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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和改革局党建工作总结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7-28 08:02:20 来源:党建工作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发展和改革局抓基层党建工作

为认真履行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根据中央、省、市、县委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2019年度抓党建工作承诺如下:

一、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每季度讲一次党课,督查一次基层党建工作,突出解决1-2件基层党建重点难点问题。

二、严格执行党的组织制度。做好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结合机构改革、机关党组织变动情况,拟定于6月开展换届选举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三、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每月支部“主题党日”学习教育、“每周一学”活动为基本载体,制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和“每周一学”计划表,对照学习计划开展好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切实提升党员干部政治和业务素质,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

四、建设服务型党组织。建立发改局党组班子领办党建任务清单,落实好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开展“1+1心连心”、“双联双促”、精准扶贫、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等联系服务基层群众活动,尽心尽力完成联村帮扶和服务群众工作。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机关上下班纪律、请假、财务管理等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订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方案,深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学习,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党员干部队伍的反腐倡廉建设,激励干部履职尽责、争先创优,不断提高发改系统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以上承诺在xx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发改局党员领导干部大会上公开,请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

推荐第2篇:发展和改革局抓基层党建工作

为认真履行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根据中央、省、市、县委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2019年度抓党建工作承诺如下:

一、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每季度讲一次党课,督查一次基层党建工作,突出解决1-2件基层党建重点难点问题。

二、严格执行党的组织制度。做好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结合机构改革、机关党组织变动情况,拟定于6月开展换届选举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三、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每月支部“主题党日”学习教育、“每周一学”活动为基本载体,制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和“每周一学”计划表,对照学习计划开展好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切实提升党员干部政治和业务素质,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

四、建设服务型党组织。建立发改局党组班子领办党建任务清单,落实好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开展“1+1心连心”、“双联双促”、精准扶贫、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等联系服务基层群众活动,尽心尽力完成联村帮扶和服务群众工作。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机关上下班纪律、请假、财务管理等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订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方案,深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学习,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党员干部队伍的反腐倡廉建设,激励干部履职尽责、争先创优,不断提高发改系统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以上承诺在xx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发改局党员领导干部大会上公开,请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

推荐第3篇:县发展和改革局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县发展和改革局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今年以来,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为契机,紧紧围绕“种植创新、养殖突进、三为而种、五化组装配套”的总体思路,群策群力,集中精力跑项目,超前研究编规划,强化素质抓自身,改革创新总揽全局,全力推进发展和改革各项工作,圆满完成我局承担的各项目标

任务,为促进全县经济跨越式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调控,及时研究对策措施,确保经济和社会事业快速协调发展

认真抓了经济发展和形势的调度分析及监测预测。编制下达了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把县委、政府的工作思路具体化、指标化。加强了对整个经济运行结构、速度、效益等方面深层次问题和经济运行中出现新问题的研究,针对经济运行中存在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全年经济社会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地区生产总值预计完成32亿元,增长25;第一产业12.8亿元;第二产业9.6亿元;第三产业9.6亿元;三产比重为40:30:30;财政收入预计完成2.03亿元,同比增长20;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7515元,增长10;农牧民人均纯收入预计3854元,增长10。

二、抓投资上项目,以增量促发展,构筑了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平台

(一)是项目前期工作扎实有效。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策划重点项目,充实项目库内容,共计编制完善各类项目200多项,其中重点工业项目全部制作成网页和幻灯片,为争取重大项目奠定了坚实基础。我县集中供热、天然气输配、污水处理工程,亚行咨询公司已完成技术援助,并正式确定拟建项目,通过专家评审、论证,隆兴昌镇天然气输配工程、集中供热工程列入亚行项目,预计在2006年上半年开始实施。污水治理项目争取自治区发改委立项;新疆中基16.5万吨番茄加工及空罐项目自治区发改委已立项,正在办理土地审批等相关手续;投资2.76亿元的蓖麻项目,自治区发改委已立项;4x25mw热电联产项目自治区顺利批复,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环评报告已通过专家审查,待自治区发改委近期批复,现已开工建设;2x600mw火电项目自治区级以下的批文全部取得,各项前期工作准备就绪,可行性研究报告、接入系统报告、环评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水土保持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地质灾害评价、铁路接轧可研、项目申请报告,预计在1月份能完成,报告齐全后待自治区发改委备案,力争国家早日批复开工建设。搜集掌握各种投资信息,完成了2006年国家投资项目申报工作,新策划上报了二○○六年项目总计76项,总投资153亿元。其中:农牧林水项目17项,投资额为163738万元;工业、交通项目29项,投资额为1278166万元;城市建设项目5项,投资额为37723万元;文卫科教、公检法、社会事业项目13项,投资额为12155万元,服务业项目12项,投资额为41915万元。我县上报项目不论规模、质量、数量还是科技含量上,都位居全市前列。

(二)是重点项目建设取得新成果。六大项目已完工,分别是投资13亿元的哈磴高速公路及连接线项目;投资1.8亿元日处理番茄3850吨的内蒙古天义番茄酱项目;投资2000万元海五公路五原段项目;投资1968万元的城网改造项目;投资8704万元的蒙源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年处理7.5万吨油葵脱壳项目;投资1100万元的喜洋洋食品公司年产2万吨乳制品项目,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推荐第4篇:区发展和改革局党建工作总结

区发展和改革局2011年党建工作总结

我局党组在区委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强班子、精队伍、建新村、构和谐、促发展”的基本思路,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将党建工作纳入我局党组抓党建的首要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目标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圆满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党建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坚持目标管理,班子重视形成党组抓党建合力 我们坚持实行党建目标管理,不仅把党建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目标责任书》的重要内容,进行单项考核验收,保障了党组抓党建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一年来,我局紧密结合发改工作实际,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副局长具体抓,对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进一步细化量化,层层分解到党小组和每一名党员,层层抓落实,季度抓考核,年终总验收,形成了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为一级负责的党建目标责任机制,形成了抓党建的合力。

二、以行为做表率,狠抓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我们以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为主线,把加强和改善党的思想政治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来抓,突出重点,强化教育,务求实效,认真把思想政治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一是

1 认真搞好党组中心组学习。学习中,我们认真抓了落实责任制、制定学习计划、组织集中学习、加强成员之间交流、督促检查等几个环节,使中心组的学习能够做到学有计划、学有内容、学有要求、学有检查。而且,通过抓好党组中心组学习,较好地发挥了龙头带动作用,有效促进了全局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的全面开展。二是注重把学习形式和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抓好机关干部职工的政治教育。通过召开学习讨论会、座谈会、举办培训班、开展知识竞赛、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加强对《党章》、党的十七大等党的知识和方针政策的全面了解和掌握,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理论水平。三是积极参加上级组织举办的公务员培训、信访知识培训、局行、镇乡行政科室负责人等培训班学习,对《公务员条例》、《信访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共经济》等知识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达到学以致用。

三、抓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今年重点抓了两项工作: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党组织班子建设。选好配好党支部书记,广泛听取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的意见,把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党务知识、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和实践经验的党员干部选拔充实到党组织领导班子里面,特别是注意选准配强党支部书记。为此,在7月18日发改局机关支部对机关支部委员会进行了改选,确立了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并明确了各自的职责。二是加强党支部管理,健全落实责任制。严格按照《党建

2 工作责任制》的责任分工,党支部书记负责党支部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日常工作,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团结协作,尽职尽责地抓好本单位党组织建设。通过抓措施促行动,机关党支部的规范化建设得到了加强,保证了支部工作能够得到正常、有效运转。

四、抓好民主评议行风和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发改部门新形象。首先,搞好民主评议行风建设活动。按照区整建办的部署,从2月至4月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区发改局结合整建活动,认真开展了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为了更有效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区发改局还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和整改措施。通过整改,发改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干部职工受到了一次深刻教育,进一步强化了“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意识;二是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三是工作作风有了新的改进,进一步密切了与群众之间的联系。四是制度建设和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五是自身建设得到切实加强。 其次,抓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纪处分条例》,凡本局重大事情必须经局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在任用人上严格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程序执行。今年,对中层干部进行了调整和补充,根据他们的特点和特长进行分工,保证每个科室有一名负责人,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在财物管理上严格执行财政预决算,通过结算支付中心支付,打紧开支,实行财务公开。对发改各专项资金的安排,严格专

3 款专用,程序透明、规范。

五、抓好结对帮扶,不断深化农村党建“三级联创”工作 认真开展“三用心三落实双服务”实践教育活动,以“三联一带十”活动和“五个一”联系工作为契机,机关党支部与XX镇一XX村党支部结成对子,而且主要领导与XX镇一XX、XX等村的贫困党员、贫困户结成对子,实行“一对一”对点帮扶。

一是协助XX镇党委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利用村支部换届选举之机,选准配齐配强村支部班子,增强村支部班子战斗力。

二是深入基层,组织、指导村民抵御百年不遇的大旱。鼓励他们树立抗旱夺丰收的思想,积极组织他们开展生产自救,对特别贫困的农户给予资金和物质支持。并结合区委、区政府开展的“万名干部下基层宣讲调研周”和“贯彻学习十七大,党员结对进万家”等活动,先后四次到联系村社开展宣讲活动,把党的惠民政策进行贯彻落实,使农民群众充分感受到了党的温暖。一年来,为XX镇贫困户、残疾户筹集物资6000余元,提供致富信息30余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10余件。

三是协助XX新农村做好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并为示范户XX、XX、XX等家庭地平、购买家具、农具等提供资金7000余元。为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民居住环境提供了一定的资金支持。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

六、发挥党组织作用,全面推进发改工作的开展

(一)深入实际,开展调研。

组织力量先后完成了《2011年XX区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关于推动XX区率先融入成都经济区互动发展的调研报告》、《富民强区发展规划》、《富民强区新跨越的实施意见》(初稿)、《落实省九次党代会精神实现五年跨越式发展目标方案》、《关于推动XX区循环经济建设的调研报告》、《工业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等课题调研报告;起草了《区“千亿工程”考核细则》、《关于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千亿工程”的意见》,明确五年投资工作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分年度、分行业制定“千亿工程”规划;提出了区“三新目标”和“三个跨越”的五年发展的具体指标;撰写了2011年一季度经济运行分析、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二)着力做好扩权强区政策的争取。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和市委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扩权强县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安排,由我局牵头,认真开展扩权强区的各项工作。在相关部门配合下,我局历时7个多月,局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就开展扩权强区进行调研、反复争取,起草初稿、反复修改,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9月初,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扩大XX区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实施意见》。主要对XX城市规划区以外范围和新区约56平方公里范围采取依法委托

5 和授权方式下放管理权限,由区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行使相关行政审批、执法和管理职能。到目前为止,市区两级部门已就财政税收、城市规划和建设、国土、发改、工业经济、环保、工商、卫生、城市管理、民政、人事、文化体育、质量监督、林业、物价、水利等方面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市委33号文件的出台,有效地增强了XX区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对于促进XX经济和社会发展必将起到重大的促进作用。

(三)积极参与XX新区建设相关工作。

为加快资阳中等城市建设步伐,发挥行政功能拉动城市经济发展的作用,开发XX中等城市新的支撑点,搭建XX区域经济发展新的平台,推动“城市建新区”,实施跨江作战,加快XX新区全面开发建设。为此,自今年6月启动该项工作以来,按照区政府的安排,我局分别到XX、XX等地进行专题考察,就我区政府搬迁的意见形成了专题报告。积极组织协调行政中心迁建和XX新区开发工作,派专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搞好对各种基础资料的收集、选址、立项申报等前期筹备工作。参与与中交公司就XX新区开发的框架性协议的洽谈。

(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促进项目工作上新台阶。项目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我局始终把此项工作作为重中之中的工作来抓。今年重点推行项目矩阵式管理,坚持召开项目工作评述会,落实政府领导抓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抓项目业主、项目

6 业主抓项目的“三位一体”项目包联责任制,将目标任务细化到领导,明确到岗位,落实到个人,采取量化目标任务、量化责任主体、量化时间进度的办法,强力推进了XX区的项目建设,促进全社会各类项目建设有序进行。

1-11月,全区共实施项目245个,其中:新开工项目116个,截止目前为止,已竣工项目83个,预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1.69亿元,占全年调整目标任务39.5亿元的80.23%,同比增长30.63%。其中:基本建设完成投资15.21亿元,同比增长8.3%;更新改造完成投资6.4亿元,同比增长65.91%,拉动投资增长近150百分点。

(五)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行。 今年以来,对全区14户国有企业(含经营性事业单位)和7户供销社集体企业改革推进工作实行矩阵式管理,并相应成立了21个企业改革推进办公室。同时,区政府定期每月召开一次矩阵式管理企业改革推进工作评述会,对分阶段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评述。专门成立了区政府重点工作督查办公室,对全区企业改制工作进行专项的跟踪督办。目前,全区完成改制的企业10户,其中机械设备公司、粮油加工厂2户企业已完成破产终结,种子公司、良种场、玉米原种场3户企业改制已彻底终结,友谊公司、XX供销社、供销社建筑公司、棉麻土产果品公司、供销社食品罐头厂5户企业已基本完成改制工作。并妥善解决了百货公司职工群访要求解决办理发放职工住房“三证”,兑付集资款及拖欠的加班工资等问题,

7 共办理发放职工住宅“三证”共计 116套,兑付职工集资款40万元,兑付拖欠职工加班工资10万元和下岗生活费13万元;妥善解决了糖厂、建陶总厂、磷肥厂、鹏达水泥有限公司、XX印务有限公司、建材公司、百货公司、外贸总公司等国有企业约2000万元的“两保”欠费、挂帐及核销等问题,以维护企业和社会的稳定。

虽然,我们党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组织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党建工作意识,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探索党建工作新思路,提高党建工作活力,把党建工作推上新台阶。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推荐第5篇:上半年发展和改革局党建工作总结

发改局上半年党建工作总结和

下半年党建工作安排

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关于进行上半年工作调研的通知”

精神,现将我局上半年党建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党建工作安排 汇报如下:

发改局机关党支部在市直机关工委和局党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市委五届二次全会精神,以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积极参与“重大项目推进”、“安全生产”、“社会稳定”年活动,解放思想,满怀激情,全面推进机关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为建设沿海经济强市、冲刺全国县域百强、实现盖州全面崛起提供坚强保证。

上半年机关党的工作情况:

一、打牢基础,思想建设进一步巩固

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局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总要求,不断强化理论学习,注重思想教育,全面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

一是认真学习了各种类规章制度。年初我局制定《2012年发改局党的工作要点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党支部书记为副组长、党委成员为组员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局干部职工的党建工作和理论学习进行了全面部署,重点学习了《党章》、《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中

1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并结合实际重点学习了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市委五届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知识水平。

二是认真开展了学习日活动。为确保学习时间,保证学习效果,我局党委采取集中学习和平时自学相结合的方法,上半年领导干部带头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开展政治理论学习6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小时。个人自学不少于5小时。同时,每月召开一次班子民主生活会,讨论学习、工作心得。通过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

三是认真进行了思想解放大讨论。为了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落实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继续开展“全面崛起思想解放大讨论”活动,每位干部坚持写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确保活动成效落到实处,思想意识进一步得到提高。

二、抓住重点,做好各项业务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组织建设,我局按照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要求,紧密联系发改局工作实际,不仅在项目审批、经济运行分析、调研、规划的正常业务工作上有条不紊的进行,而且在机关组织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

一是立足于本职工作,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努力为全市经济建设服务。我局为贯彻盖州市“重大项目推进年”动员大会精神,狠抓项目落实工作成立了以党组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发改局“重大项目推进年”办公室。目前,我局已落实了由营口峰松实业有限公司投资9亿元的高硅铝合金汽车发动机钢体项目,需新建各10000㎡厂房8个。今年计划新建2个,明年一月份试生产,现已到位大型设备4台。该项目科

技含量高,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项目与清华大学、大连海事大学达成合作意向,已与清华大学签订合作协议。为保证项目按期落地开工,我局决定抽调负责高新技术工作的副局长葛学伟,派住该公司,帮助企业办理专家论证、环评、项目审批等前期手续,为企业提供“全程保姆式”服务。

二是增强服务意识的同时,努力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我局对于营口压铸业有限公司大型精密压铸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节能评估报告》报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我们及时与营口市、省、国家发改委进行沟通、协调,在最短需要15个工作日办结的情况下,发挥超常规思路,仅用两天时间就得到上级发改委认可,帮助企业完成了相关手续。不仅节约时间,还节省了资金,企业特别满意,对政府机关的工作效率给予高度评价。

三是主动服务基层,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为了推动我市扶贫帮困活动,按照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向后进村党组织选派第一书记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局局长徐先强同志亲自带头,到三道河村参加对接工作,选派我局副局长哈延功同志兼任三道河村第一书记职务,与帮扶村干部群众一起围绕帮扶规划,做好沟通联系,加强协调服务,积极帮助该村抓好各项工作。 一是先后向省、市发改委申请专项资金120万元,建设规划总占地面积5亩,建筑面积500平方米的三道河村文化活动中心。包括文化活动广场、图书阅览室、老年棋牌室、建设室、培训室等,丰富村民的文化生活。二是积极与信用联社沟通联系,解决农户贷款难问题。通过局领导的积极努力,预计可争取贷款400余万元,涉及贷款户200余户,帮助村民走上创业致富的道路,目前更多的农户有了贷款的意向。三为多次与市交通局协调,通过自筹资金7万元和争取部

分上级专项资金,近期将开工修建一条总长度1.2公里的三福路,从根本上解决村民出行、运输不便的问题。

2012年下半年发改局党建工作重点抓好如下几方面: 一是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项目责任人,大项目、外资项目要尤其重视,加强本部门招商队伍建设;

二是转变作风,用好、用活、用足政策,发扬“五加二”、“白加黑”的工作作风。

三是强化领导,细化措施,在作出承诺的基础上,备案、核准、审批等程序要在规定的工作日之内完成,而且还要做到随到随办、特事特办,提高办事效率。

四是要配合好相关部门的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发改局要担负好项目宣传员、讲解员、引导员的作用,形成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为我市招商引资上项目工作做出更大贡献。

2012年6月5日

推荐第6篇:发展和改革局工作规则

*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全面落实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的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2条

全局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创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机关。

第3条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进一步转换职能,创新工作思路,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能,健全规章制度,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4条 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切实依法履行职责,不断提高执政能力,保证政令畅通,做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忠于职守,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调;廉洁高效,为民服务。

第二章 行政负责制

第5条

发展和改革局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一级对一级负责。局长主持全局行政工作,召集和主持局长办公会议。局长外出或学习期间应委托一位副局长主持日常工作。

第6条 副局长协助局长开展工作,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受局长委托,可牵头负责协调跨分管范围的工作或其它工作;按局长或局长办公会议的要求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负责协调和处理专门工作。

第7条

股室实行股长(主任,下同)负责制。股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股务会议,并直接向分管局长和局长报告工作。副股长协助股长工作,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的工作;受股长委托负责处理其它工作。

第三章 决策与监督

第8条 科学民主决策

(一)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建立健全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中决策相结合的机制。

(二)凡涉及国家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重大事项的贯彻落实;涉及资金预算、审批、财务管理等事项以及重大项目(包括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和审核;涉及局机关和局管、局属单位主要工作安排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由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三)以局名义上报县委、县政府的重要政策建议、重大工程或资金安排等,必须以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等为依据,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基层单位的意见;需要论证的,委托专家、中介机构进行论证评估;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重要公益性项目、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调整等通过社会公示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

第9条 依法行政

(一)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依法规范行政行为,严格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行政权力。积极研究发展和改革工作的法律性问题,完善依法行政的法制条件。

(二)根据全县发展和改革工作的需要,及时制定和修订规范性文件。

(三)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及县政府各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决定,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依法办事。

第10条 行政监督

(一)自觉接受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或委托,及时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县政协报告或通报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情况,征询意见;认真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议提案,不断提高办理质量。

(二)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接受司法监督和监察、审计等部门的专项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查处和整改,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三)自觉接受新闻舆论和群众的监督。对群众反映和新闻媒体报道的问题,认真负责地进行调查和整改,并向县政府报告。

(四)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不断完善和提升办公自动化水平,推行网上办理,促进政务公开,方便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认真处理来信来访工作,群众来信由局领导亲自阅批,经常下基层听取群众意见。

(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积极发挥局纪检监察职能的作用,加强教育和防范,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第四章 工作计划

第11条

加强工作的计划性。对每月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通过局务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作出安排,做到年初有计划,月度有安排,中途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第12条 根据局工作计划和安排,各股室要确定月度工作重点,并将月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在局务会议上反馈;及时做好半年度和年终工作总结。

第13条 局内各股室实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各股室要进一步抓好工作的落实。对县领导批示件的办理情况、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及专题会议决定及局领导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等,办公室要及时进行督查,并适时进行通报。

第14条 按照县政府有关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制度的要求,及时报告局紧急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处置情况,保证上传下达,政令畅通。

第五章 会议制度

第15条 发展和改革局实行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全体会议、专项会议和民主生活会制度。

第16条 局党组会议

(一)局党组会议由党组成员参加,根据需要也可请有关负责人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也可由党组书记委托党组有关成员召集和主持。会议应有记录。

(二)党组会议一般每两月召开一次,亦可根据具体情况临时召开。

(三)党组会议的内容主要研究有关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的重要指示、决定在本局贯彻执行的意见;讨论决定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思想、组织、作风、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制订局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及需经党组讨论研究的其它重大问题。党组会议的议题,一般由党组成员提出,党组主要负责人确定。

(四)每次召开党组会议的日期、列席人员、讨论的主要议题等,一般应提前书面通知到人,党组成员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党组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能召开。

(五)党组会议应充分发扬民主,必须在广泛讨论的基础上,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党组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党组会议通过的决定或决议,如有不同看法,可提出讨论或报告上级党委,在局党组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与原决议相违背的言行。

(六)党组会议作出的决定或决议,负责分管的领导应抓好贯彻落实,并在下次党组会议上汇报实施情况。

第17条 局长办公会议

(一)局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亦可根据具体情况临时召开。

(二)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主持,正副局长参加,办公室主任列席,根据需要可请与议题有关的股室负责人列席,会议应有记录。

(三)局长办公会议的职责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

2、就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对本局重要业务工作方面提出的要求或交办事项,研究贯彻、执行意见。

3、研究确定全局性年度及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和工作总结。

4、听取各分管副局长对分管工作的汇报,讨论决定重要事项。

5、讨论决定本局重要审批事项及规章制度等。

6、研究决定本局经费收支安排;确定本局重大固定资产添置。

7、讨论决定本局重要会议安排。

8、讨论决定向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要请示或报告,以及提请县人大审定的议案。

9、讨论决定分管副局长认为需要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其它事项。

(四)提请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分管副局长审核后提出,由办公室负责汇总后报局长确定。

