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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7-19 07:37:13 来源:自查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商户发言稿

正九传媒(南昌)策划公司——江西公关活动领军品牌。正九策划传媒精于大型演唱会、歌友会等大型文艺演出,以及地产公关活动,多年来,成功策划了上千场开工奠基仪式、认筹活动、营销中心开放仪式、VIP客户答谢、产品发布会、样板房开放、开盘活动封顶仪式、媒体答谢会、年会、暖场活动、交房仪式等。

商 户 发 言 稿

尊敬的各位水果业同仁 大家好!

今天非常荣幸应邀参与果富特鲜果交易中心盛大的解筹活动,本人这些年来有幸见证了果富特鲜果交易中心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整个过程,并且我也是参与者,在这首先感谢果富特市场给了我们商户这个平台,也感谢各位亲朋好友的鼎力支持与厚爱。我想表达这几点:

1、水果市场发展大有可为,需要更多的参与者加入做大市场大蛋糕,小的做大,大的做强

2、水果市场急需要软硬件的升级来提升产业平台

3、果富特鲜果交易中心决策人的经营理念与决心有能力打造好这个市场

4、希望各位生意伙伴充满信心参与进来,抱团发展壮大,未来都能成为独树一帜的水果业大佬

正九传媒(南昌)策划公司——江西公关活动领军品牌。正九策划传媒精于大型演唱会、歌友会等大型文艺演出,以及地产公关活动,多年来,成功策划了上千场开工奠基仪式、认筹活动、营销中心开放仪式、VIP客户答谢、产品发布会、样板房开放、开盘活动封顶仪式、媒体答谢会、年会、暖场活动、交房仪式等。

推荐第2篇:商户发言稿

各位朋友,大家好!我是来自喜临门家居·南壹加壹专厅的负责人史岩!今天是喜临门家居·安装配送中心成立的日子,是大好事,也是大喜事,在此,我首先恭祝安装配送中心红红火火,芝麻开花节节高!

今年年初,商场领导多次找我们广大商户开座谈会,讨论配送安装和售后相关工作中大家遭遇过的各种问题,就安装配送中心成立事宜广泛征求我们的意见,并初步规划了安装配送中心的发展蓝图。3月份,商场就开始着手筹建,今天,我们期待已久的喜临门家居安装配送中心正式亮相。

无论是做家具还是做建材,我们的广大商户朋友都非常清楚,在产品同质化的时代,顾客越来越看重服务水平,所以好的售后和服务对于一个品牌的发展而言,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是,我们又同时面临着很现实的问题:因为没有统一的标准,因为缺乏严格的监督管理机制,致使晋城的家具配送安装非常的混乱,尤其到了旺季,订单集中,对于没有固定安装工的品牌,安装送货成了老大难,商户和顾客有苦难言!

现在,喜临门家居成立了自己的安装配送中心,并统一要求、制定了价格规范和操作规范,开始对全市有安装配送需求的顾客进行高标准、严要求的服务,这无论对于我们商户,还是顾客而言,都解决了很大的问题。有了安装配送中心的服务保障,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商户愿意把自家的订单产品,交给他们去完成,也会有更多的家具精英愿意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做好售前和售中服务,让越来越多的顾客可以享受到我们喜临门家居的好产品、好服务!

最后,希望安装配送中心能认真服务好我们的每一个顾客,做好没一个细节!让安装配送中心的好服务传遍千家万户!也让越来越多的配送安装队伍向喜临门家居看齐!

谢谢!

推荐第3篇:商户守则

上蔡县东大街新燎原澳门金街商户守则

一、为了维护广大商户的利益,规范澳门金街的经营秩序, 商铺经营人必须严

格遵守澳门金街各项管理制度及相关细则。

二、商铺承租人须持有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及《管理公约》,并履行

各项约定。

三、各经营者须遵守澳门金街的营业时间(夏季:9:00—21:00分,冬季:8:30

—20:30分(节假日或法定假期可适当调整),严禁迟到、早退和擅自停业,有事需请假。凡不按规定营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一次50-200元),直至解除租赁合同。

四、澳门金街坚决杜绝无人经营、一人看多店、将店铺当库房用等影响澳门金

街整体形象的现象出现。一经发现,按擅自停业处理。

五、商铺经营人员应仪表大方,衣着整洁得体,营业时间严禁在商铺门前聚集

聊天,打牌、下棋、睡觉、酗酒、赌博、不准打架斗殴、聚众闹事。

六、不得在澳门金街通道设摊位或在公共区域流动经营。商铺内货物样品不得

乱堆,乱放,以店铺玻璃门为界,不得堵塞通道及楼梯。澳门金街内禁止停放自行车、三轮车、手推车等,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七、严禁在澳门金街内吸烟,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

入澳门金街内,一旦发现,按澳门金街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八、不准乱扔果皮杂物、垃圾、饭盒,不准随地吐痰、倒脏水,不准乱涂乱画

及违规发放宣传品,门前实行三包;各商户生活垃圾用垃圾袋装好,每天晚上19:30会有专业保洁人员前来收取,禁止将垃圾倒入通道垃圾桶内。违反以上规定处5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屡禁不止的按停业整顿或取消其在澳门金街经营资格。

九、店铺卫生一律在晚上闭场前打扫清理,严禁早上用水洗拖布、拖地,更不

允许把水洒落在公共通道;保持澳门金街清洁卫生,尊重他人的辛苦劳动。

十、澳门金街的商铺转让、转租、转借,由合同人到澳门金街物业管理处招商

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不准他人代办。

十一、其它事宜参照澳门金街管理公约执行,愿我们共同打造一个良好的经

营环境 。

驻马店市昶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五月一日

推荐第4篇:商户合同

团团团购网协议编号:

营销推广合同

甲方:乙方:地址 :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

(一) 双方间的关系

按照本协议之条款及条件,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营销推广活动。甲乙双方均为独立的合同方。

(二) 产品/服务及限制性条件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网站团团团购网()在上线日发布关于甲方的营销推广产品/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服务”),向乙方网站用户销售本合同中指定的优惠券,一张优惠券能且仅能购买一份产品/服务。双方按照如下条款制定优惠券销售规则:

1.甲方提供的产品/服务为:

具体描述及限制性条件(如有):

2.该产品服务原价为元,乙方按照每份元的优惠券单价向甲方付

款。

3.为形成合作,乙方承诺至少销售张优惠券(以下简称最低销售数);乙方

网站最终真实的成交数为本次推广的 实际销售张数。

4.优惠券使用有效期为自上线日起____个月。

5.其他限制条款:

每张优惠券限_______人使用;

乙方用户每人_______(可以/不可以)购买多张优惠券;每人购买的上限为

_______张;

乙方用户_______(可以/不可以)同时享受店内的其他优惠。

其它补充性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上线日期

上线日具体日期由乙方决定,具体时间由乙方授权代表提前通知甲方。

(四) 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如果上线日乙方完成

(二)部分第2点中约定最低销售数,则本合同生效。---如果上线日乙方未能达到第

(二)部分第2点中约定最低销售数,则本合同终止,甲方和乙方均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五) 优惠券验真

乙方用户持优惠券前来消费,甲方有义务检验优惠券的真假。检验方法同

__________。

A:网络验证:登陆乙方提供的商家后台输入用户**券或用户短信内容中的序列号和密码,验证并标记消费。

(地址:

用户名:____________;初始密码:____________)

B:团购券清单验证:按照用户打印的**券或用户短信**券内容中的序列号和密码,对照团购券清单上用户的序列号和密码,验证并请用户签字记录消费。

如果因甲方未能尽职检验优惠券真假引起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六) 付款金额:

本合同一旦生效,到优惠券使用有效期截止日:

如果乙方用户消费的优惠券数量多于最低销售数,则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应

付总金额 为乙方用户 实际消费张数 乘以 优惠券单价。

实际销售张数 乘以 优惠券单价 的总额定义为“优惠券总价”。

(七) 付款方式:

本合同一旦生效,乙方将分二次付给甲方等于应付总金额的款项。

1.团购结束后第二天,乙方向甲方第一次付款,付款金额为:优惠券总价的 50% ;

2.当乙方用户实际消费张数达到实际销售张数的 40% 时,乙方在7个工作日内向

甲方第二次付款,付款金额为:优惠券总价的 50% ;

甲方的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需向乙方提供由甲方盖章的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

证明,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因甲方资质问题而导致任何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结果将完全由甲方负责。

2.甲方同意,合同签署日起三日内向乙方免费提供广告文案所需的图片和文字介

绍材料。乙方负责撰写广告文案并有权对图片进行加工。

3.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的规定,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4.甲方不得对持乙方优惠券前来消费的用户在接待、服务方面进行歧视,需与其

他来源的客人同等接待和服务。

5.甲方必须保证参与团购项目的产品与原价产品质量一致,不得偷工减料或者更

换产品,如有此情况发生,造成的损失必须由甲方负责。

6.如果甲方在团购产品兑现期间未提供给乙方用户产品/服务,所造成的损失必须

由甲方承担。

7.为保证甲方跟已方合作顺利开展,在团购活动上线之日起,甲方在一个月内不

能与其它团购网站合作。

(九)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需为本合同保密。若任何一方泄密,应当赔偿另外一方优惠券总价的30%作为违约金,同时另外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十) 责任免除:

1.因战争、自然灾害等导致乙方服务器不能正常运行;

2.因政府行政行为导致乙方不能开放服务器;

3.因互联网灾难,中国、美国等互联网通讯提供商原因导致乙方服务器不能正常

接入;

4.因乙方操作平台及应用软件原因导致乙方服务器临时性不能正常运行;

5.因乙方网站遭遇不法攻击导致服务器临时性不能正常运行;

6.因甲方责任造成广告制作流程中断或延误。

7.基于以上原因,导致乙方网站不能正常运行,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和其它形式

的责任。

(十一) 违约责任

因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排他、向乙方用户提供合同中描述的产品,足额的有效期,不歧视乙方用户等),且未能在乙方授权代表与之沟通后改正错误,乙方有权利扣除最高金额为优惠券总价的20%的款项作为惩罚。

(十二) 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计算机、互联网行业的规范。 (十三) 可分割性

如本合同的任何条文被认为是无效的,不可强制执行的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或与之相冲突,其余的条文仍保持其有效性及可强制执行性。

(十四) 争议之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必要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合同补充规定。对于任何产生于本合同或与之相关的争议,双方如不能友好解决,应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文本及合同传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推荐第5篇:商户手册

商场商户手册

一、商场服务承诺

维持商场经营秩序,保证商场正常活动的顺利开展。

1、维护商户合法正当利益,及时处理商户的投诉。

2、急商户所需,帮商户所需,解商户所难,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3、及时公正解决商户之间的争议或纠纷。

4、保持商场内公共区域及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

5、定期征询商户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工作质量。

6、对商户开展的正常经营活动给予大力的支持和帮助。

二、商场交易须知

1、遵守国家及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商场各项管理规定,依法经营,服从管理。

2、本着“顾客为上、信誉第一”的经营宗旨,文明经营,礼貌待客。

3、本着“公平竞争”的经营原则,不搞恶性竞争,严禁强买强卖,严禁欺行霸市。

4、自觉维护商场的经营秩序,不进行与经营无关的活动。

5、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消防法规,自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6、自觉维护本商铺及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

三、评选“文明商铺”条件

1、经营者符合法定经营资格,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亮证经营,经营人员、范围与证照相符,悬挂证照规范。

2、经营者没有制造经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禁品。明码标价率100%。

3、经营者按时照章交费、纳税,服从工商人员管理,维护和遵守商场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商场各项设施,在商场内起模范带头作用,没有违法经营行为。主动协助商场管理人员维护商场秩序。

4、经营者能遵守商场道德,公平交易,礼貌服务,守法经营,无价格欺诈和哄抬物价,不强买强卖,不欺行霸市。

5、经营者无打架斗殴、赌博、吸毒等行为。

6、经营者热情接待消费者,该评选年度没有客商投诉发生及该年度没有受到商场内部的书面警告处分或者累计200元以上的罚款处罚。

四、商场管理条例

为树立商场的品牌形象,建立良好的经营秩序,保护各商户及广大消费者的正当权益,特制定本管理条例,望广大商户严格遵照执行。

1、依法经营、文明经商的规定

⑴、商户必须遵守国家及市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商场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时

理相关证照,亮证经营,服从商场管理人员的管理,维护商场信誉。如有违反,本商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合同。

⑵、商户须按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要求,自觉缴纳相关费用。 ⑶、商户须按合同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各项费用,逾期,本商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采取相应的措施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合同。

⑷、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本商场商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关于不准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各项规定。凡发现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者,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本商场有权解除其合同。

⑸、根据国家专利法有关条款规定,对已申请专利的产品,不得仿冒,仿制。严禁在商场内经营规定不能上市的商品,违者,本商场将给予相应处罚。

⑹、严禁商户违法经营,一经查实,无论其情节轻重,本商场都将立即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⑺、为维护商场的经营秩序,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及商户的利益,商场销售的商品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各商户必须服从商场统一协调管理。凡有不服从商场统一协调,强买强卖、恶性压价、欺行霸市、扰乱商场经营秩序者,本商场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⑻、为了保护广大厂商的共同利益,对于相同或相近的商品,商户之间应互相协商,定出共同遵守的底价。如果商户认为有必要,可以将有关达成的协议递交给本商场,本商场作为公证人为商户公正。一旦出现互相竞价的现象,本商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干预。

⑼、商场内各商户必须自觉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正当利益,确保销售商品的品质优良。如确属商品质量不良而出现顾客退货的情况,商户有责任退换或赔偿,严禁因顾客退换而辱骂、殴打顾客,如有发生,本商场除责令当事人赔偿道歉、赔偿损失外,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直至解除合同等处分。

⑽、商户应在贵重易损产品上或商铺内显眼处贴出警示语,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⑾、商户之间或商户与顾客间如遇问题或纠纷,应积极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告知商场管理员协助解决,不可采取积怨报复等伤害手段。

⑿、为营造良好的经营秩序,商场禁止吵闹、嬉戏、及其它与经营无关的活动,如打牌、下棋等等。违者,商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没收相关物品、罚款、停业整顿等处分。

⒀、商场将定期或不定期举办“文明商铺”的评比活动。

2、商场安全管理规定

⑴、商场的正常营业时间为冬季08:30~19:00、夏季08:00~21:00,在保证营业时间前提下,商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具体营业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商户须按商场规定的营业时间,统一开门,统一关门。

⑵、非营业时间,因特殊情况,有商户需进入商场的,必须详细登记其姓名、铺位号、原因、时间,并由管理人员陪同进场。

⑶、对于清场后仍需留在商场内加班的人员,须提前向商场管理部提出申请,管理部将予以登记,并派发“临时出入证”。值岗人员凭“临时出入证”予以放行。

⑷、正常营业时间内,商户售出的货物超过三箱(件)的须开具“出货放行单”。商户应事先填写“出货放行单”,货物出门前,须由当值管理员凭单逐一核查,经核查无误后放行。

⑸、非营业时间,因特殊情况,商户需要进出货的,须在商场下班前两个小时向商场管理部提出申请,否则,商场有权拒绝放行和提供相关服务。非营业时间出货的,无论出货多少均须开具“出货放行单”,值岗管理员凭单前往商户铺位确认后再予放行。

⑹、经管理员凭单核查后发现有误的货物,需重办手续,确认无误后才予以放行。

⑺、商场内不准停放任何车辆。需停放机动车和自行车的商户,需自行配好

车锁,在商场规定的位置存放,不收取费用。如有丢失、损坏,车主自负其责。

⑻、各商户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若在搬卸、堆放、摆设过程中对货物造成损坏,其损失由商户自行负担。

⑼、在营业时间内,商户个人的财物由商户自行负责、妥善保管。在非营业时间若商铺发现有被破坏或被盗迹象,应及时向商场管理人员及商场有关部门报告,商场将尽快协助处理。如需报警的,应及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⑽、各商户进出商场必须配合商场管理人员的工作,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例行检查,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上述规定,如有违反将追究其责任。

