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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许可证延期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4-01 08:33:52 来源:自查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药品经营许可证延期申请

延期申请

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宜阳县阳光大药房成立于2008年12月12日,位于宜阳县文明东路,2008年12月12日经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豫DB0300494,有效期至2013年12月12日。2011年08月26日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编号:C-HEN11-739,有效期至2016年08月26日。

自宜阳县阳光大药房正式营业以来我店一直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合法经营,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无销售假劣药品行为。根据国家修订GSP有关规定,我店经自查认为尚未达到新修订的药品GSP要求,现提出《药品经营许可证》延期申请至2014年06月30日。

我药店从现在起将积极认真按照新修订GSP进行改造,保证在2014年03月31日前完成整改,并提出焕发申请。否则停止经营,请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考虑我药店实际情况批准延期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人:宜阳县阳光大药房

日期:2013年08月01日

推荐第2篇:阳光药品经营许可证延期申请

延期申请

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宜阳县阳光大药房成立于2008年12月12日,位于宜阳县文明东路,2008年12月12日经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豫DB0300494,有效期至2013年12月11日。2011年8月26日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证书编号:C-HEN11-738,有效期至2016年8月26日。

宜阳县明康大药房正式营业以来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合法经营,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无销售假劣药品行为。根据国家新修订GSP有关规定,我药房经自查尚未达到第128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之要求,现提出《药品经营许可证》延期申请至2014年6月30日。

我药房从现在起将积极认真按照新修订GSP进行改造,保证在2014年2月28日前完成整改,并提出换发申请。否则停止经营活动,请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考虑我药房实际情况批准延期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宜阳县阳光大药房

企业负责人签字:

2013年9月9日

推荐第3篇:药品经营许可证延期申请承诺书

附件3

承 诺 书

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GSP认证证书》延续期间,我公司(药店)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新修订GSP有关经营行为规范要求,切实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诚实守信的开展药品经营活动。

2.严格按照公司(药店)制定的新修订GSP实施计划,认真分步实施推进,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改造。

3.于2014年6月30日前申请GSP检查;在延续期满后,我公司(药店)未能通过新修订GSP检查的,将停止其药品经营活动。

4.在证书延续期间,公司(药店)违反药品监督管理法规,发生销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行为的,我公司(药店)无条件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或处理。

5.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承诺单位:宜阳县阳光大药房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推荐第4篇: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自查报告

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自查报告

(菏泽天地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菏泽天地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于2005年2月4日经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成立,2010年2月4日前应换发《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我们对照省、市《药品经营企业换证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位于菏泽市牡丹区康庄路北辰社区综合楼(仓库地址:菏泽市广福街13号)。经营范围有: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生化药品(除疫苗)。公司今年1-12月销售额3600万元。公司自成立以来,诚信为本、依法经营、质量至上、信誉优良,无药品经营违法行为,所经营药品无质量事故发生。

公司在岗人员42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4人,从事药品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人员12人,占员工总人数35%.公司办公和营业面积为495平方米,仓库1240平方米。仓库布局合理,设备完善,达到了药品分类储存的要求。公司调整了行政和业务部室,将原设立的综合办公室、质量管理部、业务部、储运部、财务物价部和业务一至业务五部调整如下:

保留质量管理部、财务物价部和业务一部、业务二部、业务三部、业务四部、业务五部。原职能不变。

原综合办公室更名为总经理办公室,原业务部更名为市场开发部,原储运部更名为企管储运部。

为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加强药品经营和质量管理,贯彻实施\"质量第

一、顾客至上、规范经营\"的质量方针,以适应市场竞争,促进企业发展,我公司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管理制度,落实了各级岗位责任制;按照管理要求,配备相应的药学技术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企业员工综合素质;坚持依法经营,强化企业经营管理,确保了药品质量,为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主要实施过程和自查情况

(一)管理职责

1、公司于今年2月份重新调整了“药品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与完善公司的质量体系,充实了质量管理机构和人员,明确各部室和人员职责,制定了企业质量管理方针、目标,编制了质量管理程序文件和操作规程,实施定期检查和考核,保证了公司质量管理人员行使职权,使质量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更加科学合理。公司于10月份成立了“GSp认证工作指导小组”,印发了《实施GSp,重点项目分工合作工作方案》,修订、审核各项质量管理制度,质量工作程序,机构及岗位责任制,并于10月20日开始正式执行,使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完善了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使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得到有效执行。

2、企业设立了独立的质量管理部和专职验收、养护组。质管部下设质量管理组和质量验收组,能够贯彻执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及公司质量管理文件,质管部在企业运行各环节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在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具有裁决权。

3、企业制定了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制度,定期对GSp运行情况进行内部审核,以确保质量体系的正常运转。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企业员工整体质量管理素质。

1、为提高全体员工综合素质,我公司除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种培训外,还举行了一系列的公司内部培训。其中包括法律法规培训、本公司制度、工作程序、责任制培训、各岗位技能培训、药品分类知识培训及员工道德教育等。所有培训均进行考核,建立培训档案及考核档案,取得较为明显的培训效果。公司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员工安排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2、目前,企业领导层人员都比较重视学习国家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和药品经营管理知识,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均为大学本科毕业。分管质量的副总经理、质管部长、质管员均为执业药师,大本学历,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管理能力。从事质量验收、养护和销售人员均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企业对从事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保管、配送和销售等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了健康查体,坚持凡是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者可能污染药品的工作人员均实行先查体后上岗。

(三)设施设备

1、我公司拟调整后经营及办公场所面积495平方米,能满足日常业务及办公要求,办公场所环境明亮、整洁、布局合理,并配备必要现代化办公设备,对进销存实行电脑化管理。

2、公司申请登记事项变更后,仓库面积达1240平方米,其中西药阴凉库面积554平方米,中药饮片和中药材阴凉库面积333平方米,易串味药品阴凉库面积20平方米,验收养护室面积30平方米(中药养护室15平方米),冷库23平方米,零货库300平方米。能适应我公司所储存药品的要求。库房做到合理布局,地面平整,门窗严密,无污染源,具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防虫、防鼠、防鸟、设备、设施,具符合要求的防火安全设施。待验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退货区,发货区实行色标管理,合格品区与不合格品区及退货区有效隔离,储存作业区,辅助作业区,办公生活区有效分开。各库房温湿度监测与调控设备齐全,能适应公司所经营药品按理化性质和储存条件分库分区存放要求。

3、验收养护室30平方米,配备千分之一天平、澄明度检测仪、水分测定仪、紫外荧光灯、标准比色液、显微镜、标本室、零货区以及干燥降氧、熏蒸、养护等专项设备,各种验收养护仪器设备均建立设备档案及使用、维护档案。

(四)进货管理

实行药品统一管理,由业务开发部组织采购,由各业务部分别销售。业务开发部每月制定采购计划,上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备案。严把药品购进关。认真执行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审批制度及其程序,药品购进制度及其程序,重视供货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情况调查,确保供货单位及采购药品合法性100%。执行\"质量第一,顾客至上,规范经营\"的质量方针,业务部会同质管部共同制订采购计划。与供货单位100%签订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药品购进凭证完整真实,严把药品采购质量关。

(五)验收管理

1、质管部负责购进药品和销售退回药品的质量验收。验收按照规定程序在养护室进行。

2、验收人员依照法定标准和采购合同对购进药品按照规定比例逐批进行药品质量验收,对首营品种、针剂、各种剂型首次进货药品均进行药品外观性状的验收检查,保证入库药品验收合格率100%,对不合格药品及假劣药品坚决予以拒收。进口药品均有加盖供货方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外用药品,OTC药品均按照规定的标识验收。

(六)储存于养护

1、严格按照药品的储存要求分库分类存放,首先按照药品的所需要的储存条件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和冷藏库内,其次,按照其自然属性将内服与外用药品分开存放,易串味药品,非药品专库存放,将近效期药品报表每月按照规定时间填报。

2、认真做好药品养护。按照药品划分规定将储存药品确定为重点养护品种,制定重点养护计划,每个月进行循环养护,建立药品养护记录和养护档案,严格按药品理化性质和储存条件进行存放和在库养护,确保在库药品质量完好。

3、每天做好温湿度记录,及时调整仓库温湿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4、销售退回药品按照操作规程处理,保管员凭销售部门开具的退货凭证收货并存放在退货区,验收员验收合格后置入合格品库,对经验收不合格的存放不合格区,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均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并建立完善的记录档案。

(七)出库与运输

1、药品出库严格执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严格执行出库复核制度,对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产地、数量、销售日期、质量状况等逐项进行复核,复核中发现有质量疑问立即停止发货,并报质管部处理,保证不合格药品不出库。

2、根据药品的理化性质和运输条件,配备保温、防寒等必要冷藏和保温设备及运输安全设施,保证运输途中药品质量。

(八)销售和售后服务

1、销售部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质量管理制度进行销售活动,确保将药品销售给具有合法资格的单位。坚持依法经营,不与无药品经营和使用资格的单位发生业务关系,

2、做到药品销售均有合法票据,建立完整的销售记录。

3、保证服务质量,执行质量查询制度,做好售后服务。公司倡导热情服务,并建立客户投诉记录档案,跟踪落实。公司定期对客户和供货商进行药品质量查询,

4、对药品质量信息及时传递反馈,定期汇总,建立药品质量查询记录和质量信息传递反馈记录。

5、对药品不良反应发生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及时上报,及时追回药品,保证药品安全有效。

三、对照换证方案自查总结及存在问题

近五年来,在省、市药品主管部门的关怀指导下,经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完善了质量管理体系,加快了企业发展。经过自查认为:基本符合省市换证方案规定的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营业执照》;

2、企业无挂靠经营、走票行为;无出租、出借、转让《药品经营许可证》行为;无违法经营假劣药品行为(《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3、企业质量负责人和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为执业药师;

4、建立了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并能实现药品购进、储存、销售等经营环节全过程质量控制。对购销单位、经营品种和销售人员等建立数据库,对其法定资质和经营权限进行自动关联控制,对库存药品动态进行有效管理;

5、药品运载车辆配备了温度调节设施并保证运输过程中满足药品储存温度要求。

同时,我们对发现的一些问题与不足将采取得力措施认真整改。主要表现:一是对员工的培训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各部门、岗位对质量管理工作自查的自觉性和能力还有待加强;三是售后服务工作的力度还需要加强,要进一步做好药品质量查询和药品不良反应调查工作。

我公司一定会根据在自查和内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落实,不断检查、整改,使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更加规范化、标准化。

我公司对照换证方案进行自查内审,认为基本符合省、市《药品经营企业换证工作方案》要求。特向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请领导检查并审批!

