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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法学专科论文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12-23 15:05:43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电大法学专科调查报告

关于农民工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

调查时间:2013年2月。

调查地点:农村、乡镇、就业办事处等地方。

调查方式:采用收集材料、电话、网聊、面谈等方式进行调查。

调查目的:了解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及法律援助的途径,深入剖析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前言:农民工是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必然产物,大量进城务工的农民成为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一支重要的生力军。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同程度地受到侵犯,其主要原因是农民工法律素质普遍较低,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针对这一问题,我在2013年春节期间,对灵璧县的农民工进行了一次深入的调查。

通过调查灵璧县外出的农民工在外主要涉及建筑业、餐饮服务、批发零售、车辆修理、轻工业等行业。 调查结果与分析

一、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及法律援助的途径

调查显示,电视、广播、报刊、杂志这些传统媒体仍然是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和手段,占到了被调查人数的54.64%;通过法制宣传橱窗获取法律知识的农民工占到了总数的25.24%;以互联网为载体获得法律知识的农民工只占到了总数的1.6%。

在农民工认为在哪里咨询法律问题比较可靠这一问题上,有48%的人选择了政府相关部门,44%的人选择了法律服务所,33%的人选择了律师事务所,还有13.5%的人选择了熟人介绍。

在有效解决法律问题途径这一项目上,有66.51%的人选择了依法解决,另外还有9.57%的人选择了上访,这说明大部分农民工已有了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利益的法律意识,而少部分把上访作为解决问题的途径,这也符合当前社会的实际。

在农民工是否了解法律援助具体条件的问题上,有84.07%的人选择了了解一些。有85.64%的被调查者认为,当他们需要法律帮助时很方便或比较方便。此外还有89.84%的农民工认为他们能够或有时能在社区获得法律帮助。

二、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农民工分布较广、流动性大、居住分散、难以集中,这些特性给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特别是外出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比较薄弱,存在不少盲点。

2、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还处在初始和尝试阶段,没有形成制度化和规范化。

3、由于缺乏有效的经费保障,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受到限制,加之其他主客观因素,造成宣传形式单一,特别是对外出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没有更好的办法,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将是今后一个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一个重点。

4、个别单位和部门领导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到位,没有将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也没有将其列入年度普法计划,致使此项工作开展的力度不大。

5、农民工的文化素质普遍偏低,教育对象文化程度参差不齐,这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宣传效果。

6、虽然建立了目标责任,但各部门的工作力度不尽相同,因此,在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加强各部门密切配合、总结推广经验等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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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用工单位对在农民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识不足,热情不高,目前宣传教育工作主要集中在建筑工地、规模较大的工厂等农民工较集中的企业,分散在个体商业、服务业、私营企业的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比较薄弱。

三、当前亟需法律帮助的农民工群体及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问题

调查中,62.44%的被调查者认为建筑工地农民工最需要接受法律帮助,在外经商人员占23.08%,这说明建筑工地农民工人员较集中,有些共性问题,最需要得到法律帮助。

在农民工最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上,有43.72%的人认为是拖欠工资问题,另有24.02%及21.26%的人认为是劳动时间过长和用工单位待遇过低。

调查建议:

1、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推动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建立健全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机制,实现对辖区内农民工的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形成政府指导、法制宣传教育部门协调、各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各企业保证落实的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格局。建议建立各职能部门组成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例会制度,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定期交流研讨,把握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探求开展工作的新机制、新途径。协调解决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出现的问题,注重开展对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系统化和规范化的理论研究,以引导农民工的法制教育工作适应形势的变化和发展。普法主管部门负责领导机构的日常工作,对每一时期的具体工作制定方案,协调、督促和检查。要加强对本辖内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协调、督促和检查,共同推进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形成和完善层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网络。

2、将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活动相结合,积极营造氛围,发挥媒体作用。一是普法部门要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乡村”等活动,适时组织普法讲师团巡回进行法制演讲;二是注重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士、法律志愿者的作用,鼓励法律职业工作者在承接农民工法律服务时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倡导律师事务所自主为农民工举办各种类型的法制讲座;三是充分发挥各级调解组织及法律援助机构的作用,将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相结合,及时调处农民工因工伤、劳资、人身伤害等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四是及时总结推广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典型经验,表彰先进,带动后进,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农民工之中扎实、有成效地开展。

3、充分发挥企业的自身资源优势,营造学法用法氛围。企业自身要发挥内部党、团、工会组织的作用,加强企业内部普法的组织领导,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要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培训制度,制定企业普法五定、一考制度,即定目标、定人员、定形式、定内容、定时间,统一培训后进一步进行考试的制度。同时制定培训细则、学法制度、签到制度、作息制度等,保证企业法制教育培训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依靠和发挥企业自身的宣传资源,利用已有的墙报、专栏、展板、内部刊物、内部网络开展法制教育,形成人人学法、讲法的氛围。努力探索依托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室、调解组织促进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的法制部门,以及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在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建立企业工会维权制度,通过职代会,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把评选“学法先进”同评选“名牌员工”、“守法员工”“优秀农民工”、“杰出青年”等活动结合起来,激励广大农民工自觉学法用法,不断奋发向上。

4、重点抓好企业主和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企业主是企业发展、运营的决策者,抓好这部分人的法制教育,树立起法治理念,也就抓住了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关键。因此要重点加强企业主和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使他们深入理解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意义,努力掌握宪法、基本法律以及规范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诚实信用、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观念,并辐射影响到在企业内的农民工,达到依法治企,诚信经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和市场经济秩序的目的。在普法内容上,要选择一些实用并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流通、金融、税收、劳动社保,以及与市场经济规则有关的法律法规;在法制教育形式上,要组织一些质量较高,有一定层次的集中培训或专业法讲座,同时,鼓励自学和积极参加政府部门、行业管理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在组织方法上,由普法主

管部门具体协调,行业协会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与政府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企业主的法制宣传工作,积极引导企业主遵纪守法、依法决策、依法经营。

5、进一步抓好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聘用谁负责”的原则,将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社会治安、劳动用工、计划生育、卫生管理于一体的管理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相关的部门和相应的用工单位中。在教育内容上,选择与其工作生活相关,以及维护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诉讼法基本知识;在教育形式和组织方法上,可以因地制宜,灵活多样。要抓好农民工的法律培训工作,劳动部门在用工单位招聘人员时要把好就业前的培训关,在岗前培训时组织学习《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用工单位也要将法律学习融入各项业务培训活动中,如经营培训、管理培训、市场培训、策划培训,使农民工在接受业务培训过程中逐步接受法律知识,使农民工掌握与自身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知晓解决法律问题、寻求法律帮助的渠道和方法。满足农民工的学法需求。同时,做好农民工的维权工作,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经过本次调查,我们发现,农民工群体的法律素质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还比较大。在今后的“七五”普法工作中,应定期举办“法律进工地”活动,宣传与其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使普法教育经常化、多样化。整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职能,简化程序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建立工地民调组织,法律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积极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理性表达利益诉求。针对农民工法律知识需求量大的特点,在对农民工普法的工作中,要加大法律知识覆盖面,在过去的劳动法、民事法律法规等传统普法内容上加大与农民工工作、生活更加贴近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由于用工单位劳动时间过长及待遇过低等问题已开始凸现,今后的工作一方面要继续加强对农民工合理合法讨要拖欠工资的宣传教育之外,另一方面也要加大对用工单位的宣传教育,提高用工单位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通过对返乡农民工的法律知识宣传工作的调查,综合灵璧县的情况,参看调查数据,我认为整个情况暂不严重,但可能会随着金融危机的影响深化而趋向严重,不可掉以轻心,必须积极应对。我们要看到这是挑战与机遇并存的新情况,要努力变不利为有利,化危机为转机,确保农民工就业与增收不受影响,并借此促进现代农业和打工经济的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

推荐第2篇:电大法学专科自我鉴定

即将到来的毕业季,大家都准备好了吗?那么你们的自我鉴定完成的怎么样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出来的有关于电大法学专科自我鉴定,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电大法学专科自我鉴定【1】

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热爱法学专业并为其投入了巨大的热情和精力。在几年的学习生活中,系统学习了法理学、行政法模块、经济法模块等专业知识,通过实习积累了转丰富的工作经验。大学几年,经过老师的精心培养和我的个人努力,我已经完全具备了当代大学生应有的各方面素质和能力。在拥有较广博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面的基础上,我系统地掌握了法律学科的专业知识,而且通晓一定的理工科知识,精通外语,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在课余时间我努力学习英语,提高自己的英语能力,并使英语的听、说、读、写能力具有了较高的水平。我相信扎实的学业和成熟的心理使我有信心融入竞争激烈的社会。

锐意进取,永不自满是我的座右铭。在法学专业课之外我又辅修了许多跨专业选修课,它们使我获得了丰富的文学,社会学,英美文化等知识,并使英语的听、说、读、写能力具有了较高的水平,扎实的学业和成熟的心理使我有信心融入竞争激烈的社会。

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对于我来说同样重要。我在校期间积极参加社团活动,锻炼了组织与协调能力,利用课余时间作兼职家教、营销员,争取自强、自立。在寒、暑假期间,我到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实习,并撰写了实习报告和论文,做到了理论联系实践。总之,我珍惜每一次实际工作的机会,积累了一定的社会经验。

电大法学专科自我鉴定【2】

**年的秋天,那是一个丰收的季节,我怀着美好的向往,带着我的梦,走进了我向往已久的校园--XX广播电视大学。从那时起,我就暗自发誓,一定要虚心向老师求教,向班上的各位同学学习,不断积累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并在社会实践的过程中融会贯通,理论联系实际,做一个既能动脑又能动手的德才兼备的学生。转眼之间,我踏进校园已经一年有余。在刚过去的这段时光里,在学校各位领导和老师的关心和帮助下,我从政治思想上、道德修养上和专业知识上,都有了一个全新的变化,以至于对我的人生观、价值观,都产生了极为深远的积极影响。我憧憬着,在我毕业以后的某一天,我要用各位老师教给我的知识,来编织一张能捕获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知识大网。在政治思想上,我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马克思列宁主义是我们党的指导思想。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是一脉相承的统一的科学体系。

邓-小-平理论不仅是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而且也是中华民族振兴的精神支柱。一个民族不能没有精神支柱。邓-小-平理论以对当代中国和世界的深刻分析,而成为中华民族振兴的强大精神支柱。邓-小-平同志不仅是一位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而且也是一位伟大的爱国主义者。他曾对美籍华人李政道教授讲过:\"我从青年时就有了这样的理想,一是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二是爱国主义,振兴中华民族,把我们民族发展起来,具体地讲就是把社会主义现代化搞好。\"正因为邓-小-平理论是时代精神和民族精神的统一,是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的统一,既是马克思主义的,又是\"中国化\"的,所以它既是我们党的指导思想,也是振兴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正因为此,所以我把邓-小-平理论作为我自己的指导思想和精神支柱,进一步提高我的爱国热情。就如美国的一位民族英雄说的那样:\"我今生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第二次生命献给我的祖国。\"有先辈作为我的楷模和精神激励,所以我爱我的祖国。只是加强政治思想的学习,还不能算是真正的爱国,还要学习我国几千年来留下的宝贵的优良的道德情操。在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我不断学习思想道德方面的知识。

孟子曰:\"尧、舜。性者也。汤、武,反之也。动容周旋中礼者,盛德之至也。\"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尧、舜,是按照自己的本性做事。汤、武,是反省自己让自己恢复到本性。人的一举一动都符合礼制的规定,是道德很高的表现。作为当代青年的我,更应该多学习前人的优秀道德观念,并用它来修正我的政治思想。我宁可自己攀上悬崖去摘一朵野花,也不会到别人的花园里去偷一束玫瑰。这便是我做人的准则。仅仅有一腔的政治热情和良好的道德风尚,就想把我们伟大的祖国建设好,这还远远不够,还必须有丰富扎实的科学文化知识才行。满腔的政治热情和良好的道德风尚促使我们将建设祖国的意识付诸行动,但建设祖国的效果却取决于我们是否拥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对于我们学习法学专业知识的学生来说,在建设祖国的过程中,就是要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客观公正的法制社会,这就要求我们法学专业的学生,首先要掌握足够的法学方面的专业知识,在将来跨出大学校门,进入社会以后,才有可能跟其他的法律工作人员一起,共同建立真正的法制社会国家。法学是一切专门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的总称。在过去的一年多里,我学习了法理学、宪法学、税法原理、刑法学总论、刑法学各论、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学等一系列的法律知识。在学习的过程中,我认真听老师的面授辅导,在课余时间自己充分发挥开放教育的特点:一是自学;二是对自己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通过电话、Email、BBS网上讨论等方式向老师请教。

在已经学习过的这些法律课程中,我掌握了较为扎实的理论知识。各科成绩在班上基本上都是位居前列。在去年十一月份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中,我到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了一件刑事案件的审理旁听。对于如何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的法律工作中去有了比较深切的体会。法律专业知识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和提高。总之,在过去的一年多里,通过老师的教导,同学们的帮助和我个人的努力,无论在政治思想方面、道德意识方面,还是法律专业知识方面,我都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成绩。成功的人不但有惊人的毅力,而且也曾经付出过超人的辛劳。我相信,只要我坚持下去,要不了多久,我一定能用老师教给我的技能,编织一张捕获成功的知识之网。当然,在过去的时间里,有些地方我还做得不够,偶尔会因工作而耽误了学习,在今后的学习中,我会尽力协调学习和工作之间的冲突,做一名合格的,不,是一名优秀的大学生。

电大法学专科自我鉴定【3】

法学毕业生自我鉴定一般是由毕业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专业素质、身心素质、专业能力以及自身存在的缺点和今后努力的方向这五大部分组成,下面我们就分别来看看这些方面要怎么写:

1、思想道德素质:这一部分是不论什么专业的自我鉴定都必不可少的一项。主要介绍自己对国家政策方针的理解和认识,以及自己在学校期间是否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和参加各种公益活动等内容。

2、专业素质:这一部分就显得比较重要了,主要是介绍自己大学期间对自己所学专业的掌握,要对这几年自己的学习状况做一个介绍,比如对学习专业知识的态度、掌握了哪些专业技能、所学专业的成绩等都要写进去。

3、身心素质:这一项也是比较重要的,主要介绍自己的身心健康状况,现在很多大学生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总是会出现这样那样的生理问题或者心理问题,因此在这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可以帮助很多人更加清晰的认识自己,以便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注意。

4、专业能力:专业能力这是一个毕业生自我鉴定的必写项目,这要求毕业生对这几年所学的专业技能做一个全面的评估,同时在这部分也要写出自己在专业方面的优势和特长,以便以后找工作。

5、自身存在的缺点和今后努力的方向:每个人都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存在缺点是非常正常的,因此这部分就是让毕业生对自己的缺点有一个认识,这样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才能加以改正,同时也要说明今后努力的方向。

推荐第3篇:电大法学专科社会实践

法律专业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浅析我国当前家庭暴力

教 学 点:砀山电大

班 级:2014年秋法律专科 学 号:1434001466000 姓 名;许方方 写作时间:2016年6月29日

关于家庭暴力的调查报告

内容提要:家庭暴力泛指家庭成员及家庭的近亲属间的虐待、伤害、侮辱、遗弃以及精神折磨等。家庭暴力不只是一般的家庭问题,而是严重的社会问题,已成为世界不少国家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这种现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目前我国涉家庭暴力离婚案件中,因丈夫的暴行而涉讼,导致夫妻离异的占绝大多数,由此表明妇女(妻子)是家庭暴力的最大受害群体。日益严重的家庭暴力危害了受害者的身心健康,侵犯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稳定和发展,已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了给予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更全面、更具体、更适当的协助,以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必须建立完善的反家庭暴力法。我在此就其现状、成因及对策等,谈点肤浅的认识,以达抛砖引玉之效果。 希望国家对反家庭暴力法的制定给予高度的重视和关注并采取必要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充分利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所创造的条件,充分利用立法资源,坚决同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作斗争,把家庭暴力降低减少到最低、最小的限度。

一、调查项目的研究背景、方法及问卷分析

家庭暴力泛指家庭成员及家庭的近亲属间的虐待、伤害、侮辱、遗弃以及精神折磨等。它是暴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隐蔽性、高发性,不仅危害家庭,同时又危及社会稳定。因此,家庭暴力不只是一般的家庭问题,而是严重的社会问题,它已成为世界不少国家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这种现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为了深入了解目前家庭暴力现状,分析其发生的原因,探索制止家庭暴力的有效方式,我以砀山县砀城镇镇、官庄镇、西南门镇为调查范围,通过走访调查形式对该区域家庭暴力现状情况进行了一次简单的调查分析,此次调查表明公众对家庭暴力问题的普遍关注,对参与婚姻家庭问题研究的态度还是很积极的.此次调查内容包括: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对\"家庭暴力\"的熟悉,遭遇家庭暴力情形;目的是分析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了解当前家庭暴力现状,寻求解决的有效对策.

(一)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考虑到家庭暴力问题的非凡性,调查对象以女性为主,男性只调查25人,年龄段相对集中,主要针对26岁以上的成年人,其中26—35岁的162人,36—55岁之间的102人,55岁以上19人,其余14人为25岁以下.调查对象在学历方面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占总数的34%,高中文化或中专占总数25%,初中文化占31%,而小学文化程度的仅占总数的10%.;在职业分布上干部占29%,个体私营业者9%,无业人员占37%,公司职员占9%,其他职业占25%。

(二)调查对象对\"家庭暴力\"的熟悉情况

在调查的245人中,有190人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是一方对另一方的暴力行为,包括身体伤害,精神摧残和性暴力\",但还有55人片面地认为\"家庭暴力就是男人打老婆\",说明当前还有相当数量的人对家庭暴力的概念还比较模糊。持\"妇女,儿童,老人是家庭中的弱者,往往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的看法占九成以上;有95的人认为施暴者为男性;调查中近20的人认为家庭暴力仅是肉体上的伤害;有80的人认为除殴打伤害外,还包括性虐待,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精神上的折磨;认为社会上家庭暴力现象比较多的占71人,一般的占84人,比较少的占90人.

(三)遭遇\"家庭暴力\"的情形多样

夫妻吵架动手比例较高,且男方动手多;遭遇对方口头欺侮,大声喊叫,做出带有歧视倾向的恶性辱骂,经常批评或诋毁使其在众人面前难堪的有98人;受到伴侣经济控制的有22人;利用发怒或\"发脾气\"要挟对方去达到自身目的的有113人;不答应跟亲人或朋友交往,或恶意攻击对方的家人或朋友的11人;遭遇肉体暴力现象较为严重,其中冲突中遭殴打的有32人;毁坏个人财产或乱仍东西的有85人.

二、问题探究

(一)家庭暴力的主要特点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由于家庭暴力多发生在家庭的内部,受害者往往无力或不愿公开,加之公众的漠视和司法机关的介入不够,从而使家庭暴力与发生在社会上的暴力相比更具有隐蔽性,复杂性和持久性。主要表现为以下五大特点:

1.家庭暴力的家庭性和违法性。家庭性是指暴力行为发生在具有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正是家庭成员之间的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使得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具有隐蔽的特点,也使得人们对于家庭暴力的态度同对于其他暴力行为的态度具有很大的不同。有人认为,如果是出于合理的目的和动机,对家庭成员实施的暴力不属于家庭暴力犯罪。比如丈夫因为妻子的婚外恋而对妻子的毒打,父母出于教育的目的而对子女的肉体惩罚等。笔者认为这是一种误解,我们反对家庭暴力,是因为暴力行为本身侵害了家庭成员的生命,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的各种矛盾和冲突,可以通过不同的手段来进行解决和救济,但是决不能诉诸暴力的手段,否则就具有违法性。

2.施暴者多为丈夫。根据我们调查统计,在目前的家庭暴力事件中,丈夫对妻子实施暴力的占绝大多数,家庭暴力的受害者90%以上是女性。

3.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从调调查情况看,大多数受害人认为,家庭暴力系个人隐私,“家丑不可外扬”,如果反映到司法机关,会使家庭矛盾激化,影响婚姻和家庭的稳定,因而受害者大多采取忍耐态度。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家庭暴力行为除杀人和重伤外,司法机关大多作为自诉案件处理,采取“不告不理”的做法。因此,家庭暴力案件中,真正由司法机关介入处理的较少。

4.家庭暴力具有复杂性。由于家庭内部关系的复杂性导致了家庭暴力发生的原因、实施的手段、产生的后果以及造成的危害各不相同,使家庭暴力具有复杂性。 5.是家庭暴力具有持久性。通过对已暴露的家庭暴力进行分析,我们能够发现这类案件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家庭暴力实施的时间上具有持久性。由于受害者对家庭暴力无力反抗或不愿公开,导致实施暴力行为者更加为所欲为,长时间地对受害者施暴。

(二)导致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

在调查中,我们经过认真分析后认为产生家庭暴力大致有以下原因: 1.封建思想加上女人的软弱是产生家庭暴力的重要原因。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夫为妻纲”的古训在一些人的观念中根深蒂固。虽然新中国的法律规定了男女平等的原则,但“夫权”观念却不是短期内就能改变的。在传统的家庭教育中,男人是一家之主,封建的“三从四德”等封建思想观念根深蒂固,男人不可动摇的地位滋长了男人的霸气。女人的软弱,体现在几个方面:在家庭中缺少决策意识;封建的男尊女卑意识;整天忙于家务不愿参与社会的意识;对男人的错误经常采取迁就的方法。久而久之,男人的大男子意识加上女人的软弱给家庭暴力提供了一个滋生的土壤。

2.没有经济地位是产生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女人没有了经济地位,就成为男人的附属,男人在家庭中就有了绝对的权威,这种没有制约的权利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膨胀,男人为金钱而困惑,而把更多的不快发泄给女人。因为女人没有为其直接创造价值,而女人在社会生活中为孩子,为丈夫,为家庭同样也尽到了抚养,赡养的义务,女人也感觉不公平,于是处理不好两者的矛盾就会发生家庭暴力。

3.社会环境的污染是产生家庭暴力的外部原因。一些人由于受社会不良风气的负面影响而失去道德伦理,贪图享乐,追求金钱和美色,在外包“二奶”,养情妇,对婚姻和家庭毫无责任感,最终导致夫妻关系恶化,反目成仇。

4.基层社会防范控制乏力。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庭内部的私事,他人不好干预也难以解决,即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致使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很少得到制裁,有相当一部分人错误地认为打老婆应该,谁也管不着,打也没人管,从而助长了家庭暴力事件的增长。

5.家庭暴力的隐蔽性增加了办案难度,没有确凿证据,致使执法部门难以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家庭暴力一般发生在家庭当中,当事人只有夫妻二人,没有第三者在场,加上有的妇女不及时到司法部门鉴定伤情,这就给取证造成了困难,而没有确凿的证据,执法部门无力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

6.施暴者的文化教育水平低、素质差。一些人存在着“打是亲,骂是爱”错误认识和生活陋习,形成不把施暴“当回事儿”的心理疾病以及性格缺陷。

(三)家庭暴力的危害

1.家庭暴力侵犯妇女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因男性体力上的优势,家庭暴力一旦发生,轻则表皮红肿发青,重则致残、重伤,甚至是闹出人命,严重损伤妇女的身体健康。身体上的损伤是外在的,家庭暴力还伴随着对妇女的精神摧残,精神的创伤往往比身体上的创伤更难以愈合,遭受暴力的妇女长期生活在恐怖、紧张的气氛中,心里充满了恐惧与悲哀,在一定程度上丧失自信和自尊,导致心情抑郁或精神分裂。在找不到正当的解脱途径的情况下,她们只好采取回娘家、出走,甚至自杀等消极反抗方式。

