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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票公益金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5-30 07:36:55 来源:自查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

《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综〔2012〕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和《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民政部 国家体育总局令第67号)有关规定,财政部修订了《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

附件:

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和使用管理,健全彩票公益金监督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和《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民政部 国家体育总局令第67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彩票公益金是按照规定比例从彩票发行销售收入中提取的,专项用于社会福利、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资金。

逾期未兑奖的奖金纳入彩票公益金。

第三条 彩票公益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专款专用,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第二章 收缴管理

第四条 彩票公益金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彩票销售机构(以下简称彩票销售机构)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和财政部批准的提取比例,按照每月彩票销售额据实结算后分别上缴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

逾期未兑奖的奖金由彩票销售机构上缴省级财政,全部留归地方使用。

第五条 上缴中央财政的彩票公益金,由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负责执收。具体程序为:

(一)彩票销售机构于每月5日前向驻在地专员办报送《上缴中央财政的彩票公益金申报表》(见附件1)及相关材料,申报上月彩票销售金额和应上缴中央财政的彩票公益金金额;

(二)专员办于每月10日前完成申报资料的审核工作,核定缴款金额,并向彩票销售机构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三)彩票销售机构于每月15日前,按照《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载明的缴款金额上缴中央财政。

西藏自治区应上缴中央财政的彩票公益金,由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负责执收。具体程序按照第一款执行。

第六条 专员办、西藏财政厅应当于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财政部报送《上缴中央财政的彩票公益金统计报表》(见附件2),相关重大问题应随时报告。

第七条 上缴省级财政的彩票公益金,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负责执收,具体收缴程序按照省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财政部报送《彩票公益金统计报表》(见附件3)。

第八条 专员办和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完成对上一年度应缴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彩票公益金的清算及收缴工作。

第三章 分配和使用

第九条 上缴中央财政的彩票公益金,用于社会福利事业、体育事业、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专项公益事业,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财政部会同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条 中央财政安排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和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按照以下程序审批执行:

(一)财政部每年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核定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和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预算支出指标,分别列入中央本级支出以及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

(二)列入中央本级支出的彩票公益金,由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提出项目支出预算,报财政部审核后在部门预算中批复;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根据财政部批准的预算,组织实施和管理;

(三)列入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的彩票公益金,由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会同财政部确定资金分配原则,并提出分地区建议数,报财政部审核下达。

第十一条 中央财政安排用于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彩票公益金,由财政部每年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核定预算支出指标,并按照有关规定拨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第十二条 中央财政安排用于其他专项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按照以下程序审批执行:

(一)申请使用彩票公益金的部门、单位,应当向财政部提交彩票公益金项目申报材料,财政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国务院审批;

(二)经国务院批准后,财政部向申请使用彩票公益金的部门、单位批复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并根据彩票公益金年度收入和项目进展情况,分别列入中央本级支出和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

(三)申请使用彩票公益金的部门、单位,根据财政部批复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和预算,在项目管理办法制定后组织实施和管理。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因特殊原因需要进行调整的,应当报财政部审核批准。

第十三条 上缴省级财政的彩票公益金,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坚持依照彩票发行宗旨使用,由省级财政部门商民政、体育行政等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分配原则。

第十四条 省级以上民政、体育行政等有关部门、单位,申请使用彩票公益金时,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申报书;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项目实施方案;

(四)同级财政部门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第十五条 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和预算批准后,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调整。因特殊原因形成的项目结余资金,经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第十六条 彩票公益金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省级以上民政、体育行政等彩票公益金使用部门、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具体包括:

(一)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二)项目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三)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同级财政部门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第十八条 省级以上民政、体育行政等彩票公益金使用部门、单位,应当建立彩票公益金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彩票公益金预算的依据。

第四章 宣传公告

第十九条 彩票公益金资助的基本建设设施、设备或者社会公益活动等,应当以显著方式标明“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标识。

第二十条 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于每年4月底前,向省级人民政府和财政部提交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内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报告;每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告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内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

财政部应当于每年6月底前,向国务院提交上年度全国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报告;每年8月底前,向社会公告上一年度全国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

第二十一条 省级以上民政、体育行政等彩票公益金使用部门、单位,应当于每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告上一年度本部门、单位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规模、资助项目、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等。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彩票销售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彩票公益金,不得拒缴、拖欠、截留、挤占、挪用彩票公益金。

第二十三条 彩票公益金的使用部门、单位,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和预算执行,不得挤占挪用彩票公益金,不得改变彩票公益金使用范围。

第二十四条 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使用的监督检查,保证彩票公益金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和专款专用。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拒缴、拖欠、截留、挤占、挪用彩票公益金,以及改变彩票公益金使用范围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和《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附

第二十六条 省级财政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报财政部备案。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财政部2007年12月25日发布的《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07〕8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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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以测评第一名的成绩成功争取中央彩票公益金

支持沂蒙革命老区扶贫开发创新试点项目

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沂蒙革命老区扶贫开发创新试点项目是国家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为提高革命老区贫困村综合生产能力,切实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条件,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的重要举措。在项目申报中,我县充分调研,深入实地考察、测量,根据县情民意,认真编制了实施方案,在全省组织的专家团封闭式专项评比中,获得评审第一名的成绩,顺利争取到了项目,并获得最高额度的省以上无偿补助资金1200万元,市财政补助资金300万元。

一是充分把握政策,确定好项目区。建设地点选择在省委组织部和省农业厅任职第一书记驻点帮扶的马牧池乡常山庄、双泉峪子、东柳沟以及双堠镇埠口、菜峪、磊石沟、东梭庄、西梭庄、东河、汪家庄、崖子、营后等12个省“十二五”重点扶贫村。二是合理规划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整个项目分两年实施,以修建硬化生产道路为主。共计新修宽4米,厚18厘米的硬化生产路68322米,小农桥15座,管涵桥28座;新建蓄水池15个,铺设输水管道7070米,改建电灌站1座,维修灌溉渠系600米,新修灌溉渠系200米,新建拦水坝2座,拦沙坝4座,打大口井2眼。项目总投资2011.2万元,其中2012年项目投资1028.77万元,2013年项目投资982.43万元。三是项目建设目标与预期效益明确。把促进贫困村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作为最高目标,以项目带动发展高效大棚蔬菜、大棚油桃、特色林果等产业,打造优质农产品基地,最大程度减少贫困人口。综合整治生产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后,排除了制约农业生产的障碍因素,可使农田的灌溉保证率提高到75%,通过开发优质水果及干果产业示范田7463亩,每亩可实现增收3200元,项目区新增产值2388万元,人均增收1490元。

县扶贫办

推荐第3篇: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

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省民政厅、省体育局、各市财政局:

为规范和加强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和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彩票公益金监督机制,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07〕83号),我厅制定了《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我省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和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彩票公益金监督机制,根据财政部《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07〕83号)等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彩票公益金是从彩票发行收入中按规定比例提取的,专项用于社会福利、体育以及经批准的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资金,按政府性基金管理办法纳入预算(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不得用于平衡一般预算。

第三条 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平调、挤占和挪用公

益金。应由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项目,不得使用彩票公益金。

第四条 财政综合机构是公益金的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本地区公益金的解缴入库,审核公益金使用部门上报的公益金预算,审批公益金项目使用计划,向上级部门和本级政府提供本地区公益金使用情况报告,向社会公告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内彩票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监督本地区公益金的筹集、分配、使用。

第二章 公益金筹集、分配

第五条 公益金来源包括:

(一)按规定比例从彩票销售收入中提取的彩票公益金留归地方使用部分;

(二)上级财政拨入的彩票公益金;

(三)按规定应纳入彩票公益金管理的其他资金。

第六条 彩票公益金按50:50的比例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分配,由省级彩票机构分别上缴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

我省留用的彩票公益金在各地、各部门的分配比例,由省财政厅报省政府批准后确立。

市及市级以下彩票公益金的分配,由各市自行确定,原则上市级以下分配比例不得低于50%。

第七条 上缴中央财政的彩票公益金,由财政部驻山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就地征收。上缴省级财政部分由省财政厅负责征收,具体程序如下:

(一)省级彩票机构于每月5日前分别向专员办和省财政厅报送《彩票公益金上缴中央财政申报表》、《彩票公益金上缴省级财政申报表》(见附件)及相关材料,申报彩票上月实际销售情况和应上缴中央财政、省级财政

的彩票公益金金额;

(二)专员办和省财政厅于每月10日前完成申报资料的审核工作,核定缴款金额,并由省级彩票机构开具《一般缴款书》,于15日前,按照《一般缴款书》载明的缴款金额分别上缴中央金库和省金库。

第八条 省级彩票机构应于每年1月底前配合专员办和省财政厅完成对上一年度应缴中央财政、省级财政的彩票公益金的清算和征缴工作。

第三章 公益金使用范围

第九条 公益金应主要用于社会福利、体育和经批准的其他社会公益性支出。

第十条 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公益金,其使用范围如下:

(一)老年人、残疾人、孤儿、革命伤残军人等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及慈善机构;

(二)资助社会福利及慈善机构(归民政部门管理的机构)公共设施的维护和更新改造;

(三)资助社会关注且有利于弘扬扶贫济困和慈善宗旨的社会公益活动,但全年资助额应控制在本级用于民政福利事业公益金总额的10%以内。

资助社会关注且有利于弘扬扶贫济困和慈善宗旨的社会公益活动,应当是经过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举办的活动。

第十一条 用于体育事业的公益金,主要用于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其比例分别为70:30,其使用范围如下:

(一)资助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二)弥补大型体育运动比赛经费;

(三)修整和增建公共体育设施;

(四)体育扶贫工程专项支出。

资助全民健身活动,是指支持群众性体育活动、进行全民体质监测、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等活动。

弥补大型体育运动比赛经费,是指资助国际、国家地方最高级别的大型综合性运动会及重大国际单项体育比赛,不能用于为个人发放奖金。

修整和增建体育设施是指用于弥补维修和新建大众体育设施及专业体育比赛、训练场馆的经费不足。

体育扶贫工程专项支出是指专项用于支持贫困地区体育事业发展的支出。

第十二条 省级财政集中的彩票公益金,将福利彩票公益金和体育彩票公益金分开核算,用于残疾人事业、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等经批准的项目,其余部分继续用于社会福利、体育事业。

第十三条 公益金按使用领域实行不同的分配办法。用于社会福利和体育事业公益金由省和市两级分配;用于其他专项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由省财政统一分配。

第四章 公益金使用、使用申请和管理

第十四条 当年筹集的公益金,原则上在下一年度安排使用。 第十五条 用于民政部门和体育部门的彩票公益金,按以下程序审批执行:

(一)财政部门根据上年彩票销售额和比例计算出本年可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和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预算规模,按现行办法分别列入民政部门和体育部门的部门预算。

(二)列入民政部门和体育部门部门预算的彩票公益金,由部门每年5

月底前申报具体使用项目,报同级财政综合机构审核后下达。

市级及市级以下申请使用省级彩票公益金,须由市民政、体育部门向省财政、民政、体育部门出具申请。

(三)民政部门和体育部门根据财政部门批准的项目使用计划,组织实施和管理。本级安排的项目,实行财政直接支付;补助下级的项目,由财政部门审核下达。

第十六条 用于经批准的其他专项公益金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按以下程序审批执行:

(一) 拟申请使用彩票公益金的部门或单位先组织专家对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进行研究,出具项目评审报告书,然后向财政综合机构提交彩票公益金项目申请报告,由财政部门进行审批;

(二)财政部门审批后,向彩票公益金使用部门或单位批复项目使用计划,并下达使用额度。

(三)彩票公益金使用部门或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项目使用计划和预算,组织实施和管理。本级安排的项目,实行财政直接支付;补助下级的项目,由财政部门审核下达。

第十七条 申请使用公益金的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项目必须符合公益金使用方向和范围;

(二)申请项目属于公益金使用部门管理且必须安排的项目;

(三)申请项目有明确的项目目标,组织实施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并经过可行性研究和论证;

(四)申请项目如需配套资金的,配套资金已经落实,且项目已开工。

(五)申请项目在建项目的,其财务结构必须合理,管理状况良好。

(六)项目完工后,能够保证项目按预计的使用效果运营。

第十八条 申请公益金项目需上报以下材料:

(一)项目申请函。申请函应说明项目总投资额,拟利用公益金金额,配套资金来源等情况;

(二)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同级财政综合机构审核意见。

第十九条 用彩票公益金资助的项目,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办理。

第二十条 彩票公益金项目使用计划和预算一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因特殊原因形成的项目结余资金,经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第二十一条 彩票公益金使用部门或单位应在每年3月底前,按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具体包括:

(一)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二)项目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三)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第二十二条 公益金使用部门编制公益金预算要在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可行性论正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根据财政综合机构分配的公益金数额,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优先安排急需、可行的项目;财政综合机构和公益金使用部门要对公益金安排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完成结果进行绩效考评,追踪问效。

第五章 公益金的监督与公告

第二十三条 省级彩票机构应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彩票公益金,不得拒缴、拖欠、截留、挤占、挪用彩票公益金。

第二十四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使用的监管,保证彩票公益金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和专款专用。

第二十五条 彩票公益金使用部门或单位,必须按财政部门批准的项目使用计划和预算执行,不得挤占挪用彩票公益金,不得改变彩票公益金使用范围。

第二十六条 彩票公益金资助的基本建设设施、设备或社会公益活动,应按民政部门、体育部门和其他部门或单位划分,分别以“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体育彩票”和“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的标识在显著地方明示。

第二十七条 市级财政部门应于每年4月底前,向本级人民政府和省财政厅提交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内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报告,并向社会公告上一年度全市彩票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省财政厅应于每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告上一年度全省彩票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

第二十八条 上级财政部门应加强对下级财政部门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六章 处罚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拒缴、拖欠、挤占、挪用彩票公益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 凡有下列行为的,财政综合机构应责令其立即纠正,并给予相应处罚:

(一)彩票发行与销售机构未按规定及时足额向财政上缴公益金,将

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

(二)彩票发行与销售机构瞒报、转移、截留、坐支公益金,将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责任人按违反财经纪委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三)公益金使用部门和单位未按规定编制年度公益金项目使用计划和预算,以及未按规定向财政综合机构报告公益金使用情况和年度报告的,将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并停拨公益金;

(四)公益金使用部门和单位不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监督检查的,将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或撤消公益金项目,情节严重的可停拨公益金。

(五)公益金使用单位挤占、挪用公益金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公益金使用资格,追回挪用资金,并对直接责任人按违反财经纪律的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第三十一条 违反公益金管理规定,并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发布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推荐第4篇:彩票公益金挪用调查

彩票公益金挪用调查:数额太小不足引起部委以上领导关注

2016年10月08日17:07 中国新闻周刊

2016年8月28日,民政部向社会公布十八届中央第九轮巡视整改情况。其中,18省份彩票公益金被套取、挪用的整改情况尤其引人关注。

通报称,2012年至2014年10月,部分省(市)通过编造虚假项目、提供虚假资料等方式,套取、挤占挪用、违规改变福利彩票公益性用途资金。对此,民政部督促接受专项审计的18个省(市)开展专项审计整改“回头看”。目前,问题资金整改率已达97.2%。对涉及虚报套取、挤占挪用资金尚未整改到位的个别问题,再通过法律途径等手段确保整改到位。

事实上,就在一年前的2015年6月25日,国家审计署发布了中国建国以来首次对彩票行业资金状况的大规模审计报告。此次审计涉及18个省,228个省市级彩票销售机构,以及4965个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共抽查彩票资金658.15亿元,占同期全国彩票资金的18.02%。审计查出虚报套取、挤占挪用、违规采购、违规购建楼堂馆所等违法违规问题金额169.32亿元,占抽查资金总额的25.73%。

其中,在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方面,有73个单位通过编造虚假项目、提供虚假资料等方式,套取彩票资金5.96亿元。有23个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被违规改变公益性用途,涉及金额3.61亿元。

审计报告公布后,社会各界一片哗然。

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国务院关于201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在本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尹中卿针对审计报告中存在的彩票资金管理不严格、公益金频遭挪用等问题表达了抗议。

“对这些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在审议中都表示很愤怒,社会公众特别是广大彩民也非常关注。”尹中卿认为,彩票实际上是由国家出面组织的公募、公益基金,不仅涉及社会大众的切身利益,更影响各级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彩票公益金频遭挪用

彩票公益金是政府非税收入形式之一,指按照国家规定发行彩票取得销售收入扣除返奖奖金、发行经费后的净收入,专项用于社会福利、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资金,不用于平衡财政一般预算,逾期未兑奖的奖金纳入彩票公益金。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彩票公益金在中央和地方之间按50:50的比例分配。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民政部和体育总局之间分别按60%、30%、5%和5%的比例分配。地方留成彩票公益金,由省级财政部门商民政、体育等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分配原则。

近年来,彩票公益金被挪用的新闻频频登上头条。

2015年,陕西省民政厅被发现违反福利彩票公益金专款专用规定,2006年至2011年间变相挪用彩票公益金6000万元,将救灾中心大楼先后向两家公司出租用于酒店经营,占项目总面积近一半。

2013年,山东省审计报告显示,山东体彩公益金管理使用上存在不规范现象,山东省及下属8个市、62个县体育部门将应用于资助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整修和增建体育设施的体彩公益金3447.28万元人民币,用于办公经费、办公楼维修及车辆购置等。

2009年,上海市用于场馆改造公益金共计1643万元,但有543万元用在场馆办公房改造及场馆出租房屋的修缮、办公设备购置等方面,超范围使用。

2003年,财政部门派出的检查组发现,乌鲁木齐市民政局从1998年开始,打着修建“军供大厦老年公寓”的名义,向市财政局申请下拨公益金,资金拨到市募委办的账户后,该办根据市民政局指示,将资金全部转给了市民政局的下属单位军供大厦,用于宾馆的基本建设支出,宾馆建成后,主要用于对外经营。4年时间共向军供大厦提供工程建设资金1197.5万元,其中1998年380万元,1999年27.5万元,2000年560万元,2001年230万元。

考察历年来违规使用公益金的现象可知,公益金被挪用的方式分为直接挪用和间接挪用两种。直接挪用表现为直接将公益金作为他用,如建楼、购车、支付员工出国旅游费用、补偿拆迁、租房、公务接待、发工资,支付互联网彩票销售佣金,甚至直接将公益金拨给地方企业,如温州市财政局将彩票公益金1亿元用于增加温州农业发展投资集团等企业的实收资本。

间接挪用则表现为私自改变公益金支持项目的公益性用途,转为商业经营。如扬州市社会福利中心以解决“三无”孤老、低收入老人以及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养老问题为名义实施的改扩建工程,使用彩票公益金2662.49万元,实际被改扩建成面向中高端老年客户群的老年公寓。

而在公益金违规使用上,不仅存在没有将公益性项目落实的情况,还存在申报初期就通过虚假申报套取公益金的现象。2015年的审计报告显示,山西、辽宁、吉林、河南、湖南、重庆、陕西等7个省、市的几十个地方行政部门,均以不符合条件的申报资料,获取“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中央公益金各3000万元,共涉及17个项目,共计5.1亿元。

在2015年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面对人大代表和广大彩民的愤怒和质疑,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承认,一方面,有的制度执行得不好;另外一方面,监管制度确实比较薄弱。

监管漏洞

中国现有的彩票管理架构,由2009年出台的《彩票管理条例》确定。国务院负责彩票发行审批。财政部门作为监管单位,主要负责彩票政策制定及彩票市场监管。彩票的主管单位是民政部门和体育部门,分别负责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管理和销售工作。其中,彩票的具体销售工作分别由民政部门下属的福利彩票中心和体育部门下属的体育彩票中心负责。

根据现行的《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公益金在财政上采取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模式,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专款专用,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所有公益金项目的使用,均需由民政部门和体育部门报批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相应的拨款。

具体而言,在中央层面,列入中央本级支出的彩票公益金,由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提出项目支出预算,报财政部审核后在部门预算中批复,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根据财政部批准的预算,组织实施和管理。在地方层面,省级以上民政、体育行政等有关部门、单位,申请使用彩票公益金时,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那么,既然每一笔公益金的使用都需经过财政部门审批,为何彩票公益金还会频遭挪用?

彩票行业资深人士苏葭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财政部的监管存在局限性,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都存在“监而不管”的现象。在中央,由财政部下面的综合司负责监管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的彩票事务。“叫一个司来管两个部级单位,你说能管下去吗?即便让财政部来管两个部,也不好管,毕竟是平级的。”苏葭说。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彩票研究所所长冯百鸣也持同样的观点。他对《中国新闻周刊》说:“实际上所有的事情,都是由财政部综合司下面的彩票处来管,一共只有七八个人,这七八个人每天光审批全国上来的报表就忙不过来了,具体能管到什么程度?”

在地方上也是如此。冯百鸣指出,由省财政厅综合处彩票科来管理民政厅和体育局,一个科长管两个厅级单位,这种监管体制“非常畸形”。

而除了监管架构上的不合理以外,财政部自身的职能局限也使得所谓的监管形同虚设。多位受访专家均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财政部门只能通过预算的方式管理资金,然而具体的事权却在两个主管部门,即民政部门和体育部门,因此财政部门在具体公益金使用的监管上非常薄弱。

吉林省某市财政局一位工作人员对《中国新闻周刊》说,财政局只负责审核民政局和体育局上交的项目材料,在前期立项时也会参与论证,“民政那边说手续都全了,我们就把钱拨付给他们。细的事是主管部门牵头管。人家就是干这活,我们也管不着。民政和体育是管事的,财政是管资金的。”

2006年参与完成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大研究项目——“彩票业的政府管制及其立法研究”的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人员唐明良曾对媒体说,从中国彩票监管立法的构架来看,并不是彩票发行审批权之外的监管权都给了财政部,彩票监管的具体制度、具体事务,仍由民政部与国家体育总局具体制定和实施。“这说明,我国真正意义上独立的彩票监管体系至今没有完全建立起来。”

苏葭认为,如果缺乏独立的第三方监管单位,缺乏专业的监管委员会,两个主管部门在具体彩票事务上的管理上又权力过大,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财政部的监督就会落后于别人的造假,而“在地方的执行层面,自己监管自己永远都监管不了,有些地方的民政部门和体育局部门甚至将公益金视为他们的„小金库‟”。

以某地体彩中心管理人员对《中国新闻周刊》介绍的情况为例,在2014年底审计之前,地方一些民政局和体育局甚至有不将公益金纳入预算的情况。财政部门虽然作为监管部门,但是他们有时候也不是很清楚哪些项目可以拨款,哪些不可以拨款,就会出现资金被用在了不合适的地方。还有财政部门拨款之后,使用部门并没有严格按照申请用途使用资金,造成资金挪用。也会有因与部门领导关系好,资金审批会更容易拿到的情况存在。

公示粗范

除了上述监管漏洞以外,多位受访专家均认为,公益金公示制度的不健全,是彩票公益金乱象频现的另一重要原因之一。

依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于每年4月底前,向省级人民政府和财政部,提交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内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报告;每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告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内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

财政部应当于每年6月底前,向国务院提交上年度全国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报告;每年8月底前,向社会公告上一年度全国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

省级以上民政、体育行政等彩票公益金使用部门、单位,应当于每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告上一年度本部门、单位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规模、资助项目、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等。

由此可知,现有的管理办法只是空泛地规定了公示的截止日期,既没有列明公示内容的具体条目和细节,也没有要求省级以下的有关部门进行公示,更没有说明不公示的后果和相应的惩罚措施。

在如此空泛而粗疏的公示制度下,有关部门很难有充分的动因和足够的激励,去增加公益金信息公示的透明度。

因此,除了国家和省级(直辖市、自治区)财政、民政、体育等部门定期信息公开,区县级的各类福利机构、体育项目等彩票公益金的具体支出环节,则很少公示其彩票公益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山西省民政厅一名部门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说,省里的福彩公益金唯一的公示渠道是民政厅网站,没有要求市县级再公示。

即便如此,与《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比,2012年3月出台的《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已经算是个进步。在此前发布的《实施细则》中,对于公益金的信息公开,甚至都没有给出一个具体的时间表。

《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告或者发布消息,依法接受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中央和地方各级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单位,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告上年度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规模、资助项目和执行情况等。

而在《实施细则》出台前发布于2009年的《彩票管理条例》中,对于公益金公示的相关规定与此如出一辙。

于是,有媒体报道称,在2009年7月1日《彩票管理条例》实施后,许多地区财政部门仍以没有具体时间表为由,借机推延发布时间,甚至取消发布。

目前,中国的彩票公示制度已经比以前健全很多。尤其是2015年审计报告发布后不久,民政部开始建设“阳光福彩”专项行动,行动要求建立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制定社会责任绩效考评管理办法;完善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完善公益金使用情况公示制度,研究制定公益金公告的制式模板,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明晰公开方式,明确公示时限;完善公益金资助项目设立标识的管理制度。

以浙江省今年7月发布的《2015年浙江福利彩票社会责任报告》为例,报告中较为详细地列出了公益金资助的各类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项目,如:赞助县(含县)以上社会福利院、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等项目174个,资助资金42554.56万元,并且在条目下面附上了几个项目照片,如杭州市第三社会福利院和金华开发区江南老年公寓的外景照。但仍然没有将所有的资助项目列入报告,只是在“省级福彩公益金资助部分项目”的条目下,附上了部分项目的照片和名字,但没有详细解释每个项目的具体资金使用明细。

中国彩票行业沙龙创始人苏国京对《中国新闻周刊》说,建议财政部做出一个更加明确的规定,公益金的使用公示必须细化到哪一步,比如必须细化到1000块钱以上的分项。

他认为,香港赛马会的责任报告值得我们借鉴。赛马会的公示信息会具体到某一个细小的分项,比如给人换了几台健身器材,新增了几台电视机等。因此,如果香港市民想要进行社会监督,可以通过香港赛马会网站查询,确切地了解上一年度赛马、足智彩、六合彩的政府税收和公益慈善部分的投入具体用在了哪些地方,建了几个养老院,具体某个养老院更新了几张床等等。

因此,如果中国内地的居民能通过查看彩票公益金用途报告,了解到北京一共多少小区新增了公益金购买的健身器材,自己所在小区有没有配置,如果说应该有配置但却没配置,或者配置的物品质量后期维护总出问题,那百姓可以投诉举报。“举报多了,公益金违规使用的事儿就会渐渐少了,这就是社会监督的力量。”苏国京说。

“部门彩票”

1999年,国务院将彩票的主管职能从人民银行移交给财政部,随后由财政部牵头,开始对彩票管理体制进行改革。2009年,经过十年的筹备、讨论和数次草稿反复,中国彩票行业第一部行政法规《彩票管理条例》诞生。

苏国京曾参加过两个版本的草稿修改,他对《中国新闻周刊》说:“最早的条例有„国家彩票‟,后来把这词去掉了。”

所谓“国家彩票”,是指各国政府在设立、发行彩票时,从国家整体战略、布局出发,并不针对或者倾向于任何部门而设立、发行的彩票。

按理说,彩票应该是“国家彩票”,然而业内人士却更倾向称中国的彩票是“部门彩票”,因为这更能反映出中国彩票体制的真实现状。

一位不愿具名的资深业内人士向《中国新闻周刊》回忆了他参加起草《彩票管理条例》的漫长过程,他说:“从2000年进入筹备阶段开始,从头至尾,都是部委之间的利益博弈过程。”

据该业内人士介绍,一稿出来后,由于所有的事务都需要财政部的行政审批,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非常不满,于是由该人士代表福彩和体彩去和财政部争辩。

