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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保健法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9-08 08:37:10 来源:自查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母婴保健法

母婴保健法

单选题

1妇女保健工作的基本内容是( E) A、五期保健 B、妇女病普查普治 C、劳动保护 D、计划生育指导 E、以上都是

2、妊娠期发现哪种情形者。不应提出终止妊娠的医学意见?( D ) A、胎儿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 B、胎儿有严重缺陷 C、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孕妇健康 D、胎位不正

3、早期妊娠是指(C) A、妊娠 4 周 B、妊娠 8 周 C、妊娠 12 周 D、妊娠 16 周

4、下列哪个时期小儿的死亡率最高 (B) A,胎儿期 B,围生期 C,幼儿期 D,学龄前期 E,学龄期

5、小儿生长发育最快的时期为(C ) A,幼儿期 B,新生儿期 C,婴儿期 D,学龄前期 E,青春期

6、前囟闭合的最迟时间为(C ) A,0.5 岁 B,1 岁 C,1-1.5 岁 D,2 岁 E,2-2.5 岁

7、小儿前囟饱满提示( A) A,颅内压增高 B,肥胖 C,营养不良 D,微量元素缺乏 E,发育不良

8、下列哪种乳汁中蛋白质含量最高(A ) A,初乳 B,过渡乳 C,成熟乳 D,晚乳 E,以上都是

9、2 个月婴儿已接种过的疫苗不包括( C) A,卡介菌 B,乙肝疫苗 C,百白破疫苗 D,脊髓灰质炎疫苗 E,以上都不是

10、引起佝偻病最常见的病因是(E ) A,生长发育过速 B,摄入不足 C,慢性腹泻 D,母乳摄入少 E,日光照射不足

11、抢救新生儿窒息的首要措施是(C ) A,人工呼吸 B,给氧 C,清理呼吸道 D,肌注呼吸中枢兴奋剂 E,心脏按压

12、末次月经的第一天是公历 2003 年 5 月 20 日,预产期应为(B ) A,2004 年 1 月 27 日 B,2004 年 2 月 27 日 C,2004 年 3 月 27 日 D,2004 年 4 月 2 日 E,2004 年 2 月 13 日

13、围产期(A) A、从妊娠 28 周至产后一周 B、从妊娠 24 周至产后一周 C、从妊娠 28 周至产后 28 天 D、从妊娠 24 周至产后 28 天

14、妊高首选药物是什么?(C) A、硫酸钠 B、硫酸钙 C、硫酸镁 D、硫酸钾

15、婚前卫生咨询的内容是(B ) A 关于性卫生知识,生育知识和遗传病知识 B 对有关婚配,生育保健等问题 C 对双方可能犯的疾病的检查 D 病史调查

16、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体格检查和( A) A,预防接种 B,产后治疗 C,婴儿保健 D,婴儿接种

17、医学技术鉴定实行回避制度,下列哪一类关系可不回避(D ) A,父母 B,岳父母 C,兄妹 D,同学

18、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B )鉴定.A,月份 B,性别 C,发育情况 D,胎位

19、婚前医学检查实行(D )制度.A,公示 B,逐级复查 C,逐级检查 D,逐级转诊 20、下列哪一类不是《母婴保健法》规定的严重缺陷(B ) A,脑积水 B,体形较小 C,脊柱裂 D,四肢短小

是非题

1、苯丙酮尿症的患儿刚出生外表无异常,以后会出现逐渐加重的智力发育落后(呆、傻) ,甚至抽风,患儿头发黄,皮肤白,尿的难闻的臭味(鼠尿味) 。生后及时治疗,可避免 脑损害的发生,治疗越晚,对患儿的智能损害程度越大。本病的主要治疗手段是饮食治疗。 ( √ )

2、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俗称呆小病,是由于甲状腺激素合成不足,引起患儿生 长迟缓,智力落后。刚出生时无明显况状,或者有黄疸延迟,便秘,腹涨等,常不引起家长 甚至医生的注意而延误治疗,影响脑发育,出现智能低下(呆、傻、聋、哑)身材矮小。如 果在新生儿期早发现,早期治疗,可避免患体格和智力障碍的发生。本病的治疗以口服甲状 腺素为主,坚持规律服药,患儿一般都能正常发育。( √ )

3、产后二周恶露血性有臭味,应考虑胎盘残留或宫内感染。( √ )

4、有病的妇女在治疗期间不宜怀孕一定要待病情稳定后再怀孕。( √ )

5、孕妇在妊娠 6 周左右出现头晕,倦怠,择食,食欲不振,轻度恶心呕吐等症状称为早孕 反应.( √ )

6、水肿、高血压、蛋白尿三种现象称为先兆子痫。(× )

7、研究认为宫内节育器的抗生育作用,主要是子宫内膜长期受异物刺激引起一种无菌性 炎性反应.( √ )

8、《出生医学证明》是新生儿申报户口的依据.( √ )

9、哺乳可推迟月经复潮,有利于计划生育;但增加母亲乳腺癌和卵巢癌的发生.( × )

10、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决定行政处罚.( √ )

推荐第2篇:母婴保健自查报告

xx县《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

法》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自查报告

xx县卫生局

2014年10月24日

根据市卫生局、市计生局联合下发的(盐卫疾监“2014”32号)文件精神,我局于9月下旬进行了安排部署,组织局职能科室、县卫生监督所、县妇幼保健所对全县各医疗单位《母婴保健法》实施情况进行了自查,以促进《母婴保健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推动母婴保健事业发展,保障母亲和儿童的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现将监督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成效

1.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全县各医疗单位定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母婴保健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依法执业意识和水平,更好地为广大妇女儿童服务。同时,县妇幼保健所对全县妇幼保健医生及妇产科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定期业务培训,使全体人员提高了‚三基‛水平。今年以来,县妇幼保健所组织每季度召开一次妇幼保健人员例会,先后举办了‚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和‚妇幼保健医务人员‘三基’训练‛等培训班,先后组织妇产科、儿科和基层儿保人员参加了‚全市产后康复培训班‛、‚全省儿童营养和心理行为发育进展 - 1 -

学习班‛等继续教育项目,参训达160余人次。县妇保所还

先后深入到黄圩等镇区卫生院,举办村级妇幼卫生人员培训

班,不断提高了基层妇幼保健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加强基层妇幼卫生工作的督导。县卫生局制定下发了

《2014年全县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工作要点》、《xx县2014

年妇幼保健工作目标及考核评分标准》,明确了县、镇、村

三级医疗保健机构的工作职责,并进一步量化考核指标和评

分标准、奖惩办法,为妇幼卫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

组织保障。县妇保所认真履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职能,不断

强化对基层妇幼专职人员的业务培训,促进基层妇幼保健工

作的顺利开展。8名基层分工人员能够按照要求,每月定期

深入到各基层医疗单位进行督导,对基层妇幼保健工作实行

每季度考核,通报考核结果,不断提高了全县妇幼卫生工作

的整体水平。

3.严格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许可和监管。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婴保健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

员资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母婴保健专项

技术的准入制度,准确把握准入标准,卫生局每年组织对爱

婴医院、助产技术进行评审,凡人员不符合、不能开展相关

服务的,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取消其称号及资格,收回相关

许可证,近几年,我县通过评审,取消了6个镇区的爱婴医

院称号和助产技术资格,对其资源进行了重组。

4.加强“两非”管理。县卫生局与各医疗单位,各医疗

单位与妇产科及B超室,科室与具体工作人员签定了《‚两

非‛工作责任书》;各单位在妇产科、B超室等醒目位置悬挂

‚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警示及相关禁止规定文

件,在妇产科、B超室门前安装摄像头,加强对重点科室的

监管,向社会公示‚两非‛举报电话,加强社会监督,推进

相关人员严格守法。至目前,全县未发生‚两非‛案件。

5.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县妇保所举办了新版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培训班。学习了卫生部社妇司《出生

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指导手册》相关内容,对《出生医学证明》

签发、换发、补发以及办证资料的核查、归档等内容进行了

重点培训。每季度组织对全县各助产单位《出生医学证明》

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加强和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

作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

二、主要存在问题

1.妇幼保健专职人员编制不足,卫技人员结构不合理,严

重制约了妇幼保健工作的发展;

2.剖宫产率高,自然分娩率下降。

三、下一步打算

1.组织开展第二轮爱婴医院创建,进一步提升爱婴医院

服务水平;

2.加大《母婴保健法》执法力度,进一步推进各爱婴单

位依法执业。

推荐第3篇:母婴保健自查报告

xx县《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自查报告

xx县卫生局 2014年10月24日

根据市卫生局、市计生局联合下发的(盐卫疾监“2014”32号)文件精神,我局于9月下旬进行了安排部署,组织局职能科室、县卫生监督所、县妇幼保健所对全县各医疗单位《母婴保健法》实施情况进行了自查,以促进《母婴保健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推动母婴保健事业发展,保障母亲和儿童的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现将监督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成效

1.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全县各医疗单位定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母婴保健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依法执业意识和水平,更好地为广大妇女儿童服务。同时,县妇幼保健所对全县妇幼保健医生及妇产科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定期业务培训,使全体人员提高了‚三基‛水平。今年以来,县妇幼保健所组织每季度召开一次妇幼保健人员例会,先后举办了‚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和‚妇幼保健医务人员‘三基’训练‛等培训班,先后组织妇产科、儿科和基层儿保人员参加了‚全市产后康复培训班‛、‚全省儿童营养和心理行为发育进展

- 1

单位与妇产科及B超室,科室与具体工作人员签定了《‚两非‛工作责任书》;各单位在妇产科、B超室等醒目位置悬挂‚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警示及相关禁止规定文件,在妇产科、B超室门前安装摄像头,加强对重点科室的监管,向社会公示‚两非‛举报电话,加强社会监督,推进相关人员严格守法。至目前,全县未发生‚两非‛案件。

