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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长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9 02:38:18 来源:实施方案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吉安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

吉安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的指导意见》(赣府发[2011]8号)、《吉安市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 》(吉办字[2010]128号)的精神,为了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结合改革试点经验,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发展战略,按照“以人为本、转型定位、稳定权属、解决社保、化解债务、整合资源、做大做强”的总体思路,加快国有林场改革步伐,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林业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生态建设和后备森林资源培育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国有林场改革与国有企、事业单位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城乡一体化改革相结合;坚持解决国有林场遗留问题与创新体制机制相结合;坚持维护生态安全与促进林业产业发展,做大做强国有林场相结合;坚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均衡性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相结合;坚持分级负责与部门支持相结合。

二、改革的对象和总体目标

(一)改革的对象。经过批准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林场,

1 包括事业性质和企业性质的国有林场及其正式职工。国有森林苗圃参照执行。

(二)改革的总体目标。通过全面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切实做到“三增长、两建立、一确保”。即:资源增长、职工增收、林场增效;全面建立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尽快建立符合现代林业发展要求的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确保林区社会和谐稳定。国有林场改革时限在2012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

三、改革的组织领导

市本级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政府分管人保、林业的领导担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本《实施方案》组织好本辖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成立强有力的改革领导机构,组建精干得力的工作班子,具体做好改革各项工作。

四、改革主要内容

(一)整合国有林场资源,实行分类经营管理。各县(市、区)将现有林场资源和资产进行全面整合重组,组建1个生态公益型林场和1-2个商品经营型林场,实现国有林场分类经营、分类管理、规模经营。

1、两类林场的划分办法是:以县(市、区)为单位,把国有林场管理的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整合为1个生态公益型林场;把其他森林资产通过撤并整合组成1-2个商品经营型林场。生态公益型林场代表国家行使对公益林的管理职能,并 2 以购买劳务方式委托商品经营型林场对生态公益林进行管护,实行管理、管护分离。

2、两类林场的运营方法是:生态公益型林场定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并依照管理权限和管理的面积,按照6—10人/万亩的标准,合理核定编制数,用于聘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确保林业管理和技术骨干不流失。编制内的人员和机构经费全额纳入县(市、区)财政预算。商品经营型林场全面推行企业化管理,按市场机制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改革两类林场领导体制,理顺两类林场管理体制,创新两类林场经营机制。

(1)改革后的国有林场行政隶属关系不变,生态公益型林场的领导班子由县(市、区)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商品经营型林场的领导班子按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公司法的要求依法产生。

(2)生态公益型林场不仅代表国家行使对公益林的管理职能,而且是商品经营型林场中国家股的持股者。商品经营型林场在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保值增值的前提下,明晰产权,引入多种经济成分共存,推行现代企业制度进行管理。两类林场都要按照有利于生态建设和提高管理效率的原则,逐步建立权责利相统一,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管理体制。

(3)生态公益型林场实行岗位责任绩效管理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建立健全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商品经营型林场按市场机制运作,采取股份制、股

3 份合作制、承包经营等多种形式激活活力;实行劳动合同制,建立健全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多种分配方式和有效激励约束机制。

4、引进战略投资者。商品经营型林场要采取多种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实行股份经营或合作经营。引进的战略投资者应当具有如下特征:与被投资的林场从事相同的产业,或者是有关连的互补性产业;长期稳定持股,追求长期战略利益,不会因为暂时的获利或其它原因而变现;拥有促进林场发展的实力,能够形成规模上的放大效应或互补效应;实行增量引进,为改革和妥善处理联营林筹措资金,转换国有林场的经营机制,改善国有林场的治理结构。各县(市、区)引进战略投资者,须经市政府批准。

(二)充分尊重职工意愿,合理分流安置职工。国有林场所有职工档案,以林场为单位,一次性转入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之后,按自主设岗、自然消化、自愿置换的原则,以下列方式渐进式分流和安置:

1、符合林业行业提前退休条件的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高空、高温、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职工,按规定办理提前5年退休手续。

2、合理设置岗位,制定详细岗位要求和竞岗条件,按照“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由不能办理提前退休的职工参与两类林场的岗位竞争。对竞争上岗的人员,全部置换国有身份,与原单位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对竞争到生态公益型林场岗位上岗的,按事业单位用人要求,重新与林场签订

4 聘用合同;对竞争到商品经营型林场岗位上岗的,按企业用工要求,重新与林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竞争未能上岗的职工,由林场为其缴纳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对不愿置换国有身份的,保留其国有职工身份,5年后,其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由职工个人缴纳;对自愿置换国有身份的,林场与其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偿。

4、置换身份的截止时间、工龄计算、经济补偿标准等具体问题,由各(市、区)结合改革进展和当地实际合理制定;专业扑火队的队员来自国有林场的,要妥善安置好其到达年龄退出专业扑火队的工作。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处理国有林场职工养老、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既要切实解决好遗留问题,又要全面理顺好改革后职工将面临的困难,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1、对改革前国有林场拖欠的职工养老保险费本金和利息应予以一次性清欠,免收滞纳金。若一次性清欠有困难,在改革期间应一次性补足个人账户,统筹账户可在明确清欠责任主体、清欠数额的基础上,分三年清欠到位,三年清欠比例依次为30%、30%、40%;对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国有林场和职工,按省有关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参保的国有林场按规定应补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本金和利息应在参保时一次性补缴到位。

2、国有林场改革后,其人员按照相关政策和不同的安置

5 情况,继续接续职工的养老保险;分别参加相应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3、各县(市、区)政府在国有林场改革的同时,要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切实帮助竞争未能上岗职工实现再就业;为生活困难、符合条件的职工办理低保待遇;要着力改善国有林场职工住房条件,将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纳入当地保障性住房发展计划,解决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用地需要,加快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

(四)稳定国有林场山权,确保国有资源完整。本着尊重历史、尊重现实的原则,确保国乡(村)联营山林权属的稳定,积极探索国乡(村)联营的新途径。对联营协议趋于完善、协议双方没有争议的,继续执行原有协议;对于协议双方存在重大分歧、且双方都同意改变联营形式的,可以将联营改租赁形式,合理调整利益分配,既维护经营权的稳定,又保证林农的合法收益。

(五)规范资产评估处置,妥善化解各类债务。改革期间,各国有林场都要做好资产的登记、评估和呆坏账的核销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转让、合资等处置资产和合股经营的行为要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不搞暗箱操作。

1、对引进战略投资者实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经营的林场,必须按照《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的规定,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对处置国有资产,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和程序报批,纳入产权交易所

6 进场交易,实行招拍挂。

2、国有林场办企业产生的一般商业性贷款,由所办企业通过处置资产所得予以偿还,不足部分由县(市、区)牵头统一与金融机构洽谈核销;利用银行贷款造林,并已划分为公益林的贷款本息,要争取核销或停息挂账;其它债务也要本着尊重历史,主动协商,积极化解的原则,妥善处理。

3、各地要制定优惠政策,整合有关资金,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国有林场改革,并设立国有林场改革资金财政专户;变现不适合林场发展的要利用闲置资产筹措改革资金;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林场改革;鼓励金融部门加大对国有林场改革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进林木林地资本化;争取中央、省财政国有林场改革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改革资金缺口部分,由县(市、区)政府统筹解决。

(六)剥离林场社会职能,保障林场轻装上阵。将原由国有林场所办的义务教育学校、医疗单位等社会职能全部分离,实行属地管理。当地政府要接受到位,整合资源,统筹配置,加强管理。林场代管村组应予以剥离,各地因地制宜自行确定社会职能的管理归属。国有林场的离休干部,全部转由其主管部门管理,实行财政供养,保证其按规定享有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改革前国有林场退休人员,属财政供养的,统一转入生态公益型林场管理;属社会保障供养的,统一移交社区,实行社区管理。进一步完善国有林场资源、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因改革所涉资源、人事档案,要移交的及时办理移交手续;置换身份的干部职工的档案要明确接受部门,确保有组织、有人

7 管。

五、改革步骤和要求

(一)宣传发动,营造改革浓厚氛围。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国有林场职工广泛宣传改革的历史背景、重要意义、改革政策和目标要求,使广大职工打消疑虑,增强改革信心,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参与国有林场改革的浓厚氛围。

(二)调查摸底,夯实改革基础工作。各地要组织人员,深入国有林场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摸清资源资产、人员结构、社会保障、债权债务等基本情况,广泛征求职工对改革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测算改革成本,为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三)制定方案,及时上报审批。各县(市、区)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实情,科学选择改革模式,编制改革实施方案,改革实施方案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审定后,必须在2011年12月10前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核,市人民政府于12月20日前上报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时,要制定好生态公益型林场编制、两类林场岗位设置和岗位竞聘等配套方案或办法。

(四)明确责任,有序实施改革工作。各地要按照批准的方案,认真抓好改革的每个环节,统筹协调推进改革。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国有林场改革的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全力支持,密切配合,及时帮助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抓好相关政策的落实,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各级林业部门要集中精力投入改革,落实责任。

8

(五)评估验收,确保改革达标。各地要加强对改革实施情况的跟踪指导,倾听职工对改革的意见,掌握各单位职工的满意度,要对照江西省国有林场改革评估验收办法的指标和标准要求,全面总结分析本辖区内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改革工作基本结束后,由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对改革工作进行验收评估。

(六)强化疏导,切实维护改革稳定。各地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严格落实维稳责任制。要加强对改革形势的分析和研判,及时排查发现改革中出现的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强化教育疏导,协调各方面利益,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维护国乡(村)联营造林的法律和政策地位,积极化解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严肃纪律,防止改革过程中的国有资产流失,防止借改革之机破坏国有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防止出现乱砍滥伐,维护林区稳定,确保改革平稳推进。

(七)加强督查,有力有效推进改革。改革的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必须加强督导、统筹谋划、协调推进。林业主管部门要建立信息沟通和报告制度,按照改革时间节点,加强调度,定期或不定期抽调人员组成督导组,深入基层督促检查,对已经落实的要查成效、对正在落实的要查进度、对没有落实的要查原因、对影响落实的要查责任。同时,要善于挖掘和培养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有力有效推进改革。

(八)统筹善后,全面完成改革工作。各地要统筹考虑和梳理改革后的遗留问题,全面完成改革的有关后续工作。凡是 9 原有国有林场名称一律暂时保留,以利处理改革后的遗留难题,确保国有林场改革全面完成。

推荐第2篇:吉安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

关于征求《吉安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吉市林改字[2011]3号

井冈山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积极稳妥推进全市国有林场改革,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吉安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尽快组织有关部门认真讨论,并将修改意见务必在11月18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文本形式报市林业局。联系人:袁小年,联系电话:8289680,电子信箱:jasg2002@163.com.附:吉安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

吉安市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1 吉安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的指导意见》(赣府发[2011]8号)、《吉安市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 》(吉办字[2010]128号)的精神,为了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结合改革试点经验,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发展战略,按照“以人为本、转型定位、稳定权属、解决社保、化解债务、整合资源、做大做强”的总体思路,加快国有林场改革步伐,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林业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生态建设和后备森林资源培育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国有林场改革与国有企、事业单位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城乡一体化改革相结合;坚持解决国有林场遗留问题与创新体制机制相结合;坚持维护生态安全与促进林业产业发展,做大做强国有林场相结合;坚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均衡性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相结合;坚持分级负责与部门支持相结合。

二、改革的对象和总体目标

(一)改革的对象。经过批准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林场,

2 包括事业性质和企业性质的国有林场及其正式职工。国有森林苗圃参照执行。

(二)改革的总体目标。通过全面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切实做到“三增长、两建立、一确保”。即:资源增长、职工增收、林场增效;全面建立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尽快建立符合现代林业发展要求的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确保林区社会和谐稳定。国有林场改革时限在2012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

三、改革的组织领导

市本级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政府分管人保、林业的领导担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本《实施方案》组织好本辖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成立强有力的改革领导机构,组建精干得力的工作班子,具体做好改革各项工作。

四、改革主要内容

(一)整合国有林场资源,实行分类经营管理。各县(市、区)将现有林场资源和资产进行全面整合重组,组建1个生态公益型林场和1-2个商品经营型林场,实现国有林场分类经营、分类管理、规模经营。

1、两类林场的划分办法是:以县(市、区)为单位,把国有林场管理的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整合为1个生态公益型林场;把其他森林资产通过撤并整合组成1-2个商品经营型林场。生态公益型林场代表国家行使对公益林的管理职能,并 3 以购买劳务方式委托商品经营型林场对生态公益林进行管护,实行管理、管护分离。

2、两类林场的运营方法是:生态公益型林场定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并依照管理权限和管理的面积,按照6—10人/万亩的标准,合理核定编制数,用于聘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确保林业管理和技术骨干不流失。编制内的人员和机构经费全额纳入县(市、区)财政预算。商品经营型林场全面推行企业化管理,按市场机制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改革两类林场领导体制,理顺两类林场管理体制,创新两类林场经营机制。

(1)改革后的国有林场行政隶属关系不变,生态公益型林场的领导班子由县(市、区)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商品经营型林场的领导班子按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公司法的要求依法产生。

(2)生态公益型林场不仅代表国家行使对公益林的管理职能,而且是商品经营型林场中国家股的持股者。商品经营型林场在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保值增值的前提下,明晰产权,引入多种经济成分共存,推行现代企业制度进行管理。两类林场都要按照有利于生态建设和提高管理效率的原则,逐步建立权责利相统一,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管理体制。

(3)生态公益型林场实行岗位责任绩效管理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建立健全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商品经营型林场按市场机制运作,采取股份制、股

4 份合作制、承包经营等多种形式激活活力;实行劳动合同制,建立健全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多种分配方式和有效激励约束机制。

4、引进战略投资者。商品经营型林场要采取多种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实行股份经营或合作经营。引进的战略投资者应当具有如下特征:与被投资的林场从事相同的产业,或者是有关连的互补性产业;长期稳定持股,追求长期战略利益,不会因为暂时的获利或其它原因而变现;拥有促进林场发展的实力,能够形成规模上的放大效应或互补效应;实行增量引进,为改革和妥善处理联营林筹措资金,转换国有林场的经营机制,改善国有林场的治理结构。各县(市、区)引进战略投资者,须经市政府批准。

(二)充分尊重职工意愿,合理分流安置职工。国有林场所有职工档案,以林场为单位,一次性转入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之后,按自主设岗、自然消化、自愿置换的原则,以下列方式渐进式分流和安置:

1、符合林业行业提前退休条件的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高空、高温、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职工,按规定办理提前5年退休手续。

2、合理设置岗位,制定详细岗位要求和竞岗条件,按照“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由不能办理提前退休的职工参与两类林场的岗位竞争。对竞争上岗的人员,全部置换国有身份,与原单位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对竞争到生态公益型林场岗位上岗的,按事业单位用人要求,重新与林场签订

5 聘用合同;对竞争到商品经营型林场岗位上岗的,按企业用工要求,重新与林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竞争未能上岗的职工,由林场为其缴纳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对不愿置换国有身份的,保留其国有职工身份,5年后,其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由职工个人缴纳;对自愿置换国有身份的,林场与其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偿。

4、置换身份的截止时间、工龄计算、经济补偿标准等具体问题,由各(市、区)结合改革进展和当地实际合理制定;专业扑火队的队员来自国有林场的,要妥善安置好其到达年龄退出专业扑火队的工作。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处理国有林场职工养老、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既要切实解决好遗留问题,又要全面理顺好改革后职工将面临的困难,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1、对改革前国有林场拖欠的职工养老保险费本金和利息应予以一次性清欠,免收滞纳金。若一次性清欠有困难,在改革期间应一次性补足个人账户,统筹账户可在明确清欠责任主体、清欠数额的基础上,分三年清欠到位,三年清欠比例依次为30%、30%、40%;对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国有林场和职工,按省有关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参保的国有林场按规定应补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本金和利息应在参保时一次性补缴到位。

2、国有林场改革后,其人员按照相关政策和不同的安置

6 情况,继续接续职工的养老保险;分别参加相应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3、各县(市、区)政府在国有林场改革的同时,要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切实帮助竞争未能上岗职工实现再就业;为生活困难、符合条件的职工办理低保待遇;要着力改善国有林场职工住房条件,将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纳入当地保障性住房发展计划,解决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用地需要,加快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

(四)稳定国有林场山权,确保国有资源完整。本着尊重历史、尊重现实的原则,确保国乡(村)联营山林权属的稳定,积极探索国乡(村)联营的新途径。对联营协议趋于完善、协议双方没有争议的,继续执行原有协议;对于协议双方存在重大分歧、且双方都同意改变联营形式的,可以将联营改租赁形式,合理调整利益分配,既维护经营权的稳定,又保证林农的合法收益。

(五)规范资产评估处置,妥善化解各类债务。改革期间,各国有林场都要做好资产的登记、评估和呆坏账的核销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转让、合资等处置资产和合股经营的行为要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不搞暗箱操作。

1、对引进战略投资者实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经营的林场,必须按照《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的规定,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对处置国有资产,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和程序报批,纳入产权交易所

7 进场交易,实行招拍挂。

2、国有林场办企业产生的一般商业性贷款,由所办企业通过处置资产所得予以偿还,不足部分由县(市、区)牵头统一与金融机构洽谈核销;利用银行贷款造林,并已划分为公益林的贷款本息,要争取核销或停息挂账;其它债务也要本着尊重历史,主动协商,积极化解的原则,妥善处理。

3、各地要制定优惠政策,整合有关资金,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国有林场改革,并设立国有林场改革资金财政专户;变现不适合林场发展的要利用闲置资产筹措改革资金;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林场改革;鼓励金融部门加大对国有林场改革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进林木林地资本化;争取中央、省财政国有林场改革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改革资金缺口部分,由县(市、区)政府统筹解决。

(六)剥离林场社会职能,保障林场轻装上阵。将原由国有林场所办的义务教育学校、医疗单位等社会职能全部分离,实行属地管理。当地政府要接受到位,整合资源,统筹配置,加强管理。林场代管村组应予以剥离,各地因地制宜自行确定社会职能的管理归属。国有林场的离休干部,全部转由其主管部门管理,实行财政供养,保证其按规定享有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改革前国有林场退休人员,属财政供养的,统一转入生态公益型林场管理;属社会保障供养的,统一移交社区,实行社区管理。进一步完善国有林场资源、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因改革所涉资源、人事档案,要移交的及时办理移交手续;置换身份的干部职工的档案要明确接受部门,确保有组织、有人

8 管。

五、改革步骤和要求

(一)宣传发动,营造改革浓厚氛围。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国有林场职工广泛宣传改革的历史背景、重要意义、改革政策和目标要求,使广大职工打消疑虑,增强改革信心,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参与国有林场改革的浓厚氛围。

(二)调查摸底,夯实改革基础工作。各地要组织人员,深入国有林场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摸清资源资产、人员结构、社会保障、债权债务等基本情况,广泛征求职工对改革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测算改革成本,为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三)制定方案,及时上报审批。各县(市、区)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实情,科学选择改革模式,编制改革实施方案,改革实施方案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审定后,必须在2011年12月10前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核,市人民政府于12月20日前上报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时,要制定好生态公益型林场编制、两类林场岗位设置和岗位竞聘等配套方案或办法。

(四)明确责任,有序实施改革工作。各地要按照批准的方案,认真抓好改革的每个环节,统筹协调推进改革。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国有林场改革的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全力支持,密切配合,及时帮助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抓好相关政策的落实,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各级林业部门要集中精力投入改革,落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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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估验收,确保改革达标。各地要加强对改革实施情况的跟踪指导,倾听职工对改革的意见,掌握各单位职工的满意度,要对照江西省国有林场改革评估验收办法的指标和标准要求,全面总结分析本辖区内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改革工作基本结束后,由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对改革工作进行验收评估。

(六)强化疏导,切实维护改革稳定。各地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严格落实维稳责任制。要加强对改革形势的分析和研判,及时排查发现改革中出现的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强化教育疏导,协调各方面利益,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维护国乡(村)联营造林的法律和政策地位,积极化解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严肃纪律,防止改革过程中的国有资产流失,防止借改革之机破坏国有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防止出现乱砍滥伐,维护林区稳定,确保改革平稳推进。

(七)加强督查,有力有效推进改革。改革的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必须加强督导、统筹谋划、协调推进。林业主管部门要建立信息沟通和报告制度,按照改革时间节点,加强调度,定期或不定期抽调人员组成督导组,深入基层督促检查,对已经落实的要查成效、对正在落实的要查进度、对没有落实的要查原因、对影响落实的要查责任。同时,要善于挖掘和培养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有力有效推进改革。

(八)统筹善后,全面完成改革工作。各地要统筹考虑和梳理改革后的遗留问题,全面完成改革的有关后续工作。凡是 10 原有国有林场名称一律暂时保留,以利处理改革后的遗留难题,确保国有林场改革全面完成。

推荐第3篇: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

****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

(讨论稿)

为加快推进我县国有林场改革,促进国有林场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生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发〔2015〕6号)、《中共****委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的通知》(甘发〔2016〕11号)精神和中共****委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委发〔2017〕35号)精神,结合我县国有林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紧紧围绕保护生态、保障民生两大目标,突出生态公益性林场改革方向,确立“以人为本、保障权益、化解债务、整合资源、转型定位、创新体制”的总体思路,建立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改善生态和民生、有利于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国有林场新体制,提升我县森林资源保护利用与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保护优先。以维护和提高森林资源生态功能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最严格的国有林场林地和林木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

——坚持保障改善民生。立足国有林场实际,稳步推进改革,切实解决好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国有林场稳定。

