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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服务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10-02 12:00:15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居家养老服务

全国首部居家养老服务法

规昨天提交市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简称《条例》)将于1月29日表决,如果通过,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条例》明确了政府责任,如果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条例损害老年人权益将被追责。

子女赡养义务写入《条例》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柳纪纲在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做了关于《条例》的说明。他用一组数据表明北京亟须一部规范居家养老的法规。北京比全国提前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到2014年底,全市老年人口已超300万,而这些老人中,有90%选择在家养老,6%的在社区养老。这两种方式合称为居家养老。

《条例》明确指出,居家养老就是指以家庭为基础,政府主导,还要依托城乡社区、企业、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服务,满足居住在家的老年人社会化服务需求的养老模式。所以,《条例》基本原文照搬了上位法中有关家庭赡养责任的内容,在第四条规定了子女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应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八项养老服务中用餐居首

柳纪纲介绍,《条例》并非按以前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里的内容所写,而是以老人最亟须的服务如何解决为导向制定,几乎所有内容都是“原创”。

《条例》第三条,将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分为八大类,包含了老人用餐、医疗卫生服务、家庭护理服务、家政服务、文体娱乐服务、精神慰藉等。八大类居家养老服务由政府统筹、企业参与,本着就近便利、价格合理的原则向老年人提供。在具体实施上,政府部门会出台一些扶持和补贴政策。

“可以看到,我们把就餐写到第一位,在立法调研过程中,我们了解到,老人居家养老,对用餐便利的需求最明显。”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内务司法办公室主任刘维林介绍。

拟对《条例》实施执法检查

《条例》规定,市和区、县政府应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监察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建立相应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政府及工作人员违反《条例》规定,不履行职责或者履行不当导致老人合法权益受损的,将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介绍,《条例》草案经人大审议后,将于1月29日投票表决。如顺利通过,将于今年5月1日实施。民政、卫生计生等相关部门还会出台进一步的实施办法。人大常委会也计划在今年对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解读1 老年人就餐怎么实施?

《条例》草案此前的审议稿明确提出鼓励企事业单位食堂开放为老年人提供就餐服务,但上会的审议稿没有这条内容。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内务司法办公室主任刘维林称,这项在老年食堂开放中给予了宽泛的规定,没有列那么全面。北京目前有3500家老年餐桌,立法调研中也得知有不少大型餐饮企业对老年人配餐有参与想法。根据本条例,政府部门可通过制定措施扶持企业和社会组织为老年人提供用餐服务,方式可以多样。

在老年人用餐方面,政府会给企业一个引导,但不会限制价格,将主动权交给市场。此外,还会对特殊困难的老年群体给予补贴等。这方面民政局、老龄办还将出台下一步配套措施。

解读2 社区养老设施怎么配建?

在养老设施保障方面,《条例》提出新建小区配建养老设施要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的要求。对于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不足的现状,区县政府有责任配置,对于滥用社区配置的养老设施,应收回并用于养老服务。

《条例》中相关罚则写明,擅自改变政府配置的养老设施拒不整改的,可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退赔补贴资金和相关费用。

刘维林介绍,新建小区配建养老设施在此前颁布的相关法规里已有明确规定,所以本条例只给出指向性规定。同时,条例规定鼓励利用社会资源促进社区养老设施配置。

解读3 医疗卫生服务怎么便利?

目前,社区卫生机构配备的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用药品种不能满足需求。原因有三:一是出于用药安全考虑,一些药品只能在大医院用;二是社区医疗机构与

二、三级医院配备使用药品的具体品种、规格不同;三是多数社区医疗机构不具备储存大量药物的条件。

草案第十三条对社区用药的保障作出规范,规定市人力社保、卫生计生等行政部门应当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社区用药报销政策,按照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功能改革、完善基层用药制度,保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药品储备。

但有些问题还难以依靠本条法规一步到位解决,市人大代表臧美华认为,应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使医疗资源逐步向社区深入。

刘维林坦言,入户诊疗从法律上来说依然有障碍,但这种诊疗方式恰是居家养老需要的,所以不会一直搁置,总会找到办法解决。

解读4 养老服务人才如何保证?

《条例》草案第十六条规定了政府应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将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纳入人才教育培训规划,推进职业教育。

刘维林称,全市达到专业化标准的养老人才缺口很大,这块服务在市场基本是空白。

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称,北京市正准备建设居家养老护理员的培养体系。被培养的主体之一就是近10万人的家政服务员队伍,希望通过培训可以让这些家政服务员,尤其是服务对象是老人的服务员,都可以具备养老护理的资质。

解读5 惠及范围是否全覆盖?

有代表提出,《条例》中明确了政府职责,一些服务的提供还需由政府财政补贴。但惠及范围是北京市户籍老人,还是对在京居家养老的老人,并不明确。代表担心,大量的政府补贴如用不到刀刃上,会造成浪费。

市人大相关部门介绍,现在这个法规是起引领推动作用的,刚性不够。但对创新性的针对居家养老服务的各方面纳入,给予了引导性规定。

法规大部分内容覆盖了在京老人,包括户籍老人也包括长期在京居住生活的老人。法规实施后,市政府、民政局、老龄委等相关部门会出台一系列实施细则,针对不同情况,出台不同内容。

政策会兼顾公平和效率问题。地方财政主要补贴的是户籍人员;但一些外地来的常住人口,他们本人、子女也为北京做出了很大贡献,所以一些政策也会惠及他们。 ■ 探访

小区无老年餐桌 老人自己拎菜上楼

新京报记者探访发现,老人社区就餐和医疗还存不方便

近日,新京报记者在海淀区四季青镇的一些小区走访发现,大多数小区还未设置老年餐桌,一些行动不便的高龄老人的照料也存有缺憾。

8旬老人自己买菜做饭

1月24日下午,海淀区四季青镇常青园北里小区,84岁的李淑芬刚从超市出来,左手拄着手杖,右手拎着一袋菜。超市的师傅从楼中出来跟她打招呼:“李奶奶,我帮你把米放在家门口了。”

跟李淑芬上到4层,门口放着师傅送上来的米和面粉。她说,女儿住在回龙观,自己和外孙女住。“闺女每周给我送一次菜,有菜,也有肉。我要还缺什么就到下面社区超市买,重的东西,米啊、面啊,师傅们就给我扛上来。”

李淑芬的外孙女在外企工作,平时回家晚,午饭要老人自己做,有时晚饭也是她做给外孙女吃。“老年餐桌这几年老听说,但我们这里没有。我们这小区是回迁房,农民多,他们都有儿女在身边,不需要这个。但我们需要的也没办法。”老人说。

餐饮企业积极性不高

记者在西四环沿线的几个社区走访发现,都没建老年餐桌。对此,四季青镇相关负责人刘斌表示,希望《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出台后,基层能尽快落实,让需要服务的老年人得到照料。

他介绍,2009年,北京市提出推广“9064”养老服务新模式,即90%的老年人在社会化服务协助下通过家庭照顾养老,6%的老年人通过政府购买社区照顾服务养老,4%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集中养老。

“从那时起,完善居家养老的配套设施建设,我们就一直在做。但几年来也没全面建起来,执行中遇到一些困难。有的小区需要老年餐桌的老人确实不多,我们也拿出补贴给没办老年餐桌的小区老人送餐,但餐饮企业积极性并不高。”

据了解,某餐饮企业曾从海淀区拿到一年10万元的补贴资金,为老人送餐。该企业能辐射10个左右的社区,每年服务人数近4000人次。这家餐饮企业的老板说,“每天配餐都没有定额,每一顿饭怎么安排,也是众口难调。”

上门看诊就是量量血压

记者走访的几个小区都有社区医务室。但行动不便的老人如遇感冒发烧等常见病,社区医生能否入户诊疗,却没统一规范。

常青园北里的刘美娟老人说:“我们跟大夫都熟,有一次我感冒发烧就是在家看的。”但也有老人就没享受过这种待遇。

该小区社区医生解释:“由于北京卫生部门有规定,入户诊疗不能破皮,凡是破皮的都要到医疗单位。所以我们一般到老人家中,也就是量量血压等简单检查。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我们可以把他们搀扶到医务室,但遇到突发情况,还是应拨打急救电话。”

刘斌称,现在社区医生和社区医疗服务设施都配备齐了,“但要实现比较现代的家庭医生的照料水平,一方面还存在观念上的障碍,基本上行动方便的还是会选择到大医院;另一方面,就是相关制度设计上的衔接,针对老年人医养结合出台可执行的办法。”

刘斌建议,《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还希望民政部门多与基层沟通,了解他们实施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新京报记者 吴为

■ 焦点

杜德印:草案名称调整不求“大而全”

“需要修改一条修改一条,需要修改一款修改一款,需要修改一句修改一句,需要修改一词修改一词,需要修改一字修改一字。”昨日下午,在朝阳代表团分组审议会场,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对《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的修改,提出要求。

自启动立法调研直到昨日提请审议,《条例》的名称和养老模式的选择等,都有重大调整。杜德印表示,这些重大调整反映了对提高立法公正性、针对性、有效性的探索过程。

新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3年7月起施行。同年,北京启动《北京市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但昨日提请审议的草案名称已改。

杜德印表示,草案名称的调整,不再制定“大而全”的北京市实施办法,而是针对北京96%的老人面临的较突出的居家养老服务问题,体现出“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的立法原则。

立法之初确定的居家养老模式是“政府主导、社区为主”,但调研发现,“社区为主”难以承载起居家养老服务的重任,目前专业养老公司正处于起步阶段,老人真正需要的是“医养结合”的专业化服务,而具备专业护理素质的家政员数量偏少。

据此,《条例》将养老模式调整为“政府主导,以专业公司的专业服务、专业运营为主,社区为基础”;同时明确了各相关主体间的权责。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企业、社会组织即专业公司,提供专业化服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公益性互助服务。

且《条例》还埋下“伏笔”,明确政府有培育居家养老商业保险的责任,“市政府应当制定政策,支持、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开展长期护理保险,为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保障,政府对长期护理保险的投保人给予适当补贴”。 新京报记者 王姝

■ 观察

人大首次牵头起草法规

《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昨天提交市第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进行四审。从立法设想到提交人大审议,一年时间的锻造打磨,一部专门针对居家养老的法规即将出炉。据了解,这也是首部由市人大牵头起草的法规。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内务司法办公室主任刘维林介绍,这是去年人大立法工作的一个亮点,可以说是一个里程碑。此外,法规草案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能更充分发挥民主,引起社会更高关注。这不仅是人大立法工作的进步,对法规本身是宣传,为法规实施打下基础。

从立法程序上,以往经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案均由市政府主导起草,一般来说时间较长,程序也较多。但这一次,《条例》是由市人大内司委牵头起草的,由市人大常委会自己提交法律案进行审议。

刘维林说,由于这部法规涉及全市300万老年人的切身利益,在保证质量上还要加快速度。过去一年,这项法规经过多次调研,他自己参与的就有50多次,法规制定过程中,充分听取了人大代表意见,在政协立法协商。从最初的近30条,修改到22条,最精简的时候法规草案只有15条。四审的法规草案为20条。

经过人代会审议,法规还将吸纳代表的建议、意见,1月29日,将由700多名市人大代表共同表决。 新京报记者 郭超

■ 互动

删养老配套设施指标代表担心执行难到位

昨日朝阳团分组审议,来自朝阳区法院的市人大代表李有光提出,此前征集意见时,对社区养老设施配建,曾制定了800平方米这一指标,但一些社区工作人员认为,不应制定类似不能马上实现、“一刀切”的数据指标。《条例》删除了这一数据指标。“有利有弊”,李有光说,“指标少了,评判标准缺失,如何保证执行到位?”

来自朝阳区文化委员会的市人大代表陈巴黎也提出,以社区公共文化设施为例,虽然规划中对公共文化设施配建有明确要求,但现实中,仍有部分社区执行不到位,“对于社区养老设施配建,哪些部门负责监督,哪些部门负责验收,《条例》应明确”。

两人发言结束后,同在审议现场的朝阳区委书记程连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先后发言。“关于社区配套设施建设的标准,历史上已几次反复,配建的难度较大”,程连元说。杜德印强调,“只要政府下了决心,养老设施配建肯定能做好”。

“我的爱人是名医生,”市人大代表宋光成说,经常有得了急病的邻居打来电话求助,“医生的职责就是救死扶伤,所以就会上门,给病人诊断、开药、输液。但这里面有问题,离开医院后,她有没有资格在社区执业?一旦发生医疗事故,事故责任谁来承担?”

