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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届选举实施方案(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1-25 08:32:10 来源:实施方案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某某村村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了搞好我村新一届农村党组织和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栲镇发[2011]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如下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这次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以保持农村稳定为前提,一切从实际出发,以“五个好”为目标,把农村党支部班子建设成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建设成为密切联系群众,能够担当起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任的坚强战斗堡垒,为推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方法步骤

这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1年10月30日——2011年11月12日)这一阶段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成立领导机构。按照上级要求,村里要成立换届选举领导机构,各村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实行镇领导和市直各单位干部包村的办法,全程参与指导和监督选举工作。村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保障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2.广泛宣传动员。召开党员群众大会,在会上广泛宣传了农村党

支部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把换届选举的基本要求、方式方法、候选人条件,选举程序向党员和群众公开,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统一广大党员群众的思想认识。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1年11月13日——2011年12月8日)根据我村的实际情况,我村采取确定候选人的选举方式,即由选民直接投票提名产生候选人,再召开正式选举大会,提名采取等额提名、无记名投票、秘密划票、公开记票、差额确定的办法,经选民过半数以上参加投票,按得票多少确定初步候选人,并当场公布。村民选举委员会按照本村制定的候选人资格条件对初步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主任、副主任的候选人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人,委员的候选人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3人。候选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的,本人应在选举日3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提名时得票多少的顺序依次递补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2日前张榜公布村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名单,并公布选举时间和地点。

在这一阶段要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第一,召开党员推荐会,认真进行党员评议,实事求是地评价每个党员特别是每位党员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对他们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进行支部班子推荐。第二,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可采取户代表形式,即每户派一名18周岁以上的村民参加)。由现任党支部书记代表上届支部述职之后,参会人员推荐党支部班子成员。第三,认真研究确定支委候选人。通过党员推荐、村民推荐、上级党委推荐,支委会从民意好

的党员中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然后经支委会研究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报镇党委审批。镇党委对支部所报批的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深入全面的考察后,及时批复村支部进行选举。第四,严密组织党员大会的选举。选举大会由选举委员会主持。选举大会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参会人数。选举采用差额选举(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无记名投票方式。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12月11日——2011年1月15日)总结验收工作采取各村自查与镇检查相结合的办法。重点是换届选举的有关资料是否整理归档。在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各村要写出村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总结报告,一式两份,报送镇办公室。

三、工作措施和纪律要求

农村换届选举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政策性很强的政治任务,工作量大,涉及面广,事关我镇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镇党委对这次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十分重视,成立领导组和专门工作机构,实行包村领导负责的分级负责制,切实抓紧抓好,同时要加强信息反馈,上下沟通,妥善解决换届选举中出现的问题,还要做好落选干部、离职干部的思想工作。

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我们村要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村支部经常性建设上来,抓好对村干部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尤其要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创新工作机制,转变党支部的领导方式和方法。要强化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领导水平。要加强

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两委”决策议事制度,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坚持党内活动制度,落实村务公开制度,增强党支部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要创新活动载体,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密切党群关系,增强农村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推荐第2篇: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某某村村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了搞好我村新一届农村党组织和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栲镇发[2011]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如下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这次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以保持农村稳定为前提,一切从实际出发,以“五个好”为目标,把农村党支部班子建设成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建设成为密切联系群众,能够担当起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任的坚强战斗堡垒,为推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方法步骤

这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1年10月30日——2011年11月12日)

这一阶段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成立领导机构。按照上级要求,村里要成立换届选举领导机构,各村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实行镇领导和市直各单位干部包村的办法,全程参与指导和监督选举工作。村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保障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2.广泛宣传动员。召开党员群众大会,在会上广泛宣传了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把换届选举的基本要求、方式方法、候选人条件,选举程序向党员和群众公开,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统一广大党员群众的思想认识。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1年11月13日——2011年12月8日)

根据我村的实际情况,我村采取确定候选人的选举方式,即由选民直接投票提名产生候选人,再召开正式选举大会,提名采取等额提名、无记名投票、秘密划票、公开记票、差额确定的办法,经选民过半数以上参加投票,按得票多少确定初步候选人,并当场公布。村民选举委员会按照本村制定的候选人资格条件对初步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主任、副主任的候选人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人,委员的候选人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3人。候选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的,本人应在选举日3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提名时得票多少的顺序依次递补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2日前张榜公布村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名单,并公布选举时间和地点。

在这一阶段要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第一,召开党员推荐会,认真进行党员评议,实事求是地评价每个党员特别是每位党员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对他们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进行支部班子推荐。第二,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可采取户代表形式,即每户派一名18周岁以上的村民参加)。由现任党支部书记代表上届支部述职之后,参会人员推荐党支部班子成员。第三,认真研究确定支委候选人。通过党员推荐、村民推荐、上级党委推荐,支委会从民意好的党员中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然后经支委会研究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报镇党委审批。镇党委对支部所报批的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深入全面的考察后,及时批复村支部进行选举。第四,严密组织党员大会的选举。选举大会由选举委员会主持。选举大会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参会人数。选举采用差额选举(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无记名投票方式。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12月11日——2011年1月15日)

总结验收工作采取各村自查与镇检查相结合的办法。重点是换届选举的有关资料是否整理归档。在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各村要写出村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总结报告,一式两份,报送镇办公室。

三、工作措施和纪律要求

农村换届选举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政策性很强的政治任务,工作量大,涉及面广,事关我镇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镇党委对这次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十分重视,成立领导组和专门工作机构,实行包村领导负责的分级负责制,切实抓紧抓好,同时要加强信息反馈,上下沟通,妥善解决换届选举中出现的问题,还要做好落选干部、离职干部的思想工作。

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我们村要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村支部经常性建设上来,抓好对村干部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尤其要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创新工作机制,转变党支部的领导方式和方法。要强化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领导水平。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两委”决策议事制度,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坚持党内活动制度,落实村务公开制度,增强党支部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要创新活动载体,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密切党群关系,增强农村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推荐第3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轮台镇XX社区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

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部署,以及轮台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迪那路社区在2011年5月15日至7月15日期间依法直接选举产生新一届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这次县、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和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县委十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安久安的关键时期进行的,是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此次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更好地体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对于进一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意义重大。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这次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轮台镇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和自治区县乡两级人大选举实施细则为依据,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七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州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县委十届十次全委(扩大)精神,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地结合起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民主集中原则,坚持走群众落线,坚持以人为 1

本,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时间、方法和步骤

迪那路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从2011年5月15日启动。总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换届选举准备工作,16天时间(2011年5月15日-5月30日)。主要任务:

1、制定迪那路社区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经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实施。

2、成立迪那路社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3、学习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掌握选举工作的时间安排、方法、步骤和每个阶段的法律程序及注意事项。学习领导有关换届选举工作的讲话

4、召开轮台镇迪那路社区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议。召开轮台镇迪那路社区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换届选举工作的意义、目的和任务、方法、步骤,把换届选举工作为近期的中心工作抓紧抓好。

第二阶段:选举轮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各乡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1天时间(2011年5月31日—7月10日),共分六步进行。

第一步:5月31日选举工作队进点开始工作,主要任务:

1、宣传动员。通过各种有效途径进行强有力的宣传发动,有针对性地广泛深入地向选民宣传选举法、代表法、自治区直接选举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2、选民登记、公布选民名单。16天时间(2011年5月31日—6月15日)。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计算选民年满十八岁的时间,以选举日为准(即1993年7月6日出生者)。

不予选民登记的三种特殊规定:①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进行选民登记。②对精神病患者、呆傻人员(间歇性精神患者除外)和长期外出下落不明的人员,经县、乡(镇)选举委员会确认暂不列入选民名单。③因危害国家安全罪案或者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案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

把工作人员分成小组进行登记工作。

第一组包片

组长:

成员:

第二组包片

组长:

成员:

第三组包片

组长:

成员:

3、上报选民登记表。

第二步: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推荐初步代表候选人。5天时间(2011年6月16日—6月20日)。县、乡(镇)各选举委员会汇总各方面提名的候选人名单,务于6月20日前公布。

第三步: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8天时间(6月21日—6月28日)。选举委员会于6月28日前张榜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第四步:由镇县、乡(镇)选举委员会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情况,回答选民问题。做好投票前的准备工作。7天时间(2011年6月29日—7月5日)。停止介绍候选人的时间为2011年7月5日24时。

第五步:投票选举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天时间(2011年7月6日为全县选举日)。

(1)由选民小组推选监票人、计票。代表候选人的近亲属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2)投票选举坚持差额选举的原则,各民族的候选人在本民族中差额选举。

(3)委托投票。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县、乡(镇)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书面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

(4)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办法,选民可以对代表候选人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其他选民。每次选举所投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应重新投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每票所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等于或小于应选人数的有效。

(5)投票选举时,本选区全体选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6)投票选举县、乡(镇)人大代表时,选票分别印制,同时投票,分别支票,分别公布选举结果。

宣布选举计票结果。一是由唱票人、计票人、总监票、监票人填写选举计票结果报告表(单),经各选区领导小组审核后,由主持人宣布候选人得票情况。二是经县、乡选举委员会分别审核选举结果后,予以公布。三是各选区将选举计票结果报告表(单)连同选票密封后及时报送乡镇选举委员会。

第六步:县、乡(镇)总结换届选举工作,4天时间(2011年7月7日---7月10日)。审查代表资格。选举结束后,选区向选举委员会报送选举结果报告、代表登记表、名册。

第三阶段:筹备召开各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5天时间(2011年7月11日—7月15日)。

第四阶段:组织县代表参加轮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1年7月7日---9月5日)。

推荐第4篇: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各村党支部、乡机关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六枝特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六特组字〔2006〕21号)及特区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拟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特区党委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紧紧围绕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任务和“三农”工作的实际需要,按照基本稳定、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办事,不断提高乡领导班子的学习能力、团结能力、决策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把乡党委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能够领导我乡顺利实现“十一五”规划,创造性地带领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

二、主要任务

乡党代会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讨论我乡的党建工作和经济发展大计;听取并审议上届党委工作报告和纪委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和纪委领导班子。

认真总结部署乡党委、纪委工作。实事求是地总结过去,肯定成绩,找出存在的差距,按照“十一五”规划确定的指导方针和主要目标,科学制定符合本乡实际的发展规划,激励广大党员群众同心协力,为实现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进一步选好配强乡党委领导班子。一要提高班子整体素质。注重选拔政治上强、思想理论水平高、知识面宽、有基层工作经验、有开拓进取精神、能够驾驭复杂局面以及勤政廉洁、民主作风好、能团结同志、实际工作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尤其要注重选配好党委正职。二要优化班子结构。注重选拔熟悉党务、农业、工业、经济管理、科技、政法等方面的人才。注重选拔优秀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年轻干部进入乡领导班子。

三、代表名额及分配原则、代表条件

(一)代表名额及分配原则

党代会的代表名额,原则上按特区57名的指导名额进行分配,以2005年党内统计年报数为依据,结合我乡实际,拟定代表分配方案。

代表名额一次性分配到各党支部。乡机关的代表名额,因涉及乡党委人选,可适当略多于农村党支部名额。

代表差额以多于代表候选人20%的比例确定。即代表差额人数至少为12人。

结合实际,确定一定数量的列席代表,总数不超过15名。

代表应由各级领导干部、离退休干部、各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作)一线的先进模范人物构成,其中,妇女代表和少数民族代表应占一定的比例,50岁以下的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50%。

(二)代表条件

党代表应是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具有先进性和广泛性。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各项改革中做出突出贡献;应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态度明朗,始终坚定地站在党的立场上不动摇;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受到群众拥护;组织纪律性强,能如实反映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意见,代表党员的意志,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有一定的议政议事能力。

四、代表的选举及资格审查

(一)代表选举。代表的选举以党支部为选举单位。代表候选人由选举单位全体党员酝酿提名,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按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提交党员大会选举,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二)资格审查。由党委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进行撤换。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应向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经审查批准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五、委员会的选举

(一)乡党委由10名委员组成,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1人兼任乡长);乡纪委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书记1人。

(二)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按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提名的委员候选人按差额提出,其差额数为应选人数的20%(党委委员候选人12名,纪委委员候选人6名)。

(三)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由上届党委根据所辖多数党支部的意见提出候选人,报经特区党委审查同意后,提请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由大会主席团提

