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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实施办法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9-23 06:01:24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采购工作实施办法

采购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采购工作管理,规范采购作业事务,提高采购成效,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要求

1.采购对象:采购前对厂方材料质量、性能、供应商报价水平、交货期限、售后服务等做出评价,以供选择时参考。

2.价格质量:以合理价格购取较高品质材料。

3.时限:配合使用部门需要日及需要量,联络厂方即时供应。

第三条方式

采购部门应视材料使用状况、用量、采购频率、市场供需状况、交易习惯及价格稳定性等因素,选择最有利的采购作业方式办理采购作业。

1.定期合同采购:对于经常使用且生产过程中不可或缺的或经常使用且市场价稳定的材料,可选用本方式办理。

2.特约厂商采购:对于用量、费用不太高的单项材料,可简化采购作业,由采购部门择定特约厂商,介绍使用部门径向该厂洽购。但在付款前应送采购部门审核,不高于市价时予以付款。

3.一般采购:不适用于前述采购方式者可按本方式采购,程序如下:

采购部门按请购部门提出的请购单,逐笔询价、议价,并了解交易条件后订购。

第四条期限

1.采购部门应按照请购部门提出的“需要日”办理采购。为达到这一要求,掌握适当采购时机,采购部门应召集有关部门按材料特性、采购地区及市场供需状况等拟订各项材料采购作业处理期限,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原则上应以供货合约拟明的交货期限

为准,加计请购呈批及验收所需时间。

2.原订采购作业处理期限变更时,采购部门应专函报告具体原因,呈总经理核准后,通知各有关单位,以利于存量管制及适时提出请购。

第五条权限

特约厂家采购项目由总经理核批涉,及资金超过元呈总经理核批。

第六条供应厂商

1.各项材料的供应商至少应有3家(独家供应或总代理等特殊情况下除外),各家背景及交易资料应记载于“供应厂商资料卡”存档备用。对于未达本公司标准的材料,采购部门应开发新供应商,或报送主管部门拟订开发计划。

2.新供应商的开发,由生产管理部门会同采购人员实地考察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生产能力、产品质量等以后,填制供应厂商资料卡(若由于采购时效而由采购人员自行开发,则由采购人员填制)呈总经理核准后,列为备选厂商。

3.对于交货质量不良、无法按期交货或停止营业的供应商应予撤销设定。

届时由采购部门以签呈方式说明原因,送生产管理部门复查,并呈总经理核准后,通知对方。

第七条询价

1.采购部门收件人员收到“请购单”或“外购单”时,即加盖收件章,转采购经办人员办理询价作业。

2.各采购经办人员收到“请购单”或“外购单”,应先判断请购材料品名、规格、需求日期、数量等是否填写明确,有无供应厂商报价。对于资料填写不全或规格不详者,注明“填单异常,说明欠详”等字样后退请购部门修订。

3.询价程序如下:

(1)由采购经办人员参考过去采购记录或供应厂商资料拟定至少三家询价对象(特殊原因如 独家制造、独家代理、原厂牌零配件无法替代等并报经主管核准者除外),并填记在“请 购单”上。

(2)对于加工合同采购项目,采购部门应要求厂商填具“成本分析表”连同报价单一并送来,作为议价参考。

(3)采购经办人员询价时,应将询价截止日期填注于“请购单”内以便通知供应厂商。

(4)采购经办人员于通知厂商报价后,应紧跟催进度。

4.询价完成后,采购助理人员应将询价、报价的全部资料整理报送采购经办人员,据以议价。

5.若报价材料规格较复杂或与请购规格不尽相同,采购助理人员可将全部资料填制“采购事务征询单”,连同有关报价资料送请购部门签注意见。签注完成后送交采购经办人员按请购部门意见处理,必要时重新询价。

第八条议价

1.采购经办人员收到不需会签或已会签完成的询、报价资料时,应结合会签结果和各厂商报价,查阅前购记录及供应商资料卡、市场行情,经成本分析后,拟订议价对象、议价策略及拟购底价(并报告有关主管),以供议价之用。

2.议价:

(1)议价时除注意质量、价格外,还应注意交货期有无保证,能否向厂商争取分期付款等。

(2)议价可采用多种形式进行。议价完成后,由采购经办人员拟定合作对象,呈请有关领导核批。

第九条订购

1.由采购经办人员于“请购单”上填记订购日及约定日,再交由采购助理人员填制采购联络函,寄送厂商。将“请购单”第二联送材料库以待收料。

2.预付定金或采购金额较大,或有附带条件的采购项目,采购经办人员应先与厂商订定供销合同书。合同书正本两份,一份存采购部门,一份存供应厂商;副本若干,分存请购部门、收料部门、会计部门及供应厂商。

第十条特殊情况的处理

1.请购项目的撤销:各采购经办人员收到原请购部门送来“撤销请购单” 后按下列方式办理。

(1)若原请购项目尚未办理,由采购经办人员在原请购单据上加盖“撤销”章,再交由采购助理人员将原请购单与“撤销请购单”第二联退原请购部门,第一联自存,按一般请购单据存档方式处理。

(2)若原请购项目已向厂商订购,由采购经办人员与供应厂商接洽撤销订购,经供应厂商同意撤销后,向供应厂商取回采购联络函,依第(1)项方式办理。若供应厂商坚持不能撤销,采购经办人员应于撤销请购单上注明原因,呈总经理核签后,由采购助理人员将撤销请购单寄回原请购部门。

2.紧急请购:采购经办人员接到紧急请购通知,应即查明请购材料名称、规格、数量、请购单号及交货地点等资料,并以电话询议价格,待收到正式请购单时,补入询议价结果,按急件方式处理。

3.交货质量异常:各采购经办人员收到资材部门验收不合格的“材料检 验报告表”时,应尽速与供应厂商交涉扣款、退货、换货等事宜,并将交涉结果记录于“材料检验报告表”的“采购处理结果”栏内,并呈总经理核签后送回材料库。

(1)对于需退料、换料或补交者,采购经办人员应于“材料检验报告表”的“采购处理结果”栏内注明厂商电话及预定的处理日期。

(2)因质量不合格而退货换料,可按逾期交货处理。而逾期日数应从采购经办人员通知厂商换料之次日起计算。

(3)采购经办人员如未能按请购部门意见处理时,应将与厂商交涉结果记入采购处理结果栏,送原请购部门签注意见,或会同原请购部门共同处理。

(4)交期延误罚扣处理:采购助理人员收到交货延误(本地厂商延交3日、外埠厂商延交5日以内可不按延误论)或统一发票逾天未送资料科的拟整理付款事务时,应按下列方式处理:

1)计算逾期罚扣金额(定期合同采购按每天5‰计扣,定有买卖合同者按合约所订比例计扣,其余按每天3‰计扣),并通知厂商罚扣原因与金额。

2)在厂方同意扣款或补足发票时,由采购助理人员在收料单及发票上填写实付金额或发票号码,呈总经理核签后,连同原“请购单”第二联、收料单、材料检验报告表等资料,送会计部门整理付款。

3)如厂方不同意按第①方式扣款,采购经办人员应继续与厂商交涉并呈董事长核决后按第②项方式处理。

4.属销售惯例或配合最小包装量厂商需超交的,采购经办人员应于“请购单”采购记录栏内注明,以作为材料库收料依据。

5.以暂借款采购采购,经办人员应在“请购单”采购记录栏内加盖“采购部门整理付款章”,以免会计部门重复付款。

第十一条采购作业进度控制

1.采购经办人员对于每一采购项目均应根据需要确定作业进度管制点,预定作业进

度。

2.预定作业进度应能配合请购项目缓急,且各作业进度须在预定日期前完成。

3.对于未能在预定日期前完成的采购项目,采购经办人员会同请购部门研究处理对策。

第十二条价格变动之处理

1.外销产品原材料价格变动时,采购部门应即通知外销部门重新审理产品报价水平,避免不当损失。

2.采购部门应于奇数月5日前,核算各种材料价格变动情形,填具“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月报表”呈总经理核批处理。

第十三条附则

本采购作业施行办法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推荐第2篇:纪检监察工作实施办法

纪检监察工作实施办法

(经201 年

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强化本办内部监督机制,不断改善管理工作,提高行政效能,促进本办工作人员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推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各环节的规范化、透明化、阳光化,保证政令畅通。根据上级有关纪检监察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本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纪检监察工作原则根据有关规定,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依法行使职权,不受其他行政部门和个人干涉;

(二)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在适用法律和行政纪律上人人平等;

(三)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

(四)依靠群众、加强监督。第二条 纪检监督对象

(一)本办所属职能部门(包含项目组)和各级党组织;

(二)本办全体工作人员;

(三)部门主要领导、项目组负责人和采购、合同、行政、财务管理主办人员是纪检监察的重点对象;

(四)服务于本办工程管理活动的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

1 员。

第三条 纪检监察机构

本办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合署办公)是实施纪检监察工作的部门,在本办党委直接领导下,按规定行使纪检监察职权,负责对本办的各级党组织、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对本办党委、纪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纪检监察的内容和任务

(一)执行监察

1、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对象遵守党纪政纪、国家法律及执行勤政廉政情况,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情况,执行本办的规则制度情况;

2、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对象贯彻执行本办各项工程管理规章制度情况及合法、依法实施工程管理活动情况;

3、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对象执行国家财政法规,遵守财经纪律情况;

4、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对象按程序合法签订各类经济合同情况;

5、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对象在从事各项工程管理活动中有无违纪违法行为;

6、对具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开展专项监察。

(二)绩效监察

1、监督检查全体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是否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念、公众观念、信息观念、竞争观念、形象观念;

2、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对象贯彻执行本办工程管理理念、工作部署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对象在从事各项工程管理活动中有无失职渎职行为;

4、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对象是否按本办内部确定的责任目标和计划组织有效的安排和实施;

5、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对象是否履行了职责,有无因玩忽职守使政府、本办在经济上、声誉上、形象上收到损失或损害;

6、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对象有无办事拖沓、工作推诿、效率低下的工作作风。

(三)违纪监察

1、查处失职渎职行为;

2、查处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行为;

3、查处违反党纪政纪、违反廉洁从业规定和贪污腐败行为。

第五条

纪检监察工作权限

(一)检察权

1、按照党委、纪委领导要求,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合署办公)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会议,工作人员有权列席纪检

3 检查对象召开的会议;

2、有权召集与纪检检查事项有关的座谈会、分析会;

3、有权要求纪检监察对象报送与纪检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和情况说明,并通过查阅资料了解必要的情况;

4、在进行纪检监察工作时,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为检查创造条件,提供方便,任何人不得刁难或设置障碍。

(二)调查权

1、有权对纪检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党纪政纪和本办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调查;

2、为了查清事实、收集证据,有权责令有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就监督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有权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法违纪行为的文件、资料和非法所得。

(三)建议权

1、对纪检监察对象发布的不适当的决议、规定等,有权建议其纠正或撤销;

2、对纪检监察对象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本办党委、纪委决定、决议、规章制度和本办领导政令,有权要求或建议其正确执行;

3、对纪检监察对象在人员任(聘)用、奖惩等方面处理不适当的,有权建议其纠正或撤销;

4、对于模范执行党纪政纪、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规章制度,忠于职守、清正廉洁、成绩突出的纪检监察对象,

4 对于检举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功人员,有权建议按规定给予奖励;

5、对于有违法违纪行为应给予处分的人员,参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相关规定,有权建议按程序给予恰当的处分。

第六条

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程序

(一)根据本办党委、纪委要求,确定纪检监察项目,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报经办党委、纪委批准后实施。

(二)监督检查前要提起将监督检查的内容、时间、基本方式告知纪检监察对象,提出要求,让其做好接受监督检查的准备。

(三)根据监督检查内容,召开一定范围的会议,听取纪检监察对象的汇报和情况介绍。可采用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实地调查、审阅文件资料、查看实物等方式对有关情况进行检查、记录。

(四)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合署办公)据监督检查的情况拟写监督检查报告。报告的内容:纪检监察对象管理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评价、对存在问题的改进意见和建议。监督检查报告报给本办党委、纪委领导阅示后,下达纪检监察对象执行。

(五)纪检监察对象认为监督监察报告中依据的事实不存在,或者证据不足的;或者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的;

5 或者提出的程序不合法的;或者涉及事项超出被建议单位或者人员法定职责范围的,可以提出异议。

(六)对纪检监察对象提出的异议,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应当予以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给予纠正;认为异议不成立的,书面通知纪检监察对象执行原纪检监察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

纪检监察工作纪律

(一)纪检监察人员与办理的纪检监察事项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纪检监察事项公正处理的,应当自行回避,纪检监察对象以及与纪检监察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二)纪检监察部门干部的回避由本办党委、纪委领导决定,其他纪检监察人员的回避由纪检监察部门领导决定。

(三)纪检监察人员应当依法办事、遵守法律、坚持原则,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以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予以撤退;情急严重的,依法依纪处理:

1、对纪检监察中发现问题不及时采取措施,以致造成损失或者使损失扩大的;

2、纵容、包庇违法违纪行为的;

3、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4、泄露保密事项的;

5、不遵守工作纪律的;

6、其他有碍工程管理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的。第八条

奖惩

(一)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突出的纪检监察对象,本办可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能履行职责,工作问题较多的纪检监察对象,根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结合本办奖惩办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直接负责人员,应给予党纪、政纪和经济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阻扰监察人员行使职权的;

2、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

3、提供假资料、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第九条

本办法由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合署办公)负责解释,并自发行之日起执行。

推荐第3篇:纪检监察工作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集团公司内部监督机制,不断改善管理工作,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公司各类人员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推动公司改革和生产发展进程,保证集团公司政令畅通,根据上级有关监察工作规定、《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结合**集团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有关规定,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依法行使职权,不受其他行政部门和个人干涉。

2、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在适用法律和行政纪律上人人平等。

3、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

4、依靠群众、加强监督。

二、监察对象

1、集团公司所属职能部门、单位和党组织。

2、集团公司广大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

3、直接管理钱、财、物及管理工程的部门和人员是纪检监察的重点对象。

三、监察机构集团公司监察室是实施纪检监察工作的部门,在集团公司党委纪委直接领导下,按规定行使监察职权,负责对本公司的党组织、行政管理工作职能部室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对集团公司党委、纪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四、纪检监察的内容和任务

1、执法监察⑴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遵守党纪政纪、国家法律;是否做到合法经营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⑵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集团公司一系列规章制度情况;⑶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执行国家财政法规,遵守财经纪律、勤政廉政情况;是否存在小金库和挪用公款问题。⑷监督检查监察对象的各类经济合同签订程序是否合法。签定合同人是否有委托书,审查对方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法人资格和资信能力,审查合同条文是否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要求,特别是违约责任是否明确。⑸监督检查监察对象对执行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情况,是否做到了政令畅通。⑹监督检查监察对象生产经营指标及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是否有失职渎职行为。⑺对具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开展专项监察。

2、效能监察⑴监督检查广大党员、干部和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确定了效益观念、信息观念、竞争观念、形象观念;⑵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企业管理、工作部署、完成生产任务和经济指标情况;⑶监督检查监察对象在从事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有无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⑷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按集团公司内部签订的责任目标合同和生产计划组织生产施工;⑸监督检查管理人员是否履行了职责,有无因玩忽职守使公司在经济上、声誉上、形象上受到损失;⑹监督检查管理人员有无办事拖沓、工作推委、效率低下的工作作风。

3、违纪检查⑴查处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廉政规定和制度的情况;⑵查处监察对象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行为;⑶查处失职渎职行为。

五、纪检监察的职权

1、检查权⑴按照党委纪委领导要求,监察室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会议,工作人员有权列席被监察单位的会议;⑵有权召集与监察事项有关的座谈会、分析会;⑶有权要求监察对象报送与监察事项的有关文件、资料,并通过查阅资料了解必要的情况;⑷在进行监察工作时,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为检查创造条件,提供方便,任何人不得刁难或设置障碍。

2、调查权⑴有权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党纪政纪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调查;⑵为了查清事实、收集证据,有权责令有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就监督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有权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法违纪行为的文件、资料和非法所得。

3、建议权⑴对监察对象发布的不适当的决议、规定等,有权建议其纠正或撤消;⑵对监察对象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公司党委决定、决议、规章制度和公司领导政令,有权要求或建议其正确执行;⑶对监督对象在人员聘用、奖惩等方面不适当的,有权建议其纠正撤消;⑷对于模范执行党纪政纪、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忠于职守、清正廉洁、成绩突出的监察对象,对于检举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功人员,有权建议按规定给予奖励。⑸对于有违法违纪行为应给予处分的人员,按照《党内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有权建议按程序给予恰当的处分。

六、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程序

1、根据集团公司党

委、纪委要求,确定监察项目,制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实施。

2、监察前要提前将监察的内容、时间、基本方式告知被监察单位,提出监察要求,让其做好接受监察的准备。

3、根据监察内容,召开一定范围的会议,听取被监察单位的汇报和情况介绍。可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实地查看、审阅文件资料、查看事物、对有

关情况进行检查、记录。

4、监察室将监察的情况,写出监察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被监察单位管理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评价、对存在问题的改进意见和建议。监察报告报给集团公司党委、纪委领导阅示后,下达被监察单位执行。

七、奖惩

1、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突出的监察对象,集团公司可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能履行职责,工作问题较多的监察对象,根据实际情况,结合集团公司奖惩办法,给予处罚。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直接责任人员,应给予党纪、政纪和经济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⑴阻扰监察人员行使职权的。⑵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⑶提供假资料、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八、本办法由纪委、监察室负责解释。

推荐第4篇:安全工作实施办法

安全工作

实施办法及保障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提高管理人员对“三基”工作的认识确保**区的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发展,结合本工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公司、**分公司三基工作实施意见为指导,围绕区队班组为重点的基层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为重点的基础管理,以职工岗位技能培训为重点的基本功训练,以严、细、实的工作作风,把三基工作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保证三基工作正常化、精细化、规范化,推进班队自主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效率,实现全年安全工作。

