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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道德风险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10-01 09:08:25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浅析银行防范员工道德风险

浅析如何规范员工行为,防范道德风险

道德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众多的行为规范,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准则或规范,是以善恶评价的方式,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内心信念来调整人们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相互关系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的总和。“人无信不立,政无信不威,商无信不富”的至理名言,之所以流传不衰,就因为它能规范、约束人与社会、人与单位及经营者之间的信用行为。特别是邮储银行,由于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处于金融防范和监管的“边缘”或“死角”。 随着其职能的加强,功能的完善,形成网点多、分布面广的情况,这样也极易形成管理死角,造成道德风险的隐蔽性。特别是在各项业务日新月异,构建和谐企业,贯彻“三优先”的发展模式下,加强邮储银行全体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已刻不容缓。

近年来,在我们银行内部发生的一系列违法违规案件,严重损害了我行的社会形象和经济利益,深入剖析其中原因,不难发现一个共同的原因——每个案件发生的背后都存在内部员工疏于道德风险防范的问题,这是导致案件频发和隐蔽做案的一个关键因素。因此,强化防范员工道德风险日益成为我行内部防范和化解经营、管理风险的当务之急、重中之重。

道德风险引发案件的表现形式:一是个别内部员工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思想的影响,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当现有正常、正当的收入不能满足其日益膨胀的私欲时,便会铤而走险违规利用客户资金发放高利贷,或者通过内外勾结骗取客户资金等途径,走向犯罪深渊。二是个别内部员工疏于道德防范或防范风险的意识较弱,导致在日常工作中思想松懈、麻痹大意,相互之间的监督意识不强,为一些犯罪分子作案提供了可乘之机,不经意间成为犯罪分子的“替罪羊”。三是个别内部员工缺乏应有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缺少恪尽职守、一丝不苟的敬业精神,该亲自落实的事情不落实,该亲自查询的资料让他人代为查询,缺乏最基本的道德修养,在客观上为犯罪分子作案提供了便利条件。

金融案件的发生,无不与员工的职道德风险问题息息相关,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金钱至上”不良思想的牺牲品; 二是警示教育长效机制的缺失;三是各项业务的迅猛发展与内部管理改革相对“滞后”的矛盾,导致少数基层员工敬业精神和道德水平渐退。

加强防范员工道德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一)领导干部要通过不断参加学习教育来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提高科学素养。应当说,与一般员工比较,领导干部走上领导岗位之前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并不低。但当今时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领导干部的工作性质和改革开放的形势要求领导干部必须与时俱进,必须通过不断地、自觉地参加学习教育来加强本人思想道德修养,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具体讲就是要坚持中心学习制度,举办专题辅导和定期培训,要坚持不懈地开展党性教育、开展法纪教育、开展廉政教育、开展作风教育、开展责任教育、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科学普及教育;领导干部本人也要坚持不懈地自学。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筑牢思想防线,严控思想失防。

(二)强化员工学习和职业操守教育,全面建设诚信企业文化。针对员工的具体情况,强化职业道德和风险意识教育,安排部署周密的培训计划,增强员工的责任心、意志力,充分发挥党、政、工、团职能,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认真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普法教育、规章制度教育,增强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的能力,筑起坚实的思想防线。

(三)强化内部管理制度和体制创新,规范员工业务操作行为。防范道德风险要从制度创新、体制创新、管理方式创新多方面入手,通过制定制度加以约束。一是加强人员控制。建立合理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对极少数涉嫌营私舞弊、品行恶劣的人,采取断然措施,坚决清理出信合队伍,永除后患。二是要切实执行业务主管轮岗轮调和强制休假制度。经常留意、排查信贷、会计、出纳等重要岗位人员的行为,及早发现问题,对重要岗位要定期进行轮换,防止长期在一个岗位工作所产生的道德风险。三是要严格规范重要岗位和敏感环节员工八小时内外的行为,建立相应的员工行为失范排查制度,对行为失范的员工要及时进行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四)强化规章制度观念,不断提高执行水平。邮储银行干部要牢固确立依法合规经营理念,始终保持高度清醒的头脑,绝不能涉足违法违规禁区,发现违法违规的苗头,要坚决予以遏制。要经常开展案例剖析,以案说法,运用反面的教训警醒员工,不断加深其对法律、制度、规定、操作流程、道德标准的认识,提高员工按照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约束自己行为的自觉性,使其在遇到道德考验时,能够根据道德指引做出阳光选择。对于应当承担责任的员工,要加大法律、制度、规定的制裁力度,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加强法律、制度、规定的威慑作用,为邮储银行社创造良好的经营管理环境。

(五)强化内部和外部监督机制,筑牢道德风险防线。一是建立和完善举报制度,依靠和发动一线员工,鼓励检举违法违规问题,坚决遏制各类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的高发势头。对举报查实的案件,举报人要予以重奖;对坚持规章制度,勇于斗争而制止案件发生的,要有特别的激励机制和规定。二是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对出现大案、要案,或措施不得力的,要从严追究经营社高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相应追究各级监管部门和人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上报虚假情况或检查监督整改不力的责任。三是加强社会公开监督。监管机构应加大对信用社的监管力度,通过各种监督形式,使金融法规、政策、原则、决议、条例、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得以贯彻执行,最大限度降低道德风险。

(六)加强技术手段建设和管理,提高员工职业道德风险防范的科技含量。要积极利用先进技术、先进的管理手段来提高管理水平,体现与时俱进的时代特征。

(七)着力建设长效机制。加快法人治理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游戏规则”,形成权责明确,各司其职,协调运转,有效制衡机制、经营层执行不力而发生大案要案。深化劳动报酬分配改革,实行向一线创利员工倾斜的分配制度,不因严重分配不公引发案件。推进监督不断深化,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的人和事,发挥好保驾护航作用,努力使从业者不想不敢不能作案,在标本兼治中变成现实。

总之,由于道德问题是一个长期以来存在的问题,人们的道德观的形成也是从很小的时候就形成的,在许多人心目中,他们的那些道德标准都是根深蒂固的,要对他们产生影响,使之发生改变,需要有很长的时间,去潜移默化地对他产生影响。道德问题不同于一般的问题,对他的改变不能采取强硬的手段,而只能用精神的方法去感化。因此,对员工道德问题的强化,需要有耐心,要持之以恒,通过长期的管理实践去影响员工的道德观。

推荐第2篇:道德风险

浅谈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中的道德风险

摘要:道德风险始终存在于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中,并成为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本文探究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中道德风险产生和加剧的原因,分析道德风险对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影响,提出风险防范建议。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道德风险

一、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中道德风险产生及加剧的原因

道德风险是当事人签约后,代理人利用自身信息优势和委托人信息不足的缺陷,在获取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损害委托人利益,而又不承担行为后果的行为,其产生和加剧的原因如下。

(一)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中道德风险产生的原因

1、内部道德风险。商业银行信贷人员利用自己掌握的私有信息,为获取自身利益,做出不利于商业银行的贷款决策,导致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出现风险。另外商业银行无法确定信贷人员的忠诚度,如果信贷人员工作不努力,不尽职,也将导致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道德风险。

内部道德风险主要表现形式为:一是拥有信息优势的信贷人员控制商业银行,出现 “内部人控制”现象,信贷人员利用拥有的信息优势,增加成本费用,隐瞒利润,从事高风险业务活动,“故意”做出有利于自己,有损于商业银行的行为。二是在不确定性信息条件下,商业银行信贷人员存在强烈的机会主义倾向,往往为一己私利,违规发放高风险贷款。三是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偷懒”、不尽职责或违规操作。

2、外部道德风险:商业银行处于私有信息缺失者的地位,无法对已发放的贷款进行有效监管,无法全面了解借款人生产经营的真实情况,而借款人利用自己掌握的私有信息优势,隐藏自己经营的实际问题,并可能在将借款挪作他用,导致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出现风险。

外部道德风险主要表现形式为,借款人隐瞒其经营及盈利方面的真实信息,企图违反借款合同、改变借款用途、投资于高风险项目、逃废商业银行债务,导致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道德风险。

(二)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中道德风险加剧的原因

1、利率的提高。商业银行提高贷款利率,将会降低借款人既有项目收益,借款人获得资金后,可能将资金挪用到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项目,以求获得更大的收益,上述行为将会加剧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同时,较高的利率水平也会产生激励效应,使经营较差,融资难度大,愿意支付高额利率的借款人,通过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贷款,投资高风险、高收益的项目。

2、市场环境的恶化。当市场激烈竞争或过度竞争时,投资风险提高,获得平均利润的投资机会减少,保持稳健投资难以获得理想利润,因此借款人往往倾向于投资高风险、高收益的项目。另外,激烈竞争的市场也会蕴藏获取暴利的机会,诱使借款人进行高风险投资。

3、产品价格水平下降。产品价格水平下降,将导致借款人获利减少或出现亏损,为获得理想的收益水平,借款人可能将借款挪用于高风险、高收益的项目投资,获取超额利润。

4、商业银行同业竞争激烈。在同业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发展业务,拉拢借款人,往往会放松借款人准入条件,弱化借款资金使用的监控,增加借款人改变资金用途的可能性。

二、道德风险对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影响

(一)商业银行内部管理中的道德风险导致商业银行资产状况恶化。

在商业银行内部信贷管理的“委托—代理”关系中,股东是初始委托人,信贷人员是最终代理人,自上而下的委托代理链为:股东—总行— 一级分行— 二级分行—支行—信贷人员。商业银行内部,由于各级委托人同时又是上一级委托人的代理人,均有自身的利益目标,特别是在当前上级行对下级行实行严格考核的情况下,下级行难以不折不扣地执行上级委托人的要求。此外,由于管理链条长、管理面积大 (一个委托人通常要监督许多代理人),委托人难以对代理人实行完全的监督和控制,且各级代理人均不同程度的存在隐藏信息的机会主义倾向,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采取损害委托人利益的行动,导致商业银行资产状况恶化。

(二)借款人的道德风险导致商业银行资产状况恶化。

由于贷款的利率基本固定,借款人会表现出强烈的机会主义倾向,如果投资项目(尤其是高风险、高收益的项目)成功,就会获得相当丰厚的利润;如果失败或者遭受损失,就会千方百计逃避债务。商业银行始终处于信息劣势地位,加之自身经营管理制度不完善,难以对借款人实施有效的约束和控制,为借款人出现道德风险行为提供可能。为获得贷款,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有的借款人,在经营亏损、资金紧张的情况下,通过提供虚假的财务数据和不真实的贸易背景夸大经营实力,虚构抵押物变现能力等方式,骗取贷款并挪做他用,甚至直接用于补亏;有的借款人本着借款不还的心理,在提供与签订贷款合同等法律资料时故意留下瑕疵,加大商业银行债权追索的难度;有的借款人利用各项重大变故或法律法规的变动等有利因素,直接向商业银行施压来降低其偿债义务;有的借款人以旧贷款为筹码向商业银行提出新的贷款要求进行高风险项目投资。上述借款人的行为将导致商业银行资产状况恶化。

(三)道德风险导致商业银行经营低效率

商业银行经营效率和经营效益的高低,取决于商业银行外部借款人是否严格履行合同和内部各个层次的工作人员是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是否把个人利益和商业银行利益统一。如果道德风险得不到控制,借款人违背借款合同约定,将导致商业银行无法按期收回贷款本息;如果商业银行信贷人员违背稳健经营原则,置商业银行利益于不顾,发放高风险贷款或进行高风险投资,将导致商业银行遭受重大损失;如果商业银行信贷人员不负责任、偷懒、服务态度恶劣,将导致商业银行信誉受损,竞争能力下降。上述借款人和信贷人员的行为都会导致商业银行经营低效率。

三、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中的道德风险的防范

(一)加快金融市场的制度改革

1、改革现行的利率制度。当前利率有利于为商业银行创造租金机会,刺激商业银行的信贷扩张,加剧了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中道德风险。因此大力推进利率制度改革,逐步实现利率市场化,有利于商业银行防范信贷业务的道得风险。监管当局一是试行进一步扩大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上、下浮动的范围,使银行有更大的利率管理自主权,实现信贷资金由信贷市场交易双方自由定价;二是存款利率允许向下浮动,降低银行融资成本,为商业银行采取低利率支持投资低风险、低收益的借款人提供可能;三是进一步增加利率放开的品种,鼓励商业银行创新行为,采取“渐进式”利率改革的方式,逐步推进利率市场化。

2、完善金融监管体系。银监会要充分发挥特殊地位和监管方面的信息优势,建立各商业银行信息沟通平台,完善借款人征信系统,为各商业银行获取借款人信息提供便捷的渠道。银监会可以以现有的信贷信息登记系统为基础,会同工商、税务、海关、司法及有关社会中介机构,建立和完善涵盖借款人注册信息、股东信息、纳税、融资信息、偿债信息、银行授信信息功能的信息查询平台,并对存在不良记录的借款人、恶意逃费银行债务的借款人及主要股东,进行“黑名单”管理,联网运行,定期发布,不允许商业银行为其办理信贷业务。同时督促商业银行在调查、审查、授信、贷后管理时,上网查询相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防止借款人多头、重复、过度授信的发生。

(二)加强对借款人行为的监管和约束

1、加强抵押担保。对于贷款来说,抵押是信用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抵押物是借款人允许一旦发生违约便提供给银行作为赔偿的财产,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对抵押物的选择和价值设定,来控制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的质量或风险,有效约束高风险借款人获取商业银行贷款的道德风险行为。

2、监管借款人披露信息。商业银行贷款发放后,应要求借款人接受对其资金使用、财务、经营、项目投资等情况的监管,并要求借款人定期提供财务报表,产量、销量、产销率等信息,对财务、经营出现的重大变动做出解释。同时如果借款人发生重组、并购、改制、对外投资等不利于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安全的行为,应要求借款人事先征得商业银行同意。

(三)建立科学有效的风险防范和内控机制

1、建立信贷业务风险责任评议制。建立信贷业务风险责任评议制,自上而下规范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风险防范责任,将风险防范纳入经营目标责任制及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做到权、责对等。对形成风险的贷款要全面清理,划分责任人,由责任人负责清收,对造成重大风险和损失的贷款实行个人赔偿制度,并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

2、确保信贷“三查”制度的质量和效率,切实落实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等“三查”制度。对贷款调查、评估、审查、审批、发放、管理、清收等制定标准化操作规范,使所有信贷人员知道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知道怎么干,何时干。

3、完善银行内部的审计制度。商业银行应该实行垂直领导模式,在总行成立内审委员会,分支机构内部审计机构直接向内审委员会负责,各级分支机构稽核人员实行派驻制,从组织上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权威性。另外,还要规范审计制度,发现问题,即对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保持内部审计的权威性

银行道德风险,是指银行从业人员违背职业道德,给银行的资产、信誉乃至业务发展带来的影响和危害。员工的不道德行为往往又同违规违纪、违法犯罪行为联系在一起,成为诱发案件、事故的直接原因。

由于我国银行业在现阶段具有一定垄断性,一旦出现道德风险,将会直接导致人民群众对国家、银行信任程度降低,甚至引起挤兑,造成社会治安混乱,影响安定团结的稳定局面,其破坏力很强,危害性极大。 银行道德风险的几种表现

银行经营管理的每个部门、每道环节都会有道德风险,但是最集中、风险最大的还是在管钱管物管人的部门和“权、钱、人”这三个主要环节。一是权力行使中的道德风险。银行的各级经营管理人员,手中都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如:贷款审批权、资金调度权、大宗物品采购及基建装修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决策拍板权等等。正确地运用好这些权力,对支持国民经济发展,发挥金融在资源配置中的核心作用,提升银行自身的地位和竞争实力等,都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如果权力被思想动机不纯、道德素质不高的人所掌握和运用,就很可能产生滥用权力、逃避责任和以权谋私的风险。二是业务操作中的道德风险。银行的各项业务几乎都同金钱有关。员工天天面对的是钱,接触客户谈论的是钱,业务操作盘算的是钱。在这方面存在的道德风险主要为:见利忘义,贪财损德;弄虚作假,失信毁德;违规懈怠,无视公德;好人主义,纵容恶德。三是人事工作中的道德风险。选人不当,重才轻德;用人不公,难以服众。

道德风险产生的原因

从近年来银行业发生的多起案件来看,笔者认为,道德风险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缺乏长期、有效的学习教育机制。个别基层机构管理者没有正确处理好加快业务发展和加强员工教育之间的关系,忽视和放松了对员工思想道德的关注,与员工之间缺少沟通,对员工的学习教育内容不够全面,方式呆板低效,导致员工对本行的企业文化缺乏强烈的认同感和归属感,难以形成共同的价值取向和一致的目标追求,甚至产生抵触和叛逆情绪。特别是近年来面对银行分配制度改革、经营模式创新、后勤保障社会化等问题,部分员工心理失衡,思想产生极大波动,如不及时加以疏导这种情绪将不断累积和激化 从而埋下道德风险祸根 。

(二)无法抵御不良思想的侵蚀影响。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社会上一些不健康思想的冲击和侵蚀,部分意志薄弱、缺乏自制力的员工容易产生严重的不平衡心理,人生观、价值观迷失。个别员工逐渐背离了应有的诚实守信、无私奉献的道德观念,爱慕虚荣,贪图、迷恋灯红酒绿的生活方式,崇尚不劳而获,导致出现挪用公款用于大额博彩、经商办企业,甚至参与非法集资等违法违纪行为,给银行的资金和声誉造成巨大损失

(三)内控管理不到位,责任追究力度不够

部分基层机构内部控制薄弱,制度执行不到位,而且内部监督部门对制度执行情况缺乏有效监督,对不执行制度规定者查处不力、处理偏松,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缺乏严厉的惩戒机制,从而导致员工遵纪守法、依法合规经营的观念淡薄,玩忽职守、见利忘义等行为时有发生。

防范道德风险的对策

(一)坚持依法治行与以德治行相结合。法律和道德都是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手段。法治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手段规范人们的行为,德治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提高全体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防范银行道德风险,必须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法律约束、纪律约束与员工的道德自律相结合。首先,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道德建设,把它们同各项业务建设一道,放在重要的位置上,提供各种有利条件,切切实实地抓紧抓好。其次,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治行先治官,治官先治德。银行的各级领导干部既是法律、纪律和道德建设的倡导者、组织者,又首先是法纪和道德的信奉者、示范者,我们的干部必须真正做到像温家宝总理所要求的那样:“如履薄冰,如临深渊,慎之又慎,为人民用好权,管好钱,”以德示人,以德服人,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带动全行业的道德建设。

(二)深入开展员工道德教育。一是要坚持不懈地开展理想和信念教育,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的影响和侵蚀。二是要结合岗位培训,开展全面系统的员工职业道德教育。要把学习《员工职业操守》和《员工行为规范》作为培训教育必修课,通过培训学习,使员工熟悉和牢记银行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明确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从而自觉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银行职业道德准则。三是要结合日常的工作实际开展经常性道德教育。银行的各项业务工作和经营活动中,处处都蕴含着是与非、善与恶、美与丑、应该与不应该等等道德关系。利用发生在员工身边的这些人和事,适时地开展道德评价和舆论褒奖,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教育效果;在实施奖励的时候,配合以道德方面的赞誉和表彰,惩罚人的时候也不为罚而罚,给以必要的道德评论和警示,也可以使员工受到正反两方面教育和引导,见贤思齐,防微杜渐。

(三)强化制度执行,规范员工操作行为。坚持业务发展制度建设优先,根据业务发展情况,不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在强化制度执行上下功夫,不断强化内部监督机制。要建立举报制度,依靠和发动社会各界和一线员工,鼓励检举违法违规问题,对举报查实的案件,要予以奖励。对坚持规章制度,勇于斗争而制止案件发生的一线员工,要有特别的激励机制和规定。要加大对制度执行不力的查处、惩戒力度,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对出现大案、要案,或措施不得力的,要从严追究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反复发生案件,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机构,要对班子成员进行问责。要建立员工行为日常排查制度,对于涉嫌赌博、经常迟到早退、交友混乱、收入与支出明显不符等“问题人员”要重点监控,实现员工相互之间横向纵向的有效控制。

(四)、营造良好的道德环境。环境对员工的道德养成与提升,有着直接的影响,良好的环境可以使“近朱者赤”,而污浊的环境也能使“近墨者黑”。社会、单位、家庭是员工道德形成的主要环境,三者相互衔接、密不可分。我们不仅要关注员工在单位的道德教养,而且要关注他在社会和家庭生活的潜移默化中所受到的影响;不仅要看他八小时以内的道德表现,还要看他在八小时外与什么样的人交往,有什么样的业余兴趣和爱好,要把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和单位教育紧密结合。要充分利用新闻报道、行内通报、黑板报、宣传栏等舆论工具,大张旗鼓地宣扬好人好事,批评不道德行为,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要提倡员工读好书、唱好歌、看好戏,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摈弃那些低级、庸俗的文化垃圾,使员工在真、善、美的文化熏陶中不断提高道德修养。

(五)、建立有效的制度保障。加强道德建设离不开严格的制度保障。首先,在用人机制上,一定要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把那些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人放到重要岗位上,决不能让那些无德无能或者虽然有才但却德行很差的人占据各级领导岗位。其次,在利益导向上,一定不能让老实人吃亏而让那些投机钻营的人有利可图。对于那些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扎实工作、默默奉献的好员工、好典型,要给予大力的宣扬和适当的物质奖励,使他们成为实际利益的获得者。而对那些违反道德、不守信誉、弄虚作假的人和事,必须给予处罚,让他们付出沉痛的代价,以儆效尤。三是要建立员工道德档案,把它作为评先、考核、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要使每一位员工都认识到:道德也是一种宝贵资源和财富,是我们银行员工在未来的事业发展和市场竞争中的立身之本、成功之源,从而珍惜自身的道德记录,规范自己的道德言行,争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员工。

汇通网6月20日讯——消息人士周四(6月20日)透露,中国银监会近期下发通知要求国内银行业重点关注外部风险的五个主要来源,即小贷公司、典当行、担保机构、民间融资及非法集资,要采取名单制管理、资质信用评级、分级管理与授信等多种措施,切实防范来自这些机构或行为的外部风险的传染。 此外,银监会还要求各银行应对小贷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由总行统一确定合作机构准入标准,分行根据总行标准提出合作名单并报总行批准或向总行报备,对该名单动态管理,每年至少评估一次。

消息人士引用该通知称,银监会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对有业务合作的小贷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评级,评级考虑因素包括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公司治理、合规、信用记录等。各银行根据评级情况,实行分级授信,授信额度随着信用等级降低而递减,严禁向典当行和非融资性担保机构提供授信。

在防范民间融资和非法集资风险方面,银监会要求各银行加强信贷资产流向监测;密切关注信贷客户动态信息,对于存在明显迹象或已查实参与民间融资的信贷客户,一律不得新增授信;要对分支机构和员工行为排查,防范分支机构和员工参与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

上海证券报和第一财经日报周四亦有提到上述文件,指银监会要求各银行业机构高度关注类金融机构和民间融资行为的潜在风险,并要求各银行将外部风险防范纳入全面风险管理。

推荐第3篇:道德风险排查报告

道德风险排查报告

中行龙岩分行监察部:

我部门于3月1日至4月14日期间,积极响应省行“长青2012——内控联合行动”的号召,认真学习《关于开展员工职业道德行为风险排查的通知》(闽中银发

【2012】177号)及其补充通知(闽中银发【2012】222号),严格按照排查内容的要求先后进行了个人自查及部门排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我部门于2012年3月5日至3月20日期间组织全体人员开展个人自查工作。首先,我部充分结合员工合规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员工学习《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员工守则》和《员工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对照排查内容进行自查。自查结束后,每位参加自查人员提交了《个人自查报告》,总计41份,自查覆盖面达到100%,已提交你部留存保管。

自查工作结束后,我部于2012年3月21日至4月15日进入部门排查阶段,在员工自查基础上,对重要岗位、重要人员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经过以上的个人自查与部门排查,我部全体人员均未发现排查内容所列违规事项。

通过此次的道德风险排查,我部全体人员进一步了解了内控的规章制度,充分认识到增强主动防范风险意识的重要性,并明确表示要严格执行总行省行的规章制度,珍惜自身职业生涯,为自己负责,为家人负责,为银行负责。