杜德印再次“答疑”,表示离开医院的医生在社区内只能遵循志愿者服务的相关规定,提供志愿服务。此外,可以按照目前的医生多点执业的相关规定,加入社区医疗服务体系。

■ 建议

人大代表、北京市消防协会副理事长刘学锋:北京市去年11月13日至23日,单是在家烧死的老人就有9位,“这在和平年代是很惊人的数字,政府应该管一管”,因此应该为失能、高龄、独居老人提供安全报警装置,一旦遇到火情就能直接报警,而不单单是像上述条例中提到的只提供紧急救援呼叫设施。

市政协委员、民建北京市委常务副主委、北京市政协副秘书长任学良:养老应该鼓励以居家养老、社区养老为主,应由政府建立养老引导资金,为居家养老的老人进行一定的补贴或奖励,并设置一些必要条件,也不能一刀切,如何补贴应该以征信系统做支撑,比如年满70岁,按照家庭收入不同,给予老人补贴。

市人大代表温瀚英和刘颖:要给予老人居家养老良好的配套,目前一些老旧小区的老楼没有电梯,老人上下楼很不方便,建议应该出台配套标准,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政协委员、北京安贞医院医生、大屯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主任王以新:社区卫生服务团队为老人提供家庭医生式服务,需要所在家庭与医疗团队自愿签订协议,团队要为老人提供规范的服务。还可以运用智能医疗设备实现慢性病的长期管理,像“一键式”智能呼叫器、跌倒报警系统、血压、血糖自动测量上传系统,这些新技术可以便于医生及时发现问题。

推荐第2篇: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一、基本要求

1、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

2、应有个人的服务预案,其内容应包含计划、工作流程、技术操作规范等。

3、定期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包含内容、时间、地点、人员、落实情况等)。

4、为老年人提供的服务完成率达100%,老年人或监护人满意率≥80%。

二、生活照料服务

1、饮食服务:饭菜无焦糊,送餐及时,饭菜较合老年人口味,餐后卫生清理及时。

2、起居服务:协助穿脱衣服和入厕方法得当,老年人无不适现象;衣物整理放置有序;定时为卧床老年人翻身,无褥疮。

3、卫生清理服务:协助刷牙、洗脸、洗脚、擦洗身子、按摩动作适当,老年人无不适现象;定期清洗、更换床单和衣物,无脏污;定时打扫室内外卫生,做到清洁、干净。

4、代办服务:代领、代购的物品及处理的文书资料符合老年人要求。

三、医疗保健服务

1、预防保健服务:根据老年人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方案,预防方案应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便于老年人掌握预防老年病的基本知识并进行基础性的防治。

2、医疗协助服务:应遵照医嘱及时提醒和监督老年人按时服药,或陪同就医;协助开展医疗辅助性工作,应能正确测量血压、体温等。

3、康复护理服务:指导老年人正确执行医嘱,协助老年人正确使用康复、保健仪器。

4、健康咨询服务:通过电话、网络及会议报告或老年学校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老年期营养、心理健康等知识教育。

5、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

6、精神关爱服务

精神支持服务:耐心倾听,能与老年人进行有效的谈心、交流。

7、心理疏导服务:掌握老年人心理特点和基本沟通技巧,能够观察老年人的情绪变化,并通过心理干预手段调整老年人心理状态。

8、尊重并保护老年人隐私。

9、安全守护服务:安全设施的安装:呼叫器、求助门铃、远红外感应器等安全防护器材应符合国家规定,质量完好率达100%;其功能应符合老年人的特点和需求。

安全隐患的检查及排查:了解老年人家庭设施的安全状况,不定期检查水、气、取暖、降温等设施运行情况,排除安全隐患。非责任事故为0。

10、文化体育服务

文化教育服务:提供适宜老年人阅读的报刊书籍,板报涵盖与老年人相关的话题,开展老年人书画、象棋、摄影等比赛活动以及教育培训活动。

11、体育休闲服务:建有老年活动室或室外文体休闲场地,配备一定的体育、娱乐器材,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休闲娱乐活动。

12、法律援助服务:法律咨询服务提供服务耐心、及时,使老年人对咨询的问题有所认知。

13、权益维护服务:应能通过法律程序和相应的手段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尊重并保护老年人隐私。

14、慈善救助服务

救助、救济服务: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及时、全面享受到政府或社会所提供救助、救济服务。

15、志愿或无偿服务: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应与志愿者团体建立联系,使老年人可从社会获取低酬或无偿的服务。

博望区中爱城乡助老服务中心

推荐第3篇:居家养老服务承诺书

篇1:居家养老服务承诺

居家养老服务承诺

1.以人为本,及时了解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

2.实行首问责任制,做到认真接待热情服务,对服务对象咨询的事项应予以一次性告知,疑难问题应约定时间,应予以解决。

3.落实分管责任制,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各自职责与分工,做到可以办理的事情当场办结,因申报资料不齐全等因素,造成一时不能办结的需向服务对象耐心解释,明确办理的时间和地点。

4.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虚心接受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 篇2:居家养老服务协议书

xxx社区居家养老协议书

甲方:xxx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乙方: 医疗服务站

甲方承诺:

(一) 正确理解居家养老工作的性质.对乙方要以礼相待。

(二) 积极配合乙方做好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实事求是地对乙方进行考勤和工作评定。

(三) 如对乙方不满或其他事由要求换人,应提前与甲方联系,说明原因。

(四) 不得有无辜强加乙方的行为。

乙方承诺:

(一) 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具有志愿者无私奉献精神,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

(二) 视长者为亲人,服务做到耐心、细致、周到,不怕脏、累、苦。

(三) 按照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和服务方式接受长者及家属的工作安排,准时上岗,不无故缺勤。短假必须经丙方同意,两天以上假期须经甲丙双方同意。

(四) 自觉接受甲方的管理,积极参与社区的各项活动。

(五) 不得索要丙方额外钱物。

附则

(一) 乙方在上下班和工作期间,要注意安全,如发生意外,由乙方自负。

(二) 在乙方服务期间内,非乙方原因,丙方发生意外,甲乙两方均不承担责任。

(三) 甲、乙、丙三方共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任何一方出问题各自负责。

以上内容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确保居家养老工作顺利开展。

(四)丙方(以下丙方为服务对象)因心脑血管等老年常见急性突发病导致的不良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五)丙方因病住院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期间,应由其子女履行

赡养照料老人的义务,甲方将暂停服务,丙方痊愈后,甲方将继续安排服务。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篇3: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各种制度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定期参加居家养老工作会议,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本村实际,开展工作。

2.做好本村居家养老服务的调查摸底工作,并进行了登记入薄,每半年核实一次,便于动态3.建立和完善居家养老工作人员,服务人员和服务对象的管理台帐。

5.严格遵守服务人员招聘、培顺流程。

6.抓好居爱养老服务的日常工作,协调服务人员与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根据服务对象反映的情况进行了核实,有责任监督、检查或调换服务人员。

7.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的监促检查,每半月进行一次回访及督查。

8.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的对外宣传和咨询工作。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简介

一、服务形式: 1.日间照料服务:通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保健和精神慰藉服务。 2.上门照料服务:由服务人员上门为居住在自己家中有部分生活能力但又不能完全自理的老人、长期生病卧床及无子女或子女不在身边的空窠老人提供照料服务。

3.和合式服务:把志趣相投的老人组合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供的专门场所,让老年人可以发挥自身兴趣和特长,缓解身心,扩大交际面。

二、服务内容: 1.生活照料类:为老年人提供休息、配餐、理发、家政服务等一般照料和陪护等特殊照料的服务。

2.医疗保健类:为老年人提供康复保健、心理卫生、临终关怀、健康教育等医疗服务。

3.法律维权类: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司法维护及维护老年人赡养、财产、婚姻等合法权利的服务。

4.文化教育类:为老年人提供老年学校、图书阅览、书法绘画、远程学习培训等服务。

5.体育健身类:为老年人提供活动场所、休息健身设施、健身团队等服务。

日托室管理制度

1.定期向老人宣讲卫生保健知识,做好老人思想、生活管理工作。

2.保持日托室整洁、舒适、安静、安全、避免噪音。

3.统一日托室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摆放整齐、固定位置,不许任意搬动。

4.保持休息室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清扫1—2次,每周彻底清扫、消毒一次。

5.日托室内不许吸烟。

1.日托室开放时间,上午8:00——17:00 2.请勿在休息室中大声喧哗,或做其它任何影响他人正常休息的行为。

3.不随便搬动设施,爱护床具、被褥等公共物品,损坏者应照价赔偿。

4.在日托室中休息,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做到文明、礼让。

5.注意节约用电,做到随手关闭照明灯、风扇或取暖设施的电源。

1.用餐人员按规定时间就餐。

2.用餐人员进入食堂后,须按顺序排队打饭,不许插队,做到礼让、有序、避免浪费。

3.提倡文明用餐,不得随地吐痰,乱丢垃圾,不得随意浪费水、电。不得随地泼洒污水。

4.用餐人员必须按自己饭量盛饭打汤,避免造成浪费。

5.在食堂用餐人员,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受护公物、餐具,讲究道德,如有损坏照价赔偿。篇4:1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兴化市居家养老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民政部《关于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的通知》(民函?2005?48号)和泰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改善民生十大工程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村(社区)居家养老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立足村(社区)实际状况,以保障社区老年人为重点,以满足社区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文化娱乐、康复医疗、体育健身、精神慰藉和法律援助等需求为出发点,组织发动各方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为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2007年,已经建成的14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要继续按既定职能正常开展养老服务工作,并且不断扩大服务对象,创新服务内容、方式和机制;2008年在全市所有的村和社区都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为社区的老年人及老年人家庭开展福利服务,并适当兼顾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努力建成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三、措施及要求

(一)建立组织网络。

每个村(社区)都成立由村(居)委会主任任站长, 负责民政或老龄工作的村(居)委会成员、村(社区)居民小组长、义工代表为成员的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领导小组,负责村(社区)的居家养老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服务站及时发放招募倡议书,组建居家养老义工服务队和社区志愿者服务队,并根据队员的特长、职业、年龄等分类登记造册。

(二)调查服务需求。

居民小组长对居民小组内的各类老年人发放《社区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调查表》,对老年人的需求进行调查,并按照年龄分类汇总(如60周岁至69周岁、70周岁至79周岁、80周岁至89周岁、90周岁以上不同类型),对不同类型老人的基本需求有大致了解。同时将空巢独居老人、困难老人、残疾老人、百岁老人的服务需求单独汇总。

(三)广泛宣传发动。

各居家养老服务站要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向居民发放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公开信和招募志愿者义工倡议书等形式,使广大居民了解开展居家养老的目的和意义。发动居民积极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健全管理制度。 各服务站要根据实际制定《社区居家养老工作实施方案》、

《社区居家养老工作计划》、《社区居家养老工作职责》、《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承诺》、《社区居家养老考核制度》等各项制度,确保居家养老工作有章可循,有条不紊,运行规范。

(五)明确服务对象和内容。

各服务站必须根据老年人需求合理确定服务内容,与参加居家养老服务的单位、个人签订服务协议书。义工、志愿者服务队员认领服务对象后,要签订服务承诺书。居家养老服务站要及时向村(社区)公示结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收费方式和服务电话等。每次服务后填写服务情况反馈表。

(六)加强指导和监管。

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站的业务指导和监管,督促各服务站正常、规范开展服务。定期组织培训活动,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站的管理水平和养老服务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通过走访调查、电话询问等多种形式了解服务站开展服务的情况,确保资助资金全部用于设施改造和养老服务等方面。建立年检制度,对符合受助条件的继续完成资助,对不符合受助条件的,停止资助或追回已资助的资金。

兴化市民政局

二○○八年七月十日

篇5:居家养老服务站职责

______镇

1、对本站服务范围内老年人服务需求进行调查统计;

2、接受本社区居民有关居家养老服务的咨询,受理养老援助服务;

3、培育相对稳定的养老服务队伍;

4、介绍联络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形式多样的社会化服务;

5、跟踪反馈居家养老服务质量,适时制定改进服务的措施。

______镇

1、负责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日常事务管理,保证服务站的正常运作;

2、组织对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与业务技能培训,做好服务人员的考勤、考核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3、全面掌握服务对象的需求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服务项目,妥善安排服务人员上门开展服务;

4、经常听取服务对象与家属的意见,及时了解服务情况,不断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

5、监督、指导服务人员开展工作,协调解决服务人员与服务对象之间的矛盾、纠纷。

_____镇社区(村、居)服务对象需求情况调查统计表

______镇

服务人员名册

服 务 协 议

甲方: (服务对象) 乙方: (服务人员) 丙方: (居家养老服务站)

为规范居家养老服务,提高社会化养老服务水平,根据协议方各自的权利与义务,经友好协商,甲、乙、丙三方就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有关事项签订协议如下:

1、甲方需乙方提供、、、、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每月服务时间为 小时;

2、乙方须按确定的服务项目、服务时间,向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

3、甲乙双方商定乙方的服务费为 元/小时,由甲方按月及时支付给乙方,支付时间不迟于次月的5日;

4、丙方应加强对乙方的考勤考核,及时听取甲方的意见或建议,协调处理好甲、乙双方间的服务关系;

