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工程建设领域物资采购

发布时间:2020-03-03 23:49:2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物资采购和资金

安排使用管理工作实施计划

根据《关于成立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油气勘探公司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通知》的要求,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管理工作专项工作组的工作方案,现就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排查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巩固治理成果等专项治理工作,着重解决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监管薄弱、资金管理使用混乱以及工程超概算等问题,规范物资采购活动,促进工程建设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和长效机制。

二、主要措施和责任单位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工程建设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的监管。

1、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一是严格执行招标制度。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是否严格执行招标制;具体招标事项该审批、公告的,是否履行报批核准和公告手续;是否存在要挟、暗示投标人在中标后分包工程给本地、本系统供货商问题;投标人是否有弄虚作假,骗取投标资格问题。二是保证评标活动公正性。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是否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评标标准和方法是否在招标文件中公开载明,在评标过程中是否随意改变评标标准和方法;是否采取抽签、摇号等博彩性方式确定中标人;对评标专家在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否依法给予查处。三是规范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是否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是否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是否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设立和认定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行为;对违法违规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否依法给予处理。

2、工程建设项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情况。对工程建设投资在工程招标标准以下的项目,是否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规定,工程招标标准2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标投标外是否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规定;工程建设领域中纳入部采购目录的货物和服务采购是否执行采购制度规定;是否做好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衔接工作。

(二)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监管,严格概、预算清理,控制建设成本。

1、强化财务监督,建立覆盖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管机制。一是加强项目资金预算下达审核把关。审核项目资金预算是否按照预算管理程序审核下达,具体项目安排是否符合国家确定的投向和范围;是否存在超概算,擅自提高建设标准和增加建设内容问题;是否挪用其他专项资金;对没有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前期准备不足、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项目,以及概算明显偏高、不合理的项目,是否下达了项目资金预算。二是加强项目资金预算执行审核把关。项目建设资金支付不仅要依据预算文件,还要根据项目建设进度、供货合同以及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等进行审核把关。在确保资金及时拨付的同时,要重点审核是否符合预算要求,是否具备拨款条件,是否符合工程进度需要,是否存在执行偏慢或超量预拨,是否按照规定的用途安排使用资金,是否存在截留建设资金等问题。四是加强督促检查,重点审核项目预算是否按规定执行;工程结算是否按合同、协议支付工程款,各类取费标准和支付凭证是否合规;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及时组织工程决算审核和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是否按规定及时办理资产移交;对发现存在的问题是否及时整改。

2、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控制建设成本。一是控制投资概算。审核有关批复部门是否严格把关,科学合理地确定项目建设投资规模,严格执行有关工程造价和标准,工程项目设计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概算等控制指标执行;工程监理单位是否依法、依规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实施监督;对发现问题又没有及时制止和报告的监理单位,是否给予相应处罚。二是强化预算约束。工程建设项目预算是否严格执行,是否存在擅自调整建设内容、规模或提高建设标准,是否存在超概算、超规模、超标准问题;是否按工程进度、合同、协议和规定程序申请支付工程款;项目配套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是否存在拖欠工程款问题;确需调整的项目,是否按时规定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对没有履行报批手续的,是否按规定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三是加强财务管理。加强对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概、预(结)算、决算审核,对重点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和跟踪问效。审核项目建设单位财务管理基础工作是否规范,内控机制是否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是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项目建设资金是否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使用,是否存在转移、侵占或者挪用问题;已完工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及时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项目净结余资金,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三、工作步骤和要求

(一)深入排查问题。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重点对工程建设项目和资金使用进行排查,认真查找项目招标投标、物资采购、资金拨付和使用等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查出的问题,要建立台账,逐一登记造册,摸清存在问题的底数,掌握涉及问题单位和人员的基本情况。在全面自查、排查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排查书面报告报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二)认真进行整改。

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部各有关部门要逐一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确保工程建设项目优质、安全、廉洁。对整改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要重新进行整改。要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内部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加强物资采购和资金使用管理的规章制度,增强制度的针对性、系统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地减少滋生腐败的机会。

(三)巩固治理成果。

部各有关部门在对本部门查出问题进行整改的基础上,要加强调查研究,把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法规制度,进一步提出需要完善的法规制度和加强日常监管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没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建专项工作组,由部监察室、党办、企业管理科、人事科、财务科、生产科等科室参加,负责“加强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加强协作配合。

“加强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牵头单位要和各责任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切实负起监管责任,形成专项治理工作的整体合力,建立健全各部门有效联动、密切监控的监督机制。要建立信息通报与统计制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加强监督管理。

为了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质量,不走过场,“加强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管理”专项工作组要把监督检查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全过程,防止搞形式、走过场。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掌握工作进度,督促工作落实。对专项治理工作迟缓的部门,要开展重点督查,限期整改,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部门要及时向部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实施。

工程建设领域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情况汇报材料

16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

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

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

工程建设领域物资采购
《工程建设领域物资采购.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