中行龙岩分行公司业务部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推荐第4篇:基金经理道德风险

非对称信息条件下基金的道德风险

张礼庆

摘要:基金管理人行为的信息不对称是产生道德风险的根源。基金管理人的道德风险存在于基金投资、交易、销售、信息披露等各个环节。具体风险表现为: 净值操纵、操纵市场、关联交易、内幕交易、群体思维的危害和羊群行为、基金销售中的道德风险、基金交易中的道德风险、信息披露中的道德风险等形式。

关键词: 非对称信息基金道德风险

作者简介:张礼庆,供职于平安证券有限公司。

中图分类号:F830.39文献标识码:A

非对称信息(asymmetric information)是指在交易活动中,某些参与人拥有但另外一些参与人不拥有的信息。1在基金市场中,非对称信息是指在基金的买卖交易活动中,基金管理人拥有但基金投资者不拥有的信息。基金市场的非对称信息可以从内容、时间两个角度划分。从非对称信息的内容来看,非对称信息既可能是指基金管理人的行为(action),即基金管理人是否在为基金投资者尽职尽责工作;也可能是指基金管理人的知识(knowledge)和能力(ability),即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资产的能力。从非对称信息发生的时间上看,发生在达成交易之前的称为事前非对称信息,发生在达成交易之后的称为事后非对称信息。在基金市场上,事前非对称信息主要是有关基金管理人的能力和知识的信息非对称,如基金管理人的市场判断、风险控制、投资组合、选股等能力是高还是低。事后非对称信息主要是指有关基金管理人行为的非对称,如基金管理人是否尽职尽责、是否偷懒、是否利用公司信息为自己牟利炒股票等等。非对称信息导致两个问题,即道德风险(moral hazard)和逆向选择(adverse selection),其中,事前非对称信息导致逆向选择,事后非对称信息导致道德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购买的是未来,其未来的收益完全取决于基金管理人的行为,因此,基金管理人的行为对基金投资者就至关重要,事后非对称信息是基金市场上信息不对称的主要矛盾。本文重点分析存在于基金投资、交易、销售、信息披露等各个环节基金管理人的道德风险。

净值操纵

基金管理人以获取管理费收入最大化为目标2。由于目前我国基金管理费的提取比例是固定的(封闭式基金为1.5%,股票型开放式基金为1.5%,债券型开放式基金为0.6%-0.8%,货币市场基金为0.33%等),作为外生变量,基金管理人自己无法控制。基金管理人能够控制的变量是基金净值。使基金净值增长的途径有三种:一是增加基金的净销售;二是通过研究、分析、价值挖掘等实现基金净值增加;三是操纵基金净值。其中,第一种对投资者是中性偏有利的,因为基金净销售增加,基金规模扩大,有利于净值上升;第二种是和投资者利益相一致的。第三种操纵基金净值则是与投资者的利益相冲突。

操纵净值的主要办法是操纵股票价格,特别是操纵基金重仓持有的股票价格。基金在交易日的最后几分钟,用不多的交易量将股票价格拉上去,使基金净值大幅增加(前提是基金的资产价值以收盘价计算)。比如,一只基金持有某只股票500万股,在收盘前的最后几分钟,用50万元的资金,将股票价格拉高1元,其净值可以增加500万元,所用资金与净值提升的比例为1:10。

净值操纵对投资者的影响是:增加了基金运营成本(包括管理费和交易佣金),降低了投资者的回报率。操纵净值的结果是基金资产的流动性下降,而抛售股票直接影响个股走势,

影响基金净值。

3操纵市场

操纵市场是指基金以获取超额利润或减少风险为目的,利用资金、信息优势,影响股票价格,制造市场假象,诱导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做出投资决策。基金操纵市场的手法主要有:(1)合谋。是指基金与利益相关者串通,由一方做出交易委托,另一方知悉对方委托内容,在相似时间,以相似价格、数量做出相反委托,并达成交易。这种做法也属于下面讲到的关联交易。(2)对倒,又称连续双向交易。是指基金在同一时间对某一只股票进行又买又卖的操作,故意制造繁荣交易假象,以抬高或者压低股票价格。4(3)拉托。是指基金借助于市场咨询机构或股评人士散布谣言或不实资料,使公众投资者对股票价格走势产生错误判断,自己趁机获取利益或避免损失。

对基金投资者而言,操纵市场面临操纵失败的风险和法律风险,即操纵市场被查处的风险。基金的上述操纵市场行为,属于我国《证券法》第71条禁止的交易行为,5我国《证券法》第184条规定,“任何人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

关联交易

基金的关联交易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基金与基金管理公司控股股东之间的交易,另一种是同一基金管理公司内部各基金之间的交易。基金与基金管理公司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包括三个方面:(1)基金与基金管理公司控股股东自营盘之间的交易,通过这种交易转移利润。在基金设立初期有一种说法,基金是证券公司的第二自营盘,即指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股东证券公司之间的利益从属关系。(2)基金管理公司动用基金资产为其控股股东证券公司在新股承销、增发和配股过程中提供某些支持,减轻控股股东的承销风险。(3)基金管理公司将基金的交易席位分配给控股股东。正常的市场交易原则是基金管理公司租用证券公司的交易席位,证券公司为基金管理公司提供研究成果。基金管理公司分配给证券公司的交易量与证券公司提供的研究成果的质量和数量相匹配。但是,在关联交易的情况下,二者之间就未必匹配。同时,作为对基金管理人的关联交易的回报,控股股东可能在基金的年报和中报统计日前,大幅拉高基金重仓股股价,抬高基金净值,为基金提取管理费、基金排名等方面提供支持。

关联交易的另一种形式是同一管理公司管理的不同基金之间的交易行为。一般表现为用一个基金的盈利来填补另一个基金的亏损。这种关联交易既可以发生在同一基金管理公司所管理的不同基金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基金与所管理的代客理财账户(比如全国社保基金的专户)之间,还可以发生在同一基金管理公司所管理的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之间。

这种关联交易行为通常是以基金之间的相互“倒仓”形式表现出来。所谓“倒仓”是指甲、乙两只基金通过事先约定的价格、数量和时间,在市场上进行相对交易的行为。6一家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两只基金相互倒仓,既可以解决先上市的基金的流动性问题,又不影响甚至提高基金净值。目前我国基金市场中开放式基金不断推出、而封闭式基金出现“边缘化”现象,为了保证开放式基金的净值或者应付赎回资金需要,有可能出现将开放式基金的大量股票倒仓给封闭式基金,反正封闭式基金不存在流动性风险问题。基金管理公司为树立品牌

形象,可能选择一只开放式基金作为公司品牌,将其流动性差、亏损的股票倒给公司旗下其他的基金,以确保“品牌基金”的净值在市场中处于领先。如果遇到某一只基金需要扩募或续期,其他基金可能通过集中拉抬这只基金重仓股股价的方式解决基金扩募需要的净值增长率问题。为了吸引和保证获得代客理财客户,基金管理公司也可能以牺牲公募基金投资者的利益确保定向的代客理财账户的收益率。

2001年6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证券投资基金运作中证券交易行为的通知》,其中要求,“证券交易所在日常交易监控中,应当将一个基金视为单一的投资人,将一个基金管理公司视为持有不同账户的单一投资人,比照同一投资人进行监控。”7这一规定对防止同一基金管理公司内部各个基金之间的倒仓行为有着积极意义,但是难以防止基金与其控股股东或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倒仓行为或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对投资者利益产生机器不利的影响:(1)利益损失。将基金利益转移给基金管理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将一只基金的利润转移给另一只基金,或者将基金的利润转移给代客理财账户,或者将封闭式基金的利润转移给开放式基金,或者全部是反向转移,都必然会损害基金管理公司客户的利益;(2)扭曲基金净值和盈利信号,扰乱市场资源配置机制。基金净值和基金盈利是基金管理人能力的综合体现,也是投资者选择基金进行投资的重要指标。如果出现关联交易行为,净值和收益的价格信号功能就会扭曲变形,基金投资者无法准确判断基金的真实情况,进而给投资者的投资决策造成困难,导致基金市场资源配置混乱。

内幕交易

内幕交易是指内幕人员和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泄漏内幕信息,根据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或者向其他人提出买卖证券建议的行为。基金的内幕交易行为有三种:第一,基金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内幕交易。基金凭借其代理股东地位,迎合上市公司的特殊需要,比如行使投票权支持上市公司管理层提出的某些议案(如有损股东利益的“毒丸”等反收购计划),以换取上市公司内幕信息,或者优先得到某些内幕信息。第二,基金管理人的内幕交易。基金管理人可能利用基金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内幕信息为自己谋取私利。最典型的例子是“前置交易”(front-running,其含义相当于中文的“老鼠仓”。)即基金管理人先为自己或利益相关者买入某些股票,之后再为基金买。这样的行为会使股票价格攀升,抬高基金的成本。在适当的时候,基金管理人再将股票在高位抛出,甚至可能用基金的钱去高位接盘。第三,基金与其特殊投资者之间的内幕交易。基金本身产生的内幕信息比如基金业绩、基金投资组合、基金重仓股等都是非常重要的内幕信息,这些信息在公布之前具有重要的投资价值,基金可能利用这些重要信息与其特殊关系客户作交易,从而损害其他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内幕交易对基金投资者的影响是: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内幕交易看似为了投资者的利益,其实这种行为面临着极大的法律风险,最终承担风险的还是基金投资者。基金管理人的内幕交易直接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基金与其特殊投资者之间的内幕交易损害其他基金投资者的利益。另外,各种内幕交易均违背“三公”原则,不利于市场功能的正常发挥。

群体思维的危害和羊群行为

我国基金投资目前实行的主要是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度。在基金投资决策过程中内在的存在着一些缺陷。通常情况下,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每一个成员在投资策略上存在着很大分歧,这些分歧一般情况下难以协调。结果往往是投资决策委员会在每个成员都最没有把握的地方达成一致意见,因为对每一个成员而言,在自己没有把握的地方,反对的意愿最小;而对整体投资决策而言,反对意见最小的方案最容易被通过。这样每个成员的聪明才智被加总成集体的平庸。

另外,在基金之间,也会由于群体思维,而造成基金投资组合的趋同,我们可以称之为“羊群行为”或“同质化”。基金之间的竞争以及基金投资组合的公开披露,是羊群行为产生的前提条件。基金经理的羊群行为,主要是出于声誉考虑或者出于报酬考虑的羊群行为(reputation-based and compensation-based herding)。为了避免因投资失误而出现声誉风险,或者当基金经理的报酬是建立在同行业业绩比较的基础之上时,基金经理之间就有采取相互模仿行为的倾向。

基金经理出于对其职业前途的考虑,可能依靠也可能不采用他个人所收集到的个人信息,这取决于他个人的行为如何反映其所获得的个人信息。Chevalier & Ellison(1999)的研究结果表明:如果基金经理采用非常规的投资策略,一旦失败,将比采用常规的投资策略更有可能受到离职的惩罚,而采用非常规的投资策略,即使能够成功,也不会受到明确的奖励,不会明显地降低离职的概率。对于年轻的基金经理而言,采用非常规的投资策略失败后所得到的惩罚比年长的基金经理要严厉,这说明对于年轻的基金经理,不仅根据其业绩而且根据其行为方式来考核,年轻的基金经理为了避免离职,遵从“羊群”行为方式的可能性更大。

基金的群体思维和羊群行为,在投机性的市场上其结果将是灾难性的,损失的最终承担者将还是基金投资者。如去年下半年多数基金在”价值投资”理念下集中持有股票。据统计,04年6月30日, 基金公司前五大重仓股的惊人雷同,在众多基金公司的重仓股列表中,长江电力、中国石化、宝钢股份等大盘蓝筹股比比皆是。统计显示,长江电力、上海机场、中国石化分别被16家、12家、13家基金公司重仓持有,这表明基金公司重仓股重叠现象极为普遍。

基金销售中的道德风险

基金在西方国家一般是通过投资顾问商自己的销售机构、专业基金销售商、证券商等进行销售,相似地,我国主要是基金管理公司自己的销售机构、代销银行和证券公司进行销售。由于利益导向和冲突, 销售机构或个人可能对投资者误导甚至欺诈。

另外,基金管理人在销售产品的过程中,面对大型、特大型的客户可能私下做出一些收益保障性的承诺或者提供内幕信息的承诺(比如将基金建仓股票的信息提前告知)。这些承诺最终能否兑现先且不说,即使能够兑现,也是以牺牲其他基金投资者利益为代价的。

基金交易中的道德风险

基金在每日净值确定后(美国为下午4点,我国为下午3点证券市场交易时间结束),基金管理人和特定客户继续进行交易,这是所谓的“市后交易”。基金管理人提供有关信息予特定客户,客户利用可能存在的基金价格差进行快速的短期交易,这称为“短线交易”。上述非法交易行为的背后,是巨额的利益驱动、制度缺陷、自我约束机制弱化和道德危机。券商等经纪人帮助特定的大客户进行“市后交易”或“短线交易”,是为了收取频繁买卖的申购赎回费用;基金管理公司依赖券商等中介机构的客户关系,往往默许券商等机构的特定投资者采取不同普通投资者的交易方式,甚至提供基金单位净值波动的实时信息供特定客户进行短期套利。

2003年9月,美国基金业爆发了特大丑闻。纽约州司法部长斯皮策(Spitzer)指控4家基金公司涉嫌与金丝雀(Canary)对冲基金进行非法交易,在收盘后买卖基金。斯皮策向事件的有关负责人提起了民事诉讼,指控他们违反了纽约州商业法律,牺牲了广大个人投资者的利益。美国司法部业随后开始调查共同基金的买卖行为。这起事件沉重打击了基金投资者的信心,重创了美国基金业历经80多年所建立起来的良好形象。

我国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中由于不存在类似股票交易的中央交易系统,基金登记结算完全由基金管理公司开发的系统进行,所以客观上不能否定“市后交易”和“短线交易”存在的可能。在开放式基金发展初期,基金出现交易中的道德风险的可能性很大,这对于基金其他

投资者来说是不公平的。

信息披露中的道德风险

基金的信息披露包括招募说明书、公开说明书、基金年报、基金中报、基金投资组合公告(季报)以及重大事项公告(临时公告)。在每一种公告文件中都有可能产生道德风险行为,即做出对基金管理人或销售商有利而对投资者不利的公告表述。信息披露中的道德风险行为常常表现为基金管理人利用法律法规的漏洞,做出对投资者误导性的或遗漏性的信息公告。事实上,由于基金公布投资组合有15日、60日及90日的时间滞后,基金可以在此期间进行持仓调整。所以,基金的信息披露可能造成信息失真,并对投资者形成误导8。

以上分析了基金管理人道德风险行为的种种具体形式,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并非所有的基金都会有上述所有的道德风险行为。有的基金比较规范,有的基金违规操作的成分比较大。理论研究旨在将各种可能性一一列出,以便于设计制度,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另外,这些道德风险行为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基金管理人会根据具体的市场条件和监管环境的变化不断做出适应性调整,旧的道德风险行为会逐渐被淘汰,新的道德风险行为不断产生。基金行业就是在道德风险行为不断产生和不断治理之中向前发展的。

注释 1 关于非对称信息的定义和非对称信息的划分,参见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上海人民出版社和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399页。

2 目前中国很多新近成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如银河、国联安等,明确提出公司的目标是“以基金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但从经济理性上说,并不能排除管理人自身利益最大化即管理费最大化的目标。

3 比如2001年9月,“银广夏泡沫”破灭,基金景福、景宏重仓持有银广夏,结果基金净值产生重大损失。

4 在2000年10月的《财经》杂志的“基金黑幕”一文详细描述了基金的对倒交易。其后,中国证监会对基金交易行为进行了调查,结果博时基金管理公司的对倒交易最为明显,博时基金管理公司及其管理人员等受到了相应处分。

5 我国《证券法》第71条列出了合谋、连续交易、自买自卖等操纵证券价格的行为。 6 参见平湖:“基金黑幕”,《财经》杂志2000年第10期。

7 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证券投资基金运作中证券交易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1]29号)

第5条。2001年6月颁布。

8 《基金黑幕》一文对基金信息披露的误导行为作了详细分析。参见平湖:《基金黑幕》,《财经》2000年第10期。

推荐第5篇:银行内部审计道德风险成因及解决对策

[关键词]银行内部审计;审计风险;道德风险

[摘 要]银行产生道德风险的原因主要是内部审计体制不合理、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等。必须加快改革步伐,建立垂直管理的内部审计体制;加强审计队伍的内部管理,建立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现场审计全过程的控制。

银行审计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违反职业道德等行为对审计工作造成不利影响即为银行审计道德风险。道德风险的存在,不仅降低了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而且可能导致审计失败;不仅败坏了审计职业形象,而且将危害整个审计职业的发展。由于存在多层级的管理体制和不健全的内部约束机制,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道德风险更加严重。从某种意义上讲,商业银行无论采取分级管理还是垂直管理的内部审计体制,如果不能有效地防范审计人员的道德风险,均不会取得应有的成效。

一、道德风险是一种重要的审计风险

审计风险是一个含义宽泛的概念,可以理解为审计人员在执行整个审计业务中面临的风险。显然,这一概念不仅仅是指审计人员判断失误的风险,而且扩展到客户和环境因素造成的审计人员受到损害或不利的可能性。根据审计主体和风险影响范围大小,审计风险可以划分为审计职业风险和审计项目风险。前者是指对审计职业界生存和发展可能带来不利影响的行为和环境的总和,后者是指审计准则中定义的审计风险即审计人员判断失误的风险。显然,这种审计风险类型划分的一个重要假设是,审计机构在接受审计委托后,会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出现审计风险完全是能力、水平和方法的问题,与审计人员的品质、态度等无关,即审计人员不存在道德风险。这显然失之偏颇。

在全部审计关系中,有两种委托—代理关系,一是委托人与审计机构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二是审计机构与派出的审计组之间就具体的审计项目而产生的委托代理关系。根据信息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有委托代理关系,就会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这是审计风险产生的理论根源。从委托人的立场看,审计机构作为受托人必然存在道德风险。审计人员和其他“经济人”一样,也会有偷懒行为和机会主义倾向。如被审计人要求审计机构避重就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审计机构在不违规时可能会满足被审计人的要求。这种“共谋”就是一种道德风险,这对委托人是不利的。因而道德风险可以表述为,在审计工作中审计人员在没有严格的责任约束情况下,有可能受种种利害关系的影响,故意不尽职尽责地工作或与审计对象勾结,隐瞒审计结果,不及时、如实向审计委托人反馈信息,或违反审计工作纪律,损害审计职业形象,对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造成重大不良影响。

从审计机构的立场看,审计风险也应当包括判断失误风险和道德风险。判断失误风险只是发生在审计机构与被审单位之间的一种风险,是审计机构接受委托,挖掘、披露所有权人与经营管理者之间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时所产生的一种风险。道德风险则是在审计机构的上下级之间、在审计部门与所派出的审计组之间甚至在审计组内部,存在的故意隐瞒审计结果、不如实向上级反馈信息等的可能性。[!--empirenews.page--] 无论从广义看还是从狭义看,道德风险都是一种重要的审计风险,是和审计职业风险、审计项目风险并列的一种审计风险。

二、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道德风险的表现及成因

(一)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道德风险的表现

我国的商业银行,大多在总行、分行分别设置内部审计部门,实行分级管理或不完全垂直管理的体制,在内部审计尚未真正成为商业银行加强内部控制的自身需要时,下级审计部门或审计人员丧失职业道德,不认真履行职责,不如实向上级反映审计结果的现象就不可避免。这种道德风险主要有以下四种表现:

一是在审计过程中消极怠工,敷衍了事。由于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一些审计人员受种种利害关系的影响,不能坚持原则或故意不认真履行审计职责,致使违规、违纪行为或有关事项的真实状况没有被完全揭示出来,即所谓审计的力度不够、质量较差。在实际工作中,审计人员的知识水平、工作能力、从业经验等可能是决定审计工作质量的主要因素,但审计人员的工作态度、个人品质(诚信度)等对审计工作质量的影响也不容忽视,有时这种影响甚至是决定性的。但这种道德风险往往被“能力不足、经验不够”等借口所掩盖。

二是截留、隐瞒审计结果和有关信息。一些审计人员以审计结果为筹码和被审计单位进行不正当交易,拉关系、送人情或要挟被审计单位以获取其他好处;下级审计部门出于小集体利益的考虑,在向上级审计部门进行工作报告时,故意隐瞒一些审计结果等。在“审计人员—下级审计部门—上级审计部门—最高管理层”的信息传递链条中,由于层层截留、隐瞒审计结果和有关信息,最终到达最高管理层的审计信息量大大减少和失真。

三是在审计查处过程中,丧失原则,徇私舞弊。一些审计人员为了包庇被审计单位或有关责任人,严重违反纪律。如故意泄露机密,为违规责任人通风报信;接受说情,主动为关系人开脱责任;与被审计方串通,篡改、销毁、隐匿审计证据,为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制造障碍;在提出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时避重就轻,对不认真落实、执行审计决定的行为视而不见,听之任之等。

四是在审计工作中违规违纪。如接受被审计单位的宴请和礼品,参与被审计单位组织的公款旅游、参观,泄露被审计单位的商业机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与工作无关的各种要求,耍态度、摆架子,故意刁难、要挟被审计单位等。这些问题可能不会直接影响审计结果和审计工作的质量,但却严重损害了审计部门的职业形象。

(二)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中道德风险的成因

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中道德风险的成因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内部审计体制不完善。我国的商业银行大多采取分级管理或不完全垂直管理的内部审计体制,其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受到了一定的限制。现代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一般包括如下内容:内部审计组织必须是独立于其他部门的;内部审计必须取得管理层和董事会的支持,以便得到审计对象的合作;内部审计应直接对一个具有足够权利的人负责,以保证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能够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合理的利用;内部审计部门领导人的任免应由董事会决定;内部审计应有明确的授权,责、权关系应当科学、对称;内部审计的年度工作计划、人事计划、财务预算等应由管理层批准和提供保障等。相比而言,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存在着明显的局限性,如审计费用不能单独列支,审计工作尚未完全取得管理层的支持等。这使得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无法彻底摆脱被审计单位的影响和制约。此外,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合理的利用,也是引致道德风险的一个重要的体制因素。审计工作是由检查、报告、处理三个环节组成的,即查得出、报得上、处理到位。当审计结果不能完全、及时上报时,必然影响处理的力度和检查的深度;当处理不到位时,必然降低报告的质量,抑制检查的积极性。[!--empirenews.page--] 二是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审计部门的内部管理依然是粗放式的,在工作纪律、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数量等方面,尚未建立起科学有效的考核、评比、奖惩机制;一些商业银行的审计部门在组织机构的独立性加强后,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教育相对滞后;审计部门在行使监督职权时,缺乏有效的反监督和权利制约机制等。

三、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道德风险的防范和治理

加快改革步伐,建立完全垂直管理的内部审计体制。建立垂直管理的体制是落实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独立性的必要条件,而独立性则是防范道德风险的前提和基础。从理论上讲,内部审计是在经营管理权的委托—代理关系中,被代理人出于对代理行为的了解和控制的需要而产生的。商业银行是统一的法人,在商业银行系统内多层级的委托—代理关系中,总行所代表的法人是唯一的被代理人,而不同层级的分支机构则都是代理人(转代理人),其代理行为(转代理行为)是否合法、是否有效率,需要通过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来进行监控和反馈信息,这就是内部审计。因此,垂直管理的体制是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信息反馈系统和控制工具而存在的先决条件。在保证组织机构的独立性的同时,还要切实重视和合理利用审计报告、审计结果。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处罚制度,防止审查而不处理现象的发生,杜绝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宽容和放纵,严肃对待审计发现的各种问题,认真落实审计意见和建议。

加强审计队伍的内部管理,建立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首先要健全内部审计的各种规范,包括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职业道德准则、审计工作质量控制制度等。其次要加强岗位管理,实行竞聘上岗、优化组合,健全业绩和违纪情况的综合考评和奖惩制度,审计人员的进入、退出机制等。再次,要加强对审计人员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

