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实施方案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12-13 06:03:51 来源:实施方案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1、进一步完善我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自上而下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地搞好安全工作;

2、完善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培训,提高矿井应对事故发生的处理能力和员工的安全保护能力;

3、不断完善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树立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思想,引深隐患、事故问责制;

4、全面落实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水平,做到依法生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二、组织领导矿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组 长:矿长 党委书记常务副组长:安全副矿长副 组 长:其它副总以上领导成 员:井下各业务部室正职、其它相关部门正职、各区队正职。专项整治领导组组长负责统筹安排全矿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常务副组长具体负责各个专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并对整治的进展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他副组长及成员负责制定实施分管专业或业务范围内的具体整治方案,并对各个阶段的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领导组要加强协作,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协调各单位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成效,规划方案《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察部部长担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负责全矿各专项整治情况的监督落实、整理上报。

三、专项整治分工各业务部室根据所属专业特点开展本专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其它各基层单位要根据自身特点和性质开展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1、一通三防和防突安全专项整治通风管理部负责一通三防和防突管理专业的安全专项整治。围绕新回风井投运后,对下各盘区的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的稳定性进行检查,对各区域进行责任划分,每月不得少于3次检查,留存检查记录,确保井下各头面供风风流稳定,通风设施运行可靠,通风系统符合国家及省的相关规定。加强对综采工作面上隅角及高瓦斯区域的瓦斯治理,制定有效措施并严格实施,严防瓦斯积聚、超限;严格监督队组对管辖巷道定期进行冲洗,严防粉尘超标。凡安全监察部查出有巷道粉尘超标的,除对责任单位进行隐患处罚外,要对通风管理部进行问责。对高瓦斯区域的掘进头面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防突管理,严格监督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将每月防突的相关记录进行汇总留存备查,杜绝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

2、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顶板管理、劳动组织的安全专项整治生产技术部要对照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对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重新进行审核,对各个盘区的劳动组织及定员情况进行核查,存有不符合规定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于4月10日前必须整改完毕,并符合相关规定;同时要加强井下各条巷道的顶板管理,制定计划对失修巷道进行维护处理,杜绝顶板事故发生。

3、机电系统安全专项整治机电管理部要开展机电系统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井上下供电系统及相应设备、大型设备、特种设备进行隐患大排查,每月必须覆盖一次,并留存检查记录备查。一是要确保供电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杜绝无计划停电;二是要对所有在用或备用的机电设备、器材等进行检查,杜绝国家明令行禁止的机电设备投入使用,三是要做好在用大型设备、特种设备的年检、度检工作,确保各类设备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另外,机电管理部要对其它运输、掘进、采煤等机电设备进行检查,严格监督责任单位对机电设备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在保证各类设备符合《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确保设备的完好有效性。凡因机电系统隐患排查不到位,出现重大隐患或造成事故的,安全监察部将根据《部室方法问责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推荐第2篇: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1、进一步完善我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自上而下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地搞好安全工作;

2、完善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培训,提高矿井应对事故发生的处理能力和员工的安全保护能力;

3、不断完善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树立“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思想,引深隐患、事故问责制;

4、全面落实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水平,做到依法生产,安全生产。

二、组织领导

矿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 长:矿长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安全副矿长

副 组 长:其它副总以上领导

成 员:井下各业务部室正职、其它相关部门正职、各区队正职。

专项整治领导组组长负责统筹安排全矿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

常务副组长具体负责各个专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并对整治的进展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其他副组长及成员负责制定实施分管专业或业务范围内的具体整治方案,并对各个阶段的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领导组要加强协作,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协调各单位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察部部长担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负责全矿各专项整治情况的监督落实、整理上报。

三、专项整治分工

各业务部室根据所属专业特点开展本专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其它各基层单位要根据自身特点和性质开展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1、“一通三防”和防突安全专项整治

通风管理部负责“一通三防”和防突管理专业的安全专项整治。

围绕新回风井投运后,对下各盘区的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的稳定性进行检查,对各区域进行责任划分,每月不得少于3次检查,留存检查记录,确保井下各头面供风风流稳定,通风设施运行可靠,通风系统符合国家及省的相关规定。

加强对综采工作面上隅角及高瓦斯区域的瓦斯治理,制定有效措施并严格实施,严防瓦斯积聚、超限;严格监督队组对管辖巷道定期进行冲洗,严防粉尘超标。凡安全监察部查出有巷道粉尘超标的,除对责任单位进行隐患处罚外,要对通风管理部进行问责。

对高瓦斯区域的掘进头面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防突管理,严格监督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将每月防突的相关记录进行汇总留存备查,杜绝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

2、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顶板管理、劳动组织的安全专项整治

生产技术部要对照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对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重新进行审核,对各个盘区的劳动组织及定员情况进行核查,存有不符合规定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于4月10日前必须整改完毕,并符合相关规定;同时要加强井下各条巷道的顶板管理,制定计划对失修巷道进行维护处理,杜绝顶板事故发生。

3、机电系统安全专项整治

机电管理部要开展机电系统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井上下供电系统及相应设备、大型设备、特种设备进行隐患大排查,每月必须覆盖一次,并留存检查记录备查。一是要确保供电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杜绝无计划停电;二是要对所有在用或备用的机电设备、器材等进行检查,杜绝国家明令行禁止的机电设备投入使用,三是要做好在用大型设备、特种设备的年检、度检工作,确保各类设备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另外,机电管理部要对其它运输、掘进、采煤等机电设备进行检查,严格监督责任单位对机电设备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在保证各类设备符合《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确保设备的完好有效性。凡因机电系统隐患排查不到位,出现重大隐患或造成事故的,安全监察部将根据《部室方法问责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2、火工品安全专项整治

物资供应部要加强火工品的安全管理,对火工品的存储、管理、发放严格按照国家、省、集团公司及矿相关规定进行,对火工品的领取使用批次、数量等详细记录清楚,做到帐目清晰;使用火工品的人员要严格执行岗位作业规程和工序管理标准,规范操作行为,提高安全意识,杜绝事故发生。

13、行政许可、依法生产专项整治

行政办要对矿井有关证照的审批、领取程序,证照的齐全有效性等进行排查确认,保证“六证”齐全,相关证件及时变更,并将矿井相关证件和矿井批复文件上传“oa系统”。3月31日前要将所有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毕,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的合法性。

四、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

1、各业务部室、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相关要求,制定本专业、本系统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明确分工,建立整治责任制,对所属领域进行全面的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认真整改。

2、行政办要对矿井有关证照的审批手续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国家及省的相关规定。

3、人力资源部要对矿井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情况(包括初训、复训)和资质进行审核,对全员培训情况(包括成建制单位人员)进行审核,未取得有效资质或相关证件的人员一些律不准上岗作业,要确保各级各类培训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4、基建管理中心、二号井要对基建项目的设计、建设的审批程序和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施单位证件的齐全有效性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自行无法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措施进行整改,确保结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其中二号井要制定本单位井上下各项工程的专项整改方案,报安全监察部。矿各业务部室要定期对各基建工程进行监督检查,杜绝违法、违规施工作业。

5、安全监察部要在4月10日前健全完善各级各类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在3月31日前建立健全企业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分管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一岗双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重要生产环节、重大事故隐患跟踪排查治理的责任体系,明确分管部室和责任人。

6、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7、计划财务部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比例提取足额的安全费用,安全监察部要对安全费用的使用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费用的投入按相关规定进行。

五、专项整治实施步骤

(一)自查整改阶段(XX年3-4月份)

1、各相关业务部室要比照本方案的内容、要求及矿实际情况,结合分管业务的性质,制定本专业整治方案,整治方案包括整治内容、整治重点、整治标准、整治目标、考核项目等,对各基层单位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业务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相关业部室要将分管专业的专项整治方案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3月17日前报安全监察部。

2、各单位要按照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行业标准和本次专项整治的内容和要求,对分管专业、分管系统或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全面对照检查,发现问题,要制定措施,及时进行整改,未按时整改的,要按《区队隐患问责制》和《部室方法问责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或本单位不能自行整改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分管业务部室,由分管业务部室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按时整改。

4、4月10日-20日,安全监察部牵头,相关业务部室、单位配合,对照《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76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对矿井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验收,自查包括相关资料和现场的检查,凡发现整改结果与国家、省、集团公司及矿有关规定不相符合的,对责任单位每条罚款1000元;现场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除停产整顿外,对责任单位和分管业务部室每条各罚款1万元,责任单位要在4月30日前完成对问题的整改。

(二)检查提高阶段(XX年5-10月份)

安全监察部牵头,相关业务部室配合,做好集团公司和上级部门的迎检准备工作,对整治资料、档案记录进行收集和整理,积极协助上级检查工作组圆满完成整治检查,并对工作组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落实整改。

(三)总结巩固阶段(XX年11月-XX年2月)

各单位要对前两个阶段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重新梳理本单位在整治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对同类隐患和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防范措施,应用到生产实践中,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要行成我矿长效的安全管理机制。

各业务部室要加强专项整治的监督考核,确保各级整治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得到全面落实,不断巩固矿井专项整治成果。

六、其它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和矿安全1号文件精神,对专项整治工作详细安排部署,明确整治目标,落实安全责任,将整治目标分解到各个班组、车间、岗位,做到全员参与,统筹兼顾。

2、各业务部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为基层区层队组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撑和指导服务,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凡因业务部室协调管理不到位而造成隐患未及时整改的,要追究相关部室及人员的责任。

3、党委宣传部牵头,各单位配合,要充分利用电视、标语、网络等各种宣传方式,加大对专项整治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员工充分认识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进而将专项整治与生产实际相结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考核不严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

4、各单位要建立信息报告制度,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确定具体的工作人员,负责收集整理本专业、本单位专项整治的资料、记录,并将每个时间段的整治结果如实填写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问题)排查表》上(具体见附表),每半个月将专项整治情况报安全监察部隐患排查室,报送时间为每月14日、28日,联系人:赵春生,联系电话:3600873,由安全监察部负责汇总后上报集团公司专项整治办公室。另外,安全监察部要将月度矿井专项整治情况连同月度安全工作总结一并上报集团公司专项整治办公室。

七、考核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办公室要将各单位开展整治情况带入本单位的月度安全绩效评价考核,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开展工作不扎实,有应付现象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区队隐患问责制》、《部室方法问责制》、《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认真负责、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奖励资金从安全基金中提取。

推荐第3篇: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建筑市场执法检查

专 项 整 改 措 施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5日

1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监管,切实解决和治理安全生产问题,特制定质量安全生产专项整改措施。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质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项目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二、安全管理措施、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领导带班履职制度,明确项目经理第一安全责任人,层层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新进场人员经公司、项目经理部和班组进行三级安全知识技术教育培训,变换须经过新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安全交底制度: 安全交底采用逐行进行,工长向班组长交底,班组长向操作人员交底。

4、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工种如架子工、焊工、机械操作人员等须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

5、安全检查制度: 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有时间、有要求、有重点、有记录,查出隐患应限期整改并有复验措施。

6、安全标志: 现场危险处立安全标识,安全施工纪律牌、安全技术牌、消防须知牌,安全通道警告牌等。

三、安全保证措施

1、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安全制度,制定控制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2、施工现场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安全制度的实施,现场安全标识、消防设备的管理,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作记录。

3、做好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和安全检查遵守国家各项安全技术规范和法规,建立健全责任制,坚持“安全为生产、生产必安全”观点。

4、搞好安全“三宝”的利用和“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有效防止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

5、机电设备专人操作,防护装置要标准,一机一闸,闸箱上锁,闸箱有防护、防潮及淋雨设施,杜绝机械伤害及电气伤害事故。

6、塔吊和脚手架等安装完要进行验收并试运行,禁止违章作业,并有限位和保险等安全装置。高空作业区要划出危险区域,并有醒目标志,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7、楼梯、层沿边、基坑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在于30cm的预留洞加盖盖板或钢板网。建筑物四周采用密目网全方位围护封闭。