2.家庭暴力破坏婚姻家庭。美满幸福的婚姻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是建立在沟通协调基础上。家庭矛盾一旦演变成家庭暴力,这种和谐也就失去了平衡,双方关系转变成施暴者和受害者的关系,夫妻感情必然会出现裂痕,即使受害妇女可能还爱着丈夫,但是她们最容易想到和选择的方式就是通过离婚来摆脱家庭暴力。因此,家庭暴力是导致离婚的重要原因之一。

3.家庭暴力严重危害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家庭暴力时常被人们认为是“两口子”的事而坐视不管,但事实上因家庭暴力导致妻子伤残或死亡的事件屡见不鲜,这本身就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对受害者来说,当虐待超过了她们肉体、精神的承受能力时, 她们不懂得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采取“以牙还牙、以暴制暴”报复手段,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从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变成了害人者。有资料表明:我国五成以上的女性犯人是因为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而走上犯罪道路的。另一方面,妇女作为社会中的一员,也是物质生活的创造者。而那些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在其人身权利、生命、人格、尊严等这些做人最基本的权利都被暴力所侵害、所剥夺的情况下,在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的情况下,又如何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社会生产、发展中去呢?家庭暴力不仅严重侵害了受害妇女的人身权利,而且影响了她们参与社会生产的积极性,从这个意义上讲,也直接间接地阻碍了社会的发展。

4.家庭暴力不利于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在一个充满暴力、充斥吵骂、怨恨和悲愤的家庭中成长的子女,其生理、心灵上必然会受到较大的伤害, 大多数患有恐惧、焦虑、孤独、自卑、不相信任何人等心理障碍,对家庭和婚姻缺乏安全感,对父母失去尊敬,影响其学习生活。长大后有暴力倾向的比其他孩子比例要高的多,有的甚至会有厌世心理,结果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率不断上升,这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四)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主要对策

家庭暴力是一个社会问题,要从根本上制止和消除家庭暴力,必须全社会共同努力,提高认识,加大措施,完善立法,形成有效机制和网络,才可达到标本兼治。

1.加大《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广大妇女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法律保护意识,并能用法保护自己的权益,在社会中有弘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爱”的精神,在社会的大舞台中不断地提升在家庭中的地位。

2.加强家庭美德建设,规范社会秩序,净化社会空气,扫除各类色情服务。加强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教育,广泛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和“好媳妇、好丈夫”等优秀家庭角色的评选活动,引导家庭成员科学调适家庭关系,增强科学文化和道德修养,提升家庭的文明程度。 3.加强对家庭暴力的惩治力度。我国现行法律对于家庭暴力的处置。只是在《婚姻法》中有所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然而对于此类家庭暴力纠纷,公安机关介入处理难度是比较大的,一旦设计到行政处罚上来,受害人由于保护家庭的观念经常翻供,处罚实施难以落实。并且,对于实施家庭暴力只按照治安管理规定处罚是十分不够的,特别是受害者在遭遇家庭暴力后,由于证据不足或取证困难而不得不妥协时,使人感到法律的无力。虽然刑法中有对虐待家庭成员行为的处罚规定,但还不能完全适应家庭暴力问题。因此,尽快对家庭暴力行为进行立法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

总之,家庭暴力问题的解决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各级政府组织和社会团体均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消除家庭暴力,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当作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来抓,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促进社会和家庭的文明进步和妇女权益的保障,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

推荐第4篇:电大法学论文

浅谈民间借贷法律问题及现状

论文摘要:在中国经济保持高速增长的今天,中国的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即个私中小企业出现了一种快速增长的势头。而中国中小企业的发展所需的资本支持有很重要一部分是来源于民间借贷,民间借贷对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很多专家和学者都意识到了规范发展民间借贷的重要性,在不同场合以不同形式提出过应该给予民间借贷应有的地位。在现实生活中,自然人之间,自然人和企业之间因为生活原因或者生产需要,都可能与发生借贷关系,借款关系在法律上就属于民间借贷。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相比较,民间借贷更为灵活、主体更为广泛,并且二者随着银根紧缩与宽松而此消彼长。民间借贷的数量是如此之多,以至于实务中,民间借贷纠纷是最常见的法律纠纷之一。本文拟对民间借贷中常见的几个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民间借贷存在的原因

与正规借贷相比,民间的中小企业贷款活动却异常活跃。尽管国家对诸如私人钱庄、农村合作基金等民间的非法的灰色金融机构进行清理整顿,但这些非法金融机构却顽固地生存着。姑且不论其合法性如何,这种情况的出现乃是与现实生活中有这种需要密切相关的,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民间借贷作为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民法理论与合同法中的债权理论同样也适用。但民间借贷也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也有必要对其进行更为详细的规定。在现行法中搜索,就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问题,较为明确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合同法》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

民间借贷案件真实性的确定问题

由于民间借贷的手续简单,当事人之间往往不签订正式借款合同,而是以借条或者欠条、收条等来代替,或者只是达成口头协议。欠条和借条都是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而收条则不仅仅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还能够作为股权关系或合同履行的证明。前者如公司收到股东出资时出具的凭证;后者如卖方收到货款时出具的凭证。在这两种情形中,持有收条的一方是无权要求对方清偿收条项下的款项的。持有收条的一方要求出具收条的一方清偿收条项下的款项,就必须证明,其所持有的收条是债权关系,而并非股权关系或合同履行的证明。而要做到这一点,仅仅靠出示一张收条通常是不够的。收条的持有者在不能出具其他证据时,便不可避免地面临着败诉的风险。

在民间借贷出现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多种途径来解决。随着法制观念的普及,越来越多的民间借贷纠纷已诉至法院。这类案件中,可能出现以下几种情形:

1、出借人作为原告需要就借款事实提供证据,借款人如果否认借款事实,同样也需要对其陈述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这种情形根据我国现行的《合同法》及《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已足以解决纠纷。

2、在原告的主要证据就是被告出具的一张借条,且当事人双方均对债务无异议。法院是否应对借贷事实本身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以及如何进行审查,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的认识和处理方式,而这涉及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十三条的理解和日常经验法则的运用。

一般认为,由于现行民事诉讼模式更强调法官的中立地位和当事人的主导作用,强调“以证据认定的事实”,通常只有当事人才能够将争议的事项导入程序,

对当事人自认的事实,除涉及身份关系外,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审查。诉讼中,当事人往往将不利于双方的事实通过自认来达到规避法律的目的,由于诉讼的公法性质,司法机关在处理民事纠纷的过程中应当顾及当事人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相互协调和平衡,因此,《规定》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对双方当事人无争议但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据。”

民间借贷具有当事人较少、法律关系简单、证据单

一、法律关系中一般不涉及第三人等特点,其主要证据就是借据。一般情况下,有借据且对方无异议时可以认定借贷关系的证据充分并可直接作出裁判或进行调解,法院一般也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其他证据。正因如此,实践中通过虚构债务经诉讼程序达到规避法律、逃避债务目的从而损害国家、集体以及其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为了避免上述现象的蔓延,有必要放宽对法院责令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据的标准,使得案件的事实基础更为可信,且更能有效的保护第三人及社会公共利益。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的适用问题

时效期间是法律对民事权利提供保护的期限。在此限期内,权利人行使请求权,即可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护,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不能再依诉讼程序获得救济。民间借贷作为民事主体进行的民事活动之一且并非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形,因此,同样适用我国《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即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计算。

传统意义上的民间借贷即自然人之间互助性的生活方面的借贷有其特殊性,不应当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民间借贷依附亲情体系,是一种互通有无的互助行为,在城乡居民解决生产、生活资金需求上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民间借贷在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在较强的信任基础,在请求支付等诉讼时效中断问题上有其特殊性。为了帮助朋友、亲人,在其自身遇到困难时也不愿意向朋友、亲人讨回借款或者基于双方合作信任关系,对于彼此之间的欠款等不直接主张权利的现象在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时常见到,这不能说明这些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我们更应当看到的是一种互助和诚信精神。在当今这个信用有所缺失的年代,立法的目的不仅需要有效的保护当事人的权利,督促其行使权利,同样也需要将我们的优良传统和民间善良风俗传承下去,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应当适当延长,不应当适用过短的两年时效,具体时效的确定需要调查考量社会成本、司法成本及民俗习惯等来予以确定。

当然,2008年8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在时效中断等方面做出了较为具体的规定,完善了《民法通则》的原则性规定,这对我们的司法实践有重大的知道作用。但是针对民间借贷自身的功能和特殊性,我们有必要专门指定一项关于民间借贷的法规。

民间借贷的法律特征

民间借贷不仅是一种经济现象,同时又是一种法律现象,具有以下几个主要法律特征:

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是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关系一旦形成便受法律的保护。

2、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借贷双方是否形成借贷关系以

及借贷数额、借贷标的、借贷期限等取决于借贷双方的书面或口头协议。只要协议内容合法,都是允许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3、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

4、民间借贷的标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的财产。不属于出借人或出借人没有支配权的财产形成的借贷关系无效,不受法律的保护。

5、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是否有偿由借贷双方约定。只有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有偿的,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

民间借贷的发展现状

民间借贷的合法性问题

《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该条规定仅此一句,该条出现在《民法通则》第五章“民事权利”中的第二节“债权”部分。乍一看,这句话没有太大的毛病,也符合千百年来中国人“权利王赐”而不是“天赋人权”的思维逻辑,意即: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非法的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是稍一推敲,不难发现这句话也经受不起法律上的较真:其一,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合法的其他债权债务关系就不受法律保护?为什么整节单说借贷关系呢?其二,什么是“受保护”?“受保护”并不是一个严谨的法律概念。其三,非法的借贷关系就不受法律保护?如是,则不符合合同法上的无效合同处理规则,债权人仍享有一定的财产返还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等仍可向债务人主张。

关于担保公司为民间借贷担保的问题

作为主要从事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当然能为包括民间借贷在内的各类债权提供担保,并有权收取相应的担保费用。但是,银监会等七部委2010年3月8日发布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出台后,各地纷纷出台实施细则,并紧锣密鼓地开展对担保公司规范整顿工作,通过审核验收,颁发融资性担保公司许可文件的,才能成为合规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和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

什么是融资性担保?《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 “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究竟是指哪些债权人?该语句的意思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其他债权人”还是“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债权人”呢?如果是前者,债权人不限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民间借贷的债权人也在限制之列;如果是后者,则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债权人只能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包括民间借贷的债权人。担保公司为民间借贷提供担保是否为融资性担保,就完全取决于上述对债权人的两种不同理解。

民间借贷利息的约定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法(民)发〔1991〕21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货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

率计息。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这些规定都较为具体的确定了民间借贷的利率问题。

本文全面分析了民间借贷的相关情况,公正地评价了民间借贷的社会效应,其有积极作用,也有消极作用,但总体而言,民间借贷作为有利于贷款人来说是利大于弊的,所以民间借贷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很有其存在的空间和必要性。但是同时我们也要看到阻碍民间借贷发展的诸多障碍性因素,对于这些障碍因素我们要采取适当的措施加以规范,以便民间借贷在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发挥更好、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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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法律基础课程论文

姓 名兰梦珑学 号1065001410281

专 业 法学学 校新疆电大

课程论文题目醉驾入刑之我见

成绩__________________

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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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醉驾入刑之我见

摘要:长期以来,因酒驾造成的车祸事故和经济损失不计其数,酒后驾驶已成为困扰道路交通安全的一种痼疾,严重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据中央电视台《午间新闻》报道,5月9日晚上,知名音乐人高晓松驾车在北京发生交通事故,致四车连撞,四人受伤,成为第一个“以身试法”的名人。经酒精检测,高晓松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243.04毫克,已构成醉酒驾车,按照《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他将面临拘役的刑事处罚。

关键词:

1、“醉驾入刑”凸现了法律对生命的尊重,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有利于打击醉驾,减少事故隐患,对遏制危险驾驶行为起到了很好的威慑作用。

2、“醉驾入刑”凸现了法律对生命的尊重,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有利于打击醉驾,减少事故隐患,对遏制危险驾驶行为起到了很好的威慑作用。

3、只有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指导下,努力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才能让这种冲突降低,最终让民众从狂热的打击醉驾浪潮中走向理性的回归。

今年4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并从5月1日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

(八)》即增设的“危险驾驶罪”,首次将“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飙车”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其中。醉酒驾车不再是违法行为,而是一种刑事犯罪行为。自5月1日醉驾入刑以来,各地交警部门纷纷设岗,查获醉酒驾驶者,他们将以“危险驾驶罪”提起诉讼,使酒后驾车者受到刑事处罚。近年来,一起起血淋淋的交通事故,引发人们对酒后驾车、飙车的空前关注。为此,国家有关部门曾掀起过几次治酒驾风暴,在一定程度上,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酒后驾车行为,而什么原因导致醉酒驾车有禁不止呢?据《中国青年报》的一份调查显示,有97%的人承认身边存在酒后驾驶现象,有81%的人认为我国对酒后驾驶处罚过轻,有70%的人认为“违法成本过低”是酒后驾驶现象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可见,人民群众认为,之前的法律对酒后驾驶和飙车行为处罚太轻、量刑标准过低,缺乏震慑和惩戒作用。然而《刑法修正案八》公布以后,我国加大对醉酒驾车行为的处罚力度,将之从行政处罚上升到更加严厉的刑事处罚,惩处力度明显加大,但仍有部分人漠视法律规定,顶风作案,甚至有些司机心存侥幸心理。

一、“醉驾入刑”凸现了法律对生命的尊重,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有利于打击醉驾,减少事故隐患,对遏制危险驾驶行为起到了很好的威慑作用。同时,也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对民意的呼应,是司法为民的具体表现,但本人认为“醉驾”是一种复杂且顽固的社会弊病,并不是“入刑”就可以消除的。虽说“酒驾新政”产生了很好的道路交通治理效果,但也随着产生了一些“副作用”。许多机动车司机为了应对交管部门的测试,便到药店抢购解酒液随时准备服用。毕竟法律是约束人们行为的最后手段,强调的

是事后惩治,而先期预防也十分重要,如提高国民素质,增强自律、社会责任感以及对生命的敬畏感等等,在这种社会道德和文化的熏陶之下,人民群众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抵制酒后驾车行为,惟有两者相结合,才是解决醉酒驾车问题的根本之策。

二、“醉驾入刑”凸现了法律对生命的尊重,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有利于打击醉驾,减少事故隐患,对遏制危险驾驶行为起到了很好的威慑作用。同时,也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对民意的呼应,是司法为民的具体表现,但本人认为“醉驾”是一种复杂且顽固的社会弊病,并不是“入刑”就可以消除的。虽说“酒驾新政”产生了很好的道路交通治理效果,但也随着产生了一些“副作用”。许多机动车司机为了应对交管部门的测试,便到药店抢购解酒液随时准备服用。毕竟法律是约束人们行为的最后手段,强调的是事后惩治,而先期预防也十分重要,如提高国民素质,增强自律、社会责任感以及对生命的敬畏感等等,在这种社会道德和文化的熏陶之下,人民群众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抵制酒后驾车行为,惟有两者相结合,才是解决醉酒驾车问题的根本之策。

2011年5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在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表示,对醉酒驾驶者追究刑责应慎重,不能认为只要达到醉酒标准驾驶机动车的,就一律构成刑事犯罪,应与行政处罚注意衔接。而后,出现了网民在网上极力非议张军副院长的论述。从醉驾入刑到确定罪名,到最高法领导人对醉驾入刑的论述,再到网民的热议,一种狂热的打击醉驾的公众情绪陡然升温,从最初的醉驾入刑到最高法领导人对醉驾入刑的相关论述进行了一场近乎全民的大讨论。新的罪名开始实行后,更是在全国各地掀起了抓醉驾第一人的热潮。笔者认为在醉驾入刑问题上存在如下几个问题:

1、对于刑法修正案

(八)的理解上的误区。许多人认为,该修正案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所以只要是醉酒驾驶的一律应当科以刑罚。其实,这种理解是有失偏颇的。我们知道,刑法是以国家的名义规定何种行为是犯罪和应给犯罪人以何种刑罚处罚,以有效对付犯罪和积极预防犯罪的法律。所以,刑法的处罚和其他法律法规相比是最严厉的。但是刑罚的三大原则(罪行法定原则、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都表明对于一种行为的处罚必须慎用刑法。即就是犯罪分子,其处罚必须与其罪刑相适应不能无限扩大。这表明,作为我国处罚最严厉的刑法在对犯罪分子的处罚时也是非常谨慎的。就危险驾驶罪而言,亦属于刑法分则的一个罪名,那么总则中规定的比如:不认为是犯罪、从轻的、减轻的、免除处罚的当然可以在该罪名中使用。如果醉驾严重的话,可能就要涉及交通肇事罪、以其他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等,而这些罪名的处罚都很严格。单就危险驾驶罪的处罚来看,属于轻罪,不属于严重的犯罪。所以最高法领导人的表述是对醉驾的一种法律上的理性回归。 另外作为处罚犯罪的刑法中对犯罪的特征也予以说明,即只有某一行为同时具有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

性才认为是犯罪。所以,并非只要是醉驾就一律应当科以刑罚。

2、部分法院在审理醉驾案件时“被审判”。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但是在实际审判事务中,不免会受到诸如高晓松醉驾等相关报道的影响。从审判角度考虑法官对于醉驾进行定罪要慎重,在定罪问题上不能扩大化、简单化和情绪化。要严格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要结合具体案件的醉驾案情来定罪,以体现宽严相济。作为媒体,关注焦点、热点,这是职责,更是对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监督。但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坚决要处理好自身审判工作与媒体监督的关系。另外作为网民在网上表示自己的意思,发表自己的看法,本无可厚非。但是,在享受自己权利的时候,不能干预司法独立,更不能搞“报纸审讯”和“网络审讯”或任何其他宣传工具的审讯。

针对狂热的民众情绪,法院在审理危险驾驶罪案件的时候面临了理性的执行法律和社会效果的相冲突,如何解决这一矛盾更是摆在了各基层人民法院面前的一道难题。笔者认为,只有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指导下,努力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才能让这种冲突降低,最终让民众从狂热的打击醉驾浪潮中走向理性的回归,可以从以下几点考虑:

1、要树立法治的权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正确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依法”,否则就是空中楼阁。在执法过程中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的前提是在不违背法律规定、法律精神或不损害国家根本利益的情况下才允许的。在两者相冲突时,我们更应该取其法律效果而舍其社会效果。因为只有法律效果才可以是长期的、永恒的应然效果,而社会效果却是短期的、暂时的实然效果。

2、规范舆论宣传,正确引导公众。公众对于诉讼过程是否公正的判断,在今天主要依赖于传媒的导向作用。公众独立的判断力是相当有限的,在这种情况下,传媒提供的有选择性的信息特别是传媒对于诉讼公正性的评价,对于公众起着巨大的引导作用。传媒的观点往往变成公众的观点,传媒暗含的观点,也会诱导公众作出某种与此相同的判断。公众对于传媒不自觉的信任,极易被传媒所利用甚至误导,从而形成一种对诉讼公正性的不正确评价。我们应当鼓励媒体积极参与对诉讼的评价和监督,但是,也应当看到,新闻舆论工具的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本身也还是一项亟待加强的工作。对于传媒宣传行为的规范,对于传媒的法律约束和道德约束,在诉讼过程法律评价与社会评价冲突中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传媒应当帮助公众理性地看待诉讼,而不是“参与审判”。“当诉讼案件还未了结而法庭正在积极审理的时候,任何人不得对案件加以评论,因为这样做实际上会给审案工作带来不利的影响,如影响法官,影响陪审员或影响证人,甚至会使普通人对参加诉讼的一方产生偏见。

3、加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并积极全面地履行释明权。判决说理的实质在于说服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使当事人服从法律,养成守法的习惯。因此,判决说理的关键,就是要将法理与情理结合起来,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增

强司法裁判的亲和力。正如古人所说:“法乎于情。”真正的法理和情理是相通的,否则法律就会寸步难行。但要使两者有机结合,法官不仅要精通法律,还要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和非凡的洞察力。而且人民群众尤其是落后地区的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对具体的法律规定知之甚少,就需要承办法官针对当事人和媒体的异议和疑问,就裁判有关程序适用、证据认定、裁判理由等进行解释、说明,就相关、类似的问题对当事人进行法律宣传和教育,将判决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最大化的实现裁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法官不能老是站在审判者的角度看问题,而应该经常作一些换位思考,从当事人的角度来检视自己的说教是否得当。

4、视情况判决,慎用自由裁量权。法官在综合考量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兼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在法定的裁量幅度内寻找利益平衡点并依此作出公正判决。法律之所以赋予法官自由裁量的权利,是希望法官根据情势所需,充分地运用其专业知识和智慧,在某一种法律状况下从多种合法的选择中取优弃劣,然后作出最合乎法律和情理的实体处理结果,这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最直接的体现。但是由于过多使用自由裁量权,可能造成同罪不同判的不良后果,必将会对法律的威严造成一定的损害,所以,尽可能少用自由裁量权。

5、审判公开,扩大司法民主。了解产生理解,理解产生支持。要增强透明度,阳光操作,做到可以公开的一律公开;要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积极开展巡回办案、征询旁听公民意见建议活动,拉近司法同群众的距离,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亲近感和信赖感,增强司法的人民性和广泛性。要通盘考虑,提高效率,判决时考虑执行,确保裁判结果的公正和及时实现,彰显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参考文献:

1.《刑法修正案

(八)》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

2.作者:西南政法大学,邵栋豪《危险驾驶罪的理解与适用》

3.作者:最高人民法院,卫星《区别对待醉驾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必然要求》

4.作者:清华大学法学院,张明楷《危险驾驶罪及其与相关犯罪的关系》

推荐第6篇:电大会计学专科论文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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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毕业论文参考选题

1、试论会计的监督职能

2、企业会计信息与经营决策

3、论会计与经济效益

4、论财会人员的素质

5、公开财务信息与保护商业秘密

6、西方财务会计体制浅见

7、我国会计模式的现实选择研究

8、财务的本质、职能研究

9、经济环境对会计发展的影响

10、对我国现行财务报告的评价

11、对建立会计报表体系的探讨

12、我国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现状、成因及治理对策

13、关于成本核算若干问题的探讨

14、对降低产品成本途径问题的研究

15、关于标准成本与定额成本的探讨

16、间接费用分配计入产品成本的方法研究

17、对产品成本计算方法的认识和研究

18、试论成本的计算原则

19、对成本开支范围的再认识

20、实行成本控制,努力降低成本

21、对固定资产折旧问题的探讨

22、如何确定资产价值的研究

23、论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

24、原始凭证失真及解决办法

25、对商品购进和销售入账时间的研究

26、关于企业的或有负债

27、对商品销售成本结转方法的探讨

28、关于股份制企业的账务处理

29、谈谈加速折旧的原理及其方法

30、浅谈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31、企业集团合并报表主体界定及其方法探讨

32、股票股利及其会计处理

33、债务重组会计研究

34、非货币性交易会计研究

35、租赁会计研究

36、投资会计研究

37、试论人力资源会计

38、期货会计探讨

39、减值会计研究

40、试论成本决策在产品开发中的作用

41、经济订货批量分析在工业企业中的运用

42、固定成本与变动成本问题的研究

43、成本—销售量—利润相关分析

44、责任会计与经济责任制

45、对责任成本的认识

46、论制造成本法与完全成本法的区别和联系

47、浅谈目标成本管理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作用

48、加强成本项目变动分析,降低产品成本

49、试述成本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50、论本、量、利分析法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应用

