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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期工作总结
本人于2011年9月至2014年9月受聘于特检中心起重设备检验岗位。
工作方面,2011年9月至2012年12月在起重检验一处从事塔式起重机检验工作,2014年1月至今在起重检验二处从事起重机械检验工作。工作期间,严格按照起重设备检验的各种规程、标准对起重设备进行检验,做好检验记录,听从处长调遣,虚心向处里的老同志学习检验方法和经验,三年来未与单位的任何同事发生过争执。聘用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单位要求工作,做到检验无失误,对待企业或个人用户做到了礼貌、热情、服务到位,业务方面尽力完善自己,努力掌握检验技能,不管遇到什么问题都能及时地向处长、责任工程师汇报。本人没有发生任何的责任事故。工作中如遇检验企业和个人有特殊要求时都能及时与处长汇报,尽量满足用户使用的要求,尽职尽责地做好自身岗位工作。
政治思想方面,自己能自觉地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检验业务知识学习,在工作中时时处处以特检人为荣,以做一流员工、出一流业绩为自己的工作目标,讲求实效,坚持以人为本,同时不断努力学习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有关的知识,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把本职工作做到最好,让领导少费心,让用户满意。 三年来,自己不论在哪个处室,从事哪个工作岗位,都能做到积极、主动、自觉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自觉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服从单位管理,做到检验过程中安全无事故。本人在工作中还有很多不足的地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努力,弥补自己的不足之处。所以本人恳请要求能继续与特检中心签订新一轮的劳动合同。
起重检验二处
夏广军
201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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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期工作总结
一、思想政治方面
二、教育教学工作方面
三、存在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
张XXX 201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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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期工作总结
本人2006年10月1日至2007年10月30日授“新港港务分公司服务部”聘用为加压站加压工工作岗位。
在工作方面,聘用期内2006年10月1日至2007年6月期间我为加压站三班加压工,在加压站工作期间我是负责对新港片自来水加压供水工作,日常要对供水加压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保证新港片整个地区的自来水正常的加压供水,并定时做好供水运行记录工作,在聘用期内本人能严格按照部安排的分段加压供水要求办事,做到无失误,无事故,凡遇意外停水都能对用户做好解释工作,一年来与员工未发生过任何争执的事,做到了礼貌、热情,服务到位,业务工作方面做熟练掌握供水加压操作技能,一般的机械故障基本能自行处理,不管遇到什么问题都能及时向班长和中队领导和主管技术员报告,本人没有发生任何的责任事故。工作中当发生机械设备的故障时,能积极配合修理,致使设备能及时尽快得到修复,保证了加压供水系统能正常运行。由于身体原因于2007年6月改聘为清洁工。在清洁工工作岗位上,自已能自觉服从中队的工作安排,每天认真做好自已负责的清洁地段的清扫及保洁工作,并能积极配合中队和部做一些特击清洁卫生工作,工作中做到任劳任怨,不怕肮脏不怕累,尽职尽责做好自已自身岗位的工作。
在政治思想方面,自已能自觉参加班的班务会、民主生活会和安全活动日活动,学习公司和部在各个时期的工作要点,在工作中时时处处以新港人“改革、创新、务实、求进”的精神,以做一流员工,干一流效率,出一流业绩,创一流管理,为自已的工作目标,讲求实效,坚持以人为本,同时不断努力学习有关的安全和环卫知识,提高自已的安全意识,和不断提高自已的清洁工作素质,尽自已的能力把工作做到最好,令领导少费心,令职工满意。
一年来,自已在工作方面不管在什么工作岗位,都能做到积极、主动、自觉做好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对自已负责的地段内的清洁及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做到无错漏,自已能自觉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各项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自觉遵守和服从部和中队的管理,做到安全无事故,个人无违章行为,工作中做到“三个确认”,能胜任和完成本岗位工作的要求。所以本人恳请要求能继续与“新港港务分公司综合服务部”签订新一轮的劳动合同。
综合服务部职工:黄五
二○○七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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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期工作总结
本人2006年6月1日至2007年5月30日授“XXXX公司XX服务部”聘用为饮食中队炊事员工作岗位。
在工作方面,聘用期内我是分配在“售卡处”工作,负责日常的食堂消费卡的充值、开户、销户、、挂失、换卡、修复错误数据、每天对50多台收费机、补助机等进行资料收集、每月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分公司所有员工伙食补助资料,编制成电子表格资料,并通过收费系统补助机对全体员工发放每月的伙食补贴,同时每月要对食堂、餐厅、小卖部、卸油站等服务收费点进行月结盘点等工作。在聘期内,自已岗位窗口是面对全分公司员工及在港服务的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锁碎事很多,自已能做到服务态度好,遇到当员工对消费卡出现故障或不明白的事情时,自已能做好祥细的解释工作,令职工满意,一年来与员工未发生过任何争执的事,做到了礼貌、热情待客,服务到位,业务工作方面做到账款相符,本人没有发生任何的责任事故。工作中当发生机械设备的故障时,能积极立足自修,当在自身能力外时就及时向上级领导和主管技术员以及厂家报告,致使设备能及时得到修复,保证了收费系统能正常运行。
在政治思想方面,自已是一名中共党员,能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学习党在各个时期的方针和政策,在工作中时时处处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衡量自已,以新港人“改革、创新、务实、求进”的精神,以做一流员工,干一流效率,出一流业绩,创一流管理,为 1
自已的工作目标,讲求实效,坚持以人为本,同时不断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知识,增长自已的才干和不断提高自已的工作业务水平,尽自已的能力把工作做到最好,令领导少费心,令职工都满意。
一年来,自已在岗位安全业务工作方面做到了积极、主动、自觉做好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对自已负责的地段内的消防及安全管理工作做到坚持日检,周检做到无错漏,自已能自觉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各项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自觉遵守和服从部和中队的管理,做到安全无事故,个人无违章行为,工作中做到“三个确认”,能胜任和完成“售卡处”岗位工作的要求。所以本人恳请要求能继续与“新港港务分公司综合服务部”签订新一轮的劳动合同。
XX服务部职工:张行
二○○七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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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期工作总结
本人在2011-2013年为了配合分厂的任务能保质保量的完成,担任铣工班副班长的一职,在工作中我责任心强,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分配,严格遵守生产安全操作规程。 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努力提高思想道德水平,认真进行各项文化和专业技术知识的深化学习,积极开展职能范围以内的工作,完整履行一个技师的工作职责。积极参与技术交流和科技创新活动,大力做好传,帮,带。全面完成了工作任务,在集团公司的生产工作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将本人工作总结如下:
三年来,我不断的总结工作经验,摸索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开展了一些技术改革。2011年我们班主要负责军民品加工以及科研外揽地试制,承接了252Q、235J、205D、271H、221S、7
17、6
13、48所鑫航产品等20多项外揽产品的加工业务。我带领全班全体员工全身心投入工作,大部分产品加工从工装、夹具设计都能独立完成好。我在252Q生产加工中,在工艺技术、刀具设计等攻关,提高了生产效率,大大减少了废品损失,在工作中我带头加班加点,基本没有休息过双休日,急生产之所急、忧生产之所忧,克尽职守、任劳任怨,为完成任务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2012年中我们班主要产品有:205D、7
17、6
13、60
8、252Q、弹上光源、AKD
9、AKD
10、235J、国防科大试制产品等。因为产品多,工作量大,我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艺,提高加工速度,保质保量的完成分厂下达的任务,如:608所的设备机舱框架,产品大且长,又是圆形的,而且是加工内面,不好装夹,我采用卧铣加工,用φ45加长刀加工,校好产品加工再校平,反面一点点加工、培刀,产品加工出来一次性合格。再如205D底座,产品批量大,加工余量多,以前采用φ16可转位铣刀盘,每次装刀片就要8片,加工速度慢,浪费刀片,我采用φ80的可转铣刀,每次只要4片刀片,在加工过程中采用φ80刀盘阻力小了,加工速度提高了一倍,工具费也降低了,产品在多我们也不怕了。我们班的陈师傅干的弹上光源盖板,这个产品薄、易变形,每次交验合率低,总是要返修,返修需要一整天。我知道这件事情后,用一块垫铁铣一槽,一边保证90°,另外一边用φ8的内方螺钉夹紧,一次可加工60多片,产品质量完全符合要求,交验合格率100%,再也不需要返修了,大大节约了生产的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
2013年,我们班主要有AKD
9、AKD
10、AKD
11、AKD10A的舵翼、控制舱体、弹上光源集气室、252Q前级翼片座、613前侧盖板、717俯仰支座、传感器支座、205D底座南车牵引杆支座、608设备舱框架等产品,在控制舱体加工中,以前用立铣刀加工毛胚,我采用φ80的可转铣刀加工,又快又好。在717俯仰支座的加工中,以前采用φ45的铣刀直接把毛坯加工到位,我觉得这样切削量大太过于浪费,中间的材料可以做产品的工装,于是我采用φ20的铣刀把中间那块材料铣下,这样加工快还节约两块材料。在608设备舱框架加工中,产品大、长、圆,在立铣上无法装夹加工,我采用在卧铣竖起来装夹,用加长刀两面反复加工、接刀,产品加工出来一次性合格。
在安全生产方面,我时常告诫自己和班组的同志,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上班要穿戴好劳动护具,严格遵守十不准条例,绝不违章。
在这几年的工作中,我把积累的经验毫不保留的传授给新人,提高铣工队伍素质,和同事一起共同学习,共同提高。在工作之余,我还参加兵大的各种培训学习。在党员星期考核中,我以出色的成绩得到了领导的表扬和奖励。虽然我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还要更加努力,不断提高自己的技能水平。
在产品质量的保证上,我也是不断地提醒自己和班组同志,一定要细心,必须要看清看懂图纸再加工,在加工过程中要注意多测量,不可凭经验。成品的产品首件自检、互检,产品的加工尺寸应符合图纸的要求,争取一次交验合格。在我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这三年的产品质量满足了分厂的要求。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努力,不断提高自己的技能,严格要求自己,更好的为数控分厂服务。总结三年的工作,我感触良多!充满了艰辛与汗水,也有取得成绩时的喜悦。回首这一年,我感觉自己无愧于“技师”这个光荣的称号!成绩毕竟是属于过去,其中也有很多的不足之处。瞭望未来,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会更加努力,展现出技师耀眼的光芒,发挥出一名技师应有的作用,更好为我们集团的建设与发展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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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聘用合同书
1、医院聘用合同书
乙方:聘用合同书 甲方:乐都县高庙中心卫生院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壹年(自月年月日)
2、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均希望继续合作时,须在本合同届满前两周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二、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资历,聘用乙方在事工作。乙方职称(或职务)。
2、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及乙方能力情况调动乙方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三、聘用条件
1、乙方的聘用条件如下,乙方向甲方保证下列聘用条件的真实性:
(1)乙方的学历、经历、户口以及乙方个人有关的申报情况没有错误;
(2)乙方拥有下列有效资格(证件):
为贯彻执行国家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合同期间,乙方须将其拥有的上述资格证书等原件交由甲方保存,并由甲方做出相应收据。本合同履行期届满,甲乙双方无意继续合作,甲方需将上述证件交还乙方。
四、工作时间
1、甲方根据医院医疗工作特点,规定乙方的工作时间,每天工作时间根据院方需要具体安排,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休息一天。
2、甲方有权根据医院工作性质延长乙方工作时间,但应按《劳动法》的规定,给予乙方适当的加班工资。
五、劳动报酬
1、乙方的报酬按甲方规定的工资标准执行,效益提成、津贴等按照医院规定另计。
2、甲方根据乙方工种和工作岗位的变动,按相关规定可以调整乙方的劳动报酬,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六、甲方对乙方的原则要求:
(一)切实遵守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严格执行临床医疗操作规范,确保医疗安全。
(三)爱护医院财产,保守医院机密,凡涉及到有关知识产权的内容,在未经医院同意前,不得应用、泄漏或转让。
(四)不得以医院的名义进行个人经济往来,不进行或参与有损医院声誉和形象的活动。
(五)乙方在本院期间发明、发现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医疗成果,其所有权、试用权等参照国家相关法规之规定执行。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违约责任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合同,变更后的合同内容或有关条款经双方签章后即可生效。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的;
(2)乙方严重失职,使医院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3)因经济、政策等客观原因使甲方所在科室的设置已不可能或无必要时;
(4)乙方在合同期内没能完成双方议定的工作任务;
(5)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或其它原因,乙方可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但需于一月前提出书面申请。
(1)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报酬的;
(2)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能继续从事医院工作,并提供有效证明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采取非法手段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的;
4、乙方严重失职使医院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院方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
八、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同意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在昆明居留或暂住的相关手续均由乙方自行办理(包括费用)。
2、根据甲方发展需要,乙方应服从医院工作调动。
3、甲方有权对本院的工资标准和其它待遇及绩效提成的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4、乙方在合同期内的身体健康状况、人身安全由本人自行负责。其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刑事和民事责任,概由本人承担,与甲方无关,但在工作时间内发生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伤害除外。
5、医院不承担乙方的医疗费用,乙方在本院就诊,一律照章交费。工伤视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6、如甲方为乙方所做的广告宣传,在本合同终止后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停止,则甲方有权继续。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将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本院《员工守则》和《规章制度》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涂改或代签无效。
十二、劳动争论处理:如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论,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也可协商解决。
十三、甲方持有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续签合同时间: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2、医院岗位聘用合同书
聘用单位:xx(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受xx聘xx人:xx(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劳动法》、《合同法》和本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一、合同有效期:自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共xx年。(其中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为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二、协议到期,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身体状况及有关政策规定决定是否与乙方继续签订聘用协议。乙方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受聘。如需续聘,双方应重新签约。
三、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工作岗位
