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先进事迹材料

稽查局先进事迹(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5-31 08:33:09 来源:先进事迹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税务稽查局助理调研员先进事迹材

***,男,汉族,本科学历,xxxx年xx月出生,xx人,xxxx年x月参加工作,xxxx年x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助理调研员兼办公室主任。

该同志参加工作xx年来,在党的教育和培养下,由一名普通战士成长为一名军官,又由一名普通科员成长为一名中层领导干部,工作岗位在变,职务在变,但是,他对党的忠诚没有变,对事业的执著追求和对工作的进取劲头没有减,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没有丢。xxxx年由部队转业到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亲历了北京地税的巨大变化。从事10年税收工作,先后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嘉奖,被授予国家公务员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一次。

一、平凡的岗位做出不平凡的业绩,在平凡的工作中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孙志解同志经受部队锤炼15年,铸就了该同志一身正气、作风优良、为人诚实、对党忠诚的政治品质。他酷爱学习,从事工作24年,在军校正规教育外,在职先后学习了党政干部专业、法律专业、经济管理专业,并取得文凭,参加了清华科技哲学专业研究生班学习。学习使人进步,因为共产主义理想是汇集人类一切优秀成果的精神追求,所以,在不断学习的基础上,就能不断地建立和升华自己的崇高信念,他就是这样做的,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也在学习逐步形成,并在工作实践充分体现出来。

有科学的理论指导,必将在实际工作中形成强大的威力。该同志将学到的科学理论灵活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敢于创新,勇于创新。建局以来,该局党组致力于研究探索稽查工作发展新路子,在局长郭筑明同志直接指挥下,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把握稽查工作规律,提出了“局级执法”管理体系方案,并积极参与体系的建立工作,有力地推动了稽查工作规范化进程。随着稽查工作的不断深入,针对工作存在的问题,又提出了稽查管理平台的构建工作,使稽查管理工作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迈出了重要一步。起草了《第二稽查局工作规则》,为该局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税收问题研究上,协助局长探讨了“股票期权的征管与稽查研究”,为“股票期权”这一新生事物在中国的征管,以及为总局有关政策的制订,提供了第一手材料;研究了《浅议转让商誉营业税的征收与管理》、《应缴未缴税款时间价值的研究》等,获得市局及北京国际税收研究论文评定一等奖,并被有关报刊转载。工作创新,始终保持在先进的行列。

办公室是一个有着22名干部职工的大家庭,工作集行政管理、综合文秘以及后勤保障于一体,政务、事务相当繁琐。为把这支队伍带好,真正使办公室成为办事有力、服务一流的战斗集体,提出“服务加管理”工作思路,坚持服务与管理两手抓,在工作中大胆实践“同志加兄弟”管理理念,“同志”就是在工作中建立志同道合、共谋发展的真挚感情,“兄弟”就是在一心一意为干部职工办实事、办好事之中体现手足之情。几年来,他以身作则,事事想在前面、干在前面,如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在一次加班晚上,由于天黑,又下雨,当时不慎将腰摔伤。大家都知道“伤筋动骨一百天”,但他只休息了两天,就坚持上班。在平时加班加点工作是常事,有时甚至连续工作二天二夜,谁不知道休息,谁不想休息,但他为了工作放弃了很多休息时间,这就是党性的体现,这就先进性的具体表现。行动是无声的命令,在他的带领下,信息、调研连续三年被市局评为表彰单位,其他各项工作得到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普遍认可。

坚持原则,严把财务支出关,财务管理是一项非常细致、严谨的工作。他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和资金支出,用钱精打细算,认真审核每一张票据,对不符合财务报销的单据,不管是谁,绝对不允许报销,有人说他“抠”的,但却保证了全局资金的有效运转,确保了稽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他是个热心人。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他经常到部门了解情况,组织召开座谈会,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当成自己的事,放在心上,积极向局长建议,为大家解决吃饭、班车问题等,能办到的,及时办,自己不能办的,提出合理建议,给群众满意的答复。

二、关键的时候,站得出来,冲得上去

2003年3月,北京发生了“非典”疫情,面对

“非典”,谁都害怕,但该同志始终坚持战斗在第一线,每天坚持上下班,按时上报疫情,其他同志都进行了轮休,他从来没有休息过一天,把困难、危险留给自己,把方便留给他人。他患有严重的胃病,曾经做过手术,有时胃病犯了,领导和同志们劝他休息几天,他总是说“没事,我行”。我局办公场所地处在服装批发闹市,属于外来人口集散地,人口密集、流动性大,预防“非典”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为保证干部职工的人身安全,他积极落实党组决议,克服各种困难,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干部职工人身安全。及时安排人员为干部职工购买、发放预防药物。同时,多次与物业部门联系,在大厦内部食堂为大家解决了早餐、开设工作人员专用电梯、合理安排班车,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受到全局同志的好评。及时制订、实施了《突发事件应急办法》,为预防突发事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提供了制度保障。2003年7月他被评为地税系统“抗击”非典工作先进个人。

2004年按市局安排,分局搬入新的办公楼。办公楼搬迁和改造工作是我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办公室作为承办部门,他负责了具体实施工作。办公楼的搬迁和固定资产的顺利迁移是一项庞大的工作,工作量非常大,为了妥善做好搬迁的各项工作,他多次深入实地进行调研,拟定了科学周密的搬迁方案,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搬迁任务,明确搬迁责任人,确保了搬迁工作的安全顺利。与此同时,他严格固定资产管理,对移交的财产进行核实登记,确保了几百万的资产无流失。由于新办公楼缺乏必要的通风设施,采光,装修和家具的气味影响到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利用2004年十一国庆节的休息时间对办公环境进行进一步的改造,始终坚持在施工一线,及时对施工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经过七天紧张忙碌的工作,施工按时完成,在节后上班第一天,大家进入改造后的办公室后,对宽敞明亮的办公环境赞不绝口。

该同志的这样的事,还有很多,不能一一列举,但有一点可以说,在关键的时刻,我们总能看到他的身影。

他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但他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舍小家、顾大家,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一个没有硝烟的灾难面前,在你遇到困难最需要帮助的时刻,他站得出来,为你分忧,这就是党性,不愧对入党誓词。

推荐第2篇:稽查局工作总结

2008年,我们XX稽查局在市局党组和QQ市局稽查局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省税务稽查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为目标,以查处税收违法案件为中心,以组织税收专项检查为重点,大力推进依法稽查,不断强化制度建设,以全面提升

稽查干部队伍素质为抓手,充分发挥稽查的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涉税违法活动,提高稽查威慑力,不断规范税收秩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今年以来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绩

(一)查补收入进一步增长

今年以来,我局以提高稽查工作质量为抓手,在人员调整,稽查力量相对薄弱,专项检查任务繁重等诸多因素的情况下,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安排,通过全体干部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检查任务。今年全市下达检查案件xx户,其中税收专项检查案件zz户,举报案件2户,其他案件6户。另有往年结转案件6户,QQ市局检查2户,累计xx户。目前已作稽查结论处理的17户,作出税务处理、处罚决定的有nn户,其中同时处以补税和罚款的有ee户。

全年累计入库查补收入####万元,比上年增长22.22%。偷税处罚率达57%,查补税款入库率100%,罚款入库率100%,滞纳金加收率100%。

(二)大要案查处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今年我局主要有N个案件查获数额较大,查补金额都在¥¥¥万元以上。一是QQ家电有限公司XX分公司一案,系连续三年亏损企业,通过检查共入库bb万元,其中增值税万元,企业所得税万元,罚款1万元,加收滞纳金16.46万元。二是MM建材有限公司一案,为塑料制品建材企业,通过检查共入库查补收入mm万元,其中增值税7.37万元,企业所得税45.72万元,罚款0.82万元,加收滞纳金20.44万元。三是QQ房地产有限公司一案,系房地产专项检查企业,通过检查共入库查补收入dd万元,其中企业所得税万元,罚款1000元,加收滞纳金0.71万元。四是NN家电有限公司一案,共入库查补收入ww万元,其中增值税万元,罚款7.08万元,加收滞纳金16.54万元。通过对大要案的查处,有力地打击了涉税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了税务稽查的威慑力。

(三)以查促管取得新的突破

税务稽查建议制度全面推行。今年以来,我们全面落实稽查建议制度,每查结一个案件,检查人员都及时进行分析和调研,针对企业存在的涉税问题,结合我局税收征管工作现状,对企业存在的涉税违法行为和税源管理中存在的征管漏洞进行梳理,写出书面税务稽查建议书材料。已累计收到稽查建议书bb份。同时,对同一行业涉税检查建议进行整理,形成整个行业的稽查建议书,并及时反馈到相应的税源管理部门,今年已向管理部门反馈塑料制品、房地产、连续三年亏损企业等三个行业的建议书,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四)管理创新工作继续推进

积极开展稽查创新工作。我们今年按时向市局上报了管理创新项目,共上报项目n个,项目名称分别是《XX市局推行稽查建议反馈机制》和《四位一体稽查管理工作机制》,市局已上报了省局,在省局管理创新项目申报台帐中,XX市局共申报项目m个,稽查局申报项目n个。

(五)重视和推进稽查执法服务

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和省局提出的不断优化纳税环境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进稽查执法服务,树立稽查部门执法风范,展示稽查部门良好形象。在工作中坚持将依法稽查与优化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在今年的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中,组织企业开展查前座谈,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先后组织纺织企业、房地产企业、变压器企业等gg多位企业负责人或财务负责人开展政策宣传互动会,帮助企业提高依法纳税的能力和意识。督促企业进行自查自纠,有??户企业认真开展了自查,入库查补收入kkk万元。依法、公正、文明的服务机制为纳税人依法纳税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六)招商引资工作超额完成。努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落实招商引资项目2个。与管理一科、信息中心组合共同完成招商引资任务,已上报到位资金800万元。同时,稽查局另外完成招商引资500万元。招商引资项目是XX市WF家具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取得由CH镇人民政府向市招商局出具的归属于我局招商引资项目的证明。

(七)队伍建设取得新的成果。稽查局继续保持QQ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干部的稽查业务素质得到明显提高,本局N名同志在全省稽查员业务考试中成绩显著,其中两位同志受到省局嘉奖,一位同志受到QQ市局嘉奖。在管理创新工作中,一位同志受到省局嘉奖。

二、主要工作的完成情况

(一)集中精力开展各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我局共开展了纺织企业、零负申报企业、烟草企业、塑料制品企业

推荐第3篇:稽查局工作总结

宁化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二○一一年度工作总结

今年来,我局在市稽查局和县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省、市稽查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组织税收收入任务为中心,以基础现代化信息化专业化为导向,突出案件查处、专项检查和重点税源检查为重点,抓好稽查工作质效、稽查执行力和干部队伍建设,完成四项目标(一是检查户数占企业户数1%以上,依照“两个不低于”的原则确定;二是查补收入占税收收入计划1%以上,即205万元;三是认真完成总局、省局税收专项检查指令性项目;四是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指标任务,即7户。),强化五率指标考核。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突出重点,认真落实2011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以魏建祥局长为组长,苏国庆副局长为副组长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宁化县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1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宁地税发„2011‟32号),统一组织开展我县地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专项检查日常工作由稽查局负责,税政、征管法规、规费、监察、稽查等部门配合,有序有效地推进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开展。

(二)圆满完成稽查收入任务

立案30户,查出有问题X户,结案X户,组织稽查收入X万元,其中查补税费及加收滞纳金和罚款X万元(税款X万元、费X万元,加收滞纳金X万元,罚款X万元),同比增收X万元,增长X%,入库

总额X万元。稽查查补收入占税收收入计划的X%,入库率为100%,处罚率为X%,选案率为X%,结案率为X%。

(三)明确税收专项检查重点和对重点税源企业的检查 除了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市局确定的资本交易项目(今年的重点)、广告业、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陆路水路货运运输业、租赁与商务服务业(主要是两个子行业:设计监理和信用担保业)和分级分类稽查管理的重点税源B类企业外,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另确定律师事务所、中小信用担保机构及药品行业等作为专项检查项目,并将烟草行业(A类)作为专项检查的重点项目。其中:

1、根据省局安排,对福建金华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化分公司开展检查,查补地方收入X万元(税款X万元、滞纳金X万元、罚款X万元)。受市局委托,交叉检查小组对福建省长汀县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展检查,查补地方收入7.59万元(税款3.48万元、滞纳金2.37万元、罚款1.74万元)

2、交易性资本项目的行业

3、对宁化县雄强广告进行检查,查补地方收入1.43万元(税款0.91万元、滞纳金0.01万元,罚款0.51万元)

4、对律师事务所、中小信用担保机构及药品行业进行整治,立案检查X户,结案X户,查补地方收入X万元(税款X万元、滞纳金X万元、罚款X万元)。

二、扎实深入,认真落实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任务 我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宁化县地方税务局2011年打击发票

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稽查局牵头相关科室、分局为成员的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做了总体部署。明确任务细化部署工作:

1、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假发票“卖方市场”整治工作。以公安部门为主,配合通信管理、工商等部门开展发票违法信息的整治工作。

2、依法查处虚假发票“买方市场”。把“买方市场”的发票违法行为作为常态化管理,确实落实“查案必查票、查账必查票”,“10万元以上发票全查、5万元以上发票按不低于30%的比例、5万元以下发票也要部分抽查”。

3、与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相结合。组织对建筑安装、房地产、交通运输业、广告业等重点企业发票使用情况开展重点检查工作,尤其是要加强对陆路、水路货物运输业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比对。

落实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发票管理办法》的过程中,以逐步实现从“以票控税”向“信息管税”的转变为目标,加强发票监督管理,拓展发票监控范围,有效解决当前发票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源头上加强对发票违法行为的防范和监控能力。根据市局下达我局不少于7户的目标任务,我局共查处发票案件X户,涉及非法发票X户,金额X万元,查补税款X万元,滞纳金X万元,罚款X万元。其中,与公安机关协查,顺利查处宁化地税自成立以来最大一起使用假发票和买卖发票涉税案(宁化县牛家庄白鸭馆)。该案涉及非法发票X户,金额X万元,查补税款、滞纳金及罚款计18.45万元,为近年来宁化地税发票涉税案件最高值。

三、凝心聚力,完善和创新工作管理机制

(一)做好新旧系统衔接工作

成立以分管稽查工作的县局副局长任组长、稽查局长为副组织长的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稽查人员及相关业务科室人员的培训计划,集中开展稽查新业务系统专题培训、个人培训系统的模拟演练,全面提高所有稽查人员操作系统的应用能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未结案件的查结效率,做好遗留案件的审理和清欠工作,加强机关科室及管理分局的联系沟通,认真做好征管数据再清理工作,确保数据迁移的准确性、完整性。我局还建立新系统推广工作定期汇报制度,将该项工作列入个人绩效考评,实行单项考核。

(二)贯彻落实《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

认真组织干部学习新《办法》,与以前的管理办法进行对比学习,加强业务探讨,明确不同之处,做到深刻理解、全面领会、准确把握和正确适用。同时,利用办税大厅LED显示屏和公开栏,将《办法》中关于税收违法行为检举范围、渠道、程序、要求、奖励标准等向社会公开,鼓励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制定出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流程,以图文及表格形式标明检举的受理、转办或交办、承办或查办、回复等各环节的内容、要求和具体办理人员,同时明确各个环节工作职责。根据《办法》规定,设计出各环节所需要的文书,力争在格式、内容、表述等方面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统一编号印制,并明确专门部门管理。对以前受理、转办、交办、查办的检举案件,根据新《办法》的规定进行清理,对相应环节进行补充完善,努力做到有案必查、有查

必复,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一年来,我局受理举报案件X件,查补税费、滞纳金及罚款X万元。

(三)强化管理,完善征、管、查互动机制

一是查前互动。对内我局将稽查计划及时向税源管理部门通报,由税源管理部门提供将备查单位的相关信息供基础部门进行分析,提高选案的准确率;对外则认真做好查前辅导工作,首先对纳税人发出《检查告知书》,告知纳税人有关权利和义务,稽查人员须遵守的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及监督电话等内容;其次针对纳税人的行业特点,对相关税收政策和财务核算要求进行约谈式、交流式、模拟式辅导,对纳税人存在的问题进行提醒,让纳税人自查自纠,最大限度的减少涉税风险。二是查中联动。在检查环节,加强对税收专项检查的督导协调、考核考评和报告督办等工作机制,形成一套完整规范的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制度,强调办案工作中证据的科学性和严密性,提高检查质量;在审理环节,提高审理的政策支撑度,注重政策指导和把关;在执行环节,将以查促管、以管定查工作予以经常化,通过稽查局与计财、管理部门不定期召开业务协调会,相互通报稽查、征管情况,分析税收征管薄弱环节,提出完善征管措施的建议,从而提高税收精细化管征水平。三是查后建议。及时做好《稽查建议书》,将处理(处罚)结果报送给法规、管理和监察部门,认真执行和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坚持查后回访,主动积极地深入被查企业,了解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帮助纳税人认真做好纳税调整和税款入库工作。一年来共召开有税源分析、管理、征收、稽查参加的互动会议4次,案例分析

会X次,编写稽查建议书X份。

加强重大案件审理工作,规范稽查执法行为。我局组织会审X次,审理案件X起,宁化县地方税务局税务违法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案件X起,保证了案件处理的公正和正确。

(四)提高质量,及时报送稽查信息案例

为了做好上下沟通,及时反映工作动态,交流工作经验,我局十分重视信息和案例的编报工作,年初我局就制订了有关信息、简报、案例、公告、稽查建议编写报送的有关规定,由局长亲自抓此项工作,综合股具体负责落实,使信息编报工作在我局形成领导重视,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一年来,我局被《福建税务报》和《三明日报》刊登1篇,被《三明地税信息》及《三明市地税稽查信息》采用X条,案例分析X篇,调研文章X篇,充分地展现了我局干部的精神风貌。

四、以人为本,加强稽查队伍建设,提高基础人员的整体素质

(一)认真开展思想政治学习,提高全体干部的政治觉悟。今年来,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李国瑛局长讲话、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市局郑孝真局长的讲话精神。我们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推动科学发展的素质和水平。要强化学习的能力、落实的能力、统筹的能力、创新的能力等“四种能力”。要敢于担当,用于拼闯,善行善试,进而增强干部修养,提高干部素质,促进工作开展。积极推进稽查规范化建设,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强化“两权”监督。

(二)加强业务学习,强化稽查人员依法行政、严肃执法意识。

为提高我局干部整体业务素质,适应新时期稽查工作需要,我局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制订了科学、严密的《业务学习计划》,坚持以干部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的方式,定期组织全体稽查人员学习《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管理暂行办法》等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财务制度,特别是做好推广查账软件的准备工作。每季进行一次业务测试,实行严厉的奖惩,激发了全体干部勤奋学习,钻研业务的积极性主动性,有效地提高了全体稽查人员执法水平,强化了稽查人员依法行政、严肃执法的意识。

(三)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大力加强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首先,我局召开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工作会,传达贯彻省市县局相关会议精神,要求每位干部比照分析,自查自纠,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找出差距限时整改;其次,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和《税务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并要求每位干部对照“八个禁止、五十二个不准”和税务人员“十五个不准”严格要求自己,大力治理庸懒散问题;再次,在实施稽查过程中,向纳税户发出地税稽查监督卡及其回证,将回证作为稽查档案内容之一装订保存,一年来共发出监督卡30张,回收率达100%,满意率达100%。最后,主动邀请廉政监督员对我局的稽查工作和稽查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明察暗访,未发现我局干部存在“吃、拿、卡、要、报”等行业不正之风,也没有发现循私舞弊、打击报复的行为。通过这一系列廉政

效能保障措施的实施,树立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娴熟、做法优良、廉洁高效的高素质专业化稽查队伍。

2012年工作思路

2012年,我局将认真按照省、市局工作部署,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法型和收入型并重,紧紧围绕税收中心任务,突出大案要案查处和发票违法犯罪打击活动两个工作重点,抓好稽查质效、稽查执行力和干部队伍三大建设,狠抓工作落实,力求工作实效,具体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税务稽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涉税违法行为。把查处大要案作为稽查工作的重点,集中精兵强将,全面加强大要案、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

二、继续开展重点税源企业轮查。按照A、B企业五年轮查一遍的要求,继续做好辖区市纳税规模企业轮查工作,按市局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完成轮查任务,并加快之行进度,并向市稽查局上报查处动态和结果。

三、认真做好税收专项检查。认真落实各类税收检查,规范税收秩序,进一步提高稽查威慑力。使纳税尊从度有明显提升,起到了以查促管,以查促收作用;继续做好组织、协调和配合以及后勤工作,努力使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取得更大实效。坚持组织企业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法,要力争以专项检查促行业整改,带动我县各主要行业税收征管秩序的进一步好转,以建立诚信纳税的良好税收环境。

四、认真做好稽查结果的反馈工作。将稽查案件发现的偷漏税手段、税收政策及征管存在的问题进行归集,向领导、税政、征管部门进行反馈并提出建议,促进有关部门完善税收政策,加强征管,真正做到以查促管。

五、要高度重视举报案件和纳税评估移送案件的检查,发现一起,及时处理一起,切实做到该移送的移送、该受理的受理、该立案的立案;加强国地税稽查局的工作协作,对群众向国地税同时举报的案件加强协作沟通,提高检查效率。

六、提高稽查工作质量和效率。以改革创新作为地税稽查工作的强大动力,不断加强税务稽查规范化管理,严格目标管理考核及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稽查环节执法程序,定期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制,重点加大稽查力度,加大执行力度,加快检查和处理工作进度,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同时认真组织开展税务稽查案件复审工作,及时查漏补缺,进一步提高稽查质量,规范执法,注重防范税务稽查执法风险。

七、制定切实可行的稽查执行工作制度,规范全县地税稽查执行工作。在稽查实施中,我们实行查前告知制度、廉政反馈卡制度等,落实重大案件报告制度,继续实行重大案件案审委员会集体审理制度,以制度来规范和约束人。

八、坚持不懈地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对稽查检查人员的业务培训。一是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党员和干部的思想素质。二是树立服务观念,正确认识规范执法和优质服务的关系。三是大力提高稽查干部业务素质,努力创建“学习型、打击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稽查团队。四是抓好廉政建设,做到警钟常鸣。继续教育干部牢固树立廉政意识,严守“四条高压线”,常算“四本账”,自觉加强拒腐防变意识。

推荐第4篇:税务局(稽查局)

附件

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处理决定书

‟号

_______________:

我局(所)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对你(单位)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____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

(一)

1.