8、施工用电线路符合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技术规范要求。现场严禁随意乱拉电线,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使用触电保护器,机电设备接零、接地保护。

9、特种工操作人员执行上岗证制度,严禁无证上岗,非机械操作人员未经培训、允许,严禁操作。

10、道做好施工通、“三宝”“四口”“五临边”的使用防护。

11、新工人进场进行安全教育工作,并有培训记录,并严格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12、现场配备消防器具、消防用水等。

13、宿舍、办公室严禁使用电炉、碘乌灯取暖。

14、严格班前安全教育制度,安全值班制度。

15、高空作业严禁向地面抛物体、材料。

16、雨期施工阶段及放假复工后应对现场设备、线路、脚手架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施工。

17、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动员会。

四、安全施工措施

1、牢固树立安全每

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全生产,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2、施工工长要根据工种施工情况和施工条件做分层分项的安全技术交底。班组要定期召开安全教育会议,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

3、工地用电要建立健全TN-S三相五线系统,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现场的各种机械、电气、电动工具的接线,必须有特种电工亲自操作,严禁他人私接乱拉。

4、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设施必须齐全有效。每次使用前要检查安

4 全装置的可靠性。要组建专业修理班组加强定期维修保养和管理,保证机械安全使用。

5、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如四口及临边)要搭设安全防护栏和安全网等安全有效的防护设施。

6、现场的消防器材要齐全有效,设专点存放,安全员要定期检查,过期产品及时更换。现场的明火作业必须经工长批准,设专人监护后方可进行。

7、严禁从高空向下抛任何物件,在首层板处设置一道安全网。要在主要人行通道口设置安全通道,悬挂醒目标志。

五、施工机械管理

1、项目机管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所有设备进出场检验,并建立台账,按规定进行标识。

2、对现场所有机械设备进行使用的监督管理和维修。

3、各种机械设备要有防护棚护罩,防护齐全有效。

4、严格执行“十字”作业方针:即:清洁、紧固、调整、润滑、防腐。

5、塔吊应按规定安拆,有方案,报验手续齐全。要定期检查、维修、调整、保养,有记录。

六、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

对施工现场机械塔吊、搅拌机等,进行全面的保养维修,对塔吊钢丝绳、滑轮、保险装置等进行检查根换;并制定维护保养制度:每连续使用50个小时进行一次保养维修,每使用200小时进行一次二

5 级保养维修,除此之外各种机械在班前班后都要进行保养,定期检查并符合下列防护要求:

1、塔吊应做到人证上岗,定期维护,不符合规定不吊等。

2、搅拌机应搭设防砸、防雨专用操作棚,使用前应固定好,不得用轮胎支撑,启动、离合、制动、保险链、防护罩应齐全可靠,搅拌机停止使用料斗升起时,必须挂好上料斗的保险链,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监护。

3、电锯锯盘及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并应放保险档,分料器、破料锯和横截锯不得混用。

4、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必须装设不小于180°的防护罩和牢固的工作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痕和磨损剩余部分小于25mm的砂轮。

5、钢筋机械工作前认真检查各部机件是否良好、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及牢靠,并经试运转合格,才能使用。待加工的钢筋以及成品、半成品应堆放整齐,零星、短头钢筋不得乱放,以免妨碍操作人员的手脚,引起事故。

6、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

七、安全教育

1、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学习国家有关部委关于安全生产和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安全技术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特殊工种的工人,未经专门技术培训或未取得操作证者,不得上岗作业。

3、每天作业前,负责人应对班组人员进行班前教育;根据当天作业特点,具体交待安全注意事项,指明工作区内的危险部位及危险设备。

4、项目部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安全操作、遵章守纪和文明施工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施工意识。

5、项目部每月一次安全教育会,总结上月现场安全施工、安全检查情况,传达安全施工评比考核结果,通报先进典型经验、事故教育及存在问题,提出纠正和改进措施,根据下月施工任务提出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和防范措施。

八、安全管理

安全检查要采取综合检查与专业检查、定期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及时发现和查明各种危害、影响安全施工的因素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安全管理制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由项目经理主持,专职安全员、施工工长及有关人员参加,每月进行一次全现场的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查明原因,提出解决措施,并督促实施。

2、项目经理适时组织专性、季节性、节假日检查。

3、专职安全每周进行一次巡回检查,每个工作日都要进行一次

7 巡回检查。

4、在专职安全员的配合下,施工工长组织班组长和兼职安全员,每周对全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5、班组每天作业前,兼职安全员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

6、凡是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专职安全员负责整理,并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三定”(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限期责任部门整改。

九、质量控制措施

1、每道工序实施前,对参与施工的现场管理人员、工序班组长以及每一位作业层施工人员进行技术、质量交底,明确各工序的技术指标、控制重点及注意事项。

2、工程实施时,严格按照经过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保证质量的施工技术措施的要求进行施工,每道工序都要严格按图施工,不折不扣地执行相关标准和有关\"施工与验收规范\"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做出的技术规定。

3、每道工序施工完毕,先由班组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单,再由项目部专职质量员会同现场监理正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4、凡是进入工地的原材料,必须经过质量进场材料检验,,凡是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一概不准;

5、原材料进场复验:对进场原材料,要分次抽样送检测单位复

8 检,不合格的坚决退货,杜绝伪劣产品用于工程;

十、扬尘控制措施

1、施工硬化主路面和生活区路面要每天定时定人清扫、洒水车洒水,保持路面湿润;

2、对施工现场开挖面、裸土、砂石料堆等采用防尘网全部覆盖;雾炮机随时喷雾抑尘;

3、出入口车辆冲洗设备已安装就位,出场车辆经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

4、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封闭围挡;

5、土方挖运采用湿作业法施工,采用移动雾炮机和喷水管等全过程洒水抑尘。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5日

推荐第4篇: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广东国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开展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五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五华县住建局开展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五华县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现场的管理,提高公司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决定在县城范围内开展建筑工地施工专项整治活动,现就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集中整治、阶段提升、持续改善,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监督、健全机制\"的工作方针,以宣传教育、依法管理为依托,以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整治为重点,全面开展建筑工地施工专项整治行动。

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建筑工地场容场貌、扬尘污染、噪声污染、材料运输、渣土运输等工作,提高建筑工地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改善建筑工地环境质量,努力实现城市环境更加整洁、城市形象更加靓丽、为创卫加力的总体目标。

三、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机构

工程名称:广东五华生态文化教育产业园(广东五华华侨实验中学教学楼) 建设单位:广东省五华县教育局

设计单位:广东诚实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建筑面积:约15723m2 建筑层数:地上5层。

建筑总高:18.8m 工程地址:五华县水寨镇水华路大坝中学 结构类型: 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2、为保证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并取得成效,成立公司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古雄胜

副组长:黎为政 温乃宁 成

员:何德福

庄如珍

林超玉

张颖君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部

四、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整治内容

严格执行《建筑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关于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整治内容主要如下。

(一)施工围挡

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施工。项目部要在施工现场设置连续封闭围墙,主干道周边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2.5m,其余路段2m,围墙外侧粉刷,张贴安全文明施工等宣传标语。要求围墙整洁、美观、稳固、密闭,已完工的工地围墙应及时拆除清理。

2.施工现场大门的高度要与围墙相适应,宽度不小于5m。大门上部应设置施工企业标志。在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工程标牌,工程标牌为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消防保卫牌、组织机构网络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等。标牌设置应规范。

3.在建工程外脚手架应高出主体一步架,所使用的钢管外表 面宜采用防锈漆或喷涂安全警示色,同时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

4.施工现场围墙、脚手架等外立面要注意整洁、美观,出现破损等情况应及时维修、粉饰。应书写安全文明施工等宣传标语,未经项目部批准不得设置宣传广告、横(垂)幅等。

(二)施工现场

1.施工现场要在适当位置悬挂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语,危险区域应当设置危险警示标牌、标语和标牌要规范、整齐、美观。

2工地出入口道路要采取混凝土硬化处理,厚度不小于20cm,强度不小于C15,宽度不小于3.5m,长度不小于20m。工地出入口处设置车辆冲洗槽、排水沟和沉淀池,配备高压水枪等车辆冲洗设备,安排专人对出场车辆进行冲洗和清扫保洁工作。含有泥浆的污水必须经沉淀池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管道,严禁泥浆水乱排放或直接排入市政排污管道。其它建筑工地应有专人对出场车辆进行清洁车轮后才可出场,不得带泥上路行驶。施工场地周边及出入口要安排专人负责清扫,保持干净、整洁。

3.施工现场实行硬底化。施工现场临时道路,办公室、生活区等临时设施的地面,材料堆放场、加工场、仓库等的地面以及外脚手架的基础要浇捣厚度不小于10cm,强度不小于C10的混凝土。

4.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设备、材料严格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有序分类堆放,堆放高度不得超出围挡高度,易扬尘的材料

必须覆盖,严禁在施工围墙外堆放材料。

5.建筑工地土石方施工和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必须采取喷淋(洒水)等措施压尘。

6.渣土运输车辆严禁超限超载,出工地前必须进行冲洗或清扫,确保车辆清洁;运输时间、运输路线、倾卸地点必须遵守交警、交通、城监等部门规定和相关要求;外运车辆必须遮盖严密,实行密闭运输,严禁沿途洒漏,杜绝运输过程中污染城市道路,确保城市道路清洁。

7.施工单位应当在批准的建设工程施工场地范围内施工。需要扩大施工场地或者临时占用道路、绿地,迁移环卫路灯市政基础设施,应当依法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三)临时用房

1.施工现场设置的办公室要采用混凝土硬底的活动板房;宿舍、厨房、厕所等临时设施要采用混凝土硬底、砖砌墙体、轻钢屋架、压型钢板盖顶的临时房屋或活动板房等形式的活动房屋。

2.施工现场办公区与施工作业区明显分隔。办公室内要在醒目处悬挂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制度。

3.生活区必须与施工作业区、现场办公区明显分开,严禁在在建工程内住人。生活区应设置供作业人员学习和娱乐的场所,应设置淋浴室,且能满足现场人员需要;生活垃圾应装入密闭式容器内,并应及时清理。

宿舍应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床铺不得超过2层,宿舍内净高不低于2.4m,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9m;宿舍内住宿人员人均面积不应小于2.5 m2,且不得超过16人;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规范宿舍内务管理,确保整洁有序。

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排风、冷藏、消毒、防鼠、防蚊蝇等设施,保持卫生环境良好;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 厕所必须符合卫生及相关防疫要求。

(四)市容环境

1、施工工地需要进出的各种散装建筑材料,现场废弃的余土和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按照规定清运,运输应当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者采取覆盖措施并取得由公共事业服务中心颁发的《准运证》后方可运输。

2.施工现场应配置必要的环卫设施,产生的生活垃圾应由环卫部门代为转运,禁止在施工现场长期堆放或焚烧(填埋)。

3.在城市噪声敏感的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20时至凌晨7时)和午间(12时至14时)进行产生超标噪声的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应当报经住建局、环保局等部门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

4.施工可能造成周边单位、居民出入障碍或者道路交通堵塞的,施工单位应报经公安交警、公共事业服务中心批准,并应当事先采取有效措施,设置文明公益标语和警示标志。

5.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拆除临时设施、围墙,对损坏的市政设施进行修复,平整施工场地,清除建筑垃圾等其它废弃物。

五、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保障措施

(一)成立督查组。

督查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古雄胜

副组长:黎为政 温乃宁 成

员:何德福

庄如珍

林超玉

张颖君

督查组职责:一是督查各建筑工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二是督查项目部各班组的履责情况。

