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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7-17 08:38:37 来源:其他工作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二00四年,我所在县物价局的正确领导和市物价检查所的具体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人民群众和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大力整顿和规范价格收费秩序,为维护群众利益,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就一年来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整顿价格收费秩序,应对价格波动,价格监督检查水平不断提高

二00四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全体物价检查干部克服困难、排除干扰,以极大的热情开展工作。一年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xx件;查处价格违法所得xx万元;实现经济制裁xx万元,其中上缴财政xx万元,退回用户xx万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使查处的价格违法所得、经济制裁以及上缴财政金额同比分别增长%、%和%。为历史最高水平,开创了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新局面。

1、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重点检查。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重点检查的通知》精神,我所克服时间紧、任务重、交通不便等困难,全力以赴地开展了这项工作,对县城以及各乡镇医疗机构擅自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不执行政府定价及中标药品核定价格等价格违法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xx件,实现经济制裁xx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所分别于今年春秋两季,集中力量对教育乱收费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xx件,实现经济制裁xx万元。这次检查查处力度大,治理效果好,乱收费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基本实现了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阶段性目标。

3、土地和住房建设收费专项检查。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开展土地和住房建设收费检查的通知》精神和市局的统一部署,我所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开展了土地和住房建设收费专项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x件,没收违法所得xx万元。

4、涉农收费专项检查。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所对全县各涉农单位的收费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x件,没收违法所得xx万元。

5、节假日市场价格检查。在元旦、春节、“五一”和“十一”等节假日期间,我所以春运票价、旅游门票价格、明码标价和不正当价格行为为重点,开展了节假日市场价格检查,查处了汽车站春运期间擅自提高客运代理费的价格违法行为,规范了市场明码标价,整顿了市场价格秩序。

6、开展化肥、液化气价格检查,平抑价格波动。去年12月份以来,化肥价格大幅攀升,我所快速反应,对全县各化肥经营点的化肥价格进行了广泛调查和检查,确保了上级对化肥价格的干预措施的有效贯彻,并为政府价格决策提供了依据。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液化气价格问题,我所适时开展了检查,查处了两起液化气公司擅自提价的价格违法行为,为控制液化气价格过快增长,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7、积极支持配合市所开展的各项联合检查工作。

二、注重价格社会监督,维护群众利益,价格投诉举报网络日益健全

1、健全网络,服务农民。自去年7月设立了农村价格监督网络以来,我所积极帮助和引导其充分发挥作用、开展工作,与之建立了经常性工作联系,经常组织乡镇价格监督员学习物价政策法规等业务知识,解决他们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之成为价格部门在农村的又一敏锐触角和得力帮手,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村稳定,推进农业发展。

2、依法行政,取信于民。价格举报是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价格工作的重要窗口。一年来,我们本着“群众的利益无小事” 的原则,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对群众举报属实的案件坚决依法查处,决不姑息。如今年4月有群众投诉某医疗单位多收药价,我所立即组织检查,起初,该单位对提高药品及医疗价格的行为矢口否认,并为检查设置障碍。经过连续数天的艰苦调查,检查人员将有关的价格违法情况全部摸清后,依法对其做出了责令退款162元,没收违法所得1978元,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决定。据统计,一年来我县共按到群众投诉举报20件,根据举报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9件,实施经济制裁万元,其中上缴财政万元,退回用户万元。

三、加强检查综合工作,狠抓办案质量,价格检查基础建设更趋完善

1、积极宣传、扩大影响、树立物价部门新形象。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强社会各界对物价工作的了解,同时结合“全国价格举报宣传日”开展三周年以及物价检查所成立二十周年纪念活动,我县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价格法宣传,通过有力的宣传,提高了群众的物价观念,树立了物价部门新形象。

2、夯实基础、健全制度、继续抓好案审工作。一年来,我所以案件审理为突破口,结合基层物价检查的执法环境和工作特点,狠抓了办案质量,落实了执法责任制,从立案到结案都严格按照《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办理,依法行政、严格把关,使执法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案卷材料都能案按规范化的要求及时整理归档,确保了今年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3、提高认识、尽职尽责、认真执行工作制度。及时准确报送检查统计报表分析和总结汇报材料。对上级交办和有关部门转办的案件做到了认真查处,及时反馈。严格执行物价检查人员守则和廉洁自律的规定,保持了物价检查人员良好的社会形象。

总之,回顾二00四年的工作,可以说有耕耘,也有收获;有压力,更有欣慰。这一年我们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但也应清醒的看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不足。如任务繁重与力量不足的矛盾突出,多收价款的清退工作尚有不足,市场价格监管力度不够,价格执法职能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等,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

展望二00五年,我所将继续加大查处力度,按照上级每年确定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认真完成各专项、重点检查任务,切实加强价格举报工作,进一步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作用,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创建规范化物价检查所活动,加强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建设,不断提高检查队伍素质,培养过硬作风,提高价格监督检查队伍的战斗力。

推荐第2篇: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二00四年,我所在县物价局的正确领导和市物价检查所的具体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人民群众和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大力整顿和规范价格收费秩序,为维护群众利益,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就一年来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整顿价格收费秩序,应对价格波动,价格监督检查水平不断提高

二00四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全体物价检查干部克服困难、排除干扰,以极大的热情开展工作。一年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xx件;查处价格违法所得xx万元;实现经济制裁xx万元,其中上缴财政xx万元,退回用户xx万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使查处的价格违法所得、经济制裁以及上缴财政金额同比分别增长20.06%、19.37%和23.77%。为历史最高水平,开创了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新局面。

1、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重点检查。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重点检查的通知》精神,我所克服时间紧、任务重、交通不便等困难,全力以赴地开展了这项工作,对县城以及各乡镇医疗机构擅自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不执行政府定价及中标药品核定价格等价格违法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xx件,实现经济制裁xx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所分别于今年春秋两季,集中力量对教育乱收费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xx件,实现经济制裁xx万元。这次检查查处力度大,治理效果好,乱收费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基本实现了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阶段性目标。

3、土地和住房建设收费专项检查。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开展土地和住房建设收费检查的通知》精神和市局的统一部署,我所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开展了土地和住房建设收费专项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x件,没收违法所得xx万元。

4、涉农收费专项检查。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所对全县各涉农单位的收费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x件,没收违法所得xx万元。

5、节假日市场价格检查。在元旦、春节、“五一”和“十一”等节假日期间,我所以春运票价、旅游门票价格、明码标价和不正当价格行为为重点,开展了节假日市场价格检查,查处了汽车站春运期间擅自提高客运代理费的价格违法行为,规范了市场明码标价,整顿了市场价格秩序。

6、开展化肥、液化气价格检查,平抑价格波动。去年12月份以来,化肥价格大幅攀升,我所快速反应,对全县各化肥经营点的化肥价格进行了广泛调查和检查,确保了上级对化肥价格的干预措施的有效贯彻,并为政府价格决策提供了依据。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液化气价格问题,我所适时开展了检查,查处了两起液化气公司擅自提价的价格违法行为,为控制液化气价格过快增长,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7、积极支持配合市所开展的各项联合检查工作。

推荐第3篇: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

展望二00五年,我所将继续加大查处力度,按照上级每年确定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认真完成各专项、重点检查任务,切实加强价格举报工作,进一步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作用,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创建规范化物价检查所活动,加强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建设,不断提高检查队伍素质,培养过硬作风,提高价格监督检查队伍的战斗力。

推荐第4篇: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二四年,我所在县物价局的正确领导和市物价检查所的具体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人民群众和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大力整顿和规范价格收费秩序,为维护群众利益,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就一年来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整顿价格收费秩序,应对价格波动,价格监督检查水平不断提高

二四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全体物价检查干部克服困难、排除干扰,以极大的热情开展工作。一年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件;查处价格违法所得万元实现经济制裁万元,其中上缴财政万元,退回用户万元。 。

位的收费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件,没收违法所得万元。

、节假日市场价格检查。在元旦、春节、“五一”和“十一”等节假日期间,我所以春运票价、旅游门票价格、明码标价和不正当价格行为为重点,开展了节假日市场价格检查,查处了汽车站春运期间擅自提高客运代理费的价格违法行为,规范了市场明码标价,整顿了市场价格秩序。

、开展化肥、液化气价格检查,平抑价格波动。去年月份以来,化肥价格大幅攀升,我所快速反应,对全县各化肥经营点的化肥价格进行了广泛调查和检查,确保了上级对化肥价格的干预措施的有效贯彻,并为政府价格决策提供了依据。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液化气价格问题,我所适时开展了检查,查处了两起液化气公司擅自提价的价格违法行为,为控制液化气价格过快增长,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积极支持配合市所开展的各项联合检查工作。

二、注重价格社会监督,维护群众利益,价格投诉举报网络日益健全

、健全网络,服务农民。自去年月设立了农村价格监督网络以来,我所积极帮助和引导其充分发挥作用、开展工作,与之建立了经常性工作联系,经常组织乡镇价格监督员学习物价政策法规等业务知识,解决他们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之成为价格部门在农村的又一敏锐触角和得力帮手,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村稳定,推进农业发展。

、依法行政,取信于民。价格举报是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价格工作的重要窗口。一年来,我们本着“群众的利益无小事”的原则,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对群众举报属实的案件坚决依法查处,决不姑息。如今年月有群众投诉某医疗单位多收药价,我所立即组织检查,起初,该单位对提高药品及医疗价格的行为矢口否认,并为检查设置障碍。经过连续数天的艰苦调查,检查人员将有关的价格违法情况全部摸清后,依法对其做出了责令退款元,没收违法所得元,罚款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据统计,一年来我县共按到群众投诉举报件,根据举报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件,实施经济制裁万元,其中上缴财政万元,退回用户万元。

三、加强检查综合工作,狠抓办案质量,价格检查基础建设更趋完善

、积极宣传、扩大影响、树立物价部门新形象。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强社会各界对物价工作的了解,同时结合“全国价格举报宣传日”开展三周年以及物价检查所成立二十周年纪念活动,我县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价格法宣传,通过有力的宣传,提高了群众的物价观念,树立了物价部门新形象。

、夯实基础、健全制度、继续抓好案审工作。

推荐第5篇:价格监督检查局工作总结

2010年个人工作总结

时间往往是在不经意中流逝,一年的时间就这样在我们的手指中悄然溜走,回顾整年的工作,不禁思绪万千。2010年对我来说具有着特殊的意义。这一年是我考入公务员队伍工作的第一年,也是我挂职轮岗锻炼的一年。在这一年中,有领导对我的培养帮助,有同事对我的关心支持,使我在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岁末年首,静心回顾,收获颇多。现将我全年的工作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一、自觉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个人素质

