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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业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10-24 08:33:04 来源:其他工作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盐业局工作总结

盐业局工作总结

20××XX县盐业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盐业局的正确领导下,全局干部职工以抓好盐业市场管理为目标,以稳定落实食盐销售为出发点,牢固树立管理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保障全县人民吃上安全、放心盐,圆满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各项业务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10月底,共完成食盐销售2900吨,占年计划3500吨的80%,食盐购进2120吨,占年计划2600吨的81%;其中:绿色食盐销售完成800吨,占计划的100%;多品种盐营养盐销售完成20吨,占年计划20吨的100%。预计截止12月底食盐销售完成3500吨,占年计划3500吨的100%;食盐购进2760吨,占年计划2600吨的106%;其中:绿色食盐销售完成800吨,占计划的100%;多品种营养盐销售完成20吨,占年计划20吨的100%;小塑料包装袋完成200万条,货款回笼率100%;市场合格碘盐覆盖率在99%以上,全年实现利税59万元。

主要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依法行政管理市场,深挖细查涉盐违法行为,规范食盐市场秩序。

1、20××年以来,我局坚决贯彻执行市局盐业管理会议精神,主要领导亲自带队下市场,看盐商,看盐罐子,摸盐袋子,查漏查疑,不松懈、不倦怠。同时,对上年度涉盐违法贩子及其相关人员逐一排查摸底,调查走访,并建立跟踪档案,实现长效管理与定时抽访相结合的管控机制,落实相关责任区,把涉盐违法行为控制在萌芽状态。一年来,共出动车辆180台次,建档10余份。食盐市场未发现私盐侵销行为,日趋净化。

2、建立健全市场信息举报网络,随时了解和掌握市场动态。

3、为加强盐政执法力度,我局积极与县公安、物价、工商、卫生等相关部门联合行动,聘请经侦干警配合办案,以维护“盐法”的严肃性、权威性,提高办案效率。抢购风期间,共查处哄抬盐价商贩5人,查缴高价盐100多斤。

4、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和“5.15”碘缺乏病宣传日,集中宣传食盐专营政策,相继在马畈、白雀等乡镇以及在司马光广场开展活动,通过媒体宣传,印发传单资料5000份,板报10块,标语20余幅,出动宣传车辆10余辆/次。

二、加强食盐网络建设,巩固和提高服务职能。

1、上半年,我局对全县1100户网络食盐销售网点进行整治,对商户的经营状况和食盐销量逐一摸排建档,保大放小,统筹兼顾,合理布局。下半年工作中,新增网络商户50余户。

2、积极坚持送货上门服务到家制度。全县食盐服务分南、北片区,实行人员、车辆、经费三到位,风雨无阻,坚持送盐下乡到户,保障食盐的正常销售,加强了客情关系,维护了食盐专营的良好形象。

三、平息食盐抢购**,稳定了市场销售。

3月17日至18日的抢购食盐**,是一次考验盐业人应对突发事件的攻坚战。两天抢购风中,共发放开票食盐950吨,3月17日当天销售380吨,其中大包装投放80吨,库存食盐近千吨,满足了市场供给。在这场**中,盐业干部职工积极应对,一方面劝导、疏散群众,一方面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注意加强货款回收及细节工作,达到了保障供给群众满意的目的。两天中,干部职工加班加点,没有一丝怨言,表现出崇高的敬业精神和团队意识,受到县委、政府及市局党委的充分肯定。

四、继续深入开展“三创三争”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调动和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20××年,我局党组织认真遵照县委统一布暑,结合市局党委创争精神,带头在盐业系统中开展岗位创优秀、创先进、创效益目标和争当先进党组织、争当模范共产党员、争当岗位能手活动。一是利用《XX盐业》为载体,共向县委争创办、市局争创办编发活动简报10期;二是组织机关股室党员干部向组织承诺,局党组织向全局党员群众承诺活动。活动中,党组织承诺1份,班子成员承诺4份,党员承诺21份;三是制作专题展板1块,专题板报3期,固定宣传标语1份,开展党小组党员交流活动5次,收到相关文章8份。通过活动的深入开展,评选出优秀党小组2个,优秀共产党员5名,增强了党性教育,增加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加强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巩固和提高管理机制,保持稳定发展。20××年我局领导班子新老交接,交替过程中,按照市局党委要求,老班子成员积极做好传帮带作用,新班子成员在了解掌握熟悉工作思路的同时,新老班子共谋发展计策,共商管理大计,从而保持了班子队伍平稳过渡,保持了经营管理局面稳定。一是坚持班子成员集体学习、汇报制度。集体发挥工作创新机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集体拍板、定调,不搞“一言堂”。二是坚持分管领导负责制,业务工作谁分管谁负责,主要问题开会研究,不推诿扯皮。三是积极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坚持执行“五禁止”和“十不准”,用制度约束工作、约束职责、奖罚分明。四是从环节入手,细节挖潜,节约、增效益。各类报表定期汇总、定期汇报、定期盘存。五是严格控制费用支出,不大手大脚花钱,勤俭办事。六是切实关心困难职工,落实军转干部政策,从解决他们切身利益入手,稳定工作运转秩序。

六、努力完成非盐产品销售任务,市场份额有所提高。20××年,我局按照市局非盐产品销售任务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共完成泸州老窖天意坊系列酒销售80万元的销售任务。截止10月底,发展客户100多家,铺货率100%。预计到12月底将突破年销售额100万元。

推荐第2篇:盐业工作总结及安排

2008年盐业工作总结及2009年安排

来源:商务部 日期:2009-2-4 点击:604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商务工作会议和地区商务商务会议精神, 加快碘盐推广步伐,确保我地区农牧民碘盐覆盖率达到85%,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0%的目标,我局结合林芝地区实际,加强领导,科学布署,及时制定了“整治碘盐市场、建立营销网络、加大推广力度”的工作方案,使我地区碘盐推广工作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在各种情况不利的条件下能够克服困难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一年来我地区碘盐推广工作汇报如下:

一、2008年工作情况

(一)碘盐推广及销售情况

2008年,全地区共销售碘盐1002.32吨,其中:农牧区销售共708.95吨,城镇销售293.37吨,与去年相比增长2%。农牧区碘盐配送612.57吨,完成年计划配送任务的93.36%,碘盐覆盖率达到90%,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3%。其中:林芝县配送101.89吨,碘盐覆盖率达到100%、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100%;朗县碘盐配送85.57吨,碘盐覆盖率达到100%、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100%;察隅县配送134.81吨,碘盐覆盖率达到90%、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0%;工布江达县配送123.31吨,碘盐覆盖率达到80.46%、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100%;米林县配送73.24吨,碘盐覆盖率达到79.42%、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100%,;波蜜县配送88.75吨,碘盐覆盖率达到61.53%、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80%。其他销售96.38吨。

(二)碘盐推广措施

1、加强配送机制建设 加快推广食用碘盐进程

2008年3月,地区商务局召开地区商务工作会议,按照每人每年6.5公斤食用量和各县人口数对2008年各县碘盐配送任务进行了分解:林芝县100吨、工布江达县127吨、米林县93吨、波密县150吨、察隅县150吨、朗县85.76吨、墨脱县57吨。以地区商务局的名议下发了《关于做好2008年农牧区碘盐推广工作的通知》,并结合各县实际对各县配送时间作了规定,明确了各级政府、各县商务局及盐业经营企业的任务和职责。

2、增强责任意识、强化政府职能

根据地区商务局《关于做好2008年农牧区碘盐推广工作的通知》(林地商[2008]31号)精神,各县人民政府将碘盐配送工作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朗县、工布江达县、米林县、林芝县、波密县、察隅县人民政府将碘盐配送工作纳入县、乡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把碘盐配送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各县人民政府还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挂帅,各乡(镇)、各部门领导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碘盐配送的实施及协调工作。碘盐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由县商务局具体负责碘盐配送的日常工作。

3、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群众食用碘盐的自觉性

我局组织地区相关职能部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5?15消除碘缺乏病宣传日”,突出“坚持食用碘盐、享受健康生活”这一主要内容,积极宣传普及碘盐对保护人民健康、提高民族素质的重要性。我局还将食用碘盐的重要性采用藏汉两种文字、图文并茂制成宣传资料在群众中发放。“5?15消除碘缺乏病宣传日”组织地区盐业分公司为林芝县碘缺乏病危害最严重的白拉村免费发放碘盐2.55吨。地区卫生局、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林芝县疾控中心、地区盐业公司、百巴镇政府和我局领导现场为群众讲解了正确食用碘盐的方法和注意事项。5月15日林芝地区还在八一夏门广场开展了“5.15”消除碘缺乏病宣传活动并在林芝电视台播放《喜马拉雅的承诺》的VCD光盘。通过电视台播放《喜马拉雅的承诺》VCD光碟等方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食用不合格碘盐的危害。为推广食用碘盐,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与此同时,把宣传与教育相结合,通过“学校→学生→家长→社会”这一有效宣传链,提高青少年、家长的自我保护意识,达到自觉抵制土盐,积极食用碘盐的目的。

4、加大盐政执法力度、规范盐业市场秩序

食盐专营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好事。如何把好事办好关键是能否把食用碘盐、抵制土盐和非法碘盐变成群众自觉的消费习惯和行为。为净化盐业市场,我局组织地区相关职能部门和西藏盐业公司林芝分公司,加大了对盐业市场的清理整顿力度,实行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打击土盐、非碘盐的违法经营活动。通过打击食盐市场的违法活动,起到了打击一个,震动一方,教育一片的作用。

5、加快全地区碘盐营销网络体系建设

为了进一步在农牧区推广食用碘盐,强化碘缺乏病防治工作,实现我地区2010年基本消除碘缺乏病的目标,本着“便于管理、方便群众、布局合理、减少环节、辐射到位”的原则,加强了碘盐营销网络建设力度,做到了把碘盐营销网络建设同我地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紧密结合起来,只要有农家店的地方均有碘盐销售。截止目前,全地区共办理盐业批发(零售)许可证261家,其中:八一镇126家,各县零售网点94家,县级代理商21家。销售网点数量与去年相比增长5%。逐步形成了覆盖全地区各乡(镇)、村能够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的碘盐供应、销售网络体系。

(三)盐业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群众对食用碘盐认识不够。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群众对食用碘盐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对碘缺乏病的认识。部分乡镇干部对碘盐配送工作重视不够,存在敷衍应付现象。

2、对碘缺乏病知识的宣传引导不够。一般来说只限于发传单、听讲座,宣传方式单调,效果还不太理想,没有达到预期目标。

3、碘盐推广涉及的部门多,工作量大,需要社会各部门进一步加强合作,应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加大碘盐推广力度。

4、在农牧区还存在有销售非碘盐的市场,农牧民经济收入不高,非碘盐与碘盐价格有一定差距,且仍有一定市场;

5、不同县、乡对碘盐的消费量存在差异。大部分县认为年人均6.5公斤供应量标准较高,应相应减少。

6、县级商务部门作为碘盐推广工作的载体,由于人员少、经费紧张又缺少交通工具,在碘盐推广工作中还存在一定困难。

二、2009年工作安排

(一)加大食用碘盐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农牧区大典盐覆盖率和碘盐食用率。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有效途径,将食用碘盐、消除碘缺乏病目的和意义贯彻到农牧民群众当中。让广大农牧民群众都能够自觉食用碘盐,达到“坚持食用碘盐、享受健康生活”的目的。

(二)进一步搞好食盐市场整顿、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重点加强县、乡两级盐业市场的整顿。对非法制售非碘盐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设立举报电话,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坚决取缔制售非法碘盐的黑窝点。

(三)加强食盐管理、规范盐业专营。对食盐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本着布局合理、方便群众、减少环节、辐射到位、便于管理的原则,通过发放《食盐专营零售许可证》、《食盐专营批发许可证》等方式,进一步规范食盐市场管理,确保食盐市场运行正常。

5、加强盐业队伍建设,提升榆林盐业形象。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强专营队伍建设,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和下属单位领导,认真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以及省11次党代会精神和市政府工作报告等重点内容,全面提高了干部职工政治理论水平,促进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加大对各县盐业部门的指导力度。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动全市盐业工作向前发展。绥德、吴堡两县公司组建了新班子,带领干部职工克服底子薄、基础差等困难,白手起家,艰苦创业,整章建制,规范经营,办公环境和职工精神面貌发生明显转变,公司经营迈入健康有序轨道。横山县盐务办多方筹集资金,对办公楼进行装修,机关环境焕然一新。靖边县盐务局干部职工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并邀请专家授课,大大激发了职工荣誉感和工作热情。府谷、子洲2县局综合办公楼基建工程均已开工,进展顺利。各县区盐务局(公司)普遍达到环境整洁、库房卫生、制度健全、规范经营,盐行业整体形象有了很大提升。

2、强化盐政执法,确保食盐安全。充分认识盐政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盐政管理,推广定边县局对配售盐品实行防伪识别管理和榆阳分局对农村网点实行“三考查一监督”管理措施,防止返销扰乱市场。同时要加强县区协作,及时沟通稽查信息,全面规范网点经营行为,整顿乡镇盐业市场秩序,坚持市场检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坚持属地管理,确保食盐专营主渠道畅通和群众用盐安全,为乳白膜碘盐顺利实施保驾护航,为圆满完成年度计划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执法保障。

3、搞好协调服务,完成碘盐配售。指导横山、榆阳、定边、佳县等县局,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推动碘盐配售工作顺利完成。协助未实施碘盐配售的各县,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政府支持,力争尽快开展碘盐配售,推动全民普及碘盐,为实现持续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5、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行业形象。指导各县公司按三级批发企业的标准,因地制宜,认真搞好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和各项软硬件的配备保障工作。同时,根据各自工作的重点和中心任务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和完善。组织各单位认真学习“靖边经验”,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好行业形象。认真开展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帮助各县局尽快配齐电脑,实现网上管理,促进食盐流通现代化。组织各县区盐业部门领导赴盐业工作先进地区学习,不断提高盐业队伍综合素质,全面树立团结、务实、高效、创新的榆林盐业新形象,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商丘市盐业管理局2007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商丘市市委、市政府和省盐务局的正确领导下,商丘市盐业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讲正气 树新风”主题教育和十七大精神学习活动,全面履行持续消除碘缺乏病提高全民素质之责,深化改革固食盐专营之基,知难而进克企业经营之困,求实创新谋企业长远发展之计,使盐业运行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各项工作向前稳步推进。全年各种盐产品购进58256吨,其中食盐购进35200 吨,占年目标任务的100.6%;销售各类盐产品56602吨,其中食盐销售37020吨,占目标任务的105.8%;工业盐调进 13239吨 ,确保了工农业正常生产;全年举办2期盐政执法培训班,盐政执法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对食盐市场进行3次拉网检查,进一步净化了食盐市场,合格食盐市场占有率达98%以上 ; “三金”综合征缴率达90%以上;盐业信息被市 委、政府办公室及有关报刊采用 7 0多篇;招商引资1200万元,占年任务的100%。

一、强化专营和服务意识,积极推进盐产品销售

今年以来,全市盐业系统以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使命,科学统筹均衡调进,强化专营扩大销售,使国家食盐计划得以全面落实,食盐市场占有率明显提高,工农业得以正常生产。

在确保合格食盐供应的同时,为提高盐行业效益,实现盐业收入多元化,市盐业局用创新的工作思路紧跟市场发展步伐,抢抓当前群众对提高身体健康水平强烈需求带来的商机,加大多品种盐、纸塑包装等高附加值盐产品上市力度。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健康的需求,拓宽了企业经营空间,为盐业发展开辟了新的经济增长点。

提高服务质量,加大腌制盐销售。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以蘑菇腌制为代表的食用菌生产加工业在豫东逐渐兴起。对于这一新兴产业,市盐业局及时调整营销策略,制订了“以服务赢市场,以服务促销售,以服务挖潜力”的工作思路。在今秋蘑菇生产加工旺季,受多种因素影响,腌制盐供需出现了较大的“缺口”。面对这一突发情况,我们急企业所急,积极筹措资金,在省局的大力支持下,紧急调进4000吨腌制盐投入市场,确保了腌制企业的正常生产。实现了企业和地方经济同发展共促进的“双赢”局面。截止目前,全市腌制盐销售已突破万吨,做大了腌制盐这块经济“蛋糕”。

加强领导,确保政令畅通。定期召开业务分析会,听取各县局一把手、财务主管和主管盐政副职的业务汇报,及时了解企业运营情况。同时,为加快盐款结算速度,确保企业资金正常运转,市盐业局对县局盐产品购进实行先款后货,改变了过去盐产品购进的赊销方式,扭转了盐款回笼不力的被动局面。

二、优化执法环境,食盐市场得到进一步治理

为加大食盐市场管理力度,优化盐政执法环境,面对私盐贩销集团化、运销现代化、供销网络化,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等盐政执法出现的新情况,市盐业局及时采取措施,迅速扭转了工作被动局面。

取得政府支持,打击私盐贩销力度进一步加大。商丘市政府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盐业局和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优化办、高速公路等单位领导为成员的商丘市食盐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盐业局也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相继成立了由各县市政府领导挂帅的食盐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11月26日,市政府组织召开了由盐业、市优化办、高速交警大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食盐市场管理工作协调会,就进一步加强盐政执法达成了共识。 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良好的食盐市场管理机制,始终对私盐贩销活动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严肃查处了一批重大私盐案件。睢县贩销私盐29.15 吨,潜逃近4个月的大盐贩子韩某、史某某经过公安机关网上通缉,于11月2日在睢县落网,并被司法机关批准逮捕。该案办成铁案,其意义不在案件本身,为以后盐业与公安联手管理食盐市场,加大纵深打击提供了范例。

加强横向联合力度,边界食盐市场得以稳定和净化。9月1日至10月31日,市盐业局与安徽省宿州市、淮北市、亳州市盐务局开展了“豫皖边界地区食盐市场联合执法大检查”活动。通过私盐信息互动,资源共享,及时掌握了私盐动态,提高了盐政人员集团作战和协同作战能力,为今后联合检查、净化边界食盐市场积累了经验。

强化宣传,营造盐政执法和食盐销售的群众基础。全市盐业系统以市政府发布的《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食盐市场管理严厉打击私盐违法行为的通告》为契机,强化宣传 。 借助“走千村入万户”、“食盐宣传进万家”等活动,张贴政府通告 。认真落实“三送两问一测”工作,把国家食盐专营政策,党和政府消除碘缺乏病的决心、信心和优质服务送到群众中去;问群众对盐业知识的了解多少、盐业工作需要改进提高的方向;检测群众“盐罐子”及用盐企业购盐渠道。9月1日至9月30日开展了“关注食盐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12月4日参加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由于宣传形式好、成效显著受到市领导的一致好评。通过宣传,进一步 提高了群众的健康意识和法律意识,震慑了私盐贩子。

落实食盐零售许可证制度,加强食盐销售户的管理。基层工作人员对食盐销售户实行食盐零售许可准入制,严禁无证经营,提高了食盐销售户被政府“许可”的荣誉感。此行为成了在盐业体制没能理顺的情况下,堵塞私盐侵销最为有效的方法之一。

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提高盐政人员的综合素质。为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自觉性,我局于今年4月份和9月份举办了两期盐政执法培训班,共培训执法人员200余人,重点学习了《河南省盐业管理条例》、《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经营食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盐业违法案件案卷的制作等。为尊重法律的严肃性,聘请了法律专家前来授课。 为 丰富学习内容,提高执法人员的实战经验 , 对各县(市)局近年来的盐业违法案件卷宗进行现场互评互审、现场模拟, 并在学习期间开展了全市食盐市场拉网大检查活动 。

截至目前,全市查处大小盐业违法案件885起,查获私盐800多吨,假冒小包装袋23378只,FRD系列多功能薄膜封口机一台,锁口机一台,电脑全自动包装机一台, 破获贩私盐团伙2个,端私盐窝点15个,拔私盐钉子户7个, 行政拘留16人,刑事拘留9人,批捕8人,判刑4人。

三、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企业运营质量进一步提高

长期以来盐业系统在分配制度上一直是吃大锅饭,今年我们狠抓了三项制度改革,尤其是分配制度改革,使企业运营质量进一步提高。

市盐业分公司、夏邑、柘城、宁陵等单位,由于认识充分,动手较早,成效十分显著。用工上,采取围绕销售合并机关科室,压缩行管人员,充实销售队伍,并实行销售、工资、费用“捆绑式”的公司制管理;分配上,由原来“大锅饭”的管理模式和分配机制,转向“以效定薪”的现代企业分配方式,让职工得到“看得见的实惠”;人事上,职工由销售公司的新任领导按“以人定岗,以能取人”的用人原则进行反聘。新的举措压缩了食盐销售成本,提高了企业效益,调动了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仅解决了工作人员住得下的问题,还出现了住得好、工作好的良好发展态势。

为加大企业改革力度,市局成立了盐业改革领导组,负责指导和协助县局改革。并于10月份进驻经营困难、债务最大、人员较多的柘城县盐业局。通过改革,精减了人员,压缩了各项开支,甩掉了企业沉重包袱,企业运行机制更加科学,工作人员企业经营意识出现了三个好的转变。即:专营到服务的转变、管理到经营的转变、计划到市场的转变。

四、认真开展“讲正气 树新风”主题教育和十七大精神学习活动

今年4月份以来,市盐业局按照省委、市委的部署深入开展了以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加强领导干部五个方面的作风建设、树立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为主要内容的“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并结合商丘盐业实际,创新思路,寻找载体,严格落实好规定动作,查找存在问题,开展民主评议,落实整改措施,顺利地完成了主题教育各阶段的任务,受到市主题教育领导组的充分肯定。 为统一全局干部职工思想,增强发展观念,8月份在全市盐业系统开展了“商丘盐业如何加快发展的大讨论”。在十七大召开期间,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十七大报告。通过集体学习讨论和理论文章的撰写,畅谈学习十七大精神体会,牢固树立了科学的发展观。

五、盘活资产存量,圆满完成招商引资任务

我局把招商引资作为振兴商丘、振兴盐业的头等大事,并作为一把手工程和“天字号”工程来抓。在具体操作中,本着盘活固定资产、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服务社会发展的目的,经多次与上海奇瑞汽车集团公司协商,签定了在商丘市投资2000万元建立奇瑞汽车“四S”店的合同,形成企业发展和地方经济壮大的双赢局面,圆满完成了全年招商引资任务。

六、以人为本,强化内部管理,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

按照“治盐先治人,治人先治内,治内必从严”的要求,严肃处理了一批参与贩销私盐的工作人员,并依照有关程序解除了涉案人员的劳动合同,追究了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为建立廉洁高效的盐政队伍起到反面教育和警示作用。

严格落实目标考评制度,强化目标督导。为提高基层县局的责任意识,年初召开大会,与县局一把手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把业务目标层层分解。为确保各项目标认真落实,实行副职包县督导,定期通报制度。对按时完成任务的县局一把手实行现金奖励,对不能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黄牌警告,一把手的工资按完成目标任务的比例发放,增强了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 加强人事管理,严把企业进人关。按照国有企业减员增效的指导方针,在压缩企业人员编制的同时,严把企业进人关。并出台文件规定:凡没有经过市局研究同意,私自进人的县局,要求限期清退,没能及时清退的,严格追究一把手责任,有效地堵塞了企业进人关。

完善监管措施,严禁各种短视行为。为防止企业“杀鸡取卵”等短视行为的发生,增强企业持续了发展观念,我们下发了《会议纪要》:各县局一把手除工作成绩突出被提拔重用外,不再作异地交流调整。如因一把手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企业重大亏损;财务主管监管不力,对现出的问题不及时汇报致使国有资产流失,免除单位一把手和财务主管职务。该措施的出台,有效堵塞了各种短视行为的发生。

企业形象进一步改善,社会地位进一步提高。我们把食盐专营当作一项政治使命来抓,严控食盐价格,严格计划落实,及时调进,确保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并及时上交税金、“三金”,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受市委、市政府和社会的普遍认可。3月份,局领导作为党代表和人大代表,代表商丘盐业系统出席了商丘市第三次党代会和人代会。

七、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整体工作协调发展

一是严格落实禁酒令。在此过程中, 局 领导率先垂范, 实行 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并严肃查处了一批顶风违纪的工作人员,整顿了工作纪律,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坚持不懈的抓好廉政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活动, 组织 全局党员干部参观了由市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市纪委、市政法委主办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展览 , 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推动 了 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 确保了商丘盐业健康协调发展。三是积极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分别于今年5月份和7月份为民权县初级中学和市图书馆捐献图书3800多册和2000册,并发动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向灾区 人民 和困难群众捐款捐物 , 树立了盐业良好的外部形象 。四是加大新农村建设帮扶力度。在继续加强对我局新农村建设驻村人员管理的同时,12月6日为我局新农村建设帮扶点??民权县戚店村村民送去1000多册、价值10000多元的科技书籍和免费医疗活动,受到当地政府和村民的好评 。 同时, 安全保卫无事故,综合治理上台阶,统战工作、工会管理、人事党建、计划生育、财务审计、后勤服务等工作均取得了新成果。

存在的问题 : 盐行业基础薄弱,产业链短,辅助产业少,经济收入单一的格局没能从根本上改变;外出人员多,增加了食盐销售的困难,盐价低迷,利润空间小,致使企业效益不高;人员多、包袱重、债务大等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仍困绕着企业的发展;铁饭碗、食盐专营的官商习气等传统的思想还不同程度的存在;盐政执法受阻,暴力抗法现象时有发生;各种因素的影响,企业改革进程有待加快。

