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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改革先进事迹(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9 00:05:31 来源:先进事迹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税收征管改革

税收征管是税收工作永恒的主题,改革创新是提高税收征管水平的不竭动力。

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有力促进了税收收入平稳较快增长,保证了税收调控经济、调节分配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为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国内外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税收工作面临新的形势。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是顺应现代信息革命发展潮流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我国税收管理国际化的迫切需要,是适应税源状况深刻变化的迫切需要,是完善我国现行税收管理方式的迫切需要。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积极借鉴国际成功做法,奋力开创税收征管改革新局面。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构建以明晰征纳双方权利和义务为前提,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专业化管理为基础,以重点税源管理为着力点,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

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总体要求的核心,要从五个方面准确理解这一体系的丰富内涵。以明晰征纳双方权利和义务为前提,就是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清晰界定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确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此基础上进行征管制度设计,开展征管工作。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就是要把风险管理贯穿税收征管的全过程,形成风险分析识别、等级排序、应对处理和绩效评价的闭环系统,对不同税收风险的纳税人实施差异化和递进式的风险管理策略。以专业化管理为基础,就是要对管理对象进行科学分类,对管理职责进行合理分工,对管理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提高税收征管的集约化水平。以重点税源管理为着力点,就是要抓住管理重点,充实管理力量,完善职责配置,切实提高重点税源管理水平,从而对提高其他纳税人税法遵从度起到示范效应,带动整体征管水平的提升。以信息化为支撑,就是要准确把握信息革命发展趋势,充分应用信息技术科学发展成果,大力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为税收征管提供有力依托。

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降低税收流失率和征纳成本,即“两提高、两降低”。

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积极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是事关税收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系统性工程,涉及范围广、关注程度高、工作任务重、实施难度大,必须统筹兼顾,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上下级税务机关和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协调,国税局、地税局之间的统筹协调。

强化宣传引导,积极主动地向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沟通改革事宜,做好对广大纳税人的宣传解释工作,加强对税务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加快人才培养,实行人才强税战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实践锻炼,造就大批税收征管专业化人才。

积极探索实施,处理好顶层设计与探索实践的关系、目标与现状的关系、继承与创新的关系,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王力在报告中深入阐述了推进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的必要性。他强调,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和税收发展面临新的形势,对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推进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势在必行。这是由大企业的地位和特点、税收征管改革的重点、世界税收管理发展趋势决定的。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总体

部署,积极主动地谋划和推进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

王力指出,2008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和各地税务机关相继成立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开始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模式。特别是去年国家税务总局部署开展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以来,各地税务机关按照统一部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体制机制建立、业务创新、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确立全新工作思路,明确主体管理制度,实施个性化服务和风险管理,搭建大企业税收管理信息平台,建立专业机构和干部队伍,取得明显成效。税企合作、风险管理的理念得到普遍认可,专业化管理机制逐步建立,个性化服务和风险管理业务不断创新,机构和队伍建设有了一定基础,推动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取得新突破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

王力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税务机关要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完善体制机制,优化个性服务,推行风险管理,强化信息管税,建设专业团队,全面提高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水平。他强调,深入推进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要完善体制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优化个性服务,促进税法遵从;推行风险管理,合理配置资源;实施信息管税,强化管理手段;建设专业团队,提供人才保障。通过创新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一是从税务机关的单向监管转变为服务与管理并重,税企互信合作,共同防控税收风险;二是由事后管理和检查为主转变为防控和管理相结合的全过程税收风险管理,提升管理效能;三是从基层的分散管理转变为跨层级的统筹管理,实现服务与管理的高效运转。

为了把“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落到实处,国家税务总局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提出税务部门体现“为民”的总要求是做到“三个服务”,体现“务实”的总要求是做到“三个实在”,体现“清廉”的总要求是做到“三个禁止”。具体体现为以下“36字”要求:

服务税户 服务基层 服务大局 任务求实 干事踏实 说话朴实 执法禁贪 服务禁懒 管理禁散

推荐第2篇: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

××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改革方案

(征求意见稿)

税收征管是税收工作永恒的主题,改革创新是提高税收征管水平的不竭动力。2013年我省地税系统税收征管改革已正式启动,目前正处在调研准备和宣传发动阶段,计划2014年元月全面实施到位。为迎接即将到来的全面改革,市局决定,2013年将进一步深化我市地税系统征管改革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通过职能重组、岗责重置、流程再造和机关实体化运作,构建以明晰征纳双方权利和义务为前提,以优化服务和纳税人自主申报纳税为基础,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税源分类分级管理为突破口,以重点税源管理为着力点,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

二、目标和基本原则

税收征管改革的目标是: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降低税收流失率和征纳成本。

税收征管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依法行政、诚信服务、科学效能、监督制约、因地制宜。

三、主要内容

(一)优化纳税服务

1、巩固“先办后审”改革成果。加强“先办后审”后续管理。优化征管流程,精简表证单书,简化办税环节,办税服务厅全面实行“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一站式”服务。除列名的限时办结涉税事项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限时办结以外,其他涉税事项只要纳税人申请资料齐全、手续完备,一律当场办结。

2、拓展多元化服务平台。巩固完善以电子申报纳税为主的多元化申报纳税方式,推广自助办税,加快电子税务局建设。

3、建立分级分类税法宣传模式。优化整合纳税服务资源,以税法宣传体系为平台,重点依托纳税人学校(之家),拓展12366综合服务热线功能,实行差异化、团队化、社会化服务。

4、建立健全纳税人诉求响应机制,及时回应纳税人的关切,提供纳税风险提示,做好税收政策异议处理,帮助纳税人降低涉税风险,进一步畅通纳税人合法权益救济渠道。

(二)推行税(费)源分类分级专业化管理

分类分级管理是税(费)源专业化管理的基本方法,应按照分类管事、分级负责、因事设岗、分工协作的原则,推进税(费)源分类分级专业化管理。

1、分类专业化管理。根据税(费)源结构及其风险特点,对税(费)源进行科学分类,一般可以划分为重点税(费)源、一般税(费)源和零散税(费)源。重点税(费)源是指纳税户数量占比较小(20%左右)、年纳税额占比较大(80%左右)的纳税人,我市要求将年纳税额30万元以及年纳费额30万元以上税(费)源户均纳入重点税(费)源管理;一般税(费)源主要包括除重点税(费)源以外的其他中小微企业;零散税(费)源主要包括个体工商户和一次性、流动性税源。对不同规模的纳税人依据税(费)源特点、重要程度和风险大小采取差异化

2 管理方式。对重点税(费)源,以管户为主、管事为辅,实行精细化管理和个性化服务,各单位须成立专门机构或专业团队对辖区内重点税(费)源进行集中专业化管理。对一般税(费)源,以管事为主、管户为辅,按照行业规范化管理思路,强化税基管理和分类纳税辅导,将管理事项适当分离,逐步实现传统的“单兵保姆式”向现代“团队流程化”转变。对个体工商户等零散税(费)源,在属地基层地税机关依法核定税收定额的基础上,可以依法借助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力量,实施委托代征管理;对流动税(费)源和自然人纳税人,充分运用第三方信息做好源泉控管、代扣代缴等税收管理工作。

2、分事项专业化管理。按照税(费)源专业化管理要求,坚持管户与管事的有机结合,各地可在保留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合理内核基础上对部分事项进行适当剥离,将税(费)源管理事项分为基础管理和风险管理两类。基础管理类事项主要包括户籍管理、调查执行;风险管理类事项主要包括分析监控和纳税评估。

3、分级专业化管理。将税(费)源管理事项在各层级、各部门、各岗位之间科学分解、合理分工,实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化管理。在坚持属地入库的原则下,基础管理类事项一般由县(市、区)局负责;风险管理类事项以市局为主,县(市、区)局为辅开展,提升大企业风险应对层级,跨区域经营、事项复杂、年纳税额较大的总分机构类型的大企业集团的风险管理类事项,由市局列名管理。其他税源户风险管理事项由县(市、区)局按行业或者事项等实施专业化岗位分工管理。

(三)实施税收风险管理

1、组建市局风险分析监控中心。为推动全市风险管理工作开展,市局成立风险分析监控中心,挂靠征管科,负责全市地税系统风险信息和第三方信息等的汇总,建立风险指标体系,制定风险识别参数,建立风险特征库和风险分析模型,实施风险识别排序、风险任务推送、应对结果评价等工作。同时负责协调全局纳税评估工作,行使风险管理指挥中枢职能。各县(市、区)局成立相应专门机构或团队,承接市局风险分析监控中心推送的风险任务,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税收风险分析监控。

2、完善税收风险管理流程。将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融入税收征管基本程序,把有限的征管资源优先用于风险较高的纳税人。根据税源分布和结构特点,制定税收风险管理战略规划。将风险管理闭环系统与征管基本程序有机结合,自上而下地实行\"统一分析、分类应对\"。税收风险分析监控部门主要是采集和获取内外部涉税信息,运用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行业评估模型等风险分析工具,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情况定期进行风险分析识别,对存在税收流失风险的纳税人进行等级排序,按风险等级高低推送风险应对任务,并对风险应对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评价。在税收风险应对中,对低风险纳税人采取纳税辅导、风险提示等服务方法督促其修正申报;对中、高等级风险纳税人进行纳税评估;对涉嫌偷逃骗税纳税人实施税务稽查。

(四)深化纳税评估

纳税评估是税收征管的必经程序和风险应对的重要手段,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必须在强化纳税评估上有所作为。

1、出台市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要清晰界定评估方法,统

4 一评估程序,理顺工作流程,明确评估时限,规范评估文书,指导全市评估工作。要正本清源,突破评估仅是点对点日常检查的浅层认识,以“行业建模”为抓手实现评估工作的提档升级,积极“建模找点”,在建模初期,要突出重点税源、重点行业,指标不求多、不求全,但求有效实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扩大成果。各县(市、区)局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符合本地税源结构的骨干行业纳税评估模型,服务纳税评估工作开展,实现纳税评估从无差别的全面评估转变为有针对性的专业评估,从无标准的经验操作转变为有规范的精细评估,从不连贯的单一应用转变为有互动的综合评估。

2、推行团队评估,纳税评估工作必须由专业化评估团队实施。市局风险分析监控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地税纳税评估工作,建立纳税评估人才库,并从纳税评估人才库中抽调人员对全市普遍性存在的重大行业风险、税(费)种风险以及市局列名大企业实施纳税评估,各县(市、区)局必须成立专业评估的内设机构或团队,由其负责本辖区的纳税评估工作。

3、做好与税务稽查衔接工作。清晰界定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之间的业务边界,避免职责交叉,做到衔接有序。同一年度内,对列为稽查对象的纳税人不再实施纳税评估。将纳税评估作为税务稽查的前置环节,对评估中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税收违法,且需要追究税收法律责任的,应移送税务稽查部门。

(五)加强税务稽查

税务稽查是税收征管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实施税收风险应对的重要手段。要通过强化稽查职能,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增强税务稽查威慑力,维护税法严肃性,营造公平正义的

5 税收环境。要突出稽查工作重点。稽查部门应当将纳税评估部门移送的涉嫌偷逃骗税纳税人作为必查对象,开展案件查办等风险应对工作。及时向纳税评估部门反馈稽查查处结果,并注重发现严重税收违法行为的规律和特点,查找税收征管薄弱环节,提出管理建议,做到以查促管、查管互动。规范稽查实施程序,统一处理尺度,创新稽查方式方法,优化稽查资源配置。

(六)做实税源基础管理

强化户籍管理,把好税务登记信息入口关,及时准确掌握纳税人各类动态信息,加强非正常户、停歇业户、注销户、造册户登记管理。做好纳税人户籍结构分类分析工作,创新户籍巡查方式,利用第三方信息开展纳税登记户数比对,查找堵塞户籍管理漏洞。加强纸质资料管理,规范纸质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做好电子征管资料管理系统运用的前期准备工作。严格发票管理,加强发票日常检查工作,加大税控、网络发票推广力度,提高电子发票比例,实现由以票控税向信息管税的转变。规范欠税管理,实现系统欠税管理全覆盖,做好欠税分类工作,完善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综合运用税收弹性分析、税负分析、税收关联分析等方法,深入开展经济税(费)源分析、政策效应分析、管理风险分析、预测预警分析和税(费)源与征管状况监控分析,准确把握管理规律,深入查找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加强重点行业和分税(费)种管理的有效措施。

(七)强化社会综合治税

完善地方税费征收保障工作体系,提请市政府出台信息交换机制的有关意见,明确部门间信息交换时间、交换方法、交换内容,建立信息交换常态机制;巩固“先税后证”、“先税后

6 登”、“先税后费”、“先税后检”等源泉控税机制,提升税源控管质效。继续推进国地税协作,拓宽协作领域,创新协作手段,联合加强发票管理、实施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加快社会化办税,将其作为征管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前提条件强力推进。充分发挥社会资源优势,与社会管理创新相结合,构建“政府主导、财政考核、税务指导、部门参与”的零散税源管理新模式,明职责,严考核,重保障,建机制,强化社会化办税的规范运作,将有限的征管资源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释放出来。

(八)健全税收执法监督机制

健全税收执法监督机制。坚持决策权、执法权、监督权相分离,明确调查审批、风险分析、风险应对人员的职责,并实行各环节人员和职责相互分离,从制度、体制、机制上强化对税收执法权的运行制约。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对税收执法权的行使和运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制约,做到风险防控设计与流程再造、岗责重置、系统研发同步进行。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梳理权力事项,排查风险点,强化流程控制和制约。加强对调查审批、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等重点环节的督察,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确保行政问责制度落到实处。

(九)完善征管质量与绩效评价体系。加快转变征管质量评价方式,在统

一、规范分类分级岗责体系的基础上,对涉税信息采集与加工、纳税服务、税务管理、风险分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强制征收等工作情况,实行计算机过程留痕管理,将各环节征管绩效归集后作出综合评价,客观评价地税机关税收征管的主观努力程度。根据征管绩效评价中发现的税

7 法遵从新动向、风险管理规律和征管薄弱环节,不断完善管理办法和措施,优化风险分析指标体系和风险预警、纳税评估模型,形成持续改进的运行机制。探索建立以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降低税收流失率和征纳成本为主要内容的、可量化的征管绩效评价体系。

(十)建设信息化支撑体系

坚持业务先导引领信息化建设,实现业务与技术的有机融合。强力推进征管信息标准化建设,制定贯穿信息采集、流转、查询、应用、维护等全过程的信息管理规范,建立信息标准体系,统一涉税信息的数据标准、口径。加强数据质量管理,保证涉税信息的准确采集和规范使用。深化涉税信息分析应用,做好数据、信息、情报、知识的转化,做好纳税人申报纳税信息、生产经营信息、发票使用信息和税务管理信息、第三方信息以及其他涉税信息的收集、整合与比对,有效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综合分析探索纳税人不同规模、行业、税种等风险发生规律,逐步建立风险预警指标、行业和税种评估模型、税法遵从风险特征库,增强风险分析识别和应对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凝聚力量。全市地税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高度重视,深刻理解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内涵和意义,切实转变税收管理理念,克服畏难情绪,在系统上下形成广泛的思想共识。要切实加强领导,将深化征管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全局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凝聚各方力量,创造领导高度重视、协调统筹有序、内部齐抓共管、外部支持协作的良好改革环境。

(二)稳步实施,传承创新。近年来,税收征管流程再造、税收信息化建设、税收管理员制度建设等都不同程度地体现了征管改革的要求,也为现阶段推进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征管改革积累了经验、创造了条件。因此,必须继承发展各项改革有益成果,注重改革的策略、路径,在继承中创新。同时,要确保改革形式与内容的统一,要注重改革质的突破,跳出在低层次上简单重复的怪圈,不能以一种错误去修正另一种错误,不能“穿新鞋走老路”。

(三)完善机制,强化保障。要建立高素质的专业化管理人才队伍,加大教育和培训力度,加强各级人才库建设,重点培养风险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纳税服务等专业人才完善奖惩机制,奖优罚劣,激发活力,增强地税人员的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感。加大经费、设备等向征管领域的投入力度,确保征管改革顺利实施。

(四)搞好调研,认真总结,适时调整。调研要深入,要调查了解征管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了解征管的迫切需要和改革方向,调研改革风险点在哪里。论证要充分,要学习借鉴各地先进经验,探索论证适合本地的改革模式。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要考虑周全,及早应对,及时修正,适时调整,不断优化征管改革模式,促进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推荐第3篇: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市局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会议精神,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根据市局对税收征管改革工作的部署,市区国税局在认真分析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辖区机构设置、税源结构、人力资源等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税收征管改革,努力形成“征纳权责明晰、服务职能整合、税源专业管理、风险集约统筹、岗责流程统

一、监督制约有效”的税收征管格局,进而达到提高征管质效、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降低执法风险、促进纳税遵从的目的。

二、改革内容

通过优化结构、转变职能,将业务科室、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分局等部门职责进行整合,实现办税服务厅全职能化、业务科室职能“瘦身”、风险管理中心中枢统筹、分局专职风险应对、各岗位分权制约,打造实体化、扁平化、集约化、流程化的税收征管格局。

(一)打造全职能办税服务厅

通过将市区局各业务科室承担的基础管理事项下移至办税服务厅、各税源管理分局承担的基础管理事项前移至办

税服务厅的方式,推进办税服务厅由办税服务前台向综合税收服务机构转型,实现税收服务、基础管理各项职责在办税服务厅内集中整合、专业化分工、一体化运作。

在办税服务厅内设立调查核实和涉税审批岗位,赋予其调查核实和审批职能,实现依申请涉税事项受理、核查、审批的一体化办理。纳税人依申请办理的158项涉税事项,除需要市级以上税务机关审批的13项涉税事项外,对其他145项涉税事项,只要纳税人提供资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均由办税服务厅受理并审核后当场审批办结。同时赋予办税服务厅部分基础税源管理权限,对未按规定办理依申请涉税事项的纳税人履行催报催缴、欠税追缴、处理处罚等职责。

(二)业务科室职能调整

业务科室职能“瘦身”,将政策法规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防伪税控系统及稽核管理、进出口税收管理、流转税优惠审核、相关资格认定等业务,税政科的所得税税收优惠审核、所得税核定等业务,征管科的普通发票管理、欠税管理、委托代征管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管理等职责,计统科的税收票证管理等职责下移至办税服务厅,相关业务人员随业务至办税服务厅,加强办税大厅的一体化业务办理能力。

(三)强化风险管理中心中枢作用

市区局成立独立的、专业化的税收风险管理中心,统筹开展风险目标规划、风险信息采集、风险分析识别、等级排

序、任务筛选、任务推送、复审复核、跟踪评价和风险管理各环节整体联动工作的协调等工作。

风险管理中心统筹全局风险管理,形成强有力的管理中枢。充分利用各税种和专业管理部位的专项风险分析成果,收集各类涉税信息,采取人机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风险分析,研究制定风险防控策略,提出风险应对建议(包括上级部署的专项评估任务),统一提交税收风险联动管理联席会议进行等级排序,确定风险应对任务。风险管理中心同时负责督导、反馈、考核风险应对工作,保证协同联动的有效落实。风险应对实行“一次进户、各税统评”,在同一年度内,除涉及税收违法案件检查和特殊事项调查外,对同一纳税人不得重复进户开展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务审计。

(四)税源管理分局专职风险应对

除振兴分局(个体分局)外,其他税源管理分局不再从事催报催缴、个体定税等基础税源管理事项,将主要负责税收风险提醒、纳税评估、注销清算、发票检查、漏征漏管清查等风险应对事项,以及税收调查等风险信息采集事项。取消税管员管户,税收管理员“不管企业管风险”,将主要从事税收风险信息采集及风险应对工作。税源管理科继续作为专职评估科,负责市区局重点评估及专项评估。振兴分局将负责市区局所有个体工商户的税源管理工作,实现市中区范围内个体工商户税收政策执行的公平、一致。

(五)健全完善监督评价机制

1、风险应对环节分权制约。落实选案、检查(评估)、审理分权制约机制,稽查局除接受上级稽查局统一部署稽查任务、外部协查、举报检查外,其它案源由税收风险管理中心推送;税源管理科及各税源管理分局作为专职评估机构,所有案源由税收风险管理中心分析推送。由税收风险管理中心牵头组织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对税务稽查、纳税评估结论进行集体审理定案,集体审理至少每半月召集一次,必要时可召开临时审理会,稽查局、各评估单位负责案件的检查(评估)、执行。

2、大厅审批业务分权制衡。办税服务大厅一体化办理业务实行业务受理、核查、审批分权制衡,将涉税业务受理、调查核实、审批岗位分由不同人员担任,调查核实、审批人员应具备执法资格,按规定流程办理,实现分权制衡。

3、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本方案所涉及业务调整、业务办理及流转事项由考核办全程考核,对未按规定期限及工作质量完成的,通报批评并考核扣分;对征管改革措施到位,完成质量好、征管水平明显提高的单位,将通报表彰并予以考核加分。

三、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8月1日—9月15日):根据市局批复进行人员、岗位、业务、流程设定,申请调整金税三期岗位、权限设置。

(二)第二阶段培训阶段(9月16日—9月30日):授课人员备课,对所有业务人员分岗位开展人员培训。

(三)第三阶段全面运行阶段(10月1日开始):机构、人员、系统调整到位,按新业务流程全面运行。

(四)第四阶段总结完善阶段(12月份):各单位总结征管改革运行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市区局。市区局组织评估验收,全面总结评价,提出进一步完善的措施和意见。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为把税收征管改革落到实处,市区局成立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区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区局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分管征管工作的局领导负责征管改革常务工作,各科室、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区局征管科,由征管科长任主任,具体协调指导税收征管改革落实,为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税收征管改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的业务和部门多,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对实施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及时沟通反馈,持续改进。为避免发生纳税人多头跑,各岗位间推诿扯皮的现象,在内部改革的同时,加大对外宣传力度,争

取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同时,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对外公开办税流程,有必要时可制作流程示意图,放在局机关、办税大厅、分局的显要位置,让纳税人一目了然,不论办什么事都能及时找到相应的部门或个人。

(三)深入调查,持续改进

税收征管改革是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各单位在推进征管改革工作过程中,要本着巩固、完善、提高、优化的原则,实行跟进管理,深入调查分析和研究工作中反映出的问题,不断调整充实、改进完善征管体系的内容,总结归纳出丰富有效的实践经验,切实提高税收征管的质效。

推荐第4篇: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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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入征管大格局 服务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2013年3月,经过反复酝酿研究的《全省地税系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正式下发,全省地税系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会议召开。湖北地税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启动,揭开了湖北地税发展新的篇章。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省地税局为更好地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湖北经济、社会科学发展,顺应现代信息技术迅猛发展潮流,应对税源状况深刻变化,从体制机制上破解制约征管质量和效率提高的深层次矛盾,而作出的一次战略抉择。其主要内容包括规范税收征管基本程序、优化纳税服务、实施税源分类分级专业化管理、夯实税源管理基础、实施税收风险管理、强化纳税评估、加强税务稽查、健全税收执法监督机制、完善征管质量与绩效评价体系、建设信息化支撑体系等十大方面。

新的改革是一场涵盖全省地税系统各个层级、每个岗位、所有业务的一次革命。这是一次治税理念的革命,将风险管理理念贯穿于税收征管全过程,将分析识别、等级排序、应对处理、绩效评价、过程监督的风险管理闭环系统与征管基本程序相融合,把有限的征管资源用于风险较高的纳税人;这是一次治税方法的革命,实现业务工作与现代科学技术的有机融合,积极利用第三方信息,打造覆盖税收征管和内部管理全流程的信息化平台,全面迈进信息管税时代;这是一次征管方式的革命,按照申报纳税、税收评定、税务稽查、税收征收和法律救济再造税收征管新流程,特别是风险控制和评定将成为整个新税收征管流程的核心和中枢;这是一次部门权益的革命,按照征管流程需要优化征管资源配置,做实机关、重组税源管理机构、改革和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对原税收征管部门的权益进行再分配;这是一次队伍建设的革命,新的征管体制在岗位分工上体现出更加专业化、精细化、科学化的特征,对各部门各岗位的干部在税收业务上、信息化操作上、工作责任心上要求更高,需要地税干部具备更高的政治、业务和作风素质。

我们常常把税政、稽查与征管一起并称税务三大业务部门,三者相互融合,不可分割。税政和稽查既是本轮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参与者,更是实践者和促进者。2013年3月12日召开的全省地税稽查工作会议、3月28日召开的全省税政管理工作会议提出,全省地税税政和稽查工作必须按照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需要,融入征管大格局,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服从、服务于深化征管改革的顺利推进。

税政管理工作就本质来看,就是法的规定性在税收上的综合体现,是国家意志在税收工作中的具体化、明确化和系统化。税政和征管,一个是实体,一个是程序,实体需要程序去实现,程序就是为了实现实体而存在。即税收制度是税收征管的法律依据和主要内容,税收征管是税收法律法规实施的唯一载体和平台。税政管理工作服从、服务于深化征管体制改革应从三个方面着手:

一是要站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深化税制改革,促进新征管体制发挥作用。税收征管改革的终极目的是提升征管质效,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而税收征管执行的就是税收政策,因此税收政策是否符合经济发展的需要,直接决定了改革目的能否实现。十八大提出,要加快改革财税体制,构建新的地方税体系。这就要求税政部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在税法框架内,根据湖北经济发展需要,认真做好“营改增”、资源税、房地产行业税收和环境保护税等税制改革的试点工作,严格执行支持高新企业、现代服务业等税收优惠政策,积极落实鼓励自主创新、扶持企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等结构性减税政策,在运用税收政策服务经济发展上取得实效。

二是要抓住税政管理的薄弱环节,夯实管理基础,促进新征管体制顺利实施。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提升税收征管质效的一次全方位革命。对包括基础数据、税政管理、税源管理等各方面的基础工作要求很高。税政管理部门必须找准政策管理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夯实地方税种的管理基础,积极推进行之有效的营业税行业管理方法,进一步抓好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不断规范财产行为税管理,强化非居民税收和反避税管理,多方寻找和核实第三方涉税信息,为征管改革提供更加翔实的数据支撑和更扎实的管理基础,促进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顺利实施。

三是要拓展税政管理的职能范围,参与风险评估,促进新征管体制提升质效。新的征管体制赋予税政管理部门建立分税种分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对税政管理中发现的税收风险提出应对意见、参与具有普遍性的风险和重大复杂事项的纳税评估、为纳税评估提供业务指导等多项新的职能。

税政部门要积极履行上述新职能,针对各税种特点,认真梳理现行税收政策,加快建立税收征管风险评估模型,积极开展和指导全省纳税评估试点工作,促进新征管体制运行质效的提升。

税务稽查既是新征管流程的终点,又是新征管体制的起点。说是

终点,是因为新征管体制赋予稽查部门查处高风险纳税人的重大职责,是税收征管的最后一道环节。说是起点,是因为税务稽查成果是风险监控部门确定监控重点的重要参考,是纳税评估部门开展评估的主要参照,是检验征管改革成效的有效手段。税务稽查工作要真正实现服从、服务于税收征管改革的深化,必须进一步提升稽查工作质效,在工作理念、工作方法、工作重点上全面适应新征管体制的要求和需要。具体来讲,核心就是要实现稽查现代化。

一是稽查理论现代化。现代化稽查理论要求确定稽查部门在新时期的主要职能,即主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依法严厉打击严重税收违法行为,使恶意不遵从者依法及时受到法律惩处,维护税法严肃性,营造公平正义的税收征管环境;要确定稽查部门的主要任务,即将纳税评估部门推送的高等级风险纳税人作为必查对象,开展案件查办等风险应对工作,主动选择税收流失风险较高的行业和区域开展税收专项检查。

