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村干部个人总结

村干部违纪违法清理总结(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7-23 08:32:50 来源:村干部个人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明星村党支部书记梁某、东华村村委会主任周某受贿。梁某、周某在协助政府经营和管理国有土地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白云区纪委对梁某、周某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执法队队长严某受贿。严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违建业主财物。宝安区纪委对严某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南澳县黄花山管委会干部违规购车、用车。黄花山管委会党委书记蔡某主持召开班子会议,决定用公款16.95万元购买广汽传祺2.0越野车一辆,以某职工个人名义入户,逃避了公务用车定编监管。新购车辆日常由管委会党委副书记、主任谢某使用。汕头市纪委对蔡某、谢某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东莞市黄江镇黄京坑村干部公款“大吃大喝”。黄江镇黄京坑村党支部书记张某、支部委员张某某、陈某等3人在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陆续邀请黄江镇有关部门和企业人员吃年饭,共邀请20批、约950人次参加,共花费21.38万元。东莞市纪委给予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张某某、陈某党内警告处分,并责成其退赔有关费用。

廉江市营仔镇北堤村党支部委员兼村委会副主任温某大操大办儿子婚礼。温某夫妇为儿子举办婚礼,发帖邀请320人赴宴,收受礼金1.37多万元。廉江市纪委给予温某党内警告处分。

茂名市茂港区高地街道那贞社区干部公款旅游。那贞社区组织6名干部到台湾旅游,费用共计5.38万元,全部由居委会报销。茂港区纪委对该社区党支部书记卢某进行通报批评,责成出游人员全部退赔出游费用。

肇庆市端州区黄岗街道干部公款旅游。黄岗街道部分干部借外出学习之机,公款到景区旅游。端州区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街道原党工委委员姚某、原党工委委员黄某、原办事处副主任邓某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并全部免职,调离原工作岗位;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街道原党工委书记林某进行诫勉谈话,并调离现职,责成参游人员作深刻检讨并承担旅游费用。

英德市英红镇田江村委会违规修建办公楼。田江村委会在未办理审批手续和不按程序招投标的情况下,擅自利用转让宅基地款340万元新建办公楼。英德市纪委监察局给予田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宋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英红镇副镇长刘某行政记过处分。 揭阳市揭东区锡场镇潭蔡村原村委会主任蔡某等人私分公款。蔡某与潭蔡村原党支部书记蔡某某等5人,私分公款10万元,每人各2万元。揭东区纪委对上述5人作出开除党籍处理,司法机关对5人依法作出处理。

罗定市龙湾镇榕木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邱某截留、骗取危房改造补贴款。邱某先后采取截留、骗取等方式,把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危房改造扶持资金共2.2万元据为己有。罗定市纪委对邱某立案查处,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街姬堂社区第六经济合作社原社长周伟立受贿案

经查,周伟立在担任姬堂社区第六经济合作社社长期间,将该社的商铺、厂房、土地低价出租给私人老板,并多次伙同该社其他董事收受私人老板送的“好处费”进行私分,其中周伟立分得12万元。周伟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二、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塘尾社区第五居民小组原组长麦建兴非法接受余泥渣土倾倒毁坏农用地案

经查,2012年12月,麦建兴收受私人老板麦汉文10万元贿赂,违规以塘尾社区第五居民小组的名义与麦汉文签订堆放土方工程合同,至2013年4月,在该居民小组所属农用地非法接受倾倒余泥渣土,致使约4.8万平方米的农用地丧失农用功能。麦建兴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三、梅州市梅江区城北镇扎上村“两委”干部私分公款案

经查,扎上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昌基在2010年至2012年期间,伙同该村党支部副书记兼会计黄国庆、村委会妇女主任兼财务邓跃秀、村党支部原副书记兼财务杨开才、村委会原妇女主任兼会计叶金联等4人套取、私分农村劳动力培训费等59480元。李昌基还侵吞村有关信息平台建设经费8642元。李昌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国庆、邓跃秀、杨开才、叶金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四、惠东县大岭镇桥星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周永非法转让土地案

经查,周永在担任大岭镇桥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违规将县政府批准该村37333平方米招商引资工业建设用地低价转让给私人老板陈某,收取陈某送的好处费2万元,并将“惠东县大岭镇桥星村工贸新区筹建处”公章交陈某管理。陈某对上述地块自行进行规划和倒卖,非法获利数百万元。周永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五、阳东县东平镇口洋村干部违规发包集体土地案

经查,2010年,东平镇口洋村党支部书记杨汉龙、村委会主任李英红违规将村集体土地发包给他人开采陶瓷土矿,并指使村委会委员兼会计杨国庆将4万元发包款存入个人账户,于2010年至2012年期间用其中部分发包款组织该村党员外出旅游。杨汉龙、李英红、杨国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六、廉江市城北街道大塘村委会坡仔村干部挪用公款、贪污案

经查,坡仔村干部李永尚、魏永宏、刘继立、叶春森在协助廉江市有关部门对国有土地征收、征用补偿等工作中,多次合谋挪用征地款合计198万元。另外,上述4人还贪污公共财物444.39万元。李永尚、魏永宏、刘继立、叶春森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各十万元。

七、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大山岭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柯任喜私分集体资金案

经查,柯任喜在2005年至2012年担任大山岭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将村委会的物业发包收入126万元以该村报账员张金娣名义存入银行,并从中巧立名目违规给村干部发放各种福利约20万元。柯任喜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张金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八、四会市东城街道沙头村委会原财务马东生挪用公款案

经查,马东生在2007年至2011年担任东城街道沙头村委会财务期间,通过伪造村委会银行对账单等手段私自从其保管的村委会银行账户资金中提取现金110.9万元,用于其个人营利活动,在街道会计结算中心查账前将挪用资金部分补回,查账后又继续挪用。马东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九、普宁市下架山镇咸寮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陈镇光职务侵占、违规报销、非法卖地案

经查,陈镇光在2008年至2012年担任咸寮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采用收入不记账、虚报冒领等手段,先后侵占村集体资金140191元,将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医药费11589元拿到村财务报销。此外,陈镇光还存在用村集体资金送礼、违规出卖村集体土地89.72亩、非法出卖山地造坟、对总投资超过400万元的学校建设工程没有进行公开招投标、对已发包的村集体山林监管不力造成499亩林木被滥伐等违纪违法行为。陈镇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1、胶东街道办事处和平庄村村主任刘宗政与村文书管风华、村计生主任兼现金保管刘建梅合伙私分虚报套取的小麦和玉米补贴款9000元。市纪委给予管风华、刘建梅开除党籍处分。其中,刘宗政向党组织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相关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对其予以党内除名。

2、胶东街道办事处葛家庄村村文书纪业奎以其他村民名义套取小麦和玉米补贴款5307.14元。市纪委给予纪业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铺集镇吴家庄村党支部书记冯泽、邱家屯村党支部书记邱兆玉未经公开招投标,擅自将各自村庄的工程项目承包给他人建设,市纪委分别给予冯泽、邱兆玉两人党内警告处分。

4、胶西镇寺前村党支部书记吕快尧,未经公开招投标,而是经村党员干部群众代表会议研究后,将该村工程指定给他人建设。该村党支部成员兼村文书崔晓明,未经村委研究及召开村民会议,擅自与村民协商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延长承包期限。市纪委给予吕快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崔晓明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5、洋河镇战家村党支部书记王辉兰以“斗地主”方式进行赌博时被公安机关查获。市公安局对王辉兰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市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推荐第2篇:当前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分析

当前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分析

近年来,农村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呈高发态势,不仅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制约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且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全面深入掌握当前农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有针对性的采取预防措施显得尤为重要和必要。

一、当前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总体情况

(一)违纪违法案件数量一直居高不下

近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农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数量一直居高不下,在执纪办案中占有相当高的比例。五年以来,全市共立案12753件,其中涉及农村党员干部案件8157件,占立案总数的70%左右;查处的农村党员干部有8604人,占涉案总数的62.3%。

(二)违法违纪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一是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一些村干部在处理纠纷、计生指标、专项资金指标、工程承包等工作中优亲厚友,甚至贪污、受贿、侵占挪用公款,获取不正当利益。甚至部分村干部不经集体研究,弄虚作假发展党员,培养自己的势力。二是独断专行,缺乏民主。部分村干部作风不民主,办事不公开、不公正,暗箱操作,剥夺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例如:某村支部书记许某,将里的果园、砖窑等集体经济项目未经村集体研究,私自发包给别人,被开除党籍。三是挥霍公款,铺张浪费。近年来,尽管上级有关部门三令五申,规定村级财务实行零招待制,但 1

是有些基层农村干部无视群众疾苦,贪图享乐,讲排场、比阔绰,相互攀比,公款吃喝风现象依然存在。

(三)违纪违法案件特点和主要趋势

一是违纪主体以“三个重点人”为主。“三个重点人”指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报账员。五年来查处的涉及农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中,“三个重点人”共2004人,占涉案农村党员干部总数的23.3%。二是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比较突出。由于对村干部管理不到位和村干部更换频繁等原因,造成了村集体“家底”不清,账目不全,账物不符,有的甚至无账可查。财务审批制度不严,白条自批自支、公款私存、收费不开收据等现象在村级财务管理中屡有发生,导致部分村干部利欲熏心,继而出现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五年来全市共查处违反财经纪律案件1318起,占农村立案查处总数的23.21%。三是违纪违法案件向多个领域发展。随着国家对民生问题的日益重视,上级拨付涉及民生方面的专项资金越来越多,但监督管理不到位,致使部分农村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截留、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违纪案件不断出现,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如:今年查处某县民政局低保股股长伙同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重复报低保户等方式虚报冒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共计5万余元;在为基层发放低保款时,侵吞、骗取低保款2万6千余元。

二、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产生的原因及危害

(一)违纪违法案件产生的原因

一是权力过分集中。在农村,由于特权思想严重和法制

意识不强,致使村级的人事权、财务权、事务权集中在村支书、村主任等少数人手中,并起着最终拍板定音的关键作用,且缺乏有效监督,直接导致部分村干部在工作中徇私舞弊。二是综合素质较低。在被查处的村干部当中,大多数已担任领导干部多年,但由于年龄较大,加之平时不注重学习,对有关党纪、法规知之甚少,法纪意识淡薄。少数人员甚至认为担任村干部就是“为了能多捞几个钱”,导致心理失衡,最终违法违纪。三是监督机制不健全。村干部权力过于集中,大小事情自己说了算,在监督上上级、同级和下级都难以发挥有效作用,加之一些村财务管理混乱,公开内容有限,表面东西过多,村务公开和财务监督形同虚设。

(二)违纪违法案件的主要危害

一是影响农村民主建设。农村干部在选举时拉帮结派、致使连续几年不能换届,严重破坏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在村内各种事务上搞“一言堂”,使民主理财流于形式、民主决策停于表面、民主监督走个过场,严重影响了农村民主法制建设。二是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干部贪污受贿等违法违法行为,扰乱了农村社会正常管理秩序,直接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束缚村级经济的发展。三是影响农村和谐稳定。一些村干部作风粗暴,滥用职权,直接侵害群众的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再加上基层农村家族势力影响等原因,容易激起民愤,引发群体性上访、越级访,严重影响农村的社会稳定。从近年来的信访情况看,有80%属于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查处村干部有违法违纪案件的一些村,都是一些群众上访的重点村。

