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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辅警个人总结(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4-20 12:09:27 来源:其他个人工作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公安辅警年终总结(二)

辅警2017年年终总结(二)

一年来,在分局党委和大队中队的统一领导下,我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及十八大会议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严格遵循《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和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政治坚定、执法公正,努力为担负起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做出应有的贡献。现将我一年来工作情况总结汇报

一、思想政治方面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有关精神,注重思想政治修养,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树立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时刻牢记并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政治本色,并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思想意识、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觉悟,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努力争做一名政治思想过硬,业务能力强的新世纪、新阶段的公安民警。

二、公安业务工作方面

不断向先进典型学习,以他们为榜样,做到廉洁奉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而且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时刻约束自己。在实际工作中,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严谨、细致、尽职尽则,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团结同志,认真完成各项任务指标。一年来,在大队中队领导及同志们的关心帮助下,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数十名,调解纠纷300余起。抢险救灾十余起为人民群众挽回财产损失数万元。同时在自己上班期间加强巡逻摸索一套防“两抢”的工作方式,做到少发“两抢”严防恶性案件发生,在一年上班期间无恶性案件发生,圆满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巡逻辖区的治安秩序稳固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有力的净化了巡逻辖区社会风气。

三、组织纪律方面

我将加强组织纪律意识贯穿到工作生活中。不仅是从小事做起,点滴做起,严格要求自己。更在日常生活中注意遵守各项规则制度,每一天上下班,每一次接处警,每一次接待群众,我都做到严格规范,坚持精益求精,不断提高对自身的要求,确保纪律严明,作风过硬。

四、廉政建设方面

在廉政建设中,我坚持做到廉洁自律,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牢记自己是一名人民辅警,不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的老百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自觉维护人民辅警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一年来,保证了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推荐第2篇:公安辅警训练心得体会

训练心得体会

9月12日,我有幸被抽调至华亭县公安局应急处突训练班内,十五天的训练已经过去了七天,这七天内,我们系统学习了队列队形训练、伸缩警棍的使用方法、警棍盾牌的使用以及应急棍的使用。在战训的七天里,深切的感受到了这种培训模式的优处,既能锻炼人,又能开拓视野,增长见识,提高自身素养。在训练中断总结经验,我们增强了警务技能训练以及处置突发性事件及群体性事件的能力,有效地提高里了民警处置突发警情及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

训练开始的时候,我感觉到压力特别大,短短的十五天,我们要学习的内容却有很多,可是自己却时刻用领导的话语来勉励自己。这次训练,不仅仅训练的是我们的体魄,埂训练了我们的责任心以及团队协作精神。只有在艰苦的训练环境和严格的组织纪律才能打造出一支团结奋战的战训队伍,在训练中,我们全体队员没有人叫苦喊累,大家相互鼓励,通力协作,圆满完成了前七天的各项训练。在这样的一支士气旺盛、精诚团结的队伍里面,我深刻领悟到何谓团结精神,何谓工作责任感,也明白如何是一个真正的整体。身为战训队员,我也深刻体会人民警察的真正职责所在。作为一名公安辅警我深刻体会到,练好基本功,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对于做好本职工作是何等的重要。

在我们参训的7天里,天气多变,但我并没有因为雨天或者烈日影响训练的热情,因为我深深明白,作为一名公安辅警,虽然我们不是正式的民警,但是我们却要用一名正式民警的要求来要求自己,收获成功经验,吸取他人沉痛教训,学习业务知识,钻研警务技能,是做好本职工作的起码要求。在整个训练过程中,再苦再累没有怨言,不愿浪费一分钟的时间;训练时刻苦做好每个动作,不吝啬

一身汗水;一刻也不偷懒,我不能为自己所在的团队抹黑。

在这次训练中,我收获了一份成熟,而更重要的是,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生学习最重要,训练是不仅仅是民警的必须课,也是我们辅警必不可少的训练课。即使培训结束后,我仍要继续学习,不断提高。我要不断加强学习和训练,以保持健康的身体,热情的斗志,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做好领导分配给我的工作。这就是我参加县局十五天应急处突训练已经过去七天的实战技能培训的最大收获。

回到自己工作岗位后,我将会继续保持这次战训中养成的良好作风,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提高办案和执法、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时刻以一名正式民警的要求来严格要求自己,履行好一名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

推荐第3篇:公安辅警录用体检标准

公安辅警录用体检标准

第一条 根据公安辅警实际工作需要,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双眼矫正视力(可佩戴眼镜)低于5.0,不合格。

第三条 色盲,不合格。

第四条 有纹身,不合格。

第五条 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六条 男性身高不足170厘米,不合格。

第七条 患糖尿病、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不合格。 第八条 患有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推荐第4篇:辅警考试公安基础知识判断题

辅警考试公安基础知识判断题

判断题(正确选A,错误选B)

1.警察是为全体社会成员服务的,没有阶级性。( ) 2.公安机关的职责是公安机关依法在管辖范围内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 3.维护政权稳定、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秩序是新世纪、新阶段的公安机关的总任务。( ) 4.维护国家安全既是公安机关的工作,也是国家许多部门的工作。( ) 5.吸毒只是危害自己的身心健康,并不危害社会,所以不应受到法律处罚。( ) 1.【答案】B。解析:所谓阶级性,即警察与国家一致的特点。这是各国警察共有的特性。国家要求警察必须与国体一致,与政体一致,与国家意志一致,成为国家忠诚的统治与管理工具。我国公安工作也不例外。故本题说法错误。

2.【答案】A。公安机关的职责是公安机关依法在管辖范围内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故本题说法正确。 3.【答案】B。解析: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公安机关新世纪新阶段的总任务。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是公安机关的重要任务。故本题表述错误。

4.【答案】A。解析:公安工作是依法保卫国家安全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专门工作。维护国家安全是国家许多部门的工作,公安工作主要是依法同那些破坏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进行斗争的工作。故本题正确。

5.【答案】B。解析:吸毒对社会的危害包括:(1)对家庭的危害:家庭中一旦出现了吸毒者,家便不成其为家了。吸毒者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也破害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经济破产、亲属离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难境地。(2)对社会生产力的巨大破坏:吸毒首先导致身体疾病,影响生产,其次是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损失和浪费,同时毒品活动还造成环境恶化,缩小了人类的生存空间。(3)毒品活动扰乱社会治安:毒品活动加剧诱发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社会治安,给社会安定带来巨大威胁。一般情况,吸毒违法,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持有毒品较多,则构成刑事犯罪,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故本题说法错误。

判断题(正确选A,错误选B)

6.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为不满16周岁。( ) 7.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 8.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公安机关只对刑事案件的侦查、逮捕予以负责。( ) 9.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 10.对侦查终结应当提出起诉意见的案件。公安机关应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 6.【答案】B。解析:完全无责任年龄为不满14周岁,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相对责任年龄为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完全责任年龄为16周岁以上。故本题说法错误。

7.【答案】A。解析:《刑法》第133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故本题判断正确。

8.【答案】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题干表述错误。故本题选B。

9.【答案】A。解析:《刑事诉讼法》第4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故本题说法正确。

10.【答案】A。解析: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是依照法律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决定、执行强制措施;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已经追究的,撤销案件;对侦查终结应当提出起诉意见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对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给予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代为执行刑罚;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故本题答案正确。

判断题(正确选A,错误选B)

11.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登记。( ) 12.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 13.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 14.法作为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是法治国家中大多数公民意志的体现。( ) 15.我国的国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体是人民民主专政。( ) 11.【答案】B。解析: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故本说法错误。

12.【答案】A。解析: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故本说法正确。

13.【答案】B。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是向公安机关提出,故本题说法错误。

14.【答案】B。解析: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法体现的是整个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人或少数人的意志,同时也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简单的相加。故本表述错误。

15.【答案】B。解析: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我国国体的明确规定。简单地说就是人民民主专政。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题干表述反了,故本题说法错误。

“警察”起源于希腊语,其最初的含义是指( )。 A.警告、诚示 B.氏族武装 C.通缉、缉拿 D.都市行政

【答案】D。解析:“警察”一词英文为police,它源于希腊语politician,最初的含义是指都市的统治方法或都市行政。在现代,警察的含义一般是指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秩序、惩治犯罪、保卫国家安全的国家行政力量。故本题答案为D。

国家是维护( )的暴力组织。 A.统治阶级利益 B.被统治阶级利益 C.剥削阶级利益 D.人民群众利益

【答案】A。解析:国家的本质是阶级意志的体现,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统治,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暴力组织。故本题答案为A。

督察机构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执勤活动进行同步动态监督,属于督察方式中的。( ) A.同步督察 B.专项督察 C.专门督察 D.现场督察

答案:D。解析:督查监督的主要方式有:1.现场监督,是指督察机构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执勤活动进行的同步动态监督。2.专项督察,是指督察机构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重大警务部署,特别是针对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门性、治理性督察活动。3.核查投诉;4.警务评议;5.网上督察。故本题答案选D。

“二十公”提出的规范职务序列是指从警察职业的性质、特点和工作任务出发,将公安队伍的组成人员分为( )进行管理,并根据不同特点分别设置职务序列,以体现公安机关不同于一般公务员的特点,充分调动公安民警工作的积极性。

A.警官、警员、专业技术人员、辅助人员 B.警官、警员

C.高级警官、中级警官、初级警官、辅助警官 D.警官、警察

【答案】A。解析:指从警察职业的性质、特点和工作任务出发,根据《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分为警官职务、警员职务、警务技术职务。根据警官、警员的不同特点,分别设置警官职务序列、警员职务序列、警务技术职务序列,以体现公安机关不同于一般公务员的特点,充分调动公安民警工作的积极性。故本题答案选A。

人民警察内务建设的原则是( )。 A.从严治警、依法治警

B.培养公正廉明、英勇善战、无私无畏、雷厉风行的优良警风 C.严格教育、严格训练、严格管理、严格纪律 D.高效务实、加强监督、着眼基层

【答案】D。解析:人民警察内务建设的原则是:高效务实、加强监督、着眼基层。故本题答案选D。 下列有关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的说法,错误的有( )。 A.人民警察使用制服性、驱逐性警械之前,必须要先予以警告 B.人民警察使用驱逐性、制服性警械,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为限度 C.当犯罪分子失去继续实施犯罪能力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武器 D.对于正在进行持刀抢劫的孕妇可以使用武器

【答案】D。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七条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等驱逐性、制服性警械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警械,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为限度;当违法犯罪行为得到制止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第十条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使用武器:(一)发现实施犯罪的人为怀孕妇女、儿童的,但是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暴力犯罪的除外;(二)犯罪分子处于群众聚集的场所或者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的,但是不使用武器予以制止,将发生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除外。持刀的孕妇不符合使用武器的情形,不得使用武器。本题答案为D。

齐某被公安局拘留。在该公安局的拘留行为被确认为违法并被撤销后,该公安局应在侵权范围内,对损害齐某名誉权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的方式不包括( )。

A.消除影响 B.恢复名誉 C.赔礼道歉 D.支付赔偿金

【答案】D。解析:公安局应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对名誉权造成损失,国家不应支付赔偿金。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自动放弃犯罪行为,从而避免了犯罪结果的发生,这种行为属于( )。 A.犯罪预备 B.犯罪表示 C.犯罪未遂 D.犯罪中止

【答案】D。解析:《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未成年人,人民法院( )为其指定辩护人。 A.可以 B.应当 C.必须 D.有权

【答案】B。解析:审判时候年龄未满18周岁,如果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因为未成年人正在生长、发育阶段,智力发育还不够完善,社会知识少,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同时,也缺乏依法保护自己诉讼权利的意识。由于未成年人处于这样一个特殊的时期,法律这样规定,也是充分保障其权利的具体体现。故本题答案选B。

在我国的各种政治力量中,领导公安工作的政治力量只能是( )。 A.多党协商 B.政治协商 C.中国共产党 D.民主党派

【答案】C。解析: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是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党在领导权上具有绝对的优势,这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性质的要求,是维护党、国家、人民利益的要求。故本题答案选C。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 )。 A.可以采用拘传措施 B.只能在公安机关进行

C.通常应当到证人所在单位或住处进行 D.可以通知多个证人一起,同时进行 【答案】C。解析: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所以本题答案为C。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领导建立的公安保卫组织主要有( )。 A.中央特科 B.国家政治保卫局 C.社会部 D.东北公安部

【答案】ABCD。解析: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指1919年到1949年间。我党建立的公安保卫组织有中央特科、国家政治保卫局、陕甘宁边区人民警察、社会部、哈尔滨市公安局、华北局社会部、华北人民政府公安部、东北公安部。故本题答案为ABCD。

判断题

1.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 2.我国《刑法》为了鼓励公民同犯罪行为作斗争,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3.紧急避险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1.【答案】A。解析: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五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故本题说法正确。

2.【答案】A。解析:《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故本题说法正确。

3.【答案】A。解析:《刑法》第二十一条【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故本题说法正确。

判断题

1.公安机关接到有关公民的报案后,应当按照管辖予以立案。( ) 2.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仍然可以处罚。( ) 3.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应当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 1.【答案】B。解析: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并按照管辖范围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及时移送主管机关处理。故本题说法错误。

2.【答案】B。解析: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3.【答案】B。解析: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第二款: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故本题说法错误。

选择题

人民政协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所采用的主要形式是( )。 A.提出批评、建议 B.进行调查、审查 C.审查、批准、决定、命令 D.受理人民群众举报、申诉

【答案】A。解析:人民政协的监督,是指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界人士依法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公安机关任用的其他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察和督促。人民政协主要是通过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提出批评、建议等方式进行。

警察的职能是由( )的职能决定的,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A.阶级 B.国家 C.政府 D.党

【答案】B。解析:警察的职能,是指警察的社会效能和作用。警察的职能是由国家的职能决定的,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故本题答案选B。

选择题

正当防卫的目的是( )。 A.保护本人的利益免收不法侵害 B.保护公共利益、本人利益免受不法侵害 C.保护公共利益、本人和他人利益免受侵害

D.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和他人的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答案】D。解析:《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选择题

公安派出所有权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处罚的最高额是( )元。 A.200 B.5000 C.500 D.1000 【答案】C。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选择题

拘传适用的对象是( )。 A.被告人 B.犯罪嫌疑人 C.当事人 D.证人

【答案】AB。解析: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故本题答案选AB

推荐第5篇:辅警公安业务知识试卷(含答案)

绍兴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辅警 公安业务及法律知识测试

(测试时间60分钟)

姓名 成绩 .

一、判断题 (每题2分,共20分)

1、在我国领域、船舶、航空器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有法律特别规定的外,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 √ )

2、人民警察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应当采取强制手段。( × )

3、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应当调解处理。( × )

4、间歇性的精神病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 )

5、宋某因泄私愤持炸药到孙某家中相威胁,民警接到报警后到现场,发现宋某正欲点燃炸药引爆。在这种情况下,民警可以不警告即使用武器。( √ )

6、公安机关对年满70周岁以上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能执行行政拘留。( √ )

7、城市人民警察执行巡逻时,一般以车巡为主,自行车、步巡相结合的方式。( × )

8、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处理的,不再处罚( √ )

9、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 )

10、当人数超过1000人的大型文娱、体育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 )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

1、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规定,人民警察对结伙斗殴、殴打他人、寻衅滋事、侮辱妇女的违法犯罪分子,经警告无效的,( A )。

A、可以使用驱逐性、制服性警械

B、可以使用武器

C、应当使用武器

D、应当使用驱逐性、制服性警械

2、下列情形中,不适用治安调解的是( C ) A、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B、偷开他人机动车

C、结伙斗殴

1 D、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3、甲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查获,决定治安拘留15日,同时查明其还有抢夺行为,决定治安拘留10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甲应当执行治安拘留的期限是( C )

A、10日

B、15日

C、20日

D、30日

4、使用驱逐性、制服性警械,哪条不属于应当遵循的规定( B ) A、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为限度

B、适度惩罚违法犯罪分子

C、符合法定使用的情形

D、尽量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5、对于6个月内曾受过治安处罚,再次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应当( A ) A、从重处罚

B、加重处罚

C、减轻处罚

D、从轻处罚

6、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 A )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

)小时。

A、8小时

24小时

B、8小时

12小时

C、12小时

24小时

D、6小时

12小时

7、公安机关调解处理的行政案件,调解达成协议并履行的,公安机关( D )予以治安处罚。 A.应该

B.从轻

C.减轻

D.不再

8、下列不能独立行使治安管理处罚权的单位是( C )

2 A、公安派出所

B、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局

C、政府综合执法机构

D、铁路、民航、交通和森林公安机关

9、公安机关作出(

)以及(

)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 D )

A、吊销许可证

500元以上罚款

B、5日以上行政拘留

2000元以上罚款 C、10日以上行政拘留

500元以上罚款

D、吊销许可证

2000元以上罚款

10、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 C )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A、警告或者300元以下罚款

B、吊销许可证

C、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D、500元以下罚款

11、( B )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求助工作,并对求助站进行指导、监督。 A、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C、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D、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12、公民不得在其( B )以外的城市发动、组织、参加当地公民的集会、游、示威 A、出生地 B、居住地 C、户籍地 D、工作地

13、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履行职责时,可以根据现场需要经( B )批准,使用警戒带。 A、公安部门负责人 B、公安部门现场负责人 C、公安部门分管负责人 C、公安部门相关部门负责人

14、下列物品中,哪件不是警械( B ) A、警棍 B、防暴盔甲服 C、高压水枪 D、脚镣

3

15、《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中所指的继续盘问时限最长为( C ) A、12小时 B、24小时 C、48小时 D、72小时

16、民警倪某和谢某对具有违法嫌疑的陆某进行口头传唤,陆某不肯配合,并大声辱骂民警,引来大批围观群众。倪某和和谢某见状,决定对陆某实行强制传唤,并对其使用了手铐,将陆某带回派出所。经调查未发现陆某违法犯罪的情况。民警倪某和谢某对陆某使用手铐的行为( B )

A、合法,因为陆某辱骂了民警

B、合法,因为执行强制传唤时陆某有可能脱逃、反抗等危险行为 C、违法,因为陆某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

D、违法,因为陆某并没有对民警实施暴力

17、下列选项中,表述错误的是( B )

A、人民警察使用武器的,应当将使用武器的情况如实向所属机关书面报告

B、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使用武器造成无辜人员伤亡的,一般应当由个人承担主要责任 C、犯罪分子停止实施犯罪,服从人民警察命令的,人民警察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武器 D、犯罪分子失去继续实施犯罪能力的,人民警察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武器

18、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人员越过依照规定设置的临时警戒线,进入不得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特定专制周边一定范围或者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人民警察可以( D )或立即予以拘留。 A、警告 B、劝离 C、驱赶 D、强行带离

19、政法干警必须遵守的政治原则是( B )。 A.执法为民

B.坚持党的领导 C.公平正义 D.服务大局

20、中国共产党第( D )次全国代表大会将于2012年下半年在北京召开。中央确定,代表名额共2270名,由全国40个选举单位选举产生。

A、十五 B、十六 C、十七 D、十八

4

三、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下列行为不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调整范围的是(ACD

A、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B、偷开他人机动车的

C、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的

D、因校园意外伤害行为发生损害赔偿争议的

2、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罚,应当遵循的原则是(ABCD

A、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原则

B、公开、公正原则

C、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原则 D、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3.根据有关规定,下列属于不得适用当场处罚程序的案件的有( BC )。 A、某酒吧内打人 B、拉客招嫖 C、赌博案件 D、利用他人乞讨

4、下列有关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责任能力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CD

A、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C、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视情况不予处罚 D、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必须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5、下列关于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表述,正确的是( AC )

A、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只能由公安机关作出,其他任何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无权作出

B、公安派出所有权作出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仅限于警告和2000元以下的罚款

C、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限制人身自由1日,应当折抵行政拘留1日

D、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决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必须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本人的陈述。但是只有本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的,不能作出处罚决定

6、以下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不执行行政拘留”制度的理解,正确的是(ABCD) A、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属于“不执行行政拘留”制度的对象。

5 B、七十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属于“不执行行政拘留”制度的对象。 C、“不执行行政拘留”,是指可以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但不投送拘留所执行,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做好帮教工作。

D、“不执行行政拘留”对象,年龄认定、怀孕、哺乳状态确定,既包括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时实际情况,也包括正要执行行政拘留时的实际情况。

7、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ABCD)

A、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

B、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C、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 D、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9、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 ABCD ) A、刑事案件 B、治安案件

