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其他工作总结

纪委案件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7-05 08:37:12 来源:其他工作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乡镇纪委案件检查工作总结

乡镇纪委案件检查工作总结

乡镇纪委案件检查工作总结2007-02-06 09:54:

43今年以来,在县纪委和镇党委的领导下,我镇纪委紧紧围绕三项工作格局,始终把查案作为开展反腐倡廉的重要手段,按照“二十字”方针要求,认真查处各类违纪案件,党纪处分3人,其中2人为党内警告处分,1人留党察看2年处分。通过查案,有效促进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了党委政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我镇三个文明建设登台阶、上水平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现将今年来案件检查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围绕稳定,认真实施责任追究,严肃查处工作失职、渎职案件

今年来,我镇纪委把维护稳定、促

进发展,作为查案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到紧盯不放、紧抓不松、紧查不拖。3月份,本镇健康村六组村民李某,在“两会”期间赴京上访,给首都北京的社会政治稳定造成不良影响,使地方党委政府的正常工作十分被动,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负面影响。对此,我镇纪委闻风而动,立即组成专案组进行认真调查。通过内查外调,最终查明该村分工负责李某信访稳定工作责任人(村党总支副书记姚某和村民调治保主任张某),因工作不细不实,疏于管理,监督不力,信息失灵,使李某因土地承包纠纷得逞顺利赴京上访。为追究责任,严肃党纪,以诫今后,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这两位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并对2名镇分工该村干部通报批评。

通过对李某赴京上访事件相关责任人的查处和适时通报,在全镇各级干部中产生了很大震动,使各级干部深刻理解了信访稳定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进

一步增强了信访稳定责任意识,自觉抓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的各项措施,认真落实全镇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与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围绕执纪,积极加强部门协作,认真查处涉法案件

查案是执纪为民的治标之举,案件线索,是查案的前提条件。为了深入挖掘案源,细排案件线索,不断加大查案力度,我镇除注重加强组织财务审计、受理信访、执法监察等方法排查案源外,同时还注重加强与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沟通协作,努力做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齐抓共管。阜中村党支部副书记吴某交通肇事,于2004年1月13日20时40分许,骑摩托车将陈洋镇利国村村民孟将(男,48岁,聋哑人)撞死,被县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年初,我镇纪委从公安部门获悉此情况后,便主动跟县法院取得联系,并复制相关证据材料,

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经报请县市纪委批准,最终给予吴某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

目前,我镇纪委又从公安部门了解两个线索:一是花元村党员干部仇某因殴打与其经营同样农资的群众刘某,并致刘某轻伤,被公安部门给予其行政拘留7天的行政处罚,仇某对此不服,先后向县政府和法院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均以失败告终,现在他又向市中院提起诉讼。我镇纪委已密切关注这一诉讼案件的判决结果,并将严格按规定对仇某进行批评教育和相应的处理;二是小沙村党员束某因对本村青年妇女耍流氓行为,被公安部门行政拘留5天。对此,我镇纪委已到公安部门复制了相关证据材料,并正在按规定进行处理。

三、围绕维权,主动深入基层调研,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为了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和“立党为公、执纪为民”,

我镇纪委在要求村(居)、单位加大政务、村务、校务、医务、财务公开,充分接受群众监督的同时,还经常深入基层单位、深入基层群众、深入基层实际进行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全面检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工作,对查实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行为,坚决严惩不贷。5月份,我镇纪委牵头组织审计站人员对卫生院近年妇幼保健保偿工作的收费与服务情况进行检查,通过职工座谈、走访群众、查看财务帐册资料等办法,发现卫生院存在按规定收费却不按规定服务的现象,具体情况是:新生儿出生后入保时一次性交60元,即可按时接种各种无价疫苗,其中新生儿出生后第

3、

4、

5、18个月,各接种一次一种叫百白破疫苗(若接种常规百白破疫苗,则不需再交钱,若改用无细胞百白破疫苗,则需一次性补交60元)。2001年至2004年,卫生院共向新生儿收取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款35220元××镇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作者:许定广转贴自:本站原创点击数:963更新时间:2005-11-24文章录入:纪检监察]

今年以来,我镇执法监察工作在县纪委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县会精神,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按照因地制宜、与时俱进、服务中心的原则,切实履行纪委监督职能,坚持常抓不懈、扎实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现将今年来开展执法监察工作的情况,简要总结汇报如下: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认真抓好农技中心财务清理

按照射纪发[2005]9号文件“关于开展镇区‘六大’中心财务清理的通知”精神,我镇立即进行了研究,并根据几大中心财务管理实际情况,决定对矛盾较多、单位内部职工和社会上反响都比较大的农技中心财务进行突击清理。我

镇纪委通过事前广泛听取各方建议和认真调研,制定出台了“关于对农技中心财务进行突击清理的实施方案”。就在搭好班子准备按”方案”着手清理时,因镇人事调整(纪委副书记刘德森同志调出、清理工作组的三个会计人员中一个主动辞职外出打工、二个被镇下派到村分别担任村支部书记和村会计辅导员)使农技中心财务清理工作暂时停了下来。9月份在纪委董彪书记的多次努力下,镇党委同意将已下派到村做会计辅导员的原审计站副站长又调回镇审计站上班,并重新抽调人员搭建班子,继续对农技中心财务开展清理。目前已进入外调对帐阶段。从清理情况看,由于该中心是由原农机站、林蚕站、农科站、兽医站、水产站等五个单位先后合并组成的,合并时各单位帐面资金余额和固定资产多少不一,财务和财产管理上确实比较混乱。整个清理工作估计在本月底结束。

二、围绕稳定,服务大局,扎实开展重点村财务清理

村级财务是农民的财务。如果村级财务有问题,损害了群众利益,群众不答应,就会上访,既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又影响该地区经济发展,负面作用比较大。因此,抓重点村财务清理,就是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是在加快发展农村经济;就是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就是在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今年,我镇把重点村财务清理,作为排查案源的重要渠道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牛鼻子”,紧抓不放。按照充分听取审计部门和农经管理部门的意见,并结合信访办和镇纪委平时掌握群众信访的情况,我镇决定将健康村作为今年财务清理的重点村。工作开展情况与对农技中心财务清理情况相似。目前,正在紧锣密鼓地清理之中。从清理工作情况看,该村高速公路建设拆迁、征地补偿这一块帐务比较混乱,核实的工作量较大,该村财务清理工作估计在12月中旬结束。

三、围绕纠风,依法维权,切实加强对全镇妇幼保健等工作的监督管理

今年,我镇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作为依法维护群众权益的重要举措,摆上突出位置。年初在多渠道收集信息并进行认真分析和筛选的基础上,本着“进得去,出得来;不晃虚枪、务求实效”的原则,决定对卫生院2001年以来妇幼保健保偿工作及今年对中小学生注射a+c流脑疫苗情况开展执法监察。通过大量地内查外调工作,最终查实卫生院防保科在2001年至2004年期间,向新生儿收取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款万多元(每名新生儿60元,分别在出生后3个月、4个月、5个月和18个月时注射,每针15元);而实际情况是医院只对部分新生儿使用了该疫苗,对部分新生儿用常规百白破疫苗代替,从而截留27000多元。由于防保科疫苗注射情况记载不清,考虑到向新生儿退款的难度大和社会负面影响大,不利于社会稳定,也不利于医院今后开展工作,因此,我镇纪委决定将医院向新生儿收取但尚未用于新生儿的27000多元中无法再补用的24945元

的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款全部收缴财政。同时进行立案查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通过开展这项执法监察,敦促卫生院对在疫苗接种期内的新生儿继续使用无细胞百白破疫苗,并在今后自觉做到收什么费,就用什么疫苗和搞好相应服务;帮助卫生院建立和完善了相关制度。

四、围绕惠民,落实政策,兼顾督查其它相关工作

今年来,我镇在抓好县纪委部署的中心工作和镇自选特色项目的同时,还注重兼顾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等常规项目进行[本文转载自[执法检查。一是对2004年度小麦直补款323416元和2005年度水稻直补款1256657元的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对2004年以来全镇优抚等资金发放和今年农村低保与草危房改造对象户的确定情况进行检查,并将继续跟踪监管;三是对全镇100名农村计划生育扶助奖励对象的确定情况进行检查,并将继续检查该资金兑现发放情况;四是对全镇动物防疫工作进行

检查,从而保证了全镇防疫经费专款专用、动物防疫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

在抓好对相关工作开展执法检查的同时,我镇8月份还组织开展了基层评议站所活动,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及时反馈落实情况,努力提高各行各业服务意识,不断排查新的执法监察项目。

回顾今年来的执法监察工作,我镇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领导与工作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碍于情面的怕恼人思想,有该监察而没监察的常规项目,主要是社会公益事业和工程建设招投标方面;二是缺乏开拓创新的精神,满足于常规工作,等等。

今后工作打算:

1、继续抓好农技中心和健康村财务清理。

2、帮助有关单位和村进一步完善和建立管理制度。

3、广泛调研,挖掘储备2006年执法监察项目。

推荐第2篇:县纪委案件管理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县案件管理工作在县纪委监察局的正确领导及州纪委案件管理室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黔东南州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要点》来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案件管理培训情况

为使我县各乡镇案件管理人员能在2.0版案件管理操作系统升级换代后,尽快掌握3.0版案件管理系统统计指标体系的变更情况和新案件报表的填报方法,提高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效率和水平,我县于3月9日上午在县纪委会议室召开全县案件管理工作培训会,20个乡镇纪委案件管理人员参加了培训会。培训会上,县纪委副书记杨胜明传达了姜政达副书记在全州案件管理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石家彬同志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着重对违纪行为分类、违纪行为性质等统计指标的变更及新旧案件统计1-5表及初核、立案登记表等结构和内容上的异同进行讲解和说明。参加培训人员对照2.0版使用手册,对变更情况进行认真核对和记录。通过培训,使我县案管人员掌握了新案件报表的填报方法,达到了培训的目的。

二、案件管理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共统计上报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105件,初步调查核实21件,初核了结8件,转立案13件,结案13件(14人)。

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州纪委案件管理目标考核要求,认真执行案件报表报送制度及万元以上经济案件备案制度,共上报万元以上经济案件备案2件。每月按时准确报送信访表、初核表及软盘;每季度按时上报《查办案件工作统计表(1-5表)》,《对比分析表》及《查办案件情况通报》、《案件管理工作情况通报》、《查办案件统计分析报告》;按时报送动态分析、综合分析等,至目前报送(专题)动态分析1篇,综合分析3篇。

三、案件管理相关制度建设情况

为确保案件管理工作的安全性和保密性,我县高度重视案件管理工作,明确办公室一名干部专门负责案件管理工作和一台案件管理专用计算机,实现了专人、专机、专用,制定了《计算机及网络安全管理规定》,并与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及委局各科室签订了保密工作责任书。同时我县还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严格报送案件统计表制度》,这些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我县案件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奠定了基础。

四、存在的不足

1、对案件的统计、综合分析还不够深入透彻,还不善于从案件数据的变动中的抓住问题的实质。

2、部分乡镇报送的案件报表质量还不够高,给县级案件管理工作增加一定的工作量。

3、由于各乡镇经济困难,报送的各种报表仍是手工填写,还未实现计算机管理。

五、下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对案件资料进行整理归类,统计分析,同时要加强学习,努力推进案件管理工作。

2、继续加强对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纪委)案件管理人员统计基础理论、书面表达、统计分析等方面的培训工作力度,使全县案件管理工作效率和水平整体上得到提高。

3、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案件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XX县纪委办公室

推荐第3篇:乡镇纪委案件检查工作总结

文章标题:乡镇纪委案件检查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县纪委和镇党委的领导下,我镇纪委紧紧围绕三项工作格局,始终把查案作为开展反腐倡廉的重要手段,按照“二十字”方针要求,认真查处各类违纪案件,党纪处分3人,其中2人为党内警告处分,1人留党察看2年处分。通过查案,有效促进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了党委政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我镇三个文明建设登台阶、上水平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现将今年来案件检查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围绕稳定,认真实施责任追究,严肃查处工作失职、渎职案件

今年来,我镇纪委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作为查案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到紧盯不放、紧抓不松、紧查不拖。3月份,本镇健康村六组村民李某,在“两会”期间赴京上访,给首都北京的社会政治稳定造成不良影响,使地方党委政府的正常工作十分被动,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负面影响。对此,我镇纪委闻风而动,立即组成专案组进行认真调查。通过内查外调,最终查明该村分工负责李某信访稳定工作责任人(村党总支副书记姚某和村民调治保主任张某),因工作不细不实,疏于管理,监督不力,信息失灵,使李某因土地承包纠纷得逞顺利赴京上访。为追究责任,严肃党纪,以诫今后,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这两位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并对2名镇分工该村干部通报批评。

通过对李某赴京上访事件相关责任人的查处和适时通报,在全镇各级干部中产生了很大震动,使各级干部深刻理解了信访稳定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进一步增强了信访稳定责任意识,自觉抓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的各项措施,认真落实全镇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与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围绕执纪,积极加强部门协作,认真查处涉法案件

查案是执纪为民的治标之举,案件线索,是查案的前提条件。为了深入挖掘案源,细排案件线索,不断加大查案力度,我镇除注重加强组织财务审计、受理信访、执法监察等方法排查案源外,同时还注重加强与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沟通协作,努力做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齐抓共管。阜中村党支部副书记吴某交通肇事,于2004年1月13日20时40分许,骑摩托车将陈洋镇利国村村民孟将(男,48岁,聋哑人)撞死,被县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年初,我镇纪委从公安部门获悉此情况后,便主动跟县法院取得联系,并复制相关证据材料,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经报请县市纪委批准,最终给予吴某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

目前,我镇纪委又从公安部门了解两个线索:一是花元村党员干部仇某因殴打与其经营同样农资的群众刘某,并致刘某轻伤,被公安部门给予其行政拘留7天的行政处罚,仇某对此不服,先后向县政府和法院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均以失败告终,现在他又向市中院提起诉讼。我镇纪委已密切关注这一诉讼案件的判决结果,并将严格按规定对仇某进行批评教育和相应的处理;二是小沙村党员束某因对本村青年妇女耍流氓行为,被公安部门行政拘留5天。对此,我镇纪委已到公安部门复制了相关证据材料,并正在按规定进行处理。

