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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养殖业扩建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10-31 06:00:14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畜牧养殖业工作计划

2005年度工作计划

×××年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强力推进“×××”很重要的一年,全市养殖业工作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农民增收和财政增长,重点做好先进性教育活动、产业发展、结构调整和动物防疫等工作,强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工程”,力争全年出栏牲猪×××万头,其中瘦肉型猪占××%,出栏牛×××万头,羊×××万只,出笼家禽4500万羽,出水水产品产量33万吨,名特水产品××万吨,使全市养殖业占大农业经济结构的比重超过53%,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小康×××作出更大的贡献。为此,要明确目标,统一认识,找准发展的切入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抓拳头产品,重点加快牲猪产业发展。

1、加速牲猪生产集约化水平提升牲猪是我市养殖业发的拳头产品,丝毫不能放松,要在牲猪出栏重点县市区,引导农户由传统落后的分散养殖向规模经营、统一服务、标准化生产的规模大户、规模场、规模小区集中,使出栏×××头以上的大户×××年达×××万余户,从而提高优势区域牲猪生产的集约化程度,建议政府采取奖励、费用减免、政策倾斜等系列措施,使牲猪生产在数量、品种、品质、饲养方式及投入等方面都能获得较快的发展。

2、加速牲猪生产区域化形成要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和产业条件,经过规划调整、重点扶持和有序建设,形成以×××为支撑,沿×××国道、×××高速的优质牲猪产业带,对产业带各县(市)区超任务部份予以奖励,使这一区域年出栏生猪占全市的80%以上。并结合农村沼气开发,在原有和新建养猪专业村的基础上,建设一批高标准的生态养殖示范小区。

3、加速生猪品种改良一是强化对××年省已认证的10个种猪场的管理及进一步升级改造,增加其生产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品改站网点建设,进一步淘汰劣种公、母猪,每个基层乡镇建××个社会化的人工品改站;三是加快新品种的引进。继续壮大现有的生猪优势品种群,同时做好新品种的引进工作。

4、加速生猪产业化经营要不断提高生猪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养猪协会和龙头企业,以×××为骨干,以大户养殖为基础推广“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园区+农户”等生产经营模式,组织外销运输队,拓展销售渠道,实现产、加、销紧密衔接,产生生猪养殖的最大效益。

5、加速生猪安全生产体系建设要保证生猪生产健康发展,首先应继续抓住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完善不放松,认真执行动物防疫各项法律法规,乡镇动物防疫机构正常开展工作。其次要严管市场,加大对饲料生产的监控和查处力度。各县(市)区饲料监管班子要尽快到位,履行职责,配置必备的检测设备,从养殖的源头环节使猪肉消费朝安全化、优质化、多样化、特色化方向发展,真正使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肉”。

二、抓结构调整,重点加快草食牲畜发展。

1、加快基地县市区的发展要继续推进“双百万工程”,×××五个基地县市区今年要发展存栏羊1万只、存栏牛×××头以上的规模大户超过500户。全市今年要新建一批肉牛繁育小区。力争用3-5年的时间把我市建成全国的草食动物发展示范区。

2、加大品改力度继续巩固冷配站建设,全面实施牛羊冷配繁育,扶持与管理好全市×××个牛冷冻精液人工授精站,牛冷配要达到5万胎次以上,用3-5年的时间使我市牛冷配达到30万头次,肉牛的良种率达到70%。

3、加快推进产业化服务积极推广人工种草、秸杆氨化等先进实用技术,提高草食动物集约化饲养水平。×××年全市种植饲草面积要达到10万亩以上,秸杆氨化×××万吨。积极推行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以此带动基地县市区和全市种草养畜产业的快速发展。重点培植以加华牛业为龙头的产业服务,形成种、养、加、销一条龙的业态格局。

三、抓水产开发,重点加快名特水产发展。

1、着力抓好规模生产重点发展以云溪、×××、华容为主的河蟹产业,以临湘、×××为主的珍珠产业,××年河蟹的放养面积要达到×××万亩,湘云鲫(鲤)的放养面积要达到×××万亩,珍珠养殖面积要达到10万亩,网箱养鳝要达到×××万口网箱。经过3-5年的努力使名特优水产品的产量占渔业总产量的50%。

2、狠抓优质水产苗种工程要严格苗种场管理,搞好科技示范,以点带面全面推广养殖新品种、新技术,提高水产养殖科技含量,提升水产养殖品味和效益。×××年重点抓好以×××为龙头的市县名特水产种苗场建设,逐步更新四大家鱼亲本,使全市优质水产苗种产量达×××亿尾(只)以上,并加强地方稀有鱼种资源的保护与开发。

3、积极争创品牌,促进招商引资通过创名牌、打品牌,提高水产品质量及市场竞争力,带动整个名特水产品的发展,实现水产业可持续发展战略。要借助招商引资发挥水产业潜在条件和优势,加快大中型湖泊、小Ⅰ型、小Ⅱ型水库的名特水产开发。在去年水产招商引资搞得比较好的基础上,今年乃至以后一段时间还要加大力度,借资开发,加快发展。

 

推荐第2篇:畜牧养殖业工作计划

2005年度工作计划

×××年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强力推进“×××”很重要的一年,全市养殖业工作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农民增收和财政增长,重点做好先进性教育活动、产业发展、结构调整和动物防疫等工作,强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工程”,力争全年出栏牲猪×××万头,其中瘦肉型猪占

××,出栏牛×××万头,羊×××万只,出笼家禽4500万羽,出水水产品产量33万吨,名特水产品××万吨,使全市养殖业占大农业经济结构的比重超过53,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小康×××作出更大的贡献。为此,要明确目标,统一认识,找准发展的切入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抓拳头产品,重点加快牲猪产业发展。

1、加速牲猪生产集约化水平提升牲猪是我市养殖业发的拳头产品,丝毫不能放松,要在牲猪出栏重点县市区,引导农户由传统落后的分散养殖向规模经营、统一服务、标准化生产的规模大户、规模场、规模小区集中,使出栏×××头以上的大户×××年达×××万余户,从而提高优势区域牲猪生产的集约化程度,建议政府采取奖励、费用减免、政策倾斜等系列措施,使牲猪生产在数量、品种、品质、饲养方式及投入等方面都能获得较快的发展。

2、加速牲猪生产区域化形成要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和产业条件,经过规划调整、重点扶持和有序建设,形成以×××为支撑,沿×××国道、×××高速的优质牲猪产业带,对产业带各县(市)区超任务部份予以奖励,使这一区域年出栏生猪占全市的80以上。并结合农村沼气开发,在原有和新建养猪专业村的基础上,建设一批高标准的生态养殖示范小区。

3、加速生猪品种改良一是强化对××年省已认证的10个种猪场的管理及进一步升级改造,增加其生产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品改站网点建设,进一步淘汰劣种公、母猪,每个基层乡镇建××个社会化的人工品改站;三是加快新品种的引进。继续壮大现有的生猪优势品种群,同时做好新品种的引进工作。

4、加速生猪产业化经营要不断提高生猪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养猪协会和龙头企业,以×××为骨干,以大户养殖为基础推广“公司 农户、公司 基地 农户、公司 园区 农户”等生产经营模式,组织外销运输队,拓展销售渠道,实现产、加、销紧密衔接,产生生猪养殖的最大效益。

5、加速生猪安全生产体系建设要保证生猪生产健康发展,首先应继续抓住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完善不放松,认真执行动物防疫各项法律法规,乡镇动物防疫机构正常开展工作。其次要严管市场,加大对饲料生产的监控和查处力度。各县(市)区饲料监管班子要尽快到位,履行职责,配置必备的检测设备,从养殖的源头环节使猪肉消费朝安全化、优质化、多样化、特色化方向发展,真正使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肉”。

二、抓结构调整,重点加快草食牲畜发展。

1、加快基地县市区的发展要继续推进“双百万工程”,×××五个基地县市区今年要发展存栏羊1万只、存栏牛×××头以上的规模大户超过500户。全市今年要新建一批肉牛繁育小区。力争用3-5年的时间把我市建成全国的草食动物发展示范区。

2、加大品改力度继续巩固冷配站建设,全面实施牛羊冷配繁育,扶持与管理好全市×××个牛冷冻精液人工授精站,牛冷配要达到5万胎次以上,用3-5年的时间使我市牛冷配达到30万头次,肉牛的良种率达到70。

3、加快推进产业化服务积极推广人工种草、秸杆氨化等先进实用技术,提高草食动物集约化饲养水平。×××年全市种植饲草面积要达到10万亩以上,秸杆氨化×××万吨。积极推行公司 基地 农户的模式,以此带动基地县市区和全市种草养畜产业的快速发展。重点培植以加华牛业为龙头的产业服务,形成种、养、加、销一条龙的业态格局。

三、抓水产开发,重点加快名特水产发展。

1、着力抓好规模生产重点发展以云溪、×××、华容为主的河蟹产业,以临湘、×××为主的珍珠产业,××年河蟹的放养面积要达到×××万亩,湘云鲫(鲤)的放养面积要达到×××万亩,珍珠养殖面积要达到10万亩,网箱养鳝要达到×××万口网箱。经过3-5年的努力使名特优水产品的产量占渔业总产量的50。

2、狠抓优质水产苗种工程要严格苗种场管理,搞好科技示范,以点带面全面推广养殖新品种、新技术,提高水产养殖科技含量,提升水产养殖品味和效益。×××年重点抓好以×××为龙头的市县名特水产种苗场建设,逐步更新四大家鱼亲本,使全市优质水产苗种产量达×××亿尾(只)以上,并加强地方稀有鱼种资源的保护与开发。

3、积极争创品牌,促进招商引资通过创名牌、打品牌,提高水产品质量及市场竞争力,带动整个名特水产品的发展,实现水产业可持续发展战略。要借助招商引资发挥水产业潜在条件和优势,加快大中型湖泊、小Ⅰ型、小Ⅱ型水库的名特水产开发。在去年水产招商引资搞得比较好的基础上,今年

乃至以后一段时间还要加大力度,借资开发,加快发展。

4、拓展销售渠道,延伸产业链条各地都要积极引导、组织、扶持贩运大户把水产品销出去,形成优质商品,逐步实现产供销一体化,产生较好效益。同时要积极兴办水产加工龙头企业,组建水产养殖协会,完善市场机制,实现增值增效。

四、抓动物防疫,重点防治重大动物疫病。

1、启用动

物疫病防治长效机制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文件精神,市县两级防疫监督机构都要实行全额预算,乡镇动物防疫站要做到机构挂牌,编制到人,经费到站,任务到位。×××年全市×××个乡镇站要全面启动,正常运转,发挥效能。

2、加大动物免疫扑疫工作力度要狠抓强制免疫,做到×××、禽流感免疫注射密度都要达到×××。特别是冬春交替这段时间,各地都要高度重视防疫,重视疫情,重视灭疫。一旦发现疫情一定要按照规定逐级上报并采取紧急防疫扑疫措施,真正做到“早、快、严、小”。对敞放易感地带的牛羊,重点疫区的牛羊血防化疗要达到×××,以确保×××年全市无重大动物疫情爆发。

3、要加快畜禽水产检测检验中心和实验室的建设去年,市里的两个中心已经挂牌并开始工作,各县市区要把实验室建设提到重要议事日程,这是防治重大动物疫病的基础设施,是一项带根本性的工作。已列入省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要加快进度,没有列入的要积极争取,各级财政也要作出相应的安排。

4、强化动防物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对动物防疫工作实行双轨双向目标管理,签订责任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部门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同时要建立完善各级重大动物疫病疫情预警预报机制、应急机制、指挥机制及联动机制,做到有领导挂帅、领导出征、专人办事、经费落实。

五、抓资源保护,重点做好渔政管理工作。

1、继续实施春季禁渔制度每年×××的春季禁渔工作是我们保护渔业资源的有效手段。×××年要按各级政府负责,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落实禁渔责任制。坚持不懈地在禁渔期及非禁渔期保持对电、毒、炸鱼和污染渔业水域等非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保护生态资源。

2、努力保护稀有水生动物积极争取×××保护区项目并组织实施。重视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救护工作,鼓励开展人工繁育和放流,严肃依法查处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管理,探索保护濒危水生野生物种的有效方式。

3、严格控制捕捞强度,搞好渔船安全检查抓好队伍建设,继续改善渔政、渔港监督、渔船检验执法装备,依法规范渔政管理的各个环节,控制捕捞强度。加强渔业人员和渔业船舶安全管理,杜绝渔船重大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

六、抓市场监管,重点做好质量安全生产。

1、强化饲料兽药监管首先,必须尽快全面实现饲料管理职能的划转工作,落实机构、队伍、经费,强化管理手段。年内准备开展多次全市性的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打击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行为,严格查处饲料兽药大案要案,规范饲料兽药的产销与使用,从源头上保证养殖投入品安全。

2、继续抓好无公害养殖水面和出栏生猪的认证目前世界上认定的标志食品有三个层次,即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是第一层次。×××年,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无公害畜禽水产品认定认证工作,加大力度,确保顺利完成全年认定任务。

3、加强“瘦肉精”的检测建立健全出栏牲猪宰前抽检、留栏观察、留样备查、不定期督查等制度,确保全市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的鲜活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市场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瘦肉精”检出率控制在×××以下。同时,加强对产品出产、运输、入场等流通环节的日常监管,保证动物疫病不传入、不扩散、不流行。

七、抓服务引导,重点推广养殖实用技术。

1、做好科技培训工作主要是在草食动物发展方面,市级计划直接培训基层品改员和牛羊养殖大户500名,要求全市共将培训养殖专业户3万人次以上,以进一步提高农民的养殖水平。同时,各地都要办一些示范点、示范片、示范区,发挥示范带动功能,实现科技型、生态型、效益型的有机结合,以此带动面上生产。

2、普及养殖实用技术全年要重点推广三元杂交猪生产、湖洲养鹅、牛冷配、秸杆氨化、人工种草、名特水产生产、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治等技术,提升现有单位资源的生产水平。技术推广可通过多种服务组织,采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与途径,特别是要重视鼓励龙头企业带农户的形式,将先进养殖设备及技术辐射、推广、应用到专业户和规模户,提高科技入户率。

3、积极引导兴办养殖中介服务组织目前全市已有各类中介组织300多个,在服务农户,促进发展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要转变思维方式,创新服务手段,重视中介组织的建设,坚持正确引导、积极组织、热情鼓励的原则,大力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或农户牵头兴办各种养殖专业协会,组织发展形成各种生产销售联合体,提高农民驾驭市场的能力和抵御养殖风险的能力。

八、抓自身建设,重点塑造行业良好形象。

1、扎实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年要在中央统一部署下,结合干部职工的业务学习,由机关党委组织,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将其作为全年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以达到“后进赶先进、党员带群众,教育促工作”的目的,进而全面提高干部职工从业综合素养,推动×××系统创建“学习型”机关。

2、健全机关管理制度继续完善落实机关工作一系列规章制度,实施目标管理,以制度规范管理,以管理促进工作,使机关工作运转高效有序,为中心工作提供优质完善的后勤保障服务。

3、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年要以本行业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载体,积极转变角色,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了解养殖业发展现状,诚心诚意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同时要抓好项目的规划、申报与引进,通过项目建设带动面上生产和事业进步,续写全市×××工作新篇章。

推荐第3篇:湖南省畜牧养殖业发展规划

湖南省畜牧养殖业发展规划

内容提要:标准化规模养殖是养殖业现代化的主攻方向。2011年,我省将重点支持4000个畜禽规模养殖场、20万亩精养鱼池进行标准化改造,着力创建50个省级以上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50个部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带动全省生猪规模养殖比重提高到65%以上。新建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要做到人畜分离、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防疫设施配套、粪污无害化处理到位;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要做到,场内排灌设施和水处理系统良好,塘坝护坡等基础设施完善,水质环境优良。

●着力创建50个省级以上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50个部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

●加大对宁乡花猪、湖南黑猪、湘西黄牛、洞庭湖大闸蟹等地方特色产业的开发力度

1月7日召开的全省养殖业工作会议提出,2011年我省养殖业将着力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扶持龙头企业,促进产业化经营,加快转变养殖发展方式,增强发展能力,提升产业素质。

标准化规模养殖是养殖业现代化的主攻方向。2011年,我省将重点支持4000个畜禽规模养殖场、20万亩精养鱼池进行标准化改造,着力创建50个省级以上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50个部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带动全省生猪规模养殖比重提高到65%以上。新建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要做到人畜分离、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防疫设施配套、粪污无害化处理到位;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要做到,场内排灌设施和水处理系统良好,塘坝护坡等基础设施完善,水质环境优良。

做强肉类加工、饲料加工龙头企业,推动养殖业产业化经营、多环节增效。我省今年将继续重点支持和培育如新五丰U鲜肉、唐人神、临武鸭等知名肉类品牌做大做强,大力推广湘潭的“伟鸿模式”,采取产销联建等形式,使加工企业与养殖基地形成共同发展的产业整体。同时,加大对宁乡花猪、湖南黑猪、湘西黄牛、洞庭湖大闸蟹等地方特色产业的开发力度,打造特色品牌。

省畜牧水产局还部署,全省养殖业将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加大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推广应用养殖先进技术,特别是畜禽人工授精技术和组装配套的标准化养殖技术,保护养殖生态环境,把养殖业整体水平推向新台阶。

推荐第4篇:畜牧养殖业生产情况

畜牧养殖业生产情况

近年来,我县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项目为支撑,加大对畜牧养殖业的投入力度,全县畜牧养殖业蓬勃发展。

一、畜牧生产稳步增长

2011年全县完成畜禽存栏生猪6.6172万头、牛3.3896万头、羊1.0982万头、禽33.4100万羽,同比分别增长5%、3%、67%、28%。完成畜禽出栏生猪4.8378万头、牛0.5255万头、羊0.4649万头、禽25.1680万羽,同比分别增长8.45%、28.26%、42%、33%。肉类总产量达0.5787万吨,与上年同期比增长37.3%,禽蛋产量达0.0209万吨,与上年同期比增长1.46%。水产产量达871.27吨,占任务数的100.2%。2011年畜牧生产总值达10458万元。

二、各种养殖从无到有,从有到强

2007年,我县加快标准化养殖场、优质畜禽基地等建设,猪、羊、禽等养殖从无到有,从有到强。目前我县养殖小区有4个,全县规模养殖场35个。其中规模养猪场22个,规模养羊场11个,规模养鸡场8个。山鸡、豪猪、鲟鱼等特种规模养殖场5个。规模养殖场养殖总量占全县畜禽养殖总量比例快速上升,2011年规模养殖场生猪出栏0.78万头分别占全县生猪出栏量的12%%;出栏鸡6.8万羽,分别占全县的27.1%;出栏羊0.980只,占全县的21 %。

三、畜牧基础设施不断得到夯实

2007年以来,我县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大对全县畜牧兽医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为全县畜牧兽医工作者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2008年6月完成一栋二层楼房700㎡的畜牧兽医大楼的建设,先后为每个股、办、站、所、中心解决了办公电脑。配置县级兽医实验室的仪器设备398台(套、个),采样、执法监督车3辆。极大改善了县局机关畜牧兽医工作者的工作环境。2007年以来,乡镇畜牧兽医站建设也取得新的进展,2007年,台拱镇、排羊乡、台盘乡等乡镇畜牧兽医站建设项目实施,为项目乡镇匹配的仪器设备49台(套)和摩托车11辆。2009年4月,我县又新建了三个乡镇兽医站办公用

房各122.8平方米、改建了两个乡镇兽医站办公用房各120平方米。全县8个乡镇兽医站配备了摩托、冰箱、冷藏柜、检疫箱耳标识读仪等办公仪器设备。近两年来,我县畜牧基础设施不断得到夯实,为全体畜牧兽医工作者提供了良好的办公条件,极大提高了畜牧兽医队伍的工作效率,增强了畜牧兽医队伍对动物疫病的防控能力。

(四)打造强有力的畜牧兽医队伍

2007年,撒销县兽医防疫站,组建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理清机构职能,发挥机构职能作用。2008年,完成县乡两级畜牧兽医技术干部大调整,通过“能者上、庸者下”的方式,调动了整个畜牧兽医队伍的工作热情。2007年,完成乡镇畜牧兽医站的组建,配齐了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增强基层畜牧总攻队伍力量。同年,恢复了村级动物防疫队伍,重新聘任了50名村级动物防疫员,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待遇也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2008年,村级动物防疫队伍又得到进一步的充实,使村级动物防疫员由50名增至61名。

推荐第5篇:畜牧养殖业典型发言材料

多措并举 实现畜牧养殖业健康快速发展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近年来..党委、政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以农民增收为主线,以龙头企业为引导,以建设全县畜牧养殖基地为目标,解放思想,创新模式,大力发展规模化养殖,全乡畜牧养殖业由小到大、由弱到强,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畜牧养殖业已成为群众增收致富的主要途径。目前,我乡已有2个养殖专业村,规模养殖户80户,2014年引进了投资..万元的…养殖场.和投资上亿元的..万头种猪场.。全乡现已实现肉禽年出栏能力112万只,蛋类年产量1万吨,生猪年出栏能力6500头,羊出栏能力7100只。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五抓五促”:

一、抓规模养殖,促转型升级

加大扶持憨寺养鸡专业村建设。对15户5000只养鸡专业户、18家万只规模养鸡场、3家5万只规模养鸡场扶持扩建,带动了周边5000只以上养鸡专业户16家,目前年出栏能力100万只,年产鸡蛋3000吨,总产值3000万元;利用政策,引导贫困户开展肉鸭养殖。建成..、..肉鸭养殖小区2个,发展养鸭专业户33户。养殖示范小区的建成,形成了一套因地制宜、择宜发展、科学养殖、效益明显的禽类养殖业发展新模式。

二、抓科技推广,促提质增效

一是搞好良种繁育推广,提高良种覆盖率。依托....万头种猪场、....湖羊养殖场,加快猪、羊品种的改良步伐。二是搞好畜牧科技推广,提高养殖水平。实施畜牧技术进村入户工程,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推广先进实用的养殖技术,提高科学养殖水平。三是建立专业技术人才培训机制。采取进村就地培训和集中培训的方式,全年开展培训6次360人次。

三、抓龙头培植,促产业化经营

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吸引、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和个人投资发展畜牧业。二是支持畜牧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外调、屠宰、加工。重点扶持....种猪场、....等企业生产上规模、产品创品牌、经营出效益。三是搞好专业合作组织培育。按照“民创办、民经营、民受益”和“互惠、互利、自愿”的原则,鼓励规模养殖场组建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并大力推行“统一品种改良、统一规范生产、统一技术培训、统一免疫服务、统一市场营销”的“五统一”机制和“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提高了群众的组织化生产程度和产业化经营水平。2014年,新增畜牧专业合作社2个。

四、抓循环发展,促生态畜牧业建设

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青贮利用技术,最大限度地发挥种养循环经济效益。2014年,....以虎羊寨村、韩营村为试点,青贮农作物秸秆2400吨。以畜禽养殖污染物生态化利用和减量化排放为目标,大力推广秸秆过腹还田技术,鼓励应用养殖污染物综合利用技术,实现产品清洁生产、资源高效利用、产业协调发展。

五、抓动物疫病防控,促畜牧业健康发展

一是认真落实“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工作责任制,转变防疫观念和免疫方式,确保应免密度达100%。二是对养殖密集区全力推行程序化免疫工作,确保畜禽常年处于有免疫保护状态。三是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和免疫监测工作,完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机制,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及时消除疫情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成绩只能代表过去!2015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引进“晓鸣禽业” 育成鸡养殖项目,建成一期投资2000万元、年出栏100万只的养殖基地。

二是鼓励....种猪场投入资金2000万元,新建标准化猪舍8栋12000平方米,新上一条无害化处理生产线,达到年出栏种猪12000头。

三是引导....新投资3000万元,新上一条有机肥生产线、一条屠宰生产线,新建标准化羊舍10栋10000平方米,达到年出栏母羊苗5000只、商品肉羊5000只,加盟农户100户以上。

新征程孕育新希望!2015年,孟寨乡将乘这次会议的东风,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立足交通和资源优势,扩基地、育龙头、拓市场、状规模,为打造畜牧强乡、实现农民快速增收而努力奋斗!