2.

(二)

……

二、处理决定

(一)

1.

2.

(二)

……

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到将

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缴纳入库,并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账务调整。逾期未缴清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强制执行。

你(单位)若同我局(所)在纳税上有争议,必须先依照本

决定的期限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自上述款项缴清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被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六十日内

依法向申请行政复议。

税务机关(印章)

年月日

使 用 说 明

1.本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机关对各类税收违法行为依据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作出处理决定时使用。

3.本决定书应当包括如下内容:被处理对象名称、查证的违法事实及违法所属期间、处理依据、处理决定、作出处理决定的税务机关名称及印章、作出处理决定日期、处理决定文号、告知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限、途径。

4.本决定书的主体部分,必须抓住税收违法行为的主要事实,简明扼要地加以叙述,然后列举处理的依据,写明处理结论。若违法事实复杂,应当分类分项叙述。

5.本决定书所援引的处理依据,必须是税收及其他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或者规章,并应当注明文件名称、文号和有关条款。

6.“限你(单位)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到将 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缴纳入库,并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账务调整。逾期未缴清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强制执行。”其中强制执行措施仅限于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适用,对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7.本决定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8.本决定书文号字轨设为“税处”,稽查局使用设为“税稽处”。

9.本决定书为A4竖式,一式三份,一份送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一份交给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征管部门,一份装入卷宗。

推荐第5篇:稽查局工作总结

一、全力打造亮剑品牌,充分发挥职能功效

XX年,稽查局围绕税收中心工作,突出工作亮点、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基础工作、着力工作特色,为系统组织收入任务的完成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围绕中心工作,狠抓工作落实

XX年,稽查局通过科学运用管理手段,加大资源统筹力度,以重案、专案查处为突破,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充分发挥税务稽查打击与维序、震慑与服务的职能作用。一年来,全系统共检查1224户,检查各项收入共计2.61亿元,其中:稽查局查补1.64亿元;全系统查办百万元以上案件26件;向公安移送案件27件。

1、突出抓好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一是精心策划。根据省局、市局专项检查工作的要求,组织开展了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业、证券业、餐饮业、广告业、娱乐业等5个行业专项检查。二是统筹有力。在专项检查中将税务稽查、日常检查与企业自查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既确保了检查面,又突出了检查重点。三是注重实效。坚持“各税统查,个税必查、发票严查”原则,力求在全面的基础上做到查深查细查透。全市专项检查自查补缴各类收入3774万元;累计查补收入8934万元。

2、突出抓好大要案查处和案件曝光。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明确专人负责,严格重大案件专报、快报、督办等制度执行,确保了大要案件的监管从源头抓起。二是加大对大要案件的查处力度,充分发挥大要案的示范效应。如查处的某房地产公司案件涉及税款达千万元以上,此案以其独到的检查方法在今年全省地税系统稽查案例分析研讨会上获优秀奖,我局也成为全省唯一一家连续六年获此殊荣的单位。三是强化涉税违法案件曝光,在全国税收宣传月期间,与国税、公安三家召开了发票违法案件通报会,向社会公开曝光10件典型案件,取得预期效果。

3、突出抓好分级分类检查。一是采取目标统筹。对列入分级分类稽查的纳税户实施五年轮查一遍目标任务进行统筹兼顾,确保了a、b、c各类检查比例达20%以上。二是采取计划统筹。将分级分类检查户与区域专项整治、税收专项检查相结合,将纳入检查户向征管推送,避免检查与评估的交叉。三是采取考核统筹。将分级分类稽查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考核中,定期进行情况通报,加强对分级分类检查的跟踪督办。

4、突出抓好税务举报案件的查处。一是进一步抓好举报案件的受理、转办和督办工作,实施举报案件“三类”管理,分级检查,提高举报案件查办效率。二是不断拓宽举报案件的受理渠道,借助网络等现代通讯手段搭建新型高效、快捷、方便的举报案件受理平台,全年通过网络举报线索有效比例比XX年提高了10.60%。三是强化过程监控。在系统内每月定期公布各单位举报案件办理进度,落实考核制度,高度重视举报案件回复工作。做好举报案件的风险化解、“缠诉”疏导。

5、突出抓好内外部工作协作。

(1)强化与市局业务部门的横向联系。一是积极进行沟通,就税收秩序的整治工作主动征求相关部门的建议,并认真组织实施;二是强化税务检查成果的转化,通过税务检查案件的分析发现税收征管薄弱环节,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情况通报;三是及时反馈信息,对检查中发现的具有典型性、普遍性的问题及时提出征管建议。

(2)强化与国税稽查部门的工作协作。一是强化大要案件查处上通力合作,发挥整体联动效应。联合对“311”专案实施检查,在专项检查期间,共同选定5户共管企业作为解剖式检查;二是加强稽查业务工作的交流,首次召开国、地税税务稽查案例交流会,为国地税稽查人员搭建起一个税务检查技巧学习交流的平台;三是强化协同互动,定期召开联系会议,开展信息交换,去年11月,参加了总局组织召开的国地税稽查工作协作情况汇报,我局的经验和做法受到总局领导高度关注。

(3)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工作协同。一是积极加强与市公安经侦支队合作,做好工作衔接和沟通,对疑难案件提请公安部门提前介入,有效解决稽查难的部门;二是配合开展发票打假共侦办案件5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6名,捣毁窝点8个,打掉团伙4个,缴获各类真假发票共计32946份。三是力足长效管理,与公安、国税联合开展发票管理工作研讨,其中一篇文章被《中国税务》国家级刊物采用。四是配合检察院、纪委等对相关案件的检查工作。

(二)凸显创新工作,稽查活力进一步激发

XX年,稽查局在思想大解放的引导下,遵循“管理加科技”的方针,通过加大创新力度,有力地推动了工作的开展,促进了稽查效能的提升。

1、大力推进“五统一”标准化税务检查。在全系统检查系列推进“五统一”标准化税务检查。通过统一税务检查底稿、税务文书使用、税务案件处罚规定、税务案件报审时限、案件卷宗归档管理五项措施,有效提高办案效能和规范程度,进一步完善了专业化征管格局大背景下的全新税务稽查组织体系和工作内涵。

2、精心组织系统税务检查业务大比武工作。牵头组织开展了系统税务检查大比武笔试和实务查账两项工作,通过大比武主题活动达到以赛促学、以学促进,进一步提升履责能力。大比武内容涵盖税收政策、稽查方法、法律规范等各个方面,涉及人员多、测试内容全、目标要求高。各分县局积极参与,全系统16个单位共153名检查人员全部参加了考试,参考率达100%。围绕人员结构、年龄层次、学历和能级、“三师五师”人员、军转干部等方面进行了结构分析,提出了进一步强化检查综合能力提升的具体措施。

3、全力准备省级大集中工程稽查业务整体上线。一是成立了稽查局整体上线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确保了省级大集中工程稽查业务整体上线工作的开展。二是做好省局大集中稽查业务系统与我市检查工作衔接、业务事项比对及反馈等工作。三是参加省局组织的稽查信息化进一步整合研讨会,针对查帐软件、检查底稿等工作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改进、完善的建议。

(三)狠抓基础工作,稽查持久力不断巩固夯实

一年来,我局按照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不断完善税务检查机制建设,打牢检查各环节的基础,促进税务检查基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1、注重检查管理手段的规范运用。一是召开了系统税务检查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了《南京市地方税务局XX年税务检查工作要点》。二是首次承办了全省专项检查工作汇报会,省局稽查局领导对南京地税税收专项检查及配合公安开展的发票打假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三是按期组织召开系统检查例会,共同研究检查工作,统筹工作部署。四是根据岗位优化的调整要求,及时修订和完善涉及系统检查工作17项a类体系文件,优化和简并工作流程和工作事项,提升体系文件的支撑保障。

2、注重日常检查工作的督办指导。一是做好日常检查过程监控督办,定期通报各单位“四率”进度、分级分类检查以及举报回复等“三个一流”关键指标,促进了稽查质效的提升。二是有序开展系统税务检查案件复查工作。从全市抽取的30户案卷完成卷宗资料的审查,结合一级绩效完成结果通报,加强对系统整体办案质量的监督。三是拓宽服务,采取疑难个案现场指导、集中难点面上辅导,主动到各分县局指导查处疑难案件20余件。四是定期编制下发《稽查动态》,为全系统检查系列提供业务指导和工作交流。

3、注重检查计划的统筹管理。一是统筹制定年度税务检查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了不同层级检查计划具体工作事项以及对应的工作要领。二是注重计划的精细分类,制定了涵盖专项检查、区域税收治理、举报案件和其他上级交办等案件类别的年度计划。三是深化选案机制,完善税务检查动态案源库。四是加强税务检查计划扎口管理,系统各单位执行计划、变更计划、案件撤销等均实行备案制,定期将次月检查清册报稽查局审核,提高税务检查计划的统筹、协同、制导作用。

4、注重审理工作的研究与应用。一是实施案件审理提前介入。对特殊案件进行政策、程序、取证等方面的提前把关,减少了退审案件,提高审理效率。二是审理过程严把“事实关”、“程序关”、“证据关”、“定性关”四大关,结合全省《税务稽查案件证据规则》要求,将案件审理工作系统化、精细化。三是探索非主观故意定性新思路。对非主观故意涉税事项进行深入研究和探索,为科学、高效解决非主观故意行为税务案件寻求出路。

5、注重案件执行的突破。严格执行事前审查制和调查制“双查制”,对执行环节法律税收文书严格把关,了解、掌握被执行人财产情况。拓宽思路,提高执行手段多样化,一方面,有效采取保全及强制措施,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与法院非诉案件的执行程序,加大系统非诉案件的执行推广面。目前已向法院提请非诉案件6起,其中2起运用了强制执行手段,涉及查补收入9455.84元,并扣款入库成功,执行难问题取得实质性突破。

二、围绕打造一流的干部队伍,稽查凝聚力进一步提升

XX年,稽查局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的要求,以打造一支思想稳、业务精、效率高的稽查团队为目标,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干部的促收履责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一)以思想建设为先导提升干部政治素质。一是强化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党的xx大精神的学习和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进一步开拓思路、查找不足、寻求发展。二是开展“五好班子”创建活动,围绕“当好五个表率”, “热心、细心、耐心、决心、放心”五心工作要求,不断提升班子整体效能的发挥。三是打造稽查特色团队。继续开展“创六好科所、扬稽查新风、铸亮剑品牌”年度主题创建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审理科作为南京地税系统唯一一家被全国妇联、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全国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

(二)强化干部的岗位培训提高履职能力。一是推行周学习日制度,实行“每周必学、每月必评、每季必考、每考必奖”,并按季评选“标杆科所”和“学习之星”。二是尝试“引入式、轮流式、互动式”培训方法,邀请外部中介事务所专业人员讲解行业运作知识。三是开展了业务“冬训”、“春训”和“责任胜于能力”大讨论活动,同时组织开展专题业务讲座和税务稽查技能交流。在系统的春训网络测试中,我局的参考率、通过率均为100%。四是邀请法院同志在全系统负责税务案件审理的人员中开展了执行专题讲座。

(三)强化绩效考评调动干部积极性。一是结合市局“三个一流”目标和b1级指标,对

二、三级指标进行修改完善。二是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的激励作用,直接将办案的质与量纳入考评。三是进一步优化中层干部人力资源配置,交流面达科所长人数的48%;强化后备干部管理,开展了科级副职后备干部选拔工作。四是组织好科以下干部能级申报评定工作,共有20名干部参加能级申报评定,18名干部分别获得定级、晋级。五是开展岗位优化调整工作,共对五个科室七个岗位重新设置,调整达10人次。

(四)加强党风廉政和行风作风建设。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作风建设会议精神,做好年度党风廉政的责任分解和全年党风廉政工作举措的拟定。二是做好节前党风廉政专项教育,以“正风扬帆促新风,勤政廉政每一天”为主题、以“八个一”为形式展开系列活动。三是扎实开展“纠风促廉”专项教育整治活动。组织专题学习讨论,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并利用全年6期《稽查新风》简报,对突出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四是开展“万名党员千家行”活动,走访特困户4户,资助11名困难学生14000元,积极捐款四川地震灾区50100元,其中特殊党费达21900元。通过系列廉政活动的开展,在全局干部中起到了“正风、正气”的作用。

(五)深入开展执法服务。一是不断深化“阳光稽查”运行工作机制,加大税务检查工作事项和案件处理情况的进一步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坚持开展“以案说法”宣讲活动,通过房地产、餐饮等典型案例宣讲有效做好纳税提醒,切实落实“三服务”工作举措。三是扩展查后延伸服务。突出落实稽查回访制度,指导规范纳税,提高执法服务水平。

三、围绕打造优质的行政管理平台,行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

XX年,稽查局着力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加强统筹协调,充分运用行政管理手段,提升组织运行保障能力,推动组织的不断发展。

(一)进一步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一是进一步对政务公开事项再梳理,结合“权利阳光”运行机制,着重对检查对外公开事项进行科学、务实的甄别、分类。二是改进和实践政务公开的有效方式,坚持开展领导接待日活动,接受纳税人意见和建议,提高行政作为能力。三是加大督查督办力度,认真全面做好督查督办工作反馈,加强计划性和有效性管理。四是精心组织XX年内审工作,将标准化内审与执法检查、执法监察有机结合。

(二)进一步发挥税收宣传服务稽查的作用。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宣传考核办法和奖励机制的修订和优化,调动全体干部投稿积极性。二是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的组织力度,围绕稽查工作特点,结合阶段性工作,组织有深度、有质量、时效强的稿件,全年在各类媒体发表稿件百余篇,宣传考核分XX余分。三是进一步加大《稽查动态》在检查系列的宣传影响,通过提高刊物质量和时效性,为系统检查工作提供宣传服务引导,全年编制下发了九期《稽查动态》。四是全新改版稽查局网站,优化栏目设置、扩充网站功能,丰富网站信息。

(三)进一步营造和谐的组织氛围。一是充分发挥党群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全年发展新党员2名,转正党员2名,通过党团组织的进一步充实,塑造尊重干部价值、关心干部身心的关爱文化,激发组织活力,营造以人文关怀为特征的组织氛围。二是工会、妇委会认真组织好各种积极、健康的活动,陶冶干部情操,参加市局组织的迎奥运火炬传递活动和青年志愿者宣誓仪式;参加市级机关新年元旦长跑活动和系统“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运动会;组织妇女干部参加系统“巧手绘三八”手工艺品展示活动。

(四)进一步提升行政保障水平。一是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行政管理人员的行政综合能力。二是加强资产管理,及时做好各类固定资产的更新和清理,改善局内计算机等资产的技术状况。三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和招投标规定,加强对预算执行的可控度和跟踪监督,认真做好系统新财务软件上线和政府采购、招投标专项检查工作。四是精心做好维稳工作,完善办公大楼安全、值班安全、周边环境等发生重大情况时的紧急预案。五是强化对食堂各环节的监控,提高食堂服务能力。

四、存在问题及XX年工作打算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感到与上级领导的要求和希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面临三个方面的挑战:一是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检查手段的滞后形成了新挑战。随着信息手段的不断丰富,偷逃税的手段更加隐蔽,涉税违法行为更加智能,致使税务检查工作面临检查难、定性难、执行难等众多挑战。二是查处大要案的能力亟需增强对稽查能力参差不齐形成新的挑战。在打造“三个一流”实践中要实现“两个率先”,总体来说查办大要案的整体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坚持“树亮剑品牌,铸税魂利剑”是做好稽查工作根本所在。三是举报案件查处风险加大对强化执法责任制形成新的挑战。尤其是举报环境有待改善,举报人的不理解、不配合,导致举报案件检查难度加大,执法风险对“一流的服务水平”造成的负面影响,值得我们高度关注。

XX年,稽查局将依据省局税务稽查年度工作意见,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局提出的“攻坚提效,服务发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率先实现“省内领先,全国税务系统一流”的工作目标,准确把握系统工作定位的基础上,狠抓工作落实、力求工作实效,将稽查局年度工作计划做细、将基础管理工作做实、将检查业务创新工作做深,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住一条主线: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深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发挥检查整体功效; 二是突出二个重点:突出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建设;三是强化三种建设:强化稽查工作手段信息化建设,强化稽查工作方法规范化建设,强化稽查工作创新的实效性建设;四是实现四个发展:管理运作水平实现新发展;检查职能功效发挥实现新发展;内外部门工作协同作实现新发展;稽查影响力提升实现新发展。

推荐第6篇:稽查局工作计划

2011年,我局将在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整合完善、创新提高”工作主题,全面落实和实践好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组织税收收入为中心,强化税务稽查职能作用发挥,狠抓案件查处和税收专项检查“两个重点”,着力提高执法服务水平和工作的创新能力,突出税务检查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税务检查“以查促收、以查促管、以查促查”的一查三促税收稽查效能工作。

一、夯实基础,着力专案管理和行业分类检查,凸显稽查效能整体提高。

(一)建立和完善税务检查工作制度。一是进一步优化和简并税务检查工作流程,实现税务检查工作的科学化、合理化、标准化;二是强化税务检查制度建设,完善和优化税务稽查和日常检查工作;三是完善税务检查监督制约和考核评价机制,促进税务检查执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

(二)强化大要案的专案管理。一是强化对大要案查处工作力度,建立专案查处的工作体系;二是实行“重案组”运行机制,采取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地点的“三集中”方式进行查处,体现时效性、联动性,凸显办案专业化;三是强化对大要案查处工作的指导和跟踪管理,不断提高检查人员办案的敏感性和快速反应能力,进一步落实大要案快报和专报制。

(三)实行税务检查分类管理。一是进一步细化分类管理,做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二是做好行业实施联合检查、延伸检查和纵深检查,提高工作协同性和绩效性;三是有效利用税务检查资源,在税务案件检查的组织方式上采取税务稽查督办制、联查制。

(四)建立税务检查动态案源库。一是强化税务检查计划管理,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对基础信息的分析比对,确定税务检查的行业重点;二是做好案源信息广泛采集,加强与征管部门信息交换和沟通,实施案件的精准打击。

(五)进一步强化税务案件会审机制。一是规范案件审理程序,强化对日常检查案件审理工作指导,规范税务案件审理办法;二是严格把握报送县局重大案件审理质量关,优化税务案件审理方式,通过初审、会审促进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效率的提升。

(六)强化税务案件的执行力度。一是建立执行工作事前审查制,对执行环节法律税收文书严格把关,保证对执行的有效法律支撑;二是实行执行环节提前介入,强化实施环节与执行环节的相互衔接,形成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与防止欠税行为合力并重;三是进一步拓宽联系渠道,对执行案件分类管理,分别监控,提高执行效率。

二、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与联动机制。一是建立与征管、税政、法规、监察等部门的协调会议制度,共同研究加强行业和区域专项治理重点;二是强化与征管的工作协调,完善《征管建议》制式传递方式,充分发挥税务检查“一查三促”功效;三是加强典型案件和行业专项治理检查的分析,建立税务案件检查通报制,畅通信息传递及反馈渠道。

三、强化与县国税稽查局的工作沟通与互动机制。一是建立国地税稽查局定期联系制度,对共管户的检查案件进行共同分析、制定对策;二是推进国、地税稽查局联合办案工作机制的常态运行;三是做好已查案件的信息交换,为共同开展涉税治理提供保障。

四、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协同与合作。一是强化与县公安部门在涉税违法案件查处上的合作,推进“税务110”联动机制的全面运行;二是与县公安部门建立大要案联合检查和提前介入涉税案件检查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案件移送规定;三是加强与县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完善重大涉税案件报备制度,同时做好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四是与县法院进一步完善提请强制执行工作机制,充分运用非诉案件强制执行手段。

五、强化税务检查的服务工作。一是在实施环节实行税务检查查前告知、查中辅导、查后分析“三段式”税务检查新模式;二是全面推进被查企业回访的工作机制,广泛采纳纳税人合法意见和建议,有效改进工作方法。

六、组织开展税务检查区域专项治理和日常检查。一是科学选取专项治理的区域,通过相关指标的分析比对,确定主攻重点;二是统筹调度检查资源,采取阶段式、集中性分区域进行税务检查;三是实行税务检查多环节联动,不断释放稽查工作功效。

2011年,我局将对以下几个行业进行专项治理。一是对一些个体大酒店进行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清理;二是对几家大型超市进行税收专项治理,检查对象主要有***超市、***商场、***家电商场等;三是对几家建筑公司和建设部门等建筑行业进行一次税收大清理;四是对全县重点税源户的检查面要求达到30%以上;五是完成好其他临时性检查工作。

七、认真落实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一是加大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推进工作力度,加强对偷逃税成因的分析和检查成果的应用;二是组织好行业专项检查工作,根据区局、市局稽查局关于开展专项检查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好我局2011年专项检查工作计划;三是做好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及时分析征管工作现状,提出高质量征管工作建议。

八、强化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责任的分解、考核、追究;二是深化廉政文化建设工作;三是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四是组织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加强“两权”监督;五是继续推进机关作风、行风建设,强化常态管理。

推荐第7篇:稽查局工作总结

2011年稽查局工作总结

年初以来,我局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和市稽查局“十二五”期间稽查工作的总体工作要求和思路,以实现稽查现代化、信息化、专业化为目标,突出抓好税收专项检查和违法案件查处,深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不断优化稽查服务,更新稽查理念,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稽查工作整体水平,各项稽查工作成效显著。截至目前,我局共检查纳税人14户,有问题纳税人14户,查补入库总额元,其中入库税款,滞纳金,罚款,入库率达100%,处罚率达100%,各项指标均达到上级要求标准,很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现就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税收专项检查有序开展

认真搞好我局税收专项检查工作计划和检查任务的落实。按照市稽查局的关于开展税收专项检查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际,深入布置我局今年税收专项检查,制定了我局2011年检查实施方案,今年我局税收专项检查的重点行业和企业确定为:医药销售业和农产品加工行业,我们把检查工作细化到各个月各个检查组中,检查工作力求做到抓早、抓细、抓紧、抓实。

