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其他范文

利润计算表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9-04 15:03:22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房地产开发利润的计算

开发利润

现实中的开发利润是一种结果,是由销售收入(售价)减去各种成本、费用和税金后的余额。而在成本法中,“售价”是未知的,是需要求取的,开发利润则是需要事先测算的,所以,运用成本法估价需要先测算出开发利润。测算开发利润应掌握下列几点:

(1)开发利润是所得税前的,即:

开发利润=开发完成后的房地产价值-土地取得成本-开发成本-管理费用-投资利息-销售费用-销售税费

(2)开发利润是在正常条件下开发商所能获得的平均利润,而不是个别开发商最终获得的实际利润,也不是个别开发商所期望获得的利润。

(3)开发利润是按一定基数乘以同一市场上类似房地产开发项目所要求的相应平均利润率来计算。开发利润的计算基数和相应的利润率有下列几种:

1)计算基数=土地取得成本+开发成本,相应的利润率可称为直接成本利润率,即:

直接成本利润率=开发利润/(土地取得成本+开发成本)

2)计算基数=土地取得成本+开发成本+管理费用,相应的利润率可称为投资利润率,即:

投资利润率=开发利润/(土地取得成本+开发成本+管理费用)

3)计算基数=土地取得成本+开发成本+管理费用+投资利息+销售费用,

相应的利润率可称为成本利润率,即:

成本利润率=开发利润/(土地取得成本+开发成本+管理费用+投资利息+销售费用)

4)计算基数=开发完成后的房地产价值(售价),相应的利润率可称为销售利润率,即:

销售利润率=开发利润/开发完成后的房地产价值

所以,在测算开发利润时要注意计算基数与利润率的匹配,即采用不同的计算基数,应选用相对应的利润率;反过来,选用不同的利润率,应采用相对应的计算基数,不能混淆。从理论上讲,同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发利润,无论是采用哪种计算基数与其相对应的利润率来测算,所得的结果都是相同的。

推荐第2篇:利润分析表试题

1所得税纳税评估体系中,预警指标不包括( )亏损年数超过四年

2以丰补欠、平滑收入是为了( )推迟确认收入

3将本应采用净额反映的业务改用总额法反映是( )的一种手段。虚增收入

4分析投资收益的来源的目的是分析投资收益的( )持续性

5费用的确认应当与( )的确认相联系。销售收入

6企业合并重组收益计入( )科目。营业外收入

7下列指标中反映企业全部财务成果的是( )。利润总额

8通过利润表各项目的比重,分析各项目在企业经营收入中的重要性,即利润表的( )。 结构分析

1.所得税纳税评估体系中,预警指标包括(1.利润总额变动率大于50% .2.亏损年数超过三年.3.主营业务

利润率小于零.4资本收益率小于一年期商业银行存款利率 )。

2.2当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与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均为负数、二者的比值小于1且相差较大时,可能存

在(1.少计收入.2.多列成本费用.3.扩大税前扣除范围)

3判断企业的收入质量应考虑(1.收入的含金量.2.收入的持续性.3.收入的稳定性)。

4企业外部投资者对企业收入进行比较分析时可使用(1.历史标准。2.行业标准.)

5提前确认销售收入的操纵手法有(1.利用补充协议,伪装销售实现 2.填塞分销渠道,诱使经销商提前购货。3.将尚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收入确认为当期收入)。

1制造费用也属于期间费用的一种。(错误)

2确认费用应该遵循的原则包括配比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划分原则。(正确) 3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不属于非经常性收益。(错误)

4将非经营性收入伪装成主营业务收入是提前确认销售收入的一种操纵手法。(错误)

5三角交易本质上也是一种双向交易,其目的是为交易双方创造收入。(正确)

6当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与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均为负数、二者的比值小于1且相差较大时,可能存在的情况包括少计收入、多列成本费用和扩大税前扣除范围。(正确)

