管财务的副会长审批,重大活动或主要项目开支由协会委员会审定。

3、协会财务账目由会计负责,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

4、财务收支情况由市场部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

5、对于无故连续一年不缴纳会费的会员,经协会委员会研究后,取消会员资格。

本管理办法经2016年

日珲春市马拉松协会第一届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珲春马拉松协会 2016年

第13篇: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会费的收支管理,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会会员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会费。

第三条会费的收支管理应当遵循取之适度,用之得当,收支平衡的原则。

第四条会费按年度缴纳,会员应当于每年10月30日至 12月31日 之间缴纳下一年度的会费。

第五条会费最低标准:

(一)市开发企业每年10,000元人民币;

(二)县开发企业每年5,000元人民币。

第六条会费应当用于下列支出:

(一)召开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有关项目工作会议及本协会秘书处日常开支。

(二)开展专业论坛、工作座谈、调查研究、拟订相关标准和规则的费用。

(三)开展本协会宣传,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支持会员依法经营活动以及组织会员之间的业务交流,向会员提供相关服务的开支。

(四)编辑出版本协会刊物、建立和维护本协会信息网络、开展区外、境外和国外交往活动以及其它必要的支出。

第七条本协会应当建立会费收支帐户,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范围使用会费。

第八条本协会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将年度会费收支情况报理事会审议。

第九条本协会应当将理事会审议后的年度会费收支情况向会员大会代表报告。

第十条本办法由本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14篇: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

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会费的收支管理,保障本会开展活动,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以及结合我会的实际上情况,制度本办法。

第二条本会会员应当按照本规定缴纳会费。

第三条会费的收支管理应当遵循取之适度、用之得当、收支平衡的原则。

第四条会

费按年度缴纳。会员应当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预缴下一年度的会费。

第五条单位会员会费缴纳方法及预缴标准如下:

(一)缴纳方法:按房地产业务收入的2%计提缴纳,每年12月31日之前按

(二)所列标准进行预缴,年终一个月内进行结算后,再行多除少补。

注:市房产物业估价所的会费缴纳方法另行规定。

(二)预缴标准:

单位会员每单位第一年50000元人民币,以后每年30000人民币(单位会员每年最低会费标准);

第六条个人会员会费标准如下:

(一)非执业会员每人每年200元人民币;

(二)执业会员及专职从业人员,若所在机构已缴纳单位会员会费的,则个人会员不用再行缴纳会费。

本会荣誉会员无需缴纳会费。

第七条本会应当对会费缴纳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未及时足额缴纳会费或者拒绝缴纳会费的,根据本会章程,采取以下措施:

(一)逾期2个月未缴纳会费的,本会将发出书面催缴通知;

(二)书面催缴通知发出2个月后仍未缴纳会费的,本会将发出书面限期缴纳通知,并限制其行使本会章程规定的会员权利,在本会主办的刊物、网站上予以披露;

(三)书面限期缴纳通知发出2个月后仍未缴纳会费的,本会将终止其会员资格,并保留追缴所欠会费的权力。

第八条会费应当用于下列方面:

(一)用于协会的各种业务

(二)任何人员不得挪用和分配

第九条本会应当建立会费收支账户,严格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范围使用会费。

第十条本会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将年度会费收支情况报理事会审议。

本会应当将理事会审议后的年度会费收支情况向会员公布。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本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于年月日经本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至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15篇:红十字会费实施办法

虹星桥镇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虹星桥镇红十字会会费的收缴、使用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及上级各红十字会相关意见,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按期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会员缴纳的会费,是红十字会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

第三条 会费的收缴、使用与管理坚持取之有度、用之得当的原则。

第二章 会费交纳办法

第四条 申请人自获得入会批准之日起,即获得红十字会会员资格,享有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并按照本《办法》交纳会费。

第五条 个人会员会费,由镇红十字工作站负责收缴。

第六条 会费按年度进行交纳,与每年年度注册时同步进行,当年12月底前完成交纳。

第七条 新入会的会员应在获得入会批准后的30个工作日内交纳当年会费。入会时间不足1年的,按1年交纳。

第三章

会费交纳标准

第八条 个人会员的会费标准:成人会员年度会费不超过10元;青少年会员年度会费不超过5元。会员按照履行义务和交纳会费的多少分为普通会员、特别会员、永久会员。

个人普通会员的年度会费不低于10元;个人特别会员需一次性交纳会费1000元以上或连续交纳会费达10年,并能履行会员义务;个人永久会员需一次性交纳会费10000元以上或连续交纳会费达20年,并能履行会员义务。