一、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现甲方诚聘乙方为xx岗位,任xx职务,并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二、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三、乙方在上岗前应提交与岗位有关的学历证、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并将执业注册变更到甲方医院。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一、甲方实行每周工作五天半工作制。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xx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三、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四、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开展工作的必要设备设施。
五、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或专业知识培训和学术活动。
第四条、工作报酬及待遇
一、根据国家、市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从医院正式营业起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底薪xx万xx千xx百元整(¥xx元);绩效工资按科室业务收入比例由科室分配。工资发放时间为本月25日前发放上月工资(节假日提前或推迟到正常上班时间发放)。
二、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婚假、吊唁假、工伤假、生育假等假期。
三、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加班、误餐补助待遇。
四、甲方按国家规定期为乙方缴付社会保险“五险一金”。
五、安家费按医院“人才聘用细则”提供住房或一次性支安职费。
六、甲方承诺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解决乙方编制问题。
七、甲方承诺解决乙方子女异地户口及上学问题。
八、乙方享有参加民主管理、获得精神和物质奖励的权利。
第五条、乙方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一、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二、乙方应按时完成聘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三、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四、乙方应依法缴纳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
五、乙方所接触的各种文件、资料、薪酬等信息,均属甲方商业经营秘密,乙方有义务对其保密,不对外扩散。
六、乙方不得以个人名义在聘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担任要职或兼职,或从事与甲方利益有冲突的业务。
第六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一、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二、合同期限:对聘用为主治医师、住院医师、临床护师(士)及相应职位的员工服务年限不得低于xx年;对享受住房补贴金及医院选送外出进修待遇的员工服务年限不得低于xx年。任一方违约,按甲方相关规定处理。
三、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9、泄漏甲方商业秘密的。并根据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大小,追究相应的经济责任。
10、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
第5款规定者除外);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3、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一、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试用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三、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四、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相关规定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或工作必须交接完毕后方办理结算离职手续;如未满合同期限又没有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当支付当月基本工资作为的违约金予于甲方。
五、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八条、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的,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二、协商不能解决的,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九条、补充事项
第十条、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出入的,按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合同自聘用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xx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xx年xx月xx日xx签约时间:xx年xx月xx日
3、医院聘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受聘人) 单位:电白县消化研究所附属医院 姓名: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6月20日至20XX年6月19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本县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甲方聘用乙方在岗位从事工作。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40小时,每天工作最少6小时30分钟的工作制度。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省、市、县医疗卫生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元人民币(未含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按医院方案执行)。
2、甲方可根据国家、市、县卫生系统及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医院规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丧、计划生育等假期。
5、聘用期间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
第五条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如有违反,甲方按县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甲方按县卫生行政部门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接受聘用后,不得在本医院以外的任何单位兼职或坐诊。如有发现,轻者处罚,重者甲方有权将其辞退,其在外所产生的任何纠纷导致的后果均由其本人负责。
第六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聘期内二年未取得执业资格,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8、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试用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二个月月均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未经甲方允许,乙方提出解聘合同的,乙方应根据合同年限向甲方每欠一年补偿相当于二个月月均工资的经济补偿。
3、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原约定的服务期未满而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如数向甲方赔偿相关费用。
4、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中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在合同中断期间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4、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乙方身份证号: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4、医院聘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xxxxxx乙方(受聘人) 单位:洛阳**医院xxxx姓名:xxxx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有效期:合同期限为xx年,自xx年月日起至xx年月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聘用期间基本工资为xx元/月;另外享受岗位津贴,聘用期间第一年岗位津贴为xx元/月,以后随年度增加岗位津贴。绩效工资按医院效益酌情发放。
二、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如任何一方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三、甲方聘用乙方在xx岗位从事xx工作。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能力等综合考虑安排和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四、甲方负责安排乙方的工作,并且为其提供必要的、安全的工作条件及个人工作用品。
五、乙方接受聘用后,不得在本医院以外的任何单位兼职或坐诊。如有发现,轻者处罚,重者单位有权将其辞退,其在外所产生的任何纠纷导致的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六、乙方享受聘用单位规定的工资待遇和相关福利,按双方约定的薪酬待遇,甲方以人民币现金支付。乙方应严格遵守医院有关经营、人事、财务、薪酬等项工作的保密制度,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解除此合同。
七、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应服从领导,团结合作,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如有违反规定的,甲方有权调整其工作岗位或予以辞退,为此乙方应表示无异议。
八、聘用期第xx月,甲方按国家规定为乙方交纳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聘用期间若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被除名或乙方自行离职,要如数退还甲方为乙方交纳的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意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十、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或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3、违法乱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一、乙方在接到解聘通知后,及时办理有关手续,结清有关帐务,并将聘用期间掌握的甲方经营、财务、人事、印章、证照和相关物资全部移交甲方,不得扣留、损毁、灭失、转移、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十二、乙方如辞聘应提前30天书面告知甲方,即辞即走者,当月工资和奖金不予支付。
十三、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十四、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的约定结算,在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资报酬。
十五、聘用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协商同意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十六、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xxxxxxxxxx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xxxxxxxxxx乙方身份证号:
签约时间:年月日xxxx签约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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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聘用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把握公司医疗市场占有率,提高公司所属医院、门诊的科学化管理,保证医院、门诊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共识。
一.工作岗位义务:
根据公司需要聘用乙方在 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主管公司所属医院及门诊的经营管理、营销策划、人力资源。并成为董事会成员之一。现任广东省片区驻地执行总监。
二.个人待遇
1工资待遇:按现有甲方在广东省片区所开设的医疗机构总营业收入的 提成。具体方式:基本工资按每月 ,加入各门诊(医院)营业总收入的 %提成。(说明:每月利润提成核算不足 圆,以 圆发放,即每月保底工资不低于 圆)。
2 乙方有权在原工资待遇不变的前提下,要求注资入股,持有股份。乙方的投资方式按乙方投资总额的两倍核算股份。乙方有权要分期投入,具体投资金额由双方友好协商后决定,并另行签订合同。
3工作岗位调配:乙方的工作以广东省片区为主,如遇甲方需要,调配至甲方所属其他片区医疗机构工作,保留原来医院、门诊的效益工资。保底工资由所到医院支付,效绩部分仍按所到医院(门诊)的总营业收入核算提成,核算方法同上述第1条 。
4 在职福利待遇:
a 因工作需要交通费实报实销,医生活动,专家招待费使用额度在千圆以内,超出部分须请示上级主管批准后使用。
b 乙方每年可享受探亲假一次(10天),家属来访只限丈夫和儿女,报销往返机票一次,食宿费实报实销,(不休不补,不兑换现金)。
c 无论分配到何处驻地工作,均可享受住房一套,租金费由公司支付。
d 甲方须为乙方提供车辆以便更好开展工作。因工作需要产生的所有车辆交通费用由甲方予以实报报销。
三.双方义务:
在合同期内
(1) 甲方应提供准确真实的盈亏数据,否则视为违约。
(2) 如乙方将甲方投资计划、资产信息、业务资讯、发展规划、策划方案、培训计划、人力资源、人才信息等透露给第三方,视为违约。
(3)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及驻地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按相应条款给予处理。
四.违约责任:
如一方违约,视情节严重程度协商解除本合约。
五.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双方进一步协商,达成共识再续签。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更多:
●上海XX医院聘用合同书
甲方:医院
地址: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政策及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发[2003]4号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的通知》,及上海市卫生局沪卫人(2000)48号文《关于本市卫生事业单位开展聘用合同制工作的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立此合同:»全文●云南玛莉亚女子医院聘用合同书(草案)
甲方:云南玛莉亚女子医院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如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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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具体部门: 电话:
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聘岗位:医生( )护士( )技师( )其他( )
受聘人的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码:
兹有聘用单位(甲方): 决定聘用乙方(受聘人): 从事相关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聘期壹年,其中含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月。聘期满前壹月
经甲乙双方认可协商后可续签合同。
二、**待遇与奖惩
1、试用期月**为:医生 元、护士 元、技师 元、其他 元。
2、正式聘用期月**为:医生 元、护士 元、技师 元、其他 元。
3、考虑到医疗风险及工作的持续、稳定,每月**扣除50元作为保证金,至试用期满或聘用期满后双方交接无异议一次退还。
4、试用期与正式聘用期月**中均包含医疗、养老保险等费用,具体手续乙方自行办理。
5、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门(科室)相应职称奖金,具体数额科室根据工作表现在本院连续工作时间长短自定,报院财务备案。
6、正式聘用期内劳保、值班及加班补贴与正式职工相同。
7、聘用期内对医院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因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及质量考核等情况而出现的奖惩时,等同于本院职工标准实施奖罚。
三、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积极为乙方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施及必要的用品,由具体聘用部门负责安排。
2、及时按相关标准向乙方兑现**及奖惩资金。
3、试用期根据工作表现可随时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聘用期内若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因为违法行为及重大医疗事故等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同
时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并于解聘之后30天内将应支付给乙方的**等费用兑现。此款中提前通知期限对财物、信息等特殊部门视具体情况而定,不参照本条款。
4、对相关技术工作,依法要求相应资格证及其他证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并备查,同时协助指导乙方办理具体手续(医生、技师由医务科,护士由护理部,其他人员由院办
公室协助指导)。
5、聘用期内如乙方工作积极主动,工作能力强,或对本院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同时符合 用人调入标准,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可考虑办理调动手续。
