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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访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6-07 08:34:49 来源:其他工作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打击两非工作总结

XX卫生院2015年第一季度 打击“两非”工作自查报告

本季度我院在上级及院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按照卫生局的统一部暑结合本院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加大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力度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从未发生过计划外生育及计划生育恶性事件。现作如下工作总结:

一、强化领导目标管理健全组织

1、计划生育工作是单位的工作目标任务之一年初卫生局主要负责人与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状”,院长与B超室、妇产科主任、科室主任与科工作人员之间均鉴有“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责任状”。

2、始终坚持党政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医院的计生工作各科室主任护士长为科室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人设计生专干1责管理本单位职工及院内各居住户的日常计生工作,台账管理。

二、健立健全计生台帐规范管理 为了使计生工作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计生专干狠抓计生台帐的完善专人管理。建立在本单位工作的所有人员基本信息户口册,婚育情况明细,各项统计率达100%。做到帐不漏人、不漏帐。

三、综合施治制度完善

1、本季度定期召集全体职工学习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的法治水平人口意识和生育观念。动员全体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抓好当前计划生育工作的信心和诀心,认识到计划生育是坚持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任务认识到计划生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提高对当前抓好计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而使全院职工都能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从未发生违反计划生育现象。

2、全体医务人员积极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医疗保健机构孕产妇和婴儿安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制度,胎儿性别鉴定管理制度,B超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并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的使用管理。并把相关制度上墙,存档。

3、B超室及妇产科均持有终止妊娠制度和胎儿性别管理制度,有“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鉴定的人工终止妊娠”醒目标志。设举报投诉电话号码

4、进行B超操作的医务人员及妇产科人员按有关规定持相

关证件上岗,无违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胎儿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做B超检查的孕妇有专门登记薄《B超孕产妇的检查登记薄》。妇产科对分娩、人流、引产等四种计划生育手术、婴儿死亡的登记,不开具虚假证明,不隐报、瞒报、漏报到上级卫生保健机构并存根作依据。未发生过超范围的计划生育手术行为。

今后为进一步加强城区卫生系统计划生育的管理工作杜绝出现超生超孕、计划外生育、计划外怀孕以及有效治理城加强领导强化措施集中力量把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坚决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做好院内的人口工作并配合计生部门各项工作为全镇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条件努力开创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

推荐第2篇:打击两非工作总结

药监系统打击两非工作总结

明确责任,强化措施 规范终止妊娠药品经营使用行为

为贯彻落实“省关爱女孩综合治理人口出生比例性别比偏高问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194号,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加大对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推动我县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在省关爱女孩综合治理人口出生比例性别比偏高问题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后,我局专门召开了党组局务会联席会议和干职工大会,传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对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意义的认识,认真部署专项行动。一是把职责任务分解到科室,落实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年终进行总结,奖优罚劣,落实奖惩。二是为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科室主要负责人和稽查科所有人员为成员,稽查各队按责任区域划分负责各自区域,队长为区域第一责任人。

二、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为把职责任务落到实处,将目标任务分解到有关科室。稽查科负责全县终止妊娠药品的监督、受理举报,负责全县终止妊娠药品药品非法经营和使用行为的查处工作。药品监督管理科负责全县终止妊娠药物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调度协调、总结汇报、落实奖惩等工作。

三、强化措施、确保工作开展

主要是六项措施:

第一项措施:制定和下发文件。我局制定了《关于开展清理整顿“终止妊娠药品”专项行动的通知》,对专项行动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和任务及步骤,明确了对违法经营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单位或个人的处罚依据。 第二项措施:明确检查重点内容。主要是方面:第一个方面,药品零售企业是否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第二个方面,药品批发企业的终止妊娠药品的进、销、存的登记管理情况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违规经营第三个方面,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是否超诊疗范围使用终止妊娠药品。通过明确重点内容,使专项行动过程中有的放矢,确保效果。

第三项措施:举办培训班。为加强宣传力度,我局把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纳入年度普法培训重要内容,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人员进行有针对性培训。今年我局结合从药人员继续教育和规范化药房建设,对全县从药人员分批分期开展培训,宣传和讲解有关终止妊娠药品管理的政策,增强依法经营、使用、管理终止妊娠药物的意识。到目前为止我局现已举办五期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348人。

第四项措施:印发通知。为了进一步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的流通监督管理,我局印发了《关于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管理的通知》300份,由稽查科各队直接送达各乡镇集镇的药店和医疗单位,发放禁止违法销售、使用妊娠药品行为举报电话警示牌350块,张贴于药品经营企业或医疗机构营业场所醒目位置,使各用药单位知晓终止妊娠药品的种类和有关的管理规定。

第五项措施:建立健全制度。我局制定了《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规定》,协助医药有限公司和相关医疗单位制定了《终止妊娠药品经营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药品采购员、保管员、销售员的职责和要求,确保各用药单位终止妊娠药品经营、使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第六项措施:日常监督和突击稽查相相结合,认真开展专项行动。

1、日常监督方面:截止到9月底,我局共出动了车辆204台次、人员417人次,检查用药单位870家。

2、突出稽查方面:从7月11日到7月14日为期三天,分五组对全县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医疗机构经营终止妊娠药物进行了一次专项突击行动。本次突击专项行动以某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终止妊娠药物销售流向”为切入点,明确检查内容和检查重点,共检查了273家单位,其中药品批发企业1家、配送站3家、药品零售企业124家、医疗机构145家。有1家药品批发企业和2家药品配送站违规批发终止妊娠药品,已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对其销售去向正在进行追查;1家药店未张贴“警示标识”,现已整改到位;2家诊所涉嫌超范围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现已立案进行查处;6家有使用资格的医疗机构存在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登记不全、帐目不清的现象,已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工作,我县终止妊娠药物经营、使用行为已比较规范,各项制度、措施基本得到落实。下一阶段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进一步提高认识。贯彻落实省政府194号令,集中整治“两非”、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是一个关系国计民生、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整治任务,进一步认清这项工作的紧迫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把打击违法销售和使用终止妊娠药品行为列入当前乃至以后相当一段时期我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实抓好。

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广泛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监督检查与督促整改相结合,我局将重点加强对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药店的宣传力度,全面推动《规定》的贯彻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实现《规定》进药厂、进公司、进药店。

3、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责任制。我局加强对药品批发企业经营的终止妊娠药品、零售药店及性用品店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和个体诊所、社会医疗机构非法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等进行重点检查,坚决禁止药品零售企业、个体诊所、门诊部、卫生室违法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对集中检查方法不能查明的,将采取暗访等多种形式,深挖案源,严厉打击。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决不姑息。

4、形成长效机制,长抓不懈。整治“两非”,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是一项长远而艰巨任务,必须严肃对待。我局将把打击“两非”与日常监督执法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结合起来,将打击两非纳入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和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内容,作为重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决不手软,同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常抓不懈。

5、加强与部门的联动。整治“两非”是一项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我局将加强与人口计生委、卫生等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形成集中打击的强大合力,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总之,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同各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形成集中治理的强大合力,加大对各用药单位监督管理的力度,使非法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行为杜绝,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单位和个人,形成高压态势,逐步建立健全打击违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行为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终止妊娠药品经营使用行为的规范。

打击“两非”活动工作总结

自中央新疆座谈会召开至今,新疆经济发展走上了高速发展的快车道,开发区(头屯河区)区委、区政府着力解决民生、大力发展经济,致力于构建和谐优美的社会环境。但随着经济高速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也面临了诸多难题,特别是非法宗教活动和非法出版物制售活动猖獗,对社会政治稳定构成了潜在威胁,按照区委区政府精神,及中亚北路街道综治办要求,科技园社区认真开展了打击“两非”活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机构健全

“两非”活动在社会上的存在,对社会治安和政治形势带来影响,科技园社区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成立社区领导小组,对打击“两非”活动进行部署安排,领导小组如下:(具体名单略 )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书记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司法警务室负责,并直接向书记汇报,遇有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书记和街道办事处汇报。

二、全面部署、层层落实、突出重点,做好具体工作

1、科技园社区按照辖区居民和企业地域性特点,分为自建房部分、楼栋小区部分和企业部分,分别由三名副组长各自负责一块具体工作,工作人员分成三个小组,同时广泛发动楼栋长、企业综合治理专干,责任明确到人,形成全面覆盖,层级负责。

2、前期负责包户流动人口的工作人员,每天入户并要求汇报入户数据,做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截止目前,共排查了1763户共5158人,其中排查出新增流动人口396人,办理暂住证809人(含过期更换数量)。

3、在入户过程中,由入户工作人员对流动人员宣传非法宗教活动和非法出版物的危害,增强人员的防范意识,积极鼓励居民发现类似的问题及时举报。对于排查出的流动人口,及时录入流动人口平台备案,并在办理暂住证的过程中,与派出所的网上警务系统比对,确保无可疑人员流入我社区。

4、针对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社区负责民宗事务的工作人员定期与清真寺寺管会人员谈话、沟通和宣传,做好民族宗教人士的稳定工作,每周五准时由5名工作人员(3名民族工作人员)前往清真寺执勤,有力地保障了正常民族宗教活动的开展。

5、为遏制非法出版物制售活动,净化辖区文化市场环境,5月10日下午,社区对辖区内4家图书音像店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图书音像商品质量、合法性等方面。

检查中发现位于5号小区北一巷2号的音像店放置一台游戏机,当场责令该店负责人将游戏机搬走,给以批评警告,社区将不定期对该店进行复查,再次发现将严厉惩处。

此次突击检查重点对实验学校前门的2家图书音像店进行了排查。经过检查,未发现有出售非法出版物现象,社区也对每家商户的提出了要求,有力地规范了辖区文化市场经营秩序。

6、社区及时下到企业,向企业宣传打击“两非”活动知识,并配合企业在员工中开展宣传活动,增强企业员工的防范意识。

7、做好值班工作,值班人员按时在岗,定时巡逻;强化值班室功能,确保值班室与派出所、巡逻队之间的联络和信息互通,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由巡逻队赶赴现场,并由值班室向社区和街道领导和派出所汇报。

通过开展打击“两非”活动,科技园社区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增强了居民的防范意识和敏锐性,凝聚力量、形成合力,有力地抵制和防御了“两非”活动在我社区滋生,对开发区(头屯河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应尽的力量。

“两非”工作总结

今年自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以来,我局把打击“两非”作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的重要内容,狠抓日常监督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内部管理,采取了集中打击与经常性监督相结合,明查暗访与群众举报相结合,行政执法与司法打击相结合的办法,不断扩大侦察线索,加大打击力度,形成了卫生行政部门主抓打击“两非”,多部门协作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工作机制。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明确工作职责

今年来曾多次组织召开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部署打击行动,研究治理措施,成立了广丰县打击“两非”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与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县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广丰县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县政府名义下发了《广丰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方案》,同时与各医疗卫生单位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对违法违规开展性别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治理整顿的职责。

二、加大宣传教育,扩大监督面,营造打击“两非”氛围 通过利用广播印制、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治理“两非”的法律法规。并在各医疗单位B超室、妇产科门口和登记有妇产科诊疗科目社会办医、个体诊所显目处张贴警示标语,公开承诺对举报核实者给予奖励。从而起到了教育广大群众,震慑违法分子,形成了全社会参与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浓厚氛围。

三、部门联动,落实工作职责,加大打击力度

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卫生、计生、公安等部门明确分工、各司其职,相互密切合作。一是卫生行政部门作为打击行动的牵头单位,经常主动与计生、公安等部门沟通,采取多部门联合与经常性打击相结合的办法,今年以来,卫生、计生、公安等部门共出动检查人员123多人次,对我县城区和乡镇医疗机构进行了拉网式的大检查,共检查各类医疗机构130多户次。二是对各医疗机构的监督,对登记执业范围有妇科科目的社会办医单位和个体诊所增加监督频次,并采取形式多样的明察暗访,盯死重点监管对象,形成了部门之间、系统上下的“两非”打击网。三是突出抓好重点环节。严格查处利用B超机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产科医生不履行凭证引产制度、随意为孕妇实施终止妊娠手术及其他违法行为。