C、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D、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

8、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需要准确把握的基本内涵是( ABD )。 A.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B.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 C.自觉接受监督 D.严格依法办事

四、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

1、简述一日生活制度中起床时间、早操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上午训练结束时间及午休开始时间、下午训练结束时间、晚上学习结束时间和熄灯时间。答:起床时间 6:15 早操开始时间 6:30 早操结束时间 7:15 上午训练结束时间 11:15 午休开始时间 12:10 下午训练结束时间 16:45 晚上学习结束时间 21:00 熄灯时间 22:00

6

2、辅警实行半军事化管理,按照《人民警察内务条令》要求,必须抓好仪容仪表和行为规范,做到“四统一”,简述何为“四统一”。答:服装统一,标志统一,称谓统一,内务统一。

3、辅警队员遇到有重大事项应当请求报告,并填写《绍兴市公安局辅警队员重大事项报告表》,请简述其中任意3条。答:(1)、本人自行参加的各种学会、协会的情况;

(2)、本人、配偶以及直系亲属出国(境)活动情况;

(3)、本人确定恋爱关系、结婚、离婚或复婚情况;

(4)、本人、配偶以及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情况;

(5)、因发生意外灾害事故,给本人家庭带来特殊困难的情况;

(6)、本人认为应当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4、根据《绍兴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辅警队伍管理规定》,简述辅警队员必须遵守的保密守则。答: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不该问的秘密不问;

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不该带的秘密不带;

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不自私复制、保存和销毁秘密。

推荐第6篇:保定市公安招聘辅警通知

2014保定市公安招聘辅警通知

一、招聘岗位

招聘的人员配属到保定市南市区公安分局从事巡特警辅警工作。

二、招聘数额和条件

此次共招聘巡特警警辅30名,全部为男性。具体条件如下:

(一)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自愿从事巡特警警辅工作,本人和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年龄在18至25周岁之间(1989年7月20日至1996年7月20日),保定市户口(含各县、市、区)。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优秀复转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单侧裸眼视力在4.8以上。

(五)形象良好,体型端正,男性身高在1.73米以上,体重不得超过标准体重的25%,低于标准体重的15%以上。

(六)武警及具有攀爬、搏击、抓捕、特驾、搜排爆的人员优先录用。(七)服从岗位分配、调整。

三、待遇

基本工资1320元,绩效400元(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发放),统一缴纳五险,具体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安排食宿。

四、聘任期

每个聘任期为三年(含试用期3个月)。聘用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聘期,年龄不超过35周岁。聘任期届满后,解聘人员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五、招聘程序

采取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培训、录用等程序进行招录。

六、报名

秦皇岛人事考试网:http://qinhuangdao.offcn.com/?wt.mc_id=bk11225

1、时间:2014年8月6日至2014年8月 12日(周六日不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地点:保定光禹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红旗大街北口20米路东)

3、联系人:王女士,电话:0312-5013992;4须知: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退伍证、其他相关特长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户籍等情况进行初审,并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七、笔试、政审、体检、体能测试、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秦皇岛人事考试网:http://qinhuangdao.offcn.com/?wt.mc_id=bk11225

2014年8月5日

推荐第7篇:辅警个人工作总结

辅警个人工作总结

张成辉,男,汉族,生于1982年10月30日,家住丹东振安区五龙背镇和平村。从小的愿望就想当一名人民警察。终于在今年即将收获的8月,光荣的加入了警察这支光荣的队伍——巡特警大队一名合格的辅警。仔细算算已经在本职岗位上劳作了快4个月的光景。在大队领导的正确指导和关心下,结合大队和自身工作的具体实际情况,认真分析思考研判,扎实勤奋工作,在各方面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圆满完成了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现将参加工作以来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汇报如下,请领导批评指正:

关于“德”方面

一方面:我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来武装自己,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公安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场坚定,是非分明。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决“文明执法”“执法为民”。以新时期人民警察职业道德、人民警核心价值观严格要求自己。始终坚持“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和气,办事公道”的原则,认真倾听事件双方人员的辩解和困难群众的诉求。

另一方面:自己始终坚持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尊重家人、尊重民警,在家听家长的话,在单位听领导的话,在工作中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对自身和同事们在工作、生活、思想上出现的情绪波动,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掌握、及时协调、及时鼓励,坚持职业道德养成教育,消除心理障碍,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进行工作。

关于“能”方面

在工作中,自己从事的是协同民警处理110接处警、维护社会治安的工作。坚持各方面的业务学习,注重全方位的提高自己,工作做到有分析研判、有计划、有步骤、合理地组织实施。在协同民警同志接处警和处理各种事件的工作中,根据不同的事件和服务对象,采取不同的、灵活的方法加以控制和服务;根据不同的事件性质、事件缘由等,采取多方面的、认真的听取事件双方的发生原因,确定准确的调解方式和处理方法。采取科学灵活的工作措施,科学合理的安排自己的本职工作。自己在业务能力、协调能力、研判能力和服务群众的能力等方面均得到了很大提高。

关于“勤”方面

在工作中,虽然自己只是一名协同民警办案的辅警,但在大队领导的指导和关心下始终起好模范带头作用,规范着装、服从命令。在大队自己是辅警,必须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但又是清洁员,在休息室里,能主动的清扫卫生,整理物品,保持室内的清洁,让上班的同事和民警保持良好心情。还是巡逻车的保养员;接班后第一件事,就是拿着扫帚清扫车内卫生,和同事一起清洗车身,检查车内设施好坏。无论刮风下雨,从不迟到早退。个人工作态度是端正的,敬业精神是挚诚的。

关于“绩”方面

说到成绩,和工作十几年或几十年的民警同志相比,对于我这个才工作了不到4个月的辅警来说实在有些微乎其微。但是在我的心中就是因为这一点点小的成绩,才让我更坚实了警察的这条道路。作为一名辅警,我们的工作是平凡的,但在平凡的岗位中,我始终坚持高度负责的态度和任劳任怨的工作作风,把群众的难处当作自己的难处,设身处地的为人民群众着想,不管是对于百姓纠纷、求助、打架、盗窃等等110接处警工作,还是为十八大平安顺利召开的保卫卡点工作我都尽量做到最好。通过自己辛勤付出,受到领导和同事的充分肯定的同时,也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正是这份信任不断的鞭策着我,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发扬任劳任怨的工作作风,并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争取在顾总业绩上能有更大突破和创新,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

关于“思”方面

我始终以共产主义为旗帜,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工作中坚决同一切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并严格遵守公安部“五条禁令”,认真学习“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端正作风,切实提高自己的素质。在思想上坚决抵御资产阶级的自由主义等一切腐朽思想的侵蚀。促使自己成为一名作风优良的人民辅警。

通过这段时间的工作和学习,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认可,但同时也认识到自己存在着许多不足。

首先,由于工作实践不长,实践经验有所不足。在业务方面理论运用还不是很成熟,需要进一步的学习业务理论知识,并认真向每一位民警求教,汲取各位同事的宝贵经验,适应工作上的需要。

其次,在出警工作和案件办理过程中有些法律知识还不是很成熟,需要进一步的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

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我将针对自己的这些不足,加强学习,虚心向老同志学习,把老同志处理事件方面的实践经验化为己用,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更深入的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真正成为一名便民、利民、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人民辅警。

推荐第8篇:辅警年度个人总结最新

当前,我国辅警队伍的发展已颇具规模。治安员、交通协管员等各类辅警已成为公安民警的得力助手和有效补充,为维护社会治安作出了重要贡献,缓解了日趋复杂的治安形势给公安机关及社会带来的治安压力。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辅警年度个人总结最新范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辅警年度个人总结最新范文一

一年来,我热衷于本职工作,严格要求自己,摆正工作位置,在领导的关心栽培和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始终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我,始终勤奋工作,认真完成任务,履行好岗位职责,各方面表现优异,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肯定。现将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严于律已,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政治思想觉悟得到提高

一年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强化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自己又缺乏工作经验,所以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积累充实自我,才能锻炼好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这一年来,始终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不断提高了自身综合素质水平。

是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其科学,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公安会议精神。认真系统地学习了党的基本知识和各种理论著作,进一步夯实了理论基础,提高了党性熟悉和思想道德素质

二、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始终保持虚心好学的态度对待业务知识的学习。

一年来,在所长的带领下,走帐串户,参加牧民代表会议、座谈会等各种会议,到生产、建筑实地考察,学习了许多牧民工作方法,更是直接与群众直接接触,真正做到深入到群众中去。平时,多看、多问、多想,主动向领导、向群众请教问题,机关学习会、各种工作会议都是我学习的好机会。

三、存在的问题

回顾一年的工作学习,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我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学习不够。当前,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公安科技迅速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新知识新科学不断问世。面对严峻的挑战,缺乏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将不能适应新的要求。

二是在工作压力大的时候,有过畏难情绪,这是自己政治素质提高,也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解决不好的表现。

诚然,在一年的工作中我有得也有失,但是我相信只要找准自身差距和不足,在领导的关心和同志帮助下,就一定能创造性地开展公安执法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率,起真正成为一名便民、利民,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合格协警员。

辅警年度个人总结最新范文二

一年来,在分局党委和大队中队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严格遵循《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和第**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政治坚定、执法公正,努力为担负起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做出应有的贡献。现将我一年来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公安业务工作方面

不断向先进典型学习,以他们为榜样,做到廉洁奉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而且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时刻约束自己。在实际工作中,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严谨、细致、尽职尽则,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团结同志,认真完成各项任务指标。

一年来,在大队中队领导及同志们的关心帮助下,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数十名,调解纠纷300余起.抢险救灾十余起为人民群众挽回财产损失数万元。同时在自己上班期间加强巡逻摸索一套防“两抢”的工作方式,做到少发“两抢”严防恶性案件发生,在一年上班期间无恶性案件发生,圆满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巡逻辖区的治安秩序稳固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有力的净化了巡逻辖区社会风气。

二、思想政治方面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有关精神,注重思想政治修养,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树立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时刻牢记并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政治本色,并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思想意识、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觉悟,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努力争做一名政治思想过硬,业务能力强的新世纪、新阶段的公安民警。

三、廉政建设方面

回顾一年的工作学习,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我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学习不够。当前,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公安科技迅速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新知识新科学不断问世。面对严峻的挑战,缺乏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将不能适应新的要求。

二是在工作压力大的时候,有时情绪过于急躁,这是自己政治素质还不够高的表现。

四、组织纪律方面

今年以来,我将加强组织纪律意识贯穿到工作生活中。不仅是从小事做起,点滴做起,严格要求自己。更在日常生活中注意遵守各项规则制度,每一天上下班,每一次接处警,每一次接待群众,我都做到严格规范,坚持精益求精,不断提高对自身的要求,确保纪律严明,作风过硬。

针对以上问题,我为明年确定了努力方向是: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要适应新形式下公安工作的新要求,必须要通过对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深入学习,增强分析问题、理解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

二是增强大局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克服自己的消极情绪,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积极配合领导同事们把工作做得更好。

三是打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脚踏实地的工作。时刻用周部长四句话为行动指南,以新世纪、新阶段的三大历史使命为己任,深入群众,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不断丰富警民关系,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落实到行动中去。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真正成为一名便民、利民,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合格警察。

辅警年度个人总结最新范文三

自大队集中开展执法教育整顿活动的安排部署,通过学习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自己近两年的实际工作情况,个人对照活动要求,就当前*执法现状行为,从公正执法、规范执法等方面进行了自查自纠,找出问题

一、路面执勤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1、执法过程中态度不好导致警民关系紧张。

2、查纠是否存在随意执法、乱作为行为。主要是执法程序不规范,*不及时、不认真;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法律文书制作使用不规范。

二、剖析原因

*执法现状以及警民引发矛盾的根源。城区交通管理的现状:*每天除了负责城区各路段交通秩序外还担负着城区巡逻,执勤等工作,由于当前车流量大,警力不足等各方面原因,因此有些驾驶人只要在没有*执勤的路段或路口,无视交通信号存在,随意行车,有的甚至为逃避违章时监控的抓拍,故意用光盘遮挡住车牌。尽管中队开展多项专项治理活动,但取得效果只能起到短暂的作用,没过多久便会出现反弹现象,加之广大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甚至有些群众认为*纠其违法行为是在故意找茬,不给予配合,认为自己有关系,辱骂民警,对民警实施暴力,因此警民关系一直很紧张。

二、采取各项措施方法,把执法为民融入到整体工作中去。

(一)、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对不符合法律要求的违法行为实行严格查处,查纠过程中,首先要改变执法态度。纠正违法行为先敬礼,告知驾驶人违法行为后,实施处罚,填写法律文书的时候书写工整,字体规范,运用法律文书正确无误。面对不理解的群众,耐心的对驾驶人解释。

(二)、端正执法态度,改变执法观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我们更应该认识到自觉服务于群众的重要性。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理念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工作中彻底消除冷、横、硬、推,工作之余,要用换位思考的方式,以自己是一名普通的群众查找自身不足,提高认识,做到言行举止文明。

通过开展执法监督自查自纠,使自己充分认识到自身在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通过不断加强对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强自身纪律作风修养,查缺补漏,切实提高自身执法水平和作风修养,在人民群众间树立良好的*形象。

辅警年度个人总结最新范文四

9月12日,我有幸被抽调至华亭县公安局应急处突训练班内,十五天的训练已经过去了七天,这七天内,我们系统学习了队列队形训练、伸缩*的使用方法、*盾牌的使用以及应急棍的使用。在战训的七天里,深切的感受到了这种培训模式的优处,既能锻炼人,又能开拓视野,增长见识,提高自身素养。在训练中断总结经验,我们增强了警务技能训练以及处置突发性事件及群体性事件的能力,有效地提高里了民警处置突发警情及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

训练开始的时候,我感觉到压力特别大,短短的十五天,我们要学习的内容却有很多,可是自己却时刻用领导的话语来勉励自己。这次训练,不仅仅训练的是我们的体魄,埂训练了我们的责任心以及团队协作精神。只有在艰苦的训练环境和严格的组织纪律才能打造出一支团结奋战的战训队伍,在训练中,我们全体队员没有人叫苦喊累,大家相互鼓励,通力协作,圆满完成了前七天的各项训练。在这样的一支士气旺盛、精诚团结的队伍里面,我深刻领悟到何谓团结精神,何谓工作责任感,也明白如何是一个真正的整体。身为战训队员,我也深刻体会人民警察的真正职责所在。作为一名公安辅警我深刻体会到,练好基本功,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对于做好本职工作是何等的重要。

在我们参训的7天里,天气多变,但我并没有因为雨天或者烈日影响训练的热情,因为我深深明白,作为一名公安辅警,虽然我们不是正式的民警,但是我们却要用一名正式民警的要求来要求自己,收获成功经验,吸取他人沉痛教训,学习业务知识,钻研警务技能,是做好本职工作的起码要求。在整个训练过程中,再苦再累没有怨言,不愿浪费一分钟的时间;训练时刻苦做好每个动作,不吝啬

一身汗水;一刻也不偷懒,我不能为自己所在的团队抹黑。

在这次训练中,我收获了一份成熟,而更重要的是,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生学习最重要,训练是不仅仅是民警的必须课,也是我们辅警必不可少的训练课。即使培训结束后,我仍要继续学习,不断提高。我要不断加强学习和训练,以保持健康的身体,热情的斗志,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做好领导分配给我的工作。这就是我参加县局十五天应急处突训练已经过去七天的实战技能培训的收获。

回到自己工作岗位后,我将会继续保持这次战训中养成的良好作风,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提高办案和执法、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时刻以一名正式民警的要求来严格要求自己,履行好一名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

辅警年度个人总结最新范文五

辅警,有的也称为协警,是指在编警力以外的直接协助国家在编公安民警履行各项职能的辅助力量。其性质属于在编警力以外的辅助警力,其功能主要是弥补在编警力的不足,起辅助、协助作用虽然公安民警是我国公安行政执法的主要力量,但是在我国公安行政执法中,大量辅警人员的存在已是一种不可忽视的现实。

和平年代,社会各界和民众对社会公共安全和治安形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我国警力资源匮乏的大背景下,辅警自身的特点和优势使其在治安防控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影响和作用。

首先,辅警工作有效解决了警力资源不足现状。我国处在经济增长期,剩余劳动力转移至城市,就业和失业问题显著,犯罪率大幅上升,群防群治任务加重,警力资源与日趋增加的工作任务完全不成比例,警力资源匮乏问题越显突出。选择辅警力量,可以缓解在编警力不足,又能解决就业,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其次,辅警工作关系到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和治安综合治理。一个完善的治安防控体系是由政府和民间两方面共同构成的,只靠公安机关是不够的,辅警在治安防控和群防群治方面作用很大,公共安全防控体系的构建和治安的综合治理都需要民间性质的辅助警力广泛参与,而辅警的特点使其能够灵活应变当前的市场经济对各类治安防控工作的要求,更大范围的维护社会稳定。

第一,不断加强自身的思想政治修养。这是警察素质的首要内容,也是辅警素质的灵魂。*指出:“思想政治素质是最重要的素质,是素质教育的灵魂”。这一重要的论述在辅警素质教育和建设中显得尤为重要。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辅警人员的的重任。政治过硬、政治坚定是辅警人员的素质灵魂。第二,不断学习法律知识。辅警工作具有很强的法律性,只有依法办事、依法行政

才能保证辅警工作的有效性和公正性。没有法律作为依据,辅警工作就失去了效率源泉,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没有法律的约束,辅警工作就会偏离方向,国家的和形象就会受到损害,社会的利益就会受到侵犯。因此,作为辅警人员,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是提高自身整体素质的一个不可忽视、非常重要的方面。第三,不断提高身体心理素质。辅警工作的突发性、紧急性、敏捷性、对抗性和艰巨性都要求辅警人员必须有一个健康的体魄。随着形势的发展和社会的变化,辅警工作的危险性、对抗性在增加,这对辅警人员的身体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无论是抓捕、查缉,还是连续作战、长距离作战等,无不以强健的体魄为条件。同样,辅警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还要求辅警人员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要沉着而不急躁;要坚强而不脆弱;要果断而不犹豫;要信心充足而不恐惧;要坚韧不拔而不半途而废。具备了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我们就有了做好辅警工作的可靠保障。一一如何做好一名优秀的辅警管理民警:党正经

首先衷心感谢组织上给予我们这样一个展示自我、锻炼提高的机会。同时,也十分感谢领导、同事们对我的关心、信任和支持。

此次作为从荆门市挑选出来的189名符合条件的辅警之一,我感到十分荣幸。我先简单介绍下自己,我叫曾龙星,1989年出生,退伍军人。

通过这段时间的培训和实习,使我进一步了解到了辅警职业的神圣,同时也感到责任的重大。我门不仅学到了丰富的知识,还进一步提高了业务素质,也意识到了在如何做好一名优秀的辅警,我们需要不断的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和素质。

第一,不断加强自身的思想政治修养。这是警察素质的首要内容,也是辅警素质的灵魂。*指出:“思想政治素质是最重要的素质,是素质教育的灵魂”。这一重要的论述在辅警素质教育和建设中显得尤为重要。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辅警人员的的重任。政治过硬、政治坚定是辅警人员的素质灵魂。

第二,不断学习法律知识。辅警工作具有很强的法律性,只有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才能保证辅警工作的有效性和公正性。没有法律作为依据,辅警工作就失去了效率源泉,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没有法律的约束,辅警工作就会偏离方向,国家的和形象就会受到损害,社会的利益就会受到侵犯。因此,作为辅警人员,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是提高自身整体素质的一个不可忽视、非常重要的方面。

第三,不断提高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辅警工作的突发性、紧急性、敏捷性、对抗性和艰巨性都要求辅警人员必须有一个健康的体魄。随着形势的发展和社会的变化,辅警工作的危险性、对抗性在增加,这对辅警人员的身体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无论是抓捕、查缉,还是连续作战、长距离作战等,无不以强健的体魄为条件。同样,辅警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还要求辅警人员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要沉着而不急躁;要坚强而不脆弱;要果断而不犹豫;要信心充足而不恐惧;要坚韧不拔而不半途而废。具备了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我们就有了做好辅警工作的可靠保障。

身为一名辅警,我们有责任、由义务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通过不断地学习,在思想上、文化上、行动上充实自己,努力提升自身的素质。用健全的人格塑造自我的美好心灵,以无私奉献的精神去当一名正式的辅警,做到一个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放心,让同事放心的一个好辅警。