第18条

局务会议

(一)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局长授权的副局长主持召开。正副局长、各股室负责人出席。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时间由局长确定,会议由办公室通知并负责记录。

(二)局务会议的职责

1、听取各股室工作汇报、建议和意见。

2、传达上级业务会议精神。

3、通报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有关决定事项,布置近期重点工作,分析各股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讨论对策。

第19条

全体会议

(一)不定期召开,或结合学习会召开。

(二)由局长或副局长主持,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办公室负责通知、记录。

(三)主要内容

1、传达有关会议精神、上级指示和本局有关重大决策。

2、组织集中学习、培训等。

3、总结、部署、通报、交流有关工作。第20条

专项会议

(一)主要任务

1、县政府授权委托本局牵头协调的有关事项;

2、基本建设和其他项目的可行性论证;

3、外商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论证和审批;

4、重大价格、收费标准审核、调整审议;

5、重大违价案件审理;

6、重要粮食购销政策的调整,储备粮计划的调整与落实;

7、重大经济体制改革政策的的调整或出台。

(二)出席范围

专项会议由局长或副局长召集。相关股室有关同志及有关部门的同志参加会议。

(三)会议准备

1、本局相关股室将会议时间、会议地点提前2 天通知各与会单位,请他们准时出席;

2、本局相关职能股室在事先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工作意见或协调方案,供会议讨论研究;

3、会议要有专人记录,以便备查备考。如需形成文字材料的,由本局相关股室拟文,后送各有关部门会签。

第21条

民主生活会

(一)局党组民主生活会每半年举行一次,由党组书记主持,全体局党组成员参加。

(二)主要任务:

1、汇报近期自身思想、工作状况;

2、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明确班子、党组及其成员加强自身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

(三)认真做好会前准备。根据上级的要求,确定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告知县委组织部、纪委,征求是否派人参加;根据会议内容,会前可向有关部门和各支部征求意见建议。

(四)认真组织,开好会议。每个成员必须联系自己和本局实际,认真总结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和上级党委决议、指示以及党纪党规方面的情况,检查自己的思想、工作、作风、廉政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团结同志的目的。

(五)认真抓好整改。对征求的意见和检查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提出整改措施,抓好落实,保证领导班子核心作用的发挥,并将会议情况及时写出书面材料,向组织、纪检部门报告。

第六章 学习制度

第22条

党组学习会制度

(一)党组学习会坚持每月一次,时间半天或一天,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二)党组(扩大)学习会一般由党委班子成员、行政班子成员参加,县党代表列席,根据需要可扩大学习人员范围。

(三)学习内容按上级要求和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进行,或根据需要临时安排学习内容。

(四)参加党组学习的成员要自觉遵守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制度,准时参加学习,并建立个人学习专用笔记本,认真记录学习要点。

(五)党组学习实行签到制度,参学率不得低于90%,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及时向主持人请假。

(六)党组学习由党组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具体安排,每次学习前要认真做好准备,事先将学习时间、地点、内容等通知到参加中心组学习的人员。

(七)党组书记为党组理论学习的第一责任人,要督促党组成员按时参加学习和补课。

(八)党组学习情况由办公室负责记录,并妥善保存,以备检查。

第23条

机关学习制度

(一)学习时间:机关全体人员学习原则上安排在星期三上午(集中),如遇特殊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二)学习内容:政治理论、业务知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党纪、政纪和有关文件。

(三)学习形式:以集中学习为主,个人自学为辅,采取中心发言、电化教学、互动讨论及请有关同志授课或走出去实地参观学习等方式,讲究实效,不图形式。

(四)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原则,讲究学用一致,注重学习效果,要求每人做好学习笔记。

(五)签到制度:每次学习实行签到登记,不得代签。学习出席情况与年终考核奖惩挂钩。对无故不参加集中学习的,缺席一次视同缺勤半天。

(六)每位同志应自觉遵守学习制度,合理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学习,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凡因公、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者,应事先向办公室请假。

(七)学习情况由办公室负责记录。

(八)党员集中学习,由各党支部负责组织。

第七章 公文处理和印章管理制度

第24条 收文

(一)凡送我局的公文,均应经办公室统一受理、登记、拟签、传递,不得多头接收和送批,否则不予办理。一般公文按职能与分工签送给分管领导阅示,重要公文和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批示件,送局主要领导阅批。

(二)凡主送我局办理的公文,一律由办公室输入办公自动化系统(除内容较多的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等附件外),在网上办理。一般告知性、政策性文件,在网上传阅,不再传递纸质文件,以节省时间,提高效率。

(三)对接收的公文,一般应在当天内签送给局领导或股室,急办件特殊处理。对于保留纸质传递的公文,局领导批示和股室阅后直接送还给文书处理,不得横传。

(四)局内同志凡需留用文件的,可从网上下载,或复印和办理借阅手续。

(五) 根据网上审批要求,对需要报上级部门审批的项目,文书应要求项目单位一并提供电子文本。

第25条 发文

(一)发文办理指以本局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拟稿、审核、签发、校对、缮印、盖章、登记、分发等程序。本局涉及发文种类有:决定、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等。 (二)以局行政名义上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请示文件,由局长签发;以局行政名义的业务性发文,一般由分管副局长审核,局长签发。以局党组名义的发文,由党组书记签发或委托其他党组成员签发。以局纪检组名义的发文,由纪检组长签发;纪检组重要公文在签发前应报经党组书记同意。

(三)各股室负责人对本股室拟办的公文应严格把关,送有关股室会签和报局领导签发的公文必须经股室负责人审核和办公室核稿。

(四)发文分类:本局所有发文,视内容和分发范围,编不同的发文字号,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

1、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等申报的材料和县级部门之间联系协调事项的文书及在局系统内下发的文件以发展和改革局名义的,发文字号以“*发改〔 〕×号” 形式,如如涉及粮食工作的以“*发改粮〔

〕×号”、涉及物价工作的以“*发改价〔 〕×号”等形式,以此类推。

2、粮食、物价工作向上级业务部门和本县内因业务工作需要,必须使用物价局名义的行文,发文字号分别以“*粮〔

〕×号”、“*价〔 〕×号”形式。一般情况均以发展和改革局名义统一对外行文。

3、查处粮食流通管理和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文书,以发展和改革局名义的,按上级有关规定单独编号。如“*发改处〔 〕×号”等形式。

4、函件的编号在年份的括号前加“函”字;会议纪要单独编号。

(五)行政机关联合行文的,发文机关都应加盖印章;成文时间以局领导签发的日期为准;发文日期打在正文或附件下空三行处;发文标题中已含发文机关名称的,落款处不打发文机关名称。

(六)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后另起一行空两格标识“附件”。附件如有序号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如:“附件:

1、

2、”),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

(七)公文用纸统一采用A4型,印发机关为局办公室。

(八)公文如有抄送,在主题词下一行空一格标识“抄送”,抄送部门之间用逗号,最后一个抄送单位后面标句号。

(九)主送上级机关的“请示”、“意见”、“报告”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向上级机关负责人个人发送,签发人应是局长,如遇局长外出等特殊情况,可由局长授权的副局长签发;但涉及业务性的公文,可由分管副局长签发。公文按有关规定报送份数。

(十)文稿撰拟

1、股室接到需承办的公文后,按照政务公开规定的期限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了解和拟文送党政办公室核稿,紧急公文特事特办。一般情况下发文稿要求在网上撰拟,联合行文时采用“*县发展和改革局发文稿纸”拟文。

2、撰拟公文应做到: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情况确实,观点明确,条理清楚,文字精炼,标点准确,篇幅力求简短,符合公文格式;采用纸质撰拟时还要求书写工整。

3、使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人名、地名、数字、引文要准确;日期应当写明具体的年、月、日;结构层次序数应按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排列。

(十一)印刷与校对

1、经局领导签发的文稿,由办公室登记、编号后,送相关股室打印。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删节,确需改动的,必须征得签发者的同意。

2、为确保公文正确无误,打印出的公文清样,由承办股室负责校对并在清样上签名。校对必须认真,确属正确无误后,方可印刷、盖章、装订分发。

(十二)为贯彻“党政分开”原则,局机关行政发文与党组发文分开编号。

第26条

文件归档

(一)及时收集承办完毕的文件,要把文件底稿、打印件、抄告(处理)单和上级批复文件等收集完整,保持有机联系,编制案卷类目,确定保管期限,装订成册,按文书档案归档要求立卷保存。当年文件一般在次年的六月底前完成立卷。

(二)本局人员借阅公文、档案资料应填写借卷单,阅后及时收回。借阅涉密文件的,须经党政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局长同意。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凭介绍信,填写借卷单,经党政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局长同意后方可查阅。

(三)查档人员所需内容,一般采取摘录的方法,所摘内容经档案管理人员核对无误后可盖章证明。借阅人员不得擅自拆卷,不得在原件上涂写、圈点、划杠,查阅完毕后应当面逐卷清点归还。

第27条 印章管理

(一)局印章由办公室保管,凡使用局印章的必须经领导签字后,文书方可盖印。

(二)未经局领导同意,不得以单位名义出具函件、介绍信等为个人办私事。

第八章 工作纪律制度

第28条 工作作风

(一)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要坚持学习制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局领导要做好示范表率。

(二)局长出差(两天以上,含两天,下同)、出国或休假,本人应事前直接向县分管领导报告;副局长出差、出国或休假,应报经局长同意;股室负责人出差、休假,经分管副局长同意后,报经局长批准;工作人员出差、休假,经股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副局长、局长批准。出国、出差或休假的当事人在获准后须告知办公室备案。

(三)局领导、股室负责人除参加县委、县政府及局安排的活动外,不得擅自出席开工、竣工、挂牌等活动。本局原则上不参加各类署名祝贺、庆典等活动。意义特别重大或与本局工作有密切关系的,须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参加。

(四)对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必须依据会议纪要或正式文件,按规定范围进行传达和贯彻,任何人不得发布与会议纪要和正式文件不一致的信息或意见。代表局接受各类媒体采访或供稿,须经局主要领导审核同意。

(五)严格执行机关效能建设的“四条禁令”和 “两公开、一监督”办事制度,实施机关办事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AB岗工作制、政务公开制和工作人员首问责任制。

(六)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规章制度,不得在上班时间用电话聊天,不得用办公电话洽谈私人业务;要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团结协作,主动配合,工作不扯皮、不推诿。

(七)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应积极参与局里统一组织的节假日值班、夜间大巡逻、抗洪、义务劳动、打扫卫生等活动,服从安排,尽职尽责。

(八)办公室应对制度执行和交办事项的完成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有不执行制度或未按时完成局交办事项等情况,由局分管领导负责予以通报。各股室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按程序和时限主动办理解决,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29条 请示汇报制度

(一)各股室负责人要经常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计划和落实完成情况,各分管领导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开展情况和阶段性进展情况,主管领导定期向县分管领导汇报局整体工作情况,分级接受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股室重要活动,必须事前向局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汇报、通气。

(三)办公室人员在接到上级相关部门和下属单位的口头或电话通知、报告、请示等事项后,要及时做好记录,情况紧急的要马上向局领导汇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或办理的,有关同志要及时提醒、催办。传达领导意见,必须及时、准确

第30条 值班制度 ⒈实行周休日、节假日值班制度。

⒉轮到值班的同志要遵守值班时间,坚守岗位,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到岗的,值班人要自行做好调整。

⒊及时处理领导交办的各类事项和突发事件的信息传递、报告、督查、落实工作。

⒋做好领导活动、各类事项登记和有关联络工作。 ⒌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31条 考勤制度

(一)必须按照县政府规定的县直机关工作作息时间,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二)实行打卡考勤机考勤制度,每工作日的上午、下午上班及下班时逐一打卡,上午、下午上班前10分钟内、下班后的1小时内(因部分人员加班因素)为打卡时间。

(三)出满勤,无迟到、早退的发给全额出勤考核奖。缺勤的按出勤考核奖/工作日的平均数扣除。

(四)平时迟到、早退3次或无故不考勤一次视作缺勤半天。集中学习时间,未经请假批准,缺席一次视作缺勤半天。

(五)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岗位、办私事,因公事或其它特殊情况在工作时间内外出,须向相应的分管领导说清去向及事由,违反者发现1次按缺勤半天处理。

(六)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被查处或通报批评的,或全月缺勤2天者,取消当月出勤考核奖。

(七)因会议或出差不能按时考勤的必须事先电话向办公室作出请假,办公室每月集中一次原始记录,由分管办公室副局长核定,不作缺勤处理,并将原始记录存档。

(八)办公室适时将考勤汇总情况在局域网上通报,必要时也可张榜公布。

(九)考勤情况将纳入个人年终考核、评先选优的考核评定内容。

第32条

请销假制度

(一)病事假。凡因病、因事不能上班者,应及时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如遇特殊情况,可先口头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一般干部请病事假一天,经股室负责人同意后,报经主管副局长批准;一般干部请病事假两天、股室负责人请病事假一天,经分管副局长同意后,报经局长批准;一般干部请病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股室负责人请病事假两天以上(含两天),经局长批准;局领导请假按县政府有关规定办理。请假须填写请假单(病假需附医院证明),经批准后交党政办公室存查。

(二)病假每日扣出勤考核奖 元,当月病假(法定假期除外)累计10天及以上者,取消当月出勤考核奖;事假每日扣出勤考核奖元,当月事假(法定假期除外)累计5天及以上者,取消当月出勤考核奖。病、事假先抵年休假,再按实扣除。

(三)遇有下列情况(特殊情况须经局领导批准)不得请事假:

1、在执行县委、县政府的中心任务及其全局性的公差、勤务时;

2、遇有突发自然灾害或重大事故,需要组织力量抢险救灾时;

3、执法检查或工作组工作期间;

4、遇有重要的会议、教育课、参观和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时。

(四)如遇特殊情况,假满需续假者,必须按假期审批权限获得批准,返局后及时补办续假手续,但一次续假不得超过三天。

(五)假期内如机关有事需提前返局,接通知后必须迅速返回不得延误。

(六)工伤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33条

年休假制度

(一)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陕西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年休假管理办法,参加工作时间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5天;参加工作时间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参加工作时间已满20年的,每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安排年休假要以保障工作需要为前提。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干部职工休年休假的,经干部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休年休假。对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干部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限于当年使用,跨年度不补。病事假天数可以折抵年休假天数,病事假累计超过年休假天数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年休假。

第34条 工作会议汇报制度

(一)工作会议汇报的范围:

1、涉及本局职能的有关政策规定调整的会议;

2、需要本局贯彻落实有关任务的会议;

3、其他需要汇报的会议。

(二)汇报程序:

1、列入上述三项范围的工作会议采用书面汇报形式;

2、由各与会同志在会议结束后二天内将会议召集单位(人)、主要内容、承办建议等内容填写《工作会议汇报单》,交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送局主要领导签批。遇情况紧急等特殊情形的,应即时与局主要领导联系汇报,并在事后及时补填《工作会议汇报单》送局领导补签。

3、《工作会议汇报单》经领导签批、承办股室同志签字后送交局办公室归档。

第九章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第35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领导责任,坚持局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股室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全局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36条 坚持从严治党,依法行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分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37条 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应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领导应带头不搞特殊化,树立人民公仆的形象;自觉遵守《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陕西省机关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纪律规定,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不得有如下违法违纪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三)违反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造成不良后果;

(四)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选举;

(五)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六)非法出境,或者违反规定滞留境外不归;

(七)未经批准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取得外国国籍;

(八)其他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九)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或者改变集体作出的重大决定;

(十)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命令;

(十一)拒不执行机关的交流决定;

(十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或者监察机关、审计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决定;

(十三)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

(十四)离任、辞职或者被辞退时,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或者拒不接受审计;

(十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造成不良影响;

(十六)其他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

(十七)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可以避免的爆炸、火灾、传染病传播流行、严重环境污染、严重人员伤亡等重大事故或者群体性事件发生;(十八)发生重大事故、灾害、事件或者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不按规定报告、处理;

(十九)对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社会保险、征地补偿等专项款物疏于管理,致使款物被贪污、挪用,或者毁损、灭失;

(二十)其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

(二十一)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

(二十二)违法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二十三)违法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处罚;

(二十四)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行政委托;

(二十五)对需要政府、政府部门决定的招标投标、征收征用、城市房屋拆迁、拍卖等事项违反规定办理;

(二十六)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造成不良后果;

(二十七)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

(二十八)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国家资财;

(二十九)以殴打、体罚、非法拘禁等方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

(三十)压制批评,打击报复,扣压、销毁举报信件,或者向被举报人透露举报情况;

(三十一)违反规定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摊派或者收取财物;

(三十二)妨碍执行公务或者违反规定干预执行公务;(三十三)其他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十四)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

(三十五)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三十六)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

(三十七)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三十八)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十九)包养情人;

(四十)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四十一)参与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及组织迷信活动;

(四十二)吸食、注射毒品或者组织、支持、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

(四十三)参与赌博、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挪用公款赌博及利用赌博索贿、受贿或者行贿;

(四十四)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

第38条 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对违反规定的,除由个人承担责任外,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第39条 局纪检组负责不定期地组织检查,把执行规定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

第十章 财物管理制度

第40条 财务管理

(一)局里指定专人负责本局及所属单位帐户的集中统一管理;负责指导检查督促所属基层核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局内一切经费收支实行统一核算。

(二)经费开支必须坚持厉行节约,精打细算,量入为出和合理使用的原则,做到收支基本平衡,略有结余;严肃财政纪律,严格财务规定,帐目要清楚,依据要充分,责任要分明。

(三)除公用经费外,全局的专项行政、事业经费实行预算制度,根据年初财政核定的总数分解到各股室,全年平衡使用,每季度将收支情况向局党组会汇报。

(四)严格执行局长对本局各类财务活动实施检查监督和实行分管财务局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差旅费、办公用品、接待工作餐、一般会议费用等经常性开支,在1000元以内(含1000元)的,由经办人审核后,局长签批;其余支出,由分管副局长审查,局长签批。

(五)凡固定资产购置、大型会议安排以及除本条第

(四)点外,一次性支出绝对额在2000元以上的,都必须事先编制预算,报经局长或局长办公会议同意后,按规定办理、审批。

(六)财务支出手续必须规范,支出票据必须注明用途,且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的签名及审批人的审批意见;否则,财务部门拒绝报销。

(七)本局党、政领导不得直接参与本单位的基建工程与公共物品的采购。

(八)支出票据必须是正式发票,杜绝各类非正式发票入帐。

(九)局内工作人员因公需领用空白支票的,须填写领用支票审批表,经批准后方可领用,但必须在三天内向财务核算科结清。

(十)本局召开各类业务性会议所需经费,由会议负责股室编报经费预算,报分管副局长审核后按审批权限报批。

(十一)因公出差住宿等费用标准,严格按县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会议统一安排的住宿等费用按实报销。未经领导批准,出差在外多停留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

(十二)严格掌握差旅费及各类借款。差旅费报销须在出差返回后一个星期内结算完毕,同时还清借款。预领差旅费应办理审批手续。

(十三)财务报销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对不符合报销要求的,财务人员应当拒绝报销。

(十四)凡购买大宗业务书籍、委托刊印书籍等应事先征得局长同意,否则不予报销。

(十五)劳务支出、商品采购不得支付预付款,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支付的,须经局领导批准,做到钱货两清。

(十六)工作需要接待来客,要填写“接待审批表”,经局领导批准后由相关人员安排。接待应本着从俭节约的原则。 (十七)凡按规定由本局收取的各项资金、基金必须严格执行政策、法规规定,由财务统一开票、结算,统一解缴银行,专户储存,股室及个人不得收取及保管。

(十八)财务所收取的各类资金,凡累计金额达1000元以上的,必须当天解入开户银行,财务室内不得存放1000元以上现金。

(十九)会计人员应根据各类资金情况,分户入帐,统一管理,按会计制度的要求记帐、算帐、报帐,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帐目清楚。

(二十)出纳人员必须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帐目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款相符;财务印鉴应分别保管;不准“白条”抵库;不准私借公款;不准公私款混用;不准为他人提供银行帐户。出纳凭证须每月定期(25号前)转给会计入帐,不得借故拖延。

(二十一)财务人员对凭证、发票、帐簿、报表及档案资料,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妥善保管。

(二十二)财务人员若有工作变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二十三)建立财务例会制度。局领导每季听取财务负责人对财务的分析、处理等有关情况的汇报。财务人员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严格把关,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二十四)局内审机构每年至少对2个以上下属单位的财务帐目进行一次审计,并将内审情况向局长办公会议汇报。

(二十五)本局所有财务活动,未经局领导同意,一律不得擅自对外披露。

第41条 物资管理

(一)局内购置大型办公设备由各股室年初提出计划,由办公室汇总审核后编制购置预算方案,经局长办公会议同意后,由主管人员统一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然后按审批权限报销。

(二)对办公用品管理实行验收、登记、领用、保管、检查、对帐制度,具体由办公室负责。

(三)对单价在200元以上、耐用时间在两年以上的电器设备、通讯器材、交通工具、书籍等公有财物实行验收、登记、领用、检查、维修的管理制度,由办公室负责。

(四)公有财物经批准分配给个人使用的,由使用人负责管理,配给各股室的,由各股室负责人负责管理。

(五)经组织调动或办理退休的人员,在离开前必须将配置给个人使用的公物交还办公室;或按照有关规定折价处理,严禁将公物带走或转借他人。

(六)办公用品要用于办公,不能占为己有,不能赠送他人;所有工具书的购置要经过批准,并登记列入移交。

(七)定期进行清产核资,具体由主管人员负责。清产核资结果向局长办公会议汇报。

第十一章 专业知识再教育规定

第42条

再教育的范围、条件

(一)本局在职在岗行政、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

(二)进机关工作满3年以上。

(三)符合各类学历(或学位)教育的招生条件和各类非学历教育的学习条件。

第43条

再教育的途径

(一)学历教育:主要通过自学考试、电大、函授、党校等非脱产学习方式解决。

(二)参加各类短期培训班或进修班。

第44条

程序:在职学历教育,先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局长同意后,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第45条 经费:凡经局长办公会议同意参加专业知识再教育的,学费、考务费(不包括报名费、书费、资料费、赞助费等)按下列规定报销。

(一)在职学历教育:高中(中专)升大专的,全额报销;大学专科升本科的,个人自负10%,单位报销90%;大学本科升研究生的,个人自负20%,单位报销80%;硕士升博士的,个人自负25%,单位报销75%。上级或组织部门规定要求参加学习的按实报销。未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参加学习的,费用一律自负。

