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其他范文

煤矿事故通报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10-02 18:06:32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事故通报

各区队、班组: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大队安全环保和石油管护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和原油流失现象的发生。针对我大队近期出现的安全环保事故和原油流失现象,为挽救本人,教育职工,经大队研究决定现对部分人员作出如下处罚通报。

1、2012年5月18日下午,采油一区队王102井采油工秦伟在押送运油车辆的过程中,没有能够严格按照押车的相关规定履行责任,在押车的过程中擅自离开运油车辆,导致约11吨原油被盗,现秦伟已被治安办刑事拘留,经大队研究决定将其介绍回采油厂。

2、2012年5月29日早上,采油一区队对王108井3号储油罐内液面进行了测量,发现储油罐内液量少了1.62方,折合净油1.1吨,经大队研究决定将采油一区队王108井采油工刘永江、王根飞介绍回采油厂。

3、2012年5月16日采油二区队王179井采油工申景伟在给抽油机更换皮带的过程中,将左手夹伤。经大队研究决定扣除采油二区队当月活工资考核分1分。

4、2012年5月2日,采油六区队王36井采油工刘海浪在爬罐的时候将耳朵碰伤。经大队研究决定扣除采油六区队当月活工资考核分1分。

5、2012年5月12日,我大队运输车陕J18459在行驶

至谭家营二道河路段处与一辆白色昌河车发生肇事。经大队研究决定对陕J18459驾驶员赵生亮予以通报批评。

6、2012年5月8日,我大队泵油车陕J27162在审验车辆过程中,与一辆黑色帕萨特发生肇事。经大队研究决定对陕J27162驾驶员张进龙予以通报批评。

望各区队、班组在接到通报后,认真组织学习,加强安全环保和石油管护管理工作,若再有类似情况发生,大队将会对当事人和所在区队作出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望各区队能够引起高度重视,坚决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

杏子川采油厂采油三大队

2012年6月4日

推荐第2篇:事故通报

事 故 通 报

各车间(部)室:

2014年4月27日11时左右,一车间二胺精制工段在清理干燥塔的过程中,发生一起填料自燃事故,所幸发现及时,处理得当,未造成大的损失。

一、事故经过

2014年4月27日上午,一车间二胺精制工段正常停车清理系统,副主任XXX安排带班班长XXX带两名操作工清理干燥塔,10时左右,干燥塔人孔盖被打开,当时干燥塔塔釜和塔头温度均为109℃,经检查塔釜内脱落的填料不多。因需要进入塔釜内检修,未将人孔盖关闭。11时左右,发现塔釜底部着火,经及时扑救,明火很快被扑灭。

二、事故原因

1、干燥塔保温蒸汽未关闭,塔内温度过高,达到塔釜内残余物料的着火点;人孔盖打开空气进入塔内,为可燃物提供了足够的氧化剂。塔釜内的残余物料着火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作业人员对干燥塔在清理、检修工作中的危险认识不足,为制定相应的作业方案。

3、对清理干燥塔作业人员培训教育不足,对干燥塔清理作业工作中的危险因素认知不足;车间对干燥塔清理工作管理不到位、不重视,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纠正、预防措施

1、加强对全车间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全车间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特种作业人员技能培训,提高对设备及设备检修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的认识;提高人员素质和技能出现异常情况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

2、制定特种备检修规程及检、维修方案;加强设备检修的监督管理工作,对于涉及到特种作业的,必须有专人监护;针对车间岗位的特殊性,要求各工段,班组组织讨论,针对工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害和危险做出明确的判断后,方可操作。

3、针对精制塔和干燥塔的清理和维修工作,在塔顶加水管和氮气管,在清理和检修之前对塔内进行降温和置换,确保安全。

四、处理决定

1、对此次事故责任人XXX、XXX给予全公司通报批评,扣除二胺精制工段全体人员第二季度安全兑现奖。

2、分管副主任XXX未及时关闭蒸汽阀门导致事故的扩大,对此次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处罚500元。

3、车间安全员XXX对此次事故负有监管责任,但在事故处理时表现积极,不予处罚。

4、给予车间安全经济责任制考核1000元。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推荐第3篇:事故通报

事 故 通 报

2011年1月以来,我厂安全生产形式较为平稳,1—5月工伤起数比去年同期下降10起,但进入6月份以来,工伤频率有所上升,尤其是机床制造厂装配车间,连续发生工伤事故3起,伤3人,工具环保厂发生工伤事故1起,伤1人。现将事故通报如下:

1.6月17日,机床制造厂装二车间职工郭永萍(女)45岁,在用水壶倒水时,因水壶把断裂,热水烫伤左大腿。经医院诊断为:热烫伤左大腿4%。

2.6月22日,机床制造厂电工车间主任罗平力(男)58岁,在浙江台州明华工贸有限公司修理YK5180A插齿机时,脚踩在有油污的三层台阶上,不慎摔倒,经医院诊断为:左手尺骨、桡骨茎突骨骨折。

3.6月26日,机床制造厂装一车间职工王长伦(男)59岁,三人在移动Y9060淬火压床挡油罩时,挤伤左手中指。经医院诊断为:左手中指肌腱断裂。

4.6月26日,工具环保设备厂职工王君健(女)23岁,在M2120内圆磨床加工YK5132蜗轮里套时,违章操作在磨头尚未停止的情况下,用右手触摸工件,挤伤右手。经医院诊断为:右手环指近端骨折。

以上4起工伤事故,其中3起是安全意识不强,工作前缺乏检查,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而另一起为典型的违章操作行为,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事故单位应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教育职工和本人,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六月份正值我厂“安全生产月”,上述事故的发生,应引起全厂高度重视。经总厂安委会研究决定对事故发生单位及责任人处理如下。

1.对机床制造厂装配部工伤事故全厂通报批评,对主管领导黄世经、张继业通报批评。

2.对工具环保设备厂工伤事故全厂通报批评,对主管领导王强通报批评。

3.鉴于工伤人员已受到事故伤害,免于处罚。但复工前经车间进行复工教育后方可上岗。

各单位要以以上工伤事故为教训,举一反三,查找本部门在安全管理方面的差距和不足,尤其在职工安全教育和按规操作上进行重点的加强和辅导,同时加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形成制度化、规范化,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为我厂建厂60周年和完成好各项经济指标保驾护航。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推荐第4篇:事故通报

铝业公司对安全事故处理的

通报

一、2012年2月7日,由于在生产启动前部分管道被冻,电动门质量不合格,4#炉预留门后临时接管材质不符合高压蒸汽工艺运行要求,导致热电厂4#锅炉主蒸汽预留门后临时连接管爆炸。处理结果:

车间及调度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没有预见性,对生产用汽控制不好负有责任,给予警告处分。

电厂未对消缺后冻结的设备及时全面疏通,未全面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负有责任,给予警告处分。

安装公司对备用门临时接管安装时,未按蒸汽母管设计图纸施工,材质不符合高压蒸汽工艺运行要求负有连带责任,给予警告处分。

二、2012年2月29日,二期蒸发车间高飞飞在原液A槽顶改流程开关阀门时,此时阀门刚好漏料到平面,因操作不慎,扳手掉落,溅起液碱烧伤脖子。

处理结果:

高飞飞(新工) 罚款50元;问永兴(当班班长)罚款50元;

张帮窗(车间值班人员)罚款50元;冯增贤(车间主任)罚款50元。

三、2012年3月24日,电厂铲车司机郝卫东给车加油后,在两次打马达没打着后,怀疑线路有问题,在检查时发现电瓶冒烟,随手把电瓶线接头拔开,又跑到车的另一面检查时发现车已经着火。经检修人员现场检查,预计处理检修费用需五万元。

处理结果:

输煤车间主任樊平平时对车辆管理不细,监督检查不到位,罚款200元,并做出书面检查。

铲车司机郝卫东平时对铲车保养及检查不到位,对铲车故障排除处理业务不精通,使原本可以避免的事故发生。扣除3月份工资并予以辞退。

四、2012年3月29日下午15:40时溶出低压二段进线断路器跳闸,配电室突然发生停电,导致稀释槽内液位快速上涨,料浆处于沸腾状态,大量乏汽携带部分料浆从水冷器排空喷出,导致包装工烧伤。电仪车间在查找上次停电原因过程中致使18:05时一段、二段进线断路器同时跳闸,导致高压溶出系统设备停止运行。但主蒸汽管道电动阀未装连锁,无法隔断蒸汽,机组压力迅速升高,安全阀起跳,安全阀出口缓冲箱爆裂,并打破旁边彩钢板。

处理结果:

二十三冶施工焊接质量问题及没有按设计图纸要求施工,导致缓冲箱爆裂,负主要责任,罚款两万元。

北开自控质量问题导致停电,负次要责任,罚款一万元。

公司领导安全管理不到位,工作失误,负管理责任,谢军罚款500元、石杰罚款500元、刘永红罚款300元、单光罚款300元、刘二选罚款300元。

森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二零一二年四月九日

对铝业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的

通报

今年以来,铝业公司按照集团公司的整体工作部署,全力推进二期项目建设,加快投料试车步伐,实现了3月18日出氧化铝的预期目标。但是在投料试车的过程中,忽视了对安全工作的管理,致使发生多起安全生产事故。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考虑到二期正处于投料试车阶段,停产整顿不现实,故责成铝业公司内部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但铝业公司未引起高度重视,整改措施不力,导致发生以下事故:

一、3月29日15时40分发生溶出车间水冷器排空管喷料伤人事故。就此事故集团公司决定对铝业公司提出警告并罚款五千元。

二、3月29日18时14分溶出车间压煮器安全阀出口缓冲箱爆裂事故。就此集团公司决定对铝业公司提出严重警告并罚款一万元。

希望铝业公司在今后的生产中深刻反思,提高认识,强化措施,认真做好员工安全教育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抓好生产的同时,注意安全问题,确保生产安全平稳运行。

(此罚款从铝业公司全年绩效考核中扣除)

森泽能源科技集团公司

二零一二年四月九日

对煤矸石锅炉停水事故的处理

通告

2012年3月24日,活化炉内温度在凌晨3:48时提高到600度,提温前30分钟加水一次,提高温度后15分钟加一次。4:15加水时自动补水无压力。启动辅助加水泵加水,4:60时再补水时,自动、辅助补水都无效果。10分钟左右,打开排污管,无出水。然后将燃烧器关闭,联系二期调度,纪长贵回复脱盐水不够用停止供水(并没有提前与煤矸石联系,直接停水)。4:50开始送水,但是因锅炉严重缺水,不能直接补水,只能降温至50-60度才能补水。2小时后,锅炉降温补水,重新提温。

事故造成锅炉无法运行,幸亏处理及时,未造成损失。

处理结果:

对值班调度纪长贵处以警告处分并做出书面检查。

对调度主任马运生处以警告处分。

煤矸石值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应引起重视,以后工作中及时沟通,避免类似事故发生。

森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二零一二年四月九日

推荐第5篇:公文 通报 事故通报

【真题】

1、由一次幼儿园校车事故引发,请你以某市教育局的身份写一篇不少于400字的通知,内容涵盖针对校车事故的措施。

2、地铁事故通报

【模板一】

Step1 描述事件经过

Step2 “该事故暴露出…………等问题。”(分析原因) Step3 “为……,现提出以下要求:”

【模板二】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四起重特大

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 安委办函〔2012〕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2年8月中下旬,全国接连发生四起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简单描述事件以开头)。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8月20日,重庆市合川区境内110省道22公里600米处,发生一起面包车与货车相撞的重大事故,造成12人死亡、1人受伤。据初步调查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小型面包车超速且违法占道行驶。(详细描述事件,时、地、伤亡人数,分析直接原因)

……

上述事故尤其是包茂高速陕西延安“8.26”特别重大事故的发生,暴露出以下突出问题:(分析深层原因)一是一些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生产运营过程中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对驾驶员日常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导致驾驶员业务素质不高,应急处置能力不强。二是一些地区、部门对长途客运车辆的安全监管工作不得力,没有积极创造条件,督促客运企业在凌晨2时至5时将长途客车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部分运输企业动态监控没有发挥有效作用。三是部分地区和部门、单位开展道路交通“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工作不力,“三超一疲劳”等非法违规行为大量存在,一些道路安全防护设施不健全、不规范。四是社会车辆驾驶员安全意识不高,违法违章行为突出。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解决措施)

一、迅速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8月28日国务院安委会召开的全国交通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迅速组织开展对辖区内营运车辆的全面排查整治,逐车逐线排查整治事故隐患,重点排查营运驾驶员资格和交通违法记录,车辆安全性能是否可靠,客车应急出口是否通畅,车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等问题。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责令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坚决不得上路运营。要认真开展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急弯路段、陡坡路段、连续下坡路段、视距不良路段和路侧险要路段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特别要加大对校车途经路段、通客运班线和旅游公路的隐患排查力度,对交通标志是否到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等进行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要及时整改,设置警示、限速标志等,尽快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

二、深入宣传贯彻落实《意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意见》的重大意义,明确职责,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坚决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要通过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短信、挂图等多种途径,强化宣传教育,大幅提高全社会尤其是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各有关部门要细化相关工作措施,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意见》要求落到实处。

三、严格长途客车等重点客运车辆安全监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长途客车等重点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要严格督促运输企业合理安排班次,严格落实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严格落实驾驶员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严格落实10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必须建立中途休息点制度。凡没有建立中途休息点、不能实现驾驶员落地休息或接驳运输的线路,要坚决停运。要督促运输企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动态监控系统,落实监控主体责任,制定和完善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管理规定,加强对车辆出站、超速、中途停车等状态的监控,及时发现、制止和处理车辆各类违法违章行为。特别要加强对卧铺客车车载视频的监控,坚决防止车辆超员。

四、狠抓路面执法管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检查措施,严把客运车辆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对7座以上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实行“六必查”,特别是对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要严格落实24小时勤务,坚持逢车必查。要严格执行《意见》有关客运车辆夜间安全通行方面的新要求,科学调整勤务,改进执勤执法方式,完善交通管理设施,并督促指导运输企业相应调整动态监控系统设定的行驶速度预警指标,确保夜间客运车辆按规定运行。要严格落实货车管理措施,严肃查处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对货车超限超载的违法行为,要责令当事人通过卸载、分装等措施,坚决消除违法状态,严禁只罚款不纠违;要严格落实限速措施,通过定点测速、流动测速、区间测速等办法,严查超速违法行为。尤其要加大对社会车辆和驾驶员违法违章的处罚力度,提高社会车辆驾驶员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2年9月7日

【模板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省上栗县 “3·11·特大爆炸事故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今年3月11日,××省××市上栗县东源乡石岭花炮厂发生特大爆竹爆炸事故(以下筒称“3·11”事故),死亡33人,其中在校中小学生13人,未在校的未成年人2人;受伤12人(简单描述事件时、地、死伤人数)。这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现将“3·11”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的直接起固和深层次原因。

××省××市上栗县东源乡石岭花炮厂是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该企业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花炮用药标准,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违章指挥,以及工作违章操作是造成这起重大事故的直接原固。

××市及上栗县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不力,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烟花爆竹行业出现的新情况,未能及时结合实际制定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有关职能部门监督管理工作严重失职,使事故隐患严重的石岭花炮厂得以长期违章生产,是造成迭起重大事故的重要原因。如上栗县公安局明知石岭花炮厂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仍为其发放25张《焊炸抽品运输证》;上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违反规定,在石岭花炮厂未领取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对其营业执照进行了年审,上栗县花炮局和乡镇企业管理局管理松弛,未能履行行业管理职责;上栗县东源乡党委、政府疏于管理,虽然对石岭花炮厂进行了安全检查,但对事故隐患的整改工 作未落到实处;东源乡石岭村党支部、村委令对石岭花炮厂存在的事故隐患视而不见、放任自流等等。

二、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

对事故直接责任人、石岭花炮厂法人代表沈志明和非法订立产品购销合同的伟丽花炮厂负责人黄伟等4人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市副市长肖××、桑××,上栗县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和上栗县政府竞组成员、副县长何××,以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责任人员等28人分别给予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撤职、降职和党内警告、开除党内职务等处分。

三、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和朱镕基总理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认真吸取“3·11’事故教训,不能允许只要有钱赚,就可以危及人民生命安全,要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一)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江泽民总书记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论述,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时刻把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各级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保护好劳动者的生命安全。

(二)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通过组织落实和制度落实来保证工作落实。特别是在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和企业改革、改组、改制过程中,要层层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不能断档。

(三)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力度,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大事故隐患治理的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并认真做好落实工作。对新开办的各类企业,要严格审查其安全生产设施情况,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有关职能部门不得发放生产经营执照。

(四)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引导广大职工依法安全生产。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其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五)依法行政,严肃事故处理工作。对事故处理工作要做到: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落实不放过。对因漠视人民生命安全和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酿成重大事故的责任人,要依法从严惩处。

国务院办公厅

二OOO年六月三十日

推荐第6篇:十一事故通报

“十一”黄金周期间,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接连发生了3起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尤其是发生了一起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分别是:

10月1日14时40分,湖北省荆州市九州旅游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一辆号牌为鄂D14566的大型普通客车(核载35人,实载35人),由湖北省荆州市前往神农架林区,行驶至宜昌市兴山县峡口镇312省道129公里650米处时,失控撞断道路左侧波形护栏,翻滚坠入道路外侧垂直高度约76米的三峡库区,造成大客车上16人死亡、19人受伤。据初步调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为驾驶人违规出租并驾驶旅游包车,在雨天行经下坡湿滑路段时超速行驶且遇险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失控翻车。