(二)多措并举,确保成效。一是提高建筑文明施工环境条件。二是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提高常态化管理水平。三要加大查处力度。确保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督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对公司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项目部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不整改的采取经济处罚措施,情况严重的项目班组,开除处理。

公司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及时向县住建局汇报。

2015

广东国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年5月

推荐第5篇: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和尚嘴煤业有限公司

矿井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同煤销安全字(2011)85号文件精神,落实南郊煤销煤字(2011)15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我公司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实现煤矿安全稳定发展,公司决定开展为期5个月的矿井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认真贯彻《煤矿防治水规定》,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有采必探、先治后采”的十六字方针。结合我公司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从组织机构建设、管理制度健全、图纸台账完善、探放队伍建设等各方面进行矿井水害隐患全面排查和整改,实现矿井防治水基础资料完善,技术保障体系健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矿井水害事故的发生。

二、成立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长 :孙宇奇(董事长)

常务副组长 :马源(总经理)

副组长:李中文 韩炳德、刘文堂、纪文海、王 宽 探放水办公室主任:刘国进

副主任:马强

成员:李生茂(机电科科长)张义(调度室副主任)

党新库(安监站站长)樊文杰(财务科科长)

王权(矿办公室主任)申军强(探水队队长)

王力成(保卫科科长)孟有红(抽水队队长)

三、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集团公司、大同公司及南郊公司矿井

防治水相关规定,有效开展防治水工作。

2、组建公司防治水专业队伍和装备,为矿井安全生产和建设

服务。

3、负责对煤矿防治水专项整治各科室工作的日常督查。

4、负责对矿井防治水隐患排查工作进行定期的检查工作。

5、落实防治水专项资金。

6.防治水办公室在防治水领导组的领导下,负责防治水工作的日常协调、组织和管理,建立和完善防治水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制度、规定和办法,执行防治水安全生产问责制度,定期向防治水领导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对个部门防治水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四、工作思路和目标

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对矿井井上、下全面细致地进行水害隐患排查,建立矿井水害隐患登记、跟踪落实台账,对矿井重大水害隐患实行“重点监控、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制。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执行上级公司制定的“一条主线,突出四个重点,坚持三项制度,完善一个基础,实现一个目标”总体工作思路。

五、主要工作任务

1、建立健全煤矿防治水安全监管体系。成立防治水领导机构,

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指导和负责防治水工作。矿主要负责人要保证防治水机构人员配齐配足、技术装备和专项资金落实到位。

2、夯实煤矿防治水管理基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一次矿井水

害全面调查,摸清本矿区水文地质总体情况;周边小窑开采及积水情况:相邻矿井的开采及水文地质情况,并建立相应的台账档案。

3、完善防治水各项基础资料。尽快完成矿井水文地质报告的

编制报批及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的上报备案。以便真实掌握本矿水害地点标高、采空范围和积水量、巷道布置情况,探测超前、预报准确、防治达标、管理到位。

4、加强煤矿防治水培训工作。加强和落实培训计划,提高防

治水技术和管理水平。保证探放水人员持证上岗,人员充足。

5、加强防治水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主要

包括防治水安全责任制、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防治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制度、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等。

6、强化队伍建设,严格执行井下探放水规定。保证探放水人

员持证上岗,人员充足,配齐配足专业探放水设备。严格

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有采必探、先治后采”的十六字方针。

7、完善矿井防治水应急预案,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制定切实

可行的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根据演练情况进行修改完善。

8、完善矿井排水系统,保证矿井应急排水能力。在永久排水

系统形成前,各施工点要设置临时排水系统,保证排水能力。

9、完善防治水考核制度。落实探放水孔深验收记录考核制度。

落实“谁检查、水签字、谁负责”责任落实机制。

10、建立探放水作业优先机制,安排生产作业计划时首先安排

探放水计划,所有采掘计划必须在完成探放水工作并确认安全的区域进行。

11、加强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力度,严格执行上级公司矿井防

治水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内容。

六、工作安排

矿井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为期五个月,即2011年8月---2011年12月底。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8月1日-----8月10日)

利用讲座、动员会、班前会、班后会等形式广泛宣传防治水知识,开展水害安全教育。

第二阶段、各科室排查阶段(8月11日-----8月25日)

对照《煤矿防治水规定》及公司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的通知》,制定矿井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分专业队地面、井下防治水工作逐条逐款进行隐患排查,做到不留死角,全面彻底查清水隐患问题及存在不足。

第三阶段、公司整治阶段(8月25日----9月10 日)

对查出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治理,一般问题和隐患按照“五落实”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按照重点监控原则进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并逐一整改销号,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第四阶段/迎接上级公司来矿进行专项检查

(9月10日----11月30 日)

迎接上级公司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对我矿矿井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

第五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

整改和表彰阶段

上级公司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对我矿矿井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后,对不足之处进行整改,对工作得到肯定的部门进行表彰。

推荐第6篇: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松崮完小

关于开展安全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的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县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督查专项整治会议精神,根据教体局《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督查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幼儿园实际,决定开展“查隐患、抓整改、降事故、保安全” 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为核心,以强化校园安全防范工作薄弱环节为重点,以专项督查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以关注学生、尊重生命、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管理理念,深入查纠安全隐患,坚持抓好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创新机制,综合施策,通过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工作的扎实开展,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安全长效机制,为学校发展创设良好环境。

二、专项整治目标

安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三防配备有效推进,学生自我防范能力全面提高;周边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整治,学校保卫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水平全面提高。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工作从11月30日开始至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个阶段:动员准备阶段(11月30日至12月6日)。召开班主任会议,传达县教体局会议精神及《大张庄教体办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公布实施方案,报教体办备案,并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督查落实。

第二阶段:督查整治阶段(12月6日至12月25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为督查组,负责本校的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工作,对学校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2月26日至12月30日前)。认真总结这次安全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12月26日前交教体办。

四、整治督查重点

1、冬季消防用电安全

消防安全:学校每排平房、教学楼每层楼醒目处张贴安全疏散图,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设置符合要求的灯光疏散标志。疏散通道畅通;学校消防器材按标准配足配齐,定期检修;干粉灭火器保养及时,摆放在楼层醒目处并且有明显标志。用电安全管理:定期对供电线路、用电设备进行检修,及时更换老化线路;冬季取暖:取暖炉具周围有防护网架,排烟装置畅通、无泄漏。

2、道路交通安全

接送学生专用车管理:专用校车驾驶员必须具有上岗证,驾驶证、校车行驶证合格并定期年审,无随便更换驾驶员现象,校车座椅牢固,门窗完好,车内卫生整洁,灭火器配备符合标准,并能及时更换干粉,校车上配备应急三角架。配备一至两名跟车陪乘教师,组织学生列队点名上车,提醒学生乘车安全,驾驶室副座不能乘坐学生,乘车途中随时观察学生表现,严禁学生将手、头等部位伸到车外;每到一处站点,等车停稳后,陪乘教师先下车,组织到站点学生有序下车,安全交到家长手中,并及时填写好接送学生记录;建立健全乘车日志(内容包括:应乘车人数、实际乘车人数、行驶起止时间、是否超载、运营是否安全等)记录详细、及时;无超员现象;按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标志标线。学生上下学管理,走读生上下学,坚持实行路队制度,值班教师在路口按时值班,疏导,严防交通意外伤害;督查小组,对学生乘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教育师生特别是校车管理员、跟车教师、乘车学生,及时举报超员、超速、非法运营等违规行为;教育学生拒乘超员、超速、非法运营车辆。

3、学校保卫和三防建设

学校保卫:严格落实县教体局制定的《校园安全保卫二十条》,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门卫管理、校园周边巡查、校园巡查等制度。强化冬季夜间保卫、教室及用电安全、应急疏散、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内容和细节,对微机室、实验室、办公室等重点防范部位,加强夜间巡查,每次间隔不超过半小时,认真填好夜间巡逻记录。三防配备:要按要求配足配齐人防、物防、技防;认真落实好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的要求。

4、冬季安全教育

要针对冬季安全的特点和重点,在师生中间普遍深入开展一次冬季安全教育活动。要针对消防知识、应急疏散、交通安全、自我防卫等安全重点,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橱窗、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安全知识,进行专题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普及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互救能力。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按时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组织落实。

五、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务求实效。依据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进行有计划、有目标、有方法、有措施的整治、督查,抓住专项整治的重点,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既要全面细致,又要突出重点,一周一重点,一周一小结,一周一调度。确保行动全面彻底。

2、深入督查,及时整改。坚持边督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暂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措施,派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自身无力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汇报,争取早日解决。

3、加强调度,认真总结。一是各学校确定一名安全联络员;二是各学校每周四10:00前,将专项督查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报教体办;三是要注意通过具体问题总结面上经验,要通过深入分析安全隐患存在的原因,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12月26日前,把督查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主要包括行动开展的基本情况、冬季安全教育的内容、应急疏散演练情况、隐患排查数量等)报教体办。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六日

推荐第7篇:摩托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公安部交管局深化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县综治委《关于印发**县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有效遏制摩托车事故高发势头,加强和规范摩托车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镇综治委研究决定,从8月1日至10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强化道路交通监控,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以机关单位、集镇和村社主干道为重点,常抓不懈,逐步深入,以抓摩托车注册登记、驾驶证培训为突破口,加大对无证驾驶、超速行驶、超员搭载、酒后驾驶、不戴安全头盔、飚车等摩托车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规范摩托车管理,努力构建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整治,使全镇摩托车上户率达到70%以上,摩托车驾驶人培训持证率达到80%以上,摩托车驾驶人、车主的法律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摩托车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重点违法行为和人员死亡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形成全镇摩托车安全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 1 -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镇综治委成立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综治委主任任组长,镇分管综治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平川派出所,由派出所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落实。

四、整治范围和重点

全镇范围内无牌无证摩托车和驾驶员,重点整治集镇道路和村社主干道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超载、不按规定行驶、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违法行为,以及假(套)牌、有盗抢嫌疑的摩托车和非法拼装摩托车。

五、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日至8月15日)。扎实开展宣传发动,召开动员会议,周密安排部署。采取多种形式面向镇属各单位、村委会和机关党员干部、广大人民群众,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各村、各单位要配合派出所干警和镇综治办工作人员入户发放宣传单和整治通告,逐户进行宣传发动,为严抓严管营造良好的舆论和执法环境。

(二)集中治理阶段(8月16日至10月1日)。- 2 -

1、镇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路面管理,配合交警部门对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的摩托车依法查处:

(l)对手续合法完整符合挂牌办证规定的,依法处罚后责令挂牌、办证;

(2)经查有锉改发动机、车架号码等“盗抢”嫌疑的移送刑侦部门处理;

(3)属私自拼装、组装及报废车辆的,依法处罚并予销毁。

2、镇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配合交警部门适时开展打击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无证驾车、无牌车上路行驶、盗抢车辆等专项治理行动,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3、严格按照“有违必纠、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查处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镇属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督促其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集中整治期间,县交警部门将在平川派出所设立临时服务点,开展摩托车驾驶人培训和车辆注册登记业务工作,方便群众上牌办证。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各村、各单位要将整治成果汇总上报镇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成效显著的给予表

- 3 -

彰,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以推动全镇交通秩序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进程。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 ,加强领导。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建立健全责任联系制度,迅速形成由党组织牵头,各村委会、镇属各单位人员带头守法、做好表率的综合治理局面。为切实加强对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领导,各村、各单位要成立以党(总)支部书记、单位负责人任组长的交通安全整治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本辖区、本单位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领导。

(二)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各村、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方式做好摩托车安全行车的宣传教育。并积极配合县交警部门将《致摩托车驾驶员一封信》,分发到每一位摩托车驾驶员手中;同时做好在辖区村、学校和群众聚集地以摩托车交通安全教育为主题的宣传图板巡回展出活动,争取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使整治工作深入人心。