交各代表组酝酿讨论,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选出的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报特区党委备案。

(四)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候选人的产生,由上届党委提名,报特区党委审查同意后,分别在新选举产生的党委全会和纪委全会上进行等额选举。

选出的党委书记、副书记报特区党委审批;选出的纪委书记,经乡党委通过后,报特区党委审批。

六、选举的实施

(一)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80%,会议有效。

(二)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时,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大会主席团成员由上届党委从代表中提名,经全体代表酝酿讨论,提交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通过。

党委和纪委的第一次全委会选举书记、副书记,由大会主席团指定一名新当选的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主持。

(三)选举前,大会主席团应将候选人的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向选举人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应作出负责的答复。根据选举人的要求,可以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由候选人作自我介绍,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

(四)乡党委根据上述原则,制定选举办法,经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七、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大会筹备阶段(7月18日——8月6日)

1、研究决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有关事宜(7月21日)。乡党委按照《党章》和特区党委的要求,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确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议程、代表名额分配方案、代表选举产生办法,作出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向特区党委报送关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7月24日)。《请示》内容包括大会召开的时间、议程和指导思想;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分配原则、选举产生办法;下届党委和纪委委员的名额、选举产生办法等。待特区党委批复后,再下发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3、做好党代表的选举和审批(8月1日)。指导各党支部按分配的代表名额、结构、条件,酝酿推荐代表候选人,填写好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指导各支部开好选举代表的党员大会,认真审查各支部选举产生的代表并作出批复。将选出的代表造册登记。《代表花名册》和《代表登记表》各一式二份,一份留存,一份报特区组织部。

4、起草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及会议所需的各种文件(7月31日)。报告既要全面总结上届党委、纪委的工作,又要提出下届党委、纪委奋斗目标和实现目标的具体措施。报告内容要广泛征求基层党组织意见,反复讨论修改,召开党委会议讨论同意后,再提交代表大会审查通过。

5、向特区党委呈报乡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8月5日前)。“两委”候选人预备人选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的说明一般包括人选数量、年龄、文化结构,妇女和少数民族所占比例等情况。

6、制定选举办法(草案)(8月5日)。选举办法由上届党委制定。

7、提出大会主席团成员建议名单(8月5日)。根据会议的规模,乡党委提出大会主席团建议名单。建议名单一般应为党委组成人员、纪委负责人及各代表组负责人和其他有代表性的人员组成。大会主席团成员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8、编制代表名册(8月5日)。代表选举结束,并经党委审批后应编制代表名册。代表名册的编制以代表组为序,要能反映代表的基本情况。

9、发出参加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8月6日)。向党员代表发出开会的通知,要明确会议时间、地点、报到等事项,并要求代表安排好工作,按时出席大会。

(二)召开大会预备会议(8月7日)

接到特区党委有关批复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预备会议由上届党委主持,党委书记为主持人。

(三)正式召开党员代表大会(8月8日——9日)

(四)大会后续工作(8月16日——18日)

1、大会选举结束和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后,乡党委要将两项选举结果呈报特区党委批复、备案。

2、做好党员代表大会的总结,搞好文件、材料清理归档。

推荐第5篇:村级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关于XX村村级党组织及第九届村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晋办发【2011】31号),盐湖区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的通知》,XX乡党委《中共XX乡委员会关于村级党组织和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X党发【2011】2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村第九届“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能力、群众中有威信的村级“两委”班子,进一步优化农村班子结构,大力倡导“两委”主干“一肩挑”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依法推进大学生村干部和妇女进“两委”班子,不断增强村级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这次换届选举原则上按照先支部后村委的顺序组织实施,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运作。按照“平稳、规范、按时、保质”的八字方针,确保在2011年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我村选举任务,2012年1月15日前进行建章立制、总结验收。

二、选配要求

(一)合理确定职数。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确定村“两委”班子成员职数,“两委”成员实行交叉任职,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都由3人组成,村干部总职数不超过5人。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1名妇女成员。

(二)明确任职条件。村“两委”成员候选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严格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党组织的决议,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

2、有较强的市场经济观念和开拓创新精神,懂经营、会管理,工作能力强、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

3、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想干事,能干事,有奉献精神,得到多数党员和群众的认可;

4、思想品质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人正派,处事公道,清正廉洁,照章办事,积极履行应尽的义务;

5、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群众观念,善于倾听和尊重群众意见;

6、年富力强,身体健康,文化水平比较高,能够胜任工作的需要;

三、方法步聚

冯村党支部委员会和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11年11月10日开始到2011年12月20日结束。

(一)换届准备阶段(11月10日至11月14日)

1、成立组织。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委员会,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2、制订方案。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在认真总结以往换届选举经验的基础上,严密制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

3、动员部署。全面安排部署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明确目标任务、政策规定、操作程序和换届选举要求,对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及选举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4、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让广大党员和群众充分了解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选举的各个环节和投票方法,切实引导党员和群众积极参与“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二)村两委换届选举阶段(11月14日至12月20日)

1、村党组织的换届选举(11月14日至11月20日)

实行“两推一选”产生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

(1)党员推荐。召开党员大会,结合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述职评议,组织党员民主推荐下届党组织委员初步候选人。参加推荐的党员应占本村党组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2)群众推荐。结合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的推选工作,组织村民或村民代表对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参加推荐的人员一般应包括:村民代表,村民小组正副组长,近两届村“两委”成员,村属企业单位负责人,本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青团干部代表等。

(3)确定候选人。乡党委根据推荐情况,按照村党组织职数2倍的人数,从两次推荐得票情况综合确定初步候选人。组织力量对初步候选人进行考察,然后按照委员候选人差额为应选人数20%的比例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

(4)党内选举。村党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经乡党委审查同意后,在新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上等额选举产生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

2、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11月21日至12月20日)

(1)制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选举日、选举地点、选举工作人员、选民资格规定、选民名单公布、选举方式规定、委托投票方式、秘密写票间设立、写票和投票规则、候选人任职条件、提名程序、投票程序、中心会场和投票站的设置、工作移交、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的选举方式等。选举工作方案须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逐一表决通过。

(2)选民登记。换届选举的选民登记,以户籍所在地为原则进行,做到不错、不重、不漏。选民登记工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在上届登记的选民名册上进行补充登记,选民名单和选民数应以调整后的结果为准,并发给选民证。

(3)直接提名候选人。村民委员会候选人由本村选民直接提名。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召开村民会议或各村民小组会议进行提名,过半数选民参加会议,提名有效。候选人名单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审查后,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于选举日的5日以前公布。提名大会按投票选举大会议程进行。

(4)开展竞选活动。村民选举委员会要认真组织候选人的宣传介绍工作,组织正式候选人或其他有意竞选村委会成员的人选与村民见面,介绍治村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5)投票选举。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根据选民居住状况和便于组织选举的原则,设立投票中心会场和流动票箱。选举大会要设立和使用写票间,选民必须进入写票间写票,禁止亮票。必须当场开票、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

五、整章建制

1、做好工作交接。换届选举结束10日内,原村“两委”要将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

权债务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等及时移交给新一届村“两委”。

2、整理归档资料。对选举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资料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3、健全配套组织。在村党组织领导、参与和支持下,由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建立健全村委会配套组织。

4、完善规章制度、制订目标计划。新一届村“两委”要依法建立健全完善党务、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制定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全面开展任职承诺。

5、总结验收。填写换届选举报告,形成书面工作总结,报乡党委,并准备迎接上级的检查。

2011年11月6日

推荐第6篇: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XX社区居委会第十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2011年3月28日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了切实做好第十届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选举产生新一届居委会成员,推选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组建新一届居民代表会;建立健全居务监督委员会;修改和完善居委会各项制度。

二、换届选举的时间方法和步骤

本村第十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11年XX月份开始, 至XX月底结束。

第一阶段:选举准备阶段 (XX月XX日至XX月XX日)

选前准备阶段主要做好一下工作,摸底调查,成立工作机构,制定选举方案,动员部署,开展集中培训

第二阶段:组织选举阶段(XX月XX号-XX月XX号)

1、推选选举委员会(XX月XX号)其主要工作是建立选举指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居民选举委员会有主任,委员共7人组成,居民选举委员会由户代表推选产生,报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备案,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的,其选举委员会成员职务自行终止,出现缺额时 1

由预设人员递补。

(二)做好选民登记工作(XX月XX日前)

(三) 候选人提名(XX月XX日)此为预选,预选在正式选举前

1、本次换届选举采取先确定候选人的方式实行差额选举。

2、居委会由居主任、副主任、及委员共5人组成,年龄限制,男58岁以下,女55岁一下。居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中至少有1名女性人员。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列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1)被处管制以上刑罚或者刑满释放不满叁年的,被处劳动教养或解除劳动教养不满三年的(2)两年内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开除党籍处分或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3)违法计划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未经处理,处理完结或者处理完结未满3年的(4)因病不能履职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正式选举(XX月XX日)选举日应订到选举委员会推出之日起之后20天

第三阶段:完善总结

1、新老居委会进行工作交接

2、选举新一届居委会居民小组长、居民代表。

3、建章立制、制定本届居委会任期目标和发展规划。

四、加强领导、严肃纪律、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强调一下纪律要求:

(一) 十不准

1、不准做违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竞职承诺。

2、不准伪造、使用虚假身份证明。

3、不准托关系,打招呼,串联或拉帮结派搞不正当竞选活动。

4、不准以发送钱物或许诺其他利益等方式进行贿选。

5、不准以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妨碍他人行使民主权利。

6、不准以造谣、诬告、诽谤等方式侮辱、陷害他人。

7、不准以损毁选票、毁坏票箱、冲击会场等形式干扰、破坏选

举。

8、不准操纵选举或搞虚假委托投票、在选举现场临时委托投

票。

9、不准编造、传播、散布干扰换届工作的言论和消息。

10、不准寻衅滋事或煽动、串联他人到上级机关无理闹事。

(二) 八不许

1、不许机关干部回村、社区干扰换届选举。

2、不许宗族宗派势力干扰破坏选举。

3、不许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或私分公共财务。

4、不许领导干部封官许愿、暗中许诺。

5、不许擅自调整变更候选人。

6、不许随意减少、变更换届程序。

7、不许在资格审查中弄虚作假、隐瞒和歪曲事实。

8、不许不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推荐第7篇: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村第?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2010年9月27日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2010年?村第七届村委会任期届满,应当依法进行第?届换届选举。为了切实做好第?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选举产生村委会成员,选举产生村委会下属各工作委员会成员,推选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组建新一届村民代表会;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修改和完善村级各项制度。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群众公认原则、依法选举原则。

三、时间安排

本村第?届村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10年9月开始, 至11月底结束。2010年10月23日为村委会选举日。换届选举工作分4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选举准备阶段 (9月1日至9月27日)

依托镇新社教“三类资金”清理工作,做好对第七届村委会成员任期届满审计工作,对任职期间的财务收支、集体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同时,组织对村委会成员进行民主评议,重点进行任期目标总结和群众满意度测评。

第二阶段:组织选举阶段(9月21日至10月31日)

(一)在9月27日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书记?任主任,某某、某某、为成员等共5人组成,同时预设某某等共4名。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其选举委员会成员职务自行终止,出现缺额时由预设人员递补。

(二)做好选民登记工作(9月27日至10月3日)

此次换届选举选民集中登记时间段在9月27至10月3日止。地点在村办公室和各小组组长处。各村民年龄在18岁(以2010年10月23日为止)以上户口在本村的村民按期进行选民登记。

1、有以下情况的不进行选民登记。凡被依法剥夺政权利的人和因各种严重的刑事犯罪案被羁押,正在接受侦查、起诉、审判的入不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精神病患者在发病期间和痴呆傻患者不履行选举权利的人。

2、有以下情况户口不在本村,本人书面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予以登记,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一是因婚姻家庭关系和兴办经济实体居住本村超过一年,其户口尚未迁往入的。

二是已经转为非农业户口,仍在原村居住、工作并履行村民义务的。

三是部队、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和离职回乡人员居住本村的。

四是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及其他

优秀人才,自愿到农村工作和生活并参加村民委员会成员选举的等。在对上述人员进行选民登记的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其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不再对其进行选民登记。

3、有以下情况不参加本村选举的人员:

一是由于婚姻家庭关系离开本村超过一年,且户口尚未迁出的人员。

二是村办企业或其它经济实体雇佣的外来人员本人未申请人员或经本人申请,村选举委员会未同意人员。

4、选民名单的公布。按选民名单在选举日20天前张榜公布,并发放《选民证》规定;即在10月3日前。公布地点在村民小组。对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举日的十日前即10月13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即10月18日以前依法作出处理。

(三) 抓好候选人提名(10月3日至18日)

1、本次换届选举采取先确候选人的方式实行差额选举。

2、村委会由村主任、副主任、及委员共5人组。

3、村委会成员候选人产生采取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选民会议直接投票提名。要求参加投票的选民应当超过本组全体选民的半数。在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下以村为单位集中记票。提名时间在2010年10月9日进行。

4、村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中至少有1名女性人员。如果女性人员得票数同其他人员相比不能按顺序确定为正式候选人的,

应当确定1名得票最多的女性作为正式候选人。

5、不列为正式候选人的情形。3年内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列为正式候选人:一是两劳释放人员,二是被开除党籍处分的人员,三是在村委会和村民小组任职被依法罢免、辞职或职务自行终止的人员。同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接受处理或接受处理时间未满3年的人员、正在被立案调查的人员也不列为正式候选人。

6、提名候选人资格审查由村选举委员会根据任职条件规定在10月13日—17日进行,并将情况于10月18日进行张榜公布。

(四) 组织投票选举(10月19日至23日)

1、村选举日为2010年10月23日从9点30分开始至11点30分结束。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投票应当在规定的选举时间内完成。地点在村办公室,不设其他投票站。根据规定村民委员会选举不实行代表,但因年事已高、身患重病或身有残疾,行动不便,确实不能亲自到场参加投票的人经书面申请,村民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但每一个选民受托投票不能超过3人。被委托的选民,必须亲自参加投票,不得再委托。禁止投票现场临时委托。

选举大会委托由新妙镇政府派人主持选举大会,投票结束后即时清票唱票,并将结果现场公布

2、选举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下属委员会(10月28日至11月8日)

在新一届村委会产生之后,由新一届村委会组织选举产生新

一届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下属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1)村民小组长实行每户代表投票选举的,过五分之四有选举权的户代表参加投票,选举有效,获得票数最多的当选。

(2)村民代表由各村民小组召开村民会议,按照村委会核定的名额进行推选,得票多的当选。村民代表人数一般按5—15户推选1名代表,各村民小组村民代表总数5—7人。

(3)村委会下属委员会选举。根据工作实际将设立调解(综治)、妇女(计生)、社保(民政)、文化(环卫)等下属委员会,下属委员会主任由村委会成员兼任,其成员候选人由村委会提名,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即可当选。

(4)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设立和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共3人组成,其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但村“两委\"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阶段(11月14日至11月20日)

新一届村委会产生后,制定本届村委会的任期发展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制度、村代表会议制度、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村财务管理、民主评议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进一步规范村委会工作和明确村干部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提高村民自治工作的水平。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总结阶段(11月21日至11月30日)

主要工作任务是: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归档,上报选举工作总

结、报表,做好迎检前的查漏补缺等工作。

四、加强领导、严肃纪律、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了加强对本村第?届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各村民小组要全权承担本小组的选民登记、发放会议通知、通知外出务工人员回村参选等工作,同时各村民小组要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能调处的就调处,切实做到小事不出社,有效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维护群众的民主权利。确保本村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2010年9月27日

推荐第8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县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关于县镇两级人大换届工作的要求和总体部署,现就我镇换届选举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本次县镇人大换届选举,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更好地体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对于进一步保障人民当家做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意义重大。

全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以及市、县委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市、县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本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都要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保证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二是坚持发扬民主。在镇党委领导下,相信和依靠群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尊重和保障选民和代表的选举权利。三是坚持严格依法办事。要按照宪法和有关法律及县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依法

进行。

二、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全县县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于2011年10月8日至2012年2月29日期间同步进行。按照这个决定,新一届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于2011年12月30日选出,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于2012年2月29日前召开。结合我镇实际,全镇换届选举工作分六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2011年10月8日至2011年12月1日)。

第二阶段,选民登记(2011年12月1日至2011年12月10日)。

第三阶段,推荐代表候选人(2011年12月10日至2011年12月15日)。

第四阶段,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2011年12月15日至2011年12月23日)。

第五阶段,投票选举。(2011年12月23日至2011年12月30日)。

第六阶段,资格审查、召开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2月29日)。

三、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要进一步学习修改后的选举法,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认真研究换届选举工作的特点,要切实把握以下六方面问题。

1、选举委员会职责。

选举委员会是主持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临时机构。根据选举法的规定,镇人大换届选举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全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选举委员会应由镇党委、人大和政府的相关部门有一定选举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经镇人大任命产生。拟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一般不作为选举委员会成员,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选举委员会主任应当由政治立场坚定、法律意识强、熟悉选举工作且在当地有一定威望的领导同志担任。

镇选举委员会要在镇党委和镇人大的领导下,根据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镇人大的具体安排,依法做好选区划分、代表名额分配、选民登记、确定选举日期、组织介绍和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和情况、主持投票选举、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并公布当选代表名单等工作,保证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2、做好选区划分和选民登记工作

依法合理划分选区。按照本行政区域内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的原则,综合考虑便于代表联系选民、开展活动、接受监督等方面的因素,划分好选区。

选区的大小,按照每一选区选1名至3名代表划分。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工作单位划分。XX镇县人大代表共7个选区,镇人大代表38个选区。

依法办理选民登记。按照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登记选民,保证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民一般应在本人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选区登记。镇人大选举工作机构要采取多种途径和措施,积极主动地搞好选民登记工作。既可以通过入户调查,到选民住所或单位动员选民进行登记,也可以通过在选区设立选民登记站,通过网络等现代信息手段发动选民自行登记,力求作到不重登、不错登、不漏登。

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流动人口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选民实际上已经迁居外地但是没有转出户口的,在取得原选区资格证明后,也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参加选举。

3、依法搞好人大代表的推荐和选举工作。

严格按照《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和《潼南县县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有关工作的意见》规定的程序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要高度重视代表候选人的推荐工作。根据法律规定,按照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努力为人民服务的要求,切实把好代表推荐关、保证代表的政治素质。在推荐过程中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又要进行

正确引导。坚决防止把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差、有涉黑涉恶、参与邪教活动、涉嫌违法犯罪和品行恶劣的人推荐为代表候选人,一经发现,必须及时撤回提名,并妥善做好相关工作。

要依法实行差额选举。按照《选举法》的规定,由选举委员会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倍;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倍。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确定后,选举委员会应当依法公布候选人名单及其基本情况,同时统一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问题。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选举结果必须得到尊重。

要依法打击破坏选举工作的违法行为。要注意防止和及时处理选举中的各种违法行为,严禁利用宗教势力、恶势力操纵选举。对以暴力、威胁、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对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行为,要依法予以追究。同时,要防止混淆选举中的工作失误、思想认识问题与违法行为的界限。

四、加强党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这次换届选举是全镇人民政治生活和地方政权建设的一件大事。各选区要从实现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治权利、加强地方政权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保证换

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这次镇人大换届选举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法律性和程序性都很强。各选区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细致地把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做好。各包片领导、干部要按照镇党委的统一安排下到所在选区,检查指导换届选举工作,确保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推荐第9篇: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关于上报

《桃花岭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

报告

木林乡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桃花岭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予以上报,请审查批复。

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桃花岭村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了切实做好桃花岭村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甘肃省实施办法》和《甘肃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按照《 木林乡委员会、木林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县村级党组织和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意见》、《 木林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木林乡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乡总体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选好配强村委会班子,优化结构,激发活力,提高素质,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不断提高村民委员会的自治能力,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为建设新农村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步骤

桃花岭村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0年11月1日-12月31日)

1、成立机构(11月1日-11月20日)。为了确保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有序、顺利开展,村上成立了由村支部书记梁荣斌任组长,村文书丰碎林任副组长,其他人员为成员的第七次村委会换

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村支部,由梁荣斌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换届选举协调指导工作;丰碎林同志兼任副主任,负责办理具体业务。

2、摸底调查(11月21日-11月30日)。积级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本村的人口、户数以及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等基本情况,掌握村民对村委会成员的信任度和认可度、村干部的选举思想动态等社情民意,以及家族、宗族、黑恶势力等有可能影响和干扰村级组织选举的情况。

3、制定方案(12月1日-12月10日)。精心研究制定本村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对个社社长进行培训。

4、宣传引导(12月11日-12月31日)。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选举办法,召开村民大会,成立村级选举委员会,制定本村选举办法。要坚持先审计再换届的原则,我村将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人员对村级财务收支、集体资产管理使用、村级债权债务、生产经营性和建设项目发包管理情况,以及农民群众反映集中、强烈要求审计的其它内容进行认真清理和审计,对村级财务收支和账目情况进行全面详实的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第二阶段:选举阶段(2011年1月1日-1月25日)

5、选民登记(1月1日-1月4日)。所有选民在户口所在地的村进行登记。要加强与外出经商务工人员联络沟通,保障村民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村民选举委员会要依法进行选民资格审核和确认,杜绝错登、重登、漏登现象的发生。对有特殊情况的选民登记和资格认定,村民选举委员会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必要时可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6、选民公示(1月5日)。统一张榜公布选民名单。

7、发放选民证(1月6日-1月11日)。公布选举时间、选举地点,统一发放选民证。

8、提名和推选候选人(1月12日-1月17日)。要着眼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落实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始终,引导村民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标准,把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公道正派、作风民主、群众公认、组织协调能力强、致富带富能力强、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人提名为候选人,重点要选准配强村民委员会主任。村主任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主要应以45岁左右为主体。同时,要选拔部分30岁左右、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综合素质好的产业带头人进入村委会班子。鼓励农村致富能手、复转军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农民、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通过法定程序参与竞选。根据我村人口和户数确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1人和委员4人组成,其中设一名女委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会议,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村委会主任和委员候选人。如所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多于规定的差额时,应当召集村民会议,以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式进行预选,按照各职务候选人的得票多少确定正式候选人,得票多者为正式候选人。候选人确定后,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调整或变更。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时,其在村民选举委员会中的任职资格自然取消,所缺名额从上次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

9、公布候选人(1月18日)。村民选举委员会要采取一定方式,对正式候选人进行公示,客观公正地向村民介绍正式候选人的情况,组织候选人同群众见面,介绍治村设想或竞职承诺,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禁止私下拉票。要加强对候选人治村设想或竞职承诺的审核把关,其内容不得与宪法、法律和国家政策相抵触,不得侵犯其他村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要引导候选人围绕发展经济、完善管理、改进服务提出方案和措施,防止出现为当选进行个人捐助村级公益事业比拼加码的现象。对候选人承诺捐助村内集体的资金或物资,不应由候选人在选举前或选举后私自决定分配方案,要待换届结束后,采取“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讨论决定。

10、投票选举(1月25日)。选举时要积极动员、组织选民参加选举大会并亲自投票。投票选举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设置秘密划票处,确保村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选举意愿。要严格按规定要求规范委托投票,禁止投票现场临时委托。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村民,可以分设若干投票点投票;年老、病残不便到会的村民,可以设流动票箱。同时,要坚持“选举村民委员会,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当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当出现同一职位的两位候选人得票数相等而不能确定谁当选,或者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的情况时,应另行选举。已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资格有效,参与村民委员会工作。投票结束后,应立即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并以书面形式予以公告,并为新当选村委会干

部颁发当选证书。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1月27日-2月28日) 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结束之后,做好新老班子的交接工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及时统计、汇总、上报选举结果,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资料的立卷归档,于2011年2月23日前将工作总结和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统计表报送乡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保障措施。

1、广泛宣传。通过张贴标语和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公开委员职数和条件标准。

2、加强领导。重点对可能出现家庭、宗族和派别势力干扰选举的村进行督查指导,坚决制止宗派、家庭势力干扰选举。

3、维护社会稳定。要随时注意掌握换届选举工作动向,提高政治敏锐性,及时发现和解决换届选举中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认真对待群众来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妥善解决处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建立健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全面掌握选举动态,对选举引发的重大事件要妥善处理,逐级上报,不得隐瞒。要认真做好退下来和落选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他们顾全大局,积极支持新班子开展工作。

推荐第10篇: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驻镇相关单位:

根据xxxx选《关于做好全县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全镇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于xxxx底全面完成。为切实做好组织工作,保障我镇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镇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县委部署要求,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激发活力、推动工作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程序、依法选举、保证农民群众的意愿,选举产生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班子,统筹做好村民代表会议,村民监督委员会,村妇女代表会,村团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努力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执政水平,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更具活力、更具人文,更为宜居的美丽青树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时间及范围

全镇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1*年3月1日开始,到201*年5月底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两办法”)的规定和市、县统一要求,我镇22个村民委员会都必须按时完成换届选举任务。

三、目标要求

(一)精简村干部职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至7人组成,人口在1000人以下的村,村民委员会一般设3人;人口在1000至3000人的村,设3至5人,各村要严格按照职数设置有关规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

(二)积极推行村“两委会”干部“交叉任职”。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和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整体部署、通盘考虑。各村要注意从现任村干部、本村致富能手、复转军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专业大户、乡村医生教师、乡镇企业员工、返乡回村居住退休干部职工中挖掘选用;从民营企业家、企业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等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联系回引;从大学生村官等各类面向基层的服务人员中重点培养选拔。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积极推行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鼓励村“两委会”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减少干部职数。通过“两委会”换届,力争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比例和村民委员会中党员所占比例高于上届。

(三)提高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要重视选拔思想解放、愿意服务群众、有一技之长的农村优秀青年、妇女进入村民委员会班子。积极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优秀大学生村官通过选举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通过换届,力争使村民委员会成员中50岁以下和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分别比上届有所提高。同时,要保证每个村村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妇女干部。

(四)严格依法办事。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按照“一法两办法”组织实施,做到“五统一”:即统一选举步骤、统一选举程序、统一选票式样、统一对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颁发省民政厅印制的《当选证书》、统一建档立卷。要严格按照直接提名、差额选举、秘密划票、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和当场宣布选举结果的组织程序进行选举。

第11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色提力中学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中共色提力中学党支部

2012-9-6

色提力中学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关于做好教育系统各学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英教党工字

【2012】46号)文件及《英吉沙县教育系统各学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英教党工字【2012】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育党支部实际,特制定以下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做好学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是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的重要体现,是发扬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保障党员权利的重要途径,也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措施。搞好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加强我校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搞好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二、对象范围

色提力中学党支部。

二、党支部成员配备及任务条件

(一) 新一届党支部成员配备情况:

.本着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加强工作的要求,此次选举通过等额选举选好配强我校党支部领导班子。党支部委员5人,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宣传委员1名,组织委员1名,妇联、青年委员1名。

(二)新一届党支部成员任职条件:

(1)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执行党的各项政策及法律法规,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领导水平。

(2)坚持党的宗旨和群众观点,善于做群众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3)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有较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注重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4)思想解放,积极进取,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能够团结,带领干部群众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公道正派,作风过硬,踏实肯干,以身作则,用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6)具有正确的办学思想,熟悉教育规律和教学、科研与行政管理工作,并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换届选举的内容与程序

1.召开本届委员会全体会议(9月7日——9月8日)对本届委员会的

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要求,对换届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安排,包括时间要求、文字材料、会场会务等;研究讨论下届委员会的委员设置,拟定委员候选人,并明确其中的书记任选。

2向县教育工委提出换届申请(9月11日)

请示内容包括:选举大会召开的时间安排;由本届委员会提出下届委员会组成的人数以及书记的设置情况;由本届委员会提出下届委员会委员初步人选名单(包括书记人选名单)

3.县教育工委审核并下发批复(9月11日——9月12日)

4.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9月13日)

由本届委员会负责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分工情况,抓好落实工作;起草本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大会的主持程序词;拟定选举具体日程安排和会议议程;起草选举办法(草案),召开本届委员会全体会议。

5.召开党员大会(9月14日——9月18日)。大会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共同负责,并确定具体主持人。会议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其具体程序为:(1)清点到会人数,超过法定人数,方可开会。召开党员大会的,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应超过党支部有选举权党员总人数的4/5(含4/5)。大会由本届委员会书记主持。(2)宣布开会开幕,唱《国歌》。(3)宣布会议议程。(4)宣读教育工委的批复文件。(5)作本届委员会工作报告。(6)党员讨论通过本届委员会工作报告。(7)介绍下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情况。

(8)党员讨论通过候选人名单。(9)宣读选举办法(草案)。(10)党员讨论通过选举办法(草案)。(11)提出(推荐)并通过计票人、监票人(可用选举表决的方式通过,一般多于2人)。(12)核实到会人数。由计票人再次清点人数并向大会报告应道人数、实到人数(如果符合法定人数,由主持人宣布进行选举)。(13)选举人举手表决。(14)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清点选票,监票人向大会主持人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15)由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同时说明会后需报上级党组织审批)。(16)新当选的党支部书记讲话。(18)全体起立,唱《国际歌》。(19)宣布散会。召开换届选举大会时,县教育工委将组织人员进行督导检查、指导。

6.上报选举结果(9月19日——9月20日)。向上级党委报告选举结果,包括换届选举大会的概况(会议的时间和地点、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和得票情况以及选举过程中的重要情况),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名单和书记名单。

五、选举结果的申报与审批

支部接到教育工委的批复后,应召开党员大会或以公示的形式告知全体党员。换届选举过程中所形成的有关书面材料应进行归档。

六、组织领导

做好我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是尊重党员权利、发扬党内民主的具体体现,对于进一步加强党支部的建设,促进健康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须切实加强领导。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重点指导,严格把关”的总要求,我支部成立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奥布拉什姆.喀迪尔(色提力中学党支部书记、副校长)

副组长:麦尔耶姆古丽(色提力中学党支部副书记、校长)

吞萨古丽〃买买提明(色提力中学工会主席)

成员:木合塔尔.买买提明(学校教务室主任)

努尔阿米娜.艾力(学校政教室主任)

屯亚仔.艾木子(教师)

此次我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严格做到坚持标准,严把程序,严肃纪律,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纪律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要写出专项工作总结,与9月21日前报县教育工委党建办。

换届选举工作相关说明书

换届选举结束后,将相关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原件本单位保留存档,复印件上交教科局党建办备案。资料目录如下:

1.本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2.本届党支部工作报告(工作总结)

3.向教育工委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4.县教育工委下发的批文

5.选举大会的主持程序词

6.换届选举日程安排和会议议程

7.选举结果上报表

8.换届选举工作小结

9.相关图片资料

10.相关表格,包括选举票等资料

另外,积极做好宣传工作,相关新闻上报教育工委。

色提力中学党支部

二0一二年九月六日

第12篇: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2006年我镇村(居)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将按期进行换届选举。为了切实做好我镇2006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按照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综[2006]144号),结合我镇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村(居)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搞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加快农村发展步伐,维护农村安定稳定,调动广大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主动性,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6年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扩大农村基层民主为目标,坚持民主、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真正把德才兼备、乐于奉献、群众信任的优秀人才选进村级组织,切实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健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为我县“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选举的时间要求

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应于2006年8月底以前全部结束。村民委员会届满均应及时换届,个别需要延期换届的,须报县村民委员会选举指导组批准。

三、选举程序和方法步骤

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分选举准备,选举动员及选民登记,选举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举产生正式候选人,投票选举等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选举准备

一、建立选举机构。

村级选举机构是村民选举委员会,它是村民委员会选举最直接的组织者和操作者,在选举中的地位和作用至关重要。

l、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职数和条件

(1)职数。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五至七人组成,设主任、副主任各一人。同时设候补成员二至三人。

(2)成员条件。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是具有选民资格的本村村民,能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密切联系群众,倾听村民意见,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热心为村民服务。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自被确定之日起不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其缺额从候补成员中依次递补。

2、产生方式

(1)候选人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采取村民代表会议方式推选产生的,其候选人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单独或联合提出。

(2)选举程序。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采取秘密划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候补成员职数和推选方式,由村民代表会议确定。在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同时,推选候补成员。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参加投票,推选有效。候选人或另选人按应选名额以得票数多的当选。

(3)选举结果公布

投票结束后,应当场公开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同时,召开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并公布当选的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和候补成员名单。

(4)村民选举委员会职责

①确定选举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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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②开展选民登记;

③审查选民资格;

④公布选民名单;

⑤组织候选人提名和预选;

⑥确定并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

⑦组织投票选举;

⑧公布选举结果。

村民选举委员会行使职责至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时止。

二、确定选举日。一般先由镇选举指导组确定选举日,报县级指导组同意后实施,并以镇指导组的名义,用公告形式公布选举日。选举日最迟不得超过8月20日。我镇村级换届选举日定为8月17日、18日、19日、20日4天(各村居具体时间详见附表)。

第二阶段选举动员及选民登记

一、选举动员。各级选举机构应广泛宣传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做到经常性宣传和阶段性宣传相结合,正面宣传和典型教育相结合,一般宣传和疑难问题解答相结合,把村(居)委会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原本本地告诉选民,把选举的目的意义,程序步骤告诉选民,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宣传教育要针对选举每个阶段的内容与特点,有所侧重,讲求实效。

二、选民登记

(—)选民登记日。选民登记日指开始进行选民登记的第一个工作日。选民登记日应当确定在选举日的二十五日以前(详见附表)。选民登记工作应在选民登记公告公布后的5日内完成。

㈡选民资格的一般规定。衡量一个村民是否具有选民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条件:年满十八周岁。计算年龄的时间,以本村选举日为准;村民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无居民身份证的,以户籍登记为准。

2、政治条件:未被法律剥夺政治权利。判断公民是否被法律剥夺政治权利,以司法机关的法律判决书为准;对因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案、经济犯罪案而被羁押,正在受侦察、起诉、审判的人,应由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作出“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文书认定。除此之外,其余人员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身体条件:精神病患者、严重智力障碍人员,由于不具有行为能力和正常的精神状态,在其犯病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精神病患者精神正常后,应当恢复行使选举权利。认定精神病患者和智力严重障碍人员应以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为准,并经其监护人认可才能停止其选举权利。

(三)本村选民条件。村民除了具备选民资格外,还要同时具备本村的选民条件。根据《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本村选民条件和选民登记工作可分两种情况:一是组织登记选民。即户籍在本村、户籍制度改革前属农业户籍、具有选民资格的人员,由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对其进行选民登记。二是选民要求登记。即户籍在本村的非农业户口或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的具有选民资格的人员,由本人在选民登记规定的时限内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可予以登记。对于户籍不在本村但居住在本村的具有选民资格的人员,还应取得不在户籍所在地登记的证明后,方可登记。

(四)外出选民登记与参选。选民登记日前,因故离开本县具有本村选民资格的村民均视为外出选民,村民选举委员会应予登记,并在选民名单公布的同时,单独公布外出选民名单。选民登记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及时向外出选民邮递一封信,告诉其选举日和开箱计票时间,希望其回村参加选举。同时,还要通知其家属或亲友请他们想方设法通知外出选民本人。外出选民因故未能返回参加投票选举的,则不计算在本届选民数内。

㈤公布选民名单。造册登记的选民名单,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确认后,应以村民选举委员会名义,于选举日的二十日(详见附表)以前公布,公布时应规定受理村民申诉的截止时间。

㈥受理选民申诉。村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选民名单公布后的三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村民选举委员在接受申诉后,应抓紧调查核实,在村民提出申诉后的四十八小时内依法作出纠正或解释。

第三阶段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举

一、村民代表选举

1、村民代表数额。村民代表具体数额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按下列规定确定:

(1)六百户以上的村不得少于四十五人;

(2)三百户以上不足六百户的村不得少于三十五人;

(3)一百户以上不足三百户的村不得小于二十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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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4)不足一百户且居住比较分散的村不得小于二十人。

这是法律法规规定的下限数额,上限未作规定。具体名额应按不违背法律法规,又便于发扬民主,便于开会议事的原则确定。没有设立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的村,村中重大事项应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2、村民代表选举时间。村民代表选举时间应统一安排在村委会成员选举之前进行。

3、村民代表选举方式确定。由村民选举委员确定村民代表选举采取推选方式,还是采取直选方式。

4、提名村民代表候选人。村民代表候选人由本小组选民以单独或联合的方式,按分配名额等额提名。

5、投票选举村民代表。村民代表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主持。选举时,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或另选人按分配的名额,以得票数多的当选。