四、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试用期内乙方可根据情况随时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作好各方面交接工作。聘用期内原则上不准辞职,无故提出辞职者,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各项交接
工作,交接后30日内领取相应**等报酬,但保证金不再退还。
2、试用过程中有意继续聘用者,须在试用期积极办理好各种变更注册和登记手续,利于聘用期工作的开展。
3、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相关技术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对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无理拒绝。
4、工作时间同本院在职职工,除法定的节假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要休息的,须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按本院请假制度办理,根据具体时间扣除相应**
。未经同意自行休息者,7天以内按旷工对待,超过7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聘,当月**奖金及全部保证金等均扣除。
5、不得将甲方的技术资料、病历文件和其他技术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扣除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乙方应妥善处理与原单位的工作关系及其他关系,并保证这些关系不会影响其在甲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质量。
7、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工作用品带回家使用,或未经甲方同意将其转借、馈赠及移交他人。
8、乙方因违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责任心等情况导致医疗差错、纠纷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担相应后果,必要时甲方单方面解聘,扣除保证金。
五、违约责任:
此合同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如若违约,违约方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丙方自愿为乙方提供担保,并对乙方因本人原因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无丙方时则甲乙双方签字之日始)。
2、合同终止于试用期满或聘用期满之日,双方协商愿意续签者,需在期满前壹月内办理,过期补签者不计入连续聘用期限。
七、合同签署与争议:
1、具体程序为:(1)部门负责人提出聘用申请及人选建议,(2)医务科、护理部、办公室按所需条件认可,(3)院务会讨论决定试用或聘用,(4)乙方将毕业证、执业证、身
份证复印件交医务科、护理部或办公室。(5)甲方具体部门负责人与乙方商定**标准并签字认可,(6)院方签署并盖章后生效,连同乙方各种证件复印件留甲方人事处备存,
其余由甲方具体部门、乙方、丙方(无丙方时省略)各执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或三方协商解决,若各方对合同内容出现争议,各方应首先选择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无效可考虑由仲裁机构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具体部门、乙、丙三方,甲方人事处各一份(无丙方时为一式三份)。
甲方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具体应聘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乙方(签): 年 月 日
丙方(签):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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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神康医院
福康医(2012)0
1号 关于印发《福州神康医院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科室:
现将经2012年7月4日院务会讨论通过的《福州神康医院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福州神康医院
二0一二年七月四日
抄送:李金国总经理、徐文均院长
福州神康医院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二0一二年七月四日院务会通过)
为规范聘用人员的管理,稳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引入竞争激励机制,特作如下暂行规定。
第一条 各类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社会上公开招聘。
第二条聘用人员的基本条件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人民,愿意投身精神神经康复事业,遵守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具备岗位需要的学历、专业、职称、工作经历和相关经验。
第三条招聘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拟定招聘方案。须明确招聘人员条件、人数、招聘程序、招聘时间等。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被聘人员应如实填写“福州神康医院工作人员登记表”,并提供本人的劳动关系状况、工作经历、专业技能及户籍、档案存放处、身份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和原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等情况。
(三)考试。由人事部门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能力、水平等方面考核(包括笔试、面试)
(四)考核。考核小组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是否同意聘用,并形成书面综合材料,提出初步意见,经院长同意,报总经理审批。
(五)体检。
(六)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3月,试用期满后用人科室须以书面形式做出考核鉴定,经业务主管部门组织考试合格后,将考核意见反馈人事部门,体检合格,人事部门呈报院长同意,总经理审批正式聘用。
第四条 正式聘用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其人事关系由院部指定的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管理,院人事部门协助个人办理相关手续,档案管理费用自付。
第五条 各类专业技术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一)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一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每月中专950元、大专1000元、本科1050元;试用期满并签合同每月中专1100元、大专1250元、本科1350元;见习期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者由院方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并注册,其待遇为每月中专1500元、大专1600元、本科1700元。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由院方聘用并注册人员按以下待遇:试用期人员,初级士1200元、初级师1350元、中级1550元。试用期满初级士(中专1500元、大专1600元、本科1700元)。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并由院方聘用并注册人员,初级师1800元、中级2200元。另按闽人发[1999]132号文件发给相应岗位的卫生津贴。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后,由院方根据岗
位工作需要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并重新确定工资标准。
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护士工资标准详见表1-
2(二)院方对聘用人员:1.第一年住本院内包食宿,自行解决住宿的工作人员给予适当的交通补贴;2.正式聘用人员奖金根据医院经济效益确定,按月发放,试用期人员无奖金。
(三)院方对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人员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取得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受聘满一年,院方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
(四)院方对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聘用人员,经年度考核合格后,给予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五)聘用高中及以下学历各类人员,工资不低于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
(六)聘用专业技术学科带头人和已正式退休人员,待遇由总经理另定。
(七)担任科主任,护士长人员经考核完成管理目标的按月发放职务补贴200—500元,经院长同意,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 院方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明确聘用期限,聘用岗位、聘用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反合同所应承担的责任。
第七条 聘期:工作人员人员聘期1--3年。
第八条 续聘或终止合同:院方依据合同规定及岗位要求,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对聘用人员在受聘期间的工作表现进行考
核,各用人科室及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续聘或终止合同的意见,报院长同意,总经理审定按规定办理续聘或终止合同手续。
第九条 要求有执业资格证岗位的人员试用期满一年,应考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1-3年内仍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者,终止聘用合同。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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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11年医院聘用合同书(内部通用范本) 乙方: 聘用合同书 甲方: 乐都县高庙中心卫生院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壹年(自 月 年 月 日)
2、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均希望继续合作时,须在本合同届满前两周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二、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资历,聘用乙方在事 工作。乙方职称(或职务) 。
2、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及乙方能力情况调动乙方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三、聘用条件
1、乙方的聘用条件如下,乙方向甲方保证下列聘用条件的真实性: (1)乙方的学历、经历、户口以及乙方个人有关的申报情况没有错误; (2)乙方拥有下列有效资格(证件):
为贯彻执行国家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合同期间,乙方须将其拥有的上述资格证书等原件交由甲方保存,并由甲方做出相应收据。本合同履行期届满,甲乙双方无意继续合作,甲方需将上述证件交还乙方。
四、工作时间
1、甲方根据医院医疗工作特点,规定乙方的工作时间,每天工作时间根据院方需要具体安排,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休息一天。
2、甲方有权根据医院工作性质延长乙方工作时间,但应按《劳动法》的规定,给予乙方适当的加班工资。
五、劳动报酬
1、乙方的报酬按甲方规定的工资标准执行,效益提成、津贴等按照医院规定另计。
2、甲方根据乙方工种和工作岗位的变动,按相关规定可以调整乙方的劳动报酬,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六、甲方对乙方的原则要求:
(一)切实遵守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严格执行临床医疗操作规范,确保医疗安全。
(三)爱护医院财产,保守医院机密,凡涉及到有关知识产权的内容,在未经医院同意前,不得应用、泄漏或转让。
(四)不得以医院的名义进行个人经济往来,不进行或参与有损医院声誉和形象的活动。
(五)乙方在本院期间发明、发现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医疗成果,其所有权、试用权等参照国家相关法规之规定执行。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违约责任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合同,变更后的合同内容或有关条款经双方签章后即可生效。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的; (2)乙方严重失职,使医院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3)因经济、政策等客观原因使甲方所在科室的设置已不可能或无必要时; (4)乙方在合同期内没能完成双方议定的工作任务; (5)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或其它原因,乙方可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但需于一月前提出书面申请。(1)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报酬的;
(2)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能继续从事医院工作,并提供有效证明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采取非法手段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的;
4、乙方严重失职使医院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院方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
八、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同意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在昆明居留或暂住的相关手续均由乙方自行办理(包括费用)。
2、根据甲方发展需要,乙方应服从医院工作调动。
3、甲方有权对本院的工资标准和其它待遇及绩效提成的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4、乙方在合同期内的身体健康状况、人身安全由本人自行负责。其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刑事和民事责任,概由本人承担,与甲方无关,但在工作时间内发生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伤害除外。
5、医院不承担乙方的医疗费用,乙方在本院就诊,一律照章交费。工伤视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6、如甲方为乙方所做的广告宣传,在本合同终止后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停止,则甲方有权继续。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将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本院《员工守则》和《规章制度》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涂改或代签无效。十
二、劳动争论处理:如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论,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也可协商解决。十
三、甲方持有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续签合同时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篇2:医疗单位聘用合同书 ******医院 劳 动 合 同
甲方:*****医院 乙方: 地址: 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户口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联系电话:
为了加强医院管理,确保医院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合同法》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通过协商,乙方同意在甲方工作,甲方安排乙方在合适岗位工作。 二.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月年月
2.试用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三.工作时间:
1.甲方根据医院医疗工作特点,规定乙方的工作时间,每天工作时间根据季节和院方需要具体安排,每月休息两天。
2.甲方有权根据医院工作性质延长乙方工作时间,但应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并给予乙方适当的加班工资。
3.法定节假日需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或节日补贴。 四.工资待遇(包含医保、社保) 1.乙方的工资及其他待遇参见《箬横小桥头分院员工工资细则》。 2.工资发放
乙方的工资按月结算,甲方在每月十日前发给乙方上月的实际工资(如遇节假、休息日则提前发放)。乙方应按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 五.劳动保护及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3.甲方必须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岗位(工种)工作,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定期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并发放保健补贴。 4.甲乙双方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伤事故和职业病报告制度。乙方在生产(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当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时,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六.甲方对乙方的原则要求
1.切实遵守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不以小桥头医院的名义进行个人经济往来,不进行或参与有损医院声誉和形象的活动。 七.乙方的主要工作 1. 日常门诊工作: 2. 住院患者治疗、管理工作;
3.根据需要随时参与医院内外急诊患者的抢救;