3、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⑴、商铺的防火责任人为商户。各商户必须遵守国家、省、市关于安全防火的各项规定,须与商场签订并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书》,保证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

⑵、严禁在商铺内乱拉、乱接电线及插座,电源插座旁禁止乱放纸盒、塑料、泡沫等易燃物品。

⑶、各商铺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等电热器具,如有违反,将予以没收,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⑷、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入商场。

⑸、商铺内不得加建阁楼,严禁留人住宿,各商户严禁擅自搭建临时建筑,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⑹、各通道严禁堆放货物、纸箱、等,保证商场各通道畅通无阻。

⑺、商场为禁烟区,经营人员不得抽烟,并且有责任劝阻自己的客户不要吸烟,如有违反,本商场将对经营者予以相应的处罚。

⑻、各商户及从业人员必须爱护商场内的消防设施,如烟感器、花洒头、灭火器等,必须掌握消防知识及防护措施,学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械,杜绝火灾隐患。

⑼、商铺内必须按有关规定配备有效的灭火器具(ABC干粉灭火器)。 ⑽、各商户必须遵守各项消防安全规定,如有违反,商场有权要求商户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停业整顿、解除合同等处分。

4、卫生管理规定

⑴、商场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由公司负责,商铺内的清洁卫生工作由商户自行负责。本商场管理人员有责任监督管理。

⑵、各商户有义务保持其铺位内和铺位附近公共区域的卫生整洁,遵守商场的卫生管理规定,服从商场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配合清洁人员共同搞好商场卫生,做到不乱吐痰、乱扔杂物等,自觉把垃圾放到指定地点,以便统一清扫。

⑶、各商户必须负责本商场及前面区域的卫生,保持整洁干净。须在每天关铺前清扫卫生,并把垃圾放在指定地点,以便统一清扫。严禁在正常营业时间内把铺位垃圾堆放在通道内或其他公共场地上。

⑷、商户因进货或装修形成的包装物等垃圾应及时自行清理,若需清洁部门帮忙的,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⑸、各商户有责任提醒自己的客户在商场内不乱吐乱扔,遵守商场的卫生规定。

⑹、对于违反卫生规定的行为,商场管理人员、商场清洁人员有权制止、指正。

⑺、商户若发现卫生不合要求,应及时向本商场反映,有权要求清洁部门改

正。

⑻、各商户应自觉遵守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商场管理人员有权采取责令清洁、书面警告、罚款等措施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商场将解除合同。

5、装修管理规定

1.需要装的商户必须先向商场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装修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动工。未经批准擅自装修的,商场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2.装修所需要材料及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施工人员必须持有相关上岗证书,方可进行施工操作。

3.装修期间商户须采取各种防范措施,如防污染、防火、防噪音等措施,保证不影响商场和其他商铺的正常营业,必须及时自行清理因装修引起的垃圾,不得损坏商场或其他商铺的有关设施。违者,除赔偿所有经济损失外,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装修完毕,必须经商场管理部、工程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在装修工程开始前,商户应缴纳装修保证金,待装修验查合格后,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给商户。

6.违反有关装修管理规定的,商场有权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罚款。

6、广告招牌、商品标识的管理规定

1.需要张贴宣传广告、商品标识、悬挂招牌的商户,必须事先向商场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商场要求完成,相关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未经批准自行张贴宣传广告、商品标识或悬挂招牌的,商场有权制止并根据情况予以警告、拆除没收相关物品等处罚,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商户自行承担。

2.为维护商场形象,未经商场书面许可,不得在商场外墙及玻璃上张贴任何宣传广告、商品标识以及堆放箱、柜、椅、台、商品等杂物,如有违反,商场有权制止并根据情况予以相应处罚。

3.为维护商场形象,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未经商场许可,严禁在商铺内外张贴任何有损商场和其他商户利益,影响商场正常经营的标识,如铺位转让等。 4.为维护商场形象,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未经商场许可,严禁在商铺内外张贴商品促销广告标识。如需进行促销活动的,必须提前向商场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张贴,张贴不得影响商场的整体美观。如有违反,商场有权给予警告、清除、罚款等处罚。

5.为维护商场的整体形象,商场有权对需要制作灯箱广告(商铺招牌)的商户进行统一规划指导,商户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商场要求制作安装,相关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如有违反,商场有权根据情况予以相应处罚。

6.商户在商场内外张贴、悬挂的招牌、广告和标识,其制作内容和形式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商场管理规定。如有违反,商场有权进行监督整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均由商户自行承担。 7.商品摆放及通道、公共区域的管理规定

1.各商户要将货品摆放整齐,不得妨碍商场的消防安全,不得堵塞公共通道及电梯出口,不得乱堆乱放,以免影响商场的整体美观及购物环境。如有违反,商场有权提出警告,要求限期整改,有权清理、没收、封存违章摆放商品,由此所引致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屡劝不改者,商场将给予罚解除合同等处分。

2.商户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场地。如 情况,需临时利用其铺位周边场地的,需事先向商场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需注明使用面积、时间),经批准后,商场将根据情况收取一定的费用。擅自占用公共场地的,商场有权开具“公共场地占用罚款通知书”,按占用面积及天数处以租近三倍的处罚。

3.正大门、大厅严禁批量装卸货物,商户在其他出入口进出货时应保持通道的畅通、不得在通道内整理货物。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从正大门装卸货时,如大宗大件物品,必须事先向商场管理部提出申请,原则上只能安排在非营业时间进行。 4.商场通道严禁摆放纸箱、杂物、桌椅,严禁在消防通道摆放任何物品。 5.装修申请流程及程序要点.1)装修的申请与审批.A、申请:经营户向市场综合部提出装修申请

B、经营户填写各项内容,并附装修设计方案; C、经营户聘请的施工队,须附装修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及装修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D、装修较大商铺(S大于100M2.)场所时,需提供城市消防部门提供的装修审核意见书.2)审核与审批: A、综合部接到装修申请当日,依据“装修管理规定”的条款给予审核:  尺寸是否合理,有无影响邻近经营户; 平面布置是否合理,符不符合区域的流通特点;  相邻商铺视觉通透性有没有被遮挡;  样式风格与产品特性是否协调;  用电量有无超出区域承受度;  有没有遵守图纸审批规范;

 设置内仓须提出申请,原则上商铺内不得设内仓;

 灯箱尺寸、颜色、数量及设计经过市场方批准,并一定要设检修孔、散热孔;  店铺内有机电设备、设施,一定注意设计装修方案,不能妨碍其功能发挥,更不能任意加改;

 装修设计是否对房屋结构,外墙立面,公共设施设备造成改动,破坏. 装修设计是否有严重的消防隐患. 是否有其它违章情况. 不宜审批情况

涉及有拆改承重墙的 涉及有消防隐患的 涉及有破坏外墙体立面的 涉及有破坏预埋管线

B、在确认装修设计不会对商场安全、公共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及房屋外观造成不良影响时, 综合部经理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给出审批意见.C、综合部经理审批同意的经营户装修设计方案应报天骄物业处复审其用电负荷量,确保商场的用电平衡(三相用电平衡), D、综合部物业督负责将审批后的装修申请通知经营户,对需要经营户修改设计的,就告之经营户修改.E、装修申请获得批准后,综合部物业督导应通知经营户带领装修施工队一同到综合部办理有关装修进场手续.F、综合部物业督导将施工单位的,,复印一份附在.G、将装修图纸复印一套附在后.H、经营户和施工队一同到财务部按装修管理规定交纳相关费用.I、经营户应交纳一定数额的装修押金和垃圾清运费。

J、施工单位应交纳一定数额的装修押金、水电费预交金和施工人员出入证件工本费;

K、综合部物业督导依据装修管理规定对经营户及施工队进行装修安全及基本要求的培训.L、指引施工队负责人到物管处保安部办理 或在购物中心综合部行政管理员处办理  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将施工人员的彩色照片两张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保安部. 保安部将其中的一张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及施工人员的基本情况登记。 综合部物业督导在经营户和施工队办理完上述手续后,应立即通知物管处的工程机电维修部开通租户水电,并告诉经营户可进场装修.3)施工期间的管理

具体分功

A、综合部经理或主管负责督导施工单位的现场施工并负责协调施工单位与保安部、工程部、其它毗邻经营户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

B、物业处工程部主管负责监控施工单位土建,水电装修是否违章.C、物管处的保安部领班负责施工单位装修安全的监督管理 D、物管处的保洁部领班负责施工单位装修的清洁监督管理 4)商铺装修监管要点 A、施工现场施工行为规范

 装修施工单位的装修许可证是否张贴上墙,现场施工有无施工现场负责人  营业时间施工现场封闭是否规范,是否能达到不影响第三者经营目的  施工现场配置的消防灭火器是否配置到位,并有明确的管理责任人  施工人员是否佩戴施工证施工

 施工现场施工单位的用水、用电、排水管理是否得力,严禁施工现场乱排乱接

 施工现场的水电表安装及使用是否正常,绝对禁止施工单位偷电行为  施工单位有无违规占道及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严禁装修垃圾乱堆、乱放 B、建筑物结构规范

 各经营户可以在其商铺内进行非结构变更,但不得开凿、损坏任何承重墙、梁、楼板、屋面及其他任何破坏商铺结构强度的行为.C、建筑物立面及景观

 对于建筑物外墙怎样安装空调及如何排放冷凝水、建筑物外墙能否安装广告等必须按商场的统一规划进行严格监管.D、消防规范

 阻燃材料的使用按规范要求使用(A难燃、B1可燃、B2易燃)  消防系统的严禁变更与损坏(不同类型的探测器不能更换)  动火作业现场的设置保护措施(专人看火及配置灭器材) 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E、公共设施管理规范

 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连接公共设施,如电路、下水道等,也不得破坏水管系统、

等阻塞或削弱其有效运用. 遇损坏或因装修改造而造成楼层漏水、渗水、管道堵塞等要予以处罚并及时修复(防水层:结构层、找平层、弹性层、刚性层).F、商铺内巡查要点

 进入商铺装修现场前要仔细察看图纸及审批文件,做到心中有数  进入装修现场,应按审批内容逐项检查,并应注意: ※ 隔墙:必须使用阻燃型建筑材料,如石膏板、泰柏板、空心砖等,严禁使用木板等易燃材料隔墙

※ 墙面:可使用涂料或阻燃型材料,如防火板、阻燃墙纸等,使用面板装修时需在底板做防火

※ 地面:不可损坏原地台,如有给排水管理路经过,必须做好防水,并综合部验收 ※ 天花:必须使用阻燃材料,如石膏板、矿棉板等,严禁大面积使用木板,天花高度一般在2.5—2.7米之间,如安装封闭式天花,则必须在天花上所有闸阀处预留检修口

※ 烟感:每一个封闭间隔必须装一个或多个有效烟感(《80平方米》如间隔墙高度低于天花50厘米或以上,则可和附近的烟感共用,所有烟感必须离开空调出风口、回风口最少50厘米.※ 喷淋:所有喷淋管道必须油红色防锈漆.用吊码稳固安装,不准使用铁丝、电丝等悬挂,所有管路接口不得有渗、漏现象.喷淋头必须离开石英灯等高温最少30厘米,以防过热爆裂(高温93°C黄色橱房,低温68°C红色普通卖场,有效温度为68°C) ※ 电气:所有线路需套PVC管,天花上线管需用吊码固定,不能用铁丝、电丝等悬挂,更不能悬挂在消防管、空调管上.检查配电箱内空气开关型号、位置是否合理,动力线路需有漏电保护,动力和照明必须分开,不得共用零线.※ 中央空调:检查所有二通阀及电磁阀是否正常工作,电气按线是否正常,保温是否全面、新加的风机盘管可否轻易抽出马达,以便于清洗.检查排水管的坡度是否利于空调排水.※ 灯箱:灯箱只能用镂空刻字方法装饰,灯箱电源须加定时器,未经许可,不能悬挂招牌等在公共部分.

※ 大门:一般情况下,大门不能更换,如见有更换,需及时查明上报.G)任何违章工程必须尽快记录拍照存档(如有需要),及时上报以便做进一步行动.装修施工的竣工验收

装修施工结束后,由经营户和施工队负责人共同向综合部提出验收申请 6)装修验收: A、验收小组: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工程部主管及技术人员、综合部经理、业务部经理及综合部物业督导。

B、验收不合格:当场指出需如何整改,签发或,整改后再验收,直到合格.c、综合部可作审批装修项目验收,涉及消防项目验收,以政府消防部门验收结果为准,并据引批核竣工/开业与否.d、装修如无违章情况按装修管理合格程序办理验收手续,如发现有违章情况,立即通知商户整改,竣工验收合格的,由综合部经理在内“完工验收”栏目签署“初验合格”,并签署姓名及日期.e、装修验收合格并使用三个月后,综合部应对装修施工组织复验,复验无问题,由综合部经理在内注明“复验合格”后,由财务部退还住户及施工队的装修押金.7)违章装修的处理.A、装修施工期间发现违章装修的,综合部应立即要求住户停止违章装修,恢复原状,并视情况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批评教育. 出具限期整改. 停水停电(须报项目部经理批准)  要求赔偿损失(须报项目部经理批准) B、装修施工验收时,如发现商户违章装修的,综合部经理应对违章装修绘画 商场安全,美观造成的违害程度做出评估,并视情况征得项目部经理同意后,列清扣款数额,由财务部按以下方法进行扣款,扣款顺序为: 

首先从商户装修押金中扣款.

扣完商户装修押金仍不能补偿扣款的,要求商户给予赔偿.

