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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部委党建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7-20 07:54:06 来源:党建工作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国家部委名单

国家部委名单

国务院所属各部委(28个) 外交部国防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国家民委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监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事部 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人口计生委人民银行审计署

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1个) 国资委

国务院直属机构(18个) 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民航总局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局)体育总局统计局林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知识产权局旅游局参事室国管局 宗教局

国务院办事机构(6个) 侨办港澳办 法制办国研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14个) 新华社中科院社科院工程院发展研究中心行政学院地震局气象局电监会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社保基金会自然科学基金会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12个) 信访局粮食局烟草局外专局海洋局测绘局邮政局 文物局 中医药局 外汇局档案局国家保密局

推荐第2篇:如何认识国家部委

中国人提起部委,往往会加上“中央”两字作为前缀,因其往往掌握一个系统的全国性政策大权。中央的诸多法规和决策,背后多是部委意见,只是后来以中办国办的名义发出,戴上了中央的帽子。尤其是近十多年来,部委资源分配的权力越来越大,所以才有“跑部钱进”之说,也由此国家发改委才会被称为“小国务院”。

实际上,部委是统称,其实也分三六九等。其本身地位在官方系统内就有明摆着的不同,至于实际权责之下的民间影响,则更是千差万别。

首先是隶属于党中央的“部”:中组部、中宣部、统战部、中联部。这些党口的“部”,一般来说规格都比其他部委高。像中组部和中宣部,部长都是中央政治局委员,而统战部部长则是全国政协副主席,也是副国级的高级官员。

党的部门比如中组部、中宣部是不挂牌子的,而且凡是党的部委门口必有武警站岗,不许拍照。

其次的一些部委,按照官方表述,是属于“国务院组成部门”,其实就是“内阁”部门。这些部门很多我们平时很熟悉,诸如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商务部、财政部、工信部、司法部、环保部、文化部等。国务院的部委很多没有武警,行人可于门口拍照。

“内阁”部委之下,是一个孤单的“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资委。给予这个“直属特设机构”的名称,是表示对国资委的重视,因为国资委管着100多家大型央企。

除了这些“部”和“委”之外,接下来是很多部级的“总局”和“总署”,比如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安监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等。它们就不是“内阁”部门了,而是“国务院直属机构”。同样是正部级,但是和“内阁”部委在权力上却有很大区别,当初国家环保总局就为了升格为环保部奋斗多年。 具体讲,属于国务院组成部门的部委参与国务院的重大决策,而“直属机构”则只负责执行,不能参与决策。以环保部和环保总局的区别为例,一个形象的比喻是,虽然同样是“副市长”,过去环保总局是“不是常委的副市长”,不参与决策;而如今的环保部是“常委副市长”,参与常委会讨论,是决策的一份子。

之前环保总局也可以给国务院汇报问题,但制度化的国务院会议列席,它没有机会参加,只能会后某事定下来之后再按照决议去具体执行,很被动。现在它成为“部”,列席会议的时候,部长在现场就可以把想法说出来,在决策中的地位突出了。

环保部还可以会同其他部门共同签署文件,一些文件它不同意,可能就无法通过。过去没有升格为部的时候,同其他部委“PK”的时候,就没这么大的权力。

另外按相关惯例,升格为部之后,会有更多的国务院环保方面的文件,由环保部起草,然后以国务院名义发出。如此一来,对地方的约束力大大增强。更重要的是,环保部可以成为诸多国家大战略的直接参与者。

接下来的一些正部级单位是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新闻办、国务院侨办这样的“办公室”,它们属于“办事机构”。所以当初原国新办主任蔡武调任文化部部长,会被认为是升了,因为“入阁”了。

最后的部委,是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比如国家发改委管理的国家粮食局和国家能源局,人保部管理的国家公务员局,国土部管理的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卫生部管理的国家食药监局。 有必要提的是“局”和“总局”、“署”和“总署”的区别。一句话,就是“局”和“署”都是副部级,而“总署”和“总局”都是正部级,所以大名鼎鼎的国家审计署、国家食药监局、国家统计局都是副部级单位,而国家税务总局和新闻出版总署就是正部级了。

另外一个常识是,基本上以“国家”开头的,就是政府部门,以“中国”开头的,就是事业单位。比如,国家审计署、国家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都是政府部门,而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则是事业单位。同样的,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中国银监会等,都是正部级事业单位,他们和中国社科院是一样性质的机构,不过是承担了国务院授权的“行业管理职能”而已。但是上述几个有行业管理职能的“局”和“委员会”,按惯例也是当作政府部门来报道,其中的人也被称为“官员”。

设于北京的另一部分部级单位是各种“群众团体”,比如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等。这些群众团体,基本上都是正部级,而且上述单位主要官员很多有其他“兼职”,比如全国妇联主席往往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工商联主席往往是全国政协副主席等。

所以,同是部委,却有强势与弱势之分,其中的差别耐人寻味。那么,有没有简单的办法来判定部委的强弱?一个玩笑是,谁离中南海近,谁就更重要。核心部委很多都在中南海周围,长安街沿线。比如,中宣部和统战部就在中南海西边一街之隔,中宣部再往西就是工信部,中宣部马路对面、长安街南就是中组部,中南海东面对面则是公安部和国安部,而沿着长安街继续东走不远,到王府井附近,就是商务部。

推荐第3篇:国家部委直属高校名单

国家部委直属高校名单

西南地区

四川省:(6所中央各部委直属院校)

教育部:四川大学(成都市)、西南交通大学(成都市)、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市)、西南财经大学(成都市)

国家民委:西南民族大学(成都市) 民用航空总局: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重庆市:(2所中央各部委直属院校) 教育部:重庆大学、西南大学

西北地区

甘肃省:(2所中央各部委直属院校) 教育部:兰州大学(兰州市) 国家民委:西北民族大学(兰州市) 陕西省:(7所中央各部委直属院校)

教育部:西安交通大学(西安市)、长安大学(西安市)、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安市)、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陵区)、陕西师范大学(西安市) 工信部:西北工业大学

东北地区

吉林省:(2所中央各部委直属院校)

教育部:吉林大学(长春市)、东北师范大学(长春市) 黑龙江省(3所中央各部委直属院校) 教育部:东北林业大学(哈尔滨市)

工信部: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尔滨市) 辽宁省:(4所中央各部委直属院校)

教育部:大连理工大学(大连市)、东北大学(沈阳市) 交通部:大连海事大学(大连市)

华北地区

北京市(34所中央各部委直属院校) 教育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23所)

工信部: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公安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卫生部:中国协和医科大学 外交部:外交学院 国家民委:中央民族大学 国家体育总局:北京体育大学 中央办公厅: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河北省:(4所中央各部委直属院校)

公安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廊坊市) 司法部: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保定市) 中国地震局:防灾科技学院(三河市) 安监总局:华北科技学院(三河市) 天津市(3所中央各部委直属院校) 教育部:南开大学、天津大学 民用航空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学院 山东省:(2所中央各部委直属院校)

教育部:山东大学(济南市)、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市)

东南地区

安徽省:(2所中央各部委直属院校) 教育部:合肥工业大学(合肥市) 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市) 江苏省:(9所中央各部委直属院校)

教育部: 南京大学(南京市)、东南大学(南京市)、中国矿业大学(徐州市)、河海大学(南京市)、江南大学(无锡市)、南京农业大学(南京市)、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市) 国防科工委: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市)、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市) 上海市:(8所中央各部委直属院校)

教育部: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 湖北省:(8所中央各部委直属院校)

武汉大学(武汉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市)、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市)、武汉理工大学(武汉市)、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市)、华中农业大学(武汉市)、华中师范大学(武汉市)

国家民委:中南民族大学(武汉市) 湖南省:(2所中央各部委直属院校)

教育部: 中南大学(长沙市)、湖南大学(长沙市) 广东省:(3所中央各部委直属院校)

教育部: 中山大学(广州市)、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市) 国务院侨办:暨南大学(广州市) 福建省:(2所中央各部委直属院校) 教育部:厦门大学(厦门市) 国务院侨办:华侨大学(泉州市) 浙江省:(1所中央各部委直属院校) 教育部:浙江大学(杭州市) 山西省(无)、内蒙古自治区(无)、江西省(无)、河南省(无)、广西壮族自治区(无)、海南省(无)、贵州省(无)、云南省(无)、西藏自治区(无)、青海省(无)、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无)

推荐第4篇:,国家有关部委新年出台新举措

2008,国家有关部委新年出台新举措

岁末年初,国家有关部委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新精神,陆续出台一系列关系国计民生的新政策、新举措。为帮助广大读者了解高层有关部委的最新动态,本刊辑录了国家有关部委2008年即将出台和施行的一些重要举措,供大家参考。

一、国家发改委:采取五大措施稳定价格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控总量、稳物价、调结构、促平衡”基调,在部署2008年价格工作时,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毕井泉指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向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的首要任务,着力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二是做好涉农价格管理工作;三是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四是解决民生价格问题;五是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据悉,2008年我国城市供水价格将适当调整。为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实施,2008年国家发改委还将推进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改革。

二、劳动保障部:2008年起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经国务院批准,劳动保障部、财政部最近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2008年1月1日起,为2007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劳动保障部宣布,确保在2008年春节前将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此次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调整水平将高于2007年。调整时将与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缴费水平和年龄等挂钩。记者从劳动保障部了解到,预计到2010年,总体而言,全国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基本养老金将超过1200元。

三、财政部:从五方面加快推进转移支付制度建设

财政部副部长朱志刚在“规范财政转移支付专题座谈会”上指出,必须从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规范转移支付工作的重要性。当前要从加快转移支付制度建设、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加快专款清理整合工作等五个方面着力加快建立与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推进转移支付规范化、透明化、法制化建设。据悉,财政部目前正抓紧起草《财政转移支付暂行条例(讨论稿)》,报国务院批准后,于2008年正式推出。

四、司法部:加大为“三农”服务的力度

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在司法部党组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时强调,司法工作要积极履行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职能,努力为促进民生问题解决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加大为“三农”服务的力度,推进律师事务所与乡村结成法律服务对子,组织农民工法律服务志愿团,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着力研究加强基层法律服务的措施,努力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进步。

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2008年定为“隐患治理年”

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召开的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上,局长李毅中指出:当前的工作是要防范重特大事故,抓手就是搞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大家的一致意见,将2008年定为“隐患治理年”。2008年是继续实现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向2010年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过渡的关键年,最实际的工作就是明年持续深入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治大隐患、防大事故。

六、国家工商总局:将严厉查处供电、供水、供气等强制交易、强制服务行为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周伯华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后将在积极做好反垄断法实施各项准备工作的同时,继续强化反垄断执法工作,严厉查处供电、供水、供气等公用企业滥用垄断地位强制交易、强制服务等行为。将于2008年8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明确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强制交易、强制服务等。

七、人事部:2008年将积极推进职称改革试点

中组部副部长、人事部部长尹蔚民在全国人事厅局长会议上表示,2008年我国将积极推进职称改革试点,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相适应,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研究解决优秀教师晋升高级职称问题。加快推进我国工程师制度改革,促进国际互认,研究解决工程技术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问题。尹蔚民在工作报告中还提出了2008年我国人事工作的主要任务和9项工作重点。

推荐第5篇:国家部委小微企业政策

附件2

国务院及各部委、金融机构扶持

小微企业政策措施汇总

一、国务院及各部委扶持小微企业有关政策

1.2011年10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国九条” ⑴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

⑵清理纠正金融服务不合理收费,切实降低企业融资的实际成本;

⑶拓宽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渠道;

⑷细化对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差异化监管政策; ⑸促进小金融机构改革与发展;

⑹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的基础上促进民间借贷健康发展; ⑺提高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将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至2015年年底并扩大范围;

⑻三年内免征小微企业印花税,将金融企业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延长至2013年年底,将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保险收入减按3%征收营业税的政策,延长至2015年年底;

⑼扩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更多运用间接方式扶持小型微型企业,进一步清理取消和减免部分涉企收费。

2.2011年10月24日财政部公布《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

通知要求,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止,

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3.2011年10月25日银监会出台《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

该补充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点加大对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通知对“商业银行发行小型微型企业专项金融债”的条件进行了明确,而获准发行金融债的银行,该债项所对应的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在计算“小型微型企业调整后存贷比”时,可在分子项中予以扣除。

4.2011年10月31日财政部发布第65号令

决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为,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为,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

5.2011年11月2日科技部联合财政部、银监会等8部委共同出台《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加快实施自主创新战略的若干意见》

其中明确要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综合运用阶段参股、风险补助和投资保障等方式,引导创投机构向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6.2011年11月14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根据通知,免征的22项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

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取的企业注册登记费;

⑵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发票工本费;

⑶海关部门收取的海关监管手续费;

⑷商务部门收取的装船证费、手工制品证书费、纺织品原产地证明书费;

⑸质检部门收取的签发一般原产地证书费、一般原产地证工本费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本费;

⑹贸促会收取的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ATA单证册收费; ⑺国土资源部门收取的土地登记费;

⑻新闻出版部门收取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

⑼农业部门收取的农机监理费(含牌证工本费、安全技术检验费、驾驶许可考试费等)、新兽药审批费、《进口兽药许可证》审批费和已生产兽药品种注册登记费;

⑽林业部门收取的林权证工本费;

⑾旅游部门收取的星级标牌(含星级证书)工本费、A级旅游景区标牌(含证书)工本费、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标牌(含证书)工本费;

⑿清真食品认证费;

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批准设立的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7.2011年11月17日财政部、国税总局公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及上海试点的相关政策

确定了增值税扩围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增值税税率。根据方案,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其中,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适用11%税率,其他技术研发、文化创意、物流等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

8.2011年11月23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债权转股权,是指债权人以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明确了债转股的三种情形:公司经营中债权人与公司之间产生的合同之债转为公司股权,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

9.2011年12月29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应当占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不能低于60%。

10.2012年2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进一步支持

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

这些政策措施包括完善财税支持政策;努力缓解融资困难;加快技术改造,提高装备水平,提升创新能力;加强服务和管理等。

二、金融机构扶持小微企业有关举措

1.中国银行出台的有关扶持举措

对小企业贷款新增1200亿元以上,小企业贷款增速预计超过全行整体贷款平均增速30个百分点以上;全面推广“信贷工厂”服务模式,在各地设立专门服务于小微企业的专营机构和特色支行;筹建20多家村镇银行,专门服务县域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种养专业户等。

2.农业银行出台的有关扶持举措

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全面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对小微企业贷款增量超过1000亿元;对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最高上浮幅度不超过基准利率的30%;对小微企业免收贷款承诺费、资金管理费、咨询费等,对小微企业免收财务顾问费,贷款时不强行推销理财、保险、基金等产品。

3.建设银行出台的有关扶持举措

建行将积极推广“成长之路”“速贷通”“小额通”“信用贷”等为小微企业量身定做的信贷方式,尝试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和集合票据发行规模,帮助其拓宽融资渠道。

4.工商银行(江西省)出台的有关扶持举措

将“网贷通”作为服务小微企业的拳头产品和重要手段,客户通过网银自助提款还款,贷款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实现

了“随时随地、随借随还”;创新担保方式,接受小微企业客户互保、联保等保证方式;除原有的小微企业临时贷款、周转贷款、贴现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外,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又陆续推出了保理、发票融资、商品融资、信用证项下的买方和卖方融资、经营性物业贷款等系列产品。

5.民生银行出台的有关扶持举措

贷款规模新增的60%支持小微企业;500万以下贷款的商户机构开展绿色通道;专门为小微企业埋头金融债,就是特种金融债,成为第一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特种债的银行。

推荐第6篇:最新国家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2013年最新国家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全)

