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自查报告

凭证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9 02:16:42 来源:自查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重要空白凭证自查报告

西信联发〔2011〕114号

签发人:米吉锋

关于庆阳市西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重要空白凭证自查报告

省联社:

为了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规范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全区农村信用社重要空白凭证领用、保管、使用的合规性,有效遏制违法违规案件的发生。按照《关于开展重要空白凭证检查的通知》(甘信联发[2011]216号),我区联社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召开了专题会议,制订了自查方案,成立以主任任秋峰同志为组长,计划财务部、安全保卫部为成员的自查小组。利用6个工作日对辖区22家营业网点所有重要空白凭证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范围、内容及方法

(一)检查范围、内容:本次检查主要对辖区22家营业网点现用和停用的存单、存折、飞天卡、废卡、股金证、支票、汇票、大小额支付凭证、中间业务收费凭证等重要空白凭证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

1、重要空白凭证是否账表、账账、账簿、账实相符。

2、重要空白凭证是否做到“证帐分管、证印分管”,是否指定专人管理。

3、重要空白凭证领用是否做到双人领用、交接是否规范;

4、是否建立《重要空白凭证保管登记簿》和《重要空白凭证领用登记簿》并有详细记录。

5、重要空白凭证是否预先加盖预留印鉴。

6、上级行社和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对重要空白凭做到专人管理。

7、重要空白凭证销号是否合规。

8、是否纳入综合业务网络管理。

9、营业终了内勤主任或会计主管是否对柜员尾箱及重要空白凭证逐份清点核对。

10、各信用社主任网点负责人是否坚持按周查尾箱现金及重要空白凭证。

(二)自查方法:采取顺查、逆查等方式,调阅会计档案资料、翻阅传票、查看综合业务网络系统作废登记簿、销户登记簿等手段进行全面检查。

二、存在的问题

(一)重要空白凭证领用手续不健全。部分网点未建立重要

2 空白凭证领用保管登记簿,重空领用、使用未进行手工销号。

(二)账实不符。一是大小额支付凭证有调号使用现象,东门分社1份,长庆路信用社4份;彭原信用社系统反映废卡2张,但无实物。

(三)废卡管理。由于人员变动,综合门柜网络系统未做废卡上缴处理,将出纳尾箱废卡移交新出纳,导致废卡不能上缴联社中心库。彭原信用社、长庆南路储蓄所废卡各1张,卡号分别为6210610004900089098和6210610004900003792。

(四)由于综合门柜网络系统的缺限性,显胜信用社电信收费凭证作废后,系统作废登记簿显示储蓄存折作废。

(五)支票管理。支票改版、售出未使用的支票未收回或收回在综合业务网络系统中未做账务处理,陈户信用社、肖金信用社、显胜信用社、长庆南路储蓄所、九龙商场储蓄所;作废凭证未随当日传票装订,安定路分社销户交回转账支票23份(支票号为2668903-2668925),现金作废支票105份,肖金信用社现金支票23份,转账支票38份,董志信用社转账支票125份,现金支票150份,彭原信用社、九龙商场储蓄所转账支票13份,现金支票25份;转账支票记账未销号,安定路分社2010年9月14日的转账支票1张(凭证号码2668902)记账时由于凭证种类选为其他非重要空白凭证导致支票未销号。

(六)个别信用社主任、网点负责人每周柜员尾箱检查流于形式,未逐份对重要空白凭证进行检查,致使存在问题未及时发现和整改,还有个别网点未坚持按周查安全、查库制度。

三、对检查出的问题我区联社采取边查边纠,现场能整改

3 的给予了彻底整改,对现场整改不了的问题,通过与上级联社联系,做了整改,具体整改措施是:

(一)联社要求各信用社、营业网点从7月份开在重要空白凭证管理系统销号的同时建立手工《重要空白凭证领用保管登记簿》,登记领取日期、种类、数量、起止号码、结存数量;坚持双人领用,入库保管,保证系统、账簿、账实三相符。

(二)对于大小额支付凭证调号使用,账实不符的问题,现场进行了账务处理,做到了账实相符;对彭原信用社废卡账实不符的,当天将信息反馈市场发展部,市场发展部通过与省联社市场发展部联系,对所有废卡已作上缴联社中心库处理。

(三)对不能出库上缴废卡的问题,联社市场发展部对柜员卡做了调整后,于7月5日网点废卡已上缴联社中心库。

(四)对未坚持按周查安全、查库的信用社主任当场给予批评,并经济处罚200元。

( 五)对安定路2010年9月14日未销号的转账支票已做了支票删除处理,达到了账实相符。

(六)对改版停用支票未作账务处理的,工作组现场指导进行了作废记账,并当场清点、核对、造册、签字收回联社中心库,由财务部、稽核部、安全保卫部等部门进行统一销毁,清册作为会计档案永久保管。

四、今后工作打算

(一)要求各营业网点每天营业终了内勤主任、网点负责人或会计主管必须根据业务系统打印的柜员库存尾箱清单,在监控范围内对柜员重要空白凭使用、结存数量证进行逐分清点核

4 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加强稽核检查的有效性,强化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努力营造有章可循,违章必究的内部控制文化氛围,提高执行内控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加大对重要空白凭证管理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力度,对屡纠屡犯,拒不落实制度要从严处理,绝不姑息迁就,牢固树立违法违规是“高压线”,坚决不能碰撞的思想,切实增强员工的风险和案件防控意识。

妥否,请审阅!

二〇一一年七月八日

主题词:重空管理 自查报告 抄 报:省联社庆阳办事处

庆阳市西峰区信用联社综合管理部 2011年7月8日印发

5 印39份

推荐第2篇:凭证

财务人员应掌握的账簿登记规则

财务人员应掌握的账簿登记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十条:

1.必须根据审核无误原会计凭证进行登记。

2.记账必须用蓝黑墨水的钢笔或者炭素墨水的铅字书写,不得用铅笔或圆珠笔记账。

3.记账时应按账户页次顺序逐页登记,不得隔行跳页。

4.除了结账、改错和销账簿记录外,不得用红色墨水。

5.记账时,每一笔账都要记明日期、凭证号数、摘要和金额。记账以后,应该在记账凭证上注明所记账簿的页数,并划勾表示已经登记入账,避免重复记账或漏记账。

6.记账要保持清晰、整洁,记账文字和数字都要端正、清楚,严禁刮擦、挖补、涂改或用药水消除字迹。

7.凡需结出余额的账户,结出余额后,应在“借或贷”栏内写明“借”或“贷”的字样。对于没有余额的账户,应在该栏中写“平”字,并在余额栏“元”位上写“0”。现金日记账或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做到日清月结,每日结出余额。

8.各账户在一张账页记满时,要在该账页的最末一行加计发生额合计数和结出余额(余额合计栏:合计行对应的余额列,填的是最后一笔业务发生后的余额即本户的最终余额),并在该行“摘要”栏注明“转次页”字样,然后再抄这个发生额合计数和余额填列到下一页的第一行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以保证账簿记录的连续性。

9.订本式的账簿,都编有账页的顺序号,不得任意撕毁。活页式账簿也不得随便抽换账页。

10.记账时书写文字和数码字要符合规范。不要用怪体字、错别字,不要潦草。

发票丢失后财务人员如何处理

一、发票开出未认证:

1、丢失发票联的处理: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到主管税务机关(正常)认证,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并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开票方和税局无需特殊处理。

2、丢失抵扣联的处理: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将专用发票发票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无需开票单位作任何处理,税局在认证时以发票联作为抵扣认证依据。

3、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处理: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开票方需要复印发票复印件,并由开票方税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再由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才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4、丢失记账联的处理:一般来说,如果发票开出后尚未寄出,可(开票单位)将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已寄出,则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作为记账凭证。无需税局和收票单位作任何处理。

5、丢失全联次处理:一般是结合3和4的处理方式合并进行处理。

二、发票开出已认证:

1、丢失发票联的处理: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作记账凭证,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其他无需作单独处理。

2、丢失抵扣联的处理: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其他无需作单独处理。

3、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处理:开票方需要复印发票复印件,并由开票方税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再由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才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4、丢失记账联的处理:一般来说,如果发票开出后尚未寄出,可(开票单位)将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已寄出,则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作为记账凭证。无需税局和收票单位作任何处理。

5、丢失全联次处理:一般是结合3和4的处理方式合并进行处理。

开票方和收票方应完善发票管理和保管传递制度,保证发票在各个范围内不遗失;选择适当的发票传递方式,如专门送达或其他安全的邮递方式进行传送,并及时跟踪,保证发票在传递过程中的安全。

财务人员如何办理现金支票

现金支票是财务人员时常接触的一种票据,那么它的办理流程具体是哪些呢?

1.出票:客户根据本单位的情况,签发现金支票,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2.提示付款:收款人持现金支票到出票人开户行提示付款,收款人提示付款时,应在现金支票背面“收款人签章”处签章,持票人为个人的,还需交验本人身份证件,并在现金支票背面注明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

3.领取现金。

4.挂失止付:现金支票丧失,失票人需要挂失止付的,应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签章,挂失止付通知书由银行提供,同时按标准交费。

违反发票管理法规行为的处罚规定:

(1)有违反发票管理规范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上列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

(2)非法携带、邮寄、运输或者存放空白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收缴发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3)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发票,私自制作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的,由税务机关依法予以查封、扣押或者销毁,没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

(5)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②伪造或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③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④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⑤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

⑥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以及以盈利为目的,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以及以盈利为目的,非法出售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

⑦非法出售可以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以及以盈利为目的,非法出售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

⑧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发票的。

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

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有以下几种:

一、未按规定印制发票。

1、企业未经省级税务机关核定私自印制发票。

2、伪造、私刻发票监制章,伪造、私造发票防伪专用品。

3、印制发票的企业未按“发票印制通知书”的要求印制发票,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企业未按“发票防伪专用品生产通知书”的要求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

4、转借、转让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5、印制发票和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企业未按规定销毁废(次)品而造成流失。