8)相关注意事项

A、,等档案长期保存.B、本规程作为相关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8.营业员的管理规定

1商场的销售人员,必须是有国家合法居留的有效证件。非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应按本市暂住人员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合法居留的有关手续,必须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2、为了维护商场经营秩序,确保商业信誉,提高服务质量,商场内各从业人员应注意保持其良好形象。营业时间,如商场要求统一着装(服装由商场统一订做,各商户根据商铺的大小购置2-6套工作服,相关费用由商户统一缴纳)。不准在商场内穿背心、短裤、拖鞋。对衣冠不整,行为不雅者,商场管理人员有权对其劝说、指正、罚款,直至停止其营业。

3、导致商户被停业整顿的营业员,一律取消其在本商场的从业资格,其他商户不得聘用。

9.商户经营品牌更换的有关规定

1、商户如有新品上市,需要更换品牌名称,须到商场管理部,领取并填写《商户品牌更换申请表》。

2、在商场原则范围内部允许私自更换经营人和经营品牌,如有特殊情况应向商场管理部门申请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如商户私自更换经营人和经营品牌,一经发现,商场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该铺位,合同押金不退回。 10.重大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

为保护商场经营人员和顾客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地制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措施:

1.商场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顾客都应严格遵守商场的各项管理规定,增强安全消防意识,防患于未然。

2.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定期进行建厂,保持消防设施齐全、正常。 3.电器不用时应及时关掉电源或拔掉插头;发现电源线破皮、接口脱线或电源板破裂等情况,应立即通知工程部检修。

4.紧急情况或突发事故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在现场积极组织抢救。经营人员和顾客要沉着冷静,不要微观,听从商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从最近的出口离开商场。 五.商场管理奖惩条例

为维护商场的品牌形象,扩大商场的影响力,保障商户的合法经营利益,减少和杜绝不良经营行为,以及为建立安全、整洁、文明的购物场所,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和工商局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商场实际情况,特制定商场管理奖惩条例,望广大商户遵照执行。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口头劝说警告、罚款人民币50-200元、停业整顿直至解除合同等处罚。 (1)、不按工商税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国家相关营业手续。 (2)、擅自更改经营品种,不符合合同约定及商场要求的,经提醒警告、仍不纠正者,商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违反消防规定,破坏消防设施者。除商场处罚外,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

部门处理,并赔偿一切损失。 (4)、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损害消费者利益,被消费者投诉至相关部门,严重破坏商场形象者。除商场处罚外,还应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5)、在商场没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或从事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违法行为。除商场处罚外,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6)、未经允许,私自装修商铺活在商铺内加装其他设施者。 (7)、在销售商品过程中,服务态度差,辱骂顾客或使用不文明用语,使顾客自尊心受到伤害,被顾客投诉者。 (8)、违反商场有关规定,不服从商场管理,甚至侮辱、打骂工作人员及围观起哄、扩大事态者。 (9)、采用强卖、欺行霸市、恶性压价等不正当手段,严重扰乱商场经营秩序,引起顾客或周边商户共愤的。 (10)、所售商品有质量问题,被顾客投诉,且态度恶劣,拒不听从工作人员调解的。 (11)、未经批准,连续3天或三个月累积9天不开门营业的,商场有权解除合同。 (12)、凡在商场内张贴有损商场和其他商户利益的标识,影响商场正常经营的。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罚款的处理。 (1)。在商场规定营业时间内,营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着装,穿背心、短裤、拖鞋的,经劝说不改正者,除给予书面警告外,每次罚款人民币20元。 (2)。在商场内大声喧哗,追客叫卖,制造噪音,影响他人营业的,经劝说不改正者,除给予书面警告外,每次罚款人民币20元。 (3)。在商场内乱扔垃圾,妨碍公共清洁卫生的,经劝说不改正者,除予以书面警告,责令其打扫卫生外,每次罚款人民币20元。 (4)。未经允许或未按照要求张贴广告、商品标识或悬挂招牌的,经劝说不改正者,除给予书面警告外,每次罚款人民币20元。 (5)、在商场内吸烟,打牌,劝说不改正者,除给予书面警告外,每次罚款人民币50元。 (6)、在商场内占道经营,越线摆卖,堆放杂物,堵塞通道的,经劝说不改正者,除给予书面警告外,每次罚款人民币50元。私自占用公共场地的,将按商场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7)、在商场内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等电热器具的,在商场内留宿,违反消防规定的,经劝说不改正者,除给予书面警告,没收相关物品外,每次罚款人民币100元。

注:凡被处以罚款、停业整顿的商户,本公司将记录在案,被处以罚款年度累计达三次者或被处以停业整顿者,将取消其续签合同的资格,被处以罚款年度累计达五次者或被处以停业整顿年度累计三次者,商场将解除合同

商户收到商场的“罚款通知书”时,须在下一个月度缴纳费用时一并缴纳。每年罚款所得额,商场将向商户公布,这些款项用于下一年度的宣传推广活动经费。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通报表扬;

1、经常关心商场的发展,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且被公司采纳并产生较好的效果的。

2、自觉维护商场形象,积极协助商场管理人员维护商场正常秩序,制止不良的经营行为的。

3、见义勇为,敢于同打架斗殴、偷盗等不法行为作斗争,或主动向商场管理部揭发不法行为的。

4、乐于助人,拾金不昧,做好人好事,收到顾客表扬,或为商场带来良好影响的。

5、热情对待顾客的投诉,并认真处理有关问题,使顾客得到满意答复的。

六、商户手册的解释与修订

1、本商场要求商户都能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共同维护本商场及广大商户、顾客的利益。

2、各商户如对商场的管理及发展有什么意见、要求及建议的,欢迎向商场管理部提出。凡属合理要求、意见、建议,商场都将及时改正和采纳。

3、《商户手册》在执行过程中,商场有权限根据情况修订和变更有关内容并通知商户及员工。

4、商场营运过程中,新定制和补充的相关规章制度作为本手册的补充。

5、本公司保留修订权和最终的解释权。

南亚建材家居 2015年1月31日

推荐第6篇:商户承诺书

商户承诺书

商业街2—24号商铺(海尔电器)阻止消防人员给管道做保温,因保温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与照金村物业无关。

商户签字:

日期:2013.11.22

推荐第7篇:商户承诺书

个体商户(摊位)经营承诺书

一、严格遵守和执行《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严格建立健全经营档案,实行进、销台帐记录。

三、从合法生产企业进货,把好进货质量关。

四、绝不经营国家规定禁售的农业投入品,绝不销售假冒伪 劣、腐烂变质以及含一切违禁农药和高毒高残留农药 的农产品。违者处以商品等价值的10--20倍罚款。

五、积极组织开展农产品平价直销,减少流通环节,降低农产品价格,让利于民。

六、店(摊)诚实守信经营,所有农产品明码标价,保证质量,不短斤少两,违者处以商品等价值的10--20倍罚款。

七、认真履行门前三包卫生责任书内容,自觉搞好店(摊)前卫生。

八、自愿接受市场管理方的管理,积极配合市场管理方针对市场举办的各种惠民活动,不在市场外占道经营。

九、积极主动配合和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依法监管;依法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所作的决定。

十、若出现违法行为,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理。

十一、不得到禁止摆摊设点的地方和占道经营,一但发现有此行为,将每次从所交保证金中扣出200元作为违章经营的处罚。

十二、承担由自身销售的产品直接引起的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

本经营承诺书一式两份,市场管理方一份,本人一份。

承诺人:

推荐第8篇:商户问卷调查表

毕节浙商城针对性调查问卷

商户问卷调查表

亲爱的商家朋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业务工作人员工作的支持与帮助,为了更好地倾听您的心声,进一步了解您对我市场的认可程度,我们特开展此次商户问卷调查活动,敬请配合填写以下问卷调查表,以便我们能为您打造一个更好的经营环境及提供市场服务。(在合适的项目方框内打“√”或在横线处填写文字)

一、客户信息资料

名:

联系电话:

经营地址:

经营业态:

二、客户对我市场开发的看法与意见

1.您对我们市场有没有过了解?

□有 □没有 2.有没有考虑入驻我们市场经营?

□有 □没有 □看情况而定 3.您会考虑以买还是租的形式入驻我市场?

□买 □租 □看市场政策

4.您选择我们市场经营的目的?

□目前经营不景气 □想扩大规模 □为后代打算

5.您对我们市场选择开业于2013年是否满意?

□非常满意 □满意 □尽量提早开业

6.我们市场有没有必要提供专业的管理团队来进行市场管理?

□有必要 □没必要

7.您到我们市场来经营是否会经营其它的业态的商品?

□是 □不是 □看市场要求 8.您目前的营业额产生是批发为主来是零售为主?

□批发 □零售 □两种都差不多

9.您对我们征收市场管理费收取标准的选择?(每平方每月)

□5元 □10元 □视当地市场情况而定 10.您在经营过程中是否会考虑楼层问题? □会 □不会 □视楼层业态而定 11.你对我们市场的租金收取标准的选择?(每平方每月)

□30元 □35元 □40元 12.你对我们市场应采用哪种免租政策?

□6个月 □12个月 □18个月 13.请对我们招商人员工作进行评价?

□非常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三、请留下您对我市场规划与设计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招商人员签字:

填表日期:

浙商城招商部

客户签名:

推荐第9篇:商户贺词

1、新一年的开始,值此万象更新之际,.......祝您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事业辉煌!

2、日月开新元,天地又一春。新年的钟声敲响,2012年的帷幕已经拉开。在这个充满希望的美好时刻,。。。。。。。。。。祝鑫城(国际)金属物流园及广大的客户朋友们在新的一年中如旭日东升,在同业中放出耀眼的金光!

3、。。。。。。。。。。。。。。。。。。。恭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万事如意,全家幸福!

4、值此2012年新年来临之际,。。。。。。。。。。。。。祝各位友人及鑫城(国际)金属物流园的所有同事在新的一年事业蒸蒸日上,新年更有新气象!

5、2011年即将过去,新的一年就要到来,过去的一年怎么看,未来的一年怎么干,。。。。。。。。。。。。。。。恭祝大家事业有成,新年快乐!

6、在2012年新春来临之际,在这辞旧迎新的时刻,。。。。。。公司向一贯关心、支持鑫城(国际)金属物流园及园区商户发展的政府领导及社会各界朋友致以新年的祝福。

7、喜迎新春继往开来,大展宏图再续辉煌。新的一年开始,。。。。。。祝愿大家阖家欢乐!财源广进!

8、新的征程在向我们招手,新的目标催人奋进。美好的前景要靠我们同舟共济、努力奋进,让我们用铿锵的誓言,用不懈的努力,共同打造。。。。。。。。。。以及鑫城(国际)金属物流园在新的一年中再创辉煌。

9、送别旧岁,喜迎新年。在辞旧迎新之际,。。。。。。。。。。祝大家事业蒸蒸日上,事事如意,在新的一年里大展宏图!

10、感谢鑫城(国际)金属物流园在过去一年里为广大商户提供的优质服务,给了我们事业发展的动力和家一般的温馨,也给了我们最宝贵的财富和最珍贵的礼物,助我们成长,使得我们在激烈的市场环境下不断大步挺进,拓展市场。为此,在这新春到来之际,。。。。。。。。。。。谨代表鑫城商户祝广大朋友们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万事如意,阖家幸福,财源广进!

推荐第10篇:商户行为准则

商户行为准则

第一条 市场商户要严格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和商场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商场管理,接受商场检查监督,落实违章整改;按规定依法纳税,及时交纳商场各项费用。

第二条 按核定的经营范围在约定的铺位内经营,做到亮证经营、人证相符,不随意设摊堆物,不占道经营,不场外交易。

第三条 确保销售的商品符合质量要求。商品的进货索证要齐全,并接受商场管理人员核查和检测;凡索证不全的商品一律不准在商场销售。禁止销售假冒伪劣的商品和国家禁令销售的商品。

第四条 在商品交易中,遵行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不以次充好;不强买强卖,不欺行霸市;不得以任何手段欺骗消费者,自觉维护商场信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商场内不准打牌、打毛衣、吃瓜子、赌博、酗酒闹事、携带宠物,不准以任何形式扰乱商场的正常交易秩序;不得将学龄前的儿童带入店铺一边照看一边上班;不得在商场内做饭、洗衣、洗菜;不得使用电热炉等违禁电器。

第六条 商户遇消费者投诉或纠纷,到商场客服中心办公室协调或经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处理,应积极主动配合,不得借故推诿,更不得态度粗暴并有侵犯人权的言行。

第七条 爱护商场设施。不准乱搭货架、乱挂乱贴、乱接乱拉等有碍于商场环境行为的发生;不准擅自改变商场的设施和水电管线。商铺装修、广告张贴必须向市场部申报批准。自有设施使用不得有碍商场外观形象,不得危害毗邻商铺的利益和安全。

第八条 做好消防、治安安全防范工作,商户要保管好自己的钱物、单据和物品;商场内不得带入有毒和易爆物品,严禁吸烟。每日营业结束,清理好应清理的物品,切断电源,锁好柜、斗。带走现金和物品。不得在商场内过夜。

第九条 维护商场整洁,搞好铺位“三包”工作,实施垃圾桶装(袋装);样品上货架或上铺位台面,要摆放整齐;车辆要在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堆商品,乱丢垃圾杂物,瓜皮果壳,严禁随地吐痰。不准在商场内带养宠物;中午就餐应按商场规定执行并处理好餐饮垃圾物,不得做与商场不适宜的其他行为。

第十条 不准转租、转借和买卖铺位。转让铺位应事前向市场部提出报告,经市场部批准,工商申办证照后,方准经营。对签订租赁经营合同后超过1个月未开业经营的 ,租赁经营合同终止,由商场收回商铺,并按工商规定缴销营业执照等有关证照。

第十一条 商场商户在合同期内终止经营,应提前三个月提出报告,经商场同意,届时交清各项费用,办好设施归还手续,并向商场工商办缴销营业执照等有关证照,手续齐全后方能终止合同撤出铺位。在撤场一年后,商户可到商场办理合同担保金的退还手续。对在经营中需要更换执照户名或负责人的,须经商场同意,并报工商批准后方可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商户不得雇佣情况不明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用工;用工对象必须证件齐全,并由商铺负责人向市场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根据“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聘用进场工作人员的登记、管理、教育,并承担各项用工责任。人员变动及时办理登记变更手续,不办理登记手续的人员不予进商铺工作。

第十三条 开展文明经营活动。商户之间应互助关爱,和睦相处,不得诋毁他人商品;积极支持、配合商场开展各项服务管理工作,与商场签订规范经营的各项承诺《责任书》,交纳保证金,以实行保证金预赔制度。

第十四条 商户在经营中违犯上述规定,市场部按情节轻重和危害程度,分别给予口头警告、罚款20至200元;若违法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必要时可按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合同。

第十五条 对违规商户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报市场主管批准后实施;罚款处罚报市场部经理批准后实施;实施违法处理要报请总经办批准。

金盛国际家居呼和浩特南二环广场

营运管理部

第11篇:商户守则

商户守则

一、商铺承租人必须遵守国家政策及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各项管理制度及相关细则,服从市场管理者的管理,自觉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二、商铺承租人须持有与市场签订《xxx》,并履行各项约定。

三、商铺承租人应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将证照悬挂在指定位置,要亮照经营,经营人员须佩戴《经营卡》。

四、遵守市场营业时间(8:30——18:30),严禁迟到、早退和擅自停业,有事做到事先请假。凡不按规定营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直至解除租赁合同。

五、商铺的经营范围须符合市场的整体布局与规划,不准超范围经营,不得擅自改变经营品种。商户须配合市场整体布局与规划的调整。

六、商铺要保证货源充足,不得仅摆放样品无货供应或以少量低质伪劣的商品应付场面,商铺货物的数量要符合批发的需要,质量上要求有保证,产品齐全,丰富多样。

七、市场坚决杜绝无人经营、找人代看摊、一人多摊、将铺位当库房用等影响市场整体形象的现象出现。一经发现,按擅自停业处理。

八、商铺经营人员必须做到文明经营:

1、礼貌待客、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热情服务。

2、遵纪守法、公平竞争。

3、维护消费合法权益,严禁出售假冒伪劣商品。

4、使用文明用语。

九、经营人员应仪表大方,衣着整洁得体,佩证上岗,营业时间不得在商铺内打牌、下棋、睡觉、酗酒、赌博、不准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必要时,市场将送交执法部门处理。

十、经营者之间要团结互助,和睦相处。反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做不正当的竞争销售,不影响其他商铺的正常经营。

十一、市场内严禁经营假冒名牌或其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商品,一经发现,须服从工商执法机关及市场管理者的处理

十二、不得在市场通道设摊位或在场内流动经营。产品样品的摆放按统一规定,不得乱放,乱堆,堵塞通道楼梯及其他公共区域。市场内不准停放自行车、三轮车、手推车等。

十三、严禁在市场内吸烟,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市场内,一旦发现,按市场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十四、市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及商铺的配套设施不得随意拆改,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商铺内的设施结构如有变动,需先到管理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施工,同时交纳相应费用。消防、报警器材设备不准挪用或堆货遮挡,防火门周围不得堆放货物。每个商铺(10平方米)要配备4公斤干粉灭火器二只,并学会使用。

十五、不准在市场内或商铺内乱拉电线或违反规定使用电器,一经发现按市场规定进行处理。每天闭店时关好所有电源,以免发生事故。

十六、商铺经营者遇到火灾或其他突发事件,有责任立即报告市场管理人员,并积极协助管理人员防止灾害蔓延和制止事态扩大。

十七、不准乱扔果皮杂物、垃圾、饭盒,不准随地吐痰、倒脏水,不准乱涂乱画及违规发放宣传品,不乱堆放物品,保持市场清洁卫生,尊重他人的劳动。

十八、商铺转让、转租、转借,由承租人本人到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不准他人代办。

九、依法纳税,按时交纳租金、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2012年5月18

第12篇:商户发言稿

各位老板下午好:

今天是新二中批发市场认购商铺,也是各位老板期待已久的大会,我叫陈胜珊,代表荷城花园商家发言,感到十分荣幸,关于大家在新二中投资和发展,是看清了形势,认

准了商机,还有新二中有政策扶持。并且投资少,风险小,是赚大钱的好机会,你们是久经商场的老将,还有一定的经营头脑和智商,希望大家不要错过这次好机会!