——坚持分类施策。以“因养林而养人”为方向,根据国有林场所处的生态区位、资源状况、人员结构,探索不同类型的国有林场改革模式,制定符合实际的改革方案,不强求一律,不搞一刀切。按照一场一方案的原则,改革方案经市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审核批复后实施。

——坚持政府主体责任。县政府承担所辖国有林场改革的主体责任,严格把握政策,细化分解任务,根据本地实际配套相应改革措施,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扎实有序推进改革。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县国有林场通过改革实现以下目标: ——生态功能显著提升。通过整合资源、严格保护、大力造林、科学营林等多措并举,确保国有林场森林面积新增0.8万亩,森林蓄积增长0.5万立方米,固碳释氧、涵养水源、控制水土流失、遏制土地沙化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有效增强,森林质量显著提升。

——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理顺国有林场资金投入渠道,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完善社会保障机制,使职工基本生活有保障。

——管理体制全面创新。按照精简、高效、协调和有利于国家生态安全、提高国有林场管理效率的原则,全面创新管理体制。逐步形成功能定位明确、人员精简高效、森林管护购买服务、资源监管分级实施的国有林场管理新体制,确保政府投入可持续、资源监管高效率、林场发展有后劲。

——促进政企政事分开、各负其责。加快林场所办企业改制改革,实现政府、企业和社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界定国有林场性质

我县经批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林场为****哈思山林场和****小坪山林场,生态区位属于国家确定的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和荒漠化区,承担着生态公益林管护、培育任务,总的经营面积16.7062万亩(哈思山林场12.6万亩,小坪山林场4.1062万亩),生态区位重要、生态系统脆弱。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中“生态公益型林场要以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为主要任务,按照从事公益事业单位管理,所需资金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由同级政府承担”的政策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国办发〔2011〕37号)有关规定,将全县2个国有林场界定为生态公益型林场,按一类公益型事业单位管理,改革后纳入编制范围内的林场职工享受公益型事业岗位工资福利待遇。

(二)合理核定国有林场机构编制和岗位设置

按照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 号)文件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要求和人社部 国家林业局《印发〈关于国有林场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2015】54号)“稳定管理人员,增加技术人员,精简工勤人员”的原则,科学核定事业编制,用于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骨干林业技能人员,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工勤技能岗的森林管护岗位人员采取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招聘,结合各国有林场实际核定护林人员数量的文件精神。****国有林场按管理人员、森林管护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类设岗。按照财政部、国家林业局《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财农〔2009〕381号)、****财政厅、****林业厅《****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甘财农〔2010〕135号),结合我县林区实际,对天然林区、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按每人管护面积3000亩以上确定森林管护人员编制;对资源面积小、管护难度大、营造林任务重、需要通过灌水、水利设施维护等措施管护的人工造林区域按每人管护面积不超过300亩确定森林管护人员编制。

(三)理顺管理体制,推动资源整合,强化国有林管理职能

按照“分类经营、分类管理、规模经营”的要求和“属地管辖、就近整合”的原则,对全县国有的非国有林场管理的天然林资源进行整合,划归国有林场管理,扩大国有林场经营规模。县林业主管部门加强国有林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制定和监督指导。国有林场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具体承担森林资源管护及造林、抚育、低产林改造、荒漠化治理等生产经营活动,提高森林优丰度,丰富生物多样性,保护林区自然与人文景观资源,提升森林资源的质量、功能与效益,实现可持续经营的职责。

(四)完善国有林场财政投入和项目建设机制 1.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国有林场按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管理后,按照生态林区提供生态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购买生态公共服务并提供项目建设投入和必要经费支持的思路,进一步完善财政投入和项目建设投入机制。县财政按照****财政厅、****林业厅《****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甘财农〔2010〕135号)规定的标准统筹中央省级财政天然林保护和公益林补偿管护补助资金中护林人员劳务费,按同类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标准统一发放护林人员工资,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负担。对林场通过确权登记的天然林经营面积,按照人均管护面积3000亩以上的标准、人工造林且配套水利灌溉工程的按照人均管护面积不超过300亩的标准,由县编办重新核定林场编制,由县财政按照核定的编制和同类事业单位标准供给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国有林场从事的经营活动实行市场化运作,对林业特色产业和森林旅游等暂不能分开的经营活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作为林业发展资金,支持林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

2.理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渠道。县相关部门将国有林场道路、安全饮水和业务用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足额落实林业生态工程及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森林资源管护等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资金。加快林区电网及通讯网络设施建设,实现电网及通讯网络设施全覆盖。

(五)探索国有林管护创新机制

探索以购买服务为主的森林资源管护机制。改革后的国有林场资源管护、森林防火、造林营林等逐步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合同、委托、公开招标等方式面向社会购买服务,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给予保障。

(六)健全职工转移就业和社会保障体制

按照“内部消化为主,多渠道解决就业”和“以人为本,确保稳定”的原则,妥善安置国有林场富余职工(包括聘用的长期从事森林管护的人员),在职工自主自愿的前提下,主要通过以下途径安置:一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从事森林管护抚育;二是由林场提供林业特色产业等岗位逐步过渡到退休;三是加强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和引导部分职工转岗就业,不得采取强制性买断方式,不搞一次性下岗分流,确保职工基本生活有保障。

按照“平稳过渡、合理衔接”的原则,促进国有林场与当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后按国有林场相应类别及标准,实现职工“五险一金”全覆盖,以前年度欠缴的各项保险应一次性给予补缴,所欠缴的资金首先由中央财政安排的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予以解决,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解决。将全部富余职工(包括长期聘用的森林管护人员)按照规定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障范畴,确保职工退休后生活有保障。符合低保条件的林场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纳入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七)强化森林资源保护

建立“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林场保护与经营”的国有森林资源管理制度。严格依法保护国有林场经营管理的生态公益林,加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评价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政绩的重要依据。加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布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状况、接受社会监督。对国有林场场长实行森林资源离任审计。探索建立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利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开展经营活动要明确收益分配方式及国有林场所占比例;经批准占用国有林场林地的,应当按规定足额支付林地林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植被恢复费和职工社会保障费用。

(八)增强国有林场发展活力

国有林场要依托自然资源和人才技术优势,积极发展苗木培育、森林旅游、林副产品加工和林下种植养殖等特色产业。按照严格保护、科学规划、合理利用的原则,鼓励社会资本和林场职工开发利用森林资源,盘活森林资源资产,增强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能力。对国有林场从事的林业特色产业等不能分开的经营活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九)助推精准扶贫

以国有林场改革为契机,大力开展精准扶贫行动。国有林场所办的苗木培育、森林旅游、林副产品加工、林下种植养殖等特色产业和护林防火、造林营林等活动,优先面向林区以及与林区毗连乡村建档立卡的贫困户,通过扶持务工、购买服务等方式,带动贫困群众就业增收。

三、政策支持

(一)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

将国有林场的管护站点用房、道路、供电、广播电视、饮水安全、森林防火设施、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县级政府建设规划,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推进国有林场生态移民,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对国有林场周边、林缘插花区内居住的农户逐步实行易地扶贫搬迁。将位于生态环境极为脆弱、不宜人居地区的场部逐步就近搬迁到小城镇,提高与城镇发展的融合度。落实国有林场职工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政策。将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纳入县政府总体建设规划,做到统筹兼顾,同步实施,切实改善国有林场职工居住和生活条件。

(二)加强对国有林场的财政支持

按照事权划分、分级负责的原则,将国有林场事业编制内人员工资及相关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与全县公益型事业单位享受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

积极化解国有林场债务

对国有林场所欠金融债务进行调查摸底,根据债务形成原因和种类采取不同的化解措施。对于正常类金融债务,到期后依法予以偿还;对于国有或国有控股金融机构发放的、国有林场因营造公益林产生的不良债务,按有关政策进行合理化解;其它不良金融债务,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偿还的,经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贷款延期等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符合呆账核销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核销。对国有林场因生态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的无力偿还的债务,经核实确认后用国家拨付的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予以核销。对全县国有林场单位欠缴的职工养老保险金,经国有林场所在县区社保部门核定,用国家拨付的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予以补缴。严格审核不良债务,防止借改革逃废金融机构债务。

(四)加强国有林场人才队伍建设

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引进国有林场发展急需的管理和技术人才,建立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加强国有林场领导班子建设,加大林场职工培训力度,建立健全国有林场人才交流机制,提高国有林场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具体改革方案

****哈思山林场建于1959年,****小坪山林场建于2007年,两个林场总经营面积16.7062万亩(哈思山林场12.6万亩,小坪山林场4.1062万亩),均为财政全额事业单位,原核定事业编制32人(哈思山林场20人,小坪山林场12人),现实有在编人员36人(财政全额拨款24人,自收自支10人,财政定额2人),聘用制森林管护人员108人(哈思山林场53人,小坪山林场55人)。改革后哈思山林场、小坪山林场单位性质确定为全额事业拨款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148人,增加编制112人,10名自收自支人员和2名财政定额补贴人员纳入财政全额拨款。改革后国有林场管护的公益林、天然林管护经费由县财政统筹,林场编制内人员工资及相关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与全县同类公益型事业单位享受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具体分场改革方案为:

(一)****哈思山林场 1.现状

****哈思山林场位于****东北部,始建于1959年,副科级建制事业单位,2002年经省政府批准建立甘肃****哈思山省级自然保护区,2004年经****林业厅批准建立****哈思山省级森林公园,公园面积6.27495万亩。是全市最大的天然次生林分布地,发挥着石门、双龙、兴隆、永新四个乡的人畜饮水及部分农田灌溉的职能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的职能,对当地乃及全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经营总面积12.6万亩,其中被确认的公益林面积为2.2853万亩,天然林管护面积8.3254万亩。有哈思山、城沟、雪山寺3个营林区13个管护站。西部哈思山营林区森林起源为天然林,主要乔木树种为油松,林种为水源涵养林林,森林覆盖率50%以上。中部城沟营林区森林起源为人工林,主要乔木树种有油松、落叶松、云杉等,林种为水源涵养林,森林覆盖率65%以上。东部雪山寺营林区森林起源为天然林林,主要乔木树种为云杉,林种为水源涵养林林,森林覆盖率55%以上。林场定编20人,现有在编人员28人,聘用制森林管护人员53人。在编人员中财政全额拨款17人,自收自支9人,财政定额补贴2人。技术职务层次为正科1人,副科2人,事管7人,副高工程师1人,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2人,技师1人,初级技工13人,其他53人。年龄结构为55周岁以上4人,50至54周岁8人,40至49周岁33人,30至39周岁32人,30周岁以下3人。

2.改革方案

森林经营总面积:哈思山林场确权登记经营面积12.6万亩。将石门、双龙、永新、北滩、东升、五合、靖安七个乡镇国有天保工程管护面积2.3892万亩统一纳入哈思山林场管护,其经营面积达到14.9892万亩。

人员编制:改革后确定纳入财政预算编制人员58人,其中管理人员8名,设场长1名,副场长1名,办公室1名,森林防火岗位2名,会计、出纳、保管各1名。专业技术人员10名,设造林岗位3名、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岗位3名、林业调查规划岗位2名、森林抚育岗位2名。工勤技能人员2人,设厨师岗位1名、驾驶员岗位1名。森林管护人员38名(人均管护面积3940亩)。

费用核算:纳入财政预算编制人员,由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按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纳入预算管理与全县公益型事业单位享受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 改革后国有林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因调出、退休、辞职等原因缺编时,由编办、人社部门通过公开招考、调入等方式补齐;森林管护人员退休、辞职或管护面积增加等原因等出现的管护人员不足问题,不再进行人员补充,一律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方式解决,所需费用由县财政预算安排。

(二)****小坪山林场 1.现状

****小坪山林场位于****西南,始建于2007年,是****因实施城乡大环境绿化工程而设立的一个公益性林场,2015年经****林业厅批准纳入全省国有林场序列管理,科级建制事业单位。经营总面积为4.1062万亩,其中被确认的公益林面积为2.6064万亩,天然林管护面积0.3385万亩。森林起源为人工造林,树种为侧柏、刺槐、香花槐、河北杨、云杉、紫穗槐、柠条、柳树、榆树等。森林覆盖率57%,下辖6个管护站。林场定编12人,现有在岗人员8人;聘用制森林管护人员55人。在编人员中财政全额拨款7人,自收自支1人。技术职务层次为正科2人,事管1人,技师1人,助理工程师1人,高级技工2人,中级技工1人,其他55人。年龄结构为55周岁以上5人,50至54周岁5人,40至49周岁32人,30至39周岁17人,30周岁以下4人。

2.改革方案

森林经营总面积:小坪山林场确权登记经营面积4.1062万亩。将平堡、北湾、刘川、糜滩、三滩、东湾、乌兰、大芦、高湾九个乡镇国有天保工程管护面积23.5157万亩统一纳入小坪山林场管护,其经营面积达到27.6219万亩。

人员编制:改革后确定纳入财政预算编制人员90人,其中管理人员8名,设场长1名,副场长1名,办公室1名,森林防火岗位2名,会计、出纳、保管各1名。专业技术人员10名,设造林岗位3名、有害生物防治岗位3名、林业调查规划岗位2名、森林抚育岗位2名。工勤技能人员2人,设厨师岗位1名、驾驶员岗位1名。森林管护人员70名(天然灌木林人均管护面积6000亩,管护难度大、营造林任务重、需要通过灌水、水利设施维护等措施管护的人工造林区域人均管护面积300亩)。 费用核算:纳入财政预算编制人员,由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按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纳入预算管理与全县公益型事业单位享受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 改革后国有林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因调出、退休、辞职等原因缺编时,由编办、人社部门通过公开招考、调入等方式补齐;森林管护人员退休、辞职或管护面积增加等原因出现的管护人员不足问题,不再进行人员补充,一律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方式解决,所需费用由县财政预算安排。

五、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项改革任务 (一)加强对国有林场改革的组织领导

成立****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正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县政府办、县林业局、县编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旅游局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国有林场改革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各项改革要求。

(二)强化部门协作配合

国有林场改革要解决的实际问题较多。县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全力抓好改革任务的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改革合力。特别要在国有林场属性定位、机构编制、基础建设、职工保障、债务化解等重大问题上,尽快形成具体一致意见。同时要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争取改革资金,落实改革工作经费,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三)规范改革操作程序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明确具体要求、规范具体程序,细化改革工作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到依法依规操作、民主操作、阳光操作,严禁“暗箱操作”,切实保障职工在改革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切实维护改革稳定

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切实维护国有林场的社会稳定。改革中,既全面落实各项改革政策,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又注重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着力解决国有林场民生问题;既善于做细致的思想工作,又善于调动和发挥职工群众积极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及时掌握改革中出现的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风险预警,及时化解矛盾,确保国有林场改革平稳顺利推进。

(五)严肃工作纪律

在国有林场改革中,要严肃各项工作纪律,保持森林资源权属稳定,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禁破坏国有森林资源以及乱砍乱伐、滥占林地、无序建设等行为,切实维护国有林场合法权益。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相关规定精神,严厉查处国有林场改革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为国有林场改革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附件:****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

附件

****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

长:郝效冬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张克荣

县政府副县长

员:苗晓青

县政府办主任

杨虎城

县林业局局长 王玺瑞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金满谦

县编办主任 李明福

县财政局局长

王得俭

县人社局局长

苏国锦

县民政局局长

朱仰东

县国土局局长

魏谭雄

县住建局局长

丁武俊

县旅游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杨虎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工作。以上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相应职务的人员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推荐第4篇:国有林场改革

1979年6月,福建省仙游县盖尾公社莲井大队的农民李金耀与大队签订合同,承包了当地马山1200亩的荒山造林,创办了我国第一个家庭林场。1987年李金耀病逝,女儿李美和接下了父亲未竟的事业。20年后,李美和的家庭林场已是满目苍翠,鸟语花香。随着福建省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李美和领到了全国第一本林权证,蒸蒸日上的林场也成了名副其实的“绿色银行”。图为李美和承包的家庭林场正在收获木材(2008年9月26日摄)。新华社记者涂洪长摄

新华网北京1月5日电(记者刘羊旸)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5日透露,继2008年全面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我国林业重大改革又出新举,国有林场改革2011年将在部分省启动试点,“十二五”期间将全面推开。

贾治邦是在此间召开的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上作上述表示的。据介绍,目前我国共有国有林场4507处,分布在31个省区市的1600多个县,经营面积9.3亿亩,其中森林面积6.7亿亩,国家级公益林面积4亿亩,分别占全国森林面积和国家级公益林面积的23%和26%,是我国生态脆弱地区的主要生态屏障和重要后备森林资源基地。

由于多种原因,国有林场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机制不活、发展后劲不足、政策体系不完善,不仅使林场发展陷入困境,林区民生问题突出,而且严重影响国家生态建设大局。贾治邦说,近年来,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对国有林场改革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改革思路基本形成。转变林业发展方式是一场深刻变革,必须从深化改革、根除体制机制性障碍入手。国有林场改革矛盾多、涉及面广,各地要先行先试,创新经营机制,重点解决好职工养老、医疗、就业等问题,分离国有林场办社会职能。

据介绍,过去5年,我国林业重大改革取得历史性突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08年全面推开以来,目前已有18个省区市基本完成明晰产权任务,解决林权纠纷80余万起,确权集体林地22.36亿亩,占总面积的81.69%。6825万农户拿到了林权证,3亿农民直接受益。配套改革正深入推进,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在全国193个县展开。

贾治邦要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11年要全力打好明晰产权攻坚战,确保年底全面完成集体林地确权任务,2012年全面完成林权证发放任务。

资料图片:郁郁葱葱的洪田村毛竹林(2007年7月1日摄)。福建省永安市洪田村从1998年起,率先在省内推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村9019亩商品林按人口平均分山到户,在林地集体所有制不变的前提下,把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交给农民,走出了一条林业经济发展的新路子。新华社记者张国俊摄

新华网北京1月5日电(记者刘羊旸)“十一五”期间,我国林业产业发展保持强劲势头,2010年全国林业产值已突破2万亿元。

这是记者从5日召开的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上获悉的。据介绍,“十一五”期间,我国林业产业发展迅猛,成为世界林产品生产和贸易大国。松香、人造板、木竹藤家具、木地板产量跃居世界第一,干鲜果品和花卉产量名列世界前茅。林产品进出口贸易额由“十五”期末的400多亿美元增加到900亿美元。

“十一五”期间,我国林业产业结构调整迈出新步伐。林业一二三产业的比例由2005年的52∶41∶7调整为目前的38∶53∶9,林业工业化进程明显加快,第三产业比重逐步加大。经济林产品产量突破1.27亿吨。

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表示,未来5年,我国将依托林业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林业富民产业,着力提升林业传统产业,积极培育林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十大主导产业,力争到2015年全国林业总产值达到3.5万亿元。

林业十大主导产业是:木材及其他原料林培育产业、林产工业、木本粮油和特色经济林产业、森林旅游产业、林下经济产业、竹产业、花卉苗木产业、林业生物产业、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产业和沙产业。

“这十大主导产业,涵盖了林业一二三产业,是林业发展的潜力和优势所在,是农民增收的希望和出路所在。要通过培育林业主导产业,在全国建立起一大批布局科学合理、主导优势明显、产业特色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用材林基地县、油茶县和林业产业集群等,真正为扩大内需、改善民生做出突出贡献。”贾治邦说。

新华网北京1月5日电(记者刘羊旸)未来5年,我国将加快构建十大国土生态安全屏障,为有效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

这是记者从5日召开的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上获悉的。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在会上表示,力争到2015年,我国森林覆盖率达到21.66%,森林蓄积量达到143亿立方米,林地保有量达到3.09亿公顷,森林植被总碳储量达到84亿吨。

这十大国土生态安全屏障包括:东北森林屏障、北方防风固沙屏障、东部沿海防护林屏障、西部高原生态屏障、长江流域生态屏障、黄河流域生态屏障、珠江流域生态屏障、中小河流及库区生态屏障、平原农区生态屏障和城市森林生态屏障。

十大国土生态安全屏障建设范围覆盖全国主要的生态重点地区和生态脆弱地区,建设内容包括森林、湿地、荒漠、城市等主要生态系统,构成了国家生态安全体系的基本框架。“着力建设好这十大生态屏障,是全国生态建设的主要抓手和战略重点。林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必须义不容辞地承担起这一重大历史任务,以林业重点生态工程为依托,以防范和减轻风沙、山洪、泥石流等灾害为重点,加快构建十大国土生态安全屏障。”贾治邦说。贾治邦指出,实现到2020年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增加13亿立方米的“双增”目标,是“十二五”时期转变林业发展方式的主要任务。加快构建十大国土生态安全屏障,是实现“双增”目标的重要举措。

刚刚过去的“十一五”,我国林业紧紧围绕森林、湿地、荒漠三个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全面加强生态建设,基本形成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框架。

全国人大代表刘志新谈国有林场改革

全国两会临近,我开始打电话联系河北有关林业方面的两会代表和委员,想知道他们有什么好的提案、议案带上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志新的一份关于国有林场改革的提案让记者最感兴趣。

作为林业行业的老兵,刘志新在任何场合都从不掩饰他对林业的深厚感情。

“我一毕业就接触国有林场。我们的国有林场多少年来一直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模式,但在实际管理中却是非企非事,体制机制不顺,自身发展遇到许多困难,债务负担沉重,职工生活没有保障,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一些林场水、电、路、讯四不通,发展举步维艰。这与新时期国家生态建设形势极不适应,与国家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大好形势形成强烈反差,国有林场被边缘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我今年就是想好好呼吁这件事。”

国有林场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为加快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改善生态,在重点生态脆弱地区和大面积集中连片的国有荒山荒地上,采取国家财政投资的方式建立起来的专门从事营造林和森林管护的林业事业单位。经过几代职工50多年的艰苦努力,全国国有林场已发展到4507处,现有职工总人数66万人,经营总面积

9.3亿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8.2亿亩,森林面积6.7亿亩,森林蓄积量23.4亿立方米,是我国林业生态体系建设的核心部分、生态文化体系建设的重要阵地和科技兴林的中坚力量,对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发挥着重大作用。

刘志新在提案中列举了国有林场今天陷入危困局面的主客观原因。

一是在地理位置上,先天不足。大多数国有林场,都处在高山远山、交通不便、偏僻荒凉或省、市(地、州)、县交界地段,远离当地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林场的发展。建场之初,只抓生产,不重视生活设施建设,造林面积不断扩大,木材产量不断攀升,居住条件、交通状况却没有随之改善;改革开放后,国家支持的人畜饮水、道路建设、网络通信、电网改造、电视工程等相关优惠政策,国有林场都享受不到。地理位置上的先天不足,后天发展的鞭长莫及,使林场成了国家政策“阳光照耀不到的盲区”。二是在单位定性上,出现错位。国有林场承担着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职责,林业特别是生态林业完全是社会公益性质。但是,一直以来,国家把以造林经营为主要任务的国有林场,定性为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列编制、不给事业费,职工也不享受国家事业单位的劳保福利待遇,林场的生产管理费用,也要由林场自己创收解决。

三是在资源产权上,主体不明。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法定为国家所有,实行省、市(地、州)、县三级政府分管,由林场管护和经营利用,生产的木材由计划部门统一调拨,所获利润上缴政府主管部门。但森林资源的产权主体一直不明确,各级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乃至林场都认为自己可以代表国家,有权管理和处置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资产,因此,不断出现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被划拨、撤并、占用、甚至破坏等事件,使国有森林资源遭受重大损失。对于这些行为和现象,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由于不是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的法定出资人代表,无权干预;林场是当地政府隶属的单位,更是无能为力。国有林场资源产权管理混乱的现状,严重影响了国有林场的发展。

四是在角色转换上,准备不足。在国家林业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战略新形势下,林场的经营形式也发生了转变,各地对林场的政策进行了一些调整,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革,但在角色转换上,林场和各级政府都没有做好充分准备,表现为:实施天保工程以来,天然林的限伐、禁伐靠行政命令很容易就实现了,达到了保护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但禁伐后,林场的配套产业如何发展、富余人员如何分流、资源资产如何管理、企业办社会的压力如何减轻等难以解决的问题,林场和各级政府都没有认真思考,没有做好充分的应对准备,林场如何实现转型,转型后内部的“人事、劳动、分配”三项制度如何改革,还没有纳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议程,林场今后的路到底怎样走?大家茫然!