推荐第6篇:镇畜牧养殖业工作总结及

2013年***畜牧服务中心工作总结

及2014年工作计划

2014年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市畜牧局正确指导下,严格按照上级领导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组织实施,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畜牧生产任务,达到年初预定计划。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具体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3年工作取得的成绩

(一)畜牧业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全年生猪存栏5.5万头,占年计划4.3万头的 127.9%,完成肥猪出栏7.9万头,占年计划7.7万头的102.6%,比上年同期6.8万头增了13.9%;完成耕牛存栏0.68万头,占年计划0.66万头的103%,完成牛出栏1.2万头,占年计划1.15万头的104%,比上年同期0.99万头增了17.5%,完成羊存栏2.03万 只,占年计划2.03万只的100%,完成羊出栏2.45万只,占年计划

2.4万只的102%,比上年同期2.15万只增了12.2%,完成家禽出栏226万只,占年计划224万只的100.9%,比上年同期209.6万只增了

7.3%;完成禽蛋产量4962吨,占年计划4750吨的104.5%;完成肉类总产量12550吨,占年计划11870吨的105.7%。

(二)畜牧业发展情况

1、**镇走“牧业兴农,畜牧强镇”之路,通过龙头企业和养殖大户的带动,依靠科技力量,不断调整农业产业化,形成了强势集中的畜牧业产业。规模养殖和养殖专业户生猪饲养量占全镇生猪养殖量的4/5,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养殖大户的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下,今年全镇完成“500”型模式猪舍10栋,占年计划8栋的 125%,完成“150”模式猪舍13栋,占年计划10栋的130%,完成“165”模式养牛5户,占年计划2户的250%,完成“1235”模式养羊5户,占年计划3户的167%,完成“153”模式鸡舍9栋,占年计划8栋的112%,有力的促进了**镇畜牧业的快速发展。创建襄阳市

级以上标准化示范场3个,创建**市级标准化示范场15个以上,均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指标任务。

2、举办养殖科技培训班、现场会、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各类形式10多次,培训人数达800多人,发放技术资料150多份。

3、畜牧业产值达32400万元,人平产值0.5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3896万元,人平畜牧业增加产值690元。

(三)畜牧业技术服务方面:防疫共完成猪瘟免疫12.2万头,免疫密度100%;猪口蹄疫免疫12.2万头,密度100%,牛口蹄疫免疫

1.75万头,免疫密度100%,羊口蹄疫免疫4.4万只,免疫密度100%,猪蓝耳病免疫11.8万头,免疫密度96%;鸡新城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384万羽,免疫密度100%。生猪、牛、羊耳标佩带率为100%。规模养殖场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达到100%。截至目前,全镇没有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促进畜牧养殖业生产健康发展。

二、工作具体措施:

镇党委、政府把畜牧业作为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产业来抓,多次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畜牧业生产工作,认真分析**镇发展畜牧业的严峻形势和有利优势,把任务指标逐项分解落实到村。并在农村工作会议上对畜牧业生产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和部署。同时制定惠农政策,加大了畜牧业的扶持力度,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积极为养殖户作好服务。其具体作法: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成立了以镇党副委书记、政府镇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指导督办全镇畜牧工作,及时解决养殖业(户)在养殖生产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镇政府足额拨付畜牧养殖业生产经费,为畜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2、任务具体、职责明确。今年年初,镇政府分别与各村委会签订《畜牧生产任务书》,任务到村并制定了发展畜牧业生产的奖惩措施,充分调动了村组干部及广大农户发展养殖业生产的积极性。畜牧

中心与防疫员签订了服务合同,实行各项工作布置、检查、奖惩机制,为全镇畜牧业的发展提供了技术保障。

3、宣传政策、扶持发展。镇政府、村组干部及广大防疫员积极为广大农户宣传发展畜牧养殖业的优惠政策,将用于发展畜牧养殖业的优惠政策用足用活。按上级要求每两个月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全镇各类新建的规模养殖户情况。积极落实国家能繁母猪补贴政策,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镇兑现能繁母猪补贴358400元。全年争取国家对养殖业扶持污水处理优惠政策,对规模养殖户“牧源养殖专业合作社”、“远志养猪场”落实污水处理补贴,两个养猪场各补贴40万元,计80万元。已兴建的两个100立方沼气池从根本上治理了污水污染。同时两个沼气池解决了附近60户居民生活用气问题。

4、加强检疫监管,确保人民吃上放心肉。在检疫工作上,规范化操作,对定点屠宰场实行人员驻检制度,对市场和动物及动物产品实行报检制度,无耳标、无产地检疫证明、无产品检疫证明的一律不能开票、加章,不能进入屠宰和运输上市环节。2013年共检验生猪7万多头、牛0.2万头、羊1.2万只,家禽226万羽,猪肉46万公斤、牛肉3.8万公斤、羊肉1.2万公斤,检疫病死畜禽肉360公斤并作了无害化处理。

5、作风扎实,服务周到。镇畜牧养殖技术专班及防疫员深入村组、农户传授各类畜牧养殖技术,为畜牧养殖业生产出谋献策。全镇防疫人员切实抓好了春、秋两季动物防疫工作。特别是在

六、

七、八三个月的高温季节,全镇防疫人员战高温、斗酷暑,深入到33个村170个组,及畜禽交易市场、屠宰场、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全面开展消毒灭源工作。为控制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发挥了促进作用。

6、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对从事畜禽生产、加工、流通、储藏等各个环节从业人员的畜牧兽医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兽药管理条例》《新饲料管理条例》等

一系列法律法规,加强对全镇的畜禽养殖户实行监管,印发和张贴有关“瘦肉精”法律摘要1000多份,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治氛围,增强经营户的法律意识;加强畜产品检疫监管,确保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找、责任可追究,严厉打击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的违法行为,对养猪、牛、羊场(户)定期进行“瘦肉精”检测,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教育养殖户科学选择无污染饲料和正规厂家生产的兽药,自觉抵制假劣饲料、兽药和兽用生物制品,以达到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发生的目的。积极宣传和推广优良的畜禽品种,大力发展绿色无公害畜牧业,加快培育当地的优质畜产品品牌,提高当地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为畜产品创立绿色通道。

7、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在餐饮单位及其他公共场所张贴宣传标语150条,《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摘要300份,发放《严禁使用未经检疫或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告知书》150份。对餐饮单位进行拉网式专项监督检查,共出动动物检疫人员30人次,出动车辆10台次,检查餐饮单位170户次。

8、强化社会监督,社会监管。规范指导餐饮经营单位正确食用动物产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发动群众举报违法行为。

9、迎检。迎接**市动物卫生监督现场会一次,枣阳市基层站所规范化管理现场会一次,**市级种草养畜座谈会一次,三次会议在**召开,迎接**市级春秋防疫检查两次,得到省局、**市局对**镇委、政府大力支持和重视畜牧工作的好评和肯定。

二、存在问题

1、面对2013年干旱实际,2014年的畜牧养殖仍存在着威胁性考验。

2、规模养殖的市场驾驭能力和市场预测能力基础薄弱。

三、2014年工作打算

1、紧紧围绕镇委、镇政府及市畜牧局的工作中心,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2、响应政策号召,认真组织落实相关扶持发展项目,积极推进地方畜牧养殖壮大发展。

3、继续巩固做好镇辖范围养殖规模户的追踪服务工作,发挥其龙头示范作用,以促进地方畜牧生产发展。

4、加强学习、加强管理,强化畜牧服务功能。

5、立足工作岗位,严格工作纪律和工作制度,团结务实,争创畜牧工作实效。

6、积极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努力做好各类养殖、生产、技术培训工作,充分挖掘规模养殖潜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综合社会效益,真正意义上的起到养殖带头作用,以巩固和促进地方畜牧经济的壮大发展。

7、积极宣传国家对养殖业各项优惠补贴政策,充分调动广大农户搞好养殖业的积极性。

二0一四年十二月五日

推荐第7篇:畜牧养殖业宣传标语(材料)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养殖业已经成为农村生产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它不仅利于农村资源的充分利用,还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和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下面是小编收集的畜牧养殖业宣传标语,欢迎阅读。

1、优化结构,提质增效,适度规模,标准养殖

2、发展现代畜牧业,促农增收又致富

3、发达的畜牧业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标志

4、科学养殖,增产增收

5、推进标准化养殖,发展现代畜牧业

6、转变生产方式,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

7、勤检测,重巡查,把好鲜奶质量关

8、推行生猪标准化生产,促进畜牧业上档升级

9、坚定不移把现代畜牧业放在农业农村经济优先发展位置

10、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11、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不断增加农民收入

12、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促进县乡经济发展

13、强力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

14、强化服务,狠抓发展,打造现代畜牧业强县

15、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强力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

16、畜产品加工业是现代畜牧业发展的助推器

17、发展畜产品加工业就是发展现代畜牧业

18、加强动物防疫工作,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

19、加强动物卫生监督,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20、依法实施动物检疫,保障动物产品食用安全。

21、依法落实强制免疫义务,提高动物预防保健水平。

22、完善动物防疫应急预案,加强动物疫情应急管理。

23、严格动物防疫条件,规范动物防疫行为。

24、病死动物不屠宰,病害肉类不买卖。

25、发现疫情快报告,发现违章速举报。

26、培育能手,扶持大户,带动小户,辐射周边,加快发展

27、养在于防,防重于治

28、防疫制度神圣不可侵犯

29、防疫无小事,关键在落实

30、适度规模,标准养殖,奶业发展,质量为先

31、改良奶牛,优奶增效

32、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产业结构要有大调整

33、强化宣传,打造品牌,提高我乡特色产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34、推进农村科技创新,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35、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36、立足优势,抢抓机遇,努力打造“金银花、核桃之乡”

37、抓好农业特色产业服务,促进威旁经济发展

38、加快推进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集聚区建设

39、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用,推动特色农业产业化经营

40、做大做强做亮我乡农业特色产业,促进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41、努力构建我乡金银花、核桃两大农产品特色产业布局,为群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42、合理有效配置生产要素,加快构建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集聚区

43、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到哪,村组道路修建到哪

44、大力推进农业特色产业化,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

45、贯彻落实农业特色产业发展规划,抢抓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的新机遇

46、加快农业特色产业化进程,促进农民稳步长效增收

47、抓住机遇,内外联动,实现特色产业全面发展

48、贯彻落实“布局区域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一体化、销售品牌化”的产业发展要求

49、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提高土地产出效益

50、发展农业特色产业优势,构建现代农业体系

推荐第8篇:畜牧养殖业会计科目设置(DOC)

一、畜牧养殖业会计科目设置

在对畜牧业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核算时,可以结合其生产过程进行账户设计,以完整反映其生产经营过程。

(一)农作物生长过程

畜牧养殖业为了减少饲料外购成本,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种植玉米、小麦。为核算自行栽培的玉米、小麦等在收获前发生的种子费、农药、化肥、人工等费用,设置“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小麦、玉米收获后或收获前直接作为养牛饲料,如秸秆作养牛饲料,在“原材料”科目中核算,按玉米、小麦等设置明细账。若收获后直接对外出售,在“农产品”科目中核算。

(二)饲料加工过程为核算饲料加工过程中耗用黄豆、玉米、小麦等及发生的人工费等,设置“生产成本”账户。为核算饲料加工过程中发生的仓房、机器设备的折旧费、劳保费、修理费、水电等间接费,应设置“制造费用”账户。

(三)育牛生产过程

为核算牛原价,设置“生产性生物资产”一级科目,按“未成熟”和“成熟”设两个二级科目,分别犊牛、育成牛、青年牛、成母牛进行明细核算。

为核算成母牛的累计折旧,设置“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科目。犊牛、育成牛、青年牛按生物资产准则规定不计提折旧。

为核算育牛过程中消耗的饲料、发生的人工及其他费用,设置“生产成本”账户,按“产畜”设二级账。

在实际育牛过程中,很难分清犊牛、育成牛、青年牛耗用的饲料费、发生的人工费等,因此,发生费用时,先在“生产成本——产畜”中归集,期末按照一定的标准分配计入犊牛、育成牛、青年牛的成本中。

同时,要根据奶牛育龄时间分别进行成本结转,即犊牛——育成牛——青年牛——成母牛。为核算奶牛(已进入产奶期)的饲养费用,设置“生产成本——鲜奶”科目。

为核算育牛过程发生的间接费用,如牛房的折旧费、劳保费、周转材料费、燃料费、修理费等,应设置“制造费用”科目。

期末,按未成熟牛与成熟牛所耗用的直接材料费用等标准在产畜与鲜奶之间进行分配,分别记入其成本。

奶牛产出的牛奶是乳牛业的最终产品,为核算其实际成本,应设置“库存商品”科目。

为核算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和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设置“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两个一级科目,反映由于遭受自然灾害、病虫害、动物疫病侵袭或市场需求变化等原因,使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或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为核算淘汰的犊牛、育成牛、青年牛等销售实现的收入,应设置“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相应成本的结转应通过“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为核算淘汰的成母牛销售价款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应设置“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科目。

二、畜牧养殖业会计核算

[例1]甲企业是以奶牛养殖为主并发展种植业的综合生产基地。2006年种植40公顷小麦,玉米60公顷,本年发生种子费24600元,其中小麦种子15600元,玉米种子9000元。共发生人工费240000元,化肥及农药费90000元,浇水灌溉应付账款20000元,小麦、玉米收获后全部加工成饲料。

(1)共同费用的分配率=(240000+90000+20000)/(40+60)=3500(元/公顷)

小麦总成本=15600+40×3500=155600(元)

玉米总成本=9000+60×3500=219000(元)

(2)费用发生时

借:消耗性生物资产——小麦 155600

——玉米 219000

贷:原材料——小麦种子 15600

——玉米种子 9000

应付职工薪酬 240000

原材料——化肥及农药 90000

应付账款 20000

(3)小麦、玉米收获并验收入库时

借:原材料——小麦 155600

——玉米 219000

贷:消耗性生物资产——小麦 155600

——玉米 219000

[例2]2007年1月饲料加工车间(榨油车间)领用黄豆82200公斤,单价0.71元,发生的修理费(机物料)175.22元、折旧费433.91元、工资费1470.50元,豆饼、豆油完工入库,成本分别为38680元、20291元。

黄豆加工中可以产出约14%的豆油、86%的豆饼等联产品,在联产品分离前发生的材料费、人工等共同费用先在“生产成本——饲料”中归集,期末按照系数分配法(如按产出比例确定豆油系数为0.14,豆饼系数为0.86)、

4 实物量分配法、销售收入比例分配法等分配方法分配联产品成本,从而确定豆油、豆饼的成本。

(1)榨油车间领用黄豆时

借:生产成本——饲料 58362 贷:原材料——黄豆 58362

(2)榨油车间发生修理费、折旧费时

借:制造费用——榨油车间 609.13

贷:原材料——机物料 175.22

累计折旧 433.91

(3)期末结转制造费用

借:生产成本——饲料 609.13

贷:制造费用——榨油车间 609.13

(4)豆饼、豆油完工入库时

借:原材料——豆饼 38680

——豆油 20291

贷:生产成本——饲料 58971

[例3]牧场共饲养奶牛95头,其中成年奶牛41头。2007年1月牛奶总产量为170300千克,繁殖小牛犊19头(市场价300元)。未成熟牛本月发生饲料费32123.91(其中玉米费16092.09元,精饲料14751.03元,青贮饲料1280.79元),牛奶13003.2元,人工费8571.99元,以银行存款支付医疗防疫费等费用55692.21元。成母牛(已进入产奶期)发生的饲养费用如下:饲料145203.59元,人工费16735.84元,以银行存款支付防疫费8069元,奶牛的折旧费为17823.60元。牛舍、机器设备

5 的折旧费4073.37元,修理费3414.18元,燃料费2983元,劳保费169.10元。依据牛育龄时间判断,期末有31头育成牛转为青年牛(成本171472.14元),1头青年牛转为成母牛(成本8249.04元)。

(1)未成熟牛发生养牛费用时

借:生产成本——产畜 109391.31

贷:原材料——饲料 32123.91

库存商品——鲜奶 13003.2

应付职工薪酬 8571.99

银行存款 55692.21

成母牛属于成熟性生物资产,为饲养成母牛发生的饲料费、人工费、防疫费等费用应停止资本化,不再计入成母牛的成本中,应计入所产鲜奶的成本中。

(2)成母牛发生养牛费用时

借:生产成本——鲜奶 187832.03

贷:原材料 145203.59

应付职工薪酬 16735.84

银行存款8069

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扣 17823.60

(3)发生育牛间接费用时

借:制造费用 10639.65

贷:累计折扣 4073.37

原材料——机物料 3583.28

——燃料 2983

(4)将发生的间接费用在产畜与鲜奶之间进行分配(可以按耗用的直接材料费用进行分配)

间接费用分配率=10639.65÷(32123.91+145203.59)=0.06

应计入产畜的间接费用=32123.91×0.06=1927.44(元)

应计入鲜奶的间接费用=10639.65-1927.44=8712.21(元)

借:生产成本——产畜 1927.44

——鲜奶8712.21

贷:制造费用

10639.65

(5)发生的养牛费用按标准(如重量)在犊牛、育成牛、青年牛之间分配

借: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成熟(犊牛) 36731.26

——未成熟(育成牛)52353.12

——未成熟(青年牛)24380.3 贷:生产成本——产畜 113464.68

(6)按牛育龄时间转群

借: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成熟(青年牛)171472.14

贷: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成熟(育成牛) 171472.14

借:生产性生物资产——成熟(成母牛)8249.04

贷: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成熟(青年牛)8249.04

(7)自身繁殖小牛犊时,按市场价格确认生产成本,假定全为公牛犊并准备出售

借:消耗性生物资产——公牛犊

5700

贷:生产成本——鲜奶

5700

(8)鲜奶验收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鲜奶

190844.24

贷:生产成本——鲜奶

190844.24 财政部印发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规范农业企业会计核算,提高农业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农业企业的实际情况,我部制定了《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生物资产和农产品》和《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社会性收支》,现予印发,于2005年1月1日起在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各农业企业执行。农业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本办法时,不再执行1993年颁布的《农业企业会计制度》。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