谢谢

第13篇:商户公约

目 录

第一章 商户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二、义务

第二章、商户缴付商铺费用的规定 第三章、装修施工管理规定 第四章、违章责任

第五章、商场道德行为公约

第六章、商场经营和办公秩序的管理规定 第七章、商户员工的聘用及管理

一、商户员工基本条件

二、商户员工的录用

三、商户员工行政管理制度 第八章、商场现场促销管理办法 第九章、先行赔付管理规定

一、含义

二、先行赔付的条件

三、赔付范围

四、非“先行赔付”范围 第十章、广告及广告位使用管理规定

一、公共位置管理

二、商铺内部管理

第十一章、客户投诉处理管理规定

一、处理职责

二、客户投诉处理流程

三、客户投诉案件处理期限

四、客户投诉责任人员处分及奖金罚扣

五、处理时效逾期的反应 第十二章、商场出入治安管理规定 第十三章、消防管理规定 第十四章、其他

商户公约

甲方:

乙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公约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公约制定的目的在于通过本公约的实施,对商场实施专业化、系统化、全面化的统一管理,并明确各商铺业主和经营户等各有关方面在经营管理、促销、售后服务以及场地使用、维修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各有关方面的权益。

第三条:商铺业主和经营业户基于共同发展、共同成长、共同繁荣、实现双赢的同一目的,订立本公约。

第四条:商铺业主和经营业户一致认为:

(一)平等互利、互助互约是处理全体商铺业主和经营业户之间关系的准则。

(二)创造一个舒适、安全、清洁、繁荣、有序的广场环境,是全体商铺和经营业户的共同愿望。

第二章 商户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依法享有使用其租赁的商铺的各项法定权利。

2.在不破坏、不影响物业建筑结构及外貌,以及不影响、不损坏公用设备和设施的前提下,经运营部和物业部确认,可对其名下铺位进行装修。3.依法合理使用物业的公共场所的权利。 4.有权就物业的有关事项向物业部咨询。 5.有权对物业部的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批评。

二、义务

1.商户在办理装修申请前,需详细阅读管理者制定的“装修指南”

2.商户必须遵守国家及市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商场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服从商场管理人员的管理,维护商场信誉。

3.本着“顾客为上、信誉第一”的经营宗旨,文明经营,礼貌待客。

4.本着“公平竞争”的经营原则,不搞恶性竞争,严禁强买强卖,严禁欺行霸市。5.自觉维护商场的经营秩序,不进行与经营无关的活动。 6.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消防法规,自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7.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经营范围进行经营,以免扰乱物业整体规划及功能分布。8.商户不得随意转让商铺,转让铺位必须遵守铺位转让管理规定。 9.按规定缴交经营管理服务费及其它费用。

10.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及公共设施的完整。11.商户如需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遵守商场装修管理规定。

12.商户负责保管、维护所拥有铺位的设备、设施、天花、地面,如有损坏及时维修。13.商户须遵守商场开歇业管理规定,不得早开、早收或迟开、迟收、甚至无故不开业。 14.商户之间或商户与顾客间如遇问题或纠纷应积极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告知商场管理员协助解决,不可采取积怨报复等伤害手段。 15.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 擅自改变公共设备、设施的结构、外观、用途、功能等。 2) 私自占用或损坏通道、道路、停车场、楼梯等共用部分设施。 3) 擅自损坏、拆除、改造供电、通讯、排污、消防等设施。 4) 不按规定堆放物品、丢弃垃圾。

5) 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等危险物品。 6) 违章占用公共场地、损坏公用设施。 7) 利用商铺进行超出经营范围外的商业行为。 8) 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禁止的行为。 9) 商铺内使用明火及大功率电器。 第三章、商户缴付商铺费用的规定

1.各商户应于每月的10日前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到管理处付清当月管理费、公共资源分摊费、铺内水电费等费用(承租商户还须按时缴交应付的租金)。

2.不论商铺是否空置或被使用,该商铺商户必须按时缴交管理费、公共资源分摊费及该商铺的其他应付费用(承租商户还须按时缴交应付的租金)。

3.各商铺设置独立电表,相关电费以抄表实用度数加上合理分摊度数后,按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计算收取。

4.任何商户如果逾期未付清其应付费用,则管理者有权采取下列措施并收取附加费用: 1) 按每日百分之一的比率收取未缴付的款项自应付之日起至实际交费日止的滞纳金。 2) 管理者有权对欠费商户进行法律诉讼或作出其他追讨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停止该商铺的供水、供电、空调供应和限制使用共用设施以及管理者提供的各项公共服务,直至该欠款商户清偿全部所欠款项、利息费用、手续费用为止,而重新开启供应的费用或为追讨所支出费用由该商户承担。

3) 管理者有权从商户的保证金中扣除商户所欠交的费用;当商户的保证金被扣至不足原保证金的60%时,商户须按管理者指定的时间补足保证金,对拖欠款项达十日(含十日)的商户,本公司有权终止合同,所收款项不予退还。 第四章、装修施工管理规定

装修流程:

签定租赁合同——→提交装修方案——→与商场管理部办理装修许可证——→交纳装修押金——→管理部同意挂牌装修——→商家按规定装修——→管理

商家签定租赁合同后,需装修或商家再装修时,根据商场要求首先要提出装修方案,经商场管理部批准,正式办理装修许可后,方可入场装修。

部相关人员现场监督——→装修完毕由商家和管理人员在装修检查表上签字确认符合装修规定——→退还装修押金。 第五章、违章责任

1.商户必须遵守国家及市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商场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服从商场管理人员的管理,维护商场信誉。如有违反,本商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合同。

2.在租赁期商户应服从运营部统一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文明经商,不准强买强卖、欺行霸市,不得兜售叫卖,不得争抢顾客强行推销,不得妨碍他人营业或损毁他人经营信誉及商品形象。如有上述行为或出现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运营部有权给予商户停业 1-7 天的处理,拒不改正的,运营部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商户须按合同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各项费用,逾期,本商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采取相应的措施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合同。

4.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本商场商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关于不准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各项规定。凡发现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者,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本商场有权解除其合同。

5.根据国家专利法有关条款规定,对已申请专利的产品,不得仿冒,仿制。严禁在商场内经营规定不能上市的商品,违者,本商场将给予相应处罚。

6.严禁商户违法经营,一经查实,无论其情节轻重,本商场都将立即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7.为维护商场的经营秩序,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及商户的利益,商场销售的商品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各商户必须服从商场统一协调管理。凡有不服从商场统一协调,恶性压价、扰乱商场经营秩序者,本商场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8.为了保护广大商户的共同利益,对于相同或相近的商品,商户之间应互相协商,定出共同遵守的底价。如果商户认为有必要,可以将有关达成的协议递交给本商场,本商场作为公证人为商户公正。一旦出现互相竞价的现象,本商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干预。 9.在租赁期内,商户承租商铺内陈列商品应摆放整齐,符合商场整体要求。商户不得对商铺加高加宽,乱贴乱涂,乱钉乱钻,商铺不得用彩条布、网格围扎。商户应做好商铺内外的清洁工作,不乱扔、乱倒垃圾,注意自身形象,保持良好的经营环境。对于运营部提出整改意见,商户拒不改正的,运营部有权从履约保证金扣50-100 元违约金。 10.商户应在贵重易损产品上或商铺内显眼处贴出警示语,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11.为营造良好的经营秩序,商场禁止吵闹、嬉戏、及其它与经营无关的活动,如打牌、下棋、酗酒等等。违者,商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商户停业 1-3天的处理,如再次发生上述情况,运营部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2.如商户未事先取得运营部书面批准,不按时开门营业,运营部有权每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100 元违约金,并给予停业半天的处理;如商户在正常营业时间关门不营业的,运营部有权每次从履约保证金扣 500 元违约金,并给予第二天停业一天的处理;商户在一个季度内累计五次延时开门营业或累计三天未履行批准手续不开门营业的,运营部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3.商户应严格遵守国家的,自觉爱护消防设施,平时任何人不得动用。为确保安全,商户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饭煲、电茶壶、电炒锅、电熨斗等。市场内严禁使用液化气、煤汽炉和蜡烛等明火。凡有上述行为运营部有权要求商户整改,拒不整改的,运营部有权进行1—3天停业的处理,并给予罚款处理;如再次发生该情况,运营部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 14.严禁商户或其聘用人员在商铺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者应处于500-2000元违约赔偿。因存放上述物品造成事故的,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触犯法律的,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5.商户不得更改、挪用、损坏商场公用设备设施,如水、电、天然气、空调、通风、排水管道、电缆、广播网络线路等固定装置。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不得擅自在商铺安装音响、更改水、电装置或堵塞口中央空调风口。如有本条上述违反约定情况,每发现一例须向商管部支付1000元---10000元违约赔偿金,并承担恢复原状的维修费用。 16.商户及其聘用人员如不遵守经营秩序,不服从运营部现场管理,顶撞、辱骂,或招引场外人员进场寻衅威胁、殴打顾客或管理人员、扰乱正常经营秩序的,运营部有权将肇事者送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商户及肇事责任人应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解除合同并追索5000元---20000元违约赔偿金。

17.为了维护商场经营秩序,确保商业信誉,提高服务质量,商场内各从业人员应注意保持其良好形象。营业时间,如商场要求统一着装(不准在商场内穿背心、短裤、拖鞋)。对衣冠不整,行为不雅者,商场管理人员有权对其劝说、指正、罚款,直至停止其营业 18.凡被处以罚款、停业整顿的商户,本公司将记录在案,被处以罚款年度累计达三次者或被处以停业整顿者,将取消其续签合同的资格,被处以罚款年度累计达五次者或被处以停业整顿年度累计三次者,商场将解除合同

19.商户收到商场的“罚款通知书”时,须在下一个月度缴纳费用时一并缴纳。每年罚款所得额,商场将向商户公布,这些款项用于下一年度的宣传推广活动经费。 第六章 商场道德行为公约

一、自觉遵守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市民行为道德规范》,做守法商人;若有违法违规行为,当事人承担相关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管理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二、各商户之间和睦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尊重,自觉维护公共秩序。

三、爱护消防、照明及各种公用设施和设备。

四、爱护绿化和植物,不睢采摘和损坏。

五、注意公共卫生,不乱丢垃圾、果皮、纸屑和烟头等杂物,不随地吐痰和大小便,不往门窗外丢物和倒水。

六、公共场地不准私自占有,堆放杂物。

七、严禁将垃圾、饭盒和茶渣倒入厕所及渠道内,确保各种渠道畅通。

八、不准在场区内搞迷信活动,严禁赌博、销售违禁品。

九、经营者符合法定经营资格,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亮证经营,经营人员、范围与证照相符,悬挂证照规范。

十、经营者无打架斗殴、赌博、吸毒等行为。第七章 商场经营和办公秩序的管理规定

一、商户必须遵守开歇业管理规定,在营业时间统一进行经营活动(具体开歇业执行时间以通知为准。)。

二、未经批准,在非营业时间严禁出入商铺,触犯法律者,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商户进出货物只能使用货梯,不能使用观光电梯及手扶电梯。商户运送货品应严格遵守

商场货梯的使用细则,严禁超载使用。否则运营部有权每次从履约保证金扣罚 100 元违约金,造成财产损失的,商户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商铺营业员一律佩戴胸卡,否则管理人员有权不予进入商场进行经营活动,胸卡遗失者须及时向运营部报告及时申请补发。

五、商户在经营场所不得大声开音响、喧哗、吵闹、追逐,经劝告不听者,保安人员将会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制止。

六、商户在本商铺范围以外的公共地方摆放物品妨碍通行,经劝告不听者,运营部门会将物品搬到临时仓库,物主须付搬运和仓储费用。

七、严禁携带猫狗、家禽进入商场。

八、未经批准,不准在室内张贴派发宣传单。

九、商户须向商场运营部上交从业人申请表,更换从业人员及时报告。

十、商户应按有关工商税务的规定,按时向商场上交有关资料,否则责任自负。

一、商户应守法经营,不得强买强卖,不得人为制造抢购假象蒙骗顾客,不得出售假冒伪劣产品,违者将会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停业整顿。

十二、商户不准在铺位内设置“货物出门,恕不退换”等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文字或张贴不文明宣传品,违者将会被处罚。

十三、非营业时间,因特殊情况,商户需要进出货的,须在商场下班前两个小时向商场运营部提出申请,否则,商场有权拒绝放行和提供相关服务。非营业时间出货的,无论出货多少均须开具“出货放行单”,值岗管理员凭单前往商户铺位确认后再予放行。 十

四、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不准污辱、谩骂、殴打、刁难顾客,情节严重者停业整顿。 十

五、严禁在商铺门口或广场的任何位置呐喊拉客。

十六、凡进出商场范围内的一切车辆必须听从保安及管理人员的指挥,并按指定场所停放、保管,严格遵守《车辆管理规定》。

十七、清场后,不要在铺位、写字间内存放及保管现金、金银手饰、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违者如有丢失,自负一切责任。

十八、商户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场地。如 情况,需临时利用其铺位周边场地的,需事先向运营部提出书面申请(需注明使用面积、时间),经批准后,商场将根据情况收取一定的费用。擅自占用公共场地的,商场有权开具“公共场地占用罚款通知书”,按占用面积及天数处以租近三倍的处罚。

十九、正门、大厅严禁批量装卸货物,商户在其他出入口进出货时应保持通道的畅通、不得在通道内整理货物。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从正门装卸货时,如大宗大件物品,必须事先向商场运营部提出申请,原则上只能安排在非营业时间进行。 第八章 商户员工的聘用及管理

一、商户员工要符合营业人员的基本条件,需在商场人事、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纳入商城的统一管理,所聘员工由本商城进行培训,经考试合,如格后方可上岗。

二、商户员工的录用

1.入场人员需要提供和具备以下证件及相关条件

A.本市人员: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学历证明及本人1寸免冠照片4张。 B.外市人员:除A所例证件外,须持务工证、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

则上不录用外地人员)。

2.入场员工年龄及身高要求 年龄:18-35岁 身高(女):160cm 以上 /(男):170cm 以上。

3.学历要求:高中以上学历。

4.商户员工需经人事、管理部门面试合格,经培训后方可上岗。

三、商户员工行政管理制度

1.商户员工在面试及培训合格后,需向商城财务部门交纳胸卡成本费,并凭收据领取 胸卡。

2.商户员工需按成本费10元支付胸卡费,在进入商城时,应主动向保安人员出示胸卡。3.胸卡若丢失,本人申请并经商城人事、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立即补办,并交胸卡补偿费20元。

4.所有员工上下班必须走商城指定的员工通道。第九章 商场现场促销管理办法

一、根据商场管理方案条款,凡遇店内重大节日及商户要求筹做的促销活动,统一由商管部安排,由策划推广部统一制作形象POP;商户自行制作的促销、打折挂牌均须统一尺寸标准。

二、商户需在商场内自行制灯箱、条幅、商品展示柜、电子显示屏以及各类宣传招贴的,均须向运营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将所作广告证明材料填表上报,审查备案。

三、商场应对所设计、制作、安装的灯箱、条幅、展示柜电视显示屏及各类宣传招贴进行安全性能的验收。

四、广告内容须健康,不得出现有损商场形象的广告。

五、商户各项宣传、促销活动、广告制作的分摊费用,在商场管理费用中广告费用中提分。

六、促销活动不得违背《零售商促销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内容。第十章 先行赔付管理规定

一、含义 “先行赔付”是指消费者在商场消费。因经营商户所售商品质量问题,使消费者受到损失,经过确定需要赔付,而经营商户拖延、拒绝时,由商场先向消费者进行赔付的售后服务体系。

“先行赔付”主要是指本商场商户所售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按相关规定经运营部协调、裁定,商户应无条件为用户修复或更换,而商户拖延、拒绝解决时,才由商场先行赔付。