51、试论责任会计制度的内容及其建立的必要性

52、浅谈差量分析法在生产决策中的应用

53、试论安全边际率分析法的应用

54、机会成本在企业投资决策中的作用

55、试论现代管理会计理论体系

56、如何加强非商品流动资金的管理

57、企业财务结构比较分析

58、论资金利用效果的分析与考核

59、关于商业企业流动资金周转率计算

60、试论企业亏损的内因分析与治理对策

61、对无形资产管理的探讨

62、试论货币时间价值在企业投资决策中的意义

63、加强财务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64、加速企业资金周转的途径与措施

65、遵循资金运动规律,加强企业财务管理

66、试论利润预测与计划

67、论筹资风险与对策

68、论无形资产投资预测与计划

69、财务管理的目标取向

70、财务管理的模式选择

71、加速流动资金周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72、谈企业的风险投资管理

73、论企业资金紧缺问题

74、网络会计研究

75、会计电算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76、普及和推广会计电算化策略

77、强化内部控制系统审计,提高审计质量

78、论审计风险与审计责任

79、试论应收账款审计的要点与方法

80、降低注册会计师法律风险诌议

81、浅谈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

82、关于现代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研究

83、新会计法实施后企业内部审计

推荐第7篇:电大会计学专科论文正文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会计学专科毕业论文

1 引言

为适应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自90年代初期开始,我国在会计领域迈出了改革的步伐。会计改革是一个内涵丰富、外延广泛的范畴,它包括会计制度的改革、会计手段的改革、会计管理体制的改革、会计教育的改革以及会计观念的变革等,其中会计制度改革是会计改革的实质和核心,它不仅是会计改革成败的决定性因素,而且反映着会计改革成效的优劣。

2从企业角度看会计制度的几点不足

2.1行业会计制度的具体行为规范不适应企业改革的要求目前各企业所执行的具体会计规范是在《企业会计准则》指导下 的行业会计制度,这套规范体系存在着诸多不合理之处:(1)不能适应企业经营多元化发展的要求。随着市场机制的日益完善和风险机制的日益形成,多元化经营将成为企业经营的必然趋势和战略选择。多元化经营必然使企业涉足于各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经营业务,而执行现行会计规范要求企业对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经营业务分别设置帐户,并采用不同的会计程序与方法进行会计处理,这不仅增加了多元化经营企业会计核算的工作量,影响核算效率和质量,而且难以保持口径一致,反映综合的财务会计信息。(2)不利于会计信息的行业比较和分析。执行行业会计制度,使得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会计处理所依据的原则、程序、方法各不相同,这就必然导致会计信息在行业、企业之间失去可比性,不便于投资主体对潜在投资对象的比较、分析和选择,最终不利于资金的合理流向和资源的优化配置。(3)不便于投资主体对企业实施有效的财务监督。企业各投资主体对企业实施财务监督的主要依据是财务会计信息,然而,一方面各投资主体出于增加投资收益、回避投资风险的考虑,会不断的改变投资对象,使资金经常性地从一个行业转向另一个行业,或同时分布于若干不同行业;另一方面不同行业又执行不同的财务会计制度,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主体要实施财务监督就必需熟悉不同行业的会计处理原则、程序和方法,这无疑加大了财务监督的难度,影响财务监督效率。

2.2现行会计制度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在结构上的不足

完整性和系统性是现代会计制度应具备的基本特征。所谓“完整性”是指会计制度应包括和覆盖全部会计实务,使每一会计行为,每一会计事项都有相应的制度予以规范;所谓“系统性”是指现代会计制度应是在会计目标统一约束下,由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多分支、分层次的会计制度构成的有机体系。然而,我国现行的会计制度基本上是围绕企业常规会计事项由国家统一制定,在构成上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1)一些现代会计分支尚未纳入会计规范体系。近年来,随着会计领域的改革开放以及会计理论研究的深化,一些新的会计分支,如人力资源会计、

质量成本会计、物价变动会计、金融工具会计等早已为人们所熟悉,然而,有关这些会计分支,我国目前尚无具体的制度或准则规范,使得现行会计规范在内容上残缺不全,尽管一些企业认识到需要通过会计系统确认和计量人力资源的耗费,需要核算与报告物价变动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要核算和报告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及其对股东权益的影响等等,然而由于缺乏这方面的准则、制度,使得企业会计人员力不从心,或只能按各自的需要作出不规范的会计处理。(2)许多企业缺乏健全、完善的内部核算制度。完善的会计规范体系不仅包括国家统一制定的各个层次的会计规范,而且还包括企业根据其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的内部核算制度和办法,包括会计核算的基础管理制度和办法、成本核算制度与办法、内部财务成本的分析考核制度及办法等。然而,目前许多企业只执行统一层次的会计规范,而无完善的内部核算制度与办法,这一方面损害了会计制度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另一方面则往往导致企业成本不实、帐目不清、数据不真。

2.3 现行会计规范的协调性差

在我国,自《企业会计准则》出台后,分行业、分所有制颁布了一系列会计制度,对相关事项的核算与报告作了许多规定,如《公司法》第六章对公司制企业的财务会计作了一系列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第三章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作了若干规定。这些规定从基本面看,与会计制度的规定是一致的,但也存在诸多不协调的方面,以报表种类的设置为例,工商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编制的财务报表主要是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利润分配表和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商品销售利润明细表),而《公司法》规定企业除编制几个基本财务报表外,还应编制财务情况说明书,对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商品销售利润明细表)则没有明确要求。新近出台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则规定企业须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利润分配表以及分部营业利润和资产表等。由于相关法律规定不一致,就可能导致企业会计人员在实务操作中无所适从,比如一个从事产品制造的股份有限公司,是应执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还是按《公司法》规定处理,是无从明确的,结果可能导致同一类型企业按照不同的规定进行处理,损害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2.4会计制度的严肃性受到损害

会计制度作为指导各企业进行会计处理的规范,具有强制性和严肃性,也即各企业会计人员均应自觉地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和报告,但在现实中,一方面,由于监督措施不力,导致一些企业为了自身局部利益而在会计处理上“各尽所需”,主要表现在一些企业的会计人员置会计制度规定不顾,完全按厂长、经理的意图进行会计处理,导致核算不实、数据不真,或设置“两套帐”以应付财政、税务等机关的审查,更为甚者,一些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为了不

得罪客户,不顾执业规范而按客户意图进行审计,提供虚假审计报告。另一方面,由于执法不严,纵容了违规违纪行为,比如一些企业虽然在审计或财务检查中查出了不少问题,但在处理上大多是“限期纠正”、“下不为例”,对负责人从轻处理或不予处理,这就纵容了会计上的违规违纪行为,致使一些企业违规行为屡查屡犯,屡禁不止。

3 完善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思路

会计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总体目标在于建立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健全的、完善的会计规范体系。根据这一目标,我们提出以下改革思路:

3.1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构建企业会计制度

改革会计制度是建立和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市场经济的发展是一个从不完善到完善、从不规范到规范的动态过程,因此,从理论上说,会计制度应随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地进行改革和完善,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各不同阶段企业经营的特点。但事实上,会计制度变革与市场经济发展具有不同的特征。首先,市场经济发改革会计制度是建立和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市场经济的发展是一个从不完善到完善、从不规范展作为客观环境的变化,具有其内在的规律性,而会计制度变革是从属于市场经济的一种行政行为,缺乏内在必然性的因素;其次,市场经济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具有动态性和连续性,会计制度变革则是依据一定时期市场经济运行的相对稳定特征,对原制度进行修正和革新,其变化具有间歇性和相对稳定性。以上两个方面表明,会计制度的改革不仅要考虑当前的市场环境,而且要能体现市场经济发展的未来趋势及其规范化的要求(即具有前瞻性),以便能指导和规范不断出现的新业务、新事项的会计处理。

3.1.1 建立能适应各个行业的统一的会计规范体系。

适应这一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应改革以行业会计制度规范企业会计处理的状况,尽快制定和颁布能适用于各行各业的《具体会计准则》,以使企业能对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经营业务按统一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简化企业的会计处理程序和处理方法,提高财务会计信息的综合程度和可比性。

3.1.2制定和完善各项资本经营业务的会计处理规范。

随着企业集团化经营战略的逐步实施,每个企业都可能发生各种形式的资本经营事项,这就要求有关部门改革过去那种针对企业常规经营业务制定会计制度的状况,为各种形式下的资本经营事项制定出相应的会计处理规范,并纳入统一的准则体系。

3.2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完善会计制度

现代会计在构成上具有横向多元、纵向多层的特点。横向多元即如前所述,现代会计除传统意义上的企业会计、预算会计外,还包括人力资源会计、金融工具会

计、租赁会计、通货膨胀会计、破产清算会计等若干分支;纵向多层则指现代会计是由宏观会计、社会责任会计、企业(单位)会计、内部责任会计等若干层次构成。以上各个分支、各个层次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共同构成完整的现代会计内容体系。与这一体系相适应,现代会计制度应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予以构建和设置,这里的“横向到边”就是会计制度的构成在广度上应具有全面性,既要包括对传统财务会计事项的规范,又要针对各现代会计分支,制定出相应的准则和制度,如通货膨胀会计准则、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租赁会计准则、人力资源会计准则等。“纵向到底”就是会计制度的构成在层次上应具有完整性,它包括两方面含义,其一,与会计构成的层次性相适应,现代会计制度既要包括宏观会计、社会责任会计等方面的准则或制度,又要包括企业(单位)的会计准则与制度;其二,与会计制度制定主体的层次性相适应,会计制度既要包括国家统一制定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又要包括各企业(单位)根据统一会计准则或制度,结合企业(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的内部核算制度。

尚须指出,无论是“横向到边”还是“纵向到底”均是一个相对的动态的过程,从辩证的观点看,这里的“边”和“底”均是无止境的,理由在于:其一,随着我国会计改革以及会计理论研究的日益深化,将会不断拓展新的会计领域,形成新的会计分支,进而需要有新的会计制度来规范这些会计领域的会计行为,这表明会计制度在“边”的扩展上具有无限性;其二,随着集团化经营的进一步发展,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层次不断增多,进而使得企业内部核算制度与办法的层次不断增加,这表明会计制度在“底”的延伸上具有无限性。

3.3强化会计制度执行的约束和监督机制

会计主体采取不同的会计处理原则、程序和方法,会得出不同的业绩信息,从而影响到会计主体与国家之间的利益分配。因此,会计主体出于增进自身局部利益的考虑,往往会偏离会计制度的规定,选择执行有利于自身的会计行为。这表明如何强化会计制度执行的约束和监督机制,确保会计制度应有的严肃性,是深化会计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3.3.1各会计主体强化自我约束机制

相对于外部监督而言,自我约束具有防范性和能动性的特点,因而是确保会计制度正常执行的主要措施。从目前情况看,强化会计主体的自我约束,主要是各会计主体应根据国家统一准则和制度的要求,制定出与本会计主体生产经营特点及管理要求相适应的内部会计制度,以规范内部会计行为。同时,各会计主体的管理当局应从增进局部利益、维护国家利益这一双重利益观念出发,督促会计人员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必要时应将会计人员对制度的执行和遵守情况纳入业绩考核,以促使会计人员自觉遵规守法。

3.3.2强化外部监督机制

主要是外在于会计主体的各有关部门,如财政、税收、银行等应定期对各会计主体的会计核算情况实施跟踪检查和监督,经常性了解各会计主体对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对于能严格执行会计制度的会计主体给予各种形式的嘉奖或信贷优惠,而对违反会计制度、损害国家利益的会计主体则视情节轻重、违纪金额大小等给予相应的处罚(如通报、罚款等),以督促各会计主体从维护自身的形象和利益出发,自觉遵规守法。同时,强化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即审计部门应在对会计主体的审计业务中严格按照执业规范的要求执行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对于审计中发现的有关制度执行方面的问题,应予以指出,并督促企业限期纠正,企业不予纠正的,则应在审计报告中如实披露,以促使会计主体从维护其社会形象出发,自觉执行会计制度。

4结论

通过对中小企业制度的几点思考,提出了一些应完善的不足,以及希望会计制度在实际的执行中更具有约束和监督机制,使得会计制度更具严肃性。对于现行会计规范存在的协调性差,也应进一步的完善。

【参考文献】

【1】《企业会计制度设计》董惠良立信会计出版社2003年3月

【2】《小企业会计制度实物手册》谢绍志企业管理出版社

【3】《企业管理概论》刘忠康人民日报出版社2004年7月

【4】《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年11月

【5】《企业财务会计》邓宇立信会计出版社2007年3月

推荐第8篇:电大 电大法学论文选题要求

电大 电大法学论文选题要求

一、忌题目过大,如:论依法治国;试论宪法;论刑法基本原则等。

二、由于很多人写论青少年犯罪,家庭暴力问题的论文,抄袭严重,故不要写这方面的论文。

三、法学论文答辩每年两次,为每学期的期末,每年6月和12月中下旬。

四、每学期初集中学员开题,即选题,讲解格式,指导等。

五、省电大要求论文要经过四次以上指导方可定稿。论文周期为四个月。

六、学员要与指导老师密切配合,按时到校接受指导才能保证论文质量,按时毕业。

蒙城电大法学本专科论文格式要求

一、首页:封面在我校首页下载;

二、第一页:提纲一页仿宋四号字体(当页“提纲”两字加粗);

三、第二页:内容摘要一页楷体小四号字体(当页“内容摘要”加粗);

四、第三页及以后:论文题目为黑体三号字体;正文。行距为多倍行距一点二。

五、一级标题为黑体四号字体;二级标题和正文为宋体五号字体。

六、把注释(三个以上,法学专科不要求)和参考文献(五个以上)作为一页放于最后(当页“注释”和“参考文献”加粗)。

七、注释格式: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时间,版次,页码(必须写清)。

举例:①王保树:《经济法原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263页。

八、参考文献格式: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时间,版次。参考文献不要注明页数。期刊则注明,作者:《文章名》,选自《期刊名》,某年月,某期。

九、网上资料注明: 作者:《文章名》,网址,日期。

十、法学专科毕业论文3000字以上;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全文5000字以上;

蒙城电大法学论文答辩规则

一、持学生证等证件答辩,禁止替答辩,如发现替答辩则该生三年内不准答辩。

二、答辩期间手机调至震动,每五人为一小组,学员记下题目后在答辩教室内准备,其余学员在答辩休息室等候。

三、经开放教育处同意成立答辩小组,由三位具有法学教育背景并具有相应职称的专业教师组成。

四、设答辩秘书一人,负责答辩准备(笔,草稿纸,论文顺序,茶水,会场布置)点名,分组,记录提问问题和回答情况。

五、对每位学员一般提三个问题,回答时老师可以追加问题,问题一般与论文和专业基础知识有关。

六、毕业论文通过经过两个步骤:答辩通过,终审通过。

七、答辩通过由答辩小组负责,依据是学员答辩中回答问题是否合格。

八、终审通过由安徽电大文法学院法学论文指导委员会负责,主要是上网检索论文,检查是否为抄袭,以及对论文做终审性评价。

九、答辩目的是检验论文的真实性,学术性和学员的基础知识掌握情况。

十、法学专科毕业生为抽样答辩,由我校自行组织;法学本科毕业生为全部答辩,由安徽电大派遣教师来我校主持答辩。

推荐第9篇:电大法学概论(专科)平时作业1参考资料

法学概论(专科)平时作业1

document.write(getGBNumber(1));、单项选择题(共 13 道试题,共 26 分。每题2分,共26分) 1.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法是由国家制定的、而非认可的 B.法是由国家认可的、而非制定的 C.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D.法是由国家制定并认可的 A. B. C. D.参考答案:C 2.法是调整( )的行为规范。

A.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B.人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 C.人与自然界之间的自然关系 D.自然关系之间 A. B. C. D.参考答案:A 3.法是一种行为规范,是以( )为内容的。 A.调整人们的社会关系 B.权利和义务 C.国家强制力 D.法律条文 A. B. C.

D.参考答案:B 4.下列哪项不属于我国法的正式意义上的渊源?( ) A.行政法规 B.特别行政区的法

C.经国家批准承认参加的国际条约 D.共产党的政策 A. B. C. D.参考答案:D 5.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 )。

A.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 B.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

C.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 D.法律关系三要素 A. B. C. D.参考答案:C 6.依据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 )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A.14周岁B.16周岁 C.18周岁D.20周岁 A. B. C.

D.参考答案:C 7.在我国,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 )。

A.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B.各级国家审判机关 C.各级国家检察机关 D.全国人大及地方各级人大 A. B. C. D.参考答案:D 8.下列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中,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是(A.平等 B.人身自由 C.人格尊严 D.劳动 A. B. C. D.参考答案:D 9.按照是否具备法定形式为标准,行政行为可分为( )。A.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 B.要式行政行为和非要式行政行为

C.应申请的行政行为和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D.单方行政行为和双方行政行为 A. B. C.

D.参考答案:B 10.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行为的是:( ) A.某县地税局向某文具用品商店征收所得税 B.某县地税局向某文具用品商店订购办公用品 C.某县工商局给个体工商户李某颁发营业执照 D.某县工商局依法吊销个体户李某的营业执照 A. B. C. D.参考答案:B 11.按照部门法的划分原则及其调整的社会关系,以下哪部法律属于民法?() A.《国籍法》B.《食品卫生法》 C.《合同法》D.《民事诉讼法》 A. B. C. D.参考答案:C 12.我国的《民法通则》规定:当事人在实施法律行为时,不得欺诈、胁迫对方当事人,双方不得恶意串通实施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的行为。这一规定是民法( )原则的体现。

A.平等原则 B.自愿原则 C.等价有偿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A.

B. C. D.参考答案:D 13.依照我国民法的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 )。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D.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A. B. C. D.参考答案:B

document.write(getGBNumber(2));、多项选择题(共 9 道试题,共 36 分。每题4分,共36分) 1.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法是由国家制定的、而非认可的 B.法是由国家认可的、而非制定的 C.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D.法是由国家制定并认可的 A. B. C. D.参考答案:ABD 2.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 )

A.权利义务 B.主体 C.客体 D.内容 A. B. C. D.参考答案:BCD 3.通常,我们把法系分为( )。

A.大陆法系 B.罗马法系 C.判例法系 D.英美法系 A. B. C. D.参考答案:AD 4.宪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

A.人民主权原则 B.基本人权原则 C.法治原则 D.权力制约原则 A. B. C. D.参考答案:ABCD 5.宪法规定,公民的政治自由包括

A.宗教信仰自由 B.结社自由

C.言论、出版自由 D.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A. B. C. D.参考答案:BCD 6.在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

A.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B.国务院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A. B. C. D.参考答案:CD 7.在我国,特别行政区享有的权力是( )

密 封 线 内 不 要 答 题 A.行政管理权 B.立法权 C.独立的司法权 D.独立的终审权 A. B. C. D.参考答案:ABCD 8.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指( )。 A.公民的法律地位平等 B.执法机关适用法律上的平等

C.公民享受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完全相同

D.公民应平等第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 A. B. C. D.参考答案:ABD 9.自然人可以享有下列哪些权利?( ) A.名称权 B.名誉权 C.著作权 D.姓名权 A. B. C. D.参考答案:BCD

document.write(getGBNumber(3));、案例分析题(共 2 道试题,共 38 分。每题19分,共38分) 1.李甲14岁,某中学初二学生。一天,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李甲看到某商场正在进行有奖销售,奖券为20元一张,最高奖金额为5000元,他便买了一瓶价值20元的洗发水,领到一张奖券。几天后,抽奖结果公布,李甲所持奖券中了最高奖,李甲非常高兴,急忙把中奖的消息告诉了母亲王乙,母子二人马上去商场兑了奖,王乙把这5000元钱放到家中的柜里。

李甲一直想要台电脑,妈妈王乙总说没钱,李甲见现在有钱了,就又提出要买台电脑,王乙说:“我和你都不懂,等你爸出差回来再买吧”,李甲以为妈妈又在骗他,就说:“反正是我的钱,我愿意买什么就买什么”,王乙说:“你一个小孩子,怎么能得这么些钱呢,这钱就是爸爸妈妈的,应该由爸爸妈妈来支配”,李甲暗自生气,趁妈妈不注意,悄悄拿了5000元钱到商场买了台电脑。见儿子抱回一台电脑,王

乙急了,立刻拉着李甲来到商场,说李甲买电脑没有征得父母同意,要求退货。售货员说只有电脑质量不合格才予退货,现在电脑质量没问题,无法退货。 问题:(1)本案奖金究竟应归谁所有? (2)李甲购买电脑的行为有法律效力吗?他父母能否要求退货? 参考答案:

(1)奖金归李甲所有。李甲14岁,是限制行为能力人,虽然不完全能以自己的行为承担民事义务,取得民事权利,但他们进行的纯粹获得利益、不损害他人的行为是有效的。

(2)李甲购买电脑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民法通则》第12条第1款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用5000元买一台电脑,这个标的是很大的;而且李甲是在生气的情况下实施该行为的,他不可能完全理解他这种行为的后果,他又没有征得父母的同意。所以李甲购买电脑的行为无效。

无效行为的法律后果是返还财产,故李甲的父母有权要求退掉电脑。 2.甲了解到,邻居王某最近出高价购得一批名画,有几幅就挂在客厅里。某日,乘王家全泵出去赴宴的机会,甲欲去王家偷那几幅值钱的名画。他刚从外墙翻人王家的客厅准备实施盗窃,忽然听到有响声,以为有人进来,急忙逃走。实际上并没有人来,是风引起的声响。

请问:(1)申是犯罪中止吗?为什么? (2)甲的行为是犯罪吗?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参考答案:

(1)甲的行为不是犯罪中止。因为,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而未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3分)甲虽然停止了犯罪,但并非出于他的自愿。他停止犯罪是被迫的,没有自动性。所以,他的行为不是犯罪中止。

(2)甲的行为是犯罪,属于犯罪的未遂。因为,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

行具体犯罪的实行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的犯罪停止形态。甲误以为有人来了,才没有来得及实施盗窃行为,并不是甲主动停止的,所以是犯罪未遂。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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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我们用的时候是12个人一组地,如果人数需再多点,只要相应增加一二个角色就行。

现在毕业了,让各位亲共享一下。

千万不要花钱向人买了,很简单地。最好写民事地,简单。心得体会上网找个随便改改就成了。

角色对应文书:

法庭审理笔-书记员 民事诉状-原告

原告代理词-原告代理律师 答辩状-被告

民事判决书-审判长、审判员、代理审判员 代 理 词-被告代理律师 案情简介-大家共用 附件1

案 情 简 介

2010年7月3日, 被告邓小文以经营化妆品生意缺乏资金为由,向原告郭长伟、傅振良、郑巧丹借款100000元,约定利息按月利率1.5%计算;同时,约定于2011年春节前偿还50000元及利息,另50000元在2011年8月前偿还,但被告林志彭借款后,至今分文未付,经原告郭长伟、傅振良、郑巧丹三人多次催讨,其以各种理由搪塞,拒不偿还欠款。

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决被告邓小文偿还原告郭长伟、傅振良、郑巧丹借款100000元及利息。

2010秋法学专科

附件2

代 理 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依照法律规定,受被告的委托和某某市正义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我担任被告邓小文的投诉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活动。

开庭前,我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诉,查阅了本案案卷材料,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因为当事人一是储会失败,会款被人卷走了,二是经营不善,资金流失,未能及时支付约定借款以及利息,并非我当事人故意不偿还原告郭长伟、傅振良、郑巧丹借款10万元及其利息。望贵院能在还款日期上延迟一段时间。使我当事人有时间偿还所拖欠的借款以及利息。