四、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规范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对B超机、终止妊娠药品和引产手术的管理,按照《广丰县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严格推行孕妇B超检查、引产和分娩实名制。成立了计划生育服务实名制工作领导小组,强调医务人员在为孕妇胎儿B超检查、引产手术和分娩接生时,必须核实孕妇提供的身份证,经身份证阅读器以及电脑储存孕妇信息,确认真实身份。B超室外要求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在超声诊疗工作场所张贴禁止非法进行胎儿鉴定的醒目标识。并认真、完整、准确地分别在统一制作的《孕妇门诊就诊信息登记簿》、《产妇住院信息登记簿》、《孕妇B超登记簿》、《分娩登记簿》、《医学需要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登记簿》上如实填写,不得马虎潦草和漏项。严格执行在为孕妇胎儿检查B超时,必须有2名医务人员在场,实行双人开机、双人检查、双人登记制度等,并按要求妥善做好病历归案处理,随时接受卫生、计生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严格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要求终止妊娠药品仅限于在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各医疗单位都明确规定禁止B超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行为。在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中严格按管理程序和技术规范执行,认真做好孕、产妇的信息登记工作,坚持凭证引产、凭证取环制度。

五、今后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医务人员尤其是妇产科和B超的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医务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防止违法事件发生。 2.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医疗机构建立规章制度,做到在醒目处制度上墙,警示标语上墙,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文件。

3.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尤其是加大打击“两非”行为工作力度,以严厉打击取缔黑诊所、无资质行医人员为重点,大力整治超范围执业,对于违法事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夫追究其刑事责任。

4.规范医疗机构的计划生育手术服务的管理,按照计生部门的要求完善各方面的规章制度。

5.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将打击“两非”行为工作作为卫生执法的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

6.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打击“两非”行为工作是一项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我局将加强与计生、药监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形成集中打击的强大合力,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总之,通过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规范了我县医疗机构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震慑了“两非”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促进了人口出生性别比的协调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团结。

推荐第3篇:打击“两非”年度工作总结

2011年年度锦绣街道综合

治理打击“两非”工作活动总结

为认真贯彻执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禁止违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等法律法规,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工作及展关爱女孩行动。我们认真地回顾一年来这项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取得的成绩,反思存在的问题,为明年开展这项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一、加强领导,科学安排

人口性别比连年上升,已大大超出了国家所明确的正常范围,这种情况的不断攀升,将会严重扰乱我们的生活和生存状况,势必影响到子孙后代的长远利益和社会大局的稳定,尽快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问题,已成为新时期人口与计生工作面临的一个重点、难点问题。街道领导对此十分重视,要求切实加强生育全程监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并且成立了以街道党工委书记董学堂为组长,办事处副副主任黎晓茜为副组长,计生办工作人员及各社区计生副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领导小组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召开综合治理打击“两非”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安排此项工作的开展。会议对人口性别比失调所能带来的严重后

果进行明晰、深入、透彻的分析,对如何解决这一问题进行了科学、详实、周密的部署。

二、孕情跟踪管理到位

对于辖区怀孕妇女,每月要进行跟踪随访,及时发现及制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做到孕期孕情跟踪管理到位,切实为育龄妇女服务。

三、分步实施,稳扎稳打,加大宣传力度

人口性别比失调问题是计生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少的干部对此都没有太大的认识,更不能说一般群众的觉悟了,解决这一问题的突破口就在于提高群众的思想认识水平。我们利用办事处、社区人口学校、各社区计生宣传版面、专栏和计生宣传车等,全面开展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现状、发展趋势以及后果等方面的宣传教育。通过 “三关爱、三下乡”、7.

11、9.25等计生协会日的宣传过程中,我们主要抓住了两个重点人群,一是经过宣传教育,觉悟水平迅速提高的,我们主要对这一类人群进行了一些优惠、帮助,依靠他们进行后续教育,弥补我们宣教过后的空白。另一方面是那些已婚育龄人员家庭在经过教育之后,思想认识仍上不去的,我们对这一类人群进行重点宣教,有的放失,提高我们工作的针对性。经过我们扎实的宣教活动,大部分群众已能够认识这一问题,并且表示赞同,支持政府部门的决定,自觉执行计划生育,为社会主义新型文化建设出一份力。第二步,我们要求各单位要将出生人口性别比列入重要目标工作,制定出相关人员的追究制度,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切实

落实计生家庭奖励和优惠政策。B超室要设立警示标志,制定切实可行的B超检查制度,严禁选择性终止妊娠,如需B超检查制度,必须由主诊医生出具检查单,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B超检查,检查时至少有两名医生在场。第三步,在自查的基础上,我们要求各单位自纠整改。此外,我们还结合所掌握的线索,对办事处所有违反规定的嫌疑的家庭进行排查,通过说服教育使一些家庭放弃了选择性生育的念头,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出生人口的性别比。

我街道计生人员,在党工委和办事处的领导支持下,在各相关部门的配合下,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由于传统生育文化、现代医疗技术的发展及不排除男女出生比例自然增长对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影响,今年上半年我办事处出生人口性别比处在正常比例范围内,个别社区出现了性别比失调,今后的工作任务相当严峻,我们需要加强孕产妇的计划生育管理,加强了中期引产的管理,特别是有性别选择的中期引产的管理,更坚定、扎实地实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实施方案,打击“两非”工作取得很好的效果,通过全体计生人员的努力,今年我街道出生人口性别比103.4︰100,达到正常范围。

锦绣街道办事处计生办

2011年10月30日

推荐第4篇:医院打击两非工作总结

篇1:东郭中心卫生院2013打击“两非”工作总结 滕州市东郭中心卫生院

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今年自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以来,我院把整治“两非”工作作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的重要内容,狠抓日常监督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内部管理,采取了集中整治与经常性监督相结合,明查暗访与群众举报相结合,不断扩大侦察线索,加大打击力度,形成了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工作机制。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明确工作职责

今年来曾多次组织召开有关科室会议,部署整治“两非”行动,研究治理措施,成立了东郭中心卫生院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制定了《东郭中心卫生院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同时与各科室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对违法违规开展性别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治理整顿的职责。

二、加大宣传教育,扩大监督面,营造整治“两非”氛围。

通过利用广播印制、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治理“两非”的法律法规。并在b超室、妇产科门口、街道、各村卫生室显目处张贴警示标语,公开承诺对举报核实者给予奖励。从而起到了教育广大群众,震慑违法分子,形成了全社会参与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浓厚氛围。

三、落实工作职责,加大打击力度

严格查处利用b超机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产科医生不履行凭证引产制度、随意为孕妇实施终止妊娠手术及其他违法行为。

四、加强对科室的规范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对b超机、终止妊娠药品和引产手术的管理,按照《两河镇卫生院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严格推行孕妇b超检查、引产和分娩实名制。强调医务人员在为孕妇胎儿b超检查、引产手术和分娩接生时,必须核实孕妇提供的身份证。b超室外要求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在超声诊疗工作场所张贴禁止非法进行胎儿鉴定的醒目标识。并认真、完整、准确地分别在统一制作的《孕妇门诊就诊信息登记簿》、《产妇住院信息登记簿》、《孕妇b超登记簿》、《医学需要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登记簿》上如实填写,不得马虎潦草和漏项。严格执行在为孕妇胎儿检查b超时,必须有2名医务人员在场,实行双人开机、双人检查、双人登记制度等,并按要求妥善做好病历归案处理,随时接受卫生、计生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严格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要求终止妊娠药品仅限于在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明确规定禁止b超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行为。在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中严格按管理程序和技术规范执行,认真做好孕、产妇的信息登记工作,坚持凭证引产、凭证取环制度。

五、今后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医务人员尤其是妇产科和b超的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医务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防止违法事件发生。

2.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规章制度,做到在醒目处制度上墙,警示标语上墙,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文件。

3.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尤其是加大打击“两非”行为工作力度,以严厉打击黑诊所、无资质行医人员为重点,大力整治超范围执业,对于违法事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夫追究其刑事责任。

4.规范计划生育手术服务的管理,按照计生部门的要求完善各方面的规章制度。 5.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将整治“两非”行为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 6.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整治“两非”行为工作是一项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我院将加强与计生、药监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形成集中打击的强大合力,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总之,通过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规范了我镇医疗机构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震慑了“两非”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促进了人口出生性别比的协调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团结。

滕州市东郭中心卫生院二0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篇2:彬县县医院打击”两非“汇报材料 彬县县医院

禁止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

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

你们好!首先,感谢你们在百忙之中亲临我院检查、指导工作。近年来,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彬县计划生育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今年1至11月门诊人流301例、住院正常产2640例。

一、成立领导小组,印发相关文件及规章制度。按照《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历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通知》及彬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文件、彬县计划生育局、彬县卫生局相关文件精神,我院成立了以院长焦庭文任组长,副院长李皓帆、牛奉海任副组长的胎儿性别鉴定及人工终止妊娠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医务科主任曹继宽任办公室主任,各科主任、护士长为成员。负责全院胎儿性别鉴定、人工终止妊娠和医学实名出生登记管理工作。同时印发了彬县县医院《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等文件,规范医务人员行为。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格管理。

1、妇产科门诊、病房、b超室等地设置“禁止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标志。制作科室简介,公布医务人员姓名、职称,公开操作程序,以便监督。

2、超声诊断设专人管理(由功能科主任专管),b超室操作遵循相关操作规范,操作人员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

3、患者必须持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证明信方可在妇产科进行二胎刮宫、引产等终止妊娠手术,操作时需2名以上医护人员参与,术后据实记录手术情况,并由当事人签名。

4、对孕妇进行定期孕期检查,检查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规定,对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格拒绝,不得透露或暗示与胎儿性别有关的信息。否则,视同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行为。

5、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务人员和利用超声诊断仪的操作人员,对孕产妇进行医学检查,必须在手术前查验、登记孕产妇的身份和相应的医学证明,并填写《孕妇超声诊断仪和染色体检测登记表》,对被检查者的基本情况、检查时间、检查范围等详细记载,定期将手术和检查情况汇总上报。

6、新生儿在我院死亡的,主管医师及时出具死亡证明。

7、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管理。

①人工流产:在施行人工流产手术前,孕妇必须持县计生局出具的“同意人工流产”证明或计划生育手术免费五联单。②药物流产:在施行药物流产前,孕妇必须持县计生局出具的“同意人工流产”证明或计划生育手术免费五联单,且必须在医师指导和监护下方可施行药物流产手术。

③引产手术:施行引产手术前,孕妇必须出具县计生行政部门证明。禁止对怀孕28周以上的妇女施行引产手术。

④凡需取出宫内节育器或终止妊娠的育龄妇女,必须提供县计生局出具同意手术的证明;凡施行输卵(精)管吻合术的,必须查验由市计生委出具的同意恢复生育手术介绍信。

8、建立终止妊娠、b超检查档案,实行报告制度。

10、规范药品管理,规范终止妊娠药品临床应用。根据《陕西省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等具有胎儿性别鉴定功能的设备和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办法》和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等法规,认真组织职工学习,领会精神并认真执行。药械科对终止妊娠药品实行专人管理,处方实行实名登记。

三、认真落实政策,提供低廉便捷服务。我院积极贯彻落实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超声诊断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规定,并利用卫生下乡活动之际向广大孕妇宣传孕期保健的有关常识。

总之, “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禁止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活动的开展是党和国家实行优生、优育的一项基本国策,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有效地维护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做好此项工作,为促进彬县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贡献。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篇3:10年打击两非”专项活动工作总结 河池市金城江区卫生局

