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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先进事迹(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12-23 08:35:19 来源:先进事迹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税务稽查

一、会议费支出

会议费证明材料包括:会议时间、地点、预算、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第九条:会议期间不得组织浏览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不得招待烟、酒、糖、果等,不得宴请与会人员和发放任何物品、纪念品。(会议中用的矿泉水、茶叶适量可以记入会议费)

二、差旅费支出:

差旅费真实性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财行(2006)313号关于差旅费补贴标准规定:(1)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卧铺票而未购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出差人员无住宿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2)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3)出差人员的公杂费按出差天数定额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讯等支出。

(4)到基层单位实习、锻炼、及各种工作队人员,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差旅费开支执行;在基层单位工作期间,每人每天伙食补助费15元,不报销住宿费和公杂费。

三、固定资产支出:

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四、无形资产摊销:

财税[2008] 1号规定: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条件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折旧或摊销年限最短可为2年。

五、其他应收款涉及个人所得税问题:

1、财税[2008]83号文件明确:企业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

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借款人所借款项与工作无关且年度终了后未归还的借款)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赠送礼品:财税【2011】50号文件明确: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活动和年会、座谈会、庆典,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按照“其他所得”项目,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送员工的礼品,按工资薪金项目纳税。

六、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下列情况不征个人所得税: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误餐费。

5)公务用车补贴。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需向地税局备案,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的公务用车补贴收入,允许扣除一定标准金额,然后再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6)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是指国家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七、税收政策:

1)企业和事业单位,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补充养老保险),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达到退休年龄,在本通知实施之后按月领取的年金,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在本通知实施之后按年或按季领取的年金,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每月领取额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推荐第2篇:税务稽查

2018年税务稽查,不仅要查公司的账户,更会重点稽查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的个人账户!

目前有不少企业为了少缴税,就试图利用私人账户来“避税”。在这里,大白可以告诉这些企业,2018年的税务稽查,不仅要查公司的账户,更会重点稽查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的个人账户!一旦被稽查,补缴税款是小事,还要缴纳大量的滞纳金和税务行政罚款,构成犯罪的,更是要承担刑事责任! 案例一

北京市通州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向北京创四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通州国税稽查局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李元兵在工商银行和兴业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进行检查,发现以上两个账户均是用于收取客户汇入的购货款。

处罚决定:对公司少缴增值税377,286.46元、企业所得税101,515.75元分别处以0.5倍的罚款,金额合计239,401.11元。本来想“避税”,结果被追回税款不说,还倒贴了23.9万罚款,更重要的是影响以后的企业信用等级,得不偿失! 我的女王叫萌萌:呵呵。。。很多公司收入不入账,都入老板个人账户了。

李守勤会计师:公司的收入放入老板自己的口袋里,这是中小企业普遍的现象,公布的收入只是冰山一角。 大白说会计:以后这种情况确实要小心了,不要做违法的事情,自由才是世界上最贵的东西! 越后之凤:这不叫有限公司,叫无限公司了,税务有什么权利查私人账户。 案例启示:

权利来自于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有限是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而不是国家行政机关对你的监管有限,根据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可以检查从事生产经营的涉嫌纳税人的银行存款账户,包括纳税人存款账户余额和资金往来情况。 今年国税金税三期启用以来,好多没有发生真实业务,而是从朋友公司或者直接从市面上买回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销项税额的都纷纷被国税的金三税务系统排查出来了,从而要求企业做进项转出。由此要补交税款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企业为数不少。

有些地方参考行业利润率来定企业税负,把税负标准化,凡是不达标的一般纳税人,请明年补税,而且是按指定金额补税,不补?严查!

每月你网上报送的数据成为税务评估、稽查案源的来源,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只要金三检测出动态数据比对不对,税负率偏低,系统会自动预警。

在这里,大白再次提醒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企业节税应采取合法合规途径,杜绝税负预警和税务稽查!

马小兔兔兔兔兔:论金三的威力那是刚刚的,最近税务局挤满了抱着账去解释进项销项的,我目前见了一个企业是罚款三十万。这么强大的功能赶紧都出来这样做财务的心就不累了。 许克安:如果没有发生真实业务,千万不要从外面购买进项票抵扣。

系统一定会比对出来一张都跑不了,当初抵了多少就得补交多少税!还有滞纳金和罚款,严重的还有刑事责任,得不偿失。

2018年1月1日起,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自然人税收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标志着地税部门的管理对象从以单位纳税人为主向单位纳税人和个人纳税人并重转变,标志营改增之后地税部门终于要发威啦!

其中这个条例,几个新提法非常明确:按照收入和资产分为高收入、高净值自然人纳税人和一般自然人纳税人。

各级地税机关要积极拓展跨部门税收合作,完善自然人税收共治体系,实现信息共享。其中最主要的合作就属于税务和银行的合作了,这个震慑作用和征管效果可能大幅提高!

案例二

老板与控制公司资金频繁交易被税务调查

2017年6月,眉山市某商业银行依照《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向眉山市人民银行反洗钱中心提交了一份有关黄某的重点可疑交易报告。眉山市人民银行立即通过情报交换平台向眉山市地税局传递了这份报告。

黄某在眉山市某商业银行开设的个人结算账户,在2015年5月1日至2017年5月1日期间共发生交易1904笔,累计金额高达12.28亿元。这些交易主要通过网银渠道完成,具有明显的异常特征。(这个老板2年操作1904笔,金额这么高,这个企业出纳也够累的)

其账户大额资金交易频繁,大大超出了个人结算账户的正常使用范畴。其账户不设置资金限额,不控制资金风险,不合常规。

黄某本人身份复杂,是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个人账户与其控制的公司账户间频繁交易,且资金通常是快进快出,过渡性特征明显。(其实现实中大多数企业老板私户都是这么操作的)

最终税务查出来黄某2015年从其控股的眉山市公司取得股息、红利所得2亿元,未缴纳个人所得税4000万元。

案例启示:

1现在个人账户大额和可疑交易银行税务将共享信息!

为什么银行现在要跟税务合作打架大额可以交易呢?

因为国办函[2017]84号这个重量级文件,明确了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税务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国务院银行业、证券、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组成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工作组的工作思路。要求各部门发现异常,互相分享信息。因为之前税务掌握私人账户资金变动是非常困难的,现在变得越来越容易!

2法人和公司账户频繁资金往来风险增大!

其实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虽然有权查询个人和企业银行账户,但是程序和掌握的信息有限,执法力度往往打折扣。但是从2018年开始,各地金融机构与税务、反洗钱机构合作势必加大,到时候,老板私人账户与公司对公户之间频繁的资金交易都将面临监控。

3虚开发票路子彻底堵死!

为什么还和虚开发票有关系呢?因为目前主流的虚开发票的方式往往是高开发票扣除手续费后流回公司老板私人账户。以后这些异常的资金交易被监管之后,虚开发票的资金流水落石出!似乎虚开发票走到尽头!

4公司偷税必然遭到严查!

公司偷税的一贯伎俩往往也是公司收入频繁流入老板个人账户,这样似乎天不知地不知的就偷税了!

税务和银行没有深度合作之前,似乎税务的稽查手段有限。但是现在可能在税务局拿到银行的数据就已经大体发现企业偷税的链条了!

2018年这6类税务风险剧增!

1虚开发票将清算

税务已经打造了最新税收分类编码和纳税人识别号的大数据监控机制,今年可能将有更多企业因为历史欠账虚开发票被识别出来!

2高收入个人所得税将面临严格管控

今年中国将参与涉税信息交换,高工资、多渠道、多类型收入的将面临严查!

3股权转让税务政策面临变数!

之前中国各地热火朝天的合伙基金的避税政策可能要清理,甚至要改正。因为目前其实股权转让这一块个税已经明确了,有些地方执行出现了偏差,必须清理和改正!

4新业态征税将有大进展!

之前北京地税查处的某直播平台主播个税巨额补税案就是一个经典案例,中国没有业态不再税务监管范围之外!目前税务监管没有法外之地!

大白再次提醒:不听会计劝阻,继续以上违法行为的公司和企业,最好尽早告辞!会计也是有家有室的,操着卖白粉的心,拿着卖白菜的钱,谁又容易了?

推荐第3篇:税务稽查

XX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稽查报告

根据稽查工作计划,我稽查人员于2007年4月29日至2007年5月10日对该单位2005年01月01日至2006年12月31日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稽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单位是股份合作制企业,成立于2001年3月,注册资金300万元,主要经营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

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按核定征收方式(预征率1%)执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按核定征收方式(带征率1%)执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印花税按应税收入额100%依适用税率核定征收。帐面体现工程结算收入1960077.61元(其中2005年1月份市场服务中心、林业局、药监局三笔工程结算收入107727元已按税款所属时间为2004年12月依率申报缴纳各项地方税费; 2006年1月份工程结算收入3000元已按税款所属时间为2005年12月依率申报缴纳各项地方税费),应税收入额为1855350.61元(1960077.61-107727+3000)。已缴营业税55660.53元、城建税2783.05元、教育费附加1669.80元、地方教育附加556.60元、印花税561.60元、个人所得税18553.52元、企业所得税18553.52元(以上税费均含2006年1月份工程结算收入3000元应缴税费)。

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按应税所得率4%核定征收;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按征收率0.7%核定征收;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印花税按应税收入额100%依适用税率核定征收。帐面体现工程结算收入2595899.26元(1月份工程结算收入3000元已按税款所属时间为2005年12月依率申报缴纳各项地方税费),应税收入额为2592899.26元(2595899.26-3000)。已缴营业税77848.63元、城建税3892.43元、教育费附加2335.47元、地方教育附加778.51元、个人所得税19238.53元、企业所得税33107.93元、印花税783.51元。

2005 -2006年度能按规定设置账簿,能准确核算收入,但成本费用难以核实。在稽查过程中,我们审核了该单位提供的会计报表、帐簿、凭证及有关资料,稽查方法主要采用抽查法。

二、发现问题

(一)增值税及附加

2004年度该单位实际缴纳增值税元,申报不足。

(二)营业税及附加

2004年6月该单位取得房产租金收入10000元直接用于冲减费用,未申报营业税及附加,属故意行为。

(三)房产税

2004年度从价计征房产原值104715元,未申报缴纳。

(四)土地使用税

至2004年6月份使用新办公楼,该大楼实际占用土地面积2000平方米,该土地7-12月未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原因是会计人员对税收政策不了解。

(五)车船使用税

2004年有2辆1.5吨双排座工具车,2辆10座以下乘人小汽车,应申报缴纳车船使用税660元,多申报(附固定资产-汽车帐页和已缴税单复印件)。

(六)印花税

1、2004年1月签订购房合同100万元,未贴印花税,属工作疏忽。

2、该单位2004年核定征收印花税,8月份应申报缴纳印花税300元,已申报缴纳240元,申报不足。

(七)资源税

2004年5月份收购河沙500立方米,未代扣代缴资源税。

(八)企业所得税

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计税所得额为850000元,经检查应调整项目如下:

(1)实际提取工资2000000元,允许列支计税工资1900000元,多提取工资100000元;相应多提取职工福利费14000元,职工工会经费2000元,职工教育经费1500元。

(2)实际列支业务接待费120000元,允许列支业务接待费50000元,企业在纳税申报时自行调增50000元,税前仍超支业务接待费20000元。

(3)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罚款、滞纳金7500元。

(4)2003年8月50号凭证白条入账5000元。

(九)个人所得税

2004年2月工会发放春节补贴每人1000元,未并入工薪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十) 发票违章

2004年8月50号原始凭证未按规定取得正式发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规定(附原始凭证复印件)。

三、处理意见

(一)营业税及附加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

一、

二、

四、五条的规定,应补缴营业税500元(10000×5%)。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

二、

三、四条的规定,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1525元(10000×5%×5%+80000×5%-2500)。

3、根据《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第二条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通知》(闽政[1994]13号)的规定,应补缴教育费附加915元(10000×5%×3%+80000×3%-1500)。

4、根据《福建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

二、三条的规定,应补缴地方教育费附加305元(10000×5%×1%+80000×1%-500)。

(二)房产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

一、

二、

三、四条和《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建城区税种征管范围认定的批复》(樟政[2000]文144号) 的规定,应补缴房产税5700元[10000×12%+1000000÷2×(1-25%)×1.2%]。

(三)土地使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

二、

三、四条和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省城镇土地使用税额标准的通知》(闽地税政三(1996)011号)[2006年起应为《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调整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额标准的通知》(闽财税[2006]13号)]通知及《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建城区税种征管范围认定的批复》(樟政[2000]文144号) 的规定,应补缴城镇土地使用税1000元(2000÷2×1.00)。

(四)车船使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第

一、二条规定,应退还车船使用税140元[200×2+(200+1.5×40)÷2×2]。

(五)印花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

一、

二、三条和《福建省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闽地税政三[1998]38号)的规定,

(注:2005年1 月 1 日之后的适用“《福建省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试行)》(闽地税发[2004]319号)第二条”),责令补贴印花税300元(1000000×0.03%)。

印花税多贴不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

一、

二、三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六)资源税

建筑用砂石扣缴资源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第

一、

二、

五、十一条和《永泰县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资源税征管工作的通知》(樟地税政[2001]92号文)的规定,应补缴资源税

其他项目扣缴资源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第

一、

二、

五、十一条和《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第二款第三项(国税发[2003]47号)的规定,责成补扣缴资源税

(注:视情况可增引如《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资源税征税问题的通知》(闽政[1995]综70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增列资源税征税项目的通知》(闽财税政[2000]44号)等),应补缴资源税500元。

(七)企业所得税

查帐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

二、

三、

四、

五、

六、

七、十一条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的规定,发现调整项目中1-4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0000元,调整后企业2003年度计税所得额为100000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9500元(1000000×33%-280500)。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

二、

五、十七条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国税发[2000]38号)的规定,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9500元(1000000×33%-280500)。

(八)个人所得税

查帐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

一、

二、

三、六条的规定,

核定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

一、

二、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0000元。

核定征收股利所得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

一、

二、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0000元。

扣缴个人所得税(责成扣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

一、

二、

三、

六、八条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国税发[1995]65号)及《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7号)的规定,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0000元。

(九)滞纳金

除追缴以上少缴税款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教育费附加滞纳金征收比率的批复》(榕政综[2001]175号)的规定,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注:《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教育费附加滞纳金征收比率的批复》(榕政综[2001]175号)仅在从费加收滞纳金时增引),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1740.38元(10005×0.05%×150天+49500×0.05%×40天)。

四、以上合计:查补税费59505元,加收滞纳金1740.38元,责令补扣缴个人所得税10000元,责令补贴印花税300元。退还车船使用税140

元。

五、其它情况说明:

附列资料

(一)《稽查工作底稿》共50份65页,其中:

1、帐证票证证据共14份16页

2、当事人陈述、申辩共1份1页

3、其他证据材料(含原始工作底稿)共35份48页,其中:

(1)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1页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1份1页

(3)稽查底稿5份5页

(4)所得税征收方式核准通知书2份2页

(5)印花税征收方式审请表2份2页

(二)稽查文书共3份6页,其中:

1、税务稽查告知书及送达回证1份3页

2、稽查通知书及送达回证1份2页

3、监督卡送达回证1份1页

稽查人员签名:

稽查报告日期:稽查科长签名:

推荐第4篇:税务稽查

税务稽查测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只有一个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序号填题前括号中。每题1分,共计25分) ( )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B),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其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A、营业执照 B、税务登记证件 C、营业执照即税务登记证件 D、税务机关开出的证明

( )

2、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D )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A、税务所所长 B、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 C、省局税务局局长 D、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 ( )

3、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向(B)追缴。

A.扣缴义务人 B.纳税人

C.由扣缴义务人与纳税人双方协商确定 D.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各按50% ( )

4、征管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额在(A )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

A、2000元 B、1000元 C、10000元 D、500元

( )

5、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

1

要追缴税款但不加收滞纳金。这里所说的“税务机关的责任”不包括( D )。

A. 适用税收法律不当 B. 执法行为违法 C. 适用税收行政法规不当 D. 税务行政处罚偏重

( )

6、纳税人申报的数据电文与报送的书面数据不一致时,应以(B)为准。

A.数据电文数据 B.书面数据

C.税源管理岗调查的数据

D.对数据电文数据与书面数据进行分析比对,选择较合理的 ( )

7、税务机关和(A )的涉税罚没收入,应当按照税款入库预算级次上缴入库。

A、司法机关 B、政府部门 C、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D、工商管理部门

( )

8、以下证据材料不能作为税务案件定案的证据(A)。A、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 B、视听资料 C、物证 D、书证

( )

9、对于规模较小、经济业务不多、会计核算较简单或是

2

问题严重,财务管理较混乱的纳税人,税务机关通常选择的稽查方法是(A)。

A、全查法 B、抽查法 C、顺查法 D、核对法

( )

10、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B)内发现多交税款的,只能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A、两年 B、三年 C、五年 D、十年

( )

12、非法印制发票的,由税务机关销毁非法印制的发票,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并处以(C )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 B、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C、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D、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 ( )

13、( C )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 A.没收非法财物 B.责令停产停业 C.拘役 D.罚款

( )

15、行政机关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制度是(D)。

A.行政赔偿 B.司法赔偿 C.行政补偿 D.行政追偿 ( )

16、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C)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

A.5 B.10 C.20 D.15 ( )

17、税务稽查案卷按照以下情况确定保管期限(A): A.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以及涉嫌犯罪案件,案卷保管期限为永久

B.一般行政处罚的税收违法案件,案卷保管期限为20年 C.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以及涉嫌犯罪案件,案卷保管期限为30年

D.一般行政处罚的税收违法案件,案卷保管期限为10年 ( )

18、典当物品的保险费和利息,属于(B)的范围。A.服务业 B.金融业 C.娱乐业 D.文化体育业

( )

19、根据新《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土地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自应当申报纳税之月起超过(B)个月没有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A.1 B.6 C.3 D.12 ( )

2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业是(C)。

A.在外国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B.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

C.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

D.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4

( )

23、下列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所得有(B)。

A.财产转租收入

B.外籍人员的探亲费

C.职工加班补助费

D.参加有奖销售获得的奖金

( )

24、个人取得下列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C)。

A.个人购买体育彩票中奖500元

B.职工领取的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30000元

C.学生参加勤工俭学活动取得劳务报酬2500元

D.职工超过退休年龄每月取得的工资1500元

二、多项选择题(下列各题至少有两个答案正确,请将答案序号填在题前括号中。每题2分,共计30分,多选、错选、少选均不得分) ( )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ABD),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A、财务、会计制度 B、财务、会计处理办法 C、营业执照

D、会计核算软件

( )

2、税务案件证据的种类包括(ABCD)。A、书证

B、物证

C、视听资料、证人证言 D、鉴定结论、现场笔录

( )

3、以下各项所得中适用20%个人所得税税率的有(ACD)。

5

A.稿酬所得

B.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C.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D.财产转让所得

( )

4、税收征管法中规定的税收保全措施的形式由(AC) A、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B、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C、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D、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

( )

5、税务稽查的基本原则包括(ABCD)。A.必须以事实为依据

B.必须以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为准绳 C.必须依靠人民群众

D.必须加强与司法机关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联系和配合 ( )

6、送达《税务约谈通知书》应当取得送达回证。取得的送达回证可以由纳税人的(ABCD)签收。

A.法定代表人 B.财务负责人 C.收件负责人 D.法定代理人

6

( )

7、在税务稽查方法中关于抽查法叙述正确的是(AB)。A、抽查法是对被查单位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有关纳税资料有针对性地抽取一部分进行检查的一种方法 B、该方法针对性强,省时、省力,稽查效果明显 C、以抽样结果推断总体的结论比其他方法更准确 D、一般适用于经营规模较小,经济业务不多的纳税人 ( )

8、下列何项符合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要求(AB )。 A.立案 B.调查取证

C.当场收缴罚款 D.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 )

9、下列适用简易程序的有(AB )。 A.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

B.对法人及其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C.对个体工商户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D.对法人及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

( )

10、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税前扣除的项目有(CD)。A.转让固定资产的费用 B.广告性赞助支出

C.遭受自然灾害有赔偿的部分 D.与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 )

11、下列企业的营业行为,属于混合销售,应征营业税的有(AD)。

A.某保龄球馆在提供娱乐服务的同时销售罐装饮料 B.某饭店同时开设餐厅、客房又开设商场

7

C.某商店销售并负责为用户安装空调 D.影楼在提供照相劳务的同时销售相框

( )

12、根据新《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例是条例规定的按差额征税的是(ABD)。

A.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

B.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 C.转贷业务

D.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 )

13、下列项目中必须由纳税人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ABC)。

A.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B.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的所得

C.取得应纳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扣缴税款的 D.一次取得稿酬较高的

( )

14、下列与个人任职有关的收入中,可按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ACD)。

A.年终加薪

B.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C.实行年薪制而兑现的年薪

D.实行绩效工资办法兑现的绩效工资

( )

15、下列关于居民纳税人缴纳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的表述中,说法正确的有(BD)。

8

A.企业一般在实际经营管理地纳税

B.企业一般在登记注册地纳税

C.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登记注册地纳税

D.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纳税

三、判断题(判断正误,并将答案序号填在题前括号中,正确打“√”,错误打“×”,每题1分,计15分) (√)

2、检查应当由两名以上检查人员共同实施,并向被查对象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

3、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年度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应当经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并在1个月内完整退还。

(√)

5、检查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前纳税期的纳税情况时,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迹象的,经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可以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

6、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发生税款滞纳之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

(√)

7、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征收的一种税。

(×)

8、被查对象死亡致使检查确实无法进行的,检查部门可

9

以填制《税收违法案件终结检查审批表》,附相关证据材料,移交审理部门审核,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终结检查。

(√)

10、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可以拒绝检查。

(×)

11、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的权力,可以由税务机关指派的单位和个人行使。

(√)

12、以假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以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13、税务行政许可只在作出批准决定的税务机关管辖范围内有效。

(√)

14、纳税人有兼营行为但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营业额。

(×)

15、2009年起新增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其总机构在国税征管的,其分支机构应缴纳增值税的,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四、综合计算题(共两题,计16分)

1、某房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建筑资质、勘察设计资质),从事多业经营,2009年12月份发生如下业务:

(1)将自建的商品房5000平方米全部售出,每平方米成本2000元,每平方米售价3000元,2008年建房时预收60%房款,本月收到余款600万元,另外代收房屋专项维修基金120万元。(建筑业成本

10

利润率10%)

(2)酒店营业收入200万元,其中有餐厅收入160万元,歌舞厅收入为40万元。

(3)客房部的客房收入50万元,洗浴收入200万元。

(4)本年和某公司合作建立一家五星级酒店,自己将一座10层办公楼转入合资公司,每月约定取得100万投资回报。本月已经收到该笔款项。

(5)本期承包一项省政府的建筑勘察设计项目,收取价款1500万元,将其中的部分辅助勘察设计劳务转包给另外一个设计单位,支付价款689万元。

(6)本月部分土地被政府依法拆迁,收到政府补偿款3580万元,该土地原购进价格850万元,建筑成本1280万元。(根据当地规定,娱乐业税率为20%)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完成下列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 ( )(1)计算该公司应纳建筑业营业税税额(C)万元。。 A.33 B.33.4 C.34.02 D.36 【答案解析】:建筑业营业税=5000×2000×(1+10%)÷(1-3%)×3%÷10000=34.02(万元)

( )(2).计算该公司应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税额(A)万元。 A.30 B.36 C.38 D.75 【答案解析】:销售不动产营业税=600×5%=30(万元) 专项房屋维修基金不征收营业税。

11

( )(3).计算公司应缴纳的服务业营业税税额(B)万元。 A.25.5 B.66.05 C.74.05 D.97.15 【答案解析】:应缴纳服务业营业税=160×5%+50×5%+200×5%+100×5%+(1500-689)×5%=66.05(万元) ( )(4).计算该公司应纳营业税总额(D)万元。

A.104.05 B.130.07 C.182.05 D.138.07 【答案解析】:应纳营业税=34.02+30+66.05+40×20%=138.07(万元)

2、某企业2009年度生产经营情况为:销售收入6000万元(其中属于符合条件的综合利用资源产出产品的收入为1000万元),销售成本为5600万元,销售费用为50万元,交纳的增值税为30万元,交纳的消费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共计47万元,发生管理费用100万(其中业务招待费24万)。通过救灾委员会向灾区捐款20万,直接向灾区某学校捐赠10万元。

根据以上资料,完成下列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 ( )(1)企业全年的收入总额为(A)万元。 A.6000 B.5000 C.5900 D.5100

( )(2)企业应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金额为(A)万元。

A.14.4 B.30 C.10 D.20

( )(3)捐赠支出准予扣除额为(D)万元。

12

A.26.71 B.30 C.10 D.20 ( )(4)全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B)万元。

A.48.15 B.23.15 C.43.25 D.33.75

五、操作实务题(计14分) 请阅读以下资料并回答问题: A县地税稽查局接群众举报称某建筑公司采取少列收入、虚假的纳税申报等手段进行偷税,2009年6月20日,县稽查局派两名稽查员对该酒店实施了检查,稽查员在出示税务检查证后,对账簿及记账凭证进行核查;同时经县地税局局长批准,对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进行了查询。查实了该公司利用收入不入账方式、虚假纳税申报手段偷税20万元的事实。在取得证据后,地税稽查局于6月30日作出了补税、加收滞纳金的税务处理决定和处以1倍即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该企业不服,在缴纳20万元税款后于7月25日向市地税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地税局于收到复议申请书后的第8天以“未缴纳罚款为由”决定不予受理。该纳税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向人民法院上诉,又不履行。县地税局在屡催无效的情况下,申请人民法院扣押、依法拍卖了该企业相当于滞纳金和罚款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了滞纳金和罚款。

请分析以下几个问题:

(1)地税部门在该案处理中有哪些违法行为,并说明理由。 (2)该建筑企业的行政复议申请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3)如该建筑企业对不予受理的裁决不服,可通过什么途径寻求帮助?

