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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故应急预案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12-16 12:00:54 来源:应急预案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1应急预案的基本概念

应急预案又称应急计划,是针对可能的重大事故(件)或灾害,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它是在辨识和评估潜在的重大危险、事故类型、发生的可能性及发生过程、事故后果及影响严重程度的基础上,对应急机构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备)、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等方面预先做出的具体安排。应急预案明确了在突发事故发生之前、发生过程中以及刚刚结束之后,谁负责做什么,何时做,以及相应的策略和资源准备等。

2应急预案的重要作用和意义

编制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是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的核心内容,是及时、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应急预案在应急救援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体现在:

(1)应急预案确定了应急救援的范围和体系,使应急准备和应急管理不再是无据可依、无章可循。尤其是培训和演习,它们依赖于应急预案:培训可以让应急响应人员熟悉自己的责任,具备完成指定任务所需的相应技能;演习可以检验预案和行动程序,并评估应急人员的技能和整体协调性。

(2)制定应急预案有利于做出及时的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应急行动对时间要求十分敏感,不允许有任何拖延。应急预案预先明确了应急各方的职责和响应程序,在应急力量和应急资源等方面做了大量准备,可以指导应急救援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将事故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降到最低限度。此外,如果预先制定了预案,对重大事故发生后必须快速解决的一些应急恢复问题,也就很容易解决。

(3)成为城市应对各种突发重大事故的响应基础。通过编制城市的综合应急预案,可保证应急预案具有足够的灵活性,对那些事先无法预料到的突发事件或事故,也可以起到基本的应急指导作用,成为保证城市应急救援的“底线”。在此基础上,城市可以针对特定危害,编制专项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制定应急措施,进行专项应急准备和演习。

(4)当发生超过城市应急能力的重大事故时,便于与省级、国家级应急部门的协调。

(5)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风险防范意识。应急预案的编制,实际上是辨识城市重大风险和防御决策的过程,强调各方的共同参与,因此,预案的编制、评审以。

推荐第2篇: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批 准:XXX 审 核:XXX 编 制:XXX

***工程公司项目部 二〇一八年四月

1 编制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 1.2 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3 建设部《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和调查程序规定》。 2 工程简况(略)

3 重大事故(危险)发展过程及分析

3.1 塔吊作业中突然安全限位装置失控,发生撞击高压护栏及相邻塔吊或坠物。 3.2 基坑边坡在外力荷载作用下滑坡倒塌。 3.3 高处脚手架发生部分或整体倒塌。 3.4 施工载人升降机操作失误或失灵。

3.5 压力容器受外力作用或违反安全规程发生爆炸及由此引起的连锁反应事故(如起火)。 3.6 自然灾害(如雷电、沙尘暴、地震等)。 3.7 塔吊、升降机安、拆过程中发生垮塔跨机。 3.8 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故障或发生严重漏电。 3.9 其他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 4 应急区域范围划定

4.1 工地现场内应急区域范围制定。

4.1.1 塔吊脚手架、施工用载人电梯事故,以事故危害形成后的任何区域为应急区域范围。 4.1.2 基坑边坡及自然灾害事故等危害半径以外的任何区域为应急区域范围。

4.1.3 电气设备故障、严重漏电事故以任何绝缘区域(如木材堆放场等)为应急区域范围。 4.2 工地场外应急区域范围的划定

对事故可能波及工地(围档)外,引起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重要当地政府的协调,属政府职能。在事故(危害)发生后及时通报政府或机关部门确定应急区域范围。 5 应急预案的组织措施

5.1 成立应急预案的独立领导小组(指挥中心)。

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及其人员组成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下设:

通讯联络组,组长:,组员:; 技术支持组,组长:,组员: 消防保卫组,组长:,组员:; 抢险抢修组,组长:,组员: 医疗救护组,组长:,组员:; 后勤保障组,组长:,组员:。 5.2 应急组织的分工职责 5.2.1 组长职责:

①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厂外应急计划,在不受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直接操作控制;

②复查和评估事故(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 足够的重视;

④与场外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情况的记录作业安排; ⑤在场(设施)内实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

⑥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5.2.2 副组长(即现场管理者)职责:

①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 ②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务机构来之前直接参与救护活动; ③安排寻找受伤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员撤离集中地带;

④设立与应急中心的通讯联络,为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 5.2.3 通讯联络组职责: 1 编制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 1.2 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3 建设部《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和调查程序规定》。 2 工程简况(略)

3 重大事故(危险)发展过程及分析

3.1 塔吊作业中突然安全限位装置失控,发生撞击高压护栏及相邻塔吊或坠物。 3.2 基坑边坡在外力荷载作用下滑坡倒塌。 3.3 高处脚手架发生部分或整体倒塌。 3.4 施工载人升降机操作失误或失灵。

3.5 压力容器受外力作用或违反安全规程发生爆炸及由此引起的连锁反应事故(如起火)。 3.6 自然灾害(如雷电、沙尘暴、地震等)。 3.7 塔吊、升降机安、拆过程中发生垮塔跨机。 3.8 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故障或发生严重漏电。 3.9 其他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 4 应急区域范围划定

4.1 工地现场内应急区域范围制定。

4.1.1 塔吊脚手架、施工用载人电梯事故,以事故危害形成后的任何区域为应急区域范围。 4.1.2 基坑边坡及自然灾害事故等危害半径以外的任何区域为应急区域范围。

4.1.3 电气设备故障、严重漏电事故以任何绝缘区域(如木材堆放场等)为应急区域范围。 4.2 工地场外应急区域范围的划定

③指导设施的部分停工,并与领导小组成员的关键人员配合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并确保任何伤害都能得到对事故可能波及工地(围档)外,引起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重要当地政府的协调,属政府职能。在事故(危害)发生后及时通报政府或机关部门确定应急区域范围。 5 应急预案的组织措施

5.1 成立应急预案的独立领导小组(指挥中心)。

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及其人员组成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下设:

通讯联络组,组长:,组员:; 技术支持组,组长:,组员: 消防保卫组,组长:,组员:; 抢险抢修组,组长:,组员: 医疗救护组,组长:,组员:; 后勤保障组,组长:,组员:。 5.2 应急组织的分工职责 5.2.1 组长职责:

①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厂外应急计划,在不受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直接操作控制;

②复查和评估事故(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

③指导设施的部分停工,并与领导小组成员的关键人员配合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并确保任何伤害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④与场外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情况的记录作业安排; ⑤在场(设施)内实行交通管制,协助

应急预案编制格式和要求

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综合性文件)

综合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1总则 1.1编制目的

简述预案编制的目的、作用等。 1.2编制依据

简述预案编制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行业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和标准等。

1.3适用范围

说明应急预案适用的区域范围,以及事故的类型、级别。 1.4应急预案体系

说明本单位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情况。

注: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体系的主要划分为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预案三个层次。 1.5工作原则

说明本单位应急工作的原则,内容应简明扼要、明确具体。 2 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2.1生产经营单位概况

主要包括单位的地址、从业人数、隶属关系、主要原材料、主要产品、产量等内容,以及周边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目标、场所和周边布局情况。必要时,可附平面图进行说明。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主要阐述本单位存在的危险源与风险分析结果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明确应急组织形式,构成单位或人员,并尽可能以结构图的形式表示出来。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明确应急指挥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各成员单位及其相应职责。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根据事故类型和应急工作需要,可以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并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职责。 4 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明确本单位对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预防措施。 4.2 预警行动

明确事故预警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的发布程序。 4.3 信息报告与处置

按照有关规定,明确事故及未遂伤亡事故信息报告与处置办法。 a)信息报告与通知

明确24小时值守电话、事故信息接收和通报程序。 b)信息上报

明确事故发生后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报告事故信息的流程、内容和时限。 c)信息传递

明确事故发生后向有关部门或单位通报事故信息的方法和程序。 5应急响应 5.1 应急分级

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能力,将事故分为不同的等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 5.2 响应程序

根据事故的大小和发展态势,明确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扩大应急等响应程序。 5.3 应急结束

明确应急终止的条件。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现场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后,应明确: a)事故情况上报事项;

b)需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 c)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6 信息发布

明确事故信息发布的部门,发布原则。事故信息应由事故现场指挥部及时准确向新闻媒体通报事故信息。 7 后期处置

主要包括污染物处理、事故后果影响消除、生产秩序恢复、善后赔偿、抢险过程和应急救援能力评估及应急预案的修订内容。 8 保障措施

8.1 通信与信息保障

明确参与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或部门人员通信联系方式和方法,并提供备用方案。建立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 8.2 应急队伍保障

明确各类应急响应的人力资源,包括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组织与保障方案。

8.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明确应急救援需要使用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 8.4 经费保障

明确应急专项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监督措施,保障应急状态时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 8.5 其他保障

根据本单位应急工作需要而确定其他相关保障措施。(如:交通运输保障、治安保障、技术保障、医疗保障、后勤保障等。) 9培训与演练 9.1 培训

明确对本单位人员开展的应急培训计划、方式和要求。如果预案涉及到社区和居民,要做好宣传教育和告知等工作。 9.2 演习

明确应急演练的规模、方式、频次、范围、内容、组织、评估、总结等内容。 10 奖惩

明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奖励和处罚的条件和内容。 11 附则

11.1 术语和定义

对应急预案涉及的一些术语进行定义。 11.2 应急预案备案

明确本应急预案的报备部门。 11.3 维护和更新

明确应急预案维护和更新的基本要求,定期进行评审,实现可持续改进。 11.4 制定与解释

明确应急预案负责制定与解释的部门。 11.5 应急预案实施

明确应急预案实施的具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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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最大限度的控制事故危害,减少职工伤害和企业经济损失制定本预案.

(一)、遇事报告:现场负责人和责任当事人或目击者在重大事故发

生后,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必要时通知社会应急部门。

(二)、主动抢救:重大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都有积极抢救伤员和

公司财产的责任和义务。

(三)、生命第一:重大事故发生后,要把营救伤员确保人员安全放

在第一位,及时疏散处于危险中的人员。

(四)、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重大事故发生后,

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险源,控制事故蔓延。

(五)、保护重要设施安全:如事故危及电力设施、通讯设施及其他

重要场所安全,要采取一切措施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六)、保护现场,收集证据:在重大事故抢救过程中,应尽量对事

故现场进行保护,搜集有关证据,为查找事故根源提供依据。 应急救助联络:

总指挥:陈铸明电话:13603115140

副总指挥:郭志江 贾宝良 孙树良电话:2990799 成员:郭昧银 杨永亮 李斌 夏君 丁国强

匪警:110火警:119救护:120

推荐第4篇:水污染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工程有限公司

水 源 重 大 污 染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编制:

复核:

审批:

编制单位:

1

为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饮用水源突发事件的危害,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以人为本,饮用水源安全与保护优先”的指导思想,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在属地管理为主、各级政府对管辖范围内的饮用水源污染事故负总责的前提下,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加强合作的原则,规范和强化本单位相关部门应对水源污染事故应急处臵工作,形成和完善本单位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和协调一致的水源污染事故应急处臵体系。

二、适用范围

凡属临近海洋、河流、地下水、池塘范围内一切集中式供水水源地发生的污染事故的控制和处臵行为,除放射性事故外,均适用本预案的规定,具体包括:

1、生物性污染。一切以水源为传播途径的致病微生物和寄生虫等污染饮用水源事件,由此可能导致腹泻病、伤寒、霍乱、甲型肝炎等(肠道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2、化学性污染。一切剧毒、有毒、有害化学物品(如氰化物、砷、汞、Cr6+、亚硝酸盐、农药、氨氮、石油类、磷等)污染饮用水源事件,可能损害人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

3、其他突发事故。如海湾地区船舶漏油,污水管道爆破污染附近水源等。

三、组织领导机构及职责

1、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1)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公司主管生产副总经理

2 副组长:安全质量监察部部长,工程管理部部长

事发地的经理

成 员:劳动人事部、公司医院、公司防疫站、公安分处、公司办公室负责人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现场指挥组。 (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提供和解决处臵应急事故所需的人员、设备、车辆、物资等;统一协调,做好污染事故应急处臵的组织和技术准备;建立污染事故应急处臵专家组,提供科学决策意见;减少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危害,保护饮用水源安全和生态安全;建立健全我单位污染事故应急处臵技术档案,组织监察和监测人员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负责与上下级和其它相关部门的报告、指示和协调工作;统一对外发布环境污染事故所造成环境污染的信息。

2、各经理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1)各经理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事发地的经理 副组长:事发地的副经理

成 员:事发地的安质部部长、工程部部长、卫生所、公安分处及各科室负责人

(2)各经理部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发生化学品水源污染事故及突发性事故后,立即通知当地环境监测部门启动“应急监测预案”,组建应急监测小组;同时通知上级主管部门。

发生生物病原菌污染水源事故后,通知当地的卫生监测部门启动“应急监测预案”。同时通知上级主管部门。

发生海湾地区船舶漏油、污水管道爆破、油品泄漏等污染附近水源事故后,及时通知当地的海事局、环保局、海上救卫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同

3 时通知上级主管部门。

在组长带领下,展开现场监察、处臵工作。组长负责现场协调沟通工作,提出事故处臵建议措施;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现场情况。小组成员进行现场调查、事故处臵、调查取证、事故分析、形成报告等工作。

应急监测小组:制定现场监测方案,负责现场监测布点、采样及分析化验工作;监测数据及时报告应急现场指挥组。

四、相关部门职责

1、安质部:负责将特大事故在特定的时间内上报公司及当地主管部门;组织、参与事故的现场处臵和调查处理工作。

2、工程部:协助安质部上报、调查、处理工作。

3、公安部门:负责维护事故现场治安秩序,参与事故现场处臵和调查处理。

4、卫生(疾控)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危重病人的救治,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组织对可能造成传播的疾病病人进行隔离,流行病学调查,相关的病原体的检测、检查。

5、办公室:负责各种接待和安排交通车辆。

6、有关职能部门:具体由领导小组(指挥部)根据事故现场救援需要确定。其职责:参与特大事故现场处臵和各项救援工作。

五、突发水源污染事件的监测预警

各经理部加强对水源保护区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卫生部门要加强督察;可能情况下会同当地市政市容部门及相关部门一起在水源保护区及取水口适当位臵,逐步建立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对水源污染事件进行预警。

六、处臵突发水源污染事故程序

1、迅速报告

在接到事故报警后,值班人员必须详细做好记录,包括时间、地点、人

4 物、事件及其状况,同时予以核实。在2小时内向当地环保局或当地卫生局(疾控中心)领导和报告。

2、快速出击

接到报告后,应急领导小组带领小组成员,在最短时间内(最长不得超过1小时)赶赴现场。同时通知当地环境或卫生监测部门,组织应急监测小组赶赴现场,启动应急监测预案。

3、现场控制

如果应急小组到达现场前,公安、消防部门尚未对现场进行处臵,应急小组应参与现场控制和处理,尽可能减少污染物产生,防止污染物扩散;根据现场勘验情况,配合划定警戒线范围,禁止无关人员靠近。

4、现场调查

现场调查处理工作比较复杂,需根据事件的类别、性质作具体处理。总体步骤如下:

(1)到达现场后首先组织人员救治病人。

(2)进一步了解事件的情况,包括污染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和可能原因、污染来源及可能污染物、污染途径及波及范围、污染暴露人群数量及分布、当地饮用水源类型及人口分布、疾病的分布以及发生后当地处理情况

(3)形成初步印象,确定污染种类。 (4)开展现场调查工作

个案调查。全面掌握健康危害特点及有关因素,如有病例,尤其要对首发病例进行详细调查。

污染源调查。根据源水水系寻找、排查污染源,根据原料、生产工艺和排污成份寻找可疑污染物,并估算排污量。

环境监察。现场监察人员要测量水流速度,估算污染物转移、扩散速率。联合当地环境监察人员对事故发生地周围环境(居民住宅区、农田保护区、

5 水流域、地形)做初步调查。

环境监测。采集水(包括污染水体和出厂水、末梢水和有关的分散式供水)、底质、土,必要时采集蔬菜样品等进行可疑污染物成份的检测,并根据毒物量、水流速度、江河湖库段面、水深(截面积)计算可能污染的范围,在污染源下游和饮用水水源水附近设点,同时在上游设对照点进行监测;生物材料监测,对病人和正常人的血、尿、发等进行有关可疑污染物监测;有关微生物和可疑致病菌的检测;必要的急性毒性试验。同时调查饮水、饮食情况,采集直接饮用的缸水、开水、食物等相关样品进行检测。

照相、摄像、录音,做好监督文书有关记录。 (5)提出调查分析结论和处臵方案

应急小组根据现场调查和查阅有关资料并参考专家意见,提出调查分析结论,调查分析结论应包括:该事故的污染源、污染物、污染途径、波及范围、污染暴露人群、健康危害特点、发病人数、该事故的原因、经过、性质及教训等。向现场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提出科学的污染处臵方案,对事故影响范围内的污染物进行处理处臵,以减少污染。

5、情况上报

经理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将现场调查情况及拟采取措施报告公司应急领导小组,6小时速报,24小时确报。并派员协同环保部门参加现场事故处理。根据事故影响范围大小,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决定是否增调有关专家、人员、设备、物资前往现场增援。

6、污染处臵

1)及时救治病人,如有必要进行隔离;

2)采取控制措施。当地市政市容部门按照其预先制定的应急预案, 采取停水、减压供水、改路供水,通知沿途居民停止取水、用水,启用备用水源,交通管制、疏散人群、保护高危人群等措施,保护公众生命安全与身体

6 健康;环保部门按照其预先制定的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污染源,如污染企业停产、减产、限产,停止污染物排放,打捞、吸附污染物等;林水及供水部门按照其预先制定的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污染物浓度和影响程度,开关相关的闸口,将受污染水体疏导排放至安全区域,从上游紧急调用水源,稀释污染,必要时通知下游水厂停水或采取保护措施,如加入药水中和、净化污染,加大处理工艺处理污染的能力如水厂加大投氯量和净水剂用量,用活性炭处理过高的有机污染物等;

3)加强监测。包括增加指标和频次,降低仪器检出限,提高精度,掌握污染动态;

4)加强水源保护;

5)观察水生动植物和农作物死亡情况。

7、污染警戒区域划定和消息发布

根据污染监测数据和现场调查,经理部应急小组向当地主管部门建议建立污染警戒区域(划定禁止取水区域或居住区域)。

公司应急领导组要组织各人员召开事故处理分析会,确定对外宣传统一口径,指派专人对新闻媒体发布污染事故消息。

8、污染跟踪

经理部应急小组会同当地主管部门要对污染状况进行跟踪调查,根据监测数据和其他有关数据编制分析图表,预测污染迁移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及时调整对策。 每24小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一次污染事故处理动态和下一步对策(续报),直至事故污染消失警报解除。

9、调查取证

协同相关部门,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实地取证,确定事故责任人。对涉案人员做调查询问笔录,立案查处。

10、法律法规

7 环保、卫生等行政法规有:水污染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刑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

11、事件处理总结报告

包括以下内容:标题、文号、主送抄送单位、事件概况、事件经过、现场调查检测和结果、事件原因分析、事件性质与结论、事件处理经过和效果、问题和建议、落款、单位、时间、附件。

12、上报与反馈

调查报告上报上级卫生行政和防疫部门、肇事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

13、结案归档对整个事件有关的资料,包括电话记录、现场调查、监测记录、执法文书、采送样单、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调查处理总结报告等进行整理、补漏、分类、归档。

推荐第5篇: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项目部特种设备重大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灾害,提高事故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施工生产。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项目部施工区域内发生的重大、较大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主要包括涉及生命安全、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等设备、设施的重大、较大事故的应急救援。

(四)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体系力求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应急救援作业指导书力求简明扼要、操作性强。

二、事故分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Ⅰ级)

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事故,或造成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Ⅱ级)

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或 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事故,或对社会稳定、经济建设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Ⅲ级)

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安全事故。

(四)一般事故(Ⅳ级)

指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需紧急转移安置1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安全事故。

以上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三、组织体系

(一)各项目部(厂)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各项目部(厂)成立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项目部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成员由各部室主任组成。

主要职责:建立应急救援制度,负责应急预案的启动工作,具体指挥和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共同做好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二)各项目部(厂)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项目部(厂)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建环管理部,作为日常办事机构,主任由安健环主任担任。主要职责:负责督查、落实项目部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的决定;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信息、损害情况,及时向项目部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组织事故损害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制、修订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作业指导书;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办公室地点:各项目部(厂)安健环科室 联系电话:如实填写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电话:

所在地区特种设备管理电话:

急救电话---120 火警----119 公安----110

(三)现场指挥部

发生重大、较大特种设备事故时,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决策和指挥工作,现场指挥由项目部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委派,各项目部(厂)副经理担任现场总指挥生产队队长担任现场副总指挥,下设若干应急小组,其组成及职责分别如下:

1、综合协调组:由项目部综合部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调配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员、交通、通讯和装备等救援资源,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2、抢险救助组:由施工队作业人员、工程技术部、安建环管理部组成。主要职责是查明事故性质、影响范围及可能继续造成的后果,拟定抢险救援方案;组织有关人员实施经指挥部确定的抢险救援方案;疏散事故人员和物资。下设抢险救灾、技术处理和现场施救三个小组,开展相关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3、安全保卫组:由后勤部、现场保卫人员等组成,负责现场警戒保卫,维护治安和交通秩序。

4、善后工作组:由劳人部、财务部组成,负责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四、预警预防

预警预防行动

各项目部(厂)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接警单位,接受由班组、生产队、技术部门等部门通报或报告的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安全隐患信息,同时对报警的信息进行分析处理,提出处置建议,并报项目部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各项目部(厂)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对重点特种设备,项目部必须做到: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设立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适时分析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做好安全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及时整治特种设备隐患。

各项目部(厂)各级部门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规定,严格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定期向项目部公布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对重大违法行为或者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部报告。应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

安建环管理部接到可能导致特种设备事故的信息后,及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五、应急响应

(一)信息报告

特种设备发生重大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质监部门。各级政府和质监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上报上级政府和上级质监部门。

各项目部(厂)接到事故报告后,发现有涉及特种设备事故的,应迅速向业主相关部门及州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通报。

(二)先期处置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无论级别高低、规模大小、损伤轻重,在及时报告项目部的同时,应立即启动各项目部(厂)应急预案开展自救。尽快判明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全力控制现场事态,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

