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员工个人工作总结

司法局基层科文员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8 19:58:57 来源:员工个人工作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上半年司法局基层科工作总结

上半年司法局基层科工作总结

上半年司法局基层科工作总结

一、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更加扎实有效地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根据省、市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的工作部署,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全县各级调解人员,深入乡村进行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司法局局长任组长,司法局副局长、政治处主任任副组长,基

层股股长、宣教股股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公证处主任季文明任组员。具体负责矛盾纠纷的日常排查调处工作。并明确规定了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处处见成效。

2、制定方案

为贯彻落实“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坚持统筹安排、立足预防、重在化解、健全机制、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县司法局<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村两委班子换届,调整村委人民调解组织并上报了调解组织名单和十户信息员名单。

3、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目前,全县共有调委会314个,其中乡镇调委会17个,居委调委会11个,村委调委会279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6个,交通事故调委会1个。共有调解人员1080名,结合村两委班子换届,调整了158个村、300余人的人民调解组织,

进一步扩大了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覆盖面。

4、提高人民调解队伍素质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业务素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为构建“和谐怀来”、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服务,我县各司法所举办了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对乡镇综治维稳中心工作人员、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和调解员进行了培训。使全体调解人员对人民调解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提高了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工作技能,为村人民调解工作的健康发展起到了一定得推进作用。

5、矛盾纠纷排查

今年以来我县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按照“发现在先、控制在早、处置在小”的原则,加大对各类有针对性的解决矛盾化解矛盾,着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共排查矛盾纠纷6次,调解矛盾纠纷112件,成功

110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23件、邻里纠纷43件、房屋宅基地纠纷4件、损害赔偿纠纷19件、村务管理纠纷1件、山林土地纠纷1件、其它纠纷19件。调解率100%,成功率98%,没有因调解不及时,调解不当而引发矛盾激化和民转刑案件。无重大矛盾纠纷。

二、社区矫正工作情况

1、基本情况

我县社区矫正人员在册人数124名,今年以来新接收19名,解除38名。累计接收560名,累计解除436名。对于这些人,我们按照上级要求为社区矫正人员建立了个人档案,成立了帮教小组,使社区矫正人员与社区矫正志愿者建立一对一的帮教关系,为社区矫正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日常管理

建立档案分级管理

我们根据上级的要求为矫正对象建立档案,一人一档。同时,我们根据矫正对象的不同背景、不同文化程度、所犯

罪的法律性质为他们制作矫正方案,制定不同管理等级,根据其自身情况进行矫正管理。并严格按照矫正规定,要求每周进行电话汇报,每个月进行思想汇报汇报,如有外出,及时请销假。 定期家访手机定位了解动态

我们每个月定期对矫正对象进行家访,每个月不定期的进行电话联系,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及思想状况,进行人性化的管理朋友似的个别谈心。为社区矫正人员配备了定位手机,要求24小时开机,随身携带,保证随叫随到。自从开展手机定位工作以来,共配发了定位手机119部。

法律教育及公益劳动

根据上级领导的指示和要求,我们每个月对矫正对象进行一次法律教育,提高矫正对象的自新意识,以矫正其不良的思想和行为。我们着力实施个性化矫正,分类施教、因人施教。

我们每月不定期的组织公益劳动,增强他们的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让他们

在劳动中感受到自己存在的社会价值,树立重新生活的信心。通过公益劳动,使矫正对象更好地接受矫正,早日回归社会。

3、增强队伍素质开拓创新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最新联合制定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范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我局对17个乡镇的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了社区矫正工作培训。首先对《张家口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对新制定的条文做了重点的强调。然后按照上级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档案,下发了司法部制定的社区矫正文书格式样本,要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统一的文书格式建立档案。对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管理进行了操作演示,使司法所工作人员进一步学习掌握了信息化管理的知识,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会议最后,局长佟小鹏对此次培训作出了总结,并针对此次培训中的重点内容

向司法所及局里相关的工作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要严格按照新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开展工作,按照统一的文书格式建立好工作档案。完善工作制度,确保无脱管、无漏管。

4、严格管理恪守职责

社区矫正工作面对的是一个很特殊的群体,既是罪犯,又与在监狱中服刑的罪犯不同,有一定的人身自由。为了保证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我们一方面坚持人性化管理,使社区矫正人员更好的回归社会,一方面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惩戒。

5、创新管理积极探索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为此,我们更要加重实践,积极探索新的科学的管理方法,有效的开展好社区矫正工作。

进一步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的作用。

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硬件建设,提高矫正质量和效果。

进一步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协调和联系,如公检法等部门。 强化监督教育管理工作,确保矫正工作制度的规范化、矫正方法的人性化、确保没有重新犯罪的产生,不断推进社区矫正的深入开展。

三、安置帮教工作

截止目前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68人,以来全县共有刑释解教人员690人,我们对这些人员做到情况明,底数清,都建立了台帐和档案,落实了帮教组织和措施,并帮助他们落实安置和就业,使他们安心生活,重新回归社会。在重点时期,对重点人员进行重点管控,落实了由司法所、所在单位和街村、家属亲属共同监管措施,明确了责任人,随时掌握其动向,做到不脱管、不漏管,不发生重新犯罪。

推荐第2篇:靖宇县司法局基层科

2010年靖宇县司法局基层科

靖宇县司法局 2010年基层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们认真按照省厅《2010年度司法行政绩效考评细则》、《司法行政工作“百镇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行动方案》,市局《关于在全市开展“五好司法所”活动实施方案》、《白山市司法局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方案》等的要求,全面抓好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

一、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全县共有调委会174个,其中县级调委会1个,乡镇调委会8个,村级调委会111个,社区调委会5个,企事业调委会45个、区域性行业性调委会4个,人民调解员874人,纠纷信息员912人。截止目前,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民间纠纷2354件,调解成功2353件,履行2353件,调解成功率99%。

1、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

为了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我们每年都组织力量对人民调解员进行系统培训。今年为了大力宣传《人民调解法》的颁布内容,为下步人民调解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9月13日,我局举办了一次《人民调解法》培训班。参加培训的有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28人。在培训过程中,局班子成员自到会,并

2010年靖宇县司法局基层科

做了培训班动员部署。基层科长讲解了《人民调解法》。培训期间,参训人员能够认真学习,认真听讲,认真做笔记,达到了培训班的预期目的。

2、“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活动开展情况。

按照市局的文件精神,我们重点抓好“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活动的开展,把此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早见效。我们把基层司法所和乡镇调委会作为各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主导力量,全力配合乡镇矛盾纠纷排查组织抓好农村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矛盾纠纷排查每月进行一次,并根据季节、特定时期的需要进行不定期排查。截止目前,共排查出民间纠纷155件,调处成功150件,调解成功率96.8%。我们积极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今年共在行政机关和行业部门及企业单位共成立了39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大调解构架基本形成,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工作中的基础作用。人民调解工作实现了“五无”,即无纠纷积压;无民间纠纷激化而引发的刑事案件;无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非正常死亡;无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群众性械斗;无民间纠纷激化而引的集体上访。

3、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工作进展情况 按照市局意见精神,我们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建立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联合调解机制,并成立了相应的

2010年靖宇县司法局基层科

组织机构;二是下发了人民调解与内部宣传、法援、公证、律师的联调联动机制文件,责任分工明确,并召开了联席会议;三是在全县24个事业单位、27个企业单位成立了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并制定并健全了制度,大调解格局基本形成。

4、人民调解协议书评比活动开展情况

我局按照市局下发的人民调解协议书评比活动实施方案,认真抓好此项活动的开展,制定了符合本县情况的实施方案,并于11月25日将各乡镇和法院调解室的调解卷进行了认真的评比,最后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各一名,并分别颁发奖金500元、400元、300元、200元;通过协议书评比活动的开展,我们将各司法所存在的普遍问题予以总结,以通知的形式,要求各司法所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注意。

5、优秀人民调解员评比活动开展情况

这项活动,我们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对上报的预选名单,进行严格审查,最后决定向市局上报9名同志为优秀人民调解员,符合1%的比例,符合优秀调解员的各项指标。

6、积极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活动。

我们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活动方案,积极开展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活动。我局于今年12月6日,

2010年靖宇县司法局基层科

借着“12.4”法律宣传日,进行了宣传活动,张贴宣传挂幅2幅,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传单200份,为《人民调解法》的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司法所工作情况

1、五好司法所活动开展情况。

今年我们严格按照市局的要求,统一了司法所标识,统一了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各项内业表格,统一了卷宗,卷皮。并于11月15日,按照市局《“五好司法所”评定方案及标准》,对全县8个司法所进行严格检查和考核,在此基础上,经局务会研究确定推荐靖宇蒙江、三道湖、龙泉司法所为五好司法所,并上报市局进行推荐。

2、对基层司法所硬投入情况

今年我局根据市局白山司通发(2010)10号文件的标准,对司法所进行了投入,迄今为止,已经为每个司法所拨付现金1万元,杂志征订、培训、年检费用1360元,其它投入(除服装)3600元,预计年前还将到位3000元整现金。

3、《人民调解》杂志征订工作

今年我局被司法部基层指导司评为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在此基础上,我们认真做好2011年《人民调解》杂志征订工作,2011年我们的工作任务是110套,我们完成了124套,

2010年靖宇县司法局基层科

并将款项顺利地汇到司法部,并在网上予以审核通过。

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情况

目前,我县共有9个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3人。9个法律服务所和23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全部建立了诚信档案,其中有4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尚未颁发执业证,没有建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信用档案。23名法律工作者全部参加了市局举办的培训班。

1、为乡镇党委、政府组建法律顾问团、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发挥作用情况。

我县8个司法所为乡镇党委、政府组建法律顾问团8个,每 个法律顾问团3—5人,全县8个乡镇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团共计32人。法律顾问团为乡镇党委、政府代理诉讼2件,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3件,解决处理上访问题11件,解答法律咨询26次,草拟法律文书12份,提供司法建议18条,被采纳17条。

2、积极开展“百镇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提升”活动。

各司法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百镇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提升”活动。截止目前,全县8各司法所参与乡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处理重要事务8项,帮助政府和相关部门起草、审查、修改规范性法律文书12份,为城镇就业、农民工进城务工、农村泥草房改造工程、贫困村扶贫开发推进计划、农村引用

2010年靖宇县司法局基层科

工程、乡镇卫生院改造、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城乡低保补助、新型合作医疗等民生领域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咨询服务22次。每个司法所围绕农村劳动力转移,开展“法律伴你行”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1次。

3、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的优势作用,为乡镇政府当好参谋。

法律顾问团依法参与乡镇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商务谈判,审核协议,经济合同等重要涉法事项,准确提供司法建议,为农村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基层法律服务所为全县111个行政村担当常年法律顾问,使全县农村法律顾问覆盖面达到了100%。为了提高法律顾问工作效率,我们结合实际制定了《农村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明确了法律顾问工作任务、工作程序、收费标准、工作奖惩一系列制度。法律顾问在农村普遍发挥作用,收到了良好效果。截止目前,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共为乡镇、村、厂、矿等担当常年法律顾问123家,代理诉讼15件,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10件,调解纠纷26件,协办公证11件,代写法律文书126份,解答法律咨询256 人次,办理农民工事项16件,办理征地事项8件,办理土地承包事项6件,处理家庭邻里纠纷7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件,参与司法行政工作4件,提供法律建议68条,被采纳66条。

2010年靖宇县司法局基层科

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人民调解工作职能,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不断巩固和规范乡镇和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切实做好对人民调解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年内对人民调解员普遍进行两次培训。乡镇培训村(组)社区调解员,县培训村(社区)调委会主任,调委会主任、县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管理干部到市局培训,并要认真 组织考试、考评。对培训合格的人民调解员颁发人民调解员证书,建立规范的人民调解员花名册并报县局备案,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的规范化、职业化建设。

2、建立联调窗口,有效化解矛盾。

面对民间纠纷呈现的群体性、跨地区性、调解方式要求多重性等特点,单一的调解显然已难以化解复杂的矛盾纠纷。建立“大调解”格局,运用共同调解、联合调解等跨地区、跨行业、跨单位的调解机制,整合调解资源和手段,使民间调解、信访调解、行政调处、诉讼调解有机结合,形成多种调解方式多管齐下,多种调解主体协同作战的新模式,并实现司法、行政和民间调解之间的有序协调和合理衔接。 我们争取在政务大厅设立人民调解、

2010年靖宇县司法局基层科

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调窗口,确定“一口受理、内部流转、分工落实、配合协调、反馈监督”的运行方法,共同协调解决了大量信访件和各类矛盾纠纷。

3、深入抓好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工作。认真做好重要时期和政治敏感期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适时组织开展重大节日、重要会议期间、“敏感”时期和季节性矛盾纠纷的预防调处工作。 不断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社会矛盾纠纷信息收集反映机制、重大社情报告预警机制、群体性事件快速反应机制、矛盾纠纷调处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各项机制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拓展调解领域,广泛参与涉及民生问题纠纷的调解,着力促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下岗职工再就业、城市建设、土地流转、环境治理保护、劳动争议、医疗保险、物业管理等“群众关心、社会热点”等方面的问题,主动预防和妥善处理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

二、大力推进司法所建设,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

1、进一步加大司法所建设、管理力度。全面理顺司法所的管理体制,调整充实人员编制,确保专编专用,实现每个司法所不少于3名工作人员。提高司法所长的政治、经济待遇,督促落实司法所工作经费。切实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工作的意见》和省厅的实施办法,

2010年靖宇县司法局基层科

全面推进司法所的组织机构、队伍建设、业务工作、基础设施、所务管理的规范化建设。加大考核力度,从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工作机制建设、档案规范管理建设等方面入手,对司法所实行工作目标考核。

2、进一步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建立健全预警性信 息报送网络建设,确保预警性信息的畅通。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妥善处理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综治中心”建设,更好地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利用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综治中心”中的独特优势,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

3、做好专项维稳活动宣传报道工作。贯彻落实专项维稳活动的工作要求,大力收集、推介、宣传专项维稳活动先进事迹、典型人物报道工作,做到在市、县级的报上有文字、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树立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扩大专项维稳活动的社会影响。

三、拓展和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为建设平安和谐靖宇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1、继续开展“走进基层、服务民生”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围绕服务民生、服务“三农”,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不断规范服务行为,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和谐

2010年靖宇县司法局基层科

靖宇建设。针对执业领域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县局将严肃处理违纪违规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净化基层法律服务市场,进一步树立基层法律服务队伍良好的社会形象。

2、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县局将根据市局制订下发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创建标准,组织开展规范化基层 法律服务所的创建活动,验收呈报一批法律服务所参与省、市级示范性基层法律服务所评选。

靖宇县司法局基层科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日

推荐第3篇:区司法局基层科终工作总结

2008年,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以党的十七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平安江北”、“和谐江北”为目标,认真落实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重心下移,加强业务指导,实基层基础,切实加强司法所建设和发挥人民调解工作作用,为促进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化投资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以健全组织机构为契机,不断提高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水平

根据浙委办〔2007〕79号文件和甬党办〔2008〕2号文件精神,狠抓司法所的组织建设,基础建设、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注重发挥司法所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推进依法治理、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的职能作用。

(一)结合我区实际,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及时向区领导汇报上级关于司法所建设的指示精神,与有关单位积极协调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的具体方案和措施,经过各方努力,先后出台北区委办﹝2008﹞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和北区编办﹝2008﹞27号《关于江北区基层司法所机构设置等事宜的通知》,全区八个司法所全部明确为派驻所,统一挂牌为江北区司法局××所。司法所继续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与镇(街道)双重管理的体制。坚持在街道党工委(镇党委)、办事处(镇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充分运用街道(镇)综治工作中心平台,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二)理顺工作职责,坚持司法行政编制专管专用。按照省市两级要求,管好用好司法行政编制,实行专编专用。北区编办﹝2008﹞27号《关于江北区基层司法所机构设置等事宜的通知》,全区司法行政专项编制人员15名,明确要求落实到各司法所任职。司法所司法行政专项编制人员的任免、调动和录用须征求司法局的意见,确保人员配置稳定。区司法局按照职责要求,突出抓好对司法行政专项编制人员的管理和培养使用。