8判断企业的收入质量应考虑收入的含金量、持续性和稳定性。(正确)

8利润表附表反映了会计政策变动对利润的影响。(错误)

9企业外部投资者对企业收入进行比较分析时可使用的标准包括历史标准和行业标准。(正确) 10净利润数额大说明企业收入质量高。(错误)

11企业成本总额的增加意味着利润的下降和企业管理水平的下降。(错误)

12如果企业某一期的存货周转率偏高,则说明该企业可能存在少结转营业成本而虚增利润的问题。(错误) 13将非经营性收入伪装成主营业务收入是提前确认销售收入的一种操纵手法。(错误)

推荐第3篇:税费计算表

税费计算表

一、契税

1、90平米以下:(1)有首套房证明:成交价×1%

(2)无首套房证明:成交价×3%

2、90平米—140平米:成交价×3%

3、140平米以上:成交价×4%

二、个人所得税

1、140平米以下:(1)全款征收方式:成交价×3%

(2)差额征收方式:(本次成交价—原成交价—上

次契税—公共维修基金—本

次营业税—80—40—交易登

记费×0.5)×20%

2、140平米以上:成交价×4%

三、营业税

成交价×5.6%

四、工本费

80元

五、交易登记费

140平米以下:3元×平米数

140平米以上:6元×平米数

六、抵押登记费

80元

推荐第4篇:利润中心资金预计表

利润中心资金预计表

日期 月 日

中 心 目 项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收入金额应收票据已收应收票据预计押汇收入预计销售收入预计贴现贷款预计其他借款预计支付金额资本支出已开票资本支出预计材料支出已开票材料支出预计薪资支付预计制造费用已开票制造费用预计销管费用已开票销管费用预计财务支出预计收入金额预计支付金额预计差额现金银行存款

总经理 经理 会计 填表

推荐第5篇:利润中心资金预计表

利润中心资金预计表

日期 月 日

中 心 目 项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收 入 金 额应收票据已收应收票据预计押汇收入预计销售收入预计贴现贷款预计其他借款预计支 付 金 额资本支出已开票资本支出预计材料支出已开票材料支出预计薪资支付预计制造费用已开票制造费用预计销管费用已开票销管费用预计财务支出预计收入金额预计支付金额预计差额现金银行存款

总经理 经理 会计 填表

推荐第6篇:猪肉面利润分析表

北京晋面天下刀削面利润分析表

1代白面85元【五得利]】

+

3斤肥油20元【每斤7元 】

+

8斤瘦肉馅96元【每斤12元】

+

色拉油3斤18元【每斤6元】

+

蔬菜类:葱 姜 蒜 香菜 油菜等20元左右

调料类:花椒 大料 盐 酱油等 40元左右

餐桌费用:辣椒油蒜餐巾纸30元左右

以上共计:309元

每代面平均出大碗是110碗左右

每大碗面是10元左右

共计是1100元左右

面数钱1100元—所用料309元== 纯利润791元

推荐第7篇:利润中心财务状况比较表

利润中心财务状况比较表

说明半成品存量制成品存量原料存量物料存量余废料存量应收帐款应收票据合计应付帐款应收票据借款合计

推荐第8篇:人身损害赔偿计算表

人身损害赔偿计算表

(一)医疗费

医疗费=诊断费+医药费+住院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其他后续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二)误工费

一、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实际减少的收入。

构成伤残的,计算至定残前一日

二、无固定收入的:

1、能证明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标准

2、不能证明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

护理费=护理人实际收入*护理天数

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报酬标准*护理天数*人数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四)交通费

交通费=受害人+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

身损害赔偿计算表关于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每人每天50元(吉林省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六)住宿费和伙食费

住宿费=实际发生合理住宿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七)营养费

营养费=医疗机构酌情建议的数额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八)伤残赔偿金

一、受害人在60岁以下: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20年*伤残赔偿指数

二、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三、受害人在75周岁以上: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5年*伤残赔偿指数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人身损害赔偿计算表中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使用年限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十)丧葬费