五是在财政投入上,严重不足。国有林场建设初期,实行以省为主,中央、省、市(地、州)、县分级管理的办法,林场的生产建设投资和管理费用,主要由中央和省两级承担。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国家财政体制改革后,原由中央掌握的国有林场事业费和基本建设费切块下放,改为省、市、县财政管理,逐步形成了现在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随着森林分类经营和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国有林场的绝大部分森林被划为生态公益林,木材生产收入几乎为零,由于国有林场多数处在老少边穷地区,当地财政也无力为林场投入。林场处于基础设施建设无资金,造林经营无经费,职工工资无来源的“三无”状态,使林场处于无力发展的境地,且呈现日益萎缩的趋势。此外,国有林场是最基层的组织机构,除承担着营造林和森林管护等基本任务外,很多林场还设有公安、卫生、学校等社会职能单位,林区管理具有部分行政事务职能,使林场的经济状况雪上加霜。

刘志新说,国家将启动国有林场改革试点,他想就这一问题提几点建议:

一是将国有林场明确为国家事业单位性质,职工享受国家事业单位工资和福利待遇。资金来源以国家和省级财政为主,市、县配套为辅。在此项制度落实之前,可将国有林场的生态公益林补贴标准提高到每年100元/亩,并以此为基数视物价水平的变化而调整,以解燃眉之急。

二是完善相关政策,国有林场林区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包括人畜饮水、道路交通、电力通讯、危旧改房造等由国家统一规划和建设,造林绿化、森林经营等所需费用纳入国家基本建设预算。国家要支持国有林场利用森林资源发展旅游、度假、康复、文化创意等产业,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三是进一步明确国有林场的所有权和管理权,保障国有林场的合法权益,使国有森林资源不受侵犯。四是将国有林场承担的公安、卫生、学校等社会职能,纳入政府管理和经费保障范围,减轻林场负担。五是有关部门要研究国有林场自我发展的政策激励机制,以及人事、劳动、分配制度等其他相关改革。建议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会同国家林业局尽快组织制定《国有林场条例》,将国有林场的改革和发展以立法的

形式予以保障。

推荐第5篇:某某某市林业局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

某某某市林业局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内党发„2003‟25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03‟25号)精神,理顺国有林场管理体制,激活经营机制,加快国有林场改革步伐,促进国有林场健康发展,保障林区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深入我市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认清形势,明确深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我现有国有林场2个,职工183人,经营面积9.5万亩,森林覆盖率89.5%,林木蓄积52.9万立方米,小径竹蓄积4.9万吨,林场总收入120万元。多年来,国有林场在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工作中发挥了骨干、示范和带动作用,为培育国家后备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国有林场还存在着经营管理粗放、投入严重不足、森林资源开发利用不够等问题,尤其是基础设施薄弱、职工生产生活条件较差。国有林场总体上仍未走出困境,与新时期林业和我县生态建设发展形势不相适应,与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为此,要充分认识进一步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完善和强化国有林场组织管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森林资源开发利用步伐、发展国有林场经济、促进两大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紧紧抓住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民十分关注生态建设的大好机遇,进一步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全面推动国有林场建设不断向前发展。

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为重点,以提高林业的生态、经济和社会三大效益为核心,遵循“以林为本,生态优先,分类指导,可持续发展”的办场方针,全面推进各项改革,建立适应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要求的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和经济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后备森林资源培育和生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服务。 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的奋斗目标是:进一步加强对现有森林资源的全面保护,加快宜林荒山造林绿化的步伐,调整林种结构,强化科学经营措施,全面提升森林质量,推进所有制结构和产业结构合理调整,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实现生态和经济的良性循环,把国有林场建设成为坚强的绿色生态屏障和重要的后备森林资源培育基地。到2010年,全县国有林场完成封山育林2万亩,其中宜林荒山造林0.7万亩,灌木林改造0.3万亩,低产(低效)林改造3.5万亩,中幼林抚育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93%,林木蓄积达到60万立方米,林场总产值达到2000万元。到2020年,国有林场森林资源面积达到并稳定在10万亩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97%以上,林木蓄积达到70万立方米,林场总产值达到5000万元。

二、采取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与发

(一)改革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县政府决定将梁平县林场、梁平县竹海林场划定为生态公益型林场,以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为主要任务。按管护面积大小,梁平县林场下设5个管护站,梁平县竹海林场下设3个管护站。每个管护站设2-3个护林点。从2005年10月1日起,两个国有林场所需经费纳入财政差额预算管理。国有林场场长实行聘用制与委任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任用。国有林场的森林管护人员实行聘用制,其工资及管护费用与管护面积和管护难度挂钩。

(二)加快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流转步伐。按照有关规定,对国有林场全面进行一次清产核资,在明晰产权和维护生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以森林资源为资本控股或参股组建股份制企业;鼓励国有林场和乡村、林农发展联营和股份合作林场;鼓励林场职工承包管护林和开发林地,兴办家庭林场;鼓励非公有制企业采取兼并和租赁等多种形式在国有林场搞开发。在尊重林主意愿的基础上,将国有林场毗邻的集中连片天然林协商划归国有林场管护;国有林场零星分散的山头地块,可采取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拨等形式进行流转,让其发挥更大效益。以承包、租赁形式取得经营权的国有森林、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的流转,由县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审批;以转让、拍卖、入股、联营、划拨等形式进行国有森林、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的流转,由县林业主管部门报市林业局依法审批或报批。转让国有森林资源资产及出售场属企业的收入用于国有林场发展。

(三)鼓励国有林场大力发展林业产业。要根据自身的资源优势,积极发展名特优新经济林、花卉苗木、森林食品、珍贵药材以及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栽培等新兴产业,大力培育新的林业经济增长点。有条件的林区,应积极兴建森林公园,大力发展森林生态旅游,推进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鼓励国有林场根据所经营森林不同的利用方向,合理调整林种、树种结构,增加珍贵树种营造比例,改造低效林,积极培育大中径级林木。提倡科学经营森林,鼓励国有林场开展幼林抚育,在强化抚育间伐作业设计、方案审批和施工检查验收管理的基础上,对国有林场抚育间伐指标不足的,要积极支持解决。

在不破坏森林资源的前提下,国有林场职工在完成森林资源管护任务后,可以承包国有荒山造林、中幼林抚育、低效林改造等生产项目,可以发展用材林、经济林、苗木、花卉、养殖、旅游服务、小型加工等经营项目,取得的收入归职工所有。国有林场现有的不适合统一管理的各种经营性项目,可采取承包、作价出售、拍卖等多种方式转给职工个人或以合伙、股份合作等形式经营。对职工家庭林场经营用材林正常采伐所需的指标,应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安排。

(四)合理分流国有林场富余人员。要利用现有经营性项目转制集中分流富余人员,对国有林场兴办实体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收入,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继续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允许职工自谋职业,保留职工身份;通过就地发展种养业和小型加工业等项目自谋职业的职工,林场在经营用地、资金等方面应给予必要的扶持。要组织富余人员从事育苗、造林、工程设计、监理、检查验收或开发性项目,也可有计划地组织劳务输出。对暂时无法安置就业的职工,符合条件的要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范围。对分流的富余人员,要纳入当地再就业工程统筹安排,加强生产技能培训,提高综合素质,为再就业创造条件。培训结束后,要积极推荐就业。培训经费由林场承担,富余职工较多且较困难的国有林场,要多渠道筹措培训经费。

(五)积极改善国有林场基础条件。按照国有林场的事权划分,县人民政府将把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列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将贫困国有林场列入本地区脱贫规划,安排享受贫困地区的有关扶贫优惠政策;农业综合开发、“两高一优”农业示范区、科技兴林及重点林业工程建设等项目要尽量将辖区内国有林场纳入项目实施区域,统一规划,重点安排;遭受自然灾害的国有林场要与乡村等同享受救灾、恢复和发展生产的资金和优惠政策。通过将国有林场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县“村村通”工程范围等多种措施,确保林场管护站在2006年底前通公路、通水、通电、通电话、通电视。要积极创造条件,分期分批改善国有林场管护站工作生活用房等基础设施。

三、强化保障,确保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妥善处理各种债务。国有林场贷款造林形成的债务,或因政策调整导致木材加工等多种经营无力偿还贷款形成的债务等,应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明确债权债务,依法处置资产、偿还贷款。对符合贷款核销政策的,银行要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按程序争取核销。

(二)妥善解决在职职工的社会保障。要按照有关规定积极稳妥地做好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等保险工作。

(三)加大队伍建设力度。通过开展以岗位培训为主的职业技能培训和管理干部培训,努力建设一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干部职工队伍。要高度重视林场制度建设和管理干部作风建设,充分发挥林场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引导林场职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艰苦奋斗、真抓实干,促进国有林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我县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四)加强对改革与发展工作的领导和协调。要切实加强对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工作的领导,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认真抓好各项政策的落实。县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研究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切实做好深化国有林场改革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加强对国有林场工作的指导,建立对口帮扶林场的联系制度,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确保各项改革和发展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推荐第6篇:国有林场改革情况汇报

武宁县国有林场改革情况汇报

一、基本情况

武宁县林业系统有3个国有林场(武宁县国营林场、武宁县生态林场、武宁县安乐林林场)和1个国有苗圃(武宁县桐林苗圃),参加本次林场改革的总人数为2247人(其中职工安臵的1302人、退休的787人、遗属抚恤的158人),截止2014年4月底止,职工安臵1287人,占应安臵的98%,退休人员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抚恤安臵154人,占应安臵的97%。

全县国有森林经营面积38.8万亩。其中省级以上公益林面积35.5万亩,占经营面积的92%。同时还有一处面积2万亩的国家级森林公园——“九岭山国家森林公园”。我县国有林资产约在2.5亿元以上。

二、主要做法

我县的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是在2003年全系统企业改制基础上的进一步延伸与完善。

1、改革(制)的截止时间不变。

按照2003年《武宁县林业局企业改制方案》的规定即原定改革(制)时间截止定为2003年12月31日不变,凡因企业改制资金不足而推延兑付安臵费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6月30日止,逾期不办理手续的企业不予支付利息。

12、原定的安臵标准不变

因企业改制从开始至今已近10年时间,少数未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的人员要求提高原定改制标准。我们坚持从稳定大局出发,确保不“翻烧饼”,认定维持原定标准延续推进。

3、争取政策支持

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一是将国有土地全部进县土地储备中心,由政府统一组织拍卖,先后政府从土地拍卖金中注入企业改革(制)资金2200余万元;二是对2003年前企业欠社保的各项资金本金挂账(1200余万元)、利息缓交、滞纳金全免;三是化解债务。帮与相关银行协调由“江西长城资产公司”一次性按本、息总额的20%-30%清结。

4、拓宽筹资渠道。

一是采用住房臵换。职工原住公房统一组织人员估价出售原住户,以冲抵企业应付员工安臵资金(约抵400余万元);二是返聘缴交风险押金。对改后上岗人员不仅缓付安臵金,还要收取(股长以上人员1.5万元,其他1万元)上岗押金;三是收集单位其他资金。

三、完善和推进

启动林场改革后又新增了职工安臵237人、为职工解决两保186人、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32人,组建完成三个

公益型林场,安排返聘员工185人。

四、成效与建议

1、确保了大局稳定,由于领导重视、宣传到位、工作细致,企业改制与改革工作顺利完成,得到了领导的赞许,员工的赞同,做到了“零上访”。

2、确保了“三增长、两建立、一确保”。国有林森林资源有了一定的增长,企业效益有了进一步的提高,职工收入有了一定的增加,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得到更加完善。

3、给林业发展带来生机,不仅减人减支减员,资源管理和服务更加到位,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4、要进一步加大工作支持力度,实现企业与银行债务的完全剥离;加大项目倾斜力度,实现经营管理科学,森林资源优质高效,永续利用的现代林场;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全面落实职工权益,彻底化解债务,提高职工技能。

二O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推荐第7篇:浅谈国有林场改革

浅谈国有林场改革

——以进贤县北岭林场为例

周奇1周润根1吴海文1胡云助1刘良源2※

(1.江西进贤县林业局邮编3317002.江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邮编330038)

[摘要]国有林场在计划经济时代,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进入20世纪90年代,由于实施水源涵养林、

生态公益林工程建设等缘由,商品林逐年下降,林场经济效益每况愈下,通过对进贤县北岭林场的调研、剖析,对目前全省实施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提供决策建议。

[关键词]进贤县;北岭;国有林场;改革

进贤县北岭林场位于进贤县的东北方向,距县城7km,是1966年创办的采育林场,有林地766.67hm2,其中生态公益林333.33hm2,杉木人工2代针叶林333.33hm2,湿地松53hm2,水田1.33hm2。有职工220名(其中退休100名),管理人员8名。

一、国有林场存在的问题

1、林场社会边缘化

现在的林场,农村不像农村,社区不像社区,国家的惠农政策、城市社区低保、养老保险、社会保险、新型合作医疗等国家优惠政策都享受不到,职工无田无地,生活得不到改善。长此下去,会影响林区社会的稳定。幸好,2010年该场分得47户棚户改造,2011年又分到40户,总户130户的棚户区改造有望3年内完成。

2、历史原因造成林场负债累累

建立国有林场的初衷,是保护森林,“造好一片林,留下一批人,管好一片林”。形象地概括了林杨是发挥构建国土生态安全主力军的作用。林场经费本应纳入各级财政管理。可是林场定位是“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企业管理”。林场生产的木质产品还要照章纳税和向县市上交利润。以致许多林场疲于创收,无力扩大和保护森林资源,甚至靠砍伐林木维持生计,造成林场负债累累。

据统计,江西422个国有林场,309个亏损,累计负债13.67亿元,其中营造林贷款7.73亿元,占总债务的56.5%;拖欠职工工资1.75亿元,占总债务的12.8%;拖欠社保资金2.99亿元,占总债务的21.9%;办企业等债务1.2亿元,占总债务的8.8%。全省有3.28万下岗职工,占在职职工总人数的51%;80%以上的林场职工年收入不足2000元,普遍低于农民收入。政府民民而林场职工大多数是双职工,为了生计,只好外出打工,加上又无一技之长,只能从事搬运工、装卸工等累活、重活,一年下来寥寥无几,有时甚至到了入不敷出的年景。有的职工过世后,仍欠下大笔医疗费无法偿还,给社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众所周知,进贤属鄱湖滨湖地带,酸性红壤是不太适合杉木的生长,更何况人工杉木的

2作者简介:周奇,男(1981~)本科,林业助理工程师,主要从事林场经营管理和营林工作。

※通讯作者:刘良源,男,教授级高工,LLY6966347@163.com

代、3代萌芽更新林,越长越小。为了保证退休工人的工资,杉木采伐越来越小,只能供造纸、纤维板用材之用,除去采运开支,每吨纯利润仅为100元左右,即使如此,还是维持不下去。

3、基层领导认识不到位

国有林场有点像农垦企业,但又有不相似之处。本来在实行农垦企业改制时,林场应同时推进。但那时,林场还有木材砍伐,工资发得出来。为了一方稳定,领导不敢下这个决心。现在改革开放已经30多年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必须过这个“门槛”,绕着走是走不过去的。如今,社会行业职业收入差距的进一步拉大,何以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公正、公平”。所以,国有林场改革非改不行了。

二、国有林场改革的建议

1、成立强有力的领导班子

明确地方党委是当地林业发展的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各级政府应成立国有林场体制改革领导班子。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常委、农工部长任办公室主任,林业局长任办公室第一副主任,其他农、水、财政、金融、保险、劳动、人事、广电、交通、通讯等相关部门一把手任副主任。组建“老、中、青”工作班子,请当地“四套班子”中,时任有威望的退休领导任工作小组长,组成老、中、青工作班子,深入细致开展林场改革工作。

2、坚持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形成改革方案

林场改革方案要经过几上、几下,反复酝酿,修改。实施中不要赶时间、赶进度,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创建和谐社会为原则,逐项推进,一定要让广大职工满意。

3、坚持原则与灵活运用政策

借鉴国家、省、市、县对农垦企业改制的政策,灵活运用。

4、林业周期长,是“三效益”相统一的行业。

国营林场应该实行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实行收、支两条线。林场职工也应由政府采取转移支付办法解决“社保”和“医保”等民生问题。

5、因地制宜,加大对国有林场林业科技项目的投入。

国有林场必须依靠科技,改变粗放经营模式,转变为高效益的集约经营模式,把林业生产与科研紧密结合,促进林业高效发展。如进贤县北岭林场将原来低产的三代杉木人工林采伐迹地租赁给进贤县东海林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园林景观花卉苗木培育,林场职工参与其中劳作,有了一份固定工资收入。

6、自力更生,置换身份,建设新林区

(1)国有林场职工也可以租赁方式经营本场山林,落实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发展林业生产,前提是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流失,稳定国有林区秩序,提升森林资源商品价位,让职工不但是生产者,还应是林业经济活动中的经营者,如安福县明月山林场分山到户,落实经营权,竹林由原来的150元/hm2提高到3000元/hm2,极大地刺激林业生产的发展。

(2)实行当年采伐山场活立木竞价销售,将林场以往自己承担的产、销、运、储等多个

中间环节全部由中标者自主管理和承担风险,杜绝木材销售中的“人情价”、“人情尺”。让业务员从繁琐的销售环节中分离出来,转移到森林资源的培育中去。正确处理好责、权、利关系,在广大职工自愿的基础上,实行“均山、均股、均利”。以政府为主导,招聘林场职工中坚分子和返乡农民工,组建林业经济专业合作社组织,如同农村招聘、公选村支书、村主任那样。如婺源县江湾镇晓庸村支书黄欣泉同志,就是先由镇党委书记谈话,懂得了“一人富了不算富,全村富了才算富”的道理,并带领全村脱贫致富。他上任一年,就垫资70万元,捐资12万元,修通了15公里的林区公路。开展了生态旅游工程建设,村民拍手叫好。

(3)实行减员增效,合理分流林场职工,如组建“木竹检量技术服务所”和“森林资源调查评估所”中介服务机构。江西宜春明月山林场仅此一项就增收80余万元;成立森林旅游开发公司,招聘林场职工和返乡民工自主创业,如导游、摄影、农家乐、出租车、有机茶、木雕工艺品等服务行业。当地政府应加强领导,发扬“提着灯笼去办公”的苏区精神,全力支持,宣传鼓励。金融部门要通力协作,提供小额贷款,工商部门应及时核发营业执照。

7、加强林场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如电力、电信、道路、桥涵、溪流河坝、房屋等,林场经济本身就步履为艰,要林场自己出资维修,力不从心,建议当地政府统一运筹,林场职工投工投劳,共同修复。

8、林场返乡务工人员积极投入“一大四小”工程建设

据不完全统计,林场职工外出务工人员,占职工总数的一半左右,当地政府、林场领导应组织他们积极投入到“一大四小”林业工程建设中来,承包、栽植、管护树苗。2011年,我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3.1%,林场职工大有用武之地,采育良种、培育壮苗、栽植造林、病虫害防治等一系列营林工作,对林场职工来说,驾轻就熟,这样扩大了就业,增加了收入,何乐而不为。

