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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8 16:35:44 来源:自查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江苏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江苏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编辑时间:2010-08-27 阅读:209 次

【高淳】

开展生活垃圾转运体系建设,建设一定数量的垃圾中转站及其配套的垃圾渗沥液收集(处理)设施、购置垃圾运输车辆以及建设农村垃圾收集设施等;加大对农村环境保护的执法力度,建立农村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农村环保科技支撑体系;建立农村环保适用技术发布制度,加快科研成果转化。

【宜兴】

行政区划涉及到3个乡镇的17个行政村、149个自然村和5.43万人;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界参与的机制;整合涉农资金,形成投资合力,并探索建立“中央引导、省级奖励、地方配套、企业赞助、社会资助、农民自助”的连片整治资金多元筹措模式;因地制宜,采取相应的农村环保对策和措施,逐步深化实施。

【锡山】

对示范片区内的重点污染企业下达限期治理任务,强制淘汰一批“五小”、“三高两低”和“两高一资”等污染、耗能严重项目,促使片区内排放有机废水的企业落实接管措施,实行集中处理;创新责任考核、资金筹措、长效管理机制;建立挂钩联系、联席会议、督察督办、信息交流制度。

【丰县】

整治涉及4个镇的44个行政村、105个规划保留自然村,片区内将按照“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处置模式开展工作,总体预算为2602万元;加大配套资金的落实力度,整合各部门涉农资金,鼓励农民投工投劳,确保资金配套,力争项目顺利实施,目前部分乡镇还成立了连片整治环卫组织。

【金坛】

以农村分散生活污水处理为重点,连片整治涉及面积80.29平方公里,直接受益人口2.078万人;成立农村环境保护连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资金投入3610万元;拟采用市、镇财政补贴、村自筹部分资金以及农民代工代劳的模式,解决连片整治工程运行维护费用问题,由金坛市环保局进行统一监管。

【武进】

梳理整治区域内所有环境问题,高起点、高标准制订污水收集系统等工程实施计划;细化量化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镇、部门、企业和具体个人;确保通过整治后,示范片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新增农村污水处理的受益人口达4万余人。农村人口受益率超过60%。生活垃圾清运率达100%。综合处理率达95%,水环境质量争取达到功能区划标准。

【吴江】

以生态市建设为抓手,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为重点,全面推进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计划总投资约5850万元,完成58个新农村点;重点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污染,完善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建设;开展集中供热工程、农村喷织废水、小化工等行业治理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

【吴中】

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厂10座,实现城镇污水处理全覆盖,完成174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有效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全区77个社区、84个行政村设置161名专(兼)职环保监管员,切实做到环保机构、环保职责全覆盖。

【海安】

成立畜禽养殖污染连片整治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农村环境整治的各类资金,确保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及时到位,按时拨付;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严格按时序进度推进,全县5座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置中心和2603座粪便收集池,明年3月底前土建及设备安装全部到位,5月底前正常运行。

【东海】

选择资金相对充足的8个乡镇90个行政村作为农村连片整治示范区;示范区内各行政村至少设置1名环保协管员,负责配合环保部门对村内排污单位进行监管;宣传环保法律政策,提高村民的环保意识;协调做好村内秸秆禁烧、畜禽养殖、生活垃圾等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整治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

【金湖】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片区选择在淮河流域,南水北调江苏段运西线的前锋镇区域;建立“中央引导、省级奖励、地方配套、企业赞助、社会资助、农民自助”的连片整治资金多元筹措模式,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探索农村环境保护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监测、管理、宣教、奖惩机制,推动农村生态文

明的整体提升。

【盐都】

启动《2010年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计划》的编制工作,解决农村共性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对环境的污染问题,两项工程计划总投入2530.4万元;计划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4套及配套污水管网22050米;增加了514座防雨淋的混凝土垃圾收集房,确保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100%,无害化处理率≥70%。

【江都】

编制《江都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计划》,划定的示范片区涉及5个建制镇、92个行政村,连片整治项目34个,项目总投资4196万元;加强市级财政的支持力度,整合各部门涉农资金,形成合力;积极调研高效、低成本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采用多种形式治理生活污水,开展第三方运营污水处理模式。

【丹阳】

专门成立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编制计划,确定连片整治试点范围,预计投入3579.15万元专项资金;建设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铺设生活污水管网、开展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重点解决涉及6个行政村142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处理问题;建立一整套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定期开展

检查、督促和考核。

【姜堰】

确定位于南水北调东线水源地通榆河上游新通扬运河两侧沿线经济基础较好的白米镇、娄庄镇为整治示范片区;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在道路建设、河道疏浚、危桥改造、卫生改厕等方面投入大量资金;强化乡镇、村庄垃圾治理以及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部分村庄生活污水治理,

农村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改观。

【沭阳】

示范片区所在乡镇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有经验、有实力的施工单位,倒排工期赶进度,实现示范片区生活污水达标排放、处理率不低于60%;借助“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活动,大力开展“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理干道两侧环境”的“四清”工程,巩固提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成

效。

来源:江苏省环保厅网站

推荐第2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情况汇报

九龙江北溪XX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是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保障民生的迫切需要,是一项利国利民、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在省、市环保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我区XX镇荣幸被列入全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片区。项目实施一年多来,我区全方位支持XX镇狠抓九龙江北溪XX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治项目建设,并初步投入使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面,我就九龙江北溪XX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九龙江北溪XX镇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区项目总投资1513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补助资金750万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560万元,地方财政自筹203万元。该工程涉及12个村,受益人口30701人。该项目分别从污水处理工程(含生活污水)、农村生活污水配套管网工程、垃圾收集、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和村容村貌整治工程等五个方面进行工程建设,不断改善九龙江水环境质量,优化农村人居生活环境。我们主要做法与成效是: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确保示范工程抓出成效,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 1

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治示范工作实施的领导、协调和督促工作。制定印发实施方案,下达工作责任书,XX镇设立环保站,健全镇、片、村三级工作网络,确保工程项目有专人管理、推动和落实。

二、强化工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为保证工程质量经得起历史的考验,我区持续强化对工程论证、招投标、资金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力度。

1、严格项目科学论证。2010年6月份委托XX市工程咨询中心制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专家认同并确定项目后,委托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反复论证,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做足工程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2、严格项目招投标。实施方案通过后,依法公开招投标,实行分段招标政策,以漳滨和石洲村为试点单位,五个人工湿地捆绑进行招标,配套纳污管网分五个片区进行招标。在工程设计、监理、政府采购等环节上,精确预算,透明公开。

3、建立项目推进机制。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按照《福建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认真执行工程进度报表拨款制度,做到项目计划与资金拨付同步进行。督促财政、计划、监察、审计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工程资金进行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加强公示管理,

确保合法合规。严格按照“建立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公示制度”的有关要求,加强公示,各项目比选结果均在区政府网站及镇公告栏进行公示,接受监督,确保合法合规。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区项目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协调会,组织成员单位,深入项目实施村督促检查,分析查找并实地解决现实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三、强化后续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为确保工程按时间节点推进,我区政府几次组织环保、财政、发改、国土、建设、农业、水利等单位、聘请专家对工程施工情况进行督促,及时提出薄弱环节的整改措施,确保施工进度。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着眼,区、镇两级财政对有湿地的五个村每年分别补助20000元,无湿地的七个村每年补助12000元,督促各村做好积极渠道、隔栅设施等日常清理、维护工作,并与XX市绿佳洁物业服务公司签订清扫保洁承包合同,负责道路清扫、垃圾收集、清运等工作,实现垃圾日产日清。我们还结合九龙江流域水环境养殖业整治,通过环保知识宣传,逐步规范农村生活垃圾堆放点、进一步引导农村生活污水的有序排放等相关举措,逐步改善辖区环境和九龙江水环境状况,逐步健全农村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农村环境监管能力。

在省、市领导和环保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区九龙江北溪XX镇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区整治工作已全部完成,主

体工程全部进入运行调试阶段。其中新建污水管道7193米,合流渠道11364.1米清淤并加盖,新增6座人工湿地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污水能力2650吨),2座化粪池+氧化塘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污水能力140吨),建设水源保护安全围网230米,建设垃圾收集池222个,垃圾箱483个,村容村貌整治(修复面积3100平方米、垃圾清运4250立方米、池塘整治10个),采购人力三轮保洁车46辆。同时通过XX市环境监测站水、气监测,基本符合竣工环保验收要求。

下一步,我区将以此次工程验收为动力,把上级的部署要求贯彻执行到位,继续加大投入,以农村环保为主线、多渠道整合资金、逐步完善环保设施建设的投入机制。持续强化举措,加强环保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不断完善环保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深化整治活动,完善基础设施,加强日常管护工作,进一步巩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成果,推进全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加快国家级生态区创建步伐。

推荐第3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实施方案

****市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

实施方案

****市环境保护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

目 录

一、****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概况 ...............................................................................1

(一)示范工作进展情况 .......................................................................................................1

二、示范区域情况 ...........................................................................................................................2

三、主要工作内容及预期目标 .......................................................................................................3

(一)拟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 ...............................................................................................3

(二)拟开展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内容 ...............................................................................3

(三)预期目标 .......................................................................................................................4

四、资金安排计划和项目实施进度 ...............................................................................................5

(一)资金筹措 .......................................................................................................................5

(二)进度安排 .......................................................................................................................5

五、示范成效 ...................................................................................................................................6

(一)环境状况改善成效 .......................................................................................................6

(二)农村环境管理机制更趋完善 .......................................................................................7

(三)保障和改善民生 ...........................................................................................................8

六、保障措施 ...................................................................................................................................9

(一)加强组织领导 ...............................................................................................................9

(二)加强监管 .......................................................................................................................9

(三)运行维护资金来源 .....................................................................................................10

(四)设施管理维护 .............................................................................................................11

七、附件.........................................................................................................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2012年度****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资金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2011年****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行政村分布 ........错误!未定义书签。

****市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

范实施方案

一、****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概况

按照财政部、环保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的要求,****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宜居****”建设为宗旨,以解决农村突出环境矛盾为目标,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主线,以统筹城乡环境保护为抓手,以保障库区水环境安全为重点,改善农村环境形象,改善次级河流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农民生计条件,促进统筹城乡环境保护的体系建设,促进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示范工作进展情况

一、会同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实施****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招投标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印发****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对项目招投标、项目验收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规范了项目管理工作。

二、完成了2010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工程建设,中央及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100%,预算执行率已达71%,共使用中央资

金2.5亿元,整合市级部门涉农资金2.7亿元,带动区县及地方投入10亿元。市财政局统一委托审计机构,对示范项目进行了工程结算审核和财务决算审计。

三、完成2011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立项工作,中央资金已全部下达,各示范区县正按《招标指导意见要求》组织进行项目招投标。

四、完成了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正在组织进行技术评估,拟于2012年初完成技术评估后下达资金计划并及时开展工程建设。

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与2011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县政府签订了示范协议,并拟于2012年项目立项工作完成后及时与2012年示范区县政府签订示范协议。

六、承办了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现场工作会,得到兄弟省市的好评,李干杰副部长在会上称赞我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经验和做法可学习、借鉴和推广。

七、结合全市第十次环保工作大会,召开了全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现场工作会,凌月明副市长参加会议,肯定了我市前一阶段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并对2012年及“十二五”期间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二、示范区域情况

2012年,****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共涉及18个区县,198个行政村,受益人口59.50万人。

示范区产业多以农业、林业、养殖为主,社会经济条件较好,2010年区县平均财政收入达到11.2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378元/年,

部分行政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6000元/年,平均公路路网里程达到1950公里,户用沼气池普及率10%,自来水普及率约占45.2%,新农村示范村、推进村占9%。

三、主要工作内容及预期目标

(一)拟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

示范区农村生态环境形势仍相当严峻,以行政村污水、垃圾污染、农村饮用水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次级河流污染、农药化肥面源污染、生态破坏及水土流失等为主要特征的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突出。

(1)饮用水安全保障问题。涉及示范区38个行政村、9万人,影响区人口近90万人。

(2)行政村聚集区生活污染问题。示范区生活污水、垃圾产生量分别0.026万吨/日、320吨/日,其中,农村聚居区生活污水产生量0.018万吨/日,污染排放大,处理率低。

(3)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示范区畜禽养殖存栏生猪当量70万头,排放COD近0.78万吨。

(二)拟开展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内容

示范项目实施内容主要包括:村镇饮用水源保护、行政村垃圾收运系统、村民聚居点污水处理、村民散户污水治理示范、规模化以下的畜禽养殖场污染综合整治、重点次级河流面源污染综合控制及生态修复措施、农村老垃圾场封场处理、无主工业渣场整治等。

按照国家要求,示范项目不支持以下项目类型:村镇供水工程、退耕还林等已有中央其它专项资金渠道的项目;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

染企业搬迁;没有最终的污水处理设施的单纯截污工程项目;农村户用沼气池;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项目;大型垃圾填埋场建设及垃圾发电项目;饮水解困、道路硬化、村庄绿化、产业结构调整等。

(三)预期目标

根据****市统筹城乡的战略定位,合理配置相关资源,实现各部门市、区(县)两级政府的资源共享,成片解决农村环境问题。治理后的行政村“脏、乱、差”问题得到根本性扭转,农村生产与生活环境得到切实改善,打造西部农村环境分类综合整治示范点,完善和创新农村环保政策和机制,探索巩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建设成果的方法,为我市乃至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具体达到以下目标:

(1)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2)保护目标水体水质满足水域功能要求。

(3)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60%;重点示范村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5%;

(4)行政村生活垃圾定点清运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大于70%;

(5)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理)率大于70%。 (6)示范区内乡镇环保机构或专职人员设置

完善各区县农村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机构的职能职责,配备与农村环保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编制,示范区内各区县环保局成立专门科室;加大培训、交流的力度,逐步提高农村环保工作人员的素质。

(7)示范区域内建制村环境管理能力建设

示范区内村镇环境管理能力得以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管护能力提 4

高,有一支专业维管队伍,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率达95%以上。

四、资金安排计划和项目实施进度

(一)资金筹措

2012年度示范项目建设资金由国家补助和地方配套两部分组成,其比例关系为2:1。中央农村环保专项“以奖促治”资金2亿元。地方配套来源于****市财政专项配套资金和区县财政配套资金,其中,****市财政专项配套占地方配套的15%。2012年****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资金来源情况为:

(1)中央农村环保专项的定额补助资金2亿元。 (2)市财政专项配套资金0.15亿元。 (3)区县财政配套资金约0.91亿元。

(二)进度安排

2011年11月底至2012年1月,完成各示范区示范项目实施方案专家审查,立项批复,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向有关区县划拨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补助资金。

2012年1月底,组织有关区县、业主等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市财政局、市环保局与相关区县政府签订《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目标责任书》。

2012年2月至3月下旬,组织完成项目施工建设招投标、项目施工合同备案。

2012年4月,所有项目进场开工。 2012年10月初,组织项目验收。

2012年11月初,召开领导小组工作总结会议;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分别向财政部、环保部上报年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总结。

五、示范成效

(一)环境状况改善成效

1、改善饮用水水质

有效保护村镇集中饮用水源,显著提高安全供水比例,消除规划区内存在的严重危及人群健康的饮用水安全隐患,实现100%以上的饮用水达标,解决农饮水安全问题。

2、减少污染物排放

通过示范区域集中或分散型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污水合理再利用等手段,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削减农村污水、畜禽养殖排放的COD约0.78万吨/年,有效控制次级河流出现的污染问题和富营养化问题,同时有效利用营养元素,提高土壤肥力。

通过固体废弃物收集、转运、处理及资源化等工程手段,变废为宝,有效减少固体废弃物产生量,改善无序丢弃和无处理状况,减少对土壤、环境空气及水体的污染。

3、有效利用资源和能源

通过户用沼气池建设、秸秆气化炉的推广等项目改善农村能源结构;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处理后还田,农村有机固体废弃物综合 6

利用等手段实现废弃物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提高资源利用率;优化产业结构,充分开发种植业、养殖业与农产品加工的有机结合的多重发展体系,促进农业生态系统物质的良性循环和绿色农业产业发展,逐步实现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经济的发展目标。

(二)农村环境管理机制更趋完善

1、促进农村环境保护监管机制建设

项目实施将以区域、区县行政单元解决农村环境污染问题,项目实施后将推动乡镇级管理单位跨行政区协作,齐抓共管,积累经验,建立合作工作机制和共享环保设施管理机制。

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立领导小组的机制,实施构成实现环保、发改委、财政、水利、农业等多部门协作,通过各部门项目及经费的整合,必将进一步促进部门间协作、协调机制的建立。

重点实施以次级河流污染控制为目的的示范项目,形成以环境问题和保护目标为管理对象的跨区域控制办法,推动农村环境分类整治方法的形成。

通过示范项目农村环境监测、监察机制、运行管理队伍组建,可以实现乡镇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机构的建设,实现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监管能力的全面提升。

2、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示范项目从设计到实施充分考虑农村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融合发展,探索互为促进的发展机制。

通过科学划定污染防治分区,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充分利用流域及土壤环境中营养成分,大幅削减化肥用量,合理建议流域养殖规模,

优化圈舍结构,配套处理设施,建立带动农业废弃物收集与循环利用的农业废弃物规模化利用加工企业等,在节约农业及副产业生产成本的同时,提高生产效益和农产品品质,增加农副产业收入;降低对资源的消耗,节约环境治理成本,实现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3、引导农村发展资金投向

通过中央资金支持,带动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加大和整合相关涉农资金,推动农村环保建设。同时,转变以往主要以城镇为环境保护重点关注对象的思路,在以后的工作中有利于环保资金一定程度上向广大农村区域适度倾斜。

示范项目的实施,能够促进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改善农村地区环境状况和配套设施的建设从而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丰富农村地区经济发展途径。

(三)保障和改善民生

通过示范区中各项工程的实施,不但可以有效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条件和生态状况,大幅提高全省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消除或减轻污染对农村居民身体健康的危害,提高农村群众生活质量,而且能及时化解由于环境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和保障农村社会稳定,提高社会和谐度。同时,可以更好地带动全社会资金对行政村环境整治的投入,切实提高农村环境基础设施水平,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进而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农村环保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更为坚实的社会基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示范项目涉及区县对应市级领导小组成立以区县领导任组长的区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

示范区县成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负责项目推进工作,选派责任心强、工作协调能力好、作风正派的通知充实办公室。区县人民政府应落实环保局和财政局的领导与对口项目村实行包干责任制。

(二)加强监管

1、管理机制与制度建设

(1)工作目标责任制

将各项任务分解下达到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与示范区县人民政府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市级各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党政一把手环保政绩考核。

加大监督考核工作力度,重点监督考核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或重大违规现象、自筹资金到位情况、工程进展情况、运行维管费保障情况等。考核结果与下一年度专项资金规模联动。对上述考核情况较差的区县,尤其是自筹资金不到位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的区县,将通报批评或取消示范资格,对考核情况好的区县,通报表扬。

(2)完善资金管理办法

在财政部、环保部资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市财政局会同市环保局拟定《****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报请市政府批准实施。

2、工程项目管理

工程项目建设严格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专业队伍运作、片区推进”的原则,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管理的政策和法规,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设计与施工实行招投标制、合同制、项目建设职业准入制。

3、财务管理

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相应财务管理要求和****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管理办法中的财务管理要求,实行工程建设预算制、报帐制和决算制,严禁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4、档案管理

严格按照经审查通过的项目实施规划组织实施,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整理工程基本情况,规划、设计、施工、监理、资金使用、验收、审计等有关项目资料,并实行一工程一卡管理制度,以行政村为单位,以工程为单元,登记造册建卡。

(三)运行维护资金来源

将《****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实施计划》纳入****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中央补助、市县配套”原则,整合“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农饮水安全工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地整治”、“农民新村”、“农村危旧房改造”、“创建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等资源,推进项目实施。

各级财政将连片整治项目资金及运行费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农村环保稳定的财政投入和运行维管费用。

1、公共性项目运行资金来源

村级污水处理站、垃圾收运及处置设施、无主垃圾场封场等项目的运行、维护费用,由区县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解决。

2、非公共性项目运行资金来源

以农户自用为主的分户治污设施,实行“自用、自管”,运行费由农户自筹经费解决,同时农户对其维护管理。畜禽养殖场污染综合整治工程运行维护费用由养殖业主自行解决。

(四)设施管理维护

乡镇政府组织成立集农村户用沼气池、村镇供水与饮水净化、污水与垃圾等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为一体的专业维管队伍,开展定期维护管理。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共同提供为期1年的工程技术咨询。

推荐第4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对策分析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对策分析

