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实施方案

养老 实施方案(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8 22:38:01 来源:实施方案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镇居家养老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乡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进程,切实解决好“三无”特困老人、城乡低保老人和“空巢”老人的生活困难问题,努力构建和谐新孙河,根据区民政局下发的《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以满足我镇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以保障老人群体中的高龄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包括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为重点,坚持政府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工作方针,通过专业化服务与志愿者服务相结合、居家养老服务与机构养老服务相结合等形式,不断提高各村为老服务的整体水平,促进养老服务社会化,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让广大老年人都能享受到改革与发展的成果,都能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关爱,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促进居家养老服务的深入开展,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进程。通过政策扶持和引导,采取专业化服务与志愿者服务相结合,有偿、低偿、无偿服务与政府补贴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在政府、市场、各村和家庭之间搭建起功能互动的养老平台,形成政府、市场、各村和家庭联动的养老服务机制,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市场化运作,构建完善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逐步使居家老人都能获得就近、便捷、周到的养老服务,实现困有所助、难有所帮,让所有老年人都能安享晚年。

三、机构组织与责任分工

(一)成立镇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见附件)。

(二)镇居家养老办公室设在民政办,具体负责全镇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整体政策指导和监督。

(三)依托孙河乡敬老院成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管理和推进;负责招聘和管理从业人员;拟定有关规章制度;对服务实体进行指导和监督;统计上报有关数据和信息;对申请补贴的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对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进行汇总、上报、结算。

(四)各村成立居家养老服务站。

各村成立居家养老服务站,作为居家养老服务的基础信息平台,协助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对资助困难老人家庭状况的调查、核实;对村内老人的需求进行调查分析,根据不同需求对老人予以分类并实施服务;建立对村内高龄、独居老年人的探望制度;吸纳“4045”下岗失业人员和有意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各界人士组成居家养老服务队伍;积极组织村内志愿者,构建居家养老服务的志愿者队伍。

四、服务范围

(一)服务范围

户籍且居住在本乡内的60岁以上老人均属服务范围。

五、服务内容、项目及要求

居家养老服务包含生活照料、康复理疗、精神慰籍、文体活动、心理健康、法律服务等内容。

(一)主要服务内容

1、爱心敲门——就是邻里义工、居家养老护理员每日到老人家敲门问候,了解老人需求,提供及时的生活服务。

2、诚心交流——就是居家养老护理员、邻里义工和社会义工志愿者经常与老人聊天交流,给老人以精神慰籍。

3、真心帮扶——就是居家养老护理员、义工志愿者、单位与老人结对,帮助老人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二)主要服务项目

1、生活服务——帮老人买菜、做饭、做家务、陪老人洗澡等,为老人捐赠生活用品和资金,照顾老人的日常生活。

2、精神服务——定期陪老人聊天,给老人讲故事、读书读报,陪老人散步、游览等,丰富老人精神生活。

3、探亲服务——春节、元宵节、重阳节、中秋节、老人生日等节日,到老人家探望,陪老人过节,让老人享受儿女般的亲情。

4、健康服务——为老人建立健康档案,定期为老人查体,老人生病时能够得到及时医疗和照顾。

5、法律服务——包括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与此同时,扩大社会招募义工志愿者队伍,继续做好义工活动基地——敬老院老人的服务工作;在重大节日期间,还将统一组织一些为老年人服务的大型活动。

(三)服务要求

1、居家养老护理员和邻里义工:敲门问候每天至少1次,聊天至少每周2次,在老人需要时帮助其购物、做家务、陪老人洗澡、看病等。

2、社会义工志愿者(邻里义工以外的义工和志愿者):至少每月到老人家探望一次;重大节日期间必须进行探亲服务;在老人需要时帮助其购物、做家务、陪老人洗澡、看病;根据需要和可能,陪老人散步、游览等。

3、结对单位:组织本单位义工志愿者至少每月到老人家探望一次;重大节日期间必须进行探亲服务,为老人捐助必要的生活用品或资金。

4、结对的村级卫生服务机构:至少每半月一次电话或登门问讯老人的健康情况,每季度至少为老人查体一次,老人生病时随叫随到,为老人提供成本价格的医疗服务。

(四)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

居家养老服务实行“N助一”的服务模式,即由2~3户邻里义工、多名居家养老护理员和社会义工志愿者、多家驻乡单位构成的三级义工服务圈,为老人提供包户、定期、接力式亲情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实行“四个一”的运行机制:

1、一个主体——在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指导下,以各村服务站为主体,组织、监督对所在村的老人开展服务活动。

2、一个服务圈——由居家养老护理员、邻里义工、社会义工志愿者、驻乡单位构成的三级义工服务圈。

3、一个村级卫生服务机构——为每位老人安排一个村级卫生服务机构与其结对,提供医疗服务。

4、一本服务卡——为每位接受服务的老人发放一本《居家养老服务卡》,记载老人的基本情况,记录居家养老护理员、义工志愿服务情况。

六、居家养老实施步骤

(一)调查确定服务对象

组织专门调查人员开展对居家养老对象的摸查、归类、审核、统计工作,及时掌握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和需求动态,建立健全老年人信息库。

(二)服务队伍与教育培训

向社会公开招聘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优先录用在本乡登记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剩余劳动力、低保人员和有志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各界人士组成居家养老服务队伍。被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组织招聘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按《北京市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办法》、《建立促进城市低保就业服务对象就业机制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对符合失业人员弹性灵活就业条件的人员可按《关于进一步促进失业人员弹性灵活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享受相关政策。专门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招用本市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促进就业政策支持,实现居家养老服务与再就业工程相对接。

对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实行统一培训、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制度。由区社区服务中心委托有培训资质的单位进行技能及素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颁发“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三)做好服务认证工作

义工志愿者和单位在每次为老人服务后,都要将服务的情况记录在《居家养老服务卡》上,作为服务活动的认证依据。各村服务站每月检查一次,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每次检查都要签字认可,保证服务活动的落实。

(四)广泛筹集和用好专项资金

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单位和慈善人士为老年人应急救助专项资金捐款,制定专项资金的使用办法,最大限度的发挥专项资金的作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级领导要提高认识并予以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全力支持。

(二)加强宣传,转变观念。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老年人逐步接受居家养老服务的新理念及市场化运作方式。

(三)制定具体制度,保证规范运作。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工作标准、工作职责等,形成较完善的、制度化的、规范化的居家养老服务运作模式。

(四)广开渠道,保证投入,严格使用。认真落实政府资金补贴政策,严格资金拨付、使用程序,保证专款专用;同时坚持市场化运作,多渠道筹措资金

推荐第2篇:社区养老社会化实施方案

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实施方案

为了推进我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根据街道办事处《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街建设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努力构建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多层次、多类型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我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水平,促进我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健康发展。养老服务社会化坚持政府引导与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坚持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坚持政府购买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重点保障社区“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高龄老人,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

二、主要目标

通过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区工作,逐步实现由传统救济对象向服务全体老人转变,由单一服务方式向多样化服务方式转变,由物质供给型向精神关注型转变,由政府投入为主向社会广泛参与转变的目标。

(一)完善养老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引导与扶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机制。在保障老人基本养老生活的基础上,对户籍、居住均在我区的60 1

周岁以上“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高龄老人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从2010年元月起,提供养老服务。具体补贴标准: 60至79岁的困难老人,由区民政部门负责给予适当补贴;80至89岁老人,每年春节和重阳节各发放价值50元的现金或物资,资金由所在乡镇场街开发区负担;90至99岁老人,由区老龄办每年每人补贴300元,资金由区财政部门统筹解决;百岁老人,每月发放200元津贴,资金按现行渠道解决。

(二)丰富社会养老形式。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服务体系。一是按照《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要求,有计划、按比例发展高、中、低档搭配合理的社会养老机构,切实满足不同经济收入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的需求。二是完善政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居家养老服务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全面构筑区、街、社三级网络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积极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专业化入户养老服务。三是充分发挥“星光老年之家”、社区图书室、老年健身场地等老年福利服务设施作用,积极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服务、文化娱乐、日托服务、精神慰藉等多方面服务,使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95%以上,老年人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三)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坚持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和志愿者服务的有机结合,大力倡导社会互动,邻居互助,发展和

2壮大志愿者服务队伍,实现志愿者服务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培育和发展社会服务团体和社会性中介组织,积极发挥其为老年人服务的作用。组织老年人协会等群众性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丰富社区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形成社会广泛关注和支持养老服务社会化的良好氛围。对社会力量兴办社会养老机构,优先安排用地、减免相关收费、落实税收优惠等政策,达到合格等级以上标准且经营正常,按照连续入住6个月以上的托养人员实际使用床位数,每床每月50元标准给予补贴。

(四)建立专业养老服务队伍。按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规定,完善护理人员培训机制,有针对性的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不断加强养老服务知识化和专业化建设,引进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建立一只具有奉献精神和专业水平较高的养老服务管理人员队伍和服务人员队伍。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5月—6月)。成立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我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目标。社区要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养老服务社会化实施计划,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

(二)、实施阶段(7月—11月)。一是对社区的老年人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摸清养老服务老年人家庭的底数和真实需求,建立老年人数据库。二是组建养老服务专业机构,做好居家

3养老服务中心专职服务员、护理员的录用工作,对服务对象身体状况、居家环境进行再调查,确定老人需要服务的项目,在社区建立老人居家养老服务档案。三是确定日常管理方式,护理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具体操作办法:城区老年人由其本人或委托其亲友,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社区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采取入户调查的方式,对申请人的服务需求进行确认,并完成对服务项目、时间、护理员的确定工作。街道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复审后,于每月的25—30日报送区民政局审批。然后由申请人与服务中心、护理员三方签订《孝南区居家养老服务协议书》一式四份,其中报民政局一份存底;对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的申请人,说明理由,建议其采取自费购买服务,由申请人与服务中心、护理员三方签订《孝南区居家养老自费购买服务协议书》一式四份。

(三)、总结阶段(12月)。总结养老社会化工作经验,为全面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提供依据。

推荐第3篇:养老产业培训实施方案

养老产业培训实施方案

一、培训理念:为家庭分忧

为儿女尽孝

二、培训对象:公司内部会员

三、培训方式:授课+实训(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

四、培训等级: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五、培训期限:实行晋级制,初级不少于180个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50个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20个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90个标准学时。晋级的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这两部分均实行百分制,成绩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技师还需进行综合评审。

六、培训教师:要求具有本职业或相关专业较丰富的知识、实际操作经验和较丰富的经验。培训初级养老会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培训中级养老会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养老会员和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讲师通过自备和聘请方式招募。

七、培训地点:成人高等学校

八、培训内容

1.职业道德培训

1.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1.2 职业守则

1.2.1 尊老敬老,以人为本;

老有所为、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终。

1.2.2 服务第一,爱岗敬业;

1.2.3遵章守法,自律奉献。

2.职业技能培训

2.1 养老护理

2 .1.1 日常生活护理

生活环境、休息与睡眠、饮食、清洁卫生、疼痛、安全用药等方面。

2.1.2 技术护理

给药、观察、消毒、冷热应用、护理记录、急救(抽筋、晕厥、摔倒、突发脑出血、外伤出血、烫伤、噎食等)、常见疾病护理(高血压、糖尿病、骨关节病、冠心病、呼吸道感染、便秘、中风等)。

2.1.3 康复护理

肢体康复、闲暇活动。

2.1.4 心理护理

心理保健、情绪疏通(沟通与协调)

2.1.5临终护理

2.2 养生保健培训

2.2.1 合理膳食,平衡饮食

2.2.2 适度运动

走路、跑步、登山、打太极、跳舞、打球、游泳、跳绳等等。

2.2.3 平衡心理

良好的个性、处事能力、人际关系(善、乐、宽、淡)。

2.3 医疗保健培训

2.3.1 自然疗法

2.3.2 针灸疗法具有运用针灸处理临床各科疾病的初步能力。掌握针灸的基本理论和操作技能。

2.3.3 推拿疗法

2.3.4 拔罐疗法(物理疗法)

2.3.5 刮痧

2.3.6 气功

2.4 安全保护培训

2.4.1 手杖的使用方法

2.4.2 拐杖的使用方法

2.4.3 助行器的使用方法

2.4.4 轮椅的使用方法

2.4.5 抱扶搬移的操作方法

2.4.6 老年人意外伤害的简单处理方法

2.4.7 各种卧位更换的操作方法

3.相关法律、法规

3.1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3.2 劳动法

3.3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3.4 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4.企业管理

4.1 组织管理

4.1.1 制定养老会员岗位职责和工作程序

4.1.2 对养老产业管理方案予以实施与控制

4.2 质量管理

4.2.1 能制订养老产业质量控制方案

4.2.2 能对养老产业专业技术操作规程的实施进行管理

4.2.3 能对养老产业各项操作质量的实施进行管理

4.2.4 能运用现代办公设备进行管理

4.2.5 能撰写养老产业管理的论文

4.3 团队管理

九、培训课程

1.理论部分

养老会员的职业道德及规范;有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医学常识及护理;老年人医学常识及护理;紧急救护知识;给药知识;危重病人的观察与护理;老年人安全知识;康复护理等等。

2.技能部分

老年人的各种照料方法;清洁卫生、睡觉、饮食等照料;安全保护措施;医疗保健的相关技能。

3.操作部分

4.管理部分

5.实习

十、培训要求

1.初级会员:掌握理论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

2.中级会员:标准化操作技能

3.高级会员:技能+管理

4.技师:技能+管理+培训与指导

十一、养老服务关联产业

1.老年食品

与超市合作,办理优惠卡、优惠劵等。

2.老年用品 3.老年医疗保健

4.老年文化和教育

舞蹈、太极、垂钓、书画、电脑、乐器、修理等等。 5.老年旅游服务

推荐第4篇: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

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

为营造和谐文明的社区人文环境,更好的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社区内居家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乐的目的,特制订天后宫社区居家养老实施方案如