首先,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我积极参加师市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并注重自学,认真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议精神等,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理论水平与政治素质,保证了自己在思想上和党保持一致性,强化了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其次,在业务学习方面,我虚心向身边的同事请教,通过多看多听多想多问多做,努力使自己在尽短的时间内熟悉工作环境和内容。同时,我还自觉学习价格法律法规、公务员写作等与工作相关的知识,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

二、踏实肯干,努力完成好各项业务工作

在五家渠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工作的一年中,通过领导和

同事们的耐心指导,我在熟悉的基础上已经基本能完成科室的各项日常工作,期间我具体参与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 认真做好我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2010年以来,

紧紧围绕“菜篮子”、“米袋子”等副食品价格,特别是关系群众生活生产的粮、油、肉、菜、禽、奶、液化气、化肥等开展了重点检查整治活动。分别对11家药店、2家门诊、7家客运站商店、7家家电、4家家具店、9家大中小型超市及35家农资店进行了日常检查。另外,根据兵团发改委要求,对电力、涉企收费、质检收费和教育收费等进行了专项检查。放弃节假日,在“五一”及“郁金香节”前后对青格达水库景区内20家餐饮、娱乐和五家渠市十余家宾馆、餐厅的明码标价及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查、了解、查处,确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

第二,协助领导组织各项组织学习活动。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新疆和兵团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师市开展了“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解放思想、抢抓机遇、跨越发展、再创辉煌”大学习、大讨论等活动。在领导的细心指导和同事的热情帮助下,我完成了从撰写活动实施方案、具体组织学习、整改总结提高、举办学习园地等一系列工作,在较满意完成自己工作的同时也提高了自己的综合协调能力。

第三, 配合收费科室做好《收费许可证》年检工作。每 年三月份开始是开展《收费许可证》年检工作比较集中地时间。为了将年检工作做快、做好,根据具体的分工配合,我对来进行年检的58家单位的票据进行审查,并开具了《收费年审检查结论书》。在年检结束后,对于存在问题的进行了复检,最终配合收费科室圆满的完成了2010年《收费许可证》年检工作。

第四,做好各项文字写作和信息报送工作。一年来,我先后参与起草了《五家渠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五五”普法工作总结》、《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等文章,并负责根据价格监督检查的重点工作撰写信息。在局长的指导下,我先后完成了节假日农副产品大检查、关乎民生的医药价格大检查等信息,在此过程中逐渐提高了自己的事件敏感度和文字写作能力。

第五, 完成好领导交办其他各项基础性和临时性工作。 积极参加农六师“红歌”大合唱比赛以及机关举办的《做一名合格的公务员》演讲比赛,并获得第三名的好成绩。

三、在102团14连挂职期间

2010年5月中旬,作为新进公务员,被派往农六师102团14连参加挂职锻炼。在挂职锻炼的近半年时间中,自己始终珍惜机遇,努力了解连队生产建设情况,认真学习团场、连队知识,积极调研团场农副产品价格,主动参与连队生产

建设,深入思考,得到了较为全面的学习锻炼,在思想政治素质、思维、工作能力等方面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我在学习和工作中逐步成长、成熟,但我清楚自身还有很多不足,比如工作能力和创新意识不足、政治理论水平有待提高等。今后我将努力做到以下几点,希望领导和同志们对我进行监督指导:

1、自觉加强学习,向理论学习,向专业知识学习,向身边的同事学习,逐步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公文写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2、克服年轻气躁,做到脚踏实地,提高工作主动性,不怕多做事,不怕做小事,在点滴实践中完善提高自己。

3、继续提高自身政治修养,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优秀的国家公务员。

推荐第6篇: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思路

××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思路

××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思路应以转变工作方式为突破点,立足于对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充分发挥“当裁判、搞服务”的职能,重点加大对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充分发挥价格举报和价格监督组织的引线作用,切实加强对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价格行为的整顿与治理。具体思路:

一、注重方式方法创新,继续推进价格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从树正的角度,以全面推进明码实价店评选为切入点,正确引导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培育消费者合理的消费理念。在开展评选活动方面,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在数量上应逐步增多,在范围上逐步扩大。在评选方式上,由初期的宣传、申请、验收、表彰逐步过度为申请、验收、发牌,凡符合条件的,可直接予以授牌。在管理方面,主要通过成立协会的方式,加强明码实价店价格行为的自律,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则作为其中的主要成员之一,具体负责日常的协调、管理、定期例会的组织以及建章立制等。

二是改进评选方法,继续开展“价格信得过”等形式多样的价格信用活动。在具体方式上应采取政府引导、企业参与、消费者认可、社会监督的总体思路,通过社会评价机制来转变工作方式。在具体内容上应将社会的评价作为主要标准,同时要注重企业的影响力、经济效益等多层综合因素。

三是建立与推广企业联系制度,强化价格自律和内部监督。采取定期定向包干方式,加强价格监督检查机构与企业的联系,帮助企事业单位完善物价员制度,健全价格档案管理制度,建立企业事业单位信用档案,以增强经营者价格自我约束能力。

二、抓住社会热点问题,开展重点专项检查。

一是开展房地产行业价格和收费以及物业收费专项检查。近年来我市房地产行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但随之而来房产价格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一些欺诈、质价不符等行为,同时由于房地产业投资相对较大,一些部门借机乱收费的行为也不少。明年要以规范房地产价格为切入点,对涉及的收费部门开展专项治理。物业收费问题已成为当前居民投诉的主要热点之一,这其中除了物业市场运作体制不健全的因素外,也存在物业管理企业只收费不服务或超标准收费等问题,今年应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开展一次重点检查。

二是开展劳动、公安、海关、商检、税务等系统收费大检查。随着对外开放力度进一步加大,优化投资环境已成为政府关注的热点。劳动、公安、海关、商检、税务等部门则是对外开放的窗口单位,各个部门不仅管辖的范围较大,而且涉及的收费项目相对较多。通过开展检查,对规范各个部门的收费行为,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三是对邮电、电信资费开展检查。近年来邮电、电信行业体制管理变化很大,业务领域逐步拓宽,综合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但同时乱加价、乱收费、强制服务收费的现象时有发生。开展对邮政、电信资费的检查,对于减轻社会各方面负担,促进邮电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四是对涉农价费、教育和医疗服务收费继续开展常规性检查。近期农村市场价格时常出现不同程度的波动,特别是一些农资价格,涨幅较大,直接影响了农民利益。所以,××年在涉农价格和收费方面应继续开展检查,重点是化肥、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为全面配合“一费制”的具体落实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调整,应继续开展教育、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整顿。

此外,对于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逐步探索与推广提醒告诫、案例公布、规劝警示、市场调查、定期免检、信誉评价、整改回访、协商调节等制度,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

三、完善农村价格监督体系,全面构筑基层物价检查机构工作平台。

主要从完善配套管理措施着手,进一步理顺镇价格监督站管理体制,从制度、体制、机制等多个方面,实行全市统一的管理办法,逐步推行统一的培训机制、考核机制、奖励机制、定期交流机制等等,同时对人员配置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通过政策扶持,进一步增强镇村价格监督人员的工作热情,为县级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全面开展打造新的工作平台。

四、以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制试点为契机,全面加强价格监督检查队伍建设

重点抓好责任制落实,同时配合责任制的具体实施,重点完善机构设置、各项配套制度的制定。进一步建立与完善价格行政处罚过错责任追究、价格行政执法回访和责任制度等。加大对案审工作的管理,采取集中培训、异地检查等方式,全面提高案件审理质量。注重调查研究,围绕新的发展观,研究和探讨在新形势

推荐第7篇:价格监督检查局个人工作总结

个人工作总结

屈指算来,到单位已近3个月的时间,经过领导关心、同事们的帮助和自己的努力和调整,现在已基本上融入了省价格监督检查局这个大家庭。同时对单位的组织结构,工作流程等各个方面都有了一些初步了解。同时也有一些心得体会与想法,借此机会谈谈:

从原单位调至价格监督检查局的这段时间工作的过程也是我自己心态不断调整、成熟的过程。最初觉得只要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那么不论所做的工作怎样,都不会觉得工作上的劳苦,但扪心自问,原来学的知识何以致用,你的特长在哪里,改变了工作的我便迷茫的不知自己的定位。没有一丝的心理准备,幸亏单位领导安排我们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培训,让我们对现在的工作性质、方式方法及所需的知识有了初步的了解。钟秘书长教导我们不论在什么单位从事什么工作,调整好自己的心态,转变工作态度是重中之重。让我渐渐的明白了,在各个岗位都有发展才能、增长知识的机会。如果我们能以充分的热情去做最平凡的工作,也能成为最精巧的工人;如果以冷淡的态度去做最高尚的工作,也不过是个平庸的工匠。

心态的调整使我更加明白,不论做任何事,务须竭尽全力,这种精神的有无可以决定一个人日后事业上的成功或失败。如果一个人领悟了通过全力工作来免除工作中的辛劳的秘诀,那么他也就掌握了达到成功的原理。倘若能处处以主动、努力的精神来工作,那么无论在怎样的岗位上都能丰富他人生的经历。 我主要从事价格检查工作,恰恰赶上省CPI指数居高不下,物价检查面临严峻考验的时期,初来乍到的我虚心向老同志学习,在老同志的带领下,我参与了组织全省各大超市、各大粮油蔬菜及牛羊肉乳制品公司、各大院校的稳定物价告诫会;对各个批发市场、超市、商场进行物价检查;制作检查结果汇报材料等工作,让我进一步认识到价格检查工作的实质内容,从老同志那里学习到不少经验。随着工作的深入,我深切的体会到想要干好价格检查,就必须不断的学习,尽量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因为价格涉及到工业,农业,行政收费等方方面面的内容,自己目前的知识储备还远远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但我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不断的积累各方面的知识,能够尽快的融入工作之中,发挥自己的作用。

当然,我在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如过于注重工作的进度而对工作内容的全面性考虑不足,工作不够细致等。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将本着对本职工作的认真和责任心,把工作做好做精。

推荐第8篇:上半年价格监督检查统计分析

2011年价格监督检查统计分析

临武县物价检查所

2011年,我所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5 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50 %,查处违法金额19.04万元,同比上升522.22%。实施经济制裁4.6万元,同比上升801.96%,其中退还用户0.05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万元,罚款2.60万元。