三、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措施

一是加强培训,全面提高农村干部素质。村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从根本上说,还是自身素质差、缺乏自控能力造成的。要针对村级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政治思想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农村干部的综合素质。二是突出重点,抓实农村“三个三”。农村“三个三”即:“三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权”(村级人事权、财务权、事务权)和“三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报账员。)“三个三”相辅相成,相互作用。“三人”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主题,也就是“抓谁”的问题;“三权”是主体履行职权的行为,也就是探索“如何抓”的问题;“三资”是重要客体,也就是“抓什么”的问题。实践证明,这“三个三”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和要害,抓好“三个三”就能从源头上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也就能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农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三是强化监管,加大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力度。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要把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作为办案的一个重点,形成合力,严肃查处那些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的案件,严肃查处与民争利、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弄虚作假、浮报虚夸、失职渎职的案件,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推荐第3篇:浅析村干部违纪违法的五大成因

浅析村干部违纪违法的五大成因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现不断增多的趋势。从案件错误性质来看,失职渎职类、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类、贪污贿赂类错误最多,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类案件中又以违纪生育或包庇计划生育案件居多,失职渎职类案件主要是森林防火工作失职案件。违纪案涉及救济款、扶贫款、专项资金、灾借粮等“高压”领域。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五方面:

一、教育管理不够

从乡镇一村来说,有的片面强调农村工作繁忙,所谓的“硬任务”多,而认为思想教育“软任务”可抓可不抓,因而忽视思想政治工作,即使举办村干部培训班,也往往是业务学习多,政治学习少,致使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在发现一些村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存在违纪问题时,甚至不少党委政府考虑到“村干部能力强”,“后继无人”等因素,总是不愿查处,不及时查处。对村这一级来说,村支部民主生活会、学习等制度落实不够,有的甚至是形同虚设。

二、财务管理不严

近年来,虽然各乡镇实行了“村帐乡(镇)管”、“零户统管”等制度,村级财务帐目混乱状况情况得到一定的规范。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村级财务还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乡镇经管站只负责给村里理财做帐,不去审核、监督村里的收支,只要票据正规就可以入帐,使一些不合理的开支合理化,甚至不正规、不合理的票据也可入帐,因此有人说,在村里“不管白条红条照样入账”。此外,在村班子调

整时,新旧班子未及时办理财务交接,导致村级账目混乱,甚至出现几年不做帐的现象。这样,使得一些村干部有空可钻,从而出现贪占挪用集体资产,侵害群众利益等现象。

三、村务公开不规范。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委会应当定期将村级财务公开,包括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宅基地审批等事项。但实际上,有的村干部为谋取私利,不想让群众了解村务、政务和财务。使村务公开流于形式。主要存在三种情况:即半公开,将一些群众不关心、无关痛痒的事项予以公开,而群众真正关心,诸如征地补偿款、退耕还林补助、上级下拨资金等不予公开,糊弄群众;假公开,将一些公开的事项进行“刮瓷”,公开虚假数据,欺骗群众;再者就是不公开。

四、福利待遇不平衡

有的村,集体经济发展很好,村里各项收入可观,因此福利待遇肯定不错,干部的积极性也高。而集体经济不发达的村,由于转移支付资金有限,加上干部人数众多,干部工资待遇低。村支书、主任每月只能领500元左右工资,副职每月只有400元。福利待遇差距悬殊,干部的积极性就打折扣,就会想方设法动“歪念头”,不管能不能要的,都试着要一下,有机会能捞就捞一些。

五、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

由于传统特权思想的影响,村书记、村主任想方设法争权力,甚至是闹到大打出手的地步。再加上依法治村意识不强,致使村级组织权力往往集中在村支书、村主任等少数人手中,人、财、物、事全是他们“说了算”。在涉及经济利益时,就容易成为被拉拢腐蚀的重点对象,如果一旦把握不住,经不起诱惑,就会“犯事”。

推荐第4篇:当前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思考

当前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思考

我国大多数人口居住在农村,农村的发展稳定,是实现全社会和谐发展的根本基础。村级组织直接做群众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村干部拥有广泛的权利,并在一定范围内代替政府行使国家的管理职权。随着农村村干部工作范围逐步扩大,经济活动日趋频繁,少数村干部经不住利诱和不良风气的侵蚀,走上腐败之路,损害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基层干部的腐败,是最具有离心力的腐败。”加强村级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惩治农村党员干部腐败行为,建立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抓好村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堡垒作用,进一步密切党群政群关系,是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工作。

一、当前我市村干部违法违纪的主要表现

村干部违法违纪的现象时有发生,且呈上升趋势,有的情节甚为恶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一些村干部在审批宅基地、处理纠纷、计划生育指标、工程承包等工作中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甚至贪污、受贿、侵占挪用公款,获取不正当利益。有的为村民出个证明盖个公章都要收钱收“礼”。二是独断专行,官僚主义。部分村干部作风不民主,办事不公开、不公正,暗箱操作,剥夺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搞“一言堂”,甚至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损失。三是铺张浪费,挥霍公款。在一些集体经济比较宽裕的村的有些干部,利用公款吃喝玩乐,奢侈浪费。甚至个别干部赌博嫖娼,腐化堕落。四是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报喜不报忧,张扬成绩,隐瞒问题,骗取指标,弄虚作假发展党员,培养自己的势力。五是恃强凌弱,作风粗暴。个别村干部依仗职权,拉帮结派,或借助宗族势力肆意侵犯群众利益,打击报复对他有意见的群众,名为村官,实为“村霸”。

二、村干部违法违纪的主要危害

(一)给集体经济造成重大损失。少数村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侵占、私分、挪用公款的行为,其后果是坑害集体、损害群众、肥了自己。个别村干部

作风霸道,以“一支笔”为名,独揽财经大权,在资金使用上随意操作,盲目拍板,决策失误,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一些村干部大肆挥霍,造成严重铺张浪费。

(二)引发群众上访,影响农村稳定。由于村干部不廉洁、不民主等问题,导致群众信访举报增加,牵扯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很大精力,甚至投入很大人力物力来解决问题,直接危害农村稳定,干扰和破坏了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近期查处的桔山街道办双凤村和下五屯街道办下五屯村组干部违纪案件,就曾造成群众多次群体性的到市、州上访,甚至到省、中央上访,造成很大的社会影响。由于案件问题涉及时间长达十多年,财务资料混乱或遗失,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人力物力将案件查清。

(三)直接损害党群政群关系,影响基层政权的巩固。农村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面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与人民群众直接联系的纽带。村干部工作在最基层,同群众的接触最直接、最广泛,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村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群众看得最清楚;也最痛恨。村干部的问题不能及时得到解决,久而久之,群众对党和政府就会失去信任,严重损害党在人民群众的形象和威信,直接影响到农村基层政权的巩固。敬南镇纪委查处的某村党支部书记违纪案件,涉案金额虽然只有几千元,但涉及的农户达数百户,甚至连残疾人低保户的低保金都不放过,其危害面之宽,民愤之大,影响之深却是很突出的。

(四)影响了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阻碍了经济的发展。村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削弱了农村党组织和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挫伤了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影响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三、村干部违法违纪的主要原因

(一)干部综合素质较低。从受理举报和立案查处的村干部来看,大多数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意识淡薄,思想道德水平较差,政治素质不高,公仆意识淡化,工作中常搞“公私兼顾”、“权钱交易”,存在“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私欲膨胀,贪占心理和侥幸心理严重。边远贫穷地区的少数村干部偏于低能,城郊等经济较发达地区的个别干部过于“大胆”。

(二)村务公开还有待进一步落实。这些年我市村务公开工作逐步完善,比

较规范,但还有少数村避重就轻,只公开成绩,不公开问题,只公开结果,不公开过程,特别是对经费支出不如实公开,甚至把村务公开栏变成村干部不廉洁的挡箭牌和弄虚作假的盖头,没有起到公开的真正作用,村务公开要做到公示与公开相结合、过程与结果相合、事前与事后相结合。

(三)监督管理缺失。一是对用权缺乏有效监督。村干部权力过于集中,常集领导决策权和资金支配权于一身,大小事情自己说了算。在监督上上级太远,同级太软,下级不敢。以至作案时有恃无恐,导致腐败。二是对工作机制缺乏有效监督,特别是财务正规化管理跟不上,账目设置不规范,财务审批不严格,白条子下帐,假票据入册。三是上级缺乏有效监管。一些乡镇对村干部重使用、轻管理,导致一些村干部素质下降,自律能力降低。四是现行法规对非党员村干部的监管形成事实上的空当。非党员村干部由村民选举产生,不是党员,党纪管不了,也不是监察对象,行政监察对其无效,只有司法机关可以监管,但由于他们的错误多数对应“不准条文”,或因立案标准问题,也往往不了了之。因此,对村干部监管缺失,必出问题。

(四)财务混乱造成可乘之机。一是农村财务人员普遍缺乏专业知识,素质偏低,难以胜任工作;二是对农村财务缺乏监管;三是财务制度不健全,账目管理不规范;四是农村集体资产和集体资源管理不到位。这些都为个别村干部以权谋私、弄虚作假、贪污受贿、侵吞集体财产提供了条件。

四、遏制村干部违法违纪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高村干部素质。村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从根本上说,还是自身素质差、缺乏自控能力造成的。要针对村级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一定范围的政治思想和业务培训,以达到提高村干部综合素质的目的。

(二)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强化监督。要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是村务公开制度。村务公开是民主监督的基础,没有公开,就谈不上监督。实行村务公开,要从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公开的内容必须全面真实。二是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钱帐分管、民主理财、会计委派、村帐乡管、定期审计等制度。三是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重大项目、大额

度资金使用,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村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决不能个人说了算。四是民主评议制度,村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工作,都要由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五是加强党内监督,要利用党支部大会、支委会和各种民主生活会,针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问题,发扬民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良风气,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战斗力、凝聚力,更好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六是健全村干部监管法规,并重点针对村干部特别是非党员村干部违法违纪的处理办法作出操作性较强的具体规定,以弥补村级制度建设上的不足,确保对村干部的监管有法可依。

(三)切实加大村级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行村级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有效的经济监督形式。通过审计,并作出真实、客观的评价,有利于客观公正地评价村干部任内遵纪守法、廉政勤政情况;有利于及时发现和查处少数村干部违法违纪行为,避免给集体造成更大的损失;有利于对干部的缺点错误早发现、早提醒,促其改过,最大限度地教育和保护干部。实行村级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不但为选拔村干部提供了依据,还可以促进干部作风的转变,调动和保护真正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干部的积极性。

(四)加强监管,加大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力度。各级执纪执法部门要把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作为办案的一个重点,形成合力,严肃查处那些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的案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侵吞公款公物、中饱私囊的案件,与民争利、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的案件,作风粗暴、称王称霸、欺压群众的案件,弄虚作假、浮报虚夸、欺上瞒下、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的案件。乡镇纪委要充分发挥最直接、情况清的优势,积极主动的开展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把握好政策界限,改进办案方法,提高办案水平,做到保护改革者、帮助失误者、严惩违纪者,使腐败分子没有藏身之地,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驾护航。

推荐第5篇:村干部违纪违法主要类型、成因以及预防措施

关于村干部违纪违法主要类型、成因及预防措施的

调研报告

肖万民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经济的飞跃发展,广大村干部为了推进“两个跨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谱写中国梦四川篇章的高度,牢记党的宗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带领群众发展经济致富奔小康,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由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得不到有效的贯彻执行,部分村干部逐渐走向堕落,利用手中的职权以权谋私,经济犯罪率逐年升高,这严重的影响农村地区社会稳定,成为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这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研究新形势下农村基层干部的违法违纪现象,解决农村基层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结合农村基层干部发生违法违纪情况的主要类型、原因及应采取的对策措施作一些简要分析,谈一点浅粗的看法。