(三)现场紧急处置

发生特种设备重大、较大事故后,各项目部(厂)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预案,成立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项目部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相关领导、事故所在地政府应急指挥机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专家,迅速赶往事发现场,负责或参与指挥决策、参与作业和信息保障等工作。

1、对事故危害情况的初始评估。先期处置队伍赶到事故现场后,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作出尽可能准确的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潜在可能性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2、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3、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技术、结构和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确认危险物质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采取特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4、建立现场工作区域。根据事故的危害、天气条件(特别是风向)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

5、抢救受害人员。及时、科学、有序地展开受害人员的抢救或安全转移,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的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6、设立人员疏散区。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迅速划定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危险区域。

7、在抢险救援的同时,开展事故调查与取证,初步分析事故原因,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8、清理事故现场。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的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化学中和等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后处理,防止危害的继续和环境的污染。

(五)信息发布

发生特种设备重大事故时,项目部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指领导小组现场指挥部或办公室根据灾害事故影响程度和类型,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按规定程序送审后发布。

(六)应急结束

具备下列条件时,现场指挥部报请项目部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宣布解除灾情、终止应急状态,转入正常工作:

1、死亡和失踪人员已经查清。

2、事故危害基本得以控制。

3、次生事故因素基本消除。

4、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

5、紧急疏散人员基本恢复正常生活秩序。

六、保障措施

(一)队伍保障

现场指挥部是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主要力量和先期处置队伍。项目部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加强对各联动单位应急救援力量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保障应急工作的有效进行。

(二)资金保障

财务部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负责安排本级特种设备事故处置工作所需的经费,保证及时足额到位,并对经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项目部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演练和救援的必要资金准备。

(三)装备与物资保障

各项目部(厂)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专用防护仪器和防护用品,针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重大事故类型,为应急救援力量配备相适应的救援工具、检测仪器、车辆和抢险方案,同时与当地有抢险能力的单位达成协议,建立比较完备的救援装备与物资信息库,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调动相应力量进行救援。

(四)医疗保障

发生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后,医疗救护队伍要迅速进入事故现场,对伤员实施初步急救措施,稳定伤情,运出危险区后,转入医院抢救和治疗。群众性救援组织和队伍应积极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

(五)交通运输保障

加强交通运输保障工作,为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紧急处置工作提供良好的交通设施、设备工具和运行秩序。及时对事故现场实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组织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道路设施受损时要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良好状态。

(六)治安保障

各项目部(厂)保卫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治安维护,接到事故报警后,要迅速赶赴现场,设立警戒区,维护治安和交通秩序,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目标和救灾物资的守护,及时发现和严惩趁火打劫、制造事端等违法犯罪活动。

(七)通信保障

负责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的职能部门、值班电话等应予公布,值班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

(八)技术保障

各项目部(厂)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根据项目部特种设备的分布特点,专应当积极开展与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有关的科学研究,参与修订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先进的技术、装备研究工作,建立科学的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对重点监控特种设备,有关各方应为信息综合集成、分析处理、灾害评估提供基础条件。

(九)人员防护

特种设备重大事故紧急抢险人员应制定科学的安全抢险技术方案,配置相应装备,防止砸、压、灼伤、烫伤、中毒、窒息等危险,在项目部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现场指挥部的指令下进出事故现场。

(十)演习演练

各项目部(厂)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当组织或者督促项目部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队伍的演练。演练前应当制订包括演练对象、地点、参加人员、操作规程、使用设备等在内的方案。演练结束后,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项目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开展项目部的特种设备安全评估。

(十一)教育培训 安建环管理部通过培训教育,广泛宣传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科学知识和应急规范,公布报警电话。督促有关职能部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开展相关人员的应急培训,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综合素质。

七、后期处置

(一)恢复与重启

对受害、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补偿按有关规定执行。事故救援结束后,应当尽快恢复受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生产活动。

发生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后,必须由质监部门核准的有资格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面的检修,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严重损毁、无维修价值的,应当予以报废。

涉及到毒性介质泄漏、污染或者邻近设备设施损坏的,应经环保、卫生、安监、质监和建设等部门检查并提出意见后,方可开展修复工作。

(二)调查分析

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破坏程度,按有关规定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需要对事故、受事故影响的设备和事故现场环境进行必要的检验(测)、试验及鉴定时,由事故调查组确定与事故各方无直接利害关系的专业单位负责。

八、奖惩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各项目部(厂)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组织相关部门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依规定报请项目部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推荐第6篇: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目录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目录

一、火灾应急预案

二、用电防护规定

三、消防管理制度

四、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五、员工劳动安全与防护规定

六、高空作业指导书

七、触电应急预案

八、高空坠落应急预案

九、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火灾应急预案

1.目的

确定公司潜在的火灾紧急情况,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并预防或减少可能伴随产生的环境影响。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公司和各项目部有可能发生的火灾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理。

3.职责

3.1安质部负责应急预案的控制。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应急响应预案和制定和实施。3.3安质部负责火灾事故发生时现场调度和协调工作。 4.方法

4.1火灾紧急情况 4.2应急预案的制定

4.2.1根据火灾紧急情况,生产部制定火灾应急预案。4.2.2.应急预案的内容。

4.2.2.1可以发生火灾紧急情况的原材料库、成品库。4.2.2.2.成立消防安全小组:组长、安质部部长。

4.2.2.3如果原材料包装箱纸、成品包装箱意外火灾焚烧,其纸灰纷场会直接影响施工环境,其火烟会造成厂内外大气污染。特别是木工棚,油料库要设臵消防器材。

4.2.2.4当火灾发生时,安质部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防小组全体成员各自履行职责,投入扑灭火灾的紧急行动中去。及时切断电源,分工灭火,疏散人员,尽可能减少损失,要及时联系医疗单位进行紧急救护。

4.2.2.5如果是电路起火,对基责任人追究责任,进行处理,并对火灾造成损失进行适当的赔偿。如果是员工无意引起火灾,进行处理,并对火灾造成的损失进行适当的赔偿。对生产部门负责人追究责任,进行处理。

4.2.2.6安质部可加强管理,严格监控火灾。施工场地严禁烟火,木工场地、油料库严禁抽烟,严查电路隐患。

4.3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实施

4.3.1各部门把火灾应急预案发放到各个相关的岗位。4.3.2安全员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和响应培训,执行《教育培训管理规定》,使每个岗位的人员都知道本岗可能发生的火灾紧急情况和可能带来的危险和环境影响,尤其是各自的职责。

4.3.3各部门每年要对火灾应急预案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演习,并填写“演习训练记录”。

4.3.4各部门负责火灾应急预案中要求器材、材料和设施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完好,填写消防器材检查卡。

4.3.5一旦有紧急情况发生,执行应急预案。

4.3.6火灾紧急情况对周围环境已经造成较大影响,由公司安质部及时向所地在环保部门通报事故情况、处理措施和可能的污染危

害,填写“环保检查记录”,记录信息交流情况。

4.4应急预案的评审和修订 4.4.1定期评审

每年一次对应争预案的适用性进行评审,必要时修订 4.4.2演习后和评审或火灾紧急情况发生后的评审。

在火灾和紧急情况治理后以及应急预案演习后,由各部门对相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必要的修订。

4.5各相关岗位都要保存应急准备和响应的有关记录,并保存三年。

5.相关文件

《应急准备和响应的控制程序》 6.相关记录 《意外事故调查表》 《安全隐患整改书》

用电防护规定

1.电箱(包括配电箱、开关箱、下同)应有门、锁、色标一致。 2.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事无损,接线正确。各类接触装配臵灵敏可靠,绝缘良好,无积灰、杂物,箱体不得歪斜。

3.电箱安装高度和绝缘材料等均应符合规定。 4.电箱内应设臵漏电保护器。

5.配电箱应设总熔丝、分熔丝、分开关,零排地排齐,动力和照明分别设臵。

6.配电箱的开关电器与配电线或开关箱对应配合,作分路设臵,以确保专路专控;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规定值相适应。熔丝应和用电设备和实际负荷相匹配。

7.金属外壳电箱应作接地或接保护,并做到开关箱与用电设备一机一闸保险。

8.同一移动开关箱内严禁配有380v和220v两种电压等级。 9.接地体可用角钢、圆钢和钢管,但不能使用螺纹钢,其截面不小于40m㎡,一组2根接地体之间间距不小于2.5m,入土深度不小于2m,接地电阻符合规定。

10.离地高2.5m以内的线路或其他易损伤的线应装于塑料管或内用木槽板掩护。

11凡电线穿墙、地板或其他隔板时,应装套管,套管两端须伸出12㎜~18㎜。

12.铁管内的电线不得接头,线路附件不得堆放易燃品,不得在

已设好的线路上任意增加负荷。

13.地下埋设的电缆其电压为220v、380v时,线间绝缘电不得低于2MΩ,线间和地面间的绝缘电阻不应低于1.2MΩ~1.5MΩ。

14.架空及管内电线,电压220v、380v时,线间和地面间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1MΩ。

15.橡皮线中黑色或绿黄色作为接地线,与电气设备连接或接零线截面最小不能低于2.5m㎡,手持式用电设备应用不小于1.5m㎡的多股铜芯线。

16.现场照明一般场所采用20v电压。危险、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照明及手持照明具,应采用符合要求的用电。

17.照明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胶质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接。

18.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

19.维修电器线路需要局部停电时,就在总开关上挂上“有人工作,不许合闸”的警告标牌。

消防管理制度

1.消防宣传教育能加强公司员工的防火意识,充分认识防火的重要性,处理火警的原则为:必须认为任何火警的信息都是真的,有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奔赶现场,进行察看或扑救。

2.宣传教育的内容包括消防规章制度、防火重要性、防火先进事迹和案例第。

3.宣传教育有采取印发消防资料、图片,组织人员学习,请专人讲解,实地模拟,消防演习等方式进行。

4.义务消防员的培训工作由劳人部具体负责,各部门协助进行。 5.劳人部全体员工均为义务消防员,其他部门按人数比例培训考核后定为公司义务消防员。

6.劳人部主管负责拟定培训计划,由安质部协助定期、分批对公司员工进行消防培训。

7.消防培训和内容

7.1了解公司消防要害点部位:配电房、木工棚、油料库、油漆仓库、易燃易爆品、厨房、财务室等。

7.2了解公司各种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7.3掌握火灾时扑救工作知识和技能及自救知识和技能。 7.4组织观看实地消防消防演习,进行现场模拟培训。 8.培训后,进行书面知识的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发给证书,并挑选优秀者给予奖励。

9.防火检查是为了发现和清除火警隐患。本公司须切实落实消

防措施,预防火灾事故。

10.防火检查类别

10.1各部门人员分级检查。第一级是班组人员每日自查,第二级是部门主管重点检查;第三级是部门经理人员全面检查或独自进行抽查。

10.2当地消防监督机关定期检查。11.防火检查的内容

11.1员工对防火安全的意识和重视程序。

11.2各部门安全防火规章制度、操作规范、防火设备。11.3各部门人员按安全防火规范和程序进行操作。

11.4各种设备、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品)的存放符合防火的安全要求。

12.公司员工一旦发现有火警,能自己扑灭的,应立即采取措施,根据火警性质,就近使用水或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13.火势较大,自己不能扑救时,执行《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员工劳动安全与防护规定

1、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员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部门必须教育员工正确使用防护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2、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作,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3、对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认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劳人部,由劳人部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4、不招收不满18岁的员工,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5、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质部组织全公司的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各项目部每季度安全检查不少于1次;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进行每天检查。

6、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部门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质部统一安排整改。

7、安全生产整改所需用,在劳保技改经费项目列支。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高空作业人员需填写《高空作业审批书》,内容包括高空作业内容、安全措施和现场负责人等项目,交维修部门审批。

2、维修部门接到《高空作业审批表》后,认真审查,必要时可到现场查看,如因审批把关不严造成事故,维修部门负有责任。

3、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3.1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美尼尔综合综、严重贫血、关节炎、恐高症、视力障碍等不宜登高人员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3.2没有《高空作业审批表》或《高空作业审批表》没有通过,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3.3恶劣天气情况下,不得进行高空作业。3.4安全措施不到位,无安全器械。 3.5登高用具不合要求。

3.6高空作业环境恶劣,无防护措施和设施。4.高空作业安全要求:

4.1遵守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4.2安全帽和安全带配戴良好。

4.3使用梯子高度超过两米,必须有人辅助。4.4作业面上下方均不得存在垂直同时作业。

4.5高空作业所需工具、物品必须有专用工具传递,不得抛掷。4.6高空作业下方为禁戒区域,人员进入必须配戴安全帽。

高处作业指导书

1、一般要求

1.1凡在两米或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工作,都是高处作业,都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1.2经常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疾病,不得从事高处作业。饮酒后禁止高处作业。首次从事十米以上高处作业的人,作业前要进行体检。

1.3在六级强风、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或者夜间禁止露天高处作业。必须在这种条件下工作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向安质部办理危险工作申请手续。

1.4高处作业人员要衣着灵便。禁止穿喇叭裤,禁止赤脚,禁止穿硬底鞋、高跟鞋、拖鞋。

1.5如果上下两层同时工作,两层间必须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否则禁止在下方工作。

1.6工具要放在工具袋内或用绳子拴上,材料要有次序地码放整齐,做到干活脚下无障碍物,以免工具材料落下伤人。

1.7高处作业禁止抛掷,必须用绳索绑牢上下传递,下面要有人照料,并设标志,禁止行人通过。

1.8高处切割或拆除时,应该将要割落拆除的物体接住,或打眼拴住,以免落下伤人。

1.9进入施工区要戴安全帽。戴安全帽的要求《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1.10对脚手板、斜道、扶梯、跳板应随时清扫。有泥或冰雪时,必须及时清除,必要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11.经常检查工具有没有甩脱的可能,有可能脱头的要及时处理。 12.禁止从各种脚手架爬上爬下,禁止乘坐吊篮、吊笼等非乘人的设备。

13.在有可能坠落的场所工作应该使用安全带。使用安全带的要求见《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14.在吊篮口、升降口、爬梯口工作应面向口外,禁止背向口外,以防失足。

2、脚手架

2.1使用脚手架要注意检查是否合乎下列要求: 2.1.1脚手架牢固、稳定、不摇不晃。

2.1.2钢管脚手架架应用外径48~51㎜,避厚3~3.5㎜和钢管,长度以4~6.0m和2.1~2.3m为宜。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

2.1.3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发现有脆裂、变形、滑丝的禁止使用。

2.1.4竹脚手板要用新大楠竹制作,无腐朽、虫蛀、枯节,长28M,宽0.3M,厚25㎝,螺栓要坚固。

2.1.5木制脚手板应使用五厘米厚的坚固木板。禁止使用有腐朽、

虫柱、扭曲、斜纹、劈裂、大横透节等缺陷的木板。严禁脚手板一端悬空。

2.1.6木脚手板两端8厘米处应该用镀锌铁丝箍绕两三圈或用铁皮钉牢。

2.1.7脚手架外侧,应设18厘米高的挡脚板,不低于1.05M高的防护栏杆,栏杆应绑两道。

2.1.8各种脚手架,除专职架子工外,禁止拆改,禁止随意抽掉脚手板。

3.各工作高处作业:

3.1木工支梁模时必须先搭好操作平台,不许站在梁底上作业。3.2木工高处拆模必须系好安全带,撬杆必须放在安全地点。 3.3钢筋工绑柱筋时不许沿柱筋爬行上下,作业前必须搭好操作平台。

3.4砼浇筑作业前必须搭好操作平台和运料通道。3.5脚手架工搭设龙门架、脚手架必须系好安全带。

3.6外墙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先检查脚手架,脚手板搭设是否安全,防止高空坠落。

3.7坡屋面、山墙、檐口作业处必须先系好安全带,并设臵安全防护栏杆。

4、围栏盖板

4.1吊装口、升降口必须有防护拦杆。为方便吊装用的活动栏杆,吊装完毕必须装上,活动栏杆必须牢固。

4.2经常检查栏杆是否开焊、根部锈蚀是否严重。

5、擦玻璃窗

5.1擦玻璃窗,人应站在室内进行。擦玻璃外面应使用专用工具。禁止身体重心在窗外擦玻璃。

5.2如果必须身体重心在窗外才能玻璃,必须拴安全带。安全带要拴在牢固的结构上,不得拴在窗户框上。

触电应急预案

1、目的

确定公司潜在的触电紧急情况,制定触电应急预案方案并预防或减少可能伴随产生的重在风险源。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公司和项目部有可能发生的触电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理。

3、职责

3.1安质部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

3.2项目部和办公室负责部门应急预案的实施。

4、方法

4.1触电紧急情况 4.2触电预案的制定

4.2.1根据触电紧急情况、安质部制定触电应急预案 4.2.2应急预案的内容

4.2.2.1用电设备未做保护接零,未安漏电保护器,可能导致触电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4.2.2.2设备发生故障,未切断电源就维修,可能导致触电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4.2.2.3临时用电线路架设、敷设不合规范要求,可能导致触电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4.2.2.4配电箱未接“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设臵,可能导致触电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4.2.2.5公司成立安全卫生管理小组: 组长: 成员:

4.2.2.6当触电事故发生时,项目部应立即采取救护措施,安全卫生管理小组成员各自履行职责,投入抢救的紧急行动中去,及时切断电源,现场观察电源,现场观察伤员的呼吸、心跳,有无休克现象。

4.2.2.7做好现场复苏(人工心肺复苏),同时拔打120,通知急救中心。

4.2.2.8在运送伤员时,注意平稳开车,防止颠簸。

4.2.2.9对于发生触电部门负责人和当班责任人要追究责任,进行处理并对触电造成损失进行赔偿。

4.2.2.10项目部要加强管理,严格执行《重大OHS风险管理方案》。

4.3紧急准备和响应的实施

4.3.1办公室把触电应急预案发放到各个相关岗位。

4.3.2公司办公室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触电应急响应培训,执行《教育培训管理规定》,使每个相关的岗位的人员都知道本岗位可能发生的触电紧急情况和可能带来的重大风险,尤其是各自的职责。

4.3.3项目部每年对触电应急预案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演练,并填写“演练培训记录”。

4.3.4项目部负责触电应急预案中要求的器材和设施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完好。

4.3.5一旦有触电紧急情况发生,执行触电应急预案。4.3.6触电事故发生,由项目部及时向公司总部汇报,必要时,要及时通知伤亡人员的亲属,做好善后工作。

4.4应急预案的评审和修订。4.4.1定期评审

每年一次应对预案和适用性进行评审,必要时修订。

4.4.2演练后或触电紧急情况发生后,安质部和项目部对相应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必要时修订。

4.5 各相关岗位都要保存应急准备和响应的有关记录并保存三年。

5.相关文件

《应急准备和响应的控制程序》 6.相关记录 《意外事故调查表》 《安全隐患整改表》

高处坠落应急预案

1、目的

确定公司高处坠落紧急情况,制定高处坠落应急预案并预防或减少可能伴随产生的重大风险源。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公司各项目部有可能发生的高空坠落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理。

3、职责

3.1安质部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3.2项目部负责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实施。 4.方法

4.1高处坠落紧急情况 4.2高处坠落预案的制定

4.2.1根据高处坠落紧急情况、安质部制定高处坠落应急预案 4.2.2应急预案的内容

4.2.2.1搭设脚手架时和在脚手架上作业未系安全带,可能导致高处坠落事故。

4.2.2.2屋面施工无防护措施,可能导致高处坠落事故。4.2.2.3临边施工无安全防护栏杆,可能导致高处坠落事故。 4.2.2.4多工种交叉作业未戴安全帽,可能导致高处坠落事故。 4.2.2.5公司成立安全卫生管理小组: 组长: 成员:

4.2.2.6当高处坠落事故发生时,项目部应立即采取救护措施,安全卫生管理小组成员各自履行职责,投入抢救的紧急行动中去,现场观察高处坠落人员的伤情情况。同时观察伤员的呼吸、心跳。

4.2.2.7做好现场营救采取止血措施,如果停止呼吸,应用胸外心脏按摩,同时拔打120,通知急救中心。

4.2.2.8在运送伤员时,注意平稳开车,防止颠簸。

4.2.2.9对于发生高空坠落项目部门负责人和当班责任人要追究责任,进行事故处理并对高处坠落造成损失进行赔偿。

4.2.2.10项目部要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管理措施》。4.3紧急准备和响应的实施

4.3.1办公室把高处坠落应急预案发放到各个相关岗位。4.3.2公司办公室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高处坠落应急响应培训,执行《教育培训管理规定》,使每个相关的岗位的人员都知道本岗位可能发生的高处坠落紧急情况和可能带来的重大风险,尤其是各自的职责。

4.3.3项目部每年对高处坠落应急预案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演练,并填写“演练培训记录”。

4.3.4项目部负责高处坠落应急预案中要求的器材和设施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完好。

4.3.5一旦有高处坠落紧急情况发生,执行高处坠落应急预案。4.3.6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由项目部及时向公司总部汇报,必要时,要及时通知伤亡人员的亲属,按《伤亡事故处理规定》做好善后

工作。

4.4应急预案的评审和修订。4.4.1定期评审

每年一次应对预案和适用性进行评审,必要时修订。

4.4.2演练后或高处坠落紧急情况发生后,安质部和项目部对相应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必要时修订。

4.5 各相关岗位都要保存应急准备和响应的有关记录并保存三年。

5.相关文件

《应急准备和响应的控制程序》 6.相关记录 《意外事故调查表》 《安全隐患整改表》

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目的

确定公司食物中毒紧急情况,制定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并预防或减少可能伴随产生的重大风险源。、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公司各项目部有可能发生的食物中毒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理。

3、职责

3.1安质部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

3.2项目部和办公室负责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实施。4.方法

4.1食物中毒紧急情况 4.2食物中毒预案的制定

4.2.1根据食物中毒紧急情况、安质部制定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4.2.2应急预案的内容

4.2.2.1炊事员没有体检,没有健康证明,隐瞒传染病者上岗,可能导致食物不合格,引起食物中毒。

4.2.2.2项目部食堂采购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食品、鱼肉、菜肴,可能导致食物中毒。