共受理价格咨询和投诉举报8件,其中:受理价格投诉3件,答复咨询5件。截止6月30日已办结8件,办结率100%。通过投诉举报线索查处价格违法案件3件,实现经济制裁金额0.055万元。共计向举报人退款0.055万元。 价格违法案件的特点

从违价类别看:查处的价格违法案件中服务价格4件,占全部价格违法案件的80%;行政事业性收费1件,占全部价格违法案件的20%。

服务价格中:交通运输占违法案件的比例仍居高不下,交通运输3件,占全部服务价格违法案件的75%;医疗服务1件,占全部服务价格违法案件的25%。

价格监督检查统计指标的变动特点及原因分析

一、价格违法案件主要集中在民生价格方面

全市查处的价格违法案件主要发生在交通运输、医疗服

务等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领域。我检查所把民生价格作为价格监督检查的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全国统一部署的专项检查,并结合当地实际和群众举报反映的热点问题,及时查处了一些突出的乱涨价、乱收费的行为,进一步规范了价格秩序,取得了好的成效。

交通运输价格违法行为有:收到乘客举报,车站售票多收票价,已责令退还乘客。

药品价格违法行为有:县中医院违反湖南省物价局(湘价医[2010]43号)文件关于“湖南省网上集中采购药品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 部分中标药品的销售价格超过了政府的进销差率,违法金额3.84万元;违反湖南省物价局(湘价服[2002]230号)文件,关于“调整规范我省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的规定,于2010年1月至12月期间,实际按13元/天收取一级护理费,每天多收3元,违法金额4.67万元。

二、涉企收费的违法行为仍有发生。如今年一月在对临武县煤炭局收费检查中,发现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1、800元/人的标准向煤矿收取培训费;

2、以150元/人的标准向35人收取报名费;

3、以4000—6000不等的标准向煤矿收取其它收入。

根据上半年统计数据反映的情况,我们建议下半年从以下几点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一)强化公共服务职能

一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服务为民生,诚信在身边”活动。开展诚信在学校、诚信在医院、诚信在交通、诚信在商业、诚信在社区活动,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价格权益,全面推进价格公共服务水平,服务于诚信临武建设。二是继续完善明码标价、价格收费公示制度引导经营者做到标价真实、合理和规范。

(二)加强价格收费检查

继续围绕促发展、惠民生,开展涉企收费大检查、医疗服务价格检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畅通价格利益诉求渠道

加强价格举报系统建设,进一步发挥12358价格举报网络作用,实现省市县三级举报节点联网。做到热情受理,快速办理、妥善处理,更加有效地化解价格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推荐第9篇:价格监督检查文书评分标准

价格监督检查文书评分标准

一、立案阶段(10分)

1、检查通知书(5分)

(1) 有空顶的,每空一项扣1分;

(2) 检查组人员少于2人的扣2分;

(3) 送达除备注外有空项的,每空一项扣1分;送达时

间在检查时间之后的,扣1分。

2、立案呈批表(5分)

(1) 当事人情况、呈报机构意见、负责人批示中出现空

缺,每空一项扣1分;

(2) 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与检查登记表加章名称不一致

的,扣1分;

(3) 立案理由表述与后面文书不一致的,扣2分;无申

请立案依据的,扣1分;

(4) 立案时间与检查时间时间倒置的,扣1分。

二、调查取证阶段(55+1分)

3、检查登记表(20分)

(1) 当事人基本情况填写不规范或者有空缺的,每错

(缺)一处,扣1分;

(2) 事实表述不清楚或有歧义的,扣5分;

(3) 缺少规范性文件依据的,扣5分;

(4) 多收价款计算不符合《价格违法多收价款计算办法》

规定或者出现计算错误的,扣10分;

(5) 执法人员签名少于两人,检查证号填写少于两个的,

扣1分;

(6) 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且执法人员未注明原因

的,扣5分;

(7) 表后所附检查情况明细表未逐页加章的,缺一页,

扣1分。

4、调查询问笔录(10分)

(1) 基本情况出现空缺的,每空一处,扣1分;

(2) 有关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目的、手段、过程和

结果等重要情节不清楚的,扣3分;

(3) 所有询问内容与本案无关的,扣10分。

(4) 被询问人签名和执法人员签名缺一处,扣1分。

5、提取证据材料登记表(10分)

(1) 表后所附证据材料名称、件数、页数与表中所列不

符的,扣2分;

(2) 提取的主要证据不能证明《行政处罚决定书》所列

行为属于价格违法行为的,扣10分;提取的主要证据

只能证明其中部分行为属于价格违法行为的,证据材

料每缺一项,扣5分;

(3) 提取书证的复印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均未加盖

印章的,扣10分;其中部分书证未加盖印章的,每件

扣5分。

6、调查终结报告(15+1分)

(1) 当事人概况必备内容,每少一项,扣1分;

(2) 案件事实叙述不清楚的,扣5分;

(3) 没有定性依据或者定性依据错误的,扣10分;

(4) 未表述当事人或者有关部门意见的,扣5分;

(5) 未提出处理建议的,扣3分;

(6) 提出从轻、减轻、从重处罚建议依据错误或者无依

据的,扣3分;

(7) 处理建议明显不当的,扣3分;

(8) 执法人员未签名、或者未注明日期的,每处扣1分;

(9) 没有体现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扣1分。

三、审查与决定阶段(40+3分)

7、案件讨论记录(10+1分)

(1)基本情况出现空缺的,空一项,扣1分;

(2)案情介绍中开展检查的依据、违法事实的认定、证据的审查、案件定性、处罚依据、程序合法性、处理建议缺一项内容扣2分;

(3)表述不规范的,扣2分;

(4)没有讨论结论的,扣3分;

(5)未按规定签名或者盖章的,扣1分;

(6)没有体现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扣1分。

8、责令退还多收价款通知书(10分)

(1)违法事实与案件讨论记录认定的违法事实不一致的,扣3分;

(2)定性不准确的,扣2分;

(3)适用法律错误的,扣5分;

(4)退还期限不符合地方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扣1分;

(5)退还方式表述不清楚的,扣1分;

(6)执法人员和批准人签名和日期空缺、送达回证填写不规范或者空项的,每错(缺)一处,扣1分;

(7)无退还清单或者情况说明的,扣1分。

9、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5+1分)

(1)违法事实表述不清楚的,扣1分;

(2)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未具体到条、款、项的,每处扣1分;

(3)执法人员和批准人签名和日期空缺、送达回证填写不规范或者空项的,每错(缺)一处,扣1分;

(4)、没有体现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扣1分。

10、行政处罚决定书(15+1分)

(1)违法事实表述不清楚的,扣5分;

(2)违法所得计算错误的,扣10分;

(3)定性错误的,扣5分;

(4)处罚依据错误的,扣5分;

(5)行政处罚种类错误的,扣2分;

(6)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表述不完整或者错误的,扣2分;

(7)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表述不完整或者错误的,扣3分;

(8)无领导签发意见和签发稿的,扣1分;

(9)送达回证填写不规范或者空项的,每错(缺)一处扣1分;

(10)、没有体现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扣1分。

四、执行与结案阶段(10分)

11、结案登记表(10分)

(1)结案理由错误的,扣2分;

(2)结案时间错误的,扣2分;

(3)结案依据错误或者未表述的,扣1分;

(4)无罚没款统一收据或者退款凭证而结案的,扣5分;

(5)当事人、执法人员、批准人、结案时间出现空缺的,每空一处,扣1分。

五、案卷管理(5分)

12、卷宗封皮(3分)

(1)未按规定填写,缺一项扣1分;

(2)案由与处罚决定书所列违法事项不符,扣1分;

(3)未按规定要求编号的,扣1分。

13、卷宗目录(2分)

(1)材料名称与卷内文书不对应的、页次与卷内文书不对应的及序号与卷内文书不对应的,扣2分;

(2)文书排列顺序错误的,扣1分。

推荐第10篇:安徽省价格监督检查办法

安徽省价格监督检查办法

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

颁布日期:20070327实施日期:20070501颁布单位:安徽省人民政府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价格行为

第三章 监督检查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经2007年3月20日省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二00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价格监督检查,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务院《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价格监督检查活动。

第三条 价格监督检查应当保护公开、公平、合法的市场竞争,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纠正价格违法行为。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其所属的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具体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工商、质量技术监督、教育、卫生、监察、公安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协助做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价格违法行为均有权举报。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举报价格违法行为有功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二章 价格行为

第六条 商品和服务价格,除依法适用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照价格法律、法规自主制定。

第七条 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八条 经营者应当执行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不得有下列违法行为:

(一)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

(二)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

(三)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

(四)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五)自立收费项目或者自定标准收费;

(六)对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

(七)不执行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优惠措施;

(八)依据违法设立收费项目或者制定收费标准的文件收费;

(九)不按照公示的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收费;

(十)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十一)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

(十二)无合法依据强制要求消费者接受指定服务、购买指定商品,或者将属于应由消费者自主选择的咨询、培训、信息、检测等服务变为强制性服务并收费;

(十三)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

(十四)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其他行为。

第九条 经营者应当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不得有下列违法行为:

(一)不执行提价申报或者调价备案制度;

(二)超过规定的差价率、利润率幅度;

(三)不执行规定的限价、最低保护价;

(四)不执行集中定价权限措施;

(五)不执行冻结价格措施;

(六)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其他行为。

第十条 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明码标价,不得有下列违法行为:

(一)不标明价格;

(二)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标价;

(三)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四)违反明码标价的其他行为。

第十一条 经营者应当依法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不得有下列违法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除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第三章 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价格监督以政府监督为主,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第十三条 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推进价格诚信建设,指导经营者建立健全价格管理制度,规范价格行为。

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价格监督检查,应当坚持预防、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事前告知和事后回访制度。

第十四条 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业务素质。

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应当定期接受法制和业务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从事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五条 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价格监督检查的职责是:

(一)宣传价格法律、法规、规章;

(二)依法对价格行为实施监督检查;

(三)依法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四)指导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定价行为;

(五)组织、指导下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六条 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价格监督检查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并要求其提供证明材料以及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

(二)查询、复制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帐簿、单据、凭证、电子数据、文件及其他资料,核对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银行资料;必要时,可以通过录音、录像、拍照等方式收集有关证据材料;

(三)检查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

(四)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先行登记保存。

第十七条 被检查者应当如实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必需的帐簿、单据、凭证、电子数据、文件及其他资料,如实回答询问,不得拒绝或者阻挠检查,不得隐匿、转移、销毁有关证明材料,不得提供虚假资料。其他利害关系人和证明人在接受检查或者查询时应当如实反映情况,不得作虚假陈述。