第九条 会员自愿超额交纳会费和自愿赞助的可不受标准所限。

第十条 具有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和团体会员双重身份的单位,在单位缴纳团体会员会费的同时,个人会员还应按规定缴纳个人会员会费。

第十一条 个人会员会费应由个人负担,不得由所在单位支付。

第十二条 个人会员自愿缴纳会费超过年度会费标准的,应予以鼓励,并视情况给予奖励。

第十三条 个人会员缴纳会费有困难的,可向虹星桥镇红十字工作站申请减、免。

第十四条 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两年不按期缴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应予以注销。

第十五条 当年12月底以前,镇红十字工作站将收缴会费的20%缴纳长兴县红十字会,80%留镇级红十字会。

第四章

会费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六条 会费帐户托管在长兴县红十字会账户,会费由虹星桥镇红十字会专用。

第十七条建立会费收缴、使用与管理制度。镇红十字工作站专人负责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届度结余,转下一届使用。每年3月底前公示上一年度账目详情。

第十八条会费主要用于奖励、走访、慰问会员和会员的考察、联谊、培训等活动支出。

第十九条 会费使用须经镇红十字工作站上报理事会研究决定。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会费使用管理按照相关规定接受相应检查监督。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实施办法的修改、变更、解释权属于长兴县虹星桥镇红十字会。

第16篇: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Xxx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做好xxx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会费的收缴、使用与管理工作,根据民政部门关于社会团体会费的有关规定和《xxx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按期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会员缴纳的会费,是协会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

第三条 会费的收缴、管理与使用应坚持量入为出、遵章守法、厉行节约的原则。

第四条 会员自愿缴纳会费超过年度会费标准的,应予以鼓励。 第五条 会员于每年1月31日前缴纳当年会费,新会员于入会批准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当年会费。每年6月30日前批准入会会员缴纳全年会费,6月30日后批准入会会员缴纳半年会费。

第六条 会费标准

(一)个人会员费10 元/年;

(二)团体会员费500 元/年;

第七条 会费由秘书处负责收取及管理,并开具《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本会日常经费开支由秘书长审批,重大活动或主要项目开支由会长审定。

第八条 会员因特殊情况需减免会费的,可向协会提出申请,由协会理事会讨论决定是否准予减免。

第九条 对于无故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的会员,被视为自动退出协会会员,不再退还其缴纳的会费、资助和捐款。

第十条 会费应按照协会的宗旨在以下范围内使用:

(一)会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二)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以及以协会名义召开的其它会议费用。

(三)协会专职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及协会所需办公设施和用品的支出。

(四)协会内部刊物和网站的开办运营费用支出。

(五)其它合法支出。

第十一条 财务收支情况由秘书处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在年检时向国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报告会费收支情况,并按照业务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规定进行财务审计。

第十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xxx协会秘书处。

第十三条 本办法经xxx协会2010年12月8日第一次全体会员大会表决通过,自2010年12月8日起施行。

Xxx协会 2010年12月8日

第17篇:社团会费申请

尊敬的校领导:

您好,

我是政法系邓论协会的负责人,因为热爱大学生活,热爱学生活动,一方面希望通过社团活动为我校贡献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同时也想更好的为大一新生服务,并在此过程中达到锻炼自己目的,为将来的就业做好充分的准备。

大学校园不仅是一个学术的天堂,而且它还为我们提供了锻炼自我、完善自我的平台,为我们大学生在踏上人生道路之前提供一次充电学习的机会,从而使我们的能力能够符合社会上用人单位的要求,而这一切都要归功于社团的建立,归功于校领导的指导和支持。

一、社团简介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究协会,简称“邓论”。它是在校团委及社团联合会、社科部及政法系党支部的支持下成立的以学习、传播、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为根本任务的学生组织。社团成立于2003年,是一个比较年轻的社团。本社团以“开展优秀活动,发展十佳社团,培养学生素质”的宗旨不断发展创新,以开展各种辩论赛、演讲赛、讲座等活动来提高会员的综合素质。

二、社团成立的初衷

我们社团是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一切以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锻炼大学生个人能力,回报学校和社会为最终目的。

三、社团取得的成绩

协会在09级纳新时纳入会员240名,连续两年纳新人数位居全

院首位,并且曾两年被评为“十佳社团”的荣誉称号,我们协会成立的时间并不长,但近几年的发展是全院师生有目共睹的,这充分说明我们社团的潜力和实力。

四、社团费用来源

我社团活动经费主要是由社团内部部分个人筹集的费用

五、社团存在的问题

1.经费的问题。由于我们社团是不收会费的,所以社团没有固定的经费来源,这在一定的程度上对我们的活动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比如,在给会员颁发奖品、制作版报等宣传工作方面和购买活动设备等方面都有一定的困难。