发展改革委管理:国家能源局国家粮食局

国务院办公厅:国家信访局

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国家外国专家局 工信部: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交通运输部:中国民用航空局邮政局

卫生和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

文化部:国家文物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推荐第7篇:国家部委科技项目申报信息

国家部委科技项目申报信息

弓长

国家为支持科技研究及科技产业化,制定了相关政策扶持和资金资助等,现将“科学技术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管理的一些主要科技项目申报信息列举如下,仅供考虑。

一、向“国家科学技术部”申报的科技项目

(一)国家科技发展规划

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2、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

3、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项目(973计划);

4、国家科技支撑计划;

5、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6、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重要科技计划及专项

1、火炬计划;

2、星火计划;

3、科技惠民计划;

4、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

5、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6、国家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计划;

7、科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

8、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9、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

10、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

11、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

二、向“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申报的科技项目

(一)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

1、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简称“产业化项目”);

2、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重大产业技术开发项目(简称“研制开发项目”);

3、国家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简称“工程中心项目”);

4、国家高技术产业技术升级和结构调整项目(简称“升级调整项目”)。

(二)科技专项及财政奖励资金

1、国家信息安全专项;

2、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组织);

3、信息化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

4、微生物制造、绿色农用产品高技术产业化专项;

5、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财政奖励资金;

6、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

三、向“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申报的科技项目

1、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2、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科技重大专项;

3、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

4、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5、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

6、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四、有关说明

1、以上科技项目申报信息,应以“科学技术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每年在网上公示的信息为准;项目申报程序一般是由申报单位向其所在地的归口管理部门逐级上报。

2、以上科技项目申报信息相关网站:

“国家科学技术部”项目:可从国家科学技术部网站(http://)、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网站(http://)下载;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项目:可从http://网站、http://gj.ndrc.gov.cn网站下载;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项目:可从http://网站下载。

通过上述网站,可了解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

推荐第8篇:学风部委员工作总结

2009年度学风部委员工作总结

时间过得很快,在零九年年末,来总结过去一个学期在学生会所作的工作。循着记忆的河流,发现在这一段时间的工作中的点点滴滴都让我在不断成长,不断充实。

回想刚刚进入大学时候,怀着满腔热情进入到体育系学生会这个大团体中,希望可以更好的锻炼自己,使自己可以提高。现在想来这个目标已经实现了很多,在学生会里让我有机会接触到了更多的人和事,让我有机会更好的锻炼了自己的自身能力。

学生会的工作没有小事,事事都不能懈怠,只有努力去做好每一件事才可以更好的达到锻炼的目的。我所在的学风部更是我们体育系学生会的一个重要部门,我们工作的好坏将会影响到到我们整个体育系的学风工作建设,不过这越重要的岗位也越会给我更多的锻炼机会,越可以使我学到更多的东西。

这半个学期里,我们在老师的领导下,我们学风部不断完善工作的方法,所有成员很好的分工合作,很好的提高了工作的效率,整个部门工作开展顺利。

以下三点是我在工作中的总结。

第一,工作中一定要有团队意识。我们学风部是一个团队,学生会也是一个团队。只有在工作中增强团队意识,才能使工作更好的完成。比如查课时,团队合作将可以很好的开展工作。还有老师布置的各种工作,也能在团队的运转下更好的完成。

第二,做事要坚持不懈,在工作中这一点也是我体会最深的。平时学风查课需要我们不断坚持才能使学风出勤率保持在较好的情况。很高兴能在这半年中坚持完成了我的工作。在运动会开展的那几天,特别能体现我们坚持不懈的精神,我们每天都会按时到我们的工作岗位,坚持了完整的三天,为我们学校能取得优异的成绩做到很好的保障。

第三,要善于发现,善于学习。在学生会这个大集体中,有很多的东西值得我去发现与学习。例如从老师、师兄、师姐身上有很多的优点,为人处事的方法值得我去借鉴,这些都可以让我提高。还有就是我觉得在工作中要跟多的去付出、奉献,这可以促使我们的工作很

好的开展。

总之,学生会的工作让我懂得了很多,学到了很多。在这里让我成长,充实。但是我身上还有很多的不足,我要继续努力去学习,是自己更加进步。

体育团总支学风部委员:方晓海

2009年12月18日

推荐第9篇:国家有关部委物流产业项目申报

国家有关部委物流产业项目申报解读

发布时间:2010-07-27 来源: 安徽物流公共信息平台 点击数: 5096

物流业政策介绍主要内容

一、发改委项目申报介绍

二、商务部项目申报介绍

三、财政部项目申报介绍

四、工信部项目申报介绍

一、物流业调整和振兴专项

o《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发[2009]8号)

o《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1号), o《物流业调整和振兴专项投资管理办法》 物流业调整和振兴专项 重点工程项目范围

(一)

(一)多式联运、转运设施工程。依托已有的港口、铁路和公路货站、机场等交通运输设施,在重点地区和综合交通枢纽地区建设的集装箱多式联运中转设施和连接两种以上运输方式的转运设施。

(二)物流园区工程。在物流节点城市、制造业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地区建设的货运服务型、生产服务型、商业服务型、国际贸易服务型或综合服务型物流园区。

(三)城市配送工程。为全社会流通企业和消费者提供专业化服务的物流配送中心。

(四)大宗商品和农村物流工程。大宗商品和特种商品物流项目,鲜活农产品储藏、加工、运输、配送、销售等环节实行温度控制的冷链物流项目,以及农村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项目。

物流业调整和振兴专项 重点工程项目范围

(二)

(五)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工程。为制造企业提供原材料采购、仓储、配送等服务的第三方物流项目。

(六)物流标准和技术推广工程。对现有物流设施的标准化改造项目、国家物流标准推广示范项目、物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项目等。

(七)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工程。信息资源共享的行业和区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以及面向中小企业的物流信息服务平台。

(八)应急物流工程。应急生产、流通、运输和物流企业信息系统和应急物流设施项目。

物流业调整和振兴专项 重点工程项目条件

o项目必须符合《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支持方向和原则,具有一定的经济规模和竞争力,对促进物流业调整和振兴有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

o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城市规划、土地使用、环境保护等前期工作手续齐全,建设资金全部落实,具备开工条件的新建或合规在建项目,对扩大内需具有明显作用,已经竣工或收尾项目不得上报。

o项目单位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银行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o优先支持已被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认定的优质物流企业。 物流业调整和振兴专项 重点工程项目扶持方式

o 物流专项投资安排方式以贷款贴息为主,原则上按项目贷款的实际发生额两年贷款利息安排贴息资金,贴息率不超过当期银行中长期贷款利率;

o对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物流标准和技术推广工程、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工程等项目,可以参照贷款贴息规模给予投资补助。

o凡是申请贷款贴息的,不再安排投资补助;凡是申请投资补助的,不再安排贷款贴息。 o安排给单个项目的贴息或补助资金的最高限额原则上不超过3000万元,且均为一次性安排。 o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贷款贴息或投资补助的物流业重点工程项目,地方各级政府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投入,并在土地、税费、信贷等方面给予支持。

物流业调整和振兴专项 重点工程项目申报和资金下达

o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中央企业(以下统称“申报单位”)根据本办法规定的项目范围及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上报资金申请报告。

o资金申请报告应由乙级以上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 物流业调整和振兴专项 重点工程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包括主管部门、企业性质、现有设施、运营管理模式、组织机构、近三年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

(二)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建设背景、建设内容及规模、技术工艺、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以及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

(三)项目市场分析。包括物流市场规模分析,上、下游对接服务企业的协作意向,以及周边其他同类物流企业现状、申报项目实施后市场份额分析等。

(四)项目设计方案。包括项目总平面图(要详细标明已有设施和拟建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和工艺流程图等。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融资方案及财务评价。包括分项详细投资估算表或投资概算表,融资方案中资金来源的详细说明,财务评价中的主要静态和动态经济指标。

(六)项目风险分析及控制风险措施。包括项目融资风险、建设风险和运营管理风险及相应的控制风险措施等。

(七)项目招标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设备的拟招标规模(数量)和投资额度等。

物流业调整和振兴专项

重点工程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附件(1)

(一)项目单位营业执照,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证书(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A级物流企业等)。

(二)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

(三)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意见。

(四)项目现占地土地证(土地证持有人应与申报项目单位名称一致,不一致须说明原因),新征土地需由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用地预审意见。

(五)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物流业调整和振兴专项

重点工程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附件(2)

(六)项目建设资金(包括企业自有资金、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及银行贷款等)落实的证明材料,其中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须出具项目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和资金进帐单。

(七)项目实施进度的证明,如工程造价、审计等中介机构出具的资金到位和支出情况评审报告,工程进度全景照片及各在建子项工程照片等。

(八)根据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九)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二、国家物流业项目

粮食现代物流专项

o国家发改委粮食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特急 发改经贸[2007]2136号)

o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粮食现代物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改经贸[2008]413号) 国家物流业专项

粮食现代物流项目支持范围

o

(一)散粮中转库;

o

(二)散粮接收、发放设施;o

(三)散粮运输工具;

o

(四)企业粮食物流信息系统和检验检测系统 国家物流业专项

粮食现代物流项目项目支持条件

申请国家投资支持的粮食现代物流项目,必须是 《粮食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确定的六大跨省(区、市)散粮物流通道内的项目,即

o东北流出通道(辽宁、吉林、黑龙江及内蒙古) o黄淮海流出通道(河北、河南、安徽、山东)

o长江中下游通道(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四川、重庆、江苏) o华东沿海流入通道(江苏、上海、浙江、福建) o华南沿海流 入通道(广东、广西、海南)

o京津流入通道(北京、天津、河北、山西);

o同时也必须是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物流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 国家物流业专项

粮食现代物流项目项目支持条件

散粮中转库包括内陆散粮中转库、内河港口散粮中转库、南方销区沿海港口散粮中转库。具体条件是:

(一)内陆散粮中转库:粮食年中转量超过 30 万吨,具备开行火车班列运输的基本运量,具有铁路散粮接收、发放能力。

(二)内河港口散粮中转库:粮食年中转量超过 50 万吨,具有码头散粮接收、发放能力。

(三)南方销区沿海港口散粮中转库:粮食年中转量超过200 万吨,达到班轮运输的基本运量,具有码头散粮接收、发放能力。

国家物流业专项

粮食现代物流项目支持条件

散粮接收、发放设施。在主要散粮物流节点,依托大型粮库、大型粮油加工企业、粮食码头和批发市场建设与散粮车辆配套的铁路专用线、散粮中转码头、卸粮坑、吸粮机、散粮倒运车、出仓机、装车机等散粮接收、发放设施。其中:

o粮食储备库仓容 5 万吨以上,粮食加工企业年加工能力 30 万吨以上,粮食批发市场年交易量 50 万吨以上。

国家物流业专项

粮食现代物流项目支持条件

散粮运输工具。按照跨省(区)主要通道的粮食流量、品种、作业需求,支持大型粮食物流企业增加散粮运输工具。

大型粮食物流企业应具备的条件是:粮食年转运量 100万吨以上(购置散粮火车皮和内河散粮船舶)、年集运量 30 万吨以上(购置散粮汽车)、年转运量 30 万吨以上(购置散粮集装箱)。

国家物流业专项

粮食现代物流项目项目支持条件

企业粮食物流信息系统和检验检测系统.

o根据发展粮食现代物流要求,支持大型粮食物流企业建设信息系统和粮食质量检验检测系统。 国家物流业专项

粮食现代物流项目项目其他条件

(一)符合当地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交通规划,具有优越的区位优势和良好的交通运输条件,能够实现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有效衔接,具备开通固定班轮、班列条件。

(二)项目核准、规划、土地、环境保护等方面手续齐全;涉及散粮码头、铁路专用线建设和改造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港口岸线使用和铁路专用线审批手续。

(三)建设资金基本落实,具备开工条件或者已经开工建设且散粮物流设施完成了部分工程量。

(四)有利于整合现有资源,确保建成后发挥投资效益。国家物流业专项

粮食现代物流项目单位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稳定的粮源,具有粮食物流经营的经验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

(二)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具备较强的资金筹措和经济实力。

(三)近三年没有工商、税务等方面的违规行为。国家物流业专项

粮食现代物流项目扶持方式

o国家主要采取投资补助和贷款贴息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粮食物流项目予以扶持。

o对符合条件的散粮中转库、散粮接收、发放设施以及信息、检验检测项目给予投资补助;对散粮运输工具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支持,贴息年限为两年。

o投资补助及贷款贴息一般不超过散粮相关设施投资的 30%,且补助和贴息资金总额不超过 3000 万元。 o对粮食市场调控有重大影响的国有企业申报的粮食现代物流项目,国家确需安排 3000 万元以上投资的,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

o国家安排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的粮食物流项目,地方各级政府要安排相应配套资金,并在土地、税费、信贷等方面给予支持。

国家物流业专项 粮食现代物流项目申报

o申请国家扶持的粮食现代物流项目,须由项目

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和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 委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同时抄报国家粮食局。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可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同时抄报国家粮食局。

o申报项目须符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物流发展总体规划。 国家物流业专项

粮食现代物流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包括主管部门、企业性质、现有设施、运营管理模式、组织机构、近三年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

(二)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建设性质、建设规模和内容、主要功能、建设进展情况、交通情况、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以及工期安排等。

(三)项目市场分析。包括对项目所在地粮食仓储、中转的现状及项目未来十年散粮中转量预测分析;上、下游对接环节粮食流量、流向分析,上、下游对接服务企业的协作意向等。

国家物流业专项

粮食现代物流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

(四)项目设计方案。包括拟建散粮仓储、装卸设施及运输工艺主要技术参数和工艺流程图、项目总平面图(要详细标明已有设施和拟建设施等)。

(五)项目投资估算、融资方案及财务评价。包括分项详 细投资估算表或投资概算表,融资方案中资金来源的详细说明,财务评价中的主要静态和动态经济指标。

(六)项目风险分析及控制风险措施。包括项目融资风险、建设风险和运营管理风险及相应的控制风险措施等。

(七)项目招标内容,包括土建工程、机电设备、散粮运输工具和接收发放设备的拟招标规模(数量)和投资额度。

国家物流业专项

粮食现代物流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附件

(七)计划单列企业集团申报的项目,须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部门出具是否同意建设的意见。

(八)项目建设资金(包括企业自有资金、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及银行贷款等)落实的证明材料,其中申请贴息的项目须出具项目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和资金进帐单复印件。

(九)项目实施进度的证明,如工程造价、审计等中介机构出具的资金到位和支出情况评审报告,工程进度全景照片及各在建子项工程照片等。

(十)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国家物流业专项

粮食现代物流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附件

(一)地方投资主管部门有关项目批复、核准或备案文件。

(二)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意见。

(三)项目现占地土地证,新征土地需由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用地预审意见。

(四)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五)有关部门出具的港口岸线使用、铁路专用线审批文件(涉及散粮码头、铁路专用线建设和改造的)。

(六)与运输部门和运输企业就散粮运输的合作意见。国家物流业专项农产品批发市场 o

一、背景

o为解决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严重滞后问题,2002年12月,经报国务院同意,原国家计委会同原国家经贸委、农业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方向和建设重点。2003年,国家发改委正式设立农产品批发市场国债专项。2003—2007年连续五年安排国债资金16亿元,带动社会资金200亿元,支持全国459个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升级改造。

国家物流业专项农产品批发市场 o

二、下一阶段支持重点

o国家发改委将组织专家对近年来农产品批发市场国债项目建设成.效进行总结评估,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下一阶段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目标和支持重点。初步考虑,继续支持部分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系统和检验检测系统建设,同时支持低温储藏保鲜、分选加工以及配送中心.等设施建设。

o2009年,国家发改委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3亿元,支持全国91个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系统和检验检测系统建设。