6、用票单位私自印制发票。

7、未按国家税务机关的规定印制发票。

8、其他未按规定印制发票的行为。

二、未按规定领购发票。

1、向国家税务机关或国家税务机关委托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取得发票。

2、私售、倒买倒卖发票。

3、贩卖、窝藏假发票。

4、借用他人发票。

5、盗取(用)发票。

6、向未经国家税务机关批准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发票。

7、其他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

三、未按规定填开发票。

1、单联填开或上下联金额、内容不一致。

2、填写项目不齐全。

3、涂改发票。

4、转借、转让、私开发票。

5、未经批准拆本使用发票。

6、虚构经济业务活动,虚开发票。

7、填开票物不符合发票管理规定。

8、填开作废发票。

9、未经批准,超出规定的使用范围开具发票。

10、以其他票据或白条代替发票填开。

11、扩大专用发票填开范围。

12、未按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13、未按规定设置发票登记簿。

14、其他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

四、未按规定取得发票。

1、应取得而未取得发票。

2、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

3、专用发票只取得记账联或只取得抵扣联。

4、专用发票的税款抵扣联未按税务机关规定装订成册。

5、未经税务机关查验擅自销毁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

6、其他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行为。

五、未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1、拒绝检查,隐瞒真实情况。

2、刁难、阻挠税务人员进行检查。

3、拒绝接受《发票换票证》。

4、其他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行为。

账簿登记的重要规则

账簿登记的重要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十条:

1.必须根据审核无误原会计凭证进行登记。

2.记账必须用蓝黑墨水的钢笔或者炭素墨水的铅字书写,不得用铅笔或圆珠笔记账。

3.记账时应按账户页次顺序逐页登记,不得隔行跳页。

4.除了结账、改错和销账簿记录外,不得用红色墨水。

5.记账时,每一笔账都要记明日期、凭证号数、摘要和金额。记账以后,应该在记账凭证上注明所记账簿的页数,并划勾表示已经登记入账,避免重复记账或漏记账。

6.记账要保持清晰、整洁,记账文字和数字都要端正、清楚,严禁刮擦、挖补、涂改或用药水消除字迹。

7.凡需结出余额的账户,结出余额后,应在“借或贷”栏内写明“借”或“贷”的字样。对于没有余额的账户,应在该栏中写“平”字,并在余额栏“元”位上写“0”。现金日记账或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做到日清月结,每日结出余额。

8.各账户在一张账页记满时,要在该账页的最末一行加计发生额合计数和结出余额(余额合计栏:合计行对应的余额列,填的是最后一笔业务发生后的余额即本户的最终余额),并在该行“摘要”栏注明“转次页”字样,然后再抄这个发生额合计数和余额填列到下一页的第一行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以保证账簿记录的连续性。

9.订本式的账簿,都编有账页的顺序号,不得任意撕毁。活页式账簿也不得随便抽换账页。

10.记账时书写文字和数码字要符合规范。不要用怪体字、错别字,不要潦草。

发票合法性的审核

发票合法性的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票据填制的内容和加盖的印章进行审核

1.发票填制的内容是否与发票种类相符合。

2.发票加盖的印章是否与票据的种类相符合。报销发票加盖的印章一般是发票专用章,根据《发票管理办法》,报销票据加盖发票专用章。

3.票据的属地、职能是否与票据上加盖的印章相符合。

4.票据客户名称填写是否与报账单位名称相一致。

5.从票据印制的所属日期与实际开票日期查验是否属过期作废票据。发票印制的所属日期可以从发票右上角的发票代码第

6、7位查验出发票的年份,如果一张票据印制所属日期是2011年,开票日期却是2012年2月16日,显然这样的过期作废票据也是不能报销的。

6.同一本票据号码的排列先后顺序与该票据的填制日期是否合理。

7.票据的大小写金额填写是否相符以及金额是否正确。

8.发票填制字迹、笔体、笔画的精细、压痕是否异常。

9.发票填写位置是否存在位移。所谓位移,也就是第二联经复写后,票据上的文字或数字出现错位,如一张票据大写金额是6 000元,小写金额是60 000元,这样的票据也是不合规票据,因为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在印制装订发票时,各联次纵横行列都是对齐的,有固定位置,不会出现位移现象。

装订凭证的技巧

(一)装订方法:

1.从方向上来说,有左边装订线处装订法;有左上角包角装订法。左上角包角装订法做起来比较美观,但也比较麻烦,如何去做就取决于各位工作者的耐心了。

2.从另外一方面来说,有夹塞法,即在左边装订处夹塞。可用记账凭证裁段做塞,可用纸折叠做塞,是用一种特殊的纸箱裁段做塞,显得非常有功力。

(二)记账凭证装订时注意:

要将科目汇总表及T型账户表装订进去,这样便于快速查找某笔凭证。虽然现在电算化了,科目汇总表还是应装订进去,起码不看账就能知道当月的发生额。

(三)推荐一种原始凭证的折叠方法。

当原始凭证大过记账凭证时,大多数人的做法是先折叠左边的角,再向里面折叠。这样折叠后折叠的角在下面,在查阅时要先拉开折叠的部分,再拉开折叠处的左边边角。现在推荐的方法只不过是将折叠的顺序反一下而已:即先向里折叠后,再折叠左边的角。这样折叠后折叠的角在上面。别看只是顺序的一转换,但在查阅时,只需拉住上面的角一拉,即可全部拉开。

会计月末都需处理的凭证

一般企业日常业务内容比较固定,所以月末凭证编制内容变化不大,会计只要按照固定模式逐一编制凭证即可。企业通常业务凭证类别有以下几类:

(一)完税凭证

每月月初企业成功申报后,可去银行打印完税凭证,不能在银行打印完税凭证的应去税务机关打印。取得凭证后及时入账,冲减上月计提税金或直接记入当月费用(如印花税等不需要预先计提的税金,在取得时直接记入费用)。

(二)业务发票处理

将当月填开和取得发票分类入账,按照发票的性质分别通过存货、现金、银行存款、往来账户、应交税费以及费用科目进行核算。将全部专用发票入账后,查看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明细账的金额合计,是否与当月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统计的金额以及网上认证返回的认证金额是否一致,然后计算当月缴纳税金金额。

(三)费用类发票处理

做好内部单据报销制度,规定报销时间,及时收集公司员工手中的费用单据,将其归类入账。认真查看费用单据是否合法,未取得合法凭据的费用是无法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的。平时还应做好费用入账金额控制,对类似招待费、广告费等存在抵扣限额规定的费用科目,应及时核对发生金额,对超过抵扣标准的费用应减少其入账金额。

(四)成本计算及入账处理

对生产性企业,应做好内部单据传递规定,将公司发生的所有与生产有关的内部单据及时有效的传递到财务手中,进行成本核算,确保成本计算的准确。及时编制制造费用归集、分配凭证;生产成本归集、分配凭证;产品入库凭证以及销售成本结转凭证。

(五)做好费用计提及摊销

做好每月固定发生的计提业务,如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水电费计提、工资计提以及以工资为基数计提的福利费、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等,做到不漏提也不多提;对存在需要摊销的费用如开办费、材料成本差异等每月摊销的费用,及时做好摊销分配凭证。

(六)归集损益类科目,结转本年利润

将所有单据入账后应认真归集当月损益类科目发生金额,将其分类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查看当月利润实现情况。

完税凭证丢失如何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遗失完税凭证处理办法的批复》(国税函[2004]761号)的规定:“纳税人遗失完税凭证后,经纳税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税款确已缴纳的,可以向其提供原完税凭证的复印件,也可以为其补开相关完税凭证,并在补开的完税凭证的备注栏注明:„原××号完税凭证遗失作废‟字样。”

记账凭证的附件

实际工作中记账凭证所附的原始凭证种类繁多,为了便于日后的装订和保管,在填制记账凭证的时候应对附件进行必要的外形加工。

过宽过长的附件,应进行纵向和横向的折叠。折叠后的附件外形尺寸,不应长于或宽于记账凭证,同时还要便于翻阅;附件本身不必保留的部分可以裁掉,但不得因此影响原始凭证内容的完整;过窄过短的附件,不能直接装订时,应进行必要的加工后再粘贴于特制的原始凭证粘贴纸上,然后再装订粘贴纸。原始凭证粘贴纸的外形尺寸应与记账凭证相同,纸上可先印一个合适的方框,各种不能直接装订的原始凭证,如汽车票、地铁车票、市内公共汽车票、火车票、出租车票等,都应按类别整齐地粘贴于粘贴纸的方框之内,不得超出。粘贴时应横向进行,从右至左,并应粘在原始凭证的左边,逐张左移,后一张右边压位前一张的左边,每张附件只粘左边的0.6—1厘米长,粘牢即可。粘好以后要捏住记账凭证的左上角向下抖几下,看是否有未粘住或未粘牢的。最后还要在粘贴单的空白处分别写出每一类原始凭证的张数、单价与总金额。

记账凭证的日期

填写日期一般是填财会人员填制记账凭证的当天日期,也可以根据管理需要,填写经济业务发生的日期或月末日期。

如报销差旅费的记账凭证填写报销当日的日期;现金收、付款记账凭证填写办理收、付现金的日期;银行收款业务的记账凭证一般按财会部门收到银行进账单或银行回执的戳记日期填写;当实际收到的进账单日期与银行戳记日期相隔较远,或次月初收到上月的银行收、付款凭证,可按财会部门实际办理转账业务的日期填写;银行付款业务的记账凭证,一般以财会部门开出银行存款付出单据的日期或承付的日期填写;属于计提和分配费用等转账业务的记账凭证,应以当月最后的日期填写。

记账凭证如何编号

财务人员给记账凭证编号,是为了分清记账凭证处理的先后顺序,便于登记账簿和进行记账凭证与账簿记录的核对,防止会计凭证的丢失,并且方便日后查找。我总结了以下记账凭证编号的方法以及注意点供大家学习。

记账凭证编号的方法有多种,一种是将财会部门内的全部记账凭证作为一类统一编号,编为记字第××号;一种是分别按现金和银行存款收入、现金和银行存款付出以及转账业务三类进行编号,分别编为收字第××号、付字第××号、转字第××号;还有一种是按现金收入、现金付出、银行存款收入、银行存款讨出和转账五类进行编号,分别编为现收字第××号、现付字第××号、银收字第××号、银付字第××号、转字第××号。

当月记账凭证的编号,可以在填写记账凭证的当日填写,也可以在月末或装订凭证时填写。记账凭证无论是统一编号还是分类编号,均应分月份按自然数字顺序连续编号。通常,一张记账凭证编一个号,不得跳号、重号。

业务量大的单位,可使用“记账凭证编号单”、按照本单位记账凭证编号的方法,事先在编号单上印满顺序号、编号时用一个销一个,由制证人注销,在装订凭证时将编号单附上,使记账凭证的编号和张数一目了然,方便查考。

复杂的会计事项,需要填制二张或二张以上的记账凭证时,应编写分号,即在原编记账凭证号码后面用分数的形式表示,如第8号记账凭证需要填制二张记账凭证,则第一张编号为8(1/2),第二张编号为8(2/2)。

填写错误的发票该如何处理

填写错误的发票视下列不同情形分别处理:

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进账单的意义以及能否当收款凭证使用

【问】进账单能否当我公司的收款凭证使用呢?填写了转账支票后,银行会开出一张结讫凭证,为什么还需要一张进账单呢?进账单的意义何在?