“后来在青岛讨论,国务院法制办也去了,我问财政部一位司长,您写这个稿子这么多行政审批,您是没看见药监局的下场?他的脸当时就灰了。”

几经波折,《彩票管理条例》终于出台。条例中写明,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彩票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别负责全国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管理工作。

至此,财政部、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三部委的利益和权力,正式通过一部行政法规给固定了下来。

上述业内人士认为,这样直接把部门写进国务院条例不符合规定。按理说,一部行政法规不应带出部委利益,因此应该写成国务院指定某某部门进行监管或主管,然而“如果不这么写,这个条例就永远都出不来”。

参与制定条例八年的北京大学中国公益彩票事业研究所执行所长王薛红也曾对媒体说过:“条例是三个部门均衡的一个结果,很粗放,有很多事情无法在条例里面说清楚。”

而这些“没说清楚”的事儿,就成了彩票顶层设计上的漏洞,公益金被挪用的制度源头。

比如《管理条例》规定,彩票公益金按照政府性基金管理办法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苏国京认为,公益金违法违规操作现象的原因之一,是国内彩票实行的是“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国内省级彩票中心负责销售彩票,售卖的彩票收入中,一部分用于给彩民返奖,一部分用于彩票点的发行费用及彩票中心的运营,剩下来的资金即为公益金。由于所有的公益金都被放入财政这一个大池子,资金汇总后由财政进行统一的分配和处置,因此和其他的预算一样,在分配和使用中出现不同部门间的断层现象,使资金的去向难以弄清,更加难以追责。作为彩票销售和发行的两个国家彩票中心和各省彩票中心,并不清楚他们销售彩票的最终公益用途和去向,同时也无权进行过问和查询。

他指出,在许多售彩国家及地区,彩票收支大多为一条线管理。

“如果内地从彩票开售时便告知彩民用途,扣除返奖及发行费用的公益金直接被转给相应的功能机构,流程透明之后,将大大助益于行业反腐。”

比如,在京津冀发行雾霾彩票,发行时便告知彩民,该彩票公益金用于治理京津冀地区雾霾,此后公益金可直接支出给雾霾治理部门。“当然,收支一条线或两条线各有利弊,最终决策仍需专家论证,并听取公众意见。”

上述业内人士也指出,由于中国的预算制度本来就有问题,各省各地挪用预算的事情时有发生,因此,把公益金和财政预算资金混在一起,缺乏专业委员会的管理,公益金的使用也就和财政预算一样,“项目的申请往往是谁编的圆就给谁。”

另外,《管理条例》规定,财政部门负责监管,民政部门和体育部门是主管单位,两个国家彩票中心负责发行和销售,省级彩票中心只管销售。

苏国京认为,在实际管理和执行过程中,彩票管理体制的混乱使不同部门之间权责不均,造成的直接后果是,出现问题时,各个部门相互推诿,无法找到实际的责任人。

立法掣肘

据2015年审计报告所附的《彩票资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明细表》,大部分挪用彩票公益金项目的整改情况一栏中,均写着“已归还资金”。

对此,苏葭评论道:“除非国家彩票管理体制的顶层设计变化,否则只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

显然,“已归还资金”无法从根本上杜绝公益金挪用现象的发生。此前,各省类似的审计和整改已发生数次,但公益金使用上的混乱始终难以遏制。每次审计部门发现问题后,各省的民政厅和体育局都会出来表态,声称要大力整改,加强对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建立公益金收入使用跟踪问效制度,确保公益金专款专用,提高公益金的整体使用效益等。

然而,这些整改都没有触及彩票管理制度的根本。

比如,虽然每次整改各省都号称要建立公益金的使用评估和跟踪问责机制,但迄今为止,只有中央层面建立了公益金项目使用评估机制,地方上则完全没有。以民政部的公益金资助项目评估机制为例,中央上基本能够遵循如下的法定程序进行项目评估:公益事业单位和部门提出具体项目→立项分析→专家评估→汇总→报国务院批准。

冯百鸣是民政部彩票公益金项目使用评审专家组成员之一,他认为地方上很多彩票公益金项目的随意性太强,应该要求地方建立一套完整的公益金使用评估机制,而不仅仅是事后审计。

“很多公益金项目不是科学决策出来的,是拍脑袋出来的。首先就是项目选择有问题,而使用者也没有一套机制,后续问题太多,公益金管理效益低下,挪用频繁。”

多位受访专家表示,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彩票公益金乱象,需要尽快推动彩票立法,在法律上将“部门彩票”变为“国家彩票”。为彩票公益金的事前监管、过程监管和结果监管设计细化的法条,建立健全公益金的使用评估机制、跟踪问责机制和公示制度,并将它们以法的形式固定下来。

目前,中国只有2009年出台的一部《彩票管理条例》,但其为行政法规,效力不高。然而,自1987年新中国第一个全国性专业彩票发行机构成立以来,中国的彩票业已经走过了近30年的时间,但真正意义上的彩票法却迟迟没有诞生。

2016年8月30日,财政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105号》,公布了2015年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情况,和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安排使用情况。

2015年,全国发行销售彩票36788427万元,全国共筹集彩票公益金9953949万元。

冯百鸣指出,虽然全国的彩票公益金每年足有1000个亿左右,但与财政部和国务院每年经手的资金体量相比,就不值一提。

多名受访专家表示,彩票公益金的数额太小,不足以引起部委以上领导人的关注,而除非有部委以上级别人士的牵头,三部委很难在短期内达成协调和妥协。

对于深化彩票体制改革,多位专家建议,成立独立的第三方监管机构,如彩监会,挂靠于国务院的某个部门之下,对彩票公益金按照募集的基金管理,由专人专管。

冯百鸣则提出,如果制定彩票法,一定要有一个条目专门规定公益金的使用方向,明确列出公益金可以用于什么样的慈善事业,如果把钱用在别的地方,就不合法。

“目前,中国还没有这根橡皮筋。”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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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江苏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和使用管理,健全彩票公益金监督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民政部 国家体育总局令第67号)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2‟15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彩票公益金是指按照国家规定比例从彩票销售收入中提取留归地方使用的彩票公益金和逾期未兑奖的奖金等。彩票公益金专项用于民政福利、体育事业以及经批准的其他社会公益性支出。

第三条 彩票公益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专款专用,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第四条

彩票公益金实行省级统一管理,分级使用。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全省彩票公益金的收缴管理,编制全省彩票公益金年度收支预算,分配下达市县彩票公益金,审定省级彩票公益金年度项目支出预算,监督彩票公益金使用等。

市、县财政部门负责审定本级彩票公益金年度项目支出

1 预算,监督彩票公益金使用等。

各级彩票公益金使用部门负责编制本级彩票公益金年度收支预算和决算,组织项目实施,监督资金使用。

第二章 彩票公益金的收缴管理

第五条 彩票公益金由省级彩票销售机构根据国家批准的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和财政部批准的提取比例,按照每月彩票销售额据实结算后,将留归地方使用的彩票公益金上缴省级财政。逾期未兑奖的奖金纳入彩票公益金,全部上缴省级财政。

第六条 上缴省级财政的彩票公益金具体程序如下:

1、省级彩票销售机构于每月10日前,向省级财政部门报送•上缴省财政的彩票公益金申报表‣(见附表1)及相关资料。由省级财政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核定。

2、省级彩票销售机构于每月15日前,按照省级财政部门核定缴款金额,填写•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入省级财政汇缴专户。

3、省级彩票销售机构于年度终了20天内完成对上一年度应缴省级财政彩票公益金征缴和清算工作(见附表2)。

第三章 彩票公益金分配和使用

第七条 上缴省级财政的彩票公益金,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商省民政厅、体育局确定彩票公益金分配原则,专项用于各级民政福利事业、体育事业和经批准的其它社会公益事业。

2 弃奖公益金,由省级财政部门全部下达给形成弃奖的市、县财政部门,用于地方民政福利、体育和经批准的其它社会公益事业。

第八条 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落实“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民政福利事业。其使用范围如下:

1、支持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困难优抚对象等弱势群体服务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事业,帮助有特殊困难的人群。

2、支持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社会服务水平。

3、支持社会关注且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体现扶弱济困宗旨的社会公益活动。

4、财政部要求地方彩票公益金支持的项目。

5、经同级政府批准的其它社会公益事业。

第九条

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和“奥运争光计划”等体育事业。其使用范围如下:

1、支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实施全民健身工程、配置群众性健身设施、支持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民体质监测、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等。

2、支持新建和修缮公共体育设施。弥补新建、维修大众体育设施、专业体育训练及比赛场馆经费的不足。

3、支持大型体育运动比赛。资助国际、国家和省最高级别的大型综合性运动会以及重大国际单项体育赛事。

4、财政部要求地方彩票公益金支持的项目。

5、经同级政府批准的其它社会公益事业。

第十条 省财政安排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和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按以下程序审批执行。

1、省级财政部门根据全省彩票公益金分配原则,依据省彩票销售机构提供的下年度彩票销售计划,编制下年度省级和市县级彩票公益金预算。

2、省本级的彩票公益金按项目实行预算管理。由省级民政部门、体育部门提出年度公益金项目支出预算报省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批复。省级民政部门、体育部门根据批复的预算,组织项目实施和管理。

3、市县的彩票公益金,由省级财政部门按照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按期清算后下达给市县财政部门。

4、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预算批准后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调整。因特殊原因需要进行调整的,应当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一条 彩票公益金经省政府批准用于其他专项公益事业的,由申请使用彩票公益金的部门提交项目支出计划,经省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列入年度预算或通过追加预算安排。

第十二条 彩票公益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

4 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凡使用彩票公益金的基建项目,在报项目审批部门前,应将项目资金使用方案报同级财政部门核准。申请基建项目拨款时,应提供项目审批文件、用地批文和工程概(预)算以及其他要求附报材料。

第十四条 各级民政、体育等彩票公益金使用部门和单位,应当建立彩票公益金支出绩效评价制度。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彩票公益金支出预算的依据。

第四章 彩票公益金宣传公告

第十五条 彩票公益金资助的设施、设备,应在显著地方标明“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标识;彩票公益金资助的社会公益活动,应在宣传材料、宣传品中注明“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字样。

第十六条 省级财政部门每年4月底前向省级政府、财政部提交上年度本地区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使用情况,每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告上年度本地区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使用情况。

第十七条 彩票公益金管理和使用部门、单位每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告上年度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规模、资助项目和执行情况。

第五章 彩票公益金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彩票销售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缴

5 纳彩票公益金,不得拒缴、拖欠、截留、挤占、挪用彩票公益金。

第十九条 彩票公益金的使用部门、单位,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的项目资金预算执行,不得挤占、挪用彩票公益金,不得改变彩票公益金使用范围。

第二十条 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使用的监督检查,保证彩票公益金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和专款专用。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拒缴、拖欠、截留、挤占、挪用彩票公益金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和•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市县财政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彩票公益金具体使用管理办法,报省财政厅备案。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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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彩票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省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和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彩票公益金监督机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83号)精神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彩票公益金是指从国务院批准在我省发行的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发行销售收入中按规定比例提取、留归我省使用,专项用于全省社会福利、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资金。第三条彩票公益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政府性基金管理办法纳入预算,编制专项预算并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先收后支,专款专用,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不得用于平衡一般预算。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四条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征收全省彩票公益金,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汇总编制彩票公益金年度收支预算和决算、审定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办理彩票公益金拨付手续、监督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等。彩票公益金使用部门负责编制本部门彩票公益金年度预算和决算,组织项目实施,监督资金使用。第五条彩票公益金包括:(一)按规定比例从彩票销售收入中提取的彩票公益金留归地方使用部分;(二)上级财政拨入的彩票公益金;(三)按规定应纳入彩票公益金管理的其他资金。第六条省级彩票销售机构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提取的彩票公益金足额缴入省级财政国库,同时将缴款凭证复印件送省财政厅备查。第七条彩票公益金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在中央和地方之间进行分配后,留归我省的彩票公益金按以下比例分配:(一)福利彩票公益金纳入省民政厅部门预算40%,返还省辖市45%(省直管县、市单独返还),省级统筹15%。(二)体育彩票公益金纳入省体育局部门预算50%,返还省辖市35%(省直管县、市单独返还),省级统筹15%。(三)省级统筹彩票公益金扣除专项助残资金后,用于省政府确定的体育、民政、助残等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其中助残资金原则上不低于上年。第八条返还省辖市的彩票公益金,由省财政厅按规定分配比例拨付各省辖市。省辖市本级和所属县(市)之间按1∶1的比例分配。第九条民政部门使用的彩票公益金支出范围。主要用于:(一)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革命伤残军人等特殊群体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支持社区服务,资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开展其他社会公益、慈善事业,优先资助贫困地区和灾区的社会公益事业;(二)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设施维修和更新改造;(三)社会公众关注、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能体现扶弱济困宗旨的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对有特殊困难的人群给予专项资助。第十条体育部门使用的彩票公益金支出范围。主要用于:(一)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主要用于群众性体育活动、国民体质监测和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等项开支;(二)弥补大型体育运动会比赛经费不足,主要用于国际、全国和我省最高级别的大型综合性运动会及重大国际单项体育比赛;(三)新建和维修体育设施,主要用于大众体育设施及专业体育比赛、训练场馆的新建和维修;(四)体育扶贫工程,主要用于支持贫困地区体育事业发展支出。第十一条省民政厅、体育局、残联纳入部门预算的彩票公益金按以下程序管理使用:(一)省财政厅按照规定比例核定省民政厅、体育局、残联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彩票公益金规模。(二)省民政厅、体育局、残联应将年度彩票公益金使用计划送省财政厅审核后,报省政府批准。(三)省民政厅、体育局、残联根据省政府批准的年度彩票公益金使用计划编入部门预算,并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和管理。第十二条使用省级统筹彩票公益金按以下程序执行:(一)拟申请使用彩票公益金的部门或单位应向省财政厅提交彩票公益金项目申请报告,经省财政厅商有关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省政府批准。(二)经省政府批准后,由省财政厅向彩票公益金使用部门或单位批复项目使用计划,并纳入部门预算或省级补助省辖市、县(市、区)地方支出预算,按预算管理规定下达。(三)彩票公益金使用部门或单位根据省财政厅批复的项目使用计划和年度预算组织实施和管理。第十三条对返还省辖市的彩票公益金,要将福利彩票公益金和体育彩票公益金分开核算,按照规定范围使用并纳入部门预算。第十四条彩票公益金项目使用计划和预算一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因特殊原因形成的项目结余资金,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第十五条申请使用彩票公益金应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文件及《河南省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标准文本》;(二)项目设计(工作)方案和可行性报告;(三)要求申报的其他材料。第三章资助项目管理第十六条各级财政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使用彩票公益金项目进行立项审查,对数额较大的重点投资项目进行投资评审,逐步建立彩票公益金项目库,推行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第十七条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确定并下达后,财政部门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项目主管部门要明确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实施责任人,确保项目进度和工程质量。第十八条项目承担单位要对彩票公益金实行单独核算、专账管理,不得与其他资金混合管理。第十九条彩票公益金资助数额较大的基建项目由财政部门根据预算、评估结果和项目进度拨付资金。第二十条用彩票公益金购置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设备、工程和服务,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用彩票公益金建设和购置的公益设施、设备、器材等要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手续,并按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第二十一条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要向同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报送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报告和相关验收材料。对彩票公益金重点资助项目应进行审计。第四章审计和监督第二十二条彩票公益金使用部门和单位应当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和社会监督。第二十三条彩票公益金使用部门或单位应在每年3月底前按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具体包括:(一)项目组织实施情况;(二)项目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三)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四)同级财政部门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第二十四条彩票公益金资助的基本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器材及各类社会公益活动,分别以“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体育彩票”和“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的标识在显著地方明示。第二十五条省财政厅应于每年4月底前按照规定向省政府和财政部提交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内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报告;省辖市财政部门应于每年3月底前按照规定向省财政厅提交上一年度全市彩票公益金的收入、分配和使用情况报告。每年6月底前,省级彩票销售机构应聘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对全省上一年度彩票发行销售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向社会公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第二十六条各级彩票机构应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彩票公益金,不得拒缴、拖欠、截留、挤占、挪用彩票公益金。第二十七条管理和使用彩票公益金的部门和单位必须按批准的项目使用计划和预算执行,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彩票公益金,不得擅自调整、改变彩票公益金使用项目。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拒缴、拖欠、截留、挤占、挪用彩票公益金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有关规定处理。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九条本办法公布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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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7篇:河北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实施办法