二、先行赔付的条件

先行赔付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

1.消费者在本商场购买的商品,并能提供加盖所售商户的销售清单等有效凭证。 2.商户在承诺期内不执行本商户的售后服务条款(如商户没有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三包”条款及 家居商品退换货及保修规定执行)。

3.经相关质检部门对产品的检测鉴定,确认商户提供商品存在质量问题。

4.因产品质量等问题,相关规定经相关部门投诉部门调解、裁定商户应对消费者进行赔付,而商户拖延、拒绝或已撤场联系不上的。

三、赔付范围

1.要求先行赔付的消费者应先与商户协商,提出自己的主张要求,对经营商户处理不满意,到商场运营部投诉,同时对质量问题就地主张负责举证。

2.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派专人进行质量鉴定,以分清质量责任,对商场无法鉴定且商户与消费者双方在经过协商达不到共识时,应到指定的质检部门按相关产品的标准进行检测(相关费用承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当确定质量问题由商户承担时,先由家居就具体的赔付形式(修复、更换、现金赔付)额度、时间等进行协调。  1) 接受调解并达成一致,由商户直接向消费者赔付。 

2) 当消费者接受调解,商户不接受调解。 商场发出“投诉处理决定通知书”通知商 户限期无条件执行。商户在限期内不执行,切未主动向相关投诉调解部门提出异议并申请调解、裁定的,由商场先行向消费者赔付。 

3) 当事商户接受调解,而消费者不接受调解。消费者可向工商12315或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工商或消协的裁定执行

3. 当确定质量问题由商户承担时,而商户已经撤场无法联系上时,由商场直接与消费者协商。 

1) 当双方意见达成一致时,由商场向消费者赔付。 

2) 当不接受协商意见,消费者有权向工商123515和消协进行投诉,商场按 工商或消协的裁定执行。 

3) “先行赔付”范围是以因商户所售商品的质量问题等而导致的直接损失。

四、非“先行赔付”范围

1) 因消费者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 2) 非经营户负责运输送货或拆装而在该环节早成损坏的。  3) 无有效购物凭证的。 

4) 购物时,商户明确告之消费者商品存在着瑕疵而作特价处理。  5) 超出“三包”期的。 第十一章 广告及广告位使用管理规定

一、公共位置管理

1.未经批准,不准在露天广场、广场入口、场内任何位置(除商铺以内),派发任何宣传品、赠品。

2.为维护商场的整体形象,商场有权对需要制作灯箱广告(商铺招牌)的商户进行统一规划指导,商户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商场要求制作安装,相关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如有违反,商场有权根据情况予以相应处罚。

3.未经批准,不得把自制广告牌或其他形式之广告物品放置在任何公共位置,包括店铺门口

4.未经同意,商铺不得擅自举办任何形式的对外活动,包括邀请名人莅临等。5.需要张贴宣传广告、商品标识、悬挂招牌的商户,必须事先向商场运营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商场要求完成,相关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未经批准自行张贴宣传广告、商品标识或悬挂招牌的,商场有权制止并根据情况予以警告、拆除没收相关物品等处罚,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商户自行承担。

二、商铺内部管理

1.商铺任何宣传不能有误导消费者、抵毁其他同类商铺的内容,不允许任何恶性竞争之针对性的宣传。

2.对于商铺内任何图案文字,运营部保留否决权,如确实设计制作低劣有碍观瞻,商场运营部有权更改或折除。

3.不准在商铺面对公众的玻璃部分任何位置张贴、悬挂任何物件(严禁使用双面胶、玻璃胶)。

4.商铺内的海报、吊旗等宣传用品需报运营部备案,严禁在减价或促销期间出现“跳楼价”、“出血狂减”、“倾销”、“清仓”、“转手贱买”等文字。

5.在商铺内自行播放音乐等声响以不影响邻舍及公共环境为原则。商场内不能使用音响方式进行广告宣传,特殊情况须报商场审批。

6.为维护商场形象,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未经商场许可,严禁在商铺内外张贴商品促销广告标识。如需进行促销活动的,必须提前向运营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张贴,张贴不得影响商场的整体美观。如有违反,商场有权给予警告、清除、罚款等处罚。 第十二章 客户投诉处理管理规定

一、处理职责 1.运营部

1) 客户投诉案件的调查、提报与责任人员的拟定。 2) 详查客户投诉投诉要求及客户投诉理由。 3) 协助客户解决疑难或提供必要的参考资料。

4) 发生原因及处理、改善对策的检查、执行、督办、提报。 5) 客户投诉质量的检验确认。 6) 迅速传达处理结果。

2、客服

1) 客户投诉案件的登记,处理时效管理及逾期反应。 2) 客户投诉内容的审核、调查、提报。

3) 客户投诉改善案的提出、洽办、执行成果的督促及效果确认。 4) 协助有关部门与客户接洽客户投诉的调查及妥善处理。 5) 客户投诉处理中客户投诉反应意见提报有关部门追踪改善。

二、客户投诉处理流程

1.服务中心接到客户投诉将情况反馈到运营部。

2.客户投诉的调查。将投诉的原因、责任,确定处理决定告知客户。 3.上门维修或退回处理。 4.客户投诉的改善。 5.客户服务跟踪、记录。

三、客户投诉案件处理期限

1.原则上客户抱怨处理期限自运营部受理起24小时内给客户回复。2.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处理期限。

四、客户投诉责任人员处分及奖金罚扣 1.客户投诉人责任人处分

2.客户部每月10日前应审视上月份结案的客户投诉案件,凡经批示为行政处分者,经整理后送人事部门处罚并公布。3.客户投诉奖金扣罚

责任归属商户或个人同投诉案件发生的原因决定责任归属商户,并开立“奖罚通知单”呈总经理核准后复印三份,一份自存,一份会计商户查核,一份送罚扣部门罚扣奖金。

五、处理时效逾期的反应

客服部于客户投诉案件过程中,对于逾期案件应开立“催办单”催促运营部处理,对于已结案的案件,应查核处理时效,对于处理时效逾期案件,得开立“洽办单”送运营部追查逾期原因。

第十三章 商场出入治安管理规定

一、各商户入场经营,必须填写《商户情况登记表》,到运营部申请办理员工出入证。

二、保安工作由公司运营总监负责,运营部人员有权对违反相应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纠正。

三、商户应经常教育属下员工注意遵守使用和下班时随手关闭电器开关及门窗灯等规定,并承担相应事故的责任和处罚;

四、按有关规定,各商户不得在商铺存大量现金并将重要文件、资料妥善保管好。

五、商场内严禁进行一切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和触犯法律的活动。

六、各商户均不准使用三无人员。

七、每天营业结束后,商户属下员工应尽快离开,配合保安人员的清场工作。

八、非营业时间,因特殊情况,有商户需进入商场的,必须详细登记其姓名、铺位号、原因、时间,并由管理人员陪同进场。

九、各商户进出商场必须配合商场管理人员的工作,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例行检查,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上述规定,如有违反将追究其责任。

十、货物入场时,请走货梯和员工通道不得走客用扶梯和客用直梯如发现以上情况罚款(100元——500元) 第十四章 消防管理规定

1、在非火警情况下,全体人不得用消火栓取水。

2、为避免火灾发生,商家应遵守以下规定:

1)商铺内严禁吸烟,如确实需要,请到吸烟指定点或商场外,烟头一定要熄灭,不 要乱扔。 2)不允许电线负荷过重,或装太多电器连接在同一插座。

3)请勿将易燃、易爆、剧毒品或有污染性物品放于车内或商铺内,经营期内商家样 品存放应适量,尽可能以包装陈列。

4)任何时间内均不得放置杂物或展品阻塞通道、楼梯及出入口。 第十五章 其 它

1、楼梯、电梯的使用管理

本商场的楼梯及电扶梯。使用人应保持清洁,禁止抽烟、吐痰、任意张贴及破坏。 如因使用不当造成电扶梯异常或损坏,使用人及该摊位商家应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关法律及经济责任。 2.电力使用:

各商铺若需加设电源插座,应向商场管理部门书面报准后放可设置。各商铺不得超载使用电力。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及类似电器,违者甲方有权没收此类电器用品。 不得私自操作各种电器设备、设施及任意搬离、移动紧急照明灯,和消防设施。 本商场有权对各商铺用电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经查出有违规行为,本商场有权勒令或自行予以拆除,并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直至解除《租赁合同》。

3.本商场内的公共消防器材由商场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维修,商家不得擅自搬离、毁损或窃取,违者除应赔偿损失外,如涉嫌犯罪交司法机构追究犯罪责

第14篇:商户讲话稿

5号电子市场开盘商家讲话稿

尊敬的各位嘉宾、广大的商户朋友们:

大家好!

非常高兴能够作为嘉宾,跟大家一起参加此次5号电子市场的招商启动活动。作为华南城电子市场第一批入驻的老商户,我在这里见证了华南城经历这么多年后的蜕变。

先自我介绍一下,我是×××人,经商大概有×个年头了,在华南城也有几个铺面。华南城刚开业的时候,我就进驻了华南城,因为当时的我很看好华南城的潜力。X年前,我主要经营XX,XX,XX电子产品,店铺面积是xx,现在的公司业务扩展到xx,店铺也从原来的X个铺增加到现在的X个铺,业务员也翻了X番,采购商遍布XXXXXXXXX。华南城国际电子交易中心招商启动后,我也计划再租×个铺面。

有人问我,为什么如此钟情华南城呢?你在那里的生意很好吗?说实话,起初刚来华南城时,只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没想到一晃X年过去了,现在也算在华南城扎了根。刚开始的时候,生意异常艰难,人流量很少,很多的商家和我一样,在选择离开还是继续坚持中煎熬着,有的人最后还是选择了离开,更多的人还是选择了继续坚持。华南城在这个过程中,的确帮忙我们想了很多的办法,付出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来培育这个市场,帮忙我们挺过了很多的难关。

人聚、商聚、财聚,如果我们这些商家都能够聚集到华南城,相信华南城带给我们的将并不只是商机和财富,而是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和国际舞台,一个新的选择机会、新的市场机会、新的国际贸易和展示的平台。

先帮助商家成功,再分享成功,这是留给我记忆最深刻的一句话。如果我们真正的携起手来,我们每个商家的梦想、华南城的梦想,将离我们不再遥远。

在此也预祝在座的各位商户们能够在华南城一展宏图,实现自己的梦想。

第15篇:商场商户管理制度

商户管理制度

第一章:概述

为树立商场形象,营造一个良好有序的经营环境,保护各商户及广大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商户需自觉遵守国家及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商场各项管理规定,配合商场管理工作,依法经营,文明经商;自觉维护商场的经营秩序,不进行与经营无关的活动;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消防法规,自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自觉维护本商铺及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现制定以下管理条例,望广大商户共同严格执行:

一、依法经营、文明经商的规定

1、商户必须遵守国家及市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商场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时办理相关证照,亮证经营,服从商场管理人员的管理,维护商场信誉。如有违反,本商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合同。

2、商户须按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要求,自觉缴纳相关费用。

3、商户须按合同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各项费用,逾期,本商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采取相应的措施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合同。

4、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本商场商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关于不准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各项规定。凡发现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者,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本商场有权解除其合同。

5、根据国家专利法有关条款规定,对已申请专利的产品,不得仿冒,仿制。严禁在商场内经营规定不能上市的商品,违者,本商场将给予相应处罚。

6、严禁商户违法经营,一经查实,无论其情节轻重,本商场都将立即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7、为维护商场的经营秩序,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及商户的利益,商场销售的商品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各商户必须服从商场统一协调管理。凡有不服从商场统一协调,强买强卖、恶性压价、欺行霸市、扰乱商场经营秩序者,本商场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8、为了保护广大商户的共同利益,对于相同或相近的商品,商户之间应互相协商,定出共同遵守的底价。如果商户认为有必要,可以将有关达成的合同递交给本商场,本商场可作为见证方予以证明。一旦出现互相竞价的现象,本商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干预。

9、商场内各商户必须自觉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正当利益,确保销售商品的品质优良。如确属商品质量不良而出现顾客退货的情况,商户有责任退换或赔偿,严禁因顾客退换而辱骂、殴打顾客,如有发生,本商场除责令当事人道歉、赔偿损失外,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要求当事人支付违约金,直到解除合同,也可协调相关行政机关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直至解除合同等处罚。

10、商户应在贵重易损产品上或商铺内显眼处贴出警示语,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11、商户之间或商户与顾客间如遇问题或纠纷,应积极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告知商场管理员协助解决,不可采取积怨报复等伤害手段。

12、为营造良好的经营秩序,商场禁止吵闹、嬉戏、及其它与经营无关的活动,如打牌、下棋等等。违者,商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没收相关物品、罚款、停业整顿等处分。

13、商场将定期或不定期举办“文明商铺”的评比活动。

二、商户场内管理规范

1、商户进场

商场的正常营业时间为9:00~22:00,商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具体营业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如有调整商场即对商户下达《营业时间调整通知书》,及时调整进场时间。商户须按商场规定的营业时间,统一开门,统一关门。商户进场时间:商场每天提供两个时间段供各商户进场处理相关事宜:每天早8:30~9:00,晚17:00~17:30,其他时间不允许老板坐店经营。如因特殊情况老板需要进店经营者,身份等同营业员,必须服从我方营业员管理相关规定。

2、调货规定:商场允许商户将商铺货品调出商场,但为保证商户货品安全,货品调出商场必须经管理人员签字认可,否则商场一律不准放行。

3、进出货规定:商户进出货需走本商场专用通道,不允许使用客用步梯及电梯。

4、销售规定:本商场交易必须遵守国家及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商场各项管理规定,依法经营,服从管理;必须本着“顾客为上、信誉第一”的经营宗旨,文明经营,礼貌待客;本着“公平竞争”的经营原则,不搞恶性竞争,严禁强买强卖,严禁欺行霸市。

5、商品规定:商户必须严格按合同约定的品类品牌经营,所上货品必须与合同所签订的品牌相符,商户不得将合同约定以外的品牌拿进商场销售,同时所提供商品不得有假冒伪劣及私自更换商标的商品。

6、装修规定:商户装修必须按照商场规定进行,货架高度、摆放位置、柜内动线等必须严格按照商场的装修规范执行(详见《商户进场装修管理规定》)。

7、经营规定:商户在本商场统一规划管理之下自主经营,自主承担经营盈亏与风险。商场实行末位淘汰制,凡对商场管理不配合,多次警告通报无效的给予重罚,情节严重者必须提前撤柜。

8、人员规定:商铺营业员由商户自行选择,如商户在寻找营业员方面有困难者,本商场可以代为招聘,但最终选择权由商户决定。营业员基本工资、奖金、提成、补助以及相关各类社会保险由商户承担,奖金、提成以及相关补助由各商户根据各商品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本商场对营业员进行统一管理,商户必须配合商场的管理。

9、广告招牌、商品标识的管理规定:

(1)需要张贴宣传广告、商品标识、悬挂招牌的商户,必须事先向商场运营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商场要求完成,相关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未经批准自行张贴宣传广告、商品标识或悬挂招牌的,商场有权制止并根据情况予以警告、拆除没收相关物品等处罚,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商户自行承担。 (2)为维护商场形象,未经商场书面许可,不得在商场外墙及玻璃上张贴任何宣传广告、商品标识以及堆放箱、柜、椅、台、商品等杂物。如需进行促销活动的,必须提前向商场运营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张贴,张贴不得影响商场的整体美观。如有违反,商场有权给予警告、清除、扣罚履约保证金等处罚。

(5)为维护商场的整体形象,商场有权对需要制作灯箱广告(商铺招牌)的商户进行统一规划指导,商户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商场要求制作安装,相关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如有违反,商场有权根据情况予以相应处罚。

(6)商户在商场内外张贴、悬挂的招牌、广告和标识,其制作内容和形式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商场管理规定。如有违反,商场有权进行监督整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均由商户自行承担。