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不得将依法取得的资料或者了解的情况用于依法进行价格监督检查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不得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第十八条 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价格监督检查时,发现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同时具有下列三种情形的,有权责令其暂停相关营业:

(一)违法行为情节复杂或者情节严重,经查明后可能给予较重处罚的;

(二)不暂停相关营业,违法行为将继续的;

(三)不暂停相关营业,可能影响违法事实的认定,采取其他措施又不足以保证查明的。

第十九条 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

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2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向当事人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第二十条 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导消费者组织、职工价格监督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组织以及消费者,开展与城乡居民生活、生产关系密切的价格行为的监督。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从前款所列组织以及消费者中聘请监督员,对价格行为进行监督。

第二十一条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单位应当加强价格法律、法规的宣传,披露价格违法行为,对价格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二十二条 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件信箱。

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后应当受理,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举报事项,应当依法调查处理,并在结案后3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调查处理,并告知举报人。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有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务院《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被责令暂停相关营业而不停止的,或者转移、隐匿、销毁依法登

记保存的财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处相关营业所得或者转移、隐匿、销毁的财物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 拒绝提供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人事管理权限提请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拒绝、阻碍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对举报人员打击报复,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对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应当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八条 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责令暂停营业、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及时将该处罚决定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接受备案的机关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处罚,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第二十九条 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在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有关部门依照人事管理权限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价格违法行为,不依法处理;

(二)对承办的举报事项拖延、推诿或者不依法处理;

(三)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四)在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中索取、收受财物;

(五)违反监督检查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权限,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第11篇:价格监督检查调查询问笔录

价格监督检查调查询问笔录

的实践与思考

调查询问笔录是指价格监督检查人员在案件调查、案件复查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收集证据,而向案件当事人、证人和其它有关人员调查询问与案件有关情况时所制作的笔录,属于证据类法律文书。它是我国行政执法案件中七大证据之一,是案件定性的重要依据,是案件证据链的要求,是价格违法案件必备的法律文书之一。众所周知,证据是“诉讼之王”。证据是查明价格违法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认定价格违法案件事实的唯一手段,没有证据或是缺乏证据的价格执法都是违法行政,是不符合依法治价精神的,因此,在查办价格违法案件过程中,制作好调查询问笔录极其重要。笔者结合执法实践,针对价格执法办案中调查询问笔录存在的问题谈几点粗浅认识。

一、调查笔录存在的问题

目前价格执法办案中调查笔录存在实体和程序两大方面的问题。实体方面是调查笔录简单粗糙导致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正确或量罚不当、显失公正。程序方面是对一些执法的环节或法定程序等不用笔录固定,或虽有笔录但记录不全导致办案程序违法。具体表现为:

(一)文字水平不高。主要表现在:

1、错别字;

2、病句。成份残缺、结构混乱、语序不当,词语搭配不当,不合逻辑,重复多余等;

3、用语不规范。前后不一致,时而方言,时而书面语;

4、标点符号不规范。一逗到底,很少利用问号、括号、双引号等其它标点符号;

5、人称混乱。因粗心大意、不假思索、未加校对造成你我他不分,引用或表述时,第一人称、第二人称、第三人称不分或混乱;

6、字迹潦草难以辩认,多处涂改,卷面不洁。

(二)表达能力欠缺。主要表现在:

1、叙述要素残缺不全。何时、何地、何人、何物、何因、何果、何手段的“七何”要素不全,导致对违法行为或犯罪事实的叙述不完整、不清楚;

2、笔录的目的性不强。笔录无针对性,未起到证据或证明作用;

3、笔录无逻辑性。问题与问题之间缺乏内在联系,整篇混乱,缺乏连贯性。

(三)法律水平低。用语缺乏严谨,不使用法律规范用语,引用法律条文不精确。

(四)程序方面存在问题导致笔录的合法性、证明力受损。

1、调查笔录中记录人、询问人为一人,违反办案规定;

2、交叉询问,办案人员一人同一时间出现在两份甚至更多的笔录中;

3、起止时间不准确;

4、调查笔录开头未按规定制作,出现漏项、填写不规范;

5、调查笔录涂改、增删处未盖指印确认。

二、主旨明确,把好笔录程序关 调查询问笔录是一种规范性文书,它的内容要有明确的目的性,它的制作过程要符合法定程序,格式要严格遵照法定的要求。笔录制作只有依法进行,才具有合法性。笔者认为在制作程序上应注意把握好四个问题:

(一)准备要充分。制作笔录之前,询问人员要有一定的思想准备,要熟悉案情,掌握政策依据,思考打算问什么?准备怎么问?尽可能在制作笔录前列出详细的调查询问提纲,以增强笔录的目的性、条理性和逻辑性。提纲应尽可能全面具体,富有逻辑,调查提纲应由两名执法人员共同起草,能够使两人在案件调查时做到互相沟通,在询问的时候,不论谁问谁记录,都能够按照同一思路询问、记录。好的调查提纲,能使执法人员对整个案件的调查脉络清楚,在调查的过程中,如果案前没有做好准备工作,对案情没有充分了解,那么在询问的过程中,就不能一针见血的将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询问清楚,或者将应该追根溯源的情况,却避而不问等漏洞,造成笔录没有证明力。

(二)格式要规范。一份完整的笔录包括首部、正文、尾部三部份组成。首部要按规定的格式填写,起止时间年、月、日、时、分要及时填写准确;询问地点笔者认为应写地名如“某县某街几号”,不能只写单位。问答式的正文要体现法定要求,要详细反映案件的客观事实。尾部收尾要依照法定的程序,手续要完整。

(三)内容要具体。笔录的内容可分为辅助性内容和主体性内容两部分。辅助部分是指有关取证的时间、地点,被调查人的身份。应记录调查的开始时间和完结时间。地点就是调查时所在的场所。姓名要书写正确,要写身份证上的法定姓名。其性别、年龄、地址、工作单位、职务、电话、身份证号等也都应该记录清楚。文书中涉及的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应当填写营业执照中登记的名称。主体性内容即正文,正文内容要围绕案情,要把与案件有关的事实以及与事实相关的主客观原因问清楚,要围绕案情把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结果、目的问清楚,特别是要把案件构成违法的条件问清楚、记详细,涉及关键性的问题应重复问答。如果来不及完整记录,可以先用符号或者一些简单的字词在其他纸上记下来,尽量不要打断被调查人的陈述,等他说完一个完整意思后,再做记录。

(四)主旨明确。调查询问笔录的内容要服从于案情,这就需要制作笔录人员在调查询问前要先确定自己要询问的目的,然后围绕这一目的设计好要问的内容和顺序,使询问有的放矢,有序进行,增强针对性、逻辑性和连贯性。

(五)语言简练。询问时应尽量避免使用长句,应使被询问人能迅速、全面理解问话人的目的;询问人的问话和被询问人的回答应一句一义,不能出现歧义,有歧义的应由被询问人进一步解释。要善于归纳被询问人的意思。当被询问人意思表达不清楚时,要集中地、准确地记录下来,再征询被询问人所记录的是否符合其真实意思。所提的问题要用客观性词语,措辞应做到意思表达清晰、明确,不要使用暗示或隐喻性的言辞。

(六)手续要完备。笔录制作结束后首先应交由被询问人核对,允许被询问人对回答的内容进行更正、修改、补充。其次签名要完整,笔录的每一页被询问人都要签名,询问人、记录人签名应及时、确切,切不可他人代签。捺印要准确,被询问人要在笔录修改补充处、用右手食指捺印到位。

三、细心审慎,把好笔录质量关

为了确保调查询问笔录的合法性,笔者认为笔录在制作过程中应把握好六个体现:一是体现告知。在制作的调查询问笔录上,要体现执法人员单位,体现询问人员两人以上并出示了证件。二是体现被询问人的法律责任。如隐瞒事实或有意作伪证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是体现被询问人的身份。体现被询问人是单位法人,如不是法人,应体现单位法人委托;体现被询问人姓名、性别、年龄、文化、单位、职务、籍贯、住址、联系电话等。四是体现鲜明的目的性。要把案件的客观事实反映出来,把案件构成违法的条件反映出来。五是体现程序的合法性。笔录中要反映“你对以上问题有没有需要补充的?”,同时反映“以上笔录是否属实?,若属实请签字确认”;最后请被询问人书写“以上记录属实”署名后写清日期。

四、以案索“问’,把好笔录方法关

在制作调查询问笔录过程中,除了要掌握好笔录制作的法定要求外,询问的技巧如何,直接关系到笔录的质量。询问的方法要因案情、具体对象、具体环境的不同而定,笔者认为通常有:

(一)直奔主题询问法。把违法的问题按由轻到重的顺序直接向被询问人提问。这种方法用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书证证据材料扎实,但缺乏被查单位法人证言确证的案件。如教育收费检查中发现违规收费问题,问题比较明确,询问的方法可采取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直奔主题询问。

(二)隐蔽迂回询问法。把问题按由一般到个别的排列顺序询问,询问的问题有一定隐蔽性。这一方法可用于对检查中获取的证据不足或不确切、案情较复杂的案件。如市场检查时有的超市商品标价签标出“原价”“现价”等涉嫌虚构原价、可能构成价格欺诈的问题。应拍照提取该超市标价签和相关证据材料后,对原价是否虚构进行调查?询问中时应采用迂回法询问: “何为原价?”,“你商场某商品所标示的原价在你超市有没有销售过?”、“原价的依据?”等。

(三)循序渐进询问法。询问人员在确定所要问的要点后,围绕这个要点设计一组具体的问题,把问题分步骤有次序地一步一步推进的询问。如涉嫌“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价格欺诈问题,我们在制作调查笔录询问中,应采取渐进式询问法询问,围绕“有价格承诺,不完全履行”这个要点, 有次序一步一步地推进,从而获取扎实的证言材料,为认定价格欺诈行为起到关键性的作用。

(四)排除式询问法。询问人员采取可能存在的问题在询问中一一排除,唯一的就是我们所要的结果 。如在医疗服务收费检查中发现某医院存在“自立项目”收费的问题,询问中,我们采取排除法询问,询问“某项目收费的依据是什么?”,提供不出收费项目依据,排除了规定的就是自立的。

(五)命题式询问法。如明码标价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常可用命题式方法询问,把违反规定的问题用提纲的形式一一列出,一项一项地询问,直至把问题全部询问清楚。

