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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管理篇

发布时间:2020-03-01 16:59:4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税务稽查管理篇

第一章 税务稽查概述

一、税务稽查的基本内涵

了解:

1.税务稽查的概念;税务稽查的分类;税务稽查的地位。

2.税务稽查的原则,包括合法原则、依法独立原则、分工配合与相互制约原则、客观公正原则。

熟悉:税务稽查的基本内涵,包括主体、依据、对象、客体、内容。

(1) 主体特定。税务稽查的执法主体是税务机关。 (2) 依据法定。依据法定、职责法定、权限法定、程序法定。

(3) 对象明确。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

(4) 客体清晰。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扣缴义务人履行扣缴义务情况和其它税法规定义务。 (5) 内容完整。包括稽查的四个环节。

[例]改错:税务稽查执法就是税务稽查局依照税收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履行税法规定义务的稽查。

二、税务稽查的职能与任务

了解:

1.税务稽查的职能,包括惩戒职能、监控职能、收入职能、教育职能。

2.税务稽查职能作用;税务稽查任务。

三、税务稽查法律关系

了解:税务稽查法律关系,包括执法主体的特殊性、法律关系内容的特殊性、税务稽查法律关系保护。

熟悉:税收法律关系的一般内涵,包括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征纳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1)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纳税主体和征税主体。征税主体包括三个层次:国家、立法机关和政府、税务机关(狭义)。

(2)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税收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关系指向的对象。

(3)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是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双方在征纳活动中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例]改错:是否为当事人保密是税务机关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

第二章 税务稽查和相关法律

一、税务稽查相关法律概述

熟悉:相关法律的分类,包括税收法律和其他相关法律,实体法和程序法,一般法和特别法,通则法和单行法,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国内法和国际法。

[例]单选:税法按照具体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不同进行分类可分为(

C

A实体法和程序法

B一般法和特别法

C 通则法和单行法

D国内法和国际法

掌握:

1.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包括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新法优于旧法原则、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

2.相关法律的时效,包括税款的追征期限、税务行政处罚的追罚期限。

[例]改错: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应适用部门规章(应由国务院裁定)。

[例]判断:按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2008年企业所得税实施后,企业以前购进的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在用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但以前已经提过的折旧不能在2008年调增所得征税。( √ )

[例]判断:新法优于旧法就是在新法立法颁布后,对同一事项在旧法和新法之间有不同的规定的,应适用新法。( × ) [例]判断: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就是不论法律效力的高低,只要一般法和特别法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就应适用特别法。(× )

[例]单选:关于少缴税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 A 《税收征管法》第52条所称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少缴、未缴税款,其中,税务机关的责任是指税务机关适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不当或者执法行为违法。 B 《税收征管法》第52条所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是指纳税人主观故意的计算公式运用错误以及明显的笔误。

C 《税收征管法》第52条所称有特殊情况,追征期可延长到五年,其中特殊情况是指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因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单笔数额在100,000元以上的。 D 《税收征管法》第52条规定的补缴和追征税款、滞纳金的期限,自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缴税款发生之日起计算。 [例]判断:税务行政处罚的追罚期限最长是五年,即从违法行为连续发生的最初之日起计算,到发现之日为止,不能超过五年。( ×

二、税务稽查相关法律及运用

(一)税收法律的运用

熟悉:税收实体法的基本构成要素;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掌握: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重点。参见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特别是在稽查规程中未涉及到的内容,包括税务登记、帐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等)

提示:稽查工作规程的具体内容见第

三、

四、

五、六章。

(二)其他相关法律的运用 1.行政处罚法 了解:

(1)税务行政处罚的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2)税务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 熟悉:

(1)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税务行政处罚的对象,包括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其它金融机构、税务代理人、其它税务当事人;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

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只有税务机关;税务行政处罚的对象特别注意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其它金融机构、税务代理人等也是;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三种,特别注意不包括的种类,如限制人身自由等。

[例]判断:税务行政处罚的对象只能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它税务当事人。( ×

(2)税务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包括立案、调查、拟定处理意见、制作处罚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当事人陈述和申辩、送达处罚决定书。

税务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特别关注听证程序。 掌握:“一事不二罚”原则的运用。 一是仅指罚款;二是行政处罚不包括执行罚;三是处罚后不改正不再罚;四是不同行为分别罚不是二罚。 [例]判断:纳税人采用编造虚假计税依据进行纳税申报,导致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既要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又要对虚假纳税申报导致少缴税款按偷税处以少缴税款的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 )