三、围绕维权,主动深入基层调研,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为了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和“立党为公、执纪为民”,我镇纪委在要求村(居)、单位加大政务、村务、校务、医务、财务公开,充分接受群众监督的同时,还经常深入基层单位、深入基层群众、深入基层实际进行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全面检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工作,对查实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行为,坚决严惩不贷。5月份,我镇纪委牵头组织审计站人员对卫生院近年妇幼保健保偿工作的收费与服务情况进行检查,通过职工座谈、走访群众、查看财务帐册资料等办法,发现卫生院存在按规定收费却不按规定服务的现象,具体情况是:新生儿出生后入保时一次性交60元,即可按时接种各种无价疫苗,其中新生儿出生后第

3、

4、

5、18个月,各接种一次一种叫百白破疫苗(若接种常规百白破疫苗,则不需再交钱,若改用无细胞百白破疫苗,则需一次性补交60元)。2001年至2004年,卫生院共向新生儿收取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款35220元**镇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作者:许定广转贴自:本站原创点击数:963更新时间:2005-11-24文章录入:纪检监察]

今年以来,我镇执法监察工作在县纪委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县会精神,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按照因地制宜、与时俱进、服务中心的原则,切实履行纪委监督职能,坚持常抓不懈、扎实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现将今年来开展执法监察工作的情况,简要总结汇报如下: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认

推荐第4篇:乡镇纪委案件检查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县纪委和镇党委的领导下,我镇纪委紧紧围绕三项工作格局,始终把查案作为开展反腐倡廉的重要手段,按照“二十字”方针要求,认真查处各类违纪案件,党纪处分3人,其中2人为党内警告处分,1人留党察看2年处分。通过查案,有效促进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了党委政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我镇三个文明建设登台阶、上水平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现将今年来案件检查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围绕稳定,认真实施责任追究,严肃查处工作失职、渎职案件

今年来,我镇纪委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作为查案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到紧盯不放、紧抓不松、紧查不拖。3月份,本镇健康村六组村民李某,在“两会”期间赴京上访,给首都北京的社会政治稳定造成不良影响,使地方党委政府的正常工作十分被动,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负面影响。对此,我镇纪委闻风而动,立即组成专案组进行认真调查。通过内查外调,最终查明该村分工负责李某信访稳定工作责任人(村党总支副书记姚某和村民调治保主任张某),因工作不细不实,疏于管理,监督不力,信息失灵,使李某因土地承包纠纷得逞顺利赴京上访。为追究责任,严肃党纪,以诫今后,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这两位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并对2名镇分工该村干部通报批评。

通过对李某赴京上访事件相关责任人的查处和适时通报,在全镇各级干部中产生了很大震动,使各级干部深刻理解了信访稳定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进一步本文来自文秘之音,海量精品免费文章请登陆 www.daodoc.com查看增强了信访稳定责任意识,自觉抓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的各项措施,认真落实全镇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与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围绕执纪,积极加强部门协作,认真查处涉法案件

查案是执纪为民的治标之举,案件线索,是查案的前提条件。为了深入挖掘案源,细排案件线索,不断加大查案力度,我镇除注重加强组织财务审计、受理信访、执法监察等方法排查案源外,同时还注重加强与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沟通协作,努力做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齐抓共管。阜中村党支部副书记吴某交通肇事,于2004年1月13日20时40分许,骑摩托车将陈洋镇利国村村民孟将(男,48岁,聋哑人)撞死,被县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年初,我镇纪委从公安部门获悉此情况后,便主动跟县法院取得联系,并复制相关证据材料,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经报请县市纪委批准,最终给予吴某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

目前,我镇纪委又从公安部门了解两个线索:一是花元村党员干部仇某因殴打与其经营同样农资的群众刘某,并致刘某轻伤,被公安部门给予其行政拘留7天的行政处罚,仇某对此不服,先后向县政府和法院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均以失败告终,现在他又向市中院提起诉讼。我镇纪委已密切关注这一诉讼案件的判决结果,并将严格按规定对仇某进行批评教育和相应的处理;二是小沙村党员束某因对本村青年妇女耍流氓行为,被公安部门行政拘留5天。对此,我镇纪委已到公安部门复制了相关证据材料,并正在按规定进行处理。

三、围绕维权,主动深入基层调研,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为了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和“立党为公、执纪为民”,我镇纪委在要求村(居)、单位加大政务、村务、校务、医务、财务公开,充分接受群众监督的同时,还经常深入基层单位、深入基层群众、深入基层实际进行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全面检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工作,对查实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行为,坚决严惩不贷。5月份,我镇纪委牵头组织审计站人员对卫生院近年妇幼保健保偿工作的收费与服务情况进行检查,通过职工座谈、走访群众、查看财务帐册资料等办法,发现卫生院存在按规定收费却不按规定服务的现象,具体情况是:新生儿出生后入保时一次性交60元,即可按时接种各种无价疫苗,其中新生儿出生后第

3、

4、

5、18个月,各接种一次一种叫百白破疫苗(若接种常规百白破疫苗,则不需再交钱,若改用无细胞百白破疫苗,则需一次性补交60元)。2001年至2004年,卫生院共向新生儿收取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款35220元。

推荐第5篇:乡镇纪委案件检查工作总结

乡镇纪委案件检查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县纪委和镇党委的领导下,我镇纪委紧紧围绕三项工作格局,始终把查案作为开展反腐倡廉的重要手段,按照“二十字”方针要求,认真查处各类违纪案件,党纪处分xxxx,其中xxxx为党内警告处分,xxxx留党察看2年处分。通过查案,有效促进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了党委政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我镇三个文明建设登台阶、上水平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现将今年来案件检查工作情况总结汇报

一、围绕稳定,认真实施责任追究,严肃查处工作失职、渎职案件

今年来,我镇纪委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作为查案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到紧盯不放、紧抓不松、紧查不拖。3月份,本镇健康村六组村民李某,在“两会”期间赴京上访,给首都北京的社会政治稳定造成不良影响,使地方党委政府的正常工作十分被动,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负面影响。对此,我镇纪委闻风而动,立即组成专案组进行认真调查。通过内查外调,最终查明该村分工负责李某信访稳定工作责任人(村党总支副书记姚某和村民调治保主任张某),因工作不细不实,疏于管理,监督不力,信息失灵,使李某因土地承包纠纷得逞顺利赴京上访。为追究责任,严肃党纪,以诫今后,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这两位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并对xxxx镇分工该村干部通报批评。通过对李某赴京上访事件相关责任人的查处和适时通报,在全镇各级干部中产生了很大震动,使各级干部深刻理解了信访稳定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进一步增强了信访稳定责任意识,自觉抓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的各项措施,认真落实全镇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与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围绕执纪,积极加强部门协作,认真查处涉法案件

查案是执纪为民的治标之举,案件线索,是查案的前提条件。为了深入挖掘案源,细排案件线索,不断加大查案力度,我镇除注重加强组织财务审计、受理信访、执法监察等方法排查案源外,同时还注重加强与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沟通协作,努力做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齐抓共管。阜中村党支部副书记吴某交通肇事,于2004年1月13日20时40分许,骑摩托车将陈洋镇利国村村民孟将(男,48岁,聋哑人)撞死,被县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年初,我镇纪委从公安部门获悉此情况后,便主动跟县法院取得联系,并复制相关证据材料,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经报请县市纪委批准,最终给予吴某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

目前,我镇纪委又从公安部门了解两个线索:一是花元村党员干部仇某因殴打与其经营同样农资的群众刘某,并致刘某轻伤,被公安部门给予其行政拘留7天的行政处罚,仇某对此不服,先后向县政府和法院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均以失败告终,现在他又向市中院提起诉讼。我镇纪委已密切关注这一诉讼案件的判决结果,并将严格按规定对仇某进行批评教育和相应的处理;二是小沙村党员束某因对本村青年妇女耍流氓行为,被公安部门行政拘留5天。对此,我镇纪委已到公安部门复制了相关证据材料,并正在按规定进行处理。

三、围绕维权,主动深入基层调研,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为了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和“立党为公、执纪为民”,我镇纪委在要求村(居)、单位加大政务、村务、校务、医务、财务公开,充分接受群众监督的同时,还经常深入基层单位、深入基层群众、深入基层实际进行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全面检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工作,对查实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行为,坚决严惩不贷。5月份,我镇纪委牵头组织审计站人员对卫生院近年妇幼保健保偿工作的收费与服务情况进行检查,通过职工座谈、走访群众、查看财务帐册资料等办法,发现卫生院存在按规定收费却不按规定服务的现象,具体情况是:新生儿出生后入保时一次性交6xxxx,即可按时接种各种无价疫苗,其中新生儿出生后第

3、

4、

5、1xxxx月,各接种一次一种叫百白破疫苗(若接种常规百白破疫苗,则不需再交钱,若改用无细胞百白破疫苗,则需一次性补交6xxxx)。2001年至2004年,卫生院共向新生儿收取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款3522xxxx**镇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作者:许定广转贴自:本站原创点击数:963更新时间:2005-11-24文章录入:纪检监察]

今年以来,我镇执法监察工作在县纪委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县会精神,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按照因地制宜、与时俱进、服务中心的原则,切实履行纪委监督职能,坚持常抓不懈、扎实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现将今年来开展执法监察工作的情况,简要总结汇报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认

真抓好农技中心财务清理

按照射纪发[2005]9号文件“关于开展镇区‘六大\'\'中心财务清理的通知”精神,我镇立即进行了研究,并根据几大中心财务管理实际情况,决定对矛盾较多、单位内部职工和社会上反响都比较大的农技中心财务进行突击清理。我镇纪委通过事前广泛听取各方建议和认真调研,制定出台了“关于对农技中心财务进行突击清理的实施方案”。就在搭好班子准备按“方案”着手清理时,因镇人事调整(纪委副书记刘德森同志调出、清理工作组的三个会计人员中一个主动辞职外出打工、二个被镇下派到村分别担任村支部书记和村会计辅导员)使农技中心财务清理工作暂时停了下来。9月份在纪委董彪书记的多次努力下,镇党委同意将已下派到村做会计辅导员的原审计站副站长又调回镇审计站上班,并重新抽调人员搭建班子,继续对农技中心财务开展清理。目前已进入外调对帐阶段。从清理情况看,由于该中心是由原农机站、林蚕站、农科站、兽医站、水产站等五个单位先后合并组成的,合并时各单位帐面资金余额和固定资产多少不一,财务和财产管理上确实比较混乱。整个清理工作估计在本月底结束。

二、围绕稳定,服务大局,扎实开展重点村财务清理

村级财务是农民的财务。如果村级财务有问题,损害了群众利益,群众不答应,就会上访,既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又影响该地区经济发展,负面作用比较大。因此,抓重点村财务清理,就是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是在加快发展农村经济;就是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就是在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今年,我镇把重点村财务清理,作为排查案源的重要渠道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牛鼻子”,

紧抓不放。按照充分听取审计部门和农经管理部门的意见,并结合信访办和镇纪委平时掌握群众信访的情况,我镇决定将健康村作为今年财务清理的重点村。工作开展情况与对农技中心财务清理情况相似。目前,正在紧锣密鼓地清理之中。从清理工作情况看,该村高速公路建设拆迁、征地补偿这一块帐务比较混乱,核实的工作量较大,该村财务清理工作估计在12月中旬结束。

三、围绕纠风,依法维权,切实加强对全镇妇幼保健等工作的监督管理

今年,我镇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作为依法维护群众权益的重要举措,摆上突出位置。年初在多渠道收集信息并进行认真分析和筛选的基础上,本着“进得去,出得来;不晃虚枪、务求实效”的原则,决定对卫生院2001年以来妇幼保健保偿工作及今年对中小学生注射a c流脑疫苗情况开展执法监察。通过大量地内查外调工作,最终查实卫生院防保科在2001年至2004年期间,向新生儿收取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款3.xxxx多元(每名新生儿6xxxx,分别在出生后xxxx月、xxxx月、xxxx月和1xxxx月时注射,每针1xxxx);而实际情况是医院只对部分新生儿使用了该疫苗,对部分新生儿用常规百白破疫苗代替,从而截留2700xxxx元。由于防保科疫苗注射情况记载不清,考虑到向新生儿退款的难度大和社会负面影响大,不利于社会稳定,也不利于医院今后开展工作,因此,我镇纪委决定将医院向新生儿收取但尚未用于新生儿的2700xxxx元中无法再补用的2494xxxx的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款全部收缴财政。同时进行立案查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通过开展这项执法监察,敦促卫生院对在疫苗接种期内的新生儿继续使用无细胞百白破疫苗,并在今后自觉做到收什么费,就用什么疫苗和搞好相应服务;帮助卫生院建立和完善了相关制度。

四、围绕惠民,落实政策,兼顾督查其它相关工作

今年来,我镇在抓好县纪委部署的中心工作和镇自选特色项目的同时,还注重兼顾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等常规项目进行执法检查。一是对2004年度小麦直补款32341xxxx和2005年度水稻直补款125665xxxx的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对2004年以来全镇优抚等资金发放和今年农村低保与草危房改造对象户的确定情况进行检查,并将继续跟踪监管;三是对全镇10xxxx农村计划生育扶助奖励对象的确定情况进行检查,并将继续检查该资金兑现发放情况;四是对全镇动物防疫工作进行检查,从而保证了全镇防疫经费专款专用、动物防疫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

在抓好对相关工作开展执法检查的同时,我镇8月份还组织开展了基层评议站所活动,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及时反馈落实情况,努力提高各行各业服务意识,不断排查新的执法监察项目。

回顾今年来的执法监察工作,我镇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领导与工作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碍于情面的怕恼人思想,有该监察而没监察的常规项目,主要是社会公益事业和工程建设招投标方面;二是缺乏开拓创新的精神,满足于常规工作,等等。今后工作打算:

1、继续抓好农技中心和健康村财务清理。

2、帮助有关单位和村进一步完善和建立管理制度。

3、广泛调研,挖掘储备2006年执法监察项目。

推荐第6篇:县纪委案件检查工作总结(版)

县纪委 监察局2008年案件检查工作总结

2008年,新县纪委监察局案件检查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市纪委、市监察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突出查案重点,强化协调机制,加大督查力度,取得明显成效,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为新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2007年查处的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违反财经纪律一案被市纪委评为优质案件,办案人员受到了嘉奖。

