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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8-14 08:34:12 来源:自查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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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自查报告

根据XX号文件要求,我局对照《XX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省级督查评估细则》,对全县中医药工作进行自查考核,查漏补缺。现将自查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目标责任管理,为中医药提升工程实施奠定了坚实组织保障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十二五”社会经济发展纲要,2013年5月县政府牵头,卫生、人社、发改、药监四部门联合成立了基层中医药服务提升工程领导小组,下发了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建了办公室;与各相关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任务、主要措施等。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每半年督导检查一次,并通报、总结。各县直医疗单位、各乡镇也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不断加大中医药工作力度,构建了提升工程良好的组织体系。

(二)加大资金投入,为发展中医药事业提供了物质基础。在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县政府以“发展提高县级,充实加强乡镇级,不断巩固村级”的发展思路,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不断巩固完善农村中医药三级网络。近年来以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三堂一室建设以及十县百镇千村创建为契机在中医药方面投入大量资金。一是县委县政府加大对中医药事业投入。县财政每年按人均XX元的投入比例安排中医药工作建设专项经费,用于中医药医、教、研工作。同时,保证中医药事业费逐年有所增长,近三年平均比例高出县财政同期支出增长8个百分点。二是我局利用扶持资金和自筹资金,加大中医药投入。2014年我局利用省提升工程村卫生室项目资金4万元再增加6万元共10万元,为100个村卫生室配备价值10万元的中医药设备。三是各单位加大资金投入。近3年来全县乡镇卫生院以“国医堂”建设为契机,共投入200余万元改造中医科建设 “国医堂”。

(三)积极推进中医药在社区卫生事业中的发展。为了推动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独特作用,我局下发了《关于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应用通知》,明确了各医疗机构利用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目标、任务、基本方法,切实提高城乡居民中医药预防保健能力。全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有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能开展中药饮片、针灸理疗、推拿按摩、穴位注射、牵引、小针刀等多种诊疗项目,诊疗设备齐全,如:针灸针、小针刀、颈椎电动牵引椅、三维多功能牵引床、推拿病床、红外TDP烤灯、多功能治疗仪、全自动煎药机等多种诊疗设备,价值100余万元。基本满足社区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以及预防保健服务。全县共有12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均能开展中医诊疗、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并配备有针灸针、颈椎牵引椅、多功能治疗仪、艾灸盒、火罐、神灯治疗仪等。100%社区卫生服务站有中成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下设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共有93名执业(执业助理)医师,其中中医(中西医)类别27人,占29%,12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各有一名以上中医(中西医)类别医师。

(四)以创建为抓手,大力夯实基层中医药基础。我县以“ 十县百镇千村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高标准建设“国医堂”、大力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为抓手,大力发展基层中医药服务。

1、高标准建设“国医堂”,深入开展“十县百镇千村示范单位”创建活动。2012年全县乡镇卫生院开展了“国医堂”建设的热潮,3年来全县19个乡镇卫生院共投入200余万元改造中医科建设门诊、中药房、针灸理疗室、煎药室、住院病区等集中一起,建筑装饰中式古色古香,中医药科普宣传分布于橱窗、走廊,中医药文化氛围浓厚,“国医堂”已成为乡镇卫生院亮点科室,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大幅提升。其中XXXXXXX等卫生院“国医堂”建设设计精致,投入大,面貌新颖,社会反响好,“国医堂”建设率100%。XX已经省级验收授牌。

2、中医药适宜技术全面推广。乡镇卫生院能开展中药饮片、针灸、推拿、针刀等10种以上中医药技术;村卫生室均能开展针灸、火罐等适宜技术4项以上,42%的村卫生室设有中药柜,100%的卫生室有中成药。基本满足乡镇级、村级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

3、充实中医药队伍,努力提高中医药技术水平。我县采取多种形式培养了一大批中医药人才。全县乡镇卫生院执业(执业助理)医师XX人,其中中医(中西医)类别XX人,占26%。42%的村卫生室有中医专业村医,100%的村卫生室是能中会西的村医。

4、中医药服务量大幅提高。2013年县乡两级年门诊人次108.9万人次,其中:中医诊疗33.2万人次,占年门诊量30.5%,同比增长20.6%;全县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33.6%。县中医院门诊中医药治疗率达到了82.2%,病房中医药治疗率达到75.5%,中药处方合格率达98%,门诊中医病历书写合格率达92%,住院病历书写合格率达96%,80%病区实施了优质护理服务。乡镇卫生院住院中医病历书写甲级率达91%,处方书写合格率96%。

(五)强化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实施名科、名院战略。各医疗机构加大投入,优化人力组合,强化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实施名科、名院战略。一是县中医院重点建设了针灸推拿、心脑血管病、肝胆病、糖尿病、骨伤、神经外科、乳腺、肛肠等8个专科和脾胃病、风湿病、颈肩腰腿痛病3个专病。其中针灸推拿专科设置床位70张,2007年创建为省级重点专科,在XX市及周边地区享有盛誉。2012年县中医院脑(血管)病科评为省级重点建设专科。并高标准建成了养生堂及治未病中心。专科建设走在全省同级前列。2013年通过二甲复审。全院积极开展医院信息化建设。二是县人民医院高标准扩建中医科、中药房,全院病床910张,其中中医科病床65张,占7%。医院专门配备了中医药预防保健人员和设施,明确规定了中医在临床科室的联合诊疗,特别在预防保健、传染病方面的独特作用。

(六)以县中医院为龙头,不断巩固完善中医药服务三级网络。

1、县中医院与1乡镇卫生院签订了合作协议,并专门成立了基层指导科。

2、县中医院购置电教、多媒体设备和示教器材建设适宜技术推广基地。遴选了8位中医专家,作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县级师资力量,县级师资在临床中认真实践,筛选出我县适宜技术,编印《XX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手册》500余册,翻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分册》第

一、

二、三册800余本,开展乡村医生培训。组织了针灸、艾炙、穴位贴敷、内病外治等传统中医疗法和小针刀疗法20余项适宜技术培训,先后培训乡镇卫生院中医人员300多人次。培训村医800多人次。

3、加大各医疗机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使用指导和考核力度。2011年以来,对乡镇进行了8个轮次督导指导,每半年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通报。

4、开展中医药人员县、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探索中医类别医师县、乡、村纵向流动机制,逐步建立县级中医医院从人才、技术等多方面帮扶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发展。

(七)充实中医药人才队伍,努力提高中医技术水平。我县采取多种形式培养了一大批中医药人才。一是对所有中医药人员进行轮训。依托十堰医药卫生学校教学优势,做为中医理论培训基地,以县中医院为临床培训基地,对县、乡、村三级中医药人员进行了正规化、系统化培训,近3年共培训1256人次,实现了全覆盖,有70多名理论基础扎实的中医骨干赴上级医疗机构进修学习。二是依托县中医院师资,多层面、全方位、系统化对基层中医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先后举办了中医正骨、中药炮制、中医防治心脑血管疾病、中医针灸推拿技术、中医呼吸内科常见疾病诊疗技术、中医药适宜技术、中医针刀技术应用、中医治疗糖尿病、中医“治未病”等10多个培训班。三是出台优惠政策,采取减免和补助学费的方式鼓励在职医务人员参加中医专科自学考试。全县有188名西医人员通过自学考试取得中医专业专科毕业证书,有12人参加湖北中医学院中医研究生理论培训班,143名乡村医生参加省卫生厅组织的中专学历教育,12名中医骨干参加全省中医全科医师转化培训,并取得证书。四是制订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市医药卫校开设中医专业中专班,从2011年开始由乡镇卫生院与村委会联合选拔后备村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加强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建设,全县3年来共有136人报名学习,为全省探索了一条乡村医生培养新模式,全省多地亦在效仿实施。五是为提高基层中医药人员的素质,鼓励年轻中医药人员加强学习,发挥中医药技术骨干的模范带头作用,卫生计生局建立考核办法,促进中医师带徒活动开展,加快年轻人员成长。六是挖掘中医确有专长人员充实到村医队伍中,近年有8名中医确有专长人员参加国家中医助理执业医师考试,4人成绩上线,6人充实到村卫生室工作。组织开展“名中医”评选活动,县卫生局每五年在全县评选出10个名中医,通过“名中医”的品牌效应,扩大中医药的服务市场的影响力。

(八)提高中医药报销比例,落实基本药物制度。

1、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中,将县中医院作为定点医疗机构,对经批准的治疗性中药剂和常用中药饮片、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报销提升10%比例。

2、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规定,鼓励支持中医药参与合作医疗,参合农民住院期间使用符合基本用药目录范围内的中药饮片、中草药和规定范围内的中医适宜技术所发生的费用,在规定的各级报销比例基础上将补偿比例提高10%。

3、认真落实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国务院有关中药饮片定价、采购、配送、使用和基本医疗保险给付等各项政策规定。

(九)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医改精神,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我局本着“积极引导、合理规划、严格审批、依法管理”的原则,参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XX社会和个人举办中医医疗机构的管理规定》,对举办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中医诊室等不同类型的中医机构提出了具体的要求,释放了积极信号,在社会公布,凡符合条件快速审批,调整和补充中医医疗机构服务格局,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需求。

(十)强化中药饮片、中成药监管。

药品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与人民群众的健康密不可分。为确保我县医疗机构用药安全有效,我局联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监局等多个部门,组成药品监管领导小组。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规范》、《湖北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等宣传册1000余份。每半年督导检查一次,并通报、总结。先后举办了中草药采集、中药饮片鉴别、中成药用药注意事项等10多个培训班。

(十一)积极开展中医中药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为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科普宣传,为中医药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我县采取义诊咨询、送医送药、健康讲座等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介,结合健康墙报、健康宣传手册、橱窗、走廊等多种形式,弘扬宣传中国中医药传统文化知识,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据统计,2013年以来,全县各级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宣传20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万张,受益群众达10万余人。

二、存在不足

(一)个别乡镇卫生院中医文化宣传氛围不浓厚。

(二)偏远地方卫生室中药饮片储存、养护不规范。

(三)基层中医药工作发展和中医诊疗设备配备不均衡。

(四)中医药参与公共卫生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中医药政策宣传精准度上有待进一步加强。经过自查,我县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达965分,达到规定标准。

通过这次自查自纠,我们对以上不足之处,我们召开专题会议,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督查整改结果;对一些工作亮点给予肯定、表彰,发现好的方法措施大力推广。基层中医药服务提升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我们必须常抓不懈。我们将以此次为契机,查漏补缺,不断创新,促进中医药事业再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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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一、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村卫生室及开展的范围:

姚滩村卫生室 草药、针灸理疗 杨渠村卫生室 草药 针灸理疗 黑林村卫生室 草药 针灸理疗 何滩村卫生室 中成药 沙坡头村卫生室 中成药 鸣沙村卫生室 中成药 营盘水村卫生室 中成药 长流水村卫生室 中成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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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们对各位领导和专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同时也期望各位领导和专家通过督导检查对我市的中医工作给予批评指正,促使我市中医工作能够更健康、更有序、更科学的发展。

自2013年2月省卫生厅等7部门下发《河南省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以来,我们以深化医疗体制改革为契机,以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为重点,按照既定思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真抓实干,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基本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工作目标。下面将我市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基本情况

**市位于河南省中西部,面积1573平方公里,总人口105万人,辖20个乡镇、街道,456个行政村。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省直管试点县(市)、对外开放重点市、加快城镇化建设重点市。先后荣获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金融生态市、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全国科普示范市、中华名窑?瓷魁之乡、中国曲剧之乡、中国陶瓷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循环经济优秀品牌城市、河南省卫生城市等荣誉称号。辖区内现有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省工人疗养院等14个市直医疗、教学、科研机构,15个乡镇卫生院、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47个卫生室。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根据省中管局等7部门的统一部署,2013年8月我市成立了以赵三壮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并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纳入对各基层医疗机构的年度目标考核,为圆满完成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完善中医服务网络,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情况

我市共有设床位医疗机构45家,其中中医医院9家,中医个体3家,90%以上的综合医院都设立了中医科,在我市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共计1982人,其中中医执业(助理)医师555人,占总医师数的28%。去年,我市为拓展中医药的服务范围和领域,把发展中医事业与乡镇、社区卫生服务结合起来,在制定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标准时,把能否开展中医药服务作为一项重要条件,明确要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须全部开展中医药服务项目,截至目前,我市15家乡镇卫生院及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开设有中医科,现已初步完成了我市中医药服务的战略布局,为我市开创中医工作新局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情况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引进来,派出去的方式大力培养中医药专业人才队伍,9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已经达到20%以上的目标。在市中医院我们设立了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基地,大力推进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2013年至今累计培训1308人次,极大的提高了基层人员诊疗技术,促进了乡村2级中医药服务迅速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人员数量较薄弱,下一步我市将加强基层西医人员的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努力培养一支能中会西的人才队伍,争取完成中医药提升工程2015年的发展目标。

(四)县级中医院建设情况

2013年,我市中医院已创立二级甲等医院,各科室的设置及人员、设备的配置基本符合国家《二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和《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市中医院扩建医院病房,改善软硬件设施,提高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及服务能力,同时还承担着全市中医药常见病多发病适宜技术培训和帮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发展的对口支援工作。在医院信息化建设方面,也能够按照要求开展电子病例、临床路径管理、绩效考核及健康管理服务。

(五)在全民医保体系中发挥中医药优势和作用

我市在贯彻落实《关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引导和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医疗[2011]12号)和《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指导意见(2013年版)》(豫卫农卫[2012]20号)等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关于中药饮片的政策规定要求,非药物诊疗技术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中医药诊疗服务项目的结算比例。

(六)中药监督管理情况

各市直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药房设置比例已达到90%,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中药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督一直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监管,并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分阶段开展中药市场的集中整治活动,将监管关口前移,加强偏远地区的监督检查力度,消除监管死角,使监管覆盖率达到了100%。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药类人才匮乏、基础设施简陋,严重影响我市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

(2) 地方财政薄弱,资金配备不到位。

(3) 中医药综合服务区的设置推进较慢。

在今后的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设中,我们要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具体研究部署中医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大中医诊疗设备和中药房设备的投资力度;加快中医药人才培养,进一步提高中医医疗业务技术水平;着力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促进中医事业健康快速发展,让群众切实享受到中医药特色服务简、便、廉、优的实惠!

