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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办事人员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22 23:32:27 来源:员工个人工作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社保人员工作总结

精选社保人员工作总结

一、XX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成效显著

为实现社会保险广覆盖,做到应保尽保,我局今年开展了社会保险专项稽核工作,督促企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社保部门与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协调,在对全县各企事业单位参保和缴费情况进行全面稽核后,及时将情况通报监察大队,监察大队根据社保稽核情况及时对拒缴、少缴和拖欠社保费的用人单位进行监察,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今年共稽核查处少缴社会保险费92.33万元,补缴费用90.4万元。我局还与县级部门配合,多方监督企业参保。今年,我局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联合县安监局,下发了《关于贯彻做好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加强对我县行政区域内的矿山、建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等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特别是工伤保险的工作力度。

截止到XX年底,全县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32万人,新增扩面1.4万人,完成目标的298%,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征收1.18亿元,完成目标的119%,基金清欠925万元,完成目标的110%,计划外征缴2625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征收3379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210%;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5万人,新增扩面1.6万人,完成目标的842%,医疗保险基金征收0.85亿元,完成目标的149%,其中清欠1853万元;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71万人,征收基金707万元,完成目标的197%,其中清欠346万元;生育保险参保人数4.32万人,征收基金244万元,完成目标的101%;综合保险参保人数0.69万人,新增扩面0.6万人,完成目标的429%;

(二)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工作扎实推进。在去年开展的已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工作基础上,今年,市政府又下达我县新增已征地

二、三类人员参保目标1000人,实际完成2195人,完成目标的219%;对已征地农转非一类人员养老金实行了社会化发放,全年为11490名已征地农转非一类人员发放养老金2895万元;积极筹集已征地农转非人员的社保补贴资金,全县县级已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保补贴资金2014.24万元已全部到位;我县新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工作根据《成都市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办法》规定,结合双流实际,制定了《双流县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办法》(双府发[XX]68号),我县XX年1月1日以后的新征地农转非人员都将按照此政策参加社会保险,目前,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参保工作正在全县展开。

(三)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更加完善。一是加大对我县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管理,加强对它们的年检考核力度。县社保局与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和药店签订了医疗服务协议,实行了量化管理,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和义务。二是不断完善我县的医保网络,方便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我们建立了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实行“实时在网”的医保网络,要求医疗机构每日传输信息,实行住院医疗费逐日清单,使用自费药必须经患者签字同意等制度,使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医患关系更加融洽;三是拟定了新的《双流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我县原有的医保办法按照市政府规定的5年过渡期将于XX年12月31日到期,我局根据过去5年全县基本医疗保险运行情况,在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咨询省、市基本医疗保险专家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新的办法,新办法实施后,我县群众将享受更加便捷和优质的医保服务;四是建立了城镇医疗救助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双流县人民政府关于双流县城镇困难人员医疗救助实施意见》,将城镇低保人员和其它各类城镇困难人员纳入了医疗救助范围,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人员的关怀,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机制基本形成

一是确保离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全年为23459名离退休职工(含失地农民)发放养老金9769万元,社会化发放率达100%;二是建立了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有了一支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队伍。全县建立了85个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聘请了86名劳动保障协管员,县财政全部解决了协管员的工资补贴,稳定了协管员队伍,为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打下了基础;三是对离退休职工逐一进行了养老金领取资格审核,杜绝了养老金冒领现象的发生;四是为企业退休人员建立了健康档案。今年我局以社区为单位开展了退休人员体检工作,逐一为退休人员建立健康档案,使社区及时掌握辖区内退休人员的健康状况,以更好地为退休人员服务;五是开展了丰富多彩的退休人员活动。今年我局与文体部门一道在全县开展了退休人员文体活动比赛,组队参加了市上举行的成都市首界企业退休人员文艺汇演,并夺得两个三等奖。

(三)、全面贯彻落实新的医疗保险政策和国家的基本养老保险改革政策

一是做好宣传工作。XX年1月1日起我县将实行新的医疗保险政策,国家也将改革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特别要做好这两个政策的宣传工作,搞好新政策和老政策的衔接,确保新的医疗和养老保险政策的顺利实施。

二是做好新政策和老政策的衔接。抓好人员培训,弄懂弄通政策;做好技术准备,及时修改和调整程序,做好老政策向新政策的过渡工作,理清工作程序,保证新政策的正常运行。继续做好工伤保险工作;认真开展伤残鉴定,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继续做好综合保险工作,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努力做好规范化服务工作

一是进一步做好社保大厅的规范化服务工作。按照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和标准,认真对照检查,从细微处做起,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服务行为,把社保大厅建成文明服务的窗口,展示形象的窗口。

二是完善社会保险网络,健全银行代收系统,XX年实现个体缴费全部由银行代收的目标,方便群众就近缴费;建立基层社会保险网络,XX年实现与各镇、社区社会保险联网,方便参保人员查询,将退休人员验证等社会化管理工作移交各镇和社区,实现社会保险工作下移,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服务。

[精选社保人员工作总结]

推荐第2篇:社保办事程序

●基本养老保险(咨询电话:87759369 87759370)

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均应在每月12日前(含12日)申报,在当月结算期内处理;12日后申报的,在次月结算期内处理(节假日不顺延)。

每月3日前受理当月列入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增加、减少等业务。

在申报社会保险事务时,要注意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公章必须与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

申报的各类由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一式多联申报表,工作人员受理后应有一联加盖经办人章及日戳章后返还单位,作为已申报凭证。

一、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

(一)社会保险登记及单位开户

从事生产经营的用人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用人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依法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办理手续:

新参保单位应填写《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和《杭州市企业社会保险开户、变更登记表》并持以下证件原件(正、副本均可)和复印件(各一份):

1.工商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驻杭办事处凭杭州市政府经济协作办的注册证);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3.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 受理部门:

1.部省、市属或无主管部门但纳税关系属省、市地税或开发区征收分局的单位,由市社保局业务大厅受理。

2.区属或无主管部门但实际纳税关系在各城区地税分局的单位,由所在区社险办受理(下同)。

(二)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

参保单位必须在发生变更、注销或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注销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注销手续。

参保单位发生下列变化之一,须向所属市、区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变更:

(1)社保登记信息变更: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类型、组织机构统一代码;

(2)单位基本信息变更:主管部门、实际经营地、隶属关系、开户银行帐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发生变化的应办理变更手续。 办理凭证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份;

4.须填写《社会保险开户、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5.办理变更需提供相关法律文书或其他有关登记文件。 6.对于第(1)类变更需交回《社会保险登记证》

二、参保职工新增申报

单位填报《杭州市社会保险新增参保职工申报表》(一式两份)。并根据不同新增原因,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首次在杭参保人员需附身份证复印件;

2.职工新增时,需补缴三个月以上者应提供劳动合同及原始工资财务发放凭证;3.本地城镇应届大学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4.外籍人员,需提供护照及就业用工许可证。

5.申请参加农民工双低养老保险的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填写《双低办法参保缴费申请表》或《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办法变更表》。

6.申请参加“农民工医保”的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填写《“农民工医保”参保缴费申请表》。

三、参保人员减少申报

单位填报《杭州市社会保险参保职工减少申报表》,并提供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处理文件(原件)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根据不同情况需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每年1-6月期间办理终止手续,应同时上报职工上年度工资收入,当月结清预收基金;2.农村户籍参保人员需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的,应填写《农民工养老金一次性支付申请表》,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最后参保单位盖章后上报;

3.在职职工死亡,应提供单位报告或医学死亡证明或殡葬发票复印件,同时填写《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审批表》,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4.欠款企业应同时提供相应的清欠凭证;

5.企业在职人员全部终止完毕,须同时提供单位工商或地税注销证明、最后三个月的税收通用缴费凭证或银行托收凭证复印件。

四、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移

(一)跨机构转出

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建立个人帐户,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凭《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基金转移联系函(原件)(包括开户银行、帐号、社保经办机构公章)。

(二)跨机构转入 办理条件:

1.已在杭州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建立个人帐户;

2.在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按国家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参保并建立个人帐户(按转出地当地政府制订的有关政策形成的参保记录不属于转移对象);

3.外地户籍(不含本省)在杭参保人员,要求将外地的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帐户转入杭州市区,必须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参加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年限满7年。办理凭证:

1.本地开具转入联系函复印件;

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移情况表;

3.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核发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历年《个人帐户对帐单》(个人缴费明细)。

五、个体(含出租车司机)参保资格审核

参保资格审核对象:首次以个体劳动者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非杭州市区户籍(包括萧山区、余杭区)参保人员在本市缴纳过个体养老保险费,但已中断缴费,现要求再次办理个体缴费。审核凭证:市区户籍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提供户籍证明)、《就业援助证》和《困难家庭救助证》原件;非杭州户籍人员,持杭州市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非杭州户籍出租车司机、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正本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六、养老保险待遇支付

(一)退休(退职)人员新增:参保人员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由用人单位填报《职工退休(退职)和基本养老金审批核定表》,病退、特殊工种及劳模等人员,需附报相关的审批材料,经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后,报社险办核定基本养老金待遇。基本养老金由社保局委托银行或邮局每月发放给退休人员。

退休(退职)人员减少:退休(退职)人员死亡后,移交社区管理的退休(退职)人员,由所在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站填报《市社区企业退休人员丧葬抚恤费申领表》;尚未移交社区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由用人单位填报《离退休、退职人员增减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火化发票(复印件);

2.月底(30或31日)至次月初(1日)死亡的人员,需附报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离退休人员死亡供养直系亲属新增、减少申报

供养人员新增申报 办理条件:离退休、保养人员生前确定为其供养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夫妻等),无经济收入,且其他直系亲属在单位不享受家属劳保者;离退休、保养人员为火化,或者符合其他国家有关丧葬规定的。供养人员新增需提供:

1.市、区属用人单位,提供经市总工会审批的《确认直系亲属供养关系审批表》;2.劳保卡原件和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及派出所户籍证明;

4.供养关系为夫妻、父母的,提供经街道或乡镇政府确认的无经济收入证明;5.供养关系为父母的,提供其他亲属在单位未享受供养待遇的证明;

6.子女18周岁以上,属丧失劳动能力,提供省、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审批表》,18周岁前已经在普通高校就读的,每年9月份提供在校就读证明;7.丧失劳动能力的,鳏寡孤独、无依无靠的老人,提供街道或乡镇政府的证明。

供养人员减少申报:用人单位填报《发放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人员增减表》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停止支付供养生活费。

七、生育保险

职工生育保险享受条件:

1.职工在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职工生育保险申报登记手续,并连续缴费满三个月;

2.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或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的。生育待遇支付申报材料:

1.参保单位填写的《杭州市职工生育保险费用支付申报表》 (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2.生殖健康服务证的申报户口联(复印件);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婴儿死亡医疗诊断证明(复印件);4.分娩时的住院医疗发票(复印件);

5.医疗部门出具的生育医疗诊断证明或产假证明(原件);6.住院或出院时,有关生育情况记载的病历(原件)。 计划生育手术待遇支付需提供上述

1、

4、

5、6材料。生育保险待遇标准:

1.生育津贴: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限(月份),按职工本人上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全额计发。

2.医疗费用:顺产(含七个月以上引产)—每人次2400元;助娩产—每人次2800元;剖腹 产—每人次5000元。生育保险费用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次月拨付给职工参保单位。

八、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

办理范围、对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包括建筑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单项工程的建筑施工承包企业、直接发包的专业承包企业,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为从事建筑施工的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

办理程序: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以建设工程项目为单位,向施工所在地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办理登记需提供资料: 1.建设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工程交易单); 2.建设施工项目合同。

尚未在杭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外地建筑施工企业,应先向杭州市社会保险服务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办理时需提供: 1.总承包单位工商营业执照; 2.在杭缴费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在杭缴费单位地税登记证。区社险办受理登记后,根据建设工程造价核定应缴费额,打印缴费通知单,单位持缴费通知单按照地税隶属关系到地税部门缴纳费用。(所属地税分局不清楚的,可拨打地税咨询热线12366)

九、杭州市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

范围对象:具有杭州市区户籍(不含萧山、余杭区)非农户籍且已满5年、年满60周岁、无养老保障的居民。1996年杭州市行政区划调整划入市区的老年居民,划入前其所在地的非农户籍年限,可视作杭州市区非农户籍年限。 办理凭证:

1.填写《参加杭州市区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申请表》;

2.已享受各类政府补贴的人员申请参保的,需提供原发放部门盖章确认停止发放的《自愿停止享受政府补贴待遇表》;

3.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参保申请手续的,还应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缴费标准:个人缴费以本人缴费时的实际年龄按每月225元计算至75周岁,75周岁及以上人员最少缴三年。孤寡老人免缴费用。缴费标准根据经济发展和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待遇调整等因素适时调整。

十、个体工商户企业形式参保开户

以企业形式参保的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为四个险种,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为杭州市区户籍人员或已在本地参保满10年的外地户籍人员,农村户籍雇工参加失业保险,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办理凭证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2.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十

一、参保信息修改 办理凭证

1.社会保障号或姓名修改

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养老保险的,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修改社会保障号的,填写《社会保障号修改申请表》。 2.出生年月修改

(1)《出生年月修改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更改后年龄变小、且距退休年龄五年以上,阴阳历换算能予核实的,另需提供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

(4)只修改出生月份,不涉及退休后调整待遇、缴费年限档次、又不符合第(3)条的,另需提供本人档案。

3.户口性质修改。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用工形式修改。如改为公务员、干部、固定工、编内合同工,需提供经编制部门批准的相关文件。 十

二、网上办事

单位和个人开通网上办事须到市、区劳动保障系统各业务经办窗口进行有效身份确认和相应权限的授予,领取用户名和密码,凭用户名和密码进行办事项目的申报和查询。

单位开通网上办事: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应携带组织机构统一代号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文件;机关事业单位应携带组织机构统一代号证书、单位批准成立文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书。单位经办人持以上证件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受理点签订《杭州市劳动保障网上业务办理协议》。 个人开通网上办事:需携带的材料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市民邮箱用户直接拥有网上办事功能,无须另行开通。

单位和个人应用网上办事功能,需要进行身份认证,身份认证的方式有两种:

方式一:在网上办事主页面左上部用户登录处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身份认证后,用户点击办事项目列表中的事项名称就可直接进行操作;

方式二:在主页面上选择需要申报、查询的办事项目,鼠标点击后在弹出框中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进行身份认证后,即可按步骤操作。

未尽事宜,以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有关规定为准。

推荐第3篇:社保办事流程

退休人员如何进行资格认证:

为了保证养老金准时、一分不少的发到您的手中,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每季度(3月、6月、9月、12月)的1-10号都要和您本人见一次面,以确认您领取养老金的资格,这就叫资格认证。您可以利用上街买菜、锻炼身体、参加活动等任何机会或场合,携带身份证和领取养老金资格证到社区居委会进行资格认证,并签名或按手印,工作人员就会把您的信息进行记录或录入微机。

异地认证:如果您长时间到外地旅游或到外地走亲访友(时间超过三个月),您外出前请告诉劳动保障协理员您外出时的联系电话和住址或者外地亲朋好友的电话,并领取异地认证表格,在当地劳动保障机构进行认证后寄回。

上门认证:如果因身体不适或其他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到居委会认证的,您可以委托他人或亲属向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申请,由协理员上门认证,并看望您。

养老金停发:如果工作人员超过3个月没有对您进行资格认证,将申报停发您的养老金,希望您能理解。因为现在社会上冒领养老金的事经常发生,如果这种事出的太多,造成养老保险资金减少,就不能按时给您发放养老金,您的合法权益就会受到侵害。因为冒领走的钱,也有您的一部分。

养老金补发、续发:停发养老金后,请您及时进行资格认证,就可以办理补发、续发养老金手续,因为手续较为繁琐,所需时间较长,请您按时进行资格认证,希望您能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退休人员丧葬补助办理手续:办理退休人员丧葬补助,需携带死亡人员的火化证及死亡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两份,由街道劳动保障事务站上报区社保中心退管办办理。

退休人员遗属补助办理手续:办理退休人员遗属补助,需携带死亡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所在居委会的困难证明(小孩在学校开具证明),由街道劳动保障事务站上报区社保中心退管办办理。遗属范围包括死亡人员的父母、夫妻、子女。夫妻年龄在退休年龄以上,子女年龄在18岁以下。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理手续

办理时间及缴费标准:每年9月、10月份,各社区居委会开始办理下一年度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手续,请居民按照18周岁以下30元,18周岁以上120元的标准在社区居委会按时缴纳。

新参保手续:

1、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2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

3、填写2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

续保手续:

只需携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证》到社区居委会缴费即可。

城镇居民医保慢性病申请

申报条件: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符合高血压、再生障碍性

贫血、冠心病、精神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肝硬化、糖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脑血管病、血友病等11种慢性病的人员需在医保缴费年度的上一年度携带以下资料到社区办理慢性病申请。

申报材料:

1、住院病历复印件一份(住院病历的首页及住院期间的检查、化验复印件,必须由医院病案室审核盖章确认)。

2、门诊病历原件。

3、诊断结论原件。

4、化验单据原件。

5、填写《慢性病鉴定申请表》,并由社区盖章确认情况属实后。

办事流程:持以上资料报参保社区,由社区报街道劳动保障事务站,初审后报区慢性病鉴定办进行鉴定,体检时间另外通知。

承诺时限:每年定期办理。

推荐第4篇:社保办事指南

1 人员首次参加社保(基金结算科):劳动合同备案(敲章)两份人员首次参保表(敲章) 本地人要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

2 医保卡领取(江苏银行):介绍信(敲公章)网上打印的首次参保人员情况表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 人员异地转移(基金支付科):养老医疗缴费凭证 在转入地新参保的个人编号 假如已经做过结算 则需先到柜台做个人首增(见1)

4 录用 退工(就业登记处):就业登记证 劳动合同备案(敲章) 员工登记表 (针对录用)

5 就业登记证(劳动所):就业登记花名册 暂住证 身份证复印件

6 失业金:3张失业金申请表 就业登记证 身份证复印件 离职证明

7 失业金存折(劳动所):5.6 办理后所有

8 工伤认定登记表(医保科):需填写受伤人员受伤的基本情况

9 工伤认定材料:身份证复印件 认定表(受伤本人签名 法人签名) 花名册(派遣单位和本单位敲章) 证人证言及身份证复印件 大合同 事情经过(打印) 清单 考勤卡(敲章)受伤人劳动合同 病历卡 出院记录等诊断证明劳动认定登记表

10 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280元钱 照片 身份证复印件(鉴定需在认定后2个月后做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鉴定表 认定书 参保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病历复印件 拍片的片子 (伤病情况一栏里要写明:本人要求做鉴定 最后要签名工伤认定书上要写:所有原件与复印件相符 签名 日期)

11 社保分割单:优盘(excel 格式和文本格式) 各用工单位打印敲章

12 江苏银行开卡:封面(申请表) 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优盘 优盘中文件打印身份证复印件

13浦发银行开卡:封面(申请表) 发邮件 邮件中文件打印 身份证复印件敲章

14 灵活就业缴纳社保:a带好劳动手册 身份证 社保转移单到就业管理处办理档案托管

B再到社保窗口办理 并在江苏银行开立一个账户(注:灵活就业可交一金:养老金 也可交两金:养老金和医疗金,生育金必须有公司交)