(二)短期培训班:根据年初确定或上级主管部门指定,经局领导批准参加各类培训班的,凭通知书按实报销。

(三)学习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按财政规定报销。

(四)在职学历教育凭毕业证书予以报销,未毕业的不予报销。学习未毕业中途调离时,凭单科合格证书按比例报销。

(五)考试不合格参加补考的,补考费自理。第46条

其它

(一)在职学历教育:原则上3年内只能报考1次,毕业后可参加高一层次的学历教育。

(二)经局长办公会议同意在职学历教育的,每学期累计给予10天时间作为面授总复习、考核和实习。其它活动(包括调研、考察等)一律不安排时间。

(三)对在职重复学历(学位)教育者,费用一律自理,占用工作时间的视同事假处理。

(四)在职学历教育毕业后,必须在本局继续工作5年后方可调动(组织调动除外)。否则,单位所负担的经费按服务年限比例结算退还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如各类职称考试、外语等级考试等),凭考试合格证书报销学费或培训费。

第十二章 调研、信息、通讯报道奖励制度 第47条

奖励对象 全局机关股室、个人。 第48条

奖励标准

(一)调研文章

1、被国家级报刊录用公开发表的,每篇奖励2000元。

2、被省、部级报刊录用公开发表的,每篇奖励1000元。

3、被市级报刊录用公开发表的,每篇奖励500元。

4、被县级刊物录用公开发表的,每篇奖励250元。

5、在局内简报上刊登的,每篇奖励50元。

(二)信息、通讯稿件

1、被局内刊物录用的,每篇奖励20元。

2、被县级报刊、杂志录用的,每篇奖励30元;被县信息网录用的每篇奖励20元。仅标题采用的每条奖10元。

3、被市级报纸、杂志及新闻媒体采用的,每篇奖励100元;被市级报刊物采用的每篇奖励50元;仅标题采用的每条奖20元。

4、被省级报纸、杂志及新闻媒体采用的每篇奖励150元;仅标题采用的每条奖50元。

5、被国家级报纸、杂志或其它国家级刊物采用的每篇250元,仅标题采用的每条奖100元。

(三)对获奖个人(文章)的奖励

1、调研、信息、通讯稿件被县、市、省、中央领导批示的,每篇分别加奖50元、100元、200元、500元。

2、调研文章被评为县级

一、

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500元、300元、100元的奖励,县级以上加倍类推予以奖励。

3、调研、信息、通讯报道工作被评为县级先进个人的给予200元奖励;县级以上加倍类推予以奖励。

4、办公室信息员采编的文章在本局内部刊物上刊登的不计奖。

第十三章 来信来访接待制度

第49条 热情接待群众来访,认真做好处理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拖延,杜绝“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现象。

第50条 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登记、记录、传递工作,一般要求当天内送达主管领导阅示并交办处理。

第51条

对于职责范围内的群众来信来访,能当场答复的要当场答复,即时办理。一时不能答复的应做好解释,并明确给予回复的时间、方式和责任人。

第52条 在接待群众来电来访过程中,不得刁难对方或暗示提出交换条件,以权谋私。

第53条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一经发现,取消年终评奖;情节严重的,视情况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十四章 安全保密制度 第54条 牢固树立保密观念,自觉遵守国家保密法规,严守党和国家秘密,防止泄密事件发生。各股室负责人是本股室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55条

对保密文件、资料应严格做好登记、传阅手续,对本单位形成的秘密文件材料分别由专人打印、发送。秘密文件材料要放入专用柜内保管,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翻印。

第56条 本局人员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所有秘密文件资料,均应及时移交文书登记、归档,以免造成失密。

第57条 对涉及的秘密事件,做到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绝对不看;对造成遗失或泄密的,要及时向组织报告,不得谎报或隐瞒。

第58条 凡需要出售的资料、刊物、废旧纸张,交办公室统一处理,涉及有关保密的资料应及时烧毁或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59条

要加强局域网上的信息保密工作,未经局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局域网上擅自发布涉密信息。

第60条 对因保密观念不强、缺乏警惕性,造成泄密的责任者,根据《保密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61条

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对来历不明的外来人员发现可疑应及时追问;提高警惕,注意防盗,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各种资料。下班时应及时关门上锁。

第62条

进行一年一次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第十五章 工会活动规定

第63条 局机关工会活动是指组织本局机关全体在职在岗人员开展的有关活动,分为平时工会活动和工会疗休养活动。

第64条 工会活动要求全体会员积极参与,不能参与活动时,要做到提前请假。

第65条平时工会活动,原则上每半年安排一次,活动前应将具体组织方案报局党组审定。 第66条 工会疗休养活动,是指本局机关工会会员参加县总工会组织的疗休养活动。按5年为一周期,安排每个会员一次疗休养。

第67条 疗休养活动安排原则

(一)坚持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统筹安排疗休养具体时间。

(二)新招收的人员,工龄满5年后开始安排疗休养。

(三)当年已列入疗休养计划的,如遇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以顺延安排;也可自愿放弃,按规定领取疗休养费。

(四)疗休养按工龄年从长到短顺序编排起始时间。第68条 工会疗休养活动享受标准按县财政规定执行。 第69条 参加工会疗休养活动的人员,在规定的标准定额内,可以全额使用,按实报销,超支自负。

第70条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职工疗休养的规定,对自愿放弃的,可按县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章 车辆管理制度

第71条 出车事项

(一)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由局内驾驶员驾驶;驾驶员凭通知出车,出市县外的要填写出车登记单;局领导如遇要事、急事,可先通知驾驶员出车,尔后及时由用车人或驾驶员告知办公室。

(二)局办公室对车辆的油耗、公里数、修理费等情况进行核算,并定期公布,实行公开监督。

(三)公务用车需提前与办公室预约,并说明用车事由、地点和时间。

(四)车辆驾驶员要服从调度,一般情况应提前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听从用车领导的安排,认真完成出车任务。

(五)驾驶员不准出私车、不准擅自出车、不准擅自带人;车辆一律停放在指定位置、车辆一律不得外借;严格控制私人用车,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局长或分管局长同意。否则要严肃批评,屡教不改的,予以辞退。

(六)驾驶员应遵守操作规程和交通规则,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和汇报,确保行车安全。

(七)在不出车的情况下,驾驶员要遵守本局规章制度;要加强思想道德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技能;同时,要服从其他工作安排。

(八)严禁非本局驾驶员驾驶车辆,否则,一切后果由驾驶员个人自负,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第72条 车辆的维修保养

(一)驾驶员应保持车辆内外的清洁卫生,做到当天出车,当天保洁。

(二)车辆实行统一定点维修保养。驾驶员应做好车辆的日常维修与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使车辆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车辆经常性维修保养,配置装饰、装具和附件更新,以及购置配件、油料等,先由驾驶员提出意见,局长批准。出车途中发生故障,应先修理,并及时报告。

(三)车辆实行统一定点加油,油料由驾驶员负责购买,凭购买发票报销,车队登记。

(四)车辆实行统一保险、自行年检。

第十七章 卫生和值班制度

第73条 卫生制度

(一)每个工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衣着整洁,以体现机关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

(二)每个工作人员应养成良好的清洁卫生习惯,经常清理个人办公场所,保持室内整洁,摆放有序,做到不乱丢烟蒂、纸屑、果皮,不乱倒茶叶,不随地吐痰,保持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三)室外卫生包干区由办公室牵头,各股室应按划分的时间负责打扫。

(四)重大节日时,根据办公室的安排,各股室应及时做好本股室内外的大扫除。

(五)建立卫生不定期检查制度,由分管局长牵头,办公室组织,对各股室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

第十八章 计算机网络系统管理制度

第74条 计算机网络系统管理制度

(一)本局的计算机网络系统物理上包括各股室内部的软硬件设施、供电设备、安全报警子系统、空气调节设备,以及数据通信线路、各办公电脑终端和办公应用软件、杀毒软件。

(二)各办公室内的桌面电脑日常保管维护由使用者负责。除了安装办公自动化系统所需的office套件、业务应用软件和规定的杀毒软件外,不得安装其它任何来历不明的软件。

(三)各股室要严格执行保密部门关于计算机网及计算机应用安全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在公共网络或与公共网络相连的计算机信息网络上存储、处理或传输党和国家秘密信息。

(四)各办公室内的桌面电脑IP地址、网线,未经同意,不得自行更改和调整。

(五)各办公使用的电脑要求每两天一次升级杀毒软件,每天进行一次全面杀毒;使用U盘时,务必防止U盘病毒。

(六)电脑公司技术服务人员在维修电脑时,应先保存IP设置,维修完成后确保恢复原有IP地址。

(七)网络维护人员每次进行技术维护后必须记录维护日志,网络系统的更新改造技术文档和维护日志由办公室妥善保管。

第十九章 附 则

第75条 本工作规则由办公室组织实施,局纪检组监督实施。

第76条 本工作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推荐第7篇:发展和改革局工作要点

发展和改革局2012年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和各项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准确把握经济形势,抢抓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东部产业转移、自治区沿黄城市经济区建设等战略机遇,以项目为主要抓手,以更加开放的思想观念,更加执着的奋斗精神,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千方百计谋发展,全力以赴促和谐,为中宁在“西部百强县”行列中争先进位做好服务,为建设和谐富裕幸福新中宁注入活力。

二、目标任务

(一)全县经济发展主要指标预期目标:

1、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增长20%左右。

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00亿元以上。

3、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25%以上。

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3%;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增长12%左右。

5、落实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00亿元。

(一)我局主要工作目标:

1、争取国家、自治区发改委批复项目资金突破3 亿元。

2、落实金融合作贷款项目资金2亿元以上。

3、落实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3亿元以上。

4、新储备重大项目不少于100个。

三、重点工作

(一)围绕促进投资持续较快增长,全力抓好项目工作。

11、抓好项目储备。结合全县“十二五”规划,建立2012年全县项目库。紧贴国家和自治区投资变化,及时调整充实项目库。加大与自治区发改委的衔接力度,力求将我县储备的重大项目更多的列入自治区项目投资计划的盘子。

2、抓好项目资金争取。紧盯国家产业政策及投资方向,围绕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物流服务业、城乡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社会事业等领域编报项目,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联系,积极捕捉信息,加大跟踪落实力度,全力争取项目资金,力争向上争资实现新突破。

3、抓好金融合作。加强与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部门的联系沟通,发挥好融资平台职能作用,选好融资合作项目,加大推介力度,缓解融资压力。重点抓好杞乡黄河体育中心、中宁物流园区和新材料循环经济示范区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资金的争取工作。

4、抓好招商引资。以新材料循环经济示范区、物流园区、中国枸杞加工城和农业特色优势产业为重点,加大与经济发达地区的沟通协调和合作力度,积极承接资本、技术、人才和产业转移,加快打造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重要基地,促进全县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

5、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围绕经济结构调整,抓好中宁物流园区建设项目,加快发展服务业。围绕循环经济,抓好天元公司利用园区废渣建设水泥熟料生产线低温余热发电等项目。围绕现代农业,加快发展龙头企业,抓好天友乳业2万头奶牛养殖基地建设、恒兴国汁公司搬迁改造升级等项目。围绕新能源产业,抓好银仪能源公司风力发电、中广核风电场等项目建设。加强协调、服务,全力支持万隆公司100万吨稀土彩钢一期、

锦宁巨科公司40万吨高精度铝板带箔、天元公司35万吨金属锰三期、嘉盛远大公司62万吨铝合金板带箔及型材加工、西线高速、中宁黄河大桥建设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强铁路协调工作,做好包兰复线铁路设计的沟通联系;力争获得铁道部关于华夏特钢铁路专线的行政许可;力促物流园区集装箱业务开办。

6、抓好项目监管。加强项目审批管理,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把项目审批关口,引导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健康发展。进一步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加大与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的沟通协商,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切实做好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工作,努力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围绕经济运行,加强分析研究,力促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科学编制年度计划。扎实开展调查研究,科学谋划发展思路,按照“十二五”规划要求,提出2012年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预期指标和约束性指标,完成中宁县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工作。

2、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密切关注经济运行走势,围绕经济运行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落实,准确掌握全县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认真做好半年计划报告和年度计划报告,为县委、政府经济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3、认真做好经济监测预测工作。加强与工业企业和房地产企业的沟通联系,建立经济分析基础数据库,认真开展企业网上调查问卷填报督促工作,牵头做好综合协调服务工作,及时将中宁有关情况上报自治区发改委,为争取自治区相关政策支持奠定基础。

(三)围绕民生服务,着力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加强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加大资金争取力度,积极推动创业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民生工程的实施,加快县级劳动就业服务平台和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建设。

2、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围绕改善基础设施,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全力实施大战场中心小学、城乡幼儿园、乡镇计生服务站、文化站、卫生院、村卫生室,基层派出所、法庭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农村道路、农村饮水安全、社区活动阵地、数字影院等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

3、抓好东部干旱带生态移民工程建设。围绕自治区“十二五”35万生态移民工程,加快推进宽口井生态移民项目建设,力争年内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并交付使用;加大资金筹措力度,进一步完善马塘、撒不拉摊、打麦水和红梧山生态移民项目区配套设施,力促新开发的土地、设施工棚、养殖园区全部投入使用;加快移民区后续产业培育发展,大力发展劳务产业,切实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确保移民“搬得来、稳得住、能致富”。

(四)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着力加强价格服务与管理。

1、强化价格及收费监管。加强价格检查,大力开展药品价格、农资价格、成品油价格、涉农收费、教育收费等专项检查。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恶意囤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殡葬服务等收费行为。加大投诉件处理力度,及时处理和反馈价格举报和投诉,及时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价格决策程序,严格落实价格听证制度。加强收费管理,完成全县《行

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年度检审、换证工作。

2、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健全市场巡视、跟踪监测等制度,切实做好粮油食品等重要商品的价格行情变化监测,重点做好重大节假日、节会期间物价监测工作,密切关注涉农商品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蛋、禽等价格走势,做到及时预测、预报、预警,每月完成1篇监测分析,提出对策建议,为政府价格宏观决策服务。

3、做好价格认证、价格鉴定和成本监审工作。认真开展价格认证及鉴定服务,及时办理公检法委托的各类价格鉴证、价格评估案件,提高服务成效。进一步拓宽价格鉴定认证服务领域,开拓涉税、民事等方面的价格认证。进一步健全价格成本工作制度,做好农产品样本抽查点成本测算工作,为自治区农产品价格监测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五)围绕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着力加强自身建设。

1、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目标,强化干部职工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及工作技能学习,认真落实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干部职工学习制度等,加强培训教育,轮流安排机关干部参加业务知识专门培训,不断改善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

2、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班子、队伍和机关效能建设,全面落实县委创先争优工作要求,不断丰富争创内容,创新争创形式,提高争创实效,健全争创机制,认真落实党员亮相承诺,搞好创先争优点评,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向纵深发展。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机关党员进一步加强党性修炼和道德修养,时刻做到自警自省自重自律。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开展岗位廉政

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继续推行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公开承诺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以好的党风,带动好的作风。

4、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综治、信访、扶贫工作;认真配合开展“自治区卫生县城”创建工作;积极参与县上组织的各类活动,不断丰富干部职工的文化生活;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项工作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负责制要求,全力做好分管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团结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同心同德,真抓实干,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

2、加强绩效管理。进一步强化工作目标管理,制定和落实目标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纳入各下属单位及股室绩效考核目标管理,明确每项工作的责任股室和责任人,确保每项工作有人抓。加强监督考核,局机关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对列入单位年度的重点工作进行半年和年终两次考核,平时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为载体,进一步转变机关职能,改进工作作风,重点突出局班子成员的带头作用,突出中层干部的骨干作用,突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力打造发展和改革局“廉洁、高效、团结、务实”新形象,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推荐第8篇:上半年通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党建工作总结

抓党建转作风促发展

——2010年上半年通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党建工作总结

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党委严格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全面推进机关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局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使党建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打牢基础,思想建设进一步巩固

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局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总要求,不断强化理论学习,注重思想教育,全面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

一是认真学习了各种类规章制度。年初我局制定《关于2010年党委中心组、在职干部理论学习的安排意见》,对全局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进行了全面部署,重点学习了《党章》、《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廉政准则》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等;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局机关的考勤、财务、责任目标等13项管理规章制度,以及《行政问责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许可》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知识水平。

二是认真开展了一周学习日活动。为确保学习时间,保证学习效果,我局党委采取集中学习和平时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将每周六上午定为政治业务学习日,领导干部坚持带头上党课,邀请专家、领导为全局干部职工讲座。每周学习时间不少于3小时,个人自学不少于5小时。同时,每月召开一次学习心得交流会,每人每月写学习笔记不少于1500字,每人每年 1

撰写心得体会不少于3篇。通过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

三是认真进行了思想解放大讨论。为了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我局在去年县委开展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基础上,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活动为契机,继续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期间,我局严格按照活动安排,正紧锣密鼓地落实各项任务,共编印简报11期,每位干部均写出了10000余字的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以及近3000字的党性分析材料,确保活动成效落到实处,思想意识进一步得到提高。

二、抓住重点,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组织建设,我局按照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要求,紧密联系发改工作实际,在机关组织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年初我局确定了2010年党建工作思路,下发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分解方案》等文件,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为组长、党支部书记为副组长、党委成员为组员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不断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为建立正常通畅的沟通渠道,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注重后备干部培养。目前,我局人事结构矛盾突出,知识结构不合理,真正懂经济又懂管理的人才很少,缺乏对经济工作的敏感性和实践性,对重大发展思路的研究难有作为,一批年龄偏大的同志成为中坚力量,发改工作事业后继乏人。为此,我局十分重视后备干部的培养。去年以来,在县政府和

组织、人事部门的关心重视下,我局从全县各单位借调了4名优秀的年轻干部充实发改力量,使全局工作充满了青春活力,但这4名同志均是借调我局,因而难以解决发改持续发展的后顾之忧。

三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我局领导坚持以身作则,带头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制,由局党委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签订责任状,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抓落实的形式,不断细化责任,明确责任主体。同时,对干部职工进行廉洁从政思想教育,征订了《党员生活》、《纪检监察报》等报刊杂志,并针对发展和改革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对项目立项、申报、验收及重要岗位的党员干部教育。从而使我局形成了一个团结协调、开拓进取、廉洁高效、富有战斗力的集体。

四是认真开展纳新工作。重视党员队伍建设,切实抓好新党员的发展工作,根据“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慎重发展”的方针,按照“入党自愿,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对象,为党组织注入新鲜血液。今年,我局有2名同志向局党委上交了入党申请书。同时,我局严格按规定标准收缴党费,每年在规定时间及时收缴党费,及时上缴党费,并认真执行党费收缴公示制度,每年上缴党费后及时在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五是积极开展帮扶济困。认真组织开展向困难群众、灾区捐款活动。今年,我局开展了“情系玉树,献出爱心”和“人人献爱心,人人献真情”等捐款帮扶活动。活动一开始,我局所属5个党支部都十分重视,党员同志纷纷表示,玉树是我们的同胞,贫困家庭是我们的一分子,作为党员应该伸出温暖之手、付出关爱之心、献出绵薄之力。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做表率,

普通党员踊跃捐款。我局共向青海玉树地震灾区捐款6000余元;向10困难户捐助帮扶物资及资金4000余元;向3个联系帮扶村捐助资金近30000万元。

三、加强监督,作风建设进一步转变

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总体要求,突出重点,塑造亮点,扎实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力促发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在提高工作效率上塑造亮点。按照上级转变干部作风的有关要求,我局全面推行“马上就办”的工作方法。发挥项目主管部门职能,对重大项目单位反映的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确定的事项,坚决马上办理,限时办结;对上级部门和县委领导安排的事项,坚决马上办理,限时办结;对企业和群众要求的事项,坚决马上办理,限时办结;对其他热点工作坚决不推诿扯皮,形成“马上就办”的良好作风,打造工作亮点。

二是在服务项目建设上突出重点。把抓好项目、服务项目贯穿转变工作作风全过程。在重点项目上实施“五个一”的工作机制,即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个标准、一套制度的工作机制,将全县的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集中精干力量进行统一管理和集中调度,及时发现问题,集中研究解决,减少时间、精力等方面的消耗,不断改进工作模式和作风,全面提高项目管理运作效率。

三是在关注民生实事上突破难点。我局紧紧抓住能力建设活动年的契机,深入关注民生,努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问题。抓住国家扩内需政策,继续向“三农”、保障性安居工程、卫生教育等民生领域倾斜的机遇,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全面衔接,筛选包装项目,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工作,及时掌握项目的第一手资料,尽可能多的争取国家和省政

策支持。

四是在谋划经济发展上攻克焦点。深入总结“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成就,认真剖析经验教训,科学谋划编制“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针对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新变化,围绕骨干工业企业发展、服务业发展、农业产业化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等关键领域,深入企业、项目单位一线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活动,力促提出一些切合通城实际的对策建议,确保顺利高效完成“十二五”规划的起草编制工作,切实指导服务全县科学、和谐、跨越发展。

四、强化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

制度建设是加强管理、规范运作的重要基础,也是化解廉政风险点的重要保障。今年以来,我局党委从党内监督、内部管理、依法行政等各方面着手,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一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制度。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民情恳谈制度、党员干部交心谈心制度、工作考勤与请销假制度、机动车辆使用与管理制度等。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党员学习培训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议事表决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争先创优”评比制度等,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是完善机关工作十项制度。今年以来,我局党委将局机关的制度建立健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转变服务观念和工作作风,不断强化自我约束能力,提升发改工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局机关先后对财务、考勤、人事等13项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并成立制度修订

建设小组。同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县人事部门的相关考试,建立健全了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为社会各界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是全面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在项目管理等工作中,切实履行信息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发改局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及时编制发布《发改局信息公开目录》和《发改局信息公开指南》,将政务公示栏上墙,日益理顺完善局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流程,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四是不断强化保密工作制度。依照县委保密委员会的要求,我局严格贯彻“积极防范,突出重点”的方针,强化管理,及时制定保密工作制度、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做到细心维护发改工作设备、硬件设施,优化工作环境,保守工作秘密,切实发挥“保安全、保发展”作用。同时,在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过程中,强化对信息发布的审核和监管,保证信息安全。

五、统筹发展,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

今年以来,我局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为抓手,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全面提高行政效率,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一是认真编制了《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已经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同时起草了《通城县重点项目投资管理办法》,已付诸实施。

二是完成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0.6亿元,同比增长76%;全县开工建设项目121个,总投资31.6亿元,其中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16个。

三是向上申报项目45个,申请资金7.8亿元,目前县医

院外科大楼建设项目等近10个项目即将下达,下达资金近3000万元。县项目库储备项目580个,策划1000万元以上项目84个。

四是展开了项目调研督办工作,全县47个重点项目实行领导蹲点督办,共召开全县项目督办会议10次,下发项目督办通报11期,做到了一周一督查,一月一通报。

五是召开全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订《通城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选派人员赴省市参加规划编制专业培训。

