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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会章程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9-20 18:04:31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企业工会章程

工会章程

第一条 凡在本公司工作的正式职工,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年龄、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只要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成为会员。

第二条 职工加入工会,须由本人自愿申请。 第三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

3、对公司生产生活中的问题提出批评与建议。

4、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5、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等的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福利。

6、在工会会议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第四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努力学习政治,学习经济,学习技术,学习工会基本知识。

2、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3、遵守宪法和法津,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4、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同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维护职工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6、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第五条 会员有退会自由。会员退会由本人向工会提出。

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交纳会费、不参加工会活动,经教育拒不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

第六条 对不执行工会决议、违反工会章程的会员,给予批评教育。对严重违法犯罪并受到刑事处分的会员,开除会籍。

第七条 本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主要内容是:

1、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2、会员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和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3、工会委员会成员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由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

第八条 工会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候选人名单,要反复酝酿,充分讨论。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第九条 本工会代表大会还选举产生工会经费审查员。经费审查员负责审查本工会的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会经费的使用,并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

第十条 本工会建立女职工委员会,表达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女职工委员会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组成,在同级工会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 本工会委员会由三人组成,设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各一人。 第十二条 成立或撤销工会组织,必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并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第十三条 工会全体会员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由工会委员会召集。 第十四条 工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1、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员的工作报告。

3、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员。

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员每届任期三年,具体任期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决定。

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本单位工会委员会相同。 第十五条 工会委员会的成员,应在会员或会员代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 工会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

1、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

2、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3、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公司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4、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5、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6、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

7、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8、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9、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第十七条 依法代表和维护职工的政治权利和物质利益,维护国家和社会利益,尊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共谋企业发展。

第十八条 工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车间建立车间工会委员会。 第十九条 工会组织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熟悉本职业务,热爱工会工作,受到职工信赖的干部队伍。

工会干部要努力做到: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学习经济、法律和工会业务知识。

2、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勇于开拓创新。

3、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廉洁奉公,顾全大局,维护团结。

4、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愿望和要求。

5、坚持原则,不谋私利,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6、作风民主,联系群众,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批评和监督。第二十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1、会员按应领工资额的2%缴纳的会费。

2、企业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缴的经费。

3、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及机关单位的补助。

4、其他收入。

第二十一条 工会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实行 统一领导的财务管理体制和会员监督的经费审督体制。

第二十二条 工会经费、财产和上级单位拨给工会的不动产受法律保护,任何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公司工会。

推荐第2篇:企业工会章程

------------有限公司

工会章程

本章程于二OO9年10月16日在-----------有限公司工会会员大会暨成立大会经讨论通过。其内容如下。

本章程于二OO9年11月1日执行。

工会主席:

第一章 总则

本工会是由--------厂厂员工自主组建的属于员工自己的组织。

本工会独立于公司其它管理机构。公司的任何管理者和组织不得干涉工会的正常活动,必须通过正常渠道协商解决。协商程序是:

凡事关工会会员整体或大多数会员利益的决定,必须以公司的名义工会提出,工会召开大会讨论,经协商解决;

凡涉及会员个人利益或工会权益方面的要求,必须通过工会向公司提出,经协商解决;会员大会或工会对公司有任何要求,必须通过工会向公司提出,经协商解决。

本工会的宗旨:根据-----------厂的实际状况,最大限度地为会员争取机会平等,最大限度地争取会员报酬、待遇合理,最大限度地争取正当利益。

本工会的职能:维护和保障会员的佥权益和民主权利,改善会员的劳动条件;代表和组织会员参与公司的民主管理,建立一线员工与公司领导的直接沟通渠道;增进会员自律,维护职业道德;组织各种有益活动,提高生活品质。

第二章 会员

第一条凡-----------厂生产一线员工均可志愿加入工会。

第二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 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工作工作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

监督。

(三) 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四) 享有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养事业等待遇;享有工会给予的各种

奖励。

(五) 在工会会议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员工问题的讨论。

(六) 罢工的权利。在公司承诺工会解决的问题未按时解决且无合理解释的情况下,工会

主席可召开全体会员大会,经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罢工。

第三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讲真话,如实反映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二) 学习工会基本知识,学会保护和争取个人在企业中的合法权益。

(三) 提高自律,维护职业道德。

(四) 维护会员内部的团结协作,搞好互助救济。

(五) 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

第四条对不执行工会决议、违反工会章程的会员,给予批评教育。拒不改正者或情节重大者应

提经会员工会议决除名;并提议公司将该会员辞退。

第三章 组织

第五条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主要内容是: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

第六条工会的九牛一毛权力是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由工会主席代行其职权。

第七条会员大会每季度举行一次,由工会主席召集。必须有全体会员的三分之二参加,大会通

过的决议方可视为有效。

第八条员工大会的职权是:

(一) 寓言和批准工会主席工作报告。

(二) 寓言和批准经费收支情况报告。

(三) 通过和个性工会章程,但必须经全体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行。

(四) 选举下一期的工会主席。

(五) 对公司提出的会员工资整体水平的升降提案具有决定权。其程序如下:

1、公司在销售进入淡季或遇到困难时向工会提出整体工资下调一定比例的提案;在销

售进入旺季向工会提出整体工资向上提一定比例的提案。

2、工会召开全体会员大会,经全体会员讨论并形成决议。

3、工会主席代表工会向公司反馈大会决议,若大会决议通过提案则实行。

4、若大会决议不通过提案,则重复上述1,2,程序直到提案通过。

(六) 其它重大事项。

第九条 工会主席在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直接选举产生,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先采用差额

选举的办法进入预选,产生侯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

何方式强迫选举或不选举某人。

第十条 工会主席从会员中选出,属兼职工作。

第十一条 工会主席在工会的工作与其在公司的工资无关,即凡是担任过工会主席的会员,在其

任后一年内无出卖公司利益和工会利益的行为,公司不得以其它任何理由单独降该会员

工资,不得辞退。

第十二条 工会主席任期一年,连选得以连任。

第十三条 工会主席职权是:

(一) 代表和组织会员参加对公司管理层的监督。

(二) 向公司如实反映会员大会决议、会员意见和建议以及其它重要事项。

(三) 召集和处理工会的重要会务。订定本会办事细则。

(四) 负责工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会员大会决议的执行。

(五) 参与直辖市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

(六) 为工会和会员争取正常权益。

(七) 鼓励和支持会员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八) 协助和督促公司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改善会员生活。

(九) 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十) 对外代表本会。

第四章 经费

第十四条 工会经费来源:公司每月拨600元给工会作为经费。

第十五条 工会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办法,由工会主席提案,会员大会修

订并通过。

第十六条 工会经费的用途

(一) 生活困难会员补助。

(二) 工会活动费用。

(三) 其它经工会寓言通知的活动经费。

第二七条 工会主席每月向会员大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接受会员审查监督。

第十八条 工会经费,财产爱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俱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未规定事项,信。

第二十条 本章程经会员大会通过后施行,修正时亦同。

推荐第3篇:企业工会章程.4.11

第一章

一、为了适应企业制度的需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促进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二、本章程适用于武汉新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一称“公司”)。

三、公司工会在公司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代表和维护员工利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四、公司工会依法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保护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员工的主人翁作用。第二章

公司工会的组织建设

一、公司工会组织依法建立。

二、公司工会配备兼职工会工作人员。

三、公司工会主席要热心工会工作,有群众工作经验,作风民主,廉洁勤政,年富力强,有开拓、奉献精神和一定经营管理知识、组织领导能力的会员担任。

四、公司工会主席在任期未满、劳动合同期满时,可延续至任期届满;确因工作需要调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同意。

五、公司应依法及时、足额向本公司工会拨交工会经费。

六、公司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由上级工会依法确认后,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公司工会的工作职责

一、公司工会主要有以下职责:

1.按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并组织贯彻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动职工积极参加企业民主管理。

2.传达上级有关指示和文件,组织工会干部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工会的有关业务指示,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思想政策水平和工作水平。3.根据上级工作的要求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工会工作计划,搞好年度总结,组织指导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4.组织开展“爱本职、爱企业、做主人”等活动,抓好职业道德、劳动纪律教育,加强会员本身的思想建设。

5.协同团委抓好青年职工的思想教育。女工委员会做好女职工工作和家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计划生育工作。

6.发挥工会组织作为党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经常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工作。7.组织开展评选先进、表扬先进的工作。 8.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办好职工活动室。 9.关心群众生活,积极做好职工的集体福利工作。

10.做好工会会员的建档、转调和非会员申请入会等组织工作,做好来信来访和工会文书档案工作。

11.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及报道工作。

12.根据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做好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和财产设备的使用保管工作。

二、公司工会主席及各委员的职责:

(一)工会主席职责

1.认真执行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紧围绕企业发展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发挥职工在改革中的主体作用。

2.根据《工会章程》组织筹备会员代表大会和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主持起草工作报告,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3.发挥工会的教育职能,积极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向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民主法律等一系列教育活动,提高职工思想道德、业务素质,使之成为合格的工会会员。

4.根据上级工会和公司党组织的指示,结合企业工作实际,制定每年工会工作计划,定期检查计划落实情况。

5.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主持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提高工会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6.加强民主管理,强化厂务公开、会务公开工作,积极参政议政。主持和召开职工大会和代表大会,听取企业工作报告,落实企业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7.参与讨论职工的薪资福利、年终奖金、结构工资、集体福利等工作。 8.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了解教工的思想和生活情况,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

9.组织开展有益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和其它各项活动。

.经常向上级工会和同级党组织请示汇报工会工作,加强与学校其他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联系,争取企业领导、各部门负责同志对工会工作的支持、指导,并监督检查工会干部的工作。

11.根据工会财务制度,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二)工会副主席职责

1.在公司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下,协助主席主持工会日常工作,抓好工会的常务工作。

2.组织工会委员、基层小组长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上级工会精神,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3.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听取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对于处理的意见要及时反馈给教职工,更好的为职工服务。

4.协助工会主席制定年度工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议,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推动工会工作。负责协调工会与各有关部门的关系。

5.组织职工积极参加企业与工会的民主管理工作,及时向工会主席及党政领导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维护职工的根本利益。在厂务 公开、民主评议干部工作中发挥积极参与和监督作用。

6.认真做好\"评选推优\"的评选工作,并做好先进经验的总结、推广工作和表彰工作。

7.协助主席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检查大会决议、提案处理的落实情况。

8.做好工会工作人员的分工和协作工作。

完成公司党组织及上级工会及工会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组织委员职责

1.做好工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教育工作,制订工会组织各项工作计划。2.负责及时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做好新会员的入会工作。

3.抓好工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不断发展壮大工会积极分子队伍。4.负责组织召开工会委员会和会员大会。 5.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宣传委员职责

1.负责工会宣传栏的制作与规划、维护和更新工作。

2.负责工会各项重大会议、文体活动的短讯、简讯稿件的上报工作。3.负责工会工作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4.负责工会宣传资料和上报资料档案管理工作。5.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生活委员职责

1.组织职工开展文娱、体育活动,积极培养活动骨干,建立活动阵地。2.按劳保方针研究集体福利,协助行政做好职工福利的发放工作。 3.办理职工困难补助手续。

4.做好退休、工伤、病休及病亡人员的处理、慰问工作。

(六)女工委员职责

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针对女职工的特殊问题做好“四期”保护工作。 2.积极组织女职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技术学习活动,鼓励她们做“四有”新人。