2013年为19203.50元;2012年为17098.50元;2010年为13115元

(十一)被扶养人生活费

一、被扶养人在18周岁以下: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

二、被扶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三、被扶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周岁))/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四、被扶养人在75周岁以上: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十二)死亡赔偿金

一、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二、受害人人在60-74周岁之间: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三、受害人在75周岁以上: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十三)人身损害赔偿计算表中精神损害赔偿金

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等级*每级补偿标准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推荐第9篇:各部门损益计算表

各 部 门 损 益 计 算 表月份: 年 月项目店,部门合计备 注

总销 售额

折让 额

销 售净 额

期 初 库 存

售进 货

价小 计

计期 未 库 存

期 初 库 存

成进 货

本小 计

计期 未 库 存

销货 成 本

毛 利

人事 费

管理 费

冲销 损 益 额

营业 外 收 益

营业 外 费 用

其他

店铺、部 门 损 益

推荐第10篇:损益平衡计算表

损益平衡计算表部门名称月 份 成本项目123456789101112合计固定费用营销费用折旧间接人工其他杂费变动成本直接材料间接物料动力费加班费奖金生产数量单位变动成本生产金额平均单价平衡产量利润

第11篇:个人充电计算表

个人充电计算表

一、“健康体能”充电

1、无论多忙,每周我也抽时间做一些运动(例如跑步、游泳或跳健康舞等)。

2、我留意自己的饮食习惯,我甚至有一套“特制食谱”,确保自己吸收充分营养。

3、我懂得成功减压,我会松弛身心,听听音乐,为自己寻找“轻松余暇”。

4、我容易入睡,我在睡觉时,甚少胡思乱想。我通常会有充分休息。

5、每年我会有一两次全身检查;我相信“预防胜于治疗”。

二、“精神心灵”充电

1、我是一个非常有精神寄托或信仰的人。

2、每日早上或夜晚,我会抽空打坐或冥想,清洗心灵。

3、每当事情不如意时,我会真诚面对,相信转机很快到来。

4、每星期末尾,我会花时间自我反省,从生命到工作,检讨学习。

5、我是一个“行得正站得正”的人,因此时常都表现得心安理得,精神舒畅。

三、“财富”充电

1、我争取每一个机会去赚钱。

2、每个月我都储存起10—20%的收入。

3、我争取机会去投资物业、股票、基金。

4、我会多看书,多学理财赚钱之道。

5、我有自行创业,赚取更多金钱的打算(或行动)。

四、“学习思维”充电

1、每个月我最少会看一两本书。

2、我会参加讲座或收听自学录音带,从中学习更多有用的东西,使自己“增值”。

3、我是一个很喜欢用脑的人,我会时常计划我的事业、家庭和将来。

4、不论事情如何不顺利,我通常会抱着“正面思想态度”。

5、我的逻辑和创意同样了得。我懂得时常活用我的左脑右脑,发挥工作效能。

五、“感情关系”充电

1、我善解人意,懂得与别人建立良好的关系。

2、在工作时,我讲求团队精神,是一位很好的“团友”。

3、我下班后,会抽时间陪伴家人,加深沟通了解。

4、我会抽时间与我的丈夫(太太)交谈,互诉心声,加深双方感情。

5、为了我的事业发展,我会与别人建立人际关系。

个人充电计算表使用方法

1、五大充电范围----每项须逐一打分

2、在每条问题后面圈上适合自己的答案;0代表从无、2代表有时、4代表经常

3、透过“每项”充电范围的得分,以及“五项”充电范围的总分,可以及时了解到每项生

活范围的表现;还可以了解到五项生活范围的整体表现、电流能量。

个人充电动力能源指标:

0—50=电流“不足”51—59=电流“微弱”60—69=电流“尚可”

70—79=电流“适中”80—89=电流“良好”90—100=电流“超劲”