13

参考答案:

(1)地税部门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①未出示税务检查通知书。《税收征管法》第59条规定:税务机关派人实施税务检查时,应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该案中,稽查局既未下达稽查通知书,又未出示税务检查通知书。(计1分)

②查询储蓄存款没有合法手续。《税收征管法》第54条第6款规定: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必须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进行查询。县地税局局长无权批准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计2分)

③处罚程序违法。《行政处罚法》第31条规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依据及理由,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本案中,稽查局未履行这一法定程序。(计2分)

④市地税局超越法定期限作出复议申请是否受理的裁决。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规定,税务机关应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5日内不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可推定为已受理。市地税局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的第8天才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属无效决定。(计2分)

⑤市地税局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的理由不能成立。根据《税收征管法》第88条的规定,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市地税局以“未缴纳罚款”作为不予受理复议申请

14

的理由属于适用法律错误。(计2分)

⑥县地税局申请强制执行有误。《税收征管法》第88第3款规定,对行政处罚税务机关可强制执行,也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税款及滞纳金应按征管法的相关规定自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不应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计2分)

(2)该建筑企业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规定。根据《税收征管法》第88条的规定,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补税、加收滞纳金决定有异议的,应先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税务机关的罚款决定不服可直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故该建筑企业应在缴清税款及滞纳金或提供担保后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单独就行政处罚一事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计2分)

(3)如该建筑企业对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决定不服,于接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计1分)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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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稽查工作重点

全国税收专项检查指令性项目

大型连锁超市;电视购物;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业务(包括“免、抵、退”税业务)的重点企业。

全国税收检查的指导性项目

1、营利性医疗及教育培训机构;

2、中介服务业;

3、品牌经销及分销商;

4、拍卖企业;

5、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6、3年以上未实施稽查的重点税源企业。

全国重点稽查环节

1、利用虚假凭证、做假账、设置两套账以及收入不入账等手段的税收违法活动

2、增值税转型及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后,有可能出现的新的增值税违法行为和骗取出口退税违法活动

3、在建筑安装、交通运输、餐饮服务、商业零售等行业中,购买、使用假发 票和取得非法代开发 票的行为;,打击违法发 票“卖方市场”的同时,依法严厉打击“买方市场”

检查所属期间

依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一般案件是2009年前的3至5年,即2004至2008年,如果是偷税罪的(依据未修改的刑法),没有期限规定,法理上是可以一直追踪到企业开办之初。

2008年全国税务检查成果

全国税务稽查机关共检查纳税人40.5万户,共查补收入513.6亿元,

全国税务机关立案查处税收违法案件22.9万起,结案29.4万起, 与公安机关共查处发票违法犯罪案件4092起,收缴各类假发 票2722万份,查补税款近5亿元,

总局统一组织各地对3家重点税源企业的检查中,共查补税款114.9亿元,入库87.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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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报告

根据市局统一布署,我局于2005年4月5日对江陵县龙祥商标辅料有限公司从2004年1月1日到2004年12月31日底执行税法的情况进行了稽查,现查明该公司涉税违法问题,提请审理处理。稽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江陵县龙祥商标辅料有限公司为私营独资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方式为制造销售,从事商标印刷、服装面料及辅料型制品制造等自产自销活动。公司法人代表:赵德龙,男,生产经营地址:江陵县熊河镇荆洪路208号,联系电话:4744168。纳税人识别号:421024732728726,开户银行:农行江陵县支行:270201040000165。2004年度申报销售额:1,446,372.43元、销项税额:245,883.29元、进项税额:182,615.94元、应纳税额:63,267.35元、已纳税额:38,710.02元,2004年期初留抵税额:7,096.22元、2004年底累计欠税:17,461.11元(已在二00五年元月申报缴纳)。应承担的税负为:4.37%,实际承担的税负为:2.68%,帐面反映平均物耗为:73%。

二、检查情况

该公司财务核算不建全,无“成本类各明细帐”、“现金帐”及材料进出库依据,我们对以其所能提供的资料进行了稽查,发现如下问题:

该公司二00四年七月三十日5号凭证记录以收取现金的方式让售原材料一批,不含税价为:6,000.00元,未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应补增值税为:6,000×17%=1,020.00元,销售电子盒、工具盒一批,价税合计6,000.00元,未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应补增值税为:6,000÷(1+17%)×17%=871.80元。两项合计应补增值税:1,891.80元。

三、处理意见

在稽查过程中,企业领导对稽查工作相当理解,财务人员对稽查工作积极配合支持,造成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对税收法律、法规的理解缺乏所造成的,要求有关人员加强税收法律法规的学习,吸取教训,不再发生违法问题。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公司应补缴增值税:1,891.80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公司少缴增值税: 1,891.80元,从少缴税款之日起至缴纳之日止,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公司行为已构成偷税,除补税、加收滞纳金外,对其处以所偷税款0.5倍罚款,罚款金额为:945.90元。

稽查人员: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推荐第7篇:税务稽查案例

库尔勒市大华纺织机械股份公司于2003年1月注册成立,主要从事纺织机械设备制造销售,该企业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17%,购货都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XX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于2009年6月25日对该公司2008年企业所得税核算、申报、缴纳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公司2008年度有关资料如下:

1、该公司2008年发生职工工资支出1800万元,其中生产工人工资1200万元,销售人员工资280万元,管理人员工资200万元,在建工程人员工资120万元。

2、2008年管理费用1200万元,其中列支公司职工教育经费36万元,列支购货运输费用274万元,列支业务招待费200万元。

3、2008年底有关账户余额:原材料200万元,生产成本:500万元,库存商品:750万元,投资性房地产:0万元。

4、2008年营业收入18000万元,营业成本12000万元。

5、2008年8月份在建工程项目领用生产用原材料200万元(该种材料计价中已含运输费用),该项目2008年9月投产。

6、该公司存货采用先进先出法核算,2008年12月产成品明细账如下:

库存商品单位:台、万元

7、财务费用中列支流动资金借款手续费100万元,发行股票费用200万元,支付职工股利25万元。

8、2008年资本公积-其它资本公积明细账中余额有10万元,经查是2008年5月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计量模式转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所产生。

9、2008年销售费用中列支销售机构业务招待费60万元,列支计提的产品保修费用5万元。

10、2008年12月21日,大华公司采取分期收款方式(5年)销售10台设备,约定每月21日收款5万元,该产品同期市场价格25万元/台(不含税价格),生产成本20万元/台,增值税税款在销售时一次性收取,本期已收款5万元,未确认融资费用按直线法摊销。

假定上述问题都未作纳税调整,除上述资料的有关问题外,该企业不存在其它问题。税法规定该公司2008年9月投产的项目净残值率为0,采用直线法折旧,折旧年限10年。为简化计算,对于查补的需进行分配的费用,只进行一次分配,不考虑其第一次分配后的进一步影响。做调整分录时不考虑结转利润及利润分配和补交所得税的调账分录。

要求:

(1)扼要指出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税收的影响;

(2)汇总计算应补企业所得税额;

(3)作出有关调账分录。

答案及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及影响:

1、资料6中多结转营业成本,审增应纳税所得额50×20-750=250万元。

多转成本250是这样计算的:采用先进先出法,期初结存产品的单位成本是1200÷80=15万元,12月12日销售产品70台,成本应该是70×15=1050万元。而该企业转了1260万元。故12月12日多转1260-1050=210万元,12月21日销售210台,成本应该是10×15+50×18+150×20=4050万元,多转4090-4050=40万元,共多转销售成本:210+40=250

2、资料2中职工教育经费未按职工提供服务的对象进行分配,根据生产工人和在建工程人员工资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应计入生产成本和在建工程,不应计入管理费用。多计扣除,审增应纳税所得额36/1800*(1200+120)=26.4万元。

3、资料2中购货运输费用未计入原材料成本,不应当计入管理费用,多计扣除,审增应纳税所得额274/(200+500+1000+12000)*(200+500+1000)=34万元。需要说明的是库存商品企业结存金额750万元,由于采用先进先出法所计算的发出商品的成本多计250万元,所以实际库存商品的结存金额应该是750+250=1000万元。

4、资料2和资料9中业务招待费超标列支,审增应纳税所得额(200+60)-18000*0.005 =170万元。

5、资料5中领用生产用原材料未作进项税额转出,影响固定资产计价,少提折旧,审减应纳税所得额200*17%/10*3/12=0.85万元。

6、资料7中发行股票费用未计入资本公积,审增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

7、资料7中支付职工股利未计入利润分配,审增应纳税所得额25万元。

8、资料8中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时,其对应的资本公积未转入损益,审增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

9、资料9中计提的产品保修费用不能税前扣除,审增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

10、资料10中,分期收款销售未按规定进行调整,审减应纳税所得额(25-20)*10-(5*5*12-20*10)/5*12-(5*5*12-25*10)/5*12=47.5万元。

分析:分期付款会计作帐

借:长期应收款5*5*12=300+

51贷:未实现融资收益 50

主营业务收入 2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51

同时结转成本200,形成利润50

税法按合同确认收入5,同时结转成本200/5*12=3.33,税法利润为1.667

会计在本期收款5万元时,按直线法摊销“未实现融资收益”50/5*12=0.833作帐: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0.833

3贷:财务费用0.8333

这样会计应调整0.8333

所以税会差异:50-0.8333(会计利润)-1.667(税法利润)=47.5

二、应补企业所得税:

(250+26.4+34+170+200+25+10+5-0.85-47.5)*25%=672.05*25%=168.01万元。

三、账务调整:

1、对第1项,

借:库存商品 250万元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50万元

2、对第2项, 借:生产成本 24万元在建工程 2.4万元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6.4万元

3、对第3项, 借:原材料 4万元生产成本 10万元库存商品 20万元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4万元

4、对第4 项不需账务处理。

5、对第5 项, 借:固定资产 34万元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4万元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0.85万元贷:累计折旧 0.85万元

6、对第6 项, 借:资本公积 200万元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0万元

7、对第7项,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25万元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5万元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5万元贷: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25万元

8、对第8项, 借:资本公积 10万元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万元

9、对第9项不需账务处理。

10、对第10项不需账务处理。

推荐第8篇:税务稽查案例

稽 查

二00八年六月

例 务 案

前言

为贯彻落实2007年7月召开的全国税务系统教育培训工作会议和2008年1月召开的全国税务稽查工作会议精神,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决定在全国国税、地税机关征集税务稽查案例,并组织人员进行编写,形成税务稽查系列培训教材,主要适用于税务稽查人员培训使用。

本书以行业为主线分十一章,共收集稽查案例61个,案例主要选自全国各地税务稽查机关2005年以来实际办理的兼具典型性和普遍性,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的稽查实例。希望通过学习案例,给税务检查人员的稽查实践带来一定裨益。

作为培训教材,本书首先满足于操作的实用性,其次总结各地积累的办案经验,作为个案突破,有指导的针对性,同时作为三本系列教材的一部分又与其他两本书的构成有机联系。《税务稽查案例》是对《税务稽查管理》税务稽查规范的具体体现,是对《税务稽查方法》税务稽查基本方法、取证方法、行业方法的具体实践。例如本书分章以行业归类编写有一定的特色,这与方法篇的行业检查构成一定关联,又如:在稽查执法权限、法律适用等方面又与管理篇相关联,在案例分析部分反映出“以查促查”、“以查促管”的重点、焦点问题,这与管理篇的稽查成果运用相呼应。

为更好地为一线检查人员服务,本书编写选用及编写案例侧重介绍案件查处过程和方法,同时兼顾税收法律法规适用问题。案例的基本体例分为四个部分,同时对特殊案例,

2 比如涉及复议、诉讼等法律适用方面案例在体例方面作出必要的特殊调整。案例的基本体例为:案件背景情况、检查过程与检查方法、违法事实及定性处理、案件分析四个部分,此外又附加三部分内容:本案特点、思考题、考试练习题。

―“本案特点”主要是编者对办案机关查办案件的可取之处的理解把握。

―“案件背景情况”主要介绍与查办案件相关的案件来源和纳税人基本情况。

―“检查过程与检查方法”主要分为检查预案、检查具体方法和检查中遇到的困难阻力及相关证据的认定三部分。

―“违法事实及处理”主要反映被检查单位存在的违法事实和作案手段,以及税务机关对此的处理结果。

―“案件分析”主要是从查处案件的认识和体会,以及完善税收工作的建议。

―“思考题”、“考试练习题”主要结合案件的特点和内容提出,期望对读者的关注有一定启迪。

因现有法律法规规定对部分涉税业务处理规定不甚明确,各地具体办案在法律适用实践方面存在不一致,编写过程这一类问题处理是对全国各地的几个主流做法都视为正常,仍保留其原有案例观点,希望读者,在稽查执法实践中要按照当时的法律、政策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执行。

本书在编辑过程中,总局稽查局综合处宋杰处长、李璆梅调研员多次亲临一线给予指导,同时,编写组的同志们为本书付出了努力。

3 参加本书的初审组成员有:

总局稽查局系统处宋杰处长、李璆梅调研员;总局教育中心教材处顾伯群处长、周佳;北京地税检查处朱兴有处长、吉林地税稽查局贡献局长、浙江国税稽查局王黎明局长、广西国税稽查局盛国华副局长、浙江国税稽查局池贤福同志。

参加本书的编写组成员有:于德智、刘延俊、陈萍生、陈旭东、冉小鲁、姚占君、陈玉蓉、苏成轼、刘海生、杨万霞、朱延波、孙杰夫、谢雅琳、宋寒菁、李 岩。

本书由于德智通稿。

由于从征集案例到定稿,时间紧、标准高,尤其是第二次集中编写和审稿阶段,工作量大,时间仓促,加之水平有限,书中难免存在疏漏之处,欢迎广大读者批评指正。同时,因篇幅有限案例选择难免挂一漏万,也请大家谅解。

本书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总局稽查局、四川国税局、海南国税局、大连地税局、北京国税局的大力协助。

在此向曾经给予本书鼎力支持的编写组成员和单位表示感谢。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稽查案例》编写组

二00八年六月

4

第一章 加工制造业稽查案例 ..................................................................................................9

1-1 .....................................................................9 某啤酒有限公司隐匿收入偷税案 .............................................9 1-2 ....................................................................15 某钢材生产企业虚增成本少列收入偷税案 ....................................15 1-3 ....................................................................21 某配件公司设置账外账偷税案 ..............................................21 1-4 ....................................................................27 某食品有限公司隐匿收入偷税案 ............................................27 1-5 ....................................................................31 某木制品有限公司利用代理出口隐瞒收入偷税案 ..............................31 1-6 ....................................................................36 某外资光学制造有限公司少列收入偷税案 ....................................36 1-7 ....................................................................42 某食品公司少列收入偷税案 ................................................42 第二章 商品流通企业稽查案例....................................................................................................49 2-1 ....................................................................49 某科技有限公司分解收入偷税案 ............................................49 2-2 ....................................................................54 某服饰代理有限公司隐匿收入偷税案 ........................................54 2-3 ....................................................................59 某汽贸公司多种手段隐瞒收入偷税案 ........................................59 2-4 ....................................................................65 某船舶油料有限公司隐瞒销售收入偷税案 ....................................65 2-5 ....................................................................71 某电子商务企业隐瞒销售收入偷税案 ........................................71 2-6 ....................................................................77 两煤炭公司设置账外账偷税案 ..............................................77 2-7 ....................................................................82 某食品有限公司账外账偷税案 ..............................................82 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企业稽查案例..................................................................................................89 3-1 ....................................................................89 某房地产公司隐瞒收入偷税案 ..............................................89 3-2 ....................................................................96 某房地产公司隐匿收入偷税案 ..............................................96 3-3 ...................................................................103 某墓园隐匿收入偷税案 ..................................................103 3-4 ...................................................................107 某房地产公司虚增供料偷税案 .............................................107 3-5 ...................................................................113 某房地产公司虚列成本偷税案 .............................................113 3-6 ...................................................................120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多列支出偷税案 .........................................120

5 3-7 ...................................................................125 某房地产公司虚列成本偷税案 .............................................125 3-8 ...................................................................131 某房地产集团公司多种手段偷税案 .........................................131 3-9 ...................................................................141 某房地产公司虚列成本偷税案 .............................................141 3-10 ..................................................................150 某物业管理公司虚假申报偷税案 ...........................................150 3-11 ..................................................................158 某物业公司隐瞒二手房交易价格偷税案 .....................................158 第四章 建筑安装企业稽查案例..................................................................................................166 4-1 ...................................................................166 某路桥建筑公司虚列成本偷税案 ...........................................166 4-2 ...................................................................171 某建筑公司异地经营不计收入偷税案 .......................................171 4-3 ...................................................................179 某安装公司利用关联关系混淆收入涉税案 ...................................179 第五章 服务业企业稽查案例........................................................................................................182 5-1 ...................................................................183 某广告公司假发票抵减计税额偷税案 .......................................183 5-2 ...................................................................187 某旅行社虚增营业税抵扣额偷税案 .........................................188 5-3 ...................................................................194 某医院混淆应税收入涉税案 ...............................................194 5-4 ...................................................................199 某健身俱乐部隐匿收入偷税案 .............................................199 5-5 ...................................................................206 某管理咨询公司虚假申报偷税案 ...........................................206 5-6 ...................................................................212 某投资管理公司隐匿股票投资所得偷税案 ...................................212 5-7 ...................................................................219 某律师事务所个人所得税涉税案 ...........................................219 第六章 娱乐业企业稽查案例......................................................................................................225 6-1 ...................................................................225 某娱乐公司设置两套账偷税案 .............................................225 6-2 ...................................................................233 某省高尔夫球行业专项检查涉税案 .........................................233 6-3 ...................................................................239 某高尔夫度假村有限公司隐匿收入偷税案 ...................................239 第七章 出口退(免)税企业稽查案例 ......................................................................................246 7-1 ...................................................................246 T公司利用“四自三不见”方式骗取出口退税案 .............................246 7-2 ...................................................................253 某珠宝公司高报低出骗取出口退税案 .......................................253

6 7-3 ..................................................................260 某电子有限公司以少报多 ............................................260 第八章 发票稽查案例..................................................................................................................266 8-1 ...................................................................266 某市多户企业接受虚开废旧物资发票偷税案 .................................266 8-2 ...................................................................270 某团伙虚开废旧物资发票案 ...............................................271 8-3 ...................................................................277 某工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77 8-4 ...................................................................283 T公司与其关联企业虚开发票偷税案 .......................................283 8-5 ...................................................................291 某贸易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团伙案 .....................................291 8-6 ...................................................................297 三户橡胶公司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97 8-7 ...................................................................306 某商贸有限公司多种手段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系列案 .........................306 8-8 ...................................................................312 关某兄弟骗购、虚开发票团伙案 ...........................................312 8-9 ...................................................................318 税警联合查处制假贩假发票案 .............................................318 第九章 关联企业往来业务稽查案例 ..........................................................................................324 9-1 ...................................................................324 某矿业公司关联交易涉税案 ...............................................324 9-2 ...................................................................329 某广告策划公司利用关联关系偷税案 .......................................329 9-3 ...................................................................334 某煤矿企业利用关联企业关系偷税案 .......................................335 第十章 会计电算化企业稽查案例 ......................................................................................342 10-1 ..................................................................342 某银行会计电算化检查涉税案 .............................................342 10-2 ..................................................................348 某医药公司会计电算化少列收入偷税案 .....................................348 10-3 ..................................................................354 某购物中心会计电算化偷税案 .............................................354 10-4 ..................................................................360 某科技公司利用网络异地存储财务数据偷税案 ...............................360 10-5 ..................................................................364 某医院会计电算化设置两套账偷税案 .......................................364 第十一章 其他典型案例..............................................................................................................371 11-1 ..................................................................371 某酒业有限公司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 .....................................371 11-2 ..................................................................376 T公司股东个人所得税复议诉讼案 .........................................376

7 11-3 ..................................................................384 某破产外资公司税款追缴案 ...............................................384

第一章 加工制造业稽查案例

1-1

某啤酒有限公司隐匿收入偷税案

本案特点:本案的检查人员面对纳税人财务管理的混乱状况,以及相关账务资料的缺失,通过对同行业投入产出率的分析比对发现疑点,以货物结转环节作为切入点,对销售开单、仓储提货、经销商收货等诸环节进行检查,并采取从核查其‚出货单‛等最基础资料入手,找出问题并取得突破,同时对发现的疑点充分运用书证、人证、物证等形成予以确认,最终查实纳税人隐匿销售收入的违法事实,其办案思路和方法均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案件背景情况

(一)案件来源

2005年6月10日,某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以下简称稽查局)接到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转来举报信息,反映P市某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啤酒公司)2001年至2004年共购进麦芽2.6万吨,以每吨麦芽可生产8吨啤酒计算与其实际经营情况极不相符,存在虚假作账、隐瞒销售收入的重大偷税嫌疑。

(二)纳税人基本情况

啤酒公司于1989年12月1日开业投产并办理税务登记,法定代表人黄某,出资人陈某,出资额2.55亿元,属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1994年1月1日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啤酒公司开业即与德国T公司合作生产啤酒,于1999年结束合作关系。其后,一直生产自有品牌,并零星受托加工其他品牌啤酒。

二、检查过程与检查方法

(一)检查预案

1.检查组结合举报线索查阅纳税征管资料,了解了纳税人的基本情况:1999

9 年起,啤酒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恶化,资金紧缺,2000年初因严重负债被法院冻结其银行账户。2001年啤酒公司销售啤酒25396吨,申报消费税559万元,申报销售收入4087万元,申报增值税154万元,增值税税负3.8%;2002年销售啤酒31028吨,申报消费税685万元,申报销售收入5748万元,申报增值税144万元,增值税税负2.5%;2003年销售啤酒24944吨,申报消费税551万元,申报销售收入4496万元,申报增值税42万元,增值税税负0.92%;2004年销售啤酒19233吨,申报消费税428万元,申报销售收入5513万元,申报增值税74万元,增值税税负1.34%。2001-2004申报所得税为零。纳税人税负逐年降低,检查组认为申报异常。

2.确定检查重点。根据静态资料分析,检查组初步确定了分别从原材料购进、生产工艺流程、经销商网络和财务核算、纳税申报进行检查取证的检查方案。

(二)检查具体方法

1.常规检查,未能取得突破

检查组依法调取啤酒公司有关资料进行检查分析,对现有人员进行询问,发现检查组面临啤酒公司以下状况:多次被举报并接受税务检查,但没有发现重大问题,说明其反检查能力比较强;货物销售业务现金交易,资金流难于检查落实;人员变动频繁,关键岗位人证难以取得;采购、仓库、生产、销售、财务等部门管理混乱,各部门间生产数据均连接不上;财务核算资料在不同时期核算口径不尽一致,数据勾稽关系前后矛盾;提供的资料不能完整、系统地反映其生产经营全貌。

稽查人员首先对啤酒公司主要原材料——麦芽的供应商销售情况进行了外调协查,核实了解到供应商提供的麦芽销售数量及金额均与啤酒公司账上相符,说明啤酒公司未有账外生产的情况。检查人员又对啤酒公司的附属产品——麦糟的数量进行核实,想以其主要产品与附属产品之间的产出比例关系,从附属产品推算出主要产品的的大体产量,以确定啤酒公司是否存在账外经营的情况,但啤酒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麦糟主要销往公司投资人的亲戚办的个体养殖场,该个体养殖场没有核算资料,提供不出具体数量,导致稽查人员无法测算啤酒的真实产量。

稽查人员又转而对啤酒公司资金流向进行检查,发现啤酒公司从2002年初起银行账号被法院冻结,与啤酒经销商之间的资金结算大部分采取现金交易方式,

10 或以个人银行卡支付货款,货款汇往啤酒公司地区业务员个人银行账号。并且2001至2004年期间的业务员大部分已离岗辞职,上述业务员及其个人银行账号无法查找齐全。因此,从资金流方面也难于获得该公司账外经营的证据。

鉴于上述情况,为拓宽检查思路,检查组对当地其它啤酒生产企业进行调查,获悉在生产条件相当的情况下,啤酒投入产出比例一般在1:8,即投放1吨麦芽可生产8吨啤酒。而啤酒公司账上反映2001年至2004年生产投入产出比为1:7.2,啤酒公司投入产出低于行业正常水平。于是检查人员在初步掌握被查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信息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检查方案,确定将落实其真实的经营销售情况,即对销售开单、仓储提货、经销商等与实物直接接触的环节作为重点,以查找其偷税的证据。

2.突击检查,查获重要证据

检查组通过对啤酒经销商的调查,了解到经销商向啤酒公司正常提货时使用‚啤酒公司送货单‛(以下简称‚送货单‛),促销赠酒时使用‚啤酒公司授权书用酒送货单‛(以下简称‚赠酒单‛)。于是,为从啤酒公司获取上述单据资料,检查组分兵几路,同时突击检查了该公司的财务部、营销部、仓储部、保安部、运输部,终于在营销部获得了该啤酒公司2001年1月至2002年6月的部分‚送货单‛存根联和回执联,以及‚赠酒单‛存根等单据。两种送货单为啤酒公司经销商提货及领取促销赠酒所使用的单据,详细纪录了啤酒公司销售和促销赠酒的品种、规格、数量、客户、提货方式、提货车号、提货人等有关资料。并从经销商处取得了啤酒公司销售啤酒正常提货时使用‚送货单‛,促销赠酒时使用‚赠酒单‛,以及啤酒公司与上述购货方采用现金方式直接收款的事实,证明啤酒公司啤酒销售实现的时间即购货方收到啤酒的当天。

3.数据抽样比对,测算隐匿收入

在查获啤酒公司两种送货单后,检查组通过整理归类,抽取了一个月的啤酒送货单进行统计,然后与账务核算资料和纳税申报进行比对,发现送货单上记录的啤酒销售数量远远大于同期账簿反映的纳税申报数量。于是,检查组耗时30多天,对上述全部送货单的品种、规格、数量和其对产成品明细账的8万余条信息逐笔录入电脑,形成了如下三种类型的700余份统计表格:

一是财务部会计核算统计,包括各种名称的产品分规格型号,每天的期初数

11 量、期末数量、当天生产完工入库数量、当天发出销售数量,以及每天销售的单价;

二是仓储部核算统计,包括各种名称的产品分规格、型号,每天的期初数量、期末数量、当天领用数量、当天发出销售数量;

三是营销部上述‚送货单‛部分存根联和回执联以及‚赠酒单‛存根统计,包括各种名称的产品分规格、型号,每天的期初数量、期末数量、当天领用数量、当天发出销售数量、销售对象、领取人,以及每天销售的单价。

经过对上述各类数据统计表的信息数据比对,核实啤酒公司2001年1月至2002年6月期间,销售啤酒10542万瓶、生啤5730升。而同期纳税申报销售啤酒6890万瓶、生啤300升。与企业正常纳税申报的销售数量和金额,有啤酒3244万瓶、生啤5430升的数量差距,按照同期或近期同类或类似产品平均销售单价和啤酒的密度(吨/升)计算,涉及啤酒19558吨,销售收入3316万元。

4.正面交锋,偷税案水落石出

在掌握了上述重要证据后,检查人员与啤酒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正面交谈,告知其主要涉税问题的严重性和已经取得了其偷税的直接证据,要求其主动配合检查,并对上述业务的具体经办人,告知其只有把情况说明清楚,把责任分清楚,才能排除或减少相关法律责任。通过对财务人员、仓库管理人员、销售人员及法律顾问的耐心教育和开导,上述人员消除了顾虑,积极配合检查并提供了其它偷税证据。啤酒公司也以‚自述材料‛的形式书面说明和确认了上述违法事实,并对检查人员取得的相关资料一一签字、盖章确认。至此调查取证工作圆满完成。

(三)检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阻力及相关证据的认定

本案在检查中遇到的困难,一是检查资料比较多,有账内、账外资料,有纸质材料、电子文档,工作量较大;二是检查涉及面比较宽,从企业财务部,查到营销、仓储、保安、运输等部门,从企业内部查到关联企业,外调任务重,各类信息比较多,稍不注意,就会做无用工,甚至产生错觉,偏离工作方向,影响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三是啤酒公司人事变动频繁,业务经办人员大部分已经离职,且无法取得联系,无法对各职能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且财务管理混乱,财务人员变动频繁,纳税申报资料保管不全,给固定销售数量、销售金额增加了难度;四是企业相关人员反检查能力比较强,在没有充分证据前,企业以各种主

12 客观理由阻挠检查的情况,更谈不上配合检查。

在相关证据的认定上,检查人员首先对财务部门核算资料,投入精力按产品规格、型号、名称,理出期初数量、完工入库数量、发出数量、期末数量进行归类整理,然后对照纳税申报资料,落实账面核算的产品发出是否存在没有及时作销售处理,已销售产品是否存在没有申报纳税问题。其次,把营销部的‚送货单‛部分存根联和回执联以及‚赠酒单‛存根,按产品规格、型号、名称、提货人、运输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开单时间、发货时间等要素,理出每天实际发出商品的真实数量;再次,把仓储部的成品,按照规格、型号、名称,每天期初数量、入库数量、发出数量、期末数量,货物入库验收人、发货人等要素,理出每天出入库真实数量。最后把生成的上述信息进行同口径比对,得出每天实际销售数量,形成完整、准确的数据证据资料

三、违法事实及定性处理

(一)违法事实和作案手段

2001年1月至2002年6月间,啤酒公司销售啤酒19558吨,采取账外经营,资金体外循环,在账簿上少列收入3316万元,少缴增值税564万元、消费税431万元。

(二)处理结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二条第(一)项、第五条、第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

一、

二、

四、

五、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八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虚报亏损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批复‡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税务机关对该啤酒公司做出如下处理:

(1)对该公司在账上少列收入33156万元的偷税问题,追缴增值税564万元、消费税431万元,并处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498万元;

(2)对该公司少列收入3315.5万元,应调增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由于2001年度及2002年度企业亏损,查增利润不足以弥补亏损,责令其按规定调整账务,并对

13 该公司编造虚假的计税依据的行为,并处以5万元的罚款;

2.根据原†征管法‡第二十条和新†征管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从滞纳税款之日起依法加收滞纳金。

3.该案上述违法行为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以及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案件分析

(一)查处本案的认识及体会

1.找准突破口是成功查办案件的关键

在新的经济形势下,纳税人偷税手段越来越诡秘、偷税过程越来越隐蔽,其提供的资料一般经过精心策划,从账面上很难发现其大的涉税问题。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一方面要要善于使用企业的内部资料,利用其较真实的内部核算资料掌握其真实的情况,同时要全面了解其具体经营流程,从其经营流程中最真实反映经营状况的环节寻找突破口,并围绕疑点问题提取证据资料,用证据资料把涉税违法问题确定下来。

2.技术查账是提高案件查办效率的重要手段

专案组面对查获的大量需要分类、统计、分析的杂乱、零散原始单据信息,通过建立计算机电子表格,利用计算机的多项功能的辅助,极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

3.适时调整检查思路是逐步接近事实真相的有效途径

对较复杂的案件,要有检查预案还要有随机应变的能力。要根据具体检查情况,边检查、边分析、边整合,并适当调整检查思路,才能少走弯路,不断明晰检查重点,逐步接近事实真相。

(二)工作建议

日常税收管理要及时到位。以本案为例,该啤酒公司是一家大型生产企业,货物的购、产、销是主要经营环节,三者之间有匹配关系,且这个关系在一定时期是相对稳定的,而该公司的税负率连年下降,作为日常税务管理部门应及时了解并落实企业的经营及纳税申报情况是否存在异常,以及时发现和落实各类涉税

14 疑点问题。因此建议对纳税人建立涉税信息的动态监控机制,对企业生产经营及纳税情况出现较大变化时,及时予以检查落实,提高日常税收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思考题

1.纳税人采用现金交易方式进行账外经营,可从何着手查实其违法行为? 2.除了通过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外,税务机关应如何加强对纳税人的业务资金往来、货款结算情况的监控?

考试练习题

1.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是如何规定的?

2.对生产型企业,检查人员在核实其真实销售收入额时,除对账簿资料进行检查核对外,还应对企业哪些部门的生产经营资料进行检查核对?