六是全面启动了“铁路办”和“医改办”工作,举行了企业家为“岳九”铁路过境通城捐赠仪式,与省市发改委和国家铁道部取得了联系。

七是开展了“油茶大县”创建工作,共召开创建工作专题会议10余次,并在各乡镇全面铺开30万亩的油茶种植任务,目前已完成油茶种植任务近20万亩。

八是积极向国家发改委申报石漠化治理项目。对石漠化治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并向省市发改委进行项目申报,赴北京向国家发改委有关司汇报沟通。

下半年,我局党委将继续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探索党建工作目标管理的新做法,结合发改工作实际去抓创新,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进一步夯实党建基础,保证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

二0一0年六月三十日

推荐第9篇: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作规则

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作规则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局机关工作规则,规范工作程序,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推进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规则。

一、基本要求

根据市委、市府赋予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努力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的要求,提倡“团结、实干、高效、创新”的机关工作作风。

㈠团结。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要同心同德,顾全大局,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维护好机关各部门、领导、同志间的团结,形成相互尊重、理解、支持、谦让的工作氛围。

㈡实干。各工作岗位都要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忠于职守,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好本职工作。工作中要发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作风,主动大胆地为领导当参谋、提建议、出点子。

㈢高效。树立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发扬精益求精的工作精神。对每项工作要勤于思、劳于心,做到有思路、重调研,有措施、讲方法,分清缓急、不拖拉,达到既重质量又快捷干练的工作效果。

㈣创新。以学习为基础,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和业务水平。以创新为手段,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把谋发展立为我局工作的第一要务。以提高工作实绩为目的,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二、党委议事规则

按照党章的规定,局党委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各时期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局的重大问题,团结和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完成上级党组织和政府交给的任务,指导本机关和直属党组织开展工作。

㈠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党委委员要认真听取下属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摸清基层党组织的实际情况,摸清党员群众的思想脉搏。坚持党委的集体领导,对局内重大问题,须经党委集体讨论。在党委会议前,要将会议议题提前告知党委委员。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表决生效。对重大问题发生分歧,党委会议一时不能统一的,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可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研后,交下一次会议讨论通过。 ㈡明确党委委员的职责。

局党委书记要勇于负责,起到班长的带头作用;党委其他委员要协助书记做好所分工的本职工作,集体决定了的事情,要分头去办,决不互相推诿。党委委员之间要树立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体谅、团结协作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良好风气,齐心协力做好工作。党委一班人要处处以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坚持原则、严守纪律、保守秘密、维护大局、团结奋斗。

三、局长负责制

㈠本局行政工作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主持全局工作,副局长、调研员协助局长按照各自分工做好工作,确保政令畅通。

㈡局班子成员之间分工不分家,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副局长及其他成员之间要相互通气,并及时向局长报告。

㈢局班子成员外出,要事先向局长请示。局长外出期间,全局工作由局长委托副局长主持;副局长外出期间,其分管工作应当委托局班子其他成员代管。

㈣坚持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分管领导对主管领导负责,科室负责人对分管领导负责,科室工作人员对科室负责人负责。

四、会议制度

会议分为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专项会议、民主生活会等。 ㈠党委会(不定期) ⒈主要任务

⑴传达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要指示、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布置的专项党务工作任务;

⑵研究本局干部管理权限内的人事任免和工作人员调配;

⑶研究班子自身建设问题和对党员干部的奖惩、党员干部重要案件的查处或协助查处、重要来信来访的反馈意见或报告;

⑷研究本局系统性工作安排和重要工作部署。 ⒉出席范围

党委会由局党委委员出席。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或受党委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必要时可请相关议题经办人员参加。

⒊会议准备

⑴根据党委会议内容,由分管委员提出初步工作意见,提交会议讨论研究; ⑵会议内容和时间由办公室通知各与会成员;

⑶布置落实市委布置的专项党务工作任务,由接受任务的同志传达会议精神并提出初步工作安排意见,供党委会研究落实;

⑷党委会要有专人记录。 ㈡局长办公会议(不定期) ⒈主要内容

⑴传达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要批示、方针、政策; ⑵决定和部署本局重要工作以及市委、市府统一部署的中心工作; ⑶通报各分管领导近期工作及有关重要会议精神,部署本局阶段性工作安排;

⑷研究其他重要工作事项。 ⒉出席范围

本局班子成员和根据议题需要指定的相关科室负责人,会议由局长或受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必要时可请调研员、相关议题经办人员参加。

⒊会务准备

⑴根据局长办公会议的议题,办公室将议题及会议时间通知各与会同志; ⑵根据议题内容,由相关职能科室或各条线分管副局长提出初步方案,供会议讨论研究;

⑶研究部署市委、市府布置的中心工作,由接受工作任务的局长或副局长传达市里召开会议的精神,并提出初步工作安排意见,供会议讨论决定;

⑷办公室作好会议记录,如需形成会议纪要的,由办公室拟文,报请局长签发。

㈢局务会议(一般每月一次) ⒈主要任务

⑴传达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要指示、方针、政策,以及本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

⑵讨论研究本局年度计划、目标和任务,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和主攻方向; ⑶总结检查和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阶段性工作要有明确的工作量化指标,并且要落实到每个科室、每个人;

⑷布置落实市委、市府统一部署的中心工作任务。 ⒉出席范围

由局领导班子成员、调研员、科室负责人组成。会议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集。

⒊会议准备

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一般在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一召开;

⑵办公室负责安排会议地点,并将会议时间提前通知各与会同志; ⑶各职能科室要认真总结前阶段工作的经验与不足,对前阶段工作任务未按时完成的,要认真查找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并提出后一阶段的工作安排意见。

4、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各职能科室要努力按时完成,完成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

㈣专项会议(不定期) ⒈主要任务

⑴市府授权委托本局牵头协调的有关事项; ⑵基本建设和其他项目的可行性论证;

⑶外商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论证和审批; ⑷重大价格、收费标准审核、调整审议; ⑸重大违价案件审理;

⑹重要粮食购销政策的调整,储备粮计划的调整与落实; ⑺重大经济体制改革政策的的调整或出台。 ⒉出席范围

专项会议由局长或副局长召集。相关科室有关同志及市府有关部门的同志参加会议。

⒊会议准备

⑴请本局相关科室将会议时间、会议地点提前2 天通知各与会单位,请他们准时出席;

⑵本局相关职能科室在事先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工作意见或协调方案,供会议讨论研究;

⑶会议要有专人记录,以便备查备考。如需形成文字材料的,由本局相关科室拟文,后送各有关部门会签。

㈤民主生活会(半年一次)

1、局党委民主生活会每半年举行一次,由党委书记主持。全体局党委委员参加,必要时可吸收纪检副书记、纪检员、工会主席等有关同志列席。

2、主要任务:

⑴汇报近期自身思想、工作状况; 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⑶明确班子、支部及其成员加强自身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

3、认真做好会前准备。根据上级的要求,确定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告知市委组织部、纪委,征求是否派人参加;根据会议内容,会前可向有关部门和各支部征求意见建议。

4、认真组织,开好会议。每个成员必须联系自己和本局实际,认真总结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和上级党委决议、指示以及党纪党规方面的情况,检查自己的思想、工作、作风、廉政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团结同志的目的。

5、认真抓好整改。对征求的意见和检查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提出整改措施,抓好落实,保证领导班子核心作用的发挥,并将会议情况及时写出书面材料,向组织、纪检部门报告。

五、内部管理制度 ㈠人事管理制度

⒈局办公室为人事管理的承办机构。

⒉局属科室、下属单位干部正副职务任免由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其中局办公室主任由党委会研究后,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后公布。

⒊本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人员调动由局党委会研究审批。

⒋干部职工年满退休年龄的,必须按照劳动人事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㈡请示汇报制度

⒈各科室负责人要经常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计划和落实完成情况,各分管领导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开展情况和阶段性进展情况,主管领导定期向市分管领导汇报局整体工作情况,分级接受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⒉科室重要活动,必须事前向局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汇报、通气。 ⒊办公室人员在接到上级相关部门和下属单位的口头或电话通知、报告、请示等事项后,要及时做好记录,情况紧急的要马上向局领导汇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或办理的,有关同志要及时提醒、催办。传达领导意见,必须及时、准确。

㈢值班制度

⒈实行周休日、节假日值班制度。

⒉轮到值班的同志要遵守值班时间,坚守岗位,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到岗的,值班人要自行做好调整。

⒊及时处理领导交办的各类事项和突发事件的信息传递、报告、督查、落实工作。

⒋做好领导活动、各类事项登记和有关联络工作。 ⒌做好交接班工作。 ㈣请假制度

⒈因公外出:市内出差,科员经科室负责人同意,报分管副局长批准;科长(主任)直接由分管副局长批准。市外出差,须经分管副局长同意后报局长批准。副局长出差应报局长批准。局长出差报市有关领导批准。本局正副局长出差,应及时与办公室联系,以便及时联系汇报、请示工作。

⒉因事(病)请假:一天及以内须经科室负责人同意,报分管副局长批准;两天及以上须经分管副局长同意后报局长批准。因病请假三天以上,需有医院证明。无特殊事由,请假一般应在事前获准同意后方可离开,并安排好有关工作。无故不请假不来上班的,按旷工论处。请假期满后,按期返回,并及时销假。

⒊年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年内一次性安排,事先需以书面报告,得到局领导批准方可休假。

㈤考勤制度

⒈全体机关干部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如遇有特殊情况,需请假或补假。 ⒉考勤表中所列有关内容由本人于当日如实填写。如遇请假或出差,应在事后及时补填。有特殊情况的应加以说明。

⒊考勤表由每个科室在次月上班的第一天,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后交办公室统一汇总。凡请假的需附准假条;市外出差的应附出差依据(如会议通知、领导批示等)。未经批准擅自出差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并按旷工论处。

⒋根据市委办(2000)11号文件精神,当月病事假超过15天的扣发当月全部奖金,当月超过3天的扣发半个月奖金。

㈥车辆管理制度

⒈局机关车辆均由局办公室集中管理,分线调度,以保证应急用车、局领导工作用车。使用车辆需提前与分管领导联系汇报,由分管领导调配。如遇节假日期间上级领导或突发性任务等临时用车的,由值班驾驶员负责出车。往返市府大院收发文件的,可统筹安排。

⒉车辆驾驶员要服从调度,安全准时到达出车地点,听从用车领导的安排,认真完成出车任务,平时坚守岗位,保持车辆的整洁与良好的车况。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和汇报,确保行车安全。

⒊车辆维修坚持定点保养与修理的原则。保养与修理先由驾驶员提出意见,本单位其他驾驶员会诊,100元以上修理项目必须事先报局办公室审核。未经局办公室主任及局领导同意,不准自行易点保养修理。驾驶员出车在外,急需修理时,就近修理,但需及时向局办公室主任汇报。

⒋局办公室对车辆的油耗、公里数、修理费等情况进行核算,并定期公布,实行公开监督。

⒌驾驶员不准私自用车,不得开公车上下班,不准将车停在自家附近过夜。无出车任务,应将车辆停放在地下车库本局车位上,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在自家附近过夜的,需经局办公室主任或局分管领导同意。 ⒍驾驶员里程补贴为0.10元/公里,其中安全要素0.06元/公里。年内如达不到安全行车的,将扣除安全要素里程补贴。

㈦机关干部学习制度

⒈学习计划:每年年初,根据上级有关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要求,制定全年总体计划,对理论学习、政治教育和思想工作的时间、内容、任务要求作出全面安排。

⒉学习方式及内容:在提倡自学的同时,建立机关干部学习日制度。确定每周三为“学习日”,全体机关干部集中学习。学习内容主要是理论学习,学习国内外时事和党的大政方针,传达贯彻市委、市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方针、政策。适时安排理论辅导课,邀请专家、学者或者局领导给全体机关干部作专题理论报告。

⒊学习主持人:分管政工领导,如有特殊情况由其他领导主持。 ⒋学习纪律:学习时间一般不准请假,不准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要提前向主持人请假或报告。

⒌学习记录:由本局学习秘书或指定专人做好记录。

⒍加强监督: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

㈧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⒈集中学习研讨制度

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局党委建立中心学习组。局党委中心组成员由局党委委员组成,局办公室主任、纪检副书记可根据需要由局党委书记指派列席会议。中心学习组每年年初要明确年度学习计划、内容、方法,并健全相应的学习制度。

⑵党委中心学习组每年集中理论学习研讨时间累计一般不少于12天,原则上每两个月安排一次。

⑶每次集中学习研讨一般确定一个主题,学习研讨要做到既有理论性,又有针对性,每次都要确定中心发言人,发言人事先要根据论题做好充分准备,并形成发言提纲。

⒉自学制度

⑴局党委中心组要从本部门的实际出发,制订出每年的自学计划,规定自学的主要内容,指定必读篇目。

⑵每次集中学习研讨会前,要明确规定自学的内容、要求和课时。 ⒊读书笔记检查制度 ⑴局党委中心组统一发放学习笔记本,每次集中学习或自学,都必须在统一发放的笔记本上做好笔记。

⑵读书笔记要定期进行检查。每学一段时间,局党委要对中心组成员的学习笔记集中检查、交流。凡检查不合格的,要在党委民主生活会上提出批评。

⒋授课辅导制度

⑴中心学习组每年可邀请上级领导或党校老师作学习辅导。

⑵中心学习组每年要安排部分党委委员到基层党支部上一至二次党课。 ⒌考核检查制度

⑴局党委每年根据上级的布置和要求,统一组织一次理论知识检测或考核,按市委的要求,检查理论学习效果,并将考试成绩存档保管。

⑵理论学习要与实际调研相结合,每个中心组成员要联系自己工作实际撰写调研文章,每年至少一篇,并把它列为年终理论学习考核的依据。

⒍中心组学习由局党委书记或党委书记指定的党委委员主持。 ㈨领导谈话谈心制度

⒈建立局领导同下属干部谈话谈心制度,以及时了解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征询意见和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定期谈心和随时谈心。

⒉局党委书记每年与每位中层干部定期谈话不少于二次,党委其他成员对分管科室的每位干部定期谈话每年不少于二次。

⒊除上述定期谈心外,干部有以下情况时,有关领导应随时找干部谈心:⑴晋级提职;⑵因突出成绩得到较高荣誉;⑶岗位交流;⑷外出办事、学习需较长时间;⑸执行重大任务;⑹出现违纪苗头;⑺发生违纪行为;⑻受到纪律处分;⑼思想情绪出现明显消沉或工作出现较大波动;⑽个人、家庭生活发生不幸和挫折;⑾主动要求与领导谈心的;⑿其它有谈心之必要的。

⒋谈心应做到及时、坦诚、讲原则、重实效,真正做到理解人、关心人、帮助人、教育人。

⒌对谈话谈心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予以处理。谈话谈心的内容及处理情况,必要时应作记录。

㈩财务管理制度

⒈本局机关财务收支实行局长一支笔审批制度。 ⒉有关出差及差旅费报销

⑴差旅费报销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局长审批,市外出差应附出差依据。 ⑵出差住宿等问题处理:参加会议并由会议统一安排住宿的,如实报销;如非会议统一安排住宿的,按市财政有关文件办理。

⑶出差期间需要招待,其支出须事前经局长同意。 ⒊建立经费预算审批单制度。购置办公用品、礼品等,均需由相关科室所提出计划,由办公室审核,并报经局长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办理。

⒋本局一次性开支在5000元以上的,由党委会研究决定。

⒌有关报刊征订,先由各职能科室提出征订种类,经办公室平衡汇总后报局长审核批准。因业务所需,零星征订刊物需事先报请局长审批。

⒍坚持财务公开制度,局财务收支情况每月公布一次。

(十一)接待制度

⒈上级领导部门、各地有关部门、本市有关部门前来联系、指导、检查工作,接待事宜需经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其他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⒉接待事宜应本着热情、周到、安全、节俭的原则,提倡用工作餐。确因工作需要的可在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其他领导的掌握下,视情确定接待标准。

⒊有关科室事先应将接待人员情况,包括姓名、职务、人数、目的、要求、到义和离义时间准确掌握,以便安排。

⒋承接省、地(市)放在我市召开的会务,应报主管领导同意,需本局承担部分费用的,由相应科室同办公室提出预算方案,经分管局长审核后,报局长批准。

⒌根据市有关规定接待费用提倡付现金。 (十二)印章、介绍信管理使用制度 ⒈本机关印章的种类

⑴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局一号印章; ⑵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局二号印章; ⑶义乌市物价局印章; ⑷义乌市粮食局印章;

⑸中共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局委员会印章;

⑹中共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印章; ⑺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印章。

2、印章的管理

局机关印章(除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局二号印章由市365便民服务中心发展和改革局窗口管理使用外)的日常使用和管理,由局办公室负责。

⑴用印审批制度

a、使用中共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局委员会印章,由局党委书记签批; b、使用中共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印章,由局纪委书记签批; c、以局名义制发的各种文件,由局长签批方可用印;市365便民服务中心发展和改革局窗口制发的文件、证照由局长授权的副局长签批,使用二号行政公章。

d、以白头文形式向上级申报的各种计划、总结、争取资金项目的报告以及有重要内容的表格式公文,由局分管领导审核后经局长同意方可用印;因时间紧迫等特殊情况由办公室主任掌握使用。

e、证明本局干部身份或介绍信之类等一般性公文的用印,由办公室主任掌握使用。不论何种情况,一律不使用空白介绍信。

⑵印章由文书保管,必须加锁存放在办公室的保险柜内,每次用印完毕即放回原处。同时建立用印登记制度,记明用印时间、主要内容、份数、经办人。

(十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⒈固定资产范围界定:指房屋、建筑物和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使用过程中能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的大宗物品财产。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上、专用设备价值在500元以上物品应列入固定资产管理,一般分三类:

第一类:房屋和建筑物。凡产权属于本单位的一切房屋、场地、建筑物及其各种附属设施。

第二类:专用设备。各种物资设备、器械、交通运输工具等,如汽车、空调、电视机、摄像机、照相机、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保险箱、传真机等。

第三类:一般设备,包括办公桌、会议桌、档案柜、沙发、椅子等。 ⒉固定资产的购置

购置固定资产应本着勤俭节约、合理配置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财力的可能,在充分利用原有物资装备的基础上,按批准的计划和预算办理。凡属专项控制的商品,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属于政府采购的,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⒊固定资产的管理

⑴局办公室要建立固定资产帐目制度,证明实物数量、价值、购置时间,载明固定资产领用登记,并由使用人签名核对。

⑵个人保管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得随意调换,经批准调换的,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⑶新购入的固定资产必须向专管员办理物资入库手续,专管员在验收无误后在发票背面签字,然后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⑷个人保管使用的固定资产,因过失造成损坏或丢失、失窃的,应由责任人予以赔偿。

⒋固定资产的报废: 对确已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办公室专管员要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清点,提出报废清单后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核销。

⒌固定资产的移交

工作人员调动,必须必理在用的固定资产移交,经办公室主任及专管员核实后,移交双方签字后做好移交手续。

(十四)工作会议汇报制度 ⒈工作会议汇报的范围:

⑴涉及本局职能的有关政策规定调整的会议; ⑵需要本局贯彻落实有关任务的会议; ⑶其他需要汇报的会议。 ⒉汇报程序:

⑴列入上述三项范围的工作会议采用书面汇报形式;

⑵由各与会同志在会议结束后二天内将会议召集单位(人)、主要内容、承办建议等内容填写《工作会议汇报单》,交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送局主要领导签批。遇情况紧急等特殊情形的,应即时与局主要领导联系汇报,并在事后及时补填《工作会议汇报单》送局领导补签。

⑶《工作会议汇报单》经领导签批、承办科室同志签字后送交局办公室归档。

六、公文处理 ㈠收文办理程序

局机关的各类来文,统一由局办公室文书签收、拆封。当天收到的文件,应当天办理登记,急件要随收随送,随批随办。来文分别按以下几种情况处理:

⒈上级有关文件或下级的请示、报告,由办公室文书分类登记,并贴上公文“阅办单”后,先由局主要领导阅批或阅知。经局主要领导阅批或阅知的文件,退还办公室文书,由办公室文书根据主要领导注批意见,在文件登记簿上注明文件去向后,作如下处理:

⑴需要有关科室、下属单位承办的,送有关科室、单位或人员负责具体办理。来文属下级单位请示、报告的,同时应由经办人员告诉来文单位文件去向,以便其直接与承办部门取得联系。

⑵需要由分管领导阅批的,先送分管领导阅批后,根据分管领导意见,再送有关科室、下属单位有关人员办理。

⑶需征求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后才能办理的,先由承办单位进行协调、征求意见,并请示阅批领导同意后再办理。

⑷需提交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决定的,由有关科室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提交会议研究、决定后再办理。 ⑸下级呈报的涉及法律、法规性的承办事宜,可请市政府法制办进行法律、法规把关,再转送有关科室、单位办理。

⒉送领导批示或者交有关科室、单位办理的公文,局办公室要负责催办、查办,对局领导交办的事项,要及时反馈情况。

⒊公文办理完毕,承办人员要写上办理结果和办复时间及姓名,及时退回办公室文书注销、存档。

⒋对各类简报、总结、资料等,办公室文书汇集后,分送局领导、各科室同志传阅,要速阅速传,原则上每个科室传阅时间不超过半天。

⒌对不应由我局处理的来文,注明不予以处理原因,退还来文单位。局领导一般不直接受理不按程序送审的公文或文稿。

㈡发文办理程序 ⒈行文规定

⑴行文要注重效用,坚持少而精、讲求效率和质量,通过现场办公、口头商量、电话督办等能解决的事项,不发文件。需要发文的会议通知或会议预备通知,以白头行文,不发正式文件。

⑵向下级行文,必须以发展和改革局党委、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粮食局)下文。局机关各科室不得以科室名义对外行文。平行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告知事项、联系工作、商洽事务,用函件相互行文。向上级请示时,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请示时,一般应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

⒉公文起草

⑴凡需以发展和改革局党委或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粮食局)名义行文的文件,按科室职能分工,分别由职能科室拟稿。遇有分工交叉的,由主办科室牵头,会同涉及科室共同拟稿。涉及有关部门的事项,事先应认真征求意见和进行必要的协调,尽可能取得一致意见,未能统一的事项,一般不写入文稿,或者把不同意见如实写清楚,提交领导审定。

⑵拟稿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完整、准确地体现领导布置的意图。文稿内容应与以前所发有效文件相衔接,做到重点突出,观点鲜明,结构严谨,条理清楚,文字精练,表述准确,篇幅力求简短。

⑶公文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㈠”、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⑴”。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时间、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词、词组、惯用词、缩略词、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日期应当写具体的年、月、日。