2008年我们坚持做到

一、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依科学发展观作指导,确保商丘盐业协调发展 深入落实十七大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以科学发展观作指导,着力解决制约盐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盐业工作的各个方面。转换经营思路,创新营销机制和工作方法,加大多品种营养盐和纸塑包装食盐的销售力度。对于腌制盐销售要服务好、引导好、管理好,同时做好超前预测,及时调进。

二、强化盐政稽查工作,进一步规范食盐市场秩序

加强上下和横向联系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加强与周边省市盐业局联系和联合执法力度,净化边界食盐市场;利用业务关系,及时将私盐信息反馈给省盐务局和业务盐厂,堵住私盐源头;继续加大私盐举报网络完善工作,及时兑现举报费,严禁恶意举报案件的发生;全年举办2?3期盐政执法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技能,坚决杜绝复议败诉案件的发生;持之以恒的抓好宣传。

三、深化企业改革,不断提高企业效益

按照十七大对国有企业改制提出的:要坚持不懈地推进国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不断增强企业发展的内在活力,着力健全和完善公司法人制改革这一新要求,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运营困难的县级盐业,按照因地制宜的指导方针,制订一县一策的改革方案,从根本上解决困绕盐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

四、开展企业文化建设,提高职工整体素质 争创学习型企业,增强企业的“软实力”。为使企业长远发展、持续发展、健康发展,有计划、有重点地对中层管理人员“送出去”带薪学习,出台优惠政策鼓励职工自学成材,把盐业营造成一个学习型企业、知识型企业。通过学习,打造一支懂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队伍,以提高盐业核心竞争力。

五、积极引进项目,确保完成招商引资任务

从加快盐业大发展的角度、实现盐业大跨跃的高度出发,利用自身优势或现有基础,积极引进用盐项目或盐化工项目,完成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

三门县整顿盐业市场秩序工作总结

根据国务院、省、市领导和国家四部委、省五厅局有关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的指示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盐业市场秩序,防止非食用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流入食盐市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局根据《三门县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工作方案》,从2005年5月底至8月下旬,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协同工商、公安、卫生等部门开展了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通过三个月来的努力,整治行动收到了明显成效,盐业公司经营规范,盐业市场平稳有序。至八月底,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404人次,检查超市、农贸市场、生产加工用盐单位、食堂、餐饮(饭店)、食盐批发、零售商店共计636家,行政处罚3人。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明确责任,狠抓贯彻落实。

1、召开专题会议,制订专项行动方案

省、市局盐业市场整治工作会议后,我局于5月28日向县政府汇报了国家和省政府对开展整顿和规范食盐市场秩序行动的精神和要求。之后,我局多次与工商等部门开会研究整顿事宜,制定了《三门县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整治行动安排表》,明确了整治的目标、任务、意义及具体工作安排,提出了整治措施。在工商部门牵头下,6月6日又在琴江山庄召开了由工商、盐业、公安、卫生、发展计划、经贸、广电等部门参加的盐业市场整治工作会议,学习传达省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安排部署了盐业市场整治工作,并由县政府批准成立了由梅式苗副县长为组长,盐务、工商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盐业市场整治领导小组。会上,盐务局长管兴妙介绍了当前盐业市场形势、盐政稽查情况和当前我县消除碘缺乏病总体情况,并就配合工商部门认真开展本次行动作出了承诺。

2、认真学习贯彻,注意政策把关。

会后,我局立即召开了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专题会议,把盐业市场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学习有关文件,分析盐业市场现状,并落实由分管盐政副局长具体抓整顿工作,局盐政科与盐场稽查大队建立和落实责任制,具体分工、明确责任,认真开展好整治工作,同时就这次整治行动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工作要求作了专题部署,并要求全体盐政执法人员要结合当前进行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导,配合工商机关及其他行政机关,搞好这次整治行动。 此外,我局还针对整顿行动整体推进的情况,提出在不同阶段市场整治的措施,建立稳定的盐政监管措施,建立了盐政信息传递反馈和举报体系,并加强与工商、卫生等各职能部门的配合协调工作。

三、突出重点,形成合力,集中时间开展整治行动

1、加强对盐业公司自查自纠督导。

我局在和工商积极主动联系工作之前,就规范食盐生产经营提前作了专题部署和安排。三门盐场、城关盐业站、方山盐运站也积极行动起来,对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针对自身的经营行为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纠。

2、配合开展食盐质量抽检。

根据安排,卫生监督所和疾控中心对我县食盐批发企业、食品加工企业进行了食盐质量抽检。抽检样品的化验结果表明,氯化钠含量和碘含量均达标。

3、加强与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实施整治专项行动。

我们采取“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全面整治”的工作方针,对重点地区存在的重点问题进行重点整治。结合我县实际,采取市场重点检查和重点地区经常巡查相结合的整治措施,把主要精力放在“制止工业盐、非碘盐、不合格碘盐和私盐流入食盐市场”这一块上。着力对生产加工用盐单位、食堂、餐饮(饭店)、消费者用盐和盐业公司的仓库等重点部位,进行了全方位的检查和治理。同时,我们还加强对三门盐场未废转盐场的生产监控,并进行日夜巡查,对稽查大队和方山盐运站人员组织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严格核查和登录出厂盐产品,做到不合格盐不出厂。

6月20日至22日,盐政、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县城、小雄镇、花桥镇的生产加工用盐单位、食堂、餐饮(饭店)、食盐批发、零售商店等十余部位进行了检查,均全部合格。

7月7日至9日,我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分别对亭旁小学、健跳中学、高枧中学等5所学校的食堂,对学校附近的18家餐厅和22个食盐零售点、华联超市分店等进行了专项检查。结果表明所有检查对象均销售和使用的是合格加碘盐,碘盐普及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

沿赤乡地理位置特殊,以往常受盐场私盐侵扰。稽查大队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加强了对该乡食用盐的日常抽查。并对盐场加强管理,对附近村民偷盗食盐行为进行教育和处理。通过整治行动,有力地打击了私盐贩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食盐专营。 7月下旬开始到8月上旬,我局检查了六敖、健跳、里浦、泗淋等乡镇的食堂、超市、农贸市场、餐馆、副食品商店、食品加工用盐企业、食盐代批商等用盐单位199家,通过检查,查出两家餐馆使用的非碘盐二百多斤,对其进行了处罚。其余商家所销售和使用的食盐全部合格。

在整治工作的后期,我局会同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对三门盐场、加碘盐厂、盐业公司的食盐生产、销售等情况进行了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并对上阶段工作进行“回头看”检查,通过检查,充分肯定了前期各职能部门在维护食盐市场秩序所做出的艰苦工作,并要求我局要继续保持合作,确保食盐市场秩序的稳定和健康地向前发展。

四、规范经营行为,杜绝不合格碘盐上市销售

维护食盐专营,严格实施《食盐专营办法》、《浙江省盐业管理条例》。在这次整顿行动中,我局狠抓了食品加工盐、批发、零售许可经营和盐业公司的仓储盐和碘盐供应情况的检查,并要求局各科室马上行动起来,配合盐政科对全县经销的食盐,特别是加碘盐和多品种盐进行全面的检查,凡不合格的盐产品一律停止销售,保障食盐市场的健康,杜绝不合格食盐流入食盐市场。同时,严格规范了特殊食品加工单位和病人所需的非碘盐供应。并对各加工用盐企业进行了全面地检查,严厉监控工业用盐单位购进、运输、使用非碘盐情况,防止和杜绝工业盐流入食盐市场的情况发生。

在检查过程中我们没有发现将工业盐、罚没盐、不合格食盐等充作食盐、食品加工用盐、畜牧盐批发和销售的行为;也没有发现将工业盐批发、销售给食盐零售商店、餐饮(饭店)、单位食堂的不规范经营行为,保障了合格碘盐的供应及合法的有序流通。盐业公司主山盐运站还设立了碘盐监测室,制定并完善了碘盐监测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监测工作,并认真做好每次的监测记录,以保证所销售的碘盐质量,确保老百姓吃上放心合格的碘盐。 在整治工作汇报中,县领导对我县的盐业市场整治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并要求继续保持和发扬,并充分肯定了盐政部门在整治盐业市场秩序工作中所做出的努力。

五、以舆论为导向,搞好宣传工作

我们调动了一切宣传手段,充分发挥舆论的先导作用,扩大整治工作的宣传面,求得社会对整治工作的支持。一方面通过召开有关会议,学习宣传,增强整治工作的主动性、责任感。另一方面通过新闻媒介进行宣传。我们利用电视新闻对整治工作进行追踪报道,并着手制作有关盐业市场整治专题片配合此次专项行动。此外,我们还对整治重点地区的沿赤乡、泗淋乡,加大了宣传力度,把宣传材料送到各农户家,做到家喻户晓。这些都为做好整治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对批发、零售环节的宣传机制,我们一方面与工商、卫生等部门进行了边整治边宣传,另一方面定期对零售户进行法规及碘盐知识宣传的培训和指导,让他们参与到我们的宣传队伍来。特别是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边远区乡弱势群体的碘缺乏病防治知识的知晓教育,让他们了解碘盐、认识碘盐、购买碘盐,自觉抵制非碘盐,使食盐加碘更加深入人心,提高了人民群众对食盐加碘的认知率,促进防止碘缺乏病健康教育达标的工作开展。

六、存在问题

我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盐业市场秩序虽然已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部门之间还未完全建立起监管市场的长效合作机制,一些地方零售许可办理不规范,加上整规行动开展并不是在食盐销售旺季,这次整治结果并不能完全和客观反映当前盐业市场实际状况,所以我们必须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以此次整治行动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盐业市场秩序。

七、整改措施

我局将进一步加大与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力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完善现有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开展“食盐放心工程”,特别加强工业用盐和食品加工用盐的严格监督,防止冲销食盐市场。同时,还要在规范制度方面作文章。目前,针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对食盐生产、收购和盐业公司经营环节,开展建章立制阶段的工作。特别是规范食品加工用盐和畜牧用盐供应,改进食盐保管、分装措施确保食盐质量,应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

通过此次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了我县的食盐市场流通秩序,保障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维护了食盐专营。行动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我们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坚决打击食盐走私贩私行为,确保合格碘盐的普遍供应和全县人民吃上合格放心的碘盐,为持续消除碘缺乏病危害作出更大的贡献! 2005年8月23日

新密盐字[ 2007 ] 20

新密盐字 (2007) 20号 新密市盐业管理局 二○○七年工作总结

2007年,我局在新密市委、市政府及郑州市盐业管理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全局干部职工以“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为契机,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积极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食盐专营政策,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发扬“创新达优”的团队精神,倾尽全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恪尽职守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努力建设政治上过硬,业务上过硬,作风上过硬的盐业队伍,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重大进展,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1、购进完成情况:

全年共完成总购进8183吨,其中食盐完成购进6596吨,完成市局任务101.5%,比同期7578吨下降12.9%,工业盐完成1587吨,比同期1803吨下降11.9%。

二、销售情况

全年完成总销售8278吨,其中食盐完成6509吨,完成市局任务100.1%,比同期7407吨下降12%,小包碘盐完成3391吨,完成市局任务107.7%,比同期3537吨下降4.1%,工业盐完成1769吨,与同期1593吨上升11%。

3、盐政稽查情况:

今年,我局的盐政工作严格按照市局、省局的有关要求,深入开展了《食盐安全访万家》和《食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居民、企业,实施“六进六找”工程,进网点,找经营主访谈;进居民户,找主人谈;进学校,找学生谈;进企业,找主管领导谈;进饭店,找采购员谈;进作坊,找工人谈的形式了解被访单位、家庭购盐渠道、购盐数量、人口状况、用盐质量、含碘状况等。并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边远山区、交界边缘以及私盐经常出没的地方进行重点排查。 全年共查处涉盐违法案件131起,查获私盐33.066吨,罚款20895元,查扣私盐运输车辆2台,处理涉盐违法人员98人。盐政稽查工作的涉盐违法案件查处率为100%,结案率100%,上诉率复议率均为0,合格碘盐的普及率达98%以上,有效地保障了全市人民吃上放心合格碘盐,促进了我市盐业市场健康、稳定、有序的发展。

4、认真做好依法治市、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稳定、优化环境、统战等工作,按要求及时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全年我局无一起影响党的形象、无违法乱纪、无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等事件发生。

二、主要工作

1、提高服务意识 保障食盐市场供应

为加强对新密市农村盐业市场的管理,提高农村碘盐的覆盖率,采取“宣传到村、服务到户、联系到人”的方法,建立健全碘盐销售网络,向村民发放宣传资料,免费为群众盐罐测试,通过活动的开展,增强了群众自觉抵制私盐的意识,培养了成熟的碘盐普及群体。

另外,我局在抓好食盐调运,保障市场供应的基础上,认真落实食盐专营政策,加强各种盐产品的计划管理,严格按照市公司下达的食盐、工业盐的购进、销售计划,均衡购销,确保购进、销售计划的顺利完成。对已建立档案的用盐企业、单位及个人,从用户的基本情况 到盐的用途、购盐品种、年用盐量,分月购进量,认真梳理登记,实现宏观指导和微观监控的有机结合,及时掌握、了解市场动态,并积极主动地加强与各用盐单位的沟通,进行市场跟踪调查和服务,从而有效地保证了食盐专营工作的进一步落实和食盐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其次是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做好营销服务,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坚持定期走访用户,召开用盐大户座谈会,倾听他们对盐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方法,制定有效措施,保障全市的盐产品供需,真正做到以服务促效益的管理营销方式。

2、采取有效策略 确保食盐市场稳定

(1)继续采取由政府牵头,公安、工商、卫生等职能部门配合的检查体系,加大对辖区内各食盐零售网点及用盐企业的监管力度,拓宽举报网络,严厉打击私盐贩销行为。

(2)充分利用今年的“5·15”第十四届防治碘缺乏病宣传日活动,组织全体盐政稽查人员深入全市各乡镇、农户进行宣传。采取的措施:一是请主管副市长在新密电视台发表讲话。二是在新密电视台进行碘盐知识的宣传。三是组织全体盐政人员深入乡村农户发放“依法治盐 提高人口身体素质”宣传资料,宣传盐业法律法规、真假食盐的鉴别、用盐知识等,扩大新密盐业的宣传面,树立我局的良好社会形象,扩大知名度和社会认可度,形成了全社会了解盐业、重视盐业、关心盐业、支持盐业的良好社会氛围,此次宣传共出动宣传车20余台次,发出宣传资料达1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00余次,在全市形成了强大的盐业宣传氛围。

(3)不断拓宽市场、拓展服务领域,对各厂矿企业、学校等单位的食堂,针对就餐人数,拟定用盐量,定期定点供应,严防不合格碘盐、劣质盐的进入;对食品加工业、畜牧业用盐建立规范的台帐,严格控制大包装散盐流入食盐零售市场;对边远地区长年坚持送盐到点,提高小包装碘盐的普及率及市场占有率。

3、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提升企业文化品位

为了活跃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体现我局职工团结协作,自强向上的精神,在“三·八”国际妇女节到来之际,我局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了羽毛球、拔河、跳棋、扑克双升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比赛以“友谊、团结、和谐、奋进”为主题,大家不仅交流了经验,赛出了风格,赛出了水平,同时也加深了彼此间的感情,增进了盐业企业文化建设的步伐,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本着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创建学习型企业的目标,按照市局的文件精神,号召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盐业法律、法规,食盐专营政策,盐业知识以及盐业文化等,积极备战市局组织的知识竞赛。经过筛选派出了三名同志参加4月7日市局组织的盐业系统知识竞赛。在比赛中,我局参赛选手沉着冷静,回答流利,最终获得了团体第一名的好成绩。通过比赛,增强了我局职工踏实工作、积极向上、勤奋好学的热情,树立了良好的企业文化形象,加快了建设现代企业文化的步伐。

4、认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

我局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上,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按照新密市委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新密市盐业管理局2007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施意见》。在党风廉政教育中,采取领导谈话、集中培训、观看录像,进行警示教育等形式开展了生动活泼的教育活动,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全局领导干部自觉地做到了廉政自律,克已奉公。特别是在“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中,我局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相关的文件和必读必学篇目,积极查摆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五个方面的问题,虚心听取、接受党内外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将主题教育同实际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对查摆出的问题认真整改,从思想根源上深刻剖析,改变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工作能力。

在工作作风建设上,从制度入手,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通过制定措施,严抓落实,强化了责任意识,工作效率得到了提高,在我局形成并坚持发扬了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优良作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得到了加强,有力的保障了全局各项工作的顺利运行。

在组织建设中,局总支对各支部实行百分考核,对各支部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党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进行考核,积极为党组织培养后备力量,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将工作在一线、思想道德素质好、业务水平高、上进心强的同志吸收到党组织中来,为党组织输送优秀人才。

5、认真落实开展“三联三促”工作

按照市局的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三联三促”工程,成立工程领导小组,周密部署,合理分工。局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进市入场、进村入户,耐心细致地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讲解食盐用盐知识,提高自身健康安全意识,增强广大群众对盐业法律、法规的认识,自觉抵制假冒碘盐、劣质盐、私盐,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帮助商户、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向他们提供一些有关科技、政策、市场、管理等方面的信息,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使“三联三促”工程达到了预期目的。

6、积极参与政风行风建设 提升管理水平

今年我局积极协同政风行风办公室等政府部门,参与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制定并下发《新密市盐业管理局关于2007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聘请相关专家授课、提高中层领导的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加强与各用盐单位、批发部负责人的沟通,主动走访居民,虚心听取意见,提高服务质量。建立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度,实施政风行风建设考核奖惩办法,聘请政风行风建设监督员。以抽样调查、召开座谈会、走访服务对象等多种形式听取居民意见,做到即知即改。

三、存在的问题:

私盐案件有所增多,贩销私盐的手段更趋多样化。进入07年,盐业市场上又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

一是私盐贩子的手段更趋多样化,他们由原来的贩销大包散盐到现在的直接假冒本地小包盐包装,而且包装袋外观逼真,科技含量高,而且私盐贩子的手段也越来越狡猾。从今年查获的私盐来看,大部分都是假冒小包盐,我局今年查获的假冒新密市、新郑市、郑州市小包装,基本上都与真品相差无几,给盐政稽查工作带来了新的考验和压力。

二是我市的食品加工企业用盐量今年均有所下降,使我局的盐产品销售量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影响。

四、明年工作打算:

1、继续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家食盐专营政策,认真做好盐业市场的管理工作。总结今年盐政工作管理的经验和教训,继续做好与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联合工作,把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的活动推向深入,坚决打击盐业市场的违法活动。确保全市人民合格碘盐及工业用盐的供应,促进我市盐业市场的稳定有序发展。

2、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认真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3、认真完成新密市委、市政府及郑州市盐业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局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真正做到了在求真务实上动真劲,在创新工作模式上动脑子,在提高工作水平上有新动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营造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经营环境。盐业工作关系着千家万户,关系着国计民生,在传统食盐专营方式向以分装集中化、销售网络化、流通配送化、经营连锁化、管理信息化为特征的现代化流通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我们有激情、有信心为盐业事业的全面发展尽力尽责、扎实工作,为建设标准化盐业企业,保障新密市盐业市场的稳定和繁荣做出盐业人应尽的职责。

射阳县盐务管理局盐业有限公司二OO八年度工作总结

今年来,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县十三届三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以坚持科学发展、着力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紧紧围绕我系统年初确定的今年工作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发展思路,狠抓经济建设这个大局,开展卓有成效的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经济运行质量稳步提高。今年来,我们始终把握又好又快发展的主旋律,坚持科学发展观,推动盐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经济指标。预计全年完成销售收入1680万元。利税460万元,盐品销售稳中有升。全年共销售各类盐品14103吨,其中销售小包装食盐4180吨,完成年计划106%,同比增长0.94%,销售新一代食盐3674吨,同比增长-2.42%(因盐东、黄尖划转亭湖区),完成年计划99.3%,其中利润300万元,完成年计划288万元的104%。

——企业管理工作成效显著。今年来,突出抓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目标成本管理取得实效。2008年,我们因企制宜,进一步强化以完善生产经营责任制为核心的企业管理,加大目标成本管理力度,完善了物资比价采购、车辆维修包干、管销实绩挂钩、核定运销费用、工程对外招标等相关管理措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特别是盐业有限公司尽管由于乡镇划转销售区域缩小、海产资源匮乏、渔盐销量减少,但仍完成年度利润目标任务;二是食盐流通现代化建设取得新的进展。今年来,县盐业有限公司按照省、市公司的要求,积极推进食盐流通现代化建设。改革食盐流通体系,调整食盐流通网络。在去年食盐流通网络和机构上进行改革调整的基础上,进行完善提高,使销售区域更加合理,查缉机制更加灵活,目前所辖4个盐管所、9个直营店、9个加盟连锁店,覆盖全县19个镇、两个区、4个农盐场,为全县3140个碘盐零售商店批发部、超市供应碘盐。三是巩固“AAA” 级企业创建工作成果。去年我公司先后通过了省和国家“AAA”食盐批发企业验收,今年来,我们认真抓好完善提高工作,巩固既得成果,提升了企业形象,

——食盐市场得到进一步净化。今年来,我们加大了盐政管理力度,有效地净化了食盐市场,为全县广大居民创造了使用合格碘盐的环境。一年来,共查处私盐案件242起,查获私盐31.2吨,没收私盐22.5吨,罚款1.85万元。首先强化了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对盐政政人员的培训,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一是加大了查缉力度。坚持突出重点,倾斜人力,适时布控,严厉打击的盐政管理战略。先后开展了四次突击整治行动,取得良好成效,推进了“食盐安全镇”创建工作的开展。二是加大了宣传力度。一年来,我们积极巩固以往的盐政宣传成果,加大盐政法规宣传力度,加大宣传投入,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辐射作用和宣传标语的影响作用,在县广播电台开设盐政法规警语专栏,在全县镇村要道新刷宣传标语近1000条。盐政一线人员深入到千家万户开展宣传咨询三到户活动,即宣传资料送到群众手中,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宣讲到农户,帮助群众识别真假碘盐知识到灶头,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同时还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5•15”碘缺乏危害宣传日,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在县城及乡镇设立宣传咨询点,宣传盐政法规和碘缺乏危害防治知识,散发宣传资料,全年共投入宣传资金1多万元,其力度前所未有。通过大力度的宣传,有效地提高了全民自我保护的以法治盐意识。三是加大社会参与力度。今年盐政工作最大的特点是社会关注程度进一步提高,社会参与面更加广泛。继0

5、06年全县开展一二批“食盐安全示范村”创建工作以来,我县积极巩固创建成果,于去年7月在全县全面展开了创建“食盐安全镇”工作。一年多来我们,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部门的配合和社会的广泛参与,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目前在做好进一步完善提高工作,为迎接市局检查验收做好充分准备。

——代理营销项目销售迈开了新的步伐。今年来,我们充分利用行业和销售网络优势积极开拓代理营销产品市场,从领导班子成员到一般工作人员,人人有指标,个个有任务,干部职工充分发挥自身潜力,迈开双腿跑市场,张口嘴巴找销路,收到良好成效,全司70多名干部职工,人人完成了销售任务,实现代理项目营销产品销售额15万元。

——党的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在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持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广大党员干部头脑,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总纲,强化党的建设,特别是按照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四治三禁止”和“思想大解放、环境大提升、进位大比拼”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了学习新党章和保持先进性教育,建立了长效机制,带动全局的学习热潮,在全体党员和机关干部中形成了良好的学习风气。党员干部带头参加向地震灾区献爱心活动,局司干部职工共捐款1万多元。

——精神文明建设摆上了重要位置。在机关扎实开展了“优质服务”活动,在职工中开展了“四有”、“五德”教育活动,积极投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企业活动,去年我局首次被评为县级文明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五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计划生育、群团工作均有新的起色,系统的社会风气得到明显好转,特别是局司机关的作风得到有效转变,团结氛围更加浓厚,局司上下呈现出安定团结,稳定发展的态势。

在成绩面前,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盐业经济科学、持续发展还存在着诸多不利因素,主要表现在:

我们的思想不够解放,思路不够宽广。特别是盐业有限公司的职工市场竞争意识淡薄、缺乏紧迫感、危机感。就目前而言,经营项目单一,发展后劲不足,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竞争的优势不足,职工持续增收的难度较大;碘盐的覆盖率尚有一定空间,食盐市场的净化还有很大潜力可挖,保障全县食盐安全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多品种盐、生活系列用盐市场还没有完全打开。对照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我们的工作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科学发展的本领有待进一步增强,建设先进企业文化,构建和谐社会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按照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局司人才、技术资源尚且不足等等,这些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2009年是实现“十一五”计划的第四年,打好建设小康盐业基础的关键之年,因此,做好明年工作意义十分重大。计划全年实现销售收入1800万元,实现利税500万元,其中利润300万元。具体工作思路:

(一)加大非盐经济发展力度,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

加大招商引资的组织力度,为盐业经济培植新的增长点。进一步宣传特殊优惠政策,发动全系统员工人人参与招商,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争取明年项目推进有新的突破。积累营销代理项目经验,借鸡下蛋打基础。充分利用销售网络优势,巩固目前的代理营销项目,逐步积累代理项目经验,为经济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同时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优势,积极开拓新的代理品牌。