二、工作目标

1、加强班队长的考核、任用与管理,创建一支管理有特色、安全业绩好、自主水平高的专业化班队管理队伍。

2、按照**分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品牌工程创建管理办法要求,使工区月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工程和重点工程质量标准化整治活动达公司先进行列。

3、加强职工岗位技能培训,使职工上岗持证率100%、职工技能等级持证率达85%。

三、组织领导

成立三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 成 员:*** *** **** 具体分工;

1、**是安全三基工作的终端责任人,对本单位的三基工作把总关负总则。

2、**是本队三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队的安全三基工作把总关负总则。

3、班队长专业化建设,班队长素质达标考核等工作由区长书记亲抓落实,对班队长的评价认定由区工会组织联络。

4、班队长、职工技能培训管理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由技术区长负责监督考核,技术组具体落实

5、“两*范”“**述”由安全区长负责日常工作的检查考核。

同时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各分管付区长对自己分管范围内的安全三基工作分口负责。

四、保障措施

1、加强安全三基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强大声势。利用班前班后会,安全学习会,黑板报、宣传栏加强对三基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干部牢固树立“安全三基工作职工是企业安全管理文化和日常安全管理重要内容”的思想意识,建立长效

机制,认真抓好抓实。做到班队长及职工安全素质提高,安全自主管理,质量标准化意识增强,手指口述落到实处。

2、安全“三基”工作是**公司、公司的一项长期工作五年不变,必须长期坚持。工区将每月召开一次 “三基”工作会议,季度一小结,半年一总结。认真解决、落实存在问题。

3、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坚持干什么、学什么、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以严格的考核来保证学习的实效性。一是加强日常培训工作,一日一题必须有针对性。凡学习考试无故不参加者,除补训补考外,还要按奖励制度与以罚款处理。 区将动态对一日一题学习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凡发现一次无故不记的罚款50元,严格制度,凡考试不及格或无故不参加考试者,扣除当月工分的20%以示处罚。二是实现四个转变。即:从任务应付型向实用型转变,从多头管理向垂直管理转变,从偏重应知向偏重应会转变,从单纯教育培训向配套管理约束相结合转变。 三是抓六个方面的培训:(1)技能培训:主要是一般工种取证培训,培训内容是安全生产基础知识,本工种专业知识,重点是操作技能。(2)班前培训:培训内容是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公司安全管理政策文件事故案例分析,重点是干部职工的 “双*范”“**述”。(3)班队长培训:培训内容是以学历文化教育,政治理论学习、安全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等重点是自主管理。(4)新员工培训:培训内容是岗前安全基本知识教育,形势任务教育及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

度,重点是现场安全知识培训。(5)扫盲培训:对象是文盲与半文盲,内容是安全文化基础知识,重点是掌握理解常用文字。(6)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培训:对象是技术操作工人及班队管理人员,培训重点是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的应用结构、性能、原理、及操作要领。四是大力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和老师带徒活动,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4、加强班队长的考核与置换。从班队长自身职业道德品质、技能水平、班队团结精神、管理能力及水平、按章指挥规范操作行为、反三违制止三违力度、贯彻措施在生产现场执行力度、抓工程质量能力及效果、劳动组织完成任务、抓成本管理、节支降耗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和素质性淘汰。 队长的置换比例不得低于10%,班长的置换比例不得低于20%。;到20**年底队长达不到中级技能水平的,班长不具备初级以上水平的一律予以淘汰。;在公司季度班队长专业化考核中连续两次不达标的予以置换。凡季度内所在班组连续发生两次微伤事故,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连续两次不达标的,予以置换。

5、加大“三违”处罚、严肃汇报程序,对“三违”的查处,严格按公司安全一号文执行。建立“三违”人员档案,准确记录干部员工三违、安全奖罚、行政惩处等情况,作为提职评先的重要依据。发生各种人身事故非人身事故,立即上报公司调度及公司安监处,杜绝漏报、瞒报现象发生。

6、质量标准化工作。一是严格按“*井*制”管理制度执行。二是严格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质量检查,对查出的质量问题随时整改,当班不能整改的必须指定专人监督落实整改情况。三是落实各队自主管理质量标准化的实施情况。四是区技术组人员对全区施工范围内的安装设备和在用设备运行情况进行经常性不定期的检查,并做好检查整改记录对未按期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给予当班队长***元罚款处理。五是区在每项工程结束前对所属范围内的设备安装和安全环境按质量标准化细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0元罚款,并责令限期内整改。六是竣工验收时,若因质量问题影响验收时间的将给予责任队*万至*万元罚款,队长书记各**元罚款。

7、责任追究。对在安全三基工作中弄虚作假,是班队长的一律撤职处分,对在安全三基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做为评先创优的重要依据,予以上报奖励。

推荐第5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办法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办法

一、总体目标要求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和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总体部署,大力强化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着力化解单位内部矛盾,夯实综合治理基础,完善治安防控体系,把抓发展与保稳定统一起来,为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应有贡献。

二、加强组织建设

为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层层有人管事、有人干事、有钱办事,要加强组织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充实工作网络。

(一)组建“江西省机械工业设计研究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综治组”),为组织协调本单位社会治安工作的常设机构。下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办,联系电话:6350373。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具体工作。

综治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研究部署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组织实施;

3、指导、督促、协调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

4、对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决定或者建议实施奖励与处罚;

5、办理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其他事项;

6、参与所在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担属地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责任。

(二)完成省机械行办交办的综治维稳工作。

三、落实领导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赣发[2004]24号《关于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社会稳定领导责任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不断增强领导班子和各级领导干部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和谐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党政领导班子的责任

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负总责、负全责,并作为党政领导班子任期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严格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查究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

(二)党政一把手的责任

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负首要领导责任,是第一责任人;定期主持召开党政政子会议,听取政治、维稳工作情况汇报,根据实际对一段时期的综治、维稳工作作出正确决策;对综治、维稳的重大问题,亲自解决,对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案)件,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果断而妥善处置。支持综治机构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部门实施一票否决和责任查究。

(三)分管领导的责任

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负领导责任,是具体责任人;当好党政班子领导综治、维稳工作的参谋,协助党政一把手作出正确决策;组织实施综治、维稳工作,

加强检查督促和具体指导,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对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事(案)件,积极主动协助党政一把手处置。深入实际调查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制定新对策,推进综治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是所分管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责任人;及时组织所分管的部门排查影响安全、稳定的问题,并认真负责地解决;所分管的部门一旦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事(案)件,及时报告主要领导,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先行处置。

(四)部门领导的责任

部门主要领导对本部门综治维稳负首要领导责任,其他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积极主动配合综治组排查影响安全稳定问题,并卓有成效地进行解决,所负责的部门发现不稳定的因素要及时向综治组主要领导报告,并积极赶赴现场协助综治组进行处理。

四、加大考核力度

综治、维稳第一责任人、具体责任人和责任人统称责任人。

(一)考核内容方法

1、考核主体:由综治组负责考核。

2、考核对象:主要考核部门综治、维稳责任人。

3、考核内容:重点考核部门领导班子及其责任人在综治、维稳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及工作能力和绩效。

4、考核方法:院综治组按要求逐级填报综治有关情况月报表

(一)、

(二),报行办综治组。在年度综治目标管理考核评比时,部门责任人向院综治组作述职报告,并按要

求填写《综治、维稳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鉴定表》;依据考核结果,进入责任人的绩效档案。

(二)考核成果应用

1、同责任人政绩挂钩:将综治、维稳责任人履行责任及工作能力和绩效考核情况,作为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同其职务升降挂钩。对综治工作被限期整改、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的部门,在面貌改变之前,其责任人不得提拔重用。

2、同责任人奖惩挂钩:对综治、维稳工作绩效突出的责任人予以嘉奖,并颁发荣誉证书,对被评为综治、维稳工作先进单位的责任人,给予一定奖励。对被一票否决、黄牌警告、限期整改部门的综治、维稳责任人,取消其当年评先、评模资格;对严重失职导致发生重大问题部门的综治、维稳责任人,视情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被一票否决的部门的责任人当年不得晋升工资级别。

推荐第6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办法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公司的政治和社会治安稳定,构建和谐企业,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必须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严格遵循“属地管理”、“一票否决”、“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的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实行“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综治联动防范责任制,从根本上预防和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对社会稳定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的社会治安综治治理工作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机构设置和职责

第四条 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实行公司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此项工作的副书记直接负责的责任制。

公司成立以公司领导为组长、副组长,公司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公司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公司所属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示;

(二)主持召开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各种会议,研究、部署本公司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公司所属成员单位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并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的考核办法组织实施年终考核和评先、评优工作;

(三)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关事宜。第五条 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办事机构,即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党群工作部,其主要职责是:

(一)在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在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指示,结合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实际,制定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具体负责检查、督促、指导公司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开展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好与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三)做好全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和相关信息的上情下达及下情上报的工作;

(四)根据不同时期中央、省委、省政府、省交通厅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出的部署,结合公司实际,及时修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制定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考核办法;

(五)对全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适时开展调研,为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六)负责对公司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专、兼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建立公司规范、统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模式。

第六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是本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综治工作负全责。第一责任人每年度与公司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第七条 公司各单位应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一)在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全面抓好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格执行好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发的文件及其各项规章制度;

(二)根据本实施办法,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并与所属下级单位、部门签订,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每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面应达100%;

(三)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建立以广大党员、干部、安全、内保等队伍为骨干,依托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治安联防体系;

(四)在当地党委、政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参与当地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第八条 公司各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办事机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一)在本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承办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属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部门交办的各种事项;

(二)按本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的事项,认真抓好落实,并对本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业务工作的开展负责;

(三)在本单位职工群众中广泛开展治安防范工作和法制道德教育,不断提高职工遵纪守法和自身防范意识,弘扬正气,抵御歪风邪气,增强职工群众安全感;

(四)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稳定和安定团结工作,善于发现和听取职工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化解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五)负责开展好本级的共建活动和治安联动防范体系工作;

(六)定期向本级综治领导小组和公司综治办报告工作。

第三章 工作目标

第九条 按照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大力加强治安防范,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着力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保持良好的治安秩序,推动本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全力维护公司稳定,为公司的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第十条 加强日常管理和日常防范,健全和完善专兼职治保人员职责,有效预防、控制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全公司要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针对不同性质和类型的群体性事件,完善处臵工作预案,做好必要的组织准备和工作准备。

第十一条 积极探索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维护稳定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研究和注视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适时排查调处重点部位和难点问题,建立和完善治安防控体系。研究从源头上预防以及在处臵的各个环节中缓解化解矛盾,消除危害的因素,提高维护稳定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防止造成社会危害。

第十二条 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开展各种专项行动,利用行业优势,充分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积极参与辖区内的整体联动防范,同驻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派出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办公室等单位保持密切的联系,从而加强治安防范和管理。

第十三条 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在本单位内部适时开展针对性强,重点突出的防范、整治、管理工作,切实把群众利益维护好,把问题处理好,把重点人员控制好。

第十四条 结合交通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按照公司及地方有关创建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各项创建活动,以创建文明单位、文明项目、青年文明号、文明处室、文明小区、文明楼院、文明家庭、无毒小区、各种形式的路地共建等活动为有效载体,切实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推进“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总体目标的实现。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五条 党政议事制度:公司各成员单位的党、政领导要真正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每季度需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布臵本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每月需对本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进行分析排查,并予以调解、处臵、整顿。

第十六条 检查制度:各单位应采取自检自查和上级抽查的方法适时检查本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对检查出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做到“勤检查、勤整改”。遇重大节日,国家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必须开展综治维稳检查。对检查情况要进行建党管理,并作为年终考核时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 报告制度: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上级关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规定和实行维护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积极主动排查调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可能转化成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并按要求上报综治维稳月度、季度、半年以及年度报表。与此同时,每季度必须将本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对上级综治部门下达的文件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本级综治领导小组和公司综治办报告。

第十八条 考核制度: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将采取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进行考核。平时考核分值为10分(采取每个季度抽查一定数量的单位,主要检查落实平时综治工作安排执行的情况、成效和问题,以及措施等,检查时还要与被检单位10%~15%的职工群众进行座谈)。年终考核分值为90分。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十九条 各成员单位应建立基本设施保障经费,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的正常办公经费。同时,各单位应对本级的财务室、档案室等重点部位安装“三铁”、“两器”。即“铁门、铁柜、铁窗”、“报警器”、“灭火器”。

第二十条 各成员单位应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务预算,根据XX文件,结合公司的实际,一是按百人以下的单位,每月每人不得低于1.00元;百人以上的单位,每月每人不得低于0.5元的标准提取业务经费;二是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风险金制度,每年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时,公司各综治成员单位须向公司交纳10000元的风险金。

第六章 奖罚措施

第二十一条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应充分体现奖惩兑现,赏罚分明,以奖为主,惩处为辅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 考核评比分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优秀单位两个等次,具体评分标准为:

(一)考评分数97分(含)以上的推荐参加先进单位的评选;

(二)考评分数90分(含)以上至96分的推荐参加优秀单位的评选。

第二十三条 年终考核工作结束后,被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和优秀单位的成员单位,按照先进单位2000元、优秀单位1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以上奖金主要用于奖励单位综治维稳的第一责任人,获奖单位对综治维稳的其他责任人和在综治维稳工作中有积极贡献的本级综治维稳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其奖励办法及奖励的比例标准由各单位自定,奖金由各单位自筹解决。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年初向公司交纳的10000元风险金,经年终考评后,所交风险金作如下处理:

(一)被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优秀单位的单位,当年所交纳的风险金转入次年,逐年顺延;

(二)年终考评分数在90分一下的单位,由公司从其所交纳的风险金中扣除50%作为罚金。剩余的50%余款,转入次年,该单位在次年须再补交50%的差额作为风险金;

(三)被予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的单位,所交纳的风险金,作为当年罚金,由公司全部扣除。所扣除的风险金,用于奖励被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和优秀单位的成员单位。

第二十五条 对公司所属单位在年度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一)对综治工作不重视,责任制不落实,造成本单位治安秩序严重混乱,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

(二)对不安定因素或内部矛盾不及时调处化解或处臵不力,以致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的;

(三)因管理不善,防范措施不落实,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

(四)发生重大案件或事故,隐瞒不报或假报的;

(五)领导班子中正、副职有犯罪行为被司法机关查处的;

(六)因控制处理不力,发生20人以上人员到上级部门上访或10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及出现“法轮功”等邪教人员,且转化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

(七)其他按规定一票否决的。

一票否决的时限原则上为一年,一年内取消该单位评选综合性荣誉称号的资格;扣除当年预交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风险金;在社会治安面貌未改变前,取消责任人的评先、评优资格。

第二十六条 对被实行一票否决的单位,严格执行领导责任查究制度。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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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制度,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02〕7号)和省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浙委〔2009〕62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竞争性选拔干部是指根据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用公开竞争的办法,采取差额提名、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表决等方式,集中性择优选拔和选调干部。

第三条 竞争性选拔干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导向,把事业需要、工作需求、岗位要求与促进干部成长、调动干部积极性结合起来,有计划地推进,并逐步做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第四条 竞争性选拔干部主要采取“‘两轮推荐、两轮票决’、公开选拔、公开选调、竞争上岗、跨部门竞岗交流”等多种竞争方式。根据选拔职位不同,采用不同的选拔方式。

(一)需要集中选拔5名(含)以上市或区、县(市)管正职领导干部时,应采取“两轮推荐、两轮票决”的方式;

(二)需要面向社会集中选拔领导干部时,应采取“公开选拔”的方式;

(三)需要从区、县(市)和乡镇(街道)集中选调干部时,应采取“公开选调”的方式;

(四)机关内部需提拔中层领导职务(含非领导职务转任领导职务)时,应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

(五)需要集中开展部门之间中层干部交流任职时,应采取“跨部门竞岗交流”的方式。

涉及重要机密和国家安全的职位,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竞争的职位,不列入竞争性选拔范围。

第五条 采取“两轮推荐、两轮票决”的方式选拔正职领导干部,一般按下列程序和方法进行:

(一)领导干部会议民主推荐。召开领导干部会议,从符合条件的现任副职干部中按一定差额比例推荐,根据得票高低,确定考察对象。参加会议人员一般按照领导班子换届时参与民主推荐人员的范围,并以抽签方式邀请部分基层党代表参加,人数一般不超过参加会议总人数的五分之一。

(二)组织考察。组成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考察,并进行量化评价。按照个人基本条件、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考察组综合评价,以一定权重分别计分,计算每位考察对象的综合得分,其中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的权重计分不低于50%。

(三)全委会民主推荐。根据考察情况和量化评分,按一定差额比例进行全委会民主推荐,以得票高低确定提交常委会票决的建议人选。

(四)常委会差额票决。将全委会推荐产生的人选,按一定差额比例提交常委会差额酝酿,差额票决,以得票高低确定提交全委会票决的建议人选。

(五)全委会差额票决。召开全委会,邀请部分基层党代表参加。先由建议人选按照抽签顺序依次回答有关问题,然后全委会成员进行票决,党代表进行投票。按照不同权重比例计算得票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提交常委会研究的拟任人选。

(六)常委会讨论决定。常委会研究确定拟任职务,按规定进行公示。

第六条 采取“公开选拔”的方式选拔领导干部,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中办发〔2004〕13号)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其中在面试环节应实行大评委制。除领导和专家评委外,邀请部分 “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党员代表、目标职位所在单位的干部群众及服务对象担任评委,每个职位的群众评委数一般不少于15人,计分权重不低于20%。根据工作需要,选择部分职位的面试实行电视和网络直播。

第七条 采取“公开选调”的方式选调干部,一般按下列程序和方法进行:

(一)公布职位和条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拟公开选调职位和条件,明确选调范围和选调方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人数少于1:6的职位不开考,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三)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每一职位以1:4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市直属单位公开选调的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区、县(市)属单位公开选调的面试工作由区、县(市)统一组织实施。面试评委一般不少于9人,其中外请评委不少于5人。

(四)组织考察。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每一职位以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全面考察。

