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比赛规则
1、各参赛选手于6月21日在学教办抽签,按照抽签顺序上场进行演讲。
2、各参赛选手。脱稿演讲,时间在5-8分钟。演讲计时从主持人宣布“请某选手开始演讲”后开始,用时满时,计时员举牌示意。
3、主持人宣布某选手演讲结束,请参赛选手退场,评委开始打分。为确保打分的公正公平性,前三位选手演讲完毕后,评委依次进行打分,以确定整场比赛的评分基准;第四位选手演讲完毕后,主持人现场报1-4名选手得分情况,以后的每位选手演讲完毕后,评委现场打分。五位评委的平均得分为选手最后得分。
评分细则
评委依据以下标准打分(10分制):
1、演讲内容(4分)
紧扣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内容充实,言之有物,观点鲜明,思想积极向上,体现对
党的无比忠诚。
2、语言及表达(3分)
立意新颖,层次清晰,文字优美,逻辑性强。普通话标准,脱稿演讲,吐字清晰,表达流畅,生动,语速适中,抑扬顿挫,声情并茂,具有较强的感染力。
3、仪表风范(2分)
着装规范,仪表端庄,精神饱满,神态沉着。表情自然,举止大方得体。
4、整体效果(1分)
脱稿演讲,上下场答谢综合印象佳,总体效果好。 对于超时的酌情扣分(0.5分以内)
《演讲比赛规则 评分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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