——以辽宁省农村示范点为例

【关键词】农村环境 连片整治 政府治理 国外政策

【摘要】近年来,我国农村环境日益恶化。本文以辽宁省农村为例,分析了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①沿河治理的模式存在局限性 ②环保部门与基层政府分工不合理 ③基层政府财政尴尬 ④政策执行缺乏后续有力度和长效机制。并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一系列解决对策。

一、情况介绍

(一)政策背景

近年来,中国农村环境问题日易突出,表现为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 叠加,各种新旧污染相互交织;工业及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危及农村饮水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一些农村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危害农民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重要因素,制约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三中全会上的讲话明确指出了到202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基本目标任务。其中,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基本形成,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 强作为重要内容被 写上日程:

改革开放30年 以来,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伟大实践带来了经济发展的累累硕果。但是,经济发展的同时,农村所面临的环境问题却日趋严重而环境问题 直接制约着我国农村能否真正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国家对农村环境治理问题高度重视。国务院于2008年7月召开了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决定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央财政为此设立了专项资金。2009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 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 题的实施方案〉》(国办发〔2009〕1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做出 了明确部署。2008〜2009年,中央财政安排了 15亿元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支持全国2000多个村庄 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积极整合各类资金,各级财政累计投入达50亿元,约 1300万农村居民从中直接受益。

(二)环境现状

辽宁省的农村环境宏观上分为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点源污染指有固定排放点的污染源,如工业企业排污;而面源污染则没 有固定的污染排放点:

根据辽宁省调查的14农村污染物的来源和特性分析,辽宁省农村生态环境面临的问题主要有农村的面源污染.农村的点 源污染和农村生态环境的破坏三大类。

1.农村的面源污染,农村的面源污染是指农村地区在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过程中产生的.未经处理的污染物对水体、土壤和空气及农产品造成的污染,具有位置、途径、数量的不确定性、随机性、分布范围大与防治难 度大的特点;主要来源于两方面:

①农业生产的污染,主要指不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用薄膜等化学品及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低造成的环境污染、农用化学品的大量使用、施肥结构不合理和施药不当,不仅严重污染土壤,通过农田径流加重水体的有机污染和富营养化,而且还通过受污染农产品的销售直接威胁到城乡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②农村生活对农村环境的污染:主要指村镇等农村聚居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因缺乏规划和环境管理滞后造成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污染。

2.农村的点源污染。主要指城镇企业和乡村集约化养殖场因布局不当、污染治理不力带来的污染,城镇工业污水和农业垃圾向农村地区转移的趋势进一步加剧。城镇工业与乡村畜禽饲养业具有污染点多面广、排污种类多浓度高的特点,因而其污染对农村环境造成了严重危害。

3.农村生态环境的破坏。主要指农村地区存在大 量掠夺式的采石开矿.挖河取沙、毁田取土.荒坡垦殖、围 湖造田、毁林开荒等行为,造成了对生态系统功能的严重 破坏一些由城市迁移到农村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为了减少成本没有建设相应设施处理工业垃圾和污水.给当地 农村造成了严重的水土污染。农村生态环境的破坏,不仅影响到我国农产品品质的进一步提升,制约了农业生产力的可持续发展,而且不利于广大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与提高其中,面源污染比点源污染的范围更广泛,不确定性更大,成分和过程更为复杂,也更难以控制。

(三)治理现状

为进一步推进辽宁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深入开 展,辽宁省政府日前在抚顺市召开全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现场经验交流会。辽宁省常务副省长许卫国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厅长王秉杰通报了 全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 行了布置。辽宁省将对项目开展情况实行月通报,2010年的项目要求在6月底前完成,最迟也要在7月底前完成;2011年项目必须在11月底前完成。对不能按时完 成任务的地区,省里将核减下一年度投资。2010—2012 年,国家和辽宁省将投入21.25亿元集中解决农村环境问 题,共涉及辽宁省7个市的21个县(市)区,惠及424个村。针对农村环境污染的实际,辽宁省专门出台了《辽宁 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技术指南》。经过一年的实践,已经初步形成了六大模式:一是生活垃圾村收集一镇转运一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模式;二是生活垃圾分类一制燃气、沼气的就地处理和资源化模式;三是在城乡接合部修建污水收集管网,农村与城市共用污水处理厂模式;四是分散村屯生活污水排放系统(边沟)加氧化塘处理模式;五是畜禽粪便大型沼气资源化利用模式;六是畜禽粪便区域有机肥厂处理模式。

(四)成果收益

3年前,即2009年5月19日,辽宁省和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签订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协议》,标志着辽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正式启动。如今,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辽宁成效显著,已初步探索出我国北方地区农村环保工作的新路子。

中央对辽宁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示范作用寄予极大厚望,让辽宁大胆尝试、率先突破,力争早“出成效、出经验、出模式”。在为期3年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建设中,辽宁开展优质工程、惠民工程和廉洁工程并努力全部完成试点任务,开创出农村环保工作的崭新局面。

根据国家关于示范区域选取的要求和原则,辽宁确定的示范区域为:以大伙房水库及输水工程周边地区为重点,延伸到输水工程供水及采水所涉及的地市,共包括抚顺、本溪、沈阳、鞍山、辽阳、营口及盘锦7个城市,其中要优先解决大伙房水库及输水工程周边地区的抚顺和本溪(桓仁)地区的突出环境问题。

辽宁在选择连片整治示范区域上遵循扶强不扶弱的原则,因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不是扶贫项目。为此,辽宁坚持如下选择:一选工作有基础的,通过资金扶持较容易见成效的;二选工作有积极性的,当地干部群众有强烈整治愿望的;三选领导班子能力强的,能够强有力地组织项目实施的。而且,对已选区域也要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具体情况及时调整,以确保出成效、出经验、出模式。

为保证早“出成效、出经验、出模式”,辽宁根据项目所处的区域、重要程度和模式,

采取了“三个一批”措施,即省里抓一批、市里抓一批、县里抓一批。在资金方面给予重点考虑和支持,明确模式、效果、时限,强化指导与督察,重点推进,为辽宁乃至北方地区探索出连片整治工程示范经验。经辽宁省环保厅和省财政厅研究,确定了沈阳市蒲河流域的新民和辽中片区、抚顺市抚顺县的社河和大伙房水库周边片区、鞍山市的海城河源头片区、本溪市的桓仁水库片区和盘锦市双台河入海口的盘山县片区以及100个村庄为省抓重点。3年里,辽宁有效利用中央补助及省配套奖金20余亿元(不含市县级筹措资金),实行整村推进和连片整治,有效解决农村环境基础设施薄弱问题,一些有突出环境问题的村庄也得到有效治理,最后将基本解决辽宁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一)沿河治理的模式存在局限性

辽宁省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主要沿河开展,对省内个市、区、县境内的河流进行治理,并对河流流域内的村落进行治理。在我们走访的辽中县及抚顺市,主要以蒲河和大伙房水库为治理重点,并以点带面治理沿流域村屯。选取的治理水域多为大型的河流、水库,而我省境内的符合大流量要求的水域并不多,相反,农村的小溪、小河却数量庞大。但是这些小面积水域由于不符合治理基础指标而被排除在外,相对于大流量水域,小流量水域无论在防污还是在自我净化方面都明显处于劣势,因而,真正污染严重的小流量河流及其流域得不到有效治理成为沿大河流治理的方针的副作用之一。

另外,大河流域内的村镇的政体经济水平均高于其他地区的村镇,沿河治理的方针使得大量资金、技术、基础设施等流向原本就相对富裕的地区,从而导致真正污染严重、资金缺乏、地处偏远的农村的环境得不到及时有效地治理。

(二)环保部门与基层政府分工不合理

本次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由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部发起。在地方主要体现在由省、市、区、县一级的环保部门直接组织并领导整治工作。从环境整治工作中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到垃圾箱、拖车、叉车等设备的采购,均由环保部门直接领导并进行,乡、镇政府及村委会不参与前期工作。因而使得在一些工程设备的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工程质量以及设备的售后服务问题成为了基层政府的负担。同时,“使用——采购”相分离的模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腐败发生的可能性,并且提高了效率,但是这种机械化的配给方式却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和资源配置的不合理,使得部分项目脱离农村实际情况。

环保部门负责采购、建设,村镇一级政府负责使用和后期维护的模式,造成了两机关的权力重叠和权利真空。一方面,权力重叠导致资源的浪费和资源配置的不合理;另一方面,权利真空使得基层政府在基础设施得的运行和设备的维护上很难直接向提供主体张张权利。

(三)基层政府面对财政尴尬

连片整治的项目除了国家、省市的财政补贴外,还需要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但是我国目前的现状是:省市一级有独立的财政收入,到了县级已经达到了尴尬的境地,到了基层政府如乡镇一级已是十分困难(除极少数农村外)。上级财政及环保部门只负责购置的设备和建设的工程,但是基层政府却要承担后续的大笔费用,如设备维护、人员培训等,而这笔支出是不被列入大政策支出之中的。

因此,当政策真正执行到受益者的阶段,往往给基层政府本就困难的财政雪上加霜,使得如此意义深远的惠民政策难以取得预期效果,更造成设备的闲置、资源浪费、摆设工程等问题。

(四)政策执行缺乏后续力度和长效机制

农村环境整治作为一项政策,其在执行过程中缺乏制度化的长效机制的保障。我国农村

环境保护起步晚、环境管理体制未建立的现实情况导致基层政府在相关领域的认识和工作处于真空状态以及农村居民缺乏环境保护意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作为一项未形成机制的政策,其在执行过程中势必会受到地方政府的层层打折,而其有没有明确的监督管理和后续检测体制,从而使该项政策的持续性难以保障,进而导致其惠民程度大大降低。

三、对策分析

(一)积极探索农村环保整治运行维护的长效机制

1.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管理体制。农村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机制的形成首先要有相应的环境管理的体制作保障。由于我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起步较晚,农村环境管理的体制还未建立起来,现阶段可在这方面做一些有益的探索:(1)建立县、乡镇两级环境监管体制,在每个乡镇政府明确一名副职分管环保工作,并至少配备一名行政编制的环保专职干部,重点乡镇设立环保派出机构,偏远或经济不发达的乡镇可两(多)镇设一个环保派出机构,工业企业比较集中或者区域开发程度较大的村可安排专人负责环保工作等;(2)实行农村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度,如县党委、政府与乡镇签订农村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将农村环境保护作为考核乡镇政绩的重要内容等。

2.加强农村环保人才队伍建设。目前,大多数地区农村环保专业技术人员稀缺,直接影响了农村环保工作的有效开展,应强化人员培训,培养农村环保专业技术人才,逐步建立起一支能够适应农村环保工作的人才队伍。

3.多渠道解决农村环保资金。整合资金,重点突破。近年来,由于国家“三农”政策的相继出台,各类涉农资金逐渐加大,农村建设资金也得到突飞猛进的增长,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的作用,着力整合各类资金,合力攻坚,争取资金效益的最大化。同时,在项目安排时,严格按照规划安排项目,力求少花钱、多办事,让群众在看得见、摸得着、受益多的变化中,理解支持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4.全民参与,强化监管。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推进环境保护知识进村入户,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和技能培训,增强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引导广大农民积极参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同时环保部门还应不断完善农村环境监管体系,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

(二)制定“征补共治”型农村环境政策

一直以来,百姓心中总是认为,环境治理理应政府负全部责任,所有的财力、物力、人力均应由政府负担。其实不然。环境问题人人有责。所以笔者建议制定“征补共治”型环境政策。

“征补共治”型农村环境政策,是指地方政府向农民征收环境费,作为环境治理费用的一部分,再从财政中提取一部分,共同作为农村环境治理费用,根据村庄环境特点,选取一些典型村庄,主要以奖励或补贴的形式,以提高农村环境治理效果的环境政策。这种政策手段将政府的环境管制与农民参与相结合,以第三方效果评价为纽带,形成多方主体协作治理环境的结构框架。“征补共治”型农村环境政策是在中国实施的“以奖促治,以奖代补”农村环境政策基础上的一种探索。其中,“征”是指县、乡、村级政府采取定期对村民直接收 取环境费,包括垃圾处理费和污水治理费,或合并为环境卫生费;农民参与是以出工等方式参与可量化的公共治理行为;“补”包括奖励和补助2 部分,奖励是指县、乡级政府对环境治理效果好的村庄进行定期物质和精神奖励,补助是针对村庄环境的公共治理工程和治理行为进行补贴,也可以奖补合并,也可先奖后补或以奖代补。第三方评价是指环境学会(协会)的非政府组织NGO和公众共同对环境治理进行定期和抽查方式的公正评价的过程。

(三)借鉴外国立法经验,加强环境整治法制保障。

1.日本有关农村环境的相关政策法律

日本自20 世纪70 年代以来开始重视农业环境保护问题,提倡发展循环型农业,制定了一系

列农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如《推进循环型社会形成基本法》、《农药取缔法》、《土壤污染防止法》等,有效推动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90 年代后,为进一步促进环保型农业发展,又相继发布了《有机农产品蔬菜、水果特别标志准则》、《有机农产品生产管理要点》、《有机农产品及特别栽培农产品标准》等。在畜禽粪便污染防治方面,日本先后制定了《废弃物处理法》、《防止水污染法》和《恶臭防治法》等7 部相关法律,在《防止水污染法》中对不同养殖规模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和要求。

2.美国有关农村环境整治的相关政策法律美国的农业污染防控主要集中于水污染方面。美国各级政府( 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 累计出台了数百条有关保护水质的法律和法规,采取了一系列政策进行水质控制,如《水质量法案》( 1965)、《联邦水污染控制法案》( 1972)、《清洁水质法案》( 1977) 等。随着面源污染的日益严重,1987 年修订的《水质量法案》要求各州制定实施计划,以控制农村非点源污染[1]。1947 年,由美国国会制定的《联邦农药、杀真菌剂和灭鼠剂法案》是美国防止水污染中有毒有害物质的一部重要法律,这一法律授权美国环保总署( USEPA) 对农药的使用加以控制。

目前,我国出台的有关农业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共有20 多部,国务院及各部委颁布并实施的相关行政法规和规章有数十部,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虽然对我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在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水土流失治理,特别是针对当前急需解决的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和以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粪便随意排放导致的水污染及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导致的土壤污染为特征的农村面源污染及其防治问题,尚缺乏相关必要的能够有效发挥作用的法律法规和实施办法。鉴于此,结合现阶段我国农村面临 的突出的环境问题以及现有政策体系的不足,笔者认为,我国应制定相应的农村环境整治政策。如以下几个方面:①是结合农村环境污染特征和生态建设要求,建立和补充现有国家法律中缺失的相关法规、条例,主要有《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农药经营使用管理规定》、《生态补偿条例》等;②是制定和完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环境标准,如《农村工业废水、废气及固体废弃物排放标准》、《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标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建设标准》、《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认定标准》等。③制定税收政策。改革和完善资源税,广泛建立自然资源生态补偿税,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开征以化肥税、农药税为主要构成的环境税,有效遏制农业生产中投入的农药、化肥等对土地、水环境的污染和破坏。④制定财政补贴政策。建立耕地补贴制度,对发展生态农业的农户和企业给予直接财政补贴,对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行为进行间接补贴; 建立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将相应的农村环保支出列入常规性预算。

四、结

通过几年的整治,目前辽宁省农民的环保意识在提升、环保理念也普遍增强。但是,我们搞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不能盲目追风,搞形式主义。也不能只投入金钱建基础设施而不顾运行。否则只会“好心办错事”。辽宁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一定要结合辽宁省农村的特殊实际情况,在国家战略主导的推进中,一定要注重政府环境保护的职责,这就要求政府从多层面、多角度发挥环境行政的职能和作用,积极利用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等手段推进环境管理。只有不断地加强政府环境管理,才能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陈进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广东科技,2011(22):70-72.

[2] 朱立志.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机制与政策[J].环境保护,2008(15): 18-19.

[3] 严立冬,郝文杰,谭波,等.我国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税收政策分析[J].税务研究,2010(1): 50-52.

[4] 民建中央专题调研组, 路明,郭群峰.我国农村环境污染现状与防治对策〔J〕.经济界, 2.8( 02)

[5] 宋国君, 金书秦 论城乡环境保护统筹[J].环境保护, 2007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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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汇报

(2012年3月 9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我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在省环保厅、财政厅的大力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市环保局精心指导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详细安排部署,强化工作措施,整治工作全面启动,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规划项目基本情况

今年我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主要涉及驿马、白马、桐川3乡镇的8个行政村(白马铺乡:白马村、肴子村、高户村,桐川乡:党崾岘村,驿马镇:驿马村、儒林村、上关村、涝池村),环境连片整治内容以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畜禽养殖粪便分离和集中式水源地保护为主。概算总投资484.83万元,申请中央专项资金32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12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48万元,镇村投工投劳及整合资金4.83万元,项目要求3月20日之前完成大宗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4月底之前完成项目工程量的40%,5月底之前完成项目工程量的80%,6月20日全部完成。

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为切实实施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县上采取得力措施,

全力推进这项民生工程。一是组建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环保、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监察、审计、发改、国土、住建、水务、农牧、林业、交通、卫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庆城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责分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任务,靠实责任。项目乡镇成立了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项目村成立了项目工程领导小组,全面协调,统一组织。形成各乡镇、各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社会、干部群众共同参与的农村连片整治工作联动机制。二是全面部署,建立保障机制。及时召开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市连片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我县连片整治项目实施工作,制定印发了《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的安排意见》、《庆城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标准及要求》、《庆城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管理要求》,与示范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了《庆城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监管和绩效考核制度》、《庆城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义务监督员制度》,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是明确任务,统筹推进。截止目前,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场勘查、设计、招标、大宗物资采购等前期准备工作全面展开。实行项目大宗物资政府采购制度和项目工程招投标制度,大宗物资的采购由市环

保局、财政局统一组织招标,其余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3月20日前完成招投标工作,由县财政局、环保局对招投标过程全程进行监督。按照省上规定的资金配套比例,我县配套48万元已足额拨付到帐,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利保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量大面广,工作要求高,示范意义重大。我县将在省市环保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靠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一是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实行县乡村逐级负责的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实施和管理体制,县环保局负责项目统一监管,实行全程跟踪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县财政局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和按期拨付,项目实施和资金监管纳入审计。乡、村要组织实施好项目建设,项目法人对建设质量负终身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达到规范要求。二是严格制度,强化监管。严格执行农村环境整治示范项目管理工作制度和要求,切实落实项目建设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强化资金管理,落实县级报帐制,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公开信息,严格考核,接受群众监督。通过项目的实施将全面解决农村环境问题, 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保障农民身体健康,实现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新农村文明道路,推动全县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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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2010年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工作总结

安吉县是第一批省级农村环境保护试点,多年来坚持生态立县不动摇,在农村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作了有益尝试和大胆探索,走出了一条保护与发展并举、环境与经济同步的科学发展路子,形成了环境优美、经济繁荣、发展协调、社会和谐等诸多优势,为加快安吉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奠定了基础。

安吉有行政村187个,现已创建完成“中国美丽乡村”91个,各级生态村94个,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100个,覆盖率达53.5%。2010年正在组织实施杭垓镇高村村、山川乡九亩村等11个市级生态村创建,梅溪镇马村村等75个美丽乡村建设计划,启动25个村庄环境整治提升,培育市级“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2个。

为巩固原有生态建设成果,全面实现环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我县将深入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争取三年内成为全省乃至全国农村环境保护的先进典范。现将2010年度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进展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分督查组、宣传组、管理组。办公室设在环保 1 局,全面负责项目推进、指导与协调。同时抽调有关部门人员成立督查组,做好工作进度督查与管理。各乡镇、村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整治项目稳步有序推进。

2、制定整治方案。在总结以往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经验基础上,本着使实施方案更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发挥实施方案在连片整治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多方征求意见和讨论,对实施方案进行了全面多次的修改,明确了实施范围、建设内容、资金投入等问题。

3、建立工作机制。建立整治村每月一次汇报、每季一次分析的制度,全面及时地掌握最新进展情况。乡镇成立村庄整治工作考评组,对照验收标准,预先对整治村进行考核,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整改意见,责令其整改落实,确保整个村庄整治工作质量和效果。建立资金投入制度,较好地融合上级拨款和自我筹资等有效形式,通过集中、连片投入实现量的提升和质的飞跃。制定班子领导联系责任区制度,将连片整治列入政府和部门重要的议事日程。

4、强化设计监理。为保障工程质量,坚持不设计不实施的原则,要求各整治村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找出存在问题,有规划、有重点的选择合适的污水处理技术,并要求工程施工过程聘请环境监理,负责整个工程项目技术指导和工程监督。整治办负责项目推进、督查与验收,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工程,要求整改, 2 整改不到位的,不予验收。