(五)讨论决定。选调单位党委(党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实行差额上会、差额酝酿,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名单,按规定进行公示,并实行一年试用期。

第八条 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按照市委办公厅印发的《杭州市市直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试行)》(市委办发〔2008〕170号)的程序和方法进行。

第九条 采取“跨部门竞岗交流”的方式开展部门之间中层干部交流任职,一般由市或区、县(市)统一组织,按下列程序和方法进行:

(一)公布职位和条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拟竞岗交流职位和条件,明确选拔范围和选拔方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人数少于1:4的职位不开考,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三)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每一职位以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评委一般不少于9人,其中外请评委不少于5人。

(四)组织考察。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综合成绩,每一职位以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全面考察。

(五)讨论决定。党委(党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实行差额上会、差额酝酿,研究确定拟交流人选名单,按规定进行公示,并实行一年试用期。

第十条 完善竞争性选拔的方法。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启动时,要在适当范围内发布公告,内容包括选拔职位、任职条件、选拔范围、方法程序、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在考试环节,要强化实绩导向、注重能力水平、体现能岗相适,积极探索视听问答、案例分析、驻点调研、竞职演讲、心理素质测评、廉政考试等多种方式;在公示环节,可适当增加拟任人选的“工作简历、照片”等信息。

第十一条 严肃竞争性选拔的纪律。在竞争性选拔过程中,纪委和组织人事部门要联合发布《纪律通告》,开通监督电话,制定选拔各阶段监督办法;工作人员要统一签订遵纪责任状;被列入考察对象的要统一签署遵纪承诺书;各职位录用对象要统一参加廉政法规和《干部任用条例》知识考试。第十二条 加强对竞争性选拔的监督。要坚持公开透明,邀请监督员和“两代表一委员”对选拔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在竞争性选拔干部过程中为自己和别人拉票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建立竞争性选拔干部民主测评制度。每年结合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对本年度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提拔的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对不适应现职岗位的干部,应及时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 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在党委(党组)领导下,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要进一步加大联合公开选拔工作力度,加强对选拔出来的干部和入围人选的跟踪培养,整合资源、提高效益、降低成本。各地各单位可结合实际,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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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环卫工作实施办法

镇环卫工作实施办法范文为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切实抓好长效管理机制,创建优良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素质和场镇文明程度,使辖区环境卫生工作实现经常性、服务性、制度性。根据2011年度我镇总体工作思路,特制定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场镇垃圾全面清除。辖区主要道路、公共场所、居住区和城乡结合部清扫保洁到位,地面无明显污迹,无垃圾乱倾倒、乱堆放,无卫生死角。

2、基础设施规范整洁。场镇道路

及其附属设施完好,环境洁净有序,绿化美观。沿街建筑物、店面无乱张贴、乱涂写。

3、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群众爱护公共环境的文明素养不断提高。

二、工作内容

以主次干道、居住区、建筑工地、农贸市场以及车站等为重点,着力治理随地吐痰,随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垃圾,随意倾倒污水、建渣等问题,从根本上解决场镇部分路段“脏、乱、差”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清理辖区环境

彻底清理辖区范围内的垃圾死角,实行全天候清洁保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增补、更新街路垃圾箱等环卫设施;清除河道、沟渠两岸及其中的垃圾污物;取缔违规占道市场、沿街流动摊贩,清理店外摆放和小广告乱张贴、乱涂写,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

乱停乱摆和不规范的牌匾、广告;修整绿地花坛,清理枯死树木和补栽缺损苗木;加强“门前五包”管理,清理门前堆放物;全面整治街路、学校、广场、车站周边和商业街、居民区内的各类违章占道现象。

(二)全面开展单位卫生整治活动

镇政府和镇级各单位要落实卫生保洁制度,彻底打扫室内外环境,清除垃圾污物和杂物,擦拭门窗玻璃,清除物品积尘,及时清理垃圾筒,整顿停放车辆秩序,搞好公厕卫生,绿化、美化环境。

(三)全面改善居民区卫生环境

清除垃圾污物和乱贴乱画现象,清理院区、绿地等场所的乱堆乱放杂物,加强日常清扫保洁,规范管理垃圾收集点。严禁散养家禽家畜。

(四)全面整治施工场所和集贸市场

清除施工现场内的垃圾、建筑残土,更换或修复施工现场的破损围挡,

整齐堆放物料;及时清运拆迁现场的残土、垃圾,杜绝违章占道现象。

加强集贸市场的卫生管理,有专人随时进行扫保,配备足够的垃圾箱,及时收集清运垃圾。发动业户彻底清理摊点内外卫生,擦洗货架,整齐摆放货物,无占道经营现象。

(五)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设置宣传板、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充分营造出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场镇环境卫生工作的氛围,鼓励群众从身边做起,养成不乱扔垃圾的好习惯,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强化广大群众的卫生意识和环境意识。

四、职责任务

场镇环境卫生工作由镇属有关部门牵头负责,居委会是场镇环境卫生的工作主体。

(一)镇整治办

大力宣传场镇环境卫生工作的目标、内容、重要意义、取得的成效和处罚教育方式、标准,曝光影响场镇环境

卫生的陋习;组织开展陋习调查评议和建言献策活动,并将场镇环境卫生工作纳入对居委会以及部门的考核内容。

(二)镇党政办

组织开展《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以及对影响场镇环境卫生陋习的查纠措施和处罚标准的宣传;指导居委会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

(三)镇卫生院

组织开展场镇环境卫生的宣传教育,重点抓好健康卫生和疾病预防知识教育培训,提高群众健康行为形成率;组织场镇群众订立《市民卫生公约》,提高健康知识的知晓率。

(四)工商所在集贸市场、流通业、沿街商铺的经营者中开展场镇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活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对集贸市场、沿街商铺经营者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处罚。牵头健全和完善门前“五包”责任制。

(五)镇团委

组织全镇在校学生开展保持场镇环境卫生主题教育和“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社会实践等系列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通力配合

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我镇场镇环境卫生工作,镇属部门和居委会分别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牵头抓好工作开展,确保工作顺利、有效推进。

(二)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镇属部门和居委员会按照网络化管理要求,与自身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力戒形式主义。要充分组织发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使之成为促进场镇管理、营造良好秩序、提升文明程度的一项实事工程。

(三)健全机制,严格奖惩

镇属部门和居委会要建立健全保持场镇环境卫生工作的长效机制,建立相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机制,确

保工作的顺利实施;并通过曝光栏、有奖举报等途径,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镇整治办、镇目督办要加大检查力度,及时通报治理工作进度情况。

推荐第9篇:班导师工作实施办法

化学工程学院班导师工作实施办法

为了适应新时期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要求,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教师在教书育人中的主导作用,根据学校党委的安排,化学工程学院决定在学院各班级中实行导师制。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班导师的任职资格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恪守人民教师职业道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熟悉本学科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知识和合理的知识结构。

3.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科研能力,了解本学科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熟悉教学规律和本专业教学计划、课程结构特点等,具有较强的指导能力。

4.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年度考核成绩在称职以上。

二、班导师的职责

班导师是在学院班导师工作小组的指导下从事班级学生教育工作,其定位是:重在指导,淡化管理。工作职责是:

(一)人格塑造。通过言传身教,引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和成才目标,培养学生科学精神与创新精神,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全面协调发展。坚持不懈地协助辅导员对分管学生进行品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使他们培养高尚的道德品质,增强法纪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强化安全意识,自觉地遵守社会公德。

(二)学风引导。班主任(导师)对学生的学风建设负有主要的职责:

1.班级学风建设。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严格班级学习纪律,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实施诚信教育,通过“抓考风,促学风”来促进班级学风建设

2.学业成绩提高。掌握和分析学生学习状况,给予学生学习指导,帮助提高学习成绩;引导学生考研,在学生选择报考院校、专业及方向上给予相应的参考意见,并在学生复习备考过程中给予鼓励和支持;

3.其他。定期听取任课教师对学生学习纪律和学习情况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学院反映并提出建议;每学期对学生学习情况作一次全面的调查分析,注意优秀学生的发展和培养,对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关心、帮助和督促。

(三)专业辅导。发挥班导师所长,做好学生的专业稳定、专业培养和专业发展的工作。

1.专业素质培养。根据各专业及所带学生的实际情况,做好以下工作: (1)专业引导,树立正确的专业思想。帮助学生较顺利地完成从高中生到大学生的转变,树立正确的专业思想,理解专业课程结构,制定学期及学年学习计划;

(2)专业选修,激发深厚的专业兴趣。接受学生的选课咨询,帮助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专长来选修专业课,并帮助学生制订合理的大学培养计划;

(3)专业成才,培养全面的专业素质。经常鼓励和协助学生参加各种文化科技系列讲座、校内外各种课程竞赛、学术科技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文化艺术活动、公益社团活动以及体育运动比赛等。

2.科研能力培养。除了在专业基础课及专业方向等方面培养学生的专业素质外,组织并指导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科研训练,安排学生参加学术活动、研讨班活动、教研项目或者课题研究等。

3.各类科技比赛指导。利用专业优势,进行专业研究并了解最新的专业前沿,指导好学生的各类科研比赛。

(四)发展方向指导。班导师通过对学生的接触和了解,针对不同学生的特点,对其发展方向和就业方向提出恰当的建议,配合做好学生专业实习、社会实践、毕业设计等各项工作。

(五)心理疏导。了解分管学生的心理状况,指导学生正确对待和处理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烦恼;每学期组织学生1-2次有关心理健康教育的活动,对有心理问题和心理障碍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紧急危机干预,协助辅导员和心理健康中心进行妥善处理。

(六)工作指导。积极协助党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党员、预备党员的再教育工作,帮助班级团支部做好向党组织的推优工作;配合年级辅导员对班、团学生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并指导班委会开展工作;协助年级辅导员开展学生入学教育、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做好分管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奖学金评定、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奖惩和毕业鉴定等具体工作。

三、班导师学业指导的主要内容

(一)一年级的工作重点是帮助学生巩固专业思想,完成从中学学习方法向大学学习方法的转型。具体工作包括:

1、第一学期组织6个帮助学生完成学习方法转型的讲座,内容为:

(1)从中学生到大学生的角色转变,做好职业生涯的初步规划; (2)如何听课和记课堂笔记; (3)如何利用图书馆; (4)如何学好外语; (5)如何写读书笔记; (6)人才培养目标。

2、从第二学期开始协助各系开展各种形式的讲座。

3、确定学生必读书目,指导学生写作1篇以上的读书笔记,定期检查每个学生的阅读情况。

4、师生每月举行1次小范围的主题交谈或小范围指导、由导师进行答疑指导的活动。

5、同辅导员一起督促学生加强外语学习。

(二)二年级的工作重点是帮助学生了解本专业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通过计算机二级和英语国家四级的考试,为日后进一步深造打下扎实的基础。

1、第一学期同辅导员一起督促学生加强计算机学习,指导每个学生通过计算机考试。

2、第二学期同辅导员一起帮助学生强化外语学习,争取在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的基础上,有更多的学生达到优秀。

3、在第二学期的适当时间学生的小论文选题。

(三)三年级的工作重点是强化训练学生的科研能力,并继续强化外语学习。

1、指导学生社会调研活动。调研的目的是培养同学实地收集资料,增强感性认识,切实提高分析问题和撰写论文的能力。返校后,提交调研总结和成果报告。

2、同辅导员一起继续帮助学生强化外语学习,争取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

3、指导学生写作学术论文,题目可以自选,也可以由导师统一安排,最终编撰《学术论文选》。

(四)、四年级的工作重点是指导学生就业、报考研究生和写作毕业论文。

1、指导学生充分了解就业形势,不断端正就业思想,做好参加招聘会的各种准备工作。

2、帮助学生做好考研准备工作,确定专业方向。

3、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论文的选题工作,协助系安排论文的指导教师。

三、班导师的设置和管理

1.以自然班为单位设置班导师一名。

2.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本院各班班导师的管理工作。

3.班导师由院聘任,任期一般与所带班级的任课时间相同。特殊情况与所带班级的学制相同。每年七月聘任下一学年度的班导师,并颁发证书,明确任期、工作职责等事宜。

4.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制定导师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导师工作会议,对有关工作进行研究总结,开展经验交流,不断提高指导水平,改进和完善导师制度。

四、班导师的业绩评定和考核

1.实行班导师工作考核制度。考核按学年度进行。

2.对班导师的业绩考核分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对大学生进行人格塑造、学风引导、专业辅导、发展方向指导和心理疏导等方面的工作情况,以及学生对本班工作的满意度和班导师工作的评价情况。

3.班导师考核一学年进行一次,采取个人总结、学生评议和学院考核的办法综合进行。考核总分100分,其中个人总结20分,学生评议40分,学院考核40分。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1)个人总结:每位班导师在学年末要写出工作总结,总结和评价本人所担任的工作,交给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学生评议: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学生以无记名方式对自己导师的工作进行评议,并填写《班导师工作学生评议表》; (3)学院考核: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本院班导师一学年的工作进行考核,填写《班导师工作年度考核表》,并将以上三部分考核结果汇总。最后汇总的分数为每位班导师的最终考核成绩。

4.班导师工作的考核结果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人事处备案,并存入本人工作业绩档案。

5.班导师的工作业绩作为年度考核、提职晋级、评优奖励、进修学习的重要依据。

6.学院将树立优秀班导师典型,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7.对工作不负责任或者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班导师,学校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其班导师工作予以调整。

五、班导师的政策待遇

1.担任班导师是每一名教师的责任与义务,按学校要求,每位教师在两个聘期内必须担任一任班导师。根据我院情况,在两个任期内担任班导师的时间累计要达到三年。

2.按照学校的要求,将班导师工作按每学年40学时的标准计入教学工作量。 3.班导师的工作计入到教师量化考核体系中,作为教师提职晋级、评优奖励、进修学习的重要依据。

4.对年终考核为优秀的班导师将报到学校,发放奖励津贴。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化学工程学院

2015年5月15日

推荐第10篇:采购业务工作实施办法

十二车间采购业务工作实施办法

1.采购职责分工

本单位共2名采购员:彭华玲—负责原材料及辅材采购

熊伟—负责修理备件、劳保采购及临时任务

2.采购计划管理

由单位计划员根据下月生产计划,结合工艺定额编制月采购计划,单位领导审核,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

3.采购申请

⑴采购员根据本单位采购计划及产品技术要求进行市场调研,选定合格厂家。

⑵向总公司财务处提交采购申请呈报表:单位领导签字—总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处批准后进行采购。

4.比价(招标)管理

所有采购产品都要经过市场调研,摸清市场行情后,优选3家及以上报价比价之后,选择质量与价格均有优势的产品。

5.供应商选择与管理

经过市场调查,初步选定在同行业中有质量,价格优势的厂家,建立合格供应商目录。后期通过合作及产品使用情况,依据供应商信誉度、实力以及产品质量情况,确定优选供应商,并将合格厂家列入单位供应商目录。

6.采购价格确定

为降低产品成本,在摸清市场行情后,在同类产品中采取多家同时报

价方式,选用价格优势厂家的产品。

7.采购合同订立与管理

按财务处要求,采购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需签订采购合同,并按以下程序逐级审批:部门领导—主管领导—财务处价格会计—主管财务领导—计划处—质保处—知识产权部门—保密部门—主管技术领导—法律顾问。采购金额在一万元以下不需签订采购合同的,按事业部相关要求执行:生产部门提出申请—车间主管领导签字—采购询价—车间主管领导签字—采购实施—月终汇总上报—部门领导审批—报总公司财务。

8.验收管理(含退换货)

按合同和相关技术要求采购物资进车间后,按总公司质量管理规定提交“物资检验卡片”,待入厂复验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不合格产品按合同协议退换货。

9.付款管理

采购货物付款以采购计划和财务申请呈报表为依据,经过单位领导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付款。

10.预付款与应付款管理

只有原材料钢管是按行规,按合同规定付给供应商预付款,合同生效。其它辅材和修理备件都是货到验收合格后,通知对方开票,报销挂账,车间及总公司相关审批手续签署完成后,最后支付供应商应付款。

11.采购资料(文档)管理

各类物资必须分门别类整理归档,详列各类物资的厂家、价格、技术

要求、质量状况、信誉度等相关情况,采购资料分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存在相关人员使用电脑里,纸质版分类存在单位资料室。

12.采购分析与考核评价

根据上年供货情况,结合生产现场使用后反馈的信息,对所有供货厂家进行年度评价,将合格供应商作为次年合作的首选厂家。

第11篇: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调动我校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我校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镇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的分配。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分层管理、分类考核”的原则。全镇各校(点)分为两类进行考核。中心校、二小、盐井小学、独山小学、奢沟小学为一类;坪子小学、咪布小学、水落冲小学、雄块小学、扒那小学、各教学点为二类。其中团结教学点挂靠中心校考核、半坡教学点挂靠坪子小学考核、马家包教学点挂靠独山小学考核、邓家营教学点挂靠水落冲小学考核、中寨和兴文两个教学点挂靠奢沟小学考核。每年度由中心校行政办绩效工作考核小组负责对各类学校及其校长进行量化考核;各校(点)负责对其教职工进行量化考核。

4、坚持“统筹兼顾、按比例分配”的原则。根据《纳雍县教育局关于印发〈纳雍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纳教字[2009]125号),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直接划入个人工资帐户。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纳入绩效考核。

5、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绩效工资的发放必须以绩效的考核结果为依据,实行动态管理。对不同岗位人员按不同时段进行考核。

6、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学校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公开透明。

三、实施范围、对象和时间

全镇小学所有在职教职工,以校(点)分类进行考核。从2011年9月1日起实施。

四、成立考核实施领导小组

为了确保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做到公平、公正地对教职工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对教职工的绩效工资进行合理的分配,特成立考核实施领导小组。 组 长:陈x 副组长:杨x 成 员:陈x 陈x

五、考核内容

(一)校长 根据《纳雍县中小学校长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主要考核校长品德修养、能力水平、敬业精神、工作绩效、廉洁奉公、保学控辍、学校稳定、安全保障等实绩。