(三)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步伐。街道党工委(镇党委)、办事处(镇政府)以“综治工作中心”为平台,高度重视司法所基础建设,将司法所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投入,目前全区司法所共有办公用房38间,面积995米,配有电脑24台,打(复)印机9台,传真机8台,按照《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三类标准的要求,全区司法所达标率为87%。在硬件基本达到了规范化建设要求的同时,各司法所也加强了软件建设,健全和完善了各类规章制度,台账内容丰富标准,墙上公示规范。

(四)努力提高队伍素质,积极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按照有关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要求,注重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工作指导等方式,引导和教育司法所工作人员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不断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今年组织了司法所长参加了市局在绍兴党校的培训,系统学习了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有关法律法规。利用司法所长例会时机,对司法所的工作进行讲评指导。此外,还对司法所有关人员进行数据统计、信息报道、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等的培训。保证了各司法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使司法所成为基层“调处纠纷的阵地,法制宣传的课堂,安置帮教的渠道,法律援助的桥梁”。

二、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新发展

随着我区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各种利益格局也进行了调整,社会管理中的新情况、新矛盾不断出现。因此,从年初开始就深入基层调研,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经过上下共同努力,今年人民调解有了新突破、新提高。

(一)健全网络体系,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一是积极抓好百人以上企业调委会建设。今年上半年,在慈城镇进行百人企业建立调委会工作的试点,现有的52家百人企业全部建立了调委会,6月中旬在慈城召开了总结交流大会,在全区推开了百人企业建调委会的工作序幕。截止10月底,全区215家百人以上企业,建调委会的已达131家,占总数的60.93%。二是积极吸纳外来人员参与调委会工作。目前全区吸纳进调委会的有135家,人员达163名;所有街道(镇)建立了外来人员联络员制度,吸纳人员40名,这对于及时了解、掌握、调解外来人员的情况打下良好的基础。三是积极研究制定成立人民调解联合调委会方案。经过各级努力,联合调委的建立已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目前,全区已建人民调解组织285个,从街道(镇)到社区(村),从企业到院校,逐步形成了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区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二)加强教育培训,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素质是人民调解工作质量、效果以及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一是按照“明确分工,按级培训”的原则,全区各级通过各种形式逐级开展业务培训。十月份区局组织了一次全区街道(镇)、社区调委会主任的业务培训,参加人员160人,进行了人民调解文书制作、准确把握治保(调解)工作新趋势、新特点,筑牢基层稳定防线等课的教育培训。二是各街道(镇)对社区村、企业人民调解员也安排了相应的培训。还通过走出去观摩学习,请进来指导培训,抓典型模范引路等不同形式来提高培训效果,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三是结合法院民事案件庭审,组织街道人民调解员参加旁听,让调解干部了解审理案件的程序和方法,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从而进一步规范矛盾纠纷的调解。

(三)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矛盾纠纷排调进一步加强。一是坚持每月和重大节假日的排查制度。各调委会按排查方案走居(村)入户,广泛收集情况;重大节假日和奥运期期间,根据局的通知要求,集中力量,有针对性的开展排查,对排查出的情况及时上报。二是加强对“热点”和“难点”问题的排查。在我区大开发、大建设的背景下,对土地征用、村务财务民主化管理等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而可能引发的问题,主动参与,提前排查,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三是及时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问题,积极进行调解。基本做到排查数据准,纠纷原因清,调处工作快,化解力度大;截止10月底全区一般民间纠纷排查1425起,调处成功1401起,成功率98.3%;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排查42起,成功调处35起,没有调处成功的都落实了防范措施;避免民转开刑案件3起。

(四)全面推行奖励机制,人民调解的积极性进一步发挥。为深化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功能,提高基层调处矛盾纠纷的积极性,今年6月份区政府出台了《江北区基层调处矛盾纠纷奖励办法》,区司法局根据区政府的《办法》,制订了《江北区基层调处矛盾纠纷奖励考核实施细则》。通过实施“以奖代补”政策,激发了人民调解工作整体活力,激活了广大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大量矛盾在基层及萌芽状态得到了成功化解。从各地人民调解月报数据看,实施前每月为百件余点,实施后第一季达到了月均150件,近期两月每月为230件左右,上升数据非常明显。并且,为进一步提高各级调委会工作的积极性,区还将出台《江北区街道(镇)、社区(村)人民调解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专门用于对街道(镇)、社区(村)调委会的奖励。努力实现“小纠纷不出社区(村),大纠纷不出街道(镇)”的工作目标。白沙街道还根据区里的奖励政策,规定了对人民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街道实行同等的奖励。

三、夯实基础,不断提高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水平

认真落实省市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司法所建设意见》精神,以浙江省司法行政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范为目标,夯实基础,不断提高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水平。

1、以各级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司法所建设意见为契机,积极协调基层党委、政府对司法所的投入,全面加强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办公用房,改善办公条件,巩固司法行政工作的前沿阵地。

2、随着司法所由街道(镇)的内设机构,转为司法局的派驻所,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逐步清理司法行政编制,理顺关系,落实定编定人定位。

3、结合司法所的性质、职责,任务的加强,以新的高度和起点,完善司法所的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年度考核制度、廉洁自律制度、档案管理、目标管理制度,努力形成比较完整的新的司法所管理机制。

4、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引导司法所创造性地开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

四、开拓创新,全面落实区第五次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

认真落实省市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精神,围绕区第五次全区人民调解工作会议要求,强化理念创新、机制创新、功能创新和手段创新,不断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

1、健全组织,不断拓展人民调解领域和触角。完善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组织机构建设,积极推进外来人口聚居区、大型商贸市场、消费者协会等纠纷多发的特定区域和行业建立调解组织,努力形成区、街道(镇)、社区(村)、行业协会四级“大调解”网络体系。

2、加强培训,不断提高调解队伍素质。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员队伍培训管理形式和机制,坚持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努力把调解员培训工作纳入各级年度培训计划。同时,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对调解员的培训,切实提高调解人员的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技能。

3、强化功能,大力调处重、疑、难矛盾纠纷。努力适应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发展变化趋势,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市化进程,积极参与土地承包、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物业管理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妥善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提高对跨区域、跨行业、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水平。

4、加强管理,确保人民调解奖励措施的规范实施。人民调解开展“以奖代补”,是区委、区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视,要在三个力求上下功夫,把“以奖代补”工作做好。一是填写人民调解登记簿力求真实、清楚、完整。二是上报受理调处纠纷和报送预警信息情况汇总表力求细致、客观、准确。三是奖励发放力求认真、及时、规范。

推荐第4篇:市司法局基层科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全市基层工作紧紧围绕全省司法局长会议关于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的精神,以司法所建设为依托,以开展“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为契机,全面开展基层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

去年底,我市司法所已全部恢复建制。今年初,根据省委办公厅会议纪要精神,进一步巩固、完善司法所机构建设,并将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为今年工作重点。制定下发了《芜湖市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全市司法所的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业务工作、设施装备、所务管理等方面规范化建设提出具体要求。为加快我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特别是如何解决撤乡并镇后司法所建设问题,在总结、调研南陵县撤乡并镇后高标准、高起点建设司法所经验的基础上,于今年三月四日在南陵县何湾镇召开了全市司法所建设现场会。会上南陵县及何湾镇介绍了司法所建设的经验。省厅、市委领导也就司法所建设问题提出了要求。会后,各县区纷纷行动起来,抓住机遇,积极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繁昌、新芜等县区还组织去南陵参观学习。南陵经验受到省厅领导好评。省厅专门派调研组来南陵调研,所撰写调研报告在《安徽司法简报》上刊登,南陵经验在全省召开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

二、积极开展“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从三月至五月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为保证活动扎实开展,市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整个活动分“宣传发动、具体实施、总结表彰”三个阶段。为及时指导每个阶段活动开展,分别召开二次汇报会,并在第三阶段对人民调解专项工作进行了互查。据不完全统计,“百日会战”期间,原创文秘材料,尽在网络。全市共张贴宣传标语3110条,出黑板报70余期,出动宣传车64次,在广播、电视、报纸共刊播消息253(条),共对341025名外出务工人员,52987名外来流动人员以及3385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登记。各乡镇街道共举办调解员培训班70期,培训调解骨干7767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723件,成功699件,制止群众械斗360余人次,化解了群体性上访677人次。市局对69名先进个人、27个先进集体、2个县区司法局予以表彰。表彰决定分别在《芜湖日报》、芜湖市政府网站上刊登。百日会战成效明显,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调处了一批疑难复杂、易激化纠纷;二是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司法解释及《人民调解若干规定》;三是培训了调解人员,提高了调解队伍业务素质,锻炼了调解员队伍;四是加强了各级调解组织建设,大部分县区调解组织能够做到文书、制度、标牌、印章、程序五统一;五是扩大了司法行政机关的影响。会战期间,市局共出简报专刊七期,在《安徽法制报》、《安徽法治》、《芜湖日报》共刊登七篇报道(不含县区),其中,6月22日,《芜湖日报》焦点透视整版刊登了“人民调解在芜湖”一文,介绍了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为加强人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市局投资三万元在我市最大的居住小区南瑞街道建成规范化调解庭,以推进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

三、进一步加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管力度

结合法律服务所年检和法律工作者注册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管。首先,为提高法律工作者水平,4月2日分四片对全市242名法律工作者进行了业务考试,202人经省厅注册;其次,针对三县撤乡并镇,及时对三县法律服务所机构进行重新年检,对已撤销、合并的所进行重新登记。

四、积极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宣传

市局与市电视台联系,分别对马塘区双环机械厂、芜湖县方村镇安置帮教工作进行专题报道,同时也在芜湖日报进行了刊登,扩大了影响。最近市局配合女子监狱对四区一县的宿州女子监狱16名刑释人员改造质量进行了跟踪调查。

下半年工作:

一是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力争完成市局岗位责任制目标;

二是继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对百日会战及人民专项互查中暴露的问题进行进一步整改,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调研,积极撰写调研文章;

三是配合律师教育整顿工作,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管力度;

四是继续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

推荐第5篇:司法局基层科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司法局基层科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5年,我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着力于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司法所基础建设,全面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现将2015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1、切实抓好人民调解工作

(1)扎实做好市人大常委会《人民调解法》执法检查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将《人民调解法》列为2015年重点执法检查内容,为切实做好相关迎检工作,我局组织各县区局对照《人民调解法》条文逐项进行自查,对能马上整改的迅速整改,对涉及经费、人员等问题难于落实的积极向党委政府领导反映,力争逐步加以解决;指导全市调委会按照《人民调解法》规定完善各项工作,并整理好有关台账;撰写我市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工作报告,以市人大执法检查为契机,争取解决制约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陪同市人大法工委领导到XX县、XX县开展执法检查,了解我市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主要成效和存在主要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认真落实市人大有关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审议意见,

(2)全面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工作督促检查,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引导辐射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争取2015年内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面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确保2016年初通过省厅的检查验收。积极争取市府办转发了广东省司法厅关于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通知并提出了的贯彻落实意见,从政策和财力层面上给予充分保障,有力推进了我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进度。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业务保障。进一步健全完善县、镇、村居“三级调处机制”,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化解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推广市医调委工作经验,带动其他行业性调解组织进一步发挥作用;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按照分级培训原则,加强各级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着力提升调解员素质能力;组织编写《人民调解工作手册》,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流程,方便广大调解员更好地开展工作。截止目前,全市1592个人民调解组织已完成规范化建设665个,对比2014年新增规范调委会400个。

(3)抓好人民调解业务建设,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认真做好我市热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要节点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集中化解一批历史遗留、疑难复杂和涉法、涉诉、涉疆矛盾纠纷。建立常态化、动态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司法调解有效衔接,调解成功率保持在98%以上。据统计,今年1-10月全市共调解矛盾纠纷4542宗,调解成功4488宗,调解成功率达98.8%。

2、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安置和社会救助工作 2015年,我局以提高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安置率和落实社会保障措施为工作重点,努力降低因无业可就或者生活困难导致的重新违法犯罪率;切实抓好特赦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按照省厅的要求认真做好特赦人员的衔接、安置和救助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共接收监狱特赦安置帮教对象2人,都落实了安置救助措施;继续加强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不断提高刑满释放人员就业率。据统计,今年1-10月全市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936人,安置900人,安置率达96%。

3、整顿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认真组织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审工作,按照《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整顿,指导对拟保留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完善相关材料,严格执行司法部和省厅相关标准,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年审。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做好投诉处理,查处有关违法违纪行为。

二、存在问题

1、基层司法所空编多。提拔晋升、政治经济待遇低、有关部门控制招录指标等造成司法所空编多,这与基层司法所人手不足形成了较大的矛盾。

2、企业、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如何更好发挥作用和管理问题。企业调委会一般设在企业内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一般设置在相关行政部门,司法行政机关对其进行业务指导。各地对这些调解组织缺乏指导和情况掌握,导致对这些调解组织究竟发挥多大作用没有明确的了解。

3、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大部分镇(街道)调委会与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合署办公,而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本身有一套标识和规章制度,导致与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有一定的矛盾,而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级格要比司法所高,给调委会规范化建设造成一定的困难。

三、2016年工作打算

1、全面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市政府转发省司法厅文件精神,从政策机制和财力上争取2016年6月前全面完成159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计划在2016年3月召开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现场会。

2、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即将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

3、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争取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以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为抓手,切实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基层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司法所工作水平。

4、加强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安置帮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就业安置和社会救助。加强对重点帮教对象的管理,切实减少脱管、漏管现象。

推荐第6篇:司法局基层科上半年工作汇报

固镇县司法局基层科2011年上半年工作汇报

今年基层工作科紧紧围绕省厅精神和市局要求,以司法所建设为依托,以开展“实战大练兵”活动为契机,以落实“三项重点工作”为目标,组织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矫正工作者、帮教志愿者开展实战练兵活动,切实做好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队伍建设等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化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

(一)建全人民调解组织,强化人民调解员培训。以实施《人民调解法》为契机,结合换届工作,以乡镇为单位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了调整,充实了一批懂业务、热爱调解的人民调解员。积极到先进兄弟县区学习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经验,先后成立六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进一步充实调解员队伍,提高调解员待遇,推行“以案定补”,构建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全面开展人民调解推进年活动,实行分类统计,彰显推进年工作成效。

(二)集中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在深入排查的基础上,采取挂牌化解、联动化解、包案化解等有效措施,集中力量化解一批多年积累的、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矛盾纠纷,消除陈年积怨,实现“案结事了”。半年来,全县共排查矛盾纠纷1352件,调处1352件,调处成功1341件,其中签订调解协议154件,调处重大疑难纠纷20起,防止和避免集体访26起,防止和避免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33起46人次,制止和避免群体性械斗5起。

(三)完善群众说事室建设,推动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整合人民调解资源,不断探索调解工作新思路,积极推进个人命名的调解室工作,率先在任桥镇成立单公平调解工作室,政府保障调解工作室运转,实行以案定补。我县个人命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还将陆续在其它乡镇设立,也将为我县的社会稳定营造更加和谐的氛围。开展经营性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工作,深入农村生产经营一线,针对冲突性强,容易引发民转刑案件,具有现实危害性纠纷进行排查化解,实行月报告制度,确保有效控制经营性恶性案件发生。

二、深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采取镇、村联动,从基础工作做起。一是摸清底数,对每位刑满释放人员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形成标准档案;二是通过双向联系,将安置帮教工作端口前移,与蚌埠市劳教所结成友好对子,对解除劳教人员实行无缝对接。三是乡镇安帮办未能掌握的信息,则通过村帮教小组摸排报送,及时联系核实情况落实帮教措施。四是对固镇籍的解教对象,蚌埠劳教所与我局还达成了就业储备金制度,对回归人员就业储备金的使用我科将通过调研向县局提出使用办法建议,确保就业储备金用在解教人员就业上,为我县安置帮教工作扎实开展奠定基础。目前,我县共有968名刑满释放人员,全部建立安帮档案。

三、深化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工作,创新管理方法,不断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和监管水平。

结合此次活动,各司法所对全县285名矫正对象进行了全面走访及排查,及时了解各项动态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并发放《致全县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的一封信》,宣传就业优惠政策,鼓励矫正对象充分发挥自身技能,加强就业引导。我们还严格执行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分等级管理,有效提高了矫正工作质量。为加强定位手机管理,出台《固镇县社区矫正对象定位手机使用管理规定》,对使用定位手机中的问题及时进行检查和通报。