【关键字】:类型 成因 措施

一、农村基层干部违法违纪的主要类型

在中国广大农村,农村基层干部在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着,得到了人民群众信赖和拥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贡献了力量。但我们也必须清醒的看到,在农村基层干部中确实存在一些违法违纪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这些违法违纪问题主要表现在:

1、犯罪类型主要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经济型职务犯罪,其中以贪污犯罪最多。犯罪手段,涉案金额呈上升趋势。贪污挪用手段一般为拿公款存单质押银行、收入不记账、伪造单据、集体私分公款,挪用罚没公款、扶贫救济款等方式;受贿手段主要是发包工程、对外转让、出租土地、购置物资设备等活动时受贿。有的村干部利用将本村集体山林、水库、机动地向外流转,大肆受贿赂后,擅自降低流转、发包的价格,使集体财产受到了很大的损失;或利用职权乘机向前来办事的群众索贿或受贿,不见礼不办事,或者搪塞推诿,久拖不办。或利用红白喜事,大肆收受贿赂。

2、违反国家政策案件逐年增加。随着经济的发展,各个乡镇加大开放、招商引资力度,建房、修路、建厂等基础建设用地大幅度增长。由此而产生的土地征用费、补偿费等便成为村干部非法获利的目标。更有甚者,更是利用手中职权干扰了正常的“村两委”换届工作,利用手中职权买官卖官。

3、奢侈浪费,大肆挥霍。随着物质条件的丰富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上确实出现了一股奢侈浪费之风,尤其是一些村干部利用公款胡吃海喝,铺张浪费、纸醉金迷,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严重浪费了资源,污染了环境,也使村干部自身形象受到损毁,给党和国家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4、独断专行,失职渎职。作风不民主,遇事不同群众商量,独断专行,甚至因官僚主义严重导致失职渎职。

总之由于村干部的贪腐、渎职等种种情况,既阻碍了村集体经济发展,又激化了干群矛盾;既影响了国家三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又妨碍了农村和谐社会的构建与发展。

二、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的主要原因。

村干部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其违纪违法案件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村干部自身素质参差不齐、法纪观念淡薄等主观因素,更有宣传教育不到位、监管机制缺失、制度落实乏力、执纪办案疲软等一些深层次的客观原因。

1、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流于形式。抓好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是预防村干部腐败的基础。而作风问题关系到党的形象,关系人心所向,关系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风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解决作风问题是一项经常性工作。当前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仅限于传达上级精神、学习报纸文件、新闻联播、网络等方法,教育流于形式,缺乏针对性、系统性,导致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淡薄。多数村干部在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庸、懒、伞、拖”行为,严重影响了党的形象。

2、制度缺乏针对。对预防腐败制度的贯彻落实,许多乡镇采取简单的“拿来主义”,照搬照抄,不能将上级精神和原则要求本地化、具体化,制度缺乏针对性,最终导致工作无规可守、无章可循,给村官违法违纪留下了空间。

3、监督缺乏实效性。部分村官对监督的自觉性认识不够,不能适应监督的制约,采取种种方式回避监督、排斥监督,让各种监督“边缘化”、“外围化”,致使不少监督徒有虚名,缺乏实效性。同时,在监督上,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群众不敢监督,导致腐败现象层出不穷。

4、惩处缺乏严厉性。当前,农村党员干部往往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带头人”、“领头人”,出于对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一些地方对被查处的农村党员干部往往采取教育、诫勉谈话等处理方式,严重的也只是责令退出贪污财物、免职,很少追究责任。这种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处理办法,往往让农村党员干部产生侥幸心理,致使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屡查不止,严重影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5、个人原因。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责任心不强。一些干部,不能正确处理责、权、利的关系,争权夺利有余,对群众对工作负责不够。工作中被动应付,敷衍塞责,对集体、群众生命财产漠不关心。二是不重视主观世界的改造。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每个党员干部面临的重大课题。三是法纪观念淡薄,心存侥幸心理。

三、遏制村干部违纪违法的措施。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强调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只有从源头进行遏制,才能有效的预防村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

1、认真贯彻“三严三实”要求。认真组织村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村支书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政治职责,按照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统筹部署,定期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要把从严从实教育培养管理党员干部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关键性工作,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增强组织功能,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切实把从严治吏的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村干部思想作风建设。首先要丰富内容,要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针对当前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突出抓好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和党纪条规教育;财经纪律教育和财政条规教育;以及典型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等。其次村干部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六要六不要”的要求,严格执行:要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严禁以权谋私、与民争利;要关心群众、依法办事,严禁作风粗暴、滥用警力;要公道正派、任人唯贤,严禁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要发扬民主、集体决策,严禁独断专行、搞“一言堂”;要遵纪守法、倡导文明,严禁参与赌博、涉黑涉黄;要崇尚科学、移风易俗,严禁封建迷信、婚丧大办。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六要六不要”落到实处。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具体行为规范。

3、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强化监督。

一是大力推行村务公开制度。首先要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村委会要重点公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农村工作政策,财政、财务收支,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筹资筹劳等情况,以及其他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其次要明确政务公开的形式。村政务公开可以通过政务公开栏、公开办事指南、宣传栏等形式公开政务;可以通过“院坝会”邀请人民群众旁听有关会议等形式,对行政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第三要把政务公开作为行政机关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具体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标准,定期考评检查,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要认真抓好财务预决算、开支审批、审计监督和村民民主理财等制度的落实,尤其要管好用好支农惠农资金,确保支农惠农资金安全运行。

三是加强对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的管理。村委会要制定和落实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等管理制度。对不宜实行农村家庭平均承包方式的土地、荒山、滩涂、水面等农村集体资源,规范开发利用。积极稳妥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业部门负责制定具体改革办法。建立健全村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投标制度。建立健全村集体资产流失责任追究制度。

四是成立村民委员会,严格监督村干部。村民委员会对重大事情、支农惠农资金等实行全程监督,预防违纪违法事件发生。

4、扎实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计划》和《四川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针对突出问题,以村干部为重点,建立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机制,加大积极预防腐败力度,着力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制度机制,从源头上铲除滋生不良作风的土壤和条件。

5、按照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培养选拔干部。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鲜明“重品行、重实干、重公认”的用人导向,大力培养选拔“信念坚强、政治可靠、思想解放、敢闯新路,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勤奋敬业、甘于奉献,品德高尚、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充实到农村干部中,切实提高村干部的素质,带领广大村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谱写中国梦而奋斗。

总之,只有通过加强对村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提升村干部的法制意识,制定切实有效的规章制度,同时加大强化监督机制等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的遏制村干部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只有让村干部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意识,才能加快实现伟大中国梦。

推荐第6篇:违纪违法不得人心

违纪违法不得人心

2012年04月14日 05:06 来源:重庆日报

字号:T|T

39249人参与0 65条评论0 打印 转发

中共中央决定对薄熙来同志严重违纪问题立案调查、公安机关公布对尼尔·伍德死亡案依法复查结果并将犯罪嫌疑人移送司法机关,得到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中央的正确决定大快人心,薄熙来、王立军等人的违纪违法不得人心!

党无纪则乱,国无法不立。党的纪律是全党意志的体现,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强制性社会规范,维护着社会公平与正义,是一个社会的刚性底线。党章要求每一位党员都必须遵守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宪法规定每一位公民都要遵守和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遵纪守法光荣,违纪违法可耻! 普通人违纪违法,其影响范围是局部的、有限的,而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影响的是大局,污染的是整个社会。薄熙来、王立军等人违纪违法,给党和国家的事业带来了损失,对党和国家的形象带来很大损害,尤其是对重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也使自己身败名裂。任何人违纪违法都会遭到人民大众的唾弃。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一旦严重违纪违法,更会被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所不齿。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容践踏。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党内不允许有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殊党员,任何人触犯法律都不能逍遥法外。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务必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不做违纪违法的反面教员。

人生规划千万条,遵纪守法头一条。这不仅强调的是法治意识,而且唤醒的是人们的道德良知,是现代社会对每一位公民的基本要求。法纪犹如立在悬崖壁上的一道护栏,对每一个人都是一种关爱和保护;法纪的堤防一旦决口,就必然会出问题、受惩罚。薄熙来、王立军等人的违纪违法行为再次警示我们,一定要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严格执行党的纪律、遵守国家法律,守住信念防线、道德防线和法纪防线,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

当前,重庆正处于非常关键的时期。我们一定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断增强纪律和法治观念,大力践行“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更加有力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奋力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新胜利

推荐第7篇:违纪违法案件

*、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等违纪违法案件汇编

中共简阳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委员会

2016年5月

目 录

1.*违法违纪案件……………………………3

2.薄熙来违法违纪案件……………………………6 3.徐才厚违法违纪案件……………………………14 4.郭伯雄违法违纪案件……………………………19 5.令计划违法违纪案件……………………………20

*违法违纪案件

*案是指十七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

2015年6月11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当庭表示,服从法庭判决,不上诉;进入司法调查以来,办案机关依法办案、文明执法,讲事实、讲道理,充分体现了我国司法的进步,使他认识到自己违法犯罪的事实给党的事业造成的损失,给社会造成了严重影响,再次表示认罪悔罪。

立案审查

2014年7月29日,据新华视点消息,中共中央决定对*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鉴于*涉嫌严重违纪,中共中央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立案审查。

2014年11月1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全国人大新闻发布会上明确透露,*案还没有没有进入司法程序,该案一旦由公诉机关起诉到人民法院,法院必将依法经过法定程序审理。

开除党籍

2014年12月5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央纪委《关于*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将*涉嫌犯罪问题

3 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移送司法

2015年1月7日,中央纪委监察部通报,*等30人涉嫌犯罪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提起公诉

2015年4月3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将*案起诉至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据介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指定管辖决定书受理该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向*送达了起诉书副本,同时告知了其相关诉讼权利和义务。*委托的两位律师多次会见了*,查阅了全案卷宗。开庭前,法庭召集了由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参加的庭前会议,就管辖、回避、庭审方式、是否申请非法证据排除、是否申请证人出庭等与审判有关的问题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庭前证据展示。庭审中,法庭围绕起诉指控的事实进行了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对证人进行了交叉询问。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法律适用、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对*及其辩护人提出的符合事实、于法有据的辩解和辩护意见,法庭均予以采纳。案件处理过程中,司法机关充分保障了*及其辩护人依法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

不公开庭审

2015年5月22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鉴于*案中一些犯罪事实证据涉及国家秘密,依法对*案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法庭通过传唤证人吴兵出庭作证,播放*长子周滨、妻子贾晓晔作证录像,宣读、出示相关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照片、鉴定意见等,证实*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吴兵、丁雪峰、温青山、周灏、蒋洁敏谋取利益,收受蒋洁敏给予的价值人民币73.11万元的财 4 物,周滨、贾晓晔收受吴兵、丁雪峰、温青山、周灏给予的折合人民币1.29041013亿元的财物并在事后告知*,受贿共计折合人民币1.29772113亿元;通过传唤证人蒋洁敏出庭作证,宣读、出示李春城等人证言、司法检验报告等,证实*滥用职权,要求蒋洁敏、李春城为周滨、周锋、周元青、何燕、曹永正等人开展经营活动提供帮助,使上述人员非法获利21.36亿余元,造成经济损失14.86亿余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通过出示、宣读泄密文件等物证、曹永正证言、搜查笔录等,证实*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在其办公室将5份绝密级文件、1份机密级文件交给不应知悉上述文件内容的曹永正。*对所指控的上述犯罪事实证据均当庭表示属实、没有异议。