加强对现场审计全过程的控制。可以采取的措施有:统一制定详尽的审计方案和完备的审计报告格式,减少审计人员的随意性和盲动性;实行主审负责制,明确审计风险和责任主体;派出现场审计监察员(督导员),加强对现场审计的实时监控;及时对现场审计的质量进行复查和评议;推行被审计单位对审计人员执行纪律和遵守职业道德情况的评议和反监督制度,审计部门的高层领导要按规定到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回访。

推荐第6篇:商业银行道德风险防范要点

商业银行道德风险防范要点

今年以来,银行业违法违规案件接连发生,涉案额度越来越大,牵涉人员越来越多,有愈演愈烈之势。这些案件不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严重损害了银行的信誉和社会形象。剖析其发案原因和过程,无不表明银行内部员工道德风险疏于防范,是导致案件频发的一个关键因素。因此,加强员工道德风险防范,是有效预防各类案件发生的重要内容。

一、道德风险定义和产生原因

商业银行内部道德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各级机构及其各类代理人(决策层、管理层和一般工作人员)在不完全承担风险后果时,为最大限度增进自身效用而做出不利于他人行动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一旦变成现实,就会发展成银行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乃至金融腐败和犯罪。从代理人类型看,决策层、管理层和一般员工的道德风险表现形式和防控手段是存在一定差异。

道德风险事件的发生,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缺乏专门的组织机构和足够的资源力量关注道德风险管理,道德风险管理职能可由合规管理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承担,自具体管理手段上,应该融入到合规风险管理中,通过合规风险管理的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整改三大主线实现道德风险的防范。然而当前许多机构还没有独立的合规管理部门,覆盖全行的合规风险管理体系尚未搭建,特别是在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两个方面显现出手段匮乏、力度不够、效果微弱等缺陷。

二是对员工的教育培训力度不够。管理者没有正确处理好加快业务发展和加强员工教育培训之间的关系,忽视和放松了对员工思想道德的关注和教育,与员工之间缺少沟通,对员工的教育培训内容不够全面,不够及时。

三是用人选才不合理,绩效考评不科学。在人才的选拔使用上存在重能轻德、重干轻教现象,同时片面强调指标管理,层层分解指标,甚至有些指标的分量大到足够决定机构和个人命运的程度。事实证明,这种“业绩冲动”必然带来潜在的道德风险。管理者追求不切实际的经营目标,其过程可能是盲目扩大信贷规模,变相虚增存款,以未来的风险损失支撑即期的经营指标。同时,同行业间的恶性竟争又必然让银行之间的道德风险积聚增加,下级行在想方设法完成任务的同时,往往会放宽条件、迁就客户,甚至可能出现弄虚作假行为。

四是风险内控机制缺位,制度执行力不足。如相关制度不健全、职能不够清晰、信息不能共享,而且对制度执行情况缺乏有效监督、对不执行制度规定者查处不力以及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薄弱等问题,制度执行中往往留有较大的灵活度和弹性,对分支机构提出的新业务需求,往往没有相应制度规范,又不想失去市场,便放任分支机构自作主张,为道德风险的产生提供了机会。

二、道德风险的防范措施

就员工道德风险防范来看,各家银行都有《员工违规处理及问责管理办法》、《员工行为禁止规定》等约束性制度,但在具体监督、检查、考核、问责等执行层面还缺乏有效的方法路径,如何在现有制度体系基础上实现执行力的有效提升,切实发挥问责和行为禁止规定的约束作用,是管理层最为关心和苦恼的问题,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有助于上述制度执行力的实现,进而达到防范道德风险的目的:

一是建立岗位风险等级制度,通过对各条线、各业务流程的操作环节进行责、权、利梳理,根据道德风险诱发程度确定出不同岗位的风险等级,针对高风险关键岗位要制定又针对性的监督预警程序。

二是将关键岗位人员从业经历与职位晋升和薪酬激励挂钩,鼓励关键岗位人员尽职敬业,遵纪守法。同时要建立关键岗位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和轮岗制度,关键岗位的准入条件要高于普通岗位,关键岗位人员的轮岗周期要严格坚持,轮岗时的稽核检查要贯彻落实。

三是建立关键岗位人员道德风险评价制度,定期进行评价,评价形式须包括个人自评、同事评价、领导评价等多角度信息采集。通过道德风险评价加强对“九种人”的识别和防范。即:涉及黄赌毒的、家庭矛盾突出的、有违章违纪不良纪录的、家庭经济收支不匹配的、社交圈子复杂的、经常出入高档场所的、经常 参与打牌赌博的、擅离岗位或去向不明的、参与经商办企业的。

四是建立高效、持久、畅通的“吹哨机制”,最大限度减少上下级信息不对称程度,鼓励基层员工越级举报身边的重大风险隐患,一经核实给以重奖,并大力宣传,要培养员工树立“一人违规、全行遭殃”的正确认识,杜绝“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错误思想。

五是加强案例培训、警示教育、特别是道德风险的范围界定和实例分析。要运用反面的教训警醒员工,不断加深其对法律、制度、规定、操作流程、道德标准的认识,提高员工按照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约束自己行为的自觉性,使其在遇到道德考验时,能够根据道德指引做出正确选择。

六是加大科技投入,通过视频监控、邮件监控、计算机应用管理、网络应用管理等渠道加强信息收集和筛选,识别潜在道德风险信号。

七是建立各专业尽职免责制度,明确日常工作中每个具体工作岗位尽职操作的免责依据,对出现的风险事件,不追究尽职操作人员的责任,让每个员工都能安心工作,并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有信心,能够勇于承担职责范围内的责任和义务。

以上是针对员工和基层管理岗位人员的一些管理手段,目的是把监测、监督、检查、考核融入日常管理中,可以有效实现过程管理。另一方面,对管理层(指分支机构负责人领导班子)道德风险的防范,也是非常重要的环节,目前比较有效的手段是,建立总行派驻纪检、稽核监督或风险总监岗位,通过垂直管理,列席分行集体决议会议和重大事项决议,监督分行管理层决策行为,接受处理员工举报信息,监督分支机构合规风险管理工作。

2012-7-27

推荐第7篇:公务员思想道德风险点

1、对思想政治学习重视深入不够,仅限于应付单位组织的集中学习教育,主动深入学习不够,不能准确领会把握精神实质,思想政治觉悟不高。

2、思想空虚,搞封建迷信,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3、对廉政风险认识不足,认为廉政风险教育是走过场,认为吃点、喝点、拿点、送点是社会风气、人之常情,不是什么风险。

4、过度放大当前社会中存在的阴暗面和不良风气,思想消极。

5、私心较重,只讲索取,不讲奉献,不顾群众利益,甚至与民争利,事事为己。

6、工作成绩不大,得不到提拔重用,产生厌倦情绪和逆反心理。

7、组织观念差,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活动,或消极对待应尽的义务。

8、看到熟悉的人和身边的人升官发财,心里不平衡,产生嫉妒心理。

9、对社会现象不满,发牢骚讲怪话。

10、认为不廉行为不会被组织和他人发现,产生侥幸心理。

11、年龄较大,面临离岗,考虑个人利益较多,考虑工作较少。

12、价值观和荣辱观扭曲,过分地追求物质享受,攀比心理严重。

13、生活情趣不高雅,观看不健康音像制品、书籍。

14、思想素质低,个人形象差,不讲社会公德,不讲家庭美德,违背社会基本道德。

15、生活作风不端正,出入不健康场所,追求不良生活方式。

16、参加工作时间短,自我约束控制力较差,对不良行为不敢自觉抵制,随波逐流。

17、道德情操不高尚,法纪观念淡薄。

18、家庭负担重、压力大,精神脆弱。

19、不热爱、忠诚于自己所从事的工作。

20、不能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将手中掌握的公共权力看成是小团体权力甚至是私人权力。

21、不能牢固树立公仆意识,自觉维护好公务员形象。

22、在工作中不能时刻保持敬业状态,不能认真、专业、务实地做好每一项工作,时时处处敬业勤政。

23、工作效率不高,工作中出现推诿、拖沓、积压等不良现象。

24、工作中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25、不能充分认识到廉洁从政的重要性,不能自觉按照法律、法规和组织纪律的规定约束自己,自觉廉洁从政。

26、不能够切实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

27、存在奢侈浪费、贪图享受的问题。

28、不能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收礼或索贿、受贿。

29、不遵纪守法,参与经商和其他非法的经济活动。 30、办事不公道,标准不统一,碍于亲朋好友情面,违心做违反规定的事。

推荐第8篇:道德风险和意向选择

“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辨析所谓信息的不对称指的是相关各方所掌握的信息不均等。信息不对称可能发生在当事人的交易达成(或正式签约)之前;也可能发生在交易达成(或正式签约)之后。我们将前者称为事前的信息不对称(亦称隐藏信息);将后者称为事后的信息不对称(亦称隐藏行动)。事前信息的不对称可能造成逆向选择的后果;而事后信息的不对称则可能造成道德风险的问题。无论是逆向选择还是道德风险,都将使得相关市场的资源配置丧失帕累托最优的特性。

一、逆向选择

所谓逆向选择,指的是由于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劣质品驱逐优质品,市场所成交商品的质量总是低于某一方交易者(亦即相对缺乏信息的那一方)的期望的现象。由于逆向选择,相应市场的资源配置发生了效率扭曲。

例如,在一个商品质量良莠不齐的市场上,卖方比买方更为了解所销售商品的质量,买方只能根据商品的平均质量报价,这就使得相对优质的商品因为价格被低估而相继退出市场,结果在这个市场上只会剩下劣质品待售。这就是产品市场的逆向选择现象。

美国经济学家阿克洛夫(G.Akerlof,1970)首先提出旧车市场模型,从而开创了逆向选择理论的先河。不难理解,在旧车市场上,买方和卖方对汽车质量信息的掌握是不对称的。卖方通常知道所售汽车的真实质量。而买方只能通过外观、介绍及简单的现场试验等有限的几种途径来获取有关汽车质量的信息。仅凭这些信息很难准确地判断车子的质量。实际上,买方只能大致地判断出旧车市场上所有待售汽车的平均质量。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将只愿意根据汽车的平均质量来支付价格。但这样一来,所售汽车的质量高于平均水平的卖方就会将他们的汽车撤出旧车市场,市场上将只留下质量低于平均水平的汽车。

不过,汽车平均质量的降低将进一步地压低买方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从而迫使那些在新标准下变得高于平均质量的汽车也退出了市场。依此类推。在旧车市场上,只有那些质量不高于平均水平的汽车成交,且待售汽车的质量越来越低。在极端情况下,旧车市场甚至根本就不可能发生交易,市场由此消失。

可见,在旧车市场上,由于信息的不对称,高质量的汽车在竞争中失败,市场选择了低质量的汽车。这就违背了优胜劣汰的市场选择法则,因此叫做逆向选择。

我们再举一个信贷市场逆向选择的例子。由于金融机构无法准确判定贷款客户的资信条件,所以它只能根据其潜在贷款客户的平均信用风险程度来确定贷款的利率水平。这一贷款利率水平自然要高于那些信用风险程度较低的借款人所能接受的水平,使得这些优良客户不愿意借贷,从而退出信贷市场。而金融机构所设定的这一贷款利率水平一定会低于那些信用风险程度较高的借款人所能接受的水平,使得这些劣质客户产生追加申请贷款冲动。其结果是,真正拿到贷款或者更多地获得贷款的恰恰是金融机构本来并不愿意贷出的那些劣质借款人。这就是信贷市场的逆向选择问题。

在逆向选择严重的情景下,由于信贷市场上只剩下那些信用风险相对较高的贷款客户,从而导致金融机构的呆帐增加,净现金流入减少,所适用的基准折现利率提高,金融机构的企业价值由此减少。

二、道德风险

所谓道德风险,指的是已签约的一方为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用而做出对签约对方不利的行动的可能性。或者说,所谓道德风险,是指已签订合同的一方所面临着的签约对方可能采取损害本方利益的行为的风险。一般地说,道德风险是由于已签订合同的一方难以观察或监督到签约对方的行为(亦即信息不对称)而引起的。

需要注意的是,道德风险并不等同于道德败坏。在道德风险的定义里,施加损害的一方只是基于自身的利益而理性地选择自己行为,它并没有施加损害的主观意愿。而且道德风险

强调的是一种可能性;道德败坏强调的则是一种事实。

2001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斯蒂格里茨曾给出一个经典的道德风险例子。他说,在美国的一所大学里,自行车的被盗率大约为10%。有几个头脑灵活的学生于是决定开展保险业务,向自己的同学提供自行车保险服务。保险合同约定保费为保险标的的15%。按常理,作为保险人,这几个学生应可获得5%左右的利润。但该保险运作一段时间后,这几个学生便发现校园里自行车的被盗比率迅速提高,很快就突破15%,保险人因此亏损了。这几个保险人经调查才发现,原来参加投保的那些同学对自行车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措施都明显地较前减少了。

在这个例子中,参加投保的学生由于不完全承担自行车被盗的风险后果,因而“理性地”采取了对自行车安全防范的不作为行为。而保险人则由于无法控制这种不作为的行为,从而面临着产生损失的可能性,这就是道德风险。也就是说,这几个保险人尽管头脑灵活,发现了商机,但却忽略了其中的道德风险,从而对自己的保险经营的前景过分乐观了。

我们再举一个信贷市场也存在道德风险的例子。由于金融机构无法完全跟踪监控那些已经获得贷款的客户的资金使用效率及其风险管理决策,这就使得贷款客户有机会采取理性、但不利于金融机构顺利收回其贷款本息的行为,徒增信贷风险。这就是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所面临着的道德风险。

在道德风险严重的情景下,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上升,呆帐增加,净现金流入也会减少。同时,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严重的情景下,由于金融机构的风险增加,其所适用的均衡市场期望收益率也将相应提高。这样一来,伴随着净现金流量的萎缩以及所适用基准折现利率的提高,金融机构的企业价值势必减少。

说到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这两个概念,人们最喜欢举医疗保险市场的例子。

在现实生活中,身体状况越差的人,其对医保越感兴趣。但身体状况差的人却不是保险公司所钟情的目标客户。由于无法准确判断投保人的身体状况及其患病的可能性,保险公司

只能根据其潜在参保客户身体状况的概率分布来统算出保费标准,设计出格式化的保险合同。这种格式化保险合同下的保费价格肯定要高于身体状况很好的那些潜在客户的期望水平。这些身体健壮的客户就会放弃投保,退出医保市场。于是医保市场只剩下那些身体状况不属于最好之列的客户。这种状况反而促使保险公司进一步地提高保费的收取标准,进而再逼退一部分身体状况较好的客户。依此类推,优质客户进一步流失的结果促使保险公司再一次提高保费的收取标准。如此恶性循环的结果,保险公司客户的质量逐步降低,保险市场趋于萎缩。这就是医保市场的逆向选择问题。

另一方面,参加医保后,被保险人有可能因而降低保健的急迫感。诸如戒烟的意愿、注意饮食的意识、锻炼身体的意愿都会降低,或者更疏于体检等等。被保险人减少健康预防的措施势必会提高其患病的概率,从而损害到保险人的利益。这就是医保市场的道德风险问题。可见,如何应对逆向选择以及道德风险,是保险机构实现有效经营的关键。

另外,在医保实践中,被保险人无法对医生的处方做出科学的鉴定,所以经常喜欢医生开“大处方”和对自己实施“过度的治疗”。同样也是由于专业的局限性,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拿到的是否就是“大处方”、是否正在接受“过度治疗”也难以做出判断。所以我们也可以说,保险机构面临着“大处方”或“过度治疗”的道德风险。但在这个过程中,医院拥有完备的专业知识,医生应该最明白什么是“大处方”、什么是“过度治疗”。因此,开“大处方”、做“过度治疗”的医院就涉嫌道德败坏了。

三、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的克服

只有尽量地完备信息、克服信息的不对称性,才能够避免出现逆向选择,并有效地规避道德风险。

例如,在贷款实践中,金融机构特别乐于向信用历史记录良好的借款人贷款。这就可以理解为金融机构基于弥补信息不对称而采取的对策。再例如,对贷款设置担保也是一种克服信息不对称,解决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的有效手段。但其最大的问题是,假若金融机构

的担保条件过于苛刻,则也有可能进一步地加剧逆向选择的程度。而且,担保的另外一个缺点是,金融机构并不能因为担保的设置而减轻对贷款客户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力度,因为担保的质量同样会由于不当的决策而发生变化。这就属于道德风险的范畴了。因此,担保的效能在很大的程度上取决于银行和企业间的亲近程度。在这方面,与大型金融机构相比,具有草根特性的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很可能相对更有优势。可见,在克服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危害方面,建立“关系贷款客户”的模式要明显地优于设置贷款担保的模式。

金融机构也可以主动地向新客户表达建立长期资金合作关系的愿望,并在其第一次贷款合同中就主动地提供优惠的贷款条件。然后再根据第一期合同完成的情况来修正对该新客户的风险判断,从而确定其第二期贷款合同的信贷条件。具体地说,如果企业的第一期贷款能够按时还本付息,则在第二期贷款合同中就允许该新客户继续享受较低的贷款利率和抵押要求;反之,则将承担较高的贷款利率和贷款抵押,甚或排除继续合作的可能性。由于第一期贷款合同的执行情况将要决定以后各期的信贷条件,所以贷款企业就很有可能不会采取损害其资信条件的行为,从而有效地克服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问题。

在金融机构资金充裕的前提下,假若金融机构通过某种形式的制度创新有效地解决了逆向选择以及道德风险的问题,则可吸引优良客户重新返回信贷市场,从而明显增加信贷资金的投放规模,增加金融机构的贷款利息收入,并相应降低加权均衡期望收益率的水平,最终提高其企业价值。

推荐第9篇:规范员工行为,防范道德风险

规范员工行为防范道德风险

近年来,邮政储蓄银行连续发生一些违法违规案件,这些案件不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严重损害了邮政储蓄银行的信誉和社会形象。剖析其发案原因和过程,无不表明银行内部员工道德风险疏于防范,是导致案件频发的一个关键因素。因此,为了有效预防各类案件发生,加强员工道德风险防范已是邮政储蓄银行不容忽视的问题,已经成为金融风险的重点。

道德,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准则或规范,是以善恶评价的方式,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内心信念来调整人们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相互关系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的总和。“人无信不立,政无信不威,商无信不富”的至理名言,之所以流传不衰,就因为它能规范、约束人与社会、人与单位及经营者之间的信用行为。特别是农村金融,由于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处于金融防范和监管的“边缘”或“死角”。

一、邮政储蓄银行道德风险表现形式

从近年来邮政储蓄银行系统发生的几起起金融犯罪案件来看,道德风险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决策层(理事长为代表的理事会)的道德风险。就目前邮政储蓄银行产权制度,决策层个人根本不拥有与其职权相应的产权,事实上根本无足够的经济能力对决策结果负责,或者说只能负微不足道的责任。决策层如果私欲膨胀、不负责任或者水平低下、政策性差,很可能决策失误,甚至造成重大损失,这种失误和损失,决策层本身承担不了多少,也就是责任与权力不对等,这是邮政储蓄银行内部道德风险的根本原因。

二是管理层(经营班子及环节负责人)的道德风险。由于“官本位”意识在企业的渗透,管理层一般来说要迎合决策层的意思,即决策层的道德风险增加了管理层的道德风险,管理层即使认识到决策层的决策是错误的,也只能是保留意见、违心执行,致使道德风险加重。

三是执行层(具体操作人员)的道德风险。执行层处在微观信息最丰富的层次上,包括信贷人员违反信贷规章制度,随意超越权限,大量发放人情贷款、关系贷款,造成重大资金损失;会计、出纳人员肆意篡改账目,或伪造存单、汇票等侵吞储户存款和客户资金;计算机操作人员通过计算机主机和网络工作站,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采取非法进入、非法修改和非法索取等方式贪污,甚至导致银行的全部资产流失或资金严重损失等。当管理层的监督和控制不到位时,执行就成为邮政储蓄银行内部道德风险发生频率最高的层次。执行层对上反馈信息时往往删掉一些不利于他们自己的信息,致使管理层、决策层收集的信息失真,进一步加剧了内部道德风险。

二、邮政储蓄银行道德风险发生的原因

近年来银行业发生的几起案件大多表现在现金结算和非现金结算过程中,犯罪分子利用单位对他的信任和个别同事的责任心不强、怕麻烦、图方便、麻痹大意、违规操作的机会,贪污、挪用客户资金进行违法犯罪,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员工本人道德观念缺失,法制观念淡薄,做事不计后果;二是对员工开展思想和警示教育的实效性不强,多数银行尽管重视开展员工教育,但由于教育的形式单一陈旧、内容不够创新,浮在面上,不能真正触及到员工的内心深处,无法取得应有的教育效果;三是受社会上一些腐败现象的影响,个别员工有能捞一把就捞一把的不良念头;四是银行内控制度和业务流程存在缺陷,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五是个别员工在外部犯罪分子的引诱下,失去理智,从而引发内外勾结案件;六是有的员工无度地追求高消费,当入不敷出时就会产生不良动机;七是业务的单一性,内部改革的“滞后性”,导致少数基层行员工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水平渐退。少数员工同流合污,里应外合,通过做假账、办理假手续、从企业借款从事个人经营等多种形式套取、挪用、贪污信贷资金。

三、邮政储蓄银行防范道德风险的对策和建议

道德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邮政储蓄银行随着其职能的加强,功能的完善,在防范和化解道德风险和培养员工良好的信用意识上,要坚持“以人为本”。因为,人是道德建设的主体,离开了人,道德建设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同时,道德建设只有着眼于提高人的素质,着力于塑造人的高尚精神,才能筑起一道坚不可摧的“道德风险”防范之墙。

(一)领导干部要通过不断参加学习教育来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提高科学素养。要认真结合“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应当说,与一般员工比较,领导干部走上领导岗位之前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至少并不低。但当今时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领导干部的工作性质和改革开放的形势要求领导干部必须与时俱进,必须通过不断地、自觉地参加学习教育来加强本人思想道德修养,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具体讲就是要坚持中心学习制度,举办专题辅导和定期培训,要坚持不懈地开展党性教育、开展法纪教育、开展廉政教育、开展作风教育、开展责任教育、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科学普及教育;领导干部本人也要坚持不懈地自学。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筑牢思想防线,严控思想失防。

(二)强化员工学习和职业操守教育,全面建设诚信企业文化。针对员工的具体情况,强化职业道德和风险意识教育,安排部署周密的培训计划,增强员工的责任心、意志力,充分发挥党、政、工、团职能,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认真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普法教育、规章制度教育,增强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的能力,筑起坚实的思想防线。

(三)强化内部管理制度和体制创新,规范员工业务操作行为。防范道德风险要从制度创新、体制创新、管理方式创新多方面入手,通过制定制度加以约束。一是加强人员控制。建立合理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对极少数涉嫌营私舞弊、品行恶劣的人,采取断然措施,坚决的清理出银行队伍,永除后患。二是要切实执行业务主管轮岗轮调和强制休假制度。经常留意、排查信贷、会计、出纳等重要岗位人员的行为,及早发现问题,对重要岗位要定期进行轮换,防止长期在一个岗位工作所产生的道德风险。三是要严格规范重要岗位和敏感环节员工八小时内外的行为,建立相应的员工行为失范排查制度,对行为失范的员工要及时进行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四)强化规章制度观念,不断提高执行水平。邮政储蓄银行领导干部要牢固确立依法合规经营理念,始终保持高度清醒的头脑,绝不能涉足违法违规禁区,发现违法违规的苗头,要坚决予以遏制。要经常开展案例剖析,以案说法,运用反面的教训警醒员工,不断加深其对法律、制度、规定、操作流程、道德标准的认识,提高员工按照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约束自己行为的自觉性,使其在遇到道德考验时,能够根据道德指引做出阳光选择。对于应当承担责任的员工,要加大法律、制度、规定的制裁力度,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加强法律、制度、规定的威慑作用,为银行创造良好的经营管理环境。