3.关心女职工的工作环境,按时组织女职工进行健康查体。

4.协助女职工解决婚姻家庭矛盾,积极提高女职工的婚姻家庭生活质量。5.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七)财务委员职责

1.负责工会经费预、决算和会费收缴工作,按时上缴会费。2.坚持按章程办事,认真做好会费的拨、交,按时公布帐目。 3.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及财政纪律,不擅自超支和挪用。

4.协助行政做好职工工资的发放工作,调解职工工资中的纠纷。第四章

公司工会的工作制度

一、公司工会通过建立和完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制度,实现员工对公司的有效监督,形成公司内部团结合作、相互约束的机制。

二、建立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公司要依法建立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公司民主管理制度。公司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

(二)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

1.听取和讨论关于本公司发展、经营重大决策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有关员工工资、奖金分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的方案及重要规章制度等重大问题;

3.审议决定公司提出的公益金使用方案;

4.评议、监督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向有关方面提出奖惩的建议;

5.依法选举、更换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中的员工代表;

6.听取关于公司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报告,以及其他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或者决定的事项。

三、建立平等协商和签订劳动合同制度:

(一)公司应当依照《劳动法》的规定,与工会建立平等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制度,增强双方合作,共谋公司发展;

(二)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1.劳动报酬;

2.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3.保险福利;

4.劳动安全与卫生; 5.技能培训;

6.合同期限;

7.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8.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等。

(三)劳动合同草案应提交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员工大会讨论通过;

(四)对参与平等协商和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代表的权益,依照公司劳动合同的有关条款予以保护。

四、员工董事、监事的产生:

(一) 公司应由员工民主选举一定数量的员工代表参加董事会。员工董事不超过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二) 公司的监事会,应由员工民主选举一定数量的员工代表参加。员工监事不超过监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三) 员工董事、监事应由能够代表员工利益,反映员工的意见和要求,为员工所拥护和信任,具有一定的企业管理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素质的员工担任。有《公司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者,不得当选为董事或监事;

(四)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中的员工代表,由工会组织员工提名,并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

(五) 员工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和离任三年内,公司不得因其履行职务(除个人行为过错外)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或岗位变动。

五、适应公司制企业特点,建立健全公司工会工作机制以及其他相关工作制度。

六、工会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会员享有的权利是:

1.在工会的会议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员工关心的一切问题讨论;

2.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违法、失职的工会工作人员;

4.对社会生活问题提出批评和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6.参加工会活动,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福利事业的优惠待遇。

(二)会员应履行的义务是:

1.学习政治、文化、科学和技术;

2.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3.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4.维护社会秩序,向危害祖国、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发扬团结友爱,搞好团结互助;

6.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组织生活,按月交纳会费。

第五章

公司工会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部、全国总工会有关规定,为规范公司工会组织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公司工会事业的发展,现制定公司工会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如下:

一、资产管理

资产是指工会单位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债权等。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材料等。

工会资金不准以个人名义在银行开立储蓄存款账户,更不准出租、出借、转让账户。现金的存入、提取和使用必须按国家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保证账实相符。盘盈盘亏应查明原因,写出报告后经单位领导和主管工会批准后,及时调账。

工会的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800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事物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做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负债管理

负债是指工会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项、应付款项、应缴款项、预收款项等。

工会应建立健全往来款的清理制度,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三、预算制度

预算是经一定程序核定的工会经费年度收支计划,是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重要手段,是工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预算的编制要以“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为原则。根据上级工会财务部门的规定,每年12月20日前编制下年的经费预算。编制预算前,财务委员必须事先估算全年可能的收入,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工会主席召集有关人员讨论研究开支项目与金额,然后编制预算草案,提交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按实上报。

预算收入包括:会费收入、拨交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等。会费收入为工会会员按规定标准交纳的会费;拨交经费收入为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拨交的工会经费;上级补助收入为上级工会的各项补助收入;其他收入为不属于以上各项的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等。

预算支出包括:会员活动费、员工活动费、工会业务费、上缴经费支出、其他支出等。会员活动费为用于会费支付的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的各项费用;员工活动费为用于开展员工教育、文体、宣传及其他活动等费用;工会业务费为用

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上缴经费支出为按比例上缴上级工会的经费;其他支出为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由工会组织的活动费用。

四、决算制度

工会经费决算是工会收支预算的执行结果,在未经批准之前,称为决算草案。根据上级工会财务部门的规定,每新年的元月编制上年度决算,编制决算时,财务人员必须将上年度的账目结清,做到收支平衡、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方可编制决算草案,然后交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后在1月15日前上报。 工会经费的使用和报销制度:

1.工会经费的使用坚持独立管理原则。要独立建立银行账户,实行单位核算。使用工会经费者,必须经工会主席同意,方可使用。在报销时,必须要有正式单据,在单据背面要有经手人和工会主席、主管财务工作的主席签章方可报销。 2.工会经费的使用要坚持“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工会经费应重点用于维护员工权益,开展员工教育和职工群众活动方面。 3.坚持民主管理原则。定期公布账目,接受监督和经审会审查。 第六章

一、保留会籍手续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制度

1.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凡公司员工承认《中国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本国工会组织。 3.要求加入工会的员工,须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入会申请书,经工会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其会籍从公司工会委员会批准之日算起。

.工会会员应积极参加工会的各项活动,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好应尽的义务,及时交纳会费。

5.会员退会自由。会员提出退会申请,经由所在工会小组提出,由本公司工会委员会批准。从退会之日起停止交纳会费,收回会员证,并在原会员登记表上予以注销。

6.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会费、不能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退会手续见上条。

7.凡严重违法犯罪并受到刑事处分的会员,经由公司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开除其会籍。

8.工会会员调离本公司,其会员关系随同本人的人事关系一起转到新单位,调入本公司的会员其会员关系亦同样处理。

9.会员调到没有工会组织的单位工作时,可保留其会籍,到新单位组建工会时,再将有关材料转去,恢复会籍。

10.会员退休,可保留会籍。

11.保留会籍手续,应由会员所在的工会小组书面上报公司工会委员会核准。由公司工会委员会在工会会员登记表备注栏内注明该会员办理的时间,工会小组负责通知保留会籍的会员从核准之下一个月起停止交纳会费。

12.已经办理退会手续的职工,又提出申请入会,允许其重新办理入会手续。

二、工会会费管理制度

1.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及上级工会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2.凡本公司工会会员,应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积极主动交纳工会会费。

3.会员会费按本人工资收入的0.5%交纳。工资收入按基本工资计缴,奖金、各种津贴、补贴等不计在内。工会小组应严格按照上述标准向会员收取会费,不得自行规定交纳数额。

4.工会会费每月交纳一次,以增加会员的组织观念。5.保留会籍人员不交纳会费。

6.工会会员升级加薪后,应从加薪之日起补交会费。

长期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工会会费的,应视为自动退会。 7.工会会费由工会小组负责收取,并交给公司工会。

8.工会会费收取应及时列出清单和入账,会费使用情况应按季公布,并向会员代表大会提出报告,接受审议。

附件:

本章程由公司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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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工会章程

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是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是维护社会安定的强大而集中的社会力量。中国工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全面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团结和动员全国职工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

本工会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本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和经济效益的稳步提高。

本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公司下达的经济指标和工作任务;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公司各项管理工作;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本工会在促进公司稳步、持续发展的过程中,努力维护职工政治权利,维护职工的劳动权利和物质文化利益,把参与协调劳动关系,调解生产生活中出现的各种矛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努力促进职工队伍的长期稳定。

本工会支持公司行使管理权力,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与公司建立友好协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本工会的各项活动坚持民主集中制,并在上级工委和公司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一条 凡在本公司工作的正式职工,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年龄、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只要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成为会员。

第二条 职工加入工会,须由本人自愿申请。 第三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

3、对公司生产生活中的问题提出批评与建议。

4、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5、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等的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福利。

6、在工会会议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第四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努力学习政治,学习经济,学习技术,学习工会基本知识。

2、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3、遵守宪法和法津,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4、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同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维护职工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6、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第五条 会员有退会自由。会员退会由本人向工会提出。 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交纳会费、不参加工会活动,经教育拒不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

第六条 对不执行工会决议、违反工会章程的会员,给予批评教育。对严重违法犯罪并受到刑事处分的会员,开除会籍。

第七条 本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主要内容是:

1、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2、会员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和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3、工会委员会成员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由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

第八条 工会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候选人名单,要反复酝酿,充分讨论。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第九条 本工会代表大会还选举产生工会经费审查员。经费审查员负责审查本工会的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会经费的使用,并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

第十条 本工会建立女职工委员会,表达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女职工委员会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组成,在同级工会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 本工会委员会由三人组成,设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各一人。

第十二条 成立或撤销工会组织,必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并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第十三条 工会全体会员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由工会委员会召集。

第十四条 工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1、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员的工作报告。

3、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员。

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员每届任期三年,具体任期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决定。

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本单位工会委员会相同。

第十五条 工会委员会的成员,应在会员或会员代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 工会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

1、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

2、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3、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公司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4、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5、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6、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

7、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8、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9、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第十七条 依法代表和维护职工的政治权利和物质利益,维护国家和社会利益,尊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共谋企业发展。

第十八条 工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车间建立车间工会委员会。

第十九条 工会组织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熟悉本职业务,热爱工会工作,受到职工信赖的干部队伍。

工会干部要努力做到: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学习经济、法律和工会业务知识。

2、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勇于开拓创新。

3、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廉洁奉公,顾全大局,维护团结。

4、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愿望和要求。

5、坚持原则,不谋私利,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6、作风民主,联系群众,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批评和监督。第二十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1、会员按应领工资额的2%缴纳的会费。

2、企业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缴的经费。

3、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及机关单位的补助。

4、其他收入。

第二十一条 工会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实行 统一领导的财务管理体制和会员监督的经费审督体制。

第二十二条 工会经费、财产和上级单位拨给工会的不动产受法律保护,任何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公司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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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章程及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护员工的合

法权益、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促进企业发展和社会稳

定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二、本章程适用于枣庄运河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统一称“公司”)。

三、公司工会在公司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代表和维护员工利益,依

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四、公司工会依法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保护和调动员

工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员工的主人翁作用。

第二章公司工会的组织建设

一、公司工会组织依法建立。

二、公司工会配备兼职工会工作人员。

三、公司工会主席要热心工会工作,有群众工作经验,作风民主,廉洁勤政,

年富力强,有开拓、奉献精神和一定经营管理知识、组织领导能力的会员担任。

四、公司工会主席在任期未满、劳动合同期满时,可延续至任期届满;确因

工作需要调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同意。

五、公司应依法及时、足额向本公司工会拨交工会经费。

六、公司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由上级工会依法确认后,

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第三章公司工会的工作职责

一、公司工会主要有以下职责:

(一)代表和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保证员工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

动安全卫生保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各项权利;

(二)组织员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在制度上保证员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

理、决策及监督,在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上代表员工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支持公司经营机构依法行使职权,协助公司教育和组织员工完成生产和工

作任务,提高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四)协助公司党政组织抓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增强公司的

凝聚力;

(五)配合公司行政组织员工因地制宜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

岗位练兵、安全生产等活动,动员员工为公司多做贡献;

(六)参与公司内部劳动、人事、工资制度改革;