国家物流业专项产品批发市场 o

三、项目管理办法 o(一)申报要求和程序

o根据国家发改委第31号令的有关规定,国家发改委专门制定了农产品批发市场专项实施意见,明确了项目条件、申报程序。项目由省发改委负责申报。申报材料包括资金申请报告和有关附件。

国家物流业专项产品批发市场 o(二)投资补助标准

o按照专家组制定的两大系统技术方案和投资标准,结合最近几年已扶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两大系统投资完成情况和市场规模,平均每个市场补助三四百万元,部分规模特大型市场适当增加补助标准。对西部地区市场条件适当放宽。

三、商务部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工程

工作目标:

o从2009年起,拟用3-5年时间,开展包括示范城市、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和示范技术在内的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工作。通过示范创建,在全国范围内形成35—40个示范城市,70个左右示范园区,300家左右示范企业和一批物流示范技术。在总结示范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带动我国流通领域现代物流整体水平的提升。2009年将首先开展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城市的创建工作。

商务部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工程 工作原则:

o

(一)标准先行、科学评审。坚持标准先行,明确评审程序,规范评审方法,宁缺勿滥,确保评审认定工作程序合理、过程公开、结果公正。符合评审标准的,将由商务部分别授予“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城市(园区、企业、技术)”称号。

o

(二)以点带面、分步实施。物流示范工作拟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09年进行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城市的评审认定工作;第二阶段,从2010年开始进行现代物流示范企业、示范园区和示范技术的评审认定工作;第三阶段,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向全国推广示范经验。

o

(三)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开展现代物流示范工作是商务主管部门推动现代物流发展的一项创新性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大胆探索和实践。要注重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管理体制和机制的创新,健全机构,明确责任,完善制度,推动示范工作深入开展。 o

(四)政策配套,注重实效。对列入示范工作的项目,商务部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相应的政策支持。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积极协调地方有关部门,从税收、融资、土地等各方面给予扶持。

商务部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工程 申报及评审程序: o

(一)申报单位

o流通领域物流示范城市(含计划单列市)由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推荐。 o

(二)申报材料

o1.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文件。 o2.申报城市申请报告书。 o3.申报城市申报表。

o4.申报城市交通及物流相关设施现状图。 商务部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工程 o

(三)评审程序

o1.各地申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申报的物流示范城市原则上不超过2个。

o2.专家评审。商务部委托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组织业内专家进行考察和评审,确定示范城市。 o3.结果公示。将示范城市在商务部网站公示。

o4.发文公布。以商务部文件形式公布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城市名单。 财政部、商务部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

一、支持重点和支持标准

o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农产品\"农超对接\"、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和农资流通体系建设等项目。

财政部、商务部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

(一)“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支持内容和标准。

o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万村千乡农家店和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建设。按照《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加快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通知》(商建发[2009]164号)要求,建设万村千乡农家店、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并经验收合格的,东部地区每个农家店支持4000元、中西部地区每个农家店支持6000元,每个农村商品配送中心按不超过55万元的标准予以支持,农村商品配送中心项目支持资金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财政部、商务部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

(二)“双百市场工程”支持内容和标准

o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建设。按照《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加快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推进\"双百市场工程\"的通知》(商建发[2009]277号)要求,建设改造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并经验收合格的,每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原则上按200万元的标准予以支持,每个农贸市场原则上按50万元的标准予以支持,但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财政部、商务部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

(三)农产品“农超对接”支持内容和标准

o先在河北、吉林、浙江、安徽、江西、山东、青岛、河南、湖北、湖南、海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试点,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支持。按照《商务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做好农产品\"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9]286号),在试点地区实施农产品\"农超对接\"项目并经验收合格的,每个\"农超对接\"项目原则上按200万元的标准予以支持,且不得超过总投资额的70%。其中,鲜活农产品冷链系统或农产品配送中心项目原则上按每个150万元的标准予以支持,鲜活农产品快速检测系统项目原则上每个支持30万元,基地农产品品牌建设项目原则上每个支持20万元,但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财政部、商务部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

(四)汽车摩托车和家电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支持内容和标准

o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按照商务部、财政部关于推进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相关文件的要求,建设汽车摩托车和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及配送中心并经验收合格的,予以支持。具体支持标准由各地财政部门商同级商务部门确定。

财政部、商务部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

(五)农资流通体系建设支持内容和标准

o先在内蒙古、辽宁、黑龙江、广西、贵州、云南、甘肃、宁夏、新疆和新疆兵团试点,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支持。按照《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供销总社关于完善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系的意见》(商建发[2009]98号)以及商务部制定的农资配送中心建设与改造规范(另发),在试点地区建设农资配送中心并经验收合格的,通过以奖代补方式予以支持。每个配送中心原则上按50万元的标准掌握,但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同时不得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其他财政补助政策重复享受。

财政部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 o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包括:

(一)支持新建和改造农家店、农村综合服务社,加快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建设,提升商品配送能力;

(二)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对接,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鲜活农产品冷链系统、快速检测系统、配送中心、物流配送体系等项目;

(三)支持大型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对冷链系统、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安全监控、废弃物处理以及仓储、分拣包装、加工配送等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四)支持县乡农贸市场对经营设施进行标准化改造;

(五)支持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重点培育大型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企业,加强农业生产资料现代仓储物流设施建设;

(六)支持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农村流通网络升级改造;

(七)支持农村物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电子交易平台建设;

财政部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

o支持方式: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和财政补助等支持方式

(一)以奖代补。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于能够制定具体量化评价标准的项目,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支持。在项目实施后,根据规定的标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项目,安排奖励资金。

(二)贷款贴息。对于投资规模大、能够获取银行贷款的项目采取贷款贴息方式予以支持。贴息资金根据实际到位银行贷款、规定的利息率、贷款期限和实际支付的利息数计算。贴息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年贴息率最高不超过当年国家规定的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三)财政补助。对于盈利性弱、公益性强,难以量化评价,不适于以奖代补方式支持的项目采取补助方式予以支持。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资金比例较高及地方财政给予支持的优先安排。

财政部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 o资金审核及拨付

(一)财政部根据专项资金年度支持重点,按照各地相关发展指标并考虑地方财力等因素,将专项资金分配到各省级财政部门并下达资金预算指标,同时按国库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拨付资金。

o

(二)各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商务、供销等相关主管部门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具体操作办法,根据国家规定的年度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和分配的专项资金预算指标,提出具体项目安排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报财政部、商务部、供销总社等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三)省级财政部门可委托相关机构或组织专家对申报专项资金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费用在专项资金中列支,按照不超过专项资金额度的1%掌握,从严控制支出范围。

(四)各地可根据当地财力情况,安排资金支持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建设,并与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统筹使用。

(五)省级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专项资金划拨手续,及时、足额将专项资金拨付中央直属单位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和当年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向财政部申报。财政部按规定进行审核后,下达资金预算并拨付资金。

财政部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 o 专项资金的申报材料一般应包括:

(一)专项资金申请文件;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地税、国税登记证复印件;

(四)申请银行贷款财政贴息的项目,需提供相关银行贷款合同和贷款承诺书等凭证;

(五)项目承担单位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六)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财政部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o《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 o《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7]853号 财政部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o专项资金重点扶持服务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范围包括以下方面: o (一)社区服务、副食品安全服务体系等面向居民生活的服务业; o (二)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等面向农村的服务业;

o (三)第三方物流、连锁配送等商贸流通业、商务服务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业务外包、电子商务等面向生产的服务业;

o (四)其他需支持的重点服务业。 财政部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o专项资金采取奖励、贷款贴息和财政补助等支持方式。

o (一)奖励。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于能够制定具体量化评价标准的项目,采取奖励的方式。在项目实施后,根据规定的标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项目,安排奖励资金。

o (二)贷款贴息。对于符合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和银行贷款条件的项目采取贷款贴息的方式。贴息资金根据实际到位银行贷款、规定的利息率、实际支付的利息数计算。贴息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年贴息率最高不超过当年国家规定的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具体年贴息率由地方财政部门根据上述规定确定。

o (三)财政补助。对于盈利性弱、公益性强,难以量化评价不适于以奖代补方式支持的项目采取财政补助的方式。项目承担单位自有资金比例较高的优先安排。

财政部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o财政部根据年度专项资金支持重点采取因素法将专项资金分配到省并下达资金预算指标,同时按国库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拨付资金。

o 第九条 省级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规定的年度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和分配的专项资金预算指标,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本省的具体项目安排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报财政部审核确认后组织实施。

o 第十条 省级财政部门可委托相关机构或组织专家对本省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费用在专项资金中列支,按照不超过专项资金额度的1.5%掌握。

财政部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o省级财政部门在收到财政部下达的专项资金和项目安排确认通知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专项资金划拨手续,及时、足额将专项资金拨付给项目承担单位。

o 第十二条 中央所属单位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和当年专项资金支持方向,提供符合要求的材料,向财政部直接申报。财政部按规定进行审核后,下达资金预算并直接支付资金。

财政部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o专项资金的申报材料一般应包括: o (一)专项资金申请文件; o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o (三)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地税、国税登记证复印件;

o (四)申请银行贷款财政贴息的项目,需提供相关银行贷款合同和贷款承诺书等凭证; o (五)项目承担单位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o (六)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财政部服务业集聚功能区项目资金

o《关于2009年服务业集聚功能区项目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财办建【2009】122号)

财政部服务业集聚功能区项目资金

o服务业集聚功能区项目资金重点支持商贸园区、物流园区的建设和升级改造,主要包括:

o1.园区的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软件开发及运行维护、设备购置、设施建设、技术培训及宣传; o2.园区的仓储、货场、物流、道路、供水供电、排污和垃圾处理的基础设施建设。 财政部服务业集聚功能区项目资金 o项目资金方式:贷款贴息和财政补助

o对于投资规模较大、能够获取银行贷款的新建项目以及年度贷款1000万元以上的更新改造项目,采取贷款贴息方式予以支持;对于营利性弱、公益性强的改、扩建项目,采取财政补助方式予以支持。

财政部服务业集聚功能区项目资金 o申报主体。项目申报主体包括服务业集聚功能区的日常经营管理公司和承担项目建设任务的企业,具体由省级财政部门审核认定。

o

三、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内容符合上述第一条要求的支持重点 符合下列条件的项目单位,可以申报项目资金 o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营业执照 o2.有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o3.有明确的建设目标、规划和措施 o4.信誉及财务良好,运营规范 o5.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 工信部物流信息化项目

o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物流信息化典型发现和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2010年1月12日)

o申报程序

o项目单位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2009】227号)的规定以及本申报指南的要求,提供必须的申报材料,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行政区域内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择优选定扶持项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申报项目相关资料,一并上报财政部。中央单位根据规定和要求直接向财政部申报项目资金。

o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o

(一)省级财政部门出具的项目资金正式申请文件,文件要对支持项目及理由作简要介绍 o

(二)项目申报单位填写并经省级财政部门确认的“服务业集聚功能区项目资金”申请表

o

(三)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企业资质证明、项目实施规划、可行性报告等材料;申请银行贷款财政贴息的项目,需提供相关银行贷款合同和贷款承诺书等凭证;申请财政补助的项目,需提供具有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项目投入审计报告。

o申报企业应对报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不予受理当年的申报材料并取消今后三年的申报资格。

典型发现和试点示范项目的支持方向

(一)主制造商供应链信息化提升工程。在原材料、装备、消费品、电子和国防工业等重点行业,选择若干有影响力的主制造商,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联动,提升供应链物流信息化发展水平,增强整个供应链的管理和运作能力。促进产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提升从研发设计、采购供应、生产制造、分销配送、售后服务、再制造直至报废回收的管理水平。通过供应链全程管理优化,缩短物流响应时间,提高物品可得率和资金周转率,降低平均库存水平和物流总成本,提高客户满意率和供应链的整体竞争能力。

(二)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工程。重点支持有实际需求、具备可持续发展前景的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推动电子口岸、道路运输危险品监管平台和邮政业监管信息平台等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提高相关政府部门的物流服务和监管能力。推动铁路、公路、水运、航空货运、仓储等行业性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支持跨行业综合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推动面向全国各经济区域、物流节点城市或交通枢纽的区域性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支持面向中小企业的社会化物流管理和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典型发现和试点示范项目的支持方向

(三)重点领域物流信息化提升工程。在石化、钢铁、煤炭、矿产品、汽车及零部件、重大装备、农资和农产品、粮食、棉花、食盐、烟草等重点领域,开展物流信息化建设试点,提高采购、生产、营销和质量保障水平。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物流的跨部门联动与监管信息化建设试点,有效实施流向跟踪、状态监控和来源追溯,规范危险品安全管理,提高对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物流的联合监管能力。提升农产品、食品、药品等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点领域物流信息化水平,提高生产、流通和物流企业的及时响应能力,提高冷链物流信息管理和质量保证水平。提高政府部门应急信息处理和资源调度能力,促进重点生产、运输和流通行业与政府应急信息的互联互通,提高应急物流保障能力。

(四)电子商务与物流服务集成建设工程。推进煤炭、钢铁、粮食等行业性电子商务平台与物流信息化集成健康发展,促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在服装、出版物、小家电等一般消费品领域,开展网络购物与物流配送一体化服务建设试点,提高零售业电子商务与物流服务集成发展的水平。面向农业种养殖和农产品营销,开展农业电子商务和物流服务集成试点,提高农产品流通和农资采购的效率和效益水平。

典型发现和试点示范项目的支持方向

(五)军民结合物流信息化体系建设工程。借鉴军事物流信息标准化建设经验,军民结合共同制订相关技术标准。建立健全军民结合物流信息共享机制,发挥军事物流协同联动、快速反应等优势,优化配置铁路、公路、水运、航空、邮政、仓储等物流资源,提高应对战争、自然灾害、重大疫情和维护社会稳定等突发性事件的物流保障能力,选择基础较好的地区、城市和行业,开展应急物流平台和物流监管平台的军民共建试点。

(六)集装箱多式联运信息化工程。以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大企业参与、重点区域和重要通道突破、信息平台支撑的整体思路,实现“一票到底”、“无缝衔接”的集装箱多式联运全程信息服务,促进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不同运输方式的连接。推进集装箱多式联运的可视化和智能化管理,提高物品流动的定位、跟踪、过程控制等管理和服务水平。

典型发现和试点示范项目的支持方向

(七)重点物流信息化标准研制宣贯工程。研究推广产品与服务分类代码、物流单元编码、托盘编码等物流信息分类编码标准,物流数据元、物流单证等物流信息基础标准,条码和射频识别等物流信息采集标准,信息系统接口、信息交换规范等物流信息交换标准,物流业务流程等物流信息管理标准。重点研究基于XML的报文标准的应用。研究推广条码、射频识别等技术在仓储、配送、集装箱和冷链等业务中的应用标准。推进汽车及零部件、食品、药品、纺织品、农资和农产品等重点行业物流信息化应用标准体系逐步完善。

(八)物流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工程。支持重点企业开展第三代移动通信(3G)、3S(GNSS、GIS、RS)、机器到机器(M2M)、RFID等现代信息和通信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创新与应用。大力支持TD-SCDMA等移动通信技术和北斗导航等全球导航技术在物流管理中的应用。支持利用软件即服务(SaaS)、平台即服务(PaaS)、云计算等技术,开展物流信息技术服务平台建设试点,提高物流信息化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水平。在装备制造、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烟草等具有高附加值或需重点监管的行业,开展物联网应用试点。支持智能交通系统(ITS)、物流基地综合管理系统、智能集装箱管理系统、物流信息管理系统(LMS)以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信息化管理系统等的开发和应用。加强信息安全技术创新和应用,研究和实施物流信息安全管理办法,开展物流信息安全体系建设。支持制造企业、物流企业、信息服务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以及中介机构加强产学研合作,建设一批国家电子商务与物流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提高自主创新发展能力。