二是稽查体制集约化。要按照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税源分级分类管理的要求,继续完善“重点税源省局查、大中税源市州局查、小散税源县局查”的分级分类稽查模式。要稳步推进一级稽查体制改革,提升执法层次,规范执法程序、统一执法尺度,优化稽查资源配置,集中稽查力量监控重点税源,使稽查工作的法治水平和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 三是稽查队伍专业化。要按照专业化要求,配齐配强稽查队伍,采取多层次、多渠道的方式,切实抓好稽查人员的培训工作,大力提升稽查队伍的整体素质。对稽查处(科、股)的查案范围按专业化进行分工,培养重点行业、重点税种、重点税源的专业化稽查队伍,为完成好稽查工作任务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四是稽查手段信息化。要按照新征管流程需求,对稽查管理软件进行优化,使之与征管核心软件全面对接,打造稽查与风控、评估、纳服、税源管理等部门资料信息传送的信息化平台。要全面推广应用稽查查账软件等信息化查账手段,提高案件检查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要积极创新稽查方法,拓展稽查信息来源,有效利用第三方信息,提高稽查质量。

五是成果运用反哺化。要认真思考如何充分利用稽查成果反哺征管,全面提升稽查“以查促管”职能的发挥。通过完善征管联席会议、搭建信息化成果传递平台等征稽协作渠道,及时向税政、征管、风险监控和纳税评估部门传递稽查成果,通报涉税违法行为特点、手段和基本规律,提出科学合理的强化征管建议,为风控部门确定下一步监控重点行业和区域、完善风险分析数据模型,为税源管理部门加强日常征管,为纳税评估部门开展评估,提供可靠的资料、数据、案例参考。)

推荐第5篇:税收征管

税收征管的一般程序包括税务登记、账簿和凭证管理、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环节。税收征管法对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在各环节的权利、义务进行了规范,并明确了不履行义务的行政或法

律责任。

一、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是纳税人在开业、歇业前以及生产经营期间发生变动时,就其生产经营的有关情况向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书面登记的一种制度。

1.开业登记。

2.变更登记。

3.停复业登记。

4.注销登记。

5.报验登记。

(二)税务登记证管理

1.定期换证制度。税务机关实行税务登记证定期换证制度,一般三年一次。 2.年检制度。税务机关实行税务登记证年检制度,一般一年一次。

3.国、地税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制度。

4.部门配合制度。

5.遗证补办制度。

(三)违法处理 纳税人未按规定办使用登记证;视情节给予相应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账簿和凭证管理

账簿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连续记录其各种经济业务的账册和簿籍。凭证是纳税人用来记录其各种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并据以登记账簿的书面证明。税务部门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纳税人的会计账簿、凭证等实行管理和监督,是税收征管的重要环节。

1.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备案制度。

2.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处理办法,抵触的,依照有关税收规定计算纳税。3.账簿设置要求。纳税人应按要求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特别是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与履行纳税义务有关的其他辅助账簿。

4.记账凭证使用要求。记账凭证应合法、有效。合法,

5.账簿及凭证保管要求 6.税控装置使用要求。

7.违法处理。

三、发票管理 发票是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按照发票使用范围,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两大类。税务机关是发票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

(一)发票印制

(二)发票领购

(三)发票开具

(四)取得发票的管理

(五)发票的保管和缴销

(六)违法处理

四、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是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和税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制

(一)申报对象

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无论本期有无应缴纳或者解缴的税款,都必须按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二)申报内容

纳税申报的内容主要体现在纳税申报表或代扣缴税款报告表中,主要项目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应退税项目及税额、应减免税项目及税额,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延期缴纳税款、欠税、滞纳金等。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除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外,还要根据情况报送有关证件、资料。

(三)申报期限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税务机关依法确定的申报期限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四)申报方式 1.直接申报(上门申报)。2.邮寄申报。3.电子申报。4.银行网点申报。5.简易申报。6.其他方式。

(五)延期申报

(六)违法处理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税务机关可责令限期改正,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罚款。

五、税款征收

税款征收是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标准和范围,通过法定程序将纳税人应纳税款组织征收入库的一系列活动。税款征收是税收征管活动的中心环节,也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体现。

(一)税款征收主要方式和适用对象

查账征收。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会计账簿等财务核算资料,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征收税款的方式。适用于财务制度健全、核算严格规范,纳税意识较

强的纳税人。

核定征收。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从业人数、生产设备、耗用原材料、经营成本、平均利润率等因素,查定核实其应纳税所得额,据以征收税款的方式。一般适用于经营规模较小、实行简易记账或会计核算不

健全的纳税人。

定期定额征收。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自报和一定的审核评议程序,核定其一定时期应税收入和应纳税额,并按月或季度征收税款的方式。一般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小、不能准确计算营业额和所得额的小规模

纳税人或个体工商户。

代收、代扣代缴。税务机关按照税法规定,对负有代收代缴、代扣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其向纳税人收取或支付交易款项的同时,依法从交易款项中扣收纳税人应纳税款并按规定期限和缴库办法申报解缴的税款征收方式。适用于有代收代缴、代扣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委托代征。税务机关依法委托有关单位和个人,代其向纳税人征收税款的方式。主要适用于零星、分散、流动性大的税款征收,如集贸市场税收、车船税等。

查验征收。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应税商品通过查验数量,按照市场同类产品平均价格,计算其收入并据以征收税款的方式。一般适用于在市场、车站、码头等场外临时经营的零星、流动性税源。

(二)纳税期限与延期缴纳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法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或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对纳税人因不可抗力,导致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或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能超过3个月。经批准延期缴纳的税款不加收滞纳金。

(三)税款减免

税款减免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给予纳税人的减税或免税。

按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法定的审批机关批准减税、免税的纳税人,要持有关文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税、免税手续。减税、免税期满,应当自期满之日次日起恢复纳税。

享受减税、免税优惠的纳税人,如果减税、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要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减税、免税条件的,要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否则税务机关予以追缴。

(四)税款

(五)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

(六)违法处理

纳税人偷税、骗税、欠税、逃避追缴欠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编造虚假计税依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因违法行为导致他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等行为,妨害税款征收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相应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

罪的,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六、税务检查

税务检查是税务机关依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对纳税人、代扣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进行审查监督的一种行政检查。税务检查是确保国家财政收入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是国家经济监督体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四)税务检查的程1.选案。2.检查。

3.审理。

4.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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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

税收的征收管理是贯彻税收政策,组织收入的重要环节,是税收工作的基础。税收征管工作是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互动的结果。税收征收管理随着国家的政治、经济形势、方针政策变化而变化。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税收工作随着改革开放、发展经济日益受到重视,1979年,财税体制改革,朝阳县财税局分解为朝阳县财政局和朝阳县税务局,1979年7月,朝阳县税务局正式挂牌工作,建立起各项征收管理制度。

1983年至1985年,我国进入以利改税为主要内容的全面税制改革阶段。这改革主要内容为:一是对国营企业开征所得税和调节税。二是改革工商税,调整部分产品税率。三是开征资源税。

1994年9月,根据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为了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增加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按照国家分税制改革的要求,朝阳县税务局分设为朝阳县国家税务局和朝阳县地方税务局,按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各自的职权范围划分税种和管理权限,朝阳县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所得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等集中缴纳的收入(包括营业税、所得税、利润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央税的滞补罚收入、中央企业上交利润和出口产品退税的管理,9月16日,朝阳县国家税务局正式挂牌办公。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带动了税收征管改革。长期以来,“一员到户、各税统管”的征管模式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为此,各级税务机关开始进行积极的探索。1995年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两个转移”(向征管转移、向基层转移)的工作方针和建立“申报、代理、稽查”三位一体的征管模式,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于1997年以国办发1号文的方式确定了建立“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30字征管新模式。这一期间,朝阳县国家税务局也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和实践。根据朝阳市国家税务局于1995年10月发布的《朝阳市国家税务局征管改革实施方案》,进行了以下内容的改革:一是将整个征管工作划分为四大系列,即管理服务系列、征收数控系列、强制征收系列、税务稽查系列。二是建立多功能、快捷的综合办税大厅,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三是大力推广计算机在税收征管领域的应用,实施科学化管理。到1995年底,按照新的税收征管流程和四个系列的要求,调整了内设机构、完善了工作规程,纳税申报大厅正式投入使用,全县税务系统实现了计算机受理纳税申报、填开税票,进行税收会计核算,完成了征收与管理的分离。

1996年9月和1997年8月,税收征管改革工作继续引向深入,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以纳税人自觉纳税申报为基点,以计算机应用为依托,以完成税收任务为中心,以税务稽查为重点,采取办税厅(站)集中收税,征管人员划片催报催缴和全所人员统一组织,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模式,并利用办税厅(站)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税务所全部设置办税厅,距办税厅较远的乡镇设申报站)。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并向中国蔓延,使得中国的经济发展骤然降温。为了抵御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了税务部门的基本职能是组织收入工作,并提出了税收来源于经济的观点,即“税收经济观”。按照党的十五大确定的依法治国方略,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要做好“三篇文章”(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科技加管理),在组织收入上确定了“依法征税、

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工作原则,并要求税务干部要具有铁石心肠、铁面无私、铁的手腕、铁的纪律的“四铁精神”,通过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保障组织收入工作的开展。

200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税收征管法》,并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新的立法原则指导下,朝阳县国家税务局加强了税收法治化建设,在组织收入工作上杜绝了以往个别年度因地方财政需要而进行的税收“空转”。同时,针对新的征管模式确立后,纳税人自行申报不实的情况,提出了树立大征管观念,对部分企业实行评估核定征收、建立税务专管员岗位责任制、实行纳税人划类征管等措施,同时引入省国税局二次开发的“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在全县征管工作中统一应用,实现了征管工作的网络化管理。可以说,这一时期是新征管模式确立后的调整、完善期。

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这一创新理论,其内涵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这在客观上要求税收工作要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2003年9月,朝阳县国家税务局召开全县基层建设工作会议,提出了抓好干部管理体系、基层组织体系、征管岗责体系、素质教育体系、监督制约体系建设。明确了调整税务所布局、建立人才库制度、建立完善的、操作性强的岗责体系等工作措施。

2004年,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税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进一步强调“加强管理”的重要作用,并把它列入“30字”征管模式,提出构建大征管格局的工作要求。这一新的工作思路要求税务机关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通过对征管数据的分析应用,查找征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加强对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的流程控制,建立和完善管理办法,提高税源管理水平。同时,注重绩效考核,完善岗责体系,注重成本管理,提高管理效能。为了适应这一工作思路的转变,在内部机构设置上,将原税收执行科更名为税源管理科,并重新明确了工作职责和范围。在征管实践上,深入学习市局于2005年出台的税收管理员管理办法,开始了对纳税评估工作的探索。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和构建大征管格局对稽查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长期以来,稽查工作一直被作为打击偷逃骗税的杀手锏和组织收入的保障措施,大征管格局提出后,稽查工作成为了税收征管工作密不可分的一部分,从此,稽查职能实现了由打击型稽查、收入型稽查向管理型稽查的重大转变。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这一时期,信息化建设进入了全面整合阶段,国家税务总局不再鼓励各地自行开发新的征管软件,避免重复开发造成资源浪费和软件口径不一,不能实现共享等问题,各地税收信息化建设的侧重点逐步向各类征管信息的管理和应用转移。为此,从2003年开始,朝阳县国家税务局在全县纳税人中大规模地推广应用网上认证、申报系统,解决征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2005年,在全县国税系统集中人力物力开展了税收征管信息管理系统CTAIS2.0的上线准备工作。机构的改革、征管措施的探索和信息化的推进都为提高征管效率和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征管方式、手段的不断改进,促进了税收收入的快速增长。朝阳国税收入规模从1994年的57668万元增长到2005年的168042万元,增长了1.9倍,尤其是2003年—2005年,全市国税收入连续迈出三大步,相继突破9亿、13亿、16亿元大关,以年平均29.2%的增长速度递增。税收的快速增长也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1994年以来,朝阳市国家税务局累计组织税收收入99.3亿元,其中半数以上的国税收入通过中央财政返还和地方分成等形式形成了地方财力,为朝阳老工业基地的振兴提供了殷实的财力保障。朝阳市国家税务局还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先后三次提高增值税起征点,认真落实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民政福利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出口企业、三资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以及涉农问题等各项税收政策,1994年—2005年累计减免抵退税款11.6亿元,为朝阳的外向型经济发展、老企业改造、新型企业做大作强、就业再就业、保障低收入者的权益等都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充分发挥了税收的调控作用,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的发展,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上,朝阳市国家税务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基本思想,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定不移地从严治队,不断加强干部管理,积极参与地方重点工程建设,深入扎实地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国税机关的形象。12年间,全市国税系统共获得国家级荣誉5个,省部级荣誉72个,省局级和市级荣誉175个,全系统文明单位覆盖面达到了百分之百,有24个单位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8个单位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2个单位被评为国家级巾帼文明示范岗。市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连续迈上四个新台阶,1994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1998年被评为省级文明行业,2003年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005年又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推荐第7篇:税收征管

税收征管的基本内涵

税收征管是指国家税务征收机关依据税法、征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税款征收过程进行的组织、管理、检查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广义的税收征管包括各税种的征收管理,主要是管理服务、征收监控、税务稽查、税收法制和税务执行五个方面,具体可理解为两大方面:一是税收行政执法,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管理、申报纳税管理、减免缓税管理、稽查管理、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管理。

二是税收内部管理,即长期以来形成的以宏观经济管理需要出发而运用税收计划、税收会计、税务统计、税收票证等进行的内部管理活动。

税收征管是整个税收管理活动的中心环节,是实现税收管理目标,将潜在的税源变为现实的税收收入的实现手段,也是贯彻国家产业政策,指导、监督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发挥税收作用的重要措施的基础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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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的目标

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是我国税收征管工作的基本目标,具体包括:

(1)执法规范。努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各项税收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2)征收率高。依据税法和政策,通过各方面管理和服务工作,使税款实征数不断接近法定应征数,保持税收收入与经济协调增长。

(3)成本降低。降低税收征纳成本,以尽量少的征纳成本获得尽量多的税收。

(4)社会满意。有效发挥税收作用,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税务部门形象日益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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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税收征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为确保国家税收,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国家在税收征管方面制定了相应的法规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目前,在税收征管方面,仍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管理监督不到位。

取消税务专管员后,由于把实行专管员管户向管事制度转变简单的理解为取消专管员,形成了管理环节的空位和断层,使税务机关失去了对纳税人的管理和监控;二是注重了集中征收,优化服务,片面强调以查代管,形成了管不细、查不全、征不足、处罚难、效率低的状况;三是征管格局中的四个系列以及各职能部门间协调不好,各自为政,多头指挥,不通信息,相互扯皮,互相推诿,导致税收征管全过程运转不正常。

第二,管理手段应用不到位。

目前管理手段主要是运用计算机管理,但其监控作用不明显,主要表现为:征管软件本身还不成熟,使用中存在一些缺陷, 在一定程度上还不能满足征管要求,信息传递不通畅,影响收入的完整性,加之有少数微机操作人员责任心不强,不能按规定及时、完整、准确地录入有关信息,因而计算机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征纳情况;部分工作人员不熟悉征管业务规程,无法对征管信息进行微机处理。

第三,管理职责明确不到位。

由于对新的征管模式认识不足,征管实践中削弱了管理,淡化了责任,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底数不清,税源不明,监控不力,漏征漏管。造成征管质量不高的原因,

一是少数单位在认识上没有弄清分类管理的含义,片面理解为对一般纳税人的ABC管理;二是各单位没有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分类管理操作办法和措施,因而职责不明确,管理程序、方法不规范,管理效果不好;

三是大多数单位职责虽分解到人、落实到户,但没有建立相应的制约机制,没有配套的考核办法和措施,使管理工作不能落到实处;

四是普遍把分类管理和十率考核、征管软件运用、征管档案管理工作割裂开来,没有利用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理顺工作思路,使该四项工作不能环环相扣顺利开展,而这些原因造成征管质量不高,主要体现在:一是登记率不完全真实。二是申报率不准, 这有计算机软件本身的问题,也有管理人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还有没有按征管规程对非常户进行处理的问题。三是申报准确率难以掌握。由于管理未落实到位,管理人员无法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不能对其纳税的准确性作出大致判断,偷逃税款不同程度存在。另外在双定户的定额核定上,由于管理的问题使核定的定额与实际销售相差甚远,造成税款流失。在对大中型企业和一般纳税人的征管中,同样存在监控不力,税款流失现象。四是在缓交税款审核上存在调查核实不严的情况,客观上让一些企业感到贷款不还不行,费不缴不行,而税款可缓,能缓就缓。五是依法治税难,在征管过程中不同程度的存在执法难的问题,一些税务机关正常的税收保全措施难以实行,或是相关部门不配合,或是存在来自各方的干预。

由于上述征管不利,最终影响税源,不能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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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加强我国税收征管的建议

第一,抓好分类管理的落实。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建立,纳税人的经济类型、经营方式、组织方式日趋复杂,能否有效地对纳税户和税源变化情况进行监控是税收征管的基础,只有打牢这个基础,才能真正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分类管理就是针对纳税人方方面面的复杂性和纳税申报方式多样化的实际设立的一种能使税收征管建立在及时掌握纳税人经营情况、经营方式、核算方式和税源变化基础的一种管理形式和管理方法。由于分类管理是从管好源头开始,所以应从各个方面加强管理,包括将所有纳税户纳入税务登记的范围内,对纳税户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发票领用存表等相关资料进行案头审计,并有针对性的开展各种日常检查和税源调查工作,切实掌握纳税户的税务登记增减变化情况、发票使用情况、产经营情况、纳税情况、减免缓退情况、违章处罚等全部纳税事宜的全过程,并能通过管理及时而准确地收集整理、传递各种涉税信息、资料,建立健全纳税户档案,真正做到底数清,税源明,所以应该把抓好分类管理的落实作为加强征管的突破口。

落实分类管理应做到:(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领导和广大税务干部要把推行分类管理看作是加强征管的基础和关键,是创收的保证。要正确认识分类管理的含义及其内容。(2)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进行分类管理,以签订责任书的形式,把职责明确到人,落实到户。(3)把分类管理、征管质量(十率)考核,征管软件的运用、征管档案的管理四项工作有机结合进行,分类管理中包含了后三项工作的大部分,分类管理搞好了,其他三项基本就能水到渠成了。

第二,完善税收征管的考核。

分类管理实行后,其征管质量和效率能否得到提高,还要通过考核才能证明。建立和完善考核机制,实行奖惩分明是推动分类管理,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最大动力。因此,各单位应根据《税收征收分类管理办法》和《税收征收分类管理质量考核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即建立监督和考核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考核办法、制度、施及量化标准,保证管理落到实处,保证征管质量和效率真正得到提高。

第三,提高征管人员的业务素质。

实行分类管理要求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业务能力,职责分解到人,落实到户后业务能力就是质量和效率的保证。因此,必须加强征管业务的培训,努力提高税务人员自身业务素质,才能规范征管行为,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推荐第8篇:税收征管

合肥学院

题目:《财政学》课程论文税收征管中的问题与改革创新

学生姓名:周洋学号:

系别:专业:

提交时间:

税收征管中的问题与改革创新

摘要

目前,我国的税收的征收确实存在不少问题。税收征管实践中存在协作不够、控管乏力、信息失真、稽查低效、服务欠缺等问题,特别是加人WTO后,传统的税收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管理体制正面临新的挑战,迫切要求加快税收管理的改革创新,实现传统型管理向现代型管理转变。因此必须强化纳税人主动申报与税务稽查,必须加大税法宣传力度,重点锁定高收入人群,依法治税,从严治队,并以信息化建设和管理为支撑点,使我国个人所得税收管理工作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关键字:信息化、服务化、专业化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力度的加大,经济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效益不断改善,GDP一直保持8%以上的持续稳定增长,这为税源扩大,税收增加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0年全国税收总收入7320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增速加快13.2%,增速较快的部分原因是2009年基数较低。其中,2010年个人所得税快速增长,同比增长22.5%,增速加快16.4个百分点。税务系统圆满完成了税收收入任务,稽查查补收入创历史新高。 全国税务稽查部门共检查纳税人 31.3 万户, 查补收入 1192.6 亿元,入库 1176.1 亿元,入库收入超过 2006 年-2008 年 3 年入库稽查查补收入的总和,比 1985 年全年税收总额还多。目前我国税收征管有以下问题。

一.管理被动,基础不实

目前的征管模式最大的特征是由管户变为管事,往往因征收、管理、稽查专业化分工,分权制衡,有利于提高效能,符合未来发展方向。在目前情况下,单独就某一项业务来看,工作效率也确有提高。但由于目前三大系列职能分工还没有完全理顺,存在协作不够、衔接不畅的问题。税收管理的职能分解到征管查不同的机构,机构间职责范围难以划分清楚,有些工作交叉重叠,有些又相互脱节,征收环节与管理环节职责既独立又交叉,职责界定划分有一定困难,征管查3个环节之间协调配合能力弱,信息传递不畅。管理环节的信息不是进行加工分析后及时、准确传递到征收环节,而是原封不动地将所受理的资料反馈给征收环节;征收环节也未及时准确传递到稽查环节,相互衔接不够。征、管、查分离的原意是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稽查,实践中却变成征管与稽查相互脱节,征收环节录入的基础数据、资料不完整,不足以作为稽查选案的依据;而稽查查出的问题,责令调整账面留抵税款,往往也由于与征管脱节而导致征、管、查3个环节均未对

调账事项进行督促检查,造成税收流失。

二.个人所得税没有发挥实现社会公平的作用

在我国,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个人之间收入差距不断扩大,这是市场分配的缺陷,这种缺陷市场本身无法解决,需要由政府主要运用税收原则来予以解决。并且税收的公平原则强调按收益征税,依据能力负担,相同收入水平的人应相同纳税,不同收入水平的人应不同纳税。依据税收的公平原则,社会上的富人占用了较多的公共资源,理应承担较多的社会责任,这些人税收负担能力较强,也应承担较多的纳税义务。然而在我国交纳个人所得税的人群中,排第一的是竟是工薪阶层,排第二的是中国的外国人,第三才是私营企业主和个体户等。并且依据中国的财税专家分析,我国每个农民的税负要远高于城里人,城市里低收入者的税负也要高于城市里高收入者,我国最高收入户的税负差不多是世界最低的。

三.为纳税人服务不到位

现行税收征管模式既有缺乏管理对象、税源不清楚问题,也有少数办事环节不健全、部分服务承诺得不到落实、服务不到位的问题。税务机关不了解真实税源,纳税企业不了解税收法规。税务机关的优质服务一定程度上停留在表面的微笑迎送上,没有从实质上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简化办税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目前各地征收比较集中,一些地方由于征收和管理分离以及各自内部分工过于专业化,纳税人为解决涉税问题往往要跑不同的科室,给纳税人办税增加了不必要的麻烦。一些地方目前未设专人负责税务咨询业务,纳税人对此有意见。税收政策咨询分散在征收分局和管理分局各科室,既增加了各科室的工作量,企业也觉得不方便,企业对政策变化不能及时了解。一些企业反映自身缺乏甄别具体税收政策是否适用本企业的能力,需要税务机关给予一对一的“保姆式”服务;要求基层税务机关将不合理的税收政策及时向上级反映,为企业排忧解难。总而言之,对纳税人的服务水平、质量、深度都存在不少欠缺。

为解决这些问题要:

一.征管查专业化分工,税源监控职能一分为三

按照这一思路,机构设置的总体格局为设立征收局、管理局、稽查局,根据情况可考虑增设涉外税务管理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局,将征管查三大系列的工作重心转向强化税源控管职能,实行分类管理,坚持管事与管户结合。加强基础管理。目前深圳市地税局采用的就是这种模式,在管理局、征收局、稽查局内部分别增设具有“管户”性质的科室加强税源的控管,并根据税源控管的职责分解收入任务考核指标。具体来说,对无证经营户和已办税务登记而不申报或逾期申报、虚假申报、零申报、异常申报的个体户由征收分局管理科负责控管和查处,着重

强化管理职能,负责所辖纳税户的征收以及检查管理职责,并由征收局承担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个体户和零散税收的税收征收任务。对已办各种经营证照而未办税务登记证的企业、事业单位,由管理局稽查科负责控管和查处,管理局着重强化巡查职能,充实调查科调查力量。对已办税务登记证而不申报或逾期申报、虚假申报、零申报、异常申报或失踪以及有拖欠税款行为的企业、事业单位,由稽查局负责控管和查处,着重强化户籍管理职能,并由稽查局承担相应区域企业、事业单位的税收征收任务,稽查局各业务科采取行业管理或划片管理、以查促管、以管促收、管查结合的控管方式,强化税收征管手段。

二.树立服务管理理念。

实现办税服务与日常税收管理的有机结合。要转变传统的税收管理理念,改变把纳税人放在税务机关对立面的做法,应通过多种形式为纳税人依法纳税提供服务。如成立纳税人服务中心,建立纳税服务专门机构,专门为纳税人提供政策法律咨询、纳税辅导与培训、票证领购表格领取或下载等互动式服务;设立以客户为导向的程序性服务制度,确保办税公平公开,程序简便规范“一站式”服务到位,使纳税人有能力自觉、及时、准确申报纳税,减少无知性不遵从;设立完善的权益性服务制度,确保客观公正开展行政复议,主动实施行政救济,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使纳税人减少“懒惰性”不遵从;

三.要建立“轻税重罚”的违法处罚制度。

增大违法成本是强化税收管理的重要举措。对外要健全偷逃税处罚管理制度,增大偷税成本;严惩知法违法者,对不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该罚的要罚,该判刑的要判刑,减少纳税人自私性不遵从,增加预防性遵从。

四.实现税收的信息化

一、坚持按照一体化原则,遵循“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保障安全”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完善优化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方案和具体规划,逐步实现业务规程、硬件配置、软件开发、网络建设的一体化,在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整体推进上求得新突破。

二、从管理思想、管理战略上突破传统观念和管理方式的束缚,适应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发展的要求,实现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的互动,在现代技术和科学管理有机结合上求得新突破。通过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改造管理流程,重组职能机构,变革管理方法,优化资源配置,规范权力运行,把整个税收管理工作有机地联系和带动起来,形成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的互动响应机制,构建起与信息技术发展相适应的管理平台。

三、利用先进的通讯和网络技术,建立多层次有针对性的税收服务技术体

系。一方面大力推进网上申报、电话申报、磁盘申报、银行卡申报等多种电子申报方式,大力推进税、银、库联网,实现纳税申报和税款征收信息的网上流转,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及时快捷申报纳税,为实现集中征收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全面建立税法咨询、税收法规、涉税事项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包括提供电话自动查询和人工查询系统,电子化的自动催报催缴系统;利用电子邮件向纳税人定期提供税收政策法规信息,向特定纳税人进行有针对性的纳税辅导。

四、以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为依托,把税收管理全过程纳入完整、统

一、共享的信息系统,实施全方位的实时监控。建立高度集中的数据处理系统。建立以信息收集分析利用为重点的税源税基监控系统。建立以依法行政为重点的管理流程控制系统。在将税收管理全过程纳入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利用信息技术控制业务处理流程,减少自由裁量的环节和幅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参与税收管理质量的控制和改进,实现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制约,使税收管理全过程每个环节责职、每个权能行使、每项工作绩效,都能通过网络透明地呈现在管理决策平台上,提高依法行政的透明度。

结束语:加强税收征管的管理与改革创新,对我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实现国富民强具有正大影响。而税收的征管关键在于改革创新。

参考文献

1、刘志城.《社会主义税收理论若干问题》,中国财征经济出版社。

2、徐忠艳、刘群.《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几点思考》、《中国财征》。

3、谢贤星、杨喜凡著.《面向21世纪纳税与征管》,中国财征经济出版社。

推荐第9篇:税收征管改革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赤峰市敖汉旗税收征管改革的调查报告

随着敖汉旗经济的不断发展,税收总额也相应的快速提高,税收在调节各乡县的经济结构中显示出其重要的作用,针对各乡县税收的实际情况,敖汉旗也相应的对税收征管做出了一系列的征管改革。完善税收征管体制的同时,也促进了敖汉旗经济的良性发展。但是改革的相对滞后以及改革力度较小,敖汉旗的税收征管体制还有一定缺陷。我于2012年7月27日对敖汉旗的税收征管改革方面做了系列的调查,就改革问题做一些粗浅的探讨。

一、赤峰市敖汉旗税收征管的主要特点

(一)税收征管现代化

为了加强税源管理的过程监督,强化税收管理员管理职责和工作效率,逐步建立健全“管理有记录、过程可监控、结果可核查、绩效可考核”的良性循环和持续考核机制,敖汉旗地税局根据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中税源管理部门职责的变动情况,设计和使用了电子版的《税情日记》。