4.2.2.3项目部食堂在无冰柜储藏情况下,让隔夜食品、菜肴混放在本餐食品内售给工地员工,可能导致食物中毒。

4.2.2.4项目部食堂卫生条件极差的情况下,让蚊蝇、老鼠或其

它昆虫侵蚀熟食熟菜,可能导致食物中毒

4.2.2.5公司成立安全卫生管理小组: 组长: 成员:

4.2.2.6当食物中毒发生时,项目部应立即采取救护措施,安全卫生管理小组成员各自履行职责。

4.2.2.7做好现场营救工作,同时拔打120,通知急救中心,或急送至就近医院。

4.2.2.8在运送伤员时,注意平稳开车,防止颠簸。

4.2.2.9对于发生食物中毒项目部门负责人和食堂责任人要追究责任。

4.2.2.10项目部要加强管理,严格执行作业指导书《项目部生活区大食堂管理制度》。

4.3紧急准备和响应的实施

4.3.1办公室把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发放到各个相关岗位。4.3.2公司办公室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物中毒应急响应培训,执行《教育培训管理规定》,使每个相关的岗位的人员都知道本岗位可能发生的食物中毒紧急情况和可能带来的重大风险,尤其是各自的职责。

4.3.3项目部每年对食物中毒应急预案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演练,并填写“演练培训记录”。

4.3.4项目部负责食物中毒应急预案中要求的设施,保持完好。4.3.5一旦有食物中毒紧急情况发生,执行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4.3.6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由项目部及时向公司总部汇报,必要时要及时通知食物中毒人员的亲属,并按《伤亡事故处理规定》做好善后工作。

4.4应急预案的评审和修订。4.4.1定期评审

每年一次应对预案和适用性进行评审,必要时修订。

4.4.2演练后或食物中毒紧急情况发生后,安质部和项目部对相应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必要时修订。

4.5 各相关岗位都要保存应急准备和响应的有关记录并保存三年。

5.相关文件

《应急准备和响应的控制程序》 6.相关记录

《意外事故调查表》《安全隐患整改表》

武汉联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26日

幸福大队还建小区(一期)3#、5#、6#楼及

地下室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武汉联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九月八日

推荐第7篇:幼儿园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幼儿园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幼儿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尽量减少事故发生后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在第一时间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投入抢险救助工作,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新立学校幼儿园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包括学校集合、大型集体活动、春秋游、交通、游泳、校舍倒塌、火灾、台风、地震、食物中毒、传染病监控等。

二、组织领导

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校长是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幼儿园)日常安全管理与监督,亲自抓,负总责。学校和幼儿园分别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总指挥由校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负责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担任;成员由各级负责人、各班主任等有关人员组成。学校将继续把安全工作纳入班主任工作考核。

学校、幼儿园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报告市教育局。同时组织、指挥、调度现场的抢险救助工作并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学校校长、幼儿园负责人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助工作。

三、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发生安全事故,迅速开展救援工作,根据事故发生的状态,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力争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对事故灾害可能危及周边住户和人员时,要及时组织疏散人员和物资。

2、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倘若涉及学生的伤害事故,要对学生家长进行耐心、周到地安抚工作;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适时地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意见。

四、报告制度

凡发生师生有死亡或较大直接经济损失的重大安全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市教育局,并在6小时内附上文字报告,报告内容必须明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经济损失情况。凡发生师生伤害事故,或校(园)内存在安全隐患(包括学生无故不按时到校等),每位教职员工均有维护学校安全和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并将发生的情况及时地报告学校有关领导。

五、事故应急措施

1、发生重大盗窃、人身伤害事故时,学校要拨打110报警,拨打120对受伤人员进行急救,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2、发生火灾和民用爆炸物品等事故时,学校要拨打119火警、110

报警、120急救。要成立灭火指挥部。根据不同类型火灾,筹划正确的灭火方案,控制火势蔓延,防止事态扩大;组织疏散人员和贵重物资;有爆炸和有毒气体泄漏的场所,应及时疏散周边人员;做好伤员救助、现场保卫、交通疏导等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3、发生活动课、实验课重大事故时,学校要拨打120急救电话,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伤员,防止危害蔓延,事故扩大。

4、发生工程建设、校舍安全、燃气事故时,学校应拨打120急救,110报警电话。并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抢险工作,做好事故区域警戒和人员的疏散,防止事故扩大。校舍坍塌事故还要及时调集抢险队伍和施工机械,搜寻遇难和幸存人员。协助医疗救护人员做好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5、发生急性中毒事故时,学校应拨打120急救电话,根据中毒的症状及特点,迅速组织急救人员开展抢救工作。同时保护好事故区域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害扩大。

6、发生交通事故时,学校应拨打122交通肇事电话和120急救电话,在保护好事故现场的同时,对伤员进行抢救。

7、在户外活动课中发生重大事故时,要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往市立医院进行救助治疗,然后及时地通知学校有关领导及伤员亲属。

六、现场指挥

处置事故现场最高负责人由学校校长担任指挥,并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抢险组、抢救伤员组、善后处理组、后勤保障组等,以确保抢险、救助工作有序进行,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七、事故调查

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要做好相关现场保护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采取“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追究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八、防范监控

为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学校要经常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排查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学校要建立档案,逐级上报,并制定防范监控方案,确保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和有效监控,从而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新立学校幼儿园

推荐第8篇:重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加强对潜在事故或应急情况的响应,做好重大事故事件发生后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处理,使抢险、救灾、救助工作能有序、高效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避免事故对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信誉德影响,特制定应急处理预案。

一、潜在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类别

(一)、潜在隐患

1、自然灾害:地震、狂风暴雨、大雪天、洪灾。

2、施工现场:土方、脚手架工程、洞口临边作业、模板工程、钢筋工程、砼浇筑、施工临时用电、施工机械、车辆运输、垂直运输、中暑、中毒、火灾、爆炸等。

3、其他:突发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淹水等其他伤害案件。

二、应急预案的机构设置

1、重大事故德应急抢险工作实行公司行政领导统一指挥,项目经理和机关科室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与应急抢险工作。

2、重大事故的应急抢险救灾成立指挥部,一把手担任指挥,生产副经理核机械材料副经理任副总指挥,成员由项目部人员和机关相关人员组成。

3、事故应急总指挥部设在安全科,应急处理事故类别划分管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进行协调与指挥应急事件的处理工作,应急分队无条件地服从组织分配与管理。

三、应急处理预案领导的职责

1、公司应急领导小组与责任项目部按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应急分队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发展情况,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调动各类机械设备、物资、人员等做好抢救工作。

3、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做好稳定企业生产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四、应急抢险队职责

1、服从公司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防止事故、事件的扩大和人员伤亡的增加。

2、做好伤害人员救助和集体财产保护。

3、保护好事故现场,为事故调查取证提供依据。

五、重大事故的报告和现场保护

1、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和逐级将事故情况报告哦工程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科室负责人。

2、工程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科室负责人接到重大事故报告后,一是迅速派赴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初步的勘察了解,掌握事故情况。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组织抢救;二是将了解、掌握的情况立即报告集团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工会、行业管理部门;三是在必要时求助于当地驻军、武警、公安、消防、医院等部门的支援。

3、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人员伤亡情况损失。

(3)、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现场控制情况。

4、事故发生后要做好现场保护,进行标识,为上级部门的勘察、取证、拍照、绘制现场平面图与原因分析提供依据。

六、应急处理预案

1、在工程公司建筑施工现场发生的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坍塌、中毒、中暑等伤亡事故,由工程公司应急预案小组与相关项目负责组织抢救工作。

2、火灾、爆炸、淹溺等伤害事故,由安全保卫科牵头,事发项目部在公司的指导下负责组织抢救工作。

3、自然灾害事故由办公室牵头,在公司应急小组的指导下,机关各科室、项目部负责组织抢救工作的实施。

4、突发性刑事、治安案件,由安全保卫科负责组织实施。

七、重大事故的预防控制

1、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制度。

2、严格遵守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管理细则、消防制度、防范措施。

3、加大管理力度,实行领导干部预案值班制度。

4、做好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和人员的组织落实。

八、具体的紧急情况发生后的应急措施

(一)、火灾:

1、发生火灾情况后,发现人及时向怎么办汇报并积极进行抢救。

2、项目部接到汇报后,积极组织现场人员救火,打“119”报警时说清地点、事态、电话号码等。立即组织保安人员疏散人员和保护现场。逐级向上报告和向社会求助。疏散救火通道。并受伤人员就地抢救和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3、火灾发生后,应根据事实情况填写事故报告。

4、火灾事故后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二)、狂风、暴雨、大雨雪天

遇有6级以上大风和日降雪为500mm以上恶劣天气应停止室外作业,停止塔机与垂直运输作业。遇有恶劣天气还应做好以下准备:

1、做好现场排水。加强现场临时设施和设备的保护。

2、原材料、构件和调和设备应入室或做好防雨、防潮、防裂、防塌四防措施。

3、地基与基础工程应做好截水、挡水工作,严防雨水倒灌。

4、砌筑工程挡土墙,独立墙应设临时的支撑。

5、结构吊装应停止作业并做好基础处理使其排放可靠安全。

6、遇恶劣天气应做好检查记录,并记录上述安排与落实情况。

(三)、突然停电

因各种外界未预知因素遇到突然停电情况应做好下列工作。

1、检查各用电设备工作状态,并应立即切断所有工作设备电源。

2、塔吊吊物在空中突然停电,应设安全警戒线并设法使起重物落地。

3、向现场作业人员说明原因和需要做的弥补工作。

4、遇有突然停电情况必须做好记录。

(四)、中毒、中暑及各类人员伤害

凡遇有中毒、中暑及各类人员伤亡情况,立即用现场急救器材,现场急救并拨打120,及时就近送往医院抢救治疗。

遇有人员伤害事故;休息一天以上的,应写出事故报告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五)、坍塌

施工现场出现任何情况坍塌,必须及时组织人员向项目部汇报,并设法控制情况继续发展。

项目部接到报告时,立即组织人员排除险情,有人员伤害的,应组织紧急抢救。

无论何种情况,项目部必须及时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并逐级上报,填写事故记录报告。

推荐第9篇: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及时、有效地组织对本矿山突发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为事故紧急情况提供救援指引,确保矿山具备快速反应和处理事故的能力,抵御事故或控制灾害蔓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对人员、财产和环境的危害后果,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三十三条、第六十九条等条款,以及《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预案的方针与原则

1、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常备不懈。

2、矿山应急救援行动,坚持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原则。

3、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长统一指挥、高效协调矿山境内发生的矿山重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应急救援队成员及本矿山内的其他有关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应急救援指挥的统一应急指挥调度。

4、奖励在矿山重大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有功的单位和个人。

5、矿山应急救援预案适时持续改进。

二、应急策划

1、矿山重大危险分析

(1)(东平县某某铁矿的,自己修改下就OK)基本情况。本矿山开采深部矿体,采用地下开采。位于东平县老湖镇梁林村。 (2)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后果。矿山企业属于国家法定要求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高危险行业,在生产经营中稍有疏忽,就容易出现不安全因素,甚至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本矿山的重大危险因素主要有下列六类:

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重大危险。这类危险因素有采场负责人员指挥工人在不安全作业条件下作业、工人未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作业、未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等,可能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危险可能性最高。

②开采过程中造成的松石、浮石、危石造成的重大危险。这类危

险因素,可能会发生坍塌、石块滚滑落或作业人员排险不当造成人员伤亡。危险可能性高。

③未严格按照批准的开采设计方案开采,造成超高、超角度开采的重大危险。这类危险因素,可能会发生高处的石块滚滑落或作业人员高处坠落造成人员伤亡。危险可能性高。

④触电。配电室、配电线路以及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各种电气拖动设备、移动电气设备、手持电动工具、照明线路及照明器具等,都有可能照成触电事故。危险可能性高。

⑤山体大面积滑坡、泥石流等重大危险。这类事故一旦发生,可能会造成重大人员伤和企业财产损失。危险可能性中等。

⑥机械伤害、车辆伤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机械设备和车辆使用、维修过程中及矿山外人员擅自闯入矿山作业区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危险可能性高。

就事故的性质来说,主要有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和破坏事故三类。上述六类危险因素,都有可能导致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严重后果。本矿山的事故预防和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即针对上述六类危险因素和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性质及其影响范围、后果严重程度、发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大小等,采取全方位的对策措施。矿山所有人员必须对上述六类危险因素及其可能导致事故的危害性有十分清醒的认识,常备不懈,警钟常鸣,努力做到防范事故于未然,做好应急救援的充分准备。

2、应急资源

本矿山的应急资源主要有:

①矿山应急救援小组;

②较完善的通讯设施;

③较好的矿山交通路况和较频繁的矿山运矿(泥、石)车辆。

矿山外的可用应急资源主要有:

①老湖镇政府和老湖镇卫生院;

②120、东平县医院、县中医院及周边县各大医院;

③东平县武警消防大队;

④东平县矿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⑤矿山附近交通主干道的过往车辆和人员。

3、应急预案编制的法律法规和地方规定依据

本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的法律法规和地方规定依据有:《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

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秦政[2005]49号《青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

三、应急准备

矿山一旦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可能会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及其它严重后果。因此,本矿山应急救援预案,必须明确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机构、重要人员及联络召集方法、医疗救治组织、报告与求助等具体事项,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开展高效有序的应急救援行动,尽可能地降低事故危害后果。

应急救援队的职责:

(1)组织制定和修订本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培训和演练。

(2)组织制定矿山事故预防措施,检查、督促做好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3)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发出救援指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4)迅速抢救伤员和财产,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迅速控制事态发展,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

(5)负责矿山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期间各机构的运作,统筹安排整个应急救援行动,为现场应急救援提供各种信息支持;必要时迅速实施场外应急力量、救援装备器材、物品等的迅速调度和增援,保证应急救援行动快速、有序、有效地进行。

(6)迅速向上级和有关单位报告事故情况,必要时向上级和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7)处理好灾后事宜,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

(8)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总结事故教训。

2、矿山其他人员的应急救援职责:

(1)矿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或其他知情人员必须立即报告矿山负责人。

(2)矿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矿山所有人员必须放下其它一切无关工作,服从矿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挥,全力以赴投入到矿山应急抢救工作之中。

3、有关规定

(1)矿山根据人员的实际变动情况,每年适时调整应急救援队(领导小组)成员,确保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落实。

(2)矿山每年组织进行事故应急救援的教育培训,以保证矿山人员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矿山所有人员必须参加教育培训,严格遵守矿山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矿山每年组织1—2次应急救援演习活动,不断提高应急救援的指挥水平和矿山应急救援能力,矿山人员必须参加演习活动。

(4)矿山每月组织一次对本场六类重大危险因素、重大事故隐患的监控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5)矿山每年进行应急救援工作总结,表彰先进,找出问题,吸取教训,改进提高。

4、报告与求助

医疗急救中心

电话:120

老湖镇中心卫生院 电话:0538—2281017

东平县医院

电话:0538—2822520

东平县中医院 电话:0538—2822676

东平县消防大队 电话:119

东平县安监局

电话:0538—2855939

东平县国土局

电话:0538—285607

2、2858

531 东平县公安局

电话:110

东平县监察局 电话:0538—2825609 东平县政府办公室 电话:0538—2981001

泰安市安监局 电话:0538—6991585

四、应急响应

如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其他重大事故

1、矿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或其他知情人员必须立即报告矿山负责人或矿山应急救援负责人。

2、负责人迅速、准确地向报警人员询问事故的重要信息,对事故进行初始评估,判断事故的性质和规模,确认紧急状态,立即通知全矿山人员,宣布启动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响应决策,建立现场工作区域,确定重点保护区域和应急行动的优先原则,指挥和协调现场各救援队伍开展救援行动,合理高效地调配和使用应急资源。

(1)矿山停止所有生产作业,进入应急备战状态,交通工具、应

急物资进入备用状态,参与应急救援行动人员和矿山的通讯工具保持开机、畅通,应急小组成员及全矿所有人员全力投入应急抢救工作。设立现场指挥部,矿山应急救援负责人负责现场指挥。

(2)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同时电话联系医疗机构,尽快把伤员送往就近、可行的医院救治,并准备好随时合理地转送医院治疗。

(3)立既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4)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评估,判断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危害程度,迅速控制事态发展,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抢救矿山财产。

4、迅速向有关应急机构、政府及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当事故危害超出本矿山的应急能力时及时求助。

5、当事故可能影响到周边地区,对周边地区的公众可能造成威胁时,应急救援负责人及时决定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发生警报,同时通过各种途径向公众发出紧急公告,告知事故性质、对安全健康的影响、自我保护措施及注意事项等。

6、保持与医院、上级政府、部门、各应急救援组织和外部救援机构等之间的联系,保持通讯畅通。

7、保护好事故现场,必要时在事故现场周围建立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防止与救援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保障救援队伍、人员疏散、物资运输等的交通畅通,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同时,协助发出警报、现场紧急疏散、人员清点、传达紧急信息、事故调查等。

8、准备好配合医院救治伤员所需的人、财、物等有关事宜,并准备好随时合理地转送医院治疗。及时与伤亡人员家属取得联系,做好接待、安抚受害人员家属工作。

9、有关事故的信息、影响、救援工作的进展等情况,由事故救援指挥中心及时向公众进行准确统一发布,保证发布信息的统一性,准确发布事故信息,澄清事故传言。

10、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对应急人员自身的安全,包括安全预防措施,个体防护等级、现场安全监测等问题进行周密的考虑,明确应急人员进出现场和紧急撤离的条件和程序,保证应急人员的安全。

五、现场恢复

现场清理、交接、人员清点后,应急救援指挥宣布警戒解除和人员撤离,规定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安排对受影响区域的连续检测及事故调查处理与后果评价等事宜。

六、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

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石场负责人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事故应急救援队(领导小组)及有关人员制定、修改、更新,报青龙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备案后,由矿山发布执行。矿山根据实际适时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评审和持续更新、补充、改进、完善。

推荐第10篇: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提高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依据有关法律和我公司职能,制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在市建委统一领导下,我公司对各项目部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以及实施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各项目部负责建立和拟定本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并负责应急预案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工作;制定本单位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一、公司应急组织

公司成立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公司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有关科室、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应急职责

包括拟定公司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指导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

三、应急准备 组织机构: 组长:项目经理

组员:生产负责人、安全员、各专业工长、技术员、质检员、值勤员

四、应急响应

为防止发生触电、机械伤害和物体打击等事故发生,项目部成立义务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生产负责人及安全员、各专业工长为组员,主要负责紧急事故发生时有条不紊的进行抢救或处理,外包队管理人员及后勤人员协助生产负责人做相关辅助工作。

(一)触电事故响应预案

1、脱离电源对症抢救

当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首先使触电者脱离电源。迅速急救,关键是“快”。

2、对于低压触电事故,事采用下列方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1)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有电源开关或插头,可立即拉开电源开关或拔下插头,以切断电源。

(2)可用有绝缘手柄的电工钳、干燥木柄的斧头、干燥木把的铁锹等切断电源线,也可用干燥木板等绝缘物插入触电者身下,以隔离电源。

(3)当电源搭在触电者身上或被压在身下时,也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木板、木棒等绝缘物为工具,拉开提高或挑开电线,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切不可直接去接触电者。

3、对于高压触电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1)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

(2)带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鞋,用相应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按顺序拉开开关。

(3)用高压绝缘杆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

4、触电者如果在高空作业时触电,断开电源时,要防止触电者摔下来造成二次伤害。

(1)如果触电者伤势不重,神志清醒,但有些心慌,四肢麻木,全身无力或者触电者曾一度昏迷,但已清醒过来,应使触电者安静休息,不要走动,严密观察并送医院。

(2)如果触电者伤势较重,已失去知觉,但心脏跳动和呼吸还存在,应将触电者抬至空气畅通处,解开衣服,让触电者平直仰卧,并用软衣服垫在身下,使其头部比肩稍低,以免妨碍呼吸,如天气寒冷要注意保温,并迅速送往医院,如果发现触电者呼吸困难,发生痉挛,应立即准备对心脏停止跳动或者呼吸停止后的抢救。

(3)如果触电者伤势较重,呼吸停止或心脏跳动停止或二者都已停止,应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法及胸外心脏挤压进行抢救,并送往医院。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不应停止抢救,许多触电者就是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的。

(4)人触电后会出现神经麻痹、呼吸中断、心脏停止跳动,呈现昏迷不醒状态,通常是假死,万万不可当作“死人”草率从事。

(5)对于触电者,特别是高空坠落的触电者,要特别注意搬运问题,很多触电者,除电伤外还有摔伤,搬运不当,如折断的肋骨扎入心脏等,可造成死亡。

5、人工呼吸是在触电者停止呼吸后应用的急救方法,各种人工呼吸中以口对口呼吸法效果最好。

(1)施行人工呼吸前,应迅速将触电者身上妨碍呼吸的衣领、上衣等解开取出腔内妨碍呼吸的食物、脱落的断齿、血块、粘液等,以免堵塞呼吸道,使触电者仰卧,并使其头部充分仰好(可用一只手拖触电者颈后),鼻孔朝上以利呼吸道畅通。

(2)救护人员用手使触电者鼻孔紧闭,深吸一口气后紧贴触电者的口向内吹气,工时约2秒钟。吹气大小,要根据不同的触电人有所区别,每次呼吸要使触电者脸部微微鼓起不宜。

(3)吹气后,立即离开触电者的口,并放松触电者的鼻子,使空气呼出,工时约3秒钟。然后再重复吹气动作,吹气要均匀,每分钟吹气约12秒。触电者已开始恢复自由呼吸后,还应仔细观察呼吸是否会再度停止。如果再度停止,应再继续进行人工呼吸,这时人工呼吸要与触电者微弱的自由呼吸规律一致。

(4)如无法触电者把口张开,可改用口对鼻人工呼吸法。即捏紧嘴巴紧巾鼻孔吹气。

6、胸外心脏挤压法是触电者心脏停止跳动后的急救方法:

(1)做胸外挤压时触电者仰卧在比较坚实的地方,姿势与口对口人工呼吸法相同,救护者跪在触电者一侧或跪在腰部两侧,两手相叠,手掌根部放在心窍上方,胸骨下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处。掌根用力向下(脊背的方向)挤压出心脏里面的血液。成人挤出3-5厘米,以每秒钟挤压一次,太快了效果不好,每分钟挤压60次为宜。挤压后掌根迅速全部放松,让触电者脸廓自动恢复,血液充满心脏,放松时,掌根不必完全离开胸部。