2010年下半年开展集中打击“两非”专项活动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2010]184号)和河池市人口计生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局等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全市开展集中打击“两非”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河人口发?2010?49号文件精神;按照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金城江区2010年开展集中打击“两非”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发[2010]139号)文件要求,我局会同区人口计生局、公安扎扎实实地开展了打击“两非”活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开展的第二次打击“两非”专项活动中,分成两个检查组,共出动执法人员13名,检查39家有妇产科或b超机可能存在“两非”行为的医疗机构,其中检查市直医疗机构1家,区直医疗机构2家,民营医院2家,乡级卫生院11家,乡镇计生服务站11家,村级卫生室12家;药品零售药店2家,未发现(未查出)有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终止妊娠的“两非”行为。但有个别单位在实施取环手术时没有完全按规定索取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如河池现代妇科医院一份证明都没有,河池西南医院干脆不提供任何资料。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1、领导重视,精心部署我区根据历年来自治区以及本市有关部门印发的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活动的文件精神,形成了每年开展两次打击“两非”专项活动的工作制度(上、下半年各开展1次)。今年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并成立了由区政府副区长覃忠雄任组长的打击“两非”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以加强对打击“两非”专项活动的领导,同时以政府红头文件下发了集中打击“两非”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2、精心组织,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逐项检查落实 以《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此次整治重点内容是:一是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二是符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怀孕的妇女,违法鉴定胎儿性别并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三是医疗机构、计生服务机构开展的终止妊娠手术是否有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四是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个体诊所违法开展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五是提供虚假医学证明的;六是计生部门出具的终止妊娠证明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七是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药店违法出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以重点加强对妇产科、b超室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妇产科终止妊娠管理为检查工作内容。

检查人员做到认真负责,既分工又合作,严格按方案要求和检查表格逐项对照,查阅资料和现场核实。发现问题当场向受检单位相关人员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

三、检查结果及主要存在问题

1、检查情况1.1国家医疗机构单位领导对打击“两非”工作都比较重视,领导和工作人员了解国家有关禁止“两非”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检查结果显示:除河池市西南医院外,其他医疗单位b超室入口处全部张贴有“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警示牌,目前检查的市 直、区直医疗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在张贴有严禁“两非”的警示标识的同时张贴有从事b超工作的人员姓名、职称、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民主监督,实行专人管理,“b超”室内张贴有工作人员职责和管理制度,基本能按制度执行,有各种登记表格,填写相对规范,各种原始资料保存相对完整;未发现有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和无资格人员从事“b超”诊断业务工作,无未经批准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无未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以外的其它临床医疗服务项目的行为等。未发现无证擅自施行引产情况,未发现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违法行为和做假计划生育手术、出具假计划生育情况医学证明;终止妊娠药品均能实行专人专柜管理。

1.2责令河池现代妇科医院和西南医院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问题,停止违法广告。认真履行计生管理条例和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

2、主要存在问题和困难

2.1、还没有推行实名制的妊娠14周以上b超检查登记制度。医疗、保健机构在妇产科、b超室等孕妇产前检查科室的显目位置,没有张贴“根据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公安厅、卫生厅规定,妊娠14周以上进行b超检查的孕产妇:请您出示《居民身份证》、《生育证》”的温馨提示。

2.2全区未能统一使用由卫生计生部门统一印制的《孕产妇b超检查登记表》、《终止妊娠登记表》,各单位所使用的表格格式、登记内容、项目未统一,在登记过程中存在项目不齐全,双签名不全,特别是西南医院和河池现代妇科医院检查登记项目只有姓名、年龄、性别、和诊断、没有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孕产妇和终止妊娠人员等。河池现代妇科医院没有及时登记,河池西南医院仅有b超登记本,计生手术未有登记。

2.3计生部门与医疗、保健机构尚未形成孕情实时通报定期核对制度,特别是与个体、社会医疗机构的核对,孕情跟踪不到位,给不法行为有机可乘。2.4对社会医疗机构和个体私人诊所难以管理到位,是取得打击“两非”成效的难点和重点,如果没有有效地对这些医疗机构的管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将无法平衡降低,难以遏止“两非”现象的发生。

2.5其他问题如宣传力度不够,执法经费不足,执法队伍建设不全,部门协调不够,信息互通有限,联合执法尚有难度。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打击两非专项行动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涉及职能部门多,难度大,今后我们仍要继续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沟通、配合,形成打击非法行医的合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力度进行集中清理,深入彻底地开展打击两非专项行动。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继续开展专项行动

开展集中打击两非专项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体现,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需要,是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是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的需要。继续将打击两非专项行动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合执法,统一协调,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狠抓落实,讲求效果。

2、加强规范管理和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打击两非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加强规范管理,强化利益导向,实行全程服务,坚决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促进性别平衡,构建党政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继续本着纠正存在问题和加强制度建设并举、整顿与规范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既要治标更要治本。通过专项行动,规范执法行为,完善监督管理,建立惩戒并重,纠建并举的长效监管体制。

3、突出重点,狠抓落实,部门协作,联合行动,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形成强大整治合力 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要求,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完善实施方案,继续做到各方联动,共同出击,形成强大整治合力, 迅,加大投入和监督执法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犯罪,严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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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按照上级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裕安区卫生监督所采取多种措施,扎实开展打 “四非”专项行动,共检查经营企业97家次,责令改正企业39家。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迅速开展动员部署工作

一是制定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整治方案,对专项行动进行周密安排部署,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的打“四非”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确保专项行动进展有力、有序。二是组织全所工作人员召开打“四非”专项行动专题动员会议,对此次行动的工作要求进行了部署,要求各工作人员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开展整治工作。三是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调度,由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各科室对整治工作进展及发现的问题,定期进行集中汇总交流,互通情况,便于提高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打防并举,全面开展市场整治工作

一是突出监管重点。在全面开展检查的同时,确定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压类保健食品为检查重点,加强经营者资质索取、索证索票、批检验报告留存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对经营行为不规范的企业予以责令改正。对在检查中予以责令改正的企业,对其存在的问题开展针对性的跟踪检查,确保其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规范经营行为。

检查中做到认真负责,不走过场,针对发现的疑点,及时展开调查,与相关地药监部门联系协查。

二是抓好规范引导。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经营企业对经营过程中需注意的问题存在概念不清的现象,我们在予以责令改正的同时,发放了我们局编印的《经营保健食品须知》,“须知”中对产品的资质索取、标识标签、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宣传等方面进行了细化说明,以提高经营者的认识,明确其经营过程中应遵守的规定,指导企业规范经营。

三是加强交流总结。为进一步提高办案水平,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我们定期组织开展保健食品案件查处知识讲堂。由分管领导主讲,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对中国医药报以及官方网站等媒体报道的各地保健食品案件查处及工作开展方式方法进行集中学习,并现场开展讨论,执法人员对各自在执法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交流探讨,明确今后类似案件查处的技巧和注意事项,不断丰富执法人员的工作经验,拓宽工作思路,提高案件查处能力。

三、加强宣传,发挥公众监督作用

举办保健食品知识进社区宣传活动,安排人员进社区,与社区居民进行面对面交流,对保健食品基本知识、如何进行识别等以及打“四非”工作进行宣传,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合理使用保健食品,发挥群众力量,积极参与到打“四非”工作中。

推荐第6篇:社区打击两非工作总结

篇1:xx社区2012年打击两非工作总结 xx社区2012年打击两非工作总结

按照区委区政府精神,及中亚北路街道综治办要求,迎宾桥社区进一步深入开展了打击“两非”活动,现将6月工作总结如下:

1、深入落实打击两非的各项管理制度。本月重点抓好落实网格化检查的工作,按照打击两非制度要求,每天巡逻三次,每周对本人负责的网格内重点人口巡访一次,保证重点人群备案情况及时更新,动态掌握社区信教群众情况。本月共登记新入住南北疆信教流动人口6户15人,销户离开的南北疆信教流动人口4户10人。

2、组织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了一次夜间大排查。社区将全体工作人员按照网格化的安排,将社区分成6大网格,重点对南北疆流动人口信教群众,以及打字复印店等重点场所进行全覆盖的登记、排查。在此期间,共排查企业6家、商铺45家、出租户40户,登记新增南北疆伊斯兰教流动人口4户10人,并对他们进行了详细的备案、建档。排查期间,社区工作人员还对这些信教群众和个体经营户进行了打击两非的宣传,教育其依法开展宗教活动,并向社区及时举报非法活动,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均有奖励。

3、加强对楼栋长、信息员等社区群众力量的宣传教育工作。本月对社区楼栋长、信息员组织了两次打击两非的宣传教育学习。重点对新疆三史、国家民族政策等内容进行了学习。通过多次学习,使楼栋长、信息员对新疆宗教问题、民族问题都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群众参与打击非法宗教的能力。

4、社区及时下到企业,向企业宣传打击“两非”活动知识,并配合企业在员工中开展宣传活动,增强企业员工的防范意识。

5、做好值班工作,值班人员按时在岗,定时巡逻;强化值班室功能,确保值班室与派出所、巡逻队之间的联络和信息互通,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由巡逻队赶赴现场,并由值班室向社区和街道领导和派出所汇报。篇2:打击两非工作总结 xxxxxxxx单位2013年上半年打击“两非” 专项整治工作检查情况总结

2013年我中心始终把打击“两非”专项整治工作当成重中之重来抓。7月3日中心打击“两非”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检查科室负责人对中心打击“两非”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中心打击“两非”专项整治工作总体势头良好。 行政方面:组织管理完善,成立打击“两非”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到位,明确专人专岗专责管理b超机;制度清晰,完善了会议、协调、督查等有关制度,培训到位,对相关岗位人员进行了“两非”教育;措施落实,按照区卫生局要求对b超机进行了备案登记;举报投诉通畅,设立举报箱、举报热线,指定专人受理核查案件举报。

现场方面:b超和人员配备已向区卫生局备案;b超室门口已安装监控,影像资料保留半年;“两非”警示标识已上墙;孕14周一上孕妇超声检查,实行实名制,检查者双签名。 存在问题:1.监控影像未实现无缝全覆盖,部分监视时间监控影像资料无法提供;监督台内容未按照工作要求上墙;2.b超室内制度不全,《超声诊断管理》等未上墙;3.双签名制度执行不彻底。 整改意见:1.及时跟踪监视情况,确保监控影像资料无缝覆盖,责任科室:xxx,责任人:xxx;2.监督台内容按照工作要求重新上墙,责任科室:xxx,责任人:xxx,整改期限:三天;3.按照工作要求把相关制度在b超室上墙,责任科室:xxx,责任人:xxx,整改期限:三天。 xxxxxxxx 打击“两非”专项政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七月五日篇3:打击两非工作总结 药监系统打击两非工作总结

明确责任,强化措施 规范终止妊娠药品经营使用行为

为贯彻落实“省关爱女孩综合治理人口出生比例性别比偏高问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 《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194号,以 下简称《规定》),进一步加大对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推动我县人口与经济、社 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 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在省关爱女孩综合治理人口出生比例性别比偏高问题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后,我局专门召开 了党组局务会联席会议和干职工大会,传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对开展专项 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意义的认识,认真部署专项行动。一是把职责任务分解到科室,落 实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年终进行总结,奖优罚劣,落实奖惩。二是为加强对专项行动工 作的领导,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科室主要负责 人和稽查科所有人员为成员,稽查各队按责任区域划分负责各自区域,队长为区域第一责任 人。

二、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为把职责任务落到实处,将目标任务分解到有关科室。稽查科负责全县终止妊娠药品的 监督、受理举报,负责全县终止妊娠药品药品非法经营和使用行为的查处工作。药品监督管 理科负责全县终止妊娠药物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调度协调、总 结汇报、落实奖惩等工作。