5.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县妇保所举办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培训班。学习了卫生部社妇司《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指导手册》相关内容,对《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换发、补发以及办证资料的核查、归档等内容进行了重点培训。每季度组织对全县各助产单位《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加强和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

二、主要存在问题

1.妇幼保健专职人员编制不足,卫技人员结构不合理,严重制约了妇幼保健工作的发展;

2.剖宫产率高,自然分娩率下降。

三、下一步打算

1.组织开展第二轮爱婴医院创建,进一步提升爱婴医院服务水平;

2.加大《母婴保健法》执法力度,进一步推进各爱婴单位依法执业。

推荐第4篇: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试题

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试题

1.《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又是什么时候正式实施的( C ) A、1994年10月27日正式实施 B、1995年6月1日正式实施 C、2001年6月20日正式实施 D、2003年6月20日正式实施 E、2005年6月20日正式实施

2.《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五条中,母婴保健工作的方针指(D

A、母婴保健工作以保健为中心,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方针。B、母婴保健工作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方针。 C、母婴保健工作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和中西医结合的方针

D、母婴保健工作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方针。 E、以上都不对

3.《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婴保健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E )

A、制定母婴保健法及本办法的配套规章和技术规范

B、按照分级分类指导的原则,制定全**婴保健工作发展规划和实施步骤 C、组织推广母婴保健及其生殖健康的适宜技术 D、对母婴保健工作实施监督 E、以上都对

4.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人员的考核发证,必须由哪级行政部门负责( A ) 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B、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C、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D、省、市、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均可以 E、只要取得医师资格,无需考核

5.以下答案中,孕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师应当对其进行产前诊断,其中不包括:(E ) A羊水过多或者过少的;

B胎儿发育异常或者胎儿有可疑畸形的;

C孕早期接触过可能导致胎儿先天缺陷的物质的; D有遗传病家族史或者曾经分娩过先天性严重缺陷婴儿的; E初产妇年龄超过30周岁的。

6.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应当列明是否发现下列疾病,其中不包括(C ) A.在传染期内的指定传染病; B.在发病期内的有关精神病; C.心脏疾病

D.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 E.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其他疾病。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婴保健工作,应履行的职责中不包括:( A ) A.进行预防接种工作

B.制定母婴保健法及本办法的配套规章和技术规范;

C按照分级分类指导的原则,制定全**婴保健工作发展规划和实施步骤; D组织推广母婴保健及其他生殖健康的适宜技术; E对母婴保健工作实施监督。

8.申请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中不包括( D ): A分别设置专用的男、女婚前医学检查室,配备常规检查和专科检查设备; B设置婚前生殖健康宣传教育室;

C具有符合条件的进行男、女婚前医学检查的执业医师。 D.医师应具有主治以上职称

9.根据《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要求,从业人员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许可而擅自开展有关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或出具有关医学证明的,下列处罚是错误的( C ) A、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 B、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C、主要看有无造成人身伤残,如无造成人身伤残可不列入处罚范围 D、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E、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以下的罚款

10.根据《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要求,从业人员违法的可受到处罚,但如在下列哪些母婴保健工作中可给予奖励( E )

A、对在经济效益显著的组织和个人进行奖励

B、对在母婴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C、对在母婴保健科学研究中取得成果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D、没有设立奖励条款 E、B+C 11.下列哪项说法是错误的(A )

A.卫生监督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不用出示证件。

B.卫生监督人员可以向医疗、保健机构了解情况,索取必要的资料

C.卫生监督人员对母婴保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医疗、保健机构不得拒绝和隐瞒。 D.卫生监督人员对医疗、保健机构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

12.下列哪个级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可以设立母婴保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C ) A、省、自治区、直辖市 B、设区的市 C、县级 D.镇级

1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主要不包括哪例事项 (E ) A 有关母婴保健的科普宣传、教育和咨询; B 婚前医学检查; C 产前诊断和遗传病诊断; D 助产技术; E 胎儿性别鉴定

14.下列哪项不属于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孕产妇提供的医疗保健服务( A ) A 推荐奶粉给产妇

B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卡),定期进行产前检查; C为孕产妇提供卫生、营养、心理等方面的医学指导与咨询; D对高危孕妇进行重点监护、随访和医疗保健服务; E为孕产妇提供安全分娩技术服务;

15.县级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____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 B ) A.执业医师 B.主治医师 C.副主任医师

D.主任医师

16.设区的市级和省级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____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 C ) A.执业医师 B.主治医师 C.副主任医师 D.主任医师

17.当事人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需要进一步确诊的,可以自接到检查或者诊断结果之日起多少时间内向所在地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提出书面鉴定申请。(D) A.10日 B.15日 C.20日 D.30日

18.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接到鉴定申请之日起多少日内作出医学技术鉴定意见,并及时通知当事人。(D ) A.10日 B.15日 C.20日 D.30日

19.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鉴定意见通知书之日起多少日内向上一级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再鉴定 (B ) A.10日 B.15日 C.20日 D.30日

20.对怀疑胎儿可能为伴性遗传病,需要进行性别鉴定的,由哪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鉴定。(A ) 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B、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C、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D、省、市、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均可以 21.没有条件住院分娩的,应当由经哪级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并取得家庭接生员技术证书的人员接生。 (C ) 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B、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C、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D、省、市、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均可以

22.婴儿保健中,医疗、保健机构应做到的不包括(D ) A 新生儿访视

B 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卡) C 定期对其进行健康检查 D.督促其早上幼儿园

23.有多大婴儿的妇女,所在单位应当在劳动时间内为其安排一定的哺乳时间 (E ) A.6个月 B.8个月 C.9个月 D.10个月 E.1岁

24.违反办法规定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处罚中错误的是( D ) A.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B 对医疗、保健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C进行胎儿性别鉴定两次以上的或者以营利为目的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并由原发证机关撤销相应的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或者医师执业证书。 D.对当事人予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推荐第5篇:母婴保健法培训总结

《母婴保健法》培训总结

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开展《母婴保健法》及相关法规宣传的具体要求,于6月22日我院组织相关科室进一步了解母婴保健工作的重要意义,使广大职工进一步了解和掌握预防出生缺陷、孕期系统保健、住院分娩、科学育儿、常见病防治等方面知识,提高其自我保健和主动寻求保健服务的意识。并进行了培训和考核。

一、为此次培训活动真正落到实处,我们加大了宣传力度,在医院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来就诊的人员讲解有关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和婴幼儿保健的有关知识。避免出生缺陷的发生,住院分娩的意义以及大力宣传《促使母乳喂养成功的十点措施》、《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尤其对部分母乳喂养和人工喂养的母亲进行指导,合理添加辅食,购买合格奶粉,解答了群众提出的问题。

二、对全体职工进行了培训及考核,学习了《母婴保健法》及相关法规知识的学习,并进行了考核,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总之,通过此次培训,不但提高了保健人员的技术水平、保健服务意识和责任,更使广大职工进一步了解掌握了母婴保健一系列知识,我们将进一步宣传贯彻《母婴保健法》,使母婴保健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下去。

庙沟镇卫生院

2013年8月5日

推荐第6篇: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xx县妇幼保健院

《母婴保健法》及《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落实情况总结

按照市卫生局《关于印发萍乡市开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萍卫法监字【2014】25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我院对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1、我院在工作中落实了国家的妇幼保健工作方针: 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

2、认真学习宣传《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不断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

为提高母婴保健法的普及率,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首先我们组织医务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学习《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每年以《母婴保健法》宣传月、三八节、六一儿童节为契机,以组织专家上街义诊、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不断加大《母婴保健法》的宣传力度,为开展母婴保健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3、加强妇幼保健网络建设,保障母婴安全

建立和完善了以区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妇幼保健网络。并以各乡镇卫生院为基地,每月召开一次全区妇幼人员例会,采取以会代训形式,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妇幼保健队伍的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每年进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医疗机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未发现非法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行为。

4、积极做好妇女、孕产妇和儿童健康查体、建档工作 区妇幼保健院积极开展儿童健康体检工作,2014年3-6月份为7500余名幼儿园儿童进行健康查体,均实行成本收费,受到了群众的好评。自今年9月份开始进行下乡入村为适龄妇女进行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配置下乡免费查体专用车、B超、心电图、化验等设备,抽调技术骨干组成查体队,与计生部门联合,到9月底已为2个乡镇400余妇女进行两癌筛查,并进行了管理。全区三级妇幼保健机构积极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确保全年无孕产妇死亡。

5、进一步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儿疾病筛查办公设施进行了更新改造,人员进行了调整,做到让新生儿家长放心、满意。今年1—9月份全院活产为531人,其中听筛511人,听力筛查率为95.87%,新筛409人,新筛率为76.74%。

6、加强了B超和从事B超技术服务人员的监督管理。按照上级要求,建立健全了B超室管理制度并张贴上墙,并在醒目位置张贴了“严禁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的标牌,设立了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等。

7、加强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确保签发规范。按照卫计委、公安部《关于统一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和有关补充规定,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由专人负责购买发放,并建立台帐。在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时,操作人员严格查验接生机构填写的《出生医学记录》等有关手续,按编号顺序签发并登记。1-9月份,共首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463人份,无一差错发生,首次签发率为87.19%。

8、加强了免费婚检工作,按照省、市、区的相关要求,我院积极开展了免费婚检工作,通过宣传、发动、组织、管理等环节的质量控制,我院的免费婚检工作取得了喜人成绩,1-9月,免费婚检2950人,免费婚检率为93.71%。

我院在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过程中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1、宣传力度不够,尤其是在电视台、网络等发面的宣传要强化;

2、儿童保健、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薄弱,有待进一步加强;

3、经费投入不足。我院名为全额预算单位,实际按差额预算单位划拨经费,业务开展的房屋设施和技术力量严重短缺;