5、本协议期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各方均可终止本协议,但应提前7天告知其他方。若均未提出异议,则本协议按照前期限自动延续。

6、本协议一式四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服务人员与社会服务对象(家属)各执一份。

推荐第4篇:居家养老服务培训

居家养老服务培训资料

居家养老服务培训资料 一,居家养老服务定义: 为满足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实际需要, 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学\",人人共享社会进步的成果;为老人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体现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关心.妇联好阿姨服务中心结合各镇妇联组织配合民政局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产生的养老需求,形成居家养老的服务网络 .居家养老服务培训资料 二,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职业道德

1,遵纪守法,文明执业: 文明执业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必然要求,也是职业发展的客观需要! 服务人员进入被服务对象家庭后,应处理好与家庭成员的关系,文明礼貌地对待所服务家庭中的每一个人;当家庭内部发生矛盾时,不要参与其中,必要时可以适当做些劝解.努力做好服务人员的本职工作,更好地为老人提供服务.尊重服务对象的生活习惯,不损害服务对象财产,不带外人至服务对象处.居家养老服务培训资料 二,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职业道德 2.守时守信,尽心尽责: 服务人员首先要遵守工作时间,信守诺言;守时守信,按时按点至被服务对象处,有特殊情况需向被服务对象说明.服务人员需尽心尽责服务,根据服务对象的要求,积极主动完成约定的职责,不要让服务对象提醒; 服务人员的工作是以时间为计算的,工作中应自觉高标准要求自己,合理安排,讲求效率,努力通过自己的劳动服务,为服务对象创设整洁,温馨,有条理的家庭环境; 服务人员要积极主动,讲究信用,以自己的尽心,爱心和关心,换得服务对象的称心,放心和安心,成为服务对象家庭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得力助手.居家养老服务培训资料

二,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职业道德

3.热情和蔼,体贴温馨,善解人意:

一,对被服务对象热情和蔼,富有爱心,付出体贴温馨的服务,保障被服务对象的生活环境舒适,洁净.二,服务人员应认真踏实做好家务,把让服务对象满意作为自己的工作目标;在服务过程中,态度亲切和气,为人谦虚厚道,经常主动征询服务对象的意见,与服务对象的家人,亲朋好友都要亲切谦和,重视他们对自己的评价; 三,服务人员要善解人意,理解服务对象的需要,有时老人心情不好,说话语气重了,做到不与他们计较,体谅他们的心情.居家养老服务培训资料

二,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职业道德

4.善于沟通,不说长道短: 服务人员直接地面对服务对象家庭的每一个成员,如果相处不好,就很难把工作做好.服务人员需与服务对象家庭建立相互信任和融洽的关系,可使双方心情愉快.与服务对象沟通需注意以下几点: (1)善于倾听,设身处地地为他人着想;

(2)主动征询意见,交流改进; (3)产生矛盾,及时解决,不在背后议论.要以诚相待,善解人意;不要当面不讲,背后说长道短.居家养老服务培训资料 三,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一般包括做饭,洗衣,清洁(卫生),晒被等日常生活照顾及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多种服务项目.服务人员需根据需要照顾的服务对象的状况,提供相应的服务; 如饮食服务,需注意营养,根据老人的需要或遵医嘱合理配餐,以满足老年人所需的营养均衡;经常征求老人的意见,咸淡冷热,生熟可否,应尽量迎合他们的口味.如卫生(清洁)服务,要及时清扫房间,认真打扫,不遗漏,不马虎,保持室内洁净; 如洗衣服务,则需合理洗涤,保障衣服的整齐与洁净.如康复保健,精神慰藉,服务人员应耐心的与老人多沟通,多了解,为老人创造一个温馨的生活空间. 居家养老服务培训资料 三,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居家养老服务类别: 居家养老服务的类别,主要依据服务对象的类别而划分得来;主要的区别是以服务时间的长短来分: A类:每个月服务时间不少于45小时; B类:每个月服务时间不少于30小时;

C类:每个月服务时间不少于15小时; 以上服务时间内,每周提供服务对象的服务次数,项目等皆有所不同,各服务人员皆需依协议书的内容尽心尽责为服务对象服务.服务人员每次为服务对象提供之服务不少于2小时.居家养老服务培训资料 四,居家养老服务流程: 1.为服务对象确定服务人员------ 2.服务人员为被服务对象提供称职的服务------ 3.服务人员每次服务后,被服务对象对其进行确认及评价,并记录在服务卡上------ 4.服务人员对服务对象展开服务,并接受评价------ 5.每个季度结算服务费用至服务人员------ 6.过程中妇联组织及服务中心需对服务人员之服务效果跟踪回访------ 注:服务人员需进行健康体检.居家养老服务培训资料 五,居家养老服务注意事项: 一,协议书须知:服务人员需与服务对象及好阿姨服务中心签定《居家养老服务协议书》 二,安全须知: 1.防火安全: 使用电器,煤气用具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不使用时应保证其电源关闭及煤气阀门关闭;做饭或烧开水时,人不宜离开时间太长,且火源周边不能有易燃物; 一旦发生触电事故或电器用具起火时,应立即先切断电源,然后再进行抢救.2.防盗安全:财物安全同样要注意,出入家门带好钥匙,关闭好门窗.3.意外事故的处理: A在老人家庭中如发生意外事故,自己不能处理时应及时报告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B不得以任何理由带陌生人到服务对象家中;

居家养老服务培训资料

五,居家养老服务注意事项: C如果有人敲门,必须问清情况,认为安全时才开门; D服务结束后,一定要把门关好,并向服务对象交代清楚.4.交通安全及呼救常识: A不乱穿马路,在没有人行道的路段,应靠路边行走;注意来往车辆,过马路时,需注意车辆状况;穿越马路,应走人行横道线; B文明乘车,乘坐公共汽车,应在站台上有秩序地候车,不能将头和手伸出窗外,做到文明乘车,确保安全.C呼救常识: 火灾报警:发生后应立即切断家中的电源,气源,然后拨打119火警电话(说明发生地点.联系电话.火灾状况; 公安报警:拨打110电话; 医疗救护:若身边的人突然受伤或生了重病,而又无法前往医院救治,可拨打120电话进行求救(说明地址,急救者的年龄/性别,受伤情况等)

推荐第5篇:居家养老服务合同

居家养老服务合同

甲方:xxxxxxxxx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在同意共同遵守《上海市社会化居家养老实施方案》的前提下,就有关居家养老服务的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乙方在本协议上签名即视为乙方已知悉并理解本协议条款,并同意受其约束。

第一条 乙方符合《上海市社会化居家养老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居家养老服务资格条件且自愿申请并同意甲方安排服务员为其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若乙方不符合资格条件,甲方将有权停止或拒绝提供服务。

第二条 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为老人,乙方应自觉遵守。在服务过程中,若出现乙方要求或变相要求服务员为乙方以外的其他人员服务时,服务员视情况有权拒绝或停止服务。

第三条 服务员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具体工作内容:

帮助老年人打扫卫生、洗衣、做饭、购物等基本生活服务;

协助老年人就医、煎药、康复等基本护理服务;

陪伴老年人聊天、散步、心理疏导等精神慰籍服务。

第四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增加第三条约定以外及与居家养老服务严重不符的劳务负担,甲方对此保留停止服务的权利。若乙方不满意服务员提供的服务,乙方有权申请调换服务员。

第五条

服务安排:

甲方将按照“定服务对象、定服务项目、定服务时间、定服务地点、定服务人员”的“五定”方式,为乙方安排持有《健康证》等相关证件的居家养老服务员为其提供服务,如甲方本次安排的服务员不适应乙方的生活环境,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调换服务员。

第六条

服务费用:

(一)依据乙方填写的《上海市居家养老服务申请登记表》,乙方符合《上海市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属于_____________类型,可享受每天________________小时的居家养老服务,所需劳务费由政府每小时补贴_________元。

(二)乙方有义务在每个自然月的最后一天或服务停止当日正确填写《居家养老服务凭证》,并按照当月实际服务时间,准时向服务员支付___________元/小时的服务劳务费。如乙方未按时向服务员支付服务劳务费,甲方将停止服务,乙方应向服务员每日偿付当月服务劳务费总额的1%的滞纳金。

第七条 服务调整:

(一)乙方和服务员均享有调整服务的权利,若因故需要调整服务,须向甲方提前3日提出申请。

(二)甲方在接到乙方或服务员提出的服务调整申请后,会根据实际情况停止服务,并及时选派新的服务员上门服务,但服务调整期间不保证服务不中断。

(三)服务调整后本协议依然有效。

第八条 服务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其他:

(一)服务员上岗后,乙方应尊重服务员,平等对待,不得歧视和虐待,如不满意该服务员,可直接与甲方联系,进行人员调整。

(二)如乙方在服务员规定的服务时间段内发生紧急情况,服务员会及时与乙方相关监护人取得联系,同时与相应的社会应急机构如:

110、120、119等取得联系。

(三)乙方在服务员到家后,有义务详细交待应做及应注意的事项,并教会服务员使用家用器具和电器,当面提出合理的工作要求,以便服务员能迅速、稳妥地开展工作。

(四)甲方已明确规定服务员在服务期间不得带亲朋在乙方家中做客。如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可与甲方联系,当即处理(但乙方主动邀请的除外)。

(五)甲方已明令禁止服务员不能与乙方发生任何借款、借物和委托办事的情况,若出现以上情况,乙方应明确拒绝,如有纠纷属私人行为,甲方概不负责。

(六)服务员每月请事假不准超过______次,每次不准超过______天,欢迎乙方监督。请假期间乙方不支付劳务费。

(七)法定假日(清明节1天、五一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十一3天、元旦1天、春节3天)服务员正常休息,乙方不需支付劳务费。若乙方需要服务员法定假日服务,且服务员同意,乙方须按照国家规定支付300%的劳务费。

(八)乙方要随时将现金和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好,如乙方因财物找不到而认为被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得对服务员采取搜身、扣押钱财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九)服务员在服务过程中,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

(十)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将服务员转为第三方服务,如需调整,乙方可向甲方提出申请。

(十一)乙方因心、脑、血管等老年常见急性突发病导致的不良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十二)乙方因病住院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期间,应由其子女履行赡养、照料老人的义务,甲方将暂停服务,乙方痊愈后,甲方将继续安排服务。有特殊情况请在补充协议说明。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协议中约定之解除及终止的条件出现时止。

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xxxxxxxxx服务中心(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日 签订日期: 年

推荐第6篇:居家养老服务标准

居家养老服务标准

A、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明确服务宗旨,增强服务意识。

B、自尊自爱,和蔼热情。

C、不得泄露雇主的私人秘密和有关家庭信息,积极遵守雇主的隐私,不得泄露雇主及其亲友的家庭和工作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信息及其他私人信息。

D、尊重用户的生活习惯及合理要求,不干预雇主的私生活。

E、不擅自引领他人进入雇主家中。 F、对用户家事不说长道短。

G、服务人员要有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对工作要有耐心,对人要有爱心。

推荐第7篇:居家养老服务协议

居家养老服务协议

甲方:XX街居家养老服务部 乙方:

乙方符合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条件,经报街、区相关业务行政部门同意后,经协商一致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如实向甲方告知服务对象的病史及身体健康现状,甲方及时做好记录并建立个人档案。

2、甲方有权依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结论与乙方确定和核准服务内容,在服务内容范围内为乙方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3、甲方向乙方提供优质的居家养老服务,乙方应向甲方如实反映服务员的服务质量、服务时间并签名确认。

4、乙方发现甲方服务员的服务态度差、缺勤、不足时的,有权向甲方提出意见,甲方应跟踪核实,采取整改措施,并及时告知乙方。

5、乙方提供必要的服务条件与设施设备,甲方根据提供的服务设备和条件,为乙方提供适切的服务。

6、乙方发现服务费用和服务时间有误的,可以向甲方提出申诉,要求核查,甲方应尽力配合进行整改。

7、乙方在服务过程中提出超出甲方服务范围以外的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服务。

8、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现服务对象有意外发生,双方必须遵守以抢救生命为首要原则,服务员要做第一时间告知家属,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9、乙方如发现由于服务员不规范服务,造成服务对象发生意外的,乙方有权进行申诉。

10、服务过程中发生任何纠纷或摩擦,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尽量减少双方的摩擦,在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再续服务。

11、经双方确认,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为:□生活照料 □康复护理 □精神慰藉 □个人陪护 □关怀辅导 □社交康乐 □其它 。

12、乙方如需变更服务内容的,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及时做好人员安排,持续为乙方提供适切服务。

二、其他相关事宜

1、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在本协议履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将争议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日期: 日期:

推荐第8篇: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计划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推进我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解决好“三无”特困老人、城乡低保老人和“空巢”老人、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特殊未成年人的生活困难问题,努力构建和谐新农村,根据**区民政局、**街道民政科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2014年本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关注社会养老事业,改善困难老年人生活条件为目的,遵循“真诚、关爱、沟通、服务”的基本理念,以满足老年人群日益增强的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以服务特困、高龄、病残、空巢、孤寡老人为重点,完善网络服务,深化服务内容,整合社会资源,发展志愿服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村养老服务的新机制、新途径、新方法,向农村居家老年人开展上门家政、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呼救服务、生活咨询、助餐服务、送餐服务、文化娱乐、日间托老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使老人更幸福,社会更和谐。

二、机构组织与责任分工

(一)成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

(二)在去年成立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基础上,呈报民政局,注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作为居家养老服务的基础信息平台,开展一次本村内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全面的摸底调查。对本村内老人的需求进行调查分析,根据不同需求对老人予以分类并实施服务。

(三)积极组织由党员、妇代会、青少年及其他志愿者组成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

三、服务范围、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范围

户籍在本村内的60周岁以上老人,并家庭养老有一定困难的均属服务范围。

(二)服务内容

居家养老服务包含上门家政、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呼救服务、生活咨询、助餐服务、送餐服务、文化娱乐、日间托老等内容。主要服务内容:

1、爱心敲门——由邻里义工、居家养老护理员定期到老人家敲门问候,了解老人需求,提供及时的生活服务。

2、诚心交流——由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邻里义工经常与老人聊天交流,给老人以精神慰藉。

3、真心帮扶——村干部、居家养老服务队、义工志愿者与老人结对,帮助老人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来电呼救——老人有急事或是需求时,可拨打需求热线,只要提供自己的姓名,我们将会在20分钟内解决问题。

(三)主要服务项目

1、生活服务——帮老人买菜、做饭、做家务、陪老人洗澡等,为老人捐赠生活用品和资金,照顾老人的日常生活。

2、精神服务——定期陪老人聊天,给老人讲故事、读书读报,陪老人散步,丰富老人的精神生活。

3、探亲服务——春节、元宵节、重阳节、中秋节、老人生日等节日,到老人家中探望,陪老人过节,让老人享受儿女般的亲情。

4、健康服务——为老人建立档案,定期为老人检查身体,老人生病时能够得到及时医疗和照顾。村医疗室至少每月一次电话或登门问询老人的健康情况,每季度为老人查体一次,老人生病时随叫随到。

5、助(送)餐服务——对于一些一日三餐有问题的老人,可以在经济允许的基础上,提供助(送)餐服务,对于那些腿脚不便的老人提供送餐服务。

6、文化娱乐——在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内,设有麻将桌,围棋,图书,以丰富老人生活,提供他们一个像家一样的地方可以娱乐生活。

7、日间托老——对于那些日常在家中没有子女,又无自理能力的老人,我们居家养老服务站提供日间托老服务,在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上午九点至下午五点,站内配有专门的工作人员,照顾那些老人,让他们就算无子女在身边也可以享受到晚辈的照顾。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 (1月)

1、召开有街道民政科、村两委会参加的专题会议,学习有关精神并组织成立今年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2、调查确定服务对象。组织专门调查人员对本村内60周岁以上的老人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归类、审核、统计工作,及时掌握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和需求动态,发放居家养老申请表,在3日内确定居家养老人员名单。

3、筹备申请挂牌成立居家养老服务站。落实服务站场所,对服务站进行全面的整修,配好服务站管理人员,组建一支服务人员队伍,研究确定八种重点对象的具体服务项目。

4、组织不少于十次次服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5、组织学习居家养老工作先进的行政村(村),学习借鉴他们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好的做法、好的经验。

(二)实施阶段

1、完善台账。认真调研,了解村老年人基本情况和需求动态,特别掌握特殊对象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建立起村居家老年人信息档案以及服务反馈信息,用真实的数据反映居家养老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加以完善。

2、落实责任。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工作标准、工作职责,落实每一位助老服务人员的责任,督促检查服务人员帮扶工作情况,形成教完善的、制度化的、规范化的居家养老服务运作模式。

3、加大宣传。利用宣传窗、宣传手册等手段广泛宣传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意义和作用,提高社会共识度,扩大社会参与面,鼓励更多的老人参与到居家养老的工作中来。

(三)总结阶段

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并力求做到不断完善。同时为下一年的居家养老工作作出计划,用我们的实际成效回馈给我们的**社区。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二〇一无年一月三日

推荐第9篇:居家养老服务协议

石鼓镇桃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石鼓镇桃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为规范居民养老服务,关爱老年人健康,提高社会化养老服务水平,构建和谐社区,根据协议方稳中有各自的权利与义务,经协商,甲、乙两方就开展居民养老服务有关事项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照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和服务方式接受老人及家属的工作安排,准时上岗,不得无故缺勤;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履行服务时,应向服务对象说明原因;

2.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具有志愿者无私奉献精神,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

3.自觉接受乙方的管理和监督,积极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各项活动;

4.甲方应对服务项目开具清单,写明服务内容、数量、金额,并由服务对象签字确认;不得向服务对象索要应付服务费用之外的任何额外财物。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对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合理安

排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和劳动强度;

2.根据服务对象的情况,无偿服务对象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全额

购买服务项目的费用;低偿服务对象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承担30%的费用,其余费用由服务对象向服务机构支付;有偿服务对象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代为提供便捷方式(包括联系服务机构、提供咨询服务等),费用由服务对象自行向服务机构支付;

3.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对服务不好的服务机构有

权终止协议;

4.服务机构按月份在下月初向乙方领取上个月份的服务费用,乙方

负责督促低偿及有偿服务对象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保护甲方的合法权利。

三、本协议期间自2012年月日至2013年月日止;协议期满,双方均可终止本协议,但应提前7天告知对方。若未提出异议,则本协议按照前期限自动延续。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服务机构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石鼓镇桃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负责人:

2012年月日

推荐第10篇: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表

城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表

区县/街镇:

申请人姓名:

编号:

申请日期:

城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表

一、个人资料

二、目前生活状况

三、服务申请

四、申请人承诺

五、服务申请处理结果

六、服务约定

第11篇:居家养老服务手册

居家养老服务手册

一、前言

② 起居服务。协助穿脱衣服和入厕,衣物整理放置有序,定时为卧床老年人翻身,无褥疮。

③ 卫生清理服务。协助刷牙、洗脸、洗脚,做到老人容貌

为了满足老年人专业化、多样化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整洁、衣着适度、指甲整洁、无异味;定期清洗、更换床规范养老居家服务与管理,特制订本服务手册。

我手册所述居家养老服务指向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料理、家政维修、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文化运动等内容。

本手册所述服务针对购买“金远-宝兴狮城”物业且签署《合作经营协议》选择居家养老服务的60周岁及以上的业主或其亲属。

二、工作原则

本着以人为本、公平、公正、专业化的原则,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出发,提供多样化、多层次化的居家养老服务。

三、服务内容

1、生活照料服务

① 助餐服务。尊重老年人的饮食生活习惯,注意营养,合理配餐,每周有食谱。

单和衣物,无脏污;打扫室内外卫生,做到清洁、干净。 ④代办服务。代换煤气、代办各种手续、代缴各种费用等,应按照老人的要求及时办理。(此服务产生的交通费用,需用老人自理)。

⑤助浴服务。助浴前应进行安全提示,助浴过程应有家属或助老员在场;应根据四季气候情况和老年人居住条件,注意防寒保暖、防暑降温和浴室内通风。

2、医疗保健服务

①预防保健服务。医疗保健咨询、协助老年人正确使用康复、保健仪器、提供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老年期营养、心理健康等知识教育。 ②医疗协助服务。

遵照医嘱及时提醒和监督老年人按时服药,或陪同就医;协助开展医疗辅助性工作,应能正确测量血压、体温等。 ③ 康体保健服务。

根据老人的身体情况,提供免费康体按摩、松骨等服务。 ④医疗陪同服务

陪同老人提供挂号、就诊、预约检查、取药等医务辅助服务,同时在陪同服务对象就医过程中,通过交流在一定程度排解老人的不良情绪。

3、日常家政服务

清洗换气扇、油烟机、煤气灶类水池、浴缸、座便器、蹲坑、地漏疏通等应做到清洗干净、卫生,符合老年人要求。

4、精神慰藉服务

掌握老年人心理特点和基本沟通技巧,陪同老人聊天,为老人读书、读报等丰富老人日常生活。

5、旅游休闲服务

每月将组织老人进行一次康乐养生旅游。(以旅行社的实际

安排为准)

6、其他服务

定期组织老人进行各种学习,陶冶老年人的情操;定期组织老年人康乐活动,比如:老年秧歌大赛、老年红歌会、老年书法交流会等。

四、服务人员行为准则

1、仪表仪容端庄、大方、整洁。

2、统一着装、配备工号牌。

3、提倡使用普通话,语言文明、简洁、清晰。

4、主动服务,符合相应岗位的服务礼仪规范。

5、尊老敬老,对老年人富有爱心。

本手册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美美加华国际商贸有限公司所有

第12篇:居家养老服务合同

郑州市金水区社区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甲方”)与服务对象(以下简称“乙方”),在同意共同遵守《金水区社会化居家养老实施方案》的前提下,就有关居家养老服务的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乙方在本协议上签名即视为乙方已知悉并理解本协议条款,并同意受其约束。

第一条 乙方符合《金水区社会化居家养老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居家养老服务资格条件且自愿申请并同意甲方安排服务员为其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若乙方不符合资格条件,甲方将有权停止或拒绝提供服务。

第二条 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为老人,乙方应自觉遵守。在服务过程中,若出现乙方要求或变相要求服务员为乙方以外的其他人员服务时,服务员视情况有权拒绝或停止服务。

第三条 服务员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具体工作内容:

(一)帮助老年人打扫卫生、洗衣、做饭、购物等基本生活服务;

(二)协助老年人就医、煎药、康复等基本护理服务;

(三)陪伴老年人聊天、散步、心理疏导等精神慰籍服务。

第四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增加第三条约定以外及与居家养老服务严重不符的劳务负担,甲方对此保留停止服务的权利。若乙方不满意服务员提供的服务,乙方有权申请调换服务员。

第五条 服务安排:

甲方将按照“定服务对象、定服务项目、定服务时间、定服务地点、定服务人员”的“五定”方式,为乙方安排持有《健康证》、《结业证》的居家养老服务员为其提供服务,如甲方本次安排的服务员不适应乙方的生活环境,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调换服务员。

第六条 服务费用:

(一)依据乙方填写的《金水区居家养老服务申请登记表》,乙方符合《金水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属于(a□ b□ c□)类型,可享受每天(1□ 2□ 3□)小时的居家养老服务,所需劳务费由政府每小时补贴3.75元。

(二)乙方有义务在每个自然月的最后一天或服务停止当日正确填写《居家养老服务凭证》,并按照当月实际服务时间,准时向服务员支付3.75 元/小时的服务劳务费。如乙方未按时向服务员支付服务劳务费,甲方将停止服务,乙方应向服务员每日偿付当月服务劳务费总额的1%的滞纳金。

第七条 服务调整:

(一)乙方和服务员均享有调整服务的权利,若因故需要调整服务,须向甲方提前3日提出申请。

(二)甲方在接到乙方或服务员提出的服务调整申请后,会根据实际情况停止服务,并及时选派新的服务员上门服务,但服务调整期间不保证服务不中断。

(三)服务调整后本协议依然有效。

第八条 服务时间:

第九条 其他:

(一)服务员上岗后,乙方应尊重服务员,平等对待,不得歧视和虐待,如不满意该服务员,可直接与甲方联系,进行人员调整。

(二)如乙方在服务员规定的服务时间段内发生紧急情况,服务员会及时与乙方相关监护人取得联系,同时与相应的社会应急机构如:

110、120、119等取得联系。

(三)乙方在服务员到家后,有义务详细交待应做及应注意的事项,并教会服务员使用家用器具和电器,当面提出合理的工作要求,以便服务员能迅速、稳妥地开展工作。

(四)甲方已明确规定服务员在服务期间不得带亲朋在乙方家中做客。如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可与甲方联系,当即处理(但乙方主动邀请的除外)。

(五)甲方已明令禁止服务员不能与乙方发生任何借款、借物和委托办事的情况,若出现以上情况,乙方应明确拒绝,如有纠纷属私人行为,甲方概不负责。

(六)服务员每月请事假不准超过3次,每次不准超过3天,欢迎乙方监督。请假期间乙方不支付劳务费。

(七)法定假日(清明节1天、五一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十一3天、元旦1天、春节3天)服务员正常休息,乙方不需支付劳务费。若乙方需要服务员法定假日服务,且服务员同意,乙方须按照国家规定支付300%的劳务费。

(八)乙方要随时将现金和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好,如乙方因财物找不到而认为被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得对服务员采取搜身、扣押钱财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九)服务员在服务过程中,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

(十)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将服务员转为第三方服务,如需调整,乙方可向甲方提出申请。