(二)教师

1、中心校行政办工作人员

主要考核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能力、出勤情况、工作实绩。

2、班主任

重点考核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爱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情况。

3、任课教师

主要考核师德师表、德育工作、教学工作、教育教学研究、专业发展、出勤情况等。

4、其他人员

其他人员指工勤人员、“两基”人员、各室管理员等,重点考核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服务态度、工作完成情况、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情况等。

六、考核办法

校长以学年进行考核;班主任以月进行考核;教师以学期进行考核,以学年累计考核结果;其他人员根据工作性质确定考核时间,以学年累计考核结果。依据考核结果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扣分情况以上级主管部门及中心校行政办检查的结果为准。

(一)各校点量化考核(校点考核总分=100分×该校教师数–该校扣分分数+该校加分分数) ⅰ.学校工作管理

1.校长、教导主任工作

(1)、学校各种管理制度健全,有计划(学校工作计划、教导工作计划、德育工作计划、课题研究计划、少先队大队工作计划、安全工作计划)、有制度(请假制度、安全制度、卫生制度、校房校产管理制度、考核管理办法、财务制度、升降国旗制度),有总结(学校工作总结、教导工作总结、德育工作总结、课题研究总结、少先队大队工作总结、安全工作总结)。缺一项计划或制度或总结扣0.2分。

(2)、学校工作及教学管理按《毕节地区中小学校长、教导主任工作成绩量化评价表》《纳雍县中小学教学常规规范化管理指导意见》(纳教字[2009]83号)附件《教学常规规范化管理量化考核评估表》装档考核。未建档一次扣2分,差一样资料扣0.2分。

(3)、认真收集整理完成《教育教学目标管理责任书》所需资料,进行装档,未建档一次扣2分,差一样资料扣0.2分。

(4)、廉政工作。出现学生或家长等上访一例,经查证上访属实正确,一例扣0.5分。

2、教研工作

(1)有相应的教研组工作计划、课题研究计划,教研工作有活动、有检查、有记录。缺一项计划或一次活动、记录扣0.2分。教研活动相关要求以《维新镇中心学校教学工作意见》为据。

(2)按要求完成优质课、优质教案、优质论文。一人缺一项扣0.2分。

(3)教研组工作按《毕节地区中小学教研组工作成绩评价量化表》装档考核,未建档一次扣2分,差一样资料扣0.2分。

(4)有网络的学校,教师要积极参与网络教研,其中45岁以下的教师必须参加。即:通过网络平台上传自己的教学设计、心得、案例、反思、论文等,接受别人的点评,同时在网上浏览别人的文章,进行交流。主要方式有注册自己的网络博客等,在上面进行发帖、交流,且要求每学期发帖不少于4篇以上。差1人无博客或微博,未参与网络教研,一次扣0.2分;一人次发帖差1篇扣0.2分。 3.教师工作

(1)学校建有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差一人档案扣0.2分。

(2)教师要按《维新镇中心学校教学工作意见》的要求及时完成个人业务资料,以备检查和考核。教案差一节扣0.2分;作业(作文)、作业批改记录、错题收集、单元检测、单元检测质量分析、帮扶记录、被帮扶记录、课外活动记录、班(队)活动记录、家访记录、特困生辅导记录等,差一次扣0.2分;优秀论文、优质教案、教学反思、观课记录、观课体会等差一篇扣0.2分。 4.“两基”工作

(1)按规定完成平时要求的表、卡、册及报表等相关工作,办有夜校,完成脱盲任务。一次未按时完成扣0.2分。

(2)按规定和要求完成招生任务。不按规定招收新生的每人次扣0.2分。

(3)控辍保学。学额巩固率达不到100%的学校,低一个百分点扣0.2分。学额巩固率以学年末人数除以学年初人数(死亡学生、休学学生、转出学生不算流失生,转出的学生必须有中心校行政办出具的相关转学手续,否则,当流失生看待,转入学生分别计入年初年末数)。 5.财务工作

(1)每月公布一次学校明细账目,有清单,缺一次公布清单扣0.2分。

(2)按要求使用财政专用收费票据,报账人员按时带支出票据到中心校行政办报账,未按时报账一次扣0.2分。

(3)财务账目清楚,报账人员账目与中心校行政办会计、出纳不相符一次扣0.2分;学校的财务账目与现金不相符一次扣2分。

(4)未抓好相关工作,一次扣0.2分,差一校资料一次扣0.2分。 6.校房校产管理

(1)按要求搞好固定资产统计工作。不按要求完成一次扣0.2分。

(2)财产损坏未修复(有报废材料有报损报告的除外)一项扣0.2分,以中心校检查结果为准。

(3)有购物登记表及财物借还、发放登记表,并作好相关登记。缺一样扣0.2分,未按时、如实登记一次扣0.2分。

(4)未抓好相关工作,一次扣0.2分,差一样资料一次扣0.2分。 7.安全工作 (1)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安全责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护校队;按要求拟写有《学校安全应急预案》、《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等,缺一项资料扣0.2分。

(2)认真开展安全工作,学初、期末有检查、有记录、有总结,经常有计划地对师生进行安全警示教育、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等,缺一样扣0.2分,发生安全事故一次扣3分。

(3)有学校每日安全工作记录和班级每日安全工作记录。缺一样扣0.2分,差一次记录扣0.1分(每天至少一次)。

(4)定期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排查有记录,定期上报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有排查统计上报表,建有学校安全隐患台帐。缺一项扣0.2分。

(5)针对制定的安全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以上安全演练活动,有方案、总结、图片。不开展和资料不全一次扣0.2分。

(6)学校安排每天24小时有人值班,安全信息报送及时,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必须在规定时限之内按照相关程序逐级上报,以便于将损失降低到最小。如因未报、迟报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一次扣5分,并记学校安全责任人不良工作记录1次。

(7)未按要求建立档案一次扣2分,建有档案但资料不齐的差一样扣0.2分;未抓好相关工作,一次扣0.2分,差一样资料一次扣0.2分。 8.绿化、美化、净化工作

(1)学校室内外要随时保持清洁,一个教室或校园内不卫生一次扣0.2分。 (2)室内外美化。一个教室内未美化,不张贴《守则》、《规范》、《安全制度》、《课程表》,学习园地无内容或不充实一次扣0.2分。

(3)校园文化。校园内要求张贴名人画像、名言,无摆摊设点,反之一项扣0.2分;未抓好相关工作,一次扣0.2分,差一样资料一次扣0.2分。

9、“普室”工作

认真完成各种资料的收集,图书借阅率、仪器使用率达标等情况,根据“两室”评估细则考核。未建立档案扣2分,建有档案但资料不齐的差一样扣0.2分。未抓好相关工作,一次扣0.2分,差一校资料一次扣0.2分。

10、“远教”工作

11、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按上级相关文件收费,学校、教师无乱收费现象,出现一人次乱收费现象扣2分,并在全镇通报批评,不得参与评先选优。

12、小继教工作

有档案、有计划、有总结、有记录,按时完成小继教的培训工作,根据小继教工作评估细则考核,一人次差一项扣0.2分。

13、文体工作 (1)、有计划、制度、年度工作总结、有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方案。缺一项扣0.2分。 (2)、开展好文体活动,作好记录。缺一次活动或记录扣0.2分。 (3)、开齐体育课时,开展好“两操”活动。缺一项扣0.2分。 (4)、积极开展体育达标活动,达标率达80%。低10个百分点扣0.2分。 (5)、未抓好相关工作,一次扣0.2分,差一样资料一次扣0.2分。

14、工会工作 (1)、有各种工作计划,有半年工作总结和年终工作总结,缺一项扣0.2分。开展好各种工作,有记录。缺一项扣0.2分。 (2)、开展好关心下一代工作,无领导小组,无工作计划、总结,无记录,无相关名册等资料,各扣0.2分。 (3)、抓好校务公开工作。无公开栏一次扣2分,内容不充实一次扣0.2分。 (4)、抓好禁毒、反邪教、综治工作,有计划(方案)、有总结、有活动记录等,差一样资料扣0.2分。 (5)、未抓好相关工作,一次扣0.2分,差一样资料一次扣0.2分。

15、其他工作

除上述14项工作外,对临时安排的工作或新工作任务,未按时完成一次(项)扣2分,差一样资料一次扣0.2分。 ⅱ.教育教学实绩

1、教育实绩

(1)师德师风建设

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关爱学生,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切实实施德育教育、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一人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及其他错误言论扣1分;一人参加赌博、或酗酒闹事或酒后上课一次扣1分;一人向学生或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一次扣1分;一人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扣1分;一人在校园风吸烟一次扣1分;一人在上课时使用通迅工具一次扣1分;一旷课一节扣2分;一人随意调课,停课一次扣1分;一人殴打或辱骂其他教师一次扣2分;一人迟到或早退一节扣0.5分;一人事假(婚、丧、产假除外)一节扣0.5分;一人病假一节扣0.2分,因患重病在县级以上住院治疗的(以县级以上医院住院证明为据)不扣分,但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节扣2分,且通报批评、记不良记录;故意瞒报、或诱导学生,强制学生不参加期末或年末检测的,一人次扣5分。 (2)德育工作

1.学生遵纪守法。一人次违纪扣0.2分、严重违纪扣0.5分,一人次违法犯罪扣1分。 2.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学生课间操列队进场、退场,大型活动列队进、退场;学生无损坏学校花草和公物现象,无乱丢纸屑现象、无不文明语言行为。反之一人次扣0.2分。 3.学校升、降国旗制度正常,有国旗下的讲话记录。缺国旗下的讲话记录一次扣0.2分。 4.正常开展德育活动,有方案、总结、记录等。缺一样资料记录扣0.2分。

2、教学实绩

考核当年年末(或期末),全镇统一对一至六年级的语文、数学、综合科等进行检测,以学校为单位,各学科成绩相加(学科综合成绩)的总均分达全镇总均分的不扣分;学校各学科成绩相加(学科综合成绩)的总均分低过镇总均分的,中心校、二小低1分扣1分,盐井小学、独山小学、奢沟小学低1分扣0.7分,其他完小及教学点低1分扣0.5分,扣分依此类推。 ⅲ.参加活动及工作完成情况

1、未按要求组织教师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比赛、会议等活动的学校,一人次缺旷扣2分、事假扣1分、病假扣0.5分、迟到(早退)扣0.5分,经批准不参加的除外;活动期间,一人次吸烟扣0.2分、手机铃声响扣0.2分、做与活动无关的事扣0.2分;无故不参加的学校一次扣3分。

2、未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学校、一次扣2分;不按时上交各种资料的学校,迟交一次扣0.2分,缺交一次扣2分,经批准不用上交的除外。 ⅳ.工作实绩加分。

1、在考核当年学校或校长个人因业绩突出,被省部级、地厅级、县处级以上表彰,每次给学校分别加

5、

3、2分,可累计加分,以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奖证为据。

2、学校办学特色明显,当年被评估为国家、省、地、县特色示范学校的给予学校分别加

4、

3、

2、1分,可累计加分。

3、教师在考核当年获国家、省、地、县、镇优秀教师、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表彰,每人次分别给学校加

5、

4、

3、

2、1分,相同奖项从高不从低,只进行一次加分,以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奖证为据。

4、教师在考核当年出版有教育专著或小论文集的,一部给其所在学校加10分。录像课、课件、教学设计、教学案例、教学反思、教研论文、课题研究等,获国家、省、地、县、镇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的奖励或表彰,以奖证为据,每件(每人次)分别给学校加

3、

2、1.5、

1、0.5分,现场作课分别加

5、

4、

3、

2、1分。抄袭、作弊的除外,且按国家、省、地、县、镇每件(每人次)扣

5、

4、

3、

2、1分。

5、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比赛,获国家、省、地、县、镇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的奖励或表彰,以奖证为据,每次分别加

3、

2、1.5、

1、0.5分。论文、反思、案例、课题研究等在教育主管部门的刊物上发表,每篇按国家、省、地、县、镇级分别加

3、

2、

1、0.5、0.2分。

6、在考核当年,学校学科期末检测综合成绩总均分超过镇总均分的,不分学校类别,超镇平均分1分加1分,依此类推。

7、学校学科期末检测综合成绩总均分在考核当年名列全镇第一名,给该校加3×该校教师数的得分;总均分名列第二名,给该校加2×该校教师数的得分;总均分名列第三名,给该校加1×该校教师数的得分。

8、学校学科期末检测综合成绩进步加分:考核当年,学校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与上学年(或学期)相比较,低镇总均分的,缩短差距1分,给该校加1×该校教师数的得分,依次类推;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高镇总均分的,拉大差距1分,给该校加1×该校教师数的得分,依次类推。如果上、下学年(或上、下学期)学校的科学综合成绩总均分与镇总均分相比较没有差距,则说明学校的学科综合成绩没有进步或者就是退步。

如:上年全镇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为60分,学校甲的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为46分,则学校甲的总均分低镇总均分14分;今年全镇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为62分,学校甲的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为51分,则学校甲的总均分低镇总均分11分,用两年(或两个学期)的综合成绩总均分与镇总均分相比较,今年(或本学期)的总均分与镇总均分的差距缩短了(14-11=3)3分,则学校甲进步了3分,可给学校甲加3×该校教师数的得分。

上年全镇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为60分,学校乙的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为64分,则学校乙的总均分高镇总均分4分;今年全镇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为62分,学校乙的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为68分,则学校乙的总均分高镇总均分6分, 用两年(或两个学期)的综合成绩总均分与镇总均分相比较,今年(或本学期)的总均分与镇总均分的差距拉大了(6-4=2)2分,则学校乙进步了2分,可给学校乙加2×该校教师数的得分。

(二)中心学校行政办工作人员量化考核(100分)

考核总分100分,其中思想素质(德)20分、工作能力(能)20分、工作态度(勤)30分、工作实绩(绩)30分。

1、思想素质(20分) (1)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服从分配、顾全大局,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 (2)扣分

a、有辱党辱国行为一次扣10分。

b、有赌博行为(以公安机关处分为准)一次扣2分。

d、不实事求是、公正对待各校工作一次扣0.5分。不及时处理或上报学校反映的情况一次扣0.5分。

e、本人或爱人不按时妇检一次扣5分。

f、学习时看书报或做与学习无关的事一次扣0.5分。

2、工作能力(20分) (1)、要求:对分管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措施具体,方法得当,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其中联系校点工作指导记录每学期不少于4次、随堂听课不少于5节。 (2)、扣分

a、不按时拟写主抓工作的年度意见、制度、总结,分别一份扣0.5分。 b、少会议记录一次扣0.2分(请假或公差除外)。

3、工作态度(30分) (1)、要求:按时上下班,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请假先交假条批准,无假条以旷工计算。分管工作要主动抓具体管,其他工作要协助抓。 (2)、扣分

a、旷工一个扣1.5分;事假每学期超过8个,从第9个起一个扣1分(婚、丧假除外),其中护理自己四大父母、配偶及子女的按病假扣分;迟到或早退一个扣0.5分,病假一个扣0.2分(绝症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住院证明或休养证明除外)。 b、不服从领导安排一次扣1分。

4、工作实绩(30分) (1)、要求:对分管工作要有的放矢地抓管,能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所联系的学校工作成绩有进展。 (2)、扣分、加分

a、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一次扣2分。

b、在全镇统一测试中,所联系学校的总均分与镇总均分的差距和上学年(或上学期)自身平均分与镇平均分的差距相比较,平均分高于镇均分的:差距分拉大1分加1分,缩短1分扣1分。平均分低于镇均分的:差距分缩短1分加1分,拉大1分扣1分。若被扣分的工作员所联系学校的总均分保住上学年(或上学期)名次或名次进步,则不扣。

5、加分 a、每学期满勤(指本期内从末请过假)加3分。

b、主抓工作获国家、省、地、县、镇级奖励或表彰,一次分别加6分、5分、4分、3分、2分。

(三)校长量化考核

考核工作由中心校行政办公室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校长绩效考核工作严格遵循全面、认真、客观、公正的原则,严肃考核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坚持标准,规范程序,注重实绩,实事求是。 ⅰ、个人述职

由考核小组主持召开全体教职工(参会人数不少于教职工总数的80%)会议,被考核校长向大会述职。 ⅱ、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方式,由考核小组组织全体教职工或教职工代表依据校长述职,结合平时工作情况,对被考核校长进行民主测评。测评表见《纳雍县中小学校长绩效考核民意测评表》。

ⅲ、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对各校(点)年度目标管理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ⅳ、校长平时工作考核

1、以《维新镇中心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中第六款第1大条“各校点量化考核”得分进行折算。

2、加分。

在本学年度内有下列表彰之一的,在考核总分中加分。

(1)学校或学校校长个人因业绩突出,被省部级、地厅级、县处级以上表彰奖励的给予学校校长分别加

5、

3、2分(可累计加分)。

(2)学校办学特色明显,学校自主发展成效明显,当年办学水平评估为省、地、县特色示范学校的给予学校校长分别加

3、

2、1分(可累计加分)。

3、扣分。

在本学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学校校长考核总分中扣分(可累计扣分)。

(1)学校校长因违反党风党纪,受到诫勉谈话一次以上(含一次)或党纪党纪记过以下处分的扣2分。

(2)学校在日常工作接受检查中,有不良记录一次扣2分。

(3)学校因管理不严,出现教职工乱收乱订现象,经检举查实的,一人次扣2分。

(4)学校因管理不严,出现教职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师风现象的,出现一人次扣2分。

(5)未按时参加中心校行政办召开的各种会议,旷工一次扣2分,代会(请他人代替参加开会)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病假一次有人代会扣0.2分、无人代会扣0.5分,婚丧假、公假除外。 ⅴ、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得分×60%+《维新镇中心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中第六款第1大条“各校点量化考核”得分×20%+民主测评得分×20%+校长平时工作考核的加分-扣分。 ⅵ、考核等次的评定