(2)应当指出心脏跳动和呼吸是相互联系的。心脏停止跳动了,呼吸很快会停止。呼吸停止了,心脏跳动也维持不了多久,一旦呼吸和心脏跳动都停止了,应当同时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如果现场只有一人抢救,两种方法交替进行。可以挤压4次后,吹气一次,而且吹气和挤压的速度都应当提高一些,以不降低抢救效果。

(3)对于儿童触电者,可以用一只手挤压,用力要轻一些,以免损伤胸骨,而且每分种宜挤压100次左右。

(二)机械伤害应急响应预案

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后,由项目经理负责现场总指挥,发现事故发生人员首先高声呼喊,通知现场安全员,由安全员打事故抢救电话“120”,向上级有关部门或医院打电话抢救,同时通知生产负责人组织紧急应急小组进行可行的应急抢救,如现场包扎、止血等措施。防止受伤人员流血过多造成死亡事故发生。预先成产的应急小组人员按分工各负其责,重伤人员由水电工长协助送外抢救工作,门卫在大门口迎接来抢救的车辆,有程序地处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三)物体打击响应预案

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由项目经理负责现场总指挥,发现事故发生人员首先高声呼喊,通知现场安全员,由安全员打事故抢救电话,电话“120”,向上级有关部门或医院打电话抢救,同时通知现场生产负责人组织紧急应急小组进行可行的应急抢救,如现场包扎、止血等措施,防止受伤人员流血过多造成死亡事故发生,预先成立的应急小组人员分工,各负其责,重伤人员由水、电工长协助送外抢救工作,门卫在大门口迎接来救护车辆,有程序的处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五、事故后处理工作

(1)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人。 (2)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写出报告,包括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受伤(死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工种、伤害程度、受伤部位。

(3)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4)组织所有人员进行事故教育。 (5)向所有人进行事故教育。

(6)向所有人员宣读事故结果,及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湖北凌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强化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管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我司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制订2008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专职安全员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所施工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二、责任目标

1、建立自上而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各班组、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严格考核,奖惩兑现,推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制。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项目部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要做管理机构(人员)落实、责任落实、经费落实。

3、深入贯彻国家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法规、标准及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制定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每个在建项目的安全检查不少于四次。认真抓好安全隐患整改,要定人、定措施、定责任、定整改期限、加强监控、定期督查。

4、加强安全教育培训。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5、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各种施工脚手架与防护的搭高要编制施工方案并按标准验收,不得使用竹质脚手架。施工用电要按临时用电规范设计施工,必需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施工中使用垂直起重设备(物料提升机、塔吊等)的组装、拆除必须由具有资质的专业队伍承担,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养。项目部必须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作业的危害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作业的危害。加强消防意识,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配备消防设施和防火器材。在城区内施工的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围档。

6、积极参与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和上级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7、若发生安全事故,必须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并积极稳妥的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考核与奖惩

每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公司组织对竣工的项目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奖惩。

湖北凌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管经理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项目部: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任重道远,这就要求我们更加仔细的工作态度和更加完善的措施,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和防患于未然”,用实际行动来全面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湖北省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为了迎接安全生产活动的安全大检查,望项目部就以下事项尽快落实到位。

1、施工用电严格按临时用电规范设计施工,必需采用“三相五线”制,TN-S接零保护系统,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严格遵循“一机、一闸、一箱、一锁、一漏”的制度,各种机械和电气设备要做可靠接地或接零。

2、安全管理资料要尽快认真填写(安全责任制、三级教育卡、安全技术交底要由其本人签字)。

3、安全标志牌要各就各位张挂。

4、“三宝”使用,请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

5、规范场容场貌,材料堆放,现场防火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湖北凌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建筑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安全管理职责;企业安全管理知识及安全文化;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地市以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认可的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发给任职资格证,方能上岗任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0学时。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文化、工伤保险法律法规,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程序,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

其他管理部门负责人及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本部门、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安全技术、安全生产和安全文化知识,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

班组长、班组安全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安全生产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操作技能及项目部、本班组和一些危险岗位的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措施等内容。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取得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经教育培训后,重新上岗作业。

培训内容为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及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公司教育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讲解企业安全生产重大意义;介绍企业[录像带生产形势,项目的布局及特殊危险场所的位置;通用安全技术,电气和机械安全知识;安全生产和安全文化基本知识;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有关事故案例及原因分析。

项目部教育内容:工程概况、生产性质、生产任务、工艺流程、主要设备和特点、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危险区域、有毒有害因素必须遵守的安全事故;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事故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取得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经教育培训后,重新上岗作业。

培训内容为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及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公司教育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讲解企业安全生产重大意义;介绍企业安全生产形势,项目的布局及特殊危险场所的位置;通用安全技术,电气和机械安全知识;安全生产和安全文化基本知识;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有关事故案例及原因分析。

项目部教育内容:工程概况、生产性质、生产任务、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特点、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危险区域、有毒有害因素必须遵守的安全事故;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应急事故处理措施。

班组教育内容:本班安全生产情况;遵章守纪教育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所使用机器设备、工具的性能、特点及安全装置,防护设施性能作用和维护方法;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及应急事故处理措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

变换岗位的安全教育:从一个岗位调到另一个岗位或改换工作,重新上岗作业人员,必须根据岗位的新特点,进行相应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按照项目部、班组及教育程序和办法进行。

经常性安全教育,必须坚持不懈,经常不断地进行。在经常性安全教育中、安全思想、安全态度教育最重要。起到激发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热情,促使员工重视和真正实现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一、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省、市及公司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二、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以及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提取保证安全生产投入保障资金。

三、每单项工程按总造价的7%提取安全生产准备金。项目部将从当年总产值中提取4‟作为安全生产保障资金,所提资金设立专项帐户,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随便动用。

四、款项支配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提出计划用途,报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从财务支取,特殊紧急情况除外,但事后必须补办审批手续。

五、以上制度从二00八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工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一、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保障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落到实处,特制定如下制度,并认真执行。

二、项目部负责人和安全员专职要利用班前活动教育作业人员了解工程概况、生产性质、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特点、安全生产状况等。

三、要在班前活动中经常讲解企业的有关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及技术规范等,使他们能自觉地遵章守纪,严格按照规程,规范作业,使生产安全有序地正常进行。

四、加强对危险区域及有毒有害物品作业时的教育和交底,杜绝伤害事故和对职业病的预防,要对员工讲解典型事故案例,做到应急事故的处理措施。

五、利用班前安全活动要做好变换岗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对变换岗位或改换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根据岗位的新特点进行相应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和考核。

六、施工现场每周应进行2至3次班前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项目经理和现场专职安全员,施工现场监理人员要积极参加。

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一、根据公司制度规定,项目经理部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二、在办理施工许可的同时及时向保险部门申请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事宜。

三、项目部内的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项目经理部负责支付。

四、意外伤害保险的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五、企业领导和企业工会有权对保险费用的列支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六、工程竣工后,对意外伤害保险费用使用情况报公司存档。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了认真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搞好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司与项目部特签定此责任书,双方共同信守。

一、该项目部 同志为 工程消防安全负责人,对全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负有全面的责任。

二、加强对工地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的管理,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在工地上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入设置明显标志。

四、加强对作业人员消防安全的教育和民工宿舍的管理,严禁违章使用电炉、电烤火和灯泡取暖的行为,同进不得私自乱接电线和随意使用消防设施。

五、加强对油类材料和木质材料的入库、堆放和管理,对工地仓库、食堂要经常检查,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六、积极配合企业对工地消防安全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隐患要认真进行整改,真正做到防范于未然。

公司分管经理: 项目负责人:

湖北凌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项目经理为该工程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全工程的消防安全负有全面责任。项目副经理是该工程消防安全的直接负责人,对工程的消防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2、项目经理应主持制定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使工程消防管理分解落实,同时应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保证现场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落实到位。

3、项目部应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与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增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4、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要放置在醒目的位置,任何人不得动用消防设施。

5、在施工现场要搞好消防宣传,挂标志牌、书写消防标语,在进入施工现场的入口处设置的标志。

6、加强对工地用火、用电及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的管理,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7、加强对油类材料和木质材料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要做到分类堆放或入库存。工地仓库、食堂要经常检查,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8、认真对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的教育和管理,员工宿舍内严禁违章使用电炉、电取暖器等行为,同时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

消防安全技术措施

一、项目部要教育员工切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习熟悉安全防火知识、宣传执行有关安全防火的规章制度。要让全体员工认识到火灾的危害性,使之提高防火意识和管理水平。

二、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施工现场、宿舍、食堂、仓库等地的安全防火工作,发现火险隐患,立即釆限有效措施进行整改,防患于未然。由于工地通道只有一条,应安排专人管理,严格控制材料堆放,确保通道畅通。

三、对于各类防火器械的配备和布置,要求做到合理、适用、有效,并由专人管理,做到按期更换药物和维修保养,不准任何人擅自动用。

四、教育全体员工在发现火灾隐患时,要立即通知项目部领导,发现紧急时有权暂停工地施工,待消除火灾隐患后,再行施工。

五、万一发生火灾时,工地负责人应积极组织指挥灭火,并立即报火警“119”,使损失减少到最低限位。

六、对在消防防火工作中或在发现处理事故隐患中表现突出的同志,项目部应进行大力宣传表彰,并给予精神和特资奖励,对消防事故的责任人应严肃处理。

编制人: 审批领导:

项目部持证上岗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项目部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质检员、施工员等都须经过上级安全部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书后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取得“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需教育培训后持证上岗。

作业人员从一个岗位调到另一个岗位或改换工种时,需经过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上岗证书不得涂改、转借、伪造,遗失后需补办。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及奖惩制度

为了明确各级领导及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根据奖励先进、惩罚落后的奖惩机制,特制定本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惩制度。

1、成立分管安全责任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小组。

2、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小组的主要责任是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中所涉及的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

3、考核采用评定打分的方法进行,应得分为100分,依据考核项目的完成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的具体落实情况打分。

4、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级,实得分85分,85分以上者为优良,实得分为70-80分者为合格,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5、考核时间:每个月20日(遇节假日、适时顺延)进行考核。

6、考核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将考核的结果进行张榜公示。

7、对评定等级为优良者,依据实际情况给予100元至500元的奖励;并作为年终经济兑现、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8、对评定等级为不合格者,视其情节的轻重,给予100元至500元的罚款、警告批评,以观后效或调离工作岗位等处罚。

9、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均在当月份的工资中及时兑现。

10、分管安全经理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由企业上一级安全部门负责。

11、考核内容: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好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一年中未造成一起工伤事故的,奖励1000元。

(2)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未穿工作服、工作鞋、打闹、闲谈和上班前喝酒的,每人予以50元罚款。

(3)因锁事无理取闹、打架斗殴者,视其性质情况和严重度,罚款200元至500元。

(4)违反操作规程,不按安全规定违章作业时,罚当事人50元。

(5)违反用电安全要求,闸刀开关、按钮、插座、导线等带电部门裸露未及时通知电工修理,强行操作者,予以50元罚款。

(6)因违反操作规程和人为因素造成设备使用工具损坏,其配件修理费由当事责任人承担,并处于责任人100元罚款。

(7)起重升降机严禁带人,违者罚当事人50元。 (8)因违反设备操作规程,造成人员伤害事故,处责任人300元至500元罚款。

(9)因构件乱堆乱放,野蛮起吊、装卸,造成构件损坏及人员伤害,处责任人50元至200元罚款。

(10)高空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和固定作业人员系了安全带而不按标准扣好者,罚当队100元,警告不听者加罚100元。

(11)高作作业人员不空软底胶鞋布穿硬底鞋或加厚硬底鞋(穿拖鞋的)进入施工现场,罚款50元。

(12)在施工中不采用安全用具(如各形爬梯、捆绑绳索)强爬行高,野蛮施工的,罚款200元。

(13)不使用标准电箱,或没装漏电保护器,在屋面安装中使用电箱,不按照“一相一漏”的,漏电保护器失灵不更换的,罚责任人100元。

(14)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经常不在现场,工作不负责任,施工前不做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监管不到位,按情节严重程度罚200元至800元直至清退。

(15)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因琐事无理取闹,打架斗殴的,视其性质情况和严重程度,罚款200元至500元。

(16)上班前喝酒的施工操作人员,罚款200元至500元。

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为了保证对职工因工伤事故及时准确地进行报告、调查、处理,确保安全生产,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凡本公司职工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与生产或工作有关的工伤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等,适用本制度。

第二条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第三条 职工工作伤亡事故,按事故严重程度,分为四类:

(1)轻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休一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执行。

(3)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三人以下的事故。 (4)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三人以上(含三人)的事故。

第四条 职工发生重伤事故后,负伤者或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任何领导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公司视伤程度分别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和综合安全管理部门。报告事故简况,力求准确。

第五条 公司对已发生的事故要在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严肃认真及时、准确的调查报告,并对事故调查的全过程负责。

1、轻伤事故:安全科负责组织调查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将登记调查表及时报到公司。

2、重伤事故:安全科长负责组织调查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拟定整改措施。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通知书》,于事故后10日内报公司,公司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

3、死亡事故: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进行调查。调查组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拍照或录像。收集伤亡事故当事人的现场有关人员的陈述和证言,索取有关当事人、生产、技术和诊断资料。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拟定整改方案,提出处理意见。公司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第六条 必须严格保护好发生事故现场。如困抢救受伤人员或为防止事故扩大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现场领导和现场人员要共同负责弄清现场情况,做出标记,并画出事故的现场图。对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 事故现场调查结束后,依照批准程序方要清理现场。

1、轻伤事故现场清理,由安全科报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

2、重伤事故现场清理,由公司主管经理批准。

3、死亡事故现场清理,由公司报请事故调查组批准。第八条 对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过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

1、真实、客观地查清事故原因。

2、公正、实事求是的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3、严肃认真地制定并落实预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

第九条 对事故责任者,要根据事故情节及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处罚: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规定执行。

2、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厂察看、开除。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责任者,应给予处罚或处分,对触犯刑律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1、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事故的。

2、扣压、拖延执行“安全隐患通知书”造成事故的。

3、设计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安全规定,致使设计本身有缺陷或工艺不合理而造成事故的。

4、对新工人或新调换岗位的工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考核而造成事故的。

5、组织临时怀任务,不制定安全措施,也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而造成事故的。

6、分配有职业禁忌症人员到禁止其作业岗位工作而造成事故的。

7、因设备、设施、工具有缺陷或原材料、辅助材料不合格而造成事故的。

8、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而造成事故的。

9、因不按规定发放或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而造成事故的。第十一条 对事故责任者的惩处,要同本人见面,要及时宣布,并归入惩处者本人档案。

第十二条 对事故责任者的惩处,如受惩者不服,有权向上级领导机关申诉。

第十三条 为了正确的记述、反映生产施工安全状况、掌握事故发展趋势,判断和确定问题范畴及探查事故原因,更好地、有效地做好事故预测、预防工作,各部门应准确、及时的将“事故统计报表”报公司。“事故统计报表”不能按时报出的,必须申明理由。

第十四条 职工伤亡事故的处理,需按下列规定批准后方可结案。

1、轻伤事故由安全科提出处理意见,公司主管部门批准结案。

2、重伤事故由安全科填报“职工伤亡事故结案处理审批表”,经公司呈报上级主管领导批准结案。

3、死亡事故由公司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结案处理审批表”,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结案。

第十五条 重伤和死亡事故应建立事故档案,应归档的事故资料如下:

1、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2、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

3、现场调查记录、图片、照片;

4、鉴定、勘察记录及试验报告;

5、物证、人下材料;

6、直接、间接经济损失材料;

7、伤者的自述材料;

8、医疗部门诊断过程及结果;

9、处分决定文件;

10、事故调查人员的姓名、职务;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分类:

1、定期检查

1)项目部每月组织检查一次;2)班组每周检查一次。

2、经常性检查

经常性安全检查是以专(兼)职安全负责人员、生产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的安全检查。经常检查的形式有:1)巡回检查;2)岗位检查。

3、季节性检查

根据作业的环境、条件、对象、作业人员及气象条件等客观因素的变化,由安全负责人组织开展季节性安全检查。主要检查时段有:高温时期、寒冬时期、暴风雨前后等。

4、专项检查

专项安全检查是组织专业人员用检测手段,有计划、有重点地对某种专业工作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度、安全技术责任等。如:1)电气安全检查;2)起重机等工器具检查;3)锅炉及压力容器检查;4)防火安全检查。

5、达标检查

由各级安全部门联合组成安全检查组,按照安全达标要求,进行现场检查,是否有安全隐患,对不符合达标条件的,提出整改意见,使之安全生产安全达标。

6、验收检查

组织专业安全人员和有关安全部门负责人对项目工地建设工程,进行安全生产质量检查验收,对安全不合要求的,禁止施工,限期整改。

二、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1、检查项目部全体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思想认识。检查项目部各级领导在日常工作中能否正确地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是否树立了“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安全工作摆到了重要的日程,切实履行了安全职责。

2、检查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贯彻执行。内容如下:1)安全组织机构;2)安全生产责任制;3)安全奖惩制度;4)安全教育制度;5)特种作业管理制度;6)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7)违纪及事故管理制度;8)保健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制度;9)员工安全守则等。

3、检查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导致事故发生的不安全因素,对各种隐患提出整改要求,明确责任人跟踪,按时按质完成整改,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按“四不放过”原则检查处理。

项目副经理与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状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强化施工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项目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特制定此安全生产责任状,双方共同信守和认真执行。

1、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协助项目部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予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应结合工程的特点,主持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对项目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参加或主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在编制和审查施工方案时,要负责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以保证其可行性和针对性,并在施工中负责监督、检查、落实。

3、在施工中要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要及时上报,经报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并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

4、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各种设备的验收,发现问题要及时采限措施,严格控制符合要求的防护设施和设备投入使用。

5、加强对现场施工用电、起重设备、脚手架和各种机械制设备和检查和管理,负责对以上项目的检验、组装和验收认定工作。

6、参加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问题,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解决办法予以排除。

7、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对项目部的教程要结合工程的特点融入针对性地内容,使培训教育活动能服务实际,有利于安全生产。

8、参加、配合工程中工伤事故的调查工作,从技术上分析事故的发生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意见。以严肃地态度认真做好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努力把工人负伤率控制在1‟以内,在年终按规定给予公开奖惩。

项目副经理: 项目安全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项目副经理与作业队长安全生产责任状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强化施工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项目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特制定此安全生产责任状,双方共同信守和认真执行。

1、项目副经理对工程安全生产负的直接的责任,对作业队长和作业人员负有安全教育、培训、指导、监督的责任,应安排有关人员经常性的对作业人员进行检查和督促,加强自我保护,防止违章作业,确保人身安全。

2、作业队长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有关标准,遵守企业和项目部的规章制度,对所管辖的班组(特别是外部劳务队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3、作业队长要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教育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针对容易发生工伤事故的问题,要向班组长有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对所交底的规程与措施的执行情况,要经常进行检查,随时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4、经常对所辖班组及作业人员的作业环境、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和特殊部位的施工,首先要检查人员、设备、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做到可行、可靠方可进行施工。

5、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做到有针对性和可行性,使之能很好的为安全生产服务,要认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作业人员执行,保证做到自己不违章指挥。

6、认真做好班组及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所有作业人员未经教育培训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准上岗,对特殊岗位和工种必须坚持持证上岗。还应接受有关部门、企业和项目部的指导和监督。

7、对工程中发生的工伤或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对伤员要迅速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一定要将工伤事故率控制在1‟以内。

8、年终项目部对作业队长按照合同进行分开奖惩。

项目经理: 作业队长:

年 月 日

作业队长与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状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强化施工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项目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特制定此安全生产责任状,双方共同信守和认真执行。

1、作业队长应对所管辖的班组(包括外部劳务队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的领导责任,班组长应对其班组的安全作业人员的行为安全负直接的领导责任。

2、班组长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特别要学习现场安全管理的强制性标准,要熟知班组各岗位、各工种、各工序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法和要点,教育班组人员认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督促他们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正确执行各项安全技术交底,经常关注作业人员的行为安全和环境的安全状态,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十不准”,杜绝冒险蛮干、违章作业,做到自己不违章指挥,同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4、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经常对班组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排除和解决,对大的安全问题要及时上报有关领导。抓好班前班后的安全生产现场会和交流会,并认真做好记录。

5、切实抓好班组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班组的作业人员(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人员每更换一个新的工作岗位时,必须进行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特殊工种和特殊岗位,必须坚持持证同岗,未取得证件的人员一律不准上岗。

6、工地发生工伤事故时,班组长要保护好现场,积极做好抢救伤员的工作,并立即报告领导。还应配合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使全体作业人员受到教育,吸取教训,搞好安全防范措施。

7、班组长应把本班组的工伤事故率严格控制在1‟以内。

8、年终按合同作业队长对班组长的工作情况给予奖惩兑现。

作业队长: 班组长:

年 月 日

项目副经理与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状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强化施工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项目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特制定此安全生产责任状,双方共同信守和认真执行。

1、项目专职安全员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要以施工现场为工作岗位,努力作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每天坚持对各施工作业点进行安全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或向项目经理反映,及时进行处理。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停止生产,并报告领导进行处理。

3、参加和组织项目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认真进行整改。

4、配合作业队长开展好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坚持每周一次安全活动的制定,组织班组及作业人员认真学习安全技术知识和操作规程。

5、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特别是对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特别是对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提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参加项目部的有关会议,掌握安全信息,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有效地保障安全生产工作。

6、督促项目财务拨付足够的安全设施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经费,保证资金的投入,做好专款专用事宜。

7、负责对劳保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降温和防寒防冻物资的发放和使用,并进行监督检查。

8、做好安全生产活动的记录,整理好完整的资料,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对工伤事故或未遂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和抢救工作,并如实上报的关部门,妥善处理。

9、年终项目部对安全员按合同进行公开奖惩。

项目副经理: 专职安全员:

年 月 日

项目经理与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状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强化施工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项目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特制定此安全生产责任状,双方共同信守和认真执行。

1、项目经理是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副经理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项目安全生产的全过程负有领导责任。