一、查案工作基本情况

2008年,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案件48起,结案48起,处分违纪人员48人,其中党纪处分28人,政纪处分19人(双重处分1人),免予纪律处分2人;县纪委自办案件15起,县直纪委办案14起,乡镇纪委办案19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万元。

1、违纪性质:违反财经纪律类错误7起7人,贪污贿赂类错误3起3人,失职渎职类错误19起19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错误18起18人,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类错误1起1人。

2、党纪处分情况:给予党纪处分28人,其中警告12人,严重警告12人,留党察看4人。

3、政纪处分情况:给予政纪处分19人,其中警告11人,记过2人,记大过1人,开除留用察看5人。

4、受处分对象分类:乡科级干部5人,一般干部18人,其他人员25人。

查案工作呈现以下特点:⑴查办案件数量保持稳定并呈上升势头。全年共查办案件48起,比去年略有增长。⑵案件结构改善,案件质量上升。全年查处科级干部案件5起,贪污贿赂案件3起。⑶县直纪委办案有较大增长。今年县直纪委办案14起,与去年相比增长250%。查案工作符合“二十四”字要求,全年无申诉案件。

二、主要措施和作法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继续实行领导包片、包案,委局班子成员亲自抓,主动抓,责任到人。县纪委主要领导非常重视案件检查工作,经常听取案件查办情况汇报,分管领导深入查案一线,掌握案件查办全过程,和办案人员一起分析研究案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法,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困难。按照“稳定数量、提高质量、改善结构、规范程序”的总体要求,年初工作安排时给机关各室、乡镇纪委、县直纪委(纪检组)明确了查办案件目标任务。严格落实考核奖惩,年终综合考核时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2、突出查案重点,注重运用成果。县纪委结合新县实际,围绕干部作风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等环节,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突出查案重点,从严从快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今年3月,针对《东方今报》关于“新县警察穿警服公然赌博”的报道,县纪委及时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严肃处理了县公安局、工商局等单位相关人员的失职渎职行为,处分违纪人员6人,其中科级干部4人,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全县通报,引起很大反响,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对干部作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在突出查案重点的同时,县纪委也注重运用查办案件的成果,每起案件调查结束后,都组织办案人员进行回访,及时反馈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解答上访人提出的各种疑点和问题,形成认识上的一致,化解了矛盾,群众均比较满意,没有出现反复信访等情况。对查否的案件,在一定范围内说明情况,为被调查人“正名”,还被调查人一个清白,消除因调查给当事人造成的负面影响,以保护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对查案中发现涉案单位存在制度不健全、规定不落实等问题,为发案单位“堵漏”,把帮助发案单位健全制度、堵塞漏洞作为办案工作的延伸。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查处后公开曝光,通报全县,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3、加大督查力度,拓宽案源渠道。为了改变基层纪委“等靠”的被动局面,县纪委今年对基层纪委的查案工作加大了督查力度,每月定期检查指导,了解基层纪委的查案进度,分管副书记亲自带队督促检查案件查办工作,对办案空白乡镇和县直单位,与其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进行谈话,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县直纪委案件查办数量和质量明显上升。为挖掘案件线索,拓宽案源渠道,县纪委采取了多项措施:一是通过办案协作联席办公会议制度搜集案件线索。县纪委多次召开办案协作联席办公会议,定期督促成员单位及时移交案件线索并跟踪落实,全年办案协作联席办公会议成员单位共相互移交案件线索25起,查处15起15人。二是从执法监察、纠风、巡视等监督检查活动中搜集案件线索。如从全县“清财”工作中查找农村党员干部违反乡、村财务管理规定的案件线索13起,查处11起11人。三是通过干部作风建设督查搜集案件线索。县纪委继续加大干部作风建设督查力度并从中搜集违纪案件线索6起,查处5起5人。

4、强化协调机制,加大案管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案件管理工作的精神,成立了案件管理室,切实发挥在查办案件中的组织协调职能,明确了由县纪委书记负总责,分管案件的副书记、常委、检查室主任和办案人员分级负责的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办案协作联席办公会议成员单位的配合协作,充分发挥他们的办案手段,优势互补,确保查办案件的成效。通过审计部门的年度审计,发现了违反财经纪律和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案件线索和证据,为进一步查实案件奠定了重要基础。健全完善案件管理相关制度,先后制定了《案件管理工作办法》、《案源管理办法》、《机关办案工作程序》、《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11项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基层纪委和委局机关办案人员的办案行为。

三、存在问题和明年工作打算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案件的结构不尽合理,经济类案件数量和大案要案较少,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个别基层纪委对查案工作重视仍不够,主动办案意识不强,有案不查的现象仍然存在。

2009年,新县纪委监察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做好查办案件工作。一是把查办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方面的案件作为查案重点,查办大案要案。二是充分发挥县纪委监察局牵头领导作用,加强与办案协作联席办公会议成员单位的配合协作。三是加大对基层纪委办案的督查力度,使基层纪委办案工作在案件查办数量和质量上有明显提高。四是要进一步注重改善案件结构,提高案件质量,严格依纪依法办案。

推荐第7篇:区纪委监察局案件检查工作总结

区纪委监察局案件检查工作总结

区纪委监察局案件检查工作总结2007-12-07 23:15:48第1文秘网第1公文网区纪委监察局案件检查工作总结区纪委监察局案件检查工作总结(2)文章标题:区纪委监察局案件检查工作总结

找文章到第1文秘网更多原创-(http:// )区纪委监察局根据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从创新体制、机制入手,积极探索查办案件的新思路、新办法,在继续重点查办党员干部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件的同时,加大力度查办建设工程招投标等商业贿赂案件。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立案调查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9起,其中,经济类案件12起,其他类案件7起,共处理19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97万元。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

神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强化办案重点 新一届区委成立以来,提出了“×××××××××”的响亮口号,并将廉政建设列为全区今后五年的四项重点工作之一。区委×××书记多次强调,要以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为指导,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重点查办党员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严肃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严肃查办以各种手段侵吞国有资产的案件。特别要坚决查处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搞虚假招标投标的案件,违规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违规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参与矿产开发的案件,在企业重组改制中隐匿、私分、转移、贱卖国有资产的案件。进一步严肃查办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

工作,探索并形成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要认真研究违纪违法案件的新特点,依纪依法办案,注重查办案件的社会效果,不断提高办案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完善各项机制,落实办案责任

一是强化目标责任机制。年初,区纪委根据上年度查办案件情况,确定全年查办案件的总体目标,对案件检查室、信访室及镇街纪委、区直部门纪委(纪检组)查办案件的质量和数量分别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任务,明确了各部门各单位主管领导及办案人员的责任规定。二是严格考核奖惩机制。我们制定了年终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单位与个人相结合,考核与奖惩相结合的考评机制。为了保证考核结果能够得到有效运用,还制定了奖惩办法,将查办案件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完不成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取消评先树优资格,并制定了奖励办法。三是实行

培训轮岗机制。一方面,区纪委每年对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人员进行一次集中、系统地培训。另一方面,采取跟班学习方法,将镇街纪委办案人员抽调到检查室跟班学习,直接参与查办案件工作。四是完善反腐败联席会议制度。将区委组织部、人事局充实为领导小组成员,形成由区纪委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法院、检察院、公安、人事、审计、财政监督组成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各自在反腐败斗争中的工作情况,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实现了优势互补和法纪衔接及联合反腐的整体合力。五是完善案件办理责任机制。严格按照“二十四字”方针,注重案件质量的提高,工作中制定了“一到位,三保证,五落实”的办案制度。即,一到位:办案人员对案件性质、影响力认识到位;三保证:保证办案人员,保证办案经费,保证办案用车;五落实:责任落实,任务落实,组织落实,措施落实,时间落实。在强

化领导上,实行领导包片、包科室工作责任制。同时实行错案追究制,增强办案人员的责任心,确保案件高质量完成。

(三)强化案件线索,提升线索价值

我们在查办案件工作中,主动拓宽案件线索领域,不坐等群众举报,广辟案源,重视对各类案件线索的分析研究,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并在挖掘深层次的违纪违法问题上下功夫。一是注重从案件中捕捉新线索。对正在审查的案件进行分析,从留下的疑点和未查的线索入手,从中发现新问题。我们在查处常庄镇姬庄村书记殷某时,发现一张发票存有疑点,经过调查取证,查处了××实验中学原出纳姜某违反财经纪律,不按规定出具发票,做假账等问题。二是注重从单个线索中捕捉连带线索。打破思想上的框框,除查被举报人的问题外,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办案人员的人性化关怀,感动被举报人检举其他违法违纪的人员,深入挖掘隐藏其后有

审查价值的违法违纪线索,扩大办案成果。在查处××区潘庄灌区管理处原主任刘某时,由于调查人员对其动情晓理,刘某除了交代了自己违纪情况外,还检举了本单位副职的违纪事实,从而查处了又一个违纪人员。三是注重从联席成员单位中捕捉有价值线索。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各自在反腐败斗争中的工作情况,交流信息分析查办案件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讲究办案策略,提高办案效果

一是在“稳”、“准”、“抓”上下功夫。

区纪委监察局案件检查工作总结

推荐第8篇: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工作总结

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工作总结 2006年初以来,我室在县纪委监察局的领导下,在市纪委监察局审理室的指导下,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的精神,按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案件工作中始终坚持查审分离,相互监督制约,杜绝以查代审,以会代审,审查不分。现对照《2006年主要工作及考核目标责任书》,将一年以来的工作情况作如如下小结

一、认真做好案件审理工作

2006年元月至今,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各类违法违纪案件80件,按性质分:贪污贿赂类案件25件,违反廉洁自律类案件2件,违反财经纪律类3件,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类2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44件,失职、渎职类3件,其他类1件。按职级分:涉及乡科级以上党员干部11人,股级党员干部7人,一般党员干部63人。审结案件80件,审结率100。受处分党员干部81人,其中党纪处分69人:党内警告6人,党内严重警告30人,留党察看14人,开除党籍18人,免予党纪处分1人。政纪处分13人:行政警告2人,行政记过3人,行政降级1人,行政撤职3人,开除公职2人,免予政纪处分2人。

1、认真做好自办案件的审理工作,及时结案。对移送审理的自办案件,严把“入口关”,事实不清、手续不完备、证据不充分、案卷不规范的均不受理,对确定受理的,要求承办案件人员认真填写案件移送审理表,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移送审理。移送审理的案件,我室严格按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规定及时进行审理,坚持集体审理制,指定专人审理,并及时办理各种报批手续,经纪委常委会议或监察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及时办理行文、宣布等结案手续。2006年,审结自办案件共48件。

2、认真做好申诉案件的审理工作,及时结案。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委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和《监察机关处理不服行政处分申诉的办法》的规定,受理党员干部对党政纪处分不服的申诉案件,对申诉案件的复查、复议、复审、复核,坚持首诉必办的原则,坚持全错全纠、部分错部分纠、不错不纠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处理。2005年元月至今,受理申诉案件1件,因该案移送司法机关,法院判决后,申诉人正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现待法院终审判决后再行结案。

3、对乡(镇)纪委查办的案件,严格按市纪办发[2002]号《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推行“县(区)乡(镇)两级审理结案制度”的通知》的规定执行“两审”结案,

乡(镇)纪委查办的案件,经承办案件的乡(镇)纪委审理小组一审后,再报我室二审,最后提交县纪委常委会或局长办公会审定后方可结案。2006年,审结二审案件31件。

二、查办案件。

2006年元,我室完成领导交办查办的案件共18件。

三、信息工作。

2006年元月至今,我室报送信息1条。

四、工作反馈。

2006年元月至今,我室按规定每月将工作情况反馈一次。

五、交办的其他工作。

1、及时办理市纪委监察局、县委、县政府及委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2、积极学习计算机知识,我室二人均参加了中级计算机知识培训,基本学会打字复印等基础性工作。

六、存在的不足

1、未开展案件公开审理工作。

2、由于人少事多,加之外出工作时间少,无信息来源,因此仅报送信息1条。

七、今后的打算

1、积极探索案件公开审理工作模式,争取在明年在我县对特殊案件逐步实行案件公开审理。

2、利用工作优势,加强负面信息的报道。

推荐第9篇:区纪委监察局案件检查工作总结

文章标题:区纪委监察局案件检查工作总结

找文章到xiexiebang.com更多原创-(http://www.daodoc.com/)区纪委监察局根据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从创新体制、机制入手,积极探索查办案件的新思路、新办法

,在继续重点查办党员干部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件的同时,加大力度查办建设工程招投标等商业贿赂案件。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立案调查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9起,其中,经济类案件12起,其他类案件7起,共处理19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97万元。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强化办案重点

新一届区委成立以来,提出了“×××××××××”的响亮口号,并将廉政建设列为全区今后五年的四项重点工作之一。区委×××书记多次强调,要以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为指导,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重点查办党员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严肃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严肃查办以各种手段侵吞国有资产的案件。特别要坚决查处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搞虚假招标投标的案件,违规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违规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参与矿产开发的案件,在企业重组改制中隐匿、私分、转移、贱卖国有资产的案件。进一步严肃查办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探索并形成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要认真研究违纪违法案件的新特点,依纪依法办案,注重查办案件的社会效果,不断提高办案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完善各项机制,落实办案责任一是强化目标责任机制。年初,区纪委根据上年度查办案件情况,确定全年查办案件的总体目标,对案件检查室、信访室及镇街纪委、区直部门纪委(纪检组)查办案件的质量和数量分别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任务,明确了各部门各单位主管领导及办案人员的责任规定。二是严格考核奖惩机制。我们制定了年终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单位与个人相结合,考核与奖惩相结合的考评机制。为了保证考核结果能够得到有效运用,还制定了奖惩办法,将查办案件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完不成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取消评先树优资格,并制定了奖励办法。三是实行培训轮岗机制。一方面,区纪委每年对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人员进行一次集中、系统地培训。另一方面,采取跟班学习方法,将镇街纪委办案人员抽调到检查室跟班学习,直接参与查办案件工作。四是完善反腐败联席会议制度。将区委组织部、人事局充实为领导小组成员,形成由区纪委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法院、检察院、公安、人事、审计、财政监督组成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各自在反腐败斗争中的工作情况,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实现了优势互补和法纪衔接及联合反腐的整体合力。五是完善案件办理责任机制。严格按照“二十四字”方针,注重案件质量的提高,工作中制定了“一到位,三保证,五落实”的办案制度。即,一到位:办案人员对案件性质、影响力认识到位;三保证:保证办案人员,保证办案经费,保证办案用车;五落实:责任落实,任务落实,组织落实,措施落实,时间落实。在强化领导上,实行领导包片、包科室工作责任制。同时实行错案追究制,增强办案人员的责任心,确保案件高质量完成。