(二)加大食盐品销售力度,力争销售新突破。

县内小额工业用盐销售抓死角。深入调查,建立档案,千方百计堵塞私盐冲销关口。食盐销售保指标。在净化市场上花力气,在提高服务质量上动脑筋,确保全县人民吃上合格的碘盐。完善食盐流通现代化体系。

(三)加大盐政管理力度,确保食盐市场净化。

2009年,盐政管理要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突出宣传教育。以消除碘缺乏危害,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为已任, 以新闻媒介为载体,在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花气力。

二是突出缉查重点。搞好调查研究,建好台帐,明确重点,突出沿海港口重点、突出用盐大户重点、突出边缘乡镇重点,集中领导、人力、车辆,实行专业队伍和兼业队伍结合,宣传教育与查处打击结合,以扎实的措施保证盐业市场秩序的稳定。

三是突出源头治理。堵源截流,争得主动,看住渔港,防守北大门,盯住西入口。

(四)加大企业管理力度,突出管理工作重点。

一是深化对企业管理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二是严格单位成本核算,努力增效节支、降本增效。三是严格生产包装工艺,确保碘盐质量。四是严格企务公开,提高公开、监督水平。五是抓好项目推进工作。

(五)抓好企业内部配套改革,推进盐业经济快速发展。

在完善外改的基础上,抓企业企业内部配套制度的改革,着重抓好用人、分配制度改革,搞活机制,千方百计调动人本积极性。

(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盐业经济健康发展。

继续抓好精神文明建设。首先,抓好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为主要内容的“先导工程”,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理解改革、支持调整,从思想上、工作上更好地适应新的体制和机制。其次,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来抓。以稳定促发展,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第三,继续抓好计划生育工作,严格落实一票否决责任制。同时,发挥工会、妇联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在全局深入开展“三爱”、“四有”、“五德”教育活动,开展学英模、争奉献活动,把以法治局与以德治局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开创我系统三个文明建设新局面。

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大力推进“三项建设” 上半年,我局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安排部署,紧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在全局党员中深入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由XX局长组织召开了动员大会,各支部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每位党员都撰写了1.5万字以上的学习笔记,学习心得和文章各1篇。在分析评议阶段,全体党员又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面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撰写分析检查报告,进一步改进了工作作风,促进了全局工作的科学发展。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效促进了“三项建设”工作。

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确保社会稳定

今年以来,我局遵照上级关于抓紧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示精神,从行动上抓落实。首先,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的情况》等文件精神,使大家从思想上充分熟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新形势下各行各业、各级干部所面临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富强、企业兴旺的重要保证。因此,要树立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抓紧抓好;第二,制定、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厂务公开制度》、《财务治理制度》等,并达到细化量化,使大家有章可循,从而更好地规范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行为;第三,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确保廉政建设顺利进行。

回顾年的工作,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新的经验,但还存在有一定的不足和问题:

()由于我县外出务工人员较多,食盐消费减少,销售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仓库库存量较大,占压资金较多,造成流动资金短缺,周转困难。

()单位职工较多,文化素质参差不齐,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治理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制度落实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引起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确保社会稳定

今年以来,我局遵照上级关于抓紧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示精神,从行动上抓落实。首先,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的情况》等文件精神,使大家从思想上充分熟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新形势下各行各业、各级干部所面临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富强、企业兴旺的重要保证。因此,要树立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抓紧抓好;第二,制定、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厂务公开制度》、《财务治理制度》等,并达到细化量化,使大家有章可循,从而更好地规范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行为;第三,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确保廉政建设顺利进行。

回顾年的工作,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新的经验,但还存在有一定的不足和问题:

()由于我县外出务工人员较多,食盐消费减少,销售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仓库库存量较大,占压资金较多,造成流动资金短缺,周转困难。

()单位职工较多,文化素质参差不齐,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治理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制度落实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引起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7月25日上午8点,新安县盐业局召开了有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的上半年工作总结会议,会议上传达了县经济会议精神和洛阳市盐业会议精神,指出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求各部门要继续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努力完成全年各项任务。

会议上制定了下一步工作重点:一是咬定市场不放松,进一步加大市场管理力度和宣传力度,真正是食用合格碘盐意识入脑入心,树立消费者正确的消费观念;二是进一步推进食盐安全村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强全局职工的培训学习,提升整体形象;四是从我做起,自觉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人人树立单位形象,牢固树立“单位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主人翁意识;五是人人要树立节俭意识,从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升油做起;六是要提高防范意识,防患于未然,工作前要认真检查排除安全隐患,把各种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安全第一; 七是下半年坚持开展“五比一看”(五比即比学习、比纪律、比干劲、比节俭、比贡献;一看即看业绩)活动。

一、上半年工作回顾

(一)着力加大盐业市场监管力度

1、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结合许昌实际,我局制定下发了《开展“双节”期间食盐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以食盐零售环节、群体消费性用盐为重点,按照行政辖区划分整治区域,采取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法,深入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在活动中,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00人次,车辆100台次,检查食盐零售网点近2000家,食品加工用盐单位200个,饭店、饮食摊点320个,查处违法案件26起,没收私盐8.9吨。

2、重点查处重大案件。今年以来,我局通过严把经营食盐准入关、强化市场巡查、实施购销台帐等措施,进一步规范食盐经营行为。同时,积极建立盐业信息反馈机制,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盐业市场管理工作,扩大案源,打击盐业违法行为。上半年,我局查处重大案件7起,没收私盐125.35吨。

3、突出搞好食盐安全整治。为确保高考期间广大考生的饮食安全,我局在6月份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到各高中食堂,以及高中学校周边的超市、饭店等场所,逐一进行了食盐安全检查。共检查学校食堂28个,超市、商店50个,饭店80家,查处食盐违法案件6起,没收假冒食盐0.242吨。

(二)着力强化盐业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1、广泛开展“5〃15”防治碘缺乏危害宣传日活动。首先,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宣传方案。5月9日,我局与市卫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第十五届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许卫办„2008‟125号文件),对宣传活动进行了具体安排。其次,采取多样形式开展宣传活动。5月14日,以“消除碘缺乏病,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为主题,在《许昌晨报》利用专版进行了广泛宣传教育。所属各县(市)盐政稽查室也结合自身实际,积极与当地新闻媒体联系,深入开展宣传活动。禹州稽查室在市区布臵了宣传会场,接受市民的咨询。襄城、鄢陵盐政人员与电视台记者一道深入市场,对群众、商户进行了现场采访,制作专题新闻予以报道。三是以宣传资料为载体,形成宣传教育的持久性。在整治宣传活动中,全市发放印有盐业法规、举报电话的宣传资料和卡片20000张。

2、突出抓好日常宣传教育。为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我局把市场管理与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在执法中宣传,在宣传中执法。真正把市场管理和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切实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利用广播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广泛进行碘盐健康知识、法律法规、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上半年,我局通过报纸发表盐政信息10篇,省盐业简报3篇,电视报道2次,网上发布信息12次。

(三)着力加强盐政执法队伍建设

1、完善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根据在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结合省局的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盐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意见》、《关于规范盐政执法检查行为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文件,从制度上细化盐业行政处罚权、规范执法检查行为,促进执法权合法、公平、公正和合理行使。

2、强化培训。按照“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执法为民、全面提高执法水平”的指导思想,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为契机,组织盐政执法人员分批次进行了盐业法规和执法程序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盐业法规适用、一般案件办理程序和办案注意事项等。参学人数累计80人次。通过培训,盐政执法人员专业理论水平、执法素质、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办事能力、执法水平得到进一步加强。

3、狠抓日常学习。今年以来,我局坚持每周五学习例会制度,一方面坚持理论知识学习,一方面注重案件实例分析。通过日常学习,既学到了业务知识,又提高了办案水平。从而达到了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提高的目的。

(四)着力树立盐政良好形象

许昌市委、市政府把今年确定为环境创优年,大力实施全民创业工程,围绕这一中心工作,我局把效能提升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执法纪律。在市场监管中我局提出,执法活动既要确保盐业市场秩序稳定,又要给全民创业提供公正、合理、透明的法制环境。从而真正做到在管理中服务,在服务中管理。

1、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一是我局下发了《关于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的通知》,明确要求执法人员工作日午间严禁饮酒,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二是制定了《关于规范盐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意见》,强化对盐业行政处罚的监督;三是印发了《关于规范盐政执法检查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执法检查的情况、程序和要求,严禁乱检查和执法态度生硬、蛮横的现象发生。

2、认真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根据省局和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研究制定了《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评议重点、内容、时间和要求。在评议活动中,我局把盐政科确定为重点评议对象,采取自查自纠、发放调查问卷、聘请评议代表召开座谈会的办法实施评议。通过评议活动,全面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切实增强执法人员的为民服务意识,真正做到文明执法、执法为民。

3、重申严禁发生公路“三乱”现象的规定。按照纠风部门的要求,反复强调严禁违反规定上路查车。在实际工作中,如接举报需上路的,必须报经纠风部门同意,并商请公安交警部门配合方可行动。否则,一律不准上路检查。

(五)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首先,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和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精神和要求。学习分为集中学习和自学,集中学习以局中心组为主,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科以上干部参加。自学以个人为主,全体党员和盐政执法人员参加。

其次,结合反腐倡廉工作重点,每逢节假日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严格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对干部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坚决杜绝发生领导干部违规违纪现象。

第三,完善廉洁自律监督机制。坚持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公示制度。下发了《2008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施意见》,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开展了廉洁自律情况自查自纠活动。

二、取得的成效

1、查办大案措施得力,效果明显。从上半年查办的较大案件看,表现出的亮点是:一是行动迅速、反应快捷。6月1日晚,我局接到举报,有一贩盐车辆正沿许昌外环向北驶去。根据举报情况分析,如贩盐车一旦通过许昌北的收费站,就会因路口较多增加查处的难度,甚至丢失被举报目标。为此,我局立即启动了应急预案,组织车辆和人员赶往收费站。短短20分钟时间,车辆、人员全部到位,在公安交警的配合下,及时查处了被举报的贩盐车辆,查获私盐30吨。二是案件办理宽严相济。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我们坚决杜绝片面强调罚款的处理方法,按照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处理问题。首先,在调查清楚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对当事人进行盐业法规知识教育,使其认识到行为的违法。其次,实事求是的确定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责任,与当事人推心臵腹的进行交流,一方面防止今后再犯,一方面给当事人说明主动配合查办案件的立功表现规定,鼓励积极举报盐业违法行为。最后,根据当事人的情节、家庭情况和法律规定对其进行合适的处罚。通过人性化的办案,不但使案件处罚能够有效到位,而且也使部分以前的盐业违法当事人变成了现在的盐业违法举报人,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2、盐政管理成绩斐然。上半年,我局共查处各类盐业违法案件116起,没收私盐185.666吨。充分发挥了盐政管理为食盐专营保驾护航的作用。全市销售食盐12935吨,完成省局计划的103%,确保了我市合格碘盐的市场占有率,有力地保证了全市人民群众的食盐安全。

三、下半年主要工作安排

1、加强碘盐普及的监测。按照《2010年实现消除碘缺乏目标行动方案》的要求,积极做好碘盐普及情况的监测工作。充分利用监测结果,对碘盐普及率下降的区域,查找原因,加大稽查力度,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盐。

2、加大对省外私盐的查处力度。一是积极建立举报网络,密切跟踪、及时查处倾销我市的省外私盐;二是加强与高速公路沿线地市盐业部门的协调、沟通和交流,实现信息共享,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三是积极与公安、新闻等部门联系,严厉查处大案并跟踪曝光。

3、加强工业盐市场的管理。继续坚持对工业盐用户实行建档造册、跟踪服务制度。强化企业用盐情况核查力度,确保其依法购盐并按规定用途使用。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为企业服务的思想,坚持在监管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管,为企业用盐提供透明的盐业政策法规平台,共同构建盐政工作与用盐企业的和谐发展。

4、深入开展创建“食盐安全村”活动。根据省局的部署,2008年,我局将在开展“食盐访万家”活动的基础上,在全市开展创建“食盐安全村”活动。在创建中,坚持以人为本,以服务为中心,争取乡(镇)党委、政府支持,与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加强协作,达到创建一个村、带动周边村、影响邻近乡的效应,起到宣传、教育、组织群众的作用。

5、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奥运会期间食盐安全。按照省局和许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为切实做好奥运会期间的食盐保障工作,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农村食盐安全、食盐流通环节和群体性消费用盐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将不合格食盐流入消费环节的违法行为,严防群体性消费用盐发生安全问题。在奥运会期间发生食盐安全事件的,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违法相对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

推荐第3篇:屯留县盐业公司工作总结

屯留县盐业公司

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打算

2011年,我们公司在县联社和市公司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二四六”发展战略,以服务社会,振兴屯留经济为已任,根据年初县联社、市公司下达的工作目标,公司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加强营销网络建设,以多元发展,多种经营为新的营销理念,积极构建覆盖城乡的营销网络,加强内部管理,突出多元化经营,保障食盐市场供应稳定,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经营指标和各项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2011年全县各种盐品销售2655.18吨,完成年计划2172吨的122%。其中食用盐销售1378.18吨,完成年计划1377吨的100%;入口食盐销售1274吨,完成年计划1292吨的98.6%,日化盐销售收入45101元,完成年计划4万元的113%,白酒、调味销售额5万余元,各项销售指标完成情况良好,这表明我县盐业市场发展稳定,日趋繁荣。

二、主要工作措施

1、以抓好盐业运销管理,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为已任,

全力抓好食盐市场的有序供应。

2011年是我们盐业公司体制深化改革,企业逐步步入市场的关键之年。我们根据本县的实际,制定了相应的措施,合理安排各类盐品的购进计划,将计划完成情况作为公司经营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指标,逐月考核,每月通报专营进度,确保了专营任务的全面落实完成。

今年3月中旬,受日本大地震影响,我县也发生了食盐抢购现象。为确保我县市场供应,社会稳定,我公司立即启动市场应急工作机制,一方面发布安民告示,一方面公开供应,并及时和市公司联系货源,紧急调拨,提高成品盐库存数量,实行了全天配送服务。在关键时刻,积极配合政府物价部门,打击哄抬盐价,囤积居奇的行为,并通过媒体宣传引导,确保了全县食盐市场的稳定供应,确保了全县社会的稳定。

2、以推动公司发展为根本,切实提高经营质量和管理水平。

2011年,我们公司围绕“管理一流,服务一流”的奋斗目标,提升服务水平,不断加强经营管理,着力提高服务质量。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工业用盐、食品加工盐、营养品种盐及日化盐的需求量也在增长。根据用途和需求,不同用盐户有不同盐品种的需求,在坚持规范营销的同时,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尽力满足用户的品种要求。坚持深入基

层,不定期走访客户,征求用盐户需求的意见,对客户实行分门别类台账资料管理,及时掌握全县不同用盐单位的用盐动态,在不同阶段,不同季节积极调动盐品种,增加仓储量,满足用盐量阶段性迅速增长的需要,维护我们公司一心为客户着想的良好声誉。

在营销过程中,同时采取销售与宣传相结合的方法,宣传食用品种盐和绿标盐的好处,使食用盐常识宣传经常化,提高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和保健意识。

3、以促进公司和谐为重点,强化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2011年,公司联合党支部带领广大职工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针,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重点学习了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共屯留县委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着眼于提高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战斗力、创造力,加强公司党的建设,积极谋划活动载体,促进党组织建设工作。科学规范地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了各岗位的工作职责,规范了内部管理。用科学的制度规范干部职工的行为。使公司全体职工对党的方针、政策有了更深刻的理解。立党为公,服务群众的意识明显增强,工作能力明显提高,公司发展和谐,从而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新形势下盐业运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存在问题

四顾2011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存在

问题仍不可忽视,主要存在问题有:

1、工作思路缺乏突破,信息沟通需进一步拓宽。

2、对转型发展认识不足,经营项目单一,发展后劲不足。

3、非盐类商品,比如酒类、调味等日用消费品市场有待进一步开拓。

四、2012年工作打算

展望2012年,我们公司要坚持以盐为基,多元发展的经营方略,立足盐业求生存,跳出盐业谋发展,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做大做强新兴产业,牢牢抓住转型发展这个机遇,解放思想,奋发努力,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营消管理,提高公司效益。

在新的2012年,我们将按照市公司、县联社下达的计划任务,完善计划分配模式,做到计划早,行动快,措施强。建立和完善计划销售的长效机制,做好食用盐,日化盐的销售计划,构建可靠、可控的营销网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用盐安全,全面推广多品种盐,使多品种盐市场占用有率逐步提高,不断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2、开展非盐商品经营,推动公司发展。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积极开展市场前期调研,积极开发适合我县广大群众消费的商品,进行代理营销。要按照“统

一采购、统一策划、统一价格、统一配送“的原则,进行有步骤的尝试销售。

同时,我们计划创办一个新的、档次较高的销售门市,创新销售品种,扩大经营范围,选派优秀销售人员,开展营销技能培训,以先进的营销理念和手段占领市场。各类商品销售总额力争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完成各项经济指标,年底足额上交县联社利润经费20000元。

3、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搞好网络建设。

在新的一年,我们要以“连锁网络 十 卓越服务“为经营理念,想用户之所想,急用户之所急,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利用食盐销售网络,开展非盐商品的经营。实行”订货上门、送货上门、服务上门“的优质服务方式,以优质的服务赢得客户和市场。

总之,在2012年,我们公司要以全新的服务理念,充分利用食盐专营成熟的销售网络,多种经营,为广大用户提供一站式服务,直接把商品配送到用户,实现渠道的最大利用率,经济效益的最大化。用我们的辛勤努力,做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2011年12月

推荐第4篇:盐业局年终工作总结

盐业局年终工作总结

盐业局年终工作总结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xxxx县盐业局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持续开展“一创双优”活动,认真落实食盐专营政策,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确保了食盐安全;加大市场服务力度,确保了食盐供应;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确保了群众碘盐意识提高;积极推进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化解纠纷偿还债务,确保了xxxx盐业大局稳定,确保了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圆满完成了与县政府签订的各项责任目标。现将一年来所做工作总结如下:

一、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一)工作目标:食盐购进3660吨,占年计划3630吨的100.83%,食盐销售完成3666吨,占年计划3630吨的100.99%;商品销售收入560万元,占年计划500万元的112%,实现利税27万元,占年计划27万元的100%。保证了合格食盐市场占有率在98%以上。

一年来,全局上下积极开展加碘食盐监督检查,全面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确保了全年安全无事故,确保了全县辖区内食盐安全。

(二)共性目标:一年来,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成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无违法违纪问题发生,单位工作人员无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二、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食盐专营,规范市场秩序。

1、抓好业务工作,确保食盐供应。

一是落实计划,确保购销任务完成,做到了合理安排,及时调运;二是时刻关注食盐零售市场和用盐企业,业务人员保持经常随队下乡,及时向稽查队反馈掌握情况,确保供应,监督到位;三是规范大包盐管理,严禁向饮食摊点、学校食堂、饭店供应大包碘盐。

2、抓好盐政工作,确保食盐安全。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净化盐业市场。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节、中秋国庆假期前,先后组织开展食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别对农村设婚宴的大型、中型饭店严格细致检查,有效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在高考期间,重点针对学校餐厅进行了食盐安全检查,促进了学校集体用餐场所的规范管理,避免了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月中旬、9月初针对学校开学时,对全县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堂开展检查,使用盐行为更趋规范;按照省市局安排,5月份开展了对全县集贸市场中食盐销售行为的规范性管理,有效遏制了违法行为,市场秩序明显好转。6月1日至7月15日开展食盐安全大检查活动,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工作,查处盐业违法案件8起,其中移交公安机关2起,确保了我县群众“舌尖上的安全”。7月7日到8月10日开展全县饲料生产企业用盐专项整治行动,我局抓住检查重点,在活动中采取多项有效措施进行整治,对全县饲料生产企业用盐情况逐一建立完善了销售台账,实行常态检测制度,进一步加强了监管,确保了畜牧用盐的正常供应。

二是整合执法队伍,增强盐政力量。根据稽查人员减少现状,于3月初对两个稽查队进行重新整合,两个队合车合人,辖区、任务不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管理,继续实行队长负责制,从而加大了稽查力度,增强了执法力量。 三是加强盐卤水井站的管理与服务。与盐水井负责人沟通协调,搞好服务,确保打井用盐供应;规范了液体盐的调拨行为管理,今年共定向调拨液体盐33车次1051立方米。 四是把握分季节监管重点。从3月份起,重点对县城早餐和夜市餐饮服务行业每月进行一次检查;6月中旬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中,与公安部门联合查夜市餐饮集中场所6处,从而规范了餐饮服务用盐行为;秋季对辣椒市场腌制用盐户和工业园区腌制企业的时刻关注,加强了季节性用盐管理,今年辣椒用盐260吨,保证了食盐供应、服务及时,确保了监控到位。

五是加强食盐零售许可证的管理工作,取缔无证经营。?做好宣传工作。按照市局工作安排,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统一思想、通过前期培训统一认识统一宣传口径。从9月15日起,通过会议传达、制定提纲下乡入点宣传、电视广告同步全天播出20天、印制3000份六部门通告(《关于规范食盐经营行为取缔无证经营食盐的通告》)张贴宣传并发给所有食盐零售商户(包括无证经营户)等形式进行宣传,做到正确引导、打造舆论,确保家喻户晓,公开透明。?做好排查摸底核准工作。9月20日起,局领导与抽调出的行政业务人员配合两个稽查队,对全县食盐经营户的基本情况进行了登记摸底和实地考察,提出了网点设置的初步意见:规划设立1200个左右食盐零售网点。?做好审证年检工作。通过宣传政策、张贴公告、调查了解,以补足合理库存、完善必备手续、年检与发证同步进行方式,并以先乡镇后村庄、先易后难原则展开工作。

六是加强日常市场管理,继续坚持“网点周围访十户”制度。3月底在仙庄乡白家村访查时,发现群众有两户食用无碘盐,经过细问得知在村中门市买的,随对该门市进行检查,没有发现有私盐,经过细访在距该门市有1里地的偏僻家中查获私盐750公斤。

七是强化联合执法,充分发挥协作作用。积极与县食安办、公安、质监、卫生等部门加强联系,搞好配合。4月18日,根据市局反馈情况在“食盐安全访万家”活动中发现的私盐线索属我局辖区,按照市局指示,精心组织人员对马庄桥镇菜市场和周围实行了全方位的盯守监视,经过两天努力,于20日成功查获私盐,并在当地派出所协助下,顺藤摸瓜一举端掉一处私盐窝点,这次行动共查获私盐400斤。5月21日接举报称一辆由北京发往濮阳的客车上捎带有私盐,估计晚上10点多路过xxxx,我们及时组织人员与交警配合上路进行检查,查获假冒北京2斤装小包私盐1吨;并针对客车捎私盐情况,我们积极与车站沟通,由站长召集跑北京的司机,我们给他们讲明了政策法规得到了支持,通过协调堵住了私盐流入。继续坚持巡查,加大巡查密度,提高巡查频率,对我县东部、西北部与山东、河北相邻边远乡村、重要路口,开展巡查和全方位的检查,不给私盐贩子可乘之机,通过整治起到了遏制私盐流入效果,减少了私盐对边远乡村群众的危害。

今年以来,共检查食盐零售网点1869家、食品生产加工用盐企业28家、农贸市场17家、饲料生产企业7家、学校集体食堂24家、工地食堂5家、职工食堂8家、小餐馆和流动饮食摊点179家,及时清理纠正4起违法使用假冒伪劣私盐的错误行为。保证了食盐市场秩序稳定,确保了群众用盐安全。

一年来,全局上下自觉遵守盐业法规,管好了辖区市场,依法查处涉盐违法案件45起,查扣私盐、假冒碘盐5.21吨,罚款2.35万元,维护了盐业秩序,净化了盐业市场,依法办案率100%,案件结案率在98%以上,无一件错案。

3、做好宣传工作,提高防范意识。一是在春节、中秋节、国庆节假日前后展开宣传;二是逢集赶会局领导带头,设路边咨询台主动宣传;三是在法定宣传日展开宣传,在“3.15”、“5.15”、“6.10”“9.19”组织开展咨询台宣传活动,发传单、讲常识,做真假盐对比;四是利用“食盐安全访万家”活动开展宣传;五是坚持日常入户宣传访查工作,在群众灶台前开展宣传;六是结合今年我省三地接连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接口,掀起以确保全县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一年来,共出动宣传车辆420余台次,宣传人员980余人次,开展大型宣传6次,摆放展板24块次,悬挂宣传横幅6条,新印制关于碘缺乏危害常识、低钠盐、海藻碘盐、精纯盐等各类盐产品介绍传单50000余份,散发各类传单24000余份。在局大院设立迎客墙“健康教育宣传栏”对碘盐知识、盐业法规政策、碘缺乏危害及用盐常识进行宣传和引导,为提高群众碘盐防范意识做出了积极努力。

(二)强化内部监督,保持大局稳定。

1、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严把开支关,提倡节俭,压缩成本。

2、偿还外债,保持稳定。一年来共偿还外债8.4万元。其中1月份张东环社会集资案经法院多次庭外调解成功,一次性偿还本金及利息5.8万元,3月份还农行贷款0.5万元, 5月份偿还社会集资0.9万元,6月份偿还职工风险金1.2万元。现筹款为年终偿还外债做准备,以确保xxxx盐业大局稳定。