2、项目副经理应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特别是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在安全生产的实践中认真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

3、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密切配合项目经理认真制定和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管理措施计划和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措施,确保项目部的安全生产。

4、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主持项目部的每月检查活动,经常对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认真抓好安全隐患的整改,协助筹措安全经费,保证投入,使项目安全生产系统正常运行。

5、搞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认真对职工和外部劳务队伍进行上岗安全教育和培训,坚持持证上岗。所有作业人员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6、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各种施工脚手架秘防护设施的搭设要编制施工方案,并按标准验收,材料材质必须合格,施工用电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作业的危害。

7、加强消防意识,负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指定现场各区位的消防保卫人员,切实做好各仓库、材料堆放场地的安全防火措施,杜绝火灾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8、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施工,做好文明施工工作,努力把事故发生率、人员伤亡率、经济损失率控制在国家指标以下,建筑工人负伤率控制在1‟以内,并按“四不放过”原则,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调查、处理、结案,保证结案率100%。

9、每年年终在股东大会上对全年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严格按合同和规定公开进行奖惩。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年 月 月

二、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承包工程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施工特点,在生产实践中认真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

3、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配合项目经理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对所属职能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检查其执行情况。

4、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应研究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及时进行整改。

5、负责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案,确保工程安全施工。

6、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对施工用电、脚手架搭设、物料提升机和各种机械的使用和维修都要符合有关规定,对特种作业人员要坚持持证上岗,未经培训教育考核的作业人员或考核不合格人员一律不准上岗。

7、负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搞好易燃、易爆材料的管理,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负责指定现场各区位的消防人员,杜绝火灾隐患,确保防火安全。

8、做好安全一产、文明施工工作,努力把事故发生率、人员伤亡率、经济损失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指标以下,把工人负伤率控制在1‟以内,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在国家规定的期限中调查、处理、结案,保证结案率100%。

三、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工程项目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对项目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在编制和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和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3、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

4、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不正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格标准要求的防护设施,设备投入使用。

5、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6、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意见。

四、作业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对所管辖的班组(特别是外部劳务队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工程施工伤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部劳务队伍)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3、经常检查所辖班组(包括外部劳务队伍)作业环境及各种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和不定期的组织所辖班组(包括外部劳务队伍)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发生因工伤亡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进行抢救,立即上报。

五、项目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2、督促项目财务提足安全技术措施费,做到专款专用。

3、每天对各施工作业点进行安全检查,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查出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4、参加项目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认真进行整改。

5、配合工长开展好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要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制度,组织班组(包括外包队)认真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参加生产会,掌握信息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7、深入基层分析研究安全动态,提供改正意见,制止违章作业。

8、及时填报月安全报表,协助教育有关人员取得安全合格证并跟踪管理。

9、对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的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和抢救工作,立即上报,并如实向事故调查组反映事故情况。

11、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记录,整理好安全资料,安全资料和进度同步,做到工程完工,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

六、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班组的安全生产和作业人员的行为安全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2、要熟知本岗位各工种、各工序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法和要点,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督促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做到人人都要“我要安全”。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同时要经常检查各班组作业人员的行为安全,严格执行“十不准”,杜绝违章操作。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抓好班前班后的安全生产会和交流会,并认真做好记录。

5、认真抓好班组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班组的作业人员(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人员每更换一个新的工作岗位时,必须进行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后再行上岗,对特殊工种和特殊岗位,必须坚持持证上岗,未取得证件人员坚决不准上岗。

6、班组长要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全班组作业人员切实注重安全生产,防止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力争把工伤事故控制在1‟以内。

7、发生工伤事故,应保护好现场,立即报有关领导,并做好抢救工作,还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做好班组作业人员受到教育,吸取深刻教训,并及时搞好安全防范措施。

8、在年终总结时,作业队长根据合同对班组长和作业人员的表现公开给予奖惩兑现。

项目部安全管理目标

一、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公司确定的安全目标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创争计划,并将目标进行分解、下达。

二、项目部力争实现“三无一低”,即:无死亡、无重伤、无重大设备和火灾事故、一般事故频率低于1‟-3‟,安全达标率100%,安全优良率100%,设备利用率和设备完好率100%,力争项目部被评为县市级标准化文明工地,确保项目部实现利润240万。

三、项目经理与公司负责人根据公司下达的目标和计划,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年终进行统一评审、奖惩。

四、项目部跟公司下达的目标计划进行层层分解,与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做到职责分清,责任到人,有奖有罚。

五、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年终评审不达标的部门和个人不得参加其他各项评比,必要时可对相关人员追究责任。

第11篇:学校重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和事故发生后,立足于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并且在第一时间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投入抢险救助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重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应学校集会、大型集体活动,交通安全、校舍倒塌、火灾及台风、地震、食品中毒、传染病监控等。

二、组织领导

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时,学校教师必须在第一时间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学校领导第一知情人立即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时组织、指挥、调度现场的抢险救助工作并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学校领导应及时赶赴现场主动参与组织抢险救助工作。

三、报告制度

凡发生师生在校有死亡,或较大直接经济损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必须在20分钟之内报告区教育主管部门,并在6小时内附上文字报告,报告内容必须明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伤亡情况以及经济损失状况。

四、组织抢救

学生发生伤亡时,学校教师立即护送学生到医院进行治疗并及时通知家长,学校教导处对护送教师和班主任进行调课,学校分管安全领导、班主任及时赶往医院探望学生,并作好家长的工作,立即配合医生进行针对性的治疗,以确保抢

救工作有序进行,将学生伤亡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五、事故调查

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区教育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学校要做好相关现场保护工作。事故调查必须采取\"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追究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学校或个人不得违反规定,隐瞒事故调查。

六、防范监控

为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将加强对重、特大事故的隐患排查、采取必要防范措施。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学校要建立档案,逐级上报,并制定防范监控方案,确保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和有效监控,从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

牛村中心小学2011年2月

重特大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

牛村中心小学

2011年2月

第12篇:都安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都安县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特种设备事故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环境损坏,并使应急救援工作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地实施,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导则》TSG Z000

6、《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桂政办〔2005〕6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自治区政府第6号令)、《河池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编制本预案。

1.3 特种设备事故分级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特种设备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特种设备本体或者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失效和损坏,发生爆炸、爆燃、泄漏、倾覆、变形、断裂、损伤、坠落、碰撞、剪切、挤压、失控,或者严重故障为主要特征的重大事故。或因行为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或者操作失误等造成的重大事故。

发生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后,县人民政府视情况启动本级相应应急预案。达到本级预案响应启动条件的,启动本预案。

超过本级预案响应启动条件范围的特种设备事故,应及时报请河池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开展应对工作。

发生其他类型特种设备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1.5 工作原则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 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体系力求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2 指挥体系构成与职责 2.1 都安县特种设备事故指挥部 成立都安县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县特种设备事故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1.1 县特种设备事故指挥部的组成 指 挥 长: 县工商质监局主要负责人

副指挥长:县工商质监局分管负责人

员:县工商质监局办公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质量标准股、计量认证股、法规股、市场股、企业与个体股、消保股、经检大队、人事股、计量所、各工商质监所等部门负责人。

2.1.2 县特种设备事故指挥部的职责

事故发生后,县特种设备事故指挥部指挥长或指挥长委托副指挥长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疏散人员。

(1)指挥长主要职责:①宣布启动救援预案;②批准现场应急处置方案;③宣布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2)副指挥长主要职责:①协助指挥长具体负责事故现场的指挥协调工作;②指挥长不在事故现场时,承担指挥长的工作职责,行使指挥长的职权。

2.1.3 县特种设备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组成与职责

县特种设备事故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工商质监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工商质监局办公室主任兼任,副主任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应股、所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县特种设备事故指挥部日常事务,组织贯彻县指挥部的决策部署。协调县特种设备指挥部与市主管部门,以及县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建立联络员、信息员制度,综合汇总、上报事故发生初步情况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启动、中止应急响应的建议;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事故破坏程度,评估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及影响,制定应急处置总体方案,为县特种设备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办理县特种设备指挥部的相关文电、简报,组织筹办县特种设备指挥部的各类会议等。

2.2 应急专家组组成与职责

由县特种设备事故指挥部办公室遴选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应急处置及事故调查处理专家库的专家组成。

职责:按照县特种设备事故指挥部的要求,负责技术方面的原因调查、取证,提出必要的鉴定需求,在技术分析的基础上查明事故发生过程,分析事故技术原因和认定相关责任,提出技术方面的事故预防措施和整改建议,提出技术方面的事故分析意见或者报告。

2.3 应急工作组组成与职责

县应急响应启动后,县特种设备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应急处置的重点,分成若干工作组(如现场救援组、技术指导组、转移安置组、治安维稳组、医疗防疫组、后勤保障组、信息宣传组),按组分工,以组为单位开展特种设备抢险救灾工作。各工作组实行牵头部门负责制,各牵头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分解细化各参与部门的职责分工,调集应急力量和物资装备,指挥调度应急处置各项工作。

2.3.1 现场救援组 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质量标准股组成,根据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的火灾、爆炸、中毒、泄漏等类型、特征,提出处置措施,由指挥部协调相关部门依照职责开展救援指导工作。

2.3.2 技术指导组 申请河池市特检所及遴选的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应急处置及事故调查处理专家库的专家组成,负责技术方面的原因调查、取证,提出必要的鉴定需求,在技术分析的基础上查明事故发生过程,做好事故可能发生二次灾害的预防建议。

2.3.3 转移安置组 由企业与个体股、消保股负责,协助事故发生单位及当地人民政府尽快转移受威胁群众,配合做好群众的紧急安置,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等援助事宜。

2.3.4 治安维稳组 由法规股、经检大队组成,协助公安部门加强现场治安管理,设置抢险现场警戒区,配合实施交通管制措施,加强重要部位安全保卫工作。

2.3.5 医疗防疫组 由计量认证股负责,协调医疗防疫队伍,协助救治受伤人员,做好事故发生单位环境卫生防疫工作。

2.3.6 后勤保障组 由质量标准股、人事股组成,协助指挥部督促企业后勤和相关人员落实有关救援资金、物资的筹备和发放。

2.3.7 信息宣传组 由办公室负责新闻宣传报道的组织工作,收集、汇总事故救援信息,设立新闻发言人,及时准确发布事故损害和救援动态信息。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信息监测

有下列情况的为重点监控特种设备:

(1)发生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特种设备;

(2)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

(3)重要地区、重点部位使用的特种设备;

(4)关系重大经济安全的特种设备;

(5)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 监督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监控措施,分级建立重点特种设备监控数据库,定期分析重点监控设备的安全状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出预防措施。

3.2 预警预防行动

当以下事故发生时,应当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准备: (1)化工企业爆炸、停电、火灾; (2)地震;

(3)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发生停电、火灾事故; (4)台风、暴雨(雪)、大风(沙尘暴)、雷电、冰雹、霜冻、大雾等气象灾害; (5)其他可能引起特种设备事故的灾害性事故。 对可能导致特种设备事故的信息后,及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必要时,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

3.3 预警级别与发布

按照特种设备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特种设备事故级别可分为特别重大(Ⅰ级响应红色预警)、重大(Ⅱ级响应橙色预警)、较大(Ⅲ级响应黄色预警)、一般(Ⅳ级响应蓝色预警)四级。

3.3.1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种设备特别重大事故(Ⅰ级响应):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2)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有害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

(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

3.3.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种设备重大事故(Ⅱ级响应):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600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240小时以上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有害介质泄漏,造成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的;

(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的。

3.3.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种设备较大事故(Ⅲ级响应):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有害介质泄漏,造成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转移的;

(4)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

(5)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2小时以上的。 3.3.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事故(Ⅳ级响应):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转移的;

(3)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的; (4)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的; (5)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6)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预警信息包括特种设备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特种设备事故预警信息发布后,县工商质监局有关股室应立即做出响应,进入相应的应急工作状态。

其它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发布后,凡可能涉及特种设备的,县工商质监局有关股室也要立即做出响应,适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履行所承担的应急救援工作职责。

3.4 信息报告

3.4.1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的县工商质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3.4.2 接到事故报告的县工商质监部门,应当尽快核实有关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应立即向自治县人民政府报告,并逐级报告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直至国家质检总局。

3.4.3 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3.4.4 对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事故发生地工商质监部门应当及时通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工商质监部门。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工商质监部门应当做好事故调查处理的相关配合工作。

3.4.5 事故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概况以及特种设备种类;事故发生初步情况,包括事故简要经过、现场破坏情况、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和涉险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初步确定的事故等级、初步判断的事故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其他有必要报告的情况。

3.4.6 与事故相关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情况,不得隐匿、毁灭有关证据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4 应急响应

根据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县特种设备事故指挥部设定4个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响应等级。Ⅰ级、Ⅱ级、Ⅲ级响应由县特种设备事故指挥部指挥长统一组织、领导;Ⅳ级响应由县特种设备事故指挥部副指挥长组织、领导。县特种设备事故指挥部成员部门根据各响应等级的需要,切实履行好职责。

4.1 Ⅰ级、Ⅱ级、Ⅲ级响应 4.1.1 启动条件

在本市辖区内,发生本预案3.3.1、3.3.

2、3.3.3所列特种设备事故的。4.1.2 启动程序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县特种设备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事故达到启动标准后,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对应提出启动Ⅰ级、Ⅱ级、Ⅲ级响响应的建议;由县特种设备事故指挥部指挥长决定进入Ⅰ级、Ⅱ级、Ⅲ级响应状态。

4.1.3 响应措施

Ⅰ级、Ⅱ级、Ⅲ级响应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

(1)县人民政府定期主持会商,县特种设备事故指挥部成员单位参加,落实国家质检总局以及河池市党委、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的批(指)示精神,对事故发生单位的应急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2)县领导率领有关部门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救援工作。 (3)县特种设备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事故处置会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事故损害和救援信息,及时发布应急救援需求信息。局机关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切实做好事故监测、预警、预报和新闻宣传工作。必要时,县特种设备事故指挥部组织专家进行实时评估。

(4)根据事故发生单位申请和有关部门对事故处置的核定情况,申请救灾应急资金和物资的支持,落实应急资金、救助物资的发放。

(5)转移安置组、治安维稳组配合公安部门负责事故现场治安工作,协调组织事故灾害涉及群众的紧急转移工作,参与配合有关施救工作。

(6)其他成员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救援装备、医疗卫生、通讯保障以及救灾募捐等工作。

4.1.4 响应终止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由县特种设备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县特种设备事故指挥部指挥长决定终止Ⅰ级、Ⅱ级、Ⅲ级响应。

4.2 Ⅳ级响应 4.2.1 启动条件

在本县辖区内,发生本预案1.3.4所列的特种设备事故情形的。

4.2.2 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县特种设备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事故达到启动标准,由县特种设备事故指挥部指挥长决定进入Ⅳ级响应状态。

4.2.3 响应措施

由县特种设备事故指挥部指挥长组织协调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工作。

(1)县特种设备事故指挥部办公室视情况组织召开会商会,分析事故损害形势,研究落实对事故发生单位的施救措施。

(2)县特种设备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派出应急工作组第一时间赶赴事故发生单位看望群众,核查事故损失,指导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县特种设备事故指挥部办公室与事故发生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并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

(4)根据事故发生单位申请和有关部门对事故险情的核定情况,申请救灾应急资金和物资的支持,落实应急资金、救助物资的发放。

(5)转移安置组、治安维稳组配合公安部门负责事故现场治安工作,参与配合有关施救工作。

4.2.4 响应终止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结束后,由县特种设备事故指挥部指挥长决定终止Ⅳ级响应。

4.3 现场紧急处置

4.3.1 对事故危害情况的初始评估。先期处置队伍赶到事故现场后,应当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4.3.2 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4.3.3 探测危险物资及控制危险源。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确认危险物资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

4.3.4 建立现场工作区域。应当根据事故的危害、天气条件(特别是风向)等因素,向现场指挥部提出设立现场抢险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的建议。对特种设备事故引发的危险介质泄漏应当设立三类工作区域,即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

4.3.5 指导抢救受害人员。及时、科学、有序地开展受害人员的现场抢救或者安全转移,尽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员的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4.3.6 设立人员疏散区。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时,应当果断迅速地划定危险波及的范围和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危险波及的范围和区域。

4.3.7 县工商质监局会同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

4.3.8 清理事故现场。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已经造成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迅速协调相关部门采取封闭、隔离、清洗、化学中和等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后处理,防止危害的继续和环境的污染。

4.4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装备齐全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设备,事故现场应当在专业部门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事故现场应当开辟应急抢险人员和车辆出入的专用通道和安全通道。

4.5 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事故发生的特性和应急救援的需要,提出事故周围居民和群众疏散的建议,由当地人民政府下达人员疏散指令。

4.6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根据需要建议当地政府负责依法动员、调动、征用有关人员、物资、设备、器材以及占用场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配合并提出便利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延、阻拦和拒绝。

4.7 特种设备事故调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和《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导则》规定,工商质监部门组织进行特种设备事故调查,成立事故调查组,依法、独立、公正开展事故调查,提出事故调查报告。

4.8 新闻报道

县特种设备事故指挥部负责新闻发布、宣传报道的组织工作,机关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事故救援信息,及时准确地向指挥部提供事故损害和救援动态信息。

4.9 应急结束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县特种设备事故指挥部根据应急救援实际情况,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建议,宣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结束:

(1)死亡和失踪人员已经查清; (2)事故危害得以控制; (3)次生事故因素已经消除; (4)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 (5)紧急疏散人员恢复正常生活。

由县人民政府授权县工商质监局负责处置的事故应急救援结束,应由县工商质监局或事故发生地县人民政府提出,报市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宣布。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所发生的费用,按有关规定由有关单位负责。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单位需要检修特种设备的,应当由取得相应许可资质的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面的检修,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对严重损毁、无维修价值的,使用单位应当予以报废。特种设备事故中,涉及到毒性介质泄漏或者邻近建筑物可能倒塌的,应经环保部门和建筑部门检查并确定安全后,方可进入事故现场进行修复工作。

事故救援结束后,安抚、抚恤、理赔、救助、保险等善后处置工作按桂政发〔2006〕62号文的规定进行,尽快恢复受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生产活动。

5.2 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查清事故发生前的特种设备状况,查明事故经过和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经济损失情况以及其他后果,分析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事故预防措施和整改建议,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5.3 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县工商质监局应当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的建议。

6 保障措施 6.1 通讯与信息保障

加强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平台建设,保障其语音通信、视频会议、图像显示及预警预报、动态决策、综合协调与应急联动等功能运转高效。

以自治区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平台为枢纽,以市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平台为节点,县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平台为终端。重点实现预警预报、信息报送、综合研究、决策支持、远程会商、应急指挥等主要功能。

应急平台建设要突出应急指挥所、数据共享与交换系统、视频会商系统等重点,同时建立健全完善应急队伍、应急设备、通讯设备等,配备应急指挥车和便携式卫星终端设备,着统一标识服装等。

6.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县工商质监局依托有关行业、企业组建特种设备事故抢险队伍,指导大型企业组建企业自已的特种设备应急抢险队伍,其它企业发生事故时可以通过当地政府调用企业的专业抢险队伍协助抢险救援工作。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的必要资金准备。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提请当地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6.3 技术储备与保障

(1)县特种设备指挥部办公室应建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家库和资料库,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信息保障。或者邀请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应急处置及事故调查处理专家库专家组成员组成。

(2)配备必需的应急装备,做好相关物资保障工作。掌握用于应急的装备情况,建立装备库分散储存、统一调配,以备应急救援之用。

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所发生的费用,按有关规定由事故发生单位负责。

6.4 宣传、培训和演练 县工商质监局应当利用各种媒体和手段,进行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提高对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知识和自救互救应对能力,并向社会公布抢险电话。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6.5 监督检查

县工商质监局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有关部门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及演练的情况进行检查。

7 附则

7.1 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其他设备。

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因特种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或者相关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在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检验检测活动中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特种设备严重损坏或者中断运行、人员滞留、人员转移等突发事件。

特种设备安全状况评价:根据特种设备本身的安全状况、使用环境、管理情况以及事故发生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社会影响等因素,通过评估、计算、分析,确定某一地区、某一单位,或者某一种设备在某一时期的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活动。

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7.2 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县工商质监局负责编制和修订,报县人民政府和河池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河池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本预案的修订期限最长为5年。 7.2.1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工商质监局负责解释。 7.3 责任与奖惩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县工商质监局和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1)对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瞒报、迟报、漏报、误报特种设备事故和突发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履行职责或者临阵脱逃、擅离职守的人员,以及扰乱、妨碍抢险救援工作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建议按有关规定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7.4 预案的施行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7.5 指挥部成员部门通讯录

县工商质监局办公室:0778-5212293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0778-5166180 质量标准股:0778-5166180

法规股:0778-5228577

计量认证股:0778-5166180

人事股:0778-5215417

经检大队:0778-5228579 安阳所:0778-5212185 地苏所:0778-5521122 高岭所:0778-5311121 下坳所:0778-5402152 拉烈所:0778-5432236 八仙所:0778-5382920 都安县消防大队办公室:0778-5224345

第13篇: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提高应对和处置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能力,及时、有序、科学地进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4.《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

三.特种设备基本情况:

铜川市五金厂芳草小区锅炉房装设1台SZL6—1.25—AⅡ蒸汽锅炉,于2007年元月正式投入使用。主要用途:冬季供暖。 供暖方式:锅炉产生的饱和蒸汽(运行压力0.5Mpa,温度159℃)经分汽缸,通过管道进入汽水换热机组(换热后产生的凝结水经管道回到水箱),在换热机组中被加热的95℃热水通过循环泵输送至室外供热管网。供暖后的回水经过管道、除污器回到换热机组循环。

四.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总指挥:丁金锁(厂长)

副总指挥:

成员:(消防灭火组组长)

(抢险抢修组组长)

(物资供应组组长)

(交通运输组组长)

(警戒疏散组组长)

(医疗救护组组长)

(联络协调组组长)

2.各组人员

消防灭火组:

抢险抢修组:

物资供应组:

交通运输组:

警戒疏散组:

医疗救护组:

联络协调组:

3.职责

(1).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组织预案的实施和演练,检查督促平时的各项应急救援准备工作,事故发生时按照预案迅速实施处置。