10、处罚规定: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商户将处以50~5000元的违约金,并可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罚,有另行管理规定者并行处罚。

11、举报规定:凡对以上行为进行举报者,事实相符,商场将对举报人给予罚款金额50%的奖励。

2、商品摆放及通道、公共区域的管理规定

(1)各商户要将货品摆放整齐,不得妨碍商场的消防安全,不得堵塞公共通道及电梯出口,不得乱堆乱放,以免影响商场的整体美观及购物环境。如有违反,商场有权提出警告,要求限期整改,有权清理、没收、封存违章摆放商品,由此所引致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屡劝不改者,商场将给予罚解除合同等处分。

(2)商户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场地。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利用其铺位周边场地的,需事先向商场运营部提出书面申请(需注明使用面积、时间),经批准后,商场将根据情况收取一定的费用。擅自占用公共场地的,商场有权开具“罚款通知书”,按占用面积及天数处以租金三倍的处罚。

(3)正大门、大厅严禁批量装卸货物,商户在其他出入口进出货时应保持通道的畅通、不得在通道内整理货物。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从正大门装卸货时,如大宗大件物品,必须事先向商场运营部提出申请,原则上只能安排在非营业时间进行。

(4)商场通道严禁摆放纸箱、杂物、桌椅,严禁在消防通道摆放任何物品。

3、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⑴、商铺的防火责任人为商户。各商户必须遵守国家、省、市关于安全防火的各项规定,须与商场签订并严格履行《防火责任书》,保证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

⑵、严禁在商铺内乱拉、乱接电线及插座,电源插座旁禁止乱放纸盒、塑料、泡沫等易燃物品。

⑶、各商铺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等电热器具,如有违反,将予以没收,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⑷、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入商场。

⑸、商铺内不得私自拆除改动标准房态,严禁留人住宿,各商户严禁擅自搭建临时建筑,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⑹、各通道严禁堆放货物、纸箱、等,保证商场各通道畅通无阻。

⑺、商场为禁烟区,经营人员不得抽烟,并且有责任劝阻自己的客户不要吸烟,如有违反,本商场将对经营者予以相应的处罚。 ⑻、各商户及从业人员必须爱护商场内的消防设施,如烟感器、花洒头、灭火器等,必须掌握消防知识及防护措施,学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械,杜绝火灾隐患。 ⑼、商铺内必须按有关规定配备有效的灭火器具(ABC 干粉灭火器) 。 ⑽、各商户必须遵守各项消防安全规定,如有违反,商场有权要求商户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停业整顿、解除合同等处分。

4、卫生管理规定

⑴、商场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由清洁部门负责,商铺内的清洁卫生工作由商户自行负责。本商场管理人员有责任监督管理。 ⑵、各商户有义务保持其铺位内和铺位附近公共区域的卫生整洁, 遵守商场的卫生管理规定,服从商场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配合清洁人员共同搞好商场卫生,做到不乱吐痰、乱扔杂物等,自觉把垃圾放到指定地点,以便统一清扫。 ⑶、各商户必须负责本商场及前面区域的卫生,保持整洁干净。须在每天关铺前清扫卫生,并把垃圾放在指定地点,以便统一清扫。严禁在正常营业时间内把铺位垃圾堆放在通道内或其他公共场地上。

⑷、商户因进货或装修形成的包装物等垃圾应及时自行清理,若需清洁部门帮忙的,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⑸、各商户有责任提醒自己的客户在商场内不乱吐乱扔,遵守商场的卫生规定。

⑹、对于违反卫生规定的行为,商场管理人员、商场清洁人员有权制止、指正。

⑺、商户若发现卫生不合要求,应及时向本商场反映,有权要求清洁部门改正。

⑻、各商户应自觉遵守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商场管理人员有权采取责令清洁、书面警告、罚款等措施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商场将解除合同。

5、装修管理规定

⑴、需要装修的商户必须先向商场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装修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动工。未经批准擅自装修的,商场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⑵、装修所需要材料及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施工人员必须持有相关上岗证书,方可进行施工操作。

⑶、装修期间商户须采取各种防范措施,如防污染、防火、防噪音等措施,保证不影响商场和其他商铺的正常营业,必须及时自行清理因装修引起的垃圾,不得损坏商场或其他商铺的有关设施。违者,除赔偿所有经济损失外,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⑷、装修完毕,必须经商场管理部、工程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⑸、在装修工程开始前,商户应缴纳装修保证金,待装修验查合格后,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给商户。

⑹、违反有关装修管理规定的,商场有权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罚款。

三、营业人员管理

1、上岗

(1)各新进商户在正式营业前三天须办理完毕营业员(或导购员)的聘用及上岗手续。

(2)营业员原则上由商户自带或从商场代招营业员中挑选。 (3)上岗手续(要求商户及营业员必须同时在场): (1)营业员交验三证(学历证、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两张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2)经人事部经办人面试合格后填写《人员登记表》。营业员持登记表至所在区域,区域主管签字后,返回。

(3)商户营业人员持《商户用工确认书》至财务部交费。商户(商户)需按聘用人数交纳管理履约保证金500元/人(撤场后退还),工牌费10元。

(4)营业员持《上岗通知单》两联,至所在区域,区域主管签字接收后,营业人员持一联返回至人事部并领取实习营业员工牌。

(5)实习营业员参加每周

一、周四安排的应知应会部分培训及考核,每月月底安排服务意识内容培训及考核。

(6)实习营业员在一月内与商户签订《商户用工确认书》并到卫生防疫部门办理健康证。

(7)如考试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交回《商户用工确认书》与健康证,即可换正式营业员工牌。

2、调动

暂不支持商户营业员调动,如实际需要,暂时按营业员即时离职、入职处理。

3、辞职

辞职手续

(1)营业员与商户自行协商离职时间。 (2)商户确认营业员离职事实及时报备本商场备案,在不多于2天内安排辞职营业员到本商场退还营业员证,取回办证资料及押金。

(3)辞职员工将辞职表、营业员证、《营业员管理手册》一并交回本商场备案、存档。未交回营业员证、《营业员管理手册》者,办证押金不予退回。

4、工装

1、工装穿着规定

营业员上岗应穿着统一应季工装,工装费用由商户负担。商户可以通过书面约定的形式由营业员自行负担,但如营业员为商户工作时间超过半年以上,应由商户承担工装费用。(如商铺对工装有特殊要求请提前一周向商场提出书面申请,经商场同意之后,方可执行。工装有商户自行提供)。

2、工装更换管理规定

(1)营业员穿着工装应爱惜,如出现明显污渍、破损、糜烂必须更换。 (2)工装使用期限超过1年必须更换。 (3)工装费用按以上工装领用办法处理。

3、劳资纠纷的仲裁规定

为了维护商户或代理商(以下简称甲方)及其所聘营业员(以下简称乙方)的正当权益,特制定如下规定:

(1)管理履约保证金(500元/人)由甲方交付商场。甲方如收取乙方任何形式的履约保证金,必须给乙方开据有效收据(加盖甲方公章)、严禁打白条。乙方辞职时,如与商户无未尽事宜及其他经济问题或违约(书面)行为,甲方必须在15天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乙方。

(2)在职培训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无书面约定不得转嫁于乙方。

(3)工牌工本费(10元/人)及由商场组织的培训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无书面约定不得转嫁于乙方。 (4)乙方工资、提成由甲方于双方约定日期定时发放;如甲方撤场,则必须于撤场之日起15日之内结清乙方工资。

(5)乙方办理辞职手续时,辞职申请表“商户”一栏必须由甲方亲自签批。本商场在确认核实后予以办理。营业员证押金及办证资料必须当面检验签收,如发生纠纷,本商场以各方签字为准予以责任认定,并追究其责任。

(6)如甲方无故克扣、拖欠乙方服装履约保证金、工资、提成,经本商场查证后,甲方必须在本商场对其下达催办通知后指定的有效之日内结清全部款项,否则,商场将从其履约金中扣除代发并处以甲方所欠员工总金额一倍的罚款。 (7)甲乙双方于《商户用工确认书》签字、盖章后,本商场则认定其相约条款有效,纠纷裁定以商户用工确认书为准,如不在上述范围内导致纠纷发生,本商场不予支持。

四、货品进出管理

各商户进出商场必须配合商场管理人员的工作,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例行检查,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上述规定,如有违反将追究其责任。

1、上货管理

(1)商户必须按照合同约定上货,凡合同之外的品牌未经许可,一概不允许上货。商户如有新品上市,需要更换品牌名称,须到商场营运部,领取并填写《商户品牌更换申请表》申请办理。如商户私自更换经营人和经营品牌,一经发现,商场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该铺位,履约保证金不退回。 (2)商户必须保证所上货品的质量,凡因质量引起的投诉与损失由相关商户负责。

(3)商户商品的安全在营业时间由当班营业员负责。

(4)各商户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若在搬卸、堆放、摆设过程中对货物造成损坏,其损失由商户自行负担。

(5)在营业时间内,商户个人的财物由商户自行负责、妥善保管。在非营业时间若商铺发现有被破坏或被盗迹象,应及时向商场管理人员及商场有关部门报告,商场将尽快协助处理。如需报警的,应及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2、出货管理

凡进入我商场的货品需调出者,必须经商场规定的手续办理。 (1)填写《物品出门证》。

(2)由所在商场当值管理人员签字。 (3)由指定出口出场。

(4)出场前必须接受商场保安的检查,无问题方可放行。

(5)正常营业时间内,商户售出的货物超过三箱(件)的须开具《物品出门证》。商户应事先填写《物品出门证》,货物出门前,须由当值管理员凭单逐一核查,经核查无误后放行。

(6)非营业时间,因特殊情况,商户需要进出货的,须在商场下班前两个小时向商场运营部提出申请,否则,商场有权拒绝放行和提供相关服务。非营业时间出货的,无论出货多少均须开具《物品出门证》,值岗管理员凭《物品出门证》前往商户铺位确认后再予放行。

(7)经管理员凭《物品出门证》核查后发现有误的货物,需重办手续,确认无误后才予以放行。 (8)商户上货、调换商品、撤出货柜必须经当值经理或公司领导批示,向执勤保安出具手续方可出入;严禁在地面上拖拉商品、货柜使用铁轮推车运送货物等损坏商场地面行为;如人工搬运,必须走员工通道。

五、商户退场管理规定

1、退场审批

1.商户申请退场

(1)商户因销售业绩不佳或品牌结构调整以及其它不能避免的特殊原因而申请撤场,必须由商户提前2个月写出退场书面申请,加盖公章或由本人签字认可,由管理人员签署意见(调整或清退),报运营部。

(2)运营部根据相关依据进行评议并批复。

(3)运营主管填写《商户退场审批表》报财务部、物业部、安保部审核,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4)运营副总经理、总经理签批意见。

(5)商户根据审核通过的《商户退场审批表》填写《物品出门证》办理该品牌的全部商品退场。 2.商场决定清退的商户

(1)招商部根据和商户的合同约定,商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经营合同或危害商场形象、公共安全多次交涉仍然无效整改情况下,提出商户清退方案,写出书面分析报告,运营部组织召开业务评审小组会议,集体决定清退商户。

(2)运营部根据业务评审小组决定,通知商户限期退场。

(3)商户和区域管理人员根据商场要求办理退场的相关手续,程序同上。

2、注意事项 (1)商户如逾期未缴纳商场各项费用,商场有权及时终止合同履行并通知商户撤场,并追偿费用,收回商铺并解除相关合同。

(2)商户未经商场批准,中途擅自撤货退场,商场有权追偿各项费用。财务部负责审核商户和商场双方往来款项,凡双方约定费用尚未清偿的,应清偿后再结算,不足清偿的公司有权留置商户商品并变卖追索。

(3)退货运费由商户承担,属商户提供的柜台、模特、道具等器具需退场时经区域主管签字认可方可带出。 (4)对于商户退场后发生的商品售后问题,商场将依据合同留置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退场后三个月如无质量投诉全额退还,如发生质量投诉将扣除相应的费用后退还。

(5)《商户退场审批表》批准后,商户应及时完成全部商品、区域内所有商户道具的退场,特殊情况需经运营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

六、重大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

为保护商场经营人员和顾客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地制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措施:

1、商场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顾客都应严格遵守商场的各项管理规定,增强安全消防意识,防患于未然。

2、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定期进行检查,保持消防设施齐全、正常。

3、电器不用时应及时关掉电源或拔掉插头;发现电源线破皮、接口脱线或电源板破裂等情况,应立即通知物业部检修。 紧急情况或突发事故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在现场积极组织抢救。经营人员和顾客要沉着冷静,不要围观,听从商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从最近的出口离开商场。

七、商场管理奖惩条例

为维护商场的形象,扩大商场的影响力,保障商户的合法经营利益,减少和杜绝不良经营行为,以及为建立安全、整洁、文明的购物场所,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和市工商局的指示精神,结合本商场实际情况,特制定商场管理奖惩条例,望广大商户遵照执行。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口头劝说警告、罚款人民币500-2000元、停业整顿直至解除合同等处罚。(1)不按工商税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国家相关营业手续。 (2)擅自更改经营品种,不符合合同约定及商场要求的,经提醒警告、仍不纠正者,商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违反消防规定,破坏消防设施者。除商场处罚外,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并赔偿一切损失。

(4)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损害消费者利益,被消费者投诉至相关部门,严重破坏商场形象者。除商场处罚外,还应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5)在商场内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或从事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违法行为。除商场处罚外,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6)未经允许,私自装修商铺或在商铺内加装其他设施者。

(7)在销售商品过程中,服务态度差,辱骂顾客或使用不文明用语,使顾客自尊心受到伤害,被顾客投诉者。

(8)违反商场有关规定,不服从商场管理,甚至侮辱、打骂工作人员及围观起哄、扩大事态者。 (9)采用强卖、欺行霸市、恶性压价等不正当手段,严重扰乱商场经营秩序,引起顾客或周边商户共愤的。

(10)所售商品有质量问题,被顾客投诉,且态度恶劣,拒不听从工作人员调解的。

(11)未经批准,累积3天不开门营业的,商场有权解除合同。

(12)凡在商场内张贴有损商场和其他商户利益的标识,影响商场正常经营的。

(13)在商场区域内吸烟的。

(14)在商场内占道经营,越线摆卖,堆放杂物,堵塞通道的,经劝说不改正者,除给予书面警告外,每次罚款人民币500元。私自占用公共场地的,将按商场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和罚款20-100元的处理。

(1)在商场规定营业时间内,营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着装,穿背心、短裤、拖鞋的,经劝说不改正者,除给予书面警告外,每次罚款人民币100元。

(2)在商场内大声喧哗,追客叫卖,制造噪音,影响他人营业的,经劝说不改正者,除给予书面警告外,每次罚款人民币20元。

(3)在商场内乱扔垃圾,妨碍公共清洁卫生的,经劝说不改正者,除予以书面警告,责令其打扫卫生外,每次罚款人民币20元。

(4)未经允许或未按照要求张贴广告、商品标识或悬挂招牌的,经劝说不改正者,除给予书面警告外,每次罚款人民币100元。 (5)在商场内打牌,劝说不改正者,除给予书面警告外,每次罚款人民币50元。

(6)在商场内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等电热器具的,在商场内留宿,违反消防规定的,经劝说不改正者,除给予书面警告,没收相关物品外,每次罚款人民币100元。

注:凡被处以罚款、停业整顿的商户,本公司将记录在案,被处以罚款年度累计达三次者或被处以停业整顿者,将取消其续签合同的资格,被处以罚款年度累计达五次者或被处以停业整顿年度累计三次者,商场将解除合同。

商户收到商场的“罚款通知书”时,须在3日内缴纳。每年罚款所得额,商场将向商户公布,这些款项用于下一年度的宣传推广活动经费。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通报表扬;

(1)经常关心商场的发展,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且被公司采纳并产生较好的效果的。

(2)自觉维护商场形象,积极协助商场管理人员维护商场正常秩序,制止不良的经营行为的。

(3)见义勇为,敢于同打架斗殴、偷盗等不法行为作斗争,或主动向商场管理部揭发不法行为的。

(4)乐于助人,拾金不昧,做好人好事,收到顾客表扬,或为商场带来良好影响的。

(5)热情对待顾客的投诉,并认真处理有关问题,使顾客得到满意答复的。 附则:商户管理制度的解释与修订

1、本商场要求商户都能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共同维护本商场及广大商户、顾客的利益。

2、各商户如对商场的管理及发展有什么意见、要求及建议的,欢迎向商场运营部提出。凡属合理要求、意见、建议,商场都将及时改正和采纳。

3、商户管理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商场有权限根据情况修订和变更有关内容并通知商户及员工。

4、商场营运过程中,新定制和补充的相关规章制度作为本管理制度的补充。

本公司保留修订权和最终的解释权。

第16篇:新生儿商户申请

新生儿上户申请

尊敬的领导:

我是XX镇XX村XX组的村民(居民),姓名XX ,性别民族。

现在法律范围内生育一孩,姓名,XXX,出生于XX年XX月XX日,特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上户手续,望给予办理为谢!