菏泽天地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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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XX大药房换发 《药品经营许可证》自查报告

一、药房概况

XX市XX区XX大药房成立于2011年12月13日,该药店位于XX市XX区XX家园C3号楼5号厅,经济性质为个体,属小型药品零售企业。(或者XX市XX区XX大药房成于2011年12月13日由XX药店变更而来,该药店位于XX市XX区XX家园C3号楼5号厅,经济性质为个体,属小型药品零售企业。)

我药店现有员工4人,其中驻店中药师1人,驻店西药师1人,执业药师1人,营业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占员工总人数的75%。从事质量管理工作人员1名,占员工总人数的25%。

药店营业场所面积65平方米。货架8组,规格:长1.5米,宽0.3米,高2.2米。货柜8组,规格:长1.5米,宽0.5米,高1.0米。中药柜2组:高1.5米,长1.15米,宽0.6米,除湿桶1个,灭火器1个,灭蝇灯1个,粘鼠板2个,温湿度表1个。经营设备齐全,能够满足药品经营需求。

二、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自查情况

(一)质量管理体系

我店设有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负责起草制订了质量管理制度26项,各种记录表格31种,并指导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定期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考核,建立了记录,并建设了质量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设施、设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应的计算机系统,如电子监管设备,还建立了药品质量档案。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制度部门及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报告、档案、记录和凭证。现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执行良好,运转正常。

现在我药店在销售过程中,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的管理规定,依法销售药品,保证了经营行为合法,经营药品质量合格。并做好了相应的药品售后服务工作。

我药店自成立以来,按药品经营许可证要求规范运转,目前经营状况良好。

(二)岗位与人员

企业负责人:XXX从事药品经营工作多年,熟悉法律法规及药品经营知识,负责本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认证及换证工作。

质量管理员、处方审核员、验收员:XXX,中药学执业药师。处方审核员、营业员:XXX(驻店药师),养护员、中药调剂员:XXX(驻店药师)参加了XX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的培训考试取得了上岗资格证。

采购员、营业员:XXX参加了XX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的培训考试取得了上岗资格证。担任本店营业员,负责药品销售。

药店由质量管理员起草了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职责及程序26项,由负责人签批并实施,以确保质量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凭可查。

(三)人员与培训

为了提高药店人员的素质,依法经营药品,保证药品质量,质量管理员制订了年度培训计划,每季度培训一次。药店经过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习,并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建立了培训档案。通过培训,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业务技能有了明显提高。我药房还建立了健康档案,每年定期在市疾病预防疾控中心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并配有健康证,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以确保药品在人员卫生方面不被污染。

(四)设施与设备

药店营业场所面积65平方米。货架8组,规格:长1.5米,宽0.3米,高2.2米。货柜8组,规格:长1.5米,宽0.5米,高1.0米。中药柜2组:高1.5米,长1.15米,宽0.6米,除湿桶1个,灭火器1个,灭蝇灯1个,粘鼠板2个,温湿度表1个。经营设备齐全,能够满足药品经营需求。营业环境整洁,布局符合《药品经营许可证》要求。药品的摆放实行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易串味药与一般药分开,并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区摆放,营业用货架、柜台齐备,销售柜组标志醒目。

对计量器具严格按《国家计量法》中的有关规定,定期由计量监督局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对设施设备的检修与维护,规定了专人负责,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五)药品购进与验收

1、药品的购进:药品购进管理是保证经营药品质量的关键,为确保药品质量,加强对药品购进和管理,制订了严格的药品购进管理规定,对购进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控制。

(1)由采购员向供货方索取相关资料如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认证证书及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帐号、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的复印件并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通过调查与了解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经质量管理员审核合格后,建立供应企业档案。

(2)购进药品的合法性

采购员在采购药品必须保证所购药品是合法企业生产经营的药品、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有法定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购进进口药品要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随货同行。

(3)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合法性

检查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经营行为与其企业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相符,索取供货方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的原件,法人委托书的售权范围和有效期,以及法人签字或盖章等。

质量管理员对以上工作进行确认并建议进货,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经负责人同意审批后方可进货。

(4)采购员根据药店实际情况应与供货企业签订购进合同,合同明确质量条款,如无购进合同,也需与供货企业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采购的药品,供货方应开据合法票据。药店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要有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数量、价格、日期等,采购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要标明产地,做好购进与装斗记录。药店要做到票、帐、货相符。

2、药品质量验收的管理

药品质量验收工作是对药品质量进行有效控制的重要环节,我店在药品质量验收工作中制订了严格药品验收的管理规定,对购进药品不符合要求的不能上架销售。验收员要严格按照验收管理规定对购进药品逐批验收,同时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外观质量及其它相关材料进行逐一验收,并与采购员一起做好药品购进记录。

对实施电子监管的药品进行了电子监管扫码,并及时将数据上传至中国电子监管系统平台。

(六)药品的陈列、养护工作

药品的陈列、养护工作对保证药品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我药店制订了药品陈列和药品养护的管理规定,对正确陈列和养护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1.在药品陈列过程中,我药店实行了分类陈列,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一般药品与易串味药品分开。拆零药品集中放在拆零药品柜并保留原包装标签和说明书至药品销售完。药品陈列与储存作业区,没有存放、储存与药品无关的物品。

2.在药品养护过程中,我药店由药品养护员具体负责药品养护工作。药店配备温、湿度计,每天上午9:00,下午3:00定时记载营业场所温、湿度,如发现温、湿度异常,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储存药品相对湿度控制在35%-75%之间,陈列药品的货架、柜台要保持清洁卫生,设有防尘、防鼠、防潮、防污染、避光的设备。

3.每月对陈列药品的质量进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下架,放入待处理药品区并填写质量复查通知单,报质量管理员确认并作出处理决定。

(七)销售与售后管理

1、销售

在药品的销售管理中,我药店制订了药品销售的管理规定,处方调配的管理规定,药品拆零的管理规定,药品不良反应的管理规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销售药品,确保经营行为合法,经营药品质量合格。销售药品时如实开具发票,做到了票、帐、货、款一致。 销售员应能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禁忌、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服务态度热情,处方药经处方审核员审核后方可调配销售,处方审核员均在处方上签字,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对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应拒绝销售,必要时经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和销售,无医师处方不得销售。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不得采取开架销售。 对于国家严格管理的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药品,严格按规定索取购药人身份证,并限售最小2个包装和做好购药记录。

药品不得采取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方式销售,拆零药品使用的工具包装应清洁、卫生,销售时应在袋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等。

2、售后管理

在营业场所设处方审核员咨询台、明示服务公约,公布监督电话和设置了顾客意见薄。

按国家有关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规定,收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发现药品质量问题采取措施追回药品,并做好记录,同时向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三、自查情况

自本药店2011年12月13日成立(或者变更)以来,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法经营,规范管理,没有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经自查认为,本药店的从业人员,设施设备,经营过程符合《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的相关要求。本药店《经营许可证》将于2014年5月3日到期,为使企业经营工作不受影响,故在《药品经营许可证》证书到期之前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XX区XX大药房 201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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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自查报告

一、企业基本情况

-----属于个体开设药店,于--年--月申办,--年--月--日获《药品经营许可证》,当月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年--月实行GSP改造,--年--月--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阅资料、现场查看、考核,通过GSP认证。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制剂、抗生素。药店经营面积30平方米,由于药品供应快捷、渠道可靠,能尽快及时补充所销售药品,因此,药店不设仓库。

从开业以来,我店严格按照药品经营管理质量规范要求,从拟定采购计划、采购、验收、入库、定价、上架等均按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办理,从开业至今已---年时间,从未出现过药品质量问题,每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GSP跟踪检查评价较好。药店现有从业人员2人,药店药品质量1人,药品验收、养护1人,药店人员均参加过药监部门举办的岗位培训,从事药业在--年以上。现药店经营各种规范药品的品种有200余种,主要是常规药品中的中成药、化学制剂、抗生素,不经营特殊药品和生物制剂,基本能满足客户需要。药店从筹建到营业均按我省药品零售企业管理规范要求实施,逐条逐款对药店软、硬件进行投入。制定质量管理措施和各种制度。

二、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自查情况

1、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药店从开始筹建到营业至今,按《药品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经营,设立以药店负责人为主的管理制度框架,涉及到质量管理、制度采购计划、验收、养护、成列等程序,由质量负责人和药品养护人员提出,药店负责人组织实施。药店制定了各种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实施,对药店药品经营管理质量的管理和控制有着较好的保证和促进作用。药店设立有处方审核、销售和质量信息负责人,以保证药店药品的质量和服务。通过--年的运营,已形成成套的质量管理模式,各项档案齐全,制度完善、执行良好。

2、从业人员的教育与培训。药店2个从业人员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素质符合药品经营要求,均按要求参加过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每年举办的岗位培训。--年--月参加了----药监部门举办的质量管理培训,从业人员以自学为主,结合外出学习,提高业务方面的专业知识。从业人员中,质量负责人(药店负责人)、养护员、营业员均参加了----药监局举办的药品质量管理培训班学习。药店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均有--年以上从事药品经营的工作经历,---人身体良好,每年都进行体检,药店建有健康档案。

3、营业设施、设备。-----药店位于------,营业面积30平方米,符合乡镇药店开设的基本要求。药店内柜台、

陈列为玻璃结构,另有温、湿度计、玻璃门和防鼠夹等设备,所配备的设施与现经营的药品相适应,并设有明确的设施和维护人员。药店店面清洁卫生,每天当值班人员上、下班各打扫一次卫生,尽量避免药品受到污染。养护员每天对温、湿度进行检测,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如超过适宜药品贮存的条件,则做相应措施的处理,除湿、降温或增加温度并填写温、湿度记录。