(七)贯彻公司党组织的有关决议和执行上级工会的决定,开展工会各项活动;

(八)听取、反映员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员工的生活,帮助员工解决困难,全

心全意为员工服务。

二、公司工会主席及各委员的职责:

(一)工会主席职责

1.负责本公司工会的全面工作;

2.督促公司依法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其他民主管理制度;

3.负责公司员工代表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和会务工作。

4.审查发展新会员,建立会员档案,负责会员建卡工作,及时、准确转移会员关系。

5.做好工会各种会议记录和工会统计工作。

6.宣传国家法规和有关劳动政策。

7.组织开展为现代化建设建功立业竞赛活动。做到表彰先进、树立标兵,调动员工劳动积极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8.开展企业业余文化、体育、娱乐以及旅游等活动。

(二)工会生活、女工委员职责

1.搞好员工生活困难补助和送温暖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互助活动和结对帮困工作。

2.围绕党和工会的中心工作,依照女工的特点和意愿开展活动。

3.组织女工业务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

4.经常了解女工的思想和生活,反映她们的意见和要求,尽力为女工办实事,办好事,解除她们的后顾之忧。

(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职责

1.对劳动争议有关的政策精神和工作情况,做到及时上呈下达。

2.认真接待有关劳动争议的来信、来访工作,做好记录,整理存档。

3.凡有申诉的劳动争议案件,要进行认真仔细的调查了解,按照党的政策和关于劳动争议处理实施细则规定,做好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

(四)工会小组职责

1.通过建立工会小组正常开展小组活动。小组活动采取学习、开民主生活会、开展其他活动等多种形式。

2.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民主管理,提高小组成员民主意识,增强主人翁责任感,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3.坚持“五必访”,“五必谈”和“四互助”活动制度。“五必访”:是指工会小组对本组员工有困难比访、有伤病必访,有生育必访、有婚丧嫁娶必访、有家庭纠纷必访;“五必谈”:即对旷工、缺勤的员工必谈、对工作效率下降和发生工作事故的员工必谈、对有思想波动的员工必谈、对闹不团结的员工必谈、对刚入会的员工必谈;“四互助”:指思想互助、生活互助、工作互助、技术互助。

第四章公司工会的工作制度

一、公司工会通过建立和完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制度,实现员工对公司的有效监督,形成公司内部团结合作、相互约束的机制。

二、建立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公司要依法建立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公司民主管理制度。公司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

(二)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

1.听取和讨论关于本公司发展、经营重大决策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有关员工工资、奖金分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的方案及重要规章制度等重大问题;

3.审议决定公司提出的公益金使用方案;

4.评议、监督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向有关方面提出奖惩的建议;

三、建立平等协商和签订劳动合同制度:

(一)公司应当依照《劳动法》的规定,与工会建立平等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制度,增强双方合作,共谋公司发展;

(二)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1.劳动报酬;

2.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3.保险福利;

4.劳动安全与卫生;

5.技能培训;

6.合同期限;

7.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8.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等。

(三)劳动合同草案应提交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员工大会讨论通过;

(四)对参与平等协商和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代表的权益,依照公司劳动合同的有关条款予以保护。

四、适应公司制企业特点,建立健全公司工会工作机制以及其他相关工作制度。

五、工会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会员享有的权利是:

1.在工会的会议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员工关心的一切问题讨论;

2.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违法、失职的工会工作人员;

4.对社会生活问题提出批评和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5.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6.参加工会活动,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福利事业的优惠待遇。

(二)会员应履行的义务是:

1.学习政治、文化、科学和技术;

2.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3.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4.维护社会秩序,向危害祖国、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发扬团结友爱,搞好团结互助;

6.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组织生活,按月交纳会费。

第五章公司工会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部、全国总工会有关规定,为规范公司工会组织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公司工会事业的发展,现制定公司工会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如下:

一、资产管理

资产是指工会单位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债权等。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材料等。

工会资金不准以个人名义在银行开立储蓄存款账户,更不准出租、出借、转让账户。现金的存入、提取和使用必须按国家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工会的库存材料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盘盈盘亏应查明原因,写出报告后经单位领导和主管工会批准后,及时调账。

工会的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800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事物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做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负债管理

负债是指工会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项、应付款项、应缴款项、预收款项等。

工会应建立健全往来款的清理制度,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三、预算制度

预算是经一定程序核定的工会经费年度收支计划,是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重要手段,是工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预算的编制要以“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为原则。根据上级工会财务部门的规定,每年12月20日前编制下年的经费预算。编制预算前,财务委员必须事先估算全年可能的收入,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工会主席召集有关人员讨论研究开支项目与金额,然后编制预算草案,提交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按实上报。预算收入包括:

1.会费收入;

2.拨交经费收入;

3.上级补助收入;

4.其他收入等。

会费收入为工会会员按规定标准交纳的会费,会费为2元每月。

拨交经费收入为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拨交的工会经费。

上级补助收入为上级工会的各项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为不属于以上各项的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等。

预算支出包括:

1.会员活动费;

2.员工活动费;

3.工会业务费;

4.上缴经费支出;

5.其他支出等。

会员活动费为用于会费支付的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的各项费用。

员工活动费为用于开展员工教育、文体、宣传及其他活动等费用。

工会业务费为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

上缴经费支出为按比例上缴上级工会的经费。

其他支出为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由工会组织的活动费用。

四、决算制度

工会经费决算是工会收支预算的执行结果,在未经批准之前,称为决算草案。根据上级工会财务部门的规定,每新年的元月编制上年度决算,编制决算时,财务人员必须将上年度的账目结清,做到收支平衡、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方可编制决算草案,然后交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后在1月15日前上报。

五、工会经费的使用和报销制度

1.工会经费的使用坚持独立管理原则。要独立建立银行账户,实行单位核算。使用工会经费者,必须经工会主席同意,方可使用。在报销时,必须要有正式单据,在单据背面要有经手人和工会主席、主管财务工作的主席签章方可报销。

2.工会经费的使用要坚持“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工会经费应重点用于维护员工权益,开展员工教育和职工群众活动方面。

3.坚持民主管理原则。定期公布账目,接受监督和经审会审查。

第六章其他

一、保留会籍手续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制度

1.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凡公司员工承认《中国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本国工会组织。

3.要求加入工会的员工,须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入会申请书,经工会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其会籍从公司工会委员会批准之日算起。

4.工会会员应积极参加工会的各项活动,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好应尽的义务,及时交纳会费。

5.会员退会自由。会员提出退会申请,经由所在工会小组提出,由本公司工会委员会批准。从退会之日起停止交纳会费,收回会员证,并在原会员登记表上予以注销。

6.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会费、不能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退会手续见上条。

7.凡严重违法犯罪并受到刑事处分的会员,经由公司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开除其会籍。

8.工会会员调离本公司,其会员关系随同本人的人事关系一起转到新单位,调入本公司的会员其会员关系亦同样处理。

9.会员调到没有工会组织的单位工作时,可保留其会籍,到新单位组建工会时,再将有关材料转去,恢复会籍。

10.会员退休,可保留会籍。

11.保留会籍手续,应由会员所在的工会小组书面上报公司工会委员会核准。由公司工会委员会在工会会员登记表备注栏内注明该会员办理的时间,工会小组负责通知保留会籍的会员从核准之下一个月起停止交纳会费。

12.已经办理退会手续的职工,又提出申请入会,允许其重新办理入会手续。

二、工会会费管理制度

1.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及上级工会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2.凡本公司工会会员,应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积极主动交纳工会会费。

3.会员会费按本人每月2元交纳。工会小组应严格按照上述标准向会员收取会费,不得自行规定交纳数额。

4.工会会费每月交纳一次,以增加会员的组织观念。

5.保留会籍人员不交纳会费。

6.工会会员升级加薪后,应从加薪之日起补交会费。

7.长期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工会会费的,应视为自动退会。

8.工会会费由工会小组负责收取,并交给公司工会。

9.工会会费收取应及时列出清单和入账,会费使用情况应按季公布,并向会员代表大会提出报告,接受审议。

附件:

本章程由公司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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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章程及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促进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二、本章程适用于湖北美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

三、公司工会在公司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代表和维护员工利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四、公司工会依法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保护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员工的主人翁作用。

第二章

公司工会的组织建设

一、公司工会组织依法建立。

二、公司工会配备兼职工会工作人员。

三、公司工会主席要热心工会工作,有群众工作经验,作风民主,廉洁勤政,年富力强,有开拓、奉献精神和一定经营管理知识、组织领导能力的会员担任。

四、公司工会主席在任期未满、劳动合同期满时,可延续至任期届满;确因工作需要调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同意。

五、公司应依法及时、足额向本公司工会拨交工会经费。

六、公司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由上级工会依法确认后,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第三章 公司工会的工作职责

一、公司工会主要有以下职责:

(一)代表和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保证员工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各项权利;

(二)组织员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在制度上保证员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及监督,在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上代表员工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支持公司经营机构依法行使职权,协助公司教育和组织员工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提高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四)协助公司党政组织抓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增强公司的凝聚力;

(五)配合公司行政组织员工因地制宜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岗位练兵、安全生产等活动,动员员工为公司多做贡献;

(六)组织和参与员工董事、监事的提名、选举、更换工作;

(七)参与公司内部劳动、人事、工资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八)贯彻公司党组织的有关决议和执行上级工会的决定,开展工会各项活动;

(九)听取、反映员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员工的生活,帮助员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

二、公司工会主席及各委员的职责:

(一)工会主席职责

1.负责本公司工会的全面工作;2.代表员工进入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参与公司各层次决策和监督;

3.督促公司依法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其他民主管理制度;4.在本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建立工会组织,对其工会负责人的人选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实行领导和管理。

(二)组织、宣传委员职责

1.负责公司员工代表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和会务工作。2.审查发展新会员,建立会员档案,负责会员建卡工作,及时、准确转移会员关系。

3.做好工会各种会议记录和工会统计工作。4.宣传国家法规和有关劳动政策。

5.组织开展为现代化建设建功立业竞赛活动。做到表彰先进、树立标兵,调动员工劳动积极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6.协同有关部门。教育员工树立“用户第一”思想,开展群众性的优质服务创最佳活动。

7.组织开展业务技术交流、业务技术协作活动,配合有关部门举办业务技术讲座,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8.开展企业业余文化、体育、娱乐以及旅游等活动。

(三)工会生活、女工委员职责

1.搞好员工生活困难补助和送温暖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互助活动和结对帮困工作。

2.围绕党和工会的中心工作,依照女工的特点和意愿开展活动。3.组织女工业务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

4.经常了解女工的思想和生活,反映她们的意见和要求,尽力为女工办实事,办好事,解除她们的后顾之忧。

(四)劳动争议调解委员职责

1.对劳动争议有关的政策精神和工作情况,做到及时上呈下达。2.认真接待有关劳动争议的来信、来访工作,做好记录,整理存档。

3.凡有申诉的劳动争议案件,要进行认真仔细的调查了解,按照党的政策和关于劳动争议处理实施细则规定,做好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

(五)工会小组职责

1.通过建立工会小组正常开展小组活动。小组活动采取学习、开民主生活会、开展其他活动等多种形式。

2.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民主管理,提高小组成员民主意识,增强主人翁责任感,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3.坚持“五必访”,“五必谈”和“四互助”活动制度。