二、发票打假工作有声有色

我局认真落实《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通知》,在打击“卖方市场”发票犯罪活动的同时,着重打击“买方市场”的发票犯罪活动。一是加大宣传。国税部门强化导向,注重宣传,充分利用“税收宣传月”活动借助媒体积极开展以“发票使用、查询和辩伪”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曝光典型案件,以案释法,弘扬法制,震摄犯罪,使广大公民能够从知假到拒假到主动举报假发票,形成全民齐抓共管;二是加强监管。与财政、地税、审计等部门密切配合,强化日常监管。三是加强制度体制建设。建立发票违法犯罪的举报及举报奖励机制。四是加大打击,从严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我局选准行业,把握进度,把握质量,做到“一案一卷”。从检查进展情况看,我稽查局共检查完13户,其中发票有问题户数13户,涉及虚假发票的13户,涉案发票份数39份;发票违法违章处罚13户,补缴税款,罚款元,滞纳金,已入库元。

三、金税协查系统充分发挥作用。

今年我局严格遵照省局和市局对协查工作的具体要求,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认真做好金税协查工作,截至到目前,我局协查系统接受协查12户次139份发票,全部是增值税抵扣凭证异地协查,我局全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做到了受托协查按期回复率100%。

推荐第8篇:稽查局工作思路

三、2012年稽查工作任重道远

2012年的稽查工作,要以省局“核心业务强化年”为抓手,要以查处和打击税收违法行为为中心,统筹推进各项稽查工作,明确总体思路、重点项目和工作措施。要“巩固基础、规范管理、不断创新、促进落实”,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推动国税稽查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一)全面落实和分解任务,加强规范税收秩序。认真分析和分解市局和区局部署的各项任务,确保各项工作的监督和落实,以查处税收违法案件和专项检查为工作重点,规范执法程序、完善执法手段、优化稽查方法,加大对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打击偷税、骗税、虚开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积极做好税收违法举报和案件协查工作,创建公平和谐的税收环境。

(二)创新工作方法,全面推进审计式稽查模式。创新检查方式,用检查工作底稿明确检查内容、规范检查流程、记录检查行为,借鉴现代审计技术,以涉税风险为导向,以专用工作底稿为载体,以信息技术为依托,进行系统审核、分析、取证,提升驾驭重点税源企业检查能力,规范、约束、记录检查行为,实现稽查管理精细化。

(三)坚持以查促收,强化稽查职能。充分发挥税务稽查职能作用,实现科学、规范、高效的税务工作目标,认真履行稽查工作职责,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强化层级管理,改进工作方法,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认真分析稽查组收形式,以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税收政策执行准确度为主线,力争以查促收、以查促管、以查促查的工作目标,坚持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稽查工作的开展。

2、采用分类稽查模式,对企业分规模、分行业、分层次开展检查,在检查方案中,明确检查目标、预案具体、思路清晰、文书规范、法条严谨;充分地利用阶段性检查汇报形式对检查工作进度实行督导,确保检查成果。

3、实施多级审理制度,以确保案件审理的准确性,由检查科进行案卷纸质资料进行初审,对案卷质量、违法事实及证据陈述进行把关;案件审理部门对检查程序、违法事实认定及处理意见进行实质审查,集体审理每一案件,确保案件定性准确,执行公正,有效提高稽查案件查处质量,杜绝执法风险。

4、注重部门协作制度,在贯彻稽查一体化要求,提高内部工作效率的基础上,加强与计统、管理、税政、征收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全局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管理互动”的工作机制,保障稽查组收工作的开展,充分利用相关部门提供的疑点,查找企业在执行政策方面的漏洞,发现稽查促收新亮点。

(四)坚持依法治税,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

1、加大稽查办案力度。严格执行各环节相关的法定程序和手续,做到实体与程序并重,特别要注重对涉税违法案件的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执行顺利。

2、加大对重大涉税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达到重大案件移送标准的案件,严格按照《涉税犯罪案件移送管理办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加强移送案件的后续管理规定工作,提高案件移送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进一步发挥案件公告和舆论传媒,已达到教育警示作用。

3、加大案件协查和金税协查的工作力度。为进一步规范发票协查工作,我局将协查工作的各个环节责任到人,确保协查工作中发函、回函的质量;及时、准确、无误的录入每一份增值税发票,扎扎实实的做好发票协查工作。

4、加大案件检查成果,提高案件检查办结实效,按照市局督办要求,2012年,着重清理、解决长久未结案件,必要时积极与公安机关、法院等部门相互配合,稳妥的解决处理好此案,使其稽查成果最终得到体现。

(五)强化学习,规范内部管理,全面提升稽查人员综合素质。以“规范执法文书”为突破口,提高稽查干部的综合能力。在组织培训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稽查人员的各项执法文书,以举办各项执法文书及公文写作展示、评比为契机,提高稽查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同时,有计划、有步骤的安排政治及业务学习,利用每周五下午时间进行学习交流,了解当今政治及社会形式,学习和领悟目前税收政策的新变化,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

(六)认真落实市局关于税收执法专项检查实施意见,提高案件卷宗的管理质量,推行案卷制作规范化,从文书格式、取证粘贴、纸质规格、材料归类、文书规范、卷宗排序、装订等反方面提出新的要求,避免案件资料的破损和散失,保证案件资料的完整和安全,保守案件涉及的秘密,满足史料的积累,便于稽查人员借鉴历史经验,促进税务稽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两责”。要切实把从严治队与廉政从税的要求贯穿到稽查各项工作始终,认真贯彻和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加强自我监督、群众监督、党员监督,从严治税,依法行政,廉洁自爱,做合格税官。

曾都国税稽查局 2011年11月22日

推荐第9篇:稽查局工作总结

2008年,我们xx稽查局在市局党组和qq市局稽查局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省税务稽查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为目标,以查处税收违法案件为中心,以组织税收专项检查为重点,大力推进依法稽查,不断强化制度建设,以全面提升

稽查干部队伍素质为抓手,充分发挥稽查的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涉税违法活动,提高稽查威慑力,不断规范税收秩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今年以来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绩

(一)查补收入进一步增长

今年以来,我局以提高稽查工作质量为抓手,在人员调整,稽查力量相对薄弱,专项检查任务繁重等诸多因素的情况下,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安排,通过全体干部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检查任务。今年全市下达检查案件xx户,其中税收专项检查案件zz户,举报案件2户,其他案件6户。另有往年结转案件6户,qq市局检查2户,累计xx户。目前已作稽查结论处理的17户,作出税务处理、处罚决定的有nn户,其中同时处以补税和罚款的有ee户。

全年累计入库查补收入####万元,比上年增长22.22%。偷税处罚率达57%,查补税款入库率100%,罚款入库率100%,滞纳金加收率100%。

(二)大要案查处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今年我局主要有n个案件查获数额较大,查补金额都在¥¥¥万元以上。一是qq家电有限公司xx分公司一案,系连续三年亏损企业,通过检查共入库bb万元,其中增值税万元,企业所得税万元,罚款1万元,加收滞纳金16.46万元。二是mm建材有限公司一案,为塑料制品建材企业,通过检查共入库查补收入mm万元,其中增值税7.37万元,企业所得税45.72万元,罚款0.82万元,加收滞纳金20.44万元。三是qq房地产有限公司一案,系房地产专项检查企业,通过检查共入库查补收入dd万元,其中企业所得税万元,罚款1000元,加收滞纳金0.71万元。四是nn家电有限公司一案,共入库查补收入ww万元,其中增值税万元,罚款7.08万元,加收滞纳金16.54万元。通过对大要案的查处,有力地打击了涉税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了税务稽查的威慑力。

(三)以查促管取得新的突破

税务稽查建议制度全面推行。今年以来,我们全面落实稽查建议制度,每查结一个案件,检查人员都及时进行分析和调研,针对企业存在的涉税问题,结合我局税收征管工作现状,对企业存在的涉税违法行为和税源管理中存在的征管漏洞进行梳理,写出书面税务稽查建议书材料。已累计收到稽查建议书bb份。同时,对同一行业涉税检查建议进行整理,形成整个行业的稽查建议书,并及时反馈到相应的税源管理部门,今年已向管理部门反馈塑料制品、房地产、连续三年亏损企业等三个行业的建议书,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四)管理创新工作继续推进

积极开展稽查创新工作。我们今年按时向市局上报了管理创新项目,共上报项目n个,项目名称分别是《xx市局推行稽查建议反馈机制》和《四位一体稽查管理工作机制》,市局已上报了省局,在省局管理创新项目申报台帐中,xx市局共申报项目m个,稽查局申报项目n个。

(五)重视和推进稽查执法服务

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和省局提出的不断优化纳税环境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进稽查执法服务,树立稽查部门执法风范,展示稽查部门良好形象。在工作中坚持将依法稽查与优化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在今年的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中,组织企业开展查前座谈,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先后组织纺织企业、房地产企业、变压器企业等gg多位企业负责人或财务负责人开展政策宣传互动会,帮助企业提高依法纳税的能力和意识。督促企业进行自查自纠,有??户企业认真开展了自查,入库查补收入kkk万元。依法、公正、文明的服务机制为纳税人依法纳税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六)招商引资工作超额完成。努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落实招商引资项目2个。与管理一科、信息中心组合共同完成招商引资任务,已上报到位资金800万元。同时,稽查局另外完成招商引资500万元。招商引资项目是xx市wf家具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取得由ch镇人民政府向市招商局出具的归属于我局招商引资项目的证明。

(七)队伍建设取得新的成果。稽查局继续保持qq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干部的稽查业务素质得到明显提高,本局n名同志在全省稽查员业务考试中成绩显著,其中两位同志受到省局嘉奖,一位同志受到qq市局嘉奖。在管理创新工作中,一位同志受到省局嘉奖。

二、主要工作的完成情况

(一)集中精力开展各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我局共开展了纺织企业、零负申报企业、烟草企业、塑料制品企业

、房地产企业、连续三年亏损企业、知名品牌营销企业等7项税收专项检查。共选择检查企业gg户,其中纺织企业7户,零负申报企业5户,烟草企业1户、塑料制品企业19户、房地产企业8户、连续三年亏损企业7户,品牌营销企业9户。我局从月日开始组织人员对上述7项税收专项检查项目gg户企业开展检查,通过半年多来的认真检查,我局全体干部齐心协力,团

结一致,严格执法,扎扎实实做好全年的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并发现了纳税人存在的一些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年已查结nn户,其中,纺织企业6户,零负申报企业5户,烟草企业1户、塑料制品企业19户、房地产企业8户、连续三年亏损企业7户,品牌营销企业9户。已查结案件中已作稽查结论的有17户,查有问题的户数38户。以上已查结gg户企业共入库查补收入****万元。同时,在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中,对未下达稽查任务书的部分行业组织企业开展自查,主要有变压器行业、造纸及纸制品行业、房地产以及其他行业,共有19户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补缴税款万元,以上累计入库查补收入***万元。

(二)认真负责,抓好举报案件和日常检查案件的查处工作。今年共受理举报案件2件,下达检查任务2件,接收其他部门移送各类日常检查案件6个。⑴抓好2个举报案件的检查任务,其中1个已查结。已入库查补收入2.46万元。⑵认真做好日常税务检查工作。全年落实日常检查案件6个,其中:涉及协查移交的企业接收虚假发案件的2户,管理部门移交的案件4个。6个案件已全部查结,共入库查补收入ee万元,其中税款tt万元。⑶努力抓好往年案件的清理结案工作,6个案件除1个案件挂案外,年底将全部处理终结。已入库查补收入pp万元,其中税款zz万元。

(三)按时保质,做好金税协查工作。高度重视金税协查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受托协查回复率每月达到100%。一是受托协查。全年“协查子系统”收到协查函as封,受托协查专用发票份,金额万元,发现虚开发票份。二是委托协查。全年“协查子系统”共发出协查函10封,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份,金额万元,发现虚开发票2份,违规开具14份。同时,做好手工专案协查函的检查工作。全年收到手工专案协查函13封,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份,金额万元,税额万元;废旧物资销售发票2份,金额万元;运输发票1份,金额万元。全年发出手工协查函20封,涉及废旧物资销售发票15份。

同时,做好全年每月“四小票”异地核查中转工作。全年我局共发出四小票协查函5封,涉及废旧物资销售发票12份,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1份,运输发票49份。已全部收到回复,结果全部正常。

(四)扎扎实实,做好稽查执行工作。本着服务的宗旨,做到服务与执行相结合,注意工作方法和技巧,确保了执行案件中查补收入的按时足额入库。累计受理应执行的税务处理决定书件,税务处罚决定书 件,稽查结论17件,执法文书全部在规定时间内执行完毕,应追缴的补税罚款等全部追缴入库。追缴查补税款入库率、罚款入库率、滞纳金加收率达到了100%。所有执行文件已按规定归档,进一步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

(五)严格审理,加强配合,合力打击涉税犯罪活动。在打击涉税犯罪活动中,我局积极加强与公安、地税等部门的配合,充分发挥部门各自的长处,从而形成一股合力。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构成犯罪的税务案件。全年共向xx市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偷税、涉嫌虚开的案件2个,2个案件公安机关分别于6月和9月立案。同时,加强与地税、公安机关的沟通与协作,做好对涉嫌构成涉税犯罪应移送案件的前期工作,做好涉税案件相关数据材料的发函核实工作。

(六)支持上级国税局工作,做好稽查案件复查。我局先后有n人参加了省局、qq市局组织的各类案件复查工作。1人赴hz参加了历时半个月的案件复查工作,1人赴cc、lm参加qq市局组织的案件复查工作,为支持上级局做了大量的工作,得到了上级局的肯定。

(七)做好稽查综合基础工作。一是做好稽查选案和报表总结工作。全年共选取各类案件64户,严格按照工作规程做好案源登记、审批、分配、统计等一系列工作。稽查选案准确率达到hh%,比上年提高了a%。按时报送各类稽查报表和总结。做好税务稽查机构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情况统计报表、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报表、税收成果报表、执法评估表以及征管质量考核表的编报工作,按上级要求及时对稽查工作进行总结。二是加强《以案说法》栏目案例更新工作,每期精选典型案例在国税网上公布。做好税务稽查违法案件公告工作,全年分两次进行公告,共选取比较典型的的本市6例涉税违法案件在电子显示屏上进行公告,以警示纳税人。三是做好税务稽查档案整理、装订及移交工作,共整理查结案件51件,已移交市局档案室。同时,加强税收宣传。在抓好办案工作的同时,坚持税收宣传和税收课题调研工作,加强日常工作目标考核,发动全局干部向上级国税局和各级新闻媒体报送国税稿件。年初就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个股室,按照市局要求列入工作目标考核。调研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年内有2篇调研文章推荐上报qq市税务学会评比,其中1篇文章被评为qq市税务学会三等奖。

三、不断创新稽查方法,促进稽查工作公正与效率

(一)推行稽查建议双向反馈机制。稽查建议双向反馈工作机制,就是以稽查建议为纽带,以市局征、管、查联席会议例会制度为载体,建立税务稽查建议制度、征管查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稽查建议双向反馈落实制度,实行征、管、查等多部门联动协调运转,推行稽查建议多部门、多环节、多角度管理,全面促进征管和稽查的信息互通,部门之间工作联动的运行机制,实现以查促管、以管促人、以人促收的良性循环机制,促进市局出台了一系列强化行业税收管理的相关制度、办法等,提高了整体管理的工作效能,企业的总体税负得到了逐步提高,实现了以查促管的目的,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二)探索五位一体稽查管理工作机制。结合稽查管理工作实际,积极探索五位一体的稽查管理方法,通过建立稽查案件预警制度、案件查处约谈制度、案件查处辅导制度、案件查处整治制度、案件查处反馈制度,创新一套科学、规范、高效的稽查查案管理工作新机制。针对不同类型、不同性质、不同纳税信誉等级的纳税人,在同样的稽查环节,实施不同的稽查方式方法,将税收服务寓于税务稽查执法之中,实行征、管、查等多部门联动协调运转,推行稽查案源多部门、多环节、多角度管理,全面促进征管和稽查的信息互通,部门之间工作联动的运行机制,既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又提高稽查工作效率,真正实现以查促管、以查促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今年,有nn户企业通过主动自查,补交入库查补收入nnn万元,检查户数和查补税额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50%和64.16%。

(三)进一步提高稽查工作效率。一是征管质量稳步提高。坚持依法稽查,规范税收执法。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执法过错行为比例为零。同时做好金税协查工作,全年金税协查按期回复率每月100%。二是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不断完善,对个案加分作进一步细化,对查补税款在一定额度以上的,给予相关人员考核加分,突出鼓励查处偷逃税和查办大要案的办案方针。三是积极主动加强与qq市局稽查局以及xx市局法规科的联系和沟通,对相关疑难案件进行请示和汇报,取得有效的支持。四是及时对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确保了我局审理工作的依法、规范、有序地进行。

四、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严格稽查局学习和会议工作制度。我们修订了学习和会议制度,制定了监督措施,严格请假手续,实行严格的会议签到办法,制作会议签到表,并在签到表上设置执行情况记录,缺席人员、迟到人员、请假或公出人员一目了然,并列入每月责任制考核,违规人员相应扣分,自施行以来,未出现无故缺席或迟到现象,本单位的学风和会风得到了明显好转。

(二)坚持每月组织政治业务学习。组织全局干部参加以“科学管理、创新强税”为主题的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教育,先后学习了党的十七大报告、十七届三中全会公报,胡锦涛总书记在抗震救灾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等一系列政治理论文献,学习抗震救灾英雄事迹视频报告会。组织全局干部集中学习,做好学习笔记。在每次集中的学习活动中,结合开展经常性的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律和党纪政纪条规教育和警示教育,教育全体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精神境界,增强综合素质,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倡导每位党员干部都要坚持学习,加强个人修养,提高素质,能经受得住各种诱惑,摆正心态,清白为人。同时,加强税收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组织学习《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实施条例》以及稽查业务知识,先后三次开展稽查业务培训,学习《税务稽查管理》、《税务稽查方法》、《税务稽查案例》、《房地产业稽查实务》、《银行业稽查实务》五本稽查业务书本,组织参加全省稽查员考试,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受到了上级局的表彰。

(三)充分发挥党支部、工会、团组织的凝聚力作用。年内,继续保持qq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鼓励干部参加各类比赛活动,组织干部参加省、市局以及xx市委、市政府和xx市局组织的各类比赛,为市国税局争得了不少的荣誉,也进一步激发全局干部敬业爱岗的工作热情。同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为抗震救灾等困难群体积极捐款、捐物,捐款nnnn元,捐赠新毛毯n条,累计金额w万多元。

五、构建惩防体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深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我们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分工制度,本局领导分别与分管股室每位干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责任内容分解到每位中层干部身上,做到“一岗双责”,逐级负责。各股室负责人与每位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各负其责,一般干部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要求对本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本局领导与每位干部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作了廉政建设承诺。并指定一名副局长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确保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严格实行“一书一卡”制度,检查人员在下户检查时,必须向纳税人送达《纳税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和《稽查人员廉政情况监督卡》,自觉接受纳税人和整个社会的监督,做到秉公办事,廉洁稽查。并对反馈的《廉政情况监督卡》进行整理汇总,发现有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二)廉政教育长期抓。我们坚持廉政教育经常抓,做到逢会必讲,潜移默化,时刻绷紧廉政教育这根弦,教育干部绝对不碰高压线,牢记各项“禁令”和党纪政纪等各项工作纪律规定。组织稽查干部集中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各类文件,开展以预防职务犯罪为重点的警示教育,强化稽查人员的执法意识,做到警钟长鸣,使干部在思想上筑起反腐倡廉的牢固防线。先后学习了《税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选编》、《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以及xx市委关于印发《xx市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制度规定。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市局提出的“四项禁令”和效能建设规定,严格按照着装规定要求着装上岗,严格日常上下班工作纪律,加强环境卫生监督等具体工作,通过日常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促进干部作风的进一步好转,树立干部良好的精神风貌。以良好的国税形象促进全年国税稽查工作的圆满完成。

(三)建立稽查回访制度。一是与纪检监察部门配合。根据稽查廉政回访制度的要求, 把廉政监督由静态管理提升为动态管理,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督察,回访人员与纪检监察人员一同深入到企业,实地调查,对稽查人员的行为进行走访了解,以遏制不廉洁行为的萌生。二是选取重点回访对象。将以下三类人作为首选对象:重大疑难典型涉税案件的当事人;重要举报案件的当事人;社会反映强烈的行业检查的当事人。三是创新回访方式。为使稽查回访不流于形式,探索采用无记名填表回寄邮件方式,最大限度地消除当事人的心理压力。在回访交流过程中强调艺术性,摸索谈话技巧,重引导,尽量让纳税人表露心声讲真话,使稽查回访切实为建设和谐稽查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推荐第10篇:稽查局1

稽查局2011年1-4月份工作汇报

我县稽查工作在县局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中心,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税收违法活动,不断规范稽查执法行为,提高稽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强化稽查队伍建设,稽查工作按照工作计划顺序开展。截止四月份,我们共做了如下几项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查前告知工作,为有效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充分发挥稽查作用,我稽查局按照市局统一部署于3月份,召开了相关企业和部分重点税源企业参加的查前告知视频会议。参加会议的企业有51户,大部分企业按照自查时限要求填报了自查表。

二是做好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对我县金融,供电等高收入行业进行了解剖式检查,对供电的检查尚在进行中。

三是对大城县旺达弹簧有限公司进行了调帐检查,入库税款522.元,滞纳金1171.71元,罚款2610元。

四是市稽查局指定检查企业三户,现正对大城县金鹏汽车附件厂,廊坊盛森模具有限公司进行调帐检查。

五是做好对砖瓦行业税收稽查的前期准备工作,在韩局长亲自安排布置参与,税政股大力支持配合下,借鉴学习永清县局以

电控税的管理模式,并到香河县大河砖厂进行了相关数据的调研,该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稽查人员年龄老化,人员不足,队伍整体素质参差不齐。当前我县税务稽查局稽查人员占征管人员的比重不高,距离上级要求的比例差距较大。由于稽查人员少、纳税户多,稽查力量更显薄弱,难以适应当前税务稽查工作的需要,从而影响了税务稽查的质量。省局为了进一步规范税务稽查工作,明确稽查工作的职责,权限及稽查程序,要求稽查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环节分离。但目前我县稽查局人员较少,根本无法真正实现四分离,也无法保证税务稽查的广度和深度。除了在人员数量上存在不足之外,税务稽查人员本身的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也是一项很突出的问题。稽查人员应全面掌握和了解企业会计知识、会计电算化、税收政策以及办案应具备的法律知识等,灵活运用现代的手段开展工作。如:电子计算机查案的技术、参与稽查调研等,但目前我县的税务稽查队伍中同时具备这些条件的人员少之又少,这直接局限了稽查工作开展的深度与最终成果。