【解答】银行进账单是持票人或收款人将票据款项存入收款人所在银行账户的凭证,也是银行将票据款项记入收款人账户的凭证。

银行进账单分为三联式银行进账单和二联式银行进账单。不同的持票人应按照规定使用不同的银行进账单。

持票人填写银行进账单时,必须清楚地填写票据种类、票据张数、收款人名称、收款人开户银行及账号、付款人名称、付款人开户银行及账号、票据金额等栏目,并连同相关票据一并交给银行经办人员,对于二联式银行进账单,银行受理后,银行应在第一联上加盖转讫章并退给持票人,持票人凭以记账。 把支票存入银行后,支票就留在银行了,但银行会给企业出具一个进账单,企业凭进账单来记账,说明支票上的款项划到企业的银行存款账号。

企业收到的国外发票可以入账吗

【问】接到国外的形式发票如何入账?是否需要到税务部门登记备案?

【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号)文件的规定: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因此,贵公司取得境外凭证可以列支,但税务机关审查时需要由贵单位提供确认证明。

发票的领取和认证

【问】

1、是不是领取空白增值税发票180天内未使用的,该发票作废,使用时应重新领取?(注:从2010年1月1日之后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延长至180天)

2、增值税发票开出180天内未认证的,不得申报进项抵扣,但该发票可作为购进商品入账的依据。请问认证的目的是什么?如果只为了入账,不申报进项抵扣,是不是也应通过认证才能入账?

【解答】

一、所说180天的有效期是指,购进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开票之日起180天内进行认证,并且在认证的当月抵扣,否则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认证的目的是为了抵扣,不申报抵扣的可以不认证,无论是否抵扣,都可以入账。

二、企业购买的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作废的期限。不过如果贵公司购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很少用甚至于不需要用,以后税务机关会核减你的发票月购买的数量。

三、各地的税务机关为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会制定一些措施。具体其主管国税对已购买的发票是否有使用的期限的规定或其他的说法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税收管理员

无票收入的入账问题

【问】1.无票收入是有票和无票合在一起入账,还是单独入账?

2.假如2月份有无票收入4万元,有票收入6万元,在3月份中,有2月份一单无票收入又要开发票,那么这张发票财务联是附在2月份无票收入凭证中,还是先冲减2月份无票收入再入3月份的有票收入,怎么做简便易行,税务又能不会有问题?

【解答】

1、收入入账不是按有票和无票入账的,而是按每一笔业务入账的。无票收入入账直接按货款金额除以1.17记入主营业务收入,再乘0.17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无票收入的报税在税控系统中有专门的录入窗口,这样做是正规做法,税局当然欢迎,更谈不上要去找你的麻烦了。

3、无票收入入账前,应确认清楚,对方是否在今后会要发票,确认需要发票的话可以留到开票后再做收入,避免进行调整。当然,确实有已经入账的不需开票收入后来需要开票时,可以先冲销入账时的记账凭证,再开票重做收入,成本不用处理。但是,税控系统内要做适当调整,冲减无票收入,增加开票收入。

因退货导致开红字发票该如何办理

【问】我单位给对方单位开具了发票后,对方已挂账并付给我方货款,但对方在使用我方提供的产品中,有部分剩余要求退货,导致需要开红字发票,请问用该怎么办?

【解答】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第十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盖有发票专用章的收据可以入账吗

我公司参加展销会时向主办方支付展位费用,取得一张加盖了主办方发票专用章的收据,请问取得此收据可以入账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此收据就是日常所说的“白条”,不能作为凭证入账,应该以正规的合法发票入账。企业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出纳工作七大技巧

一、在收付现金时要与当事人当面对清金额,最好与第三人核对后再进行收付进账。

二、对需要报销的发票,抬头与本单位不符、大小写金额不符、涂改发票、发票上无收款单位章或收款人章、发票与支票入账方不符者,均不接受发票,待补办手续后再报核。

三、报销单据需先签字、后付款;收款单据先交款、后盖章;付款单据要盖付讫章。

四、付款单据如由他人代领,应签代领人名字,而不得签被代领人名字;代领人不是本单位的职工,要注明与被带领人关系及其联系地址。

五、营业外收入,要以经办单位交款单位为依据,收款后开给财务收据。

六、要注意加强对支票、发票和收据的保管。领用支票要设立备查登记簿,经单位主管财务领导审签后,并由领用人签章。领用现金支票要在存根联上签字,以防正副联金额不符。支票存根联上要逐项写明金额、用途、领用人,并在备查簿上注明空白支票和支票限额。支票作废后要按顺序装订在凭证中。空白发票和收据不能随便外借,已开具金额尚待带出收款的发票和收据,要由借用人出具借据并作登记,以便分清责任,待款收回后再结清借据。发票和收据作废后要退回来,先作废后重开,如果是销货发票退回红冲,应该先由仓库部门验货入库后再进行退款。如果对方丢失发票和收据,要根据对方财务部门开出该款尚未报销的证明才能补办单据,并在证明单上注明原开发票或单据的时间、金额、号码等内容,同时注明“原开单据作废”字样。

七、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和现金日记账,要首先复核凭证、支票存根、附件是否一致,然后按付出支票号码顺序排列,以便查对。摘要栏应注明经办人、收款单位及支票号码。支票上的印鉴,应即用即盖,并由会计、出纳二人分开保管,支票用印鉴的私人印章,只能用于盖印支票,而不作为其他任何用途。

推荐第3篇:凭证失真

会计信息失真

摘要:文章分析了会计信息失真对企业和社会经济生活所造成的种种危害。从企业财会制度与方法、监管力度、处罚力度、道德观念等方面剖析了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同时指出了完善会计体系的必要性。

关键词:会计信息 失真 危害 原因

会计信息失真,特别是严重失真,对社会、对企业危害甚大。通过对会计信息失真现状、危害程度和失真原因的分析,希望能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与重视,从而找出解决问题的途径。

一、会计信息的现状

会计信息是人们在经济活动中运用会计理论和方法,通过会计实践获得的反映会计主体价值运动状况的经济信息。会计信息对于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而在现代经济生活中,会计信息是企业财务决策的语言,也成为国际通用商业语言,它构成了整个社会经济有效运行的重要基础。真实性是会计信息质量最基本的要求。而社会经济的平稳有效运行,要求会计信息能够与它所反映的客观事实相符。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确定的会计核算目标:“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方面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而会计一般性原则当中的第一条就是真实性原则,所谓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指会计信息真实、客观地反映各项经济活动,准确地揭示各项经济活动所包含的经济内容。可以这样说,真实性是会计工作的生命力。但是,目前社会上一些单位披露的会计信息不能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已经成为较突出的问题。财政部曾多次进行大规模大范围会计信息质量抽查,结果财政部正式公告显示,中国80%以上企业会计信息存在不同程度的失真。财政部组织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百户经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国有企业会计报表进行了抽查,发现大多数企业主要会计要素核算存在偏差,如虚列资产、所有者权益不实、损益不实等。另外被检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一些企业明显存在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不真实、不合规范、账账、账实不符等问题。企业财务管理明显松懈,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从会计法颁布至今,问题仍很严重。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

失真的会计信息所带来的损失并不是短时间内可以弥补的,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困惑和担忧也未必能够在短期内从阴影中摆脱出来,这就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带来了隐患和危害,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引发会计信息信任危机。由于企业经营者的舞弊和会计从业人员的假账造成企业破产倒闭,使得投资者和债权人蒙受巨大经济损失。人们对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产生更为深重的疑虑,从而引发了对会计信息的信任危机。如证券市场上的“红光实业”“琼民源”“银广夏”到近期的“德隆系崩盘”,会计信息失真成为笼罩证券市场的浓重阴影,挥之不去。上海财经大学曾进行的一次调查显示,几乎所有被调查者都认为上市公司存在会计信息失真问题。18.75%的调查对象认为,多数公司的多数项目存在会计信息失真现象。68.75%的调查对象认为多数公司的个别项目存在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两项合计,总计有88%的调查对象认为多数上市公司存在会计信息失真现象。近段时期我国证券市场出现的股指不振现象,有机构就认为这是源于信任危机。德隆系事件像一颗重磅炸弹,把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中介机构不多的信任又炸得粉碎。现在投资者对上市企业及中介机构不信任感急剧上升,市场筹资功能受到严重挑战,大盘受到拖累也便是必然。由于缺乏良好的公众对会计信息的信

任,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发展,都将面临严重困难。

第二,假会计信息驱逐真会计信息。某些企业的经营者为了避免他所经营的企业被兼并以至自身被淘汰而寻机粉饰财务报表,达到夸大经营业绩的效果。这样一来,会造成所有企业的平均业绩虚假上浮,从而使得会计信息质量下降。原本经营业绩良好且提供真实完整会计信息的企业经营者,其账面业绩很可能低于平均业绩而遭到“出局”;而经营业绩差但经过粉饰的会计信息的企业经营者,其表面业绩很可能会高于平均业绩而得以“生存”。这样,如果“机会收益”远大于“败露成本”时,便出现了假会计信息驱逐真会计信息的现象。

第三,搅混资本市场,进而扰乱市场经济。资本市场是对资本资源进行再分配的场所,从而对社会资源进行再配置。不同的资源配置则意味着不同的经济效率。当资本市场有效率时,就会优化社会资源的配置,促进社会经济良性发展;当资本市场是无效率或低效率时,则阻碍社会经济进步。但若资本市场的主体上市公司以假账面对公众时,就会给公司的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带来利益侵害,产生严重的不良经济后果和社会资源配置的无序化,搅混了资本市场,进而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三、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探析

会计信息失真对企业和社会所造成的危害是方方面面的,究其造成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有内部原因也有外部原因,有经济原因也有文化根源。