下: 一

基本形式

按照七个坚持的原则,以街道牵头,社区负责承办的方法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其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使区内老人既不需离开家,生活又能得到照顾,先重点保障老年人中的高龄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再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努力为老人提供最理想的养老选择。

二、运作规划

社区拟设立一个居家养老联络站,并指派专人负责居家养老计划的筹划,定期安排走访慰问活动。在充分利用社区现有资源基础上,投入专项资金再添置完善设施,建立社区养老平台,精心为老人提供有偿及无偿服务。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主要工作及职责:与周边商家签订送餐,家政服务等有偿服务,联系好社区医院对无法出门的老年人实行上门诊治,动员志愿者,义务为孤寡老人进行上门服务,服务项目包括精神慰藉,心里咨询,法律咨询等。并依托社区原有设施,室内健身活动室、棋牌室、图书室,多媒体字,康复保健、文化娱乐、心里慰藉等功能室,以及入户、送餐、陪护等服务。

服务原则

1、无偿服务对象。主要包括年满70周岁城镇“三无”(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老人、生活不能自理且身边无子女照顾的低保老人、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以及百岁老人等。

2、低偿服务对象。主要包括生活不能自理的“空巢”老人(指子女不在本辖区居住生活的老年人)、未享受民政各种救助的80岁以上高龄“空巢”老人和有一定经济来源但生活仍很困难的老年人。

3、有偿服务对象。有一定经济能力、需要上门照料等服务的老年人,以自

费的形式购买服务。

4、志愿服务对象。由志愿者服务队伍上门为社区老年人,重点是孤寡老人、高龄空巢老人,病残失能老人提供服务。

四、服务内容

以老人的生活需求为重点,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护理等服务,同时兼顾老年人文化娱乐、学习教育、体育健身、精神慰藉和法律咨询等服务,服

务内容可先易后难,逐步拓展。

安全保障服务。主要通过相应的联系制度,充分发挥助老服务员、社区工作

者、邻里和志愿者的作用,

生活照料服务。主要包括日间托老、购物、配餐、送餐、陪护等特别照料的服务和洗衣、打扫卫生、家电维修等一般家政服务。

医疗保健服务。主要通过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为社区老人提供健康咨询、健康教育、疾病防治、康复治理、心理卫生、开设家庭病床等服务。

五、服务方式

日间照料。社区设立日间照料服务室,为老人提供托管照顾、午休餐饮、康

复娱乐等日间照料服务。

上门服务。服务对象是社区全体老人,重点是年龄超过70周岁的老人、身患残疾的残障老人、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的体弱老人。

志愿服务。 社区老年服务社充分挖掘社区现有资源、整合义工、志愿者等社会人力资源建立助老志愿服务队伍,义务为老年人提供照料、精神慰藉、法律

援助、政策宣传等服务。 邻里互助。以社区老年服务社为纽带,在邻里之间开展为空巢老人当管家的活动,“生活管家”负责老人日常生活服务,与老人聊天,陪送看病,打扫卫生

等等。

六、政府购买服务

(一)享受条件

70周岁以上且被政府列入低保(或边缘户)救助对象的空巢老人可享受政

府购买的服务。

(二)享受标准

无偿服务对象每人每月可享受20小时的上门服务;低偿服务对象每人每月可享受10小时的的上门服务。无偿、低偿服务对象的服务费用由政府按每小时

8元的标准负担。

(三)实现方式

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统一凭“居家养老服务券”免费享受每月10-20小时的上门服务;政府按月将服务券发放给无偿(或低偿)服务对象,服务对象使用该券支付上门服务人员服务费;服务人员凭该券到街道结算兑现服务费用。该券由市民政局统一格式、各区民政局自行印制和组织发放,服务券可在同一年度转结

使用。

七、申请和审批程序

1.申请。符合无偿、低偿服务对象条件的老人,由其本人或代理人向所在社区提出申请,填写《安庆市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评审表》。申请时需提交《安庆市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评审表》(一式三份)、3张2寸免冠照片;同时交验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和低保证(符合低偿服务对象条件的老人出具由原工作单位或劳动部门开具的低收入证明)等原件。 2.初评。社区要及时受理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申请,严格按照享受条件进行初评并签署社区意见,然后将有关材料上报所在街道。 3.审核、审批。所在街道负责组织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的评估工作,将评估结果在社区公示并签署街道评审意见,对《申请评审表》进行编号后报送

区民政局审批、备案。

推荐第5篇:某社区居家养老实施方案

XXX区X城XXX社区

关于开办居家养老服务日间照料中心的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社区的实际情况,现就推进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工作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十二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方向,积极应对老龄化挑战,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体系建设,将我社区建成“服务优、作风好、效率高”的新型服务型精品社区。

二、目标任务

社区开办居家养老日间照料中心,创建居家养老新模式,同时为辖区下岗失业人员开发再就业岗位。

三、实施步骤

1、前期宣传

在辖区内开展居家养老理念的宣传活动,将社区开办居家养老日间照料中心的消息广泛告知辖区居民,公布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辖区居民若有此项需求,即可到社区进行登记,申请居家养老的服务。所谓居家养老日间照料服务中心,是指老年人在社区日间照料室生活,通过社区的组织和协调享受类似社会养老机构的服务,而且费用支出比较低廉,老人既享受了养老服务又不离开熟悉的生活环境,使得辖区的老人能够享受到居家养老的个性化服务。

2、人员培训

社区居家养老日间照料中心邀请专业人员对社区服务人员进行服务培训,统一服务标准,提高服务水平,做到服务态度好,服务水平高。

3、过程管理

社区居家养老日间照料中心对服务实行全程化管理。服

务对象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日间照料中心对申请人进行详细情况登记,建立申请人员档案,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提供服务过程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日间照料中心与服务对象通过沟通,根据服务对象的反馈信息不断完善居家养老的各项服务。服务结束后,请服务对象对服务人员及所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进行满意度评价,参考评价结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日间照料中心对服务人员定期进行考核。

四、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社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日间照料中心专项工作小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日间照料中心由社区书记担任专项负责人,服务人员及工作安排由社区统一组织、管理。

2、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我辖区有部分体弱多病的空巢老人,平日里子女工作繁忙无暇照顾,类似这样的老人们就可以向社区特设的居家养老服务日间照料中心提出申请,照料中心提供专业化服务,双方签订《XXX社区老人日间照料协议》。

3、严格标准,保证质量

社区除对服务人员统一培训、统一管理外,还提供志愿者服务,并为每位老人建立健康档案,开创老年人依托社区进行居家养老模式。

服务内容包括日间照料、医疗保健、法律维权、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精神慰藉等多种项目,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的个性化服务。

推荐第6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

实施方案

为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工作,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结合社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8年底前完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卫生保健、精神慰藉、文体娱乐等内容的居家养老服务,做到老年人满意,社会认可度高。

二、配套设施

(一)场所地址:待定

(二)硬件设施:大型开水机1台、电视机1台,棋牌桌椅4套、书架2组、老年人读物500册、健身设施1套、洗衣机1台、折叠床6张、办公桌椅2套、老年椅50把、电脑1台、打复印一体机1台、大3P空调1台、座机1部、茶水杯50台、办公耗材若干、急救箱及药品1套。

(三)软件培训:邀请专业人士对服务中心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带领服务中心人员开展服务工作至正常运行。

三、服务内容

(一)餐饮服务:公开送餐热线,长期与一家正规餐饮店保持合作管理,为有需求的老年人开展送餐服务。

(二)卫生保健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的健康保健咨询和服务,并定期组织义诊机构到社区开展眼科、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项目的健康体检。

(三)文体娱乐服务:配备饮水设备、电视、棋牌、老年人读物和健身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固定舒适的文体娱乐场所。

(四)家政服务:长期与老年理发店合作,每周

二、四下午14点-18点,在社区开展理发服务;配备洗衣机、洗衣用品,为老年人提供洗衣服务。

(五)日间休息服务:配备6张以上的折叠椅,供老年人临时休息。

(六)老年人社会保障服务:为老年人提高医疗、养老政策宣传服务,协助老人办理医疗报销、养老金年检、80岁高龄津贴申请等服务。

四、运行管理

(一)人员配置:服务中心配备专职管理人员1人,原则上由社区“两委”干部轮岗,专职服务人员2名,原则上由居民小组长、党小组长及党员居民代表担任,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须有健康证、服务期间统一着装,并发放一定补贴;因特殊情况产生的临时用工按照80元/人/天发放务工补助。

(二)制定建设:服务中心制定规范的管理制度并上墙,包括规章制度、工作流程、人员职责、服务承诺等内容。

(三)安全管理:服务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与被服务老年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意外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四)服务行为: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无偿公益性服务;就送餐、家政服务、茶水服务等可根据服务成本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醒目的位置进行长期张贴公示。

(五)信息台账:建立被服务老年人服务台账和工作人员出勤表,做好服务记录和工作记录。

五、资金筹措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经费多方筹措,吸纳政府补贴、单位和爱心人士捐赠,建立财务独立核算科目,做到专款专用,账据相符,定期公示。

推荐第7篇:黄石市养老服务社会化实施方案

黄石市养老服务社会化实施方案

为了推进我市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老龄办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07〕45号)精神,结合我市养老服务社会化试点工作的运行情况,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以保障 “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高龄老人为重点,以居家养老为主体,以福利机构养老为补充,积极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的多层次、多类型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周到、便捷、高效、体贴的专业化服务,不断提高我市社会化养老服务的整体水平,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实现老有所养的目标。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政府购买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重点保障“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高龄老人,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的原则;

(四)坚持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与社区志愿者服务、邻里互助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无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六)坚持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三、服务对象和内容

我市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对象为城区具有黄石户籍的老年人,分为无偿服务、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无偿服务的对象为城区中的“三无”老人;低偿服务的对象为城区中的高龄老人、低保老人;有偿服务的对象为有经济来源并需要提供养老服务的老人。

养老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服务、日托服务、心理咨询、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

按照养事不养人、不养机构的原则,改革创新服务方式,实行多元化养老服务模式,真正把政府资助养老服务的有限资金和社会资本最大限度地用于需要服务的老人身上。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培训机构和信息中心的建设,城区国办福利机构作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培训机构,市社区服务中心建立信息中心,整合养老服务信息资源。

四、补助对象及标准

对城区中的“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高龄老人,政府实行货币化养老服务补助。享受补助的条件、标准如下:

(一)60岁以上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中生活能够自理的按人均100元/每月、介助(半自理)老人按200元/月、介护(不能自理)老人按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二)年满60周岁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介护),按人均15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三)年满90周岁,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5倍低保标准的老人,按1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上述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服务补助只能用于购买养老服务,不得用于支付药费或购买其他商品,不记入城市低保的收入计算范围。

对自请保姆、入住福利机构且符合上述补助条件和标准的老人,纳入养老服务补助对象范围。补助对象超出补助额度部分的服务费用,由补助对象个人支付。

五、服务补助申请程序、审批程序、拨付方式

(一)申请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老年人或其亲友,可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养老服务站申请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并分别提交如下材料:

1.60岁以上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须提交的材料:(1)《黄石市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

(2)所在社区养老服务站提供的分散供养证明;(3)介助老人和介护老人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60岁及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护)老人须提交的材料:(1)《黄石市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黄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3)县级以上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90岁以上老人须提交的材料:(1)《黄石市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经济收入来源的证明。

(二)审批程序

审批按初审、复审、核准的程序进行。

1.初审。社区养老服务站收到材料齐全的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含公示时间)初审,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形式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申请人应予配合。社区养老服务站需将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监督。经核实无误后,上报街道办事处养

老服务中心。

2.复审。街道办事处养老服务中心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复审,并在5个工作日内签署复审意见,报区民政部门。

3.核准。区民政局收到复审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对同意补助的,发给书面核准通知书;对不同意补助的,须书面说明理由。

自请保姆但符合享受养老服务补助的老人,可由本人或亲友每季度向户籍所在社区养老服务站申报认定(需携带保姆相关用工证明);入住福利机构符合享受养老服务补助条件的老人,由所在福利机构每季度向户籍所在社区养老服务站提交确认名单。

(三)拨付方式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由区民政局发给服务记录本和补助资金,根据服务本记录的服务时间和应付金额,由区民政局在补助资金额度内,每季度拨付补助资金给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由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发放到服务对象。

各区民政局会同区财政局,及时将本区养老服务补助以及民办福利机构实际床位补助的情况汇总初审后(包括核准各类补贴的人数、标准、补助总额等),报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审核;市财政局将应承担的补助资金按季度拨付给各区财政局。

(四)管理监督

社区养老服务站每季度检查一次申请人的养老服务记录,检查服务对象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和时间是否符合要求,并将检查情况报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核查汇总,报区民政局作为继续拨付补助资金的依据。

市、区两级民政部门要对社区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的申请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如发现以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补助资金的,应立即停发并追回已骗取的补助资金,同时取消当事人享受补助金的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服务机构和服务方式

(一)服务机构

1.国办及各类民办社会福利机构;

2.社区居委会成立的养老服务站;

3.经卫生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和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4.经民政部门登记的街道社区民间组织;