⑷书写、修改时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水彩笔和纯蓝墨水。增删文字应在装订线内进行,拟稿统一使用发展和改革局拟稿纸。 ⒊公文审核、签发

⑴公文拟好后,由科室负责人核稿后送局办公室核稿,然后送分管局长审稿,最后由局长审核签发。局长外出时委托主持工作的副局长审核签发。市365便民服务窗口文件签发根据局长授权范围签发。未经科室负责人审核的稿件,局办公室原则上不予核稿。局机关内部刊物,由主要领导签发。

⑵签批文件,主批人应明确签署意见,并写上姓名及审批时间。其他签批人也应签署“拟同意”、“同意”或其他具体意见。签批公文要使用钢笔(用碳素墨水)或毛笔,不得用圆珠笔、水彩笔、铅笔书写。

⑶局办公室对行文是否规范,是否符合《国家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等方面进行核稿。必要时送市政府法制办进行法律、法规把关后进入上述程序。

⒋编号。以局名义发布的公文,在局领导签发后,由局办公室统一编列发文号:全局性的文件,以“义发改”编号。需向上级粮食、物价部门上报的文件,加署“义乌市粮食局”、“义乌市物价局”,一般不另加编号;业务性文件,以“义发改×”编号,“×”为相关职能简称字;与外单位的联合发文,需编列本局发文号的,以“义发改”编号,署“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局”。不需编列本局文号,涉及粮食、物价职能的联合发文,可直接署“义乌市粮食局”或“义乌市物价局”。

⒌校对。文稿清样由拟稿科室或拟稿人负责校对。在校对中需修改原稿的,必须征得签发人的同意,校对完毕,校对人应签名。由拟稿人计算出印发份数。

⒍经办人对打印、复印材料应注明详细名称、规格、数量等,并应及时签名。做到按次分开记录,不得追加或涂改数据记录。打印材料超过30份的,原则上应采用油印方式。复印材料超过50份,原则上要求打印后油印,有特殊要求的需与办公室取得联系,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⒎发文。以局名义的发文,由局办公室负责发送。邮寄函件,当天投寄。交换箱每天交换取件一次,重要和时效紧急的文件,随时投送取件。

七、廉政建设规定

为了严格执行市委、市府有关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不断加强本局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建立一支廉洁、勤政、守纪、实干、高效的干部队伍,正确行使市政府赋予的行政职能,为社会、为群众、为基层提供优质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㈠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宪法和法律,自觉维护党和国家的权威和利益。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㈡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提倡以勤政廉洁为荣,以为人民服务为荣,当好人民的公仆。

㈢加强班子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凡涉及重大问题,都必须经局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班子成员必须严格执行。

㈣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熟练掌握本职业务的相关政策和办事程序,努力提高工作能力,提高办事效率。

㈤转变工作作风,端正服务态度。严格遵守办事承诺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不以自己特殊的工作岗位徇私舞弊,不借领导名义谋取私利。坚决反对“卡、拿、要、拖”等不正之风,做到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努力为群众为基层办实事。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做一个群众满意的好党员好干部。

㈥严格遵守《义乌市党政机关干部廉洁自律十条规定》。

㈦严肃党的纪律,违者必究。凡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推荐第10篇:发展和改革局工作总结和工作要点

2009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关键性的一年,在这一年中,××县发展和改革局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发改部门的指导以及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下,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按照年初计划,认真履行部门职能,不断开拓进取,勇于实践,狠抓落实,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

施和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一定成效。现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和下年工作要点总结概括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作风建设

1、加强学习

在新形势下,为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好地履行部门职能,搞好发展改革工作,我们按照年初制定的学习计划,结合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进行了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一是系统学习了科学发展观的有关理论知识,使我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深刻了解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并结合实际,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部门工作中,作为我们开展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学习了党的十七大、十七四中全会、国家、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及县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在学习领会这些会议精神的基础上,按照县委、政府要求和有关指示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确定我局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履行部门职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现阶段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了广大职工的法治意识,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做到依法行政。四是采取集中统一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了新形势下搞好发展改革工作的有关业务知识,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2、组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我局自3月初开始,认真组织开展了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通过广泛动员、集中学习和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全面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完成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促进了机关干部职工进一步对科学发展观科学内涵的认识,促进了机关干部职工思想的进一步解放,认识的进一步提高,观念的进一步更新,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履行职责,有效促进了各项业务工作,使学习实践活动达到了预期目的,收到了良好效果。

3、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根据罗办发200911号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县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年初,我局在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后,局长与副职签订,副职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形成了主要领导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责任,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结合部门实际,把党风廉政建设与部门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的落实,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通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全体职工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推进部门的各项工作,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相关工作任务,使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都取得良好成效。

(二)强化制度管理

1、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

按照公务员管理要求,为更好地履行部门职责,充分发挥发改部门管理县域经济的综合职能作用,提高机关行政办事效率,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年初,我局制定了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提出了各科、室年内工作目标与任务,并规定了工作标准和要求,每个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作为年终公务员考核评选先进、进行奖惩的依据。目标责任制管理的推行,有效推进了部门各项工作,加大了服务力度,提高了行政办事效率,使我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2、加强“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工作

我们在认真贯彻落实××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等六项制度规定的同时,按照县委、政府关于“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意见,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了××县发展和改革局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等四项制度实施细则,通过四项制度的实施,使我局行政决策做到了公开透明,并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下认真履行部门职责,进一步加大了服务力度,提高了服务质量,促进了部门各项工作。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以来,我局通过网上公示通报部门信息共25项,其中公示事项4项、通报事项21项。

(三)编制下达了2009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

根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政府关于全县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年初我局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系统地分析了××县经济发展趋势和发展潜力,从××实际出发,抓住国家政策机遇,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围绕县上确定的发展思路,与“十一五”规划目标相衔接,提出了2009年gdp增长目标及

一、

二、三产业发展目标,编制了《××县2009年

第11篇:椒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作规则

椒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全面落实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的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2条

全局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创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机关。

第3条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进一步转换职能,创新工作思路,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能,健全规章制度,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4条

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切实依法履行职责,不断提高执政能力,保证政令畅通,做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忠于职守,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调;廉洁高效,为民服务。

第二章

行政负责制

第5条

发展和改革局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一级对一级负责。局长主持全局行政工作,召集和主持局长办公会议。局长外出或学习期间应委托一位副局长主持日常工作。

第6条

副局长协助局长开展工作,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受局长委托,可牵头负责协调跨分管范围的工作或其它工作;按局长或局长办公会议的要求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负责协调和处理专门工作。

第7条

科室实行科长(主任,下同)负责制。科长负责召集和主持科务会议,并直接向分管局长和局长报告工作。副科长协助科长工作,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的工作;受科长委托负责处理其它工作。

第三章

决策与监督

第8条

科学民主决策

(一)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建立健全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中决策相结合的机制。

(二)凡涉及国家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重大事项的贯彻落实;涉及资金预算、审批、财务管理等事项以及重大项目(包括部分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和审核;涉及局机关和局管、局属单位主要工作安排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由局党委会或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三)以局名义上报区委、区政府的重要政策建议、重大工程或资金安排等,必须以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等为依据,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基层的意见;需要论证的,委托专家、中介机构进行论证评估;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重要公益性项目、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调整等通过社会公示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

第9条

依法行政

(一)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依法规范行政行为,严格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行政权力。积极研究发展和改革工作的法律性问题,完善依法行政的法制条件。

(二)根据全区发展和改革工作的需要,及时制定和修订规范性文件。

(三)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及区政府各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决定,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依法办事。

第10条

行政监督

(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或委托,及时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区政协报告或通报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情况,征询意见;认真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议提案,不断提高办理质量。

(二)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接受司法监督和监察、审计等部门的专项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查处和整改,重大事项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三)自觉接受新闻舆论和群众的监督。对群众反映和新闻媒体报道的问题,认真负责地进行调查和整改,并向区政府报告。

(四)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不断完善和提升办公自动化水平,推行网上办理,促进政务公开,方便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认真处理来信来访工作,群众来信由局领导亲自阅批,经常下基层听取群众意见。

(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积极发挥局纪检监察职能的作用,加强教育和防范,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第四章

工作计划 第11条

加强工作的计划性。对每月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通过局务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作出安排,做到年初有计划,月度有安排,中途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第12条

根据局工作计划和安排,各科室要确定月度工作重点,并将月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在局务会议上反馈;及时做好半年度和年终工作总结。

第13条

局内各科室实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各科室要进一步抓好工作的落实。对区领导批示件的办理情况、局党委、局长办公会议及专题会议决定及局领导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等,党政办公室要及时进行督查,并适时进行通报。

第14条

按照区政府有关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制度的要求,及时报告局紧急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处置情况,保证上传下达,政令畅通。

第五章

会议制度

第15条

发展和改革局实行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局务会议和全体会议制度。

第16条

局党委会议

(一)局党委会议由党委委员参加,根据需要也可请有关负责人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和主持,也可由党委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和主持。会议应有记录。

(二)党委会议一般每两月召开一次,亦可根据具体情况临时召开。

(三)党委会议的内容主要研究有关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的重要指示、决定在本局贯彻执行的意见;讨论决定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思想、组织、作风、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制订局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及需经党委讨论研究的其它重大问题。党委会议的议题,一般由党委委员提出,党委主要负责人确定。

(四)每次召开党委会议的日期、列席人员、讨论的主要议题等,一般应提前书面通知到人,党委委员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党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能召开。

(五)党委会议应充分发扬民主,必须在广泛讨论的基础上,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党委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党委会议通过的决定或决议,如有不同看法,可提出讨论或报告上级党委,在局党委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与原决议相违背的言行。

(六)党委会议作出的决定或决议,负责分管的领导应抓好贯彻落实,并在下次党委会议上汇报实施情况。

第17条

局长办公会议

(一)局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亦可根据具体情况临时召开。

(二)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主持,正副局长参加,党政办公室主任列席,根据需要可请与议题有关的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应有记录。

(三)局长办公会议的职责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

2、就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对本局重要业务工作方面提出的要求或交办事项,研究贯彻、执行意见。

3、研究确定全局性年度及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和工作总结。

4、听取各分管局长对分管工作的汇报,讨论决定重要事项。

5、讨论决定本局重要审批事项及规章制度等。

6、研究决定本局经费收支安排;确定本局重大固定资产添置。

7、讨论决定本局重要会议安排。

8、讨论决定向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要请示或报告,以及提请区人大审定的议案。

9、讨论决定分管局长认为需要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其它事项。

(四)提请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分管副局长审核后提出,由党政办公室负责汇总后报局长确定。

第18条

局务会议

(一)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局长授权的副局长主持召开。正副局长、各科室负责人出席。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时间由局长确定,会议由党政办公室通知并负责记录。

(二)局务会议的职责

1、听取各科室工作汇报、建议和意见。

2、传达上级业务会议精神。

3、通报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有关决定事项,布置近期重点工作,分析各科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讨论对策。第19条

全体会议

(一)不定期召开,或结合学习会召开。

(二)由局长或副局长主持,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党政办公室负责通知、记录。

(三)主要内容

1、传达有关会议精神、上级指示和本局有关重大决策。

2、组织集中学习、培训等。

3、总结、部署、通报、交流有关工作。

第六章

学习制度

第20条

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制度

(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坚持每月一次,时间半天或一天,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二)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一般由党委班子成员、行政班子成员参加,区党代表列席,根据需要可扩大学习人员范围。

(三)学习内容按上级要求和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进行,或根据需要临时安排学习内容。

(四)参加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成员要自觉遵守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制度,准时参加学习,并建立个人学习专用笔记本,认真记录学习要点。

(五)党委中心组学习实行签到制度,参学率不得低于90%,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及时向主持人请假。

(六)党委中心组学习由党委分管领导和党政办公室具体安排,每次学习前要认真做好准备,事先将学习时间、地点、内容等通知到参加中心组学习的人员。

(七)党委书记为中心组理论学习的第一责任人,要督促中心组成员按时参加学习和补课。

(八)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记录,并妥善保存,以备检查。第21条

机关学习制度

(一)学习时间:机关全体人员学习原则上安排在星期一晚上(集中),如遇特殊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二)学习内容:政治理论、业务知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党纪、政纪和有关文件。

(三)学习形式:以集中学习为主,个人自学为辅,采取中心发言、电化教学、互动讨论及请有关同志授课或走出去实地参观学习等方式,讲究实效,不图形式。

(四)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原则,讲究学用一致,注重学习效果,要求每人做好学习笔记。

(五)签到制度:每次学习实行签到登记,不得代签。学习出席情况与年终考核奖惩挂钩。对无故不参加集中学习的,缺席一次视同缺勤半天。

(六)每位同志应自觉遵守学习制度,合理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学习,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凡因公、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者,应事先向党政办公室请假。

(七)学习情况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记录。

(八)党员集中学习,由各党支部负责组织。

第七章

公文处理和印章管理制度

第22条

收文

(一)凡送我局的公文,均应经党政办公室统一受理、登记、拟签、传递,不得多头接收和送批,否则不予办理。一般公文按职能与分工签送给分管领导阅示,重要公文和区委、区政府领导的批示件,送局主要领导阅批。

(二)凡主送我局办理的公文,一律由党政办公室输入办公自动化系统(除内容较多的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等附件外),在网上办理。一般告知性、政策性文件,在网上传阅,不再传递纸质文件,以节省时间,提高效率。

(三)对接收的公文,一般应在当天内签送给局领导或科室,急办件特殊处理。对于保留纸质传递的公文,局领导批示和科室阅后直接送还给文书处理,不得横传。

(四)局内同志凡需留用文件的,可从网上下载,或复印和办理借阅手续。

(五) 根据网上审批要求,对需要报上级部门审批的项目,文书应要求项目单位一并提供电子文本。

第23条

发文

(一)发文办理指以本局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拟稿、审核、签发、校对、缮印、盖章、登记、分发等程序。本局涉及发文种类有:决定、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等。 (二)以局行政名义上报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请示文件,由局长签发;以局行政名义的业务性发文,一般由分管局长签发。以局党委名义的发文,由党委书记签发或委托其他党委委员签发。以局纪委名义的发文,由纪委书记签发;纪委重要公文在签发前应报经党委书记同意。

(三)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拟办的公文应严格把关,送有关科室会签和报局领导签发的公文必须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和党政办公室核稿。

(四)发文分类:本局所有发文,视内容和分发范围,编不同的发文字号,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

1、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等申报的材料和区级部门之间联系协调事项的文书及在局系统内下发的文件以发展和改革局名义的,发文字号以“椒发改〔

〕×号” 形式,如涉及粮食工作的以“椒发改粮〔

〕×号”、涉及物价工作的以“椒发改价〔

〕×号”等形式,以此类推。

2、粮食、物价工作向上级业务部门和本区内因业务工作需要,必须使用粮食局、物价局名义的行文,发文字号分别以“椒粮〔

〕×号”、“椒价〔

〕×号”形式。一般情况均以发展和改革局名义统一对外行文。

3、查处粮食流通管理和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文书,以发展和改革局名义的,按上级有关规定单独编号。如“椒发改退〔

〕×号”等形式。

4、函件的编号在年份的括号前加“函”字;会议纪要单独编号。

(五)行政机关联合行文的,发文机关都应加盖印章;成文时间以局领导签发的日期为准;发文日期打在正文或附件下空三行处;发文标题中已含发文机关名称的,落款处不打发文机关名称。

(六)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后另起一行空两格标识“附件”。附件如有序号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如:“附件:

1、

2、”),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

(七)公文用纸统一采用A4型,印发机关为局党政办公室。

(八)公文如有抄送,在主题词下一行空一格标识“抄送”,抄送部门之间用逗号,最后一个抄送单位后面标句号。

(九)主送上级机关的“请示”、“意见”、“报告”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向上级机关负责人个人发送,签发人应是局长,如遇局长外出等特殊情况,可由局长授权的副局长签发;但涉及业务性的公文,可由分管副局长签发。公文按有关规定报送份数。

(十)文稿撰拟

1、科室接到需承办的公文后,按照政务公开规定的期限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了解和拟文送党政办公室核稿,紧急公文特事特办。一般情况下发文稿要求在网上撰拟,联合行文时采用“台州市椒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发文稿纸”拟文。

2、撰拟公文应做到: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情况确实,观点明确,条理清楚,文字精炼,标点准确,篇幅力求简短,符合公文格式;采用纸质撰拟时还要求书写工整。

3、使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人名、地名、数字、引文要准确;日期应当写明具体的年、月、日;结构层次序数应按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排列。

(十一)印刷与校对

1、经局领导签发的文稿,由文书登记、编号后,送文印室打印。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删节,确需改动的,必须征得签发者的同意。

2、为确保公文正确无误,打印出的公文清样,由承办科室负责校对并在清样上签名。校对必须认真,确属正确无误后,方可印刷、盖章、装订分发。

(十二)为贯彻“党政分开”原则,局机关行政发文与党委发文分开编号。

第24条

文件归档

(一)及时收集承办完毕的文件,要把文件底稿、打印件、抄告(处理)单和上级批复文件等收集完整,保持有机联系,编制案卷类目,确定保管期限,装订成册,按文书档案归档要求立卷保存。当年文件一般在次年的六月底前完成立卷。

(二)本局人员借阅公文、档案资料应填写借卷单,阅后及时收回。借阅涉密文件的,须经党政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局长同意。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凭介绍信,填写借卷单,经党政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局长同意后方可查阅。

(三)查档人员所需内容,一般采取摘录的方法,所摘内容经档案管理人员核对无误后可盖章证明。借阅人员不得擅自拆卷,不得在原件上涂写、圈点、划杠,查阅完毕后应当面逐卷清点归还。

第25条

印章管理

(一)局印章及各挂靠单位印章一律由文书集中统一保管,凡使用局印章的必须经领导签字后,文书方可盖印。

(二)未经局领导同意,不得以单位名义出具函件、介绍信等为个人办私事。

第八章

工作纪律制度

第26条

工作作风

(一)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要坚持学习制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局领导要做好示范表率。

(二)局长出差(两天以上,含两天,下同)、出国或休假,本人应事前直接向区分管领导报告;副局长出差、出国或休假,应报经局长同意;科室负责人出差、休假,要经分管局长同意;工作人员出差、休假,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局长批准。出国、出差或休假的当事人在获准后须告知党政办公室备案。

(三)局领导、科室负责人除参加区委、区政府及局安排的活动外,不得擅自出席开工、竣工、挂牌等活动。本局原则上不参加各类署名祝贺、庆典等活动。意义特别重大或与本局工作有密切关系的,须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参加。

(四)对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必须依据会议纪要或正式文件,按规定范围进行传达和贯彻,任何人不得发布与会议纪要和正式文件不一致的信息或意见。代表局接受各类媒体采访或供稿,须经局主要领导审核同意。

(五)严格执行机关效能建设的“四条禁令”和 “两公开、一监督”办事制度,实施机关办事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AB岗工作制、政务公开制和工作人员首问责任制。

(六)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规章制度,不得在上班时间用电话聊天,不得用办公电话洽谈私人业务;要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团结协作,主动配合,工作不扯皮、不推诿。

(七)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应积极参与局里统一组织的节假日值班、夜间大巡逻、抗台、义务劳动、打扫卫生等活动,服从安排,尽职尽责。

(八)党政办公室应对制度执行和交办事项的完成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有不执行制度或未按时完成局交办事项等情况,由局分管领导负责予以通报。各科室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按程序和时限主动办理解决,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27条

考勤制度

(一)必须按照区规定的区直机关工作作息时间,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二)实行指纹考勤机自动考勤记录,每工作日的上午、下午上班及下班时逐一输入指纹,上午、下午上班后的前10分钟内、下班后的1小时内(因部分人员加班因素)为指纹输入时间。

(三)出满勤,无迟到、早退的发给全额出勤考核奖。缺勤的按出勤考核奖/工作日的平均数扣除。

(四)平时迟到、早退3次或无故不考勤一次视作缺勤半天。集中学习时间,未经请假批准,缺席一次视作缺勤半天。

(五)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岗位、办私事,因公事或其它特殊情况在工作时间内外出,须向相应的分管领导说清去向及事由,违反者发现1次按缺勤半天处理。

(六)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被效能办查处或通报批评的,或全月缺勤2天者,取消当月出勤考核奖。

(七)因会议或出差不能按时考勤的必须事先电话向党政办公室作出请假,党政办公室每月集中一次原始记录,由分管办公室局长核定,不作缺勤处理,并将原始记录存档。

(八)党政办公室适时将考勤汇总情况在局域网上通报,必要时也可张榜公布。

(九)考勤情况将纳入个人年终考核、评先选优的考核评定内容。第28条

请销假制度

(一)病事假。凡因病、因事不能上班者,应及时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如遇特殊情况,可先口头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一般干部请病事假一天,经科室负责人批准;一般干部请病事假两天、科室负责人请病事假一天,经分管局长批准;一般干部请病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科室负责人请病事假两天以上(含两天),经局长批准;局领导请假按区有关规定办理。请假须填写请假单(病假需附医院证明),经批准后交党政办公室存查。

(二)病假每日扣出勤考核奖20元,当月病假(法定假期除外)累计10天及以上者,取消当月出勤考核奖;事假每日扣出勤考核奖40元,当月事假(法定假期除外)累计5天及以上者,取消当月出勤考核奖。病、事假先抵年休假,再按实扣除。

(三)遇有下列情况(特殊情况须经局领导批准)不得请事假:

1、在执行区委、区政府的中心任务及其全局性的公差、勤务时;

2、遇有突发自然灾害或重大事故,需要组织力量抢险救灾时;

3、执法检查或工作组工作期间;

4、遇有重要的会议、教育课、参观和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时。

(四)如遇特殊情况,假满需续假者,必须按假期审批权限获得批准,返局后及时补办续假手续,但一次续假不得超过三天。

(五)假期内如机关有事需提前返局,接通知后必须迅速返回不得延误。

(六)工伤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第29条

年休假制度

(一)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浙江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年休假管理办法,参加工作时间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5天;参加工作时间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参加工作时间已满20年的,每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安排年休假要以保障工作需要为前提。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干部职工休年休假的,经干部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休年休假。对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干部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限于当年使用,跨年度不补。病事假天数可以折抵年休假天数,病事假累计超过年休假天数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年休假。

第九章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第30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领导责任,坚持局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科室(企业)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全局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31条

坚持从严治党,依法行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分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32条

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应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领导应带头不搞特殊化,树立人民公仆的形象;自觉遵守《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浙江省机关效能建设“四条禁令”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纪律规定,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不得有如下违法违纪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三)违反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造成不良后果;

(四)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选举;

(五)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六)非法出境,或者违反规定滞留境外不归;

(七)未经批准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取得外国国籍;

(八)其他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九)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或者改变集体作出的重大决定;