2.会员流失问题。我想这是每个社团都存在的一个最棘手而有现实的问题,一部分的会员的流失对于社团来说是不可避免的。但是由于我们协会不收取会费,从而导致了一些会员在社团活动起冲突时,他们会选择那些他们交过会费的社团,而且由于我们协会没有会费从而使我们很少颁发奖品,这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会员的积极性,从而使我们的社团相比于其它社团而言,会员流失问题更加严重,不利于我们社团活动的展开。

3.我们社团每年纳新人数在200人左右,去年纳新更是高达240人,但是由于今年社团纳新方案的改变,今年纳新人数限制在60—100之间,这使得会员流失问题成为我们社团迫切需要解决的隐患,否则会对以后社团的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

为了更好的发展社团,为广大新生提供一个锻炼自我的平台,我

们社团希望收取会费,以解决我们社团发展的隐患和问题。我们社团会继续努力,为我校社团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举办出更多、更精、更好的社团活动。

希望校领导给予批准,此申请书如有不足之处还望老师、学长给予帮助指正!万分感谢!

此致

敬礼

政法系 邓论协会2010年9月29日

第18篇:社团会费管理制度

黄河水院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试行草案) 为维护黄河水院各学生社团及协会的会员的合法权益,使社团的财务收支更加规范化和透明化,确保社团的健康发展和正常活动的进行,黄河水院社团联合部根据《黄河水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特制定《黄河水院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一、社团经费来源管理

社团活动经费主要来自于会员会费、商家赞助、上级主管拨款及其他收入。

一、会员会费

、统一会费收取时间

(1)社团在吸纳新会员时可按规定向其收取一定数额的会费。院

级社团会费不得超过10元,系级协会不得超过5元,并开据发票。 (2)社团招新时间由院社团联合部统一安排,各社团收取会费时使用由社团联合部盖章的统一发票。各社团招收会员时间只限于社团联合部统一安排时间,其他时间不允许招收会员。

(3)在招新期间,各社团收取会费开据发票时,应有本社团财务人员和社团联合部监察人员同时在场,私自开据发票无效。并杜绝收取会费不开发票或是打白条。

(4)在招新结束后,任何社团不能以任何名义向社团成员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统计招新人数

(1)

在招新前两周各社团应向院社团联合部提交本年度会员招收预案,包括计划招收人数和会费金额。并领取同等数目的发票。 (2)

在招新活动结束之后,各社团应立即向社团联合部上交本年度招收新会员人员数目、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所收会费总额以及相关收款收据清单。

(3)

在招新结束各社团上交收据本后,院社团联合部应及时根据各社团上交的收据及名单核查会费收取情况,包括人数及收款数目,并与初步统计的人数进行对比,核定各社团收会费总额。、统一招新收据

(1)

社团招新使用收据本(收据本须为三联,一联交与会员,一联社团自留,一联交与院社团联合部)由社团联合部统一提供。并在招新前两周,并对收据本进行统一盖章,并记录收据本的编号及页码差缺。并在社团提交本年度招新计划时发放同等数目的收据本。 (2)

各社团在招新收取会费的同时就应该向会员开取收据,收据应规范填写(填写作废的收据,应注明“作废”字样,并写明理由,并交与社团联合部补发同等数目的收据)。社团联合部监察部干事将在此期间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

(3)

招新结束后,未使用的收据不再返换给各社团,由社团联合部保管,备下次招新使用。

(4)

社团联合部应对收据出现的各种问题予以记录,在社团大会上通报。

二、商家赞助

(1)

各社团不得参与赞助商纯商业性的经营活动,赞助费只能用于被赞助的活动。

(2)

各社团在举办活动取得商家赞助时,应及时报审社团联合部,

活动的合作协议及合作方式,并由院社团联合部交予院团委审核。

(3)

在活动结束之后,赞助金额如有剩余则转入本社团经费

如有剩余并登记入账。

(4)

在与商家合作过程中,各社团应做好赞助费用的记录及使用情况,并在本次活动之后交予院社团联合部审核。

三、上级主管部门拨款

(1)

对社团参加或举办全校性的且具有一定水准和良好影响的科技、文化、体育、艺术等活动,学院可酌情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2)