依法宣判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但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绝大部分贿赂系其亲属收受且其系事后知情,案发后主动要求亲属退赃且受贿款物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滥用职权,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但未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庭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了解,*在庭审最后陈述时说,我接受检方指控,基本事实清楚,我表示认罪悔罪;有关人员对我家人的贿赂,实际上是冲着我的权力来的,我应负主要责任;自己不断为私情而违法违纪,违法犯罪的事实是客观存在的,给党和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对我问题的依纪依法处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心。

薄熙来违法违纪案件

2012年4月10日,鉴于薄熙来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决定,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立案调查。2013年7月25日,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一案,经依法指定管辖,由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3年8月22日8时43分,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 2013年9月22日10时50分许法庭一审判决,对被告人薄熙来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判处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薄熙来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13年10月8日山东高院已受理。2013年10月25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无期徒刑判决。

案件背景

2012年2月9日23时,外交部发言人办公室当日应询答问时表示,重庆市副市长王立军于2012年2月6日进入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滞留1天后离开。有关部门对此进行调查。

2012年3月2日,全国两会开幕前,全国政协新闻发言人赵启正在新闻发布会上称,王立军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调查工作也取得了进展。他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已经请假不出席这次会议。

2012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人民大会堂与中外记者见面,回答记者提问时称:“王立

6 军事件发生后,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国际社会也十分关注。我可以告诉大家,中央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部门进行专门调查。目前调查已经取得进展,我们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则,严格依法办理。调查和处理的结果一定会给人民以回答,并且经受住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2012年3月15日,时隔仅一天,新华社发布中共中央决定:张德江同志兼任重庆市委委员、常委、书记;薄熙来同志不再兼任重庆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案发原因

一是放松世界观改造,没有加强党性修养;二是一意孤行,没有贯彻好民主集中制; 三是道德品质低下,没有重视德行修养; 四是权力观发生了扭曲;

五是私心作祟,纵容袒护家人违法乱纪。

立案调查

2012年4月10日,鉴于薄熙来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立案调查。

2012年9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给予薄熙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 2012年10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告: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罢免了薄熙来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薄熙来的代表资格终止。

2012年11月4日,十七届七中全会审议通过中纪委关于薄熙来严重违纪问题、关于刘志军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2012年分别作出的给予薄熙来开除党籍的处分。 提起公诉

2013年7月25日,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一案,经依法指定管辖,由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薄熙来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薄熙来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贪污公款,数额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并予以数罪并罚。

案件审判 一审开庭

2013年8月22日8时43分,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薄熙来出庭受审。济南中院官方微博将播报庭审情况。旁听人员有被告人亲属5人及陪同

8 人员2人、新闻媒体记者19人及社会各界人士84人,共计110人。

起诉指控

起诉书指控,1999年至2006年,被告人薄熙来利用其担任大连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大连市委书记、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商务部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2000年至2012年,薄熙来单独或者通过其妻薄谷开来(另案处理)、其子薄瓜瓜,收受大连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唐肖林(另案处理)、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明(另案处理)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79.0587万元。

开庭进程

审判长介绍庭前会议的情况:鉴于本案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为保证庭审顺利进行,公正高效地审理案件,根据法律规定,法庭组织控辩双方,于2013年8月14日召开了庭前会议。

2013年8月23日,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进行,公诉人就薄熙来通过其妻薄谷开来、其子薄瓜瓜收受徐明给予巨额财物的事实进行举证。

2013年8月24日,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庭审进入第三天,法庭主要围绕公诉人指控的贪污罪、职权罪进行调查。证人王正刚、王立军出庭作证。

2013年8月25日,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庭审进入第四天,全案法庭调查结束。公诉人出示证据说明薄熙来没有自首、坦白、检举揭发的情节。

9 2013年8月26日,被告人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继续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辩论开始后,公诉人对被告人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发表了公诉意见。

2013年8月26日13时04分,审判长敲响法槌,宣布休庭。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薄熙来案审理结束,择期宣判。

公开宣判

2013年9月18日16时,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9月18日16时发布公告:定于2013年9月22日10时在该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宣判被告人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

一审判决

2013年9月22日10点5分,法院在其人民网官方微博发布消息,被告人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法庭一审公开宣判。审判长王旭光宣读一审判决,法院通过 官方微博播报相关情况。薄熙来案宣判结束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由法院新闻发言人向媒体记者通报案件判决结果。据发言人透露,被告人薄熙来的三名亲属,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一百余人旁听了宣判,薄熙来当庭未表示是否上诉。法庭对被告人薄熙来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判处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提出上诉

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9月22日一审宣判。闭庭后,在上诉期限内,薄熙来不服

10 一审判决,通过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2013年10月8日上诉期满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依法决定予以受理。

2013年10月21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10月25日10时将公开宣判上诉人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

二审判决

2013年10月25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上诉人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作出二审判决,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无期徒刑判决。

根据中国刑法规定,受贿数额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上诉人薄熙来受贿数额达人民币2044万余元,一审法院对其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已经充分考虑了其犯罪的具体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量刑适当。辩护人的前述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本院认为,上诉人薄熙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薄熙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公款,其行为构成贪污罪;薄熙来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情节特别严重。薄熙来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应依法惩处,并数罪并罚。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

11 法。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

(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引发的反腐思考

反腐,必须依靠法治。无论权势有多大,一时多风光,只要做了违背法律的事,做了损害人民的事,终究要面临大限之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薄熙来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判处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个判决罚当其罪,遵循了法律,依靠了法律。 薄贪污的事实摆在那里,薄辩去辩来也没能否定自己收了钱。法庭给出薄的各种辩诉自由,也是循遵了法律程序,用薄自己的话说,法庭基本上可以让他把他自己想讲的话讲出来。

反腐,必须依靠群众。薄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损失,从这个角度看,其罪必以律罚,其腐必因糗反。特别作为公务员,其行为如果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损失,就必须反对。俗话说“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对腐败看得最清楚、对腐败最痛恨、反腐决心最彻底、反腐态度最明确、反腐立场最坚定,他们能从细微之处准确地判断是非,能够直接感受到腐败现象对党、对国家和自己切身利益的侵害。薄案宣判,从某种程度上说是人民群众作出的庄严宣判,更是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利益的庄严呼喊。

反腐,必须坚定信心,必须零容忍。薄熙来事件敲响了警钟,提

12 醒全党注意表明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由于转型期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党内外监督机制不健全,我国社会还存在滋生腐败的条件,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要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把教育、制度、监督结合起来,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 特别是逐步解决制约和监督权力这样一个关键问题。对薄熙来严重违纪事件的处理再次证明了党对腐败的“零容忍”态度;表明党坚持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不可动摇的原则。随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逐步完善,我国将造成一个让腐败难以产生又易于消除的社会条件,腐败将得到最大限度的遏制,对此,我们充满信心和期待。

徐才厚违法违纪案件

2014年3月15日,中共中央依照党的纪律条例,决定对徐才厚涉嫌违纪问题进行组织调查。经审查,徐才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晋升职务提供帮助,直接和通过家人收受贿赂;利用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利,其家人收受他人财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受贿犯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

2014年6月3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中央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对徐才厚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徐才厚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及问题线索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授权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2015年3月15日,徐才厚因膀胱癌终末期,全身多发转移,多器官功能衰竭,医治无效在医院死亡。由于徐才厚病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军事检察院对徐才厚作出不起诉决定,其涉嫌受贿犯罪所得依法处理。

违纪被查

2014年3月15日,中共中央依照党的纪律条例,决定对徐才厚涉嫌违纪问题进行组织调查。

经审查,徐才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晋升职务提供帮助,直接和通过家人收受贿赂;利用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利,其家人收受他人财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受贿犯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

开除党籍

14 2014年6月3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中央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对徐才厚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徐才厚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及问题线索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授权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会议认为,对徐才厚严重违纪问题的查处,进一步体现了党中央从严治党、从严治军的鲜明态度,表明了我们党坚决反对腐败、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

全党全军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臵,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任何人不论权力大小、职务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决不手软。人民军队是执行党的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在党风廉政建设上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党内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军中也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高中级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严明党的纪律,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经受住各种诱惑和考验。

会议强调,人民军队始终是党和人民信赖的队伍。要深入抓好军队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官兵继承和发扬党和军队

15 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和思想道德的纯洁,确保部队的集中统一,努力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

移送审查

2014年10月27日,军事检察院对中央军委原副主席徐才厚涉嫌受贿犯罪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军事检察院侦查查明,徐才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晋升职务提供帮助,直接和通过家人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利,其和家人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徐才厚对受贿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此前,中共中央决定开除徐才厚党籍,中央军委决定开除徐才厚军籍、取消其上将军衔。

因膀胱癌终末期医治无效在医院死亡

2015年3月15日,徐才厚因膀胱癌终末期,全身多发转移,多器官功能衰竭,医治无效在医院死亡。

2014年10月27日,军事检察院对徐才厚涉嫌受贿犯罪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经依法审查查明,徐才厚涉嫌受贿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由于徐才厚病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军事检察院对徐才厚作出不起诉决定,其涉嫌受贿犯罪所得依法处理。

人民日报

2014年7月1日,人民日报刊登评论文章《铲除腐败绝不手软》,内容如下:30日,中共中央决定给予徐才厚等4人开除党籍处分,

16 对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及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这一决定,进一步体现了党中央从严治党、从严治军的鲜明态度,表明了我们党坚决反对腐败、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把反腐败斗争摆在更加突出位臵。对腐败现象决不姑息,对腐败分子决不手软,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我们党严肃查处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严重违纪问题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向全党全社会表明,从严治党不是口号,惩治腐败没有例外。任何人不论权力大小、职务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肃查处,党内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军中也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任何人都不能心存侥幸。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高度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打铁还需自身硬。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坚决清除害群之马,这是我们党有力量的表现,也是全党同志和广大群众的共同愿望。我们党成立93年以来,之所以能够赢得人民支持拥护,不断发展、不断壮大、不断胜利,就在于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决捍卫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着许多严峻挑战,尤其是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腐败问题,已经成为最大危险之一。全党必须警醒起来,下大气力解决好腐败问题,确保党始终同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

“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坚持经常抓、长期抓,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17 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我们就能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中,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就能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不断开创历史伟业。

郭伯雄违法违纪案件

2015年4月9日,中共中央依照党的纪律条例,决定对郭伯雄进行组织调查。经查,郭伯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等方面利益,直接或通过家人收受贿赂,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涉嫌受贿犯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

开除党籍

2015年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央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对郭伯雄组织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的报告》,决定给予郭伯雄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严重受贿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授权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审查起诉

2016年4月5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对中央军委原副主席郭伯雄涉嫌受贿犯罪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军事检察院依法查明,郭伯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职务晋升或调整提供帮助,直接和通过家人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郭伯雄对涉嫌受贿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令计划违法违纪案件

北京时间2014年12月22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令计划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2014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决定,免去令计划的中央统战部部长职务。

2015年2月28日,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关于免去令计划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职务、撤销其全国政协委员资格的决定。

2015年7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令计划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决定给予令计划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依法双开

根据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在查办案件中发现的线索,2014年12月22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会议,决定对令计划立案审查。