(十一)乙方因心、脑、血管等老年常见急性突发病导致的不良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十二)乙方因病住院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期间,应由其子女履行赡养、照料老人的义务,甲方将暂停服务,乙方痊愈后,甲方将继续安排服务。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协议中约定之解除及终止的条件出现时止。

甲方:(盖章) 金水区社区服务中心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63939222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第13篇:居家养老服务点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点

负责人:******(社区主任)联系电话:******

联系人:******(社区工作人员)

服务点人员:******

(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生,提供家庭病房服务)

******(社区特聘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社区退管负责人,提供老年退休服务)

******(青年中心秘书长,提供修脚等服务)

******

(社区老龄工作者,提供测量血压,上门谈心等服务)

******(社区居民,提供上门家政服务)

第14篇:居家养老服务协议

居家养老服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本着服务社会、服务老人、互助互利的原则,为营造温馨、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保证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满足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需要,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结合当前有关养老的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养老服务事宜,自愿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设立专人负责居家养老(助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并管理相关事宜。为乙方提供辖区内老人的服务需求并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监督。

2、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做好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实事求是的对服务单位进行工作评定,不得有无辜强加服务人员服务项目的行为。

3、甲方应每月一次电话或者派出工作人员走访、征求老人意见、及服务人员服务情况,核实老人及乙方提出的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4、甲方如发现乙方服务有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或不胜任服务工作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受甲方委托,承接本辖区居家养老(助残)服务工作,收费应不高于市场价格。服务人员要经过培训后上岗,需做到善待老人、态度和蔼、服务热情周到,在服务过程中要确保服务对象的人身、财产安全。

2、主动关心老人的需求,向老人提供合适的护理人员,保证护理人员身份清楚、手续完备、身体健康。

3、乙方有告知老人服务内容、收费等情况的义务。

4、乙方及时协调解决甲方和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

三、解除协议

1、协议期未满,甲方要求解除协议,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无故要求解除协议的,应由乙方负完全责任。协议执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协议期满、协议内容变更、终止等,乙方应及时到甲方处理相关手续;愿意继续提供相应服务的,应在15天内与甲方签订新一轮协议。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得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任何一方出问题各自负责。乙方应在服务期限内,选派适合为甲方提供优质养老服务的护理人员,如果没有做到,乙方应为甲方及时调换护理人员。

五、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

1、服务内容和期限:xxx 乙方提供服务:xxx 乙方的服务时间:xxx 协议期限:协议期为xx年。

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 服务地点:xxxx

2、甲方辖区内老人持券到店消费,约定收费标准如下,乙方不得私自提高价格:

Xxxxxxxx 以上内容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确保居家养老工作顺利开展。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负责人:(签字)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负责人:(签字)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第15篇:工农区居家养老服务

工农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情况的调研

滕惠英

工农区位于鹤岗市中心区,是全市的经济、文化、金融、交通、通讯中心,人口密集,交通便利。几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建设,先后投入1000万元,在全市率先解决了全部社区办公用房,平均面积达到130平方米以上,2009年又在全市率先建成首家省级标准化社区——成龙社区服务站和团结、红旗、新南街道服务中心,成为鹤岗市社区建设的窗口和示范单位,也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打下了基础。针对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为完善社区功能,工农区提出在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思路,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市民政局的大力支持,并被列为全市居家养老服务试点。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社会服务力量为依靠,为居家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文化娱乐和精神慰藉等社会化服务的一种新的服务形式。它是介于家庭照顾和社会机构照顾之间的一种运用社区资源开展的老年人照顾方式;由专职服务人员、社区志愿者为有需要的老人提供帮助和支援,使他们能在其熟悉的社区环境下维持自己的生活,避免不必要的住院或隔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对象主要是那些日常生活能够自理或部分能够自理的老年人。

2011年4月相关人员到广州市学习考察,使工农区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在原有基础上又一次提档升级。获得了全省居家养老工作示范社区荣誉称号。

一、工农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

工农区坚持依托社区,积极整合利用社区医疗服务站、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养老服务机构等服务资源,就近、就便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尽可能在社区范围内解决老年人的各种服务需求。确立70岁以上低保老年人为服务的主要对象,将生活照料和安全保障作为服务的主要内容。满足居家老年人多层次的服务需求。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结构主要包括:(1)老年人家政服务。有专职人员和志愿者到老人家中提供各种家政服务,如家庭清洁、料理家务、帮助购物、维护维修等。(2)老年人医疗保健服务。为老人建立健康档案,免费量血压,进行心理咨询及疏导、开展养身保健知识讲座等方面的服务。(3)老年人应急救援服务。为有需要的独居、有突发疾病的老年人安装“一键通”电话,利用95081社区服务中心平台,及时发现并紧急处理老人遭遇的各种疾病和意外生活事故。(4) 老年人文化教育服务。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为老人提供文体教育、法律咨询、社交与日常生活辅助于一体的服务场所,满足老年人对文体保健、休闲娱乐等方面的需求。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立,为更好地开展居家养老各类服务,引导更多的社区老年人走出小家庭,融入社区大家庭提供了平台,也为社区与居家老年人的交流开辟了窗口。 为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工农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原则、目标和任务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并确定1个社区为区级居家养老试点单位。2010年,区政府投入100万元,在团结办事处设立了居家养老服务呼叫中心,配备了电脑、服务器、集成机柜、座席工位等硬件设备,运用了当前国内最先进的管理系统软件,招聘了管理和工作人员14人,并请北京易盟家政公司对员工进行了培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同时建立了《呼叫中心管理制度》、《老年人“一键通”安装管理办法》、《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表》、《居家养老情况登记卡》等制度软件,对服务对象进行登记,对确立为本次试点工作的服务对象进行了信息采集,通过严格把关,做到收集各类信息的全面、准确。并与移动公司协调,为老人配置了手机,只要老人拨打服务电话,所有信息立即显示在电脑上,中心可根据老人的基本情况和要求联系服务单位。

为提高服务质量,工农区与喜步搬家公司、市妇联家政服务中心以及一些服务网点建立了合作关系,优先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由政府负责服务费用。自2010年5月运行以来,由原来的一个社区100位老人增加到18个社区500余位老人,共受理了电话预约4万人次,为老人提供了保洁、清洗、代购、维修等多项服务,通过回访,老人对服务的满意率达到97%以上。当前,工农区的居家养老服务已经在全区推开,以点带面,进一步推进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 通过两年来的实践,工农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服务对象扩面不够。工农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目前是针对500多位老人服务的,而工农区这个服务平台设计能力完全可以为5000多位老人服务,现在属于大马拉小车,造成了现有服务平台资源的浪费。

(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设施不够完善

社区不能提供专门的场地以满足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之需。在硬件设施中不能满足于老年人的各种需求。社区只能在原有基础上,利用原老年活动室,成立了兼容式的居家养老服务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服务功能的拓展。工作的机构尚未形成一定的规模,设施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老年服务设施设计不合理,适用性较差;其次,服务设施不够齐全,无法满足老年人需求;第三,基础设施较差,配备也比较单一。

(三)社区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低,服务内容过于简单

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专职服务人员主要面向小区内的下岗、待业人员和40、50人员中招聘。这些人员虽然有较强的责任心,但针对老年人服务的专业化知识和技能比较缺乏,不能充分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服务需求。社区建有多支助老志愿者服务队伍,也因缺乏经验,不能充分、长效发挥助老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社区专职、志愿者服务人员文化水平普遍偏低,缺乏专业的知识和技能;第二,上述人员在工作中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第三,专业化的服务项目较少,心理咨询、临终关怀等专业化服务难以开展。

(四)资金有限,后续服务受到制约

从目前的情况看,社区虽然依靠上级部门的投入,启动了居家养老工作,成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站,并开展了针对老年人的一系列服务,但是因管理资金来源有限,社区又没有经济来源为居家养老服务站继续注入资金,政府部门为高龄、特困、低保等老人每月提供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解决了一部分老人的困难,但若要提供较为全面的居家养老服务,这些资金是远远不够的。

(五)居家养老观念落后,服务力量薄弱

许多老年人及其子女对居家养老服务这个概念比较模糊,对这个贴合实际的新型养老模式还有待进一步认同和了解。一些部门对开展和加强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不足,观念落后,没有积极开展和鼓励相关企业加入到时居家养老服务的市场化运作中来。因社区服务能力有限,服务力量薄弱,缺乏服务的多样性,没有专业的服务企业加入,难以有效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三、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

针对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应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

(一)加强社区养老机构的设施建设

根据老年人的心理特点,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聊天室、心理咨询室的设施建设,使老年人有一个充分的心情宣泄、情感疏通之所。加强社区多功能活动室、老年文化体育设施的功能,老年人每天都能开展舞蹈、歌咏、戏曲、乒乓等文体活动。根据调查,对于小区老年人关注的健康状况,老年人权益保障问题,积极开展保健康复、常见病预防、《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知识讲座。

(二)建立专业人员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

团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现有10名专职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全部从小区的下岗待业人员中招聘,熟悉辖区内的老年人情况,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社区仍需加强对专职服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成立一支专业、敬业的为老服务队伍,满足老年人的多种形式的需求服务。同时,积极鼓励志愿者参与到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中来,完善对志愿者的意愿及服务特长与其希望提供的服务等相关信息的登记,以方便对志愿者进行分类,拓展邻里互助式志愿者服务,使志愿者尽可能地发挥各自的专长,提高服务效率。成立专业人员和志愿者服务人员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从不同的侧重点为老人提供各类服务,并得到较好效果。

(三)拓宽资金渠道,增强服务购买意识

扩大宣传力度,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关注养老事业,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捐资、捐物或提供无偿服务。政府加大对社区养老的资金投入,使更多老年人享受到政府购买和社会提供的服务。鼓励有经济能力的老年人自费购买较高层次的服务,这样既实现了政府购买服务,又满足了社区不同层次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四)改变居家养老的观念,促进市场化运作

加大新型居家养老模式的宣传,使全市的社区居民特别是老年人转换思维,改变养老的观念。企业也应关注日益庞大的“夕阳红”这个经济产业,多渠道拓展老年人服务领域,满足老人日益增长的各类服务需求,达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第16篇:居家养老服务方案设计

居家养老服务方案设计

——以J社区为例

老年社会工作课程期末方案

班 级: 097092 姓 名: 沈 燕 学 号: 09709211 授课老师: 孙唐水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居家养老需求服务状况调查方案

——以J社区为例

09709211 沈燕

一、调查背景

随着中国老龄化程度的加深,老龄化现象已成为中国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问题。诚然,中国已开始对老龄化加以关注,并作出相应的措施。然而,现有的养老服务体系、政策仅处于初级阶段,各个社区、地方对其落实不到位,存在许多的不足,如:服务人员队伍素质低、专业程度差、服务内容单一等,导致了一系列问题的产生,不仅未满足老年人的需求,而且还遭到了许多被服务家庭的质疑,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都急需我们去重视与完善。此外,身体功能退化、身边无子女或子女无法全身心的照顾老人的现象也愈来愈突出,这就导致了空巢现象普遍存在并不断恶化,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客观必然现象。我国是一个“未富先老”特征的国家并且我国老年人多数受中华民族传统的家庭伦理观念影响,不愿离开自己长期生活的家庭与社区而到一个新的环境中去养老,而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对于中国来说是一种新兴的养老模式,它采取的是让老年人在自己家里,接受社区生活照料等一系列的服务形式,它不仅符合老年人安土重迁的特征,同时也非常适应我国老年人的生活习惯及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老年人的心理需求,有利于他们安度晚年。故而从此角度出发,我们可以看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符合中国国情并且社区对老人及家庭成员的支持与帮助显得尤为重要,社区发展对社区老年人及其家庭的居家养老服务是对当今社会现象所作出的一种正确的选择。

二、调查目的

本次调查旨在通过对老年人的家庭、经济、所享受的服务等多方面情况的了解,发现现有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不足及其原因,并挖掘老年人及其家庭对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程度及其要求,培养一批素质高、专业程度强、符合老年人需求的服务人员队伍,为老年人提供高质量、服务内容多样化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以逐渐解决老龄化带来的问题以及改善现有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不足,增强其服务的质量,从而让更多的老年人享受高质量的服务,使其幸福、健康、愉悦地度晚年,以达到减少社会、社区与家庭负担,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

三、调查对象:J社区320名60岁以上的老年人(其中有残疾老人、空巢老人、三无对象老人、特困老人、高龄老人等)

四、调查时间:2012年6月10日-2012年6月20日

五、设计调查问卷的依据:问卷依据现有老年人自身的条件,如:经济、家庭、亲子关系等方面情况,与现有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的状况及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以及从目前老年人的需求和内在要求出发。故此它符合调查的现状,具有一定的现实性、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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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问卷调查的具体内容

(一)、针对被调查者及其家庭的亲子关系、家庭关系及环境、经济情况、身体自理及健康程度、文化程度、所享受的社会保障、参与社区文化娱乐等方面进行基本情况的了解;