4、各级政府部门对母婴保健服务的能力建设重视程度不够,从区级、乡镇级到村级的投入均不足;

5、社区妇幼保健网络尚未建立完备,不能开展相关管理服务;

xx县妇幼保健院 2014年10月28日

推荐第7篇:《母婴保健法》宣传活动总结

庆祝《母婴保健法》成立20周年活动总结

xx卫生院

今年是《母婴保健法》颁布实施20周年,此次宣传活动的主题为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关心妇女儿童健康,做到母亲安全,儿童优先。根据市局要求,我院公共卫生科组织人员于6月18日在xx集市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收到良好社会效应。现将本次宣传活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信心,精心组织

宣传形式包括健康宣传、资料发放、宣传横幅、电子展板浏览等形式。

二、积极筹备,扎实工作,活动内容丰富

6月18日上午,我院公共卫生科在xx集市设置了健康宣传咨询点,为妇女儿童免费义诊,并向前来咨询的群众大力宣传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的意义以及婚前保健知识、孕产期保健知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农村妇女叶酸增补预防神经管畸形知识、儿童保健等知识等,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本次健康咨询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3份、展示电子板报一面、宣传横幅一条,接受群众咨询20余人次,直接受益103余人次,达到了预期的宣传教育效果,为提高我镇居民的健康水平做出应有的贡献。

2015年6月15日

推荐第8篇:中心母婴保健法况汇报

汶上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落实《母婴保健法》工作情况汇报

汶上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以习总书记十八大重要思想为指引,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认真做好妇女儿童健康保健和疾病防治的各项指标防控工作,提高了妇女儿童的生活水平,保障妇女儿童身心健康,使我县的妇女儿童保健工作得到健康发展。

一、中心妇女儿童保健工作基本状况

汶上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成立于于2014年9月,由原汶上县妇幼保健院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合并组成,中心现有职工200余人,卫生技术人员115人,其中中、高级职称60余人。设有妇科、产科、儿科、儿童保健科、妇女保健科、中医科、乳腺科、手术室等25个临床医技科室,其中儿童保健科、妇女保健科、妇科、产科、儿科、不育不孕专科是中心重点发展科室。并承担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人员培训、避孕药具管理等社会服务功能。2010年,投资3000万元新建的门诊住院大楼,占地27亩,建筑面积8700平方米,绿化率达50%,设床位101余张,年门诊量4万人次。新院为全县妇女儿童提供更广阔的保健空间。

二、认真落实《母婴保健法》、不断提高妇女儿童保健水平

《母婴保健法》的颁布实施,为维护妇女儿童的健康提供了法律保障。为执行好这这一法规,我们进一步强化了学法用法宣传,各科室都配发了相关资料,并组织人员集中学习培训,使工作人员达到了熟悉法律、理解法律、正确执行法律的目的。

(一)认真执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准入管理制度 根据《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和有关配套法规的意见要求,我们建立了配备了母婴保健法监督员。对中心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人员进行了注册登记,并对其严格的审查和考核,每三年对个人实行许可证校验、合格证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给予重新培训,考核合格再上岗,从法律和制度上保证了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

(二)积极稳妥地开展优生优育项目,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1.免费婚检是济宁市政府提出的为民办十件实事内容之一,我县的免费婚前健康保健查体工作,在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有关部门的积极协同下,2009年9月18日开正式启动。目前共开展婚前保健检查4万余对,婚检率达到98%以上,疾病检出率占9%左右。对在婚检过程中查出的各类疾病,均给予合理的治疗和指导。

2.积极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我国是出生缺陷高发国家,约占每年出生人口数的4-6%,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发

现可能影响生育的遗传、环境、心理和行为等风险因素,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避免和降低出生缺陷和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风险,为生育健康宝宝打下坚实的基础,是预防出生缺陷最为积极、主动、有效、经济的预防措施。现已筛查4721(4755)例

3.开展产前筛查,产前筛查是通过化验孕妇血或B超技术来筛选缺陷儿发生的一种检查方法,主要预防的出生缺陷是唐氏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和开放性神经管缺陷(无脑儿、脊柱裂),全县已筛查6694例其中我中心筛查4952例,累计筛查出高风险确诊人数50例,其中唐氏综合症43例、神经管畸形6例、爱德华综合征1例,均给予及时转诊处理,有效的避免了出生缺陷儿的发生。

(三)不断完善提高妇女儿童的保健保偿工作

依照《母婴保健法》要求,对于妇女儿童的保健保偿工作,我们立足于我县工作实际,不断探索和总结适合中心妇幼保健程序化管理模式。采取多渠道、多形式扩大妇女儿童两个系统管理覆盖面,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保健水平。减少了孕期合并症、并发症和妊高症发病率,降低了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死亡率。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启动了“乳腺癌、宫颈癌”筛查和对托幼园所儿童进行健康查体。

2014年,中心共发放住院分娩补助139.1370万元,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在积极开展了新生儿四病筛查和听力筛查

工作基础上,新增29病筛查,由财政和和医保资金支持,全年筛查新生儿 3751例,2014年约检出异常患儿10例,均给予了有效医学干预和转诊。有效地降低了出生人口的先天性疾病发病率、

(四)加强产科建设,巩固“爱婴县”成果,提高产科服务质量

产科工作关系母婴生命安康,维系着家庭的幸福,中心领导非常重视产科发展。经过多年的发展,产科现已成为拥有专业技术人员47人,高、中级技术人员20余人,专科技术精湛的全院第一大科室,全年接生量3000余人,是我县产科的中坚力量。产科秉承“以保健为中心,保健和临床相互结合,相互促进,”的理念现已形成以“婚、孕、产前筛查→孕期保健→安全分娩→产后康复等为主要环节的完整围产医学保健系统,分为产科门诊、妇科门诊、产前、产后、产房五大精细化服务版块,分工合作,专业专科专注于妇幼保健。孕期系统保健在我县率先开展,产科门诊为她们建立系统档案,按照孕期各个时期必须做的检查,定期提供电话提醒预约检查服务,每人一本档案,记录孕期检查的情况,针对大部分准妈妈孕期保健知识缺乏的现状,服务中心积极开展孕妇课堂,提高了孕产妇的健康水平。

在住院分娩环节,产科开展的“一对一导乐陪伴分娩”现产科拥有有一批经国际孕婴机构培训合格的导乐师,负责

其分娩的全过程的护理,在产后及时让母婴皮肤接触及早吸吮,减少了产后出血的发生率。产科传承“以床为家”文化,以母婴同室为基础,指定责任医生和护士,做到了产前、产时、产后全过程连续性、无缝隙、个性化的服务,开展床旁护理,积极开展健康宣教,手把手的帮助母乳喂养,纯母乳喂养率达95%以上。2013年被济宁市卫生局评为“济宁市优质护理示范病房”。 在医疗技术提高方面,产科多次派送医护人员赴上进医院修学习。具备危重产科病人抢救的技术和设备,对羊水栓塞、产后出血、妊高症、产前子痫具有丰富的诊疗经验。与麻醉科联合开展“无痛流产”、“无痛分娩”, 通过硬膜外镇痛分娩,大大减轻了产妇分娩时的疼痛,极大地缓解产妇的精神压力,降低了剖宫产率。巩固爱婴医院成果、加强母乳喂养是改善儿童营养,减少疾病发生,降低婴儿死亡率的重要对策之一。2014年12月我中心在全市爱婴医院考核中获得全市第二名的好成绩。

2014年全县孕产妇管理率97.64%,0—6岁儿童管理率97.65%,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2014年全县共出生10067例,孕产妇死亡4例,新生儿死亡3例,死亡率0.3‰。

总之,我们在落实《母婴保健法》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果,但是一些指标离规划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下步工作中我们

要认真总结,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确保实现全面的妇女儿童保健和程序化管理,以满足妇女儿童保健需求日益增长的需要。

2014年12月18日

推荐第9篇:《母婴保健法》宣传月活动总结

《母婴保健法》宣传活动总结

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开展《母婴保健法》及相关法规宣传月的具体要求,9月3日,我院和计生联合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使各级领导、有关部门进一步了解了母婴保健工作的重要意义,使广大群众特别是孕产妇及婴幼儿家庭,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了预防出生缺陷、孕期系统保健、住院分娩、科学育儿、常见病防治等方面知识,提高其自我保健和主动寻求保健服务的意识。主要做了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为此次宣传活动真正落到实处,我们加大了宣传力度,利用各村广播大力宣传,在医院、街道显著位置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设立了咨询台。为群众讲解有关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和婴幼儿保健的有关知识。告诉已婚育龄妇女要怎样生一个健康宝宝,避免出生缺陷的发生,住院分娩的意义以及大力宣传《促使母乳喂养成功的十点措施》、《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尤其对部分母乳喂养和人工喂养的母亲进行指导,合理添加辅食,购买合格奶粉,解答了群众提出的问题。

二、这期间,对妇产科、儿科的医护人员进行了二次培训,学习了《母婴保健法》及相关法规,进行孕产妇、婴幼儿期保健方面新知识的培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总之,通过宣传月各项活动的开展,提高了保健人员的技术水平、

保健服务意识和责任,使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掌握了母婴保健一系列知识,我们将进一步宣传贯彻《母婴保健法》,使母婴保健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下去。