五、紧扣案情,把好笔录问题关

在制作笔录前先要尽可能努力创造良好气氛,尽可能取得被询问人信任、配合后,让被询问人无顾虑地说出关键性的问题,再来制作笔录。询问中要注意:一是询问的问题要有针对性,问题里面必须有目标,应当明确问什么,询问的问题能否表达所要达到的目的。二是询问的问题要具备合理性,询问的问题必须以客观存在为依据,问题紧扣案情。三是询问的问题应当是确定的,问题必须让被询问人明白回答问题的范围,不应模棱两可,不能让人觉得无法回答。四是询问的问题要有逻辑性,问题应一环扣一环,直至案件事实清楚。

以上是笔者结合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实践,对如何进行调查询问笔录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希望与广大执法人员一道,共同把调查笔录的制作从理论的角度推向实践的深入,以期在执法实践中对我们的执法工作人员有所裨益。

第12篇:05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思路

2005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思路

2005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思路2005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思路应以转变工作方式为突破点,立足于对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充分发挥“当裁判、搞服务”的职能,重点加大对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充分发挥价格举报和价格监督组织的引线作用,切实加强对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价格行为的整顿与治理。具体思路:

一、注重方式

方法创新,继续推进价格信用体系建设。一是从树正的角度,以全面推进明码实价店评选为切入点,正确引导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培育消费者合理的消费理念。在开展评选活动方面,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在数量上应逐步增多,

在范围上逐步扩大。在评选方式上,由初期的宣传、申请、验收、表彰逐步过度为申请、验收、发牌,凡符合条件的,可直接予以授牌。在管理方面,主要通过成立协会的方式,加强明码实价店价格行为的自律,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则作为其中的主要成员之一,具体负责日常的协调、管理、定期例会的组织以及建章立制等。二是改进评选方法,继续开展“价格信得过”等形式多样的价格信用活动。在具体方式上应采取政府引导、企业参与、消费者认可、社会监督的总体思路,通过社会评价机制来转变工作方式。在具体内容上应将社会的评价作为主要标准,同时要注重企业的影响力、经济效益等多层综合因素。三是建立与推广企业联系制度,强化价格自律和内部监督。采取定期定向包干方式,加强价格监督检查机构与企业的联系,帮助企事业单位完善物价员制度,健全价格档案管理制度,建立企业事业单位信用档案,以增强经营者价格自我约束能力。

二、抓住社会热点问题,开展重点专项检查。一是开展房地产行业价格和收费以及物业收费专项检查。近年来我市房地产行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但随之而来房产价格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一些欺诈、质价不符等行为,同时由于房地产业投资相对较大,一些部门借机乱收费的行为也不少。明年要以规范房地产价格为切入点,对涉及的收费部门开展专项治理。物业收费问题已成为当前居民投诉的主要热点之一,这其中除了物业市场运作体制不健全的因素外,也存在物业管理企业只收费不服务或超标准收费等问题,今年应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开展一次重点检查。二是开展劳动、公安、海关、商检、税务等系统收费大检查。随着对外开放力度进一步加大,优化投资环境已成为政府关注的热点。劳动、公安、海关、商检、税务等部门则是对外开放的窗口单位,各个部门不仅管辖的范围较大,而且涉及的收费项目相对较多。通过开展检查,对规范各

个部门的收费行为,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三是对邮电、电信资费开展检查。近年来邮电、电信行业体制管理变化很大,业务领域逐步拓宽,综合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但同时乱加价、乱收费、强制服务收费的现象时有发生。开展对邮政、电信资费的检查,对于减轻社会各方面负担,促进邮电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四是对涉农价费、教育和医疗服务收费继续开展常规性检查。近期农村市场价格时常出现不同程度的波动,特别是一些农资价格,涨幅较大,直接影响了农民利益。所以,2005年在涉农价格和收费方面应继续开展检查,重点是化肥、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为全面配合“一费制”的具体落实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调整,应继续开展教育、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整顿。此外,对于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逐步探索与推广提醒告诫、案例公布、规劝警示、市场调查、定期免检、信誉评价、整改回访、协商调节等

制度,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

三、完善农村价格监督体系,全面构筑基层物价检查机构工作平台。主要从完善配套管理措施着手,进一步理顺镇价格监督站管理体制,从制度、体制、机制等多个方面,实行全市统一的管理办法,逐步推行统一的培训机制、考核机制、奖励机制、定期交流机制等等,同时对人员配置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通过政策扶持,进一步增强镇村价格监督人员的工作热情,为县级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全面开展打造新的工作平台。

四、以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制试点为契机,全面加强价格监督检查队伍建设重点抓好责任制落实,同时配合责任制的具体实施,重点完善机构设置、各项配套制度的制定。进一步建立与完善价格行政处罚过错责任追究、价格行政执法回访和责任制度等。加大对案审工作的管理,采取集中培训、异地检查等方式,全面提高案件审理质量。注重调查研究,围绕新的发展观,研究和探讨在新形势

下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抓住社会关注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的对策和思路,撰写价值较高的理论调研文章。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提高政务信息的质量和效率,并建立备案考核制度。做好统计分析工作,提高统计分析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完善和落实各项工作报告制度,增强系统的整体功能。

第13篇:价格监督检查局某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价格监督检查局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搞好市场价格检查 尽力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1、积极应对冰冻天气。年初,**遭遇几十年不遇的强降温、冰冻天气,在这样的恶劣天气期间,我局上下发扬不怕艰苦,连续作战的精神,心系灾情,心系百姓,努力践行为人民服务服务的宗旨,认真履行职责,充分体现了物价监督检查的职能和作用,为稳定灾害期间物价,防止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作出努力,我局采取如下监管措施:一是向公众告知举报途径和举报电话,在电视台滚动打出“当您的价格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字幕;二是加强市场价格巡查,制定了细致的工作方案,采取责任到人,分片包干的办法,每天组织检查人员对市场价格进行巡查,巡查的品种主要涉及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粮食、食用油、猪肉、蔬菜,并由《**日报》、《临川晚报》发布市场检查的信息,对市场上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发出提醒书,告诫他们自觉遵守国家的价格政策和法规;三是坚持值守制度,随时受理各类价格举报,全局工作人员抗冻救灾、节日期间轮流值班,移动电话值守期间保持开机,随时出击,尽量做到不漏接一个电话,一般问题做好解释工作,价格违法举报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安排检查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处理,对价格违法事件进行曝光;四是制作市场检查 电视专题片,采取现场采访的形式,由市物价局徐建平局长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告知物价部门采取的各项监管措施,并将此片报送江西电视台《社会传真》栏目。

2、重拳治理春运价格。为了尽可能的控制每年春运期间票价乱涨价行为,我局把春运票价和“的士”价格检查做为重中之重的工作进行安排,全局动员,采取了形式多样的方法和措施。XX年春运期间**市价检局和交通运管、出租车管理所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检查的强度为历年最大。⑴春运前做好了宣传造势工作:一是在**电视台以滚动字幕方式向市民告知举报途径和举报电话;二是在**广播电台交通栏目中播发整治消息;三是通过移动公司、电信部门向每位出租车车主发出整治短信;四是在各车站张贴市价检局与市运管处联合发出了《关于稳定春运市场价格,严厉打击趁机乱涨价行为的公告》,同时组成联合整治办公室,制定细致的工作方案;五是召集了**市凯坤、集群、公交、南关、安达、汽运、旅游等七家出租车公司经理开会,以告知的方式,提醒各出租车公司春节期间遵守国家价格政策,打表计费,否则将受到严厉处罚;六是保证价格举报电话12358全天候值守,扩大全社会的监督面,增强全民维权意识。⑵加大了联合检查力度:春运前后我局与交通部门多次对**市各汽车站春运票价和在“的士”停留繁华地段采取蹲点、拦截及根据价格举报线索等方式进行票价检查。针对今年恶劣天气,为 保障道路畅通,我们在处理上尽量不延误车辆班次,对违纪车辆责令将多收款退还旅客。对特别严重的违纪者,除处罚外,还请新闻媒体进行了曝光。⑶加大了处罚力度:据统计,春运前后,我局与交通运管部门、出租车管理所共出动检查人员170余人次,检查客车70余辆、出租车100余辆,查处违法客车、出租车80余辆,罚款9100元,退还用户5500余元。

3、落实价格临时干预措施。根据国家、省价格主管部门关于对部分商品价格实行临时价格干预的规定,我们对**两家超市的成品粮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肉及制品、乳品、鸡蛋、液化石油气等纳入申报和提价备案的品种进行严密监管。首先锁定基准价,然后每隔三天派出检查组进行市场巡查。对这两家超市违反干预措施,未经报批擅自提高金龙鱼胚芽油价格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当场责令作出下架停止销售的决定,并要求经销商重新报价,写出书面深刻检查。与此同时我们还会同商业管理部门一道对食用植物油等商业批发环节的库存、每天的供应量、价格进行了检查,取得了预期的目的。

4、开展化肥价格专项检查。根据国家和省发改委关于开展化肥价格专项检查,省价格监督检查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肥等农资市场价格检查的紧急通知,市价格监督检查局积极行动,及时转发了相关文件,对整个检查提出了要求,动 员全体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投入到检查中来。、明确分工,分级负责。对这次化肥专项检查,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作了明确分工。市价检局负责对各品牌化肥**经销商的批发环节的经营差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各县价格检查部门负责对辖区县城、乡镇经销商价格进行监督检查。

二、加强市场价格巡查

一、搞好市场价格检查 尽力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1、积极应对冰冻天气。年初,**遭遇几十年不遇的强降温、冰冻天气,在这样的恶劣天气期间,我局上下发扬不怕艰苦,连续作战的精神,心系灾情,心系百姓,努力践行为人民服务服务的宗旨,认真履行职责,充分体现了物价监督检查的职能和作用,为稳定灾害期间物价,防止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作出努力,我局采取如下监管措施:一是向公众告知举报途径和举报电话,在电视台滚动打出“当您的价格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字幕;二是加强市场价格巡查,制定了细致的工作方案,采取责任到人,分片包干的办法,每天组织检查人员对市场价格进行巡查,巡查的品种主要涉及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粮食、食用油、猪肉、蔬菜,并由《**日报》、《临川晚报》发布市场检查的信息,对市场上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发出提醒书,告诫他们自觉遵守国家的价格政策和法规;三是坚持值守制度,随时受理各类价格举报,全局工作人员抗 冻救灾、节日期间轮流值班,移动电话值守期间保持开机,随时出击,尽量做到不漏接一个电话,一般问题做好解释工作,价格违法举报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安排检查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处理,对价格违法事件进行曝光;四是制作市场检查电视专题片,采取现场采访的形式,由市物价局徐建平局长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告知物价部门采取的各项监管措施,并将此片报送江西电视台《社会传真》栏目。