项目方案编制内容

1、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企业的隶属部门、企业性质、组织结构、运营管理模式、经营状况、企业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企业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

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实施的背景和依据、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

3、项目实施的原则、思路和目标。

4、项目的技术经济分析。市场需求、技术方案、投资及来源、配套实施条件、项目目前及预期的效率和效益水平。

5、项目实施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包括项目涉及的关键技术、资源聚集、产业协作、政策监管与规制等问题。

6、项目风险评估。包括项目投融资风险、建设风险、运营管理风险、市场风险及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等。

7、项目实施的信息技术解决方案提供商的基本情况。

8、需要的保障条件。项目实施需要什么样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制度环境支持条件,以及在哪些环节上需要当地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进行什么样的制度环境创新。

工信部倍增计划

o《 关于申报2009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倍增计划”贷款贴息项目的通知》(工信厅电子[2009]70号) o支持方向:《2009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 o支持方式:贷款贴息

推荐第10篇:国家部委面试的几点感想 技巧

国家部委面试的几点感想

上周面试的,还在忐忑等待中,说一点感受体会。

一、天时。

面试前后的天气必须事先考虑,春季的北京温度与气候变化快,早面试的是冬末,晚面试的已经是初春。这里需要判断一点,国家部委是好单位,不管外面怎么着,室内暖气都是很足的,所以,男西装女套装之外,可以加个大衣什么的,但里面不要套得很多,否则,暖气加上紧张,你很非常不舒服。人家看你也不舒服。

二、地利。

考前必须看周边交通,即使就在北京上学工作或投店投亲友,我也推荐大家到部委周边找个地方住下。因为,北京的交通太没准了,我面试的时候,有位老兄北京的,两次都迟到,当然,他很淡定,但我想这总有些不好。

选宾馆的时候别太在乎多几十块钱,房间隔音要好,可以跟服务员特别说你睡眠不好,需要一个静的房间。宾馆地点距部委最好走路十分钟以内,前一天最好走一次路线,测一下,你要过的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都要想好,第二天就按这个走。

三、饮食。

早餐就在宾馆解决吧,许多部委是早上八点就开始,你需要更早起来,到处找吃的来不及,而且,宾馆毕竟饮食安全有保障一些。早餐必须吃,就算你昨晚睡得不好没胃口,也要吃一些,因为,面试很消耗体力,当你紧张时心跳快,消耗更多,如果不吃,你的思路与语言都会受影响。

午餐一般由部委提供,部委食堂伙食不差,但你取自助餐时需要注意,一个是别选花了眼,显得这小同学没吃过免费午餐似的,另一个是我个人建议,中午请吃素食——吃肉多了人会犯困,下午你的表现会受影响,另一个原因是,肉纤维塞牙,难受。我见证了一位同去面试的兄弟,一边答专业试题,一边不自觉地想要抠出后牙里的肉丝来,呵呵。

四、节奏。

节奏是整体的,不只是你说话的节奏,还有你整个面试准备到结束一两天的心态,一定不要急。时间再紧,也要看清楚题目要求。我们这次面试是有专业笔试的,有位兄弟没听主考说清要求就琢磨答题的事,结果,答完把考卷带出来了,害得考官追到候考室跟他要卷子。虽然后来考官很好(部委的引导员、考官真的素质很高,很人性化),说理解他的紧张,应该没事,但你想,他自己说不定会很紧张,说不定要影响下面的考试发挥吧。

五、候考。

别的部委如何候考我不知道,我们这个,是同一职位的人在一起的,刚开始大家互相比较陌生,但后来已经谈得比较投机了。我个人的建议是:这种结构化考试还是比较看真本领和日常积累的,互相没必要那么较劲,自然些,另外,互相聊聊天,有助于无领导小组讨论时互相交流的心理准备。

但友情也有个度,候考时互相聊天最好别聊特敏感的一些事,比如公务员待遇,谁有戏谁没戏,谁认识部里什么人之类的。真有这样的人,聊得很开放,这时大家最好听他说,但别接什么话。

六、套路。

千万别背套路。我能感觉到,主考特别烦这个。我答题时有一道题说了一句“这是领导对我的信任”,其实不是想背什么套路,我想说的是,虽然我对这个工作落实中的困难有认识,但还是要落实。就这一句话,我明显感到一位考官不耐烦地摆了一下头,整个身体往外侧动了一下——这是一个非常抵触的下意识动作。直到今天,我想到这一点,仍然怀疑会不会由此影响我的面试分数。所以,劝这里的各位朋友,看看面试资料,听听大家经验,包括辅导班的,但千万别照搬别人的,否则真的不妙。

七、心态。

为什么最后说心态?因为我觉得心态不只是面试前调整情绪的事,而是整个考试如何面对得失的问题。因为考完之后,你还会继续想它,想自己能不能上,即使成绩出来了,你仍然会想,想自己的成功所在,想自己为什么不成功,等等。我想说的是,平常心,淡定,一定要告诉自己,这是一份工作,不是生死大事。即使你得到了它,你仍然需要坚持努力很多年。否则,你会很难过这道槛,成了容易停步,输了容易放弃。这两天一直在盼望出结果,同时在劝自己,虽然努力这么多,虽然得失之间会对家人影响极大,但,还是要淡定,这只是一个过程,这只是一站,无论成败,路还要走下去,每天坚持学一点新东西,做一点这些年一直坚持的事,淡定一点看人家喜欢或不喜欢我,长期坚持下去。

第11篇:国家部委面试题汇总 公务员考试资料

2006年国家部委面试题汇总

2.25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面试题

1.自我介绍

2.为何考这个职位?

3.\"活到老学到老\"如何理解?

4.听别人说有好朋友背后说你坏话,咋办?

5.WTO加入后,对我国产生什么影响?对个人?

6.组织一次活动:外事旅游团来考察,如何接待?如何活动?

7.你个人的优缺点

8.对本岗位了解多少?

-------------- 农业部面试题

1.自我简介。

2.为什么考这个职位?

3.组织一次旅游,简要叙述过程。

4.如果你的上级领导有些习惯你无法忍受,你怎么办?

5.领导交办的事情,你知道是错的,怎么办?

6.有人检举你在这次考试中作弊,你有什么说的吗?

7.你还有什么要问的问题吗?

----------国家计生委面试题

1.你对计生委有多少了解?为什么要考计生委?

2.对计划赶不上变化的理解。

3.对“一个人的优点总是伴随缺点而存在”的理解

4.有人打你,你会怎么办﹖

----------200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国资委面试真题

1.自我介绍,为什么应聘?

2.北冰洋 玫瑰花 面试 企业 足球,将以上词用一段话连接起来,顺序不限。

3.有人认为,聂俊龙、费海胜两位航天员是民族英雄,应予嘉奖;另有人认为,科学家才是民族英雄,更应予以奖励,你的看法。

4.你一同学伪造得奖记录,和你应聘同一公司,希望你不要告发,你怎么办?追问:盗版软件、音像制品很多,你用过没有?

追问:与你所说的诚信是否矛盾,怎么解释?

追问:因此而拒收你,你有什么感想。

5.组织筹备一次会议,你来负责,怎么安排?

6.对以上问题还有什么补充解释没有?

第12篇:国家部委处长晒工资单月收入5700元

国家部委处长晒工资单月收入5700元

2014年04月15日05:07南京日报网 收藏本文

“嫌工资少就辞职啊!”、“工资这么高还嫌少,要不我们换换?”、“工资虽少,灰色收入和隐性福利总不会少吧?”面对网友铺天盖地的质疑,一位中西部基层公务员只能苦笑着表示,“这个‘金饭碗’真没有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么光鲜。”

虽然每逢公务员晒工资“喊穷”,网友总是骂声一片,基层公务员非常辛苦、收入较低却是难以否认的事实。

多位公务员表示,实际工资并不高,灰色收入和隐性福利也不是每个人都能享受到的,而且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展开,很多隐性福利都没有了,收入也更加阳光化了。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公务员局党组书记兼副局长杨士秋表示:“公务员工资应该上涨,目前中央已责成有关部门调研。”

分析人士认为,调整工资结构,解决地区、部门收入失衡应是本轮公务员工资调整的重点,而广大基层公务员将是最大的受益者。

国家部委的处长:月收入5700元

一位国家部委的处级官员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他已经参加工作十余年,眼下每月到手的全部收入是5700元。

而北京市人社局和统计局在2013年6月所公布的2012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223元。不同于“到手平均月收入”,这一数据是照税前工资统计。尽管如此,5700元着实谈不上有多高。

但这位北京的官员欣慰的是,他不必为北京的房价忧心。

由于正式参加工作时间较早,他幸运获得了两次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名额,低价买入大、小两套房,这在其所在的并不强势的部委大院里,属于幸运者。按照他的说法,该部委超过三分之二的人没有或不能足量面积获得国家机关的经济适用房。

是否能获得“福利分房”有一个关键的时间节点——1998年。这是一个特殊的年份,撇开大规模机构改革、国企改制等国家战略的重大调整,这一年开始,从理论层面上讲,我国福利分房时代结束了。

是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这一通知被视为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文件中明确提出,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

尽管如此,各地公务员的“福利分房”并未就此打住,“变相福利分房”屡见不鲜。特别是在北京这样房价高企的地方,“分房”的诱惑大大弥补了公务员对于工资的计较。但随着公务员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新进公务员几乎难再享受“福利分房”的待遇。

不过,相对于企业而言,公务员身份所带来的实际优势还在于:工资中不扣除养老保险,但养老金水平要比一般企业职工高,其养老金替代率可以达到80%以上。

东北省委的科员:月收入2400元

现行的《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享受年终奖金。

在东北某省省委工作的一位副主任科员告诉记者,工资条上的栏目有“基本工资、津贴、用餐补贴、电话与交通等补贴”。这些项目所列数字相加,便是这位年轻公务员的收入。“每月到手收入在2400元左右。此外,每年还能按照一定比例报销取暖费,年底有一些奖金。“上述人士告诉记者。

尽管其所在单位几年前曾有过经适房名额,以低于市场价一半的价格卖给单位工作人员。但是上述人士告诉记者,经适房通常有工作年限的要求,他对此并不抱希望。中西部乡镇的干部:月收入不到2000元

尽管京沪等一线城市在职干部都强调自己收入并不高,但在中西部一些地方公务员看来,其收入已高于当地同样级别干部。

地区间存在的差距在公务员的收入上同样得到体现。

一位欠发达地区的乡镇干部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介绍:同样是处级官员,在她所在的县级市里,一位县级领导每月收入才3000多块。

上述人士向记者详述其收入组成:”收入的组成部分是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扣除保险部分、扣去住房公积金,并扣去一定比例的绩效工资作为年终的奖金发放外,最后每月到手不到2000块。”

这位有着三年工龄的乡镇干部告诉记者,奖金与各地的财政状况挂钩,但去年底因“八项规定”,奖金一分没发,年也过得“寡淡”。

“这样的收入,靠工资真的会饿死,不少人忙着挣钱做自己的事情。”上述人士告诉记者。

基层公务员的焦虑

在现行制度下,公务员工资待遇与行政级别挂钩,但公务员级别的晋升也并非易事。基

层公务员普遍陷入“上升焦虑”。

根据《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在具备学历条件的基础上,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3年以上。

但晋升领导职务并不是一种必然,从科员到科长,从科长到处长,从处长到厅长,从厅长到部长,每一级的跳跃,难度系数都在增加。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加快建立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和聘任人员管理制度。”而实际上,这一分类管理制度在2006年1月开始实施的《公务员法》中已得到明确:“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深圳等地率先已经进行了试点。

杨士秋曾表示:“基层公务员非常辛苦,他们处在第一线,同时由于职级层次决定其收入也比较低,不解决这些问题,基层士气必然受到影响。目前正在全国进行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的试点,试点成熟后可能会全面推开。”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原标题:基层公务员的真实工资单)

第13篇:杜鹰率国家部委联合调研组

杜鹰率国家部委联合调研组(综合一组)深入我县调研并出席座谈会强调:给予具有特殊贡献、特殊地位和特殊困难的赣南苏区以特殊支持,让老区人民和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目标

春回大地百花开,殷切关怀心儿暖。4月13至14日,带着党中央、国务院对老区人民的厚爱,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杜鹰率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人大财经委、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单位共10人组成的国家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部委联合调研组(综合一组)在我县调研,出席座谈会并讲话。杜鹰在讲话中强调,要给予具有特殊贡献、特殊地位和特殊困难的赣南苏区以特殊支持,让老区人民和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目标。

省委书记苏荣,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凌成兴,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赵智勇,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史文清、省发改委主任许爱民、省政府副秘书长朱希、省委办公厅副主任宋玉智、省警卫局局长陈愿涛,市领导彭业明、胡满松、肖明华、李恭进,县委书记何舜平,县委副书记、县长赖晓军、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文俊、县政协主席董世倬,以及县领导陈黎、肖作信、曾德军、郭闽军、邹军、曾令峰、吴晓文、李建军、徐婷婷、刘素华、夏唐耀等陪同调研或出席座谈会。

13日下午,省委书记苏荣率省调研组来到江背镇水沟小学、长山村和来源村调研,了解我县教育工作和农村贫困状况。调研中,苏荣详细询问了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农村“两红”人员住房及“两红”人员遗属危房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情况,了解“三送”工作开展情况,查看了“三送”民情日记等。苏荣对我县认真抓好“三送”工作,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困难,以及选拔优秀村支书进乡镇工作等给予了肯定,并勉励困难群众要坚定信心,在各级党政的关心帮助和自己的努力下,过上好日子。

14日,国家部委联合调研组杜鹰一行首先来到县革命烈士陵园和将军园,向革命烈士敬献了花篮,瞻仰了烈士英名碑,参观了苏区干部好作风陈列馆,在认真听取了每一个展厅的情况介绍后,一个个荡气回肠感人至深的革命故事、一件件弥足珍贵的文物照片、一幅幅再现英勇兴国儿女的历史场景,让调研组一行深受震撼,大家对兴国人民为中国革命作出的巨大牺牲和贡献表示敬仰。

调研组一行还来到县经济开发区江西威保运动器材有限公司了解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听取了解我县经济发展情况和关于在我县设立特殊经济区的情况汇报。下午,调研组一行又驱车百余里来到枫边乡石印村山阳寨和城岗乡白石村,详细了解我县革命旧址旧居保护情况,并深入到低保户、困难户、“两红”人员遗属家中,了解村民的生产生活状况,为他们送上慰问金和食用油、大米等。

在石印村困难户欧阳榜森家中,杜鹰抬头仔细打量破旧的房屋。当知悉这里正是红军医院第二分院旧址时,杜鹰久久凝视。杜鹰关切地问欧阳榜森家里有几口人,家里的经济来源,一年有多少收入等。听着欧阳榜森反映的困难和希望解决的问题,杜鹰点头说道:“你们的先辈为革命做出了巨大的牺牲,祖国不会忘记你们。有国家的好政策,你们的勤劳努力,一定能改变现状,过上好日子。”在兴国宾馆会议中心召开的座谈会上,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史文清汇报了赣州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有关情况和有关请求事项,县委书记何舜平汇报了我县发展情况、面临困难和有关请求事项。