结语:国有林场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经济社会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林业发展系统工程,改革中除了林场主体外,还涉及到方方面面。所以,从组织领导到宣传报导,到方案实施,一定要坚持科学发展、生态安全、以人为本、创建和谐社会为宗旨,足踏实地,最终成果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达到创新林业发展新体系之目的。

2011年3月16日

推荐第8篇:林场改革考察报告(推荐)

全国第二届“森博会”及湖北省国有林场改革的

邵阳市林业局

为加快我市森林公园建设,进一步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推动林业产业蓬勃发展,我局根据湖南省林业厅湘林场[2004]05号“关于认真做好‘中国森林旅游博览会’工作的通知”精神,组织各县、市林场站(股)和各森林公园主要负责人一行11人,于5月25日至6月4日赴陕西省宝鸡市参观了全国第二届”森林旅游博览会“,并实地考察学习了湖北省荆门市国有十里牌林场产业结构调整、赤壁市国有官塘驿林场改革和管理的经验。现将参观和考察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观全国第二届“森博会”和考察国有荆门市十里牌林场、赤壁市官塘驿林场的基本情况。

(一) 全国第二届“森博会”的基本情况。

中国森林旅游博览会由国家林业局发起和主办,每两年一届。旨在展示我国丰富的森林旅游资源和悠久的文化旅游资源,增强人们关注森林、保护自然的意识,促进森林生态旅游事业的发展。本届“森博会”为第二届,由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陕西省人民政府主办,宝鸡市人民政府承办,以“关注森林,保护自然,改善环境,促进发展”为主题,全面展示我国丰富的森林旅游资源,宣传推介林业生态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的成就,促进森林旅游事业全面发展,

1 推动经济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来自全国各省(区、市)林业厅(局)和内蒙古、黑龙江森工集团的30多个代表团参加了森林生态旅游产品展览和推介活动。

湖南代表团阵容强大,准备充分,利用先进的高科技音像手段,图文并茂的宣传画册,在最显眼的有利位置,向人们全面展示了我省丰富的森林生态旅游资源和灿烂悠久的潇湘文化旅游特色,赢得了与会者的啧啧称赞。

在湖南板块,我市的国家级森林公园——武冈云山森林公园的两幅巨型风景照片,宣传推介了云山旅游资源,突出了云山森林公园的特色,是湘西南森林生态旅游圈中的一颗璀灿明星。

(二) 荆门市国有十里牌林场、赤壁市国有官塘驿林场的基本情况。

1、荆门市十里牌林场的基本情况

湖北省荆门市十里牌林场是1956年由省投资兴办的国有林场,场部位于荆门城区十里牌,地理位置特殊,区们优势明显,林地及矿产资源丰富,名胜古迹众多,可开发项目有林木种苗花卉、建筑材料、森林旅游、温泉度假、林地开发等。至2003年,全场共有干部职工549人,其中在职职工399人,离退休职人150人。林场内设三部一室,下设2个森林保护单位和8个独立经营核算单位。经营总面积4.8万亩,环绕荆门城区的面积2.8万亩,森林面积3.9万亩,活立木蓄积13.9万立方米。建有5000平方米的自控温室、1000

2平方米的组织培养室、100亩的花卉苗木大市场和1700亩的骨干苗圃基地。可年产盆花50万盆,组培苗木50万株及各种绿化苗木1000余万株。2003年,共创产值3400万元,实现销售收入3580万元。经济规模连续5年排名全省国有林场首位,两次被评为全省十强国有林场。

2、赤壁市官塘驿林场的基本情况

湖北省赤壁市国有官塘驿林场是一个省属市管的国有林场,总场成立于1980年3月,下辖4个分场,一个经销公司和林业派出所。带管中心坪村和伴旗山两个农业村及灯笼山、梓家山、张家山三个直属农业组。另有竹胶板厂、星辰化工有限公司、林化厂、国道竹木市场等民营企业。总场机关设有办公室、生产技术科、财务科、民营办、计生办等职能科室,并设有人大、政协、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武部、民政等机构(干部为兼职)。

林场现有人口3150人,其中农业人口2374人,国有林场人口776人,其中职工386人,退休人员112人,在岗管理人员42人,内部退养人员23人,停薪留职人员18人,前勤工人191人。

全场经营总面积53748亩,其中有林地46597亩(用材林14299亩,防护林22084亩,竹林9699亩,其它515亩),现有活立木蓄积98631m3,总立竹量180万株。

近年来,官塘驿林场在经营管理方面进行了较大的改革和深入的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九九九年以来先后10多次受到省市奖励。

二、参观、考察取得的主要收获和成功经验

(一) 参观全国第二届“森博会”取得的主要收获

1、领略、欣赏到了我国丰富多彩的森林生态旅游风光,了解了森林旅游文化的特色,开阔了视野,丰富了知识,对发展森林生态旅游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进一步认识。森林旅游是正在崛起的朝阳产业,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森林旅游为主体的生态旅游越来越受到广大游客的青睐,这为森林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市场。

2、森林生态旅游必须有自己的特色和旅游文化内涵。

3、森林生态旅游业应当成为林业产业的龙头和支柱。

(二) 荆门市十里牌林场、赤壁官塘驿林场的主要经验 十里牌林场、官塘驿林场由于场情各不相同,特色也各有千秋,但他们在以下几个方面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1、市场意识强、转型调整早。

这方面十里牌林场表现得尤为突出。该场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省造林投资中断、工副企业全线萎缩的情况下,及时调整产业结构,利用有利的区位优势和条件,大力发展花卉苗木产业,并将其作为场里的支柱产业来抓,不断扩大面积,扩大苗木品种、规格和档次,做大做强,从而使全场花卉苗木经济收入稳中有升。仅2003年,全场花卉苗木销售收入达到215万元,在岗人均苗木收入达到8000元。该场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使全场苗圃基地面积达到3000亩以上,职工人均达到10亩左右,形成庞大的花卉苗木

4 规模经济效益。这是冲破计划经济禁锢,积极主动地面向市场,及时进行林场发展战略的重大转移和转型,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出击的结果。

2、以改革促发展,向改革要效益。

十里牌林场和官塘驿林场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开始,陆续从各个层面对林场进行了改革尝试和探索,并与时俱进,不断补充和完善,保持了林场稳定,促进了林场发展,取得了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十里牌林场敢为人先,首开国有林场职工买断工龄、置换身份之先河,平稳实现减负增效。并积极筹措改制成本,搞好养老保险工作,解决职工后顾之忧。

3、强化内部管理,注重制度连续性。

考察中我们发现,十里牌林场、官塘驿林场都十分重视管理工作,特别是自我管理。林场内部管理机制非常完善,对人、财、物、事的管理相当到位,而且非常注重管理制度的实用性、可操作性、连续性。尤其是官塘驿林场,将林场形成的文件编印成册,既便于查找翻阅,又便于对照学习,更利于贯彻和实施。

4、民营经济蓬勃发展

从考察情况看,十里牌林场和官塘驿林场都非常重视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和职工家庭经济,而且效益相当明显,十里牌林场2003年共创产值3400万元,其中民营经济收入占77%,达到2600万元。官塘驿林场早在1995年就开始实施“国有民营”战略,鼓励全场职工创办家庭林场、私营企业和经济实体,并提出了“家家有基地,人人

5 有项目”的响亮口号。到2003年,全场90%的职工有了民营经济项目,职工总收入80%来自民营经济收入。

5、精神文明建设常抓不懈

十里牌林场、官塘驿林场的领导班子在搞好经济建设的同时,非常重视精神文明建设,而且重点工作放在干部职工思想素质建设、环境形象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他们每时每刻都保持着乐观向上的精神状态。官塘驿林场是个市属正科级林场,目前效益较好,但该场场长王贵明同志和职工一样承包了1.8亩的竹林地,把场里原有的两台小车处理掉坚持搭乘班车出差,深受职工群众好评。

三、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快我市森林公园建设步伐,进一步深化国有林场改革。

(一)充分利用丰富的森林生态旅游资源,突出招商引资,做大做强我市森林生态旅游业。

我市现有森林公园5个,总面积达到25万亩,处于湘西南森林生态旅游板块,是张家界——南山——龙胜——崀山——桂林大旅游带(圈)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充分利用丰富的森林生态旅游资源和悠久的文化旅游资源,大力发展森林生态旅游。

1、加大宣传推介力度。要利用各种方式将本单位丰富的森林旅游资源,推向市场,推向外界,进一步提高知名度,别让她“养在深闺人未识”。

2、要突出特色,打响品牌,吸引游客。如:武冈云山国家森林公园要突出云山变幻奇特的云雾景观和悠久深远的佛教文化特色;

6 宝庆森林公园要突出城郊游的城市休闲特色以及花卉苗木特色。

3、要培养优秀的旅游专业人才,包括旅游管理人才、导游等。

4、要成立森林公园旅游管理机构,将森林生态旅游作为林业支柱产业来抓,大力开发,合理利用森林生态旅游资源,形成森林生态旅游带(圈),打造“邵阳市森林公园二日游或三日游”精品生态旅游线路,将我市森林生态旅游融入大旅游圈内。

5、以森林生态旅游业为龙头,形成新的产业链,以此带动其它产业的蓬勃发展。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03]9号和湘发[2004]6号文件,借鉴十里牌林场和官塘林场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深化我市国有林场改革,搞好林场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国有林场发展步伐。

1、以实行山林承包经营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国有林场改革。目前,我市深化国有林场改革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我们要抓住机遇,加大改革力度,做到早改、快改、彻底改。首先,要保证“三项制度”改革不反弹,并不断补充和完善。其次,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县本场的实际情况,以实行山林承包经营为突破口,进行林场产权制度改革,在保持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充分放活经营权,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发展林场经济。

2、抓住机遇,大力调整结构,实现林场经济的根本转型。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国家政策的逐步调整,林场原来享受的某些特殊优惠待遇已经不复存在,这就需要我们以前瞻的眼光,瞄准市场,以市场为导向,利用有利条件和优势,大力调整产

7 业产品结构,尽快摆脱我市国有林场目前普遍存在的单打一的“木头经济”的局面,努力尽快实现林场的根本转型。

3、切实加强管理,向管理要效益。

林场要增强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意识,切实加强财务、林地、林木、合同管理,作好确权发证、资产营运文章,维护国有林场合法权益,挖掘潜力,厉行节约,提高效益。同时,要注意管理制度的连续性,以利于林场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4、放手发展民营经济

非公有制林业和职工民营经济是国有林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改革的推进,它的比重会越来越大,我们要大力提倡、积极鼓励、制定措施千方百计发展职工家庭经济,并且在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提供服务,努力使我市国有林场民营经济水平有一个较大的提高。

二OO四年六月八日

推荐第9篇:国有林场改革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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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宁县国有林场改革情况汇报

一、基本情况

武宁县林业系统有3个国有林场(武宁县国营林场、武宁县生态林场、武宁县安乐林林场)和1个国有苗圃(武宁县桐林苗圃),参加本次林场改革的总人数为2247人(其中职工安置的1302人、退休的787人、遗属抚恤的158人),截止2014年4月底止,职工安置1287人,占应安置的98%,退休人员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抚恤安置154人,占应安置的97%。

全县国有森林经营面积38.8万亩。其中省级以上公益林面积35.5万亩,占经营面积的92%。同时还有一处面积2万亩的国家级森林公园——“九岭山国家森林公园”。我县国有林资产约在2.5亿元以上。

二、主要做法

我县的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是在2003年全系统企业改制基础上的进一步延伸与完善。

1、改革(制)的截止时间不变。

按照2003年《武宁县林业局企业改制方案》的规定即原定改革(制)时间截止定为2003年12月31日不变,凡因企业改制资金不足而推延兑付安置费的,截止时间为--------------------------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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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30日止,逾期不办理手续的企业不予支付利息。

2、原定的安置标准不变

因企业改制从开始至今已近10年时间,少数未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的人员要求提高原定改制标准。我们坚持从稳定大局出发,确保不“翻烧饼”,认定维持原定标准延续推进。

3、争取政策支持

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一是将国有土地全部进县土地储备中心,由政府统一组织拍卖,先后政府从土地拍卖金中注入企业改革(制)资金2200余万元;二是对2003年前企业欠社保的各项资金本金挂账(1200余万元)、利息缓交、滞纳金全免;三是化解债务。帮与相关银行协调由“江西长城资产公司”一次性按本、息总额的20%-30%清结。

4、拓宽筹资渠道。

一是采用住房置换。职工原住公房统一组织人员估价出售原住户,以冲抵企业应付员工安置资金(约抵400余万元);二是返聘缴交风险押金。对改后上岗人员不仅缓付安置金,还要收取(股长以上人员1.5万元,其他1万元)上岗押金;三是收集单位其他资金。

三、完善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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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林场改革后又新增了职工安置237人、为职工解决两保186人、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32人,组建完成三个公益型林场,安排返聘员工185人。

四、成效与建议

1、确保了大局稳定,由于领导重视、宣传到位、工作细致,企业改制与改革工作顺利完成,得到了领导的赞许,员工的赞同,做到了“零上访”。

2、确保了“三增长、两建立、一确保”。国有林森林资源有了一定的增长,企业效益有了进一步的提高,职工收入有了一定的增加,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得到更加完善。

3、给林业发展带来生机,不仅减人减支减员,资源管理和服务更加到位,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4、要进一步加大工作支持力度,实现企业与银行债务的完全剥离;加大项目倾斜力度,实现经营管理科学,森林资源优质高效,永续利用的现代林场;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全面落实职工权益,彻底化解债务,提高职工技能。

二O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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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10篇:长山林场民主生活会方案

长山管护区民主生活会方案

民主生活会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增强党性、端正党风、改进作风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我党加强作风建设的优良传统。加强“执行力”建设,关键环节就是开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这是分析检查问题的一个重要步骤与手段。按照“执行力”建设的要求,管护区党总支为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找准与“执行力”建设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促进管护区又好又快发展,结合管护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执行力”建设文件精神,重点是联系自身的思想境界、发展标准、工作思路、党员干部党纪党风方面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制约管护区经济发展、影响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突出问题,查找群众反映较多的热点难点等突出问题。通过民主生活会,进一步认清差距、发现不足,切实做到在思想观念上有一个大转变,在境界标准上有一个大提升,在干劲作风上有一个大改进,推动管护区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会议时间:2010年11月23日召开。

三、参加人员:管护区班子全体成员

四、会议主题

本次民主生活会,在全面总结近期领导班子成员思想情况、工作情况,确定本次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是:“加强领导班子“执行力”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干事,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全面发展”,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求真务实精神、加强班子建设、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进团结、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感、提高工作能力。着重在检查执行力建设、求真务实、联系群众、发展经济、服务群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

五、方法和步骤

(一)会前准备

1、制定方案。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管护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民主生活会方案。

2、认真学习。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地委工作会议和局党委党政干部大会讲话,学习《廉政准则》、《科级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机关工作纪律十不准》等规定。并与工作相结合,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摆正位置,解决自身矛盾、提高班子整体合力。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为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准备。

3、广泛征求意见。民主生活会之前,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会议时间和主题。围绕民主生活会主题,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个别谈话和调查研究等方式,多渠道广开言路,广泛征求干部职工群众意见。既要征求对班子集体的意见,又要征求对班子成员的意见。对征求到的意见要按照领导班子集体和领导班子个人分别进行梳理,属于对班子集体的意见,要在民主生活会上向班子成员通报,属于对班子成员个人的意见,由班子主要负责人在会前反馈给本人。班子成员要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正确的要诚恳接受并切实改正;不符合事实或不完全符合事实的,要实事求是地作出说明并引以为戒。

4、撰写发言提纲。班子成员紧紧围绕今年民主生活会主题,根据自查和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情况,深入查摆,分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和措施,撰写班子发言提纲;每名班子成员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以及谈心谈话情况,深刻进行自我剖析,提出今后努力的方向,撰写个人发言提纲。发言提纲包括三个方面内容,即存在的主要问题、问题产生的原因和今后努力方向

5、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党总支书记同班子成员分别谈心,肯定过去一段时期工作中的成绩,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针对问题,做好思想沟通工作。要互相谈心,交流思想。通过个别谈心和交换意见,达到增强了解,互相帮助,化解矛盾,加强团结的目的。

(二)召开会议

民主生活会由管护区党总支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程序是:传局党委、林业局加强“执行力”建设的文件精神;通报本次民主生活会前征求意见情况;就开好民主生活会提出具体要求,并带头和引导班子成员发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党总支书记作会议总结。民主生活会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逐人进行自我剖析和评议。要按照“团结--批评自我批评--团结”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切实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增强民主生活会的思想性和原则性。自我批评要实事求是,真正触及思想实际;相互批评既要坚持原则,又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坚决克服和纠正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缺点,或者就事论事、敷衍了事的做法。

(三)会后整改

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要针对职工群众反映和民主生活会上查找出来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切实进行整改。针对职工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会上查摆出来的主要问题,分析原因,找出症结,逐条逐项地制定明确具体、针对性强的整改措施。整改任务要责任到人、规定完成时限。属于个人的问题,本人进行深刻检查,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属于集体的问题,由集体研究讨论,制定整改措施。对近期能够整改的要立即组织整改,近期无法解

决的要确定具体整改时限,并保证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对于民主生活会中适合通报的内容和整改落实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向干部、群众通报。

六、会议具体要求

(一)切实做好会议的指导工作

党总支书记要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指导,高度重视并带头做好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开好本次民主生活会,不走过场,不走形式。

(二)切实做好会议的组织工作

党总支书记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在严格要求班子成员的同时,带头征求意见,带头认真学习、带头交心谈心,带头自我检查和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正确引导,当好表率;勇于承担工作责任,鼓励大家对自己提出批评意见;正确引导领导班子成员发言,正确引导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开展批评。

长山管护区党总支委员会

2010年11月19日

第11篇:苍梧国有白南林场改革实施方案

苍梧县国有白南林场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发〔2015〕6 号)、《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发〔2016〕12号)、《中共梧州市委员会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梧州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梧发〔2016〕24号)、《中共苍梧县委员会 苍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苍梧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苍发〔2017〕9号)、《关于印发〈苍梧县国有白南林场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苍编〔2017〕18号)精神,结合苍梧县国有白南林场(原名称“苍梧县国营白南林场”,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改名为“苍梧县国有白南林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林场历史沿革和性质级别

苍梧县国有白南林场(以下简称白南林场)于1954年建场,是县直正科级编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二)林场规模

白南林场土地总面积为2.2386万亩。

(三)机构、人员情况 1.机构

目前,白南林场内设党政办公室、财务股、生产股等3个股室,以及冲座、阳爽、念水等3个管护站。

—1— 2.人员

经苍梧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2016年白南林场事业编制为42名。白南林场现实有职工106人(含2009年苍梧县林业公司体制改革安置10人),其中在职在编职工38人、在职不在编职工6人、退休职工62人。

(四)林场森林资源情况

白南林场土地总面积2.2386万亩,其中林地面积2.2183万亩。有林地面积1.9843万亩,占林地面积的89.45%。商品林地面积1.9965万亩,占林地面积的90.00%;自治区级公益林地面积0.2218万亩,占林地面积的10.00%。活立木总蓄积14.3092万立方米,以杉木为主,其中成熟(过熟)用材林蓄积10.088万立方米,“十三五”编限每年采伐蓄积0.985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88.64%。

(五)资产情况

1.固定资产。通过第三方具备资质单位对白南林场2016年9月底以前的资产进行清查,白南林场固定资产总值为437.959万元。

2.林木资产。经初步评估测算,白南林场林木资产总值为1994.207万元。

(六)经营情况

白南林场的经济来源以木材生产销售收入为主,年均生产木材约5000立方米,2016年经济总收入413万元。白南林场没有财政拨款,经济比较困难。白南林场没有承办学校、医院和代管村镇等社会职能,没有其他经营性产业,可全力集中搞森林培 —2—

育和资源管理。

(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白南林场参加社会保险的总人数为106人,参保率100%,在编职工参加苍梧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因经济困难,不能足额缴交。测算至2017年12月底,白南林场欠缴基本养老保险27.81万元,欠缴医疗保险 113.48万元。

(八)其它

白南林场自建场以来,多次获全区国营林场双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梧州市优秀科技型企业、梧州市先进党组织、全区林业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先后实施了多个林业科技项目并多次获奖。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梧州市、苍梧县国有林场改革的要求,深入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按照“五位一体”和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围绕保生态、保民生两大目标,明确国有林场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土生态安全的职责,推动国有林场发展模式由木材生产为主转变为以生态建设为主、由利用森林获取经济效益为主转变为以保护森林提供生态服务为主,建立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改善生态和民生、有利于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国有林业体制机制,为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建设生态文明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改革原则

—3— 1.坚持维护生态安全与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相结合。以“培资源、保生态”为首要目标,以维护和提高森林资源生态功能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最严格的国有林地和林木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为坚守生态红线发挥骨干作用。

2.坚持依法保障职工权益与顺利推行改革相结合。以人为本,切实解决好职工收入、社保、住房等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确保职工生产生活有保障,同步实现小康。

3.坚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与创新机制相结合。突出问题导向,正确处理好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本着尊重历史,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妥善处置好职工自营经济林,通过改革切实解决一批突出问题,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4.坚持政府负责与部门支持相结合。坚持政府主导、上下联动、部门协作、职工参与、稳步推进原则,确保国有林场改革有序开展,按时完成改革任务。

(三)改革目标

到2020年,实现以下目标:

1.森林生态功能显著提升。通过科学培育、依法保护等多措并举,使白南林场森林结构得到明显优化,森林质量明显提高,森林景观明显改善,生物群落更趋于稳定,森林碳汇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有效增强。白南林场公益林占林地面积的比重逐步提高,2017年达到40%以上,2020年达到 50%以上。全场商业性年采伐量逐年下降,2017年比 2016年下降 5%以上,2020年比2016年下降 15%以上。全场森林蓄积量显著提升,2020 —4—

年比2016年增加2万立方米以上。

2.管理体制全面创新。完善管护机制,形成功能定位明确、人员精简高效、森林管护购买服务、资源监管实施的白南林场管理新体制和经营机制,确保编制核定到位,财政保障到位,实现资源监管高效率、林场发展可持续。

3.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通过创新管理体制,将白南林场房屋、道路、供电、通讯、电视、饮水安全、管护站点用房、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设施纳入县级政府建设计划并实施,多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到2020年林场管护房站点要实现五通(通水、通电、通路、通网络、通电视)。2020年林区道路比2016年明显改善,争取新硬化林区道路13.6公里(含2017年已建9.6公里),新建林区道路16公里,维修林区道路40公里,铲修防火线50公里;2018年前实现每个管护站开通有线通讯电视网络。切实改善职工的生活条件,拓宽职工就业渠道,富余职工得到妥善安置,完善社会保障机制,使职工就业有着落、基本生活有保障,职工年人均收入有所增加,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与全县人民同步迈进全面小康社会。

4.不断提升自我造血功能。通过森林抚育、加强管护、科技兴林等措施,提高现有商品林的单位产出率,同时充分利用丰富的林地资源和森林资源,大力发展森林观光旅游,争建新县城近郊森林公园,加快建设六堡茶基地等,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财政贡献率,切实减轻县级财政负担。

(四)主体改革期限

2017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白南林场主体改革工作。

—5—

三、改革任务

(一) 定性定编定经费

1.定性定级。坚持公益性改革方向,将白南林场主要功能明确定位为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土生态安全、提供生态公益服务,把白南林场建设成为新县城近郊森林公园、县级重要的林业科研基地和六堡茶种植示范基地等。为了与主要功能定位相适应,将白南林场确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苍梧县人民政府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的相当正科级事业单位,业务上受苍梧县林业局管理和指导。

2.定编。坚持因地制宜、高效精简、“因养林而养人”、“保持国有林场现有在职在编人员稳定”的原则,结合白南林场的实际情况,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白南林场财政全额事业编制共38名,其中目标编制25名、动态编制13名。核定领导职数3名(其中场长1名、副场长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9名(其中党政办2名、其它内设机构各1名)。

改革后(任)聘用职工(通过任命和竞争上岗确定)使用目标编制,使用目标编制人员工资福利按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执行。

改革后安置为离岗退养人员、保留职工身份人员使用动态编制,使用动态编制人员其工资福利按《中共苍梧县委员会 苍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苍梧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苍发〔2017〕9号)中的规定执行。

3.定经费。白南林场的经费由县级财政予以全额保障,所有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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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妥善安置职工

按照“内部消化为主,多渠道解决就业”和“以人为本,确保稳定”的原则,妥善安置白南林场职工。安置主要途径:

1.在编在职职工安置

(1)正式退休安置。2017年白南林场符合正式退休职工5人,对这5人按时办理退休手续。

(2)实行离岗退养。对截止2017年12月31日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或工龄已满 30 年的职工,可实行离岗退养。职工可根据自愿原则,个人提出申请离岗退养,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批。离岗退养人员的年度考核相关事项按事业单位年度考核有关规定执行;不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含绩效工资增量);工龄连续计算,参加正常调资;职工待遇标准按个人每年正常调整的档案工资的60%发放;按个人每年正常调整的档案工资申报社会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基数,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按规定执行。离岗退养人员达到正式退休年龄时再办理正式退休手续。

(3)病退安置。白南林场职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符合病退条件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批。病退工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4)保留职工身份安置。职工工作年限满20年的,可保留职工身份。职工可根据自愿原则,个人提出申请保留职工身份,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批。保留职工身份人员的年度考核相关事项按事业单位年度考核有关规定执行;

—7— 不发放机关事业工资;工龄连续计算,参加正常调资;按个人每年正常调整的档案工资申报社会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基数并按规定缴费,若职工个人不按规定、不按期缴纳社会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的视为自动放弃保留职工身份。在保留职工身份期间,遇政策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2.编外人员安置

(1)白南林场改革后,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安置林场聘用的编外人员从事林场相关工作,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各种社会保险,工资待遇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可视白南林场实际情况执行。

(2)白南林场视实际情况,对聘用的编外人员合同期满后,林场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3.解除劳动关系安置

对白南林场在编职工愿意自谋职业的,经协商一致的可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自谋职业,依法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金。

4.改革后在编在职人员的岗位设置管理

改革后,白南林场要根据本场内设的机构人员配备的需要,按照竞争上岗的原则,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关于国有林场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54号)安排好在职在编职工。改革后(任)聘用职工的岗位设置管理,场领导由专业技术人员“一肩双挑”,各股室和管护站负责人、管理人员可由专业技术人员或工勤技能人员组成。

5.竞争上岗。结合白南林场在编在职职工的安置情况,以及 —8—

内设机构人员配备的需要,按照竞争上岗的原则落实具体的工作岗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规定,白南林场领导班子成员不参加竞争上岗。

(三)落实社会保障政策

1.全面落实社会保险参保政策。

白南林场应按分类改革后确定的单位性质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对于符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按现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妥善处理好参保前原属编制内、现已退休的人员的退休待遇问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应标准核定其基本养老金,并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同时执行全区统一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2.落实林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白南林场改革前应保未保人员按规定应补缴的社会保险费,以及改革前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在本次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时予以清欠。预计2017年底前白南林场需缴交社会保险费185.02万元(养老保险27.81万元、职业年金43.73万元、医疗保险113.48万元),优先利用中央、自治区、梧州市级财政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补缴,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兜底并于2017年10月前全部缴清。

(四)职工工资林林地及自营经济林林地处置

从1995年开始,白南林场由于经济效益差,生产经营无法正常开展,职工工资无法足额发放。根据国家林业改革政策有关规定,鼓励职工发展自营经济,分林地给职工承包经营,自筹资

—9— 金投资造林,缴纳承包金。林场自营经济林政策始于1995年,到2007年结束,合同承包年限全部是50年,职工(含转手接受人,下同)自营经济林林地为5294.07亩(松杉用材林3708.63亩、桉树用材林642.98亩、八角经济林942.46亩)。同时,1999年国有林场实行“三项制度”改革,取消一线职工的固定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白南林场分配了一定数量的八角林林地承包给生产一线职工作工资林(代替发放工资)。

本着“尊重历史,坚持生态优先、国有资产不流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尽快回收国有林地”的原则,妥善处置职工工资林林地和职工自营经济林林地。具体处置办法如下:

1.职工工资林林地

对白南林场原分配给生产一线职工承包的八角林工资林林地,目前尚有75亩,白南林场从2018年1月起无偿收回。2018年完成回收职工工资林林地。

2.职工自营经济林林地

(1)自营经济林地营造松、杉用材林的,由职工继续承包经营至林木主伐年龄(松、杉主伐年龄按16年),白南林场安排采伐林木后无偿收回林地。2016年后至今白南林场回收林地340亩。2020年前回收40%林地,2025年前回收80%林地,2030年前回收100%林地。

(2)自营经济林地营造桉树用材林的,由职工继续承包经营至2019年12月31日,白南林场安排采伐林木后无偿收回林地,收回林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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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营经济林地营造八角经济林(含八角、玉桂混交林)的,最多可由职工继续承包经营至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1日后林场全部收回林地(含地上物),符合林木采伐条件的由白南林场安排采伐。但因对采伐八角林木控制非常严格,且八角生长情况复杂,若出现不符合林木采伐条件或白南林场因特殊原因而无法安排采伐八角林木的,白南林场则适当支付其造林和抚育成本后收回林地(含地上物),具体方案另行制定。2025年前收回100%林地。如区划为生态公益林的,公益林补偿金归林场所有。

(4)在职工未将自营经济林林地交回林场管理前,仍按白南林场与职工双方所签订的合同的相关约定执行,但涉及相关合同条款需修改补充的应尽快修改补充,仍需缴交林地承包金(租金)。

(5)从2018年起,职工自营经济林林地的承包金(租金)提高至每年每亩50元。

按上述处置办法,可确保白南林场在2019年前累计回收国有643亩,2020年前累计回收国有林地2150亩,2025年前累计回收国有林地4600亩,2030年前累计回收国有林地5294.07亩。

(五)完善林场森林资源保护和监管机制。

县人民政府要建立归属清晰、责权明确、监管有效的森林资源产权制度,建立健全白南林场森林资源保护和监管制度。

1.严厉打击侵占国有林地行为,切实保障白南林场合法权益,保持白南林场林地范围和用途的长期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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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明晰白南林场林地林木权属,对林场尚未换(发) 林权证的,县政府应依据白南林场提供的总体设计及经营范围图等有效凭证,依法核发新版林权证。对山林权属存在争议的要加大调处力度,积极稳妥解决争议问题,尽快确权发证。

3.实施以提高森林质量和控制采伐量为核心的白南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管理制度,要逐步减少商业性采伐。

4.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产权制度、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湿地保护制度、林地保护制度、森林保护制度、监督制度和考核制度等制度体系。对林地性质变更、采伐限额等强化多级联动监管。

5.建立制度化的监测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县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政绩的重要依据,要对白南林场场长进行林场森林资源离任审计。

6.建立健全白南林场森林防火责任制,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半专业化建设,提高森林火灾科学预防和扑救应急能力。

(六)完善林场公益林管护机制。

充分发挥白南林场在生态建设和生态保护中的重要作用,将生态区位重要、生态系统脆弱、生态功能突出的商品林划为公益林。完善公益林管护机制,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增强白南林场生态功能。

(七)加强林场基础设施建设。

县人民政府要将白南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政府建设计划,按照支出责任和财务隶属关系,整合有关项目资金,加大对林场道路、供电、通讯、饮水安全、森林防火、管护站点用房、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将白南林场道路按属性纳入相 —12—

关公路网规划。落实林场职工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政策。白南林场依法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并依法依规办理土地供应和登记手续。

(八)加强林场人才队伍建设。

引进白南林场发展急需的管理和技术人才。建立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要以转换用人机制为核心,深化林场用人制度改革,建立新型的人事劳动关系。适当提高林场林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改善人员结构。加强林场领导班子建设,加大职工培训力度,提高林场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九)白南林场今后发展规划

1.加强森林资源培育,2017年完成建设国家储备林项目3500亩。

2.2025年前建成新县城近郊森林公园1万亩。

3.建设六堡茶种植示范基地,2017—2021年每年建设200亩,建设总规模1000亩。

4.2018年完成建设良种杉速生丰产科技示范基地2000亩。培育良种杉大径材。

打造苍梧县重要的林业科研基地。建设高脂松示范林500亩,其中:2017年300亩,2018—2020年200亩。实施格木人工林生长规律、木材特性及培育技术研究项目300亩,其中:2017年100亩、2018—2020年200亩。建设良种杉中心苗圃10亩。

四、改革成本、资金筹措及财政支持资金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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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改革成本 1.债务

经测算,预算至2017年底止,白南林场债务为育林金欠账7.10万元。

2.一次性改革成本

预算至2017年底止,白南林场一次性改革成本365.11万元(欠缴基本养老保险27.81万元、欠缴医疗保险113.48万元、欠缴职业年金43.73万元、欠缴退休职工生活性补贴为177.89万元、改革期间工作经费2.20万元)。

3.运行成本

经测算,预算至2017年底止,白南林场改革年均运行成本为403.18万元(其中:在编人员工资168.67万元、在编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含绩效工资增量)86.80万元、社会保险126.46万元、公用经费20.52万元、遗属抚恤金0.73万元)。

(二)当前应收款

白南林场自营经济林林地租金应收款12.22万元。

(三)改革成本解决渠道

白南林场改革成本通过争取国家、自治区、梧州市级财政的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以及县级财政资金和白南林场自筹资金来解决。

1.白南林场一次性改革成本365.11万元,拟由中央、自治区、梧州市等各级国有林场改革财政补助资金,以及白南林场自筹资金和县级财政资金共同解决。解决办法:一是力争中央、自治区、梧州市级财政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以及统筹县级资金, —14—

可解决欠缴基本养老保险、欠缴医疗保险、欠缴职业年金等一次性成本。二是用白南林场当前的职工自营经济林租金应收款;三是用2018—2020年职工自营经济林林地承包金(按每亩每年50元);五是用县级财政资金。

2.白南林场改革后年均运行成本403.18万元/年,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3.白南林场欠缴的育林金7.10万元,拟申请上级林业部门减免。

(四)林场改革后年均经济收入

1.改革后,白南林场木材销售收入、其它经营性收入、生态公益林补偿金、职工自营经济林林地的承包金(租金)和管理费等一切收入全部纳入县财政。

2.经测算,改革后白南林场年均经济收入为348.49万元),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为木材销售。

3.改革后,白南林场年均将得到国家级生态公益林补偿金约5.12万元。

4.白南林场职工自营经济林林地年均租金约20万元(按2017年底前回收340亩,2018年剩余约4100亩计算,但租金数额会随林地回收逐年减少)。

5.白南林场积极申请争取的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林木良种基地项目补贴、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补助等项目专项资金(2015-2016年年均约25万元),实行专款专用,不列入林场收入测算,用于各项目建设支出。

(五)改革后年均财政支持资金测算

—15— 白南林场改革一次性成本由中央、自治区、梧州市级财政的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和县级财政资金、林场自筹资金承担解决后,白南林场改革年均需县级财政支持资金为29.57万元。

五、改革进度安排

(一)动员阶段(2017年2月底前)

1.成立机构。成立白南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林场改革工作。

2.宣传发动。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认真组织白南林场职工学习相关改革文件,通过召开动员会、推进会等形式向职工广泛宣传改革的历史背景、重要意义、改革政策和目标要求,使广大职工打消思想疑虑,增强改革信心。

3.调研清产。组织全面开展白南林场调查摸底、调研工作,广泛征求职工意见,以及林场资产清查工作,为编制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3月至10月)

1.编制方案(2017年3月底前)。结合本场实际情况,科学编制《苍梧县国营白南林场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广泛征求林场职工及相关部门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

2.改革方案报备(2017年4月前)。对《实施方案》进行充分研究论证后,按程序逐级上报。

3.实施阶段(2017年6月至10月前)。根据批复的《苍梧县国营白南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在县人民政府和县林业局领导下,全面组织实施白南林场改革的各项内容和任务。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7年10至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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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自查(2017年10月底前)。改革工作基本完成后,及时进行总结,做好有关资料的整理和归档,报送自查报告。

2.配合上级核查验收(2017年12月底前)。积极配合县、市人民政府对林场改革结果核查。积极配合自治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验收。

(四)整改完善阶段(2017年12月底前)

根据自治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反馈的意见,对白南林场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完善,逐级上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白南林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场长、党支部书记禤火超担任,副组长由副场长、党支部副书记林凡和副场长兼工会主席易伟坚担任,改革小组成员由林场全体中层干部和业务骨干组成。白南林场作为改革主体,要将改革作为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举全场之力,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二)强化协调配合

在县林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白南林场各股室、管护站密切配合,及时发现改革实施中的问题,会同上级有关部门进行认真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重点解决好白南林场功能定性、定编定经费、职工参保、职工安置等问题。

(三)依法规范操作

在改革过程中要依法操作、民主操作、阳光操作,确保公正、公平、公开。要确保职工在改革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让白南林场职工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和参与改革。改革方案要经

—17— 白南林场大多数职工或职代会讨论通过后,按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

(四)多方筹措经费

足额筹集改革资金是确保白南林场改革取得成功的关键,用足、用活、用好国家和自治区各项优惠政策,通过财政补助、收缴职工自营林租金、整合资源等多种渠道筹集改革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国有林场改革顺利推进。

(五)确保改革稳定

充分发挥白南林场工会组织、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切实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依法保障职工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引导职工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和参与改革。维护林场和谐稳定。

附件:1.白南林场机构编制和岗位设置方案

2.白南林场森林资源保护方案 3.白南林场森林资源培育方案 4.白南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方案

—18—

附件1 白南林场机构编制和岗位设置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发〔2015〕6 号)、《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发〔2016〕12号)、《中共梧州市委员会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梧州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梧发〔2016〕24号)、《中共苍梧县委员会苍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苍梧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苍发〔2017〕9号)、《关于印发〈苍梧县国有白南林场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苍编〔2017〕1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关于国有林场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54号)精神,结合白南林场实际情况及今后发展需要,特制订本方案。

一、内设机构设置

根据林场改革后职能转变及今后发展需要,经苍梧县编制委员会核定,改革后林场内设机构为:设党政办公室、财务股、营林基建股、林政资源股、防火办、冲座管护站、念水管护站、阳爽管护站等8个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承担林场党政日常工作综合协调职能。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管理、编制、人事、职工教育培训、后勤保障、保密、信访、宣传、信息、应急和维稳、公务车辆管理、接待、绩效考

—19— 评、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党务和精神文明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股

承担林场财务、财产、房产管理等日常管理。负责资金的筹集、调节、管理和监督使用;负责财务核算管理、审计、统计;负责办理职工工资、福利等;负责管理国有财产、国有森林资源资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营林基建股

承担林场林木种苗、造林绿化、营林质量、基础建设的管理职能。负责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的培育及开展林业科研、技术创新和科技推广普及工作;负责木材生产及销售、林下经济、六堡茶观光茶园生产管理工作;组织林木采伐作业设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林政资源股

承担林场森林资源管理的职能。负责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森林资源管理、林地管理、生态公益林管护、山林权属纠纷调处、森林病虫害防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护站和护林员的管理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防火办

承担林场的森林防火管理和安全生产职能。负责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落实预防森林火灾措施、组织扑救山林火灾、森林防火设施规划和建设、管理防火设施和设备等,监督管理林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冲座管护站

负责本管辖林区内(管辖面积5857.5亩)的巡山护林、森 —20—

林资源管护、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等工作;协助森林资源管理、生产经营管理、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山林纠纷调处等;承担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职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念水管护站

负责本管辖林区内(管辖面积8197.5亩)的巡山护林、森林资源管护、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等工作;协助森林资源管理、生产经营管理、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山林纠纷调处等;承担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职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阳爽管护站

负责本管辖林区内(管辖面积8331亩)的巡山护林、森林资源管护、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等工作;协助森林资源管理、生产经营管理、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山林纠纷调处等;承担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职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核定编制

1.根据《关于印发〈苍梧县国有白南林场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苍编〔2017〕18号),核定白南林场财政全额事业编制共38名,其中目标编制25名、动态编制13名。核定领导职数3名(其中场长1名、副场长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9名(其中党政办2名、其它内设机构各1名)。

2.改革后(任)聘用职工(通过任命和竞争上岗确定)使用目标编制,使用目标编制人员工资福利按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执行。

改革后安置为离岗退养人员、保留身份人员使用动态编制,使用动态编制人员其工资福利按《中共苍梧县委员会 苍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苍梧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苍

—21— 发〔2017〕9号)中的规定执行。

三、岗位设置

(一)岗位设置

白南林场按目标编制数核定固定岗位25个,具体设置如下: 1.场领导班子(3人)。设场长1人,副场长2人。

2.党政办公室(3人)。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管理人员1人。

3.财务股(2人)。设股长兼会计1人,出纳1人。

4.生产基建股(3人)。设股长1人,管理人员2人。

5.林政资源股(3人)。设股长1人,管理人员2人。 6.防火办(2人)。设主任1人,管理人员1人。

7.冲座管护站(3人)。设站长1人,管护人员1人,瞭望台管护人员1人。

8.念水管护站(3人)。设站长1人,管护人员2人。

9.阳爽管护站(3人)。设站长1人,管护人员2人。

(二)岗位设置管理

1.白南林场改革后(任)聘用的职工的岗位设置管理,场领导和职能股室、管护站负责人可由专业技术人员“一肩双挑”,各股室管理人员和管护站管护人员由专业技术人员及工勤技能人员组成。

2.白南林场领导班子成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组织任命;中层干部通过竞聘考核由县林业局任职上岗,其他人员则经竞聘后由白南林场聘任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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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白南林场森林资源保护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提高森林生态效益,根据《国有林场改革方案》(中发〔2015〕6号)和《广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桂发〔2016〕12号)、《梧州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梧发〔2016〕24号)、《苍梧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苍发〔2017〕9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央、自治区、梧州市、苍梧县国有林场改革要求,围绕培资源、保生态的目标,建立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国有林场新体制,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确保森林资源不破坏,实现资源增长,以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建设生态文明。

(二)工作目标

1.林场森林生态功能显著提升。到2020年森林蓄积量在原基础上增长15%以上,商业性采伐逐步减少,森林景观明显改善。

2.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

二、森林资源保护现状

(一)基本情况。白南林场土地总面积2.2386万亩,林业用地面积2.2183万亩,森林面积1.9813万亩。区划自治区级生

—23— 态公益林0.2218万亩亩,自治区级生态公益林占森林面积的11.18%,森林覆盖率88.64%,林木绿化率88.6%,活立木蓄积14.309万立方米。

(二)管护现状

1.目前白南林场林区稳定,与周边村民群众和谐相处。2.护林队伍情况。全场划分为3个护林区,落实有护林员3人,人均管护面积0.7462万亩。护林员队伍年龄偏大,有2人年龄超过50岁(其中1人将于2017年底前退休)。

3.森林防火设施情况。现有生物防火林带50.3公里,防火道路40多公里,防火瞭望台1座,配备有风力灭火机、打火把等扑火工具一批,防火物资储备较为齐全。

4.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情况。由于白南林场经济困难,只在聘用的管理人员中自己组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并且人均年龄偏大,不适合火场一线扑救森林火灾。