四、深化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两支队伍建设,打造素质过硬的干部队伍。

我局通过采取上廉政党课、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参观烈士陵园、重温入党誓词、探访红色革命旧址等一系列活动,广泛开展警示教育,促进基层干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首位意识,端正执法执业思想,规范执法执业行为,严格执法执业程序,提高执法执业公信度,切实增强干警的廉洁从政意识。上半年我局推行法律服务团助推全县经济社会活动,派出法律服务团深入被征地农户家中,了解社情民情,宣讲法律政策。树立了良好的司法行政干警形象,为当地党委政府分了忧解了难。

优化法律服务资源,整合基层法律服务所,重新调整法律服务所服务区域,通过双向选择,为整合后的法律服务所配齐主任5名。31名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双向选择进入调整后的法律服务所开展执业活动,整合以来法律服务所更加便捷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服务水平也得到相应提高,法律服务市场更加规范。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实战大练兵活动。完善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健全人民调解工作制度,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提高社区矫正监管水平,规范社区矫正监管流程;推行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卷宗制度,确保刑释解教人员接茬、安置、帮教常态化;提升干警依法行政水平,树立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窗口形象。

(二)开展基层工作创新思路恳谈会,提升司法行政工作应对新形势新变化的水平,坚持创新从基层试点,经验为基层服务的思路,邀请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畅谈九大职能的发挥,寻找创新工作思路,确定创新方向,明确具体承办单位和个人,适时开展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经验交流会。

(三)开展法律服务所年检及法律服务工作者注册初审工作,严格依照有关扣分标准,对个别法律服务工作者违反规定私自代理、跨区域代理、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收费不给发票、谎称律师办案等行为。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暂停年检(注册)审查、不予年检(注册)审查等处理。

(四)增强信息化应用能力,提高规范化水平。开展司法所《人民调解卷宗》、《安置帮教卷宗》、《社区矫正卷宗》、《司法所业务台账》达标活动。及时查看、核实、更新、录入五大应用系统(中央安帮办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司法部基层工作管理平台、省司法行政专网、司法所综合管理系统、基层工作管理平台)信息,为上级机关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

推荐第7篇:司法局基层工作总结

XX司法局基层工作总结

XXXX年以来,XX司法局以提升司法所建设为基础,以强化人民调解为重点,以深化法制宣传为先导,以优化法律服务为关键,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不断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系统性、协调性和联动性,以品牌效应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着眼于解决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着重于解决老百姓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利益问题,着力于预防冲突、调处纠纷、化解矛盾。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XX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司法行政基层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注重源头预防,提升安民惠民便民水平

深化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做到街镇每月2次排查,坚持因地因人因事制宜,逐村、逐社区进行摸排梳理,努力做到不漏人、不漏事、不漏隐患;在排查范围方面,既突出重点,也不放过一般,围绕新农村和重点工程建设、招商引资等。注重在排查中发现可能激化的纠纷苗头,注重在研判中分析可能激化的矛盾因素,注重在调解中防止发生人身财产伤害等极端事件,努力做到时时防激化、事事防激化。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进一步完善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的排查预警机制。加快

推进社会矛盾纠纷网格化排查预警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网格单元及责任,实现网格化排查预警全覆盖,努力做到纠纷隐患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严格执行矛盾纠纷专报、直报、“零报告”制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信息,在做好调处管控的同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重大复杂矛盾纠纷信息直接向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告。参与建立决策评估、服务评价和责任倒查机制,规范行政行为,重视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全区各类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4次,排查矛盾纠纷隐患427件,制止群体性上访5件180人。

二、创新调解为民机制 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坚持以能调则调、以调促和、服务群众为原则,以防范在前、发现在早、化解在快、处置在小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机制,创新预防调解方式方法,加强调解为民的保障力度,不断提升人民调解的满意度和公信力。进一步完善动态分析研判机制。将分析研判的重点放到实时动态、重大个案、阶段性、区域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分析研判上。通过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个案剖析,总结调处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分析调处不成的原因,及时为基层调处类似纠纷提出指导性意见。

整合各类调解资源,创新发展打调解机制,注重运用听证、社会评议、群众议事、心理调解、联合调解等方法开展调解工作,实现源头预防和事中化解、事后服务相结合,形

成调处化解合力,防止重大矛盾纠纷累积、叠加,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和萌芽状态。1-11月排查受理调解案件793件,调解成功788件,成功率99%。为社区调委会发放调解经费9600元。

三、深化大调解模式,加强“八调”衔接

继续推进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一是在法院、公安交警大队、XX医院、教育局等处都设立了调解工作室,又与XX检察院积极联系搭建调解的工作平台;二是明确工作要求,整体规划大调解模式。着力实施公调、检调、诉调、仲调、险调、农调、访调、援调“八调对接”的新机制,引导大调解模式的规范开展;三是制定工作规程,实现无缝对接。推行“民调前沿服务工程”,将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融为一体,使人民调解工作由“繁”变“简”, 真正做到了“普法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处前、调处走在激化前”。

四、人才硬件齐装备,全面提升司法所建设

按照“五好”+“五型”司法所(队伍建设好、职能发挥好、管理规范好、硬件建设好、群众评价好和学习型、规范性、服务型、效能型、创新型)建设要求,逐步对各司法所进行分批优化,结合地区特点,对司法所进行改造升级,把综合治理及法律服务资源集中整合在一起,实现了综合服务的优势互补。这种举措不仅提升了司法行政服务机构的以

人为本服务效能,关键的是更贴近群众,更加惠及民生。

五、深入基层筑品牌,求和调解累硕果

针对社会矛盾纠纷的新特点,在继续发挥好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的基础上,把创新人民调解工作作为一个重要课题,切实加强研究,力求有所突破,进一步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开展以来,为做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工作,设立站点,秉承便民维权、诚信至上、为民解忧、春风化雨的工作理念, 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的工作主线,旨在通过与“百姓唠嗑”、定点收集、逐级上报的矛盾纠纷信息采集的方式,把矛盾纠纷、百姓诉求、意见和建议等在“点上”反映出来,再通过调解员、信息员进行就地调解、收集整理和反馈,及时解决居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纠纷调处和法律服务需求,从源头上有针对性地主动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减少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六、探索“庭所共建”机制 创新社会管理模式 为进一步做好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联动对接,加强“庭、所”间工作交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模式,积极探索 “庭所共建”工作模式,建立矛盾纠纷共同预防和化解工作机制,使司法所调解庭一庭多用,最大限度发挥其功效。法官、派出所民警、司法所干警联合定期对辖区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对非诉讼案件和

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家庭暴力等疑难矛盾纠纷联合开庭调解,达到很好效果。此外,还将庭所共建的领域向村居、社区延伸,司法所与法庭联手,充分发挥基层专职调解人员责任心强、群众工作基础扎实、在群众中威信较高的优势,采取法制宣传、靠前指导、邀请调解等方法,指导社区(村)调解纠纷,维护了一方的和谐、稳定与发展。

五、总结调解经验,提升调解员的工作能力

今年,编写了两期基层工作动态。内容主要有调解典型案例、工作简讯、经验交流、业务指导,不仅有司法所及社区的调解工作,也涵盖了医疗、交通、教育、物业等行业的调解工作,体现了导向性、典型性、实践性、理论性相结合的特点,编写基层工作动态目的在于使司法所之间、社区调委会之间、专业行业调解组织之间、调解员之间能够互相学习交流、取长补短,把先进经验进行总结推广,从而提高调解水平及能力,力求使工作经验由实践上升到理论的高度来认识。

六、开展诚实守信教育,法律服务行业进一步规范 年初,开展法律服务“诚德工程”建设,倡导树立法律服务工作者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服务行为。召开XX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工作会议,会上分管领导与辖区10个法律服务所主任签订了《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建设工作

责任状》,力争零投诉,杜绝“二次”投诉。今年以来,没有一例投诉法律服务所及法律工作者的案件。10个法律服务所全年代理案件131件(其中民事108件、经济27件),代写法律文书310件,担任法律顾问128家(包括72个社区和24个村),业务收费26万元,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80多万元。

推荐第8篇:司法局基层工作总结

一、司法所建设和司法所业务指导工作根据市下达我县今年16个司法所建设项目,我局高度重视,局领导带领基层股人员到有司法所建设的乡镇具体落实建设项目,并依据各乡镇的实际情况安排落实每乡镇司法所建设项目。今年,我局基层股先后18次到各乡镇落实检查司法所建设工作。目前,高卓营司法所已完工验收并配备了办公设备已投入使用;袁家溪司法所已完工验收;三河口、下溪司法所正准备验收;民建、荣丁司法所正在装修;烟峰、沙腔、永红、梅子坝、民主、雪口山、镇江庙、石梁司法所主体工程已完工;苏坝司法所正在修建之中;大竹堡司法所流标后与政府协商调换房屋进行装修。

我局认真负责地履行指导司法所业务工作职责,先后25次到民建镇、高卓营、大竹堡、苏坝、三河口、梅子坝、沙腔、烟峰、袁家溪、荣丁、下溪、雪口山、民主、老河坝、劳动、建设等司法所进行有关基层工作的指导,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今年全县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协助当地政府调解社会矛盾纠纷168件;参与调解委员会调解凝难复杂纠纷216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件72人;制止群体性械斗13件465人;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85次;参与“严打”整治及专项治理活动90人次;为基层人民政府提司法建议21条,为维护本辖区的社会稳定做了实事,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对司法所工作的肯定。

二、人民调解工作

1、认真抓好《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的贯彻宣传落实

今年是《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年,我局把对《条例》的宣传、学习、贯彻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制定具体措施、落实专人负责,采取多种形式,分阶段、有步骤的抓好该项工作。《条例》出台后,及时出台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具体意见。在学习宣传贯彻中,充分领会《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内容和精神实质,高度重视出台《条例》对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重大意义。充分利用电视、专栏、墙报、横幅等进行广泛宣传,造大声势,扩大影响,使《条例》的颁布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积极主动深入乡、村(社区)、厂矿企业,开展《条例》宣传,现场接受群众咨询,耐心答疑解惑,免费发放宣传资料,为《条例》的宣传贯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在宣传活动中,共出动宣传车 28 台次,开展大型宣传32 场次,举办专题讲座24次,共免费发放宣传资料35000份,悬挂宣传横幅165幅,制作专栏、墙报等38期,解答法律咨询1246人次。通过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人民调解预防和化解矛盾的优越性,将大量的矛盾纠纷引入人民调解纠纷解决机制化解。

2、狠抓人民调解网络建设。我县认真按照《条例》的要求,着力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网络。一是在乡镇、村(社区)和重点企业建立健全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组织。目前,建立村调委会203个、社区调委会5个、企业调委会11个、乡镇调委会20个。二是在重点单位和部门,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分别协调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农业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消费者协会(工商局)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医患纠纷、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纠纷、劳动争议纠纷、消费纠纷等5个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确定了专抓调解工作的人员,落实了办公场所和必要的经费,确保工作正常运转。同时,在县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了调解委员会,引导法律援助案件进入调解程序,减少诉累,得到定分止争的目的。

3、狠抓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夯实基础。队伍建设是基础,也是保障。我局把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长抓不懈。一是充实调整人民调解员。督促指导各乡镇对调解员队伍进行整建,将部分责任心强、办事公道的人员充实到人民调解队伍。结合民族地区特点,在少数民族聚居村组和彝汉杂居区,积极选聘在当地有威望、受尊重和有一定调解能力的人作为人民调解员。二是实行调解员队伍信息化管理。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规范了调解队伍的管理,将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的人民调解员个人信息录入微机。我县于9月底前完成了将全县1832名人民调解员基本信息录入了人民调解员信息库。为整合调解资源打下了坚实基础。三是加强培训。为提高调解人员的业务素质,我县于2月

10、

14、17日对全县203个村的203名村调解委员会主任进行了调解业务和法律知识培训的基础上,组织人员于3月

24、26日,4月

7、

8、9日,7月

28、30日到梅子坝、高卓营、三河口、沙腔、烟峰、民建、袁家溪等乡镇对387名乡、村、组、企业调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7月1日、10月26日对乡镇司法所长和司法助理员进行人民调解工作业务培训,全县采取多种形式培训调解人员1746人,通过培训,有效提高了人民调解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4、强化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为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在XX年底,我县对XX年元旦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了安排。XX年1月6日,县司法局专门下发《加大春节期间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及普法宣传力度的通知》(马司法发[XX]1文),对我县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进行指导。同时组织司法干警于3月24日、26日,4月7至9日、14日,分别到老河坝、高卓营、烟峰、苏坝、袁家溪、沙腔、荣丁、民建、三河口9个乡镇指导春耕生产期间民纠纷排查调解工作。深入建设乡五一村,协助该乡调解五一村二组与吉寿石美宅基地及土地转包纠纷;协助县国土局处理民建镇光明酒厂土地权属争议纠纷;协助国土局协调、处理下溪乡政府与本乡黄猫山村老油房组的宅基地纠纷;协助农业局处理老河坝乡和平村瓦厂组村民粟深利与瓦厂组的土地纠纷;协助林业局到下溪乡处理下溪乡珍珠桥村保华组李世贵等4人上访要求将退耕还林补助款发放给原土地承包经营户的纠纷;协助荣丁镇处理荣丁镇马老村岩朝组与该组村民何安芝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为不断推进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县政府于4月27日召开了全县人民调解暨“五五”普法工作会,会上,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人民调解目标责任书》,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全县工作目标管理。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我县于9月份连续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调解工作相关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为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今年,全县各级调解委员会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663件,较去年同期的1681件减少18件;调解成功1607件,成功率97%。防止群体性械斗13件465人;防止群体性上访1件72人。

4.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规范运行。一是完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和重点时期的动态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化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建立三大调解协作机制。我县建立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大调解协作配合机制,整合调解资源,实现矛盾纠纷的联动联调,进一步提高了调解成功率。三是积极推行“三三制”调处法。要求乡镇对当地不能当场调解结案的纠纷,严格按照“三三制”调处的要求,认真开展调处,努力把纠纷化解在基层,实现“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乡镇、疑难纠纷不出县”的目标。四是建立“以奖代补”机制。对人民调解员调解成功的案件,根据其易难程度,分别给予30元至200元奖励(补贴),调动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五是健全考核机制。今年我县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全县工作目标考核,制定了细化、量化的《人民调解工作考核细则》,采取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严格考核,防止工作走过场。六是落实经费保障机制。按“大乡1万元、小乡5千元”的标准,落实了乡镇人民调解工作经费10万元;划拨资金10万元,专门用于人民调解工作的“以奖代补”。

三、基层法制宣传工作

今年为加强基层法制宣传工作,基层工作股积极配合县法建办开展“五五”普法宣传工作。XX年12月4日,协助县法建办在县城进行“12.4”宣传活动;XX年1月6日,协助法建办到荣丁镇开展普法教育宣传;3月20日,协助县法建办到民建镇北门桥头设宣传点进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宣传;协助县法建办于3月

24、26日,4月7至9日,7月30日、8月

17、18日到三河口、沙腔、梅子坝、高卓营、烟峰、荣丁、下溪、袁家溪等乡镇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法》、《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消费者权益保障》、《妇女权益保障》、《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与村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宣讲法律法规148场次,受教育人数51668人次;举办法制宣传专栏55期;设法制宣传点50个;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5825份,解答法律咨询2468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及社区矫正工作

1.安置帮教工作。今年,全县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42人,改其中刑满释放人员26人(农村村民20人;城镇居民6人);解除劳教16人(农村村民12人;城镇居民4人),安置帮教率100%:落实责任田地32人;从事个体经营4人;外出打工6人。今年年初我局为配合监狱对服刑人员的改造开展了向服刑人员亲属寄送(服刑人员年度改造情况告知书)活动,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做了实事。及时关心服刑人员的家庭生活状况,协调民建司法所解决了民建镇兴隆村6组服刑人员沙玛石迁的子女入户口和上学的具体困难。今年对我县XX年至XX年全县回归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263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216人、解除劳教人员47人。经过调查清理,其中本地就业人数191人、外出打工49人。未衔接人员19人,其中见档不见人11人,虚假信息1人,迁出本县人员5人,死亡2人。重新违法犯罪4人。