4.根据医院统一安排,参与院外出诊、义诊及随访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作正面宣传(如: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时有使用员工名字和肖像的权利。在本合同终止后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停止,则甲方有权继续。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和违约责任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变更合同,变更后的合同内容或条款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即生效。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使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因经济、政策等客观原因使甲方所在科室无法继续保留; (5)乙方在合同期内没能完成双方议定的工作任务的;
(6)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甲、乙双方不协调,严重影响工作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或其它原因,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协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健康的;
(4).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5).甲方强迫乙方集资,入股或者缴纳风险抵押性财物的;
(6).甲方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4.违约责任: (1)甲方出资招用乙方,乙方在合同期内因个人原因解除本合同的应支付甲方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双方签定培训协议,明确培训服务期限,违约责任等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期内,乙方无故不履行培训协议应按协议支付给甲方培训费。 (3)乙方违反本合同擅自离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按甲方实际损失数额承担赔偿责任。
九.福利待遇
1. 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缴。 2. 其它福利待遇按《员工手册》规定执行。 十.合同的重新订立 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同意延续本合同的,在合同期满前壹月内双方重新订立合同。 十一.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期内同意约定的其它事项
1.甲方有权对工资标准和其它待遇及效益奖金的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 根据甲方发展需要,乙方应服从医院工作调动。
3.乙方在温岭居留或暂住的相关手续均由乙方自行办理(包括费用)。4.乙方在本合同期内的身体健康状况、人身安全由本人自行负责。其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刑事和民事责任,概由本人承担,与甲方无关。但在院内工作时间内发生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伤害除外。
5.医院不承担员工的医疗费用,凡员工在本院就诊,除免挂号费外,其余一律按《温岭市箬横中心卫生院员工就医优惠规定》交费。工伤视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另行签定补充协议。如协商不成,可仲裁解决,直至诉诸法院。
十三.本院《员工手册》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一份,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涂改或代签无效,此合同由甲方保管,医院根据本合同发给乙方聘书)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院长签名:
时间:
续签合同时间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
甲方盖章:
院长签名:乙方签名:篇3:医院劳动合同书 编号
广安仁仁医院劳动合同书
甲 方(用人单位):广安仁仁医院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0826-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 别: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职 称:
因工作需要,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从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 月,从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如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延续,可以续订劳务合同。 第二条 乙方自愿为甲方提供劳务服务,从事工作。工作具体内容由甲方确定。 第三条 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按照其岗位职责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第四条 甲方负责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工时和休息、休假制度;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有关工时和休假的规定。
第五条 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确定乙方的劳务报酬实行月工资制,乙方月基本工作为元,其它各类福利元(含国家规定的各类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元,其他补贴元),福利调整甲乙双方进行协商。若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岗位薪酬标准确定。甲方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中足额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及所有补贴和补偿费等,乙方应按有关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自主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并自行办理有关手续,并全权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并自愿放弃劳务有关的诉讼的权利。
第七条 乙方应同时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操作流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乙方在办理工作交接和离岗手续时,应归还工作期间占用的甲方和财务。 第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接触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劳动教养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条 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扔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一条 乙方接触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 有以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务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三条 乙方因违反甲方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并对经营和工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四条 甲方和用人单位采取了保密措施保护的商业秘密,乙方负有保密义务,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当归还甲方的保密资料。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专项协议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附:
1、《申明》一份。
2、《申请》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乙方:日
第11篇:医院聘用合同书
医院聘用合同书
1、医院聘用合同书
乙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均希望继续合作时,须在本合同届满前两周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二、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资历,聘用乙方在事工作。乙方职称(或职务)。
2、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及乙方能力情况调动乙方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三、聘用条件
1、乙方的聘用条件如下,乙方向甲方保证下列聘用条件的真实性: (1)乙方的学历、经历、户口以及乙方个人有关的申报情况没有错误;
(2)乙方拥有下列有效资格(证件): 为贯彻执行国家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合同期间,乙方须将其拥有的上述资格证书等原件交由甲方保存,并由甲方做出相应收据。本合同履行期届满,甲乙双方无意继续合作,甲方需将上述证件交还乙方。
四、工作时间
1、甲方根据医院医疗工作特点,规定乙方的工作时间,每天工作时间根据院方需要具体安排,每周休息一天。
2、甲方有权根据医院工作性质延长乙方工作时间,但应按《劳动法》的规定,给予乙方适当的加班工资。
五、劳动报酬
1、乙方的报酬按甲方规定的工资标准执行年薪________元。
2、甲方根据乙方工种和工作岗位的变动,按相关规定可以调整乙方的劳动报酬,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六、甲方对乙方的原则要求:
(一)切实遵守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严格执行临床医疗操作规范,确保医疗安全。
(三)爱护医院财产,保守医院机密,凡涉及到有关知识产权的内容,在未经医院同意前,不得应用、泄漏或转让。
(四)不得以医院的名义进行个人经济往来,不进行或参与有损医院声誉和形象的活动。
(五)乙方在本院期间发明、发现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医疗成果,其所有权、试用权等参照国家相关法规之规定执行。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违约责任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合同,变更后的合同内容或有关条款经双方签章后即可生效。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的; (2)乙方严重失职,使医院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3)因经济、政策等客观原因使甲方所在科室的设置已不可能或无必要时;
(4)乙方在合同期内没能完成双方议定的工作任务; (5)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或其它原因,乙方可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但需于一月前提出书面申请。
(1)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报酬的;
(2)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能继续从事医院工作,并提供有效证明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采取非法手段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的;
4、乙方严重失职使医院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院方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
八、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同意约定的其他事项:
1、根据甲方发展需要,乙方应服从医院工作调动。
2、乙方在合同期内的身体健康状况、人身安全由本人自行负责。其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刑事和民事责任,概由本人承担,与甲方无关,但在工作时间内发生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伤害除外。
3、医院不承担乙方的医疗费用,乙方在本院就诊,一律照章交费。工伤视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4、如甲方为乙方所做的广告宣传,在本合同终止后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停止,则甲方有权继续。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将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本院《员工守则》和《规章制度》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涂改或代签无效。
十二、劳动争论处理:如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论,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也可协商解决。十
三、甲方持有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第12篇:医院聘用证明
医院聘用证明范文3篇
聘用护士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已经成为医院护理队伍中不可缺少的力量。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院聘用证明范文,仅供参考。
医院聘用证明范文篇1:
护士执业聘用单位证明
我单位,医疗机
构登记号 ,于 年
月 日聘用 同志从事护理专业岗位技术
工作,请予以办理有关护士执业注册手续为盼。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医院聘用证明范文篇2: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聘用单位证明
我记号年月 至2019年04月聘用 骆丽玲 同志从事 药剂师 岗位工作,请予以办理有关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手续为盼。
单位(盖章)
20xx年x月x日
医院聘用证明范文篇3:
聘用证明
性别 职称。身体健康。经考核和临床试用,同意聘用该同志任
特此证明
xx医院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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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医院人员聘用
医院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和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就人事制度改革 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行中层干部竞聘上岗
凡中层干部,一律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竞聘上岗。
(二)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单位与职工(国家干部、固定制工人和合同制工人)订立 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责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确定聘用关系。
1、聘用合同的期限为三年(2002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
2、聘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存入职工个人档 案(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须经区卫生局鉴证后生效)。
3、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3)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4)严重失职、渎职或违法乱纪,对聘用单位利益造成损害的;
(5)患病或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另行安排适当 工作的;
(6)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7)不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
4、订立聘用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应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 ,都应承担违约责任,付给对方违约金3万元。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经 济赔偿责任(含组织培养学习等费用)。
5、实行聘用制后,原工人身份的女性工作人员现受聘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连 续聘用5年以上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如工作需要、本人申请、身 体健康,经组织批准,继续聘用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其退休年龄可按现行女 干部的退休年龄规定执行;原干部身份女性工作人员聘用在工勤岗位上工作满1年的,其退 休年龄根据本人自愿也可按现行工人退休年龄执行。
(三)实行双向选择
各科室人员明确编制,科主任、护士长与相关职工实行双向选择,职工在首次聘用中落 聘下岗的,可给予半年时间的内部待聘期限,并为其提供转岗培训和两次上岗机会。待 聘人员在待聘期内只发基本工资(技术职务等级工资+浮动物价补贴)。待聘期满后仍未能上 岗的,由医院办理辞退手续,本人也可以辞职,到人才(劳动力)市场登记,重新就业。待 聘人员,男50周岁,女45周岁,个人提出内部退养申请,可以办理内部退养手续,报区卫 生局审核备案,内部退养期间只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部分津贴,不参加年度考核 ,可参照在职人员增加档案工资作为参保基数,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正式办理退休手续。 (四)实行到年龄退休和离岗退养
1、到龄退休。凡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从到龄的当月起办理退休。
2、离岗退养。干部身份:男57周岁、女52周岁;工人身份:男50周岁、女45周岁,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区卫生局批准,可以安排离岗退养。退养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部分津贴。并按国家规定调整工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 (五)退休人员返聘留用
1、工作人员退休后,原则上不返聘留用。
2、确因工作需要,需返聘留用的,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经本人和科室负 责人申请,院办公会议研究同意,报区卫生局审批。
3、返聘留用期限1—5年。
4、返聘留用期间,双方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年,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有关待遇按 中办发[1986]32号暂行规定和单位聘用合同执行。 本实施意见由人事科负责解释。