5.森林资源保护现状。自建场以来,一直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强化教育宣传,加强巡山护林,严格执行采伐限额制度和凭证采伐运输制度,没有乱砍滥伐现象;加强森林防火宣传,严格野外用火,强化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的培训和管理,15年来没有发生森林火灾,切实保护了森林资源。

三、森林资源保护措施

(一)林地保护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和日常巡护,及时发现并制止侵占林地行为,加强与周边群众沟通协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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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紧紧依靠县政府部门严厉打击非法侵占国有林地行为。3.凡涉及征占用白南林场林地的建设项目,应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

4.抓紧抓好不动产登记,及时核发国有林不动产权证,切实维护白南林场合法权益。

5.用适当方式回收职工工资林林地和自营经济林林地,回收前加强监督管理,回收后合理规划利用,提高林地利用率。

(二)森林防火措施

1.加强火源管理,严格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从源头上杜绝火灾发生。

2.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利用宣传标语、电视、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防火宣传,不断扩大宣传的覆盖面,提高周边群众的防火及安全用火意识,同时抓好扑火队伍建设,提高扑救技能和快速反应能力。

3.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增加防火投入,做好防火物资储备,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装备,提高预防森林火灾能力。

(三)森林管护措施

1.调整充实护林队伍,管护人员由原来的3人增加到6人,进一步改善管护人员装备,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区,加强巡山护林。强化绩效考核,调动管护人员工作积极性。

2.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林业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依法护林意识,提高周边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自觉

—25— 性,使保护森林、建设生态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3.保持对盗砍滥伐、毁林开垦、违法使用林地等违法犯罪行为高压态势,从严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四)森林资源监管措施

1.坚持森林采伐限额制度,突出抓好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和实施。

2.坚持凭证采伐制度,切实强化林木采伐的源头管理,杜绝超限额采伐和乱砍滥伐林木。

3.坚持木材凭证运输制度,依法加强对木材运输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非法木材进入市场流通。

4.依法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各项工作实施全面监督,重点监督林地非法流失、森林资源过度消耗和森林经营利用活动,以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不断提高监督实效。

(五)经费保障措施

1.改革后半专业森林消防队队员全部由林场在职职工兼任,经费由县财政全额予以保障。

2.购置防火物资、维护防火林带林道等经费开支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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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白南林场森林资源培育方案

为加快森林资源培育,增加森林资源总量,优化森林资源结构,提升森林生态功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序开展森林资源培育各项工作,确保取得预期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生态建设为中心,坚持“营林为本、生态优先、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办场方针,加快森林资源培育,逐步提高森林质量和森林覆盖率,增加森林蓄积,森林生态功能显著提升。一是抓好植树造林,见缝插绿,加强造林绿化工作,针叶林采伐迹地更新改造阔叶林或速生丰产林。二是抓好针叶公益林改造培育,间种乡土阔叶树种或珍贵树种。三是抓好森林抚育,加强对中幼龄林的抚育管理,提高森林质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适地适树、分类经营、分区施策、可持续发展。

2.坚持提高森林资源质量、优化森林结构,改善和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功能。

3.坚持科学经营和严格保护森林资源长效机制。

4.坚持科学谋划、统筹兼顾,实现兴林和富民紧密结合。

三、总体目标

在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基础上,通过大力造林、科学营林、

—27— 严格保护等多措并举,培育和保护好森林资源,扩大公益林规模,逐步改造松杉公益林,补种生态功能更好的阔叶树种,做好采伐迹地更新造林和森林抚育,提升森林资源总量和质量,森林景观明显改善,生物群落更趋于稳定,森林碳汇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有效增强。

2020年前,完成迹地人工更新造林2050亩,森林抚育8500亩,建立六堡茶科技示范基地1000亩;新增加生态公益林,2017年生态公益面积达8900亩,占林地面积的40%以上,2020年公益林面积达11000亩以上,占林地面积的50%以上。到2020年,森林蓄积比2016年增加2万立方米,森林蓄积量达到16.3万立方米以上;森林覆盖率比2016年增加1.5%,达到90.2%以上。

四、建设内容

(一)迹地人工更新

2017年度:新造林510亩,种植良种杉木。 2018年度:新造林670亩,种植良种杉木。

2019年度:新造林400亩,营造良种杉木。 2020年度:新造林470亩,营造良种杉木。

2017至2020年度:建立六堡茶科技示范基地1000亩。

(二)森林抚育

2017年度,实施森林抚育割灌除草2500亩。 2018年度,实施森林抚育割灌除草1500亩。 2019年度,实施森林抚育割灌除草2000亩。

—28—

2020年度,实施森林抚育割灌除草2500亩。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措施。白南林场成立森林资源培育领导小组,加强对森林资源培育工作的领导,确保森林资源培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经费保障措施。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多渠道筹措资金,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三)技术保障措施。改革后林场仍有充足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力量有保障。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程开展森林资源培育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实施。在种苗培育、造林、管护等方面,加强与广西大学林学院、广西林科院等科研单位合作,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提高森林综合效益。

(四)监督管理保障措施。加强对森林资源培育工作的组织,组织技术骨干参加森林资源培育工作,加强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技术规程和规范,确保森林资源培育工作始终沿着科学、正确的方向推进。依法依规使用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杜绝挪用、挤占专项资金。

—29— 附件4 白南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方案

为加快推进白南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林区道路、通讯、管护站房、饮水工程、电视网络、电力等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更好地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白南林场房屋、道路、供电、通迅、广播电视、饮水安全、管护站点用房、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实施,多渠道加大对林场基础设施投入,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

二、建设目标

2020年,白南林场的3个护林站实现“五通”(通水、通电、通路、通网络、通电视),争取完成念水管护站—阳爽管护站的林区道路硬化,使白南林场各管护站全部开通水泥路。基础设施逐步完善,管护能力有明显提高,职工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三、建设内容

(一)林区道路建设

1.道路硬化。完成冲座管扪站—阳爽管护站的林区道路硬化工程13.6公里。

2.新建林区道路。新建林区道路16公里以上,2017至2020年每年新建4公里。

3.维修林区道路。对白南林场全部林区道路进行维修,局部 —30—

扩宽,埋水泥涵管等,全程路面平整,2020年前维修林区道路40公里以上。

(二)防火基础建设

白南林场原有防火线50公里,年年铲修。

(三)通信电视网络建设

把白南林场每个管护站的通讯电视网络建设纳入村村通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2020年前开通有线通讯电视网络。

四、保障措施

(一)把白南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发展规划,与周边乡村同步实施。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白南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白南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三)明确责任,落实职责,切实抓好白南林场林区基础建设;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四)积极争取上级扶持资金,做好林场配合资金筹措;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苍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31日印发

—31—

第12篇:确保国有“林场改革”圆满完成

文/ 湖南省林业厅厅长 邓三龙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为使改革不走弯路,2011 年1 月决定进行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我省通过积极争取,于2013 年8 月5 日获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批复为全国整体推进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省份之一。 试点以来的主要工作和成效 试点以来,湖南已有60 个县市区110 个国有林场先后开展了改革工作。据统计,全省场办义务教育学校已剥离98.8%,医疗单位已剥离93.6%。目前,全省已有80个国有林场纳入当地财政预算,重新确认或新增纳入财政供养的事业编制4255人。加上改革前其他林场已明确的800 多名编制数,全省国有林场纳入财政预算事业编制已达5100 人。 试点过程中,湖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出面,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林业厅等共同努力,全省共争取到中央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全部到位,占全国7 个试点省补助资金总量的32.44%。省财政安排了改革配套资金。向上争取资金和支持的同时,林业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财政、发改、交通、水利等部门的支持下,相继实施了一系列民生工程,让国有林场面貌焕然一新。首先,住房进行了改善。至2013 年底,全省国有林场职工通过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基本实现了住有所居的目标,其中83.7% 的职工搬进县城新居。其次,道路进行了硬化。省财政从2013 年开始,新增预算5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全省林区道路建设,去年安排到国有林场道路建设资金占林区道路建设专项资金总量的60%。再次,电网进行了改造。2014 年2 月,省人民政府将国有林场纳入农村电网体制改革范围,大大减轻了林场和职工的用电负担。还有,饮水进行了解决。国有林场“十二五”安全饮水工程可望在今年全面完成,林场及周边群众17.8 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将得到彻底解决。截至目前,全省国有林场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达5.45 万人,占职工总数的94.79%;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人数达5.74 万人,占职工总数的99.9%,有效解决了职工的后顾之忧,基本实现了安居乐业。 在党中央,国务院全面铺开国有林场改革后,湖南迅速完成了改革的顶层设计,在全国第一个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了《湖南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此方案凝聚了各方共识,切合湖南实际。现在,省编办、省人社厅等相关部门正按方案精神积极研究有关配套政策,将为湖南全面推进国有林场改革提供更强有力的操作细则。 统筹推进国有林场改革 第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指定的方向加快推进改革。党中央、国务院对国有林场改革是全国一盘棋,且通过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发6号文件明确了改革的四项基本原则,目的就是避免以往曾有过的、由于各自为政导致改革成效打折扣的情况发生,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切实解决好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确保林场稳定发展。 第二,根据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部署加快推进改革。省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就国有林场改革的范围、时间、目标作出了十分明确的顶层部署。根据《湖南省国有林场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或省林业厅认定的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林场,均在改革范围之内。要求2015年6月底,全省全面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给湖南的国有林场改革任务,以通过改革,最终实现“三增一稳”,即国有森林资源增加、林场职工增收、发展后劲增强,确保林场和谐稳定。 第三,根据各地各林场的实际情况加快推进改革。各地改革办,各级林业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调联络发改、财政、编办、人社等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改革工作。 一是宣传动员要细。宣传要细而管用,各地改革办(林业部门)要联合宣传部门和当地媒体,让大家明白国有林场改革是大势所趋,早改革早受益、晚改革晚受益、不改革不受益;改革的目的是保生态、促民生,而不是甩包袱或者其他;特别是要注意不能将改革的期望值提得过高,努力做到解读改革要准确、舆论宣传改革要正面。 二是方案制定要快。各地改革办(林业部门)要根据今年6月底完成改革任务的时间要求,倒排任务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既要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又要加快进度、减少程序。国有林场改革方案的标准,就是“三保、四有”。“三保”即方案不能违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生态、保民生、保稳定的战略方向,“四有”即方案要有路线图、有工作量、有时间表、有责任人。 三是具体实施要稳。具体实施中,要高度统一思想,把维护干部职工稳定、森林资源稳定和林场社会稳定贯穿改革始终。改革期间,省林业厅将暂停征占用国有林场林地的审批,防止出现借改革之机破坏国有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各地改革办(林业部门)要统筹全局,加强督导。所谓“督”,要定期或不定期抽调人员组成督导组,深入市、县进行督促检查,对已经落实的要查成效、对正在落实的要查进度、对没有落实的要查原因、对影响落实的要查责任。所谓“导”,就是及时掌握改革动态,对改革不到位或政策执行有偏差的及时纠正,对改革富有成效的要及时推广、加大宣传。 国有林场改革是一项历史性的事业,是湖南推进绿色化的生动实践。我们要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确保国有林场改革任务圆满完成,让湖南的自然生态更加山清水秀!

第13篇:红墩界林场改革

靖红林字﹝2017﹞19号

靖边县红墩界国有生态林场改革实施方案

为了促进国有林场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提升国有林场整体功能,保障生态成果,加大森林资源培育、苗木生产经营、管护力度,确保国有林场改革顺利进行,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生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和《陕西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与《榆林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靖边县委、县政府有关改革指导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两大目标, 1 推动政事分开,政企分开,实行“一场一策”,结合省、市、县有关改革方案指导精神,科学编制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必须通过改革解决国有林场的生存和发展问题,改善林场职工工作、生活状况,让林场职工在享受国家改革发展红利的同时,为公益建设和推动民生林业做出积极更大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1、明确职责,因地制宜。严格把握政策方向,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认真落实改革措施,扎实有序推进林场改革。根据林场所处的生态区位、资源状况、人员结构,制定行之有效的改革方案。

2、保护优先,科学经营。维护生态安全,保护森林资源是国有林场的基本工作任务,坚持科学的森林经营方针,提高森林资源质量、优化森林资源结构、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3、不忘初心,改善民生。以“因养林而养人”为方向,切实解决好林业一线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充分调动国有林场职工对林区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国有林场改革的顺利稳定推进。

三、林场基本情况

靖边县红墩界林场始建于1958年,是副科建制的公益二类差额单位,隶属靖边县林业局。经营林地总面积61400

2 亩(其育苗基地500亩,经济林基地2000亩,林地58900亩)。按2013年文件定编编制10人,现实有正式职工10人(党员10名),其中干部3人,工人7人,计划内长斯临时工2人。

1、林地资源状况:管理国营林地58900亩,分为七个林区,分别为红墩界林场场部管林区11000亩、白城则林区11700亩、魏家畔林区8900亩、葱地壕林区5500亩、朱掌沟林区17800亩、龙头峁林区1800、陈家洼林区2200亩。

七个林区四至清晰,分别为红墩界林场场部管林区:东至陈家洼农田为界,西至圪洞河畔东200米为界,南至长胜村林地,北至尔德井林地。白城则林区:东至统万城为界,西至白城则大队林地为界,南至白城则河畔,北至纳林河林地为界。魏家畔林区:东至尔德井大队林地,西至魏家畔林地,南至圪洞河大队林地,北至白城则河南畔。葱地壕林区:东至横山蘑菇地台林地,西至后杨家洼林地,南至杨家洼地,北至纳林河林地。朱掌沟林区:东至万家畔林场林地,西至尔德井大队林地,南至朱心腰山,北至朱掌沟村林地。龙头峁林区:四面全为圪洞河大队林地。陈家洼林区:东至朱掌沟大队林地,西至陈家洼林地,南至长胜大队林地,北至陈家洼村小组农田。林地性质为灌木林,权属为县人民政府所有,性质为国有林地。

2、经营育苗基地500亩,有各种绿化树种20多种,有:樟子松、侧柏、杜松、油松、云杉、五角枫、垂柳、新疆杨、复叶槭、香花槐、榆树、白蜡、枣树、榆树、垂柳、刺槐、山杏、山桃、樱桃、梨等。

3、在册人员情况:财政预算人数12人。管理岗2人,专业技术岗3人,工勤技能岗5人,计划内长期临时工2人。

4、存在的突出问题

目前单位存在的问题,一是生产区道路大多为简易道路,近年来由于生产作业车辆出入频繁加之刮风尘土飞扬,下雨泥泞不堪,无法修补,急需硬化作业道路。二是林木资源主要以灌木为主,70-80年代栽植的杨树、柳树等乔木逐年退化死亡,基本没有成林乔木树种,需要更新替换。

四、国有林场改革内容、措施。

1、林场名称:靖边县红墩界国有生态林场。

2、隶属关系:隶属于靖边县林业局。

3、资源状况:经营林地面积58900亩。育苗基地500亩,经济林基地2000亩,东邻万家畔林地,西至圪洞河村,南至长胜村,北内蒙古纳林河。主要以灌木林为主,树种有沙柳、柠条、花棒、踏榔等。近几年完成樟子松人工造林地5000多亩。(造林未成林地)

4

4、林场性质:由副科级建制公益二类差额事业单位,改为正科级建制公益一类全额事业单位。

5、发展方向和职责:育苗引种培育,在能源树种的推广上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原则。实验驯化为靖边及周边地区绿化提供优质的良种壮苗,育苗工作做大做强,力争成为陕北地区龙头苗木培育单位,同时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围绕“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两大目标,坚持生态优先原则,以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为主要任务。实行更严格的林地和林木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国有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的生态红线。

创新经营机制,调动广大职工生产积极性。在不破坏森林资源和不改变林地用途的前提下,稳定所有权,放活使用权,林场职工可以承包荒沙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劣质林改造、苗木培育等生产经营项目,使森林资源即有效得到保护,又能确保劳动者获得应有的权益。生态、生活都会有显著提升。

6、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政府统一规划,所需经费由政府财政支出。

7、尝试建立独立法人自主经营权,减少对国有林场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合理优化国苗场场管理,增强工作效

5 率,奋力“追赶超越”力争上游。

(一)、林场机构设置、编制数量、人员岗位设置

人员编制:按照林地面积从实际经营需要出发核定人员定编17人,其中行政管理岗3人、林业专业技术岗8人、工勤技能岗6人、设育苗生产股,林地管理股,内勤管理股,技术推广股,并明确具体岗位职责。

1.育苗生产股职责:负责林场所有苗木培育、育苗工作。具体内容: 林场苗圃地的整理、输水系统的管理、苗木引种、能源树种驯化栽植、驯化、推广、施肥、灌溉、锄草、修剪、病虫害防治、苗木起运等苗木培育工作。

2.林地管理股职责:负责林场58900亩林地面积的经营管护,对七个工区的督查管理,森林消防、应急救援、有害生物防治。严格执行林地和林木资源的管理制度,每个工区设置1个管护站,每个站派驻1-2名护林员。

每个站的护林员必须对本辖区内的林地和林木严格管护,加大执法力度,打击各种侵占林地、侵害林木的各种违法行为,对森林火灾和森林病虫害有效预防和遏制,实现由经验型管护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转变。

3.技术推广股职责:积极引进驯化适应黄土高原发展栽植的经济林树种,将引种驯化试验成功的经济林树种向社会

6 大面积推广。

4.内勤管理股职责:负责党建工作、人事劳工、财务、文秘档案、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后勤保障等日常事务工作。

(二)、人员岗位设置及职责

岗位设置是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的重要保障,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坚持以人为本,坚持走群众路线,积极稳定的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

1.管理岗:定编人员3名。

主要担负林场领导职责和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是为了增强国有林场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2.专业技术岗:定编人员8名。

主要从事森林培育、保护和利用等专业技术工作,是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3.工勤技能岗:定编人员6名。

主要从事森林管护等林业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技能岗必须能满足林场工作的实际需要,以及提高操作技能,提升服务水平。

(三)、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提高管护水平

认真完善林场管理制度、党建工作档案工作管理制度、

7 财务制度、物资管理制度、灶务管理制度、生产管理办法、林区管护办法、林场生产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和单位有关的规章制度,切实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全体同志的消极工作态度,转变他们的观念。工作管理制度中规定了上班期间的注意事项和工资挂钩实行奖罚制,充分激发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提高苗场管护水平。

靖边县红墩界林场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

第14篇:国有林场改革调研报告

国有林场改革调研报告

国有林场改革调研报告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时代背景下, 2015年2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有林场改革方案》(中发办[2015]6号)。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我国林业改革发展进入新阶段的里程碑,意义非凡,影响深远。**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已成立,自治区主席陈武,党委副书记危朝安、常务副主席**、副主席**分别出任**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市人民政府将**、**、**三个县作为我市改革试点县已上报**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如何顺应潮流,未雨绸缪,使林场获得重生,身为林场大家庭的一员,下面就我县国有林场改革谈谈个人疏浅认识。

一、我县六大国有林场基本情况

**县共有**、**、**、**、**、**等6大国有林场,林场性质均为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经营总面积66.25万亩,共有职工1254人(在职职工816人,退休职工438人)。**林场总经营面积14.95万亩,公益林面积3.81 万亩,公益林比重25.48 %,现有干部职工701人(在职职工402人,退休职工299人);**林场总经营面积为15.38万亩,公益林面积 9.3万亩,公益林比重62%,现有干部职工164人(在职职工112人,退休职工52人);**林场总经营面积10.56万亩,公益林面积6.86 万亩,公益林比重65 %,现有干部职工98人(在职职工90人,退休职工8人);**林场总经营面积约7万亩,公益林面积3万亩,公益林比重38 %,现有干部职工94人(在职职工84人,退休职工10人);**林场总经营面积15.34万亩,公益林面积10.67

万亩,公益林比重79.4 %,现有干部职工125人(在职职工73人,退休职工52人);**林场总经营面积3.02万亩,公益林面积2.1万亩,公益林比重69.53%,现有干部职工72人(在职职工54人,退休职工18人)。各大林场主要造林树种有杉木、松木、秃杉、西南桦、红豆杉、桉树等,主要经济林有板栗、毛竹、八角等。

二、六大国有林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功能定位不清,管理体制不顺

我县六大国有林场虽为事业单位,却实行企业化管理,经费自收自支,这种功能定位不清、管理体制不顺导致林场长期既得不到事业单位正常发展应享受的公共财政扶持政策,也得不到企业应享有的自主权和经济政策,“不城不乡、不工不农、不事不企”是林场现实写照。

(二)侵权问题突出,林场维权难度大

六大林场中,除**、**林场林地权属相对稳定外,**、**、**、**等林场建场时间较晚,所经营的林地多为县人民政府、林场、村委、村屯群众代表签订的山界林权协议,没有取得《林权证》,时过境迁,群众受利益驱使采取蚕食土地、阻挠生产、哄抢林木、设置关卡等方式破坏林场正常生产经营和林区稳定,林场维权极其艰难。

(三)政策边缘化,基础设施落后

我县六大林场水、电、路基础设施建设长期未能纳入地方统筹发展计划,基本没有享受国家基础设施建投入的资金,林场虽然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作风,自筹资金解决职工住房、水、电、路基础设施,但基础设施建设是在“解决广大职工温饱问题”后实施,资金有限,因陋就简,当前各林场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于村屯是不争的事实。