推荐第9篇:辅警

辅警/安全/规范/行政辅助/立法

内容提要: 辅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安全治理力量,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对公安机关而言,辅警起到了重要的补充和替代作用。警察主要从事实质性和高权性的执法工作,而由辅警从事简单事务性和机械程序性的工作,实现有限警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然而,由于缺乏法律的明确规定,公众对辅警主体合法性的质疑一直在持续,辅警的法治化之路势在必行。该路径应该在遵循法律保留原则的前提下,应用行政辅助理论,建构辅警合法性基础。辅警的主体立法可以通过公安部的部门统筹立法、地方区别立法的两种具体方案展开,在清理文件的同时规范立法。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口等生产要素流动性更加普遍化,阶层分化导致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愈发显现,违法和犯罪严重冲击着正常社会秩序,安全不再是触手可及的公共品,而是需要在精巧设计和严厉执行下的奢侈品。警力不足既是现有安全和秩序不尽如人意的借口,也是警察寻求更多关注、更多宽容,进而谋求制度变革的源动力。应对警力不足的最佳方式当然是无增长改善,[1]苏州的警务创新在很多具体做法上与之契合, [2]但是,无增长改善在大部分时候不具有普遍应用的效果,在创造力短期内提高有限的情况下,有效应对警力不足的方式就是增加警力。更多的警察需要同比例的扩大财政支出,这与政府机构改革的基本原则背道而驰,也不符合有限政府和服务政府的理念。同时,一个不断膨胀的警察机关既可能创造出更好的安全和秩序格局,也可能成为自由和效率等更高位阶价值的破坏者。因此,长期以来,警察机关采取招募治安联防队员、辅警等称谓不同但内涵一致的警察辅助力量予以应对。由于缺乏相关法律规定,在行政法主体理论匮乏的情况下,警察辅助力量的合法化解释显得捉襟见肘,只做不说、只看效果不看授权,成为警察辅助力量的基本生存样态。

一、定位依据:基于公民安全和公共安全的治理思路

警察权力来源的依据在于实现法的安全和秩序价值,与此同时,安全和秩序也是人类不同主体共同捍卫的价值,在实现安全和秩序的目的过程中,警察从来都不是唯一的选择。对于私法主体的安全和秩序而言,个人、法人、其他组织必须首先承担起自我保护的职责,警察只有在其自身力有所不及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而在公共领域,完全开放或者半开放的时空内部,警察是第一责任主体,对于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负有义不容辞的义务。警察权行使不仅来源于警察法的直接授权,也来源于其他行政法或者公法的间接授权,在城市综合执法中警察往往担当强制力保留的角色,通过行政协助的方式实现城市管理中综合执法的整体目的。当警察、社会中间层、私人等不同主体同时拥有对安全和秩序的诉求时,各自所占据的位阶、比例、原则、方式、手段等即成为法治国家的基本规范,警察起着重要的示范和引导效能,这也是治安联防、辅警、保安、私家侦探等主体存在的合法性依据。警察辅助力量来源于人民群众,基本任务是协助警察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并逐渐成为国家和民间通力协作的典范,从国家到地方均受到普遍重视。不过在国家强化其控制社会的功能后,协作逐渐变成领导与组织,警察辅助力量基本丧失其自治性,通过国家和地方性文件对治安联防和辅警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这一发展脉络。

(一)辅警前身—治安联防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软法规范

为了应对严峻的社会治安问题,199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第5条指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发动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动员和组织城镇居民和农村村民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学生,建立群众性自防自治的治安保卫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和警民联防活动。”治安联防属于群防群治机制的组成部分,在组织领导上凸显公安机关的主导性,在经费来源上强调“群防群治队伍可以是义务的,也可以是有偿服务的。对有偿服务的,除地方财政适当拨款外,经当地人民政府按规定审批后,可以由企事业单位和居民适当集一点资,出一点人,用于维护本单位或本地区的社会治安。” [3]治安联防队员的选拔,应“充分发挥党员、团员、治保积极分子和离退休干部职工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的作用,协助专门机关维护社会治安”。 [4]这充分说明治安联防队员应该从政治觉悟和道德素养上具有更高水准的群体里选拔,尤其强调对公共利益的坚决捍卫和自觉履行义务的神圣使命感。这一点在建立专职和义务消防力量上亦有体现,“到2010年,每个城镇社区、农村村庄建立一支群众义务消防队或者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倡导建立民间志愿消防队,积极发展消防保安力量。” [5]

(二)辅警渐进:治安联防与社区警务战略的一体化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区改造与重建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社区警务战略也在不断推进,治安联防成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社区防范机制和防控网络的主要组成部分。具体工作目标和方法则是“依托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挖掘和利用社区资源,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以社区保安、联防队员为主体,专职和义务相结合的巡逻守望、看楼护院等活动”。 [6]农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也在借鉴社区警务的基本理念,同样强调安全防范的立体化和网格化,“逐步建立以驻村民警为主导,以群防群治队伍为补充,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机制和防控网络。要依托社区资源,组织开展以社区保安、联防队员为主体,专职人员和义务志愿者相结合的邻里守望、看楼护院、看村护家等活动。” [7]治安联防的工作目标显然不同于封闭式空间内部的安全和价值追求,因为“城市社区物业管理公司要发挥协助维护居民住宅区治安秩序的积极作用。保安服务公司要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逐步推进保安服务专业化”。 [8]小区的物业管理和保安服务公司主要靠市场化机制运作,其服务对象是特定的,工作目标指向的则是封闭的时空,不具有公共性、开放性,这一点全然不同于警察及警察主导的治安联防,他们的存在和使命是以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为目标。

二、辅警主体定位的法治化路径

依法行政是现代法治国家所奉行的基本准则。在国家权力中,警察权力横跨行政和刑事领域,最具广泛性、主动性、强制性和自由裁量性,与普通民众联系最为紧密,必须成为法律监督的重点。警察权的行使的前提是警察执法主体资格的界定,无论是行政执法还是刑事执法,均需要通过制定并完善警察组织法,规范警察主体的设置、编制、职权、职责,并对各警察主体的法定职权作明确划分和界定。《人民警察法》和《人民警察组织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警察主体及警察权力做了基本规范。基于依法行政的压力,治安联防队员在实践中面临的诸多问题迫使公安机关调整思路;各地均在探索如何更加规范地运用警察辅助力量,很多地方开始采纳辅警这一源自于英美法系的概念改造和规范治安联防队伍。

(一)怀疑、两难、否定:准确定位的必要性

警察辅助力量,长期以来并没有明确的成文法规定,似乎也不需要法律的明确规定,针对治安联防比较书生气的反问是:为什么要对群防群治的民间力量进行规制呢?如同私人权利,只要法律没有禁止性的规定,其边界就不受限制。公安部和各地方公安机关也只能以内部文件的形式概括描述警察辅助力量的主体及职责任务,“治安联防队是群众性的治安防范组织,是协助公安机关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 [9]实质性问题则是:治安联防队真的是群众性的自治组织吗?从公安部文件已经可以看出,治安联防队可能根据警察的要求参与到反扒窃等侦查任务中,甚至于在一段时期内,治安联防队员可以像警察一样行使警察权,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以抓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行为为名,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强调,违法者冒充警察和冒充治安联防队员的行为之间具有本质区别,“行为人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招摇撞骗罪从重处罚。行为人冒充治安联防队员„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10]但是毫无疑问,治安联防队员的辅助警察功能其实被大大拓宽,在违法犯罪猖獗肆虐时期,治安联防队员享有警察权,不仅得到了被辅助的警察的承认,而且获得了普通老百姓的默认。

然而,传统行政法观念强调行政主体及行政授权的实体性合法,治安联防的主体定位和权力来源均无明确依据,其执法当然不会获得名义上的合法性。实体性非法执法如果能够披上程序性合法的外衣,辅之以合法律目的性内涵的解释,也许不会遭遇太大的非议。但是实体性违法恰好是程序性违法的一大前提,良莠不齐的治安联防和模糊不清的权力,使得治安联防在执法时流于恣意和无序,以致于到了2000年,公安部还要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对本地区的执法队伍进行清理整顿,凡有合同工、临时工、联防队员、保安人员等非人民警察从事公安行政执法任务的,必须一律停止,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清理和整顿。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要严肃查处,及时清理”。 [11]尽管并没有确切的统计数据来证明治安联防队员和警察在程序性违法上的恶性,但在执法人员比、执法数量比、执法的高权低权比等数据理性参照下,治安联防是否更应该被批判和否定。

(二)合法性障碍与合法律目的性:主体定位的破解之道

警察辅助力量的主体性地位从当下的成文法系统内部很难找到依据,左右摇摆的定位和模棱两可的权限不仅影响警察辅助力量的自身发展和权益,更从根本上动摇其辅助的主体—警察目的性的实现。从规范意义上说,不具有明确法律授权和委托的主体是无法以警察的名义执行法律的,警察辅助力量不是独立的执法主体,其执法效果当然归于警察。问题在于,法律法规通常会明确规范执法主体的权责、程序等要素,也会明确规范具体的执法方式和手段,譬如对于枪支、手铐等警械都有概括的授权和在一定时空内的自由裁量权,警察可以基于不同的情境区别使用并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警察辅助力量即便没有行政主体地位,也不能彻底剥离其主体性的特征,也会参照警械等警用装备使用的规定来执法。公安机关和地方政府之所以对警察辅助力量情有独钟,反复清理整顿却又周而复始,主要还是因为辅助力量具有的警力直接替代作用。

行政主体在理论和成文法规定上的匮乏和混乱则进一步加剧了警察辅助力量执法的合法性困局。警察辅助力量和警察之间的表面的皮肉分离,以及内里的骨肉相连,映衬着行政主体和行政行为理论的阴影,必须打破现有法律文本和实践观念的阻碍,按照合法律目的性予以重塑,让警察辅助力量的光芒正式闪耀。这也契合了王锡锌的观点,“传统意义上的依法行政逻辑,在面对行政立法兴起的现实时,面临着合法化解释能力的匮乏。回应这一挑战,需要对传统依法行政的合法化逻辑进行扩展,如果能够通过一系列的程序和机制保障行政规则与法律之间在形式上或者目的上的一致性,那么行政规则依然可以获得形式合法性并具有正当性。” [12]这要求我们必须从关注行政行为及行政主体权力的合法性,回归到行政主体设立时的功能及价值判断中。对于警察辅助力量而言,立足于协作及整合的服务型功能定位,捍卫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基本价值取向,是建立其合法性的关键。

三、主体定位的相关理论

在大陆法系国家,行政权的基本原则主要是来自于对警察国的批判和改造,并渐渐形成法律优先和法律保留两大原则。法律优先原则,要求行政必须受法律的拘束,一切行政活动均不得与法律相抵触,此处的法律采取广义标准,包括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法律保留原则,要求在某些领域中,行政机关必须有法律的授权才能采取行动和做出行为,法律保留原则中的“法律”一词,一般仅作狭义的理解,即议会或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所制定的法律。但是,“议会民主的发展、给付行政意义的扩大以及基本法对所有国家领域的约束都要求扩大法律保留的范围”。 [13]虽然调整尺度有限,并且必须遵循必要的限度,“完全重要的事务需要议会法律独占调整,重要性小一些的事务也可以由法律规定的法令制定机关调整,一直到不重要的事务,不属于法律保留的范围。” [14]警察权和辅助警察权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实现安全,满足公民、法人、组织等不断增长的安全需要,在遵守法律优先和法律保留范围的原则下,准确理解和应用法律原则,就成为安全实现的必经之路。

(一)法律保留原则在辅警法治化中的应用

长期以来,在我国行政执法实践中,不能准确区分组织法和行为法,一般认为,只要行政机关拥有某方面的事务的管辖权,就可以采取实现管辖权目的的一切必要措施,一度喧嚣尘上的城管可能是这一观念现实映照的极致。不惟城管,其他行政机关和行政辅助人员,也有类似的疯狂举动,交通协管员、计划生育协管员和治安联防队员等也深受此观念的影响。法律保留原则要求安全和秩序主要赋予警察承担,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逾越法律授权,行使维护安全和秩序的职责。但是随着社会变迁,警察无法面对爆发性和突发性增长的安全事件,增加执法主体成为必然的选择。由于国家基本治理理念和现实法律的双重限制,警力不能随意增长,将一些不重要的事务直接赋予辅助警察人员执行,就成为必然的选择。

我国《立法法》给予国务院以较大的立法权限,公安部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可以制定部门规章,同时该法第73条还对地方性规章予以概括授权,可以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而制定规章;以及制定属于本行政辖区内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15]辅警的部门或地方立法是为了实现警察维护秩序和安全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在制定辅警的角色定位和工作职责时,只要遵从《立法法》等立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则,就可以通过清晰定位和明晰职责帮助警察主体更好地履行其职能。

(二)行政协助理论对辅警立法的借鉴意义

辅警的主体和行为定位似乎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悖论,但实际上相辅相成,无分彼此。在有的学者看来辅警的行为应该是一种行政协助,“行政协助人是指在行政机关执行特定行政任务给予协助的人。与被授权人的区别在于,行政协助人不是独立活动,而是根据行政机关的委托和指令从事某种辅助性的工作,其活动归属于行政机关。例如,某公民在出现交通事故时受交通警察的委托,用相应的手势指挥交通。” [16]事实上,行政协助通常是指“行政机关为发挥共同一体之行政机能,应于其权限范围内互相协助。” [17]在我国已有的立法中,也存在大量有关行政协助的语焉不详的概括式规定,如协助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矿产资源法》第11条),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条第3款)等。“这些规定由于立法语言过于概括,请求主体和被请求主体各自从自身利益考虑而作不同理解,从而造成这些立法在实践中无法起到应有的指导作用,应进一步将这些规定具体化,对提供协助的条件、手段等进行详细规定。” [18]

行政机关原则上应各有所司,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行使其职权、执行其职务,以共同达成国家行政目的,但是基于行政一体化的要求,必要时,赋予行政机关请求其他机关予以职务上协助的权利,课予行政机关之间在职务上相互协助的义务。如《行政监察法》第22条规定:“监察机关在办理行政违纪案件中,可以提请公安、审计、税务、海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协助。”《海关法》第7条规定:“海关在执行公务受到抗拒时,可请求公安机关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提供职务协助。”在行政协助关系中,“协助主体与被协助主体均以各自独立的名义进行行为或以共同的名义实施共同行政行为,而且各自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或共同对它们的共同行政行为负责。” [19]据此,警察行政协助,是指非警察机关在执行行政职务时,遇有特定情形,而依法请求与其无隶属关系的警察机关予以协助,警察机关不得任意拒绝。当然,依据相关法律,警察也会请求其他机关协助其执行行政事务。从行政法理论来判断,这些行为都是属于典型的公权力之间的互助,与私人和社会毫无干系。警察在执法工作中偶然请求公民、法人、组织的协助以实现执法目的,在行政协助理论的内涵确定无疑后,应该另谋他路,而行政辅助理论恰逢其时。

(三)行政辅助理论在辅警规范中的应用

我们姑且将临时响应警察命令、指示或授权的私人视为偶然性的行政辅助人,这与经过合同签约而成为长期性的行政辅助人本质并无区别,都是私人辅助警察之公务行为,并且一般会有一定的报酬和奖励。无论是偶然性还是长期性的行政辅助,均“意指私人作为行政机关行使公权力时的帮手,其并非如被授权人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公权力,而是直接受行政机关的指挥命令从事活动,犹如行政机关的„延长之手‟。” [20]“行政助手系在行政机关指示下,协助该机关处理行政事务(包括公权利之行使),性质上为机关之辅助人力。” [21]行政辅助人在中国的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如交通协管员、税务机关聘用的协税员、城管部门聘用的城管员等,但是由于其公私不明,理论上一直未有明确定性和显著突破。

行政辅助人产生的前提是合同的订立,行政主体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从社会上招聘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并订立合同,行政辅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的职责、义务,行政主体依据合同对行政辅助人进行监督、管理。有时候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双方已经就主要事项达成合意并实际履行,仍然视为行政辅助合同成立。其次,通常实践中的行政辅助人不享有独立的行政执法权,由于行政辅助人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只能在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下履行相应的职权。以税务机关聘用的协税员为例,国家税务总局在2000年7月6日发布的《税务检查证管理暂行办法》中第6条明确指出“各级税务机关聘用的从事税收工作的临时人员、协税员、助征员、代征员等不核发税务检查证。”2003年7月11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农业税收征管机构和队伍建设的通知》中也明确指出“对必须聘请协税员的,要制定严格的聘用标准,经过规定的聘用程序,并签订协议。协议中要写明:协税员不得直接征收税款,如有违反,一经查明,立即解聘。”最后,行政辅助人的行为结果归属于所属的行政机关。 [22]行政辅助人只在行政机关监督、指导下辅助参与执法,其行为应被视为行政机关行为的延伸,行为的结果也理应归属于所属的行政机关。

关于行政辅助的契约性质当无异议,无论是临时性的协助抓捕、扣押,提供工具、信息,参与疏导、引导等警察行为,还是长期性的固定职业合同,均需要警察和辅警对从事的辅助行为意思表示一致。但是武断认定行政辅助人完全不具有独立的执法权,并不妥当。通常,辅警的辅助行为的履行方式和限度有别于警察正式行为,但在一些不涉及到合法公民权益的事例中,尤其是紧急事件的处理中,辅警应该被赋予更多的代理公权力,这一方面是基于法治国家的私人权利需求,也是作为警察辅助公权力的需求。毕竟,辅警作为行政辅助人,是由政府部门统一招聘或公安机关自行招聘并以合同的形式加以规范,协助公安机关履行各项职能的辅助性力量,协助的分寸和尺度只有在具体事例中才会有准确清晰的判断。无论辅警是在公安机关和警察的监督、指导下进行一定的辅助工作,还是特定情形下,独立和部分地参与执法,其行为结果都同样归属于公安机关。

四、相关规定的清理和规范

目前对辅警进行规范的绝大部分是内部文件和政策性规定,虽然在内容上基本属于宪法和立法法体系内的法律保留事项,但还是因为制定部门错综复杂,暴露出各自为政,职责不清等问题。辅警规范的混乱必定会导致其协助执法时的尺度不均衡,严重挑战构建公正文明的法治社会的发展目标。而在我国目前的立法体例下,并不乏针对辅警进行立法的空间,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辅警法律法规的清理和制定。首先,国务院有权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委员会有权制定和发布行政规章(部、委规章),因此,公安部可以根据需要制定辅警规章;其次,省、直辖市和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立法机构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辅警的地方性法规;最后,如果可能,在理念统一和现实接纳的情况下,借鉴英美法系对辅助警察的法律规定,将辅警纳入到警察序列,启动修法程序,建议全国人大修改《人民警察法》,规范辅助警察的法律地位、职责和权限等。

(一)统筹立法:公安部制定《辅警条例》

由公安部负责制定《辅警条例》符合《立法法》的法律保留原则,公安部的部门立法可以最大程度的反映公安实践需求。该条例的制定可以参照《人民警察法》等法律,对辅警的性质、组织原则、行为规范、经费来源、责任义务、监督奖惩等做出概括的规定。这就要求该条例应该对各种辅警或者协管员进行统一概括规定,分散在公安部其他文件中的辅警规范必须符合该条例的要求,不得抵牾。

第一,明确性质和区别任务。“辅警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辅助力量,在人民警察的带领下执行服务群众、巡逻防范、协助社会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任务,纳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统一管理。辅警设置执勤巡逻、协助执法、内勤保障三种岗位。门卫、炊事员、保洁员不纳入辅警管理。” [23]参考各国辅警的实践,同时结合各地的实际需求,可以尝试对辅警岗位和任务作辅助勤务类和辅助执法类的区分。辅助勤务类辅警,意指处理公共事务后勤工作的人员,其工作直接对警察负责,不影响相对人的具体权利义务,主要在市、县(区)公安机关直属部门、基层公安科、所、队、室从事办公室文字处理工作、窗口接待服务工作、公安机关承担的社会工作、电子监控视频的分析和研判工作等。辅助执法类辅警,意指参与公安机关或警察的执法工作,其辅助行为可能影响相对人或者不特定人员的权利义务,对于公共利益亦有实在的影响,主要在市、县(区)公安机关直属部门、基层公安科、所、队、室配合公安机关和民警从事治安巡逻、守卡堵截、处置突发事件、调解治安纠纷、安全保卫等工作,或从事交通管理、外来人口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特种行业管理等工作。 第二,具体分类和设置权限。辅助勤务类和辅助执法类不同,基本不会直接影响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公共利益,因此规范的重点在辅助执法类辅警身上。公安部的统筹立法应该明确规范不同类别的辅警执法权限,尤其应该示范性地规定治安巡防辅警和交通协管辅警的权限。治安巡防辅警协助公安民警履行下列职责:“开展治安巡逻和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交通管理秩序;协助开展治安检查;协助维持大型活动现场秩序;协助盘查、堵控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和物品。治安辅助人员在岗时,可以履行下列职责:保护案件(事故)现场;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现的违法犯罪活动;将现场抓获的违法犯罪嫌疑人扭送到公安机关;参加抢险救灾;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布置的其他非执法性工作任务。治安辅助人员不得进入重要的涉密岗位、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岗位、刑事技术等岗位,严禁从事执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由人民警察担任的工作”。 [24]交通协管辅警“可以在交通警察指导下承担以下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违法行为;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及时报告道路上的交通、治安情况和其他重要情况。交通协管员不得从事其他执法行为,不得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措施决定”。 [25]