三、强化措施、确保工作开展 主要是六项措施:

第一项措施:制定和下发文件。我局制定了《关于开展清理整顿“终止妊娠药品”专项行动 的通知》,对专项行动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和任务及步骤,明确了对违法经营使用终止妊 娠药品的单位或个人的处罚依据。第二项措施:明确检查重点内容。主要是方面:第一个方面,药品零售企业是否销售终止妊

娠药品;第二个方面,药品批发企业的终止妊娠药品的进、销、存的登记管理情况是否符合 要求,是否违规经营第三个方面,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是否超诊疗范围使用终止妊娠药品。 通过明确重点内容,使专项行动过程中有的放矢,确保效果。

第三项措施:举办培训班。为加强宣传力度,我局把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纳入年度普法培训 重要内容,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人员进行有针对性培训。今年我局结合从药人员继续教育 和规范化药房建设,对全县从药人员分批分期开展培训,宣传和讲解有关终止妊娠药品管理 的政策,增强依法经营、使用、管理终止妊娠药物的意识。到目前为止我局现已举办五期培 训班,参加培训人员348人。

第四项措施:印发通知。为了进一步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的流通监督管理,我局印发了《关于 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管理的通知》300份,由稽查科各队直接送达各乡镇集镇的药店和医疗单 位,发放禁止违法销售、使用妊娠药品行为举报电话警示牌350块,张贴于药品经营企业或 医疗机构营业场所醒目位置,使各用药单位知晓终止妊娠药品的种类和有关的管理规定。 第五项措施:建立健全制度。我局制定了《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规定》,协助医药有限公司 和相关医疗单位制定了《终止妊娠药品经营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明确药品采购员、保管员、销售员的职责和要求,确保各用药单位终止妊娠药品经营、使用 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第六项措施:日常监督和突击稽查相相结合,认真开展专项行动。

1、日常监督方面:截止到9月底,我局共出动了车辆204台次、人员417人次,检查用药 单位870家。

2、突出稽查方面:从7月11日到7月14日为期三天,分五组对全县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医疗机构经营终止妊娠药物进行了一次专项突击行动。本次突击专项行动以某医药有限责任 公司“终止妊娠药物销售流向”为切入点,明确检查内容和检查重点,共检查了273家单位, 其中药品批发企业1家、配送站3家、药品零售企业124家、医疗机构145家。有1家药品 批发企业和2家药品配送站违规批发终止妊娠药品,已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对 其销售去向正在进行追查;1家药店未张贴“警示标识”,现已整改到位;2家诊所涉嫌超范围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现已立案进行查处;6家有使用资格的医疗机构存在使用终止妊娠 药品登记不全、帐目不清的现象,已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工作,我县终止妊娠药物经营、使用行为已比较规范,各项制度、措施 基本得到落实。下一阶段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进一步提高认识。贯彻落实省政府194号令,集中整治“两非”、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 是一个关系国计民生、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整治任务,进一步认清这项工作的紧迫性、长期 性和艰巨性,把打击违法销售和使用终止妊娠药品行为列入当前乃至以后相当一段时期我局 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实抓好。

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广泛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监督检查与督促整改相

结合,我局将重点加强对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药店的宣传力度,全面推动《规定》的贯彻及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实现《规定》进药厂、进公司、进药店。

3、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责任制。我局加强对药品批发企业经营的终止妊娠药品、零售药店及性用品店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和个体诊所、社会医疗机构非法使用终止妊娠药 品等进行重点检查,坚决禁止药品零售企业、个体诊所、门诊部、卫生室违法销售使用终止 妊娠药品。对集中检查方法不能查明的,将采取暗访等多种形式,深挖案源,严厉打击。对 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决不姑息。

4、形成长效机制,长抓不懈。整治“两非”,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是一项长远而艰巨任务,必须严肃对待。我局将把打击“两非”与日常监督执法和规范药品 市场秩序结合起来,将打击两非纳入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和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内容,作 为重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决不手软,同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常抓不懈。

5、加强与部门的联动。整治“两非”是一项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我局将加强与人口 计生委、卫生等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形成集中打击的强大合力,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总之,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同各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形成集中治理的强大 合力,加大对各用药单位监督管理的力度,使非法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行为杜绝,依法 从严查处违法违规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单位和个人,形成高压态势,逐步建立健全打 击违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行为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终止妊娠药品经营使用行为的规范。

打击“两非”活动工作总结

自中央新疆座谈会召开至今,新疆经济发展走上了高速发展的快车道,开发区(头屯河区)区委、区政府着力解决民生、大力发展经济,致力于构建和谐优美的社会环境。但随着经济高速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也面临了诸多难题,特别是非法宗教活动和非法出版物制售活动猖獗,对社会政治稳定构成了潜在威胁,按照区委区政府精神,及中亚北路街道综治办要求,科技园社区认真开展了打击“两非”活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机构健全 “两非”活动在社会上的存在,对社会治安和政治形势带来影响,科技园社区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成立社区领导小组,对打击“两非”活动进行部署安排,领导小组如下:(具体名单略 )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书记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司法警务室负责,并直接向书记汇报,遇有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书记和街道办事处汇报。

二、全面部署、层层落实、突出重点,做好具体工作

1、科技园社区按照辖区居民和企业地域性特点,分为自建房部分、楼栋小区部分和企业部分,分别由三名副组长各自负责一块具体工作,工作人员分成三个小组,同时广泛发动楼栋长、企业综合治理专干,责任明确到人,形成全面覆盖,层级负责。

2、前期负责包户流动人口的工作人员,每天入户并要求汇报入户数据,做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截止目前,共排查了1763户共5158人,其中排查出新增流动人口396人,办理暂住证809人(含过期更换数量)。

3、在入户过程中,由入户工作人员对流动人员宣传非法宗教活动和非法出版物的危害,增强人员的防范意识,积极鼓励居民发现类似的问题及时举报。对于排查出的流动人口,及时录入流动人口平台备案,并在办理暂住证的过程中,与派出所的网上警务系统比对,确保无可疑人员流入我社区。

4、针对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社区负责民宗事务的工作人员定期与清真寺寺管会人员谈话、沟通和宣传,做好民族宗教人士的稳定工作,每周五准时由5名工作人员(3名民族工作人员)前往清真寺执勤,有力地保障了正常民族宗教活动的开展。

5、为遏制非法出版物制售活动,净化辖区文化市场环境,5月10日下午,社区对辖区内4家图书音像店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图书音像商品质量、合法性等方面。

检查中发现位于5号小区北一巷2号的音像店放置一台游戏机,当场责令该店负责人将游戏机搬走,给以批评警告,社区将不定期对该店进行复查,再次发现将严厉惩处。

此次突击检查重点对实验学校前门的2家图书音像店进行了排查。经过检查,未发现有出售非法出版物现象,社区也对每家商户的提出了要求,有力地规范了辖区文化市场经营秩序。

6、社区及时下到企业,向企业宣传打击“两非”活动知识,并配合企业在员工中开展宣传活动,增强企业员工的防范意识。

7、做好值班工作,值班人员按时在岗,定时巡逻;强化值班室功能,确保值班室与派出所、巡逻队之间的联络和信息互通,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由巡逻队赶赴现场,并由值班室向社区和街道领导和派出所汇报。

通过开展打击“两非”活动,科技园社区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增强了居民的防范意识和敏锐性,凝聚力量、形成合力,有力地抵制和防御了“两非”活动在我社区滋生,对开发区(头屯河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应尽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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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一定要实事求是,一切建立在真实的基础上是写工作总结的基本原则。小编整理了打击两非工作总结,欢迎欣赏与借鉴。

打击两非工作总结范文1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督导检查的通知》晋卫办妇社3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对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调治理力度,使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例为和谐**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现就我局一年来打击“两非”行为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在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意见》下发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统一思想,提高对打击“两非”行为专项行动重要性的认识,认真部署专项行动工作,将打击“两非”行为工作列为我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打击“两非”行为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同时成立了**市卫生局打击“两非’”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二、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打击“两非”行为工作的认识,在全市医务人员中广泛宣传,尤其是组织妇产科、B超医师学习《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及打击“两非”行为工作的相关文件,提高医务人员对打击“两非”行为工作的认识,使其充分认识到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的违法性。

二是建章立制,用制度规范行医行为。按照我局要求,全市范围内的所有拥有B超的医疗单位,都建立了B超室管理制度,做到制度上墙。并在人流室、产房、B超室等醒目位置张贴“严禁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严禁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标志,警示医护人员,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严格计划生育技术准入。对所有妇科诊所的诊疗范围仅限于妇科诊疗,不得从事产科和计划生育手术。

四是严格规范B超的管理。对拥有B超的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均在主管卫生局备案,对拒不备案的,予以封存设备。对开展人工终止妊娠和B超诊断业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要求在相关科室醒目位置张贴禁止“两非”的警告标志。对孕产妇进行B超检查进行详细登记以便接受上级检查。

五是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今年以来来,全市共查封黑诊所21家,查处无证行医30余人,查封B超机10台,责令整改超范围从事妇产科、计划生育手术的诊所27家。对典型案件给予了严肃查处。对经群众举报涉嫌鉴定胎儿性别的黄兴诊所进行了立案查处,经查其有超范围进行B超执业活动和聘用无证护理人员的违法事实,鉴定胎儿性别的违法事实难以取证,依法给予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罚款人民币XX元的行政处罚,并将影像设备予以封存;对超范围从事进行药物、人工流产和非法开展手术的田士荣诊所予以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将从事非法医疗活动的医疗器械和药品予以没收;对超范围非法从事药物流产和人工流产的仁爱诊所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XX元人民币,并将从事非法活动的药物和手术器械予以没收。

六是与计生局、药监局共同制定了《打击“两非”行为有奖举报制度(暂行)》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群众提供有价值线索。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举报电话、举报的信1件,责成xx区卫生局立案查处,已依法予以取缔。

七是积极与计生、药监部门配合,开展联合行动。今年6月和9月与市计生局、药监局在全市开展打击“两非”行为专项行动联合调查,共检查36个医疗计生服务机构、个体诊所22家,药店32家。责成xx区卫生局、印台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对所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查处。

三、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宣传工作不够深入。有些医疗单位对打击“两非”行为工作认识不足,甚至有的医务人员不清楚“两非”的具体含义。

二、个别医疗机构对取环、引产、流产的管理不规范,登记信息不全,进行计划生育手术时,

未要求引产对象提供计生部门规定的证明材料。

三、非法行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从事计划生育手术的都处于地下活动,具有很强的隐藏性,难以查处,给打击查处工作造成困难。

四、B超发生违法行为的主体主要是个体诊所,违法行为隐蔽不易监督管理。目前有专家学者提出不允许私人诊所拥有B超,但国家尚无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出台,所以在实践中无法操作。

五、执法人员不足。如市卫生监督处负责医疗市场监管工作的仅有2人,市卫生局医政科也仅有2人。全市登记在册医疗机构共1000多家,监管的工作量非常大,而监管人员共计十余人。

四、今后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医务人员尤其是妇产科和B超的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医务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防止违法事件发生。

二、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医疗机构建立规章制度,做到在醒目处制度上墙、警示标语上墙,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文件。

三、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尤其是加大打击“两非”行为工作力度。以严厉打击取缔黑诊所、无资质行医人员为重点,大力整治超范围执业,对于违法事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规范医疗机构的计划生育手术服务的管理,按照计生部门的要求完善各方面的规章制度,在计生部门的指导下规范开展工作。

五、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将打击“两非”行为工作作为卫生执法的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

六、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打击“两非”行为工作是一项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我局将加强与计生、药监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形成集中打击的强大合力,确保行动取得实效。总之,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将日常监督与联合行动重点检查相结合,形成强大的打击力量,使打击“两非”行为工作进一步深入推进,并积极探索打击“两非”行为工作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打击“两非”行为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人口出生性别比的协调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团结。