(四)人才的交流、引进机制不健全,职工队伍老龄化严重

我县国有林场总经营面积66.25万亩,占全市国有林场总经营面积188.8万亩的35%,作为全国林业重点县和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县,毋庸置疑,六大林场是该领域的主力军。但将近整整一代人的时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优秀人才几乎没有一个人敢到林场工作,在林场工作的人更难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将近整整一代人的时间,几乎没有一个重点林学院校林学专业的本科生跨过龙王坡到我县工作。任何行业的发展都离不开高素质人才,加强国有林场人才队伍建设刻不容缓。同时,六大林场职工队伍老龄化严重。

三、林场改革意见和建议

六大国有林场是我县造林绿化的中坚力量,管护着我县最优质、最稳定、最完备的森林资源。此次国家层面出台《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将国有林场主要功能明确定位于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在林业发展历史转折节点,如何发挥国有林场自身的优势,继续成为我县林业发展的尖兵和主力军,扮演好历史的角色。对此,本人的意见和建议如下:

(一)利用国有林场改革契机,把六大林场整合为公益一类自治区级国有生态型林场。理由:1.国家将国有林场主要功能明确定位于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国有林场改革要坚持公益性改革方向,林场整合定性为公益一类自治区级国有生态型林场符合国家实施的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战略和改革精神。2.全区13家区直国有林场分布在各市,唯一有我市没有区直林场,市林业局、自治区林业厅对此高度关注,我县六大林场森林资源丰富、立地条件好、负债率低,社会保障机制完善,人才结构合理,具备整合条件。3.自治区林业厅发放的《全区国有林场改革调查问卷》调查结果表明,整合成为公益一类自治区级国有生态型林场是职工愿望。4.**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副主席对**情况熟悉。综上,把我县六大林场整合为公益一类自治区级国有生态型林场可谓“天时、地利、人和”。

(二)林场整合,有利于充分发挥我县林业资源优势,做强做大**林业产业,全面提升森林经营质量和综合效益。整合升级后,可将林场重新划分为两大功能区:一是打造国家储备林战略功能区,建设高产、优质大径材基地。该功能区利用**林场土地资源、人才资源、全国优秀林场美誉度资源为依托,利用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达成利用贷款建设国家储备林项目资金,打造成国家储备林样板基地。国家开发银行在“十三五”期间,投放给**建设国家储备林贷款280亿元,该贷款期限30年,国家给予贴息,贷款宽限期为8年。同时,营造国家储备林每亩造林补贴约500.00元,抚育补贴约为100.00元,该利好政策千载难逢。二是以“养生福地、生态**”旅游定位为抓手,以“森林王国、水上**”之美誉为推力,打造生态休闲旅游区。**、**、**、**、**等林场地处国家大型电站——龙滩水电站重点水源涵养区域,宜将以上林场经营的全部林木资源划为国家级生态公益林,该区域森林资源质量高、绿水青山、景色优美、空气清新,是社会公众休闲游憩和度假养生的理想场所,走进森林、享受自然、康体养生游正成为人们新的生活方式,通过国有林场改革,整合资金、整合资源、精准发力,共同推动**旅游业的发展,这一举措符合我县生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利国利民。

(三)林场整合,有利于林区治安稳定。近年来,受利益驱使,林场正当权益受到严峻挑战,群体事件时有发生,场群关系日益突出,政府为妥善处理场群关系亲力亲为,林业公安部门执法不阿,但林场维权难度仍然非常大,把**、**、**、**、**等林场经营的全部林木资源划为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后,诸多困难和问题将迎刃而解。

(四)林场整合,有利于广大林业职工脱贫致富奔小康。我县六大林场林地资源、森林资源得天独厚,是发展三特水果、核桃产业、油茶产业、林下经济产业最理想场所。近几年来,在县委、政府正确引导、精心扶持下,借助优良的生态环境,创新推广特色农业发展模式,全县众多农民群众脱贫致富,林场职工不作为,心何甘?

(五)六大林场整合为公益一类自治区级国有生态型林场,引资更为顺畅,争取项目资金将更为给力,得到社会的关心关注与现在的状况不可同日而语。林场发展了,绿水青山拿不走,财富税收留**。同时,可减少占用**紧缺的编制和减轻财政负担。福建省是全国国有林场改革试点七个省份之一,2011年开始改革,2014年验收通过,其中成功经验之一便是改革后将103家国有林场实行省级(林业厅)直管,效果显著。

四、厘清误区,放眼未来

(一)关于国有林场改革改与不改的问题。国有林场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围绕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为改革两大目标,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对国有林场改革负总责,改革势在必行。

(二)国有林场改革成本等费用由谁承担的问题。《国有林场改革方案》明确指出中央财政安排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省级财政安排资金,统筹解决国有林场改革成本。

(三)国有林场改革是否增加地方财政负担和养懒人的问题。全国有4855个国有林场,将国有林场纳入公共财政的支出框架之内,不是增加地方财政负担,不是回到以前的大锅饭,不是养懒人,更不是干与不干一个样,而是着眼长远,通过森林抚育经营,更好地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的生态产品,让全民共享生态保护成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党中央、国务院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台的《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吹响了国有林场改革的号角,广大林业职工期盼改革,期盼切实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期盼与全国人民一道迈进全面小康社会。

最后作者认为,只要扎实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生态必将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将为子孙留驻一个绿色**、美丽**。改革势必要有所担当,正如县委韦桂元书记在**先锋网发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一文所说“只要惠及子孙,成功未必在我”。

**县国有林场明天会更好!

第15篇:国有林场改革的主要内容

2015 年3 月17 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有林场改革方案》。该《方案》分国有林场改革的总体要求;国有林场改革的主要内容;完善国有林场改革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项任务4 部分。现将“国有林场改革的主要内容”刊载如下,以供大家领会掌握。

(一)明确界定国有林场生态责任和保护方式。将国有林场主要功能明确定位于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与功能定位相适应,明确森林资源保护的组织方式,合理界定国有林场属性。原为事业单位的国有林场,主要承担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等生态公益服务职责的,继续按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管理,从严控制事业编制;基本不承担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主要从事市场化经营的,要推进转企改制,暂不具备转企改制条件的,要剥离企业经营性业务。目前已经转制为企业性质的国有林场,原则上保持企业性质不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现公益林管护,或者结合国有企业改革探索转型为公益性企业,确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由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其属性。

(二)推进国有林场政事分开。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减少对国有林场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落实国有林场法人自主权。在稳定现行隶属关系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区位、规模和生态建设需要等因素,合理优化国有林场管理层级。对同一行政区域内规模过小、分布零散的林场,根据机构精简和规模经营原则整合为较大林场。科学核定事业编制,用于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骨干林业技能人员,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强化对编制使用的监管,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三)推进国有林场事企分开。国有林场从事的经营活动要实行市场化运作,对商品林采伐、林业特色产业和森林旅游等暂不能分开的经营活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鼓励优强林业企业参与兼并重组,通过规模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切实提高企业性质国有林场的运营效率。加强资产负债的清理认定和核查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加快分离各类国有林场的办社会职能,逐步将林场所办学校、医疗机构等移交属地管理。积极探索林场所办医疗机构的转型或改制。根据当地实际,逐步理顺国有林场与代管乡镇、村的关系。

(四)完善以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国有林场公益林日常管护要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面向社会购买服务。在保持林场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按照科学规划原则,鼓励社会资本、林场职工发展森林旅游等特色产业,有效盘活森林资源。企业性质国有林场经营范围内划分为公益林的部分,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照公益林核定等级分别安排管护资金。鼓励社会公益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公益林管护,提高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

(五)健全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的森林资源监管体制。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森林资源产权制度,建立健全林地保护制度、森林保护制度、森林经营制度、湿地保护制度、自然保护区制度、监督制度和考核制度。按照林地性质、生态区位、面积大小、监管事项、对社会全局利益影响的程度等因素由国家、省、市三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级监管,对林地性质变更、采伐限额等强化多级联动监管,充分调动各级监管机构的积极性。保持国有林场林地范围和用途的长期稳定,严禁林地转为非林地。建立制度化的监测考核体制,加强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政绩的重要依据。加强国家和地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布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状况,接受社会监督,对国有林场场长实行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离任审计。实施以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和严格控制采伐量为核心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制度,按森林经营方案编制采伐限额、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和开展森林经营活动,各级政府对所管理国有林场的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探索建立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利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开展森林旅游等,应当与国有林场明确收益分配方式;经批准占用国有林场林地的,应当按规定足额支付林地林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植被恢复费和职工社会保障费用。启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工程,合理确定国有林场森林商业性采伐量。加快研究制定国有林场管理法律制度措施和国有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探索建立国家公园。

(六)健全职工转移就业机制和社会保障体制。按照“内部消化为主,多渠道解决就业”和“以人为本,确保稳定”的原则妥善安置国有林场富余职工,不采取强制性买断方式,不搞一次性下岗分流,确保职工基本生活有保障。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安置:一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从事森林管护抚育;二是由林场提供林业特色产业等工作岗位逐步过渡到退休;三是加强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和引导部分职工转岗就业。将全部富余职工按照规定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范畴,平稳过渡、合理衔接,确保职工退休后生活有保障。将符合低保条件的林场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纳入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第16篇:国有林场改革与探索

国有林场改革与探索

国有林场改革与探索

内蒙古扎兰屯市林业局

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林业局地处大兴安岭东麓,是一个拥有万公顷林地,资源较丰富的国有次生林区。在国家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和森林分类经营工程前,扎兰屯市林业局根据自身森林资源特点,在国有林采伐限额逐年缩减的情况下,把各项林

业生产建设纳入生态林业建设轨道,实施科技兴林,彻底改变传统林业单一生产木材的观念。几年来扎兰屯市林业局围绕林业做产业,围绕资源调结构,实行“以林为主,多种经营”挖掘林业多种生态利用、经济利用的生产潜力,在浅山区开展了大面积次生林分户经营管护工程;建立深山区林下畜牧业生态准入补偿管理机制,林区职工畜牧业工程;林区农业种植业;以蒙森公司为龙头的山货产品采集加工业、蒙森食用菌生产加工业、蒙森炭棒业、蒙森酒业等系列林下产业;国营林场林下畜牧业经营,野生灌木榛子林经营利用产业;林区特色养殖业等产业。通过保护、培育、发展和合理开发利用木材、林下资源,长中短结合,以短养长,以林、以副、以工、以商养林。安排了大量林区、山区剩余劳动力就业,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社会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以浅山区归户经营管护为重点的次生林保护开发利用

扎兰屯市东南部农区村屯附近拥有大面积残破国有次生林地,由于经过长期反复破坏,森林的生产能力下降,生态功能低下。长期以来,作为国有森林资源不能发挥经济、生态效益。为了摆脱国有资源潜在的浪费局面,从世纪末,林业以归户经营管护的形式作价给农民经营,经过几年的运行,林地植被恢复较快,特别是灌木榛子林果实经营经济效益显著。由于林地经营主权年不变,农民在林地内自发进行更新造林,发展用材林、经济林,发展林下牧业,取得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双盈的局面。到目前为止,全市归户经营国有次生林面积已达万亩,以每年万亩增长,而农民以每亩—元经营林地收入,除去每年交元管理费,全市次生林个体经营农民纯收入达—万元。由于林地产权明确,效益显著,农民对经营林地认识更加提高,在经营上舍得投入,林业部门在经营手段上给予了更加宽松的政策。通过发展用材林、经济林、榛子林、食用菌原料林,林地经营具有巨大的潜在的经济效益。

二、建立深山区林下畜牧业生态准入补偿管理运行机制,以科学发展观统览生态布局

在呼伦贝尔市畜牧业产业化发展经营格局下,扎兰屯市畜牧产业格局计划发展万羊单位的畜牧产业,到目前为止,全市已接近万头只,随着周边区域的生态保护禁牧的实施和扎兰屯市牧业发展的政策,特别是外来畜牧种群的急剧增长,林下畜牧业发展正面临着生态现状与经济发展的相互矛盾,根据这种状况,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建立植被条件可允许范围内的林下畜牧业准入补偿费管理机制势在必行。近年来,国营林场深山区根据局部生态恶化的情况,建立生态补偿制度,逐步在国有次生林区运作。通过业内专业人员测算,林下草场畜牧载量初步应以草原倍的数量载量标准。

三、发展林区农业,促进林区养殖业发展

世纪年代初,由于林区植被丰厚,森林大火隐患多,林区利用机耕防火线开展了农业种植,到目前为止,国有林场种植面积达万余亩,年产粮食万公斤。粮食及秸杆,青饲料的种植,加大了畜牧养殖技术含量,促进了林区畜牧业的发展,职工农牧业缓解了林区资源危困的局面,林区护林员一方面从保护资源上获得收入,另一方面形成农牧业种养的发展模式。

四、以蒙森公司为龙头,狠抓林下产业开发利用

我市森林面积大,林下野生资源丰富,每年有大量野生山货产品销往外地,但没有自己的品牌。年,以集野生山货产品为龙头企业的蒙森公司在林业局成立,公司主要以全市野生山货产品为原料,蒙古栎为企业品牌商标、对山货产品进行深加工,产品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公司对主要山货产品采取高质量标准要求,开局出现良好的销售局面,初步在深圳、威海建立了销售网点,产品年加工能力吨,产值万元。年,公司由新近开发了野生玫瑰茶、金瑰茶、瑰芪茶、蒙森榛子王等系列产品。以成吉思汗林场为蒙森公司原料基地的食用菌生产、炭棒生产已初具规模,食用菌年产量达万袋,纯收入万元;炭棒产量达吨,产值达万元。以林业局南木养鹿场为蒙森原料基地的蒙森鹿产品系列滋补酒正在研发运作中。

五、加强国营林场野生灌木榛子林管理,发展野生榛子特色产品

长期以来,扎兰屯市野生榛子产品一直属于无序管理,全社会共有。榛子果实产品一直在市场走俏。上个世纪年代禁止了山区农民打柴、垦荒,榛子林地受到保护,榛子坚果产量逐年上升,但是由于榛子林地分布零散,面积不集中,林业经营不便,掠青、提前采摘、病虫害等逐多问题困扰着榛子的产量和质量。每年掠青提前采摘减少产量,虫害率达—;进入世纪,林业把野生灌木榛子林资源纳入森

林资源管理范围,开展榛子林地分户经营和承包租赁经营,在榛子成熟前期进行人为巡护管理,国营林场收取承包租赁费、管理费,榛子产量、质量都有较大提高。年,国营林场及市有害生物防控部门开展榛子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及综合防治技术试验研究。

六、国有林场改革与创新应坚持以生态建设及保护的前题下,发挥自身的林下资源优势

几年来,

扎兰屯市林业局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以生态经济理论指导林业,围绕林业作产业,围绕资源调结构。在全社会关注生态利用,新时期生态建设的相持阶段,坚决预防新的生态破坏,要求全社会转变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发展的传统增长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的保护、建设与资源的合理利用是保证经济可持续发展、人民收入不断提高的重要基础,我们要在自然资源利用中找准依托和产业方向。通过对资源现状的调查和适宜性分析,找出既能保护生态环境又能发展地区经济,使林区职工收入稳定提高的发展思路。

在国家实施天然林保护与分类经营工程之后,作为扎兰屯市重要资源和农牧业经济构成的林业经济面临着重大的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制、转产问题。作为农牧业大市,在传统农牧业受分类经营的冲击下,区域产业结构不合理的矛盾日益尖锐。区内天然草场严重不足,退化,林下草场严重超载,植被退化,制约了传统畜牧业的发展,形成了区域生态恶化的局面。因此,确定合理的农、牧、林、草比例,建立林下草场生态准入补偿管理机制势在必行,在控制外部流入畜牧种群的同时,以“立草为业”来缓解对草场、林地的压力,调整生态林、经济林、高效多牧草种的布局,发展依托当地资源特色经济产业,是生态环境建设与经济发展必由之路。

第17篇:国有林场改革启动录

国有林场改革启示录

提起国有林场,你会想到什么?偏远?贫困?亦或森林植被良好?

2004年冬,记者去湖南省永州金洞林场采访的时候,就有这样的感觉。我们先到长沙,从那儿开车到永州,但因为当时雨雪交加,路上花了好长时间,到了祁阳县城,再往林场去的时候,路就变成土路了,非常不好走。而我们以为的偏远,道路不好在当时的林场党委书记李培生看来,已经算好的了。他上任的时候由于下雨,车陷到泥里,人不得不一脚水一脚泥地趟过去,实实在在地来了一个下马威。

到了场部,场区四周墙上还残留着上世纪80年代的标语,让人觉得仿佛时光倒流。林场的礼堂正在进行建场50周年的演出,偌大的礼堂没有取暖设备,可林场的工人、家属、孩子们都看得津津有昧,似乎感觉不到寒冷。工人们几代同场,一代代人在这里出生、读书、就业、结婚,这里有医院、有学校,如果没有什么大的机遇,似乎一个人的一生就可以在这里终老。报纸要比别处晚到一周,不在场部的地方,水、电都没有保障,更不用提别的娱乐设施了。像一个世外桃源,又像被遗忘的角落。到了晚上,茂密的森林一片漆黑,寂静得让人害怕。

金洞林场只是我国4855个国有林场的一个缩影。就全国林场来说,金洞林场算是各方面条件比较好的,其他林场困难更多。半个多世纪以来,数十万林场职工,就是在这样生活不便的情况下,一代代传承,一辈辈奉献,培育出我国最好的森林,支撑起我国林业建设的生态脊梁。

国有林场 生态建设的中流砥柱

60多年的实践表明,国有林场不仅成为生态建设骨干,为我国生态安全提供保障,还为祖国建设提供了木材战略储备,为林业生产提供了示范,成为科技示范基地,生态文明的载体。

国有林场是由国家投资建立、专门从事营造林和森林管护的林业事业单位。其建立的目的是加快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60多年的实践表明,国有林场不仅成为生态建设骨干,为祖国建设提供了大量战略储备,还为林业生产提供了示范,成为科技示范基地,生态文明的载体。

国有林场是生态建设骨干。由于其设立初衷是保护生态环境,这就决定了林场的位置大都在生态脆弱地区和大面积集中连片的荒山荒地上。如分布在长江、黄河、珠江等大江大河中上游,主要湖泊水库、风沙前沿、石质山区、国防边境、黄土高原区以及整个西部地区的就有3900多处。

国有林场是生态公益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林场经营的森林面积中,公益林(地)面积达6.45亿亩,占国有林场林地面积的75%。国有林场也是重点生态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林场纳入国家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有1310个,占国有林场总数的27%;纳入三北等防护林工程的有1582个,占国有林场总数的33%。自然地理条件恶劣,生态区位极为重要。国有林场是林业生产典范。国有林场在林业生产方面的示范作用有目共睹。国有林场既是营造林典范,也是森林保护典范。国有林场经营的森林公认是最好的。在多年的采访中,记者发现凡是森林植被好的地方,都是国有林场的经营管护范围。它的高效生产、科学经营、合理利用资源的专业生产模式,为集体林业、社会林业生产和农户开展涉林经营活动提供了示范和带动作用。

国有林场是我国的木材战略储备基地。新中国成立以来,为支持国家建设,国有林场提供了大量木材及林产品。同时,国有林场也是林木优良种质资源遗传基因保存基地,是林木

种苗的重要供应基地,也是林副产品生产基地。

国有林场是科技试验场所。国有林场注重科研工作,并将之作为推进林业生产力发展的动力,是林业从理论到实践、从理性认识到感性认识、从科研到生产的重要场所和媒介。国有林场是林业科研单位从事科学研究与试验的重要基地,也是许多林业先进技术,特别是森林培育技术的推广应用基地,更是林业科技研究、应用和科研与生产结合的教学实习基地。

国有林场还是生态文明载体。国有林场蕴藏着丰富的风景旅游资源,经过几十年的造林和森林经营保护,形成了山清水秀的森林景观,蕴含着丰富的生态文化内涵。其中,在国有林场基础上建立的国家级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湿地)有1300多处,全国2747处各级森林公园中,在国有林场基础上建立的占80%以上,许多科普基地、自然遗产地、植物园等生态文化教育基地也都是以国有林场为依托。

国有林场 60年书写生态辉煌

全国4855处林场,75万林场职工,经营着全国森林面积的22.92%,提供了全国森林蓄积量的17.43%,累计生产木材2.4亿立方米,保护了8亿多亩国有林地。2011年,木材销售收入81.4亿元,森林旅游年接待游人超过3亿人次,直接旅游收入达241亿元。截至2011年底,全国国有林场总资产1023.3亿元。站在这样的生态最前沿,我们的林场人没有抱怨,没有退缩,而是饱蘸辛劳和汗水,用60年的坚持,书写出我国林场建设史上的生态辉煌。

培育了丰富的森林资源。截至2011年底,全国国有林场已有4855处,分布在31个省(区、市)的1600多多个县(市、旗、区),经营总规模达到9.68亿亩。其中,林地面积8.65亿亩,占全国林地总面积的19%;森林而积6.72亿亩,占全国森林面积的22.92%:森林覆盖率69.42%.为全国森林覆盖率的3.41倍,森林蓄积量23.91亿立方米,占全国森林蓄积量的17.43%,形成了乔木、灌木、草本相结合稳定的植物群落和我国最好的森林之一,成为我国重要的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基地。

开创了大规模造林绿化的先河。国有林场在我国最早开展大规模造林和森林经营工作。新中国成立以来,累计人工造林和改造天然疏残林4.3亿亩,形成了集中连片100万亩以上、森林蓄积量在500万立方米以上的国有林场和林场群上百处。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为全社会开展营造林起到了示范作用。

提供了大量木材和服务。新中国成立以来,国有林场累计生产木材24亿立方米;年加上锯材、木片,人造板、家具等消耗原材约150多万立方米;2011年,木材销售收入81.4亿元,纤维板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截至2011年底,森林旅游年接待游人超过3亿人次,直接旅游收入达241亿元。