1.考核等次评定:根据综合评分等有关情况,评定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原则上根据考核总分分为优秀(优秀比例控制在12—15%以内)、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总分在85分以上(含),且排序在全镇校长总人数的前15%的(计算优秀名额时不能四舍五入)确定为优秀等次;除优秀等次人数外,考核总分在70分以上的,确定为良好等次;考核总分60-69分的,确定为合格等次;考核总分59分以下的,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学年考核评为不合格等次:

(1)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给学校造成严重损失的; (2)考核对象个人受党纪政纪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学校因决策失误,发生群访、集体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4)学校违法违规而受到镇级以上通报处理的;

(5)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的。

ⅶ、考核结果的使用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校长评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依据。兑现标准按《纳雍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办法》执行,同时作为校长评先评优、聘任、交流、晋升和奖惩的主要依据。对合格及以上的,按考核等次予以奖励;对不合格的,对其进行诫免谈话,限期整改或予以降职或免职。

(四)班主任量化考核(100分)

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者和指导者,为进一步发挥班主任在班级教育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班主任的争先创优意识及班级管理的工作质量,促进班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并为聘任、评优及发放班主任津贴等提供依据,具体量化考核如下: ⅰ、量化办法

1、采用百分制量化

班主任考核分数=班主任职责管理+班级管理绩效+奖励加分。

2、考核等次评定

根据综合评分等有关情况,评定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原则上根据考核总分分为优秀(优秀比例控制在12-15%以内)、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总分在85分以上(含),且排序在全镇班级总数的前15%的(计算优秀名额时不能四舍五入)确定为优秀等次;除优秀等次人数外,考核总分在70分以上的,确定为良好等次;考核总分60-69分的,确定为中等次;考核总分59分以下的,确定为差等次。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考核领导小组和以德育主任为组长的考核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考评小组采取师生轮流值周检查、学校领导巡查和召开师生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进行,力求做到公平公正。 (2)、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正副班主任进行考核,按正班主任60%、副班主任40%或正班主任70%、副班主任30%的比例分配班主任津贴。 ⅱ、考核标准

1、班主任职责管理(50分) (1)、开学初,认真制定班、队工作计划, 计划详实具体, 可行性强,学期结束有班(队)工作总结,有德育工作经验文章一篇5分。抄袭计划或总结分别扣2 分。 (2)、班委会和少先队组织健全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班队干部会议, 指导班委会、少先队开展工作, 学生干部分工明确, 工作积极主动3分。未组织扣2分,学生干部作用差扣1分。 (3)、按要求上好班(队)会课, 做到每节班会课都有一个明确的主题 , 解决一个班级具体问题,并在班(队)手册或日志上做好记录;每学期主题班(队)会不少于 8 次,并有班(队)教案8分。无故挤占班会课每次扣2分,主题班(队)会教案缺一次扣1分。 (4)、对学生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 , 积极疏导 , 要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积极开展师生谈心活动,有文字记录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0℅, 促使后进生的转化4分。根据班主任工作记载的情况考核,每少一人扣0.2分。 (5)、按要求认真开好家长会 , 做好家访工作5分。每学期与学生家长的联系不得少于班级人数的20%,每少一人扣0.5分。训斥家长或与家长争吵每次扣 2 分。 (6)、准时参加班主任例会,遵守会议纪律,认真做好记录2分,无故缺会一次扣1分, 迟到一次扣0、5分,事假每次扣0、5分。 (7)、能密切注意和发现涉及班级及学校的恶性违纪问题,做到及时汇报并能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及时教育和处理 3分 , 拖延或隐瞒不报 1 次扣 1 分。 (8)、积极支持学校组织的学生干部会议或学生值周、值日活动6分。不参加每人次扣 0.5 分、迟到扣0、2分。 (9)、认真填写班主任工作手册和少队部日志, 内容要充实, 书写要规范, 并按要求及时上交3分。不认真填写扣1分,不按时上交扣0.5分 (10)、能协调班级各学科教师的关系 , 各学科教师能团结互助、相互协作, 形成较好的教育合力 2 分。非语、数、综合学科学生不带学习用书和完成作业,有两个及以上学科任课教师反映突出者扣1—2分 (11)、按要求布置好教室文化环境,定期更换,确保宣传质量。黑板报、学习园地每月更换或更新一次,主题鲜明、内容丰富5分。不更换或更新扣4分。 (12)、努力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和交给的临时工作任务4分,不按时完成, 每超过一天加扣0.5分,借故推委或拒绝一次扣2分。

2、班级管理绩效(50分) (1)品德教育(15分)

升、降国旗, 无故缺席一人次扣 0.1分, 态度不严肃, 说话打闹者, 每人次扣 0.2 分, 班主任无故不到者每次扣 0.5分。

学生买零食一人次扣1分,乱扔果皮、纸片、塑料袋 , 每人次扣1分 , 不按学校规定进行排队放学, 每次扣 0.2分。

4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活动每人次扣 0.2 分,

5 学生违反学校纪律而发生安全事故 , 每人次扣1—2分 , 情节严重的要追纠班主任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6学生相互打架斗殴 , 受学校批评处理每人次扣 0.5—1分 7学生红领巾佩戴情况不定期检查 , 未佩带一人次扣 0.2分。

8学生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仪表端庄,衣着整洁。衣冠不洁,卫生习惯差,指甲长,每人次扣0.2分。

9违纪且谎报班级的每人次扣5分。

10学生上下楼梯轻声靠右行,不在走廊楼梯上追逐打闹。课间学生开展健康文明的活动,不大声喧哗、怪叫,不玩危险性游戏。违者,视情节轻重,每人次扣1—2分。

11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禁毒教育、反邪教教育。做到无事故发生,无违法乱纪行为。反之每人一次扣1—2分。 (2)、学习常规 (10分〉

1学生迟到早退每人次扣0.1 分,旷课1节每人次扣 0.5 分,旷课一天每人次扣1分, 并通报批评。

2学生课堂常规、学习习惯差,有三个科任教师及以上反映和学校领导巡查问题突出者扣2分。

3学生不带学习用书和不完成作业,有三个及以上学科任课教师反映突出者扣2—3分。 4值周教师抽查学生课堂常规、学习习惯差,每次扣1分。

5班级学生有凝聚力,班级有榜样,学困生有帮助,晨读时纪律好,班干部履行职责,学生有明确的学习内容,反之每次扣0.2分。 (3)、环境卫生(15分)

1在黑板、墙壁和公共设施上乱写乱画每人次扣 0.2 分 , 涂改通知、撕毁标语, 破坏宣传橱窗者每人次扣 1 分。

2破坏花木或公共设施者扣 0.5—1 分 , 并按被毁物品现价赔偿。 3教室内外责任区有果皮、纸屑等杂物 , 发现一次扣 0.2 分。 4抓好卫生工作,坚持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有卫生监督员。教室、责任区卫生整洁能保持。学生能打扫到的门窗玻璃不洁净 ( 擦玻璃二楼以上不许到窗外 ), 讲台、桌凳、门框等有灰尘每处扣 0.2 分。

5墙壁有乱写乱画现象每处扣 0.2 分。

6 桌椅排列不整齐、桌面有灰尘、抽屉有果皮、食品包装袋分别扣0.2 分。 7教室及其过道地面不清洁,有废纸杂物、口痰等扣 0.3 分。 8卫生工具放置散乱无序扣 0.2 分。

9 垃圾箱超过一天无故不清理的扣 0.5 分 , 两天不清理加倍扣分。 (4)、两操与艺术 (10 分)

1 眼保健操认真、到位、安静2 分 , 无故不做一人次扣 0.2 分。

2 各种集会时班主任自始至终参加,会风好。课间操按时集合, 集队做到快、齐、静, 动作整齐到位, 组织学生出场有序不拥挤2 分 , 无故不做每次扣 0.5 分。

3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各种体艺活动2 分 , 被学校选取而不积极参加的每人次扣 0.5 分。 4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科学习竞赛、征文、音乐、美术、书法、运动会等比赛 2 分,每缺一次 0.2分。 ⅲ、奖励加分

1、班集体受学校通报表扬每次加 1 分, 每月封顶 5 分。

2、班集体获国家、省、地、县、镇表彰,分别加

5、

4、

3、

2、1分。

3、优秀值周学生、优秀播音员、优秀少先队干部每人次加 0.2 分 , 每月封顶 5分。

4、学生获镇、县、地、省、国家奖励。获奖一人次分别加

1、

2、

3、

4、5分。

5、学生个人好人好事被学校通报表扬每人次加0.5分, 每月封顶 5分。 ⅳ、一票否决

班主任如有以下情况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比资格,扣发当月班主任津贴。

(1)不能经常深入班级,深入学生,不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学生、家长意见较大者。 (2)因失职、渎职造成班级较大事故者或对班级学生中出现的违纪行为教育处理不力者。 (3)因工作不努力,不负责而导致班级班风、学风差或不服从学校安排而导致无法开展工作者。

(4)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者。

(5)因教育不善,歧视学生而造成学生辍学或流失者。 (6)有重大违法违纪现象或安全事故者。

(7)教室内外卫生脏、乱、差,学校两次提出整改后,仍不达标者。 (8)被投诉,经查实,严重影响教师和学校声誉者。

第12篇:群众评议工作实施办法

群众评议工作实施办法

做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群众评议工作,是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践行公开承诺、展示先进性、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方式,是贯彻群众路线、扩大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的有力举措。为认真做好群众评议工作,经两委会研究决定,制定群众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群众评议的对象

评议对象为社区党组织和共产党员。评议由上一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二、群众评议的主要内容

要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要求,将履行职责、兑现承诺、发挥作用情况作为主要内容,实事求是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明确努力方向。

(一)对社区党组织的评议,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进行:

1、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兑现公开承诺的情况;

2、立足本职,结合岗位特征,推动本单位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的情况;

3、履行工作职责,服务人民群众,为民办实事的情况;

4、履行管党职责,加强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情况;

(二)对党员的评议,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1、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认真履行承诺的情况;

2、立足本职工作,争当优秀表率情况;

3、情系群众、服务群众,为民办实事的情况;

三、群众评议的时间

群众评议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

四、群众评议的步骤

一是广泛开展自查。基层党组织要广泛调查走访、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对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自查,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提出具体改进措施,要形成书面自查材料。党员要对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小结。

二是进行集中评议。通过组织召开会议,认真听取基层党组织报告活动开展情况,由本单位干部负责人、服务对象和群众等为代表,组织开展评议,进行满意度测评。以党支部为单位对党员进行群众评议,在党员逐一汇报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党员互评和群众评议,进行满意度测评。

三是及时通报整改。将群众评议的结果通过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针对群众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认真研究讨论,深入查找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五、群众评议的基本要求

1、落实领导责任。社区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开展群众评议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紧密结合实际,作好安排部署,抓好组织实施,确保群众评议工作抓好抓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活动、带头接受群众评议,发挥示范引导作用,确保群众评议工作不走过场。

2、实施分类指导。要认真调查研究,深入实际,及时准确掌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措施、进展和实效,加强分类指导,注重分类评议。针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党组织实际情况和不同层次、不同群体党员特点,要注重有倾向性的评议内容和采取灵活务实的评议方式。

3、强化工作衔接。要严格按照建立公开承诺、上评下议动力机制的要求,积极做好群众评议与创先争优活动其他推进方式的有机衔接。结合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基层党建工作考评等经常性工作进行群众评议。在年终开展群众评议时,要结合年度考核和民主测评等工作进行,防止多头评议、重复考核。

4、注重结果运用。针对群众评议满意度低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及时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对活动取得明显成效的党组织和党员,要广泛推介,大力宣传,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把群众评议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切实履行职责,以工作成效取信于民,使创先争优活动成为真正的民心工程。

第13篇: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办法

井冈山烟草专卖局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上级要求,特制定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积极发扬党内民主,进一步优化党支部带头人队伍,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组织领导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由党支部书记组织协调,党支部具体实施。

三、党支部委员会设置和书记候选人条件

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一般由5人组成,设书记1名。 基层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能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热心工作,积极探索党建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

3、能团结同志,联系群众,作风正派,得到群众认可;

4、正式党员。

党支部书记应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并热心党支部工作;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一般应有三年以上的党龄。

四、换届程序与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在全体党员中,做好选举的动员工作,提高党员对党支部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使党员能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认真履行党员应尽的义务。

(二)选举筹备阶段

1、酝酿推荐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采取组织推荐、支部全体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对书记候选人进行酝酿推荐,形成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名单;

2、学院党委对支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名单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推荐名单,按 20%差额(一般差额为1名)提出候选人名单,并进行公示日。

(三)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工作阶段

1、党员大会选举委员、书记。正式候选人确定后,由上一届支部书记或召集人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在介绍候选人基本情况后,由全体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差额选举,直

1 接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书记。

2、选举结果报批

党员大会和第一次全委会闭会后,选举结果应及时报院党委,经学院党委确认后上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党支部选举工作,是我局党组织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领导和指导责任,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抓紧抓好。

2.规范程序,严明纪律。要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党内民主与严格程序有机结合起来,并贯穿于换届工作的全过程。要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教育,对违反党内选举规定、干扰选举工作的人和事,一经发现,从严查处。

3.优化结构,选优配强。要以党支部选举工作为契机,优化党支部班子结构,配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

4.抓住契机,推动党建。要把选举工作与基层党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选举工作,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热情和动力,不断提高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14篇:教代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

抚州职业技术学院教代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抚州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提案是教代会代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形式,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征集和督办提案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教代会提案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抚州职业技术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方案》等相关法规,同时结合我校提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代会提案(以下简称提案)是教代会代表在任职期间,在广泛征集教职工意见、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学校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按照规定程序向教代会提出的,经提案工作委员会审查立案后交付学校有关部门处理的建议和方案。

第三条 提案工作必须遵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办学目标,充分发扬民主,广开言路,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愿,促进学校的稳定与发展。

第二章 提案工作委员会

第四条 提案工作委员会是教代会设立的专门工作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在教代会主席团的领导下负责提案工作,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其成员由校工会委员、校工会工作人员及部分教代会代表组成。委员会实行常任制,任期与教代会届期相同,届内成员如需调整,可按规定进行增补。

第五条 提案工作委员会的职责

(一)依照规定的程序,组织和征集提案。

1

(二)对征集的提案审查立案,并向学校提出承办单位建议方案。

(三)对提案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推动承办部门认真及时办理提案。

(四)向提案人通报提案办理情况并征求对提案处理意见的反馈,根据需要,可组织提案人与承办部门(单位)进行沟通或座谈。

(五)在每次代表大会召开时,向教代会报告提案的审查立案和办理情况等工作。

(六)组织提案工作评优。

第六条 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工会办公室,负责提案的登记、整理、汇总、传递和归档等日常工作。

第三章 提案的征集

第七条 提案人和附议人须是本届教代会的正式代表,提案人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提案力求建立在一定的调研基础上,注重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以保证提案质量。

第八条 提案由教代会正式代表提出,正式代表2人以上(含2人)附议后才能进入提案审查程序。提案的撰写、附议均在教代会网上提案系统实施。

第九条 提案的格式:

提案人在撰写提案时,须一事一案,提案必须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

(一)提案名,即要求解决的问题题目。

(二)提案事由,即提案人应说明提出本案的原因、依据和情况分析,最好有可行性调查。

(三) 建议或措施,即提案人应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措施。

第十条 提案的要求:

2

(一)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坚持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代表可以对涉及学校改革与发展全局的工作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建言献策;

(三)符合学校实际且属于本校和本届教代会职权范围内能处理的问题;

(四)符合提案规范。

第十一条 提案征集时间

提案征集分为“大会期间”和“闭会期间”两个阶段征集。大会期间提案的征集时间一般在每年召开教代会前一个月开始,并限定截止日期,具体要求由提案工作委员会行文通知。在其余时间征集的提案均作为“闭会期间”提案。

第四章 提案的审查与立案

第十二条 代表所提提案采用以下方式进行审查:

(一)各代表团团长对本代表团代表提出的提案按时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的提案递交提案工作委员会。

(二)提案工作委员会对收到的提案进行审查,符合本办法第三章规定的,予以立案。

(三)对不符合立案要求的提案,退回提案人重新修改后可以作为闭会期间提案重新提交。对有参考价值的提案,作为“意见和建议”转相关部门参考。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立案:

(一) 内容涉及国家机密;

(二)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

(三)教代会规定职权以外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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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校职权范围之外的问题;

(五)为代表个人或他人解决个别问题;

(六)与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规范性相悖的意见和要求。

第五章 提案的办理

第十四条 提案办理根据提案内容,归类归口办理。提案工作委员会将准予立案的提案提交校长办公室进行会签,确定主承办部门和协办部门。

第十五条 提案承办单位收到提案后,应认真及时研究办理提案,提案办理工作应当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办理意见。

第十六条 提案办理要认真负责,注重实效。凡有条件解决的,要及时落实;因条件所限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列入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落实;确实无法解决的,需实事求是说明理由,解释清楚。对涉及两个以上单位协同办理的提案,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应积极配合,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 承办单位应主动加强与提案人的沟通,可采取沟通会、个别走访等方式听取提案代表的意见,共商提案解决的办法,并征询提案人对提案办理的意见。如提案人对提案办理结果不满意,承办单位应重新研究,作进一步的答复。

第十八条 承办部门(单位)在规定日期办理完结提案并报主管校领导批阅后,应根据主管校领导的意见,再次办理提案答复,选择提案的承办状态:“已解决”“正在解决”“列入计划,逐步解决”和“因条件限制难以解决”,并及时将办理结果提交提案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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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提案工作委员会要及时将承办部门(单位)的办理结果流转给提案人。提案人在收到办理意见后,应及时将提案处理的满意度情况反馈给提案工作委员会,以便提案工作委员会督促检查,进一步做好工作。

第二十条 提案工作委员会负责检查、督促提案的落实工作,汇总提案的落实情况和反馈意见,并向教代会作提案工作报告。同时做好提案的整理、建档等工作。

第六章 评选与表彰

第二十一条 为鼓励教代会代表提出高质量的提案、各代表团应认真组织好提案、承办单位应认真办理好提案,提案工作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提案评优,组织评选“优秀提案奖”、“优秀提案组织奖” 和“优秀提案承办奖”,并在每届(次)教代会上进行表彰。