15 如果在新区领失业金的时候又在相城区交了单工伤,失业金终止领取时,要重新办理新区失业金时:先到开发区劳动所办理劳动手册 带好劳动手册 暂住证 身份证复印件 失业金申请表 离职证明到新区社保局填写“苏州市区失业保险确认单” 黄埭劳动所办理劳动手册相城区市民中心办理转移单古吴饭店8号窗口办理14号之前到浒关开发区登记等领存折

16 社保局工伤报销所需材料:审批表 病历复印件 在A4纸上贴好发票原件(按相应日期贴) 出院小结(原件) 用药明细(原件) 工伤认定书复印件(2份) 鉴定书复印件(2份) 身份证复印件结束治疗 要求报销的申请(新区需要的) 17相城区社保补缴所需材料:2张补缴表 补缴月份的工资清单 合同(需至黄埭劳动所认证)

推荐第5篇:北京市社保办事指南

社保经办指南

对于每月有退休,有增加,有减少的单位,最优化的办理时限为三次:

①每月5—10日第一次去社保:四险上月减少、养老本月在职转退休减少

报表检查清单:

a.四险减少表(表十二)(包括上月减少人员、本月在职转退休人员)

从社保取回材料检查清单:

a.上月减少人员中城镇户口的转移单; →交本人或存档案转出

b.农村户口的转移或清算单(如果上了养老、失业保险的话); →月报外支付(表十六) c.本月养老在职转退休人员的清算单; →再退休审批表,到劳动局保险科办理退休审批 ②每月15-20日第二次去社保:退休增加

报表检查清单:

a.养老保险个人帐户退休清算单(表二十三-1)

b.退休审批表(劳动局盖章同意)

c.增加表(表十一)

d.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登记表(表十七)

③每月20-25日第三次去社保:医疗增减、养老增加、工伤月报、失业申领、生育申领、退休减少、退休月报、月报外支付

报表检查清单:

医疗增加:a.增加表(表八)b.信息表(表三)c.信息报盘

医疗减少:a.减少表(表九)b.信息报盘

养老增加:a.增加表(表十一)b.信息表(表二)c.转移单(表二十二)

QQ鱼注:以上业务均在大厅一楼窗口即医疗和四险收缴窗口做。本月减少的人员,医疗当月做,四险下月月初做。

工伤月报:a.工伤月报表(工表二)

失业申领:a.失业申领汇总表(失表三)b.失业申领明细表(失表四)c.其他材料

生育申领:a.生育申领登记表(生表一)b.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生表二)c.其他材料 退休减少:a.减少表(表十二)b.死亡证明等材料

退休月报:a.养老金支付月报增减变动表(表十三)

月报外支付:a.月保外支付表(表十六)b.其他材料

QQ鱼注:以上业务均在大厅二楼支付窗口做。以上报表有了业务才做,没有发生这些情况的不用填报。 从社保取回材料检查清单:

a.医保手册(蓝本) →贴照片、卡钢印后发放到个人

b.四险收缴月报(表七)

c.医疗收缴月报(表十三)

QQ鱼注:以上均在社保大厅专门窗口打印。用于核对。由于四险与医疗托收不同步,所以两份月报反映的也是不同月的情况。例如,4月份办理所有业务后,打印的四险收缴月报(表七)反映了4月四险扣缴情况(包括4月新增人员,不包括3月离职人员),将在4月底5月初托收;而4月打印的医疗收缴月报(表十三)则反映的是4月初已托收的医疗扣缴情况(包括3月新增人员,不包括4月新增人员),四险与医疗是差一个月的。

以上时限是根据每月有增加、减少、退休等情况下的优化整理(至少三次),第一次去社保的时限设置是因为只有清算单打出来了才能进行下一步的退休审批工作,第二次去社保的实现设置是因为退休增加规定到20日前,把当月增加、减少等全放在月底第三次去的原因是增员减员情况一般要在月末才能最终定下来(尤其是大一些的单位),如果中途零散地办理,反而会给核算添乱。事实上经办时并不一定完全僵化地按照这个时间表操作。譬如本月无退休人员,则第二次去社保完全可以剩下了;再譬如本月增员减员情况一开始就确定了,那也可以只去一次,将所有业务都办理了。

2、注意细节

社保工作比较烦琐。所以一定得注意细节,养成良好习惯。

一是定期整理优化时限和报表检查清单。每次出门前先对照清单检查,这可提高效率,保证不遗漏。可以根据单位的情况像上面“时限整理、检查清单”一节所讲的那样,整理出一个表格,每次去应该做什么,应该拿什么材料报表,有什么特殊事项,应该从社保取回什么材料。去社保之前按表检查一下,到社保办理一项业务划个钩。这样是绝对不会遗漏业务,而且非常有条理。

二是养成文字记录的习惯。由于社保工作比较琐屑,尤其是更换定点医院等个人特殊业务申请都是很零散的,一定要每笔业务申请、联系电话记录到当月待办工作中,当月适时检查,完成后打钩。一般业务月内完结,特殊情况及时告知个人。

三是对内留好记录。一是个人的业务申请,要留下文字材料(可制作了一些内部申请表格,业务申请需个人填写签字后留存);二是发放个人的医保手册、医保存折等,要做好签字领取登记。这对于事后核查以及减少不必要麻烦相当重要。

四是与劳动局保险科、社保中心保持良好关系。这点对于业务办理非常重要。一是可以加快速度,提高效率;二是熟悉后得到的咨询非常深入,效果非常好;三是一些复杂特殊情况必须得特殊处理。人熟好办事,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要有意识地培养发展关系。

五是注意收支平衡,内外结算,发现问题及时核查清理解决。要做到月结月清。问题越拖越麻烦,尽快解决为好。

3、收支平衡

社保的人员增加减少业务经办完后,工作并未完结。还有一个重要的收支核对工作。具体又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保持内部收缴社保费(收)与社保中心托收(支)的平衡;

二是保持社保中心支付养老金(收)与内部养老金发放(支)的平衡;(只限于企业代发养老金的情况)

三是保持社保中心支付特殊费用(收)与内部发放到个人或家属(支)的平衡。

(以上的收支是针对单位来说的,与之前讲座中针对社保中心的口径恰好相反。)

①内部收缴(收)与社保中心托收(支)的平衡

内部(收)包括下属单位/部门所有人员的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代扣部分(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由单位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一般我们可以自己建立一个社会保险数据库来进行核算,每月汇总下属各单位扣缴情况; 外部(支)主要依据是社保打印的四险收缴月报(表七)、医疗收缴月报(表十三),以及银行托收凭单复印件。

内外收支平衡,即内部保险库汇总人数、基数、各项保险扣缴合计数及总和数,与外部表

七、表十三核对完全无误。

这里要注意的是:

a.保险费扣缴是保留两位小数,如果内部保险库是用execl建立的,则需注意小数问题,用round函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以确保加总后的合计能对应; 为了方便大家,我总结了常用的数据库命令,请参看附录5;

b.尤其注意四险与医保扣缴不同步的情况。本月办理新增业务的人员,四险本月起扣缴,而医疗要从下月起扣缴;

c.注意由于超出经办时限造成减少不同步的情况。如本月29日离职一人,已超出医保经办时限,则下月医保费用仍然发生;但是四险是下月初办理本月减少,则四险可以止到本月,这样就会发生因超出经办时限医疗保险多扣缴一月的情况;

d.注意因户口性质变更带来的保险扣缴变化。如原为农村户口,变更为城镇户口后,扣缴比例发生非常大的变化,但由于我们一般核对保险库时只注意增员减员情况,容易忽略,造成错误。

e.医疗收缴月报(表十三)中包含退休员工代扣3元大额互助费用,核对时应注意。

f.在核对时,发现内外不平,可以通过人数、基数相差额等等来猜测查找可能发生错误的情况;实在核对有困难的情况下,可联系社保中心,导出电子明细核对。

g.要注意补扣的情况。譬如我院实行上发工资制度,本月新参加工作人员,本月办理完社保手续后,本月费用社保托收已包含其四险,我们在做核对结算时也应包含他的四险;但是他的工资是下月月初发下月工资时补发本月工资,此时应当补扣其本月四险。

核对无误后,月结月清,应向下属单位/部门发放院属单位按月扣缴汇总表,如下属单位核对有疑问的,可提供明细供其核对。

②社保中心支付养老金(收)与内部养老金发放(支)的平衡

由于我院是企业代发养老金,所以存在这个收支平衡核算。我们也需要建立一个养老金数据库来进行核算。由于我院为退休职工建立了补充养老保险,所以实际发放给退休职工的钱不仅仅是社保支付的养老金。这个养老金库必须清楚包含哪部分是社保支付金额,哪部分是单位自己支付金额,以便于核算。

外部(收)主要依据是与社保中心核对无误后的养老金支付月报增减变动表(表十三),以及银行划账凭单复印件。

内外收支平衡,即养老金库中社保来源部分汇总人数、金额需与表十三核对完全无误。

这里要注意的是:

a.要区分清楚单位发放养老金中企业代发部分和单位自己支付部分,用企业代发部分与外部核对; b.特别注意调整情况,如每年的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建国前补贴,离休护理费调整等等;

c.因死亡证明提供时间超出经办时限的补退情况需注意。

③社保中心支付特殊费用(收)与内部发放到个人或家属(支)的平衡

特殊费用指的是:死亡或农民工离职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清算、失业待遇一次性领取、工伤待遇一次性领取、工伤药费报销、生育津贴等等社保中心单独支付的费用。这些费用一般都是单位单独制表申报,社保中心单独支付到单位,由单位发放到个人或家属的。