2011年10月4日7时53分,贵州省黔南州荔波县安平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事故发生时,井下共有28人,经全力抢险救援,其中11人安全升井,17人死亡。经查,该矿2003年建井,设计生产能力6万吨/年,2008年由6万吨/年技改为9万吨/年,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其建设项目《开采设计方案》及《安全设施设计》均通过了相关部门审查批准,2008年10月开工建设,2011年6月29日经黔南州工信委批复进入试生产阶段。

2011年10月5日11时40分左右,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股份)炼铁厂5号高炉在停炉准备过程中发生铁水外流事故,造成12人死亡、1人烫伤。南钢股份于1999年3月由原南京钢铁集团公司部分改制设立,由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民营企业)控股。南钢股份是集矿石采选、炼焦、烧结、炼铁、炼钢、轧钢为一体的钢铁联合企业,目前具有800万吨钢、700万吨钢材的产能,主要有中板、中厚板(卷)、棒材、带钢和型材等五大类产品,现有职工11000余人。

南钢股份炼铁厂5号高炉于1998年建成投产,2006年停炉,2007年6月19日大修后开炉。炉容为402立方米,年产能为50万吨,高炉设有14个风口和1个出铁口,采用碳砖+陶瓷杯水冷炉底结构以及PW无钟炉顶上料方式。2011年10月5日7时30分,南钢股份炼铁厂5号高炉按照停炉方案要求降料线9-10米进行预休风操作。预休风期间,拆除了炉顶大放散阀和煤气取样管,安装了炉顶打水装置,割开了残铁口处炉皮,并取下了残铁口处冷却壁,同时对5号炉界区内净、荒煤气及高炉富氧等设施进行安全处理,并与公共部分管线隔断。11时37分左右,进行复风。11时40分左右,现场作业人员在安装残铁沟时,大量铁水突然从残铁口预开位置流出,造成在残铁平台上的12人死亡、1人受伤。 据初步分析,该起事故发生的原因是:炉缸内部碳砖受侵蚀变薄,在对其强度检测和论证评估不充分的情况下割开了残铁口处炉皮,复风操作使炉内压力升高,导致铁水击穿炉壁流出。事故详细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

10月7日16时许,河北省唐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一辆号牌为冀B99998的大客车(核载53人,实载55人),由河北省保定市开往唐山市,当行至天津市境内滨保高速公路上行60公里700米处时,与山东省一辆号牌为鲁AA356W的小轿车刮蹭后侧翻,与右侧波形护栏撞击,在巨大惯性作用下,波形护栏将大客车垂直切开并嵌入车厢内部,车辆在嵌套波形护栏的状态下又滑行100余米后停在公路应急车道内。目前事故造成35人死亡、19人受伤。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10月7日6时30分许,河南省淅川县马蹬镇一村民驾驶的一辆号牌为豫R6Q265的面包车(核载8人,实载11人),沿省道333线行驶至河南省社旗县桥头镇时,与相对方向行驶的一辆号牌为豫QA8629的空载大货车相撞,造成面包车上11人全部死亡。据初步调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为面包车驾驶人无证驾驶车辆,越过中心双黄线行驶,未安全驾驶车辆且超员;大货车驾驶人未保持安全车速,遇到紧急情况应急处置措施不当。

推荐第7篇:事故通报学习体会

故通报学习心得体会

检修部汽机化学班

奚斌

目前我们组织学习了《金陵电厂“3.31”6kv开关短路人身伤亡事故情况通报》,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检修工作人员未认真检查工作结束遗留现场及运行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操,不按章作业,操作人员现场麻痹不到位。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安全麻痹的一系列问题,凸现了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不清,现场不进行查勘,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事实证明,如果对危险点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通过学习,再次强化了我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并切实落到日常工作中。这些事故的发生,使每个员工的心里都十分沉痛,同为电力人,发生在他们身上,如同发生在我们的身上一样,沉痛的教训,只有认真思考,进行反思。通过学习,体会如下:

1、这次事故充分暴露出来的问题是:“违章,麻痹,没有责任心”,三违行为就是野蛮行为,不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只图省事、快当、存绕幸心理,怕麻烦,这就是事故发生的必然。

2、检修作业人员不负责任心,操作作业人员严重的违章,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不验电不挂接地线,无安全措施保障的情况下就作业,严重违反《安全工作规程》和保障安全的技术措施,这也是事故发生的必然。

3、管理的缺位。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执行力差,而且在检查中只报喜不报忧,平时操作不认真,致使存在不安全的因素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4、制度流于形式,有章不循,有规不遵,工作浮躁,作业人员现场操作不按要求执行,危险控制措施虚设。

5、在工作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未落实,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安全学习流于形式。通过学习我们反思很多、很多,我们应该深刻地吸取教训,对照《安全工作规程》,结合我们公司的安全生产实际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安全技术学习和培训和加强反事故的能力,对设备进行全过程管理,认真学习事故通报,努力提高我们的业务技能和安全意识。做到安全无小事,筑牢防线,长抓不懈,警钟长鸣。

推荐第8篇:事故通报学习心得

事故通报学习心得

通过学习人身伤亡事故通报,让我深刻体会到了安全无小事。作为一名电力工作者,要时刻保持安全生产的警惕性,认真对待每一次工作任务,牢记《安规》和种种安全生产的保障措施,不要麻痹大意。事故的发生,又给我们敲了一次警钟,再次强化了大家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并切实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同为电力人,发生在他们身上,如同发生在我们身上一样,沉痛的教训,值得我们认真反思。通过对通报的学习,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1、安全生产,不是口号

安全生产,这是我们电力工作者每时每刻都能听到或者看到的警句。但是这不仅仅是个口号,更是我们工作的第一准则,是我们人身保障的唯一措施,不能因为以前的安全就忽略了以后的危险。

2.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随着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安全生产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是啊,你个人不遵守安全生产准则,后果可能是对别人造成伤害,这就是谋杀罪﹗也可能是造成国家经济损失,这就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即使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你也是玩忽职守罪﹗我们工作中的安全措施,工作人员如果不能严格遵守,而是走走过场形式主义,就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为了吸取这几起起事故的教训,学习会议纪要的精神,我以后要严格要求自己,认真遵守各项安全保障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绝不麻痹大意,为了家庭的幸福,为了事业的繁荣,而珍惜自己和他人宝贵的生命。

推荐第9篇:上半年事故通报

楚安办通[2012] 号

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2年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安委成员单位:

2012年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同比各有升降,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现将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类事故情况

2012年6月30日止,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62起,死亡9人,受伤59人,经济损失246.85万元。事故起数与去年的77起同比数减少15起,死亡人数与去年的9人相比持平,受伤人数与去年的61人相比减少2人,经济损失与去年的126.16万元相比增加120.69万元;分别事故起数下降19.48%,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上升11%,经济损失上升95.66%,其中:工矿商贸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3起,死亡4人,无人员受伤,经济损失211.67万元。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与去年的2起相比增加1人,死亡人数与去年的2人相比增加2人,经济损失与去年的76.97万元增加134.7万元,分别事故起数上升50%,死亡人数上升100%,受伤人数持平,经济损失上升175%。道路交通:发生事故45起,死亡5人,受伤58人,经济损失13.65万元。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与去年的50起相比减少5起,死亡人数与去年的7人相比减少2人,受伤人数与去年的63人相比减少5人;经济损失与去

1 年的8.88万元相比增加4.77万元;分别事故起数下降10%,死亡人数下降28.57%,受伤人数下降7.93%,经济损失上升53.71%。消防安全:发生火灾事故9起,无死亡,受伤人员1人,经济损失21.5万元。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7起,死亡持平,受伤增加1人,经济损失减少18.59万元;分别火灾事故起数下降65.3%,死亡持平,受伤上升100%,经济损失下降46.35 %。

二、指标控制情况:2012年州政府下达我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为22人,其中:工矿商贸6人,煤矿0人,道路交通15人,农业机械1人,消防一般事故指标由州控制。上半年,我市各类事故共死亡9人,占全年总指标的41%。其中:工矿商贸企业生产事故死亡4人,占全年总指标的66%,道路交通事故死亡5人,占全年总指标的33%,煤矿、消防无死亡人数。

三、各类事故概况

2012年2月27日,XX市楚光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工人陈万富、张宵禹到五街河电站勘查煤矿10KV电线互感器更换事宜,做正式施工前的勘查准备工作,当日中午13时08分左右,陈万富擅自进入五街河电站开关站进行勘查,不慎触碰煤矿10KV电线互感器触电,经树苴乡卫生所、五街河电站抢救无效死亡。

2012年1月2日,徐朝达驾驶云E8881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320线由XX向南华方向行驶,19时20分当行车至320线K2974+588米处时,与行人杨正斌发生相碰,造成杨正斌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2年1月7日12时许,王文祥驾驶云E29761号轻型普通货