(三)围绕重点、突破难点开展整治工作。整治工作进入全面整治阶段后,镇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镇综治办、派出所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全面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四)积极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提高摩托车的纳管率。各村、各单位要认真宣传县公安局制定的便民措施和优- 4 -

惠政策,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和干部职工了解便民措施和优惠政策实质,有效提高摩托车的纳管率。

1、对在用摩托车、三轮汽车因合格证、发票遗失或不符合当前规定,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予以办理注册登记:⑴属于《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中现有车型或曾有车型,且购买时间在《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撤消此车型之前;⑵合格证、发票遗失的,但能够提供合法购买证明(购车人书面说明情况,行政村、居委会出具证明,派出所签署意见);⑶未达到报废标准的;⑷无盗抢、拼装、走私嫌疑的。

2、在办理在用摩托车、三轮汽车登记注册业务时,对三轮汽车,要严格执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臵税的通知》(财税[2004]66号)的规定,免征车辆购臵税;对摩托车核发牌证后开具“缴纳车购税告知单”,告知所有人缴纳车辆购臵税。

3、整治期间参加摩托车驾驶证培训的,免收资料工本费。

4、整治期间,县车管分所在派出所建立流动车辆登记服务代办点,办理“五种”车辆注册登记和培训考试业务,方便群众上牌办证。

(五)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开展整治活动。在执法过程中,相关单位、派出所要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确保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六)强化措施,严肃纪律。镇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将此次

- 5 -

摩托车专项整治活动扎实开展下去。镇整治办要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协调、检查和监督。对各村、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半月进行一次排名,对连续排名靠后的将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专项整治工作将纳入年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当中。

(七)总结经验,建章立制。各村、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巩固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动的成果,将摩托车路面管理由集镇、村社主干道延伸并形成制度。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考核,根据摩托车无牌率、驾乘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的违法率及完成量化管事等情况评定名次并进行通报。同时开展调查研究,深入探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宣传教育的有效途径,努力构建摩托车管理的长效机制。

- 6 -

推荐第8篇:人身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人身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xx站安发„20xx‟10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xxx《关于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安排》(运站函[2008]1号),根据车站《关于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安排》(x站安发[2008]6号)的相关要求,针对人身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做出如下安排:

一、明确负责:

人身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由安全副站长xxx主抓,安全路风监察科xxx具体负责,科室值班干部和两个车间配合工作。具体工作:由车间配合安全科对全站干部职工进行一次人身安全教育。在此基础上,干部职工针对惯性违章违纪所产生的人身安全隐患,进行自我反思、查摆,并由站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分析,制定整改措施,日常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及时销号。

二、阶段安排:

人身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学习查摆阶段。自2月1日至2月29日。车间要向干部职工宣传开展人身安全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并利用点名时间组织学习人身安全知识,对照自身岗位的实际情况查摆问题,由车间汇总梳理后,于2月29日前网传安全路风监察科崔志森信箱。

第二阶段:为分析问题、落实整改阶段。自3月1日至11月30日。这一阶段,一是由车站主要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对反馈的安全信息进行汇总,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结合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方案,安全科每月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形成小结上报安委会,并于5月、8月、11月月初5日内形成阶段总结上报运输处。二是科室及车间干部在值班和日常检查期间,对发现的人身安全问题,当场对责任者进行批评指导,并及时向安全科反馈信息。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好的,要追究车间、班组的管理责任。

第三阶段:为总结、汇报阶段。自12月1日至12月31日,要对前期所有发现问题的整治效果和整治措施进行检查验收,确保整治措施落实到位,杜绝同类事件重复发生。验收结束后,将人身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上报路局运输处。

三、整治重点及整治措施:

1、职工着装,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用具

1)严格按照《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发标准》发放职工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安全科不定时的对发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为职工的人身安全提供有力的物资保障。

2)严格按规定着装,特别是室外作业人员要按规定穿着具有安全防护功能的作业服装。年内按路局安全监察室要求,逐步更新调车组作业服,淘汰现有不符合规定的服装。

3)作业人员禁止穿大帽钉鞋、塑料底鞋、高跟鞋、硬皮底鞋、凉鞋、拖鞋及易滑鞋;冬运期间,室外作业人员的防寒帽必须有听耳孔,耳孔必须外露;不得戴影响视线的帽子,棉大衣不得使用连体帽子;调车作业人员作业中必须扎紧裤脚。 4)调车作业人员使用无线灯显电台作业必须使用皮套、背带,严禁徒手使用。

2、上下工的注意事项

1)职工上下班时应严格按照固定的走行路线行走,并注意临近的线路情况。

2)严格落实《职工劳动安全作业防护标准》中横越线路、顺线路走、横越车辆等规定。不准在线路内逗留、嬉戏或打闹。

3)严格遵守《营业线劳动安全10条强制规范处罚办法》及车站的补充规定,违者按规定严肃处理。

3、室外作业时的安全关键 1)接发列车人身安全

①接发列车时,必须站在《站细》规定地点,随时注意邻线机车、车辆动态。遇到列车尾部简略试验或其他作业时,必须按照固定行走线路图规定路线行走。

②在下雨或下雪等天气不良情况下,接发列车出场时,要加强了望,注意站内机车车辆动态,接车时站在安全地点。

③电化区段不准接发列车人员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任何物体)接触接触网各导线、部件及电力机车的电力设备。

2)调车作业人身安全

严格落实《调车组人员劳动安全作业防护标准》,重点整治下列调车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①上下车时的注意事项:严禁超速。在路肩窄、路基高的线路上作业时,必须停车后上、下;上车前要确认脚蹬、车梯、扶手、平车和砂石车的侧板及机车脚踏板的牢固状态,冬季要检查和清除机车脚踏板上的积雪,并采取防滑措施;不准迎面上车;不准反面上下车(牵出时最后一辆除外);上、下车时,要选好地点,注意地面障碍物和邻线来车。

②车列、车辆运行时的10条禁止行为:在车钩、平车、砂石车及无扶手的罐车边端或端板支架上坐立;在棚车顶或装载超出车帮的货物上站立行走;手抓篷布或捆绑货物的绳索,脚蹬轴箱或平车鱼腹形侧梁;在车梯上探身过远,或经站台时站在低于站台的车梯上;在装载易于窜动货物的车辆间和货物空隙间、货物上站立或坐卧;骑坐车帮;跨越车辆(使用对口闸除外);两人及以上站在同一闸台、车梯及机车一侧踏板上;进入线路提钩、摘管或调整钩位;手把车帮,脚踏边梁,同时手扶、脚踏两车。

③货场取送作业的安全措施:去专用线或货物线调车作业,须事先派人检查确认大门开启状态及线路两侧货物堆放情况。机车、车辆运行至道岔外方应一度停车,确认具备取送条件后方准作业。

④摘接风管、调整钩位、处理钩销时必须等机车车辆停稳,并得到调车长的回示,•昼间由调车长防护,夜间必须向调车长显示停车信号。调整钩位、处理钩销时,不要探身到两钩之间。对平车、砂石车、罐车及特种车辆,应特别注意端板支架、缓冲器、风挡及货物装载状态。 ⑤溜放调车提钩时应不准用脚提钩或跟车边跑边提钩,严禁在车列走行中抢越线路去反面提钩。

⑥上闸台必须使用安全带。要做到“上车先挂钩”、“下车先摘钩”。不能使用安全带的车辆,如平车、矿石车、罐车等,作业时必须选好站立地点。

⑦在带电的接触网线路上进行调车时,必须使用人力制动机紧固器进行防溜。

3)货运人身安全

①货运人员作业场所大多较远,上下班途中应注意交通安全。特别是在鞍钢场内的更是如此。

②商检、车号、车门整理工要熟悉现场环境,作业中沿固定线路行走,并注意地面杂物及机车车辆动态,严禁侵入临线作业。

③上下车时应注意地面状况;上车前应注意脚蹬、车梯、扶手的牢固状态,有无杂物、冰雪;禁止在车辆端板上行走、禁止跨越车辆。

4、安全防护

1)对道岔的清扫、涂油,减速顶、停车器的巡检、维修作业等应严格按照规定设置专职防护员,否则不允许进入现场作业。清扫道岔前,还要得到车站值班员或有关人员的同意,并携带电台,时刻保持与信号楼的联系。

2)室外作业场所要保证地面平坦、整洁,及时清除积水、杂草、冰、雪等,抓好防滑措施的落实。站内冬季除冰、除雪和夏季除草、清除积水等必须设专人防护。

四、推进计划见附表

Xx站 2008年1月28日

推荐第9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普利司通项目消防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关于开展消防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改善普利司通项目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管理现状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杜绝因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明确、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和重大财产损失,努力打造“平安普利司通”。经项目部研究决定于2012年9月25日至2012年10月期间在全项目范围内开展在建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力整治火灾隐患,改变建筑消防管理责任不明确、消防设施损坏严重、运行不正常的现象切实提高建筑消防管理质量和消防设施运行效率,提升自防自 救能力,彻底整治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治理小组组成组长:吴成

副组长:宋锐、杨宝军、宫健翔

组员:金更、孙大川、肖凡、崔鑫磊、孙晨、蒋永鑫、孙世伟、姚宇、唐超、李旭、姜善辉、吴桐蕾、姜福德、姜楠、富裕、乔云华、辛斌、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分包安全员、分包电工。

三、整治目标和范围

1、整治目标:通过专项整治,确保我项目的消防设施完好率达到98%以上,电工、焊工、气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火灾事故率为0。

2、整治范围:普利司通工程范围内。

四、重点整治内容

1、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2、消防通道堵塞以及动火作业造成火灾隐患情况。

3、生活区寝室用电、食堂煤气罐管理。

4、消防设施管理维护保养情况、系统运行情况。

5、生活区、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品管理。

五、工作步骤第一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9月25日。由安全部制定整治方案各工区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部署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2、广泛宣传 通过培训学习向全体管理人员及施工班组、施工作业人员告知排查、整治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大力宣传建筑消防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建筑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营造良好的施工氛围,形成“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舆论导向使之成为共识。第二阶段

1、消防实战演练与培训教育阶段 2012年9月26日。

由项目部组织消防演练,施工作业人员参观学习,同时提升消防应急小组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阶段排查整改阶段2012年9月26日-10月3日

1、项目部开展自查整改,加强消防设施的统一管理和整治,并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项目部要对照整治内容积极开展自查活动,特别是对易燃材料的燃烧性能、生活区寝室用电、安全疏散设施是否完好有效进行重点检查。对查出的火灾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自查整改结束后,应当将本项目火灾隐患下发到各分包单位。小组成员按照各自职责督促存在火灾隐患未整改的项目根据建筑存在火灾隐患的情况落实整改责任、整改限期和整改措施,确保安全。

四、复查验收阶段2012年10月 项目部将于10月4日组织复查验收。

六、工作措施为加强项目项目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取得实效,应建立领导机制、责任机制、宣传机制、督查机制、保障机制。

1、领导机制整治工作由项目部项目经理、安全员分工负责督促落实、检查工作。安全部负责整治协调、指导工作,并汇总项目部开展整治工作情况

2、责任机制安全部负责项目的消防工作,定期分析消防安全形势,组织项目部开展消防宣传、检查和整治工作,协调解决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合理规划在建工程内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消防基础设施的建设。成立统一的消防管理机构实施工程项目消防管理。对消防产品质量、存放、使用危险化学品情况等进行监督管理。

3、宣传机制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活动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氛围。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明确整治工作的方法和要求提高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和预防火灾事故能力。

4、督查机制项目负责人牵头各项目部安全员组成督查组,对项目开展整治活动进行督查。项目部也应成立相应的督查小组,加强对本项目的整治工作的督促落实工作。督查工作每个阶段不少于一次。