(十)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命令;

(十一)拒不执行机关的交流决定;

(十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或者监察机关、审计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决定;

(十三)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

(十四)离任、辞职或者被辞退时,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或者拒不接受审计;

(十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造成不良影响;(十六)其他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

(十七)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可以避免的爆炸、火灾、传染病传播流行、严重环境污染、严重人员伤亡等重大事故或者群体性事件发生;

(十八)发生重大事故、灾害、事件或者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不按规定报告、处理;

(十九)对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社会保险、征地补偿等专项款物疏于管理,致使款物被贪污、挪用,或者毁损、灭失;

(二十)其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

(二十一)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

(二十二)违法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二十三)违法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处罚; (二十四)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行政委托;

(二十五)对需要政府、政府部门决定的招标投标、征收征用、城市房屋拆迁、拍卖等事项违反规定办理;

(二十六)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造成不良后果;

(二十七)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

(二十八)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国家资财;

(二十九)以殴打、体罚、非法拘禁等方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

(三十)压制批评,打击报复,扣压、销毁举报信件,或者向被举报人透露举报情况;

(三十一)违反规定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摊派或者收取财物;(三十二)妨碍执行公务或者违反规定干预执行公务;

(三十三)其他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三十四)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

(三十五)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三十六)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

(三十七)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三十八)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十九)包养情人;

(四十)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四十一)参与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及组织迷信活动;

(四十二)吸食、注射毒品或者组织、支持、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

(四十三)参与赌博、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挪用公款赌博及利用赌博索贿、受贿或者行贿;

(四十四)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

第33条

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对违反规定的,除由个人承担责任外,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第34条

局纪委负责不定期地组织检查,把执行规定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

第十章

财物管理制度

第35条

财务管理

(一)财务核算科负责本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帐户的集中统一管理;负责指导检查督促所属基层核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局内一切经费收支实行统一核算。

(二)经费开支必须坚持厉行节约,精打细算,量入为出和合理使用的原则,做到收支基本平衡,略有结余;严肃财政纪律,严格财务规定,帐目要清楚,依据要充分,责任要分明。

(三)除公用经费外,全局的专项行政、事业经费实行预算制度,根据年初财政核定的总数分解到各科室,全年平衡使用,每季度将收支情况向局党委会汇报。

(四)严格执行局长对本局各类财务活动实施检查监督和实行分管财务局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差旅费、办公用品、医药费报销、接待工作餐、一般会议费用等经常性开支,在1000元以内(含1000元)的,由财务审核后,党政办公室主任签批;其余支出,由党政办公室主任审查,分管财务局长签批。

(五)凡固定资产购置、大型会议安排以及除本条第

(四)点外,一次性支出绝对额在2000元以上的,都必须事先编制预算,报经局长或局长办公会议同意后,按规定办理、审批。

(六)财务支出手续必须规范,支出票据必须注明用途,且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的签名及审批人的审批意见;分管财务局长在出差、公务接待、工作调研等活动中的开支,由党政办公室主任签批,严禁自用自批或借他人经手,自我审批。否则,财务部门拒绝报销。

(七)本局党、政领导不得直接参与本单位的基建工程与公共物品的采购。

(八)支出票据必须是正式发票,杜绝各类非正式发票入帐。

(九)局内工作人员因公需领用空白支票的,须填写领用支票审批表,经批准后方可领用,但必须在三天内向财务核算科结清。

(十)本局召开各类业务性会议所需经费,由会议负责科室编报经费预算,报党政办公室审核后按审批权限报批。

(十一)因公出差住宿等费用标准,严格按区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会议统一安排的住宿等费用按实报销。未经领导批准,出差在外多停留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因公出差途中必须用餐的,局内同志每人每餐50元,与上级业务部门或领导同行的,一般掌握每人每餐100元,凭发票报销。

(十二)严格掌握差旅费及各类借款。差旅费报销须在出差返回后一个星期内结算完毕,同时还清借款。科室人员差旅费报销,须经科室负责人审核,按审批权限审批。预领差旅费应办理审批手续。

(十三)财务报销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并经分管财务局长和党政办公室主任批准。对不符合报销要求的,财务人员应当拒绝报销。

(十四)凡购买大宗业务书籍、委托刊印书籍等应事先征得党政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否则不予报销。

(十五)劳务支出、商品采购不得支付预付款,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支付的,须经局领导批准,做到钱货两清。

(十六)工作需要接待来客,要填写“接待审批表”,经局领导批准后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接待应本着从俭节约的原则。

(十七)凡按规定由本局收取的各项资金、基金必须严格执行政策、法规规定,由财务统一开票、结算,统一解缴银行,专户储存,科室及个人不得收取及保管。

(十八)财务所收取的各类资金,凡累计金额达1000元以上的,必须当天解入开户银行,财务室内不得存放1000元以上现金。

(十九)会计人员应根据各类资金情况,分户入帐,统一管理,按会计制度的要求记帐、算帐、报帐,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帐目清楚。

(二十)出纳人员必须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帐目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款相符;财务印鉴应分别保管;不准“白条”抵库;不准私借公款;不准公私款混用;不准为他人提供银行帐户。出纳凭证须每月定期(25号前)转给会计入帐,不得借故拖延。

(二十一)财务人员对凭证、发票、帐簿、报表及档案资料,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妥善保管。

(二十二)财务人员若有工作变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二十三)建立财务例会制度。局领导每季听取财务核算科负责人对财务的分析、处理等有关情况的汇报。财务人员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严格把关,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二十四)局内审机构每年至少对2个以上下属单位的财务帐目进行一次审计,并将内审情况向局长办公会议汇报。

(二十五)本局所有财务活动,未经局领导同意,一律不得擅自对外披露。第36条

物资管理

(一)局内购置大型办公设备由各科室年初提出计划,由党政办公室汇总审核后编制购置预算方案,经局长办公会议同意后,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然后按审批权限报销。

(二)对办公用品管理实行验收、登记、领用、保管、检查、对帐制度,具体由党政办公室总务和文书负责。

(三)对单价在100元以上、耐用时间在两年以上的电器设备、通讯器材、交通工具、书籍等公有财物实行验收、登记、领用、检查、维修的管理制度,由党政办公室总务负责。

(四)公有财物经批准分配给个人使用的,由使用人负责管理,配给各科室的,由各科室负责人负责管理。

(五)经组织调动或办理退休的人员,在离开前必须将配置给个人使用的公物交还办公室;或按照有关规定折价处理,严禁将公物带走或转借他人。

(六)办公用品要用于办公,不能占为己有,不能赠送他人;所有工具书的购置要经过批准,并登记列入移交。

(七)定期进行清产核资,具体由财务核算科、党政办公室负责。清产核资结果向局长办公会议汇报。

第十一章

专业知识再教育规定

第37条

再教育的范围、条件

(一)本局在职在岗行政、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

(二)进机关工作满3年以上。

(三)符合各类学历(或学位)教育的招生条件和各类非学历教育的学习条件。

第38条

再教育的途径

(一)学历教育:主要通过自学考试、电大、函授、党校等非脱产学习方式解决。

(二)参加各类短期培训班或进修班。

第39条

程序:在职学历教育,先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局长同意后,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第40条

经费:凡经局长办公会议同意参加专业知识再教育的,学费、考务费(不包括报名费、书费、资料费、赞助费等)按下列规定报销。

(一)在职学历教育:高中(中专)升大专的,全额报销;大学专科升本科的,个人自负10%,单位报销90%;大学本科升研究生的,个人自负20%,单位报销80%;硕士升博士的,个人自负25%,单位报销75%。上级或组织部门规定要求参加学习的按实报销。未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参加学习的,费用一律自负。

(二)短期培训班:根据年初确定或上级主管部门指定,经局领导批准参加各类培训班的,凭通知书按实报销。

(三)学习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按财政规定报销。

(四)在职学历教育凭毕业证书予以报销,未毕业的不予报销。学习未毕业中途调离时,凭单科合格证书按比例报销。

(五)考试不合格参加补考的,补考费自理。第41条

其它

(一)在职学历教育:原则上3年内只能报考1次,毕业后可参加高一层次的学历教育。

(二)经局长办公会议同意在职学历教育的,每学期累计给予10天时间作为面授总复习、考核和实习。其它活动(包括调研、考察等)一律不安排时间。

(三)对在职重复学历(学位)教育者,费用一律自理,占用工作时间的视同事假处理。

(四)在职学历教育毕业后,必须在本局继续工作5年后方可调动(组织调动除外)。否则,单位所负担的经费按服务年限比例结算退还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如各类职称考试、外语等级考试等),凭考试合格证书报销学费或培训费。

第十二章

调研、信息、通讯报道奖励制度

第42条

奖励对象

全局机关、所属企业、科室、个人。 第43条

奖励标准

(一)调研文章

1、被国家级报刊录用公开发表的,每篇奖励2000元。

2、被省、部级报刊录用公开发表的,每篇奖励1000元。

3、被市级报刊录用公开发表的,每篇奖励500元。

4、被区级刊物录用公开发表的,每篇奖励250元。

5、在局内简报上刊登的,每篇奖励50元。

(二)信息、通讯稿件

1、被局内刊物录用的,每篇奖励20元。

2、被区级报刊、杂志录用的,每篇奖励30元;被区信息网录用的每篇奖励20元。仅标题采用的每条奖10元。

3、被市级报纸、杂志及新闻媒体采用的,每篇奖励100元;被市商报、晚报或其它市级部门刊物采用的每篇奖励50元;仅标题采用的每条奖20元。

4、被省级报纸、杂志及新闻媒体采用的每篇奖励150元;仅标题采用的每条奖50元。

5、被国家级报纸、杂志或其它国家级刊物采用的每篇250元,仅标题采用的每条奖100元。

(三)对获奖个人(文章)的奖励

1、调研、信息、通讯稿件被区、市、省、中央领导批示的,每篇分别加奖50元、100元、200元、500元。

2、调研文章被评为区级

一、

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500元、300元、100元的奖励,区级以上加倍类推予以奖励。

3、调研、信息、通讯报道工作被评为区级先进个人的给予200元奖励;区级以上加倍类推予以奖励。

4、办公室信息员采编的文章在本局内部刊物上刊登的不计奖。

第十三章

来信来访接待制度

第44条

热情接待群众来访,认真做好处理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拖延,杜绝“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现象。 第45条

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登记、记录、传递工作,一般要求当天内送达主管领导阅示并交办处理。

第46条

对于职责范围内的群众来信来访,能当场答复的要当场答复,即时办理。一时不能答复的应做好解释,并明确给予回复的时间、方式和责任人。

第47条

在接待群众来电来访过程中,不得刁难对方或暗示提出交换条件,以权谋私。

第48条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一经发现,取消年终评奖;情节严重的,视情况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十四章

安全保密制度

第49条

牢固树立保密观念,自觉遵守国家保密法规,严守党和国家秘密,防止泄密事件发生。各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50条

对保密文件、资料应严格做好登记、传阅手续,对本单位形成的秘密文件材料分别由专人打印、发送。秘密文件材料要放入专用柜内保管,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翻印。

第51条

本局人员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所有秘密文件资料,均应及时移交文书登记、归档,以免造成失密。

第52条

对涉及的秘密事件,做到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绝对不看;对造成遗失或泄密的,要及时向组织报告,不得谎报或隐瞒。

第53条

凡需要出售的资料、刊物、废旧纸张,交党政办公室统一处理,涉及有关保密的资料应及时烧毁或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54条

要加强局域网上的信息保密工作,未经局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局域网上擅自发布涉密信息。

第55条

对因保密观念不强、缺乏警惕性,造成泄密的责任者,根据《保密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56条

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对来历不明的外来人员发现可疑应及时追问;提高警惕,注意防盗,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各种资料。下班时应及时关门上锁。

第57条

进行一年一次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第十五章

工会活动规定 第58条

局机关工会活动是指组织本局机关全体在职在岗人员开展的有关活动,分为平时工会活动和工会疗休养活动。

第59条

工会活动要求全体会员积极参与,不能 参与活动时,要做到提前请假。

第60条

平时工会活动,原则上每半年安排一次,活动前应将具体组织方案报局党委审定。

第61条

工会疗休养活动,是指本局机关工会会员参加区总工会组织的疗休养活动。按5年为一周期,安排每个会员一次疗休养。

第62条

疗休养活动安排原则

(一)坚持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统筹安排疗休养具体时间。

(二)新招收的人员,工龄满5年后开始安排疗休养。

(三)当年已列入疗休养计划的,如遇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以顺延安排;也可自愿放弃,按规定领取疗休养费。

(四)疗休养按工龄年从长到短顺序编排起始时间。

第63条

工会疗休养活动享受标准为:4000元/次·人。

第64条

参加工会疗休养活动的人员,在规定的标准定额内,可以全额使用,按实报销,超支自负。

第65条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职工疗休养的规定,对自愿放弃的,可按疗休养费最高限额的50%返还给个人。

第十六章

车辆管理制度

第66条

出车事项

(一)车辆由党政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由局内驾驶员驾驶;驾驶员凭车队通知出车,出市区外的要填写出车登记单;局领导如遇要事、急事,可先通知驾驶员出车,尔后及时由用车人或驾驶员告知车队。

(二)出车条件:公务使用局领导优先;科室中层干部限于台州范围内,市区外的可派车单程送往且不负责接回,市区内的用车实行送达再接制度;科室一般人员原则上不派车,因特殊原因须由科室负责人请示党政办公室主任同意后出车。

(三)用车需提前与车队预约,并说明用车事由、地点和时间。

(四)驾驶员要做到准时出车,一般情况应提前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五)驾驶员不准出私车、不准擅自出车、不准擅自带人;车辆一律停放在指定位置、车辆一律不得外借;严格控制私人用车,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局长或分管局长同意。否则要严肃批评,屡教不改的,予以辞退。

(六)严禁非本局驾驶员驾驶车辆,否则,一切后果由驾驶员个人自负,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七) 驾驶员应遵守操作规程和交通规则,确保安全行车。党政办公室根据出车里程每半年填报公里补贴,并做好登记。

(八)在不出车的情况下,驾驶员要遵守本局规章制度;要加强思想道德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技能;同时,要服从其他工作安排。

第67条

车辆的维修保养

(一)驾驶员应保持车辆内外的清洁卫生,做到当天出车,当天保洁。

(二)车辆实行统一定点维修保养。驾驶员应做好车辆的日常维修与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使车辆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车辆经常性维修保养,配置装饰、装具和附件更新,以及购置配件、油料等,开支在1000元以内(含1000元)的,须事先由车队审查,报党政办公室同意;开支在1000元以上的维修保养,先由驾驶员提出意见,并由车队审查,报党政办公室同意,分管局长批准。出车途中发生故障,应先修理,并及时报告。

(三)车辆实行统一定点加油,油料由驾驶员负责购买,凭购买发票报销,车队登记。

(四)车辆实行统一保险、自行年检。

第十七章

卫生和值班制度

第68条

卫生制度

(一)每个工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衣着整洁,以体现机关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

(二)每个工作人员应养成良好的清洁卫生习惯,经常清理个人办公场所,保持室内整洁,摆放有序,做到不乱丢烟蒂、纸屑、果皮,不乱倒茶叶,不随地吐痰,保持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三)室外卫生包干区由党政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应按划分的地段负责打扫。

(四)重大节日时,根据党政办公室的安排,各科室应及时做好本科室内外的大扫除。

(五)建立卫生不定期检查制度,由分管局长牵头,党政办公室组织,对各科室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

第69条

值班制度

(一)值班安排

1、值班分平时值班、节日值班、防台值班和区委、区政府要求等特殊情况的值班。

2、值班人员由局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组成,必要时也安排临时工一起值班。

3、各类值班均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应根据本局人力情况,充分考虑班次连续衔接,分批合理安排。本局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值班安排。

(二)值班人员职责

1、值班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处理来电、来访、请示、查询和领导交办的事项,并做好记录。

2、及时掌握和报告所发生的重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

3、遵守值班时间,坚守岗位。确需调整值班时间的,应事先落实代班人员。值班人员要亲自签名,不得代签。

4、无特殊情况,全体机关工作人员都应参加值班,尤其是节假日值班。

5、值班领导要认真检查督促值班人员的到岗情况。

(三)值班地点和电话

值班地点和值班电话根据需要由党政办公室指定。

第十八章 计算机网络系统管理制度

第70条

计算机网络系统管理制度

(一)本局的计算机网络系统物理上包括机房及其内部的软硬件设施、供电设备、安全报警子系统、空气调节设备,以及所有分布在办公大楼、多功能厅内的数据通信线路、各办公电脑终端和办公应用软件、杀毒软件。

(二)未经信息中心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机房,并接触机房内相关设施;不得触动办公大楼和多功能厅内的数据通信线路。

(三)各办公室内的桌面电脑日常保管维护由使用者负责。除了安装办公自动化系统所需的office套件、业务应用软件和规定的杀毒软件外,不得安装其它任何来历不明的软件。

(四)各科室要严格执行保密部门关于计算机网及计算机应用安全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在公共网络或与公共网络相连的计算机信息网络上存储、处理或传输党和国家秘密信息。

(五)各办公室内的桌面电脑IP地址、网线,未经信息中心同意,不得自行更改和调整。

(六)各办公使用的电脑要求每两天一次升级杀毒软件,每天进行一次全面杀毒;使用U盘时,务必防止U盘病毒。

(七)电脑公司技术服务人员在维修电脑时,应先保存IP设置,维修完成后确保恢复原有IP地址。

(八)机房原则上应做到每天通风一次,下班前检查一次,防止断电,关好门窗;每周清扫一次(使用湿拖地布),保持室内卫生。

(九)网络维护人员每次进行技术维护后必须记录维护日志,网络系统的更新改造技术文档和维护日志由信息中心妥善保管。

第十九章

附 则

第71条

本工作规则由党政办公室组织实施,局纪委监督实施。 第72条

本工作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2篇:筠连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要点

筠连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2年工作重点

2011年,筠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重点项目推进、招投标管理、扶贫移民、物价监管、节能减排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12年,发展和改革局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提出2012年工作要点。

一、做好经济运行分析工作,为县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作用。

根据我县2012年经济运行情况,密切关注宏观经济政策变化,根据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新形势,认真总结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编制好2012年计划草案,加大对热点、难点问题的调研力度,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确保2012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

二、认真做好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工作

1.强化对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的跟踪调查工作,坚持每月按时统计上报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每季度分析一次投资运行情况,及时掌握投资动态,并针对投资运行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继续健全重点项目相关制度,加大对重点项目稽察,出现问题要加强沟通协调,并及时解决,确保2012年投资目标的实现。

2.是继续深化《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抓好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工作,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严格做好企业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积极研究探索非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有效途径。

3.是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建设资金。认清国际国内发展新形势,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对已上报的项目,加大向上跑的工作力度,争取上级更多的倾斜扶持。一是要主动服务业主。协调业主单位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精心抓好申请补助项目的策划、包装,推动业主单位把各项前期工作做深做细,确实做到申报项目可行、材料齐全,内容丰富详实;二是要突出重大项目跟进。全力抓好红色旅游、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交通等重点项目资金的争取工作;同时做好新农村建设、水利、城市基础设施、旅游、社会事业等项目的争取工作。在做好今年资金争取的同时,组织申报2013年中央、省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加强与省市发改委的联系沟通,力争在项目资金上有新突破。

4.续牵头做好全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指导协调工作。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规范招投标工作,深入推进电子招标电子辅助评标工作,加大对工程的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招投标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好招投标例会制度和中标工程合同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监督体系。

三、进一步做好物价的调控和监督工作。

认真做好月、季度、年度价格走势分析及预测,加强对

粮油、猪肉、禽蛋等主要副食品价格的监管。认真做好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调、定价工作。开展教育收费和电信邮政费的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继续做好价格举报受理工作,紧紧围绕群众反应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市场价格巡查,坚决查处各种乱涨价、乱收费和价格欺诈,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四、扶贫和移民工作。

1.全面完成扶贫工作目标任务。坚持瞄准贫困,继续深化扶贫“首扶制度”,确保解决农村贫困人口解决温饱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我县扶贫开发继续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把低保作为解决温饱的基本手段,把发展作为脱贫致富的根本途径。

2.抓好扶贫项目规划与实施,争取更多的扶贫资金投入。努力抓好扶贫连片开发项目的规划、论证、储备、争取工作。积极争取省市扶贫资金对我县扶贫开发项目的支持。继续加大对我县农村便民路、贫困户危房改建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入力度,实施群众满意的扶贫工程。

3.切实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全面推进公示公告等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促进直接使用扶贫资金的单位与部门规范执行扶贫政策,进一步提高扶贫效益。

4.抓好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和社会扶贫工作。

加强定点扶贫、物资管理、创新帮扶方式等方面力争有新突破,动员更多的私营企业主和社会团体参与帮扶工作。

五、价格管理工作

(一)继续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变动

1、加强粮、油、副食品等民生商品价格监测,提高对

价格趋势的判断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为领导了解市场价格动态提供第一手资料。

2、继续着力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工

作,不断提高价格公共服务水平,防范价格突发性异常变动。

(二)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1、继续开展教育、医疗服务、药品价格等群众关心的

热点行业的专项价格检查,并根据省、市物价局的统一部署,及时开展相关价格与收费专项检查。

2、坚持日常性价格巡查、明码标价检查及节假日市场

价格检查工作,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3、继续抓好“诚信一条街”、“百城万店无假货”活

动,规范农贸市场、超市的明码标价行为。

4、加大价格投诉件处理力度,充分运用“12358”、

“12345”网络信息平台,及时处理和反馈价格举报和投诉,及时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三)继续强化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1、开展涉企收费检查,落实取消和停止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2、认真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工作,完善收费许可证制度,规范收费行为。

3、加强经营性收费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关注停车收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制止乱收费行为。

六、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一是完善相关的节能减排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奖罚力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大力实施技术革新,积极推广节能减排使用技术与设备;三是推行电子政务,减少公文数量,提倡无纸化办公。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第13篇:206发展和改革局工作情况汇报

发展和改革局工作情况汇报

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叶飞

(2009年2月6日)

今天,谢县长、刘县长在百忙之中前来我局调研指导工作,充分体现了县领导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在这里,我代表局党委班子和全局干部职工对两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有关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2008年工作情况

2008年,全局上下紧紧围绕发展、改革和稳定大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为着力点,突出抓好规划实施、经济运行分析、项目建设、价格管理等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呈现出不少亮点:

(一)参谋作用不断强化。科学编制和协调实施年度计划。在科学测算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全县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及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草案)。把握经济发展态势,及时对我县经济运行情况、投资运行情况进行系统分析、找出问题和差距、提出建议与对策。继续加强规划协调管理。完成“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编制《文成县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文成县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了经贸、农业、旅游等14个部门17个专项规划的评审工作。主动牵头落实节能减排任务。召集经