2 车行至XX市阳光大道与花园路口东口时,与王立仙驾驶的燃油车(后载李华萍)车身在侧相撞后致燃油车倒地,燃油车后座的李华萍倒地被云E29761号货车后轮碾压,造成李华萍当场死亡。

2012年1月10日,熊任元驾驶赣C0657号仓栅式货车行至元双公路K125+369.3处时,与善有明驾驶的云FG7298号轻型普通货车在会车过程中发生相撞,造成驾驶员善有明、乘车人陈丽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2年3月14日10时15分,苏有生驾驶云E13500号大型普通客车行至元双公路K129+400处时与同向行驶向左转的段以明驾驶的SS48Q-3型的轻便两轮摩托车事故左右后侧发生相碰,造成段以明当场死亡。

2012年6月14日下午,云南牟定恒泰建筑有限公司在XX市环城小学新建教学楼施工工地人孔桩19口井前期施工完成后,逐一进行每个桩井吊装钢筋笼的施工过程中,在17:00时左右,组织对D1号井人孔桩沉筒内吊装钢筋笼时,发现沉筒内壁上下连接沉筒膨胀螺杆突出,钢筋笼无法放到D1号井内,在没有对人孔桩井内进行通风、抽取人孔桩井内积水的情况下,郭先良下井作业时导致窒息死亡;在施救郭先良过程中,由于施救措施不当,叶朝龙在下井施救中窒息死亡。

四、事故特点

上半年我市建筑施工、电力工程施工事故成高发态势,触电事故尤为突出;道路交通事、消防火灾时事故得到有效预防,事故起数,

3 死亡人数,受伤人数明显下降。通过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总体上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但总体形势依然严峻。

五、事故成因

一是元双公路缺乏物理隔离和防护设施,辖区路段共有各类平面交叉路口上百个,加之我市辖区路段多为乡镇村庄人口稠密区域,多种交通元素在道路上混合通行,机耕路、村内便道等道路与元双公路搭接平交的现象较为突出,致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难度加大、事故隐患突显。城郊结合部和各乡镇非法营运车辆突出,微型车、三轮摩托车、三轮电动车、两轮摩托车等,特别是在乡镇赶集天更为突出,国道320线、楚双公路226线、校园周边停车设施不足等原因导致交通事故频发。二是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工人违章作业导致工矿商贸事故多发。三是监管部门监管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力,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力度不够。

六、下步工作重点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目前,企业正值生产旺季,煤矿等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交通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速、超负荷运行,建设项目抢工期、赶进度,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增多,仓储物质物流、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增多。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

4 端重要性,深刻吸取上半年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采取果断有效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吸取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事故教训,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理

近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呈高发态势,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省、州、市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和要求,市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局要加大元双公路、320国道、楚双公路226线交通安全管控力度,加大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力度,加大乡镇“黑车”存在隐患的整治力度。上半年,建筑施工企业连续发生事故,用电事故高发,各级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施工单位、用电企业必须高度重视用电安全问题,加强用电安全管理,按操作规程办事,加强用电安全教育培训,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扭转建筑施工事故高发局面。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力度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结合各乡镇、各部门实际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切实做好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要重点加大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公众聚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力度,全面细致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坚决落实隐患报告制、整改承诺制、整改公示制、整改督办制、责任追究制、验收销

5 号制的要求,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整改不力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四)着力排查治理隐患,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 深入抓好“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明确不同季节、不同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重点,积极督促企业开展全面、严格、认真、细致的隐患排查,做到不漏一个企业、不少一个环节、不放过一个隐患,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工作。煤矿方面,严格执行监管监察工作“十项要求”和瓦斯防治“十条禁令”,认真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开展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依法整顿关闭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矿井。开展煤矿防治水、火专项检查,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监督管理和检查考核,扎实推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加快小煤矿机械化改造,推行煤矿风险预控管理体系。非煤矿山方面,以治理井下工程非法外包、以采代探等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贯彻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突出抓好重点监管品种、重点危险工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加快解决城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搬迁转产和烟花爆竹的专营问题。道路交通方面,交运、公安、农业、安监、质监、教育、旅游等部门要联合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加强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推动长途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校车等车辆全面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臵。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严厉整治超速、超载、超员、酒后驾驶、疲劳

6 驾驶、非营运车辆载人等非法违法行为。建筑施工方面,要认真整治借用资质和挂靠、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以及严重忽视安全生产、赶工期抢进度等建筑施工领域的突出问题,工程监理要切实履行监理职责。人员密集场方面:以“清剿火患”战役、“守卫云岭”专项行动、“九小场所”消防整治为契机,要深化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通道、应急措施的整治,严防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其他行业领域,要突出抓好冶金煤气、交叉检修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温液态金属吊运、粉尘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和容易发生火灾、爆炸、坠落等危险区域的安全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

五)强化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继续深化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活动。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按照监管职责,切实抓好管辖行业领域的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领导,全面排查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广泛发动人民群众进行举报,切实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局面。对已经关闭取缔的单位,定期进行复查,确保发现一处、打击一处、警示一片。

六)严肃查处事故、严肃责任追究

要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调查处理事故。市安委成员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要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建立执法信息沟通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严格行政执法责

7 任追究,严格执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事故查处通报、约谈、分析和督导四项制度,用事故教训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七)超前防范,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应急处臵能力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不断强化应急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要加强应急救援演练,确保遇到险情和突发事故能够及时科学果断处臵,减少损失,避免事故扩大。要认真做好自然灾害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企业落实防范措施,做到超前防范、有效应对,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安全生产 事故情况 通报

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7月 日

推荐第10篇:电力行业事故通报

电力行业事故通报

一、全国电力事故情况:

1、2013年,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49起,死亡86人,其中,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33起,死亡39人;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16起,死亡47人。2013年,全国发生较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10起,死亡42人。2012年,自然灾害引发电力人身伤亡事故5起,死亡(失踪)65人。发生境外较大以上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6人。

2、2014年3月份,全国发生电力生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2起,死亡1人,重伤1人。

两起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为:

3月7日,福建省电力公司宁德电业局业扩项目部工作人员根据用户申请,在对新建配电设备进行复检时,发生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

3月20日,中电投青海黄河公伯峡发电公司1名作业人员在处理空调室外机时,踩到玻璃网架上,玻璃碎裂发生高空坠落,造成重伤。

3、2014年5月份,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4起,死亡4人。其中,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3起,死亡3人;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1人。

三起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为:

1、5月10日,河南金鑫防腐保温工程公司在华能南通电厂二期220千伏升压站进行线路检修时,脚手架搭设过程

1 中因倾倒触碰邻近运行线路,造成1人触电死亡。

2、5月19日,广西水利电业集团玉林市水利电业有限公司城隍供电所农电工在兴业县城隍镇莲塘村更换低压线路受损电杆的作业中,发生线路倒杆,造成1人死亡。

3、5月21日,江苏溧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国电电力石咀山发电厂2号机组B引风机改造施工作业中,进行引风机出口烟道内中心风筒拆除工作时,中心风筒因支撑割除后受力不均,发生垮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

一起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为:

5月15日,贵州圆通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在广西水利电业集团田林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农网升级改造项目施工中,进行低压线路安装时,发生触电事故,造成1人员死亡。

4、2013年6月份,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2起,死亡2人,均为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

两起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为:

1、6月22日,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临河热电厂作业人员在双线输水管线排气井检查排气阀时,下井关阀过程中跌落井底,造成1人死亡。

2、6月27日,江苏宜兴市张泽耐火电瓷有限公司在陕西华电瑶池发电有限公司1号锅炉进行小修作业时,发生高坠事故,造成1人死亡。

5、2014年7月份,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8起,死亡9人。其中,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7起,死亡8人;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1人。发生自然灾害 2 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1起,失踪2人。

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为:

1、7月1日,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蒲县分公司变电检修作业人员在未办理有关工作手续的情况下,进行设备检修,进入带电间隔,造成1人触电死亡。

2、7月2日,广州市铭鑫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作业人员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湛江电力有限公司检查设备保温损坏情况时,从1号机组除氧水箱上格栅平台坠落,造成1人死亡。

3、7月7日,大唐集团河北武安发电有限公司1号炉渣仓仓体发生垮塌,导致渣仓下部北侧值班室被压埋,造成外协单位武安市鸿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1人死亡。

4、7月13日,中国华电工程集团公司分包单位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华电贵港电厂脱硝技改工程氨区污水池内作业时,1名作业人员发生触电,另4名作业人员因施救不当,相继触电,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

5、7月18日,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哈密供电公司作业人员在更换110千伏红光变电站110千伏银园一线红光支线旁路母线隔离开关过程中,当拆除隔离开关引流线时,发生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

6、7月27日,大唐山西第二热电厂电气工程部作业人员在检修10号机组6千伏A段母线时发生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

7、7月28日,南方电网超高压输电公司曲靖昭通换流 3 站作业人员在进行500千伏溪换丙线接线盒验收过程中发生高坠事故,造成1人死亡。

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为:

7月23日,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在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3号常规岛施工过程中发生高坠事故,造成1人死亡。

因自然灾害引发的人身伤亡事故为:

7月4日,中能建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羊曲项目部在中电投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羊曲水电站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在沟排洪洞进口进行设备检查时,突遇泥石流,造成2人失踪。

6、2014年8月份,全国发生一般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5起,死亡7人。其中: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4起,死亡4人;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3人。发生自然灾害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2起,死亡7人

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

1、8月4日,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云南省火电建设公司分包单位云南思瑞达实业有限公司作业人员在国投曲靖发电有限公司磨煤机内进行检修作业时,磨煤机顶部煤块突然坠落,造成1人死亡。

2、8月14日,华东工业设备安装公司在江苏南通天生港电厂进行热网支架维修时,作业人员从3.5米高处坠落,造成1人死亡。

3、8月28日,新疆能源化工集团玛依塔斯风电场的施工单位甘肃新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擅自带领供货单位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员进入35千伏配电室,供货单位人员走错间隔,造成1人触电死亡。

4、8月28日,陕西地方电力(集团)公司榆林供电局绥德县供电分公司工作人员在配电变压器旁抄表时,不慎跌落,造成1人触电死亡。

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

8月6日,湖北省送变电公司在四川宜宾进行±800千伏溪浙线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铁塔施工过程中,组立铁塔抱杆倒塌,造成分包单位四川省输变电工程公司(地方民营企业)3人死亡。

自然灾害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1、8月1日,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属葛洲坝集团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在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燕子山风电场进场道路施工时,因持续降雨致道路挡土墙坍塌,造成协作队伍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员工5人死亡,5人受伤。

2、8月23日,葛洲坝集团公司四川施工局在国电大渡河公司四川猴子岩水电站(装机容量170万千瓦,位于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县)泄洪洞施工过程中,发生塌方,造成2人死亡,4人受伤。

7、2014年9月份,全国发生一般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8起,死亡13人。均为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

1、9月3日,河南大唐信阳(华豫)发电公司在4号机组脱硝改造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电部脱硝主管查看现场时,从拆除的格栅处坠落,1人死亡。

2、8月14日,中电投河南电力检修工程有限公司检修人员在北京三吉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所属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处理3号锅炉捞渣机停运故障时,3号炉掉渣,烫伤5人,其中1人于9月10日死亡。(注: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3、9月17日,新疆石河子国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天河分公司(装机容量2×33万千瓦)作业人员在处理1号炉1号脱硫岛2-2灰斗积灰时被积灰掩埋,1人死亡。

4、9月18日,国电达州发电公司安全员在进行节前安全检查中,穿越吊装孔处设置的安全围栏时发生高空坠落,1人死亡。

5、9月18日,防城港顺兴电力安装公司在广西电网防城港供电局10千伏线路改造过程中,更换电杆和导线作业时发生触电,2人死亡。

6、9月20日,新疆石河子国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天河分公司(装机容量2×33万千瓦)作业人员在处理1号炉1号脱硫岛2-1灰斗积灰时被积灰掩埋,1人死亡。

7、9月21日,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包单位江苏扬安集团有限公司在华能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进行1号机组脱硫吸收塔的拆除工作时,吸收塔顶部突然坍塌,4名作业人员高处坠落死亡。

8、9月29日,河南长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中电投黄河水电公司青海拉西瓦水电站进行坝面保温板补贴工作时,大坝19坝段附近坝后保温板起火,2名乘坐高空作业吊篮的作业人员死亡。

8、2013年12月份,全国发生一般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6起,死亡6人。事故均为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为:

1、12月5日,广东明煌电力工程公司在广东粤电集团长潭水电厂3号机组检修过程中,作业人员对3号发电机开关进行清扫作业时触电,造成1人死亡。

2、12月8日,凤翔能源有限公司在国电宝鸡第二发电有限公司清扫1号斗轮机尾车料斗下洒煤时,皮带启动,作业人员被滚筒挤压,造成1人死亡。

3、12月15日,河北中昌建筑公司作业人员在中电投河北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公司热电二厂进行煤仓清煤作业时,因积煤滑落造成1人被掩埋死亡。

4、12月20日,大唐黑龙江鸡西热电厂燃料部职工在 7 清理斗轮机时设备突然启动,被卷入轮斗内,造成1人死亡。

5、12月26日,华电内蒙古卓资电厂在启动1号机组工作中,运行人员操作“混温联箱进汽手动门”暖管时,其一侧的焊接堵头突然崩开,击中操作人员,造成1人死亡。

6、12月28日,郑州大方重工有限责任公司雇佣郑州华通物流汽车运输公司在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一发电厂内运送钢材过程中,运输公司作业人员松绑钢筋时,钢筋发生倾覆,造成1人死亡。

补报:11月6日,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重庆大唐国际石柱发电厂脱硫项目建设过程中,分包单位山东显通安装有限公司的施工人员在未系安全带情况下,因躲避突然外翻的人孔门发生高空坠落,造成1人死亡。

9、2014年1月份,全国发生较大电力事故1起,死亡4人;一般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2起,死亡3人,均为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

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为:

1、1月3日,国电山东菏泽发电厂燃料运行人员在燃料装卸过程中,被运输燃料车辆挤压,造成1人死亡。

2、1月17日,天津滨电电力工程公司的分包单位天津海能电建有限公司在天津滨海电力公司220千伏滨中一线升高改造工程施工中,新塔组立完毕后准备拆除老塔时,新塔突然倒塌,造成塔下作业人员2人死亡。线路因跨越高速路进行升高改造,项目出资方为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8 电力施工人身伤亡事故:

1月11日,北京市昌平区中海科技有限公司电力工程施工中,北京密云华鑫水电技术发展公司在进行地下供电管线铺设作业时,发生中毒窒息事故,12人中毒,4人抢救无效死亡。

二、邹城市电力事故情况:

1、2013.1.21,山东华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鲍店矿电厂检修工谢某在未确定现场工作人员撤离检修设备,且未接到检修工作负责人工作结束指令的情况下,违反工作程序,越权启动刮板机,致使当时正在清理积煤的李某左腿被刮板机挤住,抢救无效伤亡。

2、2014.4.22,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检修过程中,现场工作人员为方便运送搭架材料将6米层格栅掀开形成临时孔洞,未按规定设置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扶手等设施,未设置警示标志牌。汽机队本体班班长张某在查看工作进展过程中未严格检查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擅自跨越遮拦进入作业区域,导致张某死亡。

3、2014.4.21,邹城市聚源鑫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在邹城市中心店镇大元村低压电网改造工程施工中,施工人员邢某违反操作规程安排不具备货车驾驶资格的邢友俊驾驶货车,用货车牵引紧电力线,而未使用电力紧线专用工具紧线器;同时,施工人员张某、刘某违反国家关于高处作业的安全培训规定,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违章从事特种作业,导致1人死亡1人受伤。

4、2013年11月6日,山东里彦发电有限公司在检修过程中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已造成3人死亡, 8人受伤。

5、2014年2月21日,华润新能源风能(济宁有限公司)邹城风电场的2辆挖掘机在运砖下山途中,由于山路面有坑,后面一辆挖掘机刹车失控追尾前面挖掘机,导致两辆挖掘机翻车,造成1人死亡,5人轻伤。

从通报的事故来看,电力行业也属于高危行业,发生事故的频率相对比较高。

1、从时间上看,基本上月月都有安全生产事故。2013年,除1月、2月、4月、10月四个月份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其余8个月都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2014年1月,也来了个“开门黑”。

2、从地域看,过半省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福建、青海、河南、广西、江苏、贵州、内蒙古、山西、广东、河北、新疆、云南,山东、湖北、陕西、北京、天津、黑龙江、四川、上海、重庆共计21个省份发生电力安全生产事故。其中,福建、青海、江苏、广西、内蒙古、陕西、广东、河北、新疆、云南,四川、河南、山东、北京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2起以上,广西5起、四川4起、新疆4起。

3、从发生的领域看,既有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也有电力施工人身伤亡事故,还包含自然灾害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4、从发生事故等级看,既有一般安全生产事故,也有较大事故。发生较大事故5起,分别死亡3人、3人、4人、

4、5人。

5、从发生的电力企业类型看,风电厂、火电厂、水电厂、核电厂、热电厂、供电公司、变电公司、农电改造等各种类型都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

6、从造成事故的原因看,设备检维修、高空坠落、线路检修、农网改造、更换拆除设备、坍塌塌方、触电、自然灾害、烫伤、火灾、挤压、掩埋、崩伤、中毒等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7、从发生的企业类型看,有国有大中型企业,也有县属小公司,有施工企业,也有企业内部施工,其中,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年发生4起事故,分别在7月4日、8月1日、8月4日、8月23日,这还是发生在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阶段,连发四起安全生产事故。