5.经工商部门批准注册的家政服务公司。

鼓励上述服务机构聘用社会工作、老年医学、护理学、心理学、营养学、管理学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区民政局列出本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名册。社区养老服务站应将名册予以公布,供服务对象选择。确认服务机构的具体办法由各区负责制定。

(二)服务方式

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护理、心理咨询、临终关怀、家政等服务的工作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服务对象在民政部门确认的服务机构中自行选定服务机构。

七、落实政策,加快老年福利机构的发展

(一)经民政部门审批的老年福利机构,包括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养老院、托老所、敬老院、老年服务中心、康复中心等,不论国办还是民办,都同等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

(二)积极支持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发展养老服务业,逐步实现养老服务业由政府兴办为主向政府与社会力量多元化兴办转变。鼓励和支持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单位和个人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事业。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兴办以老年人为服务对象的老年生活照顾、家政服务、康复服务、心理咨询、紧急救援等服务项目,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对符合规划的养老服务项目,有关部门要优先审批。对列入规划的已建养老服务设施,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或改变性质,因国家建设需拆迁占用的,应按照有关拆迁办法给予补偿。

(三)对新建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经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可采用划拨方式优先供地;对新建营利性养老服务业建设项目用地,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取标准可适当降低,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征地(拆迁)补偿的标准可依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鄂政发〔2005〕11号)的最低价确定;敬老院、福利院等项目用地在进行土地登记时免收土地权属调查费,其他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

(四)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批准认定的养老服务机构,免交城市建设和房屋建设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证照费除外),免交煤气、水、电增容费和供排水设施使用费;电价按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标准执行,自来水、管道燃气价格按居民用水、用气价格标准执行;申请安装水、电、气管线、管道工程的,有关单位应予优惠或减免相关费用;安装使用数字电视所需费用减半收取;要求地籍测绘服务的,相关机构应按我省规定的最低标准收费。

(五)对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免征养老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公益性的捐赠支出,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它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不征收土地增值税。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抚养孤老伤残的社会福利单

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纳印花税。对修建老年公寓和敬老院占用耕地,或利用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或单位、个人捐赠资金建设城市社区老年福利服务设施、活动场所和农村乡镇敬老院占用耕地的,免征耕地占用税。对养老院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免征营业税。

(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对培训合格人员由职业技能主管部门颁发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加快开展老年保健、护理、营养、心理咨询等急需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水平。到2010年底,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从业人员一律持证上岗。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吸纳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免费提供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等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持证上岗的就业援助对象可按规定享受当地公益性岗位补贴和低保补贴。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创办养老院、托老所,开展包户服务。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开办养老服务业的,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七)金融机构按有关政策规定,应积极为养老服务业提供信贷支持。对养老服务机构内部设置的已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和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如申请医疗保险定点,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审批。

(八)对社会力量兴办的老年福利机构进行床位补贴,经营正常的社会力量兴办的老年福利机构,按照《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和《湖北省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要求和标准达到合格等级,经过黄石市民政局严格审查并颁发《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证书》,按照连续入住6个月以上的托养人员实际使用床位数,每床每月40元标准给予补贴。

八、资金来源

对城区“三无”老人、低保老人和高龄老人的补助资金以及民办福利机构的床位补贴资金,由区民政部门汇总、区财政部门初审,报经市财政审定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市、区两级财政按6:4的比例拨付,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养老服务工作资金来源按“三个一点”的方式筹集,即市福彩公益金出一点,财政出一点,社会和个人出一点。具体资金渠道如下:

(一)全市社区养老服务站的建设资金,由省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一次性承担。

(二)各区财政承担辖区内社区养老服务站的管理、监督、评估等工作的经费。

(三)补助对象超出补助额度部分的服务费用,由补助对象个人支付。

(四)动员和吸纳民间资本投资兴办养老服务事业,鼓励单位、个人对养老服务业的慈善捐助,促进投资主体、投资方式多元化发展。

九、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养老服务社会化是融社区服务和社会福利服务于一体的社会化服务工作,代表着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发展方向。市(区)政府成立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领导

小组,分管副市(区)长担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保证全市工作顺利协调开展。市民政局要做好相关政策的制定工作,做好全市养老服务工作的整体发展规划;区民政局要制定具体推进措施,做好本辖区养老服务综合协调和监管工作;各街道办和社区养老服务站及相关部门要做好具体组织、审核把关、协调、管理、服务等工作,把该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配备人员,加强管理。各区、街道、社区建立养老服务中心(站),配备必要的专、兼职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具体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建立全市老年人信息档案,逐步实现网络化;建立对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对象的动态管理机制,随时调整补助对象,实现应补尽补。

(三)精心组织,加强监督。区民政部门要严格把好补助对象资格的审核关,既要应补尽补,又要防止虚报、瞒报,确保补助对象的不错、不漏;加强对服务机构的监督,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确保养老服务的规范和质量。市民政部门将定期组织对全市养老服务工作的检查,保证该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四)加强宣传和理论研究。加强对养老服务工作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敬老、社区助老、家庭养老的良好风气;加强理论研究,重点加强对养老服务的产业化发展、服务质量评估体系建立、服务管理和运行机制、社区服务资源整合等问题的研究探讨,为实际工作提供理论支持。

十、本实施方案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大冶市、阳新县可根据本文件的精神,制定当地的实施方案,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的健康发

推荐第8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方案

安铜办事处2011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

保险制度实施方案

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铜政﹝﹞〔2010〕6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办2011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和指导原则

(一)日标任务 按照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全年完成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不少于1100人,覆盖面达到90%以上。

(二)指导原则

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坚持政府引导与农民自愿参保的原则,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建立养老金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

根据市试点工作意见,建立镇、街、村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及协理员制度,新农保工作经费纳入同级政府预算。

二、参保范围和对象

凡我办年满16周岁、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不含在校学生),均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

三、资金筹集

(1)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

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和2000元十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政府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2)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3)政府补贴 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年30元。

(4)对农村独生子女和符合计生政策的双女父母参加新农保的,在财政统一缴费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再提高50%的补贴标准(即在现行每人每年30元缴费补贴的基础上增加15元)。

参保人员在服义务兵期间,政府给予缴费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00元。

对农村重度残疾人员,政府按照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当年养老保险费。

市及县、区财政应根据每年享受新农保待遇的人数确定补贴资金。区级财政补贴资金由市、区按3:7的比例承担,扣除上级补助后由区和乡镇办按5:5比例承担。

四、组织实施

(一)参保登记

1、参保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到所在材委会办

理参保手续。

2、各村新农保信息员负责组织本村人员参保,村委会审核确认,办事处复核并录入新农保信息系统。

(二)保险费缴纳

1、新农保实行按年缴纳。保险费申报和缴费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当年的12月31日。市新农保经办机构委托银行发放个人缴费存折。参保人员凭存折到指定银行存款,并与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由银行代扣保险费并及时缴入市新农保基金收入户。

2、符合规定领取增发基础养老金的人员,经村、办事处审核,由本人到指定银行一次性缴纳规定的费用。

(三)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

1、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60元。对缴费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加发1%,但最高不超过10%。

参保人各年度缴费达到或超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且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不足15年的,补足15年的),基础养老金增加35元。

2、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养老金计发月数相同)。

(一)养老金申领

1、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的当月向所在地的村委会申领养老金。

村委会接到申请后,由村信息员审查,报办事处新农保经办机构审核:经审核后,由区办机构复核,市级经办机构审核;养老金从到龄的次月起发放。

2、符合领取增发基础养老金的人员,到所在村委会申请,附相关证明和缴费单,报各级新农保经办机构审核、审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办事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主任为组长,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事处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各村(社区)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统筹协作,确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实施。

(二)建立考核督查机制 办事处相关部门将定期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经办机构考核,督查进度、指导工作。

(三)落实工作经费 建立以奖代补机制,对开展新农保工作的行政村实施以奖代补。

(四)加强宣传引导 新农保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以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使党的惠民政策深入人心,提高农民对社会养老保险的认识,增强农民的自我保障意识,鼓励和引导适龄农民参保,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办新农保工作健康发展。

六、其他

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的叠加

按照铜政〔2010〕37号文件规定执行。

2、已按《铜陵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铜政〔2009〕18号)参保缴费的女性居民,待遇领取年龄仍为55周岁。

3、本方案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推荐第9篇:某区城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

XX区城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我区老龄事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公平和谐,根据XX市人民政府XX号《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推进我区城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按照“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市场运行、社区操作”的工作思路,立足实际,到2015年,力争用5年的时间使城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达100%。逐步建立起以家庭养老为核心、政府支持为主导、社区服务为依托、居家养老为基础、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新型养老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我区老年人福利事业发展,营造尊老、敬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扶持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家庭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先重点保障特殊群体后逐步扩大的原则;

(四)坚持专业化护理与社区义务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五)实行无偿、低偿和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 12凡新成立并挂牌运行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政府一次性补贴1万元;运营正常、服务对象满意,每年每个服务站给予补贴2000元。

七、实施程序

(一)申请

符合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条件的老人,可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申请居家养老服务,并提交《XX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表》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所有资料应按A4纸张规格提交,提交资料时需带相关证件原件备查。

(二)评估

1、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统一制定评估标准;

2、各街道民政办根据评估标准,组织熟悉医务、护理知识的工作人员对申请服务的老人身体状况及服务需求进行评估;

3、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民政办会同社区负责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服务质量进行跟踪、监督和评估。

(三)审批

1、社区委员会初审。在收到服务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后,社区委员会根据评估结果,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初审,确定补助标准、服务项目。经核实由居(村)委会上报镇(街)社会事务办。

2、街道民政办复审。街道民政办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复审。对同意补助的,签注“同意”意见,并加盖各街道民政办公章后上报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对不同意补助的,书面说明理由。

3、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核准。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对申请人同意补助的,签注“同意”意见,并加盖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公章;对不同意补助的,书面说明理由。

(四)变更及终止

服务对象情况发生变化,需调整补助标准的,按照申请程序重新办理,对已不符合服务补助条件的应及时终止服务与补助。

八、监督管理

(一)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应专项用于向服务机构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不得用于支付药费、购买其他商品或挪它他用,确保政府补助资金专款专用,规范管理。

(二)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需会同区财政局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或抽查各街道居家养老补助资金是否按时足额拨付、是否专款专用,并将检查情况作为继续拨付补助资金的依据。

(三)各街民政办要会同财政所监督管理社区委员会开展好居家养老工作,确保居家养老服务申请程序规范、补助金使用运作规范、服务人员服务管理规范。

(四)凡补助对象或其它人以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政府服务补助或挪作它用的,并按有关法规查办处理。

九、其他事项

本实施方案自下发之日起试行,具体由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解释。

- 5 -

推荐第10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黄镇铺社区居委会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2014年6月)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一种以居家养老为基础,在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其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本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增进老年人福利,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公平和谐,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现就推进本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满足我市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落实“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长”为目标,结合本社区实际,积极构建政府主导、社区互助参与;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社会化服务为依托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动员社会力量,运用市场机制,完善社区为老服务功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

按照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立足长效的发展思路推进本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工作中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与扶持、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原则;

(三)坚持为老服务与推动再就业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先对特殊群体后逐步扩大的原则;

(五)坚持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与社区义务服务、邻里互助相结合原则;

(六)坚持根据不同需求,提供相应养老服务原则;

(七)坚持无偿、低偿和有偿相结合原则。

三、服务对象

1 黄镇铺联合支部60岁以上的老年人,要求户籍与居住地均在黄镇铺社区和凤凰村社区辖区内。

四、服务方式

主要依托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社区组织,对服务对象提供如下服务:

1、全托服务: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全天候起居、生活照料、专业护理、康复理疗、精神文化服务。分为全护理、半护理、一般护理。

2、日托服务: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不住宿的日间护理照顾服务。

3、上门服务: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护理为主。

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首先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启动上门服务,待下一步各方面条件成熟,再逐步开展日托和全托服务工作.