提示:听证程序的具体内容见第五章。

2.行政复议法

了解:税务行政复议的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决定。 熟悉:

(1)税务行政复议的特征,包括审查对象是税收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和合理性审查相结合、税务行政复议前置。

(2)税务行政复议管辖的具体规定。

省级地税双重管辖,国税总局自行管辖,计划单列市省级管辖,共同行为共同的上一级管辖,撤消的继续其职权的上一级管辖。

掌握:税务行政复议范围。

十一项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行政规定)审查申请的前提条件,抽象行政行为的范围,法律法规、规章不包括。

3.行政诉讼法 了解:

(1)税务行政诉讼管辖的具体规定。 (2)救济完成后的执行。 熟悉:

(1)税务行政诉讼的特征,包括税务行政诉讼原告、被告、对象的特定性,税收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而停止执行。 原告是税务行政行为的相对人,被告是税务机关,对象是具体行政行为。

(2)税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税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税务行政复议范围的不同。 (3)税务行政诉讼的救济期间,包括举证责任、证据保全、财产保全。

举证责任由税务机关承担,证据保全可以是诉讼各参与人,税务机关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一般不强制执行),救济完成后行政机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4.国家赔偿法 了解:

(1)税收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包括符合法定的侵权行为主体、具有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存在实质性的损害事实、因果关系。

(2)税收行政赔偿的程序,包括赔偿的先行处理程序和赔偿的诉讼程序。

(3)税收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侵犯人身权的赔偿和侵犯财产权的赔偿。

(4)税收行政赔偿的时效。 5.担保法和物权法 了解:

(1)纳税担保的形式和程序。

(2)纳税担保的主体,包括税务机关、纳税担保人、被担保人。

熟悉:

(1)纳税担保的范围,包括税款、滞纳金和相关费用,不包括罚款。

(2)纳税担保的方式,包括纳税保证(纳税保证的性质、纳税担保能力、纳税保证的时限),纳税抵押(抵押物的范围、抵押物的登记),纳税质押的种类(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税收优先权与担保债权的关系(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税收优先于发生在其后的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税收与有担保债权的关系)。

注意税收与有担保债权的关系,一是纳税人的财产是否设定担保债权不影响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和税务机关的征税职能;二是对无效的担保税收具有优先权,即使是有效的担保也要有前提条件。

[例]多选:纳税担保的方式有( ABC )。

A.纳税保证

B。纳税抵押

C。纳税质押

D。纳税留置

[例]单选:下列财产不得作纳税抵押的是( D )。 A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

B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附着物; C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 D学校的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性单位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6.拍卖法 了解:

(1)抵税财物的范围和价值确定。 (2)拍卖、变卖活动的终止。

(3)拍卖优先原则,包括抵税财物先拍卖、后变卖的顺序,直接进入变卖程序的特殊情形。

7.刑法

了解:税务机关的行政制裁与人民法院的刑事制裁的区别。

熟悉: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标准,罚款折抵罚金和不免除行政处罚的规定。

一是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种税种应纳税总额的10%以上;二是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因偷税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偷税的。

三、税收违法行为

了解:

1.税收违法行为的概念。

2.税收违法行为的特点,包括行为主体具有广泛性、行为具有特定性、行为的法律后果特定。

3.税收违法行为的分类,包括征税主体的违法行为和纳税主体的违法行为,税收实体违法行为和税收程序违法行为,抽象税收违法行为和具体税收违法行为。

熟悉:

1.税收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税收犯罪主体、税收犯罪的主观方面、税收犯罪的客体、税收犯罪的客观方面。

税收犯罪主体分为人和单位:人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收征管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单位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税收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税收主体对其实施的税收犯罪行为的危害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税收犯罪的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的、为税收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税收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违反税法,妨碍税收征管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2.税收违法行为的具体形式,包括违反税务登记管理制度的行为,违反账簿管理制度的行为,违反发票管理制度的行为,违反纳税申报制度的行为,违反税款征收制度的行为,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未能协税的行为。

掌握:税收行政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人有履行税法的义务、行为人有不履行税法义务的行为、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了危害后果。

行为人有义务,不履行义务,有危害后果。

[例]单选:下列行为中不构成税收违法行为的是( B )。 A金融机构不配合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银行帐户实施税收保全措施

B市场管理部门不接受税务机关的委托代征税款 C扣缴义务人不按规定履行扣缴税款义务

D邮局不配合税务机关对纳税人邮递物品的清单进行检查

四、税收法律责任

了解:

1.税收法律责任的概念。

2.税收法律责任的特征,包括法定性、国家强制性、否定性。

3.税收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包括责任法定原则、公正原则、责任自负原则。

熟悉:税收刑事法律责任,包括刑罚的种类、偷税罪的成立标准、逃避追缴欠税罪的成立标准、骗取出口退税罪的成立标准、单位犯罪的处罚、税款的优先执行。

掌握:

1.税收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税收法律责任主体、行为已构成税收违法、损害后果、因果关系、主观过错。

税收法律责任主体既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包括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

行为已违法是指违反税收法律行为的存在。

损害后果是指税收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和伤害的轻重。 因果关系是指确定税收违法结果是否是由税收违法行为所引起。主观过错是指行为人实施税收违法行为时的主观心理状态。

2.税收行政法律责任,包括税收行政法律责任的形式(税收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税收行政法律责任的具体规定(违反税务登记管理制度的法律责任、违反账簿管理制度的法律责任、违反发票管理制度的法律责任、违反纳税申报制度的法律责任、违反税款征收制度的法律责任、其他税务当事人的行政法律责任)。(征管法的重点内容)

[例]单选:A公司将税务登记证转借给B公司使用,导致B公司偷逃了大量的国家税款,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对A公司这一行为,税务机关应(

D )。 A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 B 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C 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D 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例]单选:对下列因偷税构成犯罪的纳税人的处理,正确的是( C )。

A 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倍的罚款, B 移送司法机关,由司法机关追缴税款、滞纳金和罚金, C 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还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D 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例]多选:下列税务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税务机关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BC )。 A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保管代扣代缴税款帐簿, B纳税人未按规定保管帐簿, C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D纳税人伪造税务登记证件

[例]多选:对非法印制发票的当事人,税务机关应( ABCD

)。

A销毁非法印制的发票,

B没收违法所得, C没收作案工具,

D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例]判断: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 )

[例]判断:对拒绝执行税务机关作出冻结存款决定的金融机构,税务机关应处100,000万元以上500,0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例]改错:对非法印制发票的行为,税务机关应销毁非法印制的发票,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并处10,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章 税务稽查案源管理

了解:税务稽查案源管理流程图。

一、税务稽查管辖

了解:

1.税务稽查管辖的原则。

2.税务稽查管辖的种类,包括职能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指定管辖、移送管辖。

二、税务稽查选案

了解:

1.选案的概念,包括涉税案件的来源(检举、上级交办、各级转办、征管移办、协查拓展、检查拓展、情报交换和采集的综合信息),选案的种类。

2.选案的条件,包括优先选择条件和限制选择条件。 3.选案的对象,包括日常稽查选案对象、专项检查选案对象、专案稽查选案对象。

4.选案的程序。

5.计算机选案的要求,包括广泛搜集纳税人的各类信息资料、合理确定计算机选案指标、科学确定计算机选案参数、计算机选案结果的筛选。

6.税务稽查任务的下达。 7.税务稽查选案台账的管理。 熟悉:

1.人工选案,包括随机抽样(简单随机抽样、等距抽样、分层抽样),非随机抽样选案。

简单随机抽样的方法是抽签法,适用总体数额不大,差距不多的纳税人。

等距抽样是均匀抽选,适用专项检查。

分层抽样是分层次、分类型的抽查,适用于纳税人多、层次类型复杂、纳税额差距大的情况。

非随机抽样选案是按主观要求抽选。

2.人机结合选案的要求,包括围绕企业的经济活动设定各项稽查选案分析指标和注重外部信息的搜集。

3.涉税案件的催办、督办制度的实施。

催办、督办通知的内容:承办单位或人、内容、要求和时限、催督办单位和发问时间。

三、税收违法检举案件管理

了解:

1.检举案件的管理机构。

2.检举案件的受理,包括受理范围和受理要求。 3.检举形式。

4.检举案件的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和指定管辖。 5.检举案件查处结果反馈。 6.检举奖励。

熟悉:检举案件的处理方法,包括暂存待查、自办、联办、转办。

暂存待查是不具备调查价值的案件。 自办是属于本级的案件。

联办是需与有关部门联合办理的案件。 转办是属于下级的案件。

四、其他案源管理

了解:交办案件的管理,转办案件的管理,征管部门移交案件的管理,协查案件的管理,拓展案件的管理。

第四章 税务稽查实施

熟悉:税务稽查实施流程图。

一、税务稽查权限

熟悉:

1.税务稽查的法律限制,包括税收法律法规的限制和其他法律法规的限制。

2.税务稽查的义务。 3.税务稽查回避。

掌握:税务稽查的权力,包括查账权、场地检查权、责成提供资料权、询问权、查证权、检查存款账户权、税收保全措施权、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权、调查取证权、行政处罚权、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稽查局的其他权力。(重点内容,按征管法和稽查规程)

[例]单选: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帐户许可证明,税务机关可以查询( B )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帐户。

A 案件涉嫌人员,B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C 纳税人,D 被查对象

[例]单选:下列检查中,超越《税收征管法》所赋予税务机关权限的是( D

)。

A 到车站检查纳税人托运应纳税货物的有关单据 B 到机场检查纳税人托运应纳税商品的有关单据 C 到邮政企业检查纳税人邮寄应纳税货物的有关凭证 D 上路检查纳税人所运输的应纳税商品、货物

[例]多选:《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有( ABC

)的税务检查权。

A检查纳税人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 B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

C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D上路检查纳税人所运输的货物

[例]多选: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税务检查( ABCD )。 A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接受 B纳税人必须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C有权向有关单位调查纳税人与纳税有关的情况

D有关单位有义务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 [例]判断:征管法规定,税务人员凭税务检查证,可以上路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所运输的货物情况进行检查。( ×

[例]判断:纳税人将货物存放地与住宅混用,税务机关有权对其住宅实施检查。( ×

二、税务稽查实施

了解:

1.稽查实施的时限。

2.稽查实施的中止(或终止)。 熟悉:

1.稽查实施的主要方式,包括调账检查、实地检查、跨辖区检查(委托协查和异地调查)。

2.税务稽查实施前的准备,包括落实任务,学习政策,搜集资料,分析情况,拟定实施方案。

3.稽查实施终结,包括:

(1)整理案卷资料(审查程序、手续是否合法、完整,审查证据资料是否完整、有效,将所有的证据资料进行分类归集,另行归集,税务稽查案卷卷内资料的内容及排列顺序);

(2)分析归纳案情;

(3)制作《税务稽查报告》,《税务稽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填列表内的内容,案件的来源及初查情况,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稽查实施的基本情况,检查认定的涉税违法事实及性质,处理意见及依据,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签名)。

4.移交审理。 掌握:

1.实施税务稽查,包括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及不必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达《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填写《调取账簿资料清单》;审查稽查对象的纳税申报和会计核算等有关资料,制作《税务稽查工作底稿》;调查取证;税务稽查立案(税务稽查立案的条件和税务稽查立案的办理)。 [例]单选:关于调帐检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

)。 A 必要时,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年度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调回税务机关检查。

,B 调帐检查时税务机关必须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开付收据,并在3个月内完整退还。, C 有特殊情况的,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年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调回税务机关检查, D 调取当年帐簿进行检查的,税务机关必须在30日内退还所调取的帐簿资料。

2.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法律依据;纳税担保的实施,包括纳税担保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税务机关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应注意的问题。

3.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法律依据;税收保全措施的实施,包括冻结存款(冻结存款的法律依据、实施冻结存款的程序、解除冻结存款的程序),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法律依据,实施扣押、查封措施的程序),协助执行,解除查封、扣押措施;实施税收保全措施应注意的问题。 [例]单选:税务机关在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时( C )不在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

A 高档消费品

B 易腐烂的商品

C 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

D 金银首饰 [例]多选:下列对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有关叙述正确的有(

BCD

)。

A税收保全措施适用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B实施税收保全措施必须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C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

D因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不当使纳税人的合法利益遭受损失的,税务机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例]改错:税务机关在事实税收保全措施,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清单。(必须开付收据)

提示:

1.纳税担保的具体实施方法和要求,详见第二章第二节“税务稽查相关法律及运用”。

2.税收强制执行措施见第六章。

三、税收专项检查的实施

了解:

1.税收专项检查的概述,包括税收专项检查的概念,税收专项检查的特点,税收专项检查的形式(行业性税收专项检查,区域性税收专项整治,对特定税收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专项检查)。

2.税收专项检查的部署、组织、步骤。 3.税收专项检查的基本要求。

熟悉:税收专项检查的方式方法,包括检查方式(分级分类检查、一般性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检查方法(集中检查、交叉检查、下查一级)。

四、涉税案件协查管理

了解:

1.涉税案件协查概述,包括基本概念、涉税案件协查的种类(发送协查函委托协查和异地实地调查)。

2.涉税案件协查的要求,包括管辖权要求、相关性要求、安全性要求。

3.涉税案件协查中的信息化应用。

4.增值税抵扣凭证案件协查组卷和协查回复函要求,增值税抵扣凭证案件协查文书和案卷资料的归档。

熟悉:

1.增值税抵扣凭证案件协查的实施程序,包括委托方发起协查、受托方开展协查、委托方收到协查回复函后的处理。

2.增值税专用发票检查的职责分工。

掌握:增值税抵扣凭证案件协查的协查取证的要求,包括查明受票单位基本情况,涉案发票的票面内容情况,发票所对应的物流、票流、资金流,受票单位相关人员的询问笔录,受票单位再开具发票的内容,受票单位相关人员的谈话笔录,票、货、运、款是否相符。

五、稽查协作

了解:稽查协作的内容,稽查协作的要求。

第五章 税务稽查审理

熟悉:税务稽查审理流程图。

一、稽查审理的实施

了解:

1.审理受理,包括条件审核、案卷审核、受理手续、人员确定。

2.审理程序。 熟悉: 1.审理范围。

2.证据审理的基本方法,包括逐证审查,比较印证,综合分析。

3.审理期限。 掌握:

1.审理内容,包括稽查对象主体是否准确,稽查执法程序是否合法(程序的合法性、手续的完整性、程序的时效性),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数据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是否恰当,资料是否齐全,文书是否规范,处理意见是否得当。

稽查对象主体是否准确----任务通知书、稽查通知书、稽查报告的对象名称是否一致。

稽查执法程序是否合法----程序的合法性、手续的完整性、程序的时效性。 事实是否清楚----法律事实。

证据是否确凿----合法、充分、有效。

数据是否准确----来源合法、手续完备、分类准确、汇总统计正确、符合税种规定。

适用法律是否恰当----完整引用、正确引用、规范引用、位阶合适。

资料是否齐全----三类资料完整齐全、合法有效。 文书是否规范----完整使用、规范制作、规范使用。 处理意见是否得当----定性准确、意见恰当。 2.各类证据的审理,包括:

(1)书证的审理(审查书证的产生过程、审查书证的内容、审查书证的获取过程、审查书证与其他证据间的关系);

(2)物证的审理(审查物证的合法性、审查物证的真实性、审查物证的关联性);

(3)视听资料的审理(审查视听资料形成的背景、审查视听资料的搜集过程、审查视听资料的内容);

(4)现场检查记录的审理(审查记录的内容是否完整、审查记录的内容是否真实、审查记录的内容是否准确、审查记录是否符合法律要求、联系其他证据综合考察对比分析);

(5)鉴定结论的审理(审查鉴定人的鉴定资格、审查鉴定结论所依据的材料是否充分和真实可靠、审查鉴定结论是否科学充分和论据与结论是否矛盾);

(6)证人证言的审理(审查证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审查证言的内容和来源、审查证人证言的证明力);

(7)当事人陈述申辩材料的审理(审查动机与目的、审查陈述申辩内容、审查与其他证据的关系)。

[例]多选:根据税务稽查查处分离的规定,案件的审理范围包括( ABC )。

A. 经稽查局批准立案稽查且已实施完毕的案件

B. 经税务稽查实施后,认定被查对象有税收违法行为,但未达到立案标准,决定不予立案且已实施完毕的案件 C. 经税务稽查实施后,未发现稽查对象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行为的案件

D. 经税务稽查实施后,认定被查对象有税收违法行为,达到立案标准,需立案稽查的

二、税务行政处罚听证

了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熟悉:

1.税务行政处罚告知及送达。

2.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包括听证通知、听证主持人、听证会参加人、听证公告、听证笔录、听证终结、听证费用。

掌握:

1.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的条件。 2.举行听证时应注意的问题。

[例]判断:要求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的当事人应在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后3日内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当事人听证要求后10日内举行听证,并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向当事人送达听证通知。( ×

三、审理终结

熟悉:

1.案件的处理,包括处理与处罚分离,案件处理的原则,案件处理的程序(应予税务行政处罚的处理程序、不予税务行政处罚的涉税案件处理程序、查无问题案件的处理程序)。

2.涉嫌犯罪案件的处理。 3.移交税务稽查执行。 掌握:审理结论,包括:

1.同意《税务稽查报告》,审理报告的内容(案件审理基本情况、稽查实施部门认定的涉案事实、审理结论、处理意见、审理人员亲笔签名及制作时间、局长批示);