1、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生物资产和农产品

2、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社会性收支

二○○四年四月二十

二日

附件1: 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生物资产和农产品

一、总说明

(一)为了统一规范农业企业生物资产和农产品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

8 息的披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农业企业生物资产和农产品的特点,特制定《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生物资产和农产品》

(以下简称“本办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农业企业的生物资产和农产品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执行本办法。

(三)本办法所称农业活动,指农业企业对将生物资产转化为农产品或其他生物资产的生物转化的管理。

生物转化,指导致生物资产质量或数量发生变化的生长、蜕化、生

产、繁殖的过程。

(四)本办法所称生物资产,指农业活动所涉及的活的动物或植物。生物资产应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将收获为农产品或为出售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如玉米和小麦等庄稼、用材林、存栏待售的牲畜、养殖的鱼等。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消耗性生物资产以外的生物资产,如产畜、役畜、经济林木等。生产性生物资产应进一步划分为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和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那些进入正常生产期,可以多年连续收获产品或连续提供劳务(服务)的生 产性生物资产。

对于同时具有生产性和消耗性特点的生物资产,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的主要目的将其划分为生产性生物资产或消耗性生物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对于暂时无法区分生产性和消耗性特点的生物资产,企业应作为消耗性生物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待能够明确确定为生产性生物资产或消耗性生物资产时,再将生产性生物资产转出,单独进行核算和管理。

(五)企业应分别核算生产性生物资产和消耗性生物资产。企业应增设“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核算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原价;增设“生物性在建工程”科目,核算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发生的实际支出。

企业应增设“消耗性林木资产”科目,核算已郁闭成林消耗性林木资产的实际成本。暂时难以明确生产性或消耗性特点的林木资产实际成

本,也在本科目核算。

企业应增设“公益林”科目,核算已郁闭成林公益林的实际成本。

企业应增设“农业生产成本”科目,核算农业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 企业应增设“幼畜及育肥畜”科目,核算实行分群核算的幼畜(禽)或育肥畜(禽)的实际成本。实行分群核算的企业,其幼畜(禽)或育肥畜(禽)的饲养费用,在“农业生产成本”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

核算。

(六)本办法所称农产品,指生物资产的收获品,包括种植业产品、畜牧养殖业产品、水产品和林产品。

(七)生物资产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

(1)因过去交易、事项的结果而由企业拥有或控制;

(2)该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八)生物资产的初始计量应当按实际成本入账,实际成本的确定方

法分别为:

1.外购的生物资产,按购买价格、运输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直接归属于购买生物资产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自行营造的具有生产性特点的林木,如橡胶树、果树、桑树、

10 茶树和母树林等,按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营造林木发生的必要支出,

作为实际成本。

自行营造的具有消耗性特点的林木,按郁闭成林前营造林木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实际成本。

3.自繁的幼畜成龄转为产畜或役畜,按成龄时的账面价值,作为实际成本;产畜或役畜淘汰转为育肥畜,按淘汰时的账面价值,作为实

际成本。

4.以其他方式获得的生物资产,如盘盈、接受捐赠、接受投资、非货币性交易、债务重组等,分别按《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存货》有关存货和固定资产的

规定,确定实际成本。

(九)从生物资产收获的农产品,按其生物转化过程中应当计入的各种耗费和已确定的成本计算方法计算确定 。 新《企业会计准则》的猪场应用

猪场养殖作为农业生产产业,它需要有相适应的会计核算办法来反映生产经营过程的资金活动,以提供准确、可靠的经济信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养殖业与之相适应的会计核算需根据行业特点来摸索与完善。为此养殖业会计核算一定要将市场经济与现代会计制度、将行业经营特点与会计科目设计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一套灵活的、可操作性强的会计核算办法。

一、养殖业的市场特点

11 (一)核算基础两者并存。《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养殖业不确定因素很多,生产周期现对较短,现金收支比重大,经营管理随意性强,。这样仅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是不够的,应同时以现收现付制作为核算基础,形成二者并存的局面。

(二)购销价格随行就市。受猪源、疫情、供求关系、季节性等因素影响,购销价格完全随着市场行情的波动而升降。所以,养猪场的各种财物除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外,猪场的仔猪和育肥猪的购销、自产仔猪转为育肥猪、自产仔猪或育肥猪转为种猪、年终存栏猪盘存,均按市场价计算; (三)结算方式以现金为主。养殖人、原料供货人、产品收购交易方式一般为一手交钱,一手提贷。

(四)年终清库计入收益。由于猪场的存栏猪不同于一般库存材料物资,日日喂养,时时增殖。因此,与投入成本配比,应将年终盘存数与账面库存数差额作为当年收益处理。以存栏猪为例,为了接近实际,盘点的存栏猪应按不同估计毛重划分等级,再按市场价算出猪价,进行账务处理。

二、根据行业经营特点,形成独特的科目设置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猪场业会计科目的设置应最大限度地凸显它的行业特征。

(一)资产类科目中应分设“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结存性科目。

12 “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产资产,包括生长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栏待售的牲畜等。本科目可按消耗性生物资产的种类、群别等进行明细核算。待售幼猪及育肥猪是猪场活的、主要的、不断变化的资产。其持有目的是用于出售。

“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为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产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猪场的母猪和公猪就是这里的产畜和役畜。并按资产状态分设“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和“成熟性生产性生物资产”二级科目。由于产畜和役畜从其持有目的和使用年限上均具有固定资产性质,所以该科目比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内容进行账务处理。同时增设“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备抵科目。

(三)损益类科目为了突出各种养猪业的特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设立“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可根据出售猪的性质分设“种猪收入”、“育肥猪收入”等二级科目;与之相对应的“主营业务成本”也可按性质分设“种猪成本”、“育肥猪成本”等二级科目。

(四)成本类科目中设置“农业生产成本”科目:归集进行农业生产发生的各项生产成本。分别母猪、公猪、幼猪及育肥、共同费用设置明细科目。“农业生产成本—母猪”归集能直接归属于母猪的成本费用;“农业生产成本—公猪”归集能直接归属于公猪的成本费用;“农业生产成本—幼猪及育肥”归集能直接归属于幼猪及育肥的成本费

13 用;“农业生产成本—共同费用”归集不能直接归属于母猪及公猪和幼猪及育肥的其他间接性生产费用。

三、具体账务处理

一、购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账务处理

1、购入已成熟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账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生物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费、保险费以及可直接归属于购买该资产的其他支出。作为生产性资产的成熟公母猪到达企业后,借计“生产性生物资产—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

2、购入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的账务处理

购入未成熟公母猪的账务处理同上。作为生产性资产的公母猪达到企业后,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

二、生产成本的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第八条第三款指出:自行繁殖的育肥畜的成本,包括出售前的饲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一)原料领用的核算

14 饲养所领用的原料应分别按不同的饲养对象进行归集。领用时借记“农业生产成本—母猪—原材料”、领用时借记“农业生产成本—公猪—原材料”、“农业生产成本—幼猪及育肥—原材料”,“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贷记“原材料”。

(二)产畜摊销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第十七条规定:对企业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按期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损益;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性质、使用情况和有关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确定其使用寿命、预计残值和折旧方法。

母猪、公猪摊销分别借记“农业生产成本—母猪—摊销(折旧)”、“农业生产成本—公猪—摊销(折旧)”,贷记“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

(三)间接费用的核算

猪场发生的与饲养有关的间接费用(除产畜摊销外),在“农业生产成本—共同费用”下设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发生时借记“农业生产成本—共同费用—×××”,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累计折旧”等。

三、期末成本分配的核算

期(月)末原则上首先按定分配标准将“农业生产成本—共同费用”进行分摊,为简化核算除“农业生产成本—母猪”留有待结转“消

15 耗性生物资产”初始余额外,其农业生产成本期末均无余额。结转时借记“消耗性生物资产”,贷记“农业生产成本—公猪”、“农业生产成本—幼畜及育肥”、“农业生产成本—共同费用”。

因母猪作为生产性资产,起生产具有一定周期,其妊娠期间发生的成本应单独归集作为生产后乳猪即“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初始成本。生产时借记“消耗性生物资产—幼畜及育肥”,贷记“农业生产成本—母猪—原材料”、“农业生产成本—母猪—摊销”。

四、转群的核算

在整个饲养期间,生猪会存在在不同群别之间转换的情形。我们主要按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转群核算:

一、消耗性生物资产转为生产性生物资产;

二、生产性生物资产转为消耗性生物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第九条第二款规定:自行繁殖的产畜或役畜的成本包括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成龄)发生的饲料费、人工费、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第二十五条规定:生物资产改变用途后的成本,应当按照改变用途时的账面价值确定

(一)消耗性生物资产转为生产性生物资产

所有仔猪出生后均在“消耗性生物资产”进行核算,当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须将符合标准的仔猪转为产畜或役畜时,根据该转群猪的重量占整个该群的重量的比重分配转群时的初始成本。转群时

16 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贷记“消耗性生物资产”

在未成熟到成熟期间发生的饲养成本或其他能直接归属于未成熟母猪公猪的成本直接计入“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等,。当母猪公猪到达成熟状态时,根据转群时该猪市场价格作为转入成熟生物资产的初始价格。转群时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贷记“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

(二)生产性生物资产转为消耗性生物资产

生产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或淘汰,应按生产性生物资产账面价值作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入账价值。生产性生物资产价值包括原值、累计折旧、以及累计的从属于该资产的农业生产成本。转群时借记:“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贷记“生产性生物资产—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农业生产成本—母猪”

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转为消耗性生物资产应参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转为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办法。

五、销售成本核算

根据养殖业的市场特点,销售成本结转方式采用销售成本率法。每月月末按预定的销售成本率计算当月的销售成本,每季度或

17 半年或年末再根据市场行情计算销售成本率,采用新的销售成本率调整累计销售成本,并以此销售成本率作为下期的成本率。结转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消耗性生物资产”。

相关公式:

消耗性生物资产期初余额+本期增加的消耗性生物资产净增额 1、销售成本率=

已实现销售收入+转群市价+期末消耗性生物资产结存市价

2、消耗性生物资产期末结存=期末消耗性生物资产结存市价×销售成本率

3、本年累计应结转销售成本=期初消耗性生物资产+本期增加消耗性生物资产-期末消耗性生物资产

4、期末调整销售成本=本年累计应结转销售成本-本年累计已结转销售成本

六、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期末计价

为更为合理的确定消耗性生物资产的价值,年末应将消耗性生物资产存栏市价与消耗性生物资产期末价值进行比较,如前者

18 价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七、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处置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第二十六条规定:生物资产出售、盘亏或死亡、毁损时,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余额计入当期损益。根据准则发生上述情形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营业外收入”等,贷记“生产性生物资产”、“应交税费”、“营业外支出”等。

推荐第9篇:建设新农村畜牧养殖业五年规划

建设新农村畜牧养殖业五年规划

——畜牧局

为了大力推进“种植创新、养殖突进、工业强兴、三化推进”发展战略,全面贯彻“支持猪、抓住羊、突破牛、拓展禽、适度发展水产及特种养殖”的思路,在短时间内实现总量突进、质量突进、加工突进、服务突进,确保“

三、

十、百、千”工程目标如期实现。让全县农牧民转变观念,突出以养殖业为核

心,以科技信息为动力,实现我县经济的跨跃式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特制定五年规划。

一、基本情况

我县通过加快品种改良、加强畜产品基地建设、提升科学养畜水平和疫病防控能力、加大专项人才培育、有效技术服务力度等措施,畜牧业发展得到进一步增强。到目前,全县牲畜存栏达到136.3万(头)只,其中羊120万只,猪13.7万口,奶牛2.6万头,家禽58.6万只。出栏牲畜140万只,其中羊出栏128万只。

二、重点发展方向

“十一五”期间我县在畜牧业的发展上,重点是肉羊、奶业、瘦肉型猪三大特色产业和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商品基地建设,同时积极发展肉牛、蛋鸡和肉鸡产业,适度发展特种养殖。[最规范的文秘资料网-写作帮手网-http://www.daodoc.com-写材料的都知道!]

奶业产业:在奶业生产基地建设上,突出抓好以奶牛小区为主体的优质奶源基地建设,同时把奶牛小区建成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的示范基地。奶牛小区实行“五统一分”管理模式,即统一配种、统一挤奶、统一青贮、统一防疫、统一饲料配方、分户饲养,有条件的小区要开展奶牛胚胎移植技术。到2010年,全县奶牛存栏达到3万头,鲜奶产量10万吨;全县奶牛小区达到50以上个,70的奶牛实现机械化挤奶。

肉羊产业:在肉羊产业上重点以提升肉羊质量,增加有效产出为中心,努力实现“四个突破”:即在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经营上取得新突破,在种畜利用上取得新突破,在纯繁基地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在人工授精、胚胎移植技术应用上取得新突破。建设一批种羊场和养羊小区,迅速增大种羊的饲养规模,提高羊肉品质和产量,加快育肥速度;通过建立专门的肉羊加工厂,提高羊肉的深加工能力,推进肉羊产业化。到2010年,全县肉羊存栏达到150万只,出栏250万只,羊肉产量达到4.25万吨。

瘦肉型猪产业:加快繁育推广力度,以我县的河套大耳母猪为母本,引入优质种公猪,开展二元、三元杂交瘦肉型猪出栏率要达到80以上,带动瘦肉型猪产业快速发展。到2010年,全县生猪存栏达到50万头。

无公害畜产品商品基地建设:积极开展标准化畜产品生产示范,强化畜产品有害物质残留监控工作,使畜产品监控工作步入常规化、规范化轨道,加大畜产品残留的检测,健全畜产品安全监控体系。全面开展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基地认证,实现从畜牧业生产投入到畜产品市场准入过程安全化,确保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到2010年全县建成标准化无公害畜产品生产示范社30个,建成标准化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养殖小区20个。

三、五年主要发展目标

1、到2010年,全县总体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的饲养管理。农民来自畜牧业的收入较2006年纯增2000元,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55以上。

2、主要生产的产量指标增长。到2010年,羊、猪、奶牛、肉牛、禽存栏分别为342万只、50万口、3万头、2万头、300万只,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8.5万吨、1.5万吨、10万吨。

3、养殖业科技术创新能力和整体水平显著提升,科技对养殖业贡献率提高到60以上。

4、养殖业生产体系进一步改善,初步形成动物保护、畜产品质量安全与检测、生产过程与环境保护、畜禽良种市场信息,较为完善的现代养殖体系。

5、养殖业生产方式明显转变,建设一批科学饲养、管理规范、产品安全的养殖小区,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6、畜产品加工和外销有较大突破,培育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建成县、镇布局合理、设备先进的畜产品加工流通工业园区。养殖业、产业化步伐明显加快。

实现上述目标从以下五个方面突破:

一是以区域化布局来提升现代养殖业;二是以规模化生产来推动现代养殖业;三是以标准化养殖来带动现代养殖业;四是以产业化经营来发展现代养殖业;五是以社会化服务来促进现代养殖业。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引导,龙头牵动的原则。积极抢占国内市场,大力开拓国际市场,满足市场多层次需求。加快龙头企业建设,创造名牌产品,增强牵动能力。引导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在生产、经营各环节实现利益对接,把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与社会化大生产统一起来,不断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

2、坚持突出重点,区域推进的原则。根据资源特点,产业结构,发展基础,确定各地主

导品种,建设规模化、标准化的畜产品生产基础,形成优势产业突出,区域重点推进的发展格局。

3、坚持科技支撑,突出效益的原则。依托科技和人才,通过科技创新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产品质量和产业素质,增强竞争能力,实现产业的快速升级和效益的不断增长。

4、坚持完善体系,安全发展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市场信息,疫病防治、质量监测

、社会化服务等体系,规避市场和疫病风险,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

四、采取的主要措施

2006年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起步之年,我们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以“

三、

十、百、千”工程为突破口,利用五年时间,突出抓好资金投入、政策扶持、市场建设、龙头培育等环节,推进畜牧养殖业产业化进程。

(一)、加快种子工程建设

畜产品质量是市场竞争的核心,提高牲畜的品种质量,就必须在牲畜“种子工程”上下功夫,种子是基础、种子是核心,没有好的优质品种,就没有养殖业的高产出,高效益,只有进一步优化品种结构,才能提高养殖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因此结合新农村建设做如下牲畜“种子工程”五年规划。

1、肉羊生产;五原县羊基数大,母源基础好,是全市肉羊育种的项目区。结合新农村建设,在区域划分上,把西部的塔尔湖镇、银定图镇划分为肉羊育种区。把中东部地区以及110国道沿线为肉羊育肥杂交区,主要开展肥羔生产,积极推广德×寒杂交模式。把沿黄河北岸一带作为绒山羊发展区。

2006年以五原县良种繁育中心原种繁育为依托生产的原种种羊,重点放到塔尔湖、银定图以及全县的14个纯繁场,进行纯繁扩大规模,14个纯繁场生产的种羊要重点放到91个育种核心群进行扩繁,91个核心群生产的种羊重点放到257个选育群进行扩繁,257个选育群生产的种羊全部放到肉羊杂交区进行杂交利用,发展肉羊生产。

2、奶肉牛生产:以隆镇、塔尔湖镇、套海镇、新公中镇为奶、肉牛生产的重点镇。奶牛生产要逐年淘汰低产劣质奶牛,引进进口高产奶牛,继续实施“六统一”冷配供精的管理办法,规范奶牛冷配市场,确保冷冻精的质量。

肉牛生产以经济杂交为主,在现有牛群的基础上,利用利木赞、西门塔尔、海福特品种的冻精开展杂交,提高后代生产性能。

3、生猪生产:继续引进长白、大白、杜洛克优良公猪进行二元、三元杂交改良,提高瘦肉率。

各项目标:(1)、肉羊育种基础母羊存栏见(2)、生产优质种公羊(3)、肉羊杂交利用(4)、奶、肉牛冷配(5)、引进瘦肉型猪(6)、禽类生产(见表)

“种子工程”五年规划表

单位:头、(只)、千克、吨

项目年度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育种基础母羊存栏

7000

10100

12000

15000

20000

生产优质种公羊

2000

3000

4000

5500

7000

肉羊杂交

53万

70万

85万

100万

120万

奶牛冷配

5000

7000

10500

16000

20000

肉牛冷配

5000

7000

10500

16000

20000

引进繁育瘦肉型公猪

200

300

400

500

600

瘦肉型猪杂交改良

6万

8.5万

10万

12万

14万

肉羊平均胴体指标

1

41

516

18

20

奶牛年平均产奶量

4.0

4.5

5.0

5.5

6.0

禽类生产

130万

150万

180万

210万

250万

(二)、加强动物防疫建设

畜牧业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而动物疫病是影响畜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动物防疫具有重要意义。

1、建设目标:动物防疫要实现八项目标:

(1)、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链球菌等人畜共患重大动物疫病发生风险逐年降低,在2010年达到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风险明显下降水平。

(2)、狂犬病、炭疽等人畜共患传染病在2008年达到稳定控制标准,2010年达到全县消灭标准。

(3)、结核、布鲁氏杆菌病在2008年达到无牲畜感染人,2010年达到畜间无结核、布鲁氏杆菌病,彻底消除结核、布鲁氏菌病对人体的危害。

(4)、猪瘟、猪肺疫、猪丹毒、鸡新城疫、羊痘、羊四病在2008年达到控制标准,2010年达到稳定控制标准。

(5)、寄生虫和其它传染病逐年得到有效控制,各种传染病的免疫密度逐年提高。

(6)、牛、羊、猪、禽的死亡率分别控制在

1、

5、

7、10以内。

(7)、新发生的传染病能够从容应对,最大限度地减少其所造成的危害。

(8)、建立动物防疫长效机制:使动物防疫制度化、长期化,在春秋集中防疫基础上全年月月补针,始终使动物处于较高的抗体水平,计划免疫的传染病始终处于较低发生风险的标准。

2、实施措施:要通过实施以下五项措施达到规划目标。

(1)、加快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县兽医站提高现有化验室标准,建成病死畜无害化处理设备,配备必要的监测、化验、诊断设备和交通工具,到2010年基础设施建设达到国家县级先进水平。2007年要建设隆兴昌、塔尔湖、套海三个镇级畜牧兽医站,2008年建设其它四个镇级畜牧兽医站。

(2)、加强防疫队伍建设。镇畜牧兽医站人员做到专职专用,加强防疫员培训,防疫员实行村推荐、县考核、镇管理、持证上岗、年度考核、能进能出的制度。提高防疫员工资待遇,2006年县财政负责禽流感、口蹄疫防疫工资,根据考核平均每月200元,2007年县财政负责计划免疫的全部传染病防疫的工资,根据考核平均每月500元,到2010年防疫员的平均月工资达到1000元,从2008年开始解决防疫员的养老问题,按照县财政和防疫员个人各承担50的办法解决。

