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实 施 方 案
2012年和静县卫生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新政办发[2012]57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结合我县卫生监督工作实际,制定2012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领导重视,分工明确
为更好地开展好2012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县卫生局及时召开动员大会,精心布署,制定“和静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哈斯木〃牙生 县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彭炳格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 成 员:杜 娟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办公室主任
依斯坎德尔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监督一科科长
魏 琼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监督二科科长 各科室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各科室协调工作及专项整治工作的各类信息、报表、总结等。
二、做好日常卫生许可审查工作
严格按卫生许可审查程序,完成现场预防性卫生审查。对不符合卫生法律法规及其卫生标准的,坚决不予办理;对
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做到各类证件认真及时制作发放,项目填写完整,数据准确,各类资料建档管理,建档率达到100%。
三、开展对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整治时间:2012年5月1日至11月30日
2、整治范围: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业管理办法》、《餐饮业卫生条件许可量化条件》、《餐饮业卫生条件许可量化分级管理条件》、《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规范》等法律法规,开展对全县餐饮业、食品加工业、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托幼机构和学校食堂、旅游景点、建筑工地的专项整治工作。
3、整治内容:
(1)查处无卫生许可证经营单位查处率达到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索证制度建立率100%;查处集体食堂、餐饮单位使用的牛、羊、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
(2)查处餐饮业的两证(健康证、卫生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餐用具的消毒、通风设施、留样登记、原料索证登记管理及各项卫生制度落实等。
(3)查处对餐饮服务环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4)查处对辖区内“地沟油”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餐饮单位有无“地沟油”、食用油的采购渠道、食品原料的索证索票情况、泔水的去向登记情况。
(5)开展对全县餐饮业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两轮餐具消毒效果监测工作。抽检餐饮业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餐具碗、盘子、碟子、盆、杯子的消毒合格情况,按照餐具化验标准进行严格检验。
(6)开展对全县的托幼机构和学校食堂的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六一”节前和中高考期间及各项重大节日期间卫生监督保障工作。
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及时给予整改或停业整顿,对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罚或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和静县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