第二十二条 “优秀提案奖”提案一般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提案在选题上能够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和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难点问题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等。

(二)提案建议具有较强的科学性、针对性与可操作性。经办理已产生或预期将对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维护教职工权益、促进教职工队伍建设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三)提案文字表述清晰、规范。

第二十三条 “优秀提案组织奖” 组织单位一般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领导重视,开展提案的研讨并组织、鼓励代表撰写提案。

(二)代表团代表提交的提案数量多,质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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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表团代表参与面广,参与撰写提案或参与附议人数占本团代表80%以上。

第二十四条 “优秀提案承办奖”承办部门一般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尊重提案人对学校工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充分重视提案承办工作,在提案办理过程中,主动组织协调,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对落实难度较大的提案,想方设法创造条件克服困难去落实。

(二)承办提案数量较多,提案办理认真负责,办理提案措施得力,讲求实效,答复意见有理有据,实事求是,提案人满意率高。

(三)通过承办提案,促进学校与本单位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提案工作委员会负责实施和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抚州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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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兰州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办法

兰州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我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下简称综合治理)工作,创建和谐、安全、文明的校园,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甘肃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综合治理的基本任务:在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各单位齐抓共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运用政治、法律、行政、经济、文化、教育等多种手段,综合治理校园安全,打击和预防违法犯罪,维护校园稳定,创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

第三条 综合治理的基本要求:各单位要把综合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定期研究和部署工作,把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实处,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局面。

第四条 综合治理的总体目标:杜绝政治敏感性问题和突发性群体事件,确保学校政治稳定;杜绝重特大恶性案件的发生,多发性案件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学校秩序良好;杜绝校园火灾事故、中毒事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条 综合治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稳定、国家安全、保密、反邪教、治安、危险物品管理、消防、交通、饮食、安全生产、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等涉及学校安全稳定、财产及人身安全的各种安全事故防范和处置。

第六条 综合治理工作实行“党委行政统一领导,职能部门指导协调,中层单位各负其责,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等各项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保卫部。领导小组的人员构成为:

组 长:校党委书记、校长

常务副组长:分管安全保卫的校领导

副组长:分管后勤、宣传和网络中心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 纪委副书记,党办、校办、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保卫部、团委、人事处、教务处、财务处、国资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基建处、医学管理处、后勤处、离退休处、工会、后勤集团主要负责人。

办公室主任:保卫部部长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为:

(一)认真贯彻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政策,研究部署学校综合治理工作,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工作计划。

(二)建立健全两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完善治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和制度,确定工作目标,指导、协调全校综合治理工作。

(三)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

(四)组织对全年综合治理年终进行总结、考核、奖惩和经验交流。

(五)办理学校和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其工作职责为:

(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调查研究和信息收集工作,掌握全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向学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提出建议。

(三)负责起草学校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总结,做好数据统计和报表工作。

(四)指导各单位制定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检查综合治理工作计划与措施落实情况,提出奖惩建议。

(五)适时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的检查、验收工作。第八条 各中层单位是学校综合治理的具体实施单位,应成立综合治理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履行以下职责:

(一)把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议事日程,做到与主体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不断推动本单位的综合治理工作。

(二)逐级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岗位职责,层层抓落实,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

(三)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全面组织实施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内容,努力实现本单位安全无事故。

(四)开展各种安全宣传教育和法制教育,不断增强本单位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五)组织开展本单位各类安全隐患的整改,做好本单位的安全防范,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六)加强信息工作,全面掌握本单位人员的基本情况和思想动态,做好政治思想工作,防范突发事件和不安定事端发生。

(七)积极配合协助专门机关和保卫部门调查与本单位有关的违法犯罪案件。

(八)做好本单位重点人的帮教和监管工作。

(九)做好本单位人员或与本单位有关的民事纠纷工作。

第三章 会议制度

第九条 领导小组工作例会。每年召开三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第一次例会安排在开学初,主要讨论全年工作计划,对全校综治工作进行部署。第二次例会安排在七月上旬,主要是对上半年综合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并做适当任务调整;讨论决定各责任单位提出的需要学校解决的重大问题。第三次例会安排在十二月中旬,对全校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考评,提出奖励和处罚方案;讨论下一年度的工作重点,讨论向党委常委会提交的议案和全校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内容。

第十条 全校工作会议。寒假前召开,由党办和校办组织,校党委书记、校长、相关校领导以及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受表彰的个人参加。总结工作,表彰先进,签订下年度责任书。

第十一条 中层工作会议。各中层责任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适时召开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本单位的综合治理工作。

第四章 工作责任

第十二条 责任主体。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校领导是第二责任人;各中层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第二责任人,中层单位所属部门负责人是管理责任人,各工作岗位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第十三条 责任范围。各责任单位的责任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建筑物外公共区域的安全防范:家属区由后勤集团负责、校园公共区域由保卫处负责。建筑物内部的安全防范由物业管理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承担,其中室外的安全防范责任以物业管理单位为主,室内的安全防范责任以使用单位为主。

第十四条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经济处罚、校纪处分、法律制裁以及对当年各类评优、奖金、职称评定、职务提拨、工资晋级等实行一票否决。

第五章 治安综合治理措施

第十五条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学校保卫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是严厉查处偷盗、抢劫、持械斗殴、故意伤害等严重扰乱校园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和侵犯公私财产的案件。各单位要做好有关安全的信息报送工作。

第十六条 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保卫部门要加强门卫管理和巡逻,控制校外闲杂人员和不法分子进入校园;充分发挥技术防范系统的作用,加强校园、公共场所和重点部位的监控。各单位要以节假日前后以及特殊时期为重点,对所辖各区域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及时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对于防火防盗重点部位,要实行每日巡查,采取必须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做好值班守卫工作。全校师生员工要从自己做起,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主动履行安全防范职责。

第十七条 加强宣传教育。各责任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组织开展以防火防盗和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维护稳定意识、安全意识和道德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宣传部、保卫部、学生处、工会、团委、学生会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自身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宣传教育的合力,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八条 加强重点要害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要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重点要害部位要建立保卫档案;各类大型活动实行申报审批制度;对出租房屋和临时用工要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第十九条 加强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各单位在工作小组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学生社团的作用;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综合治理积极分子的作用;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工作。各单位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各种治安防范、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综合治理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切实将责任和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第二十条 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各单位要加强调查研究,了解师生员工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及时发现和掌握本单位的矛盾纠纷,进行妥善处置,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纷激化或酿成群体性事件。

第二十一条 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加强对各类重点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第六章 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二条 考核依据与程序。考核的依据为各单位的总结、工作资料、《兰州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测评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平时工作掌握情况。考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初评,报领导小组讨论,提出奖励和处罚方案,提交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考核结果送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实行一票否决。

第二十三条 奖励规定。

(一)综合治理奖励属校级奖励,奖励经费纳入学校预算。

(二)先进集体名额为控制在10名左右,先进个人名额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先进集体和个人分别授予“兰州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兰州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并予以表彰、奖励。对有特殊贡献集体或个人,推荐参加上级综合治理先进的评选。

(三)评优条件。先进集体:落实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成绩突出,考核成绩名次列前;在综合治理工作中有创新和提高;单位全年安全稳定,未发生较大的安全事故。先进个人:见义勇为,同违法犯罪作斗争事迹突出的;保护抢救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有功的;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做出其它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四条 处罚规定。

(一)受到处罚单位。对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责任人分别实行一票否决,扣除当年业绩津贴;对安全事故直接责任人,除按责任大小承担赔偿责任外,扣除当年的业绩津贴;对因工作严重失职而发生重大案件或事故的单位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校纪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二)处罚的基本构成要件。由于责任、措施不落实,致使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或重大火灾、交通等安全责任事故的;对内部矛盾和纠纷解决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疏于防范和管理,连续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的;对本单位发生的刑事案件和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或置之不理致使产生严重后果的;在综合治理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致使产生严重后果的。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第一医院、第二医院可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本办法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16篇: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58号)、《省人办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贵州省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黔人社发[2009]3号)、《毕节地区人事局、毕节地区财政局、毕节地区教育局关于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毕署人发[2009]4号)、《毕节地区教育局关于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毕地教[2009]110号)、《纳雍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纳雍县财政局、纳雍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纳人劳社字[2009]533号)、《纳雍县教育局关于印发〈纳雍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纳教字[2009]125号)精神,为推进我校绩效工资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努力实现优绩优酬、多劳多得的工资分配制度,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调动我校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我校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镇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的分配。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分层管理、分类考核”的原则。全镇各校(点)分为两类进行考核。中心校、二小、盐井小学、独山小学、奢沟小学为一类;坪子小学、咪布小学、水落冲小学、雄块小学、扒那小学、各教学点为二类。其中团结教学点挂靠中心校考核、半坡教学点挂靠坪子小学考核、马家包教学点挂靠独山小学考核、邓家营教学点挂靠水落冲小学考核、中寨和兴文两个教学点挂靠奢沟小学考核。每年度由中心校行政办绩效工作考核小组负责对各类学校及其校长进行量化考核;各校(点)负责对其教职工进行量化考核。

4、坚持“统筹兼顾、按比例分配”的原则。根据《纳雍县教育局关于印发〈纳雍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纳教字[2009]125号),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直接划入个人工资帐户。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纳入绩效考核。

5、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绩效工资的发放必须以绩效的考核结果为依据,实行动态管理。对不同岗位人员按不同时段进行考核。

6、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学校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公开透明。

三、实施范围、对象和时间

全镇小学所有在职教职工,以校(点)分类进行考核。从2011年9月1日起实施。

四、成立考核实施领导小组

为了确保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做到公平、公正地对教职工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对教职工的绩效工资进行合理的分配,特成立考核实施领导小组。

组 长:陈x

副组长:杨x

成 员:陈x

陈x

五、考核内容

(一)校长

根据《纳雍县中小学校长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主要考核校长品德修养、能力水平、敬业精神、工作绩效、廉洁奉公、保学控辍、学校稳定、安全保障等实绩。

(二)教师

1、中心校行政办工作人员

主要考核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能力、出勤情况、工作实绩。

2、班主任

重点考核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爱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情况。

3、任课教师

主要考核师德师表、德育工作、教学工作、教育教学研究、专业发展、出勤情况等。

4、其他人员

其他人员指工勤人员、“两基”人员、各室管理员等,重点考核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服务态度、工作完成情况、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情况等。

六、考核办法

校长以学年进行考核;班主任以月进行考核;教师以学期进行考核,以学年累计考核结果;其他人员根据工作性质确定考核时间,以学年累计考核结果。依据考核结果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扣分情况以上级主管部门及中心校行政办检查的结果为准。

(一)各校点量化考核(校点考核总分=100分×该校教师数–该校扣分分数+该校加分分数)

Ⅰ.学校工作管理

1.校长、教导主任工作

(1)、学校各种管理制度健全,有计划(学校工作计划、教导工作计划、德育工作计划、课题研究计划、少先队大队工作计划、安全工作计划)、有制度(请假制度、安全制度、卫生制度、校房校产管理制度、考核管理办法、财务制度、升降国旗制度),有总结(学校工作总结、教导工作总结、德育工作总结、课题研究总结、少先队大队工作总结、安全工作总结)。缺一项计划或制度或总结扣0.2分。

(2)、学校工作及教学管理按《毕节地区中小学校长、教导主任工作成绩量化评价表》《纳雍县中小学教学常规规范化管理指导意见》(纳教字[2009]83号)附件《教学常规规范化管理量化考核评估表》装档考核。未建档一次扣2分,差一样资料扣0.2分。

(3)、认真收集整理完成《教育教学目标管理责任书》所需资料,进行装档,未建档一次扣2分,差一样资料扣0.2分。

(4)、廉政工作。出现学生或家长等上访一例,经查证上访属实正确,一例扣0.5分。

2、教研工作

(1)有相应的教研组工作计划、课题研究计划,教研工作有活动、有检查、有记录。缺一项计划或一次活动、记录扣0.2分。教研活动相关要求以《维新镇中心学校教学工作意见》为据。

(2)按要求完成优质课、优质教案、优质论文。一人缺一项扣0.2分。

(3)教研组工作按《毕节地区中小学教研组工作成绩评价量化表》装档考核,未建档一次扣2分,差一样资料扣0.2分。

(4)有网络的学校,教师要积极参与网络教研,其中45岁以下的教师必须参加。即:通过网络平台上传自己的教学设计、心得、案例、反思、论文等,接受别人的点评,同时在网上浏览别人的文章,进行交流。主要方式有注册自己的网络博客等,在上面进行发帖、交流,且要求每学期发帖不少于4篇以上。差1人无博客或微博,未参与网络教研,一次扣0.2分;一人次发帖差1篇扣0.2分。

3.教师工作

(1)学校建有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差一人档案扣0.2分。

(2)教师要按《维新镇中心学校教学工作意见》的要求及时完成个人业务资料,以备检查和考核。教案差一节扣0.2分;作业(作文)、作业批改记录、错题收集、单元检测、单元检测质量分析、帮扶记录、被帮扶记录、课外活动记录、班(队)活动记录、家访记录、特困生辅导记录等,差一次扣0.2分;优秀论文、优质教案、教学反思、观课记录、观课体会等差一篇扣0.2分。

4.“两基”工作

(1)按规定完成平时要求的表、卡、册及报表等相关工作,办有夜校,完成脱盲任务。一次未按时完成扣0.2分。

(2)按规定和要求完成招生任务。不按规定招收新生的每人次扣0.2分。

(3)控辍保学。学额巩固率达不到100%的学校,低一个百分点扣0.2分。学额巩固率以学年末人数除以学年初人数(死亡学生、休学学生、转出学生不算流失生,转出的学生必须有中心校行政办出具的相关转学手续,否则,当流失生看待,转入学生分别计入年初年末数)。

5.财务工作

(1)每月公布一次学校明细账目,有清单,缺一次公布清单扣0.2分。

(2)按要求使用财政专用收费票据,报账人员按时带支出票据到中心校行政办报账,未按时报账一次扣0.2分。

(3)财务账目清楚,报账人员账目与中心校行政办会计、出纳不相符一次扣0.2分;学校的财务账目与现金不相符一次扣2分。

(4)未抓好相关工作,一次扣0.2分,差一校资料一次扣0.2分。

6.校房校产管理

(1)按要求搞好固定资产统计工作。不按要求完成一次扣0.2分。

(2)财产损坏未修复(有报废材料有报损报告的除外)一项扣0.2分,以中心校检查结果为准。

(3)有购物登记表及财物借还、发放登记表,并作好相关登记。缺一样扣0.2分,未按时、如实登记一次扣0.2分。

(4)未抓好相关工作,一次扣0.2分,差一样资料一次扣0.2分。

7.安全工作

(1)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安全责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护校队;按要求拟写有《学校安全应急预案》、《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等,缺一项资料扣0.2分。

(2)认真开展安全工作,学初、期末有检查、有记录、有总结,经常有计划地对师生进行安全警示教育、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等,缺一样扣0.2分,发生安全事故一次扣3分。

(3)有学校每日安全工作记录和班级每日安全工作记录。缺一样扣0.2分,差一次记录扣0.1分(每天至少一次)。

(4)定期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排查有记录,定期上报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有排查统计上报表,建有学校安全隐患台帐。缺一项扣0.2分。

(5)针对制定的安全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以上安全演练活动,有方案、总结、图片。不开展和资料不全一次扣0.2分。

(6)学校安排每天24小时有人值班,安全信息报送及时,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必须在规定时限之内按照相关程序逐级上报,以便于将损失降低到最小。如因未报、迟报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一次扣5分,并记学校安全责任人不良工作记录1次。

(7)未按要求建立档案一次扣2分,建有档案但资料不齐的差一样扣0.2分;未抓好相关工作,一次扣0.2分,差一样资料一次扣0.2分。

8.绿化、美化、净化工作

(1)学校室内外要随时保持清洁,一个教室或校园内不卫生一次扣0.2分。

(2)室内外美化。一个教室内未美化,不张贴《守则》、《规范》、《安全制度》、《课程表》,学习园地无内容或不充实一次扣0.2分。

(3)校园文化。校园内要求张贴名人画像、名言,无摆摊设点,反之一项扣0.2分;未抓好相关工作,一次扣0.2分,差一样资料一次扣0.2分。

9、“普室”工作

认真完成各种资料的收集,图书借阅率、仪器使用率达标等情况,根据“两室”评估细则考核。未建立档案扣2分,建有档案但资料不齐的差一样扣0.2分。未抓好相关工作,一次扣0.2分,差一校资料一次扣0.2分。

10、“远教”工作

按时完成远教资源的下载、培训工作,切实抓好“村校结合”工作,按远程教育和村校结合评估方案考核。未建档案一次扣2分,建有档案但资料不齐的差一样扣0.2分。未抓好相关工作,一次扣0.2分,差一样资料一次扣0.2分。

11、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按上级相关文件收费,学校、教师无乱收费现象,出现一人次乱收费现象扣2分,并在全镇通报批评,不得参与评先选优。

12、小继教工作

有档案、有计划、有总结、有记录,按时完成小继教的培训工作,根据小继教工作评估细则考核,一人次差一项扣0.2分。

13、文体工作

(1)、有计划、制度、年度工作总结、有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方案。缺一项扣0.2分。