(3)、建立完善的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动物防疫必须有经费保障,防疫员工资、防疫反应补贴、疫病监测、预防、控制、扑灭、疫苗供应经费等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从2007年开始免收防疫费,每户只收10元消毒费,2008年将防疫费、消毒费全部免收,县、镇两级建立物资储备库,2007年县级以同时应对三个疫点、镇级应对一个疫点的需要进行物资储备,2008年县级以同时应对五个疫点、镇级应对二个疫点的需要进行储备。

(4)、建立健全动物防疫各项制度:建立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机制,动物防疫责任追究制,完善应急预案,严格免疫标识制度。建立动物及动物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防疫员管理制度、规模化养殖场动物防疫制度、消毒制度、防疫员考核办法等。对“

三、

十、百、千”工程在动物防疫方面要重点加强,建立专门的防疫制度。

(5)、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定期考核:各镇党政“一把手”是动物防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村级班子中要有专人负责动物防疫工作,职责是宣传教育农民,报告动物疫情,督促检查防疫员。加强动物防疫的宣传工作,每年

三、十月为动物防疫宣传月,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各种宣传工具大张旗鼓宣传动物防疫工作,到2010年全县实现户户都有动物防疫明白人。加强动物防疫的督查,定期对防疫员开展检查考核,做到奖优罚劣、工效挂钩、末位淘汰。

(三)、加强中介组织服务体系建设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逐步确立的大形势下,畜牧养殖发展面临的最大两个不适应:即首先不适应市场法则,只抓生产,不看市场。二是同市场经济机制不相适应。因此我们要做好中介组织建设和规划,通过中介组织研究市场需求变化,建立适应市场的新体系。

建立覆盖全县的协会组织,党委抓支部,支部建协会,充分发挥引导生产、服务生产、连接市场的纽带作用。

全县在每一个镇都要建相应的协会组织,到2010年协会组织125个。每一个村利用闲置学校建成一个规模化肉羊育肥场发展村集体经济。

协会组织及肉羊育肥场建设目标见表:

协会组织及肉羊育肥场建设五年规划

年度

项目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合计

建协会组织

4

560

80

100

125

410

(四)兴草业、抓转化,在营养工程上有新突破

今后我县人工种草要由种草养畜向草产业发展过渡,逐步开发草产品,人工种草要规模化,实现机械化平、种、收,形成草产品,打出品牌,提高效益。要强化饲草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大秸秆转化利用的宣传力度,提高养殖户的认识水平,积极开展草粉加工、秸秆微贮、糖化等加工转化工作,要想方设法调动养殖户的青贮积极性,实现应贮尽贮,应加尽加。研究设计多种类型的饲养模式和饲喂营养配方,按养畜户的具体情况,提供不同的设计方案,并派专业人员到户指导,实现科学饲喂,优畜优饲。为加快我县养殖突进步伐,特制定2006——2010年全县营养工程规划。(见附表)

(五)加快良种繁育中心建设,推动我县畜牧业快速发展五原县良种畜繁育中心,繁育中心总占地1000亩,总投资680万元。将分为办公生活区、饲料贮备区、养牛区、养羊区、研发中心五个功能区。养牛区将建标准化棚圈2413m2,养羊区已建标准化棚圈8018m2,饲草料生产示范基地200亩,已种紫花苜蓿80亩,青贮玉米120亩。该区建设的总体目标为:

1、新建公牛站,分批引进美国、澳大利亚纯种乳用公牛,年生产冻精10万枚。

2、引进德美、萨福克、杜泊优质公羊100只,供体母羊300只,受体母羊1500只,每年提供胚胎移植羊1000只。

3、新建年出栏肉羊10000只育肥场一处。

4、中心建成后,将作为我县县养殖业新品种引进、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培训和扶贫基地,同时为我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探索不同类型的优选模式。良繁中心2006底基础设施已全面完成,2007年投入运行。

基地拥有最现代化的基础设施,掌握着先进的科学饲养技术。进一步延伸肉用羊产业和奶牛业链条,加快杂交改良步伐,把肉用羊产业做强做大,使肉羊产业和奶牛产业成为当地一大支柱产业。

(六)、加强畜产品流通渠道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有关规定和县委政府打造内蒙西部人居环境最好县城的总体设想及五原县城市建设的要求,五原县新建畜产品加工流通园区,县城内从事牲畜屠宰、畜产品加工、畜产品交易的企业五年内统一规划进驻加工流通园区。套海镇、塔尔湖镇、银定图镇各自建成畜产品加工流通园区。

1、规划目标

(1)政府在东环和北绕城路之间征地500亩作为牲畜屠宰加工畜产品交易统一规划的用地,在2006年—2010年建成全市最大的集屠宰加工,畜产品交易于一体的产业化园区。土地征用后企业有偿使用,企业可转让出售,政府负责疏通,享受“三免二成半”优惠政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免交。

(2)园区按规划和产业布局要求建成功能区、屠宰加工区、皮毛交易区、活畜禽交易区、污水污物处理设施。

a、功能区:主要是管理部门,有畜牧、工商、卫生、商务、税务,具体由畜牧部门牵头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建成服务大厅,实行微机管理,负责活畜禽交易、动物产品的检疫、市场信息收集、信息发布等一条龙服务。

b、屠宰加工区:用地300亩,建4—6个屠宰加工厂,到2010年,年屠宰生产达100万头以上。

c、活畜禽交易区:年交易牲畜100万头(只),仔猪10万头,雏鸡100万只。

d、皮毛交易区:年交易皮张150万张,绒毛7500吨。

e、2006年底,内蒙古草原聚鑫肥羊有限责任公司进驻园区,投入生产。年屠宰羊30万只,其中分割羊20万只。

f、计划2006年底,五原县益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进驻园区,屠宰羊30万只,其中分割加工20万只。

g、计划2007年—2008年底,草原肉联厂、享通肉联厂进驻园区,年屠宰羊40万只,其中分割加工20万只。

h、2007年—2010年底,皮毛收购、仔猪、雏鸡贩运企业进驻园区,年交易绒毛7500吨,皮张150万张。交易仔猪10万头,雏鸡100万只。

k、2006年底,银定图建成畜产品加工流通园区,年屠宰羊5万只,交易仔猪1万头,雏鸡5万只。2007年底,塔尔湖建成畜产品加工流通园区,年屠宰羊5万只,交易仔猪3万头,雏鸡10万只。2007年底,套海镇畜产品流通园区改造建成,年屠宰羊5万只,仔猪交易2万头,雏鸡8万只。

2、管理措施

(1)、建立严格科学的市场综合制度:对原有的定点屠宰厂进行技术认证,依照标准进行评定,对新建屠宰厂进行初评认证,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后决定是否审批。

(2)、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畜牧、工商、卫生、质检、商务开展联合执法,对畜禽交易、畜产品流通、肉类市场联合执法,加大打击处罚力度,取缔违法经营行为。

(3)、完善提升技术标准:进入屠宰厂的动物有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免疫耳标;出厂的动物产品,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验讫印章;分割加工的肉类有检疫标识。

(4)、法律措施:依法管理畜禽屠宰行为,使市场经济国家通行作法,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要求,严格屠宰厂和肉类生产经营,保障生产流通符合环境保护要求,肉品质量符合食用卫生标准。

3、加强畜产品安全

(1)、强化动物防疫监督,完善检疫监督手段,实施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有效监控,使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率、上市动物产品持证率、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同时加强动物检疫员、监督员的法律和业务培训,提高法律水平,增强执法能力,学习新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实现操作技术标准化,执法规范化,学习经常化。

(2)、园区内的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坚持畜牧产业与环境协调发展,防止疫病的发生,加强粪便的综合利用(如可发酵产沼气),加强对畜禽病害肉尸及畜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加强屠宰加工废物无害化处理。

(七)、加强养殖场、牲畜屠宰加工企业污物治理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及落实我县新农村建设中村容整洁的要求,我县要把养殖场、牲畜屠宰加工企业污物治理列入重点治理范围,制定统一的规划,5年内达到治理的目标。

1、规划目标

(1)2006——2007年底存栏1000头猪、存栏300头牛、存栏500只羊以上的规模养殖场粪便全部利用,污水达到达标排放。

2006——2007年底塔尔湖屠宰场、套海镇屠宰场、银定图屠宰场完成屠宰车间改造,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污物处理、污水排放达到标准。

(2)2008年底,存栏500头猪、存栏100头牛、存栏300只羊、存栏1000只鸡以上的养殖场粪便全部利用,污水达标排放。

2008年底在隆兴昌镇牲畜屠宰畜产品交易流通园区内建的屠宰场必须建设高标准的无害化处理设施,污水、污物排放达到环保要求。

(3)2009年底存栏猪300头、存栏牛30头、存栏羊100只,存栏鸡500只以上的养殖户取粪便集中收集,集中处理,污水用沼气处理的方式解决。

2009年底城区的屠宰加工,毛皮收购,活畜禽交易企业全部进驻隆兴昌镇畜产品加工流通园区,并且达到无害化处理和污水污物治理标准。

(4)2010年底全县117个村的散养户全部禁养,按照规划划定区域饲养,达到粪便集中收集,集中处理,污水排放达标。

2010年县城内的所有养殖场全部搬迁到新建的隆镇园区内彻底禁止城内养殖,达到污水污物全面治理的目标。

2、治理的方法

(1)养殖场的治理从改进饲养方式,加快畜牧生态小区建设入手,改传统的饲养方式为全进全出的饲养方式,实现规模化养殖场废弃物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

(2)按照畜牧法的要求,解决我县目标养殖小区少规划不合理的局面,对条件较好的养殖场给予政策扶持,对于不达标的小规模饲养户要严加限制逐步禁止采用散养方式,制定政策和引导养殖户到规划的养殖小区合伙股份制经营。

(3)牲畜屠宰加工企业在建厂时必须建设高标准的畜禽病害肉及其产品和污水、污物、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病死畜禽和病畜禽产品都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八)、竭尽全力“抓龙头、带全局”扶持好“三”个类型的畜产品加工企业。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城市环保、社会生态、污水垃圾、粪便等无害化处理的要求出发,建议政府在建设东环路与北环路交叉位置,规划200—500亩土地建设归并畜产品加工流通工业园区。

1、肉类屠宰、分割加工企业:年屠宰量要达到100万头只以上,设备一流、生产线符合国家对屠宰场的要求标准。

2、乳品加工企业:年处理鲜奶要达到105万吨以上,设备一流,生产线符合国家对乳制品加工企业的要求标准。

3、绒毛、皮张收购加工企业:年内皮张交易量达到150万张以上,绒毛交易量达到7500吨以上。

套海镇和塔尔湖镇要与县畜产品加工企业园区相呼应,引进建立的畜产品加工企业,也要有相应的优惠政策。这样全县上下的畜产品加工业就可连成一体,有规模成气候。扶持的上述三类企业力争分年度在五年内逐步完成。

(九)、建设新农村,打造新五原,逐步解决人畜混居的局面,全县建立猪、牛、羊各“十”个高标准的养殖示范样板小区。

用发展的战略眼光,看待将来新农村的变化格局,我们必须从现在做起,以建立新型的高标准的养殖示范样板小区为抓手。全县要“统一模式、统一标准、统一设计、”彻底解决人畜混居、脏、乱、差、臭的局面。(具体任务和标准见附表)

(十)、“上育肥、连环节”每年着力培育“百”户肉羊育肥大户,提高养殖环节的效益。

近年,在养殖业生产过程中,特别是在养羊业上,我们短了一条腿,短了一条育肥环节赚钱的腿,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各镇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一些闲置的校舍、厂房因陋就简,大力开展肉羊育肥。全县上下要搞好宣传,大造声势,11月中旬要实地组织观摩,镇与镇之间要比高低,户与户之间要比收入,把育肥产业做大做强。(具体任务和标准见附表)

(十一)、“扩规模、走专业”以养殖大户为抓手,全县每年发展“千”户养殖专业户。

“向规模要效益”没有规模就没有效益。要彻底转变与更新现有的养殖思维,引导农户“扩规模、走专业”给农户洗脑,从根本上解决“家有千万,四条腿不算”的陈旧观念,更新“不打不算,小打小闹”的意识,以每年培育千户养殖专业大户为突破口,形成镇连镇,村连村,户连户的养殖大规模格局,使我们的龙头企业满负荷运转,保证企业要什么,我们的生产基地就有什么,向定单养殖跨进。通过千户养殖专业大户的培育,带动千家万户的养殖业快速发展。畜牧部门保证各项养殖技术的服务到位,严把品种质量关;疫病防治关;饲喂技术关;改良配种育肥关;食品安全监督关,各项技术要过硬,使农户的养殖不因为技术的滞后或延误而影响其发展。科技人员要深入到地头,棚圈、窖池边进行服务,与农户结成真心朋友,随时随地解答养殖疑难问题。(具体任务和标准见附表)

(十二)、逐步打造“一村一业、一村一品”新农村的养殖模式。

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我们要着力打造“一村一业、一村一品”的新格局,走专业专项的路子,提倡种、养协调发展。专业专项就是种地的专心种地,养殖的专门养殖,走“一村一业、一村一品”的长远发展模式。大量的生产资料要向能人手中集中,逐步向专业化、规模化、工厂化大型牧场过渡。打造新品牌,创造新特色。

各镇要尽快依此规划做好新农村建设中畜牧养殖业五年规划,制定出“

三、

十、百、千”工程实施方案。全力推进,使全县畜牧生产实现新的跨跃。

五、组织机构

为了以上规划的如期实现,真正使养殖这一富民产业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其威力,要充分完善好畜牧服务体系建设。为加快养殖突进步伐,在新农村建设中,畜牧部门将在生产发展中承担重要管理和服务职能,跳出过去固有思维方式,进行必要的考察和学习,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以便我们的思想更加解放,工作少走弯路,使全县的畜牧业真正实现大突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码出力

推荐第10篇:市畜牧养殖业规模化发展实施意见

市畜牧养殖业规模化发展实施意见

市畜牧养殖业规模化发展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有关单位:

为切实提高养殖业规模化水平,加快推进畜牧养殖业提质增效,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根据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365”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畜牧养殖业规模化发展的重要意义

畜牧养殖业是我市区域优势产业之一,是现代特色农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市畜牧养殖业取得了长足进步,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底,全市

牛存栏万头、出栏万头,羊存栏万只、出栏万只,猪存栏万头、出栏万头,鸡存栏万只、出栏万只;累计建成各类畜禽规模养殖场898个、养殖小区78个,发展规模养殖户5301户,畜禽规模化饲养总量达到万羊单位,规模养殖比重达到%,肉蛋奶总产量达万吨,实现畜牧业总产值亿元,农民人均畜牧养殖业纯收入达437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4%;水产养殖总水面达到万亩,池塘2800亩,网箱1715只,大鲵养殖达到10万尾,鲜鱼产量达到1800吨,实现总产值亿元,已成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开发农村资源、促进农村就业和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全国、全省相比,还存在着标准化生产滞后,规模养殖比重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基础较差,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多,养殖污染日趋严重等问题。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畜牧养殖业规模化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发展畜牧养

殖业作为调整优化农业农村经济结构、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抓手,科学谋划,强化措施,务实推进,着力加快现代畜牧养殖业发展进程。

二、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核心,以发展现代规模养殖、生态循环养殖为重点,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加快规模生产基地建设,培育壮大规模经营主体,健全保障体系,加大扶持力度,加快推进畜牧养殖业转型跨越发展。 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整合资源。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推动作用,通过政策支持、资金引导、项目带动,加快农村土地、林地、草原、水域流转,整合土地、资金、技术等资源,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加快推进畜牧养殖业规模化发展。

2.市场运作,因地制宜。从当地畜牧养殖业发展实际出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为主体,重点

发展商品率高、市场需求量大的畜禽、水产品。

3.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根据区域资源特点,坚持分类指导,着重发展秸秆养牛、草原季节畜牧业、生态养殖、城郊集约养殖、水产养殖等特色养殖,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基地。

4.龙头带动,创新机制。按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延伸产业链条,创建特色品牌,着力提升市场竞争力。

5.科技支撑,提升档次。加快科技创新和先进技术集成与应用,全面推行优良品种、标准化圈舍、全价配合饲料、程序化防疫和规范化管理等科学技术,着力生产无公害产品,积极创建绿色、有机产品,确保安全发展。 目标任务。 到2017年,新增畜禽规模化饲养量247万羊单位,规模养殖比重达到46%,比提高15个百分点。新发展规模养殖场

1070个、养殖小区100个、养殖大户5880户,累计建成规模养殖场1968个、养殖小区178个、规模养殖户万户。肉类总产达到万吨,增长万吨,比增长61%;禽蛋产量达到万吨,增长万吨,比增长67%。畜牧业总产值达到亿元,比增长100%,农民人均畜牧业纯收入达到980元,比增长120%。水产养殖总面积达到万亩;网箱建设万只,大鲵存塘21万尾,鲜鱼产量万吨,比增长28%;水产总产值达到6亿元,比增长362%。

,新建规模养殖场210个,养殖小区20个,发展规模养殖户1160户,创办市级以上畜牧业示范点24个;畜牧业产值达到亿元,比提高15%;农民人均养殖业纯收入达到513元。水产养殖总面积达到万亩,网箱建设达到2215只,鲜活鱼总产量达到1900吨,大鲵养殖总量达到12万尾,渔业产值达到亿元,比提高%。

三、产业布局

按照区域特点和资源分布,重点建设五

大畜牧养殖基地、三大优良牧草生产基地和四大水产养殖基地。 畜牧业生产基地。

1.徽成盆地秸秆养牛基地。以徽县、成县、礼县、两当、西和五县为重点,大力开发秸秆资源,发展饲料专用玉米,推广玉米全株青贮,发展规模化肉牛养殖场和养殖大户。到2017年,建成百头以上规模养牛场160个、养牛小区40个,发展10头以上养牛大户万户,建成年出栏15万头肉牛的秸秆养牛基地。 2.宕礼武草原畜牧业基地。全市现有可利用草原956万亩,主要分布在宕昌、礼县、武都三县区,面积达346万亩,可放牧牛万头、羊万只。以宕昌、礼县、武都三县区为重点,以牦犏牛、藏羊等特色畜种为重点,加快草原流转,建设饲草基地,发展规模化、集约化家庭牧场。到2017年,建成年出栏肉牛6万头,肉羊12万只的草原畜牧业生产基地。 3.沿川河谷及半山猪鸡规模养殖基地。以各县区城郊及沿川河谷、半山区的62

个乡镇为重点,以瘦肉猪、蛋鸡和畜产品加工营销为重点,大力发展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大户,建成一批标准化规模养殖片带。到2017年,新发展标准化规模养猪场330个、万只蛋鸡场85个、养猪小区27个、养鸡小区23个。 4.生态放养鸡生产基地。以成县、康县、武都等为重点,以全市经济林果园、林缘及草山草坡地带为主要实施区域,大力发展生态放养鸡。到2017年,出栏放养鸡500万只,比增长142%,建设成为全省放养鸡生产基地。

5.特种养殖基地。发展以蜂、兔、巴马香猪、特种野猪为主的特种养殖,建立区域性特色畜产品基地。到2017年,新发展蜂产品加工营销企业2户,养蜂总量达到万箱,增长%,以两当狼牙蜜、文县党参蜜、宕昌松花蜜、徽县槐花蜜为主的特色蜂蜜产量达到800吨,增长77%;新建种兔场2个、标准化养兔场10个,獭兔饲养量达到20万只,增长%;在成县红川、康县阳坝、文县铁楼、武

都洛塘等乡镇发展巴马香猪和特种野猪养殖,新建特种猪场10个,巴马香猪出栏达到万头,特种野猪出栏达到1万头。 三大优良牧草生产基地。 万亩紫花苜蓿生产基地。以礼县、武都、西和、成县、徽县5县区为重点,以紫花苜蓿为主推品种,以粮草轮作为主要形式,开发商品草产品,发展种草养畜。到2017年,建成500亩规模以上的紫花苜蓿种植基地300个。 万亩红三叶、猫尾草生产基地。以礼县、武都、宕昌3县区高寒阴湿区为重点,建成500亩规模以上的红三叶、猫尾草基地50个。

万亩高产牧草生产基地。以康县、成县2县为重点,以菊苣、聚合草为主推品种,建成100亩规模以上的高产牧草生产基地20个。

四大水产养殖基地。 1.水库网箱养殖基地。以文县汉坪嘴水库、碧口水库、麒麟寺水库、苗家坝水库、白龙湖水库为龙头,辐射西和县晚

家峡水库、黄江水库,礼县红河水库、苗河水库,县官鹅沟人工湖泊水面,以金鳟、虹鳟、鲫鱼、鲟鱼等为主推品种,大力发展规模化网箱养鱼。到2017年,建成网箱养鱼基地10个,网箱总数达到万个、600亩,总产值达到亿元,把文县建成万只网箱养殖县。

2.大鲵养殖基地。以全市72个适宜乡镇为主,新建室内池塘精养村100个、大鲵苗种繁育基地20个。到2017年,大鲵总量达到20万尾,商品鲵产值达到亿元。

3.池塘养殖片带。以全市72个适宜乡镇为主,利用荒滩、非基本农田保户区、低产田发展大宗淡水鱼类池塘养殖,推广种草养鱼、鱼鸭混养模式,开展土著鱼驯养、虾藕套作、水禽饲养,建成一批水产品池塘养殖片带。到2017年,池塘养殖面积达到万亩,产值达到亿元。