1 贸、环保、国土、规划等有关部门和重点乡镇,分解落实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及时组织筛选申报2009年度环境和资源节约型项目,开展CDM项目申报工作,百万山电站项目已获国家发改委批准,成为我市首个获批的CDM项目。加强课题研究工作。年初成立7个课题组,制订课题调研方案,落实调研经费,完成调研课题14个,其中3篇成果在《浙江经济》、《浙江物价信息》等省级杂志刊发,6篇成果《文成政研》、《调查与思考》等县级刊物刊发。

(二)项目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项目前期工作成效明显。年初确定的29个县重点前期项目总体进展顺利,3个项目已经开工,1个项目已完成初审设计,4个项目完成工可批复或审查,11个项目正在开展前期论证或预可研究,9个规划全部编制完成并通过会审。举办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培训班,对乡镇和部门的分管领导及业务骨干进行培训,前期工作程序更加规范、科学、合理。重点工程建设推进顺利。继续实行重点项目建设公开承诺制度、重点项目建设及乡镇固定资产投资“月通报、月督查”制度,开展重点项目“破难题,促进度”百日攻坚活动,积极向上编报和争取项目,共争取到国家、省补助项目36个,补助资金1515万元。投资继续保持增长。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4.4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96.1%,同比增长7.7%。全县38个重点项目计划投资10.63亿元,实际完成投资9.12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85.8%。

(三)各项改革稳步推进。积极参与企业改制工作,认真做好改制企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人事核查等各项基础

2 工作,指导医药公司、帝师集团、汽车维修厂、五七厂等4家企业进一步完善改制方案,顺利完成轮胎翻修厂和离合器片厂的改制程序。开展企业上市资源的调研工作,组织有关企业积极参加温州企业上市工作会议和培训,提高企业上市的积极性。积极组织材料,申报大峃镇为省级中心镇,申报珊溪镇为拟省级中心镇。牵头做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全县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进展顺利,承保任务为73000户,已参保74845户,完成率为102.5%,超额完成90%以上的目标任务,同时积极配合农业部门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协调工作。积极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探索试行项目代建制度,建立社会公共服务中心项目代建办公室。

(四)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加强价格收费管理,积极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将4家企业和8个品种列入我县调价备案目录,并在新闻媒体上向广大群众公布。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做好清费减负工作,开展收费年审工作,加强价格监测和分析,建立了我县首批16个价格监测点,对52个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一月两报制。认真开展价格检查。各节假日期间,积极组织力量开展市场价格巡查,纠正违价行为。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积极开展电力、邮政资费、惠农价格和收费等专项检查。加强成本监审工作,定期开展初定调价的监审工作,对全县的旅游门票价格、有线电视配套设施费、公办幼儿园收费、自来水价格、殡仪收费等5个项目进行了成本核定。

(五)确保粮油供给安全。完善《粮食应急预案》,落实30万公斤应急成品粮、100万公斤优惠粮的供应工作。认

3 真落实省、市、县三级储备粮11000吨,新增省储备粮500吨,全年轮换出库粮食3256吨。认真抓好“三调查一建立”工作落实,开展全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粮食质量调查、原粮卫生状况调查。继续开展粮食订单工作,组织人员深入产粮区调研,了解粮食市场行情,出台切合实际的订单收购政策,继续实行优质优价,政府价外补贴,全年订单粮食收购1300吨,完成计划的100%。

(六)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坚持把学习教育实践视为各项工作的基础,在强化党委班子自身学习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周一夜学”、十七大精神专题学习等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以创建“六型机关”为载体,积极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社会知名度和认可度明显提高,在年度社会各界“满意不满意”单位评议活动中,我局名列全县第五位。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局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主动性不强,参谋作用没有发挥到位;二是工作的力度、深度不够,在省市层面比较突出的亮点不多;三是队伍建设仍需加强,特别是业务水平和素质有待提高;四是经费短缺问题尚未彻底解决。这些问题和困难,急需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2009年计划指标安排说明

2009年全县主要指标计划(草案)具体如下: 预期性指标:生产总值增长10%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

4 售总额增长13%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以上。

约束性指标: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和耕地保有量控制在市规定范围以土地出让和土地开发计划:出让国有土地1010亩,收取土地出让金2.55亿元;垦造耕地800亩,农村宅基地整理150亩。

(一)地区生产总值。2009年全县生产总值计划安排增长10%,预计达到34.1亿元。其中,预计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4%,达到2.94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长10%,达到11.4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1%,达到19.74亿元。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今年经济工作思路是“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努力实现保八的目标,预计全省GDP增长安排9%左右,温州市初步安排9%。我县作为欠发达县在增长幅度上要略高一些(泰顺初步安排10%),考虑我县近年来积累的基础建议安排10%。要完成十一五规划38亿元目标,2010年需要增长11.4%。第一产业增加值按照农业生产按平年水平安排。第二产业增加值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工业经济效益不容乐观,增幅将会比上年回落,安排增幅为12%。由于扩大内需政策拉动、旅游业继续向好发展、今年“十一五”规划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及新农村建设的开展,安排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0%(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约占30%,金融、房地产业约占30%,非营利性服务业约占30%,信息及其他服务业约占10%。)

5 内。

(二)固定资产投资。2009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安排为16.6亿元。安排20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76个,预备项目16个。其中续建项目46个,新建项目30个。

从计划投资情况看,46个续建项目投资9.97亿元,30个新建项目投资4.58亿元,合计14.55亿元。预计200万元以下项目投资完成1亿元,16个预备项目投资2.87亿元预计完成投资1亿元,总计16.6亿元左右。

初步安排16.6亿元固定资产投资中,安排政府性投资43个项目4.58亿元,预备政府投资项目6个3160万元;县重点项目39个10.6亿元,预备重点项目4个5800万元。

计划安排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1、综合考虑“十一五”规划目标。规划提出2010年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7亿元,年均增长20%,“十一五”前两年年均增长 41.41%,远远高于20%的规划目标,同时使基数快速扩大。以目前情况看,预计“十一五”期间能完成70亿元以上,超过60亿元的最低目标。

2、新开工项目仍然偏少。由于我县项目储备不够,前期工作滞后,国家扩大内需政策对我县投资的拉动在今年基本没有太大的作用,全年计划安排28个新建项目,投资4.21亿元,仅占年度投资的25%左右。

3、部分续建项目投资高峰已过。如百丈际工业产业化项目,虽然今年是建设高峰期,但征地款已计入去年投资,去年底开工项目均存在上述情况。

(三)工业总产值。2008年实现工业总产值29.5亿元,2009年工业总产值增长安排13.5%,与县委全会报告的15%

6 有出入,主要原因是2008年实际完成数比原先预计数有所增加,但目标绝对值是一样的,都是33.5亿元。

按照工业发展“55”工程的要求,2009年工业总产值需要安排20%以上的增幅,绝对额达35亿元以上(2010年需43%)。预计完成难度较大:一是考虑当前宏观经济走势。受金融危机影响,当前我国企业发展困难很大,国家虽然采取扩大内需政策,但短期内工业发展面临的形势依仍不容乐观,结合我现现有的企业和产品结构,企业效益将难以在短期内有大的提升,预计2009年工业将是低开高走。二是考虑我县工业增长基础。2007年和2008年工业增长主要依赖于2006年以前的工业投入,存量部门已没有潜力可挖。2007年以来招商引资的项目,2009年陆续投产,特别是浙江金飞、温州久零久、温州高米乐、温州威大、温州嘉兴钢管、温州贝德福、浙江百强、温州知本等一批企业将陆续投产,将成为新的增长点(2-3个亿)。(巨屿1家、周壤3家,百丈际11家)。

(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08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13.37亿元,增长16%。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4%,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增长13.8%。预计今年我县服务业在休闲旅游业的带动下,继续保持较快发展势头,但考虑到基数逐年增加和批发业的短腿,增速会有所下滑,预计在12%左右。

(五)约束性指标。去年我县约束性指标完成的情况较理想,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预计下降6个百分点,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分别下降24.1%和27.4%。2009年单位生

7 产总值能耗、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和耕地保有量控制在市规定范围以内。

三、2008年工作思路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非常繁重。虽然国家在去年底出台了扩大内需政策,从紧的宏观经济政策有所松动,但受政策的滞后效益影响,以及我县自身基础工作比较薄弱,今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县委全会已经确定今年为“项目建设年”,作为负责项目管理的综合部门,我们将把推进项目建设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抢抓政策机遇,促进投资增长。

(一)强化项目前期。去年底以来,中央已经先后两次下达新增投资计划补助资金,总额达到2500亿元。从这两次申报项目争取补助资金情况看,我县项目前期工作滞后的弊端非常明显,许多项目由于前期工作准备不足,难以“赶上趟”,错失了争取补助资金的难得机遇。现在看来,今年中央新增投资补助还将继续下达,目前最关键的是要把前期工作做好,把基础打实。不然的话,抢抓政策机遇将会成为一句空话。一是精心包装项目。精心组织谋划包装一批符合政策的重大项目,下大决心、花大力气,以最快的速度、用超常规的方法,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争取中央、省市新增投资计划补助资金。建议整合一切可用资金支持项目前期工作,必要的话,采取财政垫支、贷款举债支持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对今年确定的47个重大前期项目目标任务进行量化,分阶段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同时按照计划定期对项目前期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

(二)狠抓项目开工。今年计划安排投资200万元以上的76个建设项目中,新建项目有30个。为此,接下来我县项目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要狠抓项目开工。一是要督促未开工项目尽快开工。中央新增投资计划补助资金投向非常明确,就是要重点补助在建项目和即将开工的项目。因此,接下来要尽快组织力量深入各项目责任单位了解情况,对未开工项目按“具备开工条件、基本具备开工条件、未具备开工条件”进行分类,把督促和指导责任单位做好开工准备工作的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确保未开工项目按时开工。二是要督促在建项目加快推进速度。帮助项目责任单位和施工单位解决困难,创造条件加大项目推进力度。

(三)狠抓项目进度。要在继续深化“重点项目建设公开承诺制度”、“县领导联系挂钩重点项目”等已有载体和措施的基础上,重点在两个方面加大力度。一是加大督查力度。实行重点项目进度“每周一报、半月一查”制度,要求重点办每周定期向项目责任单位催报进度,每半个月到项目现场查看一次,根据项目实施的详细计划督促进度,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二是加大协调力度。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主动召集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及时落实相关措施。无法协调解决的,要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争取领导支持。

(四)强化要素保障。从我县实际情况来看,项目建设的众多保障要素中,建设资金的保障最关键。昨天,我们会同县人民银行召集各商业银行召开了“银项合作”座谈会,详细向各商业银行介绍了今年计划安排投资200万元以上项

9 目情况和贷款需求情况,同时也听取了各金融机构提出的许多建议和意见,我们将在认真整理后,专题向县政府汇报。

在做好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同时,我们也将继续加强物价监管、粮食管理等其他工作。

第14篇:发展和改革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印发〈××县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制2009年第四季度检查(自查)方案〉的通知》(大纪通〔2010〕1号)文件精神,发改局对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年来,发改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文件、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县委、政府年初与

发改局签定的《200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大力营造廉洁勤政、奋发向上的工作环境,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强化领导,细化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保障有力。

年初,制定了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定期组织专题研究,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根据年初与县委、政府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局长与各位副局长,副局长与分管股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10份,切实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局长全面抓,副局长重点抓,股室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并根据各股室工作职责和特点,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考核相结合,制定了年度目标考核办法,干部职工责任感明显增强,工作热情进一步提高,做到了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扎实开展。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有力。

1、突出抓好学习教育,切实增强廉政意识。

发改局始终把加强干部职工学习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首要任务,不断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内容,力求学习效果,切实提高干部政治素养,不断增强干部廉政意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全面传达贯彻上级精神。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会议召开后,发改局立即召开了干部职工大会,认真传达学习了县委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全面安排和部署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扎实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集体研讨、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县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工作报告》、《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等重要精神,切实将学习和工作紧密联系,将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形成了全局上下团结一心、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共组织集中学习16次,撰写心得体会18篇,完成读书笔记18万余字。三是不断加强党风党纪教育。发改局把每周五15:00—17:30定为专题学习时间,明确专题发言人,采取领导干部带头学,参学人员谈体会的方式,认真学习《新时期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法纪意识。并结合实际,组织观看《警钟》、《赌之害》、《人生的败笔》等专题教育片,使党员干部从违法违纪案件中吸取教训,自觉增强廉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2、大力弘扬廉政文化,积极营造健康环境。

发改局坚持把弘扬廉政文化作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廉政文化系列活动,进一步营造了健康向上、廉洁自律、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一是制作机关党务政务公示栏,大力宣传中纪委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等上级精神,定期公开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固定资产投资、价格监督管理等工作情况,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二是通过悬挂《机关八项工作承诺》制度、张贴廉政字画、设置廉政电脑屏保等方式,积极营造浓厚的监督氛围,时刻警醒干部职工集中精力谋发展、促发展。三是培植办公室盆栽花草,进一步美化办公环境,陶冶干部思想情操。四是邀请纪检部门同志到机关、到挂钩帮扶村专题开展廉政文化及廉政法规进机关、进农家活动,专题讲解廉政文化、廉政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意识。共举办专题讲座2场100余人次,向群众印发廉政文化宣传资料70余份,书写廉政对联30余幅,悬挂廉政标语和廉政字画各1幅,进一步加大了廉政文化宣传力度,营造了社会群众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3、落实反腐规划任务,建立廉政长效机制。

根据《××县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任务分解方案》要求,发改局对部门负责的“推进投资和金融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认真落实。

(1)关于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发改局自2004年起,已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

第15篇:卓尼县发展和改革局

卓尼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对卓尼县宏大养殖种植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

立项的批复

卓尼县宏大养殖种植专业合作社:

你合作社报来的《关于请求修建卓尼县宏大养殖种植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立项的报告》卓宏大字2014(3)号文件已收悉,经我局局务会研究决定,原则同意对该项目立项建设,现将项目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卓尼县宏大养殖种植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及法人代表:卓尼县宏大养殖种植专业合作

社赵次成

三、建设地点:卓尼县木耳镇出纳村扎那自然村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牛舍10座1000平方米,羊舍10座1000平方米,牛羊饲料库1座,500平方米;办公楼一栋10间;屠宰、冷冻、包装线一套。停车场、磅秤房、信息交易中心,新建围墙1000米,加工饲料车间一处500平方米及附属设

施,厂区占地面积15984平方米。

五、总投资及资金筹措:估算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企业自筹2000万元,银行贷款1000万元。

六、建设期限:2014.4—2014.1

2七、建设单位:卓尼县宏大养殖种植专业合作社

八、项目效益:该项目建成后,可提供全县及相邻地区牛羊肉、中药材领域加工原料的需求,保障全县牛羊肉、中药材供给有序,提升全县牛羊肉深加工产业升级,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系数。

接文后,请据此开展项目可研、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 待建设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四制‘’(招标制度、合同制、工程监理制、项目法人责任制),不得超出已批的规模和投资。

特此批复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日

卓尼县发展和改革局2014年9月2日 -------------------------

第16篇:发展和改革局工作计划

发展和改革局工作计划

2008年是我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功能xx”建设的关键一年,我局作为区委区政府的决策参谋部门,将保持高度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启动一切智慧、竭尽一切努力,牢牢把握“突出产业、关注民生,完善基础、把握

宏观,深化改革、搞活机制”的原则,重点抓好以下各项主要工作。

(一)科学把握发展态势,抓好2008年度计划的编制和落实工作

1、科学编制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兼顾发展效益与质量、速度的关系。

一是深入调查研究,跟踪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准确把握宏观经济发展动向,科学编制2008年度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考虑并合理安排各项预期性指标和约束性指标。二是进一步强化经济运行分析和计划执行情况监督,保持与各职能部门的紧密沟通,及时、准确地掌握第一手材料,做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月(季)度分析工作,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若干问题及时展开研究并提出有效应对措施,确保年度计划顺利完成。

2、认真编制2008年政府投资计划,力争做到“集中财力、确保重点,科学安排、统筹兼顾,严格标准、厉行节约,整合资源、放大效益”。

按照三个倾斜的要求,坚决把那些属于“锦上添花”、可先可后、形象工程的项目压下来,把有限的财力用在事关xx未来发展后劲的重大产业项目,事关xx未来竞争力、辐射力提升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事关医疗卫生、轨道交通等满足老百姓生活需求、体现民生福利的项目,事关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环保建设项目和循环经济示范项目,事关老旧住宅区和城中村综合整治的项目,

3、不断强化全口径人口管理,努力实现区域人口调控计划。

大力协助有关部门推进人口综合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和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与人口结构联动调整的新机制,结合推行居住证制度试点工作,切实加强外来人口管理,逐步改变低素质人口、低消费人口大量集聚的现状。积极开展通过产业优化升级实现人口置换的研究工作,做好各类人才引进计划,按照“严格控制总量,适度增加户籍人口数量,大力吸纳技术技能人才,实现人口置换”的原则,加强与市发改局以及区劳动、人事等相关部门的协调,积极实施区域人口调控计划。

4、围绕年度计划的组织实施,进一步开展重大课题调研。

有效利用社会科研力量开展各项专题调研,重点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进行研究,着力提高调研质量,出精品、出亮点,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尽快完成高端服务业发展高端服务业发展战略研究,全力打造以“大金三角”中心商务区为代表的高端服务业核心功能区。围绕《深圳市民生净福利指标体系》和《政府综合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结合年度计划的组织实施,协同相关部门完成指标落实的保障机制建设,使上述指标体系真正成为指挥棒和监督棒,切实将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

(二)加大前期工作力度,全力推进重大项目规划建设

1、加强重点项目督办工作。

进一步强化“半月一协调,一月一通报”和重点项目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大协调力度,重点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用地、规划和拆迁等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早编制2008年区重点项目计划及其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强化重点项目督办工作。

2、建立重大项目规划建设长效机制。

形成“储备一批、成熟一批、建设一批、谋划一批”的良性项目滚动发展机制,充分调动全区各职能部门的积极性,加大项目前期研究的投入,强化重大项目特别是重大产业项目的规划培育,进一步扩大项目储备。

3、进一步做好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

进一步加强与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等部门联系沟通,做好2008年市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建设资金落实跟踪工作。完成贝丽中学(水贝珠宝学校)、二线“插花地”外围市政道路、二线“插花地”市政消防二期工程、莲塘片区交通综合改善等项目前期工作并动工建设,积极推进金三角地区空间资源整合、珠宝产业集聚地二期、珠宝产业集聚基地公共服务平台、交通综合整治等项目前期工作。

(三)强化政府投资效益,着力提高公共产品供给能力

1、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医疗设施项目建设进度。

加大项目协调力度,力争xx区医院医技楼、区妇幼保健院、区慢性病防治院竣工交付使用,xx医院住院部扩建工程及室外环境工程、区福利中心二期工程动工建设。

2、加大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在完成172个无物业管理老旧住宅区环境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整治范围,重点对基础配套缺乏并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同时,继续实施固本强基社区建设,确

保社会治安电子防控工程竣工。

3、加强环境整治项目建设。

继续实施 “城市装修”工程、城中村雨污分流、环卫基础设施等项目,动工建设梧桐山河综合整治工程,进一步优化城区环境。

4、加快产业功能片区改造。

继续推进万山水贝珠宝产业集聚地市政配套建设,动工建设高新技术第三园区改造项目,为我区产业优

化升级提供配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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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进各项改革事业,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

1、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各项调研工作,密切掌握改革动态,正确处理好改革与发展、稳定的关系,切实推进事业单位七项改革创新的落实。

2、继续开展基层政府服务外包改革。

按照“不增编增人、提能增效”的原则,在物业管理全覆盖的基础上,总结前期出租屋信息采集外包服务试点经验,进一步扩大社区宣传、民事调解、计生服务和公共设施管理等基层事务的外包范围。重点开展商业楼宇物业的综合信息采集外包服务的探索,结合居住证制度,制定新的外包服务模式和方案。

3、组织实施xx区第一届改革创新奖评选活动。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改革创新促进条例》和《深圳市xx区改革创新奖评定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计划11月开展第一届改革创新奖评选活动,表彰为xx区体制机制改革和公共服务产品创新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或个人,进一步激发全区各单位和广大干部改革创新的积极性。

4、加大课题研究和案例编写工作力度。

拟与深圳综合开发院合作,共同开展“抓住深港共建国际大都会的历史机遇,实现xx突破性发展”的课题研究,为xx在深港合作新的历史时期中寻找新的发展机遇。深入调查研究,加快整理和编写进度,力争2008年出版《xx区处理社会复杂矛盾成功案例选编》第一集,为我区公务员培训和广大干部提供学习教材。

5、全力建设我区政府绩效评估体系。

根据《xx区政府绩效评估工作方案》,配合区监察局等相关单位,启动xx区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强化配套制度建设,实施政府绩效评估的联席会议制度、统计分析报送制度、主办单位责任制度和督察问责制度,全面推行政府目标管理。

6、不断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按市统一部署,配合市实行社会投资项目备案制;在3个代建制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在完成政府投资项目资产清理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

(五)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认真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迅速在全局范围内掀起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的热潮,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树立一种敢想敢干、敢为人先的气魄,一种不甘落后、奋力争先的勇气,一种自我加压、持之以恒的韧劲,一种艰苦创业、埋头苦干的精神,从而在观念的更新中实现突破,以新的思想、新的观念、新的方式、新的方法来谋新的发展改革之策。

2、不断强化干部队伍的政治理论素养。

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把“首善”观念和“排头兵”意识贯穿到发展改革工作中去,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觉悟。

3、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积极引导党员干部更新观念,解放思想,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业务能力。加强对年轻公务员的业务培训和锻炼,使其逐步担负起更重要的工作任务。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的思想,鼓励党员干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创新能力。

4、着力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加强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认真履行《请假休假审批制度》,落实干部强制带薪休假,体现党和政府对干部的关怀和爱护,促进身心健康,以充沛的精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工、青、妇组织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业务部门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定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并逐步形成一种制度,以丰富广大干部文体生活,调动工作积极性,增强凝聚力、战斗力。

5、继续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

不断发扬保持“排头兵”精神,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的系列活动,认真贯彻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及《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各项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源头上和制度上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努力杜绝腐败现象的产生。

第17篇:发展和改革局工作计划

发展和改革局工作计划

(一)科学把握发展态势,抓好2013年度计划的编制和落实工作

1、科学编制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兼顾发展效益与质量、速度的关系。

一是深入调查研究,跟踪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准确把握宏观经济发展动向,科学编制2013年度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考虑并合理安排各项预期性指标和约束性指标。二是进一步强化经济运行分析和计划执行情况监督,保持与各职能部门的紧密沟通,及时、准确地掌握第一手材料,做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月(季)度分析工作,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若干问题及时展开研究并提出有效应对措施,确保年度计划顺利完成。