下一步工作计划;

按照年初工作计划,继续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一是根据县局工作安排和部署,结合本地情况和征管股纳税评估提供的案源信息,开展符合我县实际要求的税收专项检查,对2010年县政府公布的用电量大纳税少的重点企业,房地产开

发企业,建筑业,砖瓦等行业实施专项检查,突出检查重点和针对性,务求检查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在完成好2011年税收稽查计划的基础上,启动税收区域专项治理,强化对城区大型商场的稽查。达到以查促查,以查促管的目的。

第11篇:稽查局习题

抚州市地税稽查局业务知识习题

一、单项选题

1、检查应当自实施检查之日起( B )完成;确需要延长检查时间的应当经稽查局局长批准

A、30天 B、60天 C、20天 D、45天

2、选案部门应当建立案件( B ),跟踪案件查处进展情况,并及时报告稽查局局长

A、管理日记帐 B、管理台帐 C、选案台帐 D、执行台帐

3、税务稽查案卷应当在立卷(C)前移交所属税务局档案管理部门保管;稽查局与所属税务局异址办公的,可以适当延迟移交,但延迟时间最多不超过2年。 A、次年1月30日前 B、次年3月30日前 C、次年6月30日前 D、次年9月30日前

4、检查完毕、检查部门应当将《税务稽查报告》《税务稽查工作底稿》及相关证据材料,在( D )工作日内移交审理部门审理,并办理交接手续。 A、1个 B、2个 C、4个 D、5个

5、审理部门接到检查部门移交的《税务稽查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应当在( B )内提出审理意见。 A、30日 B、15日

C、60日

D、20日

6、被查对象或者其他涉税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依法组织听证,听证主持人由(C )。

A、检查人员 B、选案人员 C、审理人员 D、执行人员

7、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 C)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A、12小时 B、18小时 C、24小时

D、48小时

8、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 A )重复查封。 A、不得 B、可以 C、两个都可以

9、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 B )日

A、二十 B、三十 C、六十 D、四十五

10、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 C )承担。 A、纳税人 内受理 A、5日 B、十日

C、三十

D、六十日

12、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缴纳申请费,强制执行的费用由( C )承担 A、行政机关

B、执行机关

C、被执行人

13、新《税收征管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二十一次会议于(答案:C)修订通过。A、2001年2月1日

B、2001年3月15日

C、2001年4月28日

D、2001年5月1日

14、因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答案:A)可以追征。

A、3年内

B、5年内

C、10年内

D、无限期

15、税务机关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答案:B)。B、执行机关 C、行政机关

11、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在(A )A、清单

B、收据

C、清单和收据

D、发票

16、出租车司机张某打电话给税务所长:如不答应减免应缴未缴的3万元税款,司机将其撞死。张某的这种行为属(答案:B)。

A、骗税行为

B、抗税行为

C、偷税行为

D、逃税行为

17、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规定年限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答案:A)年。

A、5

B、7

C、10

D、15

18、纳税人欠缴税款(答案:B)并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其所欠税款,税务机关应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数额在10,000元以下且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 B、数额在10,000元以上

C、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

D、数额占应纳税额的20%以上

19、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向(答案:B)追缴。

A、扣缴义务人

B、纳税人

C、由扣缴义务人与纳税人双方协商确定

D、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各按50% 20、税务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必须出示(答案:B),否则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当事人有权柜绝接受检查。 A、工作证件

B、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C、单位介绍信

D、能证明税务人员身份的有效证件

21、被查对象要求税务稽查人员回避的,或者税务稽查人员自己提出回避的,由( B )依法决定是否回避。 A、税务稽查人员

B、稽查局局长 C、所属税务局领导

D、纳税人

22、检查部门接到( B )后,应当及时安排人员实施检查。

A、《税务稽查选案通知书》

B、《税务稽查任务通知书》

C、《税务稽查检查通知书》

D、《税务稽查分配通知书》

23、稽查局按上级税务机关统一部署对管辖范围内的特定行业、特定纳税人或特定税务事宜所进行的专门稽查属于税务稽查分类中( B )。

A、日常检查 B、专项稽查 C、专案稽查 D、专项整治

24、采取邮寄送达方式的,以(B )为送达日期。 A、邮寄日期 B、回执上注明的签收日期 C、邮戳日期 D、邮政部门接受函件日期

25、经批准立案检查的,由( A )制作《税务稽查任务通知书》,连同有关资料一并移交检查部门。 A、选案部门 B、检查部门 C、审理部门 D、综合部门

26、检查应当由( B )以上检查人员共同实施,并向被查对象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A、一名 B、二名 C、三名 D、四名

27、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联合检查的,应当(D)出示的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A、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B、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C、国家税务总局

D、各自

28、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年度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应当经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并在( A )内完整退还;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年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应当经所属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并在( )内退还。 A、3个月、30日 B、1个月、30日 C、3个月、2个月 D、3个月、3个月

29、按照(B)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是指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

A、人民代表大会 B、国务院 C、财政部

D、国家税务总局 30、专项稽查是指对( C )纳税人进行的重点稽查 A、个别 B、单个 C、某类 D、某个

二、多项选择题

1、税务稽查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 )的原则

A、公平B、公开 C、公正 D、合理 E、效率 答案:ABCE

2、上级稽查局对下级稽查局的稽查业务进行( ),对执法办案进行指挥和协调。 A、管理 答案:ABCD

3、稽查局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时,实行( )分工制约原则 A、选案 B、检查 C、审理 D、执行 答案:ABCD

4、税务稽查人员在执法办案中(

),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A、滥用职权 B、玩忽职守 C、徇私舞弊 D、以权谋私 答案:ABC

5、选案部门对案源信息采取(

)等方法进行筛选,发现有税收违法嫌凝的,应当确为待查对象。

A、计算机分析

B、人工分析

C、上级指定

D、人机结合分析 答案:ABD

6、检查人员实施检查前,应当查阅被查对象、了解被查对象的(

A、生产经营情况

B、所属行政特点

C、财务会计制度D、财务会计处理办法

答案:ABCDE

7、实施检查时,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可以采取(

)等方法

A、实地检查 B、调取帐簿资料 C、询问、查询存款帐 D、储蓄存款 答案:ABCDE

E、异地协查

E、会计核算软件 B、指挥 C、考核 D、监督

E、协调

8、调取(

)时,应当向被查对象出具《调取帐簿资料通知书》,并填写《调取帐簿资料清单》交其核对后签章确认 A、帐簿 B、记帐凭证 C、报表

D、其他有关资料

答案:ABCD

9、制作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注明( )等内容。 A、制作方法 B、制作时间 E证明对象 答案:ABCE

10、执行部门接到( )等税务文书后,应依法及时将税务文书送达被执行人。

A、《税务处理决定书》

B、《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C、《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D、《税务稽查结论》 答案:ABCD

11、制作现场笔录,勘验笔录,应当载明(

)等内容,并由检查人员签名和当事人签章, A、时间 答案:ABC

12、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

) A、权限 B、范围 答案:ABCD

13、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

)作了规定 A、对象

B、条件

C、种类

D、行为 答案:ABC 14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

)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C、条件

D、程序 E、地点 B、地点

C、事件

D、人物

C、制作人 D制作地点 A、供水 B、供电 答案: ABCD

C、供热

D供燃气

15、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据为已有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

)处分。 A、大过 B、降级 C、撤职 D、开除 答案:ABCD

15、纳税人有( )情形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法缴清税款。

A合并, B分立, C停歇业, D变更财务人员 答案:ABC

16、新《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有( )的税务检查权。 A、检查纳税人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 B、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 C、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D、上路检查纳税人所运输的货物 答案:ABC

17、纳税人偷税的,税务机关应( )。 A、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 B、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倍以下的罚款, C、加收滞纳金, D、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答案:ACD

18、税务机关可以依法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的人员包括:

A、中国公民, B、中国境内的外国人, C、欠税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D、欠税单位的财务负责 答案:ABC

19、对纳税人的( )行为,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其税款、滞纳金。

A、偷税,B、抗税,C、骗税,D、误算 答案:ABC 20、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应当先于( )执行。 A、抵押权,B、质权,C、留置权,D、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 答案:ABCD

21、税务稽查人员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 )保密。

A、商业秘密, B、个人隐私,

C、税收违法行为, D、纳税情况 答案:AB

22、选案部门应当建立案源信息档案,对所获取的案源信息实行分类管理。案源信息主要包括:

A、财务指标、税收征管资料、稽查资料、情报交换和协查线索,

B、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税收违法案件; C、上级税务机关安排的税收专项检查; D、税务局相关部门移交的税收违法信息; 答案:ABCD

23、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应当对检举信息进行分析筛选,区分不同情形,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分别处理:

A、线索清楚,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虚开发票、制售假发票或者其他严重税收违法行为的,由选案部门列入案源信息;

B、检举内容详实,明确线索或者内容重复的,暂存待办; C、属于税务局其他部门工作职责范围的,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D、不属于自己受理范围的检举,将检举材料转送有处理权的单位。 答案:ACD

24、审理部门接到检查部门移交的《税务稽查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应当在15日内提出审理意见。但下列时间不计算在内:

A、检查人员补充调查的时间; B、向上级机关请示的时间

C、向相关部门征询政策问题的时间 D、审理人员查阅资料的时间 答案:ABC

25、调取视听资料时,应当调取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难以调取原始载体的,可以调取复制件,但应当说明(

)等事项。

A、复制软件名称 B、人员 C、时间 D、原件存放处 答案:BCD

26、审理终结的处理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 A、同意《税务稽查报告》、B、补正《税务稽查报告》、C、不同意《税务稽查报告》D、构成犯罪案件的处理—移送。 答案:ABCD

27、审理部门区分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 A、认为有税收违法行为,应当进行税务处理的,拟制《税务处理决定书》;

B、认为有税收违法行为,应当进行税务行政处罚的,拟制《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C、认为税收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税务行政处罚的,拟制《税务稽查结论》;

D、认为没有税收违法行为的,拟制《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答案:AB 税收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填制《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经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后,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并附送以下资料( )

A、《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

B、《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复制件;

C、涉嫌犯罪的主要证据材料复制件;

D、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情况明细表及凭据复制件。 答案:ABCD 被执行人未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稽查局经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 A、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B、必须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C、或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D、必须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答案:AC 30、税务稽查案卷按照以下情况确定保管期限:

A、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以及涉嫌犯罪案件,案卷保管期限为永久;

B、一般行政处罚的税收违法案件,案卷保管期限为15年; C、除了永久和一般行政处罚以外的其他税收违法案件,案卷保管期限为10年。

D、除了永久和一般行政处罚以外的其他税收违法案件,案卷保管期限为5年。 答案:AC

三、判断题

1、税务机关必须不断提高稽查信息化应用水平,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采集涉税信息,强化稽查管理和执法监督。(对)

2、提取证据材料复印件的,应当由原件保存单位或者个人在复制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原件存于我处”,并由纳税人签章(错)

3、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5个月。(错)

4、执行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执行部门应当及时将执行情况通知审理部门,并提出向法院移送的建议(错)

5、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以及有涉嫌犯罪案件,案卷保管期限为30年(错)

6、选案部门负责稽查对象的选取,并对税收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进行检查管理。(错)

7、法规规定以外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要求冻结当事人存款,存款的金融机构应拒绝。(对)

8、冻结存款、汇款的数额应当与违法行为涉及金额相当,已被其他国家机依法冻结的可以重复冻结(错)

9、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作出,并载明有关事项。(错)

10、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行政机关执行人签名,加盖行政机关的印章,并注明日期。(错)

11、税务机关执行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本人或其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对)

12、《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由税务稽查实施部门作出。( 错 )

13、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李某和王某在对张某送达《税务处罚决定书》时,由于张某拒绝签收法律文书,于是决定留置送达。但由于寻找见证人麻烦,李某和王某决定对张某采取公告送达。( 错 )

14、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折算成一个纳税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错 )

15、稽查局应当在年度终了前制订下一年度的稽查工作计划,经所属税务局领导批准后实施,并报上一级稽查局备案。经所属税务局领导批准,年度稽查工作计划可以适当调整。(对)

16、对单位和个人实名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并经查实,不论是否为国家挽回税收损失的,依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都给予相应奖励。( 错 )

17、检查前,应当告知被查对象检查时间、需要准备的资料等,但预先通知有碍检查的除外。(对)

18、《税务稽查报告》对案件计算的数据有差错时,审理人员应当把案件退回税务稽查实施部门。( 错 )

19、询问应当由两名以上检查人员实施。在被查对象生产、经营场所询问,应当向被询问人送达《询问通知书》。( 错 )

20、当事人、证人口头提出变更陈述或者证言的,检查人员应当就变更部分重新制作笔录,注明原因,由当事人、证人逐页签章、捺指印。当事人、证人变更书面陈述或者证言的,应当退回原件。( 错 )

四、案例分析题

(一)某税务所在2008年11月12日实施检查中,发现某商店(个体)2008年10月20日领取营业执照后,未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据此,该税务所于2008年11月13日作出责令该商店必须在2008年11月20日前办理税务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将按《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处以罚款的决定。请问:本处理决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参考答案:

处理决定无效。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15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因为该商店自2008年10月20日领取营业执照到2008年11月13日还不到30日,尚未违反上述规定。该商店如在规定时间里到税务所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所应按规定程序为其办理税务登记。因此,税务所做出的处理决定无效。

(二)某市地税局接到群众举报,称该市某酒家有偷税行为。为获取证据,该地税局派税务人员王某等四人扮作食客,到该酒家就餐。餐后索要发票,服务人员给开具了一张商业零售发票,且将饭菜写成了烟酒,当税务人员问是否可以打折时,对方称如果要白条,就可以打折。第二天,王某等四人又来到该酒家,称我们是市地税局的,有人举报你们酒家有偷税行为,并出示税务检查证,依法对酒家进行税务检查。检查中,该酒家老板不予配合。检查人员出示了前一天的就餐发票,同时当着老板的面打开吧台抽屉,从中搜出大量该酒家的自制收据和数本商业零售发票。经核实,该酒家擅自印制收据并非法使用商业零售发票,偷逃营业税等地方税收58856.74元,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有关规定,依法作出如下处理:补税58856.74元,并处所偷税款1倍的罚款,对违反发票管理行为处以9000元的罚款。翌日,该市地税局向该酒家下达了《税务违章处罚通知书》。该酒家不服,遂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请分析:

1.税务机关的检查行为是否合法?

2.行政处罚是否有效;

3.行政处罚是否符合法律形式? 参考答案:

1、检查行为不合法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54条规定,税务机关具有以下六项税务检查职权:即账簿资料检查权、商品货物检查权、寄运货物单证检查权、责成提供纳税资料权、查核储蓄存款账户权和询问权。税务机关实施税务检查只能行使该六项法定职权,否则,就属违法。本案中税务机关采取的是暗访的方法,并强制性打开当事人抽屉,从中搜出大量的自制收据和数本商业零售发票。这实际是侦查和变相的搜查行为。税务机关作为税务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该行为,于法无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0条第

(二)项规定,被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根据,即是说行政机关根据未依法定程序取得的证据所作出的处理、处罚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是不合法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诉讼中属于应予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

2、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1条、第42条第一款第

(一)项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行政机关作出较大数额罚款时,还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第3条明确规定:税务机关对公民作出二千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一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本案中,税务机关对当事人罚款达5万元以上,显然应当下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该市地税局在实施税务检查后,翌日即下达处罚决定,显然违反了上述法定程序。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1条规定:其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3、税务行政处罚不符合法定形式

《行政处罚法》第39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本案税务机关下达的是《税务违章处罚通知书》。显然不是法定文书,不符合法定处罚形

(三)、2010年6月20日,A县地税局查实某建筑企业5月份采取虚假的纳税申报偷税20万元,依法定程序分别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补缴税款20万元,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并处所偷税款一倍的罚款。该企业不服,在缴纳10万元税款后于6月25日向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地税局于收到复议申请书后的第8天以“未缴纳罚款为由”决定不予受理。该纳税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向人民法院上诉,又不履行。县地税局在屡催无效的情况下,申请人民法院扣押、依法拍卖了该企业相当于应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了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问:

1、该建筑企业的行政复议申请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2、A县地税局、市地税局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有哪些做法是不符合规定的? 参考答案:

1、该建筑企业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规定。根据《税收征管法》第88条的规定,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补税、加收滞纳金决定有异议的,应先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税务机关的罚款决定不服可直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故该建筑企业应在缴清税款及滞纳金或提供担保后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单独就行政处罚一事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市地税局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的理由不能成立。根据《税收征管法》第88条的规定,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市地税局以“未缴纳罚款”作为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理由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3、市地税局超出法定期限作出不受理复议申请的决定。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规定,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因此,市地税局于收到复议申请书后的第8天才对复议申请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是不合规定的。

4、县地税局申请强制执行有误。《税收征管法》第88第3款规定,对行政处罚税务机关可强制执行,也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税款及滞纳金应按征管法的相关规定自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不应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12篇:稽查局优秀区(县)局长先进事迹(王世强)

稽查局优秀区(县)局长王世强同志先进事迹

2006年,王世强同志调任稽查局局长,他深刻认识到,稽查局位于税务行政执法的最前沿,作为稽查干部,即要有较高的专业技能,还要有自觉抵御腐败、打击税收违法行为的较高政治素质。因此,必须严格要求和提高自己,身先士卒、廉洁奉公、无私奉献,方能成为这支高素质队伍的优秀带头人。

受党教育多年的他,自身具有较强的思想觉悟,政治立场坚定,并牢固地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始终能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在工作中,他认真实践党的宗旨,努力培养自己树立公仆意识;在学习中,他注重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实事求是,扎扎实实,通过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不断完善人格修养和专业素质,具备了思想好、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等较全面的综合素质。

在致力提高自己的同时,他以丰富的工作经验、深厚的专业素质为基础,勤于思考、积极实践,以敏锐的眼光不断探寻新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并大刀阔斧进行调整:一是调整稽查工作的重心和方向,提出了“稽查工作质量是稽查局的生命线”口号,确定以办案质量为主来衡量执法人员工作,实现了稽查局由打击型向执法型稽查的转变,为稽查工作需要的专业化和精细化管理奠定了基础。二是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使各工作环节的协调配合更加和谐,达到强化稽查职能的目的。三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下

1发的税务机关岗位流程和工作规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科学制定了精细化的工作流程、岗位职责和考核办法,使稽查工作流程更加规范、工作职责更加明确,激发了全体干部的工作活力。

在思想政治建设方面,面对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任务、新问题,他认真研究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新途径,从而深刻认识到:作好新时期的思想政治工作,要特别在增强时代感、加强针对性、实效性、主动性上下功夫。要将以往“保姆式”、“裁判式”、“监督式”的硬性管理模式真正转变为“以干部职工为中心”,关注干部职工的情感需要与发展目标,增强干部职工的自主、自律和参与意识,培养干部职工的主人翁精神。围绕这个工作理念,他从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出发,改进方法,坚持民主原则和疏导方针,坚持情教结合、理教结合,致力作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注重采取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吸引力、凝聚力和说服力;以税收工作任务的需要为导向,按需施教,以政治理论和税收专业知识为基本内容,根据经济形式发展变化,以注重实效性为原则,有计划、有目标的进行了各种业务培训和思想教育活动。通过一系列形之有效的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文明执法、文明治税、文明征收的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和训练,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以饱满的热情、旺盛的精力、火热的情怀投身到文明服务的行列中来。

行之有效的工作筑牢了我局思想政治工作的根基,也不断为

我局各项税收业务工作的开展注入了力量,近年来,稽查局连续开展了对房地产、建筑业、金融业等重点行业专项检查和行业整顿,效果显著;集中精力对难查难办的棘手案件进行攻坚,解决处理了一批久办不结的案件;重点打击,依法严肃处理了数起偷税案件,其中一起涉税犯罪案件还依法向法院移送,其法人代表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引起了全社会广泛关注;着力优化纳税服务,通过纳税辅导、约谈等形式,不断加强税法宣传,大大改善了税企关系、提高了纳税遵从,为创建和谐征纳关系奠定良好基础。通过不懈努力,稽查局为整顿和规范克拉玛依的税收秩序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多方面工作得到肯定,数年来多次被评为市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先进集体、综合目标考核先进单位和区“两制”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在成绩、赞誉和新的挑战面前,王世强和他的同事们不骄不馁,他深知税收事业任重而道远,但他将凭着忠诚执着、坚定必胜的决心,率领他的同事们团结一致,努力拼搏,为克拉玛依地方经济的发展和腾飞再创佳绩。

第13篇:绍兴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绍兴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绍县国税稽罚〔2007〕49号

浙江水泥有限公司:

我局于2006年12月9日至2006年12月13日对你(单位)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月31日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罚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

1、2005年6月,收受富阳市方家井石灰石料厂提供的浙江申达运输公司开具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1份,号码为00744435#,于2005年6月申报抵扣进项税额571.61元,并在2005年税前列支成本7594.31元。

2、2005年8月,收受富阳市富阳镇方家井石料厂提供的杭州长青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开具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2份,号码分别为00768165#、00768167#,已于2005年8月申报抵扣进项税额8574.17元,并于2005年税前列支成本113913.9元。

3、2004年11月至2006年1月,收受富阳市坞口东夹岭石矿提供的杭州永祥运输有限公司、杭州西文运输有限公司及杭州双龙货运代理部开具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1

1 份,号码分别为00495846#、00495847#,00497963#、00497964#、00634404#、00665913#、00665912#、00743303#、00700683#、00793393#、00815006#,已申报抵扣进项税额240959.93元,并于2004年税前列支成本1558787.88元,于2005年度税前列支成本1484529.93元。

4、2005年4月至8月,收受富阳市渌渚镇渌渚建材经营部提供的杭州迅达汽车运输公司、杭州永祥运输有限公司及杭州长青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开具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9份,号码分别为00714358#、00714376#,00745679#、00705107#、00705108#、00715234#、00769354#、00768366#、00768367#,已申报抵扣进项税额89416.25元,并于2005年税前列支成本1187958.75元。

以上23份运输发票经杭州市地方税务局发票鉴定结果证明书[2006]595号鉴定系假票。

以上1-4点共计已抵扣进项税额339521.96元,2004年已税前列支成本1558787.88元,2005年已税前列支成本2793996.89元。

二、处罚决定及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纳税所得额和2005年虚报亏损的行为处罚款50000元。

以上应缴罚款533400.61元,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缴纳入库。

三、告知事项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14篇:国税稽查局工作总结

文章标题:国税稽查局2006年工作总结

在市稽查局和县局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我局按照市局稽查工作会议和县国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质量为魂”的工作理念,遵循“建设平安稽查、和谐稽查、效能稽查”的要求,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狠抓各项基础建设,努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我局全年共检查纳税人39户,检查出有问题户38户,查补入库收入1400962.28元,其中税款887891.35元,滞纳金98070.39元,罚款415000.54元;查实退税57825.98万元。完成协查案件5起、征管查互动(纳税评估移送)案件31起、所得税专项检查3户、查处10万元以上涉税案件3起,制作《涉税案件移送书》移送给公安机关处理6户。[找文章到☆好范文 wenmi114.com-www.daodoc.com-一站在手,写作无忧!]