4、休闲渔业。以各县区城郊及文县汉坪嘴水库、碧口水库、麒麟寺水库、天池,西和晚峡湖水库,礼县红河水库、

苗河水库,宕昌县官鹅沟、大河坝,康县阳坝,徽县三滩,两当县云屏三峡,成县东河、西峡等地水面为重点,积极发展垂钓池塘、渔家乐,建成一批休闲渔业片带。到2017年,建成休闲渔业基点80处,综合产值达到亿元。

四、工作重点

实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坚持引进、改良、培育并重,着力构建与现代畜牧业相适应的、自繁自育为主体的良种繁育体系。

1.肉牛良种繁育。加强基础母牛的选育扩群,以冻配为主、本交为辅,普及以西门塔尔为父本的二元杂交,有计划地开展三元杂交,新建、完善黄牛冻配站点100个。

2.瘦肉猪良种繁育。普及二元杂交,重点推广三元杂交,建设100个二元母猪扩繁场、常温人工授精点30个。 3.鸡良种繁育。重点建设康县太平鸡种鸡场、成县种鸡场、武都区种鸡场3个种鸡场,9个县级孵化中心,建成50个

脱温育雏点,抓好康县太平鸡保种和选育扩繁,建立配套完善的太平鸡繁育体系,逐步把太平鸡培育成区域性优良放养鸡品种。

到2017年,牛、羊、猪、鸡良种率分别达到68%、74%、90%、95%。水产苗种繁育上,在巩固提升武都、文县鲑鳟、鲟鱼和康县大鲵人工繁育等水产苗种繁育基地的同时,在文县、康县、宕昌、徽县新建土著鱼繁育基地4个,在两当县、康县、文县新建大鲵繁育基地3个。 大力发展草食畜。调整畜牧产业结构,充分发挥草原、秸秆资源优势,大力发展草食畜,建设一批肉牛、肉羊养殖示范基地。发展牛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强标准化草食畜养殖小区和养殖场的青贮窖、饲草饲料基地、粪污处理和防疫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变人畜混居、畜禽混养的落后状况,改善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逐步形成设施完善、功能齐全、高效安全的现代畜牧业养殖主体。加快转变草食畜饲养方式,推进规模经

营,积极发展牛羊舍饲养殖,变放牧为舍饲,变分散饲养为集中饲养,着力提升畜牧业持续发展能力。到2017年,规模化肉牛饲养达到30万头,增长188%;规模化肉羊饲养达到51万只,增长139%。

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快畜禽标准化、水产健康养殖标准的集成转化,修订完善各类畜产品、水产品质量标准,督促引导养殖场户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健全畜、水产品质量监测检测体系,推进动物标识及溯源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制度,切实加强饲料、兽药、疫苗投入品监管,确保畜、水产品质量安全。实施品牌化经营战略,全面开展养殖企业“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加快无公害、绿色、有机畜、水产品基地建设。到2017年,完成“三品一标”认证的养殖企业达到企业总数的60%以上,“三品一标”养殖规模达到总规模的50%以上,创建特色产品品牌10个。

发展人工种草和秸秆饲料化利用。认真

落实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加快推进草原流转,采取退耕种草、三荒地种草、农田种草和草田轮作等方式,积极推广紫花苜蓿等牧草良种和牧草丰产栽培技术,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化人工种草。到2017年,建成牧草标准化丰产栽培示范区50个、牧草良种繁育基地1万亩。大力推广玉米青贮、半干青贮、秸秆氨化等技术,积极发展秸秆养畜示范户,组建青贮技术流动服务队,扶持秸秆加工龙头企业。到2017年,新建青贮池2万个、50万立方米,年推广青贮氨化饲料36万吨,秸秆饲料化利用率达到64%,人工种草面积达到130万亩。 发展产业化经营。全面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多种经营模式,大力培育发展家庭养殖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择优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打造优势品牌。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和养殖大户兴办专业合作社,支持引导专业合作社和养殖大户发展畜、水产品加工、冷链储藏、

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不断延长产业链条。加快专业市场建设,积极开展农超对接,扩大产品销售。到2017年,培育省级畜牧龙头企业2家、市级龙头企业40家、市级专业合作社示范社40个,基本形成良种繁育及生产、产品加工、饲料加工产业化经营体系。 提升科技服务能力。切实加强县乡畜牧兽医服务机构建设,理顺体制,完善职能,提升服务能力。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项目合作,开展畜牧养殖业科技攻关和技术引进,鼓励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建立工程研发中心,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加快畜、水产品精、深加工和优势畜、水产品升级换代。建立健全科技推广服务责任制,大力推广标准化规模养殖、生产配套技术和疫病综合防控技术,切实做到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场、技术要领直接到人。创新服务机制,改进服务手段,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兴办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专业化、系列化服

务。加大科技推广培训力度,以规模养殖场户为重点,提高养殖从业人员科技水平和技术运用能力。加快畜牧养殖业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覆盖市、县、乡、主要农贸市场、重点养殖场的市畜牧养殖业信息平台,全面加强全市畜禽水产分布定位、疫病防控应急指挥、技术咨询培训、畜产品电子商务、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电子政务等畜牧业信息化管理。

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强化市、县、乡、村四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大户疫病防治制度,严格落实重大动物疫情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基层兽医站和人员队伍建设,落实村级防疫员待遇,规范建设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健全完善动物防疫网络。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要求,加强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防疫密度达到应免的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

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完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全面提高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五、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畜牧产业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养殖业规模化发展中的问题。市县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动畜牧业发展。相关乡镇要确定专人负责,组织村社落实好畜牧业及相关产业建设用地、水电路建设等相关事项。 加大扶持力度。要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的金融、财税、土地等扶持优惠政策,积极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大力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养殖场发展。要加强畜牧养殖项目建设,切实抓好项目论证、筛选、储备等前期工作,积极向上汇报争取,确保畜牧养殖业投入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市级农业特色产业发展资金将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予以支持。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市外资金、民间资金投入畜牧业建设,

引进一批养殖、加工、饲料生产等大型农业产业化企业。探索完善贷款担保机制,开展双联惠农贷款、妇女小额贷款,积极开展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房屋产权、林权抵押贷款,支持农户发展畜牧、水产养殖。积极开展畜牧养殖业保险,扩大养殖种类的保险范围。 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畜牧养殖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扶持政策,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先进经验,消除顾虑,凝聚共识,营造畜牧养殖业发展的良好环境。要坚持办点示范,及时总结推广示范点建设中的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切实加快推进畜牧养殖业发展。 加强督查考核。各县区要切实加大督查力度,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市上将加强督查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对工作进展快、管理规范、成效显著的县区、乡镇和养殖企业、农民合作社进行表彰奖励。对

工作失职的,特别是出现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11篇:某县建国60年畜牧养殖业辉煌成就征文

畜牧业历来是**县传统的主体经济、支柱产业。60年来经过一系列配套改革,全县畜牧业历经调整提升,实现了结构优化、总量增长、质量提高、效益增加等跨越式转变,现在是我县农村经济最具活力的主导产业,走出了一条生态建设、畜牧养殖、经济增长协调发展的三赢之路。

(一)发展步伐加快,支柱产业地位明显提升

一是畜禽数量大幅度提高

。2008年全县大家畜存栏12.41万头,是1949年的2.6倍,比1978年增长1.4倍,其中牛存栏5.06万头,是1949年的3.2倍,比1978年增长1.6倍;全县羊存栏首次突破100万只,是1949年的11.1倍,比1978年增长1.7倍;鸡存栏40万只,比1949年增长270%;猪存栏6.08万头,是1949年的14.5倍。二是产业地位明显提升。2008年全县畜牧业总产值达到21481.61万元,占农业产值的52%,比1949年提高26个百分点,比1980年增长近20倍,农民牧业纯收入620元,比“八五”末净增336元,增长218.3%,占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6.1%,畜牧业现金收入占农民现金收入的65%以上。三是羊畜个体生产水平逐步提高。现在牛、羊出栏率分别达到35.1%、63.1%,良种化程度达到80%和82.3%;肉牛个体产肉量由1949年的59.5公斤提高到102公斤,肉羊的个体产肉量由13.6公斤提高到15.9公斤,肉蛋奶总产量1.87万吨,是1949年的5.6倍;绒山羊的个体产绒量由平均0.2公斤提高到0.6公斤。四是科技推广工作成绩突出。主要在种草养畜综合配套技术示范推广、中国北方草地退化与恢复机制及其健康评价、草地项目建设等方面获得科技进步、成果奖36项,其中省部级9项,地厅级13项,县级14项。

(二)历经四个发展阶段,实现了由家庭副业到农村支柱产业的历史性转变

60年我县畜牧业大致经历恢复生产、商品基地建设、支柱产业建设和战略性主导产业培育四个阶段。实现了三个转变:集体经营向承包经营转变。 从1980年6月开始,牲畜由集体经营,统一管理,转变为分户承包经营、分散管理。实现了牲畜由大槽喂养变为分户喂养,羊只由大群放牧改为以户为单位小群放牧。全县畜牧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出现了建国以来少有的恢复发展时期。由农本型向商品型转变。从1984年开始,市场去向日趋明显,突破依附于种植业的副业地位,由自给型向商品型,由只注重数量向数量、质量、效益兼顾的方向转变。全县按照“北羊南牛沿川猪”的思路,建立集中连片的商品生产基地。到1995年基本建成东北部绒山羊基地、西北部肉用绵羊基地、中南部舍饲养牛、养羊基地、沿川瘦肉型猪生产基地。由分散粗放经营向规模集约化经营转变。从“九五”开始,以把全县建成“草业大县、畜牧强县”为奋斗目标,按照“ 舞龙头、带基地、兴产业”和“企业(公司)+基地+农户”及“产加销”一体化经营模式,走种养加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现代生态畜牧业经营路子,要质量、要效益、要生态,走可持续发展的路子。从1998年开始组织实施了草畜“双百万”工程。从2003年5月1日起,全县推行“封山禁牧、舍饲养殖”,到2006全县实现整体禁牧,羊畜全部舍饲圈养,羊畜彻底告别吃“大锅饭”的历史,实现了饲养方式的历史性转变。2007年县上把种草养羊作为抗旱增收、强县富民的主导产业,提出了“立草为业、引草入田、草当粮种、羊当猪养、草田轮作、良性发展”的农业结构调整新思路和全县“漫山遍野种草,千家万户养畜”的产业布局,三年实现草畜“双二百万”(到2009年多年生牧草留存面积达到200万亩以上,羊饲养量达到200万只),形成全县“块块地边种草、户户舍饲养羊”和“念草经、发羊财、走富路”的产业格局,努力把我县建成全省养羊强县之一。如今全县多年生牧草保留面积170.7万亩,羊畜饲养量超过200万羊单位,建成千头以上养殖场6个,标准化养殖小区19个,养殖专业村23个,发展规模养殖户5000多户,成立养殖协会、合作社14个,建立扶持壮大龙头企业4个。

(三)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养殖条件明显改善

进入新世纪,畜牧业进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走设施养殖、科学养畜之路”,开始逐步向传统畜牧业告别、通过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改善了畜牧业生产条件,大大提高了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呈现出小灾夺丰收,中灾不减产,大灾少减产的可喜局面。主要表现在项目建设、示范点建设卓有成效。从1981年我县实施飞播牧草开始,全县累计批复实施、论证申报的草畜产业项目92个,总投资1.57亿元,建立科技示范点76个,投入资金4000多万元,累计建成牛羊标准暖棚9100处,改建简易棚圈2.9万处,建青贮氨化设施5.9万立方米,围栏、改良草地30万亩,购置牧草机械2700台(套)。

(四)品种改良成效明显,畜产品久负盛

一方面,牛羊改良工作从未间断。牛的改良从60年代初,开始引入早胜牛和秦川牛投放各社进行杂交改良,1980年推广冻精配种,目前建有黄牛改良点12个,累计黄牛改良冻配完成3.74万头,牛良种率达到80%以上。羊的改良从解放初期开始从未间断, 1958年成立**县滩羊选育场,开始滩羊本品种选育,通过多年的努力,滩羊的生产性能

大大提高;60年代中期开始对黑山羊改良,1974年,**县山羊杂交改良试验列入地区科研计划,1987年省畜牧兽医研究所在我县实施“陇东山羊杂交改良”项目,1994年实施“陇东白绒山羊新品种类群培育和利用”项目,从90年代年开始采取“外引内改,引繁并举”的措施,先后引进小尾寒羊、波尔山羊、辽宁绒山羊、内蒙绒山羊和萨福克、无角陶赛特肉羊等外地良种羊14.2万只,进行扩繁。特别2008年开始,以**县惠农公司为中心,联接全县21个良种繁育示范村,开始**县绒山羊育种工作,力争5年培育出适合**县舍饲圈养的绒山羊新品种。同时对猪、鸡、兔的改良工作从未放松,瘦肉型猪、良种蛋鸡、肉鸡、国内外有名的种兔在我县落户。另一方面,畜产品享誉国内外。滩羊裘皮被誉为“裘中之珍”;羊绒是高档毛纺原料,一直享有“开司米”、“软黄金”的美称,远销国际市场;羊毛以其质量好而著称,是一项大宗出口商品;地毯深受人们的青睐,出口创汇;羔羊肉是上等佳肴,亦为补品,畅销国内外;兔毛、猪鬃、皮张、肠衣、蜂蜜、兔肉都是传统的出口产品。

(五)保障体系逐步健全,抗风险能力不断提高

第一,机构逐步健全。**县畜牧兽医机构经历几次改革,服务功能体系逐步完善。 1953年设畜牧科,畜牧业开始有专门管理机构。1964年称**县畜牧局。2002年7月全县机构体制改革中将县畜牧局定为事业单位,行使行政职能,挂靠**县羊系列开发办公室。2007年12月兽医体制改革将**县畜牧局更名为**县畜牧兽医局,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并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同时进一步强化职能,撤销县畜牧技术服务中心、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动物检疫站,合并组建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撤销县兽医工作站,组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将全县21个乡镇畜牧兽医站的人、财、物上划县畜牧兽医局管理,剥离原承担的兽药、饲料经营,诊疗等公益性职能,人员工资纳入县财政。现在全系统在职职工124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3人(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18人)。第二,动物防疫防控逐步规范。1999年以来县上通过专设防控指挥部,每年县政府与乡镇、县畜牧兽医局与乡镇站、乡镇与乡村防疫员都要签订防疫责任书,实行责任目标管理,增强了各级动物防疫工作的责任感,加强牲畜五号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全县保持了清净无疫。第三,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改善。近三年来,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专项投资加大,先后实施了动物冷链项目、乡站建设项目等,配备了检疫监督检测设施设备,增强了疫病检测的时效性。

第12篇:浅谈我市畜牧养殖业贷款现状与对策

谈我市畜牧养殖业贷款现状与对策

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批示,最近,我局组织人员对部分畜牧饲养企业贷款情况进行了调查,并结合我市实际,对解决我市畜牧养殖企业贷款难问题谈几点看法。

一、我市畜牧业使用贷款现状

我市畜牧业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连续20多年快速发展,2006年全市畜牧业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了23%,涌现出22153个规模饲养场户和893个养殖小区,畜牧业在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从近期我们调查的12家全市规模较大的畜牧养殖企业来看,贷款数量只有区区的200多万元,而且贷款利息高达9-11%,有的企业不得不使用民间借贷方式借款融资,其他的企业发展资金主要自我积累,滚动发展。这些畜牧企业都处在行业发展的重要时期,经济效益非常好,有的资产已经过千万,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欲望强烈,他们都有各自的竞争优势,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所生产的产品与城乡居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销售渠道畅通,企业的信用度高,这样的企业为何就从银行贷不出款呢?分析主要原因是:一是企业抵押物不足。由于多数银行受“家有万贯,带毛的(资产)不算”等传统观念的影响,加上企业固定资产较少,还由于近几年发展的企业,由于受国家土地政策的调控,一些企业虽然与当地农户及政府部门签订了土地出让协议,但未办理正式土地使用权证,按照金

融部门的规定,不仅此土地不能作抵押物,就是上面的建筑物也不能作为抵押物。因此,多数企业贷款抵押物严重不足,是造成贷款难的主要原因。

二是银企合作较差。一方面,不少企业管理者不懂得与金融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没有按金融部门的要求,定期向金融部门报送有价值的企业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个别的不按借款时限,到期还贷,金融诚信度不高。另一方面,金融部门主动深入企业指导、调查了解不够,对企业老板及生产经营状况发展前景不够清楚,“怕”字当头,没有很好地形成银企携手并进,共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是银行贷款环节多。办理贷款需要担保、资产评估等有关手续非常烦杂,要求规定较多,到处求人办事说情,畜牧企业望而却步。

四是企业内部管理不规范。大多数企业属于非企业法人,不是有限公司,内部管理不规范,缺乏健全的财务制度,不能提供准确完整的财务资料,或者财务资料真实性差,透明度不高,加之企业资金往来结算不规范,普遍使用个人信用卡,银行很难掌握其真实的生产经营和资产运用情况,自然难以给予信贷支持。

二、对策与建议:

1、加大政府扶持力度,进一步优化畜牧养殖企业生存发展环境

一是建议各级政府进一步高度重视畜牧企业发展,充分认识到发展畜牧养殖企业就是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民

增收的基础,要采取得力措施,减免或减少一些部门收费项目和额度,从而大幅度降低企业的借贷成本。二是采取“放水养鱼”政策,给予畜牧养殖企业更多的水电、土地等方面的优惠条件,为畜牧企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三是优化社会信用环境。强化对畜牧企业的信用观念教育,彻底消除逃废银行债权现象。运用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规范畜牧企业的借贷行为,树立各家银行对畜牧企业的信贷投放信心。建立不良信用行为公开曝光制度。定期不定期向各家银行通报畜牧企业不良信用行为。对有不良信用行为的畜牧企业采取“一票否决”制,从而逐步创造宽松的社会信用环境。

2、进一步调整信贷结构,改善对畜牧企业金融服务一是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大对畜牧企业信贷支持。畜牧企业是农业经济发展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其发展势头良好,是各家金融机构十分重要客户群体,加快客户结构调整步伐,支持畜牧企业发展,有利于金融部门自身信贷业务快速健康发展。二是适当放宽畜牧企业信贷准入条件。畜牧企业自有资金少,无论是经营管理水平,还是经营效益水平,都难与大型工业企业相比,因此,适当放宽畜牧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进而降低信贷准入“门槛”,利于畜牧企业取得银行贷款,并加快其发展步伐。三是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对畜牧企业的金融服务,在保证办贷程序和手续合规合法的前提下,简化办贷程序,主动配合畜牧企业办理资产评估、抵

押登记、财产保险手续,实行“一站式”金融服务,缩短办贷时间,提高办贷效率。四是丰富信贷产品。根据畜牧企业特点和金融需求,创新金融产品,积极为其量身定制各种金融产品,如开办商业票据承兑、贴现、各种有效资产抵押担保、信用贷款等业务,为其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五是创新贷款方式。针对畜牧企业缺乏有效资产的现状,创新贷款方式,主动深入企业帮助指导企业搞好定期的财务申报,资信等级评定,投资风险分析,资产评估等工作,采取固定资产抵押、动产质押、企业联保、担保组织担保贷款方式和信用贷款方式,从而切实解决畜牧企业因担保难而不能取得各家银行贷款的问题。

3、加强融资环境建设,构建银企合作双赢机制

一是优化银企沟通环境。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银行和企业召开银企座谈会,优良项目产品推荐会,银行服务项目介绍会,信贷资金供需洽谈会,信贷咨询会,为企业和金融部门牵线搭桥,搭建信息沟通平台。二是加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要建立以信用为基础,政府、银行、企业和担保机构四方合作的融资机制,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鼓励投资主体多元化,下大力气解决担保机构和担保基金严重不足的局面,进一步完善对担保机构的配套管理,做到规范运作,以更好地为畜牧企业获取贷款提供担保服务,为畜牧企业融资提供宽松的环境。三是推行农业政策性

保险服务。当前各地开始试点的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在各级财政补贴保费的前提下,推广贷款企业入保机制,化解动物疫病风险,消除金融部门的顾虑,放心安排畜牧企业贷款。四是加强对畜牧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通过培训,加强畜牧企业管理人员经营管理,增强畜牧企业竟争力和综合实力,同时,要求畜牧企业严格按照会计法和商业银行要求,建立全面、准确的财务制度,定期向有关方面提供财务状况,提高畜牧企业的诚信意识,树立守信用,重履约的良好形象,构建良好的银企关系。

第13篇:解救当前危机,十大关键问题直至畜牧养殖业

解救当前危机,十大关键问题直指畜牧养殖业

一、

相当多的地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尤其是多年来人口剧增、盲目垦植、超载放牧、樵木为薪等不合理的人为活动,使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不仅沙漠化土地面积增加迅速,而且受风沙威胁的区域越来越广,危害越来越重.