“五必访”:是指工会小组对本组员工有困难比访、有伤病必访,有生育必访、有婚丧嫁娶必访、有家庭纠纷必访;

“五必谈”:即对旷工、缺勤的员工必谈、对工作效率下降和发生工作事故的员工必谈、对有思想波动的员工必谈、对闹不团结的员工必谈、对刚入会的员工必谈;

“四互助”:指思想互助、生活互助、工作互助、技术互助。 集团公司各组织均应支持集团公司工作,为集团公司开展工作保驾护航,并依法保护集团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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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爱舍墙纸有限公司工会章程

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是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是维护社会安定的强大而集中的社会力量。中国工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全面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团结和动员全国职工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

本工会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本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和经济效益的稳步提高。

本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公司下达的经济指标和工作任务;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公司各项管理工作;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本工会在促进公司稳步、持续发展的过程中,努力维护职工政治权利,维护职工的劳动权利和物质文化利益,把参与协调劳动关系,调解生产生活中出现的各种矛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努力促进职工队伍的长期稳定。

本工会支持公司行使管理权力,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与公司建立友好协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本工会的各项活动坚持民主集中制,并在上级工委和公司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教育程度,只要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成为会员。

3、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员。

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员每届任期五年,具体任期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决定。

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本单位工会委员会相同。

推荐第8篇:工会章程

苏州瀚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工会章程 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江苏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的要求,组建公司工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章程: 一.工会的意义:

1.工会是职工自愿组成的群众组织,工会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 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2.工会要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 务,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

3.工会要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生 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4.工会要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 劳动权益。

二.工会的建立:

工会委员会由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三至五年,工会主席可以连选、连任,本公司女职工人数较多,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或增设女职工委员,工会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成立后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消和合并工会组织。

三.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1.工会代表职工与公司建立平等协商制度,就工资、福利、社会保险、

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或女职工特殊保护等涉及职工利益的事项进行平等协商。

推荐第9篇:工会章程

工会章程

第一条 凡在本公司工作的正式职工,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年龄、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只要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成为会员。 第二条 职工加入工会,须由本人自愿申请。 第三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第三条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员工对集团的合理化建议,自身家中存在困难,或有解决不了的个人与社会问题,可向工会申请公司协助解决。

3、在公司管理上,认为有不恰当之处,或存在的严重问题(包括食堂伙食、生产安全、薪金待遇等),可向工会提出申请改善。

4、对公司生产生活中的问题提出批评与建议。

5、对部门经理存在假公济私,管理失当及个人素质能力等存在的问题,可向工会反映。

6、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第四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努力学习政治,学习经济,学习技术,学习工会基本知识。

2、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3、遵守宪法和法津,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4、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同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维护职工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6、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

第五条 会员有退会自由。会员退会由本人向工会提出。

第六条 对不执行工会决议、违反工会章程的会员,给予批评教育。对严重违法犯罪并受到刑事处分的会员,开除会籍。

第七条 本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主要内容是:

1、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2、会员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和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3、工会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候选人名单,要反复酝酿,充分讨论。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第八条 本工会委员会由两人组成,设工会主席、副主席各一人。

第九条 工会全体会员会议,每月2日举行一次,由工会主席和副主席召集。 第十条 工会主席、副主席,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 依法代表和维护职工的政治权利和物质利益,维护国家和社会利益,尊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共谋企业发展。 第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公司工会。

推荐第10篇:工会章程

工会章程及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促进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二、本章程适用于XXXXXX公司(以下统一称“公司”)。

三、公司工会在公司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代表和维护员工利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四、公司工会依法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保护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员工的主人翁作用。第二章 公司工会的组织建设

一、公司工会组织依法建立。

二、公司工会配备兼职工会工作人员。

三、公司工会主席要热心工会工作,有群众工作经验,作风民主,有开拓、奉献精神和一定经营管理知识、组织领导能力的会员担任。

四、公司工会主席在任期未满、劳动合同期满时,可延续至任期届满;确因工作需要调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同意。

五、公司应依法及时、足额向本公司工会拨交工会经费。第三章 公司工会的工作职责

一、公司工会主要有以下职责:

(一)代表和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保证员工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各项权利;

(二)组织员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在制度上保证员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及监督,在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上代表员工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支持公司经营机构依法行使职权,协助公司教育和组织员工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四)协助公司党支部抓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增强公司的凝聚力;

(五)配合公司组织员工因地制宜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岗位练兵、安全生产等活动,动员员工为公司多做贡献;

(六)组织和参与员工委员、代表的提名、选举、更换工作;

(七)参与公司内部劳动、人事、工资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八)贯彻公司党组织的有关决议和执行上级工会的决定,开展工会各项活动;

(九)听取、反映员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员工的生活,帮助员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

二、公司工会主席及各委员的职责:

(一)工会主席职责

1.负责本公司工会的全面工作; 2.协助、配合公司搞好管理和建设; 3.代表员工参与公司各层次决策和监督;

4.督促公司依法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其他民主管理制度;

(二)组织、宣传委员职责

1.负责公司员工代表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和会务工作。 2.审查发展新会员,建立会员档案,及时、准确转移会员关系。 3.做好工会各种会议记录和工会统计工作。 4.宣传国家法规和有关劳动政策。

5.组织开展为现代化建设建功立业竞赛活动。做到表彰先进、树立标兵,调动员工劳动积极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6.协同有关部门。教育员工树立“用户第一”思想,开展群众性的优质服务创最佳活动。

7.组织开展业务技术交流、业务技术协作活动,配合有关部门举办业务技术讲座,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8.开展企业业余文化、体育、娱乐以及旅游等活动。

(三)工会委员职责

1.搞好员工生活困难补助和送温暖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互助活动和结对帮困工作。

2.围绕党和工会的中心工作,依照员工的特点和意愿开展活动。 3.组织员工业务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

4.经常了解员工的思想和生活,反映她们的意见和要求,尽力为员工办实事,办好事,解除后顾之忧。

(四)劳动争议调解委员职责

1.对劳动争议有关的政策精神和工作情况,做到及时上呈下达。 2.认真接待有关劳动争议的来信、来访工作,做好记录,整理存档。 3.凡有申诉的劳动争议案件,要进行认真仔细的调查了解,按照党的政策和关于劳动争议处理实施细则规定,做好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 第四章 公司工会的工作制度

一、公司工会通过建立和完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制度,实现员工对公司的有效监督,形成公司内部团结合作、相互约束的机制。

二、建立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公司要依法建立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公司民主管理制度。公司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

(二)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

1.听取和讨论关于本公司发展、经营重大决策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有关员工工资、奖金分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的方案及重要规章制度等重大问题;

3.评议、监督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向有关方面提出奖惩的建议;

4.依法选举、更换公司员工代表;

5.听取关于公司业务以及其他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或者决定的事项。

三、建立平等协商和签订劳动合同制度:

(一)公司应当依照《劳动法》的规定,与工会建立平等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制度,增强双方合作,共谋公司发展;

(二)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1.劳动报酬;

2.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3.保险福利; 4.劳动安全与卫生; 5.技能培训; 6.合同期限;

7.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8.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等。

(三)劳动合同草案应提交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员工大会讨论通过;

(四)对参与平等协商和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代表的权益,依照公司劳动合同的有关条款予以保护。

四、员工代表、委员的产生:

(一)公司应由员工民主选举一定数量的员工代表。员工代表不超过工会管理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二)公司的员工代表、委员,由工会组织员工提名,并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

(三)员工代表、委员应由能够代表员工利益,反映员工的意见和要求,为员工所拥护和信任,具有一定的企业管理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素质的员工担任。

五、适应公司制企业特点,建立健全公司工会工作机制以及其他相关工作制度。

六、工会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会员享有的权利是:

1.在工会的会议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员工关心的一切问题讨论;

2.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违法、失职的工会工作人员;

4.对生活问题提出批评和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5.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6.参加工会活动,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福利事业的优惠待遇。

(二)会员应履行的义务是:

1.学习政治、文化、科学和技术; 2.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4.维护社会秩序,向危害祖国、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发扬团结友爱,搞好团结互助;

6.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组织生活。 第五章 公司工会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部、全国总工会有关规定,为规范公司工会组织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公司工会事业的发展,现制定公司工会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如下:

工会资金不准以个人名义在银行开立储蓄存款账户,更不准出租、出借、转让账户。现金的存入、提取和使用必须按国家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章 其 他

1.凡公司员工承认《中国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本国工会组织。 2.工会会员应积极参加工会的各项活动,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好应尽的义务。

3.会员退会自由。会员提出退会申请,由本公司工会委员会批准。

2007年5月4日

第11篇:工会章程

一、工会组织结构图

二、本届职代会主席团成员结构图

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及劳动争议调解小组成员结构图

四、女工小组成员结构图

五、职工民主评议领导班子表(自行设计)

六、工会经费审查小组成员结构图

七、工会财产管理小组成员结构图

八、职代会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工会手册和工会法上刊登)

九、劳动保护和安全监督领导小组结构图

十、各项制度(附后八份)

工会小组长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上级工会的领导,坚持原则,不谋私利,勤奋工作,任劳任怨。为职工说话,为职工办事,做职工之友;

二、抓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把职工之家建设在基层,落实到工会小组;

三、坚持办好职工业余学校,组织职工学政治,学文化,学业务,学技术,不断提高职工的两个素质;

四、积极组织职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学习活动,把学习与实际工作联系起来,利用多种宣传、表扬、总结的形式,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带领一支工作过硬,思想先进的职工队伍;

五、关心职工生活,注意工作方法,主动与职工交心谈心,从中了解职工疾苦,及时为职工排忧解难。同时抓好种养,争创三优食堂。即:优质的服务、优质的饭菜,优质的环境。做到花少钱,吃得好,价廉物美,人人满意;

六、按照粮食工作的安排,开展好各个时期的业余文娱、体育活动,活跃文化生活,增强职工身体素质;

七、认真开展工会小组活动,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工作任务,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使粮站政治空气浓,职工工作干劲大。

女工工作职责:

一、协同工会和行政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进一步调动女职工的积极性,为振兴粮食作出贡献;

二、增强女职工的法制观念,帮助女职工开展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活动,使女职工真正做到自尊、自重、自爱,并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已,抵制违法现象;

三、努力提高女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文化技术素质,鼓励女职工学政治、学时事、学业务,广泛开展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职业技能的教育,做社会主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善经营、懂管理的新女性;

四、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组织女工围绕企业目标开展合理化建设和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充分发挥女职工的聪明才智,提高女职工在企业中的地位,为企业增光添热;

五、关心女职工生活,每季召开一次委员会,经常深入到女职工群众中调查研究,了解职工的意见、要求、困难和疾苦,及时向工会组织反映女职工中存在的问题,为女职工排忧解难;

六、配合行政领导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破除各种陈规陋俗,为推动社会主义两个精神文明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工会财务管理,根据县总工会关于工会经费开支范围标准制定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一、工会经费的使用要坚持预算办事、节药的原则,按规定用途开支,按标准制度报销,量入为出,统筹安排,做到用得适当,办好企业福利事业;

二、贯彻执行上级工会规定的经营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肃财务纪律,不得请客送礼,分钱分物,滥发奖品和纪念品;

三、发扬工人阶级朴素的优良传统,某人勤俭办事业,因陋就简办活动,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

四、要充分发扬财务民主管理制度,工会经费的预算,决算收入支出等,每年经费要经过工会审查委员会审查,以便加强管理和监督;