2.不同意《税务稽查报告》(不同意《税务稽查报告》的认定、不同意《税务稽查报告》的审理结论、不同意《税务稽查报告》的处理)。

[例]单选:对稽查审理过程中就稽查内容的数据差错或适用依据错误或处理不当的案件,审理人员应( C )。 A. 作调整定案的审理报告 B. 作原则同意的审理报告 C. 作不同意稽查结论的审理报告 D. 作退查的审理报告

四、档案管理

了解:档案管理的作用,档案的特点,档案的分类,案卷的立卷,案卷的归档,档案的保管,档案的应用。

第六章 税务稽查执行

了解:税务稽查执行实施流程图。

一、稽查执行实施

了解:案件执行的受理。 熟悉:

1.税务处理决定的执行,包括税务处理决定执行,税务处理决定的强制执行,税收优先权。

2.执行终结,包括制作《执行报告》,移交归档。 掌握:税务处理文书的送达,包括税务处理文书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税务处理文书送达期限,税务处理文书送达回证。 [例]改错:税务文书采用邮寄送达的,以挂号函件回执上注明的寄件日期(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视为已送达当事人,并将挂号函件回执粘贴在送达回证上存查。

提示:

税款优先权的内容见第二章第二节“其他相关法律的运用——担保法、物权法(税收优先权与担保债权的关系)”。

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熟悉:司法强制执行,包括申请司法强制执行的前置条件和申请时应注意的问题。

掌握:

1.税务行政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包括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条件,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方式。

[例]多选:下列对税务机关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有关叙述正确的有( ABC )。

A税收强制执行措施适用于纳税担保人

B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执行对象包括税款、滞纳金、罚款 C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

D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必须发生在责令期满之前

2.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实施,包括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实施方式(扣缴税款,拍卖或变卖商品、货物、财产),实施税收强制措施应注意的事项,实施税收强制措施不当的责任。

[例]单选:税务机关将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变价抵缴税款时,( C ) A 由税务机关自行组织拍卖。

B 无法委托拍卖或者不适于拍卖的,可以由税务机关变卖。 C 无法委托拍卖或者不适于拍卖的,税务机关也可以责令纳税人限期处理。

D 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滞纳金、罚款以及扣押、查封、保管、拍卖、变卖等费用后,剩余部分,应当在24小时内退还被执行人。

[例]改错: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纳税人未缴纳的税款、滞纳金和罚款(不包括罚款)应同时强制执行。

三、其他执行措施

熟悉:

1.行使代位权的条件和应注意的问题。

2.行使撤销权的条件和应注意的问题,税收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

3.阻止出境,包括前提条件、阻止出境的对象、阻止出境措施的实施、解除阻止出境措施。

4.停止供应发票,包括前提条件、收缴或停止发售发票。

5.停止出口退税,包括前提条件、停止出口退税。 [例]判断:税务机关对欠缴税款的纳税人行使代位权或撤销权后,可以免除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 ×

) [例]单选:关于行使代位权和撤消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

A 须向人民法院申请

B 由税务机关直接行使代位权和撤消权

C 行使代位权、撤消权时,不得同时向纳税人追缴税款 D 行使代位权、撤消权时,不能对纳税人的其他财产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

第七章

税务稽查成果分析应用

了解:

1.税务稽查成果分析,税收违法案件公告,税务稽查成果的宣传。

2.税务稽查建议的种类。

熟悉:税务稽查建议的内容,包括提出问题,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

[例]多选:税务稽查建议的内容一般包括( ABC )。 A.提出问题

B。分析问题

C。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

D。提出对策建议

第八章

税务稽查信息化

了解:税务稽查信息化概述,税务稽查管理信息化,会计电算化与税务稽查信息化,“金税”三期与稽查信息化。

第九章

税务稽查队伍建设

了解:税务稽查组织体系,税务稽查人力资源管理,税务稽查工作质量评价体系。

熟悉:

1.税务稽查执法风险的主要后果,包括一般过错追究,行政责任追究,刑事法律责任追究(徇私舞弊罪,滥用职权罪,共同犯罪,受贿罪,不征、少征税款罪,玩忽职守罪)。

2.税务稽查执法风险的产生,包括选案环节,实施检查环节,审理环节,执行环节。

税务稽查方法篇(税种)

税务稽查

税务稽查

税务稽查

税务稽查

税务稽查管理第一章练习题

《税务稽查管理》模拟试卷

税务稽查管理测试卷(四)

税务稽查管理测试卷(一)

税务稽查管理测试卷(五)

税务稽查管理篇
《税务稽查管理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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