经查,令计划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保密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多人谋取利益,本人或通过家人收受巨额贿赂;违纪违法获取党和国家大量核心机密;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本人及其妻收受他人钱物,为其妻经营活动谋取利益;与多名女性通奸,进行权色交易;对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力敛财牟利负有重要责任。调查中还发现令计划其他涉嫌犯罪线索。令计划的行为完全背离了党

20 的性质和宗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极大损害党的形象,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2015年7月2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央纪委《关于令计划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给予令计划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令计划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反腐态度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令计划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新闻一经公布,网上叫好声一片。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老虎苍蝇一起打,深得党心民心。反腐败,已经发挥了强大的政治凝聚作用,体现了执政党与全国人民坚决反腐败的决心与信心,表现出中国共产党刮骨疗毒、廉洁执政、清明治国的鲜明政治态度。

反腐决心

在反腐败的复杂形势甫一呈现的时候,习近平总书记就明确指出,对腐败分子,必须采取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办法,才能收到反对腐败的预期效果。只有对腐败分子坚持一个也不放过,保持“零容忍”态度,人民群众才会和我们党坚定地站在一起,坚定地跟党一起走。全党也才会更紧密团结、更信心百倍地实干。因为在全党和全国人民心里,一个敢于拿一切腐败分子开刀的政党、一个敢于剜除自己肌体上的脓疮的政党,是能够压倒一切困难而不被一切困难压倒的政党,

21 更是最有希望、最有前途、最能够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希望、带来梦想、带来幸福的执政党。清除腐败,是人民的福音。

反腐举措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断然采取了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战略,既是站在重整全党执政理念的高度做出的重大决定,是凸显“权为民所赋”的权力来源的政治自觉;也是站在国家长期、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采取的有效政策,体现了聚集党心、凝聚民心的政治远见;更是站在国家发展转型升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将中国的发展提升到依法治国状态的重大举措。清除腐败,是国家的福音。

反腐到底

坚持从严治党,坚持依规管党治党,敢于剜除腐肉烂疮,彰显的是一个走向现代化的大党永葆肌体健康的信心和勇气,彰显的是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与境界。中国共产党将更有活力、更有战斗力,能够更好地带领13亿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清除腐败,也是我们党的福音。

22

推荐第8篇:违纪违法忏悔录心得体会

学习违纪违法忏悔录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违纪违法忏悔录,使我深深地体会到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迫切性。看到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在被审查期间所作的反省和悔罪记录,看完了这些领导声泪俱下的忏悔,心中颇有感触,下面谈谈学习心得体会。

一、理想信念是防腐拒变之根本

通过部分干部的“东窗事发”不难看出,那些之所以成了阶下囚,究其原因,根源在于理想信念的动摇。平时,他们淡化了理想信念的自我教育和学习。在他们的思想意识中信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结果,自然地就肆无忌惮地受贿、贪污。从这些人不难看到,理想信念动摇的危险性。

二、工作作风过硬是防腐拒变的内在要求

没有过硬的工作作风,就很难经得起现实对你的综合考验。工作作风是一个人思想的外在行为表现。光有好思想而不去身体力行不行,只有去做了,才能真正实现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的人生价值。作风不过硬,就容易为社会上形形色色的名利所诱惑。一些党员干部就是作风不过硬而被别有用心之人牵着鼻子下水。于是,总是会上谈廉政,会下收好处费。只有从严要求本身和身边的人,建立起坚定的工作作风,才能经得起各种考验。

三、廉洁自律是约束保护自我的真正法宝

从干部保护的角度讲,廉洁自律是干部防腐拒变的法宝。作为一个干部,只有从严要求本身,才能经得起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利益的诱惑。从领导岗位到阶下囚,无不说明一个人在岗位上自制力的重要性。从小贪到巨贪,从小贿收礼到大贿收钱,一步一步放纵本身,大肆进行权钱交易。结果,自然是被“双规”,接受党纪国法的洗礼。可见,在领导岗位上,只有自始至终加强自身的廉洁自律意识,才不至于被“糖衣炮弹”击倒。

四、群众观念是领导干部执政为民的思想基础

一个没有群众观念的干部,不可能干出令群众满意的实事来。群众观念是执政为民理念的思想基础。有了群众观念这个思想基础,才能在工作中与群众打成一片,才能更好地为群众服务,更好地为群众多办实事,切实地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那些在反腐倡廉中违法违纪者,就是因为群众观念淡化私欲膨胀所致。

总之,通过学习这些党员干部自我反思、剖析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思想根源、主客观原因,以及他们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审判之后无一不痛感愧疚的切身体会,警示着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寻找差距,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振奋精神,做好当前工作。

推荐第9篇:无违法、违纪证明

无违法、违纪记录证明

兹有

(学校)

(专业)

届本科毕业生

,学号:

,身份证号:

.该生在校期间表现良好,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无参加任何邪教组织情况。

特此证明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

推荐第10篇:违纪与违法区别

违纪与违法区别

此次李俊夫被查,在广州市纪委官微的通报中,表述为“涉嫌严重违纪”,与去年12月广东省纪委通报广州市原副市长、增城市市委原书记曹鉴燎被查时的表述相同。上周五,中纪委网站公布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被查的消息时,表述则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在党员干部“落马”信息通报中,“违纪”和“违法”两个词的使用,到底有何差别?

据法律人士介绍,违纪、违法和犯罪是三个不同的概念:违纪主要是指违反一个组织内部纪律的行为,对于党员干部而言一般指的是违反党的纪律;违法指的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犯罪则是专指违反我国刑法的行为,要追究刑事责任。从危害程度看,犯罪的危害性最大,违纪最小,违法居中。

一位纪委相关人士解释,党员干部涉嫌违法、犯罪,就必定涉嫌违反党的纪律,反之则未必。在一些案件通报表述中,有的说“涉嫌违纪”,有的则说“涉嫌违纪违法”,但并不是说“涉嫌违纪”的党员干部就不违法,之所以当时只表述为“违纪”,可能是因为对其是否有违法事实还有待进一步核查,最终的定性应该以最后的处理或审判结果为准。

第11篇:违纪违法案件剖析

国资损失八千万

——青海能源发展(集团)公司违纪违法案件剖析

2013年,青海省纪委与青海省检察院联合查处了青海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青海能源公司”)所辖青海煤业鱼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鱼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原副部长、财务负责人王世才贪污、挪用公款用于购买彩票,青海能源公司主体企业青海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青海煤业公司”)以虚假工程决算隐匿、套取国有资金和中央预算内资金,私分国有资金违纪违法案件。

此案涉案金额高达1.27亿元,涉及国有企业高中层管理者及相关人员18人,堪称新中国成立以来青海省发生的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违纪违法案件。

2013年12月,经青海省纪委、监察厅研究并报青海省委、省政府批准,对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1人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涉案违法的1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监管缺失,财务主管深陷“彩票迷梦”

2012年3月,受青海省国资委、青海能源公司共同委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青海分所(简称“国富浩华青海分所”)对青海能源公司及所辖公司2011年度财务账目进行审计,发现鱼卡公司财务负责人王世才挪用公款689.8万元。

相关审计人员将此事告知青海能源公司资产财务部部长张树仁,并询问是否将此情况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张答复暂不披露。随后,张树仁电话询问王世才此款去向,王谎称将钱垫付给了他人,会在十日内还款。其实,王世才已将挪用的公款全部用于购买彩票,梦想得到丰厚“回报”。此后,张树仁多次电话催促王世才还款,王始终未还。

同年7月,张树仁将王世才挪用689.8万元公款的情况告知去鱼卡矿区值(带)班的时任青海能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部长吴伯强,并安排吴核查此事。吴伯强到该公司后要求王世才提供银行对账单并询问此款去向,王谎称将钱借给他人做生意。直到吴伯强离开,王世才一直未提供银行对账单。同年11月,吴伯强再次去鱼卡矿区值(带)班,继续要求王世才提供银行对账单,王仍以各种借口推托。此后,吴伯强仅将两次询问情况向张树仁作了口头汇报,对款项是否归还没有再做核实,张树仁也未就此事再对吴伯强做过明确指示。同时,由于吴伯强怕得罪人,对王世才挪用公款之事,既未采取有效措施,也未向青海能源公司主要领导汇报。

2013年1月,青海能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部长杨玉晖去鱼卡矿区值(带)班,张树仁安排其查看鱼卡公司财务账目及银行账户余额,但未告知其王世才挪用公款一事。杨玉晖在鱼卡矿区值(带)班期间,到该公司财务科查看财务账目及银行账户余额,但财务人员以工作忙为由,未提供银行对

账单。杨玉晖回到青海能源公司后,向张树仁汇报了上述情况,张未作表态。

2013年3月,国富浩华青海分所对鱼卡公司2012年度财务账目进行审计时,再次发现王世才挪用公款4840余万元。3月6日,审计组组长山成花根据所长童成录指示,将此事分别告知了张树仁和青海能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平震宇。平震宇向张树仁、吴伯强了解证实此事后,即给鱼卡公司总经理杨秀君打电话,让其通知王世才回青海能源公司核实有关情况。

后经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自2010年6月至2013年3月,王世才以给单位办事或以倒账为借口,指使财务人员通过做假账平账或收入不入账等方式,将职工住房租金16.5万元、绿化费38万元、某企业预付款30万元、某公司应付款689.8万元、鱼卡公司矿区商铺承包费12万元,共计786.3万元予以贪污,用于购买彩票;同时,将8085万元公款挪用后全部用于购买彩票。以上贪污、挪用款项共计8871.3万元始终未还。

案件发生后,鱼卡公司财务负责人王世才及相关财务人员,鱼卡公司总经理杨秀君,青海能源公司资产财务部部长张树仁,国富浩华青海分所所长童成录、审计人员山成花等12人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并被依法逮捕。

“无中生有”、“暗度陈仓”隐匿、套取国有资金

2005年,青海煤业公司超额完成青海省国资委年初下达的利润指标,为确保完成省国资委来年下达利润指标、少缴企业所得税,经时任青海煤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德明,常务副总经理韩富彪,总会计师兼资产财务部部长张树仁共同商议,同意张树仁以虚假工程决算将资金隐匿挂在公司“其他应付款”科目中,既可增加成本,隐瞒利润,又可少缴企业所得税的建议。

此后,在张树仁安排下,由资产财务部副部长吴伯强编造虚假工程决算,经张审核、陈德明签字批准,该公司自2005年11月至2009年12月,分别编造“2368大巷”项目、“立井矿2257回风大巷”项目、“延深三采区轨道下山2060中巷”项目等14个虚假工程决算项目,隐匿国有资金3198.34万余元,均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中。

2006年6月,青海煤业公司以“红土坡煤矿3892探巷”、“2145探巷”、“2025探巷”等三个工程项目向国家发改委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国债资金)550万元。该款到账后,项目一直未组织实施。为避免中央和省发改委在检查资金落实时收回项目资金,2008年2月,经张树仁再次建议,陈德明同意并安排吴伯强将550万元国债项目资金以虚假工程决算方式核销后,挂在公司“其他应付款”科目中。上述以虚假工程决算隐匿国有资金和套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共计

3748.34万元。其中830余万元用于支付工程款和给中高层管理人员发放“奖金”。

私心作祟、假公济私,私分国有资金

2009年11月,青海省国资委下发的《青海省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年薪制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实行年薪的企业负责人除国家另有规定和省国资委同意领取的其他收入外,不得在本企业及所属的子公司和其他企业领取兼职收入、各种补贴、津贴和奖金等。因工作需要,在所属子公司、股份公司和其他企业兼职的企业负责人,其应领的兼职收入、各种补贴、津贴和奖金等,要全额上缴母公司。”