以上汇报,请各位领导和各位专家批评指正。

推荐第4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服务平台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服务平台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2012年10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决定在“十二五”期间组织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该提升工程是基于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不健全、基础设施条件差,人才严重匮乏、素质不高,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无法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而提出的。特别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健康意识和理念不断增强,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对中医药服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该提升工程的主要目标是到2015年底,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提供中医药服务,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是指配备中医类别医师,配置中医诊疗设备,运用中药饮片等6种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在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是指配备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按照规定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乡村医生,配置中医诊疗设备,运用中药饮片或中医非药物疗法,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

2013年8月8日从在长春召开的2013年全国中医药工作厅局长座谈会上获悉,全国已有28个省(区、市)制定了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或实施方案,提升工程已从全面部署实施阶段进入全面落实推进阶段。

服务平台

该服务平台主要是为基层中医药服务提升工程的实施提供设备和信息、网络上的支持服务,主要包括中医诊断类设备(中医四诊仪)、中医体质辨识、中医五态人格测评、养生保健知识宣教、中医诊断信息的存储与传输、基层社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立与统计分析、儿童、孕产妇、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病患者的健康管理等。

中医诊断类设备(中医四诊仪):该产品融合了大量现代科技成果以及众多中医专家的临床经验,将中医舌诊、面诊、脉诊、问诊整合在一起,可提供中医诊断信息客观采集与分析、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健康状态辨识、健康状态干预调整建议、疗效评估、慢病管理等覆盖中医医疗与预防保健体系各层面的技术服务,并可实现中医诊断信息的客观存储、传输、调取信息等功能。

中医五态人格测评:本平台采用中国中医科学研究院杨秋莉教授团队的研发成果——《中医五态人格评测量表》,并把量表转换为软件形式,可对社区居民进行心理测评,并匹配相应的干预措施。

养生保健知识宣教:在利用中医诊断类设备(中医四诊仪)检测之后,可针对居民的体质类型,提供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运动锻炼等方面的中医健康教育知识;也可以刻录光盘或者制作成展板进行宣教。

基层社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立与统计分析:借助于中医诊断类设备(中医四诊仪)建立或者完善居民的电子健康档案,并通过网络传输至龙头县级中医院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对这些信息进行统计与分析,使相关工作人员能够直接地、客观地了解本地区居民的健康状态及疾病分布趋势,使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能够及时地调整预防保健的相关政策和手段。 重点人群与慢病的健康管理:本平台对重点人群和慢病患者作了针对性的健康教育知识宣教和中医养生调养方案。

关于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国中医药医政发[2012]31号

《中国中医药报》2013年8月9日《基层提升工程由部署转向落实》

推荐第5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工作总结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2017年工作总结

南城县中医院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通过全院干部职工的努力,按计划完成了相应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组织机构健全,加强领导和管理

按照《江西省中医医院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成立了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加强了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开通了中医药适宜技术视频平台,采取接受进修、巡回医疗、轮流下派、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业务指导。

二、基层中医药各项政策贯彻落实情况

1.在健全全民医保体系中发挥中医药优势和作用。

(1)市基本医疗保险将针灸和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2)针灸及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2、中药饮片的基本药物管理按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中药饮片定价、采购、配送、使用和基本医疗保险给付等政策规定执行;仍保留了中药饮片的加价。

3.加强中药使用管理,培训推广《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基本药物(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南》、《中药注射剂临床应用指南》,指导基层医务人员合理使用中成药。

三、推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

1、派出多批次师资参加江西省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临床培训。

2、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视频网络平台建成,每周二下午进行授课。

3、针对基层中西医人员推广以《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通告的适宜技术目录为重点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根据抚州市卫计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抚州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适宜技术推广项目临床技能操作培训工作》的通知(抚卫办[2010]101号)要求,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对我市所有乡镇卫生院40多名学员,分两批次进行了培训。

四、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1、根据《健康教育中医药基本内容》开展中医健康教育,在健康教育印刷资料、音像资料的种类、数量、宣教栏更新次数以及讲座、咨询活动次数等方面体现中医药内容。

2、根据《中医健康管理技术规范》要求,我院对儿童、孕产妇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进行健康管理,逐年提高重点人群和慢病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五、加强重点项目建设与管理

1、我院于2013年成功申报康复理疗科为江西省中医特色优势重点专科,2015年、2017年成功申报肛肠科、糖尿病科为江西省基层特色专科。

2、通过“江西省市县级中医医院民族医院能力建设项目”的实施,增加了中医诊疗设备投入,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的相关要求,为发挥中医药特色,突出中医药疗效提供了有力保障。

3、新中医院建设项目:新中医院1期新门诊大楼、医技楼主体工程已于2018年12月顺利竣工,现正在组织验收,2期住院大楼及后勤保障楼被列为县政府重点建设3P项目,2018年10月份已经招标,计划2018年1月开工建设。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提高认识,克服走过场思想,对引进、推广卫生适宜技术的重视程度不够,或单纯追求经济效益。

2、利用各种适宜的宣传方式与工具,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

3、部分基层医生对中医药适宜技术掌握还不熟练,应进一步端正学习态度,结合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专家与上级医院加强技术指导。

4、提高基层医生的使用意识,调动学习应用积极性,要加强对各乡镇卫生院的考核与指导,并与各开展适宜技术的乡镇医院紧密联系,做好相互间的协调工作和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共同协商解决。

5、将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和后续管理工作,并协助上级主管部门总结和摸索出一套效果明显、能结合基层实际情况的推广方式,建立卫生科技成果与农村卫生适宜技术推广的长效机制,更好的服务于广大群众。

七、建议

江西文化昌盛,人文荟萃,自古就是中医药发展的昌盛之地,发源于南城的“建昌帮”中药业是我国南方古药帮和中药炮制的中药流派之一,但近十余年来,南城医学水平发展不快,中医药事业发展更是滞后于兄弟市县。我们唯有更加努力,奋起直追,期盼抚州中医药事业的振兴。请省卫计委、省中管局领导多支持、帮助,组织上级中医医院和中医药专家对南城中医事业进行对口帮扶和指导。

2017年12月26日

推荐第6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XX县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局、卫生部、人社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总后卫生部《关于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国中医药医政发〔2012〕31号)和省委省政府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大会关于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的总体部署,根据省中医药局等六部门《关于实施广东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粤中医〔2013〕5号)和**市卫生局等四部门《转发省中医药局等六部门关于实施广东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按照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原则,力争到2015年底,在全县建立以乡村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县中医院为龙头和支撑,其他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通过配备必要的服务设施设备和人员,推动中医药服务能力的进一步提升,基本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的需求。

(二)年度目标

1.2013年底,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60%以上的村卫生站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县医院、妇幼保健院提供中医药服务,县中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2.2014年底,10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70%以上的村卫生所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县医院、妇幼保健院提供中医药服务,中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3.2015年底,10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的乡镇卫生院、85%以上的村卫生所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100%的县医院、妇幼保健院提供中医药服务,县中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认真落实中医药扶持政策

1.落实全民医保中的中医药优惠政策。

新农合对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报销比例提高10%,起付线降低20%;对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符合规定的中成药、中药饮片、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和全省调剂使用的中药院内制剂诊疗疾病产生的费用,予以全额报销;医疗保险对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规定项目的中医药服务方法和手段为城乡居民诊治疾病所产生的费用,按规定比例予以报销。

2.落实公立医院改革中的中医药倾斜政策。

在公立医院改革中,充分考虑中医药服务价格构成的特点,将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科的床位补助标准提高到同级综合医院床位补助标准的1.5倍,并适时调整中医药服务收费标准。

3.落实基本药物制度中的中医药扶持政策。

按照基本药物制度的要求,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在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中,对中药和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多的社区和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在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应适当提高补偿标准。

(二)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

1.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基础建设。

通过争取项目、政府扶持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大力推进医院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和信息化建设,力争到2015年底,80%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

2.完善综合医院及其他县级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功能。

2015年底,县医院成立中医管理科,在门诊设立中医科和标准化中药房,住院部设立不低于总床位数5%的中医病床;卫生监督机构成立中医药监督科,监督各级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中医药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情况;妇幼保健机构成立中医科,开展妇女和儿童的中医药保健服务。

3.加强城市社区和乡村中医药能力建设。

2015年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各乡镇卫生院按照国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和《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置中医诊疗设备;85%的村卫生室配备适宜的中医诊疗设备。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1.合理配备中医药人员。

到2015年,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人员配备达到以下要求:中医院中医药人员占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60%以上;综合医院及其他卫生机构按照中医床位比例和工作需要配备中医药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5%以上;85%以上村卫生站至少配备1名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

2.开展中医药人员培训。

各级医疗机构要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和转岗培训、农村地区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在职在岗中医药人员中医专业学历教育、继续教育;临床类别医师、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继续开展中医师承教育,为基层培养更多实用中医药人才。

(四)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1.积极创建各类中医药工作先进和示范单位。

各县区、各单位要将先进和示范单位的创建作为落实提升工程各项工作任务的重大举措和重要抓手,积极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中医药工作先进和示范市县、全国(全省)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全省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等创建活动。

2.建设基层中医药特色服务网络。

县中医院每个科室建立中医综合治疗室,运用针灸、推拿、按摩、刮痧、火罐、蜡疗、中药熏蒸等中医技术为患者服务;开展中医药专科专病建设,力争建成2个省级以上中医药重点专科(专病);县人民医院积极推行中医人员到西医科室会诊、查房、参与重症患者抢救等制度,把中医药服务拓展到医院相关临床科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设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并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形成多种中医药方法和手段综合使用的中医药服务模式。

(五)大力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

1.建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体系。

以县中医院为龙头,建立全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体系,为全县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提供技术支持。以国家项目为依托,将县中医院建成本县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中心。

2.统一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教材。

将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编写的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系列教材为蓝本,结合XX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疾病谱排序,组织名中医和有关专家,筛选、编写《XX县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教材》,要积极做好应用和推广工作。

3.积极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

依托县医学会和县中医院负责筛选至少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县、乡、村医务人员的现场培训和实训工作,3年内使每名医务人员至少掌握中医药适宜技术6项。社区、乡村医务人员负责向居民和村民传授至少6项中医药预防保健常识。

(六)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要将中医治未病内容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医治未病经费不少于公共卫生经费总数的5%;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体质辨识理论和应用方法培训,逐年提高居民健康档案中中医体质辨识的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国家《健康教育中医药基本内容》开展中医健康教育,在健康教育印刷资料、音像资料的种类、数量、宣教栏更新次数以及讲座、咨询活动次数等方面,应有40%以上的中医药内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国家《中医健康管理技术规范》要求,对儿童、孕产妇、老年人和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进行健康管理,逐年提高重点人群和慢病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七)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

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各级名中医在基层开办中医诊所,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医保定点、人员职称晋升和中医药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鼓励通过民间中医资格准入考试的人员在执业注册地开办中医诊所。

(八)强化中医药行业监督管理

1.强化中医监督管理。

严格基层中医医疗机构、人员和技术等准入管理,加强中医医疗质量监测和中医医疗服务质量安全的监管,加大对虚假中医广告的治理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中医名义非法行医行为。

2.加强中药使用管理。

培训推广《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基本药物(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南》、《中药注射剂临床应用指南》,指导基层医务人员合理使用中成药。允许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自采、自种、自用民间习用的中草药。收集、整理、出版常用中药单验方集,筛选适宜的中药单验方并推广应用。

3.加强中药质量监管。

严格规范中药饮片采购程序,中药饮片必须从合法的中药饮片生产及经营企业采购,严禁假劣中药进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体诊所。

(九)深入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

1.推进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进乡村。

在农村建设健康文化墙,将预防和治疗常见病的民间单验方等有效方法刷写在健康文化墙上,将中医疗法以歌诀的形式让人们耳熟能详,方便村民学习和预防治疗。在农村由村医定期召集组织村民开展健康讲座,让农民相互交流健康保健的心得,提高农民健康保健素养,有效推动健康教育知识普及和进入千家万户。

2.推进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进社区。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宣传栏,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讲座及开展群众性中医健身活动等。

3.推进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进家庭。

结合进基层·暖民心·固堡垒活动,向村民发放《中医药适宜技术进家庭手册》,对村民进行中医适宜技术、食疗方法和健康保健知识培训,使老百姓共享健康保健方法,预防和减少疾病,逐步提高健康素养和预防保健水平。帮助农村居民掌握健康保健基本知识与技能,养成健康的生活行为和方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要把实施提升工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积极争取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考核目标,县成立由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组成的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大投入力度

围绕提升工程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形成上下联动、共同投入、相互配合的经费投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三)营造良好环境

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提升工程的良好氛围。

附件:

1、XX县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

2、XX县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现状和目标

XX县卫生局 XX县发展和改革局

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4月1日

附件1 XX县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

一、主要职责

负责提升工程实施工作的指导;研究并协调解决提升工程实施工作中的困难。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陈汉辉 XX县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周 辉 XX县卫生局副局长

XX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冯奇集 XX县卫生局医政股股长

陈日养 XX县卫生局防保股负责人

Xxx XX县发展和改革局社会发展股股长

Xxx 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

生育保险股股长

Xxx 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

通监管股股长

黄小红 XX县卫生局医政股干事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在XX县卫生局医政股设办公室。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实施提升工作的政策措施建议;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推荐第7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

达州市通川区罗江中心卫生院 关于成立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领

导小组的通知

医院各科室、各村卫生室: 为切实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全面完成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工作的顺利完成,经研究决定,成立我院“基层中医药服务提升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肖

