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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组负责指导联系单位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的落实。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与督导组加强联系,约定学习时间,以确保督导组及时介入参与指导。督导组根据各单位拟报的学习时间,平衡合理安排好各单位的集中学习。 县纪委党风廉政室电话:2040297,联系人:彭燕、张晓玲
《党风廉政教育月安排意见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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