某某市正义律师事务所

律师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附件2

福建省某某市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1)某民初字第88号

原告:郭长伟,男,1964年11月29日出生,汉族,住某某市海通路3号。 原告:傅振良,男,1966年3月20日出生,汉族,住某某市海通路7号。 原告:郑巧丹,女,1971年5月26日出生,汉族,住某某市海通路17号。 委托代理人刘传嗣,某某市法正律师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高传强,某某市法正律师所律师。

被告:邓小文,女,1969年6月18日出生,住某某市溪西路116号。 委托代理人朱海阳,某某市正义律师所律师。

本院于2012年4月18日立案受理了原告郭长伟、傅振良、郑巧丹与被告邓小文民间借贷一案。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郭长伟、傅振良、郑巧丹,委托代理人刘传嗣、高传强及被告邓小文,委托代理人朱海阳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郭长伟、傅振良、郑巧丹诉称,2010年7月3日, 被告邓小文以经营化妆品生意缺乏资金为由,向原告郭长伟、傅振良、郑巧丹借款100000元,约定利息按月利率1.5%计算;同时,约定于2011年春节前偿还50000元及利息,另50000元在2011年8月前偿还,但被告邓小文借款后,至今分文未付,经原告郭长伟、傅振良、郑巧丹三人多次催讨,其以各种理由搪塞,拒不偿还欠款。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000000元及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经审理查明:被告于2010年7月3日向原告借款1000000元,约定2011年春节前偿还50000元及利息,另50000元在2011年8月前偿还,并出具了借条,借款后被告并未约定偿还原告本金及利息。

上述事实,原、被告均于承认,并有原告出示的借条为证,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原、被告之间的借款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予以认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被告借款后未按约定偿还借款利息,系被告违约,本院予以认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邓小文应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郭长伟、傅振良、郑巧丹10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0年7月3日起至该款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1.5%计算)。

本案受理费13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双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与福建省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述案件受理费交纳方法:到本院领取省财政厅印制的人民法院诉讼费用缴费通知书,至迟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预交到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交,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审判长:

审判员:

代理审判员: (本卷与原本核对无异议)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

书记员:

院印) 附件2

答 辩 状

答辩人邓小文,女,1969年6月18日,汉族,住某某市溪西路116号。

因原告人郭长伟,傅振良,郑巧丹共同诉讼经济借贷纠纷一案,现答辩状如下:

我经营化妆品生意缺乏资金。便问三位原告有没有办法帮我挪100000元,原告说有,但利息要1.5%。我便同意了并写了借条,借条上写的借款日期是2010年7月3日。我原先是想储家会也就可以还了,不过没想到会款被人卷走了,再加上我经营不善,资金流失,未能及时支付约定借款以及利息,并非我故意不偿还原告郭长伟,傅振良,郑巧丹欠款100000元以及利息。现原告郭长伟,傅振良,郑巧丹已将我告至贵院,望贵院能在还款日期上延迟一段时间。使我有时间偿还所拖欠的借款以及利息。

此致 某某市人民法院

附:本答辩状副本一份

具答辩状人: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附件2

代 理 词

尊敬的审批长、审判员:

福建某某市法正律师所律师接受原告郭长伟、傅振良、郑巧丹的委托。指派我们作为其委托代理人,在其诉邓小文民间借贷一案中代理参加诉讼。庭审前我们认真核实相关证据、查找法律根据。通过今天的法庭调查,对本案的事实有了清楚了解。现结合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案被告从原告处借贷的事实十分清楚

2010年7月3日, 被告邓小文以经营化妆品生意缺乏资金为由,向原告郭长伟、傅振良、郑巧丹借款100000元,约定利息按月利率1.5%计算;同时,约定于2011年春节前偿还50000元及利息,另50000元在2011年8月前偿还,并有借条为证。

二、本案不超过诉讼时效,原告的权利应当得到保护

被告邓小文借款时,约定于2011年春节前偿还50000元及利息,另50000元在2011年8月前偿还,但被告借款后,至今分文未付,经原告郭长伟、傅振良、郑巧丹三人多次催讨,其以各种理由糖塞,拒不偿还欠款,从2011年8月开始起算,到原告起诉时止,未超过法定的2年诉讼时效。

因此,本案借款事实十分清楚,借款关系合法有效,且未超过法定诉讼时效,因此被告应当承担偿还责任。

以上代理意见,请合议庭合议时予以充分考虑。

福建某某市法正律师所

代理人:

2011年11月15日

附件2

民事诉状

原告郭长伟,男,1964年11月29日出生,汉族,住某某市海通路3号。 原告傅振良,男,1966年3月20日出生,汉族,住某某市海通路7号。 原告郑巧丹,女,1971年5月26日出生,汉族,住某某市海通路17号 被告邓小文,女,1969年6月18日出生,住某某市溪西路116号。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邓小文还原告郭长伟、傅振良、郑巧丹共同借款100000元及利息。

2、本案的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邓小文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10年7月3日, 被告邓小文以经营化妆品生意缺乏资金为由,向原告郭长伟、傅振良、郑巧丹借款100000元,约定利息按月利率1.5%计算;同时,约定于2011年春节前偿还50000元及利息,另50000元在2011年8月前偿还,但被告邓小文借款后,至今分文未付,经原告郭长伟、傅振良、郑巧丹三人多次催讨,其以各种理由搪塞,拒不偿还欠款。

综上所诉,原、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请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判决被告邓小文偿还原告郭长伟、傅振良、郑巧丹共同借款100000元及利息。

此致 某某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3:

法庭审理笔录

时间:2012年4月18日

地点:某某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原告:原告郭长伟,男,1964年11月29日出生,汉族,住某某市海通路3号。

原告傅振良,男,1966年3月20日出生,汉族,住某某市海通路7号。

原告郑巧丹,女,1971年5月26日出生,汉族,住某某市海通路17号。

被告:被告邓小文,女,1969年6月18日出生,住某某市溪西路116号。

案由:原告郭长伟、傅振良、郑巧丹向 被告邓小文追讨借款未果案。 案情概述:2010年7月3日, 被告邓小文以经营化妆品生意缺乏资金为由,向原告郭长伟、傅振良、郑巧丹借款100000元,约定利息按月利率1.5%计算;同时,约定于2011年春节前偿还50000元及利息,另50000元在2011年8月前偿还,但被告邓小文借款后,至今分文未付,经原告郭长伟、傅振良、郑巧丹三人多次催讨,其以各种理由搪塞,拒不偿还欠款。

一、法庭准备阶段)

书记员:诉讼案即将开庭审理。请肃静!

书记员:现在请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入庭。 (原告、原告代理人及被告、被告、被告代理人入庭) 书记员:现在宣读法庭纪律:

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

2、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进入审判区,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提出。

3、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如擅自退庭,是原告的作撤诉处理;是被告的则依法缺席判决。

4、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纪律宣读完毕

书记员:全体起立,现在请审判人员入席。

(转身)报告审判长,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代理人均已到庭。庭前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报道完毕。

(审判长向书记员点点头,书记员入座,坐下)

审判长:(敲法锤)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原告,你的姓名、年龄、职业、住址?有无代理人?

原告:原告郭长伟,男,1964年11月29日出生,汉族,住某某市海通路3号。

原告傅振良,男,1966年3月20日出生,汉族,住某某市海通路7号。

原告郑巧丹,女,1971年5月26日出生,汉族,住某某市海通路17号。

原告代理人:我叫刘传嗣,男,福建某某市法正律师所律师。

我叫高传强,男,福建某某市法正律师所律师。

审判长:被告,你的姓名、年龄、职业、住址?可有代理人? 被告:我叫邓小文,女,1969年6月18日出生,住某某市溪西路116号。我委托福建某某市法正律师所律师刘传嗣、高传强作一般代理人。

被告代理人:我叫刘传嗣,男,福建某某市法正律师所律师。

我叫高传强,男,福建某某市法正律师所律师。

[审判长]原告方对对方的身份有无异议。

[原告]无异议。

[审判长]被告方。

[被告]无异议。

[审判长]原告方有没有证人。

[原告]没有证人。

[审判长]被告方有没有证人。

[被告]没有。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宁德市海口区民事审判庭今天在此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原告郭长伟、傅振良、郑巧丹向 被告邓小文追讨借款未果案。本案由本院审判员黄益寿、施希霹、叶明明、温作雄组成合议庭,黄益寿担任审判长,本院书记员费汉真担任记录。有关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本院已书面告知,不再重复。下面本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交待回避权。审判人员有以下三种情况,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当事人有权口头或书面申请他们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有权申请上述人员回避。

审判长:原告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不申请。

审判长:被告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不申请。

二、(法庭调查阶段)

审判长:下面进行法庭事实调查,先由原告方宣读诉讼请求及其要点。

原告:2010年7月3日, 被告邓小文以经营化妆品生意缺乏资金为由,向(原告郭长伟、傅振良、郑巧丹)我三人借款100000元,约定利息按月利率1.5%计算;同时,约定于2011年春节前偿还50000元及利息,另50000元在2011年8月前偿还,但被告邓小文借款后,至今分文未付,经(原告郭长伟、傅振良、郑巧丹)我等三人多次催讨,其以各种理由搪塞,拒不偿还欠款。

原告代理人:

一、本案被告从原告处借贷的事实十分清楚

2010年7月3日, 被告邓小文以经营化妆品生意缺乏资金为由,向原告郭长伟、傅振良、郑巧丹借款100000元,约定利息按月利率1.5%计算;同时,约定于2011年春节前偿还50000元及利息,另50000元在2011年8月前偿还,并有借条为证。

二、本案不超过诉讼时效,原告的权利应当得到保护

被告邓小文借款时,约定于2011年春节前偿还50000元及利息,另50000元在2011年8月前偿还,但被告借款后,至今分文未付,经原告郭长伟、傅振良、郑巧丹三人多次催讨,其以各种理由糖塞,拒不偿还欠款,从2011年8月开始起算,到原告起诉时止,未超过法定的2年诉讼时效。

因此,本案借款事实十分清楚,借款关系合法有效,且未超过法定诉讼时效,因此被告应当承担偿还责任。

被告:(情绪有些激动):我没钱,怎么还,我又没说不还。

审判长(拍打惊堂木):请被告注意自己的语言和情绪,让原告律师把陈述做完!原告律师继续作陈述!

原告代理人:好的!谢谢法官。现在我代表我当事人本案的原告,特向法院提出起诉,请求依法判决。我原告的诉讼请求是: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邓小文还原告郭长伟、傅振良、郑巧丹共同借款100000元及利息。

2、本案的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邓小文承担。审判长:下面由被告答辩。

被告:(情绪还是有一些激动)我经营化妆品生意缺乏资金。便问三位原告有没有办法帮我挪100000元,原告说有,但利息要1.5%。我便同意了并写了借条,借条上写的借款日期是2010年7月3日。我原先是想储家会也就可以还了,不过没想到会款被人卷走了,再加上我经营不善,资金流失,未能及时支付约定借款以及利息,并非我故意不偿还原告郭长伟,傅振良,郑巧丹欠款100000元以及利息。现原告郭长伟,傅振良,郑巧丹已将我告至贵院,望贵院能在还款日期上延迟一段时间。使我有时间偿还所拖欠的借款以及利息。

被告代理人:开庭前,我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诉,查阅了本案案卷材料,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因为当事人一是储会失败,会款被人卷走了,二是经营不善,资金流失,未能及时支付约定借款以及利息,并非我当事人故意不偿还原告郭长伟、傅振良、郑巧丹借款10万元及其利息。望贵院能在还款日期上延迟一段时间。使我当事人有时间偿还所拖欠的借款以及利息。

审判长:根据原被告陈述,双方对2010年7月3日被告向原告借款100000元并答应付利息的事实均无异议。但双方争议的焦点 一是原告没有在相应的时间收到还款。 二被告没有在相应的时间付原告款项。

对于本法庭归纳的上述争议焦点,各方当事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向本法庭提出。

审判长:被告、原告对本庭归纳的重点有没异议?

被告:没有。

原告:没有

审判长:现在继续进行法庭调查,请双方围绕此焦点提供相关证明!

原告代理人:我方向法庭提供一份字据,(并给原告看):原告这张字据是否是被告写的?

原告(拿起仔细看了看):是的!

原告代理人(法警把字据拿给被告看)被告,这张字据是不是你亲自写给原告的?

被告(拿起来看了看):是的!这是我写给原告的!

原告代理人:好的!法官,这张字据就可以证明---被告确实向我当事人借款并立下字据。

审判长:被告对该证物有无异议?

被告:我对原告提供的字据的真实性及内容无异议。

被告代理人:我对原告提供的字据的真实性及内容无异议。

被告:我经营不善,资金流失,在加上会款被人卷走了,我希望能在还款日期上延迟一段时间,给我时间筹集资金,我想还他们钱,我也肯定还他们钱。

被告代理人:审判长,我方当事人愿意还款给原告,但因为各种原因我当事人的资金出了问题,没能及时还款,不我我当事人不还,现在我当事人需要时间筹钱,希望将还款期限延迟一段时间,让我当事人有时间筹到钱。

审判长:那么原告对被告提供的证词内容有何意见。

原告:虽然被告说的很有道理,但是被告没有给我们具体的时间还款,还以各种理由搪塞,拒不偿还欠款,这也造成我们的经济损失。

原告代理人:从字据上看,被告借款至今已有1年时间未还款利息,这对我当事人造成了经济损失。我方当事人怀疑被告故意以各种理由搪塞,拒不偿还欠款。

被告代理人:(举手惊呼)反对!反对原告代理人对我当事人做出误导性的猜测!

审判长:反对无效,这只是原告的思想表达。现在被告开始辩解!

被告:我是真的想还款,不是故意不还,而是真的没钱还,我也在努力筹钱,请大家相信我,我要是有钱,早就还钱了。 审判长:双方还有没有辩论意见?

原告:没有

被告:我也没有了!

审判长:双方无新的辩论意见,法庭辩论结束,下面征询双方当事人最后意见

原告,最后还有什么意见?

原告:坚持诉讼请求。

审判长:被告,最后还有什么意见?

被告: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四、法庭调解判决阶段)

审判长:下面依据法律有关规定,对本案进行调解。被告,你有何调解意见?

被告代理人:我方愿意还款,希望将还款期限延迟一段时间,让我当事人有时间筹到钱。

审判长:原告,有何调解意见?

原告代理人:在诉讼前,我们双方已进行过多次协商,但被告没有调解诚意,现我当事人不愿意进行调解,听候判决。

审判长:由于原告不同意调解,本庭不再做调解工作,下面宣布休庭。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退庭。 书记员:请坐

审判长:下面进行宣判。(只审判长站起来)

审判长:追讨借款未果案,经审理查明:被告于2010年7月3日向原告借款1000000元,约定2011年春节前偿还50000元及利息,另50000元在2011年8月前偿还,并出具了借条,借款后被告并未约定偿还原告本金及利息。

上述事实,原、被告均于承认,并有原告出示的借条为证,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原、被告之间的借款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予以认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被告借款后未按约定偿还借款利息,系被告违约,本院予以认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书记员: 全体起立

审判长:被告邓小文应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郭长伟、傅振良、郑巧丹10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0年7月3日起至该款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1.5%计算)。

本案受理费13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双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与福建省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述案件受理费交纳方法:到本院领取省财政厅印制的人民法院诉讼费用缴费通知书,至迟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预交到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交,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书记员:请审判长审判员先行退庭!

在主审法官退出法庭后当事人及旁听人员退出法庭

审判人员:

当事人:

书记员: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3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电大法学专科二年半期间,我们法律专业的学生学习了《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和《民法》等一系列的实体法与程序法。为了使同学们能加够深入,更进一步的理解这些法律,根据学校的组织安排,在指导老师的耐心指导下,我们进行了一次模拟法庭活动。这一次模拟法庭让我收获良多,在这里我谈谈我参加本次模拟法庭的心得体会。

我们小组由12人 组成,合议庭4人、书记员1人、辩护律师3人、公诉人3人、被告1人。本次模拟法庭我担任代理审判员。我们选择的案例是:2010年7月3日, 被告邓小文以经营化妆品生意缺乏资金为由,向原告郭长伟、傅振良、郑巧丹借款100000元,约定利息按月利率1.5%计算;同时,约定于2011年春节前偿还50000元及利息,另50000元在2011年8月前偿还,但被告邓小文借款后,至今分文未付,经原告郭长伟、傅振良、郑巧丹三人多次催讨,其以各种理由搪塞,拒不偿还欠款。

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决被告邓小文偿还原告郭长伟、傅振良、郑巧丹借款100000元及利息。

在指导老师的耐心指导下,我们知道要想做好模拟法庭是,首先就要学会撰写各种法律文书,于是我们就开始在网上查阅大量案件事实和各种资料,撰写各自的法律文书。公诉人应该写的法律文书有起诉书和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可以说是整个开庭阶段的指导,所以我很认真的查阅了资料,写完了我的起诉书。

学习写完法律文书后,我们就开始了模拟法庭的模拟演练。我想这个演练最重要的就是熟悉整个庭审程序。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安排公诉人和辩护人入庭,再请审判长和审判员入庭。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调查与核对被告人的基本情况,起诉书副本有无收到,何时收到。再介绍案件名称,合议庭组成人员,出庭的公诉人和辩护人。告知被告人在庭审中享有的权利,是否申请回避。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辩护人向被告人发问。公诉人举证,辩护人质证。辩护人也可举证。然后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词,再由辩护人发表辩护词,公诉人进行答辩。被告人和辩护人可以提出新的意见。之后被告人作最后陈述,审判长宣布休庭之后,进行合议庭讨论,最后再开庭作当庭宣判或择日再判。这就是整个庭审程序。

模拟法庭一直是我电大法学的一个特色活动,是我院实践教学的一项很有意义的内容。我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模拟法庭活动,以前只是在法院进行过旁听,这次亲身体验一番,才领会到他的真正的益处。

模拟演练的时候,所有的同学都很认真,我感觉不是因为这个活动是个表演,真正吸引大家的地方是我们体会了一次自己喜欢的知识如何发挥实际的作用。与自己学过的、了解过的东西相关的活动,总是调动大家不自觉地去向更深层次挖掘和研究。

另外,模拟法庭结束后,我再看教材就有不同的感觉。现在再看教材,觉得以前看书看得很死板,甚至根本就没有理解,有的是生硬的记忆,有的不知道之所以这样规定到底蕴涵怎样一个实际意义,现在看来这些问题是值得思考的。通过这次活动,学以致用是我最大的收获,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我改进自己的学习方法。我希望能有更多的机会参加类似的实践活动,虽然付出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但是收获是很大的。

我们常常说要学以致用,在现在这个阶段最直接有效、锻炼实践我们知识技能的方式就是参加模拟法庭的活动。在活动中我们需要充分发挥自身能力,自己找案子,自己写诉状,自己找证据,自己练程序等等,这所有的自己做,让我感到了现实法庭审判工作的繁重和当事人寻求法律帮助的艰辛。法官要秉公执法,不偏不倚,当事人要寻找一切有利证据,维护自己的权利,丝毫不是我们在课堂学习上停留在书中的那些理论知识所能简单阐述的。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活动,我深刻感受到了自己法律知识的欠缺,它更加使我明确了自己要努力的方向。

这次活动也更加和谐了我们同学之间的关系。大学生活,很多都是自己管自己,很少能有机会将同学们聚在一起互相了解,时间长了就很容易淡漠。但模拟法庭给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机会,同学们在一起讨论法庭程序的进行顺序,一起找证据、写证词,一遍一遍地不断排练,共同找出排练中的错误来不断完善我们的模拟法庭。可以说这是我们所有成员团结的结果! 总的说来,我们这次模拟法庭活动不仅仅培养了我们的个人能力,还增强了我们的团队精神。整个活动重提问、重交流、重讨论。而这正是我们将来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素质。活动中每个同学都有自己的定位,切实做好了自己的任务,所有的这些体会都将成为我生命中最宝贵的财富,它使我懂得了个人能力与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2010年秋法学专科

学员:

学号: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第11篇:电大法学专科律师实务近五年试题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2006-2007学年度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1.律师办理的非诉讼法律事务范围相当广泛,其中包括(ABCD

)。

A.为委托人审查法律文书 B.参加商务谈判 C.出具法律意见书 D.代办公证手续

2.下列有关律师协会的表述正确的是(ABD )。

A.律师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

B.律师协会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

C.律师协会有权批准设立律师事务所 D.律师协会有权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

3.刘某,男,17岁.检察院以伤害罪对其提起公诉。因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遂要求某律师事务所指定律师为其辩护。该律师事务所指定李律师作辩护人已李律师不能以(ABCD

)为由,拒绝担任刘某的辩护人。

A.无被告委托

B。与被告人哥哥是朋友,应当回避

C..指定辩护无经济效益,完不成经济指标 D..刚刚从事律师工作不久,缺乏办理此种案件的经验

4.律师实务是律师运用法律手段,以(ABCD )等方式提供法律服务。 A、咨询 B、辩护 C、代理 D、代书

5.律师( BCD )应予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A.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 B.泄露国家秘密的

C.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指使、诱使当事人行贿的 D.提供虚假证据,隐瞒重要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重要事实的

6.律师行业应当引人竞争机制,但( AD )系不正当竞争。

A.给介绍案源的人回扣

B.给办案律师30一40%的提成

C.在有关刊物上刊登介绍律师事务所的广告 D.给委托方办事人劳务费或实物 7.律师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的方式主要有(ABCD )

A、代理 B、代办 C、主持调解 D、见证

8.代理律师在庭审调查中享有以下权利(BD )

A、发表代理词 B、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C、提出起诉

D、申请证据保全、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

9.律师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与检察机关公诉人的区别是: (ABCD )

A、产生方式上的不同 B、诉讼地位不同 C、诉讼职能不同 D、工作侧重点不同

10.律师资格的取得条件( ABCD) A、国籍条件 B.政治条件 C.业务条件 D.道德条件

三、判断正误。正确请在括号内打√,错误请打×(每题2分,共 10分)。

1.只要取得律师资格,公民就可以以律师身份执业。 (× )

2.律师既可以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 ) 3.律师应聘担任法律顾问,与聘方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契约关系。 ( × )

4.曾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

律师实务 试题 辩护人。 (× )

5.《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 )

四、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

1.我国律师的任务是什么?

答:1.律师的任务是指由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通过律师执行职务所要达到的根本目的。

(1)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我国律师的直接任务。

(2)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是律师执行任务的根本目的。

律师任务的这两个方面是相辅相成、密切联系的辩证统一关系,这是由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之间的一致性所决定的。

2.我国律师工作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 我国律师的工作原则主要有: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3)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4)接受国家、社会、当事人监督;

(5)律师依法独立执业受法律保护。

3.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和法院审理阶段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和法院审理阶段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律师必须是接受当事人委托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律师。

(2)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时应自觉遵守羁押场所的关会见的制度和规定。

(3)会见律师一般是两名。

(4)律师每次会见都应制作会见笔录,交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确定其内容无误后签名或盖章。

(5)律师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信时,应使用印有律师事务所名称的专用信封,并在封口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五、案例分析:将正确的答案答在相应的位置。(每小题15分,共 30分)

[案例1] (15分)

案情:王某,男,原是某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二年级学生,因在校期间盗窃学校机房的计算机,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刑满释放后回乡。杨某回乡后,表现较好,用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义务为众乡亲提供法律咨询,受到众乡亲的好评。后来杨某又通过自学考试获得了法学专科文凭,1995年参加律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律师资格。杨某认为自己具有了律师资格,可以为人代理诉讼和辩护了。从此杨某经常以律师的身份代理本乡镇群众参加诉讼,并收取代理费。

同年8月,县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得知此事后责令其停止非法执业,并没收其非法所得。后杨某为取得合法的律师执业资格,便在县一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后,于1998年3月向其所在的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申请律师执业证书。

问题: 1.为什么说杨某的代理行为是违法的?