杰 罗江中心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赵小军

罗江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罗江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员:郑锡军

罗江中心卫生院中医科长

袁浪春

罗江中心卫生院公卫科长

罗江中心卫生院中医师

胡长春

罗江中心卫生院中医师

办公室设在中医科,具体工作由郑锡军负责。

通川区罗江中心卫生院

2014年3月5日

推荐第8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组织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提升工程),根据国 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后 勤部卫生部《关于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国中医药医政发 „2012‟31 号)(以下简称《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5 年,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 主体、中医医院(民族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下同)为龙头和支撑、社会资本 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基层中医药(民族医药,下同)服务网络基本建立, 中医药服务设施设备基本齐全,人员配备较为合理,素质进一步提高,能力进一步 提升,基本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需求,使城乡居民看中医更方便、更有效、更便宜,通过中医预防保健不生病、少生病、延缓生病。

(二)年度目标

1.到2013 年底,8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60%以 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2.到2014 年底,9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65%以 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2.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3.到2015 年底,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70%以 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4.各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量每年有所增加,并在“十二 五”期间有明显上升。

(三)地方目标

1.各省(区、市)要围绕总体目标和分年度目标进一步细化和实化本地工作目 标,拟定实施方案,并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商定后实施。

2.各市(地)分年度目标由各省(区、市)与各市(地)共同商定。 3.各县(市、区)分年度目标由各市(地)与各县(市、区)共同商定。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基层中医药各项政策贯彻落实

1.在健全全民医保体系中发挥中医药优势和作用。 (1)所有参合县提高新农合中医药报销比例;

(2)所有参合县将针灸和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新农合报销范 围,引导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

(3)各省(区、市)在制定省级新农合报销目录时,均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 中药制剂纳入目录;

(4)各省(区、市)均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及治疗性推拿等 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5)各省(区、市)和统筹地区要全面开展付费总额控制,适应分级医疗体系 的建立,完善差别支付政策,将支付比例进一步向基层倾斜,鼓励城乡居民在基层 使用中医药服务。 2.在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中体现中医药特点。

(1)所有县(市、区)按照基本药物制度的要求,为所有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配备必要的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品种;

(2)所有县(市、区)中药饮片的基本药物管理按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中药饮 片定价、采购、配送、使用和基本医疗保险给付等政策规定执行;

(3)鼓励以省为单位开展中成药、中药饮片临床使用综合评价工作,并鼓励使 用推广具有区域特征的“简、便、验、廉”特色的中药验方。

3.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和评审中将中医药内容作为重要内容。

(1)所有县(市、区)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中,将中医药服务单列为 一级指标,中医药内容分值所占比例应不低于10%;

(2)所有县(市、区)在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中,将“中医药门诊占总门诊人 次比例”列为重要考核指标;在乡镇卫生院评审中,将中医药科室建设和中医药服 务提供列为重要指标,中医药内容分值应占一定比例。

(二)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

1.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社 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设置中医科、中药房, 配备中医诊疗设备。

2.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按照卫生部等5 部门联合印发的《乡镇卫生院管理办

法》、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设置中 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

3.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65%以上的村卫生室配备适宜的中医诊疗设备。 4.加强县级中医医院龙头建设。

(1)各省(区、市)均开展县级中医医院基本条件建设、中医重点(特色)专 科建设和信息化建设,70%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每个县级中 医医院至少有4 个省级(含省级)以上中医特色专科;

(2)各省(区、市)均加强尚未设置中医医院的县(市、区)综合医院中医科 中药房建设,并全部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和《医院中药房基本 标准》。

(三)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1.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 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

2.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 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 务的临床类别医师。

3.65%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 名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或能中会西 的乡村医生。

4.各省(区、市)至少有1 个以上市(地)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 《意见》有关要求开展具有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

5.各省(区、市)均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和转岗培训以及经济欠 发达农村地区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全科医生的比 例达到20%以上,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中医类别医师比例达到50%以上。 6.各省(区、市)均开展基层老中医药专家师带徒工作,通过师承方式为基层 培养实用型中医药人才。

7.各省(区、市)均开展基层在职在岗中医药人员中医专业学历教育和继续教 育,开展临床类别医师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

(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

1.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所有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建成中医临床科室集 中设置、多种中医药方法和手段综合使用、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并相对独立的中医 药综合服务区。

2.所有县级中医医院和城市大中型中医医院设置基层指导科,采取接受进修、巡回医疗、轮流下派、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业务 指导。

3.各省(区、市)均开展中医药人员县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探索中医类 别医师县、乡、村纵向流动机制,逐步建立县级中医医院从人才、技术等多方面帮 扶乡镇卫生院建设中医科的机制。

(五)推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

1.所有县(市、区)建有1 个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 2.所有县(市、区)针对基层中西医人员推广以《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 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通告的适宜技术目录为重点的中医药适宜技术。能够提供中医 药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至少能够开展 10 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至少能够开展4 项中医药适 宜技术。

(六)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1.各省(区、市)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体质辨识理论和应用方法培训, 逐年提高居民健康档案中医体质辨识的比例。

2.各省(区、市)均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健康教育中医药基本内容》 开展中医健康教育,在健康教育印刷资料、音像资料的种类、数量、宣教栏更新次 数以及讲座、咨询活动次数等方面,应有40%以上的中医药内容。

3.各省(区、市)均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中医健康管理技术规范》要

求,对儿童、孕产妇、老年人和高血压、2 型糖尿病患者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进行健 康管理,逐年提高重点人群和慢病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七)鼓励社会力量在基层举办中医医疗机构

1.各省(区、市)均制定并实施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 医在基层开设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的政策措施。

2.各省(区、市)均制定并实施鼓励有条件的基层药品连锁企业开办中医坐堂 医诊所的政策措施。

3.各省(区、市)均进一步落实价格、税收、医保定点、土地、重点学科建设、职称评定等方面政策,对各类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给予优先支持。

(八)依法加强基层中医中药监督管理

1.强化中医监督管理,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各项中医药行业标准和技术 规范。

2.加强中药使用管理,各省(区、市)均对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训推广《中 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基本药物(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南》、《中药注射剂临床应用指南》,指导基层医务人员合理使用中成药。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各省(区、市)均制定并实施允许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自采、自种、自用民间习用中草药的政 策措施。

3.加强中药质量监管,各省(区、市)均严格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药饮片 采购程序,应当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审核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企业资质,严 禁假劣中药进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体诊所。

(九)推进“中医中药中国行—进乡村 进社区 进家庭”活动深入开展

各省(区、市)均全面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进乡村 进社区 进家庭”活动,开 展群众喜闻乐见、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活动,中医药文化知 识普及全国80%以上行政村、85%以上社区和80%以上家庭。

三、重点项目

(一)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1.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化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和标准化中 医科中药房。

2.为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配备适宜的中医诊疗设备。

3.依托现有中医药资源,各省(区、市)建好至少1 个省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 广基地,各县(市、区)建好1 个县级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 4.制定中医一般医疗和预防保健适宜技术目录、基层适宜配备的中药饮片目录 和经过临床验证、疗效可靠的中医单方、验方,供各地推广选用。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项目

在国家和地方共同实施的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

设中,强化中医药功能建设,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备开展中医药服务的基本条件。 在项目绩效考核时,将中医药科室达标情况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否达标的关键 性指标之一。

(三)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

为县级医疗机构培养1.5 万名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含500 名民族医人员),对5 万名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和乡镇卫生院中医人员进行中医药(含民族医药)专业大 专学历教育,对乡村医生进行中医药(含民族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含基层 民族医药人员),为城乡基层培养3 万名中医类别全科医生,遴选8000 名基层老中 医药专家为县、乡、村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培养一批基层中医药人才,培训一批中 医药预防保健人才。

(四)县级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项目

依据《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对全国未达标的政府举办的县级中医医院进行业务 用房改扩建和配置基本医疗设备,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能力,力争在“十二五” 期末使大多数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条件基本达到国家标准。

(五)农村医疗机构中医重点(特色)专科建设项目

力争为每个县级中医医院培育和建设1 个以上中医重点(特色)专科。

(六)县级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

加强基层中医医院服务应用信息系统建设,提高中医医疗质量和效率;建立和 完善以中医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促进信息交换与业务协同;建设中医 医院综合统计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县级中医医院信息数据分析和应用水平;开展远 程医疗信息系统建设,实现远程会诊、远程咨询、远程教育等功能。

(七)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示范建设项目

以尚未设置县级中医医院的县(市、区)综合医院为主,筛选一批综合医院开 展中医药服务能力示范建设。

(八)中医药文化传播精品项目和科普巡讲活动

创作一批科学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体裁丰富、贴近生活的中医药文化 系列科普图书、影视、音像、网络、动漫等多种形式的中医药文化精品;建立一支 包括国家级和省级的中医药科普专家队伍,在全国开展中医药知识科普讲座,让广 大人民群众接受中医药文化知识科普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科学准确地了解和 掌握中医药文化与养生保健方法。

各省(区、市)要围绕提升工程明确的工作任务和国家实施的建设项目,根据 地方财政的安排和部署,启动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相关项目。

四、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

2012 年9 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联合召开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启动工作会 议,进行动员部署。各省(区、市)要根据《意见》和《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 际,动员部署本辖区提升工程实施工作。

(二)目标管理

2012 年9 月至12 月,各省(区、市)根据《意见》和《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 对本地区基层中医药工作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研究提出各项工作任务的分年度 目标。

2013 年3 月底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会同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2013 年至2015 年目标责任书。 2013 年6 月底前,各省(区、市)完成省级人民政府与市(地)人民政府、市 (地)人民政府与县(市、区)人民政府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工作。

(三)监测评估

依托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和中医医院医疗质量监测中心对各省(区、市)目标 责任书每年度主要任务指标进行动态监测、分析评估和结果通报。各省(区、市) 要加强本地区提升工程实施进展情况和实施效果的监测评估,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 的困难和问题,进行认真地分析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四)督导检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会同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局、总后勤部卫生部组织对各省(区、市)目标责任书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和重点项 目执行情况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各省(区、市)提升工程的实施进度,督 促各地认真完成目标责任书中的各项任务和重点项目建设任务。

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会同省级卫生行政等部门每年度至少要组织一次省级检查 评估工作,督促各市(地)、县(市、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宣传引导

各省(区、市)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主动引导,广泛宣传提升工程有 关政策措施,大力宣传典型经验和进展成效。要调动各方参与提升工程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基层中医药人员主力军的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 提升工程的良好氛围。__

推荐第9篇: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工作自查报告

李家绿波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服务提升工程自查报告

为认真落实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完善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各项目标,我社区按着各项考核目标切实落实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设置中医科、中药房、中医诊疗设备。

二、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尚未达到20%以上。

三、建设中医临床科室集中设置、多种中医药方法和手段综合使用、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并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四、尚未开展运用中药饮片等6中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

五、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

六、配备适宜的中医诊疗设备。

七、运用针灸、推拿、拔罐等理疗服务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

八、我社区中医药服务量尚未达到目标要求的总服务量的30%。

九、开展具有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的比例尚未开展。

十、中医类别全科医生未占基层全科医生的15%以上。

十一、中医类别全科医生未占基层中医类别医师的10%以上。

十二、开展基层老中医药专家师带徒活动,建立并落实学习制度,建立学习记录,开展中医技能培训并做小结。

三、开展中药质量监管专项行动,规范中成药采购、管理、保存;有明确的自检自查记录。

十四、采取发放资料、设立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社区居民宣传中医药文化知识,中医药文化知识普及85%以上的社区。

十五、采取入户、义诊、出诊等形式将中医药文化知识送进家庭,中医药文化知识普及80%以上的家庭。

2015年3月30日

推荐第10篇:江西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江西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组织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提升工程),根据江西省卫生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江西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赣卫中字„2013‟8号)(以下简称《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按照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原则,力争到2015年底,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主体、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下同)为龙头和支撑、社会资本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基本建立,中医药服务设施设备基本齐全,人员配备较为合理,素质进一步提高,能力进一步提升,基本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需求,使城乡居民看中医更方便、更有效、更便宜,通过中医预防保健不生病、少生病、延缓生病。

(二)年度目标

1.到2013年底,8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6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 1 — 2.到2014年底,9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6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2.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3.到2015年底,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4.到2015年底,各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量占基层医疗机构总服务量的30%左右。

二、主要任务

(一)认真落实中医药扶持政策 1.落实全民医保中的中医药优惠政策。

(1)将针灸和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

(2)将符合条件的中药(含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中成药、中药制剂)和中医诊疗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中药配方颗粒限定在二甲以上医院使用。

(3)在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中,完善差别支付政策,将支付比例进一步向基层倾斜。

(4)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对在县(市、区)、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中药和中医传统技术治疗疾病的,补偿比较同等级医疗机构西医治疗提高10%。

2.落实公立医院改革中的中医药倾斜政策。

— 2 — (1)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中,充分考虑中医药服务价格构成的特点,县财政在补偿中,将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科的床日费补助标准提高到同级综合医院床日费补助标准的1.5倍。

(2)对使用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中药院内制剂、中医非药物疗法、中医药适宜技术等产生的政策性亏损,按规定动用药品收支结余弥补后仍有差额的,由同级政府核定足额补助。

3.落实基本药物制度中的中医药扶持政策。

(1)按照基本药物制度的要求,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品种。

(2)支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进社区、进农村,让更多患者受益。

(3)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可以在技术协作、对口支援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同使用。

4.制定政府指导价的中医药服务价格项目及标准。按照中医药服务特点,体现中医药技术劳务价值,增设中医特色诊疗项目,调整针灸、推拿、中医正骨、中医药预防保健等传统项目的服务价格。

5.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和评审中将中医药内容作为重要内容。

(1)所有县(市、区)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中,将中医药服务单列为一级指标,中医药内容分值所占比例应不低于10%。