5、保障机制项目部要充实完善整治工作力量,明确有关责任人员,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同时要列出专项工作经费,为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坚实的保障。

6、工作要求一切实增强做好整治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项目部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全面落实“责任要明确、措施要有力、隐患要消除、安全要保障”的总要求,确保取得实效。

7、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项目部要及时总结整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逐步将整治工作纳入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在整治工作中进一步探索、建立和完善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度、火灾隐患举报、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等长效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

推荐第10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XXXX迎“双节”食品安全工作

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

为推进我办食品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元旦、春节期间我办全辖区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办事处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切实针对食品安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在辖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协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高效运行”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和要求,“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 1

方针,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秩序,确保元旦、春节期间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三、时间及任务

1、宣传阶段(2011年11月26日-12月5日)在辖区内开展对食品安全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黑板报、广播、流动宣传车及发放宣传单等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12月6日-2012年元月15日)通过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对辖区内食品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全面整治做到餐饮必查,各类食品加工企业必访,是查访率达到100%。

3、查漏补缺阶段(2012年元月16日—2012年元20日)对辖区内餐饮食品加工等进行一次回头望,对照年初签订目标责任书,查漏补缺,完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总结检查阶段(2012年元月21日—2月15日)对辖区各村、各社区整治活动进行总结验收。

四、重点区域整治

1、对各类集贸市场、食品超市、食品批发市场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加工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

2、对辖区食品生产加工业、食品批发零售业、餐饮业、

小食品加工坊、无证生产,加工和经营的企业。

3、对辖区市场肉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水产品、奶制品、儿童食品和酒类食品等联系工商、农业部门进行大检查。

五、工作要求

1、各村、各社区将“双节”期间的食品安全整治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来抓,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各门店督促检查。

2、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及时现场解决,并将结果及时上报。

3、在整治活动期间,办事处将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工作不力,敷衍了事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4、各社区、村于2012年2月15日前将集中整治活动工作总结上报办事处。

XXX街道办事处

2011年11月1日

第11篇:药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关于贯彻落实省、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

各部门、车间:

为认真贯彻落实《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切实解决影响药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全面提升药品安全水平,确保公众用药安全,依据省局《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意见》(鲁食药监办[2009]196号)和市局《关于贯彻落实聊城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意见》(聊食药监办[2009]96号),结合我公司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两年左右的深入整治,进一步落实“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强化药品安全监管,使药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显著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显著增强,药品生产秩序显著好转,人民群众的药品消费信心明显增强。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

(一)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应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每年组织对从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各类人员进行GMP、相应岗位职责、技能、法律法规和继续教育培训,以培养GMP意识和提高工作技能;同时,做好员工培训档案并实行员工上岗证制度。

(二)加强设备、设施管理。对公司各类设备建档管理,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定期维护保养,记录完整,以满足生产、检测需要。鉴于GMP修订版及2010年版药典即将实施,部分设备、设施已不符合要求,需进行技术改造。

(三)严格供应商管理。规范供应商选择与变更程序,结合GMP标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认定、现场审核,确保所选择供应商的质量保证能力,以提供合格、稳定的物料。

(四)强化物料控制。一是物料的验收,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对物料进行验收;二是物料的储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储存,毒、麻、精神药品及贵细料药材实行重点管理,双人双锁专库保管,每件包装上均有明显的状态标识,做到帐、卡、物一致;三是物料的发放,做到先进先出,易变先出,发放时随合格证一同发出。四是物料储存期限,物料储存时间接近复验期应进行复验,若质量不符合要求,则进行销毁处理。

(五)规范文件管理。制定及完善公司管理标准及技术标准,贯穿从物料 进厂至产品销售全过程。文件管理应遵循相关标准制度,做到:分类存放、条 理分明,便于查阅;发放、替换、撤销等均有相应记录;分发、使用的文件应 为批准的现行文本,已撤销和过时的文件除留档备查外不得出现在工作现场等 方面。

(六)严格药品注册及包装备案。一是规范制剂品种注册工作。二是开展药品再注册工作,规范制剂说明书、标签内容。三是拟对新增加规格的产品,及时进行包装备案等。

(七)注重卫生管理。厂区清洁整齐,美观大方,无污水、无废料;生产区卫生及工艺用水符合GMP要求,另工艺用水每年由卫生防疫部门检测,确保工艺用水质量;对直接接触药品的生产人员进行个人卫生教育,每年至少体检一次,建立职工健康档案,严禁传染病、皮肤病患者及体表有伤者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生产。

(八)重视验证工作。应制定年度验证计划,各主管部门负责验证管理日

2 常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及修订规程,监督执行,以稳定生产条件,确保产品质量,验证文件归档保存。

(九)强化药品生产控制。认真实施GMP,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依托三级质量管理网络,对生产过程的产品质量、工艺技术、工艺卫生及生产操作进行严格监控,对重点环节实施重点监管,对生产过程中物料均进行抽样检验,坚持“不合格原料不投产,不合格中间产品不转下工序,不合格成品不出厂”的原则,完善质量追溯体系和质量受权人制度。

(十)加强产品放行。每批成品放行前,要收集评价一切与该批成品相关的生产、包装、检测记录,经审核无误后允许放行,批档案存放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仓库发货时必须具有该批次成品放行卡,否则不予出库。

(十一)加强产品流通监管。选择有资质的、符合药品质量要求的物流企业,严格实施药品销售管理制度和营销网络,完善产品售后服务,做到每批产品均有详细的发货销售记录,确保药品销售的可追踪性。

(十二)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重视顾客信息反馈,由专人负责质量投诉处理,进一步完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与报告制度及产品质量档案。

三、实施步骤

为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确保取得实效,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阶段(2009年11月10日至2009年11月30日)

各部门、车间按照公司的统一部署,召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动员会议,广泛宣传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提高药品安全责任意识,规范药品生产秩序,全面提升药品安全水平。

(二)自查、自纠整改阶段(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2月28日)

3 要求各部门、车间对生产各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认真进行自查,对药品GMP规范的执行情况搞好内部评审,查问题,找隐患,发现问题,彻底整改,不留后患。凡是在自查整改阶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的,对有关人员的责任可以不予追究;凡是明知存在问题,敷衍塞责不予整改的,监督检查发现后严肃处理。

(三)监督检查,整改提高阶段(2010年3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公司在各部门、车间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生产环节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四)总结验收,巩固成果阶段(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10月31日) 公司将组织人员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宣传推广,对典型案例要严厉查处和曝光,巩固整治成果,完善药品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公司成立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各部门、车间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把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工作日程,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目标。各部门、车间要将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逐级分解细化,落实到人,加强调度考核;制订具体的工作计划,分阶段组织实施。严格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专项整治中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包庇纵容的有关责任人要严肃查处。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厂区宣传栏和《华威通讯》,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措施和成效,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普及

4 安全用药知识。

(四)认真开展督导检查。根据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各部门、车间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情况适时进行督查,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对整治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药品安全问题突出的部门,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

为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建立公司专项整治工作月报告制度,各部门、车间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调度,及时做好报表统计、汇总,并于每月3日前上报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九年十一月九日

第12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关于抓紧研究上报涉农

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组织领导机构

及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农业科:

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农业部牵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的要求,结合伟平省长批示精神和玺玉副省长的具体要求,省上制定了《甘肃省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报经省政府原则同意,现将《甘肃省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提前传给你们,请立即向你局领导和市州政府主要负责人汇报,尽快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织机构,同时结合各自实际,抓紧制定市州具体方案,按省级实施方案要求,将有关情况于4月10前上报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柳 迪 联系电话:0931-8891399 邮箱:327230600@qq.com 农业处

2015年4月7 甘肃省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各级政府涉农投入持续大幅增加,有力促进了农业农村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但是,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尤其是违规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省政府将组织全省范围内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我省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深入推进,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关于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依法治国、依法理财为遵循,以

- 2 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坚持公开透明。将专项整治的要求、内容、方式、方法、结果等全面公开,严格按照程序,实行开门整治,动员社会各界监督,保证整治效果。

(三)目标要求

教育宣传。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财经法纪和惠农政策宣传,发挥社会各界监督作用,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受教育,提高遵守法纪、法规和政策制度的自觉性。

摸清底数。全面掌握涉农项目资金规模、性质、结构、分布、管理、使用等现状。

查清问题。全面彻底排查涉农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违纪违法现象,找准查清问题。

严肃处理。坚持边查边改,对存在和发现的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发挥震慑作用。

完善机制。以问题为导向,加强调查研究,归类分析原因,注重改革创新,优化支出结构,完善体制机制。

二、整治任务

(一)整治范围。20

13、2014年度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农村、农民的各项资金(含基建投资),具

- 4 ⑥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⑦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⑧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

⑨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自2015年3月底开始至2015年8月底结束,分6个阶段。

(一)启动部署阶段(4月5日前)。省政府成立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省级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省专项整治行动,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在省财政厅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信息报送、新闻宣传等工作。适时召开全省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启动大会。

各市州人民政府要按照省里统一部署,成立本区域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包括组织保障、主要任务、时间安排、工作机制等内容),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行动。市州将领导小组成立情况、具体实施方案、联系人,于

4- 6 时,还要全面掌握本系统自查自纠情况,提出省级重点检查意见,形成书面报告一并于4月25日前报送。省级于4月30前将全省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3、重点检查阶段(5月31日前)。

在各级各部门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业队伍,对涉农资金投入规模大、近年来反映问题较多和问题零申报的县区和部门开展重点检查。检查县的个数不少于50个,省级部门不少于10个。市州要对所辖县区和本级部门(单位)全覆盖重点检查。检查可采取委托中介机构,县区之间、部门之间交叉检查等方式,检查对象要延伸到资金具体使用单位(农户)和工程项目,检查结果要及时反馈下级政府和相关部门。

市州检查结果于5月25日前报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级于5月31日前将全省重点检查工作总结报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4、部级重点抽查阶段(6月1日-7月15日)。配合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我省开展重点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在全省通报。

- 8 日前将整改工作报告报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6、全面总结阶段(8月15日-8月31日)。各市州、省级相关部门综合自查自纠、重点检查、部级抽查、整改完善等情况,全面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8月25日前报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级总结报告于9月1日前报省政府及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职责分工

(一)省级职责

省级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组织领导开展专项整治,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困难。对各地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指导,督促,组织开展重点检查。交流和通报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向国务院报告工作情况。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负责会议会务和相关材料准备,起草相关文件,组织开展工作,及时搜集整理相关信息,编制工作简报,加强工作交流和指导,按省级领导小组授权对外发布信息。

成员单位:参与研究和制定省级实施方案。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本系统整治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提出整改措施和完善政策建议。按照

- 10 组织、部署、督促、协调等职能,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行动顺利进行。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保障机制,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保障,通过抽调业务骨干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专业队伍开展培训,实施检查。建立承诺机制,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一把手对自查自纠真实性、整治有效性负责,层层签订承诺书,部门对政府负责,下级政府对上级政府负责。建立奖惩机制,根据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实行“红名单”、“黑名单”制度,对列入“红名单”的县区,予以通报表扬,今后在项目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对列入“黑名单”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酌减相关资金安排。

(三)严肃纪律要求。畅通监督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安排专人负责,依法依规受理群众举报,做到件件有交代,事事有着落,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要以解决好实际问题作为检验专项整治行动的唯一标准,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省级领导小组发现各地存在组织不力、工作不实、敷衍应付等现象的,采取通报批评等方式,限期整改。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 12

第13篇:作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中共双凤镇委员会

双凤镇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

的实施方案

镇属各部门、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省、市县纪委历届历次全会及县历次党代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切实解决我镇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双凤镇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结合我镇实际,镇党委、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干部作风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密切干群关系、提高行 政效能、提升干部形象为目标,以集中整治为手段,以健全制度为保障,着力解决干部队伍在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全镇干部队伍的思想境界明显提升,精神风貌明显改观,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为全镇经济社会和谐稳定、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整治范围