(二)、在此基础上对被调查者所享受的居家养老服务状况进行调查,主要从被调查者享受过哪些养老服务、对居家养老的意见和建议、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对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程度及其评价与要求等方面进行调查,以了解现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优缺点及其原因,从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七、调查方式

采用问卷调查与访谈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1、问卷调查:在J社区发放份居家养老需求服务状况的问卷;

2、访谈调查:对第一期进行的问卷进行筛选后,将问题严重、存在疑惑的对象进行面对面的访谈,以获取全面、真实的信息。

八、调查的保障(资源)

(一)、调查地点的保障性:以具体的J社区为依托,在J社区居委会等领导的支持下进行;

(二)、调查人员的保障性:充分利用本专业学生与学校、社区志愿者的力量,充分分配人员;

(三)、调查方法与回收信息的可行性及可信性:在问卷调查的基础对筛选出有疑惑、问题严重、需求强烈的老年人进行面对面的访谈,达到了信息的可信性与真实性,便于J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完善。

(四)、调查的合适性:虽然老年人口日益扩大,但受养老观念、特殊的“四二一”人口结构影响,许多老人宁愿选择在家养老,而不选择养老机构。所以我们调查的内容符合老年人的需求。

九、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现有服务的成就、优势与不足)

(一)、现有服务的成就:居家养老服务是以政府购买享受的服务,以社区为依托,提供家庭式的养老服务。此外,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以及助残、助洁、助购等生活服务。现有:老年人用社区餐厅用餐卡就餐;社区医生为老年人量血压;发放服务卡(尤其是日常生活购物服务卡);信息咨询;家电维修;上门护理;家政服务;服务热线等,为老年人提供即时性的服务,使老年人不需要因空巢、高龄等原因的限制而无法正常、营养地就餐,无法方便地进行日常生活,无法了解信息和政策等活动。此外,社区文化娱乐活动也为老年人丰富了生活,增强了其适应社会的能力。

(二)、居家养老服务的优势:居家养老服务相对于其他养老服务机构而言,具有成本低的优点,并且在解决“空巢问题”的同时,为老年人、为社会节省一笔费用。此外,居家养老服务还具有覆盖面广、服务方式灵活等诸多优点,它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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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较小的成本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居家养老服务,不仅可以使老年人在不用离开居住地就能够享受家庭温暖的同时,得到社会服务,而且还可以让一部分家庭经济有困难但又有养老服务需求的老年人得到精心照料,从而对稳固家庭、稳定社会起到良好的支撑作用。其次,居家养老服务还解决了一部分人员的就业问题。一些下岗人员还可以通过再就业培训上岗,成为居家养老的服务人员。再次,老人花费一定的费用购买服务,也促进了第三产业即服务业的发展。故而,居家养老服务从总体上而言,不仅在微观上满足了老年人、家庭及部分下岗人员的需求,而且在宏观上也符合中国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

(三)、现有服务的不足(被服务者未享受或停止居家养老服务的原因) 虽然居家养老服务在不断的发展,但是现今仍存在许多的问题与不足,导致被服务者及其家庭为曾享受或在享受一段时间后停止对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居家养老服务现存的一些问题具体如下:

1.服务内容比较单一,服务流于形式,而未实质性的内容。目前所开展的居家养老服务虽然承诺的服务内容抑或说是形式上的服务内容和项目比较多,但是在实际服务中真正提供给老年人的服务内容往往比较单一,专业化的服务项目较少,医疗护理、心理咨询、临终关怀等专业化服务迫切需要开展。而现有的居家养老服务只注重了老年人表面的需求,而未能真正的挖掘老年人内心的需求,从而导致了社区所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与老年人自身的需求之间存在一定成度的差距,这种差距导致了老年人产生一种剥夺感,对所接受的服务产生失望,进而停止了此种需求。

2.社区老年服务场所及设施规模较小、档次不高,与老年人群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不相适应,不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需求,导致老年人即使心里想要到社区进行文化娱乐,却无法找到相对应的设备,进而减少了与他人交往的机会,对其社会适应性及社会网络的支持产生了不利的影响。诚然,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国家对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视度不够,对老年人的社会保障不足,如收入水平偏低、农村老年人生活缺乏保障等。

3.专业人才队伍的缺乏以及服务人员素质偏低。现有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化程度不高、缺乏社区管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此外,社区工作的岗位培训缺乏系统性与连续性,大部分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不具备养老服务护理员的专业资质和职业资格,也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服务项目和内容的扩展以及服务质量的提高。

十、居家养老服务存在不足的原因分析

(一)、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及相关政策措施不完善,国家对老年人权益与老年社区建设未进行重视与立法并未对其进行广泛的宣传且未对此发展做出长期规划与对社区此方面设备进行大规模的投入。这些都由于缺乏政府、政策的支持与自我定位不正确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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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区居家观念落后,服务意识相对薄弱,一些职能部门和社区管理服务部门对开展和加强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性与迫切性认识不足,观念落后。并没有充分认识到我国的城市养老职能已经由家庭为主逐步转变为以社会为主;更没有认识到社区居家养老是符合我国未富先老国情的需要。此外,全民对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性认识不够。除此之外,社区缺乏对居家养老服务的大力宣传,未全面的倡导社区养老志愿者服务的积极参与。

(三)、资金不足,资金来源方式单一。社区仅仅靠国家政府筹集资金无法使居家养老服务可持续的发展,没有造血功能无法长久、有效的进行。

(四)、现有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虽然与再就业工作相结合,从下岗失业群体中进行选择,虽然可以达到降低成本,解决就业的问题,但是这些都导致了人才队伍素质低下。但是政府、社区却未对他们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未对其进行专业化的制度考评。此外,社会缺乏加强对此方面人才教育的意识,即使进行培训,却因缺乏在此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人才及专业知识,从而导致培训不到位。 十

一、被服务者的评价

现有的居家养老服务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老年人物质上的需求,为老年人提供上门等服务,方便了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并为老年人的健康提供了保障,被服务者对于居家养老的服务满意度的体现主要在于社区提供的上门服务、日常照料、社区娱乐等方面。但是就目前而言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尚处于初级阶段,只能低层次的满足老年人表面的需求,却未深层次的挖掘、了解并解决老年人真正内在的问题及需求。此外,服务只是流于形式,而在提供服务时未将具体的服务真正落实到位,据调查了解:被服务者的不满意度主要体现在精神慰藉、提供服务人群素质偏低、态度、质量以及志愿者人员不固定等方面。此外,居家养老体系目前缺乏一定的评估体系,导致社区无法抓住根源,真正的从源头抓起完善服务体系。

十二、方案具体内容:

(一)、实施的主体:1.政府,一方面进行相关政策的制定,另一方面增强对此方面的宣传与设施等方面的投入;2.社区,一方面要培训一批专业人才队伍,其中不仅包括社工,还包括专业化的居家养老护理员,使其不仅获得相应的资质,同时能够在素质、质量、态度等方面得到真正的提高,另一方面发动社会力量,扩大广大志愿者的队伍,发动社区、单位、学校利用自己的技能知识,利用节假日休息日给老人提供相应的力所能及服务。此外,在建设专业人才队伍的同时,也要优化老年人娱乐服务场所及设施,使其在良好的环境下得到满意的服务。

(二)、服务人群:J社区320名60岁以上的老年人(其中有残疾老人、空巢老人、三无对象老人、特困老人、高龄老人等)

(三)、方案试点社区实施的时间:2012年7月----2013年7月,生命周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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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服务方式:以专业人士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医疗康复护理、心理咨询等服务。

1.按经济程度来划分:A.无偿服务,针对的是本社区“三无”老年人;B.有偿服务,针对的是有经济来源并需要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C.低偿服务,针对的是本社区高龄老年人、特殊群体老年人。

2.按老年人自理程度分:A.社区针对那些能够自理的、身体素质较好的老年人开设娱乐活动及场所、建设固定的娱乐服务、机构设施服务,使他们尽量到社区指定点接受服务、参加社区组织的文艺等方面的活动,从而使其得到较好的满足,以此来丰富老年人在精神文化情感,进而让老年人告别孤单、抑郁,更好地了解社会、融入社会;B.社区针对那些不能自理、无法出户的老年人,可以培养训练一批专业的居家养老护理人员到老年人家里进行上门服务,使老年人的需求在家里也可以得到满足。

(五)、提供的服务内容:

1.生活照料服务:主要是为老年人提供托老、购物、配餐、送餐、管道疏通、家电维修、家政服务等一般照料和陪护等特殊照料的服务,为老年人的日常生活提供了便捷。

2.医疗保健类:为老年人提供疾病防治、康复护理、心理卫生、临终关怀、健康教育、建立健康档案等服务,使老年人能够健康地度过晚年。

3.法律维权类: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司法调解及维护老年人赡养、财产、婚姻等合法权利等服务,不再让老年人无权可依、无家可归,从而保证老年人能够安乐地度晚年。

4.文化教育类:为老年人提供老年电大、老年学校、知识讲座、学习培训、书法培训、图书电子阅览等服务,从而充实老年人的生活,增强老年人的自我价值,丰富老年人的兴趣与知识,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减缓老年人的孤独感,对老年人的精神文化大有裨益。

5.体育健身类:为老年人提供活动场所,体育健身设施,健身团队等服务,进而增强老年人的体质、扩充老年人的交往范围,从而增强老年人的社会支持网络,减少在角色互换时产生的不适应性,使其更好地了解社会、更好地适应社会。 6.志愿服务类:为老年人提供邻里互助、谈心交流、精神慰问、心理咨询、临终关怀等服务,从而改善老年人的心理,为老年人情绪的纾解提供渠道,减少老年人抑郁的产生,使其能心情愉悦地生活。

第17篇:居家养老服务内容

国外居家养老的社会服务

2008-02-20 http://www.daodoc.com

05: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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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住在自己的住宅内安度晚年,称为居家养老。据了解,世界各国(也包括我国)的老人住在养老院养老的只占很小的比重,绝大多数是居家养老。因此,安排好居家养老的社会服务,使老年人生活得更为舒心、方便,是城市政府解决好老年人居住问题的一项重要任务。

到2007年底,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占总人口的11.3%%。针对我国已经进入老年社会的现实,许多城市政府正在把做好老年人居家养老的社会服务,作为完成好“老有所居”的任务之一而列入议事日程。为此,本文将国外居家养老社会服务资料进行整理,以供参考。

第一,医疗服务。西方国家一般推行社区医疗机构与城市医院相结合的办法。较为普遍推行的,一是建立“专门”医生制度,即在医院中指定一个专门为老人看病的医生。二是在老人的电话上安装专门的医疗报警按钮,或在墙壁上设几条医疗警绳,并与社区医疗机构或就近的医疗机构连通。三是对年老多病的老人实行定期上门探视制度。四是设立家庭病房,对于行动不便又不需住院的老人在家中治疗。五是老人发了急重病是否需要送医院治疗,由接警电话后上门的医生作决定。有的国家还实行军队协助运送病人到医院的办法。例如,病人所住小城市的医院无力医治时,由当地医院请附近的军队派直升飞机把病人送到距离较近的大城市大医院医治。

第二,生活服务。主要有:室内的清洁卫生、洗涤衣物、烹饪做饭、侍候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代购蔬菜食品和其他物品等。通常由老人用电话向服务公司提出要求,由服务公司派人办理。由于网上购物逐步达到普遍而规范的程度,老人通过电话购买家具、电器、衣物等已很普遍。

第三,请绿化公司或社会服务机构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修剪草坪、维护或者种植花木以及雪后扫雪等服务。由于国外拥有独门独院和较大面积草坪住宅的居民较多,而老年人又无力修剪草坪和扫雪,这就成了一项重要而必需的服务。但在我国拥有这种房屋的居民数量很少。

第四,请维修公司或社会服务机构定期维修房屋、设备、设施,包括定期的大修和更换设备、设施。如果发生临时的房屋损坏或设备、设施故障,可用电话请求上门服务。拥有自有污水井的住宅还需请清洁公司或社会服务机构定期或不定期清洗污水井。(主要是独门独院居民所需的服务)

第五,老年食堂工程。有的国家专门在社区建老年人食堂,并称之为老年食堂工程。另外许多国家则由社区餐馆兼营老年食堂的业务。由于到食堂或餐馆吃饭,或者打电话向食堂或餐馆订菜并按时送到家的业务早已成为普通而正常业务,因而老年食堂工程的主要任务是每天向老人送三餐或不含早餐的两餐上门,以减轻老人的厨房劳动。

第六,对孤身老人每日进行电话确认其健康状况的服务。有的城市还通过议会决议把它定为一项带有强制性质的服务。这一服务多由服务公司而不是医疗机来承担,收取很少的服务费。一般每天一次,以免影响老人休息。