— 3 — (2)所有县(市、区)在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中,将“中医药门诊占总门诊人次比例”列为重要考核指标;在乡镇卫生院评审中,将中医药科室建设和中医药服务提供列为重要指标,中医药内容分值应占一定比例。

(二)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 1.提升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

(1)加强县级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到2015年,15%左右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三级中医医院水平,70%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15%左右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乙等中医医院水平。

(2)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对医疗资源比较密集的区县,支持将部分中医特色明显的综合医院转型为中西医结合医院。

(3)加强尚未设置中医医院的县(市、区)综合医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并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和《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

2.加强县级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

(1)加强基层中医医院服务应用信息系统建设,提高中医医疗管理水平和效率。到2015年,所有县级中医医院均建立服务应用信息系统。

(2)加强县级中医医院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视频网络平台建设,推动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视频网络与国家中医重点专科视频网络并网运行。

— 4 — (3)建立和完善以中医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促进信息交换与业务协同。

(4)建设中医医院综合统计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县级中医医院信息数据分析和应用水平。

(5)开展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建设,实现远程会诊、远程咨询、远程教育等功能。

3.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1)到2015年底,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2名以上中医药人员、适宜的中医诊疗设备、中成药和中药饮片。

(2)到2015年底,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适宜的中医诊疗设备、中成药和中药饮片。

(3)到2015年底,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按照卫生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2名以上中医药人员、适宜的中医诊疗设备、中成药和中药饮片。

(4)到2015年底,65%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适宜的中医诊疗设备、中成药和中药饮片。

— 5 —

4.建立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导帮扶机制。

(1)县及县以上中医医院均应设置基层指导科。 (2)按照逐级帮扶的原则,省、市级中医医院对口支援县级中医医院。

(3)县级中医医院要承担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的指导任务。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承担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的指导任务。

(5)在中医医院评审中,要将对口帮扶基层中医药事业发展纳入重要考核内容。

(6)各地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中也应将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提供指导帮扶服务列为重要考核内容。

(三)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1.建立健全基层中医药人才教育培训制度。

(1)鼓励基层在职在岗中医药人员参加中医专业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并给予适当补助。

(2)建立健全基层中医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的长效机制。

(3)开展基层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从2013年起,用三年时间为县级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科培养中医临床技术骨干1000名,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培养中医临床技 — 6 — 术骨干1000名。

(4)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和转岗培训以及经济欠发达农村地区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从2013年起,用三年时间对全省1000名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进行转岗培训。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全科医生的比例达到20%以上,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中医类别医师比例达到50%以上。

(5)开展社区临床类别医师和以西医为主的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鼓励使用中成药和中医药适宜技术。从2013年起,用三年时间对10000名社区医生和乡村医生进行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

(6)开展基层老中医药专家师带徒工作,遴选100名基层老中医药专家为县、乡、村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培养一批基层中医药人才,培训一批中医药预防保健人才。

(7)在全省各县(市、区)建立100个老中医工作室。到2015年,采取师带徒方式培养基层中医师200名。

2.落实对基层中医药人员的帮扶指导。

(1)县级中医医院每年要到对口支援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开展不少于4次的巡回医疗、技术培训,并免费接受基层中医药人员进修。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每年应开展不少于6次的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

(3)编制100 种常见病中医综合诊疗方案在基层医疗卫生

— 7 — 机构进行推广应用。

3.引导中医药人才扎根基层。

(1)按照国家要求,做好农村订单定向中医类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

(2)实施面向基层的中医药人才招聘计划,鼓励高等中医药院校非定向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3)开展中医药人员县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探索中医类别医师县、乡、村多点执业机制。

(4)开展农村具有中医药一技之长的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试点工作,探索将具有中医药一技之长的人员经过临床考核、农民评议和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中等中医学专业水平考试并合格后,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

(5)评选表彰群众满意的基层优秀中医师100 名。

(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 1.积极创建各类中医药工作先进和示范单位。

各地要将先进和示范单位的创建作为落实提升工程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抓手,深入开展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等创建活动,积极争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到2015年,力争新增全 — 8 — 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10个、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10个。

2.完善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

(1)县级中医医院每个科室建立中医综合治疗室,运用针灸、推拿、按摩、刮痧、火罐、蜡疗、中药熏蒸等中医技术为患者服务。

(2)开展中医药专科专病建设,力争每个县级中医医院建成4个省级(含省级)以上中医药重点专科(专病)。

(3)县级综合医院应积极推行中医人员到西医科室会诊、查房、参与重症患者抢救等制度,把中医药服务拓展到医院相关临床科室。

(4)9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所有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建成中医临床科室集中设置、多种中医药方法和手段综合使用、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并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5)建设100个中医药综合服务区示范单位。 3.鼓励开展基层中医药研究。

充分发挥科研带动生产力的作用,用科研推进基层中医药发展。省卫生厅及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扶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中医药方面的科研工作,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临床经验、验方等方面的研究,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人员科研能力,并将研究成果推广应用,更好地服务于全省人民群众。

— 9 —

(五)推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 1.建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体系。

(1)建立省级和县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 (2)各地组织开展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能力建设,到2015年,力争每个县(市、区)均建有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

(3)以适宜技术推广基地为载体,做好接入全国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视频网络平台工作,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

2.统一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教材。

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编写的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系列教材为蓝本,结合江西省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疾病谱排序,组织省、市级名中医和有关专家,筛选、编写不少于50项的《江西省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教材》,刻录培训光盘,开发相关培训软件。

3.积极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

(1)省级培训基地负责筛选约50项符合实际需求的中医药适宜技术,采取多种培训方式,为每个县级基地培养2—3名师资。

(2)县级培训基地负责在省级目录中筛选至少3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县、乡、村医务人员的现场培训和实训工作。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 — 10 — 心、乡镇卫生院至少开展10 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至少开展4 项中医药适宜技术。

(六)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中医“治未病”内容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医“治未病”经费应占公共卫生经费总数一定比例。

2.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体质辨识理论和应用方法培训,逐年提高居民健康档案中中医体质辨识的比例。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国家《健康教育中医药基本内容》开展中医健康教育,在健康教育印刷资料、音像资料的种类、数量、宣教栏更新次数以及讲座、咨询活动次数等方面,应有40%以上的中医药内容。

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国家《中医健康管理技术规范》要求,对儿童、孕产妇、老年人和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进行健康管理,逐年提高重点人群和慢病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七)鼓励社会力量在基层举办中医医疗机构

1.对各类社会资本新办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给予优先支持,落实价格、税收、医保定点、土地、重点专科和重点学科建设、职称评定、名老中医师带徒等方面政策。

2.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在基层开设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

— 11 — 3.鼓励零售药店提供中医坐堂诊疗服务,鼓励有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在基层开办连锁经营的中医坐堂医诊所。

(八)依法加强基层中医中药监督管理 1.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

(1)各设区市及有条件的县应设立专门的中医药管理机构,履行本辖区中医药管理职能。

(2)要积极发挥卫生监督机构作用,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成立相应中医药监督科室或配备专职中医药监督人员。

2.强化中医服务监管。

(1)严格基层中医医疗机构、人员和技术等准入管理。 (2)加强中医医疗质量监测和中医医疗服务质量安全的监管。

(3)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各项中医药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4)杜绝不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个体开业,严厉打击打着中医旗号的各种非法行医活动和虚假医疗广告。

3.加强中药使用管理。

(1)广泛宣传和培训推广《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基本药物(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南》、《中药注射剂临床应用指南》,指导基层医务人员合理使用中成药。

(2)允许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自种、自采、自用民间习用的中草药。

— 12 — (3)收集和评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用中药验方,筛选100种适宜的中药验方并探索推广应用。 4.加强中药质量监管。

(1)发展道地药材,规范中药材种植和养殖。

(2)开展中成药基本药物临床使用综合研究,规范基本药物目录中的中成药剂型、规格、包装,推动中成药类基本药物临床使用综合研究基地建设。

(3)严格规范中药饮片采购程序,中药饮片必须从合法的中药饮片生产及经营企业采购,严禁假劣中药进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体诊所。

(九)推进中医中药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深入开展 1.建设“江西中医在线”网站。

发挥网络媒体优势,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宣传、江西名中医在线咨询、名(老)中医预约挂号,使城乡居民看中医更方便、更直接、更有效。

2.推进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进乡村。

(1)在80%以上的行政村建设中医药文化墙,将预防和治疗常见病的民间单验方等有效方法刷写在中医药文化墙上,将中医疗法以歌诀的形式让人们耳熟能详,方便村民学习和预防治疗。

(2)在农村由村医定期召集组织村民开展“健康沙龙”,让农民相互交流健康保健的心得,提高农民健康保健素养,有效

— 13 — 推动健康教育知识普及和进入千家万户。 3.推进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进社区。

(1)在8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立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宣传栏,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讲座等活动。

(2)有条件的地区可在城市社区设立中医药文化主题公园,开展群众性中医健身活动等。

4.推进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进家庭。

(1)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方式,把中医药科普读物等送进80%以上的家庭。

(2)有条件的地区,可联合当地媒体,组织制作、播放和开设面向家庭的中医药养生保健与知识普及类节目和专栏。

(3)面向养老院、孤儿院等特殊家庭群体,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

三、重点项目

以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为核心,以“一十百千万”项目为抓手,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目标,积极实施“江西基层中医药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到2015年圆满完成各项重点项目建设任务。

(一)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项目

力争新增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10个、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10个。

— 14 —

(二)县级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项目

依据《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对全省未达标的政府举办的县级中医医院进行业务用房改扩建和配置基本医疗设备,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能力,力争在“十二五”期末使80%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条件基本达到国家标准。

(三)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示范建设项目

以尚未设置县级中医医院的县(市、区)综合医院为主,筛选一批综合医院开展中医药服务能力示范建设。完成100所县级综合医院中医科、中药房标准化建设项目。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项目

1.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按国家标准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适宜的中医诊疗设备。

2.为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65%以上的村卫生室配备适宜的中医诊疗设备。

3.完成100个中医药综合服务区示范单位建设项目。

(五)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1.建好1个省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和100个县级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

2.筛选、编写不少于50项的《江西省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教材》。

3.完成基层100 种常见病中医综合诊疗方案编制项目和100 首中药验方推广应用项目。

— 15 —

(六)农村医疗机构中医重点(特色)专科专病建设项目 力争完成200个县级中医医院中医重点(特色)专科专病建设项目。

(七)县级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

100%的县级中医医院建有服务应用信息系统。

(八)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

1.为县级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科培养中医临床技术骨干1000名。

2.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培养中医临床技术骨干1000名。

3.对1000名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进行转岗培训。

4.对2000名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和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人员进行中医药专业大专学历教育。

5.对10000名社区临床类别医师和以西医为主的乡村医生进行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

6.完成基层100 个老中医工作室建设项目。 7.在基层选拔100名省级名中医培养对象。

8.完成基层100 名群众满意的优秀中医师评选项目。 9.完成150名基层中医药人才定向免费培养项目。

(九)社区和乡村中医药文化传播建设项目

完成20000个社区中医药文化宣传栏和乡村中医药文化墙建设项目。

— 16 — 各地要围绕提升工程明确的工作任务和我省实施的建设项目,根据地方财政的安排和部署,启动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相关项目。

四、组织实施与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实施提升工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务求实效。要对提升工程各项目标和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各项任务的具体负责部门和责任人。2013年4月底前,各地根据《意见》和《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对本地区基层中医药工作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研究提出各项工作任务的总体目标和分年度目标。

(二)抓好动员部署,强化监测督导

2013年3月下旬,召开江西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启动会,进行动员部署。各设区市要根据《意见》和《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于2013年5月底前对本辖区提升工程实施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开展基层中医药服务信息统计和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各地实施进度。省级提升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各设区市提升工程年度目标实施进度和重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和不定期督导。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要加强动员部署和新闻宣传工作,举行提升工程启动仪式,开展义诊、咨询等宣传活动,使各级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

— 17 — 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充分认识开展提升工程的重要意义,增强实施提升工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在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广泛开展动员部署活动,加大对实施提升工程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提升工程的良好氛围。

— 18 —

第11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工作汇报.3.2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总结

根据《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苏中医医政„2015‟14号)、《关于做好全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督查评估工作的通知》(淮卫办发„2015‟82号)要求,我委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落实,现将自我评估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共有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4个村卫生室。淮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省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钵池山、市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省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单位。

二、工作成效

(一)建立了坚强的领导组织和高效的运行机制。1.建立组织。在区级层面成立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副区长任组长,卫计委主任任副组长,发改、财政、人社、食药部门分管领导为组员,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网络。

2.建立机制。一是鼓励社会力量办医,出台《清河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实施方案》(河卫发„2014‟45号),明确鼓励以中医为核心的特色专科诊所建设。目前,已审批中医诊所1家(华南中医诊所),进一步满足了我区居民对中医药需求;二是加强中药的监督管理。出台了《清河区卫生局关于进一

1 步规范医用耗材、中药饮片、疫苗等采购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家报送供应饮片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授权经销人员委托书等证明材料备案;三是严格按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要求,鼓励中药饮片的使用。

(二)中心、站、村卫生室广泛提供中医药服务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情况。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设置了中医科,都有中医医师坐诊。广泛采用了20种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

2.社区卫生服务站情况。近年来,我区推动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化建设,要求社区卫生服务站必须配备一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大部分的站完成了此项工作。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站都配备了常见病治疗的中成药。

3.村卫生室情况。4个村卫生室均配备了常见病治疗所需的中成药,并积极加强中医药的学习和培训。

(三)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增强

1.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全区共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50人,其中具有中医全科医师证书的有7人。我委积极推动中医(师承)类别执业医师报名考试工作。

2.不断扩大人才招聘。近年来,我区人才招聘招录中医类别执业医师12人,中药技术人员3人。这些人才的引进,短时间使得钵池山、市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顺利开诊