一、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专项检查和区域整治工作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果我局认真落实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整治工作各项措施,组织开展了对房地产行业、邮电通信业、超市零售业、金融保险业、享受税收优惠的生产性民政福利企业、木材加工业等六个行业的专项检查和区域专项整治,查处了家家乐超市、大众超市、县邮政局、信用社、宏雁房地产公司、河路口社会福利矿产品加工厂、22户从事木材加工业的纳税人,查补入库收入75.01元,其中税款46.05万元,滞纳金3.94万元,罚款25.02万元,处罚率54.33,移送司法机关6户,取得了较好效果。一是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2006年2月14日,市国税工作会议结束后,根据市稽查局提出的“建设平安稽查、和谐稽查、效能稽查”的要求,我局结合实际,成立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组织综合业务科、税源管理

一、税源管理二科、沱江分局、码市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了稽查工作会议,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讨论确定了我县专项检查和区域整治的名单和今后工作的方向,明确了我县2006年的稽查工作目标,确定全年检查38户,大要案3户,选案准确率在95以上,力争在稽查力度、深度、广度大有突破,提高稽查质量,挖掘各方潜能,全面完成市、县局分配的各项任务。二是加强征管查互动管理,做到五个到位。

1、领导机构到位。县局成立了“征管查互动协作领导小组”,由县局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综合业务科、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计划统计科、信息中心、办税服务厅以及沱江分局、码市分局和稽查局负责人组成,统一认识、加强协调。

2、制度到位。建立了征管查工作互动制度,从制度上确保了征管和稽查等部门间的信息畅通、协调一致,着力实施“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检查”良性互动协作机制,建立了案情线索移交制度、查处案件反馈制度、加强征管建议制度。

3、规范落实到位。根据省局文件精神,县局制定了《征管查互动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征收、管理、稽查以《协作联系单》、《征收、管理、稽查信息传系卡》的形式规范日常相关资料的归集、录入、传递和反馈,督促本部门业务范畴工作的如期完成,并规定了每个季度末了后5日内召开征管查工作联系会,汇报工作,互通情况,及时做好信息反馈。

4、考核到位。根据省局互动管理办法,县局及时修订了岗责考核体系,添加互动工作内容,将互动工作列为一项经常性工作,责任到岗、到人,长抓不懈。

5、日常税务检查与税务稽查业务边界划分到位。县局理顺了征收、管理、稽查之间的关系,切实解决部门间信息“不对称”问题,杜绝了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降低了征纳成本。三是认真地开展了专项检查按照省、市局安排的专项检查工作部署,我们认真开展了五大行业的专项检查,全年共检查了6户纳税人,执行完毕6户。具体情况如下:①超市2户:家家乐超市、大众超市共查补入库增值税5.2万元、罚款2.6万元、加收滞纳金0.29万元。②民政福利企业1户:查补入库增值税3.9万元、罚款1.95万元、加收滞纳金0.53万元。③金融企业2户:信用社、邮政局共查补入库企业所得税1.73万元、罚款2.86万元、加收滞纳金0.09万元。④房地产企业1户:永州宏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查补入库企业所得税10.09万元、加收滞纳金0.91万元。四是针对我县木材加工行业征管相对薄弱的实际,我们开展了木材加工行业专项整治活动。

1、开展木材加工行业专项整治活动的由来。2006年7月,**县国税稽查局选案

人员通过CTAIS系统读取申报数据,发现全县的12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木材加工企业2005年税负普遍较低。2005年,12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木材加工企业全年共实现产品销售收入10184749.90元,申报缴纳增值税197902.53元,税负1.94,虽然高于湖南省1.43的预警下限,但低于3.51的全省同行业平均税负。在这12个企业

中,税负最高的裕发竹木加工厂为3.49,税负最低的福湘木材加工厂仅为0.59,且连续两个月零申报户和负申报户数达8户之多。这些企业都是自行收购、自行填开收购开票抵扣进项税额而税务对其监管又有一定难度的加工企业。选案人员调阅了位于县城的金鑫木材加工厂的收购发票,发现其松原木的收购价格高达580元/m3,远远高于县林业部门376元/m3的指导价。且收购发票上免税农业产品出售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均是固定的5个人名,开票日期都是每月的

4、5天。联系到平时掌握的207国道水口、码市段,公路两边数十个从事木材加工的锯台,大部分是未办税务登记证户、漏征漏管户和定位定税系统未采集户。这些企业和个人存在着申报不实、虚假抵扣、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可能。稽查局将木材加工行业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在局务会上向局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县局领导非常重视,作出了由稽查局牵头、纳税评估小组和税源管理部门全力协助,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木材加工行业专项整治活动的决定。

2、基本做法①确定整治范围。这次专项整治重点对象主要是那些有申报不实、连续两个月零申报和负申报、虚开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抵扣税款、不缴或少缴增值税等问题的从事松板、杉板及胶合板等木材加工的私营企业;未办税务登记证户、漏征漏管户和定位定税系统未采集户。②强化部门协作。在专项整治中,县国税局积极争取县林业部门、采育场、公安部门的配合。稽查局到县林业局林政股、木材检查站详细调查了各木材加工企业申请的木材指标,办理木材出口和运输木材过境的登记情况;到码市、水口、涛圩分场复制了《湖南省**国有林业采育场竹木销售专用发票》,发现了数十个经常到水口、码市、涛圩分场调材而CTAIS系统却查不到税务登记信息和申报纳税记录的个人;前往县公安局户政股调查这些木材经营户的户籍信息,最后证实确认了有21人是在**县专门从事木材加工经营的个体户。③约谈引导自纠。整治小组采取约谈与实地核查相给合的办法,核实纳税户的木材购进与销售情况,在掌握确凿证据的基础上,加强“攻心战”,对经营户讲政策、摆道理,采取先集体约谈、后个别约谈等多种方式提醒、督促纳税人自查自纠,申报补缴税款。④实施重点稽查。对那些持侥幸心理、不认真自查自纠、无法排除疑点的纳税人稽查局进行了专项稽查。有一位姓陈的广西老板,在**涛圩镇创办了一家利用杉原条生产销售杉方料的木材加工厂,纳税检查前未办理税务登记证,也从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税务评估组两次约谈、税源管理部门对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期限过后,仍然我行我素,仍不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稽查局从其购材单位——涛圩分场查实,陈老板2005年3月至2005年12月共计向涛圩分场购杉原条4691.85494立方米。稽查局通过外围调查最后确定陈老板2005年销售杉方料取得销售收入1987150元(含税),偷税税额112480.18元。⑤警税联手强力有效。**县某木材综合加工厂位于**瑶族自治县水口镇屋贝口,始建于2003年,是**瑶族自治县某局招商引资引进来的企业。主要是利用松木加工胶合板销售,属小规模纳税人,税收实行定额征收。2006年7月,县国税稽查局对其进行检查时,该纳税人拒不提供账簿。稽查局及时与公安税侦中队联系,采取突击搜账方式,在其保险柜时搜出了一份《2005年10月至11月财务支出情况表》和一本有9.9万元余额的存折。警税联手突击检查、突击询问,证实该厂2005年10至11月的产品销售收入为1742147元。公安部门提前介入,依法冻结了该纳税人在邮政储蓄所的账户。接着公安和税务人员从外围入手,全面核实该厂的“购、产、售”情况。外调小组先后前往县林业局林政股调取了该厂办理木材出口的情况,证实该厂2004年8月年至2006年5月办理木材(胶合板)出口5119.6692立方米;到县林业局木材检查总站及各木材检查分站调取了该厂运输木材过境的登记情况表,证实该厂2004年8月至2006年5月办理木材出口的胶合板出境数量为107486张;到金融部门调取了该厂在水口信用社、邮政储蓄所开设的存款账户及资金往来情况,取得了该厂大量的特约电子汇兑来帐贷方凭证复印件;到广东省中山市、佛山市及福建省漳州市外调,在当地税务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共走访20多人次,依法获得了大量的证人证言及97份有加工厂本人签字的销货结算单和银行电汇凭证(回单)复印件,证实其销售广东省中山市东凤镇利峰木材厂、中山阜沙镇利峰木材制品厂、佛山市南海盐步万群木业经营部、佛山市南海盐步垣平粮油店、漳州市龙文区双荣木业加工场胶合板的真实性。在充分的证据和确凿的事实面前,加工厂老板和会计均承认存在水口信用社、邮政储蓄所存折上的资金除了200万元的股金及存款利息外,其余的均是销货款。稽查局最后查实,该厂偷增值税53985.82元。⑥以查促管效果好。针对木材加工行业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稽查部门及时向税源管理部门提交《征管建议书》,强化后期征管工作。

3、主要成效①此次木材加工行业专项整治活动,共查补入库税款51.6万元,加收滞纳金3.5万元,罚款14.7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户。福湘木材加工厂、金鑫木材加工厂等7户私营企业自行调账转出进项税额25.8万元。②达到了以查促管、以查促收的效果。税源管理部门结合换证工作,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组织税收管理员对其管辖范围内的个体锯台实行了“拉网式”税源调查,包干负责、逐户清理,对经营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经营方式、经营品种、经营面积及进货销货渠道进行详细登记,并建立漏征漏管户登记簿,对其实行“一户式”动态管理,随时掌握其变化情况。对未办证户进行补办登记、换证;对定额偏低的纳税户重新调整核定税额,纳入个体定位定税系统管理;对年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个体大户,积极引导其按照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有关条件和程序,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税源管理部门建立了木材加工行业税预警机制,从申报税负率和收购凭证计提的进项税额占全部进项税额的比例来确定日常监控和纳税评估重点对象。开展整治活动以来,全县共清理漏征漏管户71户,调整税收定额25户,批准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户。③通过制定《税收稽查案件违法公告书》在办税服务大厅等醒目位置进行案件公告,加大对偷税案件的曝光程度,起到了查处一户、震动一方、规范一片的效果。在税务稽查的震慑和税务部门的积极引导下,有23户纳税人消除了疑虑,补计销售收入236.3万元,补缴增值税19.7万元。有7户私营企业自查发现违规虚开收购凭证31份,自行调账转出进项税额25.8万元。④促进了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一定程度上增强了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使其树立了诚信纳税观念。12户私营企业均承诺对农副产品收购发票要真实收购、真票真开。补缴了税款的20户从事木材加工经营的个体户均承诺要依法自觉申报缴纳税款。

(二)巧查私营企业账外账成效显著我局针对8户主要从事木材加工、冶炼、造纸、房地产等行业的私营企业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查补入库税款75.26万元,加收滞纳金9.33万元,罚款37.63万元,制作《涉税案件移送书》移送给公安机关处理4户。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是确定检查范围。选案人员通过CTAIS读取申报数据,将那些税负低于全省同行业平均水平、有着连续两个月零申报或负申报、可能存在申报不实和账外经营的私营企业锁定为重点检查对象。二是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等涉税举报工作。县局采取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并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上公开承诺,为举报人严格保密,举报案件一经查实即兑现奖金。为畅通信息渠道,县局设立了涉税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公布了举报电话号码。群众举报现巳成为县稽查局查处涉税案件的重要线索来源。三是摆脱“就账查账”的局限,重视外围调查取证,活查账外税款。针对私营企业账务不健全、取证较为困难的情况,我局要求稽查人员必须摆脱“就账查账”的传统做法,多进行外围调查取证,查处其偷税事实。在查处的8户私营企业中,多数企业的初查情况表明,企业账面销售收入的核算,增值税进、销项税额的计提都没有问题,反映的财务信息符合逻辑。这就要求在检查前,检查人员要注意了解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一定要注意细节,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一旦发现违法线索,就要沿着线索找到切入点,挖出其背后的“文章”。同时,为了进一步巩固和充实证据,应组成外调小组,从外围入手,全面核实被查企业的“购、产、售”情况。四是警税联动显威力。在办理涉税案件过程中,税务与公安部门联合作战可以优势互补。公安税侦部门适时参与案件查处,确保涉税违法犯罪证据的全面收集和及时固定。稽查过程中,一旦遇到重大线索而纳税人拒不配合检查的情况,请求公安部门及时介入与协助,可以较好地解决这一难题。**县国税局在充分发挥公安部门驻国税稽查局联络作用的同时,与县公安局、地税局共同制定了《**瑶族自治县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了税警联席会议制度、案件移送制度、协查办案制度、快速反应制度、税款入库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并与公安部门定期总结办案经验、探讨案例得失。在查处某木材加工厂时,县国税稽查局检查人员要求其提供银行存折,但该厂以会计巳回怀化老家、现不在厂里、保险柜打不开为由拒不提供。稽查局及时与公安局经侦大队国税中队联系,采取突击搜账方式,在其保险柜里搜出了一份《2005年10月至11月财务支出情况表》和一本有9.9万元余额的存折。警税联手突击检查、突击询问,加工厂厂长胡老板和几个股东在询问(调查)笔录上承认存折上的存款为销货款,《2005年10月至11月财务支出情况表》记载的产品销售收入1742147元也是真实的。公安部门提前介入,依法冻结了该加工厂在邮政储蓄所的账户。为了进一步巩固和充实证据,公安和税务人员组成外调小组联合办案,从外围入手,全面核实该厂的“购、产、售”情况。在充分的证据和确凿的事实面前,胡老板和几个股东及会计均承认存在信用社、邮政储蓄所存折上的所记载的往来资金除了200万元的股金及存款利息外,其余的均是销货款。稽查局最后查实,该厂偷税53985.82元。五是加强部门协作。在对这8户私营企业的检查过程中,县国税局积极争取县工商局、公安局、经贸局、林业局等部门的配合,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建立了信息反馈制度,形成了税务机关管税、有关部门协税的征管合力。六是征管查互动效果好。县局成立了“征管查互动协作”领导小组,统一认识、加强协调,从制度上确保了征管和稽查等部门间的信息畅通、协调一致。同时,着力实施“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检查”良性互动协作机制,建立了案情线索移交制度、查处案件反馈制度、加强征管建议制度。税源管理部门和评估部门对在日常征管、税收分析评估中发现的涉嫌偷、逃、骗税行为,及时移交稽查处理,拓展了案件来源渠道,实现了税收评估分析与税务稽查、税收征管的良性互动,有效地发挥了税务稽查“以查促管”、“以查促查”的作用。

(三)加强了对举报案件的管理和查处为了方便举报人举报,我局指派专人专门负责举报工作,做到投诉有人接待,电话有人接听,对举报人耐心引导。如受理颜某举报缝纫机制板厂偷税一案,接待人员耐心地听取其陈述,并消除他的顾虑,及时交办检查组检查,保证了举报信息的及时接收和反馈。由于我局坚持严格的举报工作保密制度,做到了有案必接,有案必查,查必有果,而且举报奖金严格按上级规定的提取比例发放,并设立了严格的举报奖励基金审批制度,做到了专款专用,全年接受税收违法案件涉及偷税举报29件,查处29起,共查补入库收入114.38万元,其中税款70.19万元,滞纳金8.95万元,罚款35.24万元。

(四)优质高效地完成了协查任务今年我局共接到五封协查函,我们均按时进行了协查,并及时回复。特别是广东省怀集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的协查函,协查函请求**县国税稽查局对湖南省**瑶族自治县码市镇小江村二组村民莫克敏向怀集县永盛林化有限公司销售松脂的情况进行协助查证,并随信附上《2005年怀集县永盛林化有限公司向莫克敏开具收购发票情况明细表》。《明细表》表明,2005年怀集县永盛林化有限公司向莫克敏开具收购发票22份,收购松脂198108公斤,开票金额1112991.89元。接到协查函后,我们立即派人前往**瑶族自治县码市镇派出所调出了莫克敏的户籍信息,证实确有莫克敏其人。因当事人外出打工,我们前两次都未能找到他。后经**瑶族自治县码市镇政府联系,在管片镇干部的协助下,经过一番周折,终于在瑶山深处的小江村找到莫克敏并对他下达了《**瑶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询问通知书》(江国稽税询字[2006]第3号)和《**瑶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江国稽税稽检通二[2006]3号)。经对莫克敏的询问笔录调查,以及莫克敏本人对《广东省收购统一发票抵扣联》复印件仔细甄别核对,发票0005467

7、0005377

3、00054080、00053580、00054520共计5份是莫克敏送的松脂和亲笔签的字,2005年莫克敏实际销售给公司的松脂数量为59250公斤,金额为323961.60元。其余的17份收购发票,松脂数量138858公斤,开票金额789030.29元,系他人盗用莫克敏的身份证号码,模仿莫克敏的笔迹签的字。事实调查清楚后,我们随即将有关证据寄给了广东省怀集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近日,广东省怀集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反馈信息,证实怀集县永盛林化有限公司虚开了17份收购发票,虚假抵扣进项税金102573.93元。

(五)积极融入良性互动协作机制之中2006年,我局积极融入良性互动机制,充分利用宏观税负分析成果,与稽查计划、专项检查、区域整治、大要案查处有效结合,细化案源移交办法、规范移交程序,建立健全了征管部门的案情线索移交机制,拓展了案件来源渠道。根据征管部门提供的案源信息,我局全年共检查纳税人31户,查结31户,查补入库税款73.59万元。(重点检查了1户开具14份“大头小尾”发票而偷税的摩托车经销商;22户从事木材加工销售的个体户。)与此同时,我局完善稽查建议制度,注重行业检查前后的税负分析,及时向税源部门反馈查处情况,提出加强征管的意见和建议,发挥以查促管的作用。我局全年向征管部门移送《征管建议书》39份,提出各类加强税收征的稽查建议73条,有力地推动了我县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

(六)主动参与宏观税负分析工作开展宏观税负析,强化税收征管是2006年国税系统的一项中心工作。我局按照县局要求,积极融入宏观税负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检查良性互动协作机制,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06年我局共开展纳税评估37户,其中,约谈13户,检查24户,查结24户。检查有问题户24户,查补入库收入140.47万元,其中税款109.07元,滞纳金6.23元,罚款25.17元,占全局总入库数311.40万元的45.11,担任了全县宏观税负分析专项整治工作主力军的角色,受到了县局党组的表扬和肯定。

(七)、加强综合征管软件的操作培训。自2006年3月起至4月12日止,我局全体人员积极参加了县局和市局组织的综合征管软件的操作培训工作,经过同志们的努力,我局全体同志都顺利通过市局组织的CTAIS稽查业务考试,综合征管软件操作水平有了质的提高……

(八)、信息调研工作有了很大的起色稽查信息的见稿率比往年有了很大的提高。2006年在《中国税务报》刊登了《可疑笔迹牵出14张问题发票》、《互供电力怎能一抵了之》、《为了一份异地协查函》、《变废为宝增收入,隐瞒不报受查处》等四篇文章;在《湖南国税通讯》刊登了《国税部门从“联合征收办公室”撤军的阻力》;在《永州国税通讯》刊登了《应制作税务检查征验证记录,规范“出示税务检查证”证明文书》等5篇调研报告和信息。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稽查队伍有待加强,检查人员综合素质和稽查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年虽然进行了CTAIS的集中培训,但学以致用仍有不尽如人意之处,出现了操作人员操作因心里压力过大而有失误的情况。

2、存在着“数量式”“和任务式”办案的现象,稽查工作绩效还没达到理想的状态,查处大要案耗费的时间较长,稽查进度比较慢。

3、查处偷税的力度还不够,税务稽查规范化管理还须进一步提高。

三、明年努力的方向:

1、加大稽查力度,打击偷逃骗抗税等各类违法行为。死账活查,全力以赴加大对“账外账”等大要案的查处。

2、加强与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互动,对建材行业、矿产品行业进行有针对性的深入查处。

3、规范和完善执法程序,严格目标管理考核及责任追究制,不断提高稽查质量。

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稽查人员的综合能力和办案水平,培养和造就出一批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复合型的国税稽查人才。

《国税稽查局2006年工作总结》来源于xiexiebang.com,欢迎阅读国税稽查局2006年工作总结。

第15篇:国税稽查局工作总结

今年1至12月,我局在**市国税稽查局和我市国税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稽查员的共同努力下,认真组织开展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积极完成我局布置的各项任务,检查工作也深入开展,现就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认真搞好我局税收专项检查工作计划和检查任务的落实。按照**市国税局的关于开展税收专项检查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深入布置我局今年税收专项检查,制定了我局XX年税收专项检查实施方案,XX年我市税收专项检查的重点行业和企业确定为:房地产业、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及用废企业、重点税源企业、使用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抵扣税款企业、使用手工版运输发票抵扣税款企业;同时,将检查任务分解细化到各个月各个检查组中,检查工作力求做到抓早、抓细、抓紧、抓实。

二、深入开展纳税检查工作,发挥稽查局打击偷骗税的职能作用。

根据纳税检查计划和上级布置的专项检查检查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开展纳税检查工作,上半年共开展检查了20户企业,已查结16户,立案查处13户,完成对一般纳税人检查10户,共查补增值税382,801.55元、滞纳金97,244.94元、罚款188,474.58元,三项共计668,521.07元,并已在期限内清缴入库638,760.42元。综合处罚率达49%,查实率达81%。

