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
法》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自查报告
xx县卫生局
2014年10月24日
根据市卫生局、市计生局联合下发的(盐卫疾监“2014”32号)文件精神,我局于9月下旬进行了安排部署,组织局职能科室、县卫生监督所、县妇幼保健所对全县各医疗单位《母婴保健法》实施情况进行了自查,以促进《母婴保健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推动母婴保健事业发展,保障母亲和儿童的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现将监督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成效
1.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全县各医疗单位定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母婴保健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依法执业意识和水平,更好地为广大妇女儿童服务。同时,县妇幼保健所对全县妇幼保健医生及妇产科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定期业务培训,使全体人员提高了‚三基‛水平。今年以来,县妇幼保健所组织每季度召开一次妇幼保健人员例会,先后举办了‚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和‚妇幼保健医务人员‘三基’训练‛等培训班,先后组织妇产科、儿科和基层儿保人员参加了‚全市产后康复培训班‛、‚全省儿童营养和心理行为发育进展 - 1 -
学习班‛等继续教育项目,参训达160余人次。县妇保所还
先后深入到黄圩等镇区卫生院,举办村级妇幼卫生人员培训
班,不断提高了基层妇幼保健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加强基层妇幼卫生工作的督导。县卫生局制定下发了
《2014年全县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工作要点》、《xx县2014
年妇幼保健工作目标及考核评分标准》,明确了县、镇、村
三级医疗保健机构的工作职责,并进一步量化考核指标和评
分标准、奖惩办法,为妇幼卫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
组织保障。县妇保所认真履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职能,不断
强化对基层妇幼专职人员的业务培训,促进基层妇幼保健工
作的顺利开展。8名基层分工人员能够按照要求,每月定期
深入到各基层医疗单位进行督导,对基层妇幼保健工作实行
每季度考核,通报考核结果,不断提高了全县妇幼卫生工作
的整体水平。
3.严格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许可和监管。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婴保健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
员资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母婴保健专项
技术的准入制度,准确把握准入标准,卫生局每年组织对爱
婴医院、助产技术进行评审,凡人员不符合、不能开展相关
服务的,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取消其称号及资格,收回相关
许可证,近几年,我县通过评审,取消了6个镇区的爱婴医
院称号和助产技术资格,对其资源进行了重组。
4.加强“两非”管理。县卫生局与各医疗单位,各医疗
单位与妇产科及B超室,科室与具体工作人员签定了《‚两
非‛工作责任书》;各单位在妇产科、B超室等醒目位置悬挂
‚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警示及相关禁止规定文
件,在妇产科、B超室门前安装摄像头,加强对重点科室的
监管,向社会公示‚两非‛举报电话,加强社会监督,推进
相关人员严格守法。至目前,全县未发生‚两非‛案件。
5.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县妇保所举办了新版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培训班。学习了卫生部社妇司《出生
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指导手册》相关内容,对《出生医学证明》
签发、换发、补发以及办证资料的核查、归档等内容进行了
重点培训。每季度组织对全县各助产单位《出生医学证明》
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加强和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
作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
二、主要存在问题
1.妇幼保健专职人员编制不足,卫技人员结构不合理,严
重制约了妇幼保健工作的发展;
2.剖宫产率高,自然分娩率下降。
三、下一步打算
1.组织开展第二轮爱婴医院创建,进一步提升爱婴医院
服务水平;
2.加大《母婴保健法》执法力度,进一步推进各爱婴单
位依法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