(二)税收征管专业化

敖汉旗借助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宣传税法。利用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平台,向前来申报的企业宣传税收法律知识,发放税收宣传知识手册,现场解答纳税人提出的网上申报、网络发票等涉税问题,让纳税人享受申报之余还能解决税收难题,起到一专多能的作用。

(三)税收征管管理科学化

敖汉旗开辟绿色通道。在办税服务厅设置绿色通道,向新办企业发放《税收业务办理流程手册》、《网上申报问答》等宣传资料,安排专人辅导解决新办企业纳税人涉税问题。

(四)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积极实施征管机构改革

敖汉旗按照赤峰市地税局关于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根据《赤峰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敖汉旗地方税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敖汉旗地税局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成立了以旗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敖汉旗地税局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结合敖汉地税实际,制订了敖汉旗地税局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在11名符合竞岗条件的副股级干部中有9名同志自愿报名,经过“民主推荐、组织考核、充分酝酿、党组集体决定、报经市局批准”等程序,5名副股级干部被选拔提任为正股级干部。

在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中,敖汉旗地税局党组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规定的原则、程序和任职资格条件选任干部,认真执行干部任免报批备案制度。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规定不走样,遵守纪律不放松,确保上级精神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本着“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将一批新选任的工作扎实、能力强、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充实到相应的科所长岗位,为干部的成长拓宽了空间。机构改革后,敖汉旗地税局各科室及派出机构的工作职责更加清晰、任务更加明确,干部队伍风貌焕发,工作激情和工作热情凸显,凝聚力和向心力进一步增强。敖汉旗地税局的机构改革工作组织有力,程序严谨,阳光作业,公开行政,工作开展顺畅,职工赞同,市局满意。

(五)敖汉旗积极开展税收业务知识全员培训

为进一步规范、提高税务行政执法水平,促进税务人员依法行政,提高税务机关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保证全局各项具体任务的顺利完成,对税务人员实行定期培训,保证税务工作的顺利进行。敖汉旗国家税务局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坚持以实事求是、重点考核为主线,坚持人机结合的方式,保证数据采集来源的准确性、实效性、真实性,通过

重点考核,反应和衡量各单位的总体工作质量,切实做好组织收入、税收征管、纳税服务、队伍建设等工作,推动全局工作上台阶、上水平。政策法规股负责组织实施考核,落实追究等具体事项,对重点执法项目按季汇总,并进行通报奖惩戒,切实做到目标责任明确,奖惩依据充分。

(六)敖汉旗税收收入状况

截止3月,敖汉旗国税局共组织入库税收收入2309万元,同比增收1097万元。其中:增值税入库1461万元,消费税入库134万元,企业所得税入库497万元,个人利息所得税入库23万元,车辆购置税入库194万元。

截止5月,敖汉旗国税局共组织入库税收收入6414万元,同比增收3835万元,增长了148.70%。其中:增值税入库4454万元,消费税入库340万元,企业所得税入库1237万元,个人利息所得税入库37万元,车辆购置税入库346万元。

截止8月,敖汉旗国税局共组织入库税收收入12488万元,同比增收7503万元,增长了150.51%。其中:增值税入库8539万元,消费税入库565万元,企业所得税入库2819万元,个人利息所得税入库49万元,车辆购置税入库516万元。

二、敖汉旗税收征管存在的一些弊端

(一)纳税申报管理上的问题

建立纳税人“自核自缴”的申报制度是税收征管运行机制最重要的基础,也是深化征管改革的核心内容。目前敖汉旗纳税申报上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于教育的落后导致纳税人的纳税意识的淡薄以及业务技能方面水平较低,出现了纳税申报不符合实际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零申报、负申报、偷税漏税现像等;二是内部纳税申报制度不尽完善,手续繁杂,环节较多,对纳税人监控不力。

(二)为纳税人服务上存在的问题

深化征管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建设全方位的为纳税人服务体系。要使纳税人依法申报纳税,离不开良好的税收专业服务机制。但目前,这一服务体系并未完全建立起来:一是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还需进一步理顺,双方平等的主体地位没有得到真正体现,税务干部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较低,高高在上;二是税收宣传手段单一,社会效果不明显;三纳税人办税环节多、手续繁等问题比较严重,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

(三)税收征管的透明度低

虽然近年敖汉旗税收部门办公透明度有所提高,但是真正有意义信息的透明度并没有太大的改观,政府门户网站所展示的大多数仅仅是一些可有可无的信息,并没有多少有用的信息量,尚未达到广大公民的期待效果。

(四)税收结构有所欠缺

近年以来敖汉旗税收总收入总额大幅度提高,但是仅增值税一项就占了税收总额的70%,而企业所得税占20%左右,税收结构不合理。而车辆购置税增长也较快,表明敖汉旗汽车消费快速增长。

(五)纳税程序繁琐

近年来敖汉旗税收部门纳税程序有所简化,办公效率也有了很大改观。但是由于多年的体制问题,办公人员冗余,机构臃肿,办事效率低等问题仍然存在。这些不必要的繁琐程序仍旧在影响着纳税部门的办公效率。

三、敖汉旗纳税征管的发展方向

(一)敖汉旗以构建和谐征那关系为目标,以树立纳税服务“始于需求、基于满意、终于遵从”的理念为纳税征管方向。更新服务观念,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拓展服务功能,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切实提升服务质量。

(二)积极推进互联网在纳税之中的特殊作用,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为全面实现网上申报纳税奠定良好基础。

(三)实行现代化的税收征管体制,完善现行征管模式,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合理配置征管资源、实行专业化管理。主动与世界水准接轨。

(四)继续加强税收征管的法制建设,提高执法水平,明确税务执法体系,建立税收征管新秩序。

五、对敖汉旗纳税征管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税收宣传,敖汉旗属于经济落后地区之一,所以教育水平相对比较落后,公民知识水平低,纳税意思比较淡薄。结合敖汉旗的以上主要特点,作为政府工作人员纳税干部们应该加大纳税宣传力度,一是税收宣传与纳税服务相结合,二是税收宣传与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三是税收宣传与“创先争优”相结合,增强我旗居民的纳税意识,使公民真正的意识到纳税的重要性,成为合格的纳税人。

(二)优化纳税环境,加强对纳税干部素质的培养,强化纳税干部的服务观念,打造“学习型组织、创新型队伍、服务型机关、廉洁型机关、务实型团队”,使税务文化建设真正融入的税收工作和每个税务干部职工之中,实现执法规范化、工作标准化、管理科学化、服务星级化。实行定期的考核制度,增强税收干部的税收知识,保持与我国的税收政策相一致,确保纳税干部成为真正为人民服务的人民公仆。健全税收服务体系,为征管改革的全面深化创造良好的内外环境。

(三)优化纳税征管运行机制,简化纳税程序,明晰征纳双方职责,并据此调整模式行为。

(四)提高纳税的透明度,保证公民的税款知情权。

(五)健全纳税征管的监督体制,公民监督是保证政府正常运行必不可少的的一项有效措施。建立由点到面的全方位监督体制。建立业务监督机制,实施赏罚制度,增强纳税干部的竞争意识。

1认真做好高收入者应税收入的管理

(六)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

2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主要所得项目的征收管理;○3扎实开展高收入者个人所得和监控;○

税纳税评估和专项检查。

(七)进一步改革我旗的税收结构,建立以流转税和所得税并重的纳税结构,限制车辆购置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快速增长。

调查时间:2012年7月27日

完成时间:2012年8月5日

调查人:刘艳兵

推荐第10篇:征管改革

关于沾化县地税局税收管理情况的报告

沾化县位于山东省东北部,渤海湾南岸,黄河三角洲腹地,总面积2214.57平方公里,辖五镇四乡、三个办事处,总人口37.81万人,平均每平方公里171人。由于临近渤海,盐碱地较多,国民经济又以农业为主,所以经济发展较为缓慢。2009年国内生产总值为80.48亿元,人均GDP仅为21290元,在我省属经济欠发达地区。

沾化县地税局现有在职干部职工64人,设办公室、税源管理科、计会科、政策法规科、征收管理科、人事政工科、监察室、党支部、纳税服务中心和稽查局十个机关单位计26人,设直属分局及五个农村征收分局共38人。沾化县地税局辖区内单位纳税人557户,个体纳税人2657户,2010年共组织税收收入21372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受到了上级局及地方党委、政府高度赞扬。但是在当前推行的:在各市区、县城及其周边地区的全职能税务征管机构逐步转化为专业化征管机构,基层征管机构进一步收缩;实施纳税信息高度集中,积极构建先进的计算机广域网络,有步骤地推广征管软件;建立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健全一级税务稽查体系;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逐步提高的征管改革中,与我县的税收管理现状出现了以下矛盾:

一、征管改革与税源管理的矛盾

我县地域广阔,税源大多零星、分散,纳税人的自觉纳

税意识普遍有待提高。而我们正式税务干部职工较少, 若基层税收征管机构收缩后,受主观和客观因素的影响,有些地方尤其是农村税收势必出现漏征漏管或少征少管的问题,将加重税源流失。根据现行税法规定,无论税源大小,无论地域远近,都应当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做到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可见,这次征管改革与农村税源管理的冲突比较明显。广大农村纳税人文化水平较低,纳税意识不强,他们现在基本是等着税务人员上门催报催缴,以现金纳税。对于电子申报、邮寄申报等方式他们不认可,也不会操作。若基层征管机构撤离,办税地点离他们距离较远后,他们将很难做到及时足额缴纳税款。所以,对于地域较大、纳税人文化水平较低、经济欠发达地区应保留现在的征管模式,而以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办税水平为突破口,逐步推行这次征管改革。

二、征管改革与优质服务的矛盾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行集中征收、分类管理,意味着同一县域的纳税人将集中到一个征收局办理纳税事宜;分别到有限的若干个主管管理局办理涉税事宜。在我县农村交通不便的状况下,会给纳税人办理纳税、涉税事宜带来不便。 提倡为纳税人服务是税务机关工作的重点,近几年来,各级税务机关不断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文明单位,实施文明办税、优质服务工程,密切了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关系、塑造了良好的税务形象。这次大力推进的征管改革措

施,是建立在对纳税人集中征收后,全面实行电子申报、邮寄申报、电话申报等多元化申报方式和电子缴税、邮税联网缴税、银税联网缴税等多渠道纳税方式的基础上。但我县由于经济发展状况、纳税人文化水平等因素所限,多元化申报、多渠道缴税并未达到理想的要求,仍以上门申报缴纳为主。如果征管机构撤离,我们将很难及时的给纳税人提供优质的服务,这也将与我们进行征管改革的初衷相悖,使前几年我们在纳税服务方面取得的成果受损。

三、征管改革与地方政府的矛盾

深化征管改革是以推进信息化建设为支点,而信息化建设主要是建立覆盖税务系统的计算机网络,建立包括以“一个网络、一个平台、四个系统”为主要内容的,功能齐全、协调高效、信息共享、监控严密、安全稳定的税务管理信息系统。而建立这一系统,必须有强有力的经费保障。由于我县经济发展落后,上级拨付的税务经费维持日常办公已经捉襟见肘,平时还需要向地方政府寻求帮助,如果再搞这一系统工程必将力不从心。所以地方政府给予的经费支持就显得格外重要。但是,征管机构的撤离合并,会引起地方政府的误会:撤离的镇(乡、办)认为自己的税源会流失,合并后存在的镇(乡、办)会认为自己承担其他地方的税务经费。这对我们在争取他们的支持上会遇到比以前更大的困难,进而使我们的工作难以开展。

另一方面,由于我们正式的税务干部职工较少,在日常的征管工作中,很多的涉税信息是由各镇(乡、办)给我们配备的协税人员采集、梳理好的,从而使我们的工作能够有条不紊的开展。如果全县的日常征管工作仅靠我们基层的三十多名税务干部去干,他们必将疲于应付,根本谈不上出成绩、上水平,给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就更是空谈了。可见地方政府配备的协税、护税人员在我们经济欠发达、地域又广阔、纳税人零星分散的地区是非常重要的。而征管机构的撤离合并,必将使很多的地方政府不再给予我们配备协税、护税人员,使我们的工作陷入更大的被动。

综合以上几种情况,在我们地域广阔、经济基础薄弱、税源零星分散、纳税人文化水平普遍较低、税务管理人员较少的区域适合维持目前的征管方式。我们今后要大力发展地方经济,努力提高纳税人办税水平,强化税收信息化建设,为以后的征管改革奠定好基础。

第11篇:税收征管改革的回顾与展望

税收征管改革的回顾与展望

柯 俊

1997.2.24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大家好!

我受有关领导的委托,今天在这里就税收征管改革的有关理论与实际问题与大家共同学习、探讨一下。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项怀诚同志曾经这样说:从他主持税收工作三年以来,一年干了一件大事:94年税制改革,税收收入超收了800亿;95年机构分设,又超收了800亿; 96年征管改革,超收了1000亿!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1997】1号文件的形式,转发了国家税务总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方案》,国家税务总局又以国税发【1997】27号文件的形式,下发了推进和深化城市征管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推进和深化农村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意见。我省税收征管改革实施办法也即将由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税收征管改革是税务系统继税制改革之后又一重大举措,是今年包括国税和地税在内的全国税收工作的重点。

根据工作需要,我曾参加了上面四个文件的起草或修改工作,也就是参与了国家税务总局征管改革《方案》的修改工作,执笔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和深化农村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意见》,参与起草了《城市征管改

1 革的实施意见》,执笔起草了我省国税系统税收征管实施办法。今天,我根据我在平时工作中所掌握的信息,向大家介绍一下有关征管改革的情况。今天我讲的内容,有的是文件上已明文规定的,有的出自有关领导的讲话,但也有的属于我个人的理解。由于我本人水平有限,对有些问题的理解不一定全面、准确,如果我的发言中有不妥当或者不正确的地方,希望大家批评指正!

今天我准备讲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征管改革的回顾与背景,二是征管改革的内容与原因,三是征管改革的影响与困难,四是征管改革的现状与展望。

一 征管改革的回顾与背景

一、征管改革的简单回顾

我国税收征管改革大致可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专责管理(50年代中期80年代)

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内容主要有对帐簿、发票的管理、纳税方式的确定、税款的征收、纳税情况的检查等等。在理论上,这些工作在税务系统内部应该由不同人去完成,但在我国,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它们常常由一个税务干部去做,这就是专责管理制,也叫专管员制。专管员制的具体形式有以下几种:

1、按地区专责管理。税务干部按行政区划分片管理,负责辖区内所有纳税人所有税种的各项税收征管工作,集

2 征收管理、检查于一身,通常将这一模式称为“一人下户,各税统管”。

2、按行业专责管理。在复合税制下,税种多,各税种的具体规定多,行业税率也各不相同。按地区专管,一个人管理的行业很多,难于一一记清,在具体工作中时常发生错误,各地区之间、各干部之间具体执行上很不一致。为此,各地在地区专责管理的基础上,先后又按行业专责管理,将地区内的纳税人按行业分类,每个税务干部负责一个或多个行业纳税人的征管管理工作。

3、按经济性质管理。为了适应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特点,各地在按行业按地区征管的基础上实行了按经济性质征管。按国营、集体、个体和三资等经济性质设臵征收机构、安排征管人员并且保留了区域专管和行业专管的做法,在同一经济性质内部实行。 第二阶段:管户交流和岗位轮换(80年代初期中后期)

专管员制度实行以后,由于专管员与纳税人关系长期固定,征税人与纳税人形成了比较密切的关系,许多地方出现了“关系税”、“人情税”等问题。针对这一现象, 80年代初,税务系统开始对延续多年的专管员制进行了有限度的改良,在全国先后推行了管户交流和岗位轮换制度。

1、管户交流。对专管员的管户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全部或部分调换,使专管员与纳税人处于一个经常变动的状态,以避免和减少“关系税”的现象。

2、岗位轮换。与管户交流制度相联系,为了克服税 3 收专管制度对专管员业务能力的限制,使税务干部业务得到全面的发展,同时也是为了缓解税务机关内部“内勤与外勤”在工作中苦乐不均现象,税务系统还进行了“岗位轮换”的试点,即对管理不同行业的专管员在一定时期内互相轮换、内勤和外勤相互轮换,以锻炼干部,提高素质。

第三阶段:征管查分离(80年代末90年代初)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经济体制有了很大的变化,经济成份趋于多元化。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从1982年开始,我国对税制作了大规模的调整和改革,建立了有三十多个税种的复税制,原有的专管员模式已不适应。主要表现在:第一,由于税种的增多,专管员难以全面掌握,专管员的业务素质难以适应;第二,专管员一人下户,集征管查于一身,专管员的权力缺乏制约。

1985年7月,全国税务工作会议正式提出,要经过努力,在不太长的时间内,建立起一套科学严密的征管体系。会后,这些地区如吉林、辽宁、青岛等地的国税部门,对税收征管工作作了一些必要的改革,主要是增加了税务稽查,从省到市县各级税务局都成立了税务稽查队,不仅加强了对纳税人的税务检查,而且加强了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监督制约,把税收稽查、税款征收、税收管理分离开来,改变了“一人下户、征管查集于一身”的现象,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为了探索征管改革的路子,积累经验, 1987年底,国家税务局在湖北、吉林、河北三省和武汉市进行了征管改革的试点。同时,要求各地税务部门结合实际,大 4 胆探索。经过两年的改革实践,征管改革的主体框架基本形成。国家税务局于1989年12月下发了《关于全国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征管改革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及方法、步骤等,推动了全国征管改革工作的开展。

第四阶段:申报、代理、稽查模式(90年代初期)

早在1990年理论界就有人对税收征管的“管理”职能发生了怀疑,认为四十多年来,税务机关一直忽视了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在世界税收管理上,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都落在纳税人身上。它们的共同点是:国家公开税收政策,纳税人通过自身的学习和向税务机关咨询等方式予以全国理解和掌握,自行依法申报应纳税款,税务机关除了设有一定的人员从事税法宣传外,主要力量都在税务稽查上。我国则不同,专管员负责对纳税人的应纳税种作出纳税鉴定、对各种税收报表指导填写,几乎包办了纳税人所有的纳税事宜。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征管查模式特别突出了管理这条线,认为它是整个税收征管工作的基础。《税收征管法》颁布以后,取消了纳税鉴定,征、管、查各职能之间的力量对比发生了变化,征管查分离模式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以后,我国开始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为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1994年我国对税制进行了重大改革。一方面,原有的“分离”形式的征管模式,由于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并没有彻底分离,不仅没有提高纳税人自觉纳税意识,而且还造成了新的征纳双方责任不清,使税务机关内部产 5 生了新的矛盾和工作摩擦;另一方面,由于机构分设后,国地两家人员都不够,许多地方又退回到原有的专管员模式,税收征管模式出现了回归,与新税制的要求已很不适应,迫切需要进行改革。90年代初,开始了新征管模式的探索工作,主要观点是:建立一个征收、管理、检查相互监督制约,申报、代理、稽查相互配合的科学严密的税收征纳管理体系。

纵观我国建国以来曾探讨或实行的税收征管模式,经历了一个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通过这一系列的改革,突破了几十年来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一员到户,各税统管”的征管模式,将监督制约机制引人税收征管,对于坚持依法治税,提高征管的质量和效率,促进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保证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二、征管改革的背景

任何东西的产生都是有一定的背景的。了解了税收征管改革背景,有利于我们更深刻地了解税收征管改革的本质。下面,我准备五个方面说明一下税收征管改革的背景。

背景之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税收征管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

实行征管改革前,我国实行的是专管员制。什么叫专管员制呢?通俗一点讲,就是每个税务干部负责若干个纳税人的税务管理,纳税人所有的纳税事项比如办税务登记、缴纳税款、购买发票就找这一个税务干部,税务所把税收任务也下给这个税务干部,完不成任务就会扣发工资,影 6 响晋级。这就是大家所熟悉的“一员下户,各税统管”,专管员一个人到企业去,所有有关纳税的事情,他一个人说了算。

专管员制的征管模式是在计划经济下形成的,与市场经济已越来越不适应。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点不适应是:专管员制以完成税收收入任务为核心,与市场经济下依法办事、依率计征的要求不适应。

政府给税务局下税收任务,是我国所特有的税收管理方法,在国外是没有的。政府把完成税收任务的好坏作为考核税务局工作的主要指标,只要收入任务完成了,就可以一好百好。为了完成税收任务,税务部门于是将任务层层下达,落实到税务所,落实到专管员个人,落实到企业,形成了以完成税收收入任务为核心的税收征管模式,形成了一种税务部门向政府承包税收收入任务,下级税务部门向上级税务部门承包税收收入任务的局面。而对于税法是否被正确地执行和遵守则重视不够。这样做的结果,一方面往往造成经济不发达的地区若按税法征税,则无法完成收入任务,为了完成收入任务,该减的不减,该免的不免,甚至寅吃卯粮,搞“空转”;另一方面造成经济发达地区若按税法征税,则会超额完成收入任务,常常是越权减免,很难做到依法办事,依率计征,与市场经济的要求不适应。

第二点不适应是:过分强调了税收管理权,忽视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在市场经济下,纳税人作为独立的生产者、经营者或 7 者财产、所得的拥有者,其合法权利是不容侵犯的。我国原有的税收征管模式对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重视不够。

表现在税收立法上,税收政策调整时,对于税负的高低问题,纳税人缺乏发言权,有时甚至根本不征求纳税人的意见,有的税种就是一纸电报而突然开征的(筵席税)。特别是我国的税收政策常常有追溯期,如94年税改时,一些实施规章、有关税收政策规定和解释性文件,许多都是后来颁布的,但却要纳税人从当年1月1日起执行。

表现在日常征管上,征收多少、补税多少、罚款多少,常常是专管员一个人说了算。

第三点不适应是:管理多,服务少,与市场经济下政府的地位与职能不适应。

根据市场经济的理论,政府被认为是公共服务部门。“管理就是服务”,这一要求表现在税务部门,就是应该为纳税人服务。

关于是否应向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的问题,在我国曾经有过较大的反复。一开始,我们片面强调为纳税人服务,税务机关大包大揽,为纳税人做纳税鉴定、为纳税人填写纳税申报表、带税票上门为纳税人缴税开票,甚至干预纳税人的生产经营,为纳税人采购原料、推销产品,当时把它叫做“促产增收”。94税改之后,由于法制意识的增强,开始要求明确纳税人与征税人的权利与义务。然而,随着“促产增收”受到全面的怀疑与否定,我们又片面地理解了“依法治税”,认为纳税人就是依法纳税,税务机关就 8 是依法征税,双方“井水不犯河水”。在这一观念的指导下,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关系越来越疏远,为纳税人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措施也越来越少,与市场经济的要求不适应。

背景之二:新税制运行平稳,为征管改革提供了有利的环境。

税收实体制度相对稳定之后进行税收征管改革是税收管理的普遍规律。在世界范围内,税收实体制度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已进入一个相对稳定的时期。各国的税制结构已经基本稳定,主体税种已经明确。虽然主体税种各有不同,有的以所得税为主,有的以流转税为主,但大多已延续多年,具有很深的传统,税制已相对稳定。在这一时期,各国都把税收建设的重点放在征管上,税收征管改革已成为一种世界性的潮流。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财政事务部主任李查德.M.伯德在《发展中国家税制改革》一书中提供了这样的材料,他说:“阿根廷在改革了税收结构之后,已经转向对其税收管理体制进行彻底检查,并已取得了初步成效,税收收入开始提高。秘鲁也在进行税收结构和税收管理的改革。墨西哥的税收管理正在发生重大的结构性变化。萨尔瓦多、牙买加、巴拉圭和委内瑞拉都在计划采用增值税和实施税收管理改革。巴西也在研究进行联邦税收管理改革的可能性。”“南美洲的玻利维亚、智利、哥伦比亚和乌拉圭的成就尤其显著,葡萄牙和西班牙在这一时期也取得了相当大的进步。”

9 为什么新税制稳定之后就要进行税收征管改革呢?因为税收是一种强调可行性的科学,理论上再完美的税制,如果税制所表现的意图在实践中被歪曲,就可能变成最蹩脚的税制。国家各项税收政策都是通过税收制度的贯彻来实现的,贯彻税收制度的重要手段就是征收管理。如果征收管理不到位,那么税收制度的各项规定就难以实现,税收的政策作用就难以体现。在国际上,有很多税种都因为制定时没有考虑征管水平不得不停征的。如斯里兰卡和印度曾于1959和1964年试行过“支出税”,以取代当时风行的所得税,然而都都因征管上行不通不停征;我国台湾于 1978年和1989年两度对证券交易所得征税,最后都因为征管问题而停征,我国的筵席税也有类似情况。如果目光再放远一点,我们就会看到,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之所以至今还没有实行增值税,其原因之一,就是认为增值税难以管理。因此,税制确定之后,为保证新税制在实践中不被扭曲,必须根据新税制的要求,对税收征管进行改革,这是税收征管的普遍规律。

党的十四大之后,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我国对原有的税制进行了大刀阔斧地改革,将三十多个税种压缩简并为十八个。新税制经过两年多的运行,已进入相对平稳阶段。为保证新税制的健康、有效运行,着力解决征管不严、监控不力、手段落后等问题,必须进行税收征管改革。

背景之

三、精神文明建设对税务部门提出了新的要求,在税收征管上建立廉政机制。

10 为政清廉,秉公执法,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税务部门作为执法部门之一,加强廉政建设。

八十年代初期,我国实行了两步利改税,当时的税法都有不少减免税规定,同时还有为数不少的周转金,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一度曾经拥有过较大的权力,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部门之一。特别是也极少数税务人员执法不公,为政不廉,随意减税或缓缴税款,收“人情税”,以税谋私,甚至贪脏枉法,严重地损害了税务机关的形象。要改变这种状况,除了继续抓好思想教育和纪检监察工作外,更重要的是建立和形成一套制度,从制度上保证税收执法上的公正和廉洁。

新的征管模式将从两方面建立和完善制约机制:一方面,让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变专管员管户为管事,以事设岗,以岗定责,从机制上形成征收、管理、稽查之间的相互联系,各自独立,各司其责的格局。另一方面,用计算机进行税收征管,把法定的标准、程序编入计算机软件,让机器监督人,让规范化代替“随意性”,切实从征管机制上铲除滋生腐败的温床和土壤。

背景之四:税制改革之后,税收管理体制发生了变化,加强税收征管成为税务部门的首要职责。

在94年税改之前,税务部门还担负着税收法规的起草、制定工作,很大精力都放在了税源调查、收入测算、税法起草等等工作上。可以这样说,在此之前,税务部门对税收征管重视的程度是不够的。然而,根据新的税收管理体 11 制的规定,税收法规的制定权绝大部分都转移到了财政部门,税收立法主要由人大、国务院和财政部负责,国家税务总局不再拥有税收法规的制定权,税务部门从国家税务总局到基层税务所几乎都成了纯粹的税法执行机关,成了一个征收管理单位。如何全面、彻底、正确地贯彻财政部、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制定税收法律法规,成了税务机关的首要任务。在这种形势之下,1995年,国家税务总局在北戴河工作会议上提出了“两个转移”方针,也就是“向征管转移,向基层转移”。实际上,基层的主要任务就是税收征管,向基层转移归根结蒂还是向征管转移。

“两个转移”的直接结果是,税务部门得以有机会重新审视税收征管的现状,考察国际上税收征管的成功经验,认识到我国税收征管的缺点与不足。于是,国家税务总局从1994年开始,在全国确定了北京的海淀区、沈阳的沈河区、杭州的萧山市、江苏的无锡市共四个单位,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联合,进行征管改革试点,1995年又将试点单位扩大到青岛、大连等18个城市,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在全国试点推动和启发下,也自行进行征管改革试点,我省国税部门95年就确定了铜陵等20个试点单位,96年又扩大到90个。通过大量的试点,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国家税务总局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方案和具体的实施意见。从而,97年进行全国范围的税收征管改革成为必然。

12 税收征管改革的主要内容(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批转的方案和国家税务总局的两个实施意见,税收征管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模式。

一、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

关于是纳税人上门纳税还是由税务机关上门征税问题,也就是纳税人是否应申报纳税问题,在我国曾经争论了很长时间。在征管改革前,我国实行的是专管员制。在专管员制下,税款是由专管员到纳税人那里去收的,叫做“上门收税”。

长期以来,我国税收征管工作的口号是“服务于企业”,税务机关包揽一切,纳税人从税务登记到税款缴纳都由税务人员一手操办,专管员不仅要上门收税,还要亲自确定纳税人应当纳什么税,帮助纳税人计算税款,为企业做纳税鉴定和为纳税人填写纳税申报表被认为是税务机关应尽的义务。当时的《征管条例》中就专门有“纳税鉴定”这一节。一直到1984年,还有人在《中国税务》杂志上对申报纳税提出了批评,认为我们应该为纳税人服务,要方便纳税人,申报纳税容易使税务机关产生官僚主义思想,等等。

税务人员代替纳税人承办一切涉税事务,一方面不仅影响了纳税人的纳税意识,税收违法案件日益增多;另一

13 方面,造成了法律责任不清,严重影响了税收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行政诉讼法颁布后,很多税务行政案件都因难以分清责任而使税务机关败诉。鉴于这种情况,在新的征管模式中,我们借鉴了国际上通行的做法,要求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税务机关不再代替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

虽然说纳税申报是纳税人尽的义务,但为什么说纳税申报是整个税收征管模式的基础呢?