打击两非工作总结范文2 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促使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平衡,切实改善人口结构,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资源的协调发展,我镇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活动,按照全市整体安排部署,我镇迅速召开了打非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了文件,出台了实施方案,成立了整治领导组,部署了工作任务,在全镇深入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汇报如下:

根据省、市、打击“两非”相关文件精神,我镇立即成立了由主管镇长亲自挂帅、计生专干、妇联、公安、村干部为成员的集中整治“两非”活动领导小组,并于20xx年5月25日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和全体计生工作人员会议,传达市卫计委整治活动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部署全镇整治“两非”专项活动的工作安排,进一步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使整个集中整治活动得以稳步推进。

动员会议以后,我镇共组织大规模上街宣传5次,整治“两非”专项活动各项措施能否落实到位,关键在于对相关医务人员的教育工作如何开展,为此我们进一步认真强化对我镇医务人员的宣传教育,于6月26日组织镇村计生干部和有关医疗工作人员重点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辽宁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母婴保健法》、《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采取制作宣传版面和标语横幅等方法,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推动《规定》的贯彻落实。广泛宣传保护妇女权益、爱护女孩女婴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重大意义。让广大群众深知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充分认识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严重后果和社会危害性。从而提高广大群众参与和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在镇计生办的带头下,从打击“两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重点对全镇卫生院以及个体诊所、药店进行专项检查,特别对使用超声诊断仪和有接生项目的单位重点整治进行全面明察暗访,重点检查医疗保健机构是否落实b超使用管理制度,有无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而终止妊娠的;药店有无非法销售药流药品的等问题。

我镇为了认真做好打击“两非”工作,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了制度,明确责任,严格奖惩。宣传制度。“两非”依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措施,大力营造宣传氛围。我们制定了《孕妇b超检查制度》及《非医学需要鉴别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在制度中明确规定,如发现相关人员存在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厉追究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负责人下岗三个月;当事人调离岗位,暂停执业资格一年,造成后果的按省卫计委《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决定》等有关文件规定,给予相关处理,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抓长效治理,使整治“两非”活动能起到实实在在的效果,为我镇能保持人口出生性别不失调,为创建和谐社会而努力。

通过打击“两非”专项整治行动,龙王庙镇未发现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等违法行为,打击“两非”是一个长期性工作。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市计生委工作要求,坚持多措并举、标本兼治;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按照“明责任、强领导;破难题、突重点;建机制、求长效;树典型、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管理服务,积极探索创新,攻坚克难,狠抓落实,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我们将不断探索关爱女孩利益导向机制,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女孩、及女孩家庭的帮扶力度。妇联等部门联合发放女孩困难家庭补助金,统计困难家庭数,切实为困难女孩家庭提供关怀与服务,提高女孩家庭的社会地位,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加大查处“两非”案件力度。坚持不懈,千方百计查处“两非”案件,做好经常性查处和集中整治相结合,通过统一行动和联合查处并重,深挖典型案件,严肃处理,公开曝光,保持对“两非”行为的高压态势,把“两非”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使我镇关爱女孩,打击“两非”工作收到实效

打击两非工作总结范文3 为继续贯彻落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根据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XX区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X计生组办 X号)精神,我街道对打击“两非”专项整治行动早安排,早布署,街道下发了《XX街道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了以分管领导范昌、蒋XX为组长,街道计生服务中心、卫监所、药检、公安、工商、医院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组,定期不定期对全街道医疗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个体诊所和药品销售网点进行了专项行动检查,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7月24日开始,全街道开展了打击“两非”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在街道的统一领导下,由街道计生办牵头,街道卫生、药监、公安、工商、医院等部门抽调骨干人员组成打击“两非”行动检查小组,从7月至9月对全街道各医疗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个体诊所和药品零售网点进行了两次专项检查,共清理检查了全街道的2个医疗机构(卫生所),2个医疗诊所,重点对医疗机构B超的管理使用情况和卫生所、个体诊所和药房(店)是否出售终止妊娠类药物进行了检查。经查,2个医疗机构对B超的管理和使用比较严格,均制定了B超管理制度,从事B超的业务人员均能回答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所承担的责任和相关的规定。2间卫生诊所无B超操作人员,未发现出售终止妊娠类药物

1、领导重视,精心部署。我街道根据历年来市区有关部门印发的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活动的文件精神,形成了每年开展数次打击“两非”专项行动检查,成立由区人口计生局、街道卫生局、药监局、公安局、工商局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的打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组,组织人员采取集中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的方式进行,听汇报和实地查看的方式开展调查,检查结果将通报全街道。

2、按制定检查表格,逐项检查落实。以《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重点加强对妇产科、B超室、染色体检验室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妇产科终止妊娠管理为检查工作内容,严格按方案要求,制定检查表格,将“严禁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标识纳入其中。

3、职责分明,各司其职。根据检查需要,把检查组分成两组,每组5人,分别对全街道各医疗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个体诊所和药品零售网点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共清理检查了全街道的2个医疗机构(卫生所),检查人员做到认真负责,既分工又合作,严格按照检查表格逐项检查,发现问题当场向受检单位相关人员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

4、欢迎举报、接受监督。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领导小组在全街道范围内向社会公示了打击“两非”和违法生育有奖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并在有关部门显要位置设立举报的信箱,接受群众投诉,接受群众监督。

(一)检查情况:根据历时三个月的检查,各单位对打击“两非”工作都比较重视,领导和工作人员了解国家有关禁止“两非”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B超室和妇产科的显著位置大部分都张贴有严禁“两非”的警示标识,检查未发现有“两非”行为。

(二)主要存在问题:部分卫生机构有的未统一使用卫生局要求的《孕产妇B超检查登记表》、《终止妊娠登记表》,有的《孕产妇B超检查登记表》、《终止妊娠登记表》登记项目不齐全,还有的记录不规范,双签名不全,部分孕产妇联系不到等。从住院病历抽查看,在其本院做B超的孕妇,有的孕妇未在《孕妇B超检查登记本》上登记,有的孕妇B超检查登记漏登现象较为普遍。

加强对打击“两非”工作的督查,加强对B超操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规范其执业行为,对打击“两非”工作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跟踪落实整改,发现问题依法严格处理,严格责任追究。

推荐第8篇:打击“两非”

麦积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打击“两非”活动的

自查报告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为进一步加大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综合治理的力度,促使出生为进一步加大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综合治理的力度,促使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平衡,切实改善人口结构,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资源的协调发展,自去年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活动以来,按省、市、区打击“两非”相关文件精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抓实管, 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 现将我镇集中整治“两非”活动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成立组织,强化领导

根据省、市、区打击“两非”相关文件精神,我镇立即成立了由镇长亲自挂帅、镇司法所人员、计生专干、村干部为成员的集中整治“两非”活动领导小组,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和全体计生工作人员会议,传达区人口局整治活动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部署全镇整治“两非”专项活动的工作安排,进一步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使整个集中整治活动得以稳步推进。

二、加强宣传,狠抓教育

整治“两非”专项活动各项措施能否落实到位,要害在于对相关医务人员的教育工作如何开展,为此我们进一步认真强化对医务人员的宣传教育,做到逢会必讲,在组织镇村计生干部和有关医疗工作人员重点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甘肃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等法律法规,同时,采取出动宣传车辆、制作宣传版面和标语横幅等方法,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推动《规定》的贯彻落实。广泛宣传保护妇女权益、爱护女孩女婴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重大意义。营造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良好舆论氛围。努力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

三、多举措,开展专项整治

在镇计生办的带头下,从打击“两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重点对全镇卫生院以及个体诊所、药店进行专项检查,特别对使用超声诊断仪和有接生项目的单位重点整治,规范技术操作程序,健全手术登记、病历管理等各项制度。

(一)在B超检查工作场所设置“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标志。

(二)认真落实计生服务机构B超管理制度。

(三)建立完善孕产期全程跟踪管理服务制度。

(四)严格落实终止妊娠手术查验审批制度。

四、健全制度,长效治理

通过这次专项治理活动,为了使整治“两非”工作得到长效治理,我们制定了《孕妇B超检查制度》、《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治理制度》《流产药物使用治理制度》及《非医学需要鉴别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在制度中明确规定,如发现相关人员存在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厉追究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负责人下岗三个月;当事人调离岗位,暂停执业资格一年,造成后果的按省人口委《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决定》等有关文件规定,给予相关处理,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抓长效治理,使整治“两非”活动能起到实实在在的效果,为我镇能保持人口出生性别不失调,为创建和谐社会而努力。

五、今后的打算

(一)确立强烈的责任意识

充分认识到集中整治“两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失调问题,是关系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关系到我们的子孙后代家庭幸福,关系到整个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安定和稳定。因此,我们做好集中整治“两非”工作,义不容辞,责无旁贷加强宣传教育,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保护妇女权益、爱护女孩女婴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重大意义。营造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确立强烈的全局意识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光靠镇计生站的工作是不能奏效的,不能从根本上彻底解决问题。社会各方面必须做到全力配合,通力协作,综合治理。确立强烈的长效意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问题,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我们坚持以整治“两非”活动为契机,从根本上转变群众的婚育观念,把集中整治“两非”专项活动,作为长效机制中的一次重大战役来打。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推荐第9篇:打击两非

西乡塘区打击“两非”专项活动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禁止违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家以及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精神和“7·11”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经城区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2006年7月下旬起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城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选择胎儿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专项活动(以下简称“两非”专项活动),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严厉打击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选择胎儿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严厉打击溺弃女婴等违法行为,加强孕情跟踪管理和随访服务,促使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平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和谐西乡塘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集中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活动的总体目标要求是: (一)掀起一次广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高潮,积极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二)依法查处一批“两非”案件,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加强孕情跟踪管理和随访服务,提高农村孕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农村孕产妇死亡率。

(四)加强B超和其他技术手段的管理,加强终止妊娠手术及药品管理。

(五)通过打击“两非”专项活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机制和各项制度,标本兼治,形成合力,使我城区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趋于正常。

二、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肖志钢 中共西乡塘区委书记

黄丽娟 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组长:黄展邦 中共西乡塘区委副书记

隋有实 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李志军 中共西乡塘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陆永龙 西乡塘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陶仕珍 西乡塘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项群英 西乡塘区财政局局长

农乃作 西乡塘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段道卿 西乡塘区卫生局局长

冯燕宁 西乡塘区教育局局长

姚长明 西乡塘区司法局局长

韦娇青 西乡塘区民政局局长

方家钦 西乡塘区农林水利局局长

梁翠榕 西乡塘区统计局局长 陈盛祥 西乡塘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梁秋平西乡塘区建设局局长

惠子成 西乡塘区市政管理局局长

梁结珠 西乡塘区文化和体育局局长

谢雪莲 西乡塘区总工会主席

李东红

黄英玲

廖兴科

郭明钦

覃 军

陈润聪

徐正军

林 拓

黄 鸿

梁小明

覃卫文

莫 滨

黄志贤

邝 涤

何史年

黄泽强

童金生 西乡塘区妇联主席 西乡塘区团委书记 西乡塘工商分局局长 西乡塘公安分局局长 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金陵镇镇长 双定镇镇长 坛洛镇党委副书记 西乡塘街道办事处主任 衡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北湖街道办事处主任 安吉街道办事处主任 华强街道办事处主任 新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上尧街道办事处主任 安宁街道办事处主任 石埠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福勇 心圩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国佳 广西农垦国有金光农场工会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陶仕珍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负责协调卫生、食品药品监管、人口计生、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活动,以及负责日常工作,设立举报电话:2621312。

三、明确工作重点,确保专项活动有重大突破 (一) 查处的重点对象。

l.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2.民营医院、个体诊所、非法行医者鉴定胎儿性别、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和使用药物为孕妇终止妊娠的;

