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 故 通 报
2011年1月以来,我厂安全生产形式较为平稳,1—5月工伤起数比去年同期下降10起,但进入6月份以来,工伤频率有所上升,尤其是机床制造厂装配车间,连续发生工伤事故3起,伤3人,工具环保厂发生工伤事故1起,伤1人。现将事故通报如下:
1.6月17日,机床制造厂装二车间职工郭永萍(女)45岁,在用水壶倒水时,因水壶把断裂,热水烫伤左大腿。经医院诊断为:热烫伤左大腿4%。
2.6月22日,机床制造厂电工车间主任罗平力(男)58岁,在浙江台州明华工贸有限公司修理YK5180A插齿机时,脚踩在有油污的三层台阶上,不慎摔倒,经医院诊断为:左手尺骨、桡骨茎突骨骨折。
3.6月26日,机床制造厂装一车间职工王长伦(男)59岁,三人在移动Y9060淬火压床挡油罩时,挤伤左手中指。经医院诊断为:左手中指肌腱断裂。
4.6月26日,工具环保设备厂职工王君健(女)23岁,在M2120内圆磨床加工YK5132蜗轮里套时,违章操作在磨头尚未停止的情况下,用右手触摸工件,挤伤右手。经医院诊断为:右手环指近端骨折。
以上4起工伤事故,其中3起是安全意识不强,工作前缺乏检查,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而另一起为典型的违章操作行为,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事故单位应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教育职工和本人,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六月份正值我厂“安全生产月”,上述事故的发生,应引起全厂高度重视。经总厂安委会研究决定对事故发生单位及责任人处理如下。
1.对机床制造厂装配部工伤事故全厂通报批评,对主管领导黄世经、张继业通报批评。
2.对工具环保设备厂工伤事故全厂通报批评,对主管领导王强通报批评。
3.鉴于工伤人员已受到事故伤害,免于处罚。但复工前经车间进行复工教育后方可上岗。
各单位要以以上工伤事故为教训,举一反三,查找本部门在安全管理方面的差距和不足,尤其在职工安全教育和按规操作上进行重点的加强和辅导,同时加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形成制度化、规范化,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为我厂建厂60周年和完成好各项经济指标保驾护航。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