4、药品购进管理。药品的质量是药店的命脉,把好质量关是至关重要的。我店在进药时,首先由质量负责人对供货方的资格和代货方联系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合格方与其发生业务往来。药店药品从省内正规大医药公司购进,有购货计划与合同,合同明确双方的质量责任,并建立了供货方档案和药品质量档案。

药品进店时,质量和管理人员逐一验收核对,如发现药品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过效期或其他问题,当场拒收并做好记录。发现劣质药品,扣下并上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5、药品验收的管理。所购进的药品有200多个品种,全部由经营质量管理员验收入店,按药品的存放要求陈列于柜台,并按类别分类摆放,贴有明显标识,便于取药和药品养护。验收时检查有效期,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不得验收上柜。药品养护工作从药品进店就开始,每天进行温、湿度的检测,如不在正常范围便及时处理,并建有详细的监控

记录。

6、销售与售后服务。药店所售的药品,处方均有医师开具的处方,每张处方都经我店的专业医师审核合格后方销售药品。各类药品质量保证,从开始销售至今,无不良反映和质量问题反映。营业场所内设“顾客意见簿”和“缺药登记本”,明示服务公约。

7、其他情况。我店在自查人员组成中,以药店负责人罗英贤为组长,验收、养护员沈洪琴为成员,对药店的各种制度和药品质量以及供货单位资格、药品养护及各种表册等进行专查。检查结束后经过综合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方案及时改正。

我店再次对照《药品经营管理》要求进行认真复查,各项指标均达到要求,特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换证申请,请给予办理为谢!

----药店

二〇一〇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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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自查报告

一、企业基本情况

徐州市贾汪区老矿百佳药店属于个体开设药店,于2006年10月申办,2006年11月20日获《药品经营许可证》,当月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2007年3月实行GSP改造,2007年6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阅资料、现场查看、考核,通过GSP认证。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制剂、抗生素。药店经营面积260平方米。

从开业以来,我店严格按照药品经营管理质量规范要求,从拟定采购计划、采购、验收、入库、定价、上架等均按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办理,从开业至今已5年时间,从未出现过药品质量问题,每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GSP跟踪检查评价较好。药店现有从业人员6人,药店药品质量1人,药品验收、养护2人,药店人员均参加过药监部门举办的岗位培训,从事药业在3年以上。药店从筹建到营业均按我省药品零售企业管理规范要求实施,逐条逐款对药店软、硬件进行投入。制定质量管理措施和各种制度。

二、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自查情况

1、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药店从开始筹建到营业至今,按《药品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经营,设立以药店负责人为主的管理制度框架,涉及到质量管理、制度采购计划、验

收、养护、成列等程序,由质量负责人和药品养护人员提出,药店负责人组织实施。药店制定了各种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实施,对药店药品经营管理质量的管理和控制有着较好的保证和促进作用。药店设立有处方审核、销售和质量信息负责人,以保证药店药品的质量和服务。通过5年的运营,已形成成套的质量管理模式,各项档案齐全,制度完善、执行良好。

2、从业人员的教育与培训。药店6个从业人员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素质符合药品经营要求,均按要求参加过贾汪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每年举办的岗位培训。2008年6月参加了贾汪区药监部门举办的质量管理培训,从业人员以自学为主,结合外出学习,提高业务方面的专业知识。从业人员中,质量负责人(药店负责人)、养护员、营业员均参加了贾汪区药监局举办的药品质量管理培训班学习。药店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均有3年以上从事药品经营的工作经历,6人身体良好,每年都进行体检,药店建有健康档案。

3、营业设施、设备。贾汪区老矿百佳药店位于贾汪区贾韩路53号,营业面积260平方米,符合乡镇药店开设的基本要求。药店内柜台、陈列为玻璃结构,另有温、湿度计、玻璃门和防鼠夹等设备,所配备的设施与现经营的药品相适应,并设有明确的设施和维护人员。药店店面清洁卫生,每天当值班人员上、下班各打扫一次卫生,尽量避免药品受到

污染。养护员每天对温、湿度进行检测,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如超过适宜药品贮存的条件,则做相应措施的处理,除湿、降温或增加温度并填写温、湿度记录。

4、药品购进管理。药品的质量是药店的命脉,把好质量关是至关重要的。我店在进药时,首先由质量负责人对供货方的资格和代货方联系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合格方与其发生业务往来。药店药品从市内正规大医药公司购进,有购货计划与合同,合同明确双方的质量责任,并建立了供货方档案和药品质量档案。

药品进店时,质量和管理人员逐一验收核对,如发现药品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过效期或其他问题,当场拒收并做好记录。发现劣质药品,扣下并上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5、药品验收的管理。所购进的药品有400多个品种,全部由经营质量管理员验收入店,按药品的存放要求陈列于柜台,并按类别分类摆放,贴有明显标识,便于取药和药品养护。验收时检查有效期,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不得验收上柜。药品养护工作从药品进店就开始,每天进行温、湿度的检测,如不在正常范围便及时处理,并建有详细的监控记录。

6、销售与售后服务。药店所售的药品,处方均有医师开具的处方,每张处方都经我店的专业医师审核合格后方销售药品。各类药品质量保证,从开始销售至今,无不良反映

和质量问题反映。营业场所内设“顾客意见簿”和“缺药登记本”,明示服务公约。

我店再次对照《药品经营管理》要求进行认真复查,各项指标均达到要求,特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换证申请,请给予办理为谢!

徐州市贾汪区老矿百佳药店

二〇年月日

推荐第8篇:《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题目 38道

单选题

30道

1.《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使用范围包括对于《药品经营许可证》的(

)、换证、变更及监督管理的各种事项。

A

销毁

消费管理

发证

回收

2.《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为了(

)的目的而制定的。

A

加强药品经营许可工作的监督管理

B

提高消费者的信任程度

C

扩大药品市场的自由度

D

提高药品生产企业的利润

3.(

)主管全国药品经营许可的监督管理工作。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C 外交部

D 国务院行政办公厅

4.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有能够保证药品(

)的、与其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常温库、阴凉库、冷库。仓库中具有适合药品储存的专用货架和实现药品入库、传送、分检、上架、出库现代物流系统的装置和设备。

A

储存质量要求

B

满足用户特殊需求

C

已经缴纳过资源污染费

D

以上都不对

5.药品经营企业还必须具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覆盖企业内药品的购进、(

)、销售以及经营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能全面记录企业经营管理及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方面的信息;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经营各环节的要求,并具有可以实现接受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机构)监管的条件。

A

不良反应

B

库存

C

销毁

D

储存

6.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符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的要求,符合(

)的原则。

A

方便群众购药

B

合理用药

C

高效

D

市场经济

7.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有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质量负责人应有一年以上(含一年)(

)工作经验。

A

药店管理

B

企业管理

C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

D

质量管理

8.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具有能够配备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为了保证消费者能够在任何需要的时候买到需要的药品,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保证药品的(

)供应。

A 24小时

B 节假日

C 8小时

D 以上都不对

9.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由(

)制定。

A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B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C

国家卫生行政部门

D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0.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内容组织制定,并报(

)备案。

A 卫生部

B 地方卫生行政部门

C 地方政府法制部门

D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1.从事药品零售的,应先核定(

),确定申办人经营处方药或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的资格,并在经营范围中予以明确,再核定具体经营范围。

A

经营类别

B

经营规模

C

经营地点

D 经营品种

12.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的核定按照国家(

)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A 特殊药品

B 特殊商品

C 特殊消费品

D 特殊有毒物品

13.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应当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所要求的程序办理,依据该规定,申办人应当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材料。

A

地方卫生行政部门

B

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C

地方人民政府

D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1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办人提出的申请,经过审查认为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

)发给申办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A

5日内

B

10日内

C

15日内

D

30日内

15.(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于药品批发企业的申请,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依据法律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办人。不同意筹建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A

80个

B

50个

C

30个

D

5个

16.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必须按照法律程序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在办理该证的时候,应当提交一定的符合法律固定条件的材料,下列提交的材料中,(

)不是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必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A

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聘书

B

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C

拟设营业场所、仓储设施、设备情况

D

该药品零售企业的内部销售网络信息

17.(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对申办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到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

)。受理部门应当听取申办人、利害关系人的陈述和申辩。依法应当听证的,按照法律规定举行听证。

A

该利害关系人

B

相对人

C

消费者协会

D

申办人

18.(

)是企业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法定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和出借。

A

《药品营业执照》

B

《药品质量认证证书》

C

《药品经营许可证》

D

《药品进口通关单》

19.《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分为(

)变更和登记事项变更。

A

许可事项

B

企业名称

C

负责人

D

经营地址

20.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原许可事项发生变更(

)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变更许可事项。

A

10天

B

30天

C

60天

D

2个月

21.原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企业变更申请和变更申请资料之日起(

)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变更或不予变更的决定。申请许可事项变更的,由原发证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变更手续。

A

5个

15个

C

30个

D

60个

22.企业分立、合并、改变经营方式、跨原管辖地迁移,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

)《药品经营许可证》。

A

销毁

B

向发证机关交回

C

转让

D

重新办理

23.企业法人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必须出具(

)签署意见的变更申请书。

A

当地法人

B

上级非法人

C

上级法人

D

同级法人

24.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登记事项的,应在(

)部门核准变更后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

A

卫生行政

B

食品药品监管

C

工商行政管理

D

税务

25.《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

)。

A

6个月

B

1年

C

3年

D

5年

26.《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在(

)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A

有效期满后1年内

B 有效期届满前1年内

C

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

D

有效期届满后6个月内

27.(

)根据药品经营企业的申请,应当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其换证的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换证。

A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

B

工商行政部门

C

卫生行政部门

D

当地政府部门

28.为保证药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需要对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方式分为书面检查、现场检查或者书面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其中书面检查是指发证机关可以要求持证企业报送(