(三)强化案件线索,提升线索价值我们在查办案件工作中,主动拓宽案件线索领域,不坐等群众举报,广辟案源,重视对各类案件线索的分析研究,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并在挖掘深层次的违纪违法问题上下功夫。一是注重从案件中捕捉新线索。对正在审查的案件进行分析,从留下的疑点和未查的线索入手,从中发现新问题。我们在查处常庄镇姬庄村书记殷某时,发现一张发票存有疑点,经过调查取证,查处了××实验中学原出纳姜某违反财经纪律,不按规定出具发票,做假账等问题。二是注重从单个线索中捕捉连带线索。打破思想上的框框,除查被举报人的问题外,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办案人员的人性化关怀,感动被举报人检举其他违法违纪的人员,深入挖掘隐藏其后有审查价值的违法违纪线索,扩大办案成果。在查处××区潘庄灌区管理处原主任刘某时,由于调查人员对其动情晓理,刘某除了交代了自己违纪情况外,还检举了本单位副职的违纪事实,从而查处了又一个违纪人员。三是注重从联席成员单位中捕捉有价值线索。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各自在反腐败斗争中的工作情况,交流信息分析查办案件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讲究办案策略,提高办案效果一是在“稳”、“准”、“抓”上下功夫。

推荐第10篇:纪委案件审理31

关于同志违纪案的审理报告

2011年5月22日,根据县纪委和镇领导安排,由县纪委信访室主任、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纪委委员 3人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镇计生办转办 的违纪问题进行了调查。2011年9月1日,我镇审理小组受理了调查组移送的 违纪案,现将审理情况报告如下:

,男,汉族,1972年11月19日出生, 县 镇 村人,初中文化,年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一、主要事实

、夫妇在已合法生育了两胎女孩的情况下,又采取先离婚后复婚的方法在2008年8月28日生育了第三胎男孩,造成计划外生育,严重违反了党纪。

以上事实的认定,审理小组与调查组基本一致,、夫妇均予承认,且有计生办信息卡复印件、计生罚款单复印件证实。

一、定性及处理意见

调查组认为: 同志身为共产党员,采取先离婚后复婚的办法超计划生育三胎男孩是错误的,其行为违反了《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案发后,本人写出了检查,承认了错误。为严肃党纪,教育本人,依据《中共山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共产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党纪处分的若干规定》第6条之

规定,建议给予 同志留党察看处分。

党支部的意见与调查组一致,给予 留党察看处分。 经审理,审理小组认为: 同志身为共产党员,采取先离婚后复婚的方法违法生育三胎男孩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依据《中共山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共产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党纪处分的若干规定》第6条之规定,建议给予 同志留党察看处分。需报县纪委批准。

以上意见,提请党委会议审定。

闫楼镇审理小组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纪委委员

2011年9月2日

第11篇:纪委案件剖析材料

纪委案件剖析材料

案件剖析报告是纪检监察机关对调查终结的典型案件,剖析发案原因,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协助发案单位总结经验教训的综合性材料。

一、制作依据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指出,重视和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调查结束后,调查组要总结工作,并应协助发案单位党组织总结经验教训。

《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纪委陕西省监察厅关于实施查办案件“一案双报告”的暂行办法》规定,“一案双报告”是指在案件调查结束后,案件调查组要形成案件调查报告、案件总结剖析报告。案件总结剖析报告侧重以下内容:

1、被处分人违反党纪政纪情况,所犯错误的性质、危害及后果;

2、被处分人所犯错误的主要原因,包括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

3、发案单位在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4、发案单位从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应进行整改的建议。案件总结剖析报告由案件调查组与发案单位共同研究起草,经案件承办室同意后,报分管常委和主管副书记批准,案件承办室送达发案单位。

二、例文评析

关于汪×× 贪污受贿案的剖析报告最近,县纪委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单位负责人汪×× 的贪污、受贿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县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汪×× 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县委组织部已免去了汪×× 担任的×× 单位负责人职务。

汪××,男,汉族,……

(一)主要违纪事实

……

(二)发案原因分析

汪×× 贪污受贿案是近年来全县×× 系统发生的一起严重违纪案件,社会影响恶劣,教训十分深刻。此案的发生暴露出×× 系统在抓干部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思想政治工作放松,廉政教育抓得不紧。局党委班子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重视不够,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自觉性不高,廉洁自律意识淡漠,有的干部甚至见利忘义,把组织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二是监管机制不够完善,项目管理比较混乱。从汪×× 贪污受贿案不难看出,该单位对下达村上实施的项目,监督检查不够到位,技术人员变动频繁,缺乏监督管理的有效机制。特别在项目资金管理上,没有实行严格的报账制,不是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而是由个别人说了算,项目资金使用随意性较大,为个别人套取项目资金、以权谋私创造了条件。……

三是结成利益共同体,项目实施单位和监管单位互惠互利。在项目工程实施期间,除有关人员贪污受贿外,项目实施单位多次将套取的项目资金转到账外,用于支付招待费和其他难

-28

以处理的支出,许多支出没有规范的票据,胡支乱花现象十分严重,客观上导致了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

(三)整改措施

第一,以案为鉴,深入开展警示教育。……

第二,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第三,推行事务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第四,加强监督,建立权力制衡机制。……

例文案件剖析报告的主体由主要违纪事实、发案原因分析、整改建议三部分构成。

第一部分,叙述被调查人的违纪事实。通常采取两种方法,即先总后分和先分后总。先总后分,就是先扼要综述被调查人的错误及性质,再具体介绍被调查人所犯错误的具体事实;先分后总就是先介绍具体错误事实,然后归纳出错误性质。不论采取哪种方法写作,都不能泄露调查过程、检举人、证明人等内容。(自查报告 www.daodoc.com)总之,对这部分内容详略的把握,可以比错误事实材料简练,大体相当于处分决定叙述错误事实时的详略程度。

第二部分,剖析案件发生的主客观原因。这部分内容是案件剖析报告的核心内容,应着重围绕案件造成的严重危害、发案单位在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案件发生的主客观原因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具体叙述时,这三方面内容又不宜截然分开,特别是发案单位存在的问题和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结合起来去写,使之浑然一体,结构形式更加紧凑。

第三部分,向发案单位提出整改建议。一般不外乎加强教育、健全制度、深化监督、完善管理等几个方面,但在写作过程中应避免平铺直叙,千人一面。要对案件发生的各种原因进行分析、比较,从中抓住问题症结,研究制定解决对策,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要把关键性的建议放在重要位置着力去写,以凸现其重要地位,防止被其他问题淹没或冲淡。

三、应注意的问题

1、撰写案件剖析报告不是所有案件的必经程序,它是针对初发性案件、普遍性案件、屡发性案件、大案要案等典型案件而言的,是为了巩固和扩大典型案件的查处效果所做的基础性工作。因此,撰写案件剖析报告要讲求质量,追求实效,避免流于形式。

2、开展案件剖析工作,大体上应当从以下几方面考虑:一要坚持以查促教,推动廉政教育。注意选择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剖析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的主客观原因,以案说纪,以案释法,用处边事教育身边人,促

第12篇:纪委案件检查工作情况汇报

纪委案件检查工作情况汇报

,**县纪委坚持“抓重点、破难点、创亮点”的工作思路,锐意创新,大力提高办案协调能力,增强办案手段,着力打造乡镇办案品牌,扎实推进案件检查工作上新台阶。

一是创新办案工作举措。从7月开始,在每月的15日前向县公安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分别发放《**县公安机关查办涉及党员、监察对象人员情

况统计表》和《**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查处涉及党员、监察对象人员情况统计表》,主动收集公安机关和计生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的案件线索,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办案效率。二是建立案件线索集中排查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审计、财政、法制、组织等部门的横向联系,整合监督资源,积极收集和移送案件线索,从共享信息中拓宽案源渠道和办案思路,提升办案合力和提高案件突破水平。1至10月,县纪委共排查收集到案源线索36条36人,为2010年的案件检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加强对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组织协调,充分挖掘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潜力,最大限度地发挥乡镇纪委办案的整体效能。凡乡镇纪委遇有重大案件或比较棘手的案件,由县纪委统一组织办案力量查处,充分发挥乡镇纪委办案的整体效能。县纪委还通过召开由乡镇(来源:公务员在线 http://www.daodoc.com)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参加的乡镇办案工作协调会,帮助乡镇纪委克服在查处案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阻力,全方位支持乡镇纪委的办案工作,同时还积极为乡镇纪委提供案件线索,交办查处案件任务。对重要信访案件的核查报结、重大案件调查方案的确定、疑难案件突破口的选择以及查结案件的定性处理,都由县纪委有关业务科室与乡镇纪委会商,从而大大促进乡镇纪委的办案工作。今年以来,该县查处的案件中,乡镇纪委占47%。四是增强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主动性,实行了乡镇纪委办案工作领导责任制,明确乡镇党委书记是镇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是查处违纪案件的第一责任人。县委对乡镇党委工作年度考核也明确了查处违纪案件的内容,实行有案不查追究制。在今年12月11日的县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从2010年1月起实行镇纪委案件检查工作季度汇报制,从而大大增强了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压力和动力,促使乡镇纪委积极找案源、主动查案件。五是以“两抓”确保实现连续10年镇级纪委100%有自办案件。抓案源,为实现连续10年镇级纪委100%有自办案件的目标,县纪委早于今年下半年要求全县各镇纪委开展案源线索排查与收集,为2010年查办案件工作赢得主动;抓立案,今年12月11日,及时召开县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钟建锐亲自部署2010年镇级纪委自办案件工作。会议确定2010年1月10日前,根据掌握线索,镇级纪委必须立案件10宗10人,其中镇安镇、前锋镇各新立案件2宗2人;其余6个镇各新立案件1宗1人。

第13篇:某市纪委市监察局案件查处工作总结

中共某市纪委某市监察局

2011年案件查处工作总结

2011年,某市纪检监察案件查处工作在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作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和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坚决查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加大对违纪违法人员及其亲属非法所得的追缴力度。现将2011年案件查处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1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收集违纪违法线索198件,初核 件,初核率为 %。通过初核,转立案查处的违纪案件 件,立案率达 %。所立案件中,市纪委自办立案案件 件,区县纪委立案案件 件,司法机关移送处理案件 件,所立案件中:要案 件,大案 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 件。结案 件,结案率为 %。所结案件中:处分县处级人,乡科级领导 人,主任科员12人。

所立案件中:贪污、贿赂类案件 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案件 件,失职、渎职类案件 件,违反财经纪律类案件 件,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案件 件,侵犯党员、公民权利类案件 件。

通过案件查处,挽回经济损失137万元,市纪委监察局直接追缴违纪款118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坚决查处重点部门和重要岗位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2011年,我市纪委监察局继续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对收集的违纪违法线索进行认真排查,首先对群众关注的重点部门和重要岗位的党员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线索进行初核,经初核发现问题立即予以立案查处。今年,我市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件,大案 件,要案10件 立案后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案件 件。所立案件中,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类案件3件,贪污、贿赂类案件7件,失职、渎职类案件10件,违反财经纪律类案件2件,有效地惩治了党员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如:今年上半年,市纪委监察局对群众关注的市某医院的有关问题迅速进行了调查,经查证该院党委某某利用职务之便贪污34万元的事实,市纪委监察局立案后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2011年11月,市纪委监察局经过线索排查,争取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的支持,成功查证了重要岗位的市交通局局长何勇违纪违法的事实,追缴违纪违法款55万余元,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建立健全案件查处协作机制,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2011年,我市在违纪违法案件查处上继续坚持和完善执纪执法机关移送线索和协作配合制度,充分发挥了查处违纪违法成员单位查处案件的资源、信息共享的作用,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2011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7件,移送非党员非监察对象给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 件;司法机关移送市纪委给予纪律处分的案件 件;市纪委与市检察院联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件,市纪委与市公安局联合查处违纪案件 件,充分发挥了查办案件整合资源、协调配合的重要作用。

(三)不断改进办案方法,严格依纪依法办案

2011年,我市纪委监察局认真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的精神,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市纪委监察局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建立了案件承办人责任制,严肃办案工作纪律,严格依纪依法按调查程序办案,切实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2011年11月,市纪委对市级某干部严重违纪问题采取两规措施时,严格按照两规的审批程序,严格执行两规风险评价办法,做到在突破某某的严重违纪的同时,文明办案、安全办案。一年来,我市纪委无错案、假案、冤案,也无办案人员违规违纪的情况。

(四)不断完善案件惩防并举预警机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今年,市纪委监察局在案件查处中继续完善惩防并举机制,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后,认真落实重大案件查办工作“五个一”制度,坚持了重大案件地区和部门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2011年上半年,我市对市某院党委某某严重违纪的问题立案并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后,市纪委在全市卫生系统中就熊业案进行了通报和警示教育,在市卫生局专题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对市某院院长的违纪问题进行了分析,要求市卫生局对医院的问题完善相应的制度。随后,市卫生局组织全市各医院院长封闭三天专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力争从源头上治理腐败。

(五)健全案件督办工作制度,加强案件查办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

2011年,市纪委监察局继续健全案件督办工作制度,加强查案

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市纪委监察局在线索排查时发现可由下级纪委调查的线索,以督办函的形式交由下级纪委进行调查并限时回复调查情况。另外,市纪委班子成员每人联系一部分区县纪委和机关纪委(纪检组),结合案件督办工作,经常性地对其所联系单位的查案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今年,各区县纪委查案工作稳步推进,未发现有案不查、压案不查、查案延期的情况。

(六)注重办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全市查案工作的整体水平2011年3月,针对基层纪委人员变动较多的情况,市纪委召开了由区县纪委和机关纪(工)委、纪检组参加的案件检查业务培训会,对案件调查的业务知识进行了讲解和指导,对案件质量的有关要求作出了提醒。另外,市纪委监察局还以以案代训的方式对基层纪委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指导。今年,市纪委纪检监察室派人指导 某某县纪委、市公安局纪委等查办违纪案件10件。通过市纪委监察局的业务指导,提高了全市查案队伍的整体水平,今年基层纪委查办的50件违纪案件均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三、存在的问题