土地沙漠化的 难题:a、原因:过度放牧使草原严重“超载” 。

b、治理速度远小于沙化速度,且治理资金永远不够充足。

解决的唯一办法:退牧还草,退耕还林。要想彻底治理沙化,除了国家政府财政上予以大力支持外,帮助当地牧民意识的转变才是治理沙化的根本。

二、减少粪便径流,把江河从富营养化中解救出来。

据媒体报道,在太湖蓝藻事件爆发之后,江苏省政府铁腕治污,关停了沿湖3401家污染企业,而湖水水质只提高了16%,专家由此得出结论,农业径流是破坏水体的最大元凶。养殖业造成农民饮用水污染。有的养殖场畜禽粪便随处排放,大肠菌群污染村民的饮用水井,造成饮用水污染。使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最著名的事件就是美国的农业径流延密西西比河流入墨西哥海岸,造成了几千平方公里的死亡海域,那里失去了生命迹象。

畜禽生产造成环境污染的因素

恶臭气味

畜禽生产中的恶臭主要来自粪便、饲料发酵和家畜呼吸等,臭气的主要化合物有二氧化碳、氨、硫化氢、甲烷、吲哚、粪臭素(甲基吲哚)以及脂肪族的醛类、硫醇、胺类等。应当指出的是,牛、羊等反刍动物不仅产生大量粪便,而且还产生大量的甲烷等气体污染大气。科学研究和生产实践均已证明,臭气中的氨气、硫化氢和甲烷等,浓度低时可降低畜禽的生产性能,浓度高时可使幼畜中毒死亡,使养殖工作人员健康受损,易患呼吸道疾病。如果粪便排出后不能及时处理会使臭味增加,危害人畜的健康。

氮磷排泄

畜禽粪便中含有大量的氮和磷的化合物,比如,肉子鸡粪便中含食入氮的50%、食入磷的55%;生长猪排出食入氮磷的80%~85%。这不仅造成营养物质的浪费,降低了饲养者的生产效益,而且也给环境造成很大危害。

生物性污染

畜禽疾病种类很多,危害严重的主要有传染病、寄生虫病、营养代谢病和中毒四大类。患传染病、寄生虫病、中毒病畜禽的肉人不能吃。人畜共患疾病,如布鲁氏杆菌病、结核病等,不少人患病就是由于接触牛羊及其排泄物,食用其肉奶所致。对营养代谢病也要注意, 消减畜牧业,可把森林、草原从超载放牧中解救出来。

如脂肪肝鸡肉的胆固醇含量很高,猪黄脂(膘)病肉质很差,酮病牛所产的奶对人的健康有害。

化学性污染

兽药是畜产品中最常见和最重要的污染源。这里主要介绍抗生素和激素生长促进剂引起的污染。抗生素的安全性、耐药性以及在畜产品中残留对人类健康的影响是近年来人们关注的焦点。某些药物对人体具有“三致”毒性作用(如氯霉素磺胺类等)和过敏反应(如青霉素类、四环素类、磺胺类等)。抗生素的残留不仅影响畜产品的质量和风味,也被认为是动物细菌耐药性向人类传递的重要途径。而目前,在实际生产中不按规定剂量、范围、配伍和停药期使用抗生素的现象仍然存在。早年批准在肉牛和水生动物中使用的性激素类促生长剂(如睾酮、孕酮、雌二醇、玉米赤霉醇等)和甲状腺类激素(如T

3、T

4、碘化酪蛋白)因易在畜产品中残留而危害人类健康,已被各国禁用。

污水对环境的污染

现在,以规模化猪场和奶牛场产生的污水数量最多。据统计,规模化养猪场每生产一头肥猪约产生4吨污水,一个年出栏一万头的肥猪生产线,每天清洁地面、冲洗粪沟及猪饮水时浪费而产生的污水总量为100立方米~150立方米,COD平均为1500毫克/升,BOD5每升达1200毫克~1300毫克,总氮量接近1100毫克/升,总磷量约为440毫克/升;猪场污水中可检测出的病菌主要有:致病性肠杆菌、变形杆菌、绿脓杆菌、沙门杆菌、结核菌、布氏杆菌和猪丹毒等。

解决办法:减少终端消费。政府需要在消费者层面宣传科学思想环保理念使养殖业缩减,才能真正解决农业径流问题。我国政府应以科学发展观念永续思想为主导,敢为天下先。

三、减少病毒异变,把民众从健康危机中解救出来

从来没有一个时代病毒种类如此繁多,患病几率如此之大,上辈人罕有的疾病成了这一代人的常见病,而且越来越年轻化。动物身上的病毒一再的跨越种属限制传播给人类,我们不能不反思:艾滋病与人类食用大猩猩有关、非典与食用果子狸有关、禽流感与禽类养殖有关、疯牛病与牛肉汉堡有关、甲型H1N1跟猪禽养殖有关、超级病菌跟大量喂食养殖动物抗生素有关、肌肉溶解与食用小龙虾有关。。。。。。在《中国健康调查报告》一书中甚至总结,食用肉类是造成目前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肝癌、大肠癌、中风等常见疾病的重要原因。 解决办法:其治污成本相当高昂,与其投资治理不如作出利国利民的改变。国家妇联去年在“低碳生活,时尚家庭”倡议中提到“减少荤食,科学合理饮食”,像这样的利益社会与家庭的理念应大规模展开,此举不仅节约财政医疗资金,更提高国民体质,增强国力。

四、限制酒肉,把社交从歪风中解救出来

既然大家都明白喝酒伤身,也并非真想喝,为什么还会陷入劝酒、敬酒这个死循环?《党风与廉政》期刊曾登过一篇文章,题目是《一年喝掉800亿》,该文披露,全国每年有300亿公斤粮食被“喝掉”。而现在,这种情况更是愈演愈烈。有媒体甚至称,酒成了一种交际工具,喝酒则变身成忠诚度和友情深浅的一种考验。改革开放以来,“酒风”从北刮到南,从民

间来到上层,从商场延伸到官场,很多人为此付出了不必要的代价。采访中,有人无奈地告诉记者:“不会喝酒,不会劝酒,在社会上就混不下去了。”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非要劝酒、灌酒才能干成事吗?为此,记者采访了各界人士,专家和学者纷纷疾呼:中国“酒风”不可长。

有一篇报道说,北京来的三位志愿者,在清新县访问贫困大学生以后,在县政府受到隆重接待,看到满桌子大鱼大肉与一支洋酒\"人头马\"后,潸然泪下.事件引起社会各界强烈的谴责,批评清新县政府的腐败之风。再贫困也要遵从此歪风,真的是社会的悲哀。

中国自古推崇清廉素雅,中华男儿却深陷于酒肉之风中身不由己,不能不说是和谐社会的一个阴暗面。

解决方法:增加媒体宣传,推崇中国传统文化,奉劝民众以酒肉为耻,以爱心廉洁为荣。

五、推动当地有机,把市场从跨国集团掌控中解救出来

四大跨国粮商掐住了我们命脉

这四大粮商在国际上称ABCD。分别是ADM(ArcherDanielsMidland)、邦吉(Bunge)、嘉吉(Cargill)、路易达孚(LluisDreyfus)。中国粮油企业85%都是外资。这也就是金龙鱼为什么想涨价就涨价。ABCD四大粮商正在进行国际上的产业链整合,力图通过上游控制,下游控制,中间通过物流大幅降低成本,以期将世界粮食掌控在手中。

A 长于做中间的物流,且注重研发,几乎在生物燃料出现之初,它就已经成为美国最大的生物乙醇生产商,未来玉米等农产品所生产的乙烯、乙醇都是它制造的,也就是说未来的新能源掌控在它的手中。

B 注重从农场到终端的全部产业链,在南美拥有大片的农场,一边向农民卖化肥,一边收购农民的粮食再出口到中国深圳进行加工,然后全球营销。

C 拥有400条平底运粮拖船和2000辆大货柜车。D非常重视农产品的期货买卖。也就是说,产业链的几大环节,生产由B控制,产品设计是A控制的,原料采购由ABCD一起控制,仓储运输和订单处理也是ABCD一起控制的,批发零售也是它们控制的。

若有机耕种如种植覆盖作物、堆肥和轮作,在地球上35亿英亩的可耕地上施作,则能吸收将近40%的二氧化碳排量。 一个农夫在1公顷的土地上,种植蔬菜、水果和谷类,可以喂饱30个人持续一年,如果换成生产鸡蛋、牛奶或肉类,只能喂饱5到10个人不等。世界粮食短缺四处可见,各地粮价高涨,种有机蔬菜的农夫应该是有利润空间的。

解决方法:种植蔬菜供人食用,而不是养殖动物。政府促进发展当地的有机农产品市场可以有效的抵制外资对我国粮农产品的控制和打压。同时可以减少更多消耗能源的环节,缓解能源危机。

六、减少甲烷氧化亚氮等温室效应气体,把地球从暖化的危机中解救出来

因为废气排放的主要来源是汽车和发电厂—其同时也会产生气胶(Aerosol)微粒。气胶事实上具有可以冷却全球气温的成分,而其大量的冷却作用,差不多可以抵销二氧化碳的暖化效应。出人异料之外的结果是,二氧化碳排放源对全球气温的影响,在近期内将会被调整为趋

近于零。以20年为期计算,甲烷的吸热力比 CO2至少高72倍,而且甲烷很快就会从大气中消失,CO2则会滞留,暖化地球数千年之久。所以我们想要让地球快一点降温,就必须先消除那些会快速从大气中消散的。畜牧业是甲烷最大的排放源。虽然一头牛所释放的甲烷量相当少,但全世界数以亿万计的牲畜,对环境产生的集体效应却相当巨大。

当然减少碳排,也一样重要,但是我们必须先以解决肉食对生态、环境、土壤、水源、湖泊、海洋、资源,大气、永冻层土的破坏为主。肉食不但让自然环境无法吸碳还将碳吐出来。

解决方法:尽快削减畜牧养殖业,将补助畜牧业的补助金转给有机农业,提供畜牧场转型补助金,改转永续的有机农业。此举不仅有效的节约喂养、屠宰、运输、储存所消耗的能源,更能恢复土壤能力,吸收而不是继续排放大量温室效应气体。

七、停止残害生命,把社会良知从贪欲欺骗中解救出来

在网上经常看到80后、90后虐待动物的新闻,因为没有相关的法律保护,随意虐杀现象非常普遍,如不有效制止将把社会的道德底线拖向无底深渊。推崇大口喝酒大块吃肉会让大家认同暴力,纵容暴力,从而在更广泛的程度制造暴力。暴力与贪欲结合,永远都是社会的祸患。

如果大家有尊重生命的心,奉扬简单爱心而健康的生活方式,享受嚼得菜根香的美好理念,就不会总是内行欺骗外行,生产者欺骗消费者,为获得一时的物质利益不顾环境代价、社会代价、健康代价任意为之。净化社会、建设和谐应从尊重生命开始!

解决方法: 鼓励发展绿色科技、使用环保低碳的消费方式。 引导全社会爱心、尊重生命、团结大众的力量一起改变,一起朝向和谐、永续的方向发展。

八、直接摄取植物营养,把粮农作物从牲畜口中解救出来

世界谷物36%被牲畜吃掉,世界大豆74%被牲畜吃掉。各种暖化效应带来的极端气候正威胁着我们的粮食生产,目前喂牲畜的谷物足以供20亿人食用。美国的家禽家畜—牛、鸡、火鸡、羊、猪等等,吃掉的谷类是美国人口吃掉的五倍。全球超过10亿的人口生活在饥饿中,而世界上大部分的谷物却被这些牲畜吃掉。谷物中90%的营养成分都变成了牲畜的粪便。人类对乳制品、鸡蛋及海鲜的消耗量在快速地增加.畜牧业也浪费大量的水资源。据估计,养殖牲畜所消耗的水相当于种植蔬菜与谷物的8倍。在英国,最大的水污染制造者是肉食与畜牧工业。

解决方法:奖励植物性豆类蛋白制品如素肉、豆奶、豆奶制品、并平价供应,广泛取代肉品业。帮助畜牧场的动物结扎,防止牠们继续繁殖,安排照顾他们到自然死亡。工业化养殖动物是一个国家最不经济的经济形式,愿我们的政府早日做出决定,摆脱这种代价巨大的经济模式。

九、推广新饮食观念,把国民从食品安全危机中解救出来

爱尔兰在八月发生沙门氏菌感染,对象是爱尔兰最大的三明治连锁店。似乎这类回收越来越频繁,几乎每天都有这类消息,世界各地都有肉品回收,因大肠杆菌、沙门氏菌中毒或其他疾病,看起来吃肉不仅影响环境,而且也危害自身健康,这类回收被病菌感染的事件越来越多,是因为畜牧养殖业自身就存在无法弥补的缺陷,那就是大规模养殖动物的场所永远是病

毒传染、变异的温床。

从报道我们还可以看到,用了激素黄鳝、豆芽一卡车一卡车的,一夜之间就到了菜市场。还有大闸蟹等水产品也是用生长激素短时间养大并很快送到消费者餐桌。香港《壹周刊》曾报导说,“香港人喜欢吃大闸蟹,蟹价越来越便宜,几乎成为市民家常便菜。大闸蟹卖得愈便宜,市民吃得愈凶。”大闸蟹怎么越卖越便宜,是大丰收吗?该刊记者专程到江苏蟹场采访,结果发现,那些大闸蟹都是用激素快速养成的。湖里自然生长的大闸蟹一般至少2年才能长到2两左右,但江苏养殖场的大闸蟹,使用激素之后,都是一年蟹:当年下苗,当年养成上市。记者把从江苏蟹场买回的螃蟹送到香港“标准及检定中心”化验发现,蟹肉里不仅有生长激素,还有多种对人体有害的抗生素及其它化学物质。“从蟹苗到上市,至少要用10种药,例如氯霉素、土霉素、乙醇、痢特灵、诺氟沙星、恩诺沙星、病毒灵、多西霉素、己烯雌酚(雌激素)等等。”这种事例造成社会危害是显而易见的,然而他们是现在最为普遍的现象。

解决办法:把国民生活质量放在第一位,严格控制烟、酒、肉类的不实宣传,将肉类消耗的能源、不正当的养殖手段、动物所遭受的痛苦、极易产生的不安全因素如实的告知给民众,而不是像肯德基一样,只把最诱人的一面展现给大家,其它内幕一概隐去。给消费者真正的知情权与选择权才能更利益经济向更好的方向发展。欺骗只给贪婪者带来利益,而不是我们的国家。

十、科学发展观,把儿童从社会误导中解救出来

在消费层面,从小孩子经常食用的零食里面,我们最多可以看到的成份是:食用香料、食用色素、阿斯巴甜、苯甲酸钠、精炼植物油,很难找到大自然真正赐予我们的食物,以至于他们认为这就是食物。可是我们这一代人知道,这并不是真正的食物,各种各样的添加剂正伪装成我们的食物,而且是如此贴近儿童的生活,没有任何限制。

当我们早餐给孩子吃面包、牛奶、火腿、煎蛋,或油条、肉饼、煎包、拉面,午餐吃快餐外卖、比萨饼、意大利面或涮羊肉、烤鸭,晚餐吃汉堡、炸鸡、牛排、猪排、龙虾、海鲜、甜点时,欧美人却以糙米饭、全麦面、大豆食品和蔬果为主食。

在精神层面,小孩子正经历这大人们那种不顾一切赚钱的欲望,而这些可以诱发出人性中最冷漠、最恶毒、最疯狂的部份。

解决方法:严格限定儿童食品成份、品质。在电视广告上尽量杜绝引诱儿童的非健康食品。在社会层面还孩子一个消费思想清晰的父母。畜牧养殖业为我们提供的食物不够安全不够和平,为了保护祖国的下一代,政府要从消费层面和精神层面引领民众扭转这个局面。

第14篇:养殖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讲义(基层畜牧干部培训)

养殖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讲义

(基层畜牧干部培训)

前言

“谈食色变”引发食品安全危机

 现代畜牧业在为人类提供了极其丰富的肉、禽等食品的同时,人们也开始注意到畜禽食品的风味问题。有“吃肉肉不鲜、吃鸡鸡不香”之感,有“吃猪肉,人生病”之忧,人们为畜产品的安全问题而担心,“餐桌安全问题”受关注。

 “吃肉怕激素,吃菜怕毒素,喝饮料怕色素,每天吃啥没数,只见医院门口排队无数”,这反映了“食品安全问题”是大家心中的痛。

目前,我国动物产品质量和安全问题是有发生,这与饲料添加剂、兽药滥用,抗生素、激素、农药等的残留,生产环境的污染及饲养管理、动物防检疫等有直接关系。可见,如何抓好动物产品安全生产已是畜牧业的燃眉之急。

农产品严峻形势

 三大事件:农产品安全事故发生,问责风暴兴起;中央决定,新三定方案;《食品安全法》和《农品质量安全法》相继出台。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农民增收和农业发展,事关政府形象和社会稳定。

三、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一是党中央高度重视。

国务院3个副总理,15个部委主要领导组成的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 2011年4月,温家宝在中央文史研究馆员座谈会上谈到:近来的“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等事件,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滑坡”已到了何等地走,严重影响百姓的安全感和政府的公信力。

李克强: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再怎么强调都不为过,一旦出现安全事故要追究责任,绝对不搞下不为例,包括生产、经营、监管者都不放过。

1 二是全社会广泛关注。被公开曝光的生产、经营假劣和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导出不穷,受害者成千上万。不少人大代表认为,现有的惩罚力度与犯罪的严重程度不相匹配。

三是消费者呼声强烈。

食品安全危机在国际、国内反响越来越强烈,我国的食品安全更是多事之秋,前几年发生“多宝鱼”、“苏丹红”、“红心蛋”和“三聚氰胺”等,近来的“河南瘦肉精”案等一系列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引起大家强烈不满。

四是国内外竞争激烈。入世以来,农产品由产品价格竞争转向质量竞争,特别是一系列国外农产品进入,严重影响了我国农产品销售。比如说国外奶粉在我国市场大量热销。

农产品责任重大

首先,动物产品安全事故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中占的比例。

其次,作为从事畜牧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我们一头肩挑农民利益,要确保农民增收,畜牧业健康发展。一头肩挑公众健康,确保大家吃放“放心奶”、“放心蛋”、“放心肉”。

为了农业部提出的“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那就需要我们的管理,需要我们相关法律法规。

第一部分农业法律法规的概述

一、农业法律体系框架结构

法律:在与法规等一起谈时,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及经济特区法规等。具体名称有条例、规定和办法。

行政法规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调整国家行政管理关系的规范性文件。

2 地方性法规,是指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民族自治机关和经济特区人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规章:是行政性法律规范文件,之所以是规章,是从其制定机关进行划分的。规章主要指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民政府,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为执行法律、法规,需要制定的事项或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具体名称有命令、指示和规章。

法律和法规的区别,主要在于制定机关的不同,一个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一个是国务院或地方人大等机构。再次,其效力层次也是不同的,法律的效力大过法规的效力。

二、农业法律法规的分类情况

就目前农业法律法规分为四篇:综合篇、种植业篇、养殖业篇和农机管理篇。

三、养殖业法律体系具体内容 法律:4部

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051229第10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0703第8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通过,20070830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19850618第6届人大常委会11次会议通过,20021228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50618第6届人大常委会11次会议通过,20021228修订)

法规:9部 行政法规

1、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536号令,20081006国务院第28次常委会通过。

2、草原防火条例(国务院542号令,20081129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修订。

3、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务院609号令,20111026国务院第177 3 次常委会修订。)

4、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404号令,20040324日国务院第45次常务会通过。

5、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务院450号令,20051116国务院第113次常务会通过。

6、病原微生物实难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424号令,20041105国务院第69次常务会通过)

7、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30917国务院批准19931005农业部令第1号发布)

地方性法规:

1、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20041127贵州省第10届人大常务委会第11次会议通过)

2、贵州省渔业条例(20051125贵州省第10届人大常务委会第18次会议通过)

规章:超过100部

• 兽药质量监督抽样规定(农业部令2001年第6号) • 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2年第22号)

•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规定(省政府令2005年第87号)

• 草种管理办法(经2006年1月5日农业部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2010年农业部6号令) •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 • 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8年17号) 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8年18号) •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8年19号) • 饲料原料目录(农业部2012年第1773号公告)

4 •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6号)

第二部分养殖业行政管理

一、行政行为

1、抽象行政行为

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对象制定和发布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静态) 行政机关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活动(动态)

2、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对象、就特定的事项作出的处理决定 (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

二、养殖业行政管理对象

1、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动物、动物产品及相关物品;

3、草原、饲草、饲料及添加剂;

4、兽药、兽药饲料添加剂;

5、加工机械、仪器设备、原材料及有关物品;

6、环境、牧场、厂房、圈舍等设施;

7、其它:证、章、标志等。

三、养殖业行政范围

**行业的起点是养殖场,终点是消费者。

**行业的终极目标中是为消费者提供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动物及动物产品既有一般商品的属性,又有其特殊性。

1、畜禽管理;

2、兽药管理;

3、饲料管理;

4、动物防疫及兽医管理;

5、渔业及渔业船舶管理;

6、草原管理。

第三部分基层日常检查内容

一、对养殖环节的执法检查内容

(一)检查动物防疫

1、是否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是否年审? 对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依据《动物防疫法》第77条第一款处“1000元以上100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过期未重新申请的,限期责令重新申请,并可按照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进行处理。

2、检查动物防疫条件是否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规定?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五条:

(1)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

(2)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3)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六条: (1)场区周围建有围墙;

(2)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 (3)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

(4)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者消毒垫;

(5)生产区内清洁道、污染道分设;

6 (6)生产区内各养殖栋舍之间距离在5米以上或者有隔离设施。 禽类饲养场、养殖小区内的孵化间与养殖区之间应当设置隔离设施,并配备种蛋熏蒸消毒设施,孵化间的流程应当单向,不得交叉或者回流。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七条: (1)场区入口处配置消毒设备;

(2)生产区有良好的采光、通风设施设备;

(3)圈舍地面和墙壁选用适宜材料,以便清洗消毒;

(4)配备疫苗冷冻(冷藏)设备、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的兽医室,或者有兽医机构为其提供相应服务;

(5)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 (6)有相对独立的引入动物隔离舍和患病动物隔离舍。

对不符合上述可要求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记录,及时向行政许可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3、是否违反《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动物疫情,不得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动物疫情,不得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

对存在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动物疫情的,或者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的,依据《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二)检查养殖档案等相关记录

1、是否符合《畜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和《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第十八规定?