双丰镇卫生院2011年9月3日

推荐第10篇:《母婴保健法》宣传月活动总结

《母婴保健法》宣传月活动总结

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开展《母婴保健法》及相关法规宣传月的具体要求,6月3日,我县卫生局与妇幼保健院及县医院妇产科、儿科联合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使各级领导、有关部门进一步了解了母婴保健工作的重要意义,使广大群众特别是孕产妇及婴幼儿家庭,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了预防出生缺陷、孕期系统保健、住院分娩、科学育儿、常见病防治等方面知识,提高其自我保健和主动寻求保健服务的意识。主要做了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为此次宣传活动真正落到实处,我们加大了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在医院、保健院大厅、妇产科、保健院走廊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设立了咨询台。在2008年6月3日这天在县卫生局领导下,由县保健院、县医院妇科产科、儿科医护人员一起到群众比较集中的塔河县休闲广场、塔河县百货大楼门前、商业一条街、公园及个体商业网点发放宣传资料。并在休闲广场悬挂横幅:“《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颁布十周年”及《保障母婴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设立咨询台、张贴了多张宣传画,为群众讲解有关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和婴幼儿保健的有关知识。告诉已婚育龄妇女要怎样生一个健康宝宝,避免出生缺陷的发生,住院分娩的意义以及大力宣传《促使母乳喂养成功的十点措施》、《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尤其对部分母乳喂养和人工喂养的母亲进行指导,合理添加辅食,购买合格奶粉,

解答了群众提出的问题。

二、这期间,妇幼保健院对妇产科、儿科的医护人员进行了二次培训,学习了《母婴保健法》及相关法规,进行孕产妇、婴幼儿期保健方面新知识的培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总之,通过宣传月各项活动的开展,提高了保健人员的技术水平、保健服务意识和责任,使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掌握了母婴保健一系列知识,我们将进一步宣传贯彻《母婴保健法》,使母婴保健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下去。

塔河县卫生局二00八年七月三日

《母婴保健法》及“行动计划”

宣传活动总结

2004年是《中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实施的第三年,同时也是《母婴保健法》颁布十周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和“行动计划”提出的目标和措施,降低我国出生缺陷和残疾的发生率,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及了解、认识、参与“行动计划”的实施,9月28日,塔河县卫生局与妇联、残联、县妇幼保健院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了“行动计划”暨纪念《母婴保健法》颁布十周年宣传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塔河县卫生局高度重视《母婴保健法》颁布十周年及“行动计划”的宣传工作,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在医院、保健院大厅、妇产科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设立咨询台、义诊台,增强公众对《母婴保健法》及“行动计划”的了解和认识。在9月28日这一天由县卫生局、妇联、残联、县妇幼保健院等工作人员在群众比较集中的塔河县休闲广场、塔河县百货大楼门前、塔河县中央商城门前、公园及个体商业网点发放宣传资料。并在休闲广场悬挂横幅:“纪念《母婴保健法》颁布十周年”、“健康宝宝,从孕前做起!”,设立咨询台、张贴了多张宣传画,为群众讲解如何预防出生缺陷、及先天性残疾的科普知识,避免出生缺陷的发生,住院分娩的意义。同是为30多名育龄妇女进行了义诊。

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使公众认识并参与到《母婴保健法》及“行动计划”的实施中,树立妇幼保健服务的良好社会形象,我们将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到日常工作中,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

塔河县卫生局

二00四年十月十日

第11篇:母婴保健技术考核试题 母婴保健法试题

母婴保健技术考核试题 母婴保健法试题 第一部分:法律知识 (每题5分)

1、《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何时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A、1994年10月27日 B、1995年1月1日 C、1995年6月1日 D、1995年10月27日

2、《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从何时正式实施 1994年10月27日  B、1995年1月1日 C、1995年6月1日 D、1995年10月27日

3、《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立法的依据是: A、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基本国策 B、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C、中国九十年代儿童发展规划纲要 D、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4、下面哪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立法的目的? A、保障母亲和婴儿的健康 B、控制人口数量 C、提高出生人口质量 D、加强妇幼卫生管理

5、中国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是:

A、以保健为中心 B、保健与临床结合 C、面向基层,面向群体 D、以预防为主

6、根据《母婴保健法》规定,下面哪项不正确?

A、除医学上确有需要外,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 B、医师根据《母婴保健法》提出医学意见,当事人必须无条件执行 C、医师依法施行终止妊娠手术或者结扎手术需经当事人同意并签署意见 D、有产妇死亡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应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7、有关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哪项是错的?

A、公民和医疗保健机构均可以申请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 B、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结果不具备法律效力 C、对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也可以申请鉴定

D、县以上地方政府可以设立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组织

8、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 A、设立母婴保健执法监督机构 B、做好妇幼保健机构的规划设置

C、对妇幼保健机构进行执业登记、注册、校验和监督工作 D、将母婴保健事业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9、《母婴保健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严重疾病是指: A、妊娠合并严重的心、肝、肺、肾疾病和糖尿病 B、严重精神性疾病

C、严重的妊娠高血压综合症

D、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严重影响生育的其他疾病

10、有关家庭接生,哪项是错的?

A、家庭接生员必须取得《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 B、家庭接生员只能接正常产 C、患有妊高症的孕妇,可以由家庭接生员接生

D、家庭接生的,由所在乡(镇)卫生院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母婴保健技术考核试题 母婴保健法试题

11、《出生医学证明》可以作为:

A、出生人口血亲关系证明 B、出生人口申报户籍的依据 C、国籍证明文件 D、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据

12、母婴保健监督员的职责包括: A、监督检查《母婴保健法》的执行情况

B、对违反《母婴保健法》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罚的意见 C、参与有关案件的处理

D、提出改进母婴保健工作的建议

13、施行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机构的审批:

A、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 B、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 C、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D、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14、各级政府应当:

A、采取措施,加强母婴保健事业发展 B、促进母婴保健事业发展 C、积极防治地方性高发疾病

D、将母婴保健事业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15、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书,从事专项技术服务: A、出具各类证明无效

B、卫生行政部门可以予以警告或罚款等行政处罚 C、致人重伤的依刑法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D、故意伤害他人的,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6、《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有效期为: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17、下列哪项不是《母婴保健法》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的严重缺陷: 无脑畸形、脑积水、脊柱裂、脑脊膜膨出等

内脏膨出或内脏外翻 C、缺少右耳廓 D、四肢短小畸形

18、《母婴保健法》规定孕产期保健包括下列哪些内容? A、母婴保健指导 B、孕妇、产妇保健 C、胎儿保健 D、新生儿保健

19、孕妇下列那种情形应当进行产前诊断?

A、羊水过多或过少 B、年龄超过40周岁 C、胎儿发育异常或胎儿可能有畸形 D、曾经分娩过先天性严重缺陷的婴儿

20、违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给当事人身心造成严重伤害的,给予何种处罚? A、责令停止和警告 B、罚款20000元

C、警告 D、由卫生行政部门取消其执业资格

母婴保健技术考核试题 母婴保健法试题 第二部分:专业知识 (每题2.5分)

1、关早孕诊断,哪些是对的?

A、停经是已婚妇女可能妊娠的最早与最重要的症状 B、妊娠反应多于妊娠12周左右自行消失 C、宫颈粘液涂片出现羊齿状结晶,早孕可能性大 D、HCG检查超出正常值2倍,可以确诊为早期妊娠

2、我国围产期是指:

A、孕满24周至胎儿娩出 B、孕满28周至预产期 C、孕满24周至产后2周D、孕满28周至产后1周 孚8周至产后42天

3、新生儿APGAR评分的依据:

A、每分钟心率 B、胎儿血氧分压 C、呼吸 D、有无哭叫

4、产妇产后出血的常见原因:

A、产后宫缩无力 B、胎盘滞留 C、软产道损伤 D、凝血功能障碍

5、下列哪些不是新生儿复苏早期应采取的措施? A、保暖 B、补充水电解质 C、清理呼吸道 D、母乳喂养

6、有关月经哪项是不对的? A、月经是性功能成熟的标志之一 B、一般营养体质健壮者,初潮往往偏早

C、月经周期一般为28——30天,提前或延后7天仍属正常 D、月经血内含有膜碎片,子宫颈粘液等

7、有关中晚期妊娠,哪项错误?

A、宫底高度可因孕妇脐耻间距以及胎儿发育情况,羊水量多少等各有差异 B、孕妇于妊娠18——20周时开始自觉胎动 C、胎心音在妊娠18——20周时透过腹壁听到 D、宫底随孕周增加而升高,到40周为最高

8、临产先兆的主要标志是:

A、宫缩持续三十秒以上 B、宫缩逐渐加强,间歇逐渐缩短 C、见红 D、宫颈扩张

9、影响母乳喂养的因素有:

A、母乳营养 B、精神、休息和睡眠 C、勤吸吮、按需哺乳 D、母婴同室

10、活产新生儿是指娩出时具有哪些生命征象之一者? A、心跳 B、呼吸 C、脐动脉搏动 D、随意肌缩动 母婴保健技术考核试题 母婴保健法试题

11、关于流产的治疗原则哪项是错误的? 先兆流产,予镇静剂及维生素E 难免流产,行清宫术 不全流产,行清宫术

感染性流产,高热,但出血不多,立即行清宫术,并予抗生素

12、处理子宫收缩不协调的首选措施是?

A、肌注杜冷丁 B、温肥皂水灌肠 C、人工破膜 D、静滴催产素

13、初产妇规划宫缩17小时,宫口开大2cm,应该诊断为: A、潜伏期延长 B、活跃期延长 C、胎儿前身娩出后 D、胎儿全部娩出后

14、对有出血病史者,为预防产后出血使用宫缩剂应在: A、抬头拨露后 B、胎头着冠后

C、胎儿前身娩出后 D、胎儿全部娩出后

15、新生儿新法复苏哪项是错误的?

A、清理呼吸道应在新生儿出生第一口呼吸以前

B、建立呼吸,可使呼吸中枢兴奋药物如络贝林、可拉明 C、建立循环

D、使用肾上腺素的浓度是1:10000,每公斤体重0.1ml

16、关于产后出血发生休克的先兆哪项是错的?