参与此次干部作风整治的对象包括:镇政府机关、镇属企事业单位、学校及县直属驻双凤镇单位的全体领导和干部、职工,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委会领导班子成员。

参与此次干部作风整治的重点是:

1.解决思想空虚、不爱学习的问题。要着力解决学习主动性不够,对新知识和新时期党的方针政策不了解、不掌握,理想信念不够坚定等问题。进一步增强学习的紧迫感,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以适应新时期工作的要求。

2.解决政令不畅、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要着力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重大决策和工作落实不力,不作为、乱作为,对待工作懒散漂浮等问题,切实改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

3.解决脱离群众、工作不务实的问题。要着力解决不深入调查、不掌握实际情况,脱离群众,工作不务实等问题,以良好的工作业绩赢得广大干部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4.解决法纪意识淡薄、不遵守廉洁自律的问题。要着力解决 部分领导干部不注重学习法律法规及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能战斗、困难面前不低头、诱惑面前能抵制的干部队伍。

三、方法步骤

这次干部作风专项整治工作从2016年3月1日开始,至2016年3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学习动员阶段(3月1日至3月8日)。全镇范围内的所有参与此次干部作风整治的有关单位和集体都要及时召开动员会议,搞好思想动员,对作风整治的目的、意义、步骤和方法进行宣传,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深入开展学习活动,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辅导、开展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集中时间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著作,学习中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学习党的其他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的相关知识以及业务知识。在学习的过程中要确保学习效果,要做到态度端正,学习认真,有考勤,有记录,有学习笔记,有心得体会。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政治修养,提高思想认识,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2.对照检查阶段(3月9日至3月12日)。每个参与单位、集体、具体参与对象都要通过座谈、走访等多种方式,深入基层走访调查、召开座谈会、民主生活会以及发放征求意见函、设立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和群众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摆干部职工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 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五对照五检查”,即:对照思想作风,督促检查干部、职工在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党性原则、全局意识、组织观念、精神状态等方面的问题;对照学风,督促检查干部、职工在学习态度、学习广度与深度、学用结合等方面的问题;对照工作作风,督促检查干部、职工在服务群众、工作态度、遵守工作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对照领导作风,督促检查领导干部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公开选人用人、维护群众利益、深入基层、团结协作等方面的问题;对照生活作风,督促检查干部、职工在公务接待、社会交往、生活情趣、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深挖思想根源,研究改进措施,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特别是对照现有相关制度,逐条检查执行情况和制度本身存在的缺失以及不适应形势要求的问题,深 入分析产生的原因。查摆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遮丑,不护短,客观具体,符合实际。对照检查要以总结经验、自我教育为主,属于单位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由单位领导作出检查;属于个人不执行的,要责成相关人员作出检查。

3.整改提高阶段(3月13日至3月17日)。每个参与单位、集体、具体参与对象要结合查摆出来的主要问题,明确整改重点,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认真进行整改。要从群众反映最强烈、最关注的问题抓起,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症下药,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上下功夫。要坚持边查边改、边整边改。从健全学习教育制度、健全有关工作制度、健全监督制度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加强干部作风建 设的长效机制,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局面。切实做到“十个不准”:不准违反政治纪律,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和小道消息;不准在工作落实和项目推进上推诿扯皮、弄虚作假;不准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或脱岗;不准中午饮酒或工作时间以外在公众场所酗酒滋事,言行失范,贻误工作;不准违反会议纪律,开会迟到、早退、缺席、顶会;不准对群众态度生硬、简单粗暴,甚至侵害群众利益;不准滥用职权,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公费旅游、公车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凡是违反“十个不准”要求的,一经发现,严格查处。

4.总结评比阶段(3月18日至3月29日)。每个参与单位 和集体都要认真总结加强作风建设的经验、取得的成效以及巩固措施,并于2016年3月30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镇纪委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1.成立领导机构。为确保此次干部作风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成立干部作风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张宇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江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为镇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单位负责人、各村(社区)支书,下设办公室在镇纪委办公室,卢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参与单位和集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2.对整治效果进行测评考核,并启动问责机制。此次作风 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对各参与单位、集体、参与对象进 行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与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在活动前、活动中、活动后全面启动问责机制,凡是不按照要求整治、整治措施不力、整治效果不明显的,责令限期改正和加强;凡是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延长整治期限;凡是被查处有严重问题的单位、集体和个人,年度不得评优树模,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格问责。

中共双凤镇委员会

双凤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日

第14篇: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林海镇中心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进一步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交通事故,保障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梨树县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上下学乘车安全工作的通知》(梨教字【2011】7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11月22日开始,至12月30日,在全镇小学范围内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格局,将交通安全纳入本系统常规管理;经常性地对学生和教职员工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交通安全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格局;全镇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根本性治理,交通安全条件充分改善;师生、家长及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得到普遍增强;学生接送车辆超员、超速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杜绝拖拉机、三轮车、农用车、载货车、报废车接送学生以及酒后驾驶和严重违规接送学生;学生接送车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有效减少学生和教职员工的交通事故;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

二、工作步骤

(一)成立组织,宣传发动阶段(11月22日——11月25日)

各学校要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强化主体、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成立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区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充分利用标语、横幅、板报、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营造浓厚的氛围,做到人人知晓,个个参与。

(二)调查摸底,排查隐患阶段(11月28日——12月2日)

各学校对本校区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建立隐患排查档案。着重排查以下几种情况:

1、有无12周岁以下学生骑自行车情况;

2、有无16周岁以下学生骑电动自行车情况;

3、有无学生交通违章情况;

4、教职工骑机动车情况,有无违章,特别是酒后驾车,不戴头盔等现象;

5、单位自备车的驾驶员交通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6、学校门前交通安全设施情况;

7、特别要充分依靠公安交巡警、交通、农机等部门,共同对接送学生车辆情况进行排查,掌握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手续审查、定期检测、驾驶人员资质、乘坐机动车辆学生等相关情况。

(三)制定措施,集中整治阶段(12月5日——12月9日)

各学校要针对排查出来的交通安全隐患,实行分级负责、逐一整改,做到责任、措施、时间、预案“四落实”,确保安全无事故,创建交通安全示范学校。

1、健全组织,明确职责。各学校要结合这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完善安全组织,形成安全管理网络。“一把手”作为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交通安全管理的意义、措施和要求,迅速建立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合理分工,明确职责,展开工作,严格落实。

2、大力宣传,强化意识。各学校要针对排查出来的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开展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把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和法制教育内容,通过主题班会、板报宣传、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校园广播、举案说法等各种形式,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活动,组织学生、教职工学习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基本知识,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养成文明交通行为,做到:(1)横过车行道时,必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猛穿;(2)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3)未满12周岁的不准在道路上学自行车、骑自行车;骑自行车不准带人,不准骑车并行,嬉戏打闹;(4)未满16周岁的不准在道路上骑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的不准在道路上骑电动自行车带人;(5)列队通行时,每列不准超过2人;(6)不得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动车辆;(7)学龄前儿童在街道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同时,各学校要加强义务交通管理员的活动,通过学生的言行约束家长,带动家庭、影响社会,做文明人,行文明路。

3、制定措施,全面整改。各学校要对校区排查出来的的交通安全隐患,深入研究,逐一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治理安全隐患。对能立即整改的,下发整改通知书,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对单靠本单位不能解决的隐患,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同时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消除隐患。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参与整改项目的验收,严格把关,不留死角,做到“四不放过”:隐患未查清不放过;隐患未整改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师生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各学校要将整改情况上报中心校。

4、突出重点,加强督查。各学校要抓住本校区交通安全的重点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组织专人专项管理,并制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案。各单位“一把手”要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那些重点隐患进行督查,杜绝可防性恶性或群发性交通事故的发生。中心校将不定期组织督查,对发现的情况予以通报。

5、健全制度,长效管理。各学校要根据本校区实际情况,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台帐,把交通安全管理作为单位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实行常规管理,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学校要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奖惩等制度;签定师生交通安全责任状;设立交通安全管理台帐,充分掌握本单位师生员工乘车情况;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资质、相关驾驶员情况、保险状况等,及时发现新情况,不断研究新问题,落实新措施,杜绝新隐患。各学校要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执法,建立打击影响学生交通安全行为的长效机制;及时掌握交巡警部门处理学生骑车违章情况,沟通家长,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并作为学生操行评定的重要依据;中心校对各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将适时组织督查,对出现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并造成一定影响的单位,严格履行“一票否决制”。

6、积极探索,创新途径。各学校要积极探索解决农村小学生上学交通难的有效途径,切实解决学生上学交通难问题;保障学生交通安全。

(四)巩固提高,考核验收阶段(12月12日——12月30日)

各学校对这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查漏补缺,整理台帐及资料,总结经验,完善制度,中心校将组织考核验收,重点检查隐患排查情况、整改情况、长效管理机制措施落实情况等,并将结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

三、整治重点

建立正常的工作联系制度,完善打击影响学生交通安全行为的长效机制,严禁学校、幼儿园和其他单位(指租赁车辆车属单位)利用安全技术条件不合格车辆、无牌证、假牌证和报废车辆、非法改装车辆接送学生,严禁低速货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后三轮摩托车搭载学生,严格整治“黑校、“ 黑园”和“黑校车”违法违规行为。学校要与乘车学生及学生家长签定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督促家长要与资质齐全、保险到位的接送学生车辆所有者签定学生安全乘车协议,杜绝使用“黑车”接送学生,谁出问题,谁负责。

四、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中心校成立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左有,副组长:陈琳、徐雷、李士义,成员:各校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协调、指导,陈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5812249。各学校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强化督查。联合公安局、交通局、农机局等部门,对整治工作各阶段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定期通报督查结果,防止整治工作流于形式。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宣传到位。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组织,迅速行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广泛开展“交通安全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形成“人人关心交通安全、个个维护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全方位、多形式、针对性地抓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活动,普及交通安全常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二)全面细致,排查到位。各学校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细致地开展隐患大排查,要将排查工作深入到每一所学校,全面排查学生的安全识、交通违章行为、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与标志、路况与桥梁、接送学生车辆情况等,建立隐患排查档案,做到一般隐患一患一表,重大隐患一患一档,确保安全隐患知晓率达100%,做到排查不留死角。

(三)落实责任,整改到位。各学校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千方百计抓好整改,确保一般隐患整改率达100%,重大隐患根治率达95%以上,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防范措施落实率达100%,切实做到整改不留后患。活动结束后,各学校要将此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今后工作意见写出专题报告于2011年12月31日前报送中心校。

林海镇中心校 2011年11月24日

第15篇: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防止事故的发生。今年以来,国内部分地方相继发生烟花爆竹生产安全较大事故。当前,正值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烟花爆竹燃放季节即将来临。为强化安全监管,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实现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张文富

副组长:王 浩

成 员:罗 凤 张雁鸣 陈再禄 杨立衡 詹永洋

刘天贵 王乾峰 各村(社)总支书记

三、重点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在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二)重点整治内容

1、生产企业

(1)是否有无证或证照到期后继续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行为。

2、经营(批发)企业

(1)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并按期达标;

(2)视频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及值班情况,仓库温湿监控设施、避雷设施、消防设施、防静电设施、机械设备接地、电气设备选用和安装是否符合要求;

(3)烟花爆竹商品流向登记制度落实情况;

(4)是否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向未经许可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烟花爆竹用于经营行为;

(5)是否有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以及未列入省外供货企业名单的烟花爆竹行为;

(6)烟花爆竹库房红线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商品堆放是否符合要求,严禁合法商品与收缴的非法商品混存;

(7)商品质量检测检验制度落实情况,严禁销售“三无”商品和非法商品;

(8)库区范围内是否存在其他与库房安全管理无关的生产生活行为及设施、设备;