五、服务内容

从本社区的实际出发,调动社会力量,构建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支撑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倡导以上门照料服务为主、社区照料服务为辅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1、开展以政府购买服务为导向的居家养老服务。

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组建服务队伍,对特殊并需要生活照料的救济对象老人、独居老人、特困家庭老人、对社会有重大贡献的老人等,依照特定评估程序提供数额不等的政府购买服务,对其他老人提供自费购买服务。

2、提供多层次、多种形式的社区生活照料服务。

一是对高龄和不能自理生活的老人,以上门照料服务为主,提供医疗、康复、护理、家务等全方位服务;二是对生活能基本自理的中高龄老人,运用日托中心、康复站等形式开展服务;三是对救济对象、特困、独居、高龄和对社会有重大贡献等特殊老人,提供低保救助、政府购买服务、义务服务、互助服务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服务;四是为低龄、健康老人,特别是“空巢”家庭老人提供文体娱乐、医疗保健、家务料理等社区服务,并鼓励支持他们参与社区公益活动。

3、为老年人家庭成员提供辅助性服务,积极协助和鼓励家庭成员承担对老年人的照料责任。

2 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为老年人家庭成员进行护理等方面的相关培训和指导,提供方便家庭照料使用的设施。通过帮助家庭成员来满足老年人在家庭的照料需求,巩固和加强家庭养老功能。

4、有效利用、整合现有社区服务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养老服务作用。本社区服务中心必须设置为养老服务窗口;有条件的社区“星光老年之家”要为老年人开设日托、上门照料、送餐、陪护等服务项目,强化文娱、保健等服务功能,并搭建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义务工作基地。

六、实施步骤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有重点地稳步推进,要着眼于长远发展,着力于建立长效机制。

(一)调查确定服务对象。组织专门调查人员开展对居家养老对象的摸查、归类、审核、统计工作,及时掌握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和需求动态,建立健全老年人信息库。

(二)服务内容评估。由评估队伍确定服务对象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服务时间。

(三)组建服务队伍。

1、组织服务评估队伍。评估队伍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与医院医生共同组成,负责上门对服务对象身体状况、居家环境进行评估,确定老人需要护理的等级并确定需要服务的项目,建立老人个人居家档案。

2、组织服务员队伍。服务员队伍由社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进行筛选、录用。结合社区再就业工作,重点吸纳社区下岗职工,尤其是 40 — 50 岁的下岗职工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岗位上,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有组织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使之具有职业责任感和组织归属感,形成专业化队伍,持证上岗。

七、所需资金及来源

着力开展以政府购买为导向的居家养老服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区老龄人口的比例不断增长,为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持续健康运作,需要启动经费。主要来源有:

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启动和运作经费主要由市、区政府资助。

2、低偿收取有一定经济能力的老年人除补贴外(政府购买部分养老服务)自负部分费用。

3 3、少部分由社会募集方式筹集的资金。

八、资金管理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各项经费开支应按照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按照区的有关规定使用。资金支出需依照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模式和服务成效,根据市统一制定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评估标准,由区财政局、民政局核准该项经费,确保资金规范管理,专款专用。

第11篇: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

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其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增进老年人福利,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公平和谐,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6号)、国家民政部《关于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的通知》(民函„2006‟48号)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活动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民福„2005‟4号)精神,结合我市社会福利社会化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推进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满足我市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以保障老

1 人群体中的高龄老人(80岁以上)和特殊群体老人(包括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下同)为重点,坚持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的改革发展方向,积极构建政府主导、社区参与,以居家养老为主体、福利机构养老为重点,多层次、多类型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引入社会资源,鼓励养老服务市场竞争,从而为老年人提供周到、便捷、高效、体贴的专业化服务,不断提高我市社会福利服务的整体水平,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推进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政府购买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原则;

(三)坚持先重点保障老年人中的高龄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再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的原则;

(四)坚持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与社区义务服务、邻里互助相结合原则;

(五)实行无偿服务、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原则;

(六)实行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原则。

(七)实行老人自愿申请原则。

三、服务对象、内容

2 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面向深圳户籍的居家老人,提供多样化的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根据老人的实际情况分为无偿服务、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无偿服务的对象为具有深圳户籍的“三无”老人;低偿服务的对象为具有深圳户籍老年群体中的高龄老人、特殊群体老人;有偿服务的对象为有经济来源并需要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或者社区居民。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载体实行多元化。改革创新服务方式,摈弃传统的养服务机构、养服务人员的做法,实行养事不养机构、不养人,真正把政府资助居家养老服务的有限资金,最大限度地用于需要居家服务的老人身上。同时,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法,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作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载体之一,为有需要的老人或社区居民提供公益性、福利性社区服务。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评审委员会决定从福彩公益金中拿出一定资金用于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鼓励资助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社区居家养老以“立足社区、面向老人、专业服务”为特点,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服务、日托服务、心理咨询、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

四、补助对象及标准

对具有深圳户籍老年群体中的高龄老人、特殊群体老人,政府实行货币化居家养老服务补助。享受补助的条件、标准如下:

(一)60岁及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护,下同)的老人,按人均5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二)60岁以上非低保对象但生活不能自理老人(介护),按人均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三)60岁以上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按人均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四)80岁以上老人按人均2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上述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服务补助只能用于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不得用于支付药费或购买其他商品等。

对于自请保姆、入住福利机构而符合上述补助条件和标准的老人,纳入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对象范围。

各区也可根据本区的实际情况,对本区有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老人等制定低偿或有偿服务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其所需经费由各区财政列支。

五、服务补助申请程序、审批程序、拨付方式

(一)申请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老年人或其亲友,可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未设社区工作站的,由居委会负责,下同)申请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并分别提交如下材料:

1、60岁及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护)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3)深圳市、区直属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2、60岁以上非低保对象但生活不能自理(介护)老人提供:(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深圳市、区直属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3、60岁以上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所在社区工作站提供的分散供养证明;(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4、60岁及以上享受低保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5、60岁以上重点优抚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重点优抚对象证明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6、80岁以上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所有提交的资料应按A4纸张规格,并真实可靠。

(二)审批程序。

1、社区工作站初审。社区工作站收到相关申请后,凡申请材料齐备的应予受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含公示时间)。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形式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申请人应予配合。社区工作站需将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监督。经核实无误后,由社区工作站上报街道办事处。

2、街道办事处复审。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复审,并在5个工作日内签署复审意见,报区民政部门。

3、区民政局核准。区民政局收到街道办事处的复审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准。对同意补助的,发给书面核准通知书;对不同意补助的,书面说明理由。

自请保姆符合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的老人,每季度本人或亲友向户籍所在社区工作站进行申报认定(需携带保姆相关用工证明);入住福利机构符合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的老人,由所在福利机构每季度向户籍所在社区工作站提交确认名单。

(三)拨付方式。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由区民政局发给服务记录本和补助资金额度银行卡,根据服务本记录的服务时间和应付金额,由区民政局在补助资金额度内,每季度拨付补助资金。本季度内没有用完补助资金额度的,下季度按上季度实际发生金额给予补助。

各区民政局应及时将本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的情况汇总后(包括核准各类补贴的人数、标准、补助总额等)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将各区所需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通过市财政局每季度一次拨付给各区民政局。

具体社区居家养老补助发放形式,各区可依据本区实际情况自定。

(四)管理监督。社区工作站每季度检查一次申请人的居家养老服务记录本,检查补助资金是否用于居家养老服务,并将检查情况报街道办事处, 经街道办事处核查无误汇总,报区民政局作为继续拨付补助资金的依据。

市、区民政局将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的申请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如发现有以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补助资金的,应立即停发并追回已骗取的补助金,同时取消当事人享受补助金的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服务机构和服务方式

(一)服务机构。

1、各类社会福利机构;

2、经卫生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和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3、经民政部门登记的街道社区民间组织;

4、经工商部门批准注册的家政服务公司。

(二)服务机构的确认。鼓励上述服务机构聘用社会工作、老年医学、护理学、心理学、营养学、管理学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为老年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由区民政局列出本辖区内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名册。社区工作站应将名册予以公布,供服务对象选择。确认服务机构的具体办法由各区自行制定。

(三)服务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护理、心理咨询、临终关怀、家政等服务的工作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并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服务对象在民政部门确认的服务机构中自行选定服务机构。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可自行选择解决方式,如双方协调解决、或者向辖区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

七、资金渠道

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资金来源按“三个一点”的方式筹集,即市福彩公益金出一点,区财政出一点,社会和个人出一点。具体资金渠道如下: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由市福利彩票公益金承担。

(二)各区财政可对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进行配套资助。同时,承担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关的管理、监督、评估等工作经费。

(三)补助对象超出补助额度部分的服务费用,由补助对象个人支付。

(四)动员和吸纳民间资本投资兴办居家养老事业,鼓励单位、个人对养老服务业的慈善捐助,促进投资主体、投资方式多元化发展。

八、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居家养老服务是融社区服务和社会福利于一体的社会化服务工作,代表着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发展方向。各区政府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并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市民政局要做好相关政策的制定工作,做好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整体发展规划;区民政局要制定具体推进措施,做好本辖区居家养老服务综合协调和监管工作;各街道办和社区工作站相关部门和人员要做好具体组织、审核把关、协调、管理、服务等工作,把该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管理力量,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居家养老服务是一项长期发展的重要业务,具体管理和监督工作任务都很繁重。各区必须增加管理力量,配备人员,以保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三)精心组织,加强监督。区民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作用,要认真组织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要严格把好补助对象资格的审核关,既要应补尽补,又要防止虚报、瞒报,以确保补助对象的不错、不漏。要加强对服务机构的监督,对服务质量进行适时评估,确保居家养老服务的规范和质量。市民政部门将适时组织对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检查,以保证该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四)动态调整,实现信息化管理。要建立对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对象的动态管理机制,随时调整补助对象,以实现应补尽补。要加快我市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逐步实现全市网络化覆盖,建立全市老年人信息档案,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和为老服务水平。

(五)加强宣传和理论研究。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敬老、社区助老、家庭养老的良好风气;加强理论研究,重点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立、服务的产业化发展、服务质量评估体系的建立、服务管理和运行机制、社区服务资源整合等问题的研究探讨,为实际工作提供理论支持。

(六)总结经验,创新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是我市开展社会福利社会化改革的一种新探索,各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及时总结经验,研究在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有效对策和措施,以推进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

九、其他事项

本实施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2006年10月18日印发的《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试行)自本实施方案实施之日起同时废止。

第12篇: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1

宝林里社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建设实施方案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整合社区资源,完善服务功能,全面提升我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水平,我社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周到的社会化服务,切实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满足我社区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以保障老人群体中的高龄老人(80岁以上)和特殊群体老人(包括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为重点,坚持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的改革发展方向,积极构建社区为主导、义务志愿者参与,以居家养老为重点的多层次、多类型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从而为老年人提供周到、便捷、高效、体贴的专业化服务,不断提高我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整体水平,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社区主导与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物质生活服务和精神生活服务相结合原则;

(三)坚持先重点保障老年人中的高龄老人和特殊群体老 1

人,再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的原则;

(四)坚持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与社区义务服务、邻里互助相结合原则;

(五)实行无偿服务、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原则;

(六)实行老人自愿申请原则。

三、主要任务

(一)成立机构、制定方案

社区成立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居家养老服务站,具体实施社区养老服务的凡案等。

(二)深入了解,落到实出

为了了解老人的需求,首先要对辖区内60岁以上的老人进行摸底,对有居家养老需求的老人进行进一步的了解登记。其次选择和培训养护员。养护员的基本条件是身体健康、有爱心和责任感,离老人家较近的大龄下岗失业人员。

(三)服务对象

1、孤寡老人:本社区内60周岁以上城市“三无”老人;60周岁以上无子女享受城市低保的老人。

2、空巢家庭老人:子女不在金昌市的60周岁以上老人。

3、长寿老人:90周岁以上长寿老人。

4、困难家庭老人: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城乡低保老人。

5、60周岁以上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市级以上劳

2模、归国华侨。

(四)开展服务内容

社区居家养老以“立足社区、面向老人、专业服务”为特点,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1、生活照料:为老人提供托老、助洁、购物、助餐、送餐、助浴、家政服务等照料和陪护等特殊照料服务。

2、医疗保健类:为老年人提供疾病防治、康复护理、心理卫生、临终关怀、健康教育、建立健康档案等。

3、法律维权类:社区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司法维权及维护老年人赡养、财产、婚姻等合法权利的专门窗口等服务。

4、文化教育类:为老年人提供老年学校、知识讲座、学习培训、书法绘画、图书阅览等服务。

5、体育健身类:为老年人提供活动场所、体育健身设施、健身团队等服务。

6、志愿服务类:为老年人提供邻里互助、谈心交流、情感沟通、精神慰籍等服务。

7、开辟窗口:为老年人提供接收需求登记、服务咨询及投诉开辟专门窗口服务,对接受服务的老年人和服务人员统一建立档案,定期征求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水平,提高服务质量,确保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落实。

3 2010年3月10日

宝林里社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建设领导小组

为了不断提高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整体水平,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从而为老年人提供周到、便捷、高效、体贴的专业化服务。经社区研究,决定成立宝林里社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薛锦华桂林路街道宝林里社区副主任 副组长:严风华桂林路街道宝林里社区残联专干 成员:郑蓉蕾桂林路街道宝林里社区办公室主任

张兆翠桂林路街道宝林里社区民政专干

牛志玲桂林路街道宝林里社区计生专干

张海琴桂林路街道宝林里社区社保专干

王锦芳桂林路街道宝林里社区社保专干

杨雪景桂林路街道宝林里社区医保专干

联系人:樊翠香 严风华

联系电话:83375173605075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第13篇:1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兴化市居家养老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民政部《关于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的通知》(民函„2005‟48号)和泰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改善民生十大工程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村(社区)居家养老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立足村(社区)实际状况,以保障社区老年人为重点,以满足社区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文化娱乐、康复医疗、体育健身、精神慰藉和法律援助等需求为出发点,组织发动各方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为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2007年,已经建成的14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要继续按既定职能正常开展养老服务工作,并且不断扩大服务对象,创新服务内容、方式和机制;2008年在全市所有的村和社区都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为社区的老年人及老年人家庭开展福利服务,并适当兼顾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努力建成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三、措施及要求

(一)建立组织网络。

每个村(社区)都成立由村(居)委会主任任站长, 负责民政或老龄工作的村(居)委会成员、村(社区)居民小组长、义工代表为成员的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领导小组,负责村(社区)的居家养老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服务站及时发放招募倡议书,组建居家养老义工服务队和社区志愿者服务队,并根据队员的特长、职业、年龄等分类登记造册。

(二)调查服务需求。

居民小组长对居民小组内的各类老年人发放《社区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调查表》,对老年人的需求进行调查,并按照年龄分类汇总(如60周岁至69周岁、70周岁至79周岁、80周岁至89周岁、90周岁以上不同类型),对不同类型老人的基本需求有大致了解。同时将空巢独居老人、困难老人、残疾老人、百岁老人的服务需求单独汇总。

(三)广泛宣传发动。

各居家养老服务站要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向居民发放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公开信和招募志愿者义工倡议书等形式,使广大居民了解开展居家养老的目的和意义。发动居民积极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健全管理制度。