A、心慌、脉搏快 B、头晕、面色苍白、皮肤湿冷 C、一定伴有大量阴道流血 D、血压下降

17、妊娠高血压综合症使用硫酸镁时最早出现的中毒反应: A、呼吸减慢 B、心率减慢

C、尿量减少,膝反射亢进 D、膝反射迟钝或消失

18、妊娠高血压的治疗哪项是错的?

A、解痉首选硫酸镁 B、镇静首选安定 C、降压药物一般仅使用于血压过高 D、常规使用利尿剂

19、催产素使用哪项是对的 A、适用于所有孕产妇的引产和催产 B、使用前阴检是不适宜的 C、可用于不协调子宫收缩

D、使用时先输以5%葡萄糖,调好每分钟8滴的速度后加入2.5u催产素 20、气囊面罩复苏器的使用哪项是错的? A、经初步复苏无效时即使用 B、加压给氧的浓度需90——100% C、每分钟挤压气囊速度为40次

D、双手挤压气囊母婴保健技术考核试题 母婴保健法试题

21、胸外按摩哪项是错的?

A、经纯氧正压呼吸15——30秒后心率仍低于60——80次/min B、按压部位为胸骨下1/3处 C、按压深度为3——4cm D、按压速度120次/min

22、关于输卵管结扎术哪项是错的? A、严格按开腹手术要求做好术前准备 B、术前常规妇检 C、关腹前严格清点纱布和器械 D、结扎部位应在输卵管壶腹部

23、终止妊娠手术可能发生的合并症有: A、子宫穿孔 B、术中出血 C、胚胎组织遗留 D、生殖器官感染

24、下列哪些情况容易发生羊水栓塞 A、在静脉滴注催产素时破膜 B、中期妊娠引产宫缩过强 C、宫缩乏力 D、胎盘早期剥离

25、下列哪项和先兆子宫破裂不符合: A、子宫收缩呈强直性 B、出现病理缩复环 C、胎儿肢体表浅 D、子宫下段压痛明显

26、有关阴道炎,哪项正确 A、很少发生于妊娠期 B、不通过性交传播

C、老年性阴道炎因雌激素水平降低引起 D、孕早期滴虫性阴道炎首选灭滴灵口服

27、足月分娩如需常规静脉滴注催产素时,常用剂量哪项是正确的 A、2.5——5u加入5%葡萄糖液500ml中 B、10u加入5%葡萄糖液500ml中 C、15u加入5%葡萄糖液500ml中 20u加入5%葡萄糖液500ml中

28、关于孕产妇系统管理,哪项是错的?

A、从确诊早孕开始,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纳入孕产妇系统管理

B、产前检查农村不少于5次,城市不少于6次,对高危妊娠进行“三专”管理 C、产后

3、

7、

14、28天进行产后访视,42天进行母子健康检查 D、产前检查每月进行一次

29、高危妊娠管理要求:

A、早建卡,早检查 B、产前检查每周一次

C、专科门诊、专册登记、专人诊治、追踪矫治、住院分娩 D、动员住院分娩,做好产后42天检查 30、新生儿窒息初步复苏处理包括: A、揩干羊水,饱暖,防止失热

B、摆好体位,吸清粘液,使呼吸道通畅 C、触角刺激,诱发呼吸 D、吸氧

母婴保健技术考核试题 母婴保健法试题

31、当发现新生儿臂部及肢体等处皮下脂肪变硬时,处理的重点应放在: A、静脉点滴高参葡萄糖 B、应用激素 C、给能量合剂 D、复温

32、新生儿生理性黄疸的特点:

A、出生后即有皮肤黄染,2——3天加重,很难消退 B、出生后2——3天出现皮肤黄染,伴有皮下出血

C、出生后2——3天出现皮肤粘膜黄染,4——5天达高峰,7——10天消退 D、列临床症状,肝功能正常

33、关于孕期卫生,下列哪能项是错误的?( ) A、孕期饮食应富有营养而少刺激性 B、应定期做产前检查 C、注意卫生、经常洗澡坐盆 D、注意乳房卫生,矫正乳头内陷

34、关于人工流不,下列哪能项正确?( ) A、人流是控制生育的主要手段

B、人流是指在妊娠14周前用人工方法终止妊娠 C、人流是指在妊娠128周前用人工方法终止妊娠 D、人流术包括吸宫术、钳刮术、水囊引产术

35、关于新生儿破伤风,下列哪项是错误的? A、是由破伤风杆菌引起的一种急性传染病 B、一般出生5—7天出现呼吸困难,苦笑面容

C、早期刺激时才抽搐,抽搐间隙神志清醒,以后抽搐加重、频繁 D、不需治疗,20天后可痊愈

36、消除新生儿破伤风的措施有:( ) A、新法接生,住院分娩 B、实行计划生育

C、对育龄妇女注射破伤风类毒素 D、对育龄妇女进行破伤风毒素注射

37、孕产妇死亡是指:( ) A、从妊娠开始至产后7天风死亡者 B、从妊娠开始至妊娠结束死亡者

C、从妊娠开始至妊娠结束后42天内死亡者 D、从妊娠开始至产后56天死亡者

38、宫颈糜烂有分度依据是( ) A、糜烂面积占宫颈面积的比例 B、宫颈刮片 C、碘试验 D、糜烂深浅

39、子宫破裂的预要点有:(

A、做好计划生育 B、定期产前检查 C、认真观察并正确处理产程 D、合理使用催产素 40、行产钳术应具备的条件:( )

A、头合相称 B、仅用于顶选露 C、宫口开全 D、胎儿存活

第12篇:母婴保健总结

南安市中医院母婴保健年度工作总结

一.政治思想方面

在政治思想方面,始终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等重要思想,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主导思想,坚持改革、发展和进步,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在工作期间,积极围绕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以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为前提,以增强理论知识和提高业务技能为基础,坚持走临床和社会工作相结合的道路,积极带领全科职工齐心协力、努力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二、妇幼保健业务工作

1.为不断巩固爱婴成果,提高产科质量,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死亡率。

2、孕产妇保健管理

活产数4694人,剖宫产1596例,剖宫产率34%;除医学指征外院内纯母乳喂养率达100%;按需哺乳率达100%;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保健人员素质

提高产科工作质量,是保障医疗安全,降低孕产妇、新生儿死亡率的重要途径,我们注重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2013年至2014年共派出2名医师到上级医院进修,同时积极爱婴医院、新生儿筛查、产科急危重症等各种培训班,并请上级医院专家到我院授课,逐步接触了新产程观点、自由体位分娩、无保护接生等新观点,在科室营造勤奋好学的气氛

四、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范终止妊娠技术管理

我科按照公安部有关要求规范出生证明签发程序,对14周以上终止妊娠病例查验相关证明,加强药流管理,做好知情同意及病历登记。

五、加强产房安全管理,促进自然分娩

我科健全产房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急救药品监管,增加急救设备,加强新生儿窒息操作训练,严密观察产后出血量,积极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听力测试工作,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听力测试率将近100。做好母乳喂养宣教工作,改善产房分娩环境,实行陪伴分娩,。开展各种培训提高助产技能。建立健全妇幼各项原始登记和报告制度。认真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工作,按时完成各类报表的上报,做到完整、准确、及时

七、畅通抢救绿色通道,规范危重孕产妇转诊

对前来我院产检及分娩的孕产妇规范填写孕产妇系统管理保健手册,按要求规范开展产前检查、高危孕妇筛查与管理,建立产科抢救绿色通道,对危重孕产妇按规范转诊,对危重病历及时组织抢救和会诊,努力提高抢救成功率。

南安市中医院 2015年1月10日

第13篇:福建省母婴保健

福建省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

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母婴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简称《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及配套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境内从事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 列入本办法管理的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是指《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及其配套法规和《条例》规定的需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展的技术服务。

第四条 公民享有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知情权、选择权。卫生技术人员应答复服务对象询问的有关医学问题,并提出医学指导意见。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和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二章 技术服务项目

第六条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主要项目 ㈠婚前医学检查;

㈡医学需要的结扎、终止妊娠; ㈢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 ㈣妇科常见疾病筛查

㈤新生儿疾病筛查,目前确定的病种为先天性甲状腺机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及听力障碍;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开展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筛查; ㈥助产技术; ㈦家庭接生。

第七条 计划生育专项技术服务主要项目 ㈠输卵管绝育; ㈡输精管绝育;

㈢放、取宫内节育器; ㈣人工流产; ㈤中妊引产; ㈥药物流产; ㈦输卵管吻合; ㈧输精管吻合。

第三章 执业审批

第八条 医疗保健机构开展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应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本办法规定的设置原则。

第九条 开展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十条 医疗保健机构开展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卫生部《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待发);开展产前诊断和遗传病诊断的,必须符合卫生部规定的《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医疗保健机构的基本准入标准》。

第十一条 医疗保健机构申请开展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必须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和注明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审查批准权限如下:

㈠开展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实验室检测及新生儿听力检测和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及居住在国外中国公民的婚前医学检查服务的,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 ㈡开展国内居民的婚前医学检查和医学需要的结扎、终止妊娠等服务的,由设区的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

㈢开展助产技术、妇科常见疾病筛查、计划生育技术和家庭接生服务的,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

第十二条 开展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原则:

㈠二级以上妇幼保健院(所)或三级综合性医院可申报开展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和居住在国外中国公民的婚前医学检查服务,每个设区的市设1~2所、省会城市设2~3所。 ㈡一级以上妇幼保健院(所)或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可申报开展国内居民的婚前医学检查服务,每县(市、区)设1~2所;在交通不便地区,婚前医学检查机构应开展定期巡回服务或长期定点服务。

㈢二级以上妇幼保健院(所)或三级综合性医院可申报开展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服务,每个设区的市设1~2所。

㈣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可申报开展医学上需要的结扎、终止妊娠服务,每县(市、区)设1~2所。