第一,从客观上来看,会计方法与会计制度自身不完善。由于《会计法》、会计准则、财务通则都是人为制定的,人们在制定这些法规、通则的过程中,必然或多或少地掺杂进一些人的主观判断。还由于人的认识水平的有限性和财会工作对象的复杂性,使得各种财经制度本身就不能完全符合实际,不能涵盖解释所有财会现象,因而在这些法律、准则的指导下所产生的会计信息就有可能偏离实际情况,造成合法会计信息失真。仅看准则中会计核算的几项一般原则,比如以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确认的基础,就在确认过程中加入了主观判断的方法。再如稳健谨慎性原则在确认计量资产和负债、收入和费用时,有可能导致会计信息趋于谨慎而偏离实际情况,使企业会计报表的信息偏于保守;重要性原则允许企业对不重要项目可以进行例外处理或灵活处理,但对于哪些项目是重要的,哪些是不重要的,则由企业自行断定,倘若判断失误势必使对外公布的会计信息偏离企业实际情况。此外或有事项、未来事项的会计处理需要会计人员具有相当的职业判断和相应业务水平;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方法、存货的计价方法以及无形资产价值的确认、摊销等会计处理方法有很多种。这些会计操作理论方面存在的客观因素,都会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产生。

第二,监督管理不力,审计体系不甚完善。目前,我国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分为内部监管和外部监管。内部监管主要依靠企业的内控制度,但是企业的会计人员不完全具备监督者应有的独立地位。一些单位领导者法制观念薄弱,往往片面强调搞活企业经营,放松对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削弱了会计的内部监督,有的甚至强令指使财会人员弄虚作假,使得内部监管形同虚设。外部监管有来自财政、税务、银行、工商、审计等部门的监管,而这种经济监管标准不统一,管理上各自为政,功能上相互交叉,无法有机结合,不能从整体上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只能发现一家查处一家。

第三,道德观念淡薄,法律意识差。有些单位领导从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出发,指使甚至强令财务人员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做假账,编制假报表;有的则不顾会计人员反对,强行办理违法违纪的财务收支。另一方面,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不高,不主动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有的会计从业人员干工作马虎应付,编制有关会计账目报表时草草从事,对出现的错误知情不报,对单位领导做假账行为也睁只眼、闭只眼,对违反会计法、会计准则的事情熟视无睹,甚至主动为领导出谋划策。而坚持原则、严格执法、敢于同违法违纪作斗争

的会计人员少。再加上有些单位的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会计后续教育缺乏力度,许多会计师对新颁布的会计制度并不熟悉,一些年轻的会计人员缺乏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业务操作技能,对较复杂的会计业务很难较好地处理;业务不过关,技术不过硬,责任心不强,导致会计核算错误,信息失真。这些问题如不解决,它的危害将是长远和潜移默化的,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也不可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单位的会计人员是会计核算和监督的主体,所有会计信息最终都出自会计之手。而会计人员不具备监督者应有的独立地位,只有惟命是从,否则会遭受排挤、打击报复。也会使得会计人员在工作中处于两难境地,扰乱了会计工作的正常秩序。

第四,处罚力度不够,造成假账预期收益高。企业会计造假几乎不消耗物质成本,只需要玩弄数字游戏,空手套白狼,便可获得巨额利润。所以,只要收益大于成本,企业就有存在会计信息造假的动机和需求。经营者出于种种目的,为了最大限度地增加自己的效用而向社会提供失真会计信息。当会计信息失真的收入大于被查处受处罚的预期收入损失时,经营者才会选择会计信息失真。而当提供失真会计信息的经营者接受的处罚小,则更会助长违规造假者的气焰。如何刹住会计信息作假之风?显然这是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近期,我国已多次启动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专项斗争,会计信息造假被列入重点整治对象,这是及时和必要的。

综上所述,会计信息失真危害是严重的,其成因是复杂的。笔者认为,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目前仍危害会计工作的生命力,这一问题已经干扰了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虽然探讨多年,也探索了不少解决办法,但在不少企业中,仍是问题种种,仍需加大解决力度。参考文献:

1.邓波著。民营经济前言问题的研究。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3

2.韩平。张禾等著。企业集团竞争力与业绩综合评价。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

3.凌华薇。德隆神话终结。财经,2004(8)

4.中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公告。财务与会计,2000(12)

推荐第4篇:完税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进项

税额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4]1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部分地区反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完税凭证”),由于主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抵扣,给纳税人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为合理解决纳税人的实际困难,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纳税人进口货物,凡已缴纳了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不论其是否已经支付货款,其取得的海关完税凭证均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废旧物资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28号)中规定的期限内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二、对纳税人进口货物已取得的海关完税凭证,未能在规定申报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的,可在2005年1月1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予以抵扣。

三、对纳税人丢失的海关完税凭证,纳税人应当凭海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抵扣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核,并将纳税人提供的海关完税凭证电子数据纳入稽核系统比对,稽核比对无误后,可予以抵扣进项税额。

四、凡取得的海关完税凭证,超过规定期限未申报抵扣的纳税人,可以使用《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信息采集软件》(逾期抵扣版),该软件发布在国家税务总局技术支持网站(http://130.9.1.248)上。没有超期未抵扣的纳税人,仍使用现《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信息采集软件》采集。

国家税务总局

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开具的增值税发票遗失怎样处理?

来源: 本网纳税辅导栏目 作者:

答:根据国税发[2002]10号文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已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可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样式附后),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未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应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可凭该发票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发生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必须及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对其报告的丢失发票是否已申报抵扣进行检查,对纳税人弄虚作假的行为,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若此发票未纳入防伪税控,则损失由企业自己承担。

推荐第5篇:收款凭证

收款凭证借方科目现金出纳编号19 年 月 日 凭证编号摘要贷 方 科 目金 额记帐符号附单据 张总帐科目明细科目千百十万千百十元角合计金额会计主管(盖章) 记帐(盖章) 制单(盖章) 出纳(盖章) 交款人(盖章)

推荐第6篇:凭证寄递

邮储银行个人业务会计稽核

凭证寄递操作细则

总则

• 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业务会计稽核系统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苏省分行个人业务会计稽核凭证寄递操作细则(试行)》。本细则适用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苏省分行各级机构及代理营业机构。

• 稽核凭证寄递必须遵循“安全、高效、实用”原则,寄递路径由营业机构到市县机构,市县机构到省稽核中心,如有其他方案须报批。

• 营业机构T日凭证最迟在T+1日寄出,须在T+3日前寄达省稽核中心,如有特殊情况推迟送达时间必须报省稽核中心批准。

• 营业机构需配备足额的凭证专用包和一次性锁片,市县机构配备稽核交换包和一次性锁片。同一营业机构当日可上交多个凭证专用包,一个凭证专用包内只允许放入同一交易日的业务凭证,不允许混放。

• 为确保凭证完整性,避免争议,营业机构、市县机构、省稽核中心所有凭证的换手交接必须在监控下进行。

营业机构寄递处理

• 营业结束后,柜员必须在监控下对当日所交凭证进行整理并填写柜员凭证日计表,日计表必须填写准确、完整。

• 营业机构综合柜员负责接收、检查柜员凭证,填写网点凭证日记表。

• 综合柜员将凭证放入凭证专用包内,要做到凭证平整、不散乱,插入一次性锁扣。 • 综合柜员填写卡片放入凭证专用包可视窗内,卡片上需注明:机构号、业务日期、锁片编号、包数。

• 营业机构凭证专用包交寄时,应保证锁扣的完好性,综合柜员需在稽核系统内完成凭证上交的操作。

• 会计稽核系统网址http://10.229.81.54:7001/irondino/loginform.jsp • 使用环境:邮政金融网(内部生产网) • 操作系统:XP、WINDOW7 • 浏览器版本:IE8 • 使用者:网点综合柜员

上交凭证流程:

• 在凭证上交界面点击添加;

• 接收机构栏输入接收机构代码,点击转发机构; • 业务日期,通过日历表上选择确认; • 寄送方式,下拉菜单选项“其它方式”;

• 寄送编号,点击后系统自动生成,由凭证业务日期与网点机构号构成的9位寄送编号;

• 运送机构,录入“金库中心”;

1 • 运送接收人,录入负责运送凭证的人员信息;

• 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可在备注栏中注明,点击左上角的保存键,系统回显“确定保存凭证上交吗”?

• 点击确定,系统回显“提交成功”,点击确定完成凭证上交信息的添加,系统退回到凭证上交界面。

• 操作成功后,产生一个寄送编号,编号由8位的业务日期和9位的机构号构成。 • 综合柜员将机构号、业务日期、锁片号及包数登记在卡片上装入凭证专用包的可视窗内并插入一次性安全锁片。

• 如同一机构当日上交多个凭证专用包时应在卡片上参照会计凭证编制办法以A/N方式填写,如有两个1/

2、2/2。

• 同时将多个凭证专用包集中捆扎在一起。

• 注意:一个凭证专用包内只能放入同一交易日的业务凭证

凭证专用包上交凭证

• 营业机构没有登录系统的条件或因网络故障、停电等不能及时录入凭证上交信息的,可由转发机构代其添加凭证上交信息。

• 营业机构双人在监控下与邮件交接人进行交接并签收。

凭证信息有误时,可在系统内做修改 修改的前提必须是凭证在待转发状态

• 在已转发状态下机构无法进行修改,须通知转发机构取消转发后,才能进行后续操作。

修改凭证上交信息

• 通过查询,选择需要修改的凭证上交信息,

• 点击“修改”,进入凭证上交信息修改界面,对需要修改的凭证上交信息进行修改 • 如对凭证业务日期进行修改后,需点击上交编号栏,系统自动生成新上交编号,修改完毕,

• 点击左上角的“保存”按钮,系统回显“确定保存凭证上交吗”?点击确定,系统回显“提交成功”,点击确定完成凭证上交信息的修改,系统退回到凭证上交界面。

市县机构寄递处理

• 市县机构稽核督导员负责接受、检查凭证专用包、锁扣是否完好,如出现以下异常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 凭证专用包破损,拆包清点无误后,更换新的锁扣,并在内件清单上说明原因并由主管签字盖章。

• 凭证专用包锁扣损坏,拆包清点无误后,更换新的锁扣,并在内件清单上说明原因并由主管签字盖章。

• 凭证专用包内件短少,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 核对凭证专用包信息与系统内凭证上交信息是否一致,出现不一致的情况及时查明原因。