2、重拳治理春运价格。为了尽可能的控制每年春运期间票价乱涨价行为,我局把春运票价和“的士”价格检查做为重中之重的工作进行安排,全局动员,采取了形式多样的方法和措施。XX年春运期间**市价检局和交通运管、出租车管理所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检查的强度为历年最大。⑴春运前做好了宣传造势工作:一是在**电视台以滚动字幕方式向市民告知举报途径和举报电话;二是在**广播电台交通栏目中播发整治消息;三是通过移动公司、电信部门向每位出租车车主发出整治短信;四是在各车站张贴市价检局与市运管处联合发出了《关于稳定春运市场价格,严厉打击趁机乱涨价行为的公告》,同时组成联合整治办公室,制定细致的工作方案;五是召集了**市凯坤、集群、公交、南关、安达、汽运、旅游等七家出租车公司经理开会,以告知的方式,提醒各出租车公司春节期间遵守国家价格政策,打表计费,否则将受到严厉处罚;六是保证价格举报电话12358全天候值 守,扩大全社会的监督面,增强全民维权意识。⑵加大了联合检查力度:春运前后我局与交通部门多次对**市各汽车站春运票价和在“的士”停留繁华地段采取蹲点、拦截及根据价格举报线索等方式进行票价检查。针对今年恶劣天气,为保障道路畅通,我们在处理上尽量不延误车辆班次,对违纪车辆责令将多收款退还旅客。对特别严重的违纪者,除处罚外,还请新闻媒体进行了曝光。⑶加大了处罚力度:据统计,春运前后,我局与交通运管部门、出租车管理所共出动检查人员170余人次,检查客车70余辆、出租车100余辆,查处违法客车、出租车80余辆,罚款9100元,退还用户5500余元。

3、落实价格临时干预措施。根据国家、省价格主管部门关于对部分商品价格实行临时价格干预的规定,我们对**两家超市的成品粮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肉及制品、乳品、鸡蛋、液化石油气等纳入申报和提价备案的品种进行严密监管。首先锁定基准价,然后每隔三天派出检查组进行市场巡查。对这两家超市违反干预措施,未经报批擅自提高金龙鱼胚芽油价格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当场责令作出下架停止销售的决定,并要求经销商重新报价,写出书面深刻检查。与此同时我们还会同商业管理部门一道对食用植物油等商业批发环节的库存、每天的供应量、价格进行了检查,取得了预期的目的。

4、开展化肥价格专项检查。根据国家和省发改委关于开展化肥价格专项检查,省价格监督检查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肥等农资市场价格检查的紧急通知,市价格监督检查局积极行动,及时转发了相关文件,对整个检查提出了要求,动员全体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投入到检查中来。、明确分工,分级负责。对这次化肥专项检查,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作了明确分工。市价检局负责对各品牌化肥**经销商的批发环节的经营差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各县价格检查部门负责对辖区县城、乡镇经销商价格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市场价格巡查。市价检局和各县价格检查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对化肥市场进行不定期的市场巡查,密切注意市场动态,随时掌握市场化肥价格变化情况。每周四各县对本地市场收集主要农资市场价格报市价检局,市价检局汇总后,写出简单的分析报省价格监督检查局。据统计:全市共出动检查组21个,参加检查人员45名。市直检查组2个,参加检查人员4名。、认真组织重点检查。市价检局连续两个星期派出检查组对九江产江海尿素、中化化肥、江胺产尿素的**总经销商的批发价格进行了仔细检查,查看原始进货发票,核算批发差率。各县区物价检查机构对本县经营的各种化肥进行了逐个检查。临川区物价检查机构在检查时还邀请了宣传部、电视台参加。由于我省今年主要化肥品种有部分缺口,货源偏紧,按国家规定的出厂价拿不到货,各中间环节也是薄利销售。因 此检查中没有发现恶意涨价、随意和擅自突破差率销售化肥的价格违法行为。

三、做好各专项检查。

一是开展了土地和住房建设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征地、土地交易和产权登记、房产交易和产权登记、工程招投标、工程定额测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的收费行为。我们抽调各县区业务熟悉人员参与检查,既保证了我们的检查质量又为各县区培训了人员。二是配合省价检局开展了电力价格及房管收费检查。三是配合省局处理临川一中18万元。

四、及时受理和查处价格举报案件。

XX年1月1日至5月31日,全市共接到价格举报和咨询100件,其中上级主管部门交办3件、有关部门转办3件、来访4件、来电88件、电子邮件2件。在受理的举报中,其中政策咨询64件,依法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6件,没收违法所得11.672万元、罚款6.84万元、退还消费者和用户金额3.662万元。

五、搞好《价格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宣传活动。5月10日,价检局配合市物价局在洪客隆购物广场隆重举行了《价格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宣传活动,印制了4000份《价格法规汇编》散发给广大市民。

来源:**市价格监督检查局

第14篇:二0一一年上半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二0一一年上半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2011年,我所在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和物价办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围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一主线,坚持“落实价格政策与规范价格行为并重,强化价格监督与优化价格服务并重,抓业务工作与抓队伍建设并举,改革创新与依法治价并举”,全面履行价格监督检查职责,不断提高价格监督服务水平,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价格环境。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1、截止6月 30日共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个体工商户168 家,查出价格违法案件 136 起,查出违法所得 95万元,收缴入库 26.59 万元,退还用户 3.56万元,实行经济制裁总金额 30.15 万元。

2、共受理价格举报案件 3 起,已处理 2 起。

3、发表新闻信息8 篇,其中三门峡信息2篇,灵宝市政府信息 1篇,金城灵宝1 篇,灵宝信息2 篇,灵宝物价 2篇。

二、主要工作情况

2011年我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思路及做法是“围绕一个中心,搞好两项建设,理顺三个关系,打好四个战役,做好基础工作,促进全面发展”。

(一)围绕一个中心即围绕“清费、减负、治乱”这个中心,深入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积极开展各项检查工作,坚决制止各种乱涨价,乱收费,切实减轻了群众负担。

(二)搞好两项建设,即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在这方面,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以人为本,提高素质

提高人的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是干好检查工作的前提。抓思想政治工作,我们不搞空洞的学教,而是以人为本,把执法育人放在首位 ,把理想教育、思想教育作为思想工作的切入点,找准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与业务工作的最佳结合点,用先进的思想武装人,用心与心的交流感动人。一是坚持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化。组织全所人员参加市里组织的思想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和科学发展观学习活动,使全所人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二是强化业务知识培训。半年来,共组织业务学习30余次,全所人员的业务工作能力有了明显的提高。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的内部学习制度,在全所开展“讲政治、讲业务、讲形象、比学习、比作风、比廉政、比贡献”的“三讲四比”活动,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学习氛围。通过各种学习活动的扎实开展,塑造和锻炼出了一支精诚团结、通力合作、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学习型、实干型、创新型”价格监督检查工作队伍。

2、健全制度,规范行为

制度是规范行为的准则 ,也是确保行为规范的保障,今年我们根据物价办制订的考勤、卫生、学习量化考核办法和内务工作规范,进一步完善、建立了目标责任制和各种制度,使检查所的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形成了以制度管人,人以制度为准则的约束机制。年初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制订具体的工作计划、实施步骤和措施,工作安排具体到月,工作责任具体到人,同时每周召开一次碰头会,每月召开一次讲评会,实行半年和年终两次考核,使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由于制度健全,措施得力,我所从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未发生一起错案和行政复议案,队伍建设已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三)理顺三个关系

理顺“三个关系”即检查与服务、处罚与整改、业务建设与全面建设的关系,我们克服“重检查、轻服务,重大案、轻小案,重业务建设、轻全面建设,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的四重四轻思想,逐步形成了检查与服务融为一体,业务建设与队伍建设协调发展,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举的价格监督检查新格局。

(四)打好四个战役

一是及时制止了食盐涨价势头。3月中旬,受“日本地震海啸核泄漏,吃碘盐可以防止核辐射”的谣传,我市出现了部分群众抢购食盐的现象,我所立即在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各种媒体宣传价格政策,提高经营者自律意识,并与盐业部门沟通协调,增加食盐直销点,消除群众恐慌,对囤积居奇、相互串通、操纵价格、哄抬物价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严肃的处理,在短短的半天时间里我市食盐价格恢复了正常的价格水平。

二是全力做好“清费减负治乱"工作,以涉农价格和收费为重点,围绕“农”字做文章,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主要开展了教育、医疗卫生、农机、金融、环保、气象、林业、城建等专项检查,检查中我们根据我市实际早安排,早落实,不断开拓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新领域,拓宽工作面,大胆探索,处罚力度逐年加大。上半年共检查了 46 个单位,查出违价金额 95 万元,收缴入库 23.60 万元,退还用户 3.05 万元,经济制裁总金额 26.65 万元。通过检查整顿,有效遏制了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了企业和群众的负担。

三是积极做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宣传、督导工作。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文件精神,我所积极做好有关政策宣传,一方面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灵宝物价》、张贴和发放提醒函普及价格政策,全面推行诚信经营,维护我市商品房市场正常价格秩序;另一方面协调市住建部门调取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的相关资料,逐家逐户登记造册,做好价格备案;同时组织人员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进行督查,集中时间,集中人力进行拉网式检查,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对群众关系密切的生活必需品价格的监管 。受国内外多种因素的影响,以农产品为主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价格总水平一路攀升,我们一方面加强政策宣传、提醒告诫,另一方面做好节假日粮油、蔬菜、副食品、气、煤 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做好价格信息上报和预警机制工作。同时组织人员加强巡回检查,重点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合谋涨价、散布涨价信息,为我市群众提供一个良好的购物环境。 (五 )做好基础工作,促进全面发展

在文字材料制作上,能根据阶段性监督检查工作的需要, 做到“两个规范化”,一是日常工作规范化,年初、月初有计划、有安排,年终、月末有总结、有汇报,举报案件有记录,有反馈。能根据检查工作需要,起草打印文件,及时反馈工作信息,按要求上报工作计划、总结报表 15 份,每份材料都做到了数字准确,材料详实,字迹清晰,报送及时,为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正确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二是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在档案制作上,我们做到办案人、负责人、档案管理人层层把关、负责,坚持不合法的案件不立卷,不合格的案卷不进档,凡构成价格违法案件的均单独立卷装订,统一编号,科学管理,提高了案卷管理水平。

三、存在问题

半年来,我所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果,但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一)检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检查力量薄弱,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二) 学习上有时被动,缺乏主观能动性和积极创造性。