(一)抓好日常纳税检查工作。对去年未查结的两户企业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和查处工作。一是对国电**发电厂进行查处,其主要违法行为是购进已达固定资产标准的货物其取得的进项税申报抵扣及制水供水用于个人消费和集体福利的部份没有视同销售货物申报纳税等,查补税款277024.20元,加收滞纳金71369.88元,罚款138512.10元。二是对**有限公司在购进用于集体福利的货物时,为达到抵扣目的而要求开票方变更品名的行为进行查处,查补税款19644.43元,加收滞纳金5795.11元,并作出罚款一倍的处理。

(二)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按照上级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布置,我局认真按照要求对相应行业的相关项目和具体内容进行进行检查核实,并按要求上报专项检查情况。

1、根据区局关于布置开展对移动电话市场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在市局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管理部门的大力配合下,由我稽查局牵头成立了6个检查组对我市经营移动电话6户个体经营户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这6户均有偷税行为,共查补税款10511.82元,加收滞纳金344.26元,罚款5255.98元。同时,检查完毕及时向征管部门提出稽查建议,以加强税收管理。

2、开展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及用废企业进行检查。对**矿务局机械厂、**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物资供销有限责任公司等3户在购进废旧物资申报抵扣税款等方面进行检查,经对企业购进废旧物资的数量和产品的产、销、存数量进行比对,没有发现异常。

3、对经营煤炭的商贸企业进行检查。按照**市局的工作安排,对税负偏低的行业抽调稽查人员开展交叉检查,我局积极配合上级稽查局的工作安排,及时抽调三名稽查人员到无锡开展对蚕茧行业进行为其半个月的检查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市局抽调来的4名稽查人员开展对经营煤炭的3户税负偏低的商贸企业进行检查,有两户存在偷税行为,共查补税款27534.36元,加收滞纳金3366.22元,罚款4694.87元。

4、加强对煤炭生产企业的检查。对**矿务局及其下属23户非独立核算企业进行检查,由于检查量大,现检查工作还在继续。

5、开展对房地产行业的检查。从5月份起对我市3户房地产企业进行所得税检查,发现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现仍在查处中。

三、搞好协查工作,充分发挥金税协查系统的作用。上半年我局发出委托协查函1份,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4份,是征管部门转来的总局比对不符发票,回复结果无问题。收到受托协查函1份,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4份,经核查无问题,并已按其回复,按期回复率为100%。同时,按期上报协查分析和协查报表。另外,对贵州“9.1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按上级协查的要求及时进行协查取证,并按要求将证据寄送对方;对**宏祥铁合金厂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进行查处,查补税款31462.35元、加收滞纳金13506.28元、罚款15731.18元。

四、其他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征管软件V1.1稽查模块的运用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做到实时录入 。二是按照区国税局和区公安厅关于加强对新办(变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关人员身份资料进行核实的通知要求,对我市XX年以来认定和变更的19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财务负责人、会计、出纳、办税员等人员的身份证号码、住址、发证单位等信息进行收集、整理,于5月16日填报好相关人员情况表报**市局,并已按要求将材料移送**市公安局进行核实,经公安机关核实无问题。

五、存在的问题。一是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检查进度缓慢,时间过半检查进度没有过半;二是稽查业务学习和查帐技能有待加强。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纳税检查工作的开展,加快检查进度,确保对一般纳税人的检查面达100%。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税收专项检查任务,提高检查成效,力争在人均检查面和查补税款数额上有进一步提高。

(二)调整检查思路,提高稽查工作效率。

(三)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查办涉税案件的能力和工作效率。

第16篇:绍兴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绍兴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处理决定书

绍县国税稽处〔2007〕44号

绍兴县电线电缆厂:

我局于2006年12月21日至2007年1月18日对你(单位)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纳税情况依法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

1、2005年将电缆和废料卖给了个人已实现销售收入合计金额为304805.20元,少缴增值税44287.94元。

2、2005年3月第19号凭证,借记制造费用34840元,贷记现金34840元,凭证后附着两张原始普通货物销售发票,一张为绍兴县名丰贸易有限公司开具的浙江省货物销售统一发票,发票号码为0522679#,发票内容记录是角铁和铁板,合计金额为17200元。另一张发票为绍兴市越城区河山桥建材经营部开具的浙江省货物销售统一发票,发票号码为0522465#,发票内容记录是角铁,金额为17640元。经检查核实,绍兴县名丰贸易有限公司领购浙江省货物销售统一发票记录到绍兴县国税局发票窗口进行查询,发现绍兴县名丰贸易有限公司从开业到今所领购过浙江省货物销售统一发票没有以上发票号码为0522679#的货物销售统一发票。同样到绍兴市国家税务局调查,发现在绍兴市国家税务局税收综合征管信息系统中没有绍兴市越城区河山桥建

材经营部办理过税务登记证,那发票代码为G3306000321011311,发票号码为0522465#的货物销售统一发票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市本级未邻购并出售过。同时也对以上两份普通发票的区别代码(指普通发票左上角的数字编码信息)进行了核对,发现这两张发票的区别代码是不符合普通发票区别代码的编码逻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及浙国税征[2001]24号文件《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编制普通发票新区别代码的通知》有关区别代码的信息,十万元版货物销售发票应该是五联式的,所以以上两份货物销售发票的区别代码第十五位也就是倒数第三位应该是5而不应该是3,同时第十六位应该是2而不应该是1。根据以上情况,认为企业取得的这两份发票为不正常发票,属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

二、处理决定及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十九条规定对第一项违法事实追缴增值税44287.94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上述追缴税款依法加收滞纳金。

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缴纳入库,并进行相关账务调整。

三、告知事项

(一)如未按上述决定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强制执行。

(二)如同我局在纳税上有争议,必须先依照本决定确定的缴款期限,缴纳或者解缴全部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方可在实际缴清税款和滞纳金后或者所提供的担保得到我局确认之日起60日内向绍兴县国家税务局申请复议。

绍兴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二○○七年一月三十一日

第17篇:稽查局支部工作总结

中共稽查局支部 二0一0年工作总结

二0一0年,我支部在县局党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回头看”活动,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巩固和谐支部成果,规范党务日常工作,把全体党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局党组的决策部署和工作思路上来,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全体职工,以饱满的热情、务实的作风,紧紧围绕坚守信念、提高素质、转变作风、保持先进性的主题,深入贯彻县委“135”战略和市局“三个三”工作目标,坚持“围绕税收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税收”的工作思路,健全和巩固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用锐意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现将我支部二0一0年党建工作报告如下:

一、强理论,提素质。

(一)用制度约束人,以内容充实人。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按照建设学习行政党的一切要求加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重视学习、善于学习是我们党夺取事业胜利的一条重

1 要历史经验。2010年,我支部十分重视政治理论学习。一是提高党员对理论学习的认识,部分党员对政治理论学习认识不够,认为政治理论学习就是些空洞的理论,枯燥无味,学习就是做形势,走过场。针对这种情况,我支部对党员进行了教育,提高了大家对政治理论学习的认识,变抵触学习为主动学习;二是完善了学习考勤制度,为了保证学习的效果,我支部完善了学习制度,每月集体学习不少于一次;三是丰富学习内容,为了提高党员的学习兴趣,我支部学习的内容进行了丰富,积极组织党员参加机关党委组织的党员先锋论坛,进行学习交流等;四是丰富学习形式,由以前单一的一个人读,其他人听方式外,并积极参加了县局组织的由在本单位学变为走出学,还由理论学习变为拓展培训,使大家学了很多东西,跨越了自我。

(二)严密组织,精心筹划。我局全面落实党组抓好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及省委、市委贯彻落实意见,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时,有干部职工17人,党员7人,在这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组织全本党员观看爱国主义影片,直接受教育,并写出了心得,在贯彻落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

2 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及省委、市委贯彻落实意见,我局支部较好地做到了“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这次的学习呈现出学习深入、全员参与、主题突出、重点是促进工作、特征是要符合时代的要求、落脚点是要达到群众满意。

二、加强组织建设,促进党建工作

(一)抓制度建设,促进党员目标管理

一是加强班子建设,完善了班子结构。二是建立健全党建目标责任制,完善了各项制度,做好当年资料的收集,同时完善了上年档案的归档工作。三是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努力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四是严格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丰富党员同志的精神生活。五是在党的生日之际组织全体党员上好了党课,同时到罗江镇“将军故里”,开展了以“弘扬先烈精神,坚定理想信念”为主题的党性教育活动。

(二)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今年,我支部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基本方针,抓好新党员的发展培训工作。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爱国主义思想教育。

(三)健全制度,创建“五好四强”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活动,按照县委组织部和县局党组要求,稽查局支部全体党员干部,在努力推动工作和自身建设上做到了“五好”,出色地完成了《党章》规定

3 的基本任务,支部在完成稽查各项工作发挥作用上做到了“四强”,为推动达县地税各项工作和促进社会安定和谐做出了显助成绩。为了更好的工作和学习,起好带头作用,支部和党员于八月拟向社会公开承诺创先争优活动内容,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加强党费的收缴工作。

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表现,是具有党组织观念的一种具体行为,每一位党员能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我支部严格按照标准缴纳,建立党费收缴台帐,同时按月填好党员手册,做到了不漏核漏报和款、帐、据、证相符,使党费缴纳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及时上缴。

三、开展惠民大解难活动,大力实施民生工程 在县局党委的统一安排下,我支部到帮扶村了解民情民意,谋划脱贫致富新举措。一是我支部同县局党委继续开展党员干部“1+

1、1+2”结对帮扶活动。切实加强对帮扶村、后进转化村的帮扶、转化工作,深入“三村建设”联系点实地调查研究,找准帮扶、转化突破口,并于五月十四日,为草兴乡魏塘坡村贫困户送去了化肥,及时化解大春生产燃眉之急。二是时刻关注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的健康成长。今年来,我支部又对逸夫小学贫困学生何中倩的学习生活进行了关注,并于十一月十二日送去学习生活费用500元,鼓励她

4 要好好学习,为她的健康成长提供保障。

四、创先争优,固和谐协党支部建设

为了巩固和谐税务,打造效能机关,加快我支部的组织建设,增强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优化服务环境,在我支部形成政令畅通,管理有序,团结友爱,人心思进,同舟共事的生动活泼的局面。我支部全力巩固和谐党支部,一是组织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学习了党的十七大和中共达州市地方税务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意见等,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要求要全体党员干部都要积极投入到和谐党支部巩固活动中来;二是制定活动规划,并进行实施,我支部对和谐党支部活动做了具体安排、活动内容、措施办法都做了具体安排,并制作宣传栏对外展示。要把和谐支部巩固活动与机关效能建设、人才兴税、地税文化建设结合起来。要在支部开展“唱正气歌、团结歌、和谐歌、地税人之歌”,使我支部和谐得到巩固发展;三是党支部积极参加各项爱民活动,把整治城市卫生活动当作日常工作抓,积极主动参加抗洪救灾工作,在7.18洪灾清污中,不怕赃不怕累,党员同志们起好了带头作用;四是支部抓好刨先争优活动,全体党员在思想上,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工作中牢记“五带头”,扎扎实实干工作,坚持以马列主义为指导,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自觉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和

5 思想道德上的纯洁;在工作作风上,始终保持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以高度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做好本职工作。各项工作高标准、严要求,狠抓落实,尤其是面对新形势、新机遇,能紧紧围绕整体工作思路,不断更新观念、改进工作方法,与时俱进,推进稽查支部整体工作向前迈进。

五、抓廉政,促质量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我局紧贴稽查检查工作的实际,强化源头治理,关口前移,狠抓制度建设,把勤政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强、做细、做实,一是搞好勤政廉政教育,关口前移,增强了防腐观念。二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是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遵照市局、县局制定的党风廉政检查制度、约谈反馈制度等进行疏理、完善、健全我局的勤政廉政制度。四加强税务稽查政风建设,从思想上统一全体人员的意志和行动。建立和完善稽查办案制度,从细节上规范全体人员勤政廉政,秉公执法。继续推行“阳光稽查”,从优化税收环境上体现勤政廉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围绕政风建设,以圆满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任务为契机,全力打造勤政廉政、秉公执法的良好形象。以勤政廉政为主线,增强“五个能力”,培养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高素质的稽查干部队伍。提高对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通过制度

6 创新预防腐败的能力,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五是圆满完成了全局的各项任,2010年我局完成了市局稽查局和县局交办的检查任务和临时性的举报案件的查处,为推进我县和谐税收秩序的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总之, 2010年,我局支部围绕经济建设为中心,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

四、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不断加强党支部的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通过自查总结发现,我们的党务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党员干部在学习中普遍存在重业务学习、轻政治学习的倾向,政治学习虽然做到了制度化,但个人学习不够系统化;二是没有培养发展好新鲜血液;三是支部组织活动内容不够丰富。在新的一年里,稽查局支部在县局机关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局“三个三”工作思路和县委“135”发展战落,一是抓好党务基础工作,二是继续开展和谐支部创先争优活动,三是努力推进地税文化和党风廉政建设,四是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实施民生工程,更好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开拓进取,不断创新,将稽查局支部工作推上新的更高的台阶!

第18篇:稽查局考试题库

稽查局考试题库

一、单项选择

1、税务稽查的对象是指(D )。 A.纳税人的经营活动与应税活动 B.扣缴义务人的经营活动与应税活动 C.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经营活动与应税活动 D.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

2、( B )是稽查局按照上级税务机关的统一部署或下达的任务对管辖范围内的特定行业、或特定的纳税人、或特定的税务事宜所进行的专门稽查。A.日常稽查 B.专项稽查 C.专案稽查 D.税收专项检查

3.下列哪些不属于税务稽查的客体(C ) A 电厂申报的 2008 年度的应纳企业所得税 B 天上人间代扣的某歌星演出劳务费的应纳个人所得税。 C 中石化 2009 年人事干部任免情况 D 王子鞋城偷税案的老板在中国银行的储蓄存款

4.在税务稽查中,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这是税务稽查原则中( B )的具 体体现。 A.合法原则 B.依法独立原则 C.分工制约原则 D.客观公正原则

5.税务稽查的惩戒职能来源于法律赋予稽查局的税收行政处罚权,体现了税收的( A ) A、强制性 B、普遍性 C、及时性 D、公平性

6、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它包括( D )和( ) 两个方面。 A.执法主体和违法主体 B.征管主体和稽查主体 C.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 D.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

7、征税主体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征税主体依次包括哪三个层次。A ) ( A.国家,立法机关和各级政府,税务机关 B.各级政府,征税机关,国家 C.政府,国家,征税机关 D.政府,税务机关,人大常委会

8、按照( B)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是指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人民代表大会 B.国务院 C.财政部 D.国家税务总局

9、征管法及实施细则规定稽查局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同时授权( D ) 明确划分税务局和稽查局的职责 A.人民代表大会 B.国务院 C.财政部 D.国家税务总局 10.税务行政简易程序的内容不包括( C)。A.表明身份 B.确认违法事实,说明处罚理由和依据 C.告知听证权 D.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11、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 B)年内可以要 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 A、2 年 B、3 年 C、4 年 D、5 年

1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制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下,并处(D )的罚款。 A、2000 元以下 B、10000 元以下 C、10000 元以上 50000 元以下 D、50000 元以下

13、下列不属纳税担保的范围主要( A ) A、罚款 B、税款 C、抵押、质押登记费用 D、滞纳金

14、税务机关委托拍卖机构开始正式拍卖时,抵税财物依次按(D)顺序确定价格 A 评估价-市场价-出厂价 B 市场价-评估价-保留价 C 出厂价-评估价-保留价 D 市场价-出厂价-评估价

15、违反发票管理规定,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未 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 A )倍以下的罚款。 A、一倍 B、两倍 C、三倍 D、五倍

16、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送交当事人。当事人不在现场的,税务机关应在(D)日内依照《民 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A.1 B.3 C.5 D.7

17、不属于税收刑事法律责任主刑有( D ) A、管制 B、拘役 C、

有期徒刑 D、剥夺政治权利

18、《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 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这 是法律适用原则中(D)的具体体现 A、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 B、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C、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D、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

19、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有( C ) A、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 B、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委托的组织 C、税务机关 D、税务机关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

20、对公民处以 50 元以下税务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公民包括( C ) A、个人独资企业 B、个人合伙企业 C、个体工商户 D、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

21、以下关于“一事不二罚”原则,表述正确的是( B ) A、“一事不二罚”中的处罚不仅指罚款,还包括可以实施税务行政处罚中的其它处罚。B、“可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不违反“一事不二罚”。C、纳税人对逾期不改正税收违法行为,如果税务机关先前已对该税收违法行为进行了罚款,对该“逾期 不改正行为”可再予以罚款。D、纳税人的数个违法行为,税务机关不能分别予以处罚。

22、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税务行政赔偿的范围不包括:(D) A 侵犯生命健康权B 侵犯财产权C 侵犯人身自由权D 侵犯名誉权

23、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 A )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A、5 B、10 C、15 D、30

24、关于税务行政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C):A 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税收行政赔偿诉讼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B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 2 年,自国家机关

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C 对于单独提起税收行政赔偿诉讼的起诉,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可以作出维持、变更、驳回判决,也可 以调解结案。D 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或者税务机关逾期不赔偿, 赔偿请求人有权自期限届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人 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25、纳税保证期间是指税务机关有权要求纳税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间。我国法律规定,为纳税人应缴 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 D )日。 A、10 B、15 C、30 D、60

26、履行保证责任的期限即纳税保证人应当自收到税务机关的纳税通知书之日起( B )日内履行保证 责任,缴纳税款及滞纳金。 A、10 B、15 C、30 D、60

27、纳税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包括(A) A、现金 B、存款单 C、债券 D、商业承况汇票

28、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不可以用于设定抵押权的标的包括(C ) 。 A.集体所有的房屋 B.抵押人所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C.抵押人所有的自留地使用权 D.抵押人所有的林木

29、税务机关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 A )。 A、清单、B、收据 C、清单和收据 D、发票

30、税务机关依法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 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时,有关单位拒绝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D)的 罚款;情节严重的,处()的罚款A、2000 元以上 20000 元以下,20000 元以上 50000 元以下 B、2000 元以下,2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 C、2000 元以下,2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 D、10000 元以下,10000 元以上 50000 元以下

31、下列检查中,超越《税收征管法》所赋予税务机关权限的是( D )。A、到车站检查纳税人托运应纳税货物的有关单据 B、到机场检查纳税人托运应纳税商品的有关单据 C、到邮政企业检查

纳税人邮寄应纳税货物的有关凭证 D、上路检查纳税人所运输的应纳税商品、货物

32、下列违法行为中,应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的是( D )。A、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B、纳税人未按规定设臵、保管帐簿 C、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D、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设臵、保管代扣代缴税款帐簿,且情 节严重的

33、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 )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 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A )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A、10 30 B、30 10 C、10 20 D、20 10

34、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未依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 证件号码,或者未按规定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账号的,由税务机关责令 其限期改正,处( A )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的罚款 A、2000 元以上 20000 元以下,20000 元以上 50000 元以下 B、2000 元以下,2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 C、2000 元以下,2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 D、10000 元以下,10000 元以上 50000 元以下

35、属地管理原则是指涉税案件的查处一般由( B )税务机关负责。 A、发案地 B、被查对象所在地 C、上级指定的 D、协商确定的

36、在涉税案件管辖中规定,对重大偷税、骗税案件,重大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案件,以及涉及被查对 象主管税务机关人员的案件,应由涉案地区的上级税务机关查处,这是税务稽查管辖中(A)原则的具体 体现。 A、统筹协调 B、属地管理 C、分税制管理 D、相互制约

37、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税务稽查管辖的种类主要有

职能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指定管 辖和( D )五种。 A、协议管辖 B、商议管辖 C、选择管辖 D、移送管辖

38、“案件发生地”一般是指实施税收违法案件的一切必要行为的地点,包括预备地、实施地、结果地等。如果几个地方的税务机关依法都有管辖权,一般由( B )的税务机关管辖。 A、上级指定 B、最先发现违法行为 C、协商确定 D、责任最大

39、移送管辖是指已受理案件的稽查局,在受理案件后,发现该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及时将案件 移送至( C )的稽查局管辖。 A、上一级 B、下一级 C、有管辖权 D、同一级

40、发票违法案件一般由(A)税务机关负责管辖 A、案件发生地 B、被查处对象所在地 C、办理税务登记地 D、涉案地区的上级

41、检举奖励原则上限于实名检举人,同一税收违法行为被多个检举人分别检举的,应(B) : A 按比例奖励所有检举人; B 主要奖励最先检举人; C 全部奖励最先检举人; D 主要奖励检举多次的检举人。

42、检举人要求解释的, (C)就检举人提出的有关问题作出解释或说明。 A 举报中心应当满足检举人的要求; B 举报中心应遵守税务法律和法规的前提下; C 举报中心应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 D 举报中心不需要进行保密。

43、检举的税收违法行为经税务机关立案查实处理并依法将税款收缴入库后,在《检举奖励办法》规定的 不同项目限额内给予奖励,但每案计发的奖金最高不得超过(B)万元。 A、5 万元; B、10 万元; C、12 万元; D、15 万元。

44、检举人应当在接到举报中心领奖通知之日起(C)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到指定地 点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的,视为放弃权利。A、30 日;B、60 日; C、90 日; D、120 日。 45.根据法律规定,经县级以上税务局(分局)批准,可以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年度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

有关资料调回税务机关检查,但是税务机关必须在( C)个月内完整退还 A.1 个月 B.2 个月 C.3 个月 D.6 个月

46.纳税人的开户银行拒绝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纳税人存款帐户的,税务机关可以对银行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处以( D )罚款 A.2000 元以下 B.2000 元 C.2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 D.1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

50.下列行为属于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行为是( B ) A.撕毁发票 B.隐瞒真实情况 C.贩运、窝藏假发票 D.未按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51.对重点税源企业,税务机关一般采用的稽查方法是(B ) 。A.全查法 B.抽查法 C.观察法 D.盘点

52.税务机关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 B )。 A.清单 B.收据 C.清单和收据 D.发票

54. D )是全面反映过程和结果的书面总结报告。( A.税务稽查决定书 B.税务稽查结论 C.税务稽查工作底稿 D.税务稽查报告 55.在实施稽查中,需要将空白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在( B )日内处理完毕。A.6 B.7 C.8 D.9 56.税务机关对被查对象未经立案实施检查时,如果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查补税款在( D )元以上的,应 当补充立案。 A.1000-5000 B.5000-10000 C.1000-20000 D.5000-20000 57.税务稽查中需要证人作证时,应当事先了解证人和当事人之间的利害关系与对案情的明了程度,并告 知其( C )。 A.当事人的税收违法事实 B.税务检查的一般程序 C.不如实提供情况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D.证言材料的写作要求