申请人:XXX

XX年 XX 月 XX日

第17篇:商户装修协议书

商户装修协议书

为了加强商场的装修管理,为商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建立商场及商户展位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协议书。

一、商户进场装修起止时间必须按照厂商装修申报单上所拟定的起止时间执行,否则商户装修申报单将视为过期无效。商户装修申报单需要延期必须经过物业部的批准;

二、商户装修严格按照商场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装修申请,必须服从商场物业部相关职能部门对商户整个装修过程中施工人员及工程质量管理。

三、商户展位装修效果须与商场整体装修效果相协调,装修效果、装修档次符合商场整体经营定位;

四、商户申报的总用电容量如大于商场所提供的用电容量,则相关增容费用由商户承担。

五、现场施工临时用电严格按照商场临时用电管理规范流程进行;

六、装修工程施工严格按照商场装修工程施工规范进行。

七、商户装修电工进场须知:

1、

2、

3、电气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电工证上岗操作;各类电器线路铺设应安全、规范、整齐、美观; 商户装修多用电线、线管、空气开关等电器材料必须符合商场的规范要求或由商场按阻燃、品牌要求购买使用,所有灯具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合格产品,其中日光灯必须采

用成套灯具;

4、

5、各类电器线路应采用金属保护方式铺设;商户装修各类灯具与可燃物间必须做好防火、隔热措施(刷防火涂料、加垫石膏板、石棉垫);

6、商户装修各类灯箱应留有足够的散热孔,固定式灯箱应安装活动检修口;

7、其他未写规定按商场《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执行,由本商场电工监督实施。

八、安全须知:

1、装修材料必须使用国家认可的防火、环保型材料;

2、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未批准的用电器具,一经发现将予以

没收;

3、用下列设备必须经物业部批准,在规定时间和范围内使

用,并配合执行商场制定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由此产

生的费用由施工方负责(电焊机、电锯、电刨、电锤);

4、装修人员严禁在场地内吸烟,一经发现罚款50—100元,

并对情节严重者驱逐出场,禁止当事人再参与装修。

九、商场装修注意事项:

1、商户装修必须由商户装修队自行在展位门口用木板或

布条围起,否则不予装修,商户装修时间规定在商场结

束营业之后进行,如需在营业时间装修的,必须得到物

业不得批准;

2、装修商户安装从顶向下的吊装物必须经过商场书面同

意,靠墙的展厅垂直门不能超过过道;

3、装修场地地面应保持清洁,装修垃圾及时清理;

4、晚上装修施工应填写加班单,报相关部门批准允许后,

领取加班证,方可在商场内用餐,加班期间不可施工,

且无关人员不能停留在现场,商户必须严格遵守加班时

间准时离场;

5、任何施工人员不能留宿商场,并且晚上加班人员一律不

得在商场内到处随意走动,违者将取消加班资格;

6、装修过程中避免损坏商场的公共设施和设备,如有损坏

照价赔偿或使用同等材料负责修复;

7、装修中应主意商场的消防设施:

各类灯具与消防喷淋头设施距离不小于60厘米;不能

覆盖遮拦空调新风进口处;更不能损坏任何有关消防设

施,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施工方负责,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本协议书一式两份,一份张贴在装修现场入口位置,一份

商场物业部备案存档。

商户装修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物业部签字:

年月日

第18篇:商户经营承诺书

商户经营承诺书

梧州市义乌小商品城 商 户 经 营 承 诺 书

为共同促进梧州市义乌小商品城的繁荣发展,不断提高和完善商品城的经营管理和商业信誉,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人特作如下承诺:

一、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梧州市义乌小商品城的《统一经营管理守则》或《商户手册》、《营业管理守则》、《装修管理细则》、《消防安全责任书》等各项规章制度的约定,并服从管理。如有违反现象愿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二、保证不经营假冒伪劣商品和“三无”产品,并承诺由于商品质量问题引起的顾客投诉、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对梧州市义乌小商品城产生的商誉破坏,均由本商铺负责妥善解决并承担全部费用。

三、保证商品货真价实,对国家有强制性标准的经营商品,提交相关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商品质量合格证及经营委托代理书。

四、为消费者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保证不与顾客发生争吵,主动热情介绍商品,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为消费者提供良好的购物环境。

五、自觉维护梧州市义乌小商品城的信誉、经营秩序与安全消防,不损坏商场形象,爱护广场经营设施及环境卫生。

六、严格营业员管理,严格遵守梧州市义乌小商品城统一的日常营业时间。因病或因事不能按时开铺营业或需提前闭店,必须提前向管理公司请假,否则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七、自觉缴纳各项税费,按照合同规定的金额及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经营管理费、铺内水电费等相关费用。

八、非经管理公司同意,不私装音响,否则愿意承担一切违规责任。

承诺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第19篇:商户消防安全责任书

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太原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山西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试行)的要求,制定本规定,望各商户使用人积极支持,互相配合,自觉遵守。

一、消防安全由太原市文华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秩序部,具体负责协调。

二、各商户使用人者或主要经营人是各自所属范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三、各商户使用人和商户应指定义务消防员,呈报物业管理公司。

四、各商户使用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

(三)进行经常性的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发现并消除火灾隐 患。

(四)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 用。

(五)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 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六)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 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七)按照物业公司划定和设置停车泊位停放车辆,不得占有、堵塞消防车通道。

(八)火灾发生后,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 隐瞒火灾情况。

(九)火灾扑灭后,及时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未经公安消防机 构许可,不得进入、撤除、清理火灾现场。

(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火灾险和公众责任险。

(十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五、物业公司负责管理消防栓与水泵接合器,定期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六、各商户使用人与物业公司要定人、定时、定措施,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接到 火灾报警后,在向公安消防机构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公安消防机 构查清火灾原因。

七、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各类剧 毒物品。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八、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九、各商户使用人进行室内装修、装饰时,必须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室内装修、装饰应当使用不燃、难燃的材料。使用安装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向物业公司提出申 请,经批准后,严格执行有关电气安装标准,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施工。严禁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十、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的,应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消防管理员的监护下, 持有明火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作业。夜间严禁施工,特别是严禁动用明火。

十一、举办促销集会、晚会等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 防安全措施,并向公安消防机构和物业公司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和物业公司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 安全检查合格批准后,方可举办。

十二、发现火警,应立即告知物业公司或拨打火警电话119。如火情较大,迅速离开经营场所; 如火情较小,立即用手提灭火器灭火。

十三、根据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处以罚款:

(一)偷窃、毁坏消防设施和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

(二)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封闭安全出口,遮 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三)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四)其他影响消防设施使用的行为。

十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业,并视情况处以惩罚:

(一)未办理申报手续即进行室内装修、装饰。

(二)室内装修、装修所用材料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三)未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即进行动火作业。

(四)烧焊、用火、用电作业时,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实。

(五)经营和贮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燃放烟花、爆竹。

十五、擅自改变消防安全措施用途的,或者不按照《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要求进行整改 的,责令停业整改,处消防安全责任人罚款,由此而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六、各商户使用人必须服从公安消防机构和物业公司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对刁难、辱 骂或暴力等手段妨碍消防安全监督人员工作的有关人员,根据情况,或处罚款,或行政拘留,直至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七、使用人如对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有意见、建议等,可到物业公司投诉。

八、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十九、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商户: 物业公司: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20篇:商户公约细则

商户经营管理公约细则

目 录

第一章 商户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二、义务

三、违章责任

第二章、运营部权利和责任

一、一般事项

二、运营部权利和责任 第三章、商场道德行为公约

第四章、商场经营和办公秩序的管理规定 第五章、商场现场促销管理办法 第六章、先行赔付管理规定

一、含义

二、先行赔付的条件

三、赔付范围

四、非“先行赔付”范围

第七章、广告及广告位使用管理规定

一、公共位置管理

二、商铺内部管理

三、广告位的管理

1 第八章、客户投诉处理管理规定

一、处理职责

二、客户投诉处理流程

三、客户投诉案件处理期限

四、客户投诉责任人员处分及奖金罚扣

五、处理时效逾期的反应 第九章、商场出入治安管理规定 第十章、商户退场管理规定

一、退场程序

二、注意事项

2 第一章 商户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依法享有使用其租凭的商铺的各项法定权利。

2、在不破坏、不影响物业建筑结构及外貌,以及不影响、不损坏公、用设备和设施的前提下,经运营部和物业部确认,可对其名下铺位进行装修。

3、依法合理使用物业的公共场所的权利。

4、有权就物业的有关事项向物业部咨询。

5、有权对物业部的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批评。

二、义务

1、商户必须遵守国家及市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商场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服从商场管理人员的管理,维护商场信誉。

2、本着“顾客为上、信誉第一”的经营宗旨,文明经营,礼貌待客。

3、本着“公平竞争”的经营原则,不搞恶性竞争,严禁强买强卖,严禁欺行霸市。

4、自觉维护商场的经营秩序,不进行与经营无关的活动。

5、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消防法规,自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6、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经营范围进行经营,以免扰乱物业整体规划及功能分布。

7、商户不得随意转让商铺,转让铺位必须遵守铺位转让管理规定。

8、按规定缴交经营管理服务费及其它费用。

9、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及公共设施的完整。

10、商户如需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遵守商场装修管理规定。

11、商户负责保管、维护所拥有铺位的设备、设施、天花、地面,如有损坏及时维修。

12、商户须遵守商场开歇业管理规定,不得早开、早收或迟开、迟收、甚至无故不开业。

3

13、商户之间或商户与顾客间如遇问题或纠纷应积极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告知商场管理员协助解决,不可采取积怨报复等伤害手段。

14、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 擅自改变公共设备、设施的结构、外观、用途、功能等。 ② 私自占用或损坏通道、道路、停车场、楼梯等共用部分设施。 3 擅自损坏、拆除、改造供电、通讯、排污、消防等设施。 ○4 不按规定堆放物品、丢弃垃圾。 ○5 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等危险物品。 ○6 违章占用公共场地、损坏公用设施。 ○7 利用商铺进行超出经营范围外的商业行为。 ○8 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禁止的行为。 ○9 商铺内使用明火及大功率电器。 ○

三、违章责任

1.商户必须遵守国家及市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商场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服从商场管理人员的管理,维护商场信誉。如有违反,本商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合同。

2.在租赁期商户应服从运营部统一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文明经商,不准强买强卖、欺行霸市,不得兜售叫卖,不得争抢顾客强行推销,不得妨碍他人营业或损毁他人经营信誉及商品形象。如有上述行为或出现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运营部有权给予商户停业 1-7 天的处理,拒不改正的,运营部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商户须按合同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各项费用,逾期,本商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采取相应的措施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合同。

4.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本商场商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关于不准销售假冒

4 伪劣商品的各项规定。凡发现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者,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本商场有权解除其合同。

5.根据国家专利法有关条款规定,对已申请专利的产品,不得仿冒,仿制。严禁在商场内经营规定不能上市的商品,违者,本商场将给予相应处罚。

6.严禁商户违法经营,一经查实,无论其情节轻重,本商场都将立即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7.为维护商场的经营秩序,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及商户的利益,商场销售的商品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各商户必须服从商场统一协调管理。凡有不服从商场统一协调,强买强卖、恶性压价、欺行霸市、扰乱商场经营秩序者,本商场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8.为了保护广大商户的共同利益,对于相同或相近的商品,商户之间应互相协商,定出共同遵守的底价。如果商户认为有必要,可以将有关达成的协议递交给本商场,本商场作为公证人为商户公正。一旦出现互相竞价的现象,本商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干预。 9.在租赁期内,商户承租商铺内陈列商品应摆放整齐,符合商场整体要求。商户不得对商铺加高加宽,乱贴乱涂,乱钉乱钻,商铺不得用彩条布、网格围扎。商户应做好商铺内外的清洁工作,不乱扔、乱倒垃圾,注意自身形象,保持良好的经营环境。对于运营部提出整改意见,商户拒不改正的,运营部有权从履约保证金扣50-100 元违约金。 10.商户应在贵重易损产品上或商铺内显眼处贴出警示语,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11.为营造良好的经营秩序,商场禁止吵闹、嬉戏、及其它与经营无关的活动,如打牌、下棋、酗酒等等。违者,商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商户停业 1-3天的处理,如再次发生上述情况,运营部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2.如商户未事先取得运营部书面批准,不按时开门营业,运营部有权每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100 元违约金,并给予停业半天的处理;如商户在正常营业时间关门不营业的,

5 运营部有权每次从履约保证金扣 500 元违约金,并给予第二天停业一天的处理;商户在一个季度内累计五次延时开门营业或累计三天未履行批准手续不开门营业的,运营部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3. 商户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消防法规)和(山西省消防管理条例),自觉爱护消防设施,平时任何人不得动用。为确保安全,商户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饭煲、电茶壶、电炒锅、电熨斗等。市场内严禁使用液化气、煤汽炉和蜡烛等明火。凡有上述行为运营部有权要求商户整改,拒不整改的,运营部有权进行1—3天停业的处理,并给予罚款处理;如再次发生该情况,运营部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

14.严禁商户或其聘用人员在商铺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者应处于500-2000元违约赔偿。因存放上述物品造成事故的,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触犯法律的,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5.商户不得更改、挪用、损坏商场公用设备设施,如水、电、天然气、空调、通风、排水管道、电缆、广播网络线路等固定装置。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不得擅自在商铺安装音响、更改水、电装置或堵塞口央空调风口。如有本条上述违反约定情况,每发现一例须向商管部支付1000元---10000元违约赔偿金,并承担恢复原状的维修费用。 16.商户及其聘用人员如不遵守经营秩序,不服从运营部现场管理,顶撞、辱骂,或招引场外人员进场寻衅威胁、殴打顾客或管理人员、扰乱正常经营秩序的,运营部有权将肇事者送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商户及肇事责任人应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解除合同并追索5000元---20000元违约赔偿金。

17.为了维护商场经营秩序,确保商业信誉,提高服务质量,商场内各从业人员应注意保持其良好形象。营业时间,如商场要求统一着装(服装有商场统一订做,各商户根据商铺的大小购置2-6套工作服,相关费用由商户统一缴纳)。不准在商场内穿背心、短裤、拖鞋。对衣冠不整,行为不雅者,商场管理人员有权对其劝说、指正、罚款,直至

6 停止其营业

18.凡被处以罚款、停业整顿的商户,本公司将记录在案,被处以罚款年度累计达三次者或被处以停业整顿者,将取消其续签合同的资格,被处以罚款年度累计达五次者或被处以停业整顿年度累计三次者,商场将解除合同