河北省彩票公益金 管理实施办法河北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彩票公益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07]83号)和国家有关彩票政策,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彩票公益金,是指从彩票发行收入中按规定比例提取的,专项用于社会福利、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资金。包括: (一)按规定比例从彩票销售收入中提取的公益金;(二)彩票公益金利息收入; (三)上级拨入的彩票公益金;(四)按规定应纳入彩票公益佥管理的其他资金。

第三条彩票公益金的筹集、管理、分配、使用以及监督检查适用本实施办法。

第四条省级财政部门负责研究制定全省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监督和管理全省彩票公益金的征缴和使用。省、市、县财政部门负责审核汇编批复本级彩票公益金收支预决算,办理彩票资金拨付手续,监督和管理彩票公益金的分配和使用。民政、体育等部门负责编制本部门彩票公益金收支预算草案,经财政部门按程序审核批复后组织实施,并按规定报送彩票公益金预算执行情况及年度收支决算草案。省级彩票发行机构负责归集全省彩票公益金,并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入财政国库。

第二章彩票公益金筹集

第五条彩票公益金由省级彩票机构按照财政部批准的彩票游戏规则提取,实行中央与地方比例分成。

第六条中央分成的彩票公益金由财政部驻本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负责征收,并按规定程序上缴中央财政国库。

第七条本省分成彩票公益金由省财政厅负责征收。具体程序为: (一)省级彩票机构于每月10日前向省财政厅报送彩票公益金上缴财政申报表及彩票销量明细表(见附表

1、

2、3),申报上月彩票实际销售情况和应上缴国库的彩票公益金金额;

(二)省财政厅于每月l5日前完成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核定缴款金额,并向省级彩票机构开具《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三)省级彩票机构于每月20日前,按照《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载明的缴款金额及预算级次,将彩票公益金分别缴入相应级次国库。

(四)分散销售即开型彩票按季度缴入国库,具体程序参照上述条款执行。

第八条按规定应纳入彩票公益金管理的其他资金,由彩票机构如实申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审定后,依据财政部门开具的《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及时、足额缴入同级国库。

第九条上级补助下级的彩票公益金,纳入相应级次国库。 第十条彩票机构要严格桉照本办法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彩票公益金,不得拒缴、拖欠、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三章彩票公益金管理

- 2345第二十八条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要以《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等为宗旨。使用范围包括: (一)资助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主要用于群众性体育活动、全民体质监测和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等项开支。(二)修整和增建体育设施,主要用于弥补维修和新建大众体育设施及专业体育比赛、训练场馆的经费不足。(三)体育扶贫工程,主要用于支持贫困地区体育事业发展的支出。(四)农民体育健身设施建设。(五)弥补大型体育运动会经费不足等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其它社会公益事业。

第二十九条同等条件下,彩票公益金要优先资助老、少、边、穷和灾区的社会福利和体育等公益事业。

第三十条彩票公益金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彩票公益金收支预算执行,不得用于盈利性和商业性项目,不得超额度、超范围使用彩票公益金。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彩票公益金,不得擅自调整、改变彩票公益金用途。

第三十一条彩票公益金项目主管部门要明确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实施责任人,确保项目进度和工程质量。

第三十二条因特殊原因,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中止、撤销,变更规划目标或改变资金用途的,必须上报主管部门, 由主管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三十三条彩票公益金资助的基本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器材及各类社会公益活动,要分别以“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体育彩票”和“彩票公益全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的字样标识在显著位置。

- 7三十八条各设区市、扩权县(市)财政部门于每年4月15日前向省财政厅报送本级上一年度彩票公益金的收入、分配和使用情况报告及《年度设区市(扩权县)彩票公益金分配使用情况表》、《年度设区市(扩权县)福利彩票公益金具体使用项目情况表》、《年度设区市(扩权县)体育彩票公益金具体使用项目情况表》(见附表

6、

7、8)。

第三十九条省财政厅于每年4月底前向财政部和省政府报送上一年度本省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报告,并于每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告。

第七章监督检查

第四十条彩票公益金使用部门和彩票机构应当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四十一条每年6月底前,财政、民政和体育部门对上一年度彩票资金缴库,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由民政和体育部门组织检查的,应将检查结果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四十二条财政部门和民政、体育等彩票公益金使用部门要建立彩票公益金使用项目跟踪问效机制。采取部门自查、财政专项检查及联合检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彩票公益金项目建设及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彩票公益金使用项目的事前、事中控制及监督管理。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拒缴、拖欠、截留、挤占,挪用彩票公益金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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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8篇: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通知单

年月日编号

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

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项目住院通知单

医院(精神卫生中心):

经审核,患者(身份证:)为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贫困精神病患者住院医疗救助项目对象,请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接受住院治疗。

此通知单有效期为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

—————————————————————————————残 联 公 章年月日编号

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

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项目住院通知单

医院(精神卫生中心):

经审核,患者(身份证:)为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贫困精神病患者住院医疗救助项目对象,请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接受住院治疗。

此通知单有效期为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

推荐第9篇:实施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情况汇报

实施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情况汇报

常德市残联自2006年承担中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以来,紧紧围绕“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这一目标,本着“以人为本,让更多残疾人得到更多实惠”的康复理念,加大了对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力度,通过5年来的项目实施,取得了一定成绩,主要做法和经验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国家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由于救助项目较多,范围比较广,为确保多个子项目顺利实施,一是我会专门按照救助类别成立了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并制定了《专项彩票公益金常德市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方案》,认真填写了《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绩效报告》。二是各级残联也高度重视,统筹安排,遵循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原则,建立了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保证了对贫困精神病患者的救助,各类辅助器具发放到位,确保项目经费发挥最大效能。三是规范财务管理,制定了严格的《常德市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在各项康复项目中经费做到专款专用,收支明细账认真仔细;精防救助项目与定点医疗机构每半年结账一次,同时做好处方复印件及“记账凭证”的整理,按年度存档备查。

二、建立信息化管理和组织专业化知识培训 为加强项目的规范化管理和监督,各级残联在项目执行中按要求做好了资料的收集、积累和存档工作,并将相关表格和数据及时录入了中国残联康复部建立的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数据库,便于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开查询。其次,我们加强对康复专业人才的培训力度,多次组织各类康复工作人员到江浙、广东学习先进的管理方法和专业技术。从2006年起,每年市残联也举办了较大规模的项目培训班。

三、充分发挥各级部门职能,共同推动项目实施。为抓好贫困精神病患者救助、低视力配镜等工作,我们与各级卫生、民政等部门联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制度,并组织专家到各县市区筛查,确保受助对象符合项目救助标准。

四、广泛宣传,扩大项目影响

我们除了完成该项目下达指标外,还大大超额完成了康复任务,如对贫困精神病免费救助,我们根据往年精防工作的成功经验,所有县市区均开展了精神病免费送药活动,经统计,5年来全市共对8716名特困精神病患者实施免费送药活动。此项工作的开展受到了社会各界关注。在每年的“世界神经卫生日”我会都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多次邀请常德电视台、常德日报、常德晚报等媒体参加。同时引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张贴图片1500张、出宣传盾牌800块、黑板报90块,营造了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提高了公众对精神病防治工作的认识。此外,我们还联合爱尔眼科医院到市直四小区对低视力患者进行免费筛查。

五、存在的问题

项目实施以来,受助的残疾朋友疗效情况和社会反映很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救助面窄。精神病患者中贫困人数占90%,由于救助名额有限,还有相当一部分贫困残疾人还没有得到救助,特别是精神病患者免费住院。二是救助金额少,对于贫困精神病对象,每年的医疗救助金不能满足他们的实际治疗费用。三是救助项目的实物特别是辅助器具及经费到位不及时。

六、建议

1、给予一定的康复工作经费补贴。康复经费主要用于组织协调、摸底调查建档立卡、人员培训、教育宣传、检查评估、工作人员补贴,奖励工作出色单位或个人,残联本身又无此项经费来源,无力解决所需康复经费。

2、救助康复项目覆盖面可以更广一点,让更多残疾人得到实惠。

3、项目的实物与经费应及时到位。

典 型

通过彩金项目的实施,很多特困精神病患者得到了医疗救助,使其病情得到恢复或抑制,既提高了他们的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同时也使他们的家庭得到解放。如武陵区三岔路街道长家山社区的陈玲,女,37岁,有文学和书法的爱好,长期坚持服药后病情稳定,在文学创作和书法艺术上不断学习,现其作品经常在媒体刊登、获奖。又如安乡县精神病患者彭某因精神病离家出走,在外流浪十多年,未得到及时治疗病情退化,生活不能自理。09年,该患者通过享受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住院救助服务,免费治疗一个月,病情得到明显控制,生活基本能自理。再加上定点康复服务机构多次回访服务,现患者不仅病情稳定,还能帮助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劳动。

推荐第10篇:千亿彩票公益金去哪儿了

千亿彩票公益金去哪儿了

彩票两元钱一张。但许多人不知道的是,从理论上说,你每购买一张彩票,无论中奖与否,都相当于向社会公益事业捐助了7角钱。这笔钱名为彩票公益金,是按照规定比例从彩票发行销售收入中提取,专项用于社会福利、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资金,也是彩票这种博彩形式在中国这个禁赌国家存在的意义。

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9月,内地彩票发行规模累计已达1.7万亿元。按照当前彩票管理的相关规定,其中35%作为彩票公益金上缴国家用于社会公益事业。以此比例计算,彩票公益金的规模应该已经超过6000亿元。

不可否认,二十多年来,这笔数千亿元的资金为中国社会福利、体育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在其使用过程中,也存在被挤占、挪用乃至贪污的情况。

2014年底,审计署18个特派办全体出动,一个特派办负责一个省,对全国共计18个省开展彩票资金审计工作,直指数以万亿计的彩票资金。规模之大,前所未有。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乃至彩票运行机制有望得到一次较为彻底的清查摸底。

“劫贫济富”的公益金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分配政策,彩票公益金在中央和地方之间按50∶50的比例被分配。在中央层面,备受争议的一点是,公益金是否应该被大规模地投入到社保基金中,或者说,彩票公益金在承担“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等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任务的同时,是否应当也成为社保基金的主要资金来源之一。

从2002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都分配部分中央彩票公益金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用于补充社会保障基金的不足。有资料统计,2006年福利彩票交给中央财政的75亿元公益金中,直接由民政部用于福利事业的仅有6亿元,其余69亿元被注入社保基金。财政部2014年8月公开的数据显示,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彩票公益金支出450亿元,其中,分配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资金为277亿元,占公益金总支出的比例高达61.5%。另据统计,从2002年开始,被拨入社保基金的彩票公益基金至今已经超过1420亿元。

从客观情况来看,社保基金的确“缺钱”。由于1997年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时,政府没有承担相应的转制成本,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很多被挪用去发放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导致个人账户的空账运行规模已超过万亿元大关。早在2004年,时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郑斯林便透露,中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每年以1000亿元的规模在扩大。而世界银行日前公布的一份关于中国未来养老金收支缺口的研究报告预测,中国基本养老保险的收支缺口将高达9.15万亿元。所以,社保基金“缺钱”成为国务院批准将“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写入由财政部颁布的《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重要原因。正如大连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前大连社保局局长陈仰东近日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所说,公益金拨付得多一些,财政压力就会减少一些。

彩票专家苏国京在参加一些研讨会时,也曾就此询问过民政部官员的意见,对方认为,从彩票公益金设立的意义来看,被用于填补社保缺口并无不妥。不过,许多业内人士对此则不甚赞同。有学者指出,从社会保障基金的性质来看,它属于国家战略储备基金,将公益金用于补充社保基金等于将其投放到未来,违背了福利彩票“扶危济困”的目标,造成资源浪费。

北京大学中国公益彩票事业研究所所长王薛红则认为,彩票的发行是为了用于公益事业,而社保基金缺口有很大部分原因是历史因素造成,这应该由政府财政来补充,拿彩票公益金去填补社保基金缺口并不合理。

王薛红说:“没有社保的人在彩民中占据相当比例,而将公益金注入社保基金并不能帮助到这些弱势群体。这样的使用方法,相当于‘劫贫济富’,与公益的宗旨暌违。”而且,随着彩票发行规模扩大,问题彩民等负面社会效应日益明显,而内地彩票公益金在解决此方面问题上几乎没有任何投入。在本港,政府和慈善组织对问题彩民十分重视,在研究、预防及心理干预、治疗等方面都有投入。

公益金“公益”了谁?