(2)、开展好文体活动,作好记录。缺一次活动或记录扣0.2分。

(3)、开齐体育课时,开展好“两操”活动。缺一项扣0.2分。

(4)、积极开展体育达标活动,达标率达80%。低10个百分点扣0.2分。

(5)、未抓好相关工作,一次扣0.2分,差一样资料一次扣0.2分。

14、工会工作

(1)、有各种工作计划,有半年工作总结和年终工作总结,缺一项扣0.2分。开展好各种工作,有记录。缺一项扣0.2分。

(2)、开展好关心下一代工作,无领导小组,无工作计划、总结,无记录,无相关名册等资料,各扣0.2分。

(3)、抓好校务公开工作。无公开栏一次扣2分,内容不充实一次扣0.2分。

(4)、抓好禁毒、反邪教、综治工作,有计划(方案)、有总结、有活动记录等,差一样资料扣0.2分。

(5)、未抓好相关工作,一次扣0.2分,差一样资料一次扣0.2分。

15、其他工作

除上述14项工作外,对临时安排的工作或新工作任务,未按时完成一次(项)扣2分,差一样资料一次扣0.2分。

Ⅱ.教育教学实绩

1、教育实绩

(1)师德师风建设

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关爱学生,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切实实施德育教育、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一人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及其他错误言论扣1分;一人参加赌博、或酗酒闹事或酒后上课一次扣1分;一人向学生或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一次扣1分;一人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扣1分;一人在校园风吸烟一次扣1分;一人在上课时使用通迅工具一次扣1分;一旷课一节扣2分;一人随意调课,停课一次扣1分;一人殴打或辱骂其他教师一次扣2分;一人迟到或早退一节扣0.5分;一人事假(婚、丧、产假除外)一节扣0.5分;一人病假一节扣0.2分,因患重病在县级以上住院治疗的(以县级以上医院住院证明为据)不扣分,但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节扣2分,且通报批评、记不良记录;故意瞒报、或诱导学生,强制学生不参加期末或年末检测的,一人次扣5分。

(2)德育工作

1.学生遵纪守法。一人次违纪扣0.2分、严重违纪扣0.5分,一人次违法犯罪扣1分。

2.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学生课间操列队进场、退场,大型活动列队进、退场;学生无损坏学校花草和公物现象,无乱丢纸屑现象、无不文明语言行为。反之一人次扣0.2分。

3.学校升、降国旗制度正常,有国旗下的讲话记录。缺国旗下的讲话记录一次扣0.2分。

4.正常开展德育活动,有方案、总结、记录等。缺一样资料记录扣0.2分。

2、教学实绩

考核当年年末(或期末),全镇统一对一至六年级的语文、数学、综合科等进行检测,以学校为单位,各学科成绩相加(学科综合成绩)的总均分达全镇总均分的不扣分;学校各学科成绩相加(学科综合成绩)的总均分低过镇总均分的,中心校、二小低1分扣1分,盐井小学、独山小学、奢沟小学低1分扣0.7分,其他完小及教学点低1分扣0.5分,扣分依此类推。

Ⅲ.参加活动及工作完成情况

1、未按要求组织教师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比赛、会议等活动的学校,一人次缺旷扣2分、事假扣1分、病假扣0.5分、迟到(早退)扣0.5分,经批准不参加的除外;活动期间,一人次吸烟扣0.2分、手机铃声响扣0.2分、做与活动无关的事扣0.2分;无故不参加的学校一次扣3分。

2、未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学校、一次扣2分;不按时上交各种资料的学校,迟交一次扣0.2分,缺交一次扣2分,经批准不用上交的除外。

Ⅳ.工作实绩加分。

1、在考核当年学校或校长个人因业绩突出,被省部级、地厅级、县处级以上表彰,每次给学校分别加

5、

3、2分,可累计加分,以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奖证为据。

2、学校办学特色明显,当年被评估为国家、省、地、县特色示范学校的给予学校分别加

4、

3、

2、1分,可累计加分。

3、教师在考核当年获国家、省、地、县、镇优秀教师、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表彰,每人次分别给学校加

5、

4、

3、

2、1分,相同奖项从高不从低,只进行一次加分,以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奖证为据。

4、教师在考核当年出版有教育专著或小论文集的,一部给其所在学校加10分。录像课、课件、教学设计、教学案例、教学反思、教研论文、课题研究等,获国家、省、地、县、镇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的奖励或表彰,以奖证为据,每件(每人次)分别给学校加

3、

2、1.5、

1、0.5分,现场作课分别加

5、

4、

3、

2、1分。抄袭、作弊的除外,且按国家、省、地、县、镇每件(每人次)扣

5、

4、

3、

2、1分。

5、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比赛,获国家、省、地、县、镇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的奖励或表彰,以奖证为据,每次分别加

3、

2、1.5、

1、0.5分。论文、反思、案例、课题研究等在教育主管部门的刊物上发表,每篇按国家、省、地、县、镇级分别加

3、

2、

1、0.5、0.2分。

6、在考核当年,学校学科期末检测综合成绩总均分超过镇总均分的,不分学校类别,超镇平均分1分加1分,依此类推。

7、学校学科期末检测综合成绩总均分在考核当年名列全镇第一名,给该校加3×该校教师数的得分;总均分名列第二名,给该校加2×该校教师数的得分;总均分名列第三名,给该校加1×该校教师数的得分。

8、学校学科期末检测综合成绩进步加分:考核当年,学校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与上学年(或学期)相比较,低镇总均分的,缩短差距1分,给该校加1×该校教师数的得分,依次类推;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高镇总均分的,拉大差距1分,给该校加1×该校教师数的得分,依次类推。如果上、下学年(或上、下学期)学校的科学综合成绩总均分与镇总均分相比较没有差距,则说明学校的学科综合成绩没有进步或者就是退步。

如:上年全镇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为60分,学校甲的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为46分,则学校甲的总均分低镇总均分14分;今年全镇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为62分,学校甲的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为51分,则学校甲的总均分低镇总均分11分,用两年(或两个学期)的综合成绩总均分与镇总均分相比较,今年(或本学期)的总均分与镇总均分的差距缩短了(14-11=3)3分,则学校甲进步了3分,可给学校甲加3×该校教师数的得分。

上年全镇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为60分,学校乙的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为64分,则学校乙的总均分高镇总均分4分;今年全镇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为62分,学校乙的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为68分,则学校乙的总均分高镇总均分6分, 用两年(或两个学期)的综合成绩总均分与镇总均分相比较,今年(或本学期)的总均分与镇总均分的差距拉大了(6-4=2)2分,则学校乙进步了2分,可给学校乙加2×该校教师数的得分。

(二)中心学校行政办工作人员量化考核(100分)

考核总分100分,其中思想素质(德)20分、工作能力(能)20分、工作态度(勤)30分、工作实绩(绩)30分。

1、思想素质(20分)

(1)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服从分配、顾全大局,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

(2)扣分

A、有辱党辱国行为一次扣10分。

B、有赌博行为(以公安机关处分为准)一次扣2分。

C、与教师打架一次扣2分,挖苦、讽刺、辱骂教师一次扣1分,公共场所说下流话一次扣0.2分。

D、不实事求是、公正对待各校工作一次扣0.5分。不及时处理或上报学校反映的情况一次扣0.5分。

E、本人或爱人不按时妇检一次扣5分。

F、学习时看书报或做与学习无关的事一次扣0.5分。

2、工作能力(20分)

(1)、要求:对分管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措施具体,方法得当,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其中联系校点工作指导记录每学期不少于4次、随堂听课不少于5节。

(2)、扣分

A、不按时拟写主抓工作的年度意见、制度、总结,分别一份扣0.5分。

B、少会议记录一次扣0.2分(请假或公差除外)。

C、少联系学校工作记录一次扣0.5分,少听一节课扣0.5分(查听课记录)。

3、工作态度(30分)

(1)、要求:按时上下班,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请假先交假条批准,无假条以旷工计算。分管工作要主动抓具体管,其他工作要协助抓。

(2)、扣分

A、旷工一个扣1.5分;事假每学期超过8个,从第9个起一个扣1分(婚、丧假除外),其中护理自己四大父母、配偶及子女的按病假扣分;迟到或早退一个扣0.5分,病假一个扣0.2分(绝症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住院证明或休养证明除外)。

B、不服从领导安排一次扣1分。

4、工作实绩(30分)

(1)、要求:对分管工作要有的放矢地抓管,能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所联系的学校工作成绩有进展。

(2)、扣分、加分

A、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一次扣2分。

B、在全镇统一测试中,所联系学校的总均分与镇总均分的差距和上学年(或上学期)自身平均分与镇平均分的差距相比较,平均分高于镇均分的:差距分拉大1分加1分,缩短1分扣1分。平均分低于镇均分的:差距分缩短1分加1分,拉大1分扣1分。若被扣分的工作员所联系学校的总均分保住上学年(或上学期)名次或名次进步,则不扣。

5、加分

A、每学期满勤(指本期内从末请过假)加3分。

B、主抓工作获国家、省、地、县、镇级奖励或表彰,一次分别加6分、5分、4分、3分、2分。

C、个人受表彰或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活动获奖,以奖证为准,分别按国家、省、地、县、镇级一次加5分、4分、3分、2分、1分。

(三)校长量化考核

考核工作由中心校行政办公室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校长绩效考核工作严格遵循全面、认真、客观、公正的原则,严肃考核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坚持标准,规范程序,注重实绩,实事求是。

Ⅰ、个人述职

由考核小组主持召开全体教职工(参会人数不少于教职工总数的80%)会议,被考核校长向大会述职。

Ⅱ、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方式,由考核小组组织全体教职工或教职工代表依据校长述职,结合平时工作情况,对被考核校长进行民主测评。测评表见《纳雍县中小学校长绩效考核民意测评表》。

Ⅲ、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对各校(点)年度目标管理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Ⅳ、校长平时工作考核

1、以《维新镇中心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中第六款第1大条“各校点量化考核”得分进行折算。

2、加分。

在本学年度内有下列表彰之一的,在考核总分中加分。

(1)学校或学校校长个人因业绩突出,被省部级、地厅级、县处级以上表彰奖励的给予学校校长分别加

5、

3、2分(可累计加分)。

(2)学校办学特色明显,学校自主发展成效明显,当年办学水平评估为省、地、县特色示范学校的给予学校校长分别加

3、

2、1分(可累计加分)。

3、扣分。

在本学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学校校长考核总分中扣分(可累计扣分)。

(1)学校校长因违反党风党纪,受到诫勉谈话一次以上(含一次)或党纪党纪记过以下处分的扣2分。

(2)学校在日常工作接受检查中,有不良记录一次扣2分。

(3)学校因管理不严,出现教职工乱收乱订现象,经检举查实的,一人次扣2分。

(4)学校因管理不严,出现教职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师风现象的,出现一人次扣2分。

(5)未按时参加中心校行政办召开的各种会议,旷工一次扣2分,代会(请他人代替参加开会)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病假一次有人代会扣0.2分、无人代会扣0.5分,婚丧假、公假除外。

Ⅴ、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得分×60%+《维新镇中心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中第六款第1大条“各校点量化考核”得分×20%+民主测评得分×20%+校长平时工作考核的加分-扣分。

Ⅵ、考核等次的评定

1.考核等次评定:根据综合评分等有关情况,评定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原则上根据考核总分分为优秀(优秀比例控制在12—15%以内)、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总分在85分以上(含),且排序在全镇校长总人数的前15%的(计算优秀名额时不能四舍五入)确定为优秀等次;除优秀等次人数外,考核总分在70分以上的,确定为良好等次;考核总分60-69分的,确定为合格等次;考核总分59分以下的,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学年考核评为不合格等次:

(1)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给学校造成严重损失的;

(2)考核对象个人受党纪政纪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学校因决策失误,发生群访、集体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4)学校违法违规而受到镇级以上通报处理的;

(5)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的。

Ⅶ、考核结果的使用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校长评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依据。兑现标准按《纳雍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办法》执行,同时作为校长评先评优、聘任、交流、晋升和奖惩的主要依据。对合格及以上的,按考核等次予以奖励;对不合格的,对其进行诫免谈话,限期整改或予以降职或免职。

(四)班主任量化考核(100分)

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者和指导者,为进一步发挥班主任在班级教育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班主任的争先创优意识及班级管理的工作质量,促进班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并为聘任、评优及发放班主任津贴等提供依据,具体量化考核如下:

Ⅰ、量化办法

1、采用百分制量化

班主任考核分数=班主任职责管理+班级管理绩效+奖励加分。

2、考核等次评定

根据综合评分等有关情况,评定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原则上根据考核总分分为优秀(优秀比例控制在12-15%以内)、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总分在85分以上(含),且排序在全镇班级总数的前15%的(计算优秀名额时不能四舍五入)确定为优秀等次;除优秀等次人数外,考核总分在70分以上的,确定为良好等次;考核总分60-69分的,确定为中等次;考核总分59分以下的,确定为差等次。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考核领导小组和以德育主任为组长的考核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考评小组采取师生轮流值周检查、学校领导巡查和召开师生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进行,力求做到公平公正。

(2)、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正副班主任进行考核,按正班主任60%、副班主任40%或正班主任70%、副班主任30%的比例分配班主任津贴。

Ⅱ、考核标准

1、班主任职责管理(50分)

(1)、开学初,认真制定班、队工作计划, 计划详实具体, 可行性强,学期结束有班(队)工作总结,有德育工作经验文章一篇5分。抄袭计划或总结分别扣2 分。

(2)、班委会和少先队组织健全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班队干部会议, 指导班委会、少先队开展工作, 学生干部分工明确, 工作积极主动3分。未组织扣2分,学生干部作用差扣1分。

(3)、按要求上好班(队)会课, 做到每节班会课都有一个明确的主题 , 解决一个班级具体问题,并在班(队)手册或日志上做好记录;每学期主题班(队)会不少于 8 次,并有班(队)教案8分。无故挤占班会课每次扣2分,主题班(队)会教案缺一次扣1分。

(4)、对学生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 , 积极疏导 , 要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积极开展师生谈心活动,有文字记录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0℅, 促使后进生的转化4分。根据班主任工作记载的情况考核,每少一人扣0.2分。

(5)、按要求认真开好家长会 , 做好家访工作5分。每学期与学生家长的联系不得少于班级人数的20%,每少一人扣0.5分。训斥家长或与家长争吵每次扣 2 分。

(6)、准时参加班主任例会,遵守会议纪律,认真做好记录2分,无故缺会一次扣1分, 迟到一次扣0、5分,事假每次扣0、5分。

(7)、能密切注意和发现涉及班级及学校的恶性违纪问题,做到及时汇报并能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及时教育和处理 3分 , 拖延或隐瞒不报 1 次扣 1 分。

(8)、积极支持学校组织的学生干部会议或学生值周、值日活动6分。不参加每人次扣 0.5 分、迟到扣0、2分。

(9)、认真填写班主任工作手册和少队部日志, 内容要充实, 书写要规范, 并按要求及时上交3分。不认真填写扣1分,不按时上交扣0.5分

(10)、能协调班级各学科教师的关系 , 各学科教师能团结互助、相互协作, 形成较好的教育合力 2 分。非语、数、综合学科学生不带学习用书和完成作业,有两个及以上学科任课教师反映突出者扣1—2分

(11)、按要求布置好教室文化环境,定期更换,确保宣传质量。黑板报、学习园地每月更换或更新一次,主题鲜明、内容丰富5分。不更换或更新扣4分。

(12)、努力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和交给的临时工作任务4分,不按时完成, 每超过一天加扣0.5分,借故推委或拒绝一次扣2分。

2、班级管理绩效(50分)

(1)品德教育(15分)

升、降国旗, 无故缺席一人次扣 0.1分, 态度不严肃, 说话打闹者, 每人次扣 0.2 分, 班主任无故不到者每次扣 0.5分。

学生买零食一人次扣1分,乱扔果皮、纸片、塑料袋 , 每人次扣1分 ,

不按学校规定进行排队放学, 每次扣 0.2分。

4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活动每人次扣 0.2 分,

5 学生违反学校纪律而发生安全事故 , 每人次扣1—2分 , 情节严重的要追纠班主任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6学生相互打架斗殴 , 受学校批评处理每人次扣 0.5—1分

7学生红领巾佩戴情况不定期检查 , 未佩带一人次扣 0.2分。

8学生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仪表端庄,衣着整洁。衣冠不洁,卫生习惯差,指甲长,每人次扣0.2分。

9违纪且谎报班级的每人次扣5分。

10学生上下楼梯轻声靠右行,不在走廊楼梯上追逐打闹。课间学生开展健康文明的活动,不大声喧哗、怪叫,不玩危险性游戏。违者,视情节轻重,每人次扣1—2分。

11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禁毒教育、反邪教教育。做到无事故发生,无违法乱纪行为。反之每人一次扣1—2分。

(2)、学习常规 (10分〉

1学生迟到早退每人次扣0.1 分,旷课1节每人次扣 0.5 分,旷课一天每人次扣1分, 并通报批评。

2学生课堂常规、学习习惯差,有三个科任教师及以上反映和学校领导巡查问题突出者扣2分。

3学生不带学习用书和不完成作业,有三个及以上学科任课教师反映突出者扣2—3分。

4值周教师抽查学生课堂常规、学习习惯差,每次扣1分。

5班级学生有凝聚力,班级有榜样,学困生有帮助,晨读时纪律好,班干部履行职责,学生有明确的学习内容,反之每次扣0.2分。

(3)、环境卫生(15分)

1在黑板、墙壁和公共设施上乱写乱画每人次扣 0.2 分 , 涂改通知、撕毁标语, 破坏宣传橱窗者每人次扣 1 分。

2破坏花木或公共设施者扣 0.5—1 分 , 并按被毁物品现价赔偿。

3教室内外责任区有果皮、纸屑等杂物 , 发现一次扣 0.2 分。

4抓好卫生工作,坚持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有卫生监督员。教室、责任区卫生整洁能保持。学生能打扫到的门窗玻璃不洁净 ( 擦玻璃二楼以上不许到窗外 ), 讲台、桌凳、门框等有灰尘每处扣 0.2 分。

5墙壁有乱写乱画现象每处扣 0.2 分。

6 桌椅排列不整齐、桌面有灰尘、抽屉有果皮、食品包装袋分别扣0.2 分。

7教室及其过道地面不清洁,有废纸杂物、口痰等扣 0.3 分。

8卫生工具放置散乱无序扣 0.2 分。

9 垃圾箱超过一天无故不清理的扣 0.5 分 , 两天不清理加倍扣分。

(4)、两操与艺术 (10 分)