在认真听取了市县两级的汇报发言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杜鹰作了重要讲话,他说,通过此行调研,对兴国等赣南苏区有了一个整体的、初步的认识和了解,感觉赣南苏区概括起来有四个特殊:作出了特殊贡献、有特殊地位、存在特

殊困难、需要特殊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在历史上为中国革命和新中国建立作出了重大贡献和巨大牺牲。经过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不懈努力和艰苦奋斗,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的面貌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但同时也确实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与全国同步实现小康的任务异常繁重。

杜鹰指出,下一步调研组的工作将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明确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战略定位和奋斗目标;二是在深化认识赣南苏区区情的基础上,确定发展思路和重点任务,坚持输血与造血并重,优先解决突出的民生问题,完善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立足赣南比较优势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形成经济发展与改善民生良性循环的路子;三是在国家现有的政策框架下,给予特殊政策支持,扶持帮助赣南苏区振兴发展。

杜鹰表示,短短四天半的时间里,调研组成员掌握了第一手鲜活的情况、资料和数据,也特别感受到了赣南苏区干部优良的工作作风,广大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淳朴深厚的感情,这更加增强了调研组做好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的责任感。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不仅是赣南同志的责任,是江西同志的责任,也是我们国家部委所有来赣南调研和没来调研的同志共同的责任。调研组一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与江西尤其是赣州密切配合,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未来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特别是要研究拟定有关支持政策和措施,大力支持赣南等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力争交上一份党中央国务院认可、苏区群众满意的答卷。

省委书记苏荣在座谈中表示,这次杜鹰同志带着党中央、国务院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的亲切关怀,带领42个国家部委的140多名同志到兴国等赣南苏区调研,为促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制定特殊的政策,体现了对苏区人民的深厚感情,我代表省委、省政府表示衷心的感谢。相信有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有国家各部委的关心帮助,赣南苏区振兴一定会实现。

李志海 林剑谢庆 报道

第14篇:国家部委有关保健食品相关法规汇总

国家部委有关保健食品相关法规汇总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为保障保健食品的安全,加强相关的监督管理,国家部委出台了相关法规,食品伙伴网特汇总于此,仅供参考。

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国食药监许[2011]129号)

卫生部关于保健食品中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复函(卫监督函〔2011〕110号)

关于加强保健食品原料监督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1]123号)

关于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化妆品非法添加行为的通知(国食药监稽[2011]223号)

保健食品技术审评要点(国食药监许[2011]210号)

关于暂停生产销售有关保健食品的紧急通知(食药监办许[2011]82号)

关于规范保健食品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国食药监保化[2011]321号)

关于征求《保健食品技术审评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食药监许函[2011]145号)

关于保健食品产品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办许[2011]17号)

保健食品注册申报资料项目要求补充规定(国食药监许[2011]24号)

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国食药监许[2010]423号)

关于加快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食药监许[2010]410号)

关于加强含蜂胶原料保健食品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食药监办许[2010]131号)

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国食药监许[2010]423号)

关于印发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审查方法与评价准则的通知(卫法监发[2003]77号)

关于征求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意见和建议的函(食药监许函[2010]356号)

关于再次征求《保健食品注册检验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意见的函(食药监许函[2010]369号)

关于跨境生产保健食品产品申报有关事宜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363号)

保健食品再注册技术审评要点(国食药监许[2010]390号)

关于开展保健食品生产情况调查申报的通知(食药监稽函[2010]7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100号)

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机构装备基本标准(2011-2015年)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402号)

保健食品消费警示公告(国家药监局公告2010年第14号)

关于限制以甘草、麻黄草、苁蓉和雪莲及其产品原料生产保健食品的通知(卫法监发[2001]188号)

关于不再审批以熊胆粉和肌酸为原料生产的保健食品的通告(卫法监发[2001]267号)

关于印发以酶制剂等为原料的保健食品评审规定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100号)

关于印发核酸类保健食品评审规定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27号)

关于启用新的保健食品各种申请表相关事宜的公告(国食药监注[2003]291号)

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意见(国食药监食[2009]119号)

关于完善保健食品审评审批机制的意见(国食药监许[2011]93号)

保健食品注册检验机构遴选管理办法(国食药监许[2011]174号 )

保健食品注册检验复核检验管理办法(国食药监许[2011]173号)

保健食品注册检验复核检验规范(国食药监许[2011]173号)

关于印发保健食品注册检验复核检验管理办法和规范两个文件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1]173号)

卫生部关于保健食品等三类食品原料有关问题说明

卫生部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和新资源食品原料有关问题的说明

核酸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国食药监注[2005]202号)

真菌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国食药监注[2005]202号)

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补充规定(试行)(国食药监注[2005]202号)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6号)

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局令第19号)

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国食药监市[2005]211号)

保健食品命名规定(试行)(国食药监注[2007]304号)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

关于集中检查核酸类保健食品广告违法问题的通知(工商广字(2001)第95号)

关于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的通知(工商广字(2000)第257号)

关于保健食品监管法律依据的意见(食药监办许函〔2009〕266号)

保健食品样品试制和试验现场核查规定(试行)(国食药监注[2005]261号)

关于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5]31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注册现场核查及试验检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7]11号)

关于更改核酸类保健食品不适宜人群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7]674号)

关于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添加等专项检查的通知(食药监办许[2010]52号)

2010年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国食药监稽[2010]186号)

卫生部关于印发真菌类和益生菌类保健食品评审规定的通知(卫法监发〔2001〕84号)

益生菌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国食药监注[2005]202号)

野生动植物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国食药监注[2005]202号)

氨基酸螯合物等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国食药监注[2005]202号)

应用大孔吸附树脂分离纯化工艺生产的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国食药监注[2005]202号)

关于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的通知(食药监办许[2010]34号 )

关于以红曲等为原料保健食品产品申报与审评有关事项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2号)

保健食品审评专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食药监许函[2010]196号)

关于保健食品申请人变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4号)

关于保健食品申请人变更受理与技术审评有关问题的通知(食药监许函[2010]135号)

关于保健食品再注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300号)

保健食品审评专家管理办法(国食药监许[2010]28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人体试食试验有关工作的通知(食药监许函[2009]131号)

关于调整保健食品审批工作流程的通知(食药监办许函[2009]81号)

关于不饱和脂肪酸类保健食品审评问题的复函(食药监注便函〔2007〕251号)

关于印发保健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的通知(食药监办许[2010]88号)

关于征求《保健食品再注册技术审评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食药监许函[2010]352号)

保健食品再注册技术审评要点(征求意见稿)(食药监许函[2010]352号)

关于规范保健食品技术转让问题的通知(卫法监发〔2001〕71号)

第15篇:七部委

七部委关于开展落实《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专项

检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外事办公室、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国资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中央企业:

近年来,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快速发展,规模日益扩大。2009年,对外承包工程逆势而上,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充分肯定。今年以来,此项业务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2008年9月1日,《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7号,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以来,各级政府部门、广大企业认真学习贯彻《条例》,企业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强化规范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面对金融危机,沉着应对、积极拼搏,主动调整经营战略,推动对外承包工程在逆势中迅速企稳,继续保持较好较快发展,为稳外需、保增长、促就业做出了积极贡献。

当前,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及对外承包工程近年来的稳健发展已为此项业务进一步转变增长方式营造了更加宽松和适宜的环境。新形势要求我们在继续应对危机,保持业务平稳较快发展的同时,通过更加全面和深入地贯彻《条例》,不断完善对业务的促进与规范,增强业务发展的科学性,更好地处理当前与长远,规模与质量,速度与效益的关系,将工作重心进一步向转变增长方式上转移,不断推动此项业务又好又快发展。

为此,商务部、外交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资委、安全监管总局(以下统称有关部门)决定组织省级和计划单列市商务、外事、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国资、安全监管主管部门和驻外使(领)馆,于2010年5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以 “推动业务科学发展、加快转变增长方式、强化规范经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完善业务促进” 为目标,开展贯彻落实《条例》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检查,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培训和贯彻力度,使各企业和各有关方面进一步加深对《条例》作为业务科学发展法律支撑和规范管理法律依据的纲领性文件的理解,提高对《条例》在规范、促进对外承包工程发展方面所具有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充分发挥《条例》对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增强综合竞争力、实施品牌战略、开拓国际市场的指导作用;二是进一步增强和提高有关企业认真学习领会并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通过原原本本地学习《条例》,熟悉《条例》内容,认真对照检查,自觉纠正和消除经营管理中的偏差和隐患,进一步强化规范经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三是汇总梳理业务发展和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地方及各有关方面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集中力量依据《条例》制定和完善促进对外承包工程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业务服务体系和风险保障体制;四是将工作重心进一步向转变增长方式上转移,提高业务整体水平和技术含量,增强业务发展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二、对照检查内容

企业应按照《条例》规定逐条对照检查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包括:未获得经营资格擅自开展对外承包工程;未办理项目投(议)标许可;不服从行业组织协调;未履行合同规定按期保质实施项目;转包或层层分包项目;未与派出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未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责任。

三、检查方式

中央企业在有关部门监督下开展自查。地方企业在注册地省级、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监督下自查。驻外使(领)馆对国内企业在驻在国开展承包工程情况进行一线检查。

有关部门对企业自查、地方检查、境外项目情况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地方、驻外使(领)馆要指导、督促企业正确认识开展专项检查的意义和目的。各级政府部门、企业要成立工作组,指定联系人,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各级政府部门对企业落实《条例》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认真梳理、归纳、总结,指导、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对于企业在开展业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对于自觉贯彻落实《条例》的企业给予表彰;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又未及时整改的企业进行查处。

同时,各部门、地方要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利用各种媒体积极宣传《条例》和企业贯彻落实《条例》取得的成果。对外承包工程商会要设立投诉部门和电话,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将受到表彰和处罚的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

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中央企业在专项检查期间每月30日前向商务部和有关部门报送专题工作简报,抄送承包商会,通报各项工作落实、进展情况,总结成功经验和企业自觉贯彻落实《条例》等情况。

五、具体安排

(一)深入学习阶段(2010年5月)

企业在各级政府部门和驻外使(领)馆指导、监督下,开展学习《条例》活动。(《条例》详见www.daodoc.com,合作司子站,政策规定)。

(二)完善提高阶段(2010年6月-2010年11月)

企业按照《条例》规定逐一对照检查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提出政策建议,并形成总结报告。9月30日前,中央企业将总结报告报送承包商会;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地方企业总结报告进行梳理、汇总后通报承包商会;境外企业总结报告由驻在国使(领)馆(经商处)汇总后通报承包商会,抄送相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

有关部门、承包商会组成工作组赴企业、地方、有关国家进行抽查,并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对中央企业进行表彰、查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地方企业进行表彰、查处。有关表彰、查处情况通报承包商会。承包商会将受到表彰、查处的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

(三)分析总结阶段(2010年12月)

承包商会对中央、地方、境外企业总结报告及对企业的表彰、查处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后报送商务部和有关部门。

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按照《条例》规定制订相应的规范、促进和保障措施并报送商务部和有关部门。

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对专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研究相应的促进和保障措施,起草总结报告报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O一O年四月十六日

第16篇:国家有关部委物流产业项目申报解读

国家有关部委物流产业项目申报解读

物流业政策介绍主要内容

一、发改委项目申报介绍

二、商务部项目申报介绍

三、财政部项目申报介绍

四、工信部项目申报介绍 物流业调整和振兴专项

o《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发[2009]8号)

o《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1号),

o《物流业调整和振兴专项投资管理办法》 物流业调整和振兴专项 重点工程项目范围

(一)

(一)多式联运、转运设施工程。依托已有的港口、铁路和公路货站、机场等交通运输设施,在重点地区和综合交通枢纽地区建设的集装箱多式联运中转设施和连接两种以上运输方式的转运设施。

(二)物流园区工程。在物流节点城市、制造业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地区建设的货运服务型、生产服务型、商业服务型、国际贸易服务型或综合服务型物流园区。

(三)城市配送工程。为全社会流通企业和消费者提供专业化服务的物流配送中心。

(四)大宗商品和农村物流工程。大宗商品和特种商品物流项目,鲜活农产品储藏、加工、运输、配送、销售等环节实行温度控制的冷链物流项目,以及农村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项目。 物流业调整和振兴专项 重点工程项目范围

(二)

(五)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工程。为制造企业提供原材料采购、仓储、配送等服务的第三方物流项目。

(六)物流标准和技术推广工程。对现有物流设施的标准化改造项目、国家物流标准推广示范项目、物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项目等。

(七)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工程。信息资源共享的行业和区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以及面向中小企业的物流信息服务平台。

(八)应急物流工程。应急生产、流通、运输和物流企业信息系统和应急物流设施项目。

物流业调整和振兴专项 重点工程项目条件

o项目必须符合《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支持方向和原

2 则,具有一定的经济规模和竞争力,对促进物流业调整和振兴有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

o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城市规划、土地使用、环境保护等前期工作手续齐全,建设资金全部落实,具备开工条件的新建或合规在建项目,对扩大内需具有明显作用,已经竣工或收尾项目不得上报。

o项目单位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银行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o优先支持已被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认定的优质物流企业。 物流业调整和振兴专项 重点工程项目扶持方式

o 物流专项投资安排方式以贷款贴息为主,原则上按项目贷款的实际发生额两年贷款利息安排贴息资金,贴息率不超过当期银行中长期贷款利率;

o对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物流标准和技术推广工程、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工程等项目,可以参照贷款贴息规模给予投资补助。

o凡是申请贷款贴息的,不再安排投资补助;凡是申请投资补助的,不再安排贷款贴息。

o安排给单个项目的贴息或补助资金的最高限额原则上不超过3000万元,且均为一次性安排。

o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贷款贴息或投资补助的物流业重点工

3 程项目,地方各级政府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投入,并在土地、税费、信贷等方面给予支持。 物流业调整和振兴专项 重点工程项目申报和资金下达

o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中央企业(以下统称“申报单位”)根据本办法规定的项目范围及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上报资金申请报告。

o资金申请报告应由乙级以上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 物流业调整和振兴专项

重点工程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包括主管部门、企业性质、现有设施、运营管理模式、组织机构、近三年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

(二)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建设背景、建设内容及规模、技术工艺、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以及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

(三)项目市场分析。包括物流市场规模分析,上、下游对接服务企业的协作意向,以及周边其他同类物流企业现状、申报项目实施后市场份额分析等。

(四)项目设计方案。包括项目总平面图(要详细标明已有设施和拟建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和工艺流程图等。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融资方案及财务评价。包括分项详

4 细投资估算表或投资概算表,融资方案中资金来源的详细说明,财务评价中的主要静态和动态经济指标。

(六)项目风险分析及控制风险措施。包括项目融资风险、建设风险和运营管理风险及相应的控制风险措施等。

(七)项目招标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设备的拟招标规模(数量)和投资额度等。

物流业调整和振兴专项

重点工程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附件(1)

(一)项目单位营业执照,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证书(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A级物流企业等)。

(二)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

(三)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意见。

(四)项目现占地土地证(土地证持有人应与申报项目单位名称一致,不一致须说明原因),新征土地需由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用地预审意见。

(五)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物流业调整和振兴专项

重点工程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附件(2)

(六)项目建设资金(包括企业自有资金、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及银行贷款等)落实的证明材料,其中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须出具项目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和资金

5 进帐单。

(七)项目实施进度的证明,如工程造价、审计等中介机构出具的资金到位和支出情况评审报告,工程进度全景照片及各在建子项工程照片等。

(八)根据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九)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国家物流业项目 粮食现代物流专项

o国家发改委粮食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特急 发改经贸[2007]2136号)

o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粮食现代物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改经贸[2008]413号) 国家物流业专项