与警察执法所面临的主要困惑一样,由于缺乏可操作性的辅警辅助行为的依据和分寸,再加上本身的知识储备和训练水平有限,辅警的辅助执法充满挑战。“职权法定”是行政主体获得行政职权的基本原则。行政主体有没有对某项事务进行管理的行政职权,关键要看该行政主体有没有法律法规授权依据。以《警察法》第8条为例,警察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可以采用强制措施。但是当辅警在此情境下协助公安机关维持辖区治安管理工作时,在没有法律授权的情况下,如果单独对涉嫌违法行为人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将其带离现场,即属于因没有职权依据而主体违法的情形。从实践来看,辅警显然不能剥离其作为人的主观能动性,类比为警察的执法工具,而应该在区分高权性警察权和低权性警察权、强制性警察权和任意性私权利等的基础上,遵循合法、合理、准确、灵活等原则发挥其实际效能。辅警协助执法同样面临怎么去掌握自由裁量权的具体尺度,在诸种情形下辅警的职责如何具体行使等依然模糊,这实际上不仅涉及到辅警行为的基本定性、自由裁量权的法理基础和应用规范,也涉及到辅警行为的理想分类和具体展开。

(二)区别立法—地方制定《辅警条例》

在现有制度下,由于公安部不能解决辅警的人员编制和经费来源,这使得《辅警条例》的法律规范必须进一步做出保留,具体的规范和操作则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予以有效解决,在某种意义上,《辅警条例》类似于美国联邦的模范法典,成为地方立法的主要参考。有立法权限的地方应该根据社会管理需要制定《地方辅警条例》,一般情况下,省级立法机关制定的条例与《辅警条例》基本原则和体例保持一致,在公安部《辅警条例》允许的概括授权范围内,省级地方立法机关可以结合地方特色予以具体化。在《立法法》等上位法的规定中,我国地方立法主体还包括省会城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它们可以在省级《辅警条例》的权限范围内予以适当调整。已经制定省级政府规章的地方,可以通过人大立法将规章升格为法规的形式,从而解决长期以来辅警法律地位空白或者模糊的问题,正式确定辅警的定位和性质。

第一,区别立法的关键是辅警的人事编制和经费。通常,应该根据地方的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经济水平、社会治安状况等科学规划,客观确定辅警的管理流程、人员数量和经费标准等,地方立法可以因地制宜制定合适的规范。“编外人员主要是乡镇街道外聘的协管员和临时工(离退休人员不计算在内)。协管员和临时工的主要区别是乡镇街道需要为协管员缴纳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 [26]但因为辅警维护的是公共利益,各省均努力将其纳人到更有保障的法治化轨道。如《贵州省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管理办法》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本乡(镇)具体情况聘请1-2名专职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协管员由乡(镇)政府管理,公安局派出所和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业务指导。”甘肃省也“将交通协管员纳人公益性岗位安置计划,依据各地警力配置等因素,核定协管人员定额,由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全省统一的交通协管员队伍管理办法,规范协管人员的招录、辞退、使用管理和经费保障。” [27]

第二,区别立法必须防止地方利益的非理性以及任意性。地方必须严格遵循立法的基本原则,即便是公安机关内部制定的文件,也不得违反上位法。安徽省滁州市在其政府文件中提出,各区县应依据《安徽省公安机关社会治安辅助人员管理规定(暂行)》,按照、„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分类清理、务求实效”的原则,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对现有社会治安辅助人员进行进一步清理整顿,“将公安机关直接使用管理的协管员、辅警等治安员统一纳人各市、县保安公司管理,身份置换成保安,以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执法行为和协管员、辅助人员行为,推动公安队伍正规化、制度化建设”。 [28]这种方式模糊了辅警和保安的界限,因为保安在性质上是完全不同于辅警的治安力量,保安制度的独立运行对于社会管理创新是一种非常好的机制,而将辅警潜伏进保安队伍,名为保安,实为辅警,很可能使公安机关对安全和秩序的社会管理趋于一元化。不仅没有推进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制度化建设,相反,由于辅警藏身于保安队伍之中,警察和保安的关系,由此前的间接指导变成了直接管理,警察任务被扩大、警察权限则被稀释。对于没有立法权限的地方,必须严格依照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未升格前),不得予以扩大或者限制解释。如甘肃省金昌市在制定交通协管员规定时,明确“依据警力配置等因素,核定协管人员数额”的情况下,提出“适当增加协管人员定额,有效缓解交通管理警力不足的问题”, [29]就超越了上位法规定的权限。区别立法的关键不在于地方的经济、人口基础和人事安排的惯例,而是地方安全和秩序的现实需求,这样,地区的文明程度、历年的发案数目和群众的安全指数等将成为核心评价标准,以此可以相对合理的确定地方辅警总量,也可以确定辅警具体任务和工作权限。

推荐第10篇:辅警

辅警/安全/规范/行政辅助/立法

内容提要: 辅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安全治理力量,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对公安机关而言,辅警起到了重要的补充和替代作用。警察主要从事实质性和高权性的执法工作,而由辅警从事简单事务性和机械程序性的工作,实现有限警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然而,由于缺乏法律的明确规定,公众对辅警主体合法性的质疑一直在持续,辅警的法治化之路势在必行。该路径应该在遵循法律保留原则的前提下,应用行政辅助理论,建构辅警合法性基础。辅警的主体立法可以通过公安部的部门统筹立法、地方区别立法的两种具体方案展开,在清理文件的同时规范立法。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口等生产要素流动性更加普遍化,阶层分化导致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愈发显现,违法和犯罪严重冲击着正常社会秩序,安全不再是触手可及的公共品,而是需要在精巧设计和严厉执行下的奢侈品。警力不足既是现有安全和秩序不尽如人意的借口,也是警察寻求更多关注、更多宽容,进而谋求制度变革的源动力。应对警力不足的最佳方式当然是无增长改善,[1]苏州的警务创新在很多具体做法上与之契合, [2]但是,无增长改善在大部分时候不具有普遍应用的效果,在创造力短期内提高有限的情况下,有效应对警力不足的方式就是增加警力。更多的警察需要同比例的扩大财政支出,这与政府机构改革的基本原则背道而驰,也不符合有限政府和服务政府的理念。同时,一个不断膨胀的警察机关既可能创造出更好的安全和秩序格局,也可能成为自由和效率等更高位阶价值的破坏者。因此,长期以来,警察机关采取招募治安联防队员、辅警等称谓不同但内涵一致的警察辅助力量予以应对。由于缺乏相关法律规定,在行政法主体理论匮乏的情况下,警察辅助力量的合法化解释显得捉襟见肘,只做不说、只看效果不看授权,成为警察辅助力量的基本生存样态。

一、定位依据:基于公民安全和公共安全的治理思路

警察权力来源的依据在于实现法的安全和秩序价值,与此同时,安全和秩序也是人类不同主体共同捍卫的价值,在实现安全和秩序的目的过程中,警察从来都不是唯一的选择。对于私法主体的安全和秩序而言,个人、法人、其他组织必须首先承担起自我保护的职责,警察只有在其自身力有所不及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而在公共领域,完全开放或者半开放的时空内部,警察是第一责任主体,对于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负有义不容辞的义务。警察权行使不仅来源于警察法的直接授权,也来源于其他行政法或者公法的间接授权,在城市综合执法中警察往往担当强制力保留的角色,通过行政协助的方式实现城市管理中综合执法的整体目的。当警察、社会中间层、私人等不同主体同时拥有对安全和秩序的诉求时,各自所占据的位阶、比例、原则、方式、手段等即成为法治国家的基本规范,警察起着重要的示范和引导效能,这也是治安联防、辅警、保安、私家侦探等主体存在的合法性依据。警察辅助力量来源于人民群众,基本任务是协助警察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并逐渐成为国家和民间通力协作的典范,从国家到地方均受到普遍重视。不过在国家强化其控制社会的功能后,协作逐渐变成领导与组织,警察辅助力量基本丧失其自治性,通过国家和地方性文件对治安联防和辅警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这一发展脉络。

(一)辅警前身—治安联防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软法规范

为了应对严峻的社会治安问题,199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第5条指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发动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动员和组织城镇居民和农村村民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学生,建立群众性自防自治的治安保卫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和警民联防活动。”治安联防属于群防群治机制的组成部分,在组织领导上凸显公安机关的主导性,在经费来源上强调“群防群治队伍可以是义务的,也可以是有偿服务的。对有偿服务的,除地方财政适当拨款外,经当地人民政府按规定审批后,可以由企事业单位和居民适当集一点资,出一点人,用于维护本单位或本地区的社会治安。” [3]治安联防队员的选拔,应“充分发挥党员、团员、治保积极分子和离退休干部职工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的作用,协助专门机关维护社会治安”。 [4]这充分说明治安联防队员应该从政治觉悟和道德素养上具有更高水准的群体里选拔,尤其强调对公共利益的坚决捍卫和自觉履行义务的神圣使命感。这一点在建立专职和义务消防力量上亦有体现,“到2010年,每个城镇社区、农村村庄建立一支群众义务消防队或者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倡导建立民间志愿消防队,积极发展消防保安力量。” [5]

(二)辅警渐进:治安联防与社区警务战略的一体化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区改造与重建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社区警务战略也在不断推进,治安联防成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社区防范机制和防控网络的主要组成部分。具体工作目标和方法则是“依托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挖掘和利用社区资源,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以社区保安、联防队员为主体,专职和义务相结合的巡逻守望、看楼护院等活动”。 [6]农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也在借鉴社区警务的基本理念,同样强调安全防范的立体化和网格化,“逐步建立以驻村民警为主导,以群防群治队伍为补充,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机制和防控网络。要依托社区资源,组织开展以社区保安、联防队员为主体,专职人员和义务志愿者相结合的邻里守望、看楼护院、看村护家等活动。” [7]治安联防的工作目标显然不同于封闭式空间内部的安全和价值追求,因为“城市社区物业管理公司要发挥协助维护居民住宅区治安秩序的积极作用。保安服务公司要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逐步推进保安服务专业化”。 [8]小区的物业管理和保安服务公司主要靠市场化机制运作,其服务对象是特定的,工作目标指向的则是封闭的时空,不具有公共性、开放性,这一点全然不同于警察及警察主导的治安联防,他们的存在和使命是以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为目标。

二、辅警主体定位的法治化路径

依法行政是现代法治国家所奉行的基本准则。在国家权力中,警察权力横跨行政和刑事领域,最具广泛性、主动性、强制性和自由裁量性,与普通民众联系最为紧密,必须成为法律监督的重点。警察权的行使的前提是警察执法主体资格的界定,无论是行政执法还是刑事执法,均需要通过制定并完善警察组织法,规范警察主体的设置、编制、职权、职责,并对各警察主体的法定职权作明确划分和界定。《人民警察法》和《人民警察组织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警察主体及警察权力做了基本规范。基于依法行政的压力,治安联防队员在实践中面临的诸多问题迫使公安机关调整思路;各地均在探索如何更加规范地运用警察辅助力量,很多地方开始采纳辅警这一源自于英美法系的概念改造和规范治安联防队伍。

(一)怀疑、两难、否定:准确定位的必要性

警察辅助力量,长期以来并没有明确的成文法规定,似乎也不需要法律的明确规定,针对治安联防比较书生气的反问是:为什么要对群防群治的民间力量进行规制呢?如同私人权利,只要法律没有禁止性的规定,其边界就不受限制。公安部和各地方公安机关也只能以内部文件的形式概括描述警察辅助力量的主体及职责任务,“治安联防队是群众性的治安防范组织,是协助公安机关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 [9]实质性问题则是:治安联防队真的是群众性的自治组织吗?从公安部文件已经可以看出,治安联防队可能根据警察的要求参与到反扒窃等侦查任务中,甚至于在一段时期内,治安联防队员可以像警察一样行使警察权,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以抓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行为为名,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强调,违法者冒充警察和冒充治安联防队员的行为之间具有本质区别,“行为人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招摇撞骗罪从重处罚。行为人冒充治安联防队员„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10]但是毫无疑问,治安联防队员的辅助警察功能其实被大大拓宽,在违法犯罪猖獗肆虐时期,治安联防队员享有警察权,不仅得到了被辅助的警察的承认,而且获得了普通老百姓的默认。

然而,传统行政法观念强调行政主体及行政授权的实体性合法,治安联防的主体定位和权力来源均无明确依据,其执法当然不会获得名义上的合法性。实体性非法执法如果能够披上程序性合法的外衣,辅之以合法律目的性内涵的解释,也许不会遭遇太大的非议。但是实体性违法恰好是程序性违法的一大前提,良莠不齐的治安联防和模糊不清的权力,使得治安联防在执法时流于恣意和无序,以致于到了2000年,公安部还要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对本地区的执法队伍进行清理整顿,凡有合同工、临时工、联防队员、保安人员等非人民警察从事公安行政执法任务的,必须一律停止,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清理和整顿。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要严肃查处,及时清理”。 [11]尽管并没有确切的统计数据来证明治安联防队员和警察在程序性违法上的恶性,但在执法人员比、执法数量比、执法的高权低权比等数据理性参照下,治安联防是否更应该被批判和否定。

(二)合法性障碍与合法律目的性:主体定位的破解之道

警察辅助力量的主体性地位从当下的成文法系统内部很难找到依据,左右摇摆的定位和模棱两可的权限不仅影响警察辅助力量的自身发展和权益,更从根本上动摇其辅助的主体—警察目的性的实现。从规范意义上说,不具有明确法律授权和委托的主体是无法以警察的名义执行法律的,警察辅助力量不是独立的执法主体,其执法效果当然归于警察。问题在于,法律法规通常会明确规范执法主体的权责、程序等要素,也会明确规范具体的执法方式和手段,譬如对于枪支、手铐等警械都有概括的授权和在一定时空内的自由裁量权,警察可以基于不同的情境区别使用并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警察辅助力量即便没有行政主体地位,也不能彻底剥离其主体性的特征,也会参照警械等警用装备使用的规定来执法。公安机关和地方政府之所以对警察辅助力量情有独钟,反复清理整顿却又周而复始,主要还是因为辅助力量具有的警力直接替代作用。

行政主体在理论和成文法规定上的匮乏和混乱则进一步加剧了警察辅助力量执法的合法性困局。警察辅助力量和警察之间的表面的皮肉分离,以及内里的骨肉相连,映衬着行政主体和行政行为理论的阴影,必须打破现有法律文本和实践观念的阻碍,按照合法律目的性予以重塑,让警察辅助力量的光芒正式闪耀。这也契合了王锡锌的观点,“传统意义上的依法行政逻辑,在面对行政立法兴起的现实时,面临着合法化解释能力的匮乏。回应这一挑战,需要对传统依法行政的合法化逻辑进行扩展,如果能够通过一系列的程序和机制保障行政规则与法律之间在形式上或者目的上的一致性,那么行政规则依然可以获得形式合法性并具有正当性。” [12]这要求我们必须从关注行政行为及行政主体权力的合法性,回归到行政主体设立时的功能及价值判断中。对于警察辅助力量而言,立足于协作及整合的服务型功能定位,捍卫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基本价值取向,是建立其合法性的关键。

三、主体定位的相关理论

在大陆法系国家,行政权的基本原则主要是来自于对警察国的批判和改造,并渐渐形成法律优先和法律保留两大原则。法律优先原则,要求行政必须受法律的拘束,一切行政活动均不得与法律相抵触,此处的法律采取广义标准,包括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法律保留原则,要求在某些领域中,行政机关必须有法律的授权才能采取行动和做出行为,法律保留原则中的“法律”一词,一般仅作狭义的理解,即议会或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所制定的法律。但是,“议会民主的发展、给付行政意义的扩大以及基本法对所有国家领域的约束都要求扩大法律保留的范围”。 [13]虽然调整尺度有限,并且必须遵循必要的限度,“完全重要的事务需要议会法律独占调整,重要性小一些的事务也可以由法律规定的法令制定机关调整,一直到不重要的事务,不属于法律保留的范围。” [14]警察权和辅助警察权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实现安全,满足公民、法人、组织等不断增长的安全需要,在遵守法律优先和法律保留范围的原则下,准确理解和应用法律原则,就成为安全实现的必经之路。

(一)法律保留原则在辅警法治化中的应用

长期以来,在我国行政执法实践中,不能准确区分组织法和行为法,一般认为,只要行政机关拥有某方面的事务的管辖权,就可以采取实现管辖权目的的一切必要措施,一度喧嚣尘上的城管可能是这一观念现实映照的极致。不惟城管,其他行政机关和行政辅助人员,也有类似的疯狂举动,交通协管员、计划生育协管员和治安联防队员等也深受此观念的影响。法律保留原则要求安全和秩序主要赋予警察承担,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逾越法律授权,行使维护安全和秩序的职责。但是随着社会变迁,警察无法面对爆发性和突发性增长的安全事件,增加执法主体成为必然的选择。由于国家基本治理理念和现实法律的双重限制,警力不能随意增长,将一些不重要的事务直接赋予辅助警察人员执行,就成为必然的选择。

我国《立法法》给予国务院以较大的立法权限,公安部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可以制定部门规章,同时该法第73条还对地方性规章予以概括授权,可以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而制定规章;以及制定属于本行政辖区内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15]辅警的部门或地方立法是为了实现警察维护秩序和安全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在制定辅警的角色定位和工作职责时,只要遵从《立法法》等立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则,就可以通过清晰定位和明晰职责帮助警察主体更好地履行其职能。

(二)行政协助理论对辅警立法的借鉴意义

辅警的主体和行为定位似乎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悖论,但实际上相辅相成,无分彼此。在有的学者看来辅警的行为应该是一种行政协助,“行政协助人是指在行政机关执行特定行政任务给予协助的人。与被授权人的区别在于,行政协助人不是独立活动,而是根据行政机关的委托和指令从事某种辅助性的工作,其活动归属于行政机关。例如,某公民在出现交通事故时受交通警察的委托,用相应的手势指挥交通。” [16]事实上,行政协助通常是指“行政机关为发挥共同一体之行政机能,应于其权限范围内互相协助。” [17]在我国已有的立法中,也存在大量有关行政协助的语焉不详的概括式规定,如协助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矿产资源法》第11条),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条第3款)等。“这些规定由于立法语言过于概括,请求主体和被请求主体各自从自身利益考虑而作不同理解,从而造成这些立法在实践中无法起到应有的指导作用,应进一步将这些规定具体化,对提供协助的条件、手段等进行详细规定。” [18]

行政机关原则上应各有所司,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行使其职权、执行其职务,以共同达成国家行政目的,但是基于行政一体化的要求,必要时,赋予行政机关请求其他机关予以职务上协助的权利,课予行政机关之间在职务上相互协助的义务。如《行政监察法》第22条规定:“监察机关在办理行政违纪案件中,可以提请公安、审计、税务、海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协助。”《海关法》第7条规定:“海关在执行公务受到抗拒时,可请求公安机关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提供职务协助。”在行政协助关系中,“协助主体与被协助主体均以各自独立的名义进行行为或以共同的名义实施共同行政行为,而且各自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或共同对它们的共同行政行为负责。” [19]据此,警察行政协助,是指非警察机关在执行行政职务时,遇有特定情形,而依法请求与其无隶属关系的警察机关予以协助,警察机关不得任意拒绝。当然,依据相关法律,警察也会请求其他机关协助其执行行政事务。从行政法理论来判断,这些行为都是属于典型的公权力之间的互助,与私人和社会毫无干系。警察在执法工作中偶然请求公民、法人、组织的协助以实现执法目的,在行政协助理论的内涵确定无疑后,应该另谋他路,而行政辅助理论恰逢其时。