2.社区矫正工作。今年是我县社区矫正工作试点时期,为使社区矫正工作有一个良好的开端,今年协助有关部门抓好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一是我局5月18日开展了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的摸底调查工作,经调查我县有社区矫正对象22人,其中:缓刑13人;剥夺政治权利4人;管制3人;保外就医2人。二是建立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机制。成立了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马边彝族自治县社区矫正工作施行细则》,对我县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三是建立完善社区矫正人员的信息档案工作。积极协助乡镇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信息建档工作,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范化管理。四是认真抓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监控管理工作。积极协助乡镇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签订监护协议,及时掌握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和人员去向。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实施,维护社会稳定。

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今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自治县司法局的领导下,按照“面向基层、立足基层、服务基层”的工作原则,积极抓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办理民事案件8件,结案8件,其中法律援助案件6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件(法律援助案件),结案1件,代写法律文书25份,协办公证2件,解答法律咨询328人次。

推荐第9篇:司法局基层科个人自我总结

回顾匆匆走过的一年,在局领导的关心下,在我们科周科长、鲍科长的指导下,在在座的全体同事的帮助下,使我能够较快地溶入司法局这个大集体,尽快地适应自己的角色,初步掌握基层科的工作技能,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下面我将一年来的学习、工作体会向大家做个汇报,不当之处,请大家指正。

一、认真学习、学以致用。我在部队是从事通信工作,对司法系统根本就没有接触过,刚到司法局确实感到无所适从,怎么办?只有通过不断地学习。只有通过学习,才能了解司法工作的特点,适应司法工作的要求,掌握做好司法工作的能力。记得刚到司法局的时候,正好临近春节,工作相对不忙,科长把2009年下半年的《中国司法》和《人民调解》、《司法工作实务》等资料拿来让我学习,经过半个多月的认真学习,对将要从事的行业有了初步印象。慢慢地接触科里的工作,经常和司法所的同志们打交道,对自己专业知识的欠缺也就有了一个明确的认识。通过在工作中查找资料、向老同志请教,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积累,做到了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提升工作能力。

二、努力工作、做出成绩。基层科的工作比较繁杂,任务也比较多,既要做好上级交办的任务,又要服务指导好司法所。一年来,我共撰写了各类文稿70余篇、信息10余篇,下司法所调研学习30多次。为提高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引导全区大调解工作走向深入。4月受局领导委托,撰写了《武昌区人民调解员“以奖代补”实施方案》,通过调查研究、向司法所征求意见、网上公示等办法,经过5个月的酝酿、几易其稿,该《办法》在10月正式实行,较好地完成了我们科今年的创新目标。在努力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全科同志完成了几次大型活动,如参与组织了年初的《武昌区首席人民调解员工作大会》;4-6月份的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为7个司法所制做了标示、标牌、上墙公示栏共计58块,并把14个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档案装订成册,上报市局省厅;10月对社区主任和首调员的培训;《调解就是执法》法律知识竞赛。加班加点,配合其他科室,完成好突击性任务。帮助政治处完成党建《五个基本建设》检查验收准备工作,参与中南司法所人民满意站所创建活动等。每次都能较好地完成任务,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

三、发挥优势、展示自己。我以前接触过电脑图像处理和幻灯片制作,可以做一些简单的处理,在今年《调解就是执法》知识竞赛和中南司法所创建人民满意站所活动中,充分发挥自己这方面的优势,连续加班几个晚上,制作出令人满意的幻灯片,为这两项活动提供了助力。

过去的一年是我走上新岗位的一年,有成绩,有遗憾。工作中存在着不少瑕疵,有待进一步改进;专业知识的学习没有深入,有待进一步加强。希望明年的工作在大家的帮助指导下做得更好!谢谢大家!

推荐第10篇:司法局基层科年终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工作思路

司法局基层科年终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工作思路

今年以来,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局党组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平安江北”创建为契机,狠抓基层基础工作,为促进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化投资环境,全面

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1-11月份,全区一般民间纠纷排查1255起,已调处成功1211起,成功率96.5,重大疑难纠纷排查38起,成功调处38起,调处成功率100,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30起,成功调处16起,其余的都落实了预防。2005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狠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今年来,我区在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中,狠抓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并以此为契机,有力的促进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的向前发展。

(一)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我区司法所行政工作整体水平,充分调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市司法局[2004]11号文件关于《宁波市新一轮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江北区司法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办法对司法所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内部管理、考核方式等都作了详尽规定。按照抓基层、打基础、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提高全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素质、管理水平及工作质量,力争用三年时间,使全区司法所全面达到新一轮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并加强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地指导力度,就司法所建设,制度上墙等内容多次走访,统一制订司法所管理制度、司法所职责等上墙内容。目前已有4个司法所基本达到《新一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标准。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我们通过继续开展“人民满意的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并加强业务学习和相互交流,今年,分别组织司法所长,司法所内勤外出考察。先后到宁海,鄞州区进行学习。在组织人民调解干部培训班的同时,要求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全部参加。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提高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发挥职能、促进和谐发展。今年,指导司法所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新要求,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生动活泼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区司法所积极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开展法制宣传,为基层政府提司法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防止群体性上访。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期间主动参与、指导。基层司法所通过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为基层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加大重大疑难纠纷调处力度。以排查为先导,狠抓重点纠纷的调处。按照市局的要求各司法所都制定了辖区内不安定因素的预警方案。坚持每月一次排查和月报制度,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的专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疏理和调处;慈城镇、庄桥、洪塘街道今年调处了多起赔偿金额达十几万元的重大纠纷。慈城镇司法所对去年遗留的重大疑难纠纷进行了专项调处,成功率达100。坚持每季度一次的司法所长排调联席会议制度,分析交流情况,研讨复杂疑难问题。一些重大疑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请区法院民事庭的同志进行了解析和指导。对近期的主要矛盾纠纷进行了分析预防,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水平。

第11篇:司法局基层科年终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工作思路

司法局基层科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局党组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平安江北”创建为契机,狠抓基层基础工作,为促进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化投资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1-11月份,全区一般民间纠纷排查1255起,已调处成功1211起,成功率96.5%,重大疑难纠纷排查38起,成功调处38起,调处成功率100%,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30起,成功调处16起,其余的都落实了预防。2005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狠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今年来,我区在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中,狠抓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并以此为契机,有力的促进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的向前发展。

(一)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我区司法所行政工作整体水平,充分调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市司法局[2004]11号文件关于《宁波市新一轮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江北区司法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办法对司法所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内部管理、考核方式等都作了详尽规定。按照抓基层、打基础、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提高全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素质、管理水平及工作质量,力争用三年时间,使全区司法所全面达到新一轮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并加强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地指导力度,就司法所建设,制度上墙等内容多次走访,统一制订司法所管理制度、司法所职责等上墙内容。目前已有4个司法所基本达到《新一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标准。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我们通过继续开展“人民满意的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并加强业务学习和相互交流,今年,分别组织司法所长,司法所内勤外出考察。先后到宁海,鄞州区进行学习。在组织人民调解干部培训班的同时,要求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全部参加。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提高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发挥职能、促进和谐发展。今年,指导司法所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新要求,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生动活泼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区司法所积极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开展法制宣传,为基层政府提司法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防止群体性上访。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期间主动参与、指导。基层司法所通过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为基层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加大重大疑难纠纷调处力度。以排查为先导,狠抓重点纠纷的调处。按照市局的要求各司法所都制定了辖区内不安定因素的预警方案。坚持每月一次排查和月报制度,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的专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疏理和调处;慈城镇、庄桥、洪塘街道今年调处了多起赔偿金额达十几万元的重大纠纷。慈城镇司法所对去年遗留的重大疑难纠纷进行了专项调处,成功率达100%。坚持每季度一次的司法所长排调联席会议制度,分析交流情况,研讨复杂疑难问题。一些重大疑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请区法院民事庭的同志进行了解析和指导。对近期的主要矛盾纠纷进行了分析预防,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水平。

二、扎实抓好人民调解工作

密切关注我区在城市化、工业化推进,利益格局深入调整和社会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坚持预防和调处并重,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一)因时制宜,狠抓热点问题。针对农村土地征用、城建规划、劳动和社会保障及节前突出的拖欠职工工资等引发的不安定因素等热点、难点问题,制定预案,加强对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力度。首先是组织学习了省、市关于春节和“两会”期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处工作的通知精神,并召开了全区司法所长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下发了《关于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处工作的通知》。同时,发挥基层各司法所人员身处一线的优势,调动其积极性。要求各司法所组织辖区调委会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其次各镇、街道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当作当前维护稳定的首要工作任务,分别召开村、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调解主任会议,将排查调处任务落实到基层。由于措施得力,元旦、春节和“两会”国庆期间没有发生影响大的群体性事件,并且民间纠纷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2%(去年春节和“两会”期间排查调处的矛盾为187件)。

(二)注重队伍建设,加强调研。年初,我区城区4个街道25个社区全部配备了专职调解干部。慈城镇新建了7个区域性调解组织和4个农村社区调委会。并对41个行政村调委会进行了整顿。针对我区新聘用专职人民调解员这一新情况,我们及时组织调研,并

撰写了《如何发挥专职调解员的作用》的调研文章,从五个方面阐述了如何加强对专职调解员的聘用、培训、管理和监督,对今后在其他街道、镇推广此项工作具有指导意义。我们还组织开展了关于人民调解员经费落实地专项调研,力争出台一个更为合理,更为公平地报酬支付方式。另外,我们还配合区法院做好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

(三)加强培训、提高技能。今年,我局组织了5批、5个街道和25个社区调委会主任参加旁听典型民事案件的庭审,让调解干部了解审理案件的程序和方法,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调解干部反映较好。由于城区社区与镇村调解干部的文化程度、调解水平存在差距,我们分批组织了城区调解干部和村调解干部培训班,在课程安排和内容深浅上作了精心准备,增强针对性,更好地提高他们的法律政策水平和道德水平、文化水平和调解工作技能。利用培训班也加强了对信访条例的宣传。白沙、文教、中马、孔浦街道、慈城镇也都举办了调解干部业务培训班。同时开展了人民调解协议书质量检查活动,制定了评分标准和表格,在自查地基础上,我们又组织司法所长一同进行抽查,对调解协议书说理不清、表达不充分,制作要件残缺等问题现场指明,提高了调解干部的业务素质,增强了调处矛盾纠纷的技能。

三、扎扎实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和宁波市人民政府第127号令《宁波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切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及时印发了宁波市人民政府第127号令,向区人大汇报了2003-2004年的帮教安置工作情况。并对127号令的落实开展了调研。统一设计印刷了安置帮教谈话登记本,并与区政法委、公安分局等部门协调统一了台帐。今年区、街道、镇共落实安置帮教经费15万,到05年10月底,全区共建有安置基地8个,今年1-11月份,我区共接收归正人员46名,重新违法犯罪2名。目前,全区共有473名归正人员,已落实帮教473名,安置435名,帮教率达到100%,安置率达到92%。重新犯罪5个,管理犯罪率1%。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此人员地重新违法犯罪,促进了社会的稳定。

(二)深入开展对归正人员的排查工作。按照底数清、情况明的工作要求,各司法所结合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在重要节庆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开展定期排查工作,在排查的基础上,对归正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分类管理。今年4月份对2004年归正人员开展了一次集中排查。对排查出的对象特别是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列为重点帮教对象,进行重点帮教。

(三)针对新情况及时调研。针对2004年,我区部分辖区归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有所提高,我局组织撰写了《积极探索努力做好归正人员帮教工作》的调研文章,在总结过去的经验的基础上,从安置方法、帮教方法、管理方法和综合治理四个方面论述了如何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为今后的工作起到指导意义。

(四)组织形式多样的帮教活动。一是开展走访帮教活动。在元旦、春节期间对重点帮教对象和特困归正人员开展走访帮教送温暖活动,局领导带领基层科同志下辖区走访了10户特困归正人员家庭,发给救济金3000元。各街道、慈城镇也组织了相应的走访帮教活动,共走访107户,发放救济金61840元。庄桥街道拨出专项资金3000元,用于走访帮教活动。使归正人员切实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心和帮助。二是开展“大墙内”帮教活动。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帮教组,赴浙江少管所,对江北籍罪犯开展帮教活动。向服刑人员传达家乡政府和人民的问候,同时提出了要求他们正确把握自己,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出狱的希望。促进了服刑人员的改造,并为归正人员安置工作提前做好准备。

明年基层工作思路

基层工作总体思路: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中心,进一步强化和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切实抓好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工作要点:

一、司法所工作

1、加大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大排查调处力度。坚持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特别要加强国庆、“两会”等重大节庆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把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等作为排查调处的重点。进一步健全预警性信息报送网络建设,确保预警性信息的畅通。继续抓好每季度一次的司法所长例会制度、分析研究和探讨解决辖区内发生的一些疑难纠纷。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妥善处理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职能作用。

2、进一步强化和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依照《宁波市新一轮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标准》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抓好司法所硬件和软件建设,推进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年内争取司法所全部达标,1-2家达到省“示范司法所”标准。加大考核力度,从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工作机制建设、档案规范管理建设等方面入手,对司法所实行工作目标考核。积极参与“综治中心”建设,更好地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利用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综治中心”中的独特优势,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促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二、人民调解工作

1、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要认真贯彻中办、国办转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发展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健全调解

工作网络。指导民营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发挥街道、镇调委会作用,提高涉法纠纷、群访纠纷和群体纠纷的调解实效。

2、加强调解干部的业务培训。按照司法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组织调解主任的培训工作。上半年局里举办一期全区调委会主任业务培训,继续组织好调解干部旁听民事案件审理。各司法所组织以会代训、以案析法、现场观摩等方式抓好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和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实际应用能力。

3、认真抓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学习、例会、登记、考评、统计、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严格按照市局确定的书面调解协议制作范围、内容和要求,规范制作调解协议,协议书一案一档,按规定备案。年内对街道、镇、村、社区调委会人民调解协议书质量进行一次抽查。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奖励机制,对人民调解员工作实绩进行考核。

三、安置帮教工作

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的要求,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努力形成规范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继续抓好“三项”工程的落实。筹集使用好安置帮教专项经费,落实好安置优惠政策,创建安置基地。继续开展对归正人员的排查活动,上半年对归正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认真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管理试点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志愿者队伍的作用,积极开展对归正人员和矫正人员的帮教活动。狠抓安置帮教工作八项制度建设,实行对归正人员的分类管理,扎实抓好对重点归正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努力把重新违法犯罪率降低到最低限度。年内帮教率达到95%,安置率90%以上,年度重新犯罪率控制在4%以内。认真贯彻《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宁波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充分发挥区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作用,理顺关系,加强衔接与协调。

第12篇:司法局基层科工作半年总结整理

司法局基层科工作半年总结整理2007年基层工作在x司法局党委、局班子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按照省综治委、省司法厅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x工作实情,全面贯彻科学的发展观,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切实加强了人民调解工作、基层司法所建设、基层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等各项基层工作,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两劳”回归人员的重新犯罪,维护了我x社会稳定,为xxx的经济发展和创建和谐社会环境提供了良好基础。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于后:

一、人民调解工作

(一)组织机构更加健全。根据xx司发„2007‟xx号文件精神,完成了对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基本情况的统计工作。全x各地大力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完成了对调委会的整顿和充实工作。到目前为止,全x已建各类调委会xxxx个,其中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xxx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xxxx个,企事业人民调解委员会xx个,还针对伤害事故、医疗事故、交通事故等专业性较强的矛盾纠纷组成了行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委员会xxx个,其他人民调解委员会xx个。调解人员总数xxxx名,党员占xx%;

(二)调解网络更加拓展。一是建立和完善了“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机构,各县由县委、政府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担任正、副组长,综治、司法、信访、民政、公安、国土等部门为

成员单位;乡镇领导小组由乡镇党委、政府一把手任正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二是各县成立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以综治、司法、信访为主的县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办公室设在司法局,负责日常工作。

(三)人民调解文书格式更加规范。2007年5月下发了人民调解文书格式,要求各县今后必须统一使用,按照一案一档的原则填写卷宗、调解申请书、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调查笔录、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回访记录等,避免重结果、轻程序等问题的发生,确保了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四)作用发挥更加明显。2007年上半年,接受各类矛盾纠纷xxx起,调解成功xxx起,调解成功率xx%(比去年增加xxx%);排查纠纷xxx件,开展专项治理xxx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xx件(xx人),防止民转刑xx件(xxx人),制止群体性械斗xxx件(xxxx人),防止群体性上访xxx件(xxxx人),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推进平安xx建设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基层司法所工作