二、村民小组长选举。村民小组长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主持。候选人由本小组选民单独或联合提出。选举时,召开村民小组会议,与村民代表选举同步进行,将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票分开,分别填写,并投入票箱。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户的代表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以得票多数当选。当选的村民小组长同时是村民代表。

第四阶段候选人的产生

一、提名初步候选人。村民代表会议确定村委会成员职数(3-7人)后,公布成员职数、条件,提名方式、要求和起止时间。选民按照提名权和被提名权对等原则,直接提名原则,公平、平等原则,等额提名原则,自主、属地原则,以单独或联合方式分职位按应选名额直接提名村委会成员初步候选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代替选民提名。选民提名候选人采取书面形式署名提名,每一选民提名的人数不得多于应选名额。选民依法提出的所有的村委会成员初步候选人名单,应于选举日的十五日(详见附表)前按姓氏笔划顺序公布。初步候选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的,应当在预选公告公布前由本人向村选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村选委会同意后方可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

二、预选确定正式候选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预选方式,即全体选民或户代表或村民代表参加的预选方式。全体选民参加预选的,必须过半数选民投票,户代表或村民代表参加预选的,必须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或村民代表参加投票,预选有效。通过预选,按应选名额的差额数,以得票数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并在选举日的二日(详见附表)以前,按姓氏笔划顺序以公告的形式公布。正式候选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的,应在正式候选人名单公布后一日(二十四小时)内,由本人向村选委会提出正式申请,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同意后方可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因此造成正式候选人差额数不足时,应在原提名的候选人中按预选时得票数多少顺序递补。选举当日,正式候选人不能提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

第五阶段投票选举

投票选举是村委会选举工作的关键环节,是有选举权的村民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体现,法律性、程序性、技术性强,是违法现象和违法行为易发的环节。因此要加强指导,严密组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依法组织,保证选举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一、投票准备:

1、公布投票选举时间、地点和开箱计票时间;

2、确定和训练选举工作人员。选举工作人员中唱、计票员各1人,监票员2人,代写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若干人,具体人选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选举工作人员名单应于选举日前以公告形式公布;

3、制作选票、票箱,布置投票现场;

4、编制投票站选民名册;

5、确定并公布流动票箱投票人员和无效票认定规则。研究无效票辩认条款和确定流动票箱投票人员等事项,并公布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二、投票程序。

1、工作人员到位(每个票箱必须有三人以上工作人员)。

2、领取选票。必须办妥清点、登记和签章手续。

3、当场当众检查密封票箱。

4、投票选举。可以设固定投票点,也可以采用流动投票箱。

5、结束投票分站投票。但末开箱计票前,允许选民继续投票。

6、集中票箱。各投票分站票箱和流动票箱投票口签章密封后,由工作人员护送至中心投票站指定位置。

7、报告选票发放情况。中心投票站和各投票分站主持人向总主持人报告各投票站的选民数和领回、发出、多余的选票数以及接受流动票箱投票的选民数和发出的选票数。

8、各投票分站分别开箱点票。并向总主持人报告投票站收回的选票数和流动票箱收回的选票数。各职位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无效。

9、总主持人当场宣布本次选举选民数、外出选民数、本届选民数、领回选票数、发出选票数、收回选票数、多余选票数和最低当选票数,确认本次选举有效性,即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

10、进行唱、计票。

11、宣布选举结果。候选人和另选人的得票数,经唱票、计票、监票人员计算后,当场由主持人报告计票结果,并由主持人、唱票人、计票人和监票人在计票记录上签字。总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时,应先宣布候选人和另选人得票数,然后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宣布新一届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当选名单和得票数。候选人

第13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省实施办法》、《――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镇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发[2005]31号)文件精神 (以下简称“三法一方案”),切实做好我村换届选举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三法一方案”为依据,坚持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通过严格依法选举,高标准、高质量地选好配强村委会班子,为我村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时间、方法步骤

我村换届选举时间从2005年9月29日至11月末结束,具体分五个步骤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9月29日——10月10日)

1、10月8日,村党支部组织召集由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党员、镇驻村指导员参加的选举工作会议。通过以下议程:

①传达学习镇换届选举会议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

②原则上要按照-办发[2005]13号文件精神执行,具体标准:1500人至3000人或者有4至5个自然屯的,可以设5人;根据以上标准确定新一届村委会职数为5人,其中主任1人,委员4人。

③村选委会推选时间为10月19日晚19时至23时采取设流动票箱入户,每户一票的方式推选第七届洋草村民选举委员会,即派出5个流动票箱,由户代表进行无记名投票,最后进行汇总确定。

④村选委会由7人组成,并推选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4人。

2、10月8日,村选委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讨论制定村选举方案,确定村选举日为11月18日。并确定候选人条件。

3、推选结束后及时公布第一号公告。

4、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大字块、宣传单等形式,深入宣传“三法一方案”做到家喻户晓。选举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实现依法组织选举。

(二)选民登记和资格审查阶段(10月11日——10月25日)

1、选民登记应以所在派出所户口底卡或微机打印的农业户口薄中,本村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村民为准。选民年龄记算时间为1987年11月19日前出生(含19日)

2、村选委会以本村居住人员为基数,依法对本村选民资格进行确认,并进行适当增减。

3、在选举日20日前发布第二号公告,公布选民名单。同时公布年满18周岁不具有选民资格名单、离开本村2年以上,选举日前无法与之取得联系的名单,无行走能力老弱病残名单。

4、10月25日—11月11日,村选委会受理村民对选民资格有异议的申诉和办理委托手续。由选举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要求认定。

5、11月8日前颁发选民证。

(三)酝酿确定候选人阶段(10月21日—11月10日)

10月25日,村选委会召集会议讨论确定:

1、举行提名候选人会议时间为11月2日上午8点—19点。地点:。(发布第三号公告)

2、提名方式:设立流动票箱5个,选举工作人员分成2组,每组三人,携带选民登记花名册和提名票入户发票,选民签字领票并填好后投入流动票箱,将流动票箱原封不动地集中到村办公室,公开唱票、计票,张榜公布提名结果。(第四号公告)

3、确定正式候选人的方式:按得提名票多少顺序确定。村主任正式候选人为2人,委员正式候选人为6人。

4、于选举日10日前公布第五号公告。即本届村委会选举大会正式选举时间为:2005年11月19日8时至11时。设流动票箱3个,流动票箱投票截止时间为2005年11月16日11时。

5、于选举日5日前发布第六号公告,即提名工作结束并公告结果后,村选委会首先应对按得提名票多少确定的正式候选人征求是否参选意见,如本人不同意参选、依次递补,之后公告正式候选人名单(姓名笔划为序)。

6、竞职演说时间:2005年11月19日8时(正式选举前)。地点:――小学。要求主任候选人必须有书面竞职材料,并提前交选委会审阅。

(四)直接选举阶段(11月11日——11月19日)

1、做好选举前准备工作,布置会场,制做票箱,准备各种会议用品。除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须经选举大会推选外,事前安排好其他选举工作人员。原创文秘材料,尽在文秘知音wm338.com网。

2、正式投票结束后,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选举结果报告单需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及选委会成员签名。并及时发布第七号公告,公告当选结果。同时将密封选票及选举结果报告单报镇政府。

3、推选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

4、公布第八号公告。公布新一届村委会成员分工职责。

5、做好村委会换届后的移交工作。

(五)总结工作阶段(11月20日——23日)

1、材料归档立卷。

2、写好工作总结。

三、有关选举工作要求

(一)选民登记

1、因当兵、升学户口迁出的村民不能计入选民名单,如户口未迁出则计入选民名单。

2、非农户口不予登记。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3、离开本村两年以上,选举日前无法与之取得联系的不计入选民基数。

4、对非本村户口但在本村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人员,经村选委会确认后,方可给予登记。

5、选民名单公布后,如有错、漏、重登,请选民务于11月6日前向选委会出。选委会应及时纠正,逾期不提出,视为弃权。选举日后不再受理有关选民资格的申诉。

(二)提名候选人。

1、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由选民直接提名,不允许委托提名。

2、同一人被提名为多种职务候选人的,由候选人本人书面说明选择一种职务参加正式选举。

3、候选人自愿退出的,应书面说明,其缺额按得提名票多少依次递补。

4、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提名票中,女委员候选人提名栏中如填写男性选民则此栏无效。

(三)确定正式候选人

1、正式候选人一经确定,不允许中途退出。选举期间如触犯刑律或有重大人身安全事故等情形除外。

2、正式候选人确定后,选委会及村民不得以以下缘由要求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选举期间举报正式候选人有违法违纪问题,但未查实或时间来不及调查的。

3、父子、夫妻、兄弟姐妹不能同时做为正式候选人。

(四)委托手续办理

1、为鼓励选民直接参选,对选民外出距离范围进行限定:

①要求在――行政辖区内的外出选民必须由本人领票、投票,不允许委托他人投票(因大病需在镇以上医院住院治疗的除外,但需就诊医院出具住院医疗证明)。

②在――行政辖区以外的外出选民。可由本人申请,经村选委会同意,按村选委会印制的委托书加盖本人名章后委托候选人以外选民代为投票。

2、委托书需加盖选民外出所在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公章,证明未在居住地参加选举。并附有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无效。

3、委托书采用邮寄方式的,还要查验邮戳。禁止电话委托。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4、正式选举时办理的委托手续,适用于另行选举。

5、每个选民接受委托不得超过3人,每个选民最多只能为3人代写选票,被委托人不能是候选人。

6、村选委会受理委托相关事宜的时限为:选举日1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7、村选委会应在选举日3日前召开选举委员会会议,审核确认委托是否有效,并通告被委托人。

(五)投票办法

1、投票方式:在村办公室以召开选举大会的形式,由选民直接差额无记名投票。

2、投票次数:主任和委员票两种选票采取一次性投票方式进行。

3、选票的认定:

①有效票:按规定符号填写,选民意愿表达清晰的选票。

②无效票:未按规定符号填写,选民意愿表达不清晰的选票。

③弃权票:未作意愿表示的选票。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村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经村民会议推选成立洋草村第七届村民选举委员会。

主 任:――

副主任:――――

委 员:―― ―― ―― ――

第14篇: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2006年我镇村(居)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将按期进行换届选举。为了切实做好我镇2006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综[2006]144号),结

合我镇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村(居)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搞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加快农村发展步伐,维护农村安定稳定,调动广大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主动性,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6年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扩大农村基层民主为目标,坚持民主、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真正把德才兼备、乐于奉献、群众信任的优秀人才选进村级组织,切实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健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为我县“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选举的时间要求

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应于2006年8月底以前全部结束。村民委员会届满均应及时换届,个别需要延期换届的,须报县村民委员会选举指导组批准。

三、选举程序和方法步骤

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分选举准备,选举动员及选民登记,选举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举产生正式候选人,投票选举等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选举准备

一、建立选举机构。

村级选举机构是村民选举委员会,它是村民委员会选举最直接的组织者和操作者,在选举中的地位和作用至关重要。

l、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职数和条件

(1)职数。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五至七人组成,设主任、副主任各一人。同时设候补成员二至三人。

(2)成员条件。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是具有选民资格的本村村民,能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密切联系群众,倾听村民意见,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热心为村民服务。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自被确定之日起不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其缺额从候补成员中依次递补。

2、产生方式

(1)候选人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采取村民代表会议方式推选产生的,其候选人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单独或联合提出。

(2)选举程序。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采取秘密划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候补成员职数和推选方式,由村民代表会议确定。在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同时,推选候补成员。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参加投票,推选有效。候选人或另选人按应选名额以得票数多的当选。

(3)选举结果公布

投票结束后,应当场公开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同时,召开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并公布当选的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和候补成员名单。

(4)村民选举委员会职责

①确定选举工作人员;

②开展选民登记;

③审查选民资格;

④公布选民名单;

⑤组织候选人提名和预选;

⑥确定并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

⑦组织投票选举;

⑧公布选举结果。

村民选举委员会行使职责至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时止。

二、确定选举日。一般先由镇选举指导组确定选举日,报县级指导组同意后实施,并以镇指导组的名义,用公告形式公布选举日。选举日最迟不得超过8月20日。我镇村级换届选举日定为8月17日、18日、19日、20日4天(各村居具体时间详见附表)。