㈤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实验室检测服务,按每800万人口左右的区域审查批准1所设区的市以上医疗保健机构承担;设有产科床位的一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为新生儿疾病筛查的采血机构。

二级以上妇幼保健院(所)或三级综合性医院可申报开展听力检测(诊断)服务,每个设区的市设1~2所;一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和设有产科床位的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为新生儿听力初筛机构。

㈥一级以上有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可申报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城区或县城临近的乡镇(街道)卫生院不开展助产技术;一般卫生院不开展剖宫产手术。

㈦开展妇科常见疾病筛查服务,按《福建省妇科常见疾病筛查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㈧开展家庭接生服务,按《福建省村级妇幼保健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㈨计划生育技术:

⒈乡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可申报开展放、取宫内节育器手术、人工流产和输卵(精)管绝育手术服务;

⒉县级及以上设有产科床位、并有输液、输血和剖宫产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可申报开展中妊引产术、钳刮术和药物流产手术服务;

⒊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可申报开展输卵(精)管吻合术服务。

第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申请开展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资料: 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或《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㈢从事相关技术服务的卫生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㈣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除上述资料外,还需要提交可行性报告、相关技术规范。

第十四条 审批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在60天内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文件及《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进行审查和核实。对申请开展产前诊断和遗传病诊断技术的还应组织专家论证,根据论证报告进行审查核实。经审核合格后发给《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并注明获准开展的具体服务项目。

批准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在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明获准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项目,并向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通报。

审核不合格的,应将审核结果和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的医疗保健机构。

第十五条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和注明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三年。有效期满,继续开展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重新办理申请手续。在有效期内,审批机关每年组织检查、校验一次。 第十六条 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及个体医疗机构不得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十七条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把《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和注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悬挂在醒目处。

第十八条 医疗保健机构变更或停止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应向审批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审批机关在收到变更、注销申请之后30日内作出决定,并在《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明。

第四章 技术人员管理

第十九条 从事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护士必须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和《护士执业证书》,同时具备卫生部《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规定的相关技术服务人员的要求以及符合《从事产前诊断技术卫生专业人员的基本准入标准》,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后,方可开展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审批权限如下:

㈠从事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实验室检测及新生儿听力检测和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及居住在国外中国公民婚前医学检查的卫生技术人员必须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培训、考核、审批,并取得《合格证》。

从事新生儿疾病筛查血片采集及新生儿听力初筛的卫生技术人员必须经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岗前专项技术培训,取得《结业证书》。

㈡从事国内居民婚前医学检查的卫生技术人员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培训、考核合格发给《结业证书》,设区的市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结业证书》和准入标准核发《合格证》。

㈢从事医学上需要的结扎、终止妊娠的卫生技术人员,必须由设区的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培训、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

㈣从事中妊引产术、钳刮术、药物流产术和输卵(精)管吻合手术的卫生技术人员由设区的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培训、考核合格发给《结业证书》,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设区的市卫生行政部门的《结业证书》和准入标准核发《合格证》。

㈤从事放、取宫内节育器手术、人工流产术、输卵(精)管绝育术、助产技术、妇科病普查和家庭接生的技术人员,必须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培训、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 第二十条 《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应注明获准开展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具体项目。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不能开展获准项目以外的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二十一条 《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和《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期内至少校验一次,校验机关为原发证机关。

第二十二条 经考核合格,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的卫生技术人员,不得在未取得相应《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和未经审批开展相应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的医疗机构开展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二十三条 《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和《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不得出借、涂改,禁止伪造、变造、盗用及买卖。如有丢失,应及时报告原发证机构,并申请办理补发手续。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和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㈠负责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审查、批准,并核发相应的《许可证书》和《合格证》。

㈡定期对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及其他事项进行管理监督、定期检查。 ㈢做好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报表和资料的分析、利用和反馈工作。 ㈣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机构和人员依法进行处罚。

第二十五条 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成立由当地医疗保健机构妇产科、泌尿外科、检验科、小儿科(新生儿科)、妇幼保健科、计划生育科、婚前保健科等相关专业人员5~7人组成的考核组,负责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相应的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考核。

第二十六条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本辖区内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业务管理。主要职责:

⒈负责组织本辖区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人员的系统培训;

⒉协助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审批范围内的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和机构的考核; ⒊负责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质量控制和技术指导; ⒋负责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关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⒌负责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业务技术管理。

第二十七条 从事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有关技术规范。

第二十八条 医疗保健机构应加强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二十九条 开展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管理和病例追踪观察制度。

第六章 处罚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从事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非医疗保健机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处罚。 第三十一条 根据《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医疗保健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㈠未经批准从事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

㈡擅自录用不具备相关执业资格人员,从事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 ㈢经检查评估质量不合格的;

㈣违反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技术常规,造成严重后果的; ㈤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或实施假手术的。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由卫生部统一印制。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证的登记号编制说明

第14篇:母婴保健总结

东营区人民医院

母婴保健年度工作总结

一.政治思想方面

在政治思想方面,始终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等重要思想,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主导思想,坚持改革、发展和进步,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维护领导、团结同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工作任劳任怨、呕心沥血。

在工作期间,积极围绕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以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为前提,以增强理论知识和提高业务技能为基础,坚持走临床和社会工作相结合的道路,积极带领全科职工齐心协力、努力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在工作中,深切的认识到一个合格的妇产科医生应具备的素质和条件。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不断加强业务理论学习,通过订阅大量业务杂志及书刊,学习有关妇幼卫生知识,并多次去省市及兄弟单位学习新的医疗知识和医疗技术以及管理方法,从而开阔了视野,扩大了知识面。始终坚

持用新的理论技术指导业务工作,能熟练掌握妇产科的常见病、多发病及疑难病症的诊治技术,能熟练诊断处理产科失血性休克、感染性休克、羊水栓塞及其他产科并发症及合并症,熟练诊治妇科各种急症、重症,独立进行妇产科常用手术及各种计划生育手术。工作中严格执行各种工作制度、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一丝不苟的处理每一位病人,在最大程度上避免了误诊误治。

二、妇幼保健业务工作

为不断巩固爱婴成果,提高产科质量,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死亡率。

2、孕产妇保健管理

活产数1950人,产妇总数2160人,住院分娩人数965人,母乳喂养率95.21%。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保健人员素质

为提高业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所有业务人员都参加了各种继续教育学习,每人都取得了4分以上的继续教育学分。有2人参加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培训班现场学习,做到凡参加人员都会正确使用复苏囊,并会操作新生儿气管插管技术。做好孕产妇死亡评审和儿童死亡补漏调查工作。

学习、宣传、落实《母婴保健法》,整理收集有关材料,书写版面,组织人员利用宣传车到各集市、乡镇宣传,散发宣传材料,带领同志们办起宣教室,并帮助指导各乡镇办宣教室或宣传栏,为《母婴保健法》的落实打下一定基础。积极开展婚前查体工作,发放《致新婚夫妇的一封信》,进行新婚保健知识及优生优育知识的宣教,每年举办学习班1-2期,提高了孕产妇自我保健能力,降低了孕产妇及新生儿的发病率和死亡率,为提高我区的人口素质奠定了基础。

东营区人民医院

2012年1月4日

第15篇:医疗卫生法规:母婴保健法之婚检

婚前医学检查,对那些查出患有影响结婚和生育疾病的患者,医生会给予正确的矫治,同时提供孕前咨询指导。从医学和优生学的角度来看,婚前检查有利于婚后家庭的幸福和婚姻的美满,有利于优生优育、提高下一代的身体素质。 实施时间:1995年6月1日。

婚前保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公民提供婚前保健服务。婚前保健服务包括下列内容。

1.婚前卫生指导:关于性卫生知识、生育知识和遗传病知识的教育。

2.婚前卫生咨询:对有关婚配、生育保健等问题提供医学意见。3.婚前医学检查:对于准备要结婚的双方来说,男女两人都有可能会患上影响结婚和生育有关的疾病,这一点就需要进行医学检查,也就是俗称的婚前检查。 婚前医学检查包括: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1.指定传染病,如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凡患有传染病而仍处于规定隔离期内的病人或正处于活动期的慢性病病人,如肺结核人、严重心脏病等应暂缓结婚。梅毒、淋病等性病和麻风病等患者应彻底治愈后才能结婚。 2.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如各种类型的先天性痴呆、进行性肌营养不良、肌强直等病; 3.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三)《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第八条。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 (一)严重遗传性疾病; (二)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 (三)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例题】

婚前医学检查疾病不包括: A.躁狂症 B.艾滋病 C.心脏病 D.职业病

【答案】D。职业病不属于婚前医学检查疾病内容。

第16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母婴保健法》宣传活动总结

今年是《母婴保健法》颁布实施16周年,此次宣传活动的主题为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做到母亲安全,儿童优先。活动内容为宣传《母婴保健法》、婚前保健知识、孕产期保健知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农村妇女叶酸增补预防神经管畸形知识、儿童保健等知识。为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普及《母婴保健法》的新观念和重要意义,将每年的六月定为《母婴保健法》宣传月,我院利用集市在地方人口密集的地方进行宣传,现将这次宣传活动总结如下:

结合本次宣传月,我中心的医务人员,利用广播、报栏等形式,进行多方位、高质量的宣传。各社区街头悬挂宣传标语,妇幼保健人员及时向前来就诊、住院的病人进行口头宣传,达到宣传的目的。

另外,社区服务中心的妇幼保健人员及医务人员,在光彩大市场人群密集的地方开展了《母婴保健法》知识宣传活动,在人群较多的地方悬挂了《热烈祝贺母婴保健法实施十六周年》、《预防出生缺陷 科学服用叶酸》等条幅,展示了多种展板,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宣传内容为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小儿缺铁性贫血及水痘、手足口病的预防知识。同时重点宣传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和免费增补叶酸这两个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大大提高了群众对《母婴保健法》的知晓率,真正达到了宣传的效果。