(五)强化内部和外部监督机制,筑牢道德风险防线。一是建立和完善举报制度。建立和完善员工举报制度,依靠和发动一线员工,鼓励检举违法违规问题,坚决遏制各类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的高发势头。对举报查实的案件,举报人属于基层员工的,要予以重奖;对坚持规章制度,勇于斗争而制止案件发生的,要有特别的激励机制和规定。二是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对出现大案、要案,或措施不得力的,要从严追究经营行高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相应追究各级监管部门和人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上报虚假情况或检查监督整改不力的责任;反复发生案件,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行,要从严追究有关人员包括高管人员的责任。三是加强社会公开监督。银行监管机构应加大对银行的监管力度,通过各种监督形式,使金融法规、政策、原则、决议、条例、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得以贯彻执行,最大限度降低道德风险。

(六)加强技术手段建设和管理,提高员工职业道德风险防范的科技含量。要积极利用先进技术、先进的管理手段来提高管理水平,体现与时俱进的时代特征。

(七)要着力建设长效机制。加快法人治理机制建设,明确“两会一层”权力边界,建立健全“游戏规则”,形成权责明确,各司其职,协调运转,有效制衡机制,不因理事会决策失误、监事会监督失效、经营层执行不力而发生大案要案。深化劳动报酬分配改革,实行向一线创利员工倾斜的分配制度,不因严重分配不公引发案件。推进监督不断深化,将纪检、稽核资源整合,解决监督分工分家问题,实行监督员派驻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的人和事,发挥好保驾护航作用,努力使从业者不想不敢不能作案,在标本兼治中变成现实。

总之,由于道德问题是一个长期以来存在的问题,人们的道德观的形成也是从很小的时候就形成的,在许多人心目中,他们的那些道德标准都是根深蒂固的,要对他们产生影响,使之发生改变,需要有很长的时间,去潜移默化地对他产生影响。道德问题不同于一般的问题,对他的改变不能采取强硬的手段,而只能用精神的方法去感化。因此,对员工道德问题的强化,需要有耐心,要持之以恒,通过长期的管理实践去影响员工的道德观。

推荐第10篇:农村信用社道德风险研究二稿

农村信用社道德风险研究

【摘要】21世纪我国的金融市场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机遇,道德在金融系统中的重要性越发突出。

金融系统中的道德风险逐渐影响着我国的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农村信用是我国金融系统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其经营、管理的差异性和局域性,其面临的道德风险更为突出。为降低和防范信用社的道德风险,确保信用社健康有序的发展,信用社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是目前农村金融市场上为数不多的正规金融单位,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尤其是在目前信用社的管理体制下,我们要深刻理解道德风险的概念、道德风险的实质,本文从信用社的内部管理着手,根据当前我国农村信用社面临的道德风险的现状、农村信用社道德风险产生的根源,探讨目前农村信用社面临的道德风险应该采取的措施。

一、道德风险的概念

从经济学的角度,道德风险是指由于代理人和委托人的信息不对称,代理人签订合约后采用隐藏行为给委托人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在经济活动中,道德风险问题相当普遍。从商业银行经营的角度,道德风险实际上是一种典型的操作风险,是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并列的三大风险之一。

道德风险的概念最初源自保险市场。保险界有一个关于道德风险的经典例子:经测算,某学校学生自行车被盗比率约为10%,有几个有经营头脑的学生发起了一个针对自行车的保险,保费为保险标的15%。按常理,这几个有经营头脑的学生应获得5%左右的利润,但该保险运作一段时间后,这几个学生发现自行车被盗比率迅速提高到15%以上。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变化呢?这是因为自行车投保后学生们对自行车安全防范措施明显减少了。在这个例子中,投保的学生由于不完全承担自行车被盗的风险后果,因而采取了对自行车安全防范的不作为行为。而这种不作为的行为就是道德风险。从农村信用社业务经营的角度,道德风险行为的发生也是较为普遍的,信用社内部人员假冒他人名义发放的冒名贷款就是道德风险最好的例证。

二、道德风险的实质

需要区别的是,道德风险并不等同于道德败坏。道德风险是西方经济学家提出的一个经济哲学范畴的概念,即“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在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用的同时做出不利于他人的行动。” 或者说当签约一方不完全承担风险后

1 果时所采取的自身效用最大化的自私行为。导致道德风险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当事人之间获取的信息不对称或信息不完整,当监督成本太高以至超过监督收益时,在获取信息方面占优势的一方有可能为实现其自身利益最大化,在监督不到位的情况下采取不利于他人的行动,侵占他人的利益。当前农村信用社由于各种因素的限制,监督工作难以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尤其是以信贷为主体的业务活动缺乏有效的监督,这也滋生了道德风险发生的空间。

三、当前农村信用社道德风险问题的现状

农村信用社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多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当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时就必然导致道德风险问题的产生。道德风险在农村信用社内部主要体现为:决策层、管理层、经营层明知其作为或不作为不符合农村信用社的长远利益,但由于认为这种作为或不作为可能不被发现或即使被发现所带来的损失也小于所带来的收益,而做出决策所形成的风险就是农村信用社的内部道德风险。同时,农村信用社也面临着来自客户的信用风险,由于社会信用风险所形成的信用社信贷风险就是农村信用社的外部道德风险 。

(一)农村信用社的内部道德风险

1 .农村信用社决策层的道德风险:在目前农村信用社的产权体制下,决策层个人大多不拥有与其职权相适应的产权,事实上并无足够的经济能力对决策结果负责,或者只负有微不足道的责任,这是决策层仍然存在道德风险的根本原因,具体表现在决策行为的非市场化,对高级管理层的约束力软化,对违规行为反应滞后等方面。

2 .农村信用社管理层的道德风险:决策层的道德风险增加了管理层的道德风险,如表达意见不是从实际出发而是“迎合上意”,利益目标短期化,在决策层对高级管理层的约束力软化的情况下,信用社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经营,内部经营管理混乱,不同形式的越权经营,对下级违规行为反应麻木甚至默许,账外经营,操纵会计报表,人为调整统计数据,报喜不报忧等现象都是管理层道德风险最突出的体现。

3.农村信用社经营层的道德风险:农村信用社的经营层是信息的收集者,是微观信息量最丰富的层次,由于其获取的微观信息量最大,当管理层的监督不到位时,成为农村信用社内部道德风险发生频率最高的层次。如信贷操作人员违规超权发放人情贷款,会计出纳人员篡改帐目,伪造存单、汇票侵吞客户存

2 款或信用社资金,高智商人员利用电脑作案,信贷及不良资产管理人员删除不利信息或提供不实信息误导管理层等。 2.农村信用社的外部道德风险 (二) 农村信用社目前面临的外部道德风险主要是由于社会信用风险导致。例如,社会信用程度低下,企业和农户套取信用社贷款、逃废债务,致使信用社资产蒙受损失。其形式主要有:企业编制假财务数据,骗取信用社信用,套取贷款;企业变更法人代表,“新官不理旧帐”,造成信用社贷款长期沉淀;连年亏损,资不抵债;多头开户,骗取贷款,躲避监管;贷款农户把信用社有偿贷款变为无偿扶贫资金;农户将小额贷款证借予他人贷款或贷款用于其它经营,以此达到“不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全部后果”和“将成本转嫁给别人”的目的。另外,政策性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破产导致信用社贷款资金悬空也加大了农村信用社的信用风险。

如上所述,信用社由于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着多层次和多方面的委托代理关系,因此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道德风险在信用社的经营过程中也就不可避免地产生和客观存在。从最易滋生道德风险的信贷业务角度,信贷人员没有尽到尽职调查的义务产生信贷风险,导致信用社不良资产增加已经给目前农村信用社的稳健发展带来较大挑战,特别是管理层变动后,随着一些信息公开化,这些不良资产出现剧增势头或者前清后增现象,甚至有信贷人员与借贷方相互勾结,骗取贷款等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信用社的稳定发展。另外一个更加突出的现象是当前社会的道德风险伺机侵蚀银行内部,以高利贷为代表的民间资本市场伺机将风险转嫁于风险防范意识与措施都相对薄弱的农村信用社,这对于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农村信用社的业务发展都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四 农村信用社道德风险产生的根源

农村信用社道德风险的产生,与个人自身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及思想认识有着很大关系,但更重要的原因还在于农村信用社内控机制不健全,其中最根本的因素还在于农村信用社没有建立起以产权制度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产权理论认为,最优的企业制度安排应实现企业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统一,目前农村信用社企业制度远远达不到上述要求。农村信用社制度体系中存在的问题突出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无法建立起责权对等的现代企业制度。由于农村信用社存在根本性的产权缺陷,无法建立起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相统一的现代产权制度和

3 责权对等的委托代理关系,从而难以避免经营者只为寻求个人业绩而从事的短期行为。目前农村信用社以“三会”制度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也尚需完善,主要体现在监事会不能充分发挥相应职能,联社的重大决策缺乏民主,透明度不够高等方面。

(二)、规章制度不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不完善。主要表现在规章制度缺乏全面性、系统性和科学性,对一些业务经营存在监控盲区;有些规章制度已不适应业务发展需要,须重新修订,加以完善;在新业务开发推广或新的管理模式推行时,没有及时制订相应配套的规章制度。监察稽查以事后监督为主,往往是亡羊补牢,事后补救,缺少事前、事中的监督;职能部门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不力,无法达到内部制衡的目的。同时,相对于内部核算制度而言,由于业务经营过程中透明度较低,业务管理制度尚未建立起一个系统的制度体系,这对于当前业务发展也是一个关键的制约因素。

(三)、制度落实不到位,内部员工违法违纪案件未能有效遏制。从目前信用社发生的各类案件来看,很重要的原因是内控制度落实不到位,违规违章操作不能得到及时的纠正。在业务经营上,偏重于规模发展,对于内控制度的建立与落实重视不够。领导重视业务经营,忽视了员工的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少数员工的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发生了偏向,员工盗用客户资金、挪用库款、以贷谋私等违规违纪案件时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信用社信誉和利益。

(四)、激励约束机制失衡。目前部分农村信用社的管理处于较为粗放的状态,缺乏科学的激励机制,缺少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激励环境,员工自尊需求得不到满足,存在一定的寻租空间和滋长道德风险的土壤。

(五)、诚信理念缺失、信息反馈滞后。由于农村信用社存在的根本性产权缺陷,不能给守信者以激励,在公平竞争中增加社会的财富,相反却产生了大量不道德竞争等违反诚信原则的商业行为。信息不对称,借款人在内部信息、还款意愿等方面所占有的信息于绝对优势,企业财务报表反映信息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报表数据存在非动态、不及时、可信度不高等问题。同时,农村信用社风险管理手段落后,缺少有关借款企业诚信的信用风险管理的技术,对信贷风险的警、提示远远达不到管理的要求。

五. 建立健全内控机制,防范信用社道德风险

由于农村信用社存在根本性的产权缺陷,无法建立起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相统一的现代产权制度,难以避免经营者只为寻求个人业绩而从事的短期行为,这是当前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过程中面对的最大难题。金融业是高风险行业,特别是农村信用社作为地方性金融机构,是以自律为主要特征的单个独立法人,资产规模小,抵御风险能力弱。农村信用社内控机制的含义应该是农村信用社机构内部为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和防范风险,对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从事业务活动进行风险控制、制度管理和相互制约的方法、措施和程序的总称,是由不同部门、不同人员和不同操作环节相互交织、紧密联系的动态过程,是按照一定控制目的而由有关控制所组成的控制体系。加强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建设,防范信用社道德风险,可以从以下角度入手:

(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规范化的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完善理事会结构,实行理事会下的主任负责制,本着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相统一的原则,联社理事长与主任要分设。强化监事会的监督作用,设立专职监事长,不得兼任,可由上级派驻或从内部产生。联社重大决策,必须经社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讨论表决,真正形成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主任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相互协调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构筑有效的内控监督机制。要以完善规章制度、严格操作规程、规范业务行为为标准,对现有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内控机制进行全面清理,查遗补缺,充实完善,并建立健全考核处罚制度,维护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同时,结合农村信用社实际,严格岗位分工,因事设岗,因岗定人,明确各岗位或员工在业务操作中的责权划分以及应承担责任,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使每项业务环节都纳入监控范围。

建立遵章守制和防查激励机制,提高员工防范案件风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建议仿效公安系统为公安干警设立廉政基金的做法,从每个员工效益工资中每月提出一部分存入到风险基金中,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无违章违纪行为,风险基金在员工退休后全额返还,否则不予返还,从而激励员工在工作岗位上能爱岗敬业、遵章守纪。

(三)、狠抓各项制度落实,建立合理的责任追究制度。有章不循,有法不依,内控制度落实不到位是目前一些信用社内控机制乏力的重要原因之一,这给绝大多数道德风险行为的发生提供了温床。在日常管理中要从提高全员的

5 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入手,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增强员工爱岗敬业的主人翁意识,强化道德意识,培养健康的心理素质和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例如,针对农村信用社工作特点,进行普法教育,举办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开展警示和“现身说法”活动,增强员工的法制法规意识,提高预防职务犯罪的免疫力。另外对违规经营及形成不良资产的责任人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也要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以提高领导层的责任心,保证农村信用社安全、稳健经营。

(四)、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激励从本质上来说就是针对人的需求,尤其是利益需求展开的一种人性化的管理行为。按照美国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理性人的需求从低到高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对爱和归属的需求,即社交需求→尊重的需求→自我实现的需求。需求层次理论同时指出,已满足的需求对个人不再具有激励作用,只有未满足的需求对个人才具有激励作用。例如,在同一单位,不同年龄层次、不同经历背景的员工有着不同的需求,一般来说,年轻员工对现金收入、未来发展机会及相关培训更为偏好,年龄较大的员工则对福利、保险、工作的稳定性等更为关注。为此,在坚持物质激励的基础地位的同时必须坚持物质和精神的结合,对不同员工采取差异化的激励策略。

(五)提高风险管理手段,重构诚信理念。农村信用社应多方获取借款人信息,尽量平衡借贷双方信息占有程度。提高信贷不良资产界定的预见性及信贷预警系统的灵敏度,以增加农村信用社防范风险的能力。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和守信增益机制,一方面对逃废银行债务的借款人采取惩戒措施,加强追偿力度,以儆效尤;另一方面通过大力支持守信企业和农户发展等多种方式,提高企业和整个社会的信用意识。

从目前农村信用社整体经营发展的角度,结合当前农村信用社部分道德风险行为的诱因,还应合理确定信用社考核指标,如果考核指标远远超过实际操作可能,而基层信用社迫于压力又必须完成,此时占据信息优势的经营者在权衡得失后道德风险行为将不可避免。农村信用社考核指标的确定可以借鉴国有商业银行的做法,建立起以利润、不良资产控制为主,业务规模为辅的业务指标考核体系,实现效益和可持续发展的综合平衡,最终实现长期利润的最大化。

6 答谢辞:感谢在论文写作过程中汪运栋老师给予的指导和帮助,汪老师的细心指导使我在写作论文初期有了较为清晰的思路,并指出了论文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使我顺利完成论文,在此特别感谢汪老师!

参考文献:

[1] 曾康霖 刘 楹 陈华芳:《道德风险与金融职务犯罪》

[2]束兰根,于亮.商业银行道德风险的形成机制与防范途径[J].新金融,2005,(4).[3]俞栋.道德风险:国有商业银行转型的困扰与挑战[J].金融论坛,2005,(12).[4]孙国华.商业银行改制后道德风险的多元化[J].理论与现代化,2005,(7).[5]刘军.金融风险防范的薄弱环节[J].金融与经济,2005,(12).[6]农信社如何加强内控管理防范道德风险,369信合网(www.daodoc.com) [7] 丹东市农行:《商业银行道德风险的成因和控制》,北方金融网(www.daodoc.com) [8] 黄国军,对当前农村信用社防范道德风险的思考,中国农村金融网

批语:文章结构尚可,主要是格式不符合文论要求,希望你认真阅读,检查存在的问题。及时提交二稿。

第11篇:基金经理道德风险与监管

基金经理道德风险与监管

摘要:股权分置试点改革已经经历了两个多月,基金是股改行情中最具话语权的流通股股东,在与上市公司博弈为持有人争取更多的利益上,基金确实支持了股改的进展;但是基金拥有话语权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其寻租权,例如借股权改革索贿的基金经理甚至基金高管的道德风险需要高度警惕。而2000年中国的基金黑幕仍然让人记忆犹新,而2005年底,媒体爆出“个别基金公司利用公募基金为社保基金输送利益”,基金业的诚信问题再次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关键字:基金经理;道德风险;监管

基金经理人是代表基金公司,管理共同基金或其他投资计划,并代表公司成员在事先一致同意的总指导方针下,做出适当的投资决策,是基金管理的灵魂人物,其能力影响基金的整体报酬。基金经理人通常管理的资金庞大,故在证券市场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基金经理人须由券商或公司的研究部门所提供的研究报告中,挑出适合投资的标的,且定期拜访那些具潜力或已投资的上市公司,去感觉和发掘获利的契机,甚至回避掉潜在的风险。

然而基金经理的行为操守直接影响基金的业绩和形象。因此,如何防范和控制基金经理的道德风险,已不仅仅事关单个基金管理公司或单只基金的经营运作,还直接影响到广大投资者乃至整个社会对基金业整体的评价。由于基金公司所经营的是基金份额的买卖,而基金又是一种有价证券,因此基金的风险就关系到证券市场的风险。证券市场的风险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类风险叫做估计值风险,即股票估值水平太高,存在下跌的风险,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泡沫;第二类风险叫做道德风险,即博弈一方采用欺诈甚至犯罪的手段蒙骗对手,从而攫取财富。而基金公司的风险以道德风险为主。

所谓道德风险是指投资者在购买基金之后,基金公司可能做出不利于投资者的行为选择。而道德风险产生的充分条件是基金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必要条件是基金管理人和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冲突。而在我国的法律中规定,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完全承担,基金管理人不保证也不得保证投资者的收益。因此,管理人存在的道德风险会严重的影响到投资者的利益。所以有必要监管和完善基

金治理结构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基金管理人的道德风险,以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一、基金经理道德风险的表现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道德风险存在于基金投资、交易、销售等各个环节,如操纵市场、关联交易、内幕交易和旅鼠投资等。

1.操纵市场

基金管理人为了获取超额利润或减少风险,利用资金、信息优势影响股票价格制造市场假象,导致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做出投资决策。例如,连续双方交易,即“对倒”。这样做的最终可能得不偿失,甚至破坏该基金管理人的声誉。

2.关联交易

基金和基金公司的控股股东之间的交易影响基金投资者的关联交易。具体包括:一是基金与基金公司控股股东自营盘之间的交易,以达到转移利润的目的;二是基金公司动用基金资产为其控股股东证券公司在新股承销、增发和配股过程中提供某些支持,减轻控股股东的承销风险;三是租用控股股东证券公司的交易席位,并给予分配交易量,支付巨额佣金,但与得到证券公司提供的研究成果不相匹配。这些关联交易可能使基金利益被转移,给基金投资者带来损失;还会扭曲基金净值和盈利信号,扰乱市场资源配置机制,进而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

3.内幕交易

内幕人员和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泄漏内幕信息,根据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或者向他人买卖证券建议的行为。例如,基金管理人与上市公司的内幕交易;以自己基金的内幕信息与特殊投资者做交易,以谋取特殊利益;还有操纵“老鼠仓”。这种行为面临极大的法律风险,最终损害基金投资者利益。

4.旅鼠投资

投资活动中盲目的跟随其他投资者,缺乏独立的思考、判断和决策的行为。许多基金投资组合想和模仿,十分趋同,原因在于基金经理为避免投资失误而导致声誉风险,或者当基金经理的报酬是建立在同行业业绩比较的基础之上。旅鼠投资的盲目性将使基金缺乏理性的投资选择,当投资盛行时将使基金面临巨大损

失。

5.其他道德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销售基金中也可能存在道德风险,如面对基金量特别大的客户可能私下承诺保障性收益或许诺与客户从事非法交易,夸大理财水平以诱骗客户。还有可能会用低价位的价格差卖出基金使投资者没有实现利润的最大化。

二、基金经理道德风险加大的原因

1.基金监管的缺失使基金经理道德风险加大

在中国证券投资方面的监管缺乏,然而基金的投资作为一种基金管理人代理买卖的行为就更加的失去了监管的作用,而在监管缺乏的情况下,轻易就能获得巨大利益很容易对相关人员形成巨大的诱惑。牛市的疯狂使内幕交易大行其道,也使得内幕交易的罪恶感大大减轻。在这种利益的诱惑下,很难期望每一个相关人员都能用职业道德约束自己。因此,类似的情况,在国内基金业并不罕见。甚至说,基金在证券行业各相关机构还算是相对规范的,其他机构问题只会更多。这种“道德风险”在国内证券行业,似乎已经见怪不怪。

2.制度缺失也是基金经理道德风险加大的原因之一

基金公司制度的缺失是影响基金经理道德风险缺失的重要原因。基金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从事基金活动的。而基金公司的服务终止是充分的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其实不管是做什么为了利益又有谁可以全心全意为了别人的利益而不利己呢?