2 并得到辖区居民的热烈欢迎。

3.积极做好对口支援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市中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市二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市一院,长西、淮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市妇幼保健院建立了全面的对口支援合作关系,市直医院医生每周确保在中心坐诊1-2天,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3个月一期滚动将医务人员送到市直医院进修学习,队伍建设得到持续加强。

(四)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活动。近年来,多次组织开展中医义诊、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宣传活动;邀请市中医院知名老专家坐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持续开展中医药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

(五)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建设工作

1.落实中医药各项政策,发挥医保政策对中医药的支持作用。将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和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农合报销范围,同时提高中医药费用报销比例。

2.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县中医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是我县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每个镇要确定2—3个村卫生室为村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

3.积极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社区服务中心的公共卫生科要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人员,逐步提高居民健康档案中医体质辨识的比例;做好中医健康教育,占健康教育内容

3 的40%以上;实施好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在儿童、孕产妇、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中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提高重点人群和慢病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结合季节特点,开展中医“治未病”项目。针对咳嗽、哮喘、体质虚弱的患者,在三伏天开展“三伏贴”疗法。

三、存在问题

1.中医人才匮乏。目前我区从事中医药工作年龄层次偏大、不能及时补员。仅有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有中医执业医师注册。只有个别村卫生负责人能开展简单中医诊疗工作。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比较好,基本达到20%的要求,其他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不到要求。

2.中医服务有待提高。中医名医、名家效应比较强,但是过程是缓慢的。目前,基本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的影响力还不够,中医就诊人次不高,需要加大力度宣传、创新培养人才等有力措施。

3.中医药使用导向还不明显。报销比例、范围在政策方面急需突破,群众用药习惯也有待改变。

2016年3月2日

第12篇:霍林郭勒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霍卫字„2014‟129号

关于提请政府印发《霍林郭勒市基层中蒙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

市政府: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开展基层中蒙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督查评估工作的通知》(内卫字„2014‟106号)文件要求,我市于今年9月底之前完成中蒙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任务,9月22日自治区督导组将来我市验收此项工作,按照评估工作要求,需要以市政府文件形式成立创建基层蒙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并制定下发《霍林郭勒市基层中蒙医药服务能力 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我局已经拟定相关文件内容,现提请政府印发,确保我市此项达标任务顺利通过自治区验收。

— 1 — 此请示

附件1:霍林郭勒市基层中蒙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附件2:创建基层蒙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

201

4— 2 —

霍林郭勒市卫生局

年9月19日 霍林郭勒市基层中蒙医药服务能力

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组织实施基层中蒙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提升工程),贯彻落实好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开展基层中蒙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督查评估工作的通知》(内卫字„2014‟1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按照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原则,力争到2015年底,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主体、中蒙医医院为龙头和支撑、中医诊所为补充的基层中蒙医药服务网络基本建立,中蒙医药服务设施设备基本齐全,人员配备较为合理,素质进一步提高,能力进一步提升,基本满足辖区居民对蒙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需求,使辖区居民看蒙中医更方便、更有效、更便宜。

(二)年度目标

1.到2014年底,9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2.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蒙中蒙医药服务。

2.到2015年底,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蒙中蒙医药服务。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蒙中医药服务量每年有所增加,并在

— 3 — “十二五”期间有明显上升,到2015年底,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蒙医药服务量占基层医疗机构总服务量的3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认真落实中蒙医药扶持政策

1.在健全全民医保体系中发挥蒙中蒙医药优势。

(1)在蒙中医医疗机构就医,新农合报销起伏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10~15%。

(2)在蒙中医医疗机构就医,基本医保报销起伏线降低20%,报销比例提高10~15%。

(3)将针灸、手法、针刺、熏蒸、药浴、放血、沙疗、拔罐、敷疗、整骨术、震脑术、针刀、蒙医中医刮痧、蒙医中医清肠术等蒙医中医特色诊疗项目,纳入城镇医保和新农合报销范围。

2.在基本药物制度中体现蒙中蒙医药特点。

(1)将蒙药(包括成片、饮片、医院制剂)全部纳入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并按照甲类药品政策执行。

(2)在基本药物补偿政策制订和执行中鼓励蒙药中药的使用,在基本药物定价、采购、配送、使用和基本医疗保险给付等按照国务院、自治区有关部门规定要体现蒙药中药特点。

(3)蒙药、中药饮片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暂不实施零差价销售。

3.制定政府指导价的蒙中蒙医药服务价格项目及标准。

— 4 — 按照中蒙医药服务特点,体现中蒙医药技术劳务价值,增设中医特色诊疗项目,调整针灸、推拿、中医正骨、蒙中蒙医药预防保健等传统项目的服务价格。

4.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和评审中将蒙中蒙医药内容作为重要内容。

(二)加强基层中蒙医药服务网络建设 1.提升中蒙医医院服务能力。

(1)加强中蒙医医院标准化建设,到2015年,中蒙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以上蒙医中蒙医医院水平。

(2)开展蒙医中医医院基本条件建设,基础设施得到改善。 (3)加强中蒙医医院、综合医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并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和《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

2.加强中蒙医医院信息化建设。

(1)加强基层中蒙医医院服务应用信息系统建设,提高中蒙医医疗管理水平和效率。到2015年,中蒙医医院建立服务应用信息系统。

(2)加强中蒙医医院中蒙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视频网络平台建设,推动中蒙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视频网络与国家中医重点专科视频网络并网运行。

(3)建立和完善以中蒙医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促进信息交换与业务协同。

— 5 — (4)建设中蒙医医院综合统计管理信息系统,提高中蒙医医院信息数据分析和应用水平。

(5)开展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建设,实现远程会诊、远程咨询、远程教育等功能。

3.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1)到2015年底,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卫生部、国家中蒙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2名以上中蒙医人员、适宜的中医诊疗设备、中成药和中药饮片。

(2)到2015年底,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蒙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蒙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适宜的中蒙医诊疗设备、中成药和中药饮片。

(3)到2015年底,65%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以中蒙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适宜的中医诊疗设备、中成药和中药饮片。

4.建立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导帮扶机制。

(1)中蒙医医院设置基层指导科,定期对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培训。

(2)按照逐级帮扶的原则,国家、自治区、通辽市级中蒙医医院对口支援我市中蒙医医院。

(3)中蒙医医院要承担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 — 6 — 务站和村卫生室中蒙医药服务的业务指导任务。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承担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中蒙医药服务的指导任务。

(5)在中蒙医医院评审中,要将对口帮扶基层中蒙医药事业发展纳入重要考核内容。

(6)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中也应将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提供指导帮扶服务列为重要考核内容。

(三)加强基层中蒙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1.建立健全基层中蒙医药人才教育培训制度。

(1)鼓励基层在职在岗中蒙医药人员参加中医专业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并给予适当补助。

(2)建立健全基层中蒙医药人员中蒙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的长效机制。

(3)开展基层中医、蒙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

(4)开展中医、蒙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和转岗培训以及农村牧区中医、蒙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5)开展社区临床类别医师和以西医为主的乡村医生中蒙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鼓励使用中成药和中蒙医药适宜技术。从2014年起,用两年时间对所有社区医生和乡村医生进行中蒙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

(6)开展老中蒙医药专家师带徒工作。 2.落实对基层中蒙医药人员的帮扶指导。

— 7 — (1)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做好蒙中医药“市乡村一体化”(我市只有市村二级体系)管理试点,探索蒙医中医医师市级医疗机构向基层医疗机构纵向流动机制。

(2)建立基层常见病多发病蒙中医蒙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并纳入全国中医药适宜技术网络。

3.引导中蒙医药人才扎根基层。

(1)按照国家要求,做好农村订单定向中医类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

(2)实施面向基层的中蒙医药人才招聘计划,鼓励高等中蒙医药院校非定向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3)开展农村具有中蒙医药一技之长的人员纳入乡村医生队伍管理,探索将具有中蒙医药一技之长的人员经过临床考核和自治区级卫生、中蒙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中等中医学专业水平考试并合格后,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

(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蒙医药特色优势建设 1.积极创建各类中蒙医药工作先进和示范单位。

深入开展基层中蒙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基层中蒙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中蒙医医院二甲测评等活动,积极争创全国基层中蒙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2.完善中蒙医药综合服务模式。

(1)中蒙医医院建设蒙医中医特色专科专病。

— 8 — (2)完善中蒙医医院蒙药房和中药房建设。

(3)9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中医临床科室集中设置、多种中蒙医药方法和手段综合使用、中蒙医药文化氛围浓郁并相对独立的中蒙医药综合服务区。

3.鼓励开展基层中蒙医药研究。

根据上级要求,充分发挥科研带动生产力的作用,用科研推进基层中蒙医药发展。积极扶持医疗卫生机构在中蒙医药方面的科研工作,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蒙医临床经验、验方等方面的研究,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蒙医药人员科研能力,并将研究成果推广应用,更好地服务于全市人民群众。

(五)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蒙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1.卫生局将中医“治未病”内容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医“治未病”经费应占公共卫生经费总数一定比例。

2.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体质辨识理论和应用方法培训,逐年提高居民健康档案中中医体质辨识的比例。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国家《健康教育中蒙医药基本内容》开展中医健康教育,在健康教育印刷资料、音像资料的种类、数量、宣教栏更新次数以及讲座、咨询活动次数等方面,应有40%以上的中蒙医药内容。

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国家《中医健康管理技术规范》要求,对儿童、孕产妇、老年人和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运用中

— 9 — 蒙医药技术方法进行健康管理,逐年提高重点人群和慢病患者中蒙医药健康管理率。

(六)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蒙医医疗机构

1.对各类社会资本新办中医、蒙医医疗机构给予优先支持,落实价格、税收、医保定点、土地、重点专科和重点学科建设、职称评定、名老中医师带徒等方面政策。

2.鼓励有资质的中医、蒙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蒙医在开设中医、蒙医诊所或个体行医。

(七)依法加强基层中蒙医药监督管理

1.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制定并实施允许乡村蒙中医药技术人员自采、自种、自用民间习用草药的政策措施。

2.加强蒙药中药质量监管,严格规范医疗卫生机构蒙药中药饮片采购程序,严谨假劣蒙药中药进入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体诊所。

3.非公立蒙医中医医疗机构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学科建设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有同等待遇,对其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

(八)推进中蒙医药进基层、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深入开展 1.推进中蒙医药文化科普知识进基层。

(1)在80%以上的基层医疗机构建设中蒙医药展览栏,将预防和治疗常见病的民间单验方等有效方法展示在展览栏里,将中 — 10 — 蒙医疗法以通俗易懂的形式让人们耳熟能详,方便群众学习和预防治疗。

(2)在村卫生室由村医定期召集组织村民开展“健康沙龙”,让农牧民相互交流健康保健的心得,提高农牧民健康保健素养,有效推动健康教育知识普及和进入千家万户。

3.推进中蒙医药文化科普知识进社区。

在8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立中蒙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宣传栏,组织开展中蒙医药文化科普知识讲座等活动。

4.推进中蒙医药文化科普知识进家庭。

(1)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方式,把中蒙医药科普读物等送进80%以上的家庭。

(2)联合媒体,组织制作、播放和开设面向家庭的中蒙医药养生保健与知识普及类节目和专栏。

(3)面向特殊家庭群体,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

三、重点项目

(一)中蒙医医院标准化建设项目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蒙医药中医药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蒙医中医医院等级评价标准》,对中蒙医医院进行业务用房改扩建和配置基本医疗设备,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能力,力争在“十二五”期末使中蒙医医院基础设施条件基本达到标准。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项目

— 11 — 在嘎查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中,强化蒙中医药功能建设,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备开展蒙中医药服务的基本条件。在项目绩效考核时,将蒙中医药科室达标情况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否达标的重要指标之一。

(三)基层蒙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1.依托现有中蒙医医院,建好基层常见病多发病蒙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

2.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化蒙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和标准化蒙医科、蒙药房或中医科、中药房。

3.为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嘎查村卫生室配备适宜的蒙医中医诊疗设备。

4.继续筛选蒙中医药适宜技术,根据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蒙中医药适宜技术目录,推广选用。

(四)基层蒙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做好中蒙医人员技术骨干培养和村医临床人员中蒙医专业教育,对基层卫生人员进行蒙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遴选老蒙中医药专家带教培养一批基层蒙中医药人才。

(五)中蒙医医院培育和建设1个以上蒙医中医重点(特色)专科。

(六)蒙医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

完成中蒙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以蒙医中医电子病 — 12 — 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提高蒙医中医医院管理水平,提升医疗质量和效率,实现远程会诊、远程咨询、远程教育等功能。

(七)综合医院蒙中医药服务能力示范建设项目 鼓励市人民医院开展蒙中医药服务能力示范建设。

(八)蒙中医药文化传播精品项目和科普巡讲活动 建立一支蒙中医药科普专家队伍,开展蒙中医药知识科普讲座,让广大人民群众接受蒙中医药文化知识科普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科学准确地了解和掌握蒙中医药文化与养生保健方法。

积极围绕提升工程明确的工作任务和国家、自治区实施的建设项目,根据地方财政的安排和部署,启动实施基层蒙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相关项目。

四、组织实施与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把实施提升工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务求实效。要对提升工程各项目标和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各项任务的具体负责部门和责任人。《意见》和《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对基层中蒙医药工作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研究提出各项工作任务的总体目标和分年度目标。

(二)抓好动员部署,强化监测督导

开展中蒙医药服务信息统计和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实施进

— 13 — 度。提升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提升工程年度目标实施进度和重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和不定期督导。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要加强动员部署和新闻宣传工作,开展义诊、咨询等宣传活动,使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充分认识开展提升工程的重要意义,增强实施提升工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在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广泛开展动员部署活动,加大对实施提升工程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提升工程的良好氛围。