2006年“两所一庭”建设中央预算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我x有xx个司法所在计划内,共下达专项资金xxxx万元。

目前,2006年度xx个新建司法所的进展情况是:新建已完工的有x个所;购买现房并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有x个所;由于“十一五”

重点项目建设有x个司法要作调整,还有x个所准备以划拨的方式解决;有xx个司法所准备新建,其中有x个所是同乡镇基层政权建设一起进行,另有x个所已动工,其余的正在进行选址、招标等前期准备工作。由于我x资金下达时间较晚,因气候等多方面客观条件限制,所以我x新建的司法所都开工较迟。

目前,各县严格按照†国债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执行,采用专款专用,财政统一转帐支付的方式,有的县还是经过审计部门审计后支付的。没有出现改变国债资金使用性质的情况。建设用地都是通过国土局和国资部门无偿划拨。现已完工的司法所都经过了相关部门的质量认证,大部分都办理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并确定了产权归县司法局所有。

2007年上半年,各县司法所共参与调解疑难复杂纠纷xxx件;开展法制宣传xxx场,受教育人数达xxxxxx人;共处理矛盾纠纷xxx件,处理成功xxx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xxx次;防止群体性上访xx件;制止群体性械斗xx件;参与严打整治及专项治理活动xxxx人次。

三、基层法律服务

6月初,完成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换证工作,完成了基层法律服务更换新统计报表工作。目前,全x共有x个法律服务所,xx名基层法律工作者(均为大专以上学历),其中取得律师、法律执业资格的有x人。上半年共代理诉讼事务x件,代理非诉讼事务xx件,调解纠纷xx件,解答法律顾问xxx人次,避免经济损失xx万元,业

务收费xx万元。

开展了基层法律服务进家庭活动,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身在基层、贴近群众的工作优势。各基层法律服务所通过写100封信分发给辖区内的农户(村民),让广大农村群众了解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职能、服务宗旨、服务范围和联系方式等,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知晓度,使广大人民群众通过信件或电话等便捷方式,能够及时找到帮助他们解决法律问题和纠纷矛盾的途径和方法,切实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结合“法律服务进家庭”活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每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联系5个以上需要法律帮助的家庭,与他们结成“一对一”的帮扶对子,帮助他们解决具体法律事务。

五、今后工作打算

(一)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提高调解员队伍的业务素质。结合年底两委会换届选举,将一些不适应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换下来,补充一些文化素质较高,能力较强的人员进入调解队伍。

(二)加强司法所建设,规范化建设司法所,提升司法所建设水平,逐步推行所务管理规范化。

(三)推进村级“说事制度”,要求定时定点说事;登门入户说事;急事及时说事。说事制度的建立,创新了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方式,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变被动受理纠纷为主动受理纠纷,

使各类纠纷能得到及时化解,为我x稳定开辟一条绿色通道。

第13篇:上半年基层科工作总结

2011年上半年基层科工作总结

上半年来,我局基层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加大基层司法所建设和法律服务所管理工作力度,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为创建平安广平作出积极贡献。

一、以化解矛盾为主线,大力开展民间纠纷调解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县、乡(镇)、村三级调解网络,实行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周上报、月汇报制度,突出信息反馈,加强与乡镇司法所联系,及时掌握纠纷排查调处情况。1-6月份,全县共排查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27起,防止民转刑1起,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使人民调解组织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

二、加快进度,确保了司法所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

我局将司法所建设作为“司法之家”的大事来抓,精心组织,加大督促工作力度。在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进程中,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狠抓落实,到目前为止,我县7个乡镇全部完成了办公用房建设任务,每个所办公用房面积达120平方米以上,都是单门独院,我县司法所管理体制已于2003年理顺,实现司法局管理为主乡镇管理为辅的双重管理,落实了机构编制人员、制度,但经费、人员政治生活待遇还没有落实。

三、扎实稳健推进安置帮教工作的开展

我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积极贯彻帮教安置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工作思 1

路,通过进一步的构建和完善帮教安置机构,加强齐抓共管这项有力措施,促使帮教安置工作水平得到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今年上半年共接受刑释解教人员9名,其中刑释9名,解教0人,重新犯罪人员0人,帮教率达到100%,就业安置率达到92%,较好地完成了安置帮教工作。

四、落实制度,切实加强法律服务所的管理

本着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宗旨,按照“抓培训,带队伍;塑形象,求效益”的工作思路,狠抓基层法律服务所建设,不断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执业行为,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一是加强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工作制度,严格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提升自律水平。二是加强素质建设。坚持学习政治理论,牢记为民服务宗旨,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维护公平正义,争当和谐使者。三是加强业务建设。钻研业务,精通法理,熟记法律,提高服务质量,拓展服务领域,业务收入比去年增长10%以上。四是加强公信力建设。开展舆论监督,宣传典型案例,做好法制教育,参与纠纷调处,服务基层工作中心,努力提高法律工作者的知名度和公信力,为创建和谐社会服务。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县两家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6人,担任法律顾问7家,代理诉讼事务46件,非诉讼事务8件,办结法律援助案件1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8万元,为化解矛

盾纠纷,坚持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五、基层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我们在领导的指导下,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不足和困难,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人民调解的权威不够,调解协议书没有强制力,直接削弱了调解的权威性;人民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多数人民调解员文化程度较低,对法律、政策了解的不全、不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需要;调解经费落实不到位,直接影响调解工作的开展。

2、安置帮教工作中经常有因地址不详、人户分离等原因造成的查无此人情况;而且刑释解教人员比往年增多,今后还有增多的趋势,安置帮教工作面临任务重、难度大的问题;另外还存在帮教转化难、协调配合难等问题;当前社会就业形势严峻,也给安置帮教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

针对以上工作以及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我们要更加重视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中的作用,解决人民调解过程中的困难;加强对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的建设;克服困难,稳步推进安置帮教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14篇:年司法局基层股工作总结22

年司法局基层股工作总结

2010年上半年,我县基层工作在市局基层科的业务指导下,在县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年初全市司法行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维护本辖区社会稳定为己任,抓好司法所的业务工作和规范建设工作、努力开拓新的法律服务领域,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保障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为我县的社会稳定起到了第一道防线作用。县将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积极作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充实加强、完善调解网络组织。

半年来,我们对部分基层调委会进行了调查摸底,调查中发现,个别调委会成员存在着法律意识不强,责任心不够等问题,因此,我们与所辖区党委、政府协调,利用公开向社会招聘、群众推荐等方式,向一些较薄弱的调委会调派了近20名政治素质好、年富力强、文化和业务素质高、热爱民调这项工作的人员充实到调委会中来。不同程度改善了薄弱调委会的现状,涌现出一批向干岔子东升村、车陆卫东村、办事处共建社区等调委会,他们基本把矛盾纠纷不上缴,把各类纠纷解决在田间地头群众家中。基本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对久调不决或达不成协议疑难纠纷,通过法律服务所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程序解决,防止久调不决,引起矛盾激化和群众上访,在全县调委会中起到了示范作用。半年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8件,成功105件、成功率达96%以上,为我县的社会治安状况和减少犯罪率起到了预防作用。

二、基层司法所逐渐走向规范化、法律服务所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1.按照《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座谈会》文件精神要求,由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克服重重困难,在去年购房基础上,今年又『www.daodoc.com范文在线』有3个乡镇新建了司法所办公用房,同时省厅又批配了调解桌椅、挡案柜、办公桌椅等办公用品。县局统一制作了"调防一体化"运行图版、司法所目标管理运行图版、法律服务所业务范围收费标准运行图版。各项规章制度装订成册、现已有3个司法所达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要求。今年又申报松树沟乡司法所。在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同时,我们还在司法所人员素质上、内部管理上、信访工作上下力气抓,努力探索建立基层司法行政综合平台,进一步活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半年来,基层司法所还定期不定期地向所辖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的支持、帮助解决人民调解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主动参与各级党政领导接群众信访工作,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各项法律服务业务稳定发展,半年来,各级法律服务机构参与调解各类纠纷68件,代写各类法律文书29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86人次,为8个行政村担当法律顾问,为集体和村民挽回经济损失

16、7万元,宣讲法律知识7场,受教育人数12760人,参加执法检查16人次,为基层党委、政府提出司法建议27条,采纳21条,充分发挥了各级法律服务所的职能作用。

三、半年来,各级调防组织通过积极开展工作,较好地发挥了维护基层稳定的作用,一是乡镇(街道)调防一体化组织的建设,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解决了接待信访事项的烦恼,使他们能安下心来抓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事。二是有效控制了上访的比例。从近几年的情况看,凡是先到乡镇上访的事件经过调处、转办或做其他处理,没有发生越级上访现象。三是三级调防工作体系在实际工作中确实体现了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畅通了基层信访渠道,使乡村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及时得到就地解决,有效地避免和控制了越级防、群体防事件的发生。

总之,半年来,我县的基层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还存在着许多缺点和不足,主要一是基层调委会『www.daodoc.com范文在线』基础还比较薄弱。二是法律服务所业务开展不平衡,三是基层司法所人员编制不足,四是开拓创新意识不强。因此,我们要在下半年工作中,发扬优点,克服不足,为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而努力。

本文来自:入党范文网( http://www.daodoc.com/

第15篇:区司法局法行政基层工作总结

区司法局法行政基层工作总结

今年,我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区委一届一次全会精神。高举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我区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和法律服务等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为实现我区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追赶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人民调解工作:全区共调解矛盾纠纷12380件,成功调解12130件,成功率为97.9%,履行1177件,履行率为97%。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20件25人,防止民转刑36件50人,防止群体性械斗43人679人,防止群体性上访44件678人。

安置帮教工作:全区接收刑释解教人员316人,安置285人,安置率为90.2%;帮教310人,帮教率为98.1%,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 法律服务工作:全年调处各类纠纷2210件,代理诉讼事务2700件,其中提供法律援助177件;代理非诉讼事务3720件,解答法律咨询27300人(次)。为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厂矿、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3300家,为国家、集体和公民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500万元。

社区矫正工作:全区累积接收社区矫正人员754人,积累解除社区矫正480人;在册社区矫正人员274人,今年开展审前调查评估105份。

二、主要工作及做法

今年,我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坚持建设、管理与服务并重,在着力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上下功夫、做文章,积极适应形势变化和群众需要,改进工作手段,创新工作机制,使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实现由常规服务向创新服务、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

(一)开拓创新,推进人民调解纵深发展

1、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平台。今年,我区顺应人民调解工作发展要求,开通了人民调解新浪官方认证微博,拓展了人民调解宣传渠道,延展了人民调解宣传平台,推进了我区人民调解文化的构建。截至目前,人民调解微博发布300余信息,拥有粉丝1000多人,无一例违纪违法投诉。

2、加强人民调解网络建设。年初,我局出台了《2013年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意见》,对全区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也开启了我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登记备案工作。全区800多个调委会,7000余名调解员在区司法局进行了备案登记,有利于我区人民调解工作朝着规范化方向发展。二是加强了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力度。今年,我局对辖区内医调委和交调委,从工作作风到业务技能,从组织建设到工作运行等方面加强了指导,引导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规范运作,促进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深入各行各业化解矛盾,推行社会稳定。

3、提升人民调解队伍素质。今年,我局针对过去存在的调解员业务素质不高,调解程序不规范、法律约束力不强的问题,狠抓以岗位练兵为主要形式的队伍专业化建设,举办以调解方法与技巧、常用法律和法规教程为主要内容的业务培训,以提高调解人员依法、以德调解的技巧。12月中旬,我局对全区调解员进行了分批培训,调解员参训率达100%。培训规模大,针对性强,更新了基层干部的服务理念和知识,调动了广大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4、增强人民调解业务建设。一是强化矛盾纠纷月排查调处制度。今年,我局继续深化矛盾纠纷月排查调处制度,实行一月一报,并将月报制与“个案补贴”相联,促进人民调解工作数据报送常态化。二是结合网络对人民调解的监督,进一步指导人民调解遵循依法调解、自愿平等等原则,进一步树立人民调解居间的第三方地位,进一步规范了重大、疑难纠纷的调解程序。三是进一步畅通调解信息报送渠道。加强基层工作管理平台运用,全面实行人民调解数据信息网络化。

(二)突出重点,推进安置帮教跨步发展

1、加快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力度。我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于2007年立项,今年基地主体工程全面完成,相继完成了基地室内室外装饰,开通了水、电、气,完成了外部环境打造。目前,正在进行设施设备购置工作,预计明年可启动基地运作,提升我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质量。

2、深化重点刑释解教人员必接必送制度。今年,我区总结重点刑释解教人员“必接必送”制度在执行中的优缺点,进一步深化该制度的执行力度。先后到达州监狱、川东监狱接回重点帮教对象5人,监狱、劳教所送至我区的重点帮教对象为3人。我区重点帮教对象接送率达100%,并与公安机关在第一时间与其见面并落实管控措施。从源头上预防或减少重点刑释解教人员的脱管、漏管。

3、继续深化帮教工作进高墙活动。今年,我区在总结过去几年的经验上,继续开展帮教工作进高墙活动。摸清我区服刑在教人员数量及其家庭情况,并对困难者给予各种帮扶。我局与达州监狱联合开展了服刑人员子女助学活动,组织了部分达区籍服刑人员家属和子女参加了达州监狱举行的扬周新生慈善基金关注留守儿童暨服刑人员子女助学基金发放仪式。我局结合“亲情大走访”活动,走访了9名服刑人员的留守孩子,并对其进行帮扶。

(三)理顺关系,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发展

1、全面理顺管理关系,。今年3月31日前,我局与区公安机关全面摸排、梳理社区矫正人员,并完成交接工作。至此,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告裁定假释,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由司法行政机关监管,公安机关仅监管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理顺了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结束我区社区矫正执行主体不明的局面。

2、规范程序,健全制度。一是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明确社区矫正工作的衔接、监管、教育、帮扶、奖惩、解矫等工作以及各级各类社区矫正机构的职责。通过规范的流程管理,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各环节无缝衔接,职能单位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二是规范了制度实施程序。我局对各项制度的执行程序加以明确规定,确保制度得到全面、正确实施,使整个矫正体系得到有效运转。三是进一步完善社会调查评估制度。今年,我局对社会调查评估制度的程序、调查内容、调查形式、文书格式等进行了规范,提高了调查的全面性和客观性,增强了评估的有效性和专业性,降低了社区矫正工作执行风险。今年,我局共做出社会调查评估105件,其中,103件103人被评估为适宜纳入社区矫正,2件2人被评估为不适宜纳入社区矫正,70例评估建议被人民法院予以采纳,6例已明确未被采信,29例目前未收到采信反馈信息。据不完全统计,采信率达66.7%。

3、制定矫正措施,提升矫正质量。一是定期排查,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状况,社区矫正人员动态,发现管理漏洞,及时予以补救或纠错。二是督促报到。接收到法院、监狱、检察院关于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文件后,我局立即通知相应社区矫正人员前来报到,并告知其逾期报到的后果。今年,我局电话督促15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前来报到,无一人拒绝报到或无当理由迟延报到。三是严追力查。对于未按时报到,未定期汇报思想、行动,未按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者,我局组织专人专线对其进行追查,并根据不同情况,做出不同处理意见。

(四)强化管理,推进法律服务优化发展

1.规范法律执业纪律。一是严把“年检关”。在年初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服务所年检注册时,我局对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服务所执业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对于不符合年检注册条件、无执业资格的个人和组织不予年检注册。从源头上控制不规范执业者或组织流入法律服务行业。二是加大执业监管和督查。开展了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案件的专项检查活动,检查督导其法律办案质量。对于违反《达区基层法律服务所及法律工作者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法律服务工作者,给予相应的惩处,整顿法律服务市场,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严格依法办事、依法办案,树立法律服务队伍良好形象。

