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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工〔〕104号

发布时间:2020-03-02 17:32:0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田工„2011‟104号

关于做好2011年度困难职工

档案年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工会、县直各系统工会、各基层工会,永安煤业上京分公司工会、永安煤业苏桥煤矿工会: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困难职工档案,全面、真实、及时地掌握困难职工家庭的生活状况,按照困难职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的原则, 对已经脱困的,应从档案中删除;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要及时纳入档案,确保 “两节”慰问将有限的资金真正用于的困难职工,县总工会决定继续开展全县困难职工档案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困难职工(含农民工)范围: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困难职工(城镇低保户或农村低保户)。

2、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疾病、子女就学或意外灾难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困难职工(低保边缘户)。

3、因各类自然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等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困难职工(意外致困)。

4、因劳动、经济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需要法律援助和就业

1 遇到困难的困难职工(意外致困)。

二、对在档的困难职工或在档已脱困的困难职工进行年审,填写《大田县困难职工情况年审反馈表》。

三、未列入困难职工档案管理,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填写《大田县困难职工档案》。

四、对在档和拟纳入档案管理的困难职工,其子女将参加2012年高考的,要提前进行摸底,连同往届受助大学生毕业就业情况反馈,填写《大田县困难职工在学子女、往届受助大学生毕业就业情况一览表》。

五、在档和拟纳入档案管理困难职工的家庭状况以及子女就学情况,要在所在单位或社区进行7天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困难原因、举报电话和联系人等。

各级工会要严格按照要求逐项填写,并经确认加盖所在单位工会印章后,于10月30日前报送一份至县总工会保障部,并将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dtghbz@163.com。相关材料在该邮箱中下载,密码:7233939,联系人:叶清湘。联系电话:7233939 。

附件:

1、《大田县困难职工情况年审反馈表》

2、《大田县困难职工档案》

3、《大田县困难职工在学子女、往届受助大学生毕业就业情况一览表》

4、公示样本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档案年审

困难职工

2011年度

通知

大田县总工会办公室 2011年9月26日印

(共印130份)

财建104号

国发1978年104号文件

(国发〔1978〕104号)完整版

内安监管三字〔〕104号

《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财综字〔1996〕104号))

104号: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远学雷锋·近学田工”志愿服务活动方案

先进事迹田

工作总结(田)

田横山

田工〔〕104号
《田工〔〕104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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