5、注重长效管理。为保障连片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促进农村环境质量的全面提升,研究制定了《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长效管理办法》、《关于完善全县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具体实施主体及责任,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做好后续维护和管理。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强化素质教育和监督管理,最终实现农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二、主要特点

1、整治定位明确。整治根据各村经济社会条件、水资源状况、居住特点、环境污染现状和实际需要,着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和中国美丽乡村、农家乐集中区、生态示范村、水源上游村中选取,具有较强的代表性,能较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充分考虑了各村的实际情况和工作计划,实现了“以点成线、连线扩面”,点即是突出重点,线是形成“精品示范线”,面即是立足全县农村地区,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2、工作良性互动。充分整合建设资源,与开展的中国美丽乡村、生态村、新农村实验示范村创建等有机结合,进一步形成合力,把各项工程建成惠民富民的好项目,整体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配套出台相关工作督查和考核机制,实施年度考核,并与乡镇年度绩效工作考核挂钩。同时, 3 采取领导驻点帮扶、机关部门结对等多种方式推进建设进程。

3、推进效益明显。安吉县开展生态建设时间较早,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已具备开展连片整治的现实基础。开展村庄连片整治工作,具有很强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连片整治,能以整体规划来营造大的格局,能以统筹实施来带动面的扩张,并最终实现村容村貌的全面改善和环境质量的整体提升。

4、技术不断创新。加强与高校、科研单位的合作,积极探索简便实用的处理技术,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分户式湿地处理技术,实现了

一、二代处理技术向第三代一体化处理的转型,新增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处理技术、强化厌氧+生态滤池技术、跌水曝气接触氧化+生态过滤技术、太阳能驱动污水处理技术等,并针对农家乐污水处理技术,引进日本多介质土壤层技术实施农家乐污水无动力处理,针对平原斗区河沟塘污染,采用新型氧化塘处理技术。

三、下步打算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广全国生态文明和省农村环境保护试点为契机,扎实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突出重点,强化整治,连片推进,务求当年显著改善,三年大见成效,使安吉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0年启动21个村的整治工程,实现中心村污水处理率60%以上,村庄垃圾收集自然村覆盖率100%。

1、抓目标管理。

一是落实政策制度。明确实施村名单,出台《安吉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全面落实长效管理制度,确保制度到位、资金到位、人员到位,尽快形成职责明确、运转顺畅、整治有效的机制。

二是抓好工程质量。各村按有关文件要求负责做好工程招投标工作,并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聘请专业环境监理公司,负责整个工程项目技术指导和工程监督。形成以项目负责人为点、施工队小组为线、工程监理为面的“三位一体”质量管理体系。

三是把握验收标准。研究制定工程项目的验收标准,建立验收项目管理台帐,从施工准备、施工过程到检查验收等各阶段都要有检查记录、评定依据,强化单个工程项目验收,单项工程检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同时,通过各阶段检查总结、评比验收,有力促进工程建设质量的提高。

四是加强资金管理。制定下发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做出明确的规定,防止截留、挪用等现象的发生,确保资金落到实处。严格执行上级政策,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实行报账制。建立事前审核把关、事中跟踪监督和事后稽查相结合,审查资料与实地查看相结合,全面监督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制度,把跟踪问效作为加强资金管理的重要环节来 5 抓,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抓示范带动。

一是推进示范带建设。围绕中国美丽乡村精品观光带(黄浦江源带、中国大竹海带、白茶飘香带、昌硕故里带),建设连片整治“精品示范带”,积极探索平原斗区的村庄整治,加快攻坚克难。充分利用生态创建、美丽乡村创建的契机,打造精品工程,为连片整治工程提供良好的平台,带动项目的提升。

二是推广应用实用的农村环保技术。根据村庄特点,因地制宜推广各类污水处理技术,并总结各类模式优缺点,编制农村污水处理实用技术手册,在乡镇定期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实用技术培训,指导其他村庄开展污水处理治理,提高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能力。

三是突出整治工作重点。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为主要整治内容,重点整治村庄脏乱差现象,抓住道路硬化、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薄弱环节,加强村镇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人居环境,确保整治一片,规范管理好一片。同时,对基础条件较差的村,做到提前介入、提前热身,着重加强指导。经常性深入整治村进行实地检查,及时指出影响工作进度的因素,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3、抓跟踪督查。

一是营造氛围。及时总结环境综合整治中好的做法和经验, 6 通过电视台、电台、报刊、网络等形式全方面、多角度地通报整治情况,形成人人关心整治、人人关注整治的良好氛围,把连片综合整治深入扎实持久地开展下去,使广大人民群众亲身享受到整治的成果。

二是强化督查。对整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等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采取不打招呼暗访的办法,加大新闻媒体监督力度,定期不定期采取记者随行,报纸、电视通报的方式,表扬好的、曝光差的村。

推荐第7篇: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镇人民政府文件

白政【2011】 号

##镇人民政府

关于##街村等4个村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的

各村民委员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为改善我镇环境状况,提高环境质量,加强对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街等4个村进行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请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执行。

附:@@##镇##街村等4个村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镇##街村等4个村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民委员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环保部门对农村环保整治的精神,加强我镇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在##街村等4个村范围内积极开展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现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推动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创建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防治污染与生态保护并重,推动我镇农村环境保护和建设,促进我镇生态良性循环,全面提高群众素质,建设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为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二)坚持体制创新的原则,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明晰产权,合理补偿,建立生态环境建设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三)坚持政府统一组织,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

(四)坚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

(五)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因地制宜地原则。

三、主要目标

##镇开展##街村等4个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立足于现有农村环境和经济基础条件,以##街村等4个村的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活动为契机,把##镇打造为生态宜居,农村人居环境清洁、安静、舒适,自然资源持续利用,生态环境良性循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经济繁荣、山川秀美,绿水长流,生态文明的新型农村社区,实现全镇生态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局面。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镇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保障其顺利推进,实现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维护,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环境保护与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创建工作的日常事务。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验收等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甲烽(镇长) 副组长:石三立(党委副书记)

李五军(副镇长)

成 员:张俊峰(党政办主任)

王福安(党政办主任) 杜玉忠(财政所所长)

张志武(村镇建设发展中心主任) 刘青敏(##街村支部书记) 胡彦松(油路沟村支部书记) 黎守国(大青村支部书记) 娄庆松(栗扎树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村镇建设发展中心,张志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职责和分工

创建过程中牵涉到我镇村建中心、财政、环保、统计、林业、宣传等多个部门以及相关的行政村,根据工作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创建办公室

负责制定工作计划,联系建设公司,协调建设中的相关事宜,并把创建工作列入工作目标责任;对创建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经常对创建工作进行督查;组织做好相关材料的准备上报工作,建立和管理创建工作档案; 以及后期项目建设后的运行管理工作。

(二)环保工作站、村镇规划与建设服务中心

负责推进农村环保良性发展的长效管理,全面加强环境保护和建设。负责辖区内环保把关和农村环境的整治。

(三)国土资源所

负责指导项目建设用地的协调和规划,合理开发、利用和生态用地的保护工作。

(四)天然林保护站

负责组织建设区做好生态林地管护和林业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五)财政所

负责创建工作经费预算,根据财力适当在年度预算中列编;与上级财政部门联系,负责专项资金的划拨使用。

(六)宣传工作组

由镇党委宣传口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促使建设工作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广泛参与和积极支持。

(七)相关村民委员会

由相关村主要干部组成,负责本村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工作的协调,认真按照责任书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并配合镇政府做好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六、实施步骤

我镇的##村等4个村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

1.成立建设组织机构。按照要求成立“##街村等4个村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管理和日常工作。

2.制定建设工作总体思路,报镇政府备案。

3.编制《@@##镇##街村等4个村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二)##街村等4个村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建设阶段 1.召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2.各相关部门编制各自的实施计划,并报建设领导小组认定。

3.依据实施方案要求和各单位的实施计划,分阶段明确进度要求和工作目标。

4.广泛宣传发动。利用广播、标语、宣传栏、流动宣传车等各种媒介,广泛宣传建设工作的意义和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计划,提高全镇人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营造环境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5.各单位根据《##街村等4个村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建设,定期向镇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报告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三)检查验收阶段

1.完成申请验收报告的编写,向市和省提出验收申请。2.做好省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七、坚强监督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每天派出专门人员对项目进行监督,保证其工程按建设设计进行建设施工,如有发现偷工减料,严格督办,及时改正。

##镇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每月至少组织下村一次考察设施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作为支部书记、村主任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中共##镇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推荐第8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督促检查办法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督查标准与办法

为加强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管理,确保示范项目有序实施,提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以下督查标准与办法。

一、督查内容

1、项目实施机构设立情况;

2、县区财政配套资金落实情况;

3、项目实施保障制度建设情况;

4、项目实施公示制、招投标制、报账制等相关制度执行情况;

5、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落实情况;

6、项目资料的完整性。

二、督查依据

1、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印发的《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2、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3、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目标责任书;

4、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制定颁布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考核验收办法(试行)》。

三、督查标准

(一)项目实施机构

1、县(区)政府一级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领导小组是否健全,组成人员中是否有监察、财政、审计部门的负责人;

2、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招投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是否健全,且有监察、财政、环保等部门领导参加;

3、乡镇一级是否成立了由乡镇长挂帅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机构,专人负责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

4、村委会是否有明确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负责人和工作人员;

5、上述各项目实施机构均能按规定运行。

(二)配套资金落实

按照国家规定要求,每个项目村由县区财政配套的6万元是否已落实,且按时、足额拨付到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专门账户。

(三)保障制度建设

1、县(区)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是否及时签订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要求;

2、是否按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办法与考核验收办法;

3、是否结合当地实际制定项目实施的管理规章制度。

(四)制度执行情况

1、县(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机构是否及时对连片整治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并通报各乡镇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发现和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公示制执行情况:是否按工程进度要求,及时向村民公示工程建设内容、工程进度以及发现的问题与纠正解决措施;

3、招投标制执行情况:对需招投标的项目是否进行公开招投标,招投标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监督机制是否健全;

4、县级财政报账制执行情况:

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专人管理;

⑵专项资金是否在县区环保局或财政局设立专用账户; ⑶报账程序是否合规:即,根据工程进度,由乡镇制定项目资金使用计划,提出申请或填写资金申请联审单,报经县(区)环保局、财政局、审计局主要领导审签后,报请县(区)主管领导批准同意,方可予以报账;

⑷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是否及时向当地群众张榜公布;

5、报备制执行情况:项目实施中,对于乡镇请示汇报事项向市环保局、财政局报告备案情况。

(五)项目实施进度

1、总体进度要求:20ⅩⅩ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是否按计划完成阶段任务。即,20ⅩⅩ年Ⅹ月Ⅹ日前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20ⅩⅩ年Ⅹ月Ⅹ日前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动工,项目的设备采购按计划分阶段实施完成,确保所有项目Ⅹ月Ⅹ日前完成;

2、项目建设是否按方案严格实施,做到不变形、不走样。

(六)项目资料 项目实施资料是否存档,包括实施方案、会议记录、招投标、财务会计账簿、监督检查文件和图片资料是否归档保管。

四、督查的形式

(一)听汇报:听取县区环保、财政部门和项目实施村镇的汇报,了解项目实施中的组织领导、资金管理、进展进度、存在问题及建议等;

(二)查资料:查阅县区环保、财政和项目实施村镇组织实施项目的文件、制定的规章制度、会议记录、财务报表、资金审计意见、政府门户网站、项目实施村镇新旧面貌照片和工程实施的影像资料等;

(三)看现场:现场查看工程进展情况,检查了解项目实施质量及管理情况、项目所在村庄村务公开栏、宣传资料,并对群众满意度进行现场测评。

推荐第9篇:宁夏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考察报告

宁夏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考察报告

县政府:

近期在政府张县长的带领下,我们参加了省环保厅组织的赴宁夏考察学习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的活动,通过现场学习,提高了我们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直观感受和认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宁夏自治区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中的一些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强有力的工作机制和体制来保障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开展。为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宁夏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先行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农村小康环保行动领导小组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又于2010年成立了自治区主席任组长,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和自治区常务副主席任副组长,财政、发改、环保等14个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环保厅和财政厅联合组成,负责农村环保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整体部署。为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自治区多次召开大规模的专题会议,明确组织领导和工作责任,安排部署农村环保工作目标任务、重点和要求,并把农村环保工作纳入环保目标责任制的考核体系,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宁夏自治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方案》。同时,自治区人民政府连续5年把大力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作为为民

办的10件环保实事之一,狠抓落实,从而进一步扩大了农村环保工作的影响力,也推动了全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2、强化制度建设,制定相关标准,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撑。根据宁夏自治区不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环境条件的差异、山川有别的环境功能和生态功能区划实际,自治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题研究并制定出台了《宁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 》、《宁夏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宁夏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等 11项规章制度,通过制度的建设,促进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同时,自治区围绕当前农村环境现状及形势、影响农村居民健康的重点和难点的环境问题、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技术等主要内容,组织相关工作人员、专家及项目设计单位,到河北、重庆等省市,就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处置和管理情况进行调研,并邀请环保部环科院、沈阳环科院专家,结合宁夏实际制定出台了《宁夏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宁夏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规范》等4个宁夏地方标准,为宁夏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技术支撑。

3、完善工作机制,通过机制创新来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目前宁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农村环保体系、环保专家库和村镇保洁队伍。一是结合全区实际,制定 2

了《宁夏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宁夏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二是建立了以各级政府为主导的农村环保融资、环保科技支撑、环境监管、环保宣传等新的运行机制。三是建立了农村环保专家库,并由政府购买村镇保洁员等公益岗位,以解决环境综合整治技术支撑缺乏、项目储备不足和村镇缺少环保专职人员的问题。四是按照“树典型带一般”的思路,从2007年起,建立了“干的好就支持、效果好就奖励”的激励机制,对创建自治区级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的分别给予20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五是在各级环保部门增设了农村监督管理机构,健全了农村环保工作管理体制,形成了“党委政府负责,财政、环保牵头抓总,相关部门配合联动,乡镇具体实施”的四级管理体系。

4、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通过重点示范效应来带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宁夏面积虽小,但从南到北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环境问题有较大差异。自治区立足实际,因地制宜,重点抓好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生活垃圾污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与农村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环境问题,大力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在具体实施过程,各县市坚持选择村庄较为集中、人口较为密集、经济实力较强的地区,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对具备条件的村镇推广“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垃圾处理方式;对偏远地区的村镇,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垃圾填埋场;对城市周边村镇的污水纳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不能纳入村镇的则采取分散式、低成本、易管理 3

的人工湿地、沟塘等方式进行处理。重点整治项目的全面实施,有效带动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全面开展,使宁夏自治区的农村环保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得到了环保部、财政部的充分肯定,其典型经验已多次在全国进行交流。

5、整合部门资金,加大投入,通过多元化的农村环境建设投入机制保证农村环保工作的开展。宁夏自治区2007年就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农村环保专项资金制度,自治区把农村环境保护列为公共财政支出和保障的重点,并建立“以奖代补、以奖促治”机制,不断加大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投入。仅近两年,全区投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资金累计就达到4亿元。为减轻各县市(区)及乡镇负担,自治区取消了基层承担的配套资金,所有建设资金全部由自治区财政承担,并按工程实施进度予以落实。同时,自治区政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积极整合各项涉农资金,捆绑项目办大事,使道路、供水、排水、沼气、电力、电讯、绿化等建设资金向试点示范区项目集中聚集,发挥了资金规模效应,提高了项目综合效益。在加大资金投入的同时,自治区还建立了专项资金区、市、县三级督查制度,在项目建设进程中,严格执行责任制、报帐制、招投标制,确保了环保资金专款专用,保证了农村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学习考察宁夏环保工作的一些启示

1、领导重视是宁夏农村环保工作全面开展的保障。宁夏地处西北内陆,经济上属于欠发达地区,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却走在了全国前列。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全区各级领导 4

对农村环保工作在思想上认识明确,工作上高度重视。他们把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必须要求,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作为改善和保障民生,让广大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一个重要方面。自治区党委、政府专门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农村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领导小组,出台了相关政策和措施,从领导体制、政策措施、工作机制上保障了农村环保工作。

2、抓好规划的落实是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能够持续开展的根本。为使农村环保工作走上科学、规范的健康之道,自治区政府制定了《农村环境保护规划》、《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明确了农村环保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政策措施、技术规范、中长期目标和近期要求。《规划》还充分兼顾了各地不同的自然环境、经济现状、生活习惯等,确定了不同的重点整治内容,从而保证了规划的先进性、可行性和长远性,引领着农村环保工作的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3、创新工作机制的运行是农村环保工作充满生机的动力。针对农村环保工作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牵涉面广等特点,宁夏解放思想、大胆改革、创新机制体制,探索建立起了农村环境保护融资体制、环保科技支撑、农村环境监管、农村环保宣传教育等新的运行机制,并由各级政府购买村镇保洁员等公益性岗位,解决了长期困扰农村环保工作的经费、人员、技术、管理机制等重要问题,为农村环保工作趟出了新路。同时,宁夏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小 5

康环保行动中,各级都把建设和整治任务纳入了农村整体工作计划和党政班子年度考察目标,细化任务,量化指标,科学考核,全区定等排名,把考核结果与班子和党政干部的实际等次紧密挂钩,把对干部的考核等次与干部的升降去留紧密联系,有效调动了各级班子和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农村环保工作在较短时间内有了大的突破。

4、立足当地实际,采取多种方式,是解决农村环保综合整治难题的良方。在农村环保具体工作的推进上,宁夏自治区针对南北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人的生活习惯等差异,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整合部门资金,与新农村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分别制定了远山搬迁、集中建镇(村、近邻并城、平原治污治乱等不同的治理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如今的宁夏农村,随处有集中新建的城镇化新村(镇),气势恢弘、设施齐全,农民享受着城里人的生活;新建和改造后的排排居民点,大多都配套了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处处干净整洁,充满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生机和活力。

三、对瓜州县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几点思考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农村环保工作,不断强化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政策和措施,各项资金的支持力度也越来越大。从今年开始,财政部、环保部又开始在全国进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推广工作,共分三年实施,我省也被列入其中。今年是项目实施的第一年,全省共安排资金2.3亿元,明年和后年的资金有可能还要增加。我县今年上报了7个村,经省上审核确定后,安排我县5个村(全部在锁阳 6

城镇),每村安排资金60万元(其中省上54万元,县上配套6万元)。目前锁阳城镇正在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在做积极的准备工作,预计明年8月底完成此项工作。通过近几年连续不断的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我县农村环境状况有了一定的改善,但在总体上还存在许多问题,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污染、面源污染、畜禽养殖业污染还相当严重。集中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可有效推动农村环保工作,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民生活水平。通过对宁夏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考察学习,结合我县实际,我们提出三点建议,希望对我县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推动有所帮助。

1、突出重点,示范带动。我县各地农村环境状况差别较大,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基础不一,必须突出重点,示范带动,逐步推进。示范项目村的选择应重点考虑基础设施相对完善,资金实力相对较好的老乡镇政府所在地,在此基础上,再逐步推进、逐年扩大整治范围,逐步实现片片相连、整体改善的目标。

2、统筹推进,突出综合。按照上级要求,此次综合整治重点是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处置、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应按相关要求,抓好排污口拆除、截污及隔离设施建设、标识设置等工作。在规模较大、能够连片的村庄,应建设小型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相对分散的村庄应建设小型人工湿地、无(微)动力处理设施、氧化塘来处理生活污水; 7

对于生活垃圾,可采用“户分类、村收集、乡镇集中处理”的方式进行处置;对规模较大的畜禽养殖企业,应逐步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废弃物综合利用。同时,还应和土地整治、农用水利改造、生态农业建设、乡村道路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协调,科学布局,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以避免出现重复建设和不必要的浪费。

3、加强管理,突出整治。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是一项探索创新性的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单靠上级拨付的少量资金,恐怕难以达到实效。可以考虑整合新农村建设等各种涉农资金管理,在政策范围内按照“性质不变,渠道不乱,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将各项资金统筹整合,打捆使用,充分发掘资金集聚效应。同时,各有关乡镇也应积极探索和建立起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力量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整治工程建设。

推荐第10篇: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指南

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指南

(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以奖促治”政策,规范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确保连片整治成效,在总结2008-201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政策实施情况基础上,制定本指南。 1.总论

1.1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支持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用于指导省内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选取、项目设计、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组织实施与监管、考核验收、设施运行维护以及环境成效评估等工作。非示范省省可参照本指南开展相关工作。

1.2编制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保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 63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 11号)

《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09] 48号) 《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2009] 165号)

《关于深化“以奖促治”工作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 59号)

《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2010] 136号)

《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函[2010] 44号)

《村庄整治技术规范》( GB 50445-2008) 《关于发布的通知》(环发[2010] 20号)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HJ/T338-2007) 《关于进一步加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 132号)