(9)职工着装是否规范,进出库区检查登记制度落实情况。

3、经营(零售)户

(1)经营场所的面积是否小于10平方米;

(2)周边50米范围内无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场所或设施;

(3)有无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4)是否实行专店或专柜销售,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5)是否建立流向登记台账。进货渠道是否符合要求,严禁采购、销售无安全标志(安全标志应包括产品名称、产品级别、警示语、燃放说明、含药量、制造商或出品人名称及地址和生产日期、计数类产品应标明数量)、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以及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销售烟花爆竹是否进行登记,是否给购买人宣传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要求;

(6)经营场所是否超量储存烟花爆竹;

(7)严禁烟花爆竹零售点集中、连片经营或设置在居民楼;严禁爆竹零售户一证多点、流动贩卖或设置烟花爆竹超市等违法违规行为;

(8)严禁非法转让、买卖、出租、出借、伪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行为。

4、“打非”工作

(1)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认真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强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监督检查,避免烟花爆竹生产原料流入非法渠道或使用来历不明的非法原料进行生产;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与持续开展的“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时间从2012年10月至2013年2月28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15日至10月31日)

结合实际制定我镇的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专项整治工作;以“安全第一主题活动周活动”为契机,制定宣传计划,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生产、经营、零售以及市场“打非”工作的宣传,做到整治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具体。

(二)自查自纠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非法纠正违规行为。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的企业主体责任。

(三)集中整治阶段(1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

在第二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执法检查,保持“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注重源头治理,深挖严打非法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检查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一是批发企业的烟花爆竹产品是否张贴省安监局监制的专用封签;是否从贵州省安监局指定的生产厂家采购烟花爆竹产品;是否采购、销售无生产厂家名称、无注册商标、无合格证的“三无”产品;是否采购、销售法律法规明令禁止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是否向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非法经营者供货。

二是烟花爆竹经营者是否有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所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是否在合法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采购;所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是否张贴镇安监局监制的防伪标签;是否销售无生产厂家名称、无注册商标、无合格证件的“三无”产品,以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是否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三是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和擅自改变烟花爆竹经营点的行为。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2月28日)

对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治理”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召开专题会议并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回头看”,及时查缺补漏,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安监办要认真分析本辖区、本行业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形势,充分认识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认真清理排查存在的事故隐患,努力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工作不留死角、盲区。

(二)加大宣传,综合治理。安监办要切实抓好宣传发动工作,迅速将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事故通报传达到各村(居)、村民组负责人和相关监管单位,通过发布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导致事故发生作为典型案例,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危险性和危害性,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切实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做到: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教育部门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严禁未成年人、学生参与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活动。做到群防群治,坚决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三)突出重点,严格整治。安监办要认真落实各项整治内容并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逐项进行检查,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将“专项整治”与持续开展的“打非治违”行动相结合,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二是将“专项整治”与持续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对检查中发现有隐患的企业,要立即督促其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督促指导企业做到措施、时限、责任、资金、预案“五落实”,对于拒不整改的或者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严肃处理。三是将专项整治与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年审和换证工作相结合,对安全条件达不到要求,长期存在安全隐患未进行治理,非法储存,销售未经批发公司发出的产品等不合符规定的销售零售户,不予年审和换证,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调度,畅通信息。检查整治期间,要及时总结分析检查治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工作。

第16篇: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

安 全 生 产 专 项 治 理 活 动 实 施 方 案

城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8.5.24 为强化我司在建项目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进一步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我司决定开展本工程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努力实现项目部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进一步提高,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进一步増强,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进一步到位,建筑施工安全风险防控和安全隐患的整改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和有明显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公司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査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如下: 组长:周青 副组长:文溢峰

成员:王超、丁志豪、杨晓明 三,整治范围、重点

(一)整治范围 公司所有在建项目。

(二)整治重点

1、重点部位

(1)深基坑工程。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

(2)模板支撑系统。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度执行情况。

(3)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 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

(4)施工现场消防。施工区域、生活区域、材料堆放区域等火灾防范情况,施工现场用火用电制度落实情况,工地施工材料、易燃易爆物品堆放、使用管理情况,消防通道、施工现场、生活区域等消防设施有效配备情况。

2、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況。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钢管扣件租贯建筑起重机械和、安装、使用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任落实情況: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安全任各实情況。

(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部开展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有经监理单位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况;有建设单位在安全报监时提供清单情况。

(3)危险性风险源的识别和管控情况。对危险性风险源的辨识情况、修正和增补情况安全管理档案建立情况。对严重风险源的公示制度落实情况,包括明确风险源施工部位、防护措施和具体责任人员等。 (4)隐患排查和整治情况。项目部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胞患自查自纠情况。

四、整治措施

项目部重点检查的相关内容如下:

1.相关单位未按要求开展本次专项行动的; 2.专项整治期间发生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3.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4.主管部门或质安监机构发出整改通知书后未及时按规定时限整改或拒不整改的;

5.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五、工作安排 第一步:宣传发动阶段

根据各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安全生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各项工作。明确目标要求认真落实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精神、要求,全面提高本合同段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和事故预防、应急的能力,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感和法律意识等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从而有效地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将安全生产落到实处。 1.以“安全生产、人人有贵”为原则,组织所有参建人员接受 安全教育培训,未参加培训者不得上岗作业。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人员包括所有的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思想意识、提高岗位安 全技术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等只是为主培训内容包括。

(1)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交通建设主管部门、筹建处等单位的有关指示精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2)安全生产岗位技能、劳动卫生和安全操作规程及事故隐患识别; (3)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教育 (4)五个一活动知识培训 第二步:自査自纠阶段

项目部会同现场建设、监理单位等对本顶目开展100%全覆盖检查,对查出有安全隐患问题的,要以项目为单位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确保及时整改。特别是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等存在重大隐患的,要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的要求,确保100%整改到位。要对白查白纠情况进行回头看和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树立安全责任意识,高度重视认真部署。为加强对各项目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项目部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部。项目部要强化红线意识,始终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生命为代价的红线。要从思想和 行动上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的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降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二)认真开展自查督查,严格跟踪整改落实。在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中要突出“严”字当头,各项目部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思,要找照“三定”原则即定整改描施、定责任、定时限进行处理。项目经理帯队深入一线督促检査,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监督抽查,对发现 的问题和隐患要建档立册、跟踪到底、整改到位,重大问题要挂牌督办。

城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4日

第17篇:国贸广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北区(国贸广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北区(国贸广场)周边环境整治是北区开展四月环境综合整治月的一项重点工作,针对当前国贸广场的现状,北区物管中心结合管理的实际,按照“疏堵结合,方便业主,规范管理”的原则,有针对性的抓好疏导和整治工作。

一、组织领导:

(一) 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邱小兵同志任组长,苏正雷、张莉任副组长,主要负责整治的主要区域的规范标准、人员调配等整体整治工作。参与成员:谢强、黄信欢、莫衍湛、文迪、左芳于、陈星源、陈石金、罗海泳、莫胜军、黄光伦、容小霞、李慧珍,负责对占用通道。

具体分区:从吉隆苑中间做为分界,分为两区。

1区:组长:左芳于,组员:黄光伦、文迪、黄信欢、莫胜军、罗海泳 2区:组长:张 莉,组员:容小霞、莫衍湛、陈星源、谢强、陈石金

二、整治内容及规划要求:

(一) 整治内容:整治工作主要针对广场周边的环境进行清理,取缔广场周边商户的非法占道经营、乱摆乱占的行为;清理商户外的广告牌和垃圾桶,按照规定拆除商户及市场周边乱拉篷布、乱搭乱盖的各类违章建筑和广告;疏通各消防通道和人行道,影响市民油烟、排污、排油、噪音的经营户(例如湛江生蚝及青岛扎啤等),以及由市场乱搭乱占经营而延伸的“马路广场”行为。

(二)规划要求:

1、远东菜市场的进出口通道整治车辆停放及乱摆放,规范菜摊的摆放标准,在市场的进出口划线定位摆放摩托车或者其他物品,规范摆放。

2、根据广场的经营现状,对商户进行划线定位,规范经营,不得超出店面1.2米内经营,与商家签订协议,如果超出经营范围承诺处罚标准(罚款或者物品由物业公司保管等),对于不配合、不签订协议的商户由物业公司没收物品处理。

3、广场商户篷布、桌椅板凳等物品一律不准在广场设立,靠柱子的两边可以摆放一些花卉。

4、所有商户的广告牌和垃圾桶由物业公司和商户协商划线定位,规范经营,如果不按规定经营按照协议处理。

5、广场摩托车要求业主或者商户按停车位停放,设立商户专用区(例如南宁百货停放区、泰兴超时车辆停放区等),不按规定停放的视为乱摆乱放车辆,设立车辆临时备用区,每辆摩托车服务费为10元/辆/天,由整治广场的队员收取,收取到的费用做为整治小组成员的活动经费。

三、时间安排

3月22日-23日共2天时间由物业公司下发专项整改通知到各商户或者公告栏、重点区域墙体张贴通知进行宣传和制定整治标准,与各商户签订违规承诺书。

3月22-31日三天时间在早上的8:10分或者下午15:00在华府北大门集中,由整治领导统一部署整治的工作要求和任务分配,深入广场各区域进行整治。

四、建立广场的日常监管的长效机制

要做到把突击整治和经常性的日常监管相结合,克服“整治一反弹一再整治一再反弹“的怪圈,整治结束后,各整治区域要落实定人定岗(商户经营占道设立两名员工进行监管,各进出口设立两名,人员由北区副主任支配部门巡逻、监控、保洁、电工等人。)的巡查机制,并由整治小组领导进行监督管理,并开展每月两次的集中清理活动,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广场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各人员要履行好自己的责任,把专项整治工作以及长效化日常监管工作落实到实处,对于在工作中没有履行好职责的人员按照公司的《奖惩管理制度》处罚,对于在两个月内整治效果显著的(按照规划要求考核)小组,给予整治小组成员奖励1000元做为活动经费。

五、工作要求

1、重视整治中的宣传教育工作,注重执法技巧,讲究方法,避免矛盾激化。

2、整治中出现的暴力行为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报告整治组长或者副组长,联动社区派出所人员配合工作,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3、所有监管人员要配上防护用品,佩戴物业公司工作牌和着物业公司工作服,文明整治。

以上方案妥否,请领导批复!