2.审核机关应否批准杨某的申请?为什么?

答:(1)杨某的代理行为是违法的(7分)

根据我国《律师法》规定:律师执业,应当取得律师资格和执业证书。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由此可见,杨某虽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取得了律师资格,但并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所以其代理行为是违反《律师法》的。

(2).审核机关不应批准杨某的申请。(8分)

律师实务 试题 我国《律师法》规定:具有律师资格,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品行良好的可以颁发律师执业证书。律师法规定受到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由此可得知杨某虽然具备了《律师法》规定的申请条件,但同样具备了律师法规定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条件,所以不应该批准杨某的申请。

[案例2] (15分)

张某(男,35岁)某大学法律系副教授。1997年10月其弟在一次宅基地纠纷中将对方打成重伤,因张某的成功辩护,其弟的行为被法院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因此,张某在当地声望大增,一些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开始委托张某为诉讼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张某认为从事刑事辩护无利可图,遂一一拒绝。张某认为办理经济纠纷案件可获得高收入,但因没有通过律师资格考试和获得律师资格,在接案、办案中受到很大限制,于是张某通过其同学(一律师事务所主任)向他的住所地司法行政机关报送了有关张某申请考核授予律师资格的材料,住所地司法行政机关在收到报送申请材料的15日内提出了审查意见,同意上报省司法厅。省司法厅在收到申请材料的 2.田律师作为被告人陈某的辩护律师出庭辩护。在庭审过程中,田律师发现陈某隐瞒了本案的重要事实。依照《律师法》的规定,田律师应该怎么办? ( A ) A.拒绝辩护 B.继续按陈某的要求进行辩护 C.要求陈某如实交代犯罪事实,争取从轻处罚

D.请求法院对陈某训诫

3.(D )律师可以接受委托,担任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 A.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 B.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C.人民检察院决定提起公诉后 D.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

4.律师收集证据可采用下列哪些手段?(A ) A、调查 B、搜查 C、扣押 D、讯问 5.律师法律顾问工作的基本原则的核心是(D )

A、法制原则 B、指导为主原则 C、保密原则 D、预防为主原则

6.田律师曾在某人民法院担任审判员多年、离开法院到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执业不到两年的时间内,以其业务知识和办案经验在其曾任职的法院代理了大量诉讼案件。对田律师的工作,下列(

A

)是正确的?

A.是违反律师法的行为

B.确有成绩,但不合适C.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D.业绩突出,应予肯定

7.律师代理民事案件,在与当事人依法解除委托关系后,下列选项哪个是律师不得从事的行为 ?(

D

A、接受对方当事人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B、另外推荐律师担任原委托人的代理人

C、推荐律师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D、在同一案件中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8.甲律师事务所的刘律师与乙律师事务所的胡律师共同代理某企业的一件民事诉讼案件。在代理活动中,刘律师和胡律师对该案件涉及的某个问题意见不一致。此时,应当按下列(

A

)办法处理?

A.将双方意见报委托人决定

B.一方放弃代理,由另一方发表意见 C.发表相同意见,放弃不一致意见

D.分别发表各自的意见

9.法律援助制度起源于(D

)。 A.美国

B.德国

C.瑞典

D.英国

10.董律师在承办一民事案件时,由于疏忽而将委托人的一份重要证据的原件丢失,致使委托人败诉,对此依法应当(

A

A、由董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后,向董律师追偿

B、由董律师和其所在律师事务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由董律师承担赔偿责任 D、由董律师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次要责任

二、多项选择题:将下列各题的备选答案中正确的填在括号内(每题2分,共20分,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1.律师资格的取得条件(ABCD

A.国籍条件 B.政治条件 C.业务条件 D.道德条件

2.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的方式有(ABC )种。

A.一是本人辩护 B.二是人民法院的指定辩护 C.三是委托辩护 D. 四是代理委托辩护

3.律师代理行政诉讼的特征(ABCD

律师实务 试题 A.律师代理行政诉讼具有专业性 B.委托人权限的差异性

C.举证责任的特殊性 D.律师代理行政案件涉及法律依据的广泛性 4.律师主持调解的原则是(ABCD )

A.实事求是的原则 B.自愿的原则; C.合法的原则 D.不干涉诉讼权利的原则 5.律师见证具有下列法律特征:(ABCD )

A.见证的主体是律师 B.见证是一种对法律及事实的确认

C.见证的内容有严格的限制 D.见证必须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委托 6.律师解答法律询问的类型(ABC )

A.口头解答法律咨询 B.书面解答法律咨询 C.会议法律咨询 D.其他形式的法律咨询 7.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是(ABC )。

A.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B.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除外 C.被开除公职或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D.超过一定年龄的

8.律师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后,就要积极着手起诉的准备工作。一般来说,应该从以下( ABC )方面进行准备。

A.确定具体的诉讼请求 B.确定管辖法院 C.认真撰写起诉状 D.进行有关方面的调查 9.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事务的基本要求(ABCD )

A.掌握知识产权法基本理论 B.熟悉知识产权法律规定

C.运用知识产权保护的策略和技巧 D.不断学习新的科技文化知识 10.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与律师从事的其他业务相比,具有以下特点:(ABC)

A.律师身份的双重性 B.律师地位的独立性 C.律师工作的广泛性 D.律师工作的社会性

三、判断正误。正确请在括号内打√,错误请打×(每题2分,共 10分)。

1.依《律师法》中“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的规定,田律师可以在A省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的同时,又在B省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 )

2.A省B市C区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某在代理案件过程中,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A省司法厅依照《律师法》的规定,应当吊销王某的律师执业证。 (∨ )

3.陈律师因一民事赔偿案件接受原告方委托进行代理,在诉讼中原告单方面解除了对陈律师的委托。被告方听到这一消息后,即前往陈律师处表示愿意聘请陈律师代理这一诉讼。陈律师经再三考虑后,决定接受被告的委托。(× )

4.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时,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通信,但不得会见。(× )

5.律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分所。(∨ )

四、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

律师实务 试题 1.我国律师的任务是什么?

答: 律师的任务是指由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通过律师执行职务所要达到的根本目的。 (1)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我国律师的直接任务。 (2)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是律师执行任务的根本目的。

律师任务的这两个方面是相辅相成、密切联系的辩证统一关系,这是由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之间的一致性所决定的。

2.我国律师工作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我国律师的工作原则主要有: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3)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4)接受国家、社会、当事人监督; (5)律师依法独立执业受法律保护。

3.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和法院审理阶段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和法院审理阶段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律师必须是接受当事人委托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律师。 (2)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时应自觉遵守羁押场所的关会见的制度和规定。 (3)会见律师一般是两名。 (4)律师每次会见都应制作会见笔录,交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确定其内容无误后签名或盖章。 (5)律师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信时,应使用印有律师事务所名称的专用信封,并在封口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五、案例分析:将正确的答案答在相应的位置。(每小题15分,共 30分)

[案例1] (15分)

案情:王某,男,原是某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二年级学生,因在校期间盗窃学校机房的计算机,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刑满释放后回乡。杨某回乡后,表现较好,用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义务为众乡亲提供法律咨询,受到众乡亲的好评。后来杨某又通过自学考试获得了法学专科文凭,1995年参加律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律师资格。杨某认为自己具有了律师资格,可以为人代理诉讼和辩护了。从此杨某经常以律师的身份代理本乡镇群众参加诉讼,并收取代理费。

同年8月,县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得知此事后责令其停止非法执业,并没收其非法所得。后杨某为取得合法的律师执业资格,便在县一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后,于1998年3月向其所在的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申请律师执业证书。

问题:

1.为什么说杨某的代理行为是违法的?

2.审核机关应否批准杨某的申请?为什么?

答: (1)杨某的代理行为是违法的(7分)

根据我国《律师法》规定:律师执业,应当取得律师资格和执业证书。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由此可见,杨某虽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取得了律师资格,但并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所以其代理行为是违反《律师法》的。

律师实务 试题 (2).审核机关不应批准杨某的申请。(8分)

我国《律师法》规定:具有律师资格,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品行良好的可以颁发律师执业证书。律师法规定受到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由此可得知杨某虽然具备了《律师法》规定的申请条件,但同样具备了律师法规定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条件,所以不应该批准杨某的申请。

[案例2] (15分)

张某(男,35岁)某大学法律系副教授。1997年10月其弟在一次宅基地纠纷中将对方打成重伤,因张某的成功辩护,其弟的行为被法院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因此,张某在当地声望大增,一些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开始委托张某为诉讼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张某认为从事刑事辩护无利可图,遂一一拒绝。张某认为办理经济纠纷案件可获得高收入,但因没有通过律师资格考试和获得律师资格,在接案、办案中受到很大限制,于是张某通过其同学(一律师事务所主任)向他的住所地司法行政机关报送了有关张某申请考核授予律师资格的材料,住所地司法行政机关在收到报送申请材料的15日内提出了审查意见,同意上报省司法厅。省司法厅在收到申请材料的 分)。

1.律师代理民事案件,在与当事人依法解除委托关系后,下列选项哪个是律师不得从事的行为 ?(D

A、接受对方当事人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B、另外推荐律师担任原委托人的代理人 C、推荐律师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D、在同一案件中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2.甲律师事务所的刘律师与乙律师事务所的胡律师共同代理某企业的一件民事诉讼案件。在代理活动中,刘律师和胡律师对该案件涉及的某个问题意见不一致。此时,应当按下列(

A )办法处理?

A.将双方意见报委托人决定

B.一方放弃代理,由另一方发表意见 C.发表相同意见,放弃不一致意见

D.分别发表各自的意见 3.法律援助制度起源于( D )。 A.美国

B.德国 C.瑞典

D.英国

4. 董律师在承办一民事案件时,由于疏忽而将委托人的一份重要证据的原件丢失,致使委托人败诉,对此依法应当(

A

A、由董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后,向董律师追偿

B、由董律师和其所在律师事务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由董律师承担赔偿责任D、由董律师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次要责任

5.陆某原系A法院刑庭审判员,1994年10月10日考取律师资格,1995年10月10日辞去法院工作,1996年10月11日,陆某向B司法局申请执业,B司法局应如何答复陆某的请求? (D ) A.1997年10月11日前不能执业 B.可以执业,但不能作为辩护人到A法院出庭辩护 C.可以执业,但不能到A法院代理各类案件

D.可以执业,但在1997年10月11日前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6.某外国律师事务所驻上海办事处依法成立,根据我国有关部门的规定,下列哪些属于其不得从事的业务活动?(A )

A、向当事人解释中国法律

B、代理外国当事人委托中国律师事务所办理在中国境内的法律事务

C、接受当事人或中国律师事务所委托办理该所已获准从事律师业务国家的法律事务 D、向当事人解释该律师事务所所属国法律

7.( D )律师可以接受委托,担任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

A.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 B.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 C.人民检察院决定提起公诉后 D.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

8.律师收集证据可采用下列哪些手段?(A

) A、调查 B、搜查 C、扣押 D、讯问 9.律师法律顾问工作的基本原则的核心是(D ) A、法制原则 B、指导为主原则 C、保密原则 D、预防为主原则

10.田律师曾在某人民法院担任审判员多年、离开法院到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执业不到两年的时间内,以其业务知识和办案经验在其曾任职的法院代理了大量诉讼案件。对田律师的工作,下列( A )是正确的? A.是违反律师法的行为

B.确有成绩,但不合适C.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D.业绩突出,应予肯定

律师实务 试题

二、多项选择题:将下列各题的备选答案中正确的填在括号内(每题2分,共20分,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1.上诉状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征(ABCD

A. 具状人的特定性 B.合法权益的保护性 C、鲜明的针对性 D.较强的说服力 2.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ABCDE

A.国家机关法律顾问 B.企业法律顾问 C.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D.社会团体法律顾问 E.公民个人法律顾问

3.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有关规定,应遵守下列(ABCD )。

A.告知程序 B.申请程序 C.批准程序 D.委托程序 4.根据代理律师参加诉讼的阶段不同,可将其分为( ABCDE )

A.诉前代理 B.一审程序代理 C.二审程序代理 D.执行程序代理 E.再审程序代理

5.律师代理行政诉讼的特征:(ABCD )

A.律师代理行政诉讼具有专业性 B.委托人权限的差异性

C.举证责任的特殊性 D.律师代理行政案件涉及法律依据的广泛性 6.根据律师工作的实践,资信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ABCDE )

A.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主要是其民事主体资格、法律地位和行为能力。 B.对方当事人的资本状况 C.对方当事人的经营情况

D.对方当事人的商业领域情况 E.对方当事人财产担保情况 7.我国律师法规定的对律师的惩戒种类有:(ABCD )

A.警告 B.停止执业 C.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D.没收违法所得 8.法律咨询具有以下特点( ABCDE )

A.特定性 B.专业性 C.灵活性 D.广泛性 E.针对性 F.无约束性 9.在实践中律师容易触犯的罪名( ABC

)。

A.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侵犯商业秘密罪

B.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C.行贿罪,介绍贿赂罪 D.其它罪 10.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的方式有(ABC )种。

A.一是本人辩护 B。二是人民法院的指定辩护 C.三是委托辩护 D.四是代理委托辩护

三、判断正误。正确请在括号内打√,错误请打×(每题2分,共 10分)。

1.依《律师法》中“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的规定,田律师可以在A省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的同时,又在B省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 )

2.只要取得律师资格,公民就可以以律师身份执业。 (√ )

3.陈律师因一民事赔偿案件接受原告方委托进行代理,在诉讼中原告单方面解除了对陈律师的委托。被告方听到这一消息后,即前往陈律师处表示愿意聘请陈律师代理这一诉讼。陈律师经再三考虑后,决定接受被告的委托。( × )

律师实务 试题 4.曾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 )

5.师的代理活动,是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并对委托人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 )

四、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

1.简述律师的业务范围。

答:(1)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

(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4)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5)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6)、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

(7)解答有关法律的咨询,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2.简述国资所及其具有的职权。

答:(1)国资所概念 (4分)

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称国资所,是指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国家需要设立的,以其全部资产承担法律责任的律师事务。

(2)国资所具有下列职权: (6分)

①制定律师事务所的发展规划;②制定律师事务所的规章制度;③决定律师事务所内部机构的设置和分工;④决定录用、辞退律师和其他工作人员;⑤决定律师事务所的内部分配;⑥修改律师事务所的章程。

3.简述律师资格的取得条件。 答:(1)国籍条件: 国籍条件是指国家对申请取得律师资格人员的国籍要求。2001年10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颁布的《国家司法考试 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报名参加司法(含律师、法官和检察官)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不能报名参加律师资格考试。

(2)政治条件; 根据司法部的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律师资格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业务条件: 取得律师资格的方式不同,对业务条件的要求也不同。参加司法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必须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或者高等院校其它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申请考核授予律师资格的,对业务条件的要求更为严格。

(4)道德条件: 我国对申请律师资格人员的道德条件有明确的要求。《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和《律师资格考核授予办法》规定,申请人必须品行良好。品行良好的基本要求包括:一是遵纪守法;二是诚实、公正;三是行为无瑕疵。

五、案例分析:将正确的答案答在相应的位置。(每小题15分,共 30分)

[案例1] (15分)

某律师事务所为扩大自身的影响,提高本律师事务所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在某报刊上做了如下的宣传和承诺:本律师事务所是本市规模最大、人数最多、声誉和效益最好的事务所。

本所既有年轻有为的大学毕业生、研究生,也有一批退休的司法行政干部,他们不仅办案经验丰富而且与司法界关系密切。我所律师在同案对阵中胜诉率也是较高的。另外为了更好地为人民、为社会服务,我所决定实行法律援助制度和败诉赔偿制度。凡当事人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我们予以减费或者免费;保证在同

律师实务 试题 行业中实行最低收费标准。本律师事务所竭诚为社会各界服务,凡为我所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及案源的,我所将按案件受理的费用支付一定比例的信息费。

[问题] 本案中律师事务所的哪些说法和做法是错误的?并说明理由。对所犯的错误如何处罚? 答:本案中律师事务所实施了贬损、诋毁同行,宣传自己与司法机关的密切关系、不正当压低价收费、虚假宣传、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的竞争业务行为,违反了《律师法》的有关规定, 应根据《律师法》

第12篇:法学(专科)(推荐)

法学(专科)专业介绍

一、培养目标

1、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达到全日制高等学校法学专业三年制专科毕业的水平,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初级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

2、业务培养要求: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法学思维和业务技能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与创新意识,并具有一定的自学能力。

二、就业前景

法学专业专科毕业生能在司法部门、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外资企业和国内大中型公司等单位从事法律实务、行政执法和管理等工作,是目前紧缺的专业人才,有较多的就业机会和良好的职业前景。

三、专业特色

本专业由中央电大进行专业支持,采用多种现代远程教育技术手段,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学习支持服务。

文字教材、音像教材、IP课件、CAI课件等为主要教学媒体,文字教材为基本依据。通过面授辅导、网络教学、电子信箱、电话答疑、BBS、VBI、双向视频系统、电视直播教学等多种形式提供学习支持服务,全方位解决学生在学习时间、空间上的矛盾,满足学生业余学习的特殊需要。

四、主干课程

宪法学、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港澳基本法、担保法、婚姻家庭法、法律文书等。

五、修业年限与毕业

实行学分制,学生注册后8年内取得的学分均为有效。中央电大按三年业余学习安排教学计划。

本专业最低毕业学分为76学分。学生通过学习取得规定的毕业总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即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专科学历毕业证书。

六、教师配备

本专业现有专职教师9人,其中副教授5人,讲师4人,硕士6人,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兼职教师均为来自中级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政府机关等资深人士,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第13篇:法学专科调查报告

关于农民工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

姓名:宋超 学号:1241001450859 专业:12年秋法专

调查时间:2014年2月。

调查地点:鲁山县部分乡(镇)等地方。

调查方式:采用收集材料、电话、网聊、面谈等方式进行调查。 调查目的:了解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及法律援助的途径,深入剖析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调查过程:农民工是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必然产物,大量进城务工的农民成为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一支重要的生力军。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同程度地受到侵犯,其主要原因是农民工法律素质普遍较低,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针对这一问题,我在2014年春节期间,对鲁山县磙子营乡、马楼乡、赵村乡、张官营镇的农民工进行了一次深入的调查。

通过调查鲁山县外出的农民工在外主要涉及建筑业、餐饮服务、批发零售、车辆修理、轻工业等行业。

一、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及法律援助的途径

调查显示,电视、广播、报刊、杂志这些传统媒体仍然是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和手段,占到了被调查人数的54.64%;通过法制宣传橱窗获取法律知识的农民工占到了总数的25.24%;以互联网为载体获得法律知识的农民工只占到了总数的1.6%。

在农民工认为在哪里咨询法律问题比较可靠这一问题上,有48%的人选择了政府相关部门,44%的人选择了法律服务所,33%的人选择了律

- 1

6、虽然建立了目标责任,但各部门的工作力度不尽相同,因此,在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加强各部门密切配合、总结推广经验等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7、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用工单位对在农民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识不足,热情不高,目前宣传教育工作主要集中在建筑工地、规模较大的工厂等农民工较集中的企业,分散在个体商业、服务业、私营企业的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比较薄弱。

三、当前亟需法律帮助的农民工群体及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问题

调查中,62.44%的被调查者认为建筑工地农民工最需要接受法律帮助,在外经商人员占23.08%,这说明建筑工地农民工人员较集中,有些共性问题,最需要得到法律帮助。

在农民工最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上,有43.72%的人认为是拖欠工资问题,另有24.02%及21.26%的人认为是劳动时间过长和用工单位待遇过低。

四、相应的解决措施

1、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推动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建立健全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机制,实现对辖区内农民工的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形成政府指导、法制宣传教育部门协调、各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各企业保证落实的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格局。建议建立各职能部门组成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例会制度,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定期交流研讨,把握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探求开展工作的新机制、新途径。协调解决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出现的问题,注重开展对农民工法制宣传教

- 3签到制度、作息制度等,保证企业法制教育培训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依靠和发挥企业自身的宣传资源,利用已有的墙报、专栏、展板、内部刊物、内部网络开展法制教育,形成人人学法、讲法的氛围。努力探索依托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室、调解组织促进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的法制部门,以及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在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建立企业工会维权制度,通过职代会,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把评选“学法先进”同评选“名牌员工”、“守法员工”“优秀农民工”、“杰出青年”等活动结合起来,激励广大农民工自觉学法用法,不断奋发向上。

4、重点抓好企业主和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企业主是企业发展、运营的决策者,抓好这部分人的法制教育,树立起法治理念,也就抓住了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关键。因此要重点加强企业主和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使他们深入理解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意义,努力掌握宪法、基本法律以及规范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诚实信用、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观念,并辐射影响到在企业内的农民工,达到依法治企,诚信经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和市场经济秩序的目的。在普法内容上,要选择

一些实用并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流通、金融、税收、劳动社保,以及与市场经济规则有关的法律法规;在法制教育形式上,要组织一些质量较高,有一定层次的集中培训或专业法讲座,同时,鼓励自学和积极参加政府部门、行业管理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在组织方法上,由普法主管部门具体协调,行业协会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与政府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企业主的法制宣传工作,积极引导企业主遵纪守法、依法决策、依法经营。

5、进一步抓好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聘用谁负责”的原则,将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社会治安、劳动用工、计划生育、卫生管理于一体的管理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相关的部门和相应的用工单位中。在教育内容上,选择与其工作生活相关,以及维护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诉讼法基本知识;在教育形式和组织方法上,可以因地制宜,灵活多样。要抓好农民工的法律培训工作,劳动部门在用工单位招聘人员时要把好就业前的培训关,在岗前培训时组织学习《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用工单位也要将法律学习融入各项业务培训活动中,如经营培训、管理培训、市场培训、策划培训,使农民工在接受业务培训过程中逐步接受法律知识,使农民工掌握与自身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知晓解决法律问题、寻求法律帮助的渠道和方法。满足农民工的学法需求。同时,做好农民工的维权工作,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经过本次调查,我们发现,农民工群体的法律素质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还比较大。在今后的“六五”普法工作中,应定期举办“法律进工地”活动,宣传与其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使普法教育经常化、多样化。整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职能,简化程序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建立工地民调组织,法律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积极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理性表达利益诉求。

针对农民工法律知识需求量大的特点,在对农民工普法的工作中,要加大法律知识覆盖面,在过去的劳动法、民事法律法规等传统普法内容上加大与农民工工作、生活更加贴近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由于用工单位劳动时间过长及待遇过低等问题已开始凸现,今后的工作一方面要继续加强对农民工合理合法讨要拖欠工资的宣传教育之外,另一方面也要加大对用工单位的宣传教育,提高用工单位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通过对返乡农民工的法律知识宣传工作的调查,综合县的情况,参看调查数据,我认为整个情况暂不严重,但可能会随着金融危机的影响深化而趋向严重,不可掉以轻心,必须积极应对。我们要看到这是挑战与机遇并存的新情况,要努力变不利为有利,化危机为转机,确保农民工就业与增收不受影响,并借此促进现代农业和打工经济的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同时这是我们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过程中遇到的新的突出问题,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稳妥解决,促进我县的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发展。