2.强化法律服务机制。一是当好政府参谋助手。一年来,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基层政府组织(含村(居)委会)担任法律顾问220余家,为政府提出各类司法建议450余条,草拟各种法律文书,积极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妥善调处了一大批出现在农村、企业和城市的土地承包、生产建设、房屋拆迁、征地补偿以及邻里、家庭、婚姻等矛盾纠纷,为当地党委政府解除后顾之忧,为地方经济的发展造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二是当好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保护者。今年,全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为人民群众代理诉讼和非诉讼共6400余件,调解矛盾纠纷2210件,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3.打造法律惠民工程。一是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力度。用好法律惠民联系卡、法律援助服务金卡,发挥好“两卡”在困难群众表达法律诉求途径中的“直通车”作用。今年,全区基层法律服务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117件。二是加大对外出务工人员维权力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巧借外出务工人员重大节假日返乡的契机,加强外出务工人员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今年,全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针对外出务工人员发放法制宣传资料20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5450人(次)。三是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监督。为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确保党政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我局对全区法律援助案件采用随机抽查卷宗材料,回访当事人等形式,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监督检查,切实贯彻党的惠民政策,努力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一年以来,在各方的努力和配合下,我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扬长避短,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着眼于和谐,致力于和谐,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衡量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的重要标准,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的生命线,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第16篇:司法局基层工作总结及下步工作计划

一年以来,我们按照基层司法行政职能和各项目标责任制开展工作,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思路,将工作的重心下移,在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人民调解工作情况:

(一)、调解经费落实情况:

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相关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共计392400元。

(二)、创新考核机制:

对人民调解实行“一事一案、一卷六表”以案定补考核,一是简易在2009年5元的基础上增加到每件定补10元,二是对疑难纠纷每件定补50元,三是对热点纠纷每件定补100元,四是对重大热点纠纷每件定补200元,特别重大热点纠纷每件定补300元。每个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并把考核经费直接兑现到调解人员手中,同时将人民调解委员会考核情况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年终对优秀工作人员及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奖励。

(三)调解队伍组织建设情况:

遵循“好中选优、优中择能”的原则,把品德好、有文化、掌握一定法律知识、熟悉当地情况和群众公认的1582名优秀党员和年轻干部推荐为人民调解员,建立健全了县乡村组人民调解组织,壮大了人民调解工作队伍。目前,全县8个乡镇109个村(居)民委员会791个村民小组均设立了乡(镇)、村、组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村民调解小组,并在县焦化厂等企业建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形成了县乡村组四级调解网络。做到“四有”,即有房子、有牌子、有印签、有桌椅,保障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有序开展。创新体制机制,千方百计解决工作激情、工作责任心和工作信心问题。在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集中统一排查、信息联络反馈、领导定期接待接访、社会重大热点难点问题联合调处、已调矛盾纠纷回访反馈和责任追究落实六个方面的人民调解工作长效机制的基础上,把落实人民调解员报酬与调处解决矛盾纠纷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推行“以案定补”调处工作机制,调动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推动了人民调解工作的高效开展。社会矛盾纠纷通过人民调解得到妥善处置和化解,创造了××人民调解有史以来调解案件最多、调处成功率最高的历史,最大限度保障和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调解基本达到了为县委政府分忧、为信访分流、为公安减压、为法院减负、为群众解愁的工作目的。

(四)规范操作程序,千方百计解决创新调解方法和提升调解水平的问题。首先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按照“重在基层、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组织一批基层调解主任到上级进行专业培训和辅导。同时,由司法局牵头,以乡(镇)为单位,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分批组织调解人员对人民调解工作适用的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的性质任务、人民调解组织的受案范围以及人民调解工作的原则、程序、技巧和调解格式文书制作等进行现场授课,面对面辅导讲解,提高了基层调解人员的法律法规应用水平,为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打下坚实基础。组织科室负责人及全体工作人员到局上进行培训10期,受训人员320人次。再次对村(居)调委会调解主任、调解委员采取集中到乡(镇)培训的方式进行培训21期;受训人员885人次;对村(居)、调解小组采取以会代训、调解培训、司法所工作人员下乡培训;据不完全统计,受训人员2100余人次。例2009年5月5日至5月10日,县司法局、财政局、纪工委、司法所组成工作队一行8人分别到各乡镇及村委会召开培训会,共培训9期,受训人员150人次,在培训中具体做好5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组织村级调解员及全体司法干警学习各级关于矛盾纠纷排查相关文件,二是县局分管领导从5个内容对调解员进行培训并提出要求,三是县第一纪工委徐书记就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四是结合各村各寨的地方特点,编制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二十四孝图”、“普法四季歌”、“人民调解温馨提示语”以及民间群众自编自创的宣传社会稳定和谐的戏曲小品印发给大家。在人民调解室显眼的位置绘制邻里和睦、家庭和谐、尊老爱幼、以和为贵等宣传图画,在乡(镇)农村人口密集场所组建法制宣传文艺队,利用农闲、节庆和大型活动广泛开展贴近农村、贴近生活、通俗易懂寓教于乐的法制文艺宣传活动,使群众在陶冶情操的同时,自觉接受法制宣传教育。

五是播放司法部基层工作指导司制作的《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其次是明确各级职责,严格调解程序。始终遵循“矛盾不上交、责任不推卸”的原则,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特点,节约当事人经济开支,立足一般纠纷基层一线解决,复杂疑难纠纷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重大热点难点问题逐级上报联合调处解决,做到一般纠纷不出村、复杂纠纷不出乡、热点难点问题不出县。2009年以来县乡两级司法行政部门、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内矛盾纠纷6068件(其

第17篇:乡镇司法局基层股年度工作总结

乡镇司法局基层股年度工作总结

2015年基层股在县委、县府和市、县两级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团结指导基层司法所按照年初工作部署认真开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特殊人群管理工作。一年来,全县15个司法所,23名专兼职司法助理员和166个调解组织,687名人民调解员,在灾后恢复重建保一方平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人民调解工作

2015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825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72件、邻里纠纷270件、征地拆迁55件、财产纠纷112件、村务管理7件、劳动争议17件、合同纠纷6件、医疗纠纷9件、环境纠纷16件、山林土地纠纷271件、交通事故纠纷699件、物业管理纠纷41件、消费纠纷3件、人身损害赔偿纠纷46件、政策性诉求纠纷4件、其他纠纷197件。调解成功1734件,成功率达95.01%。

(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指导中心的作用,全力化解重大复杂的矛盾纠纷

2015年人民调解工作以化解社会矛盾和社会纠纷为主线,以整合调解力量为基础,以创新工作机制为动力,以健全调解制度为保障,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新思路、新方法,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处置在萌芽状态,降低化解矛盾纠纷的行政和司法成本,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一年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指导中心的指导作用,重点在化解大案要案上下功夫,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成功指导仁义乡化解了三起大的涉灾矛盾纠纷,涉案金额达20万元。

(二)、从健全网络入手,教育培训相结合,确保大调解工作落到实处

1、加强调解队伍建设,营造调解职能大提升大发展的良好氛围。各乡镇确保落实1名副科级乡(镇)领导任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落实3-5人组成调委会专、兼职人员,确保人民调解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办公场所、有工作人员办事,为大调解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奠定坚实基础。各乡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稳“第一道防线”作用,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真正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实现“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乡镇、疑难纠纷不出县”。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确保全县的社会稳定。

2、狠抓健全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基层司法助理员的业务素质。按照县培训乡、乡培训村和重大纠纷经验交流的形式强化调解队伍的培训,提高调解人员的政策法律水平,从而提高依法调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一年来,全局认真落实人民调解员培训制度,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的方式,加大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县级集中培训4次,县乡两级共培训调解员605人次,培训率达100%。针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新特点,在政法委的支持下,对全县各乡镇XX县级各部门的分管领导和司法助理员78人次、网格员28人次进行了专业的人民调解工作技能技巧和相关调解文书制作的培训。特别针对新招录的二十八名乡镇网格管理员和5名司法助理员耐心讲授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四部”“八法”“九招”调解技能技巧,深受学员青睐。“四部”(即调解四部曲:泻火、寻根、解怒、处结)“八法”(即八种常见纠纷的调解方法:一是针对婚姻纠纷采用‘冷却择机法’;二是针对赡养、抚养等家庭纠纷采用‘亲情感化法’;三是对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采用‘求同存异法’;四是对经济合同宜采用‘案例展示法’;五是对土地,宅基等相邻关系纠纷采用‘现场听证法’;六是对群体性矛盾纠纷采用‘主动介入速决法’;七是对重大复杂的矛盾纠纷采用‘部门联动联调法’;八是对久调无果的疑难纠纷‘启动诉讼程序法’)。“九招”(即调解过程中的高招:一是创造时机,地点得当;二是熟人先行,感情接近;三是四两拨千斤,化解纠纷;四是设身处地,换位思考;五是保留意见,取得共识;六是留足退路战略迂回;七是以理服人,刚柔相济;八是有礼有节摆明利害;九是注重效果,顾全大局。培训中发放宣传资料和专业工具书200余册,取得了较好的培训效果。

与此同时,县司法局还借助时人民调解员协会的力量,于2015年8月26日,举办了基层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网络视频培训会。参加培训会的学员有来自15个乡镇的县乡村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员XX县级专兼职网格员386人,各司法所所长组织乡村两级调委会的调解员在乡镇分会场参训。培训会在市司法局和城厢镇的大力支持下,邀请了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的XX市人民调解员协会的吴登靖会长、陈继彬、张显成副会长为培训学员讲授“婚姻家庭、农村产权改革、劳动用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纠纷调解技巧、人民调解工作流程及调解文书制作方面的知识。与会学员如饥似渴的获取专业老师的辅导,认真记录老师的讲授重点,深感受益匪浅。希望以后能够有更多的机会参加专业培训,更好地为灾后恢复重建,地方经济发展,保一方平安发挥人民调解的积极作用。

2015年11月6日,继网路视频大培训后又举办2015年第四期培训班,培训全县15个乡镇司法所22名专兼职司法助理员。培训内容以“随手调”.社区矫正和特殊人群管理为主,兼顾人民调解年终报表及大调解信息录入。培训班上,新老司法助理员互相交流工作经验,老手带新手,一对一,手把手的教五位新上任的司法助理员录入人民调解案件登记的全过程,每个学员都上微机亲自操作。由于方法得当,培训效果好,所有学员在短短的一天时间内,就掌握了案件录入方法和各类业务报表的上报。此次培训,提高司法助理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技巧,为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围绕市依法治市工作方案,全面推进人民调解进项目工作。为继续深化“人民调解进项目”工作机制,建立完善xx县“人民调解进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xx县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调处辖区内工程项目实施中发生的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指导和督促各级调解组织开展工作。 全县15个乡镇目前建立项目的人民调解室16个。已建的16个调解室办公场地与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合署办公;有必要的办公设备;共选聘法律顾问16人、专(兼)职人民调解员89人;统一规范名称;统一制作了标识、公示牌;有矛盾纠纷台帐。2015年,项目调解室共调解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矛盾纠纷61件,调解成功59件,成功率96%。

二、特殊人群管理工作

(一)社区矫正工作

截止2015年10月,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65人,累计解除矫正人员199人,现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66人。具体工作情况见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二)抓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2015年接收刑满释放人员22人,安置22人,帮教22人.按照工作要求,认真核对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指导各司法所建立健全帮教小组,切实加强特殊人群的管理,做到不漏管,不脱管。最大限度地避免该类人员重新犯罪。

四、存在问题

虽然我们在2015年的工作中做出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我们将在2016年,带领股室全体人员同心协力,在市县两级司法局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府的中心工作,抓好本职业务,为全县社会稳定和法制建设发挥积极的作用。

第18篇:司法局基层工作总结及下步工作计划

司法局基层工作总结及下步工作计划

司法局基层工作总结及下步工作计划

一年以来,我们按照基层司法行政职能和各项目标责任制开展工作,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思路,将工作的重心下移,在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人民调解工作情况:

(一)、调解经费落实情况:

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相关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共计392400元。

(二)、创新考核机制:

对人民调解实行“一事一案、一卷六表”以案定补考核,一是简易在20xx年5元的基础上增加到每件定补10元,二是对疑难纠纷每件定补50元,三是对热点纠纷每件定补100元,四是对重大热点纠纷每件定补200元,特别重大热点纠纷每件定补300元。每个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并把考核经费直接兑现到调解人员手中,同时将人民调解委员会考核情况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年终对优秀工作人员及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奖励。

(三)调解队伍组织建设情况:

遵循“好中选优、优中择能”的原则,把品德好、有文化、掌握一定法律知识、熟悉当地情况和群众公认的1582名优秀党员和年轻干部推荐为人民调解员,建立健全了县乡村组人民调解组织,壮大了人民调解工作队伍。目前,全县8个乡镇109个村(居)民委员会791个村民小组均设立了乡(镇)、村、组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村民调解小组,并在县焦化厂等企业建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形成了县乡村组四级调解网络。做到“四有”,即有房子、有牌子、有印签、有桌椅,保障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有序开展。创新体制机制,千方百计解决工作激情、工作责任心和工作信心问题。在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集中统一排查、信息联络反馈、领导定期接待接访、社会重大热点难点问题联合调处、已调矛盾纠纷回访反馈和责任追究落实六个方面的人民调解工作长效机制的基础上,把落实人民调解员报酬与调处解决矛盾纠纷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推行“以案定补”调处工作机制,调动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推动了人民调解工作的高效开展。社会矛盾纠纷通过人民调解得到妥善处置和化解,创造了××人民调解有史以来调解案件最多、调处成功率最高的历史,最大限度保障和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调解基本达到了为县委政府分忧、为信访分流、为公安减压、为法院减负、为群众解愁的工作目的。

(四)规范操作程序,千方百计解决创新调解方法和提升调解水平的问题。首先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按照“重在基层、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组织一批基层调解主任到上级进行专业培训和辅导。同时,由司法局牵头,以乡(镇)为单位,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分批组织调解人员对人民调解工作适用的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的性质任务、人民调解组织的受案范围以及人民调解工作的原则、程序、技巧和调解格式文书制作等进行现场授课,面对面辅导讲解,提高了基层调解人员的法律法规应用水平,为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打下坚实基础。组织科室负责人及全体工作人员到局上进行培训10期,受训人员320人次。再次对村(居)调委会调解主任、调解委员采取集中到乡(镇)培训的方式进行培训21期;受训人员885人次;对村(居)、调解小组采取以会代训、调解培训、司法所工作人员下乡培训;据不完全统计,受训人员2100余人次。例20xx年5月5日至5月10日,县司法局、财政局、纪工委、司法所组成工作队一行8人分别到各乡镇及村委会召开培训会,共培训9期,受训人员150人次,在培训中具体做好5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组织村级调解员及全体司法干警学习各级关于矛盾纠纷排查相关文件,二是县局分管领导从5个内容对调解员进行培训并提出要求,三是县第一纪工委徐书记就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四是结合各村各寨的地方特点,编制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二十四孝图”、“普法四季歌”、“人民调解温馨提示语”以及民间群众自编自创的宣传社会稳定和谐的戏曲小品印发给大家。在人民调解室显眼的位置绘制邻里和睦、家庭和谐、尊老爱幼、以和为贵等宣传图画,在乡(镇)农村人口密集场所组建法制宣传文艺队,利用农闲、节庆和大型活动广泛开展贴近农村、贴近生活、通俗易懂寓教于乐的法制文艺宣传活动,使群众在陶冶情操的同时,自觉接受法制宣传教育。

五是播放司法部基层工作指导司制作的《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其次是明确各级职责,严格调解程序。始终遵循“矛盾不上交、责任不推卸”的原则,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特点,节约当事人经济开支,立足一般纠纷基层一线解决,复杂疑难纠纷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重大热点难点问题逐级上报联合调处解决,做到一般纠纷不出村、复杂纠纷不出乡、热点难点问题不出县。20xx年以来县乡两级司法行政部门、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内矛盾纠纷6068件(其

中婚姻家庭1155件,赔偿860件,房屋宅基1115地件,邻里1066件,生产经营446件,债务345件,其它947件,调处成功5933件,调解成功率97.7)。防止民间纠纷引发刑事案件23件251人次,防止群众性械斗37件1986人次,防止群众上访42件410人次,防止民间纠纷引发自杀42件42人次。在调解工作中,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33万元。再次是规范文书格式,注重痕迹管理。本着对群众负责、对历史负责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卷宗规范化、文书格式化的要求,全面收集人民调解工作中产生的各种材料,规范制作卷宗,建立台帐,实行一案一卷管理。