各服务站要根据实际制定《社区居家养老工作实施方案》、

《社区居家养老工作计划》、《社区居家养老工作职责》、《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承诺》、《社区居家养老考核制度》等各项制度,确保居家养老工作有章可循,有条不紊,运行规范。

(五)明确服务对象和内容。

各服务站必须根据老年人需求合理确定服务内容,与参加居家养老服务的单位、个人签订服务协议书。义工、志愿者服务队员认领服务对象后,要签订服务承诺书。居家养老服务站要及时向村(社区)公示结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收费方式和服务电话等。每次服务后填写服务情况反馈表。

(六)加强指导和监管。

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站的业务指导和监管,督促各服务站正常、规范开展服务。定期组织培训活动,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站的管理水平和养老服务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通过走访调查、电话询问等多种形式了解服务站开展服务的情况,确保资助资金全部用于设施改造和养老服务等方面。建立年检制度,对符合受助条件的继续完成资助,对不符合受助条件的,停止资助或追回已资助的资金。

兴化市民政局

二○○八年七月十日

第14篇:松岗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

松岗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

(试 行)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其日常生活照料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为加快我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根据区民政局《关于印发宝安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深宝民[2007]46号)精神,结合我街道社会福利社会化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满足我街道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以保障老年人群体中的高龄老人(80岁以上)和特殊群体老人(包括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下同)为重点,坚持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的改革发展方向,积极构建政府主导、社区参与,以居家养老为主体、福利机构养老为重点,多层次、多类型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引入社会资源,鼓励养老服务市场竞争,从而为老年人提供周到、便捷、高效、体贴的专业化服务,不断提高我街道社会福利服务的整体水平,促进我街道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政府购买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原则;

(三)坚持先重点保障高龄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再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的原则。

三、服务对象、内容

我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面向具有松岗户籍60岁以上的居家老人,提供多样化的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根据老人的实际情况分为无偿服务、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无偿服务的对象为具有松岗户籍的“三无”老人;低偿服务的对象为具有松岗户籍的高龄老人、特殊群体老人;有偿服务的对象为有经济来源并需要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或者社区居民。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载体实行多元化。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法,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作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载体之一,为有需要的老人或社区居民提供公益性、福利性社区服务。

社区居家养老以“立足社区、面向老人、专业服务”为特点,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服务、日托服务、心理咨询、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

四、补助对象及标准

对松岗户籍的高龄老人、特殊群体老人,政府实行货币化居家养老服务补助。享受补助的条件、标准如下:

(一)60岁及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护,下同)的老人,按人均5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二)60岁以上非低保对象但生活不能自理老人(介护),按人均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三)60岁以上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即享受定期补助的优抚对象,含“五老”人员)按人均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四)80岁以上老人按人均2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上述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服务补助只能用于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不得用于支付药费或购买其他商品等。

五、服务补助申请程序和审批程序

(一)申请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老年人或其亲友,可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未设社区工作站的,由居委会负责,下同)申请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并分别提交如下材料:

1、60岁及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护)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3)深圳市、区、街道直属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2、60岁以上非低保对象但生活不能自理(介护)老人提供:(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深圳市、区、街道直属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3、60岁以上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五保供养证明》;(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4、60岁及以上享受低保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5、60岁以上重点优抚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重点优抚对象证明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6、80岁以上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以上所有提交的资料应按A4纸张规格,并真实可靠,由社区工作站查验并盖章。

(二)审批程序。

1、社区工作站初审。社区工作站收到相关申请后,凡申请材料齐备的应予受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含公示时间)。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形式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申请人应予配合。社区工作站须将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监督。经核实无误后,由社区工作站上报街道社会事务办。

2、街道社会事务办复审。街道社会事务办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复审,并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不同意补助的,书面说明理由。

六、服务机构、方式

(一)服务机构: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区民间组织。

(二)服务机构的确认:由街道办在辖区内选定1–3家符合条件的机构作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三)服务方式:服务对象在这些机构内自行选定服务机构。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可自行选择解决方式,如双方协调解决、或者向辖区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

七、拨付方式和资金渠道

(一)拨付方式。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由街道社会事务办将服务记录本和服务消费卡发给其本人,将工时记录表发给服务机构,根据服务记录本和工时记录表记录的服务时间和应付金额,在补助资金额度内,每季度拨付补助资金给服务机构。本季度内没有用完补助资金额度的,下季度按上季度实际发生金额给予补助。

各社区和服务机构应及时将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的情况汇总后(包括核准各类补贴的人数、标准、补助总额等)报街道社会事务办。

(二)资金渠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资金来源按“三个一点”的方式筹集,即市福彩公益金出一点,区财政出一点,社会和个人出一点。补助对象超出补助额度部分的服务费用,由补助对象个人支付。

八、监督与考核

(一)管理监督。社区工作站每季度检查一次申请人的居家养老服务记录本,检查补助资金是否用于居家养老服务,并将检查情况报街道社会事务办。

街道社会事务办将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的申请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如发现有以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补助资金的,应立即停发并追回已骗取的补助金,同时取消当事人享受补助金的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考核评定。街道办每年对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及群众满意度进行一次考核评定,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级别。评定级别为合格的,责令其进行整改,在限期内达到优良水平;评定为不合格的,取消其作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资格(考核评定制度另行规定)。

九、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构。

街道办事处成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工委委员彭奕文担任,副组长由社会事务办主任文凤英、财政办主任文伟雄担任,成员由各社区党支部书记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办公室主任由文凤英兼任。

(二)实施步骤。

1、前期工作:

(1)成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2)各社区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进行调查核实;

(3)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宣传工作,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和各项内容家喻户晓。

2、实施阶段:2007年4月,委托花果山老年人协会在全街道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十、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街道社会事务办和各社区工作站要做好具体组织、审核把关、协调、管理、服务等工作,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保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加强监督。街道社会事务办和各社区工作站要认真履行职能,既要严格把好补助对象资格的审核关,又要加强对服务机构的监督,确保居家养老服务的规范和质量。

(三)加大力度做好宣传工作。各社区、单位要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敬老、社区助老、家庭养老的良好风气。

附件:《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

第15篇:代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实施方案

岳西农合行代理城乡居民养老

保险业务实施方案

我县被国家批准为第三批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为了做好代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工作,现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工作小组

组长:王焰才,副组长:王飞达,

成员:刘卫华、徐学中、张进、储昭华、刘结林、范丛斌、储诚林、祝岳芹、王家苗、张道圣、王南才、郑志怀、吴贻太、王厚贵、胡国清、王文钧、刘胜军

二、职责范围

1、工作小组负责与财政局、人社局、农保局、乡镇事务所沟通协调;负责组织各支行代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养老金发放工作。

2、财会部负责各支行在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养老金发放工作业务指导,及凭证、耗材供应。

3、电子银行部负责确保网络畅通、设备正常运行,及相关技术指导。

4、各支行负责与乡镇事务所、村委会沟通协调,为参保人开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银行存折》(以下简称“银行存折”),将参保人应缴保费存入“银行存折”。

5、营业部负责将参保人应缴保费从“银行存折”上扣划并转入指定收入汇缴专户及养老金批量代发;与县社保局做好对账工作。

三、代理范围

天堂镇、响肠镇、毛尖山乡、石关乡、主簿镇、姚河乡、头 - 1 -

陀镇、巍岭乡、中关乡、五河镇、菖蒲镇、田头乡等十二个乡镇;城关支行负责城关各居委会,天堂支行负责所辖行行政村,其它各支行负责所在地乡镇。

四、操作步骤和流程

为保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及时、准确上缴,确保基金收缴安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将实行由我行代扣代缴的方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通过我行为参保人开立的“银行存折”上缴,实行一人一折,参保人将保费存入个人“银行存折”,县人社局与我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委托我行将参保人应缴保费从“银行存折”上扣划并转入指定收入汇缴专户。

(一)参保缴费业务

农保局于2011年11月30日前提供包括参保人养老保险号、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的电子文本,同时制作批量开存折清单,加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作为各支行为参保人开立“银行存折”的开户资料。农保局负责确保参保人开户资料的真实性。以后每月月末前,提供新增参保人相关信息及资料。

所在地支行为参保人批量开户,导出开户信息,并据此制做参保人银行存折移交清单,连同银行存折一并交乡镇事务所签收,再由其分发给参保人,此项工作应于收到相关资料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明年起,每月新增参保人开户手续应在三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完成。

乡镇事务所负责对参保人的相关资料进行初审,无误后及时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由县农保局每月审核汇总,生成扣款明细信息,并将扣款明细信息传递至总行

营业部。总行营业部根据代扣代缴协议,及县农保局提供的扣款明细信息从参保人的“银行存折”上足额扣划保费。总行营业部在扣款后的3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将扣款结果信息、资金到账凭证等反馈给县农保局。县农保局及时将总行营业部反馈的扣款结果信息导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根据扣款结果信息、资金到账凭证核对扣款明细信息与实际到账金额是否一致。核对无误后,县农保局将扣款金额记入参保人账户。

乡镇事务所应及时将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名单反馈给村委会,村委会负责向参保人提示缴费。至缴费截止日仍未缴纳保费的,按中断缴费处理。

(二)养老金发放业务

1、各支行收到县农保局提供的包括养老金领取人的养老保险号、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的电子文本,及制作批量开存折清单,据此作为为养老金领取人开立“银行存折”开户资料,批量开立银行存折后,导出开户信息,再将相关信息传递给总行营业部,将银行存折交乡镇事务所签收,再由其分发给参保人,此项工作应于收到相关资料十五日内完成。

明年起,每月为新增养老金领取人人开户手续应在三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完成。

县农保局将本月养老金领取人员信息(包含电子版)提供给总行营业部;县财政局进行资金划转后,总行营业部负责在3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将支付金额划入“银行存折”,并及时向财政局、农保局反馈资金支付情况。

(三)对账业务

总行营业部负责每月向县农保局提供参保人电子版缴费对账

单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专户余额对账单。参保人对其缴费金额提出异议的,总行营业部将及时受理进行核实。

五、实施步骤

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0月1日-10月28日)。县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安排试点工作。

(二)参保登记阶段(2011年10月29-11月30日)。符合条件的参保对象申请参保,经县农保局审定后,将参保人信息及身份证复印件传递到指定支行。

(三)保费解缴阶段(2011年11月30-2012年3月31日)。,2011年12月30日参保人今年缴费截止,营业部根据县农保局提供的扣款明细信息,从参保人的“银行存折”上足额扣划养老保险费(不足额不扣款)。12月31日将扣款结果信息、资金到账凭证等反馈给县农保局。2012年度参保人缴费为2012年1至3月份。

(四)养老金兑付阶段。2011年12月31日前,营业部根据县农保局提供的养老金发放信息,完成首批60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养老金兑付工作。以后按月足额发放养老金。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相关支行成立代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工作小组,支行行长作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集中缴费时期要安排人员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并向客户做好解释工作。

(二)做档案资料收集工作。参保人(养老金领取人)银行存折移交清单等相关资料应分类有序装订,纳入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不应低于五年。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日

第16篇:某街道居家养老实施方案(精)

XX街道关于开展居家养老工作的实施方案

居家养老服务是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发展社区服务,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十部委《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08〕2号)精神,街道在区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决定于2011年6月正式启动XX街道居家养老工程。

一、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中华民族素有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生活方式的转变,老年群体在日常生活照顾、精神慰藉、心理支持、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紧急救助等方面呈现出日益增长的需求。妥善处理人口老龄化问题,关心老年人的需求,认真解决老年人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有利于家庭和睦,社会和谐,推

动经济社会与老龄事业协调发展。XX街道辖区先共有居民39000 人,其中60岁以上老人18000人,占到总人口的46%,其中有相当一部分的老年人是孤寡或是空巢人员。街道领导相当重视此类群体,本着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这是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社会经济发展,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应对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迫切需要。

二、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相适应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实行街道主导、社区参与、市场运作的工作方针,以政府购买服务和资源整合为手段,通过专业化服务与志愿者服务相结合、居家养老服务与机构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形式,向居家老年人开展以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文化娱乐为主要内容的服务,形成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组织为载体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让广大老年人共享改革与发展的成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力争半年左右时间,街道社区基本建立起政府宏观管理和扶持,社会各方力量兴办,服务机构按市场化要求自主经营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断充实,服务内容和形式不断丰富,专业化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不断壮大,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管理体制和监督评估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兴办相结合的原则。政府做好对居家养老服务的统筹规划,加大公共投入,发挥主导作用,并通过制定扶持政策,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类老年服务实体,丰富老年服务产品。

2、坚持福利服务、收费服务与公益服务相结合原则。居家养老服务面向全体老年人。对经济困难确需政府保障的居家老年人,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提供福利性服务;对有一定经济能力的居家老年人(例如儿女不在身边的空巢老人),主要通过“个人购买服务”的形式,区别情况提供有偿或低偿服务;积极倡导和动员社会各界为老年人提供无偿的公益性服务。

3、坚持因地制宜、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原则。立足社区,紧密结合实际,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社区人文环境和老年人的需求相适应,以点带面、循序渐进,稳步推进。

4.坚持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服务的原则。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作用,引导各老年服务实体按照市场规律,公平竞争,不断提升服务功能和服务档次;大力加强服务队伍培训,努力实现服务的专业化。

三、保障措施

(一)制定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计划。街道应紧密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科学地研究制定街道居家养老计划,并纳入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社区建设总体规划中。统筹安排,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快速健康发展。

(二)加大投入力度,合理配置资源。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逐步加大居家养老服务业的投入,研究制定“民办公助”的具体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居家养老服务业。待时机成熟可有针对性的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专项经费,专项用于对特殊困难老人