第12篇:附和水准测量计算(表)

附和水准测量计算

点号 站数

测段高差(m)

3

改正数(mm) 4

改正数高差(m)

5

高程 (m) 备注

2 6

7

第13篇: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2013年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一、一般伤情

1、医疗费:【29条3款】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29条4款】【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的70%计算。】【单位支付】

3、交通费:【29条4款】【条件为医疗机构证明、经办机构同意、统筹地区以外就医】【因公出差标准计算】【单位支付】

4、食宿费:【29条4款】【同交通费条件一样】【单位支付】

5、康复性治疗费【29条6款】【基金支付】

6、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费用:【30条】【国家规定标准】【基金支付】

7、工资、福利:【31条1款】【停工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原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2年】【单位支付】

8、护理费:【31条3款】【生活不能自理、停工留薪期间】【单位支付】

二、造成残疾

1、生活护理费【32条2款】【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按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统筹地区平均工资的50%、40%、30%】【基金按月支付】

2、【A】一至四级伤残待遇【33条】

【1】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33条1款】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24月*本人工资/月】【二级22月*本人工资/月】【三级20*本人工资/月】【四级18*本人工资】【基金支付】

【3】伤残津贴 【按月支付】【一级本人工资的90%】【二级本人工资的85%】【三级本人工资的80%】【四级本人工资的7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补足差额】【基金支付】

【B】五级、六级【34条】【保留劳动关系、适当安排工作】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本人月工资】【基金支出】

【2】伤残津贴:【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单位支付】【标准 五级本人工资的70%。六级60%】【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标准 《河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32条】【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 【单位支付】

【4】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标准 《河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32条】【五级56个月、六级46个月】【单位支付】

【C】七级至十级【35条】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本人月工资、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基金支出】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标准 《河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32条】【7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10级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单位支付】

【4】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标准 《河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32条】【七级36个月、八级26个月、九级16个月、十级6个月】【单位支付】

三、工亡

1、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基金支出】

2、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本人工资一定比例

1、配偶40%,其他亲属30%,孤寡老人、孤儿增加10%。总额不超过生前工资】【基金支出】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54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见义勇为的,按60个月发放】【基金支出】

四、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赔偿标准(不属于工伤的情况):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 丧葬补助金 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 一次性抚恤金赔偿数额 3个月平均工资 6个月工资 在职的6个月,离休的3个月。

申请工伤认定,伤残鉴定,要求赔偿

赔偿计算 1 医疗费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后续医疗费 2 交通食宿费计算公式

交通食宿费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单位职工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人数+单位职工出差食宿费标准*天数*人数+单位职工因工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人数

3 住院伙食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日)*70%*人数*天数 4 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

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5 停工留薪期间的计算公式

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月工资福利待遇*医疗期 6 生活护理费的计算

护理费=护理人收入(护理人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参照当地同级护工劳务报酬计算)*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如需多人照顾,医院或鉴定机构应明确指出须多人照顾)*护理期限(计算到评残时为止) 评残后:护理费赔偿金额有三种情况:

1,进食2,翻身3,大小便4穿衣洗漱5,自我移动 满以上5项为完全不能自理,满以上三项为大部分不能自理,满其中一项为部分不能自理

完全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40% 部分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30% 评残后的护理期限计算到职工恢复生活治理能力为止,最长不超过20年 7 各级伤残待遇的计算公式 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月数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七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3个月 八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1个月 九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 十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

伤残金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本人工资*百分数 一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第14篇: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2013年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一、一般伤情

1、医疗费:【29条3款】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29条4款】【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的70%计算。】【单位支付】

3、交通费:【29条4款】【条件为医疗机构证明、经办机构同意、统筹地区以外就医】【因公出差标准计算】【单位支付】

4、食宿费:【29条4款】【同交通费条件一样】【单位支付】

5、康复性治疗费【29条6款】【基金支付】

6、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费用:【30条】【国家规定标准】【基金支付】

7、工资、福利:【31条1款】【停工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原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2年】【单位支付】

