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红木卫浴有限公司
员工宿舍用电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加强员工宿舍安全用电的管理,预防火灾等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提倡员工节约用电,保证员工拥有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公司所有住宿舍员工的宿舍用电管理。
三、职责:
1、行政部负责宿舍的日常检查和管理,电工负责宿舍日常用电安全的监督检查和用电设备、线路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2、住宿舍员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或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3、宿舍发生用电线路故障必须及时报公司行政部更换或维修,严禁私自更换或维修。
4、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电饭煲、电磁炉、电热棒等大功率电热器具和电热毯等危险性较大的电器。
5、用电设备必须安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塑料等易燃物品。
6、严禁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严禁破坏宿舍的供电线槽(盒)和供电电缆。
7、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
8、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所有宿舍人员都应高度重视用电安全,宿舍成员之间要相互监督和提醒。
9、宿舍实行用电量管理,每月月底由行政部或电工负责抄表并建档,统计宿舍用电情况。
10、严禁员工在宿舍内私接乱拉电源或偷电行为,一旦发现, 公司将取消使用公司空调并承担上一年所有宿舍电费的10%。
11、违反以上规定者,所造成的事故本人承担,要赔偿损失,违反3.6条规定,应承担修复费用,并视情节和后果轻重给予处罚。
本规定从2013年6月1日起执行。
行政部 2013.6.1
《宿舍用电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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