)相关材料,通过核查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职责。

A

消费者投诉的

B

销售信息

C

税收情况

D

《药品经营许可证》

29.发证机关应建立《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换证、监督检查、变更等方面的工作档案,并在每季度上旬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发证、变更等情况报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对因变更、换证、吊销、缴销等原因收回、作废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建档保存(

)。

A

5年

B

1年

C

3年

D

10年

30.《药品经营许可证》包括正本和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式样、编号方法,由(

)统一制定。

A

国家工商行政部门

B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C

国家卫生行政部门

D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多选题 4道

1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应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批发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并符合以下设置标准(

) A 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B 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

C 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大学以上学历,且必须是执业药师;

D 具有能够保证药品储存质量要求的、与其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常温库、阴凉库、冷库。仓库中具有适合药品储存的专用货架和实现药品入库、传送、分检、上架、出库现代物流系统的装置和设备;

2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符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的要求,符合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并符合以下设置规定(

A 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B 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C 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情形的;

D 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零售药店的,必须具有独立的区域;

3 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 A 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B 执业药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C 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D 拟设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

4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在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据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组织验收,作出是否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

) A 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办人并说明理由

B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C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当面通知申办人并说明理由

D 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办人,无需说明理由

判断题

1 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在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组织验收,作出是否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

2 《药品经营许可证》是企业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法定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和出借。

3许可事项变更是指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质量负责人的变更。

4 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原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变更许可事项。

推荐第9篇: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附件1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规范《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申领,加强药品经营许可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行政许可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换证、变更(包括增加、核减经营范围)、注销、撤销、吊销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经营许可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换证、变更(包括增加、核减经营范围)注销、撤销、吊销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导和监督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开展《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发证、换证、变更(包括增加、核减经营范

围)、注销、撤销、吊销和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 药品经营企业是药品经营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药品经营企业应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内容及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第二章 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第五条 按照《药品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 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二) 企业、企业所有从业人员无《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八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三) 应设置质量管理机构,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

(四) 应设立专门的物流管理部门,负责物流中心的运营管理;

(五) 应配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具有大学以上学历,且必须是执业药师,并有一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六) 具有能够保证药品储存质量要求的、与其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仓库。仓库应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现代物流的装置和设备,仓储作业面积不少于15000平方米,仓储区域应能满足物流作业流程的需要,物流中心应包括自动仓库(AS/RS)或高架仓库存储系统、零货及整箱拣选设备、自动输送设备、条码扫描复核等设备;

(七) 具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覆盖企业内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以及经营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现代物流企业信息化各项要求。物流中心业务系统与物流系统均应配备企业级服务器,采用双机热备。物流中心软件应与物流规模相适应,满足物流中心运营要求,并具有可以实现接受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机构)监管的条件;

(八) 具有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营业场所及辅助、办公用房以及仓库管理、仓库内药品质量安全保障和进出库、在库储存与养护方面的条件。

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

国家对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体外诊断试剂、医疗用毒性药品、兴奋剂和预防性生物制品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 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符合当地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的要求,符合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并符合以下设置规定:

(一) 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二) 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三) 应建立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对药品的购进、销售进行记录和管理,并有接受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监管的条件;

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有执业药师

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质量负责人应有一年以上(含一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以及农村乡镇以下地区设立药品零售企业的,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配备业务人员,有条件的应当配备执业药师。

企业营业时间,以上人员应当在岗,以上人员有效证件应在经营场所明示、不在岗应挂牌告知。

(四) 企业、企业所有从业人员无《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八十三条规定情形的;

(五) 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零售药店的,必须具有独立的区域;药品与非药品分开摆放,并有明显标识;

(六) 具有能够配备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

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办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内容组织制定,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国家对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体外诊断试剂、医疗用毒性药品、兴奋剂和预防性生物制品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 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范围的核定。

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范围: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生物制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

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体外诊断试剂等。

从事药品零售的,应先核定经营类别,确定申办人经营处方药或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的资格,并在经营范围中予以明确,再核定具体经营范围。

对于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分级管理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在《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予以标注。

第三章 《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申领程序 第八条

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一)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2.执业药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4.拟设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

5、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办人。不同意筹建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

申办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申办人完成筹建后,向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核准证明文件;

3.拟办企业组织机构情况;

4.营业场所、仓库平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5.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原件、复印件;

6、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仓储设施、设备目录;

7、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四) 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组织验收,作出是否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符合条件的,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办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九条

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一) 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

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聘书原件、复印件;

2.拟经营药品的类别和范围;

3.拟设营业场所、仓储设施、设备情况;

4、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5、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办人。不同意筹建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办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 申办人完成筹建后,向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核准证明文件; 3.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4.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原件、复印件;

5.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

6、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7、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 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在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据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组织验收,作出是否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符合条件的,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办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对申办人提出的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办人向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办人当场更正;

(三)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发给申办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四)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办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发给申办人《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中注明的日期为受理日期。

第十一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对申办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到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应当听取申办人、利害关系人的陈述和申辩。依法应当听证的,按照法律规定举行听证。第四章 《药品经营许可证》

的管理

第十二条 《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姓名、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药品经营许可证》证号、流水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限等项目。

《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式样、编号方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制定。

《药品经营许可证》包括正本和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正本应置于企业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第十三条 《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分为许可事项变更和登记事项变更。

许可事项变更是指经营范围(包括增加、核减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质量负责人的变更。经营方式是不可变更许可事项。

登记事项变更是指上述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的变更,包括企业名称、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等变更。

企业被批准经营范围为单一品种的,不得提出增加《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的变更申请。

企业分立、合并、跨原管辖地迁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第十四条 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原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经营

许可证》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变更许可事项。

原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企业变更申请和变更申请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变更或不予变更的决定。

申请许可事项变更的,由原发证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变更手续。

药品经营企业依法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后,应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的有关变更手续。

第十五条 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的,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变更后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原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企业变更申请和变更申请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六条 企业法人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和登记事项的,必须出具上级法人签署意见的变更申请书。

第十七条 《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和登记事项变更后,应由原发证机关在《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上记录变更的内容和时间,并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收回原《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药品经营许可证》原有效日期不变。

第十八条 企业因违法经营已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或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尚未履行处罚的,发证机关应暂停受理其《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变更申请。

企业因违法经营已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核减经营范围的、不得再次提出恢复被核减经营范围的变更申请。

第十九条 发证机关应建立《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换证、监督检查、变更等方面的工作档案,并在每季度上旬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发证、变更等情况报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对因变更、换证、注销、撤销、吊销等原因收回、作废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建档保存5年。

第二十条 企业遗失《药品经营许可证》,应立即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在发证机关指定的媒体上登载遗失声明。发证机关在企业登载遗失声明之日起满1个月后,按原核准事项补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一条 企业终止经营药品或者关闭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由原发证机关注销。

第二十二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应当建立《药品经营许可证》信息管理制度,发证部门定期将取得或者注销、撤销、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开,公众有权进行查阅。

第二十三条《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原发证机关应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收回原证,换发新证。不符合条件的,可限期3个月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注销原《药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根据药品经营企业的申请,应当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其换证的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换证。

第四章 《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应对《药品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持证企业应当按本办法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仓库地址、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分支机构等重要事项的执行和变动情况;

(二)企业经营设施设备、仓储条件变动等情况;

(三)发证机关需要审查的其它有关事项。

第二十六条 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书面检查、现场检查或者书面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发证机关可以要求持证企业报送《药品经营许可证》相关材料,通过核查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职责;

(二)发证机关可以对持证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必须进行现场检查: 1.上一年度新开办的企业; 2.上一年度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

3.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 4.发证机关认为需要进行现场检查的企业。

《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当年,监督检查和换证审查工作可一并进行。

第二十七条 《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场检查标准,由发证机关按照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检查标准及其现场检查项目制定,并报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备案。

第二十八条 发证机关依法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有关监督检查记录。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除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外,原发证机关应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

(一)伪造、变卖、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情节严重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假药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的药品仍继续销售,且销售货值金额超过5万元(含本级)或销售货值金额未超过5万元,致使严重残疾、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非法渠道购进的药品,仍继续进行销售的,且销售货值金额超过5万元(含本级)或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

(四)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停业整顿后仍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

(五)多次伪造药品购销记录,情节严重的;

(六)多次伪造药品温湿度记录,致使药品储运质量无法保证,

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因药品经营违法行为被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

(八)采用虚假证明、文件资料等欺骗手段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

(九)其他经省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为违法经营药品的严重行为。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发证机关或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予以撤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一)发证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发给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范围发给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发给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发给的;

(五)被许可人采取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

(六)擅自变更注册地址且查无下落,经公告后在3个月内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撤销的其他情形。

发证机关作出撤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后,应当在7日内书面通知被许可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被许可人享有依法申请听证、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发证机关应依法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

(一)《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换证的;

(二)药品经营企业破产、终止经营药品或者关闭的;

(三)《药品经营许可证》被依法撤销、吊销的;

(四)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二条 企业因某种原因歇业的,应主动向原发证单位提出申请,并及时交回《药品经营许可证》,如需恢复营业,经原发证部门重新检查验收(包括GSP认证)合格后,发还《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方可继续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凡在1年内累计歇业达6个月以上的,其《药品经营许可证》应予以注销。企业歇业期间应停止一切药品经营活动。

第三十三条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且在1年内不受理其申请。

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除依法撤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外,在5年内不受理其申请,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换发、变更及监督检查过程中,对企业不符合经营某种经营范围的条件时,原发证机关应对其作出核减相应经营范围的处理决定。

第三十五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监督制度,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内部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

实施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过程中违反本办法规定,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领导和承办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第三十七条

《药品经营许可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4年4月1日发布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6号)同时废止。

推荐第10篇:外出经营许可证延期证明

外出经营许可证延期证明

xxxxx信工程有限公司:

兹有xx高速公路建管处,根据投标文件及签订的合同中相应条款规定,贵公司该标段应于2011年入场,2011年9月30日完成所签订的所有工期任务。由于施工现场情况比较复杂,需延长施工周期,而贵公司的外出经营许可证于2011年11月25日到期。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此向贵公司提出将外出经营许可证延期一年申请,望贵公司予以办理。

xxxxxx高速公路

xxxxxx段建设管理处

2012年5月21日

第11篇:外出经营许可证延期证明

*******税务局:

____有限责任公司所经营的*****,由于________等因素的影响,顺延至__年__月__日止,敬请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办理本公司业务时给予大力支持!为盼!