1-2 某钢材生产企业虚增成本少列收入偷税案

本案特点:本案税务稽查机关创新选案方法,利用征管信息和外围调查信息进行分析选案,检查中注重研究生产流程,制定有针对性的检查方案,并能够灵活运用税务检查权和检查方法,本案对制造业的纳税检查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案件背景情况

(一)案件来源

2006年,某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以下简称稽查局)推行稽查精细化管理,实施了案源调查立案机制创新工程。在分级分类稽查工作中,稽查局成立调查组,采用依据行业特点结合分析比对征管信息、外围摸底以及分析企业自查情况等调查模式,对销售收入超亿元、税收负担率偏低的企业进行全面调查。作为调查对象之一的某钢材生产企业系省级重点税源户,前5年均未纳入地税部门稽查范围,该单位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贡献率0.58%。该地区该行业案源指标库中企业所得税贡献率警戒线为1%的根据立案机制的提示,选案部门判定该企业税收负担明显

15 偏低,该局遂启动调查立案机制,将该企业列为分级分类检查对象。

(二)纳税人基本情况

该钢材生产企业成立于2001年2月,注册类型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各类合金板材和不锈钢的制造、加工以及钢材的销售。该单位2005年度销售收入30572.80万元,利润总额529.69万元,缴纳各类税款合计495.03万元,其中企业所得税176.99万元。该单位同时开设一家某成品钢有限公司,二者作为关联企业,业务往来频繁。

二、检查过程与检查方法

(一)检查预案

检查人员先期与案件调查人员多次进行沟通,精心准备检查预案。考虑到该单位在收入、成本方面可能存在问题,仅靠检查财务资料难以取得突破,决定按企业生产销售的流程,兵分四路,同时进驻企业实施突击检查,全面调取企业的各项纳税资料,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重点检查该单位成本核算是否正常,是否存在少计收入、虚列成本等情况。

(二)检查具体方法

⒈实地调查取证

检查人员按照检查预案实施突击检查,四个小组同时进驻该企业的董事长办公室、财务科、生产车间和销售科、仓库保管部门。在董事长办公室,检查人员向该单位董事长讲明来意,并听取其介绍企业近年来的生产经营情况。在财务科,检查人员调取了企业2005年度各类报表、账册、凭证、纳税申报表,获取了其7个开户银行的名称及账号。在生产车间和销售科,检查人员了解到企业的整个生产工艺流程,并对企业的在产品、产成品分品种、规格及数量进行实物盘点,掌握了企业当前时点各类产品的准确数据,同时调取企业销售部门的销售日报表和月度销售台账及所有产品的出库单据,检查人员还将销售科电脑中汇总统计的企业2005年度的销售数据全部拷贝,进行打印,并由企业当场签字确认。同时,检查人员在现场制作笔录,进一步固定电子证据。在仓库保管部门,检查人员在第一时间隔断了仓库会计与外部的联系,成功调取了原材料、产成品的相关账册和入库、出库单据以及月度、年度盘点表。

16 上述调账工作基本完成后,检查人员按照事先拟好的询问提纲,立即分别对企业财务科长、销售科长、仓库会计进行了询问调查,以进一步了解企业生产、销售、仓库、财务诸环节在核算上的衔接情况。

2.检查原材料成本

检查人员对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总体分析后发现,该单位2005年度上半年的利润水平明显低于下半年,检查人员由此认为该单位在成本核算上有重大嫌疑,决定将成本核算的第一道环节—原材料核算作为检查的首个重点。

该单位的原材料主要是两大类,即带钢和卷板,其材料主要供应商有22家。检查人员兵分两路开展内查外调,一路外调供货单位,一路实地检查企业仓库的原材料,并与账面核算情况进行比对分析。

外调结果证实,供货单位2005年度供应该企业的原材料数,远远小于该企业的账面入库数,外调结果与账面比对发现原材料虚假入库线索。同时,该单位2005年度账面反映全年外购原材料31945.59万元,计算的增值税进项税金为5430.75万元,而该单位向国税局申报的增值税明细表‛中‚进项税额‛为5099.60万元,差额331.15万元,换算成相应原材料金额为1947.94万元。通过账表(账与纳税申报表)比对分析,发现入库原材料数额异常。

带着疑问,检查人员抽取了企业2005年度1月份的凭证,逐笔核对记录原材料采购的原始凭证,将原材料借方入账金额与增值税发票记载金额进行对比,结果发现原材料入账金额比增值税发票记载金额多出数百万,这一发现证实了检查人员的判断。随后,检查人员逐笔核对了其余11个月的原材料采购凭证,并统计出入账原材料中缺少发票的金额。经汇总,该单位2005年度入账原材料中缺少发票的原材料共计1911.02万元,而且大多集中在上半年。通过核对原材料采购原始凭证,入账金额与增值税发票金额进行对比证实,企业虚列入库原材料金额1911.02万元。

检查人员还检查了该企业原材料估价入账的账务处理,通过审查材料明细账户借方摘要栏,并进一步检查原始凭证,核对估价入账的材料名称和金额,然后看次月初有无以红字冲销的处理。经逐一核对每笔预估入账的原材料后,发现其中有四笔合计金额54.80万元的预估材料,历时一年多未作任何账务处理。财务人员确认情况属实,并称由于时间久远,工作疏忽,导致未作冲销处理,造成多

17 列原材料成本47.07万元。

3.检查收入

检查人员把注意力转向了第二个检查重点—销售收入。检查人员发现两个疑点:一是销售部门年度销售统计台账反映的该单位全年销售收入为31147.87万元,而财务部门会计报表上反映的销售收入为30572.80万元,两者相差575.07万元;二是检查人员注意到一个经营细节,在企业的生产车间曾发现一辆车门上标有某成品钢有限公司的卡车拉运过该企业的钢材边角料,但在该企业‚其他业务收入‛明细账上并未发现对某成品钢有限公司的边角料销售情况。

由于检查人员已在销售部门调取了2005年度的销售台账及所有出库单据,第一个疑点很快就被解开了,原因是企业在收到货款后,销售部门已办理了产品出库手续并记入销售日报表,而财务部门由于尚未开具销售发票,所以未计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会计制度有关销售收入的确认规定,这部分尚未开具发票的收入应确认为当期销售收入。

对第二个疑点,通过对生产车间和仓库保管人员的询问得知,企业的边角料销售大部份都是开票入账的,只有发给某成品钢有限公司的废料除外,由于系关联企业,因此只制作废料出库单,没有开具销售发票,收取的现金也不入账。经对所有发给某成品钢有限公司的废料出库单进行统计,该企业共少计废料收入116.63万元。

4.检查应付账款

检查人员发现该企业有一笔1091万元的应付账款,2003-2005年度均未发生变动。企业财务科长解释该笔款项系该企业成立之初,由于资金困难,以关联企业某成品钢有限公司的名义向银行贷款,再交给该企业无偿使用的,其利息也由某成品钢有限公司支付。对此,检查人员延伸检查了某成品钢有限公司与该企业2003-2005年度的往来账册,结果并未发现该笔贷款业务。

为查清该笔应付账款的真实面目,检查人员又到该企业的7家开户银行,检查了该企业的所有资金往来情况。通过核查,检查人员发现该单位成立之初的贷款已于当年年底全部归还给了银行,而且也未发现其与某成品钢有限公司该笔资金的往来。面对调查结果,企业财务科长不得不如实交待这笔应付账款是应付某供货单位的货款,当时因资金周转困难,暂时没有支付。后来,该供货单位发生

18 撤并,该笔应付账款就一直挂账未作支付。这一事实在检查人员通过异地函查后得到证实。

(三)检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阻力及相关证据的认定

1.企业规模较大,原材料采购业务频繁,涉及原材料供应单位多,取证工作量大。

2.企业应付款项时间久远,往来情况复杂,核实取证难度比较大。对此,稽查局及时增派力量,对该单位22家供货单位进行了全面核查,并对其7家开户银行展开调查取证,获取其与业务单位、关联企业的往来销货发票、资金划转等证据资料,再与账面情况一一核对,最后确认了该企业虚增原材料1911.02万元、应付账款1091万元长期挂账未予纳税调整等违法事实。

三、违法事实及定性处理

(一)违法事实和作案手段

1.该企业2005年度虚增原材料1911.02万元,造成当年在‚其他业务支出‛中多列支成本81.75万元,在‚主营业务成本‛中多列支成本1559.82万元,合计多列支出1641.57万元。

2.该企业预估材料入账未及时冲销54.80万元,造成当年在‚其他业务支出‛中多列支出2.34万元,在‚主营业务成本‛中多列支出44.73万元,合计多列支出47.07万元。

3.该企业少列主营业务收入575.07万元,少列其他业务收入116.63万元。 4.该企业对超过三年以上的不需支付的应付款项1091万元,未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申报调增。

(二)处理结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一款、†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二条、第三条、†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缴该单位少缴的企业所得税1117.84万元;加收滞纳金70.51万元;对该单位上述通过虚增原材料在账簿上多列支出、少列其他业务收入造成少缴税收的行为认定为偷税,处以罚款274.25万元。

19 2.鉴于该单位偷税行为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及有关规定,将该单位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按照国地税稽查协作工作有关要求,地税稽查部门将有关检查数据及信息传递给国税部门处理。

四、案件分析

(一)查处本案的认识及体会

本案是利用案源调查立案机制,稽查案源部门与实施部门紧密配合,成功查处大中型企业偷税的典型案例。一方面,通过案源部门的前期调查,获取更多、更全面的调查对象涉税信息,提高选案准确率;另一方面,对符合条件的调查对象,按规定实行先期立案,实现调查、检查信息共享,提高案件查处的效率。就本案而言,检查人员正是按照调查人员的提示,在案件查处过程中,与调查人员密切配合,以账面分析为基础,以成本、收入的检查为重点,以外围调查和实地取证为抓手,成功查处了这起涉税超千万元的案件。

(二)工作建议

本案偷税手段比较简单,但偷税行为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如果检查人员不进行深入细致地检查,仅‚就账查账‛,很容易被企业蒙混过关。因此,检查人员要树立‚办案‛理念,拓宽查账思路,改变固有模式,充分利用调查信息,拟定具体检查方案;在突击调帐时,要把握好主要控制点,全面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业务流程,掌握原材料采购来源、销售网络、财务核算体系以及资金运转等情况,为查清案情提供保证;在实施检查时,要多法并举,并注重检查企业的电脑资料、存货状况、生产现场等,以求取得突破;同时,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检查权,灵活运用稽查技巧,深入开户银行、重要客户及关联企业调查,通过检查账户、协查、外调、询问等取证方式进行调查,以掌握充分和确凿的证据,锁定违法事实。

思考题

1.本案的成功查处有何借鉴意义?

20 2.在税务稽查执法中,如何确立办案思路、拟订稽查方案,如何明确检查重点、查深查透案情以及如何多方取证,锁定违法事实,有何看法和建议?

考试练习题

1.金融机构未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纳税人账户账号的,如何处理? 2.税务机关在对制造行业检查中,实施突击调账时应注意哪几个部门?

1-3 某配件公司设置账外账偷税案

本案特点:检查人员通过深入研究举报线索,制定有效的检查预案发现了被查单位的偷税主要证据—计算机‚电子资料‛账外账,及时采取得力措施调取电脑主机,并破解密码,对检查人员在如何检查发现并固定电子证据方面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一、案件背景情况

(一)案件来源

2007年6月,某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接到举报,反映该市某配件公司采取设臵账外账的手段进行偷税,并提供了该公司销售客户的名称及金额等相关信息。

(二)纳税人基本情况

某配件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8月,2004年正式投产,主营门窗配件、密封胶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该公司2004年申报收入245万元,应纳增值税5万元,税负2%;2005年申报收入298万元,应纳增值税9万元,税负3%;2006年申报收入492万元,应纳增值税17万元,税负3.4%;2007年1至4月份申报收入51万元,未实现增值税。

二、检查过程与检查方法

(一)检查预案

市局稽查局领导立即安排检查人员对该公司的情况进行初步了解,制定稽查

21 预案。

检查人员分析:几年来,该公司的增值税税负并无明显偏低,而举报人提供的收入数与其申报的收入数相比却相差甚远。举报人提供的客户绝大多数为散布在各个地区的个体经销商及建筑公司,若按其提供的线索对所有客户逐一排查,取证难度大,耗时长,甚至会惊动部分涉案纳税人,增加后期工作难度。所以,检查工作只能从被举报企业入手。检查人员认为,如果该公司存在账外经营,即使手段再高明,其账簿凭证上也会留有蛛丝马迹。另外,检查人员通过分析,认为该公司有近百家客户遍布各个地区,从生产销售到财务核算应该有一套规范的管理机制,其财务核算很可能使用财务软件。根据以往的经验,企业若设臵账外账,其真实的财务数据往往隐匿在电脑中。于是,检查人员制定了以日常检查名义进户,以账簿凭证审核为突破口,以核实电子数据为工作重点的检查方案。

(二)检查具体方法

1.检查账簿,发现疑点

2007年6月23日,检查人员以日常检查的名义进入该公司实施纳税检查。通过检查公司几年来的账簿凭证,检查人员发现,其记载收入的凭据百分之九十以上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的销售对象大部分为本地区的工业企业,另外部分是销售给财务核算建全的建筑公司的收入,以普通发票记账。而通常该类企业的销售对象中,个体经销商及其他建筑公司等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占较大的比重,这类客户在交易中一般只索要普通发票或者不要发票,该公司的核算与这一情况不符。另外,检查人员在举报资料列举的公司众多销售客户中挑选了一户本地一般纳税人企业,将该公司与此一般纳税人企业交易数额和公司账簿记载交易数额进行比对,发现二者基本相符,这说明举报线索是可信的。但公司账簿中却未体现其与举报材料中列举的众多个体经销商及建筑公司的交易情况。检查人员又想通过计算投入产出率测算公司经营情况,但考虑到该公司如设臵‚账外账‛进行偷税,则很可能从原材料购进到产成品销售均不入账,若以原材料的投入产出进行测算很难发现问题。于是检查人员决定从单位产值的工资支出入手进行测算。经测算,该公司账簿记载的工资支出超出同行业相同规模企业标准的3倍以上,而其人均年产值仅为1.5万元,而同行业的人均产值则至少5万元。以上情况说明,该公司很可能存在账外经营偷税的问题。

22 账簿凭证检查过程中,细心的检查人员还发现,该公司的一份记账凭证后除附有产品出库单外,还附有一张电脑打印的‚客户销售单‛,‚客户销售单‛上注有‚客户微机号‛。这说明该公司确有可能采取内部电子核算的管理方式。

2.采取有效措施,调取电子数据资料

针对诸多疑点和该公司财务部、经营部、销售部在日常工作中均使用电脑的情况,检查人员提出查看电脑数据资料的要求。对此,公司负责人以电脑中存储内容涉及商业秘密为由一口拒绝,在检查人员告知其只查看与纳税有关的内容且依法为其保守秘密的情况下,仍拒不同意。在双方僵持的时候,公司突然停电。检查人员凭经验推断,停电可能是人为造成,并分析该公司有可能利用备用电源供电,通过其他服务器终端删除服务器上存储的数据,于是迅速拔掉网线,分头控制各部门的电脑。这时,该公司的十几名员工将检查人员团团围住,欲强行搬走电脑。见此情形,检查人员发出了阻挠税务检查需承担法律责任的警告,一名员工仍搬起一台电脑向车间跑去,检查人员紧跟其后,迫使那名员工才将电脑又搬回办公室。检查人员根据那份电脑打印的‚客户销售单‛结合上述种种迹象,电脑中存储的数据很可能有问题。考虑到该公司存在设臵‚账外账‛偷税的重大嫌疑,对待税务检查又持阻挠态度,而且电脑存储的数据非常容易灭失且很难在短时间内查清,检查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在履行法定审批手续后,将该公司电脑服务器主机封存调回,同时调回公司其他与纳税有关的资料,实施调账检查。

3.破译密码,固定证据

检查人员将公司电脑服务器主机调回税务机关后,在公司相关人员在场情况下启封、开机,准备对存储在其中的数据进行全面检查。而该公司人员拒绝提供财务软件的用户名和密码。于是,在该公司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检查人员将公司电脑服务器主机数据全盘备份到税务机关的空白电脑硬盘上,然后再次将电脑服务器主机封存。针对该公司使用财务软件的相关特点,检查人员对备份数据库进行分析,采用在财务软件数据库的人员库中增加管理员的方法,成功破译了财务软件中所涉及到全部人员的用户名及密码。通过使用该公司财务人员及销售人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在财务软件中发现了与核算销售收入有关的 ‚商品销售汇总表‛及‚客户销售汇总表‛,并将数据导出,打印成纸质材料。经过对上述两表

23 的分析统计,该公司 2004年1月1日至2007年4月30日实际取得销售收入为3784万元,而其申报的销售收入为961万元,少计收入2823万元。

4.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冻结银行账户

为尽快对上述数据进行确认,检查人员再次与该公司相关人员联系,而此时对方手机全部处于关机状态。检查人员立即到该公司寻找相关人员,却发现一些工人正在大量运出其产品。鉴于该公司涉案金额巨大,且有转移其应纳税商品的迹象,检查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对其采取了税收保全措施,通知该公司开户银行冻结其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银行存款。

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第二天,该公司公司负责人来到税务机关,面对打印出的‚商品销售汇总表‛及‚客户销售汇总表‛,公司负责人承认了采取设臵‚账外账‛手段进行偷税的违法事实,签字确认上述表中所载为公司实际销售收入数据,同时将其它账外资料全部交出,至此该公司隐匿收入偷税问题全部查实。

(三)检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阻力及相关证据的认定

1.检查中,被查公司不配合甚至阻挠检查人员工作,拒不同意检查人员查看电脑存储资料,并欲强行控制电脑;在检查人员将电脑服务器主机依法定程序调回税务机关后,拒不提供财务软件密码;在认为其偷税行为可能败露的情况下,公司组织工人大量运出其产品。面对上述困难和阻力,检查人员果断、有力地控制了局面,及时依法实施了调账检查;迅速破译财务软件密码,对电脑中存储的数据进行了详细而准确的核实,依法固定了电子证据;及时依法采取了税收保全措施,最终成功查处了该公司偷税案件,保证了查补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2.电子证据是本案定案的关键证据。检查中,检查人员依法定程序完成了电子证据的固定、提取、确认工作。检查人员履行法定审批手续后,在该公司签字确认的情况下,使用†税务检查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及†调取账簿资料清单‡,将该公司电脑服务器主机封存调回税务机关;调回后,在公司相关人员在场情况下启封、开机,将公司电脑服务器主机数据全盘备份到税务机关的空白电脑硬盘上,然后再次将电脑服务器主机封存;提取电子证据后,由公司负责人、微机管理员、财务人员同时在由公司电脑服务器主机中存储的‚商品销售汇总表‛及‚客户销售汇总表‛导出并打印的纸质材料上签字确认两表中所载的公司销售收入数

24 据系该公司几年来的实际销售收入,保证了电子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有效性,使该公司偷税行为得以最终认定。

三、违法事实及定性处理

(一)违法事实和作案手段

2004年1月至2007年4月期间,该公司采用账外经营的方式,少列销售收入2823万元,少缴增值税税款480万元。

(二)处理结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二条第一项、第六条的规定,对该公司追缴增值税税款480万元并处少缴税款50%的罚款。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从滞纳税款之日起依法加收滞纳金。

3.该案上述违法行为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征管法‡七十七条以及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案件分析

(一)查处本案的认识及体会

1.综合分析发现疑点,克服困难成功结案

本案中,检查人员根据涉案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销售对象进行综合分析,发现了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单一核算收入的依据不符合常规以及人工成本比例异常的疑点;通过对账簿凭证的审核,以一张‚客户销售单‛发现了企业采用电子核算的线索;在企业拒绝提供电脑密码的情况下迅速破译了密码并对电脑中存储的数据进行了详细而准确的核实;在检查工作遭遇阻力甚至遇到人身威胁时,坚持原则、严格执法,最终成功查结本案。

2.依法采取措施,成功提取并固定电子证据

在查处利用财务软件设臵‚账外账‛进行偷税的行为时,相关电子证据的提取至关重要。由于存储在电脑中的电子证据具有不确定性,可以随时更改,因此税务机关必须严格依法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提取的电子证据具有合法性、客观性。

25 本案中,检查人员能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有效采取税务稽查证据保全措施,在涉案企业相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将涉案企业电脑主机数据全盘备份到税务机关的空白电脑主机上,将电脑主机封存,在将计算机中存储的资料输出打印后,由涉案企业负责人、微机管理员、财务人员同时签字确认,从而使提取的电子资料固定成为合法有效的证据。

(二)工作建议

1.深入了解企业,及时发现涉税疑点

建议税收管理员在日常管理中,经常深入企业了解生产规模、经营状况,注重与同行业相同规模企业进行横向比较,通过计算‚投入产出率‛对企业进行纳税评估,根据其生产规模、耗用原材料、动力、辅助材料以及人工成本等多项指标进行成本与产出的比率分析,及时发现偷税迹象。

2.加强管理,督促企业依法报备会计软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会计核算软件应报送税务机关备案。税务管理部门应依法加强对纳税人会计核算软件报送备案的管理工作,掌握企业的整体情况,提高对此类企业的税收管理水平。

思考题

1.如何有效查处‚账外账‛偷税案件?

2.在税务稽查中,你对‚固定电子证据‛的程序有何认识? 考试练习题

1.税务检查中,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应履行什么法定程序?税收保全措施有哪些?

2.税务检查人员调取被查对象电脑主机时应遵循哪些法定程序?

26 1-4 某食品有限公司隐匿收入偷税案

本案特点:本案检查人员结合被查单位的行业特点,通过疑点分析,运用外围调查等手段,查获了纳税人采取隐蔽真实核算地、开设账外账户、隐匿交易凭证、隐瞒销售收入等手段偷税的违法事实,对查处此案件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一、案件背景情况

(一)案件来源

2007年1月,某省国税局稽查局接到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转来举报信,举报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公司)涉嫌巨额偷税。由于T公司的税务登记地和主管税务机关是该省某市国税局,该省国税局稽查局责成该市国税局稽查局查办。2007年1月19日,市国税局稽查局抽调稽查骨干组成检查组开展查办工作。

(二)纳税人基本情况

T公司成立于2000年5月,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邓某,财务负责人及办税员冉某,属于有限责任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职工近500人。公司注册成立时由邓某及家属唐某投资50万元租用厂房从事生产。2003年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投资90万元购买30亩土地新建厂房,随后注册资本增加到200万元,2004年搬迁到新厂址。

T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品牌调料、火锅底料,近两年开发出多种规格型号的调味品、小食品、肉食品、蔬菜制品、非酒精饮料等产品。公司下设行政、生产、财务、配送、销售、研发等部门。销售部下设四个办事处,分片区负责国内三十多个销售点的经销业务。

二、检查过程与检查方法

(一)检查预案

检查组调阅了T公司有关税收申报资料,排查出有价值的案件线索。一是T公司税负偏低。调味品企业成长性强、市场广阔,且T公司创立了自己的品牌,品牌效益突出,产品覆盖面广。公司成立3年多时间里,资产规模扩大到1500多

27 万。近5年T公司综合税负率却在2%左右,各年末均无留抵进项税额。二是纳税申报存在疑点。T公司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均申报的是开具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销售收入,没有申报未开销售发票的销售收入,这与一般情况不符。因为T公司产品销售对象主要是超市或私营企业、个体批发商等,相当一部分经销对象不需要发票,应该有未开发票的销售收入存在。

于是,检查组明确了检查方向与手段,决定先派人到T公司实地调查,掌握企业机构分布情况,然后突击调账检查,并明确检查重点是财务部、销售部、生产车间及保管配送中心等部门,检查资料以账簿凭证等书证为主,对电子数据要求复制存储并打印。检查人员共分3组实施检查:第一小组检查财务室,重点提取财务数据,用移动硬盘现场拷贝电脑数据库;第二小组检查销售部,重点收集客户档案资料、销售统计报表、业绩考核表等资料;第三小组检查生产车间和保管配送中心,重点检查生产记录、产成品库存,看是否账实相符。

(二)具体检查方法

1.突击检查,调查陷入困境

2007年1月22日,检查组按计划对T公司实施突击检查。公司对税务检查积极配合,没有发现正常会计核算资料以外的涉案书证、物证。检查组调取了账簿凭证,分类统计分析产品、包装、材料购进数据,另外梳理了银行账户资料、管理记录、生产材料等资料。

对包装物与产成品的统计分析发现:一是包装袋购进量大、规格复杂,无法准确统计。T公司2005年就有38种规格的常用小型包装,购进包装的计量单位有件、箱、斤、袋、个等,个别购进发票没有数量、只有金额,会计账簿只核算大类,没有分品种、分规格核算,记账不明晰;二是包装用量与成品计量单位对应关系复杂,难以从包装用量推算产品出厂情况。T公司成品出入库与销售结转均以‚件‛为单位,不同系列产品每一大件内又有不同规格、不同数量的小包装。如火锅底料产品有168g、200g、330g、400g等系列型号,从包装数量上无法精确统计和定量分析,因此要从账务核算上直接发现问题有一定的难度。

2.扩大调查,发现重要线索

为了打开僵局,检查人员决定到超市、集贸市场收集T公司不同品名、不同规格和型号的调味产品,与账簿记录的产品包装品名、型号、规格等进行比对分

28 析。终于,检查人员在一个小包装袋上发现该公司除在税务机关登记的生产地址、电话外,另有一个销售部电话。

检查组分析认为,这个销售部很可能是企业的核心总部或其账外经营的销售核算地。于是检查人员从发现的销售部电话号码入手,到电信部门查询电话使用人登记信息,发现该电话号码是以个人名字登记的电话,地址在某某路16号。检查人员到某某路16号,通过与小区物管联系,找出了电话号码所在的大楼及楼层门牌号,并到现场调查销售部办公室。

2007年1月29日,检查组对销售部实施突击检查。当稽查人员突然现身T公司销售部并出示检查手续和证件依法展开调查时,现场气氛骤然紧张。公司员工神情慌张,有的急忙收拾资料、关闭电脑,对问话支支吾吾。检查人员从现场一部电脑中发现T公司一批商品出入库统计和各片区市场营销布局、销售业绩考核等重要数据,当即对相关数据进行打印并交当事人签字盖章,固定电脑数据资料,并对各办公室的涉税资料进行仔细收集和归类。

检查人员用从该销售部电脑中提取的2005至2006年各销售片区收入业绩考核的统计数据,与会计账簿记载的收入数进行比对,发现该销售部的销售统计数明显大于财务的记账数,判断T公司可能有隐瞒销售收入的情况。但从该销售部除了取得上述销售统计数据外,没有提取到其他账外涉税凭证。

同时,检查人员依法对T公司老总邓某进行询问调查,但始终没有取得突破。在此期间,邓某四处网罗关系说情,希望‚尽最大努力让公司自己纠正,尽可能在税务机关处理不移交司法机关‛。同时公司开始解雇员工,经销部负责人及五六个员工探亲休假。

3.内查外调,取得关键证据

面对上述情况,为取得案件的突破,市国税局领导根据案件进展,将检查组人员分为两组,一组继续从销售部收集的经营资料入手,重点查找整理违法线索。另外一组从购货方入手收集其隐匿收入的证据。检查人员在该公司客户群中选出一批购货商,从购货方逆向调查该公司的商品流、资金流,收集销售发票、购销合同、银行凭证等涉税资料。经过努力,在上述购货商提供的货款支付凭证中,发现几张银行转账支付凭证回单,收款方开户银行是某农行分理处,收款单位是T公司,但这个账户账号不是T公司登记注册的结算银行账户账号,说明T公司还

29 另有一条资金流渠道。检查人员当即开具‚税务机关检查银行存款许可证明‛,从银行查明这就是T公司的账户,该账户从2004年开设以来,发生大量资金往来,从该账户的银行原始原始凭证中可看出,许多销售货款被汇入该账户。T公司偷税违法事实浮出水面。

检查人员依法再次对T公司老总邓某进行调查询问。在铁的事实面前,邓某经过长时间的复杂思想斗争,终于如实交待了偷税违法事实,并于2007年2月5日、3月30日分别通知家属将隐匿于账外的涉税资料交出,共有银行收款凭证1384张、产品出库单222张等,至此该偷税案案情已水落石出。

4.发起协查,违法事实

经过两个多月的系统归类整理,检查组向购货商所在地国税局发出协查,对购货商与T公司的资金往来、货物往来、购销合同等进行认定,固定关联证据,确认违法事实。

三、违法事实及定性处理

(一)违法事实及作案手段

经查,T公司在2004年1月至2006年12月间,采取在某农行分理处开设账户收取账外经营销货款的形式,共少列收入4146万元,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造成少缴增值税税款705万元。案发后,除当事人补缴增值税税款30万元外,仍偷税675万元。

(二)处理结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二条第

(一)项、第五条、第六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公司追缴增值税税款675万元,并处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

2.根据†征管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加收滞纳金161万元。

3.该案上述违法行为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七十七条第一款以及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30

四、案件分析

(一)查处本案的认识及体会

T公司偷税案是一起隐蔽性较强的案件,从作案手段上反映了当前偷税违法行为的一些新情况、新特点。一是该公司有较强的反稽查意识,在经营机构设臵上首先考虑隐密性,以多处存放涉税资料的手段应对税务管理与检查,并且采取了多重防护措施,一旦一个机构暴露问题,其藏匿保管的涉税违法资料有转移的时间和空间,让税务检查很难深入,反映了当前偷税问题的复杂性、隐蔽性。二是偷税目标明确,虚假账务处理更具欺骗性。开发票的收入全额记账,不开发票的收入不记账或少记账,用虚假记账依据应对税务管理检查,隐瞒收入的欺骗性较强,增大了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难度。

(二)工作建议

建议依托现代信息技术的优势,适时完善税务、银行、工商、海关等部门对纳税人经营地址、银行账户等相关经营的信息交换处理平台,对大力实施税收精细化管理具有十分显著的作用,只有通过充分掌握和分析应用纳税人的全部经营信息,才能掌控纳税人经营情况,并最大限度地遏制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思考题

1.税务机关如何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依法掌握纳税人涉税信息资源? 2.如何有效防范现金交易可能产生的税收漏洞? 考试练习题

1.对偷税行为的行政处罚与偷税罪的刑事处罚有何区别?