3.基金经理自身的品德修养也是加大道德风险的原因之一

思想道德水平时一个人自身修养建立起来的,而基金经理的个人修养是非常重要的。不管是基金公司还是投资者,这两个角色中间最重要的就是基金经理人。因此基金经理人的思想道德水平以及自身的修养就显得更加的重要。

三、基金经理道德风险的防范与监管

(一)基金经理道德风险的防范

1.基金经理承诺制度

基金经理任职前必须提交书面的任职承诺书,承诺以基金持有人利益最大化为准则,遵循法律法规、基金契约、公司相关制度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考核基金经理人的道德素质和思想素质。

2.投资限制制度

公司对基金经理的投资行为做出了限制,如基金经理在制定股票投资方案时,投资个股必须限定在投资研究联席会议确定的股票备选范围内;而除法律、法规、基金契约规定的投资禁止、限制行为外,对于一些涉及关联交易、内幕交易等操作,规定基金经理必须根据不同的情形,分别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总监批准,并报监察部备案。

3.基金经理投资行为质询制度

当基金经理在投资操作中出现投资异常或与基金契约、基金既定的投资理念、投资策略有较大偏离或有内幕交易嫌疑时,投资管理部总经理与督察员有权对基金经理的投资行为进行质询。基金经理必须做出解释,并呈交书面报告交与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4.基金经理谈话提醒制度

如发现基金经理在投资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或基金经理个人行为违反所作的承诺,督察员应及时会同投资部总经理与基金经理进行谈话,并保存谈话记录。

5.基金经理强制休假制度

当发现基金经理的投资行为有可能损害或已经损害了公司的重大利益,或者基金经理出现严重的违纪行为等情况,影响基金正常的投资决策时,可对基金经理实施强制休假。

(二)基金经理道德风险的监管

1.从基金公司的角度看,要有完善的监管制度和完整的制度来调节道德风险的加大。要加强对基金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加以监管制裁,严格禁止“老鼠仓”行为的出现,并且能够在不确定的情况下确保投资者的利益。

2.从投资者个人角度看,作为投资者必须对自己所要投资的基金以及对自己选择代理的基金公司给予高度的测量。首先作为投资者必须对自己多买的基金完全的了解,要从基本面上完全的把握此基金的盈利,能够及时的买进与卖出,更好的确保自身的利益;其次,投资者要对自己将要选择的基金公司加以抉择。要全面的了解基金公司的业绩以及信誉度。更重要的是对基金经理的信任度有足够的把握,这样可以更好的回避基金经理道德风险的加大。

基金经理是一个基金公司和投资者之间连接的桥梁,基金经理的道德风险的

大小决定了投资者利益缺失的大小。道德风险越大,投资者的损失越大,道德风险越小投资者的损失就越小。因此,防范基金经理道德风险就是提高基金公司信任度和解决基金公司风险大的关键。基金经理的道德风险的监管成为基金公司完善的标志。良好的监管制度可以使基金公司的诚信度加大,也大大加强了基金公司对自己制度的改善。

第12篇:浅谈银行员工职业道德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及治理措施

浅谈银行员工职业道德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及治理措施 蒋敦荣(建设银行重庆市分行纪检监察部 重庆市 400010)

银行员工职业道德是指同银行工作人员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银行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银行员工在职业活动中行为的要求,又是银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和义务。而银行职业道德风险则是指银行员工在工作中,故意或出于某种目的而违反了该职业道德规范,已经或潜在的造成了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

银行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其经营货币与信用的特殊属性,决定其具有很强的社会性,银行员工的职业道德问题也成为社会公众比较关注的问题。近年来,由银行员工职业道德风险引发的案件不断发生,不仅给银行本身带来了经济损失和声誉影响,严重的还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引发社会矛盾。因此,分析研究银行员工职业道德风险,强化职业道德风险的治理就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银行员工职业道德风险的特点及主要表现形式

银行员工职业道德风险的特点,一是不确定性。风险发生的个体、时间、业务领域和环节都是不确定的。二是主观故意性。道德风险与操作风险不同之处,在于操作风险往往是由于业务不熟悉或粗心大意造成,而道德风险则为员工的主观意识所致,明知不能为却率性为之,其发生也没有规律性。三是偶发性。银行员工职业道德风险并不是从员工进入银行开始就产生的,也不是说凡银行员工就一定会产生职业道德风险,往往是由于一时思想发生偏差,或因一些突发事件,如家庭变故、炒股、赌博等致个人心理或经济上受到恶劣影响,而使银行员工突发邪念,丧失职业道德做出不当行为。四是贪利性。银行员工职业道德风险背后往往隐藏着一定的目的,其中最主要的是贪图利益和物质享受。五是后果不可预知性。银行员工职业道德风险的后果是不

-1- 可预料的,可能只是一个轻微的损失,也可能是无法弥补的。比如英国巴林银行事件,最终导致了巴林银行的倒闭。

银行员工职业道德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

一是服务变质。银行员工职业道德是银行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行为规范,对员工的行为具有约束性,员工一旦丧失职业道德,最轻且最普遍的就是在对客户的服务中不会尽职尽责,消极怠工,背离诚实守信的原则,出现故意刁难客户或因私利而损坏客户利益的问题,败坏行业风气和银行形象。

二是隐瞒歪曲,弄虚作假。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是每个银行从业人员应该具备的职业品质。银行是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出现虚夸瞒报、弄虚作假等情况,轻者影响组织决策,严重时就会误导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出台,给国家经济建设带来影响。

三是泄漏银行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在市场竞争日益残酷的今天,银行人员必须对银行内部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不得外传,这是银行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同时,银行人员还掌握着客户的大量信息,有的员工通过出卖客户重要信息获取利益。

四是违规操作。钻制度的空子,利用程序中的漏洞违规操作,获取不正当利益。 五是违法犯罪。廉洁奉公,不谋私利是银行职业的重要特征。银行员工职业道德风险最严重的表现形式就是在与“钱”、“物”打交道的过程中,经不住“金钱”的诱惑,贪污受贿或挪用盗取资金,走上犯罪道路。

具体到各业务部位,银行员工职业道德风险主要有以下表现: (一)会计、储蓄业务部位

一是违背帐户管理制度,主要表现有:柜员利用内部帐将银行资金转入个人客户帐户据为己有或挪作它用;私刻客户印鉴、自制、篡改、伪造凭证挪用或盗取客户 -2- 资金;内外勾结盗取、诈骗客户存款资金;存款不入帐或空存(虚增)存款盗取利息。二是违背往来对帐规定,出现截留或挪用人民银行、同业往来及系统内资金等风险。三是违背存款对帐规定,利用客户长期不对帐的漏洞收取款项不入帐、少入帐或延迟入帐;上门服务、延伸柜台业务人员出具虚假银行回单、涂改现金缴款单、单独或伙同企业人员截留挪用上门收款资金等。四是在交易环节容易产生以下风险:员工出资办企业或从事第二职业;利用客户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客户名义办理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伪造、修改信用卡核销资料,对不符合核销条件的信用卡透支进行核销等。五是在现金及重要单证的管理方面,柜员故意增大尾箱现金库存量私下挪用;利用销毁作废的重要单证盗取银行或客户资金;故意跳号使用重要单证,使监督者管理核查难度加大等。

(二)信贷业务部位

1.贷前调查环节。一是借贷款调查之名,接受客户的宴请和土特产品,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占用客户的交通工具,私下收取资料费用等。二是责任心不强,对客户的某些重要情况没有深入了解和掌握,导致对客户经营状况、还贷能力评价不准。如不进行双人调查,不深入企业、工地调查,不如实揭示贷款风险,高估抵押物价值,预测企业前景乐观等。三是受利益驱使,在调查报告中报喜不报忧,宣扬有利信息,隐瞒不利信息,甚至帮助客户调整财务数据,夸大还贷能力,迎合贷款审批偏好。

2.贷款审批环节。主要表现在有的信贷审批人员收受客户的红包、贵重礼品或有价证券等好处,不坚守信贷准入原则,尽量不提或少提贷款条件,为借款开绿灯;有的通过作假发放人情贷款、虚假担保贷款等。

-3- 3.贷款条件落实环节。有的信贷从业人员在接受客户的好处后,减少贷款发放的落实条件,有的甚至私下变更抵质押物或担保单位,使贷款形成风险;有的对抵押物评估不客观、不公正,人为高估抵押物,导致贷款担保形同虚设。

4.贷款发放环节。有的按照信贷或资金市场的“潜规则”,充当资金“捐客”,从客户单位享受贷款提成或从中借钱借物或入股分红;有的在借款人没按规定落实贷款发放条件时就发放贷款,导致贷款抵押物虚假、贷款担保“悬空”。

5.贷后管理环节。一是贷后检查图形式、走过场,没有真实反映贷款存在问题和揭露借款人的不利变化,给贷款带来潜在风险。二是不尽管理职责,不按规定用途支用贷款,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三是个别信贷人员与借款人合伙办公司或参干股,对贷款使用该检查的不检查,该催收的不催收,该扣收的不扣收,使贷款形成不良或损失。

6.呆帐核销环节。主要表现:一是内外勾结,帮客户制作虚假核销材料,贷款核销以后,收取客户好处。二是对已经核销的贷款不告知借款人,私下继续从中收取本金利息,不入大帐,据为己有或进行私分。

(三)中间业务部位

在银行中间业务中的职业道德风险主要表现在:收取手续费不入帐;截留收入私设“小金库”;未经批准擅自免收客户手续费;在批量代付业务中截留、挪用、贪污客户资金等。

(四)资产处置业务部位

银行资产处置环节最容易产生职业道德风险,是需要加强防范的重要部位之一。一是虚高接收、低价处置、暗箱操作导致银行资产流失。二是擅自放弃银行债权、虚假呆帐核销。三是内外勾结、不及时行使债权导致诉讼时效丧失。四是自用或无偿出 -4- 借、私分、毁损抵债资产。五是贪污、截留、挪用资产处置收入。六是默许、放任企业逃废金融债权。七是对不符合减免条件的企业进行违规减免利息。

二、银行员工职业道德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个人职业道德修养缺失。由于个人缺乏理想信念,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认识出现偏差,在行为上表现为事业心、责任感不强,缺乏敬业精神,没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服务客户的意识和理念。由于受不健康心理支配,工作中疏忽大意,不以为然,浮躁焦虑,从而做出违背职业道德甚至违法违规的事情。

(二)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和冲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开始追求高标准的物质生活。有的人梦想一夜暴富,便试图通过走捷径的方式获取更多的利益。因此,便有人迷恋上了炒股、彩票、期货、赌博甚至其他不法行为。在这种社会环境的影响下,对于一些自制力差,人生观和价值观薄弱的银行员工来说,就丧失了职业道德,利用工作中的职务便利制造了一些风险事件甚至是案件发生。

(三)员工职业道德教育不到位。由于银行业务竞争激烈,有的银行就出现了重业务发展、轻内控管理尤其是忽视员工职业道德教育的情况,一味地进行业务知识和流程的培训和考核,而对于主导员工行为的思想,并没有放到应有的高度来处理。还有的就是在职业道德教育中流于形式,对员工思想状态不了解,没有从员工内心深处出发,教育缺乏针对性、经常性和有效性;缺乏系统和持久的职业精神的文化培养;缺乏刚柔结合的思想教育方法,如道德风险的成本分析、犯罪事例教育等,最终结果也只能是表面文章,没有触及员工心灵,职业道德风险依然存在。

(四)制度约束不力。银行素有“三铁”之称,不能说制度不健全,关键是在贯彻落实上打了折扣,执行力不强。有令不行、有令不止或打“擦边球”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银行对于屡查屡犯的有章不循违章操作行为,查处不力,造成不良行

-5- 为失查或迁就照顾,搞下不为例,“铁规章”并没有起到应有的硬约束和震慑作用。长此以往,员工思想麻痹大意,职业道德风险的发生就成为必然。

三、治理员工职业道德风险的主要措施

(一)正确认识职业道德风险的危害性,提高科技防范水平

有什么样的道德风险认识水平,就有什么样的道德风险治理水平。对于职业道德风险的治理首先要认识到位,统一思想,预防为先。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稳健经营理念,做好道德风险治理的损益分析,实现在可接受的风险水平下的银行价值最大化。要注意识别职业道德风险,围绕业务工作的主要流程和环节进行分析和预警,及时排查和处置,避免因员工思想和行为失衡引发职业道德风险。要在加强“人防”工程的同时,积极推进科技防范措施,通过建立和改进完善业务管理系统有效控制人为因素对业务运作的影响,实现“物防”、“技防”与人防的有机结合,提高高科技防范的覆盖范围,扩大现代科技成果的运用水平。同时,对新业务推出、新系统上线中可能产生的道德风险缺陷,要加强识别、评估,并建立持续改进机制,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职业道德风险的发生。

(二)强化教育引导,促进员工职业道德养成

教育是基础。持续有效的教育能够帮助员工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因此,要把教育作为治理员工职业道德风险的重要措施,通过持续有效的教育来影响员工的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提高员工的道德水准和自律意识。在教育的方式方法上,要突出针对性,重视有效性,采取综合性措施。一是传授和灌输道德知识,提高员工对职业道德的认识。银行的管理者必须率先垂范和建立这种意识,通过对员工传授职业道德知识,使他们对银行职业道德知识有一个深刻的认识。有了正确的认知、理论的指导,员工才能自觉履行银行职业道德的义务。应把传授和灌输道德知识作为银行职业道德教育的 -6- “起点”。二是陶冶员工职业道德情感。职业道德情感,一般是指职工通过对职业道德行为善恶判断而产生的一种爱憎分明的感情。培养银行员工关于职业道德的是与非、好与坏的情感,就能使员工在履行道德义务过程中忠于职守,避免发生“以权谋私”、“以贷谋私”、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三是树立银行职业道德信念。不同的行业有着不同的职业道德信念,这是人们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的有机结合。银行要通过传统的“三铁”教育和正面典型教育、案例警示教育帮助员工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信念,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四是培养银行员工的职业道德习惯。人都是有惰性的,职业道德的养成不是一时半会儿的,需要持之以恒。但单靠说教会引起逆反,必须通过多方面引导使之形成习惯,变成员工的“思维模式”,才能保证其履行各自道德义务。五是把银行职业道德教育与文化知识教育以及业务技能培训结合起来。道德是文化的一部分,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必须把提高员工的文化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结合起来,增强员工综合素质,才能强化“内功”,提升自身的抗风险能力。

(三)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员工积极性

信息经济学理论认为,道德风险的治理在于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使员工与组织的目标和行为保持一致。要在营造良好的组织气氛、建设良好企业文化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健全一系列富有激励约束作用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物质奖酬制度、工作设计制度、职工参与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对银行全体员工形成强大的激励与约束作用,从而最大限度地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最终实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有效降低道德风险水平。

(四)加强督察和问责,及时排除职业道德风险隐患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没有监督的行为必然偏离组织的目标。要通过加强内外监督,及时发现和阻止职业道德风险的滋生漫延。一是加强监督检查。通过对

-7- 关键部位、重要业务环节、和容易产生道德风险的风险点的清理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二是倡导社会公开监督,鼓励公众对银行的经营和服务进行监督。可以通过聘请行风监督员、建立神秘人暗访、设立意见箱等不记名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为银行经营创造良好环境。三是建立和完善举报制度,加大问责力度。鼓励员工对周围发生的不正当行为和违法违规问题,通过合法正当的渠道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对举报人员给以奖励和鼓励。同时,对行为当事人按规章进行严肃处理,对涉的相关责任人员严格问责。

(五)开展银行职业道德评价,筑牢风险案件防范基础

要使银行员工职业道德规范深入人心,发挥作用,就必须对银行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评价,通过考核评价促进员工优良职业道德品质的形成和发展,保证职业道德规范在实践中的落实。目前,不少银行对员工实施了年度考评制度,将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作为考核评判员工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员工职业道德的养成。但在考核力度上不及业务指标考核力度大,考核内容上需要进一步深化。现代伦理学研究成果表明:道德,尤其是包括银行职业道德在内的职业道德,具有一特殊的功能,那就是道德感情的感染或传递。通过开展银行职业道德评价,促使广大员工把职业道德作为银行从业的基础条件,就会深化银行职业道德观念,形成人人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良好氛围,从而进一步筑牢银行案件风险防范的基石,保障银行安全运营和稳健发展。

【参考文献】

[1] 刘向兵,李立国. 高等学校实施战略管理的理论探讨[J].科技信息.2010(23)

[2] 祁顺生. 以价值为基础的要素与企业 [J]..http://www.daodoc.com/.2008(01) [14] 侯晓音. 地区变电站自动化系统设计[J].北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05)

[15] 顾乃华,毕斗斗,任旺兵. 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互动发展:文献综述[J].中医药期刊学会.http://www.daodoc.com/qikan/cla/ .2006(06) [16] 益瑞涵. 美国大学的品牌管理及启示——以马里兰大学为例[J].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02)

[17] 顾乃华,毕斗斗,任旺兵. 中国转型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与制造业竞争力关系研究 [J].中国高教期刊学会.http://www.daodoc.com/news/cla/.2006(09) [18] 刘志彪. 发展现代生产者服务业与调整优化制造业结构[J].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版).20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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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核电安全管理中的道德风险

核电安全管理中的道德风险

核电作为一种清洁、经济的能源,具有巨大的价值,但由于核燃料的放射性,因而核电安全问题一直深受国际社会关注。事实上,核电主要安全隐患,大多来自于核电企业管理中经理人和普通员工的道德因素。故在此引入道德风险概念,分析和思考核电安全管理中蕴含的道德性问题。

一、核电安全管理中道德风险概念的引入

伴随着核电技术的发展和核电设施安全性能的提高,从技术角度而言,核电的安全性是有保证的,在目前,核电安全运营来中的安全问题主要是人因问题。在相关机构的调查分析可以看到,人因事件超过核电站事件总数50%,人因失误成为核电站事故最主要的诱因之一。在这里,应当考虑到核电企业安全管理中的道德风险问题。

道德风险是指:“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在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益时做出不利于他人的行动”。企业面临的道德风险是多方面的,但最主要因素为两个方面,即企业外部面临的道德风险和企业内部管理引发的道德风险。其中企业外部面临的道德风险主要是:故意提供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和服务、转嫁责任和经营风险、逃避债务、不守信用、不正当竞争行为等和来自顾客方面的道德风险;企业内部的道德风险主要包括:企业经理人的道德风险和普通员工的道德风险两个层面。

二、核电安全管理中道德风险的产生

我们论及的核电企业道德风险仅限于企业内部来谈,其道德风险主要产生于经理人和普通员工之中。

(一)由核电企业经理人引发的道德风险

核电企业的经理人管理大致分为三个层次,即最高管理层管理、企业中层管理和基层管理部门负责人管理。每一层次管理人员的道德观念和行为都有可能引发道德风险的产生,进而对企业安全造成危害。

首先,最高管理层在核电企业的发展过程中,需要优先考虑到的是核电企业发展中安全因素。核电企业因其自身存在的特殊地位,获取企业利润最大化已经不能成为企业运作的首要目的。当遇到安全和生产之间出现矛盾时,如果最高管理层对安全管理缺少足够的责任感时,核电安全风险就产生了。最高层管理者支持安全的行为需要在员工中充分表现出来,他们的示范作用可以带动整个核电企业安全工作

的发展。如果其安全责任观念不强,则其他员工在操作过程中,也会有意无意地效仿,最终影响核电安全。

其次,企业最高层和中层在用人和对人的态度方面,将对核电企业的安全运行产生重要的影响。如果这些管理者在选拔人员过程中,为个人非正当私欲的满足,而采取非公正的提拔方式任用人员,就会在整个核电企业内部造成员工的不满和消极情绪,进而将情绪带入工作,使人为因素导致的安全事故机率增加。而在对人的态度方面,如果最高层和中层管理者在制定和执行企业管理制度的过程中,以“人性是自私的”为假设前提,认为员工都是不遵守纪律的,采用严厉控制,高压监视的方式来管理企业,就会使员工在精神上没有归属感,从而在操作过程中缺乏足够的责任感,使人因事故的发生机率大大增加。

再次,基层管理员更须有严谨的工作方法和认真的工作态度。基层管理人员,是整个核电企业的安全运作的中坚,他们的职责是:明确责任分工,安排和管理核电生产,审查和监督操作人员工作。如果他们在工作中麻痹大意,责任心不强,在事故发生前,不认真检查督促工人的工作,在事故发生时,没有做好应急措施,事故发生后,隐瞒和推卸责任,势必会将整个核电企业的安全风险提高的不可想象的位置。

(二)由核电企业的普通员工引发的道德风险

大量的人因问题分析可以看出,普通员工不按规定的程序操作是导致安全问题的最主要原因。而普通员工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导致安全生产风险增加的主要原因具体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员工对于企业安全制度的重视程度不够。目前大多核电企业都有工作前会议制度,它是工作进行前,员工了解下一步工作的目的、要求和潜在风险及其预防措施安全保障的重要环节。如果员工不能做到认真参与,可能导致在操作过程中出现失误和错漏,而每一项小的操作错漏都可能导致整个核电设备运行的不正常,导致安全风险的提升。

其次,员工操作运行的不保守。核电工作不同于一般性的工程操作,需要采取保守原则。在不确定设备是否能够安全运行的前提下,一定要停止操作,上报检查后才能进行。但在某些情况下,为了节约时间和完成任务指标,员工可能违反既定的操作程序,采用一种较为冒险的方式进行生产,这样对于核电企业来说是极具风险的。

再次,员工情绪因素导致的风险转嫁。各种压力都会影响到员工的情绪,如果员工个人不能很好地调节,将消极的情绪带入工作,就会影响工作效率,增加失误的机率,情绪的把握是体现个人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具有高度责任感的核电企业员工必须将情绪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三、核电安全管理中道德风险的防范

现代企业管理的相关经验表明,道德风险发生虽然无法完全避免,但通过进一步加强核电企业的职业化管理,可以实现核电企业道德风险的控制防范。对于加强核电企业的职业化管理,主要包括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员工自律意识的加强和安全文化的深人开展这三个方面的内容来实现。

(一)监督管理制度的完善

监督管理制度的加强是完善核电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职业化管理最为基础的方面。核电企业管理中的安全管理制度必须体现核电企业自身的独特性,即必须将安全放在第一位。企业管理程序的设置、组织机构和运作模式的进一步加强,需要严格遵守国家核安全法规制度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的核电厂安全稳定运行的各类程序,事故应急措施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的基础上,核电企业还需要结合现代企业管理的先进经验,加强道德激励制度的建设。道德激励制度是指:允许核电企业人员通过正确的方式方法获得自身和企业的共同利益,使企业的整体安全价值取向一致制度安排,其目的是努力使企业的整体道德风险转化为员工的个体道德风险;经济学方面对于道德风险的研究表明:道德风险与个体行为成本存在某种正比例函数关系-道德风险越高,败德行为者越多,个体行为成本也就越高。

核电安全方面的道德风险,所涉及的个体行为成本不光包括财产,还涉及到人们的生命和生态环境的因素。因此,员工承担个体道德风险是合理的,相应的道德激励制度就是通过对遵守安全道德义务的给予合理的支持和鼓励,违背道德义务的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处罚,这种明确的调节手段使企业真正形成公正合理的安全道德机制,使核电企业勇于承担个体道德风险,从而降低核电企业道德风险总体发生的机率,进而为核电安全提供科学稳定的内部道德环境。

科学合理的道德激励制度安排可以更好地维护企业道德观的有效建构,而这一制度的科学制定和健全,实质是针对核电企业的安全管理要求,从“利”入手,通过合理的利益引导,向核电安全价值观这一“义”不断渗透的过程。只有这样,才能明

确核电安全价值理念,真正提高核电企业人员对于安全方面道德下滑的自我约束能力。

(二)员工自律意识的加强

1981年,日本敦贺核电站的现场操作人员因疏忽大意导致的安全事件。使日本核电株式会社被迫停业,并对社会产生了较大的负面效应。在此次事件中虽然企业的管理层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其主要责任在于进行具体操作的普通员工责任心不强,自律意识淡薄。

自律在伦理学上讲,是指个人对于自身行为的约束,本质上说,自律是对法律无法进行监管的情况下,对违反道德准则的做法或行为进行自我监管,以处理政府或组织无“法”处理的违反法律和相关规则精神的行为。核电企业的相关管理制度虽然能够有效使监管者对于一些员工的行为进行合理的约束,但作为刚性的管理制度本身,不能有效地解决企业管理的全部问题,过分严格的管理,会使员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力受到限制,使企业和员工之间形成互补信任的不良后果,因此,对于员工安全操作过程中,除了有效的制度约束,也需要员工的自身道德来支持和维系。企业自律意识的培养,可通过在借鉴其他成功企业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于安全工作的相关教育来实现。如在安全工作回忆中,强调克服员工在工作中随意性,加强职业自律,树立良好行为习惯表现。出现操作疑问时,及时同其他相关人员沟通,养成科学的工作规范和行为习惯,企业在强化安全意识过程中,要通过定期的培训和教育,靠日积月累的强化和激励,以期最终将自觉安全生产渗透的企业员工的工作中。

(三)核电企业安全文化的深入

现代企业职业化管理经验表明,只有企业真正形成与之相适应的企业理念和企业文化,才能使相关的科学管理制度得到更好的维系,对于核电企业的安全职业化管理而言,安全制度的构建和完善事实上只是最基础的方面,因为在制度性规范的压力下,企业某些人员或许是被动的接受企业关于安全方面的道德要求。但是在一些情况下,在人为或其他因素干预安全制度的正常实施时,企业人员也可能从制度层面逃逸出来,违背核电企业本身良好的道德理念,形成个人或群体性的道德风险。因此,只有通过不断培养核电企业人员自我约束能力,使被动的制度限定,变为主动的自我遵从,将核电安全的道德需求真正的深入到企业人员的内心,才可以将道德风险在核电企业内部控制在最低的程度。这个方面的形成就需要通过构建起核电企业的安全文化来实现。

安全文化的概念,提出于20世纪80年代的国际核工业领域,在1986年切尔诺贝利事故的最后一次审议会上,国际原子能机构首次引入了“安全文化”的术语,旨在强化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核电的安全运行水平。而其基本的内涵就是指一切从事于核电厂安全有关活动的人员的特征以及高度责任心。这种特征和高度责任心表现在:核安全的一切问题都应因其重要程度而获得优先考虑。所谓“安全第

一、质量第一”的原则即是安全文化所倡导的安全原则的浓缩。安全文化的实质是建立一套科学而严密的规章制度和组织体系,培养全体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良好的工作习惯,在整个核电厂内营造人人自觉关注安全的范围。

真正形成核电企业良好的安全文化需要从精神文化领域里发掘,重点是提升道德意识,统一安全价值观念,激发员工安全工作热情和创造能力,让核电企业的每一位员工都自觉自愿的为实现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发展而奋斗,形成企业的道德凝聚力,为企业的安全发展提供不竭的推动力。这首先需要给予核电企业每一位员工以人性化的关怀,尊重人员,关心和爱护人员,使其对企业产生归属感。之后,通过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和学习,引导人员实现对安全生产的道德自觉性,增强人员的荣誉感和道德进步需求。从而把整个核电企业的人员塑造成安全道德观念的自觉维护者和践行者。只有当安全道德观真正渗透到每个核电企业人员的精神层面,核电企业安全方面的职业化管理才能达到应有的效果。