相比中央在使用公益金时所面临的争议,地方留成另外50%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情况所面临的问题要严重得多。

虽然国务院明确规定,彩票公益金的提取比例不得低于35%,但在实践中,各类彩票差别很大。据中华慈善百人论坛《博彩与慈善:结合与平衡》主题报告的统计,以双色球、超级大乐透、3D、排列三等为主的乐透型数字彩票,绝大部分的彩票公益金提取比例能够达到35%,但以中福在线为主的视频型彩票的公益金提取比例只有20%,以足球彩票为主的竞猜型彩票的公益金提取比例仅为18%。

而且,国务院早在2001年就明确“今后随彩票发行规模的扩大和品种增加,进一步适当调整彩票发行资金构成比例,降低发行费用,增加彩票公益金。”但事实上,发行费用的比例依然是15%,这在彩票年销售突破3800亿元的今天,已经是一个天文数字;而彩票公益金的比例却一直被缩减,从未达到35%的要求。加之公益金使用不透明,所以,2014年9月,当中国福彩奢华惊人的黄山培训中心的图片开始在互联网流传时,公众终于知道了巨额的彩票款都流向了哪里。

从历年的审计结果来看,很多地方都发生过挪用或滥用彩票公益金,甚至将公益金用于经营性营利活动的案例。2003年,湖北省审计厅公布的审计公告显示,该年度彩票公益金被挤占挪用或违规使用1780余万元。2006年,国家审计署审计发现体育总局所属体育基金管理中心未经批准动用彩票专项资金2787.4万元,以个人名义用于股票投资。2010年2月,青岛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原主任王增先在福彩大厦建设、中福在线运营等过程中,涉嫌个人受贿、单位受贿、挪用公款、贪污等多项犯罪被双规。王增先还将发行彩票募集的福利基金肆意挥霍,购买豪华游艇、投资酒店„„

随着彩票公益金的规模不断扩大,公益金使用监管的问题日益突出。虽然《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省级以上民政、体育行政等彩票公益金使用部门、单位应于每年3月底前向上级财政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但是,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认为,“在没有专门的单项彩票公益金使用审计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的条件下,仅仅要求公益金使用单位向财政部进行每年一次的使用情况报告,很难保证公益金真正用到项目所承诺的社会公益事业上而不出现跑冒滴漏,甚至滥用等现象。”

“畸形的彩票管理制度”

其实,无论是对彩票公益金是否应当填补社保亏空的争论,还是地方对公益金的挪用或滥用,本质上都是在探讨彩票公益金如何“用得其所”。对此,许多人认为,一个简单的解决措施,就是加大彩票公益金使用的透明度,使其得到社会的监督。在苏国京看来,理想状态下,彩票公益金使用数据应当分为三个层级逐次公开。中央负责公布公益金的整体数据,比如总收入、中央留成数额、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省一级则公布获得公益金的总额、自身留成以及将公益金分配给地市的情况;地市一级的公开情况则要详细得多,除了公开接收公益金总额,还要具体公开每一个项目的具体花费情况,“比如,在某街道、某小区内到底建了几个健身设施,每个设施耗费多少”。

但这种理论上的设想实现起来却很难。彩票专家程阳认为,政府的相关信息如何更加透明,这已经远远超出了彩票的范畴,他告诉《凤凰周刊》记者,彩票公益金管理作为政府行政的一个小小的分支,不可能特立独行,任何国家官僚体系都是如此。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有类似《政府信息公开法》的法律,对政府的信息公开有具体的规范,包括彩票公益金使用之类的信息比中国更加透明。中国彩票公益金使用的透明度,有赖于其他法律的进一步完善。

相比完善法律,一个更加快捷的手段或许是改革彩票管理体制。一位不愿透露姓名、曾参加过中国福利彩票创立与发展的民政部前官员告诉《凤凰周刊》记者,彩票公益金在使用过程中所面临的种种问题,根源都在于中国“畸形的彩票管理制度”。

对于中国彩票的管理体制,有学者将其总结为“1+2+N”的管理模式。其中,“1”为财政部,是彩票监督管理部门;“2”为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二者分别管理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发行工作;所谓“N”,指公安、工商、税务、审计等依照各自的法定职责参与彩票管理相关活动,维持彩票市场秩序。而在上述人士看来,中国彩票管理制度“畸形”之处在于“本来应当是企业的事情,却让政府来做,而且还是多个政府部门”。

对于如何从彩票业中获利,许多国家选择了两个途径:一是收税,即彩票发行机构、销售机构以及零售机构均需按照一定税率交纳税款。这笔钱作为税收收入直接进入国家财政,用途与其他财政收入没有不同,只要符合预算法案即可。第二个途径即为设立彩票公益金。这笔钱应当全部用于社会公益事业,重要的是,其并非为政府可以决定的款项,须由多方组成的委员会来分配。

以英国为例,该国有私人彩票、社会彩票、地方政府彩票以及国家彩票等多种彩票。其中销量最大的是国家彩票,类似于内地的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这种彩票由特许公司卡梅洛特公司运营。每销售一份国家彩票,英国政府即会征收彩票税、收纳公益金。2012年,该公司国家彩票销量总收入为65亿英镑,交纳7.8亿英镑彩票税和17.2亿英镑公益金。但这笔彩票公益金不属于任何一个英国政府部门,而是被存入公益基金,独立于英国财政,由彩票分配基金委员会处置。该委员会将资金分配给各地的体育理事会、艺术理事会、国家彩票慈善会、遗产彩票基金、新机会基金等组织,再由这些分配组织确定资金具体投向哪些项目。

然而内地的情况是,彩票发行与销售机构不用交税,财政部、民政部以及国家体育总局决定公益金的分配方案。这就使得公益金分配不可避免地染上了官僚机构通病――财务信息不透明、经费使用缺少监督等。这也是上述地方彩票公益金案件产生的制度性诱因。

为此,上述民政部前官员曾向该部建议,结合中国国情,成立统一的彩票管理部门,比如彩票管理局。然后,将彩票发行机构改组为企业,或直接交由特许的市场化公司运营,并交纳税款与公益金;但该建议被部领导以他“想要闹‘独立’、想升官”为理由驳回。他私下揣测,不愿放弃彩票带来的利益才是主因,“毕竟彩票是他们的‘钱袋子’”。

第11篇:民政部本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2010年民政部本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颁布时间:2011-1-21发文单位:民政部

2010年,福利彩票市场发展情况良好,民政部本级彩票公益金分配使用工作进展顺利。根据《彩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对2010年民政部本级彩票公益金分配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民政部2010年彩票公益金使用概况

经财政部核准,民政部2010年彩票公益金控制使用额度为10.53亿元,占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额度的5%。根据《彩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民政部本级彩票公益金应当主要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2010年,民政部按照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的发行宗旨,将彩票公益金重点用于老年人、残疾人、孤儿、有特殊困难及遭受自然灾害等特殊群体的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受助对象直接受益的项目,具体分为老年人和残疾人福利类项目、儿童福利类项目、社会公益类项目。

二、老年人和残疾人福利项目情况

为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老有所养”、“以基本养老为重点”,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优先发展养老事业”的目标任务,落实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加快建立健全养老社会服务体系”的任务,应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趋势,以及积极做好福利机构残疾人康复工作等,民政部2010年安排使用6.04亿元,重点保障老年人、残疾人等社会福利服务对象的供养、康复、照料等工作,促进老年人和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一)省、市社会福利机构建设2.52亿元。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按照中央提出的要将综合性福利中心列入公共服务重点工程的要求,民政部决定从2010年起,支持全国省级和市级社会福利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建设集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教育培训、文体娱乐等多种功能于一体,能够辐射周边地区,具有示范作用的大型综合性养老机构。2010年重点资助了18个省、市的29个社会福利机构建设。

(二)全国县、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2.11亿元。

为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社会福利服务需求,尤其是满足县、区级福利机构建设需要,民政部自2008年起重点资助了全国部分县、县级市、市辖区建设以提供养老服务为重点的供养型、护养型社会福利中心,以促进基本社会福利服务均等化。2010年资助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60个社会福利中心建设。

(三)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霞光计划”1.05亿元。

为加强全国乡镇敬老院建设,完善功能设施,满足农村“三无对象”的供养需求,民政部继续资助“霞光计划”项目,并继续重点支持中西部省区供养服务设施建设。2010年资助了全国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675个农村敬老院建设。

(四)福利机构数字服务项目、长征路图书援建项目2200万元。

为充实贫困地区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提供方便、实用的精神文化服务,民政部自2010年开始支持开展沿红军长征路图书长廊及福利机构数字阅报栏服务。今年共为福利机构设置1200个多媒体传播系统终端,并援建了沿红军长征路途经的8个省市的4800个农村社区图书室。

(五)爱心护理工程400万元。

为满足全国大中城市高龄老人、不能自理和患有多种疾病老年人的长期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需求,民政部继续资助爱心护理工程建设,引导、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爱心护理院建设,改善服务设施,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2010年继续资助了18个省市的35个爱心护理院建设。

(六)西部地区福利院残疾人更换假肢项目1000万元。

为提高西部地区福利机构中残疾人的生活质量,民政部自今年开始实施“福康工程”,为福利机构内的残疾人免费配置康复辅具,提供康复服务,并为康复辅具配置人员提供示范、培训服务。

三、儿童福利类项目情况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完善孤儿救助制度的重要指示,民政部2010年安排使用彩票公益金4.17亿元,重点完善儿童福利机构在孤儿救治、养育、康复、特教和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功能,为孤儿健康成长提供必要的政策、资金、设施和服务,支持儿童福利事业发展。

(一)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长效机制5000万元。

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主要是为全国各地福利机构中具有手术适应症的残疾孤儿实施手术矫治和康复。2010年共为3200多名孤儿实施了手术矫治和康复。

(二)福利机构脑瘫儿童康复训练项目3664万元。

从2010年起,民政部对全国47个脑瘫儿童康复训练示范基地予以全面支持,以加强脑瘫儿童术后的康复训练,以促进其正常功能的恢复和改善。2010年资助全国30个省市的104个儿童福利院开展此项工作。

(三)儿童福利机构特殊教育项目1320万元。

民政部大力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康复特教设施设备建设,为儿童福利机构提供开展特殊教育工作所需的设施设备、培训以及为孤残儿童提供特殊教育服务。2010年资助28个省市的36个儿童福利机构开展此项工作。

(四)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救助安置666万元。

民政部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项目合作等方式,指导艾滋病致孤儿童集中分布的云南、山西、安徽、河南、新疆等9个省区,探索建立艾滋病致孤儿童救助机制。2010年资助上述9省区的37个艾滋病致孤儿童救助安置机构。

(五)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项目1.2亿元。

民政部继续在全国建设和完善集养护、救治、教育、康复、特教于一体的儿童福利机构,为孤残儿童提供功能完善的福利服务场所和设施,为多种养育模式提供必要的依托和载体,辐射和带动社区孤残儿童服务开展。2010年资助19个省市74家儿童福利机构建设。

(六)全国贫困家庭唇腭裂儿童手术康复计划5050万元。

民政部与李嘉诚基金会合作共同开展全国贫困家庭唇腭裂儿童、手术治疗和康复指导。2010年治愈唇裂和唇腭裂患者7676人。

(七)六省、区开展适龄孤儿职业技能培训项目1000万元。

民政部从2010年起在河南等六省、区开展适龄孤儿职业技能培训教育项目,以提高孤儿群体的就业能力。

(八)县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3000万元。

为促进县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服务设施建设均衡发展,民政部重点资助地处重要交通枢纽、省际交界、口岸、风景旅游区等流动人口多、救助任务重的县(区、市)建设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2010年资助了28个省市40个县市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

(九)国家儿童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建设1亿元。

为解决我国孤儿教育和就业面临的突出问题,满足孤儿教育需求,改善因家庭缺失和残疾给儿童造成的消极影响,提高他们的社会技能及适应能力,使他们有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机会,民政部资助建设了国家孤残儿童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基地,以容纳1500名孤儿学习、生活、就业训练和实验实习。

四、社会公益类项目情况

民政部2010年安排使用彩票公益金3200万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一)中西部地区殡葬设施改造1200万元。

为改善中西部地区殡葬基础设施落后的服务条件,满足群众治丧需求,鼓励引导各地积极实施惠民殡葬政策,提升殡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水平,民政部2010年资助20个省、市、自治区的78个殡仪馆进行设施改造。

(二)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2000万元。

民政部2010年以委托或招标的方式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以引导社会组织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发挥建设和谐社会的作用,支持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公益事业、社会慈善事业发展。2010年,委托实施了大龄少年学历教育、儿童福利机构技能培训、养老护理员培训、慈善组织社会救助培训、残疾人康复技能师资培训等13个项目。