第七,设立老年人日托中心。这与我国的日托幼儿园有点相似,但内容不同。具体办法是,由日托中心每天上午9时右右派人派车把老人接到日托中心,下午四五点钟把老人送回家。许多老人聚在一起活动,会使老人在中心过得比较丰富和愉快。这种日托不一定是天天皆托,而是根据日托中心与老人签定的合同确定一周托几次。

第八,定期探访服务。按照双方签定的合同内容,有关服务机构派人定期到老人家中进行探访服务,与老人聊天、下棋或者开展老人喜欢而探访者又能办到的活动。这种定期探访,一般是每周两三次,每次半天,按老人的要求而增减。为了做好探访工作,有关服务机构要经过调查,力求派出与老人嗜好“投缘”、“合拍”的探访者,使得相聚愉快。因此,服务机构拥有的探访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业务素质和多方面的“本领”。

第九,外出陪伴服务。有些老人虽然年老力衰,仍然不愿意一年到头都“圈”在家里,而力争一年能多安排几次外出活动。这种外出时间不长,一般是每次几个小时。外出的内容也比较简单,包括逛街、购物,到公园、动物园、博物馆等地去参观或游玩等。具体办法是,由老人向服务机构打电话确定,由服务机构为老人外出安排交通工具,并派人进行全程陪伴服务。

第十,充分利用城市的健身俱乐部。由于参加俱乐部的在职人员,多在下班后来健身,从而形成下班后人多、上班时间比较空闲的局面。因此,有些城市实行健身俱乐部上班时间向老年人优惠开放的办法,既为老年人提供健身场所,又提高了健身俱乐部的利用率。有的健身俱乐部还设有一些专门为老人服务的项目。

第十一,为老人安排适当的“就业”服务和社会服务。有些老人身体健康,有些老人具有专长,安排其适当的“就业”,既能发挥其“余热”,又能消除老人的“寂寞”,还能适当增加老人的收入,可谓“一举三得”。这也是“老有所为”的重要内容。这些为老年人安排的“就业”,一般不是全日制的,也可以在家里工作。国外还安排身体健康并乐意社会服务的老人承担一些义务性质的社会服务。由于有的服务政府要付给一定津贴,这种社会服务就属于半义务性质。

第十二,开展老年人法律咨询服务。许多老年人拥有一定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有许多运作资产的涉法问题;老人还有不少有关老、病、生活以及子女关系等涉法问题。由于许多老人对相关法律知识了解不多,因而开展老年人法律咨询服务,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已成为老年人居家养老、安度晚年的一项重要社会服务工作。

以上12条,是国外在“彼时、彼地”采用的办法,有的在我国只有极小的适用度。即使基本适用的办法,也必须同我国“此时、此地”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加以融会贯通,才能较好地推广使用。同时,还应结合实际,创造发展一些具有我国特色的办法。例如,组织老年人参加唱歌、唱戏、跳舞、书画,以及力所能及的社会服务活动,这些活动在我国就推行得比较普遍而有效。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包宗华

中国建设报

工作总结

伴着灿烂的阳光,我们又走过了一个学期,在感慨时间的飞逝的同时,我们也要回首这半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一个全面系统综合的总结。在这段时间里,我们的工作中有酸、有甜、有苦、有辣。不管是阳光明媚还是风雨交加,我们都一路携手前进,挥洒着青春,用我们的真诚去拥抱每一天。每个人也收获到了很多东西,取得着各自的进步。我很幸运在宣传部的位子上为的各项工作的建设出一份力。接下来,我部就这半年的工作具体情况做以下总结。

第一、在常规工作方面

首先我能够基本完成部长布置的工作任务:负责海报的书写以及张贴,并认真出好展板。在这一学期里总计海报展板。虽然有点累但是也有不少收获,以前没怎么练过毛笔字,只是业余爱好,所以毛笔字也并不是很好,进学生会后在学长学姐的督促指导下认真的去练习,并且有了提升。在工作中也知道了海报的张贴和展板的摆放也有严格规定,必须张贴摆放在指定的地点等。

第二、开展活动方面

宣传部在学生会中不同于其他部门,更多时候表现的是服务型的,所以我们不仅要做好常规工作而且也应该在一些活动开展时积极配合其他部门贡献自己的力量,始终如一的用积极认真的态度对待。例如配合先锋队完成“共建文明校园”的宣传、配合生活部完成“水瓶文化”的宣传、配合办公室完成“第二课堂成果展”等等。 第

三、第二届科技节

合肥学院第二届大学生科技节是我们委员进入学生会后经历的第一件“大事”,充分锻炼了我们的能力。在科技节中我主要的工作是负责艺术系的“首届作品设计大赛”。主要是负责该项活动在我系的宣传以及报名等工作。在该项活动中我系报名2人,未获任何奖项。 第

四、生物系元旦晚会

作为生物系学生会重头戏,生物系元旦晚会聚焦着全院北区学子的心。同时也凝聚了全体生物系学生会成员的力量。在元旦晚会的开展前期我们花了大量时间去准备。最终获得全体师生的热烈欢迎。在此工作中我们宣传部被分配在元旦晚会礼堂布置组主要负责礼堂的布置。其中的重心在于舞台前的三块展板的设计和制作。我们主要事务就是配合部长副部长方案设计以及制作的工作以及配合共同布置礼堂。

这一学期的时间里,宣传部每个人都收获到了很多东西,取得了各自的进步。同时也暴露出我的一些失误及不足,例如:

一、遇到问题时并未及时和正确认识问题,而直接导致错误的发生,例如上次工作总结的格式不正确。

二、在工作较累的时候,也有过松弛思想,放松了要求。导致工作热情有点下降。我希望在认识到问题后努力在以后的工作中不犯同样的错误更好地在以后的工作中出自己的一份力。

可以这么说:这一学期是累的一学期,忙的一学期,快乐的一学期,收获的一学期,难忘的一学期。以上就是我部对本学期以来的工作所做的总结。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的确,宣传部的工作也是如此,有不少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的改正和完善。在这一学期的工作中,我们坚信成就和亮点不是我们的终点,而是我们的起点。我们宣传部团结一致,相信在生物系团委和学生会主席团的关心指导下,宣传部定能创造出更辉煌的成就。我们也将尽全力将学生会工作做的更好。

宣传部

2010年12月

第18篇:居家养老服务协议

居家养老服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本着服务社会、服务老人、互助互利的原则,为营造温馨、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保证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满足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需要,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结合当前有关养老的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养老服务事宜,自愿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设立专人负责居家养老(助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并管理相关事宜。为乙方提供辖区内老人的服务需求并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监督。

2、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做好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实事求是的对服务单位进行工作评定,不得有无辜强加服务人员服务项目的行为。

3、甲方应每月一次电话或者派出工作人员走访、征求老人意见、及服务人员服务情况,核实老人及乙方提出的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4、甲方如发现乙方服务有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或不胜任服务工作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受甲方委托,承接本辖区居家养老(助残)服

务工作,收费应不高于市场价格。服务人员要经过培训后上岗,需做到善待老人、态度和蔼、服务热情周到,在服务过程中要确保服务对象的人身、财产安全。

2、主动关心老人的需求,向老人提供合适的护理人员,保证护理人员身份清楚、手续完备、身体健康。

3、乙方有告知老人服务内容、收费等情况的义务。

4、乙方及时协调解决甲方和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

三、解除协议

1、协议期未满,甲方要求解除协议,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无故要求解除协议的,应由乙方负完全责任。协议执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协议期满、协议内容变更、终止等,乙方应及时到甲方处理相关手续;愿意继续提供相应服务的,应在15天内与甲方签订新一轮协议。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得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任何一方出问题各自负责。乙方应在服务期限内,选派适合为甲方提供优质养老服务的护理人员,如果没有做到,乙方应为甲方及时调换护理人员。

五、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

1、服务内容和期限:xxx

乙方提供服务:xxx

乙方的服务时间:xxx

协议期限:协议期为xx年。

20xx年月日至20xx年 月日止。 服务地点:xxxx

2、甲方辖区内老人持券到店消费,约定收费标准如下,乙方不得私自提高价格:

Xxxxxxxx

以上内容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确保居家养老工作顺利开展。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负责人:(签字)

地址:

电话:

年月日

乙方:(公章)

负责人:(签字)

地址:

电话:

年月日

第19篇:居家养老服务合同

千佛山办事处“康乃馨”居家养老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用户)姓名:身份证号码:乙方:济南大家园家政服务中心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l、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自年月日开始,每周工作天,每天工作小时,自点至点。

服务内容为:。

2、合同签订时,明确付款方式:甲方需向乙方出示《千佛山办事处“康乃馨”行动居家养老优惠卡》编号,或甲方向乙方交纳月服务费元。

3、甲方待服务员每次工作结束后应在服务员工作手册及《千佛山办事处“康乃馨”行动居家养老优惠卡》上签字,并於每月20日如实填写《服务员考勤·反馈表》,同优惠卡一并由服务员交回乙方,作为工资发放的依据。

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服务员履行合同规定,要求服务员完成服务项目。对服务员的工作情况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意见反馈给乙方。若不满意乙方服务员的工作,必须提前通知乙方主管,适时调整服务人员。

5、甲方要尊重乙方服务员人格,平等待人。甲方必须严格履行服务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服务时间或内容。

6、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服务员提供安全保障,保证乙方服务员人身安全。若发生意外伤残事故,属甲方责任则由甲方负责,属乙方服务员责任则由乙方服务员负责。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为甲方服务期间服务人员必须守时守信、忠诚本分、积极主动、履行职责,不迟到、必须在协议约定范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2、乙方对甲方使用《千佛山办事处“康乃馨”行动居家养老优惠卡》提供服务保证服务质量。每次服务结束时乙方服务人员按要求签字,并于每月20日将签字、考勤、优惠卡一并收回交付乙方总部。

3、乙方服务员不得擅自向甲方索要交通费,不得接受甲方馈赠的物品。

4、乙方服务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失或意外伤残,责任由乙方服务员负责。

5、乙方有权对服务员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并负责协调处理服务中产生的纠纷。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济南大家园家政服务中心

家庭住址: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 8691691082115626年月日年月日

第20篇:居家养老服务政策

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政策的探析

摘要:我国人口已经进入老龄化时期,北京的老龄化水平一直居于全国前列,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因而,如何解决好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成为了当下社会值得关注的主题。老年政策的得力与否直接关系到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以及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北京市顺应了时代的需求,制定了养老服务政策,即“九养”政策。本文就此政策的内容及实施进行分析与探讨,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促进老年政策的完善。 关键词:老龄化;“九养”政策

根据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10月,北京市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已经达到247.9万人,占总人口的19.4%,同2009年北京市户籍老年人相比,上升了1.2个百分点。根据国际标准,60及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超过国家总人口的10%,该国家就进入了老龄化社会的行列。北京市的户籍老龄人口比例高出国际标准将近十个百分点,可见北京市养老压力之大。北京市老年人口存在规模大、增速快、空巢化的现象,建构了社会化的养老服务体系。理念上摒除了以往问题取向的思维模式,遵循人本主义原则,千方百计的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在工作原则上,坚持城乡一体,把适度普惠与困难帮扶有机的结合起来,形成城乡一体、覆盖全体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在运作方式上,抛弃了单纯由政府提供养老服务,转而将目光投向市场,运用“有形的手”对市场进行一定的调控。在依靠主体上,遵从我国本土的传统观念,重视家庭与社区对养老服务的巨大作用。政策的优势还包括资源的整合程度高、服务内容全方位广覆盖等。

1.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构建

北京市制定了居家养老服务政策,即“九养”政策来提高老年人服务水平。2009年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残联等13委办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九养”办法的意见》。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个人自愿”的原则,构建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政策保障为主导、社会化运作为方向的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体系,完善本市“9064”养老服务模式,即到2020年90%的老年人居家养老、6%的老年人在社区养老、4%的老年人集中养老。提升老年人、残疾人的社会福利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1.1建立居家养老券服务制度及管理办法

养老券由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和北京市残联共同监制发放的,它是满足老年人在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心理慰藉等方面服务的经济手段。具有北京市户籍的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均符合申请养老券的条件,老年人可以在指定的签约服务单位如老年餐桌、托老所等使用养老券。养老券的使用,保障了老年人专款专用,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老年人的基本需求。在指定的签约服务单位使用养老券,便于确定服务标准,保障了服务质量,有利于服务单位的管理和监督。

为了充分发挥养老券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多重效应,北京市民政局和市残联制定了养老券的管理办法。在服务单位的发展方面、养老券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三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第一,加快发展养老服务单位,提高服务水平。鼓励区县挖掘社区养老服务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开办养老服务实体,以签约服务单位等形式,开发符合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的服务项目,扩大养老券的使用范围。建立了激励机制,对小型企业进行扶持并制定了奖励办法,激发了街道及乡镇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单位的积极性。