今年,我市纪委案件查处总体成效显著,大要案件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案件较往年有所增加,追缴违纪款较往年大幅度上升,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委局机关查案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查案力量相对薄弱。由于纪检监察室只有9个人,独立办理大要案件的能力不强,加之上级纪委抽调的时间较多,查案力量相对薄弱,未能及时完成年初计划的一些线索的摸排,对基层纪委查案工作的指导和调研也不够。

(二)查处经济类违纪案件占所立案件的比例相对较小。今年虽然追缴的违纪款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但是,贪污、贿赂类案件只有17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案件43件,失职、渎职类案件15件,查处的经济类案件相对较少。

(三)区县纪委查案力度不够,查案力量薄弱。今年,区县纪委的案件仍然以查办基层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案件为主,其他案件线索发现较少。同时,查案力度不够,主要表现在:一是不能发现经济类违纪线索;二是发现经济线索经初核不能立案:三是部分区县反映发现违纪线索相对较难,2011年基层的查案工作可能存在下滑趋势。

四、2012年工作打算

2012年,我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工作将在市纪委监察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0—2012年工作规划》的要求,结合中共中央纪委关于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长效机制,继续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

(一)抓业务学习,提高办案队伍素质

一是办案人员要加强查案业务学习,力争做到政治素质增强、业务水平提高,同时做到依纪依法办案、文明办案、安全办案。二是继续加强对基层办案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增强办案意识,不断提高全市案件查处工作整体水平。

(二)围绕中心工作,加大惩治腐败力度

根据中共中央纪委关于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要求,

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利用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坚决查处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工程、土地市场、房地产市场中的权钱交易案件。严肃查处招投标、政府采购中的违规违纪案件,执法部门与中介机构串通相互获取利益的案件,弄虚作假套取项目资金、私设小金库的案件,在资产处置中违反有关规定致使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非义务教育学校乱收费的案件,医疗定点单位弄虚作假套取新农合资金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行政效能、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失职渎职案件,站、所负责人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案件。继续加大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点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学生教辅资料购销、商业保险等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

(三)继续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整合办案力量

一是健全案件查处片区制度,做好各片区查案队伍的培训和业务指导。二是继续组织协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协作配合,发挥各成员单位的优势,做到资源共享,确保违纪违法单位和人员及时得到查处。

(四)注重源头治理,开展典型教育

积极推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针对查办的重大典型案件,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找出问题的根源,及时完善“五个一”的制度,以查促教,以查促纠,以查促改,达到查处一案,治理一线,教育一片的效果。

第14篇:县纪委案件审理室上半年工作总结

半年来,我室在县纪委、县监察局的领导和、州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室的直接指导下,认真贯彻中纪委六次、省纪委六次、州纪委七次全会,和全国全省案件审理申诉复审复查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加强对《党纪处分条例》和《监察法》以及案件审理业务知识的学习,严格按照案件审理“二十四字”方针审理各类违纪案件。加强对处分决定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被处分人员的回访工作。使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拟定工作计划,明确任务目标。根据省州全会精神和州纪委审理室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本室实际拟定全年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努力方向,落实工作措施,为全面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奠定基础。

二、加强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按照中纪委副书记刘峰岩同志在中纪委案件审理工作会上的《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党纪处分条例)的几点意见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提出来的:“学习、领会好《条例》非常重要,只有学习领会好,才能贯彻落实好一一”的重要批示的要求,加强对《条例》的学习。一是把学习《条例》与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1号文件结合起来,与全国全省案件申诉复审复查座谈会的精神结合起来进行学习,进一步熟悉条例,掌握政策,便于工作。二是积极参加委局机关组织的学习和采取自学的方式加强学习,强化理解,便于应用;三是比照原来的《党纪处分试行条例》,对原《条例》没有涉及到的章节和内容,逐条逐句地学,加深印象,方便操作。四是认真学习党的章程,按照规定的各级纪委的“三项任务”,“五项经常性工作”进一步理顺和规范本室工作。同时,按照县委的要求积极参加委局机关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必读篇目、原篇,按照要求完成各阶段工作,达到提高自我,促进工作的目的。

三、案件审理业务开展情况。1一5月份,全县移送审理的案件8件,已审结下文的6件,下文处分的7人;审结率为75%。在审理的6件案件中,党纪4件,政纪2件,受到党纪处分的4人,其中开除党籍贯2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受政纪处分的3人,其中行政记过处分的1人,行政大过的1人,行政警告的1人。受处分的7人中,有农民党员2人;一般党员干部2人;移送司法机关判刑的1人(贪污公款40968.82元,受贿5000元,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三年)。

按性质分,经济违纪案2件,工作失职案2件,违犯公安机关的“五条禁令”酒后准备驾驶案1件,违反计划生育案1件。

四、按时上报各种材料。上半年以来,按照省、州纪委案件审理室的安排要求,认真做各种上报材料的收集、统计、撰写,并按时上报。同时,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调研课题,上报调研文章两篇。即《超前考虑案件申诉因素,把案件申诉处理在案件检查和案件审理环节》《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的做法和体会》,还结合工作需要编写《1至3月份工作情况通报》。

五、把好案件质量关,做好案件审理及案件协审工作。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二十四字”方针进行审理把关各个环节,注重案件质量。原创文秘材料,尽在文秘知音网络.com网。今年以来,在搞好本委局移送案件审理的同时,积极协助乡镇纪委、县直纪检部门审理案件2件。通过协审,达到增强基层案审人员业务能力,提高案件质量。

六、用以会代训的形式,培训乡镇纪委及部门纪检监察案审人员共37人。使案审人员业务能力得到增强。同时组织参会人员共同探讨案审业务知识,在集中讨论中,不少同志提出了工作中涉及到的一些不良现象,如何界定的问题,如(1)赌博,是按场合划分,还是按赌资来划分,是公安都抓到了算数,还是只要是比输赢都算赌博(都可定性处理);(2)包养情妇和社会道德败坏问题如何界定;(3)目前在经济领域中出现的怪现象,如何从源头上来治理等问题。通过共同探讨,对今后的案件审理工作,有一定指导和帮助。同时,使案审人员在实际工作遇到的问题得到解决。

七、按照要求做好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和宣布处分决定工作。1一5月属委局宣布处分决定的2件,已全都进行宣布。同时,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没有发现不执行处分决定的情况。

八、分级回访前一年受处分人员8人,占前一年处分人数的72%。通过回访,利用回访反馈的信息,总结经验,对审理的案件进行评价,对今后加强和改进回访教育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下步工作计划

一、认真学习《党纪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常用法规汇编》等党纪法规知识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努力提高案件审理工作效率,通过主观努力,尽量缩短案审时间。同时保证案件审理质量,把可能出现申诉因素处理在下处分决定之前,力戒申诉案件出现。

三、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案件申诉复审复查座谈会议精神、全州案件审理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兄弟县市的好经验好做法,按照省、州案件审理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规范自已的工作,力争使我县案件审理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XX县纪委审理室

2006年6月7日

第15篇:纪委查办案件几点体会

纪委查办案件几点体会

近几年以来,我县纪委根据中纪委“要集中力量办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精神,把查办案件工作重点放在“三机关一部门”上,放在性质严重、影响恶劣、顶风违纪的案件上。2000年以来,本委机关查办案件72件,其中大要案55件,占自办件总量76.4%,严肃查处在工作中利用职权,以权谋私进行贪污受贿以及生活腐化堕落的乡科级党员干部,真正起到“查处一案,警戒一片”的作用。在

查办大要案方面有如下几点体会:

一、精心筛选案件线索,拓宽案源渠道

从近几年被查处的违纪违法大要案来看,腐败分子作案手段趋于隐蔽化,作案人员呈团伙化,作案领域呈现多元化等特点。由于群众不了解内幕,反映的案件线索不明或只例举一二类现象和一些传闻,无法反映真实的违纪违法事实,其导致的结果往往是二个极端:要么是以打击报复为目的,反映问题捕风捉影,要么就是一个隐蔽很深、案情重大的复杂案件。为明辨是非,分清真伪,变被动为主动,严惩腐败分子,我们采取了三项措施。

1、认真筛选案件线索,提高成案率。筛选线索不是关起门,把群众反映问题凭想象分成有价值与无价值的两部分,而是把分析选择案件线索与初核结合起来。首先对群众反映不详的问题,结合被反映单位的经济运行情况、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制度存在的缺陷等方面的情况,认真分析,梳理线索,根据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制定多个目标进行初核,发现违纪事实,立即集中力量深入调查。这种方法使筛选线索和初核工作省时省力,效果好,成案率高。今年5月查处藤田镇供销社党支部书记黄某非法转让国有土地和设“帐外帐”一案的案情线索,就是从群众反映的一个传闻中梳理出来的,后此案收缴违纪款15万元,对黄某予以“双撤”处分。

2、精心组织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和纠风治乱工作,主动寻找案件线索。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和纠风治乱工作,纪委机关可以广泛接触不同行业、部门及各种经济领域,是主动出击寻找案件线索的有效手段。在专项执法监察和纠风治乱工作中,我们根据相关规定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在检查时,深入实际调查,尤其对以前涉足不多的的经济业务予以充分关注,随检查情况随时修改预定方案,确定新的调查重点,发现案件线索,“于无声处听惊雷”查出大要案。我们在“以工代赈”专项资金执法监察检查时,发现了县计委收取基层施工单位项目前期费,在帐外乱开支和县计委原主任肖某贪污受贿的案件线索;在减轻农民负担专项纠风工作中,发现某乡党委政府私设站卡进行乱收费8万余元的案件线索。

3、延伸调查,发现新的案情线索。在案件调查时,我们突破“就事论事”传统调查模式,力求在二个方面取得进展,一方面发动群众反映与被调查对象有关的其他问题,获取更多的案情线索,便于将被查对象的其他重大的违纪违法问题一并查清查实。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查案机会发现其他案件线索。在查处县计委原主任肖某贪污受贿案时,由于发动群众陆续收到反映肖收受索取贿赂的问题6起之多,同时带出多起案件线索。

二、建立联合办案机制,形成强大的办案合力

一般案件由2人组成的调查组就可以查清问题,但案情复杂,问题复杂的案件,举一家之力颇显力薄。因此,建立有效的联合协调办案机制,形成一股强大的办案合力,是查处重大复杂案件的前提条件。

1、建立纪委与司法机关协同办案机制,形成强大办案合力。我们在联合司法机关协同办案时,由纪委统一领导,统一谋划,具体组织协调突破各个案件环节,将执纪执法机关的办案骨干相对集中使用,最大限度利用办案力量,增强互补功能和突破能力。在查处原县建设局局长曾某一案时,纪委、检察院组成三个调查组,由纪委协调三组齐头并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天时间内突破了曾受贿1.3万元的违法犯罪事实。查办原计委主任肖某一案,是纪委协调办案的经典之作。第一步,将肖某及计委出纳谢某同时实施“两规”,以防止主要当事人互相串供。第二步对肖某的情妇陈某和涉案单位主要负责人吴某及会计周某进行刑事拘留,在强大办

案合力下,整个案件势如破竹,一举将肖某受贿索贿3.2万元以及生活腐化堕落长期包养情妇的违纪违法事实查清。

2、构建了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协调办案新运行机制。把纪检监察系统的办案力量作为一个整体系统组织协调,达到“一加一大于二”的扩张效应。从近3年来的大要案查办过程来看,我们曾从县直单位、乡镇纪委抽调精干的办案人员40多人次,适时补充了办案力量,突破纪委机关独家办案的传统模式,形成大要案由纪委系统组织协调参与模式。

三、讲究办案策略,灵活运用多种手段突破案件。

突破案件,要善于讲究策略,抓住时机,因案施策。成功查办一个案件,首先在于成功寻找一个最有利的案件突破口,然后将其一举突破。我们常用的案件突破方法有三种。

1、适时运用“两规”、“两指”突破案件。在大多数重大复杂的案件中,“两规”“两指”是变被动为主动的有效手段。在实际办案中,经调查掌握了有关足够的证据并确定调查对象的行为确实构成违纪违法后,立刻履行实行“两规”、“两指”办案的批准程序,以免贻误战机。在运用“两规”、“两指”时,我们注意三个方面。一是,选准突破口,从最薄弱的环节入手,从多个证人能证实的问题入手,从能够掌握的书证和物证入手,争取在很短的时间内撕开被调查对象心理防线的缺口,步步紧逼,促使其交待问题。二是,讲究方法,运用策略,在突破大要案中,坚持因案施策,全面出击,分化瓦解,有时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有时迂回侧击,敲山震虎。三是,运用政策强化政治攻势,做到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促使被调查对象如实供述或主动交待。

2、“顺藤摸瓜”,利用少数有效证据,抓住机遇,突破案件。查办案件要求巧,以“四两”之力,拔“千斤”之案。要谨慎利用好白条、非正规收据这类不可多得的有效证据,顺藤摸瓜调查领款经手人所掌握的有关违纪问题,抓住机遇,将案件突破。2002年我们在查处某执法单位截留罚没收入3.7万元一案时,我们当时掌握的唯一证据是该单位报帐员刘某在当地供销社领取2千元现金的白条,当该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外出开会时,我们突然袭击,将报帐员刘某现金帐本和收支凭证进行清查,查出该单位截留罚没收入3.6万余元违纪事实。

3、“以迂为直”,从外围包抄,突破案件。有些案件正面进攻不会取得进展,必须“以迂为直”,从外围 进行艰难的取证工作。这类案件,调查人员首先必须对被调查单位以及被调查对象进行认真分析,确定违纪范围可能发生的一个或几个领域,缩小调查范围,将主要精力放置于几个重点的目标上。分析了解越透彻,目标越明确,调查目标越少,针对性越强,突破案件成功率越高。我们在调查某森林派出所孙某组织私分公款一案时,调查人员分析,2000年公安等执法机关查处非法贩运粮食案件力度大,而且涉案金额也较大,为此锁定二个调查目标,一是对派出所所在地粮管所购销粮食的帐据进行清查,查找该所领取现金的条子,二是对该所

参与协办县粮食局巡查大队有关案件情况进行调查。事实证明,这二个调查目标的确定很成功,后从当地粮管所和县粮食巡查大队二个单位查帐发现该所干警罗某共领取罚没收入款1.85万元未入帐且集体私分的违纪事实。