(三) 检查中依然存在“检查难、处理难、收缴罚没款更难”的“三难”现象。

四、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做好遗留案件的处理工作;

(二)搞好节日市场检查,稳定市场物价;

(三)加大“清费、减负、治乱”力度,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四)加强价格举报案件的查处,提高举报案件的查结率;

(五)加强政治、业务知识培训,强化作风纪律,提高检查人员整体素质;

(六)做好综合基础工作,为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决策服务;

(七)认真完成上级部门和单位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第15篇:近期药品价格监督检查情况汇报

近期药品价格监督检查情况汇报

根据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头孢呋辛等22种药品零售价格的通知》(粤价[2005]186)精神,近期我局开展药品价格检查工作。我局于10月20日起组成两个检查小组,开展药品价格检查。原创:www.daodoc.com具体做法是,一个小组负责区内各个医院药品价格执行情况检查,一个小组负责区内各药店零售药品价格检查,重点对国家公布的22种降价药品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经营者是否真正落实降低药品价格,确保降价措施落到实处。

一、医疗单位药品价格执行方面:

本次检查区内医疗单位药品降价执行情况,以抽查的方式进行。共抽查医院9家,其中区、镇医院8家,私营医院1家。除x医院属民营医院不需参加招标药价外,各医疗单位对国家最近公布降低的头孢呋辛等22种药品的零售价格,都在10月10日通过招投标海虹网的通知,全部已按规定把药价调整下来,所经营的品种对照文件的规定,约有15至20的品种实际零售价还低于政府规定最高零售价格,如氟康唑胶囊0.15g*1粒,医院执行招标中标品价是8.40元/盒,政府最高零售价是8.90元/盒,阿奇霉素针0.25g*100ml招标中标价是26.5元/盒,政府最高零售价是29.20元/盒。而x也严格执行药品价格政策,没有高于政府限价。没有发现有医疗单位超出网上采购中标药品的零售价。同时医疗单位对库存药品的价格都进行了调整,都相应执行降价后的药品价格。

二、药店零售药品价格执行方面:

本次检查区内药店零售药品降价执行情况,原创:www.daodoc.com也是以抽查的方式进行,共抽查区内药店15家。从国家公布降低的22种药品的零售价执行情况来看,x医药连锁店有限公司属下的各分店落实得比较好,原因是该公司在降低有关药品价格后,进行清现,对应批发价、零售价按规定作了调整,并列出降价药品清单,于2005年10月8日下发给属下各分店,各分店按新的价格标准执行。而其它的药店,如x药店在我区分店,x药店的分店,及其他一些单独经营的个体药店,对公布降低的22种药品零售价销售标价方面,市场价仍执行降价前最高零售价,没有即时降价,如:氧氟沙星(泰利必妥)片剂100mg*10片的,规定18.9元/盒,标价22元/盒;盐酸环丙沙星片(林青)250mg*20片规定19.5元/盒,标价21元/盒。对这些违反价格规定的处理,由于都是个体经营,在购销过程中,查无记录,取证难度大,因此责令这些店铺立即纠正。在明码标价上,一些药店存在不规范的现象,大部分以打码形式标价。我局对标价不符合规范的,作出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我局将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

第16篇:某区二0一一年价格监督检查

XX区二0一一年价格监督检查

统计分析报告

2011年XX区物价监督管理局在市物价局的正确领导下,先后组织开展了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专项检查、教育收费检查、明码标价专项检查、房地产、物业检查。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4件,经济制裁总金额11.2万元。

一、价格监督检查情况分析

(一)检查情况:

1、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根据市物价局要求,我们共组织3个检查组,多次对全区农业生产资料与涉农收费现行情况进行了解检查,从了解情况看今年我区农资市场货源充足,品种齐全,价格也比较平稳,未发现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价问题。但个别营销点在明码标价方面不够规范的现象依然存在,检查人员已责令经营者整改到位。

2、开展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专项检查。此次检查,我局组成2个检查组对全区各医疗机构(医院、疾病防控中心、妇幼保健所)的医疗服务收费情况、药品价格执行情况、医药价格公示及明码标价等三个方面进行了重点检查。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各医疗机构的收费行为与过去相比均较为规范,基本能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收费政策,各医疗机构对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疗服务的价格都实现了明码标价,并在医疗服务场所及收费场所的显著位置予以公示。但部分医疗机构仍存在提高收费标准、扩大范围收费、超过规定的差价率收费等违法收费行为。.

3、大力开展教育收费检查。教育收费涉及千家万户,社会影响面大,我们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抓住重点,突破难点,不留死角,并坚持“边查边纠”,通过检查抓整改,促规范。

(二)数据分析:

1、商品价格类。今年全区共查出2起商品价格类违法案件。主要是药品价格上违法明显,还有部分经营户明码标价意识不强,标价不够规范,明码标价普及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2、服务价格类.共查处12件违法案件,主要是医疗服务违法明显,医疗服务主要问题是:

一、自立项目收取CT急诊费;

二、超标准执行医疗服务价格。

3、行政事业性收费。共查处4起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案件,主要是学校收补课费等,原因是价格法制意识淡漠、经费保障不足及对部分价费政策不明确等。

二、明码标价情况分析

今年我们加大了明码标价工作力度,召开了推进会,分组包干进行检查,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个别业主对明码标价意识淡漠、处罚难度大,缺乏有效的治理手段。

三、价格举报情况分析

(一)受理情况

全年共受理价格举报案件32件,其中价格政策咨询20件,违法行为举报12件,办结件32件,结案率100%,

(二)数据分析

热点集中在:教育、医疗、交通运输及物业服务等收费问题上。教育、医疗收费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以上价格检查数据分析大体情况相同。交通运输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短途定线小客车乱涨价、出租车收费不打表等。物业服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小区乱收费等问题。

四、价格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分析

全年未发生一起价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其原因:一是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办案程序审理案件,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错案的发生;二是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案件质量管理,实行层层把关;三是定期组织单位职工学习业务及法律知识,使检查人员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四是制定了一套健全的案件管理制度,责任明确,措施具体,要求严格,为依法办案提供了有力保证。

五、价格监督检查机构人员基本情况

2011年全区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共1个,人员23人,其中行政编12人、事业编11人,干部23人、35岁以下4人、35岁到50岁之间19人,主要集中在这个年龄结构上,说明物价检查人员年龄老化。大专以上学历23人。

XXX市XX区物价监督管理局

二○一二年一月六日

第17篇:甘肃省价格监督检查试行办法

甘肃省价格监督检查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规范价格和收费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商品价格、经营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活动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 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四条 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监督检查时,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第五条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和职权对当事人进行调查、询问,并有权检查、复制有关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计算机存储数据、文件等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干扰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实施价格监督检查。

在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事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价格主管部门可以依法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

价格主管部门不得将依法取得的证据或者了解的情况用于价格监督检查以外的目的,不得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第六条 价格主管部门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团体代表参加价格监督检查活动。

价格主管部门可以聘请社会有关人士担任价格执法监督员,对价格监督检查活动进行监督。

第七条 消费者组织、职工价格监督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组织以及消费者,有权对价格行为进行社会监督。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充分发挥群众的价格监督作用。

第八条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件信箱。价格主管部门接到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后予以登记,对属于职责内的举报事项,应当受理并依法调查处理,并在办结后3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

有管辖权的部门调查处理,并告知举报人。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举报人不便直接向被举报人领取多收价款或收费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代举报人办理。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对举报价格违法行为有功人员,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业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应当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并对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给予配合。

第十条 经营者的定价行为、收费行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实行经营者定价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和省制定的作价办法、价格行为规则和价格规范。

餐饮服务项目经营者的调料费、空调费、茶位费、座位费、餐具消毒费、开瓶费、餐具使用费等计入成本,不得以此名目收取价外费用或以其他形式价外加价。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经营者销售商品和提供有偿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 利用对交易对方不利的条件、环境等,威胁交易对方接受高价商品或者服务;

(二) 以指定种类、数量、范围等限定方式,强迫交易对方接受高价商品或者服务;

(三) 以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强迫交易对方接受高价商品或者服务;

(四) 以视同交易对方默认接受等方式,变相强迫交易对方接受高价商品或者服务;

(五) 借助行政性权力,强迫交易对方接受高价商品或者服务;

(六) 强迫交易对方接受高价商品或者服务的其他行为。

高价是指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高于同期同类商品或者服务市场平均价格的30%以上。

市场平均价格由市州价格主管部门测定,并予以公布。

第十二条 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在收费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 高于或者低于国家规定标准收费;

(二) 提前或者推迟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

(三) 自立收费项目、自定标准收费;

(四) 对已明令取消或停止执行的收费,不停止执行或者变更名称继续收费;

(五) 不执行收费减免优惠政策收费;

(六) 采取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频次、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改变收费环节、延长收费期限等方式收费;

(七) 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滞纳金、储蓄金、集资、赞助以及其他形式变相收费;

(八) 未履行管理职责、不提供服务或者降低服务标准收费;

(九) 无合法依据,强制要求管理对象参加培训、学术研讨、技术考核、检查排序评比、公告等活动,或强制要求管理对象加入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并收取费用;

(十) 无合法依据,利用职权为他人代收费用;

(十一) 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乱收费行为。

第十三条 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不得擅自改变收费主体,将自己实施的收费项目委托其他单位实施;不得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委托下属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进行盈利性服务收费。

第十四条 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应当遵守收费许可证管理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 未按规定申领收费许可证收费;

(二) 收费依据已经变化,未按规定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注销手续继续收费;

(三) 未按规定参加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继续收费;

(四) 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收费许可证收费。

第十五条 经营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应当明码标价、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第十六条 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的,由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七条 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第十八条 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并可暂扣或吊销收费许可证;无法计算违法所得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3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可提请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九条 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可提请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受委托单位应当将所收费用退还缴款人;无法退还或在规定期限没有退还的,收缴国库。第二十条 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0%至20%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 经营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 法律、法规对经营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的价格违法行为有明确处罚规定的,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服务对象多付价款的,责令限期退还,退还期限最长不超过15日。难以查找多付价款的消费者或服务对象的,责令公告查找,公告查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0日。

经营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拒不按照前款规定退还消费者或服务对象多付价款以及期限届满没有退还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予以没收,消费者或服务对象要求退还时,由经营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对下级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活动进行监督。下级价格主管部门做出的处罚决定违法或者处罚不当的,责令其限期改正。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超越管理权限定价、调价、制定收费项目和标准,由上级人民政府或价格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可提请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经营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依据越权文件制定价格,增加收费项目和调整收费标准的,责令改正,退还多收价款;无法退还的,收缴国库。