五、凡属于工会宣教文化活动、工会建设、职工集体福利事业等开支,必须先决定,后开支。坚持每月终一支笔签报,否则拒绝报销。

工会工作职责:

一、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履行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社会职能,为完成本单位各项经济指标发挥积极作用,组织职工围绕双增双节,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的发展;

二、协同做好本单位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发现、培养、评选、推荐、宣传、表彰工作,并做好劳动保护和安全监督工作,积极维护强工的合法权益;

三、协助党、政搞好文明建设,发挥工会的共产主义学校作用,努力建设“四有”职工队伍,组织基层职工学文化、学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业务知识,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培养职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企业精神,建设工会的宣传、教育、文化、体育阵地,活跃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四、落实五项职权,促进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维护职工民主权利,改进和完善职代会制度,保证职代会行使职权,程序可行,章法有效;

五、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创先进职工之家,办好职工食堂,关心生老病残同志,发挥基层工会的组织作用,促进工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工会会员的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

三、对国家和社会问题提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四、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组织给予保护;

五、享受工会组织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养等的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组织给予的各种奖励;

六、在工会会议上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工会会员的义务:

一、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学习工会基本任务;

二、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四、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五、维护工人阶级的内部团结和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六、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工会委会职责:

一、严格执行上级工会关于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在单位党支部的领导下,积极配合行政做好工作,努力完成交付的任务,充分发挥工会连接党群的纽带作用;

二、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职工进行法制、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

三、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组织职工民主管理企业,严格履行职代会职责,发挥职代会作用;

四、组织职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他们的先进经验;

五、维护职工的学习权利,吸取和支持职工学政治、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同时开展有益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六、保障职工的生活福利,协助行政办好职工的集体事业,开展职工互助、互济活动,搞好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做好劳动保险和劳动工资的群众工作,协助行政做好退休、离休职工和家属工作;

七、关心职工的劳动条件改善,维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参加安全和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妇女的现象作斗争。针对女职工的特殊问题做好保护工作,协助行政作好“六期”保护的条例执行,做到自尊、自爱、自强,发挥女职工的智慧和才干;

九、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持做好收、管、用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财产。在开支审批上坚持一支笔并按时处理公布,经会员代表审理通过;

十、坚持工会的制度和民主生活,加强工会小组建设,接受新会员,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

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中规定:

1、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及国家规定的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2、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止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它劳动。怀孕七个月(含七个月)以上的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3、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每班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多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的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第12篇:工会章程

常州市钟楼区怀德路街道社区工会联合会章程

(试行)

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拓宽工会工作领域,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结合街道各社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社区工会联合会是按区域原则组建的一级工会组织,是本区域所属基层工会和会员群众的代表。

第三条社区工会联合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方针、任务,遵守和维护法律、法规,反映基层职工的愿望和要求,增强工会在政府行使国家权利过程中的民主参与的社会监督作用,代表和维护本地区职工的合法权益,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四条社区工会联合会通过各种活动,加强对职工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提高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文化技术素质,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第五条社区工(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会联合会坚持群众路线,坚持为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服务,坚持依靠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努力实现群众化、民主化、把工会联合会办成“职工之家”。

×第一章成员

第六条凡本区域内所属基层工会(除街道直管企业外),均为团

体成员单位。

第七条社区工会联合会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与讨论研究本联合会工作和职工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本联合会基层工会主席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有权批评工会联合会和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违法、失职的工会联合会工作人员。

(四)在工作遇到困难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联合会帮助解决或给予保护。

(五)参加工会联合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第八条社区工会联合会成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参加工会联合会组织的会议和活动,执行工会联合会决议。

(二)定期向工会联合会汇报工作,并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三)遵守工会联合会制定的规章制度,接受工会联合会的领导。

×第二章组织制度

第九条社区工会联合会实行民主集中制,接受上级工会的领导。

第十条社区工会联合会的组织机构为社区工会联合会委员会。委员会按照联合制、代表制原则由辖区内基层工会主要负责人和适当比例的有关方面的代表组成。

第十一条社区工会联合会委员会实行任期制,任期为五年。委员

会委员实行替补制。联合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名单,由街道工会和社区党组织协商提出,并由全体委员会民主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批准。

第十二条工会联合会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由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全体委员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的委员参加才能召开,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由主席(副主席)主持。

第十三条委员会闭会期间由主席办公会议行使职权。

第十四条工会联合会主席向委员会全体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和经费收支情况,接受成员监督。

第十五条工会联合会委员会的职权是:

(一)审议和批准工会联合会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财务工作报告和经费审查报告。

(二)代表和维护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选举工会联合会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四)审议基层工会组织选举结果。

(五)指导和帮助基层工会开展工作。

(六)讨论决定工会联合会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经费财产

第十六条工会联合会的经费来源:

(一)上级工会下拨的经费

(二)行政拨款

(三)其他收入

第十七条工会联合会的经费开支,主要用于联合会开展活动。

第十八条工会联合会的经费设立专户,其预决算方案由工会联合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接受同级和上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

第十九条社区工会联合会会址设在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的公布、废止、修改和解释权属常州市钟楼区怀德路街道工会联合会,各社区工会联合会可根据本章程制订实施细则。

钟楼区怀德路街道工会联合会

××年月

第13篇:工会章程

工会章程

目 录

一、工会工作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结合艾利(广州)包装系统产品有限公司工会的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职责。

1、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平等协商工作;做好员工劳动保护、劳动争议调节和处理等,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2、加强工会组织的领导。在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围绕公司的发展目标,制定工会工作计划,为公司发展和稳定服务。

3、组织开展会员宣传教育活动和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会员精神文化生活,促进公司文化建设。

4、逐步完善女会员组织和制度建设,维护女员工的特殊利益,开展女会员的文体活动,充分发挥女会员在公司发展和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5、做好评先树优工作。推进先进团体和个人的评选、表彰、管理等工作,激发广大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6、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做好工会委员的换届、选举及工会委员的培养、考核、选拔、管理工作;加强工会理论制度建设和委员培训,提高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

7、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完善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加强工会财务、财产管理和工会经费审查工作。

二、工会组织制度

1、会员代表大会是公司工会的权力机关,是公司工委实行民主化、法制化管理的主要形式。

2、公司工委会员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3、工会委员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批准,每届任期五年,特殊情况下,经上级工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换届。

4、公司工会委员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接受会员监督,负责工会日常工作。

5、工会主席负责主持公司工委的全面工作,行使公司工委赋予的职权;工委委员按照会员代表大会的部署开展工作。

三、工会会议制度

(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经公司工会委员会或三分之一以上会员提议可临时召开会议。

会议由工会主席主持召开,参会人员为公司会员代表。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1)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选举工会委员和经费审查委员;

(4)听取工会主席的述职报告,并进行民主评议;

(5)讨论决定工会工作其他重大问题。

(二) 工会全体委员会议

1.公司工会全体委员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

2.工委工作会议由工会主席主持召开。参会人员为公司全体工会委员,也可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其他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3.工委会议的主要议题是:

(1)贯彻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和上级工会有关决定、工作部署的措施;

(2)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工作报告和传达上级工会的重要请示、报告;

(3)工会工作计划和总结;

(4)向公司提出涉及公司发展和会员权益重大问题的建议;

(5)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及重大财务支出;

(6)其他由工会委员会讨论和决定的问题。

4.每次会议必须指定专人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四、工会经费管理制度

(一)、工会经费的来源

1、会员缴纳的会费, 工会会员个人会费将会在其每个月工资内扣除(员工级:RMB5元/月,主管级:RMB10元/月,经理级:RMB20元/月),但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缴的经费;

3、其他收入。

(二)、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1、工会经费的使用,要做到“用得合理,会员满意”,工会主席负责工会经费的使用与审批,并接受全体会员的公开监督。

2、坚持经费独立管理原则,独立建立银行帐户,实行单位核算。根据审定的预算,经费开支由工会主席审批。

3、坚持遵纪守法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4、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工会经费应重点用于维护会员权益、开展会员教育和会员活动方面。

5、坚持预算管理原则。一切费用均应纳入预算,并按上级工会要求,认真编报和执行。

6、坚持勤俭节约原则。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节约开支,依靠会员用好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7、坚持民主管理原则。要定期公布帐目,接受会员监督和经审会审查。

8、坚持为会员服务的原则。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三)、工会经费开支范围

1.会员活动费。用于开展会员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其它活动方面的开支。

会员教育方面:工会举办的会员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等开支;会员教育所需资料、培训师酬金;优秀培训师、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会员举办各种知识培训等开支。

文体活动方面。工会举办会员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展览等开支,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费与维修方面的开支;文体表演、比赛奖励以及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等。

宣传活动方面。工会组织重大节日活动的宣传费;工会举办图书馆所需图书、报刊以及工会宣传栏的消耗用品费等。

其他活动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会开展的其他活动的费用。如:会员集体福利事业补助等。

2.工会业务费。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工会干部专业培训费用;工会活动表彰费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费用;工会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开展的法律咨询服务、劳动争议协调等各项工作活动的费用;慰问困难职工的费用;工会办公、差旅等方面的费用。

3.事业支出。用于工会管理的为会员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附属事业的相关费用以及对所属单位必要的补助支出。

4.其他支出。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由工会组织的活动费用。

5.上缴经费支出。按规定比例上缴上级工会的经费。

6.工会在保证正常工作活动且经费有结余的前提下,可用部分结余经费或实物开办为会员服务的投资经营。但必须进行可行性经济分析论证,经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后编列预算,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确保投资项目的保值增值和回报。

(四)、工会经费开支标准

1.座谈会费用

工会定期召开的会员代表、委员等参加的座谈会所需费用,经主席批准后,可在人均50元内掌握。会员代表大会支出费用将根据工会当年实际收支情况而定。

2.文化体育活动奖励

工会举办的大型文艺演出,体育比赛以及美术、摄影等活动,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优秀演员可给予奖励。按所进行活动的规模确定,单项奖品标准控制在1000元以内,如有特别申请,需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

3.工会组织各项活动补助费标准

①工会组织会员参加大型文艺演出、体育比赛或有关会议,参加活动的演员、运动员、工作人员可适当发给伙食补助费,每人每次补助标准20元。

②工会举办的各种大型演、展、赛,可按实际参加人数按每人每天6元饮料费开支。此项费用仅限集体统一使用,不得将现金发至个人。

③参加工会举办的文艺汇演、体育比赛,确需购置一些服装和安排乘车等,可由工会经费开支。

4.工会表彰

工会表彰荣誉称号为:工会积极分子、先进工作者、先进团队等。

工会活动表彰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由组织人员提出表彰方案,包括表彰条件、优秀个人、团队数及总费用。经主席审批后,先进团队表彰费用最高不超过1000元,先进个人奖励费用最高不超过300元。团队奖励费限于团队使用,不得购买单项奖品发给个人,奖励个人的费用只限于购置纪念品。

5.工会组织的各类专题讲座、培训班、辅导班,其授课人员费用按下列标准执行:

①外请人员利用业余时间进行专题辅导、讲座、授课,每课时不得超过1000元。

②公司会员利用业余时间进行专题辅导、讲座、授课,每课时不超过50元,且单项总费用不得超过500元。

五、女工委会工作制度规定

1、加强女工委员会的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女工组织,定期召开女工委员会会议。

2、全面提高女会员素质,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女工委员/会员培训。

3、认真总结女会员工作,根据需要在“三八”期间召开女会员慰问活动。

4、维护女会员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为女会员说话办事,对于其求助和建议,要及时跟踪调查、解决,并做好记录。