特此证明!

_________ 有限责任公司

__年__月__日

第12篇: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报告

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报告

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我店为“广西华大康元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加盟店,经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9年8月28日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8月27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行政许可项目整合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向贵局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恳请贵局择日莅临我店现场检查指导。

广西华大康元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三乐菜园屯大药房

2014年7月18日

第13篇: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指南

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指南

筹建

一、审批程序:

1、填写筹建申请表;

2、提交资料及证件;

3、受理;

4、审批

5、领取审批结果;

6、筹建

二、申请资料:

1、筹建申请表(一式二份);

2、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简历(质量负责人应有一年以上(含一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3、拟办企业的药学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执业药师注册证、药学技术人员登记备案受理凭证及批准备案的证明(网上查询打印);

4、当地工商部门预先核准企业名称通知书原件、复印件或已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83条规定的情形及提交材料真实性确认保证书;

6、拟办企业的地址及座落地点示意图;

7、拟办企业经营地址的房屋产权证明及租赁证明(同商事登记要求);

8、股东或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9、授权委托书(需股东或发起人的法人签字或盖章)。

(学历、资格证、执业证书及证明文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办人)

申请材料要求:(1)申报材料应真实、完整,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2)企业法人提出申请的,申请人一栏填写企业法人单位名称,所有申报材料加盖 企业法人单位公章,并提供企业法人单位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自然人提出申请的,所有申报材料需申请人签字;

验收

一、审批条件:

1、通过筹建审批,并完成筹建工作。

2、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应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药品质量管理知识)。

3、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具有通过医药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

4、具有与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5、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6、符合《广东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2013修订)和GSP的要求;

7、符合《佛山市乙类非处方药零售企业或药品柜验收实施标准》(试行)的要求(经营乙类非处方药)。备注:在乡镇以下地区设立的农村药店可依照《佛山市乙类非处方药零售企业或药品柜验收实施标准》(试行)验收(但仅许可销售非处方药)。 国家对经营特殊管理的药品及预防性生物制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审批程序:

1、筹建完毕

2、提交申请验收资料

3、受理

4、组织验收

5、审批

6、领取审批结果

三、申请资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同意筹建的申请表(复印件);

3、当地工商部门预先核准企业名称通知书原件、复印件或已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

4、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局图(平面布置图需注明详细地址、尺寸、面积、各分区和柜组位置);

5、合法的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同商事登记要求);

6、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双方签名的聘书、执业药师注册证、药学技术人员登记备案受理凭证及批准备案的证明(网上查询打印)、药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明(质量负责人应有一年以上(含一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7、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管员、验收员、养护员、营业员等人员的考核证明文件、岗位证书、质管员继续教育、健康证和任命书原件、复印件;

8、企业配有的主要设施设备目录;

9、企业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体系文件目录;

10、企业对营业场所、仓储设施、设备情况以及岗位人员职责、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文件情况的自查报告;

11、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12、授权委托书(需股东或发起人的法人签字或盖章,)。

(学历、资格证执业证书及证明文件原件由受理经办人核对后退回申请人) 申请材料要求:(1)申报材料应真实、完整,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2)企业法人提出申请的,申请人一栏填写企业法人单位名称,所有申报材料加 盖企业法人单位公章;(3)自然人提出申请的,所有申报材料需申请人签字;

第14篇:药品经营许可证申办条件

《药品经营许可证》申办程序指引 ------------------

一、许可内容《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

二、设定许可的法律法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三、许可条件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

(二)具有依法经过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其中,在城区设置零售药店,必须配有2名药师职称以上的药学技术人员,其中1人担任质量负责人;在镇、村设置零售药店必须配有1的药学技术人员。

(三)具有与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其中,城区的零售药店营业场所面积不得少于40平方米。镇的零售药店营业场所面积不得少于30平方米,村的零售药店营业场所面积不得少于20平方米。

(四)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五)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六)符合GSP的要求。

四、许可程序

(一)申请筹建 申请人到受理窗口提交筹建申请材料----受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并出具意见----窗口领取审批结果

(二)申请验收 申请人筹建完毕,到受理窗口提交验收申请材料----受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检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窗口领取审批结果

五、申请材料

1、开办企业申请报告。说明申办人的基本情况,开办原因,企业性质,经营地址、范围,配备人员、设备、设施等情况。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新企业名称预先登记核准通知书。

3、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A、身份证、暂住证或户口B、任命通知(国有、集体、股份企业)。

4、药学技术人员:A、身份证、暂住证或户口簿;B、执业资格、职称证书;C、劳动合同、聘书;D、在职在岗不兼职证明材料。

5、经营、仓库场地产权证及租赁协议,或自有产权证明。

6、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注:上述材料中的证件交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办人。

1、验收发证的申请;

2、《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零售)申请表;

3、企业自查报告;

4、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暂住证、药品有关法律法规培训合格证书、个人简历

5、与经营相适应的在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待业证、身份证等复印件,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聘请书、劳动合同;

6、营业场所、仓库的使用证明材料;

7、各种管理规章制度(特别是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8、经营场所药品分类陈列平面示意图。

9、与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目录。

10、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申请材料须申请单位盖章或申请人签名)市药监局接到申请后,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要限期进行整改,重新申请验收。

六、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应真实、完整,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标明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册。

七、申请表格下载

第15篇:药品经营许可证申报材料目录

核发、换发、变更、补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合证申报材料目录

一、申报材料目录

(一)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核发合证

筹建阶段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筹建程序办理,筹建完成后,按照以下材料目录申请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1.天津市《药品经营许可证》合证核发申请审查表;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拟设营业场所、仓库地理位置图(注明周边环境)、平面图(注明面积、长宽高);

4.拟用于经营、仓储的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

5.拟设营业场所、仓库设施设备目录;

6.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及个人简历;

7.拟办企业组织机构与职能,人员任命文件;8.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表(附表2)及人员资格证书,执业药师注册证明性材料及聘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9.申办人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八十三条规定情形以及质

1 量负责人具有一年以上(含一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的书面说明。

10.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明和培训记录复印件一份(交验原件)(经营保健食品须提供);

11.与经营类别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文件、工作程序及制度目录;

12.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经营医疗器械须提供);

13.有上级隶属单位的须提交上级单位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及相应类型的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14.保健食品产品索证:(1)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含技术要求、产品说明书等)(与所申请经营范围相一致)保健食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

15.申办人对提交全部申请材料真实性的书面承诺;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复印件须注明“此件由××提供,经核对与原件相同”;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办理的,须提供经办人授权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二)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合证

1.天津市《药品经营许可证》合证换证申请审查表;

2 2.《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许可证正、副本原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交验原件);

3.拟设营业场所、仓库地理位置图(注明周边环境)、平面图(注明面积、长宽高);

4.拟用于经营、仓储的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

5.拟设营业场所、仓库设施设备目录;

6.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表(附表2)及人员资格证书,执业药师注册证明性材料及聘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7.申办人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八十三条规定情形以及质量负责人具有一年以上(含一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的书面说明。

8.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明和培训记录复印件一份(交验原件)(经营保健食品须提供);

9.与经营类别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文件、工作程序及制度目录;

10.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经营医疗器械须提供);

11.书面自查报告;(经营医疗器械须提供);

3 12.各许可证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同时提交变更的相关材料;

13.申办人对提交全部申请材料真实性的书面承诺。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复印件须注明“此件由××提供,经核对与原件相同”;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办理的,须提供经办人授权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三)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合证

1.天津市《药品经营许可证》合证变更申请审查表;2.《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许可证正、副本原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交验原件);

3.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申请下列变更事项的,除提交上述资料外,另须分别提交以下资料: 4.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

(1)股份制企业应提交公司董事会对法定代表人任职的决议;国有独资企业应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命文件;其他企业应提交董事会对法定代表人任职的决议或企业任命文件;

(2)变更后法定代表人的学历、职业资格或职称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人员无违规证明;

4 5.变更企业负责人:

上级主管部门或企业任命文件,变更后企业负责人的学历、职业资格或职称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人员无违规证明;

6.变更注册地址:

(1)营业场所地理位置图(注明周边环境)、平面图(注明面积、长宽高);

(2)房屋产权证或使用权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 7.变更企业名称、企业性质、隶属单位等事项应当在《营业执照》核准变更后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各许可证变更,并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申请表;

(2)各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变更前后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交验原件);

8.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质量负责人:

上级主管部门或企业任命文件,变更后质量负责人的学历、职业资格或职称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人员无违规证明;

9.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仓库地址、增加仓库:

(1)库房地理位置图(注明周边环境)、平面图(注明面积、长宽高);

5 (2)房屋产权证或使用权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 10.增加经营范围:

拟增加经营范围涉及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复印件须注明“此件由××提供,经核对与原件相同”;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办理的,须提供经办人授权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注:各单项许可证变更经营范围分别按照各自变更条件和材料办理。

(四)补发天津市《药品经营许可证》合证

1.天津市《药品经营许可证》合证补发申请审查表; 2.《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交验原件); 3.《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复印件须注明“此件由××提供,经核对与原件相同”;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办理的,须提供经办人授权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五)已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核发合证 1.天津市《药品经营许可证》合证更换申请审查表; 2.《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交验原件);

6 3.《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复印件须注明“此件由××提供,经核对与原件相同”;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办理的,须提供经办人授权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第16篇:药品经营企业自查报告