用〓工〓制〓度
(一)用工原则:公开岗位,公开要求,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二)健康体检:应聘者须参加录用前体检(特殊情况可先录用后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 用。
(三)用人方式:实行聘用(合同)制。医院与员工以合同形式确定双方之间的劳动人事关系及 权利与义务(详见合同书),医院与所有员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合同书。 (四)试用期(见习期、初期):
1、临时工原则上实行1—3个月的试用期,每次劳动合同期限不超过一年。
2、对新录用应届毕业生实行见习期(初期),见习期(初期)为一年,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定级 。
3、试用期(见习期)内发现员工不能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或有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医院 将调整其工作岗位,或延长试用期(见习期),直至解除合同。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者移交有 关部门处理。
4、被延长试用期(见习期)的员工在原合同书上说明原因,由双方签字(盖章)。
(五)工作职责:医院各岗位都应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规范,每一位员工都必须认真履 行。
(六)工作时间:
1、实行无假日医院,24小时全天候服务;双休日及节假日由科室负责安排轮班、轮休。
2、非工作时间根据需要接通知后应及时到岗。 (七)考核:
1、考核对象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结果分为 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2、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年度考核于每年12月底开 始,翌年1月底结束。
3、年度考核在院考核领导小组领导下,由人事科组织实施。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1)非单位公派,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本年度半年(含半年)。 (2)本年度病假、事假或出国探亲累计超过半年(含半年)。 (3)本年度内办理退休、退职或离岗退养手续的。
5、单位派出学习、进修、出国人员由对方单位对该同志出具书面的评语,回医院考核 。
在试用期、见习期内的人员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级。
6、科室将个人年度考核材料报人事科审核后,再由院考核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等次。
7、其它不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八)离职手续:
1、职工离职时必须办理离职手续,按医院规定移交工作和结清财物。
2、未办理手续擅自离职者,按旷工处理,其人事关系不能转出;若造成财物损坏、遗 失或工作脱节,当事人应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九)实行到年龄退休和离岗退养制度:
1、到年龄退休:
(1)职工到法定退休年龄,按文件规定,原则上当月办理退休手续,次月享受退休待遇。 (2)对即将退休的职工,人事科提前两个月通知其本人和所在的科室。
(3)本年度内办理退休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在职期间的待遇按实际工作月数计发; 退休期间的待遇按退休月数计发。
2、退休人员返聘留用:按本院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3、离岗退养:按本院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医院自聘合同制卫技人员暂行办法
深化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是转型期医院发展的必由之路。通过人事制度改革,激活内部运行 机制,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广纳紧缺专业人才,提高工作效率,有效控制医疗成本。 根据本院人事制度改革方案,报经区卫生局同意,决定由医院自主招聘录用合同制卫技 专业人员,充实到人员相对紧缺的临床科室,作为对计划编制不足的有益补充。为规范这项 工作,特制定“自聘合同制卫技人员暂行办法”。 (一)聘用
1、聘用性质:自聘合同制卫技人员指不占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医院增员指标、不列
入医院正式职工编制,由医院自主招聘、录用、管理、解聘,从事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医 疗工作或医疗辅助工作的编制外职工。
2、聘用人员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 正派,服从分配,胜任工作;身体健康,无明显疾患,年龄在28周岁以下(特殊情况 者除外);持有教委认可的中等及以上医学院校毕业证书,具有执业资格证书者予以优 先。
3、招聘程序:被聘用者本人申请,医院人事科审查,科教科、护理部组织专业考试,院领 导面试,成绩合格者,择优录取。
4、聘用办法:录取后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经院长办公会议批准,正式予 以聘用。医院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与其本人签订聘用合同制卫技人员劳动合同,并报 区卫生局备案,合同期限为一年。 (二)管理
1、自聘合同制卫技人员一经录用,即分配至相关科室,纳入科室统一管理、统一使用。
2、自聘合同制卫技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我院制定的规章制度 ,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自聘合同制卫技人员与在编职工同样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由所在科室 负责考核,评出考核等级。考核结果与合同续聘、工资、奖金、晋升晋级挂钩。
4、自聘合同制卫技人员符合卫生局招考条件,参加理论考试成绩按招考比率列入医院面试 者,医院在招考中予以优先考虑。 (三)聘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聘用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合同 内容;
2、聘用合同期限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双方即终止聘用关系;也可根据医院、聘 用者双方实际情况及聘用者年度考核结果,决定续聘与否,但续聘年限最多不超过10年。 如聘用者连续二年参加执业资格考试未取得执业资格证,即不再续聘。
3、聘用者在合同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因聘用者工作责任心原因导致严重医疗缺陷、影响较大的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的 发生;
(2)违反行风与职业道德建设有关规定,有损医院声誉者; (3)严重违规违纪、经教育无效者,触犯法律法规者; (4)聘用后无法胜任工作或健康原因不适合继续工作者;
(5)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含)15天,一年内累计超过(含)30天者; (6)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者;
(7)聘用后发现聘用人员学历不符合报考条件者;
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者也可与医院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
(2)试用期内发现医院未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的; (3)依法应征入伍的。 (四)待遇
1、基本工资:试用期内,月工资为400元;正式聘用后,中专毕业生月工
资400元,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月工资为450元;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级者,次 年起月工资增加50元,连续晋升工资年限为5年;连续二年考核优秀等级者, 次年起月工资增加80元。对中级及以上资质人员的工资可参照并略低于正式在 编职工的标准,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
2、奖金:试用期内不建奖。对有执业资质的人员,正式聘用后享受不低于
本人所在科室在编职工50%的效益奖。年终一次性奖金根据当年医院经济效益酌 情发放。
3、福利:误餐与在编职工同等享受;节日福利、通讯费减半享受;节假日加班 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参照在编职工办法发放;各类假期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4、对有突出贡献的自聘合同制卫技人员,经院长办公会议批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各 类假期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5、保险:自聘合同制卫技人员一经正式聘用,医院按《劳动法》有关规定,为其缴纳 养老保险金,个人自缴部分由院部在其工资中扣除后代交。缴费基数按城镇职工最低 标准缴纳。
6、职称晋升:按上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有关精神执行。
7、学习培训:自聘合同制卫技人员参加院部及科室举办的各类政治、业务学习。医务、科教、护理等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其参加各类执业资格考试和培训;非指令性培训、学习、考试,一切费用自理。 (五)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都应按合同规定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2、聘用者与医院解除或终止合同,都必须办好工作交接手续,离院不得带走医院科技 成果、内部资料、设备器材,违者责令赔偿经济损失,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临时工使用和管理的若干规定 (一)招收使用临时工条件
年满18周岁以上,女性55周岁以下,男性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属本市农村劳 动力和城镇下岗待业人员。
(二)招收临时工的工作顺序
1、招收临时工须所在科室主任(护士长)向院部提出申请,院部根据相应科室工作任务 及用工指标情况审批(特殊岗位,必须报主管部门审批)。
2、招收农村劳动力和城镇下岗、待业人员须审验身份证、镇村允许外出务工证明、50 周岁以下女性计划生育证明、城镇下岗、待业人员下岗证和待业证。
3、临时工录用之前,须进行健康体检(由院保健科组织,并出具健康证明)。
4、临时工被录用,须与院方签订临时用工劳动合同或协议书,并接受上岗前培训。 (三)临时工的使用和管理
1、各科室使用临时工必须经过招工程序,并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或协议书后方可使用。
2、全院临时工的招收及录用由院人事科负责。
3、全院临时工的科间调配及岗位变动由院总务科会同相关科室协商负责。
4、使用临时工的科室,应将临时工与在编职工一样进行教育和管理。
5、各科室需辞退临时工和临时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协议书时,须报总务科和人 事科同意,并办理相应手续。
6、临时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计划生育。
7、临时工必须熟悉本岗位职责,认真履行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坚持以病人为中心, 积极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使用各类假期及其待遇的若干规定 (一)请假、销假
1、职工需要请各类假期,一律先用年休假(或放射假、积假)冲抵,并服从工作需要, 严格履行请假、销假手续,任何人不得擅作主张,采取自行休息或“先斩后奏”的方法 。职工请假应先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科主任(护士长、科长)同意,医务科(护理部)审核登记 ,分管领导批准,人事科办理手续,需续假者应办理续假手续,如不办理请假手续或休假期 满无特殊原因逾期不归者均作旷工处理。
2、职工休假期满回单位工作后,本人应及时到人事科办理销假手续,如没有按时到人 事科办理销假手续而无特殊原因者作旷工处理。
(二)休假
1、病假
职工生病如需请病假须有本院保健科诊疗证明,具体按下列规定:
(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60天)的,固定工资部分全额发给。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 月(180天)的,第三个月(61天)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固定工资部分的90%计 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按本人固定工资部分全额发给。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 (181天)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固定工资部分7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按本人固定工资部分80%计发。
(2)活动工资部分的发放,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按本人活动工资部分的80% 计发;对病假超过六个月的,按本人活动工资部分的70%计发。
(3)病假期间省定职岗津贴按本人固定工资部分比例发放;病假半个月以上(含15 天)市定职岗贴补和卫生岗位津贴均停止发放。
(4)病假期间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一年病假累计超过六个月(180天)的,当 年不参加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2、事假
职工有私事需请假的,科室应严格控制,一般不准请事假。但确有特殊原因必须请事假 的,由科室合理安排,具体按下列规定:
(1)若当年享受年休假后再请事假,其假期天数累计超过20天,则下一年不再享受 年休假。
(2)当年事假累计在30天以内(含30天)的,每天扣发本人日基本工资加省定职岗津贴的50%
[扣发基数工资(月基本工资+省定职岗律贴)÷21天];当年事假累计在30天以上的,从第3 1天起停发本人基本工资和省市职岗津贴。
(3)因私事请假出国出境的工资待遇:事假15天以上不超过30天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加省定
职岗津贴的70%计发;事假31天以上不超过60天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加省定职岗津贴的的60 %计发;事假61天以上不超过90天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加省定职岗津贴的50%计发;事假超
过91天的,从91天起停发本人基本工资加省定职岗津贴。
(4)当月请事假在半个月以上(含15天)市定岗位补贴和卫生岗位津贴均停止发放; (5)事假期间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一年事假累计超过六个月(180天)的,当 年不参加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3、妊娠假
妊娠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若体力不支需请假休息者,由科室合理安排,具体按下列规 定:
(1)职工在休妊娠假期间,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固定工资和活动工资)和省定职岗津贴的80 %发给;市定岗位补贴和卫生岗位津贴均停发。
(2)妊娠假期间包括公休假、法定节假日。
4、产假
(1)对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安排生育的女职工,其产假按下列规定:
①正常分娩的,产后假不少于90天(含产前假15天);②7个月以上早产或者超期
分娩的,按正常分娩对待;③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手术的,产后假增加15天;④分 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助产手术的,产后假增加7天;⑤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产 后假增加15天;⑥妊娠期不满3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产后假20天至 30天;⑦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产后假50天;⑧女职工在指定医 疗保健机构分娩以及因急产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未能在指定医疗保健机构分娩的,其检 查费、
药费、手术费、住院费、治疗费等费用,按规定从生育保险基金中开支或者由用人单位 承担。
(2)产假当年仍可享受探亲假和年休假;产假期间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
(3)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省定职岗津贴、市定岗位补贴全额发给,卫生岗位津贴停发; 在规定的休产假期间内不影响正常晋升工资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5、哺乳假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需请假者按下列规定: (1)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一孩父母光荣证》的,哺乳假为180天,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
育第二个子女的,哺乳假为90天。哺乳假期间均包括公休和法定节假日,其工资均按本人固
定、活动工资和省定职岗津贴的80%发给;市定岗位补贴和卫生岗位津贴均停发。
(2)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假时间,每次每婴30分钟,基 本工资、各种津贴照常享受。在规定的休哺乳假期间内不影响正常晋升工资和工作人员年度 考核工作。
6、护理假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晚育[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女23周岁、男25周岁以上结婚 为
晚婚)后生育第一个子女]。男方可享受5—7天护理假,休假期间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节假 日
基本工资、各种津贴照常享受。
7、节育假
(1)放置宫内节育器:自手术日起休息2天,重体力劳动者,在术后1周内不作重劳动。(2)取
宫内节育器:当天休息1天(包括有尾丝节育器)。(3)输精管结扎:休息7天。(4)单纯输卵管
结扎:休息21天。(5)人工流产:休息14天;人工流产同时放置宫内节育器:休息16天;人
工流产同时结扎输卵管:休息1个月。(6)中期终止妊娠:休息1个月。中期终止妊娠同时结
扎输卵管:休息40天。(7)产后结扎输卵管:按产假另加14天。休假期间均包括公休假和法
定节假日基本工资、各种津贴照常享受。
说明:上述规定,如遇特殊情况,由医师决定。
8、婚假
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规定,结婚需请假者,按下列规定:
(1)法定婚假为3天(不含路程)。男女双方符合晚婚条件者(男方25周岁、女方23周岁)除法定
假期外,增加婚假12天。
(2)婚假期间包括公休假、法定节假日,基本工资、各种津贴照常享受。
9、丧假
职工的直系亲属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时,需请假者,按下列规定:假期一般为1—3天,赴外
地料理丧事,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1—2天。丧假期间包括公休假、法定节假日,基
本工资、各种津贴照发,车船费自理。
10、探亲假
(1)职工享受探亲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①单位工作满一周年的在编在职正式职工;