六、文化体育工作制度规定

1、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增强会员的身体素质,为公司生产服务。

2、每年组织三次以上规模的文体活动,活跃会员的业余文化生活。

七、工会委员会成员的工作职责

(一)、工会主席职责:

1、在上级工会的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贯彻执行公司工会的决议,完成公司工委会布置的各项任务;

2、主持工会工作,指导委员开展工作,做好工作计划和总结;

3、组织会员积极参与公司民主管理,依法维护会员的民主权利,及时如实反映会员的意愿和请求;

4、组织会员参与各项活动,努力提高会员的综合素质,带领会员积极参与公司文化建设;

5、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工会工作,促进会员的团结进步;

6、做好工会经费的管理审批工作。

(二)、组织委员职责:

1、负责工会的组织建设工作,使工会架构合理化;

2、根据公司工会的工作计划,组织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3、负责发展新会员,建立、健全会员档案;

4、配合公司工会做好工会委员业务培训;

5、负责经费的帐目管理,定期检查和公布经费使用情况;

6、协助主席做好各项资料整理、上报和归档;

7、负责管理工会财产和各项用品。

(三)、宣传委员职责:

1、负责对工会各项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工会的宣传栏建设,开展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3、组织完成公司工会布置的各项学习活动。

(四)、女工委员职责:

1、维护女会员的特殊利益,做好女会员的保护工作;

2、负责开展发挥女会员积极性的各种活动,挖掘和树立典范;

3、反映女会员的要求,关心她们的工作和生活。

(五)、文娱委员职责:

1、积极调研会员的文化、体育等活动需求;

2、负责各项协会的完善和建设,并对各会长进行管理;

3、会同人力资源及行政部举办重要节日的活动。

附:国家规定由行政承担的费用开支

根据《工会法》、全国总工会、财政部及国家的有关规定,下列费用应由行政列支:

1、基层工会办公用房、文艺、体育、教育和服务等活动场地设施、设备及其维修取暖等费用。

2、基层工会专职人员的工资、奖金、医疗、补贴、劳动保护费用及其他福利待遇。

3、基层工会专职人员的离退休费及退职生活费。

4、基层工会兼职干部短期学习工资及差旅费。

5、工会组织的劳动竞赛、技术交流、技术革新活动所需的奖励费用。

6、企业光荣榜制作的设备材料费。

7、企业车间、科室、班组订阅的报刊费。

8、企业行政主办由工会进行管理的广播站;人员、设备等费用。

9、由行政方面或委托工会布置的庆祝\"五一\"节、“国庆”节及其他重大节日所需的宣传活动费。

10、行政方面委托工会举办的劳模、积极分子及先进生产(工作)者等方面的会议费和奖励费。

11、基层工会为搞好劳动保护工作所需的费用以及劳动保护宣传教育费。

12、企业、事业单位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所需的各项费用。

13、由工会管理的企业职工困难补助费。

14、基层单位行政办学的职工教育费。

15、工会组织劳模、先进生产(工作)者休养活动的往返差旅费、宿费、伙食补助。

16、工会组织职工疗(休)养活动的费用。

第14篇:工会章程

杭州国电能源环境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杭州国电能源环境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工会是源牌集团员工自愿结合的法人群众组织,是会员利益的代表。杭州国电能源环境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工会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杭州国电能源环境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工会是集团工会会员的合法代表,工会的基本职能是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其任务是围绕集团的生产经营中心工作,发挥工会的参与、维护、支持、建设职能,在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的同时,充分调动广大会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集团凝聚力、竞争力不断提高。建立会员和企业经营者的良好信任和沟通体系,使会员安心稳定工作,使企业平稳持续发展,使集团和会员双方达到双赢。

第二章 会 员

第一条 凡是源牌集团的员工,员工范围包括源牌集团正式员工、外籍员工、直接雇用合同员工,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本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成为正式工会会员。

第二条 员工加入工会,必须由本人自愿申请,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工会委员会确认并发给会员证。

第三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工会工作提出建议和进行监督。

(三)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向工会要求提供帮助。

(四)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体育、旅游、娱乐等活动,享受工会提供的各种福利。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四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学习工会基本知识,如《工会法》。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三)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四)维护公司内部的团结,发扬互助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五)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时交纳会费。

第三章 工会组织

第五条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报告。

(三)选举工会委员会。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

(四)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本单位工会委员相同。

第六条 工会委员会的委员及工会主席,应在会员代表中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

第七条 工会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监督公司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二)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

(三)工会委员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会员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四)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公司行政方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会员切身利益的问题。代表员工与公司签订集体

合同或其他协议,并监督执行。

(五)鼓励支持会员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协助公司开展各种活动。

(六)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体育、员工福利等,维护女性会员的特殊权益。

(七)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做好会员的发展、教育工作。

(八)管理好工会事业、工会财产和工会经费。

第八条 杭州国电能源环境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工会设工会主席,副主席、组织委员,文体委员,生活和宣传委员、女工委员、、经费审查委员各一名。工会委员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九条杭州国电能源环境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工会下设工会小组及分工会,工会小组会根据组织架构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具体变化将由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每个工会小组有工会小组长及工会代表各一名,由该工会小组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任期和工会委员相同。

第四章 工会经费和财产

第十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会员缴纳的会费,会费按普通员工人民币每月每人5元交纳,主管级别按每月每人10元交纳,每月从工资中代扣一次。

(二)公司按全部国内会员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税前划拨。

(三)工会经营活动所得的收入。

(四)捐赠以及其他收入。

第十一条 工会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办法以及工会经费审查监督机制,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有关规定建立制度并执行。

第十二条 工会委员会按照规定编制和审批预算、决算,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工会委员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接受同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监督。

第十三条 工会经费、财产和国家及企业、事业单位拨给工会的不动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除非经工会委员会同意。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如涉及其他条款,未在本章程中描述的,参照《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委员会具体工作,请参考《经审小组工作细则》、《开心坊俱乐部管理细则》、《工会会员福利管理细则》、《工会积极分子奖励细则》等。

第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州国电能源环境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第十六条 本章程的修改和更新一般每三年进行一次,同时交由工会代表大会批准。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15篇:工会章程

工会章程

总 则

本公司工会是公司全体员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联系公司劳资双方的桥梁和纽带,是公司全体员工利益的代表。

公司工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相关法律法规为根本活动准则,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公司工会的主要职能是:维护公司全体员工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动员和组织公司员工积极参加公司的各项建设和改革,代表和组织公司员工参与公司和员工利益相关的事务管理和民主管理,敦促公司切实履行各项社会责任,教育职工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在维护员工政治权利的同时维护员工的劳动权利和物质文化利益,参与协调劳资双方的关系,调节和化解公司内部劳资双方的利益矛盾,最终使劳资双方达致双赢。

公司工会坚持群众化、民主化,保持同会员员工的密切联系,依靠会员群众开展工会工作,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增强工会的活力,努力把工会建设成为职工之家。

第一章工会会员

第一条 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不分民族、种族、性别、工种、职务、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只要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职工加入工会,须由本人自愿申请,经本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

第二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利表决权。

(二)批评工会组织中的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

(三)对公司履行各项社会责任方面的问题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 工会组织向资方如实反映相关的问题。

(四)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五)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等的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第三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学习工会各项基本知识。

(二)积极参与公司各项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四)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

第四条 会员有加入工会和退出工会的自由。

第二章组织制度

第五条 工会委员会向同级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报告工作,接受会员监督。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和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第六条工会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

属重大问题由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

第七条工会委员会要经常向各工会小组通报情况,听取各工会小组和会员的意见,研究和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工作。

第八条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产生,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见,选举工作按《选举办法》的规定和程序进行。本会实行替补制。

第九条本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费审查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本级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监督财经法纪的贯彻执行和工会经费的使用,并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指导。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向本级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大会闭幕期间,向本级工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条本级工会建立女职工委员会,表达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女职工委员会由本级工会委员会提出,协商的基础上组成,在本级工会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章会议制度

第十一条 公司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全体会议必须有过三分之二委员出席才能举行。决议案要有公司工会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主要内容是:

(一)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

(二)在公司工会的组织下,公司的员工代表由公司全体员工经直接民主选举产生。

(三)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至五年。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1、审议和批准工会工作报告。

2、审议和批准工会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届任期三至五年。

4、在工会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由工会委员会行使会员大会的职权,如有需要,可以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第十二条 成立或撤销工会组织,必须经公司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并形成议案方可实施,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工会组织,也不得把工会组织的机构撤销、合并或归属其他工作部门。

第十三条工会委员会的委员,应在会员或会员代表中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和主席、副主席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的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第四章工会经费

第十四条经费来源:

1、工会会员交纳的会费;

2、本会所辖企业按每月职工工资总额2%向工会拨交的经费

3、其它收入。

第十五条经费开支范围主要是开展活动的费用,办公费用和其他需要开支的费用。

第十六条 工会的经费设立专户,其预决算方案由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接受上级工会监督。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章程经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讨论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____________________工会委员会。

第16篇:工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会 员

第三章 基层组织

第四章 工会经费和财产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石河子开发区宏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会是石河子开发区宏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员工自愿结合的法人群众组织,是会员利益的代表。石河子开发区宏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石河子开发区宏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工会是公司工会会员的合法代表,工会的基本职能是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其任务是围绕公司的生产经营中心工作,发挥工会的参与、维护、支持、建设职能,在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的同时,充分调动广大会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凝聚力、竞争力不断提高。建立会员和企业经营者的良好信任和沟通体系,使会员安心稳定工作,使企业平稳持续发展,使企业和会员双方达到双赢。

第二章 会 员

第一条 凡是石河子开发区宏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员工,员工范围包括石河子开发区宏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正式员工、外籍员工、直接雇用合同员工,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本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成为正式工会会员。

第二条 员工加入工会,必须由本人自愿申请,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工会委员会确认并发给会员证。

第三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工会工作提出建议和进行监督。

(三)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向工会要求提供帮助。

(四)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体育、旅游、娱乐等活动,享受工会提供的各种福利。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四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学习工会基本知识,如《工会法》。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三)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四)维护公司内部的团结,发扬互助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五)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时交纳会费。

第三章 工会组织

第五条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报告。

(三)选举工会委员会。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

(四)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本单位工会委员相同。

第六条 工会委员会的委员及工会主席,应在会员代表中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

第七条 工会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监督公司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二)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

(三)工会委员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会员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四)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公司行政方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会员切身利益的问题。代表员工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协议,并监督执行。

(五)鼓励支持会员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协助公司开展各种活动。

(六)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体育、员工福利等,维护女性会员的特殊权益。

(七)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做好会员的发展、教育工作。

(八)管理好工会事业、工会财产和工会经费。

第八条 石河子开发区宏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会设工会主席,副主席兼组织委员,文体委员,生活和宣传委员、女工委员、生产安全委员、经费审查委员各一名。经费审查小组由经费审查委员和其他两名工会会员组成。工会委员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四章 工会经费和财产

第九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会员缴纳的会费,会费按人民币每月每人5元交纳,每半年从工资中代扣一次。