(三)行政辅助理论在辅警规范中的应用

我们姑且将临时响应警察命令、指示或授权的私人视为偶然性的行政辅助人,这与经过合同签约而成为长期性的行政辅助人本质并无区别,都是私人辅助警察之公务行为,并且一般会有一定的报酬和奖励。无论是偶然性还是长期性的行政辅助,均“意指私人作为行政机关行使公权力时的帮手,其并非如被授权人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公权力,而是直接受行政机关的指挥命令从事活动,犹如行政机关的„延长之手‟。” [20]“行政助手系在行政机关指示下,协助该机关处理行政事务(包括公权利之行使),性质上为机关之辅助人力。” [21]行政辅助人在中国的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如交通协管员、税务机关聘用的协税员、城管部门聘用的城管员等,但是由于其公私不明,理论上一直未有明确定性和显著突破。

行政辅助人产生的前提是合同的订立,行政主体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从社会上招聘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并订立合同,行政辅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的职责、义务,行政主体依据合同对行政辅助人进行监督、管理。有时候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双方已经就主要事项达成合意并实际履行,仍然视为行政辅助合同成立。其次,通常实践中的行政辅助人不享有独立的行政执法权,由于行政辅助人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只能在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下履行相应的职权。以税务机关聘用的协税员为例,国家税务总局在2000年7月6日发布的《税务检查证管理暂行办法》中第6条明确指出“各级税务机关聘用的从事税收工作的临时人员、协税员、助征员、代征员等不核发税务检查证。”2003年7月11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农业税收征管机构和队伍建设的通知》中也明确指出“对必须聘请协税员的,要制定严格的聘用标准,经过规定的聘用程序,并签订协议。协议中要写明:协税员不得直接征收税款,如有违反,一经查明,立即解聘。”最后,行政辅助人的行为结果归属于所属的行政机关。 [22]行政辅助人只在行政机关监督、指导下辅助参与执法,其行为应被视为行政机关行为的延伸,行为的结果也理应归属于所属的行政机关。

关于行政辅助的契约性质当无异议,无论是临时性的协助抓捕、扣押,提供工具、信息,参与疏导、引导等警察行为,还是长期性的固定职业合同,均需要警察和辅警对从事的辅助行为意思表示一致。但是武断认定行政辅助人完全不具有独立的执法权,并不妥当。通常,辅警的辅助行为的履行方式和限度有别于警察正式行为,但在一些不涉及到合法公民权益的事例中,尤其是紧急事件的处理中,辅警应该被赋予更多的代理公权力,这一方面是基于法治国家的私人权利需求,也是作为警察辅助公权力的需求。毕竟,辅警作为行政辅助人,是由政府部门统一招聘或公安机关自行招聘并以合同的形式加以规范,协助公安机关履行各项职能的辅助性力量,协助的分寸和尺度只有在具体事例中才会有准确清晰的判断。无论辅警是在公安机关和警察的监督、指导下进行一定的辅助工作,还是特定情形下,独立和部分地参与执法,其行为结果都同样归属于公安机关。

四、相关规定的清理和规范

目前对辅警进行规范的绝大部分是内部文件和政策性规定,虽然在内容上基本属于宪法和立法法体系内的法律保留事项,但还是因为制定部门错综复杂,暴露出各自为政,职责不清等问题。辅警规范的混乱必定会导致其协助执法时的尺度不均衡,严重挑战构建公正文明的法治社会的发展目标。而在我国目前的立法体例下,并不乏针对辅警进行立法的空间,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辅警法律法规的清理和制定。首先,国务院有权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委员会有权制定和发布行政规章(部、委规章),因此,公安部可以根据需要制定辅警规章;其次,省、直辖市和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立法机构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辅警的地方性法规;最后,如果可能,在理念统一和现实接纳的情况下,借鉴英美法系对辅助警察的法律规定,将辅警纳入到警察序列,启动修法程序,建议全国人大修改《人民警察法》,规范辅助警察的法律地位、职责和权限等。

(一)统筹立法:公安部制定《辅警条例》

由公安部负责制定《辅警条例》符合《立法法》的法律保留原则,公安部的部门立法可以最大程度的反映公安实践需求。该条例的制定可以参照《人民警察法》等法律,对辅警的性质、组织原则、行为规范、经费来源、责任义务、监督奖惩等做出概括的规定。这就要求该条例应该对各种辅警或者协管员进行统一概括规定,分散在公安部其他文件中的辅警规范必须符合该条例的要求,不得抵牾。

第一,明确性质和区别任务。“辅警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辅助力量,在人民警察的带领下执行服务群众、巡逻防范、协助社会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任务,纳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统一管理。辅警设置执勤巡逻、协助执法、内勤保障三种岗位。门卫、炊事员、保洁员不纳入辅警管理。” [23]参考各国辅警的实践,同时结合各地的实际需求,可以尝试对辅警岗位和任务作辅助勤务类和辅助执法类的区分。辅助勤务类辅警,意指处理公共事务后勤工作的人员,其工作直接对警察负责,不影响相对人的具体权利义务,主要在市、县(区)公安机关直属部门、基层公安科、所、队、室从事办公室文字处理工作、窗口接待服务工作、公安机关承担的社会工作、电子监控视频的分析和研判工作等。辅助执法类辅警,意指参与公安机关或警察的执法工作,其辅助行为可能影响相对人或者不特定人员的权利义务,对于公共利益亦有实在的影响,主要在市、县(区)公安机关直属部门、基层公安科、所、队、室配合公安机关和民警从事治安巡逻、守卡堵截、处置突发事件、调解治安纠纷、安全保卫等工作,或从事交通管理、外来人口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特种行业管理等工作。 第二,具体分类和设置权限。辅助勤务类和辅助执法类不同,基本不会直接影响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公共利益,因此规范的重点在辅助执法类辅警身上。公安部的统筹立法应该明确规范不同类别的辅警执法权限,尤其应该示范性地规定治安巡防辅警和交通协管辅警的权限。治安巡防辅警协助公安民警履行下列职责:“开展治安巡逻和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交通管理秩序;协助开展治安检查;协助维持大型活动现场秩序;协助盘查、堵控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和物品。治安辅助人员在岗时,可以履行下列职责:保护案件(事故)现场;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现的违法犯罪活动;将现场抓获的违法犯罪嫌疑人扭送到公安机关;参加抢险救灾;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布置的其他非执法性工作任务。治安辅助人员不得进入重要的涉密岗位、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岗位、刑事技术等岗位,严禁从事执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由人民警察担任的工作”。 [24]交通协管辅警“可以在交通警察指导下承担以下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违法行为;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及时报告道路上的交通、治安情况和其他重要情况。交通协管员不得从事其他执法行为,不得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措施决定”。 [25]

与警察执法所面临的主要困惑一样,由于缺乏可操作性的辅警辅助行为的依据和分寸,再加上本身的知识储备和训练水平有限,辅警的辅助执法充满挑战。“职权法定”是行政主体获得行政职权的基本原则。行政主体有没有对某项事务进行管理的行政职权,关键要看该行政主体有没有法律法规授权依据。以《警察法》第8条为例,警察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可以采用强制措施。但是当辅警在此情境下协助公安机关维持辖区治安管理工作时,在没有法律授权的情况下,如果单独对涉嫌违法行为人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将其带离现场,即属于因没有职权依据而主体违法的情形。从实践来看,辅警显然不能剥离其作为人的主观能动性,类比为警察的执法工具,而应该在区分高权性警察权和低权性警察权、强制性警察权和任意性私权利等的基础上,遵循合法、合理、准确、灵活等原则发挥其实际效能。辅警协助执法同样面临怎么去掌握自由裁量权的具体尺度,在诸种情形下辅警的职责如何具体行使等依然模糊,这实际上不仅涉及到辅警行为的基本定性、自由裁量权的法理基础和应用规范,也涉及到辅警行为的理想分类和具体展开。

(二)区别立法—地方制定《辅警条例》

在现有制度下,由于公安部不能解决辅警的人员编制和经费来源,这使得《辅警条例》的法律规范必须进一步做出保留,具体的规范和操作则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予以有效解决,在某种意义上,《辅警条例》类似于美国联邦的模范法典,成为地方立法的主要参考。有立法权限的地方应该根据社会管理需要制定《地方辅警条例》,一般情况下,省级立法机关制定的条例与《辅警条例》基本原则和体例保持一致,在公安部《辅警条例》允许的概括授权范围内,省级地方立法机关可以结合地方特色予以具体化。在《立法法》等上位法的规定中,我国地方立法主体还包括省会城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它们可以在省级《辅警条例》的权限范围内予以适当调整。已经制定省级政府规章的地方,可以通过人大立法将规章升格为法规的形式,从而解决长期以来辅警法律地位空白或者模糊的问题,正式确定辅警的定位和性质。

第一,区别立法的关键是辅警的人事编制和经费。通常,应该根据地方的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经济水平、社会治安状况等科学规划,客观确定辅警的管理流程、人员数量和经费标准等,地方立法可以因地制宜制定合适的规范。“编外人员主要是乡镇街道外聘的协管员和临时工(离退休人员不计算在内)。协管员和临时工的主要区别是乡镇街道需要为协管员缴纳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 [26]但因为辅警维护的是公共利益,各省均努力将其纳人到更有保障的法治化轨道。如《贵州省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管理办法》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本乡(镇)具体情况聘请1-2名专职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协管员由乡(镇)政府管理,公安局派出所和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业务指导。”甘肃省也“将交通协管员纳人公益性岗位安置计划,依据各地警力配置等因素,核定协管人员定额,由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全省统一的交通协管员队伍管理办法,规范协管人员的招录、辞退、使用管理和经费保障。” [27]

第二,区别立法必须防止地方利益的非理性以及任意性。地方必须严格遵循立法的基本原则,即便是公安机关内部制定的文件,也不得违反上位法。安徽省滁州市在其政府文件中提出,各区县应依据《安徽省公安机关社会治安辅助人员管理规定(暂行)》,按照、„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分类清理、务求实效”的原则,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对现有社会治安辅助人员进行进一步清理整顿,“将公安机关直接使用管理的协管员、辅警等治安员统一纳人各市、县保安公司管理,身份置换成保安,以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执法行为和协管员、辅助人员行为,推动公安队伍正规化、制度化建设”。 [28]这种方式模糊了辅警和保安的界限,因为保安在性质上是完全不同于辅警的治安力量,保安制度的独立运行对于社会管理创新是一种非常好的机制,而将辅警潜伏进保安队伍,名为保安,实为辅警,很可能使公安机关对安全和秩序的社会管理趋于一元化。不仅没有推进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制度化建设,相反,由于辅警藏身于保安队伍之中,警察和保安的关系,由此前的间接指导变成了直接管理,警察任务被扩大、警察权限则被稀释。对于没有立法权限的地方,必须严格依照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未升格前),不得予以扩大或者限制解释。如甘肃省金昌市在制定交通协管员规定时,明确“依据警力配置等因素,核定协管人员数额”的情况下,提出“适当增加协管人员定额,有效缓解交通管理警力不足的问题”, [29]就超越了上位法规定的权限。区别立法的关键不在于地方的经济、人口基础和人事安排的惯例,而是地方安全和秩序的现实需求,这样,地区的文明程度、历年的发案数目和群众的安全指数等将成为核心评价标准,以此可以相对合理的确定地方辅警总量,也可以确定辅警具体任务和工作权限。

第11篇:单元警辅总结

一年来,在上级领导和所领导的领导和关心下,我无论在政治思想上,还是在工作效率上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维护辖区的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做出一定的贡献。

总结有以下几点:

一、在政治思想上时刻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增强自己的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时刻牢记所里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维护辖区安全稳定义不容辞。

二、遵章守纪,遵守所内一切规章制度,团结同事,服从领导安排。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一年来,我在工作中做到不怕苦,不怕累,热情服务,忘我工作,认真完成了社区民警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在从事单元警辅的工作中,我不但严格按照【公安部、江苏省、苏州市有关暂住人口的治安管理规定】的规定,及时为流动人口办理登记和居住证,而且还努力为辖区的居民排忧解难及宣传各种防范知识。

在从事单元警辅一年多的时间里,虽然业务能力有所提高,但同时也暴露出不少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改正不足之处,争取更好的协助社区民警完成各项工作。

第12篇:蠡县公开招聘公安辅警公告

河北华图:http://he.huatu.com/

为加强我县公安工作,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公安辅警,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公安特警(辅警)70名、消防队员10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公安工作。

2、年龄在18—25周岁(男性,1989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生);

3、复退军人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消防队员放宽到高中以上学历)人员;

4、身体条件:身高1.70米以上,身体健康,形体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在1.0以上。

三、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我县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每人每月1150元,绩效工资300元;参加社会保险。

四、报名时间

2014年9月2日至8日

地点:蠡县东地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蠡县富豪酒店西侧)

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件(退伍军人携带退伍军人证)

报名收费:每人收取报名费100元。

五、咨询电话:6227668 6220752

特此公告。

蠡县东地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5日

第13篇:哈尔滨市公安局招聘公安辅警招聘公告

0451-58933777

2014哈尔滨市公安局招聘公安辅警招聘公告

哈尔滨市公安局公安辅警公告http://hlj.huatu.com/

黑龙江招警备考交流群群:167487865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消息,哈尔滨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公安辅警406名,报名时间4月28-29日。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和网格化巡逻工作力度,缓解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经市人社局同意,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工作性质

协助公安民警做好公安交通管理、网格化巡逻以及其他辅助类工作。

二、招聘计划

拟招聘公安辅警共406名。其中,交通辅警100名,巡逻辅警244名,警犬训导员19名,松北分局辅警27名,阿城区局辅警8名,呼兰分局9名,所有岗位招聘对象全部为男性。

三、报考条件

国家公务员| 事业单位 | 村官 | 选调生 | 教师招聘 | 银行招聘 | 信用社 | 乡镇公务员| 各省公务员|

政法干警 | 招警 | 军转干 | 党政公选 | 法检系统 | 路转税 | 社会工作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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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男性年龄在18周岁至28周岁(1985年4月17日至1996年4月17日期间出生)。

3、报考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退役士兵可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松北区、呼兰区、阿城区辅警及巡逻辅警户籍原则上要求在本行政区内;警犬训导员要求为退役士兵,可提供食宿;

5、五官端正、体型匀称、口齿清晰、身体健康,无色盲、无重听、无明显瘢痕、双眼矫正视力5.0以上。男性身高170cm以上;

6、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7、报考公安巡逻辅警岗位人员应具有准驾车型C1级以上驾驶证;报考其他岗位人员具有准驾车型C1级以上驾驶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无前科劣迹,符合招考人民警察的体检及政审标准;

9、辞职解聘的公安辅警不允许参加此次报考。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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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28日至29日,9:00时至16:00时。

(二)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报名地点:哈尔滨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道外区红旗大街396号);

市公安局咨询电话:87661348;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咨询电话:84228152;

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咨询电话:82435069;

(三)考务费用

考务费50元,报名现场缴纳。

(四)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当天,需携带本人报名表、本人户口(首页及本人页复印)、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至一张纸上)、退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有驾驶证,同时携带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表在哈尔滨市公安局门户网站(www.daodoc.com)下载,由报名人员自行填写,并粘贴照片。

五、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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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以闭卷笔试的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一科,满分100分。考试具体安排将在哈尔滨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布,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六、体能测试及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名单,测试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2013年报考人民警察(公务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试行)》执行。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人员名单及具体安排在哈尔滨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布。如有体能测试和体检不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政审及岗前培训

体检合格人员参加政审及岗前培训。

八、聘用和待遇

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和岗前培训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视双方意愿议定续签。聘用人员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1870元(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

以下是黑龙江华图对行测的部分辅导; 国家公务员| 事业单位 | 村官 | 选调生 | 教师招聘 | 银行招聘 | 信用社 | 乡镇公务员| 各省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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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区域制度是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重要内容。也是我们在考试过程中应该重点掌握的知识点。历年考题中对民族区域制度也涉及较多,首先我们来看一下真题:

【例题】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机关中有权制定自治条例的不包括( )。

A.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B.民族乡人民代表大会

C.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D.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例题】某县为朝鲜族自治县,依照宪法,关于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说法正确的是( )。

A.由朝鲜族公民担任主任

B.由朝鲜族公民担任副主任

C.主任或副主任中有朝鲜族公民即可

D.主任必须由朝鲜族公民担任,副主任可由其他民族的公民担任

这几个考题其实考察的是我国民族关系里的另一个非常主要的知识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不到一个星期即将步入国考战场的时候,各位考生可以重点学习关键考点。本文是华图教育专家为大家罗列了相关知识点:

一、自治地方和自治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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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民族乡不是自治地方。

自治机关:民族自治机关是指民族自治地方设立的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即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的人大及人民政府。不包括法院和检察院。

二、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自治权

1.民族特色

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例题】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是我国宪法制度中具有自身特色的两项制度。下列对这两项制度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B.自治区可制定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C.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D.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包括立法权、行政管理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独立的外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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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题其实考察的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第二的知识点就是自治权,它的主要知识点主要包括:

2.自治权

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自治条例规定有关本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问题;单行条例规定有关本地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某一方面的具体事项。

②制定机关

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不包括常委会

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可以对国家法律和政策作出变通性规定。

③批准生效和备案(向人大常委会)

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须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常识最大的一个优势就是能够把握住一个经常考的,正确率又比较低的考点,就能够让各位考生拉开与其他竞争者的差距,出于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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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辅警个人年终总结(优秀)

辅警是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的重要力量,也是创建文明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难么,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五篇优秀的辅警个人年终总结,希望对大家的工作和学习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辅警个人年终总结【篇一】

本人于20xx年11月应聘到支队工作,现系xx大队交通协警员,协助民警开展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一年来,我一直恪守工作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在各级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助指导下,比较圆满地完成了自己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并通过自己的努力,在思想上、业务工作水平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现汇报如下:

思想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和思想觉悟。我认真学习了党的会议精神,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领会公安部的五条禁令,牢固树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学习上,我认真学习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以健康良好的状态投身于本职工作。

工作上,我严格遵守队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在工作中勤勤恳恳,不论天气如何恶劣我都能按时上班,认真站好每一班岗,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努力协助民警维护好自己辖区内的交通秩序。认真做好电动车排查工作,协助民警开展电动车超标、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专项整治工作,不怕苦不怕累,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与同志们一起确保道路畅通。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在思想上、工作上、学习上取得了很多的进步,但我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比如理论水平还不够高,遇到疑难杂症还缺乏实际处理经验等,今后,我一定认真克服缺点,自觉把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再接再厉,做一名合格的交通协警员,认真协助民警做好交通管理工作,在自己的岗位上为和谐社会贡献一份力量!