2 • 凭证专用包数量与系统内登记数量不符时:

• 出现有凭证无系统记录时,通知营业机构综合柜员及时处理,特别情况下可由市县稽核督导员代为处理。

• 出现有记录无凭证时,及时联系营业机构综合柜员查找凭证。

• 凭证专用包需整齐放入稽核交换包内,稽核交换包毛重以10公斤为限。

• 完成凭证转发的操作,制作内件清单放入稽核交换包内,夹上铅志,铅志标识需清晰。

• 在系统内进行凭证转发的操作。

• 将产生的转发编号及包数填在特快专递详情单的备注栏内,放入稽核交换包的可视窗内,留存寄件人联统一保管备查。

• 每天及时检查所辖营业机构寄递时限情况

• 如转发机构发现错将机构凭证上交信息进行转发后可进行取消转发(可以取消一条或同时取消多条转发信息)。

• 取消后的转发信息状态变更为¡°待转发¡±方可重新进行转发。

• 凭证状态在已接收状态下,须省稽核中心取消接收后才能修改,如果取消转发后需要营业机构修改上交信息的,转发机构必须立即联系营业机构进行信息修改。

• 收到返回的凭证专用包应及时寄递至营业机构。

省稽核中心寄递处理

• 凭证交接员在监控下接收稽核交换包。

• 检查稽核交换包、铅志的完好性,如出现异常情况,应进行相应处理: • 稽核交换包破损、铅志损坏,应现场核对内件 • 稽核交换包内件短少,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 与速递公司人员履行交接手续 ,收件人联留存备查。 • 系统内完成凭证接收的操作 。

凭证交接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稽核交换包发至寄达地的邮政速递公司

3

推荐第7篇:凭证证明

借款凭证证明

农行2017年x月x日,贷款人xx,借款金额为xx万元整,因凭证单子遗失,故情况说明。

借款人:xx xxxx年x月xx日

还款凭证证明

因本人原因,于2018年x月x日偿还农行借款xx万元整,凭证单子遗失,故请农行核实。谢谢!

还款人:xx xxxx年x月x日

推荐第8篇:分班凭证

库尔勒市第十四中学学生分班凭证

现有学生,性别,现分到年级 班,请班主任老师予以报名。

教务处

年 月 日

库尔勒市第十四中学学生分班凭证

现有学生,性别,现分到年级 班,请班主任老师予以报名。

教务处

年 月 日

推荐第9篇::借款凭证

借 款 凭 证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元整。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计算利息,借款期限月,借款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贷款方签字:借款方签字:

借 款 凭 证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计算利息,借款期限月,借款从

起至年月日止。

贷款方签字:借款方签字:

元整。 年月日

推荐第10篇:借款凭证

借款凭证

借款人

(身份证号

),于

日向出借人

有限公司借款¥

万元(

元整),利率为

,以

形式支付,于

日前还清,如不能按时还清,愿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附件: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借款人账号:

借款人:

出借人:

第11篇:凭证引产制度

凭证引产制度

1、妊娠14周以上,要求人工终止妊娠的妇女,凭证引产。

2、符合法定生育条件要求人工终止妊娠者:实施医学需要人工终止妊娠的,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结果;实施非医学需要人工终止妊娠的,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离婚或丧偶等相关证明、县级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工终止中期以上妊娠证明》。

3、不符合规定妊娠,要求终止妊娠者;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人工终止中期以上妊娠证明》。其中属于未婚妊娠的,只需提供相关身份证明。

人工终止妊娠、新生儿死亡换发生育

证审批制度

1、符合法定是生育条件妊娠14周以上的妇女,未经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擅自施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或溺婴、弃婴、无原因孕情消失的情况,经查实,对当事人按《“两禁”条例》进行处罚;对符合法定生育二孩条件的,不再批准其生育第二个子女;已领取二孩生育证的,注销其生育证,

2、政策内妊娠妇女,人工终止妊娠或新生儿死亡的,由本人写出申请,填写《人工终止妊娠、新生儿死亡换发生育证申请审批表》,经乡、村初审盖章后,报县级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

3、县级人口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抽调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写出专题调查报告交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并存档备案。

4、调查取证工作要真实、认真、负责;取证材料要真实、可靠,并存档备案;调查结果要写出调查报告、审查结论和处理并有分管领导签字。

5、由专人妥善保管审查资料。

全程跟踪管理服务随访制度

1、村计生专职主任对孕妇每月访视一次,跟踪服务,记录孕情,并逐级上报。

2、孕妇外出1个月以上,应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手续,纳入流入地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寄回流入地出具的健康检查证明;在外地生育的,应当在婴儿出生后1个月内寄回流入地出生医学证明。外出孕妇孕情消失的,应出据县级以上人口计策部门的证明,情况不明的应立即逐级上报,村计生专职主任上报镇计生办,镇计生办

上报县人口计生局。

3、落实产后访视制度,相关责任人负责认真填写《政策内生育全程跟踪管理服务表》。婴儿出生一周内、两周、一个月、三个月、六

个月各访1次,至婴儿1周岁止。

政策内孕情消失信息通报制度

1、村计生专职主任要定期对政策内妊娠对象入户随访,发现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和原因不明妊娠消失的,及时上报镇计生办。

2、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服务人员要做好对政策内妊娠对象跟踪随访,定期做好生殖保健、孕情监测服务,建立孕情跟踪服务档案,发现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和原因不明妊娠消失的,及时上报镇计生办。

3、镇计生办包村干部要定期对政策内妊娠对象进行入户随访,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发现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和原因不明妊娠消失,及时上报镇计生办。

4、镇计生办落实政策内妊娠对象“三包一”目标管理责任制,发现政策内妊娠对象妊娠突然消失,及时查明原因,填写《政策内妊娠消息通报单》,迅速上报县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办公室。

5、县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办公室接到镇计生办上报的《政策内妊娠消失信息通报单》,及时组织人员,立案查处。

上冶镇大庆太村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王立军村支部书记、村主任

成员:刘成柱村支部委员

臧丽玲村委委员、计生专职主任

吴远存村支部委员

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

终止妊娠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持出生人口正常性别结构,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 可持续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各自 职责分别主管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 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工作。

第三条 严禁使用超声诊断仪和染色体检测等医学技术手段鉴定胎儿 性别,严禁选择性终止妊娠。医学上确有需要的除外。

“医学上确有需要”是指已诊断为伴性遗传性疾病需要鉴定胎儿性别 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

第四条 诊断伴性遗传性疾病,应当在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

孕妇取得由前款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医学证明后方可鉴定胎儿性别。

第五条 计划内怀孕除下列情形外不得人为终止妊娠:

(一)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

(二)胎儿有严重缺陷;

(三)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 孕妇健康;

(四)经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情形。

符合前款前三项规定的,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后,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 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第六条 禁止个人设置的医疗保健机构施行终止妊娠手术。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应当加强对禁止非 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宣传教育。

有关工作场所应当设置禁止违反本规定鉴定胎儿性别的醒目标志。

第八条 对从事母婴保健工作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人员,违 反本规定,为他人鉴定胎儿性别,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部门给予行 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执业资格。

对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书的医疗保健机构或者计划生育技术 服务机构以及其他机构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违法行为的,除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外,并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 以下罚款。

第九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 本规定,为他人选择性终止妊娠的,依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理:

(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其违法所得和有关 设备;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以五千元 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或者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分别吊 销其主管机构的直接责任人执业证书,对主要负责人给予降级以上行政处 分;

(三)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书,致人死亡、残疾、丧失或者 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条 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以及其他机构的工作 人员收受贿赂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孕妇违反本规定鉴定胎儿性别或者选择性终止妊娠的,由 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计划内怀孕违反本规定施行选择性终止妊娠手术,属持一孩生育证明 的,三年内不予批准其生育申请;属持二孩生育证明的,不再批准其生育 申请。

第十二条 罚没款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没款收据。罚没款一律 上缴国库。

第十三条 各级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政府计划生育、卫生、公 安、监察等行政部门应当密切配合,依法查处违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 终止妊娠行为。

第十四条 卫生行政部门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 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 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 育部门检举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 检举人给予奖励,并予以保密。

第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 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 ,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第12篇:海关完税凭证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进口货物增值税抵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08-08-28冀国税发〔2007〕25号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进口货物增值税抵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进口货物增值税抵扣管理,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堵塞税收漏洞,省局制定了《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进口货物增值税抵扣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对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二○○七年二月六日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进口货物增值税抵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进口货物增值税抵扣管理,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堵塞税收漏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进口货物,取得海关代征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完税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第三条 海关完税凭证是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唯一抵扣凭证。

第四条 纳税人取得的海关完税凭证,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逾期不得抵扣。抵扣时限为海关完税凭证开具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前。

第五条 纳税人进口货物,凭海关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第六条 纳税人委托代理进口货物,海关完税凭证上既标明有代理进口单位名称,又有委托进口单位名称的,只准予其中取得海关完税凭证原件的单位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第七条 纳税人丢失海关完税凭证的,应当凭海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向办税服务厅提出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申请。办税服务厅采集相关海关完税凭证电子数据经稽核系统比对无误后,纳税人凭税务机关出具的《稽核结果通知书》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第八条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取得的海关完税凭证,其电子数据必须经稽核系统比对无误后,凭税务机关出具的《稽核结果通知书》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第九条 下列进口货物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一)进口固定资产;

(二)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进口货物;

(三)用于免税项目的进口货物;

(四)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进口货物;

(五)非正常损失的进口货物;

(六)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进口货物。

第十条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取得需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海关完税凭证实行清单管理,纳税

人应将相关海关完税凭证按规定要求逐票填写《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以下简称《抵扣清单》)。

纳税人未报送《抵扣清单》的、未按照规定要求填写《抵扣清单》的或者填写内容不全的,

相关海关完税凭证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第十一条 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除报送纳税申报表及附列资料外,还必须提供下列资

料:

(一)《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及电子数据;

(二)海关完税凭证原件、复印件;

(三)货物购销合同、进口海关报关单、进出口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等资料,委托代理进

口的还需提供委托代理合同;

(四)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第十二条 办税服务厅应加强对进口货物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纳税申报资料的审核工作。审

核内容包括:

(一)审核纳税人进口业务相关资料是否一致;

(二)审核货物内容是否符合抵扣条件;