第14篇:财务激励论文道德风险论文逆向选择论文财务管理论文

财务激励论文道德风险论文逆向选择论文财务管理论文财务激励论文道德风险论文逆向选择论文财务管理论文

企业财务管理中的激励机制研究

提要 财务激励一直是企业运用最为广泛的一种激励方式,也备受企业理论界关注。本文说明财务激励的涵义和特征,进而分析财务管理的激励作用,提出如何健全财务激励机制,以更好地发挥财务管理的激励作用。

关键词:财务激励;道德风险;逆向选择;财务管理

公司治理中的财务治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大多数企业都或多或少地存在财务上的问题。在所有权与管理权两权分离的现代企业当中,建立并完善财务激励机制对于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实现企业相关者利益最大化以及健全现代企业制度都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一、企业激励的起源及方式

1、起源。在现代企业理论中,企业被认为是一组契约的联结,或者说是一个由契约组成的网。例如,企业与员工间签订的雇佣合同、与业务往来方签订的供销合同、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等。企业的目标是使企业价值最大化,但每个签署人都符合“经济人”假设,即他们都是自利的,他们不愿意为了企业利益而放弃自身利益,这就是所谓的股东-经理人冲突,债权人-股东冲突,消费者-公司冲突。而协调各个签署人之间的利益及解决这些冲突已经成为企业理论研究的主题,于是如何设计一套激励制度来解决这一矛盾便由此而生。

2、激励方式。股东-经理人冲突是公司现代财务管理中最受重视的问题,现代企业较为普遍地通过管理合约实施“股票期权”、“业绩股票”等激励方式来化解这一冲突,建立长期激励机制,使经营者着眼于实现企业长期化的利益,从而较好地协调了经营者和股东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以服务于股东财富最大化的财务目标。 长期以来,在企业管理中逐渐形成两大激励范畴:财务激励和非财务激励。财务激励是以企业财务主体涉及的利益关系方为激励对象,以财务利益为激励诱因,并通过一定的财务安排,诱导利益相关方实现既定的企业财务目标或管理目标。期股和期权就是财务利益诱因,通过特定的财务安排,为被激励对象提供特定的财务利益。而财务激励之外的即为非财务激励范畴,主要包括行政激励和心理激励,其提供的主要诱因是财务利益之外的其他因素。譬如,可以让部分员工通过参与管理、决策、技术入股等方式加入到企业的经营管理中以起到激励员工的作用,但无法对所有的员工以及在所有的职能管理中都起作用。两相比较,财务激励具备了明显的财务职能管理的特征,这主要体现在财务激励属于价值性激励,通用性强,激励的作用面较广泛,影响深远等方面。

二、企业财务激励研究的重要意义

正确科学地研究和解决财务激励,对于现代财务学的发展和完善以及确保有关财务信息的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财务激励的研究也是现代财务理论的重要补充和拓展。经济的发展程度制约和决定着会计的发展程度。财务理论本身就是一个动态的理论体系,

是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随着新的经济管理现象和情况的出现而不断发展的。对财务激励所涉及财务问题的研究是财务理论不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对财务理论的重要补充。

三、财务激励体制的重要作用

在筹资中,财务激励首先集中体现在激励性融资工具的运用上,如可转换债券的运用。可转换债券是一种混合证券投资工具,风险投资者可以利用它有效地控制投资风险并获得较高的收益,即通过债券的优先求偿权可以保证其投资的回收,或以企业的良好成长性引导投资者行权从而由债权人变成股东。又如普通优先股,参与优先股等也是具有典型财务激励意义的筹资方式,其特殊的利益保障合约条款使其成为确保股东利益和增加股票自身吸引力的激励性融资工具。

在日常的运营资产管理中,也存在大量的策略性财务激励安排。如在应收账款的管理中,企业经常采用商业折扣的方式来激励客户购买产品。如果是采用赊销的方式,为了早日收回款项,企业会采用现金折扣的财务利益诱导鼓励客户在折扣期内早日付款。处在价值链中的企业在存货管理方面,通过市场交易行为和交易合约来建立和维持正常的业务关系,借助于对业务链上下游的商业伙伴和客户实施充分有效的财务激励,来拓展、深化和优化与其之间的财务关系,使他们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有充分的积极性主动配合企业的财务安排。同时,良好的伙伴关系也可以使企业持续地获取客户的商业信用,提高资金运动的速度和质量。这些都是典型的财务激励

的产物。

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更为合理的做法是引入激励机制,将财务预算工作和绩效评估、绩效工资挂钩,对高层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进行激励,使所有的具有自我利益最大化的个人和部门在一个完整的激励计划下,主动地承担和完成预算任务,使企业全面预算的制定和实行能得到全体企业成员的关注和积极参与。预算制度本身就是一项系统的财务激励安排,在企业预算管理中,努力建立以预算管理为基础的激励制度,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效率。

在股东激励方面,如何让股东对企业的财务活动和财务业绩满意,维持对企业的经营前景的信心,并支持企业的财务政策,就需要在企业与股东财务关系的协调中发挥激励效应。一定的股利政策可以通过股东在未来和眼前利益之间做出权衡,通过向投资者提供稳定或可增长的财务利益等诱因,实现诱导投资者认同股利政策并维持对公司投资信心的激励目标。企业的股利政策也相当程度上借助于财务激励来协调企业与中小股东之间的经济利益,实现管理层维持公司的持续发展要求和股东对企业的经济利益分配要求之间的平衡。激励性的股利政策对于维持管理层和股东之间的良好关系,能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企业财务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

1、财务信息不对称。财务信息不对称是财务激励约束机制最大的困境。根据非对称信息理论,市场上供需双方掌握的信息是有差异

的,在信息掌握上,需方天生存在信息劣势。在这种情况下,有信息优势的—方就希望通过信息的不对称获取收益,而信息劣势的一方则会努力获取信息,消除这种不对称。在财务上,财务人员和财务部门利用财务信息的不对称,采取“隐瞒财务信息”、“粉饰财务信息”等虚假手段欺骗市场,即产生所谓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2、财务目标认识不明确。对经营者经济激励的财务目标认识不明。激励主体对经营者实施激励的财务目标是达到所有者与经营者财务目标函数的一致,实现双方的“共赢”。而现实中,特别是经济转轨时期的企业所有者对这一点的认识不清,从而削弱了对经营者激励的积极性,必要的财务制度安排也难以到位。

3、财务激励形式不完善,导致激励效果不佳。目前,我国公司采用的最主要的激励形式仍是工资加奖金形式,突出奖金激励。年终奖金制、效益结构工资制、岗位工资制、工资加特殊奖励是其主要形式,有的还采取个别奖励的方式,这种固定薪金虽然能为经理者提供可靠和稳定的收入,但激励效果不佳。同时,没有配套的长期激励措施,导致经营者行为的短期化。公司制改革以后,虽然有些企业改革了激励形式,但效果不是很明显。

4、缺乏对企业经营者的长期财务激励机制。我国国民经济要想获得长期、稳定、快速发展,必须要求企业具有长期、稳定的发展后劲,这就要求企业的经营者不但要有长远的战略发展眼光,更要有踏踏实实的发展规划,特别要摒弃那种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只顾眼前

利益的短期行为。要做到这一点,必须注重对企业经营者的长期财务激励,即必须在其薪酬构成中加入与企业长远效益挂钩的部分。而在我国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薪酬结构中,却缺乏这种中长期的激励机制。

5、经营者产生机制不健全,约束机制薄弱。我国现阶段还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经理人市场,大部分经理和财务经理要么是政府任命,要么是家族企业继承人执掌公司大权,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企业的内部人控制。我国的很多上市公司内部未能建立起有效的约束机制,而信息的不对称进一步加剧了约束的乏力。另外,企业的外部约束机制也不健全,证券市场、经理人市场、监管市场、企业兼并机制等外部约束机制虽然在逐步建立,但力量依然比较薄弱,约束力不够。

五、建立健全企业财务激励机制对策建议

1、建立财务约束体系,保证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健全财务监督体系是治理财务信息混乱的重要手段。在具体运作中,一是健全企业内部约束机制,企业要实现自主经营及自我发展,就必须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实现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二是财政部门要做好对企业财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财政部门和企业主管单位要依据《会计法》加强对企业财务人员的管理,监督指导企业的财务工作,使财务核算、财务监督规范化和制度化;三是加强财务工作的社会监督,大力推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由注册会计师对企业财务报告

进行审计监督。

2、合理安排资本结构,约束经营者机会主义倾向。在对企业经营者提供物质激励,刺激他们努力工作的同时,也要防止他们的机会主义倾向,要将他们的利益与股东利益密切联系起来。如果企业仅拥有权益资产,则经理人员承担破产风险的机会就小,企业即使经营业绩不佳,也不会有债务违约的压力。因此,如果在企业资本结构中加入债务资金,一方面可以约束企业经营者盲目地将现金用于企业扩张;另一方面偿债的压力将导致经营者努力提高企业资本收益率。

3、实行多种形式的激励方式。对于员工可实行近期实惠和长远回报激励。如运用员工预算绩效工资或良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向员工提供一定折扣优惠的内部营销等,以激发员工对企业财务预算和产品质量及实施重大经营决策予以更大程度的关注,为企业近期安排和长远战略建言献策。

对于财务经理人,可实行多种形式的薪酬激励。比如,完善和规范年薪实施办法,突出绩效工资,鼓励协调团队工作的分红措施,给予企业的股权,一次性现金支付总奖金,以及提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使其退休生活有所保障,构建一种持久的物质激励源。目的是使财务经理人认同企业利益与其自身利益挂钩,企业的未来发展与其自身的财富增长伴行,从而积极地率领财会同仁们卓有成效地开展财务管理工作,尽早实现从成本中心向利润中心的转变,达到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

4、建立科学有效的经营者激励财务运行机制。经营者激励资金合理高效的运用是激励主体的追求,离开有效的经营者激励财务运行机制是难以想象的。一个有效的经营者激励财务运行机制:首先确定经营者的范围并选择合理的经营者激励方式和手段,拟订经营者激励财务计划与规划和业绩评价体系,然后编制经营者激励的资金预算,接着制定经营者激励的资金筹集方案,随着经营者激励相关财务制度及经营者激励方案的实施,定期将经营者的业绩与业绩指标进行对比,动态地完善经营者激励的财务运行机制。

5、增大风险激励机制,建立有效的经理人市场。为了防范经理人员的道德风险,为经理人员提供战略管理环境与激励机制,可适当增大对经理人员的风险激励机制。如对经理人员的现金奖励采取分期支付,延期计息的方式,经理人员如果通过类似操纵会计利润的方式夸大业绩,则要冒未来时期被发现的风险,未支付的现金奖励将被取消。企业是经理人市场的需求方,具备经理人员任职资格者是市场的供应方。如果企业的经理人员不努力工作,业绩不好,就有被市场淘汰的危险。这样,有利于建立良好的经理人员竞争机制,有利于政企的真正分开。我国由国企改组上市的股份公司,由于其经营者大多由原来的国有企业管理者平行位移而来,导致了股票期权的激励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从长远看,培育职业经理阶层、形成职业经理人市场是建立经营者财务激励约束机制的必然要求。我国目前应该积极探索财务经理人员的董事会选聘机制及市场化配置的途径,实现董事会和经理层的有效制衡。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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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机动车划痕险道德风险及其防范问题

机动车划痕险道德风险及其防范问题

笔者认为,总的来说车辆划痕险是具有“道德风险大和赔付率高”的“先天不足”这样一个特点。所以导致了在实务中骗保乍赔的现象十分严重。所以,这一险种在近年来也是令保险公司十分头疼,目前敢开办此险种的公司也逐渐减少,只有那么几家大的保险公司还在开办,但是基本上也是倒赔的业务。这种现象十分不利于中国保险业的健康、稳定的发展,严重的破坏了保险业的秩序和规则。

那么,在防范这中道德风险工作上,我们除了需要强化监督管理和完善法规建设外,其实还可以试行建立以下制度。

一、建立便捷、流畅但又十分严格的定损理赔机制

在车辆的保险中,许多的险种条件十分严格、苛刻,可以一定程度上防范道德风险的发生,但是定损和理赔程序又显得很繁琐。有些险种的定损和理赔程序放的很宽,但是又会带来很严重的道德风险。例如普通的划痕险在出险时只需由交通管理机关登记和开一张定损单即可解决问题。这些都是两种极端的制度,不能很好的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所以,不管是作为保险法的立法者还是保险公司的管理者,在制定保险相关规范或者条例时一定要把握好着两个极端的平衡点,建立一套便捷、流畅但又十分严格的定损理赔机制。

二、建立车主及车辆的信誉制度

建立车主及车辆的信誉制度,是笔者在仔细分析车辆保险中的一些问题以及参考银行系统的一些管理办法得出的结论。虽然实际操作性有待于一定的考察,但是我们相信在对投保中的每部车和每位车主建立一个信誉统计和备案,一旦查出有骗保乍赔的情况则计入信誉档案中,在以后车主想要购买新车、贷款或者要办理一些有待信誉考察的业务时则对其信誉度进行考察或者进行一些限制等,这样可以起到很好的保险道德风险防范。

第16篇:上市公司管理层道德风险与防控.介绍

李佳龙

【摘要】近年来,我国上市上市商业银行道德风险日趋严重,高管人员涉案现象普遍,银行高管人员案件高发的原因,有内部的也有外部的,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有表面的也有深层次的,本文从银行内部治理机制不完善、信息不对称、薪酬激励机制不完善三方面的分析,得出银行业高管人员道德风险的防范和监管方向主要应从三个方面下手的结论:

(一)完善内部治理是防范银行高管道德风险的核心;

(二)建立有效的信息传导机制,提高信息披露的监督力度;

(三)改革银行业薪酬决定机制和薪酬结构。

【关键词】道德风险 制度软约束 激励机制缺陷 融资体系失衡

一、引言

当前,随着上市上市商业银行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深化、银行改革形式的多元化以及财政金融政策的重大调整等各种复杂的外部环境变化,因此,深入研究道德风险的特点和成因,构建有利于上市商业银行发展的内部环境,有效地防范和控制道德风险,对当前上市商业银行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我国上市商业银行高管人员道德风险的表现

上市商业银行道德风险的产生,既可能是内控制度的不

,也有可能是因为在日常经营中的风险,主要包括违规风险、职务侵占、商业贿赂.风险的爆发存在一定的潜伏期,导致对责任的追究不能及时有效,事后追责往往更注重对人的处罚,而已经形成的风险或造成的损失已无法弥补,制度和纪律对银行管理层的约束效应没有充分发挥,风险隐患的存在也就是必然[2].与此同时,相关的法制体系不健全、社会信用环境不完善的前提下,上市商业银行道德风险就与道德规范状况良好与否紧密相关,在不完全承担风险后果时,银行业高管为最大限度谋取自身利益而引发道德风险的可能性随时存在,为道德风险的发生提供了天然条件.

三、上市商业银行人员道德风险的根源剖析

(一)银行内部治理机制不完善

1.内部审计监控体系的构造不合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被严重削弱我国上市商业银行在内部审计组织架构上不合理,银行分支机构层次多,链条长,很多分、支行行长既是代理人,也是委托人,本身承担有一定的机构管理职能.如此纵深的机构层次使一级审计体制很难与其配套.例如,工商银行目前建立的\"内部审计局+内部控制合规部\"体制就类似于一个两级法人制度下的内部审计组织制度[3].对总行来讲,内部审计局势垂直独立的,归董事会领导;对一级分行来讲,内部控制合规部是垂直的,归分行行长领导.

2.职责边界严重不清我国上市商业银行虽然大多数初

,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相关规范进行了运行操作,但仍存在缺陷.在董事会、监事会履职不到位,又没有相应的监督制约措施的情况下,内部控制人(银行高级管理层)实际控制了银行的决策权,这种控制权和支配权使得银行高管层运用银行的资产为局部和个人谋取利益基本上无需承担财产风险,最终导致出现\"内部人控制\"问题.《DECD公司治理原则》提出,资本不被内部人滥用或盗用是维持资本市场信用的基础.

3.高管人员准入失范因内部人控制突出,在人格化产权主体和清晰的市场化选择标准缺乏的前提下,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从市场上选择代理人的方式存在相当困难.四大国有银行的董事长产生,不是根据市场经济中自由契约的方式参与市场竞争,而是按照党政干部的选拔制度,通过行政手段产生.这样一方面由于\"官本位\"思想容易催生银行代理人非商业化行为,导致代理关系非市场化.另一方面银行业高管人员虽然处于代表存款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代理人地位行使职权,但他们不是金融资产的所有者,没有作为私人股东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内在驱动,又缺乏自主支配资产转让的实际权力.

(二)信息不对称

1.经营目标的不一致

上市商业银行的所有者是全体股东,希望机构的理想经

贷款本息收回率达到100%、没有不良资产、资产拨备足以覆盖所有风险……经营目标就是让全体股东权益的市场价值最大化[4].而金融机构高管人员作为管理层,其收入通常与银行经营的绩效好坏密切联系,那些能够有效满足股东目标的经理人往往会获得更高的薪水,从高管人员个人来讲,管理层有强烈的经济驱动力着力于企业的成长和规模,去提高升机构的市场价值,使他们所控制的资产最大化,在实现对工作的期望的同时,能进一步增大代理寻租空间.

(三)薪酬激励机制不完善

从银监会发出的《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指引》来看,现有的上市商业银行薪酬机制仍存在一些不利于上市商业银行形成集约型、可持续发展模式的问题.以四家国有股份制上市商业银行为例:

1.薪酬比例安排尚未达标

基本薪酬占比与《指引》要求不符.《指引》强调基木薪酬与薪酬总额的比例,规定\"基本薪酬一般不高于其薪酬总额的35%,较高的可变薪酬可以激发员工强烈的工作欲望,成为员工全身心投入工作的动力之一.但现在部分上市商业银行基本薪酬高于其薪酬总额的35%,最高达到60%[5].

2.薪酬指标设计有待完善

薪酬不仅仅是员工的劳动所得,它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

,甚至还代表了员工个人能力、品行和发展前景.而部分银行业机构薪酬指标设计中,\"风险成本控制指标\"、\"社会责任指标\"等相对贫乏,容易导致部分员工在业务经营上趋利性更强,降低了执行宏观经济金融政策和监管部门要求的自觉性.

四、防范银行高管人员道德风险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内部治理是防范银行高管道德风险的核心

真正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是银行安全和稳健运行的基础.巴塞尔协议曾指出,对付严重的操作风险的第一道防线应该是严格的内控机制和风险管理.我国目前内控机制中存在着内部稽核形式化,问责制没有威慑力,内审部门和其他部门平行设臵,造成内审权威性不强[7].同时我国上市商业银行目前还普遍缺乏对内部欺诈异常指标和业务活动的检测,对基层第一负责人进行有效约束的制度不健全,以至于在基层滥用和放大权利的现象普遍存在,成为大案要案频发的首要原因.因此,急需尽快建立和完善独立、垂直、具有监督权威的内部稽核部门,同时借鉴国外审计机构的经验,将外审作为内审的有利补充.

(二)建立有效的信息传导机制,提高信息披露的监督力度

霍姆斯特姆曾证明,任何关于代理人行动的额外信息,无论多么不完全,都能够使委托人和代理人的福利同时得到

.因此通过建立良好的内部信息系统,将代理人的各种活动客观记录下来,从而其经营的绩效能够快速反应到信息系统中,使代理人的行为变得更易识别,可以大大减少代理人的道德风险.因此,上市商业银行在设计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的同时,应花较大的人力物力发展相关的信息技术,通过引进或自行开发,不断完善内部的信息系统,从而能够实现从信息系统角度减轻信息不对称的程度,防范和化解员工的道德风险.

(三)改革银行业薪酬决定机制和薪酬结构

诚然银行高管违规与个人素养密不可分,但从制度上根绝违规产生的可能性,需要建立合理的绩效评估和激励机制以及改变银行高管人员选拔机制一个合理的银行高管业绩评价体系.工资是确定其短期收入水平,还可适当采取股票激励计划来促使他们更加守纪,增加银行高答人员持股,高管人员才有动力去为上市公司创造更大的利润.

第17篇:对农发行防范化解道德风险的思考

对农发行防范化解道德风险的思考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窗口行业要“以增强诚信意识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建设。”作为农业政策性银行,在以人为本的今天,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必须首先把“道德风险”的防范放在首要位置,从而使政府、银行和企业在诚实守信的金融运行环境中实现可持续发展。

所谓“道德风险”,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出版的《银行稳健经营与宏观经济政策》一书的定义是:银行职员因职业道德缺陷而使银行经营隐藏或出现风险,对银行造成损失或潜在损失。它包括银行经营者或操作者工作不负责任、贪污欺诈、偷闲、渎职等行为。对此,本文结合农发行信贷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道德风险”形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道德风险的防范谈一浅见。

一、农发行信贷领域“道德风险”面临的现状

“人无信不立,政无信不威,商无信不富”的至理名言,至所以流传不衰。就因为它能规范、约束人与社会、人与单位及经营者之间的信用行为。农发行是以支持粮棉油等农副产品收购、贯彻落实国家农业产业化政策为己任,承担农业领域开发任务,为“三农”经济发展提供综合性服务的农业政策性金融结构。其特点是:贷款投放主要是以信用贷款为主。而随着近年来农发行政策性金融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信贷支持项目、资金投放量的不断增多,各类形式的“道德风险”相伴而增。仅以农发行总行今年4月份案件情况通报为据,截止,全国农发行系统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48件,案件分布在16个省市。其案件总数比和分别上升了26%和153%。案件主要集中在信贷领域,多数属于骗贷、违法违纪、责任心不强所至,案件涉案人员之多、损失之大、影响之坏、教训之深,都是前所未有的。

在已查处的案件中,就其领域、性质、人员来看,其特点突出表现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大案要案增加。在去年发生的经济犯罪案件中,大案要案占比大,特别是带有道德风险的违法放贷或严重失职案件,不仅造成了严重的信贷风险,而且社会影响恶劣。二是案件数量出现反弹。已查处的案件总数,比和分别增加10件和29件,案件数量大幅上升。三是信贷领域案件是重点。在查处的48件案件中与信贷业务相关的40件,占案件总数的83%。主要表现是利用贷款权、职务影响或工作之便收受企业钱物、向企业借款、违规拆借、违规担保、为亲友从企业融资等。四是工作责任心不强、违规操作、失职渎职导致的案件增加。五是基层行和领导干部是重点。去年发生在地县两级行的案件占案件总数的87%,地县两级行领导干部占涉案总数的40%,反映出基层行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仍是被腐蚀的重点。

二、农发行信贷领域“道德风险”产生的成因分析农发行道德风险是金融业道德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同程度地表现在“金字塔”式信贷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尽管它在不同层次、不同部门和不同岗位的表现形式和风险率不同,但都是不可忽视的风险隐患。从已查处的案件上分析,从客观上看,是由于少数企业不讲诚信、恶意挤占挪用、甚至骗取贷款等所至,究其农发行内部,产生“道德风险”的原因在于:一是经营思想有偏差。近年来随着农发行业务范围和信贷投放量的不断扩大,有的行没有坚持认真落实总行提出的“一手抓信贷资金投放,一手抓信贷三个环节的严格监管”的要求;有的行缺乏稳健经营思想,片面追求业务发展速度,忽视“道德风险”防范。二是履职尽责不到位。有的信贷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飘浮,对承诺的责任不落实,内部管理不规范,只注重树功绩,讲排场,而放松对员工道德品质的教育,对本应严肃的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等类似活动,没有把好准入关;有的信贷人员工作讲感情,不讲原则;有的甚至与一些不法企业打成一片,内外勾结,合伙骗贷。三是信贷制度执行不力。有的信贷管理人员对制定的制度、承诺的内容,只停留在“纸上”、“墙上”和“嘴上”;监管制度不健全、制度落实、监督制约、内部控制不到位,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有的行对信贷资金用途监管流于形式,对风险防范和操作管理、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管不深入、不细致,甚至是“走马观花”,为风险的产生留下“死角”。四是职业道德观念淡薄。如有的行领导、少数信贷员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自律性差;五是信息反馈、风险管理手段落后,尤其是缺少有关借款企业诚信的信用风险管理的技术,对信贷风险的预警提示远达不到管理要求。加之内控机制不健全,内控时效滞后,缺乏真正有效地公开、公正、公平的激励机制,员工自尊需求得不到满足,特别是随着业务的发展、利润的增加,其分配机制与基层行员工的贡献率不相等,存在一定的寻租空间和滋长道德风险的土壤,因而导致了一系列道德风险案件的发生。六是制度执行力不够。制度的效用取决于制度的执行力。近几年,随着农发行业务的不断扩大、管理规范化手段的不断创新,总行先后出台了数十项改革创新举措,建章立制300多建,去年又对信贷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进行了规范整合,建立了涵盖经