四、优化办案质量,注重取证工作。

案件定性依据是有关违纪违法的证据,讲究优质结案,就是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我们的取证原则是坚持实事求是,对案件中关键违纪问题,力争收取到物证、书证等有效证据,使被查出的每一个错误事实,均具有有效证据来支持,把每一个大要案办成铁案。在实际调查取证工作,我们注重三个方面。一是调查取证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群众明察暗访,注意听取群众反映,广泛收集证据。二是找准关键知情人,在案件调查展开后,调查人员尽可能隐蔽,迅速地与关键知情人员联系,争取他们的配合,最大限度地获取当事人的违纪实证材料。三是力争形成“证据链”,调查人员通过解剖疑点,收集相关问题的证据,获取充分适当的旁证材料,找出带关联问题的线索,使之点点相连,环环相扣,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证据链,即使被调查人员抵赖,不认帐,也可以根据手中掌握的大量线索和实证材料定案,或以此促使其交待实情。

第16篇:某县纪委案件情况分析

中共xx县纪委xx县监察局

xxx年查办案件情况分析

一、基本情况

xxx年,桃江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xx件,涉及乡科级干部xx人,结案xx件。给予党纪处分xx人,其中党内警告xx人,党内严重警告xx人,留党察看xx人,开除党籍xx人;给予政纪处分xx人,其中开除公职xx人,行政警告xx人,行政记过xx人;免予处分xx人。

二、主要特点

(一)基层办案力度加大。今年乡镇、县直纪委(纪工委)共办案xx件,占立案总数的xx%,xx个乡镇纪委全部消灭办案空白。

(二)计划生育类案件比较突出。今年所立案件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的案件有xx件,占立案总数的xx%,其中计划生育类案件有xx件,占立案总数的xx%。

(三)失职、渎职案件占较大比重。今年所立案件中,失职、渎职案件有xx件,占立案总数的xx%。

(四)贪污贿赂案件查办力度加大。今年共查办该类案件xx件,占总立案数的xx%,其中涉及乡科级以上干部

达xx人。

三、原因分析

(一)深化了对案件查办工作的认识。把案件查办工作作为了纪检监察机关的第一要务来抓,做到了在业务工作的开展中办案,在办案中促进业务工作的开展,使办案工作有机地贯穿于业务工作的始终。

(二)加强了对基层办案的督促指导。举办了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着重提高基层纪委(纪工委)的办案水平。建立了县纪委监察局领导和机关室联系乡镇和县直纪委(纪工委)办案工作制度。县纪委领导和机关室定期对所联系的乡镇和县直纪委(纪工委)开展督查,督促指导其开展办案工作。

(三)着力查办了顶风违纪参与赌博的案件。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扎实开展了作风建设活动,多次开展明察暗访,对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打牌赌博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

(四)切实加大了行政效能监察力度。通过健全机构、整合资源、强化责任,加大了对党政机关干部行政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或越位、缺位、错位行为的查处。

明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办案工作力度。一是县纪委

监察局机关各有办案职能的室都必须把查办案件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着重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且民愤极大的案件;二是加强对基层纪委办案的指导、督促,强化责任,在坚决消灭基层纪委(纪工委)办案空白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办案数量。通过不断努力,提高我县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水平,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成绩取信于民,为我县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廉洁高效的社会环境。

xxx年xx月xx日

第17篇:乡镇纪委案件调查方案

调查方案

一.接到县纪委批转来的检举信,交给办事处领导签字批转 后,迅速成立调查组。

组长:某某某(纪委书记)

成员:某某某(纪委委员、纪委副书记)

某某(纪委委员)、某某某(纪委委员)

二.调查组成员相互传阅信件,熟悉信件中所反映的所有问 题,并逐个进行分析,确定调查所反映问题的先后顺序。 本次调查主要采取走访问话的方式进行调查、取证; 本次调查主要以走访问话的形式进行;

本次调查的先后顺去如下:

1.调查某某在可耕地违章建房且私自买卖的问题。

2.调查某某利用职权收受计生罚款不开票的问题。

3.调查某某不良生活作风的问题。

三.对调查组成员进行合理分工,即日起进行调查,计划在两周内完成初核工作。

四.存在问题由当事人写出深刻检讨,由组织进行处理。调查人:

时间:

第18篇:纪委查办案件业务知识问答

纪委查办案件业务知识问答

1、什么是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

答:广义上的违纪行为,泛指党的组织和共产党员一切违反党章和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

狭义上违纪行为,专指上些违纪行为中,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应当受到追究的行为。

2、什么是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答:指行政机关公务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行为。

3、党纪处分和行政处分种类有哪些?

答:党纪处分有五种: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行政处分有六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4、处分党员必须履行哪些手续? 答:⑴、必须经过党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

⑵、党支部大会讨论对党员的处分时,应通知受处分党员到会,允许本人申辩,也允许其他党员为他辩护。

⑶、党组织作出的对党员的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认真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

⑷、党组织作出的处分决定(或结论),经上级批准后,应给本人一份,并在适当范围内宣布。

⑸、处分决定批准后,要及时将批复抄送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有关部门。

5、党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对违纪党员的处分时为什么要通知犯错误党员到会?

答: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通知受处分的党员本人到会。一方面便于犯错误党员行使自己的权利,有利于充分发扬民主。另一方面使党组织有机会更好地听到犯错误党员本人的申诉,有利于更全面地考虑和处理问题,作出正确的、恰当的决定。

党支大会通过处分决定后,应当把书面的处分决定交给本人阅看,让他签署意见,然后报上级审批。

6、在犯错误党员未到会的情况下,支部大会作出的处分决定是否有效?

答:一般情况下,本人不在不要急于召开党支部大会,更不要急忙作出决定。特殊情况下,如本人关押、出走或长期外出不归,党组织无法通知本人参加党支部大会,在本人缺席的情况下,支部仍可作出处分决定。如果犯错误党员本人拒不参加支部大会,要做弃权论,支部大会通过的决定同样有效。

7、党支部书记犯了错误,支部召开大会讨论给其党纪处分,应由谁来主持会议?支部大会作出的处分决定由谁来签名盖章?

答:召开党支部大会时可以由支部副书记主持会议,但须有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未设支部副书记的支部,应由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主持会议。支部大会形成处分决定后,由主持支部大会的人写出说明,代表支部签名盖章。

8、支部大会讨论对违纪党员的处理时,可不可以要求非本支部的办案人员在会上介绍案情?

答: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精神,办案人员受党支部委托,列席会议介绍案情是可以的。但最好的办法是办案人员可先将案件的调查情况向支部负责人或支委会作详细汇报,召开支部大会时,由支部成员介绍案情,办案人员可根据支部的要求作补充。

9、支部大会讨论对党员的处分时,有两种意见,人数各占一半时,支部以支委会的多数意见决定给这个党员的党纪处分并上报,这种做法对吗?

答:支部大会讨论对党员的处分,在两种意见人数各半的情况下,以支委会多数人的意见决定给予某种处分上报是不妥的。支部大会上两种意见人数各半或有几种意见分歧不能形成决议时,支委会不要匆忙地做出决定上报,应进一步向党员介绍违纪党员的错误事实、性质,并结合学习《党章》、有关党纪处分条规等,充分酝酿后,再次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讨论。如果仍然不能形成决议,支委会应将支部大会讨论情况和各种意见一并上报上一级党组织,按照审批权限,由上一级党组织作出对该党员的处分决定。

10、党员违犯纪律,未经支部大会讨论,可否由支部委员会决定免予处分?

答:党组织在决定对违纪党员进行处分时,应当认真调查和研究有关材料,仔细听取本人申诉,交党小组讨论。在集中党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处分决定。未经支部大会讨论,支部委员会无权决定免予处分。

11、临时党支部是否有权处分党员?

答:临时党支部一般由执行某项临时任务的党员组成,他们临时在这个支部过组织生活,没有赋予临时党支部执行纪律处分党员的取权,因此不能对违纪党员作出处分决定。

12、党员犯了严重错误,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其党籍,在上级党委(纪委)批准之前,是否可以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答:党员犯了严重错误,仍然可以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因为支部大会的决定,必须经过上级党委(纪委)的批准,才能生效。

13、对党员的党纪处分决定是由谁作出的?

答:对党员的党纪处分决定是由党支部大会作出的,上级党委(纪委)下达的是批复。

14、处分决定与本人见面时本人不签意见怎么办?处分决定是否生效?

答:经党组织正式讨论对犯错误党员作出的处分决定,同本人见面时,本人对处分决定要签署意见。受处分党员如果拒绝在处分决定上签字,有关党组织应在处分决定上注明“已经本人阅过,但拒绝签署意见”,以便备查。受处分党员是否在处分决定上签署意见,不是处分决定是否生效的条件,即使受处分的党员拒绝签署个人意见,只要处分决定按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经有关党组织批准,即可生效。

15、同一案件中涉及多个不同级别的人共同违纪,且都应给予党纪处分,应怎样履行审批手续? 答:按照级别管理原则,有两种处理方式:

一是按照其中职务级别最高的党员的批准权限进行统一审批。

二是由有批准权限的党委、纪委对所有违纪人进行统一平衡后,提出处分意见,然后按照处分批准权限分别审批。这个有批准权限的单位指对职务级别最高的违纪党员有批准权限的党委、纪委。

16、党员犯错误后调到别的单位,应怎样处理?

答:党员犯错误违犯了党纪,只要本人工作调动之前参加了讨论对他处分的党支部大会,本人也表示了意见,调离后原支部的上级党委可以审批对他的处分,但要抓紧办理。如果调离时没有召开党支部大会,原支部就不要再讨论其处分,可将有关情况转给调入单位。

17、对受刑事处罚的党员进行党纪处理时,需要哪些材料?怎样履行审批手续? 答:党组织对受刑事处罚的党员进行党纪处分时,除需从司法部门取得判决书或不起诉决定书,摘抄或复制主要证据材料处,还必须按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的要求,写出审理报告。党组织履行党纪处理的手续,仍须根据党章的规定,由支部大会作出处分决定,按照批准权限、程序报批。

18、给予因违法犯罪被关押、判刑的党员党纪处分时,怎样履行审批手续?

答:一般应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特殊情况下,如果确实无法与本人见面,应将这一情况记录在案,报有关领导批准后,在一定范围内宣布,将上述材料存入档案。

19、党员在代理职务期间违纪需要给予处分的,是否应按当时所代理的职务报批?

答: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凡是由领导临时指定或口头宣布代理某项职务的,在代理期间犯了错误,需给予党纪处分时,按其原职务的权限审批。如是组织正式行文任命代理某项职务的,在代理期间违纪需给予党纪处分,应按所代理的职务的权限审批。

20、对离休、退居二线的党员干部给予党纪处分由谁审批? 答:对离休、退居二线的党员干部,给予党纪处分,仍按原任职务规定的批准权限办理报批手续,离休或退居二线后提高了政治待遇的,按提高后的职级报批。

21、党员干部因犯错误被停职检查的,在正式处分决定作出后,是否需要办理撤销停职检查手续?

答:在正式处分决定作出后,如果所给予的处分是撤销党内职务以上的处分,则不需要办理撤销停职检查措施的手续,如果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下处分或免处,则应将处分决定抄报批准采取停职检查措施的机关,由他们办理撤销停职检查手续,恢复正常工作。

22、对严重违反党的纪律的党组织应当如何处理?

答:根据《党章》规定,对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应该给予改组或解散。给予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纪律处分,由该组织的上一级党委作出处分决定,并需报再上一级党委审查批准。

对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应当予以解散。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宣布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

23、如何理解撤销党内职务和留党察看处分?

答: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组织任命的党内各种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出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某个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的职务,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再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24、党纪处分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是否办理解除或撤销手续? 答:党员受到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其规定。受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后要求重新入党的,由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核后,报县委审批。

25、对公务员的政纪处分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处分期限:行政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记大过18个月,降级、撤职24个月。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26、如何解除国家公务员的行政处分?

答:人事部、监察部人发[1999]100号文件《关于解除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解除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应由受行政处分的国家公务员所在单位根据受行政处分者改正错误的表现,向做出行政处分决定的国家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做出行政处分决定的机关批准解除行政处分。做出解除行政处分决定的机关,应书面形式通知有关部门和受行政处分的国家公务员本人。

监察机关提出监察建议,由有关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的,由做出行政处分决定的行政机关批准解除行政处分。

27、留党察看期满后恢复党员权利如何办理手续?

答:党员受留党察看期满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权利。首先由本人向党组织写出要求恢复正式党员权利的申请,报告自己对所犯错误的认识,留党察看期间改正错误的情况,今后努力的方向等。支部大会根据本人的申请和考察情况进行讨论,如确认其已改正了错误,就可以恢复其正式党员权利。恢复党员权利的决定要经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委正式批准后生效,并报原批准给予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委(纪委)备案。

28、预备党员违纪能否予以党纪立案和给予党纪处分,如何处理?

答:纪委不能对预备党员予以党纪立案,也不能给予党纪处分。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29、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如何处理? 答:应当区别情况作出不同处理。

一是对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党组织应当作出决定,开除其党籍。

二是对除前项规定的情况以外(指不需要开除党籍的),下落不明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章规定对其予以除名。

30、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的,或者死亡后又发现有严重违纪问题的,如何处理?

答: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开除其党籍;对于应当给予留党察看以下(含留党察看)处分的,作出书面结论,不再给予党纪处分。

31、党纪处分决定和政纪处分决定应当从何时算起? 答:从按照审批权限的机关作出该决定之日算起。

3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是何时颁布试行,试行到何时?《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何时颁布实施? 答:1997年2月7日,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并自发布之日起试行。2003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

33、《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何时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何时起施行?

答:1993年4月24日,国务院第2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令第125号发布,自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

2005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施行同时废止《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3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何时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何时起施行?

答:1997年5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1997年5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5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04年9月6日,国务院第63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35、《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何时起施行?