第12篇: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

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013年12月23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15号)等法律法规和财政管理有关规定,结合体育事业发展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彩票公益金”),是指中央财政从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中安排用于体育事业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彩票公益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专款专用,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

第四条

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并接受财政、审计、体育行政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 补助范围和支出内容

第五条

彩票公益金补助范围包括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其中:用于群众体育的比例不低于70%,用于竞技体育的比例不高于30%。

第六条 彩票公益金支出包括以下内容:

(一)群众体育部分,主要用于:

1.援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捐赠体育健身器材;2.资助群众体育组织和队伍建设; 3.资助或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4.组织开展全民健身科学研究与宣传。

(二)竞技体育部分,主要用于: 1.资助举办全国综合性运动会; 2.改善国家队训练比赛场地设施条件; 3.资助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培养;

4.支持国家队备战和参加国际综合性运动会;5.补充运动员保障支出。

第七条 彩票公益金不得用于以下方面的支出:

(一)公务接待;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三)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行政支出;

(四)对外投资和其他经营性活动。

第三章 资金管理

第八条 彩票公益金预算分为中央本级支出预算和补助地方体育事业支出预算两部分。中央本级支出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补助地方体育事业支出预算,纳入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管理。

第九条 中央本级支出预算编制和审批,按照财政部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执行。

2 第十条 补助地方体育事业支出预算申报和审批程序如下:

(一)省级财政部门和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联合提出项目申请,报财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项目申报材料应当包括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方案。

(二)国家体育总局根据全国体育事业发展情况和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对各地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会同财政部确定资金分配原则,提出分地区建议数报财政部。

(三)财政部根据当年彩票公益金预算情况,确定彩票公益金补助方案,并将预算下达省级财政部门,同时抄送国家体育总局和省级体育行政部门。

第十一条 彩票公益金预算一经批准,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调整。如确需调整,应当按照彩票公益金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中央本级支出预算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报财政部批准后执行,补助地方体育事业支出预算由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并报财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备案。

第十二条 彩票公益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彩票公益金使用过程中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彩票公益金形成的结转资金应当结转下一年度按照预算批复继续使用。中央本级结余资金报财政部批准后使用;补助地方结余资金在本办法规定范围内由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使用,并报财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备案。

第十四条 对连续两年未使用或者连续三年未完成彩票公益金预算项目的单位,财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可以暂停安排下一年

3 度该单位同类项目彩票公益金预算。

第十五条 彩票公益金资助的基本建设设施、设备或者社会公益活动,应当以显著方式标明“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体育彩票”。

第十六条 彩票公益金使用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编制年度彩票公益金决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七条 省级财政部门和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每年3月底前,将上一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报送财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包括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项目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以及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

第十八条 国家体育总局应当于每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告上一年度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规模、资助项目、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等。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彩票公益金使用单位和部门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十条

财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应当逐步建立彩票公益金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彩票公益金预算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

各级财政和体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对于检查发现的财政违法行为,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彩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4 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省级财政和体育行政部门可以参照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情况制定本地区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体经济字﹝1998﹞365号)同时废止。

第13篇:黑龙江公布本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黑龙江公布2014年度本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日前,黑龙江财政网发布关于“黑龙江省2014年度本级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公告,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省2014年度省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和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4年全省彩票销售收入情况

2014年全省彩票销售总量达到122亿元,较上年增长40%。其中全省福利彩票销售 51.7亿元,较上年增长17 %;全省体育彩票销售70.3亿元,较上年增长64%。

二、2014年省本级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一)2014年省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2014年省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30180万元。资助项目主要包括:老年人福利事业项目16610万元、儿童福利事业项目4550万元、残疾人福利事业项目1290万元、社区福利事业项目3300万元、精神病人福利事业项目2100万元、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800万元、红十字项目180万元、殡葬福利事业项目300万元、其他福利项目1050万元。

(二)2014年省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2014年省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安排25180万元。资助项目主要包括:群众体育项目10369万元、竞技体育项目3681万元、体育场馆建设项目9920万元、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800万元、红十字项目180万元、其他体育福利项目230万元。

三、2014年省本级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效果

2014年彩票公益金支出极大保障了全省各项社会福利和体育等民生工程的资金投入,取得了良好成绩。一是有力保障了全省农村敬老院、精神病院、儿童福利院等各类弱势群体设施建设;二是加大对城乡社区的资助力度,推进全省建设文明社区进程;三是促进了艾滋病防预、遗体器官捐献等红十字事业发展;四是加快了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建设,为乡村学校学生开展课外活动提供了基本条件;五是保障了对竞技体育事业的资金投入,省体育运动员在各类体育比赛中

取得了优异成绩;六是加大了对群体性体育项目的资金投入,提高了全省人民身体素质,丰富了群众业余文体生活。

黑龙江财政厅 2015年4月30日

第14篇:彩票公益金社工师高级研修班学习心得

彩票公益金社工师高级研修班学习心得

前些日,我与几位同事参加了在xx举办的为期5天的2013年民政部福利彩票公益金社工师高级研修班的学习。通过参加这次学习,我一方面结识了许多在xx工作的一线社工同仁,大家在相互交流、相互分享中不断增长见识、开阔视野、共同进步;另一方面也学到了一些大学课堂中未曾学到的理论知识和方法技巧,这为我今后在救助社会工作实务开展中注入了更多的新方法、新元素和新能量。

培训结束后,我深刻反思近两年我站救助社会工作艰难发展的历程时,越来越有一种强烈的认知:在资源匮缺、人力不足、体制不完善、机制不健全的条件下,面对困难重重、对象复杂、矛盾突出、问题具体的救助社会工作实务,一线社工必须提升能力、增强动力、稳住定力。唯有能力、动力、定力这三足鼎“力”,社工方能在社会工作实践中练就金身。

提升能力,就是要不断加强学习,增强知识和本领,提高方法和技巧。我们这一批年轻社工本来社会经验欠缺,工作能力不足,在世情、国情、社情不断变化,各类情况、问题、矛盾不断发展的今天,要想解决好复杂问题,做好基层社会服务工作,就必须时刻怀有本领恐慌感和学习使命感。既要学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路线,又要学习本部门本单位规章制度和工作方法,还要学习社工理论知识和方法技巧;既要向书本学习,又要向老员工学习,还要向服务对象学习,在学习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提升自己。

增强动力,就是要提高工作激情,在工作中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一方面,由于当前社工工作激励机制不健全,不容易激发社工的干事动力;另一方面,由于社工岗位与其他工作岗位交叉混合,工作任务相对加重,多劳不多得,也使部分社工难以点燃工作激情。不过,社会工作是一项助人事业、是一项爱心事业,更多的是讲付出、讲奉献,这就需要我们在工作中要进行自我调节、自我控制和自我激励,自己为自己增添几分工作的动力。而这种动力来源于对社工事业的热爱,来源于对社工信念的执着,来源于社工内心深处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稳住定力,就是要锲而不舍,保持工作激情,坚守那份执着、清净和淡定。激情点燃易,保持难;一时一事易,持之以恒难。眼下,在纷繁复杂、眼花缭乱的社会里,社工要保持住内心那份执着和坚定,恪守内心那份从容和淡定,是件非常不容易的事。可是,非常之事成就非常之功,非常之功有待非常之人。社工要在社会工作实践中练就金身,最为需要同时也是最为难能可贵的就是咬定学习和工作的目标,以一种坚持不懈、坚韧不拔的意志一以贯之、一如既往、一拼到底。稳住心神,经住考验,内强素质,外强行为,这样才能在实际工作中站得稳、立得住、干得好、走得远。

第15篇:关于做好彩票公益金资助普通高校[定稿]

关于做好2015年彩票公益金资助普通高校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项目的通知

鄂学助[2015]15号

有关市、州、县(市、区)教育局:

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中央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以下简称“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的管理与实施,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根据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等规定,在综合考虑各地高中毕业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和应届高三毕业生人数等因素情况下,经研究下达你市、州、县(市、区)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资金

元(含2014年结余资金),其中,教育发展基金会2015年拨付资金

元, 2014年结余资金

元(详细情况见附表)。为做好今年申请组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参加今年普通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并自愿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应届高中毕业生。同等困难条件优先资助以下对象:

1、孤残学生;

2、烈士子女;

3、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

4、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

6、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学生;

7、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8、少数民族学生;

9、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困难家庭学生。

各地在审查录取通知书时要认真核对,凡被中专、自考、成教、继续教育录取学生不具备申请资格。

二、资助标准

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外省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不得随意变更标准。

三、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各市、州、县(区、市)教育局负责本地区直属高中学生的申请、评审及发放管理工作,各地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安排所属普通高中学校参与申请组织工作。

2、加大宣传。各地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把国家这项惠民政策宣传好,使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家喻户晓,充分发挥资助项目作用。

3、指导时间。因高考录取批次多,时间跨度长,为了让所有录取批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有资格申请,同时确保先录取的受助学生能在上学之前领到资助款,发挥资助款的功效,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和以前年度实施情况合理确定申请时间和阶段。

4、有序申请。学生按照学校隶属关系进行申请,不以学生户籍地为准。各地教育局、普通高中学校在申请审核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按以下程序进行:

(1)学生按照当地教育局安排,向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所毕业普通高中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印证材料。其中,申请学生如获得过高中国家助学金,可以不再另外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只需由教育局核对后统一出具学生获得高中国家助学金证明附后存档(存档时统一出具汇总证明);如学生未获得国家助学金但申请了生源地助学贷款,归档时,只需由教育局核对后统一出具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附后存档(存档时统一出具汇总证明),学生不用单独准备证明材料;如申请学生既未获得国家助学金又未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时,证明材料可以由村委会(居委会)出具(只需要加盖一个公章)。

(2)组织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1);获得过高中国家助学金或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需要在申请理由栏详细列明家庭主要困难,便于评审。

(3)教育局或普通高中受理申请表、证明材料、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后,集中对申请学生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按照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组成由相关部门和学校负责同志组成的评审小组在下达计划数内等额评审。对受助资格有异议的学生,要通过电话或现场调查核实家庭情况,审核受助名单; (4)教育局将评审后的名单在本地张贴及通过教育信息网上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5)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受助名单。

5、及时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资金原则上通过银行卡发放,各地教育局按规定的资助标准将资助款打入到每位受助学生的银行卡中。

四、监督管理

1、各地教育局要把入学资助项目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评审小组。各地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为本县(区、市)实施入学资助项目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本县(区、市)受资助学生评定的公正性及资金的专款专用负全责。

2、各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建立入学资助项目受助学生档案并将相关情况录入普通高中资助项目电子信息管理系统,申请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资金收付凭证等相关资料一律要造册登记并保留3年以上,以备基金会和有关部门检查。

3、各地要精心组织申请工作,合理安排方案,严控结余资金。入学资助项目资金的使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专款专用。任何人、任何部门都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抵扣、拖延支付。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入学资助项目专帐,实行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不得与其他资金混合管理使用。

4、学生领款后,发现没有到高校报到注册的,各地教育局要负责追回资助款。入学资助项目资金由各地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当年全部安排支出。如因特殊原因有结余则和追回的资金一起结转下一年使用,并在上报受助学生名单时,将结余情况形成报告单独说明原因,加盖公章后上报。

5、入学资助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接受基金会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监督与检查,同时也接受国家审计部门或社会中介机构专项审计。各地教育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务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切实加强对入学资助项目的管理,确保资金及时发放、专款专用。对资助过程中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抵扣、拖延支付或弄虚作假、资助学生名不副实等问题的,除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外,一律暂停入学资助项目在该县(区、市)的执行,责其限期整顿。并对违规行为,一律通过网上公布或内部通报的形式,予以批评。 各地教育局于9月16日前将《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名单表》(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新生入学资助资金使用情况表》(附件3)纸质材料加盖本级教育局公章后,以快递方式邮寄到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报前,请按照附件6注意事项要求认真核查。附件

2、3电子档报送市、州汇总,由市、州将电子表汇总后发到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dkzx_hb@163.com)。同时,上报一份纸质总结材料(包括开展情况、遇到困难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

027-87312475 黄老师

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430071)

附件:

1、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

2、省内高校名单

3、《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学生名单表》填写注意事项 (请市州协助将此通知下发到所辖县、市、区)

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6月23日

附件:

1、申请表

2、省内高校名单

3、填表注意事项

第16篇:高中彩票公益金感谢信[小编推荐]

春日又悄然而至,伴着温和的暖阳和轻柔的春风,新生命伴着这和谐的旋律跳跃着,飞舞着,感恩大地母亲的养育,感恩阳光、春风的抚爱。这片世界,充满爱与奉献,温暖和光明。

我是一名怀着赤热红梦的高中生,我的名字叫xxx,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自幼过着清苦的生活,但一直生活在父母爱的怀抱里,苦也为乐,至少心灵有幸福追求。直到小学二年级开始,家庭变故,父亲在一次意外中出了事,严重伤及脑部,导致精神分裂,虽然母亲极力挽救父亲重危的生命,但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一笔巨额医药费不是轻而易举可办到的,时间的拖延,再加上伤势本就严重,父亲永远沉入了病魔的掌控,失去了正常人的理性。随着病情的恶化,父亲已全然不受大脑控制,甚至出现自残现象,在一次照顾失误中,父亲跳楼,导致一条腿残废,幸运的是生命并无威胁,至今精神已逐渐恢复,但已失去劳动能力,家里唯有靠母亲一人支撑,不管是家中琐事,还是劳累重活,她都要扛下,拼命地想办法赚钱,供我们姐弟俩读书。母亲从小在我心里就是永远的伤痛,是我的无能才让她一个人受苦受累,是我的拖累才让她生活在永远的疲惫中。我什么都不能做,唯独只有上学认真努力考一个理想的成绩来慰抚母亲,回报她无法用价值衡量的付出。

有人说:“不是这个世界缺乏美,而是缺少了那发现美的眼睛。”其实这个世界时刻在发光发热,有许多的好心人都在用实际行动关注着像我一样的许许多多的穷苦孩子,送上他们的温暖,献出他们的春天。