辅警个人年终总结【篇二】

一年来,我热衷于本职工作,严格要求自己,摆正工作位置,在领导的关心栽培和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始终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我,始终勤奋工作,认真完成任务,履行好岗位职责,各方面表现优异,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肯定。现将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严于律已,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政治思想觉悟得到提高

一年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强化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自己又缺乏工作经验,所以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积累充实自我,才能锻炼好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这一年来,始终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不断提高了自身综合素质水平。

是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其科学,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公安会议精神。认真系统地学习了党的基本知识和各种理论著作,进一步夯实了理论基础,提高了党性熟悉和思想道德素质

二、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始终保持虚心好学的态度对待业务知识的学习。

一年来,在所长的带领下,走帐串户,参加牧民代表会议、座谈会等各种会议,到生产、建筑实地考察,学习了许多牧民工作方法,更是直接与群众直接接触,真正做到深入到群众中去。平时,多看、多问、多想,主动向领导、向群众请教问题,机关学习会、各种工作会议都是我学习的好机会。

三、存在的问题

回顾一年的工作学习,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我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学习不够。当前,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公安科技迅速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新知识新科学不断问世。面对严峻的挑战,缺乏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将不能适应新的要求。二是在工作压力大的时候,有过畏难情绪,这是自己政治素质提高,也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解决不好的表现。诚然,在一年的工作中我有得也有失,但是我相信只要找准自身差距和不足,在领导的关心和同志帮助下,就一定能创造性地开展公安执法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率,起真正成为一名便民、利民,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合格协警员。

辅警个人年终总结【篇三】

自20xx年参加公安交通协警工作至今,我一直恪守人民警察的职业纪律,严格按照《人民警察法》来要求自己,认真履行一名人民警察的职责。一年来,我在大队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帮助和指导下,通过自己的努力,在思想上、业务工作水平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学习任务,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一年来个人工作总结如下:

一、严于律已,自觉提高政治思想觉悟

我始终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胡锦涛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自己的头脑,不断增强贯彻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认真贯彻党的“”等重要会议精神和公安部的“五条禁令”,树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尊重人民群众,强化服务意识,虚心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用实际行动践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和“人民交警为人民”的服务宗旨。在认真思想学习的同时,我自己严格遵守队里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按时出勤,文明执勤,注重团结。在工作上,虚心向领导和老同志请教,使自己受益良多。

二、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理论水平

在社会发展日新月异的时代下,我深知不断学习和提高是多么的重要,只有认真学习才能更好的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因此我坚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专业知识,通过这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坚持在实践中学习,不断夯实业务基础。

二、踏实工作,稳步提高交管业务水平

我严格遵守队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服从领导的指挥,听从命令。在工作中勤勤恳恳,不论天气如何恶劣我都能认真站好每一班岗,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和纠违数,努力维护好自己辖区内的交通秩序,保证各种车辆、行人的安全通行;并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违法车辆驾驶员和违法行人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对那些不理解我们工作的农牧民群众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有理有节,向其宣传《道安法》的相关知识,让他们知道自己的行为的错误所在,提高人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当不懂汉语的农牧民群众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时,我发挥我的语言优势,能及时协助民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调解,避免交通堵塞。对于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认真履行,不敷衍塞责。三年来,多次参加了省级、州级领导相关警卫开道任务,多次参加本县州级现场会的交通管制和巡逻执勤任务,每次都能圆满完成任务,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在20xx年,由大队领导牵头,本人负责的“三大建设”之一公安交管信息化建设工作,评得全州公安交警系统信息化建设第二名。

回顾一年的工作,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我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学习不够。当前,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公安科技迅速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新知识新科学不断问世。面对严峻的挑战,缺乏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将不能适应新的要求。

二是在工作压力大的时候,有过畏难情绪,需继续提高政治素质。

诚然,在一年的工作中我有得也有失,但是我相信只要找准自身差距和不足,在领导的关心和同事的帮助下,在自身的努力下,就一定能创造性地开展公安执法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真正成为一名便民、利民,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合格协警员。

辅警个人年终总结【篇四】

一年来,我热衷于本职工作,严格要求自己,摆正工作位置,在领导的关心栽培和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始终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我,始终勤奋工作,认真完成任务,履行好岗位职责,各方面表现优异,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肯定。现将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严于律已,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政治思想觉悟得到提高

一年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强化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自己又缺乏工作经验,所以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积累充实自我,才能锻炼好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这一年来,始终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不断提高了自身综合素质水平。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其科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系统地学习了党的基本知识和各种理论著作,进一步夯实了理论基础,提高了党性熟悉和思想道德素质。

二、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始终保持虚心好学的态度对待业务知识的学习

一年来,在所长的带领下,走村串户,直接与群众接触,真正做到深入到群众中去。平时,多看、多问、多想,主动向领导、向群众请教问题,平时的工作和生活都是我学习的好机会。

三、存在的问题

回顾一年的工作学习,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我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学习不够。当前,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公安科技迅速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新知识新科学不断问世。面对严峻的挑战,缺乏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将不能适应新的要求。二是在工作压力大的时候,有过畏难情绪,这是自己政治素质提高,也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解决不好的表现。诚然,在一年的工作中我有得也有失,但是我相信只要找准自身差距和不足,在领导的关心和同志帮助下,就一定能创造性地开展公安执法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率,起真正成为一名便民、利民,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合格警员。

辅警个人年终总结【篇五】

为深入推进辅警队伍正规化建设与管理,弘扬辅警公安正气,杨家山派出所召开全体辅警会议从四个方面抓好公安辅警队伍建设,严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提升辅警队伍形象。

一、筑牢思想防线,加强理论学习。杨家山派出所以树立形象为重点,以集中教育为手段,以提高素质为目标,以健全制度为保障,以“努力工作,树立形象”为工作理念,召开辅警人员专门会议,进行政治思想理论的学习。通过所领导与辅警之间、辅警与辅警之间的谈心交流,掌握辅警人员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增强了辅警人员的思想觉悟;通过对全体辅警思想认识的严格要求,切实让辅警树立好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根本上摒除辅警队伍建设中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价值取向不正确、服务态度不端正、自身形象不好等现象,让每一位辅警都能够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岗位固然平凡,但辅警岗位光荣、责任重大,确保每位辅警都能够有一种使命感、责任感和自豪感。

二、筑牢绩效防线,注重业务提升。杨家山派出所细化考核办法,采用固定考核与灵活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日常工作动力,对于每位辅警的工作实绩、行为规范等都纳入考核,与年终工资挂钩,对成绩优秀的辅警进行奖励,对综合排名靠后的辅警予以通报。做好工作,不仅是为了考核,更是为了优化工作质量。用考核来督促,增强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质量,提升工作业绩。为此,杨家山派出所组织辅警进行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实现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由经验型向知识型转变,由蛮干型向技能型转变,切实提升了辅警的业务水平。

三、筑牢纪律防线,增强法规意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严格执行《铜陵市公安局辅警管理规定》和《铜陵市公安局辅警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以此来落实责任,明确纪律,对于违反通风报信、殴打、侮辱群众、殴打、体罚违法犯罪嫌疑人、挪用、侵占涉案财物、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参与赌博、在工作时间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等规定的,将按照市局和杨家山派出所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为规范个人行为养成,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做到遵纪守章,保证队伍不出问题。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和车辆管理等规章制度,切实增强其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通过集中开展教育学习活动,使辅警统一思想,理清思路,明确责任,增强自律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侵袭,力争以新的面貌,振奋精神,全力以赴做好工作。

四、严查自纠落实整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打造一支英勇顽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品牌队伍,杨家山派出所建立了一个长效管理机制。除了要求辅警从管理制度、执法执勤、工作纪律、监督管理等几个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外,按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明确责任,抓住每个环节,定期对辅警人员在敬业精神、工作态度、服务群众和遵规守纪等方面进行排查,对于排查出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症结所在,及时予以整改。

第15篇:辅警年度个人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是对过去某一时期或某项工作的情况进行回顾与总结,是各级党政机关与企事业单位个人经常使用到的一种文体。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辅警年度个人工作总结范文四篇,希望大家喜欢!

辅警年度个人工作总结范文【一】

在大队领导的正确指导和关心下,结合大队和自身工作的具体实际情况,认真分析思考研判,扎实勤奋工作,在各方面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圆满完成了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现将2019年以来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汇报如下,请领导批评指正:

关于“德”方面

一方面:我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来武装自己,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公安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场坚定,是非分明。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决“文明执法”“执法为民”。以新时期人民警察职业道德、人民警核心价值观严格要求自己。辅警个人工作总结。始终坚持“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和气,办事公道”的原则,认真倾听事件双方人员的辩解和困难群众的诉求。另一方面:自己始终坚持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尊重家人、尊重民警,在家听家长的话,在单位听领导的话,在工作中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对自身和同事们在工作、生活、思想上出现的情绪波动,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掌握、及时协调、及时鼓励,坚持职业道德养成教育,消除心理障碍,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进行工作。

关于“能”方面

在工作中,自己从事的是协同民警处理110接处警、维护社会治安的工作。坚持各方面的业务学习,注重全方位的提高自己,工作做到有分析研判、有计划、有步骤、合理地组织实施。在协同民警同志接处警和处理各种事件的工作中,根据不同的事件和服务对象,采取不同的、灵活的方法加以控制和服务;根据不同的事件性质、事件缘由等,采取多方面的、认真的听取事件双方的发生原因,确定准确的调解方式和处理方法。采取科学灵活的工作措施,科学合理的安排自己的本职工作。自己在业务能力、协调能力、研判能力和服务群众的能力等方面均得到了很大提高。辅警个人工作总结。

关于“勤”方面

在工作中,虽然自己只是一名协同民警办案的辅警,但在大队领导的指导和关心下始终起好模范带头作用,规范着装、服从命令。在大队自己是辅警,必须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但又是清洁员,在休息室里,能主动的清扫卫生,整理物品,保持室内的清洁,让上班的同事和民警保持良好心情。

还是巡逻车的保养员;接班后第一件事,就是拿着扫帚清扫车内卫生,和同事一起清洗车身,检查车内设施好坏。无论刮风下雨,从不迟到早退。个人工作态度是端正的,敬业精神是挚诚的。

关于“绩”方面

说到成绩,和工作十几年或几十年的民警同志相比,对于我这个才工作了不到xx个月的辅警来说实在有些微乎其微。但是在我的心中就是因为这一点点小的成绩,才让我更坚实了警察的这条道路。作为一名辅警,我们的工作是平凡的,但在平凡的岗位中,我始终坚持高度负责的态度和任劳任怨的工作作风,把群众的难处当作自己的难处,设身处地的为人民群众着想,不管是对于百姓纠纷、求助、打架、盗窃等等110接处警工作,还是为平安顺利召开的保卫卡点工作我都尽量做到最好。通过自己辛勤付出,受到领导和同事的充分肯定的同时,也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正是这份信任不断的鞭策着我,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发扬任劳任怨的工作作风,并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争取在顾总业绩上能有更大突破和创新,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

关于“思”方面

我始终以共产主义为旗帜,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工作中坚决同一切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并严格遵守公安部“五条禁令”,认真学习“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端正作风,切实提高自己的素质。在思想上坚决抵御资产阶级的自由主义等一切腐朽思想的侵蚀。促使自己成为一名作风优良的人民辅警。

通过这段时间的工作和学习,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认可,但同时也认识到自己存在着许多不足。

首先,由于工作实践不长,实践经验有所不足。在业务方面理论运用还不是很成熟,需要进一步的学习业务理论知识,并认真向每一位民警求教,汲取各位同事的宝贵经验,适应工作上的需要。

其次,在出警工作和案件办理过程中有些法律知识还不是很成熟,需要进一步的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

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我将针对自己的这些不足,加强学习,虚心向老同志学习,把老同志处理事件方面的实践经验化为己用,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更深入的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真正成为一名便民、利民、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人民辅警。

辅警年度个人工作总结范文【二】

回顾2019年这一年,对于我来说,确实过得很快,都还不允许我细细回味,就流逝了,又到了一个新的元年。自我从20xx年x月在支队参加辅警工作以来已有三年多的时间,在这个工作岗位上,在大队领导正确的带领下和队友们的帮助下,我始终都能够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高昂的斗志,全身心地投入到大队的各项工作中,并且从中学到了不少的东西,这对于我以 后不管在哪一个地方,哪一个岗位,都有很大的帮助。

一、政治思想方面

在今年的工作中,我始终坚持立足本职工作,政治立场坚定,时刻怀着高度的自觉性,能够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领会其精神实质,并将其付诸实践。

作为一名中共党员,我在政治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自觉参加大队支部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和讨论活动,及时向大队支部汇报思想,虚心向领导和同志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

我深知自己离党员的标准、要求还差很多,但我会朝着更高的方面发展,时刻以一名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同时我还能和大队队员一起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争先创优”活动等内容,深入剖析自身问题的不足,找出原因,用实际行动来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使自己成为队员中的佼佼者。

二、日常工作方面

我作为大队内勤,主要的工作就是配合大队领导、协助队员完成好大量繁琐的业务报表、信息反馈、宣传报道、工作总结汇报、档案文件管理、各种大量的台帐登记及全大队各种事务的统计上报工作,以及日常上传下达等数不清的临时性工作。

在办公室工作的这两年,经过我的努力和同事的帮助,我基本上能够比较从容地处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在组织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办事能力和文字言语表达能力等方面,经过锻炼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保证了本岗位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在平时,我能够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提高自身各项业务素质,争取工作的主动性,具备较强的专业心,责任心,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尽管有时候电脑前一坐就是一天,连水都顾不上喝一口,有时心里还是怨言,但我深知一个道理,那就是你既然选择了这项工作,不管怎样,你都要做到你该做的,把它做好,这样才不会觉得自责。

我虽然每天在办公室工作,没有很多时间和同事在一起参加训练、巡逻、执勤等,但是一旦发生重大、危急的突发事件等任务,我在做好内勤工作的同时,也和队友们一起参加。

全年来,我和队友一起参加大小型防暴处突40余次,警卫20余次,抢险救灾2起,配合省纪委办案1次。特别是在6月下旬的xx村民上千人因xx厂征地补偿问题到xx厂上访事件中,连续20余天,我都跟随大队早出晚归到现场执勤,在支队的领导下,成功地完成了此次大型的防暴处突事件。

在x月x日,由于连续暴雨,xx处发生决堤和xx境内铁路xx铁路大桥桥墩被冲毁、车厢坠入江内,在这两次险情发生后,我都没有退缩,和队友们一起冲锋在前,疏散岸边的围观群众和车辆,确保现场治安秩序的稳定。到晚上22时左右,我和队员们都没有休息一下,才吃了一点点干面包,喝上一口水,一直到现场情况稳定才撤回单位待命。

我喜欢热闹的集体,我愿意和队友们在一起,一起同甘共苦,一起欢笑哭泣,一起走过风风雨雨,在以后想起来这些都会是一段段美好的回忆,它们都将成为我人生中最巨大的财富。

三、学习方面

我虽然工作三年多了,但始终感到自己身上的担子很重,前面的路并不是那么清晰,反而有点迷茫。自己的学识、能力和阅历与社会所需求的有很大的距离,所以总不敢掉以轻心,报电大、考自考,总在学习,向书本学习、向同学学习,向同事学习,虽然有时是迫于现实的无赖,但是有时候在忙碌的一天工作后再参加学习,我还觉得很有成就感,感觉生活很充实,并不空虚。这样下来感觉自己一年来还是有了一定的进步,至少过得很充实,经过不断学习、不断积累,具备了更多的知识和工作经验。

四、不足的方面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今年以来,我能做到敬业爱岗、认真地开展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第一,自主学习能力还不够强,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第二,有些工作还不够过细,有时候干工作粗心大意,常犯小错误;第三,自己的文字功底薄弱,理论水平还不够高,有待进一步加强提高。

在接下来的新的一年里,我想我应努力做到:

第一,加强学习,拓宽知识面,努力学习与工作的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常识,提高理论水平;第二,工作更加严谨细致,改掉粗心马虎的毛病;第三,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真正做好领导的助手。

在大队领导的带领下,发扬成绩,总结经验,进一步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以更高的工作目标和更好的成绩来迎接新的一年,努力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辅警年度个人工作总结范文【三】

2019年来,我热衷于本职工作,严格要求自己,摆正工作位置,在领导的关心栽培和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始终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我,始终勤奋工作,认真完成任务,履行好岗位职责,各方面表现优异,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肯定。现将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严于律已,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政治思想觉悟得到提高

一年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强化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自己又缺乏工作经验,所以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积累充实自我,才能锻炼好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这一年来,始终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不断提高了自身综合素质水平。

是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其科学,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公安会议精神。认真系统地学习了党的基本知识和各种理论著作,进一步夯实了理论基础,提高了党性熟悉和思想道德素质

二、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始终保持虚心好学的态度对待业务知识的学习

一年来,在所长的带领下,走帐串户,参加牧民代表会议、座谈会等各种会议,到生产、建筑实地考察,学习了许多牧民工作方法,更是直接与群众直接接触,真正做到深入到群众中去。平时,多看、多问、多想,主动向领导、向群众请教问题,机关学习会、各种工作会议都是我学习的好机会。

三、存在的问题

回顾一年的工作学习,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我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学习不够。当前,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公安科技迅速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新知识新科学不断问世。面对严峻的挑战,缺乏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将不能适应新的要求。二是在工作压力大的时候,有过畏难情绪,这是自己政治素质提高,也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解决不好的表现。 诚然,在一年的工作中我有得也有失,但是我相信只要找准自身差距和不足,在领导的关心和同志帮助下,就一定能创造性地开展公安执法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率,起真正成为一名便民、利民,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合格协警员。

辅警年度个人工作总结范文【四】

2019年来,在上级领导和所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关心下,自己无论在政治思想、工作上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维护辖区的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做出一定的贡献。总结有以下几点:

一、在政治思想上时时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增强自己的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时时牢记派出所所里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维护辖区安全稳定义不容辞。

二、遵章守纪,遵守所内一切规章制度,团结同志,服从领导安排,听从领导指挥。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一年来,自己在工作中做到不怕苦,不怕累,任劳任怨,忘我地工作,认真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在自己从事的辅警工作之中做到了热情为辖区的居民排忧解难,不徇私情,时时做到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总之一年来,自己协助所里干警一道积极参与辖区各类案件的侦破工作,协助办理了各类治安和刑事案件,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的社会治安秩序,为辖区的经济建设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三、由于自己才从事辅警工作一职,在工作中缺乏处理各种各样的矛盾纠纷的实践经验,工作做的不细致,在今后的工作中自己一定改正所存在的不足之处。很好的协助干警处理各种案件,尽一点微薄之力。

第16篇:哈尔滨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公安辅警招聘简章

0451-58933777

2014年哈尔滨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公安辅警招聘简章

哈尔滨市公安局公安辅警公告http://hlj.huatu.com/

黑龙江招警备考交流群群:167487865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消息,哈尔滨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公安辅警406名,报名时间4月28-29日。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和网格化巡逻工作力度,缓解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经市人社局同意,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工作性质

协助公安民警做好公安交通管理、网格化巡逻以及其他辅助类工作。

二、招聘计划

拟招聘公安辅警共406名。其中,交通辅警100名,巡逻辅警244名,警犬训导员19名,松北分局辅警27名,阿城区局辅警8名,呼兰分局9名,所有岗位招聘对象全部为男性。

三、报考条件

国家公务员| 事业单位 | 村官 | 选调生 | 教师招聘 | 银行招聘 | 信用社 | 乡镇公务员| 各省公务员|

政法干警 | 招警 | 军转干 | 党政公选 | 法检系统 | 路转税 | 社会工作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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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男性年龄在18周岁至28周岁(1985年4月17日至1996年4月17日期间出生)。

3、报考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退役士兵可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松北区、呼兰区、阿城区辅警及巡逻辅警户籍原则上要求在本行政区内;警犬训导员要求为退役士兵,可提供食宿;

5、五官端正、体型匀称、口齿清晰、身体健康,无色盲、无重听、无明显瘢痕、双眼矫正视力5.0以上。男性身高170cm以上;

6、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7、报考公安巡逻辅警岗位人员应具有准驾车型C1级以上驾驶证;报考其他岗位人员具有准驾车型C1级以上驾驶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无前科劣迹,符合招考人民警察的体检及政审标准;

9、辞职解聘的公安辅警不允许参加此次报考。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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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28日至29日,9:00时至16:00时。

(二)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报名地点:哈尔滨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道外区红旗大街396号);

市公安局咨询电话:87661348;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咨询电话:84228152;

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咨询电话:82435069;

(三)考务费用

考务费50元,报名现场缴纳。

(四)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当天,需携带本人报名表、本人户口(首页及本人页复印)、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至一张纸上)、退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有驾驶证,同时携带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表在哈尔滨市公安局门户网站(www.daodoc.com)下载,由报名人员自行填写,并粘贴照片。

五、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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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以闭卷笔试的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一科,满分100分。考试具体安排将在哈尔滨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布,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六、体能测试及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名单,测试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2013年报考人民警察(公务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试行)》执行。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人员名单及具体安排在哈尔滨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布。如有体能测试和体检不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政审及岗前培训

体检合格人员参加政审及岗前培训。

八、聘用和待遇

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和岗前培训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视双方意愿议定续签。聘用人员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1870元(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

以下是黑龙江华图对行测的部分辅导;

一、由熟到不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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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分为五个模块,125道题目。其中,言语理解35道,数量关系15道,判断推理35道,资料分析15道,常识判断25道。几乎所有的考生都没有办法在规定的90分钟内将125道题目逐一做出来,一般考生都是先做言语理解或者数量关系,将常识判断放到最后时刻。甚至有的考生数量关系和言语理解两个模块做完就过去了将近1个小时,常识判断到最后直接涂卡。但是这样的顺序不仅不能帮助考生获得高分,还有可能使考生在做题的过程中不断打击自信心。因此,一个科学合理的做题顺序可以帮助考生掌控整场考试。而什么才是科学合理的做题顺序呢,当然并非按照行测卷子上的顺序一个模块一个模块的做题。而是需要考生在平时练习中注意观察每个模块的正确率,将正确率高的模块放到第一部 分做,而将正确率最低的模块放到最后一部分做。因为正确率高的模块必然是考生最擅长的模块,无论是在做题速度还是正确率方面都较为有保证,放在整场考试的第一部分,即可以为考生节省宝贵时间,又能够为考生建立考试该有的自信。所谓考场上题目是“越做越顺”,正是这个道理。而这个做题顺序因人而异,有的考生言语理解做的不错,有的考生判断推理做的不错。只要能够保证做题顺序是“由熟到不熟”,合理安排考试时间即可。