青海煤业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在明知此规定的情况下,于2010年春节前召集班子成员商议,如何给高层管理人员发点钱,既不影响公司当年利润,又不影响完成省国资委下达的考核指标。张树仁建议只能从以虚假工程决算套取的资金中发放,在场的班子成员均没有反对,陈德明便安排韩富彪、张树仁准备钱款。之后,张树仁在筹措中层管理人员奖金时,多提取96.87万余元现金,并从中提取35万元交给陈德明,陈在中层管理人员年薪兑现大会后,分别发放给韩富彪等11名中高层管理人员,每人2万元至4.5万元不等,陈德明本人分得4万元。

按此做法,2011年春节仍由张树仁经办并从上年提取现金中提取32万元,交由陈德明分别发放给韩富彪等8名高

层管理人员,每人4万元,陈德明本人分得4万元。青海能源公司成立后,2012年春节,按照惯例,张树仁以支付工程款为名,提取现金45万元,从中提取25万元,交由陈德明分别发放给韩富彪等14名中高层管理人员,每人1万元至2万元不等,陈德明本人分得2万元。以上青海煤业公司、青海能源公司给高层和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发放年薪以外“奖金”共计92万元,均系从虚假工程决算中套取的国有资金。

2013年春节前,陈德明请示到任不久的青海能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学军,是否给公司高管发点钱,李学军同意按照惯例办理。陈德明随后安排张树仁准备27万元现金,张从公司房屋租赁款46万元中提取27万元送到陈德明办公室。陈将其中1万元当场给了张树仁,将剩余26万元以红包名义分别发放给李学军、韩富彪等12名中高层管理人员,每人1万元至3万元不等,李学军、陈德明各分得3万元。此款的发放未经公司有关会议研究,也未在公司资产财务部办理任何手续。以上2010年至2013年间,青海煤业公司、青海能源公司以给高层和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发放年薪以外“奖金”名义,私分国有资产119万元。 办案者说

此案暴露出当前有些国有企业中存在的监管缺失、违规运行等体制机制弊端,有很多值得我们深思的地方,对做好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很多值得借鉴之处。

监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监管措施落实不力,督查工作不了了之,是造成8871.3万元国有资金损失的主要原因。如果在首次审计发现王世才挪用公款689.8万元问题时,监管部门就引起足够重视,严肃认真对待,彻底清查鱼卡公司财务账目,全面核实、查纠王世才所作所为,就不至于到2013年3月再次审计时发现王世才已挪用公款高达4800余万元。但经办案人员核查证实,此时实际挪用资金已累计达8871.3万元。监管人员极不负责任的态度和监管措施落实不力,使财务监督严重缺失,使企业蒙受巨大损失,企业有关人员也因此付出了惨痛代价。

不按制度规定办事,弄虚作假谋取不正当利益,是隐匿、套取3700余万元国有资金的重要诱因。如果青海煤业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具有严格的制度意识和规矩意识,自觉按制度规定办事,自觉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正确处理大局利益和企业利益的关系,就不会违规运作,隐匿、套取巨额国有资金,谋取不正当利益。

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廉洁自律意识不强,是引发私分119万元国有资金的关键所在。如果青海煤业公司和青海能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能够严格做到令行禁止,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廉洁从业各项规定,坚守清廉底线,遏制私心杂念,就绝不会为了一己私利,违规操作,巧立名目以发“奖金”名义私分国有资金。

第12篇:观看《关于三起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通报》学习心得

观看《关于三起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通报》学习心得

电化教育片《关于三起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通报》以三起典型案件的发生,充分暴露了一些村干部党纪国法观念缺乏,为民服务意识淡薄,私利心理严重,他们的行为直接损害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破坏了党和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村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通过观看该电化教育片,使我们清醒认识到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学习

要加强学习漳芗作风办[2012]9号《关于三起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通报》文件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

二、要加强修养,强化监管

党员干部必须始终加强党性修养。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和来自各方面的挑战、诱惑,党员干部始终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要明辨是非,克己慎行,廉洁奉公,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推进社区建设,让居民得到更多的实惠。党员干部必须廉洁自律。三起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再一次敲响了警钟,“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他们之所以触犯国法和党纪,主要原因是他们为侥幸心理所害。党员干部引以为诫,切实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党员干部必须牢记党的宗旨,时刻不忘执政为民。党员干部必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做人民群众的当家人和贴心人。

健全制度,加强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区建设。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职责。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增强党员干部遵守各项制度的自觉性。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监管,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治理腐败。抓好警示教育。通过身边典型案件,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使他们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社区工作千头万绪,工作面广,任务繁重。党员干部处在社区最基层,受各种因素影响,思想稳定性较差,容易产生思想问题,要经常对他们进行疏导,使他们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第二,健全制度,加强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党员干部腐败。要坚决查办对党员干部依法执行公务不满而故意报复陷害的行为,为党员干部撑腰做主,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

2012年6月13日

第13篇:违纪违法案例心得体会(推荐)

违纪违法案例心得体会

按照局党组的要求,认真学习了关于XXX违纪违法的通报。通过这次学习,我感受颇深,真正在思想上受到了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充分认识到基层反腐倡廉建设,基层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重要性和深远意义。作为一名基层党员,我深深的认识到,廉洁从业必须要坚持从自身做起、从细节抓起。要带头倡导和树立正确的荣辱观,真正做到讲党性、重修养、树形象。

通过学习,我深刻反思自己,认识到自身在理想信念方面、在政治生活学习方面、在改造自己主观世界方面还需要加强,需进一步提高。

一、认真学习,努力改造世界观,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必须始终要坚持政治理论学习,要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员,只有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才能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好党交给的工作任务,才能更好地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因此自己将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学习和钻研,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在学习中,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注重学习效果,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准。同时,自己要按照党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确保不出任何违纪违法问题。严守法规纪律,慎独慎微慎行,要从小事上就严格要求,要三思而后行,要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生活观”,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自觉抵制各种腐败现象,克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实实在在做事、老老实实做人,干好本职工作。

二、抵制住诱惑,保持一名党员的纯洁性。共产党员也是人,要见诱惑心不动,见财物心不痒,见美色脑不昏。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完成好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最根本的就是要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的关系,在任何时候都要把党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要时刻注意树立警醒意识,在大是大非面前坚持正确立场和态度,自觉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进一步加强世界观的改造,用马克思唯物主义的观点去判断、检验是非功过。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心系组织重托,心系群众冷暖。在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上进行自我批评和自我教育,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端正思想作风,提升思想境界,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三、要管住自己,管得住小节。人生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违纪违法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由轻到重,逐步走向深渊的过程。究其根源都是在自律上出了问题。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必须防微杜渐,重视小节,加强自律,也就是管住自己。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看待和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始终坚持执行党的各项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我深刻地认识到反腐倡廉的任务艰巨性,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积极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既用宪法和法律约束自己,也用党章和党的纪律规范自己,以实际行动带动党风、行风的进一步好转。特别要严格遵守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做一个清清白白的人。

四、要善于接受方方面面的监督。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能否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是我们党的事业成功与失败,本人荣辱沉浮的关键。作为党员的我,更要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把自己置身于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中。

党的光辉形象靠党员的共同努力来增彩,党的利益需要我们大家来共同维护。我必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学习,树立好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拒变防腐能力,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和义务,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干成事,干好事,干实事,不辜负组织和上级的期望,为单位的健康稳定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第14篇:违纪违法警示教育片心得体会

敬爱的党支部:

近期,观看了处党委组织的警示教育片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以韩桂芝、马德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反映了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受不住考验,走上严重违纪违法、腐败堕落的犯罪道路上,不仅严重破坏了党纪党风,损坏了党的形象,而且使人民群众的利益遭受了严重的损害。通过这次警示教育的宣传,将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利观、利益观,对全面深入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将起 到极大的推动作用。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主要心得体会如下:

一、加强自身的学习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

加强学习,大兴学习之风,是我们党与时俱进,保持旺盛创造力的观念,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迫切需要。因此,要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精神追求,要不断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掌握其精神实质和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不断提高学习的能力和水平。

面对日新月异的新形势,要不断加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支持、法律支持、文化知识的学习,努力拓宽自已的知识面,树立现代意识和超前意识,不断提高自己的领 导能力和本领,不断提高执政水平。要不断加强对共产主义理想、社会主义信念及其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学习和认识,在思想上树立坚不可摧的精神支柱,要以党的宗旨为根本准则,在为人民服务、为党的事业奋斗的过程中,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

二、加强对权利运行的监督

这一系列典型案件,严重违法违纪,与他们本人不注重学习,放松世界观的改造,滥用手中权力,不接受监督有直接关系。韩桂芝在任黑龙江省委主要领导期间,在重要干部的任免、重要建设项目的安排等问题上,常常个人说了算,把正常的不同意见视为“杂音”。而原绥化市委书记马德滥用手中权力买官卖官,大肆非法敛财,并且涉及的数额巨大,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韩桂芝、马德等案件的发生,从一个方面也说明了监督机制不健全、不完善、不到位有很大的关系,因此,要把我党的各种廉政制度坚持下去,就必须加强对领导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有效的监督,特别是自身也要从学习党内监督条例开始,认真执行条例规定的十项制度,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增强自我接受监督的意识。

三、强化规范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作为入党积极分子,首先要熟识党和国家的各种“规矩”,通过参加这次警示教育活动表明,许多违反原则、违反纪律的事情,

甚至有些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都有一些领导干部对相关“规矩”无知有关。因此,必须抓好学习、教育,提高按“规矩”办事的自觉性。所谓“规矩”就是党纪国法,因此,在具体工作中,一要强化法制意识,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超越法律至上的特权。二要强化政策和纪律意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 纪律、财经纪律,确保党的方针、路线能够正确实施。三要强化程序意识,严格科学的程序,是正确决策的保证,因此,对重大问题的决策,要按科学的程序进行。对不按程序办事,造成重大损失和后果的,将要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总之,韩桂芝、马德等系列案件再一次警示我们,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刻不容缓,并且任重而道远。只有通过认真的学习,不断提高完善自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勉,才会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顶得住歪风、经得到考验,才能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得好、用得正,才能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汇报人:xiexiebang

2014年5月5日

第15篇:违纪违法警示教育片心得体会

违纪违法警示教育片心得体会

徐光成

5月8日,观看了处党委组织的警示教育片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以贾东辉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反映了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受不住考验,走上严重违纪违法、腐败堕落的犯罪道路上,不仅严重破坏了党纪党风,损坏了党的形象,而且使人民群众的利益遭受了严重的损害。通过这次警示教育的宣传,将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利观、利益观,对全面深入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将起 到极大的推动作用。通过这次活动,主要心得体会如下:

一、加强自身的学习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

加强学习,大兴学习之风,是我们党与时俱进,保持旺盛创造力的观念,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迫切需要。因此,要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精神追求,要不断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掌握其精神实质和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不断提高学习的能力和水平。

面对日新月异的新形势,要不断加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支持、法律支持、文化知识的学习,努力拓宽自已的知识面,树立现代意识和超前意识,不断提高自己的领 导能力和本领,不断提高执政水平。要不断加强对共产主义理想、社会主义信念及其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学习和认识,在思想上树立坚不可摧的精神支柱,要以党的宗旨为根本准则,在为人民服务、为党的事业奋斗的过程中,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