②与父母亲和配偶不住一起,或者虽同父母亲住在一起但和配偶不住在一起; ③不能利用公休假团聚的。
(2)具备以上条件者:已婚职工每年给予探望配偶一次,假期为30天;已婚职工每四年、未 婚职工每年给予探望父母亲一次,假期均为20天。
(3)按规定请假且休假的职工,在探亲假期间基本工资、各种津贴照发;已婚职工探望配偶、探望父母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亲的往返车船费,由单位(按财务规定标准)报销。 (4)有下列情况者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假待遇: ①已享受结婚假的当年或离婚、丧偶的当年;
②当年累计休六个月(含180天)以上长期病假者;
③当年累计休一个月(含30天)以上事假者; ④产假满一个月后与家庭团聚一个月的。
(5)享受探亲假的当年,不影响当年年休假;利用探亲假期间结婚,不再另给结婚假;在探 亲假期间遇丧事,不再另给丧假;已享受婚假的当年并探望过父母,4年一次享受的探 亲假从结婚的次年算起。
(6)探望父母亲,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和公婆。
(7)在职职工符合规定出境、出国需请探亲假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8)职工请探亲假可按实际需要另加路程假,探亲假包括公休假、法定节假日。
11、年休假、放射假、积假
单位在编在职正式职工,根据科室工作需要和本人要求,由职工和科主任(护士长、科长)合
理安排休假。 (1)年休假:
本院在编在岗参加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且已转正定级的职工,根据科室工作需要和本人要 求,由科主任(护士长、科长)合理安排休假。
①年休假的假期
A、符合下列情况的职工,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的周年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 年休假假期。
a、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休假3天; b、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7天; c、参加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 d、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年休假15天;
e、参加工作时间满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20天。
B、6月30日前调入并报到(包括人才引进)的职工,7月1日及以后调出(包括退休、辞职)的职
工,享受本人全年的年休假;7月1日后调入并报到(包括人才引进的职工),6月30日前调出( 包括退休、辞职)的职工享受本人全年年休假一半。
②当年的年休假当年用完,未用完者不得跨年度使用。年休假假期包括公休假日,不包括法 定节日。如年休假分段使用时不遇公休假日的,其享受年休假的假期要扣减按规定应享 受年休假假期中所包含的公休假日的天数。
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A、上年度考核不合格; B、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 C、当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
D、当年事假、病假相加超过40天。
如当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后,再请事假、病假,其事假、病假假期超过了本条第
2、
3、4款规 定期限的,则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请休哺乳假的人员,1年不享受年休假。 ④符合休假条件的职工在休假期间按国家规定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受影响,但本院 规定发放的午餐补贴不再享受。
(2)放射假:
①放射专职人员每年给予假期30天,当年的放射假当年使用,不得跨年度使用,未休完的一
律不补。
②放射假期间包括公休假、法定节假日。基本工资、各种津贴照发。
(3)积休假:积休假一般应当月内补休,确有特殊情况不能补休的,由科室合理安排可延迟 补休,但不得跨年度。 (4)年休假、放射假、积休假不得冲抵(星期
六、星期日)加班;基本工资、各种津贴照发。
以上假期除积休假外,其它各种假期均按日扣除医院发放的午餐补贴。 (三)其它:
1、职工学历教育,医院应鼓励,在不影响工作前提下,根据科室和医院的实际工作需要, 由科主任(护士长、科长)合理安排,经医务科(护理部)审核并登记,分管领导批准。但学习期间不再享受医院每日发放的午餐补贴。
2、对无积休假、年休假而本人又需外出学习的教育人员,仍按余一医〔2000〕11号文件《 关于科研教育的有关规定》中的规定执行。
3、关于职工各种假期的奖金扣发按医院有关奖金发放条款执行。 医院医(农)保管理制度
一、医务人员要认真学习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医(农)保工作的文件、条例,充分认识到医(农) 保的基本原则是“低水平、广覆盖,以收定支,量入为出”,广泛地向医(农)保病人进行宣 传,取得理解与配合,减少医患矛盾与医疗纠纷的发生,力争社保机构、医院、医(农)保病 人三赢的局面。
二、以高度的责任心来对待医(农)保工作,认真按要求核对就诊医(农)保病人的身份,防止 医保卡、医疗保险号(个人编号)被冒用。医务人员要严于律己,严禁利用职务之便,盗用医 疗保险号(个人编号),如发生此类情况将严肃处理。
三、认真执行医(农)保中心的“三个目录”,正确录入医(农)保病人的疾病名称,严格按医 (农)保中心审批的诊疗项目进行收费,用药做到不超范围,用药品种选择合理,门诊病人日 人均费用及住院病人人均费用应控制在医(农)保中心规定的范围之内,门诊处方药量及出院 带药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对违规的科室及个人按医院管理的要求予以处理。
四、按医(农)保中心要求做好规定病种鉴定工作。申请科室要提供详尽的临床资料及实验室 数据,医院成立规定病种鉴定小组,鉴定医(农)保规定病种病人,经治医生要按要求填写规 定病种门诊继续治疗建议书,由医教科审核盖章后,方能去医(农)保中心办理规定病种证历 卡。各临床科室主任要组织科内人员认真学习医(农)保中心的规定病种病人用药、检查范围 及相关政策,并严格按规定执行,严禁超范围用药、检查,对违规者将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罚 。
五、做好特治特检及转院审批工作。按医(农)保中心要求,对限制使用的特殊药进行书面审 批及电子审批,1000元以上的特检项目书面向医院医保科申请,医保科根据要求向医(农)保
中心提出电子申请。特治特检及特殊药物必须待审核通过后方能实施及使用,不得“先斩后 奏”。医(农)保病人转院应严格控制,对转院病人,经治医生须提出书面申请,科主任同意 并签字后提交医院医保科审核,经向医(农)保中心电子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转院。
六、各住院科室要认真做好医(农)保在院病人的管理,杜绝“挂床住院”情况发生。医(农) 保住院病人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医院,个别特殊情况需短期离开医院者,需向所住科室 护理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能离开,离院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
七、各相关科室计算机必须严格按医(农)保操作流程正常操作,要求做到信息完整、准确。要及时上传医(农)保数据,整理、核对医(农)保资料,上报医(农)保中心审核。 医保管理的若干规定
1、个人医保卡帐户的组成:工龄补贴24元/年;统筹补贴45周岁以下全省平均工资(15768元
)的2.7%,45周岁以上全省平均工资的3%,退休人员全省平均工资的4.5%。
2、门诊、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首先在个人当年医保卡帐户中支付,个人当年帐户用完后, 在职人员45周岁以下自理500元、45周岁(含45周岁)以上自理400元、退休人员自理300元后
,由单位按30年工龄以下(含30年)在职人员80%、退休人员85%、30年工龄以上在职人员85%、退休人员90%的比例报销。
3、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杭州市区以外医院、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 为800元;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为600元;其它医疗机构为400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
限额以下部分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个人负担比例如下: 分类起付标准至2万元2万元至4万元4万元至8万元
〖BHDG8mm,K23.5mm。5,K23.5mm〗在职退休在职退休在职退休〖BH DG12mm,K11.75mm。11,K11.75mm〗基金%个人%基金%个人%基金 %个人%基金%个人%基金%个人%基金%个人% 〖BHDG7mm,FK8mm,K11.75mm。11,K11.75mmF〗802085158515 90109010955起付标准以内的费用可视同门诊纳入全年医疗费用,按第二条执行。
4、本院职工患病应严格控制转院转诊,确因病情危重、诊断不明、本院无治疗条件的,由 经治医师提出院转意见,经分管医保院长审批同意,并报区社保局医保科批准后,方可转入 本市其他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凡转非定点医院诊治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自理,省内为15%、省外(上海)为20%后,再按规定报销。
5、女职工计划内生育的医疗费用,难产按省人均工资的20%报销,平产按省人均工资15%报销,超过部分的费用全部由个人自负。计划内生育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费用核算。
6、一个年度内,当年上述医药费按比例自负部分(不包括自理的500元、400元、300元)以及在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上和大病救助中应由个人承担部分,超过2200元(历年个人帐户可抵冲)以上部分,根据实际情况,向单位申请酌情给予一定的补助。
7、临时外出人员、市级劳模、异地安置等医疗费报销按“余杭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有关规定执行。
8、计划内临时工发医疗包干款每人每年200元。门诊、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先自负500元, 超过部分按50%报销;总医院费用在2万元以上按60%报销。
9、子女统筹:门诊帐户600元用完后全自理,住院费用超过起付线部分按80%报销。需转外院就诊的,报销办法按医保规定执行(2002年9月1日起执行)。
10、处方用药必须严格按照《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执行。
11、严禁“一人持卡、全家享受”、一旦发现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2、医药费用报销时间半年一次,即7月下旬、12月下旬各一次。
13、本规定自2005年1月1日执行,解释权属医院医保办及财务科。
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若干规定
1、医院全体职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调休、年休需服从科室工作安排,事 先征得科室负责人同意。病假、事假按原程序审批,严禁自行先休息、事后补请假的行为。 各科负责人外出2天及以上需向分管领导请假备案。
2、各科主任及护士长应加强对科室人员劳动纪律管理,严肃日常排班及节假日加班人员上 报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对业余休息时间会诊者,凡已领取劳务费的,一律不得再考勤积假 。
3、院劳动纪律督查小组将会同相关人员不定期对院内劳动纪律及节假日科室人员上班情况 进行抽查。发现迟到、早退者每次扣科室50元/人,发现有中途离岗或缺岗者每次扣科室200 元/人,发现节假日加班弄虚作假者扣科室200元/人。督查小组将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 科室和人员名单在医院通讯上公布。
第14篇:医院聘用合同
篇1:医疗单位聘用合同书 ******医院 劳 动 合 同
甲方:*****医院 乙方: 地址: 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户口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联系电话:
为了加强医院管理,确保医院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合同法》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通过协商,乙方同意在甲方工作,甲方安排乙方在合适岗位工作。 二.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月年月
2.试用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三.工作时间:
1.甲方根据医院医疗工作特点,规定乙方的工作时间,每天工作时间根据季节和院方需要具体安排,每月休息两天。
2.甲方有权根据医院工作性质延长乙方工作时间,但应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并给予乙方适当的加班工资。
3.法定节假日需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或节日补贴。 四.工资待遇(包含医保、社保)
1.乙方的工资及其他待遇参见《箬横小桥头分院员工工资细则》。 2.工资发放
乙方的工资按月结算,甲方在每月十日前发给乙方上月的实际工资(如遇节假、休息日则提前发放)。乙方应按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 五.劳动保护及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3.甲方必须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岗位(工种)工作,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定期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并发放保健补贴。 4.甲乙双方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伤事故和职业病报告制度。乙方在生产(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当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时,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六.甲方对乙方的原则要求
1.切实遵守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安全。3.爱护医院财产,保守医院秘密,凡涉及到有关知识产权的内容,在未经医院同意前,不得应用泄露或转让。
4.不以小桥头医院的名义进行个人经济往来,不进行或参与有损医院声誉和形象的活动。 七.乙方的主要工作 1. 日常门诊工作: 2. 住院患者治疗、管理工作;
3.根据需要随时参与医院内外急诊患者的抢救; 4.根据医院统一安排,参与院外出诊、义诊及随访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作正面宣传(如: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时有使用员工名字和肖像的权利。在本合同终止后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停止,则甲方有权继续。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和违约责任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变更合同,变更后的合同内容或条款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即生效。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使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因经济、政策等客观原因使甲方所在科室无法继续保留; (5)乙方在合同期内没能完成双方议定的工作任务的;
(6)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甲、乙双方不协调,严重影响工作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或其它原因,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协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健康的;
(4).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5).甲方强迫乙方集资,入股或者缴纳风险抵押性财物的;
(6).甲方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4.违约责任: (1)甲方出资招用乙方,乙方在合同期内因个人原因解除本合同的应支付甲方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3)乙方违反本合同擅自离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按甲方实际损失数额承担赔偿责任。
九.福利待遇
1. 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缴。 2. 其它福利待遇按《员工手册》规定执行。 十.合同的重新订立 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同意延续本合同的,在合同期满前壹月内双方重新订立合同。 十一.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期内同意约定的其它事项
1.甲方有权对工资标准和其它待遇及效益奖金的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 根据甲方发展需要,乙方应服从医院工作调动。
3.乙方在温岭居留或暂住的相关手续均由乙方自行办理(包括费用)。4.乙方在本合同期内的身体健康状况、人身安全由本人自行负责。其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刑事和民事责任,概由本人承担,与甲方无关。但在院内工作时间内发生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伤害除外。
5.医院不承担员工的医疗费用,凡员工在本院就诊,除免挂号费外,其余一律按《温岭市箬横中心卫生院员工就医优惠规定》交费。工伤视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另行签定补充协议。如协商不成,可仲裁解决,直至诉诸法院。
十三.本院《员工手册》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一份,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涂改或代签无效,此合同由甲方保管,医院根据本合同发给乙方聘书)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院长签名:
时间:
续签合同时间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
甲方盖章:
院长签名:乙方签名:篇2:医院聘用协议书 甲方(聘用单位):---------------附属医院
乙方(受聘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____年__月__日至 ____年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业务需要聘用乙方开展儿科门诊业务。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作制度。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第四条 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元人民币。。