19.商户收到商场的“罚款通知书”时,须在下一个月度缴纳费用时一并缴纳。每年罚款所得额,商场将向商户公布,这些款项用于下一年度的宣传推广活动经费。

第二章、运营部权利和责任

一、一般事项

1.运营部享有各项管理权力,同时履行本公约中其应遵守及履行的责任及义务

2.运营部将被视为全部业主之代理人,而非个别代理,代表全体业主的利益开展各服务与管理(包括对外宣传推广)。

二、运营部权利和责任

1.从全体商户的利益出发,管理者有权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维护,并为此负责包括以下但不限于各项:   检查、视察权,必要时包括所有租赁范围的内部。

每一个商户应严格按照装修管理规定,进行本铺位的装修。管理者有权在装修期间进入商铺进行检查、指导。   制定商户守则及其人必要的规章制度,共同遵守。

处理各项投诉协调各商户的纠纷。 按规定收取各项管理服务费和代收水、电费及公共设施使用费。 

负责保安工作,维护 正常秩序。

7  消除及拆去任何防碍环境美观的违章搭建,摆放之货物及杂物占用公共地方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变更及损害,并向负责人征收因此发生的费用。 2.管理公共地方及公共设施      保养和维护公共地方及公共设。 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和环境的美化。

确保供水、供电、通讯、消防的正常动作及设备的良好性能。 统一安排公共地方的宣伟广告申请及制作。

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消防法规,自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管理者在下列情况所造成的服务中断,无须对商户及使用者负责。    因各项设备、设施、装置必要之保养或消防测试、用电安全检查等原因。 火灾、水灾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加外界(市电、市自来水)所造成的停水、停电。

运营部无法控制的,使其无法履行管理和维护职责的其他原因。

第三章、商场道德行为公约

一、自觉遵守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市民行为道德规范》,做守法商人;若有违法违规行为,当事人承担相关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管理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二、各商户之间和睦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尊重,自觉维护公共秩序。

三、爱护消防、照明及各种公用设施和设备。

四、爱护绿化和植物,不睢采摘和损坏。

五、注意公共卫生,不乱丢垃圾、果皮、纸屑和烟头等杂物,不随地吐痰和大小便,不往门窗外丢物和倒水。

六、公共场地不准私自占有,堆放杂物。

七、严禁将垃圾、饭盒和茶渣倒入厕所及渠道内,确保各种渠道畅通。

八、不准在场区内搞迷信活动,严禁赌博、销售违禁品。

九、经营者符合法定经营资格,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亮证经营,经营人员、范围与证照相符,悬挂证照规范。

十、经营者无打架斗殴、赌博、吸毒等行为。

第四章、商场经营和办公秩序的管理规定

一、商户必须遵守开歇业管理规定,在营业时间统一进行经营活动(具体开歇业执行时间以通知为准。)。

二、未经批准,在非营业时间严禁出入商铺,触犯法律者,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商户进出货物只能使用货梯,不能使用观光电梯及手扶电梯。商户运送货品应严格遵守商场货梯的使用细则,严禁超载使用。否则运营部有权每次从履约保证金扣罚 100 元违约金,造成财产损失的,商户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商铺营业员一律佩戴胸卡,否则管理人员有权不予进入商场进行经营活动,胸卡遗失者须及时向运营部报告及时申请补发。

五、商户在经营场所不得大声开音响、喧哗、吵闹、追逐,经劝告不听者,保安人员将会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制止。

六、商户在本商铺范围以外的公共地方摆放物品妨碍通行,经劝告不

听者,运营部门会将物品搬到临时仓库,物主须付搬运和仓储费用。

七、严禁携带猫狗、家禽进入商场。

八、未经批准,不准在室内张贴派发宣传单。

九、商户须向商场运营部上交从业人申请表,更换从业人员及时报告。

十、商户应按有关工商税务的规定,按时向商场上交有关资料,否则责任自负。

一、商户应守法经营,不得强买强卖,不得人为制造抢购假象蒙骗顾客,不得出售假冒伪劣产品,违者将会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停业整顿。

十二、商户不准在铺位内设置“货物出门,恕不退换”等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文字或张贴不文明宣传品,违者将会被处罚。

十三、非营业时间,因特殊情况,商户需要进出货的,须在商场下班前两个小时向商场运营部提出申请,否则,商场有权拒绝放行和提供相关服务。非营业时间出货的,无论出货多少均须开具“出货放行单”,值岗管理员凭单前往商户铺位确认后再予放行。 十

四、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不准污辱、谩骂、殴打、刁难顾客,情节严重者停业整顿。

十五、严禁在商铺门口或广场的任何位置呐喊拉客。

十六、凡进出商场范围内的一切车辆必须听从保安及管理人员的指挥,并按指定场所停放、保管,严格遵守《车辆管理规定》。

十七、清场后,不要在铺位、写字间内存放及保管现金、金银手饰、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违者如有丢失,自负一切责任。

十八、商户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场地。如 情况,需临时利用其铺位周边场地的,需事先向运营部提出书面申请(需注明使用面积、时间),经批准后,商场将根据情况收取一定的费用。擅自占用公共场地的,商场有权开具“公共场地占用罚款通知书”,按占用面积及天数处以租近三倍的处罚。

十九、正大门、大厅严禁批量装卸货物,商户在其他出入口进出货时应保持通道的畅通、不得在通道内整理货物。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从正大门装卸货时,如大宗大件物品,必须事先向商场运营部提出申请,原则上只能安排在非营业时间进行。

第五章、商场现场促销管理办法

一、根据商场管理方案条款,凡遇店内重大节日及商户要求筹做的促销活动,统一由商

10 管部安排,由策划推广部统一制作形象POP;商户自行制作的促销、打折挂牌均须统一尺寸标准。

二、商户需在商场内自行制灯箱、条幅、商品展示柜、电子显示屏以及各类宣传招贴的,均须向运营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将所作广告证明材料填表上报,审查备案。

三、商场应对所设计、制作、安装的灯箱、条幅、展示柜电视显示屏及各类宣传招贴进行安全性能的验收。

四、广告内容须健康,不得出现有损商场形象的广告。

五、商户各项宣传、促销活动、广告制作的分摊费用,在商场管理费用中广告费用中提分。

六、促销活动不得违背《零售商促销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内容。

第六章、先行赔付管理规定

一、含义

“先行赔付”是指消费者在商场消费。因经营商户所售商品质量问题,使消费者受到损失,经过确定需要赔付,而经营商户拖延、拒绝时,由商场先向消费者进行赔付的售后服务体系。

“先行赔付”主要是指本商场商户所售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按相关规定经运营部协调、裁定,商户应无条件为用户修复或更换,而商户拖延、拒绝解决时,才由商场先行赔付。

二、先行赔付的条件

先行赔付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  消费者在本商场购买的商品,并能提供加盖所售商户的销售清单等有效凭证。 商户在承诺期内不执行本商户的售后服务条款(如商户没有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三包”条款及 家居商品退换货及保修规定执行)。

11   经相关质检部门对产品的检测鉴定,确认商户提供商品存在质量问题。 因产品质量等问题,相关规定经相关部门投诉部门调解、裁定商户应对消费者进行赔付,而商户拖延、拒绝或已撤场联系不上的。

三、赔付范围

1、要求先行赔付的消费者应先与商户协商,提出自己的主张要求,对经营商户处理不满意,到商场运营部投诉,同时对质量问题就地主张负责举证。

2、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派专人进行质量鉴定,以分清质量责任,对商场无法鉴定且商户与消费者双方在经过协商达不到共识时,应到指定的质检部门按相关产品的标准进行检测(相关费用承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当确定质量问题由商户承担时,先由家居就具体的赔付形式(修复、更换、现金赔付)额度、时间等进行协调。   接受调解并达成一致,由商户直接向消费者赔付。

当消费者接受调解,商户不接受调解。 商场发出“投诉处理决定通知书”通知商户限期无条件执行。商户在限期内不执行,切未主动向相关投诉调解部门提出异议并申请调解、裁定的,由商场先行向消费者赔付。  当事商户接受调解,而消费者不接受调解。消费者可向工商12315或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工商或消协的裁定执行

3、当确定质量问题由商户承担时,而商户已经撤场无法联系上时,由商场直接与消费者协商。  当双方意见达成一致时,由商场向消费者赔付。

当不接受协商意见,消费者有权向工商123515和太原市消协进行投诉,商场按工商或消协的裁定执行。  “先行赔付”范围是以因商户所售商品的质量问题等而导致的直接损失。

四、非“先行赔付”范围      因消费者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非经营户负责运输送货或拆装而在该环节早成损坏的。 无有效购物凭证的。

购物时,商户明确告之消费者商品存在着瑕疵而作特价处理。 超出“三包”期的。

第七章、广告及广告位使用管理规定

一、公共位置管理

1、未经批准,不准在露天广场、广场入口、场内任何位置(除商铺以内),派发任何宣传品、赠品。

2、为维护商场的整体形象,商场有权对需要制作灯箱广告(商铺招牌)的商户进行统一规划指导,商户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商场要求制作安装,相关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如有违反,商场有权根据情况予以相应处罚。

3、未经批准,不得把自制广告牌或其他形式之广告物品放置在任何公共位置,包括店铺门口(以门槛直线为界)。

4、未经同意,商铺不得擅自举办任何形式的对外活动,包括邀请名人莅临等。

5、需要张贴宣传广告、商品标识、悬挂招牌的商户,必须事先向商场运营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商场要求完成,相关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未经批准自行张贴宣传广告、商品标识或悬挂招牌的,商场有权制止并根据情况予以警告、拆除没收相关物品等处罚,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商户自行承担。

二、商铺内部管理

1、商铺任何宣传不能有误导消费者、抵毁其他同类商铺的内容,不允许任何恶性竞争

13 之针对性的宣传。

2、对于商铺内任何图案文字,运营部保留否决权,如确实设计制作低劣有碍观瞻,商场运营部有权更改或折除。

3、不准在商铺面对公众的玻璃部分任何位置张贴、悬挂任何物件(严禁使用双面胶、玻璃胶)。

4、商铺内的海报、吊旗等宣传用品需报运营部备案,严禁在减价或促销期间出现“跳楼价”、“出血狂减”、“倾销”、“清仓”、“转手贱买”等文字。

5、在商铺内自行播放音乐等声响以不影响邻舍及公共环境为原则。商场内不能使用音响方式进行广告宣传,特殊情况须报商场审批。

6、为维护商场形象,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未经商场许可,严禁在商铺内外张贴商品促销广告标识。如需进行促销活动的,必须提前向运营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张贴,张贴不得影响商场的整体美观。如有违反,商场有权给予警告、清除、罚款等处罚。

三、广告位的管理

1、商户可自行使用各自门中灯箱,不得随意改装破坏。

2、商户不能擅自使用面对公共的玻璃部分做广告,在运营部同意的前提下,可做宣传自行生产、主要经销产品的广告或本铺位形象广告。

3、各商户要将货品摆放整齐,不得妨碍商场的消防安全,不得堵塞公共通道及电梯出口,不得乱堆乱放,以免影响商场的整体美观及购物环境。

4、商户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场地。如 情况,需临时利用其铺位周边场地的,需事先向商场运营部提出书面申请(需注明使用面积、时间),经批准后,商场将根据情况收取一定的费用。

14 第八章、客户投诉处理管理规定

一、处理职责

1、运营部

① 客户投诉案件的调查、提报与责任人员的拟定。 ② 详查客户投诉投诉要求及客户投诉理由。 ③ 协助客户解决疑难或提供必要的参考资料。

④ 发生原因及处理、改善对策的检查、执行、督办、提报。 ⑤ 客户投诉质量的检验确认。 ⑥ 迅速传达处理结果。

2、客服

① 客户投诉案件的登记,处理时效管理及逾期反应。

② 客户投诉内容的审核、调查、提报。

③ 客户投诉改善案的提出、洽办、执行成果的督促及效果确认。

④ 协助有关部门与客户接洽客户投诉的调查及妥善处理。

⑤ 客户投诉处理中客户投诉反应意见提报有关部门追踪改善。

二、客户投诉处理流程

1、服务中心接到客户投诉将情况反馈到运营部。

2、客户投诉的调查。将投诉的原因、责任,确定处理决定告知客户。

3、上门维修或退回处理。

4、客户投诉的改善。

5、客户服务跟踪、记录。

三、客户投诉案件处理期限

1、原则上客户抱怨处理期限自运营部受理起24小时内给客户回复。

2、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处理期限。

四、客户投诉责任人员处分及奖金罚扣

1、客户投诉人责任人处分

客户部每月10日前应审视上月份结案的客户投诉案件,凡经批示为行政处分者,经整理后送人事部门处罚并公布。

2、客户投诉奖金扣罚

责任归属商户或个人同投诉案件发生的原因决定责任归属商户,并开立“奖罚通知单”呈总经理核准后复印三份,一份自存,一份会计商户查核,一份送罚扣部门罚扣奖金。

五、处理时效逾期的反应

客服部于客户投诉案件过程中,对于逾期案件应开立“催办单”催促运营部处理,对于已结案的案件,应查核处理时效,对于处理时效逾期案件,得开立“洽办单”送运营部追查逾期原因。

第九章、商场出入治安管理规定

一、各商户入场经营,必须填写《商户情况登记表》,到运营部申请办理员工出入证。

二、保安工作由公司运营总监负责,运营部人员有权对违反相应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纠正。

三、商户应经常教育属下员工注意遵守使用和下班时随手关闭电器开关及门窗灯等规定,并承担相应事故的责任和处罚;

四、按有关规定,各商户不得在商铺存大量现金并将重要文件、资料妥善保管好。

五、商场内严禁进行一切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和触犯法律的活动。

六、各商户均不准使用三无人员。

七、每天营业结束后,商户属下员工应尽快离开,配合保安人员的清场工作。

八、非营业时间,因特殊情况,有商户需进入商场的,必须详细登记其姓名、铺位号、

16 原因、时间,并由管理人员陪同进场。

九、各商户进出商场必须配合商场管理人员的工作,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例行检查,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上述规定,如有违反将追究其责任。

十、货物入场时,请走货梯和员工通道不得走客用扶梯和客用直梯如发现以上情况罚款(100元——500元)

第十章、商户退场管理规定

一、退场程序

1、厂商申请退场品牌

① 厂商因品牌销售业绩不佳或品牌结构调整以及其它不能避免的特殊原因而申请撤场,必须由厂商提前两个月写出退场书面申请,加盖公章或由本人签字认可,由楼层管理人员签署楼层意见(调整或清退),报运营部。 ② 运营部根据相关依据进行评议并批复。

③ 运营部主管填写《品牌退场审批表》报财务部、工程部、保安部审核,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④ 总经理签批意见。

⑤ 商户跟据审核通过的《品牌退场审批表》填写《物品出门单》办理该品牌的全部商品退场。

2、公司决定清退的品牌

① 运营部根据和商户的合同约定,品牌在合同期限内总体销售排名,或品牌在同类区域、同类商品销售排名情况,提出品牌清退方案,写出书面分析报告,运营部组织召开业务评审小组会议,集体决定清退品牌。

② 楼层主管根据业务评审小组决定,通知厂商限期退场。

17 ③ 商户和楼层管理人员根据商场要求办理退场相关手续,程序同上。

二、注意事项

1、商户如连续三个月不能达到和商场约定的销售目标或连续三个月在同类区域、同类商品销售中排名靠后,商场有权及时终止合同履行并通知商户撤场。

2、商户未经商场批准,中途擅自撤货退场,商场有权自撤货之日起至合同期满之日止,依以前单日最高营业额为准至合同终止期计算商场应得销售分成。

3、财务部负责审核商户和商场双方往来款项,凡双方约定费用尚未清偿的,应清偿后再结算,不足清偿的公司有权留置厂商商品并变卖追索。

4、退货运费由商户承担,属商户提供的柜台、模特、道具等器具需退场时经楼层主管签字认可方可带出。

5、对于商户退场后发生的商品售后问题,公司将依据合同留置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退场后三个月如无质量投诉全额退还,如发生质量投诉将扣除相应的费用后退还。

6、《品牌退场审批表》批准后,商户应及时完成全部商品、区域内所有商户道具的退场,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批准。

商户自查报告
《商户自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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