第14篇:论正当防卫行为 电大法学论文

论文提纲

一、正当防卫行为„„„„„„„„„„„„„„„„„„„

(一)正当防卫的各国立法比较„„„„„„„„„„„„„„

(二)正当防卫的要件„„„„„„„„„„„„„„„„„„

二、无限防卫权„„„„„„„„„„„„„„„„„„„„„

(一)对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能否形式无限防卫权„„„„„„

(二)相互斗殴中能否行使无限防卫权„„„„„„„„„„„

三、假想防卫„„„„„„„„„„„„„„„„„„„„„„

四、正当防卫的时间性是否应扩大„„„„„„„„„„„„„

论文摘要

正当防卫在各国都予以承认,但对防卫过当有着不同的看法。有的国家防卫过当者不罚,有的国家则认为应当负刑事责任。我过也认为防卫过当是应负刑事责任的。

对于正当防卫的成立,有着时间、起因、对象、主观、限度等条件,只有符合这五个条件,正当防卫行为才能成立。由于我国立法行为对正当防卫行为加以保护,致使人们肆意利用自己手重的防卫权,导致了无限防卫权的出现。无限防卫权的行使必须在特定情形下才能使用。由于无限防卫权的出现,引发出了两个问题既我们对无刑事责任能力人能否行使无限防卫权和在相互斗殴中又能否行使无限防卫权?对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一般不应当允许进行无限防卫,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可对其行使无限防卫。对于相互斗殴,因其行为本身就有违法性,所以不存在正当防卫,更不允许行使无限防卫权。

由于司法实践中对正当防卫的定性不是十分明确,以致许多人还并不真正了解正当防卫,于是又出现了假象防卫。对于假象防卫是否应负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也应视情况而定。

虽然我国刑法规定了正当防卫行为成立的时间要件,但在司法实践中有人针对时间条件又提出了不同的观点,更多人认为应当扩大正当防卫的行使时间,以便能更好的打击不法分子,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总之,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所以,当我们在自己的利益受到不法侵害时,就应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关键词:正当防卫 不法侵害 无限防卫权 假象防卫

论正当防卫行为

一、正当防卫的各国立法比较及正当防卫的要件

我国刑法规定了什么样的行为是犯罪行为以及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样的也规定了一些正当行为是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既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下面就对正当防卫行为及与其相关的问题做出论述。

所谓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实施不法侵害的人所采取的必要的防卫行为。正当防卫既是法律赋予公民的饿一项合法权利,也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社会义务。特别是那些负有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用使命的人,正当防卫还是他们的一项法律义务。如果在应当实行正当防卫行为的时候而不进行正当防卫,就要负法律责任。

(一)正当防卫的各国立法比较

首先,来看看正当防卫的各国立法比较。德国现行刑法典第32条规定:“

(一)、正当防卫不违法。

(二)为使自己或他人免受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而实施的必要防卫行为,是正当防卫。”第33条规定:“防卫人由于惶恐、害怕、惊吓而防卫过当这者,不负刑事责任。”

瑞士刑法典第33条规定:“遭受非法之攻击,或可能遭受直接攻击之人及其他任何人,均有权采用与该情况相当之方式,对此攻击加以防御。防卫过当者,法官依照自由裁量原则减轻其刑,因过于激愤或惊慌失措而防卫过当者不罚。”

奥地利刑法典中也规定了正当防卫不为罪。

法国1994年刑法典第122—6条规定:“完成下列行为的人,推定其进行了正当防卫:

1、夜间击退破门撬锁、暴力或诡计进入其居住场所之行为者;

2、对盗窃或暴力抢劫进行自我防卫者。

日本1907年刑法典第36条规定:“

(一)为防卫自己或他人之权利,对于急迫的不正当侵害而采取的处于不得已的行为,不处罚。

(二)、超过防卫限度的行为,根据情节,可以减轻或免除其刑罚。

比较上述各国立法我们可以知道:德国、奥地利、法国、瑞士以及我国的刑法均规定正当防卫不为罪,而日本的刑法却规定正当防卫不处罚。且我国刑法明

确规定防卫的范围包括国家利益,而其余几国没有强调这一点。还有,德奥瑞等几国对正当防卫的规定与我国刑法中的正当防卫有着相似之处。

通过以上的比较分析,我们可以知道各国关于正当防卫的立法各有特点,主要原因之一是刑法理论的不同。

(二)正当防卫的要件

正当防卫的成立有着其特殊的要件,认识正当防卫的条件必须以法律的规定为根据,脱离刑法的具体规定,正当防卫的条件便无从谈起。

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有五个:

1、须有不法侵害行不法侵害的范围,不仅指犯罪行为也包括违法和犯罪行为。如果不法侵害仅限于犯罪行为,实际上限制剥夺了公民的正当防卫权利。不利于同犯罪做斗争,与立法赋予公民正当防卫的权利总之不符。但是否能对一切犯罪行为都能实行正当防卫呢?法律对此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应当从实践中总结并分析,只能对一部分犯罪进行正当防卫。对有些犯罪,实际上不可能进行正当防卫。如:挑拨事端与别人闹事。有些犯罪如言行侮辱、诽谤、玩忽职守、投机倒把等都很难设想进行正当防卫。

2、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

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指正当防卫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之时,不能实行提前防卫和事后防卫。

所谓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指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尚未结束。“已经开始”指不法侵害人已经着手直接实施不法侵害行为,已经对法律所保护的权益构成了现实的威胁。它表现为已经接近侵害对象,已经着手实行侵害,已经威胁到被侵害人的安全。例如:一个人正举着枪对着某甲,既表明某甲之人身安全已经受到威胁,某甲则可以对举枪的人实行正当防卫。

不法侵害尚未结束,是指不法侵害行为或者其导致的危险状态尚在继续中,防卫人可以用防卫手段予以制止或排除。

对于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我们可以用一个案例来阐明。

案情:赵某某和欧某某远为恋爱对象,经过一段时间交往,欧某某发现赵某某性情粗暴,不堪忍受,遂中断交往。赵某仍去强求,并企图强奸欧某某。欧某某不从,赵某某施以暴力手段。当时,适逢欧某某之妹欧某花回家,见状就用木棒将 4

赵某某打昏,欧某某得以脱险。但欧某某不放心,惟恐赵某某苏醒后进行报复,于是又去一棒,致赵某某死亡。

在本案中,被告人欧某花将赵某某击昏是正当防卫,但欧某某在明知赵某某昏迷,不法侵害已经过去的情况下,因害怕赵某某以后报复,一棒将其打死,显然是事后加害,其行为不得以正当防卫论。从其动机来看,因该是一种恐惧心理,而非防卫心理。欧某某的行为属于防卫不适时的事后防卫。不法侵害终止以后,对不法侵害人的所谓防卫行为。

3、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

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不能及于第三者。当然正当防卫的对象,只限于实施不法侵害的自然人而不包括动物,财产和法人,更不能及于无辜公民。

客观上是危害社会的行为,但从侵害人本身分析,不构成犯罪的行为,比如没有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的人,或者无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所实施的侵害行为,能否对其实行正当防卫呢?从原则上讲,对无责任能力的行为是可以实行正当防卫的。因为无责任能力的侵害行为也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因此不能完全排除在正当防卫的对象之外,同时,对于无责任能力人的侵害行为实行正当防卫,应加以一定的限制。

对于动物的侵害。如果属于自然侵害而将其打死打伤不是正当防卫;如果是作为犯罪工具受人驱使,将动物打死、打伤与其说是对动物的防卫不如说是对人的防卫。

4、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

防卫人主观上必须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既是为了保卫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如果不是出于以上目的,则不能成立正当防卫。因此对两种行为不能以正当防卫论:

(1)“防卫挑拨”:行为人故意的挑逗对方进行不法侵害,尔后借口正当防卫,加害对方的行为。这种行为从表面上看似乎也是正当防卫,其实是一种特殊情况下的故意违法犯罪行为。例如某甲知道某乙爱吵嘴打架。有一天甲就故意辱骂乙,激怒乙,然后借口实行正当防卫,把乙打的半死,这就是所谓防卫挑拨。由此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互相斗殴”:双方行为人都有向对方进行不法侵害的意图和行为。例如:有一流氓青年,身上带一把弹簧刀,到事先约定的地点准备参加两次的流氓打架斗殴,因去迟了,未参加上,在返回途中遇到对方一伙中的一个人,双方便互相谩骂并打了起来,各自刺了对方一刀,一个刺中肝脏,一个刺中膀胱。在本例中双方都有不法侵害对方的故意,此时就不能拘束于谁先动手谁后动手了。后动手的未必就是正当防卫,只要有不法侵害的故意,就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5、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

正当防卫不能明显的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

对于正当防卫的限度,现如今很多人提出了无限防卫权。既“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当然这一规定的立法意图是好的,就是想要强化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但令人遗憾的是出现了所谓“无限防卫权”的倾向。如果无视这种暴力程度上的区分,都可以实行无限防卫权的话,则会走向令一个极端,会使正当防卫成为私刑。

二、无限防卫权

关于无限防卫权的含义,我国学者们发了很多观点,如黄明儒的观点(1),姜伟的观点(2),陈兴良的观点(3)等。结合他人的看法,我认为所谓无限防卫权,是指公民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所采取的防卫行为,设有必要限度的要求,并对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不负刑事责任的一项权利。

无限防卫权,虽用无限加以修饰,但其实质仍然是正当防卫权。因此,无限防卫权在使用过程中同样需要受到法定条件的限制。我认为行使无限防卫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无限防卫权必须是针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如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除此之外的非危及人身安全的侵犯财产权利和公民其他权利的犯罪,用非暴力的方法侵犯一般人身权利的犯罪如侮辱诽谤罪等,一己非危及人身安全的一般犯罪,均不能行使无限防卫权。

2、当然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必须实际存在而又正在进行。

3、行使无限防卫全时,防卫人必须具有防卫合法权益的意图。在防卫挑拨、相互斗殴、出于故意伤害对方的心理实施侵害但客观上与防卫效果巧合以及防卫

人在防卫过程中防卫意图转化为犯罪意图的情况下,致人伤害或死亡的,由于缺乏主观条件的不正当性,则不能认为是行使无限防卫权。

当然,所谓的无限防卫权并非说明防卫权的绝对无限性,其实任何事物都是相对的。如果不对无限防卫权加以限制,会过分扩张防卫人权利,过分忽略对侵害人利益的保护,将造成更多的司法错误。如果防卫权被滥用,就会蜕变成私刑权,私刑权行使的结果只能是坏人打好人,好人打坏人,由此形成恶意循环,如此的话,就会出现违背立法者设立无限防卫权制度初衷的局面,不仅社会稳定不可得,反而会造成社会混乱。

所以,我认为只有加强对“不法侵害”的司法解释并增加有条件的逆防卫的规定。只有这样,正当防卫制度才能具有其相应的法律价值。

以上虽明确了无限防卫权的一些理论知识,但在实践中还有一些比较特殊的问题值得我们去注意。

(一)对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能否形式无限防卫权

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包括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对这类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能否行使无限防卫权,我认为应该具体方分析对待。从客观上来说,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实施的暴力行为对社会同样具有巨大的危害性,对他人的人身安全也同样具有侵害性。因此,不能完全排除无限防卫人的无限防卫权。然而,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的暴力侵害行为,毕竟不同于有刑事责任能力人的侵害,其行为本身在刑法上不认为是犯罪。所以,我认为如果防卫人确实不知道侵害人是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或者是精神病人而实施了无限防卫,应当认定是正当防卫。反之,如果防卫人是明知对方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一般不应当允许进行无限防卫,应尽可能采取其他方法躲避侵害,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被允许实施无限防卫权。

(二)相互斗殴中能否行使无限防卫权

实践中,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存在很大的争议。一种意见认为,既然是相互斗殴均属于不法侵害,就不存在一方合法一方非法的问题了,当然也就无正当防卫及无限防卫权可言了。另一种意见认为,相互斗殴也有前因后果,先动手的为非法,后动手的为合法;第三种意见则认为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我的观点是不管相互斗殴的起因如何,相互斗殴行为本身具有违法性,所以不存在正当防卫,更

不允许行使无限防卫权。

以上在对正当防卫的论述分析中提到正当防卫的行使是因有不法侵害的发生。不法侵害是否包括不作为犯罪。我认为主要看其能否形成紧迫危害。例如,某火车扳道工拒不施行扳道义务,这时,火车站的其他工作人员可以以正当防卫的名义用暴力迫使其扳道。所以,我认为对于不作为犯罪也可以实行正当防卫。

三、假想防卫

在正当防卫中还有一个与其相似的概念既假想防卫。下面以一个案例来阐述:

1983年6月某日晚,赖小光见其弟遭受赵强、李忠的围打,便上前职责两青年。赵强随后来打赖小光,赖小光被迫还手。这时身穿便衣的民警鲁田上前抓住赖小光的肩膀,赖小光以为是赵强等人的同伙,摆弄拔出牛角刀刺伤鲁的左臂,鲁左臂受轻伤。事后赖小光被逮捕。“在这个案例中”,赖的行为就属于假想防卫。但因他当时无法遇见鲁是民警,不属于过失行为,所以不构成过失犯罪。所以我认为不应当追究赖的刑事责任。

四、正当防卫的时间是否应扩大

我国刑法规定了正当防卫的成立的时间要件中必须是不法侵害正在发生。但是我曾经看过这样一个案例,大致是在一个极偶然的情况下,张某获知李某正在组织策划一起抢劫行动,并准备召集其他同伙,张某认为如果先报警可能会耽误时间,便迫使李某改变了集合的时间、地点,然后报警将其一网打尽。在此我想要说的是,我们该如何为张某的行为定性?是见义勇为?还是学雷锋?我们为什么不能在法律上给其一个名正言顺的名字,那就是正当防卫呢?我们不能将正当防卫理解为只有在不法侵害就要给我们造成危害结果时才可行使,或者说只有将不法侵害人打倒或是击毙才是正当防卫,我的理解是只要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或消除可能发生危害结果的某种威胁的行为就是正当防卫。所以我认为适当扩大正当防卫的行使时间能更有效地打击不法分子,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在对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中已论述了正当防卫可以是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而实施的行为。但是却存在一个我们大家都不可否认的事实,上世纪八十年代出生的人生活在这样一个社会背景下:享受着父母的溺爱,学校和社会的保护。学校和家庭都是这样教育他们的:“出门在外不要多管闲事!凡事要忍者!”为什

么呢?难道是真的在怕“闲事”吗?不是,是怕我们在打击违法行为维护正义时,缺乏必要的,有效的保护措施。有先驱者站出来过,可结果是他们并非伤在歹徒的刀棍下,而倒在旁观者的冷眼中!所以造成了这样一种社会现象,当有不法行为时,旁观者都抱着与自己无关的态度也不想去“惹事”而不向受害者伸出援助之手。我想要说的是我们这个社会就真的没有雷锋了吗?还是立法上的缺陷没有对那些见义勇为者做出法律上的保护?或是世人的那种传统观点“打架就不是好孩子了”。但是我相信过不了多久这种维护正义、见义勇为的行为会在法律上得到更好的体现。会有更多的人拿起正当防卫这项权利作为保护自己或是他人的法律武器。

总而言之,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同不法侵害做斗争的一项权利,是正当的合法行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作为中国公民的我们,应掌握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以便更好的利用正当防这一武器积极勇敢的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保护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黄明儒、吕宗慧《我国新刑法中的无限防卫权》、《刑事法学》1998年第8期

(2)姜伟、《新刑法确定正当防卫制度》、《法学家》1998年第3期 (3)陈兴良《正当防卫论》1987年人民大学出版社第20页。

论文题目:_____________________

评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评定成绩:_____________________

论文指导教师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5篇:电大专科调查报告

发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调研报告

加快发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是适应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化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是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经营体制改革的现实需要,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渠道,是增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组织引领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凝聚力、发挥主力军作用的有效手段,是促进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为更加深入了解发展农村经济问题,我利用毕业调查环节对所在乡镇农村进行了8周的社会调研活动,通过发放问卷、入户走访等方式,认真听取了各村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的现状、措施和难点,深入剖析了制约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的各种因素,掌握了一系列情况,现形成调查报告。

一、发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性

目前我国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主要由乡镇级产业结构调整和村级产业结构调整构成。从部分农村地区发展的实践调查表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对于推动农村发展,特别是对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有利于完善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和功能,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要实现“加快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目标,必须发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村发展的实践表明,只有农村产业结构调整雄厚,才能有足够的资金进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无论修建入村大道、整治村容,还是提供文化、娱乐等服务,都需要有产业结构调整的支撑。

(二)有利于推进“固本强基”工程,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息息相关,只有产业结构调整有实力,才能解决有钱为民办实事的问题,基层党组织才能赢得群众支持;同时,基层组织带领群众发展、管理产业结构调整的过程,也就是基层组织带领群众致富奔康的过程,必然会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巩固基层组织政权。

(三)有利于实现农村全面小康,确保社会稳定。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绝大部分农民过上了小康生活,特别是一部分农民通过辛勤劳动积累了上千万财产,兴办了不少企业,住上了豪华楼房,过上了全面小康生活,但是这部分农民毕竟还是少数。要实现农村的全面小康,还是要落实到产业结构调整的发展上,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得好,才有足够的财力为全村人办大事、办好事,才可以

让家家户户过上好日子。现在一些产业结构调整实力雄厚的农村,实现建房统一规划、幼儿园到高中免费教育,考上大学的也能够得到一定的奖励,并享有医疗、保险和各种救济等多项福利待遇。因此,只有不断壮大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的各项公益和福利事业才有可靠的保障;才能消除由于个体大户与多数群众收入差距拉大,高平均数下掩盖着贫富悬殊而潜伏着的不稳定因素,实现社会安定,早日建成全面的小康社会。

二、我镇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的现状

我镇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因区位优势不同,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发展较好的村,依据原有的集体资产,在发展扩容过程中的近城优势,或在产业发展过程中,抓住规划制订的产业支持政策,加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整合集体资产、资源,集体经营性资产日渐增多,集体经营年收益逐步增大;但绝大部分村社,因受地理位置的限制,集体可经营资产很少,有的甚至没有可经营性资产,集体收入甚微,经济增长方式和增收渠道十分单一,集体资产增速极慢,效益极差。

目前我镇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收入的主要来源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原有村办企业、集体办公用房及其它资产的租赁收入;二是财政的各项补助收入(如修建农民活动中心的资金支持);三是通过土地流转,流转业主给予村社集体的服务费协调费;四是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业主的各项协管费。极个别村子基本没有集体收入。

三、发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发展速度普遍较慢的原因,归纳起来讲,主要存在“两缺”(缺资金、缺人才)、“一差”(农村基础设施差)和“两制约”(土地政策制约、规划制约)。通过调查,基层干部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村产业结构调整收入单一,缺乏新的增长点和后劲。大多数村产业结构调整收入都依靠集体资产租赁,而集体资产也大多为几间铺面,一般也只有几百上千块元收入;土地流转协调费因区位和配套服务的限制也只能收到100元/亩左右,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些固定的微薄收入很难壮大农村产业结构调整。

(二)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差。部分种植业生产有特色的村,因道路、渠系等基础设施太差,道路不通,造成农产品销售困难,并且很难引进农产品加工、销

售企业或种植大户,进行农产品规模化生产。县镇两级有限的财政投入,难以在短时间内改善全县农村基础设施现状,采取“一事一议”农民筹资筹劳办法来解决当地的道路渠系等,操作难度也很大。基础设施条件差,成了制约这部分村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的致命点。

(三)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必要启动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依据产业特色建立起来的 “民建、民管、民受益”的经济组织。目前我县在工商局登记注册的专业合作社只有12个,一些村社在种植、养殖或其他副业生产方面具有优势,也在抓紧筹建农民自身的合作经济组织,但因缺乏必要的启动资金,使部分合作社迟迟没有组建起来。同时因农产品税收优惠政策没有明确的办理程序,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体化运作较慢。

(四)农业产业发展政策跟进滞后。有发展规划的地段因缺乏明确的政策支持而无法启动。如沙西线两侧的农业观光休闲带,没有出台具体的政策,使很多洽谈好的项目流产。

(五)土地政策的瓶颈制约。在农业招商引资中,引入的农产品生产或加工企业,需建生产用房,存在国土、规划等部门办证难。工业向园区集中政策和土地使用限制,严重限制了村社产业结构调整组织引进招商引资工业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修路和发展村级企业都需要土地资源。

四、发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意见和建议: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优化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环境。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普遍感到困难重重,很重要的原因是现行政策环境有待完善,这就要求我们优化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环境。一是要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盘活土地使用权。二是要改进征地模式,确保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空间。

(二)品牌战略。各镇村根据自己的区位和产业优势,找准发展的路子。在农产品种植区,主要发展农业项目或与农业相关的产业,延长农业生产的产业链,做大做强农产品品牌,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县委、政府在政策、技术和资金上支持特色农业生产发展,鼓励其发展壮大。提倡一村一品、整村推进的发展战略。

(三)变土地资源为土地资本。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在农业产业化进程中,

不单纯进行农村土地流转,而是采用以土地资本入股的方式,参与农业产业化发展,与产业化企业共同发展,从而增强产业结构调整实力。

(四)土地政策的支持。为解决农业产业发展的土地瓶颈问题,以新农村建设和土地整理为契机,在保证基本农田总量不减的前提下,把整理出来的土地,留置一部分土地指标给村集体,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限制土地的用途,用于产业结构调整的发展。

(五)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农业生产要实现规模化、标准化经营,农用地要向业主集中,农业生产的基础条件有明显改善,才能实现,农村道路、农田水利是关键。而这部分投入仅靠村集体或业主,是远远不够的。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用部分土地收益支持农村搞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县镇两级要在认真规划的基础上,加大投入,采取多种途径,县、镇支持一部分、村集体投入一部分和农民自筹一部分的办法。逐步改善生产条件,实现产业化经营。

(六)优化环境,加大推进力度,支持产业结构调整薄弱村的发展。县、镇两级政府和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从政策、资金、技术和基本生产条件上支持薄弱村的发展。对发挥产业优势,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或新型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组织的村,给予一定的有偿或无偿启动资金,推进其发展。对产业结构调整薄弱村,前几年因发展形成的债务,在债务化解上能否进行先挂,当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壮大以后,再来化债。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县财政投入应向薄弱村倾斜。

(七)加强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增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经营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和新型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组织带头人的经营管理能力,扩大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的视角和眼界。还可采取招聘优秀经营管理人才的办法,选准村级产业结构调整组织发展的路子,发展壮大产业结构调整。

(八)建立各种帮扶制度。对产业结构调整发展较为薄弱的村,采取企业或部门对口帮扶的办法,以促进其发展。

(九)建立健全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的激励机制和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的监督机制。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壮大了,收益增加了,农村公益事业发展了,农民也得到了实惠。对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发展速度较快的村和促进发展的带头人,应制定明确的奖励政策。同时在产业结构调整发展过程中,对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和资产处置,要建立更有效的监督机制。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村

产业结构调整能否长远发展。实践证明,农村集体资产管得好,产业结构调整就会积少成多;管不好,再强的产业结构调整也会垮下来。因此必须加强管理,确保农村现有产业结构调整的保值增值。

这次调研活动得到了参与调研的镇村干部的积极配合和欢迎,镇村充分结合自身实际提出很多很好意见和建议,希望能够在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方面走出新的路子,为农民增收找到切实可行的方法,希望这次调研能为起草我县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实施意见提供很好的参考。

第16篇:电大专科自我鉴定

电大专科自我鉴定范文

本人于xx年9月参加电大小教专科学习,在三年的学习中,我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加面授,保质保量完成了各科作业,期末考试严肃认真,独立完成答卷,论文准备充分,答辩自如,以优异的成绩顺利地完成了三年来的学业,电大专科自我鉴定范文。