(三)其他工作开展情况。

1、确保了职工收入增加、福利改善。从今年1月份起给在岗内退职工交纳住房公积金;2月份组织完成了我局69人的社保卡(一卡通)个人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按月为56位干部职工交纳了养老金;9月份为54位职工续交了职工医疗保险,为34位职工家属续办新办了居民医疗保险;10月中旬,为全局同志进行了健康体检。

2、慰问困难职工和群众。春节假期登门看望离退休干部职工并带去了慰问品,给特困职工送去慰问金3千元;1月20日按照县委县政府“访贫问苦送温暖”活动安排,我局到高堡乡王庄村给贫困家庭送去慰问金2千元。

3、组织开展好其它中心工作。我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圆满结束;持续开展的“一创双优”活动,按照活动时间要求节点,正有序进行;依法行政、平安建设、党风廉政、党务政务厂务公开、政风行风建设、机关效能、双评议、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等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由于邻省管理体制不顺等原因,造成我县靠近边界地区受伪劣私盐冲销仍然严重,特别是面临盐业改革的严峻形势,市场监管难度加大。

2、盐价升高,占压资金增多,造成资金紧张,靠集资经营使成本增加,困扰了我局正常经营。

3、债务包袱仍是难以化解的难题。

4、因县城统一规划,我局面临搬迁,有很多问题需要妥善解决。

推荐第5篇:盐业公司年度工作总结

盐业公司年度工作总结

篇一:盐业公司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盐业公司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xx盐业公司按照市局的安排部署,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围绕盐业发展大局和年初提出的工作目标,理清思路,加大措施,强化管理,创新机制,扎实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1-6月份公司共购进各类盐5318吨,比去年同期减少213吨,完成全年计划的57%;销售各类盐5022吨,比去年同期减少273吨,完成全年计划的54%,其中销售小包装食盐1665吨,比去年同期 减少410吨,完成全年计划的43%。1-6月份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65万元,同比减少30万元,上缴各项税金38万元,实现报表利润1万元。截止6月底,公司资产总额1802万元,所有者权益525万元,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9万元。

一、今年以来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创新思维、创新方法、扎实工作、盐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今年初,我们结合行业当前面临的新形式,切实转变执法模式,以宣传服务促进盐政执法、推动食盐专营。在日常工作中,坚持宣传服务与行政执法相结合,逐步建立起市场管理长效机制,最终实现标本兼治的目的。

篇二:盐业公司XX年总结 **县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XX年工作总结

XX年,**县盐业公司在**盐业分公司和当地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省集团公司、分公司XX年度盐业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集团公司“品牌建设年”主题及分公司品牌建设实施要求,开展品牌宣传;积极落实分公司食盐终端络建设和销售渠道再造工作,稳定食盐终端市场;探索非盐经营,扩大非盐业务收益。面对盐改舆论带来的不利影响,积极应对,努力工作,持续开展盐业市场管理及食盐配送,探索非盐营销,全面落实目标责任管理。现将具体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企业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一)主要业务指标完成情况

1、商品购进:XX年完成盐产品购进**吨,其中食用盐购进**吨,同比**吨减少**吨,同比减幅**%。

2、商品销售:全年完成盐品销售**吨,同比**吨减少*吨,减幅为*%,占年计划*吨的*%,其中食用盐销售完成*吨,同比*吨减少*吨,减幅为*%,占分公司下达指标*吨的*%;食用盐中小袋盐销售*吨,同比*吨减少*吨,减幅为*%,占年度计划*吨的*%;大袋盐销售中畜牧盐销售**吨,工业盐销售*吨。

(二)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1、营业收入:全年实现营业收入**万元,其中商品销售收入**万元。

2、毛利额:主营业务实现毛利总额**万元;

3、费用:全年支付费用总额**万元。

4、利润:全年实现利润总额**万元。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制定工作方案,统筹安排年度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盐业工作会议及分公司辖区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分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召开全体员工会议认真讨论,制订具有操作性的《**公司XX年工作安排及考核办法》,全面安排XX年度各项工作,尤其注重了经营结构的调整和酒类商品的压库安排,就盐商品经营结构调整和酒类商品压库细化分解任务,酒类压库细化到个人考核,进行功效挂钩,保证了酒类压库的完成。先后根据分公司的要求,制定了《XX年点

建设工作安排》、《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等,统筹安排全年各项工作。

(二)加强终端络建设,开展**品牌宣传

加强了食盐终端络的建设和销售渠道再造工作,一是实行食盐销售一站式配送;二是采取“三位一体”(即食盐配送、市场管理、非盐销售)模式,将辖区*个乡镇划分为南北两个片区,实行片区包干责任制,由公司主要领导担任片区责任人。三是建立健全终端客户资料,通过前期市场摸底,

建立了*家详实的客户档案,根据客户购销情况,对客户实行A、B、C三级归类管理,根据客户类别确定配送周期。对终端客户实行周期性配送的实行,既稳定了食盐终端客户及市场,又有效降低了配送成本,节约了费用。

根据**品牌建设实施方案,在注重配送人员及市场管理人员的口口宣讲的基础上,通过制作车身广告*平米、给社会车辆粘贴车贴*平米、在采样点张贴户外广告*平米、散发围裙*个及手提袋*个等宣传物品的方式,多方式、多渠道开展了**品牌宣传,提高**品牌知晓率。

(三)依托草畜转化产业,扩大畜牧盐销售

继续依托当地县委、政府开展草畜转化、发展畜牧业大县

的发展战略,积极推进畜牧盐的销售,对规模养殖户实行造册登记,先签订合同,后按需配送;对零散养殖户进行自提和配送相结合,进行客户信息登记供应,在管理过程中进行回访,防止了

畜牧盐人畜共用现象的发生,有效扩大了畜牧盐市场份额,全年年销售**吨,同比**吨净增*吨,增幅*%。

(四)拓宽非盐业务空间,推进非盐业务扩销增效

(1)适应市场需求,灵活经营方式。一是对市场萎缩的***实时调整,退出经营;二是日化类商品的销售,一改以往零星销售模式,开展多规格系列配套列组销售,每组进行让利搭赠,调动了经销户积极性,扩大了销售;全年年共销售日化类商品*件,实行收益*万元。

(2)严格按照分公司压缩酒类库存要求,将分公司下达我公司的白酒销售任务,在困难重重的情况下,本着坚决按期完成酒类压库任务,实现酒类压库清零总体盈利不损失的原则。实现酒类压库*件,压库收入*万元,按集团公司和分公司要求全面完成了酒类压库清零工作,并实现毛利*万元。

(五)精益管理,降本增效,降低一切费用开支

加强财务管理,严控费用开支。公司将财务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重中之重,切实强化降本增效。对预算内发生的费用必须先进行费用预先申报,申报批准后方可发生费用业务,再按照实际发生金额进行费用报销,严控费用发生和开支。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对发生的可控费用尽量压缩,对办公室电费、通信费采取在年度限额范围内据实报销的方式进行管理, 严格控制接待开支标准,杜绝将非公务的接待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全年可控费用*万元,同比*万元下降**万元。尤其

是重点可控费用*万元,同比*万元下降*万元,减幅*%

(六)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双联活动有序开展

结合分公司党委印发的《***分公司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及时组织召开会议,贯彻

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在分公司党委第三督导组的指导下,认真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制订整改方案,在转变工作作风,开展厉行节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实效。

根据*县委“联村联户、为民富民”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深入开展“联村联户”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先后*次奔赴联系村进行入户及双联帮扶活动,给联系村订阅了价值*元的党报党刊,给联系的特困户送去了科技书籍及农资等价值*余元的帮扶物资。

篇三:恩施盐业公司XX年工作总结及XX年工作安排(定)

恩施分公司二0一四年工作总结及

二0一五年工作安排

二0一四年,恩施分公司在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促进恩施盐业可持续发展为中心,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企业改革发展全局,围绕集团公司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克难奋进,进一步强化市场管理,卖优产品结构,深化公司内部改革,经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完成了年初集团公司制订的各项生产经营目标任务,公司其他各项工作有了长足发展。现将一年来恩施分公司主要工作和二0一五年度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一)元至12月完成情况

1、商品盐购进

全年累计购进各类盐17350吨,完成集团公司17460吨

的%;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了6233吨,下降了%。其中:

购进原料盐12104吨,完成计划12240吨的 % ,同比下降13%,下降原因系年初总购进计划比去年减少(去年直购部分绿色盐);

购进海湖盐127吨,完成计划60吨的%。 购进保健盐757吨;完成集团公司年计划1360吨 ,%;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

购进食品加工用盐2916吨;完成集团公司年计划2700吨的108% ;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

购进工业盐1436吨;完成集团公司年计划1100 吨的%;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

购进绿色小袋盐10吨,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了1539吨,下降%。

2、商品盐销售

全年累计销售各类盐17724吨,完成年计划17400吨

的%; 同比下降%,下降原因系纸塑盐销售控制总量,卖优结构,其中:

销售小袋盐13368吨,完成年计划13600的%;其中销售绿盐10552吨,完成年计划8160吨的%,与去年同期相比,多销售2476吨,增加了%;

完成纸塑盐2295吨,完成年计划4080吨的%;与去年同期相比,少销售3634吨,下降%;

销售保健盐521吨,完成年计划1360吨的%,与

去年同期相比,多销售324吨,上升%;

销售食品加工用盐2859吨,完成年计划2700吨的%;与去年同期相比,多销售49吨,下降%;

销售工业盐1497吨,完成年计划1100吨的%,与去年同期相比,多销售378吨,上升%。

3、分装生产

截止12月底,恩施食盐分装配送中心共生产小袋盐12502吨,其中纸塑小袋盐1879吨,绿色小袋盐10623吨,占年计划12240吨的%。

(二)财务利润

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万元,其他业务收入万元,其中非盐业务收入万元,实现利润总额万元(其中非盐万元)。。

(三)各项费用指标完成情况

全年管理费用支出万元,销售费用支出万元,财务费用支出万元,除运杂费、水电费用、营业外支出超支外,其他如汽车支出、业务招待费、会议费、办公费等费用均下降幅度较大或控制在年初预算范围内。

(六)盐政执法

截止12月底,我局共独立查获案件12起,查获食盐 吨,全部没收,已结案。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明确任务、量化目标、工效挂钩、强化考核。

根据集团公司年初下达我司的《商品流转计划》、财务利润计划(含调整后计划)、市场经理制推进计划、非盐经济、低钠盐销售等几大任务目标,我公司除了继续沿用XX年领导班子年薪挂钩,还采取全体职工工效挂钩制度,从事盐产品经营的人员的岗位工资、月度绩效工资总额与盐产品的月度销售目标和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情况挂钩,机关(含生产)全体人员与全州月度目标总任务挂钩,完不成任务则实行倒扣制。我司根据本单位现状,对各项指标进行了量化管理:一是将小袋盐销售计划、非盐销售计划和费用指标控制计划进行分解,量化到部门或责任人,将销售进度全面量化考核;二是严格强化考核监督,为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公司继续沿用XX年的考核制度,设立专职考核员对机关各部门、各县(市)分公司各项工作进展和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月度

跟踪考核,按月考核兑现,取得较好的效果。

(二)以卖优结构为重点,实现减量保市增效。XX年,我司既有XX年末压销带给本年的滞销压力,又有绿色碘盐换代升级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面对现状,公司确定了以“卖优结构、减量增效”的经营思路,一是制定了月度绩效工资、奖惩挂钩的考核激励措施,将绿色盐、低钠盐的销售目标分解到月,且与工资挂钩。二是加强协调与宣传,我们与物价、工商等管理部门保持了高度紧密的衔接和沟通,争取理解、争取支持,根据政策环境的松紧程度和市场接受程度,适时调整销售结构,逐步加大绿色盐的销售力度,严格控制纸塑盐销售数量,并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

推荐第6篇:盐业公司年终工作总结

改进工作方式 扎实推进食盐专营工作

---**盐业公司2008年工作总结

在烟台 市盐务局党委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盐业公司认真贯彻执行了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规,始终把提高碘盐“三率”作为工作的重点,不断的改进工作方式,努力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经营业绩实现突破

全年销售各类盐4667吨,较上年增长21.3%,食盐累计销售2080吨,完成烟台计划的74.28%,直接入口碘盐销售1377吨,比去年增加160吨,各项指标均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全年实现销售收入44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实现利税5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7.5%;其中利润6万元。

二、多措并举,食盐专营呈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1、采取灵活的方式,多角度向市民宣传了食用碘盐的重要性。为了使碘盐知识的宣传,更加喜闻乐见,更加易于接受,我们在宣传形式进行了改进。首先,将有关电视报道的涉盐案例、普及碘盐知识性的有关节目,下载制成光盘,在“3.15”“5.15”期间进行现场播放、宣讲,从而提高了宣传的权威性,消除了市民的认识误区。二是将有较大影响报纸刊登的涉盐案例汇集制成宣传看板,深入农村进行展示宣传,让农民直观的感受食用私盐的危害。三是与电视台、卫生防疫部门联合制作专题电视节目,在**电视台“生活秀”栏目播出,使群众对碘盐知识和普及碘盐的重要性有了更全面的了解。

2、注重执法效果,遏制贩私活动。

私盐冲击食盐市场是**食盐专营工作的一项顽疾。多年来,我们都在为如何治愈这一顽疾而用尽了心思。针对这一久治不愈的情况,我们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认为**的私盐贩子活动比较猖獗的时间有两个时间段。一是冬闲时期,农业生产结束,外出打工活计难找,有些人就开始以贩卖私盐为生。二是休渔期结束的前后,市场对盐的要求迅速增长的时期,这时一些与渔民有直接联系的盐贩开始频繁走私。通过分析研究,我们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要想遏制**的私盐贩销活动,就必须打破盐贩的贩销网络。为此,在2006年我们采取了设立举报网络的应对策略,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是随之而来的是更隐蔽、更狡猾的贩私行为。为进一步扩大缉私战果增添了困难。

根据这些实际情况,我们决定加大冬季稽查力度,对贩私者造成心理威慑,逼迫他们远离贩销私盐活动,提早谋划长远的生计。对渔汛期的稽查采取了两步走的办法,首先大张旗鼓的搞稽查,造成一定的声势。其次是在重点部位昼夜蹲守。三是根据不同的时间直接到码头巡视。对食盐销售市场的管理,我们采取了春季大检查和全年重点抽查两种方式。在春季检查过程中,我们集中力量对学校、幼儿园、企业食堂及餐饮、食品加工等经营场所、食盐零售商店进行了拉网式的检查与治理整顿,先后对两所学校进行了电视曝光,引起了有关领导及学生家长的重视。引起了教育部门的高度重视,召开全市校长会议,制定了学校采购、食用加碘盐的规定。在重点抽查过程中,我们对辛安镇某商店销售假冒小袋碘盐案件进行电视曝光,使该商店的经营信誉受到了影响。

通过一系列的举措,使**的食盐市场得到了进一步的净化。**食盐市场的贩销私盐现象现已明显减少,十月份有一加工调味豆腐的业户到盐业公司买盐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

全年累计出警2000人次,查处贩私案件74件,查获私盐吨,罚款65000元,结案率为100%,全年没有出现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3、示范村建设有了新发展。

**的碘盐普及示范村建设,已进行了两个年头,两年的工作经验告诉我们,示范村建设不但能起到宣传碘盐、培养老百姓新的消费观念的作用,而且还可以压缩贩私者的运营空间,是与私盐贩子争夺市场的有效方式。为了进一步扩大碘盐普及成果,压缩贩私空间,我们在巩固原有示范村的基础上,又加大了新的示范村建设工作。与小纪镇党委、政府积极协调,开展了小纪镇的示范村建设。在小纪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制定了碘盐普及方案,小纪镇党委政府制定了对村两委碘盐普及考核办法,并安排各包片片长与我们的工作人员一起深入各村开展工作,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小纪镇的示范村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累计销售碘盐122吨,人均购进碘盐2.4公斤。到2008年底全市累计发展示范村334个,占**市的45.6%。

纵观示范村的建设工作,我们发现,原来不接受碘盐的村民有了初步的认同,购进的数量呈现了上升的趋势,说明村民的额消费观念正在逐步的调整。另外,由于我们在示范村建设过程中,采取了让利于民的政策,老百姓真正得到了实惠,从而提高了我们盐务局在人们心中的形象。为今后的碘盐普及工作打下了好的基础。

三、行业发展思路新、后劲足。

黄海水产有限公司坚持走工厂化、标准化鱼类养殖新路,2008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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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业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盐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加强盐业管理,促进盐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保证盐的正常运销,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盐资源开发、盐业生产和运销活动,均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盐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对盐资源实行保护。具体管理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负责主管全国盐业工作。

省及省级以下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负责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盐业工作。

第五条 国家鼓励盐业的科学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对于在盐业科学技术研究和运用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资源开发

第六条 开发盐资源(包括利用海水制盐、开发岩盐、湖盐和天然卤水制盐),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矿产资源开发、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固定资产投资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七条 国家对开发盐资源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国家鼓励开发盐资源,发展盐业生产,地方人民政府予以扶持。

第八条 开发盐资源(矿盐除外),开办制盐企业(含非制盐企业开发盐资源,下同),必须经省级盐业主管机构审查同意,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开采矿盐(包括岩盐、湖盐和天然卤水),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有关规定,领取采矿许可证。

制盐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盐业企业与其他单位和个人之间在资源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上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由有关人民政府处理。

第三章 盐场(厂、矿)保护

第十条 为了保证国家对盐资源的开发利用,维护制盐企业的正常生产,划定合理的海盐场保护区和湖盐场(厂)保护区。

海盐场防护堤临海面的一定区域和纳潮排淡沟道两侧的一定区域划为海盐场保护区。保护区具体界限的划定,由海盐场所在地省级盐业主管机构提出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湖盐场(厂)开发的盐湖边缘向外一定区域划为湖盐场(厂)保护区。保护区具体界限的划定,由湖盐场(厂)所在地省级盐业主管机构会同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海盐场保护区内兴建小虾池、小盐田以及非法进行其他有损海盐场的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湖盐场(厂)保护区内的防护林带、植被和其他防护设施。

第十二条 制盐企业的下列财产和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侵占、盗窃、哄抢:

(一)制盐企业依法使用的土地、滩涂和盐矿资源;

(二)海盐场防护堤和纳潮排淡沟道;

(三)制盐企业的生产工具、设备和产品;

(四)制盐企业已开采的盐矿石(包括共生、伴生矿石)和卤水,已纳入盐田的海水、各级卤水,盐田中的卤虫、鱼虾、微藻等盐田生物。

第十三条 制盐企业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加强盐区治安保卫工作,以维护盐区正常的生产秩序。

盐区治安管理的具体问题,由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盐业主管机构与同级公安机关共同协商解决。

第四章 生产管理

第十四条 制盐企业必须加强企业管理,提高技术水平,降低消耗,增加效益。

第十五条 制盐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质量监督检测工作,不符合质量和卫生标准的产品不准出企业。

第十六条 禁止利用盐土、硝土和工业废渣、废液加工制盐。但以盐为原料的碱厂综合利用资源加工制盐不在此限。

工业盐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保存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严格防止工业盐流入食盐市场。生产和销售记录保存时限不得少于两年。

工业盐等非食盐产品必须在外包装上用中文标明“工业用盐 禁止食用”或者“非食用盐 禁止食用”。

第十七条 国家鼓励制盐企业综合利用盐资源,发展盐化工和水产养殖等多品种生产。

第五章 运销管理

第十八条 食盐的批发业务,由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企业经营。

第十九条 零售食盐的单位应当保持合理库存,不得脱销。

第二十条 运输部门应当将盐列为重要运输物资,对食用盐的运输应当重点保证。

第二十一条 海盐产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以丰补欠的平衡盐储备制度,盐的销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食用盐储备制度。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擅自开发盐资源、开办制盐企业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或地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非法侵占制盐企业依法使用的土地、滩涂,擅自进入国家划定的盐业企业的矿区采矿的,按照国家有关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处理。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盐业主管机构有权制止,责令其赔偿损失,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不超过非法所得额五倍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盐业主管机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按照他们的职责分工,有权予以制止,责令其停止销售,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对盐业主管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知道该处罚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该盐业主管机构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盐业主管机构申请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自2017年 月 日起施行。

推荐第8篇:盐业公司

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各行业检查内容、标准 盐业企业

经信局所属企业:盐业公司、灶户盐化、厫里盐化、利渔盐化、华晨北海盐业公司

1.规章制度

(1)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和发布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管理、安全投入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职业健康管理、个体防护装备管理、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消防安全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绩效评定管理等。 具体内容:○1是否以文件形式发布;○2制度内容是否齐全,完善,制度内容是否符合规定或与实际不符。

(2)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员工应掌握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1是否发放、是否发放不到位;○2员工是否掌握相关内容。

2.操作规程

(1)基于岗位风险辨识,编制完善、适用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具体内容:○1有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岗位操作规程是否完善、适用;○2内容有没有风险分析、评估和控制。

(2)向员工下发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员工应掌握相关内容;员工操作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具体内容:○1是否发放至岗位,发放不到位;○2员工是否掌握相关内容。○3员工现场操作是否违反操作规范。

3.生产设备设施建设

(1)企业新改扩工程应建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新、改、扩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根据国家、地方及行业等规定执行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和项目安全验收等审查、批复和备案等程序;按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的要求,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2)厂址选择、厂区布置和主要车间的工艺布置、主要生产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建构筑物防火最小安全间距、设备设施、变配电等电气设施、爆炸危险场所通风设施、防爆型电气设施设备、设施设备双重接地保护、防雷设施、集中监视和显示的防控中心、厂区和厂房照明、人员通行安全路线等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4.设备设施运行管理

(1)建立设备、设施的运行、检修、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建立设备设施运行台账,制定检维修计划。检维修计划(方案)应包含作业危险分析和控制措施。

(2)按检维修计划定期对设备设施和安全设备设施进行检修。安全、消防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需要而拆除的,必须经企业安全、消防主管部门同意,并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3)生产现场的机电、操控设备应有安全连锁、快停、急停等本质安全设计与装置。

基础安全管理

设备、劳动场所基础安全管理

(一)生产、建筑类企业的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二)各单位仓库中的报警器,安全标志,防尘、防毒、防噪音、防物理性和化学性污染的设备及各种消防器材,要加强管理,定期检查,使之保持完整无损,灵敏可靠。对安全设备不得任意拆除、挪用和废弃。

(三)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盐业企业仓储要注意盐品存放环境的温度、湿度等,保证其存放的安全系数,进行事故的预防。

(四)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五)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六)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七)食盐安全涉及生产、运输、仓储、分装、配送以及市场净化等多项环节,各单位要依次建立相应的安全保障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应急响应程序等内容,并把制度建设与全过程监管结合起来,把市场整治与行业自律、诚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确保食盐从生产到销售全过程的有效控制,确保食盐安全、合格。

易燃、易爆物品基础安全管理

(一)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二)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一)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二)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三)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

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1、积极推行和应用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法、体系等,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现代化。

2、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消除或者减少职工健康安全风险,保障职工职业健康安全。

3、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培训、演练和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工作,落实应急物资与装备,提高有效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能力。

4、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专项治理经费和专职负责人,按时完成整改。

5、按照《安徽省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管理办法》(附件2)的相关规定,核算并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按照安全费用使用的范围,明确费用投入的项目内容、额度、完成期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的落实,并将落实情况随年度业绩考核总结分析报告。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制度,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制度和培训考核制度;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7、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机制。严格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加大安全生产奖励力度,严肃查处每起责任事故,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程序

1、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启动相关救助预案,把保障企业职工的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企业经济损失作为首要任务。

2、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省公司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见附件3),成立以安委会为核心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领导、指挥和协调全系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

3、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单位要及时将事故发生情况上报指挥部,重大事故可先行启动单位本身应急预案,并同时将预案报指挥部,指挥部研究制定新方案后,按照指挥部方案组织灾难应急救助工作。

4、建立安全生产事故联动机制,发生较大事故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指挥部在接报后6-12小时内到达事故发生现场,现场组织实施救援工作。

5、事故处理工作结束后要出具书面报告,汇报分析事故原因、处理过程、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完成安全生产事故总结报告,并及时按相关规定上报。

推荐第9篇:盐业年鉴

XX县XX局2011年年鉴

局 长:XXXXXX 副局长:XXXXXX 【概述】2011年XX县XX局在省、市XX局和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县会议精神,以维护XX专营确保XX安全为目标,依托“以XX为主、多远发展”,强化内部管理,提速增效拓宽发展渠道,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2011年共销售各类XX吨,实现利润1.5万元,企业首次实现盈利,有效地保证了全县群众XX需求和经济持续稳步发展。

【全力做好绿色食用碘盐销售】按照让群众“少吃盐、吃好盐”的健康生活理念,2011年以推广和销售绿色食用碘盐为中心工作。为保证群众XX供应不断档、不脱销,积极组织员工深入全县16个片区,了解市场需求和动态,采取应对措施,全力推广和销售绿色碘盐。一是及早明确目标责任,夯实全年工作任务。年初及时印发《通知》,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头,并对领导分工、任务及岗位职责进行再次确认,为顺利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是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落实销售任务。根据省、市局会议精神,积极调整2011年盐品调运计划和销售方案,与16个食盐代批户签订2011年《食盐供应协议书》和《考核奖惩办法》,把任务落实到各片区和销售员。三是加强计划调运,保证市场供应。加强与市公司联系,协调好盐品调运,及时上报和补充绿色碘盐调运计划,保