粮食现代物流项目支持范围 o

(一)散粮中转库;

o

(二)散粮接收、发放设施;o

(三)散粮运输工具;

o

(四)企业粮食物流信息系统和检验检测系统 国家物流业专项

粮食现代物流项目项目支持条件

申请国家投资支持的粮食现代物流项目,必须是 《粮食现

6 代物流发展规划》确定的六大跨省(区、市)散粮物流通道内的项目,即

o东北流出通道(辽宁、吉林、黑龙江及内蒙古) o黄淮海流出通道(河北、河南、安徽、山东)

o长江中下游通道(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四川、重庆、江苏)

o华东沿海流入通道(江苏、上海、浙江、福建) o华南沿海流 入通道(广东、广西、海南) o京津流入通道(北京、天津、河北、山西);

o同时也必须是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物流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 国家物流业专项

粮食现代物流项目项目支持条件

散粮中转库包括内陆散粮中转库、内河港口散粮中转库、南方销区沿海港口散粮中转库。具体条件是:

(一)内陆散粮中转库:粮食年中转量超过 30 万吨,具备开行火车班列运输的基本运量,具有铁路散粮接收、发放能力。

(二)内河港口散粮中转库:粮食年中转量超过 50 万吨,具有码头散粮接收、发放能力。

(三)南方销区沿海港口散粮中转库:粮食年中转量超过200 万吨,达到班轮运输的基本运量,具有码头散粮接收、发放

7 能力。

国家物流业专项

粮食现代物流项目支持条件

散粮接收、发放设施。在主要散粮物流节点,依托大型粮库、大型粮油加工企业、粮食码头和批发市场建设与散粮车辆配套的铁路专用线、散粮中转码头、卸粮坑、吸粮机、散粮倒运车、出仓机、装车机等散粮接收、发放设施。其中: o粮食储备库仓容 5 万吨以上,粮食加工企业年加工能力 30 万吨以上,粮食批发市场年交易量 50 万吨以上。 国家物流业专项

粮食现代物流项目支持条件

散粮运输工具。按照跨省(区)主要通道的粮食流量、品种、作业需求,支持大型粮食物流企业增加散粮运输工具。 大型粮食物流企业应具备的条件是:粮食年转运量 100万吨以上(购臵散粮火车皮和内河散粮船舶)、年集运量 30 万吨以上(购臵散粮汽车)、年转运量 30 万吨以上(购臵散粮集装箱)。 国家物流业专项

粮食现代物流项目项目支持条件 企业粮食物流信息系统和检验检测系统.o根据发展粮食现代物流要求,支持大型粮食物流企业建设信息系统和粮食质量检验检测系统。

8 国家物流业专项

粮食现代物流项目项目其他条件

(一)符合当地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交通规划,具有优越的区位优势和良好的交通运输条件,能够实现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有效衔接,具备开通固定班轮、班列条件。

(二)项目核准、规划、土地、环境保护等方面手续齐全;涉及散粮码头、铁路专用线建设和改造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港口岸线使用和铁路专用线审批手续。

(三)建设资金基本落实,具备开工条件或者已经开工建设且散粮物流设施完成了部分工程量。

(四)有利于整合现有资源,确保建成后发挥投资效益。国家物流业专项

粮食现代物流项目单位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稳定的粮源,具有粮食物流经营的经验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

(二)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具备较强的资金筹措和经济实力。

(三)近三年没有工商、税务等方面的违规行为。国家物流业专项

粮食现代物流项目扶持方式

o国家主要采取投资补助和贷款贴息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粮食物流项目予以扶持。

9 o对符合条件的散粮中转库、散粮接收、发放设施以及信息、检验检测项目给予投资补助;对散粮运输工具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支持,贴息年限为两年。

o投资补助及贷款贴息一般不超过散粮相关设施投资的 30%,且补助和贴息资金总额不超过 3000 万元。 o对粮食市场调控有重大影响的国有企业申报的粮食现代物流项目,国家确需安排 3000 万元以上投资的,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

o国家安排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的粮食物流项目,地方各级政府要安排相应配套资金,并在土地、税费、信贷等方面给予支持。 国家物流业专项 粮食现代物流项目申报

o申请国家扶持的粮食现代物流项目,须由项目

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和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 委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同时抄报国家粮食局。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可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同时抄报国家粮食局。

o申报项目须符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物流发展总体规划。 国家物流业专项

粮食现代物流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

10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包括主管部门、企业性质、现有设施、运营管理模式、组织机构、近三年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

(二)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建设性质、建设规模和内容、主要功能、建设进展情况、交通情况、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以及工期安排等。

(三)项目市场分析。包括对项目所在地粮食仓储、中转的现状及项目未来十年散粮中转量预测分析;上、下游对接环节粮食流量、流向分析,上、下游对接服务企业的协作意向等。 国家物流业专项

粮食现代物流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

(四)项目设计方案。包括拟建散粮仓储、装卸设施及运输工艺主要技术参数和工艺流程图、项目总平面图(要详细标明已有设施和拟建设施等)。

(五)项目投资估算、融资方案及财务评价。包括分项详 细投资估算表或投资概算表,融资方案中资金来源的详细说明,财务评价中的主要静态和动态经济指标。

(六)项目风险分析及控制风险措施。包括项目融资风险、建设风险和运营管理风险及相应的控制风险措施等。

(七)项目招标内容,包括土建工程、机电设备、散粮运输

11 工具和接收发放设备的拟招标规模(数量)和投资额度。 国家物流业专项

粮食现代物流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附件

(七)计划单列企业集团申报的项目,须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部门出具是否同意建设的意见。

(八)项目建设资金(包括企业自有资金、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及银行贷款等)落实的证明材料,其中申请贴息的项目须出具项目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和资金进帐单复印件。

(九)项目实施进度的证明,如工程造价、审计等中介机构出具的资金到位和支出情况评审报告,工程进度全景照片及各在建子项工程照片等。

(十)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国家物流业专项

粮食现代物流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附件

(一)地方投资主管部门有关项目批复、核准或备案文件。

(二)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意见。

(三)项目现占地土地证,新征土地需由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用地预审意见。

(四)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五)有关部门出具的港口岸线使用、铁路专用线审批文件(涉及散粮码头、铁路专用线建设和改造的)。

(六)与运输部门和运输企业就散粮运输的合作意见。国家物流业专项农产品批发市场 o

一、背景

o为解决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严重滞后问题,2002年12月,经报国务院同意,原国家计委会同原国家经贸委、农业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方向和建设重点。2003年,国家发改委正式设立农产品批发市场国债专项。2003—2007年连续五年安排国债资金16亿元,带动社会资金200亿元,支持全国459个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升级改造。 国家物流业专项农产品批发市场 o

二、下一阶段支持重点

o国家发改委将组织专家对近年来农产品批发市场国债项目建设成.效进行总结评估,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下一阶段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目标和支持重点。初步考虑,继续支持部分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系统和检验检测系统建设,同时支持低温储藏保鲜、分选加工以及配送中心.等设施建设。

13 o2009年,国家发改委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3亿元,支持全国91个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系统和检验检测系统建设。

国家物流业专项产品批发市场 o

三、项目管理办法 o(一)申报要求和程序

o根据国家发改委第31号令的有关规定,国家发改委专门制定了农产品批发市场专项实施意见,明确了项目条件、申报程序。项目由省发改委负责申报。申报材料包括资金申请报告和有关附件。

国家物流业专项产品批发市场 o(二)投资补助标准

o按照专家组制定的两大系统技术方案和投资标准,结合最近几年已扶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两大系统投资完成情况和市场规模,平均每个市场补助三四百万元,部分规模特大型市场适当增加补助标准。对西部地区市场条件适当放宽。

商务部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工程 工作目标:

o从2009年起,拟用3-5年时间,开展包括示范城市、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和示范技术在内的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工作。通过示范创建,在全国范围内形成35—40个示范城市,

14 70个左右示范园区,300家左右示范企业和一批物流示范技术。在总结示范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带动我国流通领域现代物流整体水平的提升。2009年将首先开展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城市的创建工作。 商务部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工程 工作原则:

o

(一)标准先行、科学评审。坚持标准先行,明确评审程序,规范评审方法,宁缺勿滥,确保评审认定工作程序合理、过程公开、结果公正。符合评审标准的,将由商务部分别授予“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城市(园区、企业、技术)”称号。

o

(二)以点带面、分步实施。物流示范工作拟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09年进行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城市的评审认定工作;第二阶段,从2010年开始进行现代物流示范企业、示范园区和示范技术的评审认定工作;第三阶段,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向全国推广示范经验。

o

(三)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开展现代物流示范工作是商务主管部门推动现代物流发展的一项创新性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大胆探索和实践。要注重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管理体制和机制的创新,健全机构,明确责任,完善制度,推动示范工作深入开展。

o

(四)政策配套,注重实效。对列入示范工作的项目,商

15 务部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相应的政策支持。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积极协调地方有关部门,从税收、融资、土地等各方面给予扶持。

商务部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工程 申报及评审程序: o

(一)申报单位

o流通领域物流示范城市(含计划单列市)由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推荐。 o

(二)申报材料

o1.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文件。 o2.申报城市申请报告书。 o3.申报城市申报表。

o4.申报城市交通及物流相关设施现状图。 商务部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工程 o

(三)评审程序

o1.各地申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申报的物流示范城市原则上不超过2个。

o2.专家评审。商务部委托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组织业内专家进行考察和评审,确定示范城市。 o3.结果公示。将示范城市在商务部网站公示。

o4.发文公布。以商务部文件形式公布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城市名单。

16 财政部、商务部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

一、支持重点和支持标准

o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农产品\"农超对接\"、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和农资流通体系建设等项目。

财政部、商务部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

(一)“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支持内容和标准。

o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万村千乡农家店和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建设。按照《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加快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通知》(商建发[2009]164号)要求,建设万村千乡农家店、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并经验收合格的,东部地区每个农家店支持4000元、中西部地区每个农家店支持6000元,每个农村商品配送中心按不超过55万元的标准予以支持,农村商品配送中心项目支持资金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财政部、商务部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

(二)“双百市场工程”支持内容和标准

o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建设。按照《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加快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推进\"双百市场工程\"的通知》(商建发[2009]277号)要求,建设改造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并经验收合格的,每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原则上按200万元的标准予以支持,每个农贸

17 市场原则上按50万元的标准予以支持,但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财政部、商务部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

(三)农产品“农超对接”支持内容和标准

o先在河北、吉林、浙江、安徽、江西、山东、青岛、河南、湖北、湖南、海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试点,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支持。按照《商务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做好农产品\"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9]286号),在试点地区实施农产品\"农超对接\"项目并经验收合格的,每个\"农超对接\"项目原则上按200万元的标准予以支持,且不得超过总投资额的70%。其中,鲜活农产品冷链系统或农产品配送中心项目原则上按每个150万元的标准予以支持,鲜活农产品快速检测系统项目原则上每个支持30万元,基地农产品品牌建设项目原则上每个支持20万元,但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财政部、商务部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

(四)汽车摩托车和家电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支持内容和标准

o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按照商务部、财政部关于推进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相关文件的要求,建设汽车摩托车和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及配送中心并经验收合格的,予以支持。具体支持标准由各地财政部门商同级商务部

18 门确定。

财政部、商务部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

(五)农资流通体系建设支持内容和标准

o先在内蒙古、辽宁、黑龙江、广西、贵州、云南、甘肃、宁夏、新疆和新疆兵团试点,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支持。按照《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供销总社关于完善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系的意见》(商建发[2009]98号)以及商务部制定的农资配送中心建设与改造规范(另发),在试点地区建设农资配送中心并经验收合格的,通过以奖代补方式予以支持。每个配送中心原则上按50万元的标准掌握,但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同时不得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其他财政补助政策重复享受。

财政部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 o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包括:

(一)支持新建和改造农家店、农村综合服务社,加快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建设,提升商品配送能力;

(二)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对接,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鲜活农产品冷链系统、快速检测系统、配送中心、物流配送体系等项目;

19

(三)支持大型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对冷链系统、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安全监控、废弃物处理以及仓储、分拣包装、加工配送等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四)支持县乡农贸市场对经营设施进行标准化改造;

(五)支持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重点培育大型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企业,加强农业生产资料现代仓储物流设施建设;

(六)支持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农村流通网络升级改造;

(七)支持农村物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财政部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

o支持方式: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和财政补助等支持方式

(一)以奖代补。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于能够制定具体量化评价标准的项目,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支持。在项目实施后,根据规定的标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项目,安排奖励资金。

20

(二)贷款贴息。对于投资规模大、能够获取银行贷款的项目采取贷款贴息方式予以支持。贴息资金根据实际到位银行贷款、规定的利息率、贷款期限和实际支付的利息数计算。贴息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年贴息率最高不超过当年国家规定的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三)财政补助。对于盈利性弱、公益性强,难以量化评价,不适于以奖代补方式支持的项目采取补助方式予以支持。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资金比例较高及地方财政给予支持的优先安排。

财政部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 o资金审核及拨付

(一)财政部根据专项资金年度支持重点,按照各地相关发展指标并考虑地方财力等因素,将专项资金分配到各省级财政部门并下达资金预算指标,同时按国库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拨付资金。

o

(二)各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商务、供销等相关主管部门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具体操作办法,根据国家规定的年度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和分配的专项资金预算指标,提出具体项目安排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报财政部、商务部、供销总社等部

21 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三)省级财政部门可委托相关机构或组织专家对申报专项资金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费用在专项资金中列支,按照不超过专项资金额度的1%掌握,从严控制支出范围。

(四)各地可根据当地财力情况,安排资金支持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建设,并与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统筹使用。

(五)省级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专项资金划拨手续,及时、足额将专项资金拨付中央直属单位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和当年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向财政部申报。财政部按规定进行审核后,下达资金预算并拨付资金。 财政部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 o 专项资金的申报材料一般应包括:

(一)专项资金申请文件;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地税、国税登记证复印件;

22

(四)申请银行贷款财政贴息的项目,需提供相关银行贷款合同和贷款承诺书等凭证;

(五)项目承担单位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六)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财政部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o《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 o《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7]853号

财政部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o专项资金重点扶持服务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范围包括以下方面:

o (一)社区服务、副食品安全服务体系等面向居民生活的服务业;

o (二)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等面向农村的服务业;

o (三)第三方物流、连锁配送等商贸流通业、商务服务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业务外包、电子商务等面向生产的服务业;

23 o (四)其他需支持的重点服务业。 财政部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o专项资金采取奖励、贷款贴息和财政补助等支持方式。 o (一)奖励。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于能够制定具体量化评价标准的项目,采取奖励的方式。在项目实施后,根据规定的标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项目,安排奖励资金。 o (二)贷款贴息。对于符合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和银行贷款条件的项目采取贷款贴息的方式。贴息资金根据实际到位银行贷款、规定的利息率、实际支付的利息数计算。贴息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年贴息率最高不超过当年国家规定的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具体年贴息率由地方财政部门根据上述规定确定。

o (三)财政补助。对于盈利性弱、公益性强,难以量化评价不适于以奖代补方式支持的项目采取财政补助的方式。项目承担单位自有资金比例较高的优先安排。 财政部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o财政部根据年度专项资金支持重点采取因素法将专项资金分配到省并下达资金预算指标,同时按国库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拨付资金。

o 第九条 省级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规定的年度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和分配的专项资金预算指标,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本省的具体项目安排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报财政部审核确认