总之,我们还要大力宣传《母婴保健法》,让广大群众了解母婴保健法,便于今后的宣传工作。让更多的群众得到实惠。

第17篇: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总结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和《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妇幼保健工作管理,提高妇幼保健工作质量,这半年来在院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力指导、关怀下,广大医务工作者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政策,以满足人民健康需求为目标,全面落实管理机制,使管理制度逐渐规范。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服务意识、树立整体医疗服务观念

1、着力改善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服务水平。多年来,我院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牢固树立“治疗从尊重开始”的服务理念,不断开拓创新,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服务模式,树立了医院的服务品牌,在社会上享有良好的口碑。

2、加强医患沟通,制定并落实培训制度。和谐的医患关系离不开良好的沟通,良好的沟通是成功的一半,医患沟通不是独立的,它存在于整个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全过程中,为此我院制定了一套相关措施,定期培训,加强了医务人员的沟通技巧、途径、方法,并通过培训制度加强医患沟通方面的知识培训,提高医患沟通的技巧,并通过培训使医务人员在工作中保持好的形象,好的精神面貌,不断提高自身修养,最终实现医患和谐。

3、认真做到“四心”耐心、细心、责任心、爱心。从工作的每一个

细节入手,优化服务流程,以安全快速、精益求精的技术,及时准确的为病人提供治疗、护理,在病人康复中提供全程的健康指导。全科形成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使患者满意度达100%,病人对医护人员评价合格率100%。

二、增强法律意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1、定期组织各级医疗技术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严格按照卫生部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设施及规章制度,备齐各项抢救物品和器械,并能熟练应用,定期检查,确保了急救器械的完好和药品齐全有效。所有从业人员均取得相关执业证书,无超范围执业。

2、加大宣传力度。定期组织《母婴保健法》及妇女保健工作知识的培训及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媒体大力宣传母婴保健、优生优育、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等科学知识,并在院内设立了四十多块宣传栏进行健康宣教工作。为减轻病人痛苦我院开展了无痛人流手术,收到良好效果。定期的法律法规培训既培养了医护人员的慎独精神,又增强了法律意识,提高了医护人员的综合素质,医护人员在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前提下,能针对不同的病人运用恰当的方式与其沟通,在提供合法有效的医疗服务的同时,随时用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既减少了冲突,又避免了医疗纠纷的发生,全年无任何纠纷及差错发生。

三、加强科室管理,合理人员配备,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为确保母婴保健工作顺利开展,提高保健人员技术水平,医院采取了各种管理措施。

1、严把人员准入关,注册上岗,建立个人业绩、技术评价记录,定期考核专业技术水平与服务能力,实行末位淘汰制。

2、开展多途径培训,利用自学考试、函授等教育提高学历水平,年培训率达50%以上,并做好继续教育学分制,配合专科特点,提高医疗护理水平,医护人员不但要掌握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还要练就过硬的技术操作本领。坚持院科两级考核工作,每季度定期组织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形成学习型团队氛围,以工作促学习,用学习提升自身素质,增强竞争力,更好地为患者服务,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奖惩措施,定期组织考核取得了优异成绩,成绩与奖惩制度挂钩。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投入,为给患者提供更舒适的就医环境,对科室布局进行了重新调整,使之更趋于合理,引进了技术人才,开展了新业务、新技术,有计划的投入一定资金购进了一批新型的医疗设备,如:海极星、钼钯、乳腺治疗仪、CDYD低频振动电磁治疗仪等大型仪器,组织人员进行了专项培训,制定操作规程,并定专人保管、维修保养,使之运转良好发挥其应有作用,圆满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四、努力抓好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是医院生存的生命线,为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院领导严把医疗质量关,层层落实责任制,为防范医疗事故,降低医疗风险,医院内进行了不同类型的培训。如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无痛人流手术的适应症、禁忌症,危重病人的抢救等。工作中强化医护人员工作责任心,提高安全意识,培养严谨的工作作风,建立健全

各项相关的工作制度、操作规程等,如交接班制度、疑难病历讨论制度及护理管理制度等,加强医疗人员对医疗风险的识别,强化细节管理理念,以人为本,以细节管理为中心。健全管理机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对现场管理的督导,制定完善的细节操作流程,使之更加科学、规范,从而有效降低医疗风险,有利于医疗质量的提高,认真做好各项消毒隔离技术,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术后病人床头交接清楚,手术室定期做好细菌检测工作,每班进行紫外线消毒,并做好登记,医疗垃圾按规定处理,防止院内感染发生,基础用品配备齐全,功能良好,各种急救药品完好,常规器械消毒规范合格,加大检查力度,坚持院科两级检查制度,做到每季大检查,每月专项检查,每周小查,做到质量管理目标零缺陷,使质量工作达到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制定实施计划和整改反馈制度,落实工作程序,定时召开医疗安全会议,认真查找工作中的隐患,采取必要的杜绝措施,树立法律法规意识,提供合法有效的医疗服务,防范医疗纠纷全年无差错事故发生。

五、狠抓落实,努力完成各项工作

在过去的一年中全体医护人员工作积极主动、服务热情优质,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工作热情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无差错事故发生,认真配合医院的各项活动,赢得了领导、病人及其家属的好评,现将工作量统计如下:

总之,虽然过去的工作中做出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如:1、医护、医患、护患之间的沟通问题有待进一步加强。

2、医护人员的整体综合业务素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发扬优点,改进不足,有计划有目标的开展工作,在思想上、业务上、服务上扎实的学习,实实在在的工作,使业务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为把母婴保健工作和妇幼保健工作做的更好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第18篇:母婴保健培训试题

母婴保健培训试题

单位:姓名:得分 判断题:

1、有行为能力需实行终止妊娠或结扎手术者,应当经其监护人同意并签署意见。()

2、严禁使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但医学上却有需要的除外。()

3、医师定期考核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

4、医师定期考核中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两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魏不合格。()

5、从事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人员,必须经过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

6、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产前诊断、必须经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

7、经产前检查,医师发现或者怀疑胎儿异常的,可以直接终止妊娠。()

8、孕产期保健服务是指从怀孕开始至产后28天内为孕产妇及胎、婴儿提供的医疗保健服务。

9、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卫生技术人员,可以在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

10、处方的药品剂量与数量用汉字书写。()

11、签发机构当将《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及其相关资料按首次签发、换发、补发分类进行归档,永久保存。()

12、优生优育包括遗传咨询、产前诊断、选择性流产、妇幼保健四个方面。()

13、甲类传染病属于严格管理传染病。()

14、丁某、1982年医学本科毕业,现任某三甲医院科主任,已晋升为主任医师,可以不参加继续医学教育。()

15、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

16、处方书写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17、输血完毕后,输血过程中所用器具和血袋保留3天。()

18、值班医师必须是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

19、病例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重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20、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别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别字上,保留原纪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第19篇:母婴保健技术试题

母婴保健考核试题

科室:

姓名:

得分:

一、填空题

1、母婴保健工作实行以保健为中心,保健和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

2、产前诊断是指对胎儿进行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的诊断。

3、孕产期保健服务指从怀孕开始至以后四十二天内为孕妇及胎婴儿提供的医疗保健服务。

4、艾滋病传播途径有三种:(1)性接触传播(2)血液传播( 3)母婴传播。

5、胎儿的致畸敏感期指胚胎3~8周。

6、常见的导致出现缺陷的原因有三类:一是母亲在怀孕期间微量元素营养不足,二是环境致畸因素的影响,三是遗传因素。

7、防治小儿四病:是对小儿贫血,佝偻病,肺炎,腹泻等小儿常见病,多发病进行防治。

8、新生儿常规访视,是对出生后3天、7天、14天、28天访视。

9、屈光不正包括近视、远视、散光。

10、低出生体重和极低出生体重分别是指新生儿出生体重低于2500克和1500克。

11、现代医学模式:生物—心理—社会模式

12、胎儿出后只有心跳而无呼吸者称为新生儿窒息。

二、单选题

1、妇女保健工作的基本内容是(

E )

A、五期保健

B、妇女病普查普治

C、劳动保护

D、计划生育指导

E、以上都是

2、妊娠期发现哪种情形者,不应提出终止妊娠的医学意见?(

D ) A、胎儿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 B、胎儿有严重缺陷

C、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孕妇健康 D、胎位不正

3、早期妊娠是指( C ) A、妊娠4周

B、妊娠8周 C、妊娠12周

D、妊娠16周

4、下列哪个时期小儿的死亡率最高 ( B )

A,胎儿期

B,围生期

C,幼儿期

D,学龄前期

E,学龄期

5、小儿生长发育最快的时期为( C ) A,幼儿期

B,新生儿期

C,婴儿期

D,学龄前期

E,青春期

6、前囟闭合的最迟时间为( C )

A,0.5岁

B,1岁

C,1-1.5岁

D,2岁

E,2-2.5岁

7、小儿前囟饱满提示(

A )

A,颅内压增高

B,肥胖

C,营养不良

D,微量元素缺乏

E,发育不良

8、下列哪种乳汁中蛋白质含量最高( A

)

A,初乳

B,过渡乳

C,成熟乳

D,晚乳

E,以上都是

9、2个月婴儿已接种过的疫苗不包括( C

)

A,卡介菌

B,乙肝疫苗

C,百白破疫苗

D,脊髓灰质炎疫苗

E,以上都不是

10、引起佝偻病最常见的病因是(

E )

A,生长发育过速

B,摄入不足

C,慢性腹泻

D,母乳摄入少

E,日光照射不足

11、抢救新生儿窒息的首要措施是( C )

A,人工呼吸

B,给氧

C,清理呼吸道

D,肌注呼吸中枢兴奋剂

E,心脏按压

12、末次月经的第一天是公历2003年5月20日,预产期应为( B )

A,2004年1月27日

B,2004年2月27日

C,2004年3月27日

D,2004年4月2日

E,2004年2月13日

13、围产期(

A )

A、从妊娠28周至产后一周

B、从妊娠24周至产后一周 C、从妊娠28周至产后28天

D、从妊娠24周至产后28天

14、妊高首选药物是什么?(

C )

A、硫酸钠

B、硫酸钙

C、硫酸镁

D、硫酸钾

15、婚前卫生咨询的内容是( B )

A、关于性卫生知识,生育知识和遗传病知识

B、对有关婚配,生育保健等问题

C、对双方可能犯的疾病的检查

D、病史调查

16、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体格检查和( A )

A、预防接种

B、产后治疗

C、婴儿保健

D、婴儿接种

17、医学技术鉴定实行回避制度,下列哪一类关系可不回避( D )

A、父母

B、岳父母

C、兄妹

D、同学

18、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 B )鉴定.