《畜牧法》第四十一条:建立养殖档案,载明以下内容:

(1)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7 (2)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

(3)检疫、免疫、消毒情况;

(4)畜禽发病、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5)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畜禽养殖场应建立养殖档案,载明以下内容:

(1)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2)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有关情况;

(3)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况;

(4)畜禽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5)畜禽养殖代码;

(6)农业部规定的其他内容。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载下列事项:

(1)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 (2)动物疫病、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 (3)收获、屠宰或者捕捞的日期。

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 国家鼓励其他农产品生产者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

《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第十八条:规模养殖、种植生产者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记载其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日期、数量及屠宰或者收获日期等,并保存2年。

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根据《畜牧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或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 8 的,或者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2、是否对强制免疫的动物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

《动物防疫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经强制免疫的动物,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实施可追溯管理。

对未建立免疫档案的,依据《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和《畜牧法》第六十六条规定:(1)责令限期改正,(2)可以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未加施畜禽标识销售动物的,依据《畜牧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3、是否建立用药记录或者记录是否完整真实?

《兽药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兽药使用单位,应当遵守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兽药安全使用规定,并建立用药记录。”和第四十条规定:“有休药期规定的兽药用于食用动物时,饲养者应当向购买者或者屠宰者提供准确、真实的用药记录;购买者或者屠宰者应当确保动物及其产品在用药期、休药期内不被用于食品消费。”

对未建立用药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真实的,依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饲喂了违禁药物及其他化合物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违法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检查投入品的使用

1、是否将人用药品用于畜禽?

《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款:禁止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 对将人用药用于畜禽的,根据依据《兽药管理条例》六十二条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饲喂了违禁药物及其他化合物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违法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是否使用假、劣兽药或禁止使用药物?

9 《兽药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禁止使用假、劣兽药以及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目录由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公布。”

对使用假劣兽药以及国务院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依据《兽药管理条例》六十二条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饲喂了违禁药物及其他化合物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违法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

一是是否将原料药直接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者直接饲喂动物? 二是是否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

三是是否在饲料、动物饮用水中添加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禁用的物质以及对人体具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其他物质?

《畜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从事畜禽养殖,不得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一款规定:“生产者生产产品所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

《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禁止将原料药直接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者直接饲喂动物。”“禁止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禁止在饲料、动物饮用水中添加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禁用的物质以及对人体具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其他物质,或者直接使用上述物质养殖动物”。

对将原料药直接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者直接饲喂动物的。依据《兽 10 药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在饲料或者动物饮用水中添加饲料添加剂,不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的。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没收违法使用的产品和非法添加物质,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行处罚。

在饲料或者动物饮用水中添加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禁用的物质以及对人体具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其他物质,或者直接使用上述物质养殖动物的。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其对饲喂了违禁物质的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罚。

4、是否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或者使用垃圾场中的物质饲喂畜禽?

违反《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三条从事畜禽养殖“不得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饲喂家畜;”“使用垃圾场中的物质饲养畜禽”之规定。

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四条:“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并处2万元罚款;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进行处理。

上述违法行为也可以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四条第二款这规定处:“没收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并处2万元罚款;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 11 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农产品包装和标识

是否符合《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

违反上述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八条、四十九条、五十一条、五十二条的规定处理、处罚。

二、兽药经营环节的检查

(一)兽药经营资质。

1、经过GSP验收和《兽药经营许可合格证》的情况;

对未经兽药GSP验收,没有取得《兽药经营许可合格证》经营兽药的,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其停止经营,没收用于违法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经营的兽药(包括已出售的和未出售的兽药,下同)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2、《兽药经营许可合格证》是否在效;

对《兽药经营许可合格证》词霸内容与实际不符的,责令限期改正;对许可证过期的,按照无证处理。

3、取得《兽药经营许可合格证》是否提供虚假资料、样品或者采取了其他欺骗手段;

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吊销兽药兽药经营许可证,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的生产、经营和进出口活动。

4、《兽药经营许可合格证》是否属于买卖、出租、出借;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兽药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是否按规定实施GSP。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兽药经营企业,应当遵守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对未执照规定实施GSP的,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兽药经营许可证;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经营兽药质量和规范情况。

1、是否经营人用药品和假、劣兽药;

《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禁止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和假、劣兽药。

《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兽药: (1)以非兽药冒充兽药或者以他种兽药冒充此种兽药的; (2)兽药所含成分的种类、名称与兽药国家标准不符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假兽药处理:

(1)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2)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经审查批准而未经审查批准即生产、进口的,或者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经抽查检验、审查核对而未经抽查检验、审查核对即销售、进口的;

(3)变质的; (4)被污染的;

(5)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兽药: (1)成分含量不符合兽药国家标准或者不标明有效成分的; (2)不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或者超过有效期的; (3)不标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

(4)其他不符合兽药国家标准,但不属于假兽药的。

13 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其停止经营,没收用于违法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经营的兽药(包括已出售的和未出售的兽药,下同)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2、兽药包装上是否附有标签和说明书(或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内容是否一致);

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经营假兽药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否将兽用原料药拆零销售或销售给生产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责令其立即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兽药经营许可证;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购销记录、处方的情况。

1、是否建立健全购销记录和保管制度;

《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兽药经营企业购销兽药,应当建立购销记录。购销记录应当载明兽药的商品名称、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销单位、购销数量、购销日期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兽药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兽药保管制度,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保持所经营兽药的质量。

兽药入库、出库,应当执行检查验收制度,并有准确记录。

对未建立购销记录和保管制度或记录不准确、保管措施未落实的,责令限期改正并记录,及时向行政许可部门通报有关情况。逾期不改正的,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经营企业未按照规定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兽药经营活 14 动,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兽药经营许可证;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未经兽医开具处方销售兽用处方药。

《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禁止未经兽医开具处方销售、购买、使用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实行处方药管理的兽药。

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责令其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兽药不良反映的报告。

兽药经营企业发现可能与兽药使用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是否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企业在新兽药监测期内不收集或者不及时报送该新兽药的疗效、不良反应等资料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该新兽药的产品批准文号。

(五)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

对擅自转移、使用、销毁、销售被查封或者扣押的兽药及有关材料。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擅自转移、使用、销毁、销售被查封或者扣押的兽药及有关材料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三、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经营环节的检查

(一)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经营条件;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与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

15 (2)有具备饲料、饲料添加剂使用、贮存等知识的技术人员; (3)有必要的产品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

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产品,违法经营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经营,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二)不按规定进行经营的。

1、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再加工或者添加物质的;

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产品,违法经营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经营,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拆包、分装或者不依照本条例规定实行产品购销台账制度的;

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产品,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3、不向饲料管理部门报告或主动召回产品问题产品的;

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拒不停止销售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经营,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三)饲料、饲料添加剂标签不规范的;

16 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与标签标示的内容不一致的。

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和规范情况;

1、经营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2、经营无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

3、经营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物质生产的饲料的;

4、经营未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或者未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进口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以及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第五款的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产品,违法经营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经营,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失效、霉变或者超过保质期的。

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产品,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6、以非饲料、非饲料添加剂冒充饲料、饲料添加剂或者以此种饲料、饲料 17 添加剂冒充他种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经营无产品质量标准或者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渔业及渔政监督检查

(一)破坏渔业资源的监督检查;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是否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

依据《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水产养殖监督检查

1、是否依法取得养殖证擅自在全民所有的水域从事养殖生产。

依据《渔业法》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改正,补办养殖证或者限期拆除养殖设施。

2、是否按国家规定使用药物、饲料、饲料添加剂及其他化合物。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六十三条、六十八条,《国务院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四条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是否依法建立水产养殖记录和水产养殖用药记录。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4、是否非法生产、进口、出口水产苗种。

据《渔业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部分行政违法的法律责任

一、畜牧管理

1、未建立养殖档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养殖档案的。认定依据:

《畜牧法》第四十一条:禽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载明以下内容:

(一)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二)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

(三)检疫、免疫、消毒情况;

(四)畜禽发病、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五)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畜禽养殖场应建立养殖档案,载明以下内容:

(一)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二)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有关情况;

(三)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况;

(四)畜禽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五)畜禽养殖代码;

(六)农业部规定的其他内容。

19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载下列事项:

(一)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

(二)动物疫病、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

(三)收获、屠宰或者捕捞的日期。

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 国家鼓励其他农产品生产者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

《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第十八条:规模养殖、种植生产者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记载其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日期、数量及屠宰或者收获日期等,并保存二年。

处罚依据:

《畜牧法》六十六条:违反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畜禽养殖场未建立养殖档案的,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养殖档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注:该行为同时违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七条: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的,或者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2、畜禽养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的。

认定依据:

违反《畜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从事畜禽养殖,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生产者生产产品所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禁止将原 20 料药直接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者直接饲喂动物。”“禁止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禁止在饲料、动物饮用水中添加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禁用的物质以及对人体具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其他物质,或者直接使用上述物质养殖动物”之规定

处罚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的、未建立用药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真实的,或者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或者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饲喂了违禁药物及其他化合物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违法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在饲料或者动物饮用水中添加饲料添加剂,不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没收违法使用的产品和非法添加物质,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在饲料或者动物饮用水中添加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禁用的物质以及对人体具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其他物质,或者直接使用上述物质养殖动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其对饲喂了违禁物质的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饲喂家畜或者使用垃圾场中的物质饲喂畜禽的。

认定依据:

违反《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三条从事畜禽养殖“不得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饲喂家畜;”“使用垃圾场中的物质饲养畜禽”之规定。

处罚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四条: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并处2万元罚款;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不足1万元的,并处5 21 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销售的种畜禽未附具种畜禽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证明、家畜系谱的。认定依据:

违反《畜牧法》第二十九条和《种畜禽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销售种畜禽时,应当附具种畜禽场出具的种畜禽合格证明、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合格证明,销售的种畜还应当附具种畜禽场出具的家畜系谱。

处罚依据:

根据《畜牧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5、销售、收购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的畜禽的,或者重复使用畜禽标识的。

认定依据:

违反《畜牧法》第四十五条:“畜禽养殖者应当按照国家关于畜禽标识管理的规定,在应当加施标识的畜禽的指定部位加施标识。”、第五十二条:“进行交易的畜禽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的畜禽,不得销售和收购。”和《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畜禽标识不得重复使用。”之规定。

处罚依据:

根据《畜牧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6、使用伪造、变造的畜禽标识的。认定依据:

根据《畜牧法》第三十九条第五款:“养殖场、养殖小区兴办者应当将养殖 22 场、养殖小区的名称、养殖地址、畜禽品种和养殖规模,向养殖场、养殖小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和《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第7条:“畜禽标识实行一畜一标,编码应当具有唯一性。”等规定。

处罚依据:

《畜牧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没收伪造、变造的畜禽标识和违法所得,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7、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畜禽的。认定依据:

《畜牧法》第五十二条:进行交易的畜禽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的畜禽,不得销售和收购。

处罚依据:

根据《畜牧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销售的畜禽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处吊销营业执照。

8、擅自处理受保护的畜禽遗传资源,造成畜禽遗传资源损失的。认定依据:

《畜牧法》第十三条:未经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处理受保护的畜禽遗传资源。

处罚依据:

《畜牧法》第五十八条: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9、未经审核批准,从境外引进畜禽遗传资源的。

23 认定依据:

《畜牧法》第十五条:从境外引进畜禽遗传资源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核,报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经评估论证后批准。

处罚依据:

根据《畜牧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畜禽遗传资源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10、在境内与境外机构、个人合作研究利用列入保护名录的畜禽遗传资源的。

认定依据:

违反《畜牧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向境外输出或者在境内与境外机构、个人合作研究利用列入保护名录的畜禽遗传资源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出国家共享惠益的方案;受理申请的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核,报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向境外输出畜禽遗传资源的,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实施检疫。”和《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批办法》的规定。

处罚依据:

根据《畜牧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畜禽遗传资源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11、销售、推广未经审定或者鉴定的畜禽品种的。认定依据:

24 《畜牧法》第十九条:培育的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和新发现的畜禽遗传资源在推广前,应当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或者鉴定,并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和第三十条:“销售种畜禽,不得销售未经审定或者鉴定的种畜禽品种、配套系。

处罚依据:

《畜牧法》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法有关规定,销售、推广未经审定或者鉴定的畜禽品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畜禽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12、无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种畜禽生产经营生产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的。

认定依据:

《畜牧法》第二十五条:禁止任何单位、个人无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

处罚依据:

《畜牧法》第六十二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三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13、使用伪造、变造、转让、租借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认定依据:

《畜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禁止任何单位、个人无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禁止伪造、变造、转让、租借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25 处罚依据:

《畜牧法》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法有关规定,无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的,转让、租借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三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违反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或者转让、租借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14、使用的种畜禽不符合种用标准的。认定依据:

《畜牧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销售的种畜禽和家畜配种站(点)使用的种公畜,必须符合种用标准。

处罚依据:

《畜牧法》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有关规定,使用的种畜禽不符合种用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15、以其他畜禽品种、配套系冒充所销售的种畜禽品种、配套系的。认定依据:

违反《畜牧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其他畜禽品种、配套系冒充所销售的种畜禽品种、配套系。

以种猪为例,由于种猪育种的趋同性,目前长白猪和大白猪在体型外貌的差别不是特别明显,有的猪场在市场纯种大白猪旺销销时,以长白猪冒充大白猪出售。同样,不同家禽品种,由于羽毛、体型大小相近,也存在不同品种相互间冒充的问题。

26 处罚依据:

《畜牧法》第六十五条:销售种畜禽有本法第三十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畜禽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

16、以低代别种畜禽冒充高代别种畜禽的。认定依据:

违反《畜牧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以低代别种畜禽冒充高代别种畜禽。

种畜禽生产都有严格的繁育代次。如种鸡一般分为曾祖代,祖代和父母代,不同代次的种鸡其生产性能由明显的差别,而且代次越低,其生产成本越小,市场价格也越低,反之生产成本和市场价格越高。

处罚依据:

《畜牧法》第六十五条:销售种畜禽有本法第三十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畜禽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

17、以不符合种用标准的畜禽冒充种畜禽的。认定依据:

违反《畜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以不符合种用标准的畜禽冒充种畜禽。

处罚依据:

27 《畜牧法》第六十五条:销售种畜禽有本法第三十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畜禽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

18、销售未经批准进口的种畜禽的。认定依据:

违反《畜牧法》第三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销售未经批准进口的种畜禽。 处罚依据:

《畜牧法》第六十五条:销售种畜禽有本法第三十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畜禽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

二、兽药管理

19、养殖户、养殖场、动物诊疗机构等使用者转手销售兽用生物制品的。认定依据:

《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养殖户、养殖场、动物诊疗机构等使用者采购的或者经政府分发获得的兽用生物制品只限自用,不得转手销售。

处罚依据:

《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养殖户、养殖场、动物诊疗机构等使用者转手销售兽用生物制品的,或者兽药经营者超出《兽药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范围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属于无证经营,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第五 28 十六条的规定处罚。”的规定进行处罚。没收兽药生物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20、养殖户、养殖场、动物诊疗机构等使用者将采购的进口兽药或兽用生物制品转手销售的。

认定依据:

《兽药进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养殖户、养殖场、动物诊疗机构等使用者采购的进口兽药只限自用,不得转手销售。

《兽药进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养殖户、养殖场、动物诊疗机构等使用者将采购的进口兽药转手销售的,或者代理商、经销商超出《兽药经营许可证》范围经营进口兽用生物制品的,属于无证经营,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处罚。

处罚依据: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没收兽药生物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21、兽药经营者超出《兽药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范围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

认定依据:

《兽药进口管理办法》第十条:非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经销商应当依法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前款规定的《兽药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应当载明委托的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名称及委托销售的产品类别等内容。经营范围发生变化的,经销商应当办理变更手续。

处罚依据:

《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养殖户、养殖场、动物诊疗机构 29 等使用者转手销售兽用生物制品的,或者兽药经营者超出《兽药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范围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属于无证经营,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处罚。”的规定进行处罚。没收兽药生物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22、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的。认定依据:

违反《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具体情形有:(1)未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2)兽药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范围、经营地点、有效期内经营兽药的;(3)经营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地点,未按相关规定办理变更后续的;(4)伪造、涂改的兽药经营许可证为无效证件,应认定为无证。

处罚依据: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没收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23、经营假、劣兽药的。认定依据:

违反《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禁止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和假、劣兽药。”和四十七条、四十八条之规定。

处罚依据: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没收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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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的。认定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禁止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和假、劣兽药。

处罚依据: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没收经营的人用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25、买卖、出租、出借兽药经营许可证和兽药批准证明文件的。认定依据:

违反《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禁止买卖、出租、出借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和兽药批准证明文件。”的规定。

处罚依据: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或者撤销兽药批准证明文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6、经营兽药的标签和说明书未经批准的。认定依据:

违反《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二款和《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的规定。

处罚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兽药的标签和说明书未经批准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生产、经营假兽药处罚;有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撤销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1 兽药包装上未附有标签和说明书,或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不一致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27、经营兽药包装上未附有标签和说明书,或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不一致的

认定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二款、第三款和《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 处罚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兽药的标签和说明书未经批准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生产、经营假兽药处罚;有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撤销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兽药包装上未附有标签和说明书,或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不一致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28、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未建立用药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真实的。

认定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兽药使用单位,应当遵守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兽药安全使用规定,并建立用药记录。

处罚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的、未建立用药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真实的,或者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或者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饲喂了违禁药物及其他化合物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违法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9、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的。

32 认定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款:禁止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 处罚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的、未建立用药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真实的,或者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或者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饲喂了违禁药物及其他化合物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违法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0、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

认定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款: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禁止在饲料、动物饮用水中添加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禁用的物质以及对人体具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其他物质,或者直接使用上述物质养殖动物。

处罚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依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直接将原料药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者饲喂动物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没收违法使用的产品和非法添加物质,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3

31、禁止将原料药直接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者直接饲喂动物的。认定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款:禁止将原料药直接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者直接饲喂动物。

处罚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依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直接将原料药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者饲喂动物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2、销售尚在用药期、休药期内的动物及其产口品用于食品消费的。认定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有休药期规定的兽药用于食用动物时,饲养者应当向购买者或者屠宰者提供准确、真实的用药记录;购买者或者屠宰者应当确保动物及其产品在用药期、休药期内不被用于食品消费。

处罚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销售尚在用药期、休药期内的动物及其产品用于食品消费的,或者销售含有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产品用于食品消费的,责令其对含有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3、销售含有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产品用于食用消费。认定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禁止销售含有违禁药物或者兽药残留量超过标准的食用动物产品。

34 处罚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销售尚在用药期、休药期内的动物及其产品用于食品消费的,或者销售含有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产品用于食品消费的,责令其对含有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4、擅自转移、使用、销毁、销售被查封或者扣押的兽药及有关材料。认定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款:未经行政强制措施决定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擅自转移、使用、销毁、销售被查封或者扣押的兽药及有关材料。

处罚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转移、使用、销毁、销售被查封或者扣押的兽药及有关材料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35、未经兽医开具处方销售、购买、使用兽用处方药的。认定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禁止未经兽医开具处方销售、购买、使用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实行处方药管理的兽药。

处罚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兽医开具处方销售、购买、使用兽用处方药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6、将兽用原料药拆零销售或者销售给兽药生产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认定依据:

35 《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禁止将兽用原料药拆零销售或者销售给兽药生产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

处罚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兽药生产、经营企业把原料药销售给兽药生产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或者兽药经营企业拆零销售原料药的,责令其立即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饲料管理

37、不附合条件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的。认定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

(二)有具备饲料、饲料添加剂使用、贮存等知识的技术人员;

(三)有必要的产品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

处罚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产品,违法经营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经营,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38、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再加工或者添加物质的。认定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 36 者不得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拆包、分装,不得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再加工或者添加任何物质。

