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庆典业务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安顺银凤金尊婚庆礼仪公司
甲方与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
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自合作协议签订后日内,乙方必须营造出影楼一种新的婚礼庆典份围。
二、乙方必须做好每一场婚礼庆典,让客人满意,为提高影楼的知名度和提升影楼承接业务作出贡献。
三、合同期内甲方有义务将影楼婚庆业务介绍给乙方,客人需付进场费。
四、双方商定,乙方在甲方所做婚庆单,每单按_______返付给甲方,主持、摄像、化妆、婚车及婚纱等除外。每单业务以客户签订的协议单据为依据。每笔费用于该单结束后当月由乙方主动向甲方财务部上交,甲方以收据方式开出凭证。
五、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可派一名专业业务员协助工作,为婚庆业务提供接待和宣传作用。所派到甲方工作人员由甲方进行管理,每月薪资由乙方支付。
六、有关婚庆方面的投诉和产生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合作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因单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
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八、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九、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十、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十一、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二、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____
(公章)(公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