药品经营企业自查报告范文

一转眼,时光飞逝如电,工作已经告一段落,回看这段时间的工作,有着一些问题,好好地做个总结并写一份自查报告吧。自查报告怎么写才不会千篇一律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药品经营企业自查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公司于20xx年3月9日参加关于珠海市药品经营企业“三打两建”和集中整治行动工作会议后,立即成立“三打两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总经理郑水标任组长,副总经理罗荣松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部门经理。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首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三打两建”内容(打击欺行霸市、打击制假售假、打击商业贿赂,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体系)和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精神。具体有:

(1)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行为的通知(粤食药监通[2011]104号);

(2)关于规范药品购销活动中票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9]283号);

(3)关于加强中药饮片监督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25号);

(4)关于切实加强部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9]503号);

(5)关于进一步做好部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2012]4号);

(6)《刑法修正案(八)》法律条款学习。

公司购销药品现以与广东药监网联网,确保票、帐、货、款相符。购销票据已按照有关规定载明购销单位、购销品种、购销金额等项目。保证购买付款的单位、金额与销售票据载明的单位、金额相一致,货款汇到供货单位的单位帐户,不得汇到个人帐号。

公司购销药品,由质管部严格审核供货单位或购货单位的经营资质、销售人员或采购人员的资格,确保其合法有效。未向未通过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

针对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首先建立客户档案,核实并留存购销方资质证明复印件、采购人员(销售人员)法人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实记录等;指定专人(质管员陈秋英)负责采购(销售)、出(入) 验收、签订买卖合同等。公司购买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严格按照《关于规范药品购销中票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索要销售票据,核实购买付款的.单位、金额与销售票据载明的单位、金额是否相一致。严格执行出库复核制度,认真核对实物与销售出库单是否相符,并确保药品送达购买方《药品经营许可证》所载明的仓库地址、药品零售企业注册地址,或者医疗机构的药库。药品送达后,购买方应在随货同行单上签字。随货同行单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及时返回公司。业务部门查验返回的随货同行单复印件记载内容有无异常,发现问题应立即暂停向对方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

公司采购的中药饮片主要从梅州恒祥医药有限公司购进,个别品种从九州通购进,无外购散装饮片,加工包装等行为。验收中药饮片由中药师曾延良详细核对品名、产地、生产企业、规格、等级、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产品合格标志等信息。

公司对所经营的赋码产品进行核注核销,并通过电子监管网实现数据上传。无赋码产品,通过标注药品本位码,在广东药监网上传,因前期工作准备充分,公司可于4月份完成全购销药品联网上传。

珠海市恒祥医药有限公司

20xx年3月14日

第17篇:药品经营企业自查报告

药品经营企业自查报告范文(精选3篇)

时光荏苒,光阴似箭,辛苦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回顾一段时间工作的付出,总体情况有好有坏,来为这段时间的工作写一份自查报告吧。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自查报告头疼,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药品经营企业自查报告范文(精选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药品经营企业自查报告1

我公司于20xx年3月9日参加关于珠海市药品经营企业“三打两建”和集中整治行动工作会议后,立即成立“三打两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总经理郑水标任组长,副总经理罗荣松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部门经理。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首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三打两建”内容(打击欺行霸市、打击制假售假、打击商业贿赂,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体系)和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精神。具体有:

(1)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行为的通知(粤食药监通[2011]104号);

(2)关于规范药品购销活动中票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9]283号);

(3)关于加强中药饮片监督管理的通知 (国食药监安[2011]25号 ) ;

(4)关于切实加强部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9]503号);

(5)关于进一步做好部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2012]4号);

(6)《刑法修正案(八)》法律条款学习.

公司购销药品现以与广东药监网联网,确保票、帐、货、款相符。购销票据已按照有关规定载明购销单位、购销品种、购销金额等项目。保证购买付款的单位、金额与销售票据载明的单位、金额相一致,货款汇到供货单位的单位帐户,不得汇到个人帐号。

公司购销药品,由质管部严格审核供货单位或购货单位的'经营资质、销售人员或采购人员的资格,确保其合法有效。未向未通过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

针对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首先建立客户档案,核实并留存购销方资质证明复印件、采购人员(销售人员)法人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实记录等;指定专人(质管员陈秋英)负责采购(销售)、出(入)库验收、签订买卖合同等。公司购买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严格按照《关于规范药品购销中票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索要销售票据,核实购买付款的单位、金额与销售票据载明的单位、金额是否相一致。严格执行出库复核制度,认真核对实物与销售出库单是否相符,并确保药品送达购买方《药品经营许可证》所载明的仓库地址、药品零售企业注册地址,或者医疗机构的药库。药品送达后,购买方应在随货同行单上签字。随货同行单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及时返回公司。业务部门查验返回的随货同行单复印件记载内容有无异常,发现问题应立即暂停向对方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

公司采购的中药饮片主要从梅州恒祥医药有限公司购进,个别品种从九州通购进,无外购散装饮片,加工包装等行为。验收中药饮片由中药师曾延良详细核对品名、产地、生产企业、规格、等级、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产品合格标志等信息。

公司对所经营的赋码产品进行核注核销,并通过电子监管网实现数据上传。无赋码产品,通过标注药品本位码,在广东药监网上传,因前期工作准备充分,公司可于4月份完成全购销药品联网上传。

药品经营企业自查报告2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星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保证我门店所经营药品的质量合格、使用安全,我门店药品经营的相关环节进行自查,其自查情况如下:

一、人员管理情况:

1、按照经营药品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我们店建立以企业法人_同志为主要责任人、以质量负责人_同志为主的质量领导小组,同时各门店设置有养护、质量管理专职人员,门店共有3名员工。

2、根据药品相关管理法律、法规对企业员工的培训要求,门店质量管理负责人每年制定年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对门店员工进行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培训,同时建立培训档案。

3、为了保证门店所经营药品的质量安全,每年对直接接触药品的营业人员及质量负责人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其健康档案。

二、设施设备情况:

1、按照经营药品的相关规定及要求,门店经营面积万扣平方米,店内严格实行色标管理,标志明显。

2、门店内干净整洁、干燥、通风良好,周边无污染源,店内配置有适宜药品储存的设施设备:空调1台、灭蚊灯1盏、老鼠夹4个、温湿度计1个。

三、质量管理情况:

门店建立有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和质量跟踪检查制度,如有不良事件的发生,质量负责人按相关质量管理制度进行跟踪、记录并建立质量档案。

四、销售管理情况:

1、门店严格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无擅自变更经营场所、质量负责人等许可事项,未降低经营、储存条件。

2、严格按照药品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药品销售。

以上是我门店对药品的整个经营环节中的自查情况,已基本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

药品经营企业自查报告3

接你处的通知,市三力药业公司及时开会传达布置工作,要求我们下属各经营企业在本部门内部抓紧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和GSP管理的规定,严格自查,并根据各自的情况写出自查报告。我们三力药业五部按照要求,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我们接到通知后,全体员工行动起来,在我部负责人的带领下,对门店内部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检查用了一天的时间,最后我们汇总了检查结果发现有如下问题:

1、门店提示、警示顾客的牌子老化,失去美观了。我们及时进行了更改,现在已经更换了新的警示转自: 。

2、整体药店卫生还可以,但有些死角卫生打扫不够干净。比如各柜台的最下面一格,里面卫生打扫不彻底。当场对售货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他以后一定改正。

3、近效期药品没有及时关注,以至顾客看到时才发现了问题。以后一定认真进行陈列检查。

4、温湿度记录书写不够规范,字体有的潦草看不清。

总之,通过这次检查,我们发现了我们工作中存在的这样和那样的问题。我们一定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认真整改,努力工作,把我门店的经营工作做的更好,让顾客满意,让群众真正用上放心药。

第18篇:药品经营企业自查报告

药品经营企业自查报告精选两篇

药品经营企业自查报告

(一)

XXX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广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管理办法(试行)以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的规定,我公司就GSP实施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我司成立于XXXX年XX月XX日,公司注册资金XXXXX万元,经营范围有:XXX、XXXX、XXXX、XXXX。我司现有员工XX人,其中执业药师XX人,药学技术人员XX人(含执业药师),药学技术人员占员工总数的XXX%,公司设立了质管部、业务部、储运部、财务部、行政部、信息管理部共六个部门,公司上年度销售额XXXX万元,我司经营品种XXXX,经营XX品种XX个。公司以“XXXXX”为质量方针,依法依规从事药品经营活动,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劣药品进入本公司,开业至今从未发生过经营假劣药品行为。

二、质量体系运行情况

1、质量体系文件情况

公司编制了《质量管理制度》XX项、《质量管理操作规程》XX项、《部门及各级岗位质量职责》XX项等文件,组成成了公司质量体系的标准文件,是公司开展各项质量管理工作的文字依据,质管部对各项文件进行了必要的培训。

精 精

2、人员的配备情况

(1)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XXX总经理是XXXX学历,XX职称,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经营药品的知识。

(2)质量负责人XXX为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编号:XXXXXXX,XX本科毕业,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工作XX年有余,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经营药品知识,能独立解决经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具有对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正确判断和保障实施的能力。

(3)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XXX是职业中药师,资格证书编号:XXXXXX。专业为XXXX,能坚持原则、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独立解决经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4)仓库质管员XXX,XXXXX毕业,质管员均经专业及岗位培训,能独立解决质量管理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

(5)仓库验收员XXX,XXXX专业本科毕业,中药师;仓库验收员XXX,XXXXX毕业,西药师。验收员均经专业岗位培训,能独立解决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

(6)仓库养护员XXX,XXXX学历;仓库养护员XXX,XXXXX学历。养护员均经过专业及岗位培训。

(7)采购员XXX,XXXX学历,中药师;销售员XXX,XXX学历,XXX,XXX学历。采购员、销售员均经过专业及岗位培训。

(8)对从事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人员,我司每年都有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了员工健康档案。