(2).总指挥:负责宣布应急状态的启动和解除,全面指挥调动

应急组织,调配应急资源,按应急程序组织实施应急抢险。

(3).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工作。总指挥不在时,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4).消防灭火组:发生火灾或其它突发事故时,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灭火及应急抢险。

(5).抢险抢修组:应急状态下,扑救火灾、设备抢修。制定安全措施,监督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6).物资供应组:负责应急状态下应急物资的供应保障。

(7).交通运输组:负责应急状态时的车辆保障。

(8).警戒疏散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保证现场井然有序,保证道路畅通,禁止无关人员、车辆通行,组织人员疏散。

(9).医疗救护组:负责联系医疗机构,组织救护车辆、人员、器材进入指定地点,组织现场抢救伤员。

(10).联络协调组:负责应急抢险过程中的通讯联络,保证通讯畅通,负责各组之间的协调以及与外部机构的联系协调。

五.应急预案的启动:

当发生重大事故时,立即启动以下应急程序:

(一).报警:事故第一发现人立即通过电话报告总指挥或副总指挥,事故如发生在夜间或节假日,报警人应向行政值班人员报警,行政值班人员迅速报告总指挥或副总指挥。

应急联系电话:

火警:119。急救中心:120。

铜川市安全生产管理局:

铜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单位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电话

总指挥:丁金锁(厂长)

副总指挥:

消防灭火组组长:

抢险抢修组组长:

物资供应组组长:

交通运输组组长:

警戒疏散组组长:

医疗救护组组长:

联络协调组组长:

夜间及节假日值班电话:

(二).接报:

1.总指挥、副总指挥、行政值班人员为接报人。

2.接报人应向报警人问清:报警人姓名、职务、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原因、伤亡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作好电话记录。

(三).组织救援:

1.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指挥领导小组所有成员到达事故现场。

2.各小组负责人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本组人员及抢险装备赶往

事故现场,向现场总指挥报到并接受任务。

(四).抢险救援:

现场总指挥应根据事故灾情严重程度,制定救援方案,决策是否需要外部救援,组织指挥现场救援行动。

各救援小组接受任务后,迅速按照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展开救援。

(五).善后:

事故救援完成,险情排除后,在现场指挥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开展以下善后工作:

1.有伤亡情况发生时,指派专人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

2.对于重特大事故(如锅炉爆炸、发生火灾、人员伤亡等),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查清事故发生的原因及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置经过,形成书面调查报告。

4.检查财产的损失情况,必要时报请保险公司进行评估。

5.组织人员清理现场,尽快修复损坏的设备,恢复生产,将损失减少到最小限度。

铜川市五金厂

2007年元月22日

第14篇: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

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应急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

2、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3、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矿长为副组长,安监科长、各采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并负责日常管理。

4、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5、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分别安排一次桌面演练和综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安监科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6、应急通讯设备保障。公司要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7、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公司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8、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

9、成立兼职救护队,人员由各科室、采区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并进行经常性训练,熟练掌握基本的救护常识和救援能力。

第15篇: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经贸局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真正把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为我县经贸系统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依据《安全生产法》、《云南省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为做到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行动,全面负责应急救援工作,成立永善县经济贸易局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局长杨晓林任组长,副局长陶万平、陈泽松、韩维坤、李奎任副组长;成员由杨友涛、杨盛海、何鸿、刘达伟、刘坤峰、陈中伟和各安全生产责任单位的第一负责任人组成。 领导小组组长对局属系统、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副组长各自对其分管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局机关各股室在所属职责范围内应当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搞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

二、各安全生产责任单位的第一负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1)各安全生产责任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部门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

作规章制度及事故隐患和危险源档案,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根据经贸工作的实际,领导小组下设三个指挥部,指挥部按其分管业务职责,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做到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行动,全面负责应急救援等各项工作。

(一)灭火指挥部

1、组织机构

指挥长:杨晓林电话:0870-4122702;13578095818

副指挥长:陶万平、陈泽松

成 员:杨友涛、杨盛海、何鸿、刘达伟、刘坤峰、陈中伟、刘达勇

指挥部地点设在:煤管办

电话:4128856

2、指挥部职责

在火险紧急状态下,负责指挥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扑火、疏散群众、救护、护场等工作,进行统一指挥和合理调遣,密切协调配合消防队员的扑火施救工作,调动一切人力、物力扑救。扑火抢险工作结束后,配合调查火灾事故原因,如实报告上级和有关部门。

3、分组及职责

(1)、通讯联络组

组长:陈泽松电话:13708600139

成员:杨友涛、刘坤峰

职责:负责事故发生的报警、接警工作,如果一旦发生灾

害事故,一是通过电话向有关部门报警;二是通过其它方式向周围群众和指挥部报警,以便使事故在短时间内通过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开展各项救援工作。

(2)、灭火行动组

组长:陶万平电话:13578081458

成员:杨盛海、何鸿

职责:负责事发现场的抢救工作。

(3)、疏散引导组

组长:韩维坤 电话:13887076489

成员:陈中伟、刘达勇

职责:负责事发现场的疏散引导工作,一旦发生事故,该组人员迅速引导群众安全有序疏散。

(4)、物质保障组

组长:刘坤峰 电话:13887059466

成员:柯依、庞成华、付淑兴

职责:负责事故发生时,所需应急救援物资的准备、技术人员的调集和资金的筹集等救援工作。

(5)、安全防护救组

组长:李奎电话:13638884188

成员:刘达伟、樊宇、欧阳锡锋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救护工作。一是迅速疏散通道;二是即时向120报警,并将伤员迅速送往医院;三是划定警线,担负守卫和保护事发现场,待有关部门调查。

第16篇: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oo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公司精神及“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本着救p生存为基点,在非常情况下实施有效的救援。

第三条 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由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急救援办公室、公司属各科室共同组成。一般安全事故有本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第四条 本预案应急救援中的成员均享有紧急情况下请求救援的权利,同时也有就近救援的义务。

第五条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分为三级救援,第一级,自救。发生安全事故后,首先自行实施抢救,同时将事故基本情况逐级报告。发生交通事故,在抢救的同时要保护现场,由交警部门处理勘查。第二级,实施就近救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向本公司所属单位发出请求救援信号,公司所属单位接到救援通知后,立即组织抢救。第三级,公司实施救援。发生重大事故后,实施自我救援困难、附近又无求援单位,由公司派专人前往事故地点进行救援。

第二章 应急救援机构成员及职责

第六条 河北宝华板材有限公司办公楼工程项目部应急救

援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项目经理:张美蓉

副组长:安全员: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班组,办公地点在项目部。其日常工作由专职安全员完成。

第七条 应急救援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重大事故的逐级上报以及上传下达,并负责事故救援预案的实施。

二、发生重大事故后,立即向本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报告(组长不在向副组长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有: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及自救情况。同时将事故的基本情况向领导小组其他成员报告。

三、所有现场救援人员听从领导小组的随时调遣,随时投入救援工作,实施救援方案。

四、按照领导小组的指示,及时赶往事发现场或及时与事发单位联系,并指导事故单位做好事故抢救工作。

第三章 事故的分类及救援措施

第八条 事故的分类是指现场的施工、交通事故、火灾等事故、煤烟中毒、食物中毒等事故。

第九条 救援措施

一、凡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立即报告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

二、应急救援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其他成员,同时按规定上报上级主管单位。

三、通讯联络保证全天候服务,及时与公司、事故单位、事故现场保持联络,及时将抢救情况反馈到公司救援领导小组。

四、实施现场救援工作,首先实行自救,并及时向附近单位发出求救信号。应急救援系统中任何一个单位接到报险信号后,应根据就近救援的原则,迅速组织救援力量前往事发地点。

五、一次事故中发生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重大事故,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要亲自到现场进行指挥抢险工作。

六、一次事故中发生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全部责任由我方承担的,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委托小组成员到现场协助事故单位及当地交警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责任在50%以下的事故,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亲自到现场抢救并协助当地交警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四章施工作业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作业人员进入工地前,项目负责人必须召开全体人员安全生产会议,分析不安全因素,讲明注意事项,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第十四条、各作业班组分散作业前,必须进行班前教育,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安全操作规范》。

第十五条所有危险品的使用、储存单位,不管其生产经营规模大小,均应配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第十六条专职和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应当进行专门的应急救援培训,具备相应的应急救援知识,适应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熟练掌握应急救援器材和社备的使用。

第十七条对于配备的所有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要进行经常性的维修和保养,按要求及时废弃和更新,保证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预案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应急救援”是指发生重大事故,为了抢救事故遇险作业人员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救援行动。

二、“遇险”是指建筑施工、交通事故、火灾等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生命危险或发生重大事故,靠自己能力难以摆脱困境,需要外界援助。

三、“就近救援义务”指凡是应急救援系统中的成员,当接到在本区域或临近区域内的求救信号或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令后,必须无条件立即前往救援。

河北宝华板材有限公司办公楼工程项目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松滋市建筑工程总公司

第17篇: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全文]

新疆xxxx建筑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批 准:XXX 审 核:XXX 编 制:XXX

***工程公司项目部 二〇一八年四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地矿局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及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本着救援与生产相结合的原则,立足于自救、互救,以自我保护、自我生存为基点,在非常情况下实施有效的救援。

第三条 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由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急救援办公室、公司属各单位共同组成。

第四条 本预案应急救援中的成员均享有紧急情况下请求救援的权利,同时也有就近救援的义务。

第五条 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分为三级救援,第一级,自救。发生重大事故后,首先自行实施抢救,同时将事故基本情况逐级报告。发生交通事故,在抢救的同时要保护现场,由交警部门处理勘查。第二级,实施就近救援。发生重大事故后,向附近公司属单位发出请求救援信号,附近单位接到救援通知后,立即组织抢救。第三级,公司实施救援。发生重大事故后,实施自我救援困难、附近又无求援单位,由公司派专人前往事故地点进行救援。

第二章 应急救援机构成员及职责 第六条 xxx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公司经理:xxx 副组长:公司副经理:xxx

成员:质量安全科科长xxx。生产技术科科长xxx。办公室主任高鹏。财务科科长xxx。

第七条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公司质量安全科,科长兼办公室主任。其日常工作由办公室完成。 第八条 应急救援办公室:办公室人员由质量安全科工作人员组成。

第九条 应急救援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重大事故的逐级上报以及上传下达,并负责事故救援预案的实施。

二、办公室接到重大事故报告后,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组长不在接向副组长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有: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及自救情况。同时将事故的基本情况向领导小组其他成员报告。

三、听从领导小组的随时调遣,随时投入救援工作,实施救援方案。

四、按照领导小组的指示,及时赶往事发现场或及时与事发单位联系,并指导事故单位做好事故抢救工作。

第三章 事故的分类及救援措施 第十条 事故的分类是指公司各单位建筑施工、交通事故、火灾等事故、煤烟中毒等事故。

第十一条 救援措施

一、凡一次事故中发生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在24小时之内报告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

二、应急救援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其他成员,同时按规定上报地矿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立即进入各自工作岗位。

三、通讯联络保证全天候服务,及时与公司、事故单位、事故现场保持联络,及时将抢救情况反馈到公司救援领导小组。

四、实施现场救援工作,首先实行自救,并及时向附近单位发出求救信号。应急救援系统中任何一个单位接到报险信号后,应根据就近救援的原则,迅速组织救援力量前往事发地点。

五、一次事故中发生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重大事故,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要亲自到现场进行指挥抢险工作。

六、一次事故中发生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全部责任由我方承担的,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委托小组成员到现场协助事故单位及当地交警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责任在50%以下的事故,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亲自到现场抢救并协助当地交警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四章

施工作业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作业人员进入工地前,项目负责人必须召开全体人员安全生产会议,分析不安全因素,讲明注意事项,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第十四条、各作业班组分散作业前,必须进行班前教育,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安全操作规范》。

第十五条所有危险品的使用、储存单位,不管其生产经营规模大小,均应配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第十六条职和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应当进行专门的应急救援培训,具备相应的应急救援知识,适应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熟练掌握应急救援器材和社备的使用。

第十七条对于配备的所有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要进行经常性的维修和保养,按要求及时废弃和更新,保证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预案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应急救援”是指发生重大事故,为了抢救事故遇险作业人员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救援行动。

二、“遇险”是指建筑施工、交通事故、火灾等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生命危险或发生重大事故,靠自己能力难以摆脱困境,需要外界援助。

三、“就近救援义务”指凡是应急救援系统中的成员,当接到在本区域或临近区域内的求救信号或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令后,必须无条件立即前往救援。第一章

总则

第十二条 根据地矿局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及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第十三条 本预案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本着救援与生产相结合的原则,立足于自救、互救,以自我保护、自我生存为基点,在非常情况下实施有效的救援。

第十四条 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由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急救援办公室、公司属各单位共同组成。

第十五条 本预案应急救援中的成员均享有紧急情况下请求救援的权利,同时也有就近救援的义务。 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分为三级救援,第一级,自救。发生重大事故后,首先自行实施抢救,同时将事故基本情况逐级报告。发生交通事故,在抢救的同时要保护现场,由交警部门处理勘查。第二级,实施就近救援。发生重大事故

X年三月十七日

应急预案编制格式和要求

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综合性文件)

综合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1总则 1.1编制目的

简述预案编制的目的、作用等。 1.2编制依据

简述预案编制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行业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和标准等。 1.3适用范围

说明应急预案适用的区域范围,以及事故的类型、级别。 1.4应急预案体系

说明本单位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情况。

注: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体系的主要划分为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预案三个层次。 1.5工作原则

说明本单位应急工作的原则,内容应简明扼要、明确具体。 2 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2.1生产经营单位概况

主要包括单位的地址、从业人数、隶属关系、主要原材料、主要产品、产量等内容,以及周边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目标、场所和周边布局情况。必要时,可附平面图进行说明。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主要阐述本单位存在的危险源与风险分析结果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明确应急组织形式,构成单位或人员,并尽可能以结构图的形式表示出来。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明确应急指挥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各成员单位及其相应职责。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根据事故类型和应急工作需要,可以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并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职责。 4 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明确本单位对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预防措施。 4.2 预警行动

明确事故预警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的发布程序。 4.3 信息报告与处置

按照有关规定,明确事故及未遂伤亡事故信息报告与处置办法。 a)信息报告与通知

明确24小时值守电话、事故信息接收和通报程序。 b)信息上报

明确事故发生后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报告事故信息的流程、内容和时限。

c)信息传递

明确事故发生后向有关部门或单位通报事故信息的方法和程序。 5应急响应 5.1 应急分级

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能力,将事故分为不同的等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 5.2 响应程序

根据事故的大小和发展态势,明确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扩大应急等响应程序。 5.3 应急结束

明确应急终止的条件。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现场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后,应明确: a)事故情况上报事项;

b)需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 c)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6 信息发布

明确事故信息发布的部门,发布原则。事故信息应由事故现场指挥部及时准确向新闻媒体通报事故信息。 7 后期处置

主要包括污染物处理、事故后果影响消除、生产秩序恢复、善后赔偿、抢险过程和应急救援能力评估及应急预案的修订内容。 8 保障措施

8.1 通信与信息保障

明确参与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或部门人员通信联系方式和方法,并提供备用方案。建立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 8.2 应急队伍保障

明确各类应急响应的人力资源,包括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组织与保障方案。 8.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明确应急救援需要使用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 8.4 经费保障

明确应急专项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监督措施,保障应急状态时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 8.5 其他保障

根据本单位应急工作需要而确定其他相关保障措施。(如:交通运输保障、治安保障、技术保障、医疗保障、后勤保障等。) 9培训与演练 9.1 培训

明确对本单位人员开展的应急培训计划、方式和要求。如果预案涉及到社区和居民,要做好宣传教育和告知等工作。 9.2 演习

明确应急演练的规模、方式、频次、范围、内容、组织、评估、总结等内容。 10 奖惩

明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奖励和处罚的条件和内容。 11 附则 11.1 术语和定义

对应急预案涉及的一些术语进行定义。 11.2 应急预案备案

明确本应急预案的报备部门。 11.3 维护和更新

明确应急预案维护和更新的基本要求,定期进行评审,实现可持续改进。 11.4 制定与解释

明确应急预案负责制定与解释的部门。 11.5 应急预案实施

明确应急预案实施的具体时间。

第18篇:东泰公司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附件1 东泰公司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东泰港务分公司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1.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发生重大事故时应采取的应急措施,以便快速、有效地组织抢救和处置、减少事故损失。

1.2 本标准属综合预案,适用于东泰港务分公司港区范围内(含东泰港务分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发生重大事故(险情)时进行的预防、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

2.事故的分类与等级

2.1 本标准所指的重大事故(险情)包括:发生在港区范围内的重大人员伤亡、火灾、爆炸、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机电设备、港口建筑设施、危险化学品、中毒等事故以及台风等自然灾害。

2.2 参照《连云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事故等级分为五级:Ⅰ级为特别重大事故;Ⅱ级为重大事故;Ⅲ级为较大事故;Ⅳ级为一般事故(对应为本预案中所指的重大事故或险情);Ⅴ级为轻微事故(险情)。

2.3 事故的分级标准:

2.3.1 Ⅰ级、Ⅱ级、Ⅲ级事故的分级标准以《连云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为准;

2.3.1 Ⅳ级事故(以下简称重大事故或险情)的分级标准;

A、在港区范围内从事港口装卸、生产和工作中发生的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下的重大人员伤亡事故;

B、在港区范围内发生的死亡3人(含3人)以下或者重伤5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的重大火灾事故;

C、在港区范围内发生的一次造成死亡1-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D、在港区范围内因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事故导致死亡3

人(含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的重大机电设备事故;

E、在港区范围内发生的一次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急性中毒事故; F、根据《港口建筑设施事故报告程序及处理规定》确定的重大港口建筑设施事故;

G、在港区范围内从事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活动过程中,由于自然、人为、技术或设备的因素,引发的污染、火灾、爆炸、毒物泄漏等造成3人以下死亡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H、在港口海域内发生的船舶碰撞、沉船等水上交通事故;

I、在港区范围内发生的一次3人死亡(含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的其他安全生产事故;

2.3.3 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超出2.3.2款中规定的,相应界定为Ⅰ级、Ⅱ级或Ⅲ级事故;低于2.3.2款中规定的,界定为Ⅴ级事故。

3.应急预案的方针与原则

3.1 重大事故(险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应坚持“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方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遵循“快速、及时、有效”的原则。

3.2 应急救援应以保证人身安全为第一重点,并采取科学、合理、有效的措施将事故的损失降至最低。

4.组织机构与职责

4.1 公司成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发生重大事故(险情)时的组织指挥和救援处置;

4.2 公司总经理任抢险救助的总指挥(总经理不在公司时,由临时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任总指挥),负责抢险救助的总体组织和指挥,各分管副总经理任副总指挥。

4.3 公司成立五个抢险救助的领导小组。

第一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组长由安全监察部经理担任,负责指挥重大火灾事故、民用爆炸品和化学品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交通事故、作业现场重大人员伤亡事故、“锅容管特”重大安全事故和铁路安全事故的现场抢险救助。

第二小组:办公室设在生产调度部,组长由生产调度部经理担任,负责指挥、组织重大海难事故、特大自然灾害的现场抢险救助。

第三小组:办公室设在货运商务部,组长由货运商务部经理担任,负责指挥组织重大货损事故的现场抢险救助。

第四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服务部,组长由后勤服务部经理担任,负责指挥、组织重大传染事故、重大中毒事故的现场抢险救助。

第五小组:办公室设在技术设备部,组长由技术设备部经理担任,负责指挥、组织重大机损事故和参与“锅容管特”重大安全事故的现场抢险救助。

4.4 抢险救助小组成员包括:公司安全监察部、生产调度部、货运商务部、技术设备部、后勤服务部、工会、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等部门负责人和各基层单位负责人组成。

4.5 五个抢险救助领导小组要坚决服从抢险救助总指挥的指挥,依据事故性质启动相应的抢险救助领导小组。

4.6 抢险救助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挥、协调抢险救助的有关事宜。在抢险救助状态下,公司各部门、单位要无条件地服从抢险救助办公室的指挥,为抢险救助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

4.7 公司组成抢险救助队,队长由安全监察部负责人(重大火灾、爆炸、交通事故及人员伤亡事故)或有关单位负责人(其它重大事故)担任,成员由相关单位、人员组成。抢险救助队负责抢险救助的具体实施。

5.重大事故(险情)的应急响应与处置

5.1 事故报告:重大事故发生后,在场的有关人员(伤者、事故发生所在单位人员、其他人员)要在第一时间立即向公司值班室、安全监察部、生产调度部及事故发生所在单位报告,对重大火灾、爆炸等事故要拔打82380119向消防部门求救;人员伤亡事故拔打82380120向医院求救;公司值班室接到电话后要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公司夜间值班电话:82380417 24小时随时联系(报告)电话:82380480)。

5.2 重大事故发生后,经请示公司领导后,按有关规定由各主管部门立即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5.3 抢险救助启动和准备

5.3.1 接到重大事故报告后,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立即组织本单位抢险突击队,奔赴现场抢险救助,在确保不造成新的伤亡和损失前提下,积极采取

有效措施抢险救助,控制事态进一步扩大。

5.3.2 接到发生事故报告后,公司相应的抢险救助领导小组和抢险救助队要立即启动,投入抢险救助。

5.3.3 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抢险救助办公室成员,要按抢险救助办公室的要求参与组织抢险救助。

5.3.4 生产调度部负责抢险救助的人力保障。

5.3.5 技术设备部负责抢险救助车辆、设备、船舶、物资等资源保障。 5.3.6 后勤服务部负责抢险救助的后勤保障。

5.3.7 安全监察部负责抢险救助的现场安全保卫和交通畅通。 5.3.8 计划财务部负责抢险救助的财务保障。 5.3.9 抢险救助队负责现场抢险救助。

6.现场抢救:在组织进行现场抢险救助时,一切行动要听从公司抢险救助领导小组统一调度、指挥、抢险救助队队长要根据公司抢险救助领导小组的命令和现场的实际情况,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助,并随时向公司抢险、救助领导小组和公司抢险救助总指挥报告。

7.善后处理

7.1 抢救工作结束后,公司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和上级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吸取事故教训,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7.2 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主动接受、配合公司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隐瞒事故情况和原因,更不得阻扰、误导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8.预案管理