一般我们也需建立一个特殊费用收支数据库,在制表申报时就应记录申报金额、相关人、申报时间;然后与财务沟通,等该金额到帐后,依据财务提供的银行到帐凭单复印件,制作发放通知,一是通知个人或家属到财务领取,二是通知财务此笔款项何时到帐,如何冲抵。并在特殊费用库中记录通知下发时间、领取时间,以备后查。

由于这些费用直接关系到个人利益,需要格外注意,做好详细记录。

5、人工成本分析

保险这业务非常琐屑,如果我们只是陷于其中,虽然整天忙忙碌碌奔波于杂事,却并不能为领导决策提供可参考价值。有鉴于此,个人认为社保业务有必要更深入一点,由服务型、事务型岗位向决策支持型发展。(人力资源部的其他岗位也是如此)

社保并非没有文章可做。首先是人工成本的角度:社会保障费用是人工成本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社保基数是反映上年职工收入的重要指标(截取了上下限之后的上年平均月收入)。这些数据的构成、分布,社会保障费用总量、人均含量,每增发1元工资附带增加的保险成本(反映在第二年),使用农民工与城镇工的保险成本差异,社保收支状况,等等;其次是人员异动(增减员)变化的角度;其三是离退休待遇的角度,等等。通过分析是能反映说明一些问题的。希望在办完杂事有余力的时候,思考一下这些方面的东西,适当的时候提出一些分析性报告,供领导决策参考。

根据QQ鱼的经验,一般在如下时刻是有必要进行一些分析的:

一、每年核定保险基数后,人工成本的增长,人均水平,收支状况,能给领导一个宏观的把握;

二、年末总结时;

三、对某类特定人群关注时,如农民工等等;

四、发现某问题需要专题分析时;

五、社会保险政策出现新的变动时。

小业务也要做大,琐事也要整理出报告,别人认为的寻常小事也要从中发现分析出一些问题来。总之,干工作要多琢磨。

推荐第6篇:街道办事人员个人工作总结

2009年个人工作总结

---潘家园街道助理调研员 杨玉亭

转眼即逝,一年即将过去,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干了两件事,一件是承担了街道工委第二批科学发展观活动办公室副主任,完成了社区、事业单位的学习活动的规定内容,二是担任了国庆60周年街道安全保障综合协调办公室副主任,完成了大量协调、信息报送等工作。一年来,在街道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和支持下,自己能够从基础做起,注重从书本和其他同志学习,工作岗位变动,工作内容延伸,自己都能愉快地服从组织决定,尽快地转变角色,较为迅速的投入到新的工作中去,体现了一个军队转业干部的良好政治素质和精神面貌。而且在各个工作岗位上都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这些成绩的取得,与街道领导的关心以及同志们的帮助是分不开的。我发自内心的感慨:我喜欢这里的工作环境,更喜欢这里的同事们,是你们让我感到了组织上关心的温暖,同时也学到了地方许多好的工作方法。现将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总结如下,请领导和同志们评议。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一年来,自己能够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尤其是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的决定,使自己进一步提高了认识,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加强党的

1 执政能力建设与自己的工作实际有机结合,加强自身修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用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理论中心组学习及工委、办事处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并能结合工作需要坚持自学,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注重与干部之间在工作及思想上的沟通与交流。按照区委组织部的要求,我参加了北京市处级干部在线学习,完成了60课时的学习,完成学习心得体会2篇。通过学习,极大地丰富了自己的理论知识,对党的思想路线、组织路线和奋斗目标认识得更明确、更具体。使自己的灵魂进一步净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进一步提高。我自认为:军队转业干部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但政治学习是其首位,学会用理论指导实践,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不仅要从书本上学,还要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向周围同志学习,不断开阔视野,改进和完善自己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

二、脚踏实地,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一年来,自己能够按照工委的要求,积极做好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积极组织协调,加强团结协作。

(一)完成了第二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规定内容。这次学习实践活动,涉及到社区、事业单位、“两新”党组织共121个,各社区党委,事业单位和“两新”党组织

2 充分利用电化网络教育室、党员活动室等党建活动阵地,以支部为单位,针对辖区党员年老体弱、行动不便、人户分离等实际情况,灵活运用送学、助学、导学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活动,提高了学习的参与率,扩大了学习实践活动的覆盖面,街道应参加学习的党员总数是6394人,实际参加6207人,学习参与率达97.1%,其中“两新组织”和事业单位党员参与率达100%。

开展“三个五”调研活动。一是开展“五进入”活动。各参学单位党组织确定活动主题,带着问题、进机关、进企业、进支部、进党员家、进居民家,从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中寻找工作切入点,形成科学发展的新思路。二是开展“五贴近”活动。社区通过设置“征求意见箱”,“热线电话”,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全面了解社情民意,使调研活动贴近社情、贴近群众、贴近问题、贴近工作实际,贴近科学发展,形成科学发展的新举措。三是开展“五问询”活动。一问居民需求是什么,二问经济增长凭什么,三问社区建设缺什么,四问解放思想抓什么,五问作风转变改什么,形成科学发展的新动力。活动期间认真做好信息动态报道工作,编印简报专报42期,完成每周动态16期。

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提高了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认识。通过认真学习,反复讨论,充分认识到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增强

3 了服务群众和社会的工作能力。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呈现出了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变应付学习为认真学习的局面。工作作风得到了转变,工作热情更加高涨,服务意识更加强烈,工作效率明显提高。三是查清了问题,明确了发展思路。社区党委深刻地认识到,要实现社区建设工作的健康、和谐、快速发展,必须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和统筹。

街道共编印学习实践活动简报12期,专刊6期,社区报送学习信息300多条,出宣传橱窗84块,发放宣传光盘等资料1000余份。参学单位共收集意见建议6类1126条,12个社区党委和1个事业单位党支部,召开民主生活会70次、参加人次2294人,召开组织生活会83次、参加人次3222人。查找班子存在的问题总数60个,查找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总数96个,党员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总数872。涉及发展思路、队伍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意见805条。

(二)完成了国庆60周年安保综合协调任务。在工委的统一领导下,牢固树立“一切为了国庆、一切为了稳定”的工作理念,坚持“统一指挥、齐抓共管、整合统筹、资源共享、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工作原则,完善指挥体系,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建立了“1﹢6﹢12”的组织指挥体系,成立了党政一把手为总指挥的1个街道分指挥部、6个专项指挥部和12个社区保障组。建立和完善了5

4 项防控机制,通过实施等级防控、行业协作防控、城市管理执法联动、“条专块统”双包、每日沟通会商机制,全面加强对重点场所、点位、流动人员、重点人的管控,实现了“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的工作目标。发动地区3897名志愿者对辖区138监控点位、道路、各居民区、居民楼进行全方位巡防巡控。成立40名人员组成的应急分队,处置地区环境、火情、人员聚集等突发事件。街道组成了60人的学校安全保障组、90人的疏散路线安全组、240人的礼花燃放维护组,实现了保障任务的主动对接和全面管控,确保了三次演练和一次实战的集散未出现任何问题。从“两会”后就对辖区1275名有可能影响国庆安全稳定人员实行逐一见面、逐一谈话、逐一排查,确定的有风险登记的10名重点人员,本着“人要看住、心要稳住、事要妥处、能少则少、能降则降、能稳则稳”的6项基本原则,一方面:按区里要求实施分级监控,做到万无一失,另一方面采取人性化看管,边看管边转化,边管控边解决问题的方法,国庆管控期间没有一人失控上访,综合协调办公室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等困难,领会工委意图准、行动快,协调强,上报情报信息51篇,起草下发各类文件10余份,较好地完成了街道工委交办的国庆安保工作任务。

三、廉洁自律,珍惜自己的政治生命

一年来,自己能够自觉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严格

5 要求自己,廉洁自律,工作中顾全大局有较好的协作精神,注重与其他领导之间、科室之间的协调配合。对自己定位准确,为尽早融入新的工作中去奠定了基础。能始终严于律己,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时时处处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不搞以权谋私。自觉接受监督,淡泊名利,清清白白做人,永远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一是当好了助理调研员的角色。既是一名领导,又是一名普通工作人员,想问题和处理事物既要站在领导的角度,在干工作中又要具体细致。二是不忘本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宗旨,也是一名公务员应有的本色。要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诚心诚意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要对党负责、对事业负责,严格要求,廉洁自律。三是保持了特色。在工作标准上,要以处级领导干部的标准要求自己,要充分体现处级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在工作安排上,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无论安排什么工作,都不折不扣、任劳任怨地抓好落实。

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和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如工作经验不足,开拓创新意识不够等。在新的一年里,要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以身作则贯彻落实机关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把机关考核工作做好做实,要为地区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自己的努力和贡献。

推荐第7篇:浦东社保公积金办事流程

社保、公积金办事流程

社保地址:浦东南路3993号(近云台路)

外地五险员工、上海市户籍员工社保转入、转出(需填写社保办事提示单,需携带社保办事卡,表格见社保人事资料表格或社保网站下载)

浦东新区职业介绍所地址:浦东南路3995号

办理上海市户籍员工及五险外地员工招退工办理(需填写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备案登记表或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

外地员工三险办理招退工

地址:乳山路130弄21号电话 50815903

1、办理三险、五险员工信息采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变更表)

2、三险员工招退工办理(填写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或外来从业人员退工备案登记表)

公积金办理流程

1.办理公积金封存(员工退工)填写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清册,及员工退工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至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12楼 电话:58302525

2.办理公积金缴纳,填写公积金汇缴书,并至建设银行浦东南路支行付款:如有新晋员工。填写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及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推荐第8篇:社保个人中心办事流程

第六节社保个人服务中心办事流程

一、个人服务中心各项业务所需资料一览表

2份。

2份。

。 行抵押贷款合同、购房发票等),如购房资料原件显示房主姓名为员工配偶的员工还必须携带结婚证原件。

2份。

。 件2份。

件各1份。

2份。

结婚证、户口本或公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1份

二、转保业务所需资料一览表

件及复印件2份。

2份。

1份。

注意:如果委托他人来办理上述业务的,则要补报下列资料:

⒈委托书(需按委托人的指纹及盖用人单位公章,或直接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⒉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⒊委托人如除养老保险专户外,还有医疗专户或住房公积金专户的,则需要提供委托人本人存折或银行卡的复印件(需开户一个月以上)。

2份。

复印件各1份。

三、非深户籍员工办理退保手续业务流程

注意:深户员工住房公积金和出国(境)定居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结算、调离我市深户员工和非深户员工转保以及因工死亡理赔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结算亦按上述流程办理。

四、非深户籍员工办理转保手续业务流程

注:调离我市深户员工转保亦按上述流程办理。

五、更正电脑参保信息的业务流程

推荐第9篇:苏州社保转移办事指南

苏州爱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苏州社保转移办理流程

自从可以办理社保转移之后,给广大民众带来的不少方便。可是,很多人都不知道怎么办理社保转移,到另外一个地方工作,怎么处理已经买了的社保?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包括社会保险关系转入以及转出。参保职工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要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调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参保职工所在单位应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手续。

在省社保局申请办理转出手续时必须注意几个环节:

一是申报办理社会保险转出手续之前必须先办理停保手续;二是核查该职工名下有无欠缴社会保险费。如有欠费,必须先还清欠款后才能办理关系转出。在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手续时,需提供《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申请表》一式两份。

需要提请注意的是,《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申请表》必须由社会保险关系转入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加具是否同意转入意见,并加盖公章。填表时,必须要确保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开户行、户名、帐号等信息的准确性。

职工在同一统筹区域内变换工作单位,单位不需要申请转移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只需由转出单位办理停保,由转入单位于职工停保的次月开始投保即可。

另一方面,单位为调进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时,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该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转出查询单和原投保单位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并在查询单(原件)上注明单位代码、联

苏州爱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系人和联系电话。

没有查询单的,职工必须向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索取,并尽快将查询单送达调入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苏州大市范围社保转移办理

一、办理范围

在本市市区统筹范围内(不包括工业园区、吴中区、相城区)流动办理转移手续的参保职工。

二、报送材料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转出单位盖章、职工本人签字的《苏州市区职工统筹范围内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

三、办理程序

1、职工于转移当月底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社保经办机构核对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并打印本结息年度已实现的缴费记录明细清单后,在《转移单》上盖章。

四、注意事项

1、欠缴社会保险费的,须补缴清后方可办理转移手续。

2、《转移单》由职工妥善保管,重新就业时报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同时请职工仔细阅读背面的《社会保险缴费接续通知书》,及时办理续保手续。

推荐第10篇:江宁社保大厅办事结点

社保大厅办事结点

一、退预征款所需材料

注:前提要人员参保,因为该费用以冲抵正常社保费方式返还,无法退现金

(1)企业自经营之月起以来的工资单明细和财务记账凭证(应付工资一页)原件和复印件【至少有三个月】

(2)如有聘用退休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者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3)如有聘用未毕业的实习生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和实习协议复印件 (4)法人代表在其它单位参保的要提供参保证明

(5)其他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已在本单位参保、但参保地为异地(非江宁)的参保证明

二、补缴超过三个月

一、补缴超过三个月以上需另提供如下材料:

1、职工录用花名册一式两份

2、南京市(江宁区)参保单位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

3、补缴需要审核的材料。(3个月以上需要提供)

备注:补缴需要审核的材料包括:1)若单位补缴3个月以上一年以内则需提供单位工资单财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若单位补缴超过一年以上则需提供劳动监察出具的限期整改指令书或劳动仲裁的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或个人所得税证明或银行发放工资的证明。以上资料均需要原件。在办理补缴手续时,若法律文书上有相应的补缴基数,则按照文书上的缴费基数补缴,若没有,需本人到场与单位协商一致后签字,按照协商一致后的缴费基数进行补缴。

二、单位办理参保到单位时间错误,修改到单位时间需带材料:

1、原来的录用花名册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盖公章

2、员工新劳动合同原件,旧劳动合同复印件

3、新录用花名册原件,无需备案盖章

4、补缴需要审核的材料。(3个月以上需要提供)(同上备注)

5、南京市(江宁区)参保单位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三个月以上提供)

三、变更个人信息

1、变更身份证号码或者名字:

变更身份证号码或者名字需要身份证复印件和填写两份数据修改表(江宁劳动保障网内下载);名字变动较大(除同音不同字)或者变更出生日期中年份和月份的还需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变更批文。

2、修改缴费基数:

(原则上是不予修改,每年社保年检时进行申报,以上一年度工资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新缴费基数,如单位在基数申报时填报错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下,准予修改,以实际材料作为修改依据,多退少补) 1) 提供修改时间段内全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以年度工资总额计算月平均工资,作为新缴费基数。(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单位可提供银行发放工资流水,银行须盖章) 2) 职工本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场签字确认。

四、单位登记信息变更

1、普通企业变更单位登记信息须前往单位注册地管辖街道或园区办理 1) 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2)工商部门变更批文复印件、新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变更法人则提供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人力资源工伤变更单位登记信息在江宁区社保所办理

1) 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2)工商部门变更批文复印件、新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变更法人则提供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单位信息变更的提供代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单位单独参加工伤保险所需携带材料

针对年检中附表10参保单位从业的区外参保职工,需重新在本单位缴纳一份工伤保险,所需材料如下:

1、原参保单位劳动合同复印件及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协议原件

2、三方协议(若无法提供三方协议,职工本人和不参保单位签订的双方协议)

附:三方协议或双方协议应在新单位劳动合同第七条其他约定条款中的第四点其他约定中写明以下几点:

1) 该员工已与****(原单位名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并已在**市**区社保中心缴纳五险。

2) 本合同期间,由于多重劳动关系,在本单位只缴纳工伤保险。

3) 职工与原单位****(单位名称)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_____天以内应及时通知本单位,并

由本单位及时办理五险参保,逾期未通知的,其责任由职工本人承担。

4) 其他

3、近三个月工资财务凭证和发放明细表复印件。

4、《职工录用花名册》一式三份

5、原单位参保缴费证明

若无法提供原单位劳动合同复印件则提供协议缴纳社保的协议,若两者都无法提供,则由原单位出具证明,证明模板如下:

明(模板)

兹有我单位职工***,身份证号码*******************,该职工自*年*月*日起在我单位工作,其目前执行的劳动合同期限为(无固定期限,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年*月*日。该职工已在我单位办理并参加了五项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六、单位之间职工调动

(原则上调动双方单位须为同属一集团下属子公司,或同属一家总公司下属分公司,方可办理调动手

续)

1、社会保险职工关系变动花名册一式两份,同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须备案盖章。

2、附职工调动情况说明,同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如集团下属公司须加盖集团总部公章。(共三个章) 人力资源公司本部与二级码可直接办理调动,无需备案,材料如上。

七、当月参保当月停保

单位参保职工当月参保当月停保需要携带原参保花名册办理现金补缴手续后缴纳现金,后至停保窗口正常办理停保手续。

八、退费手续

一、已生成费用:

1、同一单位因变更参保地续保或经职工本人确认的迟办终解备案停保而导致重复全退单位和个人: (1)《南京市(江宁区)参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退费申请花名册》一式两份盖公章; (2)单位出具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3)员工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场签字确认;

1 (4)《企业参保职工终解备案与变动花名册》一式两份盖公章; (5)《关于与_________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一式两份盖公章。

2、因异地转移重复全退个人:

(1)江宁区为单位正常参保人员:①《南京市(江宁区)参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退费申请花名册》一

式两份并盖现参保单位公章(需单位人事与本人同时到场); ②异地转入接续信息表原件、复印件1份; ③本人带身份证原件。

(2)江宁区为暂时中止人员:①异地转入接续信息表原件、复印件1份;

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张,建行卡复印件1张(须职工本人建行账户)。

(3)江宁区为自由职业者缴纳保险重复:①异地转入接续信息表原件、复印件1份;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张;

③建行卡复印件1张(须职工本人建行账户)。

3、同一单位因变更参保地续保或经职工本人确认的迟办终解备案停保而导致重复全退(除医保):同原因“一”。

四、因异地转移重复全退个人(除医保):同原因“二”。

五、不同单位续保后与原参保单位重复退除工伤保险以外的保险费: (1)原单位参保证明需社保经办机构盖章; (2)《职工录用花名册》复印件。

二、未生成费用:

员工当月办理参保手续未生成费用,后经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可将当月保险放弃后办理停保,材料如下:

1、单位写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2、员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场签字确认

3、《企业参保职工终解备案与变动花名册》一式两份盖公章;

4、《关于与_________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一式两份盖公章

九、办理法人代表停保材料

企业其他员工正常参保,法人到其它单位参保

(1) 法人代表与其它单位签订的合同原件复印件或者法人代表外单位参保证明; (2)《江宁区企业参保职工终解备案与变动花名册》(一式两份)、《关于与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式两份);

(3) 最后一个月缴费票据(前提是之前没有欠费)(原件和复印件)

十、单位长期欠费,个人放弃转出

1、地税部门出具企业超三个月无法征收社保费的证明;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关于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一式两份

十一、单位最后一个人停保

1、办理零申报所需材料 (1)《企业暂不缴纳社保说明书》一份

(2)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所得税税务零申报证明(需地税分局和政策法规科盖章)

(3)法人代表在其它单位参保的要提供参保证明,法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退休证明 (4)《江宁区企业参保职工终解备案与变动花名册》(一式两份)、《关于与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式两份);

(5)最后一个月缴费票据(前提是之前没有欠费)(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需每三个月提供一次,直至有职工参保为止