《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HJ 574-2010) 《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497-2009)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HJ/T81-2001)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596-2001) 1.3概念解释

(1)连片整治:以解决区域性突出环境问题为目的,对地域空间上相对聚集在一起的多个村庄(受益人口原则上不低于2万人)实施同步、集中整治,使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的治理方式。主要包括以下三类方式:一是对地域空间相连的多个村庄通过采取措施实施综合治理,使这些村庄的区域环境质量获得改善。二是围绕同类环境问题或相同环境敏感目标,对地域上互不相连的多个村庄进行同步治理,使同类环境问题得到解决或相同的环境敏感目标得到保护。三是通过建设集中的大型污染防治设施,利用其辐射作用,解决周边村庄的环境问题。

(2)问题村:是指媒体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和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的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村庄。

(3)环境成效评估: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类型分为连片整治项目评估、一般整治项目评估和“问题村”环境治理项目评估,其中:“连片整治项目评估”是指“以奖促治”政策明确支持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的环境成效评估,包括示范省连片整治项目评估和非示范省连片整治项目评估。“一般整治项目评估”是指治理内容属于《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11号)明确的整治内容中的一类或多类项目的环境成效评估,包括专项治理项目评估和综合治理项目评估。“问题村”环境治理项目评估是指依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函[2010] 44号)开展治理的项目的环境成效评估。

(4)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农村集中式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供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水源地;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指供水小于一定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在1000人以下)的饮用水水源地。

(5)畜禽养殖小区和散养密集区:畜禽养殖小区是指在统一规划的区域内,由多个养殖业主共同组成、按照统一操作规程进行养殖、管理的养殖单元。畜禽养殖散养密集区是指以家庭少量圈养为主要模式,以销售为目的,以畜禽养殖设施或者场所与居民生活区混杂为特点,且畜禽存栏量与人口数量的比值超过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一定限额的区域。

(6)畜禽养殖废弃物:是指畜禽养殖活动中产生的畜禽粪便、畜禽舍垫料、动物尸体、散落的毛羽及清洗动物身体、饲养场地、器具所产生的污水等。

(7)堆肥处理:将畜禽粪便等有机固体废物集中堆放并在微生物作用下使有机物发生生物降解,形成类似腐殖质土壤的系统处理工程,包括集中堆肥厂、分散式堆肥等。

(8)“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垃圾处理模式:是指农户首先将垃圾按照一定分类方法堆放、贮存,以村为单位将垃圾运输至乡镇垃圾中转站,乡镇环卫部门负责将垃圾集中运输至县级垃圾处理场地进行无害化处理。

(9)垃圾分类:可回收垃圾包括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物,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可堆肥垃圾指垃圾中适宜利用微生物发酵处理并制成肥料的物质,包括易腐类厨余垃圾,树枝花草、农作物秸秆等可堆沤植物类垃圾等。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如废电池、废灯具、废弃小电子产品、过期的药品、农药等。

(10)生活垃圾收集池:指农村地区由砖或混凝土砌成的生活垃圾收集装臵,其结构类型及容积尺寸可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具备防风、防雨、防渗与垃圾分类功能,能减少污染产生,同时还便于垃圾投放、清运和处理。

(11)生活污水集中和分散处理: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是指通过管网将污水集中收集到特定设施进行处臵的方式,包括大型人工湿地、生态塘、生物膜法、土地处理系统以及污水处理厂等处理方式。生活污水分散处理是指单户或联户对污水采取就地处理的方式,包括化粪池、小型湿地、发酵池、沼气净化池、MBR、净化槽等处理方式。

(12)历史遗留的农村工矿污染:是指造成环境污染的工矿企业已无明确责任主体,即企业工商登记注销两年以上,不包括企业的兼并、分立或搬迁。

1.4职责划分

落实配套资金。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份签订示范协议,明确资金来源、配套比例和各自职责。配套资金由省、市、县级政府解决,鼓励乡(镇)、村通过多种形式加大资金投入。 建立工作机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共同指导、监督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示范省应建立省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并根据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与省级人民政府签订的示范协议的要求,由省级人民政府与示范县(市、区)签订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目标责任书。省级环保部门、财政部门负责对各示范县(市、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组织开展项目督察等工作。各示范县(市、区)政府是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本地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计划,并做好资金使用、项目管理等具体工作。

保障公众监督。地方各级政府及村委会均要及时公开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等有关情况,保障当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5工作思路与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为目标,不断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政策,在重点解决“问题村”污染问题基础上,将连片整治作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主要方式和各级农村环保资金的重点支持方向,通过“抓点、带线、促面”,集中资金投入一批,见效一批,分批分片滚动推进,确保和扩大“以奖促治”惠民政策效果,着力解决危害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影响区域可持续发展的突出农村环境问题,切实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坚持“突出重点、示范先行、确保实效、多方投入、逐步推广”的原则。“突出重点”就是要区分轻重缓急,从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入手,把水污染防治重点流域和区域作为主要整治范围,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示范先行”就是选择有工作基础、具备实施条件,通过连片整治,可以真正起到示范效果、提供经验的地区,率先开展示范;“确保实效”就是要把突出环境问题是否解决、区域环境质量是否获得改善,作为衡量连片整治成效的主要标准;“多方投入”就是要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建立地方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整合资源,多方联手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逐步推广”就是在先期示范、总结经验基础上,按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支持重点,逐年扩大整治范围。

1.6工作内容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示范区选取、项目设计、实施方案编制、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考核验收、设施运行维护、成效评估等。

2.示范区选取

2.1农村环境状况调查

省级环保部门组织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村庄人居环境、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种植业面源污染、历史遗留工矿污染等基本情况调查,摸清辖区内的区域性突出环境问题的分布情况,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选取打下基础。 2.2示范区选取原则

在具体选择示范区域时,要以保障直接影响群众健康的水环境安全为主线,结合当地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的重点工程,重点将以下地区作为示范区域:一是水污染防治重点流域和区域范围内,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连片村庄;二是需要通过连片治理才能根本解决的“问题村”集中地区;三是可以充分发挥连片整治效果的饮用水水源区和重要湖库周边地区;四是国家南水北调、“两型”社会建设、统筹城乡配套改革和生态移民等重大工程和政策实施区;五是已有一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基础(包括已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整理、基本建成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等),其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在2年以内可以取得明显成效的地区。

3.项目设计 3.1项目总体要求

项目实施内容要求。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和人居环境质量改善为主要目标,重点开展人口密集区的生活污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短期内可取得成效的历史遗留农村工矿污染和土壤污染治理,以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与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密切相关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支持已有国家其他专项资金支持建设的内容,鼓励县级以上政府加强涉农资金整合。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基本条件。一是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区域要相对集中,原则上在同一个县级行政区范围内;二是示范项目受益人口原则上不低于2万人;三是符合示范区选取原则。

优先支持的示范项目要求。在满足项目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优先支持的示范项目包括:一是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和保护饮用水水源的污染治理项目;二是在不出现重复投资的前提下,与国家在重点流域、区域开展的重大环境保护工程实施进度一致的连片整治项目;三是国家集镇生活污染减排、畜禽养殖污染减排试点示范项目;四是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内容的地区的项目。

3.2项目目标设计

项目目标按照《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申报指南(试行)》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项目环境成效评估办法(试行)》(环办(2010] 136号)相关要求设计。通过连片整治,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状况总体上应达到“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的要求,同时,区域农村环境管理体制和机制得到完善,环境监测、执法监督、污染减排等工作向农村延伸。

3.3技术模式选取

3.3.1技术选取思路

根据《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2008)》、《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 20号)、《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和有关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技术文件要求选取技术。村庄环境连片整治的技术路线是:针对区域性突出环境问题类型,在优先开展污染物源头削减、资源化利用的基础上,按照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和分类指导的原则,推进分散处理与集中处理相结合、城镇与周边农村污染治理相结合、农村生活与农业生产污染防治相结合,尽可能选取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和已建环境基础设施、操作简便、运行维护费用低、辐射带动范围广的技术模式,并注重技术集成和改进创新。

3.3.2主要技术模式

连片整治应当因地制宜,统筹规划。连片村庄人口分布较密集,且管线布设条件较好、经济技术可行,应建设集中治污设施;村庄分布不集中、地形条件限制、不具备建设集中治污设施条件的连片村庄,应采用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治理方式。集中治污设施的规模和位臵,应由县、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论证比选协商确定。鼓励集中污染防治设施的服务范围进一步向示范项目区以外扩展,真正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具体技术模式主要包括:

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技术选取。(1)污水收集系统。人口密集、经济发达、建有污水排放基础设施的连片村庄,可采取合流制收集污水;对于人口分散、干旱半干旱地区、经济欠发达的连片村庄,可采用边沟和自然沟渠输送,也可采用合流制。(2)污水处理系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艺选取需参考《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 20号)、《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574-2010)等规范性文件。治理技术模式主要包括:①治理区域范围内村庄布局分散、人口规模较小、地形条件复杂、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连片村庄,宜采用无动力的庭院式小型湿地、污水净化池和小型净化槽等分散处理技术;②村庄布局相对密集、人口规模较大、经济条件好、村镇企业或旅游业发达的连片村庄,宜采用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和人工湿地等集中处理技术,其中,位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的村庄,须按照功能区水体相关要求及排放标准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③距离市政污水管网较近、符合高程等接入要求的村庄污水可采用城乡统一处理技术模式。

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技术选取。包括以下两类模式:①区域城镇化水平较高、经济较发达、交通便利的连片村庄,要采用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臵技术模式,村庄配臵完善垃圾收集/运输系统,乡镇建设可覆盖周边村庄的区域性垃圾转运/压缩设施,纳入县级以上垃圾处理设施统一处理;②布局分散、经济欠发达、交通不便的村庄,要在优先推行垃圾分类基础上,选取有机垃圾与秸杆、稻草等农业废物混合堆肥等资源化利用技术,无法资源化利用的垃圾定期运到附近城镇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模式选取。主要针对治理区域范围内畜禽养殖小区和畜禽散养密集区产生的粪污实行综合利用与污染治理。根据养殖种类、养殖规模、当地的自然地理环境条件以及排水去向等因素确定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艺路线及处理目标,其工艺方法应优先选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导则(BAT)》、《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497-2009)等推荐使用的技术。(1)源头控制技术。包括通过优化饲料配方、提高饲养技术、改进圈舍结构和清粪工艺等措施减少养殖污染物产生量和处理量。(2)粪污综合利用和处理技术。包括以下三类模式:①养殖区周边有足够的可以消纳粪污的农田,则粪污应首先进行固液分离,固体粪污制造有机肥,废水经处理后还田利用。采用还田综合利用技术时,粪肥用量不能超过作物当年生长所需养分的需求量。在确定粪肥的最佳施用量时,需要对土壤肥力和粪肥肥效进行测试评价,并应符合当地环境容量的要求;②没有充足土地消纳利用粪污时,应建设区域性有机肥厂或处理(处臵)设施。经无害化处理直接还田的粪渣应满足《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 7959)。生产商品化有机肥和复混肥的应分别满足《有机肥料》(NY525-2002)和《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 18877)。处理出水用于农田灌溉的,应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的规定;③位于各地划定的限养区的养殖小区和散养密集区要采用治理达标技术模式,养殖废水经处理后需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要求。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技术模式选取。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技术的选取参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等国家规范性文件。 历史遗留工矿污染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的选取。应根据污染源类型和当地实际情况,参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选取适宜技术开展治理。

3.4项目资金筹措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市及县、乡(镇)各级人民政府共同筹集。省、市、县配套比例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定。乡镇、村、农户的资金投入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整村推进,各地在申请各类中央涉农资金时,应统筹安排、合理规划,尽可能将涉及农村环境改善的资金集中用于连片整治区域。连片整治项目所在县级政府应以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作为“种子”资金,对各类涉农资金进行科学整合、集中使用,实施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改善整治村庄的环境质量。

4.实施方案编制

4.1示范省实施方案

各示范省依据示范区域选取原则选择省内示范区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农村环境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 11号)和《关于深化“以奖促治”工作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 59号)及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据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与示范省份省级人民政府签订协议内容,编制示范工作实施方案,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备案,由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组织备案审查。各示范省应根据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对实施方案的审查意见及时完成修改工作,并按照备案后的实施方案开展相关工作。

4.2示范县实施计划

示范项目所在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辖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研究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实施计划应充分考虑当地气候、地形、人口、经济水平等条件,并要与当地村镇建设规划、新农村规划、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等充分衔接,避免因土地利用类型变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因素对项目实施产生重大影响。示范县实施计划要报省级财政和环保部门备案,作为示范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考核验收的重要依据。

5.组织实施与监管

5.1组织实施

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组织编制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建立连片整治项目库,建立稳定的技术支撑队伍,对申报项目可行性进行把关、指导项目实施和考核验收。保障项目实施和考核评价所需要的监测、监管能力和监测经费,督促项目所在县乡政府保障治理设施长效运营。

各地市人民政府要积极筹划和筛选项目,组织辖区内有关县及时上报符合条件的项目,对辖区内的连片整治项目建设实施指导和监管。 县级人民政府是连片整治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以及已建成项目的运行维护工作。要通过与连片整治村庄所在乡镇签订责任书等形式,明确连片整治任务和要求,确保集中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要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实施整村推进。组织有关乡镇协商确定集中治理设施的建设选址、规模、运行费用来源等。

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择优选择项目施工单位,符合招投标条件的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涉及多个乡镇的连片整治项目,则应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各乡镇,联合开展项目招投标和具体实施。

连片整治村庄要充分利用村务公开、“一事一议”等制度,引导和组织好群众通过投工投劳等形式,参与项目建设和设施运行管理。

5.2监督管理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和资金管理按照《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09] 48号)、《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 165号)等有关要求执行。

示范项目所在省、市级环保部门要建立健全项目督查考核制度,定期开展现场督查和调度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6.考核验收

6.1考核验收内容 考核验收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情况、项目治理成效、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情况和项目公示与群众参与情况。具体包括:

(1)项目建设情况。一是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按期完成;二是工程建设质量合格,达到工程建设相关标准,有完备的工程质量验收材料。

(2)项目选用治理技术情况。根据《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20号)、《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74-2010)和《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和《国家先进污染防治示范技术名录》中所列技术优先进行选择和应用。

(3)项目治理成效。项目治理成效按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项目环境成效评估办法(试行)》(环办[2010] 136号)的要求执行。

(4)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一是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符合《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省级有关规定要求;二是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三是执行县级财政报账制,报账程序规范,会计档案完整;四是资金拨付及时,无截留、挤占和挪用现象;五是地方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足额到位。

(5)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情况。一是明确了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主体,确保治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二是落实了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或工程建成后的运行费用,确保环境综合整治的持续效果;三是制定了工程维修、养护、运行等各项规章制度。

(6)项目公示与群众参与情况。项目所在村庄对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公示,当地群众了解有关情况,保障了当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6.2考核验收程序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的考核验收,由省级环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实行县级自验、市级复核、省级验收。环境保护部会同财政部进行抽查,根据各地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和抽查情况进行考核。

项目完成后申请省级验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县级人民政府申请验收报告;市级复核报告;项目自验报告;项目实施方案;工程质量验收材料;财务决算报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说明;其他证明材料,包括县级及县级以上环境监测单位出具的监测报告等。

6.3考核评价

省级环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本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进行考核评价并制定奖惩措施。对于项目考核评价结果较好的县(市、区)给予通报表扬,在下一年度资金安排上予以优先考虑;对考核评价结果较差的县(市、区)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依据有关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7.设施运行维护

探索建立村民自治与政府支持相结合的示范项目治污设施运行和管理机制。各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选取以下四种模式对农村污染治理设施进行维护:一是县(市)人民政府按市场化要求,组建或委托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的专业公司统一负责治污设施的运行维护;二是县(市)环保部门和有关乡镇培训专职管理人员统一负责辖区内治污设施的运行维护;三是污水处理设施委托乡镇污水处理厂代为管理;四是受益村庄负责治污设施的运行维护,县(市)环保部门和有关乡镇加强技术指导,经常性地对运行维护管理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并定期对运行维护情况进行检查。

8.成效评估

各省级政府要按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项目环境成效评估办法(试行)》(环办[2010] 136号)的有关规定,组织连片整治项目环境成效评估工作,并将评估报告上报环境保护部。

第11篇:山西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实施方案

山西省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实施方案

作者: 灵石县环保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2-02-08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国办发〔2009〕11号)和《关于深化“以奖促治”工作、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59号)及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据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与山西省人民政府签订协议内容,为切实做好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示范省概况

(一)基本概况

山西位于华北地区西部,黄土高原东翼,东有太行山作天然屏障,与河北省为邻;西、南皆以黄河为堑,与陕西省、河南省相望;北跨内长城,与内蒙古自治区毗连。地理坐标为北纬34°34′8\"~40°43′4\",东经110°14′6\"~114°34′4\",总面积为15.6万km2,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6%。辖11个设区市、119个县(市、区)、1198个乡镇、28238个行政村,人口3571万人,其中农村人口1855万人。

全省境内地势东北高,西南低,起伏不平,山地多,平川少,地貌类型复杂,东部有太行山脉,西部有吕梁山脉,二者之间为南北狭长的一系列断陷盆地。在北部还有恒山、管涔山,南部有中条山,中南部有太岳山。在晋西和晋西北黄土覆盖面积较大,黄土沟壑、梁卯地貌特征明显。由于地形复杂,山区、丘陵地坡度大,土地利用不当极易水土流失,但同时也具有土地利用丰富、宜林宜牧地广阔的优势。

山西省地处中纬度地带,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位于中温带向暖温带、半湿润向半干旱过渡的位置,年均降水量400~600mm。境内各地降水分布不均匀,东南部沿太行山一带是全省降水最多的区域,陵川县年降水量为673.6mm,居全省之首,北部大同盆地降水最少,不足400mm。全省地下水可开采量为每年50.0亿m3,其中,盆地平原区孔隙水可开采量为每年24.5亿m3,岩溶水可利用量为每年19.7亿m3,山丘区孔隙裂隙水可开采量为每年5.8亿m3。

全省河流分属黄河水系和海河水系,其中黄河流域9.7万km2,主要河流有汾河、沁河、涑水河、三川河等,汾河是三晋人民的母亲河,全长716 km,流域面积39741 km2,约占全省总面积的四分之一;海河流域5.9万km2,主要河流有桑干河、滹沱河、漳河等。分别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62%和38%。

山西省处在温带草原区域和暖温带落叶阔叶林区域,201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18.03%。活立木总蓄积11039.38万 m3,森林蓄积9739.12 m3。有林地面积中,天然林1943.1万亩,人工林1977.15万亩。森林蓄积中,天然林7073.33万m3,人工林2665.79万m3。

2010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9088.1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63.5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6385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736.3元。2010年全省农作物种植面积376.4万公顷,粮食总产量1085.1万吨,猪牛羊肉总产量63.6万吨。

(二)示范工作整体安排及2011年项目情况

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省委袁纯清书记作了重要批示:要注意和省上推进的“五个全覆盖”及新农村建设相衔接,避免重复和分散。省政府成立了以牛仁亮副省长为组长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组。

根据省政府的部署,2010-2013年,山西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为“1+6”。“1”指汾河流域,将汾河干流和主要支流沿线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村庄纳入示范区域,与“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有机结合,全面推进汾河流域农村环境整治,促进山西“母亲河”水环境质量的改善;“6”指6个重点流域,在沁河、浊漳河、涑水河、桑干河、娘子关泉域和沿黄河其它区域等六个流域、区域选择部分有较强典型性和示范性的地区作为补充。2011-2013年,各级财政总投资将达到1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7.5亿元,地方配套7.5亿元,省、市、县三级财政按4:3:3的比例配套;整治村庄数量为1200个,受益人口达200万人。其中汾河流域完成整治村庄数量和受益人口数量均占到总数的50%以上。整治主要包括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生活垃圾污染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历史遗留的农村工矿污染治理等五方面内容。

2011年,山西省确定的24个示范项目,其中包括21个连片示范项目和3个示范点项目。项目涉及11个地市、24个县(市、区)、54个乡(镇)、320个村,受益人口达54.1万人。整治内容包括:对180个农村集中式和分散式饮用水源地划分保护范围,建设水源保护标志、防污隔离设施等,清除排污口及各种污染源,计建设防护栏网105.8km,保护标志牌2022个,防污隔离设施12处,清除排污口25个,总投入1273.2万元,使示范区域农村饮用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对示范区域的养殖小区和养殖密集区开展畜禽粪便及废弃物综合利用和处理,建设6个养殖小区,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沼气站22个,购置粪污收集车45辆,建设有机肥生产设施8套,储粪池250余座,总投资3190.3万元,新增畜禽粪便处理能力29.93万吨/年;建设垃圾转运站7个,购置垃圾桶/箱17万个,垃圾清运车270余辆,建设填埋场35座,购置推土机等填埋机械50余台,总投资14206.4万元,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能力41.2万吨/年;建设污水收集管网300余km,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95套,人工湿地23个,总投资20467.7万元,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7889.76吨/天;拆除废弃厂房3万m2,清理工业废渣15万m3,投资1273.2万元,共治理历史遗留工矿企业废弃地28处。