2.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应如何处理?

1-5

某木制品有限公司利用代理出口隐瞒收入偷税案

31 本案中,稽查部门根据税收政策的变化带来的新情况,选准检查对象,制定检查预案。在检查过程中,从出口行业的特点以及收入和费用配比方面寻找线索,通过资金流调查取得突破,并采取政策攻心巧破案件的做法,值得借鉴。

一、案件背景情况

(一)案件来源

2005年6月,某市国税局稽查局(以下简称稽查局)结合总局取消一次性筷子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政策,通过CTAIS和一户式数据查询系统调取该市木制品加工行业的纳税人资料,进行分析选案,发现该市木制品加工企业自政策变化后,财务数据出现明显异常,于是从中选取了生产规模较大并具代表性的某木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M公司)进行检查。

(二)纳税人基本情况

M公司成立于2000年11月,系港澳台独资经营公司,主要从事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加工。

二、检查过程与检查方法

(一)检查预案

通过财务分析,确定检查的主要方向。由于M公司在一次性筷子生产行业中具有一定代表性,稽查局研究决定,抽调稽查骨干成立专案组对M公司进行检查。检查人员通过一户式查询系统及调取征管资料的企业财务报表分析发现,该公司2003年销售收入为2341万元,2004年销售收入为503万元,企业销售业绩大幅度下降。但同期企业管理费用却几乎没有变化。检查人员认为收入与管理费用明显不配比的原因,很可能是企业有账外销售行为存在,从而确定将核对该公司收入完整性作为检查的主要方向。

根据行业特点,确定检查重点。重点检查的部门是生产车间和销售部。重点检查的环节,一是根据商检部门关于每批出口应税木制品必须具有†检验检疫档案‡的规定,查找该公司的†检验检疫档案‡,核实产品出口数量。二是根据每笔出口业务都有详实的订单记录和合同的规定,查找企业的订单签订情况,掌握出口的其他相关信息资料,力求从中发现其账外经营的线索。

(二)检查具体方法

32 1.实地检查,发现重要线索

2005年6月8日,检查人员依法对M公司的生产车间进行检查。M公司的产品全部为木制一次性筷子,均出口日本。其原材料为木制半成品筷子,主要来自黑龙江、吉林等地林区附近的木制加工厂。其生产流程是将采购的木制半成品筷子经人工分选后,用机器进行切削、倒角,按照客户要求装入纸箱,经报关报验后出口。检查人员查找生产环节所有的†检验检疫档案‡,但公司只保留有当月的†检验检疫档案‡,以前年度档案没有保存。检查人员从公司仓库保管员手中取得两种不同颜色、版式、印刷质量的产成品出库单,其中一本封面用圆珠笔标注了大写字母‚B‛的出库单,与产成品账、仓库保管账计录的数据明显不符。检查人员推断这有可能就是公司记录账外收入即第二套账的原始凭证,但要证明这一点还需取到更加直接的、有力的证据。

2.分析财务资料,发现收入与费用不匹配的问题

检查人员通过对企业账簿检查又相继发现以下疑点:M公司2003年销售收入2341万元,2004年销售收入为503万元,两个年度收入差距很大,而部分的财务数据却存在着明显不配比。(1)电费支出异常。2003年电费支出5.5万元;而2004年电费支出7万多元,不降反升。(2)职工人数异常。通过对企业应付工资科目及工资表的检查,发现企业2003年职工总数59人,2004年57人,没有明显变化。(3)包装物支出异常。企业2003年包装箱消耗15.3万个,2004年包装箱消耗15.05万个,没有明显变化。(4)运费支出异常。企业2003年运费支出11.2万元,2004年运费支出14.4万元,不降反升。这四方面异常显然违背了收入与费用匹配的基本逻辑,也进一步印证了该公司存在账外销售行为的可能。

3.外围调查出口代理企业,发现账外经营事实

针对企业产品品种单一且全部出口的特点,检查人员意识到,M公司如果隐瞒收入,其隐瞒部分一定是出口收入,而公司的外销途径,除自营出口外,一定还有其它的外销渠道和方式。根据以上的分析,为寻找直接有效的证据,检查人员对销售部进行突击检查。该公司和外国客户联络订单的业务,基本上都是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完成,所有的出口销售协议和订单在销售部门的电脑中都应该有记录,所以检查人员对该公司销售部的电脑数据进行了检查。在销售经理的电脑中,检查人员发现了该公司与辽宁T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T公司)

33 签订的代理出口协议和近期开具的代理出口发票。这一异常情况引起检查人员高度警觉,M公司是加工型外商投资企业,具有自营出口权,为什么会存在委托代理出口业务。

面对新的线索,检查人员到辽宁T公司进行调查。检查人员调取了T公司与M公司的往来账和代理协议,发现从2004年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以来,M公司开始通过T公司代理出口。T公司与M公司均是同一日本客户,且货源的组织、运输、报关报验完全由M公司负责。同时,检查人员又取得M公司的代理出口协议正本、开具的出口发票的复印件和从T公司收取货款时开具的财政收款收据复印件等证据资料。经调查统计,M公司2004年通过T公司代理出口其可以自营出口的产品,收入为1091万元(含税);2005年1月至8月收入857万元(含税)。经核实,以上收入均未入账。

4.追查资金流,完善证据链

根据对财务指标分析,M公司在营运资金极度短缺,产品严重滞销的情况下,还能运转良好,一定依赖账外资金的注入。而通过对公司的往来账户的检查,发现资金主要来源于向法定代表人的母亲借入的现金,合资企业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只单方面向中方股东的亲属多次借钱,而且是十几万或几十万大额现金,这显然是不正常的。

检查人员找到公司的经理进行约谈,向其通报了前期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和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并宣讲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希望他能配合检查工作。该公司经理在检查人员已掌握的大量证据面前,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并提供了该公司账外经营业务的账薄、凭证。同时,公司经理交代其以自己及母亲名义开设账户,对代理出口的业务,采取购销都不入账的手段,隐瞒收入的事实。随即检查人员到银行调取了涉案账户的明细账和相关银行凭证,取得了应税交易的收款证据。通过进一步审查,检查人员发现标注大写字母‚B‛的出库单是该公司正在使用而未及时收存的账外账出库单,同账外账的仓库保管账数额完全一致。一系列相关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案件成功告破。

三、违法事实及定性处理

(一)违法事实和作案手段

该公司通过委托代理出口的方式,出口销售一次性筷子,并设臵账外账,隐

34 匿这部分出口销售收入。2004年隐匿销售收入1091万元(含税),2005年1-8月隐匿销售收入857万元(含税)。

(二)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

一、

二、五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公司少列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税款的行为,定性为偷税,追缴增值税税款283万元,并处少缴税款一倍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其少缴的税款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

由于该公司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根据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四、案件分析

(一)查处本案的认识及体会

1.针对政策变化,找准选案切入点

2004年1月1日退税政策发生变化后,木制筷子生产企业容易发生的共性问题就是通过外贸企业代理出口,隐匿销售收入,不进行纳税申报。选案人员在选案过程中,正是针对政策变化,找准切入点,提高了选案的准确性。

2.运用查前财务分析,发现异常情况

在一般情况下,账外与账内都会存在一定的关联。因此,运用财务分析法对企业报表中的财务指标进行比对分析,寻找疑点,也是查前分析的有效方法。本案就是通过财务分析,发现其营运资金短缺等异常情况,从而判断企业有账外资金和隐瞒收入的违法嫌疑。

(二)工作建议

1.稽查选案工作要时刻关注税收政策变化,有针对性的分析政策变化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所造成的影响,从而发现企业偷税的新动向,为检查部门有效的打击偷逃税行为提供准确的案源。

2.稽查部门要从整体上把握行业的涉税违法问题,通过对典型案例的检查,总结行业涉税违法特点,制作行业税收工作指南,及时为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提

35 供借鉴。

思考题 1. 2. 出口加工企业隐瞒销售收入的手段有哪些? 对出口企业收入的检查有哪些思路和方法?

考试练习题

1.下列商品中哪些在2006年9月15日之前已经取消了出口退税? A 木质一次性筷子 B 竹制一次性筷子 C 润滑油 D 木制碎料板及其他类似木制材料板等 E 铜废碎料

2.木制一次性筷子什么时候开始征收消费税?税率是多少?

1-6

某外资光学制造有限公司少列收入偷税案

本案特点:检查人员通过了解被查单位的生产工艺流程,从原材料耗用测算产品的数量,发现实际产量与账面情况不吻合的问题,通过有的放矢开展外围调查,最终查实了隐匿销售收入的违法行为,并历经税务听证、税收保全等法律程序,依法查处该案。

一、案件背景情况

(一)案件来源

2007年3月,某市国税局(以下简称‚A市国税局‛)收到一封举报信,举报信称‚某眼镜店经营了两年多,在国内生产销售隐形眼镜,数额较大,存在严重的偷税现象‛。于是,市国税局交由下属稽查局(以下简称‚稽查局‛)进行查处。

(二)纳税人基本情况

根据举报内容,检查人员通过CTAIS系统进行查询,证实被举报的‚某眼镜店‛是W光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W公司)。这是一家由韩国某株式会社投资成立的生产性外商独资企业,2005年1月4日办理税务登记,法定代表人金某,注册资本210万美元,系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主营隐形眼镜的加工销售业务,

36 产品主要外销。

二、检查过程与检查方法

(一)检查预案

经初步调查发现,W公司在2005年1月至2007年3月期间,申报收入一直为零,从未领用过发票。根据上述情况及举报线索反映的其销售数额巨大的反差,检查人员判断其有账外经营的疑点,研究确定了如下工作思路:一是到企业广泛搜集资料,包括各环节的电子、纸质资料,搜寻其账外经营的资料;二是注重询问技巧,询问公司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生产情况;三是根据线索,从客户入手开展外围调查取证。

(二)检查具体方法

1.检查企业账册,发现异常情况

在检查W公司账务资料时,检查人员发现企业账簿极不健全,形同流水账,只简单记载着各项费用支出,且款项收付不合常理。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毫无不景气迹象但账面亏损严重,且公司近3年的费用支出,始终都从老板金某个人处借款支付。在这家拥有100多人的公司往来账中反映‚其他应付款—金某‛的贷方发生额400余万元,加上已经投资的210万美金,说明公司已经投入2000万元左右的人民币来维持现状,这些情况极为反常。

随着调查的深入,对税务机关的疑问,公司仅主动承认其有20万元的出口收入未入账,并解释原因是公司没有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销售许可证,但否认有内销收入不入账的情况存在。

2.检查原材料消耗的账面情况,发现疑点

据了解,生产隐形眼镜的主要材料是干凝胶,其包装物是玻璃瓶,每生产一片隐形眼镜需要一片干凝胶,并存放在一只玻璃瓶中。公司账簿中记载,自生产以来共购进130万片干凝胶和140万只玻璃瓶。检查人员发现,干凝胶的消耗账实不符,公司账面显示出口20万片、废品74万片、生产流水线及库存10.5万片,但还有25.5万片账面没有记载;另外玻璃瓶也存在账实不符的情况,购进 140万只玻璃瓶,其中库存20万只、出口20万只、报废10万只及产成品和流水线上10.5万只,还有79.5万只玻璃瓶账面无记载。对检查人员的询问,企业人员无法做出合理解释。

37 3.发现下游客户资料及供货情况,找到有价值的线索

在公司企业财务室,检查人员发现了该公司下游客户明细表,包括上海、成都等全国各地的20余家。此外,还发现了该公司发货给下游客户的大宗快递费用单据,上面注明的邮递内容均是箱子多少只。公司解释说,下游客户只是公司刚开拓的国内市场,尚无销售发生;发出的商品是为了‚客户铺货‛,即公司给客户的隐形眼镜只当样品使用,不是销售,所以没有收入。

4.针对疑点外调取证,取得突破

为使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检查人员选取了供货量大的上海一批外地客户进行外调取证。到达上海后,检查人员先以眼镜代理商的名义到W公司上海分公司和上海某眼镜公司等多家公司进行调查,发现在多家展示柜中均有被查的W公司的产品。检查人员假称要开一家该隐形眼镜销售代理点,上海分公司的推销员很热情的招呼检查人员,说总公司在韩国,生产基地在国内A市,销售网络遍布北京、上海等全国大中城市,隐形眼镜货源充足,都是从A市通过快递公司运过来。检查人员将这一切情况都进行了照相、录音,取得了第一手资料。

随后,检查人员来到上海市税务局,在该局有关人员的协助下,检查人员再次来到上海分公司和上海某眼镜公司取证。这时,发现柜上所有W公司的眼镜都不见了,并且电脑等物品都已转移。公司人员一反常态拒不承认销售被查公司产品的事实。检查人员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在该公司的碎纸篓里,发现了一张2007年1月份的进货汇总表,有其汇款给W公司30万元的记录。同时,检查人员拿出谈话录音和照片予以佐证,在事实面前,两家公司不得不交出与W公司交易的‚往来明细表‛等涉税资料,检查人员依法提取了相关证据。

5.突击询问,公司人员承认隐匿收入的违法事实

检查人员于2007年4月17日晚回到A市,稽查局立即成立了4个小组,按照法定程序将被查单位的财务人员、仓库保管人员、外籍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请到稽查局,并聘请了翻译分头同步实施询问。

在检查人员反复宣讲法律政策并耐心说服教育下,涉案人员陆续交代了他们各自的工作流程和一些有价值数据。检查人员将这些信息进行汇总,发现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中方管理人员并不知详情,重要资料就存放在管理部长韩国人金某处,疑点全部集中到管理部长金某和翻译朴某身上。稽查局副局长随即带队直接

38 到被查单位找到韩国管理人员金某和朴某,并通知他们到稽查局接受询问。起初,金某不知检查人员已掌握的部分资料,拒不交待任何违法事实。面对检查人员出示的上海外调‚往来明细表‛、询问获取的一些涉税资料和已被税务机关熟悉掌握的公司操作流程等证明材料,金某知道违法事实再也无法隐瞒,随即承认了有隐匿收入偷税的情况,并供认所有隐匿的收入都存在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个人银行卡上,再以借款的名义从该卡上用以支付相关费用的事实。随后在检查人员陪同下,回到公司提供出了所有发货‚往来明细表‛、相关银行卡资金流动情况和其他有关重要资料,检查人员连夜进行了汇总分析,查清了隐匿收入的数据情况并依法提取了证据。至此,该公司采取将销售款存在个人银行卡的手段隐匿收入的偷税案被成功查获。

(三)检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阻力及相关证据的认定

调查取证过程中,检查人员遭遇重重障碍。一是W公司频繁撤换财务、保管等涉税关键人员,并更换了5位公司负责人;二是销售、财务和仓库等方面的主要负责人皆以调回韩国、休假等方式,回避检查;三是企业法定代表人金某多次想通过关系深入接触检查人员,当都被婉言拒绝后其转而到市政府、市国税局上访,歪曲事实,并先后到韩国驻A市领事馆、A市市长等人处请人为自己说情,要求税务机关从轻处罚。这些情况给检查人员的工作带来很大干扰。A市政府法制办和市国税局对案件检查的合法性进行调查,最后证实了公司不负责任的说法不成立。

三、违法事实及定性处理

(一)违法事实和作案手段

W公司利用销售货物对方不索要发票的有利条件,采用销售货物不入账的方法,隐匿其销售收入,同时将其所有销售收入都存入了法定代表人金某个人银行卡,再由金某以个人的名义‚借‛给公司,用于维持其正常经营。W公司于2005年1月至2007年3月期间,少列应税销售收入1102万元,造成少缴增值税125万元(2006年度后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征收),外资企业所得税15万元。

(二)处理结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二条第一项、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

39 规定,对W公司少列收入的偷税行为追缴增值税125万元,并处一倍的罚款;

2.根据†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三条、第五条、第七条、†关于第七十二条有关项目解释的通知‡[财税“1994”5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在筹办期内取得的收入计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40号]的规定,该公司购进商品进行简单组装后销售的业务,属于从事商品销售业务,不应确定其为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对其追缴外资企业所得税15万元,并处一倍罚款。

3.根据†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从滞纳税款之日起依法加收滞纳金。

四、处罚听证、税收保全及强制执行情况

(一)处罚听证

2007年6月26日,税务机关向W公司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该公司对税务机关给予的140万元罚款存有异议,并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了听证申请。

7月10日,A市国税局依法公开举行了W公司税务行政处罚听证会。听证会上,稽查局检查人员就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予以陈述,并出示事实证据材料,提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代理人所提出的异议进行了详细、耐心的说明。该公司对违法事实予以认可,但以内部管理混乱、法人不熟悉中国法律等为由,请求税务机关从轻处理,但并没有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税务机关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对事实认定有错误或者偏差。税务机关根据听证情况,认为该公司违法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并且检查程序合法,遂作出维持原税务处罚意见的决定。

(二)税收保全及强制执行

听证结束后,稽查局于7月16日依法送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W公司应依照税务机关的处理决定缴纳税款,但是W公司以资金紧张为由,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缴纳税款。在此之前,W公司擅自转移部分机器设备,妄图逃避纳税义务,A市国税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于2007年6月18日对该公司的机器设备进行了查封,一方面,将采取保全措施时填写的‚查封商品、货物、财产清单‛与实际核对,逐件拍照,逐一登记,并与房东携手监控查封物资,防止公司转移资产;另一方面,委托拍卖行进行拍卖,在网上发布拍卖信息,并依法冻结了该公司的银行账户。2007年

40 11月15日,W公司缴纳了税款和滞纳金156万元,同时税务机关责令该公司作出了缴纳罚款的计划。

五、案件分析

(一)查处本案的认识及体会

W公司的偷税手法比较隐蔽,打着外资企业来料加工免税的旗号,暗地里做的却是内销偷税的交易。其经营的产品直接面对消费者,不需要开具发票,增加了税务部门监管的难度;账外经营资金通过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流转,手段隐蔽,增加了检查取证的难度。该案一波三折,稽查局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最终顺利查结,说明查处大要案不仅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同时需要上下同心协力,顶住压力争取各方支持。

(二)工作建议

在日常税收管理工作中,税务机关应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外资企业的税收监控和税务稽查力度。一方面在税收管理中应结合纳税人的实际经营规模和状况从其购进材料、使用劳务、日常水电费用开支、办公费用开支等方面,对其纳税申报情况予以核实,对经营情况与申报收入存在明显差异的应予以重点税收监控。另一方面在税务稽查工作中应结合其工艺流程,对货物流和资金流进行对比分析,重点检查此类企业是否有隐匿收入的情况。

思考题

1.对目前隐匿收入方式的偷税行为,在税务稽查工作中应运用什么方法予以检查落实?

2.你对本案采取的税收保全措施有何看法? 考试练习题

1.被查单位在国内市场销售隐形眼镜以未被政府药监部门批准经营为由,无须承担纳税义务,是否成立? 2.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是否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41 1-7 某食品公司少列收入偷税案

本案特点:本案检查人员注重拓宽案源信息渠道,针对加工企业特点,从工艺流程入手,测算出生产过程中下脚料的投入产出率、销售数量和金额,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外调取证,用确凿的证据确认认了纳税人涉税违法事实。

一、案件背景情况

(一)案件来源

某市国税局一名检查人员无意中得到一条信息:当地的部分鱼饲料是利用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的海产品下脚料制作而成。而该检查人员记得稽查局曾对A公司进行过税务检查,并核对过下脚料的情况,当时A公司说其下脚料无利用价值,大部分当垃圾扔掉了。检查人员进一步从同行业企业中,了解到该公司的下脚料销售情况基本属实,鉴于此,市稽查局决定对A公司2004和2005年度的纳税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二)纳税人基本情况

A公司属外资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海产品加工、销售,产品主要有鳕鱼生鱼片、冷冻鲽鱼(无头),出口日本、韩国、泰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原材料为冰冻鳕鱼、鲽鱼,全部从俄罗斯和加拿大等国进口。2004年进入获利年度,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政策。2004年度申报收入15961万元,其中:进料加工收入14498万元、委托加工收入1301万元,已纳增值税390万元;2005年度申报收入16658万元,其中:进料加工收入15415万元、委托加工收入902万元,已纳增值税110万元。

二、检查过程与检查方法

(一)检查预案

核对该公司下脚料的产生与销售情况是此次检查工作的重点,围绕这个工作重点,检查人员制定了详细的方案:

1.实施外部调查取证。提前设计好有针对性的询问事项,对销售中间人、运

42 输人、购货人等分别进行调查,制作询问笔录和取得其他相关证据,并以此外围证据为突破口,从中发现公司的违法事实。

2.展开内部资料检查。一是调阅公司生产工艺部门的各种技术统计表,以确定各关键工序下脚料分离点和投入产出率;二是调取财务部、冷冻库、生产车间等部门账薄、资料,从中发现实际的产量和销量。

3.做好保密工作,同时因该市下脚料的交易存在一定社会黑势力控制的现状,联系公安部门在外围调查过程中给予协助。

(二)检查具体方法

1.秘密调查外围作坊

稽查局于2006年7月21日起,在公安人员的协助下,着穿便装以业务员联系购买鱼饲料的名义,到利用海产品下脚料加工生产鸡、鱼饲料比较集中的3个乡镇的7个个体作坊实地展开秘密调查。检查人员深入每个个体作坊,对露天存放的海产品下脚料的种类进行了认真核实,确认是从A公司购进的后再表明身份,并在做好每个个体业主的税法宣传教育,打消思想顾虑的基础上,分别制作了7个个体业户老板的询问笔录,还复制了从A公司购进下脚料的部分收据和进货流水账等证据。同时,派两名检查人员利用两天的时间在该公司门外,采取车内全天候现场蹲点观测方式,对运出下脚料的外来车辆进行拍照取证。通过上述艰苦细致的外围调查取证,初步掌握了该公司销售下脚料的联系渠道、中间人、运送人、运送规律、销售价格、付款方式等外围证据,并推算出该公司200

4、2005两年的大致销售数量和金额。

2.突击检查企业流程

检查组在外围调查取证后,决定从工艺流程中,对A公司下脚料实际产出和销售情况进行实地检查,以便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1)摸清关键工序和工艺流程,找准内部检查切入点。由于A公司非常重视产品生产工艺技术管理,为检查人员从工艺技术管理入手,利用下脚料产出过程中的理论数据和实际统计数据寻找直接证据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为此,检查人员在调取企业账薄资料时,还同时调阅了A公司的†工艺流程手册‡、†企业内控技术标准‡及†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明细表‡,下一步明确了实际检查的重点环节。该公司产品主要工艺流程如下:

43 ①鳕鱼鱼片:进口冷冻鳕鱼→解冻→清洗去皮→切片→剔骨→除鱼虫鱼籽→冲洗→冷冻→包装→出口。

②冷冻无头鲽鱼:进口冷冻鲽鱼→解冻→清洗切头→除鱼虫鱼籽→冲洗→冷冻→包装→出口。

在工艺流程分析中,结合其†内控技术标准‡和†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明细表‡的具体要求,从理论上确定了6个下脚料分离点,即:鳕鱼鱼片的清洗去皮、切片、剔骨、除鱼虫鱼籽4个下脚料分离点和冷冻无头鲽鱼的清洗切头、除鱼虫鱼籽2个下脚料分离点,并在分析†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明细表‡上所标注的各关键工序下脚料分离点一次投入产出率的基础上,计算出鳕鱼和鲽鱼综合产品产出率分别为79%和83%(计算公式:综合产品产出率=产品产量÷投入原材料数量)、原料——鳕鱼和鲽鱼工艺性损耗分别为21%和17%的理论比值。为此,稽查局从上述理论分析比较来看,有必要对该公司进行突击性检查并把原料工艺性损耗作为下脚料检查的主攻方向。

(2)现场观测实际生产工艺,摸清下脚料的实际投入产出情况。为了能准确地证明A公司下脚料实际分离点个数和实际产出量,检查人员在A公司财务负责人陪同下,身着封闭式工作服进入产品生产车间,重点对照†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明细表‡所标注的下脚料分离点,查找实际关键工序下脚料分离点、下脚料出口处和集中储存场所,调取了2004年和2005年度的†关键工序原材料工艺性损耗日常记录台账‡及出入库单证,并对各出口处和集中储存场所的下脚料储存和流出的情景,进行了现场拍照。同时,对关键工序操作人员和下脚料集中储存场所负责人分别作了询问笔录。检查人员根据A公司生产过程属单一流水作业特点,在公司相关人员参与下,集中5天时间,运用实测关键工序一次投入产出率工作法,采取过磅、写实记录等现场观测手段,对关键工序下脚料分离点进行分工序现场测算。本次测算分3批共投入鳕鱼88.8吨、鲽鱼31吨。鳕鱼鱼片各关键工序下脚料分离点产品产出测算结果如下(以产出率计算):

清洗去皮点3批平均产出率85.5%;切片点3批平均产出率97.5%;剔骨点3批平均产出率95.1%;除鱼虫、鱼籽点3批平均产出率97.8%,以上4个下脚料分离点总产出率为77.5%(即4个分离点平均产出率连乘积:85.5%×97.5%×95.1%×97.8%)。依据总产出率得出下脚料总产出率为22.5%(1-77.5%),应产出下脚料

44 为19.89吨(88.40吨×22.5%)。冷冻无头鲽鱼各关键工序下脚料分离点产品产出测算结果如下(以产出率计算):清洗切头点3批平均产出率84.8%;除鱼虫鱼籽3批平均产出率96.3%。以上2个下脚料分离点总产出率为81.7%(即2个分离点平均产出率连乘积:84.8%×96.3%)。根据总产出率得出下脚料产出率为18.3%(1-81.7%),应产出下脚料为5.67吨(31吨×18.3%)。

检查人员在现场测算的基础上,为使所测算的下脚料产出率更加合理,以同样测算方法,又进行了两次现场测算,并以税法和理论比值分析为指导,考虑到该公司实际工艺能力、操作水平及鱼的含水量等因素的影响,在把三次现场测算结果交工艺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后,最终把生产鳕鱼鱼片和冷冻无头鲽鱼的下脚料产出率分别确定为22.3%和18.2%。据此测算,2004年,该公司实际投入鳕鱼18849.63吨、鲽鱼4213.53吨,生产鳕鱼鱼片和冷冻无头鲽鱼所产出下脚料应分别为4203.47吨(18849.63吨×22.3%)和765.03吨(4203.47吨×18.2%),共计产出下脚料4968.5吨。2005年实际投入鳕鱼23598.44吨、鲽鱼5185.44吨,生产鳕鱼鱼片和冷冻无头鲽鱼所产出下脚料应分别为5262.45吨(23598.44吨×22.3%)和943.75吨(5185.44吨×18.2%),共计产出下脚料6206.2吨。该公司两年总计应产出下脚料11174.7吨。

对产品生产制作现场的调查摸底、取证和计算,为让A公司交出涉案直接证据和有针对性作分管财务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的询问笔录,起到了重要的威慑作用。

(3)重点检查财务部,查找最直接证据。检查人员在两位公安人员协助下进入财务部,分工有序地开展工作。根据对下脚料储存场所负责人询问所提供的线索和外围取得的部分证据,检查人员利用当事人‚做贼心虚‛的心理,采取多种‚攻心‛手段,围绕‚现场测算下脚料应产出量与下脚料申报数量相差很大‛这个话题,分别对分管财务经理、财务主管及出纳员作了询问笔录,证据面前财务经理和出纳员被迫交代了偷税的经过,并从公司档案室保险柜里拿出了下脚料的购销合同、收款收据和现金收入流水账。

(三)检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阻力及相关证据的认定

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最明显的感受是对下脚料的税收检查,取证难度相当大,具体体现在三方面:

45 1.外围取证方面

大部分下脚料交易都受社会上黑恶势力控制,要想把外围证据取好、取牢,没有公安机关的配合是相当困难的。本案的查处过程中,如果没有公安机关协同作战,不可能顺利取得相关证据。

2.公司内部取证方面

绝大部分企业对下脚料的税收检查一般都不配合。如A公司在检查人员没有取得公司内部直接证据前,采取推诿、拖延的消极对策,不配合检查,所以很难把所有已经发生、能直接证明偷税行为的证据,全部取齐,并全部定性。同时,A公司全部是用现金交易,且款项都分散存入个人存款账户,也给检查人员增加了取证难度。

3.产品工艺技术方面

A公司由于工艺技术管理比较好,把原材料工艺性损耗分离点,都通过†工序质量控制点明细表‡的形式标注出来,检查人员如果不懂产品工艺技术管理方面的知识,很难测算出令企业信服的下脚料产出比例和产出量,也就不可能最大限度地取得有充分说服力的证据。

检查人员对该公司偷税一案,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最终把下脚料购销协议、收款收据、照片、外围调查复制的相关证据和询问笔录、公司内部出库单,以及相关人员的询问笔录作为认定A公司有偷税行为的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面对铁的证据,A公司不得不承认:前两年有人上门提出收购冷冻鱼的下脚料,A公司感到有利可图,遂建立了较固定的购销关系。看到收购下脚料的业户基本不要发票,A公司原想将下脚料收入全部隐匿,但又考虑账面上如没有此收入容易引起税务部门怀疑,于是采取销售收款时给收购人开收据或不开收据,然后降低单价或减少吨数自行开具发票入账,从而达到减少总收入少缴税款的目的,既掩人耳目,又合乎情理。

三、违法事实及定性处理

(一)违法事实和作案手段

经对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分析核查,稽查人员最终核实:A公司对外出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鱼皮、鱼头、鱼骨等下脚料,2004年和2005年共销售下脚料11003吨,每吨含税单价550元,共取得销售收入605万元。该公司采取设臵账外账的

46 手段,隐匿下脚料收入287万元,减除当期增值税留抵,少缴增值税34万元。

(二)处理结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二条第一项、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A公司‚在账簿上少列收入,造成少缴税款‛的行为定性为偷税,追缴少缴增值税税款34万元,并处以少缴税款一倍的罚款。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加收滞纳金。

四、案件分析、

(一)查处本案的认识及体会

此案从检查人员看似偶然地得到一条消息入手,通过从外到内逐渐深入的检查,揭穿了一个企业的偷税事实。偶然中有必然,该案的查处,对拓展稽查工作的思路、方法,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都有许多启示:

1.对账外经营的检查,必须有的放矢

一要准确掌握查前信息,注重收集和综合分析被查企业相关信息,准备充分,针对行业特点等寻找切入点和突破口;二要准确收集各种证据,应突击检查仓库明细账、出入库单、车间生产统计资料、销售部门销售统计资料、收款收据、内部结算凭证及财务人员单独纪录的流水账或表等,全面收集,从中发现线索与证据,深挖细查,形成完整证据链;三要注意取证过程中做耐心细致的宣传说服工作,否则案件的查处就会半途而废、甚至无功而返。

2.对账外经营的检查,必须迅速突击

一要快组织,线索确立后应立即选案,配备精干力量,周密部署方案,明确分工,对办公地点、生产场地、分支机构—并分头同时展开检查;二要快调账,一旦立案,应迅速突击调账,收集各种账外涉税资料,以最快的速度获取第一手证据材料,防止违法分子破坏销毁证据或互相串供编造虚假情节,使检查陷于被动。

3.对账外经营的检查,必须注重策略

要注重办案策略,养成透过现象看本质、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由此及彼的

47 思路和工作方法,切忌浅尝辄止。要注重取证的方法,不能简单地就账查账。本案中如果检查人员不提前开展秘密调查,推算出大体销售金额,而只单纯分析申报资料,可能就会被企业已主动申报下脚料收入的假象所迷惑,放弃检查。本案的查处说明,检查中工作要细,抓住蛛丝马迹不放手,不要轻易被假象所迷惑,小线索可能恰恰隐藏着重大违法事实。

(二)工作建议

稽查局在对A公司偷税一案检查结束后,立即用†征管建议书‡的形式向全市各税收管理分局提出如下征管建议,对此类企业的税收管理可起到借鉴作用:

1.对下脚料产出比例大的纳税户,实行分月跟踪监控、现场观测写实、分季评估的税收管理模式,加大分月跟踪监控的工作力度,把涉税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同时,对下脚料产出比例小的纳税户,实行半年集中评估制。

2.对下脚料产出比例大的纳税户,要求其向征管部门报送产品工艺技术资料和†月原材料消耗统计报表‡,掌握好下脚料产出的理论数据、实际产出、销售数据。

3.开展一次分行业下脚料产出比例摸底调查,现场测算出平均投入产出率,为探索下脚料税收管理标准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思考题

1.如何能比较合理的确认和测算出下脚料产出比例的理论数和实际数? 2.谈谈如何发挥稽查部门‚以查促管‛的作用? 考试练习题 1.何谓场地检查权? 2.何谓一次投入产出率?