营管理全过程的制度体系,各级行也相应地完善和规范了相等管理制度。但是,由于受管理机制、奖惩机制不活的影响,许多制度不同程度的存在“执行不力”、“流于形式”现象,从而为防范道德风险留下了“隐患”。七是法律规范制约滞后。无法可依的法律地位决定了其道德风险控制的艰巨性。自1994年3家政策性银行成立后,关于政策性银行的立法却一直没有出台

,对政策性银行经营范围、运行规则、违规处罚等都没有明确规定。政策性银行在无制度约束的情况下,运行了10多年,风险管理缺乏依法治行的“尚方宝剑”。这些行为都为“道德风险”的加剧提供了“繁殖温床”。

三、防范和化解农发行信贷领域“道德风险”的主要对策

1、完善法律体系,规范诚信监管行为。一是要尽快制定《农业政策性银行法》,进一步明确农业政策性银行的地位、作用、权利和职责,发挥法律的规范、约束和保护作用,建立符合我国现实国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际需要的以法律为基础、以政策为导向、以市场为手段的现代农业政策金融体系;合理确立农业政策性银行的经营原则和业务范围,规范政策性银行的经营行为,防止农业政策性银行商业化、财政化,充分发挥农业政策性银行的潜在职能,用法律手段来维护农业政策性银行的利益。二是要建立有效的利益补偿责任制和具有激励效率的分配机制和管理机制。三是要建立诚信制约管理体系。通过法律这个“上方宝剑”严厉惩治、打击信贷领域里的道德风险犯罪行为。四是要建立和完善信用制度。要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优势,建立征信平台,由政府、银行、工商、税务及司法等部门联合,将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状况进行跟踪调查、收集、整理后,建立信用档案,依法定期向社会披露,或作为信用查证信息,向社会提供完备、权威的信用信息服务,以此推动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2、加强道德风险防范制度建设。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制度建设。要不断夯实员工廉洁从业思想基础,筑牢道德防线。积极探索构建充分发挥教育说服力和制度约束力整体功效的教育机制。要建立完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合规教育等制度,提高教育实效。二是要进一步加强监督制度建设。要积极探索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建立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要人员、重大事项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的机制。完善重要岗位交流轮岗、前后台制衡、强制休假、换户管理等制度,加强对重大项目资金投放与管理的跟踪监督和“多位一体”的监督机制,形成监督整体合力,增强监督的有效性。三是进一步加强预防制度建设,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切实加强二级分行经营管理基础平台建设。进一步明确贷款营销评估、贷款审查审议、资源配置考核、风险案件防控和队伍建设平台的职能,建立贷款风险和案件排查机制,增强道德风险案件的防控能力。四是进一步加强惩治制度建设。建立信贷项目贷款定期分析制度,针对信贷领域、同质同类企业信贷资金使用情况,认真分析,查找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及薄弱环节,有针对性提出改进措施。

3、提高信贷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制度的效用取决于制度执行力。一是要加强制度执行的组织领导。要强化各级行领导在制度执行方面的责任,对制度执行特别是信贷领域和信贷关键环节制度执行要定期进行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执行制度的有关要求。要实行行领导制度执行连带责任追究制度,及时解决遇到道德风险隐患,为制度执行营造良好的条件。二是加大信贷资产责任追究的力度。建立并严格执行对违规经营及形成不良资产的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制度,确切界定信贷项目的责任人,对信贷投放的经办人、审批人、贷后检查人员等要明确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并建立相互牵制和监督的机制。

4、建立健全银企廉政共建机制。一是建立健全银企廉政共建机制。各级营业机构要与所有贷款客户签订廉政共建协议书,信贷人员要公开与企业签订廉政承诺书,加强银企间互相监督,共同履行廉政承诺,防范信贷领域的道德风险。要加强监督检查,通过召开银企座谈会、上门走访、发放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听取客户意见建议,加强对协议书和廉洁办贷“十不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到廉洁办贷管贷。二是着力规范员工的职业操守。要把信贷项目调查.信贷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廉洁办贷十不准》、《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员工行为规范(试行)》等制度办法与严格落实《违规积分管理办法》结合起来,实行严格的违规问责制度,实施违规内部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合规责任。通过开展合规建设,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防范操作风险,促进依法合规经营,最大限度地减少“道德风险”的发生。

5、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效率优先、注重公平是体现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对分配的要求。农发行要针对业务发展的速度与效益实际,积极争取政策,建立健全能够激活农发行可持续发展的用人和分配机制。一是要优化员工配置。要通过加大内部退养、招收新员工等办法优化人员结构,打造一流的员工队伍。二是实行岗位轮换。在不影响业务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员工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岗位轮换。这样做一方面可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另一方面也可以及时发现和化解各种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三是建立员工等级制度。每个员工在入行之初都根据其学历、职称、工龄等情况合理确定基础等级,此后根据其实际贡献定期调整,使员工工作起来有目标、有干劲、有压力、有动力、有活力,推进各项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四是实行末位淘汰制。对于在业绩考评中居于末位的员工,应区别情况分别给以降低职级、换岗调整、重新培训、行内待业甚至辞退等处罚,最大限度的做到优胜劣汰。

第18篇:探讨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的道德风险问题格式版

探讨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的道德风险问题

内容摘要:当代中国实行隐性存款的国家制度是对存款人利益的保护、社会稳定的维护都起到了重要意义。要进行存款保险制度的改革是因为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弊端在随着2001年加入WTO和国内外市场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日益明显。这使得存款保险制度改革迫在眉睫。本文论述了存款保险中的道德风险,进一步探讨对存款保险制度诱使道德风险的原因,就有效防范道德风险提出建议。

关键字:显性存款保险制度 ,道德风险,防范措施

一直以来,中国没有建立公开的、有法律保障的显性存款保险制度,但是事实上实行的是一种几乎全额赔付的隐性存款保险。政府对银行承担的责任包括资金救援,向存款人提供保障,破产后清偿债务等。近二十年里,在国家的支持下我国银行业快速健康发展,高成本也给国家带来巨大的债务,从国际经验来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更有利于银行自主发展,抑制道德风险。建立健全的存款保险制度已经成为发展趋势,到2011年止,包括中国在内的24个成员国(地区)的金融稳定理事会中,没有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地区)只有3个,分别为中国、沙特阿拉伯和南非。建立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已成为许多国家(地区)致力于维护金融稳定的重要选择。

一、存款保险制度与道德风险

存款保险制度是国家为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和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通过法律

【1】形式建立的一种在银行因意外事故破产时进行债务清偿的制度。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在1829年~1866年和1908年~1930年,美国先后在共计14个州内进行了存款保险制度试验,但是均以失败告终。1930年~1933年美国经济大萧条期间大规模的银行倒闭,此次的银行业危机使美国建立了统一的存款保险制度。1933年6月16日,时任美国总统罗斯福签署了《联邦储备法》,建立了联邦存款制度,创办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经历了80年的发展,美国存款保险制度一直沿用至今。

我国人民银行在《2012年金融稳定报告》中称,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内外部条件已成熟。

近年来平稳健康发展的宏观环境有利于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包括金融体系运行平稳,利率市场化等;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农业信用合作社系统的内部改革,历史债务的减少;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和日趋完善为显性存款保险制度提供法律保护,包括《保险法》、《证券法》《公司法》、《中国人民银行法》、《破产法》、《商业银行法》、《担保法》;监管当局间的信息共享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使银行会计报告趋于真实,风险管理趋于规范,为建立显性存款 1 中国金融百科全书·下 经济管理出版社.1990.第1217-1218页 保险制度提供了良好的前提条件。

所谓道德风险是在委托-代理理论中,代理人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不惜损害委托人利益的行为。信息经济学将拥有更多私人信息的这个参与者称为“代理人”,将没有私人信息的参与者称为“委托人”【2】。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角度来决定自己的行为的代理人,他们的某些行为可能并非符合委托人的意愿,由此诱使道德风险的产生。

20世纪70年代(Kareken and Wallace,1978;Merton,1977,1978;Dothan and Williams,1980;等等)存款保险制度的设计必须将道德风险因素放置于考虑的重要位置。

二、存款保险中的道德风险

金融稳定论坛(FSF,2001)是这样定义,存款保险制度的道德风险指在存款保险以及其他保险中都存在的,增加所承担风险的诱因。

(一)存款人的道德风险

正是由于存款保险制度的存在,存款人容易忽视对银行的监管,这将削弱银行的市场约束力度。隐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存款人可以利用对银行风险的严密监督以及提现的手段,来避免由于银行高风险投资而带来的存款安全风险而造成的潜在损失。银行与存款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造成显性保险制度的建立以来银行在缺乏市场监管的情况下银行道德风险可能性增加的重要因素。监督成本较高,特别是受保的数量多且分散的小额存款人来说,他们没有积极性也没有能力去了解和关心银行的管理。高风险银行可以以远比其他情形低的多的成本获得基金。比如,那些事实上已经资不抵债或破产的银行,会在存款保险制度的保护下,通过高利率的手段抢到竞争者手中的存款,存款通过投资于高风险领域,以获得高收益,这将导致存款保险制度的损失大大增加。此外存款人还会出现逐利行为,在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后,存款人有获得全额赔付的 2 现代经济词典 心理预期,不关心银行经营状况的好坏,而仅仅在意哪家银行的利率更高。在未来利率逐步市场化的情况下,这种行为的危害更加严重。

(二)商业银行的道德风险

在实行存款保险制度后银行会从自身效应最大化的角度出发,做出选择高风险,高利润的资产组合,增加银行的脆弱弹性。在隐性存款保险制度政策下,银行必须顾及来自存款人的挤兑,而选择风险低的资产组合。但是银行在存款保险制度的保护下,在经营的过程中,银行容易忽视期限和风险因素在风险高利润大的银行业务中所发挥的作用。例如将那些通过高利率吸收来的存款投资于风险大利润高的业务。进而增加银行过度承担风险的动机。其次,还会存在银行会增大存款的比重而降低自有资本的比律的现象。实行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由于不同的银行所承担的风险不同,从而导致同样的保护将会忽略了银行之间经营模式的差异,是造成稳定的银行补贴高风险银行的重要原因。为了发掘存款保险制度的价值,原来的低风险的银行增加风险投资和原有高风险银行继续高风险投资的并行,导致了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的剧增。

(三)存款保险机构的道德风险问题

相对于银行和存款人而言,掌握更多信息的存款保险机构会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对没有偿还能力的银行实施延缓关闭措施,进而降低了关闭银行的动力,从而使得银行风险不断累积,进而加剧了银行存款的道德风险。除了客观上导致的信息不对称外,存款保险机构自身也存在着道德风险。由于经营者的操作不当所导致的银行破产带来的损失是可以减少随时甚至避免的,若存款保险机构可以能在发现问题后并及时解决高风险的银行,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损失。其次,存款保险机构可能会向银行隐瞒真实风险的情况,或对高风险银行的问题没有进行有效的处理,不能够严格实行破产规则,结果是会增加处置成本。

(四)金融监管机构的道德风险问题

保证存款人的利益,银行业的稳定,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总成本是设立金融监管机构的目的。因此银行破产而导致的对银行业与社会的不良影响是金融监管机构不愿见到的,因此在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前提下.金融监管机构一是容易产生向存款人隐瞒银行的经营情况,尤其是对国有银行和大银行提供过多的保护,会导致存款保险制度风险的增加。在一国国有银行比重过大的情况下,政府采取获得国有银行高额利税的措施会使得用来支持银行存款的存款保险基金增加。从而增加了转嫁到纳税人身上的成本。二是对承担高风险的银行和存款保险机构存在“宽容”监管现象,没有及时有效的行使监督权,发生损失的风险也就相对增加,对银行业的稳定会存在威胁。

三、防范道德风险的建议

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已经是无法否决的趋势,国际经验告诉我们良好的存款保险制度设计可以降低道德风险的发生。

(一)限定保险范围与限额保险

防范存款保险机制道德风险的发生,使银行受到不受保存款人的市场约束是设立限定保险范围的意义。在受保存款人面临受损的可能性时,存款保险机构只对受保存款人保险额范围内的存款进行一定比例的赔付,即为限额保险。如果存款保险额不予以限制,则丧失了市场约束机制,银行是否健康发展则与存款人无关,出于商业目的银行会选择高风险资产结构。限定保险范围以及限额保险可以有效地抑制存款人的道德风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05年数据据显示,中国存款账户在五万元以下的占比重为96.18%,10万元以下的存款账户占比重为98.32%,20万以下的存款账户占比重为99.32%和50万以下的存款账户占比为99.70%。由此可以看出,以发展的角度来看,限额定为十万元符合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目的,以保护广大存款人的利益。笔者认为对存款保险限额的想法,以10万元为限额更为恰当。可以限制在10万元的范围内给予全额赔偿和超过限额的存款数采取降低补偿比例。比如对于10万元至20万元之间的存款给予80%~90%的赔偿,对于20万元至50万元之间的存款给予70%~80%的赔偿。充分体现了部分赔偿可以补充全额赔偿的不足,它可以警示存款人慎重的选择银行,监督银行业加强内部控制与管理,增强银行竞争力,促进其稳定发展。

(二)差别费率

针对商业银行的道德风险问题,笔者认为可以采取实行差别费率制措施进行防范。差别费率是指保险公司对不同的保险标的所制订不同标准的保险费率【33】。有助于存款保险机构进行更精确的风险管理,促进银行稳健经营。实行差别费率的前提条件包括优质的信用制度环境,健康的金融制度体系以及充分发挥市场约束机制作用等。在21世纪初的中国现状是金融监管制度还未健全和完善,并且仍然缺乏健全的资产风险评估体系和社会信用评估体系。但我们可以借鉴国际上按照差别费率的经验,在符合中国国情的前提下,实行一种精简式差别费率制度,是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初级阶段的必然选择,即“层次化存款保险费率”。基准存款保险费率宜定为0.5‰~0.6‰。以交通银行等股份制银行及部分城市商业银行所形成的第二层次来决定基准存款保险费率,剩下的两个层次的存款保险费率在基准存款保险费率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第一层次包括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及邮政储蓄银行,其存款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下调0.1‰~0.2‰,即为0.3‰~0,5‰ ;最后对于由城市商业银行与各个省市农村信用社组成的第三层次,其存款保险费率根据基准费率上浮0.1‰~0.2‰,即为0.6‰~0.8‰ 。这种分层保险费率模式对于促进参保机构的外部监督约束,有着积极的作用。

(三).审慎性监管制度

存款保险机构与金融监管机构的道德风险问题需要审慎性监管制度加以约束。国际上银行系统的“安全网”包括存款保险制度、央行的最后贷款人职能以及金融监管制度,即为金融安全网的“三大支柱”。在金融安全网三大支柱中,相比较存款保险制度、央行的最后贷款人,审慎性监管制度在金融安全网三大 3 金融大辞典•三

支柱中更为重要。金融监管机构的责任是规范银行业的职业道德,维护银行的稳定发展,弥补信息披露质量不足,遏制道德风险,发现和改正低效的风险管理。不以盈利为目的,从存款人的利益出发,而不能以银行及自身的角度来思考银行的未来。完善的监管表现在能够调节商业银行结构、精确的预警体系及时有效的处理问题银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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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黄萍 《中国存款保险制度设计中的道德风险防范问题研究》[J] 社科纵横 2007年3月

5.樊琨 孟留锋《基于存款保险制度视角下的道德风险问题研究》 [J] 特区经济 2013年1月

6.李晓斐 《银行存款保险制度中道德风险的防范》 [J] 商场现代化 2007年3月(下旬期)

7.陈向聪 《存款保险制度下银行道德风险的法律控制》[J] 政法学刊 2006年2月

第19篇:公务员履责过程中的道德风险及其消减

公务员履责过程中的道德风险及其消减

刘雪丰何静

(摘自《党的文献》2011年第3期)

公务员履责过程是政府职能的具体展开,也是公务员内在品质的集中体现。由于公务员的代理人地位和自身利益的现实存在,其履责过程的道德在现象层面已有诸多不良表现,如何在客观根源上寻找其消减路径,是克服其道德风险的基础,也是公务员发挥主观能动性之根基。

一、公务员履责过程中的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是20世纪80年代西方经济学家科托威茨提出的一个经济哲学范畴的概念,即“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在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用的同时做出不利于他人的行动”。说是:当签约一方不完全承担风险后果时所采取的自身效用最大化的自私行为。道德风险亦称道德危机。尽管道德败坏是道德风险的一种类型,但道德风险不完全等同于道德败坏。

在科层制背景中,公务员履责的实质就是实施符合行政要求和行政规范的行政行为。在这一过程中,其道德风险就是没有达到他应该达到的委托人要求的高度,甚至是背道而驰的。公务员履责过程的道德风险在行为过程中有消极不作为、积极作为不当和积极不当作为三类。

公务员的消极不作为表现为人浮于事、相互推诿、得过且过。上班“一杯茶、一包烟、一张报纸看半天”是此类公务员道德风险行为的真实写照,互联网更有利于将工作内容与业余消遣混为一谈,所在公务员上班时间看新闻、聊天甚至玩游戏的情形比比皆是。

积极作为不当表现为独断专行、任人唯亲、滥收滥支。相比于消极不作为,积极作为不当的不良后果在于动机不纯,至少是过于考虑政绩或者是行政的绩效追求而忽视了公权的行使是以维护公民权利为前提的。此类行为之所以成为道德风险,是因为公务员虽然并没有直接追逐私利,但不可否认其长远利益的收益规划。需要注意的是,有一种情形是好心办坏事让当事公务员难以接受,很容易走向“破罐子破摔”的极端(是否找一例子说明)。

积极不当作为表现为投机取巧、欺上瞒下、贪污受贿。这些行为也是道德风险危害度最高的行为,它们以道貌岸然为形式,以损人利己为目的,最终必然演变为道德腐败。其恶劣之处在于后果极严重而行为极隐藏,通常要到无以复加的程度才被发现和重视,而行为所产生的严重后果已经产生了强烈的社会辐射,甚至已经破坏社会风尚。

公务员履责过程的道德风险具有与商业行为不同的特点,因而其消减也更艰难。

首先,公务员履责过程引发道德风险的动机更复杂。商业行为中,道德风险的动机很简单,就是获取经济利益。而在行政行为中,引发道德风险的动机就是复杂多了,有为了朋友面子的,有为孩子出国考虑的,有为追求享乐的,有为追求政治生命的。所以,单纯从金钱等物质利益可能看不出引发其道德风险的动机,甚至有的人以一副为民请命的姿态振振有词。

其次,公务员履责过程覆盖道德风险的手段更隐蔽。道德风险已然形成,在某些公务员那里却臵若罔闻,有的认为给朋友提字赚润笔费是天经地义的;有的认为是老婆收的钱,自己并不知情;有的认为收的是字画之类的文化产品;有的觉得只是收了朋友一些礼品而已;还有的认为朋友给小孩留学资助很正常。诸多貌似正常的交往方式和交住载体,承载的却是形形色色的以公权为核心的交易。

再次,公务员履责过程造就道德风险的程度更剧烈。公务员运用的是公共权力,这柄达摩克利斯这剑的挥动,比任何一个商业行为造成的后果都要严重得多,因为人不一定不可以拒绝商业行为,但所有公民都不能拒绝行政行为。例如郴州市前纪委书记曾锦春要抓谁就抓谁,不是公务员,不是党员的照抓不误,甚至某天抓一矿主过来,收够一百万才放人。

最后,公务员履责过程积就道德风险的影响更深远。公职行为是连续行为,其道德风险的积就所造成的影响也更深远。腐败之所以蔓延,而且所抓官员的犯案数目越来越大,实显“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其影响不仅绵延于政界,还辐射到社会各界,一个典型事件是,中国足球反赌,涉及与足球有关的各个层面。

二、公务员履责过程中道德风险的形成

了解公务员履责过程中道德风险的形成,过去我们主要关注公务员的道德觉悟,过分强调主观能动性远没有对客观事实的分析更有效,如果我们不是抱着先入为主的立场,从公务员自身的道德水准来探讨履责过程的道德风险,从客观机会来看,公务员履责过程的道德风险首先是客观上存在障碍,而其次是客观上的条件又提供了公务员道德风险的免责可能,加剧了道德风险。

其些行政工作和行政工作的部分流程存在高难度,是造成公务员履责过程道德风险的一个客观事实。例如,由于矿难造成的引咎辞职风险,矿难多发地山西临汾市的市委书记之位曾一度空缺,新近调离湖南临湘某副县长的工作经历也说明,并不是受了高等教育就能把人的潜力释放到可以做好一个行政官员,就能得心应手地处理好行政事务。从行政理论上看,自梅奥行为主义之后,行政事务理解为自然科学行为的谬误已经不需要我们再批判。行政行为的高难度在其理论研究层面的反应是直接而强烈的,至少我们知道很多似是而非的行政谚语,也无法肯定一些非常关键的行政名词,最基本的如“公共利益”,许多行政学大家,都明确提出该概念的无法界定以及由些带来的行政问题。连“公共利益”定性都没有,我们却要去维护“公共利益”正由于行政工作的高难度,为公务员的行政行为了事实障碍,令人望而却步也许是一种当下的应急反应。这对陌生人之间和无公共角色的行为主体是不需要做出道德评判的,但对公务员来说就不一样了,因为他的行为责任和他的角色是副为一体的。公务员的道德良知之所以彰显着巨大意义,就在于其勇敢无畏的奉献精神。

行政行为的评价标准存疑,是造成公务员履责过程道德风险的另一个客观事实。做了90件事,做坏了10件事,与只做好9件事就不做了的公务员相比,其行为评价的距离是相当大的,有的时候一件事情没做好,足以影响到一个官员的升迁甚至任职。所以,马革雅维里才会提及,官员都应该考虑到如何合自己更便利,他“应当把这当做更好的行动方针来接受;因为他不可能发现任何清楚明白的不受质疑的结局”。

公务员履责过程的道德风险预示着其可能形成的,但转化为行为事实所需要的条件是其他因素提供的。概而方之,以由里到外的逻辑,提请公务员道德风险免受追究的可能因素有:

第一、信息不对称。非对称信息是信息经济学中的核心概念。它指的是某些参与人拥有另一些参与人不拥有的信息。委托人和代理人是不对称信息理论中的两个基本概念,分别指交易参与双方。委托人指交易中不拥有私人信息的参与人,代理人指交易中拥有私人信息的参与人。信息不对称现象由肯尼斯〃约瑟夫〃阿罗于1963年首次提出。1970年,31岁的乔治〃阿克尔洛夫发表了《柠檬市场:质量不确定和市场机制》的论文,以旧汽车买卖为例研究了买卖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该文是确定信息不对称理论的最经典文献之一,开创了逆向选择理论的先河。当下公务员的代理人角色已得到明确公认,代理人获得授权后的代理行为的相对独立性也得到普遍支持,它是公务员公共行为的必要前提。在代理行为与委托人脱节后,空间的自然形成为信息不对称提供了可能,代理人在选择提供哪些信息给委托人的问题上具有充分的自主,而委托人几乎是完全被动的,除非他部分地放弃交出被代理权。

第二、行为不可逆。公务员的事务性工作通常是重复的,因为事务性工作是我们经常与之打交道的,也是我们对公务员履责行为的感性理解,不可忽视的是它遮蔽了一个重要事实,就是与道德风险密切相关的决策性行政行为通常是不可逆的,而且越是重大决策,可复制性越低。因为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各个因素都在变化,我们对公务员履责予以问责和追责时,在具体操作上充满了弹性,一个官员上任伊始巧遇矿难,立刻引咎辞职,另一个官员导致国家损失上亿甚至几十亿,也只是经营决策失误一笔带过,只因为两者所处的条件不同,也不可比。行为不可逆导致的不可测,必然放大公务员履责过程的道德风险。