3.介绍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4.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规定怀孕的妇女,违法鉴定胎儿性别并选择胎儿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 5.涉嫌遗弃、溺杀女婴的。

(二)检查的重点单位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药品批发及零售企业等。

(三)专项活动的重点地方是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突出、举报线索多的镇、街道办事处。

四、认真抓好“四个环节”,确保专项活动不走过场 (一) 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

1、尽快形成打击“两非”专项活动强大的宣传攻势。宣传、文化、信息等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媒体,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利用黑板报、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人口计生部门要充分发挥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健全的优势进行宣传,要开展圩日计生宣传活动,利用山歌、文艺演出等形式在全社会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禁止违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和国家计生委、卫生部、国家药监局第8号令《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广泛开展学习宣传“7.11”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6〕94号)精神活动,宣传保持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平衡的重要性以及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危害性,让广大公民了解打击“两非”专项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

2、调查摸底,掌握案件线索。

(1)调查核实孕情跟踪管理和随访服务资料;

(2)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的B超机数量、型号,是否能做胎儿性别鉴定,操作人员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登记造册;

(3)调查清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2005年10月1日至2006年7月31日期间对孕妇进行B超检查和施行人流、引产的登记簿及相关病历档案; (4)调查摸底本地2005年10月l日以来领取一孩《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二孩生育证》后的生育情况,特别是领取《二孩生育证》后未生育的,或怀孕后外出的,孕情消失的,以及有人流、引产史的育龄妇女情况;

(5)检查《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避孕节育孕情管理服务工作规范(试行)》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试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超声诊断管理制度(试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终止妊娠药品—利凡诺使用管理制度(试行)》(桂人口发〔2004〕16号)落实情况;

(6)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检查B超管理、终止妊娠药物管理、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出生死亡报告等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7)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检查终止妊娠药品销售市场,重点检查终止妊娠药品进、销、存的登记管理情况,看是否有违规经营的情况。

通过调查摸底,找出案情线索。对符合生育条件规定,尚未生育的妇女,实行跟踪管理和随访服务。

(二) 立案调查,依法依纪处理阶段

l、要根据调查摸底、群众举报所得的线索,按照职责法定的原则,由相关行政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对有嫌疑的,按有关程序进行立案查处。

2、有关当事人是党员、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处理;有关当事人涉嫌遗弃、溺杀女婴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3、经调查取证属实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当事人和责任人的党纪、政纪和行政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4、对在专项活动开展前已经掌握的案件线索,要迅速组织调查;已经调查清楚,证据确凿的,要尽快结案,依法依纪处理到位。 (三) 建章立制,规范管理阶段

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针对专项活动中暴露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加强防范,制定和完善孕情管理和随访服务制度,B超管理制度,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出生婴儿统计和婴儿死亡登记、报告制度,有奖举报制度,案件查处制度等。重点加强孕情跟踪和随访服务、助产技术服务、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 (四) 监督检查,总结评估阶段

2006年8月31日以前,由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对开展专项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对打击“两非”专项活动组织不力、工作效果较差的镇、街道办事处,要说明原因,限期整改,专项检查结果将作为2006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要充分认识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专项活动的组织协调,要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人口计生委等4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04〕54号)的要求,积极组织协调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公安等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要加强相关县(区)之间的区域协作,互相支持。专项活动要严格依法办事,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案,文明执法,防止由于行政执法不当引发恶性案件。要严肃纪律,对有案不查,查清了案件不处理的,要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对工作不力的,在全城区通报。

推荐第10篇:某镇打击“两非”工作总结

XX镇2012打击“两非”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县人口计生部门关于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相关文件精神,以宣传为先导,以打击为手段,以治理为重点,做好部门协调,促进了打击“两非”工作的扎实开展。全镇2012年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治理行动2次,对辖区内的卫生院、村级卫生室、个体诊所等进行了全面排查。至2012年7月,全镇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4,比去年同期下降

3.61。主要做法如下:

一、坚持宣传贯穿始终,加强舆论导向,强化群众逐渐形成新型的生育观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关键在改变群众观念,我镇牢牢抓住这一关键问题,高度重视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采取多种措施,使打击“两非”宣教工作贯穿集中工作始终。各村委(社区)、各部门在利用横幅、板报、标语、宣传栏、网络、宣传单、等原有宣传形式宣传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都不同程度的创新宣传形式,活跃宣传气氛。如:社区、旧州文艺宣传对联合举办文艺演出活动,在镇电影院开展了关爱女孩、打击“两非”知识普及、深化宣传活动。卫生院利用5.29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开设咨询点等形式开展了广泛宣传活动。镇计生协利用青春健康教育课堂,宣传关爱女孩等科学知识,从小强化意识,收到良好的效果。要求辖区各村委(社区)、各单位要开发制作有利于普及打 1

击“两非”、关爱女孩知识的实用性强的宣传品,把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在集中整治期间,继续张贴及散发《关于严厉打击溺弃女婴、拐卖儿童、违法鉴定胎儿性别有奖举报的公告》,加强舆论监督,从宣传角度,形成强大的监督舆论优势。

二、坚持部门联系会议制度,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净化生育

环境

(一) 在上级打非会议工作安排后,我镇迅速召开了部门联

系会,制定下发了集中整治“两非”行为工作要点,要求各部门尽快部署,抓紧落实。要求:卫生院对辖区各医疗机构进行抽查,保持原有工作要求不放松,并在二胎生育跟踪服务上力争有突破。要求派出所继续做好对全镇0—7岁儿童报户登记情况进行统计,及时分析性别比情况,对溺弃、拐卖、残害儿童案件进行统计,并将情况及时报送镇打非办。要求文化、工商的相关部门,坚持职责不放松,积极配合,确保集中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要求各村卫生室强化服务站管理工作,做好行业内B超监测管理工作,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二) 从去年10月份以来,由镇卫生院牵头,计生、派出所、

工商等部门联合,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每月抽查,截至目前,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两次,坚持每个月进行一次抽查,进一步净化了生育环境,检查期间未发现有“两非”行为的机构。

(三)要求各村委(社区)、各单位张贴公告,公布举报电话,

继续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凡举报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或非法施行计

2划生育手术,一经查实,奖励举报者现金200元。对二胎生育对象进行摸底,做到生育人员数字清、基本情况清、生育月份清,建立生育档案。发现孕情消失的,及时报告镇打非办。

(四)继续坚持实行每月打击“两非”案件的零报告制度。

要求各村委(社区)、各相关部门,于每月月底下午将摸查情况报

镇打非办。

三、坚持规范约束,加强源头控制,规范生育行为

(一)制定下发实行二胎跟踪服务责任制文件。要求各村委

(社区)、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加强落实。与持证对象签定守法合同,与跟踪责任人签订跟踪责任书,严格落实跟踪服务责任。严禁怀孕期间进行胎儿性别鉴定,严禁进行终止妊娠行为和溺婴弃婴现象发生。同时,建立孕情跟踪服务档案,层层落实责任,具体到人,以便及时掌握孕情和服务需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狠抓出生申报及婴儿申报制度。各村委(社区)实行

每月一报,凡是新生婴儿户必须户户见面,确认出生婴儿性别,并严格执行在医院出生婴儿的统计和通报联系制度,同时,制定出生婴儿死亡统计制度,对婴儿死亡,深入核查,确认死亡原因,对溺弃女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收回生育证,不再安排生育。

(三)把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纳入年终考核。把出生人口性

别比、二胎跟踪服务作为单项管理的指标之一,并把这一指标的

3完成情况作为对村委(社区)和部门考核的主要依据。建立层层领导负责制,层层考核,责任到人,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并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

四、今后工作打算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坚持多措并举、标本兼治;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按照“明责任、强领导;破难题、突重点;建机制、求长效;树典型、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管理服务,积极探索创新,攻坚克难,狠抓落实,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我们将不断探索关爱女孩利益导向机制,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女孩、及女孩家庭的帮扶力度。将与团委、妇联、民政等部门联合发放女孩困难家庭补助金,举办发放仪式,统计困难家庭数,切实为困难女孩家庭提供关怀与服务,提高女孩家庭的社会地位,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加大查处“两非”案件力度。坚持不懈,千方百计查处“两非”案件,做好经常性查处和集中整治相结合,通过统一行动与联合查处并重,深挖典型案件,严肃处理,公开曝光,保持对“两非”行为的高压态势,把“两非”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使我镇关爱女孩,打击“两非”工作收到实效。

第11篇: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继续贯彻落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根据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XX区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X计生组办 [2015]X号)精神,我街道对打击“两非”专项整治行动早安排,早布署,街道下发了《XX街道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了以分管领导范昌、蒋XX为组长,街道计生服务中心、卫监所、药检、公安、工商、医院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组,定期不定期对全街道医疗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个体诊所和药品销售网点进行了专项行动检查,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7月24日开始,全街道开展了打击“两非”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在街道的统一领导下,由街道计生办牵头,街道卫生、药监、公安、工商、医院等部门抽调骨干人员组成打击“两非”行动检查小组,从7月至9月对全街道各医疗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个体诊所和药品零售网点进行了两次专项检查,共清理检查了全街道的2个医疗机构(卫生所),2个医疗诊所,重点对医疗机构B超的管理使用情况和卫生所、个体诊所和药房(店)是否出售终止妊娠类药物进行了检查。经查,2个医疗机构对B超的管理和使用比较严格,均制定了B超管理制度,从事B超的业务人员均能回答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所承担的责任和相关的规定。2间卫生诊所无B超操作人员,未发现出售终止妊娠类药物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1、领导重视,精心部署。我街道根据历年来市区有关部门印发的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活动的文件精神,形成了每年开展数次打击“两非”专项行动检查,成立由区人口计生局、街道卫生局、药监局、公安局、工商局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的打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组,组织人员采取集中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的方式进行,听汇报和实地查看的方式开展调查,检查结果将通报全街道。

2、按制定检查表格,逐项检查落实。以《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重点加强对妇产科、B超室、染色体检验室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妇产科终止妊娠管理为检查工作内容,严格按方案要求,制定检查表格,将“严禁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标识纳入其中。

3、职责分明,各司其职。根据检查需要,把检查组分成两组,每组5人,分别对全街道各医疗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个体诊所和药品零售网点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共清理检查了全街道的2个医疗机构(卫生所),检查人员做到认真负责,既分工又合作,严格按照检查表格逐项检查,发现问题当场向受检单位相关人员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

4、欢迎举报、接受监督。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领导小组在全街道范围内向社会公示了打击“两非”和违法生育有奖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并在有关部门显要位置设立举报信箱,接受群众投诉,接受群众监督。

三、检查结果及主要存在问题

(一)检查情况:根据历时三个月的检查,各单位对打击“两非”工作都比较重视,领导和工作人员了解国家有关禁止“两非”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B超室和妇产科的显著位置大部分都张贴有严禁“两非”的警示标识,检查未发现有“两非”行为。

(二)主要存在问题:部分卫生机构有的未统一使用卫生局要求的《孕产妇B超检查登记表》、《终止妊娠登记表》,有的《孕产妇B超检查登记表》、《终止妊娠登记表》登记项目不齐全,还有的记录不规范,双签名不全,部分孕产妇联系不到等。从住院病历抽查看,在其本院做B超的孕妇,有的孕妇未在《孕妇B超检查登记本》上登记,有的孕妇B超检查登记漏登现象较为普遍。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加强对打击“两非”工作的督查,加强对B超操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规范其执业行为,对打击“两非”工作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跟踪落实整改,发现问题依法严格处理,严格责任追究。

第12篇:打击“两非”责任书

长卿镇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

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责任书

甲方:长卿镇人民政府乙方:医院

为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使我镇出生人口性别比例保持在正常范围内,根据中共梓潼县委、县人民政府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特制订此责任书。