答:2007年4月4日,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通过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36、中共中央纪委中纪法复[1997]2号文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1997年9月1日,中共中央纪委颁布了中纪法复[1997]2号文件《关于对犯有贪污、贿赂错误党纪处分的数额界限问题的请示的答复》。其主要内容为:

㈠、贪污、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于贪污、受贿在5000元以上,未被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且具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第二十六条(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减轻处分情节的,也可以不开除党籍,须给予留党察看处分;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第三十条(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也为第三十条)的规定,一律开除党籍。 ㈡、对于贪污、受贿数额不满5000元的党纪处分标准,在中央纪委未作出具体规定之前,由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具体情节酌情掌握。

㈢、处理贪污、贿赂错误规定的违纪金额标准,只是违纪行为社会危害程度的一个方面,在实际执纪工作中,还应考虑其他情节。

㈣、中央纪委以前颁布的有关规定与本答复相抵触的,1997年10月1日后以本答复为准。

37、《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处分执行工作是如何规定的?

答: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的基层党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调整其党外职务。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

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不按照规定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和其他相关手续的,应当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责任。其中情节较重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处理。

38、党纪处分对年度考核结果的影响是怎样规定的? 答:1998年4月8日,中纪委、中组部、人事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规定:

㈠、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㈡、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确定为不称职;因其他错误而受到严警告处分的,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㈢、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参加年度考核,按规定条件确定等次。

㈣、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㈤、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㈥、涉嫌违犯党纪被立案检查的,可以参加年度考核,在其受检查期间不确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党纪处分的,按照规定补定等次;给予党纪处分的,视其所受处分种类,分别按前述五条的规定办理。

㈦、受党纪处分同时又受行政处分的,按受党纪处分的情况确定其考核等次。

㈧、企业、事业单位对受党纪处分人员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可以参照本意见执行。

39、审理案件的“二十四字”方针要求是什么? 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40、如何理解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原则?

答:㈠、事实清楚。指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有关情况必须清楚,这是对违法违纪行为正确定性量纪的客观基础。定案的事实必须清楚,不能前后矛盾、牵强附会、含糊不清,更不能把一些捕风捉影、道听途说,甚至无中生有、颠倒是非、随意夸大或缩小的材料,作为定案所依据的事实。

㈡、证据确凿。指据以认定违法违纪行为和给予违法违纪行为人处分的证据必须能够充分证明违法违纪行为的存在以及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对不能够充分证明违法违纪行为客观情况的证明则不能采信。 证据确凿包含四个层次的内容:

⑴、

证据必须真实。所取得的证据要能经得起现实和历史的检验

⑵、

证据必须与案件有内在的联系,与案件没有联系的任何事物,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⑶、

证据必须充分,能够将违法违纪事实证明清楚,得出的结论是唯一的;

⑷、

证据之间不能有矛盾,如有矛盾,必须得到合理排除。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不能认定违法违纪;证据确实、充分的,即使犯错误的本人拒不承认,也可以认定违法违纪。

㈢、定性准确。指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对违法违纪行为人所犯错误事实的性质的认定确实无疑。准确判定案件的性质,是正确处理案件的重要前提,直接关系到纪律能否得以正确执行。要做到定性准确,必须要有正确认定案件性质的依据。即党纪处分条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和国务院的决定。除此之外,任何规范性文件都不能规定违法违纪行为和处分幅度。要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决定中规定的违法违纪行为构成要件来认定案件的性质,切忌将此行为认定为彼行为。

㈣、处理恰当。指根据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依法给予违法违纪行为人恰当的处理,要做到轻重适度,不枉不纵。给予违法违纪行为人的处分是否恰当,对于正确执行党纪和公务员纪律,惩处违法违纪行为人,挽救犯错误人员,教育广大干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处理轻了,难以使违法违纪行为人受到应有的惩处,起不到教育挽救本人的目的,还会在广大干部和群众中产生消极作用。处理重了,滥施纪律,就会损害违法违纪行为人的合法权益。

㈤、手续完备。手续是指案件查处过程中,必须具备的书面材料,即案件调查处理要经过受理检举控告、初核、立案、调查、错误事实材料和本人见面、形成调查报告、移送审理、基层党组织提出处理意见、案件审批、下达和送达处分决定等程序,每道程序都要有相应的文字材料存卷。如果某一程序的手续未到位,就不能进入到下一程序。

㈥、程序合法。程序合法有两层含义:一是调查处理的程序是法定的,办案机关和办案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二是调查处理程序中每个阶段的任务、手续、要求是法定的。受理、初查、立案、调查、审理、处理,都必须符合有关的规定。

41、什么是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和国务院的决定?他们之间的关系和地位怎样? 答:法律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在我国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其效力和地位仅次于宪法。

行政法规:特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及法律的授权,制订并颁布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它包括由国务院制定和发布,以及由国务院各主管部门制定、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发布行政法规需要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它的效力次于法律、高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

地方性法规: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法律授权和特别权的形式赋予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依法制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文件。

部门规章:由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须经国务院批准,这是行政规章,或者称为部门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是指省级人民政府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所制定的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的法律效力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也不得同部门规章相抵触。行政规章要服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其与地方性法规处于一个级别。地方政府规章除了服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外,还要服从地方性法规。

国务院决定:国务院为开展行政管理活动,依照法定程序行使行政权,就某方面或某项工作,发布的发布行政决定,行政命令。

国务院决定与行政法规不同,决定与命令的对象是比较特定的,使用的范围比较窄。制定行政法规是行政立法活动,程序更严格,对象是不特定的,行政法规在全国范围使用,具有宏观性,目的是为了落实宪法行法律。

42、在党纪处分决定书和行政处分决定书中告知被处分人不服处分决定的申诉途径和期限怎么写?

答:在处分决定最后一个自然段应告知被处分人处分决定的生效日期,如果对所给的党纪或政纪处分不服的申诉途径和申诉期限。

党纪处分决定:本决定自某年某月某日(指党委或纪委研究批准该党纪处分决定的日期)起生效。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向某某乡纪委等提出申诉。(注:不服党纪处分申诉没有期限限制,但申诉必须按规定逐级办理) 政纪处分决定: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机关申请复审。

43、一份处分决定书能否下达多人的处分决定?同一人的党纪处分和行政处分能否用一份文件下达?如何行文? 答:不能。处分决定书只能一人一下,并且同一人的党纪处分决定和行政处分决定也必须分别下文,党纪处分决定书只能用党委或纪委的文件下达,政纪处分决定书只能用行政机关的文件下达。

44、什么是报批案件的请示?能否用“报告”或“意见”来表达?

答:指党委、政府或纪检监察机关对本机关审议后决定给予处分的案件,按照党纪处分的批准权限和行政处分权限的规定,报请有批准权的上级机关审查批准的正式文书。 “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的公文,上级机关必须答复。“报告”、“意见”则不属于必须答复的公文。因此不能用“报告”或“意见”代替“请示”。

45、如何写报批案件的请示? 答:报批案件的格式有文头、文号、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名称、发文机关署名、发文日期、加盖印章、主题词、抄送机关等构成。

标题:由受处分人姓名、处理意见和公文类别组成。如“关于开除XXX党籍的请示”、“关于XXX贪污受贿案件处理的请示”。

正文:有两种写法.一种是简写。包括受分人的姓名、职务、错误性质、作出处分决定的机关、处分意见、报送的主件名称、结束语等。如:“XXX村党支部书记王XX,贪污公款XX万元,经XXX乡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开除王XX党籍。现将《关于开除王XX党籍的决定》送上。妥否,请审批。”另一种是繁写。包括受处分人姓名和现任职务、本案简要办理经过、认定的作为处分依据的事实(应简单明了)、定性和处理意见、结束语等。

46、留党察看处分应从何时算起?由其他处分改为留党察看处分的,其留党察看的时间又从何时算起?

答:计算留党察看处分的时间,应从上级党委或纪委批准的日期算起。由警告、严重警告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改为留党察看处分,留党察看的时间应当从批准机关改变处分的时间算起。由开除党籍处分改为留党察看处分,留党察看的时间应当从原批准开除党籍的时候算起。如果开除党籍处分的时间已经超过两年,可以在改处分决定的同时,一并决定恢复其党员权利。

47、党员因过失犯罪,或因缺乏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造成犯罪,被判处较短的有期徒刑而收监执行,给予留党察看处分的,其考察期应从何时算起?

答:其考察期应从刑满释放之日起算起。因为他们在监禁期间,已停止过党的生活,党组织无法直接进行考察了解,只有在他们刑满释放后,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的活动,组织才便于进行直接考察。

48、党员触犯刑律,被判处拘役(或宣告缓刑)、管制、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宣告缓刑),不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其考察期从何时开始计算?

答:其考察期应分别从刑满释放、解除管制和缓刑期满时算起。在服刑和缓刑期间,停止党的组织生活。

49、延长留党察看时间,由哪里批准,从什么时候算起? 答:延长党员的察看时间,应该由党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基层党委批准,并报原批准给予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委(纪委)备案。延长党员的留党察看时间,应从原留党察看期满的时候算起。

50、留党察看期满不申请恢复党员权利的怎么办?

答:期满后本人不提出申请,经组织反复做工作,仍不申请的,说明他对自己的错误没有认识,仍坚持错误不改,党组织就要坚决按照《党章》规定严肃处理,或延长留党察看一年(只针对原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或开除其党籍。

51、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支部讨论恢复其党员权利,本人有没有表决权?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在上级党委或纪委未批准前,有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答:支部大会在讨论恢复其党员权利时,本人可以参加,但不能参加表决。在上能党委或纪委批准前,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2、党员受处分后不久,党组织又发现他隐瞒错误怎么办? 答:这说明他不接受教育,对党不忠诚老实,应根据其全部错误事实重新处理。

53、党员受到党纪处分后,又犯同类性质的错误,怎样处理? 答:说明该党员没有改正错误的决心,因此在决定对他的处分时,不仅要根据这次错误的具体情况,而且应当将他前后所犯错误联系起来考虑,一般应给予比前次较重的处分。如果后次错误轻微,也可以给予较轻的处分或不给予处分。

54、审理申诉案件的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全错全纠、部分错部分纠、不错不纠)。二是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处分基本恰当的原则。三是分级办理的原则。四是申诉期间原处分决定不停止执行的原则。五是客观、历史、辩证的原则和全面审查的原则。

55、什么是申诉案件的分级办理原则?

答:指办理申诉案件,要按照党纪处分的批准权限和行政处分权限的规定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分别办理。

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先由原批准处分的党委或纪委承办,作出结论。申诉人如果对复议、复查结论仍然不服,由批准的党委或纪委将申诉人的意见及复议、复查的结论和有关材料,一并上报上一级党委或纪委审查决定。申诉人对上一级党委或纪委的审查决定不服,有权再向作出审查决定的上一级党委或纪委,直至中央委员会或中纪委申诉,上级党委、纪委如认为需要,可以调阅有关材料审议或直接派人处理。

申诉案件要做到“首诉必理,首理必办,办有结果”。

56、什么是申诉案件的复查、复议、复审、复核?

答:“复查”指党的组织和纪检机关,对已经处理的党纪案件重新调查核实。

“复议”指党组织和纪检机关对已经处理的党纪案件,不再重新调查核实,只在原材料的基础上,对审查结论、处分决定和证据材料进行复核。

“复审”指不服监察机关的处分决定,由原作出处分决定的监察机关对已作出处分决定的案件重新审查后,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原处分决定。

“复核”指不服监察机关的复审决定,由上一级监察机关对作出复审决定的案件重新审查后,作出维持、变更、撤销原复审决定的决定。

57、“复议”适用于什么案件?

答:一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申诉人只对定性、处分提出不同意见的案件。二是申诉人虽然对错误事实提出不同意见,但案卷材料齐全,能够解决申诉人提出的问题,审理部门可以得出结论性意见的案件。三是其他只需要审查案卷材料就能解决问题的案件。

58、“复查”适用于什么案件?

答: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调查补证而又不适宜或不需要退回原办案单位的案件。

59、申诉案件怎么处理?

答:申诉案件经复议、复查或复审、复核后,由纪检监察机关根据不同情况按照批准权限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原处分或原结论的决定,并下达相应的文书。 60、哪些人员是行政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 答:一是国家行政机关。

二是国家公务员。不包括在国家行政机关中工作的工勤人员。 三是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指国家行政机关直接委任、委派的企业、事业单位(包括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的人员,实行招聘、选举、租赁、承包等制度的企业事立业单位中经国家行政机关委任、聘任等方式批准从事公务的人员。即只要是国家行政机关下文或决定任命有职务的人员,与其是否是国家公务员身份无关。

监察机关不能对管辖范围以外的单位和人员行使监察权,如果监察事项涉及到管辖范围以外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可以对其进行必要的调查和询问。

第19篇:区纪委创新案件审理

区纪委创新案件审理“一二三”模式

1、建立一套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围绕审理工作规范化目标,针对审理工作的特点,先后出台和完善了《案件质量标准制度》、《案件审理工作流程》、《案件审理主审人责任制》、《违纪案件涉案款物处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明确案件受理的质量标准,案件审理的工作流程和要求以及案件主审人员的权利和责任,做到案件审理有章可循,案件质量考核有据可依。

2、推出两本工具书。一是《基层违纪案件模拟案卷》,以“模拟案卷”直观具体地反映了基层纪检监察资源重组后查办案件工作体制机制的新格局、新变化,案件审理部门协审案件,以及案件讨论、批准和执行工作等基本程序。二是《案件审理常见问题70问》,以70道问答题的形式,对案件调查和审理阶段履行各项程序和办理各类手续时,容易发生疏漏的环节和应注意的事项从规范化角度一一进行了提示和注解。

3、实行三种审理方式。一是普通案件实行“示证式”审理。主审人员在对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后,做好“示证式”阅卷笔录,详细记录和分析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并在纪委常委会议讨论时进行列示和论证,其他人员在此基础上对证据进行质证、合议,以集体审议的方式提高证据采信的公信度。二是申诉案件实行“听证式”审理。听证过程中,申诉人可聘请助辩人为其辩护,听证过程按照“申诉人陈述—原案主审人员解答—公开出示证据—助辩人进行辩论—旁听人员答疑—总结性陈述”6个阶段进行,切实保障申诉人的权益。三是复杂案件实行“圆桌式”审理。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从司法、财政、审计等单位聘请熟悉政策法规、具有专业知识背景和办案经验的同志为特邀审理员,以圆桌讨论的形式,共同审阅案卷,参与审理谈话,解决专业问题,商讨案件的处理,强化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

纪委形成案件审理工作合力

绥芬河市纪委案件审理部门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加强与案件检查部门和受处分人所在单位以及组织、人事等部门的联系协调和沟通,形成了“四联机制”形成了案件审理工作的合力,确保了处分决定的落实。