58.在国税、地税各系统内查处的税务案件如果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税务机关管辖的,应由( C )负 责查处。 A.纳税人所在地税务机关 B.案发地税务机关 C.最先查处的税务机关 D.共同的上一级税务机关

59.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八条规定,依照《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采取税收 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 C) 。 A.1 个 B.3 个月 C.6 个月 D.12 个月 60.对跨管辖区的金融、军工、部队和尖端科学等保密单位实施税务稽查时,应当使用(D)。A.稽查机关填发的《税务稽查专用证明》B.稽查机关填发的《税务稽查专用证明》和税务检查证 C.被查对象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发的《税务稽查专用证明》 D.被查对象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发的《税务稽查专用证明》和税务检查证 61.纳税人在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后,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 税款或者银行转回的完税凭证之日起(A)内解除税收保全。A.1日B.3 日C5 日.D.7 日.62.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是( D ) A.别墅 B.机动车辆 C.金银饰品 D.商品房

63.纳税担保的方式有( A ) 。 A、保证、抵押、质押 B、保证、抵押、扣押 C、保证、质押、扣押 D、抵押、质押、扣押 64.税务稽查工作底稿属于税务稽查案卷卷内资料的(C)部分 A.工作报告 B.工作程序 C.证据材料 D.其他材料.65.税务稽查中发现未领取营业执照从事工程承包或者提供劳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可以令其( C) 。 A、提前预缴税款 B、提供纳税担保 C、提交纳税保证金 D、自查自报

66.下列哪种财产不得作为纳税抵押物( B )。 A、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 B、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C、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 D、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机关确认的其他可以抵押的合法财产 67.稽查实施部门在将案卷移交审理部门时,应填写(D ) 。 A.《税务稽查报告》 B.《税务稽查审理报告》 C.《税务稽查审理提请书》 D.《税务稽查案件审理提请书》

68.根据税务稽查查处分离的规定,案件的审理范围不包括

( D )。A.立案稽查且已实施完毕的案件 B.无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行为的案件 C.未达到立案标准,决定不予立案且已实施完毕的案件 D.审理部门退回补证的案件,稽查实施部门未作出补充稽查报告的案件

69.对稽查实施部门送审的案件,审理部门应及时登记审理台帐,进入( B )。A.审理阶段 B.待审理阶段 C.审核阶段 D.待审核阶段

70.税务稽查审理部门填写《补充调查(退查)通知书》不是针对( D )。A.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 B.不符合法律程序或存在其他问题影响定案的案件 C.稽查文书不规范、不齐全、不完整的案件 D.经检查未发现问题的未立案的案件

71.稽查局在拟定案件处理意见,正式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必须向当事人送达( C ) 。 A.《税务审理报告》 B.《税务稽查结论》 C.《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D.《税务处理决定书》

72.在进入审理前,审理部门必须先确定( C )这是审理实施的前提。 A.审理时间 B.审理内容 C.审理人员 D.审理程序 73.重大案件以及稽查局难以确定的疑难案件由(C)审定。 A.稽查局长 B.稽查局集体 C.稽查局提请主管税务局案件审理委员会 D.审理部门

74.《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规定,调取以前年度的账簿及有关资料需在( D )内完整退还, 调取当年的账簿及有关资料须在( )内退还。 A.3 个月,3 个月 B.30 日,3 个月 C.30 日,30 日 D.3 个月,30 日

75.税务稽查审理期限为( C ) 。 A.5 天 B.7 天 C.10 天 D.15 天

76.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和《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 》的规定,要求听证的 当事人应当在《税务

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 B )内向税务机关提出。 A.1 日 B.3 日 C.5 日 D.7 日

77.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当事人听证要求后( A )内举行听证,并在举行听证的( )前向当事人送达《税 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 A.15 日,7 日 B.10 日,7 日 C.7 日,5 日 D.7 日,3 日 78.稽查审理所需要的主要资料不包括( A )。 A.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B.税务文书 C.证据材料 D.其他材料

79.( B )是税务稽查结论和税务处理的基础,是税务稽查工作质量的重要保证。 A.法律法规条文 B.证据 C.审理报告 D.审理人员的经验

80.税务行政处罚听证是国家以法律形式赋予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是由税务机关( B )主持的。 A 审理人员 B 非本案调查人员 C 指定的委托代理人 D 本案调查人员

81.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他人代理,但应办理委托代理手续,并向听证主持人提交 ( C ) 。 A.申请书 B.授权书 C.委托书 D.缺席证明

82.2007 年1月22日,某市国税局稽查局对某眼镜公司(1998 年成立,一般纳税人)进行了稽查,经查 发现该公司隐匿 2004-2006 年零售收入 971319.47 元,少申报缴纳增值税 165124.31 元,稽查局应对该公司最低处以罚款( C )元。A.330248.62 B.165124.31 C.82562.16 D.485659.735 83.对于同一个税务违法行为,不得给予(D )罚款的税务行政处罚。 A.1 次 B.1 次以上 C.2 次 D.2 次以上

84.对涉案税额达到一定标准的案件以及审理部门与检查部门对事实认定以及定性问题存在意见分歧的案 件,由审理部门提请( C )审定。 A.稽查局长 B.主管税务局案件审理委员会 C.稽查局集体 D.上一级税务局稽查局

85.对稽查执法程序进行审理时,首先要审查确定税务稽查对象的

( A ) 。 A.程序是否合法 B.各要见是否有效完备 C.手续是否完整 D.程序是否有效

86.审理人员将证明有关税收违法行为造成损失的后果和情节如偷、逃避追缴税款、骗税抗税的数额以及 其他情节等不同证据一起加以审查、对比,这种审理方法是(B ) 。 A.逐证审查 B.比较印证 C.质证判断 D.综合分析

87.在税务稽查案件中各类证据最为重要的证据是( D ) 。 A.物证 B.视听资料 C.现场检查记录 D.书证

88.以下哪一项不能确定审查记录内容的准确性( C )。 A.稽查人员的记录文字表达确切 B.稽查人员的记录数据准确 C.稽查人员依据丰富的勘验经验编写的审查记录 D.现场勘验、检查的长片、绘图清晰

89.与当事人经营活动有联系的利害关系人以及直接从事征管工作的税务人员会对稽查对象的情况比较了 解,他们反映问题的证言一般可作为( C ) 。 A.直接证据 B.间接证据 C.佐证证据 D.重要证据

91.通过听证,调查人员认定的税收违法事实可能存在错误的,应该用以下哪种处理方式( B ) 。 A.维持调查人员认定的税收违法事实和处理意见 B.由调查人员实施补充稽查或重新稽查 C.撤销或部分撤销调查人员人定的税收违法事实 D.予以调整或减轻税务行政处罚

92.在举行听证时,以下哪种情形下,主持人可以宣布终止听证的( B )。 A.当事人或其代理人违反听证秩序,且不听主持人警告的 B.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无故缺席不到场 C.本案调查人员违反听证秩序,且不听主持人警告的 D.本案证人以及其他人员违反听证秩序,不听支持人制止的

93.根据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制作( B ) ,明确提出要求补充稽查和纠正的具体事项,要求稽查人员作补 充或重新稽查。 A.《补

充税务稽查报告》 B.《补充调查(退查)通知书》 C.《税务稽查报告》 D.《审理报告》

94.对一般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其案卷保管期限为(C ) 。 A.10 年 B.5 年 C.15 年 D.20 年

95.直接送达税务处理文书的,以(C )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A 送达人 B 受托人 C 签收人 D 见证人 96.采取公告送达的,自公告之日起满(B )日,即视为送达。 A.15 B.30 C.10 D.60 97.执行部门在接到审理部门移送的税务处理文书后,应在( D)日内送达给当事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在 期限内送达的,应报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可适当延长。 A、1 B、3 C、5 D、7 9

8、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 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 B)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 取强制执行措施。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面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 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A、设区的市、州税务局局长 B、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 C、县以上税务局稽查局局长 D、税务所 9

9、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拒绝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 款账户,或者拒绝执行税务机关作出的冻结存款或者扣缴税款的决定,或者在接到税务机关的书面通知后 帮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转移存款,造成税款流失的,由税务机关处( C)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A、三万元 B、五万元 C、十万元 D、十五万元

100、税务稽查案件终结后,在稽查各环节形成的各种资料应当统一送交审理部门,经审理部门整理于结 案后的(D )日内立卷归档。 A、15 B、30 C、10 D、60

二、多项选择题

1.从一般概念方面理解,税务稽查的客体主要表现在(abd )等方面。 A.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 B.扣缴义务履行情况 C.纳税态度与税款及时缴纳情况 D.税务规定其他义务履行情况 2.适用简易程序的税收违法行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bc ) ( A.违法事实清楚,案情简单,无需进一步调查取证 B.有法律依据 C.对公民处以 50 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 1000 元以下的罚款 D.对公民处以 50 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 2000 元以下的罚款

3.下列属于税务行政复议特征的有: ABC ) ( A.审查对象是税收具体行政行为 B.合法性审查和合理性审查相结合 C.税务行政复议前臵 D.审查对象是税收抽象行政行为

4.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税务稽查管辖的种类主要有( ABCD )、移送管辖等。 A.职能管辖 B.级别管辖 C.地域管辖 D.指定管辖

5.检查人员与被查对象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ABCD )。 A.直系血亲关系 B.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C.近姻亲关系 D.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其他利害关系

6.稽查审理部门对案件经过审理同意定案之后,对于需要处理的案件应当制作的法律文书有( CD ) 。 A.《稽查报告》 B.《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 C.《税务处理决定书》 D.《税务处罚决定书》

7.稽查审理部门在接受案件时应当对案卷是否符合审理条件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有( AC ) 。 A.案件调查是否终结 B.证据是否充分 C.案件是否按照规定立案 D.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8.必须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税务处理文书。 BD ) ( A.当事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的 B.同一送达事项的受送达人众多 C.无法邮寄送达的 D.当事人下落不明的 9.税务稽查成果分析一般包括(ABC )方面的内容 A.税务稽查

个案分析 B.税收专项检查分析 C.税务稽查报表分析 D.税务稽查方法分析

10.在税务稽查实施过程中,发现税务稽查对象有( ABCD )之一的,应当立案查处: A.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以及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银行账户、发票、证 明或者其他方便,导致税收流失的。 B.未具有上述①所列行为,但查补税款数额在 5000 元至 20000 元以上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 市税务机关根据本地情况在幅度内确定。 C.私自印制、伪造、倒卖、非法虚开发票,非法携带、邮寄、运输或者存放空白发票,伪造、私自制作 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D.其他税务机关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11.电子查账注意事项包括(ABC ) 。 A.采集数据的完整性 B.采集数据的保密性 C.采集数据的安全性 D.采集数据的合法性 12.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 ABCD ) ( A.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 B.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 C.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保全措施,使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行为 D.税务机关作出的强制执行措施

13.税务稽查法律关系的保护是指对稽查局和稽查对象之间权力和义务的保护,这种保护体现 在 ( ABCD ) 。 A.税务稽查执法必须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法律规定的职权 B.税法明确规定了应当保护的纳税人权利 C.税法明确规定了税务稽查执法主体的义务 D.税法明确规定违法者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4.下列哪些属于补强证据规则内容的是: ABCD ) ( A.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适应的证言 B.与一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或者与一方当事人 有不利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不利的证言 C.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D.经一方或者他人改动,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证据材料

15.下列哪些属于多列支出行为方面的证据: ABCD ) ( A.通过扩大产品材料成本多列支出的,应取得反映其材料假出库、变更原材料计价方法、向职工发放福 利等计入材料采购成本等的相关账簿凭证资料 B.通过税前列支购臵、建造固定资产,超标、超范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等手段多列支出的,应取得反映 其固定资产购臵(建造)成本、折旧方法、折旧率、当期应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数额、不得提取的固定资产 折旧数额等的相关账簿凭证资料 C.通过违规摊销、预提多列支出的,应取得反映纳税人缩短待摊费用摊销期限、违规摊销开办费、大修 理费、租赁费以及违规预提费用的相关账簿凭证及合同等资料 D.将专用基金支出挤入成本多列支出的,应取得反映其将专用基金支出列入成本费用的相关账簿凭证资 料

16.在下列各项中,属于税务稽查被动选案的是( CD )。 A.日常检查 B.税收专项检查 C.上级交办案件 D.群众举报案件 17.检查实施前应当向纳税人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 ,告知其检查时间、需要准备的资料、情况等,但 有下列情况不必事先通知( ABD )。 A.公民举报有税收违法行为的 B.检查机关有根据认为纳税人有税收违法行为的 C.纳税人连续两年税负率偏低的 D.预先通知有碍检查的

18.对税款计算主要审查( ABCD ) 。 A.税种的确定是否正确 B.适用税率是否正确 C.已缴纳税款的统计是否正确 D.应补缴税款的计算是否正确

19.审查适用法律法规主要内容包括( ABCD ) 。 A.适用的法律法规是否完整引用 B.引用的法律法规是否正确 C.是否规范引用法律法规 D.法律法规的位阶引用是否符合要求

20.在( BD)情形下,税务行政强制措施方可终止。 A.纳税人递交了纳税保证书 B.纳税人履行了纳税义务 C.担保人提供了担保 D.担保人义务人补缴了税款

21.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下列属于税务机关权利的项目是(AD) 。 A.检查纳税人的账薄、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 B.到纳税人的生活场所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C.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开箱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 产 D.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22.税务稽查人员的下列税收执法风险中,属于检查实施环节的风险有(ABD) A.稽查人员在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时,未按规定进行回避; B.未按法律法规规定调取、归还当事人的账簿资料; C.应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相对人进行陈述申辩时未作记录; D.擅自进入当事人的居住场所检查;

23.下列关于实物盘点结果调整的公式正确的是(BD ) 。 A.被查日账面应存数=盘点日账面应存数+被查日至盘点日收入数-被查日至盘点日发出数 B.被查日账面应存数=盘点日账面应存数+被查日至盘点日发出数-被查日至盘点日收入数 C.被查日实存数=盘点日实存数+被查日至盘点日收入数 -被查日至盘点日发出数 D.被查日实存数=盘点日实存数+被查日至盘点日发出数-被查日至盘点日收入数

24.下列属于行政处分形式的有: (ABCD ) A.记大过 B.降级 C.撤职 D.开除。

25.检查中对于下列有关营业税征税范围的说法正确的有( AC) 。 A.单位和个人开办“网吧”取得的收入,按娱乐业征税 B.出租文化场所的收入,按文化体育业征税 C.航空运输企业从事干租业务的收入,按服务业征税 D.快递公司从事快递业务的收入,按服务业征税

26.检查中对于纳税人发生的下列经营行为需要缴纳营业税的有(AC ) 。 A.为汽车销售单独提供的汽车按揭和代办服务业务

B.将自建建筑物投资入股 C.邮电部门代出版单位收订、投递和销售报纸、杂志业务 D.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接受国有银行的不良债权取得的利息收入

27.企业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条件是必须同时满足( AB ) A.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 50%以上; B.修理后固定资产的的使用寿命延长 2 年以上。 C.修理支出达到原值的 20%以上; D.修理后改变用途。

28.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C ) 。 A.实施税务稽查,必须在《税收征管法》和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进行 B.稽查人员可以将从税务稽查中取得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其他需要保密的内容泄露给与案件查处无关的 税务人员 C.税务机关在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纳税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D.稽查人员的回避只能是在税务稽查实施之前 29.对固定资产处臵的检查,应重点检查下列哪些账户(ABCD ) A. “固定资产清理”B. “累计折旧” C.“固定资产减值准备”D.“营业外支出”与“营业外收入”

32.为保证稽查局顺利履行税务稽查的职责,法律赋予了稽查局相应的检查权力,但在行使法定权力的同 时,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包括下列(BCD) A.为纳税人的违法行为保守秘密 B.稽查实施时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C.告知纳税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D.不得将从税务稽查中取得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其他需要保密的内容 泄露给与案件查处无关的税务人员和税务机关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34.税务机关在税务稽查实施时, 调取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依法采用的方法是 (ABCD ) 和复制。 A.记录 B.录音 C.录像 D.照像

35.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ABCD )情形之一的,视为不依法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A.以各种理由拒不接受税务检查的 B.故意

拖延税务检查两次以上的 C.对税务检查人员避而不见的 D.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36.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税务机关查询 所获得的资料,不得用于税收以外的用途。此处的存款包括(ABCD) A、独资企业投资人的储蓄存款 B、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储蓄存款 C、个体工商户的储蓄存款 D、股东资 金账户中的资金等

37.税务机关可以到(ABD )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的权力 A.纳税人外地的仓库 B.生产车间 C.家中 D.销售门市部

38.承包人是否是纳税人,应检查其有关合同资料,审阅是否符合不征税的,如不同时符合条件,则纳税 人应按规定申报纳税,条件是: acd ) ( A.承包方以出包方名义对外经营,由出包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B.承包方对外经营,由承包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C.承包方的经营收支全部纳入出包方的财务会计核算 D.出包方与承包方的利益分配是以出包方的利润为基础 42.某企业 2008 年度的会计利润为 1000 万元。税务机关对该企业进行税务检查,发现和处理以下事项, 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的有( AC ) A.查补消费税 20 万元 B.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是 120 万元,工资总额是 1000 万元 C.国库券利息收入 38 万元 D.多列无形资产摊销 80 万元

43.房地产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ABCD )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缴纳土地增值税。 A.职工福利 B.对外投资 C.抵偿债务 D.分配给股东

44、税务稽查职能是指税务稽查执法活动所固有的功能。一般而言,税务稽查的职能主要包括( ABCD) 。 A 惩戒职能、B 监控职能、C 收入职能、D 教育职能

45.采用完工百分比法时,确定完工进度的方法主要有(AB ) 。 A.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工程成本占工程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B.根据已经完成的工程工作量占工程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 C.根据已结算工程价款占工程总承包额的比例确定 D.根据已确认营业收入占工程总承包额的比例确定

46、征管法及实施细则规定稽查局专司( ABC)案件的查处。 A.偷税 B.抗税 C.骗税 D.合理避税

47.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单方面的执法行为, 会直接影响到纳税人的权益, 并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因此, 税务稽查实施也必须有相应的法律限制。对税务稽查实施进行限制的法律法规主要有(ABC) A.税收征管法 B 稽查工作规程.C 行政处罚法.D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48.税务稽查报告要求做到( ABCD )。 A.文字简练 B.内容完整 C.条理清楚 D.层次分明、用语准确规范

49、根据现有法律规定,税务稽查中税务行政处罚的对象包括(ABC) A 扣缴义务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其它金融机构 B 税务代理人 C 其它税务当事人 D 循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的税务机关工作人员

50、税务行政处罚主要有三种( ABC ) A、罚款 B、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 C、是取消某种行为资格 D、警告

三、判断题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必须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税款及滞纳金, 然后才能申请行政复议。 (× )

2、税务机关派出的检查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向被检查人出示了税务检查证,被检人不得拒绝检查。( × )

3、某国有企业为解决职工子弟入学难的问题,直接向所在地区的某中学捐赠 10 万元。因该笔捐赠是向教 育部门的捐赠,因此在

计算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 ( )

5、对偷税、抗税、骗取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可无限期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 的税款。(√ )

6、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应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 )

7、单位和个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8、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补缴印花税、滞纳外,并处不缴或者少 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

9、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 3 个月。 (×)

10、2000 年 1 月 1 日起,对私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及其他所得改征个人所得税,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 (× )

11、税务稽查的实施,要在《税收征管法》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进行。( √ )

12、税务人员调取账簿及有关资料时应填写《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 。( × )

13、税务案件的查处, 原则上由被查对象所在地税务机关负责查处; 发票案件由案发地税务机关负责查处。 ( √ )

14、在税务行政诉讼中,税务机关作为被告应以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 10 日内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 证据、依据,不提供或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 √ )

15、税务机关若要将纳税人当年度的账簿资料调回税务机关检查的,应在 3 个月内退还。(× )

18、税务稽查时,报县以上税务局(分局)批准,可以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年度的账簿、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调

回税务机关检查。 (× )

19、税务稽查人员实施稽查时,可以对纳税人的身体或住宅进行检查。( × )

20、转贷业务是指金融机构将吸收的单位和个人的存款给他人使用的业务。在计征营业税时,以贷款利息 减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转贷业务营业额。(× )

22、在税务稽查实施过程中,对已达到立案标准但尚未立案的案件,稽查人员应及时补充办理税务稽查立 案手续。( √ )

23、税务稽查人员账务调查时,如需取得证据,原则上应向当事人开具 《提取证据专用收据》 ,否则,当 事人可以拒绝执行。( √ )

24、税务机关委托异地协查,只能在同级税务机关之间进行。(√ )

25、税务人员如果认为纳税人可能存在生活住宅和生产经营的货物存放仓库合用的情况,可以对其生活住 宅进行检查。(× )

26、税务稽查对象具有特定性,既不同于检查对象,也不同于审计监督对象。(√ )

27、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后的余额计算纳税。(√ )

28、采取税务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的方式之一是扣押、查封、拍卖或变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纳税担保人 的价值等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 )

29、税务稽查人员在实施稽查前,无论什么情况,均应提前通知被查对象。( × ) 30、凡是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纳税人,都必须按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计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 )

31、税务稽查包括税务检查和处理工作两个方面。(√ )

36、采用税务行政强制执行措施,仅限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应缴的税款 和滞纳金。(√ )

21

41、税务机关根据公民的举报实施税务稽查前,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查对象。× ( )

42、由于税务机关未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致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税务机关应承担赔偿责 任。( √ )

43、对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经核定,责令缴纳税款而拒不缴纳的,税务所可以扣押其价值相当于应纳 税款的商品。(√ )

44、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 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存款。( × )

45、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 者提供担保,否则阻止其出境。( × )

46、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 5 年内发现多缴税款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 )

47、纳税人属于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国家机关可以作为其纳税担保人。(× )

48、通过税务稽查,把形形色色的偷税案件及查处情况,定期不定期地予以曝光,用深查严处的事实告诉 人们依法纳税,造成一种强大的社会影响。这属于税务稽查的教育职能。(√ )