2014年8月1日

— 14 —

第13篇:某县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XX县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组织实施我县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提升工程),根据江西省卫生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江西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赣卫中字〔2013〕8号)和《关于印发江西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卫中字〔2013〕10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中西医并重,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紧紧围绕“服务更可及、能力有提高、群众得实惠”的工作宗旨,健全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和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特色和优势,不断丰富中医药治疗手段,拓展中医药治疗范围,切实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努力构建中西医优势互补、广泛应用、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需求。

(二)主要原则

政府主导、行业落实;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以人为本、服务群众。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按照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原则,力争到2015年底,基本建立起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县级中医医院为龙头、社会资本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中医药服务设施设备基本齐全,人员配备较为合理,素质进一步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基本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需求,使城乡居民看中医更方便、更有效、更便宜,通过中医预防保健达到不生病、少生病、延缓生病的目的。

(二)年度目标

1.到2013年底,7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6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2.到2014年底,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62.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3.到2015年底,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6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提供中医药服务,在乡镇卫生院,是指配备中医类别医师,配置中医诊疗设备,运用中药饮片等6种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在村卫生室,是指配备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按照规定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乡村医生,配置中医诊疗设备,运用中药饮片或中医非药物疗法,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

4.到2015年底,全县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量占基层医疗机构总服务量的30%左右。

三、主要任务

(一)认真落实中医药扶持政策 1.落实全民医保中的中医药优惠政策。

(1)将针灸和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

(2)将符合条件的中药(含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中成药、中药制剂)和中医诊疗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中药配方颗粒限定在二甲以上医院使用。

(3)在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中,完善差别支付政策,将支付比例进一步向基层倾斜。

(4)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对在县、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中药和中医传统技术治疗疾病的,补偿比较同等级医疗机构西医治疗提高10%,并将门诊治疗中使用中医药技术服务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报销。

2.落实公立医院改革中的中医药倾斜政策。

(1)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中,充分考虑中医药服务价格构成的特点,县财政在补偿中,将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科的床日费补助标准提高到同级综合医院床日费补助标准的1.5倍。

(2)对使用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中药院内制剂、中医非药物疗法、中医药适宜技术等产生的政策性亏损,按规定动用药品收支结余弥补后仍有差额的,由同级政府核定足额补助。

3.落实基本药物制度中的中医药扶持政策。

(1)按照基本药物制度的要求,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

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品种。

(2)支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进社区、进农村,让更多患者受益。

(3)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可以在技术协作、对口支援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同使用。

4.制定政府指导价的中医药服务价格项目及标准。

按照中医药服务特点,体现中医药技术劳务价值,增设中医特色诊疗项目,调整针灸、推拿、中医正骨、中医药预防保健等传统项目的服务价格。

5.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和评审中将中医药内容作为重要内容。

(1)在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中,将中医药服务单列为一级指标,中医药内容分值所占比例应不低于10%。

(2)在所有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中,将“中医药门诊占总门诊人次比例”列为重要考核指标。

(3)在乡镇卫生院评审中,将中医药科室建设和中医药服务提供列为重要指标,中医药内容分值应占一定比例。

(二)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

1.提升县级医疗机构中医医疗服务能力。

(1)加强县中医院标准化建设,到2015年,巩固县中医院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成果,争创三级中医医院。

(2)加强县人民医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并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和《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

2.加快县中医院信息化建设。

(1)加快县中医院服务应用信息系统建设,提高中医医疗管理水平和效率。到2014年,县中医院需建立服务应用信息系统,县财政给予资金支持。

(2)加强县中医院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视频网络平台建设,推动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视频网络与国家中医重点专科视频网络并网运行。

(3)建立和完善以中医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促进信息交换与业务协同。

(4)建设县中医院综合统计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县中医院信息数据分析和应用水平。

(5)开展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建设,实现远程会诊、远程咨询、远程教育等功能。

3.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医疗服务能力。

(1)到2015年底,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按照卫生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2名以上中医药人员、适宜的中医诊疗设备、中成药和中药饮片,中医药人员逐步达到占医药人员总数的20%以上。乡镇卫生院配备2名以上中医药人员,一是可通过现有人员内部调剂,二是可通过向社会招聘人才的方式解决。

(2)到2015年底,65%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适宜的中医诊疗设备、中成药和中药饮片。

(3)从下文之日起,新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2名以上中医药人员、适宜的中医诊疗设备、中成药和中药饮片。

(4)从下文之日起,新建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适宜的中医诊疗设备、中成药和中药饮片。

4.建立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导帮扶机制。

(1)县中医院设置基层指导科。

(2)县中医院做好省、市级中医医院对口支援县级中医医院的受援工作。

(3)按照逐级帮扶的原则,县中医院作为辖区内中医药服务的龙头和技术支撑,要承担对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的指导任务;乡镇卫生院承担对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的指导任务。

(4)建立完善县中医院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发展中医药机制,带动全县中医药服务功能的提升和中医疑难病的诊治。做好县中医院迎接中医医院等级评审中对口帮扶基层中医药事业发展工作。

(5)建立完善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机制,将对村卫生室提供指导帮扶服务列为重要考核内容。

(三)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1.建立健全基层中医药人才教育培训制度。

(1)鼓励基层在职在岗中医药人员参加中医专业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并给予适当补助。

(2)建立健全基层中医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的长效机制。

(3)积极选拔人员参加县级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和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到2015年底,选拔培训县级中医临床技术骨干10名和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骨干10名。

(4)积极选拔人员参加全省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和转岗培训以及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到2015年底,选拔培训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10名,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全科医生的比例达到20%以上,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中医类别医师比例达到50%以上。

(5)积极选拔人员参加全省社区临床类别医师和以西医为主的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鼓励使用中成药和中医药适宜技术。到2015年底,选拔培训社区医生和乡村医生100名。

(6)开展多层次师承教育,鼓励老中医师带徒。在县中医院和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建立老中医工作室,积极选拔人员参加基层老中医药专家师带徒工作,为基层培养一批中医药预防保健人才。

2.落实对基层中医药人员的帮扶指导。

(1)县中医院对乡镇卫生院每年开展不少于4次的巡回医疗、技术培训,并免费接受基层中医药人员进修。

(2)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每年开展不少于6次的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推广应用常见病中医综合诊疗方案。

3.引导中医药人才扎根基层。

(1)按照国家要求,做好农村定向中医类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

(2)实施面向基层的中医药人才招聘计划,中医药人才招聘人数并占到每年卫生专业人才招聘总数的四分之一。鼓励高等中医药院校非定向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3)开展中医药人员县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探索中医类别医师县、乡、村多点执业机制。

(4)开展农村具有中医药一技之长的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试点工作,探索将具有中医药一技之长的人员经过临床考核、农民评议和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中等中医学专业水平考试并合格后,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

(5)评选表彰群众满意的基层优秀中医师。

(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

1.积极创建各类中医药工作先进和示范单位。

各有关单位要将先进和示范单位的创建作为落实提升工程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抓手,深入开展省级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等创建活动。

2.完善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

(1)县中医院每个科室建立中医综合治疗室,运用针灸、推拿、按摩、刮痧、火罐、蜡疗、中药熏蒸等中医技术为患者服务。开展中医药专科专病建设,力争建成4个省级(含省级)以上中医药重点专科(专病)。大力抓好省级中医药综合服务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争创全省中医药综合服务区示范单位。

(2)县人民医院应积极推行中医人员到西医科室会诊、查房、参与重症患者抢救等制度,把中医药服务拓展到医院相关临床科室。

(3)乡镇中心卫生院将各个中医临床科室集中设置,建设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并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形成多种中医药方法和手段综合使用的中医药服务模式。

3.鼓励开展基层中医药研究。

充分发挥科研带动生产力的作用,用科研推进基层中医药发展。积极扶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中医药方面的科研活动和科技进步,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临床经验、验方等方面的研究,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人员科研能力,加大科研成果的转化、推广与应用,更好地服务于全县人民群众。

(五)推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 1.建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体系。

(1)建立1个县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

(2)大力开展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能力建设。

(3)以适宜技术推广基地为载体,做好接入全国、全省基

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视频网络平台工作,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

2.统一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教材。

统一使用《江西省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教材》和培训光盘、培训软件。

3.积极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

(1)积极选送人员参加全省中医药适宜技术师资培训,培养2—3名县级基地师资。

(2)县级培训基地在省级目录中筛选至少3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县、乡、村医务人员的现场培训和实训工作。

4.大力推广使用中医药适宜技术。

在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开展10 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村卫生室至少开展4 项中医药适宜技术。

(六)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1.县卫生行政部门将中医“治未病”内容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医“治未病”经费应占公共卫生经费总数一定比例。

2.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体质辨识理论和应用方法培训,逐年提高居民健康档案中中医体质辨识的比例。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国家《健康教育中医药基本内容》开展中医健康教育,在健康教育印刷资料、音像资料的种类、数量、宣教栏更新次数以及讲座、咨询活动次数等方面,应有40%以上的中医药内容。

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国家《中医健康管理技术规范》要求,对儿童、孕产妇、老年人和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进行健康管理,逐年提高重点人群和慢病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七)鼓励社会力量在基层举办中医医疗机构 1.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8号)精神,进一步改善执业环境,对各类社会资本新办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给予优先支持,落实价格、税收、医保定点、土地、重点专科和重点学科建设、职称评定、名老中医师带徒等方面政策。

2.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在基层开设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

3.鼓励零售药店提供中医坐堂诊疗服务,鼓励有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在基层开办连锁经营的中医坐堂医诊所。

(八)依法加强基层中医中药监督管理 1.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

(1)县卫生行政部门设立专门的中医药管理机构,履行本辖区中医药管理职能。

(2)积极发挥卫生监督机构作用,县卫生监督机构成立相应中医药监督科室或配备专职中医药监督人员。

2.强化中医服务监管。

(1)严格基层中医医疗机构、人员和技术等准入管理。

(2)加强中医医疗质量监测和中医医疗服务质量安全的监管。

(3)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各项中医药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4)杜绝不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个体开业,严厉打击打着中医旗号的各种非法行医活动和虚假医疗广告。

3.加强中药使用管理。

(1)广泛宣传和培训推广《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基本药物(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南》、《中药注射剂临床应用指南》,指导基层医务人员合理使用中成药。

(2)允许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自种、自采、自用民间习用的中草药。

(3)收集和评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用中药验方,筛选一定数量的适宜的中药验方并探索推广应用。 4.加强中药质量监管。

(1)发展道地药材,规范中药材种植和养殖。

(2)推广中成药基本药物临床使用。

(3)严格规范中药饮片采购程序,中药饮片必须从合法的中药饮片生产及经营企业采购,严禁假劣中药进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体诊所。

(九)深入开展中医中药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

1.广泛利用“江西中医在线”网站。

发挥网络媒体优势,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宣传、江西名中医在线咨询、名(老)中医预约挂号,使城乡居民看中医更方便、更直接、更有效。 2.推进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进乡村。

(1)在80%以上的行政村建设中医药文化墙,将预防和治疗常见病的民间单验方等有效方法刷写在中医药文化墙上,将中医疗法以歌诀的形式让人们耳熟能详,方便村民学习和预防治疗。

(2)在农村由村医定期召集组织村民开展“健康沙龙”,让农民相互交流健康保健的心得,提高农民健康保健素养,有效推动健康教育知识普及和进入千家万户。 3.推进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进社区。

(1)在85%以上的社区设立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宣传栏,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讲座等活动。

(2有条件的社区设立中医药文化主题公园,开展群众性中医健身活动等。 4.推进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进家庭。

(1)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方式,把中医药科普读物等送进80%以上的家庭。

(2)联合各种媒体,组织制作、播放和开设面向家庭的中医药养生保健与知识普及类节目和专栏。

(3)面向养老院、孤儿院等特殊家庭群体,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

四、重点项目

以实施“江西基层中医药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和“一十百千万”项目为抓手,完成各项重点项目建设任务,不断提升我县中医药服务能力,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一)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项目

县中医院大力抓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项目,争创全省、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二)县级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项目

县中医院依据《中医医院建设标准》,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内涵建设,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能力,达到中医医院国家标准。

(三)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示范建设项目

县人民医院积极开展中医药服务能力示范建设,完成县级综合医院中医科、中药房标准化建设项目。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项目

1.完成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按国家标准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适宜的中医诊疗设备。

2.完成65%以上的村卫生室配备适宜的中医诊疗设备。

3.完成1所乡镇卫生院争创省级中医药综合服务区示范单位项目建设。

(五)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1.完成县级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

2.推广使用《江西省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教材》和基层常见病中医综合诊疗方案、中药验方等。

(六)农村医疗机构中医重点(特色)专科专病建设项目

完成2个县级中医医院中医重点(特色)专科专病建设项目。

(七)县级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

完成县中医院服务应用信息系统建设。

(八)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

1.完成12名县级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

2.完成10名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

3.完成10名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进行转岗培训。

4.完成20名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和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人员进行中医药专业大专学历教育。

5.完成100名社区临床类别医师和以西医为主的乡村医生进行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

6.完成1个基层老中医工作室建设项目。

7.选送1名中医人才参加省级名中医培养对象培训。

8.推荐上报1名基层优秀中医师参加全省100 名群众满意的基层优秀中医师评选。

9.完成推荐1-2名基层中医药人才定向免费培养项目培训。

(九)社区和乡村中医药文化传播建设项目

完成200个社区中医药文化宣传栏和乡村中医药文化墙建设项目。

五、组织实施与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县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安福县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卫生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县卫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编办分管领导为成员,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由县卫生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衔接落实。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实施提升工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务求实效。要对提升工程各项目标和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各项任务的具体负责部门和责任人,将实施提升工程作为重点工作加以推进,并纳入医改绩效指标进行监督考核。要围绕提升工程明确的工作任务和我县实施的建设项目,及时启动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相关项目。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县卫生部门整合医疗资源,建立健全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广泛深入开展提升工程各项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开展督查、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和推广典型。同时,落实全民医保中的中医药优惠政策。

