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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1

发布时间:2020-03-02 22:52:1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蒲城县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组织实施好我县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切实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根据渭政办发【2013】215号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目标责任的通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实施,到2015年,以中医医院为龙头和支撑,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主体,以社会资本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基本建立,基层医疗机构的中医药服务设施设备基本齐全,基层中医药人员配置达到标准,基层中医药服务内涵更加丰富,基本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需求。 (二)年度目标。

1、2014年底,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2.到2015年底,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7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3.到2015年底,全县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量逐年增加达到或超过30%。

二、主要任务

(一)贯彻落实基层中医药各项政策。

l.在健全全民医保体系中发挥中医药优势和作用。

(1)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中将中医药报销比例提高5%一10%。

(2)将针灸和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并积极引导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 。

(3)在制定县级新农合报销目录时,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目录 。

(4)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及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

(5)完善差别支付政策,将支付比例进一步向基层倾斜,鼓励城乡居民在基层使用中医药服务 。

2.在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中体现中医药特点。

(1)全县均按照基本药物制度的要求,为所有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必要的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品种;。

(2)全县中药饮片的基本药物管理按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中药饮片定价、采购、配送、使用和基本医疗保险给付等政策规定执行。

(3)鼓励使用推广具有区域特征的“简、便、验、廉”特色的中医药验方。

3.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和评审中将中医药作为重要内容。 (1)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中,将中医药服务单列为一级指标,中医药内容分值所占比例应不低于1O%。

(2)在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中,将“中医药门诊占总门诊人次比例列为重要考核指标,在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中,将中医药科室建设和中医药服务提供列为重要指标,中医药内容分值所占比例不低于10%。

(二)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

1.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

2.9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按照卫生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

3.7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65%以上的村卫生室配备适宜的中医诊疗设备。

4.加强县中医医院龙头建设。要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中医重点(特色)专科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县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以上标准,县中医医院中医特色专科不少于3个,其中至少有2个市级(含市级)以上中医重点专科。

(三)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1.全县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9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40%以上。

2.全县7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

3.全县65%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

4.认真组织积极参加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和转岗培训,全县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全科医生的比例达到20%以上,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中医类别医师比例达到100%。

5.开展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师带徒工作,通过师承方式为基层培养实用型中医药人才。

6.开展基层在职在岗中医药人员中医专业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开展临床类别医师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

7.县中医医院要设置基层指导科,承担对基层中医药服务的指导任务,建立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导帮扶机制。采取接受进修、巡回医疗、轮流下派、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业务指导。

(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

1.9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00%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建成中医临床科室集中设置、多种中医药方法和手段综合使用、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并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2.95%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能运用中成药、中药饮片和中医非药物疗法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 (五)推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

1.继续抓好县中医院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

2.针对基层中西医人员推广以《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通告的适宜技术目录为重点的中医药适宜技术。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至少能够开展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75%以上社区卫生服务站、65%以上村卫生室至少能够开展4项中医药适宜技求。

(六)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1.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体质辨识理论和应用方法培训,逐年提高居民健康档案中医体质辨识的比例。

2.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健康教育中医药基本内容》开展中医健康教育,在健康教育印刷资料、音像资料的种类、数量、宣教栏更新次数以及讲座、咨询活动次数等方面,应有40%以上的中医药内容。

3.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中医健康管理技术规范》要求,对儿童、孕产妇、老年人和高血压、II型糖尿病患者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进行健康管理,逐年提高重点人群和慢病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七)依法加强基层中医中药监督管理。

1.强化中医监督管理,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各项中医药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2.加强中药使用管理,对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训推广《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基本药物(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南》、《中药注射剂临床应用指南》,指导基层医务人员合理使用中成药。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制定并实施允许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自采、自种、自用民间习用中草药的政策措施。

3.加强中药质量监管,严格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药饮片采购程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审核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企业资质,严禁假劣中药进入基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体诊所。

(八)推进“中医中药中国行----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深入开展。

全面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活动,中医药文化知识普及全县80%以上的行政村、85%以上的社区和80%以上的家庭。

三、重点项目

(一)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1.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00%的乡镇卫生院建没标准化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和标准化中医科、中药房。

2.7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65%以上的村卫生室配备适宜的中医诊疗设备。

(二)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组织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人员参加中医药专业大专学历教育和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为城乡基层培养中医类别全科医生。

(三)农村医疗机构中医重点(特色)专科建设项目。

县中医医院培育和建设3个以上中医重点(特色)专科,其中至少建成市级(含市级)以上中医重点专科2个。 (四)县级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

建立和完善以中医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中医医院综合统计管理信息系统,开展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建设,提高中医医疗质量和效率,到2015年底县中医院信息化建设达到国家标准。 (五)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示范建设项目。

在县人民医院开展中医药服务能力示范单位建设,争取到2015年底,达到国家级标准。

(六)中医药文化传播精品项目和科普巡讲活动。

建立一支中医药科普专家队伍,在全县开展中医药知识科普讲座,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科学准确地了解和掌握中医药文化与养生保健方法。

围绕提升工程明确的工作任务和国家实施的建设项目,根据地方财政的安排和部署,启动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相关项目。

四、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

2014年3月底前,召开全县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启动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意见》和《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安排部署好本辖区提升工程实施工作。

(二)目标管理。

按照《目标承诺书》内容要求,请认真分解目标任务,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将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监测评估。

县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全县提升工程实施进展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监测评估,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认真地分析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四)督导检查。

县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县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和重点项目执行情况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全县提升工程的实施进度,督促全县认真完成各项任务和重点项目建设任务。

(五)宣传引导。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主动引导,广泛宣传提升工程有关政策措施,大力宣传典型经验和进展成效。要调动各方参与提升工程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基层中医药人员主力军的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提升工程的良好氛围。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

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名单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卫生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陕卫办发【2013】26号)精神,加强我县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简称提升工程)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一步做好提升工程实施工作。

一、主要职责

负责提升工程实施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并协调解决提升工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对提升工程实施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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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霍林郭勒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某县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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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工作总结

蒲城县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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