8、护理费:【31条3款】【生活不能自理、停工留薪期间】【单位支付】

二、造成残疾

1、生活护理费【32条2款】【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按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统筹地区平均工资的50%、40%、30%】【基金按月支付】

1 / 3

2、【A】一至四级伤残待遇【33条】

【1】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33条1款】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24月*本人工资/月】【二级22月*本人工资/月】【三级20*本人工资/月】【四级18*本人工资】【基金支付】

【3】伤残津贴 【按月支付】【一级本人工资的90%】【二级本人工资的85%】【三级本人工资的80%】【四级本人工资的7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补足差额】【基金支付】

【B】五级、六级【34条】【保留劳动关系、适当安排工作】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本人月工资】【基金支出】

【2】伤残津贴:【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单位支付】【标准 五级本人工资的70%。六级60%】【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标准 《河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32条】【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 【单位支付】

【4】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标准 《河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32条】【五级56个月、六级46个月】【单位支付】

【C】七级至十级【35条】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本人月工资、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基金支出】

2 / 3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标准 《河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32条】【7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10级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单位支付】

【4】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标准 《河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32条】【七级36个月、八级26个月、九级16个月、十级6个月】【单位支付】

三、工亡

1、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基金支出】

2、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本人工资一定比例

1、配偶40%,其他亲属30%,孤寡老人、孤儿增加10%。总额不超过生前工资】【基金支出】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54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见义勇为的,按60个月发放】【基金支出】

四、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赔偿标准(不属于工伤的情况):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 丧葬补助金 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 一次性抚恤金赔偿数额 3个月平均工资 6个月工资 在职的6个月,离休的3个月。

3 / 3

第15篇:暖通设计费计算表

暖通设计费用计算表

(以下计算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民用建筑

多层居住建筑:0.10元/m2(含通风、防排烟) 多层居住建筑:0.4元/m2(含空调、通风、防排烟) 高层居住建筑:0.2元/m2(含通风、防排烟) 高层居住建筑:0.6元/m2(含空调、通风、防排烟) 超高层居住建筑:1.0元/m2(含空调、通风、防排烟) 多层酒店建筑:0.8元/m2(含空调、通风、防排烟) 高层酒店建筑:0.8元/m2(含空调、通风、防排烟) 超高层酒店建筑:1.2元/m2(含空调、通风、防排烟) 高层办公建筑:0.3元/m2(含通风、防排烟) 高层办公建筑:0.8元/m2(含空调、通风、防排烟) 超高层办公建筑:1.0元/m2(含空调、通风、防排烟) 多层办公建筑:0.15元/m2(含通风、防排烟) 多层办公建筑:0.4元/m2(含空调、通风、防排烟) 其它公共建筑:0.25元/m2(含通风、防排烟) 其它公共建筑:0.8元/m2(含空调、通风、防排烟) 单地下室通风:0.6元/m2(含通风、防排烟)

以上设计内容均不包含自动控制系统。

工业建筑

机械通风系统:0.25元/m2(不含自控系统) 洁净室:0.4元/m2(不含自控系统) 除尘系统:0.25元/m2(不含自控系统) 除湿系统:0.4元/m2(不含自控系统) 除尘除湿系统:0.6元/m2(不含自控系统)

恒温恒湿系统:1.0元/m2(不含自控系统)

为了维护暖通行业设计师基本价值,请暖通专业所有设计师务必按不低于此表所规定值收取设计费用。

第16篇:利润中心往来支出金额表

利润中心往来支出金额表

月份 页次

日期内部凭单号码款项月日

注:支付单位为负,收入单位为正

第17篇:利润中心资金预计表(推荐)