2、县政府有关部门加大中医药扶持力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落实全民医保中的中医药优惠政策和医疗卫生单位中医药人员招聘,县编办负责落实医疗卫生单位中医药人员编制,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落实基本药物制度中的中医药扶持政策,县发展改革部门负责落实政府指导价的中医药服务价格项目及标准,并实施监督管理。

3、县财政部门应按照分级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围绕基层中医药服务提升工程明确的工作任务和实施的建设项目,设立基层中医药专项经费,切实增加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力度,落实公立医院改革中的中医药倾斜政策,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4、宣传部门负责全县提升工程的宣传报道。

(三)广泛宣传发动

县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动员部署和宣传工作,加大对实施提升工程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提升工程的良好氛围。及时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开展义诊、咨询等宣传活动,通过广泛深入发动和部署宣传,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充分认识开展提升工程的重要意义,增强实施提升工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投身到提升工程的建设当中。

(四)加强督导检查

各单位要对本部门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定期自查,县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相关工作和基层单位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加强提升工程实施工作的动态监测与评估,并及时向县政府汇报,对提升工程开展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第14篇:十二五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总结

晋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总结

根据《河北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对全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总结评估工作,认真进行总结,真实反映提升工程“十二五”期间实施进展和成效。现将总结汇报如下:

一、组织实施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目标责任管理,为中医药提升工程实施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十二五”社会经济发展纲要,由市政府牵头,卫生、人社、发改、药监四部门联合成立了基层中医药服务提升工程领导小组,下发了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建了办公室;与各相关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任务、主要措施等。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每半年督导检查一次,并通报、总结。市卫计局成立了中医科,负责全市中医药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组织实施。各市直医疗单位、各乡镇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不断加大中医药工作力度,构建了提升工程良好的组织体系。

(二)以创建为抓手,大力夯实基层中医药基础。我市自2012年以来,全市共投入150余万元以高标准建设“国医堂”“中医科中药房”、大力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为抓手,大力发展基层中医药服务。 根据《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目标承诺书》中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任务要求,我市卫生局成立中医科;9所乡镇卫生院按照要求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多种中医诊疗设备,拥有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并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按照中医药服务功能,继续提高中医门诊人次占比和中医处方占比,开展针灸、推拿、火罐、敷贴、刮痧、熏洗、耳压等常用中医药适宜技术项目10种。逐步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提供6种有中医药内容的文字资料,播放3种有中医药内容的音像资料,健康教育处方5种,设立中医药生活常识及防病治病宣传栏,举办中医药健康知识讲座,引导农村居民学习和掌握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和中医药养生办法。

全市224个村卫生室中181个村卫生室已经建设完成中医药特色性卫生室,并统一配备适宜的电针仪、火罐、刮痧板等适宜的中医诊疗设备。其中181个村卫生室配备一名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

二、取得的成效

(一) 中医药适宜技术全面推广。

乡镇卫生院能开展中药饮片、针灸、推拿、针刀等10种中医药技术;村卫生室均能开展针灸、火罐等中医非药物治疗4项,90%的乡镇卫生院能够熟练运用中药饮片或中医非药物疗法,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

(二)充实中医药队伍,努力提高中医药技术水平。我市采取多种形式培养了一大批中医药人才。全市各乡镇卫生院执业中医(中西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22%,85%的村卫生室有中医专业或能中会西的村医。

(三)中医药服务量大幅提高。

2012年县乡两级年门诊人次75.22万人次,其中:中医诊疗15万人次,占年门诊量20%;2013年县乡两级年门诊人次85.90万人次,其中:中医诊疗21.48万人次,占年门诊量25%;2014年县乡两级年门诊人次89.34万人次,其中:中医诊疗24.12万人次,占年门诊量27%;2015年县乡两级年门诊人次91.40万人次,其中:中医诊疗27.9万人次,占年门诊量30.5%;四年来中医门诊次呈逐步递增趋势。

(四)提高中医药报销比例,落实基本药物制度。

1、落实《河北省卫生厅关于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队中医药补偿比例的通知》,提高新农合中医药报销比例,对经批准的中药饮片、中成药和针灸及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服务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在规定的各级报销比例基础上将补偿比例提高10%。

2、认真落实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国务院有关中药饮片定价、采购、配送、使用和基本医疗保险给付等各项政策规定。开展中药质量监管专项活动,严格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药饮片采购程序和中药饮片经营企业资质,严禁假劣中药进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体诊所。

3、制定相关允许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自采、自种、自用民间习用中草药的政策措施。

4、开展《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基本药物(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南》、《中药注射剂临床应用指南》的宣传和培训,指导基层医务人员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三、工作经验和亮点

(一)以市中医院为龙头,不断巩固完善中医药服务三级网络。

1、开展中医药人员市、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探索中医类别医师市、乡、村纵向流动机制,逐步建立市中医院从人才、技术等多方面帮扶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发展。

2、加强市中医院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按照《中医医院建设标准》配备设备,新建中医院主体已完工,正在进行附属设施建设和内部装修。

3、市中医院具有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资质,成立基层指导科,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对基层医疗机构进行中医药业务指导。加强重点中医专科建设,骨科、糖尿病科重点中医专科具备指导基层中医药服务的基本临床业务能力。

4、市中医院完成信息化建设,功能覆盖电子病历、临床路径、诊疗规范、绩效考核及综合业务管理等,与医疗保障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互联互通。并购置电教、多媒体设备和示教器材建设完成适宜技术推广基地。遴选了8位中医专家,作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市级师资力量,在临床中认真实践,筛选出适宜技术,编印《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手册》500余册,开展乡村医生培训。组织了针灸、艾炙、穴位贴敷、内病外治等传统中医疗法10余项适宜技术培训,先后培训乡镇卫生院中医人员100多人次,培训村医300多人次。通过“燕赵中医药薪火传承工程”活动的实施,共培养20名中医药师承人才,提高了基层中医药技术骨干的业务技术水平。

5、全市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全科医生的22%,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中医类别医师的55%。以此保证我市基层医疗机构的医师力量,更好的满足乡村两级中医药服务能力。

6、逐步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市中医院设置中医预防保健科。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提供6种包含中医药内容的文字资料,播放3种包含中医药内容的音像资料,健康教育处方5种,设立中医药生活常识及防病治病宣传栏,举办中医药健康知识讲座,引导农村居民学习和掌握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和中医药养生办法。其宣传资料占所有宣传资料的45%。全市10所乡镇卫生院能够运用中医药知识对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中医健康指导,健康管理率达到57%。中医体质辨识部分占居民健康档案的35%。

(二)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医改精神,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我市本着“积极引导、合理规划、严格审批、依法管理”的原则,参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举办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中医诊室等不同类型的中医机构提出了具体的要求,释放了积极信号,在社会公布,凡符合条件快速审批,调整和补充中医医疗机构服务格局,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需求。

(三)着力推进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优化区域内中医医疗资源布局,调整服务结构,努力构建以市中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室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涵盖民营医院、个体诊所的中医药服务网络体系。中医药健康知识宣传进村普及率达到90%,中医药健康知识宣传进家庭普及率达到90%。

四、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中医人才匮乏。目前我市乡村两级普遍存在中医药人员短缺的问题,从事中医药工作年龄层次偏大、不能及时补员的问题严重。

(二)中医服务有待提高。中医名医、名家效应比较强,但是过程是缓慢的。目前,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的影响力还不够,中医就诊人次不高,需要加大力度宣传、创新培养人才等有力措施。

(三)中医药使用导向不明显。报销比例、范围在政策方面急需突破,群众用药习惯也有待改变。

通过这次评估,我们对以上不足之处,召开专题会议,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督查整改结果;对一些工作亮点给予肯定、表彰,发现好的方法措施大力推广。基层中医药服务提升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我们必须常抓不懈。我们将以此次为契机,查漏补缺,不断创新,促进中医药事业再上新的台阶。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第15篇: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总结

****中医医院

关于“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2014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区卫生局: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我院在巩固“三级乙等中医医院”中医医院和“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的同时,认真实施结合“以病人为中心,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为主题的持续改进活动,通过特色专科建设、中医临床路径实施、单病种管理、服务流程优化和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运用,全面提高了医院综合能力和服务能力工作。中医药服务量达到总服务量的90%以上,并呈逐年递增趋势,2014年1-10月,中医门诊人次为272495,全院门诊人次为304237,与2013年同期相比增长11.3%。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中医药扶持政策方面

1、落实了全民医保中的中医药优惠政策:针灸、推拿等中医非药物治疗技术纳入了医保、新农合报销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药(含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中成药、中药制剂)和中医治疗项目按规定纳入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中草药补偿比例提高10%。

2、落实基本药物制度中的中医药扶持政策;按照基本药物制度的要求,配备了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品种,现使用中药饮片480余种,小包装中药饮片358种,品规530个,中药微粉31种,基本能满足临床需要。

3、按照《关于将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通知》(川农卫发【2010】80号)文件精神,将9项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新农合报销范围。

二、加强了医院建设

1、不断改善就医环境,加快新区医院建设,不断提高我院办院档次。目前门急诊医技楼主体工程已经完成,正在进行室内隔墙的砌筑,内科大楼装修工作基本完成,预计明年初皮肤科、肛肠科、脾胃科等各内科性质科室可搬入。通过不断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2、加强了医院信息化建设。加快了建设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数字化医院,以信息化建设为纽带,完善门诊综合服务平台,全面提升诊疗服务的标准化管理水平。并将临床路径、绩效考核及综合业务管理纳入了信息化管理。加大中医临床路径实施力度,各科室开展临床路径30个,每月质量考核,未执行或执行不规范,予科室质控处罚。今年1-10月已顺利完成了752例中医临床路径工作,平均入组率在20%以上,完成率达100%。各科室均严格执行常见病、多发病及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诊疗常规,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304个中医优势病种开展临床诊疗、验证工作,诊疗常规体现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全面落实基本医疗服务规范,定期对诊疗常规进行优化、分析、总结、整改,做好难点梳理与解决及方案推广工作。现全院各临床科室均开展了三个以上的单病种、中医优势病种管理,临床疗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加强了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

在全市率先建立了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视频网络平台,并开通了国家中医重点专科视频网络,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正在稳步运行;制定了基层指导科2014年工作计划,承担了对全区21个乡镇卫生院、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中医药工作指导,根据被指导单位的实际需求,派驻医务人员参加被指导单位的临床诊疗工作,承担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症的诊疗服务,帮助被指导单位独立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提高诊疗服务质量和预防保健能力。重点对丰裕中心卫生院、伍隍中心卫生院、小院中心卫生院、祥符中心卫生院、石岭镇卫生院、临江镇卫生院、碑记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多种形式指导,提升被指导单位的门诊、住院部中医康复业务工作量。

四、加强了中医药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

1、建立健全中医药人才教育培训制度:鼓励在职在岗人员参加中医药专业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加强了中医药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工作力度;开展了老中医药教师带徒工作;安排名老中医专家门诊坐诊,并实行预约挂号制;本年度招聘大专以上学历的中医药人才20余名,引进中医类硕士研究生1名,中医药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医院现有中医类别全科医生8人,全科医生21人,中医类别医师92人,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全科医生38.1%,占中医类别医师的8.7%。

2、进一步落实对基层中医药人员的帮扶指导工作:定期安排基层指导科专家组成员会同医务科、护理部对全区21个乡镇卫生院、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中医药工作指导,本年度已开展40余次巡回医疗与技术培训,免费接受基层中医药人员进修学习10余人次,提升了基层中医药人才的业务水平。

3、加强了乡村医师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的培训:我院于2014年05月20日至26日对全区35名中医人员和本院中医医药人员、部分护理人员进行了培训,共计423人次,内容主要为中医理论、中医诊断、中药、方剂、针灸学、推拿学等基本知识内容培训。使乡村医生进一步掌握了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药防治技术,提高乡村医生的中医药特色服务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维护农民群众健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优势和作用。

五、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进一步加强

各临床科室均配备了中医综合治疗室,根据临床需要,为患者提供针灸、推拿、按摩、火罐等中医技术服务,全院运用中医医疗技术服务项目13类63种,2014年1-10月,针灸科、康复科、骨伤科、肛肠科、儿科等以非药物中医技术治疗为主人次占门诊总人次的21.73%,门诊中药(饮片、中成药、医院制剂)处方比例达66.9%,中药饮片处方占门诊处方总数的41.6%。加强了针灸科、骨伤科等重点专科建设,康复专科建设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开展,收治脑瘫病儿共150余人次进行康复治疗。

六、积极推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适宜技术

建立了全区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接入了全国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视频网络平台,免费为全区22个乡镇卫生院、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层医务人员进行了中医药适宜技术现场培训,本年度已开展视频培训50余次,参加培训人次达2000余人,提高了基层医务人员的中医药诊疗水平,反映良好。基地2014推广的适宜技术如下:针刺治疗单纯性面肌痉挛技术、中医烫熨疗法、撮痧疗法、铺棉灸结合电针治疗带状疱疹。其中中医烫熨疗法已纳入全省推广项目,针刺治疗单纯性面肌痉挛技术、撮痧疗法、铺棉灸结合电针治疗带状疱疹已纳入全市推广项目。

七、中医预防保健工作逐步开展

根据《健康教育中医药基本内容》、《中医健康管理技术规范》等要求,对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高血压、乙型糖尿病患者等运用中医药技术开展中医健康教育。组织了医务人员不定期进行下乡义诊活动,同时通过现场讲解、发放资料等方式宣传中医药预防保健知识。将中医药文化知识普及到我院对口支援的四个社区,22个乡镇。同时“治未病科”积极开展健康体检工作,对在我院体检人员免费提供早餐,并优惠了体检部分费用。