24 后组织实施。

o 第十条 省级财政部门可委托相关机构或组织专家对本省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费用在专项资金中列支,按照不超过专项资金额度的1.5%掌握。 财政部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o省级财政部门在收到财政部下达的专项资金和项目安排确认通知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专项资金划拨手续,及时、足额将专项资金拨付给项目承担单位。

o 第十二条 中央所属单位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和当年专项资金支持方向,提供符合要求的材料,向财政部直接申报。财政部按规定进行审核后,下达资金预算并直接支付资金。 财政部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o专项资金的申报材料一般应包括: o (一)专项资金申请文件; o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o (三)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地税、国税登记证复印件;

o (四)申请银行贷款财政贴息的项目,需提供相关银行贷款合同和贷款承诺书等凭证;

o (五)项目承担单位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o (六)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财政部服务业集聚功能区项目资金

25 《关于2009年服务业集聚功能区项目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o(财办建【2009】122号)

财政部服务业集聚功能区项目资金

o服务业集聚功能区项目资金重点支持商贸园区、物流园区的建设和升级改造,主要包括:

o1.园区的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软件开发及运行维护、设备购臵、设施建设、技术培训及宣传;

o2.园区的仓储、货场、物流、道路、供水供电、排污和垃圾处理的基础设施建设。

财政部服务业集聚功能区项目资金 o项目资金方式:贷款贴息和财政补助

o对于投资规模较大、能够获取银行贷款的新建项目以及年度贷款1000万元以上的更新改造项目,采取贷款贴息方式予以支持;对于营利性弱、公益性强的改、扩建项目,采取财政补助方式予以支持。

财政部服务业集聚功能区项目资金

o申报主体。项目申报主体包括服务业集聚功能区的日常经营管理公司和承担项目建设任务的企业,具体由省级财政部门审核认定。 o

三、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内容符合上述第一条要求的支持重点

26 符合下列条件的项目单位,可以申报项目资金 o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营业执照 o2.有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o3.有明确的建设目标、规划和措施 o4.信誉及财务良好,运营规范 o5.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 工信部物流信息化项目

o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物流信息化典型发现和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2010年1月12日)

o申报程序

o项目单位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2009】227号)的规定以及本申报指南的要求,提供必须的申报材料,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行政区域内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择优选定扶持项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申报项目相关资料,一并上报财政部。中央单位根据规定和要求直接向财政部申报项目资金。

o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o

(一)省级财政部门出具的项目资金正式申请文件,文件要对支持项目及理由作简要介绍

27 o

(二)项目申报单位填写并经省级财政部门确认的“服务业集聚功能区项目资金”申请表

o

(三)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企业资质证明、项目实施规划、可行性报告等材料;申请银行贷款财政贴息的项目,需提供相关银行贷款合同和贷款承诺书等凭证;申请财政补助的项目,需提供具有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项目投入审计报告。

o申报企业应对报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不予受理当年的申报材料并取消今后三年的申报资格。

典型发现和试点示范项目的支持方向

(一)主制造商供应链信息化提升工程。在原材料、装备、消费品、电子和国防工业等重点行业,选择若干有影响力的主制造商,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联动,提升供应链物流信息化发展水平,增强整个供应链的管理和运作能力。促进产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提升从研发设计、采购供应、生产制造、分销配送、售后服务、再制造直至报废回收的管理水平。通过供应链全程管理优化,缩短物流响应时间,提高物品可得率和资金周转率,降低平均库存水平和物流总成本,提高客户满意率和供应链的整体竞争能力。

(二)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工程。重点支持有实际需求、具备可持续发展前景的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推动电子口岸、道路

28 运输危险品监管平台和邮政业监管信息平台等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提高相关政府部门的物流服务和监管能力。推动铁路、公路、水运、航空货运、仓储等行业性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支持跨行业综合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推动面向全国各经济区域、物流节点城市或交通枢纽的区域性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支持面向中小企业的社会化物流管理和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典型发现和试点示范项目的支持方向

(三)重点领域物流信息化提升工程。在石化、钢铁、煤炭、矿产品、汽车及零部件、重大装备、农资和农产品、粮食、棉花、食盐、烟草等重点领域,开展物流信息化建设试点,提高采购、生产、营销和质量保障水平。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物流的跨部门联动与监管信息化建设试点,有效实施流向跟踪、状态监控和来源追溯,规范危险品安全管理,提高对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物流的联合监管能力。提升农产品、食品、药品等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点领域物流信息化水平,提高生产、流通和物流企业的及时响应能力,提高冷链物流信息管理和质量保证水平。提高政府部门应急信息处理和资源调度能力,促进重点生产、运输和流通行业与政府应急信息的互联互通,提高应急物流保障能力。

(四)电子商务与物流服务集成建设工程。推进煤炭、钢铁、粮食等行业性电子商务平台与物流信息化集成健康发展,促

29 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在服装、出版物、小家电等一般消费品领域,开展网络购物与物流配送一体化服务建设试点,提高零售业电子商务与物流服务集成发展的水平。面向农业种养殖和农产品营销,开展农业电子商务和物流服务集成试点,提高农产品流通和农资采购的效率和效益水平。

典型发现和试点示范项目的支持方向

(五)军民结合物流信息化体系建设工程。借鉴军事物流信息标准化建设经验,军民结合共同制订相关技术标准。建立健全军民结合物流信息共享机制,发挥军事物流协同联动、快速反应等优势,优化配臵铁路、公路、水运、航空、邮政、仓储等物流资源,提高应对战争、自然灾害、重大疫情和维护社会稳定等突发性事件的物流保障能力,选择基础较好的地区、城市和行业,开展应急物流平台和物流监管平台的军民共建试点。

(六)集装箱多式联运信息化工程。以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大企业参与、重点区域和重要通道突破、信息平台支撑的整体思路,实现“一票到底”、“无缝衔接”的集装箱多式联运全程信息服务,促进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不同运输方式的连接。推进集装箱多式联运的可视化和智能化管理,提高物品流动的定位、跟踪、过程控制等管理和服务水平。

30 典型发现和试点示范项目的支持方向

(七)重点物流信息化标准研制宣贯工程。研究推广产品与服务分类代码、物流单元编码、托盘编码等物流信息分类编码标准,物流数据元、物流单证等物流信息基础标准,条码和射频识别等物流信息采集标准,信息系统接口、信息交换规范等物流信息交换标准,物流业务流程等物流信息管理标准。重点研究基于XML的报文标准的应用。研究推广条码、射频识别等技术在仓储、配送、集装箱和冷链等业务中的应用标准。推进汽车及零部件、食品、药品、纺织品、农资和农产品等重点行业物流信息化应用标准体系逐步完善。

(八)物流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工程。支持重点企业开展第三代移动通信(3G)、3S(GNSS、GIS、RS)、机器到机器(M2M)、RFID等现代信息和通信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创新与应用。大力支持TD-SCDMA等移动通信技术和北斗导航等全球导航技术在物流管理中的应用。支持利用软件即服务(SaaS)、平台即服务(PaaS)、云计算等技术,开展物流信息技术服务平台建设试点,提高物流信息化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水平。在装备制造、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烟草等具有高附加值或需重点监管的行业,开展物联网应用试点。支持智能交通系统(ITS)、物流基地综合管理系统、智能集装箱管理系统、物流信息管理系统(LMS)以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信息化管理系统等的开发和应用。加强信息安全技术

31 创新和应用,研究和实施物流信息安全管理办法,开展物流信息安全体系建设。支持制造企业、物流企业、信息服务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以及中介机构加强产学研合作,建设一批国家电子商务与物流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提高自主创新发展能力。

项目方案编制内容

1、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企业的隶属部门、企业性质、组织结构、运营管理模式、经营状况、企业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企业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

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实施的背景和依据、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

3、项目实施的原则、思路和目标。

4、项目的技术经济分析。市场需求、技术方案、投资及来源、配套实施条件、项目目前及预期的效率和效益水平。

5、项目实施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包括项目涉及的关键技术、资源聚集、产业协作、政策监管与规制等问题。

6、项目风险评估。包括项目投融资风险、建设风险、运营管理风险、市场风险及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等。

7、项目实施的信息技术解决方案提供商的基本情况。

8、需要的保障条件。项目实施需要什么样的法律法规、政

32 策、标准等制度环境支持条件,以及在哪些环节上需要当地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进行什么样的制度环境创新。

工信部倍增计划

o《 关于申报2009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倍增计划”贷款贴息项目的通知》(工信厅电子[2009]70号) o支持方向:《2009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 o支持方式:贷款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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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篇:【面经】国家部委面试的几点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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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时。

面试前后的天气必须事先考虑,春季的北京温度与气候变化快,早面试的是冬末,晚面试的已经是初春。这里需要判断一点,国家部委是好单位,不管外面怎么着,室内暖气都是很足的,所以,男西装女套装之外,可以加个大衣什么的,但里面不要套得很多,否则,暖气加上紧张,你很非常不舒服。人家看你也不舒服。

二、地利。

考前必须看周边交通,即使就在北京上学工作或投店投亲友,我也推荐大家到部委周边找个地方住下。因为,北京的交通太没准了,我面试的时候,有位老兄北京的,两次都迟到,当然,他很淡定,但我想这总有些不好。

选宾馆的时候别太在乎多几十块钱,房间隔音要好,可以跟服务员特别说你睡眠不好,需要一个静的房间。宾馆地点距部委最好走路十分钟以内,前一天最好走一次路线,测一下,你要过的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都要想好,第二天就按这个走。

三、饮食。

早餐就在宾馆解决吧,许多部委是早上八点就开始,你需要更早起来,到处找吃的来不及,而且,宾馆毕竟饮食安全有保障一些。早餐必须吃,就算你昨晚睡得不好没胃口,也要吃一些,因为,面试很消耗体力,当你紧张时心跳快,消耗更多,如果不吃,你的思路与语言都会受影响。

午餐一般由部委提供,部委食堂伙食不差,但你取自助餐时需要注意,一个是别选花了眼,显得这小同学没吃过免费午餐似的,另一个是我个人建议,中午请吃素食——吃肉多了人会犯困,下午你的表现会受影响,另一个原因是,肉纤维塞牙,难受。我见证了一位同去面试的兄弟,一边答专业试题,一边不自觉地想要抠出后牙里的肉丝来,呵呵。

四、节奏。

节奏是整体的,不只是你说话的节奏,还有你整个面试准备到结束一两天的心态,一定不要急。时间再紧,也要看清楚题目要求。我们这次面试是有专业笔试的,有位兄弟没听主考说清要求就琢磨答题的事,结果,答完把考卷带出来了,害得考官追到候考室跟他要卷子。虽然后来考官很好(部委的引导员、考官真的素质很高,很人性化),说理解他的紧张,应该没事,但你想,他自己说不定会很紧张,说不定要影响下面的考试发挥吧。

五、候考。

别的部委如何候考我不知道,我们这个,是同一职位的人在一起的,刚开始大家互相比较陌生,但后来已经谈得比较投机了。我个人的建议是:这种结构化考试还是比较看真本领和日常积累的,互相没必要那么较劲,自然些,另外,互相聊聊天,有助于无领导小组讨论时互相交流的心理准备。

但友情也有个度,候考时互相聊天最好别聊特敏感的一些事,比如公务员待遇,谁有戏呼伦贝尔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hlbe.off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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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没戏,谁认识部里什么人之类的。真有这样的人,聊得很开放,这时大家最好听他说,但别接什么话。

六、套路。

千万别背套路。我能感觉到,主考特别烦这个。我答题时有一道题说了一句“这是领导对我的信任”,其实不是想背什么套路,我想说的是,虽然我对这个工作落实中的困难有认识,但还是要落实。就这一句话,我明显感到一位考官不耐烦地摆了一下头,整个身体往外侧动了一下——这是一个非常抵触的下意识动作。直到今天,我想到这一点,仍然怀疑会不会由此影响我的面试分数。所以,劝这里的各位朋友,看看面试资料,听听大家经验,包括辅导班的,但千万别照搬别人的,否则真的不妙。

七、心态。

为什么最后说心态?因为我觉得心态不只是面试前调整情绪的事,而是整个考试如何面对得失的问题。因为考完之后,你还会继续想它,想自己能不能上,即使成绩出来了,你仍然会想,想自己的成功所在,想自己为什么不成功,等等。我想说的是,平常心,淡定,一定要告诉自己,这是一份工作,不是生死大事。即使你得到了它,你仍然需要坚持努力很多年。否则,你会很难过这道槛,成了容易停步,输了容易放弃。这两天一直在盼望出结果,同时在劝自己,虽然努力这么多,虽然得失之间会对家人影响极大,但,还是要淡定,这只是一个过程,这只是一站,无论成败,路还要走下去,每天坚持学一点新东西,做一点这些年一直坚持的事,淡定一点看人家喜欢或不喜欢我,长期坚持下去。

呼伦贝尔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hlbe.offcn.com/

第18篇:厦门市获得国际、国家、有关部委的荣誉称号

厦门市获得国际、国家、有关部委的荣誉称号

一)全国性的:

1) 首批全国文明城市

2) 国家园林城市——1997年

3) 国家“全国交通管理模范水平(一等)”城市—2003年

4)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1997年

5) 中国优秀旅游城市——1999年

6) 全国十佳人居城市——2001年

7) 中国十大协调发展城市

8) 在2007年中国城市和谐发展指数评比中,厦门第二

9) 荣膺“跨国公司最佳投资城市”

10) 最具竞争力的城市

11) 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特别奖——2000年

12) 中国人居环境奖——2003年

13) 全国文明城市——2005年

二) 国际性的

1) 国际花园城市——2002年

2) 联合国人居奖——2004年

三) 其他(民间组织网络评选)

1) 最温馨城市

2) 公众最向往的城市

3) 最受农民工欢迎十大城市——2007年

4) 全国科教兴市先进城市——1998年

5) 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1999年(2004年再次获得)

6) 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1999年(2003年保留)

7) 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2003年

8) 全国“两基”教育先进城市

二、厦门的气候

厦门地处亚热带,属南亚热带季风性气候,年平均气温为21度,夏无酷暑,冬无严寒,具有海洋性气候特征。

三、厦门的城市定位及发展规划(厦门的交通网络布局)

1)、在构建海湾型城市的大框架下,将厦门建成海峡西岸经济带的中心城市

2)现代化的国际性港口、风景旅游城市

3)厦、漳、泉、龙、城市联盟的龙头

4)中国东南沿海的交通枢纽及货物集散的出海口

四、厦门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优越的气候条件

五、厦门的区域板块及商圈

1)中山路商圈

2)禾祥东、西路商圈

3)火车站、梧村汽车站商圈

4)莲坂、明发、富山商圈

5)江头、SM、吕厝商圈

6)莲前瑞景商业广场、加洲广场的东部商圈

第19篇:从2004年4月国家七部委联合下发的

从2004年4月国家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全国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始,截止目前已过了整整十个年头。经过十年来各级的不懈努力,《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以及各省政府颁布的《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等法规、规章,为治超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各级政府也将治超工作逐步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之中,“黑名单”、“一超四究”,收取货运源头企业保证金等一些措施的实施,使治超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和效果。

但是从去年河南永城事件开始至今,治超工作多次被央视等新闻媒体曝光,出现的“违规操作、以罚代管、只罚款不卸贷”等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引起社会公众质疑和不满,各级路政人员都感到了前所未有的舆论压力和担忧,干就容易难免出现违规的现象,不干就是不作为,出了事要追究个人责任,还要追究连带人员责任,如果有人趁机“告黑状、使绊脚、打击报复”或使阴招搞个新闻举报,按现在“秒杀官员”的处理措施、速度、力度,一线路政执法人员不但承担可能丢公职的风险,各级组织、领导还要承担领导和连带责任,受这些各种环境、条件制约和舆论压力影响,一线路政执法人员也不能正常和大胆的开展工作,目前已基本处维持、停滞状态。同时,一线路政执法人员也感到很窝心,面对车主、司乘人员的无理取闹和工作困难还能对付,但对不被社会公众理解和舆论一边倒式的追究责任还是有不同的看法和意见。笔者针对目前的治超工作现状,谈一点看法和建议。