为确保2011年项目顺利实施,8月,在运城市召开了全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现场动员会。会议传达了全国农村环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全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参观了运城市农村环境整治示范村庄,对省、市、县环保和财政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和2011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示范区乡镇和村级干部进行了培训。先后制定了《山西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例会制度》、《山西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督查制度》、《山西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山西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责任人约谈制度》、《山西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信息报送制度》等制度和办法,从制度上保证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开展。

二、2012年示范区域情况

按照《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指南》明确的示范区选取原则,结合山西实际,突出汾河流域,兼顾其它流域;以晋中、晋南为重点,兼顾全省各地;坚持强者优先,示范带动。2012年,全省确定了29个示范项目,项目涉及11个地市、29个县(市、区)、65个乡(镇)、434个村,受益人口达73万人。29个连片示范项目情况如下:

1、太原市尖草坪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共涉及12个行政村,分别是西墕乡的东高庄村、西高庄村、东墕村、西墕村、中墕村、赵家山村、陈家窑村,阳曲镇的歇子寨村、欢咀村、晋庄村、郭家窑村、阳曲村。项目总投资1424.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财政资金为972.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416.0万元,自筹36.0万元。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饮用水源改善与保护、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与处置、人畜排泄物处理以及环保宣传、长效机制建立等。

2、太原市阳曲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共涉及11个行政村,分别是侯村乡的桥沟村、侯村、北塔地村、赵庄村,黄寨镇的中社村、北留村、北郑村、大屯庄村、小屯庄村、宋庄村、城晋驿村。项目总投资1412.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财政资金为946.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406.0万元,自筹60.0万元。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饮用水源改善与保护、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与处置、人畜排泄物处理、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治理以及环保宣传、长效机制建立等。

3、太原市古交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共涉及13个行政村,分别是镇城底镇的长足上村、上雁门村、下雁门村、阴家沟村、镇城底村、独兰村,梭峪乡的炉峪口村、会立村、梭峪村、李家沟村、嘉乐泉村、咀头村、长港村。项目总投资1698.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财政资金为1118.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480.0万元,自筹100.0万元。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饮用水源改善与保护、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与处置、人畜排泄物处理、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治理以及环保宣传、长效机制建立等。

4、大同市大同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共涉及14个行政村,分别是西坪镇的西坪村、水头村、大坊城村、小坊城村、官堡村、寺儿上村,瓜园乡的陈庄村、腾家沟村、南坡村、梁庄村,倍加造镇的倍加造村、解庄村、营坊沟村、窑子头村。项目总投资1555.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财政资金为1064.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456.0万元,自筹35.0万元。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饮用水源改善与保护、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与处置、人畜排泄物处理以及环保宣传、长效机制建立等。

5、大同市左云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共涉及12个行政村,分别是云兴镇的北门村、西门村、南门村、南关村、陈家河村、黄家梁村、北六里村、任官堡村、南家堡村、葛家园村、前八里村、朱家窑村。项目总投资1332.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财政资金为912.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390.0万元,自筹30.0万元。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饮用水源改善与保护、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与处置、人畜排泄物处理以及环保宣传、长效机制建立等。

6、大同市天镇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共涉及18个行政村,分别是玉泉镇的南园子村、唐八里村、三里屯村、滹沱店村、葛家屯村、鲍家屯村、李家庄村、谷前堡村、谷后堡村、水桶寺村、马圈庠村、张家庄村、袁才庄村、新平堡村、大营盘村、三墩店村、辛庄子村、南窑村。项目总投资1954.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财政资金为1368.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586.0万元。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饮用水源改善与保护、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与处置、人畜排泄物处理以及环保宣传、长效机制建立等。

7、阳泉市平定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共涉及12个行政村,分别是冠山镇的东关街村、南关街村、城里街村、石板坪村、西沟村、王家庄村、胡家庄村、后沟村、河头村、杨家沟村、庙沟村、宋家庄村。项目总投资1418.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财政资金为972.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416.0万元,自筹30.0万元。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饮用水源改善与保护、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与处置、人畜排泄物处理以及环保宣传、长效机制建立等。

8、长治市黎城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共涉及12个行政村,分别是东阳关镇的下湾村、上湾村、小口村、火巷道村、香炉峧村、长宁村、老金峧村、东阳关村、善业村、枣畔村、枣镇村、东长垣村。项目总投资1317.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财政资金为912.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390.0万元,自筹15.0万元。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饮用水源改善与保护、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与处置、人畜排泄物处理以及环保宣传、长效机制建立等。

9、长治市沁源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共涉及20个行政村,分别是沁河镇的四元村、城南村、北园村、河西村、孔家坡村、四维村、垣上村、李家庄村、朴则村、麻巷村、长乐村、韩洪沟村、琴泉村,李元镇的上庄村、下庄村、李元村、贤友村、马森村、新章村、李城村。项目总投资2222.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财政资金为152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652.0万元,自筹50.0万元。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饮用水源改善与保护、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与处置、人畜排泄物处理以及环保宣传、长效机制建立等。

10、晋城市泽州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共涉及9个行政村,分别是巴公镇的兴王庄村、西四义村、南山村、巴公镇中心区五村、东郜村、李村、北板桥村、西板桥村、渠头村。项目总投资1091.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财政资金为729.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312.0万元,自筹50.0万元。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饮用水源改善与保护、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与处置、人畜排泄物处理以及环保宣传、长效机制建立等。

11、朔州市怀仁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共涉及10个行政村,分别是亲和乡的冯庄村、下湿庄村、清水河村、万金桥村、田家坊村、薛家店村、南小寨村、曹四老庄村、南晏庄村、草地村。项目总投资1181.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财政资金为76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326.0万元,自筹95.0万元。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饮用水源改善与保护、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与处置、人畜排泄物处理以及环保宣传、长效机制建立等。

12、忻州市保德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共涉及20个行政村,分别是东关镇的马家滩村、王家滩村、张家圪坨村;杨家湾镇的杨家湾村、段家沟村、故城村、后会村、花园村、李家峁村;冯家川镇的冯家川村、后川村、龙驼沟村、神山村、王家辿村、武家沟村;韩家川镇的韩家川村、沙坪村、柴家湾村、下塔村;义门镇的暖泉村。项目总投资2222.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财政资金为152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652.0万元,自筹50.0万元。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饮用水源改善与保护、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与处置、人畜排泄物处理以及环保宣传、长效机制建立等。

13、忻州市忻府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共涉及17个行政村,分别是奇村镇的奇村、加禾村、赵家庄村、明望村、永兴庄村、辛庄村、石家庄村、唐林村、杨胡村、杨庄村、井沟村、屯庄村、西高村、北唐林村、前东高村、后东高村、蔚野村。项目总投资1936.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财政资金为1292.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554.0万元,自筹90.0万元。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饮用水源改善与保护、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与处置、人畜排泄物处理以及环保宣传、长效机制建立等。

14、晋中市平遥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共涉及16个行政村,分别是洪善镇的洪善村,南政乡的南政村、王家庄村、侯郭村、道备村、东游驾村、西游驾村、娃留村,段村镇的七洞村、北羌村、西安社村、南常村、北常村、段村,中都乡的道虎壁村,古陶镇的新庄村。项目总投资1998.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财政资金为1376.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590.0万元,自筹资金32.0万元。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饮用水源改善与保护、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与处置、人畜排泄物处理以及环保宣传、长效机制建立等。

15、晋中市寿阳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共涉及13个行政村,分别是平头镇的平头村、龙栖村、南安多村、沟北村、神山庄村、石河村、黑水村、寨上村、富韩村、南张芹村、北张芹村、潘沟村、百僧庄村。项目总投资1540.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财政资金为1053.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452.0万元,自筹资金35.0万元。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饮用水源改善与保护、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与处置、人畜排泄物处理以及环保宣传、长效机制建立等。

16、晋中市祁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共涉及17个行政村,分别是城赵镇的里村、丰固村、苗堡村、原东村、原西村,贾令镇的吴家堡村、塔寺村、姜家堡村、长头村、左敦村、北左村、南左村、东阳羽村、贾令村、西阳羽村、沙堡村、李家堡村。项目总投资2114.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财政资金为1462.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626.0万元,自筹资金26.0万元。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饮用水源改善与保护、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与处置、人畜排泄物处理以及环保宣传、长效机制建立等。

17、晋中市灵石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共涉及16个行政村,分别是翠峰镇的河洲村、夏庄村、刘家庄村、玉成村,两渡镇的两渡村、曹村、景家沟村、军营坊村、张村,夏门镇的梁家圪塔村、夏门村、许家店村;南关镇的南关村、杏卜村、道美村、后河底村。项目总投资2009.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财政资金为1376.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590.0万元,自筹资金43.0万元。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饮用水源改善与保护、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与处置、人畜排泄物处理、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治理以及环保宣传、长效机制建立等。

18、吕梁市文水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共涉及12个行政村,分别是刘胡兰镇的胡兰村、保贤村、保贤庄村、贯家堡村、邢家堡村、云周村、南胡村、王家堡村、城子村、大象村、北贤村、新崖底村。项目总投资1504.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财政资金为1032.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442.0万元,自筹30.0万元。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饮用水源改善与保护、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与处置、人畜排泄物处理以及环保宣传、长效机制建立等。

19、吕梁市方山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共涉及15个行政村,分别是大武镇的杨家会村、西相王村、保安村、红罗沟村、大武一村、大武二村、大武三村、大武四村、新洞上村、武家庄村、雅湾村、武回庄村、相当村、东相王村、东坡村。项目总投资1700.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财政资金为114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488.0万元,自筹72.0万元。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饮用水源改善与保护、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与处置、人畜排泄物处理以及环保宣传、长效机制建立等。

20、吕梁市石楼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共涉及17个行政村,分别是灵泉镇的南头村、岔沟村、故乡村、东庄村、二郎坡村、城关村、郭村、孟家塌村、东卫村、西卫村、塌底村、王村、板桥村、谭庄村、段庄村、胡家峪村、薛家垣村。项目总投资1846.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财政资金为1292.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554.0万元。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饮用水源改善与保护、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与处置、人畜排泄物处理以及环保宣传、长效机制建立等。

21、吕梁市交口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共涉及15个行政村,分别是水头镇的广武庄村、后峪村、水头村、后水头村、塔上村、卫家崖村、交口村、安头村、腰庄村、上庄村、铁金村、樊家庄村、赵村;回龙乡的回龙村;双池镇的双池村。项目总投资1735.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财政资金为1215.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520.0万元。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饮用水源改善与保护、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与处置、人畜排泄物处理、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治理以及环保宣传、长效机制建立等。

22、临汾市侯马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共涉及15个行政村,分别是新田乡的常青村、东呈王村、东新城村、东庄村、汾上村、郭村、郭村堡村、南堡村、南西庄村、乔村、秦村、宋郭村、北堡村、北郭马村、北西庄村。项目总投资1761.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财政资金为1215.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520.0万元,自筹资金26.0万元。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饮用水源改善与保护、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与处置、人畜排泄物处理以及环保宣传、长效机制建立等。

23、临汾市襄汾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共涉及16个行政村,分别是南贾镇的南贾村、张坦村、阜宁村、西牛村、东牛村、万王村、裴村、仓头村、下鲁村、上鲁村、东刘村、下尉村、西尉村、大柴村、荀董村、东张村。项目总投资1989.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财政资金为1376.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590.0万元,自筹资金23.0万元。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饮用水源改善与保护、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与处置以及环保宣传、长效机制建立等。

24、临汾市吉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共涉及19个行政村,分别是车城乡的兰家河村、柏坡底村、车城村,东城乡的柏东村、社堤村、雷家庄村,中垛乡的三侯村,屯里镇的王家河村、明珠村、五龙宫村、庄子村、屯里村、桑峨村、太度村、窑渠村、回宫村、窑头村,吉昌镇的东关村、西关村。项目总投资2062.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财政资金为1444.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618.0万元。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饮用水源改善与保护、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与处置及环保宣传、长效机制建立等。

25、临汾市大宁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共涉及16个行政村,分别是昕水镇的罗曲村、小冯村、葛口村,石城村、古乡村、东关村、西关村、南关村、吉亭村,曲峨镇的甘棠村、黑城村、道教村、曲风村,徐家垛乡的徐家垛村、南桑峨村、北桑峨村。项目总投资1738.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财政资金为1216.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522.0万元。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饮用水源改善与保护、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与处置、人畜排泄物处理以及环保宣传、长效机制建立等。

26、临汾市隰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共涉及17个行政村,分别是下李乡的均庄村、长寿村、下李村、后峪村、张村,龙泉镇的城关村、城北村、城南村,城南乡的七里脚村、上友村、千家庄村、五里后村、留城村、车家坡村、石家庄村、曹城村,午城镇的水堤村。项目总投资1967.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财政资金为1377.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590.0万元。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饮用水源改善与保护、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与处置、人畜排泄物处理、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治理以及环保宣传、长效机制建立等。

27、运城市万荣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共涉及18个行政村,分别是解店镇的七庄村、南牛池村、北牛池村、北张户村、南张户村、太贾村、张户坡村、万和村,皇甫乡的皇甫村、乌苏村、胡村、前小淮村、后小淮村、灵池村,汉薛镇的汉薛村、南景村、西景村;高村乡的南里村。项目总投资2232.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财政资金为1548.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664.0万元,自筹20.0万元。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饮用水源改善与保护、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与处置、人畜排泄物处理以及环保宣传、长效机制建立等。

28、运城市平陆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共涉及16个行政村,分别是张店镇的张店村、古城村、岭桥村、农场村、前滩村、后滩村、候王村、安沟村、枣园村、横涧村、张郭村、风口村、凹里村、陈张村、西牛村,常乐镇的上焦村。项目总投资1939.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财政资金为1297.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642.0万元。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饮用水源改善与保护、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与处置、人畜排泄物处理以及环保宣传、长效机制建立等。

29、运城市稷山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共涉及16个行政村,分别是翟店镇的西小翟村、东小翟村、翟西村、北吴村、西小宁村、东大有村、西位坡村、仁和村、古路岔村、宝泉村、南梁村、南小宁村、太郝村,蔡村乡的复兴庄村、段家堡村;太阳乡的白池村。项目总投资1872.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财政资金为1296.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556.0万元,自筹20.0万元。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饮用水源改善与保护、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与处置、人畜排泄物处理以及环保宣传、长效机制建立等。

三、主要工作内容及预期目标

(一)拟解决的主要环境问题

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污染严重。示范区434个村庄均无污水处理设施,多数村庄没有建设污水收集管网;仅有极少数村庄开展垃圾收集,且未实现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近年来,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不断增大,汾河流域及其他流域、区域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污染呈加重趋势。

农村水源地未得到有效保护。示范区413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绝大多数未建成保护设施,保护区仍然存在历史遗留工矿企业和农业面源污染,地下水受到威胁,农村饮用水源安全存在隐患。

畜禽养殖污染日趋严重。示范区内畜禽养殖小区和养殖密集区近28万头大牲畜、800万只家禽产生的大量粪便仍按传统方式随意堆放,污染环境,影响村容村貌,特别是对河流造成严重污染。

历史遗留的农村工矿污染基本未得到治理。示范区内历史遗留的小冶炼、小焦化、小砖窑等工业废弃地持续污染地下水、土壤,治理成本高,修复难度大。

(二)整治内容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内容包括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生活垃圾污染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和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治理。在优先开展污染物源头削减、资源化利用的基础上,按照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和分类指导的原则,推进分散处理与集中处理相结合、城镇与周边农村污染治理相结合、农村生活与农业生产污染防治相结合,尽可能选取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和已建环境基础设施、操作简便、运行维护费用低、辐射带动范围广的技术模式,并注重技术集成和改进创新。

(1)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对461个农村集中式和分散式饮用水源地划分保护范围,建设水源保护标志、防污隔离设施等,清除排污口及各种污染源。计建设防护栏网129.6km,保护标志牌1652套,防污隔离设施130处,清除排污口36个,总投入1013.8万元,使示范区域农村饮用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

(2)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针对示范区域的养殖小区和养殖密集区开展畜禽粪便及废弃物综合利用和处理,建设21个养殖小区,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购置粪污收集车142辆,小型储粪池8700余座,总投资6339.1万元,新增畜禽粪便处理能力60.9万吨/年。

(3)生活垃圾污染治理。城镇周边积极采用“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建设转运设施,纳入县级处理。远离城镇、村庄分散,重点开展垃圾分类,使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法资源化利用的垃圾就近进行无害化处理或定期运到附近城镇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全省建设垃圾转运站12个,购置垃圾桶/箱237665个,垃圾清运车583辆,建设填埋场60座,购置推土机等填埋机械150余台,总投资18370.8万元,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能力81.4万吨/年。

(4)生活污水治理。坚持“建设投资少、运行费用低、治理效果好、管理操作易”的原则,建设污水收集管网500余km,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142套,小型人工湿地100余处,总投资23458.7万元,新增污水处理能力912.5万吨/天。

(5)历史遗留的农村工矿污染治理。根据废弃工矿场地再利用规划,针对污染源类型,选取适宜的技术,结合连片整治示范支持重点,拆除废弃厂房5.5万m2,清理工业废渣25万m3,投资1585.6万元,共治理历史遗留工矿企业废弃地18处。

(三)预期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完善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建立适合山西特点的农村环保实用技术体系和规范,建成一批农村环保示范工程,培养一批农村环保骨干。示范区域的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趋于完善,污染物排放量有效削减,农村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以汾河流域为重点的示范区域环境状况总体上达到“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的目标。解决一批迫在眉睫的农村环境问题。

——示范区域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

——示范区域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行政村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

——示范区域畜禽养殖场(户)污染基本得到治理,畜禽粪便得到有效处理且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

——示范区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村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0%以上。

——示范区域历史遗留的农村工矿污染得到有效治理,预期治理目标达到实施方案提出的要求。

——示范区域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50%。

——示范区域农村清洁能源普及率≥50%。

——示范区域村容村貌有明显改善,村有卫生保洁人员,清扫保洁到位,柴草、杂物、畜粪等分类堆放整齐,无乱搭乱建、残墙断壁、乱涂乱画、乱堆乱放等现象。

——群众满意度≥90%。

四、资金安排计划和项目实施进度

(一)资金安排计划

根据财政部、环保部和山西省政府签订的示范项目协议,按照中央和地方1:1的比例,2012年共投入5亿元。省、市、县三级财政配套2.5亿元,按4:3:3的比例配套,其中,省级财政配套10000万元、市级财政配套750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750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由省级财政负责落实,市、县级配套资金由市、县级政府负责解决,保证地方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整合各方资源,加大示范工程建设投入力度。

(二)项目实施进度

1、项目准备(2012年1月~3月)

各级政府建立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各示范片区于2012年2月15日前编制完成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工作目标、项目内容、资金保障、领导机制和后期运行管理机制。建立目标责任、督查管理、奖励惩罚、工作调度、信息通报、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制度。

2、实施阶段(2012年4月~10月)

各示范县(市、区)政府是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方案的实施,严格实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认真落实县级财政报账制,坚持村务公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资金配套、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3、验收阶段(2012年11月~12月)

县级人民政府应在项目完工后的1个月之内,完备相关档案资料,并向市级环境保护和财政部门提出项目申请;市级环境保护和财政部门应在收到验收申请1个月内完成项目的考核验收工作,并将有关情况报省环境保护部门和省财政部门备案;省环境保护部门和省财政部门收到备案报告后,组织对各市项目验收情况进行抽查或检查,对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的情况,限期整改。

五、示范成效

(一)农村环境质量明显提高

1、汾河流域农村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汾河流域示范片区占到2012年度全部示范区的44.8%,共涉及227个汾河流域的村庄,占到本年度全部村庄的44.2%,示范效应明显,使以汾河流域为主的示范区村庄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得到治理,农村饮用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河流、沟塘等水体环境得到改善,村庄面貌彻底改变,建设一批环境优美的生态村,使农民群众真正受益。

2、区域农业生产实现可持续发展

通过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历史遗留工矿污染治理,畜禽粪便得到综合利用,生产的有机肥也可以减少化肥的用量,减轻化肥对环境的污染;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收集和无害化处置也将减少对土壤的污染。大力发展生态有机农业,有效治理和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土壤污染,保障农产品生产安全,保持农业的高效可持续发展。