居家养老的补贴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资助。统筹考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队伍建设和运营管理等问题,合理配置资源。

(三)贯彻落实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的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现行关于养老服务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养老院类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对各类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免征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其它税费优惠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支持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单位和个人投资兴办老年服务实体。民办老年服务机构在适用政府扶持和优惠政策上与国办老年服务机构同等对待,支持民办老年服务机构做好为老服务工作。

(四)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体制。街道居家养老工作采取由街道主要领导直接领导,社会事务中心牵头,各有关部门、社区配合的原则,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在街道和社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其主要职责是:建立老年人信息库,发布老年人服务需求信息和社会服务

供给信息,对享受政府补贴的居家老人进行资格评估;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相关资格进行审查,接受服务对象的服务信息反馈,检查监督服务质量。承担政府委托的其他养老服务事项。各社区负责具体实施与监督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管理和运作。

(五)整合资源,建立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要按照社区建设规划和老年人实际需要,协同各相关部门,整合资源,在社区建设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等基础性服务设

施。动员辖区企业与医疗卫生服务站大力协作,推进专业化的老年医疗卫生、康复护理、文体娱乐、信息咨询、老年教育等服务项目的开展,构建社区为老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就近就便民医疗、粮油百货店、理发等多种服务。依托社区信息平台,在社区建立为老服务热线、紧急救援系统、数字网络系统等多种求助和服务形式,建设便捷有效的为老服务信息系统。

(六)加强专业化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开展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逐步推行持证上岗制。同时,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积极动员、组织、引导辖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慈善组织和广大市民为有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各种公益性服务,充分发挥社会志愿者的作用。倡导低龄健康老年人参与为老志愿服务。要加强对志愿者队伍的组织和管理,在充分尊重志愿者意愿的基础上,对志愿者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各地还应结合实际,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的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社会志愿者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积极性。

(七)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享受政府服务补贴的老年人资格评估机制、享受政府扶持的老年服务机构资格评估机制以及服务机构的质量评估和监管机制等,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实现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各社区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和服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制订奖惩措施,实现规范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要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举措,列入社区建设的考核指标之一,制定工作目标,加强组织领导。

(二) 各有关部门与社区要积极配合社会事务中心,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三)各社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和需求动态,建立健全老年人信息库。重视搭建信息沟通和中介服务平台,为老年服务供求双方牵线搭桥。 (四)要充分挖掘、整合和利用现有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家政服务机构、社区活动中心(站、室)等可供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各种公共资源,积极拓展服务功

能,扩大服务对象,延伸服务范围,实现资源共享。要严格管理公益性老年服务设施,提倡“一室多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公益性服务设施的综合效益。

(五)要继续开展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的美德教育,提高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和敬老意识。要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引导老年人树立健康的养老观念和积极的消费理念,引导成年子女自觉履行好赡养和照顾老年人的义务。在辖区内大力宣传居家养老服务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与宣传阶段

全街道在区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街道主要领导的领导下高度重视

此次居家养老工作,坚持在辖区内开展居家养老理念的宣传活动,将社区开办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消息广泛告知辖区居民,公布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辖区居民若有此项需求,即可以到社区进行登记,申请居家养老的各项服务。

(二)摸排孤寡空巢阶段

由民政部门指导各社区对辖区孤寡、空巢与80岁以上老人进行摸排工作,掌握辖区孤寡、空巢及80岁以上老人数量与具体情况。由社区上报街道,并做好相关台账。

(三)审核阶段

根据摸排后情况审核每位老人的情况,将符合首批居家养老的老人进行登记造册,上报区有关部门进行审核。

(四)启动仪式

举办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立仪式暨首批居家养老服务协议签订仪式。仪式内容包括:相关领导讲话、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揭牌仪式、服务中心与首批服务对象代表签订居家养老服务协议。

(五)人员培训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邀请专业人员对社区服务人员进行服务培训,统一服务标准,提高服务水平,做到服务态度好,服务水平高。

(六)过程管理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对服务实行全程化管理。服务对象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对申请人进行详细情况登记,建立申请人员档案,确定各项服务项目和服务时间,与服务对象

签订服务协议,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选派专人按照要求进行上门服务。提供服务过程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与服务对象保持联系,定期回访,根据服务对象的反馈信息不断完善居家养老的各项服务。服务结束后,请服务对象对服务人员及所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进行满意度评价,参考评价结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对服务人员定期进行考核。

第17篇:“邻里互助”式居家养老实施方案

社区“邻里互助”式居家养老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的服务居民,方便群众,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养老环境和养老模式,我中心结合实际,特拟定此方案。

一、“邻里互助”式居家养老模式的概念和优势 “邻里互助”式居家养老模式是指:充分利用邻里之间的人力资源,组织下岗职工、待业在家人员、年龄稍轻的老年人、党员、少先队员等人群利用休息时间从生活上和精神上无偿照顾本楼栋或附近楼栋的空巢老人、60岁以上老人、未与子女同住的老人,充分发挥居家养老的作用和优势。 “邻里互助”式居家养老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一是充分发挥了社区组织的作用。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是构建养老服务体系的两个方向,要构建综合性的养老服务体系,必须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照顾为依托、机构供养为补充;二是集中社会分散力量投入到居家养老工作中来。把社会上爱心人士的力量组织起来,对老年人提供帮助,让这些帮助更有力度、更能持久地坚持下去;三是通过“邻里互助”式居家养老模式,加强邻里之间的联系,转变邻里关系淡漠的状况,增加邻里关系凝聚力。

二、“邻里互助”式居家养老模式实施流程

多渠道实现“邻里互助”式居家养老运行机制,要形成社区关照、居委会关心、社会关爱的养老、敬老、爱老社区养老新格局。

1、社区关照:通过入户走访、摸清底数,了解居民楼栋里的空巢老人、60岁以上老年人、未与子女同住老人的情况,建立档案,掌握基本情况,要求包楼栋人员定期对这些老人进行走访,了解老人的困难和需求,及时给予适当的帮助。同时与区老体协、民政局等部门联系,组织老年人多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棋牌娱乐活动、读书比赛、诗歌朗诵比赛等,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2、居委会关心:居委会要经常关心这些老年人的情况,对老年人遇到困难解决不了时要及时报到社区。

3、社会关爱:

(一)邻里互助队:成立由下岗职工、待业在家人员、年龄稍轻的老年人组成的邻里助老队伍,专门负责帮助本楼栋或附近楼栋空巢老人、60岁以上老人、不与子女同住老人的生活起居,为他们买菜、做饭、打扫个人及家庭卫生。

(二)党员敬老队:成立由青壮年党员组成的敬老队伍,专门负责本楼栋或附近楼栋空巢老人、60岁以上老人、不与子女同住老人的出行、看病、户外活动、散步等活动。

(三)红领巾爱老队:成立由少先队员组成的爱老队伍,专门负责在节假日或周末的时候从学校图书室或中心远教室借阅图书或光碟为本楼栋或附近楼栋空巢老人、60岁以上老人、不与子女同住老人阅读和放映。

三、建立“邻里互助”式居家养老激励和长效机制

1、社区对邻里互助队、党员敬老队、红领巾爱老队三

2 支队伍要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凡事要优先考虑,年终时拨出专项资金对优秀的志愿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2、待到目前帮助他人的老年人需要帮助时,社区服务中心要优先联系志愿者或是其他有时间、有精力、有能力的老年人对其照顾。

3、对无偿照顾其他人的老年人,重阳节时由中心拨出部分资金进行看望和慰问,以激励更多的老年人加入到互助式居家养老的队伍中来。

4、参加三支队伍的志愿者要求24小时开机,中心拨付出专项资金对这些志愿者进行一定金额的电话费补助。

四、“邻里互助”式居家养老工作筹备阶段(2011年12月11日前完成)

“邻里互助”式居家养老工作筹备工作主要包括实施方案的拟写、辖区范围内老年人情况分类和建立档案、建立邻里互助队、党员敬老队、红领巾爱老队三支队伍,将名单造册建档。

五、“邻里互助”式居家养老工作启动阶段(2011年11月12日-16日)

“邻里互助”式居家养老工作启动阶段工作包括:加大宣传力度,邀请上级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在广场召开“邻里互助”式居家养老工作启动仪式。仪式上对成立的三支志愿者队伍进行授牌,此项工作正式开展。

第18篇:山东省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

山东省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座谈会精神,加快推动全省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目标

(一)总体思路。围绕满足老年人多样式、多层次、个性化的养老服务需求,以“把养老服务业培育成一个强大的服务产业”为目标,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政策环境,打造“孝润齐鲁〃安养山东”品牌,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大力推进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提升居家养老、医养结合、人才培养、基本养老水平,壮大产业规模,优化产业结构,使养老服务业真正成为我省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的新动力、新优势和新的增长点。

(二)发展目标。到2017年,基本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民办养老机构占比突破50%,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以上;提供就业岗位50万个以上;养老产品用品供给不断丰富,服务内容日益多元,服务模式更加多样。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民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占比达到85%以上,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40张以上;提供就业岗位100万个以上。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打造一个品牌。加强品牌创建。围绕“机构和居家相融合的社区养老、医疗和养生养护相融合的健康养老、数据和服务相融合的智慧养老、基本养老和产业养老相融合的幸福养老”,打造“孝润齐鲁〃安养山东”服务品牌。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创建一批富有地域特色的子品牌,明确品牌内容、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满足省内外老年人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二)搞好两个统筹。

1.统筹区域发展。科学编制全省养老服务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明确养老服务业定位和发展思路、产业重点、空间布局,引领社会资本和土地、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向养老服务领域有序流动,推动东、中、西部地区养老服务业协调发展。各地加快编制“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并根据本地老年人数量、结构和服务需求等,编制养老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明确养老设施建设的位置、规模、种类、数量和功能,推动养老设施合理布局。同时,要根据相关规划和老年人需求变化,对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进行动态调整。

2.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多镇一院”“一县一院”“中心敬老院”等敬老院建设模式,优化农村敬老院布局。创新管理服务模式,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购买服务等方式,在保障五保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基础上,向全社会老年人开放,打造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整合有关涉农政策和资金,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到2020年农村幸福院或日间照料设施服务功能覆盖全部农村社区。落实农村扶贫开发部署,加大对中西部贫困地区养老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建立城乡、区域交流合作机制。

(三)坚持“三化”发展。

1.推进市场化发展。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到2020年全省80%以上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为企业、社会组织或实现公建民营,面向社会经营的公办养老机构要考虑政府投入、社会捐赠等服务成本,实行全成本核算,按照不低于当地相当等级养老机构市场收费价格的原则,合理确定收费标准;保留公办形式的养老机构也要实行严格的财务预算,促进各类养老机构公平竞争、有序发展。没有社会保险收入或社会保险收入不足以缴纳成本性费用的“三无”、五保等困难老年人,申请入住改革后养老机构,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代为支付;其他经济困难老年人尤其是高龄、失能老年人,积极利用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高龄津贴和护理补贴、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等现有保障措施,以及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多种方式支持入住养老机构。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参资入股、收购、委托管理、公建民营等方式,建设和管理运营公办养老机构。利用公办养老机构现有土地资源和房屋设施,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扩建和运营管理。放宽民非类养老机构资产管理政策,允许民非类养老机构出资者拥有对投入资产的所有权,并按不高于同期银行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2倍的标准提取盈余收益。

2.推进产业化发展。加快养老与房地产、医疗、保险、旅游等融合步伐,大力发展候鸟式养老、旅游养老、农家养老、以房养老、会员制养老等新兴业态,拉长产业链条,提高产业聚集度。以老年人服务需求为导向,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支持康复辅具、食品药品、服装服饰等老年用品用具和老年旅游、老年保险等服务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对接黄金海岸养老健康文化旅游服务产业集聚带发展规划,引导社会力量投资休闲健康养生养老基地,开发老年住宅、老年公寓,建设能够满足老年人教育、健身、娱乐、保健、医疗、康复、护理等多种需求的老年社区和大型养老综合体。支持各级成立养老产业协会,发挥行业协会在信息咨询、行业自律、标准制定、产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

3.推进社会化发展。推动养老服务由补缺型向普惠型转变,由重点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向为全体老年人服务。到2020年年底,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基本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完善落实优惠扶持政策,吸引社会力量建设运营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等养老设施和服务组织,推动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业市场主体,打造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选择的多层次养老服务格局。到2020年年底,全省各类养老床位达到88万张,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达到5500处以上,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设施达到12万处以上。

(四)突出四个重点。

1.突出居家养老。推进社区居家养老一体发展,健全以企业和社会组织为主体、社区为纽带、信息平台为手段、满足老年人各种养老服务需求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提高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的覆盖率,完善提升日间照料、失能老年人托养、居家养老服务等功能,开展“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养老服务,打造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鼓励个人和家庭兴办小微养老机构和服务组织,依托热心老年人家庭建设邻里互助养老点。支持社会力量独立举办或者以承包、合资、合作方式发展专业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纳入家政服务业、扶持社会组织等政府政策扶持范围。各类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小型养老机构,同等享受鲁政发„2015‟21号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税费减免、创业补贴、投融资支持等优惠扶持政策。扶持竞争力强、有实力的大型养老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走集团化发展道路,发挥人才、管理、品牌和技术优势,跨地区、跨行业、规模化、品牌化经营。建设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整合社区养老热线、紧急救援系统、老人健康档案等服务资源和养老服务组织,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到2017年,依托省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云平台,在省级部署完成全省统一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