要弄清这一问题,首先要弄清税收征管的最终目的是什么,即税收征管是干什么的。

毫无疑问,税收征管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把应收的税全部收上来,也就是要做到“应收尽收”。但是,无论古今中外,依法应收到的税款与实际收到的税款之间,总是存在或大或小的差距,实收税款总是小于应收税款。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主要是纳税人实际发生的销售额、营业额、所得额等等,与税务机关掌握的不一致。要想缩小这一差距,就必须摸清税源,弄清税基,如果二者一致起来了,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而作为税基的销售额也好、营业额也好、所得额也好,谁最清楚呢?只有纳税人自己最清楚!因此,整个税收征管制度主要解决的就是如何让纳税人如实申报,如果让纳税人如实申报纳税,自己对自己的生产经营进行申报,势必会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流失。因此,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是整个税收征管改革的基础。

纳税人如何进行申报纳税呢?

14 根据规定,纳税人可以自已申报,也可以委托税务代理机构代理申报。无论是自己申报还是代理申报,都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1、纳税人在税务机关指定的银行开设“税款预储帐户”,按期提前储入当期应纳税款,并在法定的申报期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和有关资料,由税务机关开具完税凭证,并通知指定银行划款入库。

2、纳税人在法定的纳税申报期内,自行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携带其它有关纳税资料,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由税务机关开具完税凭证,交由纳税人向银行缴纳税款。

3、在法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由纳税人自行计算、自行填开缴款书并向银行缴纳税款,然后持纳税申报表和有关资料,并附盖有银行收讫税款的缴款书报查联,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

4、对于使用现金纳税的纳税人,逐步推行使用信用卡、储蓄卡纳税。

对不同类型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在纳税期限、发票购印、税款缴纳、税务稽查等方面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

上面我们谈的是纳税人如何进行申报纳税的问题,如何使纳税人有能力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申报纳税呢?

从税收法规的角度看,在国际上,税收法规繁杂已是普遍的现象,而且越是法制完善的国家,这一情况越普遍。我国目前共有18个税种,每个纳税种都有具体的实施细则 15 或实施办法还有具体的规定,此外还有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发票管理办法等等纳税程序方面的规定,有人曾作过统计,94年以来,税务总局发布的仅仅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方面的文件,就有三百多个。税改前,大家形容税收文件、规定之多,说是“外行看不懂,内行记不住”;其实,税改后,随着各个税种的完善,具体规定也越来越多,“外行看不懂,内行记不住”是必然的趋势。纳税人主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要求他们熟悉税收法规的具体规定、具体税收专业知识、成为纳税方面的专业人才,显然是不现实的。实际情况是,大多数纳税人都不具有很高的税务知识和纳税技能,许多纳税人只有小学文化水平,有的甚至是文盲和半文盲。在通常情况下,纳税人对是否纳税和需要纳多少纳税难以判断,但法律又规定他们必须做出正确的判断并加以履行。因此,纳税人必须依靠外界的帮助。

谁来为纳税人提供服务呢?提供那些服务呢?

主要有两种人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一是官方的,一是民间的。

官方的服务主要是税务机关提供的服务,它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建立税法公告制度。除了国家公布的税务法律、行政法规外,通过适当的形式,如税法公告、新闻发布会、纳税人例会等等,定期向纳税人和税务代理人提供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税务信息,使纳税人及时、准确地了解税法和税收政策,便于按期如实申报纳税;二是建立办税服务 16 厅以集中公开的形式向纳税人提供服务。办税服务厅是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的场所,办税服务厅内设臵:税务登记、受理申报、税款征收、发票发售、涉税申请、税务咨询等窗口,使纳税人可以在办税服务厅内办完绝大部分纳税事宜,以方便纳税人纳税。。

民间的服务主要是社会中介组织提供的服务,主要内容是开展税务代理。按照自愿的原则,纳税人可以委托代理机构进行税务代理,代理机构根据纳税人的委托和税收法律的规定,依法帮助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

二、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

电子计算机自从1946年在美国问世之后,首先被用于军事领域,但由于其高速运算效能所产生的巨大效率,在经济领域也迅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在世界范围内,计算机在税收领域的运用分三个时期,60年代在美国;70年代在欧洲;80年代在亚非拉等发展中国家。

60年代初,美国首先预计到了电子计算机这一先进工具在税务管理领域的巨大作用,提出了使用电子计算机处理税收事务的设想。当时,美国正处于战后经济繁荣时期,纳税事务大量增加,税务人员严重不足。因此,这一设想很快就得到了美国国会的批准,拨巨款着手全国的税务计算机系统建设。该系统于60年代中期逐步投入使用,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英国、法国、加拿大、西德等发达国家受美国的启发,也于60年代开始进行税收管理电子化建设,并于60年代末 17 或70年代初相继建成,投入使用;澳大利亚、意大利、新加坡、北欧以及欧共体其它国家也于70年代末实现了全国的税收电子化,我国的台湾地区也于这一时期建成了税收电子网络。

进入80年代后,世界局势比较稳定,一些发展中国家相继走上了发展经济的道路,也开始遇到落后的税收征管手段与与日益繁重的征纳事务不相适应的问题。在这一形势下,印度、泰国、菲律宾、印尼、马来西亚、阿根廷、墨西哥、埃及、东欧和独联体的一些国家,开始将税收征管计算机化提上议事日程。

为什么在世界范围内,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税收征管计算机化这条道路呢?新征管模式为什么要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呢?

主要是缘于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是控制偷税、骗税的需要。任何一个税收制度,如果违反税收制度的行为不能得到及时地查处,就必然引起其它纳税人的仿效,导致偷税、骗税成风。为此,必须加强对纳税情况的监控,打击偷骗税行为。然而,纳税监控用手工进行是十分困难的,工作量大,效率低,不能及时发现、查处违反税法的行为。

电子计算特别是全国性计算机监控网络的建立,机能够对纳税情况进行有效监督,提供比较准确的检查线索,强化税务稽查,杜绝和减少偷骗税行为。

第二是降低税收成本的需要。发达国家率先进行税收 18 征管电子化的原因,除了加强税务管理外,降低税收成本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从这些国家的实践看,计算机化在降低税收成本方面的效果十分明显。例如,美国联邦税务系统仅有雇员12万人,每年征收国税一万多亿美元,人均征税近一千万美元,每百元税收成本仅0.58元;40年来,日本税收收入增加了105倍,而税务系统只增加了1万人,总共才有5.5万人。其它发达国家每百元的税收成本也都在1元以下。与此相反,发展中国家每百元的税收成本则在3至6元。至于中国,仅以人头经费算,每百元税收成本就已达2.64元。

随着世界范围内经济、贸易的发展,发展中国家的人力成本也逐年上升。与此同时,计算机设备的价格则在迅速下跌。以我国来看,购买一台微机在5年前可以支付约10个劳动力一年的工资,现在只能支付一个税务干部一年的一次了。计算机化初期虽然需要一定的投资,但也相应导致了人员的减少从而节约了开支。至于计算机化以后征管质量的提高为政府和经济发展带来的好处,则是难以直接计算的。因此,计算机化自然成了各国发展税收的一个必然选择。

第三是规范税务管理的需要。在计算机环境下,每个税务人员只能按照自身的职责和分工,根据计算机提供的资料,利用计算机系统的各种能力,从事税务管理工作,其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在一定程度上还要受计算机系统的监督和管理。因此,税务人员很难象在手工状态下那样容 19 易做手脚,只能廉政、高效地工作。由于数据处理工作都由计算机系统完成,所以差错率极低,与纳税人的纠纷也减少到了最低程度。

第四是为纳税人服务的需要。为纳税人服务是税务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这一职责也只有在计算机化后才能得到较好的履行。现代化的计算机系统处理能力大,通信网络广,法规资料和纳税人资料储存完整,加上电话、电子邮件、语音信箱等其它现代化工具的辅助,能够有效、快速,并且直观地受理并完成纳税人的服务要求。

计算机网络建设主要分两大块,一块是硬件,一块是软件。主要内容是:

1、统一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是企业的,以技术监督部门发放的全国组织机构统一代码加上行政区域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是个体工商户的,以公安部门发放的居民身份证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

2、推广和完善统一的税收征管软件。要运用统一的税收征管软件办理税务登记、处理纳税申报、收缴与核销税款、催报逾期申报、催缴滞纳款项、筛选稽查对象、进行税收会计核算、统计分析和纳税信息的查询,把税收征管的全过程纳入计算机管理。省局将进一步完善其他模块并做好与稽查选案模块、增值税交叉稽核系统、防伪税控系统、丢失报警系统,以及银行、工商行政管理、企业等其他部门的接口,积极向全国统一的征管软件过渡。

3、建立国家、省、地市、县四级网络。根据计算机 20 技术本身的特点和税收征管改革的要求,从整体上考虑网络布局和硬件配臵工作。省辖市和有条件的县级市在市区应建立集中式或集中分布式的计算机管理网络,其他地区应建立使用高档服务器的局域网络,并尽快做到省辖市和条件较好的县级市全市联网。同时,积极探索与银行、工商管理、企业等有关部门的计算机联网,使税收监控能力在技术手段、信息处理和管理水平等方面都有较大的提高。

税收征管改革的主要内容(下)

三、集中征收 什么叫集中征收?

集中征收的概念,至少应回答三个问题:集中的对象、集中的程度、集中的方式。这三个问题相互关联、密不可分。

1、集中的对象。即集中什么?有人认为,集中的对象是纳税人,应当将纳税人集中起来,让他们在指定的地点纳税;有人认为,集中的对象是纳税地点,应当尽可能少地划定纳税地点,让纳税人在这些地点纳税;也有人认为,集中的对象是税收信息,应当将纳税人的纳税信息集中起来,进行分析处理。对集中对象的理解不同,对集中的方式和程度的理解也就不同。

2、集中的方式。如果集中的对象是纳税人,那么集中的方式就应当是采取直接申报纳税,让所有纳税人都亲

21 自上门申报纳税,有的地方对邮寄申报、电子申报作了种种限制,正是基于对集中集中征收的这种理解;如果集中的对象是纳税地点,那么集中的方式就是尽可能少地建立办税服务厅,这种现象在实际工作中也有,如有的城市,几百万人口,只建立一个办税服务厅;如果集中的对象是税收信息,并不一定非要建立集中的办税服务厅不可,纳税人也并不一定非到办税服务厅集中申报纳税不可,完全可以分散设立申报受理点,纳税人就近申报纳税,对纳税信息的集中、整理、分析由计算机通过网络进行。

3、集中的程度。集中征收的对立面是分散征收。那么,集中与分散的界限是什么?何谓集中?何谓分散?如果集中的对象是纳税人,那么就是在某一地方纳税的纳税人数量越多,则集中的程度越高;如果集中的对象是纳税地点,那么就是办税服务厅的数量越少,则集中的程度越高;如果集中的对象是税收信息,那么就是计算机网络化程度越高,则集中的程度越高。

怎样正确地理解集中征收呢?

我们认为,所谓集中征收是指纳税信息的高度集中和纳税场所的相对集中的统一。新征管模式的技术基础是现代化的计算机网络系统。集中的对象应当是纳税人的纳税信息,而不是纳税人本身。因此,集中与分散的界限应当以计算机是否联网以及网络的范围,而不是办税服务厅数量的多少。集中的方式应当是直接申报纳税和间接申报纳税并存,提倡、鼓励电子申报和邮寄申报,而不是对其加 22 以限制。

为什么要实行纳税信息的高度集中和纳税场所的相对集中呢?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一、它是申报纳税的必然结果。在实行税务机关上门征税时,由于纳税人是分散的,税务人员只能一户一户地上门征收,实行“分散征收”。实行申报纳税后,纳税人要到税务机关上门缴税,一个税务机关管理成千上百个纳税人,众多纳税人到某一个税务机关纳税的结果,必然形成集中。

二、它是优化服务的内在要求。新一轮征管改革中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要求建立办税服务厅,办税服务厅是作为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的场所而建立的。办税服务厅建立起来后,要为纳税人提供税法咨询、受理申报纳税、发售发票等等服务,有的地方还建立了大型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查询系统。这些服务设施,为一个纳税人服务也是服务,为十个纳税人服务也是服务,这就有一个规模问题。大家知道,在经济学中有一个名词叫“规模经济”,所谓规模经济,就是指经济行为在一定规模前,规模越大,成本越低,效益越高。税收工作也是这样,只要办税服务厅能容纳得下,只要纳税人纳税不要因为路途太远而不方便,当然是越集中越好。

三、它是电子技术发展的时代产物。新征管模式是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如果每个纳税人都有计算机,并且与税务机关联网,纳税人在家里就可以进行申报纳税, 23 当然不需要集中到一起来。然而,当代计算机的性能与价格比,虽然在日益下跌,但总体来说还是一项高投入的产业,在我们国家,将计算机配备到每个纳税人,实行分散征收,绝不是短期内财力所能达到的。计算机的配备只能相对集中,比如集中到办税服务厅里来,与此相适应,纳税人的申报纳税也必须相对集中,实行集中征收。

怎样实现纳税信息的高度集中和纳税场所的相对集中呢?

一是依靠计算机网络。税务机关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调查纳税人在外地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纳税资料的交叉鉴别,对纳税申报真实性进行审核,通过系统内部的广域网或internet网,实现全国甚至全世界的信息共享,达到信息的高度集中;

二是建立办税服务厅,以集中公开的形式向纳税人提供服务,办税服务厅可按税务分局设臵,既可以方便纳税人纳税,又可减少办税服务厅的数量,降低税收成本,这就是办税场所的相对集中集。

四、重点稽查

纳税人自觉申报纳税的动因,来自于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在内部,是依法纳税人观念,这种观念的获得,来自于整个社会的风气、税务机关的宣传、纳税人自身的修养等等因素;在外部,则是税法的威慑力,即税法对那些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惩罚。税法如何对违反税收法规的行为进行惩罚呢?首先就是要发现违反税法的行为,查清 24 违反税法行为的性质,这就必需依靠税务稽查。只有通过税务稽查,稳、准、狠地打击税收违法违章行为,才能震慑犯罪,促使纳税人如实申报、依法纳税。这一观点在今天,大概所有的人都能接受,已成为共识。

然而,目前税收理论界和实际工作中,对“重点稽查”的理解却有很大分岐。一部分同志将“重点稽查”理解为“税收工作的重点是税务稽查”,从这一认识出发,这些同志强调稽查的面和稽查的频率,从总局到基层税务所的许多文件中都有“对某类纳税人的稽查面不应少于百分之多少,对某类纳税人每年检查的次数不应少于多少次”这一类规定。持这一观点的同志认为,税务机关应当集中大量的力量从事税务稽查,对所有纳税人,不分青红皂白,进行普遍地、拉网式地稽查,来个“地毯式的轰炸”;另一部分同志认为,“重点稽查”是指对部分纳税人进行有重点的稽查。他们认为,税务稽查不可能发现所有的违反税法的行为,稽查的目的主要是威慑性的,税务机关应当集中力量筛选稽查对象,对涉嫌税收违法违章的纳税人进行有重点地稽查,来个“杀一儆百”,以儆效尤。

所谓“重点稽查”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的。

为什么要实行重点稽查呢?

首先,它是行政管理的一般要求。我们当中大多数人对农村都不陌生,农民种田有一个习惯:有事没事都要到地里、田里看看。在我们税务系统,有一些人也有这种习惯,有事没事到企业“转转”。这种行为是不足取的,因 25 为,行政管理有一个依法行政的原则,对行政管理对象的一切行政行为都必需有一定的依据,税务机关也不例外,对所有纳税人的税务检查都必须有理由怀疑他有偷逃骗税的行为,否则便不应无故打扰。

其次,它是税收原则的具体体现。稍有税收理论的人都知道,税收原则中有一个叫“最小征收费”的原则,通俗一点讲就是尽可能少花钱把税款征收上来。如果我们不是对纳税人进行选择,有重点的进行稽查,而是片面强调一定的稽查比例,甚至要求对所有纳税人进行稽查,势必要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显然不符合税收的基本原则。为了节约征收费用,必须对纳税人进行选择,有重点的进行稽查。重点稽查是税收原则的具体体现。

第三,它是税收工作的现实选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1996年统计,95年底我国共有各类纳税人1520万户,而税务稽查人员只有6万人,每人每年要负责253.户。而税务稽查至少应“双人下户”,这样,即使每户每年稽查一次,每天应稽查两户,可以这样说,每户每年稽查一次的要求根本做不到。税务人员的增加受人事管理权限和财力的限制,不可能大量增加。因此,只能对稽查对象进行选择,实行重点稽查。

如何进行“重点稽查”呢?

1、建立一级与二级相结合的稽查的行政体系。稽查的行政体系,全国各地不太一致,我省要建立的是一级与二级相结合的稽查体系:在城市实行一级稽查,在农村实 26 行二级稽查。所谓在城市实行一级稽查,就是在城市包括县城实行稽查和征管的外分离,在县城和县级市设一个税务分局负责征收,设一个稽查分局负责稽查,在省辖市设若干个税务分局但只设一个稽查分局,负责市区所有纳税人的税务稽查任务。这样,稽查分局可以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调配力量,统一指挥,提高稽查的力度和效率,从组织上保证重点稽查的实现。

2、实行分类稽查。稽查分为日常稽查、专项稽查、专案稽查三类。日常稽查是对纳税人申报、纳税情况进行的常规检查;专项稽查是针对特定行业或某类纳税人进行的重点检查;专案稽查是根据举报或者前两类稽查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的个案检查。此外,各级国税机关还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所属稽查部门的稽查对象、重点和范围。这样,通过对稽查对象的分类处理,可以突出稽查的重点,从方法上实现重点稽查。

3、建立科学的稽查规程

选案。利用计算机采集储存的内外部信息,选择必要的纳税指标,以不同时期的相同指标作纵横向的对比分析,筛选出纳税指标异常户,作为制定稽查计划的依据;暂不具备计算机选案条件的,也可实行人工选案。

制定计划。根据选案结果确定稽查户数,制定稽查计划,分配稽查任务。

实施检查。检查方法有两种,一种为案头检查,一种为实地检查。案头检查,主要是稽核申报指标异常户的发 27 票和利用计算机储存的内外部信息进行检查;实地检查,主要是根据掌握的线索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对其帐簿、票据、报表以及实物进行检查。

案件审理。案件审理主要是就办案人员提交的稽查报告在法律法规适用、证据认定、量罚幅度上,进行审理、把关。

执行。经过审理定案的案件,要作出处理决定书,由执行人员依法送达违法当事者,责令限期缴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逾期不履行的,由税务机关或提请司法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检查结果分析。通过对检查案件结果的统计分析,找出税收政策或管理制度方面的疏漏并加以完善,提高新一轮检查工作的力度和质量。

这样,选案的不查案,查案的不定案,定案的不执行,从工作程序上保证重点稽查。

三 征管改革的影响与困难

一、征管改革对有关方面的影响 1、征管改革对纳税人的影响

新的税收征管模式,以纳税人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突出了自行申报纳税和纳税服务,因此,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对纳税人是非常有利的。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8 首先,征管改革为纳税人公平竞争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征管改革取消了税务专管员固定管户制度,建立以计算机为依托的制约机制,最大限度地避免了税收执法的随意性,纳税人在税法面前的一律平等。

其次,方便了纳税人纳税。根据新征管模式的要求,要建立一批多功能办税服务厅(室),以集中、公开的方式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纳税人绝大部分的涉税事宜,都可在办税服务厅(室)办理。对于集贸市场和交通不便的地方,税务机关还要从方便纳税人出发,采取设臵征收点、代征点等方法,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随着改革的深化,纳税人还可采取邮寄、电子等方式,办理申报纳税手续,履行纳税义务。这样既提高了纳税人的办税效率,又节约了纳税成本。

第三,提高了执法的透明度。新的征管模式要求建立税法公告制和税务代理制,它将进一步增强税法和税收执法的透明度,有利于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2、征管改革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影响

全面推进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不仅是税收管理方式的改革,而且是税收观念上的变革。可以说,它是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一场自身革命。通过征管改革,税务部门在以下几个方面将有明显改变:

一是机构少了。深化征管改革,建立新的征管模式,要按“精简、统

一、效能”的原则,缩减现行基层征收机构,调整后,全省基层国税征收机构总数比现在减少35% 29 左右。

二是权力小了。从专管员的角度看,新的税收征管模式与现行的征管模式相比,一个实质性的变化就是专管员由管户向管事的职能转变,彻底改变了现行专管员对纳税人有关税收方面的一切事务全部包揽的做法,将专管员管户的各类事项分解到各个征管体系之中,从而分解了专管员的权力;从整个税务机关和人员看,新的征管模式,提高了税收征管专业化程度,在机构设臵、职责划分、运行机制和管理服务方式上,对税务机关和人员的执法权力形成了内外监督制约体系和机制。

三是服务多了。新的征管模式要求税务机关由现行的单一管理型变为管理服务型,强化了税务机关的服务意识。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是税务机关征管工作的重要职责,享受税务机关提供的服务是纳税人的权力。

四是要求高了。新的征管模式是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以稽查为重点。它要求税务机关有一大批懂技术的计算机专业人才和精通财会及税收政策法规的查帐能手,因此,征管改革对各级税务部门的人员业务水平和技能等素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3、征管改革对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

由于这次征管改革涉及税务征管机构改并,城市市区由现行的按行政区划为主设臵征管分局改为按片或结合行政区划设臵征管分局,农村按经济区划设臵征管分局,并减少、合并部分基层征收机构,相应地调整各分局的税源 30 管辖范围。同时,建立较为集中的办税服务厅,实行集中征收。可能有人会担心,这会不会影响税收任务的落实和完成,混淆税收收入的隶属关系和预算级次,从而会影响地方的财政收入呢?

其实,这种担心是多余的。首先,从征管改革的目的上看,不会影响地方的财政收入。国家之所以要进行征管改革,建立新的征管模式,其中一个很主要的目的,就是要规范税收征管行为,强化依法治税;严格按照税法规定的级次入库税款,是依法治税的内容之一。因此,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不仅不会造成混库影响地方财政收入,相反更有利于严格财经纪律,促进税收任务的完成和税收收入的划分。实行集中征收,虽然要撤并不少征收机构,但不管征收机构设臵多少,税收任务最终都是要落实到每一个纳税户的。撤并征收机构后,只要按每一个征收机构所管辖范围的变动将税收任务做相应的调整,最终仍落实到每个具体纳税户,这样就不存在税收任务不好落实和完成问题。其次,从实际工作的方法看,完全能做到不影响地方的财政收入。将现行按行政区划设臵征收机构改按经济区划或按片等设臵征收机构后,只要将每个纳税人缴纳的税金按种类、预算级次、隶属关系和经济性质等统一的类别和规定的程序进行分类、汇总,也就不存在税收收入种类之间、预算级次之间、隶属关系之间的串差混淆。随着征管改革的推进和深化,计算机的应用将更加广泛,人情税、关系税、随意性将大大减少或杜绝,从而更能保证各行政区域 31 之间税收收入的及时、准确、真实、完整。

二、征管改革工作面临的困难

当前,征管改革工作主要面临着以下的困难和问题:

1、资金短缺。

这一次的税收征管改革与以往的征管改革的主要区别一是运用了现代化的征管手段,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二是增强了服务观念,建立办税服务厅。然而,税收电子化是一项资金和技术密集型的庞大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保障。九五时期,国家税务总局的奋斗目标是建立中央、省、地市、县的四级计算机网络和300以上以中小型机和微机局域网络为主体的城市税务计算机网络系统。到本世纪末,全国税务系统各类计算机的装备总量达115000台。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部门的测算,九五时期,这项工程即需资金 80亿元外加美元3至4亿元。目前,全国税务系统经费普遍紧张,以每个税务干部每年从人均经费中挤出1000元计算,需十三年左右的时间才能完成!

从我省来说,我们的人头经费本已十分紧张,在全国倒数。今年我省两税收入超收7亿多元,增幅居全国第二,不能不说与解决经费紧张没有关系。据我们测算,如果购臵1台服务器、4台终端、两台打印机、进行最基本的装修,建立最简单的办税服务厅也要20至30万元,即使按调整压缩后的基层征收机构计算,也需资金2亿元左右,这还不包括省、地市、县的网络建设费用和运行费用。同样,按每人每年挤出经费1000元计算,也需要十多年的时间才 32 能建成。

这次征管改革的另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压缩农村征收机构,压缩的结果就是人员的集中办公,就得有办公场所,有生活场所。这有是一大笔开支,其数目决不少于购臵微机、建办税服务厅的费用。

因此,资金短缺,或者说资金严重短缺,是这次征管改革面临的最大问题。

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呢?