第二阶段选举动员及选民登记

一、选举动员。各级选举机构应广泛宣传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做到经常性宣传和阶段性宣传相结合,正面宣传和典型教育相结合,一般宣传和疑难问题解答相结合,把村(居)委会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原本本地告诉选民,把选举的目的意义,程序步骤告诉选民,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宣传教育要针对选举每个阶段的内容与特点,有所侧重,讲求实效。

二、选民登记

(—)选民登记日。选民登记日指开始进行选民登记的第一个工作日。选民登记日应当确定在选举日的二十五日以前(详见附表)。选民登记工作应在选民登记公告公布后的5日内完成。

㈡选民资格的一般规定。衡量一个村民是否具有选民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条件:年满十八周岁。计算年龄的时间,以本村选举日为准;村民出生日期以

居民身份证为准;无居民身份证的,以户籍登记为准。

2、政治条件:未被法律剥夺政治权利。判断公民是否被法律剥夺政治权利,以司法机关的法律判决书为准;对因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案、经济犯罪案而被羁押,正在受侦察、起诉、审判的人,应由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作出“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文书认定。除此之外,其余人员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

身体条件:精神病患者、严重智力障碍人员,由于不具有行为能力和正常的精神状态,在其犯病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精神病患者精神正常后,应当恢复行使选举权利。认定精神病患者和智力严重障碍人员应以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为准,并经其监护人认可才能停止其选举权利。

(三)本村选民条件。村民除了具备选民资格外,还要同时具备本村的选民条件。根据《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本村选民条件和选民登记工作可分两种情况:一是组织登记选民。即户籍在本村、户籍制度改革前属农业户籍、具有选民资格的人员,由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对其进行选民登记。二是选民要求登记。即户籍在本村的非农业户口或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的具有选民资格的人员,由本人在选民登记规定的时限内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可予以登记。对于户籍不在本村但居住在本村的具有选民资格的人员,还应取得不在户籍所在地登记的证明后,方可登记。

(四)外出选民登记与参选。选民登记日前,因故离开本县具有本村选民资格的村民均视为外出选民,村民选举委员会应予登记,并在选民名单公布的同时,单独公布外出选民名单。选民登记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及时向外出选民邮递一封信,告诉其选举日和开箱计票时间,希望其回村参加选举。同时,还要通知其家属或亲友请他们想方设法通知外出选民本人。外出选民因故未能返回参加投票选举的,则不计算在本届选民数内。

㈤公布选民名单。造册登记的选民名单,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确认后,应以村民选举委员会名义,于选举日的二十日(详见附表)以前公布,公布时应规定受理村民申诉的截止时间。

㈥受理选民申诉。村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选民名单公布后的三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村民选举委员在接受申诉后,应抓紧调查核实,在村民提出申诉后的四十八小时内依法作出纠正或解释。

第三阶段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举

一、村民代表选举

1、村民代表数额。村民代表具体数额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按下列规定确定:

(1)六百户以上的村不得少于四十五人;

(2)三百户以上不足六百户的村不得少于三十五人;

(3)一百户以上不足三百户的村不得小于二十五人;

(4)不足一百户且居住比较分散的村不得小于二十人。

这是法律法规规定的下限数额,上限未作规定。具体名额应按不违背法律法规,又便于发扬民主,便于开会议事的原则确定。没有设立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的村,村中重大事项应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2、村民代表选举时间。村民代表选举时间应统一安排在村委会成员选举之前进行。

3、村民代表选举方式确定。由村民选举委员确定村民代表选举采取推选方式,还是采取直选方式。

4、提名村民代表候选人。村民代表候选人由本小组选民以单独或联合的方式,按分配名额等额提名。

5、投票选举村民代表。村民代表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主持。选举时,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或另选人按分配的名额,以得票数多的当选。

二、村民小组长选举。村民小组长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主持。候选人由本小组选民单独或联合提出。选举时,召开村民小组会议,与村民代表选举同步进行,将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票分开,分别填写,并投入票箱。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户的代表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以得票多数当选。当选的村民小组长同时是村民代表。

第四阶段候选人的产生

一、提名初步候选人。村民代表会议确定村委会成员职数(3-7人)后,公布成员职数、条件,提名方式、要求和起止时间。选民按照提名权和被提名权对等原则,直接提名原则,公平、平等原则,等额提名原则,自主、属地原则,以单独或联合方式分职位按应选名额直接提名村委会成员初步候选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代替选民提名。选民提名候选人采取书面形式署名提名,每一选民提名的人数不得多于应选名额。选民依法提出的所有的村委会成员初步候选人名单,应于选举日的十五日(详见附表)前按姓氏笔划顺序公布。初步候选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的,应当在预选公告公布前由本人向村选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村选委会同意后方可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

二、预选确定正式候选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预选方式,即全体选民或户代表或村民代表参加的预选方式。全体选民参加预选的,必须过半数选民投票,户代表或村民代表参加预选的,必须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或村民代表参加投票,预选有效。通过预选,按应选名额的差额数,以得票数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并在选举日的二日(详见附表)以前,按姓氏笔划顺序以公告的形式公布。正式候选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的,应在正式候选人名单公布后一日(二十四小时)内,由本人向村选委会提出正式申请,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同意后方可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因此造成正式候选人差额数不足时,应在原提名的候选人中按预选时得票数多少顺序递补。选举当日,正式候选人不能提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

第五阶段投票选举

投票选举是村委会选举工作的关键环节,是有选举权的村民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体现,法律性、程序性、技术性强,是违法现象和违法行为易发的环节。因此要加强指导,严密组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依法组织,保证选举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一、投票准备:

1、公布投票选举时间、地点和开箱计票时间;

2、确定和训练选举工作人员。选举工作人员中唱、计票员各1人,监票员2人,代写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若干人,具体人选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选举工作人员名单应于选举日前以公告形式公布;

3、制作选票、票箱,布置投票现场;

4、编制投票站选民名册;

5、确定并公布流动票箱投票人员和无效票认定规则。研究无效票辩认条款和确定流动票箱投票人员等事项,并公布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二、投票程序。

1、工作人员到位(每个票箱必须有三人以上工作人员)。

2、领取选票。必须办妥清点、登记和签章手续。

3、当场当众检查密封票箱。

4、投票选举。可以设固定投票点,也可以采用流动投票箱。

5、结束投票分站投票。但末开箱计票前,允许选民继续投票。

6、集中票箱。各投票分站票箱和流动票箱投票口签章密封后,由工作人员护送至中心投票站指定位置。

7、报告选票发放情况。中心投票站和各投票分站主持人向总主持人报告各投票站的选民数和领回、发出、多余的选票数以及接受流动票箱投票的选民数和发出的选票数。

8、各投票分站分别开箱点票。并向总主持人报告投票站收回的选票数和流动票箱收回的选票数。各职位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无效。

9、总主持人当场宣布本次选举选民数、外出选民数、本届选民数、领回选票数、发出选票数、收回选票数、多余选票数和最低当选票数,确认本次选举有效性,即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

10、进行唱、计票。

11、宣布选举结果。候选人和另选人的得票数,经唱票、计票、监票人员计算后,当场由主持人报告计票结果,并由主持人、唱票人、计票人和监票人在计票记录上签字。总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时,应先宣布候选人和另选人得票数,然后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宣布新一届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当选名单和得票数。候选人或者另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选票的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数多的当选;如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得票数相等的候选人或者另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应当于十五日内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按应选名额的差额数和未当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投票,另行选举有效,以得票数多的当选。

12、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

13、封存选票。

14、张榜公布选举结果。选举结果经村选委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张榜公布。

四、建章立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建章立制是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容包括建立村委会工作机构和健全村委会各项制度,以保证村委会工作正常运转。新班子产生后,各村委会依法健全人民调解、治安保卫、文教卫生、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工作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小组。本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精干高效的原则来设置其下属的工作委员会。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本次换届选举结束后,除凤山镇北门、东门、南门、西门、东区、闽凤六个挂社区居民委员会牌子外,其余村挂村民委员会牌子,取消原居民委员会牌子。

五、切实加强领导

村委会换届选举是我镇农村政治生活中一件大事,时间短、任务重、情况复杂,中央、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都做了专项部署,因此,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切实将选举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它作为今年一项大事来抓,确保在8月底前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在村居换届选举工作中必须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核心作用,对在选举工作过程中的经验和问题,应当及时向镇指导组汇报,选举王作结束后,应及时做好选举统计、选举档案整理工作,并写出书面总结上报备案。

第15篇:学校工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孝义市府东街小学

关于学校工会换届选举工作的

实施方案

根据市教育系统工会孝教工字„2017‟6号的文件精神,在基层学校开展工会换届选举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市局工会工作精神,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学校工会换届选举工作。为保障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举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省工会十三次工代会、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和吕梁市总工会一届七次全会、孝义市工会第三次代表大会会议精神,按照法律章程规定和政策要求,选举产生学校工会新一届委员会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全体教职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诚履职尽责,锐意改革创新,为建设“山西领先,全国一流”教育现代化强市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换届范围及任务

选举产生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及女职工委员会,推选代表出席市教育系统工会第三次代表大会。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流程

这次学校工会换届选举工作,从9月18日开始至9月

- 1查工作。由本届工会委员会提名,由学校党支部进行代表资格审查,并写出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报学校工会。

4、举行换届选举

根据孝教工字„2017‟6号的文件的指导要求,学校工会定于9月22日将按照民主程序进行,选举产生工会第三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

工会委员会委员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进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女职工委员会委员采取等额选举方式进行。代表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差额人数一般是候选人数比应选人数多10%至20%。在正式选举会上,参加选举的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至少要占到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被选举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所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以上,始的当选,若得票超过半数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选举后的名单及结果,9月25日前将上报回教育系统工会。

四、换届工作的规定要求

1、换届大会选举方式。按照《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规定进行换届。即:结合我校的实际,会员100人以上的基层工会组织,应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2、换届选举代表构成比例。根据我校教职工的数量,将选举产生62名代表,其中党政干部占10%;工会干部占10%;

- 3副 组 长:杨鹏、武文杰、程厚忠、李清、侯月萍、

杨丽芳、薛孝全(校委会成员)

成 员:全体教职工

- 5 -

第16篇: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党委发﹝2011﹞36号 中共洮坪乡委员会

转发《洮坪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

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乡直各单位:

《洮坪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乡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洮坪乡委员会

2011年7月9日

洮坪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转发《礼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县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这次乡人大换届选举,是在全乡实施十二五规划,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进行的,是全乡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因此,搞好这次县级人大代表和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推进全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次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是:在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顺利进行。

二、时间安排及步骤

全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从2011年7月5日开始,至2011年8月16结束,分六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7月5日—7月9日)。一是建立选举工作机构。乡上成立选举委员会并下设办公室,在党委的领导下,主持本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二是培训换届选举工作骨干。召开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会议,培训选区骨干。三是研究县乡两级人大换届工作的有关事宜,起草各种文件及实施方案,进行全面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分配代表名额及划分选区(7月10日—7月12日)。 一是选区划分按照“便于选民参加选举活动,

便于代表联系选民”的原则和每一选区人口数大体相等、居住状况和每一选区选举1至3名代表的规定,我乡共划分选区19个,并及时成立选区领导小组。二是摸清代表资格底子,确定代表结构比例,将代表名额分配到各选区。

第三阶段:选民登记(7月13日至7月17日)。选民登记坚持以户口所在地和工作单位为主,可采取入户登记或设立登记站,动员选民到登记站登记,也可以按照上一届选民登记册或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为基数,增加年满18周岁的、恢复政治权利的和新迁入的选民族;除去死亡的、迁出的和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进行加减造册登记。并于7月17日前公布选民名单,交全体选民审查,纠错登、漏登和重登。

第四阶段:推荐、确定代表候选人(7月18日—8月6日)。一是选民委员会应及时将同级党政、人民团体推荐下派的代表候选人推荐到各选区,同时认真组织选区选民广泛推荐代表初步候选人,于7月23日前公布代表初步候选人名单。各政党、人民团体、选民联名推荐的代表初步候选人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二是介绍代表候选人。介绍代表候选人可以采取书面介绍、口头介绍,也可以根据选民的要求,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自我介绍本人情况,回答选民问题。三是确定代表正式候选人。按照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的差额选举原则,通过“三上三下”反复酝酿讨论,协商确定产生正式代表候选人,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于8月2日前公布。