处罚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产品,违法经营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经营,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9、经营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认定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禁止经营、使用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禁止经营、使用无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禁止经营、使用未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进口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

处罚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产品,违法经营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经营,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0、经营无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认定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禁止经营、使用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 37 加剂。禁止经营、使用无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禁止经营、使用未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进口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

处罚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产品,违法经营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经营,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1、经营未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或者未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进口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以及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认定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禁止生产、经营、使用未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以及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处罚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五款: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产品,违法经营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经营,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2、经营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物质生产的饲料的。

认定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禁止经营用国务院农业 38 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任何物质生产的饲料。

处罚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款: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产品,违法经营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经营,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3、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拆包、分装的。认定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不得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拆包、分装,不得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再加工或者添加任何物质。

处罚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产品,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一)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拆包、分装的;

(二)不依照本条例规定实行产品购销台账制度的;

(三)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失效、霉变或者超过保质期的。

44、不依照本条例规定实行产品购销台账制度的。认定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四款: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应当建立产品购销台账,如实记录购销产品的名称、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规格、数量、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或者供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购销时间等。购销 39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处罚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产品,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一)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拆包、分装的;

(二)不依照本条例规定实行产品购销台账制度的;

(三)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失效、霉变或者超过保质期的。

45、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失效、霉变或者超过保质期的。认定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四款: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应当建立产品购销台账,如实记录购销产品的名称、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规格、数量、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或者供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购销时间等。购销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处罚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产品,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一)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拆包、分装的;

(二)不依照本条例规定实行产品购销台账制度的;

(三)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失效、霉变或者超过保质期的。

46、饲料、饲料添加剂对养殖动物、人体健康有害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不停止销售的。

认定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 40 企业发现其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对养殖动物、人体健康有害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通知经营者、使用者,向饲料管理部门报告,主动召回产品,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召回的产品应当在饲料管理部门监督下予以无害化处理或者销毁。

处罚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对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不停止销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拒不停止销售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经营,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47、在经营过程中,以非饲料、非饲料添加剂冒充饲料、饲料添加剂或者以此种饲料、饲料添加剂冒充他种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处罚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8、生产、经营无产品质量标准或者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认定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禁止生产、经营、使用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处罚依据:

41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9、生产、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与标签标示的内容不一致的。认定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包装上应当附具标签。标签应当以中文或者适用符号标明产品名称、原料组成、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净重或者净含量、贮存条件、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以及地址、许可证明文件编号和产品质量标准等。

处罚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0、使用未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或者未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进口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的。

认定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禁止生产、经营、使用未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以及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处罚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由县级人民政府 42 饲料管理部门没收违法使用的产品和非法添加物质,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1、使用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认定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禁止生产、经营、使用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处罚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没收违法使用的产品和非法添加物质,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2、使用无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认定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禁止经营、使用无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处罚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没收违法使用的产品和非法添加物质,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3、在饲料或者动物饮用水中添加饲料添加剂,不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的。

认定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养殖者应当按照产品使 43 用说明和注意事项使用饲料。在饲料或者动物饮用水中添加饲料添加剂的,应当符合饲料添加剂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的要求,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

处罚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没收违法使用的产品和非法添加物质,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4、使用自行配制的饲料,不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自行配制饲料使用规范的。

认定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养殖者使用自行配制的饲料的,应当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自行配制饲料使用规范,并不得对外提供自行配制的饲料

处罚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没收违法使用的产品和非法添加物质,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5、使用限制使用的物质养殖动物,不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限制性规定的。

认定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使用限制使用的物质养殖动物的,应当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限制性规定。

处罚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没收违法使用的产品和非法添加物质,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 44 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6、在反刍动物饲料中添加乳和乳制品以外的动物源性成分的。认定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禁止在反刍动物饲料中添加乳和乳制品以外的动物源性成分。

处罚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没收违法使用的产品和非法添加物质,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7、在饲料或者动物饮用水中添加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禁用的物质以及对人体具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其他物质,或者直接使用上述物质养殖动物的。

认定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禁止在饲料、动物饮用水中添加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禁用的物质以及对人体具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其他物质,或者直接使用上述物质养殖动物。

处罚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其对饲喂了违禁物质的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8、养殖者对外提供自行配制的饲料的。认定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养殖者使用自行配制的饲料的,应当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自行配制饲料使用规范,并不 45 得对外提供自行配制的饲料。

处罚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养殖者对外提供自行配制的饲料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59、定制企业向其他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和养殖者销售定制产品的。

认定依据:

第十七条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向定制企业以外的其他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或养殖者销售定制产品的,依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处罚。

定制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向其他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和养殖者销售定制产品的,依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处罚。

处罚依据:

《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产品,违法经营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经营,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动物防疫管理

60、对饲养的动物不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进行免疫接种的。认定依据:

《动物防疫法》第十四条第二款: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按照兽医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强制免疫工作。

处罚依据:

46 《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61、种用、乳用动物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而不按照规定处理的。认定依据:

《动物防疫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种用、乳用动物应当接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定期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予以处理。

处罚依据:

《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62、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没有及时清洗、消毒的。认定依据:

《动物防疫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应当及时清洗、消毒。

处罚依据:

《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63、对经强制免疫的动物未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的。

认定依据:

《动物防疫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经强制免疫的动物,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 47 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实施可追溯管理。

处罚依据:

《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对经强制免疫的动物未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畜牧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销售、收购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的畜禽的,或者重复使用畜禽标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64、不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以及其他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的。

认定依据:

《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一条:“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垫料、包装物、容器等应当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要求。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不得随意处置。”和第四十八条“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货主应当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督下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处理费用由货主承担。”

处罚依据:

《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不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以及其他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48

65、违反规定屠宰、经营、运输动物或者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动物产品的。

认定依据:

《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禁止屠宰、经营、运输下列动物和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下列动物产品:

(一)封锁疫区内与所发生动物疫病有关的;

(二)疫区内易感染的;

(三)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

(四)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

(五)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

(六)其他不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有关动物防疫规定的。

处罚依据:

《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屠宰、经营、运输动物或者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动物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和动物、动物产品,并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其中依法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的,依照本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处罚。

66、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

认定依据:

《动物防疫法》第二十条: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的,申请人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名称、场(厂)址等事项。

49 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具备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处罚依据:

《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67、未办理审批手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

认定依据:

《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禁止屠宰、经营、运输下列动物和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下列动物产品:

(一)封锁疫区内与所发生动物疫病有关的;

(二)疫区内易感染的;

(三)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

(四)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

(五)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

(六)其他不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有关动物防疫规定的。

处罚依据:

《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68、未经检疫,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动物、动物产品的。认定依据:

《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五条:输入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动物、动物产品,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的,方可进入;检疫所需费用纳入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处罚依据:

《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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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养殖业

一、水产养殖

青鱼、草鱼、罗非鱼、鲤鱼等主要的经济鱼类,跟主要禽畜一样的道理,市场需求量大,也需要规模化养殖,且要有能力坚持多批次养殖,才有可观利润。

水产养殖对水质要求高,且要求有稳定水源,要有专用的运输设备,要考虑防洪等。鳝鱼、泥鳅、生鱼、七星鱼等非常规鱼类价格高,利润率大,但成本也不小。

二、野鸡养殖

自去年冬以来,野鸡市场价格持续升温,目前商品野鸡市场售价每公斤在24-35元之间。国内一些场家还对野鸡进行深加工,如用野鸡皮毛制作成高级标本装饰品,每架野鸡标本售价280元以上,大大增加了产品的附加值。专家认为,今后5年内将供不应求。

三、养鸽养殖

养肉鸽的成本大大低于肉用鸡。肉鸽饲养简单、投资少、成本低、用粮少、见效快、经济效益高,是有发展前途的养殖业,也是快速致富的好项目,适合国营农、林、牧场和专业户饲养。

四、养肉驴

在我国民间,素有“天上龙肉,地上驴肉”的美称,驴肉被称为肉中极品。驴肉含有动物胶、骨胶元、钙磷等成分,易被消化吸收,尤其是生物价值特高的亚油酸、亚麻酸的含量远远高于猪肉和狗肉,而胆固醇含量低,鲜味氨基酸含量高。

资料显示,近l0年我国驴肉产量一直呈直线上升趋势。驴皮具有很高的医药价值,是制作“国药瑰宝—阿胶”的主要原料,售价很高,药厂大量收购,供不应求,目前却出现“有价无货”的尴尬局面。

五、宠物养殖

宠物行业也是市场空间很大的,猫、龟、蛇、狗、兔、鸟、观赏鱼等常见动物都可以,根据当地消费市场选择品种。宠物行业一些品种的利润空间很大,普通品种则利润一般。宠物行业需要一定的营销炒作和渠道,才能有销路。

第16篇:食堂扩建

食堂扩建工程基本完工

为改善职工生活条件,根据局文件的精神,队领导和党委研究决定,对职工食堂进行改造扩建,并为单身宿舍安装空调,以改善单位员工的就餐居住条件。

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大队致力于改善单位职工的就餐环境,投入20余万元,将食堂原来的就餐大厅扩建到200平米,并添置了新的桌椅、橱柜,加装了空调、热水器等设施,宽敞整洁的就餐大厅可满足 人同时就餐,为职工就餐提供了方便,极大的改善了就餐环境,使职工能在食堂安心舒适的就餐。此外大队还为单身宿舍安装了空调,改善了单身员工的居住环境,增加了员工的归属感。

在食堂扩建时正值夏季最炎热的时期,酷暑难耐。物业公司承揽了食堂的水电暖的安装,在克服缺少人力、物力等困难的情况下,维修组不惧炎热、不怕辛苦日夜赶工,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了食堂水电暖的安装,保障了供水供电供暖的基本需求,并节省经费2万余元。同时物业公司制定了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并完善了食堂的管理,今后大队食堂将以崭新的面貌更好的为员工服务。

第17篇:扩建申请书

富源县富村镇热水塘铅锌采选厂

扩建立项申请书

富源县工业与信息局:

一、本厂的基本情况:

本厂位于富源县和罗平县两县交界的块泽河畔,行政隶属富源县富村镇管辖,本厂距离富源县城74公里、距离罗平县城73公里,厂区地形最高海拔1782米,最低海拔1475米,相差307米,地形东高西低,块泽河由北向南流经采区西侧,汇入南盘江,以块公路从厂区经过,交通十分便利。本厂于1995年9月2日开始建厂,属于个人独资企业,现有矿区面积0.5956平方公里,扩建到2.5956平方公里,采区可采矿石储量由现在15万吨,扩大到可采储量为300万吨,品位平均达到15-30%,设计服务年限20年,设计年生产15万吨(20%含量)毛矿;即3万吨(金属吨)左右。经过十多年的努力,现在已经初具规模,并且证件齐全:采矿许可证号码:6530002010113220081576,安全生产许可证:(曲)FM安许可证字

【2006】366号,营业执照号码53032510002398,国税登记证号码:530325622751247,地税登记证号码:530325622751247,组织机构代码:62275124-7,排污许可证号码:53032510071228C00059.,劳动执法年审验证号:云人社监审证字2011709.,在中国农业银行富源县支行营业部开立了基本账户:帐号:049501040009938,在富源县人民银行办理了贷款卡,卡号:530506000001744801。

本厂现有职工120人,其中管理人员8人。法人张政云,现年 38 岁,具有大专学历,从事采矿业16年,具有丰富的采矿管理经验和市场开拓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和领导能力。生产副厂长 :杜斌,男、大专学历、现年44岁,从业经验10年,具有非常丰富的采矿管理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能力;行政管理副厂长:尹鹏、高中学历、从现年36岁,从业经验10年;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财务主管:廖建先;,中专文化;现年50岁,从事财务工作20年,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和较强的财务管理能力;目前全厂共有职工120人,其中具有大专学历 2人,占2%,具有高中和中专文化的6 0 人,占比50%,具有初中以下文化 58 人,占比48%。具有十年以上采矿经验的 20人,占比 16%,具有5年以上采矿经验 40 人,占比34.%。具有1-5年采矿经验的60人,占比 10167.6万元,流动资产665.57万元;从2010年3月份其停产换证,只有3月时间生产,营业收入达到1266.97万元;上缴税金14.47万元;实现净利润121.31万元;

二、预计扩建计划:本厂为了扩大生产,毛矿由现在的年产5万吨;扩建达到年产15万吨,金属吨由现在的年产1万吨,扩建达到年产3万吨,现在需要扩建采区和扩建洗选厂;一是扩大采区面积2平方公里,二是往深度扩,增加可采储量。三是扩建洗选厂,由原来年处理5万吨毛矿,扩建为年处理15万吨毛矿。采矿工人由现在120人增加到360人左右;预计需要资金14000万元。

(1)、预计扩建采区2平方公里,需要投入5000万元;其中:支付资源使用费1500万元,地勘、环评、地质灾害评估约3500万元。

(2)、建设巷道4000米,规格2米×2.2米,1万元/米,包含配套设施;需要4000万元。

(3)、扩建采选厂由年洗选5万吨毛矿,扩建为年洗选15万吨,即金属吨1万吨扩建达到3万吨;含尾矿坝建设;需要资金2000万元。

(4)、建设井下6大安全系统(监控系统、定位系统、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风系统)需要500万元。

(5)、地面、井下需要配置设备:挖掘机、装载机、扒渣机、大型抽水机、大型风钻机、200千伏安变压器、大型破碎机、大型球磨机、绞车、矿车等合计2500万元。

以上共需资金14000万元,自筹资金6000万元,缺口资金8000万元;需要银行贷款8000万元。

三、预计扩建成功之后的效益分析:以金属吨为准。每吨毛矿以平均20%的(铅锌)品位为样本计算,(1)、开采一吨毛矿,工人工资50元,电费10元、管理费20元、设备磨损折旧10元、不可预计的费用10元,合计100元/吨;(2)每5吨毛矿(20%含量)可以洗选一吨金属矿,毛矿成本500元,破碎洗选一吨毛矿综合成本120元,5吨合计600元。由5吨毛矿从开采、洗选为1吨金属矿,综合成本1100元。(3)1个金属吨按照上海有色金属网公布的目前最低价15500元/吨,减去由加工费用固定为4500元/吨,15500元-4500

元(加工费)-1100元(开采、洗选成本)=9900元。(4)税收为9900元×13%=1287元;(5)有色金属资源使用费毛矿25元/吨,生态保护费5元/吨,30元/吨;5吨合计150元;(6)行政管理费,每吨毛矿20元/吨,5吨合计100元/吨。(7)设备折旧、维修费、接待费、换证费、不可预计的开支费用每吨10元/吨。5吨为50元;(8)利润:由毛矿5吨从开采到洗选加工成为(2吨半成品)或1吨金属吨的利润为:15500-(4500元+1100元+1287元+150元+100元+50元)=8313元;预计1个金属吨(即100%品位)实现利润8313元。如果达到年产20%的品位毛矿15万吨,经过洗选加工3万吨(100%品位)金属吨或(半成品50%,)6万吨,预计可以实现产值33000万元,预计可以实现利润24939万元。

四、市场前景分析:本采选厂生产出的50%含量的铅锌半成品,主要销售给罗平县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是一家集采矿、电解、发电、加工一条龙的有色工业企业。是一家07年在深圳上市公司,公司,年加工生产铅锌锭12万吨;)该公司的原料基地((即富乐铅锌矿)与我厂隔河相望,属于同一矿床带,目前该公司铅锌矿原料缺口较大,每年约有近4万吨的缺口,我们与该公司的下属的采购公司(即罗平县华龙工贸公司)签订了《供销合同书》,其次,我们与陆良县际云矿业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书》。价格按照上海有色金属网当天的公布价减去4500元/吨(金属吨)加工费计算。目前上海用色金属网公布的铅锌价格基本保持在15500元/吨(金属吨)左右。如果按照目前的价格计算,我厂每个金属吨可以实现利润8313元。

综上所述,我厂申请进行扩建,资金自筹和银行贷款、扩建成功后,所上缴的税收、创造的利润、安排当地人员的就业都实现了翻番的目标,为地方经济的发展能够做出更大的贡献,希望贵局领导研究,批准同意我厂扩建!

申请单位:富源县富村镇热水塘铅锌采选厂

法定代表人:张政云2011年11月25日

第18篇:扩建申请书

申请书

xxx:

为提升煤炭洗选装备水平,提高原煤入洗比例,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我xxx拟将现有年产量x万吨建设项目改扩建为年产量x万吨建设项目,现特提出申请。

一、公司基本情况

我xxx位于xxx,法人代表:xxx,身份证号码:xxx。经营范围:xxx。我公司注册资金:xxx,股东及占股比例为:xxx。

我公司有董事长一人,下设管理部,财务部,办公室,销售部。拥有中层领导x人,职工x人。有职称的x人,专科以上学历x人。我公司资产状况:截至x年x月底,我公司资产总额为x万元,其中流动资产x元,固定资产x万元,所有者权益x万元。

二、项目建设内容

购置x洗煤设备一套,主要有x(项目建设主体介绍)。形成年入洗原煤x万吨的生产能力。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x万元。来源:x

四、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建成投产后,年可实现x(经济效益分析)。能吸纳本地劳动力x人,解决当地就业压力。

综上所述,我公司在扩建成功后,能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更

大的贡献。现望贵局领导研究,批准同意我公司扩建!

申请人:xxx

x年x月x日

第19篇:养殖业申请书

经营证照齐全,公司在xx城区建有二级畜禽屠宰加工厂1个,是xxx猪、牛、羊定点屠宰和生猪收购与销售的重点企业,拥有国家标准二级机械化屠宰厂,先进的冷藏设施,年可屠宰生猪xx万头、牛羊xx万头(只)、兔xxx万只。拥有肉猪饲养场和小型种兔场各1个。

资产负债及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从事畜禽养殖和加工、猪牛羊定点屠宰、畜禽产品精深加工和外销等业务已经xx多年,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2005年,该公司出栏肉猪xxxxx头、肉兔x万只,宰杀并加工猪牛羊兔xx万头(只),年销售额xxxx万元,实现利润xxx万元,上缴税金xx万元。

第20篇:养殖业计划书

特色山场养殖业计划书

一、公司概述

1、公司名称、地址、联系方法等

2、公司的自然业务情况

3、公司的发展历史

4、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测

5、本公司与众不同的竞争优势或者独特性

三、产品或服务

1、产品的名称、特征及性能用途

2、产品的开发过程

3、产品处于生命周期的哪一段

4、产品的市场前景和竞争力如何

5、产品的技术改进和更新换代计划及成本

四、管理团队和管理组织情况

1、公司的管理机构,主要股东、董事、关键的雇员、薪金、股票期权、劳工协议、奖惩制度及各部门的构成等情况

2、公司管理团队的战斗力和独特性及与众不同的凝聚力和团结战斗精神

五、水产养殖业行业、市场与竞争分析

1、目标市场

a) 细分市场

b) 目标顾客群

c) 5年生产计划、收入和利润

d) 市场规模、目标市场所占份额

e) 营销策略

2、行业分析

a) 行业发展程度

b) 行业发展动态

c) 行业总销售额、总收入、发展趋势

d) 经济发展对该行业的影响程度

e) 政府对行业的影响

f) 发展的决定因素

g) 竞争战略

h) 行业门槛

3、竞争分析

a) 主要竞争对手

b) 竞争对手的市场策略及所占市场份额

c) 竞争对手可能出现的新发展

d) 竞争策略

e) 在发展、市场和地理位置等方面的竞争优势

f) 竞争压力的承受能力g) 产品的价格、性能、质量的市场竞争优势

六、营销策略

1、营销机构和营销队伍

2、营销渠道的选择和营销网络的建设

3、广告策略和促销策略

4、价格策略

5、市场渗透于开拓计划

6、市场营销中意外情况的应急对策

七、生产经营计划

1、新产品的生产经营计划

2、公司现有的生产技术能力

3、品质控制和质量改进能力

4、现有的生产设备或者将要购置的生产设备

5、现有的生产工艺流程

6、生产产品的经济分析及生产过程

八、融资说明

1、投资计划:

a) 预计的风险投资数额

b) 风险企业未来的筹资资本结构安排

c) 获取风险投资的抵押、担保条件

d) 投资收益和再投资的安排

e) 风险投资者投资后双方股权的比例安排

f) 投资资金的收支安排及财务报告编制

g) 投资者介入公司经营管理的程度

2、融资需求

a) 资金需求计划:为实现公司发展计划所需要的资金额,资金需求的时间性,资金用途(详细说明资金用途,并列表说明)b) 融资方案:公司所希望的投资人及所占股份的说明,资金其他来源,如银行贷段等。

九、财务计划与分析

1、过去三年的现金流量表

2、过去三年的资产负债表

3、过去三年的损益表

4、过去三年的年度财务总结报告书

5、今后三年的发展预测

十、风险因素

1、技术风险

2、市场风险

3、管理风险

4、财务风险

5、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

6、风险控制和防范手段

十一、退出机制

1、股票上市

2、股权转让

3、股权回购

4、利润分红

畜牧养殖业扩建范文
《畜牧养殖业扩建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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