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木塘镇中心学校
教师聘任工作实施办法
一、教师聘任工作牵涉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必须力求客观、科学、公正。
二、教师聘任实行百分考核办法,按从高分到低分聘任的原则聘任,实现末尾淘汰,凡聘任考核分为倒数
一、二名的老师将给予聘任警告,连续两个学期居于倒数
一、二名的老师将不予聘任教学岗位,转聘后勤岗位或安排到偏远地区支教。
三、连续两个学期在全镇统考中获得倒数一名的教师,将不论考核分高低,直接转聘后勤岗位或安排到其他学校工作。
四、教师聘任考核具体实施办法为“教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实行“两考”合一。
五、学校成立由文兆年校长任组长,中心学校全体班子成员和本部成员为成员的聘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主持本部教师聘任工作。
六、聘任结果不予公示,但被转聘人员可以在得到通知后两个星期内申请行政复查,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必须在接到复查中请报告后一星期内给予答复。
七、教师聘任工作未尽事宜由聘任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
二0一一年九月
《教师聘任工作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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