对于承办跨院级及院级活动,可向有关部门申请活动经费所拨款项登记入账后归各社团作为社团活动经费。

四、其它收入

社团举行如捐赠、义卖等活动所得的收入在上报黄河水院学生社团联合部获得批准后,由社团自行管理使用,并做好帐目记录

二、社团经费管理使用

(一)日常支出

(1)

社团经费主要用于购置社团活动必须器材,维持社团日常办公事务的正常进行、以及社团正常活动的举办,严禁用于个人。 (2)

各社团内部须建立专门有效的财务制度。有专门的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至少由两名成员(不得是社团负责人)组成,并且钱帐分离:一人负责掌管账本,按时记账,管理发票;另一人负责保管现金,具体属实地登记好每一笔现金去向用途,作好现金记帐。

(3)

社团如需购置集体器材,须经社团成员商讨之后决定,购入时要有正规发票,并由财务人员做好登记工作, 并且要求及时公开告知会员所花费金额。

(4)

各社团的出纳与汇总定期进行财务核对,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处理,并上报社团联合部。

(5)

各社团每学期至少向社团成员公布财务状况一次,并接受社团成员监督。

(6)

社团每学期进入学习月前一周应向社团联合部提交本学期的财务报表,接受社团联合部的审核。

(二) 对社团大笔经费支出着重管理

(1)

招新结束后,各社团应在指定时间将涉及培训、训练的费用上交社团联合部,填写社团联合部收入登记表并签字。需支出时,由一名社团联合部同学、社团负责人、收款人在场共同填写社团联合部支出登记表及收款清单(一式三份)。

(2)

在开展讲座活动时,若涉及老师的费用,应在支出时,由一名社团联合部同学、社团负责人、收款人在场共同填写社团联合部支出登记表及收款清单(一式三份)。

(3)

在开展其他花费大于100元的活动时,社团负责人应在活动申报表中做好详尽的预算,活动结束后及时主动报社团联合部,备核实。

(4 )

凡需学院专款资助的社团开展的活动,须经院团委审批,活动结束后持申请和发票报销。没有申请或申请未被批准而擅自支出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三、社团公共财产管理

(1)

社团财产为社团集体所有,社团任何成员不得随便处理或占有。

(2)

每学期开始第一周和期末进入学习月前一周进行财产审核,并列表标明物品名称、数目、规格、价格等。

(3)

各社团对购入的公共财产除按常规支出作帐外,还要标明其品种、数量、规格、价格、购入时间等。

(4)

社团在购入集体财产时,必须使用正规的全国统一发票,发票填写必须全面真实无涂改。发票须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才可入账。

(5) 若确实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开出发票,则必须由社团指导老师书面证明该款项的具体用途及无法开出发票的原因。

(6)

社团解散时,社团负责人应统计财产并在按社团注销流程注销社团同时,应由由校团委监督协助处理完成社团财产的归属处理。

四、社团财务交接

(1)

在社团换届时,上届社团财务人员应做好财务总结,并报交社团联合部审核后,在完成换届之后,新任财务人员确定后,及时公开完成财务交接工作,交接过程须由社团联合部和社团财务人员及负责人同时在场并签订财务交接确认表。

( 2 )

社团财务人员调动须在社团联合部的监督下办清交接手续。

(3)

各社团在换届后应及时向黄河水院学生社团联合部上报财务负责人的更换名单,及财务收支报表,应在帐本上注明转交时间、原因,注明剩余现金的数量,转交时要有财务负责人签字。

五、社团财务审核

(1)

黄河水院学生社团联合部每学期期末进入学习月最后一星期对各社团进行财务审核,平时也将进行不定期抽查。

(2)

在获知进行财务审核之后,各社团须在当周(进入学习月第二个星期)把财务收支报表上交到黄河水院学生社团联合部办公室。 (3)

黄河水院学生社团联合部及时对各社团的财务管理工作做出全面评估,包括财务收支、记录情况等,评估结果将作为优秀社团评比的重要依据。

六、社团财务评优细则

(1)

建立完整且可行的规范的财务制度:专门的财务人员,完善的财务收支记录,财产记录。(20分)

(2)

能取得校外商家赞助的并做好记录的。(15分)

(3)

积极配合社团联合部的监督、检查,及时领取、上交账本。(20分)

(4)

社团账目清晰,收支平衡,无隐瞒账目、假账、错账。(15

分)

( 5 )

支出时发票正规,票据充足。(15分)

( 6)

账本页面整洁、内容详尽、字迹工整。(15分)