2、办理注销提供的资料:

一、最后一人停保:需对参保人员办理停保和终解备案,需提供:

1、最后一个月缴费票据(前提是之前没有欠费)(原件和复印件);

2、税务部门提供的注销税务登记证明或者工商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若地址变更则提供工商局变更批文和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3、《江宁区企业参保职工终解备案与变动花名册》(一式两份)、《关于与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式两份);

4、《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之前为零申报:无需办理停保和终解备案,只需提供:

1、税务部门提供的注销税务登记证明或者工商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

十二、企业社会养老保险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江宁 条件:(1)本地户籍人员在江宁个人或单位已经办理参保手续

(2)非本地户籍人员由单位在江宁办理参保手续且女不超过40周岁,男不超过50周岁。 手续:(1)本人带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2)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提供户主页和本人页) (3)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转接手续由江宁社保和转出地社保机构联系,等原参保地社保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寄到江宁社保且转移基金已到帐将转移账户与江宁帐户合并。

若需代办,需提供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有办理人签字确认的委托书一份。

江宁基本养老保险转出

条件:江宁社会保险关系已经暂停 手续:(1)本人带身份证

(2)江宁医保卡或社会保险关系变动表

到柜面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给对方社保机构,接下来的转接手续由转入地社保和江宁社保联系办理。

若需代办,需提供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有办理人签字确认的委托书一份。

以上业务办理时间:每月3至26日

地址:江宁区杨家圩路2号江宁市民中心二楼C区

第11篇:长沙市社保开户办事指南

社保开户指南

发布时间:2012-10-12

1、参保单位经办人持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在市人社局政务服务大厅“参保登记”窗口领取或登陆“长沙社会保险服务网”下载《长沙市社会保险首次参保人员基本信息表》、《长沙市社会保险登记表》、《长沙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异动表》(增加)等相关表格,同时带U盘拷贝报盘资料用于填写人员参保信息;

2、参保单位经办人持正确填写并加盖公章的上述表格、相关资料及财务凭证报 “参保登记”窗口受理;

相关资料包括:《事业法人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批准成立的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保人员增人计划卡片和《工资审批表》等。

相关凭证包括: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管理费用等明细账;近三个月工资发放会计凭证。

3、通过审核的新参保单位,参保登记部在7个工作日内录入登记信息,生成单位五险统一征缴编号。

4、参保登记部对新参保单位做月应收核定处理,打印《缴费通知单》。参保单位经办人持《缴费通知单》在指定银行(长沙银行)缴纳首次社会保险费(首次缴费只能采用自缴方式),并与银行签订《定期借记业务付款授权书》和《定期借计业务合同清单》;

5、参保单位首次缴费后在政务服务大厅“基金收据打印”窗口打印收据,凭收据到8楼参保登记部领取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同时带参保人员身份证和寸照1张在政务服务大厅打印个人《医疗保险手册》。

第12篇:重庆市巴南区社保办事流程

巴南劳社发[2006]69号

重庆市巴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信息系统一期工程业务系统联网运行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为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适应社会保障管理的需要,整合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资源,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统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程序的通知》(渝府发〔2005〕111号)和《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发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共业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6]156号)文件精神,我局将于2006年11月8日启动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登记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申报联网运行,实现社会保障数据集中管理、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统一受理、社会保险业务专项操作,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便捷服务。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公共业务窗口

(一)公共业务办理地点

- 1巴南区社会保险公共业务办事细则

为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适应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的需要,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统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程序的通知》(渝府发〔2005〕111号)文精神,辖区内用人单位申报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等业务,统一到巴南区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窗口申报办理。

一、巴南区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窗口工作职责

(一)负责受理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登记资料,经审核无误的,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并将用人单位参保登记信息传递给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

(二)负责受理单位参保人员(含离退休人员)的个人基本情况资料,并将信息传递给各经办机构。各经办机构确定本险种的参保人员,反馈给统一登记机构,由统一登记机构通知参保单位。各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或个人参保记录。

(三)负责受理参保单位变更、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的申请,并告知各经办机构。经办机构补收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进行相应的业务处理后反馈信息,统一登记机构再办理变更、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四)负责受理参保单位及其参保人员的缴费申报资料,并将信息传递给各经办机构。各经办机构确定本险种的缴费人员,核定缴费基数,制订征缴计划,提交征收机关负责征收。

(五)负责公共信息的维护。根据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和有关机关提出的复查请求或建议,组织对复查事项进行复查,根据复查结果或有权机关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修改相关信息。

(六)负责公共信息资料的档案管理。

二、巴南区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大厅窗口设置及职责

- 3 (6)跨统筹区转入的单位,还应提供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单位及职工的参保信息。

(7)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资料。

注:A.有职业伤害的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应提供参保职工的体检报告;

B.养老保险补漏投保单位应提供补漏开始年份以来的营业执照。

2、用人单位填报《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渝劳社综2表),应经职工本人签字。也可由用人单位根据现有资料填报,公共窗口接收并记录后,再通过用人单位返交参保人员核对并签字,用人单位集中收回交公共窗口保存。

3、公共窗口审核用人单位报送的参保资料,对参保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补正;对符合要求的,为用人单位确定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即参保单位社会保障号),建立社会保险登记档案资料和计算机数据库纪录,于受理登记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各经办机构核定本险种参保人员,办理后续业务。

4、各经办机构收到公共窗口发送的参保登记信息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将核定意见书面反馈到公共窗口。公共窗口向参保单位通报审核结果,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单位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向参保人员核发参保证件(卡);对不予登记的书面告知理由。

(二) 参保单位变更登记

1、参保单位以下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变更时,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公共窗口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手续:

(1)单位名称; (2)单位地址;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 5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参保单位补正;符合要求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向各经办机构发送拟注销登记信息和业务通知,由参保单位持《重庆市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渝劳社综4表)到各经办机构办理后续业务。

(四)参保单位合并(兼并)申报

参保单位合并的,原参保单位应出示有关机关的批准文件或其他法律文书,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合并后新建的单位按新参保单位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申报手续。

需要转移职工社会保险关系的,由参保单位到相应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入)手续。

参保单位兼并的,被兼并单位应出示有关机关的批准文件或其他法律文书,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兼并单位按规定办理增加参保人员手续。

需要转移职工社会保险关系的,由参保单位到相应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入)手续。

(五)参保单位拆分申报

参保单位拆分的,根据不同情况按以下办法处理:

1、参保单位继续保留的,应出示有关机关的批准文件或其他法律文书,填报《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拆分申报表》(渝劳社综6表),办理减少人员手续。公共窗口可为原参保单位打印《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人员拆分明细表》(渝劳社综6表附)。

2、原参保单位注销、终止的,应出示有关机关的批准文件或其他法律文书,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3、拆分后新建的单位按新参保单位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申报手续。

需要转移职工社会保险关系的,由参保单位到相应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入)手续。

(六) 参保单位整体转移申报

- 7公共窗口接收并记录后,再通过用人单位返交参保人员核对并签字,用人单位集中收回交公共窗口保存。

2、新增人员属于工伤、生育保险参保对象的,参保单位应于其报到的当日进行参保登记和缴费申报。当日不能按照规定进行完整申报的,可以通过传真等快捷方式,向公共窗口申报新增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起薪当月的工资额等情况。并应于当月25日前到公共窗口提交申报增加人员的资料原件,未按要求提交原件的,传真申报内容不具有法律效力。

3、公共窗口审核参保单位报送的资料,对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参保单位补正;对符合要求的,为新增人员建立社会保险档案资料和计算机数据库纪录,于受理申报后3个工作日内告知各经办机构。

4、各经办机构收到新增人员信息后,按规定分别核定本险种的参保缴费人员及其缴费基数、应缴费额,相应调整社会保险费征缴计划,提交征收机关负责征收。

(八)参保单位缴费人员的减少申报

1、参保单位因拆分或者参保人员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调动工作、辞职、辞退、参军、上学、失踪、死亡等原因而减少人员,应于上述情形发生后15日内向公共窗口填报《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人员减少申报表》(渝劳社综8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公共窗口对减少人员资料审核无误的,将其减少原因、减少时间等信息记入社会保险档案资料和计算机数据库,及时告知各经办机构,并通知参保单位到经办机构办理后续业务。

3、各经办机构办理相关社会保险业务,并相应调整社会保险费征缴计划。需转移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和社会保险基金的,按规定办理转出手续。

参保单位申报的减少人员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应当按规定结清。

- 9应在审查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参保单位重新申报;经审查符合有关规定的,建立参保单位及其职工缴费申报档案资料及计算机数据库纪录,并在审查后3个工作日内告知各经办机构。

6、各经办机构收到缴费申报信息后,按规定分别核定本险种的缴费人员、缴费基数、应缴费额,编制社会保险费征缴计划,提交征收机关负责征收。

(十)公共信息维护

1、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等社会保险公共业务中产生的公共信息,只能由公共窗口按规定进行维护,以确保公共信息的唯一性,其它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随意更改。

2、《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渝劳社综2表)所列参保人员基础信息发生变更的,参保单位或个人参保人员应于发生变更后15日内向公共窗口填报《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础信息变更申报表》(渝劳社综9表),并出示相关证明材料。

3、公共窗口对参保单位或个人参保人员报送的材料审核无误的,将变更内容记入其社会保险档案资料和计算机数据库,并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信息告知其它经办机构。

4、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认为社会保险公共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向公共窗口书面提出复查申请。

5、公共窗口收到复查申请后,应认真组织复查。确有错误的,对公共信息作相应的变更维护,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信息告知其它经办机构,并在收到复查申请后20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

6、其他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关认为社会保险公共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向公共窗口提出复查建议。公共窗口收到复查建议后,应认真组织复查。确有错误的,对公共信息作相应的变更维护,并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信息告知其它经办机