3、农村治污能力的有力提升

通过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2012年将新增生活污水处理(收集)能力912.5万吨,新增COD减排能力547.5吨、总氮182.5吨、总磷9.125吨;新增收运生活垃圾能力81.4万吨,无害化处理能力大于57.0万吨;新增畜禽粪便处理和综合利用能力60.9万吨,污染物减排效果比较显著。使区域、流域环境明显改善。

(二)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机制

1、建立农村环境管理体制和机制

通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建立农村环境管理机制,加强示范县(市、区)乡镇、行政村的环保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形成“政府主导、环保牵头、部门协调、联合推进”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新模式;创新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度、监督监测制度、资金投入机制,逐步建立环保设施区域共享的管理模式。以政策措施保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有效推进。

2、创新农村环保政策

通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探索农村环境保护经济政策和投融资政策,深化“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同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向农村环保倾斜的财政支持政策。

3、整合资金投入

积极发挥示范项目的带动作用,整合各方面投入,从而使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比较彻底的解决。同步开展村庄道路、绿地等综合整治工作,着力打造亮点工程。

4、推广实用技术

通过连片整治,推广一批适合我省实际情况,建设投入少、运行成本低、处理效果好、操作简便易行、维护管理方便、辐射带动范围广的农村环保实用技术,不断提高农村环保的技术支持能力。

(三)保障和改善民生

通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吸引各方投入,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切实提高农民收入,使环境改善、生产发展、农民受益。

六、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

加强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向示范区域内聚焦,形成推动农村环境改善的工作格局。各示范县(市、区)政府是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计划,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加强农村环保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各示范县(市、区)环保部门要配齐配强农村环保管理人员,示范区乡镇应设立环保机构,建设环保站(所),示范区村庄应设环保管理员和环保宣传员。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抓好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检查考核、绩效审计等制度建设,确保规划、项目、资金、责任四落实。

(二)规范项目实施

对实施计划确定的工程项目要进一步优化、细化,科学论证工程技术方案,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做好项目前期准备,严格履行项目审批程序。强化工程实施管理,严格实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加强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监督管理,统一管理项目资产和档案。示范项目完成后,各市环保、财政部门要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交付使用。省环保厅、省财政厅要会同各市共同做好项目完成情况的督察和考核等工作。

(三)严格资金管理

严格落实资金渠道,县级以上政府要确保足额安排配套资金,经济实力强的市县更要多投入一些,鼓励条件好的乡(镇)、村自筹部分项目资金。农村环保专项资金原则上实行报账制,加强专项资金拨付工作的审核和管理,定期组织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确保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公开透明。各示范县(市、区)政府要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估,计划完成后组织审计验收。及时将项目进展、资金使用、考核验收、绩效评估以及配套管理制度等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四)抓好考核奖惩

示范区选取坚持双向选择、动态管理、定期调整、奖优罚劣。建立工作调度制度,各示范县(市、区)每季度将计划实施进展等情况报省环保厅、财政厅。省环保厅、财政厅负责对各示范县(市、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完成情况绩效突出、组织管理有力、环境改善明显、资金使用规范,进行通报表扬,并推广其经验做法;对未按计划进度实施、未完成责任目标、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资金使用违规违纪的,将停止安排或追缴下达的补助资金,并予以通报批评。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发动群众参与

要广泛调动农民群众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农民群众是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受益者,也是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主力军,各示范区要召开连片整治工作动员会,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进行认真安排部署,建立环境信息共享和公开制度,通过建立网站、发布简报、设置热线电话、公众信箱、开展社会调查等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农村环保宣传要深入农村、深入到户,给农民群众说清楚、讲明白,做到家喻户晓,形成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的良好氛围,真正使农民群众投身到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中。

充分发挥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组织领导作用。分工负责,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做好村务公开,坚持“一事一议”,及时化解连片整治涉及群众利益的矛盾和问题,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组织村民积极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建成后的有效运行。

建立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结合村庄实际,建立和完善《村规民约》,制定并落实《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宣传制度》、《环保设施管理运行维护制度》等。实施奖惩,责任到人,村民自治,规范管理,确保农村环保设施长效运行。

第12篇:福建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方案

福建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启动会”的会议精神,落实国家环境保护部与福建省政府签署的《共同推进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合作协议书》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重点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程的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发展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农村环境“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集中资金,整村推进,连片整治,解决我省重点流域和区域最为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通过连片整治示范,在农村环保体制建设、政策机制创新、农村环保实用技术推广等方面形成典型示范经验,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我省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环境治理,以及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建设等工作的有机结合,加快促进海峡西岸生态优美之区建设。

二、连片整治重点示范区域

(一)示范区域选取原则

1.已有一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基础(包括已经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整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基本建成等),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工程在1~2年可以取得明显成效。

2.环境问题相类似,通过集中连片治理可使多个村庄同时受益或通过建设集中的大型污染防治设施,可以同时辐射受益。

3.示范片区原则上应在同一个县级行政区范围,受益人口原则上不低于2万人。

4.优先支持统筹城乡配套改革和生态移民等重大工程和政策的实施地区,省政府确定的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示范区以及灾后恢复重建的集中安置区。

5.优先支持地方政府积极性高,配套资金有保障,组织机构、管理人员落实,管理措施到位,方案编制科学合理的示范区。

(二)重点示范区域

选择饮用水水源保护任务重、农村环境问题突出、畜禽养殖污染较严重以及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的治理难度大的九龙江流域、闽江流域和敖江流域为我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域。

三、工作重点、目标任务与示范效应

(一)工作重点

按照国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部署,针对我省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确定我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重点是实施“三清”示范工程。即:以保护农村饮用水源为重点的“水源清洁”示范工程;以整治集中连片村庄生活污水和垃圾为重点的“家园清洁”示范工程;以整治农村畜禽养殖和面源污染为重点的“田园清洁”示范工程;

(二)目标任务

1.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示范工程

通过实施“水源清洁”示范工程,全面完成示范区内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饮用水源保护设施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截污设施基本完善,取缔保护区范围内排污口,搬迁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村民,使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 95%以上。

2.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示范工程

通过实施“家园清洁”示范工程,建设一批适合农村特点的、相对完善的、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污水处理和垃圾收集处置设施,使得示范片区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得到妥善处理,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治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污水达标排放。整治村庄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 70%以上, 生活垃圾清运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3.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示范工程

通过实施“田园清洁”示范工程,使得示范片区村庄畜禽养殖布局符合当地政府划定的畜禽养殖“两禁”区要求,做到人畜分离、畜禽集中养殖、集中治理,养殖废弃物做到无害化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通过集中力量实施以上示范工程,在三年时间内,集中连片整治一批环境问题最为突出、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村”,使当地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群众切实得到实惠。

(三)示范效应

通过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在有效解决示范片区的农村环境突出问题的同时,取得以下示范效应。

一是建立完善农村环保工作机制。通过示范工程实施,促进农村环保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制定有益农村环保的经济政策和投融资政策,创新管理模式,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

二是强化资金效益。通过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带动地方财政资金投入,以农村环保为主线,整合相关涉农资金,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在改善农村环境状况的同时,为农民增加收入、降低生产成本创造条件,实现资金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

三是推广农村环保实用技术。以示范工程为载体,推广一批低成本、高效率、易维护的农村环保实用技术。

四、配套资金筹措

2010~2012年我省需筹集配套资金7.5亿元,每年筹集资金2.5亿元,其中:省级2亿元;市县0.5亿元。

省级配套资金2亿元中,省环保厅负责落实0.9亿元(含饮用水源保护专项资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落实0.3亿元,省农业厅负责落实0.2亿元,省水利厅负责落实0.3亿元,省移民局负责落实0.3亿元。省级配套资金不改变现有各专项资金下达渠道,但要求安排示范片区的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不少于上述金额。省发展改革委等其他相关部门在项目和资金安排时优先支持示范片区,共同形成合力,支持示范区完善配套设施。市县配套资金由地方政府自行筹措,鼓励多渠道筹措配套资金。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为了确保农村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的顺利开展,省政府成立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厅。

1.福建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郑松岩 省长助理

副组长:马承佳 省环保厅厅长

王永礼 省财政厅副厅长

员:陈 宁

廖 屹

程建国

林少雄

王建萍

何南飞

省环保厅副厅长 省环保厅副厅长

省发展改革委副巡视员 省农业厅副厅长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规划师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刘子维 省水利厅副厅长

雷 雄 省移民局副局长 下设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主 任:马承佳 省环保厅厅长 副主任:王永礼 省财政厅副厅长

陈 宁 省环保厅副厅长

廖 屹 省环保厅副厅长 成 员:各有关厅局主管处室领导 2.职责分工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实行省政府统一领导、统筹安排,省直部门抓点促面、督促检查、协调指导,设区市政府总体负责、组织落实,县(市、区)政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要求,加强对全省示范工程实施工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建立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明确目标和任务,统筹协调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

设区市人民政府对辖区内连片整治工作负总责,并根据连片整治目标责任书要求,建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连片整治示范工程的组织落实、协调推进和考核验收。

示范片区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整治工程具体负责,设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片区筛选,实施方案编制,落实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并组织实施。

省环保厅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负责制定示范项目管理办法。会同省财政厅负责示范片区的申报、下达,落实环保配套资金。指导推动饮用水源地保护示范工程。负责对饮用水源地保护示范建设工程的筛选、实施方案编制的技术指导,负责示范工程建设过程的督促、协调和指导检查。并负责指导1~2个连片整治典型示范点。

省财政厅牵头负责制定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牵头会同省环境保护厅等有关部门落实省级配套资金,督促市县配套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统筹中央和省级配套资金的安排使用,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并负责指导 1~2 个连片整治典型示范点。

省水利厅指导推动“水源清洁”示范工程涉及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工程。负责对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片区的筛选、安排配套资金和实施方案编制的技术指导,负责示范工程建设过程的督促、协调和指导检查。并负责指导1~2个连片整治典型示范点。

省国土资源厅指导推动“水源清洁”示范工程涉及矿山污染农村饮用水源整治工程。负责对矿山污染农村饮用水源整治建设片区的筛选、实施方案编制的技术指导,负责示范工程建设过程的督促、协调和指导检查。并负责指导 1~2 个连片整治典型示范点。

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指导推动“家园清洁”示范工程。负责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整治片区的筛选、安排配套资金和实施方案编制的技术指导,负责工程建设过程的督促、协调和指导检查。并负责指导 1~2 个连片整治典型示范点。

省移民开发局指导推动“家园清洁”示范工程涉及库区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整治建设工程。负责对库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整治片区的筛选、安排配套资金和实施方案编制的技术指导,负责示范工程建设过程的督促、协调和指导检查。并负责指导1-2个连片整治典型示范点。

省农业厅指导推动“田园清洁”示范工程。负责对农村畜禽养殖的治理,面源污染治理、养殖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整治片区的筛选、安排配套资金和实施方案编制的技术指导,负责示范工程建设过程的督促、协调和指导检查。并负责指导1~2个连片整治典型示范点。

省发展改革委结合统筹城乡工作,整合资源,加大对示范区的支持,合力打造示范亮点。

其他相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按照省政府的总体部署要求,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整治任务的全面完成并达到连片整治的预期效果和目标要求。

(二)措施保障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由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示范片区所在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的组织落实,并把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为示范工作的组织实施提供各项保障条件;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

2.健全队伍,抓好落实。凡列入示范片区所在的市、县(市、区)环保局,都必须设立负责农村与生态保护工作的专门机构,并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农村环保工作。所在乡镇也必须设立环保管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有专人管理、推动和落实。

3.科学规划,认真实施。按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科学制定整治规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细化工程项目,制订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4.加强管理,监督考核。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对工程的组织管理、整治任务、项目经费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示范片区所在市、县人民政府要建立通报制度,由设区市人民政府每季度向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辖区项目实施情况;省级财政、环保、农业、建设、水利、国土、移民等部门对示范工程进展和成效、资金使用、设施运行、群众满意程度等进行考核,并予以通报。

5.科技先导,技术支撑。加大对农村环保实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的投入,开发和引进低成本、操作简单、高效实用的农村环保新技术,建立以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以及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为主体的农村环保科技支撑体系。

6.建立机制,保障运行。通过示范工程实施,促进农村环保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加强农村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农村环保设施管理、运行专项资金;创新管理模式,保障治理环境污染设施长期运行。

第13篇:许昌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许昌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和《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许政〔2010〕66号)精神,按照《河南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民生,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统筹谋划、突出重点,整合资源、协调联动,集中连片、分步实施,着力改变农村地区的脏、乱、差现象,切实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农村环境保护良性互动,促进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

(二)基本原则

1.突出重点。从解决区域性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入手,把位于重点流域和区域、国家重大工程和政策实施区、社会影响比较大的存在环境问题的村庄连片地区作为主要整治示范对象。

2.示范先行。选择有工作基础、具备实施条件,通过连片综合整治,能够真正起到示范效果、提供经验的项目区域,率先开展整治示范。

3.确保实效。把突出环境问题是否解决、区域环境状况是否获得改善、农村环境管理能力是否提升,作为衡量连片综合整治成效的主要标准。

4.整合资源。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地方政府、企业、社会共同投入,各部门涉农资金在连片项目区进行整合。

5.逐步深化。在先期示范、总结经验基础上,按照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支持重点,逐年扩大整治范围,逐步达到片片相连、整体改善。

(三)时限划分。全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时限为2011—2013年,3年示范成效评估基准年为2010年。我市示范成效评估基准年为启动示范工作的上一年,按照2011年、2012年、2013年三个阶段逐步推进,每年市进行项目成效小评估,3年省进行成效大评估。

二、示范区选取和项目设计要求

(一)示范区选取的原则。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11号)明确的重点地区基础上,优先将以下地区作为示范区:

1.15个中心镇试点、50个新型农村社区试点,许昌新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干渠沿线和北汝河、颍河橡胶坝以上等重点区域流域,高速公路、国省道等交通干线沿线。

2.存在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群众反映特别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需要通过连片村庄同步治理才能根本解决的“问题村”集中分布地区。

3.已有一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基础(包括已经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整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基本建成等),连片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在1—2年可以取得明显成效的地区。

4.环境问题相类似,通过集中连片治理可使多个村庄同时受益的地区。

(二)示范项目设计的要求

1.村庄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项目要满足以下3个基本要求:

(1)示范项目区原则上应在同一县级行政区范围内;

(2)示范项目受益人口原则上不低于2万人,具体可视当地情况而定;

(3)拟开展治理的连片村庄存在同类环境问题或影响相同的环境敏感目标,或通过建设集中的大型污染防治设施可以同时辐射受益。

2.优先支持的示范项目:

(1)以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和解决与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的连片村庄污染治理项目;

(2)在不出现重复投资的前提下,与国家在重点流域、区域开展的重大环境保护工程实施进度一致的村庄连片整治项目;

(3)将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目标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内容的地区的项目。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通过2011—2013年连续3年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使整治范围内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农村生活污水、垃圾、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治理,面源污染得到明显缓解,村容村貌焕然一新,人居环境全面改善。

(二)具体指标

1.改善示范区环境状况

(1)自来水普及率≥90%,村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100%;

(2)保护目标水体水质满足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3)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90%;

(4)农村清洁能源普及率≥60%;

(5)有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

(6)村容村貌:村有卫生保洁人员,清扫保洁到位。柴草、杂物、畜粪等分类堆放整齐;无乱搭乱建、残墙断壁、乱涂乱画、乱堆乱放等现象;

(7)群众满意率≥95%。

2.提高示范区农村污染防治能力

(1)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模式处理率≥90%,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处理模式处理率≥70%;

(2)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

(3)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80%;

(4)户外道路硬化率≥90%;

(5)林木覆盖率≥40%;

(6)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80%。

3.建立健全示范区农村环境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制,乡镇建立完善环保监管机构,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行政村配备环保专干人员。

四、连片整治范围、整治重点、技术规范和实施计划

(一)整治范围。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对连片村庄统一综合整治。优先治理中心镇试点、新型农村社区试点,逐步向其他乡镇政府所在地、新农村建设区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循环经济试点村、村容村貌试点村、市级以上生态村、迁村并点区域、土地综合整治区域、移民迁安村)、交通枢纽和工矿企业周边、风景名胜区等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流域、区域

推进。

(二)整治重点。按照国家、省对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主要支持内容,我市的整治重点为:

1.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污口拆除、截污及隔离设施建设、标志设置等。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根据取水点位置、供水量、取水方式不同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2.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将城镇周边村庄纳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系统,建设生活污水收集管网;规模较大的村庄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居住分散的村庄建设小型人工湿地、无(微)动力处理设施、氧化塘等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推行“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模式。

3.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对畜禽养殖小区和畜禽散养密集区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废弃物综合利用,发展循环农业。重点加快固液分离、发展沼气、生产有机肥和无害化畜禽粪便还田等工程建设,强化畜禽养殖小区及畜禽散养密集区的污染治理,提高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4.历史遗留的农村工矿污染治理。对历史遗留的、无责任主体的农村工矿污染进行治理,特别是对工业企业“三废”(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排放导致的周边农村地区水源、居住区、农田污染进行治理。

(三)技术规范。

1.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包括对现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污染源的清理整治,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改造等。具体技术规范参照《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2008)》第4章“给水设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

2.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包括通过管网将污水收集到大型人工湿地、氧化塘、生物膜法处理系统、土地处理系统以及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的集中处理模式,和单户或联户通过化粪池、小型湿地、发酵池、沼气净化池、MBR(膜生物反应器)、净化槽等对污水采取就地处理的分散处理模式。具体技术规范参照《村庄整治技术规范

(GB50445—2008)》第7章“排水设施”、《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74—2010)》第5章“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控制”和省环保厅即将印发的《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适用技术指南》。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包括就地填埋和资源化利用(沼气、堆肥利用)等方式。具体技术规范参照《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2008)》第5章“垃圾收集与处理”、《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74—2010)》第6章“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控制”。

3.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涵盖选址要求、场区布局、清粪工艺、畜禽粪便贮存、污水处理及固体粪肥利用等方面,鼓励建设生态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通过建设污染治理工程及发展沼气、生产有机肥和无害化畜禽粪便还田等综合利用方式,实现畜禽养殖污染物达标排放及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具体技术规范参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等。

4.其他指标。户外道路硬化参照《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2008)》第8章“道路桥梁及交通安全设施”;林木覆盖参照《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林资发〔2003〕61号);户用卫生厕所参照《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2008)》第6章“卫生厕所类型选择”及“厕所建造与卫生管理要求”;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技术指标参照《无公害农产品管

理办法》(农业部质检总局令第12号)及《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67号);村容村貌整治标准参照《河南省村庄环境整治分类指导标准(试行)》(豫建村镇〔2008〕16号)。

(四)实施计划。全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重点分三期进行。第一期启动整治示范项目,以15个中心镇试点、50个新型农村社区试点,许昌新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干渠沿线和北汝河、颍河橡胶坝以上等重点区域流域,高速公路、国省道等交通干线沿线为重点;第二期以具有一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基础,连片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在1—2年可以取得明显成效的地区为重点;第三期按照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求,全面推广示范经验,扩大示范成果。争取通过3年的连片综合整治,着力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全面提升农村环保基础水平。

整治项目实施方案要明确连片综合整治示范的实施进度安排,列出工程量进度与时间对照表,作为项目实施进度后期考查依据。

五、资金管理

(一)专项资金来源。根据财政部、环保部同意将我省纳入第二批全国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省的复函,中央财政将在三年内向我省投入专项资金9亿元,其中2011年2.5亿元、2012年3亿元、2013年3.5亿元。中央和地方财政按1∶1的投入比例。省、市、县三级资金配套比例为3∶4∶3,财政直管县省、县两级资金配套比例为5∶5。市、县级配套资金由市、县级财政解决,鼓励县级增加配套资金。另外,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加大对我市农村沼气建设、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的投入力度。按照省政府要求,全市78个乡镇政府所在地的村庄综合整治工作要在3年内全面完成,各乡镇要制定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积极申报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未获得上级资金支持的,由县、乡两级政府负责,筹措资金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2013年年底前完成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并接受省政府检查验收。

整合涉农资金。市直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各自职责,在安排项目资金时优先支持农村环境整治片区,按照性质不变、渠道不乱、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将村庄道路、供水、排水、沼气、电力、通讯、绿化等设施建设资金向农村环境整治片区集中。要集中使用各项涉农资金,集合部门优势,整合区域资源,扩大综合整治成果,真正形成规模效应。

(二)使用方向。按照突出重点、兼顾全局、点面结合、示范先行的原则,优先支持中心镇试点、新型农村社区试点和生态移民等重大工程和政策的实施区开展集中连片综合整治。鼓励支持经济基础条件好、辐射带动作用强、有一定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基础、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相对完善、地方积极性高、资金配套有保障的地方开展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要按照突出重点、集中连片、示范先行的原则安排项目,项目布局应相对集中。