评比时每一项按三个等次给分,分别为好(满分的80%以上)、一般(满分的60%至80%)、差(满分的60%以下)。

七、有以下情节着之一者,由院社团联合部给予警告、责令整改、限期整改的处分,并取消该社团评优评先资格,并可责令撤销社团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的职务;情节严重的予以注销该社团,并上报院团委,该与有关人员相应处分并通报全院。 对于财务出现较大问题的社团的处理办法:

(1)

不编制财务预算和决算的(警告);

(2)

不按规定向院社团联合会报告预算情况的(警告、责令整改); (3)

隐匿会员数量,私自少报或截留新增会员会费的(限期整改、并取消该社团评优评先资格);

(4)

获得商业赞助,未向社团会员公布并未社团联合部登记,隐匿其他各项收入的(给予警告、限期整改、通报批评) ;

( 5 )

各项收入不出示统一有效的收据的(警告、责令整改、取消该社团评优评先资格);

(5)

决算严重超支的(警告、取消该社团评优评先资格); (6)

侵吞、私自处理社团集体财产的(通报批评、报院团委) (7)

由于保管不善,导致社团财产严重损失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 8 )

不积极配合,阻挠、拒绝黄河水院学生社团联合部财务检查(取消其优秀社团评优资格、并通报警告)

(9)

出现假账、隐瞒账目及出现经费亏空的社团(取消其优秀社团评比资格,情节严重则按规定对其实施注销)

(10)

其他违反社团财务纪律的行为,(视情况给予相应处分)

八、附则

一、本条例的修改权、解释权归黄河水院社团联合部。

二、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黄河水院社团联合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黄河水院社团联合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第19篇:协会会费通知

****协会关于收取2014年度会费的通知******公司:

为保证内江市能源协会的工作顺利开展,按《内江市能源协会章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内江市能源协会决定从7月起收取2014年度会费。 贵单位为副会长单位, 应缴纳2014年度会费10000元。

一、缴纳会费方式:

1.现金缴纳;

2.银行转账:

(1)收款人单位名称:***协会;

(2)开户银行:****支行;

(3)收款人账号:*****;

(4)请注明联系人电话、联系人;

(5)在办完转账手续后,请及时电话告知协会,以便及时将发票寄送。

二、交费时间:2014年9月份前。

第20篇:工会会费管理办法

采油三大队工会经费预算及管理使用办法

为了科学合理地使用工会经费,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在企业文化和团队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大队和员工的成长和发展,根据《工会法》相关规定,结合大队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2016年度工会经费预算及管理使用办法》:

一、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 工会会员每月缴纳的工会会费:具体金额以扣款为准。

(二) 大队按每月职工工资总额的2%核算工会经费;

(三) 单位或个人向工会的捐赠;

(四) 其他收入。

二、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标准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员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一)缓解工作压力,调节身心状态,增强交流沟通,提高团队凝聚力。每年组织旅游等集体活动,每人每年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过全体工会会员讨论后决定;

(二)工会会员福利:

(1)举办系列文体活动

(2)采油工技能比武

(3)节日发放纪念品

三、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和审批流程

(一)工会全体工会会员会议是工会经费使用的决策机构。工会经费的使用,按上款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必须经全体工会会员讨论并形成一致意见。

(二)根据上款规定和标准,工会组织于年初制订工会年度活动计划和经费使用预算,报请采油厂批准后安排组织实施。

(三)未列入年度预算的工会活动,经全体工会会员讨论形成意见后报请采油厂审批。

(四)工会经费管理实行帐款分离制度,工会经费收支在财务上单独立帐。工会经费由采油厂财务部管理,工会经费的开支,由工会经审员建帐并登记使用记录。

(五)工会开展活动,由工会组织人于事前申请借款。活动结束后,由组织人填写报销单,报请工会主席审核、厂领导批准后财务部予以报销(在超市购买工会用品须附购物小票)。

四、工会经费的使用原则及监督机制

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公开及合理使用的原则,建立日常开支、年度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于2014年1月向全体会员、主要领导报告,公布上年度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及下年度预算安排,接受会员的监督和厂行政、财务的监管。工会会员和厂领导及财务部门有权对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会员对工会经费管理和开支的意见,可以直接向工会组织反映,也可以以邮件形式向工会组织提出。

工会组织成员要严以律己,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服务,接受监督,严禁挪用工会经费。

五、本管理办法修改、解释权为采油三大队工会组织。本办法自二零一六年一月六日开始实施,有效期一年。

会费标准 范文
《会费标准 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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