一、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坚持参加面授,按时完成各科作业

没有严明的纪律,就没有成功的保证。在三年的电大学习中,我坚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中面授学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上课时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讨论,细心地做好学习笔记,及时写出心得体会。在课下,我能及时复习巩固所学的专业知识,认真完成课任老师布置的作业,作业做到认真、工整、正确。另外我还充分利用中央电大庞大完善的远程教育网络,参与在线学习,解决学业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二、坚持专业学习与教学实践相结合,做到教学相长

作为一名小学教师,我坚持将学到的专业理论知识运用到教学实践中,指导教学工作,获得了显著的教育教学成果,自我鉴定《电大专科自我鉴定范文》。例如在学习了《小学儿童教育心理学》之后,我了解到小学儿童在心理发展过程中,既呈现出了发展的共同规律,又存在着明显的群体差异和个体差异,这就为我们从事教育教学实践工作和对学生的因材施教提供了理论的指导思想。通过对所任年级学生的个体差异性分析、研究和总结,我撰写并成功地发表了教学论文《浅议如何转化后进生》。通过对《现代教育思想》的学习,我彻底地转变了旧的教育思想、教育观念,领会到新课程改革下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针对性的专业课程设置给我们自身专业素质的提高提供了极为平稳的成长平台。在三年的学习中,我逐渐成长为一名专业合格、素质过硬的人民教师。

三、深入调查,精心设计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是对我们三年来所学专业知识学习效果的综合考查。在认真做好资料收集整理的同时,我加强了专业理论知识与教学实践的结合性研究,针对新课改理念下小学语文教学观念的转变问题,撰写了《浅谈小学语文如何实施素质教育》一文,受到了指导老师的好评。在论文答辩时,我结合平时的教学实践,沉着应对,深入浅出地阐述了论文观点和理论依据,顺利地通过了毕业论文答辩。凭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我轻松地跨过了专科学业考查的最后一道门槛。

三年来的电大生活使我深深懂得了学习的重要性,在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如何坚持学习已成为我们每个人都应慎重思考的问题,而电大灵活的在职学习方式、学业考查方式给我们的专业学习提供了极大的自由选择空间,让我们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在教学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同时,也提升了自身的专业文化素质。

电大,我要感谢你!我们继续成长的专业知识的加油站,是你给了我们源源不断的前进动力!是你让我们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第17篇:电大专科自我鉴定

电大专科自我鉴定

毕业生自我鉴定是个人在一个时期、一个年度、一个阶段对自己的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的一个自我总结,电大专科自我鉴定。那么大学生自我鉴定怎么写呢?下面是应届生求职网提供给大家“优秀大专毕业生自我鉴定”希望能帮到大家.大学三年是我一生的重要阶段,是学习专业知识及提高各方面能力为以后谋生发展的重要阶段。从跨入大学的校门的那一刻起,我就把这一信念作为人生的又一座右铭。

大学三年里,在提高自己科学文化素质的同时,也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使自己成为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适应21世纪发展要求的复合型人才,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德,即思想道德。大学三年系统全面地学习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用先进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稳定,自觉遵守《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则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系集体;坚持真理,修正错误,自觉抵御封建迷信等错误倾向;树立集体主义为核心的人生价值观,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当个人与集体、国家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坚持把国家、集体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认真参加学校及系上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我曾参加党校系统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积极主动地向党组织靠拢。

智,即科学文化知识。端正个人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大学三年,我系统全面地学习了本专业的理论基础知识,同时把所学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活动中,把所学知识转化为动手能力、应用能力和创造能力。力求理论和实践的统一。在学习和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同时,还努力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培养自己其他方面的能力;积极参加学生科协及科学研究活动中的各项活动,自我鉴定《电大专科自我鉴定》。

体,包括身体和心理两个方面。大学三年里,我掌握了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了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参加学校、系和班级组织的各项体育活动,身体健康,体育合格标准达标。在心理方面,锻炼自己坚强的意志品质,塑造健康人格,克服心理障碍,以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电大业余大专班毕业自我鉴定

大学在我的留恋中慢慢离去,回顾大学生涯,通过良师的教导和自身的刻苦学习,已圆满地完成本专业课程,也养成了认真对待学习和工作的好习惯。现个人鉴定如下:

在学习上,由于高考落榜带来的灰心,曾经一度萎靡和消沉,最后我在打工期间报读了上海电大的业余大专,为珍惜学校所给的这个学习机会,我不惜用自己打工赚的钱在电大报读了物流管理专业。虽然我只是利用业余时间来上课学习的,不能和那些全日制的大学生一样,用100%的时间和精力来学习专业知识,但是,正因为我喜欢物流这个行业,所以我放弃了以前从事的工作转行从事现在的国际物流工作,因为这样我才可以让我所学的专业知识得到充分的学以致用,让理论与实际充分相结合。在学习的过程中我更是结合理论与实际。在学习过程中也遇到了很多问题,这多亏了学校领导,老师和同学的帮助,这才使我能顺利的毕业。

在思想上,我觉得这三年时间我学会了很多,也领悟作为21世纪的新型公民,在谋求个人生存和发展的同时,我们更应该以主人翁的态度和觉悟,时时想到集体的利益,公司的利益,为国家的发展,为祖国能早日实现繁荣富强齐身发达国家之列贡献出自己一份绵薄之力,本着对待工作的高度认真地热忱和信心在平凡的工作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虽然我现在还不是一个共-产-党员,但是我一样会积极拥护共-产-党的信仰--热爱工作,热爱人民,拥护共-产-党和社会主义。我认识到一个人的价值是由他对社会对别人所做的贡献来衡量的,将来我会努力拼搏力求早些加入到这个光荣的团队和组织,认真学习党的各种理论,并努力把他们付之于实践,争取成为一个优秀的共-产-党。

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我也有很多的缺点,就是性情太直率,缺少冷静的思维,稳重的处事能力.还有就是喜欢一心两用甚至多用。急功近利,总是希望在学习上走捷径,使得易学难精,即使最后都能学会,也已经身心疲劳反而效果不佳。其实,学习应该是个循序渐进,日积月累,脚踏实地的知识积累过程。需要的是兢兢业业。如今想想,当初那样其实并不好,正所谓贵在精而不在广。如果我一段时期内专注于一种学问,不求博但求精,相信一定能更深刻的理解并掌握这门知识。自从我发现自己有这个缺点和问题后,我常常警戒自己,步入社会后也不能一心两用。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激烈的社会竞争,让现代人感觉到空前的生存压力,如何在这个快节奏又失序的社会中找到自己安身立命之本,正在考验着每一个人的心智。因此,能拥有一个过硬的一技之长,是将来在事业上寻求长久发展的方向和资本,所以选择蓝卓,我就选择了未来,我无悔当初的选择。选择蓝卓我踌躇满志,信心百倍。而且我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我可以用热情和活力,自信和学识来克服毕业后生活和工作中的各种困难,用自己的学习能力和分析处理问题的协调,管理能力去完成今后的美丽人生!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相信自己,善待自己终能善待明天!

第18篇:电大专科自我鉴定

导语: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是采用计算机网络、卫星电视等现代传媒技术,运用印刷教材、音像教材、多媒体课件、网络课程等多种教学媒体,面向全国开展远程教育的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下面是小编为你准备的电大专科自我鉴定模板,希望对你有帮助!

电大专科自我鉴定

1本着对幼教事业的热爱和对踏入大学校门的无限憧憬,我报考了电大学前教育专科。在参加电大学习的时间里,我收获了许多知识,也结交了不少幼教的同行朋友,我本着学好本专业,尽量扩大知识面,并加强能力锻炼的原则,大量汲取知识财富,锻炼了自己的各种能力。 学习了学前教育的专业知识,我认真发挥自己的特长;挖掘自身的潜力,不断理论联系实际,从而逐步提高了自己的学习能力和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以及一定的协调组织和管理能力,在专业技能上,更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在今后的处理幼儿突发事件中,更得心应手了。

在理论学习方面,我更努力学好基础知识,所以在学习上踏踏实实,一点也不放松自己。我认为好的学习方法对学好知识很有帮助,所以在每次考试后,我都会总结一下学习经验。一份耕耘一分收获,每每看到自己不断的进步,我就会对自己更有信心,更加坚信知识的重要性了,对我们教师来说,我觉得光学好书本上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还要不断的加以应用,让理论和实际接轨。把学前教育的知识加以贯通,灵活应用。

在电大学习期间,最让我受益匪浅的就是《教育学》《心理学》的学习,使我明白了,合格的幼儿教师不仅要关注孩子的学习,更要关注孩子的心理,塑造他们健康的人格和培养乐观向上的心态是我今后努力的目标。 短暂的电大学习生活过去了,我不仅学到了丰富的专业文化知识,体验了快乐的大学生活,提高了教育教学能力,而且更加坚定自己的追求,我将充分挖掘人生价值,发挥个人潜力,有效地服务于教育事业,服务于社会,做名优秀的幼儿教师,不悔于太阳下最光辉的职业!

电大专科自我鉴定

2大学四年,是我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在这大好时光里,我本着学好本专业,尽量扩大知识面,并加强能力锻炼的原则,大量汲取知识财富,锻炼了自己的各种能力。我努力的学习基础课,深研专业知识,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多次名列前茅,连年获得奖学金。本人在几年中系统学习了教育学、心理学、普通心理学、人体解剖生理学、教育社会学、声乐、舞蹈、美术、学前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心理学、幼儿保健学、幼儿教育研究方法等课程。

通过几年的学习,本人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学前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同课程的设计与实施、幼儿教育研究方法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观察幼儿、分析幼儿的基本能力以及对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技能;

3.具有编制具体教育和实施的初步能力;

4.熟悉国家和地方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学前教育理论的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在校学习期间,我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和他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学校的纪律。积极参加各种校内党校活动,向党组织靠拢,并取得了25党校结业证书。在学校里,我积极参加从班到系、学校的各种集体活动,并为集体出谋献策。时刻关心同学,与大家关系融洽。作为班干部,我努力为同学服务,积极协助老师的工作,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协调同学与集体的关系,使我们班成为一个充满生气、有活力的班集体。

在课余生活中,我还坚持培养自己广泛的兴趣爱好,坚持体育锻炼,使自己始终保持在最佳状态。为提高自己的社会交往和各方面知识的运用能力,我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三年中,我加入了青年志愿者、参加了学校党校培训,这些经历,不仅增强了我吃苦耐劳、自理自立的能力,还提高了我与别人合作与交往的能力。 我是一个外向型的人,性格开朗活泼,待人处事热情大方,生活态度端正向上,思想开放积极,能很快接受新鲜事物。我最大的特点是:热心待人,诚实守信,具有创新和开拓意识,勇于挑战自我。为人处世上,我坚持严于律已,宽以待人,“若要人敬已,先要已敬人”,良好的人际关系正是建立在理解与沟通基础之上的,所以我与同学关系极其融洽。

天大地大,世界永无尽头,这四年中,在各方面我都有量的积累和质的飞跃,但我知道自己除了理论知识之外,我的经验与阅历还尚浅。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些还需我在以后的实践工作和学习之中不断提高!我深信机遇定会垂青有准备的人,我憧憬着美好的未来,时刻准备着!

电大专科自我鉴定

3在这个知识不断更新的时代,我发现原来所学的知识已经变得陈旧,远远落后于社会的发展,希望能在工作之余继续学习。

对于我这种已参加工作的学习者,只有学习方式、进度、时间和地点等方面与目前工作不相冲突才适合,而中央电大的开放教育就是这样一种能满足我的学习方式。我于20**年秋季报名参加了电大开放教育会计专业专科的学历教育,三年的电大学习,使我获益良多。 学校严格的管理,严明的纪律,良好的校风,为我们营造了优良的学习氛围。在学校的严格要求和辅导老师的悉心指导下,我刻苦学习,遵守校规,依时上课,按时完成课外作业;通过了全部课程考试,完成毕业论文,修完学分。经过电大学习,使我增长了知识,增强了工作能力,提高了思想文化素质。

三年电大学习的会计专业知识学习和丰富的社会实践经历,培养了我对会计职业的兴趣,也使我在专业技能方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电大的学习和实践,让我从对会计专业初出茅庐的门外汉蜕变成一个会计学的新学者,接触了社会,脱离了幼稚、浮躁和不切实际,心理上更加成熟、坚定,在职会计工作岗位更在得心应手。

财务会计是一门实务操作性很强的应用性科学,经济管理离不开会计,经济越发展会计工作就显得越重要。经过了三年的电大学习,大大提高了我的政治思想觉悟和科学文化素质。在学期间,我们学习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政治理论课程,加深了对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有了更深刻理解,为我们今后工作指明了方向。在辅导老师的悉心指导下,我系统地学习了《基础会计学》、《中级财务会计》、《会计电算化》、《成本会计》、《管理会计》等十多门专业课程,使我的专业基础更加扎实,对今后工作有极大的帮助作用

回望过去的日子,不禁让我感慨万千:这一段时光不但充实了自我,而且也让我结交了许多良师益友;这段岁月不仅仅只是难忘,而是让我刻苦铭心。业余学习条件虽然艰苦,但它为我们提供了边学习边实践的机会。在学习中,我注意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经常运用学到的理论知识研究分析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寻求解决矛盾的方法。毕业后,我将一如既往地做好本职工作,把所学知识运用于工作实践中去,为建设社会多作贡献。

第19篇:电大专科自我鉴定

范文一:

本人就读于电视大学**年春季法学专业。在电大两年多的学习中,我注意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经常运用学到的专业理论知识研究分析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寻求解决矛盾的方法。三年的电大学习,使我获益良多。学校严格的管理,严明的纪律,良好的校风,为我们营造了优良的学习氛围。在学校的严格要求和辅导老师的悉心指导下,我刻苦学习,积极参加辅导,按时完成课程作业,及时通过各种渠道与老师交流,获取知识。顺利通过了全部课程考试,完成毕业论文,修完学分。经过电大学习,使我增长了知识,增强了工作能力,提高了思想文化素质。 毕业后,我将一如既往地做好本职工作,把所学专业知识运用于工作实践中去;同时,争取创造更多的条件,继续参与更高层次的学习深造。

范文二:

在电大两年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一直在思想上、学习上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 在思想上,我持明礼诚信、爱国守法、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和作风,勇于追求真理,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感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学习上,通过良师的教导和自身的刻苦学习,我已掌握如何运用法律知识进行工作,也养成了认真对待学习和工作的好习惯!我圆满地完成本专业课程,并具备了较强的法律应用能力。在生活上,我崇尚质朴的生活,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正派的作风。工作上,我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充分运用自己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本人将继续保持并发扬严谨治学的作风,兢兢业业,争取取得更大的成绩。 范文三:

参加电大学习后,我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到通过这次电大的学习,能够学到许多理论知识,将对本人知识更新及提高素质有许多帮助,并且能够学到今后工作所需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不断增强工作办事能力,为比较顺利完成各项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在整个学习过程中,能够合理使用科学的学习方法,充分利用时间,勤学苦练,虚心向同学和老师请教。能够严守学校的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做到尊敬老师和同学。经过三年的电大学习,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三年的电大学习生涯和实践活动,是我不断挑战自我,充实自己的一段光辉历程。经过三年的学习,使我在短时间内更新了理论知识,自身素质有了很大提高,掌握了多门理论基础知识,学会了基本操作技能等等。

通过两年多的学习,我必须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人的一生就在于取长补短,不断创新,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成长进步。才能不断丰富知识,才能更好地工作,为走完今后的人生道路打下良好的基础。篇2:电大专科自我鉴定范文 电大专科自我鉴定范文

光阴似箭,我在电大的学习生活悄然从指间滑过,在学校两年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一直在思想上、学习上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回望过去的日子,不禁让我感慨万千:这一段时光不但让充实了自我,而且也让我结交了许多良师益友;这段岁月不仅仅只是难忘,而是让我刻苦铭心。年华虽逝坚,带不走的记忆却历历在目。

在思想上,我持明礼诚信、爱国守法、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和作风,勇于追求真理,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感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我不但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而且各方面表现优秀。我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怀着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工作责任心,坚持实事求事的原则,注重个人道德修养,且乐于助人,关心国家大事。

学习上,通过良师的教导和自身的刻苦学习,我已掌握如何运用英语知识进行一般商务活动,也养成了认真对待学习和工作的好习惯!我圆满地完成本专业课程,并具备了较强的英语听读写能力。而且乐于与同学分享学习经验,并能即使帮助同学解决疑难问题。对office办公软件和其它流行软件能熟练操作,并通过了全国计算机一级考试和全国英语网考。学有余力,我还取得了建筑安全员证书和会计上岗资格证书,并通过努力取得了助理工程师的职称。平时我还阅读了大量文学、心理、营销等课外知识而且理论联系实际,使我的工作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 在生活上,我崇尚质朴的生活,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正派的作风。此外,我平易近人,待人友好,所以一直以来与人相处甚是融洽。而且在阶段,我踏踏实实的工作,充分运用自己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今后,我将再接再厉,不断地完善自我,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工作者,做一个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做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相信这些经历和积累都将成为本人人生道路上

的宝贵财富。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本人将继续保持并发扬严谨治学的作风,兢兢业业,争取取得更大的成绩。

电子商务、财务会计都是近年来比较热门的发展专业。那么,身为专业的会计个人自我鉴定范文该如何撰写呢?下文是篇财税电大学生自我鉴定范文,可供参考。

电大毕业自我鉴定范文:

我是xx电大20xx届财税班的学生,我怀着强烈的求知欲和进取心参加了电大学习,现已修完全部课程,就要毕业了。三年电大学习,使我获益良多。学校严格的管理,严明的纪律,良好的校风,为我们营造了优良的学习氛围。在学校的严格要求和辅导老师的悉心指导下,我刻苦学习,遵守校规,依时上课,按时完成课外作业;通过了全部课程考试,完成毕业论文,修完学分。经过电大学习,使我增长了知识,增强了工作能力,提高了思想文化素质。 电大业余学习条件艰苦,面对诸多困难,我都一一克服了:一是年龄偏大,记忆力和智力减退。我就用比别人多几倍的努力,多几倍的时间去学习;二是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工作时做好工作,学习时努力学习,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三是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家庭的关系。我积极争取家人的支持、帮助和配合,家人的支持和鼓励,成为我完成学业的巨大动力。

经过了三年的电大学习,大大提高了我的政治思想觉悟和科学文化素质。在学期间,我们学习了《政治》和《邓-小-平理论》等政治理论课程,加深了对邓-小-平理论和党的“xx大”精神以及“xxxx”重要思想的认识,对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有了更深刻理解,为我们今后工作指明了方向。在辅导老师的悉心指导下,我们系统地学习了《财政学》、《国家税收》、《税务管

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十多门专业课程,使我的专业基础更加扎实,对今后工作有极大的帮助作用。

业余学习条件虽然艰苦,但也有它有利的一面,它为我们提供了边学习边实践的机会。在学习中,我注意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经常运用学到的理论知识研究分析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寻求解决矛盾的方法。

毕业后,我将一如既往地做好本职工作,把所学知识运用于工作实践中去,争取做一名既有科学文化知识,又有实践经验的称职的国家公务员。篇3:最新电大毕业自我鉴定范文

自我鉴定

这几年通过自己的努力,使自己掌握了学习方法,变成了学习的主人,锻炼了自己的毅力,培养了自己吃苦耐劳的品质,为自己终身学习奠定了基础。经过这几年的学习使我在个人修养方面的素质得到了提高,本专业基础课程的学习为以后更深入地学习和研究本专业更深一层次的知识做好了准备。

在思想品德上,我有良好道德修养,并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决拥 护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爱护公共财产,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并以务实求真的精神热心参予学校的公益宣传和爱国主义活动. 在学习上,我圆满地完成本专业课程,相信在以后理论与实际结合当中,能有更大提高! 在生活上,我崇尚质朴的生活,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正派的作风.此外,对时间观念性十分重视.由于平易近人待人友好,所以一直以来与人相处甚是融洽.敢于拼搏刻苦耐劳将伴随我迎接未来新挑战. 作为积极乐观新时代青年,我不会因为自己是大专文凭而失去自信心,反而我会更加迫切要求自己充实充实再充实.完善自我实现未来目标.我相信:努力一定能赢得精彩!塑造一个健康,充满自信的我,自信来自实力,但同时也要认识到,眼下社会变革迅速,对人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社会是在不断变化,发展的,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 自身还有很多的缺点和不足,要适应社会的发展,得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完善自己, 改正缺点.要学会学习,学会创新,学会适应社会的发展要求。

这几年学到的专业知识必将应用到以后的工作之中,通过学习提高了工作能力。由于有丰富的知识储备,将会在以后的工作中得心应手,高人一筹。除了工作方面的提高、毅力的锻炼,更重要的是为以后的人生提供了丰富的营养,将自己塑造成有用的人才,充分发挥个人的作用,有效地服务于社会。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 学员:** 学号:******** **年**月

自 我 鉴 定

参加电大学习后,我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到通过这次电大的学习,能够学到许多理论知识,将对本人知识更新及提高素质有许多帮助,并且能够学到今后工作所需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不断增强工作办事能力,为比较顺利完成各项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在整个学习过程中,能够合理使用科学的学习方法,充分利用时间,勤学苦练,虚心向同学和老师请教。能够严守学校的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做到尊敬老师和同学。经过二年半的电大学习,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二年半的电大学习生涯和实践活动,是我不断挑战自我,充实自己的一段光辉历程。使我在短时间内更新了理论知识,自身素质有了很大提高,掌握了多门理论基础知识,学会了基本操作技能等等。

通过两年多的学习,我必须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人的一生就在于取长补短,不断创新,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成长进步。才能不断丰富知识,才能更好地工作,为走完今后的人生道路打下良好的基础。 **专业 学员:** 学号:******** **年**月篇4:电大毕业自我鉴定范文

电大毕业生自我鉴定 2009-1-2 14:58:28 光阴似箭,电大的学习生活悄然从指间滑过,在两年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一直在思想上、学习上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回望过去的日子,不禁让我感慨万千:这一段时光不但让充实了自我,而且也让我结交了许多良师益友;这段岁月不仅仅只是难忘,而是让我刻苦铭心。年华虽逝坚,带不走的记忆却历历在目。

在思想上,我持明礼诚信、爱国守法、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和作风,勇于追求真理,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感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我不但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而且各方面表现优秀。我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怀着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工作责任心,坚持实事求事的原则,注重个人道德修养,且乐于助人,关心国家大事。

学习上,通过良师的教导和自身的刻苦学习,我已掌握如何运用英语知识进行一般商务活动,也养成了认真对待学习和工作的好习惯!我圆满地完成本专业课程,并具备了较强的英语听读写能力。而且乐于与同学分享学习经验,并能即使帮助同学解决疑难问题。对office办公软件和其它流行软件能熟练操作,并通过了全国计算机一级考试和全国英语网考。学有余力,我还取得了建筑安全员证书和会计上岗资格证书,并通过努力取得了助理工程师的职称。平时我还阅读了大量文学、心理、营销等课外知识而且理论联系实际,使我的工作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 在生活上,我崇尚质朴的生活,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正派的作风。此外,我平易近人,待人友好,所以一直以来与人相处甚是融洽。而且在阶段,我踏踏实实的工作,充分运用自己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今后,我将再接再厉,不断地完善自我,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工作者,做一个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做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相信这些经历和积累都将成为本人人生道路上的宝贵财富。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本人将继续保持并发扬严谨治学的作风,兢兢业业,争取取得更大的成绩。