- 11

第13篇:杭州社保转入、转出办事指南

杭州市社保办事指南

(一)

一、在外地看病回参保地点报销程序:

第一种:在外地住3个月以上,可办理常住外地备案手续。

1.填写“杭州医疗保险常住外地人员登记表”;

2.带员工身份证原件或者“市民卡+证历本”至滨江区政府医保窗口办理备案手续。

第二种:临时在外地住院,可办理急诊住院手续

1.在外地住院15天内,打电话通知医保进行备案即可。注:只要是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费用都可以报销。

二、男性参保而其妻子未参保的,其妻子生孩子的时候社保不能报销。

三、社保和公积金都是需要先在新地方正常缴纳一个月以后(即在新地方有开户信息后并社保扣款成功后),才能办理跨市、跨省转移手续。社保转移需要同时办理医保转移、养老保险转移就算将整个社保转移。杭州市事业单位或者省直属公务员交的社保与普通企业不同,但是只要都隶属杭州市则不需要办理转移。

(一)医保转入/转出:员工本人持身份证至中河中路市医保中心填写医保转移单即可(若为转出必须先知道转入地)。

(二)基本养老保险转出:员工本人持身份证至江南办事大厅养老窗口开具一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然后将此凭证交至转入地相应机构即可。

(三)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员工需在原来的社保地开一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然后带着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现在单位社保所属地(滨江区政府江南办事大厅)办理转入手续(去窗口提出转入即可)

注:单位代理人代办还需带上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第14篇:朝阳社保中心办事经验分享

朝阳社保中心办事经验分享

本人从事单位社保工作一年有余,跟朝阳社保中心的“战斗”可谓越挫越勇,但我对社保工作流程的熟悉永远也赶不上朝阳社保中心变化的脚步,算了,抱怨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发几个自己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供大家参考(只能参考,因为朝阳社保办事程序一个月一小变,三个月一大变,半年全变)

一、取号,现在一般的业务都需要取号,比如以前网上办的新参统不用取号,现在都要取号后在柜台办,可以取离自己近的分中心的号(觉得这个还比较人性化) 注意:取到上午的号只能在上午办,取到下午的号只能下午办,是半天有效,不是一天有效:)

二、数字证书,朝阳社保从十月开始已经强制实行数字证书,也就是必须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数字证书后像增员、减员、新参统、变更个人信息(有的变更个人信息还是需要在柜台做),所有能在网上做的业务,柜台一律不受理,所以请抱着侥幸心里的朋友还是尽快办吧。

办证书注意事项:带社保证、组织机构代码,申办人身份证,所有证书都要复印件,公章,办理完数字证书一定要跟给你办证书的工作人员要登录口令,我那会就没给我,害我打了好几个电话才问出来。

三、补缴,从九月份开始补缴业务都需要用五险合一软件操作,报盘并打出表

四、表五,五险合一软件需要升级到4.3.7,同时还需要有申办单(这个表可以到朝阳社保网站上下载手填写就行)到柜台办理补缴需带:

1、用五险合一软件打出来的表

四、表五各三份(盖公章签字这应该都知道哈)

2、申办单两份,

3、报好盘的U盘,

4、支票或银行卡,注意,补缴必须当天交款,否则还得重新做,15号之前社保中心可以收支票和刷卡,15号以后只能刷卡,现在分中心也以刷卡,但不能收支票,如果在分中心办业务交支票只能交到石佛营社保中心财务,因我只在奥运村分中心做业务,其它的分中心可不可以刷银行卡不大清楚,

5、社保登记证第一页第二页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盖公章,这些是备案用的,补缴柜台办好后交款时得先备案,然后在交款。

四、员工转外省:如果单位员工离京去外地工作,需要把保险关系转外地,不要在网上做减员,需要用五险合一软件做减员,减员原因四险选“转外省申请中断”(一定要好好找有这一项,而不是转外省)医疗减员原因是“转外阜”,然后报盘,打印出减少表,取号在柜台作。

好了,就说这些吧,这是我这几个月所办业务的一些经验,希望可以帮到大家少跑几趟社保中心,大家有什么经验也可以分享一下。。。

第15篇:深圳市创业社保补贴办事指南

深圳市创业社保补贴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府[2015]70号)

《深圳市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办法》(深人社规[2015]20号)

二、申请对象

已经通过自主创业身份核实的自主创业人员。

三、申请条件

符合补贴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创办初创企业,正常经营且本人在其初创企业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可申请社保补贴。首次申请社保补贴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初创企业在商事登记成立3年内;

(二)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在毕业5年内;

(三)初创企业实体需正常经营;

(四)自主创业人员(含合伙创办企业的合伙人)是初创企业出资人;

(五)除毕业学年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外,自主创业人员需为深圳户籍。

四、补贴标准

1 社保补贴按我市当年度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对单位承担部分给予补贴。单位实际缴交部分低于最低缴交标准的,据实给予补贴;个人应缴部分仍由其本人承担。

五、申请材料

自主创业人员可在其初创企业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3个月后提出首次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填写补贴申请表,提交以下资料:

(一)深圳市自主创业补贴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三)初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单位盖章);

六、申请流程

合伙创办企业且符合社保补贴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应一起提出社保补贴申请,可书面委托合伙人或股东之一代为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资料。以同一初创合伙企业提出社保补贴申请的,以受理申请时符合社保补贴条件的申请人数为准,后续不能再增加其他申请人。

(一)首次申请时申请人应携带相关资料到注册地所在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创业社保补贴申请。

(二)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查验相关资料。对不符合条件的,当面告知原因并退回申请材料。对于材料齐全并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并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核,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初核通过后的

22 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贴复核。首次社保补贴申请初核时,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需核定该申请人的社保补贴时段。补贴核定时段按申请人首次享受补贴月份起算(即首次申请月往前3个月),最长不超过36个月。

(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导出社保补贴申请复核后的人员名单及补贴标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过调查不存在丧失补贴条件的情况的,视为复核通过;复核通过的予以支付。公示后有异议的,且经过调查存在不符合补贴条件的情况的,复核不通过,不予支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复核通过后次月月底前按规定程序将相关补贴拨入初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

申请人首次申请社保补贴后,社会保险持续在其初创企业正常缴交的,无需到街道提出再次补贴申请。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按流程每3个月发放一次社保补贴。后续社保补贴发放期间,出现申请人连续3个月及以上未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其补贴核发时段内扣减相应月数,并不予补发。

七、社保补贴终止

已申请并享受社保补贴的自主创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补贴自动终止:

(一)初创企业实体已经停业、注销、吊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无效);

(二)自主创业人员退出该初创企业的(合伙企业部分

3 合伙人退出的除外);

(三)自主创业人员的社会保险由其创业企业以外的其他用人单位缴交或个人缴交的;

(四)自主创业人员(毕业年度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毕业学年除外)户籍迁出的;

(五)经核实有其他不符合补贴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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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社保公共业务窗口办事指南

公共业务窗口办事指南

一、公共业务窗口设置及职责

(一) 参保登记变更注销申报窗口

1、负责管理公共业务窗口各项业务;

2、负责受理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登记;

3、负责受理参保单位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而进行的社会保险变更登记;

4、负责受理参保单位因破产、解散、撤销等原因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的注销业务;

5、负责受理参保单位发生兼并(合并)、拆分等变更登记业务;

6、负责受理参保单位整体转移业务。

(二)人员增加申报窗口

负责受理参保单位增加人员的申报。

(三)人员减少申报窗口

负责受理参保单位减少人员的申报。

注:以上窗口除上述各自职责外,同时还要受理参保单位年度缴费工资总额申报的业务及公共信息维护业务。

二、办事流程

(一)单位参保登记

1、钢笔填写渝劳社综1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参保应提供以

1 下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正副本; (2)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 地税登记证副本;

(4)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机关、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的,还应出示改制的批文; (6) 有职业伤害的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应提供参保职工的体检报告;

3、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参保应提供以下资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批准成立的有效文件;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单位变更登记

1、钢笔填写渝劳社综3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参保单位有以下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变更时,应到公共业务窗口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1)单位名称;

(2)单位地址;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4)单位类型;

(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

(6)主管部门或隶属关系;

(7)开户银行及账号;

(8)参保单位增加参保险种;

(9)社会保险其它登记事项。

3、参保单位办理变更登记,应提交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的证明。

(三)参保单位增加人员

1、钢笔填写渝劳社综2表和渝劳社综2表(附),经职工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有职业伤害的单位增加人员应提交法定单位出具的体检报告;

(四)参保单位减少人员

1、钢笔填写渝劳社综8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参保单位因拆分或参保人员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调动工作、辞职、参军、上学、失踪、死亡等原因应到公共窗口办理人员减少业务。

3、减少人员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应当按规定结清欠费。

(五)参保人员基础信息修改

1、钢笔填写渝劳社综9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参保人员有以下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变更时,应到公共业务窗口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1)姓名;

(2)居民身份证号码;

(3)性别;

(4)民族;

(5)出生时间;

(6)首次参加工作时间;

(7)工种;

(8)个人身份;

(9)户口性质;

(10)电话、地址及邮编等。

3、参保单位填报渝劳社综9表时,应一并出示身份证、户口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缴费申报

1、钢笔填写渝劳社综5表及渝劳社综5表(附),应有本单位工会负责人(或职工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参保单位申报职工工资时,应为本单位当年在册的所有工作人员申报,工资向上取整到元。

3、有纳税关系的单位,还需提交地税机关许可的单位进入成本和费用的工资总额有关资料。

4、参保单位在进行缴费申报前,应通过张榜公示或由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的方式,让每一个职工知晓其全年工资收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4 7日。

第17篇:外籍人员社保流程

外籍人员社保流程

一、办理四险所需材料(养老、失业、工伤、生育)