2.突出医养结合。把保障老年人基本健康养老需求放在首位,对有需求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以机构为依托,做好康复护理服务,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对多数老年人,以居家和社区养老为主,通过医养有机融合,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健康养老服务。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医疗卫生机构要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合作共建,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地区可积极稳妥地将部分公立医院转为康复、老年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鼓励其根据服务需求增设老年养护、临终关怀病床。提高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支持养老机构根据需求和能力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护理院和分支医疗机构,具备条件的可作为医院(含中医医院)收治老年人的后期康复护理场所,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对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医护人员同等对待。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鼓励社区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业务协作机制,实现无缝对接,提高基层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规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限制。鼓励开发包括长期商业护理保险在内的多种老年护理保险产品,加快建立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探索多元化的保险筹资模式,保障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到2020年,护理型床位达到264万张,占养老床位总数的30%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3.突出人才培养。大力推行学历教育,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社会工作等专业人才。高等院校、中等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要围绕社会对养老服务领域专门人才的需求,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加大培养力度,满足社会需求。“十三五”期间,全省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的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达到30处。教育部门按照国家专业设置要求,进一步明确设置标准、培养目标和内容,加快开发相关课程体系,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双师型人才使用。高等院校可对养老服务业专业学生给予减免学费、奖励奖学金倾斜等优惠照顾。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促进人才有序流动。积极开展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管理人员在职培训。坚持“走出去、引进来”,组织省内养老从业人员赴省外境外学习培训。推行养老服务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定康复、护理人员服务标准,设立与报酬挂钩的职能技能级别。

4.突出基本养老。按照“保基本、兜底线”原则,完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完善特困老年人供养制度,加强对“三无”和五保老年人的服务保障,确保其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建立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统筹整合老年人高龄津贴、护理补贴、服务补贴等老年人补贴项目,统一归并政府补贴政策和标准,积极采取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等方式,为广大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鼓励和支持积极养老,编制《山东省老年教育规划》,依托城乡社区和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利用闲置房产资源,大力发展老年教育,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创造良好条件,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三、完善政策措施

(一)强化规划约束。把养老服务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编制实施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基本公共服务规划时,充分考虑养老服务发展需要。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在规划条件和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中予以载明,并列入土地出让合同,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未按要求配建、不能同步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予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老旧小区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每百户不少于15平方米的标准调剂解决。

(二)保障土地供应。“十三五”期间,根据省政府确定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按照每张床位50平方米的标准,安排养老服务设施专项用地指标,应保尽保。民间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享受同等土地使用政策,可以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和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积极探索以租赁或先租后让方式保障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土地需求,明确出租标准、权利义务,降低养老机构建设成本,减少投资者现金压力。对依法以协议价格取得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基准地价已覆盖地区,按不低于出让地块所在级别相同用途基准地价的70%比例且不得低于成本价确定土地出让底价;基准地价未覆盖地区,按不低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拆迁)补偿费及国家规定应缴纳的有关费用之和确定土地出让底价。对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的,可探索通过双向竞价、综合评标等方式合理控制地价。支持利用农村闲置土地、房屋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重点向老年住宅、老年社区等用地转型,鼓励市场存量房产和过剩房源通过租赁、改造等方式,转为养老地产、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设施,符合条件的可同等享受政府有关扶持政策。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在办理供地手续和土地登记时,土地用途确定为医卫慈善用地,土地使用权取得人须提交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承诺书,严禁改变建设用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变相搞房地产开发。民政、国土资源、规划部门通过养老机构年检、核发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签订出让和租赁合同、规划变更审批等,依法加强对养老用地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三)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十三五”期间,省级每年安排10亿元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重点面向社区、居家和农村养老倾斜。继续按鲁政发„2014‟11号文件规定对养老机构建设、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建设开办、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等给予扶持,并自2016年起调整完善以下财政补助政策:

1.创新政府对养老机构扶持方式,设立养老服务业发展股权投资引导基金, 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发展各类养老服务机构。股权引导基金设立运行方案,由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省金融办按照鲁政办发„2014‟44号文件另行制订,报省政府研究同意后实施。

2.加大护理型(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扶持力度,在现行养老机构建设补助标准基础上,将新建、改扩建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补助标准提高20%。护理型养老机构具体扶持条件由省民政厅另行制定。

3.提高符合条件的民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根据入住机构的自理、半自理、完全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数进行补贴,从每人每年360元、600元、720元分别提高为600元、1200元、2400元。

4.调整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和补助政策,集中资源和资金,依托省级政务云平台,建立全省统一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实现“一个平台、服务全省”,不再以市或县为单位建设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对服务效果好、入网老年人比例高的平台运营机构给予一定经费奖补,具体政策由省民政厅、财政厅另行研究制定。

5.加大对社区居家养老的支持力度。推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发展,对具备日间照料、失能老年人托护、居家养老服务功能,由专业机构和服务组织托管运营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经当地民政部门或其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确认,给予一定经费奖补。开展社区治理暨养老服务创新实验,省级对每个实验区给予一定资金补助,聚焦社区居家养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6.对本科、专科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给予奖励,与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实际工作满3年后分别给予2万元和1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技工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享受专科毕业生补助政策。延长设立养老服务专业奖补政策至2020年。

(四)创新投融资支持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通过贷款贴息、小额贷款、上市融资,以及推进应收账款质押、预期收益权质押、动产抵押等抵质押贷款业务,拓展投融资渠道,破解融资难题。探索开展养老产业债券发行工作,对相关手续齐备、偿债保障措施完善的养老产业发债申请项目,适当放宽审核政策及准入条件;对具有稳定偿债资金来源的养老产业项目,可按照融资—投资建设—回收资金封闭运行的模式,开展项目收益债券试点。探索开展以房养老试点。探索将政府支持社会力量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的优惠土地和补助资金作价记账,政府不参与养老机构运营管理、收益分红和债务承担,对改变养老用途的,由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追偿和处置。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行业规范、业务指导职责,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养老服务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优化资金补助结构和使用效益。教育、公安消防、卫生计生、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环保、税务、统计、工商、质检、金融、价格、老龄、银监、保监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行业监管。实施“互联网+养老”工程,依托省级政务云平台,建设全省养老管理平台、养老服务平台和山东养老信息网,打造互联互通的行政管理、服务提供和宣传推介平台。制定全省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发展规划,出台一批养老服务业发展急需的地方标准。建立养老服务业统计制度,完善养老服务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养老机构、组织信用评价体系,完善养老服务举报和投诉等制度,依托各级养老服务协会、家政协会定期对养老机构、组织运营情况进行调查评价,形成政府指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系。积极妥善解决老旧养老服务设施的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等问题,对因年代久远或其他客观原因无法办理建设、施工、规划许可、土地证明等消防许可、环保等前置证明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协调出具土地性质、房屋权属等相关证明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协调专业机构进行房屋质量检测,环保部门协调完善环保手续,消防部门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

(三)加大宣传力度。依托山东养老服务信息网,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强对“孝润齐鲁〃安养山东”养老服务品牌宣传推介,扩大品牌效应,使“孝润齐鲁〃安养山东”养老服务品牌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成为传承齐鲁孝文化、引领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大力弘扬敬老、养老、爱老、助老、孝老传统美德,广泛宣传养老服务业的重要意义及各级扶持政策,总结推广各地经验做法,表彰奖励优秀养老服务品牌、养老服务项目和养老服务人员,形成敬老、为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督导检查。将养老服务业纳入省政府重点督查事项,重点督导发展养老服务业部门任务分工以及养老设施资金扶持、用地保障、价格优惠、税费减免等有关政策落实情况,清理不合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解决养老设施项目“落地难”问题。各地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民政和老龄部门要加强对本方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第19篇:养老

人才一直是制约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重要瓶颈,随着产业发展对养老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所以,养老高技能人才的培养、选择和储备则至关重要。

我国随着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老年人比例逐渐上升,如何面对迅猛而来的老龄化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尤其是在经济尚不发达的条件下,直接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加之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建立起来。这将对我国养老福利事业造成了极大的压力,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考验,因此,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新途径、新办法,已势在必行。

从业人员现状

一般认为:中国老人的养老应以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居家养老内容单一,发展缓慢,远远达不到人们的需求。很多城市仅有家政服务,少数发达地区有养老护理员,但在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方面的服务仍旧没有办法提供。养老机构应运而生,并逐渐被国家所重视。但是,在我国养老机构用人处境尴尬,一是养老护理人员严重短缺,具有专业护理技能的人员更是匮乏;二是从业人员流动性过大;三是从业人员严重老化,年轻人偏少,导致进入行业的门槛越来越低,进而形成恶性循环。据悉,目前中国养老产业发展形势非常严峻,当前仅护理人员缺口就达到1300万人。

由于照顾老年人容易出现跌倒、呛咳等意外事故,风险高,工作内容单一,并且不容易了解老人的心里。养老机构成为被告已不鲜见,在北京的各个基层法院里,几乎都有养老机构因老人被摔伤、摔死、噎死、呛死而成为被告。业内人士认为,养老机构发生意外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护工不具备专业医学护理知识,很多护工无资质上岗。按照北京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标准》,养老机构中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管理、老年护理服务的人员应由注册护士和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证书的养老护理员担任。但是,养老护理工作细致而繁重,承担的责任和风险较大,所以许多人不愿意从事这项工作。

在这种情况下,在养老院工作的养老护理员中,并不完全符合这一规定,尤其在新招聘的护理员中,能持证上岗的比例更低。护工并没有经过严格正规的培训,在照顾老人的过程中有很多盲区,常常造成各种意外,严重者可能会给老人的生命带来威胁。为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后被告上法庭,个别养老院会减少服务项目,相应就降低了服务质量。比如,怕烫着就少洗澡,怕刺卡就不给鱼吃,怕摔着就不让下床。这种以期降低风险系数的“防卫性措施”,其实是降低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最终受害的还是老人本身。 护士是最佳人选

以往护士毕业,首选去医院工作,从我国的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状况来看,我国的护理事业发展处于迟缓阶段,而且是处于低下阶段。国外的护理事业远远超过了我国,并且在国外护理事业与医疗是处在同一位置,甚至以护理为主导地位,我国始终是把治疗放在第一位,护理置于其后,就相当一个附带品一般,所以在医院,护士地位并不高,并且正规医院制度死板,工作几年才可以考护师,想要继续职位晋升难上加难,一般四十岁以上的护士就会被分配到后勤工作,职业生涯几乎到此结束,这是护理人员职业的弊端。

但在养老机构工作,则不会出现这种情况,观念的不同,待遇的差异,地位的不同,使很多护理人员选择在养老院工作,同时各养老机构严重缺少像护士这样专业的人才,求贤若渴,对机构内护士相当重视,给予极大的发展空间,并且有很多机会出去进修学习。在这些过程中,护理人员可以接触到各方面优秀的人才,像他们学习,不断的丰富视野、提升自身各方面水平,改变像过去在医院的那种单一的工作环境,工作也相对于在医院轻松一些,且压力也要小一些。养老机构的护理人员也可以从临床逐步走向管理,在我们的身边有很多这样的成功人士,我们可以向他们借鉴、学习,前途一片光明。

随着经济发展,老人不但需要生存,更需要有尊严的养老,需要在好的环境里养老。对生活不能自理、疾病缠身的老人面临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是极其脆弱的群体,发展护理服务,既可以改善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减轻其肉体上的痛苦,使其生活得更有意义、更有尊严。面对中国养老事业现状,正规医学院毕业的护士成为从事该行业的最佳人选成为可能,在养老院工作已成为护理人员就业的又一选择。

目前我国提倡“医养结合”,也就是可以采取内设医务室、康复医院、护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医疗机构的形式,为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医疗服务。护士进入这些养老机构内的医疗机构,顺理成章,没有任何障碍,也为她们提供了一个新平台。

养老行业是一个爱心事业,相对于医院,有更好的口碑,它能使护士们的内心得到升华,如果宣传到位,也更容易被护士接受。

比如我们北京延生托养中心,收住植物人,进行托养。这个群体的护理需求相对更严格,因此,我们全部招聘的都是护士。其他特色养老院,如果招聘护士,也会提升专业水准,更有利于养老机构的发展。 跨界后仍需努力

最近,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意见》,总则中提到:大力发展养老服务相关专业,不断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加强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建设,加快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全面提高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质量,适应养老服务业发展需求。未来将基本建立以职业教育为主体,应用型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层次相互衔接,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并重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质量较好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以适应和满足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需求。

文件中还提到:重点支持一批有条件的学校开展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改革试点。鼓励和引导学校在人才培养模式、课程、教材、教学方式、师资队伍等重点环节进行改革,建成一批教育观念先进、改革成效显著、特色鲜明的专业点,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建设整体水平。

我所毕业的学校“长沙卫校”在这方面早有尝试,我们护理专业的学生,都进行了老年护理服务的学习和实践。最关键的是我们每个人都取得了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的“养老护理员”四级证书。这样,为我们的择业拓展了途径。

相对于社会下岗人员的养老从业者来说,护士显然是养老护理方面的“专家”,但仍然需要继续学习,提升自身综合素质。所谓活到老,学到老,工作中做到细心、耐心,尽量避免意外事件的发生。我们的责任就是“替子女尽孝,平平安安为老人养老送终”,让家人放心的把老人交到我们的手中,任何有志于老年护理事业者,只要坚持付出努力,将来就一定有希望能成为老年人所需要的真正护理专家。

