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镇中心卫生院
下半年纠风工作自查自纠总结
龙门中心卫生院在今年下半年的工作中,无重大违规违纪事件发生,单位工作秩序正常有序,现将我院今年下半年纠风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1、对药品、医疗设备设施的采购管理实行招标制,全部是“阳光操作”,无收受“回扣”、财物或提成等行为。从2011年12月31日8时起,正式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由我院在福建省基本药物网上采购平台上报计划后,再由各定点药企将药品直接配送至我院,故从根本上杜绝了收受“回扣”、财物或提成等行为。
2、一切财务收支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各科室无“小金库”设立现象。
3、在医疗活动中无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开大处方、乱收费等现象发生。
4、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无超标准收费的情况。
5、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现场补偿和“降消”项目费用减免制度,无弄虚作假情况。
6、单位一切重大决策都召开院务会讨论,实行民主制。
7、推行院务和党务公开,让每位职工都清楚单位的经营状况和收支结余情况。
龙门中心卫生院
二0一二年十二月十日
《龙门中心卫生院纠风工作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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