49、税务机关到交通要道和邮政企业行使检查权不仅限于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税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及有关资料。( × ) 50、纳税担保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担保税款的,税务机关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 纳税人未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

51、企业出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所得收入,应当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处理。(× )

22

52、在填写《调取账簿资料清单》时,调取账簿资料的数量应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

53、稽查执法的主要内容是检查和处理。(√)

54、税收行政处罚,适用于作为征税主体的税务机关中有直接责任的税务人员,其形式有警告、记过、记 大过、降级、降职、留用察看、开除等。 (×)

55、税收不得优先于发生在其后的抵押权、质权、留臵权。(×)

56、正常情况下税收是不能优先于有担保债权的。(√)

57、在国税、地税各自系统内,涉税案件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税务机关管辖的,由其共同上级税务机关管 辖。 (×)

58、听证费用由组织听证的税务机关承担,不得要求听证人承担或者变相承担。(√ )

59、凡属税收违法行为,均应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予以税务处理和税务行政处罚。( √ )

60、稽查执行由各级稽查局专门负责案件实施的部门组织实施。(×)

61、填写《税务文书送达回证》时应注意, “受送达人”一栏,受送达人为单位的,填写单位简称。 (×)

62、税务机关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和罚款同时强 制执行。 (×) 6

4、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的规 定直接自行行使代位权。 (×)

65、对价值超过应纳税额且不可分割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税务机关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纳 税担保人无其他可供强制执行的财产的情况下,也不能整体扣押、查封、拍卖或变卖。 (×) 6

6、填制《税务文书送达回证》是稽查局送达税务稽查文书时必须履行的法定手续。(√)

23

67、留臵送达方式中,见证人可以是非本案执行人员的税务机关工作人员。(×)

68、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设臵、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69、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70、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县以上税务(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 款。 (×)

四、改错题

1、专案稽查是稽查局按照上级税务机关的统一部署或下达的任务对管辖范围内的特定行业、或特定的纳 税人、或特定的税务事宜所进行的专门稽查。 改:专案稽查/专项稽查

2、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 3 个月。 改:3 个月/6 个月

3、2000 年 1 月 1 日起,对私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及其他所得改征个人所得税,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改:私营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4、税务人员调取账簿及有关资料时应填写《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 。改:通知书/清单

5、税务机关根据公民的举报实施税务稽查前,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查对象。改:应/不应

6、税务机关若要将纳税人当年度的账簿资料调回税务机关检查的,应在 3 个月内退还。改;3 个月/30 日

7、在税务行政诉讼中,税务机关作为被告应以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 8 日内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 据、依据,不提供或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 改:8 日/10 日

8、税务稽查时,报县以上税务局(分局)批准,可以将纳税人、

24

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年度的账簿、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调回税务机关检查。 改:税务局(分局)/税务局(分局)局长

9、税务稽查人员实施稽查时,可以对纳税人的身体或住宅进行检查。改:可以/不可以

10、税务机关派出的检查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向被检查人出示了税务检查证,被检人不得拒绝检查。改:税务检查证/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11、由于税务机关未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致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税务机关不承担赔偿责 任。 改:不/应

12、企业出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所得收入,应当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处理。改: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

13、在填写《调取账簿资料清单》时,调取账簿资料的数量应以阿拉伯数字填写。改:阿拉伯数字/大写

14、税务机关到交通要道和邮政企业行使检查权不仅限于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税商品、货物或其他财 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及有关资料。 改:不仅/仅

15、通过税务稽查,把形形色色的偷税案件及查处情况,定期不定期地予以曝光,用深查严处的事实告诉 人们依法纳税,造成一种强大的社会影响。这属于税务稽查的惩戒职能。改:惩戒/教育

16、在税务稽查中,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这是税务稽查原则中合法原则的 具体体现。 改:合法/依法独立

17、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送交当事人。当事人不在现场的,税务机关应在 5 日内依照《民事 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改:5 日/7 日

18、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是指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改: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

19、采取公告送达的,自公告之日起满 60 日,即视为送达。 改:

25

60 日/30 日 20、对于同一个税务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一次以上罚款的税务行政处罚。 改:一次/两次

21、稽查执行由各级稽查局专门负责案件实施的部门组织实施。改:实施/执行

22、填写《税务文书送达回证》时应注意,“受送达人”一栏,受送达人为单位的,填写单位简称。改:简称/全称

23、在国税、地税各自系统内,涉税案件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税务机关管辖的,由其共同上级税务机关管 辖。 改:其共同上级/最先查处的

24、税收行政处罚,适用于作为征税主体的税务机关中有直接责任的税务人员,其形式有警告、记过、记 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改:税务行政处罚/税务行政处分

25、对价值超过应纳税额且不可分割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税务机关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纳 税担保人无其他可供强制执行的财产的情况下,也不能整体扣押、查封、拍卖或变卖。改:也不能/可以

26、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的规 定直接自行行使代位权。改:可以/不能

27、留臵送达方式中,见证人可以是非本案执行人员的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改:可以/不可以

28、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设臵、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改:一万元/五千元

29、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改:一万元/五万元

30、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县以上税务(分局)局

26

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 款。 改:县/设区的市、自治州

五、填空题

1、税务稽查案件终结后,在稽查各环节形成的各种资料应当统一送交审理部门,经审理部门整理于结案 后的60日内立卷归档。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 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 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拒绝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 款账户,或者拒绝执行税务机关作出的冻结存款或者扣缴税款的决定,或者在接到税务机关的书面通知后 帮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转移存款,造成税款流失的,由税务机关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4、对一般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其案卷保管期限为15年。

5、采取公告送达的,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6、审理人员在接到稽查人员提交的《税务稽查报告》以及有关资料后,应当在10日内审理完毕。

7、在税务稽查案件中各类证据最为重要的证据是书证。

8、对于同一个税务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税务行政处罚。

9、税务行政处罚听证是国家以法律形式赋予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是由税务机关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的。

10、证据是税务稽查结论和税务处理的基础,是税务稽查工作质量的重要保证。

11、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和《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 》的规定,要求听证的 当事人应当在《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3日内向税务机关提出。

27

12、稽查局在拟定案件处理意见,正式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必须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 项告知书》。

13、纳税人在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后,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 税款或者银行转回的完税凭证之日起1日内解除税收保全。

14、《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八条规定,依照《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采取税收 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15、在国税、地税各系统内查处的税务案件如果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税务机关管辖的,应由最先查处的 税务机关负责查处。

16、湖北省规定,税务机关对被查对象未经立案实施检查时,如果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查补税款在 20000 元 以上的,应当补充立案。

17、税务稽查报告是全面反映过程和结果的书面总结报告。

18、在实施稽查中,需要将空白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在7日内处理完毕。

19、税务机关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收据。20、纳税人的开户银行拒绝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纳税人存款帐户的,税务机关可以对银行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处以 1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罚款。

21、根据法律规定,经县级以上税务局(分局)批准,可以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年度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调回税务机关检查,但是税务机关必须在 3 个月内完整退还。

22、检举人应当在接到举报中心领奖通知之日起 90 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 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的,视为放弃权利。

23、检举的税收违法行为经税务机关立案查实处理并依法将税款收缴入库后,在《检举奖励办法》规定的不同项目限额内给予奖

28

励,但每案计发的奖金最高不得超过 10 万元。

24、检举奖励原则上限于实名检举人,同一税收违法行为被多个检举人分别检举的,应主要奖励最先检举人。

25、发票违法案件一般由案件发生地税务机关负责管辖。

26、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税务稽查管辖的种类主要有职能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指定管 辖和移送管辖五种。

27、属地管理原则是指涉税案件的查处一般由被查对象所在地税务机关负责。

28、税务机关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清单。

29、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30、违反发票管理规定,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未 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

32、征管法及实施细则规定稽查局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同时授权国家税务 总局明确划分税务局和稽查局的职责。

33、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是指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

35、税务稽查的对象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

36、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38、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 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39、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设臵、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40、税收行政处分,适用于作为征税主体的税务机关中有直接责

29

任的税务人员,其形式有警告、记过、记 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

41、填写《税务文书送达回证》时应注意,“受送达人”一栏,受送达人为单位的,填写单位全称。

42、税务机关在调查税务违法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43、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 保守秘密。

4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 绝、隐瞒。

45、税收征管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额在二千元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

46、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47、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 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48、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 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9、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 追缴其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0、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式样、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30

第19篇:稽查局经验材料

发挥精神文明建设作用

促进国税稽查工作开展

申报市级文明单位经验材料

几年来,伊通满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认真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一手抓组织收入工作、保证为国聚财,税务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税务文化建设日益深入,精神文明创建硕果累累,局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促进了各项税收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强化组织,加强领导,积极发挥精神文明建设对税务稽查工作的促进作用。

多年来,稽查局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狠抓精神文明建设,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我们根据上级局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局特点,制定下发了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具体要求,并建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我们把班子建设作为创建工作的重点,积极发挥班子成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提高了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我们把创建活动纳入到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之中,在每次召开全局会议时,都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安排部署,把这项工作作为等同于稽查工作的一项中心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二、不断加强干部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提高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水平。

(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稽查局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把强化干部的教育培训、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坚持常抓不懈,有力地促进了干部队伍建设和良好形象的树立。

1、深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建立了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坚持每周一次全局干部政治理论学习不动摇,每季度进行一次政治理论考试,除了要求干部按照规定的内容进行自学外,还利用规定的政治学习时间进行集中统一学习。认真组织全体干部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加强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真正把干部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通过组织一系列的政治理论学习,使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素养得到了不断提高,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干部对现实问题的理解、分析和判断能力,为做好税收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有力的政治保证。

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税收专业技能。在扎实有效地开展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稽查局还不断加大对干部的业务培训力度,努力塑造一支业务熟练的干部队伍。针对稽查部门业务性强,不仅要熟练掌握税收政策,而且还要掌握相关法律、财务会计和计算机操作等知识的实际,狠抓干部

职工的各种业务培训和知识更新,积极组织开展日常学习,采取办班培训、集中辅导、个人自学的方式,开展岗位业务练功活动,切实提高干部的税收专业知识水平,每一项学习内容结束后,都组织统一考试,采取每周一学、每月一考的培训办法,以考促学。对成绩突出的给予物质性奖励,对不及格或不参加学习考试者,实行重罚。适时开展学历教育,有效地提高了干部的学历层次。全局13名干部中,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有12人,占92.3%。

3、加强廉政建设,构筑廉洁自律、公正无私的保障体系。稽查局结合完善和落实符合新时期税收工作实际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开展廉政教育,使税务干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抵制腐败行为的自觉性,经受住偷骗税与反偷骗税、腐蚀与反腐蚀斗争的严峻考验。认真学习贯彻公务员法,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大力推进依法治税,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组织税务干部深入学习和掌握通用法律法规及各项税法,不断增强依法征税、规范行政的意识。教育干部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做到纪律严明、行为规范,做到聚财为国、执法为民,建立一支为税清廉的干部队伍。开展以预防职务犯罪为重点的警示教育,严格执行“公务员八条禁令”,使广大干部职工不断自醒、自警、自励,牢固构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考

核办法》,在全局形成了自我约束、相互监督的良好局面。多年来,从班子成员到一般干部,均无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二)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稽查局围绕为纳税人服务和提高干部素质方面广泛开展了各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办公环境。我们把改善办公环境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在财力、物力上加大投入。对所有办公设备进行了更新,目前拥有电脑8台,笔记本电脑1台,打印机4台(其中1台为传真、复印、打印多功能一体机),办案专用便携式复印机2台,办案专用数码相机2台,稽查局的办公环境已经达到了全县一流水平。办公条件的改善提高了查处税收案件的工作效率,促进了税收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开展。

2、提高服务水平,开展好创建文明行业“创星争优”竞赛活动。我们面向广大纳税人,提供税收优质服务。完善服务制度,规范文明用语,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开展帮扶企业活动,解决一些生产经营中的涉税财务管理方面问题,这项活动深受企业欢迎。开展面向企业的税收宣传活动,提高财会人员税收知识水平,掌握办税技能,减少因违反税法规定给企业带来不应有的损失。同时我们向招商引资企业做出落户伊通第一个年度不予稽查的承诺,为招商引资企业提供了良好的税收环境。

3、扎实开展“五个一”和“公民道德建设宣传周”活动。按照县文明办和县局的统一安排,我们在去年开展了“五个一”活动和“公民道德建设宣传周”活动,在单位内部开展争创“十佳标兵”活动;开展了向全国道德模范刘国江、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籍雅琴学习活动;组织青年干部参加“迎五四,庆奥运,促和谐”登山活动;开展“星级服务窗口”和“岗位明星”创建活动;通过绩效考核软件实施绩效考核。通过开展实实在在的创建活动和广泛的公民道德宣传教育,稽查局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不断改善,干部道德素养不断提高。

4、搞好扶贫帮困献爱心活动,帮助社会弱势群体。每年我们局组织全体干部积极参加“慈善救助双日捐”活动,号召每名干部都伸出援助之手,捐出两个工作日的工资,2007-2009年共向县慈善总会捐款4000余元。局团委开展的“税院共建”活动连续开展了18年,稽查局积极组织青年干部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为伊通镇敬老院的老人们表演文艺节目、送去节日慰问品。去年四川大地震后,县局组织干部为贫困灾区捐款、捐赠衣物,稽查局共捐款3000余元,捐赠衣物30余件。通过开展捐助活动,提高了干部服务人民、关注社会的责任感,激发了干部的工作热情。

三、发挥精神文明创建促进作用,有效地激发干部的活力和创造力。

通过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我们稽查局的税收工作、干部素质、外在形象,有了很大的进步与提高,各方面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在200

7、2008年度,共检查纳税户138户次,有问题户数为130户,占总检查户数的94.2%,查补入库263万元,占当年同期税收收入的2.16%。为伊通县局完成全年税收计划任务做出了突出贡献。稽查局多次受到上级部门的表彰和奖励,被评为四平市国税系统先进集体,在历年的争先创优活动中,稽查局党支部多次被评为先进党支部,在参加的历次行风测评中,均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稽查局局长侯云波同志被评为四平市十大优秀青年,吉林省优秀青年卫士。李杰、李晶、王青春等同志多次被评为全省、全市国税系统业务能手。李玉才、李晶同志被评为四平市国税系统“学习标兵”。

伊通满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十日

第20篇:绍兴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绍兴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绍县国税稽罚„2007‟54 号

绍兴锦绣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经我局于2006年7月20日至2006年12月12日对你(单位)1997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纳税情况进行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罚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

一、开发成本方面

1、该公司从1996年筹建开始至2005年度帐面累计发生开发成本为46875269.05 元。

(1)、1996年至1998年度累计发生开发成本为45210000元.(2)、1999年发生开发成本为23874.00元,2000年发生开发成本为0元,2001年发生开发成本为1322378.41元,2002年发生开发成本为211437.38元, 2003年发生开发成本为5000.00元,2004年发生开发成本为3740.00元, 2005年发生开发成本为98839.26元,1999年至2005年合计发生开发成本为1665269.05元。(3)、至2005年底,该公司“预提费用”科目贷方余额为17434683.46元,经核实原因系预提的拆迁成本1371万元及部分建筑材料发票未到帐。

2、该项目拆迁由绍兴县城乡房屋开发公司和绍兴锦绣园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参与拆迁安置。根据绍兴县城乡房屋开发公司提供的证明材料,在绍兴锦绣园项目中用于拆迁安置外购房为5408590.84元,代付拆迁补偿费为2126106.97元,合计7534697.81元。从拆迁安置的汇总表反映,该项目拆迁的回迁房重置价4268273.30元回迁房作价补偿1642751.73元及各项补助1510401.96元,合计为7421426.99元,为就地拆迁安置费用。因此核实

为7534697.81+7421426.99=14956124.80元。

综上所述,核实“锦绣园”项目至2005年的累计开发成本应为46875269.05-(17434683.46-14956124.80)=44396710.39元。因此应调减开发成本为2478558.66元。

二、收入方面

经核实该公司至2005年12月31日止帐面反映收入情况为: (1)预售房款收入累计22998894.64元,其中已申报结转销售收入22022926.09元(98年度申报16758473.00元、99年度申报1656013.09元、2005年度申报3608440.00元)尚未申报结转销售975968.55元。

(2)产权调换应确认收入为7421426.99元减去现金支付柯桥供销社427322.24元减去违约金227362.01元减去周转费51390元减去搬家费7558.8元减去其他费用68291.90元等于6639502.04元。

(3)、1997年至2005年收取回迁户房差款和超面积款及材

料款合计983286.95元尚未申报收入。

(4)、信用社、邮政局拆迁收入情况:(A)该公司2000年开具销售不动产发票一份给信用社金额170000.00元,发票号码1801#(05年收回重开);2005年开具销售不动产发票一份金额2636412.88元,发票号码1541#。但帐面反映“其他应付款-信用社邮政局拆迁”贷方874412.88元,“预收帐款”贷方600000.00元“其他应付款-城乡房屋开发公司”贷方580000.00元,差额582000元未在帐面反映(城乡房屋开发公司代收)。因此调增收入为2636412.88元减去600000.00元(预收款科目入帐)等于2036412.88元。(B)该公司2001年开具销售不动产发票二份金额给邮政局分别为200000元、1603725.08元,发票号码分别为1429#1430#。但帐面反映“其他应付款-信用社邮政局拆迁”贷方830711.80元,“其他应付款-城乡房屋开发公司”贷方973013.28元。因此调增收入为1803725.08元。

综上所述,本次检查核实应调增收入为:975968.55+6639502.04+983286.95+2036412.88+1803725.08=12438895.5元。

三、开发面积

根据绍兴县国土资源局2004年给该公司的批文,我们核实“锦绣园”项目总开发面积为33768.24平方米。同时经我们核实至2005年底具体组成明细和出售、结存情况如下:

1、营业房15895.84平方米。其中拆迁安置4911.43平方米,

出售2045.395平方米,结存8939.015平方米。

2、住宅15801.13平方米。其中拆迁安置5866.68平方米,出售9934.45平方米。

3、阁楼475平方米,出售平方257.29平方米,结存217.71平方米。

4、自行车库1596.27平方米全出售。

综上至2005年底结存面积为9156.725平方米 。

四、帐面结转成本及面积情况。

1、98年度企业已结转产品销售成本16867285.43元,结转销售面积12823.03平方米(按1315.39元/平方米结转)。

2、1999年度企业已结转产品销售成本1846860.18元,结转销售面积1404.04平方米(按1315.39元/平方米结转)

3、2005年度预售款结转申报销售收入3608440.00元,帐面结转产品销售成本2756725.68元, 结转销售面积885.88平方米。

综上,开发成本结转金额为21470871.29元,面积15112.95元。同时我们发现以上该公司账面所反映结转的销售面积与金额系原会计预转而成,针对该公司拆迁部分的收入和相应的面积均未进行结转。

五、核实可结转开发成本及结存成本

经本次检查核实“锦绣园”项目的开发成本应为44396710.39元,总面积33768.24平方米,各年度可结转销售成本为:

1、1998年可结转成本。总开发成本44396710.39-1999年发生开发成本为23874元-2001年发生开发成本为1322378.41元-2002年发生开发成本为211437.38元- 2003年发生开发成本为5000.00元-2004年发生开发成本为3740.00元-2005年发生开发成本为98839.26元=42731441.34元,因此1998年平均每平方米为42731441.34/33768.24=1265.43元。因此可结转成本为12823.03*1265.43=16226683.84元,而帐面实际已结转成本为16867285.43元,帐面多转640601.59元,应调增1998年度应纳税所得。

2、1999年可结转成本。总开发成本44396710.39-2001年发生开发成本为1322378.41元-2002年发生开发成本为211437.38元-2003年发生开发成本为5000元-2004年发生开发成本为3740元- 2005年发生开发成本为98839.26元-98年应结转成本16226683.84=26528631.50元。因此1999年平均每平方米为26528631.50/(33768.24-12823.03)=1266.57元。因此可结转成本为1404.04*1266.57=1778314.94元,而帐面实际已结转成本为1846860.18元,帐面多转68545.24元,应调增1999年度应纳税所得。

3、本次检查核实该公司从1996年开始筹建开发“锦绣园”项目,而在 1999年初开始,拆迁户从过渡房陆续搬入外购的新房和“锦绣园”拆迁安置的新房入住,到1999年底拆迁户巳全部安置入住新房完毕,并开始签定正式合同办理三证领取工作和

房产置换工作。同时账面反映2000年度“锦绣园”项目无开发成本发生,所我们认为在绍兴“锦绣园”项目开发中涉及拆迁安置(包括挂账预收)应确认的收入的时间问题上从该公司实际情况出发将所属期间归属1999年,因此我们核实1999年应调增收入为12438895.5元,核实可结转相应面积应为(33768.24-12823.03-1404.04-885.88-9156.725)=9498.565平方米,平均每平方米为1266.57元,可结转成本为9498.565*1266.57=12030597.47元。应调增1999年度应纳税所得为408298.03元。

4、200

5年可结转成本为总开发成本44396710.39-16226683.84-1778314.94-12030597.47=14361114.14元,

为14361114.14/(885.88+9156.725)=1430.02元。因此可结转成本为885.88*1430.02=1266826.12元,帐面已结转成本为2756725.68元,帐面多转1489899.56元,应调增2005年度应纳税所得。

因此该公司未销售未结转的面积为9156.725平方米,本次检查核实可结转成本为9156.725*1430.02=13094299.88元。

六、核实1997年至2005年的应纳税所得如下: 年度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利润 -1016861.20 -3046421.06 -1331155.83 -1032371.32 176189.89

调整所得额 640601.59 476843.27 核实利润 -1016861.20 -2405819.47 -854312.56 -1032371.32 176189.89 弥补亏损 534217.34 1032371.32 年度 2002 2003 2004 2005 利润 358027.45 -396339.41 -600474.09 494269.83 调整所得额 1489899.56 核实利润 358027.45 -396339.41 -600474.09 1984169.39 弥补亏损 396339.41 555458.66 经本次检查后核实至2005年底该公司可结转下一年度未弥补完的亏损额为:600474.09-555458.66=45015.43元。

二、处罚决定及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以上应缴罚款10000元,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缴纳入库。

三、告知事项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稽查局先进事迹
《稽查局先进事迹.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