8.1 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每两年由安全监察部、生产调度部、货运商务部、技术设备部、后勤服务部联合组织有关基层单位进行一次模拟演练。

8.2 根据演练情况和港口实际情况,每两年对本预案适用性进行一次评价,模拟演练情况和预案的评价结果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记录并保存。

8.3 五个抢险救助小组要根据本预案原则,制定具体的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并报安全监察部备案。

附录A:

东泰港务分公司防热带气旋和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1.组织机构

1.1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防热带气旋及防汛工作的组织指挥和救援处置;具体的组织指挥工作由其下辖的生产指挥组负责实施。

1.2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监督科(电话82381470、82380454);指挥部值班室设在生产调度部(电话:8238059

4、82380480)。

2 应急预案的启动

2.1生产调度部负责收集热带气旋和潮汛信息,并跟踪分析,及时将信息反馈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在确认有热带气旋和天文大潮影响港口时,应及时组织召开有指挥部成员及基层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紧急会议,传达上级精神、布置具体措施,提出相关要求,明确各自职责,并报请公司领导同意后正式启动本预案;要做好码头的日常检查管理、船舶靠离泊管理,统一指挥抢险救灾;要检查、落实公司抢险物资和抢险队伍的准备情况。

2.2办公室负责安排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24小时值班;各单位主要领导24小时值班,并与指挥部值班室保持联系;各级领导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2.3技术设备部负责公司大型机械等设备的防风及抢险的机械、物资准备工作。

2.4货运商务部负责公司货场货垛的防热带气旋和防汛工作。

2.5后勤服务部负责公司建筑设施的防热带气旋和防汛及后勤保障工作。主要包括清理公司属排洪沟,货场排水沟,确保排水畅通;及时督促码头管理员做好码头设施的检查,不定期抽查并留有记录;发现危房或排水系统等构筑物存在隐患的,要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加固或拆除。

2.6安全监察部负责检查、督促各单位防热带气旋、防汛和大型机械设备的防风工作,并负责落实出现紧急情况时的人员撤离或疏散路线和方案。

2.7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根据防热带气旋及防汛工作的具体要求,明确责任,及时布置本单位的防热带气旋及防汛工作,确保各项措施的全面落实。

2.8各单位要无条件地服从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挥,为抢险救

助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

2.9应急抢险救助队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紧急会议后,队员要及时到岗,负责抢险救援措施的具体落实工作。

3.应急救援的实施

3.1在热带气旋或天文大潮威胁港区,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和生产调度部主任应坚守指挥部值班室统一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如灾情扩大难以控制时,应向集团应急救援指挥部请求支援,并在集团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进行抢险救灾。

3.2各单位应根据指挥部的要求,做好分管的应急救援工作。

3.2.1生产调度部负责公司抢险设备和抢险人员的统一调度,合理、有效地组织好抗灾减灾工作;并配合连云港海上搜救中心和连云港海事局做好在港作业或避风船舶的防热带气旋工作;对未落实抢险指令和抢险救助队员的单位,将直接落实考核。

3.2.2安全监察部负责现场的巡视、检查、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防热带气旋和防汛工作;对于防热带气旋和防汛措施落实不力,导致出现事故或较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将报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按公司安全质量工作奖惩标准加码对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理;负责维持港区的道路交通秩序,并在出现紧急情况时,根据指挥部的要求,安排人员按照事先设定的路线紧急撤离或疏散。

3.2.3技术设备部负责对公司大型设备防热带气旋和防汛措施的落实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及时落实整改,保证抢险的机械的安全可靠和抢险救灾的物资充足到位,随时调用;同时,积极做好供电设备的抢修工作,确保抢险救灾时的照明及设备用电需要。

3.2.4后勤服务部负责对港区建筑设施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安排人员撤离,再实施整改。

3.2.5办公室应安排好值班车辆,保证抢险救灾时使用,在出现紧急情况时,根据指挥部的要求参与人员的紧急疏散工作。

3.2.6各单位应根据指挥部的统一要求和本单位的少数情况和应急救援措施,组织好本单位的防灾减灾工作。

3.2.7应急抢险救助队在抢险过程中,必须服从指挥部统一调度,严格执行

指挥部指令,保质、高效地完成各项抢险救灾措施,努力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3应急救援的要求和原则:

3.3.1组织抢险必须以保证职工的人身安全为第一重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避免或减轻灾害损失。

3.3.2在抢险过程中,各单位要统一调度,分组行动,不得单人巡视,以防不测。

3.3.3应停止一切作业(需动用机械抢险的除外),并切断码头设备的电源,但应根据需要保留所有现场的照明。

4.善后处理

4.1热带气旋和大潮影响过后,各单位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灾后的善后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并认真做好总结、分析,为进一步搞好防灾抗灾积累经验。

4.2对抢险救援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4.3如抢险过程中出现人员伤亡等情况,办公室、工会、安全监察部等单位应及时妥善地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事宜。

5.附则

5.1各单位应根据公司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安全监察部备档。

附录B:

东泰港务分公司人员伤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范围

1.1本预案所指的人员伤亡事故,是指在港区范围内从事港口装卸、生产和工作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人数符合2.3.1分级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

1.2因火灾、交通、危险化学品、中毒事故等造成的人员伤亡,按相应事故的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实施应急救援。

2.组织机构

2.1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人员伤亡事故救援处置的组织指挥;具体的组织指挥工作由安全监察部负责实施。

2.2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电话:82381470,82380454,82380924)。安全监察部办公室及现场安全班需准备适量的止血、包扎绑带等人员伤害救护应急材料。

3.事故报告

3.1在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后,相关单位应及时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报告公司安全监察部。

3.2安全监察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并及时向集团安技部汇报事故的简要情况。

4.应急救援处置 4.1应急预案的启动

4.1.1安全监察部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做好现场救援的准备,同时报请公司领导同意后正式启动本预案,并通知相关的专业处置组赶赴现场。

4.1.2应急预案启动后,公司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组成现场指挥部,并责成相关的专业处置组组织应急救助队实施救援处置。

4.1.3相关人员接到通知后赶赴事故现场的时间要求:工作时间15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非工作时间45分钟内(最迟不超过1小时)到达事故现场。

4.2现场救援

4.2.1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和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停止生产作业,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4.2.2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和现场人员必须立即通知安全监察部,并严格保护事故现场,还要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对于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及时拨打120或82380120急救电话,或直接送至149医院急救。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安全监察部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事故现场草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4.2.3现场指挥部应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涉及或影响的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可能导致事故扩大的途径等情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由安全监察部正式实施。

4.2.3.1安全监察部安排人员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进行警戒和控制,保障抢险救援工作正常开展。

4.2.3.2安全监察部安排海港医院或其它救护车辆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的医疗救治工作。

4.2.3.3安全监察部可随时调用专业机械和人员进行现场救援,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

4.2.3.4生产调度部通知相关单位随时待命,保证救援所需的机械设备和人员能及时调用到位,并积极参与事故救援工作。

4.2.5生产调度部负责组织、协调事故现场周边区域的装卸生产,满足现场救援的需要。

4.2.6如事故可能引发火灾或爆炸,安全监察部应紧急调用公司应急备用消防车赴现场,并视情况拨打82380119报警电话,调用消防车现场待命,以备必要时实施现场救援,同时提前做好人员的疏散工作。

4.2.7人员伤亡具体应急救援措施

4.2.7.1一旦发现有人伤亡,在及时拨打急救电话的同时,迅速排除致命和致伤因素:如搬开压在身上的重物,如果是触电意外,应立即切断电源;清除伤病员口鼻内的泥砂、呕吐物、血块或其他异物,保持呼吸道通畅等。

4.2.7.2检查伤员的生命体征:检查伤病员呼吸、心跳、脉搏情况。如有呼吸心跳停止,应就地立刻进行心脏按摩和人工呼吸 。

4.2.7.3止血:有创伤出血者,应迅速包扎止血,材料就地取材,可用加压包扎、上止血带或指压止血等。同时尽快送往医院。

4.2.7.4观察受伤人员摔伤及骨折部位,看其是否昏迷。注意摔伤及骨折部位的保护,避免不正确的抬运,使骨折错位而造成二次伤害。

4.2.7.5如果为大面积受灾,立即组织公司抢险救援队奔赴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简单救护,对伤员进行必要的处理。车辆一到立即就近送往医院。 4.2.8现场救援完毕后,除担任警戒和事故调查的人员外,其他参与抢险救援的机械设备和人员需立即撤离事故现场。

4.3善后处理

4.3.1由安全监察部负责对事故进行初步调查,并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全面的调查与分析。

4.3.2安全监察部应及时将事故涉及到的所有人员集中到相应地点,便于上

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4.3.3根据指挥部安排,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等事宜。

4.3.4经上级部门同意后,方可撤除现场警戒,并恢复事故现场的生产和作业。

4.3.5对事故的处理按照《东泰公司安全质量工作奖惩办法》执行。

附录C:

东泰港务分公司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1.范围

1.1本预案所指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在港区范围内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人数或损失符合2.3.1分级标准规定的道路交通事故。

2.组织机构

2.1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重、特大交通事故救援处置的组织指挥;具体的组织指挥工作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实施。

2.2 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电话:82381470、82380454)。指挥部值班室设在调度值班室(电话:82380480)。

3.事故报告

3.1 在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或现场管理人员应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等简要情况,并同时报告公司安全监察部。

3.2安全监察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向集团安技部报告事故情况。

4.应急救援处置 4.1 应急预案的启动

4.1.1 安全监察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并赶赴事故现场,做好现场封闭和救援的准备。

4.1.2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公司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组成现场指挥部,协同港公安局做好事故的指挥与救助,并协调相关的专业处置组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处置;非生产区域的重大交通事故不设立现场

指挥部,由港公安局和公司安全监察部直接组织现场指挥、救援。

4.1.3 公司抢险救助队接到命令后,当班的队员应以最快速度赶赴事故地点,配合执法、救助人员做好抢险救助和现场维护工作。

4.1.4 相关人员接到通知后赶赴事故现场的时间要求:工作时间15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非工作时间45分钟内(最迟不超过1个小时)到达事故现场。

4.2 现场救援。

4.2.1 事故发生初期,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或按就近的原则及时将伤员送医院急救。

4.2.2 现场安质人员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4.2.3 安全监察部在配合交警大队快速全力抢救伤员的同时,要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便于交警大队进行事故现场的勘察处理,并要配合交警大队做好事故发生区域的交通指挥疏导工作。

4.2.4 现场指挥部应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涉及或影响的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可能导致事故扩大的途径等情况,配合港公安局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

4.2.5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各专业处置组的职责:

A、安全监察部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保障抢险救援工作正常开展,并负责协调公司抢险救助队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B、后勤服务部要做好抢险救助的后勤保障工作。

C、办公室通知相关单位随时待命,公司的所有设备、车辆和人员应无条件地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D、生产调度部负责组织、协调事故现场周边区域的装卸生产,保证救援所需的机械设备和人员能及时调用到位,并积极参与事故救援工作要。

E、如事故有可能引发火灾或爆炸,安全监察部应紧急调用消防车现场待命,并在必要时实施现场救援。

4.2.6 安全监察部应建立完善的交通事故处置机制。与交警、医疗急救、消防、卫生防疫等部门组成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4.2.7 现场指挥部应根据现场救援的实施效果和事故发展的态势,及时调整救援方案。

4.2.8 在实施现场救援时,安全监察部要配合交警大队确保事故路段畅通;如事故路段无法安全通行,应设置相应的标志,并指挥来往车辆绕道行驶。

4.3 善后处理。

4.3.1 安全监察部在交警大队现场勘察、处理完毕后,应及时配合交警大队将事故车辆拖离事故现场,恢复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

4.3.2 事故的调查、处理由港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国家的法定程序进行。 4.3.3 需要时,公司和集团有关部门和人员可参与事故的善后处理等事宜。

附录D:

东泰港务分公司重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1.范围

1.1 本预案所指重大火灾事故,是指在港区范围内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人数或损失符合2.3.1分级标准规定的火灾事故。

1.2 危险化学品发生的火灾事故按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实施应急救援。

2.组织机构

2.1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重大火灾事故救援处置的组织指挥;具体的组织指挥工作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实施。

2.2 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电话:82381470、82380454)。指挥部值班室设在调度值班室(电话:82380480)。

3.事故报告

3.1 在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后,相关单位应及时拨打119或110报警电话,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等简要情况,并同时报告公司安全监察部。有通讯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为报警人提供方便。

3.2公司的义务消防队和抢险救援队,负责配合消防大队做好的防火防爆的紧急救援工作。

3.3 安全监察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向港口集团安技部报告事故情况。

4.应急救援处置 4.1 应急预案的启动。

4.1.1安全监察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请公司领导同意后正式启动本预案,并由安全监察部知通知应急备用消防车、义务消防队和抢险救援队赶赴事故现场,做好现场救援的准备。

4.1.2 应急预案启动后,公司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组成现场指挥部,并配合消防部门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处置。

4.1.3 消防部门接警后,应以最快速度赶赴火灾地点,根据不同类型火灾,正确选择进攻路线,控制火势漫延,防止事态扩大;并在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下实施现场灭火救援。

4.1.4 相关人员接到通知后赶赴事故现场的时间要求:工作时间15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非工作时间45分钟内(最迟不超过1个小时)到达事故现场。

4.2 现场救援。

4.2.1 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立即停止生产作业,保持清醒头脑,积极采取自救措施如:迅速切断电源、易燃易爆物质; 就近取材,实施灭火;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材料搬离火场等,做好自身及他人的保护;安全监察部组织义务消防队员根据火灾的性质等因素采取合适的灭火措施,并紧急疏散事故区域内的相关人员,防止事故的扩大。

4.2.2 如事故中出现人员伤亡,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或按就近的原则及时将伤员送医院急救。

4.2.3 消防部门到达事故现场后,应迅速组织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职工和贵重物资;有爆炸和有毒气体泄漏的场所,应及时疏散周边人员。

4.2.4 消防部门到达事故现场后,公司义务消防队员、抢险救助队员以及其他人员应在安全监察部的组织下撤离事故第一现场待命,由消防战斗员实施现场救援(灭火、抢救伤员等)。

4.2.5 现场指挥部应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涉及或影响的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可能导致事故扩大的途径等情况,并按照公安消防部门制定的事故处置方案进行落实,具体指挥由港公安局组织实施。

A、港公安局安排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疏散人员,保障抢险救援工作正常开展。

B、消防大队根据指挥部拟定的作战方案和统一指挥,实施现场灭火和人员、财产的施救工作;灭火形式有消防车、消火栓和消防船等。

D、安全监察部联系海港医院的救护车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的医疗救治,并负责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

E、生产调度部通知相关单位随时待命,公司的所有设备、车辆和人员应无条件地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度,保证救援所需的机械设备和人员能及时调用到位,并积极参与事故救援工作。生产调度部负责组织、协调事故现场周边区域或水域的装卸生产,满足现场救援的需要。

F、港公安局、安全监察部会同事故发生单位及时清点从事故区域内撤离的人员以及人员的伤亡情况,发现有人员未撤离的,由消防战斗员实施救援。 G、船舶发生火灾时,生产业务部应根据指挥部的要求,安排附近泊位的船舶及时移泊疏散。

H、各单位应服从公安消防机构(或安全监察部)的安排,积极提供交通工具和抢救力量。

4.2.6 现场灭火救援,应以保证人的安全为第一原则,如抢救财产可能导致人员伤亡的,应果断放弃;如火灾现场发生爆炸等严重威胁现场救援人员安全的情形,由现场指挥部作出撤离、放弃施救的决定。

4.2.7 现场指挥部应根据现场救援的实施效果和事故发展的态势,及时调整救援方案;在确定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时,应报告上级相关部门请求支援。

4.2.8 现场救援完毕后,除担任警戒和事故调查的人员外,其他参与抢险救援的机械设备和人员应撤离事故现场。

4.3 善后处理。

4.3.1 火灾扑灭后,事故单位要保护现场,接受港公安局和集团安全技术部的事故初步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公司安全监察部做好配合工作,如出现人员伤亡,应由集团安技部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全面的调查与分析。

4.3.2 安全监察部应及时将事故涉及到的所有人员集中到相应地点,以便于

集团安全技术部、港公安局以及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4.3.3 根据指挥部的安排,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等事宜。

4.3.4 经事故调查组同意后,方可撤除事故现场的警戒,并恢复事故现场的生产和作业。

4.3.5 对事故的处理按《公司安全质量管理奖惩办法》的有关条款执行。

附录E:

东泰港务分公司重大机电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1.范围

1.1 本预案所指重大机电设备事故,是指在港区范围内因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损失符合符合2.3.1分级标准规定的事故。

2.组织机构

2.1 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重大机电设备事故救援处置的组织指挥;具体的组织指挥工作由安全监察部负责实施。

2.2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电话:82381470、823804

54、82380405)。3.事故报告

3.1 在发生重大机电设备事故后,相关单位应及时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等简要情况报告公司安全监察部。

3.2 安全监察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并及时向集团安技部报告事故情况。

4.应急救援处置 4.1 应急预案的启动。

4.1.1 安全监察部在接到报告后,立即报请公司领导同意后正式启动本预案,并通知相关的专业处置组赶赴事故现场,做好现场救援的准备。

4.1.2 应急预案启动后,公司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组成现场指挥部,并责成相关的专业处置组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处置。

4.1.3 相关人员接到通知后赶赴事故现场的时间要求:工作时间15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非工作时间45分钟内(最迟不超过1个小时)到达事故现场。

4.2 现场救援。

4.2.1 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立即停止生产作业,积极采取自救措施,技术设备部和事故单位的技术人员要从技术角度实施救助,如切断气体、电源等危险源,安全监察部在事故现场设立警戒区域,疏散人员,防止事故的扩大。

4.2.2 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以备安全和技术部门进行调查,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对于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或按就近的原则及时送医院急救。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安全监察部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4.2.3 现场指挥部应迅速了解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涉及或影响的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可能导致事故扩大的途径等情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由安全监察部与技术设备部组织实施。

A、安全监察部安排人员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疏散人员,保障抢险救援工作正常开展;并根据需要调用专业机械和人员进行现场救援,尽可能地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的损失。

B、安全监察部安排海港医院的救护车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医疗救治工作。

C、安全监察部根据事故抢险救援需要,可申请集团消防大队消防车现场待命,并在必要时实施现场灭火救援。

D、生产调度部通知相关的单位随时待命,公司的所有设备、车辆和人员应无条件地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度,保证救援所需的机械设备和人员能及时调用到位,并积极参与事故救援工作。

E、生产调度部负责组织、协调事故现场周边区域的装卸生产,满足现场救援的需要。

F、技术设备部负责现场抢险救助的技术指导与支持。

4.2.4 现场救援应以保证人的安全为第一原则,如抢救财产可能导致人员伤亡的,应果断放弃;如事故现场发生爆炸等严重威胁现场救援人员安全的情形,

由现场指挥部作出撤离、放弃施救的决定。

4.2.5 现场指挥部应根据现场救援的实施效果和事故发展的态势,及时调整救援方案;在确定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时,应立即报告上级安全部门请求支援。

4.3 善后处理。

4.3.1 由安全监察部和技术设备部负责对事故进行初步调查,并配合集团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全面的调查与分析。

4.3.2 安全监察部及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将事故涉及到的所有人员集中到相应地点,便于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4.3.3 根据指挥部的安排,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等事宜。

4.3.4 经上级部门同意后,方可撤除对事故现场的警戒。

4.3.5 对事故的处理按《东泰公司安全质量奖惩办法》的有关条款执行。

附录F:

东泰港务分公司食物中毒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1.范围

1.1本预案所指食物中毒事故,是指在公司范围内发生的一次10人以上食物中毒的事故。

2.组织机构

2.1 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食物中毒事故救援处置的组织指挥;具体的组织指挥工作由后勤服务部负责实施。

2.2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电话:82381470、82380454)。值班室设在后勤服务部(电话:82384114)。

3.事故报告

3.1 在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后,事故单位应及时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中毒人数、症状及特点等简要情况报告后勤服务部,并同时报告安全监察部。

3.2 后勤服务部和安全监察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并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向集团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4.应急救援处置

4.1 应急预案的启动。

4.1.1后勤服务部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并赶赴事故现场,做好现场救援的准备;如出现人员伤亡,安全监察部应同时赶赴现场,参与现场救援。

4.1.2赶赴事故现场的时间要求:工作时间15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非工作时间45分钟内(最迟不超过1个小时)到达事故现场。

4.2 现场救援。

4.2.1 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后,事故单位应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及时安排将中毒人员送附近医院进行急救,并将情况告知后勤服务部。事故单位应保留职工所食的物品,便于化验,确定中毒原因。

4.2.2 后勤服务部到达现场后,应立即将有关的食品送往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化验,并协调海港医院迅速组织急救人员开展抢救工作。

4.2.3 后勤服务部应根据人员救治的实际效果,申请上级防疫部门与海港医院确定施救方案。在确定急救措施无法控制病情时,应立即报告上级相关部门请求支援。

4.3 善后处理。

4.3.1 由后勤服务部配合集团卫生防疫部门对事故进行初步调查,安全监察部参与;如出现人员伤亡,应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全面的调查与分析。

4.3.2 根据指挥部的安排,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妥善做好中毒事故的善后处理等事宜。

附录G:

东泰港务分公司重大港口建筑设施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1.范围

1.1本预案所指重大港口建筑设施事故,是指根据《港口建筑设施事故报告程序及处理规定》确定的重大事故。

2.组织机构

2.1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重大港口建筑设施安全事故救援处置的组织指挥;具体的组织指挥工作由后勤服务部负责实施。

2.2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电话:82381470、82380454)。值班室

设在后勤服务部(电话:82384114)

3.事故报告

3.1 在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应及时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等简要情况报告后勤服务部,并同时报告安全监察部。

3.2 安全监察部和安全监察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并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向集团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4.应急救援处置 4.1 应急预案的启动。

4.1.1后勤服务部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赶赴事故现场,做好现场救援的准备。

4.1.2 如出现重大险情或人员伤亡,应急预案启动后,公司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组成现场指挥部,并责成相关的专业处置组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处置。

4.1.3 赶赴事故现场的时间要求:工作时间15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非工作时间45分钟内(最迟不超过1个小时)到达事故现场。