A、月份

B、性别

C、发育情况

D、胎位

19、婚前医学检查实行( D )制度.

A、公示

B、逐级复查

C、逐级检查

D、逐级转诊 20、下列哪一类不是《母婴保健法》规定的严重缺陷( B )

A、脑积水

B、体形较小

C、脊柱裂

D、四肢短小 21.《母婴保健法》自( B )起施行。

A 1994年10月27日 B 1995年6月1日 C 1992年10月27日 D 1993年6月1日

22.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的人员对检查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申请( C )。 A行政复议 B仲裁 C医学鉴定 D行政裁决

23.经产前检查,医师发现或者怀疑胎儿异常的,应当对孕妇进行( B )。 A终止妊娠 B产前诊断 C结扎 D输血 24.( D )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母婴保健工作。 A地方人民政府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C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D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25.产前诊断是指对( B )进行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的诊断。 A母亲 B胎儿 C父亲 D爷爷

26.妇女保健工作的基本内容是(

E )。

A、五期保健 B、妇女病普查普治 C、劳动保护 D、计划生育指导 E、以上都是

27.妊娠期发现哪种情形者,不应提出终止妊娠的医学意见?( D ) A、胎儿患有严重遗传病 B、胎儿有严重缺陷

C、因患有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 D、胎位不正

28、早期妊娠是指( C

A、妊娠4周 B、妊娠8周 C、妊娠12周 D、妊娠16周

29、下列哪个时期胎儿的死亡率最高( B 。 A、胎儿期 B、围产期 C、幼儿期 D、学龄前期 30、小儿生长发育最快的时期是( C )。

A、胎儿期 B、围产期 C、幼儿期 D、学龄前期

31、前囟闭合最迟时间为(

C )

A、0.5岁 B、1岁 C、1—1.5岁 D、2岁

32、小儿前囟饱满提示(

A )

A、颅内压增高 B、肥胖 C、营养不良 D、微量元素缺乏

33、下列哪种乳汁中蛋白质含量最高( A )。 A、初乳 B、过度乳 C、成熟乳 D、晚乳

34、引起佝偻病最常见的病因是( D )。 A、生长发育过速 B、摄入不足 C、慢性腹泻 D、日光照射不足

35、抢救新生儿窒息的首要措施是( C )

A、人工呼吸 B、给氧 C、清理呼吸道 D、肌注呼吸中枢兴奋剂

36、围产期是指(

A )。

A、从妊娠28周至产后一周 B、从妊娠24周至产后一周 C、从妊娠28周至产后28天 D、从妊娠24周至产后28天

37、妊高症首选药物是什么?

C ) A、硫酸钠 B、硫酸钙 C、硫酸镁 D、硫酸钾

38、婚前卫生咨询的内容是( B )。

A、关于性卫生知识和生育知识 B、对有关婚配、生育保健等问题 C、对双方可能犯的疾病的检查 D、病史检查

39、医学技术鉴定实行回避制度,下列哪一类关系可不回避(

D )。 A、父母 B、岳父母 C、兄妹 D、同学

40、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下列哪项鉴定( B )。 A、月份 B、性别 C、发育 D、胎位

41、婚前医学检查实行( D )制度。

A、公示 B、逐级检查 C、逐级复查 D、逐级转诊

42、下列哪一类不是《母婴保健法》规定的严重缺陷( B

)。 A、脑积水 B、体形较小 C、脊柱裂 D、四肢短小

二、多项选择题

1.《母婴保健法》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哪些疾病的检查?(

ABC )

A严重遗传性疾病 B指定传染病 C有关精神病 D血吸虫病 2.从事《母婴保健法》规定的医学技术鉴定人员的条件是:BCD A 行医10年以上 B 具有医学遗传学知识

C 具有临床经验 D 具有主治医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3.婚前保健服务包括下列哪些内容?(

ACD )

A婚前卫生指导 B新生儿保健 C婚前卫生咨询 D前医学检查

4、妊娠高血压综合症主要临床表现有哪些(

ABCD )。 A、高血压 B、水肿 C、尿蛋白 D、症状严重者可出现抽搐、昏迷

5、早期妊娠的诊断( ABCD )。

A、停经 B、早孕反应 C、尿频 D、乳房的变化

6、女性青春期保健是(

ABCDE )。 A、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B、加强体育锻炼 C、卫生指导D、性教育 E、定期体格检查

7、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下列哪些疾病(

ABCD )。

A、严重遗传性疾病 B、指定传染病 C、有关精神病 D、艾滋病

8、胎儿保健的内容是(

AB )。

A、为胎儿生长发育进行监护 B、提供咨询和医学指导 C、做好胎教 D、母亲营养指导

三、判断题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设立医学技术鉴定组织,负责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的进行医学技术鉴定。( × )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母婴保健监测和技术指导。( √ ) 3.产妇分娩后胎盘归产妇所有,但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知产妇,并按照规定消毒处理处置。(√

) 4.经婚前医学检查,对诊断患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不可以结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除外。( ×

) 5.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的人员对检查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医学技术鉴定,取得医学鉴定证明。( √ ) 6.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

7、有病的妇女在治疗期间不宜怀孕,一定要待病稳定后再怀孕。( √

8、水肿、蛋白尿、高血压三种现象称为先兆子痛。( ×

9、《出生医学证明》是新生儿申报户口的依据。

√ )

10、哺乳可推迟月经复潮,有利于计划生育,但增加母亲乳腺癌的发生。

× )

11、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对违反《母婴保健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

三、问答题(共四题,共35分)

1、什么是出生缺陷的三级预防措施?

答:一级预防措施是在孕前和孕早期采取的措施,以预防出生缺陷的发生。 二级预防措施是在孕期采取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以避免严重出生缺陷儿的发生。

三级预防措施是在新生儿出生后对新生儿进行疾病筛查,以早期发现应治疗的新生儿疾病和异常。

2、新法接生要求四消毒、四严、五防、三不准的内容? 答:四消毒:产包、接生者的手、产妇的外阴和新生儿的脐带。

严:严格观察产程,严格执行无菌操作,严格掌握阴道检查指征,严防滥用催产生。

防:防滞产、防感染、防出血、防产伤、防窒息。

三不准:不准发生新生儿破伤风,不准发生子宫破裂,不准发生产褥感染。

3、母乳喂养的禁忌证是什么?

答:母亲患艾滋病、败血病、肾炎、惊劂、大出血、活动性结核,伤寒和病疾等是母乳喂养的禁忌证。

4、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和《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而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和家庭接生以及出具《母婴保健法》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和医学技术鉴定证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哪些处罚? 答:应予以制止,并给予如下处罚; ①责令停止 ②警告

③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性节严重或经制止仍未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处罚。 以上处罚可单独或合并使用。 5.什么是严重遗传性疾病?

答: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6.经产前诊断,有哪些情形的,医师应当向夫妻双方说明情况,并提出终止妊娠的医学意见?

答:(1)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的;

(2)胎儿有严重缺陷的;

(3)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孕妇健康的.7.孕产期保健服务包括哪些内容?

答:包括(1)母婴保健指导:对孕育健康后代以及严重遗传性疾病和碘缺乏病等地方病的发病原因、治疗和预防方法提供医学意见;

(2)孕妇、产妇保健:为孕妇、产妇提供卫生、营养、心理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以及产前定期检查等医疗保健服务;

(3)胎儿保健:为胎儿生长发育进行监护,提供咨询和医学指导; (4)新生儿保健:为新生儿生长发育、哺乳和护理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8. 婚前保健服务包括哪些内容?

答:包括(1)婚前卫生指导:关于性卫生知识、生育知识和遗传病知识的教育;

(2)婚前卫生咨询:对有关婚配、生育保健等问题提供医学意见;

(3)婚前医学检查: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医学检查。

9.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哪些疾病的检查?

(1) 严重遗传性疾病; (2)指定传染病;(3)有关精神病。

10、什么情况下,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暂缓结婚?

答: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男女双方应暂缓结婚。

11、哪种情况下,应当对孕妇进行产前诊断?

答:经产前检查,医师发现或怀疑胎儿异常的,应当对孕妇进行产前诊断。

第20篇:母婴保健技术培训计划

2013年母婴保健技术培训计划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市母婴保健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保障妇女和儿童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经卫生局研究决定对各市直医疗保健单位及乡镇妇幼保健人员进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相关知识”培训。培训两次,时间分别在5月和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每次培训两天。

一、培训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

2、《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基本标准》

4、《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5、《山东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考核发证管理办法》

6、助产、终止妊娠、结扎术等母婴保健技术

二、培训要求

1、各乡镇妇幼人员及市直医疗单位项目人员参加,要求参加培训的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无故不得请假。

2、培训结束后将进行培训测试,成绩纳入考核,成绩合格者方能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关技术工作。

2013年5月9日

母婴保健法自查报告
《母婴保健法自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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