2、认真编制2013年政府投资计划,力争做到“集中财力、确保重点,科学安排、统筹兼顾,严格标准、厉行节约,整合资源、放大效益”。

按照三个倾斜的要求,坚决把那些属于“锦上添花”、可先可后、形象工程的项目压下来,把有限的财力用在事关xx未来发展后劲的重大产业项目,事关xx未来竞争力、辐射力提升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事关医疗卫生、轨道交通等满足老百姓生活需求、体现民生福利的项目,事关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环保建设项目和循环经济示范项目,事关老旧住宅区和城中村综合整治的项目,

3、不断强化全口径人口管理,努力实现区域人口调控计划。

大力协助有关部门推进人口综合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和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与人口结构联动调整的新机制,结合推行居住证制度试点工作,切实加强外来人口管理,逐步改变低素质人口、低消费人口大量集聚的现状。积极开展通过产业优化升级实现人口置换的研究工作,做好各类人才引进计划,按照“严格控制总量,适度增加户籍人口数量,大力吸纳技术技能人才,实现人口置换”的原则,加强与市发改局以及区劳动、人事等相关部门的协调,积极实施区域人口调控计划。

4、围绕年度计划的组织实施,进一步开展重大课题调研。

有效利用社会科研力量开展各项专题调研,重点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进行研究,着力提高调研质量,出精品、出亮点,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尽快完成高端服务业发展高端服务业发展战略研究,全力打造以“大金三角”中心商务区为代表的高端服务业核心功能区。围绕《深圳市民生净福利指标体系》和《政府综合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结合年度计划的组织实施,协同相关部门完成指标落实的保障机制建设,使上述指标体系真正成为指挥棒和监督棒,切实将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

(二)加大前期工作力度,全力推进重大项目规划建设

1、加强重点项目督办工作。

进一步强化“半月一协调,一月一通报”和重点项目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大协调力度,重点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用地、规划和拆迁等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早编制2013年区重点项目计划及其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强化重点项目督办工作。

2、建立重大项目规划建设长效机制。

形成“储备一批、成熟一批、建设一批、谋划一批”的良性项目滚动发展机制,充分调动全区各职能部门的积极性,加大项目前期研究的投入,强化重大项目特别是重大产业项目的规划培育,进一步扩大项目储备。

3、进一步做好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

进一步加强与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等部门联系沟通,做好2013年市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建设资金落实跟踪工作。完成贝丽中学(水贝珠宝学校)、二线“插花地”外围市政道路、二线“插花地”市政消防二期工程、莲塘片区交通综合改善等项目前期工作并动工建设,积极推进金三角地区空间资源整合、珠宝产业集聚地二期、珠宝产业集聚基地公共服务平台、交通综合整治等项目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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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政府投资效益,着力提高公共产品供给能力

1、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医疗设施项目建设进度。

加大项目协调力度,力争xx区医院医技楼、区妇幼保健院、区慢性病防治院竣工交付使用,xx医院住院部扩建工程及室外环境工程、区福利中心二期工程动工建设。

2、加大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在完成172个无物业管理老旧住宅区环境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整治范围,重点对基础配套缺乏并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同时,继续实施固本强基社区建设,确保社会治安电子防控工程竣工。

3、加强环境整治项目建设。

继续实施“城市装修”工程、城中村雨污分流、环卫基础设施等项目,动工建设梧桐山河综合整治工程,进一步优化城区环境。

4、加快产业功能片区改造。

继续推进万山水贝珠宝产业集聚地市政配套建设,动工建设高新技术第三园区改造项目,为我区产业优化升级提供配套服务。

(四)推进各项改革事业,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

1、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各项调研工作,密切掌握改革动态,正确处理好改革与发展、稳定的关系,切实推进事业单位七项改革创新的落实。

2、继续开展基层政府服务外包改革。

按照“不增编增人、提能增效”的原则,在物业管理全覆盖的基础上,总结前期出租屋信息采集外包服务试点经验,进一步扩大社区宣传、民事调解、计生服务和公共设施管理等基层事务的外包范围。重点开展商业楼宇物业的综合信息采集外包服务的探索,结合居住证制度,制定新的外包服务模式和方案。

3、组织实施xx区第一届改革创新奖评选活动。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改革创新促进条例》和《深圳市xx区改革创新奖评定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计划11月开展第一届改革创新奖评选活动,表彰为xx区体制机制改革和公共服务产品创新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或个人,进一步激发全区各单位和广大干部改革创新的积极性。

4、加大课题研究和案例编写工作力度。

拟与深圳综合开发院合作,共同开展“抓住深港共建国际大都会的历史机遇,实现xx突破性发展”的课题研究,为xx在深港合作新的历史时期中寻找新的发展机遇。深入调查研究,加快整理和编写进度,力争2013年出版《xx区处理社会复杂矛盾成功案例选编》第一集,为我区公务员培训和广大干部提供学习教材。

5、全力建设我区政府绩效评估体系。

根据《xx区政府绩效评估工作方案》,配合区监察局等相关单位,启动xx区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强化配套制度建设,实施政府绩效评估的联席会议制度、统计分析报送制度、主办单位责任制度和督察问责制度,全面推行政府目标管理。

6、不断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按市统一部署,配合市实行社会投资项目备案制;在3个代建制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在完成政府投资项目资产清理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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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认真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迅速在全局范围内掀起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的热潮,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树立一种敢想敢干、敢为人先的气魄,一种不甘落后、奋力争先的勇气,一种自我加压、持之以恒的韧劲,一种艰苦创业、埋头苦干的精神,从而在观念的更新中实现突破,以新的思想、新的观念、新的方式、新的方法来谋新的发展改革之策。

2、不断强化干部队伍的政治理论素养。

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xx大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把“首善”观念和“排头兵”意识贯穿到发展改革工作中去,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觉悟。

3、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积极引导党员干部更新观念,解放思想,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业务能力。加强对年轻公务员的业务培训和锻炼,使其逐步担负起更重要的工作任务。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的思想,鼓励党员干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创新能力。

4、着力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加强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认真履行《请假休假审批制度》,落实干部强制带薪休假,体现党和政府对干部的关怀和爱护,促进身心健康,以充沛的精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工、青、妇组织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业务部门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定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并逐步形成一种制度,以丰富广大干部文体生活,调动工作积极性,增强凝聚力、战斗力。

5、继续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

不断发扬保持“排头兵”精神,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的系列活动,认真贯彻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及《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各项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源头上和制度上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努力杜绝腐败现象的产生。

第18篇: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局

巴彦浩特城市供水价格调整

关于巴彦浩特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方案,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化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实施意见。巴彦浩特城市给排水管网建设等实际,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价格杠杆在水资源配置、水需求调节和水污染防治等方面的作用,促进节约用水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切实推进阿拉善盟城市给排水产业化发展进程,疏导价格矛盾,经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同意,将巴彦浩特给排水价格调整。

近几年,随着物价的上涨,源水费、动力费、工人工资、折旧费、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和税金这几项支出每年都呈上升趋势,供水成本逐年增加,造成供水价格与成本已经严重倒挂,迫切需要调整水价。巴彦浩特给排水价格调整方案,按照旗委、政府指示,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严格履行水价调整程序。一是加大成本监审力度。加强对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的监审,完善成本约束机制,促使供水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和强化自我约束,切实加大水费收缴力度,严格控制人员的不合理增长,着力降低管网漏损,抑制不合理的成本支出。二是依法履行听证制度。水价调整方案的制定和出台,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加强与听证参加人及社会各界的沟通,提高水价决策的透明

1度。三是合理确定水价调整时机和力度。统筹考虑本地区水价调整工作,区分轻重缓急,合理把握水价的调整节奏和调整幅度。考虑到巴彦浩特是阿拉善盟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阿拉善盟政府组织进行成本测算,监审并召开价格听证会,听证代表一致认为应该调整水价,同时考虑到用水户的承受能力,报请阿拉善盟人民政府经研究同意对阿拉善盟城市给排水价格进行调整。

水资源是城市发展的命脉,城市供水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随着城市建设飞跃地发展,大型公共建筑、园林生态、住宅小区、商业楼的建设,用水供需矛盾日益突出。阿拉善盟城市供水价格由福利型向商品型的转变,节水型的水价形成机制正在逐步形成。科学合理使用水对推动民生改善,建设旅游、宜居型生态城市,促使城市建设又好又快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保障作用。

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正在施行,收费额稳步增长。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大幅提高,征收力度加大。当前水价总体偏低,不利于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地下水严重超采,水资源利用率不高,用水浪费严重,污水利用刚刚起步。

对涨价作以说明:

1、为了进一步加快阿拉善盟给排水企业体制改革,推

进城市供水、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进程。加大给排水及管网建设力度,扩大管网覆盖率,有效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和供水成本,提高社会和经济效益。

2、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并督促做好价格公示工作。城市给排水公司应当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3、认真做好水价调整的宣传工作,保证给排水价格调整和制定方案的顺利实施

现如今一些垄断部门酝酿涨价总喜欢打着节约资源的旗号,如电涨价是为了节约用电,煤涨价是节约用煤,水涨价是节约用水,节约资源成了一个筐,只要涨价就往里装,好象不涨价就不能节约资源。提高市民节水意识是必要的,但不是以节约资源作为提价的理由。

水资源具有多种属性,既是人类生活不可缺少的生活资源,也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经济资源,同时也是生物生存高度依赖的环境资源。近三十年,由于人口的增加、国民经济快速发展、污水排放未经有效处理和全球气候变化等诸多因素的叠加,导致有限的水资源日益短缺,水资源供需矛盾异常尖锐。

涨价带来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供水价格上涨促进居民节约用水的效果有限。居民生活用水属于刚性需求,目前城市供水价格的上调,低收入居民用水已经开始节约,继续节水的空间不大,而对水费占生活支出比例甚微的高收入居民来说,价格弹性并不明显。因而涨价是否能够有效带来资源的节约值得商榷。可能的结果是节水不明显,低收入居民生活成本增加了

2、涨价收入的用途有待完善。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由合理的制水成本、输配成本、期间费用构成。(期间费用是指供水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供水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和财务费用。)可见,涨价收入应当是按照该办法的规定用于弥补这三项成本。这样看,该办法更倾向于从供水和用水方利益分配的角度来解决水资源矛盾,但如果从节约水资源这样一个国家战略的高度看,这个机制是不够的。

3、单靠供水涨价不能充分调动企业的创造力。供水效率提升和用水效率提升对节水来说是同样重要的。针对需求方的很多更加细致的激励机制,如阶梯收费制度,拉大居民和工业用水的价格差异,实行不同用途供水的差别化定价安排等等,都需要企业本身发挥主观能动性。

调整后一定要服务到位,管理到位,务必保证用水户的正常供水。保证设施维护和供水质量,避免只收费不服务的

情况发生。自来水是居民最基本的生活用品,需求的刚性很强,所以涨价过程应注意两个问题:

1、是涨价应该在监督下进行,并且幅度要适度;

2、是自来水企业应公布其管理费用、成本、利润等各方面情况,这样涨价才能让老百姓心服口服。水价调高后抑制的只可能是类似游泳池那样过于奢侈的需求,而日常生活的用水量很难减少。

加强水资源综合规划,努力推进供水单位体制改革

1、切实加强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要科学制定全国水

资源综合规划,加强组织协调和技术指导工作。要通过水资源评价,掌握水资源现状以及未来的变化趋势,在节水、保护的前提下,研究分析水资源承载能力和不环境承载能力,确定水资源可利用上限,根据水资源可利用潜力分析和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预测,研究水资源宏观分配指标及生活、生产、生态用水指标,制定水资源优化配置方案和水资源跨流域、跨地区配置的工程布局和方案。

2、要将城市用水发展规划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结合起来。

要统筹考虑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措施及工程布局主案,协调供水、节水与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施建设。城市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要与节水措施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3、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步伐。对运行使用年限超过50

年以及旧城区严重老化的供水管网,要在对供水管网全面普查的基础上,按规定尽快实施管网改造。

4、改革供水管理体制。水利工程供水单位要按照国家体制

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建立多样化的水利工程管理模式,逐步实行社会化和市场化,尽快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和市场经济要求的运行机制,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实现政企分开,加强管理、降低成本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

总之,为统筹巴彦浩特地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结合巴彦浩特城市发展规划,通过提价增强水价调整的透明度和供水企业加强管理、节约成本的内在动力,提高全社会的节水意识。对于保护地下水资源、筹集节水和引水工程建设资金起到积极作用。

第19篇: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编辑

根据《中共铜仁地委办公室、铜仁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设立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物价局牌子,为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目录

2

34

561简介

根据《中共铜仁地委办公室、铜仁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铜党办发〔2010〕90号)和《中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党发〔2010〕30号),设立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物价局牌子,为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1]

2职责调整

(一)将原自治县物价局职责划入。

(二)增加节约能源和污染减排的综合协调职责。

(三)承担拟订应对气候变化对策研究、规划和政策的职责。[1]

3主要职责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

(一)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县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的调控目标及调控措施,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二)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做好全县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搞好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产力布局规划,引导和促进全县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促进全县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县域经济协调发展;负责编制以工代赈扶贫项目规划,安排以工代赈资金,组织实施以工代赈项目;组织和协调编制全县农业、工业、小城镇建设的基本建设计划。[1]

(三)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对全县宏观经济运行进行监测、预测和预警,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并参与组织重要经济政策措施的贯彻实施;贯彻落实国家、省、地宏观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提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调控措施,建立和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调控体系。

(四)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提出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资金投向和相关措施、建议,编制全县固定资产计划及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综合平衡各类建设资金,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统筹安排全县财政性建设资金、国家预算内专项资金和地方预算内资金;按管理权限审批基本建设项目,会签技术改造项目;向国家政策性银行及商业银行推荐申贷项目,并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国内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方向。

(五)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协调和管理县重点工程建设。负责组织对政府财政性出资的建设项目稽查,并就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

使用以及投资概算的控制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按照《招标投标法》,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对全县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进行监督和检查。

(六)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的发展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措施;负责审批、编制和上报利用外资、引进项目计划;组织重大外资引进活动,引导外资投向;负责全县各类借用国外贷款项目的计划管理。

(七)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做好全县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有关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八)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制定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提出完善经济体制和对外开放发展建议,指导和推进全县经济体制改革。[1]

(九)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

一、

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服务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重大政策及规划,指导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承担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贯彻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相关规划;组织协调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的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全县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十一)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二)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三)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协调铁路、公路在县内的建设事宜,参与铁路、公路建设的前期准备及建设中的协调工作。

(十四)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分析研究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发挥价格杠杆对宏观经济的调节作用,组织贯彻实施国家和省颁布的价格、收费法规和政策;管理国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拟订地方性价格、收费管理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收费许可证制度和年检年审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五)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价格预测、监测和监审;调查分析县内外和国际市场价格变动情况,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发布价格公告;指导协调行业价格,组织实施农产品成本调查,开展价格信息、成本审核等服务。统筹协调重要商品储备;负责和监督全县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

(十六)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查处价格违法行为;负责价格案件的审理、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受理与调查工作;组织、指导价格社会监督工作。

(十七)监督管理全县价格鉴证、价格评估机构;开展价格鉴证、价格评估工作。负责协调

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争议。

(十八)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并协调实施。[1]

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负责文秘、会务、督办、绩效、机要、档案、信息、统计、信访、后勤、财务、机构编制、人事、公产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计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维稳、普法、精神文明建设、消防和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拟定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拟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监测分析县内外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总量目标和相关政策建议;监测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分析经济运行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和发展趋势,提出保持经济平稳增长的政策措施。

(二)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股

提出全县第

一、第

二、第三产业发展战略,统筹第

一、第

二、第三产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规划重大产业基地和重大项目布局。

分析工业发展情况,审核工业重大项目,参与协调县级重点工业企业的重大问题。

研究交通运输发展的状况,提出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规划和体制改革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项目布局,审核交通运输建设重大项目;负责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综合平衡和研究提出交通运输行业专项投资的年度计划。

搞好全县项目库建设工作;根据全县项目规划,做好年度实施计划工作;为全县各行各业及各企事业单位和部门组建项目提供资料咨询、查阅和利用的方便,指导和审查组建项目资料;协助项目申报单位搞好项目的初审、论证以及方案的组建和申报工作,做好项目的跟踪调查与服务工作;积极向中央、省、地有关部门争取项目。

统筹能源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能源运行状况,规划有关重大项目布局;拟定发展循环经济和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组织协调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担县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以及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监督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运行。

向国家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推荐申贷项目;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会同有关方面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提出备选项目,监测和分析利用外资状况。

提出全县贯彻执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衔接平衡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安排我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大项目和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协同组织推动全县技术创新工作,提出电子、信息、通信等行业的发展规划,组织申报相关产业高技术项目。[1]

(三)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发展股

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态势,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畜牧等发展规划和政策等,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

编制实施全县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计划、以工代赈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下达项目实施计划;安排国家和省以工代赈资金和专项资金;负责监督以工代赈项目的实施。

拟定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参与拟定土地政策实施办法;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承担县西部大开发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研究解决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突出问题;提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政策;编制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承担县石漠化综合防治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制订石漠化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环保产业有关工作,依法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综合协调全县营养健康食品、养生、保健等领域的产业发展;鼓励和扶持营养健康产业企业的发展。

(四)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社会发展股

研究全县社会发展战略;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汇总编制全县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等各项社会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社会事业专项投资计划,安排社会发展专项资金和补助资金;承担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日常工作。

研究就业、居民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就业规划,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参与制定有关劳动就业及社会保障的相关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解决相关的重大问题,参与起草有关规定、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指导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

(五)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管理股

提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建议并协调监管;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调整的审核上报工作;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负责县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投资建设宏观管理的政策、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定额。负责项目实施跟踪监测管理、进展情况调度和竣工验收工作。开展对相关行业和地方建设重大项目执行国家以及省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对中央、省和地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国家、省和地有关项目建设和资金规定,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建设项目。

(六)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股

组织实施重要商品价格改革方案;草拟价格管理办法;制订和审批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拟订土地基准价、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及房地产价格管理的政策;监督、指导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价格和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价格管理;管理房地产买卖、租赁、抵押、典当和其他有偿转让房屋所有权、使用权等经营活动中的中介服务收费;负责重要商品价格和列名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协调、处理有关商品和服务价格争议;组织实施收费改革方案,贯彻执行《贵州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和管理办法;审核收费项目和标准,制订、调整和审批收费标准和有关收费的管理办法;核发《贵州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和《贵州省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开展年检年审工作;取缔不合理收费,规范收费行为,协调处理有关收费争议。

(七)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监测和调控股

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价格监测和调控工作,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和协调并提出政策建议;调查和分析市场价格变动情况,监测、反馈市场价格总水平和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动态,监测、协调已放开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发布市场价格信息;负责全县各类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组织制度性成本调查;负责列名管理的商品价格定调价前的成本核定;建立成本信息网络,开展成本信息咨询服务。

负责宣传和贯彻落实有关价格(收费)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参与制订、论证价格调整方案,参与审议涉及价格(收费)的有关事宜;草拟有关价格

政策和措施,开展价格理论研究;组织全县价格法律法规培训工作;草拟价格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综合性价格文件、工作总结;负责编印《价格信息》;组织发布价格信息及网刊的征订发行工作。

(八)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监督检查局(12358价格举报中心)

副科级规格。负责监督检查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指导全县开展反价格欺诈、反价格垄断、反暴利等工作;指导农村市场价格的监管,监督检查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执行情况,开展价格诚信活动;监督检查价格收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规收费的行为;监督检查收费公示制度的执行情况。 负责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日常管理工作;受理价格行政复议案件;负责价格案件的审理;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建立预防价格违法案件的政策和措施;曝光重点价格违法案件。受理各类价格举报案件;负责价格举报网络建设。[1]

5人员编制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机关行政编制1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1名;股级职数9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3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1]

6下属机构

(一)保留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价格认证中心,为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4名,其中:主任1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负责在所辖行政区域内,接受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仲裁机构的委托,对案件涉及的各种扣押、追缴、没收及纠纷物的价格进行鉴定、认证、评估;接受税务机关委托对应税物进行价格认证;接受当事人的委托,进行价格纠纷调解;接受市场主体提出的委托对各类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各种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认证;接受委托开展价格咨询服务和相关的社会价格服务等。

(二)设立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重大项目办公室(支援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负责研究提出全县年度重大建设项目目录,并归口管理;负责协调重大项目新开工和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参与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项目立项,重大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后评估等有关工作;负责全县重大项目库的建设。

负责研究拟打全县支援铁路建设的政策及实施办法;负责做好县内铁路建设中长期规划,并开展前期工作,争取把地方铁路建设项目列入国家及省铁路建设规划;负责铁路专线、支线项目的规划、设计、立项、审批的协调工作;协调、支持、配合铁路部门在全县开展铁路建设规划、勘测、设计、施工;负责全县铁路建设的征地、拆迁工作,协调、指导铁路沿线乡(镇)村组的支铁工作;指导、配合各责任单位开展移民安置等工作。

(三)设立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节能减排监察办公室(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节能减排监察大队),为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主任(大队长)1名、副主任(副大队长)1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负责实施国家节能减排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拟订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全社会公共节能的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全县节能减排日常工作;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和政策,协调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合作

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对全县节能减排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实施检查;拟订节能减排监察年度计划,实施节能减排执法,依法查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重大案件;负责对污染减排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

第20篇:发展和改革局考勤制度

发展和改革局考勤制度

为加强机关纪律建设,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制度 1.事假、病假

①职工请事假、病假在半天以内的,由办公室审批,并报告分管领导; 1 天以上的由局长审批。

②副局长、股室长请事假、病假由局长审批。 3.探亲假、公休假、

①职工探亲假、公休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由各科室负责人视其工作情况进行安排,并报告分管领导。

②探亲假、公休假在当年或规定年限内有效,不得跨年度使用。 3.婚假、丧假

职工请婚假、丧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4.全局职工不论请何种类型的假,都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写假条的,应事先用电话请假,事后补交假条,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必须经领导批准。如不按规定报批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考勤制度

⒈ 全局职工必须认真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若遇特殊情况必须先作说明。

⒉职工离开办公室外出办事时,应与科室负责人说明事由,外出时间及去向。各科室负责人临时外出办事时,也应向本科室的说明情况。

⒊职工当年的事假、病假允许用本人的公休假冲抵,事假1天抵1天,病假2天抵1天。

⒋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职工的考勤考核工作,季末将本科室工作人员请假、休假情况报办公室备案。

发展和改革局党建工作总结报告
《发展和改革局党建工作总结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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