第三、满意度模糊。“公共利益”是一个模糊概念,公众个体的“满意”是一个共生的模糊概念。满意性原则作为对有限理性的回应,本质上是一种成本收益分析的评价。在这种评价中,变理更我的是人的意志因素。而人的意志和欲望多种多样,并且各自的标准又不同。首先,生命、儿童的幸福、路边美景以及令人赏心悦目的设计该值多少,权衡这些难以衡量实物价值的尝试常迫使我们做出极其困难(有时是困惑)的抉择。其实,我们对的取舍是一种价格判断,而理性决策的目标不考虑价值分析。

第四、制度不健全。这里的制度不健全不仅仅指行政制度不健全,而是更多指向行政外部的整个社会制度的的不健全。社会制度的不健全所引发的社会问题是纷繁复杂的,我们关注的是它何以成为公务员的避险工具。制度不健全不只是留下风险漏洞,更深层的问题是社会自运行过程造就着它的自发行动方式。超稳定状态下这种方式也可以有运行,一旦社会结构出现变迁,无序状态下的危机在于失去了行为动机合理性的最终解释依据,也失去了对公务员履责过程道德风险的预防“篱笆”,公务员不公可能突破原则,而且不知道突破后离开原则已经有多远。制度的意义不仅可以告诉公务员行为的正当与否,而且可以像灯塔一样给他指明前进的方向和回家的路。

正由于存在这些条件,一旦公务员了对自己的道德要求,其道德风险的滋生就成为自然过程。

三、公务员履责过程道德风险的消减

由于道德风险是客观诱因对主观偏好的不当激发,因此,消减公务员履责过程的道德风险,主要任务是对客观诱因的限制,培养主体坚强意志的目标也在于限制客观诱因的影响,以客观诱因的失效为着力点。我们认为,以流程为逻辑,消减公务员履责过程道德风险的主要途径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升道德风险预估水平,是消减公务员履责过程道德风险的前提。公务员履责过程的道德风险不是一天形成的,对其预估是可能的也是必要的,虽然预估不可能使道德风险成为绝对可控对象,至少可以圈定其大致方向和范围,为我们的行为提供可行性依据。在西方某些国家像防贼一样防公务员,公务员的坏动机也难成为现象,其道德风险的可能性必然降低。在很容易滋生腐败的政府采购中因为对其利润空间无法确定,公开招标就是预估了道德风险后的较优选择,也是提高了道德风险预估水平的结果。

(二)提高道德风险检测频率,是消减公务员履责过程道德风险的要件。在新加坡,行动党规定党的车会议员必须利用业余时间同本选区民众观面。每月至少安排一次时间至少3小时。在见面活动中,民众可以就日常生活中的各种问题,向议员提出诉求。能够当场回答和解决的问题就地解决,涉及政府各部门的由议员本人向这些部门反映,力求在最短时间内预支以解决。议员在四年任期内,对选区内的家庭至少要拜访三次。这些规定不仅提高了道德风险检测频率,而且是一种主动提高,相比于公民和其他外部机构的监督,其收效更为可观,所以我们看到在新加坡,公务员履责过程的道德风险是极低的。

(三)厘定道德风险评判标准,是消减公务员履责过程道德风险的依据。在中国,礼尚往来是一种传统交往方式,请客送礼也是人之常性,但对处于履责过程的公务员而言,之所以形成道德风险评判的困惑,是因为其标准并不确切。有的地方规定每次不能收受5000元人民币,行贿者就化整为堆。落马贪官李荫奎,在担任河南省封丘县县长和和县委书记期间,先后1575次非法收受人民币1276万元、欧元8000元、美元8000元,创下了县委书记受贿次数之最。饶有趣味的是李荫奎辩护人称:其收受的钱多数是礼金,送礼人利用逢年过节期间,无具体的请托事项,收钱后,其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益,不具备受贿罪钱权交易的特征,此共计313万元,应从受贿数额中减去;另外,其在办丧事时收受的5000元以下的小额礼金,共计105万元,属礼尚往来,不应计入受贿数额。 这方面,《美国行政部门雇员伦理行为标准》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参照和启示,其规定简单明晰。以馈赠为例:其第二部分第一条规定,每次接受非索取馈赠礼品价格不多于20美元,一年内同一渠道不超过50美元。

(四)实施首先风险有效控制,是消减公务员履责过程道德风险的关键。清除客观障碍,剥离可能机会,实质上都是外部控制,需要科学的程序设计、组织变革和制度约束。按程序履责是风险最低的行为,因些程序本身的科学性十分重要,完整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应当包括如下七个程序环节:起草建议稿、公众参与、专业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后评估;要让公务员从家庭角色困境中走出来,组织设臵上应应该考虑其直系亲属就不利在关联单位工作;领导干部财产申报过程可能出现隐瞒,可建立制度提供公众举报闪奖励,并具体规定隐瞒财产的惩罚性后果。

(五)预留道德风险对冲方式,是消减公务员履责过程道德风险的补救。道德风险有如水流试图越过堤坝,有如空气弥漫于无形。预留道德风险对冲,就是形成了风险事实后怎么力,因为道德风险不是完全可控,所以应该有对冲风险的方式。激励就是风险对冲的方式,通过激励,形成对冲,在计算成本与收益后,理性的计算必然提高引发道德风险的成本;也可以强化主观意志,注入超理性的品格修为;还应该提供实时救济,让公务员有回避风险的机会。

第20篇:防金融道德风险:一个具有挑战性的课题

防金融道德风险:一个具有挑战性的课题

本报记者 谷秀军 画 朱燕祥 2004.09.13 09:47:00 银行 编者按 前不久,中国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首次对商业银行征信、授信和授信尽职调查提出了详尽的尽职要求和评价标准,对道德风险形成的过程进行动态、全程、全面的评价和考核。可以说,这是迄今为止防范道德风险最完备的操作手册,是对商业银行加强道德风险防范提出的更高要求。为此,本报记者就金融体系中建立防范道德风险的约束机制靠什么、商业银行如何应对道德风险带来的困扰与风险等问题,约请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张维迎博士、人民银行研究生部主任唐旭博士撰写了专文。同时,就中国民生银行防范道德风险的组织架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等问题与民生银行副行长洪崎博士进行了探讨。

防范道德风险是一个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组织架构调整、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创新、科技系统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许多方面。

如何处臵差的金融机构,如何既重视维护社会稳定又不因一味强调稳定而不顾道德风险,以致取代了市场约束的力量,这是一个非常具有挑战性的课题。

个案研究

近日,记者就金融体系风险与道德因素的关系、商业银行如何应对道德风险带来的困扰等问题,采访了民生银行副行长洪崎博士。

记者:商业银行中道德风险是怎样产生的?有什么样的表现形式?

洪崎: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着多层次和多方面的委托代理关系,因此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道德风险在商业银行的经营过程中也就不可避免地产生和客观存在。例如信贷人员没有尽到尽职调查的义务,产生信贷风险;甚至有信贷人员与借贷企业相互勾结,骗取贷款等等。道德风险形成的根本原因在于银行内部的监督约束机制缺位和失效,使得代理人能够出于自身利益的动机,做出有损于银行利益的行为。此外,社会的道德风险寻机侵蚀银行肌体,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具体而言,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着如下几种类型的道德风险:隐藏行动的道德风险和隐藏信息的道德风险;来自内部的道德风险和来自外部的道德风险;一次道德风险和二次道德风险。

其中银行内部的道德风险主要表现为:一是内部的管理控制问题,即经理人员出于追求本群体利益的动机而做出的有损于银行利益的行为,例如增加费用、隐瞒利润、擅自开展高风险业务等等。二是银行的信贷人员在不确定因素和不完全信息条件下,为一己私利有意违规发放高风险贷款。三是银行的工作人员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敷衍塞责、玩忽职守等等。

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等。从风险控制角度来讲,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的控制应该有系统的规章制度可以遵循,或者有比较成熟的风险管理体系加以约束,或者有国外先进的管理思想和方法可资借鉴,或者有先进的系统工具可以衡量和分析。但是商业银行对于道德风险的认识水平还有待提高,风险管理控制体系需要进一步强化。

随着经营管理经验的不断积累,企业的经营理念不断走向成熟,民生银行已逐渐意识到,道德风险越来越可能成为导致商业银行资产质量恶化和经营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对商业银行的经营绩效和长远发展产生着重大影响。在国际金融界,因麾下员工的“道德风险”引发的银行、证券、保险等公司业绩急转直下甚至倒闭的事件并不鲜见,这也为商业银行敲响了警钟,致力于打造“百年老店”的民生银行非常重视道德风险的防范,提出了“防范道德风险,打造百年老店”的理念,培育健康、向上的企业信贷文化。

记者:前不久,银监会颁布《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此举引入了独立评估机制,对道德风险形成的过程进行动态、全程、全面的评价和考核,有业内人士称,这是“迄今为止防范道德风险最完备的操作性手册”,说明监管当局已大力从制度上控制道德风险的产生。那么商业银行应该怎样具体落实?

洪崎:中国民生银行成立以来,一直保持快速健康发展的态势,截至2004年6月末,中国民生银行总资产规模达到4058亿元,存款规模超过3000亿元,贷款规模接近2500亿元,不良贷款率(五级分类法)仅仅为1.28%。尽管如此,我们还是深刻认识和切身体验到道德风险对于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特别是授信业务的重要性。

民生银行自开业以来,个别分支机构和客户经理在短期利益和个人利益驱动下,在授信业务操作过程中的确有道德风险发生,表现为风险意识淡化、贷前调查不深入、贷中操作不规范和贷后管理流于形式等等,但并非主流。应该说,民生银行的风险管理体系在逐步完善,风险防范意识在逐步强化。早在2001年,民生银行就开始进行信贷评审体系的改革。先是推出“专家评审制度”,行政力量开始退出贷审会;2002年,开始推行独立信贷评审体制,信贷评审委员会由特定行业的专家组成,走专业化、职业化的路线;2003年,又逐步将分支行的贷款权全部上收总行,实行总行垂直领导下的独立信贷评审体制。经过这一系列的改革,从制度方面有效地防范道德风险的发生。

民生银行近期公布的中报显示,上半年业绩增长68%,但风险控制得也很好,不良率仅为1.28%,这表明经历了八年创业、发展历程的民生银行在走向成熟,发展更趋于理性。

我们认为这次《指引》的出台很及时,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商业银行更进一步完善授信风险管理体制,培育优秀的信贷文化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应依据银监会《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并结合本行的实际情况,组织授信从业人员,各分支行管理层、各部门负责人和全体客户经理认真学习,同时参照《指引》对授信调查、授信评审、贷后管理工作进行反思,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授信风险管理体系,加强授信从业人员与授信业务管理,防范与化解授信风险。

记者:对目前遭遇道德风险困扰的商业银行来说,如何设臵一道严密的“防火墙”?

洪崎:我们认为,防范道德风险是一个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组织架构调整、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创新、科技系统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许多方面。具体而言,中国民生银行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防范和化解道德风险:

一是组织架构的创新。2003年,民生银行聘请国际著名咨询公司科尔尼公司为民生银行研究制定了比较长远的发展规划,在此基础上,民生银行进行了一系列的组织架构调整,包括建立独立评审体系、设立资产监控部和建立独立稽核体系等等,一个非常重要的出发点和考虑因素就是全面系统地防范和化解风险。

其中独立评审制度受到广泛关注。这一制度是指由总行授信评审部直接向分支机构派驻信贷审查官,通过它所领导的分行授信评审部,对项目进行审核;同时实行贷款审批权与贷款发放权分离,即“审贷分离”制度。目前,民生银行授信评审体制已经基本形成总行授信评审部、区域授信评审中心和分行授信评审部自上而下的独立评审系统。总行设有首席信贷执行官,成立授信评审部,下设三个机构:信贷政策中心、授信评审中心、综合管理中心。三大经济发达区域都设有区域信贷执行官和区域授信评审中心,各分行设立授信评审专员办,负责授信项目的合规性、合理性和真实性的审查。

2003年下半年,中国民生银行成立了资产监控部,专门从事贷后管理和风险预警监测。此前成立的资产管理部则专门负责不良资产的清收。由此,信贷业务的所有环节,即贷前调查、授信评审,贷后管理和资产清收的风险控制也就由各个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此外,2004年上半年,民生银行全面推行独立于各级经营机构、由总行垂直领导的稽核管理体制。全行稽核系统不仅在业务上受总行直接指导,而且区域首席稽核检查官和稽核人员全部在行政上与所派驻单位脱钩,人事关系直属于总行。独立稽核体系的建立,有利于提高内部稽核的独立性和稽核覆盖面,确保各项内控措施得到全面落实,从外部监督上对于防范道德风险发挥重要作用。

二是管理理念和方式创新。绩效考评和激励约束机制是银行经营管理的指挥棒。在传统上,一般是由总行制定业务计划,分支行层层分解指标,在这种状况下,分支行和业务人员就有可能为追求经营规模和绩效目标,违反规章制度,盲目扩大信贷规模,由此而产生的道德风险具有相当的隐蔽性,控制难度也很大。

对此,中国民生银行一直致力于完善分支行和客户经理的绩效考评办法和激励约束办法,减少考核指标制订过程中的主观性,使得考核指标的制订能够符合分支行的实际发展水平,能够引导分支行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促进经营增长模式转换和管理升级;同时突出资产质量在整个考核体系中所占权重,引导分支行注重风险防范,增强经营活动安全稳健性。

民生银行在对分、支行的绩效考评中,还实行“不良资产埋单制”,即哪家经营机构制造的不良资产,就由哪家经营机构消化——即从当年的利润中提取准备金。这一制度也使各家经营机构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必须充分重视各类风险的防范,尤其是具有隐蔽性的道德风险的防范。

绩效考评办法和激励约束办法可以引导分支行和客户经理的行为,使得对于道德风险的控制从结果控制向过程控制转化,防止道德风险转变为现实的风险。目前,民生银行还在积极研究引入经济资本管理办法,以此引导分支机构和业务人员自觉地控制风险。

三是科技系统建设。早在2001年6月,民生银行就实现了“数据大集中”,将全行所有业务的数据处理集中在总行一台主机中,总行各业务部门、各分支机构的存款、贷款、同业拆借、不良资产等业务动态数据,都被实时监测和跟踪,建立起了包括事中监督、事后监督和总行重点控制三级账务监控体系。

2003年,民生银行制定了长远的发展规划,在此基础上,即着手进行组织框架的重组和业务流程的再造,通过引进和建设管理会计、客户关系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八大系统,全面推进数字化管理战略,提升民生银行的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增强民生银行的核心竞争力。

这些系统的建设和实施,一方面有利于重塑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提升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也是对全行业务经营风险点的重新梳理和风险管理体系的重塑,有利于对风险的全面控制。

其中风险管理系统就是为控制信贷风险而建立的,该系统将覆盖对公授信业务申请、审批、发放、贷后管理和收回的全部流程,同时包括额度控制、集团客户管理、组合额度管理、风险评级和预警等授信风险管理的核心和扩展功能,并通过建立完善的客户信息和收集机制来支持数据分析和报告的准确性与及时性。

民生银行风险管理系统的建成和实施,将改变目前信贷评审非标准化和手工操作的状况,优化信贷业务流程,建立集中化的信贷风险数据库和信贷风险评级工具,加强民生银行对信贷风险的管理,推进信贷评估、审批和监管的一致性,有效控制信贷业务的道德风险。

四是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等于在思想领域里筑起一道无形的防线,提高员工的思想道德水准可从根本上降低商业银行的内部道德风险。为此,中国民生银行非常重视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开展警示教育,例如走访监狱,听金融系统犯罪分子的自我剖析和反省,既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又受到了深刻教育。民生银行努力发挥党委领导的核心作用和纪检部门的监督作用,立足建立员工的归属感和使命感,广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并通过长期的合规经营理念的渗透和企业文化的培育,建立合法经营、合规操作的经营观念,从而降低商业银行的内部道德风险发生的概率。

记者:在金融体系中建立优胜劣汰的激励约束机制是防范道德风险的有力措施,您怎样看这个问题?

洪崎:央行行长周小川在第五次亚洲论坛上发表的演讲非常精彩,直面中国金融业的现状,切中银行业改革发展的要害。

中国银行业改革开放20年来,由道德风险导致的社会风险和诱发的系统风险不容忽视,在此方面我们也有过经验和教训。因此如何处臵差的金融机构,如何既重视维护社会稳定又不因一味强调稳定而不顾道德风险,以致取代了市场约束的力量,这是一个非常具有挑战性的课题。我们认为周小川行长提出的建立优胜劣汰机制,通过市场手段维持金融系统稳定性,从而防范道德风险,是一条全新的思路,对于改变监管方式和监管思路也是一个创举。

专家视点

张维迎 加强商业规范的约束力

法律也好,社会规范也好,都是要解决道德风险问题,特别是金融市场的道德风险问题,使人们更好地合作。不断地完善法律制度是非常重要的,但我们也不能忽视商业规范的重要性。在过去的十几年里国外学者进行了很多研究,发现即使在现在的美国、欧洲的金融生活中,大量交易行为都是靠社会规范维持的,而不是法律。甚至可以说法律可以管到的事,可能不足20%,另外80%都是靠社会规范。中国历史上的“山西票号”就不是靠政府的法律管理的,但非常有序。

我们知道,法律是一个专业化的机构来强制执行的,如果你有欺骗就会受到一定的惩罚。社会规范没有法律上的强制力,但是这并不是说就没有惩罚,惩罚甚至更重。比如像保险公司等怎么去行为,这个行为如果跟大家普遍认定的标准不一样,就会受到惩罚,这个惩罚不一定是受欺骗的人来惩罚,也可能是没有被欺骗的第三者来惩罚,也就是社会的惩罚。如果所有的人都有这样的行为规范,那么金融业的道德风险问题就会解决得好得多。

我们国家现在很缺乏商业规范,比如贷款,有些人借这个银行的款不还,还可以在另一个银行借款,当然守信的程度就会低。银行之间连基本的信用信息也不交流。保险业也是,欺骗了这个保险公司,还可以欺骗另一个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就像两个企业挖人一样,实际上他们都在共同摧毁社会应有的商业规范,所以,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我们的银行、保险公司等不能在这个方面有一个共同的商业规范,那我们的金融创新带来的风险就更大,我们的很多宏观经济问题,可能就没有办法解决。

我曾写过一篇小文章,提到社会保险可能是未来金融危机的一个潜在危险。即使不考虑投保人的道德风险,仅仅基金管理人的道德风险也会带来巨大的危险。现在把社会保险延伸到农民,是不是会带来更为严重的后果?值得我们高度关注。我们一直就是家庭保险,我想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家庭保险仍然是我们主要的保险形式,我们不要以为有专家,就会替代一些传统的手段,这个不太可能。

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我们不要期待在这个方面走得太远,否则我们的成本就会太大。只要有儿有女的人就让他们自己去管理。

唐旭 防范道德风险要信息透明

中国金融业中的道德风险问题还是不容忽视的。上市公司在配股时信誓旦旦地要将配股所得用于某一项目,以增加将来的盈利能力,股东却在随后发现,这些钱根本就没有用在原定项目上。在这个新的用途上,若真是赚了钱,经理们可以炫耀,甚至可以提成,若是投资失败,损失的也只是股东的钱。这种经理们从事了股东们不愿意看到的活动,就是上市公司中的道德风险之一。在银行贷款中,往往出现这样的情况,银行向一家企业放款,帮助其购买原材料,这是一种流动资金贷款,但是企业却将这笔贷款用来炒股票。若股票赚钱了,归还银行本息后企业有了大笔盈利,若股票亏了,他可以赖着不还,直到某一天被银行作为坏账冲销掉。这种现象,会诱使企业更努力地找银行贷款,然后用银行的钱去冒险。还可能出现的情况是,银行的贷款主管与借款企业合谋,当贷款的使用获得大量盈利时,企业会将其中一部分作为贷款主管的“好处费”提成,放在一边,等到该主管退休或离开该职位时,才来“兑现”。如果这种行为不被发现,也会成为风险的诱因。这样的道德风险既可能是企业对银行的,也可能是银行内部的。

当我们谈到用存款保险来稳定银行体系时,实际上我们面临着另一种引起银行体系不稳定的风险,那就是道德风险。加入存款保险后,银行就有了一种诱惑,为了获取更大的收益而愿意冒更大的风险,过度负债成为普遍现象,从而使整个行业的风险上升。这个例子上世纪在美国曾经出现,导致储贷协会近5000亿美元的不良资产,使存款保险公司面临危机,最终成立资产管理公司(RTC),注入财政资金来挽救整个行业。

道德风险是在交易之后由于信息不对称所产生的问题,从这些例子中也可以看出这一点。当金融交易产生之后,你不能掌握你的交易对手如何实际地使用你所给予他的资金或权力。因此,要防范道德风险,首先,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要增加信息透明度,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第一是增加对外信息的透明度,加大对外信息的披露。信息披露少,道德风险产生的概率大,不良资产增多,更不愿意披露信息。而打破这个循环的惟一方法,只能是增加信息披露,增加银行业的透明度。第二是增加对内信息的透明。这包括一个金融机构内部的信息传递、分析与对客户信息的积累与共享。内部信息不通会诱发道德风险的产生,给金融机构带来损失或坏账。现代计算机与网络技术的运用使银行具备了通过网络对自己分支行实施有效控制的能力,它甚至可以做到随时了解任意一家分支行明细的信贷与财务开支。对于自己的客户,银行要做的是对客户资料的积累与分析,并将这些资料放在不止一个人能查阅的地方,提高银行辨别客户行为的能力。第三是建设具有信息共享功能的网络有助于道德风险的防范。比如个人与企业征信系统,独立的企业评级体系等,以增加道德风险的成本,从而减少道德风险的发生。

除信息透明度之外,订立完善的合同并对合同的执行进行有效监督,也是一个重要的防范措施。在微观金融理论中,合同的不完善,即使在法制的市场经济中,也是诱发道德风险的原因之一,这个道理很容易被理解,国外对此也有很多理论上的证明。但是,对于长期合同,无论是长期信贷合同,还是长期保险合同,其实都是很难把未来的不确定性全部考虑在内。有时是因为知识与经验的局限,有时完善合同可能比所承受的道德风险的成本更高。在比较完善的合同约束下,通过对合同执行的监督,可以在较大程度上减少道德风险的产生。

此外,建立职业资格制度也是一个有效的方法。像律师、执业医师、会计师等,是行政强制推行的职业资格。也有以行业自律的形式出现的,如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CFR)以及个人理财规划师(CFP)等,它们不是行政强制要求的,但行业内普遍地接受并给予特别的重视。职业资格制度对于从业人员有基本的专业要求,也有特别的道德规范。如果出现道德风险,有关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将给予严厉的处罚,直至清除出这个行业。

记者手记

关键是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金融风险问题越来越受各界关注。业界及有关专家开始运用道德的视野讨论并分析可能产生的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并研究制定相应的约束机制。

前不久,央行行长周小川在第五次亚洲论坛发表了题为《保持金融稳定防范道德风险》的演讲,提出在保持金融稳定的同时,必须特别注意防范道德风险。并希望国内外的专家在研究开发新的金融工具、发展金融市场的同时,也研究一下如何保持金融稳定并有效防范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是金融市场发挥正常作用的主要障碍之一,也是金融业不稳定的重要原因之一。在经济学中,道德风险成为重要的研究领域,因为它存在于大多数领域中:个人、企业、政府,银行、证券、保险。在国际上,即便是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也同样受到道德风险问题的困扰:美国证券市场上的安然造假丑闻,英国巴林证券的投资失败……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人们的价值取向趋于多元化,然而,法律、社会规范、信用、监管、银行内控体系的不健全等因素,形成了一些道德风险的灰色地带,让一些人有机会可以打“擦边球”甚至越界,从而造成了道德风险。8月初,中国银监会披露了两起国有商业银行因重大票据诈骗案件被查处的消息,我们注意到,这两起案件不仅涉案金额巨大,使银行损失惨重,而且涉及颇多的金融从业人员。这就不得不让人们在对金融案件及其危害有更为深切认识的同时,开始认真务实地探讨经营风险背后存在的道德风险问题。 (谷秀军) 2004.09.11

银行道德风险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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