最近,省政府即将转发省国税局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在这一实施方案中我们提出了如下办法:各级政府要根据财力情况,采取地方财政拔一点、超收奖励一点、政策给一点的方法,对税征管改革给予必要的支持;各级国税部门要从经费中挤一点、合理合法筹集一点,有的地方通过税务银行合署办公的形式,也解决了不少改革资金。我们认为,还应当加上一条:想方设法,向总局多要一点。只有在资金问题上采取两条腿走路的办法,才能渡过难关,按期完成改革任务。

2、素质偏低。

随着征管改革的深入,特别是计算机在税收征管的广泛应用和税务稽查工作的深入开展,基层税务干部的业务素质与形式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文化素质偏低,全国80万税务干部,研究生只占万分之八,本科生占4%,大专生占28%,中专占29%,高中以下的占38%,我省这一比例还要低。二 33 是专业人才不不足,精通财务会计知识和熟练掌握税收法规的人员少,懂计算机的专业人才更少,既懂税收又懂计算机、既懂法律又懂征管的复合性人才几乎是空白;三是专业技能普遍较差,有相当一部分干部职工不能适应本职岗位业务工作的要求;不少单位计算机配备后,功能不能很好地得到利用;有相当数量的稽查人员不懂查帐技术,到企业后不敢翻帐本;有许多基层税务人员法律法规知识贫乏,依法治税观念淡薄;基层税务人员不会算、不会写、不会调研等现象大量存在,直接影响着依法治税的力度和税务人员的形象。

征管改革的客观要求与现有人员业务素质不相适应已经成为制约税收征管改革深入发展的主要矛盾。解决这一矛盾的唯一出路,在于尽快地采取各种措施,即从培训和用人的内在机制上着手解决,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在这方面,河南省有一整套的做法,不妨向大家介绍一下:第一,实行竞争上岗制度,税务干部上岗工作前,必须参加业务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工作。第二,实行待岗制度,业务考试不合格者,列为待岗人员,待岗时间为半年,待岗期间只发基本工资。第三,实行辞退制度,凡是业务考试不合格的,当年不得定为“称职”等次,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当然,各省的情况不同,河南省税务干部超编一倍以上,因此有必要实行这样严厉的制度,我省本来就人手不够,难以用如此重的“泻药”。但是,我省国税系统税务干部的素质与 34 他们是大致相同的。因此,省局在去年9月召开的全省国税工作会议上指出:“对现有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和公务员制度,合理安排,竞争上岗,达到优化经合,人尽其才。要有针对性地抓好岗位培训,做到工作需要什么,就学什么,缺什么就补什么。当前,尤其要加强计算机操作技能的培训。”我省的滁州市去年就选派二十多人,委托州税务学院进行为期一年的计算机专业知识培训。

我们应当看到,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税务人员素质的提高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决非一朝一夕之功。

3、支持不够

征管改革的重要意义在于,从机制上实行严格执法的要求,达到依法治税。依法治税将意味着要“得罪”一些人,要顶住来自各方面的压力。要做到这一点是不容易的,济南交警的口号是“热情服务,严格执法”,有位中央领导视察后感叹说:热情服务好做到,严格执法不容易。交通警察如此,税务干部又何尝不是这样呢!要依法治税,必须要有当地政府的支持。

我在总局工作期间,曾听到过这样一则笑话:说是在征管范围调整工作中,某地国税局与地方政府有点不愉快,于是总局的某个领导在一次出差时就做当地政府的工作,他对当地政府领导说:“国税和地税是地方政府的左右手啊,是左膀右臂,应当一视同仁。”可是,当地政府领导说了:“虽说是左膀右臂,但右手好用,听话;左手不好用,用起来不顺手。”于是,这人说“手心也是肉,手背 35 也是肉,手心手背都应该一样那!”可是,当地领导也说了:“虽然手心手背都是肉,但手心肉多,手背肉薄”。

尽管这则故事的真实性值得怀疑,但不可否认的是,自从税务系统分设后,由于财政利益的关系,国税系统与地方政府的关系越来越疏远了。有的地方之所以至今仍与当地政府关系密切,主要是依靠当地国税领导与地方党政领导的“老领导”、“老同事”等等非正规的工作关系,这种关系是不会长久的。随着领导的更替,“人一走,茶就凉”的现象在所难免。

我们应当看到,这种局面从长期看,是不会长久的。因为,我国是一个集权制国家,保持维护中央的权威是一条传统。从税收角度看,首先,增值税的征收范围肯定要扩大,而增值税范围的扩大主要是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中划转,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扩大就意味着营业税征收范围的缩小,意味着共享税比重的增大,意味着国税地位的提高。其次,企业所得税最终也要变成共享税,不论是分率计征也好,还是由国税统征也好,都意味着国税征收范围的扩大。第三,从从国际上看,没有一个国家的个人所得税是地方税,因此,从长远看,个人所得税最终也会变成中央税。目前,有人对地税的待遇羡慕不已,我认为,这种状况也不会长久的。第一,从上面分析看,国税地位将逐渐增强,地方政府将越来越重视;第二,从中央看,如何维持国税干部的稳定,保证中央政府的收入,可以说是一个政治问题,今年全国虽然超收一千亿,但主要是地税超收, 36 国税差一点连任务也完成不了,这一现象已引起中央领导的重视;第三,地税的“五小税”分成的政策今年已到期,以后的经费来源也很炸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尽管这样,如何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仍是当前国税部门重要的工作。

四 征管改革的现状与展望

一、征管改革的现状

(一)全国税收征管改革的状况

1993年,党的十四大作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紧接着,国务院进行了工商税制的改革。在新老税制初步实现平稳过渡、新税制主要政策基本到位的时候, 1994年9月在沈阳召开了税收征管改革试点工作会议,拉开了新一轮征管改革的序幕。三年来,全国税收征管改革工作按照新的征管规程和运行模式,选择了18个城市进行综合改革试点,为深化征管改革探索路子。特别是近年来,各地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从理顺职能优化组合,打牢基础,规范征管流程,优化税收服务,改进监控手段,加大稽查力度等方面进行了广泛的改革试验,为全面深化征管改革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

目前,全国税收征管改革的总体情况是:新的征管模式已经确立,并在全国逐步推行,有的地区已初步实现了

37 模式转换,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税收征管运行机制正在建立。具体来说,可以归纳为以下内容:

1、推行自行申报,加强了征管基础建设。各地从更新观念,转变管理方式,划分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入手,改变过去税务人员上门催缴税款的做法,逐步建立起以纳税人自核、自报、自缴为中心内容的自行申报纳税制度,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意识明显增强。目前,全国企业的申报率平均在90%以上,个体工商户的申报率,城区约在 85%左右,农村各地情况不一,一般也达到了80%左右。同时,各地致力于抓好征管基础工作,完善各类征管制度,规范征管流程和业务表格、文书,开展征管资料检查和考评,推动了基层征管业务的基础建设。

2、建立了办税服务厅,改善了税收服务。随着征管改革的深入,各级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大大增强。各地克服困难,因陋就简,建立起了规模不同、形式各异的办税服务厅近8000个,基本实现了集中征收。这些办税服务厅以集中、公开的形式,从税务登记、发票发售、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和税务咨询等环节,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的税收服务,既降低了税收成本,又方便了纳税人。

3、突出了征管重点,强化了税务稽查。税务稽查作为税收征管的“重中之重”,在改革中得到日益强化。截止去年年底,全国县以上税务稽查机构已达6200多个,92%的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有了专门的稽查机构;一批素质较高、业务较精通、作风较好的干部充实到了稽查队伍中来,专 38 职稽查人员近6万人;税务稽查的装备和手段不断改善,稽查工作的力度日益加大。

4、运用计算机管理,改进了征管手段。目前,计算机作为现代管理的有效技术手段,在一些地区、一定范围内已经应用于税务咨询、税务登记、发票发售、申报受理、税款征收、会计统计和稽查选案等各个环节,以及增值税稽查监控和出口退税管理等各个方面,为组织税收收入和调控经济发挥着重要作用。全国已配备7万多台计算机,其中,小型机与服务器2500多台,投入运行的计算机局域网达2000多个,省级统一开发的税收软件57个,并形成了一支由1500人组成的计算机专业技术队伍,为计算机在税收征管中的应用提供了有力保障。目前,全国统一的税收征管软件正在北京等地试运行,总局荐的哈尔滨、西安、重庆等地的税收征管软件也在部分地区应用。全国计算机发展计划已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

5、调整充实征管机构,推动基层建设。各地在转换征管模式,改进征管手段的同时,注重转换征管职能,调整基层征管内设机构,加强了专业化管理,加大了对基层和征管设施的投入,改善了基层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对于稳定基层干部队伍和提高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数字保密)

总体来看,征管改革正在促进我国税收管理上的两个,转变:即由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旧征管模式向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征管模式转变;由传统的分散征收、分兵把口的 39 粗放型管理向现代化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集约型管理转变。这种转变,带来了税务干部思想、观念上的深刻变化,保障了财税改革的顺利实施,提高了征管质量和效率,增长了税务人员的知识和才干,促进了税务系统的廉政建设和基层建设,推动了税收征管现代化的进程。这种转变,范围之广、力度之大、影响之深,是前所未有的。

(二)我省税收征管改革的现状

1995年初,我省在总结在认真总结税收征管工作实践的基础上,针对新税制实施后征管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国税机构组建后面临的人少事多等困难和矛盾,经过反复研究,确定了加快征管改革步伐的工作思路。95确定了20个征管改革的试点单位,拉开了征管改革的序幕。去年,我省国税系统在95年征管改革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了征管改革步伐。

1、扩大了试点面。省局在95年试点单位的基础上,又确定了70个试点单位。各地征管改革积极性高,除省局确定的试点单位外,又增加了40多个试点单位。到1996年底,我省征管改革已达到了一定规模,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共有130多个征收单位进行了改革试点,约占全省现有城区征收单位的三分之一。试点单位覆盖纳税户6万多户,约占我省纳税总户数的27.3%,组织的“两税”收入约占全省“两税”收入的60%。改革后试点单位征期纳税申报率、税款按期入库率均由改革前的80%左右提高到95%以上,税收收入增长率比改革前也有了明显提高,试点工作 40 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

2、建立了一批办税服务厅。各级国税部门千方百计克服资金不足、人才缺乏、办公用房紧张等困难,不等不靠,自我加压,自费改革。全省共投入改革资金近3000万元,改建办税服务厅130多个,配备计算机近500台。多数地方将银行引进办税服务厅,在厅内设立了银行办税窗口,实行税务银行一体化,既方便了纳税人纳税,又保证了税款及时入库。

3、统一了全省税收征管软件。过去,由于征管软件不统一,直接影响征管改革的进程。为统一全省税收征管软件,省局于去年初专门下发了关于进行征管软件技术情况的调查通知,对1995年征管改革试点中一些地市自行开发应用的税收征管软件进行了全面的规范的调查摸底,做到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于3月中旬组织召开了征管软件评测会议,对马鞍山、铜陵、合肥等7个软件参评单位,先采用抽签方式确定的顺序,然后逐个进行汇报、演示,并由各单位的业务和技术骨干对照省局制定的统一评测标准,分别打分。最后,按照“自力更生、自已开发、自主版权”的原则,经局征管改革领导小组认真研究,确定了以马鞍山市开发的征管软件作为全省统一征管软件的基础。

为了使该软件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全省总体要求,更具有操作性,省局先后3次组织有关业务和技术骨干赴马鞍山进行修改和完善。经过全面调查,分开测评,组织完 41 善三个阶段紧张而有序地工作,4月份如期完成了全省税收征管软件的统一。为了把统一的软件尽快推广应用,省局组织编写了税收征管软件操作应用手册,并于6月中旬举办了应用培训班,为11个地市培训了42名师资力量。

4、制定了全省国税系统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为使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们深入调查研究,在掌握一线征管改革情况的基础上,草拟了实施方案的讨论稿,并经局征管改革领导小组讨论修改后,又多次召开座谈会广泛进行集体修改,直到提交全省国税工作会议进一步讨论修改后,才行文印发。方案从讨论到定稿,八易其稿,历时1个月,集中了大家的智慧。方案明了我省全面推进和深化征管改革的目标和任务,采取了配套保障措施,排出了征管改革时间表。

5、审核批准了首批税务师资格

税务代理是征管改革的重要内容,这项工作我省相对滞后。为了加快进度,1996年我们在认真调查研究并主动与省地税局反复磋商后,制定了可操作性的考核认定条件。依据考核认定条件,我们先后多次集中人员、集中时间,对国税系统层层审核上报的2229份申报材料逐份审核,登记造册。按照税务师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我们本着高标准、严要求、确保质量的原则,对经两局分别审核的申报人员两次逐人逐份进行了审核,并经省税务师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核批准了我省首批税务师资格541人,其中国税系统336人。目前,第二批税务师资格审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42

二、征管改革的实施步骤

整个改革必须分类、分步实施,先试点后推广,先城区后农村,先转换模式后逐步实行计算机网络化。总局要求2010年基本完成这项改革,我省根据自己的情况,提出争取在本世界末完成征管改革,比总局要求提前10年。

1、城市市区和县城关

在1996年完成征管改革试点任务的基础上,1997年全面推进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当年完成六项任务:一是征管改革面达100%;二是按照新的征管模式的要求,完成征管机构调整,理顺职能,分流人员,实现由专专管员管户向管事的职能转换;三是合理设臵办税服务厅,建立局域网络,实现集中征收;四是全面实行自行申报制度,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期申报率分别达到95%和90%以上,入库率达到95%以上;五是在纳税人自行申报和集中征收的基础上,调整力量,充实稽查,稽查人员的比例达40%左右;六是按照征管业务规程的基本要求,达到征管资料的规范化。

1998年,办税服务厅功能进一步齐全,规范;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期申报率分别达到98%和95%以上,入库率达到96%以上;50%以上的地市局与下属单位实现计算机联网。

1999年,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期申报率分别达到99%和97%以上,入库率达到97%以上;80%以上的地市局与下属单位实现计算机联网。

43 2000年,新的征管模式基本建立;办税服务厅功能齐全,操作规范,服务优化;基层内部机构按征管功能设臵,并运行正常;全省实现省、地市、县三级计算机网络化。

2、县以下农村地区

1997年主要是立足于建立新的征管运行机制,并达到四项目标:一是征管改革面达到30%,力争50%;二是运用局域网或单机处理主要征管业务;三是分局内部按征管功能设臵岗位,以岗定责,专管员管事不管户;四是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期申报率分别达到90%和85%以上,入库率达到90%以上;

1998年,所有分局全面推行征管改革,并建立办税服务厅,实现集中征收,采用局域网或单机从税款征收税收计会统入手,逐步扩大应用范围,向全面应用计算机过渡。 1999年至2000年,实现计算机化,做到所有分局都能应用微机处理征管业务。

在征管改革的实施过程中,要层层建立联系点,做到点面结合,以点带面,推动全盘。

改革分步推行到位后要相应进行验收,具体验收办法和标准由省国税局制定。

三、今年我省税收征管改革的要求

经过前期的试点和一系列的准备工作,全省国税系统征管改革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国务院《税收征管改革总体方案》和总局的《实施意见》即将下发,省局《关于推进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出台,各地的具体 44 方案均已批复,大政方针已定,今年的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主要是很抓落实。在今年一月份召开的全省地市税务局长会议上,程伯勤局长代表省局提出了我省今年税收征管改革的工作要求,归纳成一句话就是:“加大力度,确保征管改革有突破性进展。”

今年征管改革的主要任务:一是城市、县城征管改革面达100%,农村地区改革面不少于30%,力争达 50%;二是全面实行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制定配套办法,加大处罚力度,确保定期申报率和入库率分别达95%以上;三是合理设臵办税服务厅,实现集中征收,提供优质服务;四是进一步完善全省统一的征管软件,扩大计算机应用范围,城市建立局域网,农村运用单机处理征管业务;五是建立新的稽查体系,充实稽查力量,稽查人员比例达到40%以上;六是加强征管基础建设,初步实现征管资料规范化;七是调整基层国税征管机构,理顺职能,实现专管员由管户向管事的转变,调整后的征管机构数比现有征管机构数减少35%。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各地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在纳税申报方面,重点在提高纳税人申报纳税的自觉性、准确性、真实性上下功夫。一是建立税法公告制度,省局将不定期出版《税收政策法规公告》,每个办税服务厅都必须设立税法公告栏,定期公布最新的税收政策法规;二是加强对纳税人的辅导、培训。要通过举办纳税辅导、45 讲座或开办咨询窗口等形式,广泛宣传税收政策,确保纳税人及时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提高申报纳税的准确性。同时,要加强对纳税人的培训,今年内,各地都要分期分批地对所辖的企业办税人员培训一遍,办税人员的培训由地市国税机关具体负责,省局将统一制定办税人员培训办法,统一制发合格证书,办税人员合格证将作为办理纳税事宜的资格证书。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今年内分期、分批对全部企业的办税人员培训一遍。今后,对已取得合格证的办税人员还要定期培训,以不断提高办税能力;三要实行分类管理,根据纳税人的纳税意识、财务管理水平、办税人员素质等综合情况,将纳税人进行分类,并在申报纳税方法、申报资料种类、发票管理和税务稽查等方面采取相应的管理办法,以促进纳税申报质量的提高;四是强化申报责任,加大处罚力度,对那些申报违章的典型,要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进行处罚。各地都要选择一批典型,公开处理,以儆尤。

在计算机应用方面,一要推广、完善全省统一软件,今年下半年,所有改革单位都必须使用全省统一征管软件。二是加快计算机网络建设,省辖市和有条件的县级市市区建立集中式或集中分步式计算机管理网络,在有条件的农村建立局域网;三加强计算机操作培训,达年底,改革单位征管人员取得计算机合格证的面要达到60%。

在税务稽查方面,一是要抓紧建立一级和二级稽查结合的税务稽查体系。城市市区、县城实行一级稽查,县以 46 下农村实行二级稽查。从体制上保证稽查的深度和广度;二是要充实稽查力量,要通过竞争上岗等措施,将一批政治素质、业务技能较好的人员充实进稽查队伍,到年底,稽查人员占一线征收人员的比例必须达到40%以上。三是要改进稽查方式,提高稽查质量。推广计算机选案和人工选案相结合的稽查选案方式,扩大稽查覆盖面,提高稽查工作质量和效率。。

在基层税务机构调整方面,各地要按照省局批准的方案进行调整,不得擅自扩大机构数量或提高机构级别。同时,严肃机构调整工作纪律,确保各项征管资料和公共财物的安全和顺利交接,严禁借机构调整之机,突击提干、滥发钱物,。在使好基层机构调整的同时,每个地市可选择一个县(市)局进行内设机构调整试点。

为把以上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省局已制定了征管改革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各地也应根据省局的工作安排,制定具体化的、可操作性的配套措施,层层落实到位。此外,省局还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建立改革联系点制度,直接抓铜陵市和天长市两个点,并经常调查了解改革情况,帮助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不断为面上提供新鲜经验;各地市也要抓1至2个点,以点带面,推动全盘;二是建立一批“规范化征管分局”、“规范化办税服务厅”以及税收征管资料规范化建设单位,树立一批单项征管改革先进单位,推动整体工作上台阶;三是制定征管改革工作验收标准,并对各地贯彻落实省局改 47 革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通过检查对改革工作做得好的地方,给予必要的奖励,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四是召开征管改革经验交流会,交流经验,找出差距,推动全省的征管改革向纵深发展。

征管改革是一项复杂而艰难的工作,涉及到系统内干部观念的转变,涉及到自然和经济环境、人员素质、技术手段等许多因素的制约,矛盾多,难度大,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我们要对深化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有足够的认识,要求长期作战的准备。

但是,征管改革是巩固税制改革成果,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与发展的客观要求;

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强化税收执法刚性的有力保证;

是改进征管手段,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的必由之路;是建立廉政机制和提高干部素质的内在需要;

一句话,是党和国家赋予税务系统的历史使命。

对此,我们也定要充满信心,坚定不移,坚持不懈,打好征管改革之战,为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做出新贡献!

48

第12篇:新建税收征管机制改革调研思考

一、当前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近几年来的不断努力,税收征管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和突破性进展,但由于受到我国生产力还比较落后、法治化程度还比较低、整个社会和国民经济的管理水平还不够高等客观条件的制约,再加上有些地方急于求成,对税收征管改革缺乏有力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或者过分强调征管改革的模式化,或者片面理解新

税收征管模式的涵义等主观原因,新建立的税收征管机制在实际运行中还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特别是 “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在某些地区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为:

(一)计算机的依托作用不能有效发挥。现行征管模式依托计算机进行税收管理,而计算机的运用是以信息准确、全面为基础的,涉税信息资料的采集和分析应是整个征管活动的基础。近年来,各地的信息化建设虽然步子大、速度快,但仍存在很多问题:一是各地使用的应用软件不统一,不符合一体化建设的总体要求,造成运行成本居高不下;二是综合利用信息化技术的能力还不够强,应用水平还不够高,信息化很大程度上仍模拟手工操作,信息以纸质传输为主,造成征管各环节信息不畅;三是与工商、银行、海关、财政、统计等部门还没有实现网络连接和信息共享,涉税信息的采集不充分、不及时,体现不出现代信息技术的优势。

(二)税收征管的业务组合衔接不畅。机构关系尚未完全理顺,税收管理权被分散在各个职能部门,机构间职责范围难以划分清楚,机构重叠、职能交叉,工作分配环节多,无增值的管理环节多,造成信息传导不畅,信息衰减和失真;征收、管理、稽查三个系列之间界限明显,信息相对封闭,协调配合能力弱,衔接不畅。

(三)税源监控管理乏力。新的征管模式最大的特征是由管户变为管事。集中征收后,并未根据信息化要求,采取现代化的税源管理措施。在这种情况下,基层征收人员与纳税户之间的直接接触大大减少,基本上处于被动受理的状态,税收信息来源渠道窄,且对有限的税源信息利用不够,致使税务部门对纳税户数、纳税人基本情况、税源结构及变化趋势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税源监控管理乏力,弱化了税收征管基础。

(四)税收的服务功效有所削弱。现行税收征管机制运行中既有缺乏管理力度、税源不清的问题,也存在对纳税人服务不到位的问题。税务机关的优质服务一定程度上停留在表面的微笑迎送上,没有从实质上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简化办税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最突出的就是纳税人到税务部门办理涉税事项环节过多,程序复杂,要多头跑、多次跑,重复报送资料,呈单点对多点的状态;税务部门需要调查核实的事项分散在不同的部门和岗位,要多头找、多次找,呈多点对单点的状态。

(五)税收征管流程缺乏制约化管理。现行征管流程,存在制约不够、监督不力的问题,未能有效地对征管流程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征管模式在运行中往往会出现偏差。主要原因是,基层分局虽已把征收和稽查分离出来,但仍然是综合管理,专业化分工深度不够;对管理环节的制约仍然靠层级审批,没有形成过程控制。

(六)重点稽查达不到预期效果。新的征管模式强调重点稽查、以查促管,实际的效果却不尽如人意。原因主要有三:一是由于管理缺位,征、管、查协调不力,至使对纳税人情况不能全面掌握,税务稽查部门仅靠报表的表面数据和举报提供的情况,很难抓住重点,查案的针对性和准确性都相对降低。二是目前各种管理措施不到位,纳税人违法风险成本低,再加上纳税人对税法的自觉遵从度还较低,造成偷税面很广,稽查工作往往顾此失彼,处于被动局面,达不到稽查的威慑作用。三是稽查体系内部的“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环节存在相互扯皮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稽查的工作效率。

(七)征管质量考核还不能真实反映征管水平。有些征管考核指标标准制定过高,超越了税收工作的实际,科学的征管质量考核体系还未真正建立起来。基层征管部门在考核中处于被动应付状态,为取得好的考核成绩,对列入考核的工作内容较为重视,没有列入考核的则不问不管,表面性工作做得多,加上受税收任务压力大等原因的影响,很难从真正意义上做到全面提高税收征管质量。

上述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着新征管模式效用的充分发挥,影响着征管质量和效率的全面提高,亟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在征管改革没有完全到位,新的征管运行机制尚未有效运转起来的情况下,需要继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进一步提高新征管机制的运行质量和效率,确保税收征管改革整体目标的全面实现。

二、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的思考

税收征管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实践中出现一些矛盾和问题是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我们只有在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中不断认识问题,解决问题,尊重税收征管的客观规律,才能探索出一条由繁到简,提高征管效率的新路,才能尽早实现

改革的目标。

(一)以信息化建设为重点,提高税收征管的科技含量

1、进一步实现征管信息的集中处理。集中征收是征收场所相对集中和信息高度集中的有机统一,而信息的集中处理是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核心所在。只有实现信息的集中处理,才能把分散、孤立的各类信息变成网络化信息资源,拓展信息数据应用广度和深度,满足管理

、决策层的需要;只有税收征管的信息高度集中,征收与检查的职能才会从分局或所调整、集中到县局或市局,基层单位才会不再承担征收与稽查的职能,而是专司管理。这样,职能和责任也才会更为明确。当前,要把握好两个重点:一方面依托信息技术和网络传输,加快建立以网上申报为主体的多元化申报方式,使纳税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实现跨区域的纳税申报,从根本上解决纳税人多次跑、重复跑的问题;另一方面进一步提高征管软件应用准确度,在以县(市)为单位实现征管数据集中处理的基础上,努力向横向拓展,逐步过渡到以市为单位的集中处理,实现征管信息的上下畅通。

2、全面提高税收征管信息的管理和应用水平。一是要采取严密措施,防止涉税信息失去真实性和时效性。要提高信息资源的安全性,建立和完善税收信息采集、处理、传递、应用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防止系统网络遭受计算机病毒、黑客的侵犯和机密信息的泄露;二是在运用计算机自动控制征管业务流程的基础上,加快计算机辅助决策系统的开发,充分运用网络实时传输的优势,加强对经济税源的监控、预测,提高信息数据和网络资源的使用效益。

3、逐步规范软件的开发与应用。随着金税工程与ctais征管软件的整合,国际互联网的广泛普及、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以及国民经济信息化、政府公众信息网进程的加快,税收信息化应用的广度和深度必将进一步提高。因此,软件的开发应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加快推广应用全国统一征管软件的步伐,最终达到全国使用统一标准的,覆盖征收、管理、稽查各环节的,集征收、监控、考核、决策于一体的税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软件功能的全面、规范和兼容。各地在一定时期内需要自行开发特殊软件的,也要与全国统一软件匹配、共享。只有逐步统一和整合各个税收信息处理系统,才能发挥出税收信息化管理的综合效益。

(二)运用现代管理科学理念,优化税收征管组织形式

税收征管组织是否科学、合理,是否适应信息化建设的要求,直接决定着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优化税收征管组织形式是税收征管信息化的客观要求,也是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基本内容之一,没有税收征管组织的现代化,信息化的优势就无法充分发挥。因此,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应在充分考虑信息技术支撑的条件下,按照信息流相对集中和职责明确的原则,对基层征管机构进行全面整合,减少执法主体的数量和审批环节,归并一些职责交叉、业务单一的部门,将有限的人力资源用于专业化管理和基层征管一线,建立起扁平式的组织管理结构。研究表明,扁平式的组织管理结构,可以减少税收管理的纵向层次,加大管理的横向宽度,拉近管理的距离,实现平面的专业化分工,从而增强税务机关的应变能力,使税务机关对外界的反应时间缩短至最小,对纳税人的反应效果最大化。建立新型征管组织机构,从方便纳税人角度讲,就是要增大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接触面,减少接触点,凡是纳税人找税务机关办理涉税的事宜均在一个大厅办结,凡是税务机关找纳税人的涉税事宜皆由一个部门负责。因此,应在确定新型税收征管业务流程的基础上,按照建立“扁平式征管组织结构”的思路,重新整合现行征收、管理、稽查三类机构,调整职能分工。

1、虚拟化征收机构。随着信息化建设的加速推进,计算机的广泛应用与联网,纳税人不上办税服务厅同样可以办理申报纳税事项,这是税收征管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以电子申报、银行网点申报为主体的多元化申报纳税方式的全面推行及环境条件的逐渐成熟,将给予纳税人在申报纳税的时间和空间上最大的灵活度,传统的办税服务厅的征收功能将逐步弱化。因此,应按照专业化分工的思路虚拟化征收机构的职能,将征收权从征管分局剥离出来集中到市、县级局,建立市、县级局数据处理中心,由其对数据信息进行集中处理,统一进行计、会、统分析。

2、理顺管理职能。为适应信息化建设和集中征收的需要,应加快调整多层级征管机构并存的格局,根据我国地域辽阔,纳税人素质参差不齐,地域间纳税人规模和数量分布还很不均匀的客观现状,地级局征管机构的设置应本着因地制宜、属地管辖、有利于监控税源的原则科学分布和设置,并辅以管理责任区制度、巡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抽查等传统的管理方式,实行征纳紧密型管理,摒弃“管事”就是不要“管户”的片面认识,在坚持专业化管事方向的前提下,吸收管户制的合理内核,实行“管事”与“管户”双管齐下、互为补充,切实提高管理效能,增强对税户、税源的监控能力,防止漏征漏管。在收缩、减少管理层次的同时,以业务流程为导向把管理职能分为从纳税人到税务机关、从税务机关到纳税人、以及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互动三大块内容,设立相应的内设机构和单独的纳税评估机构。

3、完善一级稽查。对稽查机构进行重组,在地级市设立一个专业稽查局,负责市区范围内的一级稽查和对所属各县范围内的稽查管理和重点稽查;在县级局设立一个专业稽查局,负责全县范围内的一级稽查。随着征管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逐步过渡到一个市(含县)只设立一个稽查局,实行全市范围内的统一稽查,在大环境下统一政策、统一管理,形成专业化的大稽查格局,从机制上形成稽查活力。同时,明确稽查局专司偷税、逃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以及抗税案件的查处,使稽查职能实现由“收入堵漏型”向“执法保障型”的转变,对纳税人有重点地实施稽查,不断加大处罚力度,提高稽查的针对性和准确性,发挥稽查部门查处税务违法行为的“威慑”作用。

(三)以重在治权为核心,建立监督制约机制。

完善的征管质量控制体系、健全的监督制约机制,是税收征管流程得以安全运行的基本保证。作为税收征管主体的各部门、各环节、各岗位只有在制度的框架下从事征管活动,行为才能得到规范,工作才能更有效率,现代征管模式才能得以协调高效的运行。