加强了军地中医药协作,利用节假日深入部队进行走访慰问,组织医护人员为部队官兵免费体检,宣传中医药预防保健知识,免费发放免煎中药、大锅汤等。

八、加强了药事管理制度。开展了中药质量监管专项活动,严格规范了中药饮片采购程序和中药饮片经营企业资质,严禁假劣中药进入药房。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定期对临床使用中药进行监督、评价和指导,合理遴选医疗机构内使用的中药;严格执行中药采购、中药饮片验收、中药饮片调剂制度,饮片储存管理规范;严格执行中药饮片处方用名和调剂给付规定及处方审核,不定期抽查调剂质量,调剂复核率100%,确保了调剂质量误差在〒5%以内。

九、财政投入:市财政专项投入22万元,用于儿科、骨伤科重点专科建设。具体应用于儿科、骨伤科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诊疗区建设、中医设备的购置、科研等方面。 我院投入 20余万元用于基层中医指导科,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指导工作,投入40余万元用于中医药人才培养。

通过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全面提升了我院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服务需求。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第16篇: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区××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

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组织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根据揭阳市卫计局《转发关于开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督查评估工作的通知》(揭市卫〔2014〕71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以卫生院、村卫生室为主体、区中医院为龙头服务网络,中医药服务设施设备基本齐全,人员配备较为合理,素质进一步提高,能力进一步提升,基本满足本镇居民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需求,使全镇居民看中医更方便、更有效、更便宜,通过中医预防保健不生病、少生病、延缓生病。

二、工作内容:

1、成立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

2、制定目标任务分解表及签定目标承诺书。

3、定期开展提升工程服务实施情况督导。

4、筹备设立中医科及康复科,提供中医药服务。

5、配备中饮片300种以上,中成药150种以上。

6、在绩效考核中,中医科中医饮片处方不低于30%,临床医师中成药处方不低于20%。

7、村卫生室配备针炙、火罐、刮痧、艾炙。卫生院还要配置牵引床,LDP神灯等中医诊疗设备。

8、20%以上的村卫生室中药饮片大于100种以上。40%以上村卫生室配备中成药大于50种以上。

9、对辖区内100%村卫生室开展中医业务指导,建立双向转诊制度。

10、中医医师占总医师比例20%以上,培养或引进至少一名中医类别高级职称医师。

11、60%以上的村卫生室配备1名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或能会中西结合的医生。

12、开展各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培训率达到90%以上。

13、卫生院能够运用6种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治疗基层常见病、多发病,如针炙、火罐、刮痧、艾炙、推拿、按摩、捏脊等。

14、卫生院门诊中医处方(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医非药物处方)数占处方总数比例不低于30%,其中中药饮片处方数占处方数不低于5%,中医非药物处方占处方总数不低于5%。

15、村卫生室中的处方占总处方比不低于30%。

16、卫生院至少开展12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村卫生室至少开展6项中医药适宜技术。

17、对30%以上的老年人、儿童等人群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对高血压、2型糖病患者开展中医药服务指导工作。

18、卫生院每年至少有4次中医药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至少开展5次公众健康中医药咨询活动,提供不少于6种有中医药内容的健康教育文字资料,播放不于 3种有中医药内容的音像资料,至少举办6次中医药健康知识讲座。村卫生室每年至少举办3次中医药健康知识讲座,至少有3次中医药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

××区××镇卫生院

××年×月××日

附:

××区××卫生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区××镇卫生院××年×月××日

××

第17篇:蒲城县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1

蒲城县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组织实施好我县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切实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根据渭政办发【2013】215号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目标责任的通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实施,到2015年,以中医医院为龙头和支撑,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主体,以社会资本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基本建立,基层医疗机构的中医药服务设施设备基本齐全,基层中医药人员配置达到标准,基层中医药服务内涵更加丰富,基本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需求。 (二)年度目标。

1、2014年底,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2.到2015年底,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7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3.到2015年底,全县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量逐年增加达到或超过30%。

二、主要任务

(一)贯彻落实基层中医药各项政策。

l.在健全全民医保体系中发挥中医药优势和作用。

(1)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中将中医药报销比例提高5%一10%。

(2)将针灸和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并积极引导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 。

(3)在制定县级新农合报销目录时,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目录 。

(4)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及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

(5)完善差别支付政策,将支付比例进一步向基层倾斜,鼓励城乡居民在基层使用中医药服务 。

2.在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中体现中医药特点。

(1)全县均按照基本药物制度的要求,为所有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必要的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品种;。

(2)全县中药饮片的基本药物管理按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中药饮片定价、采购、配送、使用和基本医疗保险给付等政策规定执行。

(3)鼓励使用推广具有区域特征的“简、便、验、廉”特色的中医药验方。

3.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和评审中将中医药作为重要内容。 (1)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中,将中医药服务单列为一级指标,中医药内容分值所占比例应不低于1O%。

(2)在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中,将“中医药门诊占总门诊人次比例列为重要考核指标,在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中,将中医药科室建设和中医药服务提供列为重要指标,中医药内容分值所占比例不低于10%。

(二)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

1.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

2.9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按照卫生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

3.7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65%以上的村卫生室配备适宜的中医诊疗设备。

4.加强县中医医院龙头建设。要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中医重点(特色)专科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县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以上标准,县中医医院中医特色专科不少于3个,其中至少有2个市级(含市级)以上中医重点专科。

(三)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1.全县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9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40%以上。

2.全县7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

3.全县65%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

4.认真组织积极参加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和转岗培训,全县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全科医生的比例达到20%以上,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中医类别医师比例达到100%。

5.开展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师带徒工作,通过师承方式为基层培养实用型中医药人才。

6.开展基层在职在岗中医药人员中医专业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开展临床类别医师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

7.县中医医院要设置基层指导科,承担对基层中医药服务的指导任务,建立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导帮扶机制。采取接受进修、巡回医疗、轮流下派、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业务指导。

(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

1.9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00%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建成中医临床科室集中设置、多种中医药方法和手段综合使用、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并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2.95%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能运用中成药、中药饮片和中医非药物疗法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 (五)推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

1.继续抓好县中医院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

2.针对基层中西医人员推广以《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通告的适宜技术目录为重点的中医药适宜技术。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至少能够开展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75%以上社区卫生服务站、65%以上村卫生室至少能够开展4项中医药适宜技求。

(六)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1.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体质辨识理论和应用方法培训,逐年提高居民健康档案中医体质辨识的比例。

2.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健康教育中医药基本内容》开展中医健康教育,在健康教育印刷资料、音像资料的种类、数量、宣教栏更新次数以及讲座、咨询活动次数等方面,应有40%以上的中医药内容。

3.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中医健康管理技术规范》要求,对儿童、孕产妇、老年人和高血压、II型糖尿病患者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进行健康管理,逐年提高重点人群和慢病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七)依法加强基层中医中药监督管理。

1.强化中医监督管理,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各项中医药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2.加强中药使用管理,对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训推广《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基本药物(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南》、《中药注射剂临床应用指南》,指导基层医务人员合理使用中成药。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制定并实施允许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自采、自种、自用民间习用中草药的政策措施。

3.加强中药质量监管,严格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药饮片采购程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审核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企业资质,严禁假劣中药进入基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体诊所。

(八)推进“中医中药中国行----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深入开展。

全面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活动,中医药文化知识普及全县80%以上的行政村、85%以上的社区和80%以上的家庭。

三、重点项目

(一)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1.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00%的乡镇卫生院建没标准化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和标准化中医科、中药房。

2.7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65%以上的村卫生室配备适宜的中医诊疗设备。

(二)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组织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人员参加中医药专业大专学历教育和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为城乡基层培养中医类别全科医生。

(三)农村医疗机构中医重点(特色)专科建设项目。

县中医医院培育和建设3个以上中医重点(特色)专科,其中至少建成市级(含市级)以上中医重点专科2个。 (四)县级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

建立和完善以中医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中医医院综合统计管理信息系统,开展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建设,提高中医医疗质量和效率,到2015年底县中医院信息化建设达到国家标准。 (五)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示范建设项目。

在县人民医院开展中医药服务能力示范单位建设,争取到2015年底,达到国家级标准。

(六)中医药文化传播精品项目和科普巡讲活动。

建立一支中医药科普专家队伍,在全县开展中医药知识科普讲座,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科学准确地了解和掌握中医药文化与养生保健方法。

围绕提升工程明确的工作任务和国家实施的建设项目,根据地方财政的安排和部署,启动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相关项目。

四、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

2014年3月底前,召开全县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启动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意见》和《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安排部署好本辖区提升工程实施工作。

(二)目标管理。

按照《目标承诺书》内容要求,请认真分解目标任务,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将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监测评估。

县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全县提升工程实施进展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监测评估,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认真地分析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四)督导检查。

县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县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和重点项目执行情况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全县提升工程的实施进度,督促全县认真完成各项任务和重点项目建设任务。

(五)宣传引导。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主动引导,广泛宣传提升工程有关政策措施,大力宣传典型经验和进展成效。要调动各方参与提升工程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基层中医药人员主力军的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提升工程的良好氛围。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

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名单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卫生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陕卫办发【2013】26号)精神,加强我县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简称提升工程)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一步做好提升工程实施工作。

一、主要职责

负责提升工程实施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并协调解决提升工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对提升工程实施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第18篇:定东乡卫生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自查报告

定东乡卫生院

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自查报告

为推动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重点任务的落实,贯彻好《关于开展贵州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提升辖区内医务人员的中医药服务能力,我院认真组织,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全体职工及全体村医中医药知识及中医药服务能力培训会,取得了良好地效果,现就我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我们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由副院长任副组长负责具体项目,定期召开会议制定相关措施,鼓励中医药发挥特色优势,基本满足本辖区居民对中医药医疗保健的服务需求。

二、规范机构设置。

我院自成立以来均设置有中医科,全部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中成药品种,坚决执行统一招标、统一配送的原则,并利用母婴保健、健康教育、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介绍中医药适宜技术、养生保健知识。

3、关于委派人员进修学习。

我院现中医药类别医师1名,2名执业医师,2名执业助理医师,1名主管护师。因为人员严重不足故不能定期组织院内优秀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发展我院的中医力量和接班人。

4、完善中医科的设备配置,规范基本设施购置与发展中医业务相适应的基本诊疗。

5、强化中医药服务能力通过门诊、住院等服务形式运用中医理论辩证处理农村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开展了针灸、推拿、捏脊、刮痧等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我们针对不同疾病和康复服务对象,制定个体化的中医康复方案开展康复治疗,在传染病防治、慢性病防治工作中我们开展了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

6、加强对辖区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定期组织乡村医生学习中医药知识,利用下乡体检等机会指导提高乡村医生的中医诊疗水平。

7、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今后要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具体研究部署中医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大中医诊疗设备和中药房设备的投资力度,坚持学习、学习、再学习的原则,加快人才培养,提高卫生院和卫生室的中医医疗业务技术水平,对心理和社会功能障碍者开展中医康复服务。

在今后的中医业务项目建设中,我们要从细节入手,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形成富含中医药文化特色的服务文化和管理文化,着力提高中医服务能力,促进中医事业健康快速发展,让群众切实享受到中医药特色服务“简、便、廉、优”的实惠。

贵定县定东乡卫生院

2014年7月28

第19篇:基层中医药能力提升工程亮点材料

一、亮点:

随着国家对中医药发展的重视,发展中医事业是中医医院义不容辞的义务,作为全县中医龙头单位,积极推广常见病、多发病中医适宜技术应作为医院的重要议事日程。近几年来医院在该方面积极配合县卫计委中医培训行为,医院首先选派三名中医师参加省级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后由该三名中医师承担乡镇中医人员及乡村医师的培训任务。2012年-2015年共培训乡镇卫生院医师100 余人,乡村医师200余人,培训内容有中医适宜技术光盘及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诊疗方法,推广毫针、艾灸、拔火罐、按摩、推拿、中药熏洗、穴位敷贴等中医治疗疾病方法。参加培训人员通过考试,均达到优良的好成绩。

近年来,医院投资了近10万元,添置教学设备,如多媒体、远程会诊系统平台网络工程,医院为学员提供免费食宿及发放教材、中医适宜技术光盘等,通过学习及临床实地观摩,使每个学员基本上都能掌握2-3项中医适宜技术,经过多重形式的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培训,使中医适宜技术在全县农村得到广泛应用。

二、经验:

1进一步提高认识,克服走过场思想,提高对引进、推广中医适宜技术的重视程度。

2、利用各种适宜的宣传方式与工具,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3、部分基层医生对中医药适宜技术掌握还不熟练,应进一步端正学习态度,结合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专家与上级医院也要加强技术指导。

4、提高基层医生的使用意识,调动学习应用积极性,要加强对各乡镇卫生院的考核与指导,并与各开展适宜技术的乡镇医院紧密联系,做好相互间的协调工作和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共同协商解决。

5、将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和后续管理工作,并协助上级主管部门总结和摸索出一套效果明显、能结合基层实际情况的推广方式,建立卫生科技成果与农村卫生适宜技术推广的长效机制,更好的服务于广大群众。

第20篇: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评估报告

XXX中医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评

估报告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现对我院中医药提升工程自查评估报告如下:

一、提升工程目标任务落实情况:

1、人才配备及学科建设情况,近5年共引进中医类别医师4人,积极开展西学中、名老中医带徒、中医学术继承等活动;培育重点学科,现已建立3个重点学科,其中针灸推拿科成为盟级重点学科。

2、深入基层对口帮扶、指导县乡一体化建设,我院全县卫生院签订了一体化建设协议书,利用新技术新项目专科特色优势对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及诊疗患者,派经验丰富的中医师到对口帮扶单位开展医疗服务活动。

二、好做法及经验

在医院大厅及走廊制作展板,全面展示中医药文化。

三、存在问题

1、基础设施落后,医院环境差,截止2015年底新址维修改造工作改造毫无进展,制约各项中医药提升工作的进展。

2、中医高层次人员少、有影响力的老中医少

四、意见和建议

1、加强基层技术人才的培养,积极开展西学中,使西医医师掌握中医药知识,以此增加医院的中医数量。

2、完善财政补助政策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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