如果感兴趣,可以进一步进行事故分析,并及时反馈。谢谢。

邹城市安监局 郭和虎 5256836 15069755557

第11篇:关于祁东煤矿“3.31”运输事故的通报

恒源煤电公司传真

拟文单位:恒源公司安监局

签 发: 董昌伟

报送单位:

发送单位: 各生产矿井、基建矿井

编 号: 〔2013〕3号 日 期:2013年4月1日

关于祁东煤矿“3.31”运输事故的通报

2013年3月31日21:58分,祁东矿南部井地面翻罐笼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1人死亡。

一、事故经过:

2013年3月31日20:20分,祁东矿南部井机运工区运输队召开班前会,班长李光对4月1日夜班生产任务、安全重点、注意事项进行安排之后并对人员进行了明确分工:安排韩建、刘现军在地面翻矸作业,吴前云在地面开电机车。人员交接班到位后,班长李光了解井下车皮、料车供应情况,发现因井筒占罐施工作业,致使物料无法满足一线生产单位需求,此时,地面副井进车侧物料车前仍有二十多张车皮,班长李光安排把钩工将地面进车侧空车皮窜出到出车侧至翻罐笼,班长李光安排电机车司机吴前云从翻罐笼出车侧拉出车皮至副井进车侧,电机车司机吴前云将电机车开至翻罐笼出车侧,他将链板拿到翻罐笼进车侧挂车,以便于空车皮挂链板。韩建在翻罐笼进车侧与限高限宽装置内,由东至西挂链板,李光在翻罐笼出车侧处理杂物车。翻罐笼司机刘现军观察韩建挂好链板后,又观察翻罐笼进车侧与出车侧情况后,并喊了声“动车了”,随后打开前后阻车器进行推车。约21:58分,班长李光从翻罐笼出车侧进入翻罐笼发现电机车司机吴前云被卡到限高限宽装置与矿车之间, 随后高声大喊韩建、刘现军立即赶到事故现场救治,矿并汇报矿调度,矿调度徐超向公司调度进行了汇报。 23:12分伤者被送往皖北煤电集团公司总医院后,由于伤者胸部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经事故现场勘察和事故初步追查分析认为:

1、直接原因:电机车司机吴前云在罐笼进车侧挂链板违章作业。

2、间接原因:

1)、翻罐笼司机刘现军将反向联动阻车器使用检修状态全部打开,进行违章操作。

2)、班长李光现场发现违章作业未及时制止。

3)、员工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管理不到位;员工安全意识淡薄,自保互保意识不强;

三、防范措施:

1、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切实提高作业人员的岗位技能和安全意识。

2、加快推进“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工作,确保岗位操作规范有序。

3、加强管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强化现场管理。

四、几点要求:

为认真吸取祁东煤矿运输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1、各单位要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立即认真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自排查,从思想上,制度上,现场管理上等方面,全面查找存在的事故隐患,制定措施,落实整改。

2、各单位要加强种特殊工种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自保互保能力,进一步规范作业行为及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确认工作。

第12篇:关于近期煤矿透水事故情况的通报

关于近期煤矿透水事故情况的通报

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兼总工程师王树鹤

4月6日至5月2日,全国煤矿发生较大以上透水事故6起,造成61人死亡或下落不明。其中发生重大透水事故4起、死亡或下落不明48人,占今年以来全国煤矿重大事故的57.1%和49%。对这些事故有关地方和部门初步进行了问责和处理,有关事故初步原因和问责情况通报如下:

4月6日,吉林省吉林市蛟河市丰兴煤矿发生透水事故,造成12人死亡。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探放水措施不落实,在掘进过程中掘透采空区积水。

4月10日,中煤集团公司大屯能源公司孔庄煤矿发生透水事故,造成4人死亡。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掘进工作面探放水工作不到位,在为彻底疏放老空水的情况下就掘进作业,导致掘透采空水。

4月13日,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善福联营煤矿发生透水事故,造成1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该矿迟报并蓄意隐瞒、谎报9人被困井下。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该矿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由于没有矿长下井带班,出现透水征兆后未能及时撤出作业人员,皮带巷掘进透老空水 。

4月14日,河南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平顶山裕隆源通煤业有限公司发生透水事故,造成9人死亡。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该矿防治水工作不落实,废弃井筒与上部采空区联通并有大量积水,复采工作面运输巷布臵过近,造成溃入。

4月26日,贵州省铜仁市沿河县谯家镇新生煤矿发生透水事故,造成11人遇难。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该矿没有按照批准的技改工程组织施工,非法违法组织生产,在系统没有形成的情况下以掘代采,放炮导通采空区积水。

5月2日,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峻源二矿发生透水事故,事故发生后,该矿迟报瞒报事故情况,贻误了事故救援工作的及时开展,造成13人死亡。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该矿违规开采大矿防隔水煤柱,在工作面上隅角距地面56米,且上方有老塌陷坑并有积水的情况下,不采取措施,工作面落煤、放顶时与地表老塌陷坑冒通,造成积水和泥沙溃入工作面。

近期煤矿事故反映出来的问题:

一是非法违法开采。受利益驱动,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现象仍比较突出。该关的不关、该停的不停,以技改名义违法生产。这些非法违法生产矿井在水害等灾害防治上存在严重缺陷,一些矿井水害威胁严重。比如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善福联营煤矿为资源整合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已于2011年7月12日被注销,但该矿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现场作业人员发现透水征兆后,两次向地面报告,因该矿矿领导未带班,未及时撤人。

二是探放水措施不落实。这6起事故都是由于没有落实探放水措施排除水患而导致透水,这些煤矿企业没有认真贯彻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未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16字方针,盲目进行掘进和采煤作业;违规开采保

护煤柱;没有按照要求编制探放水措施,并有专业技术人员、专职队伍和专用钻机进行探放水。吉林蛟河市丰兴煤矿明知存在老空积水,在没有探访排除老空水患的情况下,违规组织作业人员在受水害威胁的区域作业,致使发生透水事故。

三是水文地质资料不清。发生事故的煤矿,都存在矿井水文地质调查工作不到位,水文地质条件不清、井田内或周边采矿区积水不明的问题,矿井防治水必备的地质报告、图纸、台账等基础资料不健全或者与实际不符。河南省煤层气公司平顶山裕隆源通煤业有限公司是多个小矿整合的矿井,井田内存在废弃井筒并有积水,对此没有排查治理,形成重大水害隐患,最终酿成事故。

四是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不落实。初步掌握,6起较大以上事故中,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善福联营煤矿“4.13”和贵州省铜仁市沿河县谯家镇新生煤矿“4.26”事故当班都没有执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反映出一些煤矿企业的领导人员法制意识淡薄,责任不落实。

五是迟报瞒报谎报事故。6起较大以上事故中,山西省善福联营煤矿和黑龙江省鹤岗峻源二矿存在迟报瞒报情况,反映出矿主及有关人员无视国家法律、无视矿工生命,隐瞒事故真相,贻误事故救援,社会影响恶劣。

六是安全监管不到位。一些地区没有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的关系,没有把煤矿安全生产摆在应有的重要位臵上,小煤矿数量仍居高不下,政府安全监管存在不严不实不细

的问题。发生事故的煤矿,普遍存在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驻矿安监员不履行职责等问题,有关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和驻矿人员对矿井非法违法组织生产未认真查处,未认真督促煤矿企业建立健全防治水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及装备,未认真督促和跟踪煤矿企业排查治理重大水害隐患,未认真督促煤矿企业落实防治水措施。

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到当前煤矿透水事故多发的严峻性,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总结教训,进一步推动煤矿防治水工作。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切实加大防治水工作力度,落实责任,采取强有力的果断措施,有效遏制重特大透水事故的发生。

第13篇:煤矿处理通报

填写虚假瓦斯报表和瓦斯抽放泵值班员脱岗的

处理通报

为严格落实瓦斯检查“三对口制度”和瓦斯抽放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对2号中班瓦检员屈伟国就提前填写了四班瓦斯日报表数据的虚假行为,以及瓦斯抽放泵房值班员在上级两次检查中出现脱岗现象,矿委会特召开了分析会并做出如下处理意见和补充措施:

1、对瓦斯检查员屈伟国提前填写虚假瓦斯报表的行为责令其做出深刻的书面检讨,并在各班前会上做公开检讨,由安全矿长督促执行,并在班前会上让管理人员和群众受到教育。

2、矿级管理人员从此必须严格抓好瓦斯检制度的“三对口”即按班检现场记录、作业地点瓦斯牌板、瓦斯日报表真实数据填写,抓好现场管理,杜绝瓦斯超限作业现象。

3、对瓦斯抽放泵当班值班员郭清武脱岗行为,同样要做出深刻检讨,认识到瓦斯抽放的重要性,从此后要求每班要坚守岗位,并按要求如实做好记录。

4、经矿委会研究决定,分别对两人罚款100元的处理,如下次再出现此类违章现象,矿方坚决予以开除。特此通报,

**煤矿

2012年4月3日

第14篇:发近期两起煤矿水害事故通报的通知

徐州矿务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

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

关于近期两起煤矿水害事故的通报》的

通 知

基层各单位、机关相关部室:

2011年8月下旬,黑龙江、四川省各发生一起煤矿水害事故。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及时有效地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各类隐患,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集团公司四季度实现安全季,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两起煤矿水害事故的通报》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水害治理工作,要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加强资料分析,加大勘探力度,确保万无一失。

2、切实加强老空水管理,重点是要加强张双楼矿9421材料道沿空掘巷、庞庄矿9512溜子道上覆西一7煤煤柱小面采空区

3(老塘积水量约4000m)、三河尖7134溜子道等地点的防治水管理。

3、认真落实整改集团公司三季度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检查存在的问题,同时要减少新隐患的出现,确保安全生产。

附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两起煤矿水害事故的通报

徐州矿务集团安全监察部

2011年10月12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 关于近期两起煤矿水害事故的通报

安监总煤调„2011‟143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2011年8月下旬,黑龙江、四川省各发生一起煤矿水害事故,分别是:

8月23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恒太四井发生透水事故,当班下井45人,事故发生后19人安全升井,26人被困井下。接到事故报告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张德江副总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解救被困人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立即作出部署,委派煤矿安监局副局长黄玉治率工作组赶赴现场,协同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全力组织抢险救援工作。经全力以赴、千方百计组织科学施救,已成功救出22名被困人员,发现1人遇难,还有3人下落不明,目前仍在全力施救。该矿于2007年被关闭,2009年申报与恒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三井进行资源整合,整合方案已报相关部门审核,目前属于停产待整合矿井。经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该矿在非法开采过程中,打通了周边废弃矿井,导致老窑积水涌入。该事故暴露出以下主要问题:一是该矿在待整合且生产系统不完善的情况下非法组织生产;二是安全生产制度不落实,没有执行探放水规定;三是安全监管不到位,打击非法违法生产措施不力。

8月29日,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曾家沟煤矿发生透水事故,目前已造成10人死亡,仍有2人下落不明。该矿为整合主体矿井,正在进行技术改造。经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该矿违法组织生产,违规开采边界煤柱,打透相邻矿井采空区,导致积水涌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透水等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各地区要针对上述两起事故暴露出的非法违法生产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检查督导,突出重点,深入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以下简称“打非”)。要切实加强矿产资源的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对资源整合、兼并重组煤矿的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发现非法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要强化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的“打非”责任,切实将“打非”的各项要求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切实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各地区要进一步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和人员,加强水文地质基础工作,查明井田水文地质条件,特别是相邻矿井的老空水积水范围和积水量,留足防隔水煤(岩)柱,并认真落实井下探放水措施,使用专用钻机,由专业人员和专职队伍进行设计、施工。各地区要进一步加大对煤矿防治水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未认真落实防治水有关规定、未按规定采取防治水措施的煤矿,要坚决责令停工、停产整顿。

三、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煤矿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逐头逐面排查可能引发水害等各类事故的隐患,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防止隐患排查走过场。对排查不认真、整改措施不落实的煤矿,要依法严肃惩处;因隐患整治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严厉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有效治理的煤矿,要坚决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四、从重从快查处非法违法开采造成的煤矿事故。事故发生地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格责任追究。对非法违法开采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并及时将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请各产煤省(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及时将上述要求传达至辖区内所有煤矿企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 二○一一年九月五日

第15篇:关于榆林市小纪汗煤矿事故通报会议

神木县孙家岔镇狼窝渠煤矿

关于榆林市华电小纪汗煤矿事故通报会议

时间:2014年10月19日

时间:2014年10月19日 地点:煤矿会议室 主持人:李志标 记录:闫攀峰 会议出席人:煤矿各区队、科室负责人。

会议主题:关于榆林市华电小纪汗煤矿事故通报会议

一、事故内容简介;

2014年10月17日21时40分,华电小纪汗煤矿发生一起机电事故,造成2人死亡。该矿设计生产能力为1000万吨(。。。)操作、支架前移将更换立销的2人挤在支架底座与溜槽之间、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我矿现注意事项;

1、注意各工种操作规程安监科现场排查三违现象。

2、严格检查防冬季三防工作;

3、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现场交接班制度。

4、定期贯彻落实煤矿三大规程。

5、严格实施煤矿井下各转载点、回风顺槽、采掘工作面喷雾降尘装置、及个人防护用品。

6、严格落实掘井工作面探放水工作。

三、会议总结;

矿井安全是煤矿生存的根本,严格落实安全工作是煤矿重要的指导思想,严格坚持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16篇:关于事故处理通报

关于事故处理通报范文

关于对新设备安装危险经历的处理通报 各部门、科室:

2011年7月28日下午3点多钟,组立36米东行车厂家正在安装调试20T新行车,由于高处作业过程中未采取安全监护和警戒措施,内业科拼板划线人员在下面作业,行车上一直径大约在18CM的轴承突然从该行车高处发生坠落,我作业人员距离坠落点约80CM左右,情况十分危险,行车安装交叉作业,我部门强调必须对作业点进行警戒并落实地面人员进行监护,但设备科对这一要求没有与安装单位很好地予以落实,与员工生命安全而不顾,险些酿成大祸,为了加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保护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要求,安环部责成设备科立即停止外单位的设备安装工作,待条件成熟后由安环部\\设备科共同组织验收,符合条件后再进行施工安装,同时,对设备科主要负责人赵小炎给予100元的经济处罚,并要求设备科对安装单位落实相应处罚。通过本次事故,希望公司各部门以安全为天职,牢记安全责任,工作不忘安全,认真履行安全职责,为确保公司财产安全和员工生命安全尽心尽职,为公司安全发展多做贡献。

第17篇:事故通报学习心得体会

事故案例学习心得体会

近期,接连发生了几起安全事故,5月31日黑龙江中储粮林甸直属库发生火灾,火灾原因系配电箱短路打火引发火灾。火灾致粮食损失约1000吨,无人员伤亡。(网传原因为电源箱电缆短路起火)

二、6月2日14时30分许,中石油大连石化公司位于甘井子区厂区内一联合车间939号罐着火,致2人受伤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2人失踪。火灾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8万元,具体着火原因仍在调查中。(网传电焊施工引发周边易燃油点蔓延)

三、6月3日6时6分 吉林德惠市米沙子镇吉林宝源丰禽业公司发生火灾事故。已造成119人遇难,70人受伤。根据公安部消防局的消息,这起事故是由于液氨泄漏而引发的爆炸

我在学习了事故通报后,心里非常震动,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我在想这些事故为什么会发生呢?发生事故的原因主要是人的原因,是“违章、麻痹、不负责任”的具体体现。

“违章、麻痹、不负责任”充分诠释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违章”就是不按规章制度,不按操作规程来做事,凭自己的个人主观意识来做事,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习惯性违章;“麻痹”则是进一步违章,未认真分析工作过程中的所有环节,不认真履行工作流程和规程,总认为自己这么做没什么大不了,自己是对的,图方便、图省事,从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不负责任”就表现在多方面,管理上的不负责任,监督上的不负责任,具体工作者的不负责任,即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到位、执行不到位。

安全工作天天抓、天天讲,为什么还会出安全事故呢?“违章、麻痹、不负责任”充分体现了事故发生的原因。我们有的人思想麻痹,开小差,放松了安全意识,就进行了违章作业。这是一种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是对自己,对同事,对领导,对公司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家人的不负责任。你有没有想过,如果因为你的不负责任,导致了安全事故发生,会给同事、领导、家人带来多大的伤害,会给公司的财产带来多大的损失。

所以,我们在工作时,一定要牢记安全,坚决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安全敌人作斗争,“常怀责任之心,常行责任之事”做安全生产明白人,认真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强化安全监督,不放过任何细节和小事。安全无小事,用我们认真的责任心来换取持续的安全无事故。

特种班

申彦军

2013-6-6

第18篇:事故考核通报001

晋焦安委会字【2011】001号

关于益兴公司“12.8”人身轻伤事故

安全考核通报

集团公司各部室、各子(分)公司:

2011年12月8日,益兴公司炼焦车间发生一起人员违章操作,造成一人手指骨折的轻伤事故。

根据集团公司《事故调查及处理制度》的规定,张来仁副总经理牵头,组织集团公司安监部、益兴公司主要生产负责人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技术认定和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及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事故概况

⒈企业名称:山西省焦炭集团益兴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⒉事故时间:2011年12月08日11时10分。 ⒊事故地点:益兴公司焦场。 ⒋事故类别:轻伤事故。 ⒌事故伤亡情况:轻伤1人。