3.简述该案中,税务人员如何现场测算‚下脚料‛投入产出率? 4.简述税务行政处罚的原则。

48 第二章 商品流通企业稽查案例

2-1 某科技有限公司分解收入偷税案

本案特点: 本案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通过注册多家公司,分解销售收入,将新设公司的年销售额均控制在180万元以内,各自按小规模纳税人4%的征收率申报一般纳税人的销售收入,人为降低企业税负。稽查人员根据举报信息,围绕9家公司的关联关系展开调查,最终查实该公司通过分解收入及帐外经营等方式偷税的违法行为。

一、案件背景情况

(一)案件来源

2007年4月中旬,某市国家税务局举报中心接到一封举报信,举报L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L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涉嫌偷税。举报信反映:L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设立账外账、隐瞒关联交易、拆本使用发票、开具大头小尾的发票、通过私人银行账户隐瞒收入偷逃巨额税款。举报信得到该市国家税务局的高度关注,并将案件转交该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以下简称稽查局)办理。

(二)纳税人基本情况

自1999年起, L公司在某市陆续成立了8家名为‚L X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司,多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主营批发、零售医疗器械等产品。9家公司的注册经营地分别在某市五个不同区域,但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均相同。其中L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另8家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

二、检查过程与检查方法

(一)检查预案

1.联系举报人核实情况。核实9家公司的实际经营地址,实地调查了解企业经营地情况,为突击检查做好准备。通过调查,核实9家公司实际在同一经营地

49 址办公,即L公司的注册经营地。

2.对9家公司同时实施突击检查。主要查清以下问题:一是9家公司的股东是否相同,产品销售、客户、财务核算是否为一体?二是9家公司是否利用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搭配‛经营,是否互相利用关联企业的银行帐号隐瞒销售收入?三是9家公司之间是否有业务往来?如有业务往来,是否存在故意压低价格,将收入和利润转入税负较低一方达到少缴或不缴税款的情况?

3.提请公安部门协助检查。在公安人员的配合下,调取9家公司的电脑会计资料及纸质会计资料;迅速找到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财务主管人员,通过他们掌握电脑密码及公司财务软件的操作程序,查明公司的真实经营情况。

(二)检查具体方法

1.突击检查,发现涉税疑点

5月22日上午,检查人员在公安人员的配合下,对9家公司实施突击检查。由于L公司经营地有严密的保安措施,为防止检查工作受到干扰,检查组决定首先由2名检查人员以联系业务的名义进入公司,其余检查人员再相继进入。在20余名公司人员没有任何防备的情况下,检查人员出示检查证,并出具†税务检查通知书‡和†调账通知书‡。检查人员迅速找到存放会计账簿及电脑的房间,但法定代表人孙某不在公司,财务人员以不知道电脑密码为由,拒绝打开电脑。财务室只有部分2007年的账册,发票存根联也残缺不全,检查组调取企业财务资料受阻。

在此情况下,检查组决定直接调查其销售情况。检查人员前往L公司销售部,通过销售主管人员找到了记载销售情况的两台电脑。通过查看L公司的纸质账簿资料和电脑销售资料,检查人员发现9家公司的销售产品、客户完全相同,实际上经营着同一项业务。经对该公司人员进行询问,了解到9家公司的资金、人员、产品、客户、财务核算均为一体,L公司按销售区域成立8家公司,其目的是将销售额由大化小,将8家公司的年销售额控制在180万元以内,以保持小规模纳税人资格,按4%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2.进行数据比对,发现新的涉税问题

检查人员将公司电脑中的销售资料与公司的申报纳税资料进行比对,发现电脑记载的销售收入与公司申报的收入差额较大,如2006年的销售收入为3144万

50

推荐第9篇:税务稽查程序

税务稽查总结

一、销售收入稽查程序: 1 收入是否正确申报

将收入明细帐同总帐、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相核对,查核收入是否正确申报。 2 收入分类及税率适用是否正确

结合具体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系统分析,审查收入是否正确进行了下列分类:生产性收入与非生产性收入;营业税收入与增值税收入,特别注意区分混和销售行为和兼营销售行为;免税收入与应税收入;适用不同税率的收入;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

3 查核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

(1)分析性复核:将本年内各类收入与以前年度加以比较,据此分析收入年度间的变化趋势;分析年内各月的收入变化趋势;将与收入有较直接关系的项目作结构趋势分析;对明显或异常的波动,应进一步查明原因,是否存在隐瞒或虚列收入问题;

(2)将收入帐与货币资金,应收帐款进行总额调节核对,以确认收入的整体合理性;

(3)查核销售数量;检视有关销售合同、销售部门记录、运费、仓储部门记录,销售发票等资料上记载的销售数量,并同销售收入明细帐核对;将销售成本明细帐的数量与收入明细帐核对;

(4)确认收入计价的合理性;对价格进行趋势分析,对异常变动查明原因;——索取价目表与有关帐簿及发票核对;——与同业价比较;——与历史同期价及同期平均价比较;查核是否属于关联企业间的关联交易,是否存在转让定价问题;采用专家鉴定或到对方客户查询的方法确认收入及计价,确认是否存在帐外收入或交换

4 特殊业务处理是否正确

检视有关记录、资料,查核特殊业务的处理是否正确;销货折扣:是否在同一张发票列明;退回及折让:退回及折让原因是否合理,退回产品是否已验收入库并入帐,是否有税务机关开具的证明;折扣及折让及退回款项是否已汇出;以旧换新,还本销售是否以正常价记帐;查核随同销售货物收取的价外费用,是否计入应税收入;逾期(1年以上)未收回包装物的押金是否计入应税收入;

5 收入实现是否及时

(1)收入的实现是否依产品销售或提供劳务方式及货款结算方式而确认:采用直接收款销售方式;将销售合同或订单、发票、出库单或提货单、银行结算票据进行相互核对,结合货币资金、应收帐款、存货项目的检查,审查是否存在货款收到或将发票帐单或提货单交付买方当天作收入处理;应特别关注有无扣押结算凭证,而将收入在年度间人为调整,推迟收入实现;或者开假发票、列购货单位及提前开具发票提前虚列收入问题;采用预收帐款销售方式:将销售合同,预收款凭据,出库单相互核对,结合预收款,存货项目的检查,审查货物发出当天是否作收入处理。应注意是否存在货物已经发出,但未及时结转收入问题;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将出库单、货运单、发票及托收承付结算回单进行相互核对,结合货币资金、应收帐款、存货项目的检查,审查是否在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当天作收入处理。采用委托其他单位代销方式;将委托代销合同,委托代销清单,代销单位代销清单进行相互核对,结合存货、应收款,银行存款项目的检查,审查是否在收到代销单位、代销清单的当天作收入处理。必要时,应对代销单位进行函证或实地调查。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查阅销售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和收款额,并与实际收款结算相核对,审查是否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作收入处理。长期工程项目:审查合同、预算、进度或完成工作量报告、监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复核工程进度或完成工作量的结算情况,并据以核对收入结转情况。委托外贸代理出口;将代理合同、代办运费、银行结算单进行核对,审查是否在收到代办的运单和银行交款凭证时作收入处理。

(2)截止性测试:检查决算日前后若干日的出库单(或发票);检查决算日后所有在决算日前销售的退回记录;对结帐日应收帐款(大额的)进行函证;审阅结帐日后的收入记录,与销售发票、发运单、运输凭证相核对,查明有无已记收入而货物尚未发出或货物已发出而本年未记收入的情况

二、销售成本稽查程序:

1 销售成本与销售收入的配比是否合理

(1)分析各年及各月销售成本与销售收入比例及趋势是否合理,如有不正常波动,应查明原因。

(2)抽样检查销售成本明细帐,复核计入销售成本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和销售收入的口径是否一致,是否符合配比原则,若不一致,可能存在少计收入或多列成本的问题。

(3)检查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是否将销售成本转入已进入纳税期关联企业的销售成本。

2 销售成本计算是否正确

(1)审查销售成本计算方法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先进先出、移动平均、加权平均和后进先出中的一种,是否前后期保持一致;若改动计价方法,是否按规定在下一纳税年度开始前报当地税务机关批准。

(2)从产品销售成本与生产成本、产成品的勾稽关系验算销售成本的总体准确性。勾稽关系公式:(在产品年初余额+生产成本-在产品年末余额+产成品年初余额-产成品年末余额=产品销售成本)

(3)选取年末前两个月销售成本事项进行截止性测试,审查是否存在人为操纵期间成本情况。(4)对免税项目、非应税项目、出口项目的进项税额转出处理是否正确。

3 销货退回及委找代销业务处理是否恰当

检视销售成本帐户中重大调整事项(如销货退回委托代销高品)是否恰当。结合存货、收入项目的检查,审核销货退回是否相应冲减了销售成本;审核委托代销商品是否按照税法规定收到代销清单之日结转收入和销售成本。

三、销售费用稽查程序表:

销售费用记录是否真实准确

(1)检视大额销售费用是否确实发生。

(2)分析各月销售费用与销售收入比例及趋势是否合理,如有不正常的波动,应追踪查明原因,作出正确处理。

(3)必要时检查下年度若干天的销售费用明细帐,对销售费用进行截止性测试。

1 管理费用记录是否真实准确

(1)检视大额管理费用是否确实发生。

(2)实施历年趋势分析、结构分析及与预算的比较分析。对异常波动应查明原因。

(3)必要时检查下一年度若干天或两个月的管理费用明细帐,对管理费用进行截止性测试。

2 销售费用处理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1)检查销售费用明细项目是否符合销售费用的范围即属于产品销售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委托代销手续费、广告费、展览费、租赁费销售服务费和广告宣传用及销售部门经费,是否将资本性支出或生产成本支出计入销售费用减少本期应税所得。

(2)佣金的处理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3)从货物的生产企业取得的“三包”收入是否按“修理修配收入”申报增值税。 (4)选择重要或异常的明细项目追查到原始凭证,查检是否与销售有关

(5)检查国内运输费用是否合理、正确计提了进项税额。

(6)赠送给客户的物品有关进项、销项处理是否恰当。

3.交际应酬费处理是否合法

(1)抽查交际应酬费明细帐重大的项目,追查支出原始凭证及货币资金帐会计记录,从支出的项目、内容、用途、数量和金额分析、审查其是否与企业的业务有关。

(2)结合其他费用项目的审计,审查是否将交际应酬费性质项目列入其他费用帐以逃避列支限额限制。

(3)对交际应酬费进行截止性测试。

(4)结合收入项目审计,验证交际应酬费列支限额计算的准确性,应特别关注:• 在计算销售收入或业务收入时是否已将销货退回及折让、增值税扣除。计算交际费限额适用的比率是否正确,是否正确划分了销售收入和业务收入。

(5)复核交际应酬费项目税务调整额。

(6)检视该项目支出外购项目进项税额处理是否转出、自产产品是否计提销项。

4.捐赠支出处理是否合法

(1)审查各捐赠项目的捐赠或捐赠协议,并与捐款项目结算情况核对,确认支出已经发生。

(2)接受捐赠对象是否为中国境内下列机构而不是直接受益人,否则,支出不得税前列支:非盈利的社会团体: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减灾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中国残疾联合会、全国老年基金会、老区促进会;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公益组织;国家机关;

(3)审查捐赠支出是否用于如下方面,否则不得列支:教育、民政、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贫困地区的救济

(4)必要情况下,可向捐赠对象函证或实地调查。

(5)根据上述审查结果,复核捐赠支出税务调整额的准确性。

(6)审查以实物捐赠的销项税额及消费税的处理是否正确。

5.特许权使用费处理是否合法

(1)审查特许权法律证明文件,验证所支付使用费的特许权是否成立并为收款方所拥有。 (2)调查特许权在本企业的使用情况,查阅授权使用证明文件,确认特许权使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查阅特许权使用合同及有关交易文件,确认支付使用费仅是获得使用权而非所有权,确定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划分的合理性。

(4)审查特许权使用费会计处理的正确性:合同价款之外相关的价外费用是否按税法规定并入特许权使用费入帐;涉及多个会计期间的特许权使用费是否作待摊费用适当处理;

(5)支付给关联企业的特许权使用费是否存在转让定价问题。

(6)涉及收取特许权使用费对方为境外机构者,是否按税法及税收协定的规定正确履行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义务。

(7)涉及收取特许权使用费对方为总机构者,其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按税法规定不能在税前列支,复核其是否正确作出税务调整。

6.保险费用处理是否合法

(1)将投保财产与有关固定资产核对,同时检视投保项目原始凭证并追查至银行存款帐,确认保险费支出的真实性。

(2)查阅保险合同清单,审查是否存在境内资产向境外保险公司投保情况,如存在,相应的保险费不能在税前列支。 (3)审查所投保财产的使用情况,确认保险费支出在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划分的恰当性。

(4)审查支付给保险中介人的手续费或代理费是否合理,是否涉及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义务

(5)审查企业为雇员支付给境外商业保险机构的保险费,是否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若已列支,应予以调增应税所得。

7 租金支出处理是否合法

(1)核实租赁财产的存在、归属(所有权)和用途,对重大租赁项目追查至合同及原始凭证、计提或付款记录,确认租金支出是否真实,计价是否准确,以及在资本性支出和期间费用之间的分配是否恰当。

(2)检视租赁合同清册,审查是否错误将属于融资租赁项目列入租金支出范围。

(3)检视境外客户项目,审查是否涉及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义务。

(4)检视关联公司项目,审查其租价是否符合正常交易原则。

8.总机构管理费的处理是否合法

(1)查阅公司章程、工商登记等法律文件,考察企业内部跨地区运作情况,确认收取总机构管理费的机构是否具备下列性质:总分支机构关系,而非关联公司关系;具有管理权力,并真正行使管理职能;若不具备以上性质,则其管理费不得列支。

(2)审查总机构出具的当期管理费用汇集范围、总额、分摊依据和办法的证明文件、注册会计师的查证报告,确认总机构管理费分摊原则的合理性,是否前后一致,并检视有关的单据凭证且与相关的明细帐核对。

(3)分类抽查总机构管理费用以确认:管理事项是否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分摊或结转项目是否属于管理项目,而非其他服务项目;分摊或结转数是否实际已发生而非计提;分摊或结转数是否成本计价而非包含利润要素;总机构分摊期与本企业受益期一致;

(4)必要情况下,可向总机构函证,或使用税收协定的情报交换系统向总机构所在国税务当局取证。

9.坏帐与坏帐损失处理是否合法

导入坏帐准备与坏帐损失的稽查方法。

10 其他需关注项目

(1)董事会费用是否有合法凭证作为依据;

(2)差旅费支出是否与经营活动有关,其支出范围和标准是否合理;

(3)涉及公共福利设施支出,是否与正常经营活动有关;

11.是否正确区别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

推荐第10篇:税务稽查方法

《第一章 税务稽查方法》

一、单选题(共20题)

1、按税务稽查的审查方式不同,税务稽查方法可分为审阅法和(C)。

A、抽查法B、顺查法C、核对法D、逆查法

2、账务检查方法是指对稽查对象的( C)等有关资料进行系统审查,据以确认稽查对象缴纳税款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的一种方法。

A、纳税申报、会计账簿、原始单据

B、会计报表、会计账簿、原始单据

C、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D、核算软件、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3、适合于有数据逻辑关系和核对依据内容的查账方法是( B)。

A、核对法B、审阅法C、控制计算法D、比较分析法

4、在检查过程中用于查实有关资料之间是否相符,但具有一定限度,需结合其他检查方法的查账方法是(D)。

A、审阅法B、详查法C、逆查法D、核对法

5、下列查账方法不适用于某些特别重要项目检查的是( A)。

A、逆查法B、顺查法C、详查法D、抽查法

6、在税务稽查过程中,适用于对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会计报表中相关项目真实性进行核查的分析方法是( C)。

A、控制计算法B、相关比率比较分析法

C、绝对数比较分析法D、构成比率比较分析法

7、账务检查方法按照查账顺序分为顺查法和逆查法,按照审查的详细程度分为详查法和抽查法,按照审查方法分为(C)。

A、顺查法和逆查法B、详查法和抽查法

C、审阅法和核对法D、详查法和核对法

8、税务稽查人员通过深入检查现场,对被查事项或需要核实的事项进行实地视察和了解,考察企业产、供、销、运各环节的内部管理状况,控制程序和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从中发现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获取相关证据的一种调查方法是( B)。

A、查询法B、观察法C、外调法D、盘存法

9、(C)是指对审查过程发现的疑点和问题,通过调查和询问的方式,证实某些问题或取得必要的资料,以帮助进一步检查的一种调查方法。

A、外调法B、观察法C、查询法D、盘存法

10、在税务稽查中,对有疑点的凭证、账项记录或者其他经济业务,通过派

出检查人员到稽查对象以外、与该项业务相联系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实地调查,或者委托对方税务机关协查,以查实问题的一种检查方法是( C)。

A、查询法B、面询法C、外调法D、函询法

11、在调查中,由稽查人员向有关人员当面了解、核实情况的检查方法是(A)。

A、面询法B、咨询法C、观察法D、核对法

12、在实地盘点中采用监盘形式的,盘点工作结束后,稽查人员应根据盘点情况,撰写(C)。

A、盘点明细表B、盘点汇总表C、盘点备忘录D、盘点复核表

13、盘点实物资产时必须由(C)主导。

A、稽查对象的财务人员B、稽查对象的实物资产保管人员

C、稽查人员D、无利害关联关系的第三方人员

14、下列财务会计软件中,主要使用对象是电力行业的是(C)。

A、用友B、金蝶C、远光/远方D、灵狐

15、财务会计软件中,与税务稽查工作有着最直接联系的是( A)。

A、会计核算软件B、会计管理软件C、会计决策软件D、会计统计软件

16、实地盘点结果确定后,应由(D)在盘点表上签字,以明确责任。

A、实物保管员和稽查人员B、企业财务负责人和稽查人员

C、稽查人员和工作人员D、所有在场人员

17、根据盘存的目的、方法、范围不同,盘存法可以分为( B)和其他盘存法(包括数学盘存法、账面盘存法、委托盘存法、全面盘存法等)。

A、永续盘存法B、实地盘存法C、个别盘存法D、部分盘存法

18、在电子查账的工作步骤中,(B)是对电算化企业检查的第一步,也是关键的一步。

A、电子数据的整理B、电子数据的收集

C、电子数据的疑点分析D、电子数据的问题核实

19、(D)是核对法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内容和步骤。可以发现会计核算过程中的疑点和线索,有助于进一步拓展检查思路和方向。

A、原始记录核对B、对账单核对

C、会计资料与其他资料之间的核对D、会计资料之间的相互核对

20、对企业各个不同时期的货物运输费用或销售收入进行对比分析,这种分析方法是(B)。

A、相关比率分析法B、绝对数比较分析法

C、构成比率分析法D、控制计算法

二、多选题(共18题)

1、税务检查基本方法是指税务机关和税务检查人员实施税务检查时,为( AD),依法采取的各种手段和措施的总称。

A、发现税收违法问题B、取得企业信息

C、对企业纳税评估D、收集相关证据

2、按税务稽查的审查方式不同,税务稽查的可分( AC)。

A、审阅法B、顺查法C、核对法D、逆查法

3.账务检查方法是指对稽查对象的( ACD)等有关资料进行系统审查,据以确认稽查对象缴纳税款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的一种方法。

A、会计报表B、纳税申报C、会计账簿D、会计凭证

4、表表核对的重点有(ABCD)。

A、核对本期报表与上期报表之间有关项目是否一致

B、核对静态报表与动态报表之间有关项目是否相符

C、核对不同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是否正常

D.核对主表与附表有关项目是否相符

5.详查法的适用范围包括(AD)。

A、为了发现重大问题而进行的专案检查

B、适合于有数据逻辑关系和核对依据内容的检查

C、适用于对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管理严格的企业的检查

D、规模较小、经济业务较少、会计核算简单、核算对象比较单一的企业

6、通过账账核对,可以发现下列问题(ABD)。

A、利用存货账户直接转销的方式隐瞒销售收入

B、在建工程耗用外购货物未作进项税额转出

C、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是否正常

D、以物易物销售货物未计销售

7、详查法和抽查法的不同可以表现在以下方面(ABCD)。

A、税务检查的基础不同B、税务检查的内容不同

C、税务检查的环境不同D、税务检查所使用的基本方法不同

8、账务检查方法按照查账顺序分为( B ),按照审查的详细程度分为( C ),按照审查方法分为( D)。

A、审阅法和抽查法B、顺查法和逆查法

C、详查法和抽查法D、审阅法和核对法

9、在税务稽查过程中,根据稽查对象和稽查目的的不同,调查方法可分为

( ABCD)。

A、观察法B、查询法C、外调法D、盘存法E、顺查法

10、在税务调查方法中,根据查询方式的不同,查询法可以分为( AC)。

A、面询法B、电话问询法C、函询法D、咨询法

11、税务稽查人员在实施询问时,可采取以下措施:(ABC)

A、选择适当的询问地点B、营造恰当的询问气氛

C、选择需要的询问内容D、必要时可采取引供、诱供技巧

12、外调法主要用于外部证据的核实、取证,包括(AD)。

A、函调B、函询法C、核对法D、派人外调

13、在实地盘点时,实地盘点成员中,至少要有( BCD),同时,还应有必要的工作人员。

A、一名稽查人员B、二名稽查人员

C、一名财务负责人D、一名实物保管人

14、在实地盘点时,稽查人员根据检查的需要可以采用(BC)盘点形式。

A、委托稽查对象盘点法B、直盘法C、监盘法D、抽查法 1

5、在实施实地盘点前,应做好下列(BCDEF)盘点准备。

A、和稽查对象协商盘点形式B、确定需要盘点的实物

C、确定参加盘点的人员D、编制账面存货明细表

E、准备连续编号的实物盘点标签和盘点记录表格、检查的度量衡具 F、选择适当的盘点时间

16、

16、采用监盘形式的,稽查人员除了对盘点现场和盘点过程进行监督与管理外,还应对下列(ABC)财物进行复点、复验。

A、现金B、有价证券C、贵重物品D、银行存款明细账

17、下列财务会计软件中,企业使用面较广的是( AD)。

A、用友B、浪潮国强C、金算盘D、金蝶E、管家婆

18、功能完备的财务会计软件是会计信息系统的核心,它又可分为( ABC)。

A、会计核算软件B、会计管理软件C、会计决策软件D、会计统计软件

三、判断改错题(共15)

1、核对法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内容和步骤是会计资料的核对。()

2、在实地盘存过程中,白条可以用来冲抵库存实物。( X)

3、账务检查方法按照审查的详细程度分为详查法和抽查法,按照审查方法分为顺查法和逆查法。( X)

4、逆查法适用于业务规模不大或业务量较少的稽查对象,以及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混乱、存在严重问题的稽查对象和一些特别重要项目的检查。(X )

5、顺查法主要适用于对大型企业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管理严

格的企业的检查,但不适用于某些特别重要项目的检查。( X)

6、抽查法适用于规模较小、经济业务较少、会计核算简单、核算对象比较单一的企业,或者为了揭露重大问题而进行的专案检查,以及在整个检查过程中对某些(某类)特定项目、事项所进行的检查。(X)

7、询问中,检查人员可以采取巧设问、指证、开门见山、傍敲侧击以及引供、诱供等策略,掌握询问的主动权。( X)

8、在实施询问时,询问地点可以选择在企业或税务机关,也可根据被询问人的要求,在可能的情况下选择在双方认可的地点。()

9、在采取函询法进行调查时,税务稽查人员对已收到的回函及附带的证据材料,无需经过分析、鉴别,即可作为检查证据予以固定。(X)

10、采取外调法时,委托对方税务机关调查的,获取的证据应附对方税务机关的证明和有关说明材料。()

11、外调法主要用于被查对象内部证据的核实、取证。(X)

12、通过委托对方税务机关协查,以查实问题的检查方法是函询法。( X)

13、在实地盘点中,盘点时间的选择,以白天上班时进行为原则。(X)

14、

14、在实施实地盘点法时,仅就实物资产进行清点,对白条、票据、其他抵押物等不需要清点。

15、电子查账软件系统可以替代稽查人员完成纳税检查。X

第11篇:税务稽查提示

2009年税务稽查提示

依据《2009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国税发[2009]1号)整理了2009年税务稽查工作的重点

一、打击假发票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建立打击和整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长效机制。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的通知》国税发[2008]128号

2009年,各地税务机关要组织对建筑安装、交通运输、餐饮服务、商业零售等4个行业的发票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在春节前后要集中力量对交通运输业中的自开票单位和物流企业、商业零售业中的大型连锁店进行检查,务求取得实效。

2008年涉票规定如下:

发票取得

自2008年起,企业购进货物或劳务取得的发票上的付款方必须开具全称,才能作为财务报销凭据和税前扣除的凭证。国税发【2008】80号

自2008年1月1日起,通过银行支付的各项费用,如水电费、通讯费等应当取得《银行代收费业务专用发票》,才能税前扣除。国税发【2007】108号

对虚假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以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办理出口退(免)税和财务报销。国税发[2008]128号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机动车(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和旧机动车除外)零售业务必须使用税控系统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机动车取得的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属于扣税范围的,应自该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认证通过的可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扣税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国税发〔2008〕117号