(五)强化信息搜集,千方百计解决调解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问题。各地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充分依托和发挥当地村组干部、基层调解组织扎根基层、联系群众,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及时搜集掌握矛盾纠纷信息源头,实行领导联挂乡(镇),乡(镇)领导和基层司法所、派出所等维稳单位联村,随时随地发现新情况,掌握新动向,在一线遏制消除矛盾纠纷苗头。各地对排查梳理出来的矛盾纠纷信息情报,按照及时准确、客观真实的原则,提出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按月进行上报分析,做到矛盾纠纷情报信息来源准确及时,为预防和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类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提供了可靠的信息资源。

(七)工作效果

一是调解组织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充分调动。二是体现了政府公共财政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人民调解工作“埋单”的理念和要求。三是注入了维护社会稳定新的活力。四是推进了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开展。五是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司法所工作情况:

(一)对年初与司法所签定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通过查痕迹、阅卷宗、看档案、听汇报、瞧试点等多种形式检查考核,以文件的形式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进行通报,按照领导联系科室联挂对口督促整改落实。

(二)开展司法所长业务培训交流活动,一是开展“一事一案、一卷六表”的制作规范人民调解卷宗交流,把各乡镇制作的卷宗统一到局上相互进行交流,抓两头促中间,交流过程中,把比较规范的乡镇存留在中心调解室作交流。二是抓综合亮点工作交流,谁的亮点多、特色新,就定其为先进典型的交流点。通过交流对前名者到年终进行表彰奖励。

(三)抓好业务培训与村委会主任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落实,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把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纳入司法所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考核:

20xx年司法所规范化搬迁工作前部完成。内部管理上做好九个方面的完善工作:一是每个司法所统一设立六个办公室:所长室、办公室、会议室(含法律服务室)、值班室(接待室)、档案室、调处室。二是门口统一挂牌子:即××县司法局××司法所;三是统一使用四枚公章:××县××司法所;××县××乡(镇)人民调解委员;××县××乡(镇)法律服务所;××县××乡(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四是调解室统一悬挂司法部监制的微章。五是统一建立规范化建设事项及每日轮流值班制度,并把值班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号码做成牌子挂在大门的附近。六是各所统一为十三本台帐。七是文件及相关材料每年都要分类装订成档案资料保存。八是规范制作调解文书并由各司法所统一审核管理各村人民调解。九是按上级要求在司法所办公楼悬挂司法行政微章。

三、法律服务工作情况:

立足为民服务的宗旨,做细做实基层法律服务文章。在加强法律服务队伍执业道德,纪律作风建设,法律法规和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的基础上,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大工程建设、工业化发展、城市建设和企业改制以及群众的所需所求,拓展延伸法律服务领域,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20xx年以来:担任法律顾问98家,民事诉讼代理206件,代理非诉讼事务12件,调解民间纠纷212件,办理见证83件,代书312份,解答法律咨询4257人次。

四、接边联防联调工作:

接边联防联调工作总共排查213件,调处213件,其中跨州市之间21件(赔偿6件、土地13件、生产经营1件、家庭1件),跨县之间10件(财产赔偿5件、婚姻2件、土地3件),本县乡与乡之间41件(土地14件、赔偿8件,期它19件),村与村之间141件(赔偿14件、婚姻家庭纠纷16件、土地山林81件、其它30件。

五、存在的问题

(一)人民调解在通信、交通、办公等费用上没有经济来源。

(二)调解室整体发展不平衡,建议把基层调解室规范化建设纳入财政预算,有专门的建设经费,保证每个村都有独立调解室,使人民调解工作能够正常运转。

(三)各级调解组织培训工作势在必行,没有必要的专款培训经费。

(四)基层司法所行政人员编制不足,缺乏办公用费,司法所建设下差经费缺口大。

六、今后的主要工作计划:

(一)抓创“四无”工作,把创“四无”防激化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

(二)抓好调解人员的再次培训,提高调解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

(三)抓接边地区矛盾纠纷联防联调。

(四)抓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始终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抓预防重调处,排解清除各种社会不稳定和谐因素,维护社会稳定。

(五)抓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工作,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

(六)抓内部管理落实和痕迹管理。

(七)抓队伍执业道德,纪律作风建设,法律法规和理论业务知识学习,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的基础上,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大工程建设、工业化发展、城市建设和企业改制以及群众的所需所求,拓展延伸法律服务领域,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八)抓好对外宣传工作。

(九)抓抓村级人民调解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十)抓“以案定补”考核创新机制。

××县司法局

二0xx年十一月三日

××县司法局二0xx年基层工作

总结及下步工作计划

一年以来,我们按照基层司法行政职能和各项目标责任制开展工作,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思路,将工作的重心下移,在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人民调解工作情况:

(一)、调解经费落实情况:

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相关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共计392400元。

(二)、创新考核机制:

对人民调解实行“一事一案、一卷六表”以案定补考核,一是简易在20xx年5元的基础上增加到每件定补10元,二是对疑难纠纷每件定补50元,三是对热点纠纷每件定补100元,四是对重大热点纠纷每件定补200元,特别重大热点纠纷每件定补300元。每个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并把考核经费直接兑现到调解人员手中,同时将人民调解委员会考核情况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年终对优秀工作人员及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奖励。

(三)调解队伍组织建设情况:

遵循“好中选优、优中择能”的原则,把品德好、有文化、掌握一定法律知识、熟悉当地情况和群众公认的1582名优秀党员和年轻干部推荐为人民调解员,建立健全了县乡村组人民调解组织,壮大了人民调解工作队伍。目前,全县8个乡镇109个村(居)民委员会791个村民小组均设立了乡(镇)、村、组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村民调解小组,并在县焦化厂等企业建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形成了县乡村组四级调解网络。做到“四有”,即有房子、有牌子、有印签、有桌椅,保障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有序开展。创新体制机制,千方百计解决工作激情、工作责任心和工作信心问题。在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集中统一排查、信息联络反馈、领导定期接待接访、社会重大热点难点问题联合调处、已调矛盾纠纷回访反馈和责任追究落实六个方面的人民调解工作长效机制的基础上,把落实人民调解员报酬与调处解决矛盾纠纷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推行“以案定补”调处工作机制,调动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推动了人民调解工作的高效开展。社会矛盾纠纷通过人民调解得到妥善处置和化解,创造了××人民调解有史以来调解案件最多、调处成功率最高的历史,最大限度保障和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调解基本达到了为县委政府分忧、为信访分流、为公安减压、为法院减负、为群众解愁的工作目的。

(四)规范操作程序,千方百计解决创新调解方法和提升调解水平的问题。首先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按照“重在基层、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组织一批基层调解主任到上级进行专业培训和辅导。同时,由司法局牵头,以乡(镇)为单位,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分批组织调解人员对人民调解工作适用的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的性质任务、人民调解组织的受案范围以及人民调解工作的原则、程序、技巧和调解格式文书制作等进行现场授课,面对面辅导讲解,提高了基层调解人员的法律法规应用水平,为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打下坚实基础。组织科室负责人及全体工作人员到局上进行培训10期,受训人员320人次。再次对村(居)调委会调解主任、调解委员采取集中到乡(镇)培训的方式进行培训21期;受训人员885人次;对村(居)、调解小组采取以会代训、调解培训、司法所工作人员下乡培训;据不完全统计,受训人员2100余人次。例20xx年5月5日至5月10日,县司法局、财政局、纪工委、司法所组成工作队一行8人分别到各乡镇及村委会召开培训会,共培训9期,受训人员150人次,在培训中具体做好5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组织村级调解员及全体司法干警学习各级关于矛盾纠纷排查相关文件,二是县局分管领导从5个内容对调解员进行培训并提出要求,三是县第一纪工委徐书记就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四是结合各村各寨的地方特点,编制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二十四孝图”、“普法四季歌”、“人民调解温馨提示语”以及民间群众自编自创的宣传社会稳定和谐的戏曲小品印发给大家。在人民调解室显眼的位置绘制邻里和睦、家庭和谐、尊老爱幼、以和为贵等宣传图画,在乡(镇)农村人口密集场所组建法制宣传文艺队,利用农闲、节庆和大型活动广泛开展贴近农村、贴近生活、通俗易懂寓教于乐的法制文艺宣传活动,使群众在陶冶情操的同时,自觉接受法制宣传教育。

五是播放司法部基层工作指导司制作的《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其次是明确各级职责,严格调解程序。始终遵循“矛盾不上交、责任不推卸”的原则,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特点,节约当事人经济开支,立足一般纠纷基层一线解决,复杂疑难纠纷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重大热点难点问题逐级上报联合调处解决,做到一般纠纷不出村、复杂纠纷不出乡、热点难点问题不出县。20xx年以来县乡两级司法行政部门、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内矛盾纠纷6068件(其中婚姻家庭1155件,赔偿860件,房屋宅基1115地件,邻里1066件,生产经营446件,债务345件,其它947件,调处成功5933件,调解成功率97.7)。防止民间纠纷引发刑事案件23件251人次,防止群众性械斗37件1986人次,防止群众上访42件410人次,防止民间纠纷引发自杀42件42人次。在调解工作中,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33万元。再次是规范文书格式,注重痕迹管理。本着对群众负责、对历史负责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卷宗规范化、文书格式化的要求,全面收集人民调解工作中产生的各种材料,规范制作卷宗,建立台帐,实行一案一卷管理。

(五)强化信息搜集,千方百计解决调解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问题。各地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充分依托和发挥当地村组干部、基层调解组织扎根基层、联系群众,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及时搜集掌握矛盾纠纷信息源头,实行领导联挂乡(镇),乡(镇)领导和基层司法所、派出所等维稳单位联村,随时随地发现新情况,掌握新动向,在一线遏制消除矛盾纠纷苗头。各地对排查梳理出来的矛盾纠纷信息情报,按照及时准确、客观真实的原则,提出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按月进行上报分析,做到矛盾纠纷情报信息来源准确及时,为预防和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类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提供了可靠的信息资源。

(六)狠抓协调配合,千方百计解决协同作战、增强合力、提高效率的问题。一是全力整合调解资源。司法、公安、法院、土地、林业、民政等相关部门与各乡(镇)党委、政府密切配合,开展了人民调解进法院、进公安、进土地、进林业、进企业活动,有效整合人民调解资源,多家互联共通,按照矛盾纠纷的性质属性,共同协作解决处理涉及山林、土地、资源争执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坚持县级领导联系调处矛盾纠纷。对于问题复杂、调解难度大或涉及部门多的矛盾纠纷,由县级领导牵头联系,协调部门联动调处,最大限度地做到了小矛盾不出村、大问题不出乡,复杂疑难问题不出县。三是认真抓好人民调解与诉讼程序的衔接配合。将人民调解协议履行与诉前民事纠纷调处有机结合,对于调解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事实清楚明了的调解协议,在立案前和起诉时依法依理说法疏导,教育引导,讲清说明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开导督促双方自觉维护调解协议的严肃性。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机结合,使许多民事案件通过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联合互动得到有效化解和及时处理。今年以来,通过诉前引导,31件矛盾纠纷以人民调解方式结案;121件纠纷以诉讼调解方式结案;79名当事人通过诉讼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四是开辟维权绿色通道。在县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工会等群团组织和各乡(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对老年人赡养就医、未成年人抚养就学、侵害残疾人和农民工合法权益等矛盾纠纷进行法律援助。五是认真抓好法律咨询服务和来信来访答复办理。在全县8个乡镇司法所开通“148”法律服务咨询电话,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和答复办理群众的来信来访。

(七)工作效果

一是调解组织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充分调动。二是体现了政府公共财政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人民调解工作“埋单”的理念和要求。三是注入了维护社会稳定新的活力。四是推进了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开展。五是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司法所工作情况:

(一)对年初与司法所签定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通过查痕迹、阅卷宗、看档案、听汇报、瞧试点等多种形式检查考核,以文件的形式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进行通报,按照领导联系科室联挂对口督促整改落实。

(二)开展司法所长业务培训交流活动,一是开展“一事一案、一卷六表”的制作规范人民调解卷宗交流,把各乡镇制作的卷宗统一到局上相互进行交流,抓两头促中间,交流过程中,把比较规范的乡镇存留在中心调解室作交流。二是抓综合亮点工作交流,谁的亮点多、特色新,就定其为先进典型的交流点。通过交流对前名者到年终进行表彰奖励。

(三)抓好业务培训与村委会主任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落实,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把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纳入司法所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考核:

20xx年司法所规范化搬迁工作前部完成。内部管理上做好九个方面的完善工作:一是每个司法所统一设立六个办公室:所长室、办公室、会议室(含法律服务室)、值班室(接待室)、档案室、调处室。二是门口统一挂牌子:即××县司法局××司法所;三是统一使用四枚公章:××县××司法所;××县××乡(镇)人民调解委员;××县××乡(镇)法律服务所;××县××乡(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四是调解室统一悬挂司法部监制的微章。五是统一建立规范化建设事项及每日轮流值班制度,并把值班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号码做成牌子挂在大门的附近。六是各所统一为十三本台帐。七是文件及相关材料每年都要分类装订成档案资料保存。八是规范制作调解文书并由各司法所统一审核管理各村人民调解。九是按上级要求在司法所办公楼悬挂司法行政微章。

三、法律服务工作情况:

立足为民服务的宗旨,做细做实基层法律服务文章。在加强法律服务队伍执业道德,纪律作风建设,法律法规和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的基础上,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大工程建设、工业化发展、城市建设和企业改制以及群众的所需所求,拓展延伸法律服务领域,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20xx年以来:担任法律顾问98家,民事诉讼代理206件,代理非诉讼事务12件,调解民间纠纷212件,办理见证83件,代书312份,解答法律咨询4257人次。

四、接边联防联调工作:

接边联防联调工作总共排查213件,调处213件,其中跨州市之间21件(赔偿6件、土地13件、生产经营1件、家庭1件),跨县之间10件(财产赔偿5件、婚姻2件、土地3件),本县乡与乡之间41件(土地14件、赔偿8件,期它19件),村与村之间141件(赔偿14件、婚姻家庭纠纷16件、土地山林81件、其它30件。

五、存在的问题

(一)人民调解在通信、交通、办公等费用上没有经济来源。

(二)调解室整体发展不平衡,建议把基层调解室规范化建设纳入财政预算,有专门的建设经费,保证每个村都有独立调解室,使人民调解工作能够正常运转。

(三)各级调解组织培训工作势在必行,没有必要的专款培训经费。

(四)基层司法所行政人员编制不足,缺乏办公用费,司法所建设下差经费缺口大。

六、今后的主要工作计划:

(一)抓创“四无”工作,把创“四无”防激化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

(二)抓好调解人员的再次培训,提高调解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

(三)抓接边地区矛盾纠纷联防联调。

(四)抓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始终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抓预防重调处,排解清除各种社会不稳定和谐因素,维护社会稳定。

(五)抓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工作,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

(六)抓内部管理落实和痕迹管理。

(七)抓队伍执业道德,纪律作风建设,法律法规和理论业务知识学习,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的基础上,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大工程建设、工业化发展、城市建设和企业改制以及群众的所需所求,拓展延伸法律服务领域,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八)抓好对外宣传工作。

(九)抓抓村级人民调解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十)抓“以案定补”考核创新机制。

第19篇:市司法局基层科 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

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

XXX(姓名) 职务:科长 廉政风险点:

对基层司法所的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业务指导不力,监督管理不严;

违规为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书年审、注册,擅自收费,谋取私利;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监督管理不到位,年检注册把关不严,导致违规违纪执业; 对下属疏于教育监管。

XXX 职务:副主任科员 廉政风险点:

谋取私利,接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财物、请吃,违规为其执业证书年审、注册提供帮助;

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不熟悉,掌握情况不够全面,造成不良后果;

不认真对待、完成本职工作,工作落实不力,失职渎职,发生失泄密;

不严格执行文件精神、要求,使文件落实的效果打折扣。 XXX 职务:副主任科员 廉政风险点:

谋取私利,接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财物、请吃,违规为其执业证书年审、注册提供帮助;

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不熟悉,掌握情况不够全面,造成不良后果;

不认真对待、完成本职工作,工作落实不力,失职渎职,发生失泄密;

