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一、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由政教处统一管理。
二、各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必须编码归档备查。
三、学校制定的安全管理计划、各种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领导机构等材料要装订归档。
四、学校自查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材料必须及时归档。
五、突发安全事故,应收集相关材料归档备查。
六、学校和各位老师及家长签订的安全责任书要归档管理。
七、各班的值班记录要装订好后归档管理。
八、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实行借还登记制度,按档案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九、管理人员随时搞好安全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防遗火。
十、管理人员随时注意收集整理安全管理材料并及时归档。若发生遗漏和失误要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十一、管理人员有权向安全事故处理小组提供有关方面的材料依据和被认可的证明材料。
莲塘坳中学
《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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