1、建立严密的征管过程监控体系。对内,一是通过流程环节的自我控制,对容易产生腐败的关键业务活动,通过部门分权形成横向制约;二是上级通过计算机对各环节执法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并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通过执法检查进行柔性控制,形成纵向制约;三是通过计算机设定程序,流程自动记录、超时自动催办,减少过程中人为因素影响,实现计算机对过程自动控制。对外,一方面通过对流程的重点环节进行监控,发挥巡查调查、纳税评估、检查的功能,形成流程的关联控制;另一方面通过建立监控指标体系,实时跟踪、筛选、比对、分析纳税人涉税数据信息,科学评估涉税指标,防止偷、逃纳税行为的发生,形成信息化的防范机制。

2、设计完备的征管质量考核体系。根据再造后的流程设计考核办法,优化考核指标,改进考核手段,建立新的考核体系,实现由部门考核向流程考核转变,由集中考核向日常考核转变,由手工考核向计算机考核转变,由定性考核向定量考核转变;提高考核频率,实行动态考核,采取定期考核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征管质量和征管全过程进行考核、监控,通过考核寻找征管的薄弱环节,随时暴露问题、及时加以解决;建立征管质量考核网络,形成市局--县(区)局--基层分局 (科、股、所)的三级征管质量考核监控体系,切实加强对执法过程的考核。同时,将考核结果与岗位、能级联系,与收入分配、评先创优、干部使用等方面利益挂钩,形成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

第13篇:税收征管工作总结

年度营业税 城建税税收征管工作总结2013年度,伊犁州直地税系统紧紧围绕年初提出的“戒虚务实”工作主题,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强化税源管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促进税收不断增长,有力推进了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营业税、城建税税收管理水平也有了较大提升,使州直税收收

入较上年同期有大幅度增长。2013年度伊犁州直地税系统共组织税收收入53649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2.48%,增收98472万元,较好的完成全年税收入。现就一年来营业税、城建税税收征管工作报告如下:

一、营业税、城建税收入基本情况

全年共组织入库营业税25635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55530万元,增长27.65%。增长幅度较大的行业主要有:销售不动产业、金融保险业和建筑业。分别增长了45.56%、29.76%和23.03%。

(一)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6787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21245万元,增长了45.56%。增收的主要原因是各县的房地产开发销售明显升温,部分县商品房销售价量齐升,带动房地产业营业税大幅增长。如霍城县房地产三季度入库营业税1047.2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619.48万元,增长了144.8%;又如察布查尔县房地产业营业税三季度实收820.57万元,同比增收649.31万元,增长了379.14%;如巩留县全年房地产业入库营业税455.25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增收241.64万元,增长113.12%;新源县三季度房地产业营业税入库1341.7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682.98万元,增幅为103.68%。

(二)建筑业:征收营业税11487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21503万元,增长23.03%。增长的主要原因:从税收征管方面看,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的监控,建立、健全外来施工企业重点工程项目监控台帐,并对其进行后续跟踪检查,严格实行“以票控税”制度,对堵塞建筑业税收流失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从投资方面来看,房地产开发明显升温,带动建筑业繁荣,促进建筑业营业税大幅增长。各县房地产开发明显繁荣;各类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步伐加快,促进了建筑业税款的稳步增长;如察布查尔县建筑业营业税三季度入库营业税2437万元,同比增收1113.1万元,增加84.08%;如巩留县全年入库建筑业营业税1704.19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增收288.97万元,增长20.42%。

(三)金融保险业:征收营业税2095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4806万元,增长29.76%。金融保险业税收收入增长的主要是银行业,其主要原因:一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贷款规模不断扩大,使得银行各项贷款余额比上年同期有所增长;二是随着国家对小额信贷公司的优惠政策扶持,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对小企业的贷款,使得贷款余额大幅增加,使得营业税增长;三是农发行改变纳税地点使我州金融业营业税有所增长。如尼勒克县尼勒克金融保险业第三季度共入库营业税255.8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129.56元,增长102.56%,。

(四)交通运输业:征收营业税600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收1744万元,减少了22.49%。主要原因是从8月份起交通运输业营业税改增值税。

(五)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建税共组织入库:3571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收5721万元,增长了19.08%。随着增值税、营业税的增长带动城建税的增长。

二、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营业税税收征管

(一)强化税源分析,促进科学管理。为确保州直2013年度营业税征收任务的完成,首先,我们从税源分析入手,年初,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了全年税收收入分析预测工作。在各县、市上报的预测分析基础上,研究税收收入增减变化的主要因素,同时加强了对重点税源企业的分析预测工作。深入各县(市)重点税源企业进行调研,了解掌握重点税源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分析重点税源企业收入增减变化的原因,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收分析工作,掌握了税收的基本状况。为营业税任务的完成奠定了基础。

(二)认真做好税收执法考核、检查工作。为了全面提升我州税收执法质量,我局组织相关处室业务人员和部分基层局业务骨干成立考核检查组,于2013年11月深入各基层局对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税收执法情况开展考核、检查和督察。对各基层局存在的问题专题研究讨论,确定整改方案,正式文件下发整改要求,有力的促进了州直地税系统税收执法质量的提升,进而促进营业税政策的认真执行。

(三)进一步加强对建筑业税收的管理。一是认真落实建筑业项目登记制度。各基层局在为建安企业项目办理报验登记时,均详细登记工程项目名称、建

设方、承包方、施工方、合同金额、外管证期限等相关信息。并做好《建设工程项目情况登记表》、《建设工程项目营业税登记台账》一表一账的登记工作。认真落实区局《关于加强建筑业营业税征收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所有建筑企业,必须按月进行申报。逐步纠正了以往纳税人零申报,结算工程款时“以票收税”的错误征管方式。二是加强对大型投资工程、重点工

程税收的征管。对重点工程项目重点监控。建立、健全建筑业管理台帐和重点工程信息资料档案,及时掌握建筑企业的纳税情况,并要求纳税人严格按照工程进度申报纳税,做好工程完工后税款的清算工作。三是建立、健全外来施工企业的监控台帐,对其进行及时跟踪检查,加强建筑业税收征管,督促使其及时足额纳税;四是不断规范建筑业发票管理,为纳税人代开发票时,认真审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算、招标合同等相关的资料,切实起到以票控税的作用,实现足额纳税的目标。

(四)加强税收稽查,提高营业税征管质量。我州地税稽查部门认真做好专项检查和重点税源检查,开展了对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建筑安装业、房地产业等行业的专项检查,还根据我州工作实际对银行业、住宿餐饮业和部分营改增行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全年共安排检查纳税企业152户,查结143户,共查补营业税3616万元,对营业税征管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

(五)加强对货物运输业的税收征管。

1.认真开展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代开票中介机构年审工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对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代开票中介机构年审工作的要求,我局及早安排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年审工作和货运业代开票中介机构初审工作,于2012年12月31日下发《关于做好2012年度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代开票中介机构年审工作的通知》(伊州地税函[2013]2号),对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代开票中介机构年审工作做了全面的安排布置。2月份开展对自开票纳税人提供的年审资料和纳税人的营运车辆、办公经营场所、财务核算、发票使用等情况实地进行审核检查;对代开票中介机构经实地审核,检查发票的开具、领用、保管、缴销等情况,写出年审报告。认真总结,按时向区局上报审核报告。

2.加强货运业税收征管,提高服务质量。2013年8月份之前,州直货运业自开票企业只有2户,大多数汽车货运纳税人都是到代开票点索取货运业发票。为了方便广大纳税人取得运输发票,各县、市地方税务局积极安排落实,在办税服务厅都设置了货运业税务机关代开票点,方便纳税人开具发票。对一些大税源企业协商专门的时间为其代开发票,大大方便纳税人。对一些大税源要地,协商中介机构设置代开票点,做到方便纳税人又为国家足额征收了税款。

(六)认真做好营业税政策调研。

根据区局《关于征求建筑工程分包、劳务公司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公告的意见的通知》的要求,于9月组织我州建筑业较发达的伊宁市、奎屯市、霍城县、巩留县、霍尔果斯口岸地税局开展对建筑工程分包、劳务公司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有关事宜的调研工作。通过对建筑企业、建筑施工管理部门的走访调研,总结归纳出我州建筑工程管理以及分包形式的现状,同时对《关于建筑工程分包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提出我州建议,按时报送区局,共制定建筑业营业税管理政策参考。通过这次调研我们还对我州建筑业营业税征收管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分析研究,制定下发了《伊犁州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建筑业营业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伊州地税函(2013)136号),明确要求各基层局:1.认真落实建设工程项目登记制度;2.依法加强建筑业营业税的纳税申报管理工作;3.严格执行建筑业营业税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申报纳税的政策规定;4.认真开展建筑业营业税税款清算工作;5.认真做好建筑业发票管理工作;6.认真做好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印花税征收工作。有力的促进了州直建筑业的规范化管理工作。

根据区局《关于征求意见的通知》,我局由税政一处牵头组织法规处、征管处对我州道路运输业税收征管现状进行分析研究,讨论《关于道路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在伊宁市、奎屯市、新源县、霍城县、巩留县、伊宁县局开展调研。将我州车辆的现状、税收征管的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向区局上报《伊犁州地方税务局对制定《关于道路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建议》。为区局制定道路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政策参考资料。

三、认真贯彻落实营业税优惠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为确保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意见(试行)》政策的贯彻实施,我局与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立联系制度,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情况。督促各基层局认真执行税收优惠政策,做好政策的宣传讲解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再就业人员、大学生等纳税人必须不折不扣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将这项工作作为执法考核和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为了掌握我州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我局组织相关处室业务人员和抽调部分基层局业务骨干成立考核检查组,于2013年11月深入各基层局对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税收执法情况开展考核、检查和督察中,对各基层局减免税政策落实情况作为一项重点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形成了检查报告,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对减免税工作的进一步规范提出更高的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为了解掌握小微企营业税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我局税政一处深入各县市局做好政策跟踪检查,及时总结评估政策执行效果。通过督促检查,各县市局对小微企业享受备案减免税的,均能及时办理。但由于宣传力度不够,部分企业不知道有此项优惠政策。我们及时督促基层局进行整改,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纳税服务。要求各基层局做到:加强认识重民生,加强宣传重效果,加强走访重服务,加强审核严把关。

四、认真开展“营改增”试点工作

自治区人民政府“营改增”试点工作视频会议后,局党组立即行动成立州地税局“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州地税系统“营改增”工作的组织领导。为了顺利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的开展,于5月21日召开了伊犁州地税系统“营改增”工作动员视频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伊犁州直地税系统“营改增”试点工作任务。先后两次召开州直国、地税“营改增”工作联席会议。互通州直国、地税工作开展情况,反馈存在的问题以及建议要求。为认真落实“营改增”工作,及时研究制定“营改增”试点工作操作要求,下发《伊犁州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通知》(伊州地税函〔2013〕159号)。组织各县(市)局对试点纳税人的户籍信息进行清查、核对,填写《新疆“营改增”纳税人确认表》,确认户数,截至7月22日,我州直确认移交国税局“营改增”纳税人1466户。

五、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问题

1.在建筑业税收征管中,目前,配套的征管软件还未全面运行,按照建设项目登记管理的相关办法,建立健全建设工程项目营业税登记台账,全面认真地开展纳税人项目开工、变更或停、缓建情况、工程分包情况和项目注销纳税情况等登记工作以及营业税申报和缴纳情况的动态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建筑工程项目的进度和工程价款的结算等情况,全面监控每个工程项目和每个纳税人营业税的申报和缴纳情况。只有靠手工登记,工作量大繁琐,基层局感到操作起来困难较多。建议尽快要求全面应运计算机征管软件。

2.二手房交易不断增多,实际交易价格不易掌握,买卖人利用虚假买卖合同逃税现象比较普遍。在新的一年里要加强房地产交易市场调研,为顺利贯彻执行推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做好基础工作。

3.由于县(市)局综合业务科人员调整,建议区局举办营业税政策培训班。

第14篇:税收征管工作总结

2007年度税收征管工作总结

来源:征收管理科 日期:2008-03-28 点击数:[292]

2007年,在市局党组的领导下,我市税收征管工作按照年初全市国税工作会议精神和2007年征管工作要点,落实各项征管制度,完善、落实互动机制,进一步强化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不断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具体工作如下:

一、完善和落实互动机制

(一)组织落实情况

围绕学习和贯彻落实全省国税工作会议精神、《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税收“分析、评估、稽查、管理”互动协作工作制度(试行)》,市局制定了《定西市国家税务局税收“分析、评估、稽查、管理”互动协作工作制度》,各县、区局也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互动协作工作制度。市、县(区)局分级成立了由“一把手”负总责的互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和互动工作办公室,全面负责“分析、评估、稽查、管理”互动机制落实的组织保障、运转协调和督促落实,在系统上下、内部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初步形成了一个信息共享、良性互动、有机统一的工作格局。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互动工作。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市局对《甘肃省国家税务局互动机制督办制度(试行)》进行了细化,制定了《定西市国家税务局互动机制督办实施办法(试行)》。

为了提高税收管理员落实互动工作的能力,4月2日至6日,市局安排一周时间举办了市、县(区)局领导、互动办工作人员、各县(区)局城区税务分局(含陇西文峰)分局长及业务主办共120人参加的互动工作及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培训班,采取思路启迪、方法指导、案例点评等培训形式,强化能力培训,使全市国税干部充分认识到建立互动机制对于强化税源管理和促进税收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和配合力度,夯实了建立互动工作长效机制的基础。在互动机制的培训工作上,各县(区)局都做了大量工作。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要求熟知流程、明确责任,努力提高大家对互动机制的认知程度。 建立完善互动机制是提高税源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是实施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抓手。为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在全市国税工作会议上,市局就互动机制工作进行了专项安排,市局党组把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互动机制确定为2007年的一项重点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互动机制的宣传力度,对建立互动机制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宣传,市局、各县(区)局均在内网主页上开通了互动机制交流平台,依托信息平台,定期安排工作、反馈情况、交流经验。为了营造落实互动机制工作的良好氛围,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安定区、陇西县、通渭县、岷县、漳县局在《甘肃经济日报•纳税人》就互动工作进行了专题宣传,先后刊登了《互动出精细 管理出效率———安定区国税局落实“四位一体”互动机制工作纪实》、《动”起来的和谐旋律———陇西县国税局“四位一体”互动机制运行侧记》、《税收小县的大“动”作———通渭县国税局落实互动机制工作略记》、《岷县国税落实互动机制突出“准、实、紧、严、效”》、《互动出成效 协作抓提高———漳县国税在互动协作工作中的几点做法》等5篇文章,市局也在《甘肃经济日报•纳税人》刊登了《为科学化精细化保驾护航的“利器”———有感于定西市国税局实施“四位一体”互动机制》、《从稽查到管理:来自“马铃薯之乡”的见闻——定西市国税局实施互动机制见闻》专题文章,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适时召开了互动讲评会,就全市国税系统互动机制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点评,对各县、区局在各互动环节、各专项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作了“点对点”和“指名道姓”式的分析和评述。讲评会有五大特点:一是根据工作实际需求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因事而定,不拘形式,不走过场;二是要求各单位必须会前有准备,会上有总结、有问题、有点评;三是讲评会上轮流发言、互相提问、领导质询相结合,互动性强,气氛热烈,内容充实生动;四是讲评会设立资料展台,就各单位在税收分析、评估、核查、管理方面的典型资料和案卷开展现场交流;五是讲评会由“一把手”进行总结,并就存在的问题设定整改期限,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要求。讲评会达到了发扬成绩,改进不足,进一步完善机制,全面提升我市互动机制工作的水平的目的。

(二)工作开展情况

按季召开税收分析例会,根据各部门在税收分析环节的职责,结合税收征管实际,确定各部门本季度的分析重点;总结上季度的分析工作,根据税收分析情况,研究确定核查项目,并在互动机制交流平台上发布分析报告和核查项目,税收分析成为纳税评估、强化税源监控的“眼睛”。市局先后开展了2006年征管质量分析、2006年宏观税负和2007年收入预测分析、2006年零负申报分析、2006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和征管情况分析、2006年税收执法信息系统运行情况和税收执法领域共性问题的分析、2006年稽查案例解剖分析和行业税负分析。通过开展2006年征管质量分析,我们发现了个体申报率不太理想的主观原因,即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还不够,责任意识不强,对于未申报户,不能及时进行催报催缴,存在“小富即安”的思想,只与自己比,不与他人比,总认为能达到现有水平已经不错了;存在税务行政处罚定性不准确的问题,把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案件定性为偷税;个别偷税案件处罚未达到50%,个别偷税案件未进行处罚,违反了征管法的规定,导致执法不公;工商部门和税务部门工作联系制度未能很好地坚持。虽然从上到下,制定了很多文件,要求加强部门协作,建立信息传递制度,但实际执行中却未能切实执行,税务部门上门请求支持时,经常出现婉拒的尴尬场面。在开展分析核查的同时,我们注重核查与纠错并重,以问题整改为切入,各县、区局进一步加强了催报催缴工作,规范了税务行政处罚工作,个体申报率达到了100%,处罚率按户次达到了100%,按金额均在50%以上。根据征管质量分析结果,市局确定了数据质量、税务登记与工商管户差异核查项目, 清理出漏管户460户,已督促办理了税务登记,补税6.7万元,补录、修改综合征管软件数据信息33451条。根据2006年宏观税负和2007年收入预测分析,市局计统科提交了《专项核查立项申请表》,选取低于预警指标重点税源企业作为专项核查项目,涉及55户企业;根据稽查案例解剖分析结果,研究案件特点、规律和成因,归纳税收征管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出了改进管理的建议和措施。

对核查项目,市局互动办及时召开会议,确定承办部门和责任人,细化核查措施,明确工作完成期限和目标要求。为了保证核查工作做实做细,由市局各部门按分管业务进行归口管理,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对县、区局上报的核查报告和报表进行审核汇总,分核查项目向市局互动办提出核查报告。2007年,已累计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286.17万元, 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078.23万元,冲减留抵58.22万元。

为了确保评估移交工作统

一、便捷,市局规定,税源管理部门在确定应移交案件后1个工作日内直接将案源移送县级稽查部门。稽查部门对评估环节移交的案源应优先实施税务稽查,一般应在30日内结案,需要延长工作时限的在互动工作分管领导批准的期限内结案,结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稽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反馈给征管部门。稽查部门对所有经实施税务稽查后确认有问题的纳税户,针对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户形成稽查建议书送交税源管理部门,并报同级互动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全市国税系统稽查部门共向互动办移送稽查建议书205份。建议主要集中在加强对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的审核、准确核定应纳税额、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监督管理、加强对纳税人税收知识的宣传辅导等方面。通过对稽查建议的综合性分析,结合税收管理工作实际,提出加强税源管理的具体措施。安定区局突出互动办在互动机制工作中的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协调功能,形成以互动办为轴心,以分析、评估、稽查、管理各环节职能部门为依托的“四位一体”互动协作运行机制,强化互动工作落实的组织保障。互动办负责任务发布、协调运转和督促检查,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和任务组织实施和结果反馈,最后互动办根据反馈结果及问题建议,制定加强税源管理的措施并督促落实,实现“四位一体”的闭合管理环路。在全局形成信息资源共享、任务逐级落实、部门协作配合、指挥协调统一的互动工作格局,在互动中“动出”精细化,在协作中“创出”高效率。渭源县局针对税收管理员年龄偏大,知识构成与互动工作不相适应,税源结构单一,管理层级过多,稽查与管理部门人员较少的现状,以流程导向取代传统的职能导向,在保持机构设置不变的情况下,从业务部门与稽查局、业务部门与城关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与城关税务分局三个方面进行了业务及人员的有机整合。通过进行业务及人员整合,合理配置了现有的人力资源和信息资源,使人尽其才,尽量减少业务流转环节,压缩管理层级,实现业务管理扁平化,提高了工作效率,在税源管理中初步形成了“多部门齐抓共管、多环节协调运作”的联动工作格局。

全市国税系统通过互动机制工作,既发现了纳税人的问题,又认真查找到了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归纳分析问题类型及症结所在,结合实际,制定了一系列整改措施和管理办法,补充完善了诸多管理制度,有力地促进了税源管理。安定区局采取4条措施强化受托加工行业税收管理;通过严把审核认定关、严把实地查验关、严把发票供应关,加强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的税收管理;采取“一书两帐四表”管理模式、测算行业投入产出率等7项措施加强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管理。 “一书”即《税收征收管理责任书》,责任书明确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开具发票必须具实名。在农副产品收购验收入库时,由企业通知税收管理员实地查验过磅、逐笔核对,双方签字登记造册,如没有税收管理员的实地核实与签字确认,不予抵扣进项税额。“两帐四表”即《农副产品收购台帐》、《农副产品发货台帐》、《农副产品入户核查登记表》、《农副产品收购汇总统计表》、《农副产品发货核查登记表》、《农副产品发货核查汇总表》,通过台帐、统计表的建立,基本监控了企业的整个购销过程。通渭县局管理部门能够根据稽查管理建议,分析管理薄弱环节,制定了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税收管理措施。一是从生产经营各环节入手,利用物耗、能耗及人工因素测算产量,与销售环节的出库数进行核对,并通过查看结算清单、对照银行往来账项、实地盘点库存等方法核实销售的真实性,加强销项税额准确性的监控。二是实行动态管理,核实纳税人的申报项目,防止用于免税产品的原材料抵扣进项税额,加强对销售免税产品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进项税额的监督管理。三是加强了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发票的管理,在开具专票时检查是否存在真实的货物交易,票、货、款是否一致,真正达到以票控税的目的。陇西县局根据稽查建议,全面开展了针对不同企业和不同行业的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工作;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普通发票进行了严格的监督检查;督促对销售业务未进行帐务处理,也未进行纳税申报的企业进一步健全账务,确保及时、准确地进行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对个别纳税人的税负及时进行了调整。渭源县局在户籍管理方面,借助外单位信息、媒体信息收集,定期巡查等多种手段清理漏管户;加大普通发票检查力度,税收管理员在每月底对发票用户全面进行检查,有效的解决了因发票补税而造成入库率不达100%的问题,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分行业开展典型调查,公平税负;制定《渭源县国家税务局砖瓦行业管理办法》、《渭源县摩托车经销行业管理办法》两个行业管理税源办法;加强催报工作,提高征管“五率”;每月分局对纳入重点税源监控企业进行检查,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购销情况,将申报表和财务报表与调查情况进行比对,分析纳税人申报的真实性与合理性,加强重点税源企业监控力度。岷县局针对农副产品购销加工企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岷县国家税务局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税收征收管理实施意见》;采取六步监督十项措施规范个体定额核定管理工作;联合县地税局统一制作了办理税务登记证温馨提示卡,加强户籍管理,有效防范漏征漏管户;实施三级核查办法,即分局自行核查,稽查局抽查,县局复查,加大对停歇业户的监控力度。漳县局根据稽查建议,加大税收宣传力度,利用申报期对纳税人进行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使用宣传辅导,提高使用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规范性;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向纳税人进行增值税、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政策、纳税申报等税收法律法规的宣传,帮助纳税人提高执行税收法律法规的遵从度。

二、完善税源管理体系,加强税源管理

一是完善税源管理体系。在借鉴兄弟单位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基层意见,制定了《定西市国家税务局重点企业税源监控管理办法》、《定西市国家税务局中小企业税源监控管理办法》、《定西市国家税务局个体双定业户税源管理办法》,初步建立全市税源监控体系。

二是加强税务登记管理。上半年,开展了税务登记与工商管户差异核查。截止2006年12月31日,我市工商局登记个体工商户28085户,其中地税纯管户7927户,国税管理户20158户,我局税务登记个体工商户15645户,工商部门管户较国税部门多4513户,差异较大。与工商部门协作,找到了户数差异的原因。清理出漏管户460户,已督促办理了税务登记,补税6.7万元。其他原因有:工商部门登记了没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城乡流动性小商贩,按规定税务部门不需要登记;下岗职工为了申请财政低息贷款,无业人员为了办理养老保险,办理了营业执照,实际未进行经营,查找不到业主;终止经营,税务机关办理了税务登记注销手续,但未在工商部门进行注销,造成工商管户虚增;一店多证,个体经营者到工商机关进行了变更登记,但工商机关仍保留原营业执照登记信息,致使同一个体经营者持有2个或多个营业执照,造成工商管户虚增。11月份,与地税局密切配合,开发了比对软件,认真分析了管户差异的原因,建立了征管数据共享机制,每季度终了5日内进行税务登记数据交换比对,也将比对结果作为登记率考核的依据。

三是进一步深化纳税评估工作。为了研究解决纳税评估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总结和推广纳税评估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开展了纳税评估案例评选工作,为省局编写纳税评估经典案例汇编提供案例。农产品收购加工行业一般由纳税人自行开具收购发票,虚假抵扣进项税额的问题比较严重,同时也存在隐瞒销售收入的问题,加之当前纳税评估工作主要通过手工操作,工作量大,评估效率较低。针对该行业特点及日常征管中存在的问题,我们组织人员完成了《农产品收购加工行业纳税评估软件业务需求》,制定了《农产品收购业务税收管理办法》,为下一步开发软件奠定了基础。

四是完善定额核定工作。针对“双定户定额核定管理系统”应用中存在定税需求信息少、定税准确度低的问题,2006年组织人员对定税软件进行了完善,2007年采取四项措施完善计算机定额核定管理工作。第一,制定了《定西市国家税务局计算机定额核定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职责,完善定税的程序和方法,加强内部监督制约。第二,建立信息采集制度,设计《双定户定额核定信息采集表》,全面准确地采集纳税人的信息。第三,设计使用《计算机核定应纳税额情况说明》,详细说明推行计算机定额核定的重要意义、应纳税额的核定方法、核定程序和法律依据,与《定额核定(调整)通知书》同时送达纳税人,消除纳税人误解,增进了解,主动接受纳税人监督。第四,完善税收管理员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计算机定额核定管理工作。全市共采集形成了个体工商户经营信息6万多份,共调整定额16844户,占个体总户数的100%,月增税额37万元,调增率达到47%。个体税收扣除落实起征点调整的政策影响,个体收入仍然保持了适度增长。

五是加强普通发票管理。针对过去普通发票稽核比对县域之间信息不对接,跨县域开具发票不能比对的缺陷,2006年组织人员对普通发票稽核软件进行了功能完善和升级,开发了数据市级集中、市级比对、逐级分发、市县两级稽核、上下互动监控的网络版普通发票稽核比对软件,普通发票稽核比对实现由分散向集中、纵向管理到横向监控的转变。2007年采取七项措施加强普通发票稽核比对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定西市政府关于做好普通发票数据信息采集工作的要求和《定西市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数据采集管理办法》,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加强与财政、地税部门的联系,争取支持配合,全面推行发票联信息按月报告制度,定期通报各单位发票联信息报送情况。二是自上而下地开展宣传工作,提醒广大纳税人、社会各界人士都来关心、支持这项工作,主动提供消费发票。鼓励消费者直接通过市局互联网查询普通发票的真伪、验证发票联信息、举报发票违章行为。三是动员全局职工力量,加快存根联的录入进度,解决了以往已缴销存根联信息积压不能及时录入,使发票录入与发票缴销进度不一致的问题,避免了因纳税人注销而使稽核比对出的违法发票不能得到及时处理的弊端。四是充分发挥新版网络软件的功能,通过无线上网方式,稽查部门在进行税务稽查、税源管理部门在进行日常税源管理时,通过无线上网方式对使用和取得发票的单位和纳税人进行抽查。五是针对发票联采集报送过程中存在的发票信息错报、漏报的问题,利用税务人员下户检查,或组织有关人员在行政事业单位调取发票联的机会,人工采集大金额发票联和有疑点发票联信息,进行手工比对。六是明确职责,相互制约,数据采集、录入、比对、异常处理由不同的部门完成,将发票联采集的催报任务落实到税收管理员。七是对普通发票稽核比对工作在今年年终单独考核、单项评比,存根联录入比例要达到80%以上,发票联核对比例达到20%以上,录入差错率在0.1%以下。该系统运行以来,累计录入普通发票存根联250万份,稽核比对发票联52万份,稽核查实有问题发票1654份,查补税款42万元,罚款63万元,纳税人不按规定填开发票的现象大幅度下降,显现出了打击与震慑的双重效应。同时,通过该软件的监控,开具发票超定额补税80多万元;代开发票量大幅度增加,代开发票增税210余万元。

