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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0-03-02 16:13:4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编辑

根据《中共铜仁地委办公室、铜仁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设立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物价局牌子,为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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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简介

根据《中共铜仁地委办公室、铜仁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铜党办发〔2010〕90号)和《中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党发〔2010〕30号),设立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物价局牌子,为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1]

2职责调整

(一)将原自治县物价局职责划入。

(二)增加节约能源和污染减排的综合协调职责。

(三)承担拟订应对气候变化对策研究、规划和政策的职责。[1]

3主要职责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

(一)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县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的调控目标及调控措施,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二)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做好全县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搞好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产力布局规划,引导和促进全县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促进全县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县域经济协调发展;负责编制以工代赈扶贫项目规划,安排以工代赈资金,组织实施以工代赈项目;组织和协调编制全县农业、工业、小城镇建设的基本建设计划。[1]

(三)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对全县宏观经济运行进行监测、预测和预警,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并参与组织重要经济政策措施的贯彻实施;贯彻落实国家、省、地宏观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提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调控措施,建立和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调控体系。

(四)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提出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资金投向和相关措施、建议,编制全县固定资产计划及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综合平衡各类建设资金,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统筹安排全县财政性建设资金、国家预算内专项资金和地方预算内资金;按管理权限审批基本建设项目,会签技术改造项目;向国家政策性银行及商业银行推荐申贷项目,并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国内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方向。

(五)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协调和管理县重点工程建设。负责组织对政府财政性出资的建设项目稽查,并就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

使用以及投资概算的控制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按照《招标投标法》,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对全县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进行监督和检查。

(六)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的发展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措施;负责审批、编制和上报利用外资、引进项目计划;组织重大外资引进活动,引导外资投向;负责全县各类借用国外贷款项目的计划管理。

(七)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做好全县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有关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八)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制定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提出完善经济体制和对外开放发展建议,指导和推进全县经济体制改革。[1]

(九)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

一、

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服务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重大政策及规划,指导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承担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贯彻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相关规划;组织协调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的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全县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十一)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二)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三)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协调铁路、公路在县内的建设事宜,参与铁路、公路建设的前期准备及建设中的协调工作。

(十四)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分析研究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发挥价格杠杆对宏观经济的调节作用,组织贯彻实施国家和省颁布的价格、收费法规和政策;管理国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拟订地方性价格、收费管理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收费许可证制度和年检年审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五)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价格预测、监测和监审;调查分析县内外和国际市场价格变动情况,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发布价格公告;指导协调行业价格,组织实施农产品成本调查,开展价格信息、成本审核等服务。统筹协调重要商品储备;负责和监督全县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

(十六)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查处价格违法行为;负责价格案件的审理、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受理与调查工作;组织、指导价格社会监督工作。

(十七)监督管理全县价格鉴证、价格评估机构;开展价格鉴证、价格评估工作。负责协调

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争议。

(十八)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并协调实施。[1]

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负责文秘、会务、督办、绩效、机要、档案、信息、统计、信访、后勤、财务、机构编制、人事、公产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计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维稳、普法、精神文明建设、消防和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拟定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拟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监测分析县内外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总量目标和相关政策建议;监测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分析经济运行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和发展趋势,提出保持经济平稳增长的政策措施。

(二)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股

提出全县第

一、第

二、第三产业发展战略,统筹第

一、第

二、第三产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规划重大产业基地和重大项目布局。

分析工业发展情况,审核工业重大项目,参与协调县级重点工业企业的重大问题。

研究交通运输发展的状况,提出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规划和体制改革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项目布局,审核交通运输建设重大项目;负责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综合平衡和研究提出交通运输行业专项投资的年度计划。

搞好全县项目库建设工作;根据全县项目规划,做好年度实施计划工作;为全县各行各业及各企事业单位和部门组建项目提供资料咨询、查阅和利用的方便,指导和审查组建项目资料;协助项目申报单位搞好项目的初审、论证以及方案的组建和申报工作,做好项目的跟踪调查与服务工作;积极向中央、省、地有关部门争取项目。

统筹能源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能源运行状况,规划有关重大项目布局;拟定发展循环经济和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组织协调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担县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以及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监督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运行。

向国家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推荐申贷项目;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会同有关方面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提出备选项目,监测和分析利用外资状况。

提出全县贯彻执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衔接平衡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安排我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大项目和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协同组织推动全县技术创新工作,提出电子、信息、通信等行业的发展规划,组织申报相关产业高技术项目。[1]

(三)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发展股

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态势,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畜牧等发展规划和政策等,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

编制实施全县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计划、以工代赈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下达项目实施计划;安排国家和省以工代赈资金和专项资金;负责监督以工代赈项目的实施。