二、答案写而不画

每次行测考试,考生手里都会拿到三样东西,草稿纸、答题本和答题卡。一般考生都习惯于先将答案写到答题本上,然后再抽出时间将答案抄写到答题卡上。但是这里需要注意,涂答题卡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而这个时间也是包括在90分钟的考试时间之内的。为了能够保证在90分钟的作答时间内,考生能够快国家公务员| 事业单位 | 村官 | 选调生 | 教师招聘 | 银行招聘 | 信用社 | 乡镇公务员| 各省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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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做题,正确涂卡,华图提醒考生在答题卡上写答案时最好是将ABCD写到每道题目的旁边,而不是将正确答案用对勾画到选项上。写到旁边的好处是可以快速、准确地将正确答案誊到答题卡上。同时,最好是做完一个模块誊一个模块的答案,避免出现太过于专注做题,到最后没有时间誊答案,造成无效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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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篇:蠡县公开招聘公安特警(辅警)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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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反恐防恐工作,提高公安机关快速反应能力,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及群体性事件, 根据《中共保定市委、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安工作的意见》(保字〔2013〕7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公开招聘公安特警(辅警)和消防队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数额(80名)

招聘公安特警(辅警)70名、消防队员10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公安工作。

2、年龄在18—25周岁(男性,1989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生);

3、复退军人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消防队员高中以上学历);

4、身体条件:身高1.70米以上,身体健康,形体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在1.0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因违法受到行政、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4 年 8月 26日至 9月 1 日

(二)报名

报名时间: 2014 年 9月 2日至 9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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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蠡县东地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蠡县富豪酒店西侧)

报名人员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退伍军人携带退伍军人证)。填写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及体检

通过审查后,领取政审表、体检表。(2014年9月9号至9月10号在蠡县中医院进行体检)

(四)组织考试

1、领取准考证:2014年9月11日至9月12日(带身份证、政审表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2、笔试

笔试时间:2014 年 9 月 14 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蠡县职教中心

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聘请异地专家命题,采取百分制,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时事政治、政治理论和有关的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和适应工作的基本素质。题型全部为客观题,通过答题卡形式答题并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录人员按笔试成绩1:1.5进入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

测试时间: 2014 年 9月 21日

测试地点: 蠡县职教中心

由专业人员,具体负责体能测试的组织实施。测试时考官临时确定并抽签分组。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满分100分,(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

3、4)。

4、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笔试、体能测试成绩各50%记分。

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次序进行录取,如末位成绩出现并列,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体能测试成绩并列的,按照退伍军人、本科、大专的顺序择优录用。

(五)公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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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综合成绩、体检、政审结果和招聘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依次递补。

五、相关待遇

(一)签订聘任协议

公示期满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三个月,期满能适应工作的签订聘任协议,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不能适应工作的不予聘任。

(二)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我县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每人每月1150元(以后按省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进行相应调整),绩效工资300元,即每人每月1450元;参加社会保险。

六、组织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聘任,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一)在聘期内违法违纪不服从管理或不适应工作的。

(二)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四)未经单位批准,从事其他活动,影响正常工作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约定可解聘情形的。

七、组织领导

为搞好公开招聘工作,成立蠡县公开招聘公安辅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建立(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张增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王力军(县政府副县长)

白占民(县公安局局长)

王志合(县公安局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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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宋红涛(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张会敏(县财政局局长)

张会强(县人社局局长)

刘 森(县民政局局长)

王金伟(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王永强(蠡县东地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招聘办公室,县公安局政治处主任王金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人社局、监察局、公安局、东地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八、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

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等的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肃招聘纪律。对下列有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隐瞒违法犯罪事实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察局举报电话:6211911

人社局举报电话:6217010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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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蠡县公开招聘公安辅警岗位信息表

2、《蠡县公开招聘公安辅警报名登记表》

3、体能测试评分标准(男子1000米)

4、引体向上、立定跳远标准评分表

蠡县公开招聘公安特警(辅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第18篇:辅警感言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名刚踏上工作岗位的辅警来说,需要做的很多很多,但首当其冲,我们必须改掉各种不良生活习惯,接受现实的洗礼。

九十天的培训,让我深深感到公安机关是一支准军事化管理的纪律部队,然而正是这种准军事化管理、铁的纪律、过硬的作风,让我深深喜欢上了这个特殊而神圣的职业。

九十天的培训,让我明白了许许多多的什么道理,如果你要问我,九十天里学到了什么,收获了什么,我会毫不忧虑的回答,九十天里我学到了绝对的服从和坚强,收获的是一种责任和团队意识。储备了敢于正视困难,知难而进的勇气。

作为辅警,我所要学习的还有很多,还要不断接受现实的磨炼,并且更要在工作中敢于承认错误,具备知耻而后勇的胸怀。社会是一个大课堂,在人生的征途中,做错事就像偶尔会走错路一样,在每个人的身上都会发生。虽然我们的工作不允许我们犯一丝一毫原则性的错误,但对于我们新辅警来说一些工作细节和工作方式上的错误时有发生。作为新辅警,面对这些错误,我们要做到虚心接受领导和同事善意的批评,不产生抵触情绪,积极主动的去面对和改正这些错误,用阳光的心态和上进的精神面对工作。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有所作为。

第19篇:辅警作文

提问者采纳

作为一名辅警,除了要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为民奉献的精神之外,还需要有过硬的执法本领,当你面对着那些穷凶极恶的歹徒时,需要你挺身而出,为民解困的时候,你需要有相当过硬的格斗技术和擒敌本领,在最短的时间内协助干警们破获案件,将凶手缉拿归案,要想练就过硬的特战技能,那就必须要付出汗水和努力,才能练就强大的特战能力,在关键时刻冲锋在前,将那些凶手绳之于法。

要想当好一名辅警,除了过硬的思想素质和过硬的特战技能之外,还需要不断地加强学习,不断地学习先进的文化知识,用先进的文化知识来不断地充实和丰富自己的思想,提升自己的灵魂,升华自己的人生境界,当辅警也要当出辅警的味来,当出辅警的内涵来,做一个既有超强的战斗技能,同时又有思想和内涵的辅警。

当然,作为一名辅警,在不断地提升自我的同时,最重要的检验和证明一个辅警到底是不是合格和优秀的关键那就是要看工作,在平时的工作中,应该服从管理,听从指挥,积极协助干警们做好各项工作,同时要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要有主人翁的精神姿态,创造性地进行工作;在工作岗位上面不怕苦,不怕累,不要认为是辅警就可以放松要求,应该和战友们始终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一起努力工作,发挥一名辅警的光和热。

同时,作为一名辅警,还要不断地钻研自己岗位上面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要有一种超越自我,挑战极限的精神,积极努力地学好各项专业技能,争做知识型辅警,现代社会的技能型辅警,全面地提升自我。

提问者采纳

作为一名辅警,除了要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为民奉献的精神之外,还需要有过硬的执法本领,当你面对着那些穷凶极恶的歹徒时,需要你挺身而出,为民解困的时候,你需要有相当过硬的格斗技术和擒敌本领,在最短的时间内协助干警们破获案件,将凶手缉拿归案,要想练就过硬的特战技能,那就必须要付出汗水和努力,才能练就强大的特战能力,在关键时刻冲锋在前,将那些凶手绳之于法。

要想当好一名辅警,除了过硬的思想素质和过硬的特战技能之外,还需要不断地加强学习,不断地学习先进的文化知识,用先进的文化知识来不断地充实和丰富自己的思想,提升自己的灵魂,升华自己的人生境界,当辅警也要当出辅警的味来,当出辅警的内涵来,做一个既有超强的战斗技能,同时又有思想和内涵的辅警。

当然,作为一名辅警,在不断地提升自我的同时,最重要的检验和证明一个辅警到底是不是合格和优秀的关键那就是要看工作,在平时的工作中,应该服从管理,听从指挥,积极协助干警们做好各项工作,同时要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要有主人翁的精神姿态,创造性地进行工作;在工作岗位上面不怕苦,不怕累,不要认为是辅警就可以放松要求,应该和战友们始终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一起努力工作,发挥一名辅警的光和热。

同时,作为一名辅警,还要不断地钻研自己岗位上面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要有一种超越自我,挑战极限的精神,积极努力地学好各项专业技能,争做知识型辅警,现代社会的技能型辅警,全面地提升自我。 辅警,辅警队伍是一支由公安机关直接指挥和管理的队伍,协助民警执法、维持公共安全,功能与配备介于现在的保安与正规警察之间,赋予基本的执法权,辅警会配备基本的警械如警棍等,辅警主要来源于本地市民,采用合同制的形式使辅警成为一种新的职业。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警务辅助人员是公安机关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是公安机关破解任务繁重与警力紧张矛盾的现实选择,在协助民警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开展行政管理和服务人民群众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辅警的管理已经纳入公安机关重点研究课题和改革内容。

目前关于辅警没有国家层面的立法,但多数地方法规和规章将辅警权限和职责归纳为: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按照相应岗位辅助履行下列职责:

(一)治安巡逻检查、卡口值守、接处警、维持大型公共活动以及突发案(事)件现场秩序、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扭送、纠纷调解、治安宣传教育等警务活动;

(二)疏导交通,劝阻、查纠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警务活动;

(三)社区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养犬管理等公安行政管理活动;

(四)信息采集、数据统计、文字记录等警务活动;

(五)专业技术、后勤等警务保障活动;

(六)公安机关确认的其他辅助性警务活动。

提问者采纳

作为一名辅警,除了要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为民奉献的精神之外,还需要有过硬的执法本领,当你面对着那些穷凶极恶的歹徒时,需要你挺身而出,为民解困的时候,你需要有相当过硬的格斗技术和擒敌本领,在最短的时间内协助干警们破获案件,将凶手缉拿归案,要想练就过硬的特战技能,那就必须要付出汗水和努力,才能练就强大的特战能力,在关键时刻冲锋在前,将那些凶手绳之于法。

要想当好一名辅警,除了过硬的思想素质和过硬的特战技能之外,还需要不断地加强学习,不断地学习先进的文化知识,用先进的文化知识来不断地充实和丰富自己的思想,提升自己的灵魂,升华自己的人生境界,当辅警也要当出辅警的味来,当出辅警的内涵来,做一个既有超强的战斗技能,同时又有思想和内涵的辅警。

当然,作为一名辅警,在不断地提升自我的同时,最重要的检验和证明一个辅警到底是不是合格和优秀的关键那就是要看工作,在平时的工作中,应该服从管理,听从指挥,积极协助干警们做好各项工作,同时要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要有主人翁的精神姿态,创造性地进行工作;在工作岗位上面不怕苦,不怕累,不要认为是辅警就可以放松要求,应该和战友们始终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一起努力工作,发挥一名辅警的光和热。

同时,作为一名辅警,还要不断地钻研自己岗位上面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要有一种超越自我,挑战极限的精神,积极努力地学好各项专业技能,争做知识型辅警,现代社会的技能型辅警,全面地提升自我。

第20篇:辅警考试题

单选题

1.(A)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A.依法治国 B.文明执法 C.尊重人权 D.坚持党的领导

2.依法治国首先是(A)

A.依法治权 B.依法治民 C.提高全民守法意识 D.有效管理国家

3.( A )是我国《宪法》明 确规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的基 本原则。

A.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B.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 C.宪法至上 D.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理论

4.( A)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 质要求, 是社会依治理念的本 质特征。 A.执法为民 B.依法治国 C.民主自由 D.服务大局

5.执法为民是( D )的宪法 原则在政法工作中的具体体 现。

A.为人民服务 B.人权至上 C.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D.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6.执法为民,就是按照邓小 平理论和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 想的本质要求, 把实现好、维 护好、发展好(B ) ,作为政法 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A.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 B.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C.最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 D.全体公民的合法权益

7.政 法 工 作 尊 重 和 保 障 人 权,首先要坚持( C) ,为广大 人民群众共同和普遍的人权 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

A.文明执法 B.依法执法 C.以人为本 D.以法律为准绳

8.一切执法行为都必须严格 遵守(D ) 。

A.领导批示 B.文件规定 C.法学理论 D.法律规定

9.政法工作必须牢固树立执 法为民的理念, 这是由我们党 的( B)和我们国家政权的社 会主义性质所决定的。

A.政治路线 B.根本宗旨 C.任务 D.奋斗目标

10.( B )是社会主义法治的 重要目标, 是构建社会和谐社 会的重要任务。

A.依法治国 B.公平正义 C.执法为民 D.服务大局

11.公平正义的首要内容是确 保( D ) 。

A.一切行为让群众满意 B.一切结果符合法律规定 C.一切行为让领导满意 D.一切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12.公安民警必须遵守的政 治原则是(B ) 。

A.执法为民 B.坚持党的领导 C.公平正义 D.服务大局

13.概括起来讲, (A )就是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法不明 文规定不受罚。

A.罪刑法定原则 B.罪刑相适应原则 C.罪刑自负原则 D.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14.公安民警要做到以事实 为依据, 以法律为准绳, 一要 严把证据关,二要严把(C ) 。

A.案件关 B.人情关 C.法律关 D.材料关

15.下 列 说 法 中 正 确 的 是 ( C) 。

A.政法机关办案只讲法律 效果 B.政法机关办案只讲社会 效果 C.政法机关办案必须既讲 法律效果又讲社 会效果 D.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不 具有内在 一致性

16.“ 提高时间效率, 减少工作 拖延; 提高物质效率, 降低经 济消耗;提高制度的科学性, 减少不合理制度的负面作用 ” 是( D)原则的具体内容。

A.合法合理 B.平等对待 C.程序公正 D.及时高效

17.下列( ) 坚决纠正的错误 做法。

A.党政领导干部对案件事 实和处理下达指令 B.党委督促政法机关依法 公正处理案件 C.坚持党的领导与司法机 关依法行使职权相统一 D.党总揽大局,协调各方 正确答案为: A 。

18.法律规范属于()

A.技术规范 B.社会规范 C.道德规范 D.团体规范 正确答案为: B 。

19.关于宪法在立法中的作 用,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 的?()

A.宪法确立了法律体系的 基本目标 B.宪法确立了立法的统一 基础 C.宪法规定了完善的立法 体制与具体规划 D.宪法规定了解决法律体 系内部冲突的基本机制 正确答案为: C 。

20.下列关于法的效力的选 项哪个是正确的?()

A.法律不经公布,就不具 有效力 B.一切法律的效力级别高 低和范围大小是由刑法、民 法、行政法等基本法律所规定 的 C.“ 法律仅仅适用于将来, 没有溯及力 ” ,这项规定在法 学上被称为 “ 从新原则 ” D.法律生效后,应该使一 国之内的所有公民知晓, 所谓 “ 不知法者得免其罪 ” 正确答案为: A 。

21.从违法行为的构成要素 看, 判断某一行为是否违法的 关键因素是() 。

A.该行为在法律上被确认 为违法 B.该行为有故意或者过失 的过错 C.该行为由具有责任能力 的主体作出 D.该行为侵犯了法律所保 护的某种社会关系和社会利 益 正确答案为: A 。

22.下列有关行政法规和规 章的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

A.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 门职权范围的事项, 不得制定 规章, 应当由国务院制定行政 法规 B.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事 项进行监督检查收取费用需 由规章规定 C.行政法规应由国务院起 草、讨论和通过, 国务院部门 不能成为行政法规的起草单 位 D.有规章制定权的地方政 府可以直接依据法律制定规 章 正确答案为: D 。

23.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 基本观点, 下列表述哪一项是 正确的?() A.法在本质上是社会成员 公共意志的体现 B.法既执行政治职能,也 执行社会公共职能 C.法最终决定于历史传 统、风俗习惯、国家结构、国 际环境等条件 D.法不受客观规律的影响 正确答案为: B 。

24.我国《立法法》规定,行 使国家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是 () 。

A.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 B.全国人大和国务院 C.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D.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其各部委 正确答案为: C 。

25.下列哪种法律冲突由全 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A.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 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 的 B.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 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 定不一致的 C.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 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 的 D.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 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 别规定不一致的 正确答案为: B 。

26.2008 年 10 月全国人大常 委会对 《消防法》 进行了修订, 2009 年 4 月,某省人大常委 会通过《实施 办法》 , 对实施 《消 防法》 做出了具体规定。 关于 该《办法》 ,下列哪一选项可 以成立?()

A.《办法》属于对《消防 法》的立法解释 B.《办法》 属于 《消防法》 的下位法, 按照法律高于法规 的原则其效力较低 C.《办法》属于对《消防 法》的变通或补充规定 D.《办法》对《消防法》 进行了体系解释 正确答案为: B 。

27.把法律划分为根本法和 普通法的主要依据是() 。

A.适用范围不同 B.制定和表达方式不同 C.制定和实施的主体不同 D.制定的内容、法律地位 和制定的程序不同 正确答案为: D 。

28.以下有关法律责任的说 法,正确的是() 。

A.某个体户暴力抗拒工商 局执法人员检查, 并将一执法 人员打成轻伤, 则其除承担行 政责任外, 还将承担刑事责任 B.甲、乙双方签订一份买 卖合同, 按照合同规定,甲 应在合同签订后 3 日内向乙 交付面粉 10 吨, 在履行期内, 乙享有民事权利而甲承担民 事义务 C.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 其他基本法律都据此制定; 所 以, 触犯了刑法中强制性规定 的行为都是违宪行为, 要承担 违宪责任 D.民事责任属于法定责 任, 因此不允许当事人协商免 除 正确答案为: A 。

29.下列关于法律责任的说 法不正确的是() 。

A.法律责任的归结要讲求 责任法定原则、公正原则、效 益原则 B.法律责任的免除即无责 任 C.法律责任体现了国家的 强制力 D.法律责任产生的主要原 因是违法与违约 正确答案为: B 。

30.下列有关法律后果、法律 责任、法律制裁和法律条文等 问题的表述, 哪项可以成立? ()

A.任何法律责任的设定都 必定是正义的现实 B.法律后果不一定是法律 制裁 C.承担法律责任即意味着 接受法律制裁 D.不是每个法律条文都有 法律责任的规定 正确答案为: D 。

31.根据《宪法》的规定,下 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 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政 府选举产生, 对政府负责, 受 政府监督 B.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 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产生 C.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 关、检察机关对人民代表大会 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D.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 职权的划分, 遵循在中央的统 一领导下, 地方各自为主的原 则 正确答案为: C 。

32.国家为了()的需要,可 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 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 给予补偿 。

A.国家利益 B.集体利益 C.公共利益 D.社会利益 正确答案为: C 。

33.现行《宪法》规定,公民 的()不受侵犯。

A.合法财产 B.私有财产 C.合法的私有财产 D.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为: C 。

34.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 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

A.继承权 B.转让权 C.使用权 D.处臵权 正确答案为: A 。

35.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的 原则。

A.高效 B.简捷 C.精简 D.实效 正确答案为: C 。

36.根据《宪法》的规定,下 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民 B.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 法律上一律平等 C.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D.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哈法 律规定的权利, 同事必须履行 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正确答案为: B 。

37.根据《宪法》的规定,下 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 宗教信仰自由 B.各种宗教活动均受国家 保护 C.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 体和个人不得歧视信仰宗教 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D.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 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 宗教或不信仰宗教 正确答案为: B 。

38.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 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 院决定,并由()执行,不受 逮捕。 A.人民检察院 B.人民法院 C.公安机关 D.武警部队 正确答案为: C 。

39.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 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 行() 。

A.侮辱、诽谤、控告 B.诽谤、检举、诬告陷害 C.侮辱、控告、诬告陷害 D.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正确答案为: D 。

40.根据《宪法》的规定,下 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以任何理由在任何条件下侵 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 密 B.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 的保护 C.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 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 人员, 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 利 D.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 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 失人, 有依法律规定取得赔偿 的权利 正确答案为: A 。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是() 。

A.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B.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C.最高国家审判机关 D.最高国家监督机关 正确答案为: B 。