一是联查。 审理部门不能“坐等审案”,审理关口应当适时前移,特别是对一些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审理若能提前介入,与调查工作紧密衔接,不仅可以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办案效率,而且可以防止当事人串供翻供,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市纪委明确规定,所有大案要案和复杂疑难案件,案审一律提前介入,审理实行“两项联查”。一是审理部门与检查部门联合调查。 当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检查到一定程度时,经主管案件的领导批准,审理人员提前介入,提前了解案情,协同检查人员办案,参与案件调查情况分析,审阅证据材料,并及时为检查工作提供政策法规咨询。二是上下级纪委的审理部门联合调查。 今年上半年,市纪委综合考虑办案人员力量、素质及所办案件的难易程度等因素,采取了多种审理方式相结合的办法,即:对办案人员力量充足、素质较高,在办案过程能严格做到查审分离的乡镇,所办案件由乡镇纪委审理小组自行审理;对熟悉审理业务人员少、兼职多、难以做到查审分离的乡镇,分为2个片区,以片区为单位组成案件联合审理小组分片进行审理;对乡镇纪委查办的重大、疑难案件,市纪委认为有必要或应乡镇纪委的要求,由市纪委协助审理。为了克服乡镇纪委人员变动快、兼职多、办案人手少、业务素质不高等问题,出台了《绥芬河镇案市审管理办法》,全面推行乡镇办案、市审理室协审。市审理室实行了专人审理、部门复核、集体审定的方法,即:指派专人进行审理,由市审理室进行复核,报协审小组集体审定,确保了案件质量。去年以来,全市共审结乡镇纪委办理案件4件,合格率均达100% ,案件质量优质率由2008年的77.14%提高到2010年的100%。

二是联手。 案件查审,离不开违纪人所在单位的支持与配合。工作中,案件审理部门和违纪人所在单位联手,着重抓了两个方面:一是抓好违纪人所在单位党支部大会的召开。 讨论违纪党员应受到何种处分的支部大会,虽然是以支部为主召开的会议,但作为列席会议的审理人员,如果会前未做好相关的准备,支部大会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例如,在查处某镇一名村委会主任的违纪案中,有多份举报材料反映其十几条违纪问题,群众对该党员的意见也较大,举报材料上有几十个举报人的签名。但经查实能确定下来并构成违纪的只有2个问题且不够给予重处分。如果直接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大会就很可能陷入僵局。会前案件审理人员与案件检查部门及时与违纪人所在单位协调与沟通,对群众讲明哪些问题根据党纪条规不属违纪问题属其他问题,哪些是因为证据不足不能认定的,统一了支部党员对违纪人违纪问题的认识,消除了与会党员的疑问,确保了支部大会的效果,使违纪人得到了恰当的处理,也使支部党员受到了教育。二是抓好处分决定的落实和执行。 二年来,我们在坚持严惩违纪人员时,协调违纪人所在单位,加强对违纪人的教育,了解该单位对受处分人工作安排情况及帮教情况,并帮助发案单位分析原因、建章立制、完善制度,进一步深化了办案效果。

三是联办。 为使案件处理得当,必须做好与组织人事、司法审计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工作中,一是对于重大、疑难、复杂和意见分歧较大的案件,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和沟通;对于定性“吃不准”的案件,及时向上级纪委审理室求教;对于无法把握的问题,及时与司法、审计等专业部门协调联系,做到准确定性,使案件得到稳妥、恰当的处理。二是在向组织人事部门抄送处分决定书时,要求组织人事部门签收,并督促其及时将有关材料归入被处分人的人事档案;年末,按照处分决定与执行处分决定的相关规定,对组织、人事部门报送的年度考核等次进行把关;第二年年初对被处分人的工资、职务等落实情况进行沟通,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处分决定落实到位。2008年以来,24名因违反党政纪受到处分的考核、工资、职务等全部按规定执行,执行率为100%。三是与党纪处分相对应,应由行政主管机关给予被处分人政纪处分的,则向行政主管机关提出书面建议,并要求其回告处分执行情况。五年来根据县纪检监察局建议,共有3人被撤职和免职。四是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沟通,做好案件相互移交工作,2008年以来共与司法部门互移案件1起,与行政执法机关互移案件2起。

四是联教。工作中,我们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注重案件查办的教育和防范效果。 一是 坚持实行“一案一剖析”制度。 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分析发案原因,对监督管理机制不全、管理存在漏洞的单位,制作监察建议书要求发案单位限期整改;对苗头性、倾向性和带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组织召开领导班子剖析会和党员分析会,建议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集中整治,防止蔓延和扩大。在查办国土资源局不作为慢作为案件时,纪委在给予正副职党纪处分的同时,深入剖析案件发生的原因,认真分析发案的根源,协助重新修订和完善了工作纪律和工作流程等制度。在纪委的建议下,市监察局出具监察意见,就土地招牌挂工作出现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通过认真整顿,迄今再也没有发生类似的事件。二是充分运用典型案件进行警示教育。 通过公开处理、下发通报、撰写案例剖析等方式以及召开“以案说纪”警示教育现场会等形式,达到了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是坚持实行回访教育制。 2008年以来,我们对2008年至2010年受到党纪处分的34人采取座谈和个别登门走访等形式进行了回访教育,及时了解和掌握受处分人员的思想情绪和工作、学习、生活状况,督促违纪人加强学习改造。同时组织召开了有违纪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协调违纪人所在单位尽可能地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使他们重新树立信心,努力工作。目前,已有3人被重新提拔重用,16名受到党政纪处分的领导干部在不同的岗位上做出了新业绩。

河南省固始县纪委在案件审理工作中,始终严把“三大关口”、建立“三联机制”、提供“三大保障”,三措并举,不断创新案件审理工作。近两年来,该县每年直接审理案件都在65起以上,协审案件90起左右,全县年处分党员干部180多人,有力地维护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性,为固始的反腐倡廉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严把“三大关口”,提高案件审理工作信服力

工作中,该县坚持做到秉公执纪、依法量纪,严把事实证据、材料手续、定性量纪三大关口,确保审理的每个案件,经得起历史和现实的检验。

一是严把事实证据关。证据是定案的基础,也是保证案件质量的第一道关口。案件其实就是通过证据的合理链接,真实再现历史真相。在审理中,首先注重对证据材料的认真审核,反复鉴别对照,反复进行逻辑推敲。2009年12月,在审理某村党支部书记刘某,在退耕还林工作中,弄虚作假、非法获利,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计划的案件。审理人员发现,刘某的谈话笔录、错误事实见面材料、个人检查及对当事人刘某非法所得的罚没票据等有关证据材料,都证明刘某骗取了50亩。而调查组提供刘某领款的退耕还林补助存折上反映,刘某只领取了25亩。主要证据不足以证明错误事实,且得出的结论不是唯一的,问题出在哪儿呢?审理人员立即和调查组协调,要求他们及时补证。后查明,刘某实际只骗取25亩,另外25亩是刘某的一个朋友潘某所为,此人系某单位离职创业人员。潘某听说案发,立即通过刘某,退出非法所得,想躲避党纪国法的严惩。通过审理,揭开了村党支书刘某为了讲义气,掩盖朋友潘某骗取国家25亩退耕还林计划的真相。后来,刘某、潘某在被开除党籍后,移送司法机关。

其次,注重审理谈话中的再核实工作。鉴于审理人员主要是通过审阅“死材料”去认识案件,有一定的局限性。谈话前,除了详细、全面审阅案卷材料外,还主动与案件检查人员进行沟通,了解被审查人的一贯表现、群众评价以及在调查过程中被审查人的思想动态等卷外情况,有针对性地确定谈话方式,使审理谈话达到了预期的效果,确保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审理某所长刘某私设小金库案件,调查组在移交卷宗时反映刘某的态度极不老实,要从重处理。后经审理谈话发现,案件查办人员调查时,刘某的母亲正患病住院,而刘某是个孝子,因此脾气发燥,见谁都没有好话。但是,刘某还是积极配合调查,并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二是严把材料手续关。为提高案件审理水平,该县向全县32个乡镇纪委、40多个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转发了市纪委审理室编撰的《案卷模式》,规范了乡镇办案程序和文书。全面推行乡镇办案、县室协审的办法,对乡镇案件调查结束移送审理的案件,采用两级审核的办法:即先由基层纪委书记对案件进行审核把关,再移送审理室审理,保证了案卷材料齐全,手续完备,不遗漏,不出差错,经得起审查。

三是严把定性量纪关。定性量纪是案件处理最为关键的一道程序。在定性量纪时,本着对案件质量负责、对被审查人负责的态度,认真研究解决。在审理某小学校长张某一案时,认真讨论,反复对照有关规定,给予恰当的处理。案情是这样的:张某系某小学校长,李某系某村小学教师。2006年4月,李某想调入张某所在的乡小教书。李某知道张某和乡党委书记有关系,便找到张某,让其帮忙活动活动。为此,李某送给张某一张存有4000元人民币的建行储蓄卡。但是,张某觉得李某教学水平不行,不希望李某到乡小来教书,便未帮助其活动。2007年9月,该乡教师调整结束,李某未得到调整。李某很生气,找到张某,张某便将4000元现金和建行存折一起递给李某。李某接过钱和存折后,匆匆赶回家。后来,李某从存折的取款记录上发现,张某曾经用过该款达一年以上。在审理中,调查组认为张某应该按斡旋受贿定性处理。审理认为,张某既没有利用本人的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也没有帮助李某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属于斡旋受贿,但是,也不具备接受礼金的错误要件。应该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第29条之规定比照受礼违纪定性处理。因为张某是主观故意,并且主体身份符合,违犯了廉洁自律制度。定性准确,让张某心服口服,使案件得到恰当处理。

建立“三联机制”,形成案件审理工作合力

该县积极发挥协调作用,加强与案件检查部门和受处分人所在单位以及组织、人事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形成了案件审理工作的合力,确保了处分决定的落实。

一是联查。审理部门不能“坐等审案”,审理关口应当适时前移,实行审理“联查”:审理部门与检查部门联合调查。为此,固始县明确规定,所有大案要案和复杂疑难案件,经主管案件的领导批准,审理人员提前介入,提前了解案情,协同检查人员办案,参与案件调查情况分析,审阅证据材料,并及时为检查工作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提前介入审理,防止了当事人串供翻供,缩短了办案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提高了案件审理质量。一些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在短时间及时处理,深得社会各界的好评。

二是联手。对于重大、疑难、复杂和意见分歧较大的案件,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和沟通;对于定性“吃不准”的案件,及时向上级纪委审理室求教;对于无法把握的问题,及时与司法、审计等专业部门协调联系,做到准确定性,使案件得到稳妥、恰当的处理。案件查审,离不开违纪人所在单位的支持与配合。在抓违纪人所在单位党支部大会召开方面,我们主要通过电话督办、发函督办或者列席会议等形式,责令违纪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及时召开会议,同时指导其准确量纪并督促其尽快按程序上报处分决定。

三是联办。在抓处分决定的落实和执行方面,固始在坚持严惩违纪人员的同时,协调违纪人所在单位,加强对违纪人的教育,了解该单位对受处分人工作安排情况及帮教情况,并帮助发案单位分析原因、建章立制、完善制度,延伸和强化办案效果。在向组织人事部门抄送处分决定书时,要求组织人事部门签收,并督促其及时将有关材料归入被处分人的人事档案;并对被处分人的工资、职务等处分落实情况,及时与组织人事部门进行沟通,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处分决定落实到位。坚持政纪处分与党纪处分相对应,应由行政主管机关给予被处分人政纪处分的,则向行政主管机关提出书面建议,并要求其回告处分执行情况。每年第四季度,我们都组织力量,对当年党纪政纪处分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确保处分决定的落实和执行。

提供“三大保障”,增强案件审理工作动力

固始县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有力保证了案件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一是在组织领导上抓落实,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县纪委领导对案件审理工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案件审理工作汇报,指导工作,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为保障审理工作顺利开展,审理室购置了实用性较强的审理业务书籍,配齐配全了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在选人用人上,坚持按照政治上可靠、责任心强、综合素质高的原则选配审理干部,目前,县纪委审理室始终保持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各乡镇纪委确定由专人进行负责,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是在建章立制上作文章,提供完善的制度保障。县纪委制定了《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制度》、《审理责任追究制》等制度,试行案件质量评审制度,县纪委审理室定期对全县各乡镇、单位案卷质量进行督查指导,组织基层纪委工作人员互相检查,以便相互学习,共同进步,努力在全县营造了学优争优的良好氛围。

三是在人员培训上下功夫,提供高素质的队伍保障。着力实施“素质工程”,该县采取案卷质量督查检查、法纪衔接案件移交、新进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等办法,有针对性地对基层纪委书记、纪检委员、监察室主任进行业务培训。近2年来,该县结合到石佛等乡镇办案,采取以案代训的方法,培训纪检干部27人次;抽调12名基层纪检干部到县纪委参与案件审理;县纪委审理室直接深入乡镇协助审理案件41起,召开片区联合审理小组会议8次。

第20篇:纪委案件通报会表态发言稿

纪委案件通报会表态发言稿

这次的“xx”事件对我震动非常大,从来也没有想过自己身边的人,朝夕相处的同事,会突然被带走了,突然就消失了,突然就说要坐牢了,也从来没有感觉到自己离纪委、检察院、法院和监狱这么近。二十多年来总觉得这些离我很远,但经过这次的事情,我才发现,既然选择做公务员,贪污腐败的阴影就已如影相随,是一把悬在我们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必须时刻提醒自己,警钟长鸣,必须步步为营才不至于步步惊心,必须时刻将自己置于阳光之下,才不至于被阴影吞噬,最终迷失方向。

其次,这次的事件也让我意识到,并不是如许迈永这样的巨贪才会受到惩罚。细细想来,一年工资都不到,却断了前程,毁了家庭,如何算都不划算。“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自己一定要以此为鉴,吸取“xx”的教训,抵制诱惑,不该拿的一分都不能拿,对贪污腐败“零容忍”,才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最后,我想,生命的价值在于创造价值,今后我还是要始终把做好本职工作作为第一要务,从细微处做起,不断加强个人修养,加强自律意识,加强批评与自我批评,尽责笃行,秉公用权,为社会创造价值,真心为人民服务。

纪委案件工作总结
《纪委案件工作总结.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