以下几点建议,可供走进养老事业的护士姐妹们参考

1、增强人文教育。

护理专业学习过程中,尤其针对老年人特点的人文教育相对薄弱,因此,需要努力学习相关知识,打好养老护理基础。

2、全面提高综合素质。

包括心理、身体、文化、人际沟通能力等。在养老机构中,单纯的护理技能,显然不能让老人满意。

3、不断提高学历。

这样,能够使自己站在护理专业的前沿,以适应社会对高质量护理的需求。

4、努力学习健康管理及营养学知识。

养老机构的特点,决定了这两方面必须提高专业水准,这对于高质量护理是十分重要的。

5、认真对待心里护理。

老年期是人生中的一个特殊时期,是走向人生的终结阶段,也是实现作为人的生活价值的最后时期,这一时期随着生活适应能力的下降,身体状况的减退,容易产生各种心理障碍,因此对老年人的心理护理尤为重要。

综上所述,养老机构的护理工作是本世纪最有前途、最具挑战、最有价值的工作之一,护理是神圣而极其崇高的事业。长沙卫校学生有幸从事老年护理事业者,应无愧于这个伟大的工作,应兢兢业业,竭诚为老人服务,将关怀及温暖带给有需要的老人。在未来的日子里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养老事业添砖加瓦。

第20篇:养老

事业靠我发展 我靠岗位成才 练就过硬本领 掌握过硬技能 培养过硬作风 建设过硬队伍 勇于挑战自我 敢攀技术高峰 创新提高求实效 凝聚人心谋发展 岗位上苦练本领 赛场上摘金夺银 同台竞赛比技艺 赛场争相出佳绩 知识撑起一片天 技术造就一代人 十余个工种大比武 千名师生夺状元 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 提高就业核心竞争力 学技术 练本领 强素质 争第一 争能手 夺状元 比贡献 创一流 比思想 赛技能 比风格 赛水平相互学习加强交流 共同提高 群英聚会 比学赶帮 争创一流 勤学苦练 一专多能 全面发展 规模做大 内涵做强 质量做优 学技术 练本领 比贡献 争第一 岗位靠竞争 收入靠绩效 晋升靠才干 敬业爱岗 苦练技能 走岗位成才之路 勇于创新 敢为人先 超越自我 挑战无限 以人为本 重在参与 培养人才 增强素质 学习技术 钻研业务 增强技能 提高素质 励练能力 交流技艺 超越自我 勇攀高峰 加强学习相互交流 切磋技艺 共同提高 学习技术 钻研业务 增强技能 提高素质 赛出水平赛出风格 超越自我 追求卓越 尊重劳动 尊重知识 尊重技能 尊重人才 培养人才 吸引人才 留住人才 用好人才 培养人才 发现人才 功在当秋 利在后代 以赛促学 以赛促练 以赛促教 以赛促改

沧浪区是江苏苏州的中心城区。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64377人,占全区总人数近两成。由于苏州生活富足,大多老年人不愿离家。选择居家养老人员占97.9%。为解决居家养老问题,沧浪区委、区政府打造了一个“围墙是虚拟的、养老是实在的、运作是科学的、服务是优质的”,且能够覆盖全区老人需求的新型养老机构---“邻里情虚拟养老院”。

一、主要做法

“邻里情”虚拟养老院是以“居家乐221服务系统”为载体,由苏州鼎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主运营商,整合优秀的社区服务企业加盟,发挥24小时管理服务优势,为居家老人提供标准化、专业化、亲情化,全方位、全天候的养老服务模式。虚拟养老院里不同于传统的养老院,这里没有住一个老人,仅是一个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和信息交流中心。虚拟养老院成立以来,主要开展了三方面工作:

(一)依托科技、优化流程,实现管理信息化。虚拟养老院的技术核心是“居家乐221养老服务系统”。该系统包括呼叫中心客户端、老人居家客户端、平台服务组件平台、通信及信息传输四部分,形成了由工单生成、工单流转、监控考评、收费查询、统计分析、服务预测六大功能模块,通过语音程控交换系统、数字化信息传输系统和数据库终端处理系统对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实行会员制客户准入管理。系统通过对客户生活需求分析,自动生成客户所需服务项目,经客户确认后,养老服务中心指派服务商为客户提供上门服务。按照服务项目,系统每个月形成1份收费清单,养老服务中心按约定向客户收取服务费用。系统从客户确认服务开始便对服务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回访、咨询意见,并以客户满意度来考核服务质量。信息系统通过主动获取老人需求,快速编制计划,及时组织服务,进行有效监控,实施规范管理。

(二)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实现运作市场化。在“邻里情”虚拟养老院创建过程中,政府始终起着主导、引领、扶持和管理监督作用。通过《沧浪区社会养老服务组织资金补贴实施办法》,将虚拟养老纳入养老服务组织,享受政府开办经费补贴和运营经费补贴。对符合政府援助的对象,分别按每人每月450元、350元、250元、60元、30元(A

1、A

2、A

3、B

1、B2)标准,为老人进行购买服务,让经济收入不同的沧浪老人共享“老有所养”大平台。同时,我们选择优质民办非企业单位沧浪区“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作为运营主体,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通过企业职业化的员工队伍,标准化的服务规范、市场化的发展项目,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为虚拟养老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一流服务。

(三)分类施养、个性选择,实现服务标准化。沧浪区“邻里情”虚拟养老院带给社区老人服务内容涉及家政便民、医疗保健、物业维修、人文关怀、娱乐学习、应急救助6大类53项,几乎涵盖了日常生活照料的所有服务项目。在服务对象选择上,凡年满60周岁的社区老人都将纳入服务范围,并分A、B、C三个层面为老年人提供无偿、低偿、有偿服务。这种分类服务方式,丰富了养老服务产品,满足了不同层次老年人服务需求。与此同时,“邻里情”虚拟养老院还引入ISO国际质量管理体系,对所有服务项目实施标准化管理,大大提高了养老服务专业化品质。

二、取得成效

“邻里情”虚拟养老院运行一年多来,主要取得了三方面经济社会成效。

一是降低了养老成本。虚拟养老院大量节约土地、人力和管理成本。近几年,我区先后投资建设2所机构养老院,每张床位需5-10万元。而虚拟养老院至今投资还不到150万元,基本解决了4000多位老人的养老需求,其成本远远低于机构养老方式。

二是提升了养老效率。开办一年多,虚拟养老院累计完成工单5万余张,完成精神关怀服务1万多次,服务对象由252户400余人增至2680户4000余人,增长963%;自费需求人数也从89人增至885人, 增长了894% ,极大地提高了养老服务效率。

三是改善了生活质量。虚拟养老院更低的成本、更高的效率让沧浪老年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机构养老院同等的人性化关爱与社会化服务,较好地解决了高龄、空巢、特困老人生活困难和缺乏精神慰藉等难题,满足了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多层次需求,改善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四是推动了产业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市场空间很大,具有广阔的产业发展前景。虚拟养老院作为养老服务产业的孵化器,借助网络信息平台,将个性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和分散的养老服务资源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克服了目前社会上的家政企业小型化、零散化,没有形成规模经济和品牌效应,产业化程度不高的问题,形成了规模和品牌效应,带动养老服务产业化发展。

三、几点启示

回顾虚拟养老院产生、发展的简短过程,我们有四方面的启示:

启示一:科技创新是前提。没有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就没有“邻里情”虚拟养老院的创建和发展。虚拟养老院正是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平台,创新了现代养老模式,降低了养老成本,提高了养老效率,提升了服务质量,带动了产业发展。

启示二:党委政府强力推动是基础。虚拟养老院工作,区委、区政府应始终起着主导、引领、扶持与管理监督作用。起步阶段,政府出资搭平台;运作阶段,政府发文作补贴;协调阶段,政府牵线给优惠(如税收等公用事业收费),虚拟养老院的每一步发展都离不开政府关爱。

启示三:多元化社会扶助是保障。借助各种社会养老资源,是虚拟养老不断发展壮大的推动力。养老事业是一项综合性社会事业,离不开医疗卫生、康复护理、文体娱乐、信息咨询、老年教育等方面的支持。

启示四:企业化市场运作是关键。实践证明,一个市场化运作的服务机制,可以催生一支优质养老服务员工队伍,可以提升一个科学养老技术运作体系,可以完善一个快捷完美的信息化养老网络。

居家养老,任重道远。我们决心以这次会议为动力,以创建和谐社会为契机,努力开创具有苏州文化、沧浪特色的养老之路新局面。

一、主要做法

“邻里情”虚拟养老院是以“居家乐221服务系统”为载体,由苏州鼎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主运营商,整合优秀的社区服务企业加盟,发挥24小时管理服务优势,为居家老人提供标准化、专业化、亲情化,全方位、全天候的养老服务模式。虚拟养老院里不同于传统的养老院,这里没有住一个老人,仅是一个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和信息交流中心。虚拟养老院成立以来,主要开展了三方面工作:

(一)依托科技、优化流程,实现管理信息化。虚拟养老院的技术核心是“居家乐221养老服务系统”。该系统包括呼叫中心客户端、老人居家客户端、平台服务组件平台、通信及信息传输四部分,形成了由工单生成、工单流转、监控考评、收费查询、统计分析、服务预测六大功能模块,通过语音程控交换系统、数字化信息传输系统和数据库终端处理系统对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实行会员制客户准入管理。系统通过对客户生活需求分析,自动生成客户所需服务项目,经客户确认后,养老服务中心指派服务商为客户提供上门服务。按照服务项目,系统每个月形成1份收费清单,养老服务中心按约定向客户收取服务费用。系统从客户确认服务开始便对服务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回访、咨询意见,并以客户满意度来考核服务质量。信息系统通过主动获取老人需求,快速编制计划,及时组织服务,进行有效监控,实施规范管理。

(二)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实现运作市场化。在“邻里情”虚拟养老院创建过程中,政府始终起着主导、引领、扶持和管理监督作用。通过《沧浪区社会养老服务组织资金补贴实施办法》,将虚拟养老纳入养老服务组织,享受政府开办经费补贴和运营经费补贴。对符合政府援助的对象,分别按每人每月450元、350元、250元、60元、30元(A

1、A

2、A

3、B

1、B2)标准,为老人进行购买服务,让经济收入不同的沧浪老人共享“老有所养”大平台。同时,我们选择优质民办非企业单位沧浪区“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作为运营主体,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通过企业职业化的员工队伍,标准化的服务规范、市场化的发展项目,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为虚拟养老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一流服务。

(三)分类施养、个性选择,实现服务标准化。沧浪区“邻里情”虚拟养老院带给社区老人服务内容涉及家政便民、医疗保健、物业维修、人文关怀、娱乐学习、应急救助6大类53项,几乎涵盖了日常生活照料的所有服务项目。在服务对象选择上,凡年满60周岁的社区老人都将纳入服务范围,并分A、B、C三个层面为老年人提供无偿、低偿、有偿服务。这种分类服务方式,丰富了养老服务产品,满足了不同层次老年人服务需求。与此同时,“邻里情”虚拟养老院还引入ISO国际质量管理体系,对所有服务项目实施标准化管理,大大提高了养老服务专业化品质。

二、取得成效

“邻里情”虚拟养老院运行一年多来,主要取得了三方面经济社会成效。

一是降低了养老成本。虚拟养老院大量节约土地、人力和管理成本。近几年,我区先后投资建设2所机构养老院,每张床位需5-10万元。而虚拟养老院至今投资还不到150万元,基本解决了4000多位老人的养老需求,其成本远远低于机构养老方式。

二是提升了养老效率。开办一年多,虚拟养老院累计完成工单5万余张,完成精神关怀服务1万多次,服务对象由252户400余人增至2680户4000余人,增长963%;自费需求人数也从89人增至885人, 增长了894% ,极大地提高了养老服务效率。

三是改善了生活质量。虚拟养老院更低的成本、更高的效率让沧浪老年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机构养老院同等的人性化关爱与社会化服务,较好地解决了高龄、空巢、特困老人生活困难和缺乏精神慰藉等难题,满足了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多层次需求,改善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四是推动了产业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市场空间很大,具有广阔的产业发展前景。虚拟养老院作为养老服务产业的孵化器,借助网络信息平台,将个性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和分散的养老服务资源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克服了目前社会上的家政企业小型化、零散化,没有形成规模经济和品牌效应,产业化程度不高的问题,形成了规模和品牌效应,带动养老服务产业化发展。

三、几点启示

回顾虚拟养老院产生、发展的简短过程,我们有四方面的启示:

启示一:科技创新是前提。没有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就没有“邻里情”虚拟养老院的创建和发展。虚拟养老院正是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平台,创新了现代养老模式,降低了养老成本,提高了养老效率,提升了服务质量,带动了产业发展。

启示二:党委政府强力推动是基础。虚拟养老院工作,区委、区政府应始终起着主导、引领、扶持与管理监督作用。起步阶段,政府出资搭平台;运作阶段,政府发文作补贴;协调阶段,政府牵线给优惠(如税收等公用事业收费),虚拟养老院的每一步发展都离不开政府关爱。

启示三:多元化社会扶助是保障。借助各种社会养老资源,是虚拟养老不断发展壮大的推动力。养老事业是一项综合性社会事业,离不开医疗卫生、康复护理、文体娱乐、信息咨询、老年教育等方面的支持。

启示四:企业化市场运作是关键。实践证明,一个市场化运作的服务机制,可以催生一支优质养老服务员工队伍,可以提升一个科学养老技术运作体系,可以完善一个快捷完美的信息化养老网络。

居家养老,任重道远。我们决心以这次会议为动力,以创建和谐社会为契机,努力开创具有苏州文化、沧浪特色的养老之路新局面。

养老 实施方案
《养老 实施方案.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