积累了可观的森林资产。截至2011年底,全国国有林场总资产1023.3亿元,保护了8亿多亩国有林地。形成了类型丰富的森林景观,建设了众多的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

逐步壮大了队伍力量,全国国有林场系统职工总数达75万人,其中在岗职工48万人,离退休职工27万人。还在少数偏远地区行使基层政府职责,代管农村人口115万人。国有林场为山区、沙区和林区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贫困 国有林场发展之隐忧

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国有林场的职工却未能享受到相应的发展成果。长期以来,由于国有林场在定位、体制、机制、投入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国有林场面临越来越多的困难。目前,国有林场贫困面已达72%。2011年,全国国有林场负债总额超过200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72%;累计拖欠职工工资72亿元,拖欠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3亿元。当前没有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

险的在职职工分别达15万人、25万人和30万人。

在为国家提供大量木材、高森林蓄积量的同时,国有林场自身的发展却未能尽如人意。金洞林场各方面条件还算好的,更多的林场,由于位置偏远,长期“输血”而得不到“造血”,林场举步维艰。同时,由于国有林场在定位、体制、机制、投入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积累了许多影响生存和发展的深层次矛盾,成为加快国有林场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巨大障碍。

定位不科学、体制未理顺。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财政体制改革,大部分国有林场由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改为自收自支的生产性事业单位,国家只进行前期林场建设投资,林场的生产、技术和管理人员长期不列入编制、不纳入财政预算,实行自收自支,同时还承担经营有关税费及管理费等。偏远地区的国有林场还要自办学校、医院,承担当地社区建设责任。且大部分国有林场停止商业性采伐,“企不企、事不事、工不工、农不农”的定位与体制,与国有林场的性质和任务不相适应。

政策边缘化,缺乏发展活力。国有林场足以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为主要任务.既不能与其他企业一样自主经营,又不能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单位一样得到公共财政的有效支持,地方财政对国有林场的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投入大幅减少。处于农村又独立于乡村,成为政策孤岛,既没有被地方政府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又没有享受到农村税费改革、新农村 建设等支农、惠农政策。政策边缘化导致国有林场发展缺乏活力。

债务负担重,民生问题突出。目前,国有林场贫困面已达72%。2011年,全国国有林场负债总额超过200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72%;累计拖欠职工工资72亿元,拖欠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3亿元。当前没有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的在职职工.分别达15万人、25万人和30万人。加上林场大多建于上世纪50年代~60年代,基础设施缺失、老化严重。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十分艰苦,全国尚有236个林场不通公路,涉及里程2.6万公里;尚有1595个林场、9384个工区(护林站)吃水困难或存在饮水安全问题;尚有170个林场场部、6474个工区不通电,涉及10万职工;3163个林场8.6万公里断头路急需维修。大多数职工的生活水平、生存状况远不如当地农民,职工平均收入水平低于林业系统职工收入水平。

投入不足,经营管理粗放。长期以来,国有林场国家资金投入十分有限,加上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发展战略,大部分林场停止了商业采伐.部分国有林场森林自养能力十分有限,并承担繁重的社区建设职能,无力开展营造林工作。截至目前,尚有1亿亩宜林地未造林;自2000年起就停止了森林经营活动,现有3亿多亩中幼龄林急需抚育,国有林场承担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任务难以完成。

在中国经济高歌猛进的同时,国有林场的职工却未能享受到经济增长的成果,越来越边缘、贫困。与此同时,新时期对国有林场又提出了新的要求,国有林场的改革迫在眉睫。

改革 国有林场发展之希望

目前正在编制的《全国国有林场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描绘了我国国有林场发展的最新蓝图。即到2020年,国有林场经营总面积达到12亿亩,森林面积达到7.45亿亩,森林蓄积量达到29亿立方来,年均固碳达到7292万吨,木材战略储备达到25亿立方米,中专学历以下职工接受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的比例达到100%,森林公园等生态文化场所个数达到3000个以上,优质林木种苗基地面积达到1000万亩,在岗职工年人均收入达到所在省域事业单位职工平均收入水平,国家级重点扶贫林场基本实现脱困。

穷则思变。

贫困使得国有林场开始了多方探索,在国有林场改革的探索上,原山林场是当之无愧的“领

头羊”。

这个经营面积只有4.3万亩,十几年前还是欠债累累的“要饭林场”,2012年综合收入已经突破5亿元。“十二五”期间,职工的工资每年上涨10%,走上了良性循环的发展道路。原山林场发展的成功经验是保护生态。原山林场党委书记孙建博说:“森林是我们的立场之本,也是我们的生存之本,发展之本。”

原山林场1957年建场时森林覆盖率不足2%,现在这一数字已经达到92.6%。正是依托了丰富的森林资源,1997年,原山开始发展森林旅游;此后,渐渐将经营的“触角”伸到了工程绿化、印刷、机械加工、房地产等诸多领域,走出了一条综合发展之路。在产业发展的同时,原山林场的活立木总蓄积量也从68,380立方米增加到144,520立方米,从资源上等于又长出了一个原山林场还多,实现了生态产业并举。

原山林场的发展吸引了众多的日光,更为国有林场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成功范例。从全国大多数国有林场来说.其改革可分为三个阶段

改革的第一个阶段是从1998年至2003年,是自我探索式的改革。这一阶段由于国家开始实行禁伐、限伐政策,林场的经营目标开始转向以生态建设为中心,变砍树人为种树人,国有林场收入减少,贫困进一步加剧,为了生存,大多数国有林场都开始了各自的改革探索。 原山林场也是为了解决吃饭问题,不得不走上了改革的道路.但由于长期以来得不到“输血”,自身“造血”功能不足。同期的国家投入没有跟上,好多林场都是负债经营,国有林场的贫困面达到72%。

为使国有林场尽快脱贫,中央财政从1998年开始安排扶贫专项资金用于贫困林场发展牛产,截至2012年底,累计投入226亿元,有效解决了国有林场许多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但由于每年安排的资金总量较少、增幅较慢,距离国有林场的整体脱贫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改革的第二个阶段是2003年至2010年,是改革的研究阶段,改革力案几经周折.三度搁浅。

2003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国有林场的改革正式提上了日程。

根据中央精神,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承担了方案的制订工作,在做了大量调研、征求意见后,场圃总站完成了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方案,但由于当时国有林场欠债较多,林场债务和职工养老问题成为改革的一个掣肘,改革资金无法落实,该方案几经周折.三度搁浅。经过大量反复的工作,几乎停滞的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又重现曙光。

2008年,《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扩大国有林场改革试点。

2010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和政府工作报告,都明确提出要启动国有林场改革。同年,国务院第1 1 1次常务会议明确提出“探索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林业发展要求的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国有林场的改革工作开始紧锣密鼓。

自 2011年至今,是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启动并全面推开的阶段。

2011年,酝酿多年的国有林场试点改革在河北、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湖南、甘肃7省开始试点,至此,国有林场改革正式拉开帷幕。

2013年,国有林场的改革经过7个省的试水,今年有望有更多的配套政策研究出台。被75万林场职工寄予厚望的改革,究竟要达到一个什么样的目标呢?

正在编制的全国国有林场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描绘了我国国有林场发展的最新蓝图。即到2020年,加快森林资源培育和发展,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夯实林业“双增日标”基础。显著改善林区民生和基础设施条件,林业产业发展

步人良性循环,科技含晟稳步提高,林场发展能力增强,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建成森林优质

高效,管理科学规范、基础设施完备、民生和谐幸福的现代林场

具体目标包括:经营总面积达到12亿亩,比2011年增加2.32亿亩;森林面积达到7.45亿亩,比2011年增加0.73亿亩;森林蓄积量达到29亿立方米,比2011年增加5.09亿立方米;年均固碳达到7292万吨,比2011年增加999万吨;木材战略储备达到25亿立方米;中专学历以下职工接受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的比例达到100%;森林公园等生态文化场所个数达到3000个以上;优质林木种苗基地面积达到1000万亩,比2011年增加504万亩;在岗职工年人均收入达到所在省域事业单位职工平均收入水平;国家级重点扶贫林场基本实现脱困。

为了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国家林业局制定了《国有林场管理办法》、《关于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和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相关配套政策,为国有林场改革提供政策上的支持和保障。当前,河北、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湖南、甘肃7个省国有林场改革已经启动,改革资金也已落实。今年,又有3个省将加入到这一行列,国有林场改革在全国范围内稳步推进。

国有林场改革大幕已然拉开,这是75万林场人的福音,更是8亿亩森林资源的利好。新时期,我们期待国有林场提供更好的森林资源,更多的生态产品。同样,我们也盼望改革能够给林场带来活力,给林场人带来更加富裕、美好的生活。(本文照片除署名外均由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林术种苗工作总站提供)

第18篇:林场六文明实施方案

***林字[2018] 5号

关于开展“六文明”教育实践活动

实施方案

根据灵宝市文明办印发的《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和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场开展“六文明”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以推进文明单位建设为载体,以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以“做文明人、办文明事”为基本要求,以“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为主题,扎实开展“文明服务、文明执法、文明经营、文明交通、文明出游、文明餐桌”六文明教育实践活动,推动形成健康向上的道德风尚,树立林场职工的良 1 好形象。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文明服务活动。按照“三严三实”的工作要求,规范各科室、林区的业务管理,增强服务意识,倡导文明办公、友善服务,戒除“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

(二)开展文明“护绿”活动。正确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河南省森林防火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森林管护人员进村庄、进农户、进学校、进企业等,文明护林,坚决纠正简单粗暴、以权谋私、不作为、乱作为等不文明护林行为。

(三)开展文明交通活动。教育全体人员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组织干部职工利用休息日时间到十字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活动,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影响和带动周围身边群众。

(四)开展文明出游活动。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国内旅游行为共约》,强化人员文明出游意识。 (五)开展文明餐桌活动。教育全体人员倡导“节约用餐、文明消费”的良好风尚,树立文明用餐,节俭消费良好氛围。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4月份)。召开会议,安排部署,集体动员,启动主题系列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2 (二)深入实施,整体推进(4-12月)。围绕“六文明”,把教育引导和集中学习引向深入。围绕“六文明”,加强矫正治理,解决一些突出问题。围绕“六文明”,抓好制度规范建设,强化行为约束。围绕“六文明”,深化各类创评活动,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围绕“六文明”形成一系列工作机制,推动活动长效开展。

(三)总结提升,巩固成果(12月份)。认真汇总主题系列活动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措施,持续深化。通过总结进一步深化主题系列活动内容。争取取得一批治理成果。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口林场“六文明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各自责任,领导小组成员各司其职抓好具体活动内容落实。制定符合自身,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

(二)健全机制,严格落实。要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同日常管理结合起来,同各项制度落实结合起来,把主题系列活动落细落小落实,把“六文明”教育实践落到实处。

(三)认真落实,务求实效。做好动员发动,积极教育和引导全体人员树立正确价值观,“做文明人、办文明事”,营造浓厚氛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检查督导,务求活动内容

3 落实到实处。

附:***口林场“六文明”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国营灵宝***口林场

2018年2月10日

***口林场“六文明”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长:闫榜泽(党支部书记、场长) 副组长:王万仓(支部委员、副场长)

高金厚(支部委员、副场长) 成

员:孟金良(办公室副主任)

杜瑞华(生产科科长)

许波涛(人事科科长)

陈建森(财务科科长) 李小红(柿子园林区主任) 李向东(圩子坪林区主任) 赵元儒(寺

河林区主任) 张宏伟(卫家磨林区主任)

杨镜儒(福

地林区主任)

第19篇:林场全民创业实施方案

林场全民创业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我场经济发展步伐,全力推进全民创业工作,激发全民创业热潮,打好打胜“全民创业”硬仗,促进职工就业和增收,实现桦皮林场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公司“两会”对全民创业工作的部署,紧紧围绕局党委、林业局发展战略,动员广大职工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全民参与,多业并举,创办实业,形成人人争先创业、良好局面,促进职工就业和增收,推动林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全面执行“扩总量、强基础、调结构、增效益”的经营主线,通过开展“全民创业”活动,2009年实现目标:我场创业户要达到林场职工总数的85%以上,年收入5000元以上的创业户达到家庭经济户的80%,2009年全场全民创业总产值突破300万元。

三、组织领导

为推动全民创业活动深入开展,成立林场全民创业领导小组,负责全民创业活动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四、主要措施

1、通过宣传发动、典型带动、政策激励、创优环境等措施,把广大职工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力量凝聚起来、智慧发挥出来,在全场营造“想创业、敢创业、会创业”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林场现有的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在全民创业方面取得的新经验、新典型、新办法,大力弘扬创业精神,营造崇尚创造、褒奖成功、宽容失败的和谐创业环境和良好舆论氛围,努力形成凝心聚力谋发展、全民创业促增收的生动局面。 要充分利用林场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局党委、林业局关于全民创业的鼓励扶持政策,大张旗鼓地宣传全民

创业活动中涌现出的自主创业、带头致富、奉献社会的先进典型,宣传发展全民创业的好办法、好经验。

2、建立党政共同领导,行政负责,工会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通力合作,联手推进的格局。集多人智慧为全民创业献计献策,寻找适合本场创业项目。积极争取政策,研究政策,跑政策。

3、充分利用本单位现有资源扶持创业户及创业项目。通过强化创业服务,转变工作作风,体现出亲民、为民的良好形象。

4、培育创业主体发挥“两带”作用。党员干部带头创业,带领群众创业;要通过党员干部的带头创业,带动全场职工群众的创业活力。

5、创优服务,推进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法,提供优质服务。把执行政策的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为全民创业创造良好的环境。

(1)在政策上扶持,年我场还要把优惠政策放宽,以鼓励更多的职工群众投入到创业的行列中来。

(2)在项目上把关,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方法,满足职工群众不断增长的创业热情的需求。

(3)积极解决职工群众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为职工群众收集技术资料和致富信息。

(4)加强“创业技能”培训。由林场工会牵头,其他部门配合,组织创业培训班,使职工群众及时了解就业形势、市场信息和创业环境,熟悉有关政策法规,降低创业风险,提高创业能力、就业能力,激发创业热情,逐步实现自主创业。

总之,在年我们坚持一切为了创业、一切服务创业、一切促进创业的原则,做到服务上动真心,帮助上动真情,扶持上动真格。使我场的全民创业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林 场

年1月20日

第20篇:国有林场改革问题及对策

国有林场改革问题及对策

摘要:国有林场改革是形势所迫,具有迫切性和重要性的特点。中央高度重视国有林场改革,先后下发了多个文件指导改革,分阶段逐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为国有林场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和注入了动力。本文首先说明了国有林场现状,然后分析了国有林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最后详细阐述了国有林场改革的对策。

关键词:国有林场;改革;管理体制;产业结构;经营

一、国有林场现状

截至 2012 年底,全国共有国有林场 4855 家,其中,贫困林场数量达 3485 家,占总数的 72%。贫困林场总人口 233 万,占国有林场总人口的 83%。4855 家国有林场分布在 31 个省(区、市)的 1600多个县,其中省属国有林场占 10%,地市属国有林场占 15%,县属国有林场占 75%。林地面积 8.7 亿亩,现有职工 75 万人,其中在职职工 48 万人,离退休职工 27 万人。有 236 家贫困林场场部不通公路,里程达 2.6 万公里,3163 家贫困林场 8.6 万公里断头路急需维修。1595 家贫困林场场部及 6474 个护林站吃水困难,涉及总人口达 150 万。170 家贫困林场场部及 6474 个护林站不通电,涉及 10 万职工。360 家贫困林场场部及 10 150个护林站不通电话。还有不少林场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目前没有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的在职职工人数分别达到 15 万、25 万和 30 万。

二、国有林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新时代的经济发展突飞猛进,随之而来的环境问题也引起了人们的重视。林业的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人们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不能忽视对林业的保护和管理。林场是我国林业管理中的重点场所,应该按照现代化林业建设方针,对其的保护与管理要体现生态建设的理念,力争提升林场资源的质量,使其环境效益得到充分发挥。眼下在国有林场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配置落后

1、从交通运输方面看,许多国有林场周边交通不发达,不能满足林业发展的需要,从而对林场的运营带来不便。

2、从生产资源来看,一些国有林场无法保证有自来水供应,致使林场用水质量得不到保证,影响林场的生产和运营。

3、还有一些林场处于偏远地区,电力设备不完善,无法保证正常用电,减缓了林场的运营效率。

(二)林业结构不完善

现如今国有林场的运营主要还是依靠木材销售,经济来源单一,且效益不高,与木材相关的低层次产品容易受到市场的影响,出现价格波动,进而影响林场的长久经营。此外,由于国家经济建设和城市化发展的需要,一些林场用地被城市规划或铁路建设征用,造成林场资源的不断缩减,从林业的长远发展来看,国有林场用于经营销售的部分所占比例较小,创造利润的空间有限。由于林场的地理位置特殊,工作人员无法享受正常的医疗待遇,林场不能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导致现有人员工作效率偏低,无法保证林业的持续化发展。

(三)纠纷问题难解决

在国有林场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着许多纠纷,比如在利益方面的纠纷。随着国家发展林业政策的不断改动和完善,林地的价值在逐渐提升,一些乡村贪图更大的经济利益,试图对林地加收高额赔偿,这对木材的销售效益有着直接影响。此外,关于林地权利的纠纷也在近年来频繁出现,一些村民以不合理的理由要求林场让出林地所有权,并且借助相应政策对农民的鼓励和扶持提出苛刻要求,使林场的发展举步维艰。

(四)资源维护效率较低

为了林场的发展,防止火灾这一项工作需要引起相关人员足够重视。但是许多农民对于灾害的认识还比较肤浅,肆意使用野外火源的现象时有发生,加上林场气候较为特殊,容易引发森林火灾。此外,对于林场资源的治安管理也需要进一步加强,随着木材价值的不断走高,一些不法分子将林场资源作为谋取暴利的主要来源,导致林场内不少树木被盗窃。对此,相关治安部门应该加大打击力度,杜绝类似案件再次出现。

三、国有林场改革的对策

(一)抓好分类经营改革,理顺管理体制

一是实行事社分开,分离林场办社会职能。把目前由林场承办的学校、医院等社会服务机构从林场剥离出去,交由当地政府管理。一方面,使林场职工及子女能够享受社会公共服务,另一方面,也从根本上减轻林场办社会的负担。

二是理顺管理体制,合理设置内部管理机构。按照 “精简、高效、协调”的原则,结合国有林场实际,合理设置内部管理机构,强化资源资产、计划财务、生产经营等基础管理制度,严格考核机制。将国有林场改革与国有事业单位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改革国有林场人事劳动制度,规范国有林场职工工资

制度,各场重新核定编制后,纳入公益型事业单位管理的在职职工,应执行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国有林场稳定

一是规范国有林场养老保险制度,国有林场应全部执行事业单位性质的养老保险制度。

二是切实维护职工的其他社会保障权益,积极按规定参加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险。

三是按有关规定,将符合低保条件的林场职工及其家属成员纳入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三)创新经营机制,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

一是坚持 “宜统则统,宜分则分”的原则,对林场所办的多种经营项目、商品林及苗圃、经济林园等实行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股份合作、合资、承包、租赁、拍卖、出售等方式进行优化配置,实行“国有民营”,盘活国有资产。

二是认真落实森林资源管护承包责任制,稳定所有权,放活使用权,加快森林资源流转进程。在不破坏森林资源和不改变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林场职工可以承包国有荒山造林、中幼林抚育、低效林改造、育苗等生产经营项目,可以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小型加工及旅游服务等多种经营项目,取得的收入归职工所有,这样既能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又能确保劳动者经营自主权并使其获得应有的收益。

三是深化劳动用工合同制,干部管理聘用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工资分配制等 “三项制度”改革,继续推行场长目标管理责任制、全员劳动合同制、干部聘用制及岗位与绩效工资制,建立起 “干部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收入能高能低”的运行机制。

四是改革生产经营方式,组建营林生产专业队或专业户,各项生产任务公开招标,取消国有生产组织形式,保证各项生产任务顺利完成。

(四)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国有林场自身效益

一要积极探索公益林经营模式。在确保不降低防护功能的前提下适度抚育、改造、引入阔叶树种,以提高生长量,稳定林分结构,具备条件的可以增加珍贵树种种植。这既能增加调节气候、提高固定二氧化碳的能力,也可更好地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二要科学培育商品用材林。在立地条件好的林地上发展绿化苗木和工业原料林等,提高经济效益,壮大林场经济,增加职工收入。

三要调整产业结构。在保护好森林资源的前提下,根据林场自身资源优势,发展林下经济,如种植森林药材、森林蔬菜,进行林下养鸡、养羊、养牛等绿色养殖,积极发展名特优新经济林、花卉苗木、森林旅游等新兴产业,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

(五)研究制定国有林场森林持续经营的规划和措施

要根据生态优先的原则和森林分类经营的要求,进一步研究确定林场林业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并从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林分质量和林地生产力出发,编制森林培育发展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使林场的技术规程及标准逐步建立起考核、监管制度,林场科学经营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同时,要发展珍贵优质高效森林,调整不合理的林种、树种结构,改善森林环境,提高林分质量和效益,确保国有林场森林生态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结语

综上,我们要清楚地认识到国有林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且运用现代化的科学技术与管理意识加以创新和改革,使国有林场在环境资源经营等方面得到全方位改善,为国有林场的健康发展打下坚买的基础。

参考文献:

[1]詹志伟.我国国有林场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0(23)

[2]邱加荣.浅析加快国有林场发展的对策[J].绿色财会.2010(08)

雅长林场改革实施方案
《雅长林场改革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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