三、加强数据质量管理

2007年以来,市局高度重视数据质量问题,多次强调要加强数据质量管理。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综合征管软件业务操作及运行维护办法》和有关加强数据质量管理的规定;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在思想上引导干部树立数据质量“零差错”意识,提高税务干部数据管理责任意识;加强操作能力培训,规范数据采集,严格校验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开展数据录入采集质量的竞赛评比,奖优罚劣,提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靠实责任,强化监督考核,努力提高数据质量。6月份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区局利用1个月时间依据省局《综合征管数据质量系统》,结合明细行业补录工作,对数据质量进行一次全面核查。8月份,市局抽查发现,各县、区局还存在大量的错误数据,特别是发票验旧不规范 。8月31日,市局又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区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由一把手亲自挂帅,下大力气再用1个月的时间解决数据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 。9月份,各县、区局结合省局《关于开展数据质量核查的通知》要求,解决了大量问题,也找到了产生问题的根源。根据市局领导关于加强数据质量日常监控,并不定期进行通报情况的指示精神,市局不定期进行数据质量通报。6月份、10月份两次开展了纳税人明细行业补录、修改工作。经过努力,我市数据差错率由7月份的1.98%降为目前的0.02%,从全省排名靠后变为排名第二。

四 、进一步推进纳税服务工作

一是进一步简化报表、报告。《普通发票稽核比对统计表》由按月改为按季报送,在原来取消征管质量考核四张报表的基础上,取消“税务登记报告表”、“纳税服务报告表”、“个体私营税收报告表”,减轻税收管理员的日常负担,让他们有足够的精力管好税源。

二是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共评定A级纳税人16户、B级309户、C级76户、D级1户。采取了相应的分类管理措施,合理有效地配置征管资源,以鼓励依法诚信纳税,提高纳税遵从度。开通A级纳税人绿色办税通道;对B级纳税人,重点是加强日常涉税政策辅导、宣传等纳税服务工作,帮助其改进财务会计管理,提高依法纳税水平,提升纳税信用等级;将C级、D级列入税务机关日常监控对象。

三是充分利用12366服务热线,积极为纳税人服务。制定了定西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工作制度》、《服务承诺》、《服务范围》、《受理税收业务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明确职责,规范流程。2007年,共受理人工咨询人347(次),受理语音咨询人698(次)。

四是努力为纳税人减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审验证件的通知》要求,对以前纳税人依法提供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身份证件、税务登记证件进行了检查,由经办人在复印件注明“经审验与原件相符”并签字;从2007年5月1日起,对纳税人提供的以上证件,经管理员审验,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后,由经办人在复印件注明“经审验与原件相符”并签字后,留存备查;对纳税人以后办理涉税事项,按规定需要上述证件的,经查验无误后,不再要求纳税人重复提供证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解决办税服务厅排队拥挤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局都积极与纳税人协商,制定了分类分批申报办法,对于起征点以上个体工商户实行银行网点报税办法,对于不达起征点个体工商户实行按季或半年申报的办法,较好地解决了办税服务厅排队拥挤的问题。

五、征管质量“五率”情况

按季度进行征管质量考核,指出存在的问题,并要求整改,征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2007年,申报率为100%,入库率为100%,处罚率按户次达100%,按金额达84.06%, 年内既无旧欠也无新欠发生,滞纳金加收率按户次达到100%、按金额达到100%。

第15篇:税收征管体制

浅谈对我国当前税收征管体制的看法

税收管理体制是指国家根据不同时期政治经济形势的需要制定的划分中央与地方税收管理权限的一项根本性税收制度,它是国家税收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也是国家经济管理体制和财政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与改革,原有的税收征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我国飞速发展的经济和税收工作需要。为此,国家税务总局先后进行了多次较大规模的改革。从征管、检查两分离到20世纪80年代后期,20世纪90年代初的征、管、查三分离的专业化税收征管改革,在税务机关内部按照征收、管理、检查设立职能部门,实行征管权力的分离和制约,逐步实现了税务人员从管户制向管事制的转变。虽然这种模式实现了权力的分散和制衡,达到了管户向管事的转变,具有一定的先进性,但是没有突破专管员管户和上门收税的情况。

进入新世纪后,伴随全球信息化浪潮的涌现,我国税收征管迈入新的发展阶段。这一时期的税收征管发生了两个显著变化。一是实施科技加管理,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促进税收征管。这期间,以金税工程为代表的信息化建设实现了突破性进展,提高了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同时,强调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实现管理与科技双轮驱动。二是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提高税收征管水平。按照执法规范、征收率高、成本降低、社会满意的目标要求,积极探索和掌握征管工作规律,明确职责分工,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岗责体系,加强协调配合,提高管理效能。通过逐一梳理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实施纳税评估等一系列针对性强、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进一步改变了粗放式管理状况。

我国现行税制是以间接税为主体,企业或单位纳税人占多数。这种税制结构和纳税人状况,决定了当前我国税收征管模式是建立在间接税基础上,以企业或单位纳税人为主要征管对象,而对自然人的征管制度安排尚不健全。鉴于税收征管对税制体系的完善与重构具有重要作用,有必要在新的税收征管模式框架中,对税收征管进行前瞻性研究,以适应深化税制改革的需要。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逐步建立健全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对我们继续深化税制改革特别是完善直接税体系提出了新要求。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的纳税人主要是自然人,人数众多且分散,加强管理的难度很大。要顺利实施这方面税制改革,必须加快构建和完善对自然人的税收征管制度体系。这个体系的核心是首先要在法律上明确涉税信息报送制度,通过建立通畅的信息渠道确保有关自然人所得和财产的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地传递到税务部门。税务机关内部也需要建立起一个结构完整、功能齐全的征管信息系统,以接收和处理各种涉税信息,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同时,要完善对自然人的税收征管法律制度,加大对自然人的税法宣传力度,探索实施行之有效的税源管理方式,合理配置征管资源,努力减少税收流失。

总之,我国的税收征管制度经历了一个由“管户”到“管事”再到“管户与管事相结合”的过程。这个过程是一个反复探索、反复实践的渐进过程。它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也是我国税收发展规律的内在要求。

第16篇:税收征管总结

遵化市地税局

二OO四年度税收征管工作总结

2004年度我局在唐山市局和遵化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开展省局倡导的 “管理年”、“落实年”活动,按照“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一个重点,实现六个发展”的工作思路,大力实施“科技加管理、素质加法治”的发展战略,组织收入为中心,加强税收法制建设,狠抓重点行业管理,累计完成各项税收28000.37万元,占年度计划的107.69%,同比增加6652.32万元,增长31.36%;入库社会保险费5349.35万元,占年度计划的100.93%,同比增加1319.2万元,增长32.73%,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2004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立足实际,夯实税收征管基础建设

1、征管改革落实及时、到位。2004年初,我局按照省局批复的机构改革方案,将税管科分设为税政管理科和征管法规科;将原来的计会科改为征收计会科,对外称办税服务厅专职负责市区范围内的税费征收工作;将市区内的直属分局和城关分局合并为城区分局,专职负责市区范围内的税收管理工作。我局局党组深刻领会上级征管工作精神,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把征管法规科在税收征管系列中臵于突出位臵,大胆提出了“大征管”概念,将原来由计会科管理的信息处理中心靠挂到征管法规科,积极推进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同时,我局通过严格按照省局下发的《河北地税系统执法岗位

- 1深入的调查研究,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行业所得率,实行定率征收。第三,依靠企业信息系统进行税收清理。将国税下发企业的增值税控系统“拿来我用”,对本市及周边县区的龙头企业的核算数据进行汇总、筛选,按征管单位加工下发这些企业的关联单位的收入数据,通过我局办公网以交办督办形式下发各管理单位,进行彻查。对筛选、整理出的14个重点户、12个无证户交由稽查局立案查处,查补入库各税370多万元,对偷漏税纳税人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

4、征管办法规范、落实好。首先,征管改革初期征、管、查职责普遍反映不够清晰,我局根据《业务规程》及时进行了明确和理顺,同时建立健全征收、管理、稽查之间的信息传递机制,确保税收征管工作衔接有序。其次,认真落实省市局制定的《企业所得税规范化操作办法》、《建筑业税收管理办法》等征管规范的基础上,注重自身征管经验的总结和归纳,搞好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抓好以往制定的各种征管办法的同时,针对今年征管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又制定了《遵化市地方税务局基层征管档案管理办法》、《建筑业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税收征管综合考核办法》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使税收征管工作更加有章可循、井然有序,税收征管质量得到大幅提高。第三,严格按照唐山市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积极与国税局联合成立了信息交换与工作协作领导小组,联合开展了协作征收税费的工作,堵塞了国税代开发票偷逃地税税收的漏洞。

5、服务理念求创新、较真劲。一是积极打造以职能性服务为根

- 3业户底数,对40个重点项目分类建档,分别设立了工程进度台账;其次,采取委托居委会监督、投资单位代征、严格以票管税等措施,加强对无证业户的控管;第三我局按照《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对建筑业税务登记、外出经营证明开具、发票管理与代开、违章处罚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限制,集中力量进行了行业税收清理,使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的税收管理更加规范。今年累计入库建筑业营业税1800.13万元,同比增收237.85万元,增长15.22%。

2、加强货物运输业的征收管理。具体做法有:一是按照年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三个办法和一个方案”精神,我局对所管辖的货物运输业纳税人实行了严格规范的认证管理,摸清行业税源底数的基础上,严格控制自开票纳税人规模;二是在个人所得税征管上,将过去由运管站按40元/吨代扣的办法改为征收3.3%的个人所得税,使税款征收更加规范;三是取消认证后,我局重新规定了代开运输业发票的条件和手续,实行单车核定定额,对超出定额部分随时进行调整,使运输业税收管理更加规范;四是对于客运出租业,严格落实《客运出租业税收管理办法》,由出租公司根据车辆型号代征税款的同时,规范税控计价器的管理和使用,使个体出租车业纳税秩序实现良性发展。四是积极与交警、运管站等部门接洽,做好委托代征车船使用税工作。通过以上各项工作的开展,我局的运输业累计入库车船使用税696.5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16.83万元,增长2.48%;入库营业税3295.5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1832.84万元,增长125.31%,货物运输业税源监控能力和征管质量得到全面提升。

3、完善饮食业的税收征管。主要措施有:一是积极推行饮食业

- 5收入群体的税费进行了专项治理,对2003年全年和2004年1—3月份发生的税费进行了一次集中清理。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加强了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规范了税费征纳秩序,建立了科学、规范、长效的税费征管新机制。其次,根据我市税源结构特点,开展了的以铁矿业、建筑业、房地产业、车船税为核心的“四项税收专项清理”,做到征收、扣缴、代征、清欠多管齐下,收到了较好效果。今年以来,我局通过专项税收清理累计入库资源税860万元,营业税360万元,个人所得税270万元,企业所得税80万元,为推动我局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依法管票,发票管理水平上台阶

对于发票管理工作,我们一直坚持完善制度,细化管理,加强检查的工作方针,坚持依法管票,以票控税,从严治理的工作态度。

1、积极推行机打发票,全市率先取消手工票。从2004年1月1日起,我局就顶住内外各种压力,在唐山全市范围内第一个取消了手工发票的发售,只保留微机打印发票和定额发票。手工发票的取消,大大限制了发票使用过程中的随意性,不仅开具规范,而且在完税上也得到了有效控制,使发票日常管理工作更加直观便捷。

2、强化货运发票管理,全市率先实现统一代开。为了规范运输业发票的管理,从2004年1月份起,我局加大了货运业的税源调查力度,严格审查自开票纳税人资格,确定自开票纳税人非常稀少的基础上,一改向运输业纳税人发售发票的发票管理方法,严格审验发票代开手续,实行统一由基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代开发票,通过完税开票达到以票管税的目的,从根本上杜绝了运输业发票违章行为。

- 7密,基层配合密切、工作细致,使发票换版和清收都做到了票、帐、单据一清二楚,票据票款规整一致,发票供应未断档,发票管理紧张有序,实现了新旧发票的规范、平稳过渡。

(四)依法治税,积极推进税收法制化进程

1、规范岗责体系,加强岗位管理。一是将省局《岗责体系暂行规定》通过书面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下发到相关单位和部门,使他们随时可以查阅自身的工作职责和考核标准;二是按照省、市局的统一安排,对各单位的原有岗位职责体系依据《岗责体系》进行了逐项核对,对于岗位设臵不全、职责划分不清的单位和部门进行一次彻底整改。三是按照“效率优先、量能排岗、依岗设人”原则,由县级局对全局具备执法资格人员进行了个别调整,再将统一确定的岗责体系下发到相关单位和部门付诸执行。四是当基层单位或业务部门的人员进行岗位变更时,必须填报我局制作的《岗位调整报告书》,经征管法规部门和主管局长审签后,才能办理岗位交接、在征管系统中进行岗位调整。

2、严格执法检查,扎实贯彻“两制”。根据省、市局年初确定的工作要点,我局将落实税收执法岗位责任制和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作为今年税收征管中的重点工作来抓,主要做法有:一是利用每月业务所长会,加强对省、市局制定的税收执法责任制和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进行反复宣讲,使全体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管念普遍得到增强;二是认真组织好各单位

1、4季度的执法检查自查,并且根据本局中心工作做好重点事项的抽查,提高执法单位规范日常执法行为的自觉性;三是严格做好半年和年度全局税收执法大检查,把实地调查与数据稽核结合起来,内部检查和外部调查联系起来,做到不查则已、逢查必透,不给违规执法行为以侥幸机会;四

- 9序和许可文书进行了全面规范。四是加强取消审批的事项的后续管理工作,一方面坚决不再将这些事项纳入审批范围,另一方面对取消和下放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和加强,避免了各项工作在管理上出现“真空”。截至12月底,我局累计办理对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批、使用计算机开票、印花税代售等三项共计69件许可事项的处理,做到了事前有申请、事中有受理、事后有落实。四是将行政许可法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执法检查内容,使行政许可工作件件不延时、不积压、不谋取个人利益,文书规范、程序合法。

4、审理工作从严,重大案件把关。具体做法有:一是对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做了重新调整,扩大审理委员会规模,成员由原来的—个科室的—人扩大为—个科室的—人,使审理委员会的审理力量得到较大加强;二是一如既往地坚持公正、合法、及时、有效的原则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将上会审议案件的比例由去年的—%增加到—%,使经过重大案件审理的案卷真正成为执法规范样板;三是加大了基层单位日常检查案件的审理力度,使基层日常检查执法工作水平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四是开创了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初审,审理委员会成员传递会审,大要案审理会议终局裁定的“流水线式”审理,增加了《审理委员会成员意见书》、《重大案件审理会议记录》等规范性文书,使大案要案审理工作记录更加翔实确切。今年,我局审理委员会共对33个重大案件进行了审理,其中基层单位案件3个,维持初审意见的案件有7个,发回复查的案件有26个,改变调查部门拟处理意见的29个,使我局税收检查和稽查工作进一步得到有效规范。

(五)务实创新,积极推进税收征管信息化

今年以来,我局局党组以省局提出的 “科技加管理”、“三化一提

- 11决了《地税征管系统》没有涵盖税源管理的问题,一改过去管理系列疏于管理的问题,有效地促进了基层征管规范化,成为监控和规范管理系列执法行为的有效手段。

3、开发稽查考核系统打造专业稽查。由我局稽查局本着环节制约、规范管理的原则,根据《征管业务规程》和《稽查操作规程》编写业务需求,信息处理中心技术开发小组依托本局网络开发研制的《稽查考核系统》,集流程控制、业务规范、工作考核于一身,通过100多个规范化表证单书,把税务稽查管理以选案、实施、审理、大案审理、执行为主线,编织成一个纵横统一的完整体系;把办理案件的每一环节、每一过程、甚至每一细节均实现了公开化透明操作,将案件的交办和转办完全通过网络提交,将执行结果纳入了征管综合系统进行考核;实现了“对外规范执法,对内强化管理”,不仅节约了人力资源,而且提高了工作效率,促使我局稽查系列逐步向科技型、执法型、合作型和透明型转变 。

4、利用综合考核系统强化征管考核。我局吸收省局制定的“四项、三十三条、六十九款”的规范化管理制度精华,根据自身的征管工作实际,充分利用省、市局推广征管业务软件,将自行开发的管理系统整合在一起,制定了自己的税收征管考核办法,在“千分制考核”中占分值600分以上,纳入全局综合考核系统按月进行量化考核,并与每个单位和个人的奖惩直接挂钩,实现了税收征管各项工作专人专管、专职专责,以岗定责、以责考绩、以绩定奖,全面提高了我局的管理和决策水平。

二、2005年工作初步规划

2005年我局税收征管的指导思想是:牢固树立大局与法治、创新与效率、服务与责任观念,紧密围绕组织收入的中心工作,认真

- 13强度,严格监督税务案件的税务执行工作,使审理案件全面落实到位。

7、积极推进全系统发票管理规范化,在进一步提升县级局发票管理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基层乃至纳税人发票管理的检查和督导的频率和范围,努力推进基层发票管理工作上水平。

8、完善税收征管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加强对征、管、查人员的专项检查和辅导,努力推进基层征管档案资料的规范化。

9、在税收征管上推行抓大不放小策略,双定户尽可能推行银行代征和简并征期管理方式,集中大部分时间、人力和物力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企业、重点税种实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10、认真贯彻省、市局制定的纳税服务暂行规定,推行税收规范化、一体化服务,认真做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和纳税评估工作,积极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征纳环境。

11、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一是确保税收征管系统中稽查管理、发票管理与代开等子系统的顺利上线运行;二是做好省局行政管理系统、执法监控考核系统的推广使用;三是继续发挥我局的业务和技术优势,因地、因时、因事制宜地搞好应用系统的深度开发和推广;四是加强外部信息系统建设,将本局网、政府网、互联网实现安全整合,将我局纳税服务、执法监督、税收征管的触角进一步向外部延伸。

12、加强对纳税人核算软件和业务系统的管理,将登记户籍比对扩大为征税数据比对,同时,通过经营数据对企业纳税实行有效监控,把信息化征管积极向税企数据稽核领域拓展。

二OO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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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篇:地税机构改革是税收征管改革的关键

地税机构改革是税收征管改革的关键

我省地税系统从2003年10月开始进行了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其核心就是以信息化为依托,以一体化为基础,改革力度之大、涉及范围之广、技术含量之高都是前所未见的。这充分表明我省推行税收征管改革的决心和信心。到目前为止,全省统一的税收征管业务软件已经全部运行到位,基本覆盖了地税所有征管业务、覆盖了所有税种,并正在对征管信息软件进行完善、优化和功能扩展。如何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我省地税税收征管改革,我认为应从改革我省地税机构入手。

一、机构改革是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税收征管改革涉及的面非常广,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征管手段和征管模式,另一是地税机构和征管人员。征管手段基本上是依托信息化为支撑,强调科技兴税;征管模式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已经有一个指导性的模式,并在税收征管实践中不断地充实、完善和发展。而地税人员是实施税收征管改革的主体,再先进的征管手段和再优良的征管模式都要靠地税人员去落实、实施和创新,为此人始终是税收征管改革中最活跃、最积极、最富有生命力的决定因素;地税机构是地税人员发挥作用的载体,是一种组织保证,它把单个、分散的地税人员组织起来,通过一定的形式,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发挥分工、协作等团队的作用。因此地税机构的设置对于税收征管改革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科学、合理的设置税收机构会极大提高税务人员的配置效率,把有限的人力资源组合起来,放到最需要的部门和地方去,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为达到税收征管改革的目标即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奠定基础。

二、现行地税机构设置不适应税收征管改革要求的问题

我省这次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也包含了税务机构改革的内容,但只是局部的,只是建立和完善征收、管理、稽查机构之间的分工和职责明确等等,没有涉及整个税务机构的调整。从目前我市地税机构设置运行情况来看,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市、县两级机关职能部门设置过多。我市市局机关目前有14个职能部门,县局有8—9个职能部门。机关职能部门占全市地税机构的53%,机关人员占全市地税人员的28%。带来了以下问题:

1、增大了协调成本。职能部门过多,会增加部门之间的扯皮、推诿现象,领导协调起来比较困难。

2、占用过多的人力资源。在税务人员总量一定的情况下,机关部门的人多了,那么从事税收征管工作的人员就少了,造成人力资源配置不合理。

3、给基层带来了更多的应付成本。每个职能部门都有一定的工作职责和业绩考核,为此每个职能部门会创造一些工作,如:上报报表、资料、总结,制定工作方案和制度,检查和考评等等。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

4、加大信息收集成本。部门分工过细,造成信息分散和信息孤立,难以全面、完整地反映各种征管信息,不利于进行决策分析和决策判断。

(二)县以下从事农村税收征管的人员过多。全市有52个农村基层分局,占全市地税征管分局近70%,从事农村税收征管工作的有352人,占全市地税人员近30%,占从事税收征管工作的56%。而农村纳税户只占全市总纳税户数34%,农村分局征收税收占全部税收收入的17%。由此可见,我们把有限的人力资源投入到纳税户数少的农村,把征管机构的重点放在税源小、分布广的农村。形成了税务资源结构的配置不合理:

1、征管重点不明确。县城以上人均管户78户,人均年征税额354万元;农村人均管户31户,人均年征税额56万元。我省农村经济发展比较慢,规模也不大,基本上还是以第一产业为主导,再加上“三农”问题的存在,国家实施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宏观政策,此外,我省2005年7月份国税、地税部门都分别提高了个体户从事生产经营和劳务的起征点,农村个体纳税户大幅度减少,农村税收也不应该成为地税部门的管理重点。县城以上地区税源相对集中、税额较大的纳税户反而没有成为地税部门征管的重点。

2、征管成本比较高。大量的农村分局存在增大了地税部门的征管成本。一个农村分局全市平均有6-7个地税人员,一年征收成本为40万元左右(人头开支按平均每人3万元计算为20万元左右,网络租用费、办公费、运行费、固定资产折旧费等其他费用为20万元左右),而一个农村分局全年征收的税款全市平均是380万,征收成本率为10.5%,与一些发达国家0.5%~2%的征收成本率相比,应该说是比较高的。

3、内部管理难到位。农村分局距县城比较远,分布比较散,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信息传递困难,相应地增加县局的管理成本,不利于县局对农村分局的管理。

(三)市城区两套地税管理机构并行。市城区按财政管理体制不同分设了两套地税管理机构,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互相之间争纳税户、争收入、搞税收竞争等问题,增加了内部的协调成本,降低了管理效率;同时也不便于建立税务管理员制度,实行属地管理,人为造成了漏征漏管户的增加。

(四)纳税服务工作还存在差距。近年来我省地税系统全面推行城区办税“一窗式”和农村办税“一站式”,改变了过去纳税人办税要到税务机关内部到处跑、到处找,办事效率低下的局面,实行办税服务厅一个窗口对外,这样对纳税人办税是方便了,但是还存在时间太长的问题。主要原因是办税服务厅要对应内部多个管理局和机关业务科室,信息和文书传递不畅通,从而影响了纳税人的办税时效。

(五)城区税收漏洞和税收潜力比农村要大得多。从全市稽查局2004年度查补税款3310万元来看,90%以下都来自城区、市区的纳税户。从经济发展的趋势来看,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进程加快,地税税源增收潜力主要集中在城区、市区以及工业园区。

三、机构改革的实践思考

为了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保证税收征管改革取得成效,为此建议省局要从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降低税收征管成本的大局出发,下定决心,从改革地税机构设置和完善机构职能入手,把税收征管改革推向深入。具体设想是:

(一)最大限度地精简机关职能部门。市、县两级机关职能部门应调整为办公室、人事管理科(股)、信息中心、征管科(股)、法制科(股)等5个部门。具体的业务为:

1、将计财科的内部财务管理职能和机关服务中心的职能并为办公室。

2、将培训中心和监察室的职能并为人事管理科(股)。

3、将原税政一科、税政二科、国际税收管理科、发票管理所、计财科的计会统和税票管理职能等并为征管科(股)。

4、精简的机关人员要充实征管第一线,加强基层征管力量,保证征管工作的开展。

(二)最大限度地收缩和集中征管机构。

1、县级局只成立一个管理分局,农村分局全部取消,改为由管理分局内设的地税所,原农村分局的征收职能全部上收到县城的办税服务厅;同时考虑目前的实际,在农村地税分局设置办税服务点,实行县内通办税款征收,通办领购、缴销、填开发票和税务登记手续,确保征收、管理信息集中。

2、大力发展多元化申报和税银库联网,探索农村税收委托代征新途径,有计划、分步骤地收缩农村地税分局,力争三年内全部取消农村分局。

3、征管分局和稽查局之间的税务检查职能要严格按照《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划分,即税务检查职能中的专案稽查由稽查局负责,其他检查职能由征管分局负责。

(三)城区、市区只能设置一个管理机构。

1、省局统一的税收征管软件已经能清晰地划分出市、区两级的收入,不必要再设两个管理机构分别管理。

2、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推行,原则上要求进行属地管理,这样职责明确,管理有序。

四、机构改革的理论思考

(一)敢于面对,突破难点。机构改革是一场革命。机构改革特别是精简机构要涉及减少领导职数和机关人员,处理不好会影响已在职领导的积极性,搞不好还要得罪人,因此要敢于面对,这也是对领导执政能力的一次考验。同时也要精心设计,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以减少改革阻力。

(二)立足现实,放眼未来。收缩农村地税机构会引起一些争议,如当地乡镇领导担心减少财政收入,农村纳税人缴税和领购、填开发票不方便,税务机关当心影响收入任务的完成等等。这些思想顾虑都是客观存在的,这也是当前的实情。但放眼未来,这些都不是问题,第一,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和乡镇机构的合并和职能转变,乡镇一级财政会相继取消;第二,随着农村个体户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劳务起征点的提高,农村个体户大部分都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等,地税机关可以采取简并征期和委托代征和实行银行批扣等电子申报方式来解决纳税人缴税不方便的问题,领购发票地税机构可以开展预约服务、全程服务,纳税人事先打电话联系,税务机关开车上门服务,至于填开发票考虑到农村填开发票量不多,可以委托付款单位代向地税机关申报填开。第三,国家对“三农”问题非常关心和重视,其政策取向是让农业、农村、农民休养生息,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因此农村税收收入减少应该是大势所趋,政策所向。

(三)要适应现代管理发展的需要,运用“合工理论”进行流程再造,实行无缝隙管理。要实现三个转变即:专业化分工向全能化协作转变,以职能管理为中心向以流程管理为中心的转变,以多层次管理向扁平化管理转变。管理学“合工理论”将各环节的业务流程重新整合、优化和“组装”,减少审核审批程序,将不同环节的人员组成团队,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减少内部冲突,以信息流为纽带、网络流程为导向,建立科学严密的业务流程和协调机制。同时扩大管理幅度,实现组织机构的扁平化,尽量减少信息的传递环节和层次,防止信息人为分割,避免信息壁垒和信息流失、失真,提高政策传导和信息流传的准确性,达到信息充分、共享,提高征管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要树立节约化理念。按照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的观点,最少征收费用是税收的一个重要原则。要放弃过去税收工作的“只讲收入,不计成本”思想。地税部门是组织收入的经济职能部门,征税必须讲究税收成本,要以最少的人力资源和资金资源取得最大的税收收入。全市每收缩一个农村分局可以节约20万元左右的征税成本,如果全部取消农村分局全市可节约1000万元的征税成本。另外,还实现了合理配置人力管理资源,改变过去70%的人员和精力征管30%的纳税户和税款,集中力量加强重点税源和一次性大税源的管理,同时也有足够的时间开展纳税评估和税收检查,切实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提高税收征收率,降低税收成本率。

(五)真正树立大征管理念。明确省以下地税机关的主要职责是按照既定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进行税收征收管理,把该收的税收及时、足额地收上来。要改变过去把省以下地税机关进行税收征管的主要职能人为割裂开来,追求形式上(如机构设置等)与上级机关保持一致的错误观念,将税源监控和统计分析、税收政策管理、税收票证管理,征、管、查业务指导和协调等等职能综合起来,用“大征管”理念来主导全省地税征管业务大规范、征管软件大统

一、征管信息的大集中。引导支力,增强合力,强化统筹协调,防止各自为政,树立税收征管一盘棋的思想,把宏观征管与微观征管、征管内涵与外延、征管主导与服务手段结合起来,逐步实现征管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