第二,健全养老券的管理制度。养老券管理单位自上而下分别为北京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区县主管部门、街道(乡镇)主管部门、社区(村)负责人。每一级别的主管部门都需要专门的负责人,主管养老券的管理工作。养老券的存放、预算、发放、结算、养老服务单位的统计、服务项目的统计及销毁都有相应的管理办法。养老券的上报制度有季报制度和年报制度,下级单位需配合上一级单位对本季度的养老券情况进行汇总和统计,并在季度末上报到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

第三,加强监管力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确立了定期检查本地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管制度,对违反规定的部门采取批评、责令整改、取消签约资格等有效措施。

养老券服务及管理办法为养老券的有效使用和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有重大作用。满足了老年人最基本的生活需求,保障了老年人将老年券使用在迫切需求的方面;对服务单位的管理,保证了服务质量,更便于对养老服务单位的监督;上报制度的确立,规范了养老券的使用和管理,及时掌握养老券的使用情况、了解全市老年人的总体状况、便于分析和调整策略。

1.2居家养老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

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政策从老年人最关心的现实问题和最迫切的需求出发,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多样化、人性化的服务,帮助老年人解决居家生活困难。建立养老餐桌、托老所、无障碍服务车、实施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等措施是养老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

养老餐桌在餐桌的设置、服务标准、服务范围上都有明确的要求和目标。在养老餐桌的设置方面,是聚集多方资源,利用城乡社区公益性用房、单位内部设施、居民空闲房屋等社会资源建立养老餐桌,同时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餐饮企业承担老年人的就餐服务。在标准方面,养老餐桌提供安全的配餐、就餐及送餐服务,并建立了服务商的管理、激励和监督机制。养老餐桌在服务范围上实现了城市社区与农村社区的全覆盖,使城乡居民均能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

城乡社区托老所是聚集社区服务中心、“星光老年之家”、社会空闲房屋等,开展以生活互助、文体娱乐等为主要内容的互助点,以解决老年人日间生活照料困难、生活枯燥等问题。托老所的激励机制是对运营满半年的托老所和互助点给予补贴:对月服务18天以上、服务满意率达到90%以上的托老所床位每月补贴100元;对月活动时间18天以上的互助点每月补贴100元。托老所的维持除了经济上的补贴还需要服务人员的配合,因而为了满足居家养老服务,在全市各街道聘用5至7名养老员;每个城乡社区(村)至少聘用1名养老员。养老员优先从“4050”人员和取得社会工作者资格且符合本市就业特困认定标准的人员中招聘,纳入公益性岗位。他们的工作任务除了要完成日常的照料服务之外,还需要承担宣传、探访、收集资料等工作。养老员的配备不仅提供了养老服务而且提供了一定的公益性岗位,解决了这些群体的就业问题。

无障碍服务车和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为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和出行提供了便捷和安全。无障碍服务车主要为方便组织老年人参加社会活动,用于社区托老所、社区“星光老年之家”、职业康复机构等开展活动。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旨在为老年人提供在洗澡、如厕、做饭、户内活动等方面的便利,逐步对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改造的实施过程由市、区县两级老龄办和残联共同完成,经费由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承担。这两项工作的实施为老年人解决了最亟待解决的问题,为老年人的生活提供了便利。

养老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是养老服务的最基本内容,解决的问题都是老年人日常生活中最亟待解决的问题。只有解决了老年人最迫切需求的衣食住行的问题,才能从根本上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想老年人之所想。

1.3开展养老精神关怀服务

老年人生活质量的提高不仅体现在提高生活水平上,现代老年人的需求更多的体现在精神方面的追求,快乐的老年生活是在衣食无忧的基础上能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和内心的满足。以上的各项措施是应老年人生活方面最基本的要求,而为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慰藉,需要开展精神关怀服务。各级老龄工作部门负责整合和开发辖区心理咨询服务资源,依托“96156”社区服务热线,充分发挥各类心理咨询专业组织和社区市民学校、老年学校的作用,组织专业人员为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员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和相关知识培训,动员社区内志愿者特别是社会工作者,为老年人提供聊天、读书等志愿服务。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已经受到政府、社会及家庭等系统的重视,老年人的精神服务趋向多元化与规范化。

2.养老服务模式政策的优劣分析 2.1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优势 2.1.1理念上的与时俱进

北京市的养老服务政策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从老年人最关心的现实问题和最迫切的需求出发,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人性化的服务。政策坚持以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个人自愿,构建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政策保障为主导、社会化运作为方向的养老服务体系。在当今多元的社会,仅仅依靠政府提供老年人的福利保障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时代的需求,因为受到财政资金、服务人员和工作效率等方面的限制,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要在政府的引导下促使整个社会投入力量。受我国文化传统的影响,大多数老年人倾向于在家中养老,因而居家养老是主流。因而居家养老政策不仅遵从我国的本土文化,也体现了与时俱进。将家庭、社区和社会的力量聚集起来,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不仅具有现实性而且有很强的可行性。

2.1.2构建了城乡一体化的养老服务体制

北京市的“九养”政策构建了城乡一体化的养老服务,打破了城乡二元的户籍限制,将城市社区和广大农村统一纳入养老服务的体系中来,使城乡老年居民均能享受到“九养”政策的服务。“九养”政策的城乡一体化表现在居家养老服务政策的各个方面,首先在养老券的发放方面,不论城市还是农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均可申请领取养老券。养老券的使用,使老年人能够专款专用,从根本上保障了老年人的饮食、日间照料等问题。其次,养老餐桌是为了解决老年人的饮食问题。整合社区活动中心、闲置房屋、餐饮企业的资源为城乡老年人提供健康合理的营养配餐,无论城乡均可以满足配餐、就餐和送餐服务。第三,托老所的建设也是城乡统一标准,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将托老所覆盖全市城乡社区(村),满足老年人的日间照料、文娱活动等需求。最后,在精神关怀、为老年人配备“小帮手”电子服务器、无障碍设施改造等方面也保证了城乡一致的标准。

2.1.3建立了有效的奖惩机制

“九养”政策明确了各项奖励和惩罚制度,有效的奖惩制度为居家养老服务政策的实施起到了催化剂和激发积极性的作用。为了弘扬尊敬父母、关爱老人的传统美德,在北京市开展万名“孝星”评选表彰活动。活动采取基层初选、逐级上报和两级表彰的方式,推选出10000名尊老、敬老、爱老、助老、孝老的“孝星”。此项活动引发了全社会尊老敬老传统美德的热潮,为居家养老服务政策的顺利实施起到了助推器的作用。

为了提高签约服务商的工作积极、保证服务质量,北京市民政局联合八家单位制定了《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单位管理规定(暂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管理规定》制定了服务单位的确定程序、监督办法和奖惩制度等,规范了签约服务商的服务行为。奖惩制度确定了市政府每年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居家养老服务单位,并予以奖励;对不符合规范的服务商,签约部门终止协议,取消服务商资格,终止结算的惩罚措施;对服务单位定期进行工作指导与交流,宣传推广优秀服务单位的先进经验。明确的奖惩制度激发了服务商的积极性,保证了提供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2.2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不足 2.2.1政策实施标准的制定不够明确

北京市的“九养”政策是涉及多个部门协同管理、各个区县具体实施及家家户户的配合,因此是一个涉及多方的复杂系统。因而,保证政策的顺利实施不仅要有指导思想和意见,具体的实施细则更是一个好的政策能否贯彻到实践中的重要环节。“九养” 政策自从2009年实施以来已经经历了四年,从试点到全面推进,市民政局及残联等单位不断的调整策略和丰富具体细则,但仍然存在一些需要确定的标准。比如,“孝星”评选工作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缺乏客观的指标,基层的实际评选工作是根据平时的了解、推荐等传统方法得到的资料,未免出现不客观的问题。再如,优秀服务商的评选涉及16个区县的上千家服务商,因而很难确定标准,并且无法全程监督评选的服务商。还有一些上报材料各个指标拟定的合理性需要在实践过程中进一步改进,去除冗杂的指标、筛选出反映养老服务情况的指标。

2.2.2区县工作人员的专业化水平不足

“九养”政策采取属地管理的原则,发挥城乡社区(村)的资质优势,做好老年人的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共同将辖区内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落实到位,但是在居家养老服务政策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区县负责居家养老服务的工作人员对文件不够熟悉,以致在做具体的工作中不了解工作程序,出现推迟、上报材料不准确等各类情况。其次,也有个别工作人员的思想觉悟不高,因此在工作中工作态度积极性不高,常出现拖沓、失误率高等情况。在具体的实施中,由于区县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态度问题,不能完全将政策落实到位,工作的创新性不强、程式化。

2.2.3 精神关怀服务缺乏具体的计划

在精神关怀方面,“九养”政策的指导意见汇中指出,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主体、建立有效的动员机制和激励机制,优化配置社区公共资源和社会专业资源,形成市场服务和公益服务相结合的精神关怀服务发展格局。工作任务主要确定了四个方向,即开通“96156精神关怀服务热线”平台、举办精神关怀大课堂、设立心理服务站、上门关怀服务。虽然发布了指导意见,但是北京市的老年精神关怀服务还没有进入实行阶段,目前仍处在探索的时期。老年人精神关怀是一个可为的领域,需要在此基础上拓展工作范围、创新工作内容。目前的老年精神关怀服务大多数停留在表面文章,不够深入,不但不能给老年人带来心理慰藉,反而带来了很多的经济、人力物力的浪费。因而,系统的规划老年人精神关怀服务应列入工作日程,制定出符合老年人实际情况、可操作性强又有效果的策略。

2.2.4欠缺政策实施效果的评估

“九养”政策实施以来,主管单位会按季度和年度收集各区县的报表,并对本年度的工作进行总结。但是,居家养老服务缺乏过程评估和结果评估,因而无法掌握政策的实施效果,不能了解老年人对这项政策的满意度。政策的实施效果如何需要通过评估进行反馈,从而对政策进行适当的调整。养老服务政策需要对整个实施过程进行检测,要求对工作过程的每一步骤,每一级的段分别作出评估,将关心的重点落在各个步骤和程序怎样促成最终的介入结果。评估的方法是了解和描述介入活动的内容。养老服务政策也需要对实施的结果评估,在工作过程的最终阶段进行的评估,包括目标结果和理想结果两个部分。目标是指介入要努力达到的方向,结果评估是检视计划介入的理想结果以及这些结果实现的程度及其影响。

3.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的建议 3.1提高服务团队的专业化水平

居家养老服务政策的实施需要各方人才的加入,政府工作人员、专家、服务商、养老员等。因而我们需要从这几方面的人群进行专业化团队的建设。

首先需要对区县、街道及社区的工作人员进行工作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学习文件精神、熟悉工作程序、理解各项工作的意义及内容、及工作数据的收集、统计和分析能力。其次,要建立一支稳固的专家团队,对专家团队进行有效的管理,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让专家能在养老服务中持续发挥作用。服务商方面的管理,需要更加精确的明确各个方面的规范,有量化的指标。养老员的工作关系到老年人日常生活的各个细节,而对老年人的服务需要很多专业的知识,包括心理学、护理知识等。因而,养老员的工作不仅仅是提供传统的照料,更需要专业化的知识为支撑,提供专业、有效的服务。

3.2建立一支社会工作的团队

社会工作的工作领域包括老年人社会工作,发挥社会工作在养老服务事业的作用,会对老年人事业产生举足轻重的作用。“九养”政策在制定、实施和调整的过程中都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社会工作不仅可以在宏观上发挥整合、协调资源的作用,同时也可以在具体的实施中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建立一支专业的社会工作团队,需要确立社会工作者的身份,从社会工作者的考核、认证、培训到待遇上都有明确的规定。保障社会工作者团队的素质和待遇水平。

3.3政府培养和孵化合作机构

养老服务是一个大工程,仅仅依靠政府提供保障是不切实际的,受到经济和人力的限制,政府工作不可能事无巨细的触及养老服务的各个方面。因而,需要政府培养和孵化项目执行的合作机构。

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可以通过招标的方式筛选出适合的合作机构,在合作的过程中通过不断的沟通,调适彼此的工作和职责。在信任和熟悉的基础上,将工作的权重逐渐交与有资质的合作机构。政府可以对具体的实施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这样不仅可以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还可以降低政府的压力,最终受益的是广大的老年人。

4.总结

“九养”政策自实施以来,使全市的老年人受益,不仅解决了老年人最迫切需求的衣食住行的问题,更在老年人的精神层面进行了关怀。解决了家庭的负担,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和主观幸福感,促进了社会的和谐。政策对爱老、敬老的传统美德的宣传,使整个社会加入了关爱老年人物质和精神生活的队伍。“九养”政策虽对老年人养老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政策制定者在进行不断的调整和完善,让政策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除了加强专业化队伍的建设、建立社会工作队伍、培养和孵化合作机构,笔者认为创新服务内容、加强监督、加强政策的宣传也是提高服务质量的重要手段。

居家养老服务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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