(二)公司按全部国内会员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税前划拨。

(三)工会经营活动所得的收入。

(四)捐赠以及其他收入。

第十条 工会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办法以及工会经费审查监督机制,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有关规定建立制度并执行。

第十一条 工会委员会按照规定编制和审批预算、决算,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工会委员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接受同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监督。详细参照经审小组细则。

第十二条 工会经费、财产和国家及企业、事业单位拨给工会的不动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除非经工会委员会同意。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如涉及其他条款,未在本章程中描述的,参照《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委员会具体工作,请参考《经审小组工作细则》、《工会会员福利管理细则》等。

第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石河子开发区宏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

第十五条 本章程的修改和更新一般每三年进行一次,同时交由工会代表大会批准。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石河子开发区宏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04年4月

第17篇:工会章程

工会章程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方针,保障教职工

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根据《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中小学校建立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

简称教代会)制度,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第三条 教代会制度是教职工群众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的

重要形式,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 教代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

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教职工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发挥教职工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团结和动员教职工为完成学校各项任务、创建和谐校园而奋斗。

第五条 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一章 教代会的职权

第二章第六条 教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建议权。听取和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对学校的办学指导、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校务公开工作,以及教职工队伍建设等有关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权。审议通过教职工聘任制和校内收入分配制度实施方案、重要规章制度、奖惩办法、福利待遇,以及其他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和改革方案。教代会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履行审议通过权。审议通过的政策、方案由校长颁布实施。未经审议或经审议表决未能通过的不得实施。

(三)评议监督权。根据教育行政部门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的部署,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并对被评议者的年度考核等第提出建议意见。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应与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干部工作相结合。第三章 教职工代表

第七条 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教职工,均有当选教职工代表的资格。

第八条 教职工代表的条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强的业务知识和民主管理意识,并积极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活动;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人师表;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作风正派,处事公道;在教职工中有较高的威信。

第九条 教职工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其中一线教师(不含中层正职理人员和领导)应占代表总数的70%以上。

第十条教职工代表和产生要充分发扬民主。可以由全体教职工大会差额无记名选举产生;亦可由年级组(或教研组)等选区为单

位,按分配的名额,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学校党政工团主要领导一般应是教代会代表,选举时,将他们的名额分到有关,参加选举。代表须获得选举单位半数以上的同意票才能当选。按选举单位

(选区)建立教职工代表组,民主选举组长。组长实行常任制。第十一条 由教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选举结果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有效后,张榜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发给代表证。第十二条 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到期改选,可以连选连任。教职工代表接受选举单位教职工的监督。必要时选举单位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罢免、更换或补选本单位的代表。罢免、更换或补选代表,须获得原选举单位全体教职工过半数的同意。

第十三条 教代会根据需要可设立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列席或特邀代表由教代会筹备组提名,经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协商产生,但总数不宜超过正式代表的十分之一。

第十四条 教职工代表的权利:

1.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按规定的程序提出提案,对大会各项议程充分发表意见,参加大会各项议题的讨论、审议;

3.有权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提出建议或批评;

4.有权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参与对教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与督促;

5.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时,有向有关部

门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利。

第十五条 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1.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政策水平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2.积极参加教代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教代会的决议,完成教代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3.密切联系群众,如实反映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热心为教职

工服务,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协助党政做好教职工工作;

4.模范地遵守《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做好本职工作,在推进学校改革、促进学校发展、维护校园稳定中起表率作用。第四章 教代会的组织制度第十六条 教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学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其中200人以下的学校,代表比例为全体教职工总数的50%以上;200人以上的学校,代表比例不低于40%。

第18篇:工会章程

紫阳中学初中部工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1.为了充分发挥工会在学校管理和办学育人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促进学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组织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2.学校工会是学校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接受学校党组织和县教育工委的领导,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3.学校工会要认真贯彻新时期工会工作总体思路,充分履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能,配合、协助学校行政团结和带领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事业中,在推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4.学校工会组织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增强工会活力和凝聚力,把工会建成“教工之家”。

第二章基本任务

1.开好一年一度的教代会,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教育工委的决定,主持校工会的日常工作。

2.建立完善与学校行政的协商制度,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开展合理化建议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参加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法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政治权利和物质利益,共谋学校发展。

3.组织教职工开展献计献策、岗位练兵、教学能手竞赛等活动,调动和发挥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立足本职,建功立业。

4.积极了解和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配合党政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组织教职工的政治、法规、业务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素质。

5.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和教育工作。

6.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方面做好教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监督《劳动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7.做好女教职工特殊保护工作。

8.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第三章工会组织建设

1.学校工会是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必须按时召开,代表大会由校工会委员会负责召集。

2.校工会委员,在会员或会员代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选举产生。

3.校工会设工会主席一名,委员4名,工会主席由校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教育工委批准。

4.校工会要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要问题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工会主席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主持工会的全面工作,工会委员协助主席工作。

5.校工会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认真听取大家对于工会组织的意见;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交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校工会要自觉接受会员群众的监督。

6.发挥网络管理的优势,建立互联网络“工会互动平台”,设立主席留言板和在线提案征集系统,提高工会工作效率。

第四章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基本权利:

1.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的一切问题的讨论。

2.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 监督工会工作,要求撤换或罢免违法、失职的工作人员。

4. 对学校办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与批评,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

方面如实反映。

5.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求工会给与保护。

6.参加工会活动,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福利事业的优惠待遇。

基本义务: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教师职业道德,遵守学校纪律。

(2)学习政治、文化、科学技术。

(3)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4)维护学校的团结稳定,向危害学校和教职工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发扬团结友爱精神,互助合作。

(6)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组织活动,按时缴纳会费。

第五章工会与党、政的关系

1.校工会组织必须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组织的有关决议,定期向学校党支部汇报工作,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呼声,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学校党组织讨论决定的有关工会的重大问题,校工会组织要认真讨论,组织实施;工会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调动,要履行民主手续,并报上级工会批准;教职工的呼声、工会工作的情况,在向校党组织报告的同时,应向上级工会报告。

3.校工会对贯彻上级教育工委的部署,应结合实际提出意见并向党组织汇报,要在党支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

4.校工会要支持学校行政工作,维护学校行政的指挥权威,积极向行政反映群众的呼声和建议,宣传和动员教职工投身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中。

5.在学校行政决定有关教职工切实利益的问题时,校工会应参加研究,提出意见,努力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经费

1.根据《工会法》的规定,学校应给工会活动提供经费支持。

2.校工会的财产、经费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或任意调拨。

3.工会经费应依法管理和合理使用,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育工委报告经费收支情况,接受工会委员的审查监督。

第19篇:企业工会章程及工作制度(精)

工会章程及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护员 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促进企业 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特制定本 章程。

二、本章程适用于 ****企业(以下统一称“公司” 。

三、公司工会在项目党组织和公司工会的领导下,代表和维护员工利 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四、公司工会依法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保护和 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员工的主人翁作用。

第二章 公司工会的组织建设

一、公司工会组织依法建立。

二、公司工会配备兼职工会工作人员。

三、公司工会主席要热心工会工作,有群众工作经验,作风民主,有 开拓、奉献精神和一定经营管理知识、组织领导能力的会员担任。

四、公司工会主席在任期未满、劳动合同期满时, 可延续至任期届满; 确因工作需要调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同意。

五、公司应依法及时、足额向本工会拨交工会经费。第三章 公司工会的工作职责

一、公司工会主要有以下职责:

(一代表和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保证员工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 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 各项权利; (二组织员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在制度上保证员工参与公 司的经营管理、决策及监督,在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上代表员工 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支持公司经营机构依法行使职权,协助公司教育和组织员工完 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劳动安全卫 生规程; (四协助公司党总支、各支部抓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 建设,增强公司的凝聚力; (五配合公司组织员工因地制宜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 革新、岗位练兵、安全生产、节假日体育比赛等活动,动员员工为公司多 做贡献; (六组织和参与员工委员、代表的提名、选举、更换工作; (七参与公司内部劳动、人事、工资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八贯彻公司党组织的有关决议和执行上级工会的决定,开展工会 各项活动; (九听取、反映员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员工的生活,帮助员工解 决困难,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

二、公司工会主席及各委员的职责: (一工会主席职责

1.负责本公司工会的全面工作;2.协助、配合公司做好工会建设及管理工作; 3.代表员工参与公司各层次决策和监督;

4.督促公司依法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二组织、宣传委员职责

协助工会主席开展以下工作: 1.负责公司员工代表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和会务工作。 2.审查发展新会员,建立会员档案,及时、准确转移会员关系。 3.做好工会各种会议记录和工会统计工作。 4.宣传国家法规和有关劳动政策。

5.组织开展为现代化建设建功立业竞赛活动。做到表彰先进、树立标 兵,调动员工劳动积极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6.协同有关部门,教育员工树立“用户第一”思想,开展群众性的优 质服务创最佳活动。

7.组织开展业务技术交流、业务技术协作活动,配合有关部门举办业 务技术讲座,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8.开展企业业余文化、体育、娱乐以及旅游等活动。(三工会委员职责

1.搞好员工生活困难补助和送温暖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互助活动和 结对帮困工作。

2.围绕党和工会的中心工作,依照员工的特点和意愿开展活动。

3.组织员工业务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 知识,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

4.经常了解员工的思想和生活,反映她们的意见和要求,尽力为员工 办实事,办好事,解除后顾之忧。

(四劳动争议调解委员职责

1.对劳动争议有关的政策精神和工作情况,做到及时上呈下达。2.认真接待有关劳动争议的来信、来访工作,做好记录,整理存档。

3.凡有申诉的劳动争议案件,要进行认真仔细的调查了解,按照党的 政策和关于劳动争议处理实施细则规定,做好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

第四章 公司工会的工作制度

一、公司工会通过建立和完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制度,实现员工对 公司的有效监督,形成公司内部团结合作、相互约束的机制。

二、建立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公司要依法建立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公司民主 管理制度。公司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

(二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 1.听取和讨论关于本公司发展、经营重大决策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 和建议; 2.审议有关员工工资、奖金分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的方案及 重要规章制度等重大问题; 3.评议、监督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向有关方面提出奖惩的建议; 4.依法选举、更换公司员工代表;

5.听取关于公司业务以及其他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或者决定的事项。

三、建立平等协商和签订劳动合同制度: (一公司应当依照《劳动法》的规定,与工会建立平等协商签订劳 动合同制度,增强双方合作,共谋公司发展; (二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1.劳动报酬; 2.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3.保险福利; 4.劳动安全与卫生; 5.技能培训; 6.合同期限; 7.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8.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等。

(三 劳动合同草案应提交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员工大会讨论通过; (四对参与平等协商和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代表的权益,依照公司 劳动合同的有关条款予以保护。

四、员工代表、委员的产生: (一公司应由员工民主选举一定数量的员工代表。员工代表不超过 工会管理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二)公司的员工代表、委员,由工会组织员工提名,并由职工代表 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

(三)员工代表、委员应由能够代表员工利益,反映员工的意见和要 求,为员工所拥护和信任,具有一定的企业管理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素 质的员工担任。

五、适应公司制企业特点,建立健全公司工会工作机制以及其他相关 工作制度。

六、工会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会员享有的权利是: 1.在工会的会议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员工关心的一切问题讨论; 2.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违法、失职 的工会工作人员; 4.对生活问题提出批评和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5.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6.参加工会活动,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福利事业的优惠待遇。