4.2 现场救援。

4.2.1 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立即停止生产作业,积极采取自救措施,设立警戒区域,疏散人员,防止事故的扩大。

4.2.2 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对于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或按就近的原则及时送医院急救。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4.2.3 现场指挥部应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涉及或影响的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可能导致事故扩大的途径等情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由建港指挥部组织实施。

A、安全监察部安排事故抢险救助队员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疏散人员,保障抢险救援工作正常开展。

B、如出现人员伤亡,安全监察部应安排海港医院的救护车赶赴事故现场,

进行现场的医疗救治工作。

C、必要时调用专业机械和人员进行现场救援,尽可能地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的损失。

D、生产调度部通知相关的单位随时待命,公司的所有设备、车辆和人员应无条件地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度,保证救援所需的机械设备和人员能及时调用到位,并积极参与事故救援工作。

E、生产调度部负责组织、协调事故现场周边区域的装卸生产,满足现场救援的需要。

F、安全监察部负责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

4.2.4 现场救援应以保证人的安全为第一原则,如抢救财产可能导致人员伤亡的,应果断放弃;如事故现场出现严重威胁现场救援人员安全的情形,由现场指挥部作出撤离、放弃施救的决定。

4.2.5 现场指挥部应根据现场救援的实施效果和事故发展的态势,及时调整救援方案;在确定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时,应报告市政府相关部门请求支援。

4.3 善后处理。

4.3.1 后勤服务部、安全监察部应根据《港口建筑设施事故报告程序及处理规定》的规定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如出现人员伤亡,应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全面的调查与分析。

4.3.2 根据公司的安排,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妥善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等事宜。

附录H:

东泰港务分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1.范围

1.1 本预案所称危险化学品事故是指在公司范围内从事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活动过程中,由于自然、人为、技术或设备的因素,引发的污染、火灾、爆炸、毒物泄漏、人员中毒等危险化学品事故。

1.2 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救援应针对事故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主

要措施包括:灭火、点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泄压、转移、收集等。

2.组织机构

2.1 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处置的组织指挥,各专业处置组分工负责。

2.2 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电话:82381470、82380454)。指挥部值班室设在现场调度值班室(电话:82380480)。

3.事故报告

3.1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后,相关单位应及时拨打110报警,如实报告事故情况;并及时报告安全监察部、后勤服务部、技术设备部等部门。

3.3 安全监察部、后勤服务部、技术设备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向集团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4.应急救援处置

4.1事故现场的区域划分 。安全监察部按照公安消防与卫生防疫部门要求,配合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进行划分,根据危害范围分为3个区域:

4.1.1 事故中心区域。中心区即距事故现场0~500m的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高,有危险化学品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

4.1.2 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波及区即距事故现场500~1000m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或物品的伤害或损坏。

4.1.3 受影响区域。受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域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危害。

4.2 应急预案的启动。

4.1.1 安全监察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请公司领导同意后正式启动本预案,并通知相关的专业处置组赶赴事故现场,做好现场救援的准备。

4.1.2 应急预案启动后,公司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组成现场指挥部,并责成相关的专业处置组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处置。 4.1.3 应急预案启动后,各专业处置组应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A、安全监察部负责安排抢险救助队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并及时疏散人员,保障抢险救援工作正常开展;并配合港公安局组织指挥现场救援工作。

B、后勤服务部配合海港医院、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医疗救治的准备工作。 C、后勤服务部配合海港医院、卫生防疫部门卫生环保处做好对事故地点环境监测的准备。

D、生产调度部负责组织、协调事故现场周边区域的装卸生产,满足现场救援的需要。

E、后勤服务部做好后勤保障的各项准备,并随时待命。

4.1.4 相关人员接到通知后赶赴事故现场的时间要求:工作时间15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非工作时间45分钟内(最迟不超过1个小时)到达事故现场。

4.2 现场救援

4.2.1 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积极采取自救措施(如关闭管线阀门、撤离危险品车辆、罐体喷林等),并紧急疏散事故区域内的有关人员,防止事故的扩大。

4.2.2 如事故中出现人员伤亡,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或按就近的原则及时将伤员送医院急救。

4.2.3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疏导交通以及恢复生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2.4 现场指挥部成员到达事故现场前,由事故单位现场负责人进行现场救援的指挥。

4.2.5 现场指挥部成员到达后,应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涉及或影响的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可能导致事故扩大的途径等情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统一指挥现场救援工作;在确定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时,应报告市政府相关部门请求支援。

4.2.6 现场救援,应以保证人的安全为第一原则,如抢救财产可能导致人员伤亡的,应果断放弃;如事故现场发生爆炸等严重威胁现场救援人员安全的情形,

由现场指挥部作出撤离、放弃施救的决定。

4.2.7 爆炸物品、剧毒品引发的事故(含交通事故)。 A、由港公安局负责组织与指挥。

B、迅速查明爆炸物品、剧毒品的种类和数量;组织力量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尚未爆炸的危险物品及泄漏的危险化学品。

C、组织事故中心区域及事故波及区域内的人员进行疏散或隔离;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并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

D、在紧急状态下进行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立即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搜救、抢救现场伤员,参与抢险的人员为消防战斗员和单位义务消防队员。

E、配合卫生环保处、海港医院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作进一步治疗。

F、配合卫生环保处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4.2.8 危险化学品引发的火灾事故。 A、由港公安局负责组织与指挥。

B、消防大队接警后,应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火灾地点,根据不同类型火灾,选择进攻路线和合适的消防器材,控制火势蔓延,防止事态扩大。

C、组织事故中心区域及事故波及区域内的人员进行疏散或隔离;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并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

D、在紧急状态下进行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立即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搜救、抢救现场伤员,参与抢险的人员为消防战斗员和单位义务消防队员。

E、生环保处、海港医院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作进一步治疗。

F、卫生环保处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G、其他要求按重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的有关条款执行。 4.2.9 危险化学品引发的急性中毒事故。 A、由卫生环保处负责组织与指挥。

B、卫生环保处、海港医院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

C、进行快速检测和现场卫生学调查,识别和评价危害源,为人员中毒救治和事故处理提供依据。

E、根据人员中毒症状和特点结合现场侦检数据,迅速组织现场急救,进行分类处理,及时提供救护所需药品。

F、对严重中毒者经现场分类处理后应迅速护送到定点化学救治医院或就近医院救治,医药部门应及时提供救护所需药品。

G、对大气环境即时监测,确定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防止事态扩大。

4.2.10 水上交通引发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A、由连云港市海事局负责组织与指挥,集团公司相关单位、部门予以支持配合。

B、应急救援的措施有:快速进行人员救助,实施水上交通管制和水面清污等。

C、具体的救援方案可参照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的有关条款或海事局的相关要求执行。

4.2.11 危险化学品泄漏造成的污染事故。 A、由卫生环保处负责组织与指挥。

B、具体的救援实施按《港区液体化学品环保应急规程》(Q/LYG97-2002)执行。

4.3 善后处理。

4.3.1 由港公安局、安全监察部、卫生环保处负责对事故进行初步调查,并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全面的调查与分析。

4.3.2 根据集团公司的安排,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妥善善后处理等事宜。

4.3.3 经现场指挥部(或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撤除事故现场的警戒,并恢复事故现场的生产和作业。

附录I:

东泰港务分公司压力容器设备的爆炸应急预案

1.范围

1.1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公司区域内有可能发生压力容器设备爆炸的紧急情况。

2.组织领导机构

2.1 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压力容器设备爆炸事故救援处置的组织指挥,各专业处置组分工负责。

2.2 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电话:82381470、82380454)。指挥部值班室设在现场调度值班室(电话:82380480)。

3.职责

3.1安全监察部负责定期公司内对消防器材进行安全检查,发生爆炸或爆炸时组织救护工作,以及与消防、医疗等单位的紧急联系,组织抢救工作。 3.2技术设备部、后勤服务部对锅炉等压力容器设备进行日常巡检,发现隐患,查明原因及时纠正。

3.3技术设备部负责对压力容器设备及相应的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开出整改通知书,限期相关部门整改完成,并通报公司安全委员会。 4.工作程序

4.1应急准备(预防措施)

A、安全监察部、劳资科负责对压力容器设备的维保人员定期进行培训教育,增强其自防自救能力。

B、安全监察部、后勤服务部负责对消防器材及设施定期检查其数量及完好性,并进行合理的维护和保养,保持疏散通道的畅通。

C、技术设备部、后勤服务部负责对压力容器设备进行日常巡检和记录,发现隐患,查明原因及时纠正。

D、技术设备部负责每半年定期组织一次对主要电器设施、电路干线的安全检查并作好相应记录,以减少隐患。

4.2应急响应

A、爆炸发生时,发现人员应根据发生的情况,迅速做出判断,应先将此信息传递给公司的安全监察部,或者直接向港公安局消防大队和海港医院救护中心报警。

报警电话:消防报警2380119;救护中心2380120 B、爆炸发生时,安全监察部、技术设备部负责人在其认为安全的情况下必需及时切断电源和管道阀门;所有人员应听从临时召集人的安排,有组织的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 4.3纠正与完善

A、事故发生后,安全监察部、技术设备部及其他相关部门应组织进行原因分析,找出事故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将事故分析与处理报告通报上级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C、由安全监察部、技术设备部、办公室组织对本程序进行评审与修订,使其不断完善。

附录J:

东泰港务分公司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机构与队伍组成

一、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王新文

副总指挥:孙茹、顾守宇、李峤龄、骆军、肖少兵、刘学军

指挥部成员:王华、高寿来、杨彦文、刘健、彭桥、汤朝阳、李谦、姚保举。

二、公司成立五个抢险救助的领导小组

第一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组长由安全监察部经理担任,负责指挥重大火灾事故、民用爆炸品和化学品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交通事故、作业现场重大人员伤亡事故、重大“锅容管特”和铁路安全事故的现场抢险救助。

第二小组:办公室设在生产调度部,组长由生产调度部经理担任,负责指挥、组织重大海难事故、特大自然灾害的现场抢险救助。

第三小组:办公室设在货运商务部,组长由货运商务部经理担任,负责指挥组织重大货损事故的现场抢险救助。

第四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服务部,由后勤服务部主任担任,负责指挥、组

织重大传染事故、重大中毒事故的现场抢险救助。

第五小组:办公室设在技术设备部,组长由技术设备部经理担任,负责指挥、组织重大机损事故和参与“锅容管特”重大安全事故的现场抢险救助。 抢险救助小组成员包括:公司安全监察部、生产调度部、货运商务部、技术设备部、后勤服务部、工会、办公室、计财科等部门负责人和各基层单位负责人组成。

五个抢险救助领导小组要坚决服从抢险救助总指挥的指挥,依据事故性质启动相应的抢险救助领导小组。

抢险救助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挥、协调抢险救助的有关事宜。在抢险救助状态下,公司各部门、单位要无条件地服从抢险救助办公室的指挥,为抢险救助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

三、公司组成抢险救助队

队长由安全监察部负责人(重大火灾、爆炸、交通事故、铁路及人员伤亡事故)或有关单位负责人(其它重大事故)担任,成员由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抢险救助队员有:王 华 纪树军 孙建港 马善勇 陈雨才 郭风永 高寿来 陈叶华 梁瑞龙 周成喜 李成良 苏祥作 杨彦文 付加明 尹志华 肖宗峰 张自文 范继宝 谢新文 卢正传 赵士元 汤朝阳 赵 昭 杨建军 袁宏伟 马铁军 刘 智 姜二伟 杨士岗 倪中海 程学建 苏 勇 刘广卫 张 春 苏小民 蒋爱军 陈 涛 庞景洋 陈圣刚 孙今朝 窦 刚 魏利民 王浩军 谭春生 陈玉宝 程 健 高 昊 徐连东 董贵兵 顾保伟 芦 成 茆 磊 陈正华 刘益来 唐建标 杨冬青 刘 斌 穆新季 张贯喜 李大强 董 成 卞长军 宋友成 穆家国 张立思 伏 兵 朱晨曦 杨增银 邵红忠 李海斌 利 军 尚明忠 何 亮 李加亮 王志刚 王闫生 胡维波 王锦阳 彭 龙 吴海浪 林 波 杨思慧 赵雨中 江 涛 苏勋康 刘茂建 薛扬江 张 雷 姚成宝 程吉强 赵斯乾 王 磊 张 军 陈 阳 赵 辉 陈 勇 程正刚 江 强 蒋海涛 苏贻军 张兆军 李成军 杨 波 吴全胜 龚天本 蒋海强 江 建 张 雷 吴 懿 胡海强 齐 勇 蔡晓强 王小安 胡昌要 邹成华 张 勇 周春林 张炳兵 俞黎明 徐 刚 杨 杰 李 新华 朱田成 刘金浩 杨永键 闫德成 陈宏伟 王永年 李 敏 李 亮 张永杰 石友新 张 洋 陈景春

宋维芳 祝景荣 曹家宏 程吉喜 茆 胜 崔建波 孙 浩 吕锡忠 张远锦 吴在华 乙来亮 季文高 郝万宝 崔连军 卢同海 庄 宁 李传军 张金海 徐士祥 纪树军 张长城 姜恩年 龚 建 林海泳 张玉军 张学卫 陈胜利 杨思祥 胡可斌 王自军 孙秀爱 程文卿 胡希军 王学强 那守东 刘明皆 张宝华 陶 刚 于志国 程新忠 顾卫军 董洪明 李桂洪 赵绍兵 顾 军 张 伟 李 俊 吕恒军 王学兵 黄 维 车忠强 赵 亮等186人。

(抢险队成员如有变动,各单位应及时补充)

四、重大事故发生后,在场的有关人员(伤者、事故发生所在单位人员、其他人员)要在第一时间立即向公司值班室、安全监察部、生产调度部及事故发生所在单位报告,对重大火灾、爆炸等事故要拔打82380119向消防部门、人员伤亡事故拔打82380120向医院求救,公司值班室并要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公司夜间值班电话:82380417 24小时随时联系(报告)电话:82380480。

第19篇:特种设备重大事故抢险救援应急预案

厦蓉高速公路AT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特种设备重大事故抢险救援

应急预案

为了保护公司设备及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特种设备突发性重大事故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有效控制处理,最大限度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我合同段实际情况,本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特制定“特种设备重大事故抢险救援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现有主要设备配置及分布情况

我合同段现有的主要特种设备有:龙门吊2台,架桥机X台,主要分布在二工区预制场及三工区预制场。

二、特种设备重大事故

凡因上述设备发生倾覆或因设备原因引发的重物坠落,导致电源线路短路、跳闸或发生的重大人身伤害事故,均为特种设备重大事故。

三、应急救援的组织领导、职责及分工

(一)组织领导 项目部成立由项目经理、项目副总经理和项目总工、安全科、质检科、工程科、机料科、财务科、实验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另附名单,随时调整)。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总指挥,项目总工任副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组织和指挥工作,指挥部设在安全科,由领导小组成员轮流值班。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和项目总工不在时,由指挥部值班人员担任临时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负责“预案”的制定、修订和实施,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建与演练,重大事故预防措施的制订,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指挥部职责:特种设备发生重大事故时,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的各项指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求救请求,组织事故报告,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3、指挥部成员分工

(1)总指挥:组织指挥全厂的应急救援,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的各项指令,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

(2)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工作。 (3)安全科: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事故处置及情况通报工作,负责抢修救援物资供应、灭火警戒、治安保卫、人员疏散、道路管制等工作。

(4)机料科:负责事故现场设备检验检查。

(5)办公室主任:负责受伤人员的抢险救援及生活必需品供应。 (6)医务负责人: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受伤人员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

(7)安全员:协助安全保卫部做好灭火警戒、治安保卫、人员疏散、道路管制工作。

四、应急抢险救援组织

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分设3个分队,即:排险队、设备保障队、医疗救助队。

排除队组长:肖朝辉

组 员:石德鸿 王华军 肖洪敏 民工(数人) 设备保障组长:徐进

组 员:彭天义 李书文 雷红旗 苏德忠 机修班 机修班 钳工班 电工班 医疗救治组长:李艳

组 员:敖艺力 程庆英

(一)抢险分队由项目副经理总负责,安全科及工区负责人按专业分工分别负责,人员由项目部各相关部门及负责维修钳工、电工、起重、铲吊等相关工种作业人员组成。具体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救援、消防灭火、人员疏散、现场警戒、保护等工作。

(二)设备保障分队由机料科负责人负责,人员由机料科(维修组)、钳工班、机修班、电工班等班组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提供电源供给、消防水源、保障抢险救援设备调配和安全可靠使用。

(三)医疗救助分队,由办公室负责人负责。成员由办公室、医务、后勤人员等组成。具体负责对事故现场受伤人员的应急施救,交通工具调遣并提供后勤保障等。同时就近联系医疗单位抢救伤员。

五、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合同段所属施工区域内发生的重大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当发生重大特种设备事故时,现场当事人(操作与使用人员、现场生产人员等)应迅速赶赴出事地点排险,视情采取切断电源作应急处理。如不能达到预期目的,应立即向总指挥报告,遵照指令,启动抢险救援应急预案。必要时,遵照总指挥(副总指挥)决定,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涉及到人员伤亡的,在事故现场作应急处理后,就近联系医疗单位施救。在弄清情况后,还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六、应急抢险救援的实施

(一)抢险救援应急预案一经启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由领导小组总指挥统一指挥(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按顺序替代),指挥部值班人员立即召集应急抢险救援分队成员到事故现场,按抢险救援分工,投入抢险救援行动。

(二)简要了解事故经过,根据事故情况,迅速采取相应救援措施,实施有效救援。

(三)如发生重大人身伤害事故,要尽快将伤者救离事故现场,安排在安全、平坦的地方及时组织现场急救(如采取人工呼吸、止血、包扎固定等措施),并立即向就近医疗部门求援,送医院抢救治疗。

(四)如发生龙门吊、架桥机倾覆事故,应立即切断现场电源,调动项目部必要设备扶正,再组织力量进行检测修理。

(五)如发生火警,应根据不同火种或火源部位,采取相应的消防灭火手段,动用必要的灭火设备设施,启动消防安全预案奋力扑救。当专业消防人员到事故现场进行救助时,要如实向他们介绍事故情况,提供方便,协助做好灭火救援工作。

(六)安排安保人员做好事故现场保护,以利对事故现场的调查分析和取证工作。

七、事故善后处理

(一)事故当事人应对所发生事故的经过写出报告,由机料科会同生产技术及相关部门组成事故处理小组对事故作出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对事故及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报上级相关部门,做好结案处理工作。

(二)总结经验教训,落实整改措施,“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对员工的安全操作意识教育。

(三)损坏的设备(设施)应及时组织抢修,减少对生产的影响和由此带来的损失。

八、本预案解释权归厦蓉高速公路AT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所有。

厦蓉高速公路AT1合同段 2008年12月31日

第20篇:电力施工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电力施工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公司在发生电力施工重大安全事故时的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是指公司所属各项目部施工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处理工作是在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公司各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公司电力施工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迅速有效地组织开展抢险救援的指导工作。

二、预案启动

公司区域内发生重大以上安全事故,立即启动本预案。重大安全事故是指一次残废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产生重大影响的电力施工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了做好公司电力施工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工作,公司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规定,负责指挥和协调处理公司职责范围内发生建筑施工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保证本预案启动后顺利实施,达到抢险救援目的。

(一) 领导小组人同

组长:黄照思

副组长:胡庆芳、张鹏飞

成员:宋登学、王家海、程隆学、王吉兵

本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本预案启动后,各成员就到达指定岗位。

(二) 职责范围及分工

正、副组长接到有关重大安全事故的报告后,立即启动本预案,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组织召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会议统一部署安排有关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事故具体情况率相关部门赶赴现场,参与指导或指挥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工作,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关于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工作,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关于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畅通。各成员部门职责如下:

1、工程部

(1)接到有关电力质量、安全方面的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正、副组长并通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指导,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参与事故救援等工作,且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

(2)负责重大安全事故基本情况和救援进展情况的上报审查把关工作。

(3)负责将事故现场救援情况随时报告正、副组长。

(4)根据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批示,参与有关单位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2、办公室

1)负责将重大事故基本信息通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通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参加公司应急救援小组会议。

2)负责重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期间车辆安排工作。

3、各施工队

1)根据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批示或事故现场的需要,参与勘察、设计、施工等方面技术专家进行对口技术支援。

2)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电力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结案、责任追究工作。

4、公司相关各职能部门在重大安全事故救援期间,应在公司应急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积极配合开展事故救援工作。

5、财务应保证救援资金

四、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为了保证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顺利实施,公司成立应急救援体系。

(一) 事故快报

1、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组织抢险、保护现场,同时,要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值班电话。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接到重大安全事故信息后,立即按规定上报上级单位。

2、事故快报的基本内容

1) 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

2) 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

3)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 事故报告单位、报告时间、报告人

6) 事故发生单位和事故报告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

3、事故快报应用书面执行报送,紧急情况下可用电话直接上报,24小时内补书面报告。同时,要跟踪事态发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直至处理完毕。

电话报告可有以下几种:

公司应急小组值班电话:0858-8797073

晚上电话报告经理:手机:13985925488

(二) 预案实施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接到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性质和轻重,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时,各有关部门和成员按

照本预案的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三) 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立即采取以下相应措施进行事故应急救援,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当自身无法进行或无法有效进行救援时,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有关单位或临近地区请求支援。

(1) 组织抢险队伍和抢险设备按方案实施抢险,控制事态

发展确保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2) 指导死亡人员善后处理工作

(3) 安排无关人员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并妥善保护现场。

(4) 指导危险实施的全部或部分停止运行,并与现场人员

撤离。

(5) 对难以解决的紧急情况及时上报,并做出妥当安排。

四、保障措施

(一) 公司属各项目根据本预案制定出本项目重大安全事

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报公司质安得备案。

(二) 各电力施工项目根据自身特点,制定本项目生产安

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同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转,并报公司有关部门备案。

(三) 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各单位在领导小组的领导

下,迅速启动事故应急预案。事故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应立即赶到现场,组织力量进行抢救、救护、并做好遇难者家属的善后工作。 公司所属各部门要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长期艰苦奋斗思想,溶化安全专项治理,明确提出责任,强化监督,切实做好安全工作,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重大事故应急预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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