取消废旧物资专用发票

自2009年1月1日起,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废旧物资,不得开具印有“废旧物资”字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废旧物资专用发票)。

纳税人取得的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废旧物资专用发票,不再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 纳税人取得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废旧物资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90天内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核算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申报抵扣。

自2009年4月1日起,废旧物资专用发票一律不得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关于废旧物资发票抵扣增值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8年第1号 普通发票换版

从2009年1月1日起使用新的发票防伪用纸印制国税普通发票

1、普通发票江苏国税专用水印纸是在现有的水印纸--“SW”水印纸的基础上增加区域性防伪标识---“江苏国税”水印图案。

2、普通发票江苏国税专用干式复写纸是在江苏国税专用水印纸的基础上进行涂碳加工,并在涂布环节夹印“江苏国税”字样。

3、普通发票江苏国税专用水印纸用于印制单联式发票和定额发票;其他多联次普通发票,其发票联和抵扣联使用江苏国税专用干式复写纸印制,其他联次使用普通干式复写纸印制。

4、自2009年4月1日起,一律停止开具非江苏国税专用纸印制的普通发票。苏国税函

[2008]440号

“简并发票种类,强化机打票使用,压缩手填发票,推广定额发票,解决信息采集” 2009年1月1日以后,除百元版保留手工票,其余全部改为机打发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简并我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票种的通知 苏国税函【2008】第352号

二、税收专项检查

加强税收检查,重点检查三年以上未检查过企业,纳税零申报、负申报、低税负企业、关联企业以及跨国经营、国内大型连锁零售企业,深入查处税收违法案件。

《江苏省国税稽查局工作计划》2009年,全省税收专项检查项目是:

拍卖企业、从2007年起调整出口退税率的从事纺织品、服装、玩具生产和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及外贸公司、矿产资源采掘和加工企业、供电企业、大型连锁超市、财产及人寿保险业、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其他三年未检查过的重点税源企业。

三、打击出口骗税

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出口骗税活动。

四、打击虚开发票

高度关注增值税转型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新动向,重点查处利用仿造真票套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利用“四小票”骗抵税款的违法行为。

五、专项整治

统一部署对部分重点税源企业的专项检查,对征管基础比较薄弱、税收秩序相对混乱、发案率较高或案件线索指向较为集中、宏观税负偏低的地区开展区域税收专项整治。

第12篇:税务稽查工作总结

2015年税务稽查年终总结模板 xx年税务稽查年终总结模板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感慨颇多,我稽查三科的同志们在“三个代表”思想的指引下,在分局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下,在兄弟科室的大力支持下,胜利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稽”字 认真履行职能 xx年的税收任务对于我局来说十分艰巨,摆在我科面前的稽查任务也非常沉重,全年共给我科下达稽查户数200多户,稽查任务100万元。为了完成这些硬指标,我科全体同志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积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我科根据年初工作会议上的“五要”(

1、税费收入要确保,

2、征管手段要优化,

3、科技兴税要到位,

4、党风建设要严明,

5、文明服务要优化)讲话精神,认真开展了稽查工作。我科的稽查对象大多是注销、变更企业,特别是注销企业有两种原因:一是无力经营,二是合并改制。把握好注销企业的最后一关,防止税款流失是我们的重要任务。工作中,我们采取了动态稽查、询问稽查、比较稽查、信息稽查、关联稽查等方法,将每一户接受稽查的企业的纳税情况按税法规定和稽查操作规程作了全方位的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分局审理委员会汇报,按照审理委员会的意见进行处理。

税务稽查是打击偷漏税的最直接的手段之一,其基本职能有稽审、监控、惩处、督导、促收等,我们在稽查时有效的将这些职能有机地结合起来,体现了税务稽查工作的特点。

二、着眼“稳”字 确保收入完成

由于目前我区企业的经营情况不是很好,经济效益下滑,资金周转不畅,导致税收收入很难完成。税收收入是我们工作的中心,市局考核收入计划按平均进度考核,这就要求我们稽查科在完成任务时也要跟上分局的步伐,每当查补出税款时,我们就立即组织入库。由于企业有困难,总想一拖再拖,我们就 再三做工作,采取“说破嘴、跑断腿”穷追不舍的工作态度催缴入库,保证了全局一盘棋的步伐。

三、狠抓“素”字 解决营养不良

干部自身素质的高低直接反映着稽查质量的高低,为了保证稽查质量,我科的同志们在跟上分局的业务学习的同时,本着缺啥补啥的原则,结合全国税务执法资格考试,自己每天抽出半个小时的时间“充电”,着重解决工作中急用的知识,掌握最新的税收动态,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通过学习每个人的查帐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使大家在提高工作能力方面收益匪浅。我国以加入wto,我们必须跟上时代的步伐,否则将被时代所淘汰。在做好业务学习的同时,我们没有放松政治理论的学习。今年我们着重学习了xx“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了xx“7.31”讲话以及在“xx大”上的报告,提高了我们每个人的思想理论水平,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通过一系列政治业务学习,每位同志的自身素质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稽查业务更加精通了,税收政策、法规掌握更加准确了,执法程序更加规范了,政治立场更加坚定了,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力求“准”字 贯彻税收政策

在贯彻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力求准确,我们按照分局制定的“四无”承诺,准确无误地加以贯彻,我们利用稽查工作得天独厚的便利条件,具体落实不走过场;在稽查质量上力求准确,“准”在稽查当中很重要,它是稽查结果的综合体现,我们在实施稽查前,先对被查企业纳税情况进评估,找到最佳切入点。实施稽查时,为了政策掌握的准确,我们还经常咨询综合科的同志,求得帮助,一年来我们稽查过的企业没有因我们的稽查结果而发生争执。

五、推进“优”字 提高服务水平

经过几年的“双评”工作,我们更加牢固地树立了优化服务意识,我们时刻没忘以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纳税人作为出发点,改变了过去只注重要求纳税人履行义务、忽视纳税人权利,只注重行使征税权利、忽视对纳税人服务的倾

向,我们摆正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增强了服务意识,将服务寓于稽查中,赢得了纳税人的理解与支持,从而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不忘“廉”字 树立地税形象

清正廉洁、务实高效,是我局的治局方略,我们严格按照分局年初签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一级负责一级。一年来,我们认真参加分局的各类廉政建设活动,认真学习关于税务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认真收看廉政教育片,做到了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平时我们还结合每个季度的廉正写实,全体同志重温自己所写的廉洁自律保证书。全年累计拒吃请10余次,还谢绝了礼金。我们的做法得到了纳税人的好评。

七、提高“率”字 增强稽查质量

考核指标中,对选案中标率、查补入库率、处罚率、滞纳金加收率分别要求达到60%、80%、10%、100 %.表面上简单的数字,实际上标准是非常高的,这就要求我们在稽查中既要高标准又要严要求。稽查中我们不论税种大小税额多少,都认真对待一丝不苟,为了做到这一点,我们没少得罪人,尽管如此,我们也乐此不疲任劳任怨。正是有了全科同志的共同努力,才保证了稽查质量。

八、突出“严”字 遵守规章制度

我局是全国税务系统文明服务示范单位,是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分局的要求是非常严的,各项规章制度较细,平时考核又多。为了树立良好的地税干部形象,我们全科同志认真遵守规章制度,自觉严格要求自己,“严”字当头,与局领导班子保持一致,时常温习税务干部的要求和标准,全年没有发生违规现象。

九、强调“宣”字 普及税法知识

宣传税法是我们的一项工作内容,今年四月税法宣传月期间,我科负责了两幅大的宣传条幅,接到任务后,我们立即行动,克服了诸多困难,圆满地完 成了任务。此外,我们还负责了市局税法宣传的部分工作,得到了市局领导的肯定。平时,我们在稽查时也不忘税法的宣传,随时随地解答一些人的咨询,得到了纳税人的好评。

十、其他方面

1、地域管理,我们担负电力办事处,尽管路途比较远,天气寒冷,我们照样按照分局的要求做好地域户籍管理,及时将检查情况报告有关科室。

2、临时工作,我们对局里安排地临时工作,积极按时间、按规定保质保量完成。

3、存在的不足,我们的稽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我们的检查表及文书的制作还需下大力气,这些都是我们今后需努力的地方。篇二:2015税务稽查个人年终工作总结 2015税务稽查个人年终工作总结

干稽查工作不仅仅要具备扎实的业务素质,更要有过硬的思想素质作保障,才能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商品社会中立于不败之地,详细内容请看下文税务稽查个人年终工作总结。

第一,端正思想作风,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x年初,我们坚持一周一次系统的学习《岗位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并开展了深入广泛的讨论。4月份,在分局传达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和人事人才会议精神后,全组同志集中学习了龚局长会议讲话,我们根据各自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反思,揭摆问题,强化了政治思想觉悟和法律意识。 第二,参加社会实践,加强廉政教育。 3月份,通过分局组织的参观“六新生”监狱和任绍斌贪污税款一案的警示教育。各色各样的贪官和腐败分子,无一不是在理想信念上动摇和失落,以至于背离和背叛,他们理论上不学,党性上不修,政治上不坚,经不起权力和利益的诱惑,接受了腐朽落后的思想观念,突出了私字,放大了权字,纵容了贪字。记得经济犯朱建林含着悔恨的眼泪,喊着:“妈妈,能不能等等我”。试想他今年已经50岁了,还有16年才能出来,到那时,他的双亲很可能已经不在了。丢掉了现在也就丢掉了将来。

回来后,我们全组人员开展了深刻的自查自纠自改,每人写下了近万字的思想认识,大家纷纷表示要在工作中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在生活上艰苦朴素、廉洁自律,做一个岗位上离不开的人、一个纳税人信得过的人、一个领导放心的人。

第三,提高业务技能,参加各种形式学习。

宋雨同志今年通过层层考核选拔,荣膺分局“人才库”一员,她给科里同志进行了稽查业务培训和所得税业务培训。在她的带动下,大家比学习、比素

质、比能力。今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颁布之前,分局组织可《行政许可法》知识竞赛,王春怡同志与其他组同志为科室取得了第二名好成绩。篇三:税务稽查年终个人总结2015 税务稽查年终个人总结2015 今年我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坚持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的方针率领全市多名国税干部职工团结战斗奋力拼搏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以下就是税务稽查年终个人总结。

我被省人事厅、省国税局联合授予全省国税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主要是在四个方面下功夫、加强学习与时俱进。

一学习理论提高政治思想素养。

一年来我始终把提高自身政治素质放在首位持之以恒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理论与提高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结合起来注重从政治上、全局上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与国税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抓好组织收入、税务改革、干部管理等各项工作与增强党性观念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结合起来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二钻研业务提高税收实践能力。

作为一名市局国税领导干部熟悉税收政策、通晓税收规律是一项必备的基本功。为了提高业务水平我努力钻研税收业务工作中遇到政策疑难问题及时请示上级领导并征询身边一些熟悉业务、经验丰富的同志的意见不断完善工作决策减少工作失误。同时我自觉紧跟时代要求带头学习掌握计算机操作技术应用办公自动化系统了解金税工程相关知识还广泛涉猎经济、法律、管理、历史等学科的知识不断拓宽视野丰富积累知识奠定了坚实的素质基础。

三联系实际提高统揽全局水平。

深入基层调研到实践中去寻找答案是提高领导水平的有效途径。一年来我每月用将近一半的时间下基层先后就组织收入工作、信息化建设、基层国税单位作风建设状况、税收服务等问题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在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税收信息化建设若干问题思考》、《国税部门作 风建设的现状及对策》、《关于国税部门贯彻三个代表思想的着力点》等调研文章并都及时转化成了工作思路指导了工作实践。篇四:2016税务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2016税务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税务个人工作总结

时光荏苒,光阴似箭,2016年在繁忙的工作中已然过去。回顾过去的一年,我在领导的指导和同志们的帮助下,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刻苦学习,勤奋踏实工作,清正廉洁,团结同志,顾全大局,学习和工作生活上都取得新的进步,现将我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加以总结。

一、在学习和思想方面,多层学习,内强素质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能结合理论与实际工作进行分工,自加压力,有意识要求自己多学一些,学好一些,学深一些。在学习内容的安排上,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大事和大政方针,主要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和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精神、邓小平理论、党风党纪等,学习中做到四勤,即勤看,勤听,勤记,勤思,通过学习,我提高了自己的政治觉悟和思想水平。精神上感觉更加充实。二是按照市局(公司)******教育活动安排,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局长、***局长的工作报告、***局长在全市**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及盛市局(公司)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等指定篇目,书写笔记,与同事互相交流、互相切磋,通过学习切实认识到******教育活动非常及时、非常必要、非常重要的。三是注重专业技能方面的学习,以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努力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不断为行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融入追求更新更丰富的知识学习中。

二、在工作方面,勤奋务实、尽责尽职

在工作中,我能够保持思考的心态,对于工作经验及时总结,对于缺点及时改正,通过不断的思考和积累,逐步形成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作为一名党员,我始终以身作则, ()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恪尽职守,执着追求,服从领导分工,在科室工作人员较少的情况下,树立大局意识,积极分担部门工作,与同事凝心聚力,共同开展好部门工作。对待工作,我紧紧围绕服务基层的理念,严格坚持公正、公平、科学的原则,对每一份报告都做到严要求、高效率,以求为基层的执法工作提供更好地服务。

三、在生活上,积极向上、遵章守纪

在生活中,我能自觉做到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平时能够严格要求自己,注重日常生活作风的养成,坚决抵制了腐朽文化和各种错误思想观点对自己的侵蚀,做到了生活待遇上不攀比,要比就比贡献、比业绩;作风上艰苦奋斗,提倡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杜绝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纪律上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监督,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 丰碑无语,行胜于言,总结是为了更好的行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2016年,请党组织继续监督和考验我,我将以坚刚耐苦、勤劳自励、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状态,牢记使命,不断超越,振奋精神,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用实际行动为党徽添彩、党旗增色,做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篇五:精选税务稽查年终工作总结范文

精选税务稽查年终工作总结范文 xx年是我局进入新世纪以来组织收入最为困难的一年。一年来,自己在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同仁的密切配合下,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坚持政治理论、廉政教育和业务学习不放松,自己努力工作,开拓进取,尽职尽责,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较好的履行了岗位职责。现将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以及廉政方面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刻苦学习、精心准备、不走过场,参加全国税务系统稽查人员业务考试取得111分的好成绩

轰轰烈烈的全国税务稽查考试于3月28日落下帷幕,尽管看书和不看书大体效果差不多,看书不能比不看书多答多少分。但是,我认为,学习的人还是学到了真东西!不怕没用。通过这次学习自己学到了许多可以用到实际工作中的知识,学到的知识永远是自已的?,总之,自己是真的认真学了一回,对以后的工作总是有益无害,或许这也就是总局考试的目的和效果。

二、尽职尽责,努力工作,较好的完成稽查工作任务 (一)、工作完成情况: (二)、具体做法: 1.服从分配、顾全大局,注重搞好与同组稽查人员的团结,工作中做到了齐心协力、步调一致。

2.注重检查工作程序的合法性,注重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适用,注重提高检查质量和检查时效,注重独立完成ctais2.0稽查模块的操作,做到了案件卷宗审理科审理无差错,被检查对象对检查结果无异议。 3.检查完毕,及时与被查对象的负责人协商查补税款入库事宜,并及时将协商结果和被查对象办税人员的相关信息通报给执行科,确保了查补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三、加强计算机基础知识学习,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努力使自己成为既懂业务、又能查帐、又懂计算机的高素质的税务稽查人员

稽查相关软件是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的应用程序,是用计算机语言表达的稽查业务工作规程、规范、规定。新税收征管系统要求稽查人员既精通税收业务,还要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将二则有机结合,这都对稽查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尽管近几年自己的计算机知识和操作技能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是,与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不懂就学,是一切进步取得的前提和基础,为了尽快缩短差距,以适应工作需要,自己在xx年:

1.有针对性的加强了计算机基础知识的学习和计算机操作技能的练习; 2.侧重学习了[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系统(ctais v2.0)]稽查模块的基本规定和要求; 3.重点对ctais v2.0稽查模块的操作方法进行了练习; 4.学习、练习中做到了:虚心求教、不耻下问,反复练习、反复推敲,直至学懂弄通为止。

通过努力,自己的计算机知识和计算机操作技能有了新的提高,熟练的掌握了ctais v2.0稽查模块的基本操作,适应了稽查工作的需要,自身的综合素质得到了进一步的增强,这也为完成今年稽查工作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坚持思想政治学习,让自己的思想理论素养不断得到提高。

一年来,自己始终坚持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各种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学习xx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种政治、业务学习活动。通过不断学习,自身的思想理论素养得到进一步的完善,思想上牢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价值观,提高了自身素质和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自己能够很好地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严格执行税务干部“十五”不准规定,廉洁从税,从未参与过任何一起违纪活动。 作为一名党员,严格遵守了党的纪律。

全年共捐款两次。

五、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存在的不足:

1.业务知识学习还不够深入,新的税收知识不断更新,没有及时跟上税收知识的更新。 2.在处理一些事情时有时显得较为急躁。

努力的方向: 1.学无止镜,时代的发展瞬息万变,各种学科知识日新月异。我将,坚持不懈地努力学习各种税收理论知识,着重加强税收法规方面的学习,以适应工作需要。 2.熟练掌握各种业务技能特别是计算机操作,进一步增强自身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自身的现代税收管理能力,努力使自己成为既懂业务、又懂计算机,既能查帐、又能管理的高素质的国税干部。 3.“学精于勤而荒于嬉”,实践是不断取得进步的基础。我要通过实践不断的提高自己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在实践的过程中慢慢克服急躁情绪,积极、热情的对待每一件工作。

新一年的工作帷幕即将拉开,我将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决心:勤奋工作、爱岗敬业,严格执法、不辱使命,遵纪守法、廉洁从税,高质量的完成xx年工作任务,为自治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第13篇:税务稽查调账

(一)税务稽查调账的必要性

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它是税收稽查的最后一个环节,税务稽查之后,纳税人除了必须按照税务稽查结论和处理决定书等税务文书补交有关税款之外,还必须对税务稽查中发现的有关错误账务进行更正和调整。如果纳税人不进行账务调整,那么,不仅可能造成重复征税问题,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且会出现明补暗退、前补后退等问题,使税务稽查前功尽弃,进而使国家税收遭致流失。例:一户亏损的企业,税务稽查在检查以后,调增了它的应纳税所得额,它的亏损数额就应该相应的减少,企业接收到《税务处理决定书》以后并没有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等到第二年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的时候,企业的这个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数额还是原来的数额。„„

(二)税务稽查调账的依据

纳税人调账时是按税法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呢,还是按财务会计制度及公认的会计核算原则进行账务处理呢?

在税收稽查工作中我们发现,纳税人普遍按照税务人员的要求,按税法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亦即将税法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不仅如此,很多的税务干部都认为,纳税人在进行税务稽查调账时,应该按税法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有些涉及税务稽查调账问题的文章,也都地认为,纳税人进行税务稽查调账时,应当将税法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然而税务稽查调账归根到底,仍然是一种会计核算活动,属于会计核算的范畴,会计主体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所依据的就是公认的会计核算原则和国家颁布施行的财务会计制度。所以,能够作为税务稽查调账依据的只能是那些公认的会计核算原则和财务会计制度。

我国现行税法所规定的“当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法不一致时,纳税人应当按税法的规定计算缴纳税款”,但在账务处理上则仍可以按会计制度的规定处理。

(三)调账的总体思路 ..什么样的问题才需要调账呢?

分三种情况说明:

1、账务处理正确,补税是因为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不需要对原账务处理进行调整。

例1:A企业2007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所得税率33%,经税务稽查后,查出业务招待费超限额10万元、列支赞助支出5万元,未作纳税调整,假设其他方面均无问题。 列支的业务招待费,企业的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等100万

贷:银行存款100万

赞助支出,企业的账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5万

贷:银行存款5万

按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这样的处理是正确,但是税法对业务招待费的列支有限额规定,对赞助支出是不允许税前列支的,那么对于调整的部分,是不需要进行账务调整的,企业在补缴税款的时候,只需按规定做账务处理:

借:所得税(5+10)*33%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4.95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4.95

贷:银行存款4.95

例2:比如非货币性交易,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非货币性交易在不具有商业实质或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情况下:对于换出资产在账务处理上不确认收入,但税法则规定要按市场价格来确认收入,那么对于所得税的调整只能是账外调整,补记应交所得税,对企业的账务处理也不需要调整。

2、账务处理错误造成的补缴税款。

按会计的记账原则对原账务处理进行调整。

例3:某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本企业的办公楼修建,产品成本为20万元,同类不含税销售价格为30万元,企业的会计处理:

借:在建工程200,000

贷:产成品200,000

像这种情况,增值税上是视同销售,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视同销售,企业正确的账务处理应是:

借:在建工程251,000

贷:产成品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0(30万*17%)

调账:借:在建工程51,000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51,000

3、对于一些不需要账务调整,但是涉税数据有变化的,也要进行相应的调整

如:亏损数额的调整

就以上3个方面,最后我们来做一个总结:

(1)稽查后的账务调整范围不仅包括对会计分录的调整,还包括对一些涉税数据的调整。

(2)并非所有稽查查出的问题都需要对原有账务进行调整。

(3)账务调整是基于会计的记账原则,要根据会计的要求来进行调账。

(四)税务稽查调账的方法

1、本年度内税务稽查调账方法。当税务机关检查的纳税期是本会计年度,并且纳税人尚未编制财务会计报表时,纳税人可以采取红字更正法、补充登记法等方法,直接调整被查年度,亦即本会计年度的有关会计分录,具体方法有以下三种:

一是红字更正法(也称红字调整法),即先用红字编制一套与错账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予以冲销,然后再用蓝字编制一套正确的会计分录。这种方法适用于会计科目用错或会计科目虽未用错,但实际记账金额大于应记金额的错误账款。

例:税务检查发现,某商场销售白酒一批,价款46800元(含税),收妥货款存入银行,该批白酒成本31000元,企业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46800

贷:产成品31000

应收账款15800

该账务处理,把两个本来不存在对应关系的账户硬纠在一起,偷逃增值税、消费税等,同时减少企业利润,偷逃企业所得税。应按照税收法规和财务制度将企业对外销售取得的收入按正常销售业务处理。用红字冲销法调账如下:

首先用红字冲销原账错误分录:

借:银行存款46800(红字)

贷:产成品31000(红字)

应收账款15800(红字)

然后再用蓝字编制一套正确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46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0000

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6800

同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1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1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31000

贷:产成品31000

是补充调整法。它是指如果应调整的账目属于遗漏经济事项或错记金额,按会计核算程序用蓝字编制一套补充会计分录而进行调整的方法。

例:某商店(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商品一批,货款31200元,购货方尚未支付货款,经税务检查发现,商品已经发出,但该商店未做销售处理,可采用补充调整法作如下账务处理:借:应收账款31200

贷:商品销售收入30000

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1200

三是综合调整法。综合调整法是补充调整法和红字调整法的综合运用。一般说来,税务稽查后,需要纠正的错误很多,如果一项一项地进行调整,显然很费精力和时间,因而需将各种错误通盘进行考虑,进行综合调整。运用综合调整法的要点是:

用蓝字补充登记应记未记或虽已记但少记科目,同时,仍用蓝字反方向冲记不应记却已记的会计科目,从而构成一套完整的分录。采取综合调整方法要求企业财会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能够将会计科目之间的联系搞得清清楚楚,否则就会出错。总结出几句口诀:方向记反的,反方向再记;金额多记的,反方向冲记;金额少记的,正方向增记;不该记而记的,反方向减记;应记未记的,正方向补记。

例:某企业将生产车间工人的应付福利费4000元记入“管理费用”,企业原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4000

贷:应付福利费4000

上述账务处理的错误在于错用了“管理费用”科目。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生产车间工人的应付福利费应记入“制造费用”科目。运用综合调整法时,一方面借记“管理费用”科目,同时,反向登记“管理费用”予以冲销,即:

借:制造费用4000应记未记的正方向补记

贷:管理费用4000不应记的反方向减记

2、跨年度的账务调整。如果税务稽查是在企业年度会计报表编制以后进行的,即税务稽查查出的是上年或以前年度的错误账务处理问题,那么纳税人就必须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等账户,选择综合调整法进行调账。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上年度财务决算已经编报,成本费用账户已经结平,没有余额,纳税人不可能再去调整原来的损益类科目,(在制度上也是不允许的),„„只有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调账。相应地,在调账方法上也只能选择综合调整法进行账务调整。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属损益类账户,用来核算企业在本年度调整以前年度的损益事项。该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以前年度多计的收益,少计的费用而调整本年度损益的数额;贷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以前年度少计收益,多计费用而调整本年度损益的数额。期末,企业应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科目,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说明:对以前年度损益这个科目的使用,只适用于损益类科目,比如说,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成本,„„对于跨年度的非损益类科目,如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科目不变。例:税务机关在对某纳税人2000年度的纳税情况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该企业上年将

基建工程领用的原材料30000元计入管理费用(增值税进项税额已经转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基建工程领用的原材料应记入“在建工程”,该企业将其列入管理费用,等于虚增了成本,减少了当年利润,应调增在建工程成本,调增上年利润,补交企业所得税,其调账分录如下:

1.调整上年利润

借:在建工程3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0000

2.补交企业所得税9900元(30000×33%)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99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9900

3.年末结转本年利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0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30000

3、对增值税检查的账务调整。

但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设立“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核算应补(退)的增值税。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凡检查后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作和上述相反分录。全部调账事项入账后,应结转出本账户的余额,并对该余额进行处理。

1、若余额在借方,全部视同留抵进项税额,按其借方余额数,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本科目。

(1)如“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借方余额10万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万元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10万元

2、若余额在贷方,且“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无余额,按其贷方余额数,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2)如“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贷方余额10万元,“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无余额。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10万元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10万元

“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的贷款余额表示当月应缴纳税款10万元。

3、若本账户余额在贷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且等于或大于这个贷方余额,按其贷方余额数,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3) 如“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贷方余额10万元,“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余额为借方11万元。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10万元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10万元

先冲减留抵税额10万元。

4、若本账户余额在贷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但小于这个贷方余额,应将这两个账户的余额冲出,其差额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4) 如“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贷方余额10万元,“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余额为借方8万元。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10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8万元

—未交增值税2万元

先冲抵留抵税额8万元,再补缴税款2万元。

4、查获额的分摊。

查获额是指不能直接调整应纳税所得额的查增金额。

比如说,一个生产企业,检查发现企业将一项应记入固定资产科目的资产10万元计入了生产成本,可是我们不能直接增加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因为,生产成本不直接影响利润,它要通过生产成本转入库存商品,再通过销售转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成本才影响利润,如果商品没有销售完,那么生产成本中多计的10万元则不会全部影响利润,而有部分是增加了产成品的金额,所以调增的部分只是影响利润的部分,另一部分应减少产成品的金额。 而由于电力行业的特殊性,电力产品不能库存,所以没有库存商品,所以,对电力行业所产生的查获额则不需要分摊,可以直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第14篇:税务稽查工作总结

紧张而又繁忙的2006年即将过去了,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感慨颇多,我稽查三科的同志们在“三个代表”思想的指引下,在分局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下,在兄弟科室的大力支持下,胜利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强化“稽”字

认真履行职能

税务稽查是打击偷漏税的最直接的手段之一,其基本职能有稽审、监控、惩处、督导、促收等,我们在稽查时有效的将这些职能有机地结合起来,体现了税务稽查工作的特点。

二、

着眼“稳”字

确保收入完成

由于目前我区企业的经营情况不是很好,经济效益下滑,资金周转不畅,导致税收收入很难完成。税收收入是我们工作的中心,市局考核收入计划按平均进度考核,这就要求我们稽查科在完成任务时也要跟上分局的步伐,每当查补出税款时,我们就立即组织入库。由于企业有困难,总想一拖再拖,我们就再三做工作,采取“说破嘴、跑断腿”穷追不舍的工作态度催缴入库,保证了全局一盘棋的步伐。

三、

狠抓“素”字

解决营养不良

干部自身素质的高低直接反映着稽查质量的高低,为了保证稽查质量,我科的同志们在跟上分局的业务学习的同时,本着缺啥补啥的原则,结合全国税务执法资格考试,自己每天抽出半个小时的时间“充电”,着重解决工作中急用的知识,掌握最新的税收动态,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通过学习每个人的查帐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使大家在提高工作能力方面收益匪浅。我国以加入wto,我们必须跟上时代的步伐,否则将被时代所淘汰。在做好业务学习的同时,我们没有放松政治理论的学习。今年我们着重学习了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了江泽民“7.31”讲话以及在“十六大”上的报告,提高了我们每个人的思想理论水平,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通过一系列政治业务学习,每位同志的自身素质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稽查业务更加精通了,税收政策、法规掌握更加准确了,执法程序更加规范了,政治立场更加坚定了,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