一、乙方要加强领导,组织有关医务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打击“两非”的政策、法规精神并严格贯彻执行,要将保持出生人口性别比例纳入本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二、乙方要认真贯彻落实B超使用与管理、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及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等制度,并将制度张贴上墙。严禁为无计划生育相关证明的已婚育龄妇女流引产、私自摘取宫内节育器、私自开展输卵(精)管复通手术。

三、乙方要在B超室、手术室等处设置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醒目标志。杜绝利用超声技术、中医技术以及其他医学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四、乙方要加强B超机的使用管理,要实行“双管制”,对确需进行B超诊断的怀孕对象,必须详细登记,并由两名工作人员共同签字备查。B超管理实行院长、科主任负责制,层层落实,将责任落实到人。镇人民政府与乙方负责人签订责任状,乙方负责人与B超室负责人签订责任状。

五、乙方要切实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 1

育。凡违反规定擅自进行非医学需要B超鉴别胎儿性别或为孕妇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医疗机构、施术者注销《执业许可证》、《医师资格证》等服务项目的处罚。非法为他人进行选择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的,实行“一票否决”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甲方不定期对乙方贯彻落实打击“两非”精神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七、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长卿镇人民政府(章)乙 方:医院(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二0一二年八月八日2

第13篇:打击“两非”经验交流

打击“两非”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调整思路,创新观念,

重拳出击,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头

儋州市卫生监督所

2011年1月份以来,我所在市委市政府、市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卫生厅、省卫生监督总队的大力支持下,始终保持打击“两非”的高压态势,加强与多部门协作,在打击“两非”工作中成绩显著。现将我所2011年以来打击“两非”工作经验介绍如下:

一、主要成效

2011年1月份至今,共出动检查人员425人次,出动车辆145辆次,对那大城城乡进行了拉网式大检查,共巡回检查综合性医院6家,民营医院1家,乡镇卫生院21家,农场医院10家,个体诊所及村卫生室146家。共取缔了38家非法行医的黑诊所,责令限期整改68家,立案34家,对超范围行医、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等案和非法行医案共处以罚款76000元,收缴没收各类诊疗药品59箱(货值约18000元)、医疗器械53件、8台掌上全数字医用超声诊断系统、B超探头9条、2台脚踏吸引器人流机、摩托车2辆、小轿车3辆。

2011年3月份至今,我所与公安、药监、计生等部门联合执法,共破获的 “两非”案件13宗,其中2宗案件已判刑、1宗进入起诉阶段、3宗刑事拘留、4宗5人刑事取保候审、3宗公安机关正调查传讯中。这13宗案例分别是:3月16日文化南路民宅彭某某利用B超非法胎儿性别鉴定的非法行医案;5月25日人民中路碧云宾馆薛某某与毛某某合伙

1 对孕妇非法进行引产案;6月16日那大镇军屯村二巷民宅吴某某与麦某某合伙对孕妇非法引产案;7月10日西联农场附近村庄唐某某到一名孕妇家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案;7月13日,王五镇中山街丁某某在家中设点对孕妇非法引产案;11月18日那大镇中兴公园非法性别鉴定案;11月19日那大镇军屯村委会范某某及其丈夫利用小轿车流动性对孕妇非法进行B超胎儿性别鉴定案;12月30日在东成镇某村庄非法分子利用小轿车流动性非法性别鉴定案;2012年1月11日那大镇某花园小区住宅楼某幢103号房麦某某利用B超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2012年2月14日西联农场联港路9号民宅董某某对孕妇非法引产案;2012年3月3日白马井镇南司大街某民宅楼唐某龙对孕妇非法进行B超胎儿性别鉴定案;2012年3月7日那大镇人民中路新怡居旅馆张某对孕妇非法进行B超胎儿性别鉴定案;2012年3月7日那大镇怡园小区住宅楼某幢501号房林某对孕妇非法引产案。

2011年4月12日,市卫生局对那大镇卫生院心电图工作人员范某某租用民宅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案进行公开听证,对范某某处予了罚款1.1万元的行政处罚和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对该院院长欧某某全市通报批评的行政处分,公安机关对范某某进行了刑事取保候审,但范某某屡教不改,于2011年11月19日再次对孕妇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我局于2012年1月19日再次对范某某处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了刑事取保候审。

2011年10月14日,我所所长王琳彬出席在海口召开的全省打击“两非”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上,代表我市作了打击“两非”工作经验交流发言,这是我省唯一的一个市县所作的经验交流发言。

2012年2月15日,国家人口计生委宣教司司长张建率团到我市对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进行调研,陪同国家调研组的领导有

2 省计生委主任隋枝叶和市有关领导,调研期间,调研组到儋州市卫生监督所了解了近年来打击“两非”的工作成果,特别是对儋州市卫生监督所打击“两非”工作的创新亮点给予高度赞赏,工作成绩尤为突出,社会效果良好,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奠定了良好基础,为海南乃至全国提供了良好的借鉴经验,值得全国学习和推广。

2月17日,央视记者到我市拍摄打击“两非”工作专题片,拍摄了我所打击“两非”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果,以及我所与公安、计生等部门联合执法,抓捕“两非”犯罪嫌疑人的案发现场,推广我所打击“两非”工作经验。据悉,此次央视拍摄的我市打击“两非”工作专题片近期将在央视一套主要栏目播出。

以上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省计生委、省卫生厅和国家计生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加大投入,明确职责

1、加强领导,部署打击行动,研究整治措施。市委对打击“两非”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常委会,部署打击“两非”工作,成立了以卫生、公安、计生、药监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打击“两非”工作领导小组,凡涉及“两非”的案件,提出要进行“三长”(公安局局长、检察院检察长、法院院长)会审,每季度组织领导小组召开联席会议,部署打击“两非”工作任务。

2、市政府多次召开市长常务会议,提出2011年打击“两非”的目标和任务,加大打击“两非”专项资金的投入,2010年从财政专门拨出25万元用于打击“两非”专项资金,2011年提高到35万元,经市长常务会议同意追加20万元,拔给市卫生监督所打击“两非”专项资金达到55万元,以保障2011年打击“两非”工作的顺利开展;2012年从财

3 政专门拨出50万元用于打击“两非”专项资金,并根据打击“两非”工作需要资金情况随时追加“两非”专项资金。市长常务会议提出由市政府办作为打击“两非”的督办部门,每月对打击“两非”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并直接向市长汇报。同时,市政府还召开全市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警示教育大会,多次组织打击“两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研究部署打击“两非”的具体工作。

3、确定市卫生行政部门为打击“两非”牵头部门,打击“两非”办公室设立在我所,我所承担着打击“两非”工作重任,重点做好打击非法行医和“两非”行为的宣传、组织、线索排查、跟踪和案件处理、移送等工作。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打击“两非”浓厚氛围

为了让群众更多地了解卫生法律法规,配合专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我们大力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治理“两非”的法律法规宣传,在那大城区及各乡镇国营农场等主要街道和人群密集的地方悬挂宣传横幅和张贴宣传标语,全市各医疗机构B超室、妇产科门口和有妇产科诊疗科目的社会办医、个体诊所显目处悬挂宣传横幅和张贴警示标语;共悬挂宣传横幅125幅,张贴宣传标语1500张,用半年的时间在《今日儋州》上刊登、在儋州电视台栏目上滚动播放了《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公告》,由此起到了教育广大群众,震慑违法分子的效果,形成了全社会参与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浓厚氛围。

2011年4月19日和12月5-7日,我所分别对全市各医疗机构领导、负责人、B超室、妇产科医生和工作人员共250多人举办了“严厉打击非法性别鉴定和非法引产”的工作培训会,对从事妇产科、B超工作的

4 医护人员非法从事“两非”活动的意识、想法将再次敲响警钟。

去年,为了加大打击“两非”的宣传力度,我所精心制作了《2011年打击“两非”专刊》300份和《儋州市打击“两非”宣传手册》15000份,分发到各乡镇、农场医疗机构和广大市民,以一个个鲜活的“两非”案例,告诫全市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和广大市民,洁身自爱,切勿置身于“两非”的违法犯罪深渊。

(三)部门联动,分工合作,加大打击力度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卫生、计生、药监、公安等部门既分工,又合作,各司其职,相互密切配合。一是卫生监督所作为打击“两非”行动的卫生行政执法机构,主动与计生、药监、公安等部门沟通,采取多部门联合与经常性打击相结合的办法,对那大城区和乡镇、国营农场医疗机构经常性和巡回式地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两非”专项行动;二是加强对各医疗机构的监督,重点检查那大城区6家设有“B超”诊断设备的综合性医院、20家有妇科诊疗科目的诊所及各镇卫生院、农场医院B超室,对登记执业范围有妇科科目的各类医疗机构增加监督频次,对我市各医疗机构妇产科医生、助产士人员的姓名、住址等进行了造册;三是突出抓好重点环节,重点检查那大地区20家有妇科诊疗的医疗单位以及那大地区三家定点引产医疗单位妇产科引产的排查、返查,每月向市政府报告我所打击非法行医和“两非”工作情况,同时发展线人,对全市各类医疗机构和“地下黑诊所”采取形式多样的明查暗访,重点监管,群众举报,形成了部门之间、系统上下和全社会参与的“两非”打击网,严厉查处利用B超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选择性别人工实施终止妊娠手术及其他违法行为,我局作为打击“两非”行动的卫生行政部门,采取与多部门联合和经常性打击相结合的办法,对那大城区和乡镇、国营农场经常性和巡回式地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两非”专

5 项行动,2011年3月至今,我们所破获的13宗“两非”案件,均是与公安、计生等部门联合,案件得以侦破。

(四)加强监督,规范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对B超机、终止妊娠药品和引产手术的管理,我所按照市卫生局与计生局、药监局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严格推行孕妇B超检查、引产和分娩实名制。强调医务人员在为孕妇胎儿B超检查或施行引产手术前及入院待产时,都要查验孕妇身份证明,认真、完整、准确的制作的相关表格,不得马虎潦草和漏项;重点检查各医疗机构B超室(含碎石机治疗室)是否按规定实行要双人双锁管理,在病人候诊室(处)及室内墙上显目位置是否悬挂“严厉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警示标语等;严格执行在为孕妇胎儿检查B超时,必须双人开机、有3名医务人员在场,3人登记和签名制度;凭市计生委证明施行非医学需要的人工引产术;墙上显目位置是否悬挂“严厉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警示标语等;严格执行在为孕妇胎儿检查B超时,必须双人开机、有3名医务人员在场,3人登记和签名制度;凭市计生委证明施行非医学需要的人工引产术;凭3名医生会诊意见书(有三名医生、科主任、分管领导签名)施行医学需要的人工引产术的制度,并按要求妥善做好病历归案处理,随时接受卫生、计生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各医疗机构B超室从业人员未取得医学影像专业资格的《医师执业证》,责令立即停止B超医学影像诊断活动并调离B超室,除市人民医院、农垦那大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等三家定点对孕妇可进行B超检查和凭证引产单位外,一经查实,将严肃查处;同时严格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要求终止妊娠药品仅限于在定点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市第一人民医院、农垦那大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使用,在检查中如果发现非定点医疗机构购买、贮存终止妊娠药品的,一律按使用处理,对责任人

6 进行问责或按规定依法对违法违规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五)建立孕妇引产返查制度

加强对各医疗机构的监督,每十天对设有妇科、B超检查的医疗机构妇产科正常分娩和引产产妇的返查、排查,妇产科的排查是将孕妇名单与B超室进行实名核对,找妇产科首诊医生和孕妇本人了解孕情情况,引产结果为女婴的对象进行返查B超实名登记本和B超监控视频镜头,发现异常的,进行溯源调查。