精 精

三、办公场所和仓库的情况

我司的营业办公场所面积XXX平方米,配备了电脑、电话机、传真机、打印机、复印件等现代化的经营办公设备,工作环境宽敞明亮。仓库总面积XXX平方米:阴凉库面积为XXX平方米,常温库面积为XXX平方米,冷库XX立方米。库房内墙、顶光洁,地面平整,门窗结构严密。仓库库房内铺上垫板,使药品与地面之间有效隔离;配备隔热板、排气扇、灭蚊灯、老鼠笼等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设备;配备空调XX台,能有效调控温湿度及室内外空气交换;安装自动温湿度监测终端XX个(包括冷藏运输车的XX个检测终端在内),能自动监测、记录库房温湿度及冷藏药品运输过程温湿度。配置XX立方米冷库一间,配备双制冷机组和备用发电机组;并购置冷藏车一部,XX升冷藏箱XX个,并在XXXX年XX月份对冷库、冷藏箱、和冷藏车进行验证冷藏车的配置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能保证冷藏和冷冻药品运输要求。冷库、冷藏车和保温箱均配置温湿度自动检测系统,均可实时采集、显示、记录温湿度数据,并具有远程及就地实时报警功能,可通过计算机读取和储存所记录的检测数据。仓库划分有合格品区、发货区、待验区、退货区、不合格品区、出库复核去、零货区等专用场所,并按GSP要求实行色标管理。

四、计算机系统管理情况

公司安装有《XXXX》计算机系统终端机共XX台,符合经营全过程及质量控制要求,实现药品质量可追溯,并满足药品电子监管的实施条件。公司的计算机系统有支持系统正常运行的服务器;具有安全、精 精

稳定的网络环境,能实现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的信息传输和数据共享,并建立相关数据库。公司的见算计系统能够对药品的购进、验收、养护、出库复核、销售等进行真实、完整、准确地记录和管理,并能生成、打印相关药品经营业务票据。公司要求各岗位人员按授权范围进行计算机系统数据的录入、修改、保存等操作,保证数据原始、真实、准确、安全和可追溯,对计算机系统运行中涉及企业经营和管理的数据按日备份并存放于安全场所,有关记录按规定保

存5年。

五、对照标准自查情况

XXXX年XX月XX日-XX日我司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及其附录、《XX省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表》对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了一次内部评审,评审结果为:严重缺陷项目XX项,一般缺陷项目XX项,基本符合GSP规定的条件要求,现向贵局申请进行GSP认证。

XXXXX医药有限公司

药品经营企业自查报告

(二)

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SP认证中心:

xxxxx是成立于xx年的药品批发企业。公司注册地址:xxxx。精 精

《药品经营许可证》证号:xxxx,营业执照注册号:xxxxxx,《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证书编号:xxxx。我公司核准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销售服务主要覆盖xxx、等辖区内的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等终端客户。

公司现有营业用房面积xx,其中营业xxM?;药品仓库面积xxxM?。公司分别在xx年、xx年通过GSP认证检查,取得GSP证书。自公司取得GSP认证以来,始终坚持将GSP要求作为公司经营的行为准则,以“xxxxxx”为方针,认真落实《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并严格执行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和程序,确保了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正常和有效运行。在本行业及社会树立良好的企业信誉和社会形象。

2012年修订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颁布实施以来,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公司内部开展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知识培训,以提高全体员工对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认识和了解,同时组织人员重新修订了公司各部门职责、各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完善了的质量管理体系。对药品经营各个环节进行了风险管理。对计算机系统进行升级和功能完善。组织了对公司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能与职责、人员与培训、设施与设备、采购、收货、验收、储存与养护、出库与运输、销售与售后服务、文件系统等系统全过程的公司内部审核和自查。经过自查、整改、完善,促进了公司质量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完善,提高了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控精 精

制能力,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现将实施GSP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自xx年再次取得GSP认证以来,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和质量责任;配备了符合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各级人员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各部门环节均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执行。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2年修订)》颁布以来,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均参加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2年修订)》省局组织的培训学习。公司内部开展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知识培训学习。

公司建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能够有效运行,有明确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要求,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贯彻到药品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公司制定有质量风险管理制度,切实消除潜在的隐患或缺陷,有效控制药品经营过程中的质量风险。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与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设施设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应的计算机系统等。公司在每年年终进行内审工作。并对内审的情况进行分析,不断提高质量控制水平,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公司对供应商、采购商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了审核、评价,对主要供应商、采购商采取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质量体系评估。对所有供应商、采购商均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有关资料证明文件,保证精 精

供应商、采购商相关资质时刻处于合法有效的控制状态,保证药品来源、去向渠道合法。

二、机构质量管理职责

公司设有和公司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职能部门。目前,公司设有公司设有七个部门:质管部、采购部、储运部、销售部、信息部、财务部、xx部xx部每个职能部门和岗位都有明确的职责、权限、相互关系和质量管理职责,各部门能够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独立履行职责,开展相应的职责活动。

公司设有独立的质量管理部,现有人员xx人,都是公司全职在编人员,质量管理部在日常工作中能够履行相关职责:能够及时督促公司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执行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制订(修订)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指导、监督文件的执行;

负责对供货单位和购货单位的合法性、购进药品的合法性以及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购货单位采购人员的合法资格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内容的变化进行动态管理,必要时组织对药品供货单位及购货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和服务质量的考察和评价;负责质量信息的收集和管理,

并建立药品质量档案;负责药品的质量验收工作,指导并监督药品精 精

采购、储存、养护、销售、退货、运输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不合格药品的确认,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负责药品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报告;负责假劣药品的报告;负责药品质量查询;负责指导设定计算机系统质量控制功能;负责计算机系统操作权限的审核和质量管理基础数据的建立及更新;组织验证、校准相关设施设备;负责药品召回的管理;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定期组织开展质量管理体系的内审和风险评估;督促有关部门开展质量管理教育、培训和员工健康体检工作,建立相关档案;履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职责。

三。人员与培训:

公司从事药品经营和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共有xx人,其中执业药师xx人,执业中药师xx人,执业医师xx人,医药学专业合计xx人,公司药学技术人员占xx%。

公司负责人xx学历xxxx;从事药品工作xx年。企业质量负责人xxx本科学历,药学专业,执业药师,从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xx年;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xx本科学历,药学专业,执业药师,从业经历xx年;质量管理员xxx本科学历,药学专业,执业药师,从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近xx年;验收员xx,xxx学历,xx专业,采购部经理xx中专学历,xx专业,公司其他从事销售、保管人员全部符合岗位规定条件要求。

公司制定有培训计划,能够依据培训计划开展《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精 精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药品专业知识、公司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等相关知识。新员工上岗前对其进行公司制度培训,岗位知识、操作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新制定的文件、文件修订后,均开展针对性培训。

所有员工都进行针对性的继续教育培训。对采购人员、保管人员、质量验收人员、送货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专业法规、知识培训、考核;冷藏药品保管人员、验收人员、运输人员经受过专业知识培训考核。

公司制定有员工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了直接接触药品人员的身体要求,规定凡是患有传染病等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质量管理、药品收货、质量验收、保管、养护、出库复核等岗位工作。公司员工每年体检一次,建立健康档案。公司制定有环境卫生、员工个人卫生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

四、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公司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2年修订)》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订了符合公司实际的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文件内容包括:质量管理制度、部门及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档案、报告、记录和凭证等。

公司制定有质量管理文件管理制度,对质量管理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核、批准、分发、保管、文件的撤销、替换、销毁等管理程序以及文件的题目、编号、目的、文字内容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公司现行使用的文件为现行有效的文本。各文件均按要求,分发到有关部精 精

门、岗位。公司制定有相关的质量管理制度,部门及岗位职责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建立了涉及到药品采购、验收、养护、销售、出库复核、销后退回等环节均有记录,记录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和可追溯。公司所有人员一律凭计算机系统授权及密码,方可登录计算机系统进行数据的录入或者复核;数据的更改需经过质量管理部门权限审核,更改过程留有记录。

五、设施与设备

公司办公和仓库用房位于xxxxxxxx,公司药品仓库面积xxxM2(含阴凉库xxM、冷库xxM、常温库xxxM、中药饮片库xxxM)。储存作业区、辅助作业区、办公生活区独立分开,装卸作业场所有顶棚,库内“三色”“五区”标志明显。库内墙壁、顶棚和地面光洁、平整、门窗结构严密,拆零拼箱台和包装物料储存有固定区域并有标识。仓库大门设红外报警系统,对仓储部部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进入药品仓库实行登记制度,可以防止药品被盗、替换。所有仓库均安装了符合要求的照明设备,并根据需要配置了底货架和货架、防鼠板、鼠夹、防鸟护网、遮光帘等必要的设备和用品。

库内有消防栓,配置了灭火器,建立了消防设施设备台帐和档案资料。仓库配备电驱动全自动叉车xx辆,可以上下左右前后移动。企业使用xxxxxxx安装的RF系统,有用于药品购进、验收、养护的手持终端xx个仓库使用xxxxxx中央空调机组一套xxxx组。仓库实行温湿度自动调控和监测。配备xxxxx有限公司生产的温湿度自动监控系统,系统由测点终端、管理主机、不间断电源及相关软件系统组精 精

成。配置温湿度传感器(型号为:xxxx型)xxx个、可实现24小时全时段温湿度的自动监测,实时采集、传送和报警。配备灭火器,符合安全消防要求,经营需冷藏保管的药品,设有xxx立方米的冷库;公司现有厢式送货汽车xx辆,冷藏运输车xxx辆。配

有保温箱xx个,容积为xx升,公司冷藏车,保温箱安装了药品储运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在运输冷藏药品途中能够对车辆温度进行实时监测,并使用温度自动控制、自动记录及自动报警装置,能够有效保证冷藏药品运输途中的温度符合要求。冷库、冷藏车及保温箱均按规定经过规范,严格的冷链验证。符合冷藏药品保管的要求,能保证运输途中药品质量。公司配备了备用发电机组xx组,作为停电应急处置使用。公司制定有设备设施管理制度。根据职责分工,确定设施、设备的运行状态,保证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设有能覆盖药品经营场所、仓库的现代信息管理局域网络,实现对药品经营管理全过程的调控和管理。

六、校准与验证

公司制定有设备设施验证管理制度,规定对计量器具、设备进行年度校验或检验;冷库、冷藏运输车辆、保温箱等设备进行性能验证。凡是没有验证或验证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并形成验证控制文件。验证文件包括验证方案、报告、评价、偏差处理和预防措施等。公司精 精