(三)资金拨付程序。省财政厅在中央资金下达20个工作日内,按照安排,先行全额下达中央资金预算指标。在市、县(市、区)资金到位后,由市级财政、环保部门向省财政厅、环保厅提出申请并提供市、县(市、区)配套资金预算指标文件、资金到账凭证等资料,经省财政厅、环保厅审核确认后按资金配套比例下达省级专项资金。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实行县级报账制、核算制和分期分批拨付制,县级财政部门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和项目完成进度分期分批拨付项目资金。由项目施工单位向乡镇政府提出报账申请,并附有效报账凭证;乡镇政府根据实施进度提出申报意见,经县级环保部门审核,由县级财政部门核拨给施工单位。乡镇政府在项目通过验收15个工作日内对项目进行决算,报县级环保部门审查同意后向县级财政部门申请

拨付项目尾款;县级财政部门在项目决算审查通过1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尾款拨付给施工单位。

(四)资金监管。市、县两级财政、环保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将相应扣减或取消安排下年度资金,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财政局、环保局要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资金日常监督管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要按政务公开的原则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六、项目管理

(一)项目申报审批。按照《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申报指南(试行)》(财建便函〔2009〕17号)的具体要求,坚持逐级上报、专家审核、层层筛选的原则,确定项目总数及投资额度。项目由县(市、区)政府组织申报,市财政、环保部门审查,经市政府同意,报省财政厅、环保厅初审,经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财政部、环保部备案,并下达各地市组织实施。

(二)项目实施。乡镇政府在省财政厅下达资金预算20个工作日内,将经省辖市财政、环保部门审核同意的项目实施方案报省财政厅、环保厅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完善后报省环保厅备案。项目一经批准,申报单位不得擅自调整、改变建设内容,不得降低目标要求、压缩投资规模。如确需调整,须经市级财政、环保部门审核同意,报省财政厅、环保厅批准。项目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由市财政、环保部门视当地情况统一安排招投标,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具体项目施工。市环保部门在项目实施3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设计施工图纸、招投标文件、工程预算书、工程施工合同等材料报省环保厅备案。市财政、环保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的指导、督促和考核验收,并在县(市、区)政府提出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申请1个月内组织相关部门及行业专家开展验收,市环保部门在项目通过工程验收40个工作日内将工程竣工报告、项目决算书等报省环保厅备案。省环保厅对验收合格项目进行抽查。省直管县、财政直管县项目的申报、实施、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厅、环保厅依照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三)实行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公示制。各级财政、环保部门要及时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布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及验收考核情况。乡镇政府要会同村委会将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安排在村庄张榜公布。

七、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制度,成员由承担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组成,分管副市长和副秘书长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统一领导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辖区内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加强对组织实施的领导。

(二)统筹推进。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整合资源,协同推进,务求实效。具体工作分工如下:由市水利局牵头,市环保局、卫生局配合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由市环保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由市城管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工作;由市农业局、畜牧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负责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负责道路整治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配合负责乡镇绿化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农村改厕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市畜牧局配合负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由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农村清洁能源普及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负责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负责农村地区矿山企业周边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市城乡规划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环保局配合负责乡镇及村庄的规划工作;由当地政府负责配备农村环保专、兼职管理人员和村容村貌整治等综合性工作。广泛发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开展帮扶支援,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深入开展城乡共建、村企共建、军民共建、党政机关挂钩共建等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督导。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市、县各级政府建立“月调度、季督查、年考核”工作制度。各县(市、区)财政、环保部门于每月月底前上报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并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项目实施情况报市财政局、环保局。市财政局、环保局将情况汇总后及时上报省财政厅、环保厅。项目实施情况包括项目实施进度和成效,资金到位和安排使用,后续管理措施与制度的建立等内容。市财政局、环保局对工程管理、工程进度、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分析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宣传推广先进经验,确保项目在既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四)落实责任。各地要结合实际,明确开展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的内容、范围、目标、措施、责任分工及中央、省、市、县投入资金数额,建立目标考评机制,形成全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不等不靠、以我为主、主动治理农村环境的县(市、区)、乡镇,要予以必要的资金奖励和补助;对不能如期完成年度治理任务的县(市、区)、乡镇,要停止安排或追缴下达的补助资金,并取消下年度申报资格。(许昌市人民政府)

第14篇: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目标责任书

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目标责任书

为全面落实新一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协议的工作要求,推动我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学富镇人民政府与村(居)签订目标责任书如下:

一、示范片区、工作内容及完成时限

镇人民政府确定村(居)范围为这次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域。工作内容以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为重点,目标任务:一级运转车1辆、村庄保洁车辆、垃圾收集池座、垃圾筒只。

二、工作目标

(一)环境治理目标:示范区内基本建成农村生活垃圾四级收集、转运体系,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无害化处理率%,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垃圾转运站渗滤液按照《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47-2006)要求得到妥善处理。镇负责垃圾中转站、垃圾池的选址、征地以及配套设施(生活用房、站内绿化等)建设工作,按照设计要求、建设程序、分配数量完成项目工程建设任务,负责筹措土地、青苗等补偿费用支出。

(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通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带动,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整合涉农部门资金和镇村自筹资金集中投向示范片区,联动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其他工作,实现“三清两化一长效”(村庄清洁、田园清洁、河塘清洁、村庄绿化、环境美化,建立一套农村环保长效管理机制)的工作目标。

(三)农村环保体制机制建设目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涉及乡镇设立环保办公室,行政村有专(兼)职环保监督员;制定农村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落实责任部门、运行经费和管护队伍,确保农村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建立农村环境监测制度,开展农村环境例行监测工作;每年对镇村基层环保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对农民群众开展环保宣传。

三、资金筹措

在获得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和区财政配套资金的基础上,多渠道、多方式积极自筹资金(含农民投工投劳折算)参与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行。

四、组织实施

(一)、村(居)是村域范围内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责任主体,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具体负责人,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在村域形成的资产由镇人民政府明确具体部门统一管理。

(三)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后,由镇人民政府会同财政、环保、城管、住建局、审计部门对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绩效涉及进行公示,并开展民意调查。

(四)村(居)每月末将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及时书面报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因选址不当、运行维护不力等原因造成垃圾池荒废,甚至推到重建的,由村(居)自行出资整改重建完善。

五、监督考核

村居按照目标责任书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档案台账(包括下发的文件、会议记录、培训计划、讲课提纲、制定的制度规章等),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将制定下发具体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定期开展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的检查督查,每季组织一次考核,落实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人民政府村(居)委会

年月年月

第15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汇报材料

**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汇报材料

按照镇党委的总体部署,我村被确定为**年环境整治工作达标村。年初以来,我村支委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使乡村卫生环境有了新起色,乡容村貌有了新改观,为乡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环境整治基本概况

**社区作为**镇宅俊村亮点工程,自**年**月纳入**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建设规划实施以来,总投资**万元,其中中央投资**万元,省配套**万元,地方配套**万元,整合其他部门涉农资金**万元,村民集资**万元。

二、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年初以来,我们按照镇党委的统一要求,结合本村实际确立了“打造清洁乡村,建设文明家园”的总体思路,同时提出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逐步完善,巩固提高”的工作方针。经过近一年的努力,乡村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本项目服务人口2600人,占地2平方公里,建设主管网300米、支管网1500米、生态稳定塘1个、配置垃圾箱5个、转运车3辆、垃圾池6个。本项目的建成可以从源头上改善农村环境“脏、乱、差”现状,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生活污水处理率≥

60%。村委会与村民签订了环境保护村规民约,建立了长效保洁机制,责任到人。

三、存在问题

随着环境整治工作不断深入,我村村容村貌有了明显改观,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一是个别干部群众思想认识还存在不到位问题,活动开展得不平衡。部分干部群众还存在认识不清、办法不多、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群众主动参与意识不强。

二是由于我村财力有限,致使环境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不配套,绿化、硬化程度不高。建议镇党委加大专项资金投

入力度,实行资金报批制,扶持村级兴建环境整治基础设施。

四、明年工作打算

2012年,我们将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

精神为指针,以《城镇建设管理条例》为依据,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村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 认真汲取2011年的工作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工作推进机制和资金补助机制,确保我村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环境整治任务。

一是在责任落实上下功夫,全面约束干部群众。层层签订责任状,使我村干部常思环境整治之事,常务环境整治之实。进一步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将群众环境整治行为与

资源发包、小额信贷信用户评比结合起来,并组织干部群众外出参观学习,真正调动起群众积极性。

二是在推进机制上下功夫,确保环境整治活动不反弹。全面实行实名播报制,并实行随机抽查、考评制,推动环境整治工作的纵深开展。

三是在典型示范上下功夫,尽快掀起活动高潮。以村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评选“党员清洁卫生户”,扩大典型示范覆盖面,提高典型示范水平。

四是在街道道整治上下功夫,柴粪全面出村,并得到有效利用。

五是在资金补助上下功夫,协调各项目资金,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六是将大力宣传环保意识,深入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软件设施建设。

第16篇:环保局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台安县2010年农村环境连片

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台安县农村连片整治工作在省环保厅、财政厅的大力支持下,在市环保局的正确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正在有序开展。2010年连片整治工程项目已全面启动,现将工程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任务

根据辽宁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会议精神和市环保局的工作部署,台安县政府成立了台安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付组长、项目实施单位、环保局、财政局和相关部门的领导任成员。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制定了2010年—2012年3年整治规划,确定了三年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通过实施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四大工程,使我县辽河沿岸各村的环境得到综合整治,各村饮用水源地水质100%达到国家饮用水质标准。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率达80%。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达80%。农作物秸杆资源化利用率达75%。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使农民的环境意识得到增强,生产生活水平有较大提高。3年中参加连片整治工作共有7个镇47个村。总投资7千多万元,受益人口5万余人,受益面积26680万平方米。

2010年县政府制定了台安县2010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实施方案,计划建设饮用水水源地截污防护栏1900米、设警示标志牌104个。垃圾箱1605个、垃圾运输车17台、叉车17台、垃圾中转站7个。修边沟13587.5米。户用沼气池2155个。在西佛镇幸福村投资602万元建设垃圾填埋场一处,占地面积13340平方米,使用年限为10年;在大红旗村投资331.8万元建集中生态沼气池一个供全村用气(省示范项目)。

二、2010年工作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

2010年工作涉及2个镇17个行政村,结合我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建设项目主要安排在西佛、达牛两镇中的沿辽河岸边的行政村,连片方式是空间连片与污染处理设施辐射能力相连两种方式。主要体现在:一是垃圾清理以辽河流经村庄连片;二是垃圾中转站(填埋场)相连镇共用;三是几个相连村共用垃圾清运车;四是建立1个畜禽养殖污染处理系统(集中式沼气系统),同周边相连村共用,同垃圾填埋场共用(主要用于处理垃圾渗滤液)。

(一)工作进展

1、县政府就此项工作召开了政府常务会,在县环保局设立了台安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办公室,负责项目的指导、推进和验收等工作。

2、截止目前,西佛镇水源地保护工程已完成90%;污水处理工程已完成80%;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的部分设施政府正

在组织采购中,垃圾填埋场争取9月1日动工;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户用沼气已完成90%,生态型沼气池争取9月1日施工。达牛镇水源地保护工程已完成95%;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已完成95%;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的部分设施政府正在组织采购中,垃圾中转站已完成90%;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户用沼气已完成95%。

3、我们先后到抚顺等地考察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垃圾处理技术等。同时,在设计方案上,我们邀请省、市专家为连片整治工作把脉,选择最佳技术,通过认证确定方案,提出项目建成后的运营方案,确保项目建成后运行使用。

(二)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们加强了项目投资评审,科学合理核定项目预算,并对资金的使用全程监管,财务收支和使用情况在当地村级政务公开栏中公示,确保资金使用高效安全,2010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总投资2212.49万元。政府采购总额为690.25万元。工程施工总投资1522.24万元。县财政目前已支出工程款230万元,还有1292.24万元工程款未支出。政府采购资金已存入政府采购专户。

三、存在问题

1、由于垃圾填埋场工程投资额度较大,在2010年投资

计划中只投资280万元,根据国家对垃圾填埋场建设规范要求,使用年限不能低于10年,要有防渗漏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随填、随埋、随碾压系统等,所以资金明显不足。经多次与省厅请示,同意在2011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中追加至602万元,由于该项目的环评、可研、设计、招投标等工作都需要项目的具体投资规模数据,否则无法进行。由于2011年整治示范项目计划于2011年7月27日刚下过,目前,项目单位已完成项目的选址、环评、可研、地勘、图纸、设计等,正在进行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我们保证8月末开工建设,年底完成任务。

2、集中式沼气池项目是省环科院示范项目,项目计划下达后,项目建设单位多次与省环科院进行沟通后,但因项目总投资中是否包括项目前期准备费用,项目外围管网建设费用,三通一平征地费用等诸多问题,始终没能达成一致意见,建设单位认为项目申报计划是省环科院提出的,应该是全部的投资计划,县政府已经配套了应配套数额的资金,不应再额外配套其它费用。目前,双方已初步达成一致意见,项目进入设计阶段,由于项目的可研、环评、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作用时较长,又因汛期给施工带来很多困难,我们争取9月初开工建设,年底完成任务。

四、近期工作安排

1、强力推进2010年启用沼气池建设项目、垃圾中转站

项目、边沟建设项目和水源保护建设项目等的建设,争取在年9月20日前全面完成建设计划。

2、推进垃圾箱、叉车、垃圾运输车等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争取在9月20日前采购到位。

3、集中式沼气池项目和垃圾填埋场项目争取9月份能够开工建设。

4、加快进行2011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在近期完成大型建设项目环评可研、堪探、设计、招投标等工作。

台安县环境保护局

2011年9月1日

第17篇:重庆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编制大纲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编制大纲

一、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要求

(一)封面格式

项目实施方案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时间。其中,项目实施方案名称为“XX年重庆市XX区县(XX乡镇、XX乡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所有乡镇名称。

(二)印刷装订格式

项目实施方案按16开或A4纸装订。书脊印制实施方案名称(印刷XX区县XX乡镇名称)、编制单位(或主编单位)名称、编制时间;扉页加盖编制单位章;扉页后为编制人员页,包括各编制单位、编制人员、技术分工;编制单位资质证书附在扉页后,并加盖鲜章;资质证书页后为目录;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各章节(图件除外)顺序装订,章节之间用黄页分隔;各业主之间用红页分隔;图件及其说明装订在文本后或另册装订,各业主的图件用红页分隔。

二、项目实施方案章节与主要内容

包括十个章节:总论,项目区概况,项目目标,编制依据与原则,方案论证,工程建设内容,工程概算与资金筹措,实施进度安排,图件,附件。

(一)总论

一是项目业主。一个项目实施方案涉及多个乡镇的,需逐一明确项目业主及其项目对象范围。

二是项目实施方案涉及的行政村名称、户籍人口及常住人口数(建议以表格形式表述)。

三是项目实施的目的、意义和必要性。

(二)项目区概况

一是项目区总体情况。项目具体地址、地理位置;项目区资源、交通、通讯、水文地质、工矿企业、工程地质等条件。

二是各行政村具体情况。各行政村名称、所属乡镇,行政村类型;辖区面积、海拔分布;人口、聚居点分布与聚居程度;种植(水产)面积与主导产业;农民人均纯收入;供水与水质净化、饮用水源分布;畜禽养殖场点分布;农村清洁能源普及情况;其他部门实施试点示范项目已完成、在建、拟建概况;道路、给排水等公共设施建设情况。

三是各行政村环境现状与主要环境问题。包括:各行政村环境现状、现存主要环境问题等。特别是在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情况中,须明确项目所在乡镇(街道)生活垃圾清运系统的建设情况。若项目区内有“问题村”的,需单独说明其主要环境问题。

(三)项目目标

包括:总体目标;各子项目的考核指标;各子项目工程验

—2— 收指标;年COD、氨氮消减量;项目长效管理机制目标等。

各项目村必须达到以下目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满足《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或《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村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90%;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率≥60%;生活垃圾定点清运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70%。

其中,对于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应确保项目验收后运行负荷不得低于75%。

对于农村散户:一是凡已有储粪池、化粪池等简易设施的,视为污水已处理;二是凡农户对垃圾进行熟化后还田利用或自行填埋的,视为垃圾已处理。上述设施纳入污水、垃圾处理率的计算,但不计入总投资。

(四)编制依据与原则

一是编制依据。包括:管理依据、技术依据、设计依据。涉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技术规范、取费依据与定额标准、文件等。

二是编制原则。项目必须满足“技术工艺、建设时限、运行管理”三落实的原则。同时,还应遵循因地制宜、集中为主、废水还田、节省投资、公众自愿参与等方面涉及项目管理、工程设计、建设投资、运行维管等方面的原则。

(五)方案论证

对各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论证,并提出方案初步选择意

—3— 见。包括:

一是雨、污水排放体制论证。确定集中式污水处理站收集管网排水体制(分流制或合流制)。

二是处理规模及污水水质论证。对于处理规模20立方米/日及以上的,应通过监测等方式,确定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垃圾中转(压缩站)处理规模以及污水水质,以便技术工艺的选择。

三是技术工艺论证。确定各项目的处理模式或处理工艺,包括: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模式、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艺、饮用水源保护方案、无主渣场(老垃圾场)处理工艺等。技术工艺比选时需至少选择两种及以上工艺进行论证后确定,凡采用一体式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的,还需明确该设施、设备具体的处理工艺及工程技术参数。

四是选址论证。主要针对集中污水处理站、垃圾中转(压缩)站(含垃圾转运箱体)进行选址合理性分析,确定项目选址,并明确选址周边具体的环境敏感点及其与污染治理设施的距离。

项目建设用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五是平面布置论证。主要针对集中污水处理站、垃圾中转(压缩)站进行总平面布置论证,确定其平面布置。

(六)工程建设内容

根据方案论证情况,对推荐的方案进行工艺方案设计,主

—4— 要包括以下内容:

1、排水工程:说明主要干线和次干线的布置走向,管(掏)断面尺寸、长度、坡度等技术参数;明确管材、接口形式、基础形式、主要施工方法等。

2、泵站工程:设计规模及近远期结合方式;平面布置;泵组(台数、流量、扬程、功率、变频等性能参数) ;附属设施。

3、污水处理及散户污水治理工程:说明平面布置及工艺流程(结合工艺流程示意图进行简述) ;水力流程;厂外工程主要内容(如道路、通信、供水、供电等的外部条件) ;各处理建(构)筑物单体工艺设计(说明建设规模、主要设计参数、主要设备性能等) ;附属设施配备用房(说明功能要求、面积、数量等)。

4、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说明平面布置及工艺流程(结合工艺流程示意图进行简述) ;各处理建(构)筑物单体工艺设计(说明建设规模、主要设计参数、主要设备性能等);沼液还田管网布置走向,确定管材、断面及接口形式、主要施工方法等;设施设备选型设计。

5、生活垃圾清运及无主渣场(老垃圾场)处理工程:说明垃圾清运周期,垃圾收集点、中转站布局情况;各建(构)筑物单体工艺设计;垃圾收运工具(车辆)配置情况;无主渣场(老垃圾场)处理工艺设计。

6、饮用水源保护工程:视具体工程内容进行相关工艺设计。工程建设表。包括:土建、设备及工程占地汇总表,各村

—5— 土建、设备及工程占地分表。其中,各村的分表应包括:各设计单元的土建工程量、建筑结构,填料材质、质量与数量,设备台件与数量、参数,自制设备材质,工程占地等。农村散户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要明确农户名单、套数、多户联建的规模等。

(七)工程概算与资金筹措

一是依据相关工程概算要求完成工程概算编制。其中,垃圾箱、桶的放置点,不考虑征(租)地费用。

二是资金筹措。为便于资金分配与监督管理,按“实施方案汇总、各项目业主、各行政村”三个层面分述中央、地方配套资金比例和资金额度。

总投资、申请中央资金、地方配套、工程建设其它费用、建筑工程直接费用(不含垃圾收运系统采购费用)、垃圾收运系统采购费(主要指垃圾清运车、机动三轮车、垃圾手推车、固定式垃圾压缩设备、垃圾转运箱体、垃圾压缩箱体、移动式垃圾压缩设备、垃圾桶、果品箱等),须逐项单列(以表格形式表述)。

三是中央财政补助额度限制。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补助资金 “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三分之二”,且一般村不超过100万元,问题村不超过150万元。