治超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表现。

(一)治超组织机构综合领导协调能力有所下降。各级政府虽说都成立了治超工作领导小组,也设立了治超办公室,但随着治超工作的长期性、持续性、复杂性和其他原因,在思想上,在工作安排、考核、监督检查方面,各级都有了厌倦、放松的表现:一是成立的治超领导小组全年很少或几乎不开治超工作的安排会,也不开总结会,领导小组职能基本上处于“空档”位置。二是设立的治超办也是“徒有虚名”,以文件落实文件,把日常性、经常性的治超工作逐渐演变为突击、集中式治超,全年发文件安排一两次集中行动就算开展了工作,而对治超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新动向重视不够,不能及时进行调研和提出具体解决方案、对策、措施,对基层一线治超工作存在的困难和急需解决的问题支持不够,在督促检查中察实情的少,解决问题的少,检查流于形式得多,在年度考核中听汇报得多,真正评比、奖罚兑现的少。三是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也因不开会,没有具体的工作任务、考核和奖罚兑现,基本上处于“挂名”位置,各成员单位基本不参与实质性的治超工作,治超工作职责全落在了交通部门的肩上,综合治超的职能根本无法发挥作用,虽说公安交警有时也参与联合治超行动,但参与时间只有

一、两天,总认为是在给交通“帮忙、哄摊子”。特别是工业和信息化、质监、公安交通管理、发展改革(经贸)、交通运输、道路运输管理、国土资源、煤炭等部门严把的六关(车辆生产关、车辆挂牌关、车辆改装关、车辆检验关、市场准入关、车辆装载关)出现弊端漏洞和监管不力,致使从车辆出厂到挂牌到上路营运一路“顺风顺水”,把本应在源头治超的工作量和压力基本上是“毫无遮拦”的传递给路政和路面治超上来,如:经过了解得知,一些车主购买新车时,该车的车厢栏板高度就达到2.1米,已超过GB1589--2004《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载及质量限值》的1.5米,超高0.6米,这些车却能顺利的挂牌上路投入正常营运,经派人实际调查丈量得知,现在上路营运的货车普遍车厢栏板超高,甚至一些挂车的车厢栏板高度都达到2.3米,如果以运输碎石为例,仅车厢栏板高度超出标准1.7米的体积部分装载的货物就超过65吨以上,但这些违法行为却被监管执法单位长期“视而不见”见怪不怪,如此现象,仅靠路政执法人员一家和路面治超根本解决不了问题。四是各级治超办一般都设在交通部门,交通部门的重建设轻管理思想观念是“根深蒂固”由来已久,所以,路政部门无形中成为治超第一责任主体,路政执法人员成为第一责任人,路政部门既要冲在一线实干还要承担管理责任,又不给相应的权利(无协调组织成员单位开会和联合行动的职权),使路政执法人员有力使不上,治超工作显得“有心无力”不能持久。

(二) 治超政策制定方面缺少可操作性。

一是治超检查站点和检测设备的问题。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检查发现的疑似超限车,要就近引导至超限检测站去进行处理。而省级批准的治超检测站或卸货场达不到每县都有,这就为治超工作带来“瓶颈”,以淳化县为例,县内无省级批准的检测站和卸货场,就要引导至邻近的泾阳县云阳超限检测站去处理,去卸货,但引导的里程最近20多公里,最远也要50公里以上,翻几个沟下几道坡,路上的安全如何保障,用什么强制手段能保证引导至超限站去处理,没有检测站的法定称重检测,社会企业或个人的称重结果又不能作为执法的依据,还有纪检监察部门也只承认执法人员只能在省级批准的治超站点执法,如果没有就要以公路“三乱”追究路政执法人员的行政责任,受这些政策、规定的制约影响,明明发现是超限车,甚至车货总重已超过百吨,但路政执法人员也只能“无可奈何”的看着这些恶意超限车扬长而去,没有办法。二是赋予路政执法的手段很单一。因没有制约或直接管理营运车辆,驾驶人员的有效手段,在日常治超工作中经常会出现不出示车辆营运和驾驶人员相关手续、锁车走人、不配合执法检查的行为和现象,路政只能是派车派人前后堵住超限车,查一辆超限车,少则一两个小时,多则一两天,既耗人、又耗时、还耗精力;即使给公安报警请求支持配合,也只能“偶尔”使用,不可能次次都让公安出警;虽说对超限运输违法行为也有给运政部门的抄告制度和“黑名单、一超四究”等制度,但抄告后也基本上都是石沉大海,了无音讯,起不到任何的有效作用,即使有结果也已时过境迁,起不到震慑的作用。三是交通内部也有制约现象。一个县治超工作被分为国省道和农村公路两个治超执法主体,超限车搞运输往往是从农村公路上驶出,途经国省道,终点还是要通过农村公路进行卸货,同一趟运输行为,既走国省道,也走农村公路,同一超限运输违法行为,两家都有管理和处罚权,这就容易出现重复处罚的现象,为了各自完成上级下达的罚款任务,还会出现谁罚了算和竞相处罚的问题,因此国省道与农村公路之间也会出现“暗中较劲”,随意降低处罚标准,只罚款不卸货的现象就极易发生,对治超工作极为不利。而司乘人员不管你是国省道还是农村公路,只说路政乱罚款,不卸货,就造成投诉多、意见大,还有运政机构管源头、源尾治超,路政部门管路面治超,一次违法超限运输行为被政策性的被分为3段来管理,又要面临被两个执法主体进行处罚,能不乱吗?群众意见能不大吗?

(三)治超执法环境愈来愈差,“破窗”效应更使治超工作“雪上加霜”。

随着治超工作的深入和社会的发展,治超执法的外部环境愈来愈差。一是来自政府的行政干预,主要是对一些重大(点)建设项目工程,治超工作无奈的为这些项目开了“绿色通道”,使一些超限运输违法行为根本无法管。二是来自公职人员的人情干扰,主要是公、检及一些政府权利、要害部门的公职人员,个人或明或暗的参与一些经济活动,为超限运输行为说情和提供保护,使部分超限运输违法行为管不到位。还有交通内部一些人员也变相参与与职权有关的经营活动,造成执法工作“被动”不硬气。三是来自“歪人恶娃”的威协干扰。刺纹身的、留光头的故意不配合执法工作,有意用语言攻击、辱骂执法人员,谝动一些超限车主专门追踪、围堵执法人员和执法车辆,路政执法人员既不能动口、动手,还要保持克制,这些行为即使让公安民警来现场也无法处理,使正常的治超执法活动有时不能顺利开展和进行。

特别是去年河南永城“女车主喝药”事件,对治超工作产生的“破窗”效应负面影响较大,全是对路政执法人员的口诛笔伐,尽是追究相关人员连带责任,对女车主的超限运输违法行为却没有进行任何责任追究处罚。交通部门也没有正面回复公众,没有把事件的原原本本情况说明白,比如,该超限车车货总重应该是多少,实际车货总重是多少,超限了多少吨,超限运输行为已行驶了多少公路,对公路造成的危害和后果达到什么程度,该车都存在什么不安全隐患,还有货物从哪里装,送往哪里,该车超限运输行为是初犯还是屡查屡犯,驾驶员是否经常驾驶超限车辆,这些信息应该公布于众,让社会公众以第三者的角度公正去评判评论,可实际情况却是用同情代替了法律,用舆论淹没了超限责任追究,用压力扭曲了公正,用行政追责制约了治超工作。后来又接连发生了惠州市超载车主喝农药抗争事件、宁海县女车主浇柴油欲点火自焚事件,在社会上造成只要胡搅蛮缠,只要以死相逼,交通、路政部门就要让步。

(四) 治超工作的正面舆论宣传不到位。

各级对治超工作方面的舆论宣传普遍重视不够,手段措施落后、灵活主动创新不够,沿用老套做法,对治超活动启动开展时报导的多,治超过程及结果报道的少,治超新闻通稿使用的居多,跟踪报导、深度报导、调查报导的少,对治超中发生突发事件真相了解和后续结果报导的少,一线执法过程的视频宣传报导和暗访暗查超限运输背后的利益链条内幕报道更少,放松了舆论宣传这一主要阵地和手段,使社会公众对其他成员单位所承担的治超职责任务不了解不清楚,使一些媒体的负面宣传报导误导了公众,使治超工作或突发事件的真实情况及真相不能及时反馈给社会,也使基层一线治超执法人员的辛苦、艰辛和承受的压力及委屈不为人知,也反映不出治超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使治超工作得不到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五)治超经费的问题。

按照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治理公路超限运输经费应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工作有效进行。在实际中,财政部门几乎很少列支专门的治超经费,既使有,也为数不多,寥寥无几,根本保障不了治超工作的正常所需支出,一线单位既要按规定要求进行治超,又要想办法自行解决自身开支问题,保障单位正常运转,还要完成年度下达的非税收入任务,更不准出任何事,“鸡蛋上跳舞”难上加难。

虽然 ,交通运输部也在全国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活动,但基本都是对路政执法队伍提的工作要求和整顿内容,对治超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却没有解决或触及 ,没有实质性的措施 ,治超工作仍然依旧。

建 议

一.精简整合机构和职责,建立一套精干管用的治超工作体系。

借国家开展的深化改革之东风,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海洋局成功改革整合职能的经验典型,整合治超工作职能,将分散在各部委中的6个治超把关职责(车辆生产关、车辆挂牌关、车辆改装关、车辆检验关、市场准入关、车辆装载关)进行合并、集中,交由一个部委承担治超工作管理职能(如:交通运输部),改变目前九龙不治水的现状。车辆从出厂、上牌、到上路营运由一个业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如:交通运输部),从货运源头过路面到源尾卸货由一个执法单位监管(如:路政执法部门),实行治超工作以县为单位,一县一个执法主体,这样就能做到职责明确、权利明晰,就能解决多头管理、重复处罚和治超责任无法倒查的问题,也能减少或杜绝工作协调中的推诿、扯皮等现象,也能做到横到边、竖到底的全面监管、管理。

二.重视和加快治超工作政策的修订完善,出台便于一线操作管用的文件政策。

一要学习参照公安部对所执行的法律法规修订的态度和劲头,加快修订完善路政治超政策方面的及时性和实用性,为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动向及时提供政策依据。如:应争取将故意严重超限运输行为(运输可卸载货物、车货总重已超过核定标准的80%以上的)纳入刑事责任追究范畴,这样才能刹住或控制住目前车货总重超过百吨的超限车辆争相上路的蔓延势头。如果继续不闻不管任其发展或不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将给公路和公路桥梁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二要转变作风,改进调研方法。现在下基层搞调研基本都是走马观花,基层同志提前几天加班加点写调研汇报材料,认真做好接待准备,可是调研过程让人心凉,

10、11点左右到,开会听汇报、会完去吃饭、临走转一圈,短短几个小时能了解掌握啥情况,何况基层领导也碍于“面子”,不能也不敢说“实情”,都是你好我好大家好,没有问题和困难。因此,不能再层层打招呼、让下面提前准备材料,再不敢再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听汇报,把调研活动流于形式、走过程,既伤基层同志的心,不实在调研材料又会苦了基层。三是要提高调研质量。要采取明调暗调相结合的办法,自己亲身深入基层一线,静下心、住下来、放下架子、蹲点向普通群众、司乘人员、普通执法人员及社会各界去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掌握第一手材料,要用真人真事和数字数据来提高调研质量,要用亲身感受来分析治超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及背后深层次原因,与基层一线同志共同探讨解决的办法,改变目前制定政策者不实际执行政策,执行政策者不参与制定政策的“两张皮两脱节”现象,真正出台一些管用实用的治超好政策。

三.创新方法,加大宣传,为治超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执法环境。

一要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加强与各省级和中央新闻媒体的沟通,形成全国治超工作宣传一盘棋,制定长期的宣传计划和任务,确保治超工作经常化、长期化的对外宣传。二是要利用现代先进媒体传播技术,搭建交通信息平台,能让基层一线的宣传资料第一时间传递到部里,同时也能让其他省份分享和有效使用,为治超宣传提供好的素材。三要主动出击、改进宣传引导方法,要把超限运输给公路产品带来的危害和造成的损失后果报道给观众,把超限运输治理过程中的难点、问题传递给社会公众,把治超工作幕后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原因如实报道给社会公众,把违法行为人的恶意故意超限事实经过原原本本的报道给社会公众,把一线执法人员的辛苦和委屈反馈给社会公众,也把一些典型重大的超限运输案件处理结果公开报道给社会公众,以此来引导社会公众对治超工作的理解、支持,为超限治理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

四.解决治超人员编制、经费的实际问题,解除后顾之忧、确保能全身心投入治超工作。

借全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之机,争取将路政治超人员纳入公务员执法类编制,重新核定职能职责、编制人数、级别,将治超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之中,取消工作经费与罚款返还挂钩措施,让执法人员能理直气壮、挺直腰杆的全身心的投入治超工作之中。

第20篇:部委大会策划书

数学建模协会部委大会策划书

一、活动目的

1.加强众多部委之间的交流,使得部委之间互相熟悉,便于今后参加活动和参赛的组队;

2.使部委能熟悉自己的工作,使部委之间的配合更加协调。同时协调协会各部门的合作,使协会管理团队意识更强;

3.使新一届部委能初步了解数学建模学术的内涵,了解各种比赛,了解该如何学好数学建模,定好自己的学习目标。

4.为接下来的会员大会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活动背景

协会内部各部门部委招新工作已经完毕,新部委对数学建模还处于前期宣传状态,没有对数学建模有一个深入了解,也不知道从何开始学习数学建模。对协会近期的动态也不了解,协会需要借此机会让部委了解数学建模,同时了解协会的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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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活动意义

1.对协会进行一定限度的宣传,提高协会的声誉。

2.使11级新生(部委)步入数学建模的殿堂,开始学习和了解数学建模。

3.促进协会各部门之间的协作,使各部委了解自己的职能,同时加强协作。

4.对数学建模的初步讲解,不仅可以使新生(部委)知道如何学习数学建模。而且可以为以后讲座的逐步深入打下基础。

四、活动流程

前期准备

1.由宣传策划部做好活动策划,活动时间为10月24日(下周一)晚19点整,交由外联部。

2.外联部填写活动申请表及教室申请表到社联办公室申请教室(规模60人左右),确定教室地点,反馈到宣传策划部。

3.通知各个部委时间和地点。

4.外联部安排人员提前半小时到达活动地点,找保安开门,确认教

室无误,可以使用。

活动过程

5欢迎心部委的加入和介绍完协会主席团的主要成员之后,首先由会长周容介绍协会基本情况,以及数学建模竞赛,时间大约在20分钟。

6. 由协会三个副会长朱海涛,余敬伟,何松简单地介绍数学建模,以及建模的实用性,可以结合实际地谈谈自己对数学建模和对协会的看法。

7. 由秘书长缪航谈谈自己的大学生活,以及该如何规划大学四年的生活。

8. 各个部长介绍自己部门的情况,介绍其部门的职责,谈谈自己的想法。

9时欢迎各个部委给协会多提意见。

活动结束

10.所有部长以上职位的人留下,由会长周容安排接下来的会员动员大会的相关工作。

五、可行性分析

1.协会部委40人左右,预计到勤人数35以上,人数上满足要求。

2.协会经常组织类似交流活动,经验上提供可能。

3.新部委积极性高,为互动提供好的条件。

南昌大学数学与建模协会宣传策划部

2011年10月19日

国家部委党建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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