力求“准”字

贯彻税收政策

在贯彻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力求准确,我们按照分局制定的“四无”承诺,准确无误地加以贯彻,我们利用稽查工作得天独厚的便利条件,具体落实不走过场;在稽查质量上力求准确,“准”在稽查当中很重要,它是稽查结果的综合体现,我们在实施稽查前,先对被查企业纳税情况进评估,找到最佳切入点。实施稽查时,为了政策掌握的准确,我们还经常咨询综合科的同志,求得帮助,一年来我们稽查过的企业没有因我们的稽查结果而发生争执。

五、

推进“优”字

提高服务水平

经过几年的“双评”工作,我们更加牢固地树立了优化服务意识,我们时刻没忘以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纳税人作为出发点,改变了过去只注重要求纳税人履行义务、忽视纳税人权利,只注重行使征税权利、忽视对纳税人服务的倾向,我们摆正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增强了服务意识,将服务寓于稽查中,赢得了纳税人的理解与支持,从而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

不忘“廉”字

树立地税形象

清正廉洁、务实高效,是我局的治局方略,我们严格按照分局年初签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一级负责一级。一年来,我们认真参加分局的各类廉政建设活动,认真学习关于税务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认真收看廉政教育片,做到了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平时我们还结合每个季度的廉正写实,全体同志重温自己所写的廉洁自律保证书。全年累计拒吃请10余次,还谢绝了礼金。我们的做法得到了纳税人的好评。

七、

提高“率”字

增强稽查质量

考核指标中,对选案中标率、查补入库率、处罚率、滞纳金加收率分别要求达到60%、80%、10%、100

%。表面上简单的数字,实际上标准是非常高的,这就要求我们在稽查中既要高标准又要严要求。稽查中我们不论税种大小税额多少,都认真对待一丝不苟,为了做到这一点,我们没少得罪人,尽管如此,我们也乐此不疲任劳任怨。正是有了全科同志的共同努力,才保证了稽查质量。

八、

突出“严”字

遵守规章制度

我局是全国税务系统文明服务示范单位,是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分局的要求是非常严的,各项规章制度较细,平时考核又多。为了树立良好的地税干部形象,我们全科同志认真遵守规章制度,自觉严格要求自己,“严”字当头,与局领导班子保持一致,时常温习税务干部的要求和标准,全年没有发生违规现象。

九、

强调“宣”字

普及税法知识

宣传税法是我们的一项工作内容,今年四月税法宣传月期间,我科负责了两幅大的宣传条幅,接到任务后,我们立即行动,克服了诸多困难,圆满地完成了任务。此外,我们还负责了市局税法宣传的部分工作,得到了市局领导的肯定。平时,我们在稽查时也不忘税法的宣传,随时随地解答一些人的咨询,得到了纳税人的好评。

十、

其他方面

1、地域管理,我们担负电力办事处,尽管路途比较远,天气寒冷,我们照样按照分局的要求做好地域户籍管理,及时将检查情况报告有关科室。

2、临时工作,我们对局里安排地临时工作,积极按时间、按规定保质保量完成。

3、存在的不足,我们的稽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我们的检查表及文书的制作还需下大力气,这些都是我们今后需努力的地方。

第15篇:税务稽查单选题

税务稽查管理概述

一、单项选择

1.税务稽查的客体是()。A.涉税犯罪嫌疑人 B.纳税人 C.扣缴义务人

D.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的情况。 2.税务稽查的对象是()。 A.纳税人的经营活动与应税活动 B.扣缴义务人的经营活动与应税活动

C.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经营活动与应税活动 D.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3.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稽查,在法律上具有()。A.独立性 C.强制性 A.口供

B.规范性 D.同一性 B.会计资料 D.税收法律 B.单一

4.税务稽查要以()为依据。C.财会制度A.个别C.某类

5.专项稽查是指对()纳税人进行的重点稽查。

D.某个

6.不属于税务稽查基本任务的是()。A、依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查处税收违法行为 B、保障税收收入

C、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 D、税法宣传

7.协查信息管理系统是()子系统之一,通过税务系统网络实行总局稽查局、省局稽查局、地(市)局稽查局、县(市、区)局稽查局四级协查信息管理。

A.CTAISV2.0系统 B.发票管理系统 C.金税工程 D.稽查管理系统

8.()是税务稽查模块的核心模块。

A.稽查选案 C.稽查审理

B.稽查实施D.稽查执行

9.()是整个协查工作的首要环节。 A.委托方发出信息处理 B.受托方收到信息处理 C.受托方回复信息处理 D.受托方实施协查

10.按照“金税”三期建设规划,中国税务信息管理系统作为主体软件,将建立7大子系统共35个模块,其中稽查子系统主要用于()。 A.税前的事务处理 B.税中的事务处理 C.税后的事务处理

D.税收征收全过程的事务处理

11.根据“金税三期”的规划,整合稽查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稽查与征管的协作的主要举措是()。

A.通过发票协查信息管理系统与CTAIS系统的整合实现CTAIS系统自动生成发票违法案源

B.在稽查实施环节利用电子查账软件对电算化会计进行纳税检查 C.在审理环节建立和运用稽查案例库 D.在执行环节建立起网络化执行模式

12.省市两级税务稽查局的稽查执法类职责不包括()。A.组织本省市重大税务案件的查处 B.组织开展执法检查 C.协查系统的管理

D.协调下级稽查局查处税收违法案件 13.税务稽查的职权不包括()。 A.税务检查权 C.司法强制权 A.降级

B.税款追征权D.行政处罚权

B.警告D.记过 B.警告D取消评优资格

14.下列责任追究形式中()属于一般过错责任追究。C.通报批评

15.下列责任追究形式中()属于行政责任追究。A.作出书面检查 C.通报批评

16.稽查人员的下列违法行为,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的是()。

A.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的开征、停征或者减、免、退、补税以及其他同税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决定,造成国家税收严重流失的

B.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或者索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C.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D.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税收违法案件, 徇私舞弊,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7.稽查人员的下列违法行为,可能构成徇私舞弊罪的是()。

A.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勾结、唆使或者协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偷税、骗税、逃避追缴欠税,构成犯罪的

B.在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时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C.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 D.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税收违法案件, 徇私舞弊,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8.通报批评适用于执法过错行为性质一般,但可能导致较重后果或者一定社会负面影响的责任人。下列执法过错行为中可给予通报批评是()。 A.未按规定移送涉涉税犯罪案件的 B.混淆税款入库级次的

C.未按规定受理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的申请 D.未按规定回复案件协查情况

19.经复议维持的过错行为,下列关于过错责任说法正确的是()。A.承办人承担主要责任 B.复议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C.复议人员承担次要责任 D.承办人不承担责任

20.承办人的过错行为经过审核后报经批准的,承担主要责任的是()。 A.批准人B.审核人C.承办人D.批准人和审核人共同承担 21.下列责任属于一般过错责任追究形式的是()。 A.警告C.记大过

B.玩忽职守D.罪责令待岗

第16篇:税务稽查工作计划

在新的一年里,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为使2006年的工作有更大的提高,特制订工作计划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思想教育,解决对理论学习缺乏积极性的问题。

二、提高公仆意识,切实为纳税人解难题办实事。

三、提高工作效率,杜绝不落实、不务实效的形式主义作风,着力解决工作浮漂的问题。进一步巩固、完善、夯实税收工作基础,不断提高税收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纳税人,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

四、提高组织观念,杜绝个人主义思想,坚持原则、不断加强团结协作的意识。

五、提高自身修养,杜绝追求个人享受的现象,着重解决贪图享乐的问题。

六、提高纪律观念,树立遵章守纪、令行禁止的纪律观念,杜绝随意违反规章制度现象。工作目标上突出实效性,牢固树立优化服务意识,找准工作突破口,定措施,求实效,紧密联系税收工作实际,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报”等不正之风,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发展意识,牢固树立廉洁从税、执法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求真务实、事争一流的思想,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税收任务。

七、刻苦钻研税收业务、提高稽查工作质量。今年,要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注意提高工作效率,合理安排和调配时间,抓住主要矛盾,解决主要问题。同时不断摸索新的稽查方法和手段,改变重账内检查轻账外检查的观念,要将帐内检查与帐外检查有机结合起来,要善于发现深层次的、隐蔽较深的问题。

八、全面提高稽查文书填制质量。认真学习《新稽查文书填制说明》,熟练掌握税务稽查文书制作的规定和要求,对案件违法事实、处理处罚依据、文书制作、文书送达等项目中较易出错的方面进行深刻剖析,着力解决在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在制作稽查文书方面,以达到文书不变更,案件不败诉之目的。争取2006年在稽查文书规范化管理上出经验、出亮点。

九、抓学习,强素质,练内功,树形象。认真学习《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河北省地方税收业务工作规程》和《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开展稽查业务培训,重点提高业务素质。

第17篇:税务稽查工作计划

2016年稽查工作计划

1、2016年稽查工作计划 20xx年,在分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燕山稽查局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稽查促征管为手段”,坚持:“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这一工作任务,积极推行“一级稽查管理模式”逐步实现稽查工作“职责明晰、科学管理、程序规范、执法严明的工作目标,努力开展各项工作。

(一)强化稽查人员对一级稽查系统模块的培训和系统操作的能力,为20xx年系统全面上线做好战前准备,以确保每一个稽查干部都能够熟悉掌握、灵活运用,提高稽查工作效率。

(二)全面落实、层层分解市稽查局安排部署的各项检查工作任务,狠抓各项工作的监督和落实,以查处税收违法案件和专项检查为工作重点,规范执法程序、完善执法手段、优化稽查方法,确保税务稽查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三)围绕组收中心工作,强化稽查各环节职能,充分发挥税务稽查职能作用,实现科学、规范、高效的税务工作目标,认真履行稽查工作职责,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强化层级管理,改进工作方法,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认真分析稽查组收形式,以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税收政策执行准确度为主线,力争以查促管、以查促查的工作目标,坚持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稽查工作的开展。

2、采用分类稽查模式,对企业分规模、分行业、分层次开展检查,在检查方案中,明确检查目标、预案具体、思路清晰、文书规范、法条严谨;充分地利用阶段性检查汇报形式对检查工作进度实行督导,确保检查成果。

3、实施多级审理制度,以确保案件审理的准确性,由检查科进行案卷纸质资料进行初审,,对案卷质量、违法事实及证据陈述进行把关;案件审理部门对检查程序、违法事实认定及处理意见进行实质审查,同时,继续坚持由分局主管局长、稽查局长以及各科主要负责人、检查小组人员组成的稽查局内部审委会,集体审理每一案件,确保案件定性准确,执行公正,有效提高稽查案件查处质量,杜绝执法风险。

4、执行工作直接关系到稽查成果能不能最终得到体现,在执行查补税款入库的环节上,必须要与检查、审理等部门通力合作,在确保涉税企业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的情况下,必要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与市局相关部门、企业所属征管部门以及公安机关等进行信息交流,沟通协调,从而确保查补税款及时足额入库,避免了稽查案件欠税的发生。

5、在贯彻稽查一体化要求,提高内部工作效率的基础上,加强与计统、管理、税政、征收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全局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管理互动”的工作机制,保障稽查组收工作的开展,充分利用相关部门提供的疑点,查找企业在执行政策方面的漏洞,发现稽查组收新亮点。

(四)加强对涉税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1、加大稽查办案力度。严格执行各环节相关的法定程序和手续,做到实体与程序并重,特别要注重对涉税违法案件的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执行顺利。

2、加大对重大涉税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达到重大案件移送标准的案件,严格按照《涉税犯罪案件移送管理办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加强移送案件的后续管理规定工作,提高案件移送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进一步发挥案件公告和舆论传媒,已达到教育警示作用。

3、加大案件协查和金税协查的工作力度。为进一步规范发票协查工作,我局将协查工作的各个环节责任到人,确保协查工作中发函、回函的质量;及时、准确、无误的录入每一份增值税发票,扎扎实实的做好发票协查工作。

4、加大案件检查成果,提高案件检查办结实效,按照市局督办要求,20xx年,着重清理、解决长久未结案件,必要时积极与公安机关、法院等部门相户配合,稳妥的解决处理好此案,使其稽查成果最终得到体现。

(五)加强学习,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综合能力。有计划、有步骤的安排政治及业务学习,利用每周五下午时间安排学习,使大家即了解当今政治及社会形式,又及时学习领会目前税收政策的新变化,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

(六)规范内部管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以“规范执法文书”为突破口,提高稽查干部的综合能力。在组织培训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稽查人员的各项执法文书,如:稽查报告、审理报告、工作底稿以及其他公文、信息、调研等文字要求,并以举办各项执法文书及公文写作展示、评比为契机,提高稽查干部的综合能力。

(七)认真落实市局关于开展税收执法专项检查实施意见,提高案件卷宗的管理质量,推行案卷制作规范化,从文书格式、取证粘贴、纸质规格、材料归类、文书规范、卷宗排序、装订等反方面提出新的要求,避免案件资料的破损和散失,保证案件资料的完整和安全,保守案件涉及的秘密,满足史料的积累,便于稽查人员借鉴历史经验,促进税务稽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八)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两责”,切实把从严治队与廉政从税的要求贯穿到稽查各项工作始终。认真履行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惩防体系建设,推进风险防范和内控机制建设,完善岗责体系、规范管理流程,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确保执法监察常态化,切实做到税收与廉政并重,管理与监督并举,把反腐倡廉工作落实到实处。

2、2016年税务稽查工作计划

20xx年,我局将充分发挥稽查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明确稽查定位,加强稽查队伍管理,注重提高稽查质效,出色地完成各项稽查工作任务。

(一)工作目标

工作目标:把握三个重点,实行三个结合,实现三个提高。三个重点是:以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为重点,整顿行业税收秩序;以整治税收秩序为重点,规范地区税收秩序;以查处重大涉税违法案件为重点,规范企业的纳税行为。三个结合是:稽查工作与税收征管

实践相结合,透视征管质量,堵塞征管漏洞;与税收政策相结合,透析政策的执行情况,总结税收实践反映的政策问题;与稽查管理软件的应用相结合,进一步规范稽查管理和执法行为。三个提高是:提高稽查管理能力;提高稽查执法水平;提高选案准确率、结案率、查补收入入库率。

(二)主要任务 1.组织开展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检查。积极完成由区局统一部署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自查、抽查和审计式检查工作。同时我局将选择部分重点税源企业组织开展审计式检查。加大对重点税源企业税收自查的指导力度,提高税收自查质量。

2.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根据区局统一安排,重点对非正常状态企业逐户、逐笔的检查,对税收秩序相对混乱的县(市)组织开展区域性税收专项整治,重点打击虚开建筑业、货物运输业发票等违法活动,加大对偷逃骗税活动的打击力度。 3.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在全地区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下,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和合力,完善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打防并举,打击“卖方市场”,整治“买方市场”。协同国税局、公安机关继续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印制、贩卖假发票的犯罪团伙,捣毁制假贩假窝点。加大假发票曝光力度,提高打击发票违法犯罪的社会效应。

4.认真做好涉税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加强对税收违法举报案件的受理、转办和查处工作。实施检举案件分类处理,明确分类权限和程序。提高稽查案源管理质量效率,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案源管理方法。强化举报服务意识,提高检举服务质量,引导检举人实事求是检举税收违法行为。严格为检举人保守秘密,依法确认、计算和兑付奖金,积极为检举人兑奖提供优质服务。

5.进一步巩固完善国、地税稽查部门之间联合办案、联合检查工作机制,加强涉税信息的沟通与交换,达到信息共享,密切相互间协作,掌握更多的案件线索,巩固和完善各项协作机制,使各类稽查案件能顺利查处。

6.建设稽查信息平台。树立“信息管税”理念,坚持信息化稽查。充分利用《税务稽查管理软件》,严禁出现机外操作和机外数据,加强数据录入和程序操作,通过管理软件加强稽查系统业务管理。充分利用征管信息开展选案、深度检查,重点关注纳税零申报、负申报、低税负企业。切实提高对信息化管理企业的稽查办案能力,有效应对企业利用电子账簿虚假记账、隐匿或销毁电子账簿以及利用互联网、手机通讯等新型支付手段逃避税收。

7.进一步加强税务稽查规范化管理,严格目标管理考核及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稽查执法程序,不断提高稽查工作质量。

8.加大稽查管理软件的培训与加强软件再利用功能。由于在20xx年的稽查管理软件在实际应用上存在许多问题,我局将在新的一年里,对稽查管理软件进行分环节再培训,

以保证稽查软件正常运行,不出问题。

9.加强稽查队伍建设,建立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纪律严明的稽查干部队伍。加大对稽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有效提高稽查质量。抓好稽查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时刻注意稽查队伍中出现的不良苗头和隐患。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继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进一步筑牢稽查部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健全权力监督机制,实现对稽查重点环节监控,建立科学有效的廉政预警体系,确保稽查干部队伍干净干事,不出问题。

3、2016年度稽查工作计划

为了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贯彻《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根据国家卫生监督执法报告体系有关规定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提高卫生监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卫生执法队伍建设为目标。通过开展稽查活动,全面了解和掌握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工作的情况和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卫生执法工作。

二、稽查内容 1.卫生行政许可; 2.卫生行政处罚; 3.日常卫生监督; 4.卫生执法文书; 5.组织计划宣教; 6.投诉举报;

7.执法人员风纪行为; 8.卫生行政控制.

三、稽查依据和标准

(一)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办法》、《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

(二)卫生部《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健康相关产品许可程序》。

(三)《河南省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河南省卫生监督稽查报告制度》。篇2: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做好2016年行业自律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

综合法律门户网站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做好2016年行业自律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按照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根据《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办法(试行)》(中税协发[2006]005号)、《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年度检查办法(2013年修订)》(中税协发[2013]057号)规定和《注册税务师执业道德规范(试行)》(中税协发[2014]044号)有关规定,为加强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现就2016年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年度

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检查对象

加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税协”)的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三、检查内容

(一)团体会员

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和编制的工作底稿是否符合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纳税调整事项是否符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

(二)个人会员

会员是否遵守职业道德、履行义务、完成继续教育。

四、检查方式

(一)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应首先做好自查工作,主动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向地方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税协”)报送信息有变化的资料。

(二)地方税协对团体会员和在税务师事务所工作的个人会员进行专项检查;对经营指标异常或被信访举报的税务师事务所,以及拒不履行会员义务的个人会员,采用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实地检查。

(三)中税协根据需要有选择地进行重点抽查。

五、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行业自律工作。地方税协要做好会员自查和专项检查的动员部署工作,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检查内容。

(二)认真发现和解决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核实,督促改正;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完成后,进行全面汇总、分析,依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做出相应处理。

(三)及时公告会员专项检查结果。地方税协应及时向社会公告会员专项检查结果,并于年底前将工作总结以纸质文件形式报中税协会员管理部。 2016年1月22日

法律家·法律法规大全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的查询服务。 2016年稽查工作计划

时光流逝,在繁忙的工作中不知不觉我们就走完 了2015 而迎来 2016 年。2015年高管局组织的稽查小组在我站的稽查已经圆满结束,通过本次稽查,我站收费管理工作在得到上级充分肯定的同时但也暴露出一些不足。

2016年我对监控员、票证员、收费员都划分了详细的职责,在新的一年里我将针对各个岗位的职责严格规范他们的行为。

一、监控员稽查重点

监控员对收费员在岗操作记录及车道特殊情况处理、其它站的协查请求记录均要按规定详实记录;各种书面记录保存完整,内容详实,监控资料、抓拍图象保存备份都需符合要求;监督岗亭遵章守纪及文明服务情况;监控室设备故障报修、排除情况要及时;各类特殊业务,如:军车、编辑称重信息、车辆引出、u型车、车道降级、入口补卡、货改客、大客改小客、纸卡、闯岗、车队等操作,符合规定流程及相关规定,严格监控漏征、少征通行费等情况。

二、票证员稽查重点

丢失不赔偿或人为损坏通行卡现象,需存档物品均能按规定时间存档。

三、收费员稽查重点

收费员在岗期间都能切实做到文明服务、微笑服务、自觉使用文明用语,杜绝服务禁语,礼仪手势使用规范;收费操作速度符合要求(入口≤0.7,出口≤0.6);熟悉山西高速公路路网情况,收费站(出入口)位置及周边地理位置情况等;礼貌纠章、以理服人,仪容风纪良好,无投诉、争吵现象;严格执行收费管理制度;收费区域卫生要整洁,站容站貌需良好;

为了在新的一年里更好地开展工作,我对每个月都进行了详细的工作安排:

一、二月份天气较冷,降雪量大,称重系统会受到影响,无称重数据或轴组过错的情况经常发生,这两个月要提醒收费员时刻注意核查称重数据,比如轴组是否正确,是否超重,我会加强后台监督,促使收费员有一个良好的操作习惯,避免有未修改轴组收费放行等特殊情况的发生。

三月份工作安排:做好一季度内稽查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岗上特殊事件的核查,确保通行费应征不漏,应免不征。在这个月中,将对业务知识进行学习,提高业务水平,迎接业务考试。

第二个季度随着天气的变暖,车流量也会有所增加,又伴随着清明、五一节假日的接踵而至,我站将把稽查重点放在文明礼仪和环境卫生上,对随后几个月做了详细安排。

四月份工作安排:本月将着重加强文明礼仪及通行能力的考核力度,了解周边地理环境,提供延伸服务,为五一黄金周到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树立良好窗口形象,确保畅通无阻。

五月份工作安排:随着黄金周的到来车流量的不断增大要加大对监控的监管力度做到全天候监控,确保收费秩序的正常运行,同时对收费站区及广场、车道的卫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除,为司乘人员提供一个安全、畅通、舒适的行车环境。

六月份工作安排:做好上半年内稽查工作资料的整理归档,对上半年工作进行总结,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及预防措施,积极参加站内组织法律学习并做好学习笔记,树立更强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后半年我们将以学习业务知识为主。坚持“应征不漏、应免不征” 的收费政策,努力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七月份工作安排:一是通过年度轮训、岗位练兵、竞赛等形式的培训,强化职工岗位意识、服务意识,提高职工工作责任心,促进整体业务能力的提升;二是加大对包括钱、票、卡帐务处理,操作规范,特情处理等的系统学习力度,做到理论学习制度化,学习内容系统化,学习形式多样化,学习程序规范化,定期撰写学习心得并组织相关业务交流、考试,切实提升整体收费技能。

八月份工作安排:在本月中要加大对入口车道稽查力度,不定时利用录像对当班人员操作进行核查进行登记,提高大家警惕性,避免不必要的错误发生。随着车流量、通行费急剧上升,要加大通行能力

考核力度,提高放行速度,做好后勤人员及设备运行保障工作,避免堵车现象发生。

九月份工作安排:全面做好稽查工作寂寥的归档整理,同时对每季度发卡差错制做坐标图,让大家了解自己发卡差错比例,以促进工作积极性,减少发卡差错率。

十月份工作安排:“十一”黄金周的到来,将做好各项准备活动,提高服务水平,实行微笑服务、优质服务、文明服务,为确保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将会参加服务礼仪培训,全方位提高自身素质,注意品牌形象效应,树立品牌形象。

十一月份工作安排:为切实抓好安全工作, 搞好安全排查,杜绝事故隐患。积极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加强对办公楼、宿 舍、配电房等重点部位排查工作,重点解决闲杂人员穿越广场工 作区的问题, 明确列出站场工作区重点安全保护时间段和重点部位,坚持每日的巡查制度,强化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及时排查跟换了过期的灭火器及损坏的消防栓,同时发挥监控督查作用主动分析寻找安全隐患和漏洞,做到了有备无患,杜绝了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二月份工作安排:一年的时间就要结束了,在做好本月的同时对全年稽查资料进行整理,及时上报稽查报表总结稽查工作经验及收费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明年工作计划。还可借着本月过新年开展班组间的竞赛、评比活动,通过丰富的班组集体活动增强成员集体荣誉感提高班组凝聚力,提升班组管理水平,加强班组建设。 2016年里我要做到:一是每项工作都要高质量地去完成;二是

在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中,应当树立超前意识;三是对内对外稽查时工作的方式方法要创新及达到了效果又得到好评。努力使各项工作有新的起色,要不断研究问题。但是仍然需加强业务理论 知识的学习,提高个人素质,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行业改革的深入,自己的知识肯定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工作会更复杂, 对综合素质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需掌握的知识还很多。为此,我将更加勤奋地工作,刻苦学习,与时俱进,始终走在行业发 展的前沿,永远掌握工作主动。总之,自己无论是业务上还是对各种问题的处理上,在过去的 一年都有了大幅的提高, 离不开同事对本人的关怀, 离不开企业有这 么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氛围。在这种氛围的渲染下, 我将更加坚定信 念,我会在新的一年里做的更好、更强、更完美。

第18篇:税务稽查1

一..税务稽查的基本程序

1.稽查选案:稽查选案也称税务稽查对象的确定,是按照一定的方式,方法和要求,对稽查对象各项信息数据进行采集,分析,筛选,最终为稽查的实施确定具体检查对象的过程。2.稽查实施:稽查实施通常也称为税务检查,是税务稽查人员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稽查方案所确定的稽查范围,种类,方式和内容等要求,依据稽查标准,采取科学有效的方法有目标有步骤地进行稽查的实务操作活动。 3.稽查审理:是指税务机关的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对稽查终极结的涉税案件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判断过程。 4.处理决定执行:也称为稽查执行,是稽查工作的最后环节,是税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将发生法律效力的税务处理决定付诸实施的活动,包括案件执行的受理,税务处理文件的送达,税款和罚款的入库,执行措施的采取。 二.税收违法公告

税务违法案件公告属于法定事项公告是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查处的偷税案件或其它情节严重,涉税违法数额较大案件的违法事实,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以及适用的法律法规依据为主要的内容,向社会进行公告的一项工作制度。

1.税务违法案件公告的主体是税务机关,这里所说的税务机关机可以是税务检察机关也可以是税务征收机关。

2税务违法案件公告的内容必须是已经生效的税务违法案件进行行政处理决定,对于尚未生效的税收行政处理决定不能以公告的方式公开对外发布。 3.税务违法案件的形式主要是公告文体或者其它形式。 4.,,,的目的是接受社会监督,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

三.税务稽查的权限

1.查账权: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以及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进行检查的权利。

2.场地检查权 税务机关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的权力。3.责成提供资料权是指税务机关拥有指定或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的权力。

4.询问权 询问权是指税务机关在税务稽查实施过程中,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有关当事人询问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的权力。

5.查证权 查证权是指税务机关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的权力。

6.检查存款账户权 检查存款账户权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进行检查的权力。

7.税收保全措施权 税收保全措施权是指税务机关对可能由于纳税人的行为或者某种客观原因,致使以后税款的征收不能保证或难以保证而采取的限制纳税人处理或转移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措施的权力。

8.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权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纳税担保人不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而采取的法定强制手段,强迫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权力。

9.调查取证权是税务机关依法拥有的在税务稽查时调取证据材料的权力。

10..行政处罚权是指税务机关依法拥有的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当事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予以税务行政处罚的权力。11.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稽查局的其它权力。 税务稽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1.案件来源及初查情况 2.备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3.检查时间和检查所属期间

4.检查方式方法以及检查过程中采取的措施。5.查明的税收违法事实及性质手段

6.备查对象是否有拒绝,阻挠检查的情形 7.被查对象对调查事实的意见。 8.税务处理,处罚建议及依据

9对其他应当说明的事10.检查人员签名和报告时间。

案例一1998年6月20日,某县地税局,,,,王某汽车的轮胎等部件被盗。

1.某县地税局在此案中执法存在什么问题?公路上拦车检查超越了征管法规定2)适用法律错误认定王某按期纳税应责令期限申报而不能填发期限纳税通知书和查封扣押证3)违反法定程序扣押属强制执行措施没有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的程序显然违反程序.4)税务执法文书使用不规范.,不能同时下达且未开付扣押清单,执法文书未填5)对所扣押的汽车没有妥善保管,汽车部件被盗导致纳税人合法利益遭受损失因而应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二:1.税务机关可以到S市的码头查询有关的情况.依据税收征管法第54条第五项的规定

2.税务机关在查询时应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3.税务机关可以对码头拒绝检查行为税务机关依照税收征管法的第54条第五项的规定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元有关情况时有关单位就觉得有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万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以上5万以下的罚款.

案例三:某涂料制造有限公司A是一家私营企业,,,提供了方便。 3.A公司的上述行为是否构成阻碍税务检查行为? 本案中A公司的行为已构成阻碍税务检查行为。首先,税务机关已按规定办理了有关调帐通知的手续,实施税务检查时两个人以上、出示了检查证和送达了税务检查通知书。因此,A公司并没有《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九条赋予的拒绝税务检查的权力。其次,A公司已违反了《税收征管法》第五十六条关于“纳税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的规定。最后,A公司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有明显阻碍税务机关获取任何资料的目的。检查需能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得以顺利进行,但A公司阻碍税务机关检查的行为在公安机关到来之前就已发生。如果没有公安人员到场,稽查人员就不能独立地行使税务检查权。也就是说,其阻碍税务机关检查的行为已经构成。

案例四 何某是一家私营企业的业主,,,,有权检查。

1问题:税务机关是否有权检查该企业的存款账户和何某人本人及其妻子的个人储蓄存款?为什么?