二、加强对权利运行的监督

这一系列典型案件,严重违法违纪,与他们本人不注重学习,放松世界观的改造,滥用手中权力,不接受监督有直接关系。贾东辉在担任襄阳市电大党委书记、校长和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期间,负责主持两校全面工作。他利用其职务便利,在对外校舍租用、工程承揽、联合办学、新学校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款结算等方面,分别单独收受12人行贿的现金、购物卡等共计170余万元,共同受贿360万元但并未支付完成。贾东辉等案件的发生,从一个方面也说明了监督机制不健全、不完善、不到位有很大的关系,因此,要把我党的各种廉政制度坚持下去,就必须加强对领导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有效的监督,特别是自身也要从学习党内监督条例开始,认真执行条例规定的十项制度,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增强自我接受监督的意识。

三、强化规范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作为入党积极分子,首先要熟识党和国家的各种“规矩”,通过参加这次警示教育活动表明,许多违反原则、违反纪律的事情, 甚至有些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都有一些领导干部对相关“规矩”无知有关。因此,必须抓好学习、教育,提高按“规矩”办事的自觉性。所谓“规矩”就是党纪国法,因此,在具体工作中,一要强化法制意识,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超越法律至上的特权。二要强化政策和纪律意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 纪律、财经纪律,确保党的方针、路线能够正确实施。三要强化程序意识,严格科学的程序,是正确决策的保证,因此,对重大问题的决策,要按科学的程序进行。对不按程序办事,造成重大损失和后果的,将要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总之,贾东辉等系列案件再一次警示我们,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刻不容缓,并且任重而道远。只有通过认真的学习,不断提高完善自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勉,才会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顶得住歪风、经得到考验,才能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得好、用得正,才能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第16篇:干部违纪违法排查工作方案

镇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工作方案》(xx纪发〔2015〕2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农村基层治理,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作用,经镇委同意,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今年,全镇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中央、省、市、县纪委的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从严执纪、抓早抓小,集中排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督促建立健全农村基层治理制度机制,为农村基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时间安排

从5月份开始至年底,集中时间和力量,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大排查工作。

三、排查重点

重点排查五个方面的违纪违法线索:

(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线索。重点排查用公款或集体资金吃喝、请客送礼、变相旅游和奢侈浪费,以及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和庸政、懶政、怠政;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线索。

(二)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等领域中的违纪违法线索。重点排查在征地拆迁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或者侵占截留、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在拆除违法建设中徇私枉法、失职渎职;在农林水利、公路交通等农村工程招标投标、工程建设中官商勾结、贪污贿赂等线索。

(三)农村“三资”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线索。重点排查违规处置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损害集体利益,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设立“小金库”,侵吞、截留、挪用、坐支公款或集体收入;滥发奖金、补贴和各种名目的财物等线索。

(四)涉农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线索。重点排查在城乡基层救灾、抢险、防汛、扶贫、救济、疾病防控、合作医疗、惠农补贴等政府专项资金以及公益捐赠资金的拨付、使用、分配环节中,违规操作、贪污、挪用、侵占,或者假公济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线索。

(五)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的违纪违法线索。重点排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利用农民办证、建房、入学、入保、计生和兴办公益事业等机会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等 问题线索。

四、责任主体

镇纪委是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的责任主体。镇纪委要把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部署协调、督促指导和重大案件排查职责,确保年内查处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各村(居)委、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并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工作,充分调动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积极参与。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成立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xxxx 副组长:xxxx

六、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份)。镇纪委负责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线索集中排查工作,广泛开展宣传动员,积极营造转变基层党员、干部作风、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排查调查阶段(6月至11月)。采用“边排查、边调查”方式,对排查出来的线索及时按程序进行调查处理。6月至11月期间,每月20日由镇纪委对排查出来的线索问题、调查进度及处理情况等报送县纪委信访室。对反映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的信访举报进行集中梳理排查、分析研判。对线索清晰、问题突出,可查性强,涉及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的案件线索,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核查。通过案件查办,严肃处理一批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的案件,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2月份)。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的案件,进行总结分析,通过个案剖析,分析案发的特点规律,梳理出体制机制和管理上薄弱环节以及带有共性的问题,及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形成解决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的长效机制,防范和减少不正之风及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镇纪委作为集中排查活动主责部门,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握政策界限,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开展工作。要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作用,加强与党委组织、农办和民政、法庭、公安、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要加强宣传报道,分期分批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发挥正面引导和惩戒警示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监督检查。立足于“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建、深化农村基层治理、推动农村改革、维护农村基层稳定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紧盯矛盾比较突出、问题比较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居)委和基层站所及其党员、干部。通过组织暗访、函询、约谈、监察建议等方式强化监督检查,织牢织密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监督网络,实现全方位、全覆盖、动态化监督。

(三)严格执纪问责。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苗头性问题,要抓早抓小、严查快处,切实做到“纪”在法前,用纪律管住大多数。镇纪委要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线索进行集中排查,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对应受理未受理、已受理未处理、已处理未解决的要逐一落实办理,努力做到举报线索核查率100%。

(四)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六项机制”:一是建立台账制度。对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群众反映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进行重点排查,建立线索管理台账。二是完善责任追究机制。镇纪委将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甚至干扰办案的严肃追究责任。三是健全通报曝光机制。分期分批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发挥正面引导和惩戒警示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四是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村(社区)党组织、农办和法庭、公安、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协同办案,切实增强攻坚力度。

第17篇:重拳整治村干部违法违纪行为

廖田镇重拳整治村干部违法违纪行为

“对村干部廉洁奉公的警醒和实践查办案件是最有力的武器,教育10次不如查办一件。”廖田镇党委书记李中伟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上讲到,“今后,我镇对违纪违法的村干部做到五个必查:即媒体曝光和监督的必查;侵害群众利益的必查;实名举报的必查;县市下转交办的必查;明查暗访和各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查。”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镇纪委通过对农村基层干部知识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等培训,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加强宗旨教育、政策教育、荣辱观教育,做好“村官”腐败的防治。

一、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完善和落实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十条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制,预防“村官”的经济腐败。全镇所有行政村实行村务公开,镇纪委、镇经管站、镇民政办对各乡镇各村村务公开情况进行严格督查考核。对村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以及惠农补贴不向每户村民发放的乡镇、村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提出批评教育并要限期整改,对拒不执行的是党员的给予党纪处分,不是党员的依法罢免其职务。同时,加强对村干部的任期和离任审计工作,全镇26个行政村已经审计了25个村2013年的财务收支情况。

二、加大对案件查办力度。镇纪委2014年共查办信访案件6起,其中查处村干部违纪2起,湘雅村原村主任苏静平辞职,黄石村张胜恩、何东华、刘德被确认在村委会换届中当选无效,切实解决了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突出问题,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中共廖田镇纪委 2014年12月10日

第18篇:开展违纪违法教育活动心得体会总结 报告

通过这次警示教育的宣传,将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利观、利益观,对全面深入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主要心得体会如下:

一、加强自身的学习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

加强学习,大兴学习之风,是我们党与时俱进,保持旺盛创造力的观念,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迫切需要。因此,要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精神追求,要不断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掌握其精神实质和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不断提高学习的能力和水平。

面对日新月异的新形势,要不断加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支持、法律支持、文化知识的学习,努力拓宽自已的知识面,树立现代意识和超前意识,不断提高自己的领导能力和本领,不断提高执政水平。 要不断加强对共产主义理想、社会主义信念及其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学习和认识,在思想上树立坚不可摧的精神支柱,要以党的宗旨为根本准则,在为人民服务、为党的事业奋斗的过程中,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

二、加强对权利运行的监督

王怀忠等系列典型案件,严重违法违纪,与他本人不注重学习,放松世界观的改造,滥用手中权力,不接受监督有直接关系。王怀忠在任阜阳主要领导期间,在重要干部的任免、重要建设项目的安排等问题上,常常个人说了算,把正常的不同意见视为“杂音”。王怀忠等案件的发生,从一个方面也说明了监督机制不健全、不完善、不到位有很大的关系,因此,要把我党的各种廉政制度坚持下去,就必须加强对领导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有效的监督,特别是自身也要从学习党内监督条例开始,认真执行条例规定的十项制度,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汲取王怀忠案件的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增强自我接受监督的意识。

三、强化规范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作为领导干部,首先要熟识党和国家的各种“规矩”,通过参加这次警示教育活动表明,许多违反原则、违反纪律的事情,甚至有些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都有一些领导干部对相关“规矩”无知有关。因此,必须抓好学习、教育,提高按“规矩”办事的自觉性。所谓“规矩”就是党纪国法,因此,在具体工作中,一要强化法制意识,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超越法律至上的特权。二要强化政策和纪律意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确保党的方针、路线能够正确实施。三要强化程序意识,严格科学的程序,是正确决策的保证,因此,对重大问题的决策,要按科学的程序进行。对不按程序办事,造成重大损失和后果的,将要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因此,作为一把手,在坚持程序方面起着重要的职责,起着重要的责任。

四、领导干部在廉政建设中要发挥表率作用

作为领导机关的干部,一要为下级机关作出榜样,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切实抓出成效。二要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作用建设的领导责任,抓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三要作为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努力起到表率作用。四要作为领导干部要按照党的方针、路线,发扬不畏艰苦、奋力拼搏、克已春公、乐于奉献的精神,办一切事情都要勤俭节约、艰苦创业,量力而行,把有限的财力、物力用在经济发展上,在工作和生活中坚决杜绝讲排场、比阔气的不良现象。

五、加强制度建设,严重依法行政

结合城建工作实际,尤其是要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深入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要严格执行建设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规范建设行为。二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为,尽快建成集中统一的招标投标中心。三要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凡是与老百姓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都要实行政务公开,把城建系统的办事程序、要求、办理时限、经办人等公开,以便为老百姓提供透明、高效的服务。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增强法制意识,严格依法行政,坚持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

总之,王怀忠系列案件再一次警示我们,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刻不容缓,并且任重而道远。只有通过认真的学习,不断提高完善自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努力做到自重、自市、自警、自勉,才会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顶得住歪风、经得到考验,才能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得好、用得正,才能为城建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第19篇:对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点、原因及治理对策的浅析

对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点、原因及治理对策的浅析

村干部是是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方针政策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村干部的行为直接关系到农村的稳定和发展。近年来,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兢兢业业、无私奉献,为维护农村稳定,推动农村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少数村干部作风不实,为政不廉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为此,江西省新建县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加大查处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力度。近年来,该县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46件,25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98件,102名村干部受到纪律处分,占受处分总人数40.5%。

一、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主要特点

近年来,该县查处的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从涉案人员职级来看,被查处人员绝大多数是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2003年至2009年6月,我们共查处村干部102人,其中村支书81人,村主任15人,村小组长6人,分别占被查处村干部总数的79.4%、14.7%、5.9%。

二是从案件错误性质来看,失职渎职类、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类、贪污贿赂类错误最多,分别为56件,21件,19件,共占村干部违纪案件总数94.1%。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类案件中又以违纪生育或包庇计划生育案件居多,失职渎职类案件主要是森林防火工作失职案件。

三是涉案金额较大。如望城镇青山村原支书程某、主任程某违纪案涉案金额13万元,长凌镇礼步村原支书熊某收受开发商赠送的小轿车一辆,价值20余万元。

四是村干部违纪案涉及救济款、扶贫款、专项资金、灾借粮等“高压”领域。如,生米镇南路村原主任周某贪污退耕还林款2880元,原大塘坪乡长胜村副主任饶某倒卖灾借粮4000斤等。