根据验证确定的参数及条件,正确、合理使用相关设施设备。

七、计算机系统

公司使用xxxxx系列医药销售管理软件系统,有服务器xx台。有实现宽带上网的条件和保证网络安全的措施,具有能够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现场检查和远程监管的条件。终端机有xxx台,药品经营的所有环节均实行计算机系统控制和管理,能够实现药品质量可追溯性,并能和药品电子监管码联网。公司计算机系统对任何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失效时,对与该数据相关的业务功能自动锁定,直至该数据更新、生效后相关功能方可恢复;质量管理基础数据能自动跟踪、识别、控制供货单位或购货单位的经营范围、产品的合法性、有效性等信息。公司计算机系统能够实现信息共享和数据传输,相关业务能够自动实现票据生成、打印、保管功能。计算机系统的使用严格按照各岗位人员授权,在受权范围内凭使用名称、密码登陆,进行数据录入、修改、保持等相关操作。对实行电子监管码监管的药品,在验收、复核出库时,对药品电子监管码进行扫码,采集电子监管码条码信息,并及时将数据上传至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系统平台,做到见码必扫,确保做好核注核销工作。同时配合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远程监管系统,对药品购进、储存、销售、库房温湿度控制等建立数据库,实时备份,确保省局24小时远程监控。全面记录企业经营及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方面的信息。

八、采购方面:

根据购进药品质量管理要求,企业制定了《药品购进管理制度》、精 精

《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审核管理制度》、《药品采购操作规程》等,进货前实行供货单位的审核,包括法定资格、质量信誉、购进药品的合法性审核,并对与企业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的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审查、核对。特别是在确定首营企业法定资格和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审核,在购进首营品种是先填写“首营品种审批表”,并经质量管理部负责人和企业质量负责人的审核批准后,才进行经营。企业在编制购货计划时以药品质量作为重要依据,根据医疗需求,质量部参与编制中、短期购货计划。在购销合同中均签订明确质量条款,作为采购药品进货凭据。所有采购记录均及时录入计算机系统。采购部、财务部共同审核供应商的销售票据及货款支付,保证做到发票上的购销单位名称、金额、品名和付款流向、品名相一致。所购进药品均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建立完整购进记录并进行归档保存,所有的记录按规定保存,采购记录符合规定。质量管理部每年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确保了公司所购进药品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保证了购进药品的质量。

九、药品的收货、验收

药品入库验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对到货药品进行逐批验收,和供货方提供的备案单据,备案印章仔细核对,核对冷藏药品需在冷库等候验收,对运输过程和运输温度重点检查。经验收合格的药品再正式办理入库手续,仓库保管员有权对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不清等有质量问题的药品拒收,并报告质量管理部门处理。药品验收记录实行计算机管理,记录按规定记载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精 精

产厂商、有效期等项目内容。对实施电子监管的药品,验收员应进行药品电子监管码扫码,进行数据采集并交给信息员及时将数据上传至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系统平台。

十、药品储存养护

仓库分为阴凉库、常温库,冷库等,各库均按规定实行色标管理,验收合格入库后的药品,严格按照药品养护管理制度,对药品分类(专库)存放,并根据药品说明书储存条件和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库区。药品按批号集中堆放,按批号及远近依次或分开堆码。对重点品种、效期较短的品种、储存条件特殊的品种,进行重点养护。养护中如发现质量可疑药品,可以在计算机系统及时锁定并记录,悬挂明显标志,暂停销售,通知质量部门处理。公司计算机系统能够对药品有效期进行自动跟踪、预

警,对超有效期的药品能自动锁定,禁止销售。养护人员对药品的储存条件进行检测检查,发现报警,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做好养护检查记录。公司建有药品养护档案,对库存药品养护情况定期进行汇总分析。对不合格药品进行控制性的管理、严格按规定程序上报、及时处理并制定预防措施,并对不合格药品的确定、报告、报损、销毁都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并归档备查。公司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盘存,公司制定有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可以保证药品储存过程中突精 精

然出现停电、冷库运行故障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十一、销售

公司制定有采购商及其采购人员资格审查制度。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购货单位的生产范围、经营范围或者诊疗范围等资格审核批准,建立合格采购商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相关内容。所有销售药品,均建立销售记录,开具发票,做到票、账、货、款一致,票据、记录按规定保存。含麻制剂药品禁止现金交易,销售时严格审核采购人员相关资料,确保药品取向合法安全。

二、出库

公司药品销售出库时,出库复核员首先在计算机系统上核对销售记录,无误后对照药品实物,保证药品无质量问题进行出库复核。同时建有药品出库复核记录。所有拼箱发货的药品,包装箱上都有明显、醒目的拼箱标志。冷藏、冷冻药品按要求装箱或装车,同时做好运输记录,内容包括运输工具和启运时间等。药品出库时,都附有加盖公司药品出库专用章的随货同行单(票)及相关资料。实行电子监管码监管的药品,做到见码必扫,及时将数据上传至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系统平台,确保做好核注核销工作。

三、运输与配送

公司制订了《药品运输管理制度》,能够有有效措施保证运输过程中的药品质量与安全。严格按照药品储藏要求及药品外包装标示要求的配装、堆放和运输。公司冷藏车具有温湿度在线监控系统,能够精 精

全程跟踪冷藏药品运输过程中的温度,并保存在途温度数据记录,确保温度符合要求。

时制定了冷藏药品运输应急管理预案,可以处理运输中的突发事件。

十四、售后服务

公司制定有销售退回药品管理制度,药品查询和质量投诉制度,药品召回和不良反应报告等制度,严格按制度执行,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售后投诉管理,并做好记录。如发现有质量问题,能够立即通知所有采购单位停售停用,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召回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保证药品销售售后环节的质量和安全。

通过自查,我公司自**年通过GSP认证以来,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守法经营,使得公司稳步发展。根据自查结果,认为公司已经符合GSP要求。现提出GSP认证申请,请各位领导前来检查指导。

xxxxxx公司《药品经营企业自查报告精选两篇》

第19篇: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需要材料

《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报材料

一、变更企业名称(单体药店除外)

1、变更申请(红头文件);

2、药品经营许可登记事项变更申请表;

3、加盖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4、加盖企业原印章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或与原营业执照工商注册号相同的现营业执照复印件;

5、变更声明。

二、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单体药店除外)

1、变更申请(红头文件);

2、药品经营许可登记事项变更申请表;

3、任命文件(红头文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简历;

5、资格审查表;

6、加盖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7、变更声明。

三、变更企业质量负责人、处方审核员

1、变更申请(红头文件);

2、药品经营许可登记事项变更申请表;

3、任命文件(红头文件);

4、企业质量负责人、处方审核员简历;

5、资格审查表;

6、无兼职证明;

7、加盖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8、变更声明。

四、变更注册地址

1、变更申请(红头文件);

2、药品经营许可登记事项变更申请表;

3、地理位置图;

4、营业场所功能布局平面图;

5、《企业经营场所设施、设备情况表》;

6、加盖企业原印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和租赁合同(自建房只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7、加盖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8、变更声明。

五、变更仓库地址、增加仓库

1、变更申请(红头文件);

2、药品经营许可登记事项变更申请表;

3、地理位置图;

4、仓库功能布局平面图;

5、加盖企业原印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和租赁合同(自建房只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6、加盖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7、变更声明。

六、增加经营范围

1、变更申请(红头文件)

2、药品经营许可登记事项变更申请表

3、与增加的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技术人员《企业负责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情况表》、《企业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和《企业经营场所设施、设备情况表》;

4、以上人员简历、资格审查表、无兼职证明、任命文件;

5、地理位置图;

6、营业场所或仓库功能布局平面图;

7、加盖企业原印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和租赁合同(自建房只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8、加盖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9、变更声明。

注:分支机构的变更由其法人单位申请,需分别提供法人单位和分支机构的加盖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20篇:药品经营许可证》项目变更申请表

《药品经营许可证》项目变更申请表

企业名称:所属区县:

申请日期:年月日

填报说明

1、本表由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项目变更的申请人填写,报保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请用规范字填写工整,不得涂改,遇有空缺项目填写“无”。

3、提交本表时,需同事提交以下材料: (1)相应变更项目的申请书

(2)《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材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 (4)相关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A.企业名称变更: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名称核准书;变更后质量保证声明;③企业所在药监局出具的无未结案件证明

B.法定代表人变更:①法定代表人变更具体原因;②拟变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学历复印件、简历;③拟变更法定代表人所在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开无违反《药品管理法》第76条行为的证明;变更后质量保证声明

C.企业负责人变更:①拟变更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学历复印件、简历;②拟变更企业负责人聘书;③拟变更企业负责人所在辖区药监局所开无违反《药品管理法》第76条行为的证明D.质量负责人变更:①拟变更质量负责人身份证、学历复印件、职称复印件、简历;②拟变更质量负责人聘书;③拟变更法定代表人所在辖区药监局所开无违反《药品管理法》第76条行为的证明;拟变更质量负责人无业证明,当地药监局核实盖章,核查人员签字;⑤拟变更质量负责人一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经验证明,当地药监局核实盖章,核查人员签字;⑥变更后质量保证声明

E.注册地址变更:①拟变更注册地址的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复印件;②拟变更注册地址的平面图和地理位置图;③设施设备目录

F.仓库地址变更:①拟变更仓库地址的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复印件;②拟变更仓库地址的平面图和地理位置图;③设施设备目录

G.经营范围变更:①与增加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②设施设备目录;③与增加经营范围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复印件、职称复印件、简历及聘书;相关药学技术人员所在辖区药监局所开无违反《药品管理法》第76条行为的证明;

注:

①申请的变更项目不涉及需要验收的(变更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注销仓库、核减经营范围)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材料时,同时递交《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

②申请项目需要验收的(变更注册地址、增加经营范围、变更仓库地址)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时不需递交《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待验收合格后,与《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审查表同时报市局市场处。

药品经营许可证延期自查报告
《药品经营许可证延期自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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