(九)实施进度安排

一是进度安排。自项目补助资金下达之日起,一年内须完

—6— 成项目工程验收。按照选用的技术路线、工艺流程等,确定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文件的编制和审查、招投标、施工合同、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运行调试、工程监理、资金报账、环境监测、项目工程验收、决算审计、项目综合验收、绩效考核等主要阶段的实施期限或时段。

二是资金报账时段设置。项目资金实行区县财政报账制,项目业主资金管理台帐制。

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技术文件编制、地形测绘、地质勘探、项目技术文件评估和审查、监理、监测等费用,由项目业主提出申请,经区县环保局签署意见,在区县财政局报账。报账资金由区县财政局直接拨付设施设备中标单位、咨询、中介单位。

土地征租、青苗补偿等涉及农户的费用由项目业主提出申请,并附征地文件或租地合同(协议)、征租地费用表(地点、土地性质、征租地及补偿方式、面积、资金标准、资金额度、村民名称、电话和签章或手印),经1名以上的项目义务监督员签字,村委会签章,监理单位、区县环保签署意见,在区县财政局报账。报账资金由区县财政局拨付业主。

工程建设合同内的工程款按照“进场施工、完成工程量的60%、完成项目验收、完成项目审计”四个阶段,分别按合同总额的10%、30%、30%、25%的额度进行报账。区县财政局预留合同总额的5%作为工程建设质量保证金,对项目验收1年后环境成效评估结果为优或良的,区县财政局再行报账。工程款的

—7— 报账,由项目中标单位提出报账申请,开具工程建设发票,附施工进度表、监理记录,经1名以上的项目义务监督员签字,经监理单位、项目业主、区县环保局签署意见后,在区县财政局报账。项目施工单位不能用材料费、人工费等属于本企业内部做帐的票据在区县财政局报账。报账资金由区县财政局直接拨付中标单位。

三是注重实施进度的合理性。市环保局实行项目建设进度月报制,区县环保局、项目业主应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审查、梳理项目实施进度安排的合理性、可达性。

(九)图件

设计图件需在必要的勘察资料上进行设计,其编制应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深度,设计文件深度参照《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版)要求执行。

具体设计图件范围及要求如下:

1、项目分布示意图,包括:

在项目村行政区划图上作出各设施的项目分布示意图。其中,畜禽养殖场、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达到20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站、垃圾中转站、垃圾压缩站、无主渣场(老垃圾场)、饮用水源地,需在图上明确该项目所在地的经纬度坐标。

2、环境敏感点分布图,包括:

集中式污水处理站、垃圾中转站、垃圾压缩站等设施周边

—8— 具体的环境敏感点及其与污染治理设施之间的距离。

3、排水管道、泵站:主要包括污水管道系统平面图、泵站平面图等图件。污水管网系统平面图需在1:500~1:2000的地形图上绘制。

4、污水处理厂(站)(垃圾中转(压缩站))

主要包括工艺流程图、水力流程图;污水处理厂(站)总平面图;垃圾中转(压缩站)平面图等图件,并采用1:50~1:100的比例,分别绘制各主要构筑物单元的平面、立面、剖面图。

对于垃圾收集点(亭)、散户污水处理设施、联户污水处理设施、饮用水源地界碑界牌等小型设施可统一绘制图集。

5、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主要包括工艺流程图、水力流程图;污染治理设施总平面图等图件,并采用1:50~1:100的比例,分别绘制各主要构筑物单元的平面、立面、剖面图。

6、主要包括工艺流程图、水力流程图;总平面图;沼液还田系统平面图、还田管网平面图等图件。还田管网平面图需在1:500~1:2000的地形图上绘制。

7、其它:对于无主渣场(老垃圾场)整治及饮用水源保护工程设计图件视工艺设计具体内容附相应设计图说。

(十)附件

1、畜禽养殖场备案材料;

—9—

2、畜禽养殖项目沼液还田协议;

3、“问题村”佐证材料(项目区内有“问题村”的);

4、污水水量及水质监测报告;

5、建设用地落实情况的证明。

1、具备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意见;

2、业主与相关农户签订了征(租)地协议;上述两种方式任选一种)

6、部门资源整合情况表(包括各项目村近三年已整合和拟整合情况,涉及其他部门资源的项目名称、规模、资金投入、资金来源部门等。整合部门资源的范畴包括:建设部门的村容村貌建设、“巴渝新居”、农村危旧房改造示范等项目;农业部门的大中型沼气工程、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国土部门的新农村“农民新村”建设、土地整治项目;水利部门的农村饮水解困项目;市政部门的城乡一体化垃圾收运和处置体系;林业部门的“森林工程”,用于农村集中供水的饮用水源地植被修复,村民聚居点绿化工程等;卫生部门的“改厕”、三格式化粪池建设等。)

三、项目实施方案设计单位

(一)设计单位选择

项目业主负责组织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宜优先考虑具有同类项目工程实例、或同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经验的设计单位。不得向业主指定设计单位。

(二)设计单位资质

—10— 设计单位需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类)、综合类、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项类)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重庆市外编制单位还需具备市城乡建委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入渝备案证”。

区县(自治县)环保局应切实加强环保资质审核,严禁资质等级不够的单位或借用他人资质参与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三、项目实施方案总体要求

(一)项目实施方案对象范畴

一是项目实施方案子项目范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资金支持范围包括: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村庄垃圾收运系统、集镇和村民聚居点污水处理、村民散户污水治理示范、畜禽养殖场污染综合整治、无主渣场和农村老垃圾场整治等。

二是项目实施方案包含的行政村数量。为便于项目审查、招投标及施工组织,保证工程质量,原则上按建筑工程直接费400万至600万,组合编制一个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实施方案重点

一是强化 “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因地制宜,集中实施”、“连片治理,建管并举”的项目规划原则。

二是原则上项目业主为各乡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下同)。各行政村为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安排、项目建设、项目管理的基础单元。按照《实施方案》的技术思路,分别结合行政村的实际情况,实现“一村一策”。

—11— 三是要明确各个子项目的工程规模、工程量、设计图件和说明,并认真编制项目概算、资金筹措。

(三)有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要求

一是处理对象。只支持农民新村和集镇的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处理规模须大于20立方米/日),优先支持集镇污水处理设施;不支持院落式及散户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须考虑外出务工比例、水冲厕比例等,确保设计规模的合理性。同时,对于农民新村、扶贫新村和移民新村,只支持已建和在建的新村,规划中的新村不纳入支持范畴。

对集镇和已建成的农民新村,应在项目设计前进行水量和水质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和当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设计规模,未进行水量和水质监测或未取得监测结果的项目,不纳入项目实施范畴。在建的农民新村需提供规划规模的证明材料,不需提供监测报告。对污水水质的监测应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指标。

二是处理工艺和执行标准。

1.对处理规模100吨/日及以下的:一是选用人工湿地、人工快渗处理系统等因地制宜的自然净化工艺,并强化前端曝气(含微曝气)的预处理系统;二是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可选用能耗较低的一体化处理设备;三是选取的工艺直接运行成本不宜超过0.3元/吨。

2.对处理规模100吨/日至500吨/日:一是选用SBR、CASS

—12— 以及本土研发的低能耗技术等工艺;二是选用一体化处理设备;三是选取的工艺应采用有动力(微动力)方式,并达到总量减排要求;四是选取的工艺直接运行成本不宜超过0.5元/吨。

3.对处理规模大于500吨/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及运行维护能力,按照二级生化处理要求,选取相应成熟技术;也可选取本土研发的低能耗技术。

4.对处理规模较大、经济发达、对出水水质要求高的地区,可选用A2/O系列工艺;土地资源稀缺的山地小城镇,宜选用占地面积小的有动力工艺或一体化处理设备;同时,宜优先选择自动化程度较高或管理简便的工艺技术。

对采取无动力工艺的,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主控悬浮物、色度、化学需氧量指标,选控氮、磷等指标;对处理规模100吨/日以下,采取有动力(含微动力)处理工艺的,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主控悬浮物、色度、化学需氧量、氨氮指标,选控磷等指标;对处理规模100吨/日及以上,采取有动力(含微动力)处理工艺的,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B标准;对处理规模500吨/日及以上的,必须采取有动力处理工艺,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B标准。排入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另有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对于采取无动力人工湿地处理工艺的,表面流人工湿地水

—13— 力负荷宜小于0.1m3/m2·d,水平潜流人工湿地水力负荷宜控制在0.3m3/m2·d至0.4m3/m2·d之间,垂直潜流人工湿地水力负荷宜控制在0.4m3/m2·d至0.5m3/m2·d之间;潜流人工湿地基质层宜采取级配方式,初始孔隙率宜大于40%。

三是管网建设。人口密集、经济发达、并且建有污水排放基础设施的连片村庄,可采取分流制收集污水;对于人口分散、干旱半干旱地区、经济欠发达的连片村庄,可采用边沟和自然沟渠输送,也可采用部分合流制;对于确因客观原因需裸露布设的管道,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或采用PE、钢、铸铁等适宜裸露布设的材质。

四是集中与分散治理。对多个聚居点或同一聚居点内有多个相对集中的聚居小区的,应尽可能按单独的聚居点或聚居小区建设污水处理小型设施,避免实施污水大截流或长距离输送,降低污水收集管网工程量、建设投资以及运行维管费。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管网投资不得超过其主体工程投资的2.5倍。

五是明确分散治理对象。原则上不再支持散户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要谨慎设置农户污水分散处理工程,从严控制污水分散处理数量。在饮用水源保护区、旅游区等特殊区域,确因散户污水排放造成环境污染,需建设分散式小型生物滤池、湿地、化粪池等污水分散处理设施的,需逐一明确各分散治理设施服务的村民或村民代表姓名、人口数、处理规模、处理工艺、工程量等,完善分散治理设施服务的村民对象表。

—14— 六是还田处理或利用。对集中和分散的污水处理,均应尽可能保障污水管网、处理设施等具备取水口、取水槽,方便村民就近取水浇灌;除畜禽养殖还田管网外的污水处理站出水灌溉管网体系不得纳入项目实施方案。

(四)有关农村垃圾处理要求

一是农村垃圾处置主要采用“户集-村收-镇转-区县处理”模式,以垃圾桶、垃圾箱收运模式为主,垃圾收集点(亭)收运模式为辅,不支持垃圾焚烧厂、垃圾填埋场等设施的建设。

二是农村垃圾收运设施的布设,须充分考虑其人口聚居程度、道路条件等因素,人口居住分散或垃圾运输车辆无法到达的区域,不宜布设垃圾收运设施。

三是要考虑垃圾收运设施的匹配性。新建设施须相互匹配,同时要与乡镇现有市政设施匹配,避免垃圾收运设施闲置。

四是垃圾收运设施的配置,需充分考虑当地垃圾产生量、垃圾清运周期、垃圾收集设施容积之间的关系,避免垃圾收集设施容积不足或容积过大。垃圾收集设施清运周期不宜大于三天,配套垃圾收集设施均应按清运周期并结合收集范围确定相应容积及选型,不宜采用楼式垃圾中转站模式进行垃圾中转。为便于垃圾收集与清运,垃圾桶规格宜选用120L或240L,垃圾收集点(亭)应注重“三防”(防雨、防渗、防溢),其径深不宜超过1.5m。

五是无主渣场(含农村老垃圾场)整治,原则上以覆土为

—15— 主,不宜采取清运方式。

(五)畜禽养殖综合整治要求

一是处理对象。只支持100头≤存栏生猪当量﹤500头的畜禽养殖场(户)综合整治;不支持规模化养殖场(即:存栏生猪当量≥500头)和农户散养畜禽(即:存栏生猪当量﹤100头)的综合整治。

二是处理工艺。要按照养殖总量减排的要求,完善“雨污分流、固液分离、固废制有机肥(或干粪堆肥发酵)、废水沼气化处理、沼气利用、沼液贮存与生态还田”6个工程节点。对于沼液的还田利用,原则上采用管网化还田模式,确因客观原因需采用“上山下乡”方式实现沼液还田,但需在还田区域内,按照不高于50米的服务半径,建设田间沼液池,以便使用。因消纳土地不足等原因,无法采取“种养结合”模式进行治理的养殖场,建议采取取缔、搬迁或关闭的方式予以治理,相应的补偿资金不得纳入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三是主要工程设计参数:沼气池水力停留时间不少于15天,沼液贮存池(含田间沼液池)储存时间不少于60天,采用管网还田的,管网密度不小于5米/亩,生态还田耕地数0.6至0.8亩/存栏生猪、1.5至2亩/存栏肉牛、3至4亩/存栏奶牛。鸡、兔等养殖场,应充分考虑其排水周期。

五、项目实施方案不合格认定

一是项目实施方案形式审查不合格。包括:区县未报送申

—16— 请专项资金的请示、未附项目实施方案区县初审意见,编制单位不具备资质;业主不明确;章节、图件、附件不全;概算、图件、附件不符合编制大纲要求;项目对象及资金使用范围不规范;没有明确农村散户生活污水处理农户名单、畜禽养殖场名单。

二是专家审查评估不合格。专家审查评估平均得分低于80分的。

三是项目实施方案报批版确定的总投资与评估报告确定的总投资差额超过10%。

—17—

第18篇:关于报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

关于报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 项目实施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

为及时、高效地完成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报送任务,尽快落实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环保局出具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说明排水去向和执行标准。凡排入生态水系、主要河流等敏感区域的,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他村庄执行一级B标准。

二、项目实施方案应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审核人员的资质证书和签名,所有证件应为彩色影印件,并加盖编制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

三、各编制单位按照省厅《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技术要点》和专家评审意见有关要求,修改补充相关材料,列出修改清单。各县(市、区)环保局负责对方案进行复审,并明确审查结论,说明是否同意报批,审查意见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

四、项目实施方案纸质件统一使用A4纸打印,胶印装订,一式四份,于2011年7月13日18:00时前报送至市环保局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管理处(1001房间),电子件一并报送,逾期不候。联系人:魏秋利李大春联系电话:69189757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第19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进展情况汇报

凉州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

进展情况汇报

一、2011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进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我区2011年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在武威城乡融合发展核心区金色大道及金武路、民武路沿线的永昌镇、金沙乡、金羊镇、中坝镇、发放镇、大柳乡、羊下坝镇等7个乡镇的29个村庄开展。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建设分散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25处,在规模以下养殖场(户)建设堆粪场47处,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29处(配备手推式保洁车1560辆,分类垃圾箱3532个,移动式垃圾收集箱185个,压缩式垃圾转运车7辆),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站5座,形成日处理390吨的处理能力。

(二)进展情况

1、开工及建设情况

我区2011年度29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已全部开工,正在实施。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手推式保洁车、分类垃圾箱已到货三分之二,正在项目村摆放安装;移动式垃圾收集箱、压缩式垃圾转运车正在公开招标;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已全面开工,正在抓紧建设;5座污水处理站已开工4座,总进度完成约三分之二。除污水处理站项目约在7月中旬完成外,其它项目内容6月底可全部竣工。

2、相关制度建设情况

为保障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制定下发了《2011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部署安排意见》、《凉州区农村环境

连片整治项目管理暂行规定》、《2011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目标责任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监管和绩效考核制度》和《凉州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定期督察制度》。

3、设施设备招投标情况

污水处理站工程及分类垃圾箱、手推式保洁车、移动式垃圾箱、压缩式垃圾车设备采购由区环保局组织了集中招投标工作。其中,污水处理站工程及分类垃圾箱、手推式保洁车设备采购的招投标工作委托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实施。移动式垃圾箱及压缩式垃圾车设备采购的招投标工作委托甘肃每日招标合理有限公司实施。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委托甘肃金城监理公司河西分公司进行了监理。

4、已竣工项目示范效应情况

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根据到货情况已配发至29个项目村,其中2个项目村的垃圾收集设施已投入运营。从运营的情况来看,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群众拥护,设施试运营情况良好,群众满意,效果明显。

5、配套资金落实情况

按照省市(州)协议的要求,区政府积极筹措资金,由区财政划拨专项资金,落实了区级配套资金,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6、涉农资金整合情况

为了有力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区财政筹资200万元专款用于连片整治示范乡镇的土堆、粪堆、草堆等“三堆”问题的清理和村容村貌的整治,并将户用沼气、人饮工程、小康示范点工程等涉农项目及资金进行整合,努力打造

亮点工程,共同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

7、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为了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区财政将专项资金划拨至区环保局专户,由区环保局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区财政实施日常监督,严格实行了县级财政报账制,专款专用,专项核算,无截留、挤占和挪用情况。

二、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开工建设情况

(一)基本情况

凉州区2012年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在高坝镇蜻蜓村、碌碡村、十三里村,武南镇柏树庄村、西寨村,清水乡菖蒲村、王盛村、河西村,清源镇刘广村,丰乐镇头牌村、丰乐村,黄羊镇新店村、上庄村实施,项目涉及个乡镇13个行政村。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站4座,污水收集管网15.07公里,配备分类垃圾箱717套、手推式保洁车100辆、移动式垃圾收集箱82个、压缩式垃圾转运车6辆。项目总投资780万元,其中,中央农村环保专项支持资金520万元,省级财政支持资金182万,区级配套78万元。

(二)进展情况

1、项目启动情况

为了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区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区长任组长,环保、财政、城建、农牧、发改、国土、交通、农办、卫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环境连片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区环保局及各相关乡镇均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区政府组织召开了项目启动动员大会,对全区连片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严格要求。为营造连片整治的宣传氛围,制作大型宣传牌3块,中型宣传牌34块,小型

宣传牌42块,粉刷墙头宣传标语18条。

2、建章立制情况

区政府是建立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的监管和绩效考核制度,与项目乡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连片整治项目的任务和要求。

3、配套资金落实情况

按照省市要求,落实了区级配套资金,足额到位,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资金保障。

4、项目法人制及招投标制落实情况

为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进一步明确了区政府是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项目所在乡镇是项目实施单位的要求,项目乡镇均成立了由主要行政负责人为首的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配备专人对项目建设的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督检查。项目设施设备的前期政府采购、招投标工作由区上集中组织招标,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办理,计划6月底进行招标,11月底前建成竣工。

5、农村环保工作机构建立情况

项目所在乡镇设立了农村环保所,有3名以上兼职人员负责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的日常管理。有专人负责项目建成后环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管理工作。

6、项目公开公示情况

所有项目村设立了项目公示牌,将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建设期限、建设工艺、执行标准、投资估算、项目效益等内容进行公开,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第20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汇报材料

**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汇报材料

按照镇党委的总体部署,我村被确定为**年环境整治工作达标村。年初以来,我村支委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使乡村卫生环境有了新起色,乡容村貌有了新改观,为乡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环境整治基本概况

**社区作为**镇宅俊村亮点工程,自**年**月纳入**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建设规划实施以来,总投资**万元,其中中央投资**万元,省配套**万元,地方配套**万元,整合其他部门涉农资金**万元,村民集资**万元。

二、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年初以来,我们按照镇党委的统一要求,结合本村实际确立了“打造清洁乡村,建设文明家园”的总体思路,同时提出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逐步完善,巩固提高”的工作方针。经过近一年的努力,乡村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本项目服务人口2600人,占地2平方公里,建设主管网300米、支管网1500米、生态稳定塘1个、配置垃圾箱5个、转运车3辆、垃圾池6个。本项目的建成可以从源头上改善农村环境“脏、乱、差”现状,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生活污水处理率≥

60%。村委会与村民签订了环境保护村规民约,建立了长效保洁机制,责任到人。

三、存在问题

随着环境整治工作不断深入,我村村容村貌有了明显改观,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一是个别干部群众思想认识还存在不到位问题,活动开展得不平衡。部分干部群众还存在认识不清、办法不多、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群众主动参与意识不强。

二是由于我村财力有限,致使环境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不配套,绿化、硬化程度不高。建议镇党委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实行资金报批制,扶持村级兴建环境整治基础设施。

四、明年工作打算

2012年,我们将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城镇建设管理条例》为依据,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村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 认真汲取2011年的工作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工作推进机制和资金补助机制,确保我村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环境整治任务。

一是在责任落实上下功夫,全面约束干部群众。层层签订责任状,使我村干部常思环境整治之事,常务环境整治之实。进一步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将群众环境整治行为与

资源发包、小额信贷信用户评比结合起来,并组织干部群众外出参观学习,真正调动起群众积极性。

二是在推进机制上下功夫,确保环境整治活动不反弹。全面实行实名播报制,并实行随机抽查、考评制,推动环境整治工作的纵深开展。

三是在典型示范上下功夫,尽快掀起活动高潮。以村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评选“党员清洁卫生户”,扩大典型示范覆盖面,提高典型示范水平。

四是在街道道整治上下功夫,柴粪全面出村,并得到有效利用。

五是在资金补助上下功夫,协调各项目资金,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六是将大力宣传环保意识,深入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软件设施建设。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自查报告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自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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