1 持合理库存。四是想方设法推进绿色碘盐销售工作。3月初组织员工分片到全县各重要集镇宣传绿色碘盐,入户宣传吃绿色碘盐的好处,销售员勤下市场,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定期对销售进行通报,每季度局领导都亲自带队走访片区进行业务指导和召开座谈会,及时研究解决销售中遇到的问题,督促绿色碘盐销售进度。 【加强食盐市场安全监管】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对食盐安全工作严格监管,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科室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二是加强行业内部监管,确保食盐质量安全。继续续聘15个食盐待批户为盐政协管员,并安排对盐政协管员进行业务知识的培训、教育和管理,半年对盐政协管员工作进行一次考评,不合格的坚决予以清除,进一步加强了盐业市场安全监管力度和覆盖面。同时与外聘的盐政协管员和全县19个学校签订了《学校用盐安全责任书》,与全县23个非成品盐用户签订了《食品加工、小工业用盐安全责任书》,进一步夯实了食盐安全责任。严格规范盐业经营行为,加强食盐质量检测,分管领导及盐政、之间等科室按月开展自查小结,出具食盐检测报告,确保食盐出入库安全。三是加强市场检查力度,净化食盐市场。坚持日常检查和节假日市场整顿相结合,狠抓盐政市场管理,不断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不定期对XXX等重点区域经常进行突击检查,确保市场安全稳定。四是狠抓盐业宣传工作。“3.15”、“5.15”、“12.4”活动期间,采取设点集中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食盐安全知识,并将宣传和日常销售、盐政检查相结合,使食用合格碘盐、

2 自觉抵制私盐的意识深入人心。2011年共检查食品加工户、小工业用盐户、学校及周边食堂等各类用盐户740余户(次),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查处盐业违法案件2件,没收不合格盐品3250市斤,纠正违法经营行为16起,取缔食盐专营零售店1个,化解涉盐纠纷1起,严厉打击了涉盐违法行为,为净化食盐市场、维护群众用盐安全作出了一定贡献。五是完善食盐安全监管制度。针对今年发生的“3.17”食盐抢购**,及时总结经验,对原来制定的食盐安全应急预案重新修订和补充,并制定了XX县XX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罚标准》、《涉盐违法案件投诉举报制度》及《盐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盐政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使盐政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

【稳步推进“食盐安全村”建设步伐】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在去年食盐安全示范村创建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县政府出台了政办发[2011]04号《全县食盐安全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通知》文件,成立了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县XX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卫生、质检等10个部门主要领导及22个镇镇长为成员的XX县创建食盐安全村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XX县XX管理局关于实施食盐安全村创建五年规划的通知》要求,并落实了相关责任人。组织盐政、销售、质检人员深入到全县各镇、村调查摸底,征求待批户、盐政协管员意见和建议。局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到镇、村进行座谈,对具体创建各镇进行指导。通过摸底和调研,我县22个镇其中15个镇68个村已列入2011年食盐安全村创建,具体创建情况如下:①在

3 XX镇创建了XXX村;②在XX镇创建了XX村;③在XX镇召开了2011年食盐安全村创建工作会议,组织到会的18个村村支书、村主任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现场安排了18个村的食盐安全村具体创建工作(年底前对XX镇食盐安全村验收),截止目前我局共创建食盐安全村23个,各项各镇稳步推进,11月22日、11月25日,省、市局领导赴我县考核、检查试验安全村创建工作,对我县创建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积极处置“3.17”食盐抢购**】受日本地震和海啸的影响,2011年3月初沿海部分地区出现群众抢购食盐现象,**也波及到XX。2011年3月17日早上8时,我局接到XX县XX等镇出现群众排队抢购食盐的举报电话,与此同时盐业公司院内也出现许多购盐的商户,到10时许,公司院内及院外公路边都挤满了前来抢购食盐的商户和车辆,事态有扩大的趋势。为确保全县食盐供应不脱销,社会秩序稳定,立即平息抢购食盐**,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食盐抢购事件进展情况,迅速启动食盐安全应急预案,成立了销售、秩序维护宣传、市场监管三个小组;二是对上门购盐的商户实行凭供盐卡按月供应食盐;三是积极向市公司汇报,于3月17日下午及时调回60吨成品盐,并根据事件后续发展态势,于3月18日再次调回60吨食盐,缓解库存压力,稳定了市场;三是在保证市场供应的同时,加强食盐安全监管,密切注意市场动态,严格执行国家食盐价格政策,同工商、物价等部门对囤聚居奇、哄抬物价的不法行为进行打击。17日上午11时,我

4 局盐政执法人员赶赴XX等地,协助当地政府和工商部门,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进行排查和解决。18日中午12时,我局组织7名盐政执法人员,由局长亲自带队,兵分两路,分别对全县25个乡镇(不含XX镇)逐一进行检查,现场查看零售商店食盐库存、了解当日食盐销售情况,宣传时间真相,积极引导群众合理购买食盐,并现场解决了XX等乡镇食盐待批户库存偏低问题,及时补充调运食盐14吨,保障市场供应和稳定。由于应对措施得当,抢购事件在当日晚上22时基本得到控制,18日事件结束。

【存在问题】一是历史债务沉重,流动资金严重短缺,各项费用逐年增加,非盐经济发展滞后,缺项目、缺资金、缺人才,制约了企业发展步伐。二是盐业政策性强、产品单一且销售方式受局限,发展空间小。三是人员素质低、冗员多。部分干部职工思想不够解放,个人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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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业体制改革中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应把握“六度”

内容摘要:古老的盐业正处于体制改革的历史关头,改革力度之大,触动范围之广,涉及面之多,是前所未有的。做好体制改革中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处理好改革与稳定、改革和发展关系,这一历史的重任责无旁贷地落到了我们这一代盐业人肩上,也是摆在盐行业政工部门乃至整个管理层面前的重要课题。本文拟通过对盐行业的思想政治工作表现出许多前所未有的新特征的背景分析,指出新形势下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必要性,并对如何把握好盐业体制改革中思想政治工作的“度”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盐业 体制改革 思想政治 工作

2009年温家宝总理在“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快铁路、电力、盐业等行业改革”。今年,围绕如何进行盐业体制改革问题,全国上下又进行了激烈的大讨论,许多专家、学者提出了不少意见和建议。由此可见,古老的盐业正处于体制改革的历史关头,改革力度之大,触动范围之广,涉及面之多,是前所未有的。做好体制改革中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处理好改革与稳定、改革和发展关系,这一历史的重任责无旁贷地落

到了我们这一代盐业人肩上,也是摆在盐行业政工部门乃至整个管理层面前的重要课题。由于行业的特定性和经营的特殊性,盐行业的思想政治工作表现出许多前所未有的新特征。本文仅就新形势下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如何把握好“六度”谈点粗浅的看法。

一、直面难度,应对新时期行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挑战 难度,是指前进中的困难多少和大小的程度。所谓直面难度,是指我们要直面人生,敢于承认困难、正确对待困难,善于解决困难。当前随着行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入,盐业将打破地区封锁,整合产销资源,走集团化之路,最终实现产销一体化、市场一体化,由行政垄断向企业垄断的转变。体制改革的进程加快,行业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不断增多,县级盐业企业作为改革的第一线者,直接承受着改革的阵痛。另一方面,少数单位和领导干部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充分,没有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对精神的、道德的、思想的潜在效应认识不足,在实践中趋于淡化,存在急功近利,重业务、轻思想政治工作的短期行为;不能正确处理思想政治工作和其他工作的关系,强调经济手段、行政手段、规章手段多,而忽视人的思想觉悟和道德素质的提高,使思想政治工作与其他工作不同步,不协调,作用发挥不够;行业政工机构的设置还不够规范,上下不对口,工作难协调。政工干部队伍专业结构不合理,知识结构单一,年龄趋于老化,后备力量匮乏,盐业基层企业的政工干部大多兼职着其他工作,存在着兼而不管的现象,影响了思想政治

工作的开展。

以上难度如果不能有效解决,盐业基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就很难充满活力,很难担当起稳定思想、激励斗志、凝聚人心的重任。因此,一定要从保持行业平稳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树立创新意识,强化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使行业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在转变中适应、在改进中加强、在创新中发展,真正做到有所作为,更好地为行业改革与发展服务。

二、把握深度,突出行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内涵。

所谓把握深度,是指突出行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和灵魂。做好当前行业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关键在于引导广大职工牢固树立国家利益至上、人民群众利益至上的行业共同价值观。实践证明,“维护国家利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当前一切工作只有从“两个维护”出发,树立正确的核心利益观,才能辩证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这是行业和时代发展的本质诉求。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是《食盐专营办法》和《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的立法之源,是“盐业三条例一办法”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国家利益、人民群众利益至上作为盐行业共同的价值观,集中反映了盐行业在新时期时刻牢记“三条例一办法”立法宗旨,以科学、务实的发展观为坚实思想基础,以正确的利益观和发展的时代精

神为核心价值导向,努力在行业上下打造与之相匹配的政绩观、权力观、地位观、生活观等系统价值观,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奏响时代强音,统一价值取向和意识形态,使全体员工自觉接受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公德、传统美德教育,同心同德谱唱“两个维护”主旋律,从而有效避免行业内部分干部职工在高速发展的大环境下思想软化,只看到眼前的、局部的和暂时的利益,坐失发展良机,削弱盐业在社会的公众亲和力。

三、拓展广度,扩大思想政治工作的涵盖面

广度,狭义是仅指空间范围,广义是泛指时间与空间,内涵与外延的一种量度。所谓拓展广度,是指在原有基础上,对其多维度的一种拓发展。从盐业行业自身的特殊性来看,由于市、县实行垂直管理,上下一条线,横向也主要是在行业相关企业比较和交流,参与社会活动相对较少,干部员工的思想相对封闭,使得盐业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呈现一定的相对保守性,行业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是“螺丝壳里做道场、床铺底下放风筝”。新时期面临体制改革关键点的行业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当务之急是要拓展广度。从实践上看,至少抓好三方面:首先在时间上尽可能做到全天候。我们要从上班在岗八小时以内,拓展到下班离岗八小时以外,尽可能要求和保证每个职工都做老实人,干老实事、说老实话。其次在空间上尽可能做到全方位。现代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内部要进基层进家庭,外部要进市场、到客户、入民心。行业处处都要体现:职工是主人、客户是上帝。以人为根本、为财富、

为中心、为目的,提升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第三在班子上尽可能做到全息图。现代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要特别注重班子到成员深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从思想圈扩展到工作圈、社交圈、生活圈,保证过好权力关、金钱关、名利关、人情关、享乐关。我们多维度扩大涵盖面,填补空白区、占领失控区、强化示范区,思想政治工作就会走进新境界,有翻新作为。

四、加大力度,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

力度,是对作用力的方向和大小一样量度。所谓加大力度,是指在点、线、面、体上分别增强作用力,扩大正效应的一种自觉举措。加大力度应从三方面着眼着手:第一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观念,思想政治工作才具有生命力。这个中心就是生产经营,这个大局就是改革发展。就当前来说,就是要加快行业体制改革,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因此,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的所有工作,都必须紧紧围绕企业的发展战略目标来思考、来安排,做到一切从大局出发,自觉在大局下行动,主动为大局服务,思想政治工作要始终与企业中心工作同向、同步、同效,否则,我们的思想政治工作就会偏离轨道,搞成“两张皮”。第二在策略选择上,定好突破口,找准着力点。主攻方面正确,又找准着力点,才能势如破竹。从现实情况看,着力点应体现在改革发展“难点”,职工关心的“热点”,廉政建设的“重点”。第三在体制机制上,组织网络化,实现大政工。加大力度不能单向度认为:只有扩大政工机构、增加政工人员才能做到。从时代要求和

发展趋势看,行业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体制机制都要转轨变型。要从旧体制下政工部门势单力薄唱角戏,转变为党委统一领导、各级干部为主体、专职政工人员为骨干,党政工青妇密切配合,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先进模范、职工代表共同参与,任务明确、责任落实、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形成立体交叉的工作网络,并实现“六个对接并轨”,即:人人是主体与人人是客体的对接并轨;单向施予与双向交流的对接并轨;各自为政与相互促进的对接并轨;环境育人与人育环境的对接并轨;自我约束与强制约束的对接并轨;发展是硬道理与两手都要硬的对接并轨。战略上深入中心干,战术上找准着力点,组织上实现大政工,三管齐下求实效,思想工作就会在加强中改进,在改进中加强。

五、倡导风度,丰富思想政治工作的人情味

风度,是指主体内在素质涵养与外在形象动态的一种有特色的综合反映。所谓倡导风度,就是倡导和引导一种为群众喜闻乐见、可亲可信的时代风采,做到以人为本。倡导风度应选定三个立足点:第一立足点是多些“人情味”,淡化“火药味”。“人情味”是人通常具有情感和意味,是人类独有的精神领域,是人的本能需要的重要层面。行业基层思想政治工作要注重以人的“七情六欲,五层次需要”为出发点,兴奋点、谐振点,落脚点,则容易通情达理,息息相关、心心相印。在当今时代,如果思想政治工作方法依旧是老一套,讲话硬梆梆,听得心发慌,则往往引发职工的逆反心理,适得其反。当然,这并不意味搞变味的哥们义气、

一团和气。第二立足点是多些“民主味”,关闭“一言堂”。思想政治工作要善于启发疏导,注意发扬民主,多些宽松宽厚,少些指令批示指责;多些尊重理解帮助,少些压服训斥伤害;主体和客体之间要建立起民主、平等、团结、友爱的新型关系。多些民主味,就是我们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以职工的利益为重,坚持以职工的情绪为第一信号,以职工的愿望为第一需求,以职工的意愿为决定取舍的第一因素。第三立足点是多些科学味,清除迷信味。多些科学味,就是要求我们勤奋学习科学文化,熟练掌握科学技术,灵活运用科学思维和科学方法,去追求科学合理的目标,去创造理想幸福的生活。我们要跟上时代,加速自我更新,做学习型、创业型、复合型、人格型的新世纪人才。新时期行业基层思想政治工作者应多些人情味、民主味、科学味,并善于把甜酸苦辣各种味转化为滋补自身的营养。具有这种风度的人,不仅会成为尽心尽力尽职的合格者,而且会成为志在必得不断超越的成功者。

六、完善制度,实现思想政治工作的规范化

制度具有普遍的适用性,规范性和强制性的特点,是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基础条件。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没有必要的制度,无章可循,有了必要的制度,也非万事大吉,既可能有章不循,也可能墨守成规。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在制度建设上应着眼于“四用”,即:有用、易用、能用、管用。我们在实践过程中,要努力把握住“四化与四性”,即:在深化上多动脑筋,增

强制度的系统性;在细化上狠下功夫,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在强化上敢花力气,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在实化上制定措施,增强制度的有效性。这各有侧重、各有特色的制度建立和完善了,就能使思想政治工作看得见、摸得着,从混沌走向有序,就有可能克服不良的倾向,就可能因势利导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把问题控制在最低程度。

综上所述,行业基层领导班子和职工,既能在顾全大局中把握好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稳定的程度,又能在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中重点把握好“六度”,必定能更好地促进行业基层两个文明建设比翼齐飞。

第11篇:河南盐业

1公司基本概况

河南省盐业总公司是主营盐的生产、盐的加工、盐的批发、盐的零售及盐物流配送的省级国有企业,归口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管理。河南省盐务管理局是省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副厅级事业单位,归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管理,管理省盐业总公司,与其职能分设、合署办公。全行业从业人员2.6万人,其中直接从事盐业经营管理的人员1.3万人,全省盐业系统地市级以下实行垂直管理。2010年,全年完成盐产品生产315万吨,同比增长8%,产销率101%。其中食盐生产46.65万吨,占年计划100%;完成制盐工业总产值91000万元,同比增长2%;完成食盐购进58.7万吨,占年计划109.8%;完成食盐销售59.61万吨,占年计划110.5%;完成盐款回笼5.86亿元,盐款回笼率94.2%;全年查处盐业违法案件6937起,其中大要案148起,破获贩盐团伙5个,端窝点100个,查获违法盐产品7699吨,刑事拘留56人,批捕15人,判刑15人。

编辑本段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盐业法规,参与研究制定全省盐业政策法规;

2、负责组织和管理全省盐资源的规划和开发利用;

3、综合协调盐业产销关系,组织和指导全行业生产经营活动;

4、根据国家计划安排,参与编制并组织实施全省盐的生产、调拨、购销等计划;

5、依法进行盐政管理,打击盐业违法行为;

6、负责国家储备盐的管理工作;

7、负责中央有关专项资(基)金的征缴管理工作。

编辑本段组织机构

职能部门

办公室、人事处、党委办公室、财务处、监察审计室、生产技术处、资产管理处、运销处、盐政处、多种经营办公室、统计处等。

直属单位

全省设有18个省辖市盐业管理局,108个县(市)级盐业管理局,为同级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同级正局级或副局级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办公经费自收自支,全省盐业业务实行“五统一”,地市级以下实行垂直管理,除许昌外,均挂盐业公司牌子,实行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食盐定点企业

河南省碘盐质量监测中心、河南省盐务管理局平顶山调拨站、河南省盐业总公司盐业运销公司、河南省卫群盐业包装有限公司、河南省卫群多品种盐有限公司、河南省卫群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河南卫群置业有限公司、河南卫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河南省卫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卫群酒业有限公司(控股)、河南省卫群蓝雪印务有限公司、河南省盐业担保有限公司、河南省盐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豫盐商贸有限公司(负责快速消费品的营销)、中盐河南盐业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参股)。

市级公司

平顶山市盐业公司、安阳市盐业公司、新乡市盐业公司、焦作市盐业公司、漯河市盐业公司、商丘市盐业公司、驻马店市盐业公司、南阳市盐业公司、信阳市盐业公司、洛阳市盐业公司(国有独资,所隶属的盐业管理局均为正处级)、许昌市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单列);郑州市盐业公司、开封市盐业公司、鹤壁市盐业公司、濮阳市盐业公司、三门峡市盐业公司(国有独资,所隶属的盐业管理局均为副处级);济源市盐业公司(国有独资,盐业管理局)。

食盐定点企业

劣势:

1, 国企为主,受市场调节影响较大

2, 单位效益不好,员工工作积极性不高

3, 产业链过大,管理的信息化程度较低

4, 由于属于行政单位,缺乏有效的考核机制,企业家人才缺乏,技术人才流失 5, 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较差

6, 资金来源容易但是资金利用率低,资源不能得到合理的控制

7, 对市场变化的敏感程度较低,不能根据市场变化快速的做出企业规划的调整。 优势:

1隶属国企,政策优惠,资金宽裕

2下属单位多,分销网络广

3在盐业方面处于垄断地位,并且受到法律保护

4建制完善,员工文化素质高

5可共享的社会资源比民营企业多,在转型过程中,可以享受的较多的技术信息等。

第12篇:盐业管理条例

山东省盐业管理条例(2010年修正本)

(2000年10月26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2000年10月26日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 自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04年7月30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等十二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0年9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若干规定〉等二十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盐业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盐资源,保障社会供给,消除碘缺乏危害,保护公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盐资源开发利用和盐产品生产、加工、运输、购销、储存等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盐产品,是指以氯化钠为主要成份的产制品(含固体盐、液体盐)。包括食盐,纯碱、烧碱工业用盐和其他用盐。

第四条 食盐实行加碘供应,专营管理。

纯碱、烧碱工业用盐实行监督管理。

其他用盐实行统一经营管理。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的盐业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盐业管理工作。

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负责碘缺乏危害防治和碘盐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财政、物价、铁路、交通、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国土资源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配合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盐业管理工作。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盐业管理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盐业管理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支持和鼓励盐业科学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盐业生产技术水平。

第二章 资源管理

第八条 盐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盐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开发、综合利用、有效保护的原则。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乱开滥采或者非法侵占盐资源。

第九条 开发利用盐资源,必须经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开采矿盐和地下卤水,必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

第十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合理划定盐场保护区,经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盐场保护区的范围包括:

(一)临海面盐场防潮坝体、缓冲带及取土区:

(二)非临海面盐场防洪坝体、排淡沟道及清淤区;

(三)盐场纳潮沟道及清淤区;

(四)输卤管(沟)道两侧各二米内的地带。

第十一条 在盐场保护区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修建小盐田及其他与盐业生产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

(二)设置对盐业生产有影响的渔业捕捞网具和设施;

(三)取土、挖沙;

(四)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第三章 生产管理

第十二条 开办制盐企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由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发给制盐许可证,并依法履行工商登记手续,方可组织生产:

(一)符合全省盐业发展的总体规划;

(二)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检验和管理手段;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由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经省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后,报国务院盐业主管部门批准并领取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

第十四条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和省下达的指令性计划组织生产;供应纯碱、烧碱工业用盐和其他用盐的生产企业根据市场需求组织生产。

第十五条 盐产品的生产、加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不得出厂、销售。

生产、加工新品种盐产品,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并报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生产碘盐使用的碘剂由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碘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第十七条 生产、加工、销售的盐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包装,并使用具有明显产品标识的包装物。

食盐包装物和防伪碘盐标志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作、使用、管理。

第十八条 在食盐中添加调味品、营养强化剂等,进行多品种食盐生产和加工的,必须经省卫生行政部门和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盐产品;不得采用平锅熬制、矿卤滩晒等方法生产、加工盐产品。

第四章 运销管理

第二十条 设立盐产品批发经营企业,由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盐产品批发经营企业。

第二十一条 食盐由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下达的指令性计划分配、调拨,由各级盐产品批发经营企业组织经销。

纯碱、烧碱工业用盐实行合同定货;其他用盐由各级盐产品批发经营企业统一经营,用盐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从当地盐产品批发经营企业购进。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购进盐产品。

第二十二条 食盐批发、零售实行许可证制度。未取得食盐批发、零售许可证的,不得经营食盐批发、零售业务。

食盐批发许可证由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并报国务院盐业主管部门备案。

食盐零售许可证由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设区的市、县(市、区)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乡商业网点建设规划的要求核发,并不得收取费用。取得食盐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经营场所作出明示,接受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食盐零售许可证由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设区的市、县(市、区)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乡商业网点建设规划的要求核发,并不得收取费用。

取得食盐零售许可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或者半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适宜的仓储条件;

(三)符合当地食盐零售网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取得食盐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经营场所作出明示。

第二十四条 批发、零售的食盐必须是合格碘盐。零售的食盐必须是小包装。

因治疗疾病不宜食用碘盐的,可以持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到当地盐产品批发经营企业或者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单位购买非碘食盐,盐产品批发经营企业或者被指定单位应当保证供应。

第二十五条 食盐批发企业必须从指定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购进食盐,并按照规定的销售范围向用盐单位和个人提供销售服务。

食盐零售、食品加工以及生产多品种食盐的用盐单位和个人,应当从当地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企业购进食盐。

第二十六条 严禁将下列不符合国家食用盐标准的产品作为食盐销售:

(一)液体盐、卤水、苦卤;

(二)纯碱、烧碱工业用盐和其他用盐;

(三)利用井矿卤水晒制、熬制的盐产品;

(四)原盐及原盐直接粉碎盐;

(五)未加贴防伪碘盐标志或者加贴伪造、冒用防伪碘盐标志的盐产品;

(六)其他不符合国家食用盐标准的盐产品。

第二十七条 食盐和其他用盐的运输实行准运证制度;纯碱、烧碱工业用盐和按规定实行直供用盐的运输实行通行证制度。

第二十八条 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铁路、交通运输部门提报食盐的运输计划;运输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重点保障食盐的运输。

食盐运输必须在国家核准的港、站办理发运业务。

第二十九条 食盐生产、批发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食盐的储备工作。

第三十条 食盐的储存、运输应当做到防晒、干燥、安全、卫生。储存食盐必须与工业盐、非碘盐分别存放,并设置明显标志。食盐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放或者同载运输。

第三十一条 用盐单位使用的各类盐产品,必须专盐专用,不得擅自转卖;因特殊情况确需调剂使用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经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一)调剂使用的盐产品必须为合法渠道取得;

(二)调剂使用盐产品的单位确实出现因企业转产、破产、倒闭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继续使用盐产品的情况。

第三十二条 食盐的生产、批发、零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价格。纯碱、烧碱工业用盐和其他用盐的价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 盐业行政执法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各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盐政执法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盐政执法工作;盐业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盐政执法经费由同级财政列支。

第三十四条 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盐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监督检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盐业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依法对用盐单位的盐产品进行实地检查;可以会同公安、交通、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铁路等部门对车站、码头及各类市场等货物集散地的盐产品及其运输工具进行检查;经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对违法盐产品及其生产加工设备、运盐工具、包装物品等采取证据保存措施,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对保存的违法盐产品或者其他违法物品,经调查并公告后仍无法查明违法当事人的,按照无主货物依法收缴;

(三)对盐业违法行为的当事人、见证人和有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

(四)查阅、抄录和复制与盐业违法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向被检查、被调查的单位和个人提取有关的证明材料;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五条 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盐业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执法检查和处罚应当按照规定的职权和法定程序进行;

(二)佩戴执法标志,主动向被检查、被处罚的单位或者个人出示有效执法证件;

(三)为举报盐业违法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保密,对查阅、复制的文件、资料保密;