在踏入高中生活后,班主任老师了解了我的情况,再一次给予了我最大的帮助,真正意义上的“雪中送炭”,再一次在我的 身上绽放光芒。在2011年12月宣布这个令人兴奋的消息,处在枯竭边缘的我,即将迎来甘霖雨露,而这一场甘霖雨露是社会各界人士、政府、老师等用自己的汗水一滴一滴拼凑起来的温暖。在1月14日班主任老师亲自将整整2000元钱发放给我,此刻我接过钱,感受到了它的火热与温暖,也包含了期望。每个人对我的爱与期待,都融进这些钱里,孕育着新的希望,期待着下一个春天,我可以傲然绽放。用我颤抖的双手接过这份爱,将我温暖。

这份爱如火如荼,像一把火,燃烧了每个神经细胞,此刻我终于明白,再苦、再累又算得上什么?这些爱已足够。我整个身心被二月春风轻抚,我激动,我感恩,感恩生命在每个促进我的恩人,导师,亲人,朋友,甚至于像现在送爱于我的最熟悉的“陌生人”,深深的感谢。

因为这些好心人,让我及时交了书费,添置了新资料,不会再无钱买书,看到书只有眼馋的份,这些都远去。不仅仅是书,学习用具、解决了上学的困难,在炮竹声中,我还添置了一身新衣,岁岁新面貌,让我的人生又像彩灯一般,不倒不暗,一路光明温暖,伴着我走出深远幽暗的小巷,我温暖了,幸福了。

我仅仅只是一个生长在xxxx的一群普通民众之一,然而我却拥有了这么多的爱与幸福。一切源头来自这些好心人,请诚心接受我最感动的谢意。愿我的每个好心情,好希望都能染及你们,分享到我无

限的快乐。

xxx班 xxx

2012年3月1日

感谢信

尊敬的各位爱心人士:

您们好!我叫高茜,现在就读于云南省楚雄州南华县第一中学高一256班。我家在农村,父母老实本分,家庭经济收入相当微薄。以前上学正赶上了义务教育时期,所以上学是免费的,家里面没有太大的经济负担。但是,现在上高中,家里的担子越来越重,学费,书费,生活费加起来就是一大笔了。家里面还有年迈的奶奶,视力有残疾的爸爸,家庭的重担就落在了妈妈的身上。可是,天下不作美,众所周知近三年来云南省遭受特大旱灾,水库里没有水,老天也不下雨,大多数地已经荒草长满了,只有少数田种下去了水稻,只可惜产量大减,连吃饱都面临考验„„而今年,我家的所有田地被包出去栽烤烟,种西瓜,而我家没有大量的养猪,父母也不去外省打工„„哎!面对这一切,我真的是无话可说了。但是,我并没有辍学的念头,我知道,从农村走出来的唯一路径就是学习,而父母也总把我当作是全家的希望,鼓励我让我好好学习„„

“船到桥头直然直,车到山前必有路”,在我最艰难的时候,学校给了我一个公益金的名额,让我解了燃眉之急,对此,我感激万分。因为这笔钱让我感到了希望,鼓起了我学习的信心,有了这笔钱,父母暂时松了口气,我节约一点的话,这学期的费用是够了。爸爸妈妈的眉头舒展了一些,他们对学校,对社会各界的爱心人士们表示感谢,并且告诫我好好学习,将来以一颗真诚的心回报社会。

这次我拿了公益金,我深刻地体会到了社会上还有许多好心人在

默默地关注着我们,关注我们的成长,关心我们的学习,我拿了这笔钱,心存感激,感谢学校、各位爱心人士,我一定会做一个学生该做的事,不乱花钱,好好学习,将来考上自己心目中的学校,回报父母、学校、社会各界的爱心人士们,将爱心传递下去!

祝:工作顺利

心想事成

高茜

2012年3月1日

第17篇:彩票公益金比例逐渐调整完善 35

彩票公益金比例逐渐调整完善 35%销售额缴国家

1987年国家批准民政部在河北等10个省市试点发行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券,发行部门、公益金提取比例、归集部门由各地人民政府自行确定。

新中国彩票从1987年开始发行,提取的彩票公益金比例经历了多次调整,每个阶段政策当时的政策选择是各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部门负责奖券发行和公益金归集管理。

思路存在差异,在公益金管理体制发展进程中,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分配使用和公益项目的管理却在调整中不断完善。

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解释,公益金是从彩票发行收入中按规定比例提取的、专项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资金。它是福利彩票资金中扣除返奖奖金和发行费以后的余额。目前,福彩公益金主要分为中央留成公益金和地方留成公益金两个部分。

最初为50%

同年年6月3日民政部出台的《发行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券试行办法》,对发行奖券资金总额的分配做出规定,奖券资金总额的35%为奖金奖给中奖者;总额的15%为发行成本费用,其中:印制费4%,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发行费1%,地方募捐委员会的发行费、代销费及银行手续费为10%。除去应付的奖金和发行费用外的净收入作为社会福利基金,也就是说,将福利金占彩票销售收入的比例确定为50%。

此外,还规定,福利基金由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与发售地区募委会按三七分成。

1987年到1993年间,福彩公益金的分配比例均为:中央与地方3:7分成,省级和地市级、地市级与县区都按2:8分成。这一阶段公益金主要用于各地社会福利事业,用途比较单一。

变更为30%

1988年国家发行即开型福利彩票,公益金提取比例定为45%,1989年降为40%。

为了提高社会福利奖券的吸引力,统一全国发行政策,中募委决定调整即开型社会福利奖券资金分配比例。1990年4月中募委下发了《关于调整即开型社会福利奖券资金分配比例,统一全国结算办法的通知》规定,面值一元的奖券奖金返还率由45%调整为50%,发行成本调整为20%(其中,中募委6%,地方14%),福利资金调整为30%。面值二元的奖券奖金返还率仍为55%,发行成本调整为15%(其中,中募委5%,地方10%),福利资金调整为30%。

调整后与调整前比较,中募委发行每张奖券多提取的1分钱费用,全部用作抵偿风险和奖励地方,以增强中募委的宏观调控手段,分文不用于自身开支。为了增加这部分资金使用的透明度,还规定中募委每年决算时公布其使用结果。

不得低于30%

1994年到1999年,公益金分配体制仍然实行分级管理,但比例调整为民政部占5%,省地市民政部门占5%,县级民政部门占5%。1998年财政部管理公益金后,公益金收入按月缴存财政专户,支出由同级财政部门从财政专户中拨付。

1994年12月2日民政部出台的《中国福利彩票管理办法》规定,福利彩票销售总额为彩票资金。彩票资金分解为奖金、管理资金和社会福利资金。其中:奖金不得低于彩票资金的50%,管理资金不得高于彩票资金的20%,社会福利资金为福利彩票销售总额减去奖金和管理资金的净收入,其不得低于彩票资金的30%。

其中,管理资金由各级发行机构分级使用,其比例由中募委发行中心具体规定。管理资金主要用于彩票的设计制作、仓储运输、发行销售、开奖公证、风险担保、广告宣传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购置、租赁和维修等。管理资金的节余为各级发行机构的收入,主要用于改善印制、发行和销售条件,引进和研制专用技术设备以及有利于福利彩票发展的投资。

由30%调整为35%

1999年,财政部正式承接福彩公益金管理以前,福利金提取比例由各地区自行决定,部门色彩浓郁。

2006年3月29日财政部下发《关于调整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的通知》的文件,对公益金分成比例作出调整,由财政部会同民政部确定公益金基数,基数以内的公益金,由民政部门继续按规定的范围使用;超过基数的公益金,20%由民政部门分配使用,80%上交财政部,纳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统一管理和使用。

调整后,公益金在中央与地方之间,按50:50比例分配。中央集中的公益金在社会保障基金、专项公益金、民政部之间,按60%、30%、5%比例分配。地方留成的公益金,坚持按彩票发行宗旨使用,由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商民政部门研究确定分配原则。

2001年,国家把公益金的使用范围扩大到社会保障和教育领域。财政部按照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彩票管理的通知》中调整了彩票基金结构,返奖比例仍为不得低于50%,发行经费比例从不得高于20%下调到不得高于15%,公益金比例从不得低于30%相应提高到不得低于35%。

目前,经财政部批准的具体游戏的公益金提取比例略有区别,但总体以35%为主。

彩票公益金比例调整大事记:

1987年6月,民政部出台《发行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券试行办法》,规定将福利金占彩票销售收入的比例确定为50%。

1990年4月,中募委下发《关于调整即开型社会福利奖券资金分配比例,统一全国结算办法的通知》,规定福利资金调整为30%。

1994年12月,民政部出台《中国福利彩票管理办法》,规定社会福利资金为福利彩票销售总额减去奖金和管理资金的净收入,其不得低于彩票资金的30%。

2001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彩票管理的35号文件,调整公益金比例由不得高于30%提高到35%,这项内容延续至今。

我国彩票发行的国家性质决定了彩票利益大头向上,从而保证国家从彩票资金中提取相当比例的资金用于发展相关事业。

我国彩票资金目前分配情况

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彩票销售总额的50%必须用于返奖,也就是说这50%的彩票资金通过设奖重新返还给彩民。

彩票销售总额的35%作为彩票公益金上缴国家财政,国家财政再根据规定的各级所占比例,逐级划拨给各省、市、县级财政及民政和体育部门。公益金用于包括体育事业(全民健身计划和奥运争光计划等)、福利事业(星光计划、明天计划、蓝天计划等)、社会保障事业等在内的一些社会公益事业。

剩余15%中,有7%用于支付销售终端销售佣金,而8%作为彩票发行机构的全部经营经费来源。

这部分发行机构的经费,用于彩票经营成本投入、彩票市场运作费用、彩票机构人员工资以及应对各种不可预见的风险等等。

第18篇:彩票公益金扩大使用范围 公益项目增加

彩票公益金扩大使用范围 公益项目增加(图)

2012年06月27日16:04中华彩票网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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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7年新中国发行彩票以来,彩票公益金使用范围在围绕发行宗旨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在横向与纵向上逐步延伸,惠及人群不断扩大。同时,为提高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效率,相关部门也不断探索、创新使用方式。

彩票公益金跟“宗”使用

使用范围被指狭窄

彩票发行初期,所筹资金被规定用于“兴办和资助社会福利事业”。此后,1989年2月17日,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募委)发布《有奖募捐社会福利资金使用试行办法》。这是中募委第一个关于福利基金使用的专门文件。

有奖募捐社会福利资金的使用范围被指定在四个方面:兴办为残疾人、老年人、孤儿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帮助有困难的人;资助社会福利企业;发展社区服务;按中募委有关文件规定的条件和比例,解决本级发行流动资金的困难。

此外,有奖募捐社会福利资金对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和发展社区服务,实行无偿资助。对社会福利企业的资助,主要实行由企业向金融机构贷款,福利资金给予贴息的办法。有奖募捐社会福利资金资助兴办的项目要适应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水平,必须是群众所急需的;要符合社会福利社会办的改革发展方向;要有利于有奖募捐工作的健康发展。

之后,中募委首次召开全国有奖募捐社会福利资金使用经验交流会。会议提出要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用好福利基金,确定了在制定规划和确定项目时,重点放在中小项目上,在兴办中小项目时,重点放在普及上的“雪中送炭”福利基金使用方向。 经过两年的试行,中募委于1991年9月6日发出《关于印发〈有奖募捐社会福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在“试行办法”基础上正式实施管理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关于福利资金的使用不断完善。1993年福利金资助项目评审制度建立起来,使福利基金的投放科学化和程序化。

1998年11月,原来所称的社会福利资金改称为社会福利基金。此后,福利基金更名为彩票公益金。

2001年,国务院在相关文件中指出,彩票公益金使用范围过于狭窄,并对其所占彩票资金比例进行调整,规定彩票公益金所占彩票发行资金比例不得低于35%。

公益项目遍地开花

至今,彩票公益金已被用于“儿童福利年”、“援藏年”、“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霞光计划”、“爱心护理工程”、精神病人福利机构设施建设、“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建设、三峡库区福利机构搬迁、烈士陵园设施改造、城镇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夕阳红”图书室援建项目、“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重生行动-全国贫困家庭唇腭裂儿童手术康复计划”、艾滋孤儿救助等一大批社会福利项目,以及西部地区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抗洪赈灾专项募集、“非典”疫情资助等公益事业项目。

其中,2006-2010年实施的“霞光计划”项目共投入部本级彩票公益金5亿元,加上各级政府配套资金的投入47.8亿元,共资助各地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2611个,新增建筑面积近400万平方米,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已达553.4万人,其中在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171.8万人,居家分散供养381.6万人,全面改善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居住条件,提高了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与水平。

根据民政部门公布的数据,从2004年开始的“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为4.7万多名残疾儿童进行了手术矫治和康复。“中西部地区殡葬设施改造”项目从2006年开始实施,2006-2010年民政部本级共投入4600万元,重点是改善中西部地区殡葬基础设施的落后条件,满足群众治丧需求,提高火化率,减少环境污染,推动了我国殡葬政策的贯彻落实。

使用范围逐步扩大

由福利彩票公益金和体育彩票公益金构成中央集中的彩票公益金也成为发展社会公益事业的重要资金来源。彩票公益金项目获得较高程度认可的同时,相关部门也在逐步扩大公益金的使用范围,改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方式。

一些彩票公益金项目逐渐演变为长效机制。其中,“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便是一项,其现在重点开展对脑瘫、疑难重症儿童的手术矫治和康复。

此外,自2000年开始,中央集中的公益金使用范围逐步扩大到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维护、教育助学、城乡医疗救助、红十字事业、残疾人事业、文化、扶贫、法律援助、北京奥运会相关项目等社会公益领域,以及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和补充社会保障基金。