(二)会员应履行的义务是: 1.学习政治、文化、科学和技术; 2.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4.维护社会秩序,向危害祖国、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发扬团结友爱,搞好团结互助;

6.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组织生活。 第五章 公司工会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部、全国总工会有关规定,为规范公司工会组织 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公 司工会事业的 发展,现制定公司工会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如下: 工会资金不准以个人名义在银行开立储蓄存款账户,更不准出租、出 借、转让账户。现金的存入、提取和使用必须按国家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办理。 第六章 其 他 1.凡公司员工承认《中国工会章程》 ,都可以加入本国工会组织。 2.工会会员应积极参加工会的各项活动,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 好应尽的义务。 3.会员退会自由。会员提出退会申请,由公司工会委员会批准。

第20篇:中国工会章程

中国工会章程

(中国工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3年10月22日通过) 总则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

中国工会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本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是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是维护社会安定的强大而集中的社会力量。中国工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全面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团结和动员全国职工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中国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中国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建设和改革,努力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不断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

中国工会坚持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坚持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维权观,促进完善社会主义劳动法律,维护职工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利,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社会利益关系,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的长期稳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

中国工会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依法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

中国工会在企业、事业单位中,按照促进企事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原则,支持行政依法行使管理权力,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与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事业的发展。

中国工会实行产业和地方相结合的组织领导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

中国工会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坚持群众化、民主化,保持同会员群众的密切联系,依靠会员群众开展工会工作。各级工会领导机关坚持把工作重点放到基层,全心全意为基层、为职工服务,增强基层工会的活力,把工会建设成为深受职工群众信赖的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职工之家”。

工会兴办的企业、事业,坚持为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为推进工运事业服务。

中国工会努力巩固和发展工农联盟,坚持爱国统一战线,加强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促进祖国的统

一、繁荣和富强。

中国工会在国际事务中坚持独立自主、互相尊重、求同存异、加强合作、增进友谊的方针,在独立、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基础上,广泛建立和发展同国际和各国工会组织的友好关系,推动形成公正合理、民主和谐的国际工运新秩序,同全世界工人和工会一起,为世界的和平、发展、工人权益和社会进步而共同努力。

第一章会员

第一条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

第二条职工加入工会,由本人自愿申请,经工会基层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

第三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撤换或者罢免不称职的工会工作人员。

(三)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及本单位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四)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五)工会提供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生活救助、法律服务、就业服务等优惠待遇;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六)在工会会议和工会媒体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第四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学习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科学、技术和工会基本知识。

(二)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四)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五)维护中国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六)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第五条会员组织关系随劳动(工作)关系变动,凭会员证明接转。

第六条会员有退会自由。会员退会由本人向工会小组提出,由工会基层委员会宣布其退会并收回会员证。

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改正,应当视为自动退会。

第七条对不执行工会决议、违反工会章程的会员,给予批评教育。对严重违法犯罪并受到刑事处分的会员,开除会籍。开除会员会籍,须经工会小组讨论,提出意见,由工会基层委员会决定,报上一级工会备案。

第八条会员离休、退休和失业,可保留会籍。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

工会组织要关心离休、退休和失业会员的生活,积极向有关方面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

第二章组织制度

第九条中国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主要内容是:

(一)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二)工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外,都由民主选举产生。

(三)工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工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工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工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总工会委员会。

(四)工会各级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会员监督。会员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和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五)工会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由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

(六)工会各级领导机关,经常向下级组织通报情况,听取下级组织和会员的意见,研究和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下级组织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工作。

第十条工会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候选人名单,要反复酝酿,充分讨论。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第十一条中国工会实行产业和地方相结合的组织领导原则。同一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的会员,组织在一个工会基层组织中;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根据需要建立全国的或者地方的产业工会组织。除少数行政管理体制实行垂直管理的产业,其产业工会实行产业工会和地方工会双重领导,以产业工会领导为主外,其他产业工会均实行以地方工会领导为主,同时接受上级产业工会领导的体制。各产业工会的领导体制,由中华全国总工会确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建立地方总工会。地方总工会是当地地方工会组织和产业工会地方组织的领导机关。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总工会是各级地方总工会和各产业工会全国组织的领导机关。

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和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委员实行替补制,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委员和地方产业工会委员会委员,也可以实行替补制。

第十二条县和县以上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派出代表机关。

县和县以上各级工会委员会,在两次代表大会之间,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总工会决定。

全国产业工会、各级地方产业工会、乡镇工会和城市街道工会的委员会,可以按照联合制、代表制原则,由下一级工会组织民主选举的主要负责人和适当比例的有关方面代表组成。

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用人单位的职工组建工会。

第十三条各级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同级经费审查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独立管理经费的全国产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当设常务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同级工会组织及其直属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情况,监督财经法纪的贯彻执行和工会经费的使用,并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指导。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大会闭会期间,向同级工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上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当对下一级工会及其直属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

中华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实行替补制,各级地方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和独立管理经费的产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也可以实行替补制。

第十四条各级工会建立女职工委员会,表达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女职工委员会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组成或者选举产生,女职工委员会与工会委员会同时建立,在同级工会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企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县或者县以上妇联的团体会员,通过县以上地方工会接受妇联的业务指导。

第十五条县和县以上各级工会组织应当建立法律服务机构,为保护职工和工会组织的合法权益提供服务。

各级工会组织应当组织和代表职工开展劳动法律监督。

第十六条成立或者撤销工会组织,必须经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并报上一级工会批准。工会基层组织所在的企业终止,或者所在的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被撤销,该工会组织相应撤销,并报上级工会备案。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工会组织,也不得把工会组织的机构撤销、合并或者归属其他工作部门。

第三章全国组织

第十七条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主席团提议,经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可以提前或者延期举行。代表名额和代表选举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

第十八条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议和批准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审议和批准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修改中国工会章程。

(四)选举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第十九条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贯彻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全国工会工作。

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主席团委员若干人,组成主席团。

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席团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第二十条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主席团行使执行委员会的职权。主席团全体会议,由主席召集。

主席团闭会期间,由主席、副主席组成的主席会议行使主席团职权。主席会议由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召集并主持。

主席团下设书记处,由主席团在主席团成员中推选第一书记一人,书记若干人组成。书记处在主席团领导下,主持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一条产业工会全国组织的设置,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根据需要确定。

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的建立,经中华全国总工会批准,可以按照联合制、代表制原则组成,也可以由产业工会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全国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任期届满,应当如期召开会议,进行换届选举。在特殊情况下,经中华全国总工会批准,可以提前或者延期举行。

产业工会全国代表大会和按照联合制、代表制原则组成的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的职权是:审议和批准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或者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独立管理经费的产业工会,选举经费审查委员会,并向产业工会全国代表大会或者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

第四章地方组织

第二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的工会代表大会,由同级总工会委员会召集,每五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同级总工会委员会提议,经上一级工会批准,可以提前或者延期举行。工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议和批准同级总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审议和批准同级总工会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同级总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工会的决定和同级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区的工会工作,定期向上级总工会委员会报告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省、自治区总工会可在地区设派出代表机关。直辖市和设区的市总工会可在区建立区一级工会组织或者设派出代表机关。

县和城市的区可在乡镇和街道建立乡镇工会和街道工会组织,具备条件的,建立总工会。

第二十三条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主席、副主席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的选举结果,报上一级总工会批准。

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由常务委员会召集。各级地方总工会常务委员会,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的职权。

第二十四条各级地方产业工会组织的设置,由同级地方总工会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五章基层组织 第二十五条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社区和行政村可以建立工会组织。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成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或者工会主席一人,主持基层工会工作。工会基层委员会有女会员十人以上的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不足十人的设女职工委员。

职工二百人以上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设专职工会主席。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人数由工会与企业、事业单位协商确定。

基层工会具备法人条件,依法取得社团法人资格,工会主席为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条工会基层组织的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基层工会委员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工会会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工会会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基层工会应当召开会员大会。

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议和批准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审议和批准工会基层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四)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五)讨论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具体任期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决定。任期届满,应当如期召开会议,进行换届选举。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工会批准,可以提前或者延期举行。

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本单位工会委员会相同。

第二十七条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委员,应当在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工会基层委员会选举产生。大型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工会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常务委员会。工会基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主席、副主席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的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第二十八条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和其他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三)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者其他专项协议,并监督执行。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等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

(五)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推进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对困难职工开展帮扶。依法参与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八)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会员的发展、接收、教育和会籍管理工作。加强职工之家建设。

(九)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资产和工会的企业、事业。

第二十九条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会,从脑力劳动者比较集中的特点出发开展工作,积极了解和关心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推动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职工搞好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发挥职工的聪明才智,创造良好的条件。

第三十条工会基层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分厂、车间(科室)建立分厂、车间(科室)工会委员会。分厂、车间(科室)工会委员会由分厂、车间(科室)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和工会基层委员会相同。

工会基层委员会和分厂、车间(科室)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设若干专门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

按照生产(行政)班组建立工会小组,民主选举工会小组长,积极开展工会小组活动。

第六章工会干部

第三十一条各级工会组织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熟悉本职业务,热爱工会工作,受到职工信赖的干部队伍。

第三十二条工会干部要努力做到: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经济、法律和工会业务知识。

(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勇于开拓创新。

(三)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廉洁奉公,顾全大局,维护团结。

(四)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愿望和要求。

(五)坚持原则,不谋私利,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作风民主,联系群众,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第三十三条各级工会组织根据有关规定管理工会干部,重视培养和选拔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成为培养干部的重要基地。

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事先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同意。

第三十四条各级工会组织建立与健全干部培训制度。办好工会干部院校和各种培训班。

第三十五条各级工会组织关心工会干部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督促落实相应的待遇,支持他们的工作,坚决同打击报复工会干部的行为作斗争。

县和县以上工会设立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保障工会干部依法履行职责。

县和县以上工会可以为基层工会选派、聘用工作人员。

第七章工会经费和资产

第三十六条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或者建会筹备金。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第三十七条县和县以上各级工会应当与税务、财政等有关部门合作,依照规定做好工会经费收缴和应当由财政负担的工会经费拨缴工作。

未成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建会筹备金。

具备社团法人资格的工会可以设立独立经费账户。

第三十八条工会资产是社会团体资产,中华全国总工会对各级工会的资产拥有终极所有权。各级工会应当加强对工会资产的监督、管理,保护工会资产不受损害,促进工会资产保值增值。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资产监管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体制、“统一所有、分级监管、单位使用”的资产监管体制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经费审查监督体制。工会经费、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办法以及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制度,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第三十九条各级工会委员会按照规定编制和审批预算、决算,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工会委员会报告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情况,接受上级和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监督。

第四十条工会经费、资产和国家及企业、事业单位等拨给工会的不动产和拨付资金形成的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不经批准,不得改变工会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和产权关系。

工会组织合并,其经费资产归合并后的工会所有;工会组织撤销或者解散,其经费资产由上级工会处置。

第八章会徽

第四十一条中国工会会徽,选用汉字“中”、“工”两字,经艺术造型呈圆形重叠组成,并在两字外加一圆线,象征中国工会和中国工人阶级的团结统一。会徽的制作标准,由中华全国总工会规定。

第四十二条中国工会会徽,可在工会办公地点、活动场所、会议会场悬挂,可作为纪念品、办公用品上的工会标志,也可以作为徽章佩戴。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中华全国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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