(四)秉公执法、廉洁奉公。

第三十六条 制盐许可证、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食盐批发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定期复核。

严禁出租、转让、抵押、买卖或者伪造制盐许可证、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食盐批发许可证、食盐零售许可证以及盐产品准运证、通行证和卫生许可证。

第三十七条 依法设立的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负责对盐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和监督。

发生盐产品质量争议时,应当依据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进行处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发利用盐资源的,由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停止开发,没收违法盐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可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取得制盐许可证从事盐产品生产、加工的,由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生产、加工,没收盐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可处以盐产品价值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盐场保护区范围内修建小盐田及其他与盐业生产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置对盐业生产有影响的渔业捕捞网具和设施

的,由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拆除其生产、加工设施,没收其非法生产、加工、经营、运输的盐产品及其生产设备和违法所得,并可处以违法盐产品价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擅自生产食盐的;

(二)擅自生产、加工多品种食盐的;

(三)未取得食盐批发、零售许可证,擅自从事食盐批发、零售业务的;

(四)未取得盐产品准运证或者通行证,擅自运输盐产品的;

(五)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盐产品或者采用平锅熬制、矿卤滩晒等方法生产、加工盐产品的。

违反前款第四项规定的,对承运人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不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作、使用食盐装物和防伪碘盐标志的,由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其违法制作、使用的食盐包装物和防伪碘盐标志及违法所得,并可处以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出租、转让、抵押、买卖或者伪造制盐许可证、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食盐批发许可证、食盐零售许可证以及盐产品准运证或者通行证的,由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构吊销其相应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将不符合国家食用盐标准的产品作为食盐销售的,由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其停止销售,没收其违法销售的盐产品及违法所得,并可处以销售盐产品价值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不按照规定渠道购进、销售盐产品或者将盐产品擅自转卖的,由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没收盐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可处以盐产品价值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食盐批发或者零售许可证。

第四十五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公安、卫生、物价、铁路、交通、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或者国土资源管理等部门进行处罚的,

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其没收的盐产品,交由当地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处理。

第四十六条 对妨碍盐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 当事人对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又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八条 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渔业和畜牧养殖业用盐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进行生产,并按照食盐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卤水及苦卤的生产和运销管理,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 本条例自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1992年11月1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山东省实施〈盐业管理条例〉办法》同时废止。

第13篇:盐业改革方案

盐业体制改革方案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盐业体制改革,实现盐业资源有效配置,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为核心,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基础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依法治盐,创新管理方式,健全食盐储备,严格市场监管,建立公平竞争、监管到位的市场环境,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逐步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盐业管理体制。

(二)基本原则。

突出食盐安全。完善食盐监管机制,加强企业规范条件和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社会食盐储备体系,拓宽碘盐供应渠道,保障食盐质量,实现科学补碘。

释放市场活力。取消食盐产销区域限制,改革食盐定价机制和工业盐管理,鼓励企业自主经营、产销一体,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不断做优做强,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动力。

注重统筹兼顾。把确保用盐安全和激发市场活力有机结合,统筹协调各项改革措施,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和效果评估,确保改革稳妥推进。

坚持依法治盐。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快建设标准体系,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明确各方管理职责,创新管理方式,实施依法治理。

二、强化食盐专业化监管,完善食盐专营制度

(三)完善食盐定点生产制度。不再核准新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确保企业数量只减不增。鼓励食盐生产与批发企业产销一体。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食盐生产领域,与现有定点生产企业进行合作。

(四)完善食盐批发环节专营制度。坚持批发专营制度,以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为基数,不再核准新增食盐批发企业,鼓励食盐批发企业与定点生产企业兼并重组,其他各类商品流通企业不得从事食盐批发。鼓励国有食盐批发企业在保持国有控股基础上,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企业重组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开展战略合作和资源整合。

(五)完善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保持现有专业化食盐监管体制不变,由盐业主管机构依法负责食盐管理与监督。工业和信息化部是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主管全国盐业工作,负责制定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管理全国食盐专营工作,保证盐行业发展稳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盐业主管机构,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盐专营工作。各级盐业主管机构与公安、司法、卫生计生、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依法加强食盐安全监管。结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推进食盐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研究剥离食盐批发企业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创造条件将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职能移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加快建设食盐电子追溯体系,实现食盐来源可追溯、流向可查询、风险可防范、责任可追究。

三、推进盐业管理综合改革,完善食盐储备制度

(六)改革食盐生产批发区域限制。取消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只能销售给指定批发企业的规定,允许生产企业进入流通和销售领域,自主确定生产销售数量并建立销售渠道,以自有品牌开展跨区域经营,实现产销一体,或者委托有食盐批发资质的企业代理销售。取消食盐批发企业只能在指定范围销售的规定,允许向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购盐并开展跨区域经营,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省经营,省级以下食盐批发企业可在本省(区、市)范围内开展经营。鼓励盐业企业依托现有营销网络,大力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开展综合性商品流通业务。

(七)改革食盐政府定价机制。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各级价格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食盐零售价格的市场监测,配合盐业主管机构采取措施,保持价格基本稳定,特殊情况下可依法采取价格干预或其他紧急措施,防止普通食盐价格异常波动。

(八)改革工业盐运销管理。取消各地自行设立的两碱工业盐备案制和准运证制度,取消对小工业盐及盐产品进入市场的各类限制,放开小工业盐及盐产品市场和价格。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执行放开工业盐运销管制的要求,并研究制定落实细则和责任追究等有关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要加强督促检查。工业盐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保存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严格防止工业盐流入食盐市场。质检部门要督促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工业盐产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工商部门要依法查处虚假广告和侵权假冒行为。

(九)改革食盐储备体系。建立由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组成的全社会食盐储备体系,确保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发生时食盐和原碘的安全供应。各省(区、市)根据本地食盐供需情况建立政府食盐储备,储备量不得低于本省(区、市)1个月食盐消费量,可以依托现有食盐批发企业仓储能力,也可以选择具备条件的食盐生产企业实施动态储备,本级财政预算应安排资金对食盐储备给予贷款贴息、管理费支出等支持。加大对储备补贴资金的审计力度,接受社会监督。完善企业食盐储备制度,限定食盐生产、批发企业的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防止食盐市场供应短缺和企业囤积居奇,其中最低库存不得低于本企业正常情况下1个月的平均销售量,库存具体标准由行业协会研究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定,各级盐业主管机构要加强对库存情况的监督检查。鼓励企业在供求关系稳定或产能大于需求时,在最低库存基础上建立成本自担的社会责任储备。原碘供应按照现行方式管理,中央财政对原碘采购及碘添加剂生产、供应给予适当支持。

四、加强食盐管理制度建设,保障食盐供应安全

(十)严格规范食盐生产批发企业资质。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有关部门积极参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技术水平、卫生保障条件等因素,制定食盐生产、批发企业的规范条件。省级盐业主管机构要依照新的规范条件对现有食盐生产、批发企业资质重新进行严格审核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并在指定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各级盐业主管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建立食盐生产、批发企业及其负责人和高管人员信用记录,纳入国家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地方政府指定网站建立健全信息公示制度,对拟进入食盐生产、批发领域的社会资本要在准入前公示有关信息,并每年定期公示所有企业及其负责人的有关信息。对有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对行为后果严重且影响食盐安全的,要依法采取行业禁入等措施。各级盐业协会要发挥好协调沟通和行业自律的作用。

(十二)加强科学补碘工作。充分发挥食盐生产、批发企业的保障供应作用,有效拓宽碘盐供应渠道,确保合格碘盐覆盖率在90%以上,同时满足特定人群非碘盐消费需求。积极做好科学补碘宣传教育,提高孕妇、儿童和碘缺乏地区群众的科学补碘意识。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食盐加碘标准,组织开展碘缺乏病监测,公布区域人群碘营养状况;省级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划定边远贫困碘缺乏地区,做好动态监控,适时调整帮扶地区范围。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政府补贴运销费用或直接补贴贫困人口等方式,保证边远贫困地区和经济欠发达的边疆民族地区人口能够吃得上、吃得起合格碘盐,并建立与社会救助标准、物价挂钩的联动机制,及时调整保障标准。

(十三)加强应急机制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食盐供应紧急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置工作,各级盐业主管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食盐供应应急预案,并向同级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紧急突发情况下,由盐业主管机构按照应急预案规定,采取投放政府储备、调运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等方式,确保食盐市场稳定。

(十四)推动盐业企业做优做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有关要求,加快国有盐业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建立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转换经营机制,盘活企业资产,增强生机和活力。鼓励食盐生产、批发企业兼并重组,允许各类财务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向优势企业增加资本投入,支持企业通过资本市场或公开上市等方式融资,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引领行业发展。将解决中央盐业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范围统筹考虑,各级政府要落实国有盐业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土地变更登记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

五、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改革任务

(十五)完善盐业法律法规体系。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政府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案精神,抓紧对现行盐业管理法规政策进行清理,按程序提出立改废建议,推动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促进盐业健康发展。

(十六)设置过渡期分步实施改革。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食盐生产及批发企业规范条件、食盐储备、市场监管和价格监测、干预等政策措施,修改完善相关制度。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许可证和食盐批发企业许可证不再重新核发,有效期延至2018年12月31日。从2018年1月1日开始,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可依照新的规定申请许可,根据许可范围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

(十七)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各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盐业体制改革负总责,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改革方向和主要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安排好政府食盐储备、边远贫困地区及经济欠发达的边疆民族地区碘盐供应财政补贴等工作,全面落实改革各项任务。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抓紧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统筹协调,并做好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对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解决办法,确保食盐安全和市场稳定,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第14篇:桓台盐业公司111月份工作总结

桓台县盐业公司 2012年1-11月工作总结

2012年,桓台县盐业公司在省、市盐业公司的正确领导下,以盐业可持续发展总揽全局,紧紧围绕省、市盐业公司发展战略研究方案,以抓好食盐专营、拓展经营、统筹规划布局为重点,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截止目前公司各项工作都有较好增长。现将2012年1-11月份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今年1-11月份,共购进盐产品0000吨。其中食盐完成0000吨,占年计划的0000%;小包装食盐完成0000吨,占年计划的0000%;多品种食盐完成0000吨,占年计划00000%;小工业盐完成0000吨,占年计划的0000%。

今年1-11月份,非盐业务营业收入00000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00000万元,同比上升了0000%。其中酒水0000万元;调味品0000万元;洗化0000万元,

二、工作进展情况

(一)严格专营管理

持续抓好食盐工作,倡导科学用盐。今年我单位继续通 过调整内部机构,创建精干高效的经营管理体系,建立产、销市场化要求相适应的组织结构,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令性计划。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对食盐零售网点的管理,做好价格监督及品种审查工作,从根本上都按照省局的部署要求认真完成,使食盐送销服务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为持续抓好健康用盐销售推广配送工作,倡导健康生活。今年年单位通过对食盐网络重新调整,重新规划了人员区域分布情况,以城镇为中心向各村辐射的方式,不定时的在我县的各个乡镇、社区及主要街道已发放宣传材料、摆放展板、专人现场讲解解答群众咨询问题等方式组织开展低钠盐宣传工作,加大低钠盐和绿色盐的宣传普及,倡导科学合理用盐。同时建立与市场化要求相适应的组织结构。进一步完善了对食盐零售网点的管理。增加了配送车辆、完善配送服务,使食盐送销服务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满足了广大群众的用盐所需。

(二)规范加强非盐业务工作

我公司认真落实省、市盐业工作会议精神,通过转方式、调结构,不断加强市场调研,提升市场运作能力。并抓住了送销网络的优势环节,发展非盐产业和非盐业务是食盐专营企业拓展发展空间,抵御政策风险,逐步壮大企业实力,增强发展后劲的重要战略举措,密切结合我县实际现状,进一步满足市场需求,做好非盐产业。

1、成立机构,加强领导。为了加强发展非盐产业,我公司特成立了非盐业务战略研究领导小组,并认真明确了工作职责,加强准代理非盐业务的审核,审查工作,积极搜集市场信息,为非盐业务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

2、加强推广,以点带面。为了加强非盐业务的开展,公司加大了对非盐产业的宣传力度。在各个乡镇的大型超市,门店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制作广告牌等方式,积极宣传代理非盐品牌。同时进一步做好业务人员的学习教育,及时发现、总结先进经验,积极做好非盐业务的发展,并利用文字宣传、经验交流会、学习观摩等形式,促进该项工作健康、顺利、快速发展。

3、表彰奖励,强化管理。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激励措施,加大管理力度,提供各种有利条件支持非盐产业的开展。同时对在非盐产业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人、集体,年底给予表彰奖励,并作为考评全面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

(四)规范盐政行管

加强盐业市场监管。近几年我局执法认真履行赋予的职责,进一步抓好市场管理,依法打击涉盐违法犯罪行为。一是增强日常巡查工作力度,落实稽查职责,不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加大私盐查办力度,对每一起私盐案件都一查到底、一办到底,对触犯法律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从重从快量刑处罚,始终保持高压严打的态势。二是联合公安、工商、卫生、质监、食品等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今年我单位与广饶、博兴、临淄签订了边界盐业市场协议书,进一步加强县际边界的区域合作,建立密切配合协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及涉盐犯罪,做好边界盐业市场管理。三是加强盐政队伍建设、规范盐政执法行为,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为进一步提高盐政管理队伍综合素质,以适应新形式下对盐政管理工作新的要求,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食用盐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近几年桓台县盐务局利用春节过后的有利时机,在盐政执法人员中进行了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整顿工作。并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为食盐专营保驾护航的。其次认真学习文书规范及执法程序,做到执法、学法懂法,并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进行了内部整顿,组织考评、民主评议等措施,选拔优秀的人员到稽查队伍中去。同时制定目标责任及各项制度,对稽查队实行以“五化”(工作目标化,管理制度化、文书规范化、执法规范化、队伍管理正规化)管理为目标,坚持从严管理,从严治队,做到用制度来约束行为,用教育来提高素质,使执法人员在执法工作中做到严以已,规范执法,努力提高盐政执法水平。

(五)党建及风险防控。通过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有效促进了惩防体系建设,创新了反腐倡廉工作方法,深化了预防腐败制度建设,加大了治本力度,优化了盐业廉政建设工作格局,同时,通过对权力运行实施有效监督,已带来了“以廉促政”的联动效应。而通过查找风险点、公开风险点,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在单位形成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良好局面,增强了党员干部的风险意识和廉政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避免或减少问题的发生。

(六)认真做好“基层建设年”活动

认真把握好企业发展方向盘,同时结合“基层建设年活动”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紧密结合各单位实际,围绕抓班子带队伍、抓业务促发展、抓管理上水平,发动干部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活动,强化了管理力度,全面提升了经营管理能力,积极推进市场化转型,增强发展活力,并以能力培养为重点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提高业务水平为重点促进完成经营目标,以财务资金管理为重点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业绩考核为重点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以维护客户关系为重点加强营销渠道建设,形成职工群众创先争优、比学赶超的良好发展氛围,确保了公司年度目标和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

三、工作打算

今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经营范围,充分提高单位整体经济效益。

(一)充分做好副业宣传工作。

为进一步打开市场,我单位今后将会通过发放宣传单、刊登报纸广告等形式进一步加强非盐产品宣传推广工作,同时面向大众积极征集合作项目,为盐业今后可持续发展做好铺垫。

(二)持续做好食盐专营工作。

积极完成省、市盐业工作下达的指令性计划。同时全面建立客户服务系统,扩大盐产品经营的种类,把坐门等客变为上门推销,进一步扩大盐产品经销范围,提高单位经济效益。

(三)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保稳定促发展。

在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下,只有严谨的管理才会出效益,只有加强对企业的管理,才能做到稳中求发展。 一是继续签订目标责任制。我单位今后将会继续通过与各个科室签订岗位责任制,同时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考核,奖罚兑现,提高绩效工资比例,拉开分配差距,充分体现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把各项工作扎扎实实的落实到每一个人。二是扎实开展全面预算管理。今后要以费用管理为中心, 以管理成本控制、增收节支为重点,加强单位支出与人员节俭,持续开展勤俭节约活动。同时加强商品货款结算管理,压缩货款拖欠,加快资金周转,杜绝资金体外循环、坚决避免呆帐、坏账的发生。

(四)持续加大盐政执法力度。

通过集中,专项治理和整顿等措施,严禁私盐流入我县,确保我县盐业市场稳定。

(五)讲政治、扬正气、强作风,促进桓台盐业和谐发展

在认真履行专营职责和管理职能,大力开拓非盐经营的同时,把讲政治、扬正气、强作风、促和谐贯穿于全年的始终,并列入中期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有计划的实施,力求通过有计划、分步骤、循续式的政治学习、理论培训、作风养成、纪律强化,在公司上下形成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讲团结的环境风气;形成弘扬浩然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的良好氛围;形成领导人员在领导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学风等方面经得起检验的事业基础。取得公司经济实力与思想建设的共同提高,促进公司不断趋近和谐稳定,推动桓台盐业科学发展。

2012年11月14日

第15篇:盐业公司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武汉均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

2015年,武汉公司在经过上一年的改革调整后,逐步脱离旧体制的藩篱,以一种全新的面貌开启二次创业、二次发展的征途。公司按照年初提出的竣工一个项目、开工一个项目、储备一个项目的总体发展思路,以目标凝聚向心力,以改革激发内生力,以管理催生驱动力,建机制、搭平台、练内功;抓重点、补短板、找活干。一年来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公司在内部治理、工程建设、资产运营、房屋拆迁、财务管理、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以及企业文化建设、安全生产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企业总体经营状况呈现向好趋势。

一、2015年工作基本情况

(一)内部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1、搭建高效的组织架构。根据业务特点和经营需要,进一步理顺并优化公司组织架构,按经营业务特点构建了地产开发、资产管理、房屋征收三个业务板块,进行了部门重组和人员优化配置,合并开发和营销两部门为开发营销部,综合部、财务部两职能部门服务于专业条线,公司组织架构实现扁平化,业务条线更加清晰、分工协作为更明显,人岗匹配进一步优化。

2、稳健推进人员分流。通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和内部

退养方式继续分流富余人员。今年4-8月,与拆迁公司7名员工签订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与4名员工办理了内部退养手续,员工人数由年初161人降至148人,下降了8.07%,每月人力成本减少17367.94元。公司积极为员工搭建成长平台,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员工走出去自谋发展、自谋出路、自主创业,员工离职创业在同等下条件下可优于市场价格水平和标准获得公司资源支持。

3、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对标集团印章档案管理制度,印发《合同管理流程》、《合同分类编号规则》、《印章使用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组织了相应培训,建立了合同、印章、档案台帐,形成了台账月报制。全年建立了涵盖开发类工程主体施工、消防、安装、采购、购销等,非开发类劳动、采购、房屋销售及服务等在内的22份格式合同,有效防范合同风险。严格执行合同呈报审核会签制度,会签合同178份,其中审核通过并存档合同68份,涉及金额24125.04万元,全年合同会签率100%,合同履约率100%。严格印章使用审批制度,全年签署印章审批单545份。严格付款流程和工程款支付内审制度,全年工程预算内部审核37笔,送审金额3741351.35元,审减额655897.55元,审减率17.53%。坚持工程款支付预算申报制,按计划审批执行工程付款,全年工程款的超付错付率为0。

4、推行日常工作周报月报制度。在各部门中推行日常

工作周报、月报制度,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各板块、各部门、各岗位的计划执行情况、履职情况、工作落实情况、不同部门间工作衔接配合情况、工作难点问题,有效提高了工作执行力,实现了部门间工作协同配合,提高了工作效率。

5、实现绩效考核全覆盖。建立按业务条线分层分级的绩效考核体系,按季度进行全员kpi绩效考核,初步形成按绩效考核结果发放薪酬的格局。2015年度员工季度绩效考核执行率100%。全面推行经营责任制,年初组织资产管理业务的管房公司、物业公司、资产部签订年度《经营绩效合同》并据此考核;组织房屋征收业务制定了《月湖五期房屋拆迁后期项目薪酬方案及绩效考核办法》;对地产开发业务提出了按工程项目独立考核的思路。在制定绩效考核办法时与各条线负责人进行及时、细致、充分、有效的沟通,尽力保证绩效体系的科学性、实用性、有效性和客观公平性,有效地改善了公司整体运营管理,实现了企业和员工的共同进步。

(二)工程项目建设实现新突破

1、汉江苑三期全面开工。4月份汉江苑三期土地入袋为安,完成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签订;6月份办理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9月8日办理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正式取得土地使用权,11月6日办理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与此同时,项目的桩基施工招投标、主体工程招投标全面铺开,严格按确定的12个步骤推进公

开招标。9月底项目实现全面开工。截止12月31日,桩基工程一标完成231根,二标完成550根,三标完成938根,钻孔灌注桩完成34根。根据工程进度排序,预计2016年2月进行地下室土方开挖,2017年年中实现竣工交房。2015年汉江苑三期回笼资金3105.75万元,累计回笼资金9705.75万元。

2、龙江庭苑项目整体竣工。9月16日,龙江庭苑经济适用房项目的最后一栋房屋——14#楼正式交付使用,60户原地还建户拿到新房钥匙,标志着龙江庭苑项目的整体竣工。该项目共由14栋房屋组成,总建筑面积13.35万平方米,总户数1764户。项目2008年动工,2014年4月份以来,公司加大该项目收尾工作力度,明确施工目标、节点要求并进行层层分解,确保了工程安全、质量和施工目标的实现,住户如期喜迁新居。项目的竣工备案手续、住户两证办理工作同步跟进。

3、加快新项目立项步伐。积极开展新项目信息收集、分析和可行性研究工作,努力寻找项目投资机会。与武汉市多个土地一级开发部门联系,了解土地收储信息,根据信息先后考察了杨春湖综合地块、中央华城、南华高速地块、鲇鱼套货场等项目。按照公司未来发展思路,新项目将剥离老体制,采取灵活的机制,市场化、专业化运作。

(三)资产经营业务取得新成绩

1、资产经营。(1)明确自有房产拆迁工作思路和原则。资产部对拆迁范围内的自有房产建立了台账,按套设定拆迁补偿目标,拆迁必须向集团专项专报、一户一报、专案专报;对政府提出的房产置换、土地置换方案提前专报,确保公司资产安全,保障公司权益。对20%均瑶产房屋的拆迁要求政府按20%补偿给产权人,已执行房改的与20%产权补偿款之间的差额部分应予补足,保护产权人合法权益。(2)理顺资产关系。11月份,组织资产部、物业公司、工程部、财务部、开发营销部清理物业托管的公司资产,核实幼儿园及各小区停车位产权和数量,将阳城景园、汉江苑一期的两处幼儿园、各小区产权属公司的车位等资产纳入资产部资产清册管理。经核查,物业公司6个小区共设计车位498个,实际可用车位366个。(3)盘活存量资产。进一步整合办公资源,8月底将开发营销部整体搬入公司机关办公,原办公点对外出租,增加年租金收入5.82万元;将公司办公楼旁闲置的

4、5楼出租给其他公司办公,提高资产利用率。清查青石10栋、17栋、拦江路等共9处房产对外出租。通过积极协调,补签了青石10栋晴川拆迁公司租赁协议,并追回5年的欠租。

2、物业管理。(1)明确战略定位。拟定了物业公司《三年发展纲要》,要求物业公司要将未来发展目标向“百年老店”的战略定位靠拢。(2)试水“竞标竞岗”。公司努力为物业公司搭建市场化运作平台,结合物业公司管理的保障房篇2:财务部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国有企业) 财务部2015年度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

在公司各位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公司财务部在本年度的工作中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方针政策及战略计划、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资金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收支核算,并积极支持配合其他各部门的工作。

一、2015年全年工作概况:

(一)、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全年完成营业收入**万元,营业税及附加**万元,管理费用**万元,财务费用**万元,实现利润总额**万元,所得税支出**万元,实现净利润**万元。年末资产总额**亿元,负债总额**亿元,净资产总额**万元,净资产负债率**%。

(二)财务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财务部在做好日常资金收付、核算等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债权债务清理工作:在公司领导的大力支持帮助和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财务部与**公司就**项目的债权债务情况进行核对协商,成功的签订了借款协议,计提相关利息,大幅度降低了我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也缓解了我公司近几年面临**收入不足的困境。

1、财务决算及年报审计工作:及时完成了**年财务决算及年报审计工作,及时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沟通,防范了审计风险。并及时完成了**决算报表及**决算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2、税务工作:本年在处理日常税务工作的基础上,财务部迎接了**税局对我公司**~**年的税务稽查局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财务部积极与其进行沟通协调,对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妥善处理,目前该次税务检查已顺利完成。

3、自查自纠工作:借着**年市委第三轮巡视组巡查的契机,我部门组织完成了内部交叉审计工作,积极的自查自纠,对发现的潜在问题及时向领导反映,妥善的进行整改。按照上级单位的要求,规范了各种会计档案账薄的要求,在有效防范财务风险的同时,提高了我部门财务工作的整体业务水平。

4、融资工作:过去的2015年,融资工作愈加困难,在公司领导的帮助支持下,我部门积极与相关金融机构沟通协调,及时做好融资规划,在保证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的同时,成功维持了公司的正常运营。2015年初贷款余额**亿元,本年归还**亿元,续贷**亿元,年末贷款余额**亿元。一方面保证原有流动资金贷款全部顺利续贷;另一方面,为了归还本年到期的农行**亿元贷款,新增了**银行贷款**亿元,**银行贷款**万元,**银行贷款**亿元。极大地缓解了我公司本年的资金压力。