而这些新拓展的资助领域,近几年也在进行深入资助。其中,法律援助项目就在拓展彩票公益金项目资助案件领域。而“滋蕙计划”、“励耕计划”和“润雨计划”,资助对象从仅以学生为主的,也随之增添了教师、学校等。

不仅如此,为了提高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效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力度也在加大,各级民政部门利用彩票公益金已全面启动购买社会服务。目前,小天使基金、法律援助、危房改造等彩票公益金项目,均为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形式。

万变不离其“宗”

尽管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范围逐步扩大,但原则不变。第一个使用原则,是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第二个使用原则是,坚持依照彩票发行宗旨使用。

2012年3月,在《彩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出台后,有关部门对《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其中,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范围中明确指出,上缴中央财政的彩票公益金,用于社会福利事业、体育事业、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专项公益事业。这部分彩票公益金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财政部会同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而上缴省级财政的彩票公益金,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坚持依照彩票发行宗旨使用,由省级财政部门商民政、体育行政等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分配原则。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和预算批准后,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调整。因特殊原因形成的项目结余资金,经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相关文件规范使用方向

●1989年2月17日,中募委发布《有奖募捐社会福利资金使用试行办法》。这是中募委第一个关于福利基金使用的专门文件。

●1990年3月23日,中募委首次召开全国有奖募捐社会福利资金使用经验交流会。会议提出要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用好福利基金,确定了在制定规划和确定项目时,重点放在中小项目上,在兴办中小项目时,重点放在普及上的“雪中送炭”福利基金使用方向。

●1991年9月6日,中募委正式发出《关于印发〈有奖募捐社会福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这是在1989年2月17日发布的“试行办法”基础上的正式管理办法。

●1993年3月23日,中募委发出《关于成立中募委项目资助评审委员会的通知》,建立福利金资助项目评审制度,使福利基金的投放科学化和程序化。

●1994年12月2日,民政部发出《关于印发〈中国福利彩票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有奖募捐社会福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关于加强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领导的通知》。并将中国社会福利奖券更名为中国福利彩票;福利资金资助审项职能由中募委交由民政部有关职能司行使,提出中募委发行中心与省募委发行中心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并要求省级募办实行自收自支和企业化管理。标志着福利彩票事业向规范化的目标迈了一大步。

●1998年11月6日,民政部在北京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启动福利彩票赈灾专项募集活动。

●2001年,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彩票管理的文件,明确指出彩票公益金使用范围过于狭窄,并将其占彩票资金的配比调至不得低于35%。

●2007年,相关部门发布《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对彩票公益金使用范围与监管等做出规定。

●2012年3月21日,财政部向社会公布了最新修订的《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明确彩票公益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专项用于社会福利、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

(本版文字记者赵暄)

第19篇:枣庄市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 副本

枣 庄 市 财 政 局关于印发《枣庄市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

的通知

枣庄市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彩票公益金(以下称“公益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1〕35号文件进一步规范彩票管理的通知》(鲁政发〔2002〕34号)和《山东省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鲁财综〔2004〕109号)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益金是指按照国家和省彩票发行收入分配政策规定,从彩票销售收入中提取的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资金。公益金包括福利彩票公益金和体育彩票公益金。

第三条

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统筹规划、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管理、专款专用、注重实效、严格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 公益金管理和使用

第四条

公益金包括:

(一)按规定比例从彩票销售收入中分成的公益金;

(二)公益金财政专户利息收入;

(三)上级财政拨入的公益金项目资金。

第五条

彩票公益金按政府性基金管理办法纳入预算管理,专款专用,结余资金结转下年使用,不得用于平衡一般预算。

公益金使用部门根据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规划,于每年第四季度编制本部门下一年度公益金使用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年度结束后,公益金使用部门要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公益金使用情况。公益金结余可结转下年使用,但须在下年度预算中体现。

财政部门每年根据彩票销售收入预计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公益金年度收支预算;年度终了,编制公益金年度收支决算。

第六条

按照彩票销售收入情况和省对市的分成比例,市财政于每季度次月的20日前,按规定的分成比例,通过财政专户系统,将省返还的上季度的公益金分别缴入本级财政国库和下拨区(市)财政专户。各区(市)财政部门应将收到的分成公益金,从财政专户及时缴入本级财政国库。

第七条

公益金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节约、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八条

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要严格贯彻和充分体现“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主要用于:

(一)资助为老年人、孤儿、困难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服务的福利院建设等社会福利事业;

(二)资助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服务的各类社会福利事业;

(三)支持社区服务,资助社会公益事业单位的福利设施维修和更新改造;

(四)优先资助农村社会公益事业,贫困地区和灾区的社会公益事业;

(五)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与维护;

(六)对公众关注、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能体现扶弱济困宗旨的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和有特殊困难的人给予适当资助;

(七)国家规定的其它社会公益事业。

第九条

体育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全民健身计划”和“奥运争光计划”。支出范围包括:

(一)资助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主要用于群众性体育活动、国民体制监测和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等项开支;

(二)弥补大型体育运动会经费不足,主要用于国际、国家和地方最高级别的大型综合性运动会及重大国际单项体育比赛;

(三)修整和增建体育设施,主要用于弥补维修和新建大众体育设施及专业体育比赛、训练场馆的经费不足;

(四)体育扶贫工程,主要用于支持贫困地区体育事业发展支出;

(五)国家规定的其它社会公益事业。第十条

公益金不得用于以下支出:

(一)平衡财政预算;

(二)补充行政事业单位经费;

(三)以盈利为目的的活动;

(四)对外投资、出借、参与股票和期货交易,以及为经济合同提供担保;

(五)国家规定的社会公益事业之外的用途。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占用或挪用公益金。

第十一条

公益金的使用细化到具体的社会公益项目,不得切块分配使用。

第三章 公益金项目申报程序

第十二条

公益金使用单位,要依据本部门年度公益金事业发展计划,每年第四季度申报下一年度公益金项目。

第十三条

申请使用公益金,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使用同级公益金,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

(二)使用上级公益金,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行文,向上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四条

申请使用公益金,一般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项目申报依据及主要内容,基本建设类项目应具有完整的基建审批手续;

(二)项目总体目标及分段实施计划;

(三)项目组织实施条件;

(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项目支出预算;

(六)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第十五条

财政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申请使用公益金项目进行立项审查,包括专业审查、实地考察、项目答辩、专家评审(评估)论证等,并提出立项意见。

重大项目立项可采取招标方式。

第十六条

财政部门依据立项意见,根据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公益金预算和项目实际需要,审定资金分配方案并下达资金。

公益金资助的投资项目,分配资金前财政部门应进行投资评审。

第十七条

市级对所有公益金项目实行项目库管理制度。区(市)具备条件的,也应对公益金项目实行项目库管理。

第四章 公益金项目资金管理

第十八条

公益金资助项目确定后,项目主管部门要明确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实施责任人,建设项目要健全并落实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等制度,确保项目进度质量和资金安全高效。

第十九条

公益金资助数额较大的建设项目,由财政部门根据项目资金预算、财政投资评审(评估)结果和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项目启动时,财政部门可按不高于公益金资助数额30%的比例拨付启动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由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建设合同、进度、质量以及批准的项目预算,提出拨款申请,财政部门根据分阶段验收情况或投资评审意见,按进度拨付资金;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经财政投资评审或中介机构审计前,资金按进度拨付,最高可拨付至公益金资助数额的80%;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经投资评审或审计后,按投资评审或审计结果全额拨付资金。用公益金购置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设备或服务,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市级公益金项目资金,由市财政直接管理或下达区(市)财政按上述办法管理。

第二十条

项目公益金实行专户存储、单独核算、分帐管理,不得与其它资金混合管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滞留。

第二十一条

公益金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要向批准立项的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报送公益金使用情况和相关验收材料。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执行情况;

(二)专项公益金支出和结余情况;

(三)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项目审计报告或绩效评估报告;

(五)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况。

对公益金重点资助的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应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对项目资金进行审计,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告。

公益金项目完成后,资金有剩余的,按原资金拨付渠道缴回。

第二十二条

因特殊原因,公益金资助项目中止、撤销、变更或改变用途用于盈利性活动的,必须报批准立项的部门审批。使用部门将原资助公益金按原资金拨付渠道缴回。

第二十三条

用公益金建设和购置的公益设施、设备、器材等,要及时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手续,并按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公益金资助项目改变产权关系而不改变用途和公益性质的,应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五章 监督和处罚

第二十四条 公益金使用单位要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和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对公益金管理、使用过程中的下列行为,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予以处理,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相应扣减公益金、停拨公益金、取消以后年度申请公益金资格等处罚,并建议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处分:

(一)违反公益金规定的使用范围;

(二)擅自改变公益金使用项目、资金用途和使用计划;

(三)挤占、挪用、截留公益金;

(四)营私舞弊,贪污私分公益金;

(五)项目有重大质量问题,造成经济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

(六)拒绝接受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其它违反专项公益金管理使用规定的行为。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各区(市)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枣庄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20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

整村推进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整村推进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扶贫开发政策、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和彩票公益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贫困革命老区,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的革命老区县。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整村推进项目,是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资助的,以贫困革命老区中的贫困村为单元,按照集中连片、整合资金、群众决策、科学规划的原则,通过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而开展的扶贫开发建设项目。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项目资金,是指用于贫困革命老区整村推进项目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

第五条 本项目在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提供政策指导、省级财政部门会同扶贫部门共同组织管理下,由项目县人民政府具体规划和实施。

第六条 凡是项目资金资助的基本建设设施、设备或公益活动,应在显著位置标识“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

国体育彩票”字样。

第二章 项目资金的来源和使用范围

第七条 财政部根据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收入和扶贫开发情况,统筹确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项目的年度预算。

第八条 项目省和项目县以项目为平台,根据项目规划需要,积极整合资金,保证项目规划任务的完成。

第九条 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

(一)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村级道路建设;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石坎梯地、土坎梯地、旱地改良等农田基本建设等。

(二)贫困村环境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主要包括:改灶、改厕、改圈、改厨、建沼气和建院坝;人畜饮水池、垃圾处理设施等。

(三)产业发展。主要包括:建立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发展和培育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围绕产业发展开展适用技术推广、培训;依托农业发展休闲旅游以及红色旅游等。

第十条 项目资金不得用于以下开支:

(一)机构和人员经费;

(二)各种奖金、津贴和社会福利、救济补助;

(三)修建楼堂馆所;

(四)购买小轿车、手机等交通工具或通讯设备;

(五)其他与本办法第九条规定不相符的支出。

第十一条 “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标识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安排。

第三章 项目申报、审核和资金下达

第十二条 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制定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使用计划,确定项目实施的省份和项目县指标,并明确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

第十三条 省级财政部门会同扶贫部门联合制定项目县竞选方案,按照公开透明、择优遴选的原则,确定具体的项目县,并报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备案。

第十四条 项目县人民政府按照项目村连片规划、群众参与的原则,指导、协助项目村编制村级规划,并审核、汇总各项目村的村级规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形成县级项目申报书,报省级扶贫部门和财政部门。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工作,加强资金统筹整合,形成合力。

第十五条 项目申报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项目申请理由;

(二)项目建设任务;

(三)技术标准和投资概算;

(四)资金需求估算、资金来源、资金安排计划以及中央专

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的建设任务;

(五)项目目标及预期效益;

(六)项目组织、实施措施;

(七)分阶段实施计划;

(八)项目监督和项目验收评估措施等。

第十六条 省级财政部门会同扶贫部门联合审核、批准各项目县的项目申报书,并报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

第十七条 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对省级财政部门和扶贫部门联合报送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合规性审查,并及时将审查情况反馈省级财政部门和扶贫部门。

合规性审查通过后,省级财政部门和扶贫部门及时批复项目县的项目申报书,组织项目县开展项目实施工作。

第四章 项目资金管理

第十八条 省级财政部门收到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拨款文件后,及时下达预算并将资金下拨到项目县。项目县在项目申报书经省级财政部门和扶贫部门批复后,可以拨付或开支项目资金。

第十九条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纳入各级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实行分账核算和报账制管理。项目资金的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使用项目资金购买属于政府采购规定范围的货

物、工程和服务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当年项目未完成的,项目资金可以结转下年使用。

第二十二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项目资金的使用接受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和扶贫部门共同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项目资金进行检查和审计。

第五章 项目实施管理

第二十四条 项目规划的实施期间最长不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实行项目公示、公告制。省级财政部门和扶贫部门应于每年6月底前,分别向社会公告上一年度项目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和项目执行情况,并设立投诉电话,接受与项目相关的投诉,并及时处理。

第二十六条 省级财政部门和扶贫部门要按照有关制度要求,对项目实施和项目资金使用开展日常监测,并通过参与项目组织实施、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等方式进行全过程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七条 项目实施期间,省级财政部门会同扶贫部门于每年1月31日前向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报送上一年度项目实施进展和项目资金使用等主要情况。

第二十八条 年度项目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项目在

执行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终止、撤销、变更的,须逐级报批。

第六章 项目验收评价及后续管理

第二十九条 项目竣工后,项目县人民政府要组织财政部门和扶贫部门在二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项目的验收评价工作,形成验收评价报告,并报送省级财政部门和扶贫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和扶贫部门在收到县级项目验收评价报告后一个月内对竣工项目进行复检,并将复检结果报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

第三十条 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根据项目规划实施的总体情况对竣工项目进行抽检。

第三十一条 项目竣工后,项目县财政部门和扶贫部门要指导和帮助项目村制定工程或资产管护制度,落实项目后续管理措施。

第三十二条 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项目实施激励机制。国务院扶贫办和财政部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的有关要求,针对项目省开展绩效考评,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下年度项目资金的参考依据。

第三十三条 各级财政部门和扶贫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政策和项目实施的效益,引导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贫困革命老区建设发展。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省级财政部门和扶贫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1年8月1日起执行。2008年11月4日印发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事业项目管理办法》(财农[2008]340号)同时废止。

彩票公益金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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