1

二、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一)益兴公司概况

企业地处晋中市介休市义安镇北辛武工业小区,焦炉采用TJL4350D型,2×51孔,产能60万吨,职工700多人,为我集团公司控股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的设臵及人员配备符合国家规定。

(二)企业证照情况

安全生产许可证(晋WH安许证字【2010】1150)在有效期内(2010年12月21日至2013年12月20日)。

(三)企业生产条件

企业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危险化学品有焦炉煤气、粗苯、焦油等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生产工艺是以煤为原料,采用高温干馏技术生产冶金焦并副产焦炉煤气,其生产全过程都存在着不同形式和不同程度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包括有害尘毒、火灾爆炸危险、噪声振动、高空坠落、触电事故、机械伤害等。

(四)事故地点概况 焦场分选处于露天作业,在冬季时传动带易打滑,混焦筛下料口内的焦粉易结块造成下料不均匀等情况,都可能影响机械的正常运转。

(五)事故前安全监管情况

该混焦筛皮带的传动带在入厂时就未安装防护罩,入厂后也未进行相应的设备整改。操作工自保、互保的“三不伤害”安全教育不够,习惯性违章情况较严重。

三、事故发生经过及抢救救援情况

12月8日11:10分左右,因焦场混焦筛下料口的焦块堆积,造成三角架皮带停车,当班人员清理完皮带上的焦粉后,开车发现电机空转、传动带打滑。组长让操作工李某用锹把打压传动带以增加其启动摩擦力矩,见仍然无效后李某就直接用手推送了一下传动带,结果传动带瞬间启动并将其手卷入,致使手指骨折。随即停车抢救,护送医院,现伤者李某正在治疗恢复中。

四、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1、物的不安全状态:混焦筛皮带的传动带未安装隔离防护罩。

2、人的不安全行为:李某严重的习惯性违章操作。

(二)间接原因

1、机电设备管理问题:设备入厂验收把关不到位;设备隐患治理存在漏洞,整改不及时。

2、安全基础管理问题:安全教育培训把关不严,对人的危险因素控制不到位;操作工独立操作能力差,现场监护不到位;安全操作规程存在漏洞,导致日常操作不规范。

2

3、领导责任落实问题:企业三级安全管理网有不到位的情况,管理力度不够。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设备管理不到位、人员违章操作的责任事故。

五、责任划分与处理建议

(一) 对益兴公司的考核建议

根据集团公司对二级企业《安全风险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扣除益兴公司2011年4季度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兑现奖的50%;对直接责任人、主要责任人、领导责任人的考核,按益兴公司的报告意见进行处理,罚款总额16300元上交集团公司安监部。

(二)对集团公司本部的考核建议

根据《山西省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个人安全生产风险抵押考核奖罚办法(试行)》的规定,集团公司存在管理督察不到位的情况,负有领导管理责任,扣除集团公司本部2011年12月份当月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兑现奖。

六、防范措施

1、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必须做到责任到人。

2、加强机电设备的管理水平,排查各类设备安全隐患,完善相关安全防护装臵,消除安全死角。

3、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不合格者一律不准上岗。

4、及时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质量管理。

集团公司要求各部室、各子(分)公司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这起人身轻伤事故考核通报的学习和反思,务必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从管理、装备、技术、培训等方面,严查事故隐患,及时整改治理,消灭事故苗头,结合集团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推进,高标准、严要求,努力建设一个“本质安全”的标准化企业。在安全管理上,我们要时刻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态度,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益兴公司“三角架皮带绞手”事故分析报告及处理意见》

主题词: 事故 安全 考核 通报 抄送:集团公司领导

山西省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12月26日

3

第19篇:1.14事故通报(水泵)

磁选车间“1.14”生产事故通报

一、事故经过:

2011年1月14日,维修工段长安排程良文、罗伟两人,点检砂泵房高压水泵,9:30左右点检至砂泵房时,当班岗位工杨斌反映1#高压水泵需填料,于是杨斌开始将高压泵倒至2#泵运行,维修人员开始填料,在2#水泵运行约30分钟时,岗位工杨斌发现2#水泵不上水,便通知现场维修人员,维修人员快速将1#泵填料完成后开启,但开起后1#水泵也不上水,现场人员立即给虹吸管内加水,也无法使水泵正常上水,从而导致尾矿二级泵站缺水,影响生产顺行。

二、事故原因

1、岗位工缺乏工作经验,对设备异常处置不当;

2、维修人员对备用设备点检不到位,未保证设备处于正常备用状态;

三、事故责任处罚

1、岗位工缺乏工作经验,对设备异常处置不当,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主要责任,处罚岗位工杨斌200元;

2、维修人员对备用设备点检不到位,未保证设备处于正常备用状态,负主要责任,处罚程良文、罗伟各200元;

3、管理责任,处罚主任苏建安200元,生产主任宋霄300元,设备主任陈曙军300元,陈厚鹏200元;

四、预防及要求

1、要求维修工段组织班内人员学习《设备分级管理制度》、《设备事故管理制度》、《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及《设备点检管理制度》,加强对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运转率,保证生产顺行;

2、要求各班工段长将岗位操作相关要求传达至每位员工,同时提高岗位工技术操作水平,及时判断设备故障,举一反三,通过此次事故教育员工,加强员工工作责任心,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磁选车间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第20篇:矿车翻车事故通报

“1.19”矿运车辆侧翻事故的通报

“1.19”矿运车辆在拉运石灰石时,发生车辆侧翻事故,事故发生后,公司非常重视,按照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及“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了事故调查和处理,现将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发生时间: 2014年2月19日17:10分

二、事故发生地点: T1385台段装车作业点。

三、事故经过:

2月19日白班矿山分厂矿运司机张伟驾驶12#矿运车辆,共拉运矿石12车,中班17:10分同在该处装车作业的外雇车辆宁A-52167发生故障停在挖掘机西侧修理,张伟驾驶12#矿运车辆重车绕过外雇车辆上坡时由于转弯半径过小,速度不够,车辆即将行至坡顶时动力不足,司机倒档换低速档,档位加不进去,此时车辆开始向后溜滑,司机踩刹车没有控制住车辆,张伟担心撞上后面正在维修的外雇车辆随后打了一把方向就跳下12#矿运车辆,矿车撞上路南侧山体边坡侧翻,司机张伟右脚筋腱拉伤,分厂立即送往区医院治疗,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交警队到事故现场进行勘察。

四、事故原因分析:

1、外雇车辆宁A-52167发生故障在上坡处维修,影响了12#矿车正常行驶路线,正常情况下挂1档能够爬山次坡段,但在该故障车影响情况爬坡动力不足而溜车,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12#矿车2008年投入使用,这几年故障较多。2013年10月刚完成发动机大修,各种气路、油路及传动部位还在磨合期,车辆运行状况不稳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3、驾驶张伟是分厂2013年8月招聘的司机,经过分厂内部培训于同年10月开始驾驶矿运车辆,在矿车动力不足、换挡失败时没有采取手刹或脚刹等有效的制动方法,而简单的采用加档减低溜车速度的方法制动,驾驶经验不足是造成车辆侧翻的主要原因。

4、驾驶员张伟没有严格按照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出车前、行驶中以及收车后的安全检查,对矿运车辆的安全性能了解不够,驾驶技能和应急技能不高,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5、T1405台段爬坡长度约有80米,高度约10米,坡度约有10%左右,但路面较窄,是造成事故间接原因。

6、分厂对新入厂的驾驶员培训不到位,危险源辨识、隐患排查不彻底,对矿运车辆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矿运司机作为分厂重点控制的特殊工种,张伟上车驾驶车辆技能没有经过严格审核;分厂没有严格执行矿运驾驶员定期培训学习管理制度,个别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驾驶观念不强,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管理原因。

五、事故责任:

本起安全事故是一起操作处置不当造成的责任事故。

1、分厂矿长李战胜负主要管理责任

2、分厂主管车辆的副矿长王新战负管理责任。

3、矿运工段工段长马兵负直接管理责任。

4、分厂安全员刘金国负次要管理责任。

5、驾驶员张伟操作处置不当负主要责任。

六、考核:

1、矿长李战胜考核400元;

2、副矿长王新战考核400元;

3、矿运工段长马兵考核300元;

4、安全员刘金国考核200元;

5、驾驶员张伟考核800元,暂调离驾驶员岗位。

6、车辆外雇单位处罚2000元。

七、纠正、预防以及整改措施:

1、加强教育培训,矿运工段以此事故为案例在全体驾驶员中开展一次安全驾驶培训教育,特别是特殊环境条件下如何操作的培训,提高全体驾驶员安全驾驶技能。

2、加强矿运车辆安全检查,做到出车前技师专项检查、使用中驾驶员自行检查,保养时保全工专项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3、矿运工段长每月对矿运驾驶员安全驾驶行为评价考核一次。

4、分厂每季度评价考核矿运工段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实施情况。

5、道路路面及时拓宽、清理、铺垫。

煤矿事故通报范文
《煤矿事故通报范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