二、2016年全年重点工作:

结合2015年的财务工作情况,2016年财务部门除了日常资金收付、核算等工作的基础上,将把重点放在以下几个方面:

1、进一步做好融资工作:目前我公司由融资工作难度越来越大,此外由于我**业务较少,融资工作缺乏**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同时** 的银行信用评级的下调,明年的融资工作无疑将会是更大的挑战,面对严峻的融资工作形势,财务部在2016年将加大融资工作力度,拓宽融资渠道,努力维持公司的资金需求。

2、制度建设工作:由于**市国资委对**的监督检查力度逐年加大,**对经营管理制度方面的建设要求也越来越精细,尤其是在财务管理方面,**成立了财务中心加强对各级子公司财务融资工作的进一步管理。为了适应**的全新管理模式和十三五新常态下的经济形势,我公司对有关财务制度建设的紧迫(转载于:盐业公司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性也日益突出,财务部在2016年将及时调整有关制度,及时跟进**管理制度建设的步伐。

3、审计检查工作:自2015年年报审计开始,应**财务中心的安排,我公司的审计事务所由原来的**事务所变更为**会计师事务所,由于新的事务所对我公司主要业务的不熟悉,2016年财务部要对审计检查工作高度重视,及时与事务所协调沟通,高质量的完成2015年度**决算报表及**决算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4、税务工作:随着gdp增速的下调,税务部门必将会更多的增加税务检查、稽查的力度来保证税收增长。2016年,财务部在做好日常纳税申报等工作的同时,要进一步梳理各项业务,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税务风险。

5、进一加强预算管理:伴随着**国资委对预算管理的进一步重视加强,我部门将与各部室更好的配合,通过细化管理费用、落实收入来源、及时调整全年预算指标等措施,加强成本费用控制,节约支出,以提高预算工作的准确性。

6、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力度不断深化,国资委、财政局、审计局等政府部门对国有企业的监管、审计力度越来越大,要求也越来越高。2016年财务部将加强本部门的技术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部门员工的专业技能,以更好的完成财务部门的各项工作,适应公司今后发展改革战略的严格要求。篇3:2015年物业公司工作总结暨2016年工作计划

2015年物业公司工作总结暨2016年工作计划 2015年是**物业公司克服重重困难,不断发展壮大的一年,是提升服务品质、勇于创新、开拓进取的一年,也是公司取得丰硕成果的一年。

一年来,**物业经营团队在公司党委、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分子公司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公司全体干部员工面对困难不退缩、坚定目标不放松,坚持以团结、拼搏、创新、科学发展统领工作全局,在团结中凝聚力量,在拼搏中成长进步,在稳固中开拓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公司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了公司稳步发展,为2016年的工作奠定了基础。

一、2015年度主要工作回顾

(一)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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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务拓展情况及市场分析

坚持以创新求突破,积极推动公司快速健康发展

2015年,针对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加之物业市场存在无序竞争,公司遭遇到前所未有的竞争压力。面对复杂严峻的发展现状,物业公司清楚认识到只有加快创新步伐,增强适应市场竞争的能力,才能使公司保持长期稳定持续发展。为此公司在原经营范围单一的情况下,扩大经营服务范围,并专门成立市场开发经营创新领导小组,培育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我改造的市场机制,力争在经营创新、创收方面取得新的成绩。

一是加强调研,为公司发展理清思路。一年来公司在“转变观念、与时俱进”方面,多次召开“创新管理、增收创效”主题研讨会,围绕物业市场拓展

和发展、物业项目经营创收、现有物业项目管理的品质提升、现有资产增值创效等多个层面,广泛开展市场调研和内部建议征求,先后下发各类调查问卷***余份,获得了大量有价值的建议;同时注重收集市区同类公司经营信息和业绩亮点,通过我们的研究分析,去粗取精,消化吸收,为己所用。为经营管理提供第一手资料。理清了我们的经营思路,确定了我们的发展战略思想。

二是积极营销,为公司发展开拓新渠道。(1)公司先后针对公司的闲置资产,通过市场调研分析论证,与****公司、*****有限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实现年收益***万元。(2)针对****项目的托管,在业主方对物业公司用工成本偏高、有意寻求管理费较低的社会物业时,公司注重加强与业主方的沟通与多方协调,同时通过不断提高专业服务水平,改变了由原来业主方的不认同服务到现在较为满意的服务现状。通过公司的不断努力,融洽了客户关系,物业费收入不但没有降低,反而在减少人员数量的基础上,提高了物业管理费的收入,由物业公司接管初期的****万元/年(、**人)增至**万元/年(**人)。实践证明,服务品质是物业公司生存的生命线。(3)在****招租方面,不间断进行信息发布与筛选,通过与各方不断地技巧洽谈与沟通,****公司就***租赁事宜与我方基本达成合作意向,合同如能正式签订,计划年租金收入****万元。

三是创造条件,为在管项目提升效益探索思路。为稳步推进***项目市场化、规范化管理进程,有效提高管理费收取率,组织召开了****业主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项目存在的焦点问题提出了系列解决方案,并通过业主回访,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及物业公司与业主的权利、义务的宣讲,建立详细的业主档案,开通服务热线,设立业主意见箱,加大企业文化宣传力度等多项举措,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为增收减亏打基础、创条件。在各业委会委员及各分公司的

大力支持下,****物业管理费收缴率达到**%。同时我们还编辑了《业主手册》,引导业主合理使用物业,正确行使业主的权利,履行业主的义务。

(三)企业管理情况

1、坚持安全生产,实现全年安全零事故

一年来,公司始终强化“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

方针,在公司范围内普及消防安全知识,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预案演练,使

安全生产理念与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紧密融合,做到真正意义上的“防控结合”。

物业项目部对托管项目实行定期排查督导,对排查结果每周组织召开专题例会,及时沟通、协调、解决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各项工作处于安全运行状态。由于措施得力,落实到位,实现了安全年的既定目标。

2、完善制度体系,为实现目标任务奠定基础

管理是企业永恒的主题,也是创效的直接保证,制度建设是企业

管理的前提和基础。为实现科学决策,提升执行力,本年度公司进一步完善制定了《***管理办法》、《***拓展激励办法》、《***制度》、《物业项目质检细则》等规章制度。明确了岗位职责,确保了公司在不断发展过程中管理制度的

与时俱进和可操作性。

为提升管理控制能力,公司始终坚持例会制度,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量化管理,实行周催查工作制,加强催查督导,有效增进管理层的理解与沟通,实现信息对称与资源共享,提升管理效率,为实现年度目标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公司通过对法规政策的学习,积极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对接、沟通和协调,顺利完成了物业公司**级资质的转正审批、执业考试申报等系列工作。目前公司管理层**人执有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中层管理人员均持有物业专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书。通过管理层专业化水平的提升,强力推进了公司规范化管理进程。

3、注重节能降耗,运营成本和各项费用得到有效控制

一是成立资产经营监管小组。强化监察力度,确保资产保值升值,一年来公司对下属单位和部门进行了多次资产盘点,对所有资产分门别类、建账立册;规范预算与审批流程,杜绝管理漏洞。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厉行节约,坚持合理利用和重复利用原则,为公司财务管理和生产经营提供了有力保证。

二是梳理公司现有岗位。与同行业市场化运行模式接轨,合理将人员配置到新拓服务项目,有效降低用工成本。

三是控制物品采购。在供货商及其产品质量与价格上狠下功夫,既要求产品质量过硬,又要求价格优惠,物美价廉。针对大额物资采购,坚持公开竞价原则,货比三家。

四是严把费用关,紧守成本线。公司将招待费、电话费、办公费等可变费用列入成本费用控制管理的重点,对此实行定额管理。随着勤俭治企意识的不断深入,全体员工的成本意识得到了提升,并逐步落实到各项实际工作当中。

4、加大质量检查力度,实现服务工作上水平

为全面提升公司整体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更有效地检验各部门执行力和工作标准的落实,使各项管理服务工作日趋完善。全年共组织对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开展质量检查活动**余次。通过质检活动的开展,各部门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得到提高,员工精神风貌有了很大改观。通过业主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广大业主对物业公司综合管理服务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可度达到***%,符合物业*级资质业主满意度标准。实践证明,质检活动的实施,加速推动了公司整体工作的有效完成。

5、强化学习培训,实现服务质量新提高

2015年公司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增收创效”为宗旨,制定多项举措,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体组织学习相结合”、“内部培训和外派培训相结合”等方式,全年组织各类培训会**余次,达***个课时,受训者***余人次。通过学习培训,公司干部员工的服务观念、业务技能得到了切实转变和明显提升。

(四)其它方面

加强组织建设,创党、工、青、妇工作新局面

一年来公司全面加强党支部、工会及共青团组织建设,积极为员工搭建成长平台,为活动开展及文化建设构建载体,保障和促进了公司健康发展。

2015年按照公司各项活动开展的时间节点要求,积极举办“****”、“创先争优”、党员干部座谈、团员代表座谈会等主题活动与会议,深刻分析检查、认真落实整改,提炼和总结适合发展的基本经验,为公司快速发展提供思路。

第16篇:盐业有限公司年度工作总结(优秀)

盐业有限公司年度工作总结

盐业有限公司年度工作总结 盐业有限公司年度工作总结

20年,是我局全面加强内部管理的一年,是我局着力推进苏盐连锁经营体系建设关键一年,是我局各项经济指标大幅度提升的一年,是我局呈现全面和谐发展的一年。这一年,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坚持科学发展、着力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紧紧围绕我局年初提出打造“效益提升年、市场开拓年、和谐捉进年”的工作目标和发展思路,紧紧围绕全县盐业市场监管的实际,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精心谋化,攻坚克难,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积极履行

盐业行政职能,努力提高食盐专营服务水平,为维护盐业市场的持续稳定有序,确保全县百万人民食盐安全做出了贡献。

20年工作回顾

一、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㈠盐品销售持续攀升,再创历史最好水平

今年1-12月份全县实现盐批发销售吨,完成年计划19900吨的112%,其中食盐销售吨,完成年计划14400吨的112%,小包装食盐销售吨,完成年计划4900吨的103%,500克、320克小包装碘盐销售吨,完成年计划4610吨的100%,多品种盐销售167吨,完成年计划140吨的120%,工业盐销售吨,完成年计划5500吨的110%。20年,如东盐批发销售总量、各盐品的销量均创历史同期的最好水平,盐销售总量,不同盐品销量的持续上升,进一步表明如东盐业市场已步入健康繁荣稳定发展的轨道。

㈡非盐经济翻开新的一页,销售总量和效益迅猛提升。

20年,我公司在营销网络不断完善,对市场掌控能力不断增强的有利条件下,充分利用网络、资金、管理和服务优势,用心选择优质品牌,用心寻找非盐经济与渠道增值的联系点。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今年实现非盐经济销售收入670万元,居全市前列。

㈢盐业市场综合监管效果突出,碘盐覆盖率继续保持高位态势。

全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960次,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15次,与邻县开展友好边界行动3次,检查用盐企业家310次,查处盐业违法案件15起,查获私盐数量吨,罚没款累计万元。在盐业市场监管中,着力抓好食盐安全的“三网”建设,坚持盐业市场的巡查制度和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人员的监管。20年全县盐业市场的稳定态势,确保了市局对如东盐业市场碘盐覆盖率的评估结果继续保持在高位,有力保障了全县

人民正常食用放心碘盐。

㈣安全生产措施全面落实,为单位发展保驾护航。

建立健全安全监管体系,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切实以对企业负责,对职工负责的精神,将安全工作抓深、抓细、抓实。进一步健全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进行安全巡查制度,开展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升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各项措施的落实。有效地促进了企业安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㈤继续树好局良好的形象,精心营造和谐局面。 ,局新的领导班子在继续执行好原有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对个别条款进行 调整,更突出人性化管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使业务工作与廉政建设相结合、良性发展。推行党务、政务公开,规范和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有计划的有针对性的定期组织全体员工学习,

进一步提高员工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使我局成为一个廉洁、勤政、服务、高效的和谐团队。从而顺利通过南通市文明单位的检查验收。

㈥积极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

认真做好县政府赋予的挂钩乡镇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挂钩镇的重点经济运行项目的开工、庆典等活动,及时慰问挂钩乡镇的对接困难户,做好与挂钩乡镇村支部的统筹共建工作,做好单位职工与挂钩乡镇的走进企业服务活动。积极参与如东海洽会的捐款活动,定期走访慰问全县的交巡警等,为如东经济的稳定发展做出了我局应有的努力。

二、主要做法与体会

㈠继续坚持深入宣传、有效执法、积极推进相结合,着力保证全县百万人民食盐安全和碘盐覆盖率高位运行。 食盐是食品中的必需类。盐业市场监管的方法是政府领导、盐业主导、部门配合、群防群治共管,多方合力解难的系

统性工作。在二〇〇九年的全县盐业市场日常监管工作中,在盐业市场监管形势日趋好转,碘盐覆盖率继续攀向新高的过程中,我局更是突出体现这一市场监管的中心思想,盐务部门为主体抓好盐业市场监管,发动全社会支持盐务部门的监管工作。使我局的监管工作得到全社会广泛的关心和支持,从而夯实了广泛的社会基础。

第一,坚持宣传引导,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食盐安全工作的舆论氛围。

今年我局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日,在县城繁华地段设立咨询点,围绕“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病”的主题,自制宣传牌,印制宣传资料。利用配送盐的车辆和公交车的车身做宣传标语,更换宣传板面,大力推出营养盐的品牌。积极参与各部门联合宣传,将盐业法规及碘盐知识及近年来的工作亮点在县城最繁华地段的宣传橱窗里连续45天的宣传。积极安排人员参加县相关部门组成的普法讲师团,多次在县城

和全县乡镇设立法律知识咨询台,到基层接受群众对盐业法规、碘盐知识的咨询。继续深入开展“食盐安全健康访万家”活动,调查居民灶台用盐情况17300户,发放宣传资料33400份,对村民进行面对面的宣传并对居民灶台的食用盐情况进行检测,对不合格盐当场调换,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和拥护。通过与社会各界的实际接触,所感受到的社会反应,我局全方位、多层面的综合宣传,使全县城乡居民自觉食用碘盐、自觉抵制私盐意识愈来愈强。

第二,坚持依法行政,努力为全县的食盐安全环境提供保障。

今年全体盐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盐业法规、上级部门新的执法要求、新的监管精神,以较高的素质开展盐业行政工作。坚持案件讨论制度,经常分析讨论案件的个案特点及处理意见。从多方面入手,提高盐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保证无一起盐业行政执法案件有行政复议、行政败诉情况发生。全

年坚持无特殊情况做到每周五天对全县盐业市场的日常巡查,根据不同的季节、不同的重点地区、不同的用盐行业、用盐单位、经营单位开展以点带面的检查;针对上海私盐迹象增多的情况,在重要路口与交警部门连续数日上路查缉往返如东——上海的货车,严厉打击上海方向侵销的盐产品行为。 今年4月3日,我局在公安局新店查报站协助下,成功查获一辆从上海方向过来的载有15吨“英文字母”标志大包装私盐,这是江苏盐业对工业盐查处意见不一的情况下,查获的外来工业盐。我局领导十分慎重,在将货车押回分销中心的同时,迅速向市局作了汇报。市局领导高度重视,4日上午陈董事长亲自带领盐政分管局长、盐政法制处处长赶赴如东听汇报,现场指导处理案情,为案件的顺利圆满处理,给予极大的关心和支持,经过细致的调查取证,周密的商量研究最终没收了这批私盐,并罚款人民币5000元。这为南通地区在处理上海方

向过来的私盐方式上开了个好头,成为我局盐政稽查工作的一个新亮点,也为今后的盐政执法工作有较大的示范作用。如东化学工业园区化工企业生产的副产品工业再生盐,对全县乃至周边的食盐安全存在巨大威胁。近年来,对化学工业园区有关企业的重点关注,是全局盐政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从对企业负责人强化宣传教育到通过向政府有关部门汇报引起各界的重视,从严防死守、严格执法上确保工业再生毒盐不流向盐业市场。通过一系列有效的盐政执法工作,有力支撑了全县碘盐覆盖率的高位运行和保持盐业市场监管工作经久不衰的威慑力。 第三,坚持积极推进农村食盐安全“三网”建设,努力为全县的食盐安全工作构建一道新屏障。

二〇〇九年,我局根据省、市局相关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农村食盐现代化流通网络、食盐安全监管责任网络、食

盐安全群众监督网络建设,确保农村食盐安全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食盐安全运行机制、责任机制和监管机制,进一步整合监督资源,加强盐业市场管理,提高全县重点地区碘盐“三率”水平。

㈡继续坚持规范营销、服务争优、贴近需求、挖掘增长点相结合,着力保证全县盐业市场的繁荣稳定和食盐流通现代化建设的有力推进。

规范营销是我们食盐专营工作的前提,服务争优是推进食盐流通现代化建设的内在要求,贴近需求是专营商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坏境中围绕市场运转的具体体现。新的增长点是盐业经济发展的根基。四者之间、密切联系,相辅相成。

第一,坚持规范营销,为全县盐业市场的稳定有序提供有力保证。

今年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公司“五统一”和erp财务业务一体化要求,按实际需求,合理上报全年的采购计划和按月

度的购进计划,及时填报“五统一”和erp的各类报表,按时结清盐款。具体营销上,按不同的用盐户,按要求规范供应盐品种,在包装物上盖章编号,一旦用盐单位、经营户不规范用盐,不规范经营以便迅速查出,及时纠正。坚决杜绝开据“人情盐”,以防止大包装盐冲击小包装碘盐市场。对一些小毛病不断的用盐单位,重在规范其用盐行为,对屡教不改的单位给予严肃对待,在用盐户存在用盐不规范问题难以证实情况下,设法落实专人控制其用盐量,以减少用盐单位不规范行为给盐业市场秩序所造成的影响。以自身的营销规范和规范用盐户的用盐行为来保证全县盐业市场的稳定有序发展。

第二,坚持服务争优,加快推进如东食盐流通现代化建设。

今年6月份公司设立了客户服务部,从公司职工中选拔了两名年纪轻、责任心强的员工充实到服务一线,专门负责对全县120家工业用盐企业进行跟踪服

务。从配送盐品、送票上门、定期回访 等全过程的服务中,及时掌握企业的动态,便于在第一时间及时发现不规范用盐企业的违规行为。今年10月,公司业务员在对某家近一个月不来进盐的企业回访时,发现了其私购上海的9吨工业盐,我局及时进行了处理和纠正。

在软件服务方面,坚持无假日工作制度,规范文明服务用语,实行电话首接负责制;坚持方便用户购盐,实施电话联络、网上结算,减少用户来回奔波之劳;坚持服务投拆制,1 2 下一页

第17篇:盐业公司技能鉴定工作总结

盐业公司技能鉴定工作总结

盐业公司技能鉴定工作总结

几年来,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正确领导下,中国盐业总公司克服了种种困难,并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企业内部技能鉴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总结了部分经验和教训。下面将这几年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过去几年工作发展回顾

(一)20xx年工作发展

1.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要求,中盐总公司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下发了《关于做好企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并制定了《中盐总公司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工作实施细则》(中盐人[20xx]268号)文件,明确了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机构及职责,部署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任务和目标,安排了下一步的工作实施方案,对各企业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出明确的要求。

2.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上报〈试点企业职工职业技能鉴定情况调查表〉的通知》(劳社鉴函[20xx]52号)文件要求,经调查统计汇总,上报了《试点企业技能情况调查表》,掌握了中盐企业职工的技能情况,为开展企业职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做了一个摸底。

3.组织各企业开展20xx年职业技能竞赛的各项活动,认真组织上报第七届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并对20xx年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做了计划安排。

4.经总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在企业内召开了中盐企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会议。各有关省、区、直辖市盐业总公司、院校、全资、控股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和从事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特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徐玉平副处长做了重要讲话,她从专业角度介绍了全国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工作的形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法律地位、国家战略,以及对中盐企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具体要求,既体现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中盐企业的重视与关心,也对我们今后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中盐总公司党委副书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程文杰,也出席了本次会议。他要求各企业领导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要把它作为企业人才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要以“坚持质量,规范操作,有利企业,方便职工,长期坚持”为目标,认真做好中盐企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二)20xx年工作发展

1.组织编写盐业特有工种培训教材,召开部分教材审定会。

公司领导非常重视教材的编写工作,在前期的编写中投入了10.4万元,并于4月12日在天津科技大学海洋工程学院召开了国家(盐业)职业资格培训教材工作会议。中盐总公司党委副书记程文杰就编写教材工作做出指示。确定了四个教材编写单位,共落实12个工种,5个等级,51本培训教材编写分工,成立了编写委员会。会议特邀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标准教材处刘永澎处长做了现场业务授课。刘处长就国家等级标准的发展历程,技能等级教材的编写原则和具体要求做了详细指导。考虑到培训教材将会在全行业通用,总公司特别组织了全行业有丰富实践经验、专业理论修养的专家精英团队共同编写。准备以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教材的编写,并尽快出版。

2.选择建立考核站筹备工作。

经总公司研究,在考察、调研的基础上,初步选择了15个拟建立中盐企业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站单位,报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请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了建立中盐考核站的条件标准、规章制度、任职资格和人员配备等相关文件要求。

3.考评人员的选拔、培养。

总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对二级企业职工的技能状况做了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在企业内选拔第一批考评人员,建立起考评人员队伍。并对技术人员进行了汇总分析,对具备资格的考评人员进行备案。9月,总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向公司领导递交了《盐业企业生产工人技师培训项目计划书》,计划于20xx年举办两期约40人技师培训班。

4.选拔组织技能人员参加中央企业维修电工、焊工比赛。

根据国资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参加国资委20xx年举办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的通知》文件,总公司组织各企业参加中央企业技能大赛维修电工,焊工比赛。通过两次技能大赛,我们认识到中盐企业和中央企业兄弟单位之间还存在很大差距。我们将总结经验,提高认识,在企业内广泛开展技能培训、技术竞赛和技能比武等多种形式的练兵活动。有效地调动广大职工学专业、钻技术的热情,为职工提供自我发展、岗位成才的机会。要培养出一支技术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为实现中盐集团“两步走”发展目标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三)20xx年工作发展

1.组织完成了中盐企业考评人员和管理人员第一期培训班。

总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在对二级企业的职工技能状况全面摸底调查的基础上,选拔出

56名各工种考评人员,并进行了资格审查和备案。在3月份举办了第一期考评人员培训班,计划培训管理人员20人,专业考评人员36人,共计约60人。实际完成73人次,其中行业特有工种44人,通用工种6人,管理人员23人。所有学员一次性通过考试,全部取得证书。借助此次培训机会,我们邀请了劳动部多位专家进行企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的部署与指导,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保证专业人才持证上岗,加快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建立一支本行业专业化技能鉴定工作队伍奠定基础。

2.落实盐业特有工种培训教材的编写、审定工作。

全年共召开六个工种的教材审定会,它们分别是:海盐制盐工、真空制盐工、精制盐工、盐斤设备分装操作工、盐斤收放保管工和驳筑集拆坨盐工。与出版社签订合同,《盐斤收放保管工》和《海盐制盐工》教材正在出版发行当中。

3.建立第一批中盐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考核站试点单位。

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我们从15个候选单位中选择了5家企业作为重点,建立中盐第一批试点考核站。目前已按要求报批总公司,待总公司陆续派专项考察小组进行初审后,报劳动部审查,挂牌建站。

4.认真组织参加第八届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

组织二级单位进行技术比武,选拔出8名中盐行业技术能手参加第八届技术能手候选人评比活动。最终,中盐皓龙盐化有限公司的焊工高级工蒋永钊同志获得全国技术能手奖项。

5.筹备组织考评人员第二期培训班。人员名单已经上报,正在审批当中。

6.配合上级领导和总公司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工作要求,完善了中心制度建设等相关配套环节。

(四)20xx年工作发展

20xx年年底,中盐总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人员进行了第三次变动。07年在新领导的带领下,中盐企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继续向前推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经验和建议

自20xx年中国盐业总公司成立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来,该项工作一直处于初创和打基础阶段,各项工作都在为建立中盐企业考核站做准备。20xx年是“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实现总公司第一步发展战略目标的关键一年。总公司在人手紧缺、硬件落后、人事变动的重重困难下,努力推进技能鉴定工作。首先是做好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现状的摸底工作,成立专门的项目组,对人员状况进行了全面的分析,集中力量制定了《人力资源子战略规划》,努力抓好相应的管理制度建设工作。其次是有计划地开展培训工作,分层次、狠投入地抓培训。争取在2-3年内,建立和完善盐业企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体系。同时,在总公司成立了高级工程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为人才发展提供机会,鼓励人才朝这方面努力。另外,我们还向做得好的兄弟单位取经、学习,到劳动部与有关专家领导座谈,学习经验。

中盐企业的鉴定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步伐远远不够。主要原因有:

(一)近年来总公司人事变动频繁,人手紧缺,没有专人负责专项工作,导致时间、精力分配严重不足,许多工作都被搁置了下来。另外,开展工作的思路没有突破,缺乏开创性和工作经验,缺少“走出去”的信心和精神。