1 眼保健操认真、到位、安静2 分 , 无故不做一人次扣 0.2 分。

2 各种集会时班主任自始至终参加,会风好。课间操按时集合, 集队做到快、齐、静, 动作整齐到位, 组织学生出场有序不拥挤2 分 , 无故不做每次扣 0.5 分。

3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各种体艺活动2 分 , 被学校选取而不积极参加的每人次扣 0.5 分。

4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科学习竞赛、征文、音乐、美术、书法、运动会等比赛 2 分,每缺一次 0.2分。

Ⅲ、奖励加分

1、班集体受学校通报表扬每次加 1 分, 每月封顶 5 分。

2、班集体获国家、省、地、县、镇表彰,分别加

5、

4、

3、

2、1分。

3、优秀值周学生、优秀播音员、优秀少先队干部每人次加 0.2 分 , 每月封顶 5分。

4、学生获镇、县、地、省、国家奖励。获奖一人次分别加

1、

2、

3、

4、5分。

5、学生个人好人好事被学校通报表扬每人次加0.5分, 每月封顶 5分。

Ⅳ、一票否决

班主任如有以下情况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比资格,扣发当月班主任津贴。

(1)不能经常深入班级,深入学生,不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学生、家长意见较大者。

(2)因失职、渎职造成班级较大事故者或对班级学生中出现的违纪行为教育处理不力者。

(3)因工作不努力,不负责而导致班级班风、学风差或不服从学校安排而导致无法开展工作者。

(4)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者。

(5)因教育不善,歧视学生而造成学生辍学或流失者。

(6)有重大违法违纪现象或安全事故者。

(7)教室内外卫生脏、乱、差,学校两次提出整改后,仍不达标者。

(8)被投诉,经查实,严重影响教师和学校声誉者。

第17篇:办公室工作例会实施办法

办公室工作例会实施办法

一、为了进一步规范办公室工作,推动办公室工作有序开展,提升办公室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二、办公室工作例会原则上每周一次,时间为周一上午。

三、参加办公室工作例会人员为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秘书科科长、综合科科长,主持人认为需要参会的有关人员。

四、办公室工作例会由办公室主任召集,主任外出期间由常务副主任召集,主任和常务副主任外出期间由副主任召集。

五、在办公室工作例会上,由综合科科长通报上周工作情况和本周工作安排,告知需要办公室人员限时完成的工作,秘书科科长作好记录。

六、工作例会议题责任人作好上会议题的有关准备工作。

七、综合科科长负责工作例会的归档工作。

八、办公室主任一个季度对工作例会的情况进行一次通报。

攀枝花学院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九日

第18篇:教师聘任工作实施办法

松木塘镇中心学校

教师聘任工作实施办法

一、教师聘任工作牵涉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必须力求客观、科学、公正。

二、教师聘任实行百分考核办法,按从高分到低分聘任的原则聘任,实现末尾淘汰,凡聘任考核分为倒数

一、二名的老师将给予聘任警告,连续两个学期居于倒数

一、二名的老师将不予聘任教学岗位,转聘后勤岗位或安排到偏远地区支教。

三、连续两个学期在全镇统考中获得倒数一名的教师,将不论考核分高低,直接转聘后勤岗位或安排到其他学校工作。

四、教师聘任考核具体实施办法为“教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实行“两考”合一。

五、学校成立由文兆年校长任组长,中心学校全体班子成员和本部成员为成员的聘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主持本部教师聘任工作。

六、聘任结果不予公示,但被转聘人员可以在得到通知后两个星期内申请行政复查,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必须在接到复查中请报告后一星期内给予答复。

七、教师聘任工作未尽事宜由聘任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

二0一一年九月

第19篇:保安工作管理制度实施办法

文章标题:保安工作管理制度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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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安职责:

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

律,服从管理,坚决完成任务。

2、尊重公司领导,关心同志,爱护集体荣誉。

3、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热情工作,文明大胆管理,依章办事,对不服从管理的员工,可扣留其工作证,上交有关领导处理。

5、着装整齐,举止大方,精神振作,文明执勤,礼貌待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6、努力学习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及业务技能。

7、积极参加消防、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做公司合格保卫人员。

8、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按时交接班,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上班期间严禁与无关人员在值班室聊天、打瞌睡,认真做好车辆、物资、信件和外来人员的登记工作。填写好交接班记录,保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确保公司财产及人生安全。

9、对联系业务和会见公司领导的,必须先打电话联系,征得允许后方可入内。

10、见到公司领导(副总以上)和小车进出必须敬礼。

11、提高警惕,加强厂区巡逻、防火防盗。预防突然灾害及其它事故隐患;发现可疑人员及公司员工打架斗殴的,需及时处理或报告,对财务、物资部门重点巡视。

12、完成公司主管以上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

二、岗位制度:进出门管理:

1、员工出入必须佩戴工卡,工卡佩戴左胸前,相片朝前,未佩戴或佩戴不规范的,保安有权纠正或不准进入公司。凡有特殊情况,如遗失、损坏、未能佩戴的,由各部门一把手在本世纪内30分钟内亲自到保安处登记领入,若部门负责人未能按时到保安处登记领入,经确认是公司的员工,发款50元后,由保安放行。

2、每天22:00登记进出公司人员名单,零班负责统针24:00进出厂人员名单,并报办公室,不含三班倒人员。

3、凡是没在公司住宿登记人员一律不准在公司内留宿。

4、分公司工作人员凭《贵宾证》进出,要求相关部门经办人提前到保安处办理或办公室通知其人数后在前门发放《贵宾证》并负责相应登记工作。

5、常住及确需经常出入的家属(上幼儿园及以下小孩免办理)凭(家属证)出入。

6、外来基建施工、安装人员、实习人员(一天以上)进出凭《临时工卡》。

7、外来临时维修、施工安装人员、会见公司领导、联系业务、送货、结帐等人员(原则上一天内),凭有效证件换《会客证》进公司,离厂时换回。

8、住公司外的员工家属(包括小孩)原则上不得进入公司,探亲家属及偶尔来访的亲朋好友,先电话征得办公室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方可进入。车辆管理:

1、公司小车进出凭派车单,保安凭有效《派车单》验证后开门放行,特殊情况电话通知通确认。

2、小车《派车单》批准权限人:#########################

3、货车《派车单》批准权限人:#################,并开箱检查。

4、#############、可随时出车,公司接送小孩、去银行、抢救工伤可直接出。

5、接送小孩时间为:早上7:30分送,中午11:30接,中午13:50送,下午15:40接,下午17:20分接。

6、所有摩托车(含外来人员)一律自东门进出,并停放在车棚线内

7、办公$$$、老宿舍$$$、制药厂、骑自行车人员一律自前门进出,并停放在宿舍$$$自行车棚线内,要求按规定路标行驶、进出公司必须下车。其余自行车(含外来车)一律停放新车棚自行车区,新车棚停放车辆时,要求停放整齐,不得压线,严禁从草坪上进出。

8、送货车辆(摩托车、自行车、麻木)不准进入生产区,货物很重,用手拿不方便的除外,严禁的士进入公司。

9、货运车辆到后,由保安检查登记,并征得相关人员同意后方可入内,车辆进入公司随行人员不得超过2人,并按指定地点停放,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离开货车,更不得进入办公区、车间、仓库办公室(若须联系由保安负责通知相关人员),原则上只准司机进入公司卸货,严禁货车停入公司后司机在车上睡觉。交接班制度:

1、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清点值班用品,交接清楚方能

换班,未交清事项由上一班保安负责。

2、交接班程序:上班提前10分钟在宿舍$$$前集合,带队齐步走,进行交接班,要求严肃,整齐,头不要东张西望,交接清楚,接班人签字后交班人方能离开,零班提前15分钟,零班下班后,每人做50个俯卧撑。例会制度:

1、日例会:

各班接班前由班长主持会议,交代每日工作重点及上一班出现的问题。

2、周例会:每周六早上8:10,由队长召集主持全体保安队务会,要求统一着装,按时到会,并作好记录。主要内容:总结上周工作情况及各种制度执行情况,解决和分析出现的各种问题,布置下周的工作。要求除必要上班人员外其余人员全部参加,无故一次不参加训练罚款20元,量化考核扣5分,超过三次作辞退处理。训练制度:体能要求:每半年对全体队员进行体能测试:项目有:100m、1500m、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双杠壁屈、屈臂悬垂、仰卧起坐、俯卧撑,每项为100分,8项平均分低于60分者为不达标,不达标者或分数最低者,将视为不适应本工作,作辞退处理。着装制度:

1、上岗讲究警容、仪表大方,必须着装统一,穿黑色皮鞋,要求干净、整洁。

2、冬夏制服不能混穿,值班时佩戴好保安标志及上岗证。

3、会务、值班、培训、会议等场合应穿制服。

4、不管上班还是下班,穿上制服后,两人必须成排,三人以上成纵队行走,要求步伐整齐,不要东张西望,并不得做出有违保安形象的举动。放行制度:

1、值班人员负责对出入公司车辆、非公司人员认真登记及物品检查,严格落实公司放行制度,对于会见公司领导和联系业务的,必须先打电话与会见人联系征得允许后,发给其会客证(交换有效证件),并由保安指定或带到会见领导办公室。

2、辞职离厂员工必须有办公室签发的离厂通知,才能检查行李后放行。有权力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同时向领导或公安报案。

3、非公司车辆进出公司所携带物品必须有相关部门开具的出门证,并由保安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并注明出门具体时间。

4、公司外发加工、修理、任何形式的外发料,保安须凭相关部门负责人签批(生产方面的为#####厂厂长签批、制药厂为生产部部长签批;基建方面的为基建部长签字后由相应厂长签批;办公$$$及后勤为办公室主任签批)的外发加工、修理单方准放行,否则追究相关人的直接责任,对拒不执行规定的有权拒绝放行,报告公司处理。

5、对外来探访人员,正常上班期间,禁止会客,确需探访的经指定指导批准后,保安检查无疑后,交换其有效证件,给其发放会客证,方能到公司接待室处会客,公司外来人员和没在公司登记住宿员工一律不准在集体宿舍内留宿。

6、封闭区管理从严,车间内任何人,不戴工卡或不换鞋,均有权拒之门外,未经$$$总、$$$总、$$$副总或无以上领导陪同严禁任何外来人员进入封闭区。有领导陪同也应作好相应的登记工作。

7、供应单位因业务关系进入各生产区由厂长负责审批,客人进入生产区由公司审批,各具体经办人提前办好审批手续。

8、如属传染病流行期间,各种制度从严,并做好相应检测、防护工作。礼仪制度:

1、见到公司副总以上领导或小车、外来小车、参观车辆进出应敬礼致意,车间保安每天第一次见到副总以上领导应敬礼。

2、接听电话注意礼貌用语,如:你好,前门保安;你好,########保安,你好#######保安等。如属上级来电,应等对方先挂断电话。

3、进办公$$$所有办公室的门时必须喊报告。具体工作内容:

一、前门卫:

1、严格控制人员、车辆进出,杜绝来历不明的车辆及人员混入公司,防止财产丢失及意外事故,严格执行公司的放行制度。

2、及时准确传送信件、报刊、邮包及发送公司各种文件并做好登记,及时更换报刊栏报纸,通知栏的通知不准超过三天,并保持干净。

3、负责登记迟到、早退人员并报办公室。

4、对出入公司的小车一律敬礼致意。

5、指引经批准的来客车辆到达指定地点,并告之厂内不准吸烟。

6、中班负责锁门(20:00),开灯、关灯,开灯时关好办公$$$所有窗户,不包括卫生间,检查一$$$窗户是否锁好。

7、中、零班值班员负责厂区巡逻,每班不定时对厂区巡逻二次,财务、仓库等处不少于四次,并在各签到表上签字,做好记录。

8、零班2:00关闭浇花的开关。

9、员工上下班时保安必须站立值勤。

10、上班时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到更衣室,特殊情况必须经班长同意。卫生制度:

1、每班交班前打扫值班室卫生;要求;窗台,桌面无灰尘、杂物、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2、每周

三、

五、日零班冲洗大理石台阶、花坛、伸缩门等;不能用水冲洗值班室玻璃窗、门。

3、冬天前门每日中班不定时擦值班室玻璃窗、门;并保持干净、无灰尘;夏天改为零班。

4、车间不定时打扫保安的卫生区域、保证地面无灰尘、脚印等;随时准备干拖把一支备用。

5、每日白班擦大厅门窗玻璃,中班每天清洗拖鞋、鞋架;并保持干净。

6、保安每日白班打扫西门卫生一次。

7、更衣室每班下班后打扫;要求:地面无杂物、垃圾,纸墨必须倾到,套上方便袋,且将物品摆放整齐,每周六擦门窗、柜子一次。东门的管理:

1、垃圾车出门时要检查垃圾是否装满、非垃圾及每车出门都要登记,并通知前门。

2、对外来车辆和人员必须用有效证件换会客证,征得会见人允许后方可入内,并做好相应的登记工作。

3、两个门只准开一个,非员工上下班、无人、车、走时把门关上;如有特殊情况须离开,必须电话通知前门同意后,锁好门窗方可离开。

4、监督员工车辆按规定停放,保证员工车辆安全,员工上下班前后半小时必须站立值勤。巡逻内容:

1、范围:车间、办公$$$、宿舍、仓库及厂区其他范围。

2、检查集体宿舍,督促员工遵守“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3、提高警惕,巡逻时佩带好保安用品,遇到不能处理时,及时与领导联系,巡逻时不能做其它无关工作,不能打扰他人休息或私自闯入宿舍。

4、关好公司未关电源、水龙头、门窗及其他事项,并登记厂区有损坏灯具,报维修电工及时修理。灯具开关规定随季节变化,每日中班天黑前开启厂区所有路灯及办公$$$霓虹灯和其它所有灯具,中班12;08-12:18关闭霓虹灯、吊灯、灯带及三$$$所有灯具,保留一$$$大厅筒灯和二$$$所有筒灯,由零班天亮后关闭所有路灯。5月灯具开关时间:19:30-6:009月灯具开关时间:19:00-5:5010月灯具开关时间;18:00-6:

《保安工作管理制度实施办法》来源于xiexiebang.com,欢迎阅读保安工作管理制度实施办法。

第20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

党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

一、目标要求

集中概括为“三满意、四规范”。“三满意”:即“组织满意、党员满意、群众满意”。“四规范”:(1)“内容规范”,即凡是党组作出的重大决策、党内主要事务和组织活动中应该让党员群众知晓的事项均应公开;(2)“程序规范”,即按照“提出方案、组织审定、实施公布、反馈信息、立卷归档”的程序,注重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决策民主化、监督规范化;(3)“时间规范”,即坚持定期公开为主,不定期公开为辅,适时让党员群众了解党内事务的具体内容、进展及效果;(4)“管理规范”,即对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党员群众意见处理、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等落实具体措施,形成健全、规范、有序的管理机制,确保党务公开取得实效。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

1、领导班子建设方面。(1)任期及年度工作目标。(2)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3)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职责和联系方式。(4)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5)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机关党组织活动情况。(6)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工作任务完成及考核情况。

2、干部管理方面。(1)培养锻炼干部情况(包括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后备干部的学习培训、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情况)。(2)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包括民主推荐、考察预告、任前公示、任职试用以及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情况)。(3)干部及公务员管理情况(包括录用、考核和民主测评、监督、奖惩、学习培训、出国考察、工资待遇和退休审批等情况)。(4)党组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及各项制度情况,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文件、规定及执行情况。

3、基层组织建设方面。(1)党组织建设情况(包括党组织选举情况,党组织的清理整顿和撤建、隶属关系调整情况,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情况)。(2)党员发展情况(包括发展党员有关规划、公示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情况,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3)党员教育管理情况(包括党员参加“三会一

课”情况,党员教育培训情况,党员教育管理的有关意见、办法、规定,民主评议党员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党费收缴、上解情况)。(4)党内奖惩(包括本级党组表彰和推荐上级党组表彰的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有关情况,对违规违纪党员的处理情况等)。

4、党风廉政建设方面。(1)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情况。(2)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执行财经法规制度情况。(3)有关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情况。(4)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情况。(5)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

(6)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5、重大事项通报方面。(1)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目标、规划。(2)重要政策措施、规定。(3)重要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情况。(4)组织机构设置、调整情况。(5)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6、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包括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情况、群众信访接待和处理情况等)。

三、党务公开的形式

坚持因地、因时、因事制宜,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明了、方便”和便于党员群众监督的原则,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设置公开栏:设置“党务公开栏”,将长期的、程序性的公开内容与动态的、阶段性的公开内容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实效。根据实际,利用委网站,开设党务公开专栏,便于党员群众了解监督。

2、会议、文件:采取召开全体人员会议、支部生活会等会议形式公开;运用文件、通报、简报、宣传资料等载体公开。

3、媒体: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台、电视等形式,公开涉及范围广、时限性强、需要社会周知的事项。

四、党务公开的时限

党务公开的时限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认真把握公开的时间与时长,按尽量早公开、公开时间尽量长的“两个尽量”的要求,规范公开的时限。

1.长期公开:主要公开班子任期及班子成员分工职责及联系方式、办事机构及职能等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内容。如遇修订、调整,应当及时更新。

2.定期公开:主要公开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包括政策措施、文件规定、管理制度等。定期公开的时间一般为每季度第一个月(1月、4月、7月、10月)的15日。

3.逐段公开:主要公开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如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等,应根据进展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当在年末进行总结性公开。

4.临时公开:主要公开临时性、应急性工作,如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入党积极分子公示、预备党员转正公示、灾害救助、访贫问苦等内容,应当预留一定的机动板块,根据情况及时进行公开。

五、公开程序

1、审核:每项党务公开内容在公开前必须根据情况,由委党组审核,特别重大的,应报上级党委审核把关。

2、公开:党组在决定公开全局性重大事项或与党员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应先公开初步方案,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需要进行调整的经党组按程序重新研究调整,然后将已经审核的公开内容按时进行正式公开。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应按先党员领导干部、后党员群众,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

3、反馈:公开期间,机关党委安排专人负责筛选、整理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党组负责人,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再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工作实施办法范文
《工作实施办法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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