答;税务机关有权检查该企业的银行存款账户,但对何某妻子王某的储蓄存款检查不合法。根据《税收征管法》第54条第6项规定:“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因此,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检查该单位的银行存款账户,但对何某及其妻子王某的储蓄存款账户的检查必须经过市,自治州税务局局长的批准。

何某属于私营企业主,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何某在银行的存款储蓄存款账户,属于银行存款账户的检查范围。但对何某妻子的储蓄存款的检查需要按照《税收征管法》的第54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

案列五 某纳税检查局人员张某,,,商业,技术保密权。 5.纳税人可以请求保密权?纳税人可以请求保密权,所谓请求保密权就是指纳税人和纳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税收执法而知晓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有请求为自己保密的权利,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八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行检查时,应担出示税务检查证件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检察人员保守秘密”由此可担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情况保密。”(税收征管法)第59条规定:“税务机关派出人员进见,请求保密权具有强制性,它既是法律赋予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税务机关法定义务,纳税人具有请求税务机关为自己保密的权利,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如果因为自己粗心大意或其他原因,泄露了纳税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给纳税人和生产经营或个人名誉造成损害,应承担法律责任。

第19篇:税务稽查试卷

税务稽查业务知识试题(胡波)

单位: 姓名: 分数

一、单项选择(每题只有一个选项正确,每题1分,共计20分,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税务机关查实某公司2009年3月将代扣的个人所得税10000元挪作他用,未向税务机关及时纳税。则税务机关应对该公司( )。

A.向该公司追缴税款和滞纳金,并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B.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和滞纳金,并对公司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C.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和滞纳金,并对公司处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D.以上说法都不对

2.甲、乙欲签订一份商品购销合同,甲要求乙提供商品鉴定,丙愿意为该种商品提供鉴定,丁为甲的业务代理人,并代表甲与乙签订了经济合同。在这一事项中负有印花税纳税义务的为( )。

A.甲、乙 C.乙、丁

B.甲、乙、丁 D.甲、乙、丙、丁

3.A公司于2008年1月以经营租赁方式向B公司租出自有的固定资产,租赁期4年,合同约定B公司应在2009年12月31日及2011年12月31日向A公司支付租赁费20万元,则A公司应确认2008年度租金收入( )万元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A.0 B.10 C.40 D.60 4.单位和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的,应( )。 A.免征营业税

B.按建筑业的税目征收营业税 C.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D.其自建行为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其销售行为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

营业税

5.下列项目不得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是( )。 A.基本养老保险金 B.企业年金

C.住房公积金; D.失业保险金

6.某公司对账面原价为100万元,累计折旧为60万元的某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该固定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5万元,清理时发生清理费用5万元,清理收入60万元(按5%的营业税税率缴纳营业税,其他税费略)。该固定资产的清理净损益为( )万元。

A.17 B.23 C.20 D.25 7.由居民企业,或者由居民企业和中国居民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低于本法规定税率水平的国家(地区)的企业,并非由于合理的经营需要而对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的,上述利润中应归属于该居民企业的部分,应当计入该居民企业的当期收入。实际税负明显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税率水平,是指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税率的( )。

A.50% B.40% C.30% D.20% 8.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 )%的部分,准予扣除。

A.15 B.20 C.40 D.60 9.以下证据材料不能作为税务案件定案的证据( )。

A.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 B.视听资料 C.物证 D.书证

10.税务稽查部门对使用服务业发票行业进行的稽查属于( )。 A.日常稽查 B.专项稽查 C.专案稽查 D.特殊稽查

11.按规定征收营业税的劳务行为及收入有( )。 A.残疾人员本人提供的广告设计和咨询服务 B.学生勤工俭学的劳务收入 C.金融机构转让金融商品

D.某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

12.检查中发现甲国某企业在我国境内拥有一处房产,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和代理机构。该企业将房产销售给我国境内某外资企业,销售价格为5000万元,境内的外资企业以该房产按市场价格作价6800万元投资入股某内资企业,成立中

外合资企业,并按所拥有的股份分担风险,分享利润。上述业务营业税的税务处理是( )。

A.甲国企业不缴纳营业税 ,境内的外资企业缴纳营业税340万元 B.甲国企业缴纳营业税为250万元,由境内的外资企业代扣代缴,境内的该外资企业不缴纳营业税

C.甲国企业缴纳营业税为250万元,由甲国企业向我国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D.甲国企业缴纳营业税为250万元,由甲国企业向我国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境内的该外资企业不缴纳营业税

13.某房地产企业将门市房一套出租给某餐饮公司从事餐饮经营,租赁合同约定,年租金30万元,其中10万元以现金支付,其余20万元以房产公司在该餐饮公司招待客户时所发生的消费款冲抵,该餐饮公司直接冲减营业成本。房地产企业账面只确认租金1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餐饮公司应补交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B.房产公司应补交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 C.餐饮公司应补交营业税,并可获得税前扣除 D.餐饮公司应补交营业税,营业税不得在税前扣除。

14.亚洲集团是得胜公司的控股股东,2008年得胜公司经营到期进行清算,亚洲集团分回现金160万元,其中,包含得胜公司以前年度实现的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分回的90万元,企业期初初始投资为100万元,此项业务亚洲集团应当确认的股权投资损益为(

A.0万元 B.-30万元 C.60万元 D.90万元 15.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而获得的报酬,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 )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A.工资、薪金所得 C.偶然所得

B.劳务报酬所得

D.其他所得

16.在土地增值税计算过程中,不准予按实际发生额扣除的项目是( )。 A.支付的土地出让金 B.建筑安装工程费 C.房地产开发费用

D.转让房产交纳的营业税

17.占用耕地从事建房应该依法征收耕地占用税的单位不含( )。 A.学校占用耕地 B.自然人占地建自住房 C.国家机关占地建办公楼 D.国有企业占地建厂房

18.税务行政处罚不包括( ) A.罚款 B.没收非法所得 C.停止出口退税权 D.加收滞纳金

19.下列单位出售的矿产品中,不缴纳资源税的是( )。 A.油田出售的天然气

B.盐场销售的卤水 D.盐业公司销售的食盐 C.采矿场销售天然大理石

20.纳税人为其他独立纳税人提供与本身应税收入无关的贷款担保而承担的本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 )。 A.可以扣除

B.不准扣除 D.可以扣除利息 C.可以扣除本金

二、多项选择(每题至少两个选项正确,每题1.5分,共计30分,多选、少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业务可免征营业税的有( )。 A.市人民银行委托工商银行向企业贷款 B.殡葬服务

C.个人将商品房无偿赠送他人

D.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

2.在检查时发现下列项目计提了折旧,就必须调增应纳税所的额的有( )。 A.不需用厂房

B.土地

C.未使用机器设备 D.在用的运输车辆

3.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费用是( ) A.财产原值 B.营业税金及附加

C.中介服务费 D.资产评估费

4.我国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判定标准是( )。 A.时间标准 C.公民标准

B.住所标准

D.经营、工作地标准

5.下列关于契税的陈述正确的有( )。 A.契税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7日内缴纳 B.契税应该在纳税人机构所在地的征收机关缴纳 C.契税应当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机关缴纳 D.纳税人应该先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再缴纳契税

E.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6.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 )。 A.申请行政复议

B.向税务机关申请暂缓执行 C.向人民法院起诉

D.向人民法院,并要求诉讼期间暂缓执行

7.纳税人按差额计征营业税扣除有关项目,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是指:( )。

A.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B.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C.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D.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

8.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 A.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B.保险赔款

C.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D.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9.根据现行会计准则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持有至到期投资”基本特征的是

( )。

A.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 B.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

C.属于非衍生工具; D.属于衍生工具 10.检查中对下列各项符合营业税有关规定的有( )。

A.对娱乐业向顾客收取的各项费用可减除其销售商品的收入后计征营业税 B.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C.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在中国境内旅游的,以收取的全部旅游费为营业额。 D.邮政电信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共同为用户提供邮政电信业务并由邮政电信单位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合作方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11.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的有( )。 A.已缴纳印花税凭证的副本或抄本 B.财产所有人将房产对外投资签订的投资合同

C.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D.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12.税务稽查的对象主要包括( )。 A.纳税义务人 B.扣缴义务人 C.其他税务当事人 D.税收管理人员 13.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 ) A.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 B.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

C.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保全措施,使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行为

D.税务机关作出的强制执行措施

14.检举税收违法案件的形式一般有( )。 A.检举信 B.电子邮件 C.当面口述 D.电话检举

15.郑义是一名税务稽查人员,到某工业企业税务稽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则郑义应申请回避(

A.该企业的法人代表是郑义的叔叔; B.该企业的车间主任是郑义的弟弟; C.该企业的财务科长是郑义一般关系的同学; D.该企业的控股股东是郑义的妻子;

三、判断题(判断下列各题正确或错误,如果你认为正确,则写上\"√ \",如果你认为错误,则写上\"×\",每题1分,共计15分)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

2.税务稽查工作质量评价的核心是对税务稽查执法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公平性进行考核。( )

3.房产税的征收方式有两种,房屋自用的,从价计征,房屋出租的,从租计征。但如果从租计征的房产税超过了从价计征的数额,必须从价计征。( ) 4.税务稽查实施部门移交的案件中,审理人员发现案件涉及的程序手续不全时,应当把案件退回税务稽查实施部门。( )

5.获取劳务报酬所得的纳税义务人从其收入中支付给中介人和相关人员的报酬,在定率扣除20%的费用后,仍可扣除中介费用和相关人员的报酬。( ) 6.税收征管部门负责的日常检查和税务稽查机关的日常稽查,除了执法主体有一定差异外,其检查目的、检查内容、检查程序并无明显差异。( ) 7.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不缴车船税。( )

8.调取纳税人当年的帐簿、记帐凭证等资料应当在3个月内退还。( ) 9.企业发生的的借款费用,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的资本化条件的,应当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按税法规定计算的折旧等成本费用,可在税前扣除。( ) 10.2008年1月1日起,化妆品生产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

11.纳税人对税务检查所认定的事实进行诡辩,税务机关可以对其加重处罚。( )

12.资源税的应纳税额,按照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办法,分别以应税产品的销售额乘以纳税人具体适用的比例税率或者以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乘以纳税人具体适用的定额税率计算。( )

13.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14.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

15.企业2008年实行减半征税,进行了研究开发项目、购置并实际使用税法规定的环境保护等专用设备,上述优惠政策只能选择一个最优的政策执行。( )

四、实务题(35分,其中第1题5分,第2题6分,第3,4题各12分)

1.A市某施工企业征用土地一块,支付出让金及契税1000万元。利用该地块建房一座,发生材料、工资及其他费用2000万元。房产建成后,该公司将其捐赠给隔壁的一所小学。该省规定建筑业、销售不动产营业税成本利润率分别为10%、15%。就上述业务计算该施工企业应纳的营业税及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按3%计算)。

2.2011年,市稽查局对长城玻璃有限公司进行2010年度的所得税检查,获取的有关资料如下:

(1)本年度实现申报主营业务收入2500万元;

(2)主营业务成本1250万元,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43万元; (3)管理费用310万元,财务费用220万元,销售费用120万元 (4)其他业务收入40万元;

(5)营业外收入15万元,营业外支出23万元

经检查,发现下列问题:

(1)其他业务收入中有认购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金融债券利息收入10万元;

(2)营业外支出包括赞助机关幼儿园5万元,逾期贷款罚息5万元,支付客户交货违约金支出5万元,因税收违法违章被税务机关处以罚款6万元)

该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申报企业所得税为100万元。 请计算该公司2010年度应补企业所得税额。

3.基本情况:甲某受聘于一家国有技术咨询服务公司,每月领取税后工资3600元,公司每月按规定代缴其个人所得税。2008年取得如下收入:

(1)1月10日,任职8年的甲某与公司解除了聘用合同,取得了一次性补偿金100000元(该公司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20000元)。甲某认为,自己取得的上述补偿金为补偿性质的收入,不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也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 6月8日,甲某取得技术咨询报酬50000元,将其中16000元通过国家机关捐赠给受灾地区,甲某自行申报计算的个人所得税是(50000-16000)×(1-20%)×20%=5440元。

(3)6月1日-l2月31日甲某将自有住房按市场价格出租给个人居住,月租金2000元,甲某自行申报计算的个人所得税是〔(2000-800)×20%〕×7=1680元,(不考虑其他税费);。

(4)6月20日甲某购入某企业债券40000份,每份的买入价格4.3元,支付有关税费645元,l2月20日转让其中的20000份,每份转让价格5.1元,转让时支付有关税费383元,甲某认为取得的转入收入为20000×5.1-383=101617元,支付购进价款是40000×4.3+645=172645元,没有收益,所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5) 8月与一家证券交易所签订期限为6个月的劳务合同,合同约定自9月起甲某每月为该交易所的股民讲课四次,每次报酬1000元,甲某自行申报计算的个人所得税为(1000-800)×20%×4=160元。

(6)9月购买福利彩票中得奖金8000元,于是请朋友聚餐庆祝,索取有奖发票一张,中奖1000元。甲某自行申报计算的个人所得税为8000×20%=1600元,因有奖发票未超过1600元,所以不征个人所得税。

请你作为税务检查人员,根据上述情况,结合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分析判断甲某自行申报计算的个人所得税是否有误,说明理由,并计算出正确的应纳税额。

4.红星机床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起按照企业会计准则(2006年)进行会计核算,当年实现应纳税所得额800万元,年末职工人数为3000人,资产总额为5000万元。2010年实现会计利润500万元,自行申报应纳税所得额500万元。部分业务及会计处理如下。

(1)4月23日,接受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捐赠试验设备1台,市场价格为22万,发生运费等支出5万元。

借:固定资产 270 000 贷:资本公积 220 000 银行存款 50 000 (2)5月10日,红星机床厂以其房产作为出资投资于光明机器制造厂,持股比例为40%。该房产账面原值为120万元,已提折旧48万元(该项房产会计上计提的折旧符合税法扣除的相关规定),评估价格为30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 720 000 累计折旧 480 000 贷:固定资产 1 200 000 (3)5月25日通过慈善组织向汶川地震灾区捐款120万元,同日又直接向B公司捐款10万元,B公司投资者为汶川张某。

借:营业外支出 1 300 000 贷:银行存款 1 300 000 (4)5月26日,被投资方D公司(非上市公司)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红星机床厂按照持股比例应分得税后利润20万元(企业采用成本法核算该项投资,且D公司2007年企业所得税适用15%的税率。)

借:应收股利 200 000 贷:投资收益 20 000 (5)12月8日向外国C公司支付专利权转让费60万元,合同约定该项专利的使用年限为10年。C公司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也未设立代理机构。

借:管理费用 60

贷:银行存款 60 (6)12月25日为销售部张经理兑现年终金1.2万元。 借:销售费用 12 000 贷:库存现金 12 000 注:张经理当月工资收入为3500元。

未给定资料视同会计及税收处理均正确,且已按工资表应支付的工资额按月为职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要求:

(1)逐一指出上述业务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作出正确会计分录。 (2)逐一分析上述业务及会计处理对企业所得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额的影响。

(3)计算应补缴除企业所得税以外的地方各税(教育费附加按3%计算)。 (4)计算应代扣代缴的地方各税。

第20篇:税务稽查规程

税 务 稽 查 规 程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税务稽查工作,保证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所进行的税务检查和处理工作的总称。

税务稽查包括日常稽查、专项稽查、专案稽查等。

第三条 税务稽查的基本任务是:依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保证税法的实施。

第四条 税务稽查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为准绳,依靠人民群众,加强与司法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联系和配合。

第五条 各级税务机关设立的税务稽查机构,按照各自的税收管辖范围行使税务稽查职能。

第六条 税务稽查工作应当按照确定稽查对象、实施稽查、审理、执行等程序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税收法律、法规。

第七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管理的各种税收的税务稽查工作均适用规程。

第二章 税务稽查对象确定及管辖

第八条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根据稽查工作 的需要和稽查力量,于年末制定下年度的稽查计划,报经本级税务机关局长(分局长)批准后实施。

(一)采用计算机选案分析系统进行筛选;

(二)根据稽查计划按征管户数的一定比例筛选或随机抽样选择;

(三)根据公民举报、有关部门转办、上级交办、情报交换的资料确定。

第十条 确定税务稽查对象应当由专门人员负责。

第十一条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建立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受理公民举报。举报中心设在所属税务稽查机构。

公民举报税务违法案件用书面或口头均可。受理口头举报(含电话举报)应当作笔录或录音,笔录经与举报者核实无误后,由其签名、盖章或者押印,但不愿留名或者不便留名的除外。如举报者不愿公开其情况,应当为其保密。对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问题,应当告知举报者到有权处理的机关或者单位反映,或者将举报材料转有关方面处理。

第十二条 税务稽查对象确定后,均应当分类建立税务稽查实施台帐,跟踪考核税务稽查计划执行情况。

第十三条 税务稽查对象中经初步判明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均应当立案查处:

(一)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以及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银行帐户、发票、证明或者其他方便,导致税收流失的;

(二)未具有本条第一项所列行为,但查补税额在5000元至20000元以上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根据本地情况在幅度内确定);

(三)私自印制、伪造、倒卖、非法代开、虚开发票,非法携带、邮寄、运输或者存放空白发票,伪造、私自制作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四)其他税务机关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第十四条 各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分别负责所管辖税收的税务稽查工作 。在税务稽查工作中发现有属于对方管辖范围问题的,应当及时通报对方查处;双方在同一税收问题认定上有不同意见时,先按照负责此项税收的税务机关的意见执行,然后报负责此项税收的上级税务机关裁定,以裁定的意见为准。

第十五条 税务案件的查处,原则上应当由被查对象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负责;发票案件由案发地税务机关负责;税法另有规定的,按税法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在国税、地税各自系统内,查处的税务案件如果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税力机关管辖的,由最先查处的税务机关负责;管辖权发生争议时的,有关税务机关应当本着有利于查处的原则协商确定查处权;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由共同的上一级税务机关协商或者裁定后执行。

第十七条 下列案件,可由上级税务机关查处或统一组织力量查处:

(一)重大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避税、抗税案件;

(二)重大伪造、倒卖、非法代开、虚开发票案件以及其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三)群众举报确需由上级派人查处的案件;

(四)涉及到被查对象主管税务机关有关人员的案件;

(五)上级税务机关认为需要由自己查处的案件;

(六)下级税务机关认为有必要请求上级税务机关查处的案件。

第三章 税务稽查的实施

第十八条 实施稽查前应当向纳税人发出书面稽查通知,告知其稽查时间、需要准备的资料、情况等,但有下列情况不必事先通知:

(一)公民举报有税收违法行为的;

(二)稽查机关有根据认为纳税人有税收违法行为的;

(三)预先通知有碍稽查的。

第十九条 稽查人员在实施稽查前,应当调阅被查对象纳税档案,全面了解被查对象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方法,熟悉相关的税收政策,确定相应的稽查方法。

第二十条 稽查人员与被查对象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被查对象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稽查人员与被查当事人有近亲属关系的;

(二)稽查人员与被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

(三)稽查人员与被查对象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

对被查对象认为应当回避的,稽查人员是否回避,由本级税务机关的局长审定。

第二十一条 实施税务稽查应当二人以上,并出示税务检查证件。

第二十二条 实施税务稽查时,可以根据需要和法定程序采取询问、调取帐簿资料和实施稽查等手段进行。

询问当事人应当有专人记录,并告知当事人不如实提供情况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询问笔录》应当交当事人核对,当事人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当事人宣读,核对无误后,由当事人签章或者押印当事人拒绝的,应当注明:修改过的笔录,应当由当事人在改动处签章或者押印。

调取帐簿及有关资料应当填写《调取帐簿资料通知书》、《调取帐簿资料清单》,并在三个月内完整退还。

需要跨管辖区域稽查的,可以采取函查和异地调查两种方式进行。采取函查的,应当于批准实施稽查后发出信函,请求对方税务机关调查。无论是函查还是异地调查,对方税务机关均应予协助。

第二十三条 税务稽查中需要证人作证的,应当事先了解证人和当事人之间的利害关系和对案情的明了程度,并告知不如实提供情况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证人的证言材料应当由证人用钢笔或毛笔书写,并有本人的签章或者押印;证人没有书写能力请人代写的,由人写人向本人宣读并由本人及代写人共同签章或者押印;更改证言的,应当注明更改原因,但不退还原件。

收集证言时,可以笔录、录音、录像。

第二十四条 调查取证时,需要索取与案件有关的资料原件的,可以用统一的换票证换取发票原件或专用收据提取有关资料;不能取得原件的,可以照相、影印和复制,但必须注明原件的保存单位(个人)和出处,由原件保存单位和个人签注“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并由其签章或者押印。

第二十五条 取证过程中,不得对当事人和证人引供、诱供和逼供;要认真鉴别证据,防止伪证和假证,必要时对关键证据可进行专门技术鉴定。

任何人不得涂改或者毁弃证明原件、询问笔录以及其他证据。

第二十六条 案件调查中发现诬告,打击报复,作伪证、假证以及干扰、阻挠调查的,应当建议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十七条 查核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帐户和储蓄存款,应当按照规定填写《税务机关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款帐户许可证明》,经县以上(含县,以下同)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方可进行,并为储户保密。

稽查金融、军工、部队、尖端科学等保密单位和跨管辖行政区域纳税人时,应当填写《税务检查专用证明》,与税务检查证配套使用;其中稽查跨管辖行政区域纳税人时,应当使用被查对象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税务专用证明》。

第二十八条 稽查中依法需暂停支付被查对象存款的,应当填写《暂停支付存款通知书》,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依法需查 封被查对象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验明权属后应当填写《查封(扣押)证》,并附《查封商品、货物、财产清单》,查封时,应当粘贴统一的封志,注明公历年、月、日,加盖公章;依法需扣押的,应当填写《查封(扣押)证》,并开具《扣押商品、货物、财产专用收据》。

第二十九条 税务机关对应当解除查封、扣押措施的,要填写《解除查封(扣押)通知书》,通知纳税人持《查封商品、货物、财产清单》或者《扣押商品、货物、财产专用收据》,前来办理解除查封(扣押)手续;需解除暂停支付的,应当填写《解除暂停支付存款通知书》,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解除暂停支付措施。

第三十条 税务稽查中发现未领取营业执照从事工程承包或者提供劳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可以令其提交纳税保证金。收取纳税保证金应当开具《纳税保证金专用收据》,并专户储存。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结清税款的,退还其保证金;逾期未结清税款的,以期保证金抵缴税款。其保证金大于其应缴未缴税款的,应当退还其多余的保证金;不足抵缴其应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追缴其应缴未缴的税款。

第三十一条 对未经立案实施稽查的,如果稽查过程中发现已达到立案标准,应当补充立案。

第三十二条 税务稽查人员在税务稽查中应当认真填写《税务稽查底稿》;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的有关文件、证明材料和资料应当注明出处;稽查结束时,应当将稽查的结果和主要问题向被查对象说明,核对事实,听取意见。

第三十三条 对经立案查处的案件,税务稽查完毕,稽查人员应制作《税务稽查报告》。《税务稽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一)案件的来源;

(二)被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三)稽查时间和稽查所属期间;>

(四)主要违法事实及其手段;

(五)稽查过程中采取的措施;

(六)违法性质;

(七)被查对象的态度;

(八)处理意见和依据;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稽查人员的签字和报告时间。

第三十四条 税务稽查人员应当将《税务稽查报告》,连同《税务稽查底稿》及其他证据,提交审理部门审理。

第三十五条 凡按照规定不需立案查处的一般税收违法案件,稽查完毕后,可按照简易程序,由稽查人员直接制作《税务处理决定书》,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六条 对经稽查未发现问题的,按照以下程序执行:

(一)未经立案查处的,由稽查人员制作《税务稽查结论》,说明未发现问题的事实和结论意见,一式两份,报经批准后,一份存档,一份交被查对象;

(二)经立案查处的,稽查人员应当制作《税务稽查报告》,说明未发现问题的事实和结论意见,连同有关稽查资料,提交审理部门审理。

第四章 税务稽查审理

第三十七条 税务稽查审理工作应当由专门人员负责。必要时可组织有关税务人员会审。

第三十八条 审理人员应当认真审阅稽查人员提供的《税务稽查报告》及所有与案件有关的其他资料,并对如下内容进行确认:

(一)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数据是否准确、资料是否齐全;

(二)适用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得当;

(三)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四)拟定的处理意见是否得当。

第三十九条 审理中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手续不全等情况,应当通知稽查人员予以增补。

第四十条 对于大案、要案或者疑难税务案件定案有困难的,应当报经上级税务机关审理后定案。

第四十一条 审理结束时,审理人员应当提出综合性审理意见,制作《审理报告》和《税务处理决定书》,履行报批手续后,交由有关人员执行。对构成犯罪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的,制作《税务违法案件移送书》,经局长批准后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二条 《税务处理决定书》应当包括如下内容:

(一)被处理对象名称;

(二)查结的违法事实及违法所属时间;

(三)处理依据;

(四)处理决定;

(五)告知申请复议权或者诉讼权;

(六)作出处理决定的税务机关名称及印章;>(七)作出处理决定日期;

(八)该处理决定文号;

(九)如果有附件,应当载明附件名称及数量。

《税务处理决定书》所援引的处理依据,必须是税收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并应当注明文件名称、文号和有关条款。

第四十三条 对稽查人员提交的经查未发现问题的《税务稽查报告》,审理人员审理后确认的,制作《税务稽查结论》一式两份,报批准后,一份存档,一份交被查对象:有疑问的,退稽查人员补充稽查,或者报告主管领导另行安排稽查。

第四十四条 审理人员接到稽查人员提交的《税务稽查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应当在十日内审理完毕。但下列时间不计算在内:

(一)稽查人员增补证据等资料时间;

(二)就有关政策问题书面请示上级时间;

(三)重大案件报经上级税务机关审理定案时间。

第四十五条 审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稽查报告制度,对不同案件及时分析,逐级上报。

第五章 税务处理决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税务执行人员接到批准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后,填制税务文书送达回证,按照细则关于文书送达的规定,将《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被查对象,并监督其执行。

第四十七条 被查对象未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的规定执行的,税务执行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的程序对其应当补缴的税款及其滞纳金,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填制《查封(扣押)证》、《拍卖商品、货物、财产决定书》或者《扣缴税款通知书》,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后执行。被查对象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或者强制执行措施决定,在规定的时限内,既不执行也不申请复议或者起诉的,应当由县以上税务机关填制《税务处罚执行申请书》,连同有关材料一并移送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协助强制执行。

第四十八条 对已作行政处理决定移送司法机关查处的税务案件,税务机关应当在移送前将其应缴未缴的税款、罚款、滞纳金追缴入库;对未作行政处理决定直接由司法机关查处的税务案件,税款的追缴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办理偷税、抗税案件追缴税款统一由税务机关缴库的规定>的通知=(高检会[1991]31号)规定执行;定为撒案、免诉和免予刑事处罚的,税务机关还应当视其违法情节,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或者加收滞纳金。

第四十九条 对经税务稽查应当退还纳税人多缴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退还。

第五十条 税务执行人员对于税务处理决定的执行情况应当制作《执行报告》,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馈。

第五十一条 对举报税务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税务机关应当根据举报人员贡献大小,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奖金来源和提留标准,按照细则和《财政部关于群众检举税务违章案件提奖问题的通知》([78]财税字第130号)规定执行。

有关举报奖励事项,由税务稽查机构负责办理。

第六章 税务稽查案件管理

第五十二条 税务稽查案件终结后,在稽查各环节形成的各种资料应当统一送交审理部门,经审理部门整理于结案后的60日内立卷归档。

第五十三条 税务稽查案卷应当包括工作报告、来往文书和有关证据等三类资料。

税务稽查中的工作报告包括税务稽查报告、税务稽查审理报告、税务处理决定执行报告等。

税务稽查中的来往文书主要包括:税务稽查通知书,询问通知书,调取帐簿通知书及清单,纳税担保书及担保财产清单,查封(扣押)证书及清单或者专用收据,解除查(扣押)通知书,暂停支付存款通知书及解除通知书,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案件移送书,拍卖商品、货物、财产决定书,扣缴税款通知书,税务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协查函及协查回函,税务文书送达回证等。

税务稽查中的有关证据资料包括:税务稽查底稿,询问笔录,以及调查中取得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和现场笔录等。

第五十四条 税务稽查案卷应当按照稽查对象分别装订立卷,一案一卷,统一编号,做到资料齐全、顺序规范、目录清晰、装订整齐牢固。

第五十五条 税务稽查案卷按下列期限保管:

(一)凡定性为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伪造、倒卖、虚开、非法代开发票,私自制作、伪造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等并进行了行政处罚的案件,其案卷保管期限为永久;

(二)一般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其案卷保管期限为15年;

(三)只补税未进行税务行政处罚的案件或者经查实给予退税的案件,其案卷保管期限为十年;

(四)对超过上述

二、三两项案卷保管期限的,按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销毁。

第五十六条 本机关工作人员查阅税务稽查档案应当征得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本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查阅税务稽查档案,应当经本级税务机关局长批准。查阅税务稽查档案应当在档案室进行,需要抄录、复制或者借阅的,应当按照档案管理制度办理手续。查阅人要为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和税务机关保密。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根据本规程制定具体规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五十八条 本规程所称税务机关,除特别说明的外,均包括各级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

本规程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数。

第五十九条 本规程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第六十条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税务稽查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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