第二十六条 价格主管部门在价格监督检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违反法定程序收集证据,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二)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对价格违法行为不依法处理的;

(三) 玩忽职守,对承办的价格举报事项拖延、推诿或者不依法办理的;

(四) 泄露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将依法取得的价格检查资料用于价格监督检查以外的其他目的;

(五) 在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中索取、收受财物的;

(六) 违反监督检查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18篇: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重点

文章标题:市物价局2007年价格监督检查重点

(___市物价局提供)

一是价格收费检查。

1、教育收费,查处公办高中不执行“三限”政策、超范围收取代办费和择校费超标准的行为。

2、医药价格,查处政府定价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医疗服务方面的乱加价、乱收费行为。

3、房地产价格,整治房地产开发和交易中的价格收

费违规问题。

4、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价格和收费,重点查处农村教育、医疗、建房、殡葬、邮政、电信、有线电视等方面存在的乱收费行为。二是资源和环境价格检查。重点围绕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要求,组织对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治理价格收费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随意减免环境治理收费和截留、挪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的行为。三是农资价格和涉企收费检查。

1、严肃查处化肥、农业用水、农业用电、农用柴油等农资价格乱涨价、乱加价行为,服务与促进新农村建设。

2、加强对行政事业性乱收费的治理,了解企业付费情况,开展逆向跟踪检查。

3、检查经济开发区、国企改革、私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收费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促进我市外向型经济、国企改革和民营经济的发展。

《市物价局2007年价格监督检查重点》来源于xiexiebang.com,欢迎阅读市物价局2007年价格监督检查重点。

第19篇: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工作职责

1.依法查处市直各部门、县级政府的价格违法行为。2.受理不服县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处罚而申请价格行政复议的案件和申诉案件。3.应诉被处罚单位向人民法院提起的价格行政诉讼。4.总结、推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经验,负责全市价格监督检查调研工作。5.指导全市群众性义务价格监督检查工作。6.组织、指导全市开展“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7.负责全市价格监督检査干部的业务培训。8.指导各县区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工作。9.完成市物价局交办的有关事宜。

第20篇: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述职报告

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述职报告

二○○八年五月我通过竞争上岗走上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局长岗位,任职一年来,在局领导和同事们的鼎力支持和帮助下,与分局的全体同志一起,按照市局确立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思路,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努力,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增强素质,提高修养,完善自我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价格监督检查工作需要,一年来,我始终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努力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上下功夫。在政治学习方面,通过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精神及深入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自己政治素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业务学习方面,繁忙工作之余,挤出时间学习价格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坚持学中干,干中学,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拓宽知识层面,提高理论层次,增强自身业务素质。

二、以身作则,严守纪律,廉洁自律

廉洁奉公是对价格监督检查人员的基本要求,一年来,我坚持以身作则,认真学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断提高廉政的自觉性。

1、紧紧围绕“团结、务实、高效、廉洁、创新”的思路,虚心地与分局其他成员勤沟通、多谈心,担负起带队伍的职责。注重分局自身的思想、纪律、作风建设,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努力增强廉政意识、法制意识。反对各种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时刻做到自重、自警、自励,不断提高分局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

2、在XX年全市组织开展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中,组织分局全体人员认真学习落实《XX市物价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XX市物价局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引导检查人员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防止权力的扭曲和异化,要求检查人员坚决按照“24字”办案方针,依法行政、廉洁办案。

3、严格执行市局廉政建设反馈制度,认真落实《价格检查人员工作“十不准”规定》和价格监督检查公示制度,每检查一个单位,都要求检查人员要携带“工作情况评议表”和“价格检查人员十不准规定”,随检查通知书一同发出,将价格行政执法工作自觉地置于社会监督之下,防止了腐败行为的发生,树立和维护了价格监督检查人员的良好形象。

三、立足本职,勤奋努力,扎实工作

一年来,我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在同志们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以高度负责的工作精神,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真 抓实干、克难奋进、开拓创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围绕中心,努力做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1、以科学发展观指导价格检查工作。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以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首要任务,突出重点、改进工作、加大执法力度,树立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依法行政,着力解决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价格问题,做到把消费者利益放在首位,注重价格执法社会效应,积极探索和实践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的新办法和新举措,不断提高价格行政执法水平。

2、开展市场价格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为了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年以来,我们加大了对市场监管力度,在元旦、春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1”等节假日期间,组织全体检查人员按照市局统一布置进行市场价格专项检查,同时,加强市场价格日常巡查,通过对经营单位明码标价和价费公示落实情况等进行巡查,规范交通站场、餐饮企业、商贸企业、旅游景点明码标价和价费公示行为。XX年9月,为确保XX市奶粉市场价格秩序正常运行,防止经营者对未检出三聚氰胺的奶粉、液态奶趁机乱涨价,市局要求在全市开展奶粉等价格专项检查,我认真做好落实、协调工作,各级价检分局派出了25个检查组150余人次深入一线,充分运用价格政策宣传、提醒、 告诫、建立联系点等多种方式,对全市35个大中型超市、商场和266家个体经销门店销售的奶粉、液态奶价格进行了专项检查和巡查。同时,按省分局的要求,我连续二十天每日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按时上报。XX年1月组织协调各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向580位经营者发送春节致信,以温馨的方式向经营者宣传价格法规和政策,提醒经营者履行明码标价义务,加强价格自律,倡导诚信经营;指导规范经营者在节日期间开展的降价、打折、赠送等促销行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3、开展涉农价费专项检查。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一直是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重中之重。XX、XX年连续2年,根据省局统一要求,组织开展涉农收费和农资价格专项检查,范围涉及农资、化肥、农业生产用电、农村自来水、农村客运票价等价格和计生、农民建房、农机、医疗、教育等收费。检查结束后,我及时将全市涉农价费政策执行情况汇总后,写出专项检查情况总结及相关调研分析报告上报省价格监督检查分局。

4、开展民生价格专项检查。一年来,组织、参与了成品油、液化气、交通运输、教育、医疗等民生价格检查工作,除了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外,我还到第一线参加检查,在检查中,注重对违纪单位的说理教育和政策宣传;在处理案件时,我能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秉公执法。

5、认真落实收费减免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为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确保各项清费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落到实处,XX年3月,围绕XX年市政府及省物价局出台的四个清费减负文件,市物价局、财政局、监察局、纠风办4部门联合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服务收费减免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对国家、省、市取消、暂停和降低的85项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执行情况,预收费用的清退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我按照市局领导的要求,拟定工作方案、整理文件资料、编写宣传稿件、做好部门协调,为专项检查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求实创新,提升价格服务水平

1、畅通“12358”举报电话,营造和谐价格环境。价格举报工作是政府部门和群众之间联系的纽带、沟通的桥梁。查处价格举报案件是物价部门服务群众的具体体现,也是化解价格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为及时有效地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分局 “12358”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快速处理举报案件,从受理、呈批、移交、检查、处理、督办、反馈等环节处处体现“快”字,一般举报案件全部在1-3日内办结;节假日、两会期间双休日安排专人值班,并成立应急小组,以确保消费者反映的价格问题,得到及时检查、及时处理、及时反馈,努力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交代。一年来,价格咨询投诉处理和价格举报案件办结率均达10 0%,及时化解了价格矛盾,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受到举报人的一致好评。

2、突出主题开展活动,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紧紧围绕今年“消费与发展”的主题,认真组织开展活动。一是倡导价格诚信,强化价格自律;二是组织开展市场检查与巡查,规范价格行为;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价格宣传咨询活动,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同时,积极参与市政府组织的宣传活动,开展价格政策咨询宣传,向广大群众发放价格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市民消费指南,现场解答、受理消费者的咨询、投诉,使老百姓了解价格政策法规,从而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舆论理论并举,宣传调研工作结出新的硕果。价格宣传和价格调研是扩大社会影响、提升物价部门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一年来,从扩大价格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的时效性、注重宣传的多样性等方面着手,充分发挥报纸、电台、电视等大众媒体的宣传主渠道作用,在宣传广度、深度上取得了突破。一是今年1月21日邀请XX日报、大江晚报、XX电视台、XX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记者和市老干部督导团同志一道开展节日市场检查,整个检查过程4家媒体单位均予以详细报道,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二是今年3月初,为确保收费减免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我编写宣传稿件及时通过XX日报、大江晚报、XX广播电台等新闻媒 体以及省、市价格信息网等网络平台积极做好检查前的政策宣传,由于宣传到位,各被查单位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积极配合联合检查组的检查工作,检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做好价格宣传工作的同时,还加大了调研工作力度。注重结合检查开展调研工作,一年来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共撰写“关于当前农村负担情况的调研报”、“ 对当前农民医疗负担情况的调研报告”等调研文章10篇,向省、市报送价格信息37篇。通过调研,了解布置的工作与实际中存在的问题,找出解决的办法,不仅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而且也为各级领导进行价格决策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争先创优,自我加压见成效

1、开展案卷评查工作。积极做好XX年度全省两年一次和全市每年一次的案卷评比考核工作,确保案结卷成和案件卷宗规范、完整,抽样合格率100%,努力提高办案质量。一是参加了XX年度全省第十四届案卷评查工作会议,并积极做好迎接省价检分局对我局案卷管理实地复查工作;二是组织开展了XX年度案卷评查暨座谈工作会议,从程序的履行、证据的提取、案件的定性、行政处罚的裁量、文书的制作等各个方面对8个分局参评案卷进行检查、考核;三是为了不断提高案卷制作水平,促进对案卷制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XX年参评案卷优胜单位 进行了通报表彰。

2、开展创建工作。积极参加争创省级规范化检查分局活动,对照创建标准,对照过去先进经验,找差距,订措施,并分别落实到每一位同志,形成了分局长亲自抓,分管副局长具体抓,上下联动,层层落实,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在XX年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会议上,市分局被省物价局命名为全省规范化价格监督检查分局。

3、在XX年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会议上,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还获得多项荣誉:撰写的工作报告在大会作经验交流发言;在十四届全省案卷考评活动中得到省物价局通报表扬;荣获第三届全省价格监督检查优秀调研文章评选三等奖。这一系列荣誉是省物价局和省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对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XX年工作的充分肯定。

四、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努力方向

一年来,尽管我在做好本职工作上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但仍存在诸多不足,主要是:理论学习不深,理论思考和科学实践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工作中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还不够,对一些问题的研究不够深;工作上有时不够大胆;应付日常事务性工作较多。今后,我将继续加强学习、努力工作,尽自己最大的力量,把工作做好。

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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