拟定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参与拟定土地政策实施办法;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承担县西部大开发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研究解决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突出问题;提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政策;编制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承担县石漠化综合防治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制订石漠化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环保产业有关工作,依法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综合协调全县营养健康食品、养生、保健等领域的产业发展;鼓励和扶持营养健康产业企业的发展。

(四)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社会发展股

研究全县社会发展战略;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汇总编制全县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等各项社会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社会事业专项投资计划,安排社会发展专项资金和补助资金;承担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日常工作。

研究就业、居民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就业规划,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参与制定有关劳动就业及社会保障的相关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解决相关的重大问题,参与起草有关规定、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指导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

(五)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管理股

提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建议并协调监管;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调整的审核上报工作;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负责县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投资建设宏观管理的政策、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定额。负责项目实施跟踪监测管理、进展情况调度和竣工验收工作。开展对相关行业和地方建设重大项目执行国家以及省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对中央、省和地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国家、省和地有关项目建设和资金规定,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建设项目。

(六)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股

组织实施重要商品价格改革方案;草拟价格管理办法;制订和审批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拟订土地基准价、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及房地产价格管理的政策;监督、指导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价格和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价格管理;管理房地产买卖、租赁、抵押、典当和其他有偿转让房屋所有权、使用权等经营活动中的中介服务收费;负责重要商品价格和列名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协调、处理有关商品和服务价格争议;组织实施收费改革方案,贯彻执行《贵州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和管理办法;审核收费项目和标准,制订、调整和审批收费标准和有关收费的管理办法;核发《贵州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和《贵州省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开展年检年审工作;取缔不合理收费,规范收费行为,协调处理有关收费争议。

(七)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监测和调控股

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价格监测和调控工作,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和协调并提出政策建议;调查和分析市场价格变动情况,监测、反馈市场价格总水平和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动态,监测、协调已放开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发布市场价格信息;负责全县各类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组织制度性成本调查;负责列名管理的商品价格定调价前的成本核定;建立成本信息网络,开展成本信息咨询服务。

负责宣传和贯彻落实有关价格(收费)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参与制订、论证价格调整方案,参与审议涉及价格(收费)的有关事宜;草拟有关价格

政策和措施,开展价格理论研究;组织全县价格法律法规培训工作;草拟价格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综合性价格文件、工作总结;负责编印《价格信息》;组织发布价格信息及网刊的征订发行工作。

(八)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监督检查局(12358价格举报中心)

副科级规格。负责监督检查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指导全县开展反价格欺诈、反价格垄断、反暴利等工作;指导农村市场价格的监管,监督检查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执行情况,开展价格诚信活动;监督检查价格收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规收费的行为;监督检查收费公示制度的执行情况。 负责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日常管理工作;受理价格行政复议案件;负责价格案件的审理;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建立预防价格违法案件的政策和措施;曝光重点价格违法案件。受理各类价格举报案件;负责价格举报网络建设。[1]

5人员编制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机关行政编制1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1名;股级职数9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3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1]

6下属机构

(一)保留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价格认证中心,为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4名,其中:主任1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负责在所辖行政区域内,接受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仲裁机构的委托,对案件涉及的各种扣押、追缴、没收及纠纷物的价格进行鉴定、认证、评估;接受税务机关委托对应税物进行价格认证;接受当事人的委托,进行价格纠纷调解;接受市场主体提出的委托对各类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各种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认证;接受委托开展价格咨询服务和相关的社会价格服务等。

(二)设立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重大项目办公室(支援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负责研究提出全县年度重大建设项目目录,并归口管理;负责协调重大项目新开工和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参与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项目立项,重大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后评估等有关工作;负责全县重大项目库的建设。

负责研究拟打全县支援铁路建设的政策及实施办法;负责做好县内铁路建设中长期规划,并开展前期工作,争取把地方铁路建设项目列入国家及省铁路建设规划;负责铁路专线、支线项目的规划、设计、立项、审批的协调工作;协调、支持、配合铁路部门在全县开展铁路建设规划、勘测、设计、施工;负责全县铁路建设的征地、拆迁工作,协调、指导铁路沿线乡(镇)村组的支铁工作;指导、配合各责任单位开展移民安置等工作。

(三)设立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节能减排监察办公室(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节能减排监察大队),为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主任(大队长)1名、副主任(副大队长)1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负责实施国家节能减排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拟订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全社会公共节能的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全县节能减排日常工作;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和政策,协调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合作

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对全县节能减排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实施检查;拟订节能减排监察年度计划,实施节能减排执法,依法查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重大案件;负责对污染减排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

卓尼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展和改革局工作计划

发展和改革局工作计划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展和改革局考勤制度

遂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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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和改革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

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作总结

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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