2、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第五条 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3)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 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聘 用 合 同篇3:2011年医院聘用合同书(内部通用范本) 乙方: 聘用合同书 甲方: 乐都县高庙中心卫生院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壹年(自 月 年 月 日)
2、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均希望继续合作时,须在本合同届满前两周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二、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资历,聘用乙方在事 工作。乙方职称(或职务) 。
2、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及乙方能力情况调动乙方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三、聘用条件
1、乙方的聘用条件如下,乙方向甲方保证下列聘用条件的真实性: (1)乙方的学历、经历、户口以及乙方个人有关的申报情况没有错误; (2)乙方拥有下列有效资格(证件):
为贯彻执行国家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合同期间,乙方须将其拥有的上述资格证书等原件交由甲方保存,并由甲方做出相应收据。本合同履行期届满,甲乙双方无意继续合作,甲方需将上述证件交还乙方。
四、工作时间
1、甲方根据医院医疗工作特点,规定乙方的工作时间,每天工作时间根据院方需要具体安排,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休息一天。
2、甲方有权根据医院工作性质延长乙方工作时间,但应按《劳动法》的规定,给予乙方适当的加班工资。
五、劳动报酬
1、乙方的报酬按甲方规定的工资标准执行,效益提成、津贴等按照医院规定另计。
2、甲方根据乙方工种和工作岗位的变动,按相关规定可以调整乙方的劳动报酬,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六、甲方对乙方的原则要求:
(一)切实遵守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严格执行临床医疗操作规范,确保医疗安全。
(三)爱护医院财产,保守医院机密,凡涉及到有关知识产权的内容,在未经医院同意前,不得应用、泄漏或转让。
(四)不得以医院的名义进行个人经济往来,不进行或参与有损医院声誉和形象的活动。
(五)乙方在本院期间发明、发现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医疗成果,其所有权、试用权等参照国家相关法规之规定执行。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违约责任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合同,变更后的合同内容或有关条款经双方签章后即可生效。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的; (2)乙方严重失职,使医院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3)因经济、政策等客观原因使甲方所在科室的设置已不可能或无必要时; (4)乙方在合同期内没能完成双方议定的工作任务; (5)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或其它原因,乙方可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但需于一月前提出书面申请。(1)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报酬的;
(2)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能继续从事医院工作,并提供有效证明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采取非法手段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的;
4、乙方严重失职使医院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院方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
八、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同意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在昆明居留或暂住的相关手续均由乙方自行办理(包括费用)。
2、根据甲方发展需要,乙方应服从医院工作调动。
3、甲方有权对本院的工资标准和其它待遇及绩效提成的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4、乙方在合同期内的身体健康状况、人身安全由本人自行负责。其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刑事和民事责任,概由本人承担,与甲方无关,但在工作时间内发生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伤害除外。
5、医院不承担乙方的医疗费用,乙方在本院就诊,一律照章交费。工伤视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6、如甲方为乙方所做的广告宣传,在本合同终止后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停止,则甲方有权继续。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将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本院《员工守则》和《规章制度》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涂改或代签无效。十
二、劳动争论处理:如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论,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也可协商解决。十
三、甲方持有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续签合同时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第15篇:医院岗位聘用管理办法
岗位聘用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实施范围:医院事业编制内正式聘用的各类在编人员。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二条 岗位类别: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一、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和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主要包括行政管理、党群管理和业务管理。
二、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卫生专业技术主系列岗位和辅助系列岗位。卫生专业技术主系列岗位包括医、药、护、技等岗位,辅助系列主要包括会计、经济、统计、工程、档案、图书等岗位。
三、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第三条 岗位设置均依据市人社局审批的设岗方案。
第四条 岗位结构: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三类岗位的构成分别以岗位总量为基数,设置为:管理岗位85%,工勤技能岗位
第五条 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管理岗位按照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对应七到十级职员管理岗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各级职员进行规范管理。
二、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一至七级为高级岗位,其中一至四级为正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为副高级岗位;八至十级为中级岗位;十一至十三级为初级岗位,其中十三级为员级岗位。
一、二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我院暂不具备设置条件。
三、工勤技能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为5个等级。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对应技术工一至五级。
第六条 专业技术职称等级及名称:
一、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及名称按照国人部发〔2007〕35号文件执行。即:正高职称一至四级依次对应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主任医(药、护、技)师;副高职称五至七级依次对应一级、二级、三级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中级职称八至十级依次对应一级、二级、三级主治医(药、护、技)师;初级职称十一至十三级依次对应一级、二级医(药、护、技)师、医(药、护、技)士。
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及名称依照相关国家行业指导意见和标准执行,并与现行的专业技术职称系列保持一致。
第七条 岗位设置实行核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进行审核。市人社局、卫生局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及实施方案等,报市人事局、卫生局审批备案。
第三章 岗位聘用
第八条 聘用原则 岗位设置执行动态管理的机制,医院控制一定数量的结构比例,以利医院的发展。设置的各类岗位的结构及数额与市人社局核准的岗位聘用计划相符合。
第九条 各类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
根据国家各类岗位职责与基本任职条件的规定,医院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为:
一、遵守宪法与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满足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第十条 聘用组织
一、医院成立“岗位竞聘委员会”,其职责是制定、审核、确定岗位设置方案,包括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岗位总量及各类各级岗位及内部等级结构比例;各类各级岗位的岗位职责、任职条件以及各类岗位的聘用方案等。
二、岗位竞聘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岗位设置及聘用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三、各科室成立以科主任、护士长为组长、副组长的岗位聘用申报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科室各类各级岗位聘用人选的申报、科内述职、论文宣读、民主评议、申报材料的审核确认及相关政策、通知的上传下达。
四、竞聘材料及量化赋分审核由岗位竞聘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岗位竞聘过程中涉及的科研论文赋分审核由教科负责;荣誉认定、年度考核赋分审核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整个赋分过程由医院监察科负责监督。对存在争议的赋分材料由竞聘委员会讨论确定。
第十一条 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竞聘顺序按照从高级岗位到低级岗位,从主系列到辅助系列进行。
一、公布方案。竞聘委员会办公室公布岗位数量、岗位职责、聘用条件及相关要求等有关事项。
二、资格审查。竞聘人员提交岗位申请表及竞聘要求的相关材料,竞聘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审核竞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及相关材料。
三、述职和民主评议。采取口头和书面两种形式进行述职,竞聘委员会和群众代表根据平时工作表现,结合述职情况进行评议打分。
四、量化赋分。对申报人的材料及量化赋分进行审核。
五、岗位竞聘委员会根据相关材料及述职情况、量化赋分等情况进行评议,研究确定推荐聘任人选。
六、公示。对拟聘任人员进行公示。
七、审批、聘任。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卫生局、人社局审批,签发岗位聘用文件。
第十二条 聘用合同
医院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做出相应变更。
第十三条 聘用期限 各类各级岗位的聘期均为三年。距离退休年龄不足一个聘期的,聘期至退休之日结束;聘期内岗位等级发生变动的,其聘期按新的聘用合同执行。
第十四条 岗位竞聘相关规定
一、高一级职称竞聘落聘到低一级职称者,需要参加下一级职称岗位竞聘。
二、原则上岗位聘期届满后,才能再申请晋升岗位等级。
三、在聘期内取得突出业绩或为医院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在医院相应高一级岗位出现空缺时,经医院岗位竞聘委员会审定,报上级批准后,可以实行缺岗补岗。
四、对因公离院人员可以委托他人进行竞聘,对于实在不能提供相关竞聘材料者,暂不聘任岗位,按其现聘任职称及相关规定履行待遇;回院后根据其任职年限、学术水平、论文、科研业绩等赋分情况,参照同等条件竞聘人员的赋分排序结果,根据空岗情况,重新聘用。对其他由于个人原因未参加岗位聘用,不聘任岗位,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长期病休离岗人员只能在原聘任职称最低一级岗位参加竞聘,按照岗位竞聘最终结果聘任职称,并按照长休相关规定兑现待遇;对由于个人原因未参加岗位聘用的长休人员,不聘任岗位,按照待岗或其他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 聘期待遇
第十五条 医院实行以岗定薪、按劳分配、优劳优酬的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 第十六条 根据国家规定,新的岗位工资标准从完成岗位聘用后下一个月起兑现,之前的岗位工资差额不再补发。受聘人员聘期内工资待遇根据国家和医院现行分配制度确定,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有新的规定,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受聘人员在聘期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有关社会保险待遇。
第十八条 受聘人员在聘期内,享受医院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享有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权利。解聘、辞聘、拒聘期间待遇均按照待岗处理,待岗工资根据情节,按照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第五章 考核管理
第十九条 在聘期内,受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聘用合同条款,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第二十条 聘用合同期满,医院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考核,做出岗位调整、续聘或解聘的决定。 对受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及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医德医风考核由监察科负责,业务技术考核由质控科、医务科、护理部、科教科负责,综合考核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各部门要加强日常考核管理,考核必须建立考核档案,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作为续聘、解聘、调整岗位以及晋级、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第16篇:医院医务人员聘用合同
医院医务人员聘用合同
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具体部门: 电话:
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聘岗位:医生( )护士( )技师( )其他( )
受聘人的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码:
兹有聘用单位(甲方): 决定聘用乙方(受聘人): 从事相关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聘期壹年,其中含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月。聘期满前壹月
经甲乙双方认可协商后可续签合同。
二、**待遇与奖惩
1、试用期月**为:医生 元、护士 元、技师 元、其他 元。
2、正式聘用期月**为:医生 元、护士 元、技师 元、其他 元。
3、考虑到医疗风险及工作的持续、稳定,每月**扣除50元作为保证金,至试用期满或聘用期满后双方交接无异议一次退还。
4、试用期与正式聘用期月**中均包含医疗、养老保险等费用,具体手续乙方自行办理。
5、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门(科室)相应职称奖金,具体数额科室根据工作表现在本院连续工作时间长短自定,报院财务备案。
6、正式聘用期内劳保、值班及加班补贴与正式职工相同。
7、聘用期内对医院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因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及质量考核等情况而出现的奖惩时,等同于本院职工标准实施奖罚。
三、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积极为乙方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施及必要的用品,由具体聘用部门负责安排。
2、及时按相关标准向乙方兑现**及奖惩资金。
3、试用期根据工作表现可随时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聘用期内若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因为违法行为及重大医疗事故等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同时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并于解聘之后30天内将应支付给乙方的**等费用兑现。此款中提前通知期限对财物、信息等特殊部门视具体情况而定,不参照本条款。
4、对相关技术工作,依法要求相应资格证及其他证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并备查,同时协助指导乙方办理具体手续(医生、技师由医务科,护士由护理部,其他人员由院办公室协助指导)。
5、聘用期内如乙方工作积极主动,工作能力强,或对本院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同时符合 用人调入标准,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可考虑办理调动手续。
四、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试用期内乙方可根据情况随时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作好各方面交接工作。聘用期内原则上不准辞职,无故提出辞职者,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各项交接工作,交接后30日内领取相应**等报酬,但保证金不再退还。
2、试用过程中有意继续聘用者,须在试用期积极办理好各种变更注册和登记手续,利于聘用期工作的开展。
3、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相关技术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对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无理拒绝。