贺州远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第18篇: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襄垣县广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00八年一月一日

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各施工项目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建筑安全管理,防范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促进我公司建筑业健康有序地发展,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县委领导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特制定2008年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统一部署公司建筑业专项治理工作,公司决定成立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史利民,副组长:张培成、李雪峰成员:赵俊华、楊柏松、吴瑞芳、辛玉生。公司工程部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各单位应当加强本单位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和专门的工作部门,并将组织领导机构名单和具体落实措施、方案报公司工程部。

二、目标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以贯彻《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创建文明工地为工作重点,对高处坠落、坍塌、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塔吊倒塌、基

坑支护、模板支撑等进行专项治理,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控制和减少一般事故发生,全公司建筑业职工因工千人死亡率小于0.038,使我公司建筑安全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安全指标和预控目标。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11月),组织发动:公司内部进行宣传、部署;第二阶段(12月-2009年1月),自查自纠:各部门对照标准,查找隐患,查找漏洞,自行纠正;第三阶段(2009年2月-3月),检查整改:由公司组织专项治理检查;第四阶段(5月),验收总结:由公司结合日常检查组织考核验收,并总结上报。

四、工作措施

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对本项目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主体是施工企业,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职工。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各级建筑安全机构,配备得力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依法开展建筑安全督查工作,做到安全督查覆盖到每个项目,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切实开展安全工作。

2、强化建筑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今年六月,局矿将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单位要以“安全月”活动为契机,以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主线,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突出活动主题,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和安全应知应会常识,要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建筑职工安全素质和规避事故的能力,形成人人关心和重视安全的良好氛围。

继续认真组织建筑职工学习建设部建筑管理司编写的《建筑施工人员安全常识读本》,要以这个《读本》为基本教材,结合实际提高建筑安全基本知识、掌握基本操作规程、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做到“三不伤害”。

坚持培训上岗制度。对塔吊工、电工、电焊工、架子工、机操工等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同时加强对企业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机管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学习,提高他们的总体素质,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

3、建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为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各单位要做到从源头抓起。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工程开工前,各单位必须针对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报建管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开工,对于无安全技术措施和审查不通过的,一律不得开工,这样做到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关,变事后预防为事前控制。

4、继续推行主要建筑机械设备进场登记备案和强制性淘汰制度

今年,我们将继续推行建筑机械设备进场登记备案制度。进入施工现场的起重设备、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砼搅拌机等主要建筑机械设备在进入施工现场前,都必须向县质安科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经核准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确保主要机械设备处于监控状态。今年,我们将加大对部分企业仍在使用的双吊兰井架的更新工作,坚决杜绝双吊兰井架在工程上的使用,对一批改装不合格的双吊兰井架也坚决予以淘汰。

5、开展以安全生产为主的创建文明工地活动

文明工地是安全生产的延伸,安全生产是文明工地的核心。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也必然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进一步完善,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要从本企业的实际出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建立创建文明工地的组织体系、管理网络,进行创建文明工地的目标预控,各单位要将工会设到施工一线,成立项目部工会小组,协助行政抓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严格掌握标准,按照局矿文件《关于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意见》要求,认真开展好创建工作,使我区建筑施工现场的面貌有较大的变化,创建文明工地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6、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

各单位要经常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班组每天一次,项目部每周一次,企业每月一次,检查要有重点,要认真,在建筑安全专项治理中,要抓住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重要环节,和常常被忽视的薄弱环节,采取各种措施,严加防范,同时要加大建筑安全设施的投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除了考虑经济效益外,更要考虑安全生产。当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工期、安全与效益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第一,必须牢固树立安全保效益、保稳定、促发展的意识。 同时,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切实开展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五、总结验收

通过一年的建筑安全专项治理,要使我区建筑安全状况再上一个新台阶。要对全年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将开展这项工作的情况和取得的成果,报市县质安科,我公司将结合全年的安全检查,于5月份组织专项治理验收。

六、其它

请各单位按本通知要求,成立建筑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专项治理方案,明确专项治理的目标、重点、具体措施,积极开展工作。

机构成员:

组长:史利民

副组长:李雪峰 电话13935523867

副组长:张培成 电话 13834770988

组员:

赵俊华 电话 13934057783张垣兵 电话13097569142

武文帅 电话 13133354823连晓东 电话 13103553555

李艳萍 电话13152959286杨柏松电话 13293757920

吴瑞芳 电话13191049411辛玉生 电话13509758616

第19篇: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及甘肃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瘦肉精”监督管理,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1年的“瘦肉精”专项整治。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生猪、肉牛、肉羊为重点,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完善法规制度,健全协调机制,强化全程监管,促进全市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二、整治任务和措施

(一)深入开展“瘦肉精”源头整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盐酸克仑特罗、沙丁胺醇等可能作为“瘦肉精”的人用药品流通监管,严格实施处方药管理制度,防止从药用渠道流失。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制定和落实严禁生产、销售莱克多巴胺的办法,并依法进行清查。食品药品监管、工业和信息化、农牧部门要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普通化工企业、兽药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生产行为;要对企业外租的厂房、车间开展全面排查,严肃查处非法生产“瘦肉精”的企业和黑窝点。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瘦肉精”销售活动的监管,严肃查处通过互联网等方式违法销售“瘦肉精”的行为,切断地下销售链条。公安部门要根据相关部门提供和掌握的线索,对非法生产经营“瘦肉精”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二)深入开展养殖环节整治。农牧部门要强化养殖场(户)检查,督促养殖场(小区)完善养殖档案,如实记录商品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并保留相关凭证;建立活畜出栏无“瘦肉精”承诺制度;加强对养殖场(户)技术指导与服务,提高其科学饲养水平;组织开展“瘦肉精”清缴行动,对规定期限内主动上缴的养殖场(户)免予处罚;要会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在养殖环节非法使用“瘦肉精”和自配料中添加“瘦肉精”的行为。

(三)深入开展收购贩运环节整治。农牧部门要会同工商等部门加强对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的监督管理,督促建立相关证明材料查验制度和收购贩运信息记录制度;对销售和运输过程中的活畜加强监督检查,发现含“瘦肉精”的活畜,要监督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实施无害化处理;农牧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活畜收购贩运经纪人兜售“瘦肉精”和收购贩运“瘦肉精”检测不合格活畜的行为。

(四)深入开展屠宰环节整治。商务部门要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行业管理和对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督促屠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生猪进场查验、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登记,肉品品质检验、产品召回、无害化处理等肉品质量安全制度。农牧部门要严格检查屠宰企业有关“瘦肉精”检测合格记录凭证,对“瘦肉精”抽检不合格的生猪,会同商务部门监督企业实施无害化处理。商务,农牧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屠宰企业收购宰杀含“瘦肉精”生猪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深入开展加工环节整治。质监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使用含“瘦肉精”的猪肉等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一经查实,即责令企业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生产许可证。质监、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巡查,深入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严防含“瘦肉精”的肉制品流入市场。

(六)深入开展销售、餐饮环节整治。工商部门要加大市场巡查和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肉制品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餐饮单位严格执行肉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采购的肉品来源合法;要深入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含“瘦肉精”肉品的行为。

三、进度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XX年5月10--5月20日)

各县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市工信委、市农牧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局)依照本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治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要求,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各县区、各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5月20日前报市农牧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XX年5月21日一2012牟1月31日)

各县区、各部门按照整治任务和措施要求,全面开展“瘦肉精”排查、清缴和检验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集中力量查处一批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的违法犯罪案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各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2月1日--3月31日)

市农牧局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制定武威市“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办法并组织实施,同时做好迎接省上检查验收相关工作。

各县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市工信委、市农牧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局)将“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2012年2月10前报市农牧局。市农牧局汇总整理形成全市“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2012年2月底前报省农牧厅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追究。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要结合实际,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制定和落实各项具体监管措施。要加大行政监察和问责力度,严厉查处失职渎职行为。

(二)加强投入保障,强化监督抽查。各县区要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做好人员、经费、设施设备的保障工作。各级监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瘦肉精”监督抽检计划,按照风险可控、监管有力的原则,科学确定抽检比例;对养殖、收购贩运、屠宰、加工等重点环节,要加大抽检力度,增加抽查频次,扩大检测范围。要强化“检打联动”,发现饲料、畜尿、肉品等样品抽检不合格的,要追根溯源,依法严厉查处。

(三)加强监督执法,严厉打击惩处。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实现“瘦肉精”各监管环节的紧密衔接。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及时通报案件线索,严肃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及伪造检验检疫合格证书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从严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四)加强调查研究,健全长效机制。各县区,各部门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要强化“瘦肉精”的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结合本地和本系统实际,加强调查研究,总结推行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健全工作制度。各监管部门结合各自职责要制定和落实牲畜养殖、收购贩运、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管的具体办法和制度;针对活畜养殖、屠宰、加工、流通、餐饮等环节,制定生产经营主体“瘦肉精”检验制度;研究制定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完善生猪主产区与主销区的监管衔接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规范行业管理,健全诚信与自律机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五)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区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政府加强监管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提振消费信心。大力普及肉品消费常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加大普法教育力度,编印普法宣传小册子向养殖户、生猪收购贩运人、屠宰企业、加工企业、肉品经营户等发放,宣传“瘦肉精”’的危害以及严厉打击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的法律法规,提高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要及时公布典型案件,以案说法,形成高压态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要实行“黑名单”制度,及时曝光非法生产经营者和问题肉制品。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奖励机制,鼓励舆论监督,形成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第20篇: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建质〔〕173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全省重点督查20个重大建设项目和20项重要工作涉及市具体任务的通知》(昭政发〔〕10号)文件,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

意见》(建质〔〕32号)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全市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防范伤亡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结合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深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为主线,以治理危险性较大工程为重点,以强化有关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核心,全面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监督管理,促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整治目标

结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危险性较大工程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相关标准规范的贯彻执行,建立健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管理行为,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确保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并进一步好转。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建设局决定成立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赵峰(市建设局副局长)

副组长:周远胜(市建设局副处级调研员)

成员:高开林(市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科长)

魏永翔(市建设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陈雨(市建设局质量监督站站长)

杨稜钊(市建设局安全监督站副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安全监督站,办公室主任由杨稜钊同志担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指导、督查等工作。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直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联系。市建设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黄灿

电话(传真):0870-2248729

电子邮箱:ztanquanjiandu@163.com。

四、专项整治重点

专项整治工作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工程,对事故多发地区、事故多发企业和项目以及隐患整改不力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和整改。工作重点内容如下:

(一)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规、部门规章及标准规范(来源:好范文 http://www.daodoc.com/)的贯彻执行。重点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32号)、《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54号)、《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建筑施工碗扣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等相关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管理。重点是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专家论证、审核批准、实施及验收、检查及监控等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

1.深基坑工程: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遵循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进行开挖,是否按照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基坑支护、临边防护、检查验收、变形监测等。

2.高支模工程:查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是否按照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查混凝土浇筑作业顺序是否合理,查有关单位的监督管理是否到位等。

3.脚手架工程:查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搭设、检查验收及使用等。

4.建筑起重机械:查起重机械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备案登记、查安装公司是否具有并符合其安装资质;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安装、拆除、检测、验收、使用及维修保养等。

五、工作步骤

(一)活动部署阶段(4月底之前)。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要根据本地区、本企业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认真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召开属地施工、监理企业主要负责人及进入本地承接施工任务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的动员部署会议。4月25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会议签到表。

(二)

自查整改阶段(5至6月)。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及在建工程项目,要对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32号)、《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54号)、《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建筑施工碗扣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结合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全面开展

自查整改工作。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自查工作的督促和指导,抽查重点企业及重点项目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6月25日前,上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以及督促、指导,检查重点企业及重点项目开展专项整治情况(包括检查重点企业及重点项目个数,发现问题及隐患清单)。

(三)集中整治阶段(7至8月)。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要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对在建工程的全面大检查,进一步治理纠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排查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逐一进行排查,全面整治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和建设单位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方面的不规范行为和做法,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8月25日前,上报集中整治工作情况(包括检查企业、项目个数,排查安全隐患数量和整改情况等)

(四)督查检查阶段(9月至10月)。结合各地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市建设局将组织开展对重点县、区及重大项目的督查,同时迎接上级部门检查。9月25日前,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要系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取得的成果,存在不足和问题,下步工作措施等)。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本次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落实市政府“关于分解落实全省重点督查20个重大建设项目和20项重要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监理企业务必站在安全发展的高度,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好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

(二)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监理企业要按照总体部署和要求,及时建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落实整治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和在建工程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召开会议,将专项整治具体工作传达落实各施工、监理企业及在建工程项目的管理和作业人员。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各施工、监理企业法人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人。

(三)强化整改,确保实效。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详细记录在案,及时下达整改指令,按照“三定”原则进行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并逐项检查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要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强化落实各方责任主体责任,规范监督管理工作,遏制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监督,严格执法。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施工、监理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坚决给予打击。对拒不改正或走过场的,尤其是施工现场仍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各县区将名单及详细情况上报市建设局,我局将从重从严查处,并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全省进行通报。

(五)总结完善,上报情况。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监理企业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进行总结,进一步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完善各项制度措施,健全体制机制,全面规范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各项工作。按时上报各阶段工作情况及总结。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范文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范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