(六)实施“全球眼”网络监控

目前我们已完成在全市19家医疗机构B超室安装了22台远程监控摄像系统(全球眼),“全球眼”远程监控系统终端设在我所,对被监控单位为孕妇B超检查进行实时监控,同时我局主要领导、公安、计生部门领导和我所所长也配备了6部专用监控视频手机,并与远程监控系统对接联网,实现了医疗机构对孕妇B超检查的远程监控,极大地提高工作效率和取证条件,也对B超操作人员起到了威慑的作用。

去年下半年,我所又订购了9台无线对讲机配备给打击“两非”和非法行医办公室各成员,方便我所追踪“两非”涉案当事人违法犯罪的行踪,以便更加有效地打击“两非”犯罪行为。

(七)注重发动和指导检举人检举“两非”行为,建立有奖举报制度

一是在日常性打击“两非”工作中,我们在大力加强打击“两非”宣传活动的基础上,广泛发动和指导检举人检举“两非”违法犯罪行为,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来发动、支持、指导广大群众、有关人员和单位检举相关的涉嫌“两非”违法犯罪行为,通过明查暗访和相关线索(情报),从多方面信息渠道掌握“两非”的信息,然后组织力量进行严厉打击;

二是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凡举报有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引

7 产行为,经核实后,进行奖励,原奖励金是每举报一例奖励5000-10000元,今年7月份开始,每举报一例奖励30000-45000元;2011年共奖励举报者7人,金额149,000元。

三、存在主要问题

从目前查获的情况来看,犯罪分子配备了良好的交通工具及先进的B超、引产设备,通过中介人与产妇相互串通,亲戚相互帮忙,布置暗哨等,利用宾馆酒店、旅店、民宅、甚至到孕妇家里上门服务,从城区向乡镇流动性非法开展B超性别鉴定和引产,甚至可以在小车内利用全数字超声诊断仪进行对孕妇胎儿性别鉴定,这种流动串案已形成了严密的操作管理模式,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难度。另外,卫生行政部门做为打击“两非”的主要牵头部门,因卫生执法人员编制少,工作量大,交通工具不够,在追踪“两非”犯罪嫌疑人时,执法人员只能借用私人车辆,有时会追踪不成功,使犯罪嫌疑人逃避了法律的制裁,这样的案例在今年已发生了至少7起。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不断调整思路,克服各种困难,继续攻克打击非法行医和“两非”难题,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两非”行为,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头,营造良好的打击非法行医和“两非”社会氛围,为构建和谐儋州、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自然平衡贡献力量。

二0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第14篇:打击两非宣传单

打击“两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为深入宣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8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等六部委关于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家计生委、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2002年第8号令)及《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法律、规章,开展集中整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以下简称“两非”)专项行动,进一步做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

目前,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高达118.06,“两非”行为是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直接原因。依法打击“两非”行为,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最有效方法之一。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失衡与人口老龄化交织,将加剧人口结构的不合理性,未来的社会阶层结构、消费结构、组织结构等都将更为男性所主导,其危害深远,给人口安全、社会稳定带来巨大隐患。

通化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举报电话:0435-5231303

第15篇:打击两非方案

xx县xxx卫生院

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全市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推进我市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疗卫生服务行为,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等违法行为,我院特制定了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依法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人工终止妊娠等违法行为,加强对药品的规范管理,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推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管理,严厉打击终止妊娠药品非法经营活动。结合药品经营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定期组织人员对进行检查、发现擅自经营和使用终止妊娠药品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厉查处。

(二)配合计生部门,抓好对利用B超等技术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的管理,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杜绝选择性别的引产和药物流产,加强对执业机构和人员的管理,依法追究违法机构和人员的责任。

三、我院成立开展依法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人工终止妊娠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主任任成员。

四、工作要求

(一)抓紧部署,精心组织。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是多种原因长期影响和作用的结果,但就目前情况,造成我市出生人口性别偏高的直接原因,主要是通过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人工终止妊娠所造成,因此,依法打击“两非”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医疗卫生机构,要在市、县政府的领导下,及早部署,狠抓落实。

(二)全面清查,依法惩处。专项行动主要是通过依法打击“两非”行为,配合政府人口与计生、卫生等部门,规范B超机、终止妊娠手术的管理,切实加大力度抓好终止妊娠药品的经营及使用的监管。对违法经营及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惩处,触犯刑法的,按照有关法律程序,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部门配合,共同行动。这次专项行动中,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配合人口与计生、卫生、公安部门,共同联手,一抓到底。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宣传国家有关禁止“两非”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加强对关爱女孩的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并建立举报制度及电话:xxx

(五)在专项行动中查处的典型案例,要及时向上级及市主管部门报告,并按上级工作要求及时报送专项行动的书面总结及附表。

2011年10月

第16篇:打击“两非”工作计划

老君镇人口和计生生育服务站

关于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计划 为综合治理出人口性别偏高问题及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国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四川省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资阳市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雁江区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雁江区老君镇关于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站实际,特制订以下实施计划。

一、工作重点

(一)切实加强对有证医疗机构的监督,组织清查有证医疗机构“两非” 违法行为。强化对各类有证医疗机构(包括医院、门诊部、诊所、医务室和卫生服务站)的日常巡查工作,以医疗机构是否取得相应资质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是否违法从事“两非”活动为重点,对我镇内各类医疗机构的B超、人流、引产登记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内容包括:

1、查有无终止妊娠的相关器械;

2、查有无终止妊娠的药品;

3、查终止妊娠相关记录、门诊日志、处方和手术登记等医疗文件,是否开展终止妊娠业务,开展

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是否落实登记备案制度;

4、查B超使用是否规范,是否登记签名备查等。

(二)整治无证诊所从事“两非”违法活动。结合我镇调整的新情况及无证行医的新特点,继续深入开展打击无证行医工作,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对从事无证行医持续时间长、多次被取缔仍不改正或者违法从事“两非”情节严重的行为,应按照《四川省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资阳市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雁江区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雁江区老君镇关于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神,及时移交派出所追究刑事责任,以提高打击无证非法行医的威慑力。

(三)在监督检查工作中,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清理整顿医疗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等行为,规范医疗机构使用终止妊娠药物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医疗机构涉嫌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应及时移送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四)加强法制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责任意识和执法水平。加强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培训和宣传,增强医务人员和群众抵制“两非”行为的自觉性,积极探索建立规范使用计划生育药械、打击“两非”行为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安排

(一)根据《雁江区老君镇关于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充分利用我站门诊来访及“三查”下乡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广泛宣传保持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的重要性以及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失调的危害性,让全镇人民群众了解依法打击“两非”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建立奖励举报机制,加强舆论监督。设立举报电话、信箱,保证举报渠道的畅通。经群众举报并查实的“两非”案件,按照相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充分调动群众的监督积极性。

(二)一是全面开展检查,摸清家底。我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对中心卫生院、计生服务站、药店进行拉网排查,重点清理B超使用管理、终止妊娠药物的销售和管理、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等情况;全面检查个体诊所,重点清理超执业许可范围及非法从事人工终止妊娠手术、使用B超等情况。二是发动群众,加大调查力度,对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物等行为,经调查取证属实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三是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孕产期全程服务管理制度、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物使用制度、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出生婴儿统计和婴儿死亡登记报告制度、住院分娩实名登记等制度。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做好我镇打击“两非”行为、加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责任。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采用多种形式加大对《母婴保健法》和母婴安全知识的宣传,增强医疗机构的守法意识和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同时坚持深入各村(居)、深入群众,加大对打击“两非”和无证行医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及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积极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迅速组织及时查处。

(三)创新机制,依法整治。要将打击“两非”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结合起来,在检查中发现医疗机构有违法行为的,要按照《母婴保健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的无证诊所移上级机关处理。

(四)畅通信息,及时反馈。为掌握打击“两非”工作进度,我服务站根据平时开展的打击“两非”专项活动的具体任务情况动态信息编写成简报,遇重大情况时及时向上级报送。

第17篇:打击非违法总结

XXX镇

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百日专项行动

总 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XX县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X政办 [2010]XX号)精神,我镇迅速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了全镇安全和稳定。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制定方案、加强领导、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制定了《XXX镇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我镇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人大主席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为组员,乡安监站负责综合协调工作。按照方案搞好动员部署,并针对2010年开展的矿产资源整顿、安全生产执法、隐患治理行动查出的突出问题,结合市、县正在实施的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重点建设项目6个专项整治,明确打击和整治重点内容。

二、开展企业自检自查。

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开展严格的对照检查。企业自检自查要做到全覆盖,不漏一个企业、不少一个事项;做到实事求是,真实反映企业实际状况。对检查工作不认真或弄虚作

假、隐瞒问题的,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检查人员的责任。

三、开展整改治理。

配合安监、国土、公安、质量技术监督、建设等部门,重点抓好突出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旅游景区等行业和领域。打击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及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把打击技改整合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作为重中之重。将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行业(领域)、企业和单位,以及无证开采,非法开采秩序混乱的矿区等作为此次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重点,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坚持“严格执法、严肃处罚”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实施有效打击。

通过这次专项行动我镇安全生产秩序得到了持续稳定好转,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把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6个专项整治相结合;把查找深层次问题与完善规范制度相结合,力争做到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日

第18篇:打击“两非”工作会议

鹿楼镇中心卫生院 打击“两非”工作会议

时间:2014年11月13日 四时

地 点:六楼会议室

参加人员:妇产科及B超室全体人员

内容:打击“两非“专项工作会议

11月13日下午,在六楼会议室进行了“两非“专项工作培训,传达并认真学习了县委、县卫生局关于打击“两非”专项工作的会议精神,针对本项,我院做了如下部署:

1、妇产科(门诊、病房)及B超室认真执行及张贴禁止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中期以上人工终止妊娠需要查验两证(身份证、医学诊断结果)或计生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醒目标识,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举报电话:0516---68879555

2、严格落实B超检查专人管理和“双人双签”制度,中期(妊娠14周)以上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前查验“两证”制度并做好登记。

3、严格执行出生证明实名制管理,加强B超室规范管理,健全超声波仪器检查登记制度。

通过以上学习,各科人员深刻认识到此次会议的重要性,在以后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应的工作制度,并签订了打击两非工作承诺书。

第19篇:打击两非责任书

责任书

本人郑重承诺:

一、遵守单位B超检查管理制度,为育龄妇女进行B

超检查服务时,不对胎儿性别向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告知或暗示。

二、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不参与、不组织、不介绍妊娠14周以上的妇女非法鉴定胎儿性别。

三、按照技术服务规程,对育龄妇女B超检查项目进行实名登记,做到检查记录记载完整、规范、没有漏项。

四、如违反上述规定,本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罚。

科 室: 成 员:

第20篇:“打击两非”发言

在打击“两非”工作动员会上的发言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全县开展打击“两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我代表县纪委监察局作以下表态发言。

一、坚决拥护县委县政府决定

人口问题关系到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是实现全县总体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重大战略问题,也是关系到千家万户及子孙后代幸福生活的大问题。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活动,努力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是我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民族繁荣、国家长治久安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一个重大举措,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我们坚决拥护支持县委、县政府的决定,坚决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一定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战略高度,提高思想认识,迅速行动,坚决打好这场专项整治的攻坚战。

二、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县纪委监察局将加大与公安、检察、法院等单位的综合协调力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并组织专门力量对打击“两非”工作开展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主动、及时督促各部门单位和执法人员依法履行各自职责,重点对参与打击“两非”工作的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及县委、县政府决策和工作作风、工作效能及行为规范情况进行监察。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将责令有关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

三、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县纪委监察局将严格按照县打击“两非”领导小组的要求,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对涉及“两非”信访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调查、取证工作,对部门、单位在打击“两非”工作中组织不力、贻错工作的,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对党员干部在打击“两非”工作中失职渎职、徇私枉法、包庇纵容的,对党员干部参与“两非”活动的,一经发现,一律先停薪停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我们将在第一时间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决不心慈手软。

打击非访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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