不严格执行文件精神、要求,使文件落实的效果打折扣。

XXX 职务:科员 廉政风险点:

虚报、瞒报有关数据和重大情况;

谋取私利,接受相关人员的财物、请吃,违规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书年审、注册提供帮助;

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不熟悉,掌握情况不够全面,造成不良后果;

不认真对待、完成本职工作,工作落实不力,失职渎职,发生失泄密;

不严格执行文件精神、要求,使文件落实的效果打折扣。

第20篇:基层科工作总结4稿

2009年基层科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平安张家港”创建为契机,狠抓基层基础工作,为促进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化投资环境,全面建设和谐张家港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人民调解工作方面

一年来,全市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4203起,调解成功4136起,调处成功率98.41,比去年上升了2.72%。协议履行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100%。全市无一起因调解不当引发的民转刑案件,无一起因调解不及时、不得力而发生非正常上访及群体性事件。

(一) 完善“大调解”机制,深入推行人民调解工作 去年,我们建立起了公调、诉调、检调等对接机制,并且在上半年的运行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通过不断总结完善,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上下连动、齐抓共管的“大调解”工作运行机制。

1.公调对接。以平安建设为抓手,紧紧依托“大排查、大调解”工作机制,通过构建三级对接机制,探索三种调解模式,优化三个工作环节的“三三三”模式,彰显了公调对接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的独特优势。一是完善三级对接机制。市、镇、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分别与公安局、派出所、警务室三级防范体系有机互动,形成了重大矛盾纠纷由市调解中心与相关部门对接处臵,一般矛盾纠纷由乡镇调解组织与派出所对接处臵,苗头性和简单的矛盾纠纷由村级调解组织与警务室对接处臵的三级对接机制。二是完善三种调解模式。在初步构建三级对接工作机制的基础上,通过积极探索,形成了符合自身实际的警务室调解模式、派出所调解模式和调处中心与公安部门联动的调解模式。三是完善三个工作环节。通过优化源头、接处警和调处三个环节的互动对接,实现了公调对接工作操作机制的规范化和成熟化,促进了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1至12月份,全市各派出所调解室共受理疑难复杂纠纷155件,调处成功154件,调处成功率达99.4%,极大地促进了矛盾纠纷的化解,最大限度地保证了社会的和谐,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在2月25日召开的苏州市“公调对接”工作推进会上,我市开展公调对接工作的“三三三”模式得到介绍和推广。

2.诉调对接。为最大限度的发挥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的作用,切实减轻诉累,市法院在立案庭设立绿色通道,对前来立案的婚姻家庭纠纷、相邻纠纷、小额标的或争议不大的债务和损害赔偿类纠纷等案件当事人主动宣传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的特点、优点,告知并建议当事人首先选择人民调解工作室组织调解,确保诉调“无缝衔接”。通过开展委托调解,有针对性的对纠纷进行分流;通过邀请调解员协助调解,提高纠纷调处成功率;通过建立人民调解法律咨询便捷通道,采取市法院民一庭派驻庭长助理蹲点办公等方式,保证调解工作室在调解过程中的疑难问题能得到及时解决;通过建立诉前调解转入诉讼的便捷转换程序,确保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到最大程度的尊重,确保纠纷得到公平公正的解决。一年来,共通过诉调对接受理矛盾纠纷587件,调解成功586件,调解成功率为99.8%,制作调解协议书565份,调解书履行率达100%。

3.检调对接。为进一步深化大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制度和检察职能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实现全面建设“协调张家港”的目标,市司法局和市人民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于3月19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张司字[2009]29号),对我市检调对接的工作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在苏司[2008]95号文件要求规范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工作程序的基础上,我市又创新地提出了两道对接工作程序:一是规范控告申诉检调对接工作程序,二是规范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执行和解检调对接工作程序。通过这些环节,有力的促进了我市检调对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狠抓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整体实力

1.组织开展大学生村官培训。近年来,张家港市通过选拔,先后有多名大学生进入基层工作。这些大学生村官文化素质高,可塑性强,富有工作热情,但缺乏调解知识和调解技巧。为了迅速使这支新生力量成长为人民调解队伍的中坚力量,从而不断壮大我市的基层调解员队伍,张家港市司法局于8月27日,组织全市88名大学生村官进行人民调解业务培训。特地邀请了苏州基层处的陆红英为他们讲解人民调解历史、人民调解程序、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制作和常见矛盾纠纷的调解技巧等知识,进一步营造大学生村官们热爱人民调解、奉献人民调解的氛围,进一步夯实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基础,进一步使人民调解队伍在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能力结构上得到优化。

2.组织开展“双十佳”评选活动。通过组织开展 “十佳人民调解员”和“十佳人民调解组织”评比活动,激发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责任感和荣誉感,动员基层广大人民调解员积极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十佳人民调解组织”评选范围为全市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十佳人民调解员”评选项范围为上述调解组织中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十佳人民调解组织”和“十佳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的通知》(张司字[2009]30号)文件要求,推出一批具有示范性、代表性的优秀调解组织和优秀调解员,推动调解工作健康发展。

3、加强培训学习,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一是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经验介绍、业务交流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举办调解业务培训班,由镇司法所同志讲课,内容包括法律知识、办案中的实践体会、调解协议书的制作等;三是撰写调解心得,每当调解一起较为复杂的纠纷后,要求参加人员总结成功的经验,查找不足;四是分析、预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做到调解工作有的放矢。

(三)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确保社会稳定 1.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调处工作

每月开展常规排查,在矛盾纠纷排查中,我们要求做到“三清楚”“三落实”。 “三清楚”指:纠纷重点对象清楚、重点纠纷动态清楚、主要防范措施清楚。“三落实”指:落实调处责任人、落实防范建议措施、落实重大纠纷责任措施。对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做到参与排查人员广泛化,排查工作制度化,矛盾纠纷排查经常化。全年全市共计通过常规排查,排出各类矛盾纠纷1737件。

2.不断完善矛盾纠纷的专项排查调处工作

元旦排查调处工作。为确保我市元旦、春节期间的社会稳定,我市于08年12月19日至09年2月10日组织了全市性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共排查出矛盾纠纷231件,其中工资拖欠纠纷42件,赡养抚养纠纷17件,婚姻家庭纠纷13件,征地拆迁纠纷13件,安臵补偿纠纷28件,环境污染纠纷22件,二次分配纠纷22件,其它纠纷74件,调解成功224件,调解成功率为96.97%,劝阻群体上访30件涉2224人次,防止矛盾纠纷激化7件。

双千百日排查调处工作。自3月份以来,全市各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始终能认真贯彻落实张司字„2009‟13号文件精神,找准定位,围绕“服务企业零距离、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流程零障碍”的要求,积极为全市企业提供“有求必应”的服务,帮助企业破困解难。自开展服务企业“双千百日”活动以来,全市各司法所共走访企业1681家,组织排查79次,排查纠纷390件,调处纠纷389件,调处成功357件,达91.77%。防止群体性事件36件1174人,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10万元,出具风险提示、法律建议29件,调处劳资纠纷33件,开展专项培训15次涉2387人次,组织咨询交流会14次涉727人次。全市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共走访企业529家,防止群体性纠纷22件187人,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508.51万元,出具风险提示、法律建议105件,代理案件839件,调处劳资纠纷292件,开展专项培训15次涉720人次,组织咨询交流会9次涉98人次。 国庆维稳排查调处工作。张家港市司法局严格落实“排、解、联”三字方针,积极开展“迎国庆、保稳定、促和谐”大排查大调处活动,为保障建国60周年大庆期间各项庆祝活动的顺利进行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创新矛盾纠纷多元调处机制

1.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人民调解。通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例会,推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的先进经验。一是推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接访制。通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协商,每周按排一定时间让人大代表参与接待来访群众,并提前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接待来访群众的时间向社会公示。二是推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调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为群众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安排1至2名辖区相关领域的人大代表全程听调。三是推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调制。对于一些重大疑难的矛盾纠纷,由调解主任出面邀请辖区内德高望重、极富影响力的代表参与调解,通过共同商讨来化解疑难纠纷。四是推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重点对象的“一对一”帮教制。充分利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熟悉民意、掌握民情、关注民生、善解民忧”的特点,精心挑选一批人大代表,与排查出的复杂疑难纠纷当事人结成对子,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上门与重点对象谈心,通过综合运用谈心、教育、协商等形式,提高他们配合人民调解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逐步使矛盾纠纷得到化解。今年以来。

2.设立维稳基金。为提高基层干部化解矛盾纠纷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按照村里出一部分,镇上出一部分的形式设立维稳工作考核奖励基金。通过实行每月通报制、督查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这笔维稳基金进行运作: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负责造成矛盾纠纷上交的村,将根据考核结果扣减有关村的维稳保证金;对维稳工作高度重视、工作认真负责、社会稳定工作做得较好的村,年底将全额退还维稳保证金,并给予奖励。

3.落实跟踪调处制和包案制。为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化解矛盾纠纷的责任意识,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定祥和的国庆佳节,对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按照“一起矛盾纠纷、一位责任领导、一个调处班子、一套调处方案、一个解决期限”的要求,对重大疑难纠纷“定时、定人、定责”,强化包案领导的责任意识;对一时不能调处结束的矛盾纠纷,落实相关人员跟踪调处,确保纠纷得到彻底化解,有效预防了二次纠纷的产生,及时防止了矛盾纠纷的激化和扩大。

4.实行“

三、五”调解法。具体指“三邀”“五诊”“七步”:“三邀”调解法:一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听调。二是邀请律师、法律工作者协助调解。三是邀请老党员、老干部、楼道长、村民小组长参与调解。“五诊”调解法:一是“预诊”理苗头。调委会把民间纠纷的排查与社会矛盾排查结合起来,切实做到排查走在预防前,预防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二是“门诊”解民忧。对上门反映问题的当事人,明确专人热情接待,尽可能给予圆满的答复;对一时难以解决的,及时登记,通过与相关部门沟通,及时答复当事人,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三是“急诊”化矛盾。对突发告急事件,第一时间上报市调委会,实行包案负责,通过“三定四包”(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包调查、包处理、包稳定)的方式的及时化解;四是“出诊”抓调处。对群众关心、反映强烈且容易引发群众上访的热点问题,主动上门与群众进行沟通,全面掌握问题症结,为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创造条件;五是“会诊”解难题。对一些情况复杂的疑难矛盾,及时书面向市调委会汇报,并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主动配合市调解成员部门共同做好化解工作,切实避免久调不决的现象发生。

二.司法所建设方面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最基层的组织机构,是司法行政部门直接面向群众和向社会提供法律服、法律保障的前沿阵地和工作窗口,担负着具体组织实施司法行政各项基层业务工作的重要职责。今年,我市以创建省优秀司法所为契机,不断加强基层司法所的基础设施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基础工作。今年,我市杨舍、金港两镇司法所因实战能力突出、工作特点鲜明、整体工作效能显著被评为江苏省首批优秀司法所。

1、狠抓司法所基础建设,夯实基层基础。今年来,我市在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中,狠抓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并以此为契机,有力的促进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的向前发展。一是我市不断加大对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大大提高了基层司法所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今年,南丰镇司法所搬迁后,面积增至330平方,比原来增加200平方,并先后投入20多万元添臵了电脑、彩色打印机、空调、文件柜、办公桌椅等物品。为方便诉调对接工作的开展,还设臵了巡回法庭,为进一步提升司法所的工作成效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是按照司法部《关于统一司法所标识的通知》要求,统一了司法所标识系统,规范了司法所标牌设臵,合理设臵业务用室,齐全配臵设施装备。

2、加强基层司法所制度建设。一是制定了详细的基层司法所目标考核办法,对基层司法所的政治业务学习、作风建设、廉政建设、业务工作、内部管理等都作了量化考核。二是与各基层司法所签订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司法所(办)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用严格、科学的态度强化对基层司法所的管理,进一步健全了机制,推进了基层司法所工作的发展。保证了各司法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使司法所成为基层“调处纠纷的阵地,法制宣传的课堂,安臵帮教的渠道,法律援助的桥梁”。三是加强了对司法所建设地指导力度,就司法所建设,制度上墙等内容多次走访,统一制订司法所管理制度、司法所职责等上墙内容。

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一是通过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等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二是在组织人民调解干部培训班的同时,要求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参加。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提高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三是根据市政府《关于批转张家港市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发„2009‟58号)精神,积极参与人民满意示范站所的评比,不断提高司法所工作队伍的服务能力和能力水平。今年,我市杨舍镇司法所在从多评比单位中脱颖而出,被评为“人民满意示范站所”。

4、加强基层司法所基础工作。组织司法所人员开展岗位练兵,提高业务本领,统一制作了表格资料下发到各司法所,要求对相关台帐资料进行重新登记整理,输入电脑,进行信息化管理,确保资料完整、查找方便,使基层司法所台帐管理步入规范化。先后举行了两次内勤工作培训会议,对报表的填写格式和填写要点作了明确。要求表格与登记本要一致,月报表与季报表要一致,司法行政月报表汇总数字与派出所调解室等数字要一致,镇村报表数字要一致。

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实现“两个率先”、建设“和谐张家港”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也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继续坚持“大服务”的指导思想,不断建立和完善与实现“两个率先”、建设“和谐张家港”相适应的法律服务工作体系,努力打造基层法律服务的张家港品牌,积极为本地经济发展提供更高层次、高效率的法律服务。

一、以双千百日活动为契机,基层法律服务发展趋势良好。今年来,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在巩固做好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代理民行诉讼等基础业务外,积极深入开展服务企业发展“双千百日”活动。一是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召开活动专题会议,传达文件精神,要求全体律师增强责任感和大局意识,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二是形式多样,确保实效。组建法律专家团,协助政府研究制定拯救困难企业,利于企业发展的工作方案;深入走访了解企业,帮助企业提高抗风险能力;开通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提供快捷高效优质法律服务。

二、以年检注册为抓手,不断强化基层法律服务监管。2月份,根据苏司„2009‟13号文件关于基层法律服务所检查和法律工作者注册工作的布臵要求,为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监督管理,更好地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行为,促进基层法律服务所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自律管理水平,张家港司法局通过召开法律服务所主任会议布臵自查、局进行抽查等形式对全区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了一次检查,完成了法律服务所的检查和人员注册申报、审核工作。

今年来,各基层法律服务所注重不断拓展业务范围,同时又注意在提高办案质量、增强法律服务意识上下工夫,赢得了当事人的称赞;如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之余,还尽力为当地政府献计献策,为当地政府提供了不少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以活动培训为载体,提高法律服务队伍整体素质。一是做好继续教育培训。3月18日至20日、3月25日至27日,分两批组织全体法律工作者参加了由苏州市局举办的再教育培训,参培人员达100 %;严格执行继续教育登录卡登记制度;组织全市77名法律工作者参加体检。二是编发《张家港市基层法律工作者手册》。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关内容和部、厅、苏州市局相关规定、文件汇编成册,发至每个基层法律工作者,以所为单位组织全体基层法律工作者学习。三是开展双千百日活动,提高服务意识。自3月1日开展双千百日活动以来,全市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共走访企业529家,防止群体性纠纷22件187人,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508.51万元,出具风险提示、法律建议105件,代理案件839件,调处劳资纠纷292件,开展专项培训15次涉720人次,组织咨询交流会9次涉98人次。

四、以协会工作为依托,努力完善 “两结合”管理体制。一是抓实法律工作者协会换届选举工作。切实做好张家港市第四次法律工作者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选举工作,同意钱震宇辞去会长职会,选举庞伟中为新的法律工作者协会会长,增补钱海平为法律工作者协会理事。二是开展“树行业新风、做诚信使者”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加强法律服务行业作风建设,促进基层法律服务业全面健康发展,司法局和法律工作者协会于6月2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树行业新风,做诚信使者”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通知》(张司字[2009]44号),全面加强新形势下基层法律服务业作风建设,树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良好形象,进一步规范行为,努力造就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法律服务队伍。6月12日下午,司法局和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联合在司法局二楼会议室召开了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动员大会。会议由曹东主持,局长陈跃,法律工作者协会会长庞伟军出席了会议。陈局作了动员讲话,并对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作全面部署,全市基层法律工作者70余人参加了会议。

司法局基层科文员工作总结
《司法局基层科文员工作总结.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