二、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原因

村干部作出违法违纪案件行为,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方面的因素,也有主观方面的原因。客观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对村干部教育管理不严。一些基层党政组织片面强调农村工作繁忙,加上村干部居住分散,集中不便,从而对村干部教育培训抓得不够,虽然每年也举办村干部培训班,但往往是业务学习多,政治学习、廉政教育内容少,致使村干部廉政意识不强;少数乡镇党委、政府对村干部要求不高,认为只要能完成经济发展指标,吃点拿点无关紧要;由于村干部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村民代表大会、党小组会议等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致使对村干部的监督苍白乏力;个别乡镇党委政府不重视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当发现一些村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存在违纪问题时,往往考虑到“后继无人”,“村干部能力强”等因素,总是捂着、盖着,不愿查处,不及时查处,从某种意义上说,纵容了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

二是财务管理混乱。近年来,该县各乡镇实行了“村帐乡(镇)管”等制度,对整治农村财务帐目混乱状况、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农村帐目管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乡镇财务人员只负责给村里理财做帐,不去审核、监督村里的收支,只要票据正规就可以入帐,使一些不合理的开支合理化;有的甚至不正规、不合理的票据也可入帐,致使白条报帐现象在农村财务管理中屡见不鲜。此外,还有少数村,由于班子成员调整频繁,未及时办理财务交接,导致村级账目混乱,甚至出现几年不做帐的现象,使得一些村干部有空可钻,从而出现贪占挪用集体资产,侵害群众利益等现象。

三是村务公开不规范。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委会应当定期将村级财务公开,包括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宅基地审批等事项。但实际上,有的村干部为谋取私利,不想让群众了解村务、政务和财务,加上上级部门对村务公开督促检查不够,使村务公开流于形式。主要存在三种情况:即半公开,将一些群众不关心、无关痛痒的事项予以公开,而群众真正关心,诸如征地补偿款、退耕还林补助、上级下拨资金等不予公开,糊弄群众;假公开,将一些公开的事项进行“艺术处理”,公开虚假数据,欺骗群众;再者就是不公开。

四是干部待遇偏低。一些集体经济不发达的村,由于转移支付资金有限,加上干部人数众多,干部工资待遇偏低。有的村支书、主任每月只能领500元左右工资,副职每月只有400元,有的还不能及时发放。离开村干部岗位后,工作年限长的,每年能拿到千元左右的补贴,工作年限不长的什么补助都没有。工资待遇偏低,使得一些干部产生了“堤内损失堤外补”的思想,有机会能捞就捞一些。

五是权力过分集中。在农村,由于特权思想严重和依法治村意识不强,致使村级组织权力往往集中在村支书、村主任等少数人手中,他们对村里事务起着最终拍板定音的作用。因此,这些人容易成为被拉拢腐蚀的重点对象,如果一旦把握不住,经不起诱惑,就会滑入腐败的深渊。

主观方面的原因主要有:

一是工作责任心不强。一些干部,不能正确处理责、权、利的关系,争权夺利有余,对群众对工作负责不够。工作中被动应付,敷衍塞责,对集体、群众生命财产漠不关心。2003年以来,就有34名村干部工作不负责任,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失职受到查处。

二是不重视主观世界的改造。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每个党员干部面临的重大课题。但一些村干部由于不重视学习,特别是政治理论学习,他们认为,事务是实的,学习是虚的,身处最基层,只要干好本职工作即可。因而忽视了政治学习,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没有真正解决为谁服务,为谁掌权等重大问题,价值观错位,人生观扭曲。对当今社会一些腐败现象见怪不怪,跟风效仿,最终“自然”地走向岐途。

三是法纪观念淡薄,心存侥幸心理。由于所受教育程度低,一些村干部对贪污受贿要受到党纪国法制裁都知道,但在日常工作中,尤其是在收受他人好处时,认为“我给你办事,你给我好处”合情合理,不知不觉中收受贿赂。但也有少数村干部并非不懂法纪,而是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贪污受贿是在“一对一”情况进行,“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别人发现不了,还有的认为别人在违法犯罪,也没有被查处。因此,自己做了也不会被查处。结果是胆子越来越大,最后,在腐败的泥潭中越陷越深,不能自拨。

四是封建腐朽思想严重。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国策,作为村级领导干部,本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模范遵守计划生育政策,为群众做出榜样,但是有一些村干部传宗接代、重男轻女、多子多福等落后思想根深蒂固,带头破坏计划生育政策,搞计划外生育。在102名受查处的村干部中,有11名是因为违纪生育或包庇亲友违纪生育受到查处的。

三、遏制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对策

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少数人身上,但影响坏、危害大。遏制村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显得尤为紧迫。

(一)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内因是根本,外因是条件。当前,村干部中发生的违纪违法现象,从根本上说都是自身素质差、缺乏自控能力造成的。因此,加强对村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全面提高干部素质,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是有效遏制村干部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根本措施。要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增强教育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及时性。在教育形式上,既要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引导村干部向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先进典型学习,见贤思齐,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又要利用反面教材,对村干部进行警示教育,以案明纪,引以为戒,警钟长鸣。既要对村干部进行反腐倡廉方面的理论灌输教育;又要采用讨论交流、参观考察等形式,对村干部进行生动活泼的反腐倡廉教育。在教育内容上,重点要强化三个方面的教育:一是要强化宗旨教育。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引导村干部对照先进性标准,查找思想作风等方面的差距。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地位观,坚持立党为公,掌权为民;增强宗旨意识,清正廉洁,真抓实干、勤政为民,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从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把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二是要强化法纪教育。要组织村干部认真学习《纪律处分条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刑法》、《行政许可法》等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使广大农村基层干部懂得什么是党的纪律所允许的,什么是不允许的;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不合法的。自觉用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来约束和规范自身从政行为,切实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依法照章办事。三是要强化艰苦奋斗传统教育。要教育村干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

(二)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强化监督。一是大力推行村务公开制度。村务公开是村级民主监督的基础,没有公开,就没有监督。实行村务公开,要从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凡属村里的重大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都应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向群众公开,遇到突发的重大事项应随时向群众公开,听取群众意见,以保证公开的时效性。公开的内容必须保证真实性,不能摆花架子、走形式,搞假公开、半公开、不公开。村务公开的重点是财务公开,它应包括财务计划及执行情况、各项收支、各项财产、债务、收益分配、代收代缴费用、干部工资以及群众要求公开的其它财务事项。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完善民主理财小组制度、村帐乡管制度、乡镇定期对村级财务审计制度等。各村要安排专人负责财务报帐工作,要依法选举成立村民理财小组。乡镇农村财务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必须逐笔审核原始单据,监督财务收支,对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坚决不予入帐,对未经村民理财小组审核的票据坚决不予入帐。对不按规定报帐,集体财务管理混乱的,除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三是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要改变目前有的村的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不管事情多么重要、是否可行、结果如何,动辄就自己拍板的情况。村里的重大事项,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经村级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有的还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决不能个人说了算。四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村党支部书记为村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乡镇党委书记则是乡镇范围内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一旦发生腐败,应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五是加强党内监督。要利用党小组会、支部大会、支委会以及各种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针对干部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大力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纠正干部中存在的不良风气,提高村级组织的创造力、战斗力和凝聚力。

(三)完善村干部的选拔任用机制。农村基层组织是党和国家的工作基础。选好干部,用好干部,是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将素质高、作风实的人员选进干部队伍。一是要把好选举关。实行“两推一选”等制度,选举出了一些有本事、群众公认的好干部。但是,有些地方发生了贿选、逼选等现象,使人民群众不能选举出自己满意的“当家人”。因此,一定要把好选举关,保证选民真正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使选举权。二是要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农村干部队伍,以改变目前农村干部学历偏低、综合素质不高及其他难以适应新形势的现状,以提升农村干部的整体素质。同时,要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为村级干部队伍储备生力军。三是要规范村干部报酬。拿得太多,群众有意见,太低则影响干部的积极性。可以根据各村的经济发展状况,经群众讨论,村党支部、村委会协商确定一个合理的数额,并与工作任务、工作实绩挂钩。对经济条件比较差的村,乡镇政府一定要帮助落实村干部的报酬,以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四是要克服“家族村官”现象。书记、村长“一肩挑”容易产生腐败,由同一个家族中的人担任也会导致集体腐败。

(四)加强村级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行村级干部任期目标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新的经济监督形式,它通过乡镇审计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的规定,对村级领导班子和主要干部在任期间履行职责过程中所应承担的财务责任、经济责任进行审查核实,并作出真实、客观的评价。这样做,有利于客观公正地核实干部任期内的政绩;有利于客观公正的评价干部任期内遵纪守法、廉政勤政情况;有利于对干部的缺点错误早发现、早提醒,促其改过;有利于及时发现和查处少数干部的违纪违法甚至经济犯罪行为,避免给集体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因此,要不断完善对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定期对村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要重视审计结果在村干部评先评优、提拔任用中的运用,对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村干部要从政治上经济上大力奖励,对任期内表现平庸、无所作为的村干部要降职使用,或是通过法定程序清出干部队伍。

(五)加大查处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由于现有村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普遍比较低,我们不能要求其不想犯、不愿犯,可行的办法就是加大查处力度,增强威慑力,让其不敢犯。为此,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要把查处村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作为办案的一个重点,严肃查处那些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的案件;违纪生育的案件;侵吞公款公物、中饱私囊的案件;与民争利,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的案件;作风粗暴,称王称霸、欺压群众的案件;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案件。要增强大局观念,改进办案方法,提高办案水平,做到保护改革者、帮助失误者、严惩违纪者,为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有力保证。

第20篇:开展违纪违法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开展违纪违法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了《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作为一名普通税务干部,我认真的学习了该规定,通过学习,对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种类及处罚标准等有了比较全面的认识和深刻的理解。

开展违纪违法教育活动,尤为及时,尤为必要,对于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守党纪国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学习,以案为鉴,通过学习各种的违纪违法案例,我们不难看出,他们的不义之财来自权力的“魔棒”,用他们的权力演绎了一场场淋漓尽致的权钱交易之戏。他们无视党纪国法,目无组织纪律,不顾群众利益,弄虚作假,吹牛浮夸,欺上瞒下,独断专行,横行霸道,腐化堕落,不仅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而且使人民群众利益遭受了严重损失,把人心搞乱了,把风气搞坏了,把经济搞垮了。通过这次教育活动,通过对这一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反面典型教材的学习讨论,使我心灵受到极大震动,思想受到深刻洗涤,更是从中得到一些深层次启示和警醒。

二是坚定信念。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是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党员领导干部丧失了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贪污贿赂类、挪用公款类、盗窃诈骗类等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就是在市场经济大

潮中,少数领导干部在金钱、官位、名利的诱惑下,放弃了对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出现了“千里做官为求财”等现象,他们贪污并非生活所困,而是有着多多益善的贪财心理。在市场经济的形势下,只有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坚定自己的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省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立于不败之地。

三是加强《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学习的同时,深刻反思自己,要防腐拒变,这是每一名税务干部最基本的行为准绳。党一直教育我们要廉洁奉公、严格自律,因此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经常检查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始终坚持遵守《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思想意识,构筑坚实依法行政的思想防线。通过不断加强自我学习,我深刻认识到该规定的重要性,以案为鉴警钟常鸣,勤奋做事廉洁做人,我们在学习案例的同时,更加廉洁从业,我全面理解该规定的内容和意义,不断提高法制意识,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要与时俱进,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勤政高效,为税收事业做好本职工作。

村干部违纪违法清理总结
《村干部违纪违法清理总结.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