4、工作时间同本院在职职工,除法定的节假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要休息的,须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按本院请假制度办理,根据具体时间扣除相应**。未经同意自行休息者,7天以内按旷工对待,超过7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聘,当月**奖金及全部保证金等均扣除。
5、不得将甲方的技术资料、病历文件和其他技术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扣除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乙方应妥善处理与原单位的工作关系及其他关系,并保证这些关系不会影响其在甲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质量。
7、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工作用品带回家使用,或未经甲方同意将其转借、馈赠及移交他人。
8、乙方因违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责任心等情况导致医疗差错、纠纷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担相应后果,必要时甲方单方面解聘,扣除保证金。
五、违约责任:
此合同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如若违约,违约方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丙方自愿为乙方提供担保,并对乙方因本人原因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无丙方时则甲乙双方签字之日始)。
2、合同终止于试用期满或聘用期满之日,双方协商愿意续签者,需在期满前壹月内办理,过期补签者不计入连续聘用期限。
七、合同签署与争议:
1、具体程序为:(1)部门负责人提出聘用申请及人选建议,(2)医务科、护理部、办公室按所需条件认可,(3)院务会讨论决定试用或聘用,(4)乙方将毕业证、执业证、身
份证复印件交医务科、护理部或办公室。(5)甲方具体部门负责人与乙方商定**标准并签字认可,(6)院方签署并盖章后生效,连同乙方各种证件复印件留甲方人事处备存,
其余由甲方具体部门、乙方、丙方(无丙方时省略)各执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或三方协商解决,若各方对合同内容出现争议,各方应首先选择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无效可考虑由仲裁机构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具体部门、乙、丙三方,甲方人事处各一份(无丙方时为一式三份)。
甲方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具体应聘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乙方(签): 年 月 日
丙方(签): 年 月 日
附: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本职工作,服从科室安排。
2、医生必须是正规院校毕业的本科或大专生,护士必须是正规院校毕业的中专以上学历。
3、必须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护师、技师资格,毕业不足一年者除外。
附件1 聘用制临时工管理规定
一、所有临时工必须与医院签署“聘用合同书”,有担保人时要求担保人同时签定“聘用临时工担保责任书”。合同书签字生效后,院科按合同规定发放**及实施奖
惩。
二、**规定:试用期月**医生、护士、技师均为元,护士与技师为 - 元,具体数额由科负责人于此范围自定。
三、奖金规定:试用期不享受任何奖金,正式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门相应职称奖金,具体数额由科室根据工作表现及连续聘用期限自定,报院财务备案。
四、正式聘用期内劳保、值班及加班补贴与本院正式职工相同。
五、聘用期内对医院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因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及质量考核等情况而出现的奖惩时,等同于本院职工标准实施奖罚。
六、试用及聘用程序:部门负责人提出人选建议→医务科、护理部、办公室按所需条件确认→院务会讨论决定试用(聘用)→乙方将相关证件复印交办公室备存→部门负责人与聘用(试用)人员商定**标准并签定合同认可(有担保人时同时签署担保责任书)→院方签署并盖章后生效。
附三: 聘用临时工担保责任书
1、为确保医院医疗安全,我愿为 同志作担保人。
2、在 同志合同期内,保证负责教育和督促被保人认真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严格履行合同中属于乙方责任的各项条款。
3、在合同期内,被保人未履行合同中任一条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愿负连带赔偿责任;被保人发生其他违法行为时,根据案情严重程度,愿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理。
4、本《担保责任书》一式三份,担保人留存一份,被担保临时工一份,医院办公室一份。
担保人签字:
用人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17篇:医院聘用人员承诺书
聘用医务人员承诺书
XX人民医院:
作为一名被聘用的医务人员,为了保障患者的健康与生命安全,使我们能够时刻牢记自己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与应尽的义务,严格履行聘用合同及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确保医疗安全和质量,特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及相关技术操作规程,服从医院的各项工作安排,特别是必要的值班、加班及调整岗位等。
2、聘用期间,若自动提出解聘,本人提前1个月通知医院相关领导,并认真做好各方面的交接工作,做到交接清楚,不能因个人原因而影响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并按医院相关制度执行。
3、本人经医院出资培训返院工作后,会严格按医院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与制度。若因个人原因出现聘期未满而需提出解除合同的话,本人愿意接受医院相关处理决定。如:履行培训费等相关赔偿。
4、不将医院的技术资料、病历文件和其他技术信息透露给他人或未经医院同意将其用品转借、馈赠及移交他人,如违犯规定,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工作期间,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违章操作。若因违犯操作规程及缺乏责任心等情况而导致医疗差错、纠纷甚至事故,本人愿意承担相应后果,无条件接受医院的处理决定。
6、本人聘用期间,不蓄意滋事、任何不明确的问题会采取正当途径解决,处理任何问题时,以医院、患者的利益为第一,绝不会给医院及患者带来任何损害。
7、依据医院的特殊性,本人在聘用期间,争创三好一满意,即:医德好、服务好、质量好、患者满意。
8、本人在院工作期间,愿意无条件接受及服从医院各部门的培训与考核。若培训、考核不符合要求,本人愿意接受医院的任何处理决定。
本人若违犯以上承诺及劳动合同等款项的规定,愿意接受医院相关处理决定。
注;本承诺书一式三份,医院和受聘人员双方各执一份,第三份存入受聘人员个人档案。
承诺人:
年 月 日
第18篇:医院卫生员聘用合同
医院卫生员聘用合同
甲方:蕉岭县中医医院
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协议
一、清扫项日:医院内用房卫生
二、清扫范围:徐琳中医院大楼、医技楼、医院门坪、院内公共卫生区
三、聘用期限: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清算方法:按月结算,由甲方每月6-lO日支付上月工资。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 甲方需向乙方按月按时发放工资。
② 甲方需向乙方发放劳动用具及消毒液、洁厕精、去污剂、手套等易耗品。 ③ 对乙方的服务工作按照考核标准进行监督、检查。
④ 甲方不得有任何歧视、侵害乙方卫生员人格行为,若因此造成乙方权益损害的,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⑤ 乙方在工作中发现水、电设施损坏及下水道堵塞、故障需及时报修,若因此耽误时间,影响乙方工作或造成患者投诉,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若因乙方违规造成堵塞、泄露由乙方全权负责。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 服务中乙方卫生员应统一着装、统一挂牌上岗。
② 卫生员在工作期间应服从甲方领导,接受甲方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③ 严格按甲方指定的各项清洁标准进行保质保量的服务。
④ 乙方人员的清沽工具由乙方自行保管有正常损耗需向甲方以旧换新如有丢失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乙方在工作中要爱护甲方所有设施。
⑤ 垃圾清理必须严格按类分装,分别运送至指定地点。乙方质量标准应达到甲方检查标准。若遇停水等乙方不可抗力造成卫生不达标,乙方不承担责任;如因乙方保洁致使地面滑湿造成病人或职工摔伤,乙方应酌情承担部分责任。
七、其他约定条款
① 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均有权提出是否续签合同如续签乙方有优先权利。
② 在合同期间乙方不得中途中断劳动合同,如有中途终止合同者甲方则扣除乙方当月工资。
③ 乙方每月无故迟到早退三次者,每次扣除工资的1%,无故旷工一次者扣除工资的5%,未按医院卫生工作要求完成好本人的职责工作,发现一次扣10元;乙方因多次检查或多次被投诉卫生工作不达标,经教育后无悔改,甲方有权将其辞退。
④ 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超过工资日期三天未发,则补发1%工资。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蕉岭县中医医院(盖章)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第19篇:修改后医院聘用合同
电白县消化所附属医院聘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受聘人) 单位:电白县消化研究所附属医院姓名: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2012年6月20日至 2017年6月19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本县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甲方聘用乙方在岗位从事工作。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40小时,每天工作最少6小时30分钟的工作制度。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 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省、市、县医疗卫生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元人民币(未含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按医院方案执行)。
2、甲方可根据国家、市、县卫生系统及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医院规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丧、计划生育等假期。
5、聘用期间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
第五条 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如有违反,甲方按县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甲方按县卫生行政部门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接受聘用后,不得在本医院以外的任何单位兼职或坐诊。如有发现,轻者处罚,重者甲方有权将其辞退,其在外所产生的任何纠纷导致的后果均由其本人负责。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聘期内二年未取得执业资格,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8、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试用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二个月月均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未经甲方允许,乙方提出解聘合同的,乙方应根据合同年限向甲方每欠一年补偿相当于二个月月均工资的经济补偿。
3、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原约定的服务期未满而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如数向甲方赔偿相关费用。
4、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中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在合同中断期间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4、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乙方身份证号: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第20篇:医院医生聘用合同书
医生医师聘用合同
具体部门:深圳市修远堂滋补保健品有限公司
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受聘岗位:医生()护士()技师()其他()
受聘人的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身份证号码:
兹有聘用单位(甲方):决定聘用乙方(受聘人):从事相关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聘期壹年,其中含试用期自年
月日至年月日止,共月。聘期满前月
经甲乙双方认可协商后可续签合同。
二、工资待遇与奖惩
1、试用期月工资为:医生元 。
2、正式聘用期月工资为:医生元。
3、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门(科室)相应职称奖金,具体数额科室根据工作表现在本院连续工作时间长短自定,报院财务备案。
4、正式聘用期内劳保、值班及加班补贴与正式职工相同。
5、聘用期内对医院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因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及质量考核等情况而出现的奖惩时,等同于本院职工标准实施奖罚。
三、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积极为乙方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施及必要的用品,由具体聘用部门负责安排。
2、及时按相关标准向乙方兑现工资及奖惩资金。
3、试用期根据工作表现可随时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聘用期内若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因为违法行为及重大医疗事故等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同
时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并于解聘之后30天内将应支付给乙方的工资等费用兑现。此款中提前通知期限对财物、信息等特殊部门视具体情况而定,不参照本条款。
4、对相关技术工作,依法要求相应资格证及其他证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并备查,同时协助指导乙方办理具体手续(医生、技师由医务科,护士由护理部,其他人员由院办
公室协助指导)。
5、聘用期内如乙方工作积极主动,工作能力强,或对本院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同时符合用人调入标准,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可考虑办理调动手续。
四、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试用期内乙方可根据情况随时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作好各方面交接工作。聘用期内原则上不准辞职,无故提出辞职者,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各项交接
工作,交接后30日内领取相应工资等报酬,但保证金不再退还。
2、试用过程中有意继续聘用者,须在试用期积极办理好各种变更注册和登记手续,利于聘用期工作的开展。
3、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相关技术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对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无理拒绝。
4、工作时间同本院在职职工,除法定的节假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要休息的,须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按本院请假制度办理,根据具体时间扣除相应工资
。未经同意自行休息者,7天以内按旷工对待,超过7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聘,当月工资奖金及全部保证金等均扣除。
5、不得将甲方的技术资料、病历文件和其他技术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扣除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乙方应妥善处理与原单位的工作关系及其他关系,并保证这些关系不会影响
其在甲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质量。
7、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工作用品带回家使用,或未经甲方同意将其转借、馈赠及移交他人。
8、乙方因违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责任心等情况导致医疗差错、纠纷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担相应后果,必要时甲方单方面解聘,扣除保证金。
五、违约责任:
此合同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如若违约,违约方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丙方自愿为乙方提供担保,并对乙方因本人原因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无丙方时则甲乙双方签字之日始)。
2、合同终止于试用期满或聘用期满之日,双方协商愿意续签者,需在期满前壹月内办理,过期补签者不计入连续聘用期限。
七、合同签署与争议:
1、具体程序为:(1)部门负责人提出聘用申请及人选建议,(2)医务科、护理
部、办公室按所需条件认可,(3)院务会讨论决定试用或聘用,(4)乙方将毕业证、执业证
医务人员聘用合同及各项规定
身
份证复印件交医务科、护理部或办公室。(5)甲方具体部门负责人与乙方商定工资标准并签字认可,(6)院方签署并盖章后生效,连同乙方各种证件复印件留甲方人事处备存,
其余由甲方具体部门、乙方、丙方(无丙方时省略)各执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或三方协商解决,若各方对合同内容出现争议,各方应首先选择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无效可考虑由仲裁机构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具体部门、乙、丙三方,甲方人事处各一份(无丙方时为一式三份)。
甲方负责人(签章):年月日
具体应聘部门负责人:年月日
乙方(签):年月日
丙方(签):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