第五阶段:投票选举(8月7日至8月8日)。一是2011年8月8日为我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日。二是选举委员会要对各选区的选举大会会场布置、选票印制、票箱设置等方面应统一安排,提前准备。并委派专人深入选区,组织选民同时同地地分别进行投票选举。

第六阶段: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8月12日至8

月16日)。代表选举结束后,对县代表的选举结果要于当天电话或传真上报县选举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审查;按照县上的要求,我乡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拟于8月15日前召开结束。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撰写上报换届选举工作总结,立卷归档,并做好有关数据、材料的统计上报工作。

三、代表名额和代表结构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根据《选举法》的规定、确定全县28乡镇(中坝乡除外)新一届人大代表名额为1453名,分配我乡代表名额50名。

我乡代表结构比例可参照党员代表比例不得超过60%,非党员代表不能低于35%;妇女代表比例为22%左右,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代表比例不能少于40%。为保持代表的连续性,连任代表比例一般掌握在20%以上。党政干部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降低的要求划分选区、分配和提名推荐代表。特别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等其他社会阶层人士的代表,要统筹兼顾、注重质量、比例适当。

四、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应注意的问题

(一)依法组织选举委员会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设立了我乡人大换届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报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产生。拟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不能担任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以确保选举委员会的稳定性。乡选举委员会在乡党委和乡人大的领导下,根据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办理选举事务。依法做好选区划分、代表名额分配、选民登记、介绍、提名和确定代表候选人,主持投票选举和审查确认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并公布当选代表名单等工作,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

(二)做好选区划分和选民登记工作

1、依法合理划分选区。按照行政区域内各选区每一代

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的原则,采取大选区套小选区的方式选举县、乡人大代表,要综合考虑便于选民投票,便于代表联系选民,开展活动、接受监督等方面的因素划分选区。我乡共划分选区19个。

2、依法做好选民登记工作。选举委员会工对登记人员进行培训,深入到选民住所或工作单位对选民进行登记,可以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选民登记站,也可以发动选民自行登记,也可以按照上一届的选民登记册或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为基数进行增减,造册登记等,力求做到不漏登、不错登、不重登。

(三)保证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利

目前,全乡外出外入打工等流动人口数量较多,其中绝大部分人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人口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乡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选民实际上已经迁居外地但没有转出户口的,在取得原选区选民资格证明后,也可以在现居住的选区参加选举。要采取多种措施为外出或外入的流动人口的参选创造便利条件,如户口所在地的乡镇选举委员会可以本地外出在同一居住地流动人口集体开具选民资格证明,可将传真委托等方式视为书面委托,现居住地的选举机构也可以主动联系户口所在地选举机构确认流动人口的选民资格;对于已在居住地参加过上一届选举的选民,经核对资格后,可以不再开具选举资格证明,继续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

(四)依法做好介绍代表候选人的工作

依法做好介绍代表候选人工作。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与选民见面活动要在选举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进行。

(五)依法组织好选民的投票选举

按照《选举法》的规定,以设立投票站的方式为主组织投票选举,各选区可以以自然村或者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投票站,方便选民就地就近投票选举。选民居住比较集中的,可以召开选举大会进行投票选举。按照法律规定严格控制使用流动票箱,不得扩大使用范围,使用时至少要有2名以上监票人、1名记票人、1名工作人员负责。委托投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尊重委托人的意愿,保障其选举权利。

五、切实加强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这次县、乡两级人大同步换届选举,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都很强。因此,换届选举自始至终都要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办、各方配合的原则。要进一步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要把换届选举工作列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发动和组织选民参加选举,搞好本单位、本乡的县、乡人大代表选举工作。

为了加强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乡上成立了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由人大主席黄汉学担任主任委员,党委副书记张瑜担任副主任委员,所法所长李天明、党委秘书赵交运、政府秘书王小明、民政组理廖航为成员的选举委员会。乡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负责起草本乡的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宣传活动,提出本乡镇选区划分、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印制选票、编制代表花名册等事宜。

各选区成立选区领导小组。不论是选举县人大代表的选区,还是选举乡人大代表的选区,都要成立选区领导小组。由3—5人组成,设组长、副组长,负责本选区的选举工作。选区领导小组成员由乡选举委员会与选区各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民主协商产生。选区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组织选民学习贯彻《选举法》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登记、核对本选区选民并公布选民名单,组织选民提名、推荐和酝酿讨论、协商代表候选人;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组织选民投票选举;根据乡选举委员会的指示公布选举结果;办理上级选举工作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要严肃查处干扰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要认真贯彻执行换届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换届选举工作纪律,保证换届选举风清气正。要加强对选举工作的研究,注意防止和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行为,严禁贿选,严防家族、宗教势力干预和操纵选举,严惩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为换届选举提供良好的社会坏境和法制保障。

(四)要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环境。加强对换届选举宣传工作的指导,通过召开群众大会,加强正面引导,防止不当炒作。要运用各种方式,加大对换届选举的宣传力度,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选举,全面准确的反应人民当家作主的生动实践。

第17篇: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实施方案

**第八届村党组织

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实施方案

按照《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社区(居)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筑组通„2010‟127号)要求,全镇第八届村、社区(居)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在全面实行“两推一选”换届选举方式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在条件成熟的双山村党组织推行“公推直选”,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党内法规的规定,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城乡社会稳定,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巩固党在城乡的执政基础,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和城乡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全面健康协调发展,积极稳妥地在条件成熟的村党组织推行“公推直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群众公认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三、实施范围

在双山村党组织推行。

四、工作重点

(一)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坚持好中选优,通过公推直选方式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拓宽村干部来源渠道,推进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居)

任职工作,鼓励转业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中的党员到村工作。

(二)优化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结构。以公推直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为契机,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提升班子整体能力,使基层一线战斗堡垒更加牢固,更加符合建设生态文明县的需要。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公推直选的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以45岁左右为主体,并具备相应的政治素质、文化水平和业务能力,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在年龄上形成梯次,经历、专长、性格上形成互补。

(三)积极探索和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把发扬民主贯穿公推直选的全过程,尊重党员民主权利和群众意愿,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注重群众参与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坚持党内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通过党组织推荐、党员群众联名推荐、党员自荐等方式产生候选人。建立竞争性选人用人机制,从公推到直选,差额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差额确定候选人、直接差额选举基层党组织委员、书记。

(四)严格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职数配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基层党组织委员、书记。支部委员会设委员5人,其中书记1人。

五、实施步骤和有关要求

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工作从11月份开始,到12月底基本完成。主要程序是:通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上级党组织决定的方式,产生候选人,由党员大会直接差额选举委员、书记。

(一)实施步骤

1、制订工作方案,确定公推直选具体时间。(11月1日——9日)领导小组根据公推直选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公推直选的职数职位、任职资格条件、公推直选具体时间、工作步骤等。

2、宣传发动。(11月11日——11月14日)通过召开动员会或

公告、通知等方式,向党员和群众广泛宣传公推直选的目的意义、职位职数、任职资格条件、推荐和选举的办法等。

3、报名和资格审查。(11月15日——11月21日)采取党组织推荐、党员和群众联名推荐、党员自荐等方式产生报名人选。党组织推荐包括上级党组织推荐、本级党组织推荐和下级党组织推荐。党员人数较少的,经本人同意,可直接将村党组织符合条件的党员列入报名人选。领导小组根据公推直选的职位要求、任职资格条件等,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发布公告。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推直接的全过程。

4、公开推荐。(11月22日——11月28日)组织党员、群众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中公开推荐党组织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提名人选。参加公开推荐的人员范围是:村党组织全体党员、群众代表、驻村其他党组织代表以及驻村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等。领导小组根据公开推荐得票情况和班子结构要求,按照多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提出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按照1:3的差额比例提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发布公告。

5、组织考察,确定候选人。(11月29日——12月20日)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情况,特别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情况,镇党委根据考察结果,按照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党组织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1:2的差额比例确定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未发现影响任职相关问题的即确定为正式候选人。

6、直接选举。(12月20日——12月14日)召开党员大会,直接差额选举党组织委员、书记。书记候选人作竞选陈述,回答参会人员提问。选举大会可邀请群众代表、驻村其他党组织代表以及驻村各

级党代表、人大代表等列席。

7、选举结果报批。(12月17日前)选出的委员,报镇党委备案;选出的书记报镇党委批准。

8、报送公推直选有关情况统计表、工作总结。

(二)有关要求:在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中要坚持选任标准,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一好双强”优秀党员选进村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岗位上来。要积极拓宽选人视野,注意动员农村致富能手、农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的农民党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公推直选;鼓励县直部门和乡镇机关党员干部、县乡机关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以及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提前离岗或退休的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回村参加公推直选,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加大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力度。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工作责任。要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公推直选具体的工作方案,把好职数设置和程序关,报县委组织部审批;要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公推直选可控、有序进行。

(二)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严肃党风党纪,严格按照党内规定和程序开展工作。防止以欺骗、拉票、贿选等违法手段干扰推荐和选举,或妨碍党员、群众行使民主权利。对公推直选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党内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采取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取消其选任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各种有效媒体,要利用通知、公告、宣传标语等形式和手段,向广大党员和群众宣传公推直选的目的意

义、程序办法、经验成效等,使公推直选工作家喻户晓,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四)及时报送信息。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反映在公推直选工作中的亮点、反响、成效、经验、存在问题等情况。

第18篇: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各机关事企业单位党支部:

我镇第十三届党委自2001年换届以来,现已任届期满,根据《党章》规定和县委(2006)3号文件精神,将在2006年8月20日前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为了认真搞好这次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

党委换届选举要以《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全面贯彻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选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领导集体,动员全镇广大人民群众,抢抓机遇,加快发展,为建设经济强镇,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而努力奋斗。镇党代会的主要任务:一是听取和审议镇党委工作报告;二是听取镇纪委的工作报告;三是选举产生新一届**镇党的委员会和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建立机构,制定工作计划,安排部署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时间从2006年6月20日至7月20日,共30天。本阶段主要有以下几项工作:

1、镇党委成立党委换届选举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党委换届选举办公室,选派党委换届工作指导组,帮助指导各支部搞好换届选举工作。各支部由支部书记负总责,并指定专人抓好此项工作。

2、召开党委会,学习县委《关于认真做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和县委组织部《关于乡镇单位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提出换届选举筹备工作的初步实施意见;讨论决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有关事宜;讨论决定召开党代会的时间、大会的指导思想、任务和主要议程;代表名额分配、构成比例及选举办法;新一届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和纪委委员、书记名额及“两委”委员选举方式。

3、学习培训。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县委和县委组织部以及镇党委有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文件。

4、分配代表名额。县委分配给我镇本次党代会代表名额80名,镇党委根据各支部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划分到各支部,并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

第二阶段:组织选举代表,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做好党员代表大会会前筹备工作。时间从2006年7月21日至8月4日,共15天。本阶段主要有以下几项工作:

1、明确代表条件:党代会的代表应具有先进性和广泛性,应是各条战线、各个方面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改革开放、发展经济中奋发进取、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密切联系群众、模范带头作用显著,能够如实反映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且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的中共正式党员。

2、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名单。各支部要根据镇党委分配的代表名额、差额比例和代表构成比例,组织全体党员充分酝酿协商,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党支部要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从推荐名单中按照多于应选代表人数20%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3、全面考察。镇党委组织力量对各支部提出的代表初步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填写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

4、审查候选人预备人选。镇党委对各支部上报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审查。重点审查代表候选人的酝酿提出程序和方法,差额比例是否符合规定,代表结构是否合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是否符合代表条件。镇党委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符合代表条件的提出调整意见。审查同意后,对各支部上报的代表候选人名单进行批复。

5、选举产生代表。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经镇党委审查同意后,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选举直接采取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差额比例不少于20%。

6、审查代表资格。代表选出后,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要对选举单位的选举结果,包括选举方式和代表资格进行认真审查。经审查符合规定和代表资格后批复各支部。原创文章,尽在文秘知音wm338.com网。

7、组织酝酿提出新一届党委、纪委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两委”组成人员名额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即可酝酿提出“两委”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党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8、向县委组织部呈报下届“两委”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及有关材料。

9、向县委呈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

10、做好党员代表大会材料准备工作。

11、做好各项会务准备工作。

第三阶段: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时间从2006年8月5日至20日,共15天。党员代表大会一般为二天。

本阶段主要工作主要有两项:

1、镇党委组织召开党员代表选举大会,主要议程是:上届党委、纪委报告党委、纪委工作,提出新的工作打算,提交代表审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召开党委和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

2、做好会议材料整理上报归档工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党委换届选举是全镇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关系到全镇经济与发展,各支部一定要高度重视,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安排,把握每个工作环节,与镇党委紧密配合,抓好组织实施。镇派指导组人员要加强工作纪律性,及时深入各支部,帮助指导党支部搞好代表提名选举,共同完成了这次换届选举工作。

第19篇: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中共安乐彝族仡佬族乡委员会

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

工作方案

根据《选举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我县县乡两级人大将于2011年10月至2012年11月进行换届选举.为了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顺利推进,根据方选法(2011)1号《大方县选举委员会关于印发〈大方县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扩大社会主义民王,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紧紧围绕“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凋,“把握双领先、实现新跨越”的主旋律,以选好发展型干部、配强发展型班子为重点,为实现强县升位、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工作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二是充分发扬民主;三是严格依法办事。

二、换届选举的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一)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曲时间安排

1、2011年11月1 8日为县乡人大代表选举日:

2、2011年1 0月28日(选举日20天前)公布选民名单,同时公布选举日;

3、2011年11月2日(选举日15天前)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

4、2011年11月10日(选举日7天前)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5、2011年12月10日前召开新一届乡人代会一次会议。

(二)整个工作分为五个阶段

1、第一阶段(9月19日一10月7日):准备阶段

(1)成立乡选举委员会,主持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受县选举委员会的委托,办理县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

(2)划分选区和确定代表名额。

县代表的选区为88-89选区,分别产生2名县代表,乡代表48名,选区划为1-20选区,分别产生人数不同的代表(详见附表)。

要按照优化代表结构、保证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的要求,在人大代表中,力求做到“两升一降一保证”。一是党政干部担任人大代表的比例要有所降低。二是农民、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和妇女代表的比例要有所上升 (其中:妇女代表的比倒不能低于本级人大代表的20%)。三是少数民族代表要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四是连任代表占本级代表数的25%左右。五是中共党员代表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本级代表总数的65%,非中共党员代表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5%。六是除工作需要外,人大代表与党代

表之间、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一般不交叉。

(3)召开乡换届选举工作会议

2011年9月27日召开乡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县乡人民代表选举工作。

2、第二阶段(10月8日一10月28日):选民登记阶段

(1)按照《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程序》第三章之规定,安排好各选区做好选民登记工作。

(2)认真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只公布姓名),认真做好各项查错补漏工作。于2 011年10月2 8日(即选举日20天前)公布。

3、第三阶段(10片29日一11月10日):提名、推荐、酝酿、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

(1)组织提名、推荐、酝酿代表候选人。一是广泛发动选民提名推荐县、乡人大代表候选人。采取1 0人以上联名或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单独提名的方式推荐代表候选人。同时填写《提名代表候选人登记表》,并在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的2日前交乡选举委员会。二是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凡是由选民10人以上联名提名,政党和人民团体推荐的代表候选人,都应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进行公布,不得调换或增减。乡选举委员会汇总各选区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单后,于2 011年11月2日(即选举日l 5天前)分别交选区公布。

(2)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坚持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反复

酝酿、协商的民主原则。最后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按照差额1人的比例,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由乡选举委员会汇总送县选举委员会审核后,按姓名笔划顺序排列,各选区于2 011年1月10日(即选举日7天前)公布。

(3)介绍正式代表候选人。乡选举委员会和选区工作组要向选民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可以口头介绍、书面介绍,也可以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选举日必须停止介绍代表候选人。

4、第四阶段(11月18日11月20日)选举人大代表阶段

要按照《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程序》第五章之规定,设立流动票箱,做好县乡人大代表投票选举工作。

5、第五阶段(11月21日~2011年12月10日):召开乡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审查当选代表资格。选区投票结束后,填写当选代表登记表。由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代表资格审查并公布。

(2)2011年l 2月10日前召开乡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3)换届选举结束后,乡要在12月中旬前召开换届选举工作总结会议,部署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事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送书面总结报告。乡选委会办公室要向县选委会办公室及时报送相关数据和有关文件资料,并收集、整理、分类归档。

三、换届选举工作应强调的几个问题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按照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要求,切实加强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并把它上升到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做到精力、时问,人力、物力、工作五到位,要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并认真加以实施。要妥善安排好各自的生产、工作,积极配合,加强协调,整体推进,做到选举,工作两不误,切实保证依法按时完成选举工作。

(二) 搞好宣传工作,提高选民参选率

要切实加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大力宣传《选举法》、《代表法》,《组织法》、《贵州省选举条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提出的有关换届纪律要求。努力做到妇幼皆知,换届选举工作启动后,乡选举委员会至少要出一期专刊,挂两条标语,每周至少报送一期工作简报或信息。

(三)严肃换届选举纪律,切实依法办事

在选举的各个阶段,都要遵守相关法规定和程序要求,要通过法律程序贯彻党委意图,运用法律规定解决换届选举中的问题。要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三者有机统一起来。要杜绝选举中的各种不正之风,及时处理各种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届选举活动依法有序进行。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第20篇: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八角街道第七届杨北社区居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北京市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2009年石景山区第六届社区居民委员会任期届满,应依法进行换届。为做好第七届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依据《北京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关于石景山区第七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意见》的规定,结合我地区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北京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和谐社区和谐村镇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

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为重点,扩大基层民主,严格依法选举,健全和完善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

民主监督为核心的社区民主自治制度,强化社区自治功能,维护社会稳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奠定坚实的基础,为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做出贡献,为促进石景山区的改革、发展与稳定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组织领导选举工作的原则;坚持严格依法选举的原则;坚持扩大民主和广泛参与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坚持积极稳妥和勇于创新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杨北社区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

长:

王存生

马福海 副组长:

蒋志谋

张双林

员:

李金生

杨丽萍

徐黎升

倪景涛

刘月明

屈香蕊

袁少英

杜仲霞

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社区工作部民政科 主

任:刘淑丽

张晓煜 副主任:刘建新

员:安金花

张云英

王子霞

王宏宇

陈秋杰

张宝庆

李宝清

选举工作指导小组主要职责为:

1、制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

3、确定投票选举日期;

4、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5、

选派选举指导员,具体指导选举工作;

6、

向区选举办公室报送选举进展情况、选举信息和报表;

7、受理选举工作中的来信来访;

8、承办选举工作中的其它事项。(二)社区成立换届选举委员会

各社区均要成立社区换届选举委员会。由上届居民委员会主持召开居民会议进行推选,社区党组织的负责人依法进入选举委员会,并保证党员在选举委员会中占有一定比例。 社区选举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1、开展选举的宣传、发动工作;

2、依法制定选举工作方案;

3、划分选民小组,确定召集人;

4、组织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

5、组织、召集选民提名候选人,审查候选人资格,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

6、公布选举日期、时间、地点及选举方式,填发选民证;

7、组织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介绍正式候选人;

8、主持投票选举,公布选举结果;

9、总结选举工作,建立选举工作档案;

10、报送选举信息和统计报表;

11、主持社区居委会工作交接。

三、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八角街道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于2009年2月开始,2009年7月15日前全部结束。社区妇代会与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同步进行,由社区选举委员会同时承担社区女王代会的选举工作。 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09年2月一2009年4月)

1、建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八角街道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制定八角街道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2、做好宣传动员工作。2009年4月开展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宣传月活动,街道和社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选举《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选举办法》等选举法律法规,选举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方法, 以及建设和谐社区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动员居民广泛参与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3、做好培训工作。街道要组织参加选举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北京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北京市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规程》,为选举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4、根据各社区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做好社区工作岗位人员配备。

(二)全面实施阶段(2009年5月一2009年6月)

1、社区居委会的组成

(1)社区居委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1至2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每个社区居委会的人员配置由街道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确定后提出。社区居委会成员与社区党组织和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可交叉任职。

(2)社区居委会内设社区服务和社会福利委员会、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医疗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社区文化教育科普和体育委员会、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

社区共建和协调发展委员会等六个工作委员会。社区居委会成 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主任。

2、社区居委会的选举

换届选举要重点做好推选社区选举委员会、选民登记、提名候选人、介绍候选人、投票选举、居委会班子工作交接等环节的工作。

(1)推选社区选举委员会。提倡将社区党组织书记推选为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其成员由主任、委员5—9人组成。

选举委员会由社区的知名人士、老干部、老党员等具有一 定代表性的人员构成。

(2)选民资格的确定。户口所在地与居住地一致的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社区参加选举;具有选民资格,户口所在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居民,可参加居住地所在居民委员会的选举;非本市户口但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的人员选民资格及候选人条件,由社区选举委员会提出意见,经居民会议讨论通过,在社区显著位置张榜公布。选民只能在一个社区登记并参加选举。

(3)确定选举方式。选举方式有三种:一是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选举方式;二是户代表选举方式;

三是居民代表选举方式。本次选举,以居民代表选举作为主要方式。直接选举(户代表选举或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选举)的比例原则上与上届相同。选举方式的确定,必须在街道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指导下,由社区选举委员会召开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4)提名、确定正式候选人。候选人的条件可由各居民选举委员会根据本社区的实际提出建议,经居民会议讨论确定后,向社区居民公告。在提名候选人阶段,要引导居民把热心为居民服务、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基础好、文化水平较高,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1年1月1日之前出生),52周岁以下(1.957年1月1日之后出生),身体健康的人提名为候选人。

(5)介绍正式候选人。社区选举委员会要组织正式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向选民代表介绍正式候选人情况,回答选民代表提出的问题,并在公共场所或明显位置张贴有关正式候选人的情况。

(6)投票选举。社区居委会成员实行差额选举,正式候选人应当多于应选名额一至二人。选举委员会应召开选举大会,设立中心投票会场,可根据居住状况与便于组织的原则,分设投票站和流动票箱。街道投票选举时间为6月10日至6月28日之间。届时确定4个社区参加石景山区统一投票选举日(2009年6月27日、6月28日)选举,具体投票选举时间应在街道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的指导下由社区选举委员会召开居民会议确定。社区选举结果经社区选举委员会审查后公布,并报街道办事处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备案。

(7)居委会工作的交接。新一届居委会班子产生后,应及时做好新旧居民委员会班子工作交接,并召开新一届居委会成员会议和居民会议,成立居委会各工作委员会,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保证社区居委会组织健全和工作正常运转。

(三)总结验收阶段(2009年6月29日一7月15日)

1、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社区居委会要写出书面选举工作总结,于7月5日前报街道选举工作办公室,并及时召开选举工作总结会议。

2、各社区居委会要在总结选举经验的基础上做好归档工作。街道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社区选举工作进行验收。

3、街道组织召开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大会。

四、换届选举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要高度重视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实施,依法办事,严格按时间要求完成每项工作。

2、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在选举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社区党组织是社区内各种组织、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在推进社区居民自治,力口强社区居委会建设中负有重要的政治责任。社区党组织要主动负起责任,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社区居委会的选举工作全过程。

3、认真做好选举的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社区要耐心细致做好被调整人员和落选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居民委员会工作的连续性。选举期间接受国(境)外机构或个人采访,必须及时与街道换届选举工作办公室联系,并办理有关手续。

4、严格依法选举,扩大基层民主。严格按照《北京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选举规程实施选举,绝不能减少、更改、颠倒规程规定的程序,确保选举工作严格依法进行。要坚决杜绝选举中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严格保证每个选民都能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选举权利。

5、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各社区对于换届选举中出现的各类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给予必要的帮助指导并研究解决;对于社区居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选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街道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平稳顺利进行。要做好离职社区居委会成员的思想工作,搞好工作衔接,杜绝不稳定因素发生。

6、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确保选举期间地区社会稳定。要切实尊重群众的申诉权、信访权,妥善处理居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各社区要坚持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和思想教育疏导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信访登记和复信制度,要做到件件有回复,并及时沟通、总结信访情况,尽量避免居民群众投诉无门或越级集体上访的发生,确保选举期间街道的社会稳定。

7、加强培训和信息报送工作。街道选举工作指导小组要负责组织社区选举委员会人员的培训工作,使他们掌握选举工作的法定程序和相关规定。各社区要确定一名选举工作信息员,每周报送选举工作进展情况,如有突发事件,及时与换届选举办公室联系,确保信息畅通。

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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