我是xx电大200*届财税班的学生,我怀着强烈的求知欲和进取心参加了电大学习,现已修完全部课程,就要毕业了。三年电大学习,使我获益良多。 学校严格的管理,严明的纪律,良好的校风,为我们营造了优良的学习氛围。在学校的严格要求和辅导老师的悉心指导下,我刻苦学习,遵守校规,依时上课,按时完成课外作业;通过了全部课程考试,完成毕业论文,修完学分。经过电大学习,使我增长了知识,增强了工作能力,提高了思想文化素质。

电大业余学习条件艰苦,面对诸多困难,我都一一克服了:一是年龄偏大,记忆力和智力减退。我就用比别人多几倍的努力,多几倍的时间去学习;二是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工作时做好工作,学习时努力学习,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三是正确处理好学习与

家庭的关系。我积极争取家人的支持、帮助和配合,家人的支持和鼓励,成为我完成学业的巨大动力。

经过了三年的电大学习,大大提高了我的政治思想觉悟和科学文化素质。在学期间,我们学习了《政治》和《邓小平理论》等政治理论课程,加深了对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认识,对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有了更深刻理解,为我们今后工作指明了方向。在辅导老师的悉心指导下,我们系统地学习了《财政学》、《国家税收》、《税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十多门专业课程,使我的专业基础更加扎实,对今后工作有极大的帮助作用。

业余学习条件虽然艰苦,但也有它有利的一面,它为我们提供了边学习边实践的机会。在学习中,我注意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经常运用学到的理论知识研究分析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寻求解决矛盾的方法。

毕业后,我将一如既往地做好本职工作,把所学知识运用于工作实践中去,争取做一名既有科学文化知识,又有实践经验的称职的国家公务员。

电大毕业生个人鉴定范文时间:2009-01-07 16:02来源:互联网 作者:过水青春 点击:144次

我在电大学校进行了为期两年的学习,在这即将被社会考验的时刻,我还是充满信心的为自己做下了电大毕业生个人鉴定。

两年的电大学习生活即将结束,虽然我早已走向工作岗位,不能像全日制学生那样全天候的在校学习、生活,但这种工作,学习,实践,再学习,再实践的学习模式,使我收获匪浅,受益终生。 我也给自己两年的学习历程做了个简单的毕业生个人鉴定,总共有三大方面的内容:

第一、思想上高度重视

在十几年的工作中,使我充分认识到之前在校所学的知识及工作经验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不能满足今后的工作需要,急需补充相关理论、专业技能知识。 参加电大学习后,我在思想上就高度重视,认识到通过这次电大的学习,能够学到许多理论知识,将对本人知识更新及提高素质有许多帮助,并且能够学到今后工作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及工作经验,不断增强工作办事能力,为比较顺利地完成各项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为了保证能够安心学习,顺利地完成各门课程,我就提前把要参加学习期间的事务做出合理安排,确保能够全身心参加上课阶段的学习。

第二、认真学习,严守纪律。

由于不同于全日制的授课方式,除了面授的机会外,可以说大部分时间要靠我们自学去完成。为了提高自已,我特别珍惜这次学习的机会。我能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把学习当作完善自身的需求,把学习当成促进工作的动力。在工作之余,我认真阅读教学材料,仔细领会每门课程所讲述的内容,做到课前预习了解,把不明白的内容带到课堂,向教师请教;课后复习巩固。这次函授的教师,是一些从事教学活动几十年的优秀教师,他们的丰富理论知识以及理论联系实际工作经验吸引了我,增加了我学习的信心和决心。对老师的辅导总能倾心、安心、静心地聆听,认真地圈划重点,按类别认真做好笔记,既兼顾基础知识,又突出重点内容;回家后舍得化时间,根据复习提纲认真地读书,认真地背诵记忆,做到在理解基础上背记,在背记基础上理解。

在整个学习过程中,能够合理使用科学的学习方法,充分利用时间,勤学苦练;虚心向同学和教师请教;能够严守学院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做到尊敬教师和同学。 经过二年的电大学习,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二年的电大学习生涯和社会实践活动,是我不断挑战自我、充实自己的一段光辉历程。

第三、珍惜机会,受益匪浅

经过二年的学习,使我在短期内更新了理论知识,自身素质有了很大提高,掌握了多门理论基础知识,学会了基本操作技能等等。

转眼间,两年的电大学习生涯就要结束,回头望,我感觉自己所学到的知识还是有限的,我必须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人的一生就在于取长补短,不断创新,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成长进步,才能不断丰富知识,才能更好地工作,为走完今后的人生道路打下了良好基础。

以上是我的电大学生个人鉴定,希望对就读于电大毕业生自我鉴定时有所帮助。

电大毕业生自我鉴定

学习生活已经完全结束,这三年是我学习工作生活融为一体的三年,是三者关系互为前提的三年,是自我提升自我完善的的三年,是在坚实的专业基础上获得更大成就的三年工作使我的学习和生活充满了动力和保障,学习为我的工作和生活指明了方向,生活使我的学习和工作充满了素材和乐趣

我学的是教育管理专业,我做的是教育教学工作,由于专科阶段的自学考试要求很高,所以

我学习得很扎实,也养成了自我学习自我反思的好习惯,对待困难总能想出办法,从而也培养了一种坚强的性格,所以参加本科阶段的学习,感到苦中有乐,不但能自觉处理好工学之间的矛盾,还能相互提供支持 在学习过程中,使我体会最深的是:艺术概论使我懂得了教学艺术的重要性,知道了教学有哪些艺术,从而促使我努力掌握教学的艺术篇5:电大大专毕业生自我鉴定

电大大专毕业生自我鉴定

但却把我培养成了一个现代大专生,使我在各方面的综合素质都得到了提高,为以后的人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开辟了而一条属于我自己的道路。

在思想上,我不断的努力学习和提高自己,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让我在思想行为方面能够作风优良、待人诚恳,能较好处理人际关际,处事冷静稳健,能合理地统筹安排生活中的事务。为社会为学校为同学为身边的人做事不再觉得是一种累赘,而是很乐意的去做并且能够得到满足和快乐,并且一直在追求人格的升华,注重自己的品行。

在专业技能上,为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我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努力掌握专业技能;发挥自己的特长,挖掘自身的潜力,通过我的努力,曾获得***** 在学习方面,我觉得认为大专生的首要任务还是学好基础知识,所以在学习上我踏踏实实,一点也不放松自己。我认为好的学习方法对学好知识很有帮助,所以在每次考试后,我都会总结一下学习经验。一份耕耘一分收获,每每看到自己优异的成绩,我就会对自己更有信心,没有什么事是不可能的。对于我们本专业的现代大专生来说,光靠学好书本上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我们需要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之中,才能更好的适应社会,才能为社会做更多的贡献。

在工作上,积极主动,工作踏实,任劳任怨,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组织交际能力,注重团队协作精神,和同学团结一道,配合其他学生干部顺利的完成各项工作,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大学三年中,我参加了不少的校内活动,也做过很多社会实践。参加校内的活动可以认识到更多的同学,也就增加了与其他同学交流和向其学习的机会,锻炼了自己的交际能力,学到别人的长处,认清自己的短处。此外,还一直担任班委,对自己既是压力又是动力。我喜欢做一些社会活动,让大学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做过志愿者、推销员,有时会感到累,但乐此不疲。

在生活上,养成了良好的生活习惯,生活充实而有条理,有着严谨的生活习惯和生活作风,乐于助人,诚实守信。因为我平易近人、待人友好,所以一直以来与老师、同学相处得很融洽学习当然是重要的,一个人能力的培养也不容忽视。四年的大学生活给了我很多挑战自我的机会,如系学生会的竞选。在参与各种社团活动的过程中,我结交了一些很好的朋友,学到了为人处事的方法,锻

炼了自己的能力。这些经历使我明白有些事情如果尝试了,成功的机会就有一半,如果不去尝试,成功的几率只能为零。机会来临时,我们就要好好地把握住。 三年的大学生活是我人生中想抹也抹不掉的回忆,我迈步向前的时候不会忘记回首凝望曾经的岁月。谢谢我的大学铸造了成长的我。

科学文化知识方面,我认真端正学习目的、学习态度,系统全面地学习了本专业的理论基础知识,同时把所学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活动中,把所学知识转化为动手能力、应用能力和创造能力,力求理论和实践的统一。在学习和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同时,还努力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培养自己其他方面的能力。

进入大学并通过三年的校园生涯和社会实践,我不断的挑战自我、充实自己,为实现今后人生的价值时刻准备着。三年里,对专业知识我一丝不苟,在学好本专业课程的同时我也特别注重对其他各科知识的学习与涉猎。为了将自己锻炼成一名各方面能力都具备的综合性复合型人才,三年里,我特别注重各方面能力的培养与锻炼,学校的各种活动我都热情、积极、踊跃的参加,在校期间,我严格要求自己,力争全面发展。学习上,认真听讲、刻苦作业、积极配合老师教学、踊跃参与教学实践,以优异的成绩顺利完成学业;工作生活上,作为学生干部,从参与到组织、从配合到管理、从监督到协调,大事小事,以服务同学为宗旨,以管理团结班级为己任,不论在学校领导、院系组织、同学之间、还是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到处都有我的身影。 思想道德方面,大学期间不断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则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系集体;坚持真理,修正错误,自觉抵御封建迷信等错误倾向;树立集体主义为核心的人生价值观,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当个人与集体、国家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坚持把国家、集体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第20篇:电大法学自我鉴定

篇一:电大法学自我鉴定

光阴似箭,两年的电大的学习生活悄然从指间滑过,在两年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一直在思想上、学习上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回望过去的日子,不禁让我感慨万千:这一段时光不但让充实了自我,而且也让我结交了许多良师益友;这段岁月不仅仅只是难忘,而是让我刻苦铭心。年华虽逝坚,带不走的记忆却历历在目。

在思想上,我持明礼诚信、爱国守法、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和作风,勇于追求真理,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感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我不但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而且各方面表现优秀。我怀着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工作责任心,坚持实事求事的原则,注重个人道德修养,且乐于助人,关心国家大事。

学习上,通过良师的教导和自身的刻苦学习,我已掌握如何运用法律知识进行工作,也养成了认真对待学习和工作的好习惯!我圆满地完成本专业课程,并具备了较强的法律应用能力。而且乐于与同学分享学习经验,并能即使帮助同学解决疑难问题。平时我还阅读了大量文学、心理、营销等课外知识而且理论联系实际,使我的工作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

在生活上,我崇尚质朴的生活,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正派的作风。此外,我平易近人,待人友好,所以一直以来与人相处甚是融洽。而且在阶段,我踏踏实实的工作,充分运用自己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今后,我将再接再厉,不断地完善自我,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工作者,做一个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做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相信这些经历和积累都将成为本人人生道路上的宝贵财富。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本人将继续保持并发扬严谨治学的作风,兢兢业业,争取取得更大的成绩。两年的锻炼,给我仅是初步的经验积累,对于面对未来,迈向社会的我来说是远远不够的。因此,面对过去,我无怨无悔,来到这里是一种明智的选择;面对现在,我努力拼搏;面对将来,我期待更多的挑战。战胜困难,抓住每一个机遇,相信自己一定会演绎出精彩的一幕!

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热爱法学专业并为其投入了巨大的热情和精力。在几年的学习生活中,系统学习了法理学、行政法模块、经济法模块等专业知识,通过实习积累了转丰富的工作经验。 大学几年,经过老师的精心培养和我的个人努力,我已经完全具备了当代大学生应有的各方面素质和能力。在拥有较广博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面的基础上,我系统地掌握了法律学科的专业知识,而且通晓一定的理工科知识,精通外语,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在课余时间我努力学习英语,提高自己的英语能力,并使英语的听、说、读、写能力具有了较高的水平。我相信扎实的 学业和成熟的心理使我有信心融入竞争激烈的社会。

锐意进取,永不自满是我的座右铭。在法学专业课之外我又辅修了许多跨专业选修课,它们使我获得了丰富的文学,社会学,英美文化等知识,并使英语的听、说、读、写能力具有了较高的水平,扎实的学业和成熟的心理使我有信心融入竞争激烈的社会。

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对于我来说同样重要。我在校期间积极参加社团活动,锻炼了组织与协调能力,利用课余时间作兼职家教、营销员,争取自强、自立。在寒、暑假期间,我到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实习,并撰写了实习报告和论文,做到了理论联系实践。总之,我珍惜每一次实际工作的机会,积累了一定的社会经验。

篇二:电大毕业自我鉴定

电大学习已经结束,虽然我们都是已经走上工作岗位的学生,不能像全日制学生那样全天候在校学习生活。但这种工作学习实践再学习再实践的学习模式,使我收获匪浅,受益终身。回顾三年的学习历程,感受颇多。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

在这几年的工作中,使我充分认识到之前在高中阶段所学的知识及工作经验,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不能满足今后的工作需要,急需补充相关的理论和专业技能知识。参加电大学习后,我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到通过这次电大的学习,能够学到许多理论知识,将对本人知识更新及提高素质有许多帮助,并且能够学到今后工作所需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不断增强工作办事能力,为比较顺利完成各项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为了保证能够安心学习,顺利地完成各门课程,我就提前把要学习期间的事情安排好,确保能够全身心的参加上课阶段的学习。

二,认真学习,严守纪律

由于不同于全日制的授课方式,除了面授之外,可以说大部分时间要靠我们自学去完成。为了提高自己,我特别珍惜这次学习的机会,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把学习当作完善自身的需求,把学习当成促进工作的动力。在工作之余,我认真阅读教学材料,仔细领会每门课程所讲述的内容,做到课前预习了解,把不明白的内容带到课堂,向教授请教,课后复习巩固。电大老师是一些十分优秀的老师,他们有丰富的理论知识以及理论联系实际的经验吸引着我,增加了我学习的信心和决心。对老师的辅导我总能倾心的聆听,认真的圈划重点,按类别认真做好笔记,既兼顾基础知识,又突出重点内容,回家后舍得花时间,根据复习提纲认真地读书,认真地背诵记忆,做到在理解基础上背记,在背记基础上理解。在整个学习过程中,能够合理使用科学的学习方法,充分利用时间,勤学苦练,虚心向同学和老师请教。能够严守学校的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做到尊敬老师和同学。经过三年的电大学习,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三年的电大学习生涯和实践活动,是我不断挑战自我,充实自己的一段光辉历程。

三,珍惜机会,受益匪浅

诚然,在校学习期间,有过成功的喜悦,也有留下探索的苦恼与挫折,在这里,老师的博学,讲课的场景,使我终身难忘。同学之间的真诚,那份纯洁真挚仿佛让我一下子回到从前的学生时代。经过三年的学习,使我在短时间内更新了理论知识,自身素质有了很大提高,掌握了多门理论基础知识,学会了基本操作技能等等。

电大学习的三年时光结束了,回首往事,我觉得我所学的还很有限,我必须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人的一生就在于取长补短,不断创新,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成长进步。才能不断丰富知识,才能更好地工作,为走完今后的人生道路打下良好的基础。

篇三:电大毕业自我鉴定

电大学习已经结束,虽然我们都是已经走上工作岗位的学生,不能像全日制学生那样全天候在校学习生活。但这种工作学习实践再学习再实践的学习模式,使我收获匪浅,受益终身。回顾三年的学习历程,感受颇多。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

在这几年的工作中,使我充分认识到之前在高中阶段所学的知识及工作经验,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不能满足今后的工作需要,急需补充相关的理论和专业技能知识。参加电大学习后,我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到通过这次电大的学习,能够学到许多理论知识,将对本人知识更新及提高素质有许多帮助,并且能够学到今后工作所需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不断增强工作办事能力,为比较顺利完成各项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为了保证能够安心学习,顺利地完成各门课程,我就提前把要学习期间的事情安排好,确保能够全身心的参加上课阶段的学习。

二,认真学习,严守纪律

由于不同于全日制的授课方式,除了面授之外,可以说大部分时间要靠我们自学去完成。为了提高自己,我特别珍惜这次学习的机会,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把学习当作完善自身的需求,把学习当成促进工作的动力。在工作之余,我认真阅读教学材料,仔细领会每门课程所讲述的内容,做到课前预习了解,把不明白的内容带到课堂,向教授请教,课后复习巩固。电大老师是一些十分优秀的老师,他们有丰富的理论知识以及理论联系实际的经验吸引着我,增加了我学习的信心和决心。对老师的辅导我总能倾心的聆听,认真的圈划重点,按类别认真做好笔记,既兼顾基础知识,又突出重点内容,回家后舍得花时间,根据复习提纲认真地读书,认真地背诵记忆,做到在理解基础上背记,在背记基础上理解。在整个学习过程中,能够合理使用科学的学习方法,充分利用时间,勤学苦练,虚心向同学和老师请教。能够严守学校的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做到尊敬老师和同学。经过三年的电大学习,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三年的电大学习生涯和实践活动,是我不断挑战自我,充实自己的一段光辉历程。[莲 山课件 ]

三,珍惜机会,受益匪浅

诚然,在校学习期间,有过成功的喜悦,也有留下探索的苦恼与挫折,在这里,老师的博学,讲课的场景,使我终身难忘。同学之间的真诚,那份纯洁真挚仿佛让我一下子回到从前的学生时代。经过三年的学习,使我在短时间内更新了理论知识,自身素质有了很大提高,掌握了多门理论基础知识,学会了基本操作技能等等。

电大学习的三年时光结束了,回首往事,我觉得我所学的还很有限,我必须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人的一生就在于取长补短,不断创新,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成长进步。才能不断丰富知识,才能更好地工作,为走完今后的人生道路打下良好的基础。

篇四:电大学习自我鉴定

三年年的电大生活即将结束,使我收获匪浅,受益终生。回顾这二年的学习历程,感受颇多。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

在十几年的工作中,使我充分认识到之前在校所学的知识及工作经验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不能满足今后的工作需要,急需补充相关理论、专业技能知识。

参加电大学习后,我在思想上就高度重视,认识到通过这次电大的学习,能够学到许多理论知识,将对本人知识更新及提高素质有许多帮助,并且能够学到今后工作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及工作经验,不断增强工作办事能力,为比较顺利地完成各项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为了保证能够安心学习,顺利地完成各门课程,我就提前把要参加学习期间的事务做出合理安排,确保能够全身心参加上课阶段的学习。

二、认真学习,严守纪律

由于不同于全日制的授课方式,除了面授的机会外,可以说大部分时间要靠我们自学去完成。为了提高自已,我特别珍惜这次学习的机会。我能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把学习当作完善自身的需求,把学习当成促进工作的动力。在工作之余,我认真阅读教学材料,仔细领会每门课程所讲述的内容,做到课前预习了解,把不明白的内容带到课堂,向教师请教;课后复习巩固。这次函授的教师,是一些从事教学活动几十年的优秀教师,他们的丰富理论知识以及理论联系实际工作经验吸引了我,增加了我学习的信心和决心。对老师的辅导总能倾心、安心、静心地聆听,认真地圈划重点,按类别认真做好笔记,既兼顾基础知识,又突出重点内容;回家后舍得化时间,根据复习提纲认真地读书,认真地背诵记忆,做到在理解基础上背记,在背记基础上理解。

在整个学习过程中,能够合理使用科学的学习方法,充分利用时间,勤学苦练;虚心向同学和教师请教;能够严守学院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做到尊敬教师和同学。 经过二年的电大学习,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二年的电大学习生涯和社会实践活动,是我不断挑战自我、充实自己的一段光辉历程。

三、珍惜机会,受益匪浅

诚然,在校学习其间,有过成功的喜悦,也有留下探索的苦恼与挫折。在这里,老师的博学,讲课的场景,使我终身难忘;同学之间的真诚,那份纯洁,真挚仿佛让我一下子回到了从前的学生时代。

经过二年的学习,使我在短期内更新了理论知识,自身素质有了很大提高,掌握了多门理论基础知识,学会了基本操作技能等等。

电大学习的三年时光马上就要结束,以上则是我的毕业生个人鉴定。回首往事,我觉得我的所学还很有限,我必须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人的一生就在于取长补短,不断创新,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成长进步,才能不断丰富知识,才能更好地工作,为走完今后的人生道路打下了良好基础。

篇五:电大法学专科自我鉴定

本人于xx年9月参加电大小教专科学习,在三年的学习中,我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加面授,保质保量完成了各科作业,期末考试严肃认真,独立完成答卷,论文准备充分,答辩自如,以优异的成绩顺利地完成了三年来的学业。

一、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坚持参加面授,按时完成各科作业

没有严明的纪律,就没有成功的保证。在三年的电大学习中,我坚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中面授学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上课时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讨论,细心地做好学习笔记,及时写出心得体会。在课下,我能及时复习巩固所学的专业知识,认真完成课任老师布置的作业,作业做到认真、工整、正确。另外我还充分利用中央电大庞大完善的远程教育网络,参与在线学习,解决学业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二、坚持专业学习与教学实践相结合,做到教学相长

作为一名小学教师,我坚持将学到的专业理论知识运用到教学实践中,指导教学工作,获得了显著的教育教学成果。例如在学习了《小学儿童教育心理学》之后,我了解到小学儿童在心理发展过程中,既呈现出了发展的共同规律,又存在着明显的群体差异和个体差异,这就为我们从事教育教学实践工作和对学生的因材施教提供了理论的指导思想。通过对所任年级学生的个体差异性分析、研究和总结,我撰写并成功地发表了教学论文《浅议如何转化后进生》。通过对《现代教育思想》的学习,我彻底地转变了旧的教育思想、教育观念,领会到新课程改革下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针对性的专业课程设置给我们自身专业素质的提高提供了极为平稳的成长平台。在三年的学习中,我逐渐成长为一名专业合格、素质过硬的人民教师。

三、深入调查,精心设计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是对我们三年来所学专业知识学习效果的综合考查。在认真做好资料收集整理的同时,我加强了专业理论知识与教学实践的结合性研究,针对新课改理念下小学语文教学,撰写了《浅谈小学语文如何实施素质教育》一文,受到了指导老师的好评。在论文答辩时,我结合平时的教学实践,沉着应对,深入浅出地阐述了论文观点和理论依据,顺利地通过了毕业论文答辩。凭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我轻松地跨过了专科学业考查的最后一道门槛。

三年来的电大生活使我深深懂得了学习的重要性,在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如何坚持学习已成为我们每个人都应慎重思考的问题,而电大灵活的在职学习方式、学业考查方式给我们的专业学习提供了极大的自由选择空间,让我们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在教学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同时,也提升了自身的专业文化素质。

电大,我要感谢你!我们继续成长的专业知识的加油站,是你给了我们源源不断的前进动力!是你让我们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2011届电大专科自我鉴定范文的延伸阅读毕业自我鉴定的写作方法

1.要认真听取老师和同学们的意见。老师看问题比较透彻,对学生的各方面情况有着比较全面的了解;同学之间朝夕相处四年,情同手足,互相之间比较了解,临别之际,也能讲肺腑之言。注意听取他们的意见,对写好自我鉴定无疑会有帮助。

2.自我鉴定必须写实。使人看了鉴定如见其人,依据鉴定判断你的品质、能力、性格等,以便组织对你有所了解和合理使用。

3.态度要端正,字迹要工整。有些同学对自我鉴定不太重视,常常是条理不清,文笔不畅,字迹 草,口号连篇,马马虎虎,敖衍了事。这种鉴定给人留下的印象抑或缺乏责任心,抑或玩世不恭,抑或水平不高,让人怀疑你的能力。实际上自我鉴定就是你的自我推销广告,可千万要注意广告效果哦!

4、受过何种奖励和处分。如受过处分应主动说明原因,着重讲讲认识态度和改正决心,切不可隐瞒,主动讲明说明你态度诚恳,能取得用人单位谅解和信任,不会影响就业。反之,通过档案了解到后,用人单位会认为你不老实。

电大法学专科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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