利润中心资金预计表

日期 月 日

中 心 目 项月 日月 日月 日月 日月 日月 日收 入 金 额应收票据已收应收票据预计押汇收入预计销售收入预计贴现贷款预计其他借款预计支 付 金 额资本支出已开票资本支出预计材料支出已开票材料支出预计薪资支付预计制造费用已开票制造费用预计销管费用已开票销管费用预计财务支出预计收入金额预计支付金额预计差额现金银行存款

总经理 经理 会计 填表

xiexiebang.com范文网[CHAZIDIAN.COM]

第18篇:各利润中心周转资金分析表

各利润中心周转资金分析表

年 月 日

利润中心 奖金类别ABCDEFG合计现 金应收帐款应收票据成 品在 制 品原 料辅 料短期投资合计

第19篇:家具出口退税利润分析表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体育路鸿禧商业大厦十二楼

E-MAIL: fine@gdwellfull.com

WEBSITE: WWW.gdwellfull.COM ******************************************************************************* ATTN :

FROM :广东汇富/樊先生 日期:2011-09-13 手机 :13794865323 传真:0769-81231155 电话 :

出口退税利润分析表

假如贵公司出货100000万USD,汇率为6.4,家具退税率为15%,我司按照报关金额1美金收取1毛人民币(我司收费1.56%),贵公司开发票成本为10% 我司按照以下公司来计算:

(1)开发票金额=货款*(汇率-代理费)*1.17/1.17-退税率

=100000*(6.4-0.1)*1.17/1.17-0.15

=722647.06 RMB

(2)工厂退税款=开发票金额-100000*6.4

=722647.06-640000

=82647.06 RMB

(3)工厂利润点数=服装退税率-开发票成-我司代理费点数

=15%-10%-1.56%

=3.44%

(4)工厂实际退税款利润=开发票金额/1.17*工厂利润点数

=722647.06 /1.17*3.44%

=21247.06 RMB

工厂经过走一般贸易退税,实际纯收入为:21247.06RMB纯利润。

第20篇:江苏省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江苏省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江苏省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及标准

一、一般工伤

1、医疗费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单位支付) 3、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单位支付) 4、康复性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工资福利(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月。)(单位支付) 7、生活护理费(按月支付)

定残后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保障基金) ①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②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40% ③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0%

二、造成残疾的

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一级 24月本人工资 二级 22月本人工资 三级 20月本人工资 四级 18月本人工资

(二)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

一级 本人工资90%

二级 本人工资85%

三级 本人工资80%

四级 本人工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

五级的,每满一年发给 1.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六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 40%。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发给 1-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单位:个月

20周岁以下 20-30 周岁 30-40 周岁 40-50 周岁 50-55 周岁 50-60 周岁 五级

36

30

24

6 六级

30

25

5 注: 20-30周岁含20周岁,不含30周岁,依此类推。 (注:用人单位破产、撤销、解散进行资产变现、土地处置和净资产分配时,按照标准的 120%发给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 12个月本人工资 八级 10个月本人工资 九级 8个月本人工资 十级 6个月本人工资

注: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

七级 每满1年发1个月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八级 每满1年发0.8个月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九级 每满1年发0.4个月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十级 每满1年发0.2个月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 40%。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 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发给 1-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单位:个月

20周岁以下 20-30 周岁 30-40 周岁 40-50 周岁 50-55 周岁 50-60 周岁 七级

24

4 八级

18

3 九级

2 十级

1 注: 20-30周岁含20周岁,不含30周岁,依此类推。 (注:用人单位破产、撤销、解散进行资产变现、土地处置和净资产分配时,按照标准的 110%发给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领取:

(一)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

①配偶每月40%;

②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③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④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注一: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按职工因工死亡时的条件核定]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4、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5、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6、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7、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注二:应按月享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未成年子女一次性支付至18周岁。配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子女和父母一次性支付至75周岁,最长不超过20年。)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注: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死亡,一至四级伤残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按工亡对待。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利润计算表范文
《利润计算表范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