第18篇:工作总结某市地税局税收征管改革总结(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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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信息化浪潮已席卷全球,它正在融合、改造甚至部分取代着工业文明。南宁市地方税务局正确把握时代要求,顺应时势,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特别是先进的信息技术,开展一场以加速信息化、提高征收集中度、强化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征管改革,以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发展的迫切要求。

这次市地税局征管改革的目标是:通过深化改革,在我市范围内建立起新的税收征管体系,增强征管监控能力,提高征管质量,实现征收管理的现代化、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根据这一目标,我局构筑起“集中征收、属地管理、重点稽查”的征管架构,实行“一级征收、二级稽查、三级管理”的征管模式。

所谓“集中征收、属地管理、重点稽查”就是全市的地方税款征收事务由市局统一办理,集中处理征收数据,受理纳税申报;参照行政管理区域划分若干税收管理区,按区设置分局,负责管区内所有纳税人的税务管理和稽查工作;根据强化税务稽查的原则,集中力量,选准重点,开展税务案件的查处工作,达到以查促管,以管强查的目的。

(一)一级征收:市局直属征收局统一办理全市地方税收的征收事务,进行征收数据的集中处理,与银行的计算机互联网络,由银行完成所有纳税人申报的受理、税款的征收及划库、完税凭证的打印、数据的传送及统计工作。

(二)二级稽查:建立市局直属稽查局和管区分局稽查线的二级稽查架构,形成纵向和横向相结合、条块管理相结合、查处重大案件与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税务稽查体系,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震慑力。

(三)三级管理:建立市局的决策管理、直属管理局的宏观调控、管区分局的具体执行的三级管理层面。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以基础管理为中心,以税管员制度为主要形式,加强对纳税人静态的和动态的管理,形成对纳税人的约束机制,最大限度地提高税收监控能力。

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市地税局与工商银行广西分行营业部联合推行新的税银一体化申报缴款方式,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及税款划缴从原来由税务机关受理改为由银行受理。推行新的税银一体化申报缴款方式,是实施整个征管改革方案的关键环节,是我局征管改革的新突破,是确保充分运用人力资源强化税收征管的基础。运用银行网点办理税款申报缴纳事务,是充分运用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客观要求,是我国征管改革的方向,是实现与国际接轨的举措。这次推行税银一体化征收方案的范围为我市所有的地方税纳税户,包括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单位及个体工商业户(含查帐征收、双定征收以及其他征收方式的业户)。

第19篇:全国税务系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会议召开

全国税务系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 2012年08月01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7月26日至27日,全国税务系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会议在安徽省合肥市召开。会议系统总结了1997年以来税收征管改革的生动实践,特别是近年来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和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工作,提出了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基本思路,部署了改革的主要任务。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副局长解学智、王力、宋兰,中央纪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组长冯惠敏,总经济师张志勇出席了会议。受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委托,宋兰和王力分别就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和推进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工作做了报告。

宋兰在报告中说,税收征管是税收工作永恒的主题,改革创新是提高税收征管水平的不竭动力。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来,全国税务系统围绕实行科学严密的税收征管方式进行了艰辛有益的探索。特别是1997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提出建立新的税收征管模式,开启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新征程。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适应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提出逐步建立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和服务体系、管理监控体系、稽查体系、组织体系。进入新世纪后,探索实施科技加管理,实行管理与科技双轮驱动,促进提高税收征管水平;积极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探索和掌握税收征管工作规律,逐一梳理和加强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近几年来,适应形势发展变化,大力推行税收专业化、信息化管理,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实施了一系列加强管理的新方法、新举措。改革历程很不平凡,改革实践丰富生动,税收征管工作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基本确立,纳税服务理念实现重大转变,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税务稽查的威慑力不断增强,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有力促进了税收收入平稳较快增长,保证了税收调控经济、调节分配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为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宋兰指出,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国内外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税收工作面临新的形势。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是顺应现代信息革命发展潮流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我国税收管理国际化的迫切需要,是适应税源状况深刻变化的迫切需要,是完善我国现行税收管理方式的迫切需要。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积极借鉴国际成功做法,奋力开创税收征管改革新局面。宋兰强调,根据形势发展要求,结合税收工作实际,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

宋兰指出,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总体要求的核心,要从五个方面准确理解这一体系的丰富内涵。以明晰征纳双方权利和义务为前提,就是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清晰界定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确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此基础上进行征管制度设计,开展征管工作。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就是要把风险管理贯穿税收征管的全过程,形成风险分析识别、等级排序、应对处理和绩效评价的闭环系统,对不同税收风险的纳税人实施差异化和递进式的风险管理策略。以专业化管理为基础,就是要对管理对象进行科学分类,对管理职责进行合理分工,对管理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提高税收征管的

集约化水平。以重点税源管理为着力点,就是要抓住管理重点,充实管理力量,完善职责配置,切实提高重点税源管理水平,从而对提高其他纳税人税法遵从度起到示范效应,带动整体征管水平的提升。以信息化为支撑,就是要准确把握信息革命发展趋势,充分应用信息技术科学发展成果,大力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为税收征管提供有力依托。

宋兰强调,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必须坚持依法行政、诚信服务、科学效能、监督制约的基本原则,实现全面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目标。具体来说,就是要努力做到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降低税收流失率和征纳成本“两提高、两降低”。化税收征管改革,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重点是做好五方面工作、加强三项建设、完善一个机制。一是做好纳税服务工作。以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为重点,切实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切实增强税收法律法规与管理措施的透明度和确定性,扎实做好纳税风险提示工作,着力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做好纳税人维权工作,重视做好税收法律救济工作,积极促进涉税中介服务发展。二是做好分析监控工作。以数据信息的采集和应用为重点,切实加强税收风险分析监控。改进风险分析手段,加强风险分析应用。深入开展税收收入分析与预测、税收政策效应分析、税收经济分析。三是做好纳税评估工作。主要运用柔性手段,帮助纳税人消除税收风险,提高税法遵从度。规范纳税评估程序,改进纳税评估方法,四是做好税务稽查工作。坚持依法文明稽查,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增强税务稽查威慑力,维护税法严肃性,营造公平正义的税收环境。突出稽查工作重点,深化稽查管理方式改革。五是做好执法监督工作。统筹考虑征管业务调整和执法监督工作,做到风险防控和岗责配置、流程重组、信息系统开发应用同步进行,促进税收执法权规范有序运行。创新执法督察手段,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严格实行行政问责。六是加强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综合考虑税收征管改革进程、征管业务调整和职责配置等方面因素,推进金税三期工程建设和实施。加强数据管理,充分利用各种信息,不断提高信息管税水平。七是加强税收征管法律制度建设。立足解决制约税收征管实践的难点问题,增强前瞻性,抓紧做好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立、改、废工作,平衡配置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做到既适应加强征管、保障收入的需要,又满足规范权力、优化服务的要求。八是加强税务组织体系建设。适应改革进程,健全组织体系,进一步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九是完善税收征管质量评价机制。围绕“两提高、两降低”的目标,探索建立包含税法遵从度、纳税人满意度、税收流失率、征纳成本等在内的税收征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努力做到能量化可操作,客观评价税收征管工作成效和纳税人税法遵从程度。宋兰强调,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积极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是事关税收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系统性工程,涉及范围广、关注程度高、工作任务重、实施难度大,必须统筹兼顾,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务求实效。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上下级税务机关和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协调,国税局、地税局之间的统筹协调。强化宣传引导,积极主动地向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沟通改革事宜,做好对广大纳税人的宣传解释工作,加强对税务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快人才培养,实行人才强税战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实践锻炼,造就大批税收征管专业化人才。积极探索实施,处理好顶层设计与探索实践的关系、目标与现状的关系、继承与创新的关系,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王力在报告中深入阐述了推进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的必要性。他强调,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和税收发展面临新的形势,对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推进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势在必行。这是由大企业的地位和特点、税收征管改革的重点、世界税收管理发展趋势决定的。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总体部署,积极主动地谋划和推进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

王力指出,2008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和各地税务机关相继成立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

开始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模式。特别是去年国家税务总局部署开展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以来,各地税务机关按照统一部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体制机制建立、业务创新、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确立全新工作思路,明确主体管理制度,实施个性化服务和风险管理,搭建大企业税收管理信息平台,建立专业机构和干部队伍,取得明显成效。税企合作、风险管理的理念得到普遍认可,专业化管理机制逐步建立,个性化服务和风险管理业务不断创新,机构和队伍建设有了一定基础,推动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取得新突破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

王力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税务机关要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完善体制机制,优化个性服务,推行风险管理,强化信息管税,建设专业团队,全面提高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水平。他强调,深入推进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要完善体制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优化个性服务,促进税法遵从;推行风险管理,合理配置资源;实施信息管税,强化管理手段;建设专业团队,提供人才保障。通过创新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一是从税务机关的单向监管转变为服务与管理并重,税企互信合作,共同防控税收风险;二是由事后管理和检查为主转变为防控和管理相结合的全过程税收风险管理,提升管理效能;三是从基层的分散管理转变为跨层级的统筹管理,实现服务与管理的高效运转。

王力在报告中部署了深入推进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建立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体制机制。抓紧确定大企业的标准,合理设置各层级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明确划分各层级大企业税收管理的事权,科学界定内部各部门的业务边界,加强国税局与地税局在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中的协调配合。二是构建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业务体系。按照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税企合作,共建税收风险防控体系的要求,依托信息化手段,不断创新和完善大企业税收管理业务体系。提高个性化服务水平。推行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建设全国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信息平台,试行大企业税务审计,加强大企业税务稽查。三是加强大企业跨境税收管理和“走出去”服务。强化国际税收管理和反避税调查作为大企业风险应对手段的作用,完善对“走出去”大企业的税收服务与管理机制。四是推进大企业税收管理队伍建设。根据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承担的工作职责和要求,配备政治可靠,业务过硬的专门人才。确立“定向培养+培训+使用”的人才发展计划,逐步建立分行业、分企业的大企业专业管理团队。

王力指出,推进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是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的重要任务,各级税务机关要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全局的高度,深入研究工作规律,精心抓好组织实施,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努力凝聚各方共识,扎实做好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工作。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围绕总局领导的报告,紧密联系实际,深入思考,热烈讨论。大家认为,这次会议以税收征管改革为主题,非常及时、十分重要。大家感到,总局领导的报告准确把握了形势发展的要求,科学谋划了未来的工作思路,具有很强的指导性。一些代表认为,报告和改革方案既立足我国国情、紧扣当前实际,又借鉴国际经验、展望未来发展,描绘了一幅面向未来、面向国际、面向现代化的税收征管蓝图。大家表示,一定要按照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税收征管改革新局面。

解学智作了会议总结。他指出,通过这次会议大家提高了思想认识、理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主要任务、交流了改革经验,对于凝聚全国税务系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共识具有重要意义,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他强调,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推动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积极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税务系统的重要战略任务。这次会上提交讨论的改革方案,主要围绕改革的方向性、框架性思路进行了总体设计,关于具体措施和操作办法,大家可以继续思考、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总局有关司局要根据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入开展调研,完善和细化改革方案,增强各项改革措施的可操作性。在改革

方案明确之前,各地要根据这次会议确定的改革方向和目标,结合自身实际,坚持稳中求进,既要做好当前各项征管工作,保证正常征管工作秩序,又要在新的起点上探索实践,共同谋划和推进税收征管改革。要及时向各级党委和政府汇报会议精神,取得他们对改革的支持。要加强对广大纳税人的宣传引导,取得他们对改革的理解。要及时向广大税务干部职工传达会议精神,取得他们对改革的认同,凝聚深化征管改革的合力。

解学智简要总结了上半年税收工作情况。他指出,今年以来,全国税务系统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税收工作全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各项税收工作,实现了税收收入平稳增长,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了良好基础。

解学智强调,下半年根据中央部署,按照稳中求进的总基调,进一步做好各项税收工作。一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研究税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一步理清税收改革和发展思路,开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新局面。二要认真抓好组织收入工作。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认真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杜绝企业无利润预缴所得税、增值税留抵税款应抵不抵等情况的发生,坚决防止采取空转、财政垫付税款、违规调库、转引税款等手段虚增收入,坚决避免突击收税,切实保证依法征税。密切关注经济运行情况,做好税收分析和预测工作,掌握税源底数及其变动趋势,制定组织收入应急预案。开展税收收入质量评价工作,加强质量监控。通过采取各种有力措施,确保全年税收收入平稳增长。三要持续推进依法行政。深入贯彻落实“十二五”时期税务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划,推进税收立法和制度建设,规范税务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制定税务行政裁量权裁量基准,深化第六轮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严格行政问责,抓好依法行政考核和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四要继续实施税制改革和结构性减税政策。扎实做好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继续落实好对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税收扶持措施,深入研究落实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支持文化产业发展、鼓励自主创新、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鼓励就业再就业等税收政策。要不折不扣地落实提高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的政策,决不允许随意调高税收定额。牢固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就是收过头税、就是侵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观念,不能以税收收入任务紧张为由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上打折扣。五要不断优化纳税服务。推进纳税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进一步加强税法宣传和咨询解答工作,推行纳税风险提示,推行网上办税、自助办税、同城通办、“免填单”等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纳税人需求的征集、分析和快速响应机制,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六要切实加强税收征管。继续深化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分析,推进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加强国际税收管理体系建设和跨境税源管理,加大税务稽查力度,切实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深化出口退税预警分析,推进金税三期工程建设。七要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试点,强化高素质专业化骨干培训,加大干部监督工作力度,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常态化,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八要深入推进反腐倡廉。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深入推进税务系统惩防体系建设,完善内控机制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反腐倡廉教育“六个一”工程,认真落实《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九要扎实做好维稳工作。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统筹做好税务系统信访、舆情引导、应急管理工作,努力形成“三位一体”工作格局,为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平安稳定祥和的社会环境。

会上,安徽省国税局、安徽省地税局、上海市国税局地税局、江苏省国税局、江苏省地税局、河南省国税局、陕西省地税局、海南省国税局等单位围绕会议主题,从不同角度介绍了各自的工作情况,反映了各地按照总局工作部署采取的一些改革创新举措和实践效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处长,国家

税务总局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中央组织部等单位的同志应邀出席了会议。

第20篇:地市级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

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方案(试行)

为适应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新形势,贯彻落实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省国税局关于加快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税收征管改革的要求,结合我市国税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和建立完善“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模式和强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征收、管理、稽查职能,科学设定岗责体系和业务流程,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体系,实现税收征管“信息化”和“专业化”管理,构筑“集中征收、分类管理、一级稽查”的征管工作新格局,逐步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大幅度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

二、工作原则

在实施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深化征管改革工作中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依法治税。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税收政策,严厉打击偷、逃、骗、抗税及其他不按规定申报缴税的违法行为,控制新增欠税的发生。同时,强化权力制衡和监督管理制度,提高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税收法制建设。

(二)统一规范。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和基层建设的要求设置机构,确定岗位,配备人员,压缩管理层级,建立扁平化的组织结构,明确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复议各个环节的职责,实行专业化分工,健全业务流程和岗责体系。

(三)积极稳妥。要充分预测和正确处理由于改革带来的震荡,立足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改革的力度和群众承受的程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有机地结合起来,既加快改革步伐,又保持、维护好国税工作大局。

(四)精简效能。充分利用税收信息化的技术支撑和规范保障功能,完善信息采集和共享使用制度,依托CTAIS和金税工程,推行“一窗式”服务,确保征管信息技术与征管人员的有机结合,降低税收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五)优化服务。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开放式的纳税服务体系,引导和提高纳税遵从度,确保税收执法行为及结果公平、公正、公开,增强征纳双方良性互动,树立税务机关忠诚、廉洁、服务、统

一、文明、高效的社会形象。

三、工作内容

(一)调整机构业务职能。

一是组建市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作为市局内设机构,是为纳税人服务的主要场所。凡面向纳税人的税务事务都要在办税服务厅设立服务窗口。

市局办税服务厅主要履行征收服务职能,包括受理各类税务申请、纳税申报、收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逾期申报缴税收缴与处理等,并负责处理其他直接面向纳税人的税务事宜,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设置金税工程工作室、政策法规工作室、税收信息工作室、办公室和税款经收处。其中金税工程工作室设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办税窗口和发票管理窗口;政

策法规工作室设置综合服务窗口和进出口税收管理窗口;税收信息工作室设置小规模纳税人办税窗口和专用税票开具窗口。

撤销涉外税收管理分局、一分局、二分局办税服务厅,保留农村分局办税服务厅,作为市局办税服务厅的延伸点,设置税务登记、普通发票管理、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缴税三个窗口。 组建数据处理中心,暂挂靠市局计划财务科,负责税源税收监控、处理银行、邮政、工商等部门和实行电子申报缴税的纳税人的信息交换、征管信息管理处理和税收会计、统计等工作。 二是转换主管分局职能。各主管国税机关(包括涉外税收管理分局)保留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主要负责本辖区内纳税人的管理服务工作。包括宣传培训、咨询辅导等纳税服务;税务(种)登记、资格认定的调查核批;申报缴税方式和税款核定;催报催缴和金税工程的日常管理;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它税收票证的管理;延期申报、减免抵缓税和出口退税、其它退税的调查审核;纳税评估、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个体税收、零散税收征管;户籍、票证、账簿等税务管理事项的日常检查、非正常户的核查、税收清算和所得税汇算清缴检查;行政处罚的决定或拟定上报、常规执行等事项。内设企业管理股、个体管理股、综合管理股和办公室。

三是明确检查职能。市局稽查局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主要履行制定稽查计划、实施税务稽查、金税协查、案件执行等职能,实行一级稽查。内设案件受理股(包括涉税违法案件举报中心)、税务稽查股、案件审理股、税务执行股、协查股和办公室。

票证管理中心负责普通发票的计划、领购、调拨、印制、保管、缴销、控管和税务登记证件的领发等管理工作,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不具有执法主体资格。

(二)重组征管业务。

按照管理服务、征收监控、税务稽查、税收法制、税务执行等五大环节重组税收征管业务。按照基层定位在县市局的要求,取消CTAIS两级权限设置的模式,实行市局一级权限设置,税收会计一级核算,征管文书平行流转。在此基础上,依托CTAIS的运作方向,科学设置征管机构及岗位,明确机构内的专业分工及其协作方式,实行流程再造。要以流程为导向,建立健全包括职责、标准、操作、时效、运转、协作、制约、考核、评价等内容的岗责体系和绩效管理体系,通过流程管理达到全局最优。与此同时,要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与过错责任追究制,以持续改进为原则实施过程监控,并完善征管质量考核评价机制,充分挖掘干部职工的工作潜能,提高征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推行多元申报缴税方式。以上门申报、集中征收为基础,积极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供货企业、出口退税企业和其他实行申报缴税的纳税人中推行电子申报、电子缴税和远程认证报税方式以及邮寄申报、邮寄缴税方式;在“双定”业户中推行预储税款、划卡缴税、网点缴税、简易申报方式。同时,借助“12366”服务平台进行电话申报,鼓励纳税人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申报缴税,为纳税人提供多元化的申报缴税方式,满足不同层次纳税人的纳税

需求。主管国税机关要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核定申报方式,促进申报纳税,集中征收。

(四)评定纳税信誉等级。根据《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首先在实行申报纳税的纳税人中进行纳税信誉等级评定,按A、B、C、D四类实行分类管理,倡导诚信纳税。对A类纳税人要完善激励机制;对B类纳税人除进行常规税收征管外,重点是加强日常涉税政策辅导、宣传等纳税服务工作,帮助其改进财务会计管理,提高依法纳税水平,提升纳税信用等级;对C类纳税人要制定严格的管理措施,加强管理,并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列入年度检查计划;对D类纳税人要列入重点监控对象,依法采取税收监管措施。各主管国税机关要根据评定内容与标准,加强纳税人日常征管信息搜集、整理、核对与分析,分户建立纳税人信用等级档案。

(五)加强税源监控。税源监管是税收征管基础的基础,税收征管的重点应当放在日常税源监管上。各主管国税机关要强化户籍管理、财务管理、资金周转管理和税控装置管理,分析并掌握税基的规划与分布,加大部门配合和信息交换力度,提高税源监控能力,完成税收收入任务。要加大对主体税源的控管,建立招商引资新办企业、出口供货(退税)企业及其他重点企业税收信息库,充分利用税收信息进行比对、分析,管理、资金周转管理和税控装置管理,分析并掌握税基的规划与分布,主管理、资金周转管理和税控装置管理,分析并掌握税基的规划与分布,主提管理、资金周转管理和税控装置管理,分析并掌握税基的规划与分布,主高税收管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管理、资金周转管理和税控装置管理,分析并掌握税基的规划与分布,主对年管理、资金周转管理和税控装置管理,分析并掌握税基的规划与分布,主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配备税务管理小组,对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指定税收联络员。税务管理小组或税收联络员主要负责企业的纳税辅导、税收筹划、金税工程的监管、日常税收管理服务工作。税收联络员要经常深入企业,调查企业基本情况,监测企业的发展变化,全面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核算和资金流转情况,分析研究企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纳税遵从的具体意见。

(六)开展纳税评估。要税收在税源监控和信息化支持下对纳税人纳税申报情况进行动态评估。在评估中,除对纳税申报直接相关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凭证等审核评估外,还要注意加强对生产经营相关信息的对称性审核,特别要注意参照各个行业的行业标准以及同类企业的能耗、物耗平均值,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出用于评估的分行业投入产出比、产品耗能比、行业平均利润率以及行业平均税负等指标,对同一纳税人不同时期的情况进行纵向比较,对同行业不同纳税人同一时期的情况进行横向比较,综合分析测算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与实际纳税的差距,以确定管理和检查的方向和重点。对指标异常的要进行税收约谈,及时纠正和处理纳税申报中的错误和异常情况,提醒并督促纳税人自查自纠,强化防范性审核监控,做到有效管理。对构成偷、逃、骗、抗税的,提出选案意见,移送稽查部门查处。对所有税收年度结算汇算由主管国税机关按纳税评估的要求进行。

(七)规范纳税服务。

要切实落实宣传送达、辅导咨询、办税培训、表票供应、受理申报、申诉等涉税服务工作,

研究制定“一次到户调查,多项核批使用”的办法,简化办税程序,为纳税人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要建立健全包括限时服务、预约服务、首问责任、文明用语等纳税服务规范和服务质量考核评价体系,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遵从度。

推行“12366”服务热线,为纳税人释疑解惑,在纳税服务、法规咨询、申报纳税、税务公告、检举申诉、案件查处曝光及征询纳税人意见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统筹建设国税网站,构建开放的立体式的信息网络服务平台。

建立税务机关专门服务与社会服务相结合的税收服务体系,引导税务代理事业健康发展。继续规范防伪税控系统的开票服务,逐步开展财务核算、申报缴税、税收顾问等全方位的税务代理服务。

完善权益告知制度,搞好维权服务。凡制定涉及纳税人权益的制度、办法,要实行群众听证和专家咨询制。要健全重大案件审理制度,公平、公开地开展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工作,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实施阳光国税工程。

(八)防范征管风险。

一是强化基础管理。要加强税务登记、帐簿凭证、发票购销和申报纳税的管理,夯实征管工作基础。要以CTAIS为平台建立安全、高效的数据录、审、调、存、传等信息系统管理工作机制,注重信息数据质量和安全。要重视征管文书的制作、传递、反馈和归档工作,确保征管信息的畅通和征管各环节的运转协调。特别要规范各类征管基础资料的管理,建立和完善纳税人户籍档案制度,大力推行征管基础资料“一户式”管理。对征管资料要按户建立索引,及时归档,妥善保管,还要建立便于实时查询、利用的管理制度,让死数据变成活信息。 要充分发挥发票控管税源的基础性作用,强化以票控税工作。要督促纳税人逐笔、据实开具发票,加强发票开具环节的管理。开展发票摇奖活动,鼓励消费者取得发票。强化发票“验旧购新”管理,审验发票不仅要审验领、用、存的数量(本、份),而且要累计其开具的金额,并要与其申报纳税的销售额或营业额比对。尤其要加强对废旧物资、农产品收购等行业发票的控管,要把纳税人已开具的上述发票票面累计金额作为其申报纳税的重要审核依据,对抵扣发票要及时比对对方纳税情况,堵塞漏洞。

二是实行一级稽查。要建立涉税违法案件举报中心,拓展案源采集渠道。对C、D类纳税人实行稽查计划制,作为每年税务稽查的主要对象。要严格偷逃骗税案件的传递查处制度,确保主管分局与稽查局协同作战,有效打击涉税违法行为。要进一步规范税务稽查行为,落实稽查计划制和限时工作制,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打击威慑作用,切实提高税务稽查质量与办案速度。

三是加强欠税管理。对政策性因素造成的高征低扣、有征无扣的企业实行最低税负控管办法,从严控管新欠的发生。要严格执行企业欠税清缴抵缴制度、欠税纳税人处分财产报告制度、欠税公告制度,加大欠税监管和执行力度,强化清欠责任制,依法加收滞纳金和实施税收强制执行。要大力开展协税护税,加强与金融系统、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的配合,确保税收强制执行的效果。要认真执行延期缴纳税款审批制度,禁止擅自延期缴税,所有缓缴税款都必

须依法定程序报批,从而在维护纳税人正当权益的同时防止恶意欠逃税现象的发生。

四是完善涉税犯罪案件移送刑事侦查的工作机制,对涉嫌犯罪的,经市局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后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加大对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研究,制定方案(9月1日至11月15日)。在向省局请示汇报的基础上,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考察,制定总体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同时制定配套管理办法,完善岗责体系和工作流程。完成市局办税服务厅改造和人员选拔。印发改革方案,召开干部职工动员大会和纳税人大会,高度统一思想,全面启动改革工作。

(二)规范管理,分步实施(11月16日至2004年4月30日)。11月份按照新的征管模式重新设岗定员,开展数据清理,为CTAIS重新上线作准备;12月份完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涉外企业集中征收工作,同时完成CTAIS重新上线工作;2004年1至2月份,修订完善配套制度、办法;2004年3月份评定纳税人信用等级;2004年4月份完成电子服务平台的搭建工作,同时完成“双定”纳税人预储税款、划卡缴税工作。2004年5月份开始,新征管模式正式运转。

(三)检查督办,巩固完善。根据新模式运行情况,不断完善各项税务管理制度、办法,理顺工作职责。在2004年三季度制定加快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的验收标准,组织专班对各单位的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确保改革工作全面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加快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是创新管理理念,促进税收征管工作与时俱进的必由之路。全系统干部职工要高度统一思想,以积极主动的姿态应对这项工作。市局决定成立由局长吕永泽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赵德君、郭云龙、陈芳、张国旗、李月浩、闵玉文、李国芬、邹刚越、唐国祥为主要成员。工作专班在改革期间集中办公,负责制定改革工作方案、修订配套制度和办法,做好改革事项的检查督办。

(二)宣传发动,提高认识。全局上下要分层次召开动员大会,加强内外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取得地方党政领导、各职能部门、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配合,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国税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帮助他们全面理解、掌握改革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内容和工作部署,充分认识到加快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的重大意义,提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要搞好各类培训,确保干部职工适应改革后的工作要求。

(三)健全制度,搞好结合。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难度大,要求高,需要各方面紧密衔接,整体协调,因此,要搞好与人事制度改革、金税工程建设、出口退税管理和各税种规范管理等工作之间的结合,建立健全分类管理、纳税评估、欠税管理、税源监控、重大案件审理、税收违法案件移送、阳光国税等配套制度、办法,重新制订岗责体系和工作流程,特别是要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和税收征管质量考核,确保改革稳步推进。

(四)统筹协调,严肃纪律。改革需要强有力的组织纪律作保证。市局强调:所有关于征管、机构、人事方面的改革措施,全市国税系统都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各单位在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必须及时向市局报告,按市局意见处理。市局要搞好上下协调,各单位要搞好内外协调,统筹安排好日常税收征管与改革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对改革期间本单位的各项工作要负总责,要带头遵守征管纪律、廉政纪律和组织纪律,顾全大局,注意消化矛盾,确保政令畅通,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凡不遵守市局统一规定的,要严肃追究工作责任。

税收征管改革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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