4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行使国家() 。

A.司法权 B.行政权 C.立法权 D.检察权 正确答案为: C 。

4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 主席由()选举。

A.全国人大代表 B.政协委员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全国人民 正确答案为: C 。

44.下列选项关于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有权罢免的人员的 说法不正确的是 ( )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 罢免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 主席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 罢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 罢免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副 主席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 罢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副院 长 正确答案为: D 。

45.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 代表大委员会或者 () 以上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代表提议。

A.五分之一 B.三分之一 C.三分之二 D.五分之二 正确答案为: A 。

46.全国人民代表大常务委 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 职不得超过()届。

A.一 B.两 C.三 D.四 正确答案为: B 。

4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 员 会 不 能 够 行 使 哪 项 职 权?() A.解释宪法,监督司法的 实施 B.解释法律 C.修改法律 D.制定宪法 正确答案为: D 。

48.下列选项中,不能够提出 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的是() 。 A.全国人大代表 B.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C.国务院总理 D.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正确答案为: C 。 4 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在会议期间,非经()许可, 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

A.全国人大委员会委员长 B.全国人大委员会副委员 长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主席团 3 正确答案为: D 。 5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原选举 单位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 序()本单位选出的代表。 A.罢免 B.解雇 C.开除 D.辞退 正确答案为: A 。

51.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 独立行使 () , 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A.审判权 B.检查权 C.检察权 D.调查权 正确答案为: A 。 52.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 定独立行使() ,不受行政机 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A.审判权 B.检查权 C.监督权 D.检察权 正确答案为: D 。

53.下列属于《人民警察法》 规定的人民警察的任务的是 ( ) 。

A.维护国家统一 B.维护国家安全 C.维护国家主权 D.维护国家独立 正确答案为: B 。

54.下列属于《人民警察法》 规定的人民警察的任务的是 ( ) 。

A.维护企业的经济秩序 B.维护机关、企事业组织 的经济秩序 C.促进经济建设 D.保护公共财产 正确答案为: D 。

55.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 是( ) 。

A.人民警察的行为受法律 保护 B.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 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C.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 的行为不受监督 D.人民警察的任何职务行 为均受法律保护 正确答案为: B 。

56.下列属于公安机关的人 民警察的法定职责的是( ) 。

A.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B.打击高利润经营活动 C.引导文化市场秩序 D.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正确答案为: A 。

57.下列不属于公安机关的 人民警察必须依法履行的职 责有( ) 。

A.对被判处管制的罪犯执 行刑罚 B.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执 行刑罚 C.对被判处没收财产的罪 犯执行刑罚 D.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 的罪犯执行刑罚 正确答案为: C 。

58.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 是( ) 。

A.公安机关不管理国籍事 务 B.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 统的安全保护工作不是公安 机关的人民警察的职责 C.指导群众性组织的治安 防范工作是公安机关的人民 警察的法定职责 D.公安机关在认为必要的 情况下可以行使其他执法机 关的职责 正确答案为: C 。

59.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公安 机关的人民警察的法定职责 的是( ) 。

A.组织、实施消防工作 B.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 特种行业 C.管理集会、游行、示威 活动 D.管理劳动教养执行场所 正确答案为: D 。

60.下列不属于人民警察依 法应履行的职责有( ) 。

A.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 员 B.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 种行业进行管理 C.管理户政、出入境事务 D.管理指导市场秩序 正确答案为: D 。

61.下 列 选 项 中 正 确 的 是 ( ) 。

A.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不 负责管理外国人在中国旅行 的有关事务 B.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 罪犯实行监督、考察是公安机 关的人民警察的法定职责 C.负责管理外国人在中国 境内居留事务的机关是外交 部 D.维护国(边)境地区的 治安秩序是人民军队的职责 正确答案为: B 。 62.人民警察对违反公安行 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者 组织,依法可以实施( ) 。

A.行政处罚 B.刑事处罚 C.体罚 D.管制 正确答案为: A 。

63.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 安机关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 罪嫌疑的人员, 经出示相应证 件,可以当场( )、检查。

A.讯问 B.询问 C.盘问 D.审问 正确答案为: C 。

64.下列可以适用继续盘问 情形的是( ) 。

A.打伤他人后到公安机关 投案自首的 B.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被 人民警察当场抓住的 C.通缉在逃犯罪嫌疑人被 人民警察巡逻抓获的 D.随身携带火药枪被查获 且拒不交代姓名、住址的 正确答案为: D 。

65.确有必要将继续盘问时 限延长至 48 小时的,应当报 ( )审批。

A.上一级公安机关 B.办案部门负责人 C.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D.公安派出所负责人 正确答案为: C 。

66.对被盘问人的留臵(继续 盘问)时间自( )之时起不 超过 24 小时。

A.被盘问开始 B.被盘问结束 C.被关进候问室 D.带至公安机关 正确答案为: D 。

67.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 需要继续盘问的, 在特殊情况 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 准, 可以将继续盘问时间延长 至( )小时。

A.48 B.24 C.72 D.12 正确答案为: A 。

68.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 , 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A.因履行职责的需要,经 出示相应证件 B.因履行职责的需要,经 相对人同意 C.因履行职责的紧急需 要,经相对人同意 D.因履行职责的紧急需 要,经出示相应证件 正确答案为: D 。

69.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因履 行职责的紧急需要,经( ) , 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

A.说明情况 B.出示相应证件 C.负责人批准 D.对方同意 正确答案为: B 。

70.公安机关因侦查犯罪的 需要, 在使用了公民个人的交 通或通信工具后, ( ) 。

A.归还即可 B.应予及时归还,并支付 适当费用 C.可不予归还但必须支付 适当费用 D.可变价折抵收购 正确答案为: B 。

71.公安机关因侦查犯罪的需 要, 使用社会企事业组织或个 人的交通工具,造成损失的, ( ) 。

A.由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 给予赔偿 B.由该人民警察给予赔偿 C.由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 给予赔偿, 该人民警察不承担 任何赔偿责任 D.由交通工具所有人承担 正确答案为: A 。

72.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 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 公 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可以采取 ( ) 。

A.制服性强制措施 B.继续盘问 C.保护性约束措施 D.刑事拘留 正确答案为: C 。

7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 机关, 为预防和制止严重危害 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可以在 一定的区域和时间,限制人 员、车辆的通行或者停留, 必 要时可以实行( ) 。

A.戒严 B.部分地区戒严 C.交通管制 D.现场管制 正确答案为: C 。

74.( ) , 为预防和制止严重 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必 要时可以实行交通管制。 A.派出所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 机关 C.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 机关及其派出机构 D.公安部 正确答案为: B 。

75.公安机关因 ( ) 的需要,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经过严格 的批准手续, 可以采取技术侦 察措施。

A.办理治安案件 B.办理交通案件 4 C.管理特种行业 D.侦查犯罪 正确答案为: D 。

76.经( )批准,对严重危 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可以根据情况实行现场管制。

A.同级人民政府 B.上级人民政府 C.上级公安机关或同级人 民政府 D.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人 民政府 正确答案为: D 。

77.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 遇有( )紧急情况,应当履 行职责。

A.任何 B.其职责范围内的 C.重大 D.经济纠纷 正确答案为: B 。

78.担任人民警察领导职务 的人员应当具备( )知识。

A.经济专业 B.侦查专业 C.法律专业 D.行政管理专业 正确答案为: C 。

79.人民警察对上级的决定 和命令, ( ) 。

A.必须执行 B.可以变通执行 C.可暂缓执行 D.认为决定和命令有错误 的就不执行 正确答案为: A 。

80.人民警察对上级的决定 和命令, ( ) 。

A.必须执行,但对超越法 律、法规规定的人民警察职责 范围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 并同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B.可以变通执行 C.可暂缓执行 D.认为决定和命令有错误 的就不执行 正确答案为: A 。

81.人民警察认为上级的决 定和命令有错误, 提出的意见 不被采纳时, ( ) 。

A.可以中止执行决定和命 令 B.可以改变决定和命令的 执行 C.必须服从决定和命令 D.可以暂缓执行决定和命 令 正确答案为: C 。

82.人民警察对超越法律、法 规规定的人民警察职责范围 的指令, ( ) 。 A.可以拒绝执行 B.应当立即执行 C.有权拒绝行,并同时向 上级机关报告 D.可以变通执行 正确答案为: C 。

83.人民警察从事营利性的 经营活动,应当给予( ) 。

A.行政处罚 B.行政处分 C.收缴非法财产 D.追缴违法所得 正确答案为: B 。

84.人民警察( )的,应当 给予行政处分。

A.下班后与朋友到夜总会 唱歌 B.接受当事人的请客送礼 C.春节期间与兄弟姐妹在 家打麻将 D.着装不按规定穿制式黑 色皮鞋 正确答案为: B 。

85.下列装备属于武器的是 ( )

A.冲锋枪 B.麻醉枪 C.高压水枪 D.催泪弹 正确答案为: A 。

86.下列装备属于武器的是 ( )

A.五四式手枪 B.高压水枪 C.网枪 D.麻醉枪 正确答案为: A 。

87.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 器前,应当 ( )

A.清退在场无关人员 B.组织疏散在场无关人员 C.命令在场物管人员疏散 D.命令在场无关人员躲避 正确答案为: D 。

88.下列不属于驱逐性、制服 性警械的是 ( )

A.警棍 B.手铐 C.催泪弹 D.特种防暴枪 正确答案为: B 。

89.下列属于约束性警械的 是 ( )

A.警棍、催泪弹 B.高压水枪、特种防爆枪 C.手铐、脚镣 D.警绳、麻醉枪 正确答案为: C 。

90.下列不属于约束性警械 的是 ( )

A.警棍 B.手铐 C.脚镣 D.警绳 正确答案为: A 。

91.下列属于约束性警械的 是 ( )

A.高压水枪 B.催泪弹 C.警绳 D.警棍 正确答案为: C 。

92.某区发生一起持枪杀人 案, 犯罪嫌疑人骑一辆红色摩 托车逃窜, 该区民警立即在该 人逃窜方向的必经之路设卡 堵截, 半小时后一辆红色摩托 车突然加速冲卡, 但由于戴头 盔无法辨别是否是犯罪嫌疑 人,这时民警 ( )

A.可以直接开枪击打要害 部位 B.可以直接开枪击打;非 要害部位 C.可以开枪打车轮胎 D.不可以开枪 正确答案为: D 。

93.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 和武器条例》 的规定, 人民警 察对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 用航空站、运动场等公共场所 秩序的违法犯罪分子, 经警告 无效的 ( )

A.应当使用驱逐性、制服 性警械 B.可以使用武器 C.应当使用约束性警械 D.可以使用驱逐性、制服 性警械 正确答案为: D 。

94.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 和武器条例》 的规定, 人民警 察对强行冲越人民警察为履 行职责设臵的警戒线的违法 行为人,经警告无效的 ( )

A.应当使用驱逐性、制服 性警械 B.可以使用武器 C.应当使用武器 D.可以使用驱逐性、制服 性警械 正确答案为: D 。

95.某地一强制拆迁现场,群 众殴打民警并烧砸警车。 这时 民警根据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 和武器条例》 的规定, 经警告 无效的 ( )

A.应当使用驱逐性、制服 性警械 B.立即使用武器 C.不能还手、听之任之 D.先离开现场,等事件平息后再抓人 正确答案为: A 。

96.某市一女司机以超速驾 驶被民警以 200 元罚款, 该女 司机不服处罚, 对民警撕拉拽 扯。这时,民警根据《人民警 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的规 定 ( )

A.不能还手、听之任之 B.可以直接使用警棍将该 女司机制服 C.对该女司机先进行警 告, 其不听, 可以用警棍将她 制服 D.放其通行 正确答案为: C 。

97.下列情形中,人民警察可 以使用制服性警械的是 ( )

A.犯罪嫌疑人侮辱妇女, 被人民警察劝止的 B.犯罪人被抓获后,拒不 交代犯罪事实, 经警告无效的 C.犯罪嫌疑人袭击人民警 察,经警告无效的 D.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后, 谩骂人民警察, 经警告无效的 正确答案为: C 。

98.下列情形中,人民警察可 以使用驱逐性、制服性警械的 是 ( )

A.不遵守交通规则,经警 告无效的 B.犯罪嫌疑人被拘传时企 图吞刀片,经警告无效的 C.犯罪嫌疑人被抓捕时企 图用头撞墙,经警告无效的 D.强行冲越人民警察为履 行职责设臵的警戒线, 经警告 无效的 正确答案为: D 。

99.人民警察审讯犯人时,遇 有犯罪嫌疑人可能自伤的

A.可以使用约束性警械 B.应当使用约束性警械 C.可以使用制服性警械 D.应当使用制服性警械 正确答案为: A 。

100.民警倪某和谢某对具有 违法嫌疑的陆某进行口头传 唤, 陆某不肯配合, 并大声辱 骂民警,引来大批民众围观。 倪某和谢某见此, 决定对陆某 实施强制性传唤, 并对其使用 了手铐,将陆某带回派出所。 经调查未发现陆某违法犯罪 情况。 民警倪某和谢某对路某 使用手铐的行为 ( )

A.合法,因为陆某辱骂了 民警 B.合法,因为执行强制传 唤时路某可能有逃脱、反抗等 危险行为 C.违法,因为陆某没有违 法犯罪的行为 D.违法,因为陆某并没有 对民警实施暴力 正确答案为: B 。

101.人 民 警 察 在 进 行 审 讯 时, 遇有犯罪嫌疑人可能自杀 的,可以使用的警械是 ( )

A.手铐 B.警棍 C.高压水枪 D.辣椒喷剂 正确答案为: A 。

102.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情 形,经警告无效 ,可以使用 武器的是 ( )

A.暴力阻碍人民警察依法 履行职责 B.聚众赌博 C.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 暴力行为, 危及公民生命安全 D.拐卖妇女、儿童 正确答案为: C 。 103.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紧 急情形, 经警告无效, 可以使 用武器的是 ( )

A.结伙斗殴 B.寻衅滋事 C.结伙抢劫 D.侮辱妇女 正确答案为: C 。

104.下列情形中,经警告无 效的, 人民警察可以使用武器 的是 ( )

A.路某正用菜刀砍倪谋 B.刘某用木棒殴打陆某腿 部 C.谢某入室盗窃,被户主发 现后, 用木棒打伤户主后逃跑 D 李四等人与王五等人引口 角发生扭打, 造成多人软组织 出血, 民警到现场后口头制止 不了 正确答案为: A 。

105.下列情形中,人民警察 不可以使用武器的是 ( )

A.侮辱妇女 B.劫夺在押犯人 C.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 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 D.犯罪分子携带枪支逃跑 正确答案为: A 。

106.下列情形中,人民警察 不能使用武器的是

A.非法举行集会、游行、示威 B.劫持火车,故意危害公 共安全 C.在押人分聚众* D.犯罪犯子携带枪支逃跑 正确答案为: A 。

107.下列情形中,人民警察 不可以使用武器的是 ( )

A.劫持人质,危及公民生 命安全 B.暴力抗拒人民警察执 法,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 C.使用爆炸物品实施犯罪 D.组织淫秽表演 正确答案为: D 。

108.人民警察判明有法定的 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 精 当经警告无效后, 才能使用武 器,但属于 ( ) 的情形的,才可 以直接使用武器

A.累犯 B.持枪犯罪 C.严重暴力犯罪 D.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 重的后果 正确答案为: D 。

109.周某持炸药到甲家实施 报复, 民警接到报警后到达现 场, 发现周某正欲点燃炸药引 爆, 立即开枪。 以下说法正确 的是 ( )

A.此民警不应使用武器, 应尽可能使用警械 B.该嫌疑人还没有点燃炸 药, 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不可 以开枪 C.来不及警告,可以直接 开枪 D.该民警应该先警告,经 警告无效后才可以开枪 正确答案为: C 。

110.章某杀人后, 长期流窜潜 逃, 某日, 县局刑警大队获悉, 章某藏匿在该县园林场一平房内, 立即组织警力火速赶往 现场进行围捕。章某发现后, 持炸药包和猎枪拒捕并向民 警开枪, 且要点燃手中的炸药 包向民警扔过来。 刑警江某见 状,未警告即开枪将章某击 毙。 以下对江某行为的看法正 确的是 ( )

A.江某使用枪支的行为符 合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 条例》的规定 B.江某应先警告再开枪 C.该种情形不应该开枪 D.江某使用武器后,应当 将使用武器的情况向所属机 关进行口头报告 正确答案为: A 。

111.对处于群众聚集场所的 犯罪分子使用武器的前提是 ( )

A.能够确保不伤及他人 B.不使用武器予以制止, 将会使犯罪分子逃离 C.具备有利地形等条件 D.不使用武器予以制止, 将发生更为严重危害后果 正确答案为: D 。 112.犯罪分子持刀冲向民警时,被民警开枪击中大腿,倒地不起,民警( b )使用武器

A.可以继续 B.应当立即停止 C.可以停止 D.应当继续

113.无业青年陆某, 持刀潜入 市师范学院一女生宿舍, 企图 用暴力实施强奸, 邻室同学发 现后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后, 陆某慑服, 并跪地求饶。 其中 一名民警恐陆某佯装, 伺机反 扑,当即开枪将陆某大腿打 伤, 然后擒拿。 以下说法正确 的是 ( )

A.民警开枪前应先予警告 陆某,警告无效再开枪 B.民警不应该使用武器 C.民警应开枪打陆某持刀 的手,不应打其大腿 D.民警应该使用制服性警 械来制服陆某 正确答案为: B 。

114.公安机关接到人民警察 使用武器造成无辜人员伤亡 的报告后,应当及时进行勘 查、调查,并及时通知当地 ( )

A.警务督察部门 B.行政监察机关 C.人民法院 D.人民检察院 正确答案为: D 。

115.人民警察使用武器造成 犯罪分子伤亡的, 应当立即向 ( ) 或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 报告

A.上级公安机关 B.人民法院 C.当地人民政府 D.当地公安机关 正确答案为: D 。

116.人民警察使用武器的, 应 当将使用武器的情况如实向 ( )

A.所属机关负责人口报告 B.所属机关负责人书面报 告 C.所属机关口头报告 D.所属机关书面报告 正确答案为: D 。

117.人民警察违法使用警械、武器,造成不应有的人员伤 亡、财产损失、尚不构成犯罪 的,依法给予 ( )

A.行政处罚 B.通报批评 C.行政处分 D.民事处罚 正确答案为: C 。

118.人民警察依法使用警械、武器, 造成无辜人员伤亡或者 财产损失的,有 ( ) 按照 《国 家赔偿法》 的有关规定给予补 偿

A.其本人 B.当地公安机关 C.当地人民政府 D.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 正确答案为: D 。

119.民警王某与同事在路上 设卡查车, 一辆面包车在通过 卡点时位停连续闯卡后疾驰 而去, 王某便于 3 名联防队员 拦乘一辆出租车追去。 当追到 面包车后面时, 王某伸头大声 喊道: “ 快停车接受检查。 ” 然 而, 该车始终未停。 王某掏出 手枪, 对天连开两枪, 以示警 告, 但该车仍未停。 王某再次 瞄向车后轮连开三枪, 车终于 停下。当王某等人上车检查 时, 发现车上三人均中弹, 其 中由于两人由于伤势严重死 亡。 事后查明车主闯卡是因为 未交养路费, 害怕罚款。 根据 以上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违法使用武器,造 成不应有的人员伤亡或者财 产损失的, 由其所属机关依照 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B.王某违法使用武器,造 成不应有的人员伤亡或者财 产损失的, 由其所属机关依照 有关规定给予抚恤 C.王某违法使用武器,造 成不应有的人员伤亡或者财 产损失的, 由王某本人给予赔 偿 D.王某违法使用武器,造 成不应有的人员伤亡或者财 产损失的, 由其所属机关依照 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正确答案为: A 。

120.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对 象是()

A.违反治安管理尚不够刑 事处罚的单位 B.违反治安管理尚不够刑 事处罚的自然人 C.违反治安管理尚不够刑 事处罚的自然人和单位 D.违反治安管理已不够刑 事处罚的自然人和单位 正确答案为: C 。

121.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 适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规 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没有 规定的,适用()的有关规定

A.《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B.《行政复议法》 C.《行政处罚法》 D.公安机关内部文件 正确答案为: C 。

122.治安案件得管辖是由() 规定

A.国务院 B.全国人大 C.司法部门 D.国务院公安部门 正确答案为: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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