(二)由于中盐企业分布地区范围广、条件差,大多处于贫困边远地区,无论是自然环境还是企业硬件设施都比较落后,人的思想观念也比较陈旧,再加上具体工作人员人手少,大多为兼职,各单位领导重视程度不一,在开展工作方面面临很多困难。新上收的二级企业规模、资产和人数不断扩大,覆盖面广,不断给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和课题。

(三)盐行业特有工种的技能鉴定尚属空白,即使劳动部门已经给予我们一定的优惠政策,但培训、鉴定、考核工作还是要依靠我们企业自身来推动和落实,要我们自己出教材、出师资、出场地、出试题,许多工作都是在“摸着石头过河”。

(四)企业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各企业认识上存在较大差距,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没有相应的得力举措。多数企业对此项工作不够重视,认为是投入大、见效慢、对企业经济发展没多大贡献的事,导致没有专人负责开展技能鉴定培训考核工作,也没有相应的配套制度做保障,工人有证无证一个样,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比较差。

以上种种主、客观原因,导致中盐企业鉴定工作整体进度缓慢,与上级部门的要求有很大差距,与企业职工的需求也有一定距离。但总公司始终在坚持不懈地推动此项工作。主要采取在经济相对发达、交通较为便利的地区设立鉴定站,在“地区就近、工种相近、一比三”的原则(一名考评员最多只能担任三个工种的考评工作)下,集中开展培训、鉴定工作。

目前,中盐企业在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方面急需上级领导单位给予帮助和指导。比如:如何在条件相对落后的地区建立起设备站点,如何培训技术工作人员等等。希望领导在建站和鉴定方面多给予我们一些指导和帮助。

相信,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正确领导下,在总公司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将以十七大报告主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站在“为企业发展培养后继人才”的战略高度,以技能培训、技能大赛、职业技能鉴定为途径,努力搭建企业职工施展才华、脱颖而出的舞台,争取开创中盐企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新局面。

第18篇:广东省盐业管理条例

【发布单位】广东省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3-03-19 【生效日期】2003-03-19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广东省盐业管理条例

广东省盐业管理条例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43号

2003年3月19日

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提请修改《广东省盐业管理条例》有关条文的议案,决定对《广东省盐业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有权自行决定在中国或者向国外购买生产所需用盐,在中国购买的,应当遵守盐业法规的有关规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广东省盐业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 为加强盐业管理,保障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工作的有效实施,保护人民的身体健康,提高民族素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盐资源开发和盐产品生产、加工、储运、购销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盐产品(含固体盐、液体盐)包括食盐、工业用盐和其他用盐。

食盐是指供人直接食用的盐;食品、副食品、果菜加工腌制用盐;畜牧、渔业和饲料生产用盐。

工业用盐是指用于生产纯碱、烧碱的原料盐和制革、染料、肥皂、冶金、制冰冷藏、陶瓷玻璃、医药等行业生产、加工产品用盐。

其他用盐是指食盐、工业用盐以外的用盐。

第四条第四条 食盐实行加碘供应,专营管理。

工业用盐和其他用盐实行统一经营和管理。纯碱、烧碱工业用盐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五条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盐业管理和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各市(地级以上市,下同)、县(含县级市,下同)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盐业管理工作。未设置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由省人民政府确定的盐业部门行使管理职责。

第六条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加碘食盐(以下简称碘盐)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价格、土地、矿产、海洋、交通、公安等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盐业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 盐资源开发和盐场保护

第七条第七条 严格控制新开发盐资源和扩大盐业生产规模。

开发盐资源(含利用海水制盐、开采岩盐和井矿盐),开办制盐企业,扩大盐业生产规模的须经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经有关部门按国家规定审核,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八条第八条 海盐场应划定合理的保护区。盐场防护堤临海正面一千米以内和两侧五百米以内的潮间带(含纳潮沟、运输航道)及场外排洪沟,为盐场保护区。

第九条第九条 禁止在盐场保护区内从事以下活动:

(一)海水养殖;

(二)填(围)海或取土、取水;

(三)修建影响盐业生产的建筑物;

(四)排放污水和有毒、有害物质;

(五)其他有损盐业生产的行为。

第十条第十条 鼓励制盐企业对小型、分散、低产、劣质的盐田实行停产或者转产,发展多种经营。盐田停产或者转产,按隶属关系报批,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 生产管理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食盐生产和碘盐加工实行定点生产制度。从事食盐生产和碘盐加工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定点生产企业证书。碘盐加工企业应当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申领卫生许可证。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盐业生产和碘盐加工企业按照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生产计划组织生产或加工。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碘盐必须符合国家质量和卫生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出场(厂)。

碘盐存放超过规定的保存期或者保管不善,含碘量未达到规定标准的,由当地碘盐加工企业进行补碘。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供应零售市场销售的食盐必须是碘盐并实行小包装

食盐产品包装上应当注明盐的种类、执行标准编号、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及保管使用方法等。

食盐包装袋、防伪碘盐标志由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未经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印制、购销食盐包装袋和防伪碘盐标志。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禁止生产假冒伪劣食盐产品,禁止印制假冒食盐包装袋和防伪碘盐标志。

禁止为生产假冒伪劣食盐产品、印制假冒食盐包装袋和防伪碘盐标志提供生产场地、设备、仓储保管及运输服务。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禁止利用井矿盐卤水晒制、熬制盐产品。井矿盐卤水不得用于食品、副食品加工或者直接食用。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在食盐中添加调味品、营养强化剂、药物等并以食盐产品销售的,必须经省卫生行政部门、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明确销售范围后方可生产。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生产以盐为主要原料用于水产养殖的产品的,必须报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四章 运销管理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食盐由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下达的计划分配调拨,由各级盐业公司统一经营。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纯碱、烧碱生产用盐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合同订货并限于纯碱、烧碱生产企业内自用,不得转让或者销售,纯碱、烧碱生产企业应将合同以及调运生产用盐的情况报省和当地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除纯碱、烧碱生产用盐以外的工业用盐和其他用盐由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按计划进行管理,由各级盐业公司经营,确保供应。用盐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当地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用盐计划,并从当地盐业公司购进所需用盐,不得擅自从制盐企业和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调运。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需从省外购进的盐产品由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下达的计划进行统一调运,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从省外购买、调运。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有权自行决定在中国或者向国外购买生产所需用盐,在中国购买的,应当遵守盐业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盐的进出口业务由国家指定的进出口企业统一经营。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省外的盐产品经本省口岸出口到国(境)外或者经本省中转调运的,应当接受当地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食盐批发、零售实行许可证制度。食盐批发许可证由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发,报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备案。食盐零售许可证由县级以上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发。

食盐批发、零售许可证实行审验制度,持证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审验。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食盐批发、食盐零售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购销盐产品,并按照政府确定的价格销售。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食品、副食品、果菜加工腌制、饲料生产用盐应当使用碘盐,所需的碘盐应当从当地持有食盐批发许可证的企业购进。因生产工艺不适宜使用碘盐的,持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的证明,到当地食盐批发企业购进未加碘食盐(以下简称非碘盐)。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非碘盐、散装碘盐不得在零售市场上销售。

因治疗疾病,不宜食用碘盐的,可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到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单位购买。

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禁止销售假冒伪劣食盐产品。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销售假冒伪劣食盐产品:

(一)工业用盐作食盐销售的;

(二)井矿盐卤水作食盐销售的;

(三)利用井矿盐卤水晒制、熬制的盐产品作食盐销售的;

(四)不符合国家食盐标准的盐产品作食盐销售的;

(五)其他非食用盐产品作食盐销售的;

(六)非碘盐冒充碘盐销售的;

(七)假冒商标、假冒防伪碘盐标志,假冒碘盐包装销售的。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食盐实行准运证制度。跨省调运食盐的,应当持有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签发的食盐准运证;省内调运食盐的,应当持有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食盐准运证。

在本省范围内运输除纯碱、烧碱生产用盐以外的工业用盐和其他用盐,应当持有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准运证。

食盐准运证及工业用盐和其他用盐准运证实行铁路整车运输和公路、水路一车(船)一证;铁路零担运输一票一证;集装箱运输一箱一证。准运证一次有效,证货同行。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食盐的储存、运输应当做到防晒、防潮,符合卫生要求。食盐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载混放。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各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卫生行政、公安等部门按其职责查处盐业违法行为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违法生产、加工、储运、购销盐产品,制售假冒伪劣盐产品,违法购买、调运省外的盐产品(包括到达本省铁路货运站场、铁路专线、港口码头的伪报货物品名和收货人的盐产品,已经交付收货人或者尚未交付收货人的盐产品,省外单位、企业或者个人直接违法调运的盐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并依法暂扣盐产品和制假设备,必备时,经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暂扣运盐工具;

(二)查阅、复制与盐业违法行为有关的运输票据,合同、销售凭证、帐册等资料,询问违法当事人及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取证;

(三)对查获的违法盐产品或者其他违法物品,经调查并公告后仍无法查明违法当事人的,按无主货物依法收缴;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对暂扣的盐产品或者其他物品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卫生行政、公安等部门按其职责查获的盐产品,必须按国家有关罚没财物的管理规定交由当地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对举报盐业违法行为有功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查处该违法行为的执法部门按规定给予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责令停止开发或生产,限期拆除生产设备,没收生产的盐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可处以盐产品价值和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责令停止有损盐业生产的行为,限期拆除养殖设施或建筑物;造成盐业生产损失的,应当赔偿实际损失。

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停止生产和销售,没收盐产品和违法所得,处以盐产品价值和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三十条规定的,由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职能部门依照《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不进行补碘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没收盐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可处以盐产品价值和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生产、加工,没收盐产品和违法所得,处以盐产品价值和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擅自负责印制、购销食盐包装袋和防伪碘盐标志的,没收违法印制、购销食盐包装袋和防伪碘盐标志和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责令其改正,没收盐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可处以盐产品价值和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没收违法经营的盐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可处以盐产品价值和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食盐批发、零售许可证。

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没收盐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可处以违法购进盐产品价值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盐产品,对货主处以盐产品价值三倍以下的罚款;对承运人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货主不明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货主的一切责任。

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责令改正;造成食盐污染的,没收盐产品,处以盐产品价值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所称的盐产品价值是指在不同环节查获的盐产品,分别按政府规定的出场(厂)价、批发价、零售价计算所得总额。

本条例所称的违法所得是指:(1)违法销售盐产品的收入或者按政府规定的销售价计算违法所得收入;(2)违法运输盐产品的运输费收入或者按规定的运费计算违法所得收入;(3)违法制售假冒包装物、商标标识收入或者按规定的价格计算违法所得收入。

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19篇:福建省盐业公司

福 建 省 盐 业 公 司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简 报

第 11 期

福建省盐业公司深入学习实践

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 5 月7日

省盐业公司召开学习实践活动学习调研阶段小结

暨分析检查阶段工作安排会议

2009年5月7日下午,省盐业公司召开学习实践活动学习调研阶段小结暨分析检查阶段工作安排会议,省盐业公司领导郑元奇、翁瑞添、林允宁、毛胤维、省盐业公司本部中层以上干部、权属企业党政一把手共36人参加会议。

会上,党委副书记、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活动办主任翁瑞添同志对学习实践活动学习调研阶段工作进行了小结并对分析检查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具体内容附后) 省盐业公司副总经理、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林允宁同志就近阶段经营工作结合学习实践活动提出几点意见:

1、各单位要重视“5.15”消除碘缺乏病日宣传活动,做好与卫生部门关系,迎接明年消除碘缺乏病再审核;

2、从去年10月份到现在,小包装碘盐销量与去年相比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客户经理与盐政人员出现疲惫现象,各单位要按照大讨论会议上郑总经理讲话要求,查找原因,重视卫生部门检测信息,采取紧急措施。

最后,翁瑞添副书记就分析检查阶段工作提出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自我查找,自我剖析,自我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高标准严格要求;

2、全面深入查找、剖析问题,通过分析检查,找准原因,理清思路,明确方向;

3、坚持边学边找边改,解决实际问题,下功夫真心实意整改;

4、要继续深化学习调研;

5、要确保分析检查与生产经营“两不误、两促进”,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垂先示范,使学习实践活动与生产经营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福建省盐业公司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学习调研工作小结和分析检查阶段工作安排

根据省轻纺(控股)公司党组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我司党委于4月3日上午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省轻纺(控股)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梁模同志的讲话精神,并学习省轻纺(控)股公司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我司成立了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认真研究制定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确定了三个调研课题。公司于2009年4月7日上午召开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各权属企业先后于三月底、四月初参加当地党委召开的动员会议,正式拉开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的序幕。

现将我公司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的情况小结如下:

一、学习实践活动的基本情况

4月7日公司党委召开公司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党委直属党总支、支部(含二级支部)委员及省公司本部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党委书记、总经理、公司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郑元奇同志作了动员讲话,党委

副书记、公司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活动办主任翁瑞添同志要求各权属企业认真领会省轻纺(控)股公司学习实践活动要求、郑元奇同志动员讲话精神和《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紧紧围绕“三个”调研课题,开展学习调研大讨论。

(一)加强学习,形式多样,力求实效。

各权属企业在学习阶段采取了个人自学、中心组集中学习和进行专题学习交流、聆听专家专题辅导讲座、录像教育、领导干部参加专题学习培训等各种形式,使学习得到实效。

1、各单位能够按照省公司党委的要求学习了党的十七大精神、《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学习了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省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省公司党员领导干部重点学习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使全体党员加深理解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内涵。

2、4月1日上午,省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了由福建省经贸委、福建省轻工业联合会共同举办的 “送政策进企业”培训班。

3、4月7日、22日下午,省公司本部全体的党员和党委直属党总支、党支部(含二级支部)参加省社科院潘淑明研究员作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辅导讲座和省委党校产业与企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林红教授作《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与促进海西区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学习辅导讲座。

4、4月27日下午,公司派代表参加了省国资委系统劳模事迹报告会。

5、4月29日下午,省公司组织本部全体员工观看《永不凋零的巴山红叶》,讲述四川省南江县原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王瑛同志,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忠于职守,热情为民,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在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的短暂一生。

6、各权属企业邀请讲师团、党校老师等,进行学习辅导讲座。

(二)围绕主题,深入调研。

围绕省盐业公司党委提出的“加强队伍建设与员工素质”、“盐业改革”、“保障碘盐供应,提高合格碘盐食用率”三个调研课题,省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深入基层进行调研。各权属企业能够从福建盐业发展和本企业实际出发,积极主动地围绕三个课题开展调研活动,为福建盐业发展献计献策。

2009年4月10日、22日,省轻纺(控)股公司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董事长梁模同志分别到省盐业公司泉州分公司、南平分公司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情况进行调研、指导。两公司的主要领导汇报了本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主要做法。梁董事长对两公司的学习实践活动的主要做法表示肯定,对学习实践活动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1、要善于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查找问题,解决问题;

2、要把学习实践活动当成内在动力,当成学习实践的自觉行动;

3、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与企业发展结合起来,解决企业实际问题,促进企业取得新成绩;

4、面对金融危机情况下食盐销量下降困难,大力调整盐产品结构,加大开发多品种盐市场力度,提高食盐产品附加值,尝试非盐产品销售(南平分公司),解决销售下降的现实问题;

5、大家要有危机意识和市场竞争意识,做好充分准备,面对可能出现的国家食盐专营体制改革。

4月份,省盐业公司领导郑元奇、翁瑞添、林允宁、毛胤维同志带领有关人员分别到福州分公司、进出口公司、宁德分公司、莆田分公司、漳州分公司、南平分公司、晶浦公司等单位进行调研活动。

(三)开展大讨论活动

1、各权属企业以党支部为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开展“四求先行”大讨论活动。同时针对当前盐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就三个调研课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

2、5月7日上午,党委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省轻纺(控股)公司董事长梁模同志、省盐业公司领导郑元奇、翁瑞添、林允宁、毛胤维、省盐业公司中层以上人员、各权属企业党政一把手参加学习,围绕三个调研课题展开大讨论。

二、学习教育活动中的主要经验做法

(一)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

党员领导干部高度重视学习实践活动,他们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的学习活动,在学习、讨论过程中结合公司实际,畅谈自己的学习体会。对党员的学习产生了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

根据党委的《活动实施方案》,党委委员分别赴基层进行调研,听取了基层企业对福建盐业发展的建议和对策,掌握学习实践活动与企业生产经营的第一手资料。

公司权属企业各级党组织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在学习实践活动过程中都能认真参加支部组织的学习,参加专家的辅导讲座,并深入第一线开展调研活动,在活动中真正起到了表率和带头作用。

(二)精读学习材料,提升理论水平

公司权属属企业的全体党员认真通读了《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和《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二本书,并积极认真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的学习和讨论,达到了广大党员接受教育、转变观念的目的。

(三)突出主题,紧密联系实际

各权属企业积极行动起来,围绕省盐业公司党委提出的“加强队伍建设与员工素质”、“盐业改革”、“保障碘盐供应,提高合格碘盐食用率”三个调研课题,联系盐业发展的现状,提出符合实际解决办法。

(四)坚持“两不误、两促进”

自学习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省盐业公司党委始终要求各权属企业坚持一手抓学习实践活动,一手抓生产经营,以科学发展观认真研讨企业在金融风暴中遇到的困难与挑战,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应对金融危机,将风险损失降到最低,为新一轮的经济发展打好基础。

(1)抓好生产经营,确保完成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任务。 一是加强食盐市场的预测和分析。大力抓好原辅材料的采购工作,降低成本,确保生产稳定平衡。二是认真分析食盐市场变化,更要以积极的精神状态和有效的措施去应对,化解经营困难,力争以新增市场弥补现有市场的损失,以高附加值产品的增销弥补其他产品的减销,尽最大努力确保市场稳定,确保经营收入稳定,确保经营效益稳定。

(2)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抓好重点项目建设。 省盐业公司抓好福建晶港盐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21万吨食盐加工储存基地项目、莆田晶秀轻化增加6万吨海精盐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工程、食盐定点企业技改项目的建设。

(3)完善年薪制。 省公司正在加大完善年薪制的探索,将现行的年薪制与实施一套切合实际的考核办法结合起来,促使年薪制发挥出更大的管理作用。

三、第二阶段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

第二阶段工作,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点环节,在本阶段中,各单位要认真学省委、省国资委、省轻纺(控股)公司等各级领导的工作部署和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查找和解决突出的问题。各企业应当重点围绕转变经营方式,着力解决在防范风险、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办几件职工群众普遍期待的实事好事,真正让职工群众看到各级班子推动问题解决的决心,看到学习实践活动带来的实实在在变化。同时要把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做为学习实践活动的一个重要目标。

(二)具体工作安排

5月15日前,活动内容为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活动,撰写发言材料。

5月下旬至6月上旬,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各单位将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时间,提前一周报省公司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

6月中旬,撰写分析检查报告,听取各方面对分析检查报告的意见,召开党组织会议讨论修改分析检查报告。

(三)第二阶段的工作重点

分析检查阶段时间为5月上旬至7月上旬主要是重点抓好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形成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分析检查报告等两个环节工作。

(1)各单位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之前,要广泛征求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查摆班子和班子成员思想、工作、作风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开展谈心活动,认真撰写发言材料。

(2)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按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要求,重点围绕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力、执行力、操作力和创造力方面的情况,分析查找个人和班子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各单位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组织党员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

(3)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各单位领导班子的分析检查报告要由一把手亲自主持制定。领导班子的分析检查报告要体现学习调研阶段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成果,简明扼要概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取得的成效,突出检查分析问题,理清科学发展思路,明确改进措施这个重点。分析检查报告要以适当的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组织群众评议。各单位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与整改方案,报省盐业公司活动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4)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及时做好分析检查阶段的小结,并报省盐业公司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

第20篇:河南省盐业管理条例

河南省盐业管理条例

《河南省盐业管理条例》已经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1999年5月30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盐业管理,合理开发盐资源,促进盐业生产的发展,保证食盐专营和消除碘缺乏危害,保护公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盐资源开发和盐产品生产、运输、储存、购销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盐或盐产品,是指固体氯化钠、液体氯化钠以及以氯化钠含量为主要成份的盐制品,包括食盐和工业用盐。 凡居民直接食用以及饮食加工、渔业和畜牧养殖业所用的盐产品为食盐,其他盐产品为工业用盐(简称工业盐)。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的盐业管理工作。市(地)、县(市)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盐业管理工作。 卫生、工商、物价、公安、交通、质量技术监督、地质矿产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盐业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为消除碘缺乏危害,保护公民身体健康,提高民族素质,食盐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加碘。

食盐加碘、保障全民食用碘盐是公益性事业,各级政府应将其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1 第六条 对食盐实行专营管理,其生产、批发、零售实行许可证制度,运输实行准运证制度。工业盐依照国家盐业法规和有关规定实行管理。

省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确保食盐专营的顺利实施。

第七条 对贯彻执行本条例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检举、协助查处违反本条例的案件的有功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二章 开发和生产

第八条 省人民政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全省盐资源实行统一管理,并根据资源赋存状况和市场需求,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开发、综合利用、有效保护。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侵占、破坏盐资源。 第九条 开发盐资源、开办制盐企业(含非制盐企业开发盐资源,下同),必须经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条 食盐实行定点生产。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应按照规定申领食盐定点生产许可证。严禁无证生产食盐。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计划组织生产,并应当加强质量检测工作,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食盐不准出厂。

第十一条 生产食盐时,所用的碘酸钾必须符合国家药典标准。 在食盐中添加药物或营养强化剂,加工多品种保健盐,必须经预试验后,报省卫生、医药、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2 第十二条 严禁利用盐卤水晒制、熬制盐产品;严禁利用盐土、硝土加工制盐。未经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出售盐卤水和工业生产过程中以氯化钠为主要成份的附产物。

第十三条 盐产品的包装及标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食盐包装袋、防伪标志由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未经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购销和使用。 在本省销售的工业用盐,有包装物的,其包装物必须印制明显工业盐标志,并标明不得食用。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各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盐政执法工作。其盐政执法中的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盐业法规并监督其贯彻实施情况;核发和管理有关行政许可证;受理对盐业违法行为的举报;制止和纠正盐业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盐业违法案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受理盐业 行政复议案件等。

第十五条 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本辖区内的重点用盐单位、车站、码头及各类农、工、贸市场等货物集散地进行盐产品监督检查。有举报线索的,可以会同公安、交通、铁路等部门对涉嫌运输工具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 盐业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应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佩戴盐政执法标志。

3 第十七条 盐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监督检查盐业违法行为时,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案件当事人和证人;

(二)检查案件当事人的生产(加工)经营场所、盐产品存放地及运输的涉嫌货物,对违法的盐产品和其生产、加工、运输工具可以扣押或查封;

(三)调查案件当事人的行为和有关活动;

(四)查阅、复制、扣押与案件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账册和其他有关资料。

第十八条 司法机关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获、没收的盐产品不得自行处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由当地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第四章 运输和销售

第十九条 国家分配调入本省的食盐和省内制盐企业生产的食盐,统一由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分配调拨。各级盐业公司应严格执行分配计划,不得擅自变更。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进行盐的营销活动。

第二十条 烧碱、纯碱工业用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合同订货。用盐企业应当将订立的合同及其执行情况,报送当地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他工业用盐由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由当地盐业公司按实际需要组织供应,保证用盐单位的需要。

各种用盐必须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其挪作他

4 用。

第二十一条 运输食盐,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准运证,严禁无证运输。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无准运证运输食盐的,应及时向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禁止伪造、涂改、出借、转让、重复使用和买卖准运证。

第二十二条 盐的批发业务由各级盐业公司统一经营。各级盐业批发机构由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领取食盐批发许可证。同城一地不得重叠设置盐业批发机构。

盐业批发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计划购进盐产品,并在规定的供应区域内按照盐种用途经营盐的批发业务。

第二十三条 经营食盐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代购代销店,必须经当地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核发零售许可证。严禁无证经营食盐零售业务。

取得食盐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代购代销店,必须按照规定的渠道购进食盐,不得违法购销。

饮食加工用盐单位、营业性饭店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集体食堂,必须从当地食盐经营单位购买食盐。

第二十四条 食盐的批发许可证和零售许可证分别由国家盐业主管机构和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分级核发和管理,并实行定期审验制度。

第二十五条 严禁将下列盐产品作为食盐销售:

(一)不符合食盐包装标准的盐产品;

(二)原盐、加工盐、非碘盐、不合格碘盐;

(三)土盐、硝盐、液体盐、平锅盐;

(四)工业废渣、废液制盐;

(五)其他不符合食盐质量标准的盐产品。

第二十六条 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食盐储备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销储备盐。对已建成的储备库,当地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和拆迁。

第二十七条 盐的价格必须执行国家和省物价部门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动。

各级盐业批发机构应当及时结算盐款,不得挤占挪用。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由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盐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盐产品价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由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盐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盐产品价值或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用于生产的设备、工具和原材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由盐业行政主管部

6 门没收违法运输的盐产品,对货主和承运人分别处以违法运输的盐产品价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由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其非法准运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承运人违法购运盐产品拒不接受处罚或多次违法贩运盐产品的,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没收其运输工具。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盐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盐产品价值或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给用户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倒卖盐产品的,由其上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从重处罚,由监察部门或有关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及其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玩忽职守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级盐业批发机构挤占挪用盐款的,由其上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监察部门或有关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对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应

7 当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复议后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拒绝、阻碍盐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医药、肠衣加工等无碘特种工业用盐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进行生产,并按食盐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省产盐、盐卤水的运输实行准运证管理。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5年3月19日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河南省盐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盐业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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