(一)新参保单位所需材料:

1、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 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 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 特殊单位还需提供:

①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有关部门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B5规格复印件;

②外商机构和港澳台在北京设立的办事处(机构),需出示工商行政部门签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及B5复印件;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及B5复印件;

③国内驻京非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需提供《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及B5复印件和法人单位开据的参加北京市社会保险统筹全权委托授权书;

2、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布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

3、办理过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单位须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注:外区县转入单位需出示由转出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加盖业务章的表1—1);

4、单位公章(避免单位往返);

5、法人或负责人(以营业执照为准)身份证复印件一张B5规格;(注:外籍人员需提供护照复印件一张)

6、提供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信息,包括银行名称、账户、银行行号(交换号3-4位);

7、提供单位所属街乡名称;

8、其他核准执业的有关证件、资料。

(二)参保职工所需材料:

1、未参加过社会保险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市参加过社会保险人员:需持社会保险转移单或转移证明,并带医疗手册办理续保手续;(注:在外省市参加过社会保险的人员需具有本市城镇户口,方可转入)

3、本市农民工、外埠城镇工、外埠农民工人员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需单位提出申请并加盖公章和本人签字。

第18篇:人员社保缴纳明细

人员社保缴纳明细

社保缴纳方式:

1、按照社会保险最低缴纳基数缴纳保险

2、按照工资标准缴纳保险

缴纳明细:

1、按照社会保险最低缴纳基数缴纳保险

说明:劳动保险基数是2049,单位承担比例28.2%,个人比例是10.5%,分别是养老保险26%,单位占18%,个人8%。医疗保险9%,单位占7%,个人2%。失业保险1.5%,单位1%,个人0.5%,生育保险1%,工伤保险1.2%。 用基数2049*38.7%=792.963,单位承担2049*28.2%=577.818,个人承担

备注:

城市劳动局还需收取280元培训费(若从别处转移保险就不用缴纳培训费)。

2、按照工资标准缴纳保险(实习工资3000)

单位承担比例28.2%,个人比例是10.5%,分别是养老保险26%,单位占18%,个人8%。医疗保险9%,单位占7%,个人2%。失业保险1.5%,单位1%,个人0.5%,

备注:城市劳动局还需收取280元培训费(若从别处转移保险就不用缴纳培训费)。

第19篇:退休人员社保确认书

社保确认书

本人________,身份证号:

,因本人已经达到退休年龄,决定自

月开始不再在工作单位(启东银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缴纳社会保险,工作中出现的医疗、工伤、养老、生育、失业等相关问题均不在通过单位进行社保方面的操作。

本人在已经了解到此项风险,并愿意为此风险承担责任。

员工签字:

期:

第20篇:三类人员办事指南(最新)

南昌市办理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

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办事指南

一、办理三类人员考核证书人数和人员要求

1、A类不少于3人。分别为法人代表、总经理、技术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人员姓名及职务应与企业资质证书一致。

2、B类报考人数不少于企业相应资质要求的建造师人数。

3、C类不少于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规定人数(详见市安监站网站“教育培训”栏中《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参考规定》)。

4、申报人员如在外单位持有任何类别考核证书,不予以申报,即不能同时在二个单位持证。

5、申报人员不能同时持有A、C类考核证书。

二、首次申请

(一)单位注册

1、注册地址。登录市安监站网站“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

2、免费注册。申报单位自行确定注册名称和密码,注册信息必须真实、完整。系统操作说明详见市安监站网站“教育培训”栏中“南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操作说明”。

3、注册信息审核。注册成功后,按照自行注册的名称和密码进行相应报名。

(二)培训

1、报名。登录市安监站“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网上报名”系统→输入单位注册名称和密码→初次培训报名。

2、培训。A、B类人员由省培训中心组织培训,C类人员由市建筑教育培训中心组织培训。培训结束后,到培训部门领取“江西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初次培训合格证书”。

(三)考试

1、报名。登录市安监站“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网上报名”→输入单位注册名称和密码→考试报名。每双月15日分别为考试报名截止日期。

2、时间。原则上每双月集中组织一次三类人员安全知识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以通知为准。

3、核验:考试报名打印报名列表一式二份后加盖公章,并携带考试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到市安监站核验。

4、打印准考证。各报考单位在考前一周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5、缴纳考试费:打印准考证后,带准考证原件和考试报名列表(经市安监站核验盖章),于考试三天前到考试地点缴费。考试费每人50元。

6、考试。采取电脑上机操作考试方式。考试时间为90分钟。

7、领取考试合格证明(即成绩单)。考试合格的人员,在考试后十个工作日到市安监站领取考试合格证明。

(四)申报

1、前往江西省安全质量监督局购买企业电子公章;

2、登录江西建设监督网→在线办事→三类人员申报,进行企业三类人员初次申报。

3、上传附件材料:

(1)A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考试合格证明、身份证、法人代表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或企业资质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如申报人员在企业资质证书上无名字,则需上传公司红头任命文件。

(2)B类人员(项目负责人):考试合格证明、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3)C类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身份证、高中以上学历证书、安全员证书或施工员证书或工程类专业技术初级以上职称证书。

4、原件核验。以上附件材料上传加盖企业电子公章后,于三个工作日内将所有附件材料原件报送市安监站审核,逾期退回。

5、领证。经省建设厅审核通过后,前往江西省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安全科领取证书。

三、延期

1、报名。登录市安监站“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网上报名”系统→输入单位注册名称和密码→继续教育报名。

2、继续教育。A、B类人员由省培训中心组织继续教育培训,C类人员由市建筑教育培训中心组织继续教育培训,取得“江西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3、延期申请。

(1)登录江西建设监督网→在线办事→三类人员申报,进行企业三类人员延期申报。

(2)上传附件材料:

①申请人所在企业安全生产年度培训教育证书;

②江西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③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原件核验。以上附件材料上传加盖企业电子公章后,于三个工作日内将所有附件材料原件报送市安监站审核,逾期退回。

5、延期盖章(换证)。经省建设厅审核通过后,携带“江西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考核证书”原件,前往江西省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安全科进行延期盖章(换证)。

四、变更

(一)因施工单位企业名称变更,考核证书相应变更

1、申请变更报告二份(市安监站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一份),报告应说明要求变更的项目、内容及理由,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附件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资质证书副本和工商局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

②三类人员考核证书;

③B类人员变更另附变更后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④多人同时变更,应附《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变更汇总表》(见附件);

3、申请变更单位将纸质变更材料报市安监站审核盖章后,将材料扫描上传至江西建设监督网“三类人员申报”系统,待审核通过后,将纸质材料和需变更的考核证原件送交江西省安全质量监督局安全科。

(二)因工作单位调动,考核证书在本地单位之间变更

1、变更报告:调入单位以书面形式报告(打印并加盖公章),报告一式两份(市安监站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一份)。报告应说明要求变更的事项和理由,以及拟办理变更人员的相关信息;

2、附件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调出单位出具同意调离的证明材料,材料上应注明调出人员的姓名、考核证号和调入单位的名称,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报调出单位所在地安监站签属转出意见并盖章;

②拟变更人员身份证和考核证书;

③A类人员变更另附原单位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④B类人员变更另附变更后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⑤与调入单位签订的社保局劳动合同;

⑥多人同时变更,应附《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变更汇总表》(见附件)。

3、调入单位将纸质变更材料报市安监站审核盖章后,将材料扫描上传至江西建设监督网“三类人员申报”系统,待审核通过后,将纸质材料和需变更的考核证原件送交江西省安全质量监督局安全科。

4、调出单位人员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要求。

(三)因工作单位调动,考核证书调出本地

1、变更报告:调出单位以书面形式报告(打印并加盖公章),报告一式两份(市安监站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一份)。报告应说明要求变更的事项和理由,以及拟办理变更人员的相关信息;

2、附件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调出单位出具同意调离的证明材料,材料上应注明调出人员的姓名、考核证号和调入单位的名称,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报调出单位所在地安监站签属转出意见并盖章;

②拟变更人员身份证和考核证书;

③A类人员变更另附原单位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④B类人员变更另附变更后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⑤与调入单位签订的社保局劳动合同;

⑥多人同时变更,应附《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变更汇总表》(见附件)。

3、调出单位将纸质变更材料报市安监站审核盖章;

4、调出单位人员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要求。

五、遗失补发

1、企业出具申请遗失补发报告(打印并加盖公章),报告和附件材料一式两份(市安监站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一份),报告应说明相关情况;

2、在省级以上报纸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申请遗失补发单位将纸质材料报市安监站审核盖章后,将材料扫描上传至江西建设监督网“三类人员申报”系统,待审核通过后,将纸质材料送交江西省安全质量监督局安全科。

六、注销

1、注销报告:注销单位以书面形式报告(打印并加盖公章),报告一式两份(市安监站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一份)。报告应说明拟注销人员的姓名、考核证号和原因,经企业所在地安监站初审、盖章并签属注销意见。

2、附件材料:

①三类人员考核证书;

②A类人员注销另附原单位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③B类人员注销另附变更后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3、申请注销单位将纸质遗失补发材料报市安监站审核盖章后,将材料扫描上传至江西建设监督网,待审核通过后,将纸质材料送交江西省安全质量监督局安全科。

七、办理部门地址及电话

1、江西省安全质量监督局地址:高新五路996号。电话:88513389;

2、南昌市建筑行业安全管理监督站地址: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建设大厦17层办公室、技术室。

电话:8853537

5、88535737;

3、南昌市建筑教育培训中心地址:井岗山大道842号徐家坊客运站旁。电话:85232080 ;

4、江西省建筑教育培训中心地址:华龙国际大厦29楼(老福山立交桥旁)。电话:86250069。

社保办事人员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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