(三)审核《抵扣清单》及电子数据填写是否规范、完整、准确,与海关完税凭证原件内容

是否一致。

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电子数据接收及后续纳税申报事宜。

办税服务厅受理纳税申报后,海关完税凭证等原件退还纳税人,复印件留存。

第十三条 办税服务厅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的要求进行海关完税

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票表比对工作。

对于非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中申报抵扣的海关

完税凭证的税额应小于或等于《抵扣清单》税额汇总数。

对于辅导期内一般纳税人,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中申报抵扣海关完

税凭证的税额应小于或等于当期稽核系统比对相符和协查后允许抵扣的海关完税凭证的税额汇总数。

第十四条 各级税政、信息中心等部门应在规定时限内根据办税服务厅提供的《抵扣清单》

电子数据逐级汇总上报至上一级国税机关,上报数据要保证完整、准确,不得丢失或错传数据。

第十五条 税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使用海关完税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纳税人的重点监

控。对具有以下情形的纳税人应及时或定期进行纳税评估:

(一)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中,主要是海关完税凭证的;

(二)销售额比前期明显增长,同时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明显增长的;

(三)增值税申报情况明显异常的,比如零负申报等。

第十六条 各级国税机关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审核检查工作的规

定和要求,开展异常海关完税凭证的审核检查工作。

第十七条县(市、区)国家税务局自收到异常海关完税凭证信息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核

检查工作。异地协查的异常海关完税凭证,发函后30日内未回函的,应派专人到进口海关或海关所在地国税机关调查核实。

第十八条 税务机关在纳税评估和审核检查工作中发现纳税人涉嫌利用异常海关完税凭证

偷骗税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移交稽查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进口货物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违反本规定的,必须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虚假海关完税凭证进行抵扣,一经发现,税务机关对其海关完税凭证

抵扣应比照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先比对,后扣税”政策执行,期限不少于6个月。

第二十条 对税务人员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料审核、数据汇总上传、纳税评估、审核检查的,

按照《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及《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税收执法重大过错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试行)》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可按照简约、便利的原则对相关岗位、职责和流程进

行细化和明确,确保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地区试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函〔2009〕83号

河北、河南、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的增值税抵扣管理,税务总局决定自2009年4月1日起在河北省、河南省、广东省和深圳市试行“先比对后抵扣”的管理办法,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9年4月1日起,试点地区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逾期未申请的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二、每月申报期内,税务机关向纳税人提供上月《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结果通知书》(见附件)。

对稽核结果为相符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在税务机关提供稽核结果的当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不予抵扣。

对稽核结果为不符、缺联、重号的海关缴款书,属于纳税人数据采集错误的,纳税人可在税务机关提供稽核结果的当月申请数据修改,再次稽核比对,税务机关次月申报期内向其提供稽核比对结果,逾期未申请数据修改的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对不属于采集错误,纳税人仍要求申报抵扣的,由税务机关组织审核检查,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真实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应在收到税务机关书面通知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不予抵扣。

三、纳税人应在 “应交税金”科目下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用于核算纳税人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纳税人取得海关缴款书后,应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贷记相关科目;稽核比对相符以及核查后允许抵扣的,应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专栏,贷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经核查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红字贷记相关科目。

四、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一窗式”比对项目的调整规定:

(一)自200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第28栏。

(二)自2009年5月1日起,海关缴款书“一窗式”比对项目调整为:审核《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第5栏税额是否等于或小于稽核系统比对相符和核查后允许抵扣的海关缴款书税额。

五、自2009年5月起,试点地区不再通过FTP上报海关缴款书第一联数据。自2009年7月起,税务总局不再通过FTP下发试点地区海关缴款书稽核比对结果。

六、对海关缴款书试行“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是加强税收征管、堵塞税收漏洞的重要举措,涉及纳税人纳税申报程序的调整,各地要认真做好宣传辅导工作,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



第13篇:凭证填制注意事项

凭证填制注意事项

各委托单位:

针对前期在账务清理中发现的问题,对凭证填制请注意一下事项:

1、取得原始票据时,问清票据所代表经济业务事项的来龙去脉再填制会计凭证。

2、做账时按业务的性质来确定成本费用的归集科目,而不是根据单据的种类来确定会计科目。如餐饮票可能是业务招待费,也可能是职工福利。

3、凭证摘要写清楚,摘要要素不齐、含糊不清,有时连最基本的时间、人物、事项都不写。危害:摘要写得不清楚,不利于日后查账,更不利于分析取数。

4、不能将不同事项登在同一张凭证;

5、将多笔金额合并成一笔,典型表现:将多笔现金或银行存款合并成一笔记账。除非你想通过无尽的查账、对账来消磨你漫长的人生。

6、按报销单合计金额入账,不按部门拆分这样的话,后期工作会很麻烦。

7、所有的付款都都必须要有原始凭证支撑,对支付的各项费用及款项都要提供真实的原始凭据或者说明。比如,支付的外协费用要能够提供相应的合同,如果没有合同经办人要有相应的说明,描述出该业务的应收金额,应付金额等事项。德阳辉塬公司2014年3月30

第14篇:重要空包凭证

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很多案件都出现在重要凭证方面,特别是内部职工作案更为突出,由于一些单位对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不严,监督不力,导致行为人有可乘之机。因此,规范重要空白凭证管理是农村信用社工作中不可忽视的一项重要工作,应作为防范风险,防案控案的源头进行综合治理。农村信用社干部职工应站在政治的高度,切实加强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增强风险意识确保信用社重要空白凭证发挥正常经营效益。笔者就农村信用社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上目前尚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应采取的防范措施提出一些肤浅观点,与其信用社同仁共同探讨。

一、目前尚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内控制度的日趋完善,重要空白凭证在领入、使用、销毁、新旧转换等方面都有较为明确规定,凭证管理越来越得到重视,但在制度落实和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需要引起重视。目前,仍有部分信用社频频发生经济案件,无不与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失控有关,结合有关案件和一些实际情况总结分析,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㈠农村信用社干部职工存在思想认识方面的问题

目前,有相当一部分农村信用社员工也包括部分管理人员在内,对重要空白凭证管理认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重业务指标考核,轻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例如,在收贷收息外勤人员携带盖有印章的空白“借款偿还凭证”外出收贷收息,信用社为了业务发展,完成考核指标,但违反了有关农村信用社重要空白凭证管理规定。有关办法明确规定 “不准在重要空白凭证上预先盖好印章备用,严禁带离柜台使用”。但在检查时发现此类问题明确指出,却以种种理由搪塞,从思想认识上没有体现管理重要性,而为收贷收息不入账或开出大头小尾凭证等情况留下隐患,此其一。其二,重凭证领用,轻检查核实。各个流程虽然能从形式要件上按规定操作,但在检查时大都只对重要空白库存进行了核对检查,而对已使用、作废、销毁的重要空白凭证,很少认真严格逐号检查核实。其三,重检查通报,轻严管重罚。检查后只是提出问题和整改意见,发个通报了事,没有严格执行处罚,担心处罚重了、多了员工有想法,导致员工紧迫感不强,制度执行不严谨。

㈡在制度建设上还不尽完善

尽管农村信用在改革发展业务经营中,建立了一系列相对较全面、行之有效的内控制度,包括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制度,但在实际在制度建设方面还不尽完善。主要表现为:一是制度与制度之间不相容。如《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中“信用社审批权限以内的贷款借据由信用社信贷员向信用社库管员逐笔领用;县联社审批权限(含)以上的贷款借据由县联社信贷部门向县联社库管员批量领取,专人保管,审核使用。并做好登记、销号和使用情况检查工作。”而《综合业务系统管理办法》规定是由柜员向网点库管员领用,县联社库管员向下级网点库管员调拔,两个制度的领用人不一致,而且与相关文件解读也不一致,导致凭证使用后在综合业务系统中和柜临人员办理业务时无法进行销号监督;二是凭证调运按制度难以落实。制度中“信用社到县联社调入重要空白凭证,由库管员和会计主管共同到县联社办理调运事项。信用分社(储蓄所)到信用社调入重要空白凭证,由库管员和会计共同到信用社办理调运事项。”由于综合业务上线和省辖联行开通(与综合业务系统并网)后,实行综合柜员制,业务岗位3个岗位必须分设和省辖联行岗位4个岗位必须分设,网点业务人员少,从实际出发难于有2人同时调运重要空白凭证;三是领用与销号存在矛盾。信用社信贷员和联社信贷科

直接从库管员钞箱领出“借款偿还凭证”,会导致业务系统无法销号和未换人销号,存在隐患。

㈢具体操作过程中存在不规范和监督不力

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内控制度要求非常明确和具体,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是存在不尽人意的地方。主要表现为:一是定期检查不严。尽管有很具体的内控制度,规定内勤主任或主管会计人员每月对重要空白凭证进行清查,确保账证账实相符,但在实际执行中,往往会流于形式,做表面文章,委托他人在检查重要空白凭证记录薄上每月盖一次章、签一个字或者查库登记簿上的数字一律依表照抄,从而造成查而不实的现象,不能如实反映重要凭证使用、结余真实情况,不能确保账实相符,更不能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失去了查库的根本意义; 二是领用手续不规范。有的信用社库管员在重要空白凭证出库时未经操作员或库管员亲自确认,代用密码现象存在,有的甚至经办人在出库领用(交回)单和登记簿上也没有签章,领用手续不完善,随意性较大。 三是重要空白凭证作废处理失当。综合业务系统进行自动销号后,使用销号登记簿是按月打印的,现大部分网点没有建立手工使用销号登记簿,未将重要联剪号粘贴到登记簿上;四是不再使用的上缴凭证,移交清单未作凭证附件,以及上缴不及时等问题。

二、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结合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从源头上预防案件的发生,笔者认为,为了进一步加强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㈠树立人本管理理念,加强员工思想政治素质教育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管理理念,加强对信用社干部职工培训,开展法规法纪、党风廉政教育以及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爱岗敬业意识、安全责任和防范风险意识。信用社管理人员都要牢固树立防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有针对性地进行案例宣传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纪和理想前途教育,向员工传达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合规经营的重要性,对重点人员要多交心谈心,引导员工建立诚信道德观念,树立合规意识和防风险意识,提高员工职业道德水准,规范员工职业行为,增强信合员工拒腐防变能力。

㈡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严格照章操作

“十案九违章”,而防范案件最有效的途径就是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从源头上管好重要空白凭证。严格执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不得因方便而违反制度,迅速改变“重业务,轻管理”的思想,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层层要有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严格授权管理,坚持保管与使用分离制度,任何人不得在柜台外办理业务和携带盖有印章的空白重要空白凭证外出,向客户做好宣传,动员和鼓励客户自动上门办理各项业务。

随着综合业务上线工作的全面开展,加强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工作尤为重要。上级主管部门要适实征求基层网点的意见,在修订和完善原有关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综合业务的有关要求,及时修订有关管理办法,使之相配套、相融洽。一是将《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中借据领用是否能修改为“信用社审批权限以内的贷款借据由信用社信贷员向信用社柜员逐笔领

用,使用逐笔销号;县联社审批权限(含)以上的贷款借据由信用社信贷员自带借据到县联社信贷部门办理填写借据手续。”这样就可以通过综合业务系统自动销号,也保证了使用换人销号,相互制约;二是凭证调运应修改为“信用社到县联社调入重要空白凭证,由库管员或会计主管到县联社办理调运事项。信用分社(储蓄所)到信用社调入重要空白凭证,由库管员或会计到信用社办理调运事项,携带由负责任签字的报告,内容包括领用品种、领数量和领用人,回去后及时与库管理办好交接手续” 。;三是借据的领用只能是信贷人员向柜员领用,使用时柜员接票后进行销号,同时信贷人员开出借据后也应进行手工销号,实行柜员与信贷员双重销号并定期不定期进行核对,相互制约。

㈢强化制度约束, 加大执行制度强制性力度

建立循序渐进的三道监控防线是业务管理部门的主要任务。第一道防线是以一线业务岗位人员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为基础,各业务部门及各岗位的自我监督、自我控制。第二道防线是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和相互制约。第三道防线是内部稽核监督部门的再管理、再监督,防范和化解由于工作失误、道德风险、制度缺陷等内部原因造成的风险。具体体现:一是落实“四专”。凭证专人领用、专人使用、专人销号、专人保管。信用社从联社、分社从信用社领取重要空白凭证一律由会计人员经办,其他人员不得代领重要空白凭证;二是把好“五关”。①把好 “凭证限额领用关”,分社领取每种凭证不得超过限定的数量,及时纳入领用保管登记簿核算;②把好 “凭证规范使用关”,除系统自动控制的凭证外,对系统非自动控制的凭证按日、逐份、按序进行使用,严禁跳号使用凭证;③把好 “凭证交叉销号关”,严格实行管证不用证、用证不销号的原则,柜员的重要空白凭证一律由库管员或主管授权建立重要空白凭证销号登记簿进行严格销号;对系统自动控制的凭证,除微机自动销号外,还必须建立手工销号登记簿再销号。④把好 “凭证交接关”,柜员休假和会计从上级领入的凭证,必须实行严格的移接交手续,特别是对现金、重要空白凭证及其他保管的重要物品必须全部交清;⑤把好 “凭证管理再监督关”,主管会计必须按月对所辖分社(营业室)、柜组的重要空白凭证的领用、使用、销号情况进行一次再销号,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重要凭证的绝对安全。

㈣加强社会监督,提高农村信用社凭证使用透明度

农村信用社各种凭证在一定情况下应向社会公开告知,信用社所使用的凭证种类、样式、用途、启用、停用时间, 应向社会公众公示,或是通过社务公开或新闻媒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告知,提示客户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和重视。通过这样一做法让客户识别信用社有效凭证, 履行告知义务,接受社会监督,有效防范内部人利用假凭证作案。

风险是伴随人类的一切活动而客观存在的,它无处不在,无处不有,而农村信用社作为从事金融活动的集体经济组织,同是高风险行业。农村信用社在经营活动过程中,会受到多种风险因素的制约,其中会计风险是影响信用社经营活动最基本的因素之一,而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流程又是控制会计风险的重要措施之一,因此,只要农村信用社干部职工树立高度事业心和责任感,用各项规章制度作保障,农村信用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工作必将逐步得到规范

第15篇:社保缴费凭证

社保缴费凭证

社保缴费凭证是参加各类保险在缴纳保费后所取得的缴费的收据或者发票。一般情况下特指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收据和缴费的清单。

编号: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参保人员基本信息

姓名性

别i个人编号

公民身份号码户籍

地地址

在本地参保起止时间

本地实际缴费月数 本地参保期间个人账户储存额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

行政区划代码 单位名称

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经办人(签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章):

年月日

(本凭证一式两联,填发此凭证的社保机构和参保人员本人各一

联)

重要提示

1.本凭证是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权益记录,是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2.当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个人账户储存额按规定继续计算利息。到新就业地参保时,请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示本凭证,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3.本凭证如不慎遗失,请与填发此凭证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申请补办。联系方式可到任何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

第16篇: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编号:

本机关现已收到你(单位)提交的申请的下列材料:

⒈申请设置

⑴《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⑵《可行性研究报告》□⑶《选址报告》□⑷医疗机构主要负 责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在编证明(内部医疗机构) □非在职证明□⑸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

⒉申请执业注册登记

⑴医疗机构筹建情况的自查报告□⑵《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书》□⑶《医疗机构筹建批准书》(复印件)□ ⑷医疗用房的合法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⑸医疗机构用房平面图□ ⑹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⑺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人员名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⑻医疗机构规章制度□⑼医疗机构技术操作规程⑽医疗机构用房的消防验收情况(提供消防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复印件)□

⒊申请校验

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⑵《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⒋申请变更

①变更的原因和理由的书面申请□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正本的复印件□③《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⑴变更主要负责人:①由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原主要负责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主要负责人的任 职证明□②原主要负责人和新主要负责人共同签署的变更协议书〔无法定代表人的医疗机构〕□③ 新主要负责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在编证明(内部 医疗机构)□非在职证明□⑵变更诊疗科目①拟开展诊疗科目的人员、设备和房屋情况□⑶变更床 位(牙椅)①拟增床位(牙椅)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或医疗服务需求分析报告□⑷变更执业地址①选 址报告□②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通讯、供电、上下水道、卫生设施、消防设施 设置方案□③医疗机构在服务半径中与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及相互影响情况□

5.其它

①现有人员情况登记表□②医疗机构现有人员登记表□ ③《医师执业证》复印件□ ④《医师资格证》复印件□ ⑤《护士执业证》复印件□

以上申请材料如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本机关将在一个工作日内予以告知。

四平市卫生局 (盖章)

年月日

当事人 (签字)

年月日

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申请人

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卫字[]第号

经审查,你(单位)所提交的关于的申请材料

1、不齐全;

2、不符合法定形式),请补正以下材料:

特此通知。

四平市卫生局 (盖章)

年月日

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申请人

第17篇:托收凭证样本

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委托开户银行向汇票承兑行收款的,应填写托收凭证。委托收款银行的责任,限于按照银行承兑汇票上记载事项将汇票金额转入持票人账户。

托收凭证一式五联,分别为托收凭证受理回单联、托收凭证贷方凭证联、托收凭证借方凭证联、托收凭证汇款依据或收帐通知联及托收凭证付款通知联。

一、银行承兑汇票托收准备

银行承兑汇票管理人员将到期日前十日的库存银行承兑汇票出库(如遇节假日再提前七至十日),与银行承兑汇票托收人员办理交接。

银行承兑汇票托收人员在票据背面背书栏(或粘单)作委托收款背书,加盖结算专用章和授权经办人员名章,注明“委托收款”字样及委托收款银行全称、背书日期。

银行承兑汇票托收经办人员对已完成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正反面复印(包括附带的证明),实物银行承兑汇票作委托收款凭证的附件。所有托收复印件按发出托收日期顺序排列并由专人妥善保管备查。

二、发出托收的处理

1、在票据台帐中将发出托收银行承兑汇票由库存状态转入发出托收状态。

2、异地银行承兑汇票发出托收的处理:打印或填写委托收款凭证、委托收款凭证盖章、委托收款凭证复核、保管委托收款卡片帐。

2、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及附件以EMS特快专递方式投寄至承兑行。

三、银行承兑汇票托收款项收回处理

1、正常收回

收到通过支付系统、汇划系统及同城划来的款项,根据款项内容,核销托收卡片。填制表内外凭证并记账。

2、拒付、退票

收到付款人开户行退回的委托收款凭证、银行承兑汇票和拒绝付款理由书或付款人未付票款通知书,经审核为无理退票(拒付)或合理退票但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及时与承兑行联系后重新托收,并在票据台帐中,做相应的表外账户处理。

四、银行承兑汇票追索保全

1、对合理退票、拒付的银行承兑汇票,且与承兑行、贴现申请人(或转贴现申请人)协商不成时,按照《票据法》的规定,由相关部门向贴现申请人(或转贴现申请人)行使追索权。

2、银行承兑汇票追索金额为银行承兑汇票票面出票金额和银行承兑汇票从到期日到实际付款日止时间的延付利息加上所有相关的催收费用。

五、银行承兑汇票逾期催收

1、逾期银行承兑汇票经催收后,10天以上仍未收到款项的,银行承兑汇票托收人员向承兑行发出《银行承兑汇票赔付通知书》,加紧催收,并做好催收记录,直至收回款项。

2、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在发出托收期间,因银行承兑汇票所附证明的内容有缺陷、银行承兑汇票审核等问题,相关市场营销人员积极配合予以协助催讨。

银行承兑汇票的到期托收,需要填写“托收凭证”,并将汇票后背书栏补齐,在最后被背书栏加盖本单位预留印鉴。

一、托收凭证的填写

各银行的托收凭证样式都是统一的,只是印刷不同,因而不能通用。凭证需要填写的有:

1、委托日期:即该凭证送交银行柜台的日期

2、付款人全称:应该注意的是,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不同,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银行,所以,此处即为票面显示的“付款行全称”栏内付款行行名

3、付款人账号:付款人账号栏不填,由银行查询填写

4、付款人地址:若票面有付款行详细地址则按地址填写,如没有,需要查询到该付款行隶属于何省何市(或县)

5、付款人开户行:“付款人开户行”栏与“付款人”栏一样,均为承兑行行名

6、收款人全称:即为收款单位

7、收款人账号:为收款单位送交托收银行本单位账号

8、收款人地址:收款单位隶属省、市(县)

9、收款人开户行:收款单位送交托收行行名

10、金额:票面金额大写、小写

11、款项内容:“货款”等

12、托收凭据名称:“银行承兑汇票”并需填写托收的本张承兑右上角的汇票号码

13、附寄单证张数:此栏有些银行不要求填写,有些银行要求,所附寄的即为本需托收汇票,一般写“一张”

本托收凭证共五联,要求复印填写,每张填写内容一致。填完后在第二联左下角指定处加盖本单位预留印鉴。

第18篇:农产品收购凭证申请报告

农产品收购凭证申请报告

Xxxxx国家税务局:

我公司系xxxxx科技有限公司,于2011年7月6日在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1年7月20日在南昌市国家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法人:xxx,经营地址: xxxx,经营范围:生物压缩颗粒的生产、销售,农产品的收购等,农产品的收购均由农民手中收购,无法取得发票。现申请领购农产品收购凭证,望批准。谢谢。

Xxxx

2012/1/11

第19篇:存托凭证

1、存托凭证(DepositoryReceipts,简称DR),又称存券收据或存股证,是上市公司将一定数额的股票,委托某一中间机构保管,由保管银行通知外国的存托银行在当地发行代表该股份的存托凭证,之后存托凭证便开始在外国证券交易所或柜台市场交易。

例: 2009年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11月聘任摩根大通担任青啤美国存托凭证的托管行 发行存托凭证不同于在美国上市,只是青啤H股在美国交易的一种形式。 特点:

① 采用存托凭证的方式有利于拓宽公司的股东基础,提高公司长期筹资能力,且有助于提高公司产品和服务的形象,从而增加股东对公司的信任和兴趣。

② 按其发行或交易地点之不同,存托凭证被冠以不同的名称,如美国存托凭证(American Depository Receipt,ADR)、欧洲存托凭证(European Depository Receipt, EDR)、CDR是(Chinese Depository Receipt)(中国存托凭证)、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ory Receipts, GDR)等。

2、应收账款融资是指企业以自己的应收账款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的贷款额一般为应收账款面值的50%-90%,企业将应收账款抵押给银行后一般不通知相关的客户。

作用:满足借款人因应收账款占用造成短期流动资金不足的融资需求,优化客户财务报表。- 融资额度随着营业额的增长而增长,而银行透支额度是固定的

3、福费廷业务:福费廷业务是一项与出口贸易密切相关的新型贸易融资业务产品,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无追索权地从出口商那里买断由于出口商品或劳务而产生的应收账款。

相对于其他贸易融资业务,福费廷业务的最大特点在于无追索权,也就是出口企业通过办理福费廷业务,无需占用银行授信额度,就可从银行获得100%的便利快捷的资金融通,改善其资产负债比率,同时,还可以有效地规避利率、汇率、信用等各种风险,为在对外贸易谈判中争取有利的地位和价格条款、扩大贸易机会创造条件。

特点:

① 福费廷业务中的出口商必须放弃对所出售债权凭证的一切权益,做包买票据业务后,将收取债款的权利、风险和责任转嫁给包买商,而银行作为包买商也必须放弃对出口商的追索权。

② 出口商在背书转让债权凭证的票据时均加注“无追索权”字样(Without Recourse),从而将收取债款的权利、风险和责任转嫁给包买商。包买商对出口商、背书人无追索权。

③、传统的福费廷业务,其票据的期限一般在1~5年,属中期贸易融资。但随着福费廷业务的发展,其融资期限扩充到1个月至10年不等,时间跨度很大。

④、传统的福费廷业务属批发性融资工具,融资金额由10万美金至2亿美金。可融资币种为主要交易货币。

⑤、包买商为出口商承做的福费廷业务,大多需要进口商的银行做担保。

⑥、出口商支付承担费(Commitment Fee)。在承担期内,包买商因为对该项交易承担了融资责任而相应限制了他承做其他交易的能力,以及承担了利率和汇价风险,所以要收取一定的费用。

4、保付代理:

保理,是保付代理(Factoring)的简称,也叫保收代理,是保理商(通常是银行或 1 金融机构)向出口人提供进口人的资信调查,承担100%的信用风险担保应收帐款的催收和追偿、资金融通和财务管理的一种综合性财务服务。 分国内保理和国际保理两种.

具体做法是:出口人事先与保理商签订保理协议,根据协议,出口人按买卖合同规定发货后,有关运输单据径直寄交进口人,而将应收帐款的单据卖给保理商,由保理商通过其在进口地的代理人负责向进口人收款,保理商收到货款后,扣除一定的手续费,将货款交给出口人。

保理商在与出口人订立保险协议前,通常事先要对进口人进行资信调查,只有在进口人资信被认为确实可靠的前提下,保理商才接受办理。

5、对等贸易Counter Trade)也称对销贸易或反向贸易,是买方承担向买方购买同等价值商品或劳务的贸易方式。一般认为这是一种以货物或劳务(包括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等无形财产) 作为偿付贷款手段的一种贸易方式。它把进口和出口结合起来,组成相互联系的整体交易,交易双方都有进有出,并求得各自的收支基本平衡。

对等贸易的形式 对等贸易有多种形式,但基本形式有三种,即:易货贸易(Barter Trade)、互购(Counter Perchase)和补偿贸易(Compensation On Trade)。

① 易货贸易

传统的易货贸易,一般是买卖双方各以等值的货物进行交换,不涉及货币的支付,也没有第三者介入,易货双方签订一份包括相互交换抵偿货物的合同,把有关事项加以确定。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较多的是通过对开信用证的方式进行易货,即由交易双方先订易货合同,规定各自的出口商品均按约定价格以信用证方式付款。先开立的信用证以收到、认可对方开出的等值或基等值的信用证为生效条件。另外,国家间签订的换货清算协定实际上也是扩大了的易贷方式。根据协定规定,任何一方的进口或出口,由双方政府的指定银行将货值记账,在一定时期内互相抵冲结算,其差额毛有的规定结转下一年度,有的规定以现汇支付超过约定摆动额部分的差额。

② 互购:互购又称\"平行贸易\"或\"回购\",它是指交易双方互相购买对方的产品。互购贸易涉及使用两个既独立而又相互联系的合同;交易双方先签订一个合同,约定由行进口国(往往是发展中国家)用现汇购买对方的货物(如机器、设备等),并由先出口国(通常是发达国家)在此合同中承诺在一定时期内买回头货;之后,双方还需签订一个合同,具体约定由先出口国用所得货款的一部分或全部从先进口国购买商定的回头货。互购不是单纯的以货换货,而是现汇交易,而且不要求等值交换。

③ 补偿贸易,是指在信贷基础上进口设备,然后以回销产品或劳务所得价款,分期偿还进口设备的公款及利息。它既是一种贸易方式,也是一种利用外资的形式。我方先以赊购的形式,从国外进口设备和技术等,待投产后,用所生产的产品和劳务偿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这种形式既利用了外资,也扩大了商品的销售渠道。补偿贸易与加工贸易相结合,通常称为“三来一补”。在当前我国开展的补偿贸易中,按照用来偿付的标的的不同,大体上可分为三类:

(1)直接产品补偿。即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由设备供应方向设备进口方承诺购买一定数量或金额的由该设备直接生产出来的产品。这是补偿贸易最基本的做法。

2 (2)其他产品办偿。当所交易的设备本身不生产产品或设备所生产的直接产品非对方所需或在国际市场上不好销时,可由双方协商,用回购其他产品来代替。

(3)劳务补偿。双方根据协议,通常由外商代我方购进所需的技术、设备,货款由外商垫付,我方按外商要求加工生产后,从应收的工缴费中分期扣还给外商。

第三节

一、跨国公司直接投资的资本预算

资本预算是指跨国公司对未来的投资选择和优选方案的资金使用进行评估。海外直接投资的资金预算过程比国内的投资要复杂得多,还有应考虑国家间的通胀、汇率风险、政治风险,税收差异、资金流动管制等。

通常国内投资的资本预算方法:

1、回收期法:回收期法(PP)是指根据回收原始投资额所需时间的长短来进行投资决策的方法.回收期法的优点:简单易算,成本不高而使用起来又很方便.缺点:没有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将投资方案在回收期后所产生的现金流量略而不顾,是一种静态分析法.

2、内部收益率法:内部收益率法的优点是:不需要事先确定标准折现率;用百分比表示,直观形象.缺点是:计算比较复杂,而且对于一个非典型的投资项目,即在未来收入流量于某阶段为负数时,内部收益率的解可能不是唯一的.

3、净现值法:对于国内的投资项目,最常用的资金预算法是净现值(Net Present Value.NPV)分析法.即将企业投资项目预期的未来现金流量,以加权平均资金成本作为贴现率,折合成现今的价值,并将其与项目投资成本作比较,如果净现值(NPV)为正,即投资收益大于投资成本,说明项目是盈利的.

4、净现值指数法:净现值是一个绝对数,只能反映投资获利的数量,而未能反映出资金

5、调整现值法 的利用效率,因此,为了进一步比较与分析投资方案,还可以计算净现值指数(PI)这个指标.

二、跨国营运资本管理

1、营运资本是指企业投资于流动资金方面的资金。

2、营运资金管理的主要目的在于:一方面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避免资金不必要的滞留在先进、有价证券、应收账款与存货这四种流动资产上,以降低资金占用成本。

3、跨国公司营运资金管理与一般企业的区别:

4、跨国公司营运资金管理的具体方式:

(一)现金的集中化管理:

国际资金管理

3 现金管理的目标:(1) 在全球范围内迅速而有效地控制公司全部的现金; (2) 使这些现金的保存和运用达到最佳状态.

(二)现金预算与流动

4

第20篇: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南京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工程监督申报材料接收凭证

编号:

监督注册(登记) 号:

申请单位:

经 办 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号:工程名称:

接收材料目录:(在框中打“√”选择,打★为首次递交必需材料)

1、工程监督申报表三份★

2、安全责任保证书一份★

3、工程立项批文★

4、施工中标通知书★

5、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施工合同

8、监理合同

9、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受理意见:□你单位递交的材料齐全,予以接受。

□你单位递交的材料不齐全,尚缺上列须提交材料中的项,请依照相关规定补充齐全,依法完善相关手续。 行政告知: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应办理安全开工条件、质量条件审查备案;未按

规定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不得开工;开工前应办理硬件设施达标证明。

申办单位经办人:日期:

服务受理科受理人:日期